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別體。唯是圓覺。三最初標圓覺為陀羅尼者。從本起
末。今顯義巳周。還至圓覺者。攝末歸本。表此三意。故
圓覺菩薩當此門問。
疏躡慶前者敘大智。明所為者敘大悲。如世慈父得
樂即思其子。菩薩心行。悲智常行。
疏正法像法者。年數前巳敘之。此二俱從佛滅後。方
說住世年載。若佛在日。即是法主。更不在言之緣。文
中但言末法故。以佛滅後。當其正像矣。疏永揀餘性
者。彼說五皆定性。皆是本有。本有二乘。外道性者。則
永揀之。唯收大乘性者。故敘五位之初。文云。謂具大
乘二種性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一本性住種性。謂
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
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巳聞所成等熏習所成。要具大
乘此二種性。方能漸次悟入唯識。彼五性宗。有本不
具大乘性者。故云要具。慈恩釋云。但言大乘者。揀彼
定性二乘及無種性。即知餘二乘無性。及不定中一
半。是不具者。永無具義。據此即如今學唯識論人。五
性之中。未必皆是具者。應合有多分人枉功修學必
無解行悟入之義故。若此宗中盡合習之。未曾熏習。
無種之者。熏成種故。來生乃至幾生再遇緣。必發生
故。然今剋志道場。且被巳有種者。故云具大乘性。以
未有宿種者。終不肯入道場故。疏聞慧初開者。當三
重因中第一重也。疏菩提心發者。第二重因義也。隨
分思察。及道場加行。即第三重修菩薩行也。三重因
義。在文殊章初本起因地文中也。
疏法華中官事者。文云。譬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
臥。是時親友官事當行。以無價寶珠。繫其衣裏。與之
而去等。菩薩以度生。為公家之事。以自利行。為私巳
之事。如世上國家賢良大臣。以利濟蒼生為公事。以
自巳家產為私事也。疏王賊命者。三種皆有難字。謂
王難賊難命難。三者總名梵行難也。水火等緣亦屬
命也。不同律中一一別開。或國王不信佛教。禁斷法
緣。或賊徒草擾。難為安住。或種種障礙。涉於憂性命
之緣。皆為他事。他者總自不由巳之義也。故知雖有
此等礙緣。尚須隨分思察。若無此等。便合加行全功。
今有人都無此等障礙。又無度生之緣。尚未能思察。
況更道場加行耶。仍安然不驚。悠悠而過。甚為可愍。
量剋三期。無別義者。有人胷臆說三期日數之義。大
是僻局。必不得爾。天台曾立志加功。百日誓求證悟。
便得旋陀羅尼。及乎習法華禮懺。道場唯製三七。般
舟道場。復製百日。方等經中。道場法式。又云。當以七
日為期。多則無妨。少不可減。諸教之中。說道場之文
甚多。不可備引。皆日數不同。儀式亦異。豈可一一別
有義耶。疏長期下根者。障重難盡故。中中如中上。如
次可知。反於此者。長期上根。謂能精進。堪任勤苦。多
時不退故。下期下根。謂性懈怠。不能久受艱勞。易即
能行。難即便退。聞道日久。即不肯修。故佛俯就接引。
八十日亦許。中期中根。進怠處中。量力而制也。若約
利鈍而配。即兩勢俱通。且就利根者謂聰利。懈怠者
下期。怠故不肯久。利故障易盡。利而精進者上期。進
堪久故。障有麤細。未成佛時。本末盡故。就鈍根者。鈍
而精進者上期。鈍而怠者下期。義意例上可知。其中
期者。一切皆取處中性也。佛意多含。且就大綱而製。
然眾生根性欲樂種種不同。臨時製宜。不可判定。但
量自他之力或上中下。疏事理稱可者。有人但言心
淨即得。何必嚴淨外相道場。心不攀緣即得。何必局
居一處。猶如囚繫。此乃但約道理而言。不細察自心
難淨易淨難安易安。且染心生起必假染緣。如何淨
心成就不假淨緣耶。問其中忽有上上利根。一悟之
後。常與道俱。易淨易安。何妨他有此言耶。答若是上
上利根人。必悲智具足。能護眾生心行。方便勸制。的
不作此言。作此言者。終非此類。問何妨他還遇上上
根人作此言耶。答此則屬前通別觀行。誰抑他入此
道場耶。然亦須安處徒眾宴坐靜室。若通若局。終須
令緣起心行與所悟理相應。故云事理稱可。謂內外
俱淨。身心總安矣。
疏於中三節者。謂初佛在行相。次佛滅行相。後感應
獲益。初中云當知等者。此兩句全是論文。彼標云正
念者當知唯心等。正思正念義同故。以彼釋此。又唯
心之義。與此意同。為佛滅後。設像而觀。即是帶境。佛
在世時。根緣俱勝。不假外境。直觀心佛。故言唯心。言
根緣勝者。論云。如來在世(時勝)眾生利根(根勝)能說之人。
色心業勝。(緣勝)圓音一演(顯緣勝相)異類等解。(顯根勝相)。
疏若佛下。二明若滅後行相中。又二。初備資緣。後正
明行相。初中又二。先備正緣。言不覩真儀等。且佛在
日。暫因昇忉利天。為母摩耶三月說法。優填王。憶戀
情切。猶使刻旃檀木為世尊像。禮拜供養。況佛滅後。
不覩金容。而不能施設形像而觀瞻耶。豈道心不如
丁蘭之孝心耶。況假之引心入法乎。引心者。因見丹
青形像。便想得世尊。化現生身之像。眼目精靈。身手
動轉。慈顏喜色。言語靜默。處大眾中巍巍堂堂。猶如
目前。雖目覩丹青。而心注佛相。次因見此相。的知化
現。如鏡中像。像者必依於淨明。佛相者必依於寂照。
喻中既目覩影像。心全見於淨明。法中目覩化相。心
全見於法報。法報既爾。我心亦然。心同佛心。融心為
佛。從此修於三觀。是何魔等敢惑亂耶。何空華之煩
惱。能障蔽於心耶。故次云相即無相即見如來。金剛
結示其在茲矣。亦可下。重釋還同如來二句也。前釋
者。以心注化現。生身之相。昭昭如在目前。為同在世
之日。此則以在日一期之化。為常住也。今解者。則直
以世尊理智真身。為常住也。故云亦可。就中。意在報
身。報身眼耳等。一一廓周法界。有身可說不滅故。可
仰慕故。
▲疏懸幡下。二明助緣也。本意敬佛設像。因
此莊嚴道場。誓期日數也。嚴飾壇場者。如下事懺中
略引方等經。疏去其久近無別所表者。此意如上三
期之說。
疏稽首諸佛。正明用心行相。疏文有四。一總明具闕。
二備述八種。三明生起次第。四結備述之意。初中又
二。初闕後具。闕者。注云。善戒經者。智論者。十住婆沙
者。闍王說者。起信亦同者。同五事也。彼是修行信心
分中。初說信心。後說修行。修行謂施等六度。於精進
中。有除障門之文。若人先世。多有重罪業障。為邪魔
所惱云云。乃至應當勇猛。云云(如疏)彼文既在精進。亦
是加行之義。亦與此經意同也。
▲疏其最下。後具也。
先通列八法。後別銷其文。云禮佛法經者。說禮佛方
法也。經題既標禮佛。禮佛即是所宗。餘七皆是禮佛
由緣。謂供讚是禮佛流類。懺勸喜是禮佛之意。由欲
懺等故。禮敬以申懇志。七是都迴禮等功德。向於三
處。八申陳意所希望。彼既題以禮佛。餘是方法。今經
次云稽盲十方諸佛名字。即正舉所宗。懺者總舉所
申禮敬之意。理合具諸方法矣。此經宗旨。在於文略。
故略舉三。謂禮懺讚。文云名字。即當讚矣。
△後別銷
文者。注中俱能遠離等者。但專精一事。皆具餘益。故
前引諸教。數有少多。皆獲大益。餘皆同類因。感等流
果也。詳義對說。其益昭然。一中尋常文云。嚴持香華
如法供養等。其益可知。二中即尋常梵音文也。是勝
鬘夫人歎佛之文。又上座別讚云。佛真法身猶若虗
空等。三中則七佛。十方佛。二十五佛。五十三佛。賢劫
千佛。乃至佛名經。隨意廣略。一一有經。讚其功能。四
五巳下皆如尋常。依時禮懺所唱。亦或廣或略。唯晨
朝禮最備。四中云。十方無量佛所知無不盡等。注云
除三四障者。文在次下。依正具者。本所不具。是業所
招。今洗懺罪業令盡故。依正皆具矣。五中云十方諸
如來現身成道者等。注除謗者。此由謗之不令說聽。
今翻昔過。勸請長說。既請說法。必得自聞故。多聞增
智慧矣。六中云。昔嫉他不招感徒眾歸湊。即今罪畢
為人受孤單報。今翻之隨喜。故得眷屬。七中云。我所
作福業。一切皆和合等。自貪局功德。不迴於他。故狹
劣。今迴之向彼。故廣大。如迴聲入角則遠聞也。八中
云。願諸眾生等。速發菩提心等。除退持行者。如前說。
若無心願䇿引。行亦不成等。即是其義。
疏供養者下。二備述八種也。今當第一。復有其三。(在疏)
初云內外者。外財則錢帛金寶衣食等。如須達長者
之類。內財則頭目身命等。如薩埵王子之類。故言事
皆可知者二意。一者尋常處處俗講皆說。道俗無不
知故。二者既是事相之法。不假辯明義理。舉之即知
為之。即是何假苦言耶。疏其法供者。一一正明。言十
法行者。諸家言教。皆通而言之。皆是受持大乘教法
也。華嚴藏和尚。明受持大乘經須知。五法如下流通
分中所明。於教法者。且揀理果及行也。書寫者。剝皮
為紙等。轉施者。見他發於受持無力可辦。遂轉施巳
有。為他勝緣。聽聞者。自巳聽他講解。或聽諷誦。披讀
者。尋覽其文。受持者。攝為心要。然常人皆以讀誦便
為受持。此乃大失本意。不知受持異於轉讀。亦異諷
誦故。此披讀諷誦受持。為三種法行。若不爾者。應唯
二種。又無著菩薩釋金剛經受持讀誦文云。讚誦者。
此說受持因故。為欲受故讀。為欲持故誦。天親釋云。
受持修行。依總持法故。讀誦修行。依聞慧廣故。至流
通分中。當具解釋。開示者講說。思惟者觀智推察。修
習者。或依之以為禪境。(無著釋金剛經。修行之言。云三摩鉢底相應時)或依
之以起萬行。故為十也。
▲疏又新華嚴下。二校量財
法勝劣。諸供養者。謂內財外財。各有種種不同也。法
供養最者。財施有限。法施無窮。財施施多則盡。法施
施多轉增。財施世報。法施出世報。注云七行者。文中
略列四種。等取餘三也。不文具云。所謂如說修行供
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
修善根供養。不捨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等
字含中間三種也。然此七行。含於二意。一為如法修
行故。捨財食等供養。即名最勝。餘六例之。二如法修
行。即是供養。不待財等方。名為供養。餘六亦例之。
▲
疏然稱法下。三明財法無別。故菩薩戒廣本文云。財
法二施。等無差別。淨名云。於法等者。於食亦等。言稱
法施財者。有二意。一為法故施財。亦名稱法。二不計
有能施之我所施之物及受施人。三輪皆空。(輪者摧輾義。執
有則摧無漏功德。達空則摧無明障惑)稱於真法及夢幻緣起之法。疏
如善德者。即淨名經中。佛命長者善德問疾。善德白
佛。我不堪任。便自說。往於父舍。設大施會。供養一切
沙門婆羅門外道貧窮下賤孤獨乞人。期滿七日。彼
維摩。入會云。夫大施會。不如仁者所施。當為法施之
會。何用是財施會為。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供養
一切眾生。是名法施之會。此中義意。如別卷釋。疏喜
見燒身者。即法華經第十藥王本事品說。過去日月
淨明德佛。為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說法華經。喜見樂
習苦行。得現一切色身三昧。歡喜自念。是聞經力。入
三味。從空雨種種香華。供養巳。起定念言。不如以身
供養。即服諸香。飲香油。滿千二百歲。香油塗身。於佛
前。天寶衣纏身。灌諸香油。以神通力。而自燃身。光明
遍照八十億恒河沙世界。其中諸佛。同時讚言。善哉
善哉。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若以香華瓔珞等物。乃至
亦所不及。釋曰。善德外財。喜見內財。以稱法故。即名
法供養也。疏皆稱真理者。然三輪本空。真理本有。此
執三輪為有。故迷真理謂無。今既遠三空。須稱真理。
真理即二空所顯之真如。例如人法二空不必真如。
二空所顯。方是真如。諸教但言三輪體空。且約破執。
今直云真理。方是顯性。況云稱之。即三輪不待破滅。
全體廓周法界。與真理不異。函蓋相當。故名稱也。如
此方成觀行之供也。故行相功用。逈異前二。等虗空
者。顯示能稱所稱之方劑也。全法之身者。是初一輪
也。稱真之物第二輪也。供養於佛第三輪也。等者。次
文云。是故菩薩。不虗行於所修。常值諸佛。恒不失時。
一切供具。常稱理而成就。何以故。法施於佛稱真理
故。釋曰。准此云一香一華等。又云常稱理成就。即知
經中所列。皆以稱理。即一之多等也。故修行者。但安
心觀行。物物自多。皆遍佛也。疏彼經云者。即是普賢
行願中。第三廣修供養之文。我以普賢行願力故。法
力也。彼經前文。云起深信解。自力也。自力因緣備具
故。供等無量。疏如須彌山者。取人間覩高大無過。又
四寶所成。而具十德。表供具一一具德相妙用也。如
海水者深廣也。稱理故深。稱事故廣。香華雲者。華嚴
每列供具等。一一云雲。雲喻緣起。謂此供具。色相顯
然。智鑒無性。從法性空。無生法起。能現(觀行)所現。(供具)迥
無所依。應現而來。來無所從。用謝而去。去無所至。而
能含悲。潤注法雨。益濟萬物。重重無盡。有雲像焉。
疏情發於中等者。借毛詩序中文勢也。彼歌詠之不
足。故不知手舞足蹈之。此則讚詠之不足。懇禱禮拜
之也。諸經讚詞者。如龍女讚云。深達罪福相等。勝鬘
夫人讚云。如來妙色身等。寶積云。目淨脩廣如青蓮
等。世尊因地。翹足讚底沙佛云。天地此界多聞室等。
乃至自在熾盛等。如來甚奇妙等。天上天下無如等。
華嚴部末云。剎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之水可飲盡。虗
空可量風可繫。無能說盡佛功德。
疏勒那三藏者。華嚴纂靈記云。三藏是天竺人。既至
此土。華音又通。講華嚴經。道俗雲集。講次忽有一人
執笏。形如大官。云天帝令請和尚講華嚴經。都講維
那梵唄。法事所須。咸須備具。講席眾僧悉同見。言訖
便隱。三藏及都講維那。當時奄然。卒於法座。疏優劣
有七者。然於中兼含是非。非中有二。即第一第二也。
此一向劣。仍是過患。餘五則前前劣後後優也。然此
七中脚注者。皆非三藏之文。當行者雖是本文亦有
少。則神意在文略也。疏我慢者。文有三節。謂禮佛禮
僧及喻。初二句。依時禮佛。謂或圖名利供養。恐失德
望。故隨眾倍行。或眾首點撿。不得巳故陪行。心無敬
者。或本信心不全。苟避徭役。或圖供養。假託披緇者。
或大底即不敢不敬諸佛。但輕於假設形像。或懈怠
下能念念運恭敬心。但率爾隨眾。心中無記者。皆是
此也。次二句。餘時禮僧。謂見上座阿闍梨。或傳法主。
或有德及諸善知識。乃至在家菩薩中。或耆年宿德
之類。慮失自巳大體德望。或慮以理責辱不能不禮。
然以我慢之故。對傍畔之人。自現貢高尊重之相。偃
蹇而禮。表我勝伊。非臣伏。但存體禮之也。縱知他有
德有能。或恃高門貴姓。或恃勢力。耻於屈伏歸心問
法故。不能卑恭敬禮。故云耻於下問。後一句。總以喻
顯相。可知也。故志公云。行道猶如推磑。禮拜恰似客
舂。今時之人。不得此意。一向毀於禮佛。而令後五種入
理之禮亦同推磑之喻矣。豈不愚哉。疏徒肅形儀者。
稍勝於前。前則貢高我慢。此則恭肅形儀。然以心不
稱身。故云徒也。無淨想者。內畜慢心。外現故相是。隱
避詐偽之垢也。此以純真為淨也。高聲作相。激動人心
以招供養。或改轉聲音。移易文本。以就俗情。故云高
聲喧雜詞句渾亂。問既知非儀。何必敘列。同作觀門。
答舉過以訶。說非令止以就觀行也。疏敬從心發運
於身口者。如前讚佛處。疏云情發於中等。及鈔中結
云。讚詠之不足。故懇到而禮拜之也。運身禮拜。運口
稱名。五輪者。手足及頭。注斷道等者。經中令一一發
願。具云。我今五輪。於佛作禮。為斷五道離五蓋。令眾
生常安住五通具足五眼。願我右膝著地之時。令諸
眾生得正覺道。(右是順義。故成正覺)願我左膝著地之時。令諸
眾生於外道法不起邪見。(左是違逆義故表邪見)願我右手著
地之時。猶如世尊坐金剛座。右手指地。震動現瑞。證
大菩提。願我左手著地之時。於諸外道。以四攝法。而
攝取之。令入正道。(左右表邪正如上)願我頭頂著地之時。令
諸眾生離憍慢心。悉得成就無見頂相(皆發等流願也)疏無
相禮者。自此巳下。皆述身口恭敬禮時作此觀智。非
謂身口都不敬禮。但將無相等。以當禮佛。善須思之。
若以觀智。便名禮佛。不須身禮。即第三中。亦應但以
恭敬便為禮拜。不合運於身口。義例如此。豈不誤焉。
問大乘宗於意地意起名犯。即名破戒。何妨例此心
禮即成功德。答彼起意作念。的擬運身口行殺盜等。
心念成就。竟無悔意故。今但的擬運身業禮口業讚
等。心志決定。竟無猶預。縱未遂嚴淨。道場作禮之間。
灼然巳生功德。若無意擬運身口。元無功德。如本無
意擬殺等亦無罪也。然觀智既成。觀境常現。行住坐
臥。禮不間斷。但觀心不退。自然流注。如受惡律儀之
人。(屠獵劫賊等業之類)殺等之心。念念流注。不必正殺正盜也。
疏發智清淨及淨心皆能禮也。佛境界者。所禮也。深
入下二句。能所俱寂也。細而論之。有兩重能。初謂發
智者能淨也。身心者所淨。後謂清淨身心能禮也。佛
境界所禮也。蕩蕩無礙。是離能所。合法性之相也。疏
起用禮者。問能所皆如影像。如何得禮敬義成。答謂
先觀巳身心。是無明勢分。從染緣起。今以正智觀之。
無性即是一真法界。然後觀此法界。不守自性。常能
隨緣而起。遂禮拜恭敬。一心歸投。託諸佛淨緣。引起
身心。隨此淨緣而起。名淨緣起。如影從鏡現。不妨運
行歷位漸漸增進。而行行位位皆然。無有一法不依
法界託緣而起。故皆如影。既身心無性。合於法界。法
界無所不遍。故我身心隨所依法界。亦無所不遍。無
所不禮也。故云遍禮一切。疏身內佛者。如塵中大千
經卷。如弊布囊真金。如焦模中佛像。如樂器中之鍠
音等。不緣他佛者。不取相也。若外有可觀者。以色見
我也。邪人行逕者。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也。返照
者。正是內觀也。注云顯實宗者。此教中有二義。一即
於諸法中。約空有互奪雙融。便為法性。天台大師宗
此義也。二直顯真性。逈出空有。方為中道佛性。前起
用禮。約此初義中。即空之有故。如影也。即有之空故。
不離法界。疏見佛可禮者。雙遮外境佛及身內佛。身
內佛者。同中論說如來在五陰中。破云。如來應小。五
陰應大。故偈云。此彼不相在。亦是邪見者。中論宗正。
破二乘邪也。亦可即金剛是人行邪道。此雙遮內外
佛故。觀身下二句。淨名經也。安心寂滅者。前絕待靈
心觀文中。一一皆云寂滅。名平等禮者。結歸所標實
相也。文殊云者。入佛境界經中文也。問古德集此。名
無相禮。何不於第四門引之。答古德。但揀取著事相。
通名無相。無相之言。通此四門。或古人。唯知有法相
無相二宗。不開此等權實。今既開之。則此偈義當此
門。以無相正是所觀之理。不別得名無所觀。等者等
餘九偈一一皆云敬禮無所觀也。疏大悲禮者。隨一
一禮。普代眾生也。謂前雖觀智圓明。未顯大悲利益。
豈名菩提薩埵之禮乎。故此明以同體大悲物我無
二。我既禮也。即眾生禮我。離慢也。眾生皆離。總攝者
攝前六門。(不攝初二以非義故)以為一觀。帝網者。若佛若禮。重
重無盡。如天帝殿網。百千之珠。交相涉入。重重無盡。
如注引經。即其類也。順其宗者。華嚴所說法門。一一
以十為數。注行願經者。乍觀此所引經。若以一一佛
前皆現多身。即似身多佛少。若以一一身遍禮多佛。
即似身少佛多。稱實而言。身佛應等。經文緣欲明一
多無礙故。於身佛互舉一多。若令相對義備。應有四
句。一一身禮多佛。二一佛對多身。即所引二句經文。
是也。三一身禮一佛。不壞相故。事法界也。四多多之
身。禮多多之佛。如帝網也。據華嚴宗。一一身前。本有
多佛。佛前本有多身。但以執境迷心。致令都不見也。
故出現品說。佛入善覺三昧。於一身。現一切眾數等
身。(證身佛數等)即果門入也。又云。眾生心中。念念有佛成
正覺。及此所引經。以普賢觀行而見之。即因門入也。
因果雖異。所入之境無殊故。因果交徹。盡虗空者。引
文略也巳。具如普覺章末答發心處具引說。
疏懺悔中。文五。一釋懺悔名。二明懺障三明所起之
由。四正明懺法。五翻罪為福。初中。此云悔過。此釋則
翻懺為悔。但是一義也。別說者。即懺悔兩字各是一
義。懺名陳露者。翻懺字。如佛名經云。懺是懺謝之名。
悔以悔責為義。西塔律疏云。興善伐惡為懺。追變往
愆為悔。意亦大同。餘如別卷。
疏滅除三障下。二明懺障也。成淨戒善者。有二意。若
約偏懺。惡業即成有漏善。若就過患俱懺三障四障。
則成順理稱性無漏善也。佛名經者。是先德於一切
經。錄出佛菩薩羅漢等名及懺悔之文。集為一處。秦
中俗號馬頭羅剎佛名經。有十六卷。蜀中但號佛名
經。有十五卷。具一萬五千三寶之名。其文具云。然其
罪相。雖復無量。大而為語。不出其三。一者煩惱。二者
是業。三是果報。此三種法。能障聖道及以人天勝妙
好事。是故。經中目為三障。所以諸佛菩薩教作懺悔。
又云。此三障者。更相由藉。由煩惱故。以起惡業。惡業
因緣。故得苦果。(六道皆苦行苦遍三界故。故論中通云業繫苦相)是故。今日
先懺煩惱。諸佛菩薩入理聖人。種種訶責。名此煩惱。
以為怨家。何以故。能斷眾生慧命根故。(故注云怨斷慧命。是撮略
注記)亦名此煩惱。以為怨賊。能劫眾生諸善法故。(故注賊劫
善法)亦名此煩惱。以為暴河。能漂眾生入生死海故。亦
名此煩惱。以為羈鎻。能繫眾生於生死獄故。(故注云暴河羇
鎻)所以六道牽連。四生不絕。當知皆是煩惱過患。疏
二業中。注文有四。一釋所懺之業。云巧作六道者。六
道形相各各不同。塵沙種類皆。是業力。故華嚴云。心
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又
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當觀法界性。一切唯心
造。亦能畫佛也。且如但就人道中。唯取南閻浮提一
洲之人。早巳有爾許多面孔。千千萬萬箇箇不同。非
但橫覩現在不同。亦乃竪想。過去未來。人面各別。且
如一人中。曾祖不同。高祖阿翁又殊。曾門文有異。祖
身又異。父子又異身。孫復殊子。定知未生之孫。出來
必是各別。一人既爾。盡世界皆然。一一是業力。知此
巧能分布。令各各別。實難思議。故有經云。業巧能生
種種形。閻浮人中。一色尚巳難言。況東西北州。又形
相面孔更別。都說人道巳然。況天道鬼畜地獄人別。
就畜中。或飛走。或多足無足。乃至微細蟲豸。何可言
之。皆是業能巧布。故云巧作六道令各不同也。畫師
之巧。實不可比。尋常見壁畵。三百五百人。施主或社
家。大都欲令肥瘦大小黑白之殊。然不免多皆相似。
故志公呵張僧傜云。毗婆尸佛早學畵。亘到如今。猶
未妙。雖是變家隨俗撰作。然乃暗與理符。
△注懺之
有三下。二正明懺業之相也。一伏者。伏業懺也。所謂
自揆道力劣弱。宿業或今業。深厚積多。不敢希望直
滅而不受。遂且悔責身心。永不相續。其巳作負命等
怨債。且願以止觀及諸善力伏之。不起現行。得定慧
力。增堪忍。諸趣即將身償他。如才學廣博者未達聞。
貧賤之時負債。若今償他。苦惱之甚。癈求榮達之路。
遂氣延至榮達之時。百倍償之。亦不難矣。如杯渡禪
師。遠就梁武帝之死。二祖可大師。故往鄴都。受仲倫
之斃也。佛示現受金槍馬麥之類。蓋亦表此義矣。雖
云示現。不妨遠遠劫來曾有此因。但似鏡影故。云示
現。又以於受與不受皆得自在。但是故意。非業所牽。
故云示現。且如一人之業。從無始來。有何邊畔。但以
發菩提心後。念念熏修者。便不潤之。則悉不受之。便
至證真成佛。即知過。云曾作之事何限。然斷障既盡
業則巳無。不妨依宿世所作事而受即名示現也。二
轉者。轉重罪而輕受。謂自知未發心前。所有過罪。道
力既小。不敢望其直滅。恐命終後墜三惡道。障於修
道。遂顛轉向今生。便令償却。便償即輕。待來生即重。
故十住婆沙論云。於三惡道中。若應受業報。願於今
身償。不入惡道受。經云。設有惡道報。頭痛即得除。金
剛亦云。受持讀誦此經。則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
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
得阿耨菩提。涅槃經說。智者造罪。重造輕受。亦是此
意也。三滅者。悟理精深。發心猛利。念念觀諸法性。心
心順性修行。罪體既空。倒心又正。染心復止。本末念
念俱懺。理事了了徹源。如是之人。豈有業累更餘在
耶。故經云。煩惱如空。無所住。志公云。煩惱何處安脚。
故云滅也。若雖發心猛盛。不達罪源。或雖悟理。不能
息業。云欲懺悔。竟何益歟。
△注然小乘下。三明大小
乘深淺之相。言時定報不定者。以遇懺心猛利善力
強盛。應受而排敵之。以時定故。巳過其時。則一差永
差。以報不定故。容可懺滅而不受。然此時報相對。義
有四句。及三報義。並在彌勒章中廣述說。可更撿而
敘之。大乘一切皆滅者。如下所明。
△注又善心下。四
料簡對治品類。總有三種對治。一懺治罪。二智斷障。
三善防惡。懺中。云上下品類敵對者。罪若深重。還須
發猛利勝上心。懺之方滅。中下隨類可知。智斷煩惱
者。上品麤障易遣。故初心下品之智。即能治之。下品
細障難除。故須利根久修。上智方能除也。如羅縠之
障。非十地等覺之智。何能斷之。防罪亦爾。謂四重罪。
重而易防。初發善心。及劣善心即免。餘篇轉輕小。轉
難防項故。南山鈔主。未免吉羅。優波毱多。尚翻油鉢。
故須上品善心。方便可防制。疏三果報者。注中之文。
亦是佛名經中之偈。謂有四梵志。知得五通。忽聞空
中有聲云。汝等十日。皆的命終此四人。倚恃神通。擬
不伏死。俱來辭佛避死。意騁神通。一人入海底。一人
在空中。一人入深山巖谷非人所到之處。一人常在
千千萬萬人聚集閙處。日滿俱死。佛說偈言。非空非
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而不受報。唯有
懺悔力。乃能得除滅。故釋提桓因。五衰相現。恐懼切
心。歸誠三寶。五衰即滅。得延天年。又如尊勝經說。善
住天子。亦五相現。以陀羅尼懺悔力故。亦延天壽。彼
經別相懺報障中。先懺阿鼻。乃至三惡。次第而懺。此
三能障等。是彼經中。先標三障之文。具云。此三滅者。
則六根十惡乃至八萬四千塵勞。皆悉清淨。疏加一
見障者。此是華嚴隨好品中懺悔之文。列所懺悔障
云。業障煩惱障報障見障。故云加一。注云見及煩惱
利鈍者。貪瞋癡慢疑。是五鈍使。直云煩惱。餘身見邊
見邪見見取戒禁取。是五利使。即名見障。若通而論
之。總名煩惱。或亦所知障。是見障也。
疏然欲懺下。三明所起之由也。不覺者。根本迷也。故
佛名經云。獨頭無明。為煩惱種。今雖巳覺。倒習猶行。
亦長須悔恨。起貪瞋癡者。然煩惱雖有其十。猛利發
業。是此三毒故。故注偏指之。云是業因也。發身口意
者。能發是身業。所發是身具所造。是善惡不動業也。
皆思為體者。論云。大乘三業皆思為體。謂動身之思。
發語之思。及思當體。自是三業也。造業具者。此異熟
無記之身口。及深污意根。此是造業之具度。如工巧
之業而錐刀器不是業也。開之成六者。彼經云。身身
業。語語業。意意業。即是六也。經文自釋。身渾濁臭惡
虫聚等。身業即行住坐臥屈申等。語即風息吐納高
低等。語業即起居問訊讚說毀說等。意即覺觀思惟
等。意業即憂喜等。評曰。經中約相見可見聞等。而顯
之不尅體。說思為業。可以意趣中求矣。注善惡不動
及順現生後等。皆在彌勒章中。巳具釋說。三三者。身
等三具。善等三種業。現等三種報也。合九種者。前後
不相離。從三煩惱生者。即貪瞋癡也。此是根本。
疏然懺有二下。四正明懺法也。於中又二。一總。二別。
總中。云責心者。悔恨無始巳來不早親近善友發菩
提心。而乃執認身心我等相。縱恣貪瞋嫉妬分別見
慢。造種種業。如蠶作繭自纏自縛。苦苦。壞苦。行苦。無
有出期。
▲疏若就下。二別也。善惡不動三種業中。唯
別懺惡業也。謂善及不動。但以迷心。取相求有。故成
過患。若離其病。不除其法。故此不懺。若惡業。背理招
苦。一向須斷。故此懺令滅也。二種者。遮則佛之遮制。
違制成罪。性則法爾。犯之有罪。十惡是也。准小乘宗。
四重八重不通懺悔。僧殘巳下四篇方許。餘如別卷。
作法者。小乘懺要。請大比丘為證。對大僧。具五法。一
袒右肩。二右膝著地。三合掌。四說罪各種。(罪名謂僧殘波逸提。
種是種類。如於僧殘中自弄媒嫁等十三)五禮足。若對小夏。闕無禮足。但
行四法。若僧殘罪。須請二十清淨僧。令六夜行摩那
埵。供給承事。七日滿。僧為羯磨。除罪還成。令戒淨如
本所受。尼則集當眾四十清淨大德。若輕罪。則一日
承事。不必集也。大乘亦有作法。次下引方等經中是。
疏復須等者。於作法懺中。兼復起行也。事理者。此中
文四。一事。二理。三雙明。四總結。初中。如方等者。注中
撮略說之。今更廣之。謂彼經。令先嚴淨道場。香泥塗
地。及室內作圓壇。彩畫懸五色幡。燒海岸香。然燈。敷
高座。請二十四尊像。多亦無妨。設餚饍。盡心力。新淨
衣服鞋履。無新洗故。出入著脫。令無參雜。七日長齋。
日三時洗浴。初日供養僧。起意多少。別請一明了內
外律者為師。受二十四戒及陀羅尼。對師說罪。要月
八日十五日。當以七日為期。此不可減。若能更進。隨
意堪任。十人巳還。不得出此。俗人亦得。須辨單縫三
衣。備佛法式。旋遶一百二十匝。却坐思惟等。廣如經
說。疏佛名經者。方等多明作法。兼起行。佛名多明起
行。少說作法。又兼理也。注云歸三寶者。具云。夫欲懺
悔。必須先敬三寶。所以然者。三寶即是眾生良友福
田。若能歸敬。滅無量罪。長無量福。能令行者離生死
苦。得解脫樂。先當興七種心。以為方便。一者慚愧。云
云。(如注列)後結云。生如是七種心巳。緣想十方諸佛
賢聖。擎拳合掌。披陳至到。慚愧改革。云云。
△疏理
如淨名下。二理懺也。文二。一正明。即優波離為
二犯律比丘懺悔。維摩詰呵云。無重增此二比丘罪。
當直除滅。勿擾其心。所以者何。彼罪性。不在內。不在
外。不在中間。如佛所說。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
淨。心亦不在內。云云。如其心然。罪垢亦然。諸法亦然。
不出於如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脫時。寧有垢不。我
言不也。維摩詰言。一切眾生心相無垢亦復如是。唯
優波離。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顛倒取我例知)諸法皆妄見。
如夢如焰。如水中月。如鏡中像。以妄想生。其知此者。
是名奉律。乃至時二比丘。疑悔即除。發阿耨菩提心。
餘如別卷具引釋。疏難曰下。二通妨也。罪違等者。真
性本離一切過患。本具過恒沙福德智慧等故。設有
漏福。亦是性之起用故。論釋用大云。能生世出世間
善因果。但是計執之心乖性。福善之相無違性。罪即
必違真性故。一切教中。未曾說有無漏惡及無漏罪
也。是能治者。如明與暗定不俱生也。是能生者。如鏡
淨明影像無盡。所以華嚴關鍵中。明性起緣起。不同
緣起法界通於善惡染淨。性起唯善唯淨。具如別卷
所釋引。金剛者。人多誦得意亦易知不能具載。
△疏
普賢觀下三雙明理事也。初雙標二經各具二懺也。
初觀經者。初令晝夜六時對十方佛普賢菩薩。遍懺
六根。故云事也。觀心下可知。若欲懺悔下。具云。一切
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
如霜露。慧日能銷除。是故應至心勤懺六根罪。(此是重頌)。
疏隨好品者。具足文云。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身。以盡
法界眾生數等頭。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舌。以盡法界
眾生數等身業語業意業。悔除所有諸障過惡。既運
三業而懺。即當事也。然是全理之事。以皆云盡法界等
故。彼經懺悔因由。在別卷中。疏觀諸業性至理懺者。
則連次經云。時諸天子。心大歡喜。而問之言。云何悔
除一切過惡。(先巳教懺而後問者。意明理懺為用心也)天皷告言。菩薩知
諸業不從東方來。(不從十方來。正顯空義)但從顛倒生。無有住
處。(釋空所以)菩薩如是。不從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來。而共
積集。止住於心。(非先有體)決定明見。無有疑惑。(上皆別觀業空也。業
為報障親因故)後有經文。對業觀報云。諸天子。如有頗梨鏡。
名為能照。清淨鑒徹。與十世界。其量正等。諸國土中
一切山川一切眾生所有影像。皆於中現。彼諸影像。
可得說言來入鏡中從鏡去否。答言不也。諸天子。一
切諸業亦復如是。雖能出生諸業果報。無來無去。(喻雖
有而無也。謂像依鏡現像非去來。報從業生何來何生)。
△疏事懺除下。四總結
事理也。因迷理而起惑業故。理懺為根源也。然雙除
之。妙固不在言。若難具者。必須先訪善友。令解理懺。
何者。根拔枝存。容漸枯朽。若枝盡而根在。千迴斫而
還生。智者詳焉。疏二順逆中。初雙標。次別釋。文三。先
順。後逆。今初。順有十。一者自從無始來。顛倒昏迷。妄
計人我故。起於身見。二者內具煩惱。外值惡友。勸惑。
我心倍加增盛。三內外惡緣既具。能內滅善心。外滅
善事。故於他善。都無隨喜。四既不喜善。則樂惡也。五
如好獵者。於萬般禽獸。總帶殺心。慳貪者。舉世資財
無一不要。事未必遂。而心常然。六前橫此竪。七纔修
一善。則表白再三。積歲過非。未曾上紙。八言虜扈者。
不尊敬貌。九十可知。從無始下結云。若自及他無皆
爾。是為十種。順生死流。昏倒造惡。如廁蟲樂廁。不覺
不知。生死浩然。而無際畔。二次起下。顯能治逆生死
十心也。彼云。今欲懺悔。應當逆此罪流。用十種心。翻
除惡法。一者先須信因果決定。孱然業種。雖久不能
敗。經云終無自作他人受果。轉識善惡。不生疑惑。是
為深信。翻破一闡提心。二者天見我屏罪。是故慚天。
人見我顯罪。是故愧人。以此翻破無慚愧心。三者人
命無常。一息不還。千載長往。幽途綿邈。無有資粮。苦
海波深。舩筏安寄。聖賢可呵。無所恃怙。年事稍去。風
刀不賖。豈可安然坐待酸痛。又佛名經云。若不懺悔
者。大命將盡。地獄惡相皆現在前。當爾之時。悔懼交
至。不預修善。悔何及乎。當爾之時。欲求一體一懺。豈
可更得。眾等莫自恃盛年財寶勢力放逸自恣。死苦
一至。不令人知。盛年壯色無得免者。怖心起時。如履
湯火。六塵五欲。不暇貪染。如阿輸柯王弟。聞旃陀羅
振鈴。一日巳盡六日當死。雖有五欲。無心愛念。行者
怖畏。苦到懺悔。不惜身命。如彼怖王。以此翻破不畏
惡道。四者根露條枯。源乾流竭。若覆藏罪。是不良人。
迦葉頭陀。令大眾中發露。其餘行法。但以實心。向佛
像改革。如隱處有癰。覆諱不治。則致於死。以此翻破
覆藏罪心也。五者若懺巳更作者。如王法初犯得恕
若更作則重。初入道場。罪則易滅。更作難除。巳能吐
了。云何更噉。以此翻破惡心相續。六者昔日自安危
人。遍惱一切境。今廣起兼濟。遍虗空界。利益於他。以
此翻破一切處起惡心也。七者昔三業造罪。不計晝
夜。今善身口意。䇿勵不休。匪移山岳。安填江海。以此
翻破縱恣三業。八者即昔自滅善。亦滅他善。不自隨
喜。亦不喜他。今守護諸善。方便增廣不令斷絕。以此
翻破無隨喜心。九者昔親押惡友。信受其言故。今念
十方佛念無等慈。作不請友。念無等智。作大導師。以
此翻破順惡友心。十者如前理懺。若不善解此十心。
全不識是非。云何懺悔。設入道場。徒為苦行。涅槃經
云。若言勤修苦行是大涅槃因緣者。無有是處。即斯
意也。
疏然上理事下。五翻罪為福也。注中指行願經者。證
惡業無邊。婆沙論。證懺悔福。亦無邊也。行願經云。菩
薩自念。無始巳來。由貪瞋癡。發身口意。造諸惡業無
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虗空界不能容受。注
婆沙論者。彼說懺悔功德云。此一念善及形色者。三
千大千世界所不容受。以非色故。所能容受。(彼論但指一地
之境故。且以大千為量。量雖通局。意不殊此也)故知一念懺悔功德。便與無
量劫所造之業。分量齊等。如室中一須臾燈光之明
所遍分量。與此室千年之暗。分量齊等。
勸請中揀云。凡小者。凡夫小乘也。請轉法輪注中偈
云云者。即婆沙偈云。十方諸如來。現身成道者。我請
轉法輪。安樂諸眾生。然請義有二。一隨相請。二稱性
請。隨相可知。稱性者如疏說也。謂須恒悟一切聲如
空谷響。緣起無性。非斷非常。一一全真。無非法界。既
聞無所聞。則終日聞法。心觀如此。是請法輪故。云知
聲如響等也。此是大經出現品轉法輪門中之文也。
其文具云。知聲如響。而請轉法輪。了於諸法真實性
故。於一音中。出一切音。而轉法輪。畢竟無生故。又云。
菩薩欲知如來所轉法輪。應知如來法輪所出生處。
佛子。如來隨一切眾生心行欲樂無量。出若干音聲。
而轉法輪。釋曰。既隨眾生之心。即知願請轉法輪。須
令自心稱法。心若不稱請。亦不聞故。即常請下二句。是
藏和尚緣起章第六。請轉法輪門中文也。具云。由一
切諸佛唯智唯德。菩薩即以窮法界之智。而請佛說
法。是故。一切諸佛。無不雨大法雨。然菩薩。唯願唯行。
諸佛即以甚深願力。而加所請。是故。菩薩無不獲於
大益。當知菩薩常請。諸佛常說。未曾失時也。疏請佛
住世中。注偈云云者。彼偈云。十方一切佛。若欲捨壽
命。我今頭面禮。勸請令久住。唯行願經者。文云。所有
盡法界虗空界。一切諸佛。將欲示現般涅槃者。及諸
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乃至一切諸善知識。我悉
勸請。莫入涅槃。經於一切佛剎微塵數劫。為欲樂利
益眾生。稱性請者。謂眾生心淨。見佛常住。眾生業重
心垢。見佛捨命。佛無生滅。隨機見故。故知心淨觀佛。
佛則常住。為真請也。眾生心垢等者。設有心開解發。
曾得見佛。而情識習氣忽起。還不現前。故今勸請者。
但依智離識。常作佛觀。心清智明。即常見佛不曾涅
槃。若瞥爾起心。塵勞相續。觀智間斷。即不見佛。名為
佛滅度也。故出現品。涅槃章中云。如來常住清淨法
身。隨眾生心。示現涅槃。佛子。譬如日出普照世間。於
一切淨水器中。影無不現。佛子。於汝意云何。彼影不
現。為日咎不。答言不也。但由器壞。非日有咎。佛子。如
來智日。亦復如是。普現法界。無前無後。一切眾生淨
心器中。佛無不現。心器常淨。常見佛身。若心濁器破。
則不得見。釋云。法身無像故。無器而不形。聖智無心
故。無感而不應。像非我有。自彼器之虧盈。心非我生。
豈普現之前後。持戒器破。定水無依。菩提器破。智水
寧止。無信清珠故。心水渾濁。何由見佛。又緣起章中。
明佛出世間門中云。非是佛身潛隱而不出現。但有
智見之。則言佛出。無智者不見之。則云不出世。當知
未曾有世間而佛不現者。此現與不現。由有智與無
智。非佛行藏而有出沒。但常照一法界。則一切諸佛
常現在前。故知請佛當淨其心也。疏此義如下者。彼
以佛出世涅槃相對。作二重。一約真實釋。二重約對
機釋。對機釋中一半。巳如上引說。由常作觀。常見佛
故。行願經結請佛文云。虗空界盡。眾生界盡。我此勸
請無有窮盡。念念無間。無度厭也。
疏隨喜者。翻多生嫉妬障也。故云由昔不喜他等。准
行願等者。文云。十方三世諸佛如來。從初發心。為一
切智(揀二乘及凡夫心也)勤修福聚。云云。(具列因果之行)乃至般涅槃。
分布舍利。所有善根。我皆隨喜。及彼十方一切世界
六趣四生所有功德。乃至一塵。我皆隨喜。一切聲聞
辟支佛有學無學所有功德。我皆隨喜。一切菩薩所
修苦行。志求無上菩提廣大功德。我皆隨喜。(今有學大乘教
或頓禪之人。多譏毀人天小乘之行。悉成罪過。除為發激迴心)疏法華則唯等者。緣
彼有隨喜功德品。說隨喜展轉。直至第五十人。猶過
於以七寶等施與四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六趣眾生
百千萬分之一。道俗多讀誦此經故。因辨彼所以。隨
喜功德至多者。由隨喜如來權實功德也。是功德多
之所以。權實者。經云。此法華經。開方便門(權也)示真實
相。(實也)如來智慧甚深無量。(實也)其智慧門。難解難入。(權也)
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實也)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
教。(權也)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從實開權)十方佛土中。唯有一
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會權歸實)故二十八品三
周之文。但如來權實知見。生公云。此華不有則巳。有
則華實雙含。此經不說則巳。說則權實雙辨。既終窮
極唱。難信難解。今能隨喜。故德難量。
疏向於三處者。向實際中有二。一迴事向理。二迴行
布向圓融。向菩提中。有四。一迴因向果。二迴劣向勝。
三迴比向證。四迴世間向出世。眾生中有三。一迴自
向他。二迴少向少。三迴自因行向他因行。然此三處。
不出隨相離相二義。眾生菩提隨相。實際離相。又眾
生隨相。菩提離相。實際非離非隨。若闕隨相。即墮二
乘。若闕離相。即同凡夫。疏所以要此下。釋三所以。所
以有三。具悲智離相故。謂大悲下化者迴向眾生也。
大智上求者向菩提也。而離下向實際也。又此三下。
二互相資故。言一即具三者。謂為證實際。須向眾生。
離色證空。非真實際故。須向菩提。速證菩提。成一切
智。斷於二障。乃窮實故。又為救眾生。須證實際。於惑
自在。方能化故。若自有縛。不能解他縛故。須向菩提。
有智方能廣利故。又為迴向菩提。須向眾生。不為眾
生。終不證大果。故須向實際。不證實際。非菩提故。
疏四弘者。如常可知。為對四諦故。亦如發菩提心義
門中釋。然今更略言。觀苦諦故願度眾生。觀集諦故
斷煩惱。觀道諦故學無過法門。觀滅諦故願成菩提。
證真寂滅也。五願者。亦如前述。即不取斷煩惱。而加
如來無邊誓願本。福智無過誓願集。
疏然上八重下。大文第三生起次第也。供養(一也先須發心
供養)口讚。(二也。西天之禮。見即發言讚歎。情發於中。不覺形言故)身禮(三也。隨言即禮。不必
且強然住立)次洗滌法器。(四懺悔也。懺淨身心。為求法故)欣求法雨。(五勸請也。
請轉法輪)攝他同巳。(六隨喜也)迴向三處。(七也。諸行皆是方迴此行。向三處矣)願
皆成佛。(八也。自他事圓)十種者。一禮敬佛。二稱讚。三供養。四
懺業。五隨喜。六請轉法輪。七請佛住世。(此於勸請中。開為二分。合
為一)八常隨佛學。(迴向菩提也)九恒順眾生。(向眾生也)十普皆迴
向(義當實際。上三於迴向中開。今合為一)開別義者。各如側注。說彼闕
行願者。以十門都是普賢行願矣。
疏若不下。第四結意。感應中三。初略銷文。或見等者。
所見無準。或佛摩頂。或種種華光說法等。故言或也。
見者。或於定中。心忘身處之相。而忽見之。或於觀中。
見真性隨緣成如此相。據義理雖成。一切不唯此相。
然且當時與此相相應。或眠夢中。見如是等。總明遇
善境也。不作聖心者。佛頂經中。說諸勝相。皆結云。不
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今用此語也。
輕安義如前釋。此中但顯當時身心行相矣。
▲疏論
中說下。二引例以證。
▲三天台止觀下。別釋諸禪。第
九門中善根發相者。八門巳如前說。故此當其第九。
或重者。如物鎮壓。或輕者。身如欲飛。餘皆可解。但文
略也。廣如別卷。
疏然論與經下。二會通也。除惑等者。惑業在心。如塵
泥在水。今懺除之。如水去泥滓。攝動者。謂雖除惑業。
不貯心中掉舉浮散。任運流動。或種種思慮。修習何
成。如四病云。作如是言。豈是貪瞋。豈使結業。又前云。
虗妄浮心。多諸巧見。皆同此說。故須攝念澄心。如水
清而澄渟也。空者。由除惑業故。寂者。由攝馳散故。方
能等者。如水現像。
疏自終期限等者。疑也。疏毗尼經者。今取意。撮略引
之。但證二戒不同。非證道場之事。彼經云。聲聞乘人。
雖淨持戒。於菩薩乘。不名淨戒。菩薩乘人雖淨持戒。
於聲聞人不名淨戒。優波離。聲聞人。不應乃至起於
一念欲更受身。則名淨戒。於菩薩乘最大破戒。菩薩
乘人。於無量劫堪忍受身。不生厭患。名清淨戒。於聲
聞乘最大破戒。又菩薩不盡護戒。聲聞盡護。菩薩持
開通戒。聲聞持不開通戒。更有要文。別卷具引。疏六
和者。梵語僧伽。正翻云眾。義兼和合。若但言眾。何異
鄽肆多人聚集。或軍營群吏皆集同一處。互相侵謀。
爭名競利。若唯云和合。何妨二人同心或共謀惡。或
夫妻之類。故須具云眾和合也。和合有六。謂身口意
戒見利。
疏陳詞句中三。初正銷文。怖魔者。初出家時。魔宮震
動。比丘是能怖。魔是所怖。非謂怕他魔也。謂令魔驚
怖。名怖魔。如云驚軍動眾。乃是軍眾驚動也。乞士者
上從善知識。乞法以鍊神。下從檀越。乞衣食以資身。
淨戒者。有表而受。無表而持。緣具心真。故名淨也。有
人加淨命破惡。以為五義。今以乞士是乞食。正命離
邪。如法而活。即是淨命也。淨戒不犯。即破惡也。故不
別列。優婆此云近事。塞夷則是男及女。夷尼皆是女
聲。四分律。又云。婆私皆梵音小異耳。寂滅行者。理實
而言。既修三觀。即有至靜起幻寂滅等三行。今通言
寂滅者。正是中道圓覺。逈異二乘。兼含揀權教菩薩
故。疏八識等者。本章巳釋。四智者。菩提章中巳釋。其
銷經義意。詳之可見。但逐難略指。五識取塵等者。卒
爾眼識。同時意識等也。
△疏然小大下。二料揀大小
也。八對皆上小下大。務其文略。不能一一指之。然所
對小乘之行。皆約結大界內眾和合。若依法之行。其
中。或有難緣。或別事故。獨居者。或二三人居者。此不
對之。以事稀故。非佛教本意故。是別行法故。疏所依
者。若據嚴淨道場。亦是所依。緣經云以大圓覺為我
伽藍。故取圓覺也。又道場日滿。夏日未滿。不妨東西。
故不取道場。又修觀之時。忘於身及處所之相故也。
文中。示現安居。及實相住持。自稱名字等。皆是經文。
示現者。陳詞句。及標心也。其中。小乘定實。事相對首。
如常可悉。然心不起念。念起背本。不間斷覺無上菩
提等。設不安居。道場觀門。本亦如此。今取以為安居
相者。有二意。一明言示現安居。二因說安居。便形對
小乘說故。
△問大小下。三對辯寬狹也。
疏誡取邪者。文二。初定所證境。是加行中之所證也。
故云總標等。謂加行尅修三觀。雖在後段說之。此是
道場中修證儀式故。總標舉誡。修三觀之人。若證現
境界。非先所聞。不得取著。
▲疏非彼下。二正解。釋然
斯文甚要。餘處所無。至於天台辨禪門修證最備。亦
無此誡。若得此意。天台覺魔事一門。及邪禪善根發
相一段。都無所用也。若失此意。則縱全用彼二處之
文。亦說邪魔之相。殊未盡也。別異境相。有何窮盡。故
唯除實相。餘皆魔事。故有證有得。皆名邪故。願諸學
者。諦思念之。始終不異者。謂信若不信圓覺。餘信皆
邪。如三聖圓融觀說。由此義故。經云。發心畢竟二不
別文。及初發心時。即成阿耨菩提。又云。因該果海。古
今傳云。初發心時。與佛齊功。皆斯意也。若不解此義。
如何會如上等文。文中易見隨難釋之。
疏幻觀中。云前威德段中圓說者。具二利也。願廣心
真者。心實欲行佛菩薩種種門。修行方始。外發大願。
故云真也。亦如前云情發於中等也。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三(之上)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三(之下)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 宗密撰
疏先取數門中。文三。一標經意。二釋修息。三配屬經
文。初中。云治覺觀者。據五停心觀。對治之中。藥病如
此。不治餘四者。悟淨覺人。全無愚癡。亦不著我。貪瞋
麤重。巳能覺之。伏之故。不作餘四觀。唯思覺微細。非
所執法。任運而起。最難制止。正障禪觀。故此先取數
門以治之也。入妙境者。寂滅中道。是此觀中。所觀境
故。
疏然修下。二釋修息也。修出入息者。非唯繫心不散。
抑亦易悟無常。以喘息出入是壽命生死之所依故。
又萬物皆因此息而有。今覺此氣息。都無根源。雖云
氣海。何有深廣之實。由此觀之。易悟諸法空故。文中
二。一標舉列名。但依出入息道。有六門方便修之。此
是內行根源。三乘要道故。瑞應經說。世尊。初詣道樹。
加趺坐草。欲習佛法。內思安那般那。(梵語也。此云出息入息也)一
數。二隨。乃至六淨。萬行開發。降魔成道。佛為物軌。示
迹若斯。三乘正士。豈不遵稟。又提婆(去聲也)菩薩。破外
道巳。亦勸修此門。如別卷記說。
△據天台下。二修之儀
式。然天台總列十門。今唯取五門。謂一次第相生。二
隨便宜。三隨對治。四隨旋轉。五觀心不取餘五者。如
別卷具列而詳之。
▲疏次第者下。三正明修證。五門
各二。一修。二證。今初門者。正是入道之楷模也。修者。
文顯可知。大底而言。由心專數故。即忘得諸境。心無
二緣故。故佛言。制心一處。無事不辨。然有處云。掉舉
多者。數於入息。昏沉多者。數於出息。證中云任運者。
任運從一至十。不假功力。抑心束意。自然住於出入
息數緣中也。捨數修隨者。謂覺息虗微。心相漸細。患
息為麤。意不欲數。應當放息修隨。注下皆等者。雖文
義皆異。其意皆同故。不能一一舉之。疏隨中修者。謂
捨前數法。一心依隨息之出入。想心緣息。知息出入
心住息緣。不思別境。故云無分散意。證者。心既微細。
安靜不亂。故覺息長短等也。長是沉慢。短是急促。言
任運相依。亦是不抑伏也。此道經云。綿綿若存。用之
不勤息。既綿綿心即疑靜。行者爾時既證隨門。又覺
以為麤。心厭欲捨。如人疲極欲眠。不樂眾事。應當捨
隨修止。疏止中修者。不數不隨。諸緣亦息。故云疑寂。
證中云泯然者。定法持心。任運不動也。行者爾時即
作是念。今此三昧。雖寂靜安樂。而無慧方便。不能破
壞生死。此定屬諸因緣和合而有。虗誑不實。不見不
覺。應須照了即起觀也。疏觀中修者。即於定中觀也。
息想者。息如空中風也。身不實者。三十六物。內外不
實。如芭蕉也。心不實者。識心無常。剎那不住。定何所
依者。無我無人。身受心法皆無自性。證中。遍毛孔者。
遍身流注。不唯口鼻。胷臆臍輪也。心眼者。非肉眼也。
徹見者。昭昭無隔。如目覩也。三十六物者。內外不淨。
剎那變易。四念處者。觀身不淨等。破四顛倒者。身淨
受樂心常法我。皆如前四念章中廣釋。行者爾時觀
相既發。心緣觀境。非真非實。應捨觀修還。疏還中修
者。既知觀從心生。若隨之折境。即不會本源故。反觀
觀也。言無所從者。為從觀心生。為從非觀生。若從觀
生。是無常法。未觀之時。本無此觀故。若從非觀心生。
未觀之時。則巳有觀。其實不爾。所以者何。初修數隨
止等三法中。未有觀故。當知。此心本自不生。不生故
不滅。不滅故即空。空故即無觀心。無觀心故。豈有觀
境。故云境智雙亡也。此是至道之源故名還矣。證云
不加等者。自然見心境總空。又不斷滅。是為本源也。
行者爾時當知。若離境智。歸無境智。亦不離縛。以墮
二邊故。若住境智。尤為繫縛。故捨還門安心淨道。疏
淨中修云五蘊淨者。知色淨故。不起妄想分別。受想
行識亦復如是。息妄想垢。是名修淨。息分別垢。息取
我垢。皆名修淨。舉要言之。若能知心本淨。方名真實
修淨也。證云豁然者。心忽相應。無礙方便。任運開發
等也。或證等者。然此證淨有二。一相似證。五方便似
無漏慧發。二真實證。苦法忍乃至第九無礙道等(三十
四心也)真無漏慧。三界垢盡。故名證淨。
△疏隨便宜者。
第二門也。欲得深禪定智慧。初學安心。必須善巧。當
於六門悉知悉學。調試其心。隨所便宜。即久長用。所
以者何。心若不便。強修無益故。遍學六以自試也。隨
便而用者。不揀次第也。種種禪定者。得持身及麤住
細住。欲界未到地初禪等。
△疏對治者。第三門也。然
所治六病。皆說諸習定時。於坐中而起者也。文二。初
正釋此門。緣諸境者。其心浮動明利。(難忘諸境)心散縱橫。
難可制錄。故須修數息觀以制之。由心專數故忘却
境界。故佛云。覺觀多者。故教令數息。昏散者。昏則無
記。心闇睡眠。散則心浮起逸越。逸者。怳怳無所之也。
亦是思覺攀緣。皆坐中不安之相。故調心隨息。明照
入出。照入出者。治無記昏睡。心依息者。治覺觀攀緣。
氣麤者。因用心太急。或因事境而短未定。心神躁悶。
氣則麤也。此屬身也。心散流動而屬心也。故用止門。
寬身放息。息心凝寂止諸境。應以為治也。貪瞋者。坐
中忽念可愛之事。或名利。或色欲。或憶得怨家。曾如
是如是。侵犯我等。貪瞋便起。此麤障重。不易止息。須
觀自身他身不淨種種過患。以治貪。作慈悲觀想。哀
愍一切。恕他昏患等。以治瞋故。云即觀也。癡邪障起
即還者。癡非如牛羊之徒。是不信因緣業報。或如種
種異見。故又云。邪當須反照。十二因緣從。生死逆觀展
轉相因。乃至無明。橫從空起。即還本源。故云還也。故
諸疏論。皆以順觀為疏轉門。逆觀為還滅門。即還本
源。滅諸妄想也。惡念等者。謂於坐中。忽然惡念思惟。
願造一切惡業之事。或有種種諸惡境界而現。乃至
逼切身心。當知悉是過去惡業障發。當用淨門。念法
身本淨不生不滅本性清淨。以對諸染。及破惡境。皆
空而為治也。疏然上等者。二料揀前後。又二。一前。二
後。前中又二。一正揀。二會經。今初。云通者。約所修六
門。若次第。若便宜。若對治之行相也。別者。各有見解
宗旨。各有趣求。略如注配。今當更釋。且約數門說之。
求樂者。謂諸凡夫。以根鈍故。但信師教。當數息時。唯
知從一至十。令心安定。欲望此禪。受諸快樂。此是數
息而起魔業。以貪生死故。或如此方道教中人。亦調
息養生意。求長壽之樂。雖無記數之教。心想亦與隨
息無別。故注云求樂也。有見者。謂諸利根外道。見心
猛盛。當數息時。從一至十。欲求禪定。亦能分別現在
有息無息等四句。如別卷說。隨心所見計以為實。起
諸邪行。斷滅善心。乃至轉為人說。故云有見。求涅槃
者。謂二乘人。欲出三界。自求涅槃故。數息調心。於數
息時。不離四諦十二因緣等。唯明菩薩者。其文亦顯。
詳之可知。數息既爾。餘隨止觀還淨等五亦然。疏今
經下。二會經也。是此意者。揀凡夫外道二乘。為修圓
覺大因緣。故前文巳頻顯。發心行想。不出上求下化
也。疏此後下揀後也。唯一乘者。於中復有頓漸。旋轉
門者。即天台所得旋陀羅尼門。於一法中。解一切法。
一一皆爾。旋轉無礙。此是漸修功成而得。是法華宗。
名為漸門。故彼云。前諸門。從假入空。得慧眼。是二乘
菩薩共行之法。今從空入假。是法眼。謂從空入假。旋
轉出一切法諸行功德。即知先同二乘從假入空。空
觀成巳。然後不住此空慧。以之入假。方能旋轉諸法。
豈非漸修功成圓證耶。觀心門。則直從本心源。而了
諸法故。當頓門故。彼云。懸照諸法之源。源則眾生心
也。發趣儀式。雖頓漸少殊。皆是一乘實教之宗旨也。
△疏旋轉者。第四門也。大意巳如上釋。上所言從空
入假者。當數息時。發大誓願。怜愍眾生。雖知眾生空
國土空。而欲成就眾生。淨佛國土。盡未來世。作是願
巳。即當了達所數之息不生滅其性空寂。即息是空。
非息滅空。息性自空。便能如此。了息空者。由先巳入
空觀故也。空即息者。即今從空入假也。非真非假者。
託中道法性。方能旋轉諸法也。非世出世者。此息
無世出世性故。成就世出世也。如夢幻者。雖無實可
得。亦分別所作事。了息亦爾。雖無息性可得。亦成就
息念。從一至十。了了分明知。此息相成就等者。入此門
者。於一法中。通達成就一切法也。故息是萬物之本。
執之則成就一切世間法。達之則成就一切出世法。
是中應一一廣旋轉。諸法門行相。如別卷中說。不可盡
等者。謂略說於數息門中。修旋陀羅尼。菩薩所行無
礙。方是菩薩。若入此門。直說數息調心。窮劫不盡。況
復於隨止觀還等五門。種種諸禪。智慧神通。四辨力
無畏。諸地行願。一切種智。無盡一切功德。旋轉而可
盡乎。故云一一如是。
△疏觀心者。第五門也。為上根
者。是頓機初心人也。若久熏習。方能了心。不名上根。
故前云從空入假。此云不由次第懸照法源。即知頓
漸有異矣。源者心者。彼文云。諸法之源。所謂眾生心
也。約修習之力。即功行成就。達諸法空。心念皆不可
得。方名本淨。苦但就法體而言。眾生本有。此淨心不
待空一切妄染故。彼小止觀文云。則於心性。通達中
道。若於自心。見中道二諦。則見一切諸法中道二諦。
又引般舟三昧經云。諸佛從心得解脫。心者清淨名
無垢。五道鮮潔不受色。有學此者。成大道。論中。指大
乘法體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能攝一切世間
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今亦依於此心。
顯示修習數等六妙門也。觀心無相等者。謂一切法。
由心而起。若能反觀心源。心性不可得。即知萬法皆
無根本故。於諸法無不通達。心即數門者。數一切法。
皆悉約心故。心即是隨門者。謂一切數量之法。悉隨
心王。若無心王。則無心數。(數即心數)心王動故。心數亦動。
如是觀時。即知心是隨門。心寂即止者。當觀心時。知
心性常寂。則諸法亦寂。寂故不念動。不念動故名止
也。當知心即止門也。覺心者。當觀心時。覺了心性。猶
如虗空。開無明藏。見真實性。得無著慧故。心即觀門。
無能所者。當觀心時。既不得所觀之心。亦不得能觀
之智。能所俱不可得。即是本為還門也。惑不能染者。
當觀心時。雖分別一切法。不著分一切法。以自性清
淨從本巳來不為無明惑倒之所染故。經云心不染
煩惱。煩惱不染心。行者通達自性清淨心故。入於垢
法。不為垢法所染。故知心是淨門。直觀等者。文皆可
知。
疏今此經者下。第三配屬經也。用心在此第五者。觀
心門也。言用心者。悟解道理。運心創意。念念令與淨
心相應。又不妨礙染淨等法。隨相等行。即長在觀心
門中。若對治宿習。調攝妄念。令合理知。即假藉數息
等方便。以資止觀故。此先指用心。次引證。言前云者。
根本三觀文初。皆有此也。具云。悟淨圓覺。即是頓悟。
以淨覺心即是用心。以者用也。前說觀心本淨。正是
此也。心中了知。亦證所知生住滅念。心數等法。不於
心外知之。一一只在自巳心中了之。故云爾也。即知
心非生住異。能了生住異滅如前。心非數等。數等不
離一心。故以為證。疏修在初門者。託以外緣方便。隨
相修數息等。以調妄心。而成此寂滅中道禪那之觀。
引證云先取數者。即知巳依次第而修。及漸進者。即
後段云漸次增進乃至得知等。即知依數隨等漸漸
次第。轉轉增益。進趣後位。故知是次第門也。二三中
證云。先取數者。謂有問曰。第二隨便。第三對治。皆不
依次第。今且經云先取數門。數門第一即是依次第。
如何云或亦二三。答舉一例諸也。例者不妨或云先
取隨門或止門等。謂數門便宜。即先取數。或多思覺。
亦先取數。或隨門便宜。即取隨門。或乍昏散。亦取隨
門。餘四皆爾。經但舉一以例餘者。何局於文哉。又問
據二三門。隨修其一。或便或治。不妨即得禪定。以餘
門非便故。無所治之病故。既不妨唯一。何得云先。云
先。豈非相續更合有中後等耶。答此對本經寂滅中
觀云先。以於此觀之前。先且修數隨等故。非六妙門
中自相形對說先後。疏成在第四者。彼宗說。三乘行
人。同修習數等或次或便或治。得覺觀攀緣等諸障
盡時。成就空觀。從空入假。旋轉諸法無礙自在。今經
亦於數等。或依次修六。或隨一二行。麤障既盡。了知
心念數量。乃至知百千界事。文中雖具舉雨滴。意例
一切法也。不爾如何旋轉無量法門。一一能知處故。
故云成在第四也。疏或始終等者。經文本無息字。但
云數門。其所知法數。亦不言息數長短出入等。但言
生住滅念。彼第五門。既亦不說用息。於六妙門中。一
一云心即不妨。此經意。本說觀心數中法門。不必說
息。故云爾也。謂息道從一至十。亦為數。心中生住滅
念。亦名為數。何必事須息數。方名數門故。云不必。問
既此經與第五觀心門全同。何不唯用此銷經文。乃
煩引諸門之義。答聖意多含。非局一面。根有利頓利
漸。佛意潛皆被之。各隨樂欲得入故。古德皆云。修多
羅意趣中求。何必局執一途。故流通分中文云。此經
是頓教大乘。亦攝漸修一切群品。如修羅蚊蝱飲海
皆滿。上來多義不同。總是釋經先取數門一句了。
疏心中了知下。文三。初正釋。二證同。三揀異。從由前
至心淨者。釋經先取數門一句。躡前因息數。而入心
數但入心數者。起後生住滅念文也。此躡前者。皆約
依次隨便對治等三門。修息也。或不由下二句。約唯
用第五門修心六妙也。故了知下。總含兩般之意。但
修成皆能知也。問經云心中了知。何得此云了知心
中。豈不倒耶。答二義皆具。謂只是我自巳心中了知。
非別有能知之慧。又還只了知我心中生滅等念。非
了知心外實有定法。故應如此釋之。豈是倒邪。麤細
者。約論中。生住異滅。開為三細五麤。(除業果故唯五)以辨麤細。
如次下疏中自配。麤者五麤。細者三細。又麤中之麤。
異滅二相。細中之細。唯是生相。細中之麤。住相中前
二。麤中之細。住相中之後二。妄念者總指也。本者三
細。末者五麤。又住等三相皆末。生相為本。又生等四
相皆末。根本無明為本。分齊者生。相及住相中前二。
在本識中。餘皆在事識中。又前麤細。各有本末。各有
部分限齊。故論云。生滅相有二種。一者麤與心相應
故。(心所與心王相應。或境與心相應)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以無心王心所
之相而可相應)又麤中之麤。凡夫境界。麤中之細。細中之麤。
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界即分齊之義也。頭
緒數量者。總結上也。謂四相猶如首領。一一相中。各
有眾多生滅等法。展轉因依生起。皆有綸緒。不相雜
亂。乃至八萬四千。不離四相故。云顯緒數量。一一分
明者。生中一者。業相也。滅中一者。起業相也。住四者
轉相現相智相相續相。異二者。執取相計名字相。皆
如前文頻有引釋訖。且順三世者。剎那前中後念為
三世也。滅是過去。住是現在。生是未來。(淨名等皆云過去巳滅等)
或生巳而住。則生為過去。住為現在。住巳則滅。滅為
未來。故諸大小乘經論。或具說四相。或略說三相。以
住異二相同是現在。故合為一。(唯識云。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曾有
用。此暫有者不凝然也。故合為一也)故彌勒偈。釋金剛經身相即非身
相云。三相異體故。天親長行釋之。又成四相。文云。相
是有為生住異滅。佛體異此。故非身相。諸教或三或
四。甚多不可繁引。
▲疏論云下。二證同也。文二。一正
指同。言乃至者。次云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
異。以四相具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前文巳引。故此略之。
△疏問文無下。二通妨難。應具
問云。此觀文首。便云先取數門都無無念之言。何得
云正當此門。應具答云。人難解經。良有於此。且三觀
體用。法義分劑。在威德菩薩所問章中。至二十五輪
再問說者。猶且明修三種時。或單或複。或具不具之
相。兼定慧修之分齊。謂至靜動用寂滅等各別。今此
門中。直明趣入方便。且令數門調心。息於攀緣覺觀
諸念。自寂即入妙境。但是修習彼之三觀。元無兩種
三觀。故辨音問云。此諸方便。有幾修習。此段菩薩問
云。三種淨觀。以何為首。皆舉前法。以問修之儀式。今
云論中無念同此者。此觀根本文云。不取幻化及諸
靜相等三重。絕於對待之念。結成寂滅之行。至諸輪
中。一一皆云寂滅。具如彼中巳釋。夫寂滅者。生滅滅
巳方名寂滅。故科云絕待靈心觀。絕待者無念也。靈
心者一覺也。以此云同。何所疑耶。今云寂觀。但取文
少異。非謂捨於前名。故次云正當。(絕待靈心)意在此矣。縱
就數門而論。亦本為對思覺等念。念巳止息。方見生
住等念。故前云。由證諸念。覺識煩動。夫有念者必不
見無念之理。前巳頻有徵釋。善思念之。然疏中云文
在前章者。有二意。一若約法義體用。即唯前威德一
章。若兼諸輪。一一標顯至靜寂滅等。各有分齊。即總
指二章也。今此但明巳下。皆巳釋了。
▲疏然論約下。
三揀異也。位滿方盡者。十信覺滅相。三賢覺異相。前
九地覺住相。十地位滿覺生相。文云。遠離微細念故。
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故云極證。今據等者。
然觀行成時。圓同佛果。故許俱時知也。故大經說。若
與如是觀行相應。初心即成正覺。天台六即。有觀行
即。況圓頓宗。因果無定。分位後證中當更說之。上來
多義不同總是釋經心中了知等三句竟。
疏淨心是圓等者。淨者心本空寂為淨。故是體也。心
本能知為覺。即當用也。心通二言也。萬物皆然者。若
云不知萬物。是何因緣。偏知雨滴一色。邪定不如此。
但此經宗。貴文句簡略。故但舉一。前釋云者。六妙中
之文也。問從前既云眾生本具圓覺淨心。如何不得
知一切耶。故次答云凡夫之類等也。
疏誡邪證。文二。一結例本文。二然此下。廣明證相。於
中二。初正明三觀證相。後別明證有淺深。初中二。一
約當經略標。言各證者。後當引文。圓修方證者。反顯
不圓即不證也。故前云。此三皆是圓覺。親近若得圓
證。即成圓覺。方證者。證有淺深。次下即說。如前文者。
諸輪末文云。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於諸性
相。無離覺性。名為圓修三種自性。自性者。稱體本來
具也。
▲疏天台下。二約天台廣釋。文中又二。初略指
同。由此空假。邐迤直至中觀方證。不同此經一念同
時。故云具修。不云圓也。
▲疏謂了知下。二正顯證相。
文三。一明初心證相。言從假入空者。空觀成就。名慧
眼。成一切智。若住此觀。即墮二乘。故法華敘聲聞云。
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化眾生。都無欣樂。所以者何。
一切諸法皆悉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無漏無為。
如是思惟。不生喜樂。既入正位者。即見道位。初果巳
去是也。從空入假者。謂諦觀心性。雖空。緣對之時。能
出生諸法故。能於空中。修種種行。假觀成就。名法眼
及道種智。若住此觀。智慧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
自然流入者。一念中具一切者。正是證相。佛眼雙觀
空假。中道第一義諦。具一切種智。了了見性者。定慧
力等也。故涅槃云。聲聞定力多故。不見佛性。菩薩智
慧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唯有如來定慧力等。了
了見於佛性。安住大乘等者。即法華經喻說。一乘如
白牛等也。行如來行等者。亦是彼云。行如來行。入如
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天台用此等文。顯證相云。
若能了了見佛性。即是安住大乘。行步平正。其疾如
風。若行疾如風。即是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流入薩婆
若海。即是行如來行。若行如來行。即是入如來室。若
入如來室。即是著如來衣。若著如來衣。即是坐如來
座。若坐如來座。即是以如來莊嚴而自莊嚴。自莊嚴
即是獲六根清淨。六根清淨即入佛境界。展轉相躡。
乃至即是莊嚴兜率天。示現降胎。八相皆爾。乃至結
云。即是初發心住菩薩。疏如華嚴者。文云。初發心時
便成正覺。(晉譯經本)等者。等於涅槃大品法華也。涅槃云。
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大品經云。須菩
提。有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即坐道場。轉正法輪。當
知菩薩為如佛也。法華中。龍女所獻心珠為證。如是
等經。皆明初心具一切佛法。即是大品經中阿字門。
即是法華令眾生開佛知見。即是涅槃見佛性故。住
大涅槃。是則略說初心菩薩因修止觀證果之相。
(上皆天台之文)。
△疏後心下。二明究竟證相。不可知者。自智
不及。推教下。約佛語而解。止觀果者。謂法華開佛知
見。即是約觀門以明果。涅槃中百句解脫。以釋涅槃。
即是約止門以明果。止即攝觀故。涅槃三德中。有摩
訶般若觀。亦攝止故。法華云。乃至究竟涅槃。常寂滅
相。終歸於空。因中止觀相。即果位菩提涅槃無礙。
△
疏今經下。三結釋。此經下當更說。
疏又彼說下。第二別明證有淺深也。文二。初正明深
淺。言無礙巧慧者。不離心念境界。而不由心念所計。
依智不依識。圓通識悟真法界也。妙慧者。無漏無相
也。朗然開發者。開是惑障空無義。發是真性顯出義。
即同此經前云覺所顯發。明照法界者。照體無邊。即
是法界。無別所照。通達無礙者。能所無二。理事融通
也。相似者。似究竟證也。如法華六根者。即法師功德
品說。說法華經功德。莊嚴六根故。父母所生肉眼。悉
見三千界一切所有色。耳聞三千界一切所有聲。雖
未得天眼天耳。父母所生眼耳如是。鼻嗅一切香。悉
知其所在。舌甞一切好醜美不美及諸苦澁物。在其
舌根。皆變成上味。如天甘露。無不美者。若以舌根。眾
中說法。能入其心。得清淨身如淨瑠璃。眾生喜見。三
千界眾生。生時死時。生善惡處。悉於中現。乃至一切
亦皆於中現。清淨意根。乃至聞一句。通無量義。能演
一句於一月四月。乃至一歲。隨其義趣。皆與實相不
相違背。若說俗間經書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
法。三千界眾生心所行道。皆悉知之。雖未得無漏六
根。而父母所生六根如是。疏初證者。入阿字門。開如
來藏者。如來藏經。萎華喻云。一切眾生。具足貪瞋諸
煩惱中。有如來。三十二相。結加趺坐。乃至展轉。別說
九喻故。今閡出成前所說此位菩薩八相成道也。顯
法身者。勝鬘中說。在纏名如來藏。出纏名大法身。亦
名為佛者。法身是真佛。八相是化身也。中間諸位者。
四十二位中。除初及後。中間四十位也。亦阿茶中間
四十字也。謂三十九賢。十地等覺。故華嚴十住。每住
皆有不由他悟之言。皆是成佛之相。若准占察經。即
四位成佛。一信滿佛。二解滿佛。三證滿佛。四功德滿
足。分齊同此經及論四位也。後證者。菩薩入荼字門
也。一念者。論中最初業相。業相盡故。全體相應。如氷
盡時全與水相應也。論云。覺心初起。心無初相。即是
此也。生公云。一念不生。前後際斷。照體獨立。亦當此
也。餘文可見。
△疏今經下。後配釋此經。彼知三千界
者。眼見耳聞。乃至意知皆盡。三千界所有一切種種。
今此經說下至眾生一念心世界一滴雨。以例一切。一
一皆知事與彼同故。當此證。靜極覺遍者。靜觀文云。
不起思念。靜極便覺。越三千故者。如是初靜。從於一
身。至一世界。覺亦如是。若覺遍滿一世界者。一世界
中。有一眾生。起一念者。皆悉能知。百千世界。亦復如
是。又云百千世界一滴之雨。故云越也。以六根清淨。
知見三千界內事。名相似證。三千界者。但是一佛剎
土。今此既知百千剎土。計當超越十萬位之量。即知
不唯是相似證。故當實證之初也。雖云百千意遍法
界。且方便以多數。引人心識。令漸寬廣。苦住云普適
人心。即漭蕩無的。現十方佛者。是威德章淨觀中文。
如來出現。是後改經文。皆與初發心時即成正覺相
當。故備指以明此位因。果交徹者。此宗因是全性之
圓因。果是全性之滿果。因該果海。果徹因源。故云交
也。如前頻說。問今經為當定是相似證。為的是初住
菩薩。故次答云圓頓等也。謂一一位中。皆圓證也。故
華嚴歷別因果。後便以平等因果融之。此經四位順
覺之後。便有忘心入覺以泯之文。或說六即之義。或
道漸四相之文。皆無定也。
疏遍修三觀中二。初略銷文。後廣釋義。初中二釋。初
約所感勝緣佛出釋。言萬行巳圓者。說修行文云。方
便隨順。其數無量。圓攝所歸。當有三種。據此即三觀。
便攝萬行故。就此觀成之人。便是親見如來應身也。
以見佛之益亦只是意在行圓故。
△疏又即下。後約
自心本覺佛出釋。言離念者。靜觀成。離麤重攀緣之
念。幻觀成。離躭空滯寂及執。著定相之念。中觀成。離
對待分別之念。唯除本覺真佛。更無餘念而可隱翳
故。云出現于世。
▲疏然前離四病下。後廣釋義也。於
中。初指經總標。言般涅槃者。般者入也。涅槃者寂滅
也。(翻文釋義巳在本章)。
△疏實義有三下。釋義也。言實義者。成
佛及入涅槃。各有實義。成佛者。大經云。應知。如來成
等正覺。於一切義。無所觀察。又云。譬如虗空一切世
界若成若壞常無增減。諸佛菩提。亦復如是。若成正
覺。不成正覺。亦無增減。涅槃者。大經又云。欲知如來
大涅槃者。當須了知根本自性如真如涅槃。如來涅
槃亦如是。(實際法界虗空。一一例真如說)又云。如來不為菩薩說諸
佛如來究竟涅槃。亦不為彼示現其事。何以故。欲令
見一切如來常住其前。於一念中。見過去未來一切
諸佛色相圓滿。皆如現在。亦不起二不二想。釋真俗
二諦。皆以緣起之言。而標指者。為揀權教中一向凝
寂空無之真。一向生滅動作之俗也。謂此真是法性
緣起無性之真。此俗是法性舉體緣起之俗也。言大
經者。華嚴也。前後皆然。無有少許處空無佛身者。非
唯諸法中。下至極微塵。皆全有佛。而十方虗空。一一
可容一塵之處。亦皆全有圓滿具足之身相也。即生
即滅者。楞伽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四相同時。
即是論文。前巳引釋。疏常住世常涅槃者。此與前異。
前云念念是剎那生滅義。但以相續不斷故。云常有
佛成正覺涅槃。今是凝然常住。永離生滅相。故全異
也。言住世者。此常住覺照。不離生滅法中也。常涅槃
者。不同諸法生滅也。疏戀慕故示現涅槃者。文云。譬
如日出普照世間。於一切淨水器中。影無不現。普遍
眾處而無來往。或一器破便不現影。如前引釋。疏對
今經意者。三觀成就。離三種麤細之念。故見佛現。如
水離渾濁波騰等相故見日現。
疏三令隨便等者。有四句。一藉假入空。二藉空入假。
三藉空假以成中。四藉中以成空假。此有二對。其中
義意。扶持相成。言直見心源者。中也。空觀前對云諸
法即性故空。後對云無別所現故空。既無別法。所現
方知即性。既云即性。當知無別故扶成也。假觀前對
云不壞相故假。後對云但從性現故假。此亦相成可
知。
疏偈中云攝念等者。即前令過三七日一向攝念。攝
念非謂沉心。必正思惟妙理境界。疏總別相計四者。
一總二別。故為四也。總者。在答道場之末。別者。在答
加行之中。今乃合之一處重頌。餘可知。
疏通分(賢善首菩薩問)。
疏事須持教者。故律中。世尊說。過去六代如來中。有
四佛結集經教故。佛法久住於世。二佛不結集經教
故。佛法速滅。貫穿者。以經教貫穿法義。義則不遺。巳
如懸談引佛地論具釋訖。先須識名者。如論語云。名
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
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十法行者。巳在道場禮懺
門中法供養處釋訖。今此疏列文略義具。謂寫是書
寫施是轉施等也。(餘謂聽聞受持披讀諷誦思惟修習。其說釋即是前云開示)此
十法行。皆是流布之相。故結云如是分布等也。
疏一說即是多說者。如說華嚴時具十種緣。謂一依
時。從無始際。盡未來際。念念常說。無間斷故。二依處。
遍法界中所有世界。彼無量世界。一一塵中。皆有毗
盧遮那。說華嚴故。三依主。如前十方一一世界。一切
諸佛。皆同說故。故彼諸會每說巳。皆結通十方一切
世界故。十方佛來證皆云。我等諸佛亦如是說。餘七
緣不能具述。然雖一一遍一切時一切處佛佛同說
皆遍法界。為門不同。亦無雜亂。廣如別卷。疏諸佛獲
持者。只如諸部般若。多是帝釋守護。法華是菩薩守
護。華嚴及此經。是諸佛自護。良由根本法是佛師故。
諸教煥然者。諸教所說。一切染淨諸法。皆是圓覺妙
心之中。派流生起。故達此法。則諸法皆通。若不了下。
即取意用大經之文。文云。不能了自心。云何知正道
也。故云眼目者。都結上義。以歸經文。
疏非器不聞者。非揀之不示。自是彼堅執不悟。不悟
即但聞聲音語言。不聞法也。如日月不隔於盲人。雷
霆不隔於聾者等也。極證之處者。如懸談初泯絕果
相成圓門中廣說此義。隨緣起妄者。既是在纏。淨隱
染顯。故唯云妄也。空不空等。亦如前說。此但列之。以
釋經中差別之言耳。慤疏總判五名云。初圓照總持。
二契經宗決。三三昧根本。四寂滅常境。(佛常以寂滅。為所依境界)
五真妄合分。疏依此名義而持者。如云大方廣。便須
心冥體性。普觀德相。善巧起用。餘例此知。又華嚴祖
師藏和尚所製。受持大乘經教儀式。有五門。每門五
義。在別卷中。若以義求等者。觀彼處。疏文即明。
疏前云等者。皆是難詞。謂既亦是眾生覺地。何唯佛
境。無明等法。豈是佛境界耶。今云下。牒起難詞也。次
下釋此意云。雖說無明眾生等法。一一皆空。空故徹
其覺地。不同法相宗教說為定有。有則與佛永殊故。
此名為顯如來境也。疏華嚴信位等者。即是第二會。
十信法門中問明品。說所信之境。有十門甚深。第一
緣起甚深。問答心性是一云何見有種種差別等。乃
至第十佛境甚深。問答佛境界智佛境界知等十義。
謂智是諸佛智用。知即眾生心體。故此云智與知殊。
皆佛境界。前巳具釋。既於信位明之。即知緣起等十
門之法。本來甚深。皆是佛之境界。況此經所說染淨
之法。皆依圓覺現起。豈非唯顯如來境界耶。
疏含十法行者。謂修行之言。通於總別。別者。是十中
修習一行也。總者。書寫講讀。總是修行故。此云含也。
必至佛地者。至所顯之處也。
疏宗是頓者。始終依圓覺故。具漸門者。二執二空。五
道五性。四位三觀。四相四病。三期三七日。禮懺安居
等也。遲速皆益者。次文即是謂巳悟未悟等也。頓機
者。一聞巳悟。漸機者。乍聞未悟。悟者即文而見法。文
字性離故。未者約其文而觀其義。依其義。方見其法。
若離文。無所依故。如是任持。不失不忘。是答奉持之
問也。所言文字性離等者。用淨名之文。彼云。文字性
離是即解脫。無離文字說解脫也。彼四句但是一意。
今則分為兩意用之。詳可知矣。分上中下者。上謂通
明觀行。中則別明三觀諸輪。下則道場加行。故云頓
漸俱收。
疏漸教乖頓者。就彼宗中。若云初心即是佛者。以為
驚異。初十信人尚不得。錯呼為十住。況云佛耶。諸皆
類此。故云乖也。頓門必具漸者。雖云輪迴等非作故
無。本性無無。而乃說貪愛是轉迴根本。備述過患。勸
令除斷。雖云眾生本來成佛。而乃廣說發心發願勤
修觀行等。故云必具。大經亦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然後具說十住十行次第修習乃至妙覺。
疏答功德中。聞經配福。度人配智者。各如注釋。後段
注文有二。初釋當文。後又聞者下。重釋兩段前福後
智之義也。後宿因中。雙明福智者。經自明言種諸福
慧。慧即智也。
疏如金剛者。彼云。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乃至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
為他人說。其福勝彼。然文例雖同。優劣又異。彼須受
持方勝。此便聞名巳勝。又彼四句方勝。此一句巳勝。
又彼兼為人說方勝。此自信巳勝。問約彼經初較量
之文。即如此所說。然彼句後。復以多恒河中沙。以計
三千世界。滿爾許世界七寶布施。尚不及持說。又以
河沙身命布施。亦不如持說。豈不超過此一世界七
寶所較量耶。答彼經次第斷二十七疑故。義理境界
轉轉增勝。上所引難之文。是巳斷至第七重受得報
身有取之疑。巳悟報身。無取故。功德超過多界七寶
及身命之施。今此但較量聞名及一句義。都未較量
證悟深妙之境。以深妙境無有世法可較量故。故知
所問全非類也。疏盈剎者。滿世界也。為漏果之資者。
與有漏六道報應之果。而作資緣。致令三界生死不
絕。仍招第三生之重苦。故云爾也。慤本文云。能招漏
果之資。文意不切。謂世珍是能招。漏果是所招。句巳
圓矣。今更云之資。乃成資是所招。義勢渾倒。今謂資
是資緣資助。資助貪愛施心。招漏果。即知資是能招
故。改云能為漏果之資。義意極相順也。
疏積德者。且如勸得一人斷酒肉。或持五戒。福德尚
多。況八戒十戒。乃至出家受具足戒。其功巳難可說。
況一百箇恒河。一一河中。所有沙沙。細如麵。以一沙
計一人。令爾許人皆得阿羅漢。此之功德。唯佛能算。
誰測邊際。故云可知。可知至極之多。非謂知真數量。
疏空體不空者。靈鑒不昧。此則以空如來藏。為半偈。
二種皆具為全偈也。或無常真常者。悟一切法。皆悉
苦空無常。為半偈。於空無常處。見常住真樂本覺法
身。方為全也。故涅槃經。羅剎說半偈云。諸行無常是
生滅法。後更說云。生滅滅巳寂滅為樂。方為全也。又
能觀身不淨等四念處為半。法身常樂我淨為全。若
約當經。則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
幻塵滅故幻滅亦滅。總為半偈也。幻滅滅故。非幻不
滅。譬如磨鏡垢盡明現。為全偈也。問若爾則此云分
別半偈。同於小乘。或同大乘中權教。如何功德如是
難量。答由先標圓覺為宗巳破無明。為夢中人。於此
性淨圓覺之中。方說無常等法故。先悟如來圓覺無
垢。然後說無明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顯性
之宗。例皆如此。論中亦云。依覺故迷。故雖半偈。巳逈
超諸教之全偈。由斯功德。難可算計。
疏亦如金剛文勢者。彼經云。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
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
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反顯)以於無量
百千萬佛所。種諸善根。(順明)亦非聊爾人耳。
疏故經說者。淨名經也。樂生死者。耽著富樂。自恃強
盛。常樂勝他。是生死業也。著諸見者。是邪智也。故引
為證。注是非勝負者。瓔珞經云。樂行勝負天魔行。樂
見是非外道行。
疏為請主者。如懸談初門引法華說。
疏一由旬者。舊譯云四十里。新譯云十六里。
疏自惟下。大文第四。慶讚迴向也。中三。一慶。二讚。三
迴向。初中二。一傷昔。二慶今。初中。言迷者。無明也。心
海者。心是法。海是喻。對下句中生死波中。生死是法。
波是喻。謂風吹海而成波。無明迷心而成生死。故論
云。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
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如是眾生自性
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
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若約
楞伽經。即以風喻境界。文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
動。洪波皷溟壑。無有斷絕期。論云無明。約因也。經云
境界。約緣也。因緣具足。故令淨心起動。成生死波浪
也。漂沉者。人天為漂。三途為沉。如人墮落漩渦水中。
一沒至底。暫時漂至水面。而出水不得。又却沉下。一
一配合可知。疏塵沙諸佛出者。從無始來。諸佛慈悲。
傷愍眾生迷倒墮落。出現人間。相計其數。如抹世界
為微塵之數。亦如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一
一恒河所有細沙之數。恨我與佛無緣。佛出此世界。
我生彼世界。佛出諸世界。我則生此世界。或佛出時。
我在三途。或北洲等一切難處。我暫得人身。則佛及
教法巳滅。設法未滅。亦不聞不信。不能發心。猶如盲
龜墮在海中。求出不得。海有浮木。木中有孔。可容龜
身。龜若得入其中。漂至海岸。即得出海。然百千箇盲
龜浮木。無由相遇。我如盲龜。佛如浮木孔。以不相遇。
於今凡夫。法華涅槃皆有此喻。所言佛出人中者。病
重之處。則偏憂也。六道之報。多從閻浮人身造得。發
心修習三乘無漏之業。亦在人身。由人中分別強盛
多思議故。六天苦少。八難緣隔。堪受化者唯是人中。
疏何幸下。二慶今也。若據所逢了教。華嚴及諸圓頓
顯性經論數部。然今且正慶此經也。千重疑者。余先
於大小乘法相教中。發心習學數年。無量疑情求決
不得。後遇南宗禪門真善知識。於始終根本迷悟昇
沉之道。巳絕其疑。至於諸差別門。心境本末。修證行
位。無量義門。及權實教。猶未通決。每因思惟觀照。或
因披尋諸經律論。至相違之文屈曲之意迷疑之處。
智則結滯。如水流之吹風凍結冰。則不能通流。心情
鬱快。亦如此也。自習此教。一一泮釋。如氷在日中。亦如
湯沃霜雪。故云類氷消也。尋思等者。反驗宿因。若非
累世遇諸善知識聞了義教熏習藏識。豈得如今覩
此妙典。便能悟解耶。豈一生二生三四五生。聞信便
能悟入。如此性相無礙。真妄融通。凡聖交徹。本末自
在。無雜無亂。千門萬義。一一成就。無疑滯耶。當知。巳
於累世。積集聞熏。巳於多生。遇善知識。方能通達如
此甚深至教文乖意通等義門也。實曾頻頻。尋思此
意。或靜夜通宵。或宴居終日。或獨行盡於一程。想像
于懷。感荷多生諸善知識開誘勸示。而至於此。又委
細想得數生巳前。初遇善友之時。必難信向。種種堅
執。作種種非理之語。騁能騁辨。務在抵拒。賴善友慈
念覺悟。恐涉毀教。恐轉墜墮。乃盡心竭力。方便救濟。
如此數生。方肯信受。雖能信順。又未悟解。復煩善友
種種方便譬喻教令通會。又經數生如此。然雖隨言
即解。過後依前因循而巳。仍未解生難遭之想念念
求學。常只是費善友心力。長時勸策。方能漸進。又經
數生。空好習學言教道理。不能對境撿心。不覺察妄
想折伏情念。每聞善友說甚深義。即歡喜聽受。亦聞
指著用心乖道處。即不歡喜。反疑善友。或不憐念。或
信任人言。或有餘意。如此種種障道門戶。從初發心
乃至今世。委曲思惟。想其流類種數。千千萬萬之事。
須一一蒙善友悲憐不捨。百計千校。漸漸誘引。方得
今生能超過爾許多障道關節。數曾閑暇之時。幽靜
之處。因反思多生之事。淚流至項。心咽至胷。往往微
聲啼泣。恨不便見多生知識。一一記得。懇到禮謝。種
種報効。因此便念念發願。願來生一一却得相逢。兼
得宿命智。一一醒得。一一竭盡身心。供養報恩。懇情
如此。不知所為。因略書示同流。令知我前車巳翻。諸
人後車當改轍耳。
疏上士慈悲下。二讚也。哀末世者。十二菩薩。一一問
中。皆云願為菩薩及末世眾生也。始終次第者。始謂
文殊問本起因地。終謂圓覺菩薩。問三觀修證。若對
一類上根。初一周說。則淨慧章。說凡聖因果之人。隨
順覺性之相。便為終也。次第者。謂於了教發心。直趣
大乘之人。且合問。最初依何法發心。以何為本因。故
文殊依此而問。故佛為說圓覺淨心。本有總持。染淨
諸法。是一切法之源。由無明故。妄認此身心為我。故
有輪轉。又無明本無。亦無達悟之者。歸如來藏。究竟
圓滿。次既悟此境。法爾合知依悟處修行之理。然淨
覺本具。無憎無減。無明本無。無可除斷。即不合修。若
不修行常居幻化。修不修義。言反意合。固宜了之。故
普賢依此而問。佛說身心及修行智。雖皆如幻。不妨
如幻智修幻身心。身心盡時幻智亦滅。覺性圓滿無
生無滅。次既悟此理。法爾須知修之方便。如何創意。
如何運心。而得觀行成就。故普眼承此而問。佛說以
正念離幻。為前方便。止息諸緣。(奢摩他此云止)堅持禁戒。安
處徒眾。宴坐靜室。恒常思惟。一一推折四大根識塵
境。於中。我執法執。皆無所有。即達二空所顯真性。又
泯修悟之相。影像亦滅。覺心清淨。一切皆然。無自無
他。平等不動。遍滿法界。於諸二境。無愛無憎。乃至眾
生。本成佛道。次聞此說。巳根稍劣者。法爾合疑本來
成道何得現與佛殊優劣天隔。故金剛藏知機。依此
而問。佛說良由眾生輪迴之心。而觀圓覺。似有流轉。
其實覺元不動。如舟行故見兩岸移。其實岸本不移。既
通此疑。方知由輪迴之心故。見圓覺流轉。法爾合斷
此心。然此輪迴心。及輪迴相。任運流注。蓋不由巳。不
知何法是輪迴根本。得如是不斷不絕。故彌勒依此
而問。佛說貪變為本故。造業受報。相續無窮。設使依
三乘教熏。若不除根本無明。終難入覺。次既知斷除
貪愛。起增上心。發清淨願。住佛圓覺。求善知識。即不
隨邪見。則修真止妄。理意周圓。法爾要知。依此而修。
既從初心至於佛果。常依圓覺。所作所為。常須相應。
隨順圓覺。既無別異凡聖。復有階差。如何差別位地。
皆順無差之覺。故淨慧依此而問。佛說十信三賢十
地佛果。隨順覺性。各有行相。是則一期法義。終始周
圓。但眾生根性。種種不同。或上中下。或起動止息。或
宜任運而合道。或宜拘繫專注而證理。如一城四門
隨方各入。如何方便。遍被諸機。故威德菩薩。依此而
問。佛說於諸修行。實無有二。隨順方便。其數無量。圓
攝所歸。循性差別。當有三種。謂奢摩等也。次既聞三
觀。是別對根宜。趣入之門。法爾要知。為一人總修三
種。或三人各修一般或二或三或單或複。故辨音起
問。佛為說二十五輪。一切皆許。次既知所修觀行門
戶。法爾有人自覺。依法修之。心念不息。觀行不成。自
疑覺性本淨。此由迷倒故。不相應。今巳頓悟。又依趣
入門戶修之。如何不能證入。故淨業起問。佛說由無
始我人眾生壽命等執習氣相續。故不入覺。非覺違
拒諸能入者。次既知我相潛伏。難辨難除。須依善友。
積習妙門。發心勤斷。法爾要知。何等人是真正善友。
堪可依止。又法爾合有一類人。以發心勤修勤斷
故。或便種種造作。務圖早證。或怕生心為失。一向任
運。或但止息妄念。或欲滅除根境。故普覺菩薩知之
起向。佛說依於明師除微細病之方法也。次中根
之類。法門巳周。更有一類。至下根人。復有大志。決欲
求證之者。須有事法拘制。方能尅志成功。故圓覺菩
薩依此意問。佛說三期道場。加功用行之法。及於三
觀。或別修。或遍修。或更互試修。修之不得。又教禮懺
等也。次正宗三類。一切圓足。法爾須知。護持修習此
言教之方法。令此教流通不絕。故賢善首起問。佛答
經名及說經護經之佛。較量持教功德。乃至諸天神
護衛大眾奉行。故云次第也。疏諮詢者。即佛讚文殊
云。乃能為諸菩薩。諮詢如來因地法行等也。能仁者。
梵語釋迦。此云能仁也。應感者。諸菩薩眾請問是能
感。佛是所感。佛是能應。諸菩薩是所應。稱心源者。圓
覺妙心。是諸法之源也。心即是源。名為心源。亦可心
是能斷所斷染淨之心。源即覺性真心。此則是心之
源。名為心源。前持業釋。後依主釋。二意皆通。此經從
首至末。所說一切種種差別法義。一一依於圓覺淨
心而辨。故云稱也。本末無遮者。諸大乘。或唯一向。說
空寂之理。真如寂滅。無修無證。無能無所。不可智知
識識。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唯說本而遮末也。或一
向說。一切眾生。無始巳來。皆依八識。展轉熏習。變起
染淨一切諸法。有情無情。無明故起惑造業。受報無
窮。若不遇佛。定是凡夫。無由成等正覺。若遇佛及教。
發心生信。修六度萬行。或二乘行。展轉趣入。各依自
乘。經三生六十劫等。或三祇劫。方始成佛。此唯說末
而遮本也。今經具定明了。顯示本末。無上法王。有大
圓覺。又無明本無。又知無者。亦如空華。如來藏中。無
起滅知見。乃至妙圓覺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
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如是類例。不可
具陳。皆是本也。又種種迷倒行相。種種修行行相。位
地階級。觀行差別。道場法則。如是類例。亦難具引。皆
是末也。所說末皆是即本之末。未曾遮本。說本皆是
即末之本。未曾遮末。故云本末無遮。無遮之言。是金
剛藏請云。唯願不捨無遮大慈。為諸菩薩。開祕密藏。
如設大齋。遠近僧尼來即供養。更無遮障。乃至行者
童子貪病之人。一切不障。名無遮齋。今經亦爾。諸大
菩薩。地上地前。乃至未世。或初心門戶。或修之意旨
深淺皆被。如大海水不讓小流。修羅蚊蝱飲皆充滿。
故曰無遮也。頓者是化儀之頓也。謂若且說泯迹離
相。亦不名頓。故法皷經云。一切空經是有餘說。理未
盡故。中論云。空是大乘之初門故。若且說事相行位
亦非為頓。未窮真源故。今經本末俱說。相即無礙。故
云頓演說也。
疏巳採下。三迴向也。群詮者。諸經律。諸論疏。諸雜要
妙祕訣等也。扣真寂者。反自觀心照理。依於悟處見
處。而述此疏。此中有二意。一以採群詮故。不同一類
禪宗但約心迷理不勘契聖教為定量。二以扣寂故。
不同一類聽學文疏文人。但博附舊語抄集疏論。改
頭易尾。便稱我製造章疏。今乃以聖教為明鏡。照見
自心。以自心為智燈。照經幽旨。故云採詮扣寂等。扣
寂之言。即子書云。扣寂寞以求意也。隨應聖旨者。雖
遍覽群教。而不盡用。亦不揀自巳熟處即用。但與聖
人說此經時意旨相應即用。故云隨應聖旨也。斯文
者。此經也。迴功德向眾生者。然所迴向處。具有其三。
謂眾生菩提實際。今以經意。門門皆在末世眾生。故
順經標眾生也。又修大乘人。有大悲增者。有大智增
者。余以情性鈍弱。多愍下流。故迴功德向眾生。同入
光藏。光藏即實際也。唯闕菩提之言。含在入字中。能
入是智故。當菩提矣。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三(之下)(終)
寫本云。
兩浙平江府常熟縣楊澳里居住。崇信弟子劉華。
與家眷等。謹命工。開茲祕誥。上祝
明良。下資動殖。庶乎聽受者。忘生滅心行。講演者。
無聖解凡情。文文流清淨真如。字字入圓覺性海。
開群生慧日。悟諸佛妙心。識破智明。識忘智顯。然
後橫生竪抱。心識封情。俱出妄源。咸登真濟。
旹紹興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謹願
建長四年夏之比。以栂尾之本。託他人書寫畢。此
書者新渡也。當寺一本書也。能能可崇重矣。
同年十月之比。以寫本一校了。
沙門釋心海(生年三十二戒[萉-巴+(日/(句-口+匕))]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