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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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體。唯是圓覺。三最初標圓覺為陀羅尼者。從本起

末。今顯義巳周。還至圓覺者。攝末歸本。表此三意。故

圓覺菩薩當此門問。

疏躡慶前者敘大智。明所為者敘大悲。如世慈父得

樂即思其子。菩薩心行。悲智常行。

疏正法像法者。年數前巳敘之。此二俱從佛滅後。方

說住世年載。若佛在日。即是法主。更不在言之緣。文

中但言末法故。以佛滅後。當其正像矣。疏永揀餘性

者。彼說五皆定性。皆是本有。本有二乘。外道性者。則

永揀之。唯收大乘性者。故敘五位之初。文云。謂具大

乘二種性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一本性住種性。謂

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

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巳聞所成等熏習所成。要具大

乘此二種性。方能漸次悟入唯識。彼五性宗。有本不

具大乘性者。故云要具。慈恩釋云。但言大乘者。揀彼

定性二乘及無種性。即知餘二乘無性。及不定中一

半。是不具者。永無具義。據此即如今學唯識論人。五

性之中。未必皆是具者。應合有多分人枉功修學必

無解行悟入之義故。若此宗中盡合習之。未曾熏習。

無種之者。熏成種故。來生乃至幾生再遇緣。必發生

故。然今剋志道場。且被巳有種者。故云具大乘性。以

未有宿種者。終不肯入道場故。疏聞慧初開者。當三

重因中第一重也。疏菩提心發者。第二重因義也。隨

分思察。及道場加行。即第三重修菩薩行也。三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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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在文殊章初本起因地文中也。

疏法華中官事者。文云。譬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

臥。是時親友官事當行。以無價寶珠。繫其衣裏。與之

而去等。菩薩以度生。為公家之事。以自利行。為私巳

之事。如世上國家賢良大臣。以利濟蒼生為公事。以

自巳家產為私事也。疏王賊命者。三種皆有難字。謂

王難賊難命難。三者總名梵行難也。水火等緣亦屬

命也。不同律中一一別開。或國王不信佛教。禁斷法

緣。或賊徒草擾。難為安住。或種種障礙。涉於憂性命

之緣。皆為他事。他者總自不由巳之義也。故知雖有

此等礙緣。尚須隨分思察。若無此等。便合加行全功。

今有人都無此等障礙。又無度生之緣。尚未能思察。

況更道場加行耶。仍安然不驚。悠悠而過。甚為可愍。

量剋三期。無別義者。有人胷臆說三期日數之義。大

是僻局。必不得爾。天台曾立志加功。百日誓求證悟。

便得旋陀羅尼。及乎習法華禮懺。道場唯製三七。般

舟道場。復製百日。方等經中。道場法式。又云。當以七

日為期。多則無妨。少不可減。諸教之中。說道場之文

甚多。不可備引。皆日數不同。儀式亦異。豈可一一別

有義耶。疏長期下根者。障重難盡故。中中如中上。如

次可知。反於此者。長期上根。謂能精進。堪任勤苦。多

時不退故。下期下根。謂性懈怠。不能久受艱勞。易即

能行。難即便退。聞道日久。即不肯修。故佛俯就接引。

八十日亦許。中期中根。進怠處中。量力而制也。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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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鈍而配。即兩勢俱通。且就利根者謂聰利。懈怠者

下期。怠故不肯久。利故障易盡。利而精進者上期。進

堪久故。障有麤細。未成佛時。本末盡故。就鈍根者。鈍

而精進者上期。鈍而怠者下期。義意例上可知。其中

期者。一切皆取處中性也。佛意多含。且就大綱而製。

然眾生根性欲樂種種不同。臨時製宜。不可判定。但

量自他之力或上中下。疏事理稱可者。有人但言心

淨即得。何必嚴淨外相道場。心不攀緣即得。何必局

居一處。猶如囚繫。此乃但約道理而言。不細察自心

難淨易淨難安易安。且染心生起必假染緣。如何淨

心成就不假淨緣耶。問其中忽有上上利根。一悟之

後。常與道俱。易淨易安。何妨他有此言耶。答若是上

上利根人。必悲智具足。能護眾生心行。方便勸制。的

不作此言。作此言者。終非此類。問何妨他還遇上上

根人作此言耶。答此則屬前通別觀行。誰抑他入此

道場耶。然亦須安處徒眾宴坐靜室。若通若局。終須

令緣起心行與所悟理相應。故云事理稱可。謂內外

俱淨。身心總安矣。

疏於中三節者。謂初佛在行相。次佛滅行相。後感應

獲益。初中云當知等者。此兩句全是論文。彼標云正

念者當知唯心等。正思正念義同故。以彼釋此。又唯

心之義。與此意同。為佛滅後。設像而觀。即是帶境。佛

在世時。根緣俱勝。不假外境。直觀心佛。故言唯心。言

根緣勝者。論云。如來在世(時勝)眾生利根(根勝)能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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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心業勝。(緣勝)圓音一演(顯緣勝相)異類等解。(顯根勝相)。

疏若佛下。二明若滅後行相中。又二。初備資緣。後正

明行相。初中又二。先備正緣。言不覩真儀等。且佛在

日。暫因昇忉利天。為母摩耶三月說法。優填王。憶戀

情切。猶使刻旃檀木為世尊像。禮拜供養。況佛滅後。

不覩金容。而不能施設形像而觀瞻耶。豈道心不如

丁蘭之孝心耶。況假之引心入法乎。引心者。因見丹

青形像。便想得世尊。化現生身之像。眼目精靈。身手

動轉。慈顏喜色。言語靜默。處大眾中巍巍堂堂。猶如

目前。雖目覩丹青。而心注佛相。次因見此相。的知化

現。如鏡中像。像者必依於淨明。佛相者必依於寂照。

喻中既目覩影像。心全見於淨明。法中目覩化相。心

全見於法報。法報既爾。我心亦然。心同佛心。融心為

佛。從此修於三觀。是何魔等敢惑亂耶。何空華之煩

惱。能障蔽於心耶。故次云相即無相即見如來。金剛

結示其在茲矣。亦可下。重釋還同如來二句也。前釋

者。以心注化現。生身之相。昭昭如在目前。為同在世

之日。此則以在日一期之化。為常住也。今解者。則直

以世尊理智真身。為常住也。故云亦可。就中。意在報

身。報身眼耳等。一一廓周法界。有身可說不滅故。可

仰慕故。

▲疏懸幡下。二明助緣也。本意敬佛設像。因

此莊嚴道場。誓期日數也。嚴飾壇場者。如下事懺中

略引方等經。疏去其久近無別所表者。此意如上三

期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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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稽首諸佛。正明用心行相。疏文有四。一總明具闕。

二備述八種。三明生起次第。四結備述之意。初中又

二。初闕後具。闕者。注云。善戒經者。智論者。十住婆沙

者。闍王說者。起信亦同者。同五事也。彼是修行信心

分中。初說信心。後說修行。修行謂施等六度。於精進

中。有除障門之文。若人先世。多有重罪業障。為邪魔

所惱云云。乃至應當勇猛。云云(如疏)彼文既在精進。亦

是加行之義。亦與此經意同也。

▲疏其最下。後具也。

先通列八法。後別銷其文。云禮佛法經者。說禮佛方

法也。經題既標禮佛。禮佛即是所宗。餘七皆是禮佛

由緣。謂供讚是禮佛流類。懺勸喜是禮佛之意。由欲

懺等故。禮敬以申懇志。七是都迴禮等功德。向於三

處。八申陳意所希望。彼既題以禮佛。餘是方法。今經

次云稽盲十方諸佛名字。即正舉所宗。懺者總舉所

申禮敬之意。理合具諸方法矣。此經宗旨。在於文略。

故略舉三。謂禮懺讚。文云名字。即當讚矣。

△後別銷

文者。注中俱能遠離等者。但專精一事。皆具餘益。故

前引諸教。數有少多。皆獲大益。餘皆同類因。感等流

果也。詳義對說。其益昭然。一中尋常文云。嚴持香華

如法供養等。其益可知。二中即尋常梵音文也。是勝

鬘夫人歎佛之文。又上座別讚云。佛真法身猶若虗

空等。三中則七佛。十方佛。二十五佛。五十三佛。賢劫

千佛。乃至佛名經。隨意廣略。一一有經。讚其功能。四

五巳下皆如尋常。依時禮懺所唱。亦或廣或略。唯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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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禮最備。四中云。十方無量佛所知無不盡等。注云

除三四障者。文在次下。依正具者。本所不具。是業所

招。今洗懺罪業令盡故。依正皆具矣。五中云十方諸

如來現身成道者等。注除謗者。此由謗之不令說聽。

今翻昔過。勸請長說。既請說法。必得自聞故。多聞增

智慧矣。六中云。昔嫉他不招感徒眾歸湊。即今罪畢

為人受孤單報。今翻之隨喜。故得眷屬。七中云。我所

作福業。一切皆和合等。自貪局功德。不迴於他。故狹

劣。今迴之向彼。故廣大。如迴聲入角則遠聞也。八中

云。願諸眾生等。速發菩提心等。除退持行者。如前說。

若無心願䇿引。行亦不成等。即是其義。

疏供養者下。二備述八種也。今當第一。復有其三。(在疏)

初云內外者。外財則錢帛金寶衣食等。如須達長者

之類。內財則頭目身命等。如薩埵王子之類。故言事

皆可知者二意。一者尋常處處俗講皆說。道俗無不

知故。二者既是事相之法。不假辯明義理。舉之即知

為之。即是何假苦言耶。疏其法供者。一一正明。言十

法行者。諸家言教。皆通而言之。皆是受持大乘教法

也。華嚴藏和尚。明受持大乘經須知。五法如下流通

分中所明。於教法者。且揀理果及行也。書寫者。剝皮

為紙等。轉施者。見他發於受持無力可辦。遂轉施巳

有。為他勝緣。聽聞者。自巳聽他講解。或聽諷誦。披讀

者。尋覽其文。受持者。攝為心要。然常人皆以讀誦便

為受持。此乃大失本意。不知受持異於轉讀。亦異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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誦故。此披讀諷誦受持。為三種法行。若不爾者。應唯

二種。又無著菩薩釋金剛經受持讀誦文云。讚誦者。

此說受持因故。為欲受故讀。為欲持故誦。天親釋云。

受持修行。依總持法故。讀誦修行。依聞慧廣故。至流

通分中。當具解釋。開示者講說。思惟者觀智推察。修

習者。或依之以為禪境。(無著釋金剛經。修行之言。云三摩鉢底相應時)或依

之以起萬行。故為十也。

▲疏又新華嚴下。二校量財

法勝劣。諸供養者。謂內財外財。各有種種不同也。法

供養最者。財施有限。法施無窮。財施施多則盡。法施

施多轉增。財施世報。法施出世報。注云七行者。文中

略列四種。等取餘三也。不文具云。所謂如說修行供

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

修善根供養。不捨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等

字含中間三種也。然此七行。含於二意。一為如法修

行故。捨財食等供養。即名最勝。餘六例之。二如法修

行。即是供養。不待財等方。名為供養。餘六亦例之。

疏然稱法下。三明財法無別。故菩薩戒廣本文云。財

法二施。等無差別。淨名云。於法等者。於食亦等。言稱

法施財者。有二意。一為法故施財。亦名稱法。二不計

有能施之我所施之物及受施人。三輪皆空。(輪者摧輾義。執

有則摧無漏功德。達空則摧無明障惑)稱於真法及夢幻緣起之法。疏

如善德者。即淨名經中。佛命長者善德問疾。善德白

佛。我不堪任。便自說。往於父舍。設大施會。供養一切

沙門婆羅門外道貧窮下賤孤獨乞人。期滿七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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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入會云。夫大施會。不如仁者所施。當為法施之

會。何用是財施會為。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供養

一切眾生。是名法施之會。此中義意。如別卷釋。疏喜

見燒身者。即法華經第十藥王本事品說。過去日月

淨明德佛。為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說法華經。喜見樂

習苦行。得現一切色身三昧。歡喜自念。是聞經力。入

三味。從空雨種種香華。供養巳。起定念言。不如以身

供養。即服諸香。飲香油。滿千二百歲。香油塗身。於佛

前。天寶衣纏身。灌諸香油。以神通力。而自燃身。光明

遍照八十億恒河沙世界。其中諸佛。同時讚言。善哉

善哉。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若以香華瓔珞等物。乃至

亦所不及。釋曰。善德外財。喜見內財。以稱法故。即名

法供養也。疏皆稱真理者。然三輪本空。真理本有。此

執三輪為有。故迷真理謂無。今既遠三空。須稱真理。

真理即二空所顯之真如。例如人法二空不必真如。

二空所顯。方是真如。諸教但言三輪體空。且約破執。

今直云真理。方是顯性。況云稱之。即三輪不待破滅。

全體廓周法界。與真理不異。函蓋相當。故名稱也。如

此方成觀行之供也。故行相功用。逈異前二。等虗空

者。顯示能稱所稱之方劑也。全法之身者。是初一輪

也。稱真之物第二輪也。供養於佛第三輪也。等者。次

文云。是故菩薩。不虗行於所修。常值諸佛。恒不失時。

一切供具。常稱理而成就。何以故。法施於佛稱真理

故。釋曰。准此云一香一華等。又云常稱理成就。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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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所列。皆以稱理。即一之多等也。故修行者。但安

心觀行。物物自多。皆遍佛也。疏彼經云者。即是普賢

行願中。第三廣修供養之文。我以普賢行願力故。法

力也。彼經前文。云起深信解。自力也。自力因緣備具

故。供等無量。疏如須彌山者。取人間覩高大無過。又

四寶所成。而具十德。表供具一一具德相妙用也。如

海水者深廣也。稱理故深。稱事故廣。香華雲者。華嚴

每列供具等。一一云雲。雲喻緣起。謂此供具。色相顯

然。智鑒無性。從法性空。無生法起。能現(觀行)所現。(供具)迥

無所依。應現而來。來無所從。用謝而去。去無所至。而

能含悲。潤注法雨。益濟萬物。重重無盡。有雲像焉。

疏情發於中等者。借毛詩序中文勢也。彼歌詠之不

足。故不知手舞足蹈之。此則讚詠之不足。懇禱禮拜

之也。諸經讚詞者。如龍女讚云。深達罪福相等。勝鬘

夫人讚云。如來妙色身等。寶積云。目淨脩廣如青蓮

等。世尊因地。翹足讚底沙佛云。天地此界多聞室等。

乃至自在熾盛等。如來甚奇妙等。天上天下無如等。

華嚴部末云。剎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之水可飲盡。虗

空可量風可繫。無能說盡佛功德。

疏勒那三藏者。華嚴纂靈記云。三藏是天竺人。既至

此土。華音又通。講華嚴經。道俗雲集。講次忽有一人

執笏。形如大官。云天帝令請和尚講華嚴經。都講維

那梵唄。法事所須。咸須備具。講席眾僧悉同見。言訖

便隱。三藏及都講維那。當時奄然。卒於法座。疏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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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七者。然於中兼含是非。非中有二。即第一第二也。

此一向劣。仍是過患。餘五則前前劣後後優也。然此

七中脚注者。皆非三藏之文。當行者雖是本文亦有

少。則神意在文略也。疏我慢者。文有三節。謂禮佛禮

僧及喻。初二句。依時禮佛。謂或圖名利供養。恐失德

望。故隨眾倍行。或眾首點撿。不得巳故陪行。心無敬

者。或本信心不全。苟避徭役。或圖供養。假託披緇者。

或大底即不敢不敬諸佛。但輕於假設形像。或懈怠

下能念念運恭敬心。但率爾隨眾。心中無記者。皆是

此也。次二句。餘時禮僧。謂見上座阿闍梨。或傳法主。

或有德及諸善知識。乃至在家菩薩中。或耆年宿德

之類。慮失自巳大體德望。或慮以理責辱不能不禮。

然以我慢之故。對傍畔之人。自現貢高尊重之相。偃

蹇而禮。表我勝伊。非臣伏。但存體禮之也。縱知他有

德有能。或恃高門貴姓。或恃勢力。耻於屈伏歸心問

法故。不能卑恭敬禮。故云耻於下問。後一句。總以喻

顯相。可知也。故志公云。行道猶如推磑。禮拜恰似客

舂。今時之人。不得此意。一向毀於禮佛。而令後五種入

理之禮亦同推磑之喻矣。豈不愚哉。疏徒肅形儀者。

稍勝於前。前則貢高我慢。此則恭肅形儀。然以心不

稱身。故云徒也。無淨想者。內畜慢心。外現故相是。隱

避詐偽之垢也。此以純真為淨也。高聲作相。激動人心

以招供養。或改轉聲音。移易文本。以就俗情。故云高

聲喧雜詞句渾亂。問既知非儀。何必敘列。同作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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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舉過以訶。說非令止以就觀行也。疏敬從心發運

於身口者。如前讚佛處。疏云情發於中等。及鈔中結

云。讚詠之不足。故懇到而禮拜之也。運身禮拜。運口

稱名。五輪者。手足及頭。注斷道等者。經中令一一發

願。具云。我今五輪。於佛作禮。為斷五道離五蓋。令眾

生常安住五通具足五眼。願我右膝著地之時。令諸

眾生得正覺道。(右是順義。故成正覺)願我左膝著地之時。令諸

眾生於外道法不起邪見。(左是違逆義故表邪見)願我右手著

地之時。猶如世尊坐金剛座。右手指地。震動現瑞。證

大菩提。願我左手著地之時。於諸外道。以四攝法。而

攝取之。令入正道。(左右表邪正如上)願我頭頂著地之時。令

諸眾生離憍慢心。悉得成就無見頂相(皆發等流願也)疏無

相禮者。自此巳下。皆述身口恭敬禮時作此觀智。非

謂身口都不敬禮。但將無相等。以當禮佛。善須思之。

若以觀智。便名禮佛。不須身禮。即第三中。亦應但以

恭敬便為禮拜。不合運於身口。義例如此。豈不誤焉。

問大乘宗於意地意起名犯。即名破戒。何妨例此心

禮即成功德。答彼起意作念。的擬運身口行殺盜等。

心念成就。竟無悔意故。今但的擬運身業禮口業讚

等。心志決定。竟無猶預。縱未遂嚴淨。道場作禮之間。

灼然巳生功德。若無意擬運身口。元無功德。如本無

意擬殺等亦無罪也。然觀智既成。觀境常現。行住坐

臥。禮不間斷。但觀心不退。自然流注。如受惡律儀之

人。(屠獵劫賊等業之類)殺等之心。念念流注。不必正殺正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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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發智清淨及淨心皆能禮也。佛境界者。所禮也。深

入下二句。能所俱寂也。細而論之。有兩重能。初謂發

智者能淨也。身心者所淨。後謂清淨身心能禮也。佛

境界所禮也。蕩蕩無礙。是離能所。合法性之相也。疏

起用禮者。問能所皆如影像。如何得禮敬義成。答謂

先觀巳身心。是無明勢分。從染緣起。今以正智觀之。

無性即是一真法界。然後觀此法界。不守自性。常能

隨緣而起。遂禮拜恭敬。一心歸投。託諸佛淨緣。引起

身心。隨此淨緣而起。名淨緣起。如影從鏡現。不妨運

行歷位漸漸增進。而行行位位皆然。無有一法不依

法界託緣而起。故皆如影。既身心無性。合於法界。法

界無所不遍。故我身心隨所依法界。亦無所不遍。無

所不禮也。故云遍禮一切。疏身內佛者。如塵中大千

經卷。如弊布囊真金。如焦模中佛像。如樂器中之鍠

音等。不緣他佛者。不取相也。若外有可觀者。以色見

我也。邪人行逕者。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也。返照

者。正是內觀也。注云顯實宗者。此教中有二義。一即

於諸法中。約空有互奪雙融。便為法性。天台大師宗

此義也。二直顯真性。逈出空有。方為中道佛性。前起

用禮。約此初義中。即空之有故。如影也。即有之空故。

不離法界。疏見佛可禮者。雙遮外境佛及身內佛。身

內佛者。同中論說如來在五陰中。破云。如來應小。五

陰應大。故偈云。此彼不相在。亦是邪見者。中論宗正。

破二乘邪也。亦可即金剛是人行邪道。此雙遮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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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故。觀身下二句。淨名經也。安心寂滅者。前絕待靈

心觀文中。一一皆云寂滅。名平等禮者。結歸所標實

相也。文殊云者。入佛境界經中文也。問古德集此。名

無相禮。何不於第四門引之。答古德。但揀取著事相。

通名無相。無相之言。通此四門。或古人。唯知有法相

無相二宗。不開此等權實。今既開之。則此偈義當此

門。以無相正是所觀之理。不別得名無所觀。等者等

餘九偈一一皆云敬禮無所觀也。疏大悲禮者。隨一

一禮。普代眾生也。謂前雖觀智圓明。未顯大悲利益。

豈名菩提薩埵之禮乎。故此明以同體大悲物我無

二。我既禮也。即眾生禮我。離慢也。眾生皆離。總攝者

攝前六門。(不攝初二以非義故)以為一觀。帝網者。若佛若禮。重

重無盡。如天帝殿網。百千之珠。交相涉入。重重無盡。

如注引經。即其類也。順其宗者。華嚴所說法門。一一

以十為數。注行願經者。乍觀此所引經。若以一一佛

前皆現多身。即似身多佛少。若以一一身遍禮多佛。

即似身少佛多。稱實而言。身佛應等。經文緣欲明一

多無礙故。於身佛互舉一多。若令相對義備。應有四

句。一一身禮多佛。二一佛對多身。即所引二句經文。

是也。三一身禮一佛。不壞相故。事法界也。四多多之

身。禮多多之佛。如帝網也。據華嚴宗。一一身前。本有

多佛。佛前本有多身。但以執境迷心。致令都不見也。

故出現品說。佛入善覺三昧。於一身。現一切眾數等

身。(證身佛數等)即果門入也。又云。眾生心中。念念有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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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覺。及此所引經。以普賢觀行而見之。即因門入也。

因果雖異。所入之境無殊故。因果交徹。盡虗空者。引

文略也巳。具如普覺章末答發心處具引說。

疏懺悔中。文五。一釋懺悔名。二明懺障三明所起之

由。四正明懺法。五翻罪為福。初中。此云悔過。此釋則

翻懺為悔。但是一義也。別說者。即懺悔兩字各是一

義。懺名陳露者。翻懺字。如佛名經云。懺是懺謝之名。

悔以悔責為義。西塔律疏云。興善伐惡為懺。追變往

愆為悔。意亦大同。餘如別卷。

疏滅除三障下。二明懺障也。成淨戒善者。有二意。若

約偏懺。惡業即成有漏善。若就過患俱懺三障四障。

則成順理稱性無漏善也。佛名經者。是先德於一切

經。錄出佛菩薩羅漢等名及懺悔之文。集為一處。秦

中俗號馬頭羅剎佛名經。有十六卷。蜀中但號佛名

經。有十五卷。具一萬五千三寶之名。其文具云。然其

罪相。雖復無量。大而為語。不出其三。一者煩惱。二者

是業。三是果報。此三種法。能障聖道及以人天勝妙

好事。是故。經中目為三障。所以諸佛菩薩教作懺悔。

又云。此三障者。更相由藉。由煩惱故。以起惡業。惡業

因緣。故得苦果。(六道皆苦行苦遍三界故。故論中通云業繫苦相)是故。今日

先懺煩惱。諸佛菩薩入理聖人。種種訶責。名此煩惱。

以為怨家。何以故。能斷眾生慧命根故。(故注云怨斷慧命。是撮略

注記)亦名此煩惱。以為怨賊。能劫眾生諸善法故。(故注賊劫

善法)亦名此煩惱。以為暴河。能漂眾生入生死海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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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此煩惱。以為羈鎻。能繫眾生於生死獄故。(故注云暴河羇

鎻)所以六道牽連。四生不絕。當知皆是煩惱過患。疏

二業中。注文有四。一釋所懺之業。云巧作六道者。六

道形相各各不同。塵沙種類皆。是業力。故華嚴云。心

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又

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當觀法界性。一切唯心

造。亦能畫佛也。且如但就人道中。唯取南閻浮提一

洲之人。早巳有爾許多面孔。千千萬萬箇箇不同。非

但橫覩現在不同。亦乃竪想。過去未來。人面各別。且

如一人中。曾祖不同。高祖阿翁又殊。曾門文有異。祖

身又異。父子又異身。孫復殊子。定知未生之孫。出來

必是各別。一人既爾。盡世界皆然。一一是業力。知此

巧能分布。令各各別。實難思議。故有經云。業巧能生

種種形。閻浮人中。一色尚巳難言。況東西北州。又形

相面孔更別。都說人道巳然。況天道鬼畜地獄人別。

就畜中。或飛走。或多足無足。乃至微細蟲豸。何可言

之。皆是業能巧布。故云巧作六道令各不同也。畫師

之巧。實不可比。尋常見壁畵。三百五百人。施主或社

家。大都欲令肥瘦大小黑白之殊。然不免多皆相似。

故志公呵張僧傜云。毗婆尸佛早學畵。亘到如今。猶

未妙。雖是變家隨俗撰作。然乃暗與理符。

△注懺之

有三下。二正明懺業之相也。一伏者。伏業懺也。所謂

自揆道力劣弱。宿業或今業。深厚積多。不敢希望直

滅而不受。遂且悔責身心。永不相續。其巳作負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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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債。且願以止觀及諸善力伏之。不起現行。得定慧

力。增堪忍。諸趣即將身償他。如才學廣博者未達聞。

貧賤之時負債。若今償他。苦惱之甚。癈求榮達之路。

遂氣延至榮達之時。百倍償之。亦不難矣。如杯渡禪

師。遠就梁武帝之死。二祖可大師。故往鄴都。受仲倫

之斃也。佛示現受金槍馬麥之類。蓋亦表此義矣。雖

云示現。不妨遠遠劫來曾有此因。但似鏡影故。云示

現。又以於受與不受皆得自在。但是故意。非業所牽。

故云示現。且如一人之業。從無始來。有何邊畔。但以

發菩提心後。念念熏修者。便不潤之。則悉不受之。便

至證真成佛。即知過。云曾作之事何限。然斷障既盡

業則巳無。不妨依宿世所作事而受即名示現也。二

轉者。轉重罪而輕受。謂自知未發心前。所有過罪。道

力既小。不敢望其直滅。恐命終後墜三惡道。障於修

道。遂顛轉向今生。便令償却。便償即輕。待來生即重。

故十住婆沙論云。於三惡道中。若應受業報。願於今

身償。不入惡道受。經云。設有惡道報。頭痛即得除。金

剛亦云。受持讀誦此經。則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

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

得阿耨菩提。涅槃經說。智者造罪。重造輕受。亦是此

意也。三滅者。悟理精深。發心猛利。念念觀諸法性。心

心順性修行。罪體既空。倒心又正。染心復止。本末念

念俱懺。理事了了徹源。如是之人。豈有業累更餘在

耶。故經云。煩惱如空。無所住。志公云。煩惱何處安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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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云滅也。若雖發心猛盛。不達罪源。或雖悟理。不能

息業。云欲懺悔。竟何益歟。

△注然小乘下。三明大小

乘深淺之相。言時定報不定者。以遇懺心猛利善力

強盛。應受而排敵之。以時定故。巳過其時。則一差永

差。以報不定故。容可懺滅而不受。然此時報相對。義

有四句。及三報義。並在彌勒章中廣述說。可更撿而

敘之。大乘一切皆滅者。如下所明。

△注又善心下。四

料簡對治品類。總有三種對治。一懺治罪。二智斷障。

三善防惡。懺中。云上下品類敵對者。罪若深重。還須

發猛利勝上心。懺之方滅。中下隨類可知。智斷煩惱

者。上品麤障易遣。故初心下品之智。即能治之。下品

細障難除。故須利根久修。上智方能除也。如羅縠之

障。非十地等覺之智。何能斷之。防罪亦爾。謂四重罪。

重而易防。初發善心。及劣善心即免。餘篇轉輕小。轉

難防項故。南山鈔主。未免吉羅。優波毱多。尚翻油鉢。

故須上品善心。方便可防制。疏三果報者。注中之文。

亦是佛名經中之偈。謂有四梵志。知得五通。忽聞空

中有聲云。汝等十日。皆的命終此四人。倚恃神通。擬

不伏死。俱來辭佛避死。意騁神通。一人入海底。一人

在空中。一人入深山巖谷非人所到之處。一人常在

千千萬萬人聚集閙處。日滿俱死。佛說偈言。非空非

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而不受報。唯有

懺悔力。乃能得除滅。故釋提桓因。五衰相現。恐懼切

心。歸誠三寶。五衰即滅。得延天年。又如尊勝經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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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天子。亦五相現。以陀羅尼懺悔力故。亦延天壽。彼

經別相懺報障中。先懺阿鼻。乃至三惡。次第而懺。此

三能障等。是彼經中。先標三障之文。具云。此三滅者。

則六根十惡乃至八萬四千塵勞。皆悉清淨。疏加一

見障者。此是華嚴隨好品中懺悔之文。列所懺悔障

云。業障煩惱障報障見障。故云加一。注云見及煩惱

利鈍者。貪瞋癡慢疑。是五鈍使。直云煩惱。餘身見邊

見邪見見取戒禁取。是五利使。即名見障。若通而論

之。總名煩惱。或亦所知障。是見障也。

疏然欲懺下。三明所起之由也。不覺者。根本迷也。故

佛名經云。獨頭無明。為煩惱種。今雖巳覺。倒習猶行。

亦長須悔恨。起貪瞋癡者。然煩惱雖有其十。猛利發

業。是此三毒故。故注偏指之。云是業因也。發身口意

者。能發是身業。所發是身具所造。是善惡不動業也。

皆思為體者。論云。大乘三業皆思為體。謂動身之思。

發語之思。及思當體。自是三業也。造業具者。此異熟

無記之身口。及深污意根。此是造業之具度。如工巧

之業而錐刀器不是業也。開之成六者。彼經云。身身

業。語語業。意意業。即是六也。經文自釋。身渾濁臭惡

虫聚等。身業即行住坐臥屈申等。語即風息吐納高

低等。語業即起居問訊讚說毀說等。意即覺觀思惟

等。意業即憂喜等。評曰。經中約相見可見聞等。而顯

之不尅體。說思為業。可以意趣中求矣。注善惡不動

及順現生後等。皆在彌勒章中。巳具釋說。三三者。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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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三具。善等三種業。現等三種報也。合九種者。前後

不相離。從三煩惱生者。即貪瞋癡也。此是根本。

疏然懺有二下。四正明懺法也。於中又二。一總。二別。

總中。云責心者。悔恨無始巳來不早親近善友發菩

提心。而乃執認身心我等相。縱恣貪瞋嫉妬分別見

慢。造種種業。如蠶作繭自纏自縛。苦苦。壞苦。行苦。無

有出期。

▲疏若就下。二別也。善惡不動三種業中。唯

別懺惡業也。謂善及不動。但以迷心。取相求有。故成

過患。若離其病。不除其法。故此不懺。若惡業。背理招

苦。一向須斷。故此懺令滅也。二種者。遮則佛之遮制。

違制成罪。性則法爾。犯之有罪。十惡是也。准小乘宗。

四重八重不通懺悔。僧殘巳下四篇方許。餘如別卷。

作法者。小乘懺要。請大比丘為證。對大僧。具五法。一

袒右肩。二右膝著地。三合掌。四說罪各種。(罪名謂僧殘波逸提。

種是種類。如於僧殘中自弄媒嫁等十三)五禮足。若對小夏。闕無禮足。但

行四法。若僧殘罪。須請二十清淨僧。令六夜行摩那

埵。供給承事。七日滿。僧為羯磨。除罪還成。令戒淨如

本所受。尼則集當眾四十清淨大德。若輕罪。則一日

承事。不必集也。大乘亦有作法。次下引方等經中是。

疏復須等者。於作法懺中。兼復起行也。事理者。此中

文四。一事。二理。三雙明。四總結。初中。如方等者。注中

撮略說之。今更廣之。謂彼經。令先嚴淨道場。香泥塗

地。及室內作圓壇。彩畫懸五色幡。燒海岸香。然燈。敷

高座。請二十四尊像。多亦無妨。設餚饍。盡心力。新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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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鞋履。無新洗故。出入著脫。令無參雜。七日長齋。

日三時洗浴。初日供養僧。起意多少。別請一明了內

外律者為師。受二十四戒及陀羅尼。對師說罪。要月

八日十五日。當以七日為期。此不可減。若能更進。隨

意堪任。十人巳還。不得出此。俗人亦得。須辨單縫三

衣。備佛法式。旋遶一百二十匝。却坐思惟等。廣如經

說。疏佛名經者。方等多明作法。兼起行。佛名多明起

行。少說作法。又兼理也。注云歸三寶者。具云。夫欲懺

悔。必須先敬三寶。所以然者。三寶即是眾生良友福

田。若能歸敬。滅無量罪。長無量福。能令行者離生死

苦。得解脫樂。先當興七種心。以為方便。一者慚愧。云

云。(如注列)後結云。生如是七種心巳。緣想十方諸佛

賢聖。擎拳合掌。披陳至到。慚愧改革。云云。

△疏理

如淨名下。二理懺也。文二。一正明。即優波離為

二犯律比丘懺悔。維摩詰呵云。無重增此二比丘罪。

當直除滅。勿擾其心。所以者何。彼罪性。不在內。不在

外。不在中間。如佛所說。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

淨。心亦不在內。云云。如其心然。罪垢亦然。諸法亦然。

不出於如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脫時。寧有垢不。我

言不也。維摩詰言。一切眾生心相無垢亦復如是。唯

優波離。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顛倒取我例知)諸法皆妄見。

如夢如焰。如水中月。如鏡中像。以妄想生。其知此者。

是名奉律。乃至時二比丘。疑悔即除。發阿耨菩提心。

餘如別卷具引釋。疏難曰下。二通妨也。罪違等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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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本離一切過患。本具過恒沙福德智慧等故。設有

漏福。亦是性之起用故。論釋用大云。能生世出世間

善因果。但是計執之心乖性。福善之相無違性。罪即

必違真性故。一切教中。未曾說有無漏惡及無漏罪

也。是能治者。如明與暗定不俱生也。是能生者。如鏡

淨明影像無盡。所以華嚴關鍵中。明性起緣起。不同

緣起法界通於善惡染淨。性起唯善唯淨。具如別卷

所釋引。金剛者。人多誦得意亦易知不能具載。

△疏

普賢觀下三雙明理事也。初雙標二經各具二懺也。

初觀經者。初令晝夜六時對十方佛普賢菩薩。遍懺

六根。故云事也。觀心下可知。若欲懺悔下。具云。一切

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

如霜露。慧日能銷除。是故應至心勤懺六根罪。(此是重頌)。

疏隨好品者。具足文云。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身。以盡

法界眾生數等頭。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舌。以盡法界

眾生數等身業語業意業。悔除所有諸障過惡。既運

三業而懺。即當事也。然是全理之事。以皆云盡法界等

故。彼經懺悔因由。在別卷中。疏觀諸業性至理懺者。

則連次經云。時諸天子。心大歡喜。而問之言。云何悔

除一切過惡。(先巳教懺而後問者。意明理懺為用心也)天皷告言。菩薩知

諸業不從東方來。(不從十方來。正顯空義)但從顛倒生。無有住

處。(釋空所以)菩薩如是。不從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來。而共

積集。止住於心。(非先有體)決定明見。無有疑惑。(上皆別觀業空也。業

為報障親因故)後有經文。對業觀報云。諸天子。如有頗梨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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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能照。清淨鑒徹。與十世界。其量正等。諸國土中

一切山川一切眾生所有影像。皆於中現。彼諸影像。

可得說言來入鏡中從鏡去否。答言不也。諸天子。一

切諸業亦復如是。雖能出生諸業果報。無來無去。(喻雖

有而無也。謂像依鏡現像非去來。報從業生何來何生)。

△疏事懺除下。四總結

事理也。因迷理而起惑業故。理懺為根源也。然雙除

之。妙固不在言。若難具者。必須先訪善友。令解理懺。

何者。根拔枝存。容漸枯朽。若枝盡而根在。千迴斫而

還生。智者詳焉。疏二順逆中。初雙標。次別釋。文三。先

順。後逆。今初。順有十。一者自從無始來。顛倒昏迷。妄

計人我故。起於身見。二者內具煩惱。外值惡友。勸惑。

我心倍加增盛。三內外惡緣既具。能內滅善心。外滅

善事。故於他善。都無隨喜。四既不喜善。則樂惡也。五

如好獵者。於萬般禽獸。總帶殺心。慳貪者。舉世資財

無一不要。事未必遂。而心常然。六前橫此竪。七纔修

一善。則表白再三。積歲過非。未曾上紙。八言虜扈者。

不尊敬貌。九十可知。從無始下結云。若自及他無皆

爾。是為十種。順生死流。昏倒造惡。如廁蟲樂廁。不覺

不知。生死浩然。而無際畔。二次起下。顯能治逆生死

十心也。彼云。今欲懺悔。應當逆此罪流。用十種心。翻

除惡法。一者先須信因果決定。孱然業種。雖久不能

敗。經云終無自作他人受果。轉識善惡。不生疑惑。是

為深信。翻破一闡提心。二者天見我屏罪。是故慚天。

人見我顯罪。是故愧人。以此翻破無慚愧心。三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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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無常。一息不還。千載長往。幽途綿邈。無有資粮。苦

海波深。舩筏安寄。聖賢可呵。無所恃怙。年事稍去。風

刀不賖。豈可安然坐待酸痛。又佛名經云。若不懺悔

者。大命將盡。地獄惡相皆現在前。當爾之時。悔懼交

至。不預修善。悔何及乎。當爾之時。欲求一體一懺。豈

可更得。眾等莫自恃盛年財寶勢力放逸自恣。死苦

一至。不令人知。盛年壯色無得免者。怖心起時。如履

湯火。六塵五欲。不暇貪染。如阿輸柯王弟。聞旃陀羅

振鈴。一日巳盡六日當死。雖有五欲。無心愛念。行者

怖畏。苦到懺悔。不惜身命。如彼怖王。以此翻破不畏

惡道。四者根露條枯。源乾流竭。若覆藏罪。是不良人。

迦葉頭陀。令大眾中發露。其餘行法。但以實心。向佛

像改革。如隱處有癰。覆諱不治。則致於死。以此翻破

覆藏罪心也。五者若懺巳更作者。如王法初犯得恕

若更作則重。初入道場。罪則易滅。更作難除。巳能吐

了。云何更噉。以此翻破惡心相續。六者昔日自安危

人。遍惱一切境。今廣起兼濟。遍虗空界。利益於他。以

此翻破一切處起惡心也。七者昔三業造罪。不計晝

夜。今善身口意。䇿勵不休。匪移山岳。安填江海。以此

翻破縱恣三業。八者即昔自滅善。亦滅他善。不自隨

喜。亦不喜他。今守護諸善。方便增廣不令斷絕。以此

翻破無隨喜心。九者昔親押惡友。信受其言故。今念

十方佛念無等慈。作不請友。念無等智。作大導師。以

此翻破順惡友心。十者如前理懺。若不善解此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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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不識是非。云何懺悔。設入道場。徒為苦行。涅槃經

云。若言勤修苦行是大涅槃因緣者。無有是處。即斯

意也。

疏然上理事下。五翻罪為福也。注中指行願經者。證

惡業無邊。婆沙論。證懺悔福。亦無邊也。行願經云。菩

薩自念。無始巳來。由貪瞋癡。發身口意。造諸惡業無

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虗空界不能容受。注

婆沙論者。彼說懺悔功德云。此一念善及形色者。三

千大千世界所不容受。以非色故。所能容受。(彼論但指一地

之境故。且以大千為量。量雖通局。意不殊此也)故知一念懺悔功德。便與無

量劫所造之業。分量齊等。如室中一須臾燈光之明

所遍分量。與此室千年之暗。分量齊等。

勸請中揀云。凡小者。凡夫小乘也。請轉法輪注中偈

云云者。即婆沙偈云。十方諸如來。現身成道者。我請

轉法輪。安樂諸眾生。然請義有二。一隨相請。二稱性

請。隨相可知。稱性者如疏說也。謂須恒悟一切聲如

空谷響。緣起無性。非斷非常。一一全真。無非法界。既

聞無所聞。則終日聞法。心觀如此。是請法輪故。云知

聲如響等也。此是大經出現品轉法輪門中之文也。

其文具云。知聲如響。而請轉法輪。了於諸法真實性

故。於一音中。出一切音。而轉法輪。畢竟無生故。又云。

菩薩欲知如來所轉法輪。應知如來法輪所出生處。

佛子。如來隨一切眾生心行欲樂無量。出若干音聲。

而轉法輪。釋曰。既隨眾生之心。即知願請轉法輪。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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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自心稱法。心若不稱請。亦不聞故。即常請下二句。是

藏和尚緣起章第六。請轉法輪門中文也。具云。由一

切諸佛唯智唯德。菩薩即以窮法界之智。而請佛說

法。是故。一切諸佛。無不雨大法雨。然菩薩。唯願唯行。

諸佛即以甚深願力。而加所請。是故。菩薩無不獲於

大益。當知菩薩常請。諸佛常說。未曾失時也。疏請佛

住世中。注偈云云者。彼偈云。十方一切佛。若欲捨壽

命。我今頭面禮。勸請令久住。唯行願經者。文云。所有

盡法界虗空界。一切諸佛。將欲示現般涅槃者。及諸

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乃至一切諸善知識。我悉

勸請。莫入涅槃。經於一切佛剎微塵數劫。為欲樂利

益眾生。稱性請者。謂眾生心淨。見佛常住。眾生業重

心垢。見佛捨命。佛無生滅。隨機見故。故知心淨觀佛。

佛則常住。為真請也。眾生心垢等者。設有心開解發。

曾得見佛。而情識習氣忽起。還不現前。故今勸請者。

但依智離識。常作佛觀。心清智明。即常見佛不曾涅

槃。若瞥爾起心。塵勞相續。觀智間斷。即不見佛。名為

佛滅度也。故出現品。涅槃章中云。如來常住清淨法

身。隨眾生心。示現涅槃。佛子。譬如日出普照世間。於

一切淨水器中。影無不現。佛子。於汝意云何。彼影不

現。為日咎不。答言不也。但由器壞。非日有咎。佛子。如

來智日。亦復如是。普現法界。無前無後。一切眾生淨

心器中。佛無不現。心器常淨。常見佛身。若心濁器破。

則不得見。釋云。法身無像故。無器而不形。聖智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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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無感而不應。像非我有。自彼器之虧盈。心非我生。

豈普現之前後。持戒器破。定水無依。菩提器破。智水

寧止。無信清珠故。心水渾濁。何由見佛。又緣起章中。

明佛出世間門中云。非是佛身潛隱而不出現。但有

智見之。則言佛出。無智者不見之。則云不出世。當知

未曾有世間而佛不現者。此現與不現。由有智與無

智。非佛行藏而有出沒。但常照一法界。則一切諸佛

常現在前。故知請佛當淨其心也。疏此義如下者。彼

以佛出世涅槃相對。作二重。一約真實釋。二重約對

機釋。對機釋中一半。巳如上引說。由常作觀。常見佛

故。行願經結請佛文云。虗空界盡。眾生界盡。我此勸

請無有窮盡。念念無間。無度厭也。

疏隨喜者。翻多生嫉妬障也。故云由昔不喜他等。准

行願等者。文云。十方三世諸佛如來。從初發心。為一

切智(揀二乘及凡夫心也)勤修福聚。云云。(具列因果之行)乃至般涅槃。

分布舍利。所有善根。我皆隨喜。及彼十方一切世界

六趣四生所有功德。乃至一塵。我皆隨喜。一切聲聞

辟支佛有學無學所有功德。我皆隨喜。一切菩薩所

修苦行。志求無上菩提廣大功德。我皆隨喜。(今有學大乘教

或頓禪之人。多譏毀人天小乘之行。悉成罪過。除為發激迴心)疏法華則唯等者。緣

彼有隨喜功德品。說隨喜展轉。直至第五十人。猶過

於以七寶等施與四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六趣眾生

百千萬分之一。道俗多讀誦此經故。因辨彼所以。隨

喜功德至多者。由隨喜如來權實功德也。是功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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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權實者。經云。此法華經。開方便門(權也)示真實

相。(實也)如來智慧甚深無量。(實也)其智慧門。難解難入。(權也)

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實也)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

教。(權也)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從實開權)十方佛土中。唯有一

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會權歸實)故二十八品三

周之文。但如來權實知見。生公云。此華不有則巳。有

則華實雙含。此經不說則巳。說則權實雙辨。既終窮

極唱。難信難解。今能隨喜。故德難量。

疏向於三處者。向實際中有二。一迴事向理。二迴行

布向圓融。向菩提中。有四。一迴因向果。二迴劣向勝。

三迴比向證。四迴世間向出世。眾生中有三。一迴自

向他。二迴少向少。三迴自因行向他因行。然此三處。

不出隨相離相二義。眾生菩提隨相。實際離相。又眾

生隨相。菩提離相。實際非離非隨。若闕隨相。即墮二

乘。若闕離相。即同凡夫。疏所以要此下。釋三所以。所

以有三。具悲智離相故。謂大悲下化者迴向眾生也。

大智上求者向菩提也。而離下向實際也。又此三下。

二互相資故。言一即具三者。謂為證實際。須向眾生。

離色證空。非真實際故。須向菩提。速證菩提。成一切

智。斷於二障。乃窮實故。又為救眾生。須證實際。於惑

自在。方能化故。若自有縛。不能解他縛故。須向菩提。

有智方能廣利故。又為迴向菩提。須向眾生。不為眾

生。終不證大果。故須向實際。不證實際。非菩提故。

疏四弘者。如常可知。為對四諦故。亦如發菩提心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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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中釋。然今更略言。觀苦諦故願度眾生。觀集諦故

斷煩惱。觀道諦故學無過法門。觀滅諦故願成菩提。

證真寂滅也。五願者。亦如前述。即不取斷煩惱。而加

如來無邊誓願本。福智無過誓願集。

疏然上八重下。大文第三生起次第也。供養(一也先須發心

供養)口讚。(二也。西天之禮。見即發言讚歎。情發於中。不覺形言故)身禮(三也。隨言即禮。不必

且強然住立)次洗滌法器。(四懺悔也。懺淨身心。為求法故)欣求法雨。(五勸請也。

請轉法輪)攝他同巳。(六隨喜也)迴向三處。(七也。諸行皆是方迴此行。向三處矣)願

皆成佛。(八也。自他事圓)十種者。一禮敬佛。二稱讚。三供養。四

懺業。五隨喜。六請轉法輪。七請佛住世。(此於勸請中。開為二分。合

為一)八常隨佛學。(迴向菩提也)九恒順眾生。(向眾生也)十普皆迴

向(義當實際。上三於迴向中開。今合為一)開別義者。各如側注。說彼闕

行願者。以十門都是普賢行願矣。

疏若不下。第四結意。感應中三。初略銷文。或見等者。

所見無準。或佛摩頂。或種種華光說法等。故言或也。

見者。或於定中。心忘身處之相。而忽見之。或於觀中。

見真性隨緣成如此相。據義理雖成。一切不唯此相。

然且當時與此相相應。或眠夢中。見如是等。總明遇

善境也。不作聖心者。佛頂經中。說諸勝相。皆結云。不

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今用此語也。

輕安義如前釋。此中但顯當時身心行相矣。

▲疏論

中說下。二引例以證。

▲三天台止觀下。別釋諸禪。第

九門中善根發相者。八門巳如前說。故此當其第九。

或重者。如物鎮壓。或輕者。身如欲飛。餘皆可解。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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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也。廣如別卷。

疏然論與經下。二會通也。除惑等者。惑業在心。如塵

泥在水。今懺除之。如水去泥滓。攝動者。謂雖除惑業。

不貯心中掉舉浮散。任運流動。或種種思慮。修習何

成。如四病云。作如是言。豈是貪瞋。豈使結業。又前云。

虗妄浮心。多諸巧見。皆同此說。故須攝念澄心。如水

清而澄渟也。空者。由除惑業故。寂者。由攝馳散故。方

能等者。如水現像。

疏自終期限等者。疑也。疏毗尼經者。今取意。撮略引

之。但證二戒不同。非證道場之事。彼經云。聲聞乘人。

雖淨持戒。於菩薩乘。不名淨戒。菩薩乘人雖淨持戒。

於聲聞人不名淨戒。優波離。聲聞人。不應乃至起於

一念欲更受身。則名淨戒。於菩薩乘最大破戒。菩薩

乘人。於無量劫堪忍受身。不生厭患。名清淨戒。於聲

聞乘最大破戒。又菩薩不盡護戒。聲聞盡護。菩薩持

開通戒。聲聞持不開通戒。更有要文。別卷具引。疏六

和者。梵語僧伽。正翻云眾。義兼和合。若但言眾。何異

鄽肆多人聚集。或軍營群吏皆集同一處。互相侵謀。

爭名競利。若唯云和合。何妨二人同心或共謀惡。或

夫妻之類。故須具云眾和合也。和合有六。謂身口意

戒見利。

疏陳詞句中三。初正銷文。怖魔者。初出家時。魔宮震

動。比丘是能怖。魔是所怖。非謂怕他魔也。謂令魔驚

怖。名怖魔。如云驚軍動眾。乃是軍眾驚動也。乞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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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從善知識。乞法以鍊神。下從檀越。乞衣食以資身。

淨戒者。有表而受。無表而持。緣具心真。故名淨也。有

人加淨命破惡。以為五義。今以乞士是乞食。正命離

邪。如法而活。即是淨命也。淨戒不犯。即破惡也。故不

別列。優婆此云近事。塞夷則是男及女。夷尼皆是女

聲。四分律。又云。婆私皆梵音小異耳。寂滅行者。理實

而言。既修三觀。即有至靜起幻寂滅等三行。今通言

寂滅者。正是中道圓覺。逈異二乘。兼含揀權教菩薩

故。疏八識等者。本章巳釋。四智者。菩提章中巳釋。其

銷經義意。詳之可見。但逐難略指。五識取塵等者。卒

爾眼識。同時意識等也。

△疏然小大下。二料揀大小

也。八對皆上小下大。務其文略。不能一一指之。然所

對小乘之行。皆約結大界內眾和合。若依法之行。其

中。或有難緣。或別事故。獨居者。或二三人居者。此不

對之。以事稀故。非佛教本意故。是別行法故。疏所依

者。若據嚴淨道場。亦是所依。緣經云以大圓覺為我

伽藍。故取圓覺也。又道場日滿。夏日未滿。不妨東西。

故不取道場。又修觀之時。忘於身及處所之相故也。

文中。示現安居。及實相住持。自稱名字等。皆是經文。

示現者。陳詞句。及標心也。其中。小乘定實。事相對首。

如常可悉。然心不起念。念起背本。不間斷覺無上菩

提等。設不安居。道場觀門。本亦如此。今取以為安居

相者。有二意。一明言示現安居。二因說安居。便形對

小乘說故。

△問大小下。三對辯寬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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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誡取邪者。文二。初定所證境。是加行中之所證也。

故云總標等。謂加行尅修三觀。雖在後段說之。此是

道場中修證儀式故。總標舉誡。修三觀之人。若證現

境界。非先所聞。不得取著。

▲疏非彼下。二正解。釋然

斯文甚要。餘處所無。至於天台辨禪門修證最備。亦

無此誡。若得此意。天台覺魔事一門。及邪禪善根發

相一段。都無所用也。若失此意。則縱全用彼二處之

文。亦說邪魔之相。殊未盡也。別異境相。有何窮盡。故

唯除實相。餘皆魔事。故有證有得。皆名邪故。願諸學

者。諦思念之。始終不異者。謂信若不信圓覺。餘信皆

邪。如三聖圓融觀說。由此義故。經云。發心畢竟二不

別文。及初發心時。即成阿耨菩提。又云。因該果海。古

今傳云。初發心時。與佛齊功。皆斯意也。若不解此義。

如何會如上等文。文中易見隨難釋之。

疏幻觀中。云前威德段中圓說者。具二利也。願廣心

真者。心實欲行佛菩薩種種門。修行方始。外發大願。

故云真也。亦如前云情發於中等也。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三(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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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三(之下)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 宗密撰

疏先取數門中。文三。一標經意。二釋修息。三配屬經

文。初中。云治覺觀者。據五停心觀。對治之中。藥病如

此。不治餘四者。悟淨覺人。全無愚癡。亦不著我。貪瞋

麤重。巳能覺之。伏之故。不作餘四觀。唯思覺微細。非

所執法。任運而起。最難制止。正障禪觀。故此先取數

門以治之也。入妙境者。寂滅中道。是此觀中。所觀境

故。

疏然修下。二釋修息也。修出入息者。非唯繫心不散。

抑亦易悟無常。以喘息出入是壽命生死之所依故。

又萬物皆因此息而有。今覺此氣息。都無根源。雖云

氣海。何有深廣之實。由此觀之。易悟諸法空故。文中

二。一標舉列名。但依出入息道。有六門方便修之。此

是內行根源。三乘要道故。瑞應經說。世尊。初詣道樹。

加趺坐草。欲習佛法。內思安那般那。(梵語也。此云出息入息也)一

數。二隨。乃至六淨。萬行開發。降魔成道。佛為物軌。示

迹若斯。三乘正士。豈不遵稟。又提婆(去聲也)菩薩。破外

道巳。亦勸修此門。如別卷記說。

△據天台下。二修之儀

式。然天台總列十門。今唯取五門。謂一次第相生。二

隨便宜。三隨對治。四隨旋轉。五觀心不取餘五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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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卷具列而詳之。

▲疏次第者下。三正明修證。五門

各二。一修。二證。今初門者。正是入道之楷模也。修者。

文顯可知。大底而言。由心專數故。即忘得諸境。心無

二緣故。故佛言。制心一處。無事不辨。然有處云。掉舉

多者。數於入息。昏沉多者。數於出息。證中云任運者。

任運從一至十。不假功力。抑心束意。自然住於出入

息數緣中也。捨數修隨者。謂覺息虗微。心相漸細。患

息為麤。意不欲數。應當放息修隨。注下皆等者。雖文

義皆異。其意皆同故。不能一一舉之。疏隨中修者。謂

捨前數法。一心依隨息之出入。想心緣息。知息出入

心住息緣。不思別境。故云無分散意。證者。心既微細。

安靜不亂。故覺息長短等也。長是沉慢。短是急促。言

任運相依。亦是不抑伏也。此道經云。綿綿若存。用之

不勤息。既綿綿心即疑靜。行者爾時既證隨門。又覺

以為麤。心厭欲捨。如人疲極欲眠。不樂眾事。應當捨

隨修止。疏止中修者。不數不隨。諸緣亦息。故云疑寂。

證中云泯然者。定法持心。任運不動也。行者爾時即

作是念。今此三昧。雖寂靜安樂。而無慧方便。不能破

壞生死。此定屬諸因緣和合而有。虗誑不實。不見不

覺。應須照了即起觀也。疏觀中修者。即於定中觀也。

息想者。息如空中風也。身不實者。三十六物。內外不

實。如芭蕉也。心不實者。識心無常。剎那不住。定何所

依者。無我無人。身受心法皆無自性。證中。遍毛孔者。

遍身流注。不唯口鼻。胷臆臍輪也。心眼者。非肉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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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見者。昭昭無隔。如目覩也。三十六物者。內外不淨。

剎那變易。四念處者。觀身不淨等。破四顛倒者。身淨

受樂心常法我。皆如前四念章中廣釋。行者爾時觀

相既發。心緣觀境。非真非實。應捨觀修還。疏還中修

者。既知觀從心生。若隨之折境。即不會本源故。反觀

觀也。言無所從者。為從觀心生。為從非觀生。若從觀

生。是無常法。未觀之時。本無此觀故。若從非觀心生。

未觀之時。則巳有觀。其實不爾。所以者何。初修數隨

止等三法中。未有觀故。當知。此心本自不生。不生故

不滅。不滅故即空。空故即無觀心。無觀心故。豈有觀

境。故云境智雙亡也。此是至道之源故名還矣。證云

不加等者。自然見心境總空。又不斷滅。是為本源也。

行者爾時當知。若離境智。歸無境智。亦不離縛。以墮

二邊故。若住境智。尤為繫縛。故捨還門安心淨道。疏

淨中修云五蘊淨者。知色淨故。不起妄想分別。受想

行識亦復如是。息妄想垢。是名修淨。息分別垢。息取

我垢。皆名修淨。舉要言之。若能知心本淨。方名真實

修淨也。證云豁然者。心忽相應。無礙方便。任運開發

等也。或證等者。然此證淨有二。一相似證。五方便似

無漏慧發。二真實證。苦法忍乃至第九無礙道等(三十

四心也)真無漏慧。三界垢盡。故名證淨。

△疏隨便宜者。

第二門也。欲得深禪定智慧。初學安心。必須善巧。當

於六門悉知悉學。調試其心。隨所便宜。即久長用。所

以者何。心若不便。強修無益故。遍學六以自試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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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而用者。不揀次第也。種種禪定者。得持身及麤住

細住。欲界未到地初禪等。

△疏對治者。第三門也。然

所治六病。皆說諸習定時。於坐中而起者也。文二。初

正釋此門。緣諸境者。其心浮動明利。(難忘諸境)心散縱橫。

難可制錄。故須修數息觀以制之。由心專數故忘却

境界。故佛云。覺觀多者。故教令數息。昏散者。昏則無

記。心闇睡眠。散則心浮起逸越。逸者。怳怳無所之也。

亦是思覺攀緣。皆坐中不安之相。故調心隨息。明照

入出。照入出者。治無記昏睡。心依息者。治覺觀攀緣。

氣麤者。因用心太急。或因事境而短未定。心神躁悶。

氣則麤也。此屬身也。心散流動而屬心也。故用止門。

寬身放息。息心凝寂止諸境。應以為治也。貪瞋者。坐

中忽念可愛之事。或名利。或色欲。或憶得怨家。曾如

是如是。侵犯我等。貪瞋便起。此麤障重。不易止息。須

觀自身他身不淨種種過患。以治貪。作慈悲觀想。哀

愍一切。恕他昏患等。以治瞋故。云即觀也。癡邪障起

即還者。癡非如牛羊之徒。是不信因緣業報。或如種

種異見。故又云。邪當須反照。十二因緣從。生死逆觀展

轉相因。乃至無明。橫從空起。即還本源。故云還也。故

諸疏論。皆以順觀為疏轉門。逆觀為還滅門。即還本

源。滅諸妄想也。惡念等者。謂於坐中。忽然惡念思惟。

願造一切惡業之事。或有種種諸惡境界而現。乃至

逼切身心。當知悉是過去惡業障發。當用淨門。念法

身本淨不生不滅本性清淨。以對諸染。及破惡境。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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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而為治也。疏然上等者。二料揀前後。又二。一前。二

後。前中又二。一正揀。二會經。今初。云通者。約所修六

門。若次第。若便宜。若對治之行相也。別者。各有見解

宗旨。各有趣求。略如注配。今當更釋。且約數門說之。

求樂者。謂諸凡夫。以根鈍故。但信師教。當數息時。唯

知從一至十。令心安定。欲望此禪。受諸快樂。此是數

息而起魔業。以貪生死故。或如此方道教中人。亦調

息養生意。求長壽之樂。雖無記數之教。心想亦與隨

息無別。故注云求樂也。有見者。謂諸利根外道。見心

猛盛。當數息時。從一至十。欲求禪定。亦能分別現在

有息無息等四句。如別卷說。隨心所見計以為實。起

諸邪行。斷滅善心。乃至轉為人說。故云有見。求涅槃

者。謂二乘人。欲出三界。自求涅槃故。數息調心。於數

息時。不離四諦十二因緣等。唯明菩薩者。其文亦顯。

詳之可知。數息既爾。餘隨止觀還淨等五亦然。疏今

經下。二會經也。是此意者。揀凡夫外道二乘。為修圓

覺大因緣。故前文巳頻顯。發心行想。不出上求下化

也。疏此後下揀後也。唯一乘者。於中復有頓漸。旋轉

門者。即天台所得旋陀羅尼門。於一法中。解一切法。

一一皆爾。旋轉無礙。此是漸修功成而得。是法華宗。

名為漸門。故彼云。前諸門。從假入空。得慧眼。是二乘

菩薩共行之法。今從空入假。是法眼。謂從空入假。旋

轉出一切法諸行功德。即知先同二乘從假入空。空

觀成巳。然後不住此空慧。以之入假。方能旋轉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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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非漸修功成圓證耶。觀心門。則直從本心源。而了

諸法故。當頓門故。彼云。懸照諸法之源。源則眾生心

也。發趣儀式。雖頓漸少殊。皆是一乘實教之宗旨也。

△疏旋轉者。第四門也。大意巳如上釋。上所言從空

入假者。當數息時。發大誓願。怜愍眾生。雖知眾生空

國土空。而欲成就眾生。淨佛國土。盡未來世。作是願

巳。即當了達所數之息不生滅其性空寂。即息是空。

非息滅空。息性自空。便能如此。了息空者。由先巳入

空觀故也。空即息者。即今從空入假也。非真非假者。

託中道法性。方能旋轉諸法也。非世出世者。此息

無世出世性故。成就世出世也。如夢幻者。雖無實可

得。亦分別所作事。了息亦爾。雖無息性可得。亦成就

息念。從一至十。了了分明知。此息相成就等者。入此門

者。於一法中。通達成就一切法也。故息是萬物之本。

執之則成就一切世間法。達之則成就一切出世法。

是中應一一廣旋轉。諸法門行相。如別卷中說。不可盡

等者。謂略說於數息門中。修旋陀羅尼。菩薩所行無

礙。方是菩薩。若入此門。直說數息調心。窮劫不盡。況

復於隨止觀還等五門。種種諸禪。智慧神通。四辨力

無畏。諸地行願。一切種智。無盡一切功德。旋轉而可

盡乎。故云一一如是。

△疏觀心者。第五門也。為上根

者。是頓機初心人也。若久熏習。方能了心。不名上根。

故前云從空入假。此云不由次第懸照法源。即知頓

漸有異矣。源者心者。彼文云。諸法之源。所謂眾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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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約修習之力。即功行成就。達諸法空。心念皆不可

得。方名本淨。苦但就法體而言。眾生本有。此淨心不

待空一切妄染故。彼小止觀文云。則於心性。通達中

道。若於自心。見中道二諦。則見一切諸法中道二諦。

又引般舟三昧經云。諸佛從心得解脫。心者清淨名

無垢。五道鮮潔不受色。有學此者。成大道。論中。指大

乘法體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能攝一切世間

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今亦依於此心。

顯示修習數等六妙門也。觀心無相等者。謂一切法。

由心而起。若能反觀心源。心性不可得。即知萬法皆

無根本故。於諸法無不通達。心即數門者。數一切法。

皆悉約心故。心即是隨門者。謂一切數量之法。悉隨

心王。若無心王。則無心數。(數即心數)心王動故。心數亦動。

如是觀時。即知心是隨門。心寂即止者。當觀心時。知

心性常寂。則諸法亦寂。寂故不念動。不念動故名止

也。當知心即止門也。覺心者。當觀心時。覺了心性。猶

如虗空。開無明藏。見真實性。得無著慧故。心即觀門。

無能所者。當觀心時。既不得所觀之心。亦不得能觀

之智。能所俱不可得。即是本為還門也。惑不能染者。

當觀心時。雖分別一切法。不著分一切法。以自性清

淨從本巳來不為無明惑倒之所染故。經云心不染

煩惱。煩惱不染心。行者通達自性清淨心故。入於垢

法。不為垢法所染。故知心是淨門。直觀等者。文皆可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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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今此經者下。第三配屬經也。用心在此第五者。觀

心門也。言用心者。悟解道理。運心創意。念念令與淨

心相應。又不妨礙染淨等法。隨相等行。即長在觀心

門中。若對治宿習。調攝妄念。令合理知。即假藉數息

等方便。以資止觀故。此先指用心。次引證。言前云者。

根本三觀文初。皆有此也。具云。悟淨圓覺。即是頓悟。

以淨覺心即是用心。以者用也。前說觀心本淨。正是

此也。心中了知。亦證所知生住滅念。心數等法。不於

心外知之。一一只在自巳心中了之。故云爾也。即知

心非生住異。能了生住異滅如前。心非數等。數等不

離一心。故以為證。疏修在初門者。託以外緣方便。隨

相修數息等。以調妄心。而成此寂滅中道禪那之觀。

引證云先取數者。即知巳依次第而修。及漸進者。即

後段云漸次增進乃至得知等。即知依數隨等漸漸

次第。轉轉增益。進趣後位。故知是次第門也。二三中

證云。先取數者。謂有問曰。第二隨便。第三對治。皆不

依次第。今且經云先取數門。數門第一即是依次第。

如何云或亦二三。答舉一例諸也。例者不妨或云先

取隨門或止門等。謂數門便宜。即先取數。或多思覺。

亦先取數。或隨門便宜。即取隨門。或乍昏散。亦取隨

門。餘四皆爾。經但舉一以例餘者。何局於文哉。又問

據二三門。隨修其一。或便或治。不妨即得禪定。以餘

門非便故。無所治之病故。既不妨唯一。何得云先。云

先。豈非相續更合有中後等耶。答此對本經寂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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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云先。以於此觀之前。先且修數隨等故。非六妙門

中自相形對說先後。疏成在第四者。彼宗說。三乘行

人。同修習數等或次或便或治。得覺觀攀緣等諸障

盡時。成就空觀。從空入假。旋轉諸法無礙自在。今經

亦於數等。或依次修六。或隨一二行。麤障既盡。了知

心念數量。乃至知百千界事。文中雖具舉雨滴。意例

一切法也。不爾如何旋轉無量法門。一一能知處故。

故云成在第四也。疏或始終等者。經文本無息字。但

云數門。其所知法數。亦不言息數長短出入等。但言

生住滅念。彼第五門。既亦不說用息。於六妙門中。一

一云心即不妨。此經意。本說觀心數中法門。不必說

息。故云爾也。謂息道從一至十。亦為數。心中生住滅

念。亦名為數。何必事須息數。方名數門故。云不必。問

既此經與第五觀心門全同。何不唯用此銷經文。乃

煩引諸門之義。答聖意多含。非局一面。根有利頓利

漸。佛意潛皆被之。各隨樂欲得入故。古德皆云。修多

羅意趣中求。何必局執一途。故流通分中文云。此經

是頓教大乘。亦攝漸修一切群品。如修羅蚊蝱飲海

皆滿。上來多義不同。總是釋經先取數門一句了。

疏心中了知下。文三。初正釋。二證同。三揀異。從由前

至心淨者。釋經先取數門一句。躡前因息數。而入心

數但入心數者。起後生住滅念文也。此躡前者。皆約

依次隨便對治等三門。修息也。或不由下二句。約唯

用第五門修心六妙也。故了知下。總含兩般之意。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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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成皆能知也。問經云心中了知。何得此云了知心

中。豈不倒耶。答二義皆具。謂只是我自巳心中了知。

非別有能知之慧。又還只了知我心中生滅等念。非

了知心外實有定法。故應如此釋之。豈是倒邪。麤細

者。約論中。生住異滅。開為三細五麤。(除業果故唯五)以辨麤細。

如次下疏中自配。麤者五麤。細者三細。又麤中之麤。

異滅二相。細中之細。唯是生相。細中之麤。住相中前

二。麤中之細。住相中之後二。妄念者總指也。本者三

細。末者五麤。又住等三相皆末。生相為本。又生等四

相皆末。根本無明為本。分齊者生。相及住相中前二。

在本識中。餘皆在事識中。又前麤細。各有本末。各有

部分限齊。故論云。生滅相有二種。一者麤與心相應

故。(心所與心王相應。或境與心相應)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以無心王心所

之相而可相應)又麤中之麤。凡夫境界。麤中之細。細中之麤。

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界即分齊之義也。頭

緒數量者。總結上也。謂四相猶如首領。一一相中。各

有眾多生滅等法。展轉因依生起。皆有綸緒。不相雜

亂。乃至八萬四千。不離四相故。云顯緒數量。一一分

明者。生中一者。業相也。滅中一者。起業相也。住四者

轉相現相智相相續相。異二者。執取相計名字相。皆

如前文頻有引釋訖。且順三世者。剎那前中後念為

三世也。滅是過去。住是現在。生是未來。(淨名等皆云過去巳滅等)

或生巳而住。則生為過去。住為現在。住巳則滅。滅為

未來。故諸大小乘經論。或具說四相。或略說三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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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異二相同是現在。故合為一。(唯識云。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曾有

用。此暫有者不凝然也。故合為一也)故彌勒偈。釋金剛經身相即非身

相云。三相異體故。天親長行釋之。又成四相。文云。相

是有為生住異滅。佛體異此。故非身相。諸教或三或

四。甚多不可繁引。

▲疏論云下。二證同也。文二。一正

指同。言乃至者。次云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

異。以四相具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前文巳引。故此略之。

△疏問文無下。二通妨難。應具

問云。此觀文首。便云先取數門都無無念之言。何得

云正當此門。應具答云。人難解經。良有於此。且三觀

體用。法義分劑。在威德菩薩所問章中。至二十五輪

再問說者。猶且明修三種時。或單或複。或具不具之

相。兼定慧修之分齊。謂至靜動用寂滅等各別。今此

門中。直明趣入方便。且令數門調心。息於攀緣覺觀

諸念。自寂即入妙境。但是修習彼之三觀。元無兩種

三觀。故辨音問云。此諸方便。有幾修習。此段菩薩問

云。三種淨觀。以何為首。皆舉前法。以問修之儀式。今

云論中無念同此者。此觀根本文云。不取幻化及諸

靜相等三重。絕於對待之念。結成寂滅之行。至諸輪

中。一一皆云寂滅。具如彼中巳釋。夫寂滅者。生滅滅

巳方名寂滅。故科云絕待靈心觀。絕待者無念也。靈

心者一覺也。以此云同。何所疑耶。今云寂觀。但取文

少異。非謂捨於前名。故次云正當。(絕待靈心)意在此矣。縱

就數門而論。亦本為對思覺等念。念巳止息。方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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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等念。故前云。由證諸念。覺識煩動。夫有念者必不

見無念之理。前巳頻有徵釋。善思念之。然疏中云文

在前章者。有二意。一若約法義體用。即唯前威德一

章。若兼諸輪。一一標顯至靜寂滅等。各有分齊。即總

指二章也。今此但明巳下。皆巳釋了。

▲疏然論約下。

三揀異也。位滿方盡者。十信覺滅相。三賢覺異相。前

九地覺住相。十地位滿覺生相。文云。遠離微細念故。

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故云極證。今據等者。

然觀行成時。圓同佛果。故許俱時知也。故大經說。若

與如是觀行相應。初心即成正覺。天台六即。有觀行

即。況圓頓宗。因果無定。分位後證中當更說之。上來

多義不同總是釋經心中了知等三句竟。

疏淨心是圓等者。淨者心本空寂為淨。故是體也。心

本能知為覺。即當用也。心通二言也。萬物皆然者。若

云不知萬物。是何因緣。偏知雨滴一色。邪定不如此。

但此經宗。貴文句簡略。故但舉一。前釋云者。六妙中

之文也。問從前既云眾生本具圓覺淨心。如何不得

知一切耶。故次答云凡夫之類等也。

疏誡邪證。文二。一結例本文。二然此下。廣明證相。於

中二。初正明三觀證相。後別明證有淺深。初中二。一

約當經略標。言各證者。後當引文。圓修方證者。反顯

不圓即不證也。故前云。此三皆是圓覺。親近若得圓

證。即成圓覺。方證者。證有淺深。次下即說。如前文者。

諸輪末文云。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於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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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無離覺性。名為圓修三種自性。自性者。稱體本來

具也。

▲疏天台下。二約天台廣釋。文中又二。初略指

同。由此空假。邐迤直至中觀方證。不同此經一念同

時。故云具修。不云圓也。

▲疏謂了知下。二正顯證相。

文三。一明初心證相。言從假入空者。空觀成就。名慧

眼。成一切智。若住此觀。即墮二乘。故法華敘聲聞云。

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化眾生。都無欣樂。所以者何。

一切諸法皆悉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無漏無為。

如是思惟。不生喜樂。既入正位者。即見道位。初果巳

去是也。從空入假者。謂諦觀心性。雖空。緣對之時。能

出生諸法故。能於空中。修種種行。假觀成就。名法眼

及道種智。若住此觀。智慧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

自然流入者。一念中具一切者。正是證相。佛眼雙觀

空假。中道第一義諦。具一切種智。了了見性者。定慧

力等也。故涅槃云。聲聞定力多故。不見佛性。菩薩智

慧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唯有如來定慧力等。了

了見於佛性。安住大乘等者。即法華經喻說。一乘如

白牛等也。行如來行等者。亦是彼云。行如來行。入如

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天台用此等文。顯證相云。

若能了了見佛性。即是安住大乘。行步平正。其疾如

風。若行疾如風。即是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流入薩婆

若海。即是行如來行。若行如來行。即是入如來室。若

入如來室。即是著如來衣。若著如來衣。即是坐如來

座。若坐如來座。即是以如來莊嚴而自莊嚴。自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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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獲六根清淨。六根清淨即入佛境界。展轉相躡。

乃至即是莊嚴兜率天。示現降胎。八相皆爾。乃至結

云。即是初發心住菩薩。疏如華嚴者。文云。初發心時

便成正覺。(晉譯經本)等者。等於涅槃大品法華也。涅槃云。

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大品經云。須菩

提。有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即坐道場。轉正法輪。當

知菩薩為如佛也。法華中。龍女所獻心珠為證。如是

等經。皆明初心具一切佛法。即是大品經中阿字門。

即是法華令眾生開佛知見。即是涅槃見佛性故。住

大涅槃。是則略說初心菩薩因修止觀證果之相。

(上皆天台之文)。

△疏後心下。二明究竟證相。不可知者。自智

不及。推教下。約佛語而解。止觀果者。謂法華開佛知

見。即是約觀門以明果。涅槃中百句解脫。以釋涅槃。

即是約止門以明果。止即攝觀故。涅槃三德中。有摩

訶般若觀。亦攝止故。法華云。乃至究竟涅槃。常寂滅

相。終歸於空。因中止觀相。即果位菩提涅槃無礙。

疏今經下。三結釋。此經下當更說。

疏又彼說下。第二別明證有淺深也。文二。初正明深

淺。言無礙巧慧者。不離心念境界。而不由心念所計。

依智不依識。圓通識悟真法界也。妙慧者。無漏無相

也。朗然開發者。開是惑障空無義。發是真性顯出義。

即同此經前云覺所顯發。明照法界者。照體無邊。即

是法界。無別所照。通達無礙者。能所無二。理事融通

也。相似者。似究竟證也。如法華六根者。即法師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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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說。說法華經功德。莊嚴六根故。父母所生肉眼。悉

見三千界一切所有色。耳聞三千界一切所有聲。雖

未得天眼天耳。父母所生眼耳如是。鼻嗅一切香。悉

知其所在。舌甞一切好醜美不美及諸苦澁物。在其

舌根。皆變成上味。如天甘露。無不美者。若以舌根。眾

中說法。能入其心。得清淨身如淨瑠璃。眾生喜見。三

千界眾生。生時死時。生善惡處。悉於中現。乃至一切

亦皆於中現。清淨意根。乃至聞一句。通無量義。能演

一句於一月四月。乃至一歲。隨其義趣。皆與實相不

相違背。若說俗間經書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

法。三千界眾生心所行道。皆悉知之。雖未得無漏六

根。而父母所生六根如是。疏初證者。入阿字門。開如

來藏者。如來藏經。萎華喻云。一切眾生。具足貪瞋諸

煩惱中。有如來。三十二相。結加趺坐。乃至展轉。別說

九喻故。今閡出成前所說此位菩薩八相成道也。顯

法身者。勝鬘中說。在纏名如來藏。出纏名大法身。亦

名為佛者。法身是真佛。八相是化身也。中間諸位者。

四十二位中。除初及後。中間四十位也。亦阿茶中間

四十字也。謂三十九賢。十地等覺。故華嚴十住。每住

皆有不由他悟之言。皆是成佛之相。若准占察經。即

四位成佛。一信滿佛。二解滿佛。三證滿佛。四功德滿

足。分齊同此經及論四位也。後證者。菩薩入荼字門

也。一念者。論中最初業相。業相盡故。全體相應。如氷

盡時全與水相應也。論云。覺心初起。心無初相。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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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也。生公云。一念不生。前後際斷。照體獨立。亦當此

也。餘文可見。

△疏今經下。後配釋此經。彼知三千界

者。眼見耳聞。乃至意知皆盡。三千界所有一切種種。

今此經說下至眾生一念心世界一滴雨。以例一切。一

一皆知事與彼同故。當此證。靜極覺遍者。靜觀文云。

不起思念。靜極便覺。越三千故者。如是初靜。從於一

身。至一世界。覺亦如是。若覺遍滿一世界者。一世界

中。有一眾生。起一念者。皆悉能知。百千世界。亦復如

是。又云百千世界一滴之雨。故云越也。以六根清淨。

知見三千界內事。名相似證。三千界者。但是一佛剎

土。今此既知百千剎土。計當超越十萬位之量。即知

不唯是相似證。故當實證之初也。雖云百千意遍法

界。且方便以多數。引人心識。令漸寬廣。苦住云普適

人心。即漭蕩無的。現十方佛者。是威德章淨觀中文。

如來出現。是後改經文。皆與初發心時即成正覺相

當。故備指以明此位因。果交徹者。此宗因是全性之

圓因。果是全性之滿果。因該果海。果徹因源。故云交

也。如前頻說。問今經為當定是相似證。為的是初住

菩薩。故次答云圓頓等也。謂一一位中。皆圓證也。故

華嚴歷別因果。後便以平等因果融之。此經四位順

覺之後。便有忘心入覺以泯之文。或說六即之義。或

道漸四相之文。皆無定也。

疏遍修三觀中二。初略銷文。後廣釋義。初中二釋。初

約所感勝緣佛出釋。言萬行巳圓者。說修行文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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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隨順。其數無量。圓攝所歸。當有三種。據此即三觀。

便攝萬行故。就此觀成之人。便是親見如來應身也。

以見佛之益亦只是意在行圓故。

△疏又即下。後約

自心本覺佛出釋。言離念者。靜觀成。離麤重攀緣之

念。幻觀成。離躭空滯寂及執。著定相之念。中觀成。離

對待分別之念。唯除本覺真佛。更無餘念而可隱翳

故。云出現于世。

▲疏然前離四病下。後廣釋義也。於

中。初指經總標。言般涅槃者。般者入也。涅槃者寂滅

也。(翻文釋義巳在本章)。

△疏實義有三下。釋義也。言實義者。成

佛及入涅槃。各有實義。成佛者。大經云。應知。如來成

等正覺。於一切義。無所觀察。又云。譬如虗空一切世

界若成若壞常無增減。諸佛菩提。亦復如是。若成正

覺。不成正覺。亦無增減。涅槃者。大經又云。欲知如來

大涅槃者。當須了知根本自性如真如涅槃。如來涅

槃亦如是。(實際法界虗空。一一例真如說)又云。如來不為菩薩說諸

佛如來究竟涅槃。亦不為彼示現其事。何以故。欲令

見一切如來常住其前。於一念中。見過去未來一切

諸佛色相圓滿。皆如現在。亦不起二不二想。釋真俗

二諦。皆以緣起之言。而標指者。為揀權教中一向凝

寂空無之真。一向生滅動作之俗也。謂此真是法性

緣起無性之真。此俗是法性舉體緣起之俗也。言大

經者。華嚴也。前後皆然。無有少許處空無佛身者。非

唯諸法中。下至極微塵。皆全有佛。而十方虗空。一一

可容一塵之處。亦皆全有圓滿具足之身相也。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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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滅者。楞伽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四相同時。

即是論文。前巳引釋。疏常住世常涅槃者。此與前異。

前云念念是剎那生滅義。但以相續不斷故。云常有

佛成正覺涅槃。今是凝然常住。永離生滅相。故全異

也。言住世者。此常住覺照。不離生滅法中也。常涅槃

者。不同諸法生滅也。疏戀慕故示現涅槃者。文云。譬

如日出普照世間。於一切淨水器中。影無不現。普遍

眾處而無來往。或一器破便不現影。如前引釋。疏對

今經意者。三觀成就。離三種麤細之念。故見佛現。如

水離渾濁波騰等相故見日現。

疏三令隨便等者。有四句。一藉假入空。二藉空入假。

三藉空假以成中。四藉中以成空假。此有二對。其中

義意。扶持相成。言直見心源者。中也。空觀前對云諸

法即性故空。後對云無別所現故空。既無別法。所現

方知即性。既云即性。當知無別故扶成也。假觀前對

云不壞相故假。後對云但從性現故假。此亦相成可

知。

疏偈中云攝念等者。即前令過三七日一向攝念。攝

念非謂沉心。必正思惟妙理境界。疏總別相計四者。

一總二別。故為四也。總者。在答道場之末。別者。在答

加行之中。今乃合之一處重頌。餘可知。

疏通分(賢善首菩薩問)。

疏事須持教者。故律中。世尊說。過去六代如來中。有

四佛結集經教故。佛法久住於世。二佛不結集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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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佛法速滅。貫穿者。以經教貫穿法義。義則不遺。巳

如懸談引佛地論具釋訖。先須識名者。如論語云。名

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

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十法行者。巳在道場禮懺

門中法供養處釋訖。今此疏列文略義具。謂寫是書

寫施是轉施等也。(餘謂聽聞受持披讀諷誦思惟修習。其說釋即是前云開示)此

十法行。皆是流布之相。故結云如是分布等也。

疏一說即是多說者。如說華嚴時具十種緣。謂一依

時。從無始際。盡未來際。念念常說。無間斷故。二依處。

遍法界中所有世界。彼無量世界。一一塵中。皆有毗

盧遮那。說華嚴故。三依主。如前十方一一世界。一切

諸佛。皆同說故。故彼諸會每說巳。皆結通十方一切

世界故。十方佛來證皆云。我等諸佛亦如是說。餘七

緣不能具述。然雖一一遍一切時一切處佛佛同說

皆遍法界。為門不同。亦無雜亂。廣如別卷。疏諸佛獲

持者。只如諸部般若。多是帝釋守護。法華是菩薩守

護。華嚴及此經。是諸佛自護。良由根本法是佛師故。

諸教煥然者。諸教所說。一切染淨諸法。皆是圓覺妙

心之中。派流生起。故達此法。則諸法皆通。若不了下。

即取意用大經之文。文云。不能了自心。云何知正道

也。故云眼目者。都結上義。以歸經文。

疏非器不聞者。非揀之不示。自是彼堅執不悟。不悟

即但聞聲音語言。不聞法也。如日月不隔於盲人。雷

霆不隔於聾者等也。極證之處者。如懸談初泯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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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成圓門中廣說此義。隨緣起妄者。既是在纏。淨隱

染顯。故唯云妄也。空不空等。亦如前說。此但列之。以

釋經中差別之言耳。慤疏總判五名云。初圓照總持。

二契經宗決。三三昧根本。四寂滅常境。(佛常以寂滅。為所依境界)

五真妄合分。疏依此名義而持者。如云大方廣。便須

心冥體性。普觀德相。善巧起用。餘例此知。又華嚴祖

師藏和尚所製。受持大乘經教儀式。有五門。每門五

義。在別卷中。若以義求等者。觀彼處。疏文即明。

疏前云等者。皆是難詞。謂既亦是眾生覺地。何唯佛

境。無明等法。豈是佛境界耶。今云下。牒起難詞也。次

下釋此意云。雖說無明眾生等法。一一皆空。空故徹

其覺地。不同法相宗教說為定有。有則與佛永殊故。

此名為顯如來境也。疏華嚴信位等者。即是第二會。

十信法門中問明品。說所信之境。有十門甚深。第一

緣起甚深。問答心性是一云何見有種種差別等。乃

至第十佛境甚深。問答佛境界智佛境界知等十義。

謂智是諸佛智用。知即眾生心體。故此云智與知殊。

皆佛境界。前巳具釋。既於信位明之。即知緣起等十

門之法。本來甚深。皆是佛之境界。況此經所說染淨

之法。皆依圓覺現起。豈非唯顯如來境界耶。

疏含十法行者。謂修行之言。通於總別。別者。是十中

修習一行也。總者。書寫講讀。總是修行故。此云含也。

必至佛地者。至所顯之處也。

疏宗是頓者。始終依圓覺故。具漸門者。二執二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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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五性。四位三觀。四相四病。三期三七日。禮懺安居

等也。遲速皆益者。次文即是謂巳悟未悟等也。頓機

者。一聞巳悟。漸機者。乍聞未悟。悟者即文而見法。文

字性離故。未者約其文而觀其義。依其義。方見其法。

若離文。無所依故。如是任持。不失不忘。是答奉持之

問也。所言文字性離等者。用淨名之文。彼云。文字性

離是即解脫。無離文字說解脫也。彼四句但是一意。

今則分為兩意用之。詳可知矣。分上中下者。上謂通

明觀行。中則別明三觀諸輪。下則道場加行。故云頓

漸俱收。

疏漸教乖頓者。就彼宗中。若云初心即是佛者。以為

驚異。初十信人尚不得。錯呼為十住。況云佛耶。諸皆

類此。故云乖也。頓門必具漸者。雖云輪迴等非作故

無。本性無無。而乃說貪愛是轉迴根本。備述過患。勸

令除斷。雖云眾生本來成佛。而乃廣說發心發願勤

修觀行等。故云必具。大經亦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然後具說十住十行次第修習乃至妙覺。

疏答功德中。聞經配福。度人配智者。各如注釋。後段

注文有二。初釋當文。後又聞者下。重釋兩段前福後

智之義也。後宿因中。雙明福智者。經自明言種諸福

慧。慧即智也。

疏如金剛者。彼云。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乃至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

為他人說。其福勝彼。然文例雖同。優劣又異。彼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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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方勝。此便聞名巳勝。又彼四句方勝。此一句巳勝。

又彼兼為人說方勝。此自信巳勝。問約彼經初較量

之文。即如此所說。然彼句後。復以多恒河中沙。以計

三千世界。滿爾許世界七寶布施。尚不及持說。又以

河沙身命布施。亦不如持說。豈不超過此一世界七

寶所較量耶。答彼經次第斷二十七疑故。義理境界

轉轉增勝。上所引難之文。是巳斷至第七重受得報

身有取之疑。巳悟報身。無取故。功德超過多界七寶

及身命之施。今此但較量聞名及一句義。都未較量

證悟深妙之境。以深妙境無有世法可較量故。故知

所問全非類也。疏盈剎者。滿世界也。為漏果之資者。

與有漏六道報應之果。而作資緣。致令三界生死不

絕。仍招第三生之重苦。故云爾也。慤本文云。能招漏

果之資。文意不切。謂世珍是能招。漏果是所招。句巳

圓矣。今更云之資。乃成資是所招。義勢渾倒。今謂資

是資緣資助。資助貪愛施心。招漏果。即知資是能招

故。改云能為漏果之資。義意極相順也。

疏積德者。且如勸得一人斷酒肉。或持五戒。福德尚

多。況八戒十戒。乃至出家受具足戒。其功巳難可說。

況一百箇恒河。一一河中。所有沙沙。細如麵。以一沙

計一人。令爾許人皆得阿羅漢。此之功德。唯佛能算。

誰測邊際。故云可知。可知至極之多。非謂知真數量。

疏空體不空者。靈鑒不昧。此則以空如來藏。為半偈。

二種皆具為全偈也。或無常真常者。悟一切法。皆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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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空無常。為半偈。於空無常處。見常住真樂本覺法

身。方為全也。故涅槃經。羅剎說半偈云。諸行無常是

生滅法。後更說云。生滅滅巳寂滅為樂。方為全也。又

能觀身不淨等四念處為半。法身常樂我淨為全。若

約當經。則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

幻塵滅故幻滅亦滅。總為半偈也。幻滅滅故。非幻不

滅。譬如磨鏡垢盡明現。為全偈也。問若爾則此云分

別半偈。同於小乘。或同大乘中權教。如何功德如是

難量。答由先標圓覺為宗巳破無明。為夢中人。於此

性淨圓覺之中。方說無常等法故。先悟如來圓覺無

垢。然後說無明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顯性

之宗。例皆如此。論中亦云。依覺故迷。故雖半偈。巳逈

超諸教之全偈。由斯功德。難可算計。

疏亦如金剛文勢者。彼經云。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

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

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反顯)以於無量

百千萬佛所。種諸善根。(順明)亦非聊爾人耳。

疏故經說者。淨名經也。樂生死者。耽著富樂。自恃強

盛。常樂勝他。是生死業也。著諸見者。是邪智也。故引

為證。注是非勝負者。瓔珞經云。樂行勝負天魔行。樂

見是非外道行。

疏為請主者。如懸談初門引法華說。

疏一由旬者。舊譯云四十里。新譯云十六里。

疏自惟下。大文第四。慶讚迴向也。中三。一慶。二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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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向。初中二。一傷昔。二慶今。初中。言迷者。無明也。心

海者。心是法。海是喻。對下句中生死波中。生死是法。

波是喻。謂風吹海而成波。無明迷心而成生死。故論

云。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

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如是眾生自性

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

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若約

楞伽經。即以風喻境界。文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

動。洪波皷溟壑。無有斷絕期。論云無明。約因也。經云

境界。約緣也。因緣具足。故令淨心起動。成生死波浪

也。漂沉者。人天為漂。三途為沉。如人墮落漩渦水中。

一沒至底。暫時漂至水面。而出水不得。又却沉下。一

一配合可知。疏塵沙諸佛出者。從無始來。諸佛慈悲。

傷愍眾生迷倒墮落。出現人間。相計其數。如抹世界

為微塵之數。亦如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一

一恒河所有細沙之數。恨我與佛無緣。佛出此世界。

我生彼世界。佛出諸世界。我則生此世界。或佛出時。

我在三途。或北洲等一切難處。我暫得人身。則佛及

教法巳滅。設法未滅。亦不聞不信。不能發心。猶如盲

龜墮在海中。求出不得。海有浮木。木中有孔。可容龜

身。龜若得入其中。漂至海岸。即得出海。然百千箇盲

龜浮木。無由相遇。我如盲龜。佛如浮木孔。以不相遇。

於今凡夫。法華涅槃皆有此喻。所言佛出人中者。病

重之處。則偏憂也。六道之報。多從閻浮人身造得。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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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修習三乘無漏之業。亦在人身。由人中分別強盛

多思議故。六天苦少。八難緣隔。堪受化者唯是人中。

疏何幸下。二慶今也。若據所逢了教。華嚴及諸圓頓

顯性經論數部。然今且正慶此經也。千重疑者。余先

於大小乘法相教中。發心習學數年。無量疑情求決

不得。後遇南宗禪門真善知識。於始終根本迷悟昇

沉之道。巳絕其疑。至於諸差別門。心境本末。修證行

位。無量義門。及權實教。猶未通決。每因思惟觀照。或

因披尋諸經律論。至相違之文屈曲之意迷疑之處。

智則結滯。如水流之吹風凍結冰。則不能通流。心情

鬱快。亦如此也。自習此教。一一泮釋。如氷在日中。亦如

湯沃霜雪。故云類氷消也。尋思等者。反驗宿因。若非

累世遇諸善知識聞了義教熏習藏識。豈得如今覩

此妙典。便能悟解耶。豈一生二生三四五生。聞信便

能悟入。如此性相無礙。真妄融通。凡聖交徹。本末自

在。無雜無亂。千門萬義。一一成就。無疑滯耶。當知。巳

於累世。積集聞熏。巳於多生。遇善知識。方能通達如

此甚深至教文乖意通等義門也。實曾頻頻。尋思此

意。或靜夜通宵。或宴居終日。或獨行盡於一程。想像

于懷。感荷多生諸善知識開誘勸示。而至於此。又委

細想得數生巳前。初遇善友之時。必難信向。種種堅

執。作種種非理之語。騁能騁辨。務在抵拒。賴善友慈

念覺悟。恐涉毀教。恐轉墜墮。乃盡心竭力。方便救濟。

如此數生。方肯信受。雖能信順。又未悟解。復煩善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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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方便譬喻教令通會。又經數生如此。然雖隨言

即解。過後依前因循而巳。仍未解生難遭之想念念

求學。常只是費善友心力。長時勸策。方能漸進。又經

數生。空好習學言教道理。不能對境撿心。不覺察妄

想折伏情念。每聞善友說甚深義。即歡喜聽受。亦聞

指著用心乖道處。即不歡喜。反疑善友。或不憐念。或

信任人言。或有餘意。如此種種障道門戶。從初發心

乃至今世。委曲思惟。想其流類種數。千千萬萬之事。

須一一蒙善友悲憐不捨。百計千校。漸漸誘引。方得

今生能超過爾許多障道關節。數曾閑暇之時。幽靜

之處。因反思多生之事。淚流至項。心咽至胷。往往微

聲啼泣。恨不便見多生知識。一一記得。懇到禮謝。種

種報効。因此便念念發願。願來生一一却得相逢。兼

得宿命智。一一醒得。一一竭盡身心。供養報恩。懇情

如此。不知所為。因略書示同流。令知我前車巳翻。諸

人後車當改轍耳。

疏上士慈悲下。二讚也。哀末世者。十二菩薩。一一問

中。皆云願為菩薩及末世眾生也。始終次第者。始謂

文殊問本起因地。終謂圓覺菩薩。問三觀修證。若對

一類上根。初一周說。則淨慧章。說凡聖因果之人。隨

順覺性之相。便為終也。次第者。謂於了教發心。直趣

大乘之人。且合問。最初依何法發心。以何為本因。故

文殊依此而問。故佛為說圓覺淨心。本有總持。染淨

諸法。是一切法之源。由無明故。妄認此身心為我。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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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輪轉。又無明本無。亦無達悟之者。歸如來藏。究竟

圓滿。次既悟此境。法爾合知依悟處修行之理。然淨

覺本具。無憎無減。無明本無。無可除斷。即不合修。若

不修行常居幻化。修不修義。言反意合。固宜了之。故

普賢依此而問。佛說身心及修行智。雖皆如幻。不妨

如幻智修幻身心。身心盡時幻智亦滅。覺性圓滿無

生無滅。次既悟此理。法爾須知修之方便。如何創意。

如何運心。而得觀行成就。故普眼承此而問。佛說以

正念離幻。為前方便。止息諸緣。(奢摩他此云止)堅持禁戒。安

處徒眾。宴坐靜室。恒常思惟。一一推折四大根識塵

境。於中。我執法執。皆無所有。即達二空所顯真性。又

泯修悟之相。影像亦滅。覺心清淨。一切皆然。無自無

他。平等不動。遍滿法界。於諸二境。無愛無憎。乃至眾

生。本成佛道。次聞此說。巳根稍劣者。法爾合疑本來

成道何得現與佛殊優劣天隔。故金剛藏知機。依此

而問。佛說良由眾生輪迴之心。而觀圓覺。似有流轉。

其實覺元不動。如舟行故見兩岸移。其實岸本不移。既

通此疑。方知由輪迴之心故。見圓覺流轉。法爾合斷

此心。然此輪迴心。及輪迴相。任運流注。蓋不由巳。不

知何法是輪迴根本。得如是不斷不絕。故彌勒依此

而問。佛說貪變為本故。造業受報。相續無窮。設使依

三乘教熏。若不除根本無明。終難入覺。次既知斷除

貪愛。起增上心。發清淨願。住佛圓覺。求善知識。即不

隨邪見。則修真止妄。理意周圓。法爾要知。依此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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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從初心至於佛果。常依圓覺。所作所為。常須相應。

隨順圓覺。既無別異凡聖。復有階差。如何差別位地。

皆順無差之覺。故淨慧依此而問。佛說十信三賢十

地佛果。隨順覺性。各有行相。是則一期法義。終始周

圓。但眾生根性。種種不同。或上中下。或起動止息。或

宜任運而合道。或宜拘繫專注而證理。如一城四門

隨方各入。如何方便。遍被諸機。故威德菩薩。依此而

問。佛說於諸修行。實無有二。隨順方便。其數無量。圓

攝所歸。循性差別。當有三種。謂奢摩等也。次既聞三

觀。是別對根宜。趣入之門。法爾要知。為一人總修三

種。或三人各修一般或二或三或單或複。故辨音起

問。佛為說二十五輪。一切皆許。次既知所修觀行門

戶。法爾有人自覺。依法修之。心念不息。觀行不成。自

疑覺性本淨。此由迷倒故。不相應。今巳頓悟。又依趣

入門戶修之。如何不能證入。故淨業起問。佛說由無

始我人眾生壽命等執習氣相續。故不入覺。非覺違

拒諸能入者。次既知我相潛伏。難辨難除。須依善友。

積習妙門。發心勤斷。法爾要知。何等人是真正善友。

堪可依止。又法爾合有一類人。以發心勤修勤斷

故。或便種種造作。務圖早證。或怕生心為失。一向任

運。或但止息妄念。或欲滅除根境。故普覺菩薩知之

起向。佛說依於明師除微細病之方法也。次中根

之類。法門巳周。更有一類。至下根人。復有大志。決欲

求證之者。須有事法拘制。方能尅志成功。故圓覺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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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依此意問。佛說三期道場。加功用行之法。及於三

觀。或別修。或遍修。或更互試修。修之不得。又教禮懺

等也。次正宗三類。一切圓足。法爾須知。護持修習此

言教之方法。令此教流通不絕。故賢善首起問。佛答

經名及說經護經之佛。較量持教功德。乃至諸天神

護衛大眾奉行。故云次第也。疏諮詢者。即佛讚文殊

云。乃能為諸菩薩。諮詢如來因地法行等也。能仁者。

梵語釋迦。此云能仁也。應感者。諸菩薩眾請問是能

感。佛是所感。佛是能應。諸菩薩是所應。稱心源者。圓

覺妙心。是諸法之源也。心即是源。名為心源。亦可心

是能斷所斷染淨之心。源即覺性真心。此則是心之

源。名為心源。前持業釋。後依主釋。二意皆通。此經從

首至末。所說一切種種差別法義。一一依於圓覺淨

心而辨。故云稱也。本末無遮者。諸大乘。或唯一向。說

空寂之理。真如寂滅。無修無證。無能無所。不可智知

識識。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唯說本而遮末也。或一

向說。一切眾生。無始巳來。皆依八識。展轉熏習。變起

染淨一切諸法。有情無情。無明故起惑造業。受報無

窮。若不遇佛。定是凡夫。無由成等正覺。若遇佛及教。

發心生信。修六度萬行。或二乘行。展轉趣入。各依自

乘。經三生六十劫等。或三祇劫。方始成佛。此唯說末

而遮本也。今經具定明了。顯示本末。無上法王。有大

圓覺。又無明本無。又知無者。亦如空華。如來藏中。無

起滅知見。乃至妙圓覺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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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如是類例。不可

具陳。皆是本也。又種種迷倒行相。種種修行行相。位

地階級。觀行差別。道場法則。如是類例。亦難具引。皆

是末也。所說末皆是即本之末。未曾遮本。說本皆是

即末之本。未曾遮末。故云本末無遮。無遮之言。是金

剛藏請云。唯願不捨無遮大慈。為諸菩薩。開祕密藏。

如設大齋。遠近僧尼來即供養。更無遮障。乃至行者

童子貪病之人。一切不障。名無遮齋。今經亦爾。諸大

菩薩。地上地前。乃至未世。或初心門戶。或修之意旨

深淺皆被。如大海水不讓小流。修羅蚊蝱飲皆充滿。

故曰無遮也。頓者是化儀之頓也。謂若且說泯迹離

相。亦不名頓。故法皷經云。一切空經是有餘說。理未

盡故。中論云。空是大乘之初門故。若且說事相行位

亦非為頓。未窮真源故。今經本末俱說。相即無礙。故

云頓演說也。

疏巳採下。三迴向也。群詮者。諸經律。諸論疏。諸雜要

妙祕訣等也。扣真寂者。反自觀心照理。依於悟處見

處。而述此疏。此中有二意。一以採群詮故。不同一類

禪宗但約心迷理不勘契聖教為定量。二以扣寂故。

不同一類聽學文疏文人。但博附舊語抄集疏論。改

頭易尾。便稱我製造章疏。今乃以聖教為明鏡。照見

自心。以自心為智燈。照經幽旨。故云採詮扣寂等。扣

寂之言。即子書云。扣寂寞以求意也。隨應聖旨者。雖

遍覽群教。而不盡用。亦不揀自巳熟處即用。但與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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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說此經時意旨相應即用。故云隨應聖旨也。斯文

者。此經也。迴功德向眾生者。然所迴向處。具有其三。

謂眾生菩提實際。今以經意。門門皆在末世眾生。故

順經標眾生也。又修大乘人。有大悲增者。有大智增

者。余以情性鈍弱。多愍下流。故迴功德向眾生。同入

光藏。光藏即實際也。唯闕菩提之言。含在入字中。能

入是智故。當菩提矣。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三(之下)(終)

寫本云。

兩浙平江府常熟縣楊澳里居住。崇信弟子劉華。

與家眷等。謹命工。開茲祕誥。上祝

明良。下資動殖。庶乎聽受者。忘生滅心行。講演者。

無聖解凡情。文文流清淨真如。字字入圓覺性海。

開群生慧日。悟諸佛妙心。識破智明。識忘智顯。然

後橫生竪抱。心識封情。俱出妄源。咸登真濟。

旹紹興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謹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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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長四年夏之比。以栂尾之本。託他人書寫畢。此

書者新渡也。當寺一本書也。能能可崇重矣。

同年十月之比。以寫本一校了。

沙門釋心海(生年三十二戒[萉-巴+(日/(句-口+匕))]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