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此觀所造者。異於前觀。前觀以了知身心為境故。無
知者異於心。無覺者異於身。故次云身觸心緣等。然
身觸者。含於鼻舌身等三根。以皆與根相合而了別
故。根則屬身故。心緣者。意在眼耳意等三識。以離中
而了別故。由此分別者。總指諸識。障正知見者。由前
云理障礙正知見。又云圓悟無上知見。後云當求正
知見人。故此標正知見為所障。兼指其體。是無知覺
之明也。又緣次云無知覺明。恐疑真知亦是麤淺總
須泯之。故偏標矣。若云無知。知便為淺。既云無覺。覺
應亦然。云何當部唯宗於覺。講者至此。必請子細明
示學徒。
疏明字正顯等者。此法正是此觀所宗。中道理體故。
廣顯其相也。其文雖易。其法甚深。但在說時。分明顯
示。不可具以文字轉轉以釋之可盡。但隨文隱略指
而巳。文中四。一直指。二明無比。三辨說儀。四結示經
意。二中文二。一就當體以明無比。二對諸法以明無
比。初中上下可知。傍者四方。中者當處。無在處者顯
無中也。夫言中者。皆約當身正住處為中。以分東西
上下。今既不取身心之相。故無中邊上中也。
▲疏欲
言下。二對諸法。明無比也。不從緣起者。彼法緣會即
起。緣離即滅。靈心不然。故不從也。餘皆易會其語。但
恐不見其法。善思念之。
▲疏故諸經下。三辨說儀也。
訶為邪小者。諸經皆說躭空滯寂是二乘行。華嚴說。
二乘人墮無為坑。又有經云。乍可墮有如須彌。不可
墮空如芥子。瓔珞云。樂行寂靜緣覺行。肇公不真空
論中。破本無宗云。本無者。情尚於無。多觸言而賓無
故。非有有即無。非無無即無。尋夫立文之本旨。(尋經文本
意也)直以非有非真有非無非真無。何必非有無此
有。非無無彼無。此直好無之談。豈曰順通事實即物
之情哉。疏於知見互泯互存者。或說知見。或說明覺。
皆得也。但除病爾。不棄其法也。皆有其意。詳之云云。
▲疏今此欲下。四結當經之意也。文顯可知。疏殊對
待者。如二乘超三界。便有三界內外為對。菩薩超二
乘。便有大小為對。諸佛超菩薩。便有因果為對。乃至
有漏無漏有為無為。悉皆如此。今冥合靈心。竝不如
是。謂不劣於佛。不勝於凡。不出世間。不屬三界等。云
云(眾多之例)且如無漏聖人為無礙。有漏凡夫為礙。今既
永超礙無礙境。豈同如上對待法耶。
疏礙者下。含三意。釋礙無礙。一超初取靜及次起幻
兩門。起幻緣境為礙。靜無所緣為無礙。故上文云。不
取幻化及諸靜相故。二超煩惱涅槃。煩惱繫縛為礙。
涅槃解脫無礙。故下文云。煩惱涅槃不相留礙故。三
者令超幻及煩惱為一義。合取靜及涅槃為一義。以
為一對。即上句中涉字。下句中同字。是其意也。合上
句者。謂起幻智除幻者。又欲變諸幻開幻眾。眾多心
數。一一作意運動。勞擾心慮。雖是觀智。涉於煩惱。同
是擾亂之行相故。此意即以起幻為煩惱之礙。不別
說貪瞋等煩惱也。合下句者。謂一向取靜。同於二乘。
厭生死。愛涅槃。躭空滯寂。涅槃既是無礙之法。今取
靜行相。屬於此科。故云同也。此意。即以取靜為涅槃
之相。不別說擇滅無為灰身滅智等涅槃也。故此一
對異前各說。以為第三意也。注金剛三昧等者。疏屬
巳者。謂自巳所有受用由緣。資具乃至屋宅田地園
林臺觀。或為王官。所統部邑。皆為屬巳受用之具。此
門觀行成就。心合靈源之時。此等宛然仍舊。然都無
取捨計度有無等分別之念。疏共居國邑者。瑜伽等
論說。此三千世界。是眾生共業所感。貴賤人畜種種
有情。同共依之而住。名為依報。自身則各隨巳業。貴
賤苦樂不同。飛走類別。名為別業正報。今意。在凡常
人易見。故直云共居國邑。謂或一閻浮提。或一瞿耶
尼。或一大唐。或一吐蕃等。或寬或狹。或通或局。同一
水土所宜。風俗所為。山川所出。王法所化。皆得通名
世界。不必事須三千大千。以修觀行人心之境量不
必徧於大千界故。疏還有見聞者。略舉二識。以例餘
識。且舉心王。以例心所。此等情慮。皆不異尋常。未修
觀時。但必無心計度耳。疏塵域者。比來情塵之壃域
也。靈照者。心靈自體。有大智慧光明徧照法界義故。
毗盧遮那。是法界身。此國翻云光明徧照。餘不釋者。
皆可意求。
疏喻中二。初正釋。後引異釋。初中。云喻依者。喻所依
物也。物非能喻。法非所喻。此二全殊故也。但物上有
義與法上義相似。此二義。方是能喻所喻也。如將金
剛喻般若者。若取二法。即無交涉。謂金剛有形相。般
若無形相。般若是決擇之慧。金剛何能擇法。般若具
萬德乃至恒沙妙用。金剛悉無。今取為喻者。但說堅
利義。金剛者。萬物不能壞之。堅也。而能碎壞萬物。利
也。行深般若波羅蜜者。天魔外道煩惱無明一切障
等。不能動轉。堅也。能斷煩惱照五蘊空。利也。但取二
法之上各有堅利之義。即便成喻。喻者曉喻。以相似
義。曉喻令解。今有欲徧看聖教。或講義聽義。參學禪
慧。徵論道理者。必須善解法喻比對之意。故經云。智
者以譬喻得解。不言愚者。疏鍠字不定者。推求訓釋。
此字非聲義故。又不全非。取意用之。亦可通故。但以
義疑故。三釋存焉。金等者。等於銅鐵之屬或玉石中
有清遠聲者也。聲相者。聲之相貌。清濁高低像似之
謂也。鍠鍠然者。但想取擊鍾磬聲勢。即可會也。巴南
風俗。亦呼驢鳴。為鍠鍠之聲。但彼重濁。不同鍾磬清
遠。迴潤稍拙者。譯經時。天竺僧宣梵文。解兩方語者。
翻出為唐言書出。名為筆受。以天竺語與此倒次。須
迴文。及彼語朴次須潤文。今云拙者。以聲是體鍠鍠
是相。先合云聲。疏即大鍾者。引切韻中釋也。亦與鏞
同訓。問若爾。即鐄是物質。何不云如鐄中聲。乃云器
中鐄耶。故次答此意云。是諸器等也。謂諸器中。有一
金器。(或銅鐵等)名之為鐄。擊此鐄時。聲出于外。文甚順故。
云准此則順本文等也。但筆受等者。良以黃皇二音
全同。二字又皆從金。鐄鍠二字又亦音同。故易錯也。
疏笙簧者。其狀如此四笙。有十三管。管置一簧。長短
有異。吹之。乃中間扇動。而有其聲。聲若不品。扇上有
微錫。如麩如糠許大。移之上下。取其聲韻。名曰謂調
清。疏管籥之屬者。慈恩唯識疏云。以內有風起聲等
故。又老子道經云。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虗而不屈。
動而逾出。(河上注云橐籥中空虗。故能出聲氣。無有屈竭時。搖動益出。王弼注云。橐籥守中。即無窮
盡。棄巳任物。物莫不理。若橐籥有意於為聲。則不足以供吹者之求。彼說二事。今唯取籥。以是出聲物故。橐是
囊橐鞴袋之類。非出聲物。此等管籥簫笛之類。皆與經中所喻之義相順也)疏俱錯者。以
簧字。為鍠字。以黃音。為橫音。疏三雖異者。鍠鐄簧也。
皆通者。三物及身心。皆不能拘於所出。(聲與靈明)令不離
巳中。巳又不能乃之。故法喻皆相當矣。
▲疏慤下。二
引異釋也。鈞者三十斤也。鏞者大鍾。星樓者隣星月
之高樓。寰區者寰宇區分之國邑。都取聲聞四遠八
方。不必徧於寰宇。自體者鏞也。他者樓也。疏未免懷
疑者標釋。唯言聲擊鏞。至却牒反釋之處。又加於管。
即知又疑鏞不是鍠。故羅之以管。又縱不知譯經差
互。據現經文。所釋亦虧。謂經既云如器中鍠聲出于
外。此即器不是鍠。是器中之鍠。鍠不是聲。是鍠能出
聲。豈不居然三節各別。今釋云萬鈞之鏞。此是器也。
便云聲振寰區。豈不漏他鍠字欠一節耶。不能決通
等者。又不能的斷譯經訓釋參差。又不的云鍠訓何
物。為當是鏞。為當是管。又不言俱是二物。又不言俱
是二物之聲。為當偏是鏞聲。豈非媕(音巷)婀(音阿)邈略言
之乎。媕婀者。媕含莽鹵。含其大意之謂也。切韻釋云。
不決也。既無決斷之文。若有人。據上來節目。一一徵
之。何詞以對。答若遇講彼疏者。請慈心為具分析。然
慤疏主。稟性俊快。亦薄有僧家詞理。直筆科判經文。
實亦可賞。至於經論深義。殊不屆懷。故所隨文銷釋。
處處脫略。門門疎闕。亦不尋究經文前之與後始終
連帶之意。就中。釋此一科。猶校分明開示。餘更闕略。
但各三句兩句都邈而巳。余前後所引彼文。但揀理
纔通者。即引之。務在證同共為理性宗之黨援。兼不
欲遺人之片善。然未曾添得一義。此意神理可知焉。
疏意亦同前者。由前具指譯經錯誤。自取意用之。然
後觀慤和上此文。却成相順也。仍法合等者。因疏中
為他配合法喻。故得如此。若據彼鈔釋及講傳者。亦
無此言。
疏不取幻化等者。幻化雖空。不壞虗相。但不取著。本
自無生起之自體。故云即寂。然但不作意執取。亦不
妨任運目覩歷然。故但云寂。不云滅。靜者。本不是相。
由心取之。為所緣境。便有靜相。當情但虗心忘照。不
取為所緣。此相即滅。不同幻相任運歷然。滅者。但滅
此所緣之相。非有靜可滅。靜是心息之義。非所緣境。
故疏及此者。不取幻化。幻化即滅。(前云。幻身滅故幻心亦滅等。又云。滅
影像故)不取靜相。靜相即寂。(心不起動曰靜。但不取之。便是真寂之體。無別靜相)
亦可俱通者。幻之與靜。但不取為所觀。亦不執為定
相。即本來常自寂滅。疏又但是下。剋體釋之。然真心
之上。有塵沙道理。然皆是隨緣相用。唯寂滅。是剋體
真實道理。故云實理。上說幻靜二法寂滅。是遮詮中
道。今說一心寂滅。是表詮中道。謂此真心當體。元來
寂滅。非約動轉無體名寂生巳却無名滅。故前云圓
覺普照寂滅無二。亦同楞伽一心也。疏故云下。結歸
經意。皆是無心於彼。彼自寂滅。不同上非故寂之滅
之。故云內發。內發之言。功成自然之義。疏靜與等者。
以此二觀行相相似。故此揀之。有二對別。謂約佛及
二乘并禪定涅槃。謂凡夫動。二乘靜。佛非動靜故云
寂滅。又靜慮是禪。唯靜是定。涅槃者。文云。生滅滅巳
寂滅為樂。故荷澤云。空寂是心。不云空靜也。又清涼
大師心要云。寂知知寂。不云靜知。又經說。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皆應云寂。不合云靜。數云者。入於如來大
寂滅海。如來寂滅性。未曾有始終。欲遊如來大寂滅
海。若得如來寂滅隨順。仁王此忍者。彼有五忍。如上
巳說。此寂滅下忍是十地。寂滅上忍是等覺。等覺者。
等於妙覺。是位滿也。彼無生忍是七八九地。既劣於
寂滅。即知證得諸法無生。猶未寂滅。寂滅誠為甚深
矣。疏自他者。有兩重。一以餘人為他。以巳之情識為
自。二以情識為他。(假藉外緣方起故)覺悟為自。(但是本覺顯發故也)唯
獨自等者。是法華文。彼說意根清淨。此說觀智成就。
亦分位相當。疏但想所持者。如夢中身心。根識但是
夢想所持。都無自體連續。法合可解。疏中意。在目都
易見之像。故舉空雲之喻。若論事理親切本末相當。
不及夢喻。
疏三結名者。文二。一釋此所結。二總判三門。初中。如
前釋者。四禪章中釋也。非無記者。意顯不是一向趣
寂沉空無所鑒辨。故云非無記。不同三性中之無記
也。定慧平等者。大小乘經論皆云。欲界慧多。四空定
多。唯有四禪。定慧平等。禪如必兼定。定不必禪。故定
有八。禪則唯四。疏直造心源者。非定非慧也。由雙非
故相即也。義甚明者。不取幻靜。是絕待。超礙無礙是
絕待。煩惱涅槃不相留礙。是絕待。名捨相者。彼云憂
早叉者。名曰平等。(定慧平等也當此結名也)乃至(中間之文。如下具引)是名
為捨。(當此不取幻化及諸靜相)指。修行者。直令如此用心也。忘
情者。都不作意言定言慧。即是雙非。亦不言真假起
止。即是絕待。約義結者。是佛印此悟淨圓覺忘情之
人。云如是方名定慧平等。故云禪那。非此人自云我
定慧等。亦如金剛云。即非三十二相。是名三十二相。
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皆即非。是心智契合。是
名即義結也。乍看似即非與是名相違。達之乃全相
合。此中亦如此也。
疏三觀下。二總判三門。文四。一配前經。二會涅槃三
相。三會天台三觀。四解唯三所以。初中。言標悟者。若
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也。文殊中者。彼說。四大
緣慮。如空華二月。無明如夢中人非實有體。生死輪
迴身心等相。非作故無。本性無故。能知覺此者。亦空
華相。乃至常不動故。如來藏中。無起滅知見故。即知
今還見有種種者。但是動念之過。故修靜觀。止緣澄
念。令證彼也。疏修普賢等者。彼說。以幻修幻。幻盡覺
滿。眾生幻心。還依幻滅。普眼前半。分析四大根識塵
境。乃至幻身滅故。幻心幻塵幻滅亦滅。垢盡明現故。
修幻觀以除幻者。疏普眼後等者。彼說摩尼珠喻現
色無。垢盡對除。即無對垢及說名者。滅影像故。無方
清淨。無邊虗空。覺所顯發。身心根塵四大三界。本淨
不動。乃至一切覺故。本成佛故。剛藏中種種差別。皆
不預圓覺。乃至生死涅槃起滅覺照。離於華翳。皆明
諸法斷滅盡靈覺迥超對待故。當絕待靈心。各依此
配。一一相當。故知此行修彼解也。但以頓悟漸修故。
前通此別。上根者。直稱所悟。故不別分。中下力離起
心故。佛各隨機。便開成三也。至下。除我等四相及憎
愛等。方得入覺。即脩。前彌勒中。斷輪迴根本也。依師
除病。不作如是脩習等念。方得從凡至聖。一一隨順
覺性也。由離四病。方得不起妄念不滅妄心不了妄
境不辨真實等。故知普覺中脩。淨慧中解矣。
疏然此三觀下。二會通涅槃三相。文中又二。先標宗
引經。即彼第三十一中文也。前三處結名中所引。但
略取釋三相名處。今此却從一段文初具取也。彼第
三十中。因遮小乘執佛滅度之相云。若有說言身口
意惡得善果者。無有是處。云云(數對先舉例也。後云)如來住於
拘尸那城。亦無是處。善男子。如來今於此拘尸那城。
入大三昧深禪定窟。眾不見故。名入涅槃。師子吼言。
如來何故入禪定窟。善男子。為欲度脫諸眾生故。云
云。乃至如來常寂。猶尚樂定。況汝等輩煩惱未盡。而
生放逸。為令眾生尊重所問禪定法故。以是因緣。入
禪定窟。師子吼言。無相定者名十涅槃。以何因緣。名
為無相。善男子。無十相故。何等為十。所謂色相。聲相。
香相。味相。觸相。生相。住相。壞相。男相。女相。無如是相。
故名無相。(即疏中所引者也取意引之。故於十相後。結云名大涅槃也)疏若有比
丘下。亦取意撮略引之。其文具云。若有比丘。數數脩
習三種相者。則斷十相。數數脩習三昧定相。數數修
習智慧之相。數數修習捨相。是名三相。疏定名三昧
下。亦撮略引。彼文云。師子吼言。世尊。云何名為定慧
捨相。定名三昧者。一切眾生皆有三昧。云何方言脩
習三昧。若心在一境。即名三昧。若更餘緣。不名三昧。
如其不定。非一切智。非一切智云何名定。乃至慧捨
亦復如是。(至第三十一佛答云)善男子。如汝所言。緣於一境。得
名三昧。其餘諸緣不名三昧。是義不然。如是餘緣亦
一境故。又言眾生先有三昧。是亦不然。言三昧者。名
善三昧。一切眾生真實未有。云何而言不須修集。以
住如是善三中。觀一切法。名善慧相。不見三昧智慧
異相。(正同不取幻靜二相之別)是名捨相。復次。善男子。若取色相。
云云。(即是疏中所引也。直至是名捨。不能觀色常無常者。現量而觀心一境故。故名三昧。觀色常無常者。
揀擇分別故。名慧也)注駕駟遲疾者。此文在後是釋等義。今故
於此文私記之。具云。如善御駕駟。(駟馬車也)遲疾得中。故
名捨相。(中者即同此中觀故)注二乘定多下。亦取意引次後之
文。釋捨相也。連次法合文云。(合駕駟也)菩薩亦爾。若三昧
多者。則修集慧。若慧多者。則修集三昧。三昧慧等。則
名為捨。善男子。十住菩薩。智慧力多。三昧力少。是故。
不得明見佛性。聲聞緣覺。三昧力多。智慧力少。不見
佛性。諸佛世尊定慧等故。明見佛性。了了無數礙。如
觀掌中菴摩勒果。見佛性者。多為捨相。奢摩他者。名
為能滅云云。即前每觀門結名處所引也。疏若菩薩
善知下。所有注脚者。皆是撮略取後文以釋之也。生
大憍慢者。具云。菩薩因於愛樂。而生憍慢。(此四字句句有之)
或因說法。或因解義善問答時。或因布施。或因世間
善法功。或因貴人所敬。而生憍慢。當知爾時不宜修
習智。宜應修定。是名菩薩知時非時。(有諸憍慢。若智慧增。憍慢轉甚。
故宜修定以伏之)經精勤等者。具云。若菩薩勤脩精進。未得利
益涅槃之樂。以不得故生於悔心。以鈍根故。不能調
伏五情諸根。諸垢煩惱勢力上故。自疑戒律有羸損
故。當知。爾時。不宜修定。宜應修智。是名菩薩知時非
時。(懷疑及悔。不堪入定。煩惱力上。抑之心中轉噪。故宜以智觀察對治)注是定慧下。文
云。若有菩薩。定慧二法不平等者。當知爾時不宜修
捨。(捨是忘心長養二法。若心在不等。而便忘即展轉偏也)二法若等。則宜脩之。
是名菩薩知時非時。若有菩薩。修集定慧。起煩惱者。
當知爾時不宜脩捨。宜應讀誦書寫解說十二部經
念佛法僧。是名脩捨。(託佛言教。以助智力。對治煩惱也)若有菩薩。脩
集如是三法相者。以是因緣。得無相涅槃。疏言小異
下。後正會釋也。皆含定慧者。三皆云內發輕安。皆有
覺知了知之語。別說者。初觀取靜澄念定也。覺識煩
動靜慧發生慧也。須觀起幻除幻慧也。佛智永離定
也。後觀等義顯然。不待言也。注彼云但取者。無別分
別也。次後文者。具云。若脩集定。前得如是正知正見。
以是義故。我經中說。若有比丘。脩集定者。能見五陰
生滅之相。善男子。若不脩定。世間之事尚不能了。況
於出世。故云同澄念等也。釋義亦同。疏豈實教等者。
梁攝論云。十波羅蜜通有二體。一不散亂為體。謂止
也定也。二不顛倒為體。謂觀也慧也。
疏又此三下。第三會天台三觀也。此依瓔珞經所立。
文云。從假名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出假名。名中平等
觀。是二觀為方便道。因是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義
觀。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是名中
道第一義觀。三觀現前。即入初地。天台撮略云。一者
從假入空觀。二者從空出假觀。三中道正觀。此三行
相。懸談巳釋。疏約心成行者。緣前六章經文。巳備顯
覺性。推破妄執。窮諸法性相。辨心境染淨。乃至從凡
入聖。障治通塞。斷惑淺深。證智勝劣等訖。此但一向
令忘情絕慮。泯相冥真。故不立所觀境也。疏約義生
解者。彼但以止觀為宗。初勸忻求佛果厭離生死。便
讚止觀。是出離門。是入道門。顯觀行相。即是此三觀
也。推尋諸法真妄性相。以顯空假等義。以開斷證門
戶。故須立所觀三諦。境智相對。義相方明。三諦如注。
又加本業者。展轉證同。疏三止者。如注所列。此三止
三觀。本是天台之師。南岳思大師所立。此師云。初破
有入空觀。而能觀之心不生。冥證空理。名體真止。二
從空入有觀。謂既無所治之有。何存能治之空。而住
有中。隨緣利物。名方便隨緣止。三中道觀。前二雖作。
猶待藉成。若住此二。還不稱理。不壞空假之相。名中
道正觀。今空假分別不生。名息二邊分別止。(此上三止。正對
三觀說也。天台復約脩止之人機性不同。又說三止。一繫緣止。二制心止。三體真止。具如彼說。略如前標本中
說也)後文圓融三止三觀。皆三即一。一即三。又即止
即觀。即觀即止等。正同此下第二十五輪圓脩三觀
行相。但文異矣。至文當會。注論亦先脩等者。文云若
脩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依氣息形色乃至見
聞覺知。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乃至得入真
如三昧。(類此澄神也)脩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
無得久停。須臾變壞。(無常觀。次有苦觀無我觀不淨觀大悲觀大願精進觀。乃至復
云)於一切時處所有眾善。隨巳堪能。不捨脩學。(類此起幻
觀也)後云。若行住臥起。皆應止觀俱行。(類此雙是之禪那也)言小
異者。彼總標為止觀門。但初且互脩成即雙現。故成
三節。此即本是三門。各有始終。言大同者。如上注中
所指也。又此下諸輪中。亦有一人次第脩三門者。又
彼別修時。亦各有脩。謂止門。別說業障。辨魔揀偽。結
十種益。觀門。後結令於一切時處所有眾善隨巳堪
能不捨脩學。皆是此彼同義。
疏然此彼下。第四釋唯三所以也。又二。一正明。言數
皆三者。不二不四等也。注云論及等者。論中修亦三
節。本業經。亦二諦故。此亦合同於標起。次亦同於釋
相。標中具足應問云。涅槃經。圓覺經。本業經。瓔珞經。
起信論。及南岳天台所立宗教。徵釋諸法教示脩行
之門。何以皆唯數三耶。下便答云。由法性等也。疏三
大者。論云。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空也真諦也)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中也
第一義諦也。下云真如自體。本有真實識知大智慧光明徧照也)三者用大。能生一
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假也俗諦也)此經及華嚴經題
目。大方廣三字。亦如次是此三大。華嚴古今宗師。皆
如此釋。從三諦也下。疏中所有脚注。每門三法。或有
似不依次者。以順此經三觀涅槃之三相及天台三
止三觀三諦等次第故。列諸三者。本為釋此等故。意
在講者但記得三觀名。餘便一一依次配之。不勞苦
心各各記諸配屬之名數故。然恐未見儀式。今具配
三中。初一令例餘。二謂本迷體大起惑道。今依體大。
顯了因性。脩澄神觀。(此經)及體真止之空觀。(天台)定相。(涅槃
經)觀真諦。(天台也)無諦。(本業經也)淨律儀戒。滅惑道。迴向實
際。成一切智。具斷德。得實相菩提。(證空之智)證性淨涅槃。
安住般若。(是觀空慧故。當空觀)祕密藏。次據幻觀假觀相應者。
一一取注中第二字。謂迷用大。起業道。(失本用。顛倒造作。成惡用
故也)今依用大。顯因緣性。(萬行)脩起幻觀。乃至安住解脫
祕密藏。(約翻一切顛倒業。為化生業。處塵不染名為解脫。故不約涅槃)後據靈心觀
中道觀相當者。一一取注中第三字也。謂相大。苦道
正因。乃至實智菩提。(此宗以所向之菩提智德實智皆是本覺故。屬中道門也)圓
淨涅槃。法身密藏。此所配者。多依天台述作及華嚴
疏鈔。緣華嚴是圓頓宗。以本有之淨覺。為中道。配於
法身。法身是光明徧照。即無上菩提。故與諸論似參
差。亦與天台有少異處。(天台是漸中之圓故)幸無疑焉。
疏問若爾下。二問答也。一人具脩者。以三大皆是所
依故。三道總須翻破。三因總須顯發。乃至三祕密總
須安住。故有此問。疏故次文云者。即以次一唱經文
云。此三法門。皆是圓覺。親近隨順。(且隨分順向相應未為圓了)乃
至若得圓證。(三觀皆成也。即下第二十五輪是也)即成圓覺。慤公亦云。
然論周理盡合圓修就習引人偏許一門之善。
疏十戒者。疏六通者。如序分中說八解脫也。取文相
對便宜。故略一字。謂一內有色觀。疏十纏者。俱舍云。
纏八無慚愧。慳嫉并悔眠。掉舉與惛沉。更加於忿覆
也。疏聞慧等者。緣三慧。從凡入聖。必須具之。故此配
也。
二十五輪章(辨音菩薩問)。
疏為復一人等者。據下經文。此等皆有。謂初三輪。三
人名一。最後一輪。即一人具三。中間交絡者。或前後。
(文云先修中脩後修等)或同時。(經云齊修等)亦有依次。(先修奢摩。中修鉢提後修
禪那。即是也)或超次。(先修奢摩次禪那等)。
疏義同前段者。三觀文初也。此欲分觀為輪故。却牒
起也。輪者二義。一摧輾義。二動轉義。更有圓滿義無
始終義及餘義等。廣在轉法輪章。疏慤疏等者。然此
觀名。亦未能顯發經意亦未能引人心入於觀行。但
緣文詞美暢。多有愛者。故存之矣。除初三輪等者。彼
疏唯略科判。初單脩三輪大意。(下即引之)餘二十二輪。但
立名而巳。此名及經文。非唯不釋。亦都無一句判斷。
亦不科勒文句。疏今全用者。依之管經。兼解意者。解
釋觀名。以將配合經意。
疏澄渾濁等者。此諸輪。皆先解觀名。以判經意。然後
循經文句。以辨先中後之行相。亦更無別義。每輪不
出三觀故。澄淨渾者。約喻說也。謂水有塵泥。須澄令
清。心有煩惱。攀緣垢濁亦爾。息用者。非唯不緣諸境。
亦不起用觀察幻與不幻等也。故慤疏云。且水性清
潤。溉灌呈功。投於外塵。汩(音骨)然將濁。棄之則亡其所
用。留之則濟飲不堪。在器安澄。滓流分異。去泥純水。
則永斷無明。明相精純。斯何不證。疏法空座者。經云
諸法空為座。座是安踞之處。菩薩常居諸法空境。入
寂滅者。無住究竟涅槃也。據寂滅理。合是中觀。由此
菩薩利根。心靜功成。於法空處。便證中道。不待空病
亦空。方至中道。以此菩薩入空本無住空之病故。據
後文例。斷煩惱入寂滅。皆是絕待觀中行相故。須作
此釋也。
疏庖丁者。疏以佛力者。前後影略。顯具悲智二也。又
前是下化。此是上求。亦為對也。前後二觀。皆約反照
趣本故。不託佛加此備行。種種涉於世俗之境。故須
憑聖力。故道場中。此觀亦云。先當憶想十方如來等
也。疏含逆順者。逆如淨名云。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又
前云示現種種逆順境界。言自他者。或自行。或化他
行。唯順行。謂十波羅蜜等。及至萬行。經云。陀羅尼者。
此云總持。上云種種乃備行。即是總持之義也。總明
者。若逆若順。念念即寂也。以寂然念為定者。寂却諸
念。故為定也。如前云由澄諸念之意也。
疏取前等者。謂音是鍠等之聲。呈是遠聞。礙是鍾體。
及樓。出是不能拘局。彼釋者。慤公自釋所立之觀名
也。器是鍾等。質是質礙。融是通流。揵是揵槌。即杵擊
也。然不如云隨扣應響。形拘巳下。法合也。形拘是身
礙。合於器質。性寂是觀智離緣。合於音融。妙用無方。
即前聲出于外也。智德巳下。彼便釋經也。謂證聖者
實相也。遺骸者滅幻。性光圓者。由不起心取作用故。
垓氣永寂者。煩惱斷盡。釋經之處。義未分明。故次自
釋。疏無邊等者。有二意。一此幻境。是世俗人間古今
差別利害之事。及三世因緣染淨差別等事。廣多無
邊。不可推窮。今悉會盡。營之無了期。受之無有定日。
故不如絕念滅跡一切都休。二幻體是空。都無邊底
而可窮究。故達者絕心不預。名為滅也。作用等者。如
前章起幻除幻變化而開幻眾。及此前科種種作用
等。今皆不取也。不可得者是前空義。無所觀者證絕
觀義。絕觀義者。不取前靜境幻境也。能斷空者。鈍根
者存能斷之智。故不圓證。今云便證。由藥病俱盡故。
疏寂滅是涅槃相者。觀成相應。不同究竟實證。故且
云相。是此行相故。涅槃與煩惱相違故是斷義。生滅
滅者。生滅既寂。煩惱何存。窮惑源者。一念無明是煩
惱根。無明既依覺故迷。今照徹本覺靈心故。窮彼源
矣。初觀。但自靜心。唯能伏之。亦非斷義。又是定增。定
唯伏惑。故不言斷。次觀。起諸行。度眾生。亦非斷惑行
相。又初唯心解脫。次唯慧解脫。唯此觀俱超故說斷
惑。初單脩靜觀。一輪之中亦云斷者。說觀成之後承
極靜力故。故此一輪。云便入涅槃。顯利根人從一門
便入餘門。不待別習。除此一輪。餘皆無也。
疏次交絡者。文四。一配結輪數。二然每觀下。顯示交
絡。亦是科文。三今每下。所用科文儀式。四又三下。正
當科釋。二中云兩段二二共合者。如以空觀為首。即
第一初空後假。第二初空後中故。注云各兼其一。三
行次第者。一初空次假後中。二初空次中後假故。注
云次兼餘。二先一後齊者。初空後齊假中故。注云齊
兼餘二。先齊後一者。一初齊空假後單中。二初齊空
中後單假。今以空觀為首。既知如此。餘二為首。一一
例之。
△疏今每下。科文儀式也。長科七者。若據上所
科判。即合且每觀分為四段。然後於一二四中。每段
復各分二。今恐節級碎分展轉惑於觀照之意。故但
長科七也。借天台三觀名意。疏一一須牒者。緣觀名
各有四字。若二觀為一輪。即有八字。三觀為一輪。即
有十二字。二十一輪相計。虗書二百餘字。又文句重
疊紛起。難尋次緒。故須略之。疏後云寂者。經中一一
云寂滅也。寂是中道故。影法師中論序云。寂此諸邊。
名之為中。故寂與靜異。前威德章此觀疏鈔巳廣分
析。
疏脩定者。即取至靜也。緣對經云以靜慧心。故直言
定。律宗以戒為舩筏。禪門以定為舟航矣。運舟者。運
通二意。一自運故云出塵。二運他即是兼濟。若無二
意。何名為兼。如舩師渡人。豈自住此岸耶。若住者。但
名借舩。不名渡人也。細詳舟體。正是靜觀。故銷文云。
靜慧心者舟也。照之欲化者。教化度脫也。餘文易見。
疏澄空者。如海波浪不生湛然不動。(靜觀成也)空無雲霧。
廓爾清虗。海無邊涯。連天一色。空徹海底。海含空相。
故云澄空也。(脩寂觀也)故云波瀾不動等者。大波曰瀾。反
生死流。如波不起。波不起故水即清明。如靜觀功成。
靈心寂照。即是性也。故云顯性。躡靜修寂者。如水因
不動即清明。清明即可澄空也。餘文可了。
疏摩醯首羅者。大自在天。三目。如涅槃經說。以喻涅
槃三德。今喻三觀。理亦照然。
▲疏三點者。亦是涅槃
三德之喻。慤公等者。觀名齊修。經云先後故。為假彼
出其意耳。若約伊字三點∵如此。經云不縱不橫。今
此三觀。有先中後。即是其縱。且約大綱。細詳不切。若
無損益。不能改也。
疏五品字。及六獨足。皆全似也。七中云靜定樹等者。
離念靜心。為道之本如樹。寂滅是極證之法。故如果。
雖頓契證寂滅。隨俗漸修自利利他。然亦不失寂念。
故如果落還依樹開華也。此亦且取大意。不得始終
的切。
疏武王等者。尚書說。武王以順天應人故。救天下生
靈塗炭。不得巳而伐紂。既剋。遂歸馬於華山之陽。放
牛於桃林之野。鑄干戈為農器。表示天下不復再用。
偃武脩文。以理天下。以養兆人。故喻此先動用後息
靜也。
疏功成者。此門與前。雖法體別。先動後靜之喻。亦無
別意。盡此幻觀為首巳來。喻皆同一類例。亦皆是不
得委細也。
疏龍樹者。初在外道中。善於幻術。後入佛法。乃至證
於初地。具彰諸論記傳。
▲疏商那者。具如懸談鈔引
付法藏經傳備說。
疏大通如來者。法華經說。此佛受諸梵天王及十六
王子請。即轉十二因緣法輪。千萬恒河沙那由他眾
生等。皆得解脫。王子等出家。諸根通利。大眾請佛說
法華經。眾皆信解。佛說是經。於八千劫。未曾休廢。說
此經巳。即入靜室。住於禪定。八萬四千劫。故云爾也。
疏寶明者。寶有光明。數數舒光。而却入空海。餘文自
顯。
▲疏舜若呈神者。
▲疏飲光者。迦葉身光。吞飲日
月之光。歸定鷄足山也。
▲多寶塔者。說處大多。
疏法華菩薩六萬者。經說。他方諸來菩薩。八萬恒河
沙數。白佛。願於佛滅後。於此世界。弘是經典。佛止云。
不須汝等護持此經。我娑婆世界。自有六萬恒河沙
菩薩。一一有六萬恒河沙眷屬。於我滅後。廣說此經。
說是語時。三千世界地皆震裂。此菩薩等。於中同時
涌出。身皆金色。先在此世界下虗空中住故。喻先空
後假也。
疏四總示修習中。注者是釋此段科文也。不欲濫於
解經。故脚注之。前後亦爾。
▲疏無能所脩心冥此理
即禪定者。緣此偈與長行文異意同。恐不解配合。故
此釋之。長行云。圓覺清淨本無脩習及脩習者。即是
無能所也。三觀之初。又云。於諸修行實無有二。悉不
言禪定。今偈中孤然云從禪定生。即知心冥無脩之
理。即是禪定。此乃長行標文。偈中顯意。亦可長行舉
法。偈中釋義。妙在此也。
▲疏加之繩索等者。即淨名
經中。優波離與二比丘如法懺罪。維摩訶云。云云。
除我入覺章(淨業菩薩問)。
疏故同大科者。云次四問答別明觀行。今乃於中。有
二問答。是除我離病。似非觀行。恐有不細詳者生疑。
故此云是觀行中障也。約修證帶我。不同全執我相
者。故障別明觀行。如前通明觀行中。亦有彌勒一章
斷除貪愛。貪愛是六道根元。障通明觀行故。疏如琉
璃等者。內外明淨透徹故。瓶喻一念。多芥子喻多劫
萬行。
疏何法染污者。初悟同佛。妄起還凡。故志公偈云。佛
從魔境出。(煩惱中悟菩提。如淤泥中蓮華)魔從佛境生。(悟解同佛。遇違順境只於
悟中。還起妄念故也)二頭不相辨。渾雜國王城。(喻覺城也)注廣釋如
上者。普眼章二空門中。
疏兩論所說者。天親論云。見五陰一一陰。是我相。見
我命斷滅復生六道。為人相。見我身相續不斷。為眾
生相。(即盛衰苦樂眾多變異也)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為壽者
相。無著論云。取自體相續。為我想。所度為眾生想。餘
二意同。但無著云想。天親云相。今參而用之。我全無
著。壽全天親。餘二展演其文。令人易解。肇注淨名云。
縱任自由謂之我。常存不變謂之壽。貴於萬物。而始
終不改。謂之人。眾生大同。此皆情識所計。故云迷識
境也。經說者。約證悟覺性。而帶能所。從麤至細展轉
遣之。四相遣盡。方始無遣。故云迷智境也。法無我等
者。真性及諸緣。皆謂之法。此則非無。但此中無我等
也。離我垢者真性即我。俱不於五蘊中認之。故離垢
也。前後際斷者。離數趣餘趣之相也。若有所趣。即後
際不斷。離眾生垢者。緣起紛然。即眾多生起之義。但
不計各有自性。故離垢也。離生死者。由見有前世之
死故。見今世之生。復計今生必死。故有一期住壽。既
了本無生死。何有今世一期一報命根耶。疏心自取
者。我相皆心為本。演若者。即佛頂經中迷頭之事。前
巳引釋。今云瞋頭者。其失也。如人遭惡病即自嫌身
者無是嫌病也。蠲除也。
疏一展轉生妄中。文三。一科之。以釋成科文展轉相
生之義也。反三道者。惑業既息。生死即絕。墮二乘者。
躭無生理。沉空滯寂。
▲疏然此下。二以經文。配於四
諦。於中。初配。後釋。配中云二乘宗者。雖通大乘。以為
虗妄本空之義。但宗無生等也。故般若心云。無苦集
滅道。初六句等者。依句數次第配經。文相甚明。各須
一一配釋以示聽徒。言生滅者巳下。釋四。四諦也。各
如注釋。亦甚分明。更略為顯發。實審者。諦是實義審
義。如懸談中說。止觀等者。等於六度十度三十七品
之類。止觀為正道。此等為助道矣。又云樹葉者。疏華
嚴一剎云云。疏解苦無苦者。疏苦有無量者。疏無
作者。疏具世出世者。苦集世間顛倒因果。滅道是出
離世間淨妙因果。十二因緣。其文雖廣。其義却局。但
有苦集二諦義故。六波羅蜜。唯道諦故。通權實者。始
從小乘。乃至華嚴圓教。皆通此義。今此文下。其意可
知。
▲疏集諦中復有下。三正釋本文也。由迷起惑者。
却牒初細科。以銷文矣。又二。一正釋。所言由此者。經
中自指前段執我等四相之迷也。二妄者。二釋。謂即
前虗妄體是一妄。重執者是一妄。即為二也。又愛憎
兩法即是二也。二引他。疏。一揆者。無所揀度。揆猶度
也。可意者愛也。遇之即起業矣。不可意者憎也。由相
馳故。增加恚恨。又造業也。此公不欲文重。故但云恚
恨而巳。若不言造業。如何銷他經中二妄皆生業道
乎。萬境不出可意不可意。今迷者對之。左右皆業。且
一生之業。豈算其數量耶。苦哉苦哉。疏一念貪等者。
亦不離憎愛二也。片起者。纔欲起心仍未全也。如瞥
起之詞矣。地獄是總。刀鋒是別。皆冥途受苦之器具。
前巳釋竟。地獄正翻為苦器。疏愛色等者。文在佛頂。
疏纏空者。滯於空境。如被纏縛。此乃被空纏。纏於境
也。亦可空本無心。自是二乘來心纏化空寂。疏化城
者法華。云云。
疏由認四相等者。釋經中此字。疏由將無始等者。勝
鬘說五住地。疏最初根本者。論中根本不覺也。本源
者。性淨真心也。論中。依本覺而有不覺故。經云者。佛
名經也。
疏先法說者。文三。一正釋。於中。云金錍及乳色者。疏
身心皆無明者。論云。以依不覺故心動。動則有苦。(苦是
生死之身)果(苦果)不離因(無明)又都結三細六麤云。一切染法。
皆是不覺相故。
▲疏若冥契下。二反顯。彼既覺圓明
故。顯心清淨。乃至經終。一切皆覺。即知此由本起無
明故。成前展轉數重過患。乃至結終一切無明翻覆
相類。義甚分明。
▲疏又前得下。三相對釋。於中。云魔
業者。兼影取菩提心也。華嚴說。忘失菩提心修行。皆
被魔攝。疏後喻者。文四。一隨相說不斷。如人萬萬資
財。一一慳惜。若遇喪命因緣。情願總棄。以求活命。二
又有我下。稱性說親斷。由前但云不能自斷。仍有可
斷之我。故云隨相。今明執時尚不覺有所執之我。是
其過患。憑何說斷。縱欲斷之。亦是妄想。想盡之時。但
是真我。真我無患。憑何欲斷。今但以覺無名斷。故云
親斷也。三如夢身下。夢喻二說。終不肯斷。巳上喻隨
相。必須巳下喻稱性覺來者。覺字去聲呼。謂古効反。
四又此喻下。兼喻後文可知。
疏種子現行者。義如前說。引寶積者。舉愛例憎。墮惡
趣者。非唯不成佛果。仍便墮於惡趣。此有二意。一如
第三生怨之說。二既是存愛迷心。愛為六道之本。善
惡反覆。苦樂循環。盡於未來。卒未脫免三塗等苦。以
云忍不落惡趣。亦由忍可無我之理。及愛為苦本之
義。隨順脩之。故必不落。疏常者。如前說迷識境之四
相也。初果除者。小乘見道位。證我空真如也。羅漢未
曉者。此四相障於圓覺。羅漢若曉。即應悟淨圓覺。故
天台說。三界之外有塵沙無明。此執即是其數也。合
云阿羅漢。今文中。且貪字數相對。簡略而言。疏約事
驗我者。事是我所。我所者。我所有一切事境。通於有
情無情事皆可見可知我即不能反見。故約事境。反
驗於我。乃覺他皆非我。便知我非他也。
疏但覺有心者。知一切事境非我也。即此名我也。燕
居者。燕字去聲呼。音宴也。依論語中燕居之字。
疏覺體者。空寂是體是涅槃。知是用是覺。即體之用。
涅槃即覺。即用之體。覺即涅槃。既體用相即故。非別
有可證之體也。即當前五門證道中第三能所俱泯
矣。即是我相者。既妄見有涅槃所證。所證者即我也。
我是自體義故。且實證真體。既是法身真我。今謬證
妄體。即是無明妄我也。類例甚明。疏者字名人者。諸
家疏論每出人字之體。或能證人。或能執之人。乃至
說人。聽人。若真妄。皆云者也。如梵語佛陀此云覺者。
即指於人。若言菩提。此但言覺。即指於法。類例如此。
博學者自當知矣。
疏無非不盡者。無有過非而泯之不盡。謂一切過非
皆巳盡也。彼空此智者。彼破能所取空。又即此能所
取決定是空。諸取之過巳盡。唯存空為唯識性。此是
未了。故云少物。此則諸過皆盡。唯有智存。智及空雖
殊。皆只餘一境。故引之證矣。疏了跡跡生者。既展轉
相生。跡跡不盡。即是眾多生起不斷絕。亦是眾生義
也。緣次下疏文。自釋云。眾生者。不定執一之謂也。故
此云亦是等也。問前人相中。巳云不取能所。如何至
此。却云展轉皆成能所耶。答皆成能所者。是此人所
了之過非。非此人認之為是。前人相中。覺我相是能
所之過者。但覺一重能所。不知此智。又復名能。今此
轉深故。覺展轉無窮皆是能所。豈不甚超於前。故經
云悟所不及。(及即皆所故)科云了跡生。釋云了此無定故
離前非。又云不定執一。皆甚明矣。
疏舉喻徵釋中。末云於自於彼不計我人。其次兩句
皆云非彼我。乍看似牒起上文。故以後云字隔之。然
猶恐難辨。更為分析。謂上句非彼我者。結成所釋經
中標云非我非彼之句。謂俱非此彼二也。下句云非
彼我者。自牒釋經文最後一句。謂但說非彼人之我。
我字亦屬彼也。並不說此。此乃上句彼我。是相違釋。
下句彼我。是持業釋。不妨義至淺近而文且幽隱。亦
須在意分析。
疏即心之照者。心是自巳本心。前三門中。由別能證
能悟能了等相。故不言心。今諸跡巳盡。故言心也。如
論中異相住相之文。但云覺於念異念無異相覺於
念住念無住相。至最初生相巳盡細念亦無。直言覺
心初起心無初相。意全同此。此中甚妙。宜審思之。清
淨者。亦由離前證悟了等三相直是心自照故。言自
覺者。自心能覺。非謂覺自。然經云照。今乃云覺者。且
順常途疏論。多云自覺他也。證悟等者。等於了字。謂
我相名證。人相名悟。眾生云了。此中總盡故徹真源。
更無別能證等也。擬將此智者。此照智也。業用者。上
約所修得名。此約能起用得名。但覺下。出此業智之
體。體即論中業智業相。但緣不覺。認此之智。細念潛
續。故名壽命相也。亦名等覺照寂。是十地滿足之智。
但緣猶有能照之相。微細未盡。故名羅縠之障也。此
即難知如壽命。元來又是功能智。所言世間自然業
智者。即彼二礙之中。無明所礙之智也。彌勒章二障
門中巳釋。不思議業相者。即本覺隨染所生二種相
中之一相也。具如彼說。是能作一切功用之智故。指
之為體。除妄者前三也。不自除者。以此為是。故成潛
認。而不斷絕。如命根矣。此一門。除久修觀行用心細
者。雖此再三顯示。亦無由了之。
疏總指前三相者。覺是心心所之總名。若別說三名。
即一證。二悟。三了。若統言之。即但云覺也。心未忘故
者。正釋心照名塵垢之義。即知若心忘此彼。(彼三也此照也)
即心照便是自然業智。(如上所注)疏我智俱盡者。我等四
相及智慧俱盡也。我智者。是我及智。非謂是我之智。
照體獨立者。是生公語。清涼大師心要亦云。一念不
生前後際斷。照體獨立。物我皆如。將此四句。對詳前
文。始終相當。故略取一句。若據文字初後敵對。即合
云。水凍成氷。氷銷水在。心迷成我。我盡心存。今緣心
水二字皆是通名濕。況照體獨立之語。約如相當故。
法合。濕性獨存云照體獨立也。問彼云照體獨立。是
離念無相之妙慧。經云。心照是壽命相之細病。如何
用彼以當此耶。答但動於濕即名波浪。波浪盡而濕
性元真。但起於照。即名壽者。壽者盡而照體本妙。起
於照者。見一切覺也。況所引之文。但證本末法喻。非
直以之釋經。經中本無水濕之言。亦無真心之語。喻
中。但云氷湯。法中但云照一切覺。氷湯必依於水。水
之濕性必無變滅。即知照覺必依真心。心之照體亦
無變滅。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二(之上)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二(之下)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 宗密撰
自下大文第三。存我失道。文二。一總標失道。後展轉
廣釋今初。疏多劫六度者。懸談具引。可撿示之。
疏知賊者。涅槃云。如人覺知是賊。賊無能為。損敗者。
損即漸漸損耗。敗即忽然破敗。藏識者。含藏一切染
淨種子。即阿賴耶識也。此識自體。即如來藏。如來藏
則唯含無量無邊恒沙勝妙功德。皆如前辨。然此二
名義別者。權實之教不同故。密嚴經云。如來清淨藏。
世間阿賴耶。如金與指環。展轉無差別。又說。惡慧不
知如來藏即賴耶識。貧窮等者。法華云。貧窮無福慧。
入生死險道。今取意勢用之。
疏縱使認我者。意云。涅槃是萬法之真性。即我體性。
亦是涅槃。縱認我證。亦何所乖。亦何妨道。
疏還是本所愛者。所愛之境即別。謂五欲及涅槃。能
愛之心不異。謂即昔時愛五欲之心。如今復將愛涅
槃故。憎亦例知。本習者。無始劫來薰習成熟故。愛是
生死根者。彌勒章巳說。苗者。造業愛報也。不知愛等
者。具云。不知愛者真生死故。別憎生死。名不解脫。
疏法不解脫者。由前徵釋我不解脫。云由謬證涅槃
故。故今又徵。云何知所證涅槃之法是謬是愛是生
死根。而云不解脫耶。疏謂實證者。疏中順明也。今則
逆推。以明非實。謂既驗出瞋喜。即知有我。有我即知
未證。未證言證。即知非實。驗處在文。
疏我執猶堅者。唯識說此第八識云。執受根身。為自
內我。微細不可知。外變器界亦不可知。潛藏者。與雜
染法。互為能所藏也。相續者標釋經中曾不斷也。慧
軍舉者。止觀為將。助道萬行為兵。即前曾聞普眼觀
及三觀。利根者巳入。鈍根者亦有聞思二慧。被四相
障之。修慧未發。故此段經上文又云。雖經多劫勤苦
修道。故注中略記之。魔眾頻摧者。伏得麤淺惑。止得
諸惡業。故有聞思之慧。餘如注說。阿賴耶者。此云執
藏。皆巳如前本章中釋訖。城者。根身種子器界為境
也。即是相分。主宰者我相也。即見分難攻者。行相微
細。不可知故。三乘聖者。至無學位。斷此識中煩惱麤
重。究竟盡時。不復執藏賴耶為我。方能永失阿賴耶
名。非捨識體。如國強臣不賓皇化。自僣稱王。後天兵
頻討。多時方降。捨却王號。皇帝許雪。存其命。還委之
國權。圓覺帝王。亦復如是。配合可知。(此上皆是釋文中。堅固執持潛
伏藏識也)注偈云覺城等者。文云愛憎生於心。乃至不能
入覺城。謂賴耶與覺。亦非二城。但約迷悟之心。義分
染淨二界。故云義當翻此城也。義當者。經文於此即
無城字。但疏家。以喻立之。對偈中城也。若據體非二
城為喻。即如朱泚所據長安。當時天下人臣。皆呼為
賊城。及乎興元貞元巳來。即盡呼為帝城。城非異也。
約主統人。以目之。主統者。即般若及無明也。故云迷
悟分二。故下次覺城之偈。便云。若能歸悟剎豈不顯
哉。問曰。上自舉喻云。僣稱王者。歸降之後。存其性命。
今又云如朱泚。朱泚即是斬顯。豈不相違。答前者以
王喻識體。王既命存。今者以城喻識體。城亦不壞。各
有所用。何忽將前識體無二之喻。責此迷悟凌奪翻
覆之義耶。末那常侍者。亦可云內侍。一向內緣。恒執
第八見分為我。依彼生起。常緣於彼。故言常侍。具我
癡愛見慢等四種功用。故云防護。防護我也。牢強者。
滅盡定。(有學位中亦得)及出世道。(初果)雖暫伏滅。而未永斷。直
至三乘無學果位。方永斷滅故。故成唯識說。此染污
意相應煩惱。是俱生故。非見所斷。意識者第六也。能
執一切法。能造三界業。故云謀臣。徧緣內外及三世
三性五十一心所。故云經營。又徧五識之中。五識卒
爾纔起。此意即同緣。故云傍監。五將兼於自位。故云
六相。賊主者。六賊之主也。我是主故。由有六根門戶
故。能通而遊戲也。(此釋遊戲諸根)偷號者。即次前但言為法。
瞋彼。度此。不知此心元是我相。即知被他偷於為法
之號。餘如注釋。云貪號等。貪愛城郭統眾王。(去聲)化貴
賤道俗。歸湊恭敬供養。自謂為慈悲愍念眾生說法
度脫。不知都是貪愛潛流改變名號相貌。或內心瞋
彼。因以兇惡之言。種種訶叱。或打捧。或驅出。自謂為
法降魔懲惡勸善。不知又是瞋恚嫉恨憎嫌等念潛
改號換面也。故志公云。二頭不相辨。混雜國王城。如
此種種變號。故令我說法化主不覺是賊。認為功能。
渾未解脫越於苦海。而乃安然不驚不懼。仍以自縛。
欲解他縛。故云惑我法王也。侵疆者。若論法身疆界。
徧法界。盡十方。乃至情界。器界。皆同真淨之境。盡是
無漏之界。染淨元無二體。今但以迷色等六境。為心
外定有六塵。即無明我主之界。悟六塵等色即是空。
色不異空。但自心變起。盡是全空之色。餘聲香等亦
復如是。便是色等三昧。名六妙境。即般若法身之界。
今我以悟此境。屬我。不覺妄起。潛執為有。潛生愛著。
還成塵界。故云往往侵也。由此觀之難明。住之難定。
故云擾我觀境也。觀即觀智(解也慧也)觀行。(行也定也)境即不
出六境及真如境。隨所觀時。即為其境。外怯者。以有
悟心常欲覺察故。妄念似劣。不敢故意生情貪瞋造
業專伺候。觀照明顯。如晝日時即潛伏。故令推察身
心道理者。但見自巳。是悟解分明人。不受名利人。為
法為師人。都無過失人。故云晝伏。及乎親對違順之
境。乖於情念。極不稱意之時。迷習覆翳。對面不覺之
時。昏黑如暗夜之時。即恣行計校。種種生情。或擬退
屈。或擬違背人法。或擬別為調致。或思量道理。擬雪
身歸過於前人。種種生起不可覺非。故云夜行。而內
挾等者。挾字之意。如史記中說。曹操未登九五時。號
曹公。挾天子。以令諸候。今借此一字。為語勢。無明等
者。謂六識之境如上。或覺或妄。或伏或行。若藏識中
三細。及五。末那。俱生我相等種。即與無始住地根本。
常不捨離。縱使行人覺察觀照之時。此亦潛續。故云
晝夜不斷。此正釋經曾不間斷之句也。故唯識云。此
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
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乃至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恒
相隨轉。然此中所用。具足八識之義。巳具本章。故此
不釋。
疏故推徵云者。然經文於毀者反明。於說法順明。若
疏中則各皆反順具明。若經文亦各反順具明者。應
云。若知我空。無毀我者。有毀我者。我末空故。若知我
空。無我說法。有我說法。我未斷故。餘文可解。
疏各唯增益者。水土資於甘草。甘味增益。資於黃蘗。
苦味增長。故知由種不由水土。以喻萬行資於我相
即是魔業。資於覺智即是佛因。故知由心不由萬行。
此意極要。可明示之。
疏數他寶者。具云。譬如貧窮人終日數他寶。自無半
錢分。懈怠者亦然。疏抑高者。謂言佛解處行處。只似
伊心行境界。故云就下。騁者。馳騁自巳。謂言巳證菩
提。巳得涅槃。成佛巳訖。
疏得者是理。即涅槃也。智者證也。證理故。直云身。身
者體也。即智自體。便名為證。如諸識中自證分也。根
本戒者。比丘四重。尼有八重。大妄語者。僧尼皆同。謂
自言我得過人法。乃至而言我知我見。虗誑妄語。除
增上慢。此是彼之所除。故云非此文意。彼犯重。此無
犯。此累悟解。彼無所累。
疏或即證悟者。縱得他巳無二隨喜他勝他善。尚自
不定。或是證悟之力。或妄不關證悟。如北鬱單越。心
行無我。豈是證耶。上界豈有現行嫉姤等耶。故知自
驗心跡。順於道行。仍未約定。若驗心跡。有嫉姤瞋恨
等事。即定知非道。除大菩薩逆行之跡。然約心之本
跡。以對順道乖道。有四句。一唯順。菩薩隨喜他善及
行施等。二唯乖。凡愚嫉姤及行殺等。三亦順亦乖。菩
薩殺等。心順跡乖。凡愚施等。心乖跡順。四不乖不順。
謂佛。(染淨無礙。都無心故)及羅漢。(闕大悲智願。故不順。惑業苦盡。故不乖也)若但約
心順違定不定四句者。一定順道。二定乖道。如前中
初二句。三乖順俱定。謂菩薩自知。四乖順俱不定。謂
初心施等。自不能辨。及觀他善亦然。
疏畢竟不能入清淨覺者。從前數節。一一結云不入
覺者。大而言之。皆為我愛斯為根本。然若具明入覺。
須得其門。華嚴玄義章十五門(亦藏和上所述)第十明入道
方便門。有三。一揀心。二揀境。三造修勝行。別卷具引。
疏故經說聲聞等者。有云是涅槃經。未暇撿之。其意
可知。先須悟心者。認得不生滅真心也。設使或偏或
執。且有所託。不妨徧求師友而參會之。或習經論而
圓了之。若都無所認。心意忙忙。亂聞何益。如生盲人
聞他爭於色相。各執一言欲何所信。唯宗名數者。且
據法相宗中人也。以經云唯益多聞。意順此故。若破
相宗中之人。即唯宗道理。雖亦不尚名數。皆不務自
照巳心。此類人名為慧學。非多聞之相。故略不言之。
解唯增我者。縱使實得廣解名數。問即皆知。或善於
立破。破諸言論。亦轉增我相。欺慢餘人。故有人云。經
論。眾生出世因解來。翻更長貪瞋。若約任運我慢貢
高。即破相法相兩宗人同。若據分別心中定認凡夫。
未除我執者。即偏是法相宗人。增長我見。破相宗人。
無故意定斷。以不立法故。問解法輕人。許云我相增
長。其所執之見巳定。何言增長。答亦有增義。謂不習
教人。但任運執。若聞解者。言有言無。或言同佛異佛。
皆不定信不信。若習法相之人。定不信凡夫無我。故
知執見轉堅。故云增也。疏不能了自心者。次云。云何
知正道。彼由顛倒慧。增長一切惡。一切惡者。我見亦
在其中。既增惡。由不了心。即正同增我。由不求悟。即
知求悟。是令了心。故引為證。又既由不了心。成顛倒
慧即知定須先了心也。據此所證文義。四句總要。緣
前巳頻引。聞者必熟。故標一句。等取後三句也。又智
論者。彼有三偈。故此云等。餘者今取意說。謂有慧無
聞。如暗中有目。亦不知實相。(此如南宗禪學。實了心者。未達諸法性相。又不
學之)無聞無慧。如人中牛。灼然不知。唯具二種。方知實
相。即前悟淨圓覺。以淨覺心等也。
疏先斷惑中。二一且指配經文。二然斷惑下。正明斷
義。於中三。如疏所列也。疏有者下。文三。一略指二論。
二唯識下。總以標數。於中。言根本等者。百法標云根
本。唯識頌。但云煩惱。長行釋云根本。如疏所引。謂貪
等六。是隨煩惱之根本故。後雖亦得名隨煩惱。而根
本攝。非唯等流性。得煩惱名。不名隨煩惱。雜集第七
說。諸煩惱皆隨煩惱有隨煩惱而非煩惱。由此即根
本煩惱亦得名隨。亦隨他生故。忿等但名隨。不名煩
惱。非根本故。注雖對等者。通伏難。難云。論文明言根
本煩惱。何得前判為末耶。故此通也。迷真者。即前引
起信根本初覺也。
疏八識章下。三用論釋經文六。一釋根本。二釋隨惑。
三辨數具闕。四惑數增減。五展於前數。六釋經重意。
初文二。一辨愛字。謂經雖有四。准論唯三。彼論六煩
惱中。不言愛故。即知攝在貪中也。故彌勒文中。數云
貪愛。不分二別。若細辨異者。愛挍沈細。貪稍麤猛故。
上以愛為本。又愛貪欲等三。及順情之境。展轉相望。
有內及外。謂初就內心。多言愛。就妙境。多言貪。次內
心言貪。妙境言欲。故處處說色等為五欲。後又欲是
貪欲之心。亦屬於內。妙境是所欲之境。方屬外也。故
舍利弗云。世間妙境非真欲。真欲為入分別貪。是以
彌勒文中。及諸經教。或云貪愛。或云貪欲。貪字多
通二處。疏貪者下。二釋餘三也。貪中。云於有者。謂後
有。即唯異熟三有果也。有具者。即中有。并煩惱業。及
器世間等。是三有具故。或無無漏法。論下文說無漏
貪是善法欲。今大乘說。愛佛貪滅皆染污。故與見俱
生。疏於有下。二出體業也。於有漏迷故。無漏法。能資
長有。亦名有具。若順資長無漏即非也。疏謂由下。逐
難而釋。謂若發業。若潤生。皆令取蘊生故。非謂唯潤
惑。上二界中。由愛靜慮等故。諸煩惱因此增長。亦取
蘊生。大論第八。亦同此說。五十五五十八。顯揚。五蘊。
對法。皆廣說也。疏於苦者。即三苦皆依於瞋增。唯苦
受具。樂受乖離。瞋亦依之生故。苦具者。一切有漏法
無漏法。但能生苦者。皆是苦具。依之瞋生。問有漏順
苦法。可名為苦具。無漏不順苦。如何名苦具。答隨順
苦具無漏即非。緣生於苦。無漏亦是。故邪見等。謗無
無漏。皆招惡趣。餘如別卷。疏謂瞋等者。瞋必起業。不
名善性攝。發惡業者必不善故。不安者不安靜也。對
法云。心懷憎恚。多住苦故。此瞋與惡行不安為所依。
疏障不慢者。彼論前文云不慢者信一分攝。謂若信
彼不慢彼故。或捨一分攝。心平等者不憍慢故。或慚
一分攝。若崇重彼不慢彼故。(對法解慢不敬生苦為業。此第三義勝。以慚崇
敬師長等故)疏謂若有下。論但云於德有德。今便約彼。疏
云於勝德法及有德者。務圖便見義也。由此下。顯令
厭捨勿復輪迴。然對法中。但由有我故心高舉。疏中
謂恃巳我見相應。及等流生。或遠從根本說。疏此慢
差別下。雖有七有九。然不過於五法上生。謂上中下
三品。及我并勝德。且七慢者。五蘊說。謂於下品起第
一慢。謂於劣計巳勝。於等計巳等。於中品起過慢。謂
於等計巳勝。於勝計巳等。於上品起慢過慢。謂於勝
計巳勝。於我蘊起我慢。謂自恃高舉。於未詳勝德。起
增上慢。雖所得少分。謂巳得多。於上品起卑慢。於他
多分勝巳。計巳少分不及他。於巳無得。謂巳有得。起
邪慢。邪慢者。全無謂有。其增上慢。巳得少。謂多殊勝
功德。故二別也。然於三品起四慢。於我起一慢。於德
起二慢。於五處起七慢也。九者。於前慢過慢卑慢等
三。交絡相配。成九也。即七寬九狹。可但將我有無三
箇字。各配勝等劣三品。便成九也。然此九慢。大乘中。
不見其文。顯揚論第一。但云如經說三慢類。我勝。我
等。我劣慢類。婆沙一百九十九。及俱舍十九。發智論
二十。說有九慢。如疏所引也。即過慢慢卑慢如次為
初三。卑慢慢過慢如次為中三。慢過慢卑慢如次為
後三。注各三為九者。然此三慢。各成三者。所對別故。
謂單慢三者。對我等有等者。於中品起。(於等計等)對無等
者。於下品起。(於劣計勝)過慢三者。對我勝有劣無等。皆於
中品起。(於等計勝)卑慢三者。對我劣有勝無劣。皆於上品
起。(於勝計巳劣)此九慢名義。唯識疏中。引婆沙所說。文甚
少略。故今更作兩重配屬。即分位顯然矣。
▲疏諂曲
等者。第二釋隨惑也。小隨者。隨煩惱二十中。有三類。
初十小隨。次二中隨。後八大隨。巳如八識章釋。餘義
又如別卷。但是等者。唯識云。謂是貪等根本麤行分
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今略却二句也。餘義如
八識章及別卷釋。疏為網他等者。然此諂嫉等。八識
章皆引論釋說。今以對經文。更委釋之。險者不實。曲
者不直。謂諂曲者。為網帽他。曲順時宜。嬌設方便。為
取他意。或藏巳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顯揚論云。謂
欺彼故。或陵網於他。或掩搨之名。謂事雖不合曲。順
時之所宜。籠網矯詐。設其方便。入其所宜。故作網羅
之字。此為取他意。望他者好。或順巳所求。或為此方
便。欲覆藏巳失。為覆罪之因。故不堪任師友教也。疏
貪癡一分為體者。離此二。無別諂相用故。貪名教。諂
無知。故諂也。五蘊論云。謂覆藏自過方便所攝故。諂
後生覆。以果顯因。恐他說巳之惡。故行於諂。望他說
好覆之因也。不爾覆諂俱覆罪故。二相何別。疏殉自
等者。謂嫉妬者。聞見他榮。深懷憂戚。不安隱故。(上亦論文)
殉者求也。他榮者。謂世間榮即富貴安樂。出世榮即
是證說勝品功德。通有為無為。顯揚云。謂於他所有
功德名譽恭敬利養。心妬為嫉。能障不嫉者。顯揚論
第一云。能障慈愍為業。第二云。喜是不嫉善根為本。
瞋一分者。瑜伽云。瞋之等疏一分故。不嫉者。即是無
瞋。非別有體。注既隨等者。如諂是貪分。但斷貪。即諂
自斷。故隨惑中。不別說伏斷之位。
▲疏然根本下。三
辨數具闕也。據上列之即闕。細尋前後。即具也。言根
本六惑。總舉都數。次二句標闕也。癡者。於諸理事。迷
暗為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為業。謂由無明。起
邪定貪等煩惱及隨業。能招後生雜染故。疑者。於諸
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善品為業。善不生故。惡見
者。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
業。疏癡在偈下。却明具也。三番徵釋。即上存我失道
中。展轉徵釋。相計六段。是也。然但徵釋我義以是障
入覺之本故。據此宗中。但悟入淨覺。則諸理皆不猶
豫也。疏身見等者。皆巳如前八識章中釋。疏餘見自
除者。唯識論。釋身見云。一切見趣所依為業故。注云
皆依身起故。餘見者四也。如注列。邊邪者。邊見邪見
二。取者。見取戒禁取。並如前釋。疏又重言彼我下。六
辨經重言。文二。初正辨。謂上巳云貪瞋愛慢。今又重
言恩愛故。此釋云愛與我相等也。注云除我者。大科
云。除我入覺故。我正障覺。別明於巳等者。此偏明於
有情處生愛也。故云。彼我恩愛。如愛戀親屬。不得解
脫等。又男愛女。女愛男故。佛頂云。汝愛我心。我憐汝
色等。生死等者。如彌勒章說。下二遮執。謂既惑數增
滅諸數不同。
▲疏又諸經經下。四辨惑數增減。以遮
定執。云云。
▲疏且依下。五展於前數也。
▲疏然未斷
下。六總釋經文。無間道者。地地斷惑。皆有無間解脫
二道。今皆通矣。若約行布教中。俱生煩惱種子。即當
地滿等覺二道。
▲疏此等下。七別明斷義也。在文可
了。然云非真等者。經云降伏煩惱。又云未斷令斷。故
此雙遮非真。以顯真也。
疏故就此門者。斷惑成因科也。慤云者。此亦更無別
義。所引者假其助勸發也。畜病者。四相及無令求悟。
唯益多聞。增長我見之意。枉敘者。譏其廣敘種種名
數。虗自疲勞。以不撿自心。不免沈淪墜墮。餘文可知。
疏如次頌前者。便用長行四門大科。以科之故。但云
初中二中等也。
疏今以不入覺城者。即入前所敘阿賴耶城。賴耶與
覺。亦非各有自體。但約迷悟之心所住之境。翻覆言
之耳。疏若了心下。法合三義了心。眾惑不入。防外敵
也。見功德萬行圓養眾人也。道通者開門也。引攝名
同。自他者。二利周備。心造覺境。則一切法門悉通。自
然進趣佛果。得佛引攝。以知之一字是眾妙之門故。
圓覺是總持門故。流出一切法。教授菩薩故。上皆自
也。自巳無縛。又通一切法門。即能引攝一切群品。故
云他也。便能契下。結成摩訶般若解脫法身等三德
為涅槃城矣。其文甚顯。疏悟剎者。正顯剎無定體。約
迷悟以分疆也。前云分疆。用此意矣。如入唐下喻明。
故知下法合。乃至釋法愛及我身。文皆顯著。又愛彼
下。重彰憎愛必依我身。彼彼者。一切違情順情之境。
不必唯說彼人。疏長無偈有者。長行但無其文。義亦
含有。謂頻云不能入覺。既有出入之義。即是此彼世
界疆城。亦當悟剎意矣。又云。若知我空無毀我者等。
即是我身本不有等也。今云無者。但無其文。
依師離病章(普覺菩薩問)。
疏科段亦同者。此五段經。各有標結。若將答問。便依
今次。每以一科。答一問。義亦相當。故云同也。有少參
差者。待到本文。疏自標指。若便懸說。初學難顯。宜顯
經意者。經意功在承事真正善友除去用心細病。故
前四段至再說此二事。謂初示師。二指病。三却說事
師心。却說除病行。然據標結之文。復亦與答問相當。
當待對文指出。注如論中說者。清淨慧章。初鈔文少。
巳具引也。
疏最初因緣者。其次文云。是故於此勿生疲厭。善財
白言。云何學菩薩等。乃至善哉汝巳發阿耨菩提心。
復能求菩薩行。善男子。若有眾生。能發阿耨菩提心
者。是事為難。能發心巳求菩薩行。倍更為難。善男子。
若欲成就一切智智。應決定求善知識。勿生疲懈。見
善知識勿生厭足。所有教誨皆應隨順。於善知識善
巧方便。勿見過失。(亦同此中意也)疏光讚者。光讚般若經也。疏
法句經者。從初至甚深要句。同此當求正知見人。又
云巳下。次上文云。爾時寶明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
是善知識。佛言。善知識者。即接疏中所引也。直至無
業無報。皆真如不變義也。如同此心不住相。從畢竟
之中下真如隨緣意也。同此現塵勞讚梵行。疏華手
經四法者。善知教化修道。上二各兼過。乃成四也。疏
心不住相者。經云。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此兩行疏。密用金剛經教處。但直銷疏意
說。然後指配其文也)若有少法者。經云。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
名阿耨菩提。故此反勢云若有少法等也。恐又聞道
不住法即得菩提。便伏心忘相圓得菩提。不知希望
之心還是住相。故次云乃至菩提涅槃尚不取著。即
是經云無有定法如來得阿耨菩提。及於燃燈佛所。
實無有法得阿耨菩提。何況世間夢幻境界者。即經
末偈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等。不應住色等者。經云。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菩提心。不應
住色云云。乃至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
又前云。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住清淨心。不應住色
生心。不應住聲香云云。如疏引也。得無住心者。荷澤
大師深意也。不可以言宣。大師於曹溪言下。師資相
契。亦由此也。疏淨名云行於非道等者。維摩詰言。若
菩薩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若菩薩行五無間。而
無惱恚。至於地獄。無諸罪垢。至於畜生。無有無明憍
慢等過。至於餓鬼。而具足功德。行色無色界道。不以
為勝。示行貪欲。離諸染著。示行瞋恚。於諸眾生無有
恚礙。示行愚癡。而以智慧調伏其心。示行慳貪。而捨
內外所有不惜身命。示行毀禁。而安住持戒。乃至小
罪猶懷大懼。示行瞋恚。而常慈忍。示行懈怠。而勸修
功德。示行亂意。而常念定。示行愚癡。而通達世間出
世間。示行諂偽。而善方便隨諸經義。示行憍慢。而於
眾生猶如橋梁。示諸煩惱。而心常清淨。疏染心勤苦
者。夫得道人。因樂果樂故。尋常魔法及讚德人。皆云
樂道。所云菩薩苦行者。行則行於苦跡。心則味道常
樂。若是迷夫所運之心。全體是染。但為怕罪忻福。又
愛佛果。勞苦身心。此都是塵染之勞。非悟道稱性。不
認妄身妄念。精進波羅蜜之勤勞。故云塵勞。疏梵行
等者。疏同事攝者。四攝之一也。巳如彌勒章中說。心
既相親者。如法華中。長者後園。種種方便。慰喻窮子。
亦如杜順和上初食肉後食臭屍。又如志公。食魚鱠
訖。吐之水盆。魚皆跳躍。疏示欲之過等者。經云。示有
妻子。常修梵行。示有眷屬。常樂遠離。乃至入諸婬舍。
示欲之過。入諸酒肆。能立其志等。疏亦同華嚴者。疏
服食非儀等者。疏設非梵行者。今時此事甚多。宜審
詳之。壞見人者。忘却此論題目。待撿示之。
疏即雪山捨身者。涅槃經。香城敲骨者。大品般若。疏
儒典尚令者。論語云。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
身。疏四法經云者。慤疏云。然因法出塵。法為舟筏。由
師悟法。師是舩師。無師舩且不行。無舩渡無憑託。舩
依師運。敬法須以敬師。故觀音慶巳超聞。勸凡同仰。
是以。全身報法。賣髓酬恩。割肉聞經。焚身謝德。嗟乎
末學盜法非師。情希鳳鶴之姿。豈覺鏡梟之醜。此乃
將興益滅。求悟翻迷。破法傷師。報如形影。
疏遮疑慢。此中文二。初正釋。在文易見。但要善巧顯
示學人。疏如薩陀波崙者。亦大品經。
▲疏然為從下。
二別釋師資也。然准此。盡心事師。實亦難得。如此弟子。
及如此求道之人。設令有此人。復不易得。如此真正
師友。以當之故。中論偈云。真法(所傳宗旨)及說者。(真善知識)聽
者(弟子及諸志求道人)難得故。(通指上三種)是故說生死。非有邊(以難
得三種故。生死非有邊畔盡時)無邊。(非無邊也。非字通二處讀之。謂所言難得。非的定永不得。得即生死
必盡。亦非長無邊際。故云非無邊也)此偈因長行有。問此生死法。為有
邊際。為無邊際。故偈答之云爾。然此為從等言。借論
語文勢。彼云。如知為君之難。為臣不易。故今云爾。勿
因此誡等者。先勸弟子也。世有非法之人。假為菩薩
之行。誑惑愚夫。還說空無相之言。不拘齋戒。以麤行
為大乘。以真修為小教。愚人不曉此深意。却敬彼人。
不知弟子有擇師之分。故今勸示。且須聽受他法。自
覺心中的有覺悟。仍須勘以聖教。令與所稟宗中相
應經教相合佛言。若與合者。名為正觀。若不合者。名
為邪觀。又須與師同處。日久諮參。徧問真俗。覺他心
在佛道。大悲利生。即既識得此師心源。即須忘情絕
慮。沒命歸依。縱見他接物化緣種種方便。如前所說。
不得生疑。疏又此藥下。勸師也。佛語種種。各有對治。
如誡俗徒云。剃頭著袈裟。持戒及毀戒。天人常供養。
當令無所乏。如是供養彼。名為供養我。(我即佛自稱也)又云。
破戒惡行諸比丘。猶勝精進諸外道。及乎誡僧又云。
破戒之人。五千大鬼常遮其前。掃其脚跡。破戒人。不
得於國王地上行。不得飲國王水。又云。寧以鐵槌碎
身如塵。熱鐵纏身。種種極苦。不得以破戒身口等受
信心檀越衣服飲食臥具種種物。俗人合服前藥。
僧即合服此藥。不宜互差必受其殃。今勸為師之人。
必須自量心行道力。莫等閑認他上人。此藥本治弟
子。不為師主。師主服之。即重增病苦。巳至於死。方藥
各有對治。不得錯服。疏服之增病無藥可治者。夫求
方藥。不離一藏經律。然律中之言。大底有二。一說。解
則空而無過。行則逆順皆通。二說。解則因果歷然。行
則上惡修善。服此藥人。若遇後教。即云。彼誡迷人初
心人小乘人。我是悟人久學人。大乘人。作此意度。後
藥無施也。若遇前教。又增惡習。縱任情意。自陷陷他。
故言無藥可治也。以縛等者。即淨名云。若自有縛。能
解他縛。無有是處。若自無縛。能解他縛。斯有是處。又
云。自疾不能救。焉能救諸疾人。斯之謂矣。
疏摶食等者。譯者朴拙。准經意勢。的說財食也。四種
者。一思食。二觸食。三識食。四段食。
疏憍慢若起等者。夫人心。若愛敬於他。見他所作皆
是。若輕慢於彼。則見彼所作皆非。世俗傳云。憎人嫌
醜。待人嫌久。又云愛忘其惡等也。又史書中。有寵臣
人。獻奇果於君。初功後過之義也。然慢念惡念。亦互
通先後。或因起惡念。即慢他。或因慢他。即惡念起。言
惡念者。非謂擬行損害。意中。以他菩薩慈悲利物之
行。呼為求名求利。或疑裏私染淨不分等。便為惡念
也。覆自心者。既疑他意。雖見懇切勸化。唯疑他有所
求。進退皆疑。言教何入。疏似答除病等者。問既爾何
不直科為答除病之問耶。答曰。復又有一段文。令怨
親平等用心以去無始自他種子。結云即除諸病。若
將答所依法。更不相當。文亦不次。又問曰。若爾如何
判決問答相應之科段。答曰問雖次第列名。佛答亦
通亦別。此有深意。後當更說。經彼善知識等者。此文
不明。似令師友離病。又似令學者離病。至結四病處。
疏文自辨。
疏繩墨者。契經有五義。此當一也。謂楷定正邪。疏意
言者。意中言也。時俗人語。因責人之非。豈不亦云汝
意裏道什麼語。又云。我意直道汝如是如是。亦即意
言分別也。
疏辨相者。此四病文。每至第二辨相中。疏皆有二。一
正辨行相。二明病所起因。今初。云思惟揣(初罪人)度(入聲)
等者。此諸行相。是多種人之心意。不定主一。人或如
此。或如彼。不可一一著爾許多或字。故但列之。由是
行多相反。如宴坐施為止山遊世等也。須善自分折。
疏隨執其一者。但說同一類行。於一類中。不妨亦有
作兩𤳖三𤳖者。如修造供養是一類。或僧俗講。或
經呪。或宴坐止山。及觀空有等。於諸類中。復有別類。
亦有一人總修者。或有相違必不俱者。如講者不妨
持念及遊世界勸衣食等。持念者不妨止山。相違者。
止山遊世也。勸衣食故飢寒也。端坐施為也。施為通
修造供養講說等愛身厭身也。
▲疏此病下。二病所
起因也。起用起行者。文云。即起諸幻。以除幻者。又云。
變化世界種種作用。又云。照諸幻者。便於是中。起菩
薩行。又云。復現幻力種種變化。度諸眾生。又云。復起
菩薩清淨妙行。度諸眾生。又云。復起作用。變化境界。
疏失彼文意者。不知彼皆以淨覺心於觀行中作如
是等行。今乃但見度生等言。便務僧講俗講。但聞起
行之言。便欲修造供養持經呪等。但聞起作用之言。
便欲種種施為遊世界等。聞照幻之言。便欲深山宴
坐觀空有等。聞除幻言。便欲厭身故受飢寒等也。但
憑此行。欲契圓覺。故云成病。疏積土聚沙者。即法華
方便品偈。會權歸實。萬善悉趣菩提之意也。文云。聲
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云
云(皆取意引)若以小乘化。我即墮慳貪。此事為不可。我本
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化無量眾生。令
入於佛道。若於曠野中。積土成佛廟。乃至童子戲。聚
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巳成佛道。或有人禮拜。或
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乃至供像稱佛
皆成佛道。歇即菩提。是佛頂文。具云狂性自歇。歇即
菩提勝妙淨明。不從外得。其本末緣起。前巳引說。
疏無起滅念者。以不厭故無滅生死之念。以不忻故
無起涅槃之念。熱濕等者。舉喻以明類例也。意如莊
子逍遙篇齊物等。各隨他性。各得其志。何用故張傷
他。自然差別性者。明非實性。愛僧者僧。愛俗者俗。樂
動者動。樂止者止。齋與不齋。乃至禪律講說。一切如
此。作亦得。不作亦得等也。疏此病下。病起因也。疏本
無修習等者。次疏所引。便云爾時便有二十五輪。三
觀之初。又云。如城四門。隨方來者。非止一路。又云。於
諸修行。實無有二。言失彼文意者。不知迷彼無修之
言。是以淨覺心之意。意令悟此天真本具無修之淨
覺。以對自巳。心行不稱覺者。對治令稱。又常見覺體。
無妄而妄。故須無修而修。妄既即妄無妄。修亦即無
修而修。既迷此意。乃自謂無妄。何用更修。不覺無身
心中現見身心。無憎愛中現行憎愛。但自云。我本不
出覺城。何用從門而入等。故成此任病也。疏無記性
者。不記別為善為惡。亦是染分之法。七賢者。疏四皓
者。
疏生心恐非者。故不作種種行。隨情慮失者。故不縱
任自在。但波息水即清明。塵盡鏡即朗照。未磨未澄。
照之何益。今妄念既未止息。何用推察真性功用。故
云何須別照。息念等者。相從念起。息念故相不當情。
覺此無諸起滅空靜之性。故云得也。非即覺性者。一
則闕於靈照。二是色滅之空故。疏此從靜觀等者。倣
前。辨其迷錯之意。即可知也。疏破中三。初覺本下。破
其無觀。謂例其無止而止不能無觀而觀。於中。初四
句。以例立理。夫無而見有。有而見無。皆是顛倒。今且
見念是無照是有。今既迷也。背二理故。總為乖失。後
四句。正例破也。破其偏。治無而見有。不治有而見無。
有而見無者。是隱義也。疏真本下。二破其存止。四句
例破。既起止皆違。何存止而去起。次故言下。結歸文。
正拂存止也。若將對前意者。拂偏止也。所以者何。以
止若即觀止即非止。今既一向是止。即知闕觀。今拂
一向之止。故云非也。後故前下。引證不應存止。疏
慤云下。三引例通破。夫用心若纔似形於起滅。即如
空華。起者念義。滅者止義。此正破存止也。本如者無
念無止。智冥真者。觀而無觀。然起滅之無。是全無故。
似華空。觀智無者。但無別起之體。非斷滅無。故冥真
寂。縱依下。但除其病。不除其行。證心源者。雖修對治
之行。心心須契圓覺。不言浮用者。止時不言我止故。
金剛三昧經中。解脫菩薩難云。止即是生。何謂無生。
佛言。止則是生止巳。無止亦不住於無止。亦不住於
無住。云何是生。
疏此即觀破等者。問經無觀照等文。何須今云觀破
等也。答即文云。作如是言。乃至空無所有。何況虗妄
等。是也。作如是見。即為觀察。豈得任運心能見其身
心等空耶。疏釋以身空者。文具身心根塵。巳頻標示
故。但舉一以例之。又身等者。亦等於煩惱身心根塵
也。疏此從下。二病因也。皆云等者。此文甚多。此寂觀
中。輪輪如此。看經即見。不待引也。迷文意者。此是絕
待靈心之觀。寂滅斷惑等言。是靈心中之絕待故。經
云無知覺明不依諸礙。今但空諸法。絕於身心等相。
堅持空寂。豈得意也。故下破云。非寂相故。非寂者。不
言不寂。但以闕於照故。若見寂即照。故非寂。照即寂
故非照。非照非寂。寂照雙彰。即契圓覺。餘意亦同上
三迷前之意也。疏言似者。寂滅之言。斷煩惱之悟。全
同前觀也。理踈者。如上說。
疏三結真偽中。文四。一總標徵起。二別釋行相。三正
釋文。四問答通疑。別釋中復有三意。(如疏)觀慧者。有二。
一稱體觀照。即起信中真如三昧。及前三觀中。悟淨
圓覺以淨覺心是也。今四病中全無此也。二觀諸法
空有等義。今四病中。唯滅病。云身心畢竟空無所有。
乍看似法空義。然亦非觀慧。但是作此解數。非是達
空。以不言了知等故。任病中云。於生死涅槃。無起滅
念。亦是說此人心無此意念。不言達之。舉要而言。四
病皆云作如是言。正是起計之詞。起計之心名為執
見。不名觀慧。既一一是生心作意。而為非病。二何三
觀。何曾有作如是言之文。諸經勸讚。亦何曾有此文。
故知只由修時都無觀慧。故皆成病。如荷澤大師教
人。妄起即覺。妄滅覺滅。豈不逈然異於四病耶。
▲疏
二者。又二。初明局故皆非。後若能四皆下。明通故皆
是。於中。云作種種行者。初病中法也。任運清閑者。二
中也。習起息滅者。三四也。常冥等者。有稱體觀慧也。
不得取四者。一一遣却作如是言之計也。休作等者。
通明難病也。
▲疏文中下。三釋文也。中間云懼落四
中等者。有人懼落初病。不敢興起一切利益行。懼落
二病。不敢泯絕無寄修無住法。懼落三病。不敢止息
緣務修無念宗。懼落四病。不敢觀空斷惑。由此遲疑
之故。不敢決定發願尅志誓心修菩提道。既無決志
大願。即一切不成。斯為大大之病也。
▲疏問為說下。
四問答通疑。詳之可解。後云若縱志別求者。有人遇
著良師。審知有道。如前所揀真正。又離四病。然或因
接引乖疎。或因其中別有情恨之人。不願同住。或自
然性不相入。便不能師承修習之。方為縱志。更有餘
事。故縱志別求。如何別求。如所引菩薩戒文也。
疏三辨事師者。文二。初辨科段。言但令親近等者。疏
文云下後正釋文。言涅槃說者。疏法句經者。文云。善
知識者是汝父母。養育汝等菩提身故。善知識者是
汝眼目。示導汝等菩提路故。(初六字後一字。喻喻全同。故今略之。可但具讀
之)脚足。荷負汝等。離生死。梯橙。扶助汝等至彼岸。飲
食。能使汝等長法身。寶衣。蓋覆汝等功德身。橋梁。運
載汝等渡有海。財寶。救攝汝等離貧苦。日月。照曜汝
等離黑闇。身命。護惜汝善無有時。(巳上疏文。略列十喻。具引說。後有十
喻。今取意略示)鎧杖降魔。絙繩挽拔離地獄。妙藥醫治煩惱
病。利刀割斷諸愛網。時雨潤漬菩提芽。明燈破五蓋
闇。善標示正道。薪火熟涅槃食。利箭射煩惱賊。勇將
破生死軍。如來破煩惱至涅槃。(恐難記誦。但令取意說也。疏從此後。
亦取意行用結歎之文。今具錄之也)善男子。善知識者有如是無量功
德。故我今教汝親近。(此經但令親近供事。不說所以。故引彼經說親近所以。以釋之)
於是。寶明菩薩。與諸大眾。聞佛說此妙法及善知識
甚深法要。舉聲號哭。淚下如雨。悲啼惶惱。不能自裁。
自念我身。從曠劫來。為善知識之所守護。是故今日
值於如來。得聞深法。如是遇者善知識力。非我力能。
自念我等從本巳來。未曾報恩。無心親近。說是語巳。
重復舉聲。疏相親相近者。親之與近。有四句。一親而
不近。同心意者各住一方。二近而不親。或工商同行。
或官司同仕。互相憎嫉。爭權爭利等。三亦親亦近。仁
慈父母。孝順男女。恩愛夫婦。道合師資。無離別之緣
等。四不親不近。即陌路人等。疏百萬障。疏隨三途者。
疏論語云者。疏如虗空者。虗空與法。同喻甚多。餘處
多以喻法無生滅周遍含攝。或喻佛無心等。今但喻
心無改易。不喻無心。謂常須恭敬供養。承順顏色。記
受言教。豈得無心乎。薩埵者。此云有情。即是眾生也。
結云方入圓覺者。反明。若不如是盡命事師。即不得
入圓覺也。疏不定局者。不妨除病依法參而說之。深
細病者。諸煩惱中。愛為根本。通於上界。因愛有憎故。
憎愛深細也。況是種子。又既不局定一問。則此亦是
四病之因由也。根尋前四種人。帶病修行之。由憎愛
故。
疏七品慈者。瑜伽論說。習學慈心之者。不可頓成。須
作方便。漸引凡心。令慈行成就。方得怨親平等。既慈
能與樂。與樂亦須平等。言七品者。上中下親。不怨不
親。下中上怨等也。謂遇於上親。令與上樂灼然稱可
其心。謂竭力供事父母甘脆。或與妻子兄弟上妙之
物。其心皆能。中親下親。如次降殺(師介反)所奉之物。不
怨不親。任運不能與物。次中親與上樂。雖校一等。亦
可就之。即下親中樂。非怨親下樂。得此心熟。又令下
親與上樂。乃至下怨與下樂。更一轉。即不怨親與上
樂。如次下怨中樂。中怨上樂。如此漸漸。引至上怨與
上樂。即能為之。便成怨親無二同佛慈也。
疏等心觀法者。前標妙法。結以正觀。似答所依之法。
其中。又離四病。此中標不解脫。結以除病。似答除去
何病。其中。又令觀法故。云不妨除病。依法參而說之
矣。疏異於前段者。前等心觀人也。疏答第五者。前四
皆前後挾帶。參而答之。令義勢相涉意思連續。唯此
一向答發心也。
經作如是言。言亦意也。因地皆願者。華嚴一部。多明
此相。就中。初發心功德品始末。唯顯此發心行相。一
一校量功德。略如文殊章初菩提心體相功德處引
說。若無心願等者。夫願是誓心剋志。情中願樂。的欲
作如是如是之事。情發於中。方形於言表。見今時
淺識之流。但心言詞及紙上文字。而為發願。都不反
驗自意如何。故特言心願也。䇿引者。䇿勸。引導。天台
令憶本初發心者。是願力也。行不成者。夫願者生心。
行者是迹。所依之行。若無宗趣。名為卒爾之心無記
之性。寧契菩提。況無願力。則心勇即進。心倦即退。何
能始終不易。剋獲勝果乎。如車等者。行願相資。如二
輪二翼也。疏同金剛者。如次下所引。若約天親所判。
是答云何住問。令住四心也。若約無著所判。十八住
中。即當第一初發心住。今此還當發心之文。彌勒頌
者。本因無著菩薩入日光定。上昇兜率。請問彌勒菩
薩金剛經義。彌勒為說八十行頌。以釋一卷經文。無
著傳於天親。天親造長行三卷。以釋此頌。故疏引本
頌半偈。列四心矣。後半云。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
利益心。是普度證果義。深心是稱理。無度無證。無始
終義。住字正答所問。故前大科。潛用此意。云顯發心
深廣。廣是普益。深字又同。四中。一廣大心者。三界普
度故。二第一心者。令得最上極果故。三常心者。眾生
本寂。常住不變。無始終故。四不顛倒心者。無能度我
相。無所度眾生相故。若有我人等相。即非菩薩。
疏四生者。若卵生也。巳如彌勒章釋。九類者。四上更
加五也。若有色(五也即是四禪)若無色(六也即是四空)若有想(七也除無
想天及無所有處。餘皆有想)若無想(八也功德施論云。就四空中有想是空識二處。無想是無
所有處)若非有想非無想。(九也則有頂天)無餘涅槃者。此非四
涅槃中之第三。彼同二乘故。乃是無住大般涅槃也。
不餘二乘菩薩變易生死及諸細障。故云無餘。故法
華云。若得作佛時。具三十二相。爾時乃可謂永盡滅
無餘。涅槃者。秦譯為滅度。故次經云而滅度之。若以
新翻。即云圓寂。廣如前涅槃章說。疏橫竪者。竪謂過
去無始。(不見巳度故)未來無終。(無休故也)現在無住。(無能度故)無時
限之分齊故。無著論中說。卵濕二生及無想有頂二
處非可度者。亦待他報盡轉生無難之處。即度之。當
知是無休息之意也。論云。卵濕(畜生難也)無想有須也。(長壽
天難也。理應總列入難。文無者略)則不能云何普入。(論自假問也下自答云)有
三因緣。一難處生者。待時故。二非難處生未成熟者。
成熟之故。三巳成熟者。解脫之故。故知橫竪皆遍。故
華嚴云。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又云。念念相
續無有間斷。橫謂十方近遠之分齊。故華嚴云。廣大
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疏強軟者。一切眾生。有剛強難
化者。有柔軟易度者。今發願度脫。無有二心。今時難
得真正善友良師者。其在於此。何以知之。余每至處
遇傳禪傳教之流。未見有自覺。此心違菩提之願者。
非論得遇相應者。皆見異余如怨。他徒似隙。豈非嫌
他難度。應不歸心便隔之耶。苟能隨分益之。何限方
便耶。余難未免。必能知之。終不擬存之。亦巳曾隨分
行之。願真發心者。詳悉同為此志。勿似禁門私傳授。
唯識論之流。相承至今。舉持以為勝事。不覺其醜。展
轉自傳。不解滅迹。以掩宗師之失。且因有人用金入
廳。猶賄門吏。況更能忘軀設計。為不請之友耶。乃至
昔更將身作僮僕。而方便化之耶。疏故云廣大者。承
釋經義勢。便結釋料文所用彌勒第一心之名。以屬
此一段經也。疏皆令覺於等者。上覺字是始覺。覺於
本者。意明初心頓悟。入於下。意明究竟極證。故涅槃
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今發心普度。
理合開蒙。不可怕難。偏論根熟。經但云入。以後該前。
意趣中求。勿迷佛意。緣經云究竟。是論中文。遂因用
論始本之言。從首至末。圓其行相。又顯得度生之願
始終分明。唯託言以同聲。鑒斯要妙矣。又須覺經中
究竟圓覺之言。雙徹經論中義。以成極果之相。當知
聖智任運潛通。菩薩如來。定非二道。十方佛土。實唯
一乘。疏故第一者。承消經文義勢。結釋倣前。可知。究
竟佛果。誠為第一。然金剛中。越於二乘故。第一此則
兼超權漸之見。故云第一。又彼是破相之宗。以累盡。
為究竟。以遮詮為至理。故云涅槃。然亦具於無上菩
提。以問中本問發阿耨菩提心者故。此是顯性之宗。
以本具為究竟。以表詮為了義。故云圓覺。亦合涅槃
故。故偈中具云。證覺般涅槃。然虗空眾生下。通顯發
心行相。故華嚴十種行願。一一結云。虗空界盡。眾生
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禮乃盡。(彼第一是禮佛行願也。餘
稱讚供養。乃至第十迴向。一一同此也)以虗空界乃至煩惱無盡故。我此
禮敬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
疲厭。故此云虗空眾生無有邊際等。眾生之言。含於
業煩惱也。悲願亦復如然者。正同彼云我此等也。疏
由發此願等者。若以即時之心。猶是宿習之性。豈昔
忘巳濟他。但心心策發。以此願境。而為觀智。熏習日
久。自然成性。乃至得證菩提。無心而化。其化大焉。
疏我入覺者。必不別有覺為可入也。如前四相章初
所說。亦如前湯銷氷喻。我既如此。眾生亦然。故天親
論。具云。菩薩取一切眾。猶如我身。自身滅度。無異眾
生滅度。如是取眾生。如我身。常不捨離。是名常心利
益。據此即知。自他平等。方是常心。常心者。無始巳來。
本無我及眾生等相。但是圓覺。無增減。無始終。無生
可度。無真可證。本來如此。方名為常。若見眾生等者
謂若見我度眾生。眾生因我度脫。皆得入覺。我是巳
入。眾生後入。入了無我有覺。未入時。即無覺有我。終
覺始同於有為。豈名為常。故云即非常也。然無眾生
可度者。准大雲疏釋金剛。實無眾生得滅度義。有其
五種。一性空故。二同體故。謂菩薩想本智。離我見。無
自想。後得智。得同體大悲。離自身外。無別眾生。即無
他想故。無眾生得滅度矣。引天親論。同上所引也。結
釋云。是教地前學地上。同體大悲觀也。云本寂故。引
經云。一切眾生。從本巳來常寂滅相。不復更滅。四無
念故。以順法性。本無念故。若心起念即違法性。五法
界故。彌勒偈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疏除彼等
者。然自及他。約虗妄之想。皆各具我人眾生壽者等
四。今就文勢語便。且以我為能度。以眾生配當所度。
不妨所度眾生亦因有我。能度之我亦有眾生。詳之
可見矣。疏故天親等者。遠離是智。依止巳下。是所離
障。於中。依止是總。餘則是別。謂身見是我相。即能度
也。眾生是他。即所度也。故結云等相。無著云者。巳斷
我見等。是離我想。以信解下。是離眾生想。疏總是彼
經下。指配彼此文同。其不顛倒心。彼經反明。此經順
顯。詳文可知。
疏長行達巳同凡者。文云。了知身心畢竟平等與諸
眾生同體無異。如是修行。方入圓覺。敬師如佛者。前
約達理。此約起行。又達巳同凡。喪其我慢。仰師如佛。
增其恭敬。敵體相對。以成至行。若普觀眾生。一切恭
敬。及一切普化。自他相對。應有四句。一約理觀他是
佛。約情觀巳是凡。以成恭敬之行。二約情計觀他。是
凡愚苦身。約悟解知我。同佛智可救。以成大悲之行。
三俱約事相。觀佛勝我。以增自利之行。觀眾生劣我。
以增利他之行。四俱約理性。以成無我平等究竟解
行。疏但頌能治者。長行即先敘所治。由有無始憎愛
種子。故未解脫也。犯律因者。前彌勒中。敘惡業云。境
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生於鬼獄。故四相文初。
亦從憎愛展轉。乃至妄業妄流轉故。頻以憎愛而起
果。由不能繁引。違戒德者。戒是波羅提木叉。此云引
解脫。故遺教經云。戒是正順解脫故。能治所治敵體
相反。故成治義。疏次頌四心者。初二可見。三中我人
即取覺者。四中常依智慧即不顛倒。三中雖文同第
四。除彼我人等言。然義通也。亦可三四兩句通於三
四兩心。金剛常心云實無眾生。不倒心云若有即非
菩薩。雖反明順明有異。皆是無我等相。故此不妨通
頌。上來釋四病章竟。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二(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