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析義疏
圓覺經析義疏
【約法則廣為現前。約益則遐被末世。故稱大悲世
尊。法喻重重。故云廣為。菩薩者。現前所為之機。如
金剛藏等皆是也。圓覺覆於輪迴。非機不說。縱說
亦不顯了。名秘密藏。前因剛藏致難。如來一一明
示。故云開也。令諸大眾者。且指現前菩薩。深悟輪
迴者。深悟種種取捨。皆是輪迴。前云虗妄浮心。多
諸巧見。如是分別。非為正問等。皆分別邪正意耳。
現前四依。以此展轉流通。故能施於末世。末世眾
生。亦約發菩提心。修圓覺者而言。道眼者。辯識修
道之眼。即正慧也。此眼不明。長畏悞修。今蒙如來
分別邪正。辯識所修之道。得正慧眼。故無畏也。涅
槃斷果。轉生死而成。佛證無餘。揀非小乘。故名為
大。生決定信者。於真空理。深忍樂欲。無退轉故。一
切有為諸法。皆輪轉境界。信既決定。故無復重隨。
一切有作思惟。皆循環見。境既不隨。故無復生起。
此彌勒謝前受益。所以前章。判為生信分也。具儀
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後希悟。二至三顯
慇。初。】
「世尊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至)圓悟如來無上知見。」
【初備陳所請。若諸菩薩等。舉所為之機。大寂滅海。
前章即以圓覺境界釋之。前云入。此云遊者。謂解
行相成。任運而入。猶如遊也。據前章云。以輪迴心。
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是故我
說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先斷無始輪迴根本。彌
勒雖聞此語。尚恐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未能領
略。故爾代問。其意以輪迴根本。據前章似的指六
識。但不知六識何尤。故請問云何當斷。按下世尊
答處。而云由有諸欲。助發愛性。能令生死相續。又
前章云。有作思惟。從有心起。亦略示此義。但未明
明說出。有作思惟中。獨愛欲為尤勝。此總陳所請
也。別陳中。略具三義。一曰於諸輪迴。有幾種性。二
曰修佛菩提。幾等差別。三曰迴入塵勞。當設幾種
教化方便。至後如來答處自見。
○惟願下。正請希
悟。惟願者。顯願之專。謂餘皆不願。獨願此一件事
也。既接現前新學。復濟末世眾生。斷愛欲因。出輪
迴苦。名曰救世大悲。不捨者。慇慇繫念。乾乾不息
也。令諸修行菩薩。即拯接現前新學。及於末世眾
生。即濟度末世初心。不使貪愛自蔽。故能慧目肅
清。慧目者。正慧為目。嚴肅不馳外境。清淨無交內
染。用斯成觀。自能照曜心鏡。謂以正慧光為能照
曜。以心地鏡為所照曜。即心地開通義也。心地開
通。映現萬法。故置鏡言。宗鏡云。以一心為宗。照萬
法如鏡。即斯意耳。自茲而無所不知。無所不見。故
能圓悟如來無上知見。請後希悟竟。
△二至三顯
慇。】
「作是語巳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請問之語說竟。故云作是語巳。五體投地者。說巳
再拜。求佛必說。亦常儀也。如是三請者。照前說。照
前禮。必至三者。顯慇勤故。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
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彌勒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告彌勒者。是請主故。善哉者。讚其所問之善也。既
能拯接時機。又能遐濟末世。故重言以讚之。彌勒
為首。餘皆意隨。故世尊以汝等稱之。乃能者。惟彌
勒等乃能。顯降斯巳還。皆不能故。諸菩薩等。顯所
為之機。請問等。明所請之法。大寂滅海。惟佛能證。
故稱如來深奧。眾生久隱情識。佛亦常不開演。故
稱秘密。一悟則輝天鑑地。等佛知見。故又以微妙
稱之。現會聞之。欲愛不萌於心。故云潔清慧目。潔
清與肅清。其義同也。傳之末世。生死不覊於眾。故
云永斷輪迴。正慧分明。照曜心鏡。故云心悟實相。
實相即真空理也。悟此理者。於三界中。不見有少
法生滅。故云具無生忍。此皆世尊。據彌勒所請之
義。而稱讚之。次下即誡聽許說。良有以也。師與資
合竟。
△二資與師合。】
「時彌勒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聞佛諦聽之誡。欽此欽遵。故曰奉教。聞佛當說之
許。載欣載承。故曰歡喜。主伴重重。同共攝心領受。
故曰及諸大眾。默然而聽。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
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四。一開示云何當斷輪
迴根本。二開示於諸輪迴有幾種性。三開示修佛
菩提幾等差別。四開示迴入塵勞幾種方便。初三。
一略明。二詳示。三結成。初。】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際(至)恩愛貪欲故有輪迴。」
【從無始際者。約晦昧真心巳來說也。晦味真心。轉
變妄想。恩愛貪欲。由茲繁興。故以種種言之。如恩
有報上之恩。有惠下之恩。報上之恩。如父母君長。
惠下之恩。如子孫男女。然有恩即有愛。或愛父母
君長。或愛子孫男女。愛父母君長。貪財物而欲行
忠孝。愛子孫男女。貪利祿而欲全育養。凡此。皆能
牽連生死。招致往復。故曰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
有輪迴。此愛欲為輪迴之本。其義巳略明矣。略明
竟。
△二詳示。】
「若諸世界一切種性(至)當知輪迴愛為根本。」
【若。猶如也。乃舉法之詞。言上雖略明。語義含蓄。恐
眾不了。今復明明詳示。而云如諸世界。此先舉依
報也。一切種性。乃次舉正報。謂一切種類自性。楞
嚴則有十二類生。此則惟明卵胎濕化。又楞嚴第
四云。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卵
唯想生者十二類生文云。動顛倒故。和合氣成飛
沉亂想。註云。想心輕舉。名動顛倒。氣即雌雄相交。
陰陽氣分。此亦虗妄。由顛倒故。執為真實。與之和
合。遂成飛沉亂想。飛則為鳥。沉則為魚。兼二則為
龜蛇等。胎因情有者。十二類生文云。欲顛倒故。和
合茲成橫竪亂想。註云。情生於愛。名欲顛倒。滋即
父精母血。交相滋潤。此亦虗妄。由顛倒故。執為真
實。與之和合。遂成橫竪亂想。橫則為畜。竪則為人。
兼二則為龍仙等。濕以合感者。類生文云。趣顛倒
故。和合煖成翻覆亂想。註云。合即趣就名趣顛倒。
煖即濕物積集。內發暖相。此亦虗妄。由顛倒故。執
為真實。與之和合。遂成翻覆亂想。覆想則為含蠢。
其性無知故。翻想則為蝡動。其形不寧故。化以離
應者。類生文云。假顛倒故。和合觸成新故亂想。註
云。假新離舊。名假顛倒。觸即新境對舊境故。說名
為觸。新境亦是虗妄。由顛倒故。執為真實。與之和
合。遂成新故亂想。故想欲脫。則為轉蛻。新想欲就。
則為飛行。又楞嚴第四。明八識投胎時。於有緣父
母處。見明色發。明見想成。(明色既見。欲想已成)異見成憎。(男見
父則成憎。女見母則成憎)同想成愛。(男見母則成愛。女見父則成愛)流愛為種。
(流愛染於父母。則為愛生之種)納想為胎。(納妄想於精血。則為養形之胎)是即為
和合滋也。其和合氣。和合煖。和合觸等。例此可知。
如是則一切眾生。凡有性體。有形命者莫不以婬
愛之因為正成。故曰皆因婬欲而正性命。當知者。
既巳詳示。驚覺令知也。四生皆在輪迴。莫不以婬
欲而為正成。故曰愛為根本。詳示竟。
△三結成。】
「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
【必結成者。恐有疑故。或疑云。愛不自生。因色而起。
色盛則愛。色衰則不愛。愛既不常。何能為輪迴之
本。故示之以由有諸欲。助發愛性。諸欲者。對前婬
欲而言。謂除前婬欲外。或更有可欲之色。可欲之
聲。可欲之香味觸等。皆足以助發愛性。是愛性常
相續也。以是之故。能令生死相續。謂其為輪迴之
本。不亦宜乎。開示云何當斷輪迴根本竟。
△二開
示於諸輪迴有幾種性三。一顯愛相續。二依輪分
性。三結斷應先。初。】
「欲因愛生命因欲有(至)愛欲為因愛命為果。」
【承上所謂諸欲。助發愛性。能令生死相續者。以愛
性無有斷故。如婬欲一事。原因相愛而生。不愛則
不成欲故。命不自立。原因婬欲而有。無欲則身尚
不有。命將安寄。然眾生莫不愛命。愛命即須保身。
是為還依欲本。欲本即身。以身為行欲之本故。是
知愛欲。為將來受生之因。愛命。為將來成身之果。
此愛心所以不斷。而生死所以常相續也。顯愛相
續竟。
△二依輪分性三。一惡種性。二善種性。三上
善性。初。】
「由於欲境起諸違順(至)是故復生地獄餓鬼。」
【上顯愛性相續。即是於輪迴中。此辯有幾種性。先
明第一。故云由於欲境。欲境謂可行欲事之境。即
男以女為境。女以男為境也。起諸違順者。有可意
境。有不可意境。不可意。則背我愛性名違。可意。則
隨我愛性名順。其次言境背愛心者。且約違境言
之。或賦形失麗。或決志不從。或橫生間阻。失麗。則
立時生憎。不從。則敗興懷瞋。橫間。則不遂銜怨。故
曰而生憎嫉。由憎嫉故。或毀其形體。或壞其名聞。
或設計而妄生圖謀。或依勢而責彼父兄。甚至潛
傷其命。盜削其家。株連彼之親族。負累伊之官長。
十善永絕。十惡繁興。故云造種種業。上品惡業。定
生地獄。下品惡業。定生餓鬼。中品畜生。雖不言而
可知。大疏云。地獄者。梵語捺落迦此云苦器。謂是
盛貯受苦人之器故。今云地獄者。地下有獄。拘繫
罪人。受種種苦。為順此方刑獄之稱。故譯云爾。餓
鬼者。雜心云。以從他求。又常饑虗。恐怯多畏故。畜
生者。人之資具。人所畜養之生故。亦云傍生。受畜
與不受畜。皆可名之。以傍行故。生而言復者。對上
輪迴而言。以上說輪迴。猶屬不定。今造惡業。於不
定中。復有定生惡道者焉。不言順境造業者。以因
順成違。乃造極重惡業。為三途因。徒順不足言矣。
惡種性竟。
△二善種性。】
「知欲可厭愛厭業道捨惡樂善復現天人。」
【知欲可厭者。或閱經教明言。或聞師友開導。知婬
欲為惡道之因。深生厭離。設有厭離婬業之道。便
起心愛慕而欲行之。由此捨因欲所造之惡業。樂
離欲防婬之善行。轉十惡業。成十善道。上品則現
生天上。中品則現生人間。下品修羅。亦不言而可
知。大疏云。人者。涅槃云。以多思故。(自分多思)雜心云。意
寂靜故。(對餘顯寂。能整心慮。趣菩提故)天者。地持云。所受自然。(此約
思衣衣至。思食食來名天)俱舍云。光潔自在。(此約身相光潔。神用自在名天)私
謂修羅者。名義集云。梵語阿修羅。此云非天。(福報似天
位德非天故)又云無端正。(有端正女。無端正男故)又此中天唯六
欲。人該四洲。且約欲界言之。文中曰愛。曰樂。仍不
離愛性也。善種性竟。
△三上善性。】
「又知諸愛可厭惡故(至)便現有為增上善果。」
【天上人間。皆由愛生。人中八苦交煎。天上五衰卒
至。故知諸愛。甚可厭惡。由此捨下界愛。希上界定。
故云棄愛樂捨。以上二界定。皆以捨為主故。如四
禪天從粗向細。漸次捨身。四空天。從粗向細。漸次
捨心。還滋愛本者。樂亦是愛。謂愛修捨定。還以滋
生愛本。愛本指上界身心。謂修色界定時。漸次捨
下下粗心。受上上細身。修空界定時。漸次捨下下
粗心。受上上細心。然既有身心。還能生愛。故以愛
本稱之。便現者。以修捨定為因。即現有為善果。雖
修捨定。未達輪空。終屬有為。不得解脫。但校之下
界果報。漸次增上故云增上善果。依輪分性竟。
△
三結斷當先。】
「皆輪迴故不成聖道(至)假諸貪欲而入生死。」
【初正結。假若生到非非想天。報盡還來。散入諸趣
況其下者。故云皆輪迴故。由此所以流轉六趣。故
云不成聖道。謂常在生死也。是故六趣眾生。發心
欲脫生死。畢竟免諸輪迴。非斷欲。斷愛。不可。故以
先斷貪欲等而結示之。葢以斷貪欲。則下界無因。
斷愛渴。則上界絕分故。愛而云渴者。以愛心臨境。
如渴望水。狀其切也。
○善男下。通妨。恐彌勒防云。
菩薩涉世度生。往往示有父母妻子。其於欲愛何。
故呼善男子。而預為通之。言菩薩涉世度生。必是
變化示現。不因父母所生。故曰非愛為本。所以示
有妻子者。但以大慈大悲。憐愍愛欲眾生。令彼捨
愛。假諸父母妻子。示有貪欲。而入世間生死。世間
易信。生死易化。四攝法中。同事攝故。妙嚴轉邪。即
其證耳。開示於諸輪迴有幾種性竟。
△三開示修
佛菩提幾等差別二。一斷迷成悟。二因修顯別。
初。】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至)於清淨心便得開悟。」
【佛意以若諸末世一切眾生。實有欲愛。非菩薩比。
說欲修佛菩提。必要能捨諸欲。及除憎愛。除愛必
兼憎者。以是對待之法。果其愛除。憑何說憎。是愛
除則併憎亦除。故無妨帶言。所以必要捨欲除愛
者。略有二意。一者修佛菩提。期在永斷輪迴。二者
修佛菩提。期在勤求圓覺。期在永斷輪迴。要須捨
欲除愛。此義易了。無庸贅釋。期在勤求圓覺。亦須
捨欲除愛。令心清淨。以圓覺境界。能於清淨心求。
便得開悟。葢以不悟圓覺。終滯有為。不能修菩提
也。斷迷成悟竟。
△二因修顯別二。一總標。二別明。
初。】
「善男子一切眾生由本貪欲(至)依二種障而現深淺。」
【一切眾生。總指修菩提者。差別未分。故總以眾生
名之。大疏云。但緣不了本覺。目見定是眾生。遂欲
斷障求真。厭凡愛聖。葢即指厭凡愛聖為本所貪
愛也。由此本所貪愛。顯發揮揚。欲斷無明。是又以
以斷障求真。為本所樂欲也。樂欲不同。或初修未
離凡位。或入聖乘分大小。或大小不定。或悞入邪
宗。故曰顯出五性。差別不等。由前彌勒問云。修佛
菩提。幾等差別。此則答以五性差別。而又言不等
者。謂凡聖大小等。不得等齊故。或問。悟圓覺而修
佛菩提。應當平等。何故復有五性差別。故世尊以
二障深淺釋之。意顯理由頓悟。事必漸修。由漸修
故。依二種障而現深淺。總標竟。
△二別明二。一別
明二障。二別明五性。初。】
「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續諸生死。」
【云何句徵。一者下釋也。理障者。唯識名所知障。然
所知非障。執則成障。致令知見不增。故云礙正知
見。謂所知之障。依主釋也。事障者。唯識名煩惱障。
能障真如。起諸煩惱。致令生死不斷。故云續諸生
死。諸煩惱即障。持業釋也。
△二別明五性三。一總
徵。二分釋。三總結。初。】
「云何五性。」
【△二分釋五。一凡夫性。二聞緣性。三菩薩性。四不
定性。五闡提性。初。】
「善男子若此二障未得斷滅名未成佛。」
【此約初發心人。欲斷障而未得。故云若此二障。未
得斷滅。自具本覺。名未成佛。天台六即中。理即佛
也。既不斷障。不入五性之數。淺深未分故。
△二聞
緣性(聲聞緣覺。二性合說故)。】
「若諸眾生永捨貪欲(至)未能顯住菩薩境界。」
【若諸眾生。仍指初發心人。畏生死苦。不能入纏垂
手。惟欲永捨貪欲。如小乘初果。則云不入色聲香
味觸法。況復二果三果等。其本欲永捨貪欲可知。
先除事障者。貪欲為煩惱之首。煩惱斷則生死亦
斷。故先除之。保守偏空。正是理障。不復進求。故云
未斷。由此但悟人空。離於分段生死。證入聲聞緣
覺。法華云。猶處門外。止宿草庵是也。縱聞自所住
地。近於佛慧。終不自信。故曰未能顯住菩薩境界。
法華云。自念貧事。我無此物是也。此科攝五性之
二。一聲聞。二緣覺。因同屬小乘。故合明之。
△三菩
薩性。】
「善男子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至)滿足菩提及大涅槃。」
【若諸末世者。雖言末世。徧指有大根人。一切眾生
者。雖言一切。獨取巳發大心。巳發大心。要求無上
菩提。故云欲泛如來大圓覺海。泛謂浮木行也。佛
意以圓覺如海。顯其容納分流。而修習趣入。即同
浮波泛浪。先當發願等。正如來明示方軌。令末世
倣行。願勤斷二障者。大乘根性猛利。願樂精勤。煩
惱障。所知障。同伏同斷。不似二乘。根器狹劣。但念
空無相無作。先斷事障。急於脫離分段。出三界以
自避耳。二障巳伏者。歷三賢位。現。種習。次第分伏。
如石壓草。石不動而草不起。名為巳伏。謂巳能治
伏也。既能治伏。進成見道。故云悟入菩薩境界。菩
薩境界。約初地說。以初地名見道位故。從初地至
十地。漸次斷滅理事二障。進入等覺。名為巳永斷
滅。謂現種習盡。如金出鑛。故云即入如來微妙圓
覺。謂進證佛位。以佛位稱妙覺故。自是轉煩惱成
菩提。轉生死成涅槃。菩薩之名。此前巳盡故。特言
滿足。顯此前未滿足故。
△四不定性。】
「善男子一切眾生皆證圓覺(至)根無大小皆成佛果。」
【一切眾生皆證圓覺者。通指初發心人。欲斷障而
未能。故渾言眾生。以乘性尚未定故。具圓覺而未
修故。定許皆證。謂皆可修證也。逢善知識者。初心
必經師友。依彼所作者。新學宜倣舊行。因地法行
者。知識若是聲聞。以四諦為因地法行。知識若是
緣覺。以十二因緣為因地法行。知識若是菩薩。以
六度四等為因地法行。爾時修習者。依彼所作修
習。以知識有頓有漸。隨其所教。故修習便有頓漸。
或以聲聞入頓。或以緣覺入頓。或以菩薩入頓。然
既入頓教。皆當作佛。非不定性。又或以聲聞入漸。
或以緣覺入漸。或以菩薩入漸。然既入漸教。菩薩
成佛。聲聞緣覺。合為一不定性。廻心者成。不廻心
者不得成故。若更求最勝善友。得遇如來無上菩
提正修行路。(因該果海。一證一切證。名無上菩提。果徹因源。一修一切修。名正修行路)
根無大小者。圓融無礙故。皆成佛果者。同具圓覺
性故。上云一切眾生。皆證圓覺者以此。據尋常所
說不定性者。但約小乘聞緣。有定性者。有不定性
者。定性者。不許成佛。不定性者半成半不成。是故
通論五性。有一分半眾生成佛。(謂菩薩及不定中半分)三分
半眾生不成。(謂定性聞緣。無性闡提。及不定中半分)今觀此經。似與
彼異。良以圓覺妙性。人人本具。皆當成佛。故曰一
切眾生。皆證圓覺。其如親近知識。隨彼所作。便有
頓漸之殊。頓則俱成。漸則有成不成。似即以成佛
與不成佛。為不定性。若更遇最勝知識。仍當俱成。
據此則成與不成。原無定相。全憑師友為緣。親之
近之。誠不可以不慎也。
△五闡提性。】
「若諸眾生雖求善友(至)邪師過謬非眾生咎。」
【若諸眾生。仍指初發心人。發心為求菩提。必求善
友引導。不意雖求善友。而善友不遇。偏是遇邪見
者。邪見謂知見不正。如時散外道。方論師。口力論
師。乃至安茶論師。計九物能生世間。奉時奉方等。
起諸邪悟。故云未得正悟。據此則聲聞緣覺等。雖
大小有異。仍為正悟。以是佛道種性。堪成佛故。此
非彼比。故曰是則名為外道種性。外道者。心遊道
外。種性者。定成不移。由此障佛種性。不得成佛。故
教中稱為無性闡提。以其無佛種性。為斷善根人
故。邪師過謬者。如此方邪教等。以利惑人。受其惑。
則喪心失志。故曰非眾生咎。初心人當善避之。分
釋竟。
△三總結。】
「是名眾生五性差別。」
【最初發心。本為求佛菩提。稟背緣違。竟致五性攸
分。毫釐之乖。天地之謬。真似不可不辯。邪正不可
不審。彌勒致問。良有以也。開示修佛菩提幾等差
別竟。
△四開示廻入塵勞幾種方便二一應問開
示。二為機勸修。初。】
「善男子菩薩唯以大悲方便(至)皆依無始清淨願力。」
【准前彌勒問云。廻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世
尊為應此問。呼善男子而告之曰。菩薩行滿。廻入
塵勞。唯以大悲為主。違大悲。不能入塵勞故。略起
三種方便。微方便。不能化眾生故。三種方便者。一
入世開發。入諸世間者。入情世間。度諸凡夫。及與
外道。入正覺世間。度諸菩薩。及與二乘。入器世間。
則普度一切。含情抱識。開發未悟者。令得正悟。及
與真悟。不被邪悟似悟之所惑故。二示形同事。示
形者。示現種種形相。如觀音三十二應等。現正信
男女。與出家二眾。依戒定慧。修諸正行。名順境界。
現外道邪魔。與比丘六羣。依貪瞋癡。作諸非法。名
逆境界。與其同事者。逆則同逆。順則同順。密攝其
心。易信從故。三化必究竟。化令成佛者。教化眾生
令成佛果。所謂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
洹也。依者不背之義。無始者。遙指多劫。初發菩提
心時。不得初相。故云無始。發菩提心。不為自求人
天福報等。唯依最上乘發心。故以清淨稱之。願與
法界眾生。一時同得阿耨菩提故。又以願力稱之。
此是無始所發清淨願力。設化不究竟。則斯願背
矣。今云化令成佛。故云皆依謂所發之願。皆不背
故。應問開示竟。
△二為機勸修。】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至)證大圓覺妙莊嚴域。」
【現在菩薩。行滿廻入塵勞。當在末世。今勸末世眾
生。發心應當遵依。故云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此標
所為之機。於大圓覺。起增上心者。教以遵依菩薩
發菩提心故。良由菩薩入諸世間。開發未悟。信知
自具大圓覺性。依此起增進念。上求佛果。即是菩
提心也。起增上心。全憑願力攝持。故又勸以當學
菩薩。發起菩薩清淨大願。清淨大願。云何而發。故
云應作是言。是言即所願之語也。願住佛圓覺者。
是不為自求福報。唯依最上乘發。意明其願之大
故。願求善知識者。假彼正知正見。開示無上菩提。
正修行路。設遇外道。多悞入闡提。遇二乘。多滯溺
小果。故皆以莫值為願。依願修行者。且以自利為
急。漸斷諸障者。先伏後斷。若二障巳伏。則能悟入
菩薩境界。由三賢而入初地。若事理障巳永斷滅。
則障盡願滿。由十地而至等覺位也。升進曰登。等
覺進證佛果。不隔餘位。故云便登解脫清淨法殿。
即指常寂光土二死不能繫縛。故曰解脫。五住不
能染污。故曰清淨。性身所依。正大光明。故以法殿
稱之。親臨曰證。法身現起受用。不隔餘身。如親臨
故。大圓覺妙莊嚴域。即是自受用土。依大圓覺性。
現微妙莊嚴。為自受用身之所受用。故名為域。域
者疆域。猶境界也。應求開示中。長行竟。
△二偈頌
(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二正頌。長行有四。偈頌少第二。餘亦從略。分三)一頌開示云何當斷輪
廻根本。二頌開示修佛菩提幾等差別。三頌開示
廻入塵勞幾種方便。初。】
「彌勒汝當知一切諸眾生(至)皆得成佛道。」
【初五句。正頌輪廻根本。二死永亡。名大解脫。貪欲
為輪廻根本。由不斷故。墮落生死。所以不得解脫。
久在輪廻。此其所以當斷者。巳可見矣。後四句。翻
頌輪迴種性。前文云。輪迴中有惡性。善性。上善性。
三種差別者。皆因不斷貪瞋憎愛等。輪迴根本也。
設若於此發勇猛心。立決定志。修戒定慧。永斷憎
愛。及與貪瞋。即可以不因此而受差別種性之報。
當下即出離輪迴。而成無上菩提。故云不因差別
性。皆得成佛道。此是翻前文而頌也。順上文義。合
明此科。頌開示云何當斷輪迴根本竟。
△二頌開
示修佛菩提幾等差別(偈中單頌菩薩。不頌前後差別。科依長行故)。】
「二障永銷滅求師得正悟隨順菩薩願依止大涅槃。」
【長行云。欲泛如來大圓覺海。先當發願。勤斷二障。
乃至云。若事理障。巳永斷滅。即入如來妙圓覺海。
滿足菩提。及大涅槃。此約義略頌也。
△三頌開示
迴入塵勞幾種方便(長行有二。偈略不分。二義隨講指授)。】
「十方諸菩薩皆以大悲願(至)便歸大圓覺。」
【初頌應問開示。十方菩薩。指因緣果滿。迴入塵勞
者言。准長行迴入塵勞。唯以大悲為主。現起三種
方便。一入世開發。二示形同事。三化必究竟。末云。
皆依無始清淨願力。是三種方便。皆以願力攝持。
故此中唯言願入生死。乃約義略頌也。
○現在下。
頌為機勸修。現在修行。末世眾生。皆指新學初心。
新學初心。應遵十方菩薩。發願度生。勤斷事理二
障。不墮愛見之悲。障盡願滿。歸大圓覺。長行云。便
登解脫清淨法殿。證大圓覺。妙莊嚴域是也。彌勒
章竟。
△二淨慧章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求
開示。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一眾中
具儀。二謝前成益。初。】
「於是清淨慧菩薩在大眾中(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中以清淨慧為主。(圓覺妙性。隨順成差。非具清淨智慧者。既不能問。復不能
領故)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餘可知。
△二謝前成
益。】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至)身心泰然得大饒益。」
【大悲世尊。准上可知。廣說者。重重分析。循循善誘
之義。六道何以輪迴。五性所由淺深。皆屬不思議
事。本所不見者。從前未見廣說。本所不聞者。從前
未聞詳示。今則既見廣說。又聞詳示。故云我等今
者。蒙佛善誘。善誘者。誘引有序。如說恩愛貪欲。漸
致六道輪迴。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皆善誘意
也。又聞菩薩迴入塵勞。唯依大悲為主。現起三種
方便。末世依之。便得證覺。不禁圓解內發。輕安外
形。故曰身心泰然。得大饒益。具儀謝前竟。
△二請
後顯慇二。一請後增益。二至三顯慇。初。】
「願為諸來一切法眾(至)隨順開悟漸次能入。」
【諸來法眾。指現前法會大眾。非一方來。故云諸來。
各及眷屬。主伴重重。故云一切。或為請法。或為聽
法。故皆以法眾稱之。或求增益。或希重宣。顯前章
如來巳說。會眾巳各受益。此又為末世眾生請也。
良以如來在世。三業殊勝。諸來法眾。五根通利。所
以法雷既震。聵耳全聲。至於末世。恐未能爾。故再
問從生至佛。所證所得。云何差別。一切眾生者。初
從凡位起問。天台四教頌云。別信并圓五品位。見
思初伏在凡居。(謂別教十信。圓教五品。初伏見思。煩惱猶在。外凡位也)賢首
五教頌云。細種猶待圓頓終。十信十住十行伏。(謂二
障粗種。已伏巳斷。至二障細種。猶待圓教十信。頓教十住。終教十行。方能盡伏。而斷猶未能。故仍以眾生
目之)及諸菩薩者。約斷種則圓當十住。頓當十行。終
當十向。約斷習一分。則圓教初行。頓教初向。終教
初地。約斷習十一分。則圓教初向。頓教初地。終教
等覺。約斷習二十分盡。則圓教十向。頓教十地。(不言
終教者。以斷習十一分。則終教巳至等覺。後無菩薩位故)約斷習二十一分。則
圓教初地。與頓教等覺。(此後頓教。亦無菩薩之名)若斷習三十
一分。則是圓教等覺。(此後圓教。亦無菩薩之名)如來世尊者。後
約極聖結問。約終教則斷習十二分。為終教妙覺。
約頓教則斷習二十二分。為頓教妙覺。約圓教則
斷習三十二分盡。為圓教妙覺。稱為如來者。終教
則依言真如。出障名來。頓教則離言真如。出障名
來。圓教則依離無礙真如。出障名來。稱為世尊者。
於當教三世間中。獨為尊故。又此中伏斷。唯約圓
頓終三教說者。以此經正屬頓教。兼攝終教。義多
直通乎圓。餘雖不攝。義但少分。故不詳明伏斷。所
證者。伏斷所證之理。(即指覺性)所得者。隨理所得之位。
(即指眾生。菩薩。如來)云何差別者。云何而有深淺差別。此問
能被之教。末世眾生。五根暗鈍。不見如來三業殊
勝誠屬可愍。正是所為。故云令也。聞此聖教者。時
至機熟。轉從四依邊聞。隨順開悟。漸次能入者。謂
隨順聖教開悟所證之理。庶幾漸次伏斷。隨順覺
性。而入所證及所得矣。請後增益竟。
△二至三顯
慇。】
「作是語巳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釋義准前可知。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
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清淨慧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告清淨慧者。是請主故。既問所證之理。令其隨順
開悟。復問所得之位。令其漸次能入。故重言善哉
以讚美之。問雖淨慧為主。意實體合眾懷。故云汝
等。顯眾亦欲問也。微此不能。故以乃能讚之。斷障
所證之理。隨理所得之位。各有漸次。不假淨慧之
問。末世眾生。何由悟入。因即誡聽許說。是師緣與
資合矣。
△二資與師合。】
「時清淨慧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憐愍末世眾生。希教情急。既聞誡聽許說。喜奉默
承。又資緣與師合矣。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
二。一長行。二偈頌。初二。一開示圓滿覺性。二開示
隨順成別。初三。一本來平等。二迷倒成差。三究竟
平等。初。】
「善男子圓覺自性非性性有(至)性自平等無平等者。」
【准前淨慧請云。願為諸來一切法眾。重宣法王圓
滿覺性。為應茲求。呼善男子而告之曰。圓覺自性。
非性性有等。謂圓覺自性。本非差別之性。今性有
差別者。皆由圓覺不守自性。而隨緣現起差別諸
性也。諸性即是眾生菩薩。既是隨緣現起。差別性
即圓覺性。誰為能取所取。誰為能證所證。故曰無
取無證。雖曰無取無證。而現有眾生為能取。現有
菩薩為能證。故遮云。於實相清淨理中。實無菩薩。
及諸眾生。次徵起。何以故實無。釋云。菩薩眾生皆
是幻化故。既同幻化。當體寂滅。誰為能取。誰為能
證。故云無取證者。葢以幻化滅故。菩薩眾生。同歸
圓覺。若更說有取證之人。則是以圓覺而取證圓
覺。豈有此理。如其不明。更助以喻。即譬如眼根。不
自見眼。夫如是則圓覺自性。本來平等。又誰能使
之平等。故云無平等者。本來平等竟。
△二迷倒成
差。】
「眾生迷倒未能除滅(至)妄功用中便顯差別。」
【上科眾生。指巳發心。知伏惑者。此之眾生。兼未發
心。不知伏惑者言。即天台所謂內外凡也。全未發
心曰迷。雖巳發心。不知惑空。加功欲伏曰倒。縱使
巳伏。不過如石壓草。均為未能除滅。上云菩薩眾
生。皆是幻化。此云一切幻化者。不惟菩薩眾生。兼
一切因果而總言之。猶偏取於因。以惑滅而一切
皆滅故。於滅未滅者。滅則漸次斷滅。未滅則漸次
治伏。不達本空。均為妄加功用。於此妄功用中。便
顯有菩薩眾生之分。故云差別。迷倒成差竟。
△三
究竟平等。】
「若得如來寂滅隨順實無寂滅及寂滅者。」
【若得二障永盡。一性圓明。即是如來寂滅。寂滅者。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所謂法王圓滿覺性是也。自
是智與理冥。更無智外理。為智所證。亦無理外智。
能證於理。隨順圓覺。絕諸對待。上云自性平等。無
平等者。此云實無寂滅。及寂滅者。亂雖有異。而義
無殊也。開示圓滿覺性竟。
△二開示隨順成別二。
一次第隨順。二頓圓隨順。初四。一凡夫隨順覺性。
二地前隨順覺性。三入地隨順覺性。四如來隨順
覺性。初。】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此名凡夫隨順覺性。」
【初由妄成迷。一切眾生者。先從博地凡夫說起。從
無始來者。自從無始晦昧真心。展轉而有虗妄身
心巳來也。由妄想我等。謂由於妄心。起諸妄想。內
執五蘊身中有我。外執五蘊身外。有可愛於我者。
所謂執我我所是也。曾不自知者。謂一向曾不自
已覺知。念念生滅者。謂我及我所。俱屬念念生滅。
虗妄不實。由不知故。背情則故起憎嫉。順情則故
起愛染。憎嫉者。見欲則銷。愛染者。逢欲益甚。故云
耽著。耽著者。深心貪染意也。五欲者。美色麗聲。名
香厚味。及細滑之觸。皆可欲之境故。
○若遇下。遇
教得悟。善根內熏。不期而逢曰遇。善友者。具正知
正見。能勸善於人。如華嚴之五十三人。法華之淨
藏淨眼等皆是也。憐其久迷自性。因貪欲而造業。
故教令開悟淨圓覺性。果其開悟。自能發起無分
別智明。照見我及我所。念念起滅。即知現前眾生。
皆是於圓覺性中。自勞自慮。而圓覺無與也。
○若
復下。緣悟成礙。若復有人者。謂若於開悟眾生中。
復有能伏惑之人。顯非盡能伏也。勞慮永斷者。知
圓覺無與於勞慮。誓期必證。發心永斷也。雖發心
永斷。而初用制伏。故云得法界淨。謂於事法界中。
不更勞慮。住清淨解故。(上雖開悟。若更生勞慮。則淨解不能住故)即彼
淨解為自障礙者。謂若執彼淨解為是。不更求斷。
即彼為自障礙。謂障礙圓覺。不能任運證入。故曰
於圓覺而不自在。天台四教頌云。別信併圓五品
位。見思初伏在凡居。雖在凡居。尚不逆於圓覺。故
曰是名凡夫隨順覺性。若依本宗。則是雙伏二障。
圓教位當十信。頓教位當十住。終教位當十行。由
未能斷障。故此經仍以眾生稱之。凡夫隨順覺性
竟。
△二地前隨順覺性(圓教初住起。頓教初行起終教初向起)。】
「善男子一切菩薩見解為礙(至)未入地者隨順覺性。」
【一切菩薩者。前除凡位。後除入地。謂圓初住。頓初
行。終初向等。見解為礙者。謂見彼淨解。為自障礙。
而欲斷之。謂從初住起。一位一位斷也。雖斷解礙。
猶住見覺者。謂能見淨解為礙者。即是隨分覺性。
今雖斷於解礙。而猶住著見淨解為礙之覺性。執
以為是。不復進求。故云猶住見覺。然既住此覺。不
復進求。則此覺亦礙。故云覺礙。而又云為礙者。以
其為圓覺之礙故。而不自在者。不能任運趣入圓
覺性也。此名菩薩者。對後顯勝。上求之心。趣凡位
故。名未入地者。對後顯劣。下化之功。不及聖位故。
然既巳超凡。雖不及聖。尚不至逆於圓覺。故云隨
順覺性。地前隨順覺性竟。
△三入地隨順覺性。】
「善男子有照有覺俱名障礙(至)巳入地者隨順覺性。」
【初承前正明。如前云見解為礙。即是有照。以非照
莫見故。又前云猶住見覺。即是有覺。以非覺莫住
故。俱名障礙者。謂所照之礙。固是障礙。能照之覺。
亦名障礙。以住著。則障礙圓覺性故。是故菩薩常
覺不住者。謂以是有照有覺。俱名障礙之故。所以
入地菩薩。歷位常覺。不成障礙。以不生住著心故。
正以不生住著。則所照之礙。與能照之覺者。同時
寂滅。皆不離圓覺性故。此義難明。要以喻顯。故曰
譬如有人。有人。謂期死之人。自斷其首者。謂期死
之人。起心斷首而死。以刀自斷其首。首未斷時。則
首為所斷。人為能斷。至首巳斷故。則所斷之頭非
已。能斷之人亦亡。故云無能斷者。此喻照與照者。
同時寂滅。義亦可了。若更以法合者。則是入地菩
薩。以滅礙之心。自滅諸礙。礙未滅時。則礙為所滅。
覺為能滅。至礙巳斷滅。則所滅之礙既空。能滅之
覺亦盡。皆不離圓覺性故。上所云照與照者。同時
寂滅。即斯意耳。
○修多下。慮後防問。慮後有人問
云。地前與地中。雖位分淺深。均屬依教修習。何故
地前歷位成執。地中常覺不住。莫是世尊施教。地
前則聽其自便。地中乃私與解銷。若爾則背無緣
慈。豈世尊施教之所應耶。故世尊以此防云。修多
羅教。如標月指等。修多羅教。通指佛說一切經也。
如標月指者。楞嚴云。如人以手指月示人。以手指
月。則手指即標月之指。彼經蓋是以指喻教。以月
喻心。意顯如來說教。原為示心。標月之指。即喻示
心之教。若復見月者。如彼經次云。是人因指。當應
看月。喻學者借教。應當觀心。了知所標。畢竟非月
者。如彼經其次又云。若復觀指以為月體。豈惟亡
月。亦亡其指。意顯不應執指。喻學者看教。即謂明
心。豈惟不知心。亦復不知教。意顯不應執教。今此
經能喻雖同楞嚴。所喻與彼稍異。葢如來於地前
地中。立位顯覺。皆為修多羅教。即同能標之指。然
立位顯覺。原為破障成慧。即同所標之月。故云修
多羅教。如標月指。果其破障成慧。立位顯覺。亦不
應住。故云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然所標
二字稍晦。若言所有能標之指。則通暢矣。豈惟如
來一佛所說。不應住著。諸佛皆然。故云十方如來。
乃至亦復如是。是知地前地中。智分劣勝。智劣則
歷位成執。幸能自照。智勝則常覺不住。非佛有私。
勿得故作是問。恐招謗佛之愆。防問巳竟。仍歸正
結。故云此名菩薩。乃至隨順覺性。入地隨順覺性
竟。
△四如來隨順覺性。】
「善男子一切障礙即究竟覺(至)此名如來隨順覺性。」
【初先明所證之境。地前滅礙立覺。覺即成礙。入地
常覺不住。若實有不住。亦名為礙。謂能障如來大
圓滿覺。無礙性故。今明至如來位。則一切障礙。即
究竟覺。一切障礙者。地前礙之與覺。地中常覺不
住。雖粗細有異。通名為礙。故以一切目之。即究竟
覺者。謂同歸如來大圓滿覺。無礙性故。又此之二
句。名為總標。以地前滅礙立覺。地中常覺不住。雖
通名為礙。亦不過言其大略。所攝諸礙。其中尚多。
此下一一為之融會。如憶念斷礙。憶念立覺。能斷
能立。則為得念。斷不能斷。立不能立。則為失念。得
則為得所縛。失則為失所繫。俱不解脫。今知對失
立得。得非真得。因得顯失。失非真失。二俱不成。同
歸圓覺。以二皆圓覺起故。不言圓覺。而云解脫者。
以圓覺即是離繫縛法故。又如依教修習。精進即
是成法。懈怠即是破法。對破立成。成非真成。因成
顯破。破非真破。二俱成非。同歸圓覺。而云涅槃者。
以圓覺即是不生不滅法故。又如能照諸礙。即是
智慧。不能照礙。即是愚癡。對愚立智。智非真智。因
智顯愚。愚非真愚。二俱成非。同歸圓覺。而云般若
者。以圓覺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又如觀同行者。
呼為菩薩。所成就法。即是正道。觀異學者。呼為外
道。所成就法。即是邪道。對邪立正。正非真正。因正
顯邪。邪非真邪。二俱成非。同歸圓覺。而云菩提者。
以圓覺即是阿耨菩提法故。又如地中。位位所斷
妄惑。名為無明。位位所證實理。名為真如。然無明
依真而起。妄固非妄。真如對妄而現。真亦非真。二
俱不立。同歸圓覺。故云無異境界。以圓覺即是諸
法無差別性故。又如菩薩。示現順行。即便修戒定
慧。示現逆行。即便作婬怒癡。然既屬示現。同依圓
覺。故云俱是梵行。以圓覺即是一切佛菩薩清淨
因故。又如菩薩。說法所度。名為眾生。集行所嚴。名
為國土。然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幻化不
實。實即圓覺。故云同一法性。以圓覺即是依正二
報。諸法真實性故。又如菩薩。教化造惡眾生。即入
地獄。教化修善眾生。即入天堂。天堂不以為樂。地
獄不以為苦。惟依圓滿覺性。清淨自如。故云皆為
淨土。以圓覺即是常寂光淨土故又如菩薩。教化
不定二乘。及與菩薩。名為有性。謂有成佛性故。教
化定性二乘。及與闡提。名為無性。謂其無佛性故。
然一切眾生。莫不有心。凡有圓覺心者。遠近定當
作佛。故云皆成佛道。以圓覺即是一切如來本起
因地法故。然此巳上九對。前四似約地前。後五似
約登地。未到佛地。皆名煩惱。以是有對待法。謂有
對即有諍。因諍故成惱。今約佛地融會。同歸圓覺。
故云一切煩惱。畢竟解脫。以圓覺即是大解脫法。
絕諸對待。一切煩惱。畢竟不再生故。
○法界下。次
明能證之智。言佛地所以能融諸對待。而歸於圓
覺性者。以其有法界智故。法界即一真法界。佛地
證之。依此而起智慧。猶如大海無量無邊。故云法
界海慧。照了諸相者。諸相即凡夫相。地前相。入地
相也。照了者。照其起自圓覺。了其相無有實。相無
有實。仍還圓覺。故云猶如虗空。楞嚴云。譬如虗空。
體非羣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依今經則圓覺妙
性。亦復如是。
○此名下。後結隨順圓覺。此名如來
者。顯能隨順者。非前人故。隨順覺性者。謂如來從
初發心。由凡夫至地前。入地。漸次隨順。究極而證
於圓滿覺性。為妙覺地也。漸次隨順竟。
△二頓圓
隨順二。一明隨順相。二讚隨順人。初。】
「善男子但諸菩薩(至)是則名為隨順覺性。」
【如上漸次隨順。失照顧則任運成礙。修之誠為不
易。若果有頓圓之機。則不必也。故重呼善男子而
告之曰。但諸現前菩薩。及末世眾生。有頓根。或圓
根者。只須居一切時。不起妄念。居一切時者。謂於
晝夜循環。往復應酬。及一切見色聞聲等時也。不
起妄念者。一念不生。即如如佛。名頓隨順。但妄念
屬用。妄心屬體。欲得妄念不生。須併妄心亦滅。若
爾。(則是妄上重加於妄)故曰於諸妄心。亦不息滅。或曰既不
息滅。設有妄境現前。如何抵敵。故曰住妄想境。不
加了知。謂只管住於妄想境中。但不加了別。及與
知識。則巳耳。又不加了知。則妄境即是真境。設更
於中辯別。計以為真。別妄真同二妄矣。故云於無
了知。不辯真實。謂於無了知境。亦不分析辯別。計
為真實。然上云住妄想境。是事法界。不加了知。則
事不礙於理也。此云於無了知。是理法界。不辯真
實。則理不礙於事也。理事無礙。名圓隨順。謂從此
隨順修習。可到事事無礙。圓滿佛境界故。彼諸眾
生。獨約末世言之。以現前菩薩根性猛利。又親見
如來三業殊勝。聞是頓圓隨順法門。信解受持。不
足為難。故不言也。信。謂信是佛說正教。解。謂解其
頓圓真理。受。謂受以自修。持。謂持以教人。末世眾
生。不惟不能如此。而且多生驚畏。故獨言之。謂末
世眾生。聞此法門。設能信解受持。不生驚畏者。是
則名為隨順覺性。文中言驚畏者。驚其非是佛說。
(即是不信)義涉荒唐。(即是不解)畏其不應自修。(即是不受)及與教
人。(即是不持)隨順覺性者。由頓而至圓。由淺圓而至究
竟圓滿。無少違戾故。明隨順相竟。
△二讚隨順人。】
「善男子汝等當知如是眾生(至)名為成就一切種智。」
【頓圓隨順覺性。非末世所堪能。恐生疑謗。故教以
當知。謂當知其所以能隨順者。有由來矣。巳曾供
養等。極顯其供佛之多。所謂不於一佛二佛。三四
五佛。而種善根也。及大菩薩者。供其主。及其伴故。
植眾德本者。供佛必聞法。福慧雙圓。巳植萬德之
本。以佛果萬德。惟以福慧為種。而得種植故。佛說
者。顯其不虗。然因既該於果海。果即徹於因源。故
曰名為成就一切種智。一切種智即是佛智。能生
佛地一切智慧。故以種智為名。是知眾生雖在末
世。但能頓圓隨順覺性。必至成佛無疑。長行竟。
△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分二)一頌開示圓滿覺性。二頌開示隨順成別。
初(准長行分三。一本來平等。二迷倒成差。三究竟平等。今不頌後一。惟頌前二且略。屬略頌攝)。】
「清淨慧當知圓滿菩提性(至)漸次有差別。」
【前四句。頌本來平等。長行云圓覺自性。偈頌云圓
滿菩提性。謂圓覺自性。依之修習。可以圓滿菩提。
謂圓滿菩提之性。即圓覺自性也。無取亦無證者。
性自有故。長行云。非性性有是也。菩薩為能證人。
眾生為能取人。所取所證既無。能取能證何有。故
并以無稱。同幻化故。後二句。頌迷倒成差。義頌而
略。長行云。於滅未滅。妄功用中。便顯差別。偈頌云。
覺與未覺時。漸次有差別。葢長行以一切幻化。皆
生如來圓覺妙心。滅得一分幻化。顯得一分覺性。
故曰於滅未滅。妄功用中。約所滅之幻為言。偈頌
云。覺與未覺時。約所顯之覺為言。葢幻滅即是覺
時。幻未滅即未覺時。長行云。便顯差別。偈頌曰。漸
次有差別。皆約兩楹而言。長行有究竟平等一段。
仍結居圓滿覺性。偈頌無究竟平等。而漸次有差
別句。直是標下。但科依長行定故。無庸改立。頌開
示圓滿覺性竟。
△二頌開示隨順成別二。一頌次
第隨順。二頌頓圓隨順。初。】
「眾生為解礙菩薩未離覺(至)名為徧隨順。」
【首句頌凡夫隨順覺性。眾生伏惑。得法界境。名為
凡位。為解礙者。長行云。即彼淨解。為自障礙。於圓
覺而不自在。雖不自在。尚不至於背逆。故名隨順。
次句頌地前隨順覺性。菩薩即地前菩薩。約圓教
該住行向也。未離覺者。長行云。雖斷解礙。猶住見
覺。礙圓覺而不自在。雖不自在。猶不至於背逆。仍
名隨順。入地二句。頌地中隨順覺性。入地者。即指
登地菩薩。永寂滅者。上二位有照有覺。俱名障礙。
入地中則照與照者。同時寂滅。不住一切相者。長
行云。礙巳斷滅。無滅礙者。謂障覺相。俱不可得故。
此雖隨順。少欠於圓。謂一於不可得耳。大覺二句。
頌如來隨順覺性。大覺即是如來。悉圓滿者。長行
云。一切障礙即究竟覺。乃至云一切煩惱。畢竟解
脫。所謂不可得中恁麼得也。名為徧隨順者。長行
云。法界海慧。照了諸相。猶如虗空。虗空體非羣相。
不拒諸相發揮。故云徧也。頌次第隨順竟。
△二頌
頓圓隨順。】
「末世諸眾生心不生虗妄(至)皆名隨順智。」
【初二句頌明隨順相。長行先言菩薩。偈頌從略。獨
以末世眾生唯急故。心不生虗妄者。不惟起妄念
為虗妄。而滅妄心。加了知。辯真實。有意欲樂。一一
皆為虗妄。同幻化故。如是則不生虗妄一句。乃併
彼不起妄念。不滅妄心等四義。皆該攝矣。頓圓隨
順。如長行說。
○佛說下。頌讚隨順人。佛說者。顯是
真實語故。如是人。指末世眾生。轉從四依邊聞。設
能不生驚畏。許其現生即是菩薩。供養句。出其所
以。長行云。百千萬億恆沙。偈從略故。但言供佛。不
言及菩薩者。可例知故。長行云。植眾德本。且就因
說。偈頌云。功德圓滿者。因該果海。以功德圓滿。即
能成就一切種智故。雖有多方便者。許其不欲速
成。皆名隨順智者。許其為度眾生。隨順一切種智。
施權智也。總結前來兩問兩答。開解分竟。
上卷
終。
下卷始。
△三四問四答教修分四。一威德章。二辯音章。三
淨業章。四普覺章。初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
三應求開示。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
一眾中具儀。二謝前成益。初。】
「於是威德自在菩薩(至)長跪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威德自在為主。(曩修三觀。巳得三種輕安。度生嚴土。威德自在故)
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
△二謝前成益。】
「大悲世尊廣為我等(至)不因修習而得善利。」
【憐及末世眾生。希成遐益。故稱大悲世尊。且就現
前大眾。統冀傳芳。故云廣為我等。分別者。微細開
示。隨順覺性者。次第隨順。頓圓隨順。俱如前說。令
諸菩薩者。即指現前法會。覺心光明者。聞次第。則
隨分識礙顯覺。聞頓圓。則句下承當領荷。承領也。
佛音稱圓者。一音具異。謂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
隨類各得解故。不因修習。而得善利者。言前薦取。
識得自心即是圓覺。不依觀行。而得發明。如斯善
利。實未曾有。故前此稱成解分焉。具儀謝前竟。
△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後方便。二至三顯慇。初。】
「世尊譬如大城外有四門(至)遊戲如來大寂滅海。」
【初喻說。大城王都也。王所依故。用此喻圓覺妙心。
清淨法身之所依故。外有四門者。從外來入王都
者。東西南北各有其門。用此喻四法界。謂諸菩薩
欲證圓覺。或依事法界修。或依理法界修。或依理
事無礙法界修。或依事事無礙法界修。皆可入故。
隨方來者。非止一路。謂隨彼四方所來之人。非止
一條路徑。用此喻諸菩薩。欲證圓覺。依四法界修。
隨彼根性。其發覺初修。乃有多種方便。如楞嚴所
謂方便有多門也。
○一切下法合。一切菩薩者。謂
欲證圓覺之人。此合隨方來者。莊嚴佛國。及成菩
提。總以教化眾生為本。言菩薩依四法界。教化眾
生。一為莊嚴佛國。二為成就菩提。但隨其根性樂
欲。發覺初修方便。乃有多門。故云非一方便。此合
非止一路。
○唯願下。正請。欲知山上路。須問過來
人。故云唯願世尊。以世尊乃過來人故。近接現前
法會。遐濟末世眾生。故云廣為我等。宣說一切方
便者。以所為既廣。根性樂欲。自應不齊。隨其發覺
初修。應用何等方便。漸次增進。并諸能修行人。總
有幾種。求佛一一宣說。乃見慈無遮而悲無盡故。
○令此下。希益此會菩薩者。現前大乘之機。未來
求大乘者。亦是菩薩之侶。速得開悟者。開悟發覺
初修方便。及漸次增進之法。從此建水月道場。作
空花佛事。度如幻眾生。莊嚴陽𦦨佛國。成就夢中
菩提。故云遊戲如來大寂滅海。請後方便竟。
△二
至三顯慇。】
「作是語巳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語雖與前不同。禮并上章無異。必至三者。顯慇勤
故。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
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威德自在菩薩(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告威德自在者。是請主故。當場一問。現未俱益。故
重言善哉。而讚美之。汝等乃能者。顯威德自在。與
同類眷屬等。乃能如斯致問。除此未必能故。如是
方便者。乃指初修方便。准前所問。還有漸次二字。
今不言者。以初步定千里之程。漸次增進。不待言
而知故。誡以諦聽。許以當說。顯師緣與資合故。
△
二資與師合。】
「時威德自在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歡喜默聽。正見資與師合。以不合則不喜。及不聽
故。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三。一總標三種。二
依次別明。三結顯應修。初。】
「善男子無上妙覺徧諸十方(至)循性差別當有三種。」
【妙覺。即本妙覺性。體居象先。故以無上稱之。非約
修得名無上也。徧諸十方者。法性徧在一切處故。
出生如來者。隨緣出生一切諸佛。豈惟諸佛。乃至
情與無情等。亦皆從此出生。故云與一切法。前云
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即斯意耳。同體平
等者。既皆從彼妙覺出生。則佛與諸法。同一體性。
既同一體性。則佛性。即是諸法之性。諸法之性。即
是佛性。故云平等。如金剛般若云。是法平等。無有
高下是也。於諸修行。實無有二者。謂於彼諸佛。及
一切法中。隨據一法修行。實無有二。以聖性無不
通。順逆皆方便故。雖順逆皆為方便。若隨順機宜。
其數應有無量。至總統該攝。無量方便。所可收歸
者。循諸機性差別。證入淺深。當有三種。文中言圓
攝者。即總統該攝之義。當有三種者。梵名即同楞
嚴三觀。直解云。二經列三名。同一梵語。謂奢摩他。
三摩提。禪那。古釋奢摩他。此翻云止。以寂靜為相。
義當空觀。三摩提。此云等至。亦名等持。以幻化為
相。義當假觀。(即不空觀)禪那。此翻云靜慮。雙離靜幻。以
寂滅為相。義當中觀。然修證必須三觀者。以如來
藏心。具三諦理。謂空藏。不空藏。空不空藏。空即空
觀。真諦也。不空即假觀。俗諦也。空不空即中觀。第
一義諦也。三觀各照一諦。圓攝一心。故曰圓照。以
一心圓照。則為頓。以次第各照。則為漸。此憨山依
天台三觀。義略順於楞嚴。正脈不翻。但約義釋云。
奢摩他。全取正因佛性。略兼了因為體。三摩提。全
取正因佛性。略兼緣因為體。禪那。全取正因佛性。
雙兼緣了二因為體。此交光依楞嚴經義。似有揀
於天台。惟我圭峯密祖疏。依本經另立三種觀名。
冥符楞嚴。質之憨山。交光。亦不相違。今準用之。第
一奢摩他。為泯相澄神觀。自釋泯相者。謂身心客
塵永滅。澄神者。取靜澄念。觀者。心冥所觀之境。第
二三摩提。為起幻銷塵觀。自不釋。但指在經文。以
經文甚顯故。第三禪那。為絕待靈心觀。自釋云。非
關真妄。不對有空。直照靈知。而為觀行。如文云。不
取幻化。及諸靜相。又云超過礙無礙境。又煩惱涅
槃。不相留礙。皆絕待靈心義也。總標三種竟。
△二
依次別明三。一泯相澄神觀。二起幻銷塵觀。三絕
待靈心觀。初。】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至)此方便者名奢摩他。」
【初承悟取靜。悟淨圓覺者。承前兩番開示。巳悟淨
圓覺心也。淨圓覺心。為觀行本。即成佛正因。依此
心修習。不致墮於岐途。即以此心。攝諸妄念。令其
不起。即是取靜為行。如前云。居一切時。不起妄念
是也(問。未悟須憑理觀。既悟惟仗事修。今此經於未悟之前。解分之中。却祇散漫開示。既悟之
後。修分之中。而乃確立觀門。其故何耶。答。顯是圓頓教故。良以圓頓行人。根性猛利。言言見諦。句句明宗。
若必令依觀分門。反成鈍置。故世尊於未悟之前。却祇散漫開示。既悟之後。大用煩興。不假理觀。略有二
失。一自恃根性。忘慧照而偏趣有為。二不念尊貴。遇患難而易生退阻。故世尊於修分之中。確令倚修三
觀。古德云。目足更資。余則曰。足常資於目也)。
○由澄下。依修成益。憨山
云。由此妄想消歇。則見阿賴耶中。習氣生滅之相。
故云由澄諸念。覺識煩動。又云久久觀察。則自心
光明。忽然發現。故云靜慧發生。又云心光既發。則
頓見身心幻妄。未來不有。猶如客塵。故云身心客
塵。據此乃是以客喻身。往來不定故。以塵喻心。生
滅不停故。亦可准楞嚴以客喻見惑。不住非主故。
以塵喻思惑。搖動非空故。然見思二惑。體唯我執。
由身心起。故云身心客塵。謂身心所起之客塵。葢
約能所成詞。而憨山乃以法喻並稱也。永滅者。二
說俱得。以客塵不起。永不再執身心。身心不執。永
不再起客塵。均成永滅。此先成滅惑之益。顯性之
益次下即明。客塵滅。則身心寂靜。謂不隨見惑起
滅。及思惑搖動故。身心滅。則內外輕安。謂執身則
外為形累。執心則內為念擾。不得輕安故。言便能
內發者。謂向以身心客塵。為累為擾。不得輕安。今
身心客塵。既巳永滅。便能於淨覺心內。任運發起
寂靜輕安相故。由寂靜故句。承明顯性所以。不言
輕安者。謂寂靜必能輕安。無庸言故。諸如來心。即
是真如性也。葢由寂靜輕安。靜慧益明。徧觀十方
世界。及諸如來。皆同幻化。本無所有。唯有諸如來
心。於我淨覺心中顯現。如是則我心如鏡。諸如來
心如像。然既但如鏡像。知非現量親證。以二障種
子。尚未斷故。伏種所見。但依俙耳。按圓教位當十
信。(頓當十住)楞嚴第三增進文云。塵既不緣。根無所偶。
反流全一。六用不行。乃至身心妙圓。獲大安隱。(即今
云。內發寂靜輕安)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即今云。諸如來
心。於中顯現)此菩薩依奢摩他力。為若此也。
○此方下。
結示觀名。依此修行。修乃無過。故以方便稱之。名
奢摩他者。依圭峰密祖。即是泯相澄神觀。釋義在
文可見。泯相澄神觀竟。
△二起幻銷塵觀。】
「善男子若諸菩薩(至)此方便者名三摩鉢提。」
【初承悟知幻。必承本悟言者。以從性起修。乃為真
修故。悟淨圓覺。如上所釋。以淨覺心知等者。謂即
以所悟之淨圓覺心。發起離念真智。了知覺悟六
識心性。及與根塵。此等皆由一念妄動。展轉變起。
故曰皆因幻化。謂猶如幻事。因幻術力。現化而有。
無實性故。
○即起下。依修成益。承上既了悟得根
塵識心。皆因無明幻化而有。即於諸識心性中。起
諸幻智。以除幻者。幻者。即是相。本無明業識。彼為
能幻之者。除者。以智除斷。令不生故。此是自修之
益。向下明化他之益。變化諸幻。而開幻眾者。然後
隨機應化。變現種種如幻法門。開示一切如幻眾
生。由起幻故句。承前起後之詞。由前起諸幻智。以
除幻者。而開幻眾之故。自覺根塵無累。自他一體。
便能於幻觀心中。發起大悲輕安。大悲輕安既發。
雖終日度生。無關勞慮。一切菩薩。總指信住行向
地等而言。皆從此幻觀。起修諸行。漸次增進。漸次
增進者。約歷位。從淺以至深。約斷惑。從粗以至細。
今依起信論。逆次發明。初信位。寄息於滅相。二賢
位。寄息於異相。三聖位。寄息於住相。四果位。寄息
於生相。文云。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
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修
行至此。返觀從前彼觀幻者。非同幻故。葢以彼觀
幻者。是離念真智。即前文之知覺。非同幻化之無
實也。又非同幻觀者。言幻觀之智。對幻法而起。幻
法既無。幻智何有。故云皆是幻故。自此幻相永滅。
真性獨存。如此乃是諸菩薩所圓滿之妙行。次喻
明。苗喻諸位。如土長苗。謂幻觀如土。漸次增進如
長。至等覺。則苗巳成秀矣。
○此方下結示觀名。方
便義。釋見第一觀中。三摩鉢提。或無鉢字。梵音少
異耳。依圭峯密祖。即起幻銷塵觀。釋義亦在文可
見。起幻銷塵觀竟。
△三絕待靈心觀。】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至)此方便者名為禪那。」
【初承悟超前。圓覺妙心。非染非淨。今云悟淨圓覺
者。謂承佛開示。先且悟得真淨一分。起信所稱真
如門是也。以淨覺心等。謂即以所悟之淨圓覺心。
凝然不動。所以不取幻化。及諸靜相。準前第二觀
云。即起諸幻。是取幻義。今以起即是動。有背真如
不動。故不取也。第一觀云。取靜為行。是取靜義。今
以取即念生。有背真如凝然。故亦不取。此顯雙超
前二觀也。
○了知下。依修成益。承上二觀雙超。則
是真俗並遣。空假不立。惟以雙遮二邊中道妙觀。
直觀寂滅無二之真心也。了知身心者。於前不取
幻觀中。即了明有知之身心。動被煩惱逼迫。業苦
纏縛。故云皆為罣礙。無知覺明者。於前不取靜觀
中。即了明無知之覺明。本來離於幻妄。絕諸垢染。
故云不依諸礙。若住於礙。則被事障。於有為法中。
不得解脫。若住無礙。則成理障。於無為法中。不得
解脫。今二俱不住。故永得超過礙無礙境。受用世
界。及與身心者。謂行人於此超過礙無礙境。返觀
自已外之所受用之世界。與內之所受用之身心。
雖相在塵勞區域。而不被塵勞之所拘礙。故喻以
如器中鍠。聲出於外。器是樂器。如簫笛笙管等。眾
器發聲。喻塵勞擾攘。鍠即洪鐘之聲。鍠鍠然也。喻
世界身心。動用無覊之貌。聲出於外。眾器不能壓。
喻超出有為無為。塵勞不能拘。然既超出有為。則
煩惱不能留。又超出無為。則涅槃不能礙。故曰煩
惱涅槃不相留礙。菩薩修觀至此。便能於此妙觀
心中。發起無限寂滅輕安。出前煩惱不留故寂。涅
槃不礙故滅。言輕安者。不用更加修為。乃是任運
於此。自覺身心寂滅。輕快安適。雖終日說法。不見
有法可說。終日度生。不見有生可度。故云寂滅。乃
至行種種難行之行。不見有繫累之相。故云輕安。
至此方乃契合妙圓覺性。寂滅真境。故云妙覺隨
順寂滅境界。如斯境界。惟證乃知。現前爾我虗妄
身心。焉能及此。故曰自他身心。所不能及。自他身
心。即是我相人相。自他身心尚不能及。何況一切
眾生。及與壽命。又從我人相上發起。虗浮妄想所
立。豈能冀及。正顯四相不空。不能契此。
○此方下。
結示觀名。名為禪那者。依圭峯密祖。即絕待靈心
觀。釋義則雙超前二。名為絕待。妙契圓覺。即是靈
心。依次別明竟。
△三結顯應修二。一正結應修。二
設事校量。初。】
「善男子此三法門皆是圓覺(至)若得圓證即成圓覺。」
【此三法門者。總指前之三觀。皆是圓覺等。結示在
所應修。圓覺不指因心。乃約佛所修成圓滿覺故。
親近隨順者。去佛不遠。隨順修習。便可到故。十方
如來因此成佛者。巳成之佛。由此成故。十方菩薩
者。未成之佛也。未成之佛。修因度生。常行種種方
便。或順性通修曰同。或分門別行曰異。迹雖同異
兩分。本實顯密三觀。故云皆依等。而言事業者。謂
此三種觀法。即為菩薩所應作之事業故。若得圓
證。即成圓覺者。謂若得圓滿修證。即妙契法身。而
成圓覺之佛。以是而知。三觀之應修。無庸更議矣。
△二設事校量。】
「善男子假使有人修於聖道(至)一剎那頃隨順修習。」
【初能校似勝反劣。將欲設事校量。故云假使有人。
謂假若有是人也。修於聖道者。謂從凡夫地。發小
乘心。修出世道。而云聖道者。乃約巳證偏真。住最
後身者言之。教化者。以諦緣教。化眾生為眷屬。成
就者。恐其不能。復以八忍八智。無間解脫等道。而
接濟之。百千萬億者。所化之眾竟有如許之多。阿
羅漢辟支佛者。所證之果。竟有如是之勝。以是而
知。上之所謂修於聖道。能教化。能成就者。其功德
不可勝言。及欲與修三觀者校之。則反為卑劣。
○
不如下。所校似劣實勝。言上云修於聖道。又能以
斯教化。設若不發大心。終為敗種。故曰不如有人。
謂不如有人。從凡夫地。發大乘心也。發大乘心。修
大乘行。故曰聞此圓覺無礙法門。然圓覺二字。通
指全經。無礙法門。特指三觀。如第一觀中。以淨覺
心。取淨為行。則於理無礙。第二觀中。以淨覺心。起
諸幻化。則於事無礙。第三觀中。永得超過礙無礙
境。受用世界。及與身心。義兼理事無礙。及事事無
礙。故總以無礙法門名之。然聞此。但是自聞。未及
教化。隨順。不過權修。尚闕深證。且剎那翻為少時。
一剎那即在俄頃。其功德似為卑劣。而上云。修於
聖道。教化多眾證果者。猶不如此。以此覺圓無礙
法門。乃成佛正因。一歷耳根。永為道種。纔經順修。
便是大根。還丹一粒。壓倒醫方萬品。可為喻也。長
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分三)一頌總標三種。二頌依次別明。三頌結顯
應修。初(略頌)。】
「威德汝當知無上大覺心(至)便有三種類。」
【體居象先。故稱無上。橫徧竪窮。故名為大。出生如
來與一切法。故曰覺心本際。(在如來為覺心。在諸法為本際)如來
與諸法同體。故無二相。隨順修習。起諸方便。其數
即應無量。若統攝所歸總為開示。循其機性差別
證入淺深。便有三種品類。此雖略頌。大義與長行
無異。
△二頌依次別明(觀各二句。甚略不分)。】
「寂靜奢摩他如鏡照諸像(至)如彼器中鍠。」
【初二句頌奢摩他。寂靜義也。奢摩他是名。兼義與
名為一句。故如鏡照諸像。頌觀成利益。謂由寂靜
故。十方諸如來心。於行人靜覺心中顯現。葢是懸
契真如。與諸佛同。伹以種子初伏。未得現量親證。
依俙如鏡像故。次二句頌三摩提。亦兼義與名為
一句。如苗漸增長者。頌依修成益。按圓教住位除
種。行向隨分斷習。由地至等。位位斷習證真。義似
依土生苗。漸次增長。唯待放華結實耳。末二句後
頌禪那。首句先出名。唯寂滅。乃禪那中義也。凡夫
無累名寂。二乘無累名滅。故凡夫二乘。各執名言。
如眾樂競作名器。觀行菩薩。正見齊超。如洪鐘頓
响曰鍠也。
△三頌結顯應修(長行有二。一正結。二校量。偈闕校量。唯正
結也)。】
「三種妙法門皆是覺隨順(至)名究竟涅槃。」
【此偈雖略。與長行大義無闕。首句總指三觀。次句
結顯隨順。謂皆是圓覺。隨順修習之方便故。後五
句極顯應修。言巳成之佛。先依此成。未成之佛。後
依此成。葢由於此三種觀事。圓滿修證。即名無住
處究竟大涅槃法。不益見其可修乎哉。威德章竟。
△二辯音章。(初心力弱。磨煉須從淺至深。次第三觀如前巳明。久修力強。隨用即是。單
修則觀觀皆能究竟。疊修則先後兩不相違。三具。則中後隨宜。齊零。乃隨便俱得。至能圓合一切。無離覺
性。二十四輪。同歸三觀之中。一力圓修。共成二十五輪。如斯磨煉。何障不銷。所謂左右逢源。隨流得妄者
今僅見於此矣)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求開示。
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
「於是辯音菩薩在大眾中(至)如是法門甚為希有。」
【初眾中具儀。此中以辯音為主。(以其久修輪觀。起無礙慧。成無礙辯。
能問能傳持故)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
○大悲下。謝前
聞異。悟後仍垂憐愍。故稱大悲世尊。如是法門者。
即前三種觀門。甚為希有者。略有二義。一大用繁
興。不至徧取有為。二大患無慮。任運直至佛果。餘
俱準前可知。
△二請後顯慇。】
「此諸方便一切菩薩(至)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初請修祈示。此諸方便。淺深惟說三種。一切菩薩
頓漸乃有多根。於前所悟圓覺。分門各證。約有幾
種修習。願為現前大眾。及末世眾生。曲為方便。備
悉開示。令悟真修實相。不至徒尚虗名。是所望焉。
此請後真修也。至三顯慇準前可知。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辯音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辯音一問。有關現未。故重讚善哉。汝等下。牒其所
問。如是修習者。謂如是悟淨圓覺。依三方便。隨機
分門。有幾修習也。誡聽許說。師緣與資緣合故。
△
二資與師合。】
「時辯音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辯音現為請主。故奉教歡喜。大眾亦默然歡喜。奉
教同聽。資緣與師緣契合。正在是焉。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三。一總標輪
數。二別明頓漸。三結示修法。初。】
「善男子一切如來圓覺清淨(至)二十五種清淨定輪。」
【首言一切如來圓覺清淨者。正顯此理。為諸佛同
證。若能修習。皆可成佛故。葢圓滿覺性。一真獨立。
眾惑不染。故云清淨。既云清淨。則無法可修。既無
法可修。則所修之法全空。能修之人何有。故曰本
無修習。及修習者。一切菩薩指現世初心。末世眾
生。指未來新學。依於未覺者。言上一切如來。巳證
圓覺。固無可修習。今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雖發
大心。尚在學地。而猶未證圓覺。由未證故。依之而
起心修習。當知圓覺。本無修習。今起心修習。即同
幻化。故云幻力修習。當爾之時。隨機分門。便有二
十五種。通稱清淨者。各能斷障故。通稱定輪者。三
觀屬定。輪替修故。又輪有摧碾運動之功。喻依此
而修。能摧二障。運至菩提涅槃界故。總標輪數竟。
△二別明定輪三。一單修三觀。二統修三觀。三圓
修三觀。初三。一單修奢摩。二單修三摩。三單修禪
那。初。】
「若諸菩薩唯取極靜(至)此菩薩者名單修奢摩他。」
【唯取極靜。即是單修奢摩。以泯相澄神。即是極靜
義故。言唯取者。顯是單修。謂不取餘二故。靜力強
勝。即能永斷煩惱。究竟成就者。障巳盡。覺巳圓故。
不起於座。便入涅槃者。當下成佛。顯是頓入。一斷
一切斷。一證一切證故。此菩下。結所修名。雖曰單
修。實能頓該可知。
△二單修三摩。】
「若諸菩薩唯觀如幻以佛力故(至)名單修三摩鉢提。」
【不取寂靜。及與靜慮。故云唯觀如幻。謂單修三摩
如幻觀也。由單修幻觀。即於幻觀中。觀一切世界
眾生等法。皆如幻化。即如幻人。以幻術變化諸物
無異。當知幻觀。葢是一切諸佛巳修成之法。今菩
薩正是依諸佛修成之法。而修成之。故云以佛力
故。今欲度彼如幻眾生。還以佛力修成之幻觀故。
乃能隨彼如幻眾生。變化如幻世界。以及種種作
用。變化世界。即如變娑婆而成淨土。化地獄以作
天宮等類。種種作用。即如隨機化導之類。雖行如
是變化作用。咸同幻化。了無實性。故云備行菩薩
清淨妙行。行云妙者。無滯礙故。即如單修觀行。於
陀羅尼不失寂念。及諸靜慧。陀羅尼。前文殊章名
為圓覺。今云於陀羅尼。即是於圓覺妙性也。葢二
十五種輪觀。皆是依於未證圓覺幻力修習。今因
幻觀功成。而圓覺妙性。全體顯現。故云於陀羅尼。
正顯圓覺妙心總持一切法義。而圓該三觀也。既
圓該三觀。雖不修奢摩。而亦不失寂念。雖不修禪
那。而亦不失靜慧。靜慧即靜慮義。正顯三觀不離
一心也。此菩下。結所修名。雖曰單修三摩。義實圓
該前後。
△三單修禪那。】
「若諸菩薩唯滅諸幻(至)此菩薩者名單修禪那。」
【唯滅諸幻句。唯字寓有揀意。滅諸幻。彼幻觀中。亦
有此文。今揀非彼義。今菩薩唯是以寂滅力。滅諸
幻法。以為向下斷煩惱之前方便。亦不取幻觀種
種作用。彼為利他。此為自利。獨自斷除煩惱。言獨
斷煩惱者。葢以煩惱能障真理。必須煩惱斷盡。真
理方現。故云便證實相。此實相即圓覺真心也。能
為諸法之體。故名實相。此菩下。結所修名。單修互
攝。義準前二可知。單修三觀竟。
△二統修三觀三。
一奢摩統修。二三摩統修。三禪那統修。初(別修七觀。俱以
奢摩為首。故言統也)三。一疊複修。二具足修。三齊零修。初二。
一奢摩三摩複。二奢摩禪那複。初。】
「若諸菩薩先取至靜(至)先修奢摩他後修三摩鉢提。」
【先取至靜者。以淨覺心。取靜為行。即是奢摩他也。
靜極生慧。故即以靜慧心。照諸幻者。謂照彼如幻
之眾。便於是中者。謂既照知已。即便於是如幻眾
中。起菩薩行。謂變化世界。種種作用。備行菩薩清
淨妙行。即是三摩提也。此菩下。結所修名。可知。
△
二奢摩禪那複。】
「若諸菩薩以靜慧故(至)名先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若諸菩薩下。仍當有先取至靜一句。以顯奢摩他
義。結集避繁故略。以準上可知故。靜極生慧。故云
以靜慧故。證至靜性。即真如性也。既巳證真如性。
即無煩惱可斷。轉思理由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
除。因次第盡。即便深修靜慮。以期斷盡煩惱。永出
生死海耳。此菩下。結所修名。亦可知。
△二具足修
二。一先中後具足。二先後中具足。初。】
「若諸菩薩以寂靜慧(至)中修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靜而曰寂。靜之極也。靜極方能生慧。義顯先修奢
摩。從奢摩中得故。復現幻力者。謂即以靜慧。照諸
如幻之眾。復於覺心性中。現起幻化之力。甚至種
種變化度諸幻眾。此義顯中修三摩。以種種變化。
必從三摩中得故。然既種種變化。度諸眾生。未免
身在塵域。仍恐為眾生所累。故於後分之中。深修
禪那。必期斷煩惱而入寂滅。令其身如器中鍠耳。
結所修名。謂先奢摩。次三摩。後禪那。乃頓修中權
分漸次。既不同上文之單修。亦不同前章之漸修
也。
△二先後中具足。】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至)中修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以至靜力。義顯先修奢摩。以奢摩觀成。方得至靜
力故。既得至靜。仍復以至靜力。起心斷惱。即是靜
慮。謂靜中轉起思慮之慧。即中修禪那義也。斷煩
惱巳。即是禪那觀成。禪那觀成。分可成佛。乃不忍
棄捨眾生。後復倒駕慈航。起諸種種神變。修習菩
薩清淨妙行。度諸如幻眾生。即後修三摩義也。結
所修名。準前可知。具足修竟。
△三齊零修三。一先
零中後齊。二先中齊後零。三先後齊中零。初。】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至)齊修三摩鉢提禪那。」
【以至靜力。義顯先修奢摩。以至靜功力。無始念慮。
頓然歇滅。(故云心斷)煩惱義屬禪那。先自利。復度眾生。
建立世界。義屬三摩。此菩下。結所修名。若觀前釋
後結。禪那三摩。三摩禪那。文似顛倒。若論齊修。則
正修禪那時。即修三摩時。正修三摩時。即修禪那
時。其義實無前後顛倒。總以佛語自在。無不可耳。
△二先中齊後零。】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資發變化(至)後修禪那。」
【修奢摩時。即以奢摩至靜之力。資助發起變化作
用。成三摩提。所謂不起滅定。現諸威儀。如云東方
世界入正定。西方世界從定出等。皆齊修奢摩三
摩義也。然奢摩偏於自利。三摩偏於利他。二雖齊
修。尚恐未圓。故於後深修禪那。永斷煩惱。成就無
上菩提。自利利他。不期圓而自無不圓矣。
△三先
後齊中零。】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用資寂滅(至)後修三摩鉢提。」
【修奢摩時。即以奢摩至靜之力。資生寂滅之性。以
成禪那。然至靜即寂。偏屬於定。寂滅則併寂亦滅。
偏屬於慧。而曰力曰資者。謂正當至靜而寂時。定
力資生慧力。併此寂亦不存。於自證則是矣。而度
生猶未也。故於後起諸作用。變化世界。度諸眾生。
以成三摩鉢提。則自利利他。皆具足而無憾。奢摩
統修竟。
△二三摩統修三。一疊複修。二具足修。三
齊零修。初二。一三摩奢摩複。二三摩禪那複。初。】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至)先修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修三摩提。即以三摩中變化之力。隨順眾生而度
脫之。言種種者。眾生根性樂欲。種種不同。菩薩之
隨順亦爾。而取至靜者。知其如幻。如化。無所動心。
雖任運度彼。而我自如如。如云隨緣赴感靡不周。
而恒處此菩提座也。然變化。非三摩罔就。至靜必
奢摩乃成。結名中。先修後修。良有以也。
△二三摩
禪那複。】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至)名先修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先修三摩。即以三摩中變化之力。作種種境界教
化眾生。顯三摩巳成也。三摩既成。大悲輕安。永不
至沉空滯寂。惧入二乘境界。即是證取寂滅。而禪
那成焉。結名中。先修三摩。後修禪那。義可準思。疊
複修竟。
△二具足修二。一中先後具足。二中後先
具足。初。】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至)中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以變化力。為度眾生。而作種種佛事。顯三摩巳成
也。雖作種種佛事。而性自如如。安住寂靜。顯奢摩
不動也。雖奢摩不動。而任運斷惱證果。顯禪那自
爾也。結名中。先修中修後修。亦秩然可對。
△二中
後先具足。】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至)中修禪那後修奢摩他。」
【菩薩隨順眾生。以變化力。顯現無礙作用。此三摩
得力也。既能顯現無礙作用。不以度生為累。重起
靜慮。進修禪那。一切煩惱。任運而斷。功就不就。道
成不成。退守奢摩。故云安住至靜。此菩下。結所修
名。在文可見。具足修竟。
△三齊零修三。一中零先
後齊。二中先齊後零。三中後齊先零。初。】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至)齊修奢摩他禪那。」
【先以變化之力。為度眾生。開種種方便。起種種作
用。此以三摩成益也。設遇小乘聲聞。大乘菩薩。同
時來扣。則至靜寂滅二俱隨順。然至靜即是奢摩。
隨順修習。為對小乘機故。寂滅即是禪那。隨順修
習。為對大乘機故。結名中。零齊二修可知。
△二中
先齊後零。】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起用(至)後修禪那。」
【以變化力。隨種種眾生。起差別作用。通行教化。明
知是三摩巳成。而言資於至靜者。動中能靜。名為
至靜。是皆由於三摩資生。不須另修奢摩。而奢摩
巳成。所謂齊修者。正在是矣。然起用但為度生。而
至靜尚恐趣寂。故於後深修禪那。斷煩惱而成菩
提。離生死而證涅槃。可併搆焉。結所修名。無庸更
釋。
△三中後齊先零。】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資於寂滅(至)後修奢摩他。」
【以變化力。資於寂滅者。正是菩薩以三摩變化之
力。資助禪那寂滅之功。使兩相成也。葢以種種變
化。悉同幻境。當體無實。唯一寂滅。既唯寂滅不須
更滅。即禪那功成。禪那功既成。足知三摩之功亦
成。所謂兩相成者以此。於是三摩禪那。二俱功成。
則無功用道。自是以後。則安住清淨無作靜慮。即
奢摩義也。奢摩觀中。一味清淨。無作無為即是泯
相。靜息一切念慮。即是澄神。所謂泯相澄神者是
矣。此菩下。結所修名可知。三摩統修竟。
△三禪那
統修三。一疊複修。二具足修。三齊零修。初二。一禪
那奢摩複。二禪那三摩複。初。】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名先修禪那後修奢摩他。」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則是勝因巳成。妙果當證。而
乃起於至靜。退安奢摩。此正所謂以法性身。受享
法樂。故云住於清淨。結所修名。顯複可知。
△二禪
那三摩複。】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名先修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禪那巳成。不以證果為急。退修三摩。而開度生方
便。故云以寂滅力。而起作用。於一切境者。謂於一
切所度之境。即指眾生。以眾生為菩薩所度境故。
寂用隨順者。以寂滅故。而起作用。隨順度脫。則三
摩成矣。結所修名。顯複準上。疊複修竟。
△二具足
修二。一後先中具足。二後中先具足。初。】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自性(至)後修三摩鉢提。」
【以寂滅力。種種自性者。言菩薩不似二乘躭寂。不
思度生。今以寂滅之力。乃見眾生有種種自性。在
所應度。雖在所應度。必先以奢摩安定其心。然後
依三摩鉢提。而乃起諸變化。隨順自性而度脫之。
結所修名。如文可思。
△二後中先具足。】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中修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以寂滅力者。謂禪那功成。有寂滅之力用也。無作
自性者。謂自性本具。不假造作也。起於作用清淨
境界者。葢是菩薩於禪觀中。觀彼眾生。在塵勞煩
惱中。頭出頭沒。無一時清淨。於是以寂滅力。於無
作自性中。依彼三摩起於作用。化彼塵勞而成清
淨境界。由此頓息一切妄念。歸於靜慮。結所修名。
照文可知。具足修竟。
△三齊零修三。一後零先中
齊。二後先齊中零。三後中齊先零。初。】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齊修奢摩他三摩鉢提。」
【寂滅有力。顯禪那巳成也。寂則不著於有。滅則不
躭於空。然一切諸法。不出有空。既不著不躭。則種
種皆清淨矣。雖種種清淨。不以趣果為急。唯思權
受法樂。還度眾生。因而退修奢摩。依奢摩而安住
靜慮。併修三摩。依三摩而起諸變化。必期根深枝
茂。源遠流長。成佛時壽量長遠。正法久住。皆由此
也。
△二後先齊中零。】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後修三摩鉢提。」
【菩薩修禪那時。即以禪那中寂滅之力。資於至靜。
云何資耶。葢以離有曰寂。則能資生於靜。離空曰
寂滅。則能資生至靜。是正修禪那時而奢摩巳成
矣。此二皆屬自修。而度生猶未也。於後仍修三摩。
起變化而度脫眾生。則自他兩利。而佛果可立待
焉。結所修名可知。
△二後中齊先零。】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至)後修奢摩他。」
【以寂滅力。資於變化者。寂即是定。能發於通。且寂
滅。則不躭於寂。故能資於變化。是正修禪那時。三
摩不另修而自成矣。如是則大悲輕安。覺他易成。
尚恐自覺力微。大智不能速就。故於後轉修奢摩。
起發至靜之境。清明之慧。則悲智相成。自覺覺他。
兩俱圓矣。統修三觀竟。
△三圓修三觀。】
「若諸菩薩以圓覺慧(至)圓修三種自性清淨隨順。」
【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者。準前次第三觀
中。皆云悟淨圓覺。即以淨覺心修。以是而知二十
四輪。一切皆然。咸是依於淨覺真心。隨順機宜而
修習之。此約圓根菩薩。悟大圓覺。即以大圓覺慧。
圓合一切。(指二十四輪)而修習之。謂一修一切修也。設
問云何能爾。即答以於諸性相。無離覺性。於諸性
相者。二十四輪。皆以淨覺真心而為其性。單修。統
修。及與齊零。差別不一而為其相。無離覺性者。皆
不離於大圓覺性。是故但以圓覺慧修。即圓合一
切。而併修之。無復疑矣。結名中。能修之人。仍指圓
根菩薩。名為圓修三種者。謂以圓覺慧圓融而修。
如修奢摩時。即具三摩禪那。修三摩時。即具奢摩
禪那。修禪那時。具二亦然。如是則圓覺自性。清淨
無礙。二十四輪。皆隨順而具成矣。別明頓漸竟。
△
三結示修法。】
「善男子是名菩薩二十五輪(至)一念疑悔即不成就。」
【初正結輪數。準前總標輪數中云。依於未覺幻力
修習。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尚未說出。云
何二十五輪。今上科約單修。統修。齊零修。圓融修。
一一別明巳竟。故此結云。是名菩薩二十五輪。一
切菩薩。隨其自具根性。依輪修行。不過如是而巳。
○若諸下。兼示修法。諸菩薩。指現前新學。末世眾。
指當來初心。依此輪者。謂設欲依此輪而修者。當
持梵行。謂必先嚴持禁戒。而修清淨梵行。以戒為
無上菩提本故。寂靜者。收攝身心。寂然不動。思惟
者。正念思惟二十五輪中。當依何法修也。尚恐宿
障深厚。正修難成。仍須禮敬三寶。求哀懺悔。經三
七日。自知感應道交。希示正修。於輪各安標記。標
記者。以紙為標。註記輪名。各安者。隨輪各安。以備
結取也。隨手結取者。謂隨手以標為結而混和之。
仍復取結在手而展視之。隨結開示者。謂隨彼所
展之結。開示應修何輪。便知頓漸者。謂便知自根
頓漸。如二十五輪中。有頓漸偏圓四義。謂單修名
頓。以觀觀皆究竟故。取此結者。便知自根是頓。隨
彼開云修習。自然可入。複修具修名漸。然亦是頓
中之漸。謂頓中略分前後。少時俱成也。取此結者。
便知自根。於頓中具漸。隨彼開示修習。亦自然可
入。以圓覺慧。圓合一切名圓。取此結者。便知自根
是圓。隨彼開示而修自爾易成。齊零修者名偏。然
亦是圓中之偏。謂齊修即能相容。不久則零亦容
也。取此結者。便知自根是圓中之偏。隨彼開示而
修。亦自爾易成。文中不言偏圓者。四字為句。準頓
漸可知故。
○一念下。斥疑不成。然既知頓漸。徑修
必成。若纔起一念。疑而不修。或既修復悔。於圓覺
則不成就。痛宜忌之。勿自棄也。長行竟。
△二偈頌
(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中。義用長行而略。且段落不對。乃約義略頌也。分三)一略頌二十五輪。
二顯示應修揀人。三結示隨順速證。初。】
「辯音汝當知一切諸菩薩(至)有二十五輪。」
【恐諸菩薩。不能隨順修習。故教以當知。借當機。儆
餘眾也。一切諸菩薩。通該頓漸偏圓。圓名無礙慧。
謂圓合一切故。頓名清淨慧。以淨覺為性故。又偏
亦無礙。謂或於理無礙。或於事無礙故。漸亦清淨。
謂漸次斷障。隨分清淨故。皆依禪定生者。禪定。該
奢摩等三。依生。示應當隨順。所謂二句。指出禪定
三名。三法頓漸修。不言偏圓者。頌以五字成句。亦
準頓漸可知。有二十五輪者。合偏與圓說也。
△二
顯示應修揀人。】
「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至)並法不隨順。」
【十方諸如來巳成正覺人也。三世修行者。未成正
覺人也。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者。謂巳成者。先
因此成。未成者。後因此成。在所應修。不言可知故。
惟除二句。揀除不隨順人。頓覺人有二種。一初生
頓成。不見隨順。二因感示成。無容隨順。法不隨順
亦二。一者外道。所修之法。不隨順故。二者闡提。無
佛種性。暫不隨故。此皆約現在言。若遠推過去。後
待當來。亦皆隨順。恐無知唯執現在。悞撥隨順。故
茲預辯。
△三結示隨順速證。】
「一切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至)不久證涅槃。」
【前三句指人勸持。一切菩薩。末世眾生。指出應修
人也。常當句。勸持應修法也。後三句隨修蒙益。謂
隨順勤修。蒙佛加被。不久證涅槃也。辯音章竟。】
圓覺經析義疏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