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正脉疏
楞嚴經正脉疏
妙觀諸下約心之照境妙也。又上獨影先虗也。以
下性境亦虗也。如鏡鑑明者。蓋言心照山河等。如
鏡現影。無罣礙也。過者離境之後也。無迹者。如鏡
還空無留滯也。虗受照應者。收束上文言心之觸
境。但虗受照應而巳。明心境皆虗融也。末二句。總
言想盡真純以結之也。罔無也。宿積深厚曰陳。習
即習氣也。蓋浮想擾心。誠宿積難除之習氣。今乃
一旦滅盡。故言了。罔謂了不可得也。惟一精真者。
純一虗靜覺明之體也。
△二狀示行陰區宇。】
「生滅根元。從此披露。見諸十方十二眾生。畢殫其類。
雖未通其各命由緒。見同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
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生滅指分段生死而言。三界眾生。所以生滅無停
根元。皆是行陰所遷。前三陰未破。則此根元終不
可見。今前三盡除。第四自現殫盡也。十二類生該
盡天上人間四空。不出行苦。正謂此耳。故曰畢殫
其類也。環師謂。由緒為識陰。而生基為行陰。見二
陰深淺之殊。圓師謂。各命為別相。同分為總相。定
二陰細麤之別。皆宜深玩之也。莊子註中。巳辯野
馬。但是陽焰。非是塵埃。且熠字從火。既表光明閃
爍。足顯與焰為順。乃田間地氣春晴伏地可見狀
如水而光如焰也。清擾言動之細微也。焰喻正表
隱微難見。若通前後。俱用水喻。則想陰尚如大浪。
行陰乃如細浪。識陰則如無浪流水。真覺性體當
如湛然不動之水。故行陰為分段根元。識陰為變
易根元。前後較量。麤細妄真。歷然指掌。故知惟一
精真亦縱許也。浮根塵。即浮根四塵。謂肉身也。究
竟樞穴。謂遷謝老死之深本全在於此矣。末結行
陰區宇。蓋獨取熠熠清擾為其相也。
△二終破顯
露妄源。】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
化為澄水。名行陰盡。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觀其所由。
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首舉行陰而稱元性。明其為生滅之根元。性體也。
水浪停息曰澄。元澄即識陰也。性入元澄者。蓋細
浪之行水。收歸無浪之識海。元習即行陰種子。一
澄元習者。永絕行陰之種習更不起也。下喻可明。
全孚前之水喻。溫陵曰。生滅不停。業運常遷。名眾
生濁。故行陰盡則超之。行陰密移。曾無覺悟。故曰
幽隱妄想。具示始終巳竟。
△二中間十計變境。言
計者。顯此但是自緣定中所見。而生種種邪計。非
有外境魔事之擾也。就分十。一二種無因。又為三。
一標由示墜。】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
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
生元露者。觀彼幽清圓擾動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
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此下十計。既當想陰巳破行陰未破。中間所起。故
此科牒敘想破行現以為發端。是得正知者。即不
遭邪慮也。奢摩他中者。即圓定發明也。凝不動也。
即始終不起愛求。明不迷也。即魔來先覺不惑正
心。即雙承不動不迷。而頭正尾正也。如是則上來
十類天魔畢竟不得方便。方得精研者。始能力破
想陰也。窮生類本者。初得徹至行陰也。此上方以
歷述想破行現竟。於本下。却說正因行現而遂起
十種邪計。良以想破之後。天魔無可奈何。不復更
至。惟是自心邪解作孽。所謂心魔也。本類即十二
類。生元即行陰也。露顯現也。圓者徧十二類也。幽
清擾動。即微細動相。圓元勒成行。名二無因論。乃
先世外道修心邪解所立。違理背正之惡見耳。今
行現之解適與之同。故即墜彼論中。如後車蹈前
車之覆轍。故即同墮一坑壍也。後文諸論。皆放此
意。
△二分條詳釋。又二。一本無因。此約過去不得
達因而立。又分三。一據巳見量。】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機全破。乘
于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死
此生彼。只見眾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
【前二句標定。下徵釋之。生機發動之本。即指行陰。
破乃顯意非盡也。見屬于眼。故乘眼功德八百。八
萬其數相應而巳。不必分約過未。數反不合。蓋乘
眼根全分功德。合乎定力。能徹見於過去諸類。業
流即宿命通也。問此何不為別相。答亦多總見類
生展轉生死無停而巳。非一一各詳也。若能各詳。
則不成自然之執。待下執自然處。再當明之。其處
者。八萬劫以內也。蓋其通力分量。止於此數。故數
外冥無所見矣。
△二謬成邪計。】
「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
【以不見處。而起無因之計。約此則名無因外道。岳
師謂即冥諦是也。蓋眾生三道。展轉相因。窮極無
始。惟佛眼能徹。菩薩尚有分限。何況凡小。故凡小
極其通力。但此而止。岳師責其不知因識非是。縱
知因識。亦豈能窮乎。
△三失真墮外。】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邪計故非正知。不了業道無始故非徧知。末言巳
墮邪覺。終迷正覺矣。
△二末無因。此約未來無後
因果。分三。一據巳見量。】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知
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本竪。畜
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
【標徵同前據釋詞。乃是詳推過去。例定未來。生即
劫內類生。根即劫外無因。蓋即以無因。為類生元
本。知人下。詳明皆本無因自然而然也。故此轉記
名為自然外道。然此驗知。但是總相。見於多分眾
生長時不變。輙起斯計。如人總觀閙市。但見人行。
不見坐立。若能一一別察。則少分坐立者。亦應知
之。良以。十二類生。惟人類易轉。而餘皆長時難變。
今由總見。不能別觀。故約多分。而成自然之計。是
以末二句。結成無變。岳師註此意同。但引鶖子觀
鴿之事。應不盡同。彼能別相。而見如來故。擇常不
變者。令其別觀。欲勉其進也。且四果羅漢。行開識
現。便能別見。各命由緒。終不執於自然。
△二謬成
邪計。】
「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
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
【上科全是詳推過去。此科方以例定未來。盡形者
盡未來也。亦如是者。決定其皆不改移也。下釋成
之。本來不見菩提者。言八萬劫前。元不見其從菩
提性起也。云何下。言例知八萬劫後亦終不成也。
當知下。遂以判決執成邪計矣。岳師謂本字合是
末字是也。末無因者。言八萬劫盡。終成斷滅。無復
因果而巳。蓋以從無因而起者。還復無因返於冥
初之意。但是推前而知。不言觀後而見。疑恐行陰
未破。不能前後劫同。不然何用種種推前。再詳。
△
三失真墮外。】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準上可知。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二種無因巳竟。
△二四種徧常。分三。一標由示墜。】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
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
墜入四徧常論。」
【大意但因窮至行陰。尚猶被覆而未見。其幽隱遷
流遂於未徧未常者。早計徧常。是謂常見外道。然
四種雖皆不離行陰起計。而前三皆兼窮他法。且
以法之廣狹。而分劫之多少。惟第四則無所兼。而
亦不言劫量。此其別也。長水曰。行陰生滅相續不
失故名常。所計四種徧一切法故名圓。溫陵曰。徧
即圓也。故此標名徧常。後結名圓常。
△二分條詳
釋。分四。一心境計常。】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
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首二句。言是人想破行現。乘此心開。遂以窮研內
心外境本元自何而起。然窮之不遠。但見二萬劫
前無因自有。良以所窮之法。麤略而狹。故其見量
止此而巳。修習者。即窮心境之修習。能知下。蓋言
二萬劫外固冥無知見。而二萬劫內。親見眾生生
滅不斷。故不計劫外斷滅。惟計劫內相續為徧常。
以是異前。後三準此。
△二四大計常。】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住。修習能知四萬劫中
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體恒。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此亦乘心開而窮化元。見萬法皆從四大和合而
成。故作意窮之。見其體性常住。洞照眾生生死劫
量。至於四萬。比上所窮之法。稍為詳廣。故其照劫
數倍於前。然計常之故。亦凖前人但據劫內而巳。
△三八識計常。】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
性常恒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
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根字決是識字之訛。不必能所曲釋。蓋末那執受。
既是七八。前是六識無疑。況下復以心意識。逆次
收束。八七六識。猶可驗知。舊註諸師。疑此處行陰
未開。豈能窮徹八識。殊不知八識但是此人乘開
心後所用進修法門。徹固未徹。窮乃許窮。例如聲
聞。窮四諦法。但盡生滅。豈能徹無作底。至於本元
由處。岳師謂別指行陰是也。以彼尚為行覆故。所
徹性元。但止行陰。而妄謂真常耳。特以所窮八識
法門深廣詳切倍前四大故。所知劫數。亦倍前人。
而遠窮八萬也。至於劫內觀生計常。不殊前計矣。
△四想盡計常。】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
今巳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斯人於想盡行現之後。無復窮研之力。便計為常。
比之第一。尚為淺劣。何況二三。故不復立能知之
劫量。度其所知。必不逮於二萬劫矣。以是推知。前
文本無因中。所以照八萬劫者。亦應乘眼功德。更
加窮研之力。方始能之。非想盡即能也。溫陵曰。想
元想陰也。生理行陰也。妄謂流轉生滅皆屬想心。
今巳永滅。則不生滅理自然屬行。不知行陰即生
滅元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常。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非徧圓而計徧圓。非真常而計真常。故墮邪覺。而
失正覺矣。此中不必取舊註強分屬於五陰。而言
前廣後狹。反顛亂於本文矣。四種徧常巳竟。
△三
四種顛倒。合前二計觀之。二無因。似觀劫外斷處
而計無常。四徧常。似觀劫內續處而計常。各皆單
計而巳。今此乃是雙計常與無常也。分三。一標由
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此於想盡行現之後。窮研自他。而起邪妄分別。更
是或單或雙。不離自他而巳。非一一雙兼也。首楞
定中。須了一切事究竟堅固方為正覺。今乃常與
無常。等分計之。故成顛倒見。
△二分條詳釋。分四。
一雙約自他。】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徧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
從是則計我徧十方。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
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吳興曰。觀妙下重舉觀行。湛然下正明起計。亦由
不了行陰生滅。妄謂此處心性湛然。以為神我。言
神我者。外道名主諦。謂一切法皆是我所。悉以此
神。而為其主。
○此蓋二十五諦中末後諦也。二卷
說有真我徧滿十方。亦即此耳。當知。自心無生滅。
即計自是常。眾生於我心中生死。即計他是無常。
故為雙計。
△二約他國土。】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徧觀十方恒沙國土。見劫壞處。
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既曰不觀其心。顯是單觀他法。即惟觀國土也。吳
興曰。三禪以下。終為三灾所壞。名無常種性。四禪
以上。災不能壞。名究竟常。
△三約自身心。】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流轉十方。
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
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身心皆自而別觀。心能細轉不變為常。令身生死
變壞為無常。然外道所計我相有三。一微細我。二
廣大我。三大小我。此微細我也。精言非雜。細言非
麤。微言非著。密言非顯。如微塵。言細小難見知也。
流轉二句。即計其自心常不生滅。能令下。即計其
自身無常生滅也。末四句。牒定常與無常。上二句
牒心。下二句牒身。豈非單約自而成計耶。
△四雙
非他自。】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
色受想等。今巳滅盡。名為無常。」
【此觀前四陰而起計。以自他不純。故言雙非。計行
則非他。以行是自心故。計三陰則非純自心。以色
有外六塵故。若約自多他少。以少從多。亦可科云
約自四陰。今圖四義不缺不重。故作是科。其分常
與無常。文易可了。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此蓋所約自他。雖單雙不定。而所計常與無常。皆
同雙計也。四種顛倒巳竟。
△四四種有邊。文中雖
雙計有邊無邊。理實但是邪計邊見而巳。非真得
於無邊理體。故以正教判之。但名有邊。詳其立意。
殆以有邊為有限際。非勝法也。以無邊為無限際。
是殊勝法。例如雙計常與無常。而惟取常為勝也。
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有邊論。」
【溫陵曰。分位有四。謂三際分。位見聞分位。彼我分
位。生滅分位。
△二分條詳釋。分四。一約三際。】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名為有邊。
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溫陵曰。生元流用行陰也。因遷流計三際。以過者
巳滅來者未見故名有邊。現在相續故名無邊。
○
既取現心續處。為無限際。則必以過未斷處。為有
限際。然現心無限際者。以當念觀心浩渺無涯岸
之謂也。
△二約見聞。】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
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此與前計相反。岳師所謂回互倒計是也。前計過
未為有邊。似計無見聞處也。計現在為無邊。似計
有見聞處也。今却計劫內有見聞處為有邊。以其
限於八萬之數也。計劫外無見聞處為無邊。以其
無窮極而不可測知也。吳興曰。後八萬劫。亦合如
前。今恐存略。
△三約彼我。】
「三者是人計我徧知得無邊性。彼一切人。現我知中。
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首三句。自任無邊之性。下言彼人現我知中者。謂
彼性但在我性之中也。我曾不知彼性者。謂我於
自性之中。不見別有彼之知性也。亦明彼性不能
外於我性之意。末二句。遂判彼為有邊性也。
△四
約生滅。】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
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
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窮行陰空者。蓋斯人窮至行陰不了區宇未空。而
遂謂真空寂滅之性。故下半生半滅。乃據見妄度
眾生身中。自想陰以前半屬於生。自行陰以後半
屬於滅。更判生為有邊滅為無邊。而意取行陰空
寂。為無限際之勝性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即名為
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四種有邊巳竟。
△五四種矯亂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礙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種顛倒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知見生計者。據彼定中所知所見而倒計也。溫陵
曰。以邪倒故。於知見中。狂解不決。遂矯亂其語也。
今之邪人。妄謂得道。而中無主正。矯惑於人者。多
類此四。資中曰。準婆沙論釋。外道計天常住。名為
不死。計不亂答。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輙答者。恐
成矯亂。故有問時。答言祕密。言亂不應皆說。或不
定答。佛法訶云。此真矯亂。故名不死矯亂虗論也。
△二分條詳釋。又為四。一八亦矯亂。】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總處。
名之為恒。見所見處。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
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
名之為減。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
以理都觀。用心別見。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
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
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長水曰。於一生滅行陰。分為八義別見。謂變恒生
滅增減有無也。答中略舉六義。以不能定其道理。
但兩楹而答。故云亦生亦滅等。
○八義雖皆依行
而起。而實約行陰中所見萬象以別計也。故言相
續之因。性不斷者。此是由象推性。方成增計。所以
別於恒也。增者多餘也。正相續中所離者。蓋凡言
相續必是前後相續故。中間亦必有缺乏之處。如
出入二息相續。則必缺於中交。是也。缺少即減也。
互互亡處。即各各滅處也。前人即問義之人也。失
章句有二意。一謂答者既自矯亂。聞者自難憶持。
故隨聞隨失。也二謂言既兩持。是非不決。能令聞
者番疑平日舊習經論。猶言喪其所守也。
△二惟
無矯亂。】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
惟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
【岳師釋得證謂悟一切法皆無也。蓋執拗而不順
於理為矯。心無主正為亂。今詳第一第四言皆兩
可亂意為多。而終非順理。亦兼於矯也。第二第三
言惟一偏矯意為多。而終非主正同歸於亂。故總
名矯亂。勿疑一字為非亂也。
△三惟是矯亂。】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
惟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說。」
【不言有而言是。以所見既偏。於法法皆有。則隨所
問。莫不皆是。故作如是答也。
△四有無矯亂。】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
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
無容窮詰。」
【枝者。如木一本而分二枝。即空有岐二兩楹不定
之意。吳興曰。從二至四。於前八中。有無分出也。二
三單計。第四兩亦。有即是無。如冰是水也。無不是
有。如水非冰也。四句之中。但涉三句。未見雙非。其
計猶麤。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矯亂虗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虗無謂虗妄非實也。顛倒性明其見非真正。末判
屬於徧計執性見。其執繩為蛇。妄之至也。四種矯
亂巳竟。
△六十六有相。分為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資中曰。無盡流即行陰也。由見無盡故。言死後有
相。
○真悟無生。了知初生本即有滅。是知生前尚
空洞而無相。何況死後。豈可妄計有相耶。
△二詳
釋其相。又二。一正成本計。又二。一分條例顯。】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見我圓含徧國土。云我有色。
或彼前緣隨我迴復。云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相續。
云我在色。」
【此即外道六十二見中四計也。初自固身者。堅持
護養也。云色是我者。同彼即色是我也。二我含國
土云我有色者。同彼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三前
緣隨我云色屬我者。同彼離色是我也。前緣。沇師
謂即目前之色是也。迴復即運用也。既云屬我。顯
是我所與我為二。非即我矣。四我依行中云我在
色者。同彼色大我小我在色中也。沇師謂行相續
相即色。故我行中即色中也。
△二總勒名數。】
「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
【環師謂。於色作此四。於受想行亦然。故成十六相
我。故科上名例顯也。敏師謂。不言識陰者。所計之
我。即識陰也。岳師非之。乃謂行陰未破識不當情。
故不言之耳。
△二更成轉計。】
「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竝驅。各不相觸。」
【上因見行無盡。遂計前三巳滅之陰。仍復無盡。而
同成有相。此更轉計一切染淨諸法。無不皆然。故
言煩惱。攝盡染法。言菩提攝盡淨法。皆無盡而恒
有。竝驅即竝行也。各不相觸。猶言各不相礙也。
△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吳興曰。言五陰者。通結五陰。正在前四。又雖在前
四義。惟行陰耳。十六有相巳竟。
△七八種無相。又
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
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此與上計。敵體相番。故變有成無。蓋上覩未滅之
行陰。見其無盡。而因計前三并萬法皆當無盡。此
覩巳滅之前三見其無相。而因計行陰并萬法皆
當無相也。
△二詳釋其相。分二。一正成本計。又為
二。一分條例顯。】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繫。知其受滅。
無復連綴。陰性消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
【上總標無相。此分條一一明之。色為形。想為心。而
受則雙以連持色心。今因皆滅。故形無因。心無繫。
而受無連綴也。下乃例顯行陰亦應同滅成無相
也。溫陵曰。陰性消散。謂色受想滅也。生理即行。謂
無受想。則行亦滅也。
△二總勒名數。】
「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彼云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
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
【此質即指現陰色心。不可得者。言今在定現見四
陰皆無相之可得。因決死後豈有相邪。問此與前
解中初生有滅等意。何以別乎。答彼約即有而空。
本自無生。前後一際。是佛正教。此約昔有今無。今
滅後無。全是生滅。顛倒邪計。何殊天壤哉。勘校即
計度也。每陰各計現未二無四陰故。成八無相矣。
△二更成轉計。】
「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上由前三而推行陰同滅為無。此更轉計諸法皆
然同歸斷滅。涅槃以轉生死為因。故生死即涅槃
之因。涅槃即生死之果。且生死攝世間法。涅槃攝
出世間法。一切死後皆無。故曰徒有等也。吳興曰。
涅槃因果依現陰而修後陰而證。陰既叵測。修證
何有邪。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八種無相巳竟。
△八八種俱非。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
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於行存中者。見行陰未滅區宇宛在也。兼受想滅
者。見前三巳滅體相全空也。雙計有無者。於存計
有。於滅計無也。自體相破者。以行陰之有。破前三
之無。以前三之無。破行陰之有也。末言墜俱非者。
以破無則成非無。破有則成非有也。
△二詳釋其
相。又二。一正成本計。又二。一分條例顯。】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
【此科全是自體相破。色受想中者。前三滅境之中
也。見有非有者。言正在滅境時。雖見行有。亦即同
滅而非有矣。如暗夜中看皎潔之物。亦同暗而非
皎潔矣。行遷流內者。行陰擾動之內也。觀無不無
者。言正在擾動處。雖觀前三巳無。亦即同動而非
無矣。如動水中看靜定之影。亦同動而非靜定矣。
互破以成雙非正自體相破也。
△二總勒名數。】
「如是循環。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
有相無相。」
【首三句標定八非。循環窮陰者。歷四陰而徧計之
也。八俱非者。正以勒成名數。末三句釋成上八非
之由也。隨得一緣者。言每於一陰也。皆言有相無
相。乃出雙非之因。所以成立上雙非之宗。如云因
有相故非無。因無相故非有。每於一陰。計此二非。
歷四陰而成八非也。故知首科但言受想滅語之
略也。舊註不達以因立宗之旨。而釋為雙亦雙非。
應成十六。何名八非邪。
△二更成轉計。】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虗實失措。」
【此諸行乃指萬法。非謂行陰。如諸行無常。亦指萬
法也。上但雙觀巳滅未滅之四陰。而正計八非。此
則更以例成轉計。而謂一切法無不皆然。性遷訛
者。例皆死後有無交相破奪也。心發通悟者。增廣
邪見解也。末二句。結成一切雙非虗實亦有無也。
失措不定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
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
心顛倒論。」
【後際即死後。盡未來際也。昏瞢猶言杳冥。即一切
皆非也。道言也。以有無俱不可定。故無可言也。八
俱非相巳竟。
△九七際斷滅。此之斷滅。雖似第七
無相。而起計不同。彼由前三。此由行陰。又彼推過
去。以定死後。此觀未來。念念成滅。故計處處有斷
滅處也。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七斷滅論。」
【溫陵曰。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無。由是妄計。設
生人天七處。後皆斷滅。
△二具顯其相又二。一分
條詳釋。】
「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或極捨滅。」
【此計陰性。如無源之水。有流近而竭者。有流遠而
竭者。今至近如人間即滅。至遠如有頂方滅也。
△
二總勒名數。】
「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消滅。滅巳無復。」
【七際。謂四洲六欲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四空共七
處也。消滅謂生理永無。無復謂更不復有也。此方
儒宗末流。惡聞輪轉。亦計似此。然但許人間即滅。
仍不許有餘六處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觀此亦總結於五陰。則知所謂消滅者。後陰全無
也。七際斷滅巳竟。
△十五現涅槃。此計與第五有
相甚大不同。彼計死後有相。此計現所生處即常
住極果。舊言從彼流出。甚無謂也。分三。一標由示
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五涅槃論。」
【後後有。亦應準前相番。前於行陰念念滅處起計。
此却於行陰念念生處起計。後後有者。蓋觀見行
陰。念念相續。新新成有。故解其當有實果必不滅
無也。而曰現涅槃者。不待灰斷。即於現所生處。即
是此果也。其數有五。下別列之。
△二具顯其相。分
二。一分條詳釋。】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禪。
性無憂故。或以二禪。心無苦故。或以三禪。極悅隨故。
或以四禪。苦樂二亡。不受輪迴生滅性故。」
【或者不定之辭。顯非一人徧計五處。各隨所見。或
計一處而巳。欲界指六欲天上也。為正轉依者。妄
計為真涅槃境也。以涅槃為佛轉依之果。而環師
所謂轉生死依涅槃也。此如仙家計六欲天上無
生死耳。以彼所計玉皇橫統三十三天。仍不知其
即六欲之帝釋也。此句應通後四。每於中間。皆當
有之。而經家省文。更不重標。令準上也。觀見圓明
者。以初得天眼普觀天光清淨明麗逈離人間之
濁穢而巳。準下四皆對本天勝境為言。非指性也。
生愛慕故者。正出妄計之由。謂彼圓明即涅槃真
境也。下四故字。皆準此說。按前色界天中。初禪苦
惱不逼。二禪憂懸不逼。以苦重憂輕序之宜也。今
初禪無憂。二禪無苦。決譯人誤顛倒也。三禪極悅
隨者。前云歡喜畢具具大隨順是也。四禪苦樂雙
亡。顯同前文雙捨。不受輪迴生滅者。由彼定中見
此處三灾不壞。故起斯計也。
△二總勒名數。】
「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五處安隱。為勝淨依。如是循環。
五處究竟。」
【作無為解。即妄計為離繫自在之果。此誤濫涅槃
之真我也。五處安隱者。以稍離下界之不安。而誤
濫涅槃之真樂也。為勝淨依者。以稍離下界之濁
穢。而誤濫涅槃之真淨也。結言究竟者。以稍離下
界之短壽。而誤濫涅槃之真常也。此總判五處皆
然。若分五處別判。初於六欲。乍離人間之塵穢。而
妄謂真淨。次於初禪二禪。乍離下界之憂苦。而妄
謂真樂。又於三禪。乍得隨順自在。而妄謂真我。後
於四禪。暫得三灾不壞。而妄謂真常不生滅也。此
正於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中。而妄計常樂我淨。所
謂前四顛倒耳。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中間十計巳竟。
△三結害囑護。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
斯悟。」
【溫陵曰。前云禪那現境。乃天魔候得其便。此云禪
那狂解。乃心魔自起深孽。凡見道不真。多岐妄計。
皆即狂解。是謂心魔。最宜深防也。
○交互準前悟
即邪解也。然通論十種邪解。不出斷常空有四字
而巳。且前五屬斷常。後五屬空有。第一斷見。第二
常見。第三雙亦。第四第五皆充廣雙亦也。問何無
雙非。答斷常皆過。若雙非則為離過正見非外道
也。第六執有。第七執空。第八雙非。問此何不為離
過正見。答有空不定屬過偏始過生。且此雙非。蓋
指後陰昏瞢。不定有無。非是雙遮之中道。故非正
見。第九推廣畢竟斷空。第十推廣畢竟滯有。若更
以空有攝入斷常。仍惟斷常二見而巳。
△二迷則
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登聖。
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痴暗曰頑。正悟難發也。惑亂曰迷。邪解易生也。不
自忖量者。大端由於不揣巳之修證。至何地位。輙
敢自專判決立論。且僭稱聖位。成大妄語。故墮極
重之獄矣。
△三囑令保護。又分二。一囑作摧邪知
識。】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徧令眾生
覺了斯義。無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護。消息邪見。」
【覺了斯義。謂迷解分明不顛倒也。下復令其冥顯
加持之也。孽者禍之萌也。心魔自起者。言天魔不
至自心禍生也。猶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
活也。然此二句。蓋今未起者勿起。末二句是巳起
者令息也。
△二囑作趣真導師。】
「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
得少為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真義者。真心實義也。逈然不屬於斷常空有。即前
離即離非是即非即一念不生中中流入。木旁出
曰枝。路旁出曰岐。夫遭枝岐。即墮外道。祈求也。求
少足則流二乘。此二皆為極果中途之險阻。心目
洞開。方不為所惑。故須教示之力也。末二句囑其
作成佛指南。一邪不染。故稱清淨耳。行陰魔相巳
竟。
△五識陰魔相。分三。一具示始終。又二。一始初
未破區宇。又為二。一躡前行陰盡相。】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行陰盡者。諸世間性。幽清
擾動。同分生機。倐然隳裂。沉細綱紐。補特伽羅。酬業
深脉。感應懸絕。」
【諸世間性者。十二類生遷流體性也。同分生機者。
即同生基也。基表生之根。機明動之始。其意一也。
同分仍目總相。以上躡前行陰。向下明盡相也。倐
然猶忽然也。隳裂解散也。連下四字讀之。沉細極
表深微。綱紐狀明總要。然即生機綱紐結縛之深
根也。由前大定。堅凝正心。十計不墮。功夫徹至。故
能於此綱紐。忽然解散矣。末三句。復明此處於三
界分段生死即應解脫。然亦約一類聖性習種純
熟者言之。餘不盡然。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即中
有也。眾生由此。能數數取於諸趣。而受生也。且受
生所以酬答宿業。而酬業深潛脉絡。即此行陰所
為感應即因果也。而言懸絕者。以行陰既盡。則深
脉巳斷。故分段生死。因亡果喪。不復受生。是謂懸
絕。問證同則事同。此何別取於聖性熟者。而餘又
不然耶。答按下佛言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
息。今言界內因果斷絕。顯是十執後二聲聞緣覺
所能他豈能哉。
△二狀示識陰區宇。】
「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雞後鳴。瞻顧東方。巳有精色。
六根虗靜。無復馳逸。內外湛明。入無所入。深達十方
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不召。於十方界
巳獲其同。精色不沉。發現幽祕。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溫陵曰。涅槃性天為五陰所覆。昏如長夜。前三陰
盡。如雞初鳴。雖為曙兆。猶沉二陰。精色未分。此行
陰盡。如雞後鳴。惟餘一陰。故將大明悟也。
○六根
虗靜。無復馳逸者。按圓通。此當聞所聞盡。巳得六
銷之時。亦即漸次中。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
一六用不行之時也。內外湛明者。言根塵化為一
味湛明之境。入無所入者。謂初心亡所故。言入流
既盡。根塵更何所入受命元由。環師謂。即識陰然
亦即是類生別相。所謂各命由緒。顯異前之總相
而見。故曰深達也。觀由執元諸類不召者。承上言
既以觀見受命由緒必能執守受生元本令不流
逸。則盡十二類皆不能牽引受生矣。於十方界巳
獲其同者。界指情界。同有二解。一謂同者一也。言
其銷六和合復一精明也。二謂同者空也。言其根
塵既盡。惟一空性也。此即巳得六銷。猶未亡一。小
乘涅槃。正齊於此。精色不沉者。如曉天可辯色也。
發現幽祕。言其具見暗中之物也。即是行除識現。
如脫盡外衣方見最內貼體汗衫故。即結為識陰
區宇。
△二終破顯露妄原。】
「若於羣召巳獲同中。消磨六門。合開成就。見聞通隣。
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琉璃內外明徹。
名識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虗無
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首三句。猶躡未破區宇。羣召即指類生十二。皆能
牽引受生。故言羣召。同中即識陰區宇之中。所謂
受命元由。空靜湛一。故稱為同。然自行陰盡後巳
入此境。故曰巳獲同中。消磨六門者。解其結而泯
其異也。合開成就者。歸於一而融為空也。成就猶
言功成。此猶躡上以牒銷六成一。所以起下文亡
一而用六也。故下方明圓通之用。不惟情界脫纏。
而亦以情器交徹也。見聞者。略舉六根之二。通鄰
者。其結巳解。其體不隔也。互用者。體既無隔。用可
互通也。謂眼家能作耳家佛事等。以其逈脫浮塵
勝義二種根結。無障無礙。故曰清淨。此即情界脫
纏。下文情器交徹。文易可知。即前所謂山河大地
應念化為無上知覺。是也。名識陰盡。一句結定。故
知行盡無過者。在七信位。齊小羅漢。識盡乃十信
滿心住位初心。方以證入圓通。是知凡言羅漢獲
圓通者。皆指初住。以圓住齊於別地。是大乘羅漢
也。末復結其所超所觀。溫陵曰。性本一真。由塵隔
越。性用之間。同異失準。名為命濁。故識盡則超之。
識乃妄覺影明。元無自體。由顛倒起。故名罔象虗
無顛倒妄想。具示始終巳竟。
△二中間十執。變計
而言執。依經本文。以經文一一皆名為執故耳。就
分為十。一因所因執。又分三。一兩楹之間。】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巳滅生滅。
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夫行陰即是前楹。識陰即是後楹。而十執起處。正
當此二之中。故十執皆以此科冠之。窮諸下三句。
明巳破行陰也。窮諸行空。照見行蘊空也。於識還
元者。明行空而識現。則前之行相泯然。沒入識海
之中。蓋元從識海。騰躍轉生者。返本還元矣。巳滅
生滅者。仍結行破也。以初滅行之清擾也。末二句。
明未破識陰也。所言寂滅者。即圓通中次第解結
末後之寂滅也。不帶纖毫生滅曰精。惟餘一味寂
常曰妙。始是純真性體。此而未圓。正明識陰未破
尚為所覆。似一似常。未精未妙也。若連上句讀之。
宛是巳得圓通中生滅既滅。而尚猶未得寂滅現
前耳。後放此。
△二邪解執背。】
「能令巳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知通㳷。
能入圓元。若於所歸。立真常因。生勝解者。是人則墮
因所因執。娑毗迦羅所歸冥諦。成其伴侶。迷佛菩提。
亡失知見。」
【能令下。先舉起執之由。大凡起執。必覩大定中殊
勝之象。以發端耳。首二句。躡前銷六入一之境。次
三句。明此境為羣心統同混一之區。如千燈共室
光通無二也。圓元即識陰也。而圓表諸類徧含。元
彰萬化托始。其言能入此者。意明四陰蕩盡歸宿
於斯。如諸浪巳停銷落於海。正識陰區宇也。若於
下。方是所起之計。所歸即此圓元。因者依也。因所
因執者。本非可依。而妄計能依之心所依之境也。
良以。識乃無明幻影罔象虗無畢竟非實故也。如
人夢見依歸得托之地。妄生慶幸。豈有真實哉。下
明所墮同類。即黃髮外道所立冥諦。有二十五。第
一冥初生覺。遂計終亦還歸冥諦。前文云非色非
空。拘舍黎等昧為冥諦。是也。然計此者。非止一人。
前後異出耳。伴侶即同類也。迷菩提。昧正果也。亡
知見。失真因也。放此。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外道種。」
【溫陵曰。以心有所得。果有所歸。即因即果。皆墮所
妄。所以違遠圓通背涅槃也。
○內教究竟。歸無所
得。今有得有歸。如人夢見拾得金寶。歸於家中。所
得所歸。皆非真也。違圓通則失因地心。背涅槃則
亡果地證。後皆放此。因所因執巳竟。
△二能非能
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
未圓。」
【準前。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歸。覽為自體。盡虗空界十二類內所有眾生。
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能非能執。
摩醯首羅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上科巳將識陰作所歸果故。今所歸二字。仍躡前
識陰也。前但計為歸托之性。今復覽為自體。是其
差別也。溫陵曰。執識元為自體。而謂一切眾生自
此流出。遂執我能生彼。而實不能。故曰能非能執。
摩醯首羅。即色頂魔王也。妄計我能現起無邊眾
生亦能非能類也。
△二結名異種。】
「是名第二立能為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大慢天。我徧圓種。」
【能為心者。能造化之心也。能事果者。能成辦所造
化之事。以為實果也。溫陵曰。大慢天即摩醯也。不
能謂能。故名大慢也。徧圓者。計我體圓徧空界也。
○問此計識為自心流出一切。何異內教萬法惟
識。答內教萬法惟識。表如夢幻。生即無生。此計實
生。安得一轍。又惟識正明無他心外之法。此計能
生他法。宛是顛倒奚疑乎。能非能執巳竟。
△三常
非常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虗空。
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
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沉迷。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與上執。皆從識起。而所計不同。上謂識即是我。
能生萬物。此謂我從識出。彼是真常。是其差別也。
溫陵曰。以識元為所歸依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
法。遂計生起流出之處。為真常無生之體。此則在
生滅中。妄計常住。既惑真不生性。又迷現生滅法。
以非常為常。故名常非常執。既計彼能生我。即與
計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矣。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倒圓種。」
【溫陵曰。由依識元妄計常住。故曰立因依心成妄
記果。前計我圓生物。此計彼圓生我。名倒圓。常非
常執巳竟。
△四知無知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知。知徧圓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稱有情。
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擇徧知。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覺。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溫陵曰。所知即所觀識陰也。謂識有知而一切法
由知變起。因計知體圓徧諸法。遂立異解。謂無情
徧皆有知。
○草木下三句。承上無異言。既與有情
相同。則當互輪轉焉。無擇者。不分有情與無情。而
徧皆有知也。是其謬計無情有知。而實本無知。故
言知無知執也。環師謂婆吒霰尼乃二外道。覺即
知也。亦計徧知之類。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四計圓知心。成虗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倒知種。」
【溫陵曰。此謬計圓知以為因心。則果終虗謬矣。以
無知為知。是倒知也。
○問此與內教山河化為知
覺無情作佛之旨。何所簡別。答孤山亦有此辯。意
是而辭欠明了。今詳內教。明見相二分。本惟一心。
迷之為二。故妄見無情不通知覺大悟復歸一心
則通一知覺更無外物。非謂各各有知同他心量
也。今計各各有知互相輪轉。誠為虗謬。是知內教
明訓銷歸一心。此執謬計成無數心。豈濫同哉。問
今何草木為妖亦有知乎。答此非草木有知。是彼
依草附木之精靈有知。斯則仍是有情之知。非彼
無情之草木能知也。知無知執巳竟。
△五生無生
執。分為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巳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
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
以此羣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
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環師謂。識陰盡者。消磨六門諸根互用。今此未盡
則纔得隨順而巳。此解極是。然觀中之一字。足且
互用之妙含之未發也。且言巳得隨順者。巳能顯
發隨心順意。神通變化也。如身上出水身下出火。
十八變等。是也。岳師謂。圓化乃觀中所見圓融變
化惟識之境。固無不是。然詳便於二字。亦應即是
隨順中圓化。又云。一切發生即四大之相。然亦即
是覩圓化之四大。而種種起著也。下列四種求樂
愛觀是矣。三大可知。塵即地大。而言成就者。即環
師謂能成器界。是也。大凡有形磈者。皆塵所為耳。
崇尊尚也。事供養也。而言各各者。或有尊供於火
者。乃至或有尊供於地者。各隨所見而徧執也。岳
師謂。羣塵總指四大是也。然發者出生也。作者辦
造也。本因者根元也。邪計四大為出生一切辦造
一切之根元也。立常住解者。目為常司造化之真
宰也。生無生執者。妄計能生萬法。而實不能生也。
迦葉波別姓也。婆羅門總姓也。總有十八。迦葉其
一也。求出生死者。以四大既為出生辦造之根元。
則出因辦果。靡不由之。如果上依正清淨光明等。
皆彼四大為之。故事之以求真常果也。
△三結名
異種。】
「是名第五計著崇事。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
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計著邪惑也。崇事邪業也。迷心謂迷巳一真靈覺
之心。從物謂從彼四大無知之物。妄求因者。非因
計因也。妄冀果者。無果望果也。反將無情之物。以
為生物之原。誠如環師所謂思果皆妄顛倒化理。
故名顛化種也。生無生執巳竟。
△六歸無歸執。分
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明。計明中虗。非滅羣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圓明即識陰區宇。計明中虗者。於此境中。初見前
四陰盡諸有皆空。即以虗無。為究竟性。非毀也。非
滅羣化者。便欲灰身滅土纖塵不立也。以永下。復
願常處虗空。永為依托也。歸無歸者。蓋謬計斷空
為休歸處。不知幻滅虗境亦等空華。非實歸處也。
無想天。略舉非非想。以該四空。非取四禪無想也。
諸舜若多。總舉趣空天眾為同類也。
△三結名異
種。】
「是名第六圓虗無心。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斷滅種。」
【圓虗無心者。以取空之心為因也。成空亡果者。以
斷滅之境為果也。問此與後二乘何別。答棄有取
空。見解志願皆同。但先心各別。此凡外種。伏惑取
空。彼聖性種。斷惑取空。歸無歸執巳竟。
△七貪非
貪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於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
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求長命者。成其伴侶。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圓常亦識陰區宇。歷觀上來。於此一境。稱圓元圓
融圓明圓常。義各有表。元表諸法統歸。融表萬化
含蓄。明表徹體虗朗。常表究竟堅牢。各與本文關
涉。細尋可見。然同是識海周徧。故皆稱圓。且均是
識陰似一似常之相。行人不達似而非真。故各隨
所見。而起異執耳。今觀圓常。而欲身常住者。蓋因
見性常。而并欲命常。即仙家性命雙修之見。而又
言同於精圓長不傾逝者。精即性也。如見性轉稱
見精之例。傾逝即死也。即欲身命與性同圓長生
不死也。貪非貪執者。言其妄起貪留而不知生滅
無停本非可貪留也。良以。所托之性。但惟識陰。巳
是似常。而非真常。何況所兼之命。全是生滅虗幻。
縱經多劫。終落空亡。豈真實常住哉。阿斯陀。此云
無比。古仙名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長勞果。違遠圓通。
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執著命元。以識陰為長命之元。立固妄因者。以因
中功夫惟求堅固妄性妄命也。趣長勞果者。言所
趣之果。徒以長勞。終非常住也。𤀹師謂。勞應作牢。
為聲之誤者。似為最順。妄延者。妄求身命延長也。
貪非貪執巳竟。
△八真無真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觀命互通。却留塵勞。恐其銷盡。便於此際。坐蓮華宮。
廣化七珍。多增寶媛。恣縱其心。生勝解者。是人則墮
真無真執。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命異前身命。以天魔不用前身故也。應如環師
所謂以識為命元也。要之亦住世壽者之相。且命
以連持色心為名。今互通即連持之意。而塵勞不
出運心役色諸欲叢擾也。今言觀命留塵者。以見
命元既與塵勞連持。則存與俱存。亡與俱亡。故懼
塵勞盡而元命必斷。由是妄起留塵之計。不令銷
盡。且行盡識現者。圓化隨心得大自在。故恣意化
諸欲境七珍美女。於中放逸矣。真無真執者。妄執
命元。為巳真宰。而實非真也。溫陵曰。吒枳迦羅。即
欲頂自在天類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天魔種。」
【熾塵果者。熾然恣縱塵勞妄謂果中受用也。墜入
欲頂天魔者。生以類聚也。真非真執巳竟。
△九定
性聲聞。分為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於命明中。分別精麤。疏決真偽。因果相酬。惟求感應。
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巳休。更不
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增上
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命明者。環師所謂。因窮識陰深明眾生受命元由。
是也。分別精麤者。了達界外聖法為精。界內凡定
為麤。疏決真偽者。揀擇內教因緣為真。外道斷常
為偽。因果相酬者。雙明世出世間二種因果。感即
是修。應即是證。惟求感應者。惟求實修實證。速出
三界而巳。背清淨道者。不順無修之修無證之證
了義如幻之大道也。所謂下。躡上確實指陳也。苦
集是世間果因。滅道是出世果因。即因果相酬也。
知之與斷。是於世間。則厭果除因。慕之與修。是於
出世。則欣果從因。即惟求感應也。居滅下。是化城
止息。不趣寶所也。定性聲聞不迴心鈍羅漢也。諸
無聞下。言此一類多由愚法無聞未證謂證未得
謂得者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九圓精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纏空種。」
【圓滿也。專求曰精。滿其專求取證之因心。成其偏
趣冥寂之斷果也。為空所縛。曰纏空種。良以。有餘
涅槃位。僅齊於七信。識陰所覆。尚不達圓通之因
地。安能至無餘之果地哉。故均之違圓通而背涅
槃也。下科辟支放此。定性聲聞巳竟。
△十定性辟
支。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不迴心者。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銷六入一為圓融。破有歸空為清淨。了見命元為
覺明。發研深妙。有二。獨覺觀物遷變。緣覺推審因
緣。皆發深妙之悟。即以所悟之境。為涅槃歸息之
地。諸緣獨倫者。即緣覺獨覺之同倫也。餘可準前
例知。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十圓覺㳷心。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圓即圓融。覺即覺明。㳷心即清淨。湛明果即以悟
境為涅槃也。不化圓種者。不能融化透過所悟所
執空淨圓影。祖家所謂隱人胸次自成情也。住此
則障真寂滅。礙圓通用。終不達於寶所矣。問聲聞
辟支為內教正乘。號出世小聖。今何亦列魔數。答
以魔羅害正之稱。今此經大定。以順圓通向涅槃
為益。以違圓通背涅槃為損。而二乘宛然違背墮
之者。則枝岐鈍滯害正事。均非魔而何。然以定性
簡之。是但取於不回心者。而能回心固不墮斯數
也。中間十執巳竟。
△三結害囑護。分三。一示因交
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於未足中。
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文雖是總結。而亦可略分。中途一句。前八意多。蓋
前八魔外中途。各起狂解。或所歸果及熾塵果等。
於末二句後二意多。蓋後二少乘。得小為足。不復
前進。因依一句。意兼前後。蓋十執無非因迷而起
依迷而住。皆是下。方總判交互現前色陰文中。
△
二迷則成害。又曲為二。一總標迷妄。】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
而自休息。將為畢竟所歸寧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
大妄語成。」
【頑迷不忖。解現前文。所愛先習者。各以積劫薰習。
偏愛邪種也。今於定中。各境界相。適與先心相似
者。投彼病根。發其痼疾。即以欣取依止。妄謂究竟
極證。末句結為墮因。下科方判也。
△二分害重輕。】
「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岳師謂。七是外道。八是邪魔。是也。夫魔外既由先
心。而各墮其類。是業巳成矣。及享其修禪福盡墮
獄。何疑圓人住前墮義。解現想陰中貪求善巧科
矣。此害之至重者也。聲聞下。明其若於先心原有
二乘種習。見其境界有相似處。即證小果。然二乘
巳能斷惑取證。必無墮義。但惟永閉化城。不達寶
所。此害之稍輕者也。永嘉所謂。一愚痴一小騃。是
也。
△三囑令保護。】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
普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沉孽。保綏哀救。
消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存心者。存如來大悲之心。秉道者。秉如來二利覺
道。此法門即辯魔法門也。分別曰見。見魔即顛倒
分別也。依岳師。七純是見。八具見愛。以留塵勞生
勝解故也。至於二乘。界內見愛雖盡。而界外見愛
仍存。如其於涅槃則迷真執似。於諦理則厭有著
空。不達法空。惟求自利等。皆顛倒分別也。沉亦深
也。綏安也。邪緣即前倒見。全障正真知見。能消磨
息滅。則障盡理現。於佛知見。自證入矣。成就即至
終也。魔外二乘。皆違圓通背涅槃。故皆岐路也。詳
分五魔境相一大科巳竟。
△三結示超證護持。分
二。一先示超證。謂從識破超入後心果地也。又三。
一諸佛先證。】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
得無上道。」
【此法門。亦應總指五陰中辯魔法門。諸佛乘此心
開者。每於一陰。未開之時。要須依此法門。以辯別
之。不為十種魔境所惑。方得一陰破除。從色至識。
無不皆然。故云爾也。成無上道者。言乘此陰破入
住可以超證極果矣。
△二識盡所超。分三。一識盡
根融。】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
【此之單舉識盡者。將齊此以明超證也。互用解現
識陰終破科中。蓋體固圓融。而用亦不隔。每一根
中。皆兼具五根之用。此正初住圓通之位。舊註乃
判七信。不思經文明言聲聞緣覺位在識陰交互
未開列於魔數。正齊七信。何乃識開。仍是七信。理
不通也。
△二頓齊等覺。分二。一法說。】
「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圓明精心。於中發化。」
【從互用中者。即從初住位也。能入金剛乾慧者。即
一超直入等覺後心也。此蓋促舉始終也。金剛乾
慧。解現八卷等覺位中。圓明二句。又以略表中間。
廓周法界曰圓。寂照無邊曰明。此即知見菩提之
實相。偈曰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是也。而言精
心者。揀異相似位中無明初伏之麤心也。於中者。
於初住等覺兩楹之中也。發化者。以清淨禪那。歷
超於諸位也。
△二喻說。】
「如淨琉璃內含寶月。」
【琉璃譬圓明精心。含月譬於中發化之諸位也。
△
三示超諸位。】
「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所
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
【此即於中發化一切諸位而確指列名也。蓋識陰
破後信滿入住之初。一超直過。以至後心。然既當
信滿。而復超十信者。全顯此經十信乃初住十心
也。於地而特言所行者。意表入地。乃真修聖位耳。
皆以金剛利智修斷。故言金剛十地。於等覺而復
言圓明者。見始終惟此一心。但至等覺。則發化之
極也。按天台言圓教有利根者。一生超登十地。清
涼言解行在躬一生圓曠劫之果。皆從初住超之。
蓋初住名發心住。以是義言。從初發心。即成正覺。
故舊註謂從七信超之。未敢聞命。大抵詳究圓家
只有二位。一斷前通惑。從滿觀行。一超直入初住。
中間更不取證。二斷後別惑。從入初住。一超直至
等覺。中間亦不取證。而佛於圓家。仍列多位者。有
二意。一者引為漸機令欣從圓頓也。二者見佛眼
明極能於至迅速者能見能析也。譬飛隼上山雖
至迅疾。然亦自下歷上。但眼鈍者終不能徹見。而
分析之。故須佛眼也。
△三圓證極果。】
「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孤山曰。金剛乾慧。是妙覺無間道。轉入解脫道。即
妙覺也。故云入於如來等也。妙莊嚴海是福究竟。
圓滿菩提是智究竟。歸無所得是理究竟。福即解
脫。智即般若。理即法身。不縱不橫。三德祕藏於茲
具顯。
○妙莊嚴海者。具足萬德莊嚴之果海也。圓
滿菩提者。完復一切種智也。歸無所得者。一一契
合性真本有。而不從外得也。上二句顯修成。末句
顯性具。蓋從性起修者。而修還契性。離性真外無
片法可得矣。先示超證巳竟。
△二後示護持。又分
三。一首明遵古辯析。】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析
微細魔事。」
【止觀性修說現前文。覺明二句。言此乃諸佛因中。
始覺智明詳分魔事也。
△二正令諳識護持。分二。
一先令自巳諳識。又三。一諳識魔邪。】
「魔境現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
【成害雖似由魔致魔實因心垢。前云各以所愛先
習迷心即心垢也。今能諳識魔境。豈但不墮魔奸
兼亦洗除心垢。不陷邪宗。
△二諸魔不現。】
「陰魔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魎
無復出生。」
【陰魔即心見兩魔也。發雖在於最後。今由即屬心
垢故。首先言其銷滅。有以深況淺之意。如云汝能
依此明誨識魔除垢。陰魔早巳銷滅絕根。何況外
魔焉敢留難。是以天魔及鬼神精魅。悉摧心喪魄
以逃遯矣。
△三二果無障。】
「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首二句言自初因以至無上智果。中間略無缺乏。
於辯魔之法。要後三句作一氣讀。大涅槃是佛究
竟無餘斷果。所謂五百由旬之外真實寶所。前行
識中。二十種魔外小乘皆下劣。得少為足。或迷馳
險路。或悶閉化城。不成增進。今惟諳識魔境。則諸
下劣皆增進於寶所無迷悶矣。是此法門後二尚
賴如此。何況前三陰中。利賴可知。
△二轉令呪護
眾生。分為三。一正教勸持。】
「若諸末世愚鈍眾生。未識禪那。不知說法。樂修三昧。
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呪。」
【未識禪那者。不能明悟於諸魔境也。不知說法者。
缺多聞性也。樂修三昧者。好獨領簡便之法而樂
於靜修如直修反聞之定。是也。
△二兼通寫帶。】
「若未能誦。寫於禪堂。或帶身上。」
【△三總結魔伏。】
「一切諸魔所不能動。」
【此全顯呪力。極勸行人當持也。
△三叮囑欽古教
範。】
「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論自利之智。則究竟之修進。非中路化城之止息
也。論利他之悲。則最後之垂範。非始教不了之權
義也。可不敬承以利巳利他哉。無間問說五陰魔
境巳竟。
△二因請重明五陰起滅。分二。一躡前請
問。又三。一領前請後。】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失。於大
眾中。重復白佛。」
【憶持無失者。於巳諸法不漏落乎毫髮也。
△二具
陳三問。就分三。一問生起妄想。】
「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種虗妄。為本想心。我等平常。
未蒙如來微細開示。」
【指前每於終破妄原各有所觀妄想以為根本。今
總舉之以重問也。我等下申罕聞以求細示也。蓋
聞之熟者可一舉而便見。今由曾未蒙示故。乍聞
未得其詳也。
△二問滅除頓漸。】
「又此五陰。為併銷除。為次第盡。」
【併銷者。五陰齊除也。次第者。五陰漸破也。
△三問
陰界淺深。】
「如是五重。詣何為界。」
【淺深即各陰邊際也。後文自見。
△三願利現未。】
「惟願如來發宣大慈。為此大眾清明心目。以為末世
一切眾生作將來眼。」
【發宣大慈者。於三問一一詳示大慈無倦也。下求
開現未道眼。可知。
△二酬請具答。分二。一具答三
問。就分三。一答生起妄想。又三。一標說妄想之由。
又三。一推原生起元虗。又三。一明真本無陰。】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諸塵垢
乃至虗空。」
【精真者。純真全體也。妙明者。惟有寂照雙融也。名
之以本覺者。揀非修成也。而特言其圓淨者。即彌
滿清淨也。非留下即表中不容他也。亦即心經空
中無色等義。死生即界內分段也。塵垢即界外涅
槃也。所謂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也。乃至者超多之
詞。如正報依報皆在其中。極於虗空盡色邊際矣。
取要言之。但是本覺中元無五陰而巳。蓋界內分
段。即受想行之三陰。界外涅槃。即識陰依正等。乃
至虗空即色陰也。
△二表陰皆妄生。】
「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皆字總躡上死生塵垢乃至虗空。應以伏難起之。
如云既本覺中。元無生死涅槃乃至虗空等五陰
實法。奈何即今眾生宛然現有耶。答此等皆但因
於五種妄想次第生起而巳。豈性真本有耶。當知
此句。正乃確答妄想生起。
△三喻妄生非實。】
「斯元本覺妙明精真。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
迷頭認影。」
【元字似是緣字之訛。作元頗無情味。若強釋之。元
者總統也。蓋總統前之真妄。以為法說。起下喻說
而巳。言真本有而妄迷如失。如演若頭本在而妄
驚其失也。妄本空而誤迷為有。如演若影非實而
錯認為真也。意表五陰從本虗妄不實矣。
△二判
決倒計非是。又二。一直示二計俱妄。】
「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迷因緣者。稱為自然。
彼虗空性。猶實幻生。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此中所以必斥二計者。良以。五陰始從妄想而生。
雖有恒無。終依倒計而住。雖無恒有。所謂從畢竟
無。成畢竟有。是故二計不忘。則五陰牢不可破矣。
所以如來欲掘妄想之原。先斥所依之計也。初五
句先以雙舉二計。妄元無因者。惟此一句是其實
義也。於妄二句。明其迷無因而方立因緣也。迷因
二句。又其明迷因緣而方說自然也。彼虗空下。例
明二計皆妄也。蓋虗空宛似不動不壞。猶是虗幻
非真。何況二計。本出眾生顛倒分別。豈有真實義
哉。
△二縱奪況顯必妄。】
「阿難。知妄所起。說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
所有。何況不知推自然者。」
【上科直斷其妄。此顯其所以為妄。而縱奪況顯之
間。仍見二計之妄有淺有深。首二句縱許因緣也。
言汝果能知妄起處。則許汝說因緣也。次三句。斥
奪因緣非真也。若妄元無者。言妄若本無起處可
得。則說因說緣。本非實有。而為不了義矣。以上先
以縱奪因緣非真。何況下。方是況顯自然愈妄之
甚也。何況不知者。何況竝因緣而亦未通達也。推
自然者。復更違因緣而謬說自然。可謂迷執中之
迷執矣。
△三結歸故說妄想。】
「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承明我所以說五陰同是妄想者。一欲眾生了見
五陰真正本因。而破除無難。二欲眾生捐捨五陰
徧執情計。而達妄無惑矣。若約三性分之。則精真
妙明圓成本實也。皆因妄起依他巳虗也。二計俱
非偏計愈妄也。標說妄想之由巳竟。
△二詳示五
重妄想。就分為五。一色陰妄想。分三。一示體因想。】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
【色陰雖兼五根六塵。今圖易顯其與想相應故。且
單就內身。而言先因父母想生者。以父母俱動染
愛之想。而後有赤白二陰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
者。言汝之父母染想雖具。而汝之中陰。不作愛憎
之想。亦不能來入胎中。是則全乘父母竝巳三想
成就。而後結胎中命根。故曰想中傳命也。
△二引
喻詳釋。又二。一雙引二想。】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
【先言者。二卷想陰中言也。口涎足酸。全顯虗想能
感通實體也。
△二辯顯虗妄。】
「懸崖不有。酢物未來。汝體必非虗妄通倫。口水如何
因談酢出。」
【首二句。言二物但是空談非是實有。汝體下。反言
以顯體乃妄倫也。言汝之身體。若不與虗妄通為
一類。空談酢崖。而口水足酸何為妄出耶。
△二結
妄想名。】
「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堅固妄想者。言此想之體取著有力固結而不可
解也。如父母交遘染心。并巳憎愛深心。其交固有
力。不待言矣。問內根固然。若兼外器。何關三想。答
如前世界相續中。言堅明立礙及與堅覺寶成等。
亦堅固妄想也。
△二受陰妄想。分二。一轉想成受。】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澀。」
【首二句。躡前想陰。亦即躡前喻中臨高虗想。次二
句。但取受酸澀處。以為受陰。所謂轉想成受也。而
言真受者。意明想雖無實高險而形乃受真酸澀。
諸受皆可例知其妄。
△二推廣結名。】
「由因受生。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
名為虗明第二妄想。」
【首二句。牒前妄受動體。例下諸受皆是妄動。吳興
曰。汝今現前下。正示受想也。順益即樂受。違損即
苦受。合有非違非順即不苦不樂受。但是文略耳。
溫陵曰。臨高空想而酸澀真發違順皆妄。而損益
現馳。則受陰無體虗有所明。故名虗明妄想。
△三
想陰妄想。分為二。一身念相應。】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
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
【此科全舉想陰之虗。能使色陰之實。而虗實相應。
以見想陰之妄也。溫陵曰。念慮虗情也。色身實質
也。虗實不倫。而能相使者。由想融之也。心生虗想。
形取實物。心形異用。而能相應者。由想通之也。
△
二推廣結名。】
「寤即想心。寐為諸夢。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
第三妄想。」
【寤想寐夢。皆獨頭意識為體。故即想陰。而言搖動
妄情者。顯其皆非寂靜真心也。溫陵曰。寤寐搖變。
使心隨境。使境隨心。皆融通妄想也。
△四行陰妄
想。分三。一體遷不覺。】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消容皺。日夜相代。
曾無覺悟。」
【此亦例前明虗妄行陰能遷實體也。首二句。舉行
陰也。化理猶言變化之性。即指行陰以遷流為相。
故曰不住。運運猶言念念也。密移者。表其動之隱
微也。莊子喻以夜壑負舟。正此密移之意。但彼謂
造化。此言行陰也。次二句。正表能遷實體也。蓋遷
少至長。遷壯成老也。日夜相代。即剎那剎那不得
停住也。曾無覺悟。言不能念念了知。正以見遷移
之密也。
△二雙詰是非。】
「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無覺。」
【此字即指行陰。此若非汝者。言此遷流之行陰若
果非汝心耶。云何體遷者。詰其何能遷變汝之實
體耶。以見不非汝也。如必是真者。言此遷流之行
陰若果真汝心也。汝何不覺者。詰其何不念念覺
知耶。以見不即汝也。非汝是汝二不可定。足知虗
妄而非真矣。
△三推廣結名。】
「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幽隱者。固以遷流難知是非莫定為義。亦以前三
覆藏非修莫見為相也。大抵受想行之三陰。雖皆
屬心。而文中皆要顯與色身通貫。受則能令色身
領境。想則能驅使於身。行則能遷變乎體。又雖說
三陰通貫色身。而實要顯身為念倫非真實有也。
△五識陰妄想。分四。一縱奪真妄。又二。一約性縱
真。】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
若實精真。不容習妄。」
【迷位識陰。雖通收八識。而修斷位中。前四陰盡無
復麤浮遷動。更何論於前七。應知此惟目於第八
也。故此首三句。先用縱詞。牒定恒常。精明不搖。即
指第八識也。純一不雜而橫竪洞照曰精明。所謂
似一也。浮想巳盡而遷擾俱停曰湛不搖。所謂似
常也。名恒常者。正是牒定之詞。言若即以此精明
不搖之識。為真常不變之性耶。於身下。縱其應不
習妄也。於身不出見聞覺知者。益顯經前所示根
中之性。即是第八實體無疑矣。但前帶妄顯真。此
則研真斷妄也。若實精真不容習妄者。如云若實
精金不應混沙也。習妄之事。下科方以見之也。
△
二驗憶奪妄。】
「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忘俱無。
於後忽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
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筭。」
【此但約記持多年不忘舊見為八識習妄之過。蓋
最初熏習。雖由前六。而憶持不忘。非前六所能。前
六如聚歛之臣。第八似庫藏之吏。第七同出納之
官。故知此論收執不忘。惟約第八也。理實此識尚
能憶持多劫無量種習。次第成熟。豈止現生之多
年乎。舊註不達。濫收前七。失旨甚矣。湛不搖中念
念受熏者。言見物之後。雖似忘情置過。而實念念
熏持。無有剎那間歇。如其不然。於後覆覩。豈能宛
然現前耶。有何籌筭者。言此方是驗一物之不忘。
而實持種之無量積習以無邊。故云爾也。
△二正
申喻示。】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
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
【急流水須取無波平流之急水。望如恬靜者。以其
無波浪之參差無飛湍之上下也。次二句。明其正
因流急故不可見。非真無流也。嘗對此水。閑驗其
流。拋一草葉於其水面。草葉迅疾而去。方覺其流
之最急非無流也。故佛前驗其記物如拋草葉也。
末二句。判定仍想元也。蓋前想陰之盡。但盡麤想。
其實此陰仍是細想。所以仍受此妄習也。大抵究
本惟一妄想。但麤而著者。極於色陰。細而微者。極
於識陰也。
△三的指滅時。】
「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
【此言識陰既非確實。精真猶屬妄習。然則此妄何
時而方滅耶。要須六根互用之時。根隔合開之後。
此之妄想。方以滅除也。但經用反言以顯。故云若
非根解入圓。此妄終無滅時也。蓋互用合開。正當
寂滅現前獲二殊勝十信滿心十住初心之際也。
△四推廣結名。】
「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虗無
第五顛倒細微精想。」
【現在見聞覺知者。即就阿難現前六根中性一念
不生之體。如佛前十番開顯不動不滅等識精明
元也。而言中串習幾者。即覩物不忘念念受熏也。
湛了內即精明湛然不搖之中也。罔象虗無者。謂
其本是無明幻瞖。似實而虗。似有而無也。顛倒者。
迷真執似也。細微者。陀那細識也。精想者。識精明
元也。簡異前想陰中瀑流麤想耳。詳示五重妄想
巳竟。
△三總結妄想所成。】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溫陵曰。五受陰亦曰五取蘊。由一念迷妄。受此取
此。以自蔽藏也。
○承上總言。由是觀之。五陰雖淺
深麤細不同。而要之皆妄想所成。悉非真心本有
也。答生起妄想巳竟。
△二答陰界淺深。】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惟色與空。是色邊際。惟觸及離。
是受邊際。惟記與忘。是想邊際。惟滅與生。是行邊際。
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阿難前第三問云如是五重詣何為界。佛今於第
二答中答此問也。因界者。舊註以空色相因等義
釋之。頗無情謂。今考古訓十八界。乃云界者因義。
謂出生諸法。如地生物。而地為物因也。今五陰即
界之開合。故名因界。但是陰之別名而巳。淺深即
邊際之淺深。歷五陰而各有也。如色陰中有相為
色無相為空。若離諸色相。而棲心空淨。祖家謂之
一色邊。惟識謂為空一顯色。是知盡色而不盡空。
皆未出乎色陰邊際。而一切空忍皆非究竟也。受
陰中。取著曰觸。厭捨曰離。斷諸取著。而不忘厭捨。
是猶住捨受之中。故佛於離幻之後。復教離離。是
知盡觸而不盡離。亦未出乎受陰邊際。而一切背
捨皆非究竟也。想陰中。有念為記。無念為忘。除諸
念而不忘無念。是仍住於靜念之中。故佛言有念
無念同歸迷悶。祖云。莫謂無心是道。無心猶隔一
關。是知盡記而不盡忘。亦未出乎想陰邊際。而一
切無想皆非究竟也。行陰中。以迷位散心麤行為
生相。如二卷喻如瀑流者是也。以修位定心細行
為滅相。如此卷喻如野馬者是也。然此細行似滅
非滅。仍是清擾細遷。如定中人不免爪生髮長。足
以驗之。是知盡生而不盡滅。亦未出乎行陰邊際。
而一切滅定皆非究竟也。識陰中。以有入為湛入。
蓋泯行流而沒歸識海。經云。性入元澄一澄元習
如波瀾滅化為澄水。是也。以無入為合湛。經云。內
外湛明入無所入。是也。蓋合字有不動之意。即流
急不見其流也。然此合湛境界分劑非淺。良以。始
言湛入特表行陰方消識海初入。按位巳當七信。
齊於四果。而圓通正在聞所聞盡。終言合湛。更名
識海久停湛明淨極。區宇漸啟。將通未通。按位可
當八九十信。而圓通應在後三結中。雖視湛入有
加居然。仍在識境。咸不免於最細四相所遷。是知
盡湛入而不盡合湛。終未出乎識陰邊際。所謂清
光照眼。猶似迷家。而一切明白法身俱未究竟也。
問識陰盡時畢竟何位。答入初住證圓通也。經云。
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是其明
徵也。問此之識陰。既惟第八。即是業識。而別經論
皆謂。無明生相等覺後心方盡。今言初住即盡。而
後位依何住持耶。答彼是漸教所談。初住等覺。尚
隔天淵。豈遽說盡。此是圓頓之旨。經文明言。從互
用中頓超諸位。能入金剛乾慧。非等覺後心而何。
應知勝義中真勝義性。大不思議。不應以漸而難
圓也。然以此總較因界之淺深者。若但知色為色。
而不知空亦是色者。知色界之淺者也。知空色之
皆色者。知色界之深者也。如是乃至但知湛入為
識。而不知合湛亦識者。知識界之淺者也。知湛入
合湛皆識者。知識界之深者也。是則發揮五重妄
想。可謂極盡其境界矣。
△三答滅除頓漸。阿難前
第二問云。又此五陰為併消除。為次第盡。故如來
今於第三答中。答此問也。分為三。一生滅次第。】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
【此五陰生滅次第。即六根結解次第。將明五陰雖
頓悟而須漸修故。先陳五陰生起滅除。本有兩重
次第。豈得併消除哉。元本也。重疊生起。言本由積
壘非頓成也。孤山曰。約生則由內造外。從細至麤。
如著衣也。故迷理有識乃至有色。約滅則由外至
內。從麤至細。如脫衣也。故悟理色盡至識盡。
△二
頓漸始終。】
「理則頓悟。乘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上科雙舉生滅二種次第。此則單陳滅除次第。而
仍兼始悟。則無次第。而終修須次第也。其言理則
頓悟者。理謂妄理。頓悟謂了達五陰。惟一妄想。妄
則本空。一念悟徹。焉有次第。乘悟併消者。即銷其
億劫顛倒之想也。如暗夜驚杌為鬼奔馳荒越。一
旦被人說破。鬼想全消。事非頓除者。事謂破除修
斷之事。不頓除者。言不能一時俱除也。因次第盡
者。要須歷五陰次第而漸除之也。如鬼想雖以全
消。馳途豈能遽返。要須歷返前途。方歸舊處矣。總
是頓悟漸修之意而巳。
△三責忘前教。】
「我巳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巳示巾結者。即五卷佛取劫波羅天所獻華巾。綰
結以示倫次之文。何所不明者。言前法喻昭然無
不明了。汝當即彼悟此。方為善領佛誨。何乃忽略
於彼而再問於此哉。研究斯貴。則的知前觀音解
六結而入圓通。全同此處破五陰而入初住。但法
數。前六此五。開合參差。難以細對。略作兩節。麤分
攝之。從色空乃至湛入。攝前三結。惟合湛二字。攝
後三結。舊解誤以六根為六結。而不達一根分具
六結。今解既巳不從。故此處舊註中橫竪之辯。皆
無用矣。具答三問巳竟。
△二結勸傳示。】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來末法之中
諸修行者。令識虗妄。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開通者。於一一陰。皆了達其根元。全是妄想。非性
實有矣。此教其自利也。傳示下。勸其利他也。令識
虗妄者。令其達陰妄本空如巳無二也。深厭自生
者。自之一字有二意。一者自然意。謂既達全妄。則
深切厭離之至自然生發矣。二者自巳意。謂既悟
五陰元無。便發深心厭此。皆由自巳妄生還須自
力滅除。末二句。言便知自性本有無蓋覆無集聚。
常樂我淨之果性。不復更戀三界生死有漏因果
矣。蓋厭戀相反。既厭而豈復戀哉。自談七趣。以至
於此。名超有出魔周。正宗分一大科巳竟。
△三流通分。此於法華。既為一轍。法華較顯經功
流通勸讚之文。品品有之。至後流通大分仍延數
品而斯經流通之文何甚少耶。答此與法華同一
轍者。義理分劑同也。至於流通多少。略以二義推
之。一者疑信差別故。法華廢立之初。疑深信淺。故
洗蕩疑情為詳。而發揮理行為略。如知見實相等。
但標名字而巳。而顧重重較讚勸通者。意在決了
滯疑且令信受也。此經開顯之久。疑消信定。故發
揮理行為詳。而洗蕩不信為略。如知見實相等。詳
確搜揚竭盡不巳。而不多勸通者。知其領受易也。
二者以約該博故。蓋流通之文。雖比法華為約。實
以約辭而收博義。非真缺略。由佛語微妙故也。該
博入文自見。分為二。一極顯經功。又分二。一開二
利而況顯福報。蓋舉少示以況顯廣示也。又二。一
舉利他況顯。又二科。一舉多功較定。又二。一如來
舉功令較。】
「阿難。若復有人。徧滿十方所有虗空盈滿七寶。持以
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虗度。於意云何。是人
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
【此中據佛所舉財田各極其盛。蓋十方虗空本無
邊量。滿空七寶豈有量耶。若是則一閻浮徧世界
皆不足論。凡稱財勝者。縱重壘其詞。終不能過於
斯矣。法界微塵本自無盡。塵數諸佛豈有盡耶。若
此則三四五佛。百千萬億。皆未可比。凡稱揚田勝
者。縱增崇其語。終不加於是矣。承事供養者。即以
盈空之寶承供也。心無虗過者。即於微塵諸佛。一
一無遺也。是人下。令其較量也。然較量且從獲福
以滅罪尚未及言故也。
△二阿難較定無量。】
「阿難答言。虗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眾生。施佛七錢。
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虗空既窮。佛土充徧。
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
【首二句。單以牒言財勝。昔有下。雙以況顯財田俱
勝。蓋以七錢而施一佛。財田俱劣也。而猶得轉輪
勝報。況顯徧空佛土。即田勝也。皆施珍寶。即財勝
也。窮劫下。決其獲福不思議而無邊際也。
△二況
顯經功超越。當知況顯之意。全在言外。分為三。一
示誠言起信。】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虗妄。」
【此因向下弘經之功至少。而滅罪獲福至多。恐難
信及。故此先明佛無不實不真之語。令當諦信之
也。
△二明滅罪往生。又三。一極言惡因惡果。】
「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
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
【若復有人者。設言有此一人也。四重即殺盜婬妄
十波羅夷。或即十惡。未見的據。然波羅夷。五篇第
一。義當極惡集。云三意釋之。一退沒。二不共住。三
墮落。亦譯名棄。五刑如斬。按下惡報極重則此四
重十惡應必集至無邊。此上惡因向下惡果。瞬息
即經者。言臨墮至近也。阿鼻即五無間獄之至重
也。窮盡十方皆經歷者。獄之至多也。
△二略舉暫
爾弘經。】
「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末學。」
【能念之人。即前臨墮獄者。一念者。暫時發心也。此
法門須確指大定圓通超出深入之一門也。末劫
者。聖遠魔強之日也。末學者。難進易退之人也。須
知弘經既惟一念。經必非多。所謂四句偈等。人必
非眾。所謂竊為一人等也。
△三因之離苦得樂。】
「是人罪障。應念消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
【罪障即上最重最多之惡報。應念即應弘經之一
念。銷滅者。如星火之爇積草無有不灰燼者矣。變
其下。更言不但只消罪業。仍以轉見樂邦。而往生
其中。夫一念微功。而能離極苦。以生極樂者。良以
應觀法界一切惟心。實華嚴破獄之偈。而斯經圓
彰法界。極顯惟心。一念持此。是以能令無量阿鼻
隨處滅盡。難思樂土。當處發生。然須自信。方以剋
功。自信不及。深孤妙利。痛哉。
△三明獲福勝前。】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
筭數譬喻所不能及。」
【言不但離苦得樂。仍當獲福無量超勝無比。而言
超前施人者。即超前以虗空剎寶供塵數諸佛之
人也。其超越之數。不但一倍二倍。蓋百千萬億倍
乃至筭喻不及也。正以斯經。開如來祕密之寶藏。
獲本然周徧之家珍。成塵剎互融之佛果。故非財
施之多執相之供有為之果所能及矣。問全經雖
有是功。一念豈能盡義。遽滅多愆。而頓膺廣福。胡
不為濫賞乎。答圓融不思議境智。剎塵齊量。而念
劫相收。豈以大小短長情量而測之哉。宜深忍樂
佛言。勿自疑阻於本真之妙利也。又復應知言外
況顯之意。此處當明。蓋極重罪人。一念弘經。尚能
滅罪獲福如此。何況輕罪無罪。乃至有福多福之
人。弘經果報。殊勝可知。一念尚能如此。何況久弘。
乃至盡形。一句一偈尚能如此。何況一卷半部乃
至全經。竊謂一人尚能如此。何況多人。乃至在大
眾中。廣為人說。其果報殊勝益可知矣。舉利他況
顯巳竟。
△二舉自利況顯。】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呪。如我廣說。窮劫
不盡。」
【誦經持顯文也。持呪誦密經也。如我廣說者。謂以
佛八音四辯稱揚斯人。滅如上罪。獲如上福。窮盡
劫數。尚不能盡。應知此中亦具有言外況顯之意。
良以。誦經持呪。方得聞慧。其功其報。巳至佛說不
盡。何況進於思修如解義習定作觀。反聞自性。乃
至達於六度萬行。其功其報。益不可盡說之矣。問
廣如上說。而更加窮劫不盡。豈自利反勝於利他
耶。答互影略耳。前詳較量超越。要之由經勝妙故。
使二利均之超勝無比。均之演說不盡矣。開二利
而況顯勝報巳竟。
△二合二利而深許極果。】
「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復魔業。」
【此科雙承上二利。而合言之。依教行道。即謂遵佛。
以此法門。自利利他。方為如教行道。良由斯經元
以具足二利。而況無上菩提。必須二利圓滿。方為
證極故也。直成菩提者。從初發心。以至成佛。中問
更無諸委曲相。如水赴壑似箭穿空。更無留難。固
非如小乘化城之中止。亦非如漸教歷證之遲延。
所謂不歷僧祇一超直入者也。末句略出其由。蓋
中間凡有退屈紆迴。皆因魔業肆擾。斯經顯密加
持。永無魔障。所以直成菩提更無留滯也。是則此
之流通據文無幾。而研究辭旨。雖重篇累帙。亦不
能過。豈非以約收博。無所遺餘。所謂我為法王於
法自在。信不誣矣。極顯經功巳竟。
△二結眾法喜。】
「佛說此經巳。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
天人阿修羅。及諸地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并初發
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此科與序分相為首尾。皆經家所設。首句竝結正
宗流通以二皆佛說故也。比丘下。先列歡喜之眾。
然此與序分列眾各有所兼。故分二分。前兼嘆德
時會。故為序分列眾。此兼歡喜禮散。故為流通列
眾。且序分列眾雖詳而缺。此科列眾雖略而全。請
別詳略缺全之相。如此科首列四眾。而序分但列
比丘。是缺三眾也。次略陳八部。辭雖略而具顯八
部之相。序分則盡缺焉。次標菩薩。次標二乘。皆總
略而未如序分之別而詳也。後加聖仙力神二眾。
非但序分缺之。諸經未多見也。然於仙而特加聖
童者。明其雖居仙趣而修行內教三乘聖道。以希
童真妙果。所以揀餘仙眾也。於鬼神特加發心大
力者。表其建志護法。而具大神通。力洞無畏。所以
揀暴惡及羸劣者也。此之二眾。皆能弘護。流通八
部。收之未盡。故增列之。末二句。正結法喜謝辭。大
歡喜者。既聞正宗。而獲本妙圓心。復聞流通。而知
究竟弘益。近無墮惡之憂。遠有證真之望。非同人
天三乘微利。得大饒益。故慶非常。大歡喜也。去者
歸也。各離隨相法會各歸自心不動道場。或修習
或弘通。非如世人離法會而遂成散亂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十(終)
* No. 275-B
刊楞嚴正脉後䟦
予寓上黨。制斯疏時。妙峯澄印輩數子。清譽振於寰
宇。著作流於海內。心祈稿成。得一證明。足驗乎不乖
聖意。但慮其值之不。偶稿將半。妙峯忽至潞。巳甚異
之。將往拜師。巳及門。一見即傾倒肺腑。如三生好。咨
其來意。曰鑄萬固塔頂耳。予曰茲有佛頂。當呈似君。
即出其稿。再拜請證。師亦拜受。讀未竟。驚曰。當代僧
英。指摘舊解若易梁柱。然茲如革故鼎新。大番昔按
非細事也。巳領其槩。未盡其詳。乞携歸旅寓。一研味
之。予唯唯別去。次日往答拜師。乃稽首謝曰。昨披妙
註。抵暮徹曉。不能釋手。新意疊現。聞所未聞。楞嚴本
旨。如日初出。非諸聖冥加。決不至此。願師專志速成。
恐時不逮刊刻之事。某甲效勞。予承斯證許。亦稽首
謝之。私念此或聖心𠃔若何遇之奇而獲證之早耶。
別日師復諄諄。予感時光不逮之警。日夕孜孜。復三
載而稿完。歲逼除。師又忽至。慶慰無量。請稿如蒲。予
謂非躬理之不可容緩圖之元日後復別去。仲春予
遂有五頂飯僧之行。轉至蘆芽華嚴寺過夏。寺亦師
所建也。冬寓於汾。次春復應臺山之請。說觀經疏鈔。
夏游雲中。留西巖寺。講楞嚴。值妙師應宣城之招過
西嵓。促予歸蒲。事亦甚奇。予乃繼行。仲冬始達萬固。
承師厚遇種種。次年二月一日。命工就刊。王公大人。
莫不與力。師復吹噓於隣郡及上谷。乃至自鬻所乘
以足之。是以周歲而畢。夫經疏科釋。過四十萬言。而
速成如此。固不無默相之者。而師之法眼道力所願
成就。尤不可測。其亦多生有大因緣。於是經。而鑑蒙
翊助。非茲一世也。否則安能不期而至。而緣之輳際
如是乎。因紀顛末。以見法有所證功有所歸焉。
時
萬曆庚子八月望日沙門真鑑謹䟦
* No. 275-C
不肖(梃)育斯叔世。宿性庸愚。雖嗜道真。恨乏指授。此
生何幸。值我
王兄殿下。研精貝典。洞燭玄微。深荷磨礲。僅通一綫。
稔聞
交光尊師。潞陽掛錫。改註楞嚴。(梃)數數神交。願祈親
炙。戊戌歲 妙峯師約
師過萬固刻楞嚴新疏。(梃)謁之領誨無量。次春
師講華嚴懸談。(梃)侍坐與聞。不啻撥雲覩日出井觀
天。頓覺身心擴周法界。踰年新疏工竣。荷師頒示。焚
香披閱。始知識心為無量障源。根性即真心實體。反
聞乃無功用道。捨障源則妄盡。見實體則心安。用無
功則頓入。華嚴固無盡寶藏。斯經其入華嚴之捷逕
矣乎。法乳汪洋。粉軀莫報。蕪言謬贅。敢告同心。
旹
萬曆庚子中秋日持
菩薩戒門下弟子體玄子朱俊梴和南謹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