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正脉疏

楞嚴經正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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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觀諸下約心之照境妙也。又上獨影先虗也。以

下性境亦虗也。如鏡鑑明者。蓋言心照山河等。如

鏡現影。無罣礙也。過者離境之後也。無迹者。如鏡

還空無留滯也。虗受照應者。收束上文言心之觸

境。但虗受照應而巳。明心境皆虗融也。末二句。總

言想盡真純以結之也。罔無也。宿積深厚曰陳。習

即習氣也。蓋浮想擾心。誠宿積難除之習氣。今乃

一旦滅盡。故言了。罔謂了不可得也。惟一精真者。

純一虗靜覺明之體也。

△二狀示行陰區宇。】

「生滅根元。從此披露。見諸十方十二眾生。畢殫其類。

雖未通其各命由緒。見同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

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生滅指分段生死而言。三界眾生。所以生滅無停

根元。皆是行陰所遷。前三陰未破。則此根元終不

可見。今前三盡除。第四自現殫盡也。十二類生該

盡天上人間四空。不出行苦。正謂此耳。故曰畢殫

其類也。環師謂。由緒為識陰。而生基為行陰。見二

陰深淺之殊。圓師謂。各命為別相。同分為總相。定

二陰細麤之別。皆宜深玩之也。莊子註中。巳辯野

馬。但是陽焰。非是塵埃。且熠字從火。既表光明閃

爍。足顯與焰為順。乃田間地氣春晴伏地可見狀

如水而光如焰也。清擾言動之細微也。焰喻正表

隱微難見。若通前後。俱用水喻。則想陰尚如大浪。

行陰乃如細浪。識陰則如無浪流水。真覺性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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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湛然不動之水。故行陰為分段根元。識陰為變

易根元。前後較量。麤細妄真。歷然指掌。故知惟一

精真亦縱許也。浮根塵。即浮根四塵。謂肉身也。究

竟樞穴。謂遷謝老死之深本全在於此矣。末結行

陰區宇。蓋獨取熠熠清擾為其相也。

△二終破顯

露妄源。】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

化為澄水。名行陰盡。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觀其所由。

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首舉行陰而稱元性。明其為生滅之根元。性體也。

水浪停息曰澄。元澄即識陰也。性入元澄者。蓋細

浪之行水。收歸無浪之識海。元習即行陰種子。一

澄元習者。永絕行陰之種習更不起也。下喻可明。

全孚前之水喻。溫陵曰。生滅不停。業運常遷。名眾

生濁。故行陰盡則超之。行陰密移。曾無覺悟。故曰

幽隱妄想。具示始終巳竟。

△二中間十計變境。言

計者。顯此但是自緣定中所見。而生種種邪計。非

有外境魔事之擾也。就分十。一二種無因。又為三。

一標由示墜。】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

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

生元露者。觀彼幽清圓擾動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

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此下十計。既當想陰巳破行陰未破。中間所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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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科牒敘想破行現以為發端。是得正知者。即不

遭邪慮也。奢摩他中者。即圓定發明也。凝不動也。

即始終不起愛求。明不迷也。即魔來先覺不惑正

心。即雙承不動不迷。而頭正尾正也。如是則上來

十類天魔畢竟不得方便。方得精研者。始能力破

想陰也。窮生類本者。初得徹至行陰也。此上方以

歷述想破行現竟。於本下。却說正因行現而遂起

十種邪計。良以想破之後。天魔無可奈何。不復更

至。惟是自心邪解作孽。所謂心魔也。本類即十二

類。生元即行陰也。露顯現也。圓者徧十二類也。幽

清擾動。即微細動相。圓元勒成行。名二無因論。乃

先世外道修心邪解所立。違理背正之惡見耳。今

行現之解適與之同。故即墜彼論中。如後車蹈前

車之覆轍。故即同墮一坑壍也。後文諸論。皆放此

意。

△二分條詳釋。又二。一本無因。此約過去不得

達因而立。又分三。一據巳見量。】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機全破。乘

于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死

此生彼。只見眾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

【前二句標定。下徵釋之。生機發動之本。即指行陰。

破乃顯意非盡也。見屬于眼。故乘眼功德八百。八

萬其數相應而巳。不必分約過未。數反不合。蓋乘

眼根全分功德。合乎定力。能徹見於過去諸類。業

流即宿命通也。問此何不為別相。答亦多總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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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展轉生死無停而巳。非一一各詳也。若能各詳。

則不成自然之執。待下執自然處。再當明之。其處

者。八萬劫以內也。蓋其通力分量。止於此數。故數

外冥無所見矣。

△二謬成邪計。】

「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

【以不見處。而起無因之計。約此則名無因外道。岳

師謂即冥諦是也。蓋眾生三道。展轉相因。窮極無

始。惟佛眼能徹。菩薩尚有分限。何況凡小。故凡小

極其通力。但此而止。岳師責其不知因識非是。縱

知因識。亦豈能窮乎。

△三失真墮外。】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邪計故非正知。不了業道無始故非徧知。末言巳

墮邪覺。終迷正覺矣。

△二末無因。此約未來無後

因果。分三。一據巳見量。】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知

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本竪。畜

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

【標徵同前據釋詞。乃是詳推過去。例定未來。生即

劫內類生。根即劫外無因。蓋即以無因。為類生元

本。知人下。詳明皆本無因自然而然也。故此轉記

名為自然外道。然此驗知。但是總相。見於多分眾

生長時不變。輙起斯計。如人總觀閙市。但見人行。

不見坐立。若能一一別察。則少分坐立者。亦應知

之。良以。十二類生。惟人類易轉。而餘皆長時難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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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由總見。不能別觀。故約多分。而成自然之計。是

以末二句。結成無變。岳師註此意同。但引鶖子觀

鴿之事。應不盡同。彼能別相。而見如來故。擇常不

變者。令其別觀。欲勉其進也。且四果羅漢。行開識

現。便能別見。各命由緒。終不執於自然。

△二謬成

邪計。】

「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

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

【上科全是詳推過去。此科方以例定未來。盡形者

盡未來也。亦如是者。決定其皆不改移也。下釋成

之。本來不見菩提者。言八萬劫前。元不見其從菩

提性起也。云何下。言例知八萬劫後亦終不成也。

當知下。遂以判決執成邪計矣。岳師謂本字合是

末字是也。末無因者。言八萬劫盡。終成斷滅。無復

因果而巳。蓋以從無因而起者。還復無因返於冥

初之意。但是推前而知。不言觀後而見。疑恐行陰

未破。不能前後劫同。不然何用種種推前。再詳。

三失真墮外。】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準上可知。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二種無因巳竟。

△二四種徧常。分三。一標由示墜。】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

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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墜入四徧常論。」

【大意但因窮至行陰。尚猶被覆而未見。其幽隱遷

流遂於未徧未常者。早計徧常。是謂常見外道。然

四種雖皆不離行陰起計。而前三皆兼窮他法。且

以法之廣狹。而分劫之多少。惟第四則無所兼。而

亦不言劫量。此其別也。長水曰。行陰生滅相續不

失故名常。所計四種徧一切法故名圓。溫陵曰。徧

即圓也。故此標名徧常。後結名圓常。

△二分條詳

釋。分四。一心境計常。】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

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首二句。言是人想破行現。乘此心開。遂以窮研內

心外境本元自何而起。然窮之不遠。但見二萬劫

前無因自有。良以所窮之法。麤略而狹。故其見量

止此而巳。修習者。即窮心境之修習。能知下。蓋言

二萬劫外固冥無知見。而二萬劫內。親見眾生生

滅不斷。故不計劫外斷滅。惟計劫內相續為徧常。

以是異前。後三準此。

△二四大計常。】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住。修習能知四萬劫中

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體恒。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此亦乘心開而窮化元。見萬法皆從四大和合而

成。故作意窮之。見其體性常住。洞照眾生生死劫

量。至於四萬。比上所窮之法。稍為詳廣。故其照劫

數倍於前。然計常之故。亦凖前人但據劫內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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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識計常。】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

性常恒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

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根字決是識字之訛。不必能所曲釋。蓋末那執受。

既是七八。前是六識無疑。況下復以心意識。逆次

收束。八七六識。猶可驗知。舊註諸師。疑此處行陰

未開。豈能窮徹八識。殊不知八識但是此人乘開

心後所用進修法門。徹固未徹。窮乃許窮。例如聲

聞。窮四諦法。但盡生滅。豈能徹無作底。至於本元

由處。岳師謂別指行陰是也。以彼尚為行覆故。所

徹性元。但止行陰。而妄謂真常耳。特以所窮八識

法門深廣詳切倍前四大故。所知劫數。亦倍前人。

而遠窮八萬也。至於劫內觀生計常。不殊前計矣。

△四想盡計常。】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

今巳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斯人於想盡行現之後。無復窮研之力。便計為常。

比之第一。尚為淺劣。何況二三。故不復立能知之

劫量。度其所知。必不逮於二萬劫矣。以是推知。前

文本無因中。所以照八萬劫者。亦應乘眼功德。更

加窮研之力。方始能之。非想盡即能也。溫陵曰。想

元想陰也。生理行陰也。妄謂流轉生滅皆屬想心。

今巳永滅。則不生滅理自然屬行。不知行陰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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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元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常。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非徧圓而計徧圓。非真常而計真常。故墮邪覺。而

失正覺矣。此中不必取舊註強分屬於五陰。而言

前廣後狹。反顛亂於本文矣。四種徧常巳竟。

△三

四種顛倒。合前二計觀之。二無因。似觀劫外斷處

而計無常。四徧常。似觀劫內續處而計常。各皆單

計而巳。今此乃是雙計常與無常也。分三。一標由

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此於想盡行現之後。窮研自他。而起邪妄分別。更

是或單或雙。不離自他而巳。非一一雙兼也。首楞

定中。須了一切事究竟堅固方為正覺。今乃常與

無常。等分計之。故成顛倒見。

△二分條詳釋。分四。

一雙約自他。】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徧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

從是則計我徧十方。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

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吳興曰。觀妙下重舉觀行。湛然下正明起計。亦由

不了行陰生滅。妄謂此處心性湛然。以為神我。言

神我者。外道名主諦。謂一切法皆是我所。悉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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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而為其主。

○此蓋二十五諦中末後諦也。二卷

說有真我徧滿十方。亦即此耳。當知。自心無生滅。

即計自是常。眾生於我心中生死。即計他是無常。

故為雙計。

△二約他國土。】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徧觀十方恒沙國土。見劫壞處。

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既曰不觀其心。顯是單觀他法。即惟觀國土也。吳

興曰。三禪以下。終為三灾所壞。名無常種性。四禪

以上。災不能壞。名究竟常。

△三約自身心。】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流轉十方。

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

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身心皆自而別觀。心能細轉不變為常。令身生死

變壞為無常。然外道所計我相有三。一微細我。二

廣大我。三大小我。此微細我也。精言非雜。細言非

麤。微言非著。密言非顯。如微塵。言細小難見知也。

流轉二句。即計其自心常不生滅。能令下。即計其

自身無常生滅也。末四句。牒定常與無常。上二句

牒心。下二句牒身。豈非單約自而成計耶。

△四雙

非他自。】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

色受想等。今巳滅盡。名為無常。」

【此觀前四陰而起計。以自他不純。故言雙非。計行

則非他。以行是自心故。計三陰則非純自心。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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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六塵故。若約自多他少。以少從多。亦可科云

約自四陰。今圖四義不缺不重。故作是科。其分常

與無常。文易可了。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此蓋所約自他。雖單雙不定。而所計常與無常。皆

同雙計也。四種顛倒巳竟。

△四四種有邊。文中雖

雙計有邊無邊。理實但是邪計邊見而巳。非真得

於無邊理體。故以正教判之。但名有邊。詳其立意。

殆以有邊為有限際。非勝法也。以無邊為無限際。

是殊勝法。例如雙計常與無常。而惟取常為勝也。

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有邊論。」

【溫陵曰。分位有四。謂三際分。位見聞分位。彼我分

位。生滅分位。

△二分條詳釋。分四。一約三際。】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名為有邊。

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溫陵曰。生元流用行陰也。因遷流計三際。以過者

巳滅來者未見故名有邊。現在相續故名無邊。

既取現心續處。為無限際。則必以過未斷處。為有

限際。然現心無限際者。以當念觀心浩渺無涯岸

之謂也。

△二約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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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

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此與前計相反。岳師所謂回互倒計是也。前計過

未為有邊。似計無見聞處也。計現在為無邊。似計

有見聞處也。今却計劫內有見聞處為有邊。以其

限於八萬之數也。計劫外無見聞處為無邊。以其

無窮極而不可測知也。吳興曰。後八萬劫。亦合如

前。今恐存略。

△三約彼我。】

「三者是人計我徧知得無邊性。彼一切人。現我知中。

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首三句。自任無邊之性。下言彼人現我知中者。謂

彼性但在我性之中也。我曾不知彼性者。謂我於

自性之中。不見別有彼之知性也。亦明彼性不能

外於我性之意。末二句。遂判彼為有邊性也。

△四

約生滅。】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

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

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窮行陰空者。蓋斯人窮至行陰不了區宇未空。而

遂謂真空寂滅之性。故下半生半滅。乃據見妄度

眾生身中。自想陰以前半屬於生。自行陰以後半

屬於滅。更判生為有邊滅為無邊。而意取行陰空

寂。為無限際之勝性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即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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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四種有邊巳竟。

△五四種矯亂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礙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種顛倒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知見生計者。據彼定中所知所見而倒計也。溫陵

曰。以邪倒故。於知見中。狂解不決。遂矯亂其語也。

今之邪人。妄謂得道。而中無主正。矯惑於人者。多

類此四。資中曰。準婆沙論釋。外道計天常住。名為

不死。計不亂答。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輙答者。恐

成矯亂。故有問時。答言祕密。言亂不應皆說。或不

定答。佛法訶云。此真矯亂。故名不死矯亂虗論也。

△二分條詳釋。又為四。一八亦矯亂。】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總處。

名之為恒。見所見處。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

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

名之為減。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

以理都觀。用心別見。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

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

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長水曰。於一生滅行陰。分為八義別見。謂變恒生

滅增減有無也。答中略舉六義。以不能定其道理。

但兩楹而答。故云亦生亦滅等。

○八義雖皆依行

而起。而實約行陰中所見萬象以別計也。故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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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之因。性不斷者。此是由象推性。方成增計。所以

別於恒也。增者多餘也。正相續中所離者。蓋凡言

相續必是前後相續故。中間亦必有缺乏之處。如

出入二息相續。則必缺於中交。是也。缺少即減也。

互互亡處。即各各滅處也。前人即問義之人也。失

章句有二意。一謂答者既自矯亂。聞者自難憶持。

故隨聞隨失。也二謂言既兩持。是非不決。能令聞

者番疑平日舊習經論。猶言喪其所守也。

△二惟

無矯亂。】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

惟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

【岳師釋得證謂悟一切法皆無也。蓋執拗而不順

於理為矯。心無主正為亂。今詳第一第四言皆兩

可亂意為多。而終非順理。亦兼於矯也。第二第三

言惟一偏矯意為多。而終非主正同歸於亂。故總

名矯亂。勿疑一字為非亂也。

△三惟是矯亂。】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

惟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說。」

【不言有而言是。以所見既偏。於法法皆有。則隨所

問。莫不皆是。故作如是答也。

△四有無矯亂。】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

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

無容窮詰。」

【枝者。如木一本而分二枝。即空有岐二兩楹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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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吳興曰。從二至四。於前八中。有無分出也。二

三單計。第四兩亦。有即是無。如冰是水也。無不是

有。如水非冰也。四句之中。但涉三句。未見雙非。其

計猶麤。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矯亂虗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虗無謂虗妄非實也。顛倒性明其見非真正。末判

屬於徧計執性見。其執繩為蛇。妄之至也。四種矯

亂巳竟。

△六十六有相。分為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資中曰。無盡流即行陰也。由見無盡故。言死後有

相。

○真悟無生。了知初生本即有滅。是知生前尚

空洞而無相。何況死後。豈可妄計有相耶。

△二詳

釋其相。又二。一正成本計。又二。一分條例顯。】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見我圓含徧國土。云我有色。

或彼前緣隨我迴復。云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相續。

云我在色。」

【此即外道六十二見中四計也。初自固身者。堅持

護養也。云色是我者。同彼即色是我也。二我含國

土云我有色者。同彼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三前

緣隨我云色屬我者。同彼離色是我也。前緣。沇師

謂即目前之色是也。迴復即運用也。既云屬我。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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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所與我為二。非即我矣。四我依行中云我在

色者。同彼色大我小我在色中也。沇師謂行相續

相即色。故我行中即色中也。

△二總勒名數。】

「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

【環師謂。於色作此四。於受想行亦然。故成十六相

我。故科上名例顯也。敏師謂。不言識陰者。所計之

我。即識陰也。岳師非之。乃謂行陰未破識不當情。

故不言之耳。

△二更成轉計。】

「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竝驅。各不相觸。」

【上因見行無盡。遂計前三巳滅之陰。仍復無盡。而

同成有相。此更轉計一切染淨諸法。無不皆然。故

言煩惱。攝盡染法。言菩提攝盡淨法。皆無盡而恒

有。竝驅即竝行也。各不相觸。猶言各不相礙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吳興曰。言五陰者。通結五陰。正在前四。又雖在前

四義。惟行陰耳。十六有相巳竟。

△七八種無相。又

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

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此與上計。敵體相番。故變有成無。蓋上覩未滅之

行陰。見其無盡。而因計前三并萬法皆當無盡。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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覩巳滅之前三見其無相。而因計行陰并萬法皆

當無相也。

△二詳釋其相。分二。一正成本計。又為

二。一分條例顯。】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繫。知其受滅。

無復連綴。陰性消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

【上總標無相。此分條一一明之。色為形。想為心。而

受則雙以連持色心。今因皆滅。故形無因。心無繫。

而受無連綴也。下乃例顯行陰亦應同滅成無相

也。溫陵曰。陰性消散。謂色受想滅也。生理即行。謂

無受想。則行亦滅也。

△二總勒名數。】

「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彼云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

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

【此質即指現陰色心。不可得者。言今在定現見四

陰皆無相之可得。因決死後豈有相邪。問此與前

解中初生有滅等意。何以別乎。答彼約即有而空。

本自無生。前後一際。是佛正教。此約昔有今無。今

滅後無。全是生滅。顛倒邪計。何殊天壤哉。勘校即

計度也。每陰各計現未二無四陰故。成八無相矣。

△二更成轉計。】

「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上由前三而推行陰同滅為無。此更轉計諸法皆

然同歸斷滅。涅槃以轉生死為因。故生死即涅槃

之因。涅槃即生死之果。且生死攝世間法。涅槃攝

出世間法。一切死後皆無。故曰徒有等也。吳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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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因果依現陰而修後陰而證。陰既叵測。修證

何有邪。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八種無相巳竟。

△八八種俱非。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

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於行存中者。見行陰未滅區宇宛在也。兼受想滅

者。見前三巳滅體相全空也。雙計有無者。於存計

有。於滅計無也。自體相破者。以行陰之有。破前三

之無。以前三之無。破行陰之有也。末言墜俱非者。

以破無則成非無。破有則成非有也。

△二詳釋其

相。又二。一正成本計。又二。一分條例顯。】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

【此科全是自體相破。色受想中者。前三滅境之中

也。見有非有者。言正在滅境時。雖見行有。亦即同

滅而非有矣。如暗夜中看皎潔之物。亦同暗而非

皎潔矣。行遷流內者。行陰擾動之內也。觀無不無

者。言正在擾動處。雖觀前三巳無。亦即同動而非

無矣。如動水中看靜定之影。亦同動而非靜定矣。

互破以成雙非正自體相破也。

△二總勒名數。】

「如是循環。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

有相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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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三句標定八非。循環窮陰者。歷四陰而徧計之

也。八俱非者。正以勒成名數。末三句釋成上八非

之由也。隨得一緣者。言每於一陰也。皆言有相無

相。乃出雙非之因。所以成立上雙非之宗。如云因

有相故非無。因無相故非有。每於一陰。計此二非。

歷四陰而成八非也。故知首科但言受想滅語之

略也。舊註不達以因立宗之旨。而釋為雙亦雙非。

應成十六。何名八非邪。

△二更成轉計。】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虗實失措。」

【此諸行乃指萬法。非謂行陰。如諸行無常。亦指萬

法也。上但雙觀巳滅未滅之四陰。而正計八非。此

則更以例成轉計。而謂一切法無不皆然。性遷訛

者。例皆死後有無交相破奪也。心發通悟者。增廣

邪見解也。末二句。結成一切雙非虗實亦有無也。

失措不定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

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

心顛倒論。」

【後際即死後。盡未來際也。昏瞢猶言杳冥。即一切

皆非也。道言也。以有無俱不可定。故無可言也。八

俱非相巳竟。

△九七際斷滅。此之斷滅。雖似第七

無相。而起計不同。彼由前三。此由行陰。又彼推過

去。以定死後。此觀未來。念念成滅。故計處處有斷

滅處也。分三。一標由示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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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七斷滅論。」

【溫陵曰。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無。由是妄計。設

生人天七處。後皆斷滅。

△二具顯其相又二。一分

條詳釋。】

「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或極捨滅。」

【此計陰性。如無源之水。有流近而竭者。有流遠而

竭者。今至近如人間即滅。至遠如有頂方滅也。

二總勒名數。】

「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消滅。滅巳無復。」

【七際。謂四洲六欲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四空共七

處也。消滅謂生理永無。無復謂更不復有也。此方

儒宗末流。惡聞輪轉。亦計似此。然但許人間即滅。

仍不許有餘六處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觀此亦總結於五陰。則知所謂消滅者。後陰全無

也。七際斷滅巳竟。

△十五現涅槃。此計與第五有

相甚大不同。彼計死後有相。此計現所生處即常

住極果。舊言從彼流出。甚無謂也。分三。一標由示

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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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涅槃論。」

【後後有。亦應準前相番。前於行陰念念滅處起計。

此却於行陰念念生處起計。後後有者。蓋觀見行

陰。念念相續。新新成有。故解其當有實果必不滅

無也。而曰現涅槃者。不待灰斷。即於現所生處。即

是此果也。其數有五。下別列之。

△二具顯其相。分

二。一分條詳釋。】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禪。

性無憂故。或以二禪。心無苦故。或以三禪。極悅隨故。

或以四禪。苦樂二亡。不受輪迴生滅性故。」

【或者不定之辭。顯非一人徧計五處。各隨所見。或

計一處而巳。欲界指六欲天上也。為正轉依者。妄

計為真涅槃境也。以涅槃為佛轉依之果。而環師

所謂轉生死依涅槃也。此如仙家計六欲天上無

生死耳。以彼所計玉皇橫統三十三天。仍不知其

即六欲之帝釋也。此句應通後四。每於中間。皆當

有之。而經家省文。更不重標。令準上也。觀見圓明

者。以初得天眼普觀天光清淨明麗逈離人間之

濁穢而巳。準下四皆對本天勝境為言。非指性也。

生愛慕故者。正出妄計之由。謂彼圓明即涅槃真

境也。下四故字。皆準此說。按前色界天中。初禪苦

惱不逼。二禪憂懸不逼。以苦重憂輕序之宜也。今

初禪無憂。二禪無苦。決譯人誤顛倒也。三禪極悅

隨者。前云歡喜畢具具大隨順是也。四禪苦樂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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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顯同前文雙捨。不受輪迴生滅者。由彼定中見

此處三灾不壞。故起斯計也。

△二總勒名數。】

「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五處安隱。為勝淨依。如是循環。

五處究竟。」

【作無為解。即妄計為離繫自在之果。此誤濫涅槃

之真我也。五處安隱者。以稍離下界之不安。而誤

濫涅槃之真樂也。為勝淨依者。以稍離下界之濁

穢。而誤濫涅槃之真淨也。結言究竟者。以稍離下

界之短壽。而誤濫涅槃之真常也。此總判五處皆

然。若分五處別判。初於六欲。乍離人間之塵穢。而

妄謂真淨。次於初禪二禪。乍離下界之憂苦。而妄

謂真樂。又於三禪。乍得隨順自在。而妄謂真我。後

於四禪。暫得三灾不壞。而妄謂真常不生滅也。此

正於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中。而妄計常樂我淨。所

謂前四顛倒耳。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中間十計巳竟。

△三結害囑護。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

斯悟。」

【溫陵曰。前云禪那現境。乃天魔候得其便。此云禪

那狂解。乃心魔自起深孽。凡見道不真。多岐妄計。

皆即狂解。是謂心魔。最宜深防也。

○交互準前悟

即邪解也。然通論十種邪解。不出斷常空有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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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巳。且前五屬斷常。後五屬空有。第一斷見。第二

常見。第三雙亦。第四第五皆充廣雙亦也。問何無

雙非。答斷常皆過。若雙非則為離過正見非外道

也。第六執有。第七執空。第八雙非。問此何不為離

過正見。答有空不定屬過偏始過生。且此雙非。蓋

指後陰昏瞢。不定有無。非是雙遮之中道。故非正

見。第九推廣畢竟斷空。第十推廣畢竟滯有。若更

以空有攝入斷常。仍惟斷常二見而巳。

△二迷則

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登聖。

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痴暗曰頑。正悟難發也。惑亂曰迷。邪解易生也。不

自忖量者。大端由於不揣巳之修證。至何地位。輙

敢自專判決立論。且僭稱聖位。成大妄語。故墮極

重之獄矣。

△三囑令保護。又分二。一囑作摧邪知

識。】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徧令眾生

覺了斯義。無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護。消息邪見。」

【覺了斯義。謂迷解分明不顛倒也。下復令其冥顯

加持之也。孽者禍之萌也。心魔自起者。言天魔不

至自心禍生也。猶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

活也。然此二句。蓋今未起者勿起。末二句是巳起

者令息也。

△二囑作趣真導師。】

「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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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少為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真義者。真心實義也。逈然不屬於斷常空有。即前

離即離非是即非即一念不生中中流入。木旁出

曰枝。路旁出曰岐。夫遭枝岐。即墮外道。祈求也。求

少足則流二乘。此二皆為極果中途之險阻。心目

洞開。方不為所惑。故須教示之力也。末二句囑其

作成佛指南。一邪不染。故稱清淨耳。行陰魔相巳

竟。

△五識陰魔相。分三。一具示始終。又二。一始初

未破區宇。又為二。一躡前行陰盡相。】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行陰盡者。諸世間性。幽清

擾動。同分生機。倐然隳裂。沉細綱紐。補特伽羅。酬業

深脉。感應懸絕。」

【諸世間性者。十二類生遷流體性也。同分生機者。

即同生基也。基表生之根。機明動之始。其意一也。

同分仍目總相。以上躡前行陰。向下明盡相也。倐

然猶忽然也。隳裂解散也。連下四字讀之。沉細極

表深微。綱紐狀明總要。然即生機綱紐結縛之深

根也。由前大定。堅凝正心。十計不墮。功夫徹至。故

能於此綱紐。忽然解散矣。末三句。復明此處於三

界分段生死即應解脫。然亦約一類聖性習種純

熟者言之。餘不盡然。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即中

有也。眾生由此。能數數取於諸趣。而受生也。且受

生所以酬答宿業。而酬業深潛脉絡。即此行陰所

為感應即因果也。而言懸絕者。以行陰既盡。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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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巳斷。故分段生死。因亡果喪。不復受生。是謂懸

絕。問證同則事同。此何別取於聖性熟者。而餘又

不然耶。答按下佛言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

息。今言界內因果斷絕。顯是十執後二聲聞緣覺

所能他豈能哉。

△二狀示識陰區宇。】

「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雞後鳴。瞻顧東方。巳有精色。

六根虗靜。無復馳逸。內外湛明。入無所入。深達十方

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不召。於十方界

巳獲其同。精色不沉。發現幽祕。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溫陵曰。涅槃性天為五陰所覆。昏如長夜。前三陰

盡。如雞初鳴。雖為曙兆。猶沉二陰。精色未分。此行

陰盡。如雞後鳴。惟餘一陰。故將大明悟也。

○六根

虗靜。無復馳逸者。按圓通。此當聞所聞盡。巳得六

銷之時。亦即漸次中。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

一六用不行之時也。內外湛明者。言根塵化為一

味湛明之境。入無所入者。謂初心亡所故。言入流

既盡。根塵更何所入受命元由。環師謂。即識陰然

亦即是類生別相。所謂各命由緒。顯異前之總相

而見。故曰深達也。觀由執元諸類不召者。承上言

既以觀見受命由緒必能執守受生元本令不流

逸。則盡十二類皆不能牽引受生矣。於十方界巳

獲其同者。界指情界。同有二解。一謂同者一也。言

其銷六和合復一精明也。二謂同者空也。言其根

塵既盡。惟一空性也。此即巳得六銷。猶未亡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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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涅槃。正齊於此。精色不沉者。如曉天可辯色也。

發現幽祕。言其具見暗中之物也。即是行除識現。

如脫盡外衣方見最內貼體汗衫故。即結為識陰

區宇。

△二終破顯露妄原。】

「若於羣召巳獲同中。消磨六門。合開成就。見聞通隣。

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琉璃內外明徹。

名識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虗無

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首三句。猶躡未破區宇。羣召即指類生十二。皆能

牽引受生。故言羣召。同中即識陰區宇之中。所謂

受命元由。空靜湛一。故稱為同。然自行陰盡後巳

入此境。故曰巳獲同中。消磨六門者。解其結而泯

其異也。合開成就者。歸於一而融為空也。成就猶

言功成。此猶躡上以牒銷六成一。所以起下文亡

一而用六也。故下方明圓通之用。不惟情界脫纏。

而亦以情器交徹也。見聞者。略舉六根之二。通鄰

者。其結巳解。其體不隔也。互用者。體既無隔。用可

互通也。謂眼家能作耳家佛事等。以其逈脫浮塵

勝義二種根結。無障無礙。故曰清淨。此即情界脫

纏。下文情器交徹。文易可知。即前所謂山河大地

應念化為無上知覺。是也。名識陰盡。一句結定。故

知行盡無過者。在七信位。齊小羅漢。識盡乃十信

滿心住位初心。方以證入圓通。是知凡言羅漢獲

圓通者。皆指初住。以圓住齊於別地。是大乘羅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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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末復結其所超所觀。溫陵曰。性本一真。由塵隔

越。性用之間。同異失準。名為命濁。故識盡則超之。

識乃妄覺影明。元無自體。由顛倒起。故名罔象虗

無顛倒妄想。具示始終巳竟。

△二中間十執。變計

而言執。依經本文。以經文一一皆名為執故耳。就

分為十。一因所因執。又分三。一兩楹之間。】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巳滅生滅。

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夫行陰即是前楹。識陰即是後楹。而十執起處。正

當此二之中。故十執皆以此科冠之。窮諸下三句。

明巳破行陰也。窮諸行空。照見行蘊空也。於識還

元者。明行空而識現。則前之行相泯然。沒入識海

之中。蓋元從識海。騰躍轉生者。返本還元矣。巳滅

生滅者。仍結行破也。以初滅行之清擾也。末二句。

明未破識陰也。所言寂滅者。即圓通中次第解結

末後之寂滅也。不帶纖毫生滅曰精。惟餘一味寂

常曰妙。始是純真性體。此而未圓。正明識陰未破

尚為所覆。似一似常。未精未妙也。若連上句讀之。

宛是巳得圓通中生滅既滅。而尚猶未得寂滅現

前耳。後放此。

△二邪解執背。】

「能令巳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知通㳷。

能入圓元。若於所歸。立真常因。生勝解者。是人則墮

因所因執。娑毗迦羅所歸冥諦。成其伴侶。迷佛菩提。

亡失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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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令下。先舉起執之由。大凡起執。必覩大定中殊

勝之象。以發端耳。首二句。躡前銷六入一之境。次

三句。明此境為羣心統同混一之區。如千燈共室

光通無二也。圓元即識陰也。而圓表諸類徧含。元

彰萬化托始。其言能入此者。意明四陰蕩盡歸宿

於斯。如諸浪巳停銷落於海。正識陰區宇也。若於

下。方是所起之計。所歸即此圓元。因者依也。因所

因執者。本非可依。而妄計能依之心所依之境也。

良以。識乃無明幻影罔象虗無畢竟非實故也。如

人夢見依歸得托之地。妄生慶幸。豈有真實哉。下

明所墮同類。即黃髮外道所立冥諦。有二十五。第

一冥初生覺。遂計終亦還歸冥諦。前文云非色非

空。拘舍黎等昧為冥諦。是也。然計此者。非止一人。

前後異出耳。伴侶即同類也。迷菩提。昧正果也。亡

知見。失真因也。放此。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外道種。」

【溫陵曰。以心有所得。果有所歸。即因即果。皆墮所

妄。所以違遠圓通背涅槃也。

○內教究竟。歸無所

得。今有得有歸。如人夢見拾得金寶。歸於家中。所

得所歸。皆非真也。違圓通則失因地心。背涅槃則

亡果地證。後皆放此。因所因執巳竟。

△二能非能

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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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圓。」

【準前。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歸。覽為自體。盡虗空界十二類內所有眾生。

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能非能執。

摩醯首羅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上科巳將識陰作所歸果故。今所歸二字。仍躡前

識陰也。前但計為歸托之性。今復覽為自體。是其

差別也。溫陵曰。執識元為自體。而謂一切眾生自

此流出。遂執我能生彼。而實不能。故曰能非能執。

摩醯首羅。即色頂魔王也。妄計我能現起無邊眾

生亦能非能類也。

△二結名異種。】

「是名第二立能為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大慢天。我徧圓種。」

【能為心者。能造化之心也。能事果者。能成辦所造

化之事。以為實果也。溫陵曰。大慢天即摩醯也。不

能謂能。故名大慢也。徧圓者。計我體圓徧空界也。

○問此計識為自心流出一切。何異內教萬法惟

識。答內教萬法惟識。表如夢幻。生即無生。此計實

生。安得一轍。又惟識正明無他心外之法。此計能

生他法。宛是顛倒奚疑乎。能非能執巳竟。

△三常

非常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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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

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沉迷。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與上執。皆從識起。而所計不同。上謂識即是我。

能生萬物。此謂我從識出。彼是真常。是其差別也。

溫陵曰。以識元為所歸依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

法。遂計生起流出之處。為真常無生之體。此則在

生滅中。妄計常住。既惑真不生性。又迷現生滅法。

以非常為常。故名常非常執。既計彼能生我。即與

計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矣。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倒圓種。」

【溫陵曰。由依識元妄計常住。故曰立因依心成妄

記果。前計我圓生物。此計彼圓生我。名倒圓。常非

常執巳竟。

△四知無知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知。知徧圓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稱有情。

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擇徧知。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覺。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溫陵曰。所知即所觀識陰也。謂識有知而一切法

由知變起。因計知體圓徧諸法。遂立異解。謂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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徧皆有知。

○草木下三句。承上無異言。既與有情

相同。則當互輪轉焉。無擇者。不分有情與無情。而

徧皆有知也。是其謬計無情有知。而實本無知。故

言知無知執也。環師謂婆吒霰尼乃二外道。覺即

知也。亦計徧知之類。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四計圓知心。成虗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倒知種。」

【溫陵曰。此謬計圓知以為因心。則果終虗謬矣。以

無知為知。是倒知也。

○問此與內教山河化為知

覺無情作佛之旨。何所簡別。答孤山亦有此辯。意

是而辭欠明了。今詳內教。明見相二分。本惟一心。

迷之為二。故妄見無情不通知覺大悟復歸一心

則通一知覺更無外物。非謂各各有知同他心量

也。今計各各有知互相輪轉。誠為虗謬。是知內教

明訓銷歸一心。此執謬計成無數心。豈濫同哉。問

今何草木為妖亦有知乎。答此非草木有知。是彼

依草附木之精靈有知。斯則仍是有情之知。非彼

無情之草木能知也。知無知執巳竟。

△五生無生

執。分為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巳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

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

以此羣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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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環師謂。識陰盡者。消磨六門諸根互用。今此未盡

則纔得隨順而巳。此解極是。然觀中之一字。足且

互用之妙含之未發也。且言巳得隨順者。巳能顯

發隨心順意。神通變化也。如身上出水身下出火。

十八變等。是也。岳師謂。圓化乃觀中所見圓融變

化惟識之境。固無不是。然詳便於二字。亦應即是

隨順中圓化。又云。一切發生即四大之相。然亦即

是覩圓化之四大。而種種起著也。下列四種求樂

愛觀是矣。三大可知。塵即地大。而言成就者。即環

師謂能成器界。是也。大凡有形磈者。皆塵所為耳。

崇尊尚也。事供養也。而言各各者。或有尊供於火

者。乃至或有尊供於地者。各隨所見而徧執也。岳

師謂。羣塵總指四大是也。然發者出生也。作者辦

造也。本因者根元也。邪計四大為出生一切辦造

一切之根元也。立常住解者。目為常司造化之真

宰也。生無生執者。妄計能生萬法。而實不能生也。

迦葉波別姓也。婆羅門總姓也。總有十八。迦葉其

一也。求出生死者。以四大既為出生辦造之根元。

則出因辦果。靡不由之。如果上依正清淨光明等。

皆彼四大為之。故事之以求真常果也。

△三結名

異種。】

「是名第五計著崇事。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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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計著邪惑也。崇事邪業也。迷心謂迷巳一真靈覺

之心。從物謂從彼四大無知之物。妄求因者。非因

計因也。妄冀果者。無果望果也。反將無情之物。以

為生物之原。誠如環師所謂思果皆妄顛倒化理。

故名顛化種也。生無生執巳竟。

△六歸無歸執。分

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明。計明中虗。非滅羣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圓明即識陰區宇。計明中虗者。於此境中。初見前

四陰盡諸有皆空。即以虗無。為究竟性。非毀也。非

滅羣化者。便欲灰身滅土纖塵不立也。以永下。復

願常處虗空。永為依托也。歸無歸者。蓋謬計斷空

為休歸處。不知幻滅虗境亦等空華。非實歸處也。

無想天。略舉非非想。以該四空。非取四禪無想也。

諸舜若多。總舉趣空天眾為同類也。

△三結名異

種。】

「是名第六圓虗無心。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斷滅種。」

【圓虗無心者。以取空之心為因也。成空亡果者。以

斷滅之境為果也。問此與後二乘何別。答棄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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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見解志願皆同。但先心各別。此凡外種。伏惑取

空。彼聖性種。斷惑取空。歸無歸執巳竟。

△七貪非

貪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於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

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求長命者。成其伴侶。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圓常亦識陰區宇。歷觀上來。於此一境。稱圓元圓

融圓明圓常。義各有表。元表諸法統歸。融表萬化

含蓄。明表徹體虗朗。常表究竟堅牢。各與本文關

涉。細尋可見。然同是識海周徧。故皆稱圓。且均是

識陰似一似常之相。行人不達似而非真。故各隨

所見。而起異執耳。今觀圓常。而欲身常住者。蓋因

見性常。而并欲命常。即仙家性命雙修之見。而又

言同於精圓長不傾逝者。精即性也。如見性轉稱

見精之例。傾逝即死也。即欲身命與性同圓長生

不死也。貪非貪執者。言其妄起貪留而不知生滅

無停本非可貪留也。良以。所托之性。但惟識陰。巳

是似常。而非真常。何況所兼之命。全是生滅虗幻。

縱經多劫。終落空亡。豈真實常住哉。阿斯陀。此云

無比。古仙名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長勞果。違遠圓通。

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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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著命元。以識陰為長命之元。立固妄因者。以因

中功夫惟求堅固妄性妄命也。趣長勞果者。言所

趣之果。徒以長勞。終非常住也。𤀹師謂。勞應作牢。

為聲之誤者。似為最順。妄延者。妄求身命延長也。

貪非貪執巳竟。

△八真無真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觀命互通。却留塵勞。恐其銷盡。便於此際。坐蓮華宮。

廣化七珍。多增寶媛。恣縱其心。生勝解者。是人則墮

真無真執。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命異前身命。以天魔不用前身故也。應如環師

所謂以識為命元也。要之亦住世壽者之相。且命

以連持色心為名。今互通即連持之意。而塵勞不

出運心役色諸欲叢擾也。今言觀命留塵者。以見

命元既與塵勞連持。則存與俱存。亡與俱亡。故懼

塵勞盡而元命必斷。由是妄起留塵之計。不令銷

盡。且行盡識現者。圓化隨心得大自在。故恣意化

諸欲境七珍美女。於中放逸矣。真無真執者。妄執

命元。為巳真宰。而實非真也。溫陵曰。吒枳迦羅。即

欲頂自在天類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天魔種。」

【熾塵果者。熾然恣縱塵勞妄謂果中受用也。墜入

欲頂天魔者。生以類聚也。真非真執巳竟。

△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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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聲聞。分為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於命明中。分別精麤。疏決真偽。因果相酬。惟求感應。

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巳休。更不

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增上

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命明者。環師所謂。因窮識陰深明眾生受命元由。

是也。分別精麤者。了達界外聖法為精。界內凡定

為麤。疏決真偽者。揀擇內教因緣為真。外道斷常

為偽。因果相酬者。雙明世出世間二種因果。感即

是修。應即是證。惟求感應者。惟求實修實證。速出

三界而巳。背清淨道者。不順無修之修無證之證

了義如幻之大道也。所謂下。躡上確實指陳也。苦

集是世間果因。滅道是出世果因。即因果相酬也。

知之與斷。是於世間。則厭果除因。慕之與修。是於

出世。則欣果從因。即惟求感應也。居滅下。是化城

止息。不趣寶所也。定性聲聞不迴心鈍羅漢也。諸

無聞下。言此一類多由愚法無聞未證謂證未得

謂得者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九圓精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纏空種。」

【圓滿也。專求曰精。滿其專求取證之因心。成其偏

趣冥寂之斷果也。為空所縛。曰纏空種。良以。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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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位。僅齊於七信。識陰所覆。尚不達圓通之因

地。安能至無餘之果地哉。故均之違圓通而背涅

槃也。下科辟支放此。定性聲聞巳竟。

△十定性辟

支。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不迴心者。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銷六入一為圓融。破有歸空為清淨。了見命元為

覺明。發研深妙。有二。獨覺觀物遷變。緣覺推審因

緣。皆發深妙之悟。即以所悟之境。為涅槃歸息之

地。諸緣獨倫者。即緣覺獨覺之同倫也。餘可準前

例知。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十圓覺㳷心。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圓即圓融。覺即覺明。㳷心即清淨。湛明果即以悟

境為涅槃也。不化圓種者。不能融化透過所悟所

執空淨圓影。祖家所謂隱人胸次自成情也。住此

則障真寂滅。礙圓通用。終不達於寶所矣。問聲聞

辟支為內教正乘。號出世小聖。今何亦列魔數。答

以魔羅害正之稱。今此經大定。以順圓通向涅槃

為益。以違圓通背涅槃為損。而二乘宛然違背墮

之者。則枝岐鈍滯害正事。均非魔而何。然以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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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之。是但取於不回心者。而能回心固不墮斯數

也。中間十執巳竟。

△三結害囑護。分三。一示因交

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於未足中。

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文雖是總結。而亦可略分。中途一句。前八意多。蓋

前八魔外中途。各起狂解。或所歸果及熾塵果等。

於末二句後二意多。蓋後二少乘。得小為足。不復

前進。因依一句。意兼前後。蓋十執無非因迷而起

依迷而住。皆是下。方總判交互現前色陰文中。

二迷則成害。又曲為二。一總標迷妄。】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

而自休息。將為畢竟所歸寧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

大妄語成。」

【頑迷不忖。解現前文。所愛先習者。各以積劫薰習。

偏愛邪種也。今於定中。各境界相。適與先心相似

者。投彼病根。發其痼疾。即以欣取依止。妄謂究竟

極證。末句結為墮因。下科方判也。

△二分害重輕。】

「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岳師謂。七是外道。八是邪魔。是也。夫魔外既由先

心。而各墮其類。是業巳成矣。及享其修禪福盡墮

獄。何疑圓人住前墮義。解現想陰中貪求善巧科

矣。此害之至重者也。聲聞下。明其若於先心原有

二乘種習。見其境界有相似處。即證小果。然二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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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能斷惑取證。必無墮義。但惟永閉化城。不達寶

所。此害之稍輕者也。永嘉所謂。一愚痴一小騃。是

也。

△三囑令保護。】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

普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沉孽。保綏哀救。

消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存心者。存如來大悲之心。秉道者。秉如來二利覺

道。此法門即辯魔法門也。分別曰見。見魔即顛倒

分別也。依岳師。七純是見。八具見愛。以留塵勞生

勝解故也。至於二乘。界內見愛雖盡。而界外見愛

仍存。如其於涅槃則迷真執似。於諦理則厭有著

空。不達法空。惟求自利等。皆顛倒分別也。沉亦深

也。綏安也。邪緣即前倒見。全障正真知見。能消磨

息滅。則障盡理現。於佛知見。自證入矣。成就即至

終也。魔外二乘。皆違圓通背涅槃。故皆岐路也。詳

分五魔境相一大科巳竟。

△三結示超證護持。分

二。一先示超證。謂從識破超入後心果地也。又三。

一諸佛先證。】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

得無上道。」

【此法門。亦應總指五陰中辯魔法門。諸佛乘此心

開者。每於一陰。未開之時。要須依此法門。以辯別

之。不為十種魔境所惑。方得一陰破除。從色至識。

無不皆然。故云爾也。成無上道者。言乘此陰破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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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可以超證極果矣。

△二識盡所超。分三。一識盡

根融。】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

【此之單舉識盡者。將齊此以明超證也。互用解現

識陰終破科中。蓋體固圓融。而用亦不隔。每一根

中。皆兼具五根之用。此正初住圓通之位。舊註乃

判七信。不思經文明言聲聞緣覺位在識陰交互

未開列於魔數。正齊七信。何乃識開。仍是七信。理

不通也。

△二頓齊等覺。分二。一法說。】

「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圓明精心。於中發化。」

【從互用中者。即從初住位也。能入金剛乾慧者。即

一超直入等覺後心也。此蓋促舉始終也。金剛乾

慧。解現八卷等覺位中。圓明二句。又以略表中間。

廓周法界曰圓。寂照無邊曰明。此即知見菩提之

實相。偈曰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是也。而言精

心者。揀異相似位中無明初伏之麤心也。於中者。

於初住等覺兩楹之中也。發化者。以清淨禪那。歷

超於諸位也。

△二喻說。】

「如淨琉璃內含寶月。」

【琉璃譬圓明精心。含月譬於中發化之諸位也。

三示超諸位。】

「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所

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

【此即於中發化一切諸位而確指列名也。蓋識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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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後信滿入住之初。一超直過。以至後心。然既當

信滿。而復超十信者。全顯此經十信乃初住十心

也。於地而特言所行者。意表入地。乃真修聖位耳。

皆以金剛利智修斷。故言金剛十地。於等覺而復

言圓明者。見始終惟此一心。但至等覺。則發化之

極也。按天台言圓教有利根者。一生超登十地。清

涼言解行在躬一生圓曠劫之果。皆從初住超之。

蓋初住名發心住。以是義言。從初發心。即成正覺。

故舊註謂從七信超之。未敢聞命。大抵詳究圓家

只有二位。一斷前通惑。從滿觀行。一超直入初住。

中間更不取證。二斷後別惑。從入初住。一超直至

等覺。中間亦不取證。而佛於圓家。仍列多位者。有

二意。一者引為漸機令欣從圓頓也。二者見佛眼

明極能於至迅速者能見能析也。譬飛隼上山雖

至迅疾。然亦自下歷上。但眼鈍者終不能徹見。而

分析之。故須佛眼也。

△三圓證極果。】

「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孤山曰。金剛乾慧。是妙覺無間道。轉入解脫道。即

妙覺也。故云入於如來等也。妙莊嚴海是福究竟。

圓滿菩提是智究竟。歸無所得是理究竟。福即解

脫。智即般若。理即法身。不縱不橫。三德祕藏於茲

具顯。

○妙莊嚴海者。具足萬德莊嚴之果海也。圓

滿菩提者。完復一切種智也。歸無所得者。一一契

合性真本有。而不從外得也。上二句顯修成。末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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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性具。蓋從性起修者。而修還契性。離性真外無

片法可得矣。先示超證巳竟。

△二後示護持。又分

三。一首明遵古辯析。】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析

微細魔事。」

【止觀性修說現前文。覺明二句。言此乃諸佛因中。

始覺智明詳分魔事也。

△二正令諳識護持。分二。

一先令自巳諳識。又三。一諳識魔邪。】

「魔境現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

【成害雖似由魔致魔實因心垢。前云各以所愛先

習迷心即心垢也。今能諳識魔境。豈但不墮魔奸

兼亦洗除心垢。不陷邪宗。

△二諸魔不現。】

「陰魔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魎

無復出生。」

【陰魔即心見兩魔也。發雖在於最後。今由即屬心

垢故。首先言其銷滅。有以深況淺之意。如云汝能

依此明誨識魔除垢。陰魔早巳銷滅絕根。何況外

魔焉敢留難。是以天魔及鬼神精魅。悉摧心喪魄

以逃遯矣。

△三二果無障。】

「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首二句言自初因以至無上智果。中間略無缺乏。

於辯魔之法。要後三句作一氣讀。大涅槃是佛究

竟無餘斷果。所謂五百由旬之外真實寶所。前行

識中。二十種魔外小乘皆下劣。得少為足。或迷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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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路。或悶閉化城。不成增進。今惟諳識魔境。則諸

下劣皆增進於寶所無迷悶矣。是此法門後二尚

賴如此。何況前三陰中。利賴可知。

△二轉令呪護

眾生。分為三。一正教勸持。】

「若諸末世愚鈍眾生。未識禪那。不知說法。樂修三昧。

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呪。」

【未識禪那者。不能明悟於諸魔境也。不知說法者。

缺多聞性也。樂修三昧者。好獨領簡便之法而樂

於靜修如直修反聞之定。是也。

△二兼通寫帶。】

「若未能誦。寫於禪堂。或帶身上。」

【△三總結魔伏。】

「一切諸魔所不能動。」

【此全顯呪力。極勸行人當持也。

△三叮囑欽古教

範。】

「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論自利之智。則究竟之修進。非中路化城之止息

也。論利他之悲。則最後之垂範。非始教不了之權

義也。可不敬承以利巳利他哉。無間問說五陰魔

境巳竟。

△二因請重明五陰起滅。分二。一躡前請

問。又三。一領前請後。】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失。於大

眾中。重復白佛。」

【憶持無失者。於巳諸法不漏落乎毫髮也。

△二具

陳三問。就分三。一問生起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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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種虗妄。為本想心。我等平常。

未蒙如來微細開示。」

【指前每於終破妄原各有所觀妄想以為根本。今

總舉之以重問也。我等下申罕聞以求細示也。蓋

聞之熟者可一舉而便見。今由曾未蒙示故。乍聞

未得其詳也。

△二問滅除頓漸。】

「又此五陰。為併銷除。為次第盡。」

【併銷者。五陰齊除也。次第者。五陰漸破也。

△三問

陰界淺深。】

「如是五重。詣何為界。」

【淺深即各陰邊際也。後文自見。

△三願利現未。】

「惟願如來發宣大慈。為此大眾清明心目。以為末世

一切眾生作將來眼。」

【發宣大慈者。於三問一一詳示大慈無倦也。下求

開現未道眼。可知。

△二酬請具答。分二。一具答三

問。就分三。一答生起妄想。又三。一標說妄想之由。

又三。一推原生起元虗。又三。一明真本無陰。】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諸塵垢

乃至虗空。」

【精真者。純真全體也。妙明者。惟有寂照雙融也。名

之以本覺者。揀非修成也。而特言其圓淨者。即彌

滿清淨也。非留下即表中不容他也。亦即心經空

中無色等義。死生即界內分段也。塵垢即界外涅

槃也。所謂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也。乃至者超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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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如正報依報皆在其中。極於虗空盡色邊際矣。

取要言之。但是本覺中元無五陰而巳。蓋界內分

段。即受想行之三陰。界外涅槃。即識陰依正等。乃

至虗空即色陰也。

△二表陰皆妄生。】

「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皆字總躡上死生塵垢乃至虗空。應以伏難起之。

如云既本覺中。元無生死涅槃乃至虗空等五陰

實法。奈何即今眾生宛然現有耶。答此等皆但因

於五種妄想次第生起而巳。豈性真本有耶。當知

此句。正乃確答妄想生起。

△三喻妄生非實。】

「斯元本覺妙明精真。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

迷頭認影。」

【元字似是緣字之訛。作元頗無情味。若強釋之。元

者總統也。蓋總統前之真妄。以為法說。起下喻說

而巳。言真本有而妄迷如失。如演若頭本在而妄

驚其失也。妄本空而誤迷為有。如演若影非實而

錯認為真也。意表五陰從本虗妄不實矣。

△二判

決倒計非是。又二。一直示二計俱妄。】

「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迷因緣者。稱為自然。

彼虗空性。猶實幻生。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此中所以必斥二計者。良以。五陰始從妄想而生。

雖有恒無。終依倒計而住。雖無恒有。所謂從畢竟

無。成畢竟有。是故二計不忘。則五陰牢不可破矣。

所以如來欲掘妄想之原。先斥所依之計也。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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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先以雙舉二計。妄元無因者。惟此一句是其實

義也。於妄二句。明其迷無因而方立因緣也。迷因

二句。又其明迷因緣而方說自然也。彼虗空下。例

明二計皆妄也。蓋虗空宛似不動不壞。猶是虗幻

非真。何況二計。本出眾生顛倒分別。豈有真實義

哉。

△二縱奪況顯必妄。】

「阿難。知妄所起。說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

所有。何況不知推自然者。」

【上科直斷其妄。此顯其所以為妄。而縱奪況顯之

間。仍見二計之妄有淺有深。首二句縱許因緣也。

言汝果能知妄起處。則許汝說因緣也。次三句。斥

奪因緣非真也。若妄元無者。言妄若本無起處可

得。則說因說緣。本非實有。而為不了義矣。以上先

以縱奪因緣非真。何況下。方是況顯自然愈妄之

甚也。何況不知者。何況竝因緣而亦未通達也。推

自然者。復更違因緣而謬說自然。可謂迷執中之

迷執矣。

△三結歸故說妄想。】

「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承明我所以說五陰同是妄想者。一欲眾生了見

五陰真正本因。而破除無難。二欲眾生捐捨五陰

徧執情計。而達妄無惑矣。若約三性分之。則精真

妙明圓成本實也。皆因妄起依他巳虗也。二計俱

非偏計愈妄也。標說妄想之由巳竟。

△二詳示五

重妄想。就分為五。一色陰妄想。分三。一示體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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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

【色陰雖兼五根六塵。今圖易顯其與想相應故。且

單就內身。而言先因父母想生者。以父母俱動染

愛之想。而後有赤白二陰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

者。言汝之父母染想雖具。而汝之中陰。不作愛憎

之想。亦不能來入胎中。是則全乘父母竝巳三想

成就。而後結胎中命根。故曰想中傳命也。

△二引

喻詳釋。又二。一雙引二想。】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

【先言者。二卷想陰中言也。口涎足酸。全顯虗想能

感通實體也。

△二辯顯虗妄。】

「懸崖不有。酢物未來。汝體必非虗妄通倫。口水如何

因談酢出。」

【首二句。言二物但是空談非是實有。汝體下。反言

以顯體乃妄倫也。言汝之身體。若不與虗妄通為

一類。空談酢崖。而口水足酸何為妄出耶。

△二結

妄想名。】

「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堅固妄想者。言此想之體取著有力固結而不可

解也。如父母交遘染心。并巳憎愛深心。其交固有

力。不待言矣。問內根固然。若兼外器。何關三想。答

如前世界相續中。言堅明立礙及與堅覺寶成等。

亦堅固妄想也。

△二受陰妄想。分二。一轉想成受。】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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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二句。躡前想陰。亦即躡前喻中臨高虗想。次二

句。但取受酸澀處。以為受陰。所謂轉想成受也。而

言真受者。意明想雖無實高險而形乃受真酸澀。

諸受皆可例知其妄。

△二推廣結名。】

「由因受生。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

名為虗明第二妄想。」

【首二句。牒前妄受動體。例下諸受皆是妄動。吳興

曰。汝今現前下。正示受想也。順益即樂受。違損即

苦受。合有非違非順即不苦不樂受。但是文略耳。

溫陵曰。臨高空想而酸澀真發違順皆妄。而損益

現馳。則受陰無體虗有所明。故名虗明妄想。

△三

想陰妄想。分為二。一身念相應。】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

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

【此科全舉想陰之虗。能使色陰之實。而虗實相應。

以見想陰之妄也。溫陵曰。念慮虗情也。色身實質

也。虗實不倫。而能相使者。由想融之也。心生虗想。

形取實物。心形異用。而能相應者。由想通之也。

二推廣結名。】

「寤即想心。寐為諸夢。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

第三妄想。」

【寤想寐夢。皆獨頭意識為體。故即想陰。而言搖動

妄情者。顯其皆非寂靜真心也。溫陵曰。寤寐搖變。

使心隨境。使境隨心。皆融通妄想也。

△四行陰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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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分三。一體遷不覺。】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消容皺。日夜相代。

曾無覺悟。」

【此亦例前明虗妄行陰能遷實體也。首二句。舉行

陰也。化理猶言變化之性。即指行陰以遷流為相。

故曰不住。運運猶言念念也。密移者。表其動之隱

微也。莊子喻以夜壑負舟。正此密移之意。但彼謂

造化。此言行陰也。次二句。正表能遷實體也。蓋遷

少至長。遷壯成老也。日夜相代。即剎那剎那不得

停住也。曾無覺悟。言不能念念了知。正以見遷移

之密也。

△二雙詰是非。】

「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無覺。」

【此字即指行陰。此若非汝者。言此遷流之行陰若

果非汝心耶。云何體遷者。詰其何能遷變汝之實

體耶。以見不非汝也。如必是真者。言此遷流之行

陰若果真汝心也。汝何不覺者。詰其何不念念覺

知耶。以見不即汝也。非汝是汝二不可定。足知虗

妄而非真矣。

△三推廣結名。】

「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幽隱者。固以遷流難知是非莫定為義。亦以前三

覆藏非修莫見為相也。大抵受想行之三陰。雖皆

屬心。而文中皆要顯與色身通貫。受則能令色身

領境。想則能驅使於身。行則能遷變乎體。又雖說

三陰通貫色身。而實要顯身為念倫非真實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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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識陰妄想。分四。一縱奪真妄。又二。一約性縱

真。】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

若實精真。不容習妄。」

【迷位識陰。雖通收八識。而修斷位中。前四陰盡無

復麤浮遷動。更何論於前七。應知此惟目於第八

也。故此首三句。先用縱詞。牒定恒常。精明不搖。即

指第八識也。純一不雜而橫竪洞照曰精明。所謂

似一也。浮想巳盡而遷擾俱停曰湛不搖。所謂似

常也。名恒常者。正是牒定之詞。言若即以此精明

不搖之識。為真常不變之性耶。於身下。縱其應不

習妄也。於身不出見聞覺知者。益顯經前所示根

中之性。即是第八實體無疑矣。但前帶妄顯真。此

則研真斷妄也。若實精真不容習妄者。如云若實

精金不應混沙也。習妄之事。下科方以見之也。

二驗憶奪妄。】

「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忘俱無。

於後忽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

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筭。」

【此但約記持多年不忘舊見為八識習妄之過。蓋

最初熏習。雖由前六。而憶持不忘。非前六所能。前

六如聚歛之臣。第八似庫藏之吏。第七同出納之

官。故知此論收執不忘。惟約第八也。理實此識尚

能憶持多劫無量種習。次第成熟。豈止現生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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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乎。舊註不達。濫收前七。失旨甚矣。湛不搖中念

念受熏者。言見物之後。雖似忘情置過。而實念念

熏持。無有剎那間歇。如其不然。於後覆覩。豈能宛

然現前耶。有何籌筭者。言此方是驗一物之不忘。

而實持種之無量積習以無邊。故云爾也。

△二正

申喻示。】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

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

【急流水須取無波平流之急水。望如恬靜者。以其

無波浪之參差無飛湍之上下也。次二句。明其正

因流急故不可見。非真無流也。嘗對此水。閑驗其

流。拋一草葉於其水面。草葉迅疾而去。方覺其流

之最急非無流也。故佛前驗其記物如拋草葉也。

末二句。判定仍想元也。蓋前想陰之盡。但盡麤想。

其實此陰仍是細想。所以仍受此妄習也。大抵究

本惟一妄想。但麤而著者。極於色陰。細而微者。極

於識陰也。

△三的指滅時。】

「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

【此言識陰既非確實。精真猶屬妄習。然則此妄何

時而方滅耶。要須六根互用之時。根隔合開之後。

此之妄想。方以滅除也。但經用反言以顯。故云若

非根解入圓。此妄終無滅時也。蓋互用合開。正當

寂滅現前獲二殊勝十信滿心十住初心之際也。

△四推廣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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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虗無

第五顛倒細微精想。」

【現在見聞覺知者。即就阿難現前六根中性一念

不生之體。如佛前十番開顯不動不滅等識精明

元也。而言中串習幾者。即覩物不忘念念受熏也。

湛了內即精明湛然不搖之中也。罔象虗無者。謂

其本是無明幻瞖。似實而虗。似有而無也。顛倒者。

迷真執似也。細微者。陀那細識也。精想者。識精明

元也。簡異前想陰中瀑流麤想耳。詳示五重妄想

巳竟。

△三總結妄想所成。】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溫陵曰。五受陰亦曰五取蘊。由一念迷妄。受此取

此。以自蔽藏也。

○承上總言。由是觀之。五陰雖淺

深麤細不同。而要之皆妄想所成。悉非真心本有

也。答生起妄想巳竟。

△二答陰界淺深。】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惟色與空。是色邊際。惟觸及離。

是受邊際。惟記與忘。是想邊際。惟滅與生。是行邊際。

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阿難前第三問云如是五重詣何為界。佛今於第

二答中答此問也。因界者。舊註以空色相因等義

釋之。頗無情謂。今考古訓十八界。乃云界者因義。

謂出生諸法。如地生物。而地為物因也。今五陰即

界之開合。故名因界。但是陰之別名而巳。淺深即

邊際之淺深。歷五陰而各有也。如色陰中有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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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無相為空。若離諸色相。而棲心空淨。祖家謂之

一色邊。惟識謂為空一顯色。是知盡色而不盡空。

皆未出乎色陰邊際。而一切空忍皆非究竟也。受

陰中。取著曰觸。厭捨曰離。斷諸取著。而不忘厭捨。

是猶住捨受之中。故佛於離幻之後。復教離離。是

知盡觸而不盡離。亦未出乎受陰邊際。而一切背

捨皆非究竟也。想陰中。有念為記。無念為忘。除諸

念而不忘無念。是仍住於靜念之中。故佛言有念

無念同歸迷悶。祖云。莫謂無心是道。無心猶隔一

關。是知盡記而不盡忘。亦未出乎想陰邊際。而一

切無想皆非究竟也。行陰中。以迷位散心麤行為

生相。如二卷喻如瀑流者是也。以修位定心細行

為滅相。如此卷喻如野馬者是也。然此細行似滅

非滅。仍是清擾細遷。如定中人不免爪生髮長。足

以驗之。是知盡生而不盡滅。亦未出乎行陰邊際。

而一切滅定皆非究竟也。識陰中。以有入為湛入。

蓋泯行流而沒歸識海。經云。性入元澄一澄元習

如波瀾滅化為澄水。是也。以無入為合湛。經云。內

外湛明入無所入。是也。蓋合字有不動之意。即流

急不見其流也。然此合湛境界分劑非淺。良以。始

言湛入特表行陰方消識海初入。按位巳當七信。

齊於四果。而圓通正在聞所聞盡。終言合湛。更名

識海久停湛明淨極。區宇漸啟。將通未通。按位可

當八九十信。而圓通應在後三結中。雖視湛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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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居然。仍在識境。咸不免於最細四相所遷。是知

盡湛入而不盡合湛。終未出乎識陰邊際。所謂清

光照眼。猶似迷家。而一切明白法身俱未究竟也。

問識陰盡時畢竟何位。答入初住證圓通也。經云。

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是其明

徵也。問此之識陰。既惟第八。即是業識。而別經論

皆謂。無明生相等覺後心方盡。今言初住即盡。而

後位依何住持耶。答彼是漸教所談。初住等覺。尚

隔天淵。豈遽說盡。此是圓頓之旨。經文明言。從互

用中頓超諸位。能入金剛乾慧。非等覺後心而何。

應知勝義中真勝義性。大不思議。不應以漸而難

圓也。然以此總較因界之淺深者。若但知色為色。

而不知空亦是色者。知色界之淺者也。知空色之

皆色者。知色界之深者也。如是乃至但知湛入為

識。而不知合湛亦識者。知識界之淺者也。知湛入

合湛皆識者。知識界之深者也。是則發揮五重妄

想。可謂極盡其境界矣。

△三答滅除頓漸。阿難前

第二問云。又此五陰為併消除。為次第盡。故如來

今於第三答中。答此問也。分為三。一生滅次第。】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

【此五陰生滅次第。即六根結解次第。將明五陰雖

頓悟而須漸修故。先陳五陰生起滅除。本有兩重

次第。豈得併消除哉。元本也。重疊生起。言本由積

壘非頓成也。孤山曰。約生則由內造外。從細至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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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著衣也。故迷理有識乃至有色。約滅則由外至

內。從麤至細。如脫衣也。故悟理色盡至識盡。

△二

頓漸始終。】

「理則頓悟。乘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上科雙舉生滅二種次第。此則單陳滅除次第。而

仍兼始悟。則無次第。而終修須次第也。其言理則

頓悟者。理謂妄理。頓悟謂了達五陰。惟一妄想。妄

則本空。一念悟徹。焉有次第。乘悟併消者。即銷其

億劫顛倒之想也。如暗夜驚杌為鬼奔馳荒越。一

旦被人說破。鬼想全消。事非頓除者。事謂破除修

斷之事。不頓除者。言不能一時俱除也。因次第盡

者。要須歷五陰次第而漸除之也。如鬼想雖以全

消。馳途豈能遽返。要須歷返前途。方歸舊處矣。總

是頓悟漸修之意而巳。

△三責忘前教。】

「我巳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巳示巾結者。即五卷佛取劫波羅天所獻華巾。綰

結以示倫次之文。何所不明者。言前法喻昭然無

不明了。汝當即彼悟此。方為善領佛誨。何乃忽略

於彼而再問於此哉。研究斯貴。則的知前觀音解

六結而入圓通。全同此處破五陰而入初住。但法

數。前六此五。開合參差。難以細對。略作兩節。麤分

攝之。從色空乃至湛入。攝前三結。惟合湛二字。攝

後三結。舊解誤以六根為六結。而不達一根分具

六結。今解既巳不從。故此處舊註中橫竪之辯。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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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用矣。具答三問巳竟。

△二結勸傳示。】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來末法之中

諸修行者。令識虗妄。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開通者。於一一陰。皆了達其根元。全是妄想。非性

實有矣。此教其自利也。傳示下。勸其利他也。令識

虗妄者。令其達陰妄本空如巳無二也。深厭自生

者。自之一字有二意。一者自然意。謂既達全妄。則

深切厭離之至自然生發矣。二者自巳意。謂既悟

五陰元無。便發深心厭此。皆由自巳妄生還須自

力滅除。末二句。言便知自性本有無蓋覆無集聚。

常樂我淨之果性。不復更戀三界生死有漏因果

矣。蓋厭戀相反。既厭而豈復戀哉。自談七趣。以至

於此。名超有出魔周。正宗分一大科巳竟。

△三流通分。此於法華。既為一轍。法華較顯經功

流通勸讚之文。品品有之。至後流通大分仍延數

品而斯經流通之文何甚少耶。答此與法華同一

轍者。義理分劑同也。至於流通多少。略以二義推

之。一者疑信差別故。法華廢立之初。疑深信淺。故

洗蕩疑情為詳。而發揮理行為略。如知見實相等。

但標名字而巳。而顧重重較讚勸通者。意在決了

滯疑且令信受也。此經開顯之久。疑消信定。故發

揮理行為詳。而洗蕩不信為略。如知見實相等。詳

確搜揚竭盡不巳。而不多勸通者。知其領受易也。

二者以約該博故。蓋流通之文。雖比法華為約。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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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約辭而收博義。非真缺略。由佛語微妙故也。該

博入文自見。分為二。一極顯經功。又分二。一開二

利而況顯福報。蓋舉少示以況顯廣示也。又二。一

舉利他況顯。又二科。一舉多功較定。又二。一如來

舉功令較。】

「阿難。若復有人。徧滿十方所有虗空盈滿七寶。持以

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虗度。於意云何。是人

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

【此中據佛所舉財田各極其盛。蓋十方虗空本無

邊量。滿空七寶豈有量耶。若是則一閻浮徧世界

皆不足論。凡稱財勝者。縱重壘其詞。終不能過於

斯矣。法界微塵本自無盡。塵數諸佛豈有盡耶。若

此則三四五佛。百千萬億。皆未可比。凡稱揚田勝

者。縱增崇其語。終不加於是矣。承事供養者。即以

盈空之寶承供也。心無虗過者。即於微塵諸佛。一

一無遺也。是人下。令其較量也。然較量且從獲福

以滅罪尚未及言故也。

△二阿難較定無量。】

「阿難答言。虗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眾生。施佛七錢。

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虗空既窮。佛土充徧。

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

【首二句。單以牒言財勝。昔有下。雙以況顯財田俱

勝。蓋以七錢而施一佛。財田俱劣也。而猶得轉輪

勝報。況顯徧空佛土。即田勝也。皆施珍寶。即財勝

也。窮劫下。決其獲福不思議而無邊際也。

△二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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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經功超越。當知況顯之意。全在言外。分為三。一

示誠言起信。】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虗妄。」

【此因向下弘經之功至少。而滅罪獲福至多。恐難

信及。故此先明佛無不實不真之語。令當諦信之

也。

△二明滅罪往生。又三。一極言惡因惡果。】

「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

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

【若復有人者。設言有此一人也。四重即殺盜婬妄

十波羅夷。或即十惡。未見的據。然波羅夷。五篇第

一。義當極惡集。云三意釋之。一退沒。二不共住。三

墮落。亦譯名棄。五刑如斬。按下惡報極重則此四

重十惡應必集至無邊。此上惡因向下惡果。瞬息

即經者。言臨墮至近也。阿鼻即五無間獄之至重

也。窮盡十方皆經歷者。獄之至多也。

△二略舉暫

爾弘經。】

「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末學。」

【能念之人。即前臨墮獄者。一念者。暫時發心也。此

法門須確指大定圓通超出深入之一門也。末劫

者。聖遠魔強之日也。末學者。難進易退之人也。須

知弘經既惟一念。經必非多。所謂四句偈等。人必

非眾。所謂竊為一人等也。

△三因之離苦得樂。】

「是人罪障。應念消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

【罪障即上最重最多之惡報。應念即應弘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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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銷滅者。如星火之爇積草無有不灰燼者矣。變

其下。更言不但只消罪業。仍以轉見樂邦。而往生

其中。夫一念微功。而能離極苦。以生極樂者。良以

應觀法界一切惟心。實華嚴破獄之偈。而斯經圓

彰法界。極顯惟心。一念持此。是以能令無量阿鼻

隨處滅盡。難思樂土。當處發生。然須自信。方以剋

功。自信不及。深孤妙利。痛哉。

△三明獲福勝前。】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

筭數譬喻所不能及。」

【言不但離苦得樂。仍當獲福無量超勝無比。而言

超前施人者。即超前以虗空剎寶供塵數諸佛之

人也。其超越之數。不但一倍二倍。蓋百千萬億倍

乃至筭喻不及也。正以斯經。開如來祕密之寶藏。

獲本然周徧之家珍。成塵剎互融之佛果。故非財

施之多執相之供有為之果所能及矣。問全經雖

有是功。一念豈能盡義。遽滅多愆。而頓膺廣福。胡

不為濫賞乎。答圓融不思議境智。剎塵齊量。而念

劫相收。豈以大小短長情量而測之哉。宜深忍樂

佛言。勿自疑阻於本真之妙利也。又復應知言外

況顯之意。此處當明。蓋極重罪人。一念弘經。尚能

滅罪獲福如此。何況輕罪無罪。乃至有福多福之

人。弘經果報。殊勝可知。一念尚能如此。何況久弘。

乃至盡形。一句一偈尚能如此。何況一卷半部乃

至全經。竊謂一人尚能如此。何況多人。乃至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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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中。廣為人說。其果報殊勝益可知矣。舉利他況

顯巳竟。

△二舉自利況顯。】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呪。如我廣說。窮劫

不盡。」

【誦經持顯文也。持呪誦密經也。如我廣說者。謂以

佛八音四辯稱揚斯人。滅如上罪。獲如上福。窮盡

劫數。尚不能盡。應知此中亦具有言外況顯之意。

良以。誦經持呪。方得聞慧。其功其報。巳至佛說不

盡。何況進於思修如解義習定作觀。反聞自性。乃

至達於六度萬行。其功其報。益不可盡說之矣。問

廣如上說。而更加窮劫不盡。豈自利反勝於利他

耶。答互影略耳。前詳較量超越。要之由經勝妙故。

使二利均之超勝無比。均之演說不盡矣。開二利

而況顯勝報巳竟。

△二合二利而深許極果。】

「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復魔業。」

【此科雙承上二利。而合言之。依教行道。即謂遵佛。

以此法門。自利利他。方為如教行道。良由斯經元

以具足二利。而況無上菩提。必須二利圓滿。方為

證極故也。直成菩提者。從初發心。以至成佛。中問

更無諸委曲相。如水赴壑似箭穿空。更無留難。固

非如小乘化城之中止。亦非如漸教歷證之遲延。

所謂不歷僧祇一超直入者也。末句略出其由。蓋

中間凡有退屈紆迴。皆因魔業肆擾。斯經顯密加

持。永無魔障。所以直成菩提更無留滯也。是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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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流通據文無幾。而研究辭旨。雖重篇累帙。亦不

能過。豈非以約收博。無所遺餘。所謂我為法王於

法自在。信不誣矣。極顯經功巳竟。

△二結眾法喜。】

「佛說此經巳。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

天人阿修羅。及諸地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并初發

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此科與序分相為首尾。皆經家所設。首句竝結正

宗流通以二皆佛說故也。比丘下。先列歡喜之眾。

然此與序分列眾各有所兼。故分二分。前兼嘆德

時會。故為序分列眾。此兼歡喜禮散。故為流通列

眾。且序分列眾雖詳而缺。此科列眾雖略而全。請

別詳略缺全之相。如此科首列四眾。而序分但列

比丘。是缺三眾也。次略陳八部。辭雖略而具顯八

部之相。序分則盡缺焉。次標菩薩。次標二乘。皆總

略而未如序分之別而詳也。後加聖仙力神二眾。

非但序分缺之。諸經未多見也。然於仙而特加聖

童者。明其雖居仙趣而修行內教三乘聖道。以希

童真妙果。所以揀餘仙眾也。於鬼神特加發心大

力者。表其建志護法。而具大神通。力洞無畏。所以

揀暴惡及羸劣者也。此之二眾。皆能弘護。流通八

部。收之未盡。故增列之。末二句。正結法喜謝辭。大

歡喜者。既聞正宗。而獲本妙圓心。復聞流通。而知

究竟弘益。近無墮惡之憂。遠有證真之望。非同人

天三乘微利。得大饒益。故慶非常。大歡喜也。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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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也。各離隨相法會各歸自心不動道場。或修習

或弘通。非如世人離法會而遂成散亂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十(終)

* No. 275-B

刊楞嚴正脉後䟦

予寓上黨。制斯疏時。妙峯澄印輩數子。清譽振於寰

宇。著作流於海內。心祈稿成。得一證明。足驗乎不乖

聖意。但慮其值之不。偶稿將半。妙峯忽至潞。巳甚異

之。將往拜師。巳及門。一見即傾倒肺腑。如三生好。咨

其來意。曰鑄萬固塔頂耳。予曰茲有佛頂。當呈似君。

即出其稿。再拜請證。師亦拜受。讀未竟。驚曰。當代僧

英。指摘舊解若易梁柱。然茲如革故鼎新。大番昔按

非細事也。巳領其槩。未盡其詳。乞携歸旅寓。一研味

之。予唯唯別去。次日往答拜師。乃稽首謝曰。昨披妙

註。抵暮徹曉。不能釋手。新意疊現。聞所未聞。楞嚴本

旨。如日初出。非諸聖冥加。決不至此。願師專志速成。

恐時不逮刊刻之事。某甲效勞。予承斯證許。亦稽首

謝之。私念此或聖心𠃔若何遇之奇而獲證之早耶。

別日師復諄諄。予感時光不逮之警。日夕孜孜。復三

載而稿完。歲逼除。師又忽至。慶慰無量。請稿如蒲。予

謂非躬理之不可容緩圖之元日後復別去。仲春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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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有五頂飯僧之行。轉至蘆芽華嚴寺過夏。寺亦師

所建也。冬寓於汾。次春復應臺山之請。說觀經疏鈔。

夏游雲中。留西巖寺。講楞嚴。值妙師應宣城之招過

西嵓。促予歸蒲。事亦甚奇。予乃繼行。仲冬始達萬固。

承師厚遇種種。次年二月一日。命工就刊。王公大人。

莫不與力。師復吹噓於隣郡及上谷。乃至自鬻所乘

以足之。是以周歲而畢。夫經疏科釋。過四十萬言。而

速成如此。固不無默相之者。而師之法眼道力所願

成就。尤不可測。其亦多生有大因緣。於是經。而鑑蒙

翊助。非茲一世也。否則安能不期而至。而緣之輳際

如是乎。因紀顛末。以見法有所證功有所歸焉。

萬曆庚子八月望日沙門真鑑謹䟦

* No. 275-C

不肖(梃)育斯叔世。宿性庸愚。雖嗜道真。恨乏指授。此

生何幸。值我

王兄殿下。研精貝典。洞燭玄微。深荷磨礲。僅通一綫。

稔聞

交光尊師。潞陽掛錫。改註楞嚴。(梃)數數神交。願祈親

炙。戊戌歲 妙峯師約

師過萬固刻楞嚴新疏。(梃)謁之領誨無量。次春

師講華嚴懸談。(梃)侍坐與聞。不啻撥雲覩日出井觀

天。頓覺身心擴周法界。踰年新疏工竣。荷師頒示。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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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披閱。始知識心為無量障源。根性即真心實體。反

聞乃無功用道。捨障源則妄盡。見實體則心安。用無

功則頓入。華嚴固無盡寶藏。斯經其入華嚴之捷逕

矣乎。法乳汪洋。粉軀莫報。蕪言謬贅。敢告同心。

萬曆庚子中秋日持

菩薩戒門下弟子體玄子朱俊梴和南謹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