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述旨
楞嚴經述旨
如圓覺經云。空華既滅。空性不滅也。】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以耳入言。譬如有人以指塞其兩耳。耳根發勞。則
聞頭中作聲。此亦菩提勞相。因於動靜發聞。耳吸
塵象名聽聞性。此聞虗妄。離此動靜二種妄塵。畢
竟無體。此个聞性。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自空生。
本無自性。當知耳入虗妄。了知虗妄。聞者是誰。本
如來藏妙真如性。】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以鼻入言。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
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虗實及諸香臭。同是
菩提勞相。因於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
象名齅聞性。離此二塵。畢竟無體。當知是聞非通
塞來。不於根生。不於空出。本無自性。鼻入虗妄。從
可知巳。妄無自性。不離本覺。非如來藏妙真如性
乎。】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䑛吻(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以舌入言。譬如有人以舌䑛吻。熟䑛令勞。有病覺
苦。無病覺甜。不䑛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
菩提勞相。其因則由二種甜苦。與淡妄塵。發知居
中。吸此塵象名知味性。此性離彼甜苦。與淡二塵。
畢竟無體。不因淡有及甜苦來。不由根出。不自根
生。本無自性。舌入虗妄。不言可知。知味者誰。非如
來藏妙真如性乎。】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以身入言。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
多則熱者成冷。若熱功勝則冷者成熱。是觸也。冷
熱互奪。初無定勢。合則有覺。離則無知。亦無定性。
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寧有自性。但相涉
之勢一成。則或冷或熱。均為菩提勞觸。其因則由
離合二種。二塵之妄。發覺居中。吸此塵象名知覺
性。此知覺者。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非離
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空生。若合來時。離
當巳滅。云何覺離。違順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
必無離合違順四相。則汝身知都無自性。若從空
出。空自知覺。何關汝入可見。全是虗妄。】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意入生於憶知。憶知生於寤寐。故托睡寐以明之。
覽憶為生。失忘為滅。而住異處乎。其中既覧而憶。
旋失而忘。是謂顛倒。吸習妄塵中歸意根。前念後
念次第相續。塵塵不絕。故曰不相踰越。此意入之
相。兼意與勞。同是菩提勞相。其因則因於生滅二
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境法塵。想像內發。聞見
所及。能反緣五根。緣所不及之地。如追憶夢境。五
根不能及也。五根但能順緣現境。意根則能逆緣
前境。故曰見聞逆流。流不及地。此名覺知之性。離
彼生滅寤寐二塵。畢竟無體。然是覺知之根。非寤
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反復窮詰。一
無實義。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
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
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莊子云。
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故云隨身開合。離斯寤
寐。則此覺知同於空華。必無體性。若從空生。自是
空知。何關汝入。是故當知。意入虗妄。本非因緣。非
自然性。】
** △十二處
六根六塵。名十二處。或依根辨。或依境辨。二處
俱無自性。同是虗妄。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一眼色處。試觀祇陀園林及諸泉池。莫非色也。我
以能觀之眼。對此所觀之境。為是色能生眼見邪
眼能生色相耶。若謂眼根能生色相者。是眼為色
性。方其舉眼見空之時。空巳非色。色性應銷。銷則
一切都無色相。既無對誰。而明空質。蓋以色空二
法對待。而顯既無色相。何以顯空。然則計眼生色
相者妄也。若謂色塵生眼見者。觀空之時。空巳非
色。焉能生見。見既銷亡。亡則無見。以誰而明空色。
然則計色生眼處者妄也。可見見與色空。俱無處
所。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更聽此祗陀園中(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二耳聲處。汝更聽此園中鐘鼓音聲。先後相續。為
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若聲來耳邊。既來此處。彼
處應無。如我乞食城中。則祗林無我。又若聲來此
人耳邊。彼人應不俱聞。云何一千二百五十比丘
一聞鼓聲。同來會食。若復耳往聲邊。如我歸祗林
城中。自是無我。汝聞鼓聲。其耳巳往鼓處。鐘鼓齊
擊。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又若
彼聲不來。我耳不往。自是無聞。聞義不立。然則聽
與音聲。俱無處所。計往計來。二處皆妄。本非因緣。
非自然性。】
「阿難汝又齅此爐中旃檀(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香處。旃檀一銖香。聞四十里。但取香有殊勝
之力。不須更言聖人根力強利也。】
「阿難爾當二時眾中持鉢(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味處。汝於乞食之時。或遇上味。此味為復生
於空中。生於舌中。生於食中。若生舌中。舌得一味。
何能推移。若不變移。何名知味。又舌非多體。云何
一舌而知多味。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何能自知。縱
食能知。知不在汝。何預於汝。而名知味。若生於空。
汝噉虗空。當作何味。假作鹹味。舌觸知鹹。既觸汝
舌。亦觸汝面。汝身受鹹。當作海魚。既甞受鹹。了不
知淡。鹹淡無知。何名知味。是故當知。味舌與甞。俱
無處所。即甞與味。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觸處若汝晨朝以手摩頭。此摩所知。誰為能
觸。為能在頭。為能在手。若無手者。頭則無知。云何
成觸。若在頭者。手乃無用。云何名觸。若妄分能所。
則在頭在手。各各有觸。必須兩身方能定其處所。
汝阿難者。豈有兩身。若頭與手。各為一觸。則手與
頭。當為一體。觸須兩物成義。若一體者。觸則無成。
若二體者。在手在頭。觸為誰在。又在能非所。在所
非能。不應虗空。與汝成觸。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
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至)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六意法處。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
則此法為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善惡緣
慮心也。無記昏住心也。意緣不出此三性。而吸撮
內塵。成所緣法。此法若從心生。即法即心。不得謂
之法塵。非心所緣。安得指而成處。若離於心。別有
方所。則試問法之自性。為有知耶。為無知耶。知則
名心。而與汝之非塵者異。同他心量。而與汝之即
心者同。蓋非塵乃汝之自性。不緣諸法者也。即心
乃汝之情識。緣法而生者也。云何於汝更有二心。
如此則法性之非知亦明矣。若云非知。則此法塵
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煖及虗空相之有方所。當
於何在。既於色空之內。無所表顯。不應存於色空
之外。況空又非有外者也。則心緣意處。終無實矣。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之與法。二俱
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十八界
界種族也。如欲界色界之界言。自為一
類也。根塵識三。各各有六分內中。外為十八界。一
依根辨。一依境辨。一依根境。合辨皆虗妄無自性。
*** △一眼色界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
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如汝所明。
乃小乘所解因緣生法。皆非實事。不了即空。故據
彼詰之。此識若因眼生。不有空色。則識無所緣。見
無所表。而界亦無從立矣。若因色生。則當空不見
色之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虗空性乎。若見滅
時。汝獨能識其變遷。是色滅而識不滅也。汝識獨
存。獨則無隣。界從何立。若色滅而識亦滅。是從變
而變。變則無體。界相自無。若不從變。則識性常恒。
既從色生。則有見於色者。寧不知空之所在。理又
不然。非從色矣。又若根境相合。共生識界。則一半
有知。一半無知。中自離異。故曰合則中離。中既相
離。則未免有知者合根。無知者合境。故曰離則兩
合。如此體性雜亂。二義推窮。皆不成界。是故當知
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俱為虗妄。諸妄併
除。真如自顯。】
*** △二耳聲界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耳主聲司聽。因於動靜二相。發識居中。然亦不因
耳生。何以故。若使動靜二相。寂不現前。則耳不成
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若取耳聞。無動無靜。聞性
常在。方其無動無靜之時。聞尚不成。云何以雜色
觸塵之耳形。便得名為識界。如是則依根而辨者。
皆虗妄矣。又依境而辨。亦復不因聲生。若謂識生
於聲。則是識因聲有。不關我之聞性。若無聞性。何
以能知聲相之所在乎。是知識因聲生者。許其因
聞而有聲相也。聞能聞聲。何不聞識。既不聞識。何
成界義。若縱耳能聞識。則識與聲聞。識巳被聞。又
有誰來知我聞識邪。蓋聞有能所。聲為所聞。識為
能聞。若謂耳能聞識。則識不過屬於所聞。誰為能
聞。若無能聞。則有所無能。終如草木。又不可也。依
根依境。單論不可。不應以根與境雜成識界。而為
中位。界無中位。則內外二相復從何成中間識也。
內外根境也。中位既無。界從何立。是知聲聞與識。
三處俱無。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三鼻香界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復因鼻所
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乎。若識因鼻生。
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象乎。為取
齅知動搖之性乎。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之所知
者觸也。肉為身質。觸乃身塵。奧尚無名。界從何立。
若取齅知。則汝心中。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肉之
所知。觸而非香。以空為知。空則自知。肉應非覺。知
在虗空。則空乃汝身。汝身非知。則阿難之身。空無
所在矣。此計識因鼻生者妄也。若以為香知。知自
屬香。何預於汝。若香臭之氣必生汝鼻。州彼香臭
二種流氣。不生於伊蘭栴檀之中。二本不來。汝自
齅鼻。為香為臭。臭則非香。香則非臭。二氣相反。二
俱能聞。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我而問道者有二。
阿難誰為真體。若鼻惟一根。境云何二。臭既為香。
香復為臭。二性互奪。從何立界。是故當知鼻香為
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四舌味界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識若因舌生。則諸世間黃連薑桂之類。都無有
味。汝自甞舌。為辛為苦。若舌性苦。誰來甞苦。舌不
自甞。誰為知覺。問。二誰字分明見有个識性者。在
若舌性不苦。味無所生。無物與對。云何立界。若曰
識因味生。識自為味。即識即味。不能自甞。同於舌
根。何以得知是甜是苦。又使識因味生。則世味既
多。識亦應多。識體若一。云何又能分別諸味變異
不一之相。若無分別。又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
界。舌味和合。是中原無自性。云何立界。是故當知
舌味與識。三處俱無。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五身觸界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識若因身生。必無離合。云何觸合則有。觸離則
無。是無緣則無。識因境而不因根明矣。若因依而
辨。無身則無。知離合者。是又因根而不因境。又以
根境合辨。觸不自知。有身方知。是此身識必由根
境相合而顯。合則知身即觸。知觸即身。若身即觸。
則身不得單明為身。若觸即身。則觸不得單明為
觸。如此身觸互奪。故無處所。合身則身無觸位故。
觸無體性。離觸則身無觸用故。即同虗空。內外中
間皆不成立。即使識生於觸。從誰立界。然則身觸
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六意法界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意法為緣。生於意識。若識因意生。以意為界。識因
法生。以法為界。今復明其不然。若識因意生。則汝。
意中。必有所思。以發明汝意。有所思者。法也境也。
若無此境。則意無所生。而識將何用。又汝識心與
諸思量。兼了別性。同乎異乎。識心者意。也諸思量
者法也。了別之性識也。同則意云何生。異則不能
起識。何者若使三者相同。則誰為能生。誰為所生。
故曰。同意即意。意云何生。三者相異。則三性乖角。
焉能起識。故曰。異意不同。應無所識。無識則同於
草木。云何意生有識。則意本無形。云何識意。惟同
與異。二性不成。界云何立。若識因法生。則世間諸
法。不離五塵。汝觀色聲香味與觸。均名為法。相狀
分明。以對五根。各有所屬。而非意之所攝。汝決定
謂。識依法生。汝今諦觀法塵之法。作何狀貌。若離
色空。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
空諸法等滅。既非意攝。又無實狀。所因既無。因生
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立。是故當知意
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界。二俱虗
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初以六入破六根。雖以塵對破。而正意却在根。次
以十二處雖根塵互破。而正意惟在塵。次以十八
界根境識三相推破。而正意惟在識。】
** △七大
前近取諸身。顯如來藏。故依陰入處界四科以
明。雖悟一身。未融萬法。根境尚異。見性不圓。此
復遠取諸物。圓示藏性。故依地水風火空見識
七大。以明使悟物我同根。是非一體法。法圓成
塵。塵周遍法界。頌云。若人欲識真空理。身內真
如還徧外。情與無情共一體。處處皆同真法界。
此七大之旨也。謂之大者。以性圓周遍含吐十
方為義。所以有七者。萬法生成。不離四大。而依
空建立。因見有覺。因識有知。前五無情所具。後
二有情兼之。七大皆因識變。故總之以識。識則
覺性之中妄為明覺者也。所妄既立。生彼妄能。
故有七大。七大先非水火。亦非空識。全一如來
藏體循業發現而巳。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至)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
化。此實權教。雖說和合。都無實義。蓋彼四大性。果
非和合。則如虗空。不和諸色。殆不然也。若果和合。
則同彼萬變。相成相續。展轉虗妄。如旋火輪。無有
實體。又無休息。又不然也。且以大性非和非合之
理。設為譬喻。如水成冰。冰還成水。水何合而成冰。
冰何和而成水。不因和合。循業發現。其相如此。】
*** △一地大
「汝觀地性麤為大地(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汝觀大地。麤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鄰虗塵。析之極
微。極微之塵。猶有微色。名色邊際相。更析鄰虗而
為七分。即微色鄰虗。彼鄰虗者。即實空性。若此鄰
虗析成虗空。當知虗空與出生色相。一鄰虗塵。用
幾虗空。和合而有。又鄰虗析空。用幾色相。合成虗
空。如是則知此變化諸相。非和合法。明矣。又若色
合。則純是一色。不得名之為空空。合則純是一空。
不得名之為色。色猶可析。空云何合耶。汝原不知
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言空能性色。色亦
性空。性即性一切心之性。當作活看。空能性色者。
自無而有也。色亦性空者。自有還無也。性色故變
化諸相。性空故塵析成空。然皆清淨本然。周循法
界。不消和合。隨眾心生。應所知量。循業發現。而世
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
但有言說。都無實義何者。如來藏中萬法一如。而
循業似異。遂有七大之名。特體用異稱耳。性色真
空。一如之體也。性空真色。即循發之用也。色本虗
妄。亦以真言。以其體用不二。故相依而互舉。欲人
知其不離妙性耳。亦猶水之成冰。不離於水。眾生
背覺合塵。故發塵勞。然使滅塵合覺。則現真如心
量。隨應循發。所謂萬法一如。意蓋如此。然觀相原
妄。無可指陳。觀性原空。惟覺妙明。理絕情謂。不容
妄度。所以擬心即差。動念即乖。但一切時中。不起
妄念。不用識心。然後相應。】
*** △二火大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汝觀城中。求食之家。手
執陽燧。日前取火。然是火相。非和非合。蓋凡言和
合者。詰之各有根本。如我與汝等一千二百五十
人和合一處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有各字氏族。
若此火性因和合有。汝試詰之。各無根本。為從鏡
生。為從艾出。為於日來。若於日來。自能燒汝手中
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若於鏡出。自能於鏡。出
然於艾。鏡何不鎔。紆汝手執。尚無熱相。若生於艾。
何假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若言非和非合。汝
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
遊歷於此。日鏡相遠。非和非合。不應火光。無從自
生。汝猶不知。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淨
本然。週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鏡。一
處火生。徧法界執。滿世間起。起徧世間。寧有方所。
循業發現。意葢如此。惑為因緣及自然性。是皆識
心分別計度。伹有言說。初無實義。】
*** △三水大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如室羅城諸大幻師。求
太陰精。合諸幻藥。於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
此水為從珠出。為從空有。為從月來。若從月來。尚
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木。皆應吐流。何以必待
方諸。林木不流。又似此水非從月降。若從珠出。此
珠常應流水。何待中宵對月。若從空生。空性無邊。
水當無際。從人洎天。皆當汩沒。云何復有水陸空
行。可見本然周遍。非和合矣。若言非和非合。汝更
諦觀。月從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盤。又是人造。水
從何方。流注於此。月珠相遠。非和非合。不應水精
無從自有。汝尚不知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淨本
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珠。一處
水出。滿法界執。滿界水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循
業發現。義蓋如此。惑為因緣及自然者。皆是識心
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 △四風大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汝整衣入眾。僧伽梨角。
動及傍人。則有微風拂面。此風為復從袈裟角出。
為發於虗空。及生彼人面。若從衣角。汝乃披風。其
衣飛搖。應離汝體。我今垂衣而坐。汝看我衣。風何
所在。若在虗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空性常住。風
應常生。若無風時。虗空當滅。滅風可見。滅空何狀。
若有生滅。不名虗空。名為虗空。云何風出。若風自
生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汝自整衣。云何
倒拂。若云非和合者。汝審諦觀。整衣在汝。面屬彼
人。虗空寂然。不參流動。風自何方。風空性隔。非和
非合。不應風性無從自有。求風何從。杳莫可究。信
謂本然周徧。循業發現。汝宛不知如來藏中性風
真空。性空真風。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
所知量。一人動衣。有微風出。徧界衣動。拂滿國土。
周徧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惑為因緣及自然
性者。皆是識心妄計分別。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 △五空大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如室筏羅。去河遙處。諸
剎利種新立安居。鑿井求水。出土一尺。於中則有
一尺虗空。出土一丈。還得虗空一丈。虗空淺深。隨
出多少。此空為復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生。
若無因而生。未鑿土前。何不無碍。惟見大地逈無
通達。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而
無空入。云何謂之空因土出。若無出入。則應空土
合為一體。原無異因。土出之時。空何不出。若因鑿
出。則鑿自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則鑿自出土。
云何見空。是即因不可離因亦非。汝復諦審諦觀。
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因地移。如是虗空。因何所
出。鑿者是實。空者是虗。虗實二者不相為用。然非
和非合。不應虗空無所從而自出也。以上巧辨。皆
遣識心妄計。而顯圓融真體。知此虗空。性圓周徧。
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通名五大。均此圓
融周徧。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非因非緣。亦非自然。
妄計忖度皆汝識神。非真實諦義。但爾弟阿難。汝
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虗空。為出為入。
為非出入。若悟虗空。性圓周徧。本無出入。即悟性
真圓融。本無生滅矣。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
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
知量。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虗空亦復如是。圓
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發現。義蓋如此。一井空喻
一法性。十方空喻萬法性。由一觀萬。由自觀他。性
無二別。特形器妄辨耳。】
*** △六見大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汝在祇陀林中。朝明夕
昏。設居中宵。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因見分析。則此
見為復與明暗相。并太虗空。為一體耶。非一體耶。
或同耶。非同耶。異耶。非異耶。若原一體。則明暗二
體相奪。明時無暗。暗時無明。必一於明則明亡。必
一於暗則暗滅。云何既見於明。又復見暗。若明暗
殊。見無生滅。則又不成一體矣。若此見精。與暗與
明非一體者。試離明暗與虗。分析見元。作何形相。
若明暗與虗。三事俱異。從何立見。是又非異體矣。
夫明暗相背。云何或同。離三無見。云何或異。分空
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見明見暗。性非遷改。云
何非異。汝更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從黑月。通屬
盧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所出。見覺空頑。非
和非合。不應見精無所從而自出也。當知見性圓
徧。本不動搖。亦無生滅。汝更沉淪不悟。汝之見聞
覺知。本如來藏。但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異
為同。為非生滅。為非異同。蓋生滅同異。皆因妄塵。
非生非異。不離妄計。離此妄計。即如來藏。汝曾不
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徧
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
齅甞觸。覺觸覺知。妙德瑩然。周徧法界。圓滿十虗。
寧有方所。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
性。皆是識心分別。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 △七識大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識性無緣。由於六種根塵妄出。汝今徧觀此
會聖眾。用目循歷。猶如鏡中。無別分析。此為真性。
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識了
知。為生於見耶。生於相耶。生於虗空耶。為無所因
突然而出耶。若云生於見中。如無明暗色空四種。
則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可見生於見者。非
矣。若云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又不見暗。
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可見生
於相者。非矣。若云非見非相。而生於虗空。非見則
無辨。非相則滅緣。處此二非之間。若云識生於空。
則同於無辨。若云有識。又不同於物相。縱發汝識。
欲別何物乎。可見非見非相而生於空者。又非矣。
若云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於晝日之中。突然別
見明月乎。汝更細微詳審。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
狀者成有。不相者成無。如是識緣由何所出耶。識
動見澄。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何謂識動
見澄。識有分別。名之為動。見無分別。律之為澄。動
則搖其本然。澄則返其真純。如此非和非合。聞聽
覺知。例亦如是。皆非和合。又非自然。可見性真圓
滿湛然。不涉諸妄。本無所從。兼之七大。皆如來藏。
本無生滅。汝心粗浮。曾不了悟。識觀六處。識心為
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蓋元不知
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徧周法
界。含吐十虗。寧有方所。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
因緣自然。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
義。性識明知。言性此識者。皆我之明知。明知即良
知之義。覺明者識也。識雖覺明之咎。其體實真。故
曰覺明真識。體用不二。真妄一如。所以互舉。文中
初言汝元不知。次言猶。次言尚。次言宛。次言全。次
言曾。又復言元。皆有次第淺深。初言元不知者。言
元本自迷。所以不知。再與明知。猶且不諭。故次言
猶。後復與明。而益不知。故次言尚。轉不知故言宛。
渾不知故言全。甚不知故言曾。終不知故言元。初
意恕之。終意責之。輕重之序如此。深別曰審。審議
曰詳。當理曰諦。諦視曰觀。初於地大。獨言汝觀。於
火大言諦。其言更諦觀審諦觀。至見大。重叠而言。
至識大番覆而言。意同言宛言曾之類。為其轉不
知。渾不知。甚不知故也。】
* △造悟讚謝第八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至)於如來前說偈讚佛。」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心蕩
然。自初決擇心見。終至陰入七大。多方發明。使悟
器界萬法。當體全真。本如來藏。所謂微妙開示也。
既悟器界。性真圓融。故身心蕩然。同無罣碍。悟妙
覺湛然。周徧法界。故各各自知心遍十方也。覺湛
周徧。含吐十虗。故見十方空。如手中葉。萬法性真。
本如來藏。故一切所有。皆即妙心。悟本心量。廣大
如此。故反觀妄身。其微如塵。其幻如漚。忽無所有。
而本妙常心。了了悟獲。於是深慶。說偈讚謝。】
「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
【妙湛總持。即如來藏體。前之屢稱妙覺湛然不動
周徧含吐十方者。是也。人雖本具。要由首楞大定
而發。佛之所以為佛。持此而巳。故阿難以是讚佛。
又覺海圓澄。物不能汩。曰妙湛。藏心圓遍。含裹十
方。曰總持。體寂如空。常住不滅。曰不動。具此而獨
尊三界。由此而為諸法王。求之世間。實為希有。】
「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
【無始迷真。妄認緣影。即億劫倒想。一蒙開示。了獲
本心。故不歷僧祗。法身即獲。阿僧祗此云無量數
劫。】
「願今得果成寶王(至)終不於此取泥洹。」
【既悟自性。深感發明之思。故願有所成。弘道利生。
稱佛心而上報也。願得成果。智心也。還度眾生。悲
心也。智悲雙運。廣大無量。深心也。誓入五濁。不取
泥洹。則深心之極也。憑此報恩。故請佛為證。】
「大雄大力大慈悲(至)於十方界坐道場。」
【既讚謝巳。重請復說。盡除惑障。成果願也。前發明
心見。顯如來藏。方破見道粗惑。次須決通疑滯。開
修證門。以斷修道細惑。詳審盡除。乃登上覺。第四
卷決通疑滯。攝伏攀緣。即審除細惑之方也。然既
消顛倒想。頓獲法身。疑巳得果。且又願求。更除細
惑者。佛果有七。曰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
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所謂獲法身者。則分得菩提。
自見佛性而巳。見性之後。必須審除細惑。使生滅
滅生俱寂。以合乎涅槃真如。白淨純凝。以合乎菴
摩羅識。廓然圓照。以合乎空如來藏大圓鏡智。七
果圓備。乃登上覺也。】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舜若多此云空。爍迦羅此云堅固。謂空性無體。尚
可銷亡。我心堅固。終無動轉。此依楞嚴定力。結前
願心。自誓究竟。畢無退墮。願心如此。然後聖果可
期。佛恩可報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