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圓通疏前茅
楞嚴經圓通疏前茅
余稟台教於百松大和尚。其於楞嚴旨趣。猶多所發
明。萬曆十年。歲在壬午。師講是經於台之聖水。一日
入室次。室中虗無人。余合十互跪。以大定之旨請。師
但瞪目周視。寂無言說。余於當下。大有省發。依而脩
持者久之。至丁亥歲。始於台之幽溪道場。著玄義四
卷。寓此意於體宗章中。轉以利人。庶少酬法乳之恩。
亦將謂古今諸師。無有發其奧者。後閱寂音大師合
論。兼去秋得正脉一書。皆於顯見性中。多有所發揮。
因知會心處。不約而符。初不間於古今。惜合論約而
不周。正脉繁而失據。處中之意。尚有俟於來哲。豈余
寡昧所能盡。然管中窺豹。所見一班。又不能不與未
窺者說。達人大觀。見全豹者。幸無誚焉。
* 會異同
此經與餘經有名同義同而意別者。首楞嚴三昧經
是也。有名別而義意俱同者。圓覺經是也。有名別義
同而意別者。法華經是也。有名別義意俱同。不可連
類者。涅槃經是也。又有文同義意不同。相懸若霄壤
者。莊子是也。盖首楞嚴三昧經。同以徤相分別為義。
彼但為深位菩薩。出假入中而說。故佛告堅意菩薩。
首楞三昧。非初地等菩薩之所能得。唯有十地。乃能
得之。乃具列百種三昧。惟初脩治心。猶如虗空。二觀
察現在眾生諸心。初心可脩。若第三分別眾生。諸根
利鈍。第四決定了知眾生因果去。至第一百入大滅
度而不永滅。皆初心絕分。非名同義同而意別乎。若
圓覺之為經。名雖不同。而圓覺即圓通同詮一理。奢
摩他等三名。同詮一行。伹所談名相。出沒不同。廣略
有異。蓋非熟楞嚴。無以脩圓覺。非熟圓覺。無以脩楞
嚴。學者當以二經相參而看可也。法華與此經義同
意別者。佛之知見也蓋一代時教。統為法華佛知見
而設。獨楞嚴一經明佛知見最親。而謂之意別者。法
華雖曰諸佛如來為大事因緣。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經文初未甞見一言道及此義。此在意。而不□義故
也。曷為意。佛之本懷也。曷為本懷。佛之知見也。盖佛
之出世。本為此事。其柰眾生。機器未堪。故不得巳。於
一實相。作十界隔歷說。於一佛乘。作五乘差別說。雖
示九界。而意不在九。人不知此意。而各保證。所見不
同。縱令菩薩得見實報莊嚴之相。謂之不暢本懷可
也。雖云五乘。而意不在五。人不知此意。而各各保證
所入不同。縱令眾生成菩薩道。謂之不暢本懷可也。
或大隔於小。(華嚴)或大所不用。(阿含)或聞大而證小。(方等般若)
或聞小而證大。(阿含)或互相知。(不定)互不相知。(秘密)俱
非佛意。謂之不暢本懷可也。假使餘經有文義。富於
法華而不談佛意。亦謂之不暢本懷可也。盖佛意要
在同一座席共一道味。以一味雨。潤於人華。所謂無
小無大。同歸法界。人人成佛而後巳。分明暢言。欲令
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不在茲乎。故楞嚴與法華
義同而意別。涅槃與此經義意俱同。而不可連類者。
此經所談常住真心。與四種律儀。同涅槃扶律談常。
然有文通義通。收通歸別之例。具如下文教相章中
說。謂之不可連類。此經與莊子名同者。如二卷出指
非指。四卷何藉劬勞肯綮脩證。盖房相筆授此經時。
用此方文字潤色。其實文同而義意不同。盖此經樹
可指。而見不可指。指皆是見。而無樹者。指皆是樹。而
無是見者。由其在迷。不能雙泯乎是非。故有可指非
指之辨。若由是真精玅覺明性。則是非雙泯。指與非
指俱忘。故能出指非指。彼齊物論。言世間是非。皆從
彼此上生。聖人不由。照之於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
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
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
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故
曰莫若以明。然後發明。所以因是之故。而曰以指喻
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馬喻馬之非
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也。天地一指也。萬物一
馬也。莊子蓋以彼之是。即我之是也。人惟不肯以巳
度人。執於有我。決意是我非彼。物論之所以不齊。職
由於是。故以指喻指之非指。是以我指之是。而喻人
指之非不可也。不知彼之指亦指。安得以其不在我
手。而遂謂之非指哉。不若就彼而反觀之。他若有言。
亦將謂我指為非指矣。如此反覆相喻。彼我之間。同
於自是均相非。果且有是乎。果且非是乎。但見無有
是者。無不是者。而是非於是乎泯矣。喻馬非馬。亦復
如是。是則彼均是非於環中之天。謂之道樞。原其所
宗。一氣而巳。與今經菩提妙淨明體。見與見緣。并所
想相。如虗空花。本無所有。云何有是非是。何啻霄壤
之相懸乎。肯綮之語。彼明養生之主。故引庖丁解牛
以明。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牛者。三年之後。未
甞見全牛也。方今之時。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
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却導大窾。因其固然。技
經肯綮之未甞。而況大軱乎。庖丁之意。言臣之所好
道也。非技也。技進而精。至於自然而然。不知其然。則
不得以技名之。而名之曰道。當初學解牛之時。目中
所見無非牛者。三年之後。則見牛之筋脉骨節。各有
虗度。可以游刃。不見其為全牛云云。盖喻初學道時。
人間世務看不破。覷不透。只見萬事叢挫。擺脫不開。
功夫純熟之後。則見事各有理。理有固然。純而應之。
大大小小。全不費力。道者何。養生之主也。養生之道。
學至於此。可為至矣。若比夫此經菩提之為道。至於
精純。而能了達。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花。本無
所有。當其歷緣對境。一味道體。故曰汝但不隨分別
世間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
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
脩證。此正圓覺所謂居一切時。不起妄念。豈藉劬勞
肯綮哉。古德所謂用其文。不取其意是也。近世弘經
人。多不達此意。至有以楞嚴比莊子。金剛比老子。無
怪乎口義副墨。言佛一大藏教。都從莊子中演出。既
棄金以擔麻。復認麻以為金。可不哀哉。
* 明科判
佛經分科。自西晉道安法師始。謂不問大小乘經。悉
可分為三分。謂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序則敘一經之
由致。正則正說當機得益。流通則命弟子弘傳。天龍
呵護。使玅法之水。從今以注當。聖教筌蹄。不壅於來
世。於三分中。隨其義之起止。而節節分科。所謂如禾
之有科。以容其苞本。水之有源。以派其支流。古人謂
科含大義。信不誣矣。故諸師釋經。動必分科。如楞嚴
一經。吳興溫陵長水孤山諸師。皆有科判。獨天如會
解無之。然無則獨利於上根。有則斯益於下士。又初
學見科多而望洋。久習得科分而游刃。釋經分科亦
要事也。若烟颺細科。塵飛雜辨。滔滔漫漫。杳莫可究。
此天台之所不許。溫陵之所深剌。余雖不敏。敢不慎
諸。今準孤山法師大科。而多加更治。依會解而節文。
庶便乎熟習。隨經文而傍科。不失乎品節。故以母科
書於上。子科列於傍。謂之傍科。老於講肆者。用則存
之。舍則略之。區區蟲書。厥細如絲。諒無礙於法眼也。
* 雪疑謗
此經如來金口親宣。秘在印土。至大唐神龍間。始度
支那。而天台智者大師。生于蕭梁朝。得道說法于陳
隋時。預聞西天。有楞嚴經。□為圓融周正。由是西望。
一十八載。雖不及見。而所立止觀法門。多與懸合。如
三止。與奢摩他等三法合。性具法門。與七大性色真
空等合。明地位。與五十五位真菩提路合。十境三障
四魔。與五十重陰境合。至於引央掘摩羅經。所謂彼
眼根。於諸如來常。了了分明見。具足無減脩。六根皆
如此說。以明圓脩大定。佛之知見。一照性本。匪假脩
成。與屈指飛光等見性十義合。是以自古諸師。莫不
稟台教以釋楞嚴。如孤山吳興栢庭桐江諸師。固是
當家兒孫。至於長水。本宗賢首。溫陵原是禪宗。亦未
甞不景行承用。以止觀法門。是先佛世尊。所說契經
要義故也。至於天如會解。所稟猶多。惟近代義學。澆
漓特甚。既好新而尚奇。復排同而黨異。有謂阿難雖
請三法。如來但答一心。由是排斥三止。悉所不用。良
由不知機應相符。碪椎互發。問處則圓伸三止之名。
答處惟密宣三止之義。苟能預習天台三止。又能傍
通圓覺三觀。用彼讀此。則首楞三法。如指諸掌。此等
諸師。如稻麻竹葦。豈能細數其過。惟近時一二師。既
形於筆。復災於木。苟不破斥。妨道孔多。然亦不能一
一脩究其非。但破陣首。餘當望風也。
楞嚴別眼云。若依三止脩□。便是釘樁搖櫓。只是一
柄金剛王寶劍。觸有有壞。擬空空敗云云。
雪謗曰。行船固不可以釘樁。然亦不可以無櫓。櫓者
三止之謂也。要問搖者之何如爾。若論承平之世。即
金剛王寶劍。亦須束之高閣。今也國王。為賊所侵。發
兵討除。五欲持此以誅暴逆。試回問之。觸有有壞。擬
空空敗。復是何物。余笑此師。不善為盜。大似掩耳竊
鈴。須知泯一切而冷然者。真空也。爍群昏而獨照者。
奢摩也。建萬法而無朕者。妙有也。遺眾累而圓應者。
三摩也。統有無而玅絕者。中道也。踞寂滅而周知者。
禪那也。恒一而三。空可也。假可也。中可也。恒三而一。
吾又不知孰為空。孰為假。孰為中矣。如是而脩。是名
玅蓮華。金剛王寶覺。如幻三摩提。佛母真三昧。佛之
知見。海印發光。如來說之于先。智者闡之于後。智者
揭之于今。二經印之于古。一佛一祖。以心傳心。能遵
乎此。是為續佛慧命。毀謗乎此。是為斷人間佛種。可
不慎哉。可不慎哉。
近日楞嚴正脉。大非天如禪師會解。因而波及天台。
以諸師悉以天台三止。配解楞嚴。而天如既會眾解。
以成一家言。不得不以巳之所悟心宗。而玄同乎天
台。今既欲雪天台之謗。亦不得不為天如。與諸師而
一雪之。
正脉云。今略開三條。以見大意。第一多種不相應迷。
此復有二。一者問答不相應。謂阿難最初問奢摩他
三摩禪那。諸師偏以天台三止釋之。且如來鑑機。必
問答相應。今阿難所問。果即天台三止。則如來下答
辭義。須即與三止工夫相似。而註家仍當指結。何處
是體真止。何處是方便隨緣止。何處是息二邊分別
止。今細揀經文。了無如是義相。而註家亦不更銷歸
前問。至於徵心顯見諸文。亦不明其與三止有何干
涉。豈問處原是三止。而答處全不相應。則是如來錯
答問端。何以為鑒機之教。又即使如來所答全與三
止相應。當亦墮於天台所檢過中。以彼明言止觀偏
取。如隻輪單翼。不能遠到。豈佛會問答。反出天台之
下耶。此更不通之甚也。
雪謗云。余初見正脉。入經註釋。發揮一二卷中十種
見性。深讚其識邁十古。殊有大人作略。及讀懸解大
破天如。與天台三止。方知其於此經。亦不過管中窺
豹。但見一班。而於諸家立宗命教。升堂入室之旨。何
異黃口小兒。強學大人高談闊論。使有識者傍觀。一
何可哂。今分兩節破之。先破問答不相應有二。先出
次第三止。次明圓頓三止。方以經文。分拍對當。次第
三止者。一體真止。諸法從緣生。因緣空無主。息心達
本源。故號為沙門。知因緣假合。幻化性虗。故名為體。
攀緣妄想。得空即息。空即是真。故言體真止。二方便
隨緣止。若二乘體真。不須方便。菩薩入假。正應行用。
知空非空。故言方便。分別藥病。故言隨緣。心安俗諦。
故名為止。經言動止心常一。亦得證此意也。三息三
邊分別止。生死流動。涅槃保證。皆是偏行。不會中道。
今知俗非俗。俗邊寂然。亦不得非俗。空邊寂然。名息
二邊。圓頓止觀相者。以止緣於諦。則一諦而三諦。以
諦繫於止。則一止而三止。譬如三相。在一念心。雖一
念心。而有三相(云云)。其相云何。體無明顛倒。即是實
相之真。名體真止。如此實相。遍一切處。隨緣歷境。安
心不動。名隨緣方便止。生死涅槃。靜散休息。名息二
邊分別止。略出止觀文竟。今分拍對當經文。如首卷
七處徵心去。至二卷見見之時見非是見。此如來答
阿難所問奢摩他。即天台體真止也。齊此至三卷明
陰入處界去。答三摩。即方便隨緣止也。齊此明七大
本如來藏去。答禪那。即息二邊分別止也。盖止不自
止。由照諦以成止。脩不自脩。由解性以成脩。在如來
所答。本約常住真心性淨明體。以開阿難三諦之解。
在阿難隨聞入觀處。則即三諦之性。以成奢摩等三
止之脩。以諦之與觀。猶形聲之與影響。必相須以進。
諸師之於此經。及止觀法門。不墮於疑。則生乎謗。政
由不達脩行有境觀之分。相成之義。此學佛道者之
大病。所以經中每言奢摩他路。及玅菩提路。玅莊嚴
□路者性也。境也。諦也。譬康莊大道也。奢摩他□。即
止觀能脩法門。譬行路之人也。即會解亦未甞不云。
如引孤山所釋云。阿難雖以大定為請。然如來下文
所示別無其方。始則決擇真妄。次則真妄和融。乃至
第四卷中。皆是發明圓理而巳。盖此圓理。乃大定之
本也。如此亦可謂分明指示境觀相須之義。而交光
讀會解時。惟以巳是。而獘乎他人。如此道理。略不餐
釆。亦獨何哉。今更分明釋配三諦。以明三止之義。經
文初約七處徵妄心無所。次約三處徵妄心無體。此
顯破妄心。密顯真心。次會見歸心。約十義明真見。此
傍破妄見。正顯真見。以三諦言之。真諦也。盖湛然清
淨者謂之真。會萬物而歸巳者謂之真。直指不生滅
性而不涉萬殊者謂之真。使阿難直下體會不墮分
別。不落言詮。謂之體。其心泊然超出。謂之止。非體真
止而何哉。然如來非不言體之之義也。如云吾不見
時。又見見之時。又云若能轉物。如是體意。不一而足。
人欲疑謗。其如經文之親切著明乎。今復取圓覺三
觀而會釋之。彼云若諸菩薩。悟靜圓覺。以淨覺心。取
靜為行。靜即真也。取靜。即體之之義也。經文明陰入
□界。本如來藏。以諦言之。俗諦也。盖不隔萬類。一一
審實者。謂之俗。使阿難歷緣對境。觸類而推。於此諸
法。一一見如來藏。謂之方便隨緣。於是諸法。安心不
動。謂之止。此有二義。一深位菩薩所脩。與瓔珞經假
觀同。即知病識藥。應病與藥。令得服行是也。一初心
所脩。與圓覺經三摩同。彼經云。若諸菩薩。悟淨圓覺。
以靜覺心。知覺心性。及以根塵。皆因幻化。即起諸幻。
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心性根塵。即此經陰
入處界也。皆因幻化。即五陰文中。所喻空華義同。即
起諸幻。即方便隨緣止也。以除幻者。即方便止所破
之惑。變化諸幻。而開幻眾。即脩此止者。能變化染污
陰界。以成清淨陰界也。初心先脩幻觀。開化自性眾
生。然後乘此方便。以變化他界眾生也。經文明七大
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以三諦言之。中諦也。盖統萬法
而稱王自在者謂之中。不偏不倚周遍法界者謂之
中。使阿難照了此性。不作空有解。中中直入者。謂之
息二邊分別止。圓覺經云。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靜
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了知身心。皆為罣礙。無知
覺明。不依諸礙。永得超過礙無礙境。受用世界。及與
身心。相在塵域。知器中鍠。聲出于外。不取幻化。及諸
靜相。即息二邊分別也。永得超過礙無礙境。即止於
中道第一義諦也。而云如器中鍠。聲出于外。即此經
性色真空等。清淨本然。周遍法界也。今反問云。如此
約圓覺。與天台三止。對當經文。勉強乎。自然乎。干涉
乎。不于涉乎。相應乎。不相應乎。
彼又云。又即便如來所答。全與三止相應。當亦墮於
天台所檢過中。以彼明言。止觀偏取。隻輪單翼。不能
遠到。豈佛會問答。反出於天台之下耶。此更不通之
甚也。
雪謗云。作如此說。迷名失義之甚也。盖世間法。出世
間法。名之與義。多不相類。以名為賓為傍。義為主為
實。不可以少分為賓之名。以傷多分為主之義。故祖
師云。以名求義。萬無一得。以義定名。萬無一失。大師
言隻輪單翼。墮偏脩之失者。慮初學迷名失義而說
也。若今以三止釋大定者。盖先以名而定名。然後以
義而釋名也。如孤山法師以三止而釋者。準涅槃經
中。奢摩他。此云止。毗婆舍那。此云觀。優畢叉。此云止
觀等。今經三名。既與涅槃一同二異。乃於彼奢摩他
中。開出三義。為奢摩他。三摩。禪那。雲間師評孤山所
說之義最當。為引圓覺經證成云。且如圓覺三法。經
中亦名為定。如云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云
云。又云辨音汝當知。一切諸菩薩。無礙清淨慧。皆從
禪定生。所謂奢摩他。三摩提禪那。是知彼圓覺。尚可
直作三止而釋。況今經乎。盖阿難既厭多聞小慧。宜
以大定為請。今以三止而釋者。以止屬於定故也。此
從以名定名。所說如此。若以義定名者。如孤山疏自
會通云。此之三止。即是三觀。以即照而寂。即寂而照。
故奢摩他即空觀。三摩即假觀。禪那即中觀。故會解
云。今復釋而明之。奢摩他。寂靜之義也。三摩。觀照之
義也。禪那。寂照不二之義也。此盖復出孤山止觀融
通之義耳。而交光法師。即欲大顯楞嚴。而廣破諸師。
宜於往古諸疏。一一細讀。是者而存之。非者而斥之。
方服人心。乃全然不顧。惟是巳非人。迷名失義。一至
于此。自坐不通之甚。而反說他不通之甚。可乎不可
乎。
二者科釋不相應。迷此則不但迷於經文。即於自所
釋。亦多自相矛盾。如舊解雖不分小科。亦略分於三
大科。一曰見道。二曰脩道。三曰證道。初科既云見道。
即應未及說於脩道。而脩道須有待於下科。及至釋
文。往往搜尋三觀。應當即是脩道。其實經文。元無如
是語脉。只是文外強判。而順文豈有教人修三觀之
語。縱取一二相似之文。附會說之。殊無情謂。近亦有
不撥見道之科。而却開大段。以硬派為三觀者。不思
見道者。開悟理性之謂也。三觀者。脩進功夫之事也。
既說止觀即是脩道。何須判成見道分哉。又若此處
早是脩道。即是如來但教眾生從三觀而修。至下耳
根圓通。又何用哉。
雪謗云。余讀至此。不覺為之失笑。不謂此師。鹵莽之
見。一至于是。此本不待辨。而有識者。自別薰蕕。第今
海內。多有逐臭之夫。故為之一拂。以免蒼蠅白玉之
玷。彼引會解三科。不知本是溫陵要解所判。元有五
大科。一見道分。二脩道分。三證果分。四結經分。五助
道分。此乃千古不刊之判。盖溫陵雖禪宗老學。實教
苑白眉。觀其所判所釋。大有手段。非學語小師談儱
侗禪者比也。若孤山用三止消文。又自有科。而交光
初未覩其籓籬。今先為出其所判大略。會同溫陵。然
後正斥正脉之謬。彼云正宗分大科為六。初依常住
真心以開圓解。此與溫陵見道分同。二依常住真心
以起圓行。與脩道分同。三依正助兩行以分圓位。與
證果分同。四承三法既備問名受持。與結經分同。五
因釋餘疑廣辨七趣。與助道分同。六無問自說預明
禪境。與之小異。盖溫陵合禪境為助道。此開助道為
禪境爾。二師所判。既深得乎大旨。所釋豈迷於小節。
伹云始則決擇真妄。次則真妄和融。直至第四卷中。
皆是發明圓理而巳。盖此圓理。乃大定之本也。何曾
開大段。以硬派三觀。設有一二乘義。便以空假中釋
者。是明三諦。非說三觀。諸師不知諦觀名同。往往差
錯理會。亦無怪乎交光以諦作觀也。惜孤山徒見經
文說理圓融。有三諦之義。而無次第之文。故只作圓
融而解。不敢定判何真何假何中道。不知理雖圓融。
而文理宛有不次之次。如上文引圓覺三法之文。而
消次第之義。如指諸掌。然前三卷答阿難者。約不次
而明三諦之次第也。若四卷答富那之問。則又約次
第以明不次第之三諦。前次第。則阿難約自悟入者
而結成之。故云玅湛總持不動尊。玅湛結真。總持結
俗。不動結中。二不次第。則如來自結成之。故云而如
來藏玅明元心。非心非空。至常樂我淨。此結真諦也。
而如來藏元明心玅。即心即空等。結俗諦也。而如來
藏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結中道也。明文了
義。昭昭乎如白日之麗天。人可非之。佛可非乎。至於
見道脩道混亂之說。自是正脉。自生穿鑿。吹毛求疵。
一於此有所不明。以為葛藤之本。則蔓蔓不絕。將用
斧柯。故又有客之一救二救三救。皆無足採拾。本欲
置之不辨。然亦可以藉顯正義。故不避繁𤨏。聊為辨
之。
正脉設客救有三。一曰吳興有通請別請之判。前之
三觀。恐是應其通請。深心所脩。復之圓通。應其別請
初心方便爾。答。審如是。即應通前俱科為脩分。而於
脩分復分為兩科。一應通請之脩。二應別請之脩。方
成彼說。何為同是脩義。而乃一科為見道。一科為脩
道乎。且既分乎淺深二脩。則初心者必先脩圓通。後
脩三觀。敢問脩圓通者。至何位次。始是深心。方可脩
三觀乎。今據菩薩自敘。從初入流。乃至寂滅現前。了
無接脩三觀之相。而如來乃謂此根初解。先得人空。
按位當至七信。齊小羅漢。而菩薩聞所聞盡。似當此
位。又曰空性圓明。成法解脫。按位當至八九信位。巳
超小乘無學。而菩薩空所空滅。似當此位。又云解脫
法巳。俱空不生。按位當至十信滿心。後判無生忍位。
按位即當初住。而菩薩寂滅現前。即此位也。是尚未
至於深心乎。何亦不見接脩三觀之語。豈更在於後
位方脩耶。然菩薩此位。巳超世出世間。發三科無邊
妙用。豈天台所說三觀。尚非此等覺菩薩所能修乎。
而今之習三觀者。皆初住以上之菩薩耶。是大不通
也。
雪謗云。吳興元有通請別請之判。謂奢摩他三法。通
於十方如來因中共修者。故謂之通。耳根別在此方
當機發行之由。故謂之別。阿難所以通別兼請者。以
通若無別。則通無所入之門。別若無通。則別為事相
之行。如世人誰無六根。以知見立知即無明本。諸佛
豈無六根。以知見無見。斯即涅槃。般若經云。如人有
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此之謂也。若以二門分文。則
前之四卷見道分。酧其通請。請入華屋去。酧其別請。
答通伹令其見道。答別方令其修道。如溫陵師云。見
道而後脩道。脩道而後證果。此常途之序也。若快馬
見鞭影。即入正路。又何拘於常途。若阿難者。聞見道
後。即不歷僧祗。而頓獲法身。豈常途之可拘乎。第為
後人作眼。又不得不作此判。如此道理。亦極淺近。雖
學語小師。便自通達。何必縷縷設問設答而破他乎。
此政所謂以醯鷄而議大鵬者也。此巳知之。則彼所
謂初心必脩圓通。後脩三觀等。固不勞辨。然而因之
發明三觀淺深脩相。諭彼知之。亦要事也。因諭之曰。
有初心三觀。有深位三觀。初心三觀。即今之行人。發
足便須念念照空假中是也。深位三觀。即瓔珞經明
十地菩薩。三觀方得現前。首楞三昧經。亦如此說者
是也。若此經與圓覺所修三止觀。則通乎初後淺深。
如乾慧地中。即以此心中中流入。至初住位。以真方
便。發此十心去。直至等覺。此脩止觀。故瓔珞云。等覺
照寂。玅覺寂照。皆止觀一體之異名也。若如此說。則
初心脩圓通。即脩三觀。云何修。盖當其入流之時。照
了聞性湛然清淨。即是空觀。體真奢摩他也。照了聞
性體是法界。能總持萬法。即是假觀。方便三摩也。照
了聞性常凝不動。即是中觀。息二邊禪那也。前云玅
湛總持不動尊。進脩之方。義必臻此而後巳。然觀音
所敘工夫次第。文雖四節。理必頓彰。如曰亡前塵。盡
內根。空觀智。滅諦理。以至寂滅現前。要必一念圓具。
斯與果位。名目相應。其或強配地位。隨語作淺深解。
便是釘樁搖櫓。何異以生滅之心為本修因。以求不
生不滅之果者乎。至若經云。忽然超越世出世間。自
有頓悟凡夫。如廣額屠兒。放下屠刀。便預當來千佛
一數者在。又不可以凡情而限之也。至於文中客之
二救三救。說理說行不分辨。教悟教脩不分辨。費許
多唇舌。不過皆從見道修道不明白上迷起。從迷積
迷。叨怛不止。前既諭明。斬斷葛藤根。諒後學不隨其
滋蔓也。若夫性定之說。此又天台之熟談。而輙謬斥。
迷性定為止觀。談何容易哉。今問交光果曾熟習天
台止觀否。果曾熟讀天台圓頓止觀。與法華玄義文
句等諸書否。觀其全性起脩。全脩在性之義。全然不
知。或誤以諦為觀。以觀為諦。則諦觀之義。亦有所不
諳。宜其未甞熟習與熟讀也。此本當與之確論者。以
有下文在。姑且置之。
又曰。若復正當圓通中脩三觀。則聞性本取其體無
分別。但一返聞。單刀直入。故首廢六識。不用覺觀思
惟。偈云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今若加以三觀。則
依舊思惟覺觀。安能離於六識。然則如來首破六識
是不當也。若於圓通後修。則其謬當知前深淺位中
所辨。是則三時既皆無有用處。何得誣佛意中。有同
天台之三觀耶。又彼智臣真解王意。不差不謬。則王
當更無改令。即應佛於後文。請修之時。惟指前文三
觀令脩。何必別說反聞。為修法耶。今既別說。而不用
三觀。足驗前伹開示性具理體非含三觀。而諸師豈
真輪王之智臣哉。
雪謗曰。余始讀正脉。觀其能發揮如來所談見性。極
甚歎服。今觀此說。是亦但知其性。而不知其定。至於
圓修耳門。大似捕風捉影。言見道可也。若曰脩道。吾
未敢許。何者。盖圓通法門。有性也。脩也。如文殊所選。
多言性。而少言修。觀音所陳。多言修。而少言性。故偈
云。十方俱擊皷。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隔垣聽音
響。遐邇俱可聞。此則通真實。聲無亦非滅。聲有亦非
生。生滅二圓離。此則常真實。此顯觀音之性。與眾生
之性。在耳而莫不皆然。至云。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
無。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者。盖言夢想中。如前惑
舂杵為鐘皷。猶恠其作木石聲。如此夢中覺觀。昭昭
靈靈。不假思惟。出於思惟之表。是則但云聞性不假
思惟。何甞言總無覺觀。若曰總無。何異木石。須知此
言出者。是超出之出。非從思惟中出之出。若作此出。
則錯會文意矣。要知此言性也。未言修也。若觀音所
陳。入流亡所四節工夫。多言脩。而少言性。曷為性。流
之一字。與寂滅二字是也。餘文皆屬於脩。若曰聞性。
本取體無分別。首發六識是也。若曰一總不用覺觀。
此又不通之甚也。何則。盖觀音所敘工夫。未甞不言
覺觀。如云如是漸增。聞所聞盡。漸增工夫。總非覺觀
乎。又曰盡聞不住。覺所覺空。上覺字。即第二節觀智。
盡之一字是也。下所覺字。即第一節亡所工夫。亡之
一字是也。下空字。方是第三節重空法門。如此明言
其覺。非有覺有觀乎。又下偈揀餘門云。涯量不冥會。
各非圓覺觀。云何獲圓通。顯言耳門三昧。具圓覺圓
觀。何總非之云。不須覺觀。須知耳門三昧。具圓通常。
更須取圓覺二字足之。以為性境。以為觀智。復須取
圓覺三觀。如前會通三文之義。為圓通三觀法門。一
曰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此則如
所謂取其體無分別者。為奢摩他。一二卷中所明之
義是也。一曰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知覺心
性。及與根塵。皆因幻化。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
幻而開幻眾。此則了達耳根。及與聲塵。皆如幻如化。
了無真實。能如此知。則不隨聲塵。以起分別。所謂知
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名為即起諸
幻覺。以除根塵。能幻之者。入流亡所等。不在茲乎。能
變化眾生六受用根。成如來清淨六根。謂之化幻開
幻。即三卷明陰界入空花如幻等為三摩也。一曰若
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了
知身心。皆為罣礙等。至相在塵域。如器中鍠聲出于
外。此則稱性了達聞性。體是法界。圓遍十方。如器中
鍠。聲出于外。三卷明七大本如來藏。清淨本然。周遍
法界。為禪那也。此三法門。亦隨樂欲。惑單脩乎一與
二。或圓脩乎三。應亦同圓覺。有二十五種定輪之殊。
然性本圓融。舉其一而具乎三。言乎三而體惟一。學
一即三。言三即一。不在茲乎。又復應知。圓通法門。以
大圓覺性為體。不入則巳。入則寂滅之性。觸處現前。
所謂塵消覺圓淨。寂照含虗空。何三止觀而不在乎。
正脉客又問曰。經既全談性具之理。而非談三觀。如
來何故自呼為奢摩他。而又明其是微密觀照耶。答。
我非撥其畢竟不是止觀。以阿難原本問定。而如來
原木答定。則夫止觀定慧。何違於經。但此中說定說
觀。名似同於常途。而義實逈別。天台三觀。實非其類。
故今反復。但明其不是天台止觀而巳。非並其本定
本觀。而總非之也。良以奢摩他微密觀照。若以天台
觀意會釋。則甚為障隔。經之本旨。請申明之。一者以
修障性。盖經初三卷半文。佛本發揮性定。而諸註竟
以天台脩意會釋之。則何能使人頓領性定。而識取
本有家珍耶。客曰。天台三觀。專明性具圓理。極斥權
乘偏漸。何言其屬權宗。而全墮脩成耶。吾未之聞也。
答。我亦非是斥天台為權乘。而責其偏墮於修成。盖
此師於如來禪中。亦比他家殊勝。所說觀門。義亦圓
妙。雅合性宗。但較之今經。旨趣逈別。良以台宗三諦
三觀三止。敵體相對而立。至於本具理體。全在三諦
境中。而三止三觀。但是依性所脩之定。非即說性為
定也。今經最初三卷半文。發揮自性。本具圓融。不動
之體。即是奢摩他定。而領悟照見於此者。即是微密
觀照。故此中語解語悟。則誠有之。而脩習全未涉也。
今註家鹵莾。不加研究。而意以脩習止觀之意判之。
則學者何由而知其為性定哉。客曰。承斯指示。研味
經文。是誠說性。而未說脩。然則三如來藏。作天台之
三諦可乎。答。諦者理也。境也。若謂為三諦。則猶近之。
而不甚遠。以諦境原擬性具之理而立。如人為父母
畵像。必相似焉。至於三止三觀。則是依諦理所起。脩
習功夫。如對畵像。祭祀恭敬思想。今經所示三如來
藏。乃如父母現在生活本身。尚非畵像。可以全同。至
於祭拜思敬。有何干涉耶。客曰。三諦固說性具之理。
三如來藏亦說性具之理。何得三諦。但如畵像。而三
如來藏。便如本身耶。答。子如不達此意。則孤負楞嚴
多矣。夫三諦。但是大師。為行人懸擬自心微妙圓融
之相。立真立俗立中。而體會須用三觀三止。想像思
脩。久久方到不思議境。是其初門。若離六識覺觀思
惟。莫可措心也。今三如來藏。全不同此。以其的實本
體。即是眾生現前六根中見色聞聲。無分別體。故佛
最初開示。首先破除六識。不用一切思惟懸想之心。
次乃即於現前眼根中。竪指伸拳。覿面指出。朗然湛
然。無分別見性為心。又復屈指飛光。顯其本不動等。
皆是令其當面。親見自心。故阿難初悟。自敘如失乳
兒。復見慈母。豈不同於父母。現在親身相見。何勞畵
像思想哉。若捨父母現身。不行禮敬。反拜畵像。是大
顛倒。是則以三如來藏為三諦。尚猶不可。何況迷為
三止觀乎。客曰。三如來藏。是展轉入於深妙圓融之
極理。何得言最初所示見性。即是其體乎。予笑曰。子
之迷根。其在是乎。諸師正由高推後之藏心。而不達
其即前初示見根等性。體無有二。直謂離根性而別
有。所以脩時。更不用根性。却擬藏性。立三諦而起三
觀。以為圓妙。不知依舊落於識心覺觀思惟之境。失
盡經旨。孤盡佛心。今請以喻明之。譬如金獅子。被泥
所塗。金體全隱。忽有智者。欲以金體。顯示於人。將其
眼睛擦透。露出金色。則人莫不喜躍。更求擦之。由是
漸次。大開金體。光明熾然照耀。然終與初擦眼金。無
有異色。亦無照體。由斯喻以詳經旨。炳然可見。則知
三如來藏。雖極開顯圓融。全體大用。其與初顯根中
見性。安有二體。特以言不頓彰。取次發揮。從微至著。
亦如擦金然也。又當知見聞等性。但是藏心之偏名。
而實無偏體。如祖師直指人心。亦曰在眼曰見。在耳
曰聞。確然是斯旨也。故佛答請脩。教其旋倒聞根。所
聞根性。即是三如來藏性。豈有異體耶。客曰。若是則
三諦尚非。三觀有何交涉。而梵僧何以預傳斯經。同
於天台三觀。答。此有兩意推廣。一者西天東土。人智
昏明。亦多彷彿。焉知梵僧。不惑於似是而非耶。二者
彼或但謂略同天台三諦。則其言非謬。豈必謂其全
同三觀乎。特是後人。承虗接響。而謬成三觀耳。非梵
僧之過也。客曰。阿難問成佛妙定。佛答必是圓定。則
奢摩他三摩禪那。須是舉一即三。言三即一。方始為
圓。今何三名各開。安得為圓定耶。答。舊見溺人。原本
非淺。何怪子之深惑耶。良以前人性脩。既不能分。而
堅謂決同天台三觀。又見斯定亦有三名。更不研審
甄別。其文其義。為同與否。但見一名。輙補為三。強謂
舉一即三。言三即一。秪欲附會台宗圓妙之像而巳。
跡此而論。不但不知斯定。所以為圓之本旨。而台宗
應亦未通達也。盖台宗三觀。要如摩醯天眼。不縱不
橫。方始為圓。盖三皆頓具。而無前後。故非縱。三皆互
攝。而不並列。故非橫。今處處兼齊。不明統攝。全墮於
橫。是則台宗。尚未徹知。安望其明斯經旨耶。且台宗
中三觀。舉一即三。言三即一。乃大師親口自說。非假
傍人註釋。今據如來親口。並不曾說奢摩他等三名。
有斯義焉。是皆後人不達斯定圓旨。全不係於三名
互具。妄擬台定。而立斯見也。客曰。斯定取何意為圓
極耶。答。三如來藏。顯然明白。先由次第開顯。後乃統
示圓彰。皆其性本具足。非由脩習而然。若就此而明。
其舉一即三。言三即一。非縱非橫。極為𠃔當。而圓融
極旨。亦未有過於此者。何得捨斯義。而謬取三名。兼
具為圓耶。
雪謗曰。此師始既不肯此經作止觀釋。及乎談至極
則。如老鼠進羊角一般。無可柰何處也。自認輸一半。
却云但此中說定說觀。名似同於常途。而義實逈別。
天台三觀。實非其類。一者以脩障性。此巳前文斥破。
更不繁文。但其謬解天台三諦三觀三止。云是敵體
相對而立。至於本具理體。全在三諦境中。而三止三
觀。但是依性所脩之定。非即說性為定(云云)。此何異
以管窺天。將螺酌海。宜其諦之與境修之與性。皆不
明也。一不明此。便將如來經文。錯亂解說。疑誤後學。
罪過非小。盖凡言境者。事境也。諦者。理性也。曷為事
境。此固多種。且約今家所用六識言之。即眾生日用
之間。根塵相對。起一念分別者是也。此謂之人心。大
師欲直指此心。使人直下見性成佛。故於此約性以
明真俗中三諦。曷為真俗中。引華嚴釋成云。遊心法
界如虗空。則知諸佛之境界。以遊此心圓具十法界
者謂之俗。即玅有也。如虗空者謂之真。即真空也。知
諸佛境界者謂之中。即圓中也。良以此之識心。雖稱
為六。而七識八識。與真常淨識。莫不畢具於中。若隨
之而妄生分別。即墮在分別事識中。若能直下照了
即真俗中。則真常淨識。當體顯現。如曰遊心法界淨
若虗空。且與此經所明十種見性。相去幾何哉。所以
此經。首約七處破妄心無所。次約三處破妄心無體。
古德云。使阿難介爾妄心。無逃避處。妄賊既除。真王
自顯。無生之理。於此見矣。若非真能見道者。不能說
此等語。誠哉言乎。妙哉言乎。所以二種根本中。首言
生死根本。則汝今者。用攀緣心。為自性者。現今為之
徵破者。即六識是也。一者菩提妙淨明體。則汝今者
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識精元明。則八九皆
在其中。真妄和合。能生六識故曰能生諸緣。此緣字。
的確指示緣塵分別之心。若說根身器界。皆從生起。
此又失旨之甚。若能如此破去緣塵。則生死根本寂。
生死寂。則菩提涅槃真體現。一去一留。不勞彈指間。
豈如來別有實法與人哉。故下文云。汝但不隨分別
世間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狂心自歇。歇即
菩提。不從人得。是則首破妄心。皆奢摩他之前陣。破
此妄心竟。然後與之論真論俗論中。故繼此以明真
見去。皆約菩提妙淨明體而論。故知所明見性。即八
識也。在諸佛。方是真常淨識。在阿難。猶在八識。以其
同凡夫未曾脫出。若曰吾不見時與見見之時。方是
脫出工夫。方是九識淨體。然此妙識。由首破妄心脫
出而後明。同天台三諦。由照破六識而後現。故知楞
嚴雖曰論見。其實論心。由先約盲人矚暗。是心而不
是眼故也。今問破識而後之定。是性定耶。非性定耶。
離識巳。性顯耶。未顯耶。故知釋迦與智者。把臂而共
行。異口而同律。懸受梵僧之讖。不在茲乎。又大師欲
明開示眾生佛之知見。在止觀玄義中。每引殃掘摩
羅。對佛所說偈。以明眾生六根本有真常之性。所謂
彼眼根。於諸如來常。了了分明見。具足無減脩。所謂
彼耳根。於諸如來常。了了分明聞。具足無減脩。餘四
根。皆如此說。彼眼根。眾生根也。於諸如來常。言眾生
終日常。而不知常。惟如來乃能知之。謂此真常之性。
在眼則了了分明見。在耳則了了分明聞。與佛無異。
皆不假脩而後具。故曰具足無減脩。明文了義。與此
經同乎異乎。天台知乎不知乎。而曰天台不知性定。
謗何容易哉。又復應知。諸經與諸祖入道用境。各有
不同。如達磨之直指人心。六識心也。二祖云。我心未
安。乞師為我安心。祖云。將心來。吾為汝安。二祖曰。覔
心了不可得。祖云吾為汝(安心)竟。若曰別有心法。又何
謂之直指人心乎。天台三觀。所照之心亦然。惟與此
經。同而復異。如先破妄心。同也。後照六根。異也。盲人
矚暗。是心非眼。則照眼仍是照心。要知三家。一以惟
識為宗。達磨。密用惟識者也。天台。巧用惟識者也。楞
嚴。明用惟識者也。此義不知。妄生人我。強辨是非。迷
頭逐影。此又滅裂之太甚也。又復應知。用識有破而
不立者。楞嚴與禪宗是也。有即破即立。即立即破者。
天台是也。如天台始既於一念心。明空假中。此即立
也。終以空假中。破此識心。此即破也。直至果德菩提
涅槃。未甞異乎最初一念。故曰三千未顯。同名無明。
三千既顯。同名常樂。即一念而三千。即三千而一念。
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之旨。舍天台何從哉。而曰
夫三諦。伹是大師為行人懸擬自心。微妙圓融之相。
立真立俗立中。而體會須用三觀三止。想像思脩。久
久方到。不思議境。是其初門。若離六識。覺觀思惟莫
可指心不知。天台十乘初觀不思議境。見道也。徹見
六識諸法實相。悟佛知見。即初心在眼曰見。在耳曰
聞。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了了分明見。具足無減
修。交光豈識此旨哉。又曰。經中三如來藏。全不同於
三諦。三藏如父母。現在活身。三諦如𦘕像。三止三觀。
如拜祭思敬。此又迷名失義之甚也。凡註釋家。於經
文名異義同處。悉須與之會同。入不二法門。況今義
同數同。名略不同處。強欲立籓籬。生是非乎。何謂數
同。大師立三名。而經文亦列其三。何謂名略不同。大
師名三諦。而經文名三藏故也。今先會通其名。然後
出其義理。懸契佛心之所在。夫言諦者。審實不虗之
謂也。在纏而論。謂之三諦。出纏而論。謂之三寶。及三
身三菩提三涅槃等。言藏者。蘊積之謂也。亦在纏稱
之為藏。以空如來藏離不解脫一切煩惱障故。出纏
亦轉名為三寶三身三涅槃等。此皆名轉。體不轉也。
又名體俱不轉者。如汝以生滅之心。合如來藏。此約
在纏言之也。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此約出纏言
之也。夫諦以審實。藏以蘊積。俱有在纏立名之義。何
有彼此。而強立譬喻以分真像乎。何謂義理懸契佛
心。如大師所說三諦。蓋本於仁王纓絡與中觀論。二
經所說。其義則竪。如云一者有諦。六凡所見虗假凡
俗。審實不虗。二者無諦二乘聖人所見。真空寂莫。真
實不虗。三者中諦。諸佛菩薩之所證見。審實不虗。以
竪約十界以明故也。中論所說。其義則橫。論云。因緣
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十法
界皆是因緣生法。以佛種從緣起故。故空則十界皆
空。假則十界皆假。中則十界皆中。大師甞約此二義。
以明一念識心。具不思議十界三諦之境。與此經所
說三如來藏。甚為懸契。如云而如來藏本妙圓心。非
心非空。至非意識界。此所非者。即仁王瓔珞所說六
凡所見之俗也。又云非無明。乃至非智非得。此所非
者。即二經所說二乘所見之真也。又云非檀那。至非
常樂我淨。此所非者。即二經所說諸佛菩薩所見之
中也。約經言之。此當空如來藏真諦而十界三諦俱
非。此政大師明橫竪具足。舉真諦。則一真一切真。無
俗無中而不真。總真諦。次而如來藏元明心玅。即心
即空。至即常樂我淨。即大師所謂舉俗諦。則一俗一
切俗。無真無中而不俗總俗諦。又云而如來藏妙明
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即大師所謂舉中諦。則一
中一切中。無真無俗而不中。總中諦。以此會之。則不
惟大師所立圓融三諦。與三如來藏合。即所立性具
十界。始終無改之理。與此經三如來藏同。以如來藏
十界。俱即故也。而吾大師。非聖人再來。孰能至此。則
知彼梵僧而先讖者。亦聖人也。如來之所遣。使支那
眾生。預敦其信也。而交光不於是平心氣。生信向而
乃反加疑謗云。西天東土。人智昏明。亦多彷佛。焉知
梵僧。不惑於似是而非耶。又曰彼或但謂略同天
台三諦。則其言非謬。豈必謂其全同三觀。特是後人
承虗接響。以謬成三觀耳。非梵僧之過也。是何言歟。
是何言歟。若使交光巳死。則彼於九泉之下方。稽首
懺悔之不暇。若或猶生。吾當以前義反覆詰之。彼必
當斬。首以謝我也。而交光又謂台宗天王三目之喻。
謂三皆頓具。而無前後。故非縱。此稍是也。三皆互攝
而不並列故非撗。今經處處兼齊不明統攝。全墮於
橫。此又大不識經旨也。不知前卷經文明三諦三如
來藏。此一性中之三也。雖有三法。以在纏理性言之
故但屬法身。四卷請入華屋去。明稱前性具三法。以
起脩中三法。即奢摩他等三。雖有三法。以約脩故。伹
屬般若。七八卷說他位。明因脩以證三法。雖有三法。
以在果故。但屬解脫。總謂依性中三。起脩中三。由脩
中三。證果上三。如此明之。正舉一即三。言三即一。不
縱不橫。微妙寂絕而謂之處處兼齊。不明統攝。全墮
於橫。胡不通之甚耶。
客又問曰。的據佛心。約何義而立三名乎。答麤據問
處三名。似乎無異眾典。尅求答處。三義自見。宛爾逈
殊。當知如來約取大定者初中後三時而立此三名
耳。謂約最初開解。本具性定為奢摩他。約中間入此
性定。為三摩提。約最後住持脩證性定。為禪那。客曰。
定之圓旨。既惟在於三如來藏。今經奢摩他中。獨有
三藏。應惟奢摩他。獨具圓意。後二名中。無有三藏。後
應不圓。答。諸家之解。前後不相通者正同子之所惑。
將謂後之所談。全非前之所示。不知奢摩中。是教悟
此本有三如來藏。三摩提中。是教入此本有三如來
藏。禪那中。是教住持脩證此本有三如來藏始終通
一藏性。豈前有而後無耶。若後之所入所證。非前藏
性。則入證之前。何勞廣陳藏性。而解悟之後。所入所
證。更是何性乎。大抵舊之解家於經後分。多不顧前。
如談三藏。巳早不達其即前初示之根性。及說圓通。
何曾明其但入藏性。及陳諸位。又豈知其牒圓通而
脩證藏性乎。不思阿難。既以華屋喻前藏性。則圓通
所以進華屋之門。而五十五位所以升華屋之堂。而
入華屋之室也。豈離前華屋。而他有所適哉。是則始
終既惟一藏性。則始終惟一圓融性定而巳。何謂前
圓而後不圓乎。
雪謗曰。如此判釋。又不達脩性之甚也。蓋奢摩他三
名屬脩。而不屬性。如圓覺經。奢摩他。以取靜為相。三
摩。以取幻化為相。禪那。以不取為相。取與不取。皆工
夫邊事。說脩而不說性。今交光乃曰。約初中後。立此
三名。約初開解本具性定為奢摩他等。若然。不但違
於圓覺。亦乃違於本經。如阿難首請三法。如來為說
常心以開圓解。阿難言下知歸即解即行。故得豁然
大悟。說偈讚佛。開口便云。玅湛總特不動尊。蓋深悟
如來所說三如來藏審諦之理是我本具玅性。如是
玅湛。如是總持。如是不動。乃如來果上所證三德。我
於因中能如是照了玅湛。是為奢摩他。如是照了總
持。是為三摩。如是照了不動。是為禪那。則如來答阿
難所請三法巳竟。後富那一番問答。不過因釋餘疑
以結圓融三諦。以明奢摩等三止之法。舉一即三。言
三即一爾。至請入華屋。不過於答通請後。重具別請
入屋之門。如人巳識華屋。元是我家。進屋趨入之方。
亦一一偹諳。獨不得其門而入爾故此譬喻。有屋。有
人。有進趨之方。又有所入之門。缺一不可。屋喻本性。
人喻行人。進趨之方喻三止。門喻二十五法。蓋曰於
此門頭。不知從何門而入。故有別請入屋之門。謂之
最初方便。蓋此經所入之門。的在耳根。言圓通者。不
過重拈上顯性之義。以為揀取之辭爾是則前文為
性中三法。此去為脩中三法地位明證此三法。淺深
之階差也。而交光乃曰初奢摩。中三摩。後禪那。且問
如此分判道理。從何處來。依經乎。依論乎。一憑胷臆。
自是非人。古人錯答一字。尚五百年山中作野狐。今
者統部文義。悉皆錯亂。若欲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
正法輪。交光其慎之哉。交光其慎之哉雪多種不相
應迷巳竟。
二者多種不決定迷。此復有二。一者破識不決定。夫
一大時教。權實攸分。全係於用識。與不用識也。正以
眾生。背涅槃。而永沉生死。全由身心。二皆錯認。故圓
覺云。妄認五蘊四大以為身相。緣塵分別以為心相。
是雖二皆錯誤然身之錯認。人或易曉。心之錯認人
所難知。故六識非心。豈惟界內人天。所不覺知。雖出
世二乘。亦未了達。至於權教菩薩。雖知別有賴耶。而
所取以為觀慧之體者。亦不能外此六識。所謂以生
滅心為本脩因。終不能取常住果。是以權教極果。但
齊圓之二行。故斯楞嚴妙旨。豈惟深處難信難解。即
此最初破識一節。即展轉猶豫。不能成決定信。展轉
迷混。不能成分明解也。
雪謗曰。一大時教。權實攸分。全係於用識與不用識。
誠哉言也。但交光此語。似是而非。獨不知有能破焉。
所破焉。又有離焉。即焉。姑無論他宗。即如天台所觀
所破之境。全約六識。蓋自其人情近要者。觀之破之。
若舍此而別觀八識九識。何異藕絲懸山徒增分別。
絕念無由。若能觀能破。即空假中。是全用佛智。如天
王征討不服。必自近而之遠。要知能破能觀者。用識
不用識。以分權實。政不在所觀所破也。又有離焉即
焉者。維摩所謂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也。此之六
識。即生死煩惱之心。天台以之觀三諦焉。成三觀焉。
三諦者。佛境也。三觀者。佛智也。即楞嚴一經之大旨
也。若離是而別求玄妙。又何異撥波而求水乎。圓覺
云。知是空花。即無輪轉。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今經云。
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花。本無所有。此見及緣。
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一佛一祖。立教立論。以心印心。
懸契若此。交光於此。實有所不知。故不分能破。所破
即之與離。妄生是非。乃有下文與諸師許多紛競。今
預言之。庶為下雪謗張本。
客曰。習楞嚴者。誰不知其最初破識。何有難信難解
之相。答。子若深信朗解。何不覺舊註之非。曰。請示之。
曰。如佛問阿難。最初緣何發心。而阿難答以緣佛相
好發心。是佛伹欲取其緣相之識。破其非心而巳。非
責其不當執相好為實有也。舊註輙斷之曰。見相實
有。生滅宛然。緣此發心。安趨常果。此若是佛本意。則
佛向下即當破三十二相。不是如來。仍戒不當執為
實有。不當緣此發心。此註方為不謬。今向下了無此
意。豈非大錯。又引後文以生滅心為因。不獲常果證
之。不知彼文正惟斥乎用識之非。豈是責其執相之
過。是其前後總迷。盡將破識之旨。轉為破相之宗。豈
非迷混。何曾朗解破識非心之正意乎。會解列此註
於前。而不言其非。後乃補曰。阿難見相乃緣塵分別
之見。其所發心。即妄想攀緣之心。後文七徵八辯。重
重逐破者此也。夫既知破心便是破相。何又並取破
相之註乎。是雖似知。而亦未的。故為是兩岐之不決
他。豈非猶預。而未成真信乎。
雪謗曰。識緣相起。破相便是破識。天如所會。正在乎
此。但不應以阿難一人之非。而槩非佛之相好。如此
破斥。方服人心而乃責其轉為破相之宗。不惟二師。
於常寂光中。大開笑口。能服將來之具眼者乎。
又曰。且又不當將前在面之眼。誤濫後之見性。而謂
八還辯見。亦同七徵逐破。
雪謗曰經文初二兩卷。有破有顯。有傍有正。自徵心
去。破妄心為正。顯真心為傍。故破妄文多。七處破所。
三處破體是也。顯真文略。如首開常住真心。次言二
種根本。末言諸法惟心所現。顯見性去。顯真為正。破
妄為傍。故顯真文多。十種見性是也。破妄文略。首言
是心非眼。驗見不動。且蜜破動者為非。童耄無遷。則
蜜破遷者為非。以不還破還。則蜜破可還者為非。乃
至以大破小等。例有蜜破之意。諸師非不知所顯真
見。但未分明指陳示人。以此為過。言七徵八辯。重重
逐破者。此取二卷中傍義。如重簡能緣之心。而天如
隨文筆之便而及之。胡吹毛求疵。一至是乎。
又曰。且又將見性坐以緣塵分別之名。却不知緣塵
分別。獨識有之。而佛所顯見性。乃白淨無記。並無緣
塵分別之用。如佛云。伹如鏡中無別分析是也。此皆
法相不明混濫之極。差錯非小。
雪謗曰。若說所顯見性。白淨無記。無緣塵分別之用
可也。能保見聞之際。並無緣塵之用乎。如阿難云。□
我承聽法音。現以緣心。兄所瞻仰。未敢認為本元心
地。如來破云。如汝今者。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
得法性。此有二。一色上緣心。非見根之緣塵分別乎。
一聲上緣心。非聞根之緣塵分別乎。如此緣心當破
乎。不當破乎。法相明乎。不明乎。而又前云見性中伹
顯無破。此文非破而何哉要知如來之意。雖在顯而
不在破。若迷情未除。又不得不然。故破顯二門。初無
定體。如正在於破。而或乘可顯處。即便顯之。正在於
顯。而或乘可破處。即便破之。故余判此經。以破妄知
見顯真知見為力用。一往就初二兩卷分文。以立傍
正。蓋在乎此。然交光雖曰能悟見性真常。不免還作
門外漢。以其引見精文。但如鏡中無別分析者為真
見。古德云。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認作本來人。又深
蜜經云。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成暴流。我於凡
愚不開演。恐彼彼分別執為我。其交光之謂乎。
楞嚴圓通疏前茅卷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