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講錄

楞嚴經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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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開示楞嚴大定。發明三如來藏性。乃至自乾慧地。

直入妙覺果海。即涅槃第一義也。阿難請問度生方

便。佛說四種律儀。更與廣明七趣。皆由妄業招感。乃

至禪那之魔相。五陰之根本。即涅槃第二義也。世尊

於阿含會中。唯說人天因果。接引初機。此經說三種

相續。十習因。六交報。廣明七趣因果。則阿含教巳備。

世尊於般若會上。說四聖六凡本自空寂。依正因果。

宛若幻夢。專利上根。此經說陰界入七大等相。皆如

空華火輪。乃至非五陰四大。非四諦六度。非菩提涅

槃。則般若教亦備。世尊於方等會上。說非空非有。即

空即有。為欲普被三根。此經亦說即陰界入。即七大。

即四諦六度。即菩提涅槃。乃至非即非離。則方等教

復俻。世尊於華嚴會上。說四無礙一乘圓頓。被上上

機。而此經亦說狂性自歇。歇即菩提。是即非即。離即

離非。微塵之轉輪。毛端之現剎。大性本然而周徧法

界。妙覺湛然。而含吐十虗。與四無礙何異。世尊於法

華會上。授記三乘。皆得成佛。此經從乾慧地。歷五十

五位菩提路。而後入等妙二覺。又與法華何異。故此

經不獨該通五教。亦且圓攝三宗。盖法華華嚴等經。

互貫諸經之堂奧者也。而楞嚴一經。兼貫法華等經

之脉絡者也。非徧閱諸經者。詎識此經之微妙。非熟

諳此經者。又詎知其為諸經之綱領乎。世尊滅後。天

台尊者默識西域具有此經。朝夕遙望禮拜。十有八

年。未遂所願後感般剌密諦尊者志欲流傳此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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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國王追取。尊者乃以細白氎密寫。破臂藏筴。親送

此土。譯出奏聞。爾時朝廷多故。不暇頒行。詔秀國師。

入內講解。師將此經。隨出洛陽天宮寺。後師遷化。上

以王禮。殯送當陽度門寺。經亦與俱。彼時流傳未廣。

幾希湮沒。慧正法師訪度門而得之。始為宣布。然則

此經之至此土也。今固巳幸。彰明較著。追維其始。何

其紆回屈曲。而展轉艱阻之如斯也。豈非佛之慈悲

曲垂方便。而眾生之根基器量。與此方之時節因緣。

參差分別。有所不輕傳授不易信聞者耶。(旹)侍本師

度門跡公和尚。多歷年所。銳志二楞。片言半偈稍不

愜心。則如病如痴。頭目腦髓。捐縻罔惜。必期直契心

宗。上徹慧命。幸蒙本師策勵。間亦因文識旨。離旨會

心。鐫磨寒暑。煅煉昕夕。瀝血嘔心。無非諦認佛旨之

玄致。痛掃諸家之葛藤。楞伽一疏。近巳刊布。而楞嚴

講錄。每就講堂。會心狥口。直述根源者。未甞容易筆

受也。頃 天啟初運。憩虞山之大石山房。幸居士芝

房孫公。鴻所張公。空如程公。葵陽沈公等。為諸禪侶。

敦請主法於東塔蘭若。勉爾對眾舉掦。一時緇素。歡

喜願聞。亦不過順經旨之自然。代覺王之口𦦨。靡敢

一字違背祖教。而一時聽信大眾。咸謂明白顯易。若

遊翔通衢。闢撤谿徑。有恒吾居士汪公。遂堅志請布。

(旹)固辭之曰。余不敢為文言綺語久矣。況敢步趣溫

陵長水諸師之後塵乎。居士曰。不然。如如所說。如如

所聞。真所謂不滯言詮。不蹈途轍。不事潤色者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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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貫串諸經。而此講貫串諸說。藉一時之筆舌。作萬

世之梯航。其上報佛恩。下利群品。不亦大哉。(旹)唯唯

曰。甞聞之。依文解義。三世佛冤。離經一字。即同魔說。

非依非離之間。其有至妙存焉。(旹)言。不過依文解義

者。伹願聽言。而通於文義之外。庶幾識得者。不為冤

乎。若涉一字勦說。而離背本經。則何敢以自魔者而

魔人也。夫以一經貫串諸經。則此經之奧旨。(旹)敢明

推其所以。然以一隅之言。而謬為貫串諸說。在居士

當密究其然。不然。而(旹)終不敢信其然也。請以是貭

諸明眼。

天啟壬戌佛成道日書於大石山房

* No. 299-B

楞嚴講錄序

若論此事。直得三世諸佛口掛壁上。向威音那邊更

那邊薦得。猶是鈍漢。又何事以大定堅固。著眼中金

屑為。良由娑婆穢土。皆以婬欲而正性命。故勞嚴淨

阿難。權作當場子弟。此尊既刳肉作瘡。證龜成鱉矣。

而本師柴紫和尚。以陰有囑付。為之下元字脚。使見

聞者。以楔出楔。獲玅淨明心性淨明體。當知楞嚴會

上。不曾道著一字。不異柴紫峯頭從它橫說竪說也。

(源)不慧。侍巾塵有年。巳刻楞伽講錄。今復梓楞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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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海囊。倘有欲透此葛藤者。請向葛藤中驗取。切弗

空費艸鞋打之遶者也。

天啟壬戌冬原一居士汪益源焚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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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299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

薩萬行首楞嚴經」

【明柴紫山釋 乘旹 述

凡經題目。有世尊親安者。有結集人約義而安者。此

經乃世尊親自安名。佛說五十五位菩提巳。有文殊

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當何

名此經。我及眾生云何奉持。佛告文殊。是經名大佛

頂。悉怛多。般怛囉。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亦

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

心。入徧知海。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亦名大方廣

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亦名灌頂章句。諸菩

薩萬行首楞嚴。共有五名。而後譯者。將謂語雖不一。

義可互陳。是故存三隱二。合成一題。曰大佛頂如來

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夫大佛頂者。

指諸佛三十二相中最尊最上無見頂相而言。其相

不唯凡愚小乘莫能見。即地上菩薩。亦未能覩其邊

表。唯佛與佛。乃可見之。何以故。以有見者不能見。以

無見者亦不能見。以非有非無見者不能見。以即有

即無見者亦不能見。唯離心意識。出凡聖路途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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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見。亦無所見。方許親見頂相。然依最尊上頂。顯最

上乘法。就有相以形無相。寄幻相以徵實相故耳。蓋

實相者。即佛生本具常住真心。性淨明體。但為凡愚

執有。二乘墮空。所不能知。乃至地上菩薩。亦尚未窺

其涯際。唯佛世尊。三德圓通。萬行具足。據無作妙智。

了不思議境。親證常住真心。全體大用。而亦具大佛

頂相。亦能闡最上乘法。是故尊者被魔所攝。佛自頂

門放光。化佛說呪。救脫尊者。因而慇懃啟請。十方如

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佛即全

提正令。直指人心。曰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

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及至文殊

請立經名。復以大佛頂三字弁之經首。可見非入楞

嚴大定者。不證最上乘果。非證最上乘果者。不見大

佛頂相。見大佛頂相者。是名如來。夫如者。指其真體。

來者。表其大用。體具威音那畔。用展今世門頭。然正

在威音那畔。不妨今世門頭。正在今世門頭。不妨威

音那畔。若謂寂然不動。則感而遂通。若謂感而遂通。

則寂然不動。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夫如來

者。果德之稱也。非有密因。莫能證果。然人但知密非

是顯。因非是果。而殊不知如來修因。曾未離見色聞

聲處。即此六根六塵六識。便是成佛根本。一切現成。

無不明了。特為眾生逐境迷心。聚緣內搖。趣外奔逸。

日用不知。故謂之密。是密乃對眾生言。豈如來之因

有密者哉。是知淪生死。證妙常。皆不出此根塵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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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一法。更無別法。了此一義。更無別義。斯乃一修

一切修。一證一切證。一了一切了。無了無不了。豈唯

如來。凡諸菩薩所修萬行。靡不在茲。菩薩半梵語。具

云菩提薩埵此翻發大道心眾生。謂發起初心。必成

佛度生而後巳。其利巳利他。必假六度及四無量心。

為十種根本大行。復以十資百。以百資千。以千資萬。

然萬乃隨世之極數。豈行有一定之數乎。擴充之。或

有多種。總括之。不出一楞嚴大定耳。梵語首楞嚴。此

云一切事究竟堅固。所謂一切事者。不離六種根塵

識法。究其體性。唯是常住真心。如法華云。是法住法

位。世間相常住。亦如肇論云。聖遠乎哉。擬之即神。道

遠乎哉。觸事而真。且曰大佛頂。又曰首楞嚴王者。簡

非二乘之枯禪滅定。亦若大經云。男子身中入正定。

女子身中從定起。乃至眼根入正定。耳根從定起。舌

根入正定。身根從定起。亦若祖家云。行亦禪。坐亦禪。

語默動靜體安然。凡得此定者。自然六根返源。諸法

寂滅。復還元覺。還元覺者。即同如來。然如來。是能證

之人。首楞嚴王。是所證之法。若大佛頂相。又乃人法

之標準也。是茲十九字。脉絡貫徹。而義攝餘題。如悉

怛多。般怛囉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者。詮顯

佛生本具之真理也。梵語悉怛多般怛囉。此云大白

傘盖。謂此理體括十虗。用周沙界。徧覆一切。不染纖

塵。世出世間。盡無有貴重若此者。亦無有高上若此

者。以此印心。無非真心。以此印境。無非真境。如印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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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毫無差爽。第為凡愚於見色聞聲處。妄認緣影。是

為肉眼凡夫。十方如來親證乎此。而盡十方界。乃清

淨妙境。義可攝入大佛頂三字中。如云救護親因。度

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徧知海者。

是明當機等。於此一會聞法證果之謂也。義可攝入

諸菩薩萬行五字中。大方廣者。言一理而具體相用。

妙蓮華王者。喻斯理。即萬法而不染一物。猶蓮處汙

泥。脫體香潔。義可攝入大佛頂三字中。亦可攝入首

楞嚴三字中。如云十方佛母陀羅尼呪者。梵語陀羅

尼。此云總持。呪有革凡成聖義。謂斯乃出生三世一

切諸佛之妙門。亦能總一切法。持無量義。凡一念契

茲則入聖胎。義可攝入如來密因四字中。亦可攝入

首楞嚴三字中。如灌頂章句者。言斯經亦在灌頂部

中攝。乃灌頂部中之章句也。是故斯十九字。豈獨義

攝餘題。亦可攝十卷文言。如自首卷中。因阿難誤墮

淫室。世尊自頂門放光。光中出生蓮華。華中化佛說

呪。勑命文殊持去。提獎阿難歸來佛所。阿難請一心

三觀。佛便審最初發心。纔答見相發心。巳知生滅窠

舊。即為立真立妄。教以直言直心。更與判內外之境。

定前後之見。七處徵心。一無定見。阿難重請真際所

詣。佛於面門再放寶光。令十方界合成一界。更於一

身心中。指出二種根本。要知真妄兩門。不離聖凡一

道。斯皆單提向上。不立階級。要使直下承當。立成正

覺。得與大佛頂敵體相應。柰何阿難惘然無措。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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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只得向第二門。開方便路。故曰諸有智者。要以

譬喻而得開悟。遂以拳類見。漸引漸入。使阿難自陳

二障所纏。命陳那曉他客塵二字。再以屈指飛光。引

彼了真息妄。柰何分動分靜。認境認心。至於二卷。執

生與不生。論實與不實。觀河不變。垂手莫遺。更諭之

以色心諸緣。併晦昧為空。為兩段要旨。立一心軌則。

使彼知其從真起妄。了妄即真之綱領。是故下文辨

八還。擇諸物。以至三卷中。三科七大。皆歸如來藏心。

完結色心諸緣一段公案。乃息妄歸真。顯真諦理。見

般若德之要訣也。至於四卷。富樓那不達循業發現。

執俗難真。問及清淨本然。忽生山河大地。佛詰之以

性覺妙明。本覺明妙。隨立雙關。任他去取。柰彼認明

墮所。作既妄立。無同異中。熾然成異。只因一念不覺。

頓成三種相續。以此闡明晦昧為空一段公案。無乃

依真起妄顯俗諦理。見解脫德也。以至即真即俗。非

即非離。非因緣。亦非自然。一多無礙。小大相容。如我

按指海印發光。汝暫舉心。塵勞先起。此又會歸中道

了義。顯第一義諦。見法身德也。三德既圓。萬行當修。

示妄無因。真不離妄。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因緣自然。

俱不可得。斯雖屬見道。而諸佛圓修圓證之密因。盡

在茲矣。至四卷後。佛責多聞無益。勸修無漏。阿難謂

巳得華屋要因門入。佛示二種決定。五種渾濁。六根

優劣。擊鐘驗常。以至五卷六解一忘。令二十四聖。自

陳宿因。各各悟入。六卷觀音陳白耳根。文殊揀選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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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三決定義。四種律儀。至於七卷再宣神呪。倍顯功

德。阿難問四十四心。佛答二種顛倒。及因生十二類。

八卷明漸次之助因。開菩提之正路。此又修證了義。

及諸菩薩萬行之標指也。向後二卷。復開七趣輪迴。

廣前三種相續。及設十種禪那。以明五陰根本。無乃

助成楞嚴大定耳。若尋常將此一經。配合三觀。恐非

本經要旨。世尊說法。唯在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誠一

言之下。心地開通。則聞一句乃至一偈。未甞不入楞

嚴大定。證圓通三觀矣。豈待循行數墨。首尾一貫。而

後可入三觀哉。矧尊者雖請三觀方便。世尊唯答曰

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云云)。是毫𨤲有差。天

地懸隔矣。斯又予之深信者也。經者。常法也。謂一切

諸佛所傳者。乃萬古不磨之法也。亦謂徑也。為諸修

行人。從凡入聖之徑路也。

題目巳竟。

凡經大旨。准常科為三分。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

分。序分有通有別。通者。諸經通用故。別者。亦名發起

序。謂凡經各有發起。由緒不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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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講錄卷第一

「唐天竺沙門般刺密諦譯」

【冠註 唐此方國名。經來此土。適李唐中宗時也。

天竺西域眾國之總名。此云月國。有聖賢繼化。地

當閻浮中心。以大國形于小國。如眾星拱月。沙門

云勤息。勤行淨法。息滅染緣。般剌密諦云極量。譯

師名也。譯者。翻梵字為華字。】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冠註 烏萇云苑。古大國之苑囿也。亦云北天竺

國之別名。彌伽釋迦云能降伏。譯語亦云度語。謂

裁度華梵音韵。翻梵音而成華音也。】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房融

筆受」

【冠註 菩薩戒弟子者。謂宰官受菩薩戒。尊三寶

為大師也。前者舊也。為現謫廣州。知南銓事。故指

以先官名為舊職。正議以下皆官名也。筆受者。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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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中分職專司之謂也。譯語後或拙醜。秉筆確定

而潤色也。】

明 柴紫 釋乘旹 講錄

新安受法弟子 汪益源 校梓

「如是我聞一時佛(至)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自如是我聞。至歸來佛所。總為序分。有通有別。通

者。諸經通用故。阿難於涅槃時。請問一切經首。作

何等語。佛曰。一切經首。當安如我聞等。即今如

是我聞至五十人俱是。亦名證信序。證其有此。方

是佛說。而當信受。否則偽說。不足信也。亦云佛法

無量。信為初基。由是登菩提路。信位居首。一切善

法。以信為先。別者。揀非通用故。亦名發起序。謂經

各有發起由緒不同故。自皆是無漏。至歸來佛所

是。佛者。略梵語。具云佛陀耶。此云覺者。謂自始覺

而證齊本覺。則能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梵語室羅

筏。或云舍衛。此云豐德。以國豐四德。謂財寶。五欲。

多聞。解脫也。祗。具云祗陀。此云戰勝。匿王太子名。

生時父王與外國戰勝。因而立名。桓。林也。須達布

金買園。而太子施林。因名祗樹給孤獨園。精舍。即

給孤所建。純一清淨。絕諸喧雜也。比丘。梵語含三

義。謂乞士。破惡。怖魔。千二百五十人者佛初度陳

如等五人。次度三迦葉兄弟兼徒一千。次度舍利

弗。目犍連。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五十人。經

舉大數。故略五人。此眾俱先事外道。勤苦無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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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世尊。便登聖位。得果感恩。常隨助化。漏者。猶破

器而有滲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亦云漏落二邊。

今無此多種滲漏。故名阿羅漢。亦含三義。謂無生。

殺賊。應供。大者。揀非定性小乘。乃回心向佛乘者。

巳上有三種息疑。六種成就。諸疏備載。文繁不引。

諸有者。三界二十五有。皆受生死處。以人天等道。

不忘因果。故俱曰有。毗尼。此云善治。亦云調伏。調

練身心。制伏過非。即戒律之總名。舍利弗。此云秋

子。秋即母名。連母稱名。目犍連。云釆菽氏。拘絺羅。

云大膝。秋子母舅。富樓那。云滿。父名。彌多羅尼。云

慈。母名。連父母名。云滿慈子。須菩提。云空生。亦云

善解。善吉。優波沙陀。云塵性空。摩訶。云大也。

冠註 此序分文也。

不動周圓曰如。無妄無非曰

是。合云指法之詞。亦謂信受之語。若順本經宗旨。

宣指一切事。本自如如。是究竟堅固法。元來無妄

無非。自當信受也。我者。指阿難。亦有主宰義。聞者。順

耳達心之謂也。大都佛法要有真主宰者。能聞而後

信。故知我非所執之妄我。聞非逐境之妄聞。佛與

尊者等。猶塤篪相和。鼓吹此道。不可執迹而論。凡

佛法以破我為先著。吾佛出世。一開口即曰。天上

天下唯我獨尊。入滅時。又命以我聞二字。安置經

首。斯真我耶。妄我耶。且如阿難憶持沙劫秘藏。及

今四十年法。若果妄心妄聞。安能如瓶瀉水。而無

遺漏乎。雖然師資道合。要觀時節因緣。一時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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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羅筏城祇桓精舍。與大比丘千二百五十人同

居者。道隆世盛之時。縱值良時。苟非其人。法將安

付。幸而乘時際會。皆超諸有漏大阿羅漢。何以知

之。請以德驗。既受佛化。從佛口生。從法化生。為佛

真子。亦能以佛道任持而不忘。令佛法久住而不

滅。任持不忘者。自利之行。久住不滅者。利他之行。

凡言自利。不過謂出離諸有。而佛子則不然。亦同

諸眾生。居諸有界。而超諸有界。不亦善乎。凡言利

他。不過謂說法度生。而佛子又不然。能于所經國

土。但使自巳三千威儀八萬細行。一一成熟就緒。

而諸眾生見其有威可畏。有儀可法。一觀感際。亦

復如是。不言而信。無為而化。其德行可思議乎。故

常從佛遊。不特侍衛而巳。亦且輔弼佛化。共轉法

輪。依佛行持。不違軌轍。既能成巳成物。自不畏生

死。而欣寂滅。慈父之寶藏。正好付託。法子之才德。

正好擔荷。故曰妙堪遺囑。夫遺囑者。謂託付一大

事因緣。使未來眾生。有所皈命也。今觀佛子。早巳

嚴淨毗尼。具足梵行。其身心皎潔。將來自與三界

群生。作大師範。又豈止三界。隨感而現。無剎不可。

一切眾生或見或聞。莫不度諸苦惱。脫諸纏綿。使

墮者得拔。溺者得濟。然此雖塵劫後事。亦若今日

大眾見佛聞法。善超諸有。不被塵勞所累也。上嘆

德竟。下列名。文顯不重錄。上首者。謂此六尊者。又

是千二百中所推尊者。妙者正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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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有無量辟支無學(至)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梵語辟支。此云獨覺。出無佛世。寂居觀化。自悟無

生者也。亦名緣覺。出有佛世。聞法觀十二因緣。流

轉還滅二門。得無生者也。屬者。遇也。適當也。自恣

者。七月十四十五十六日也。迦陵頻伽。此云妙聲

鳥。文殊師利。此云妙德。亦云妙吉祥。

冠註 此敘雲集眾也。謂不止千二百眾。復有無

量辟支。言其德。有真窮惑盡。不復進取者。謂之無

學。亦有纔發出世心。研真斷惑者。謂之有學。雖非

常隨眾。而同來佛所者。質疑故也。蓋佛制。夏月護

生避嫌。令比丘九旬禁足。坐蠟休夏。不得乞食。俟

期滿解制。考劾德業之期。或自疑有過。恣從巳白。

自不知過。恣任僧舉。是故十方菩薩。凡心有疑。而

不能決斷者。今適當自恣日。皆來見佛。求其決斷

也。既雲集巳。俱欽敬瞻侍。惟見佛有攝受之慈憫。

亦有折伏之威嚴。將欲求其秘密奧義。機感相符。

而如來即展坐具。而安處之。復為宣揚指示其幽

深玄奧之旨。法席大眾皆得境澄心寂。一時踴躍

曰。聞所未聞也。又不特此佛之音聲。猶迦陵鳥聲。

雖居殻中。巳超眾鳥。真超然玄化之仙音。故立徧

十方界。而恒沙菩薩。心聞洞徹。尋佛妙音。來聚道

場。而眾所推尊者。唯大智文殊師利也。】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至)及阿羅漢應諸齋主。」

【波斯匿。此云勝軍。即舍衛國王也。過去龍光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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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登四地。亦大權也。諱日者。按史書。諱當訓避。諱

者。言其不諱也。謂死者。人所不能避。如漢武帝病

篤。霍光涕泣問曰。如有不諱。誰當嗣者是也。舊說

忌諱之日。人子於親終之日。言之即慟。故隱諱而

不敢言也。兼錄於茲。愽者裁之。宮掖者。內庭左右。

如人肘掖也。

冠註 此敘國主請供以發示墮淫室之端也。夫

解制日。正本國先主不諱之日。是時舍衛國主。勝

軍王。為其父王諱曰。營齋內庭。亦曲躬至敬。親迎

如來。兼諸大菩薩。俱延入宮掖。資親冥福。其設則

廣備。其羞則珍品。其味則上妙。其誠敬至矣。盡矣。

此城中復有齒德兼隆之長者。清白自處之居士。

俱遵法化。同時飯僧。夫臣民咸佇立待佛。而佛亦

不拂其䖍心。故勑命文殊等。各自分領清眾。溥應

齋主。然而君臣皆佇佛來。固是等心皈依。而佛親

赴王所。命弟子分應臣民。亦是等心利益。斯不壞

世法。即出世法也。】

「唯有阿難先受別請(至)一切眾生無量功德。」

【阿難。此云慶喜。佛成道日。淨飯王弟斛飯王。復報

生子。淨飯賜名慶喜。是佛堂弟。不遑。無暇也。次。列

也。上座。以歷夏淺深。分上中下。歷四十夏。或上更

無人者。稱上座。阿闍黎。云軌範。應器。即鉢。應巳食

量而為大小也。次第循乞。猶云挨門而乞。最後者。

謂城中長者居士。既有文殊等應供。我不必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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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則次第乞之。若說必求從來未行施者。又不能

次第矣。檀越。云施主。剎利。云王種。旃陀羅。云屠者。

西域最鄙賤之。不得與良家共居。行持標幟人亦

避之。方行者。依佛乞食之方而行也。看下文自有

此義。

冠註 此敘誤墮淫室之由也。正分應齋主時。唯

阿難不在是。于自恣日。先早受別處之請。所遊亦

遠。尚未之還。故無暇預此分應眾僧之列。且律制

一僧遠出。必以二師翊從。所以嚴行防失也。二師

者。一上座。是歷四十夏。而上更無人者。一阿闍黎。

云軌範。是能紏正弟子行者。阿難出時。既無二師。

獨歸精舍。又無齋供。故即持鉢于先所遊城。次第

循乞。且心中作念。我從來未行平等慈。此去初求

個未飯僧的檀越。為我齋主。因有次第念。故無問

淨穢貴賤。自王種之尊姓。以至屠殺之微賤。一無

揀擇。唯依佛乞化之方。行我平等之慈。夫發大志

願。特為未成功德者。皆令圓成功德無量也。】

「阿難巳知如來世尊(至)婬躬撫摩將毀戒體。」

【訶實淨名。世尊不非所訶。則指世尊亦可。佛常乞

食。無遮限者。有五能勝故。一者。由內證平等理。外

不見貧富相故。二者。由心離貪慢。慈無偏利故。三

者。具大威德。不懼穢惡相故。四者。息凡夫猜疑故。

五者。破二乘分別故。此事菩薩行之。或無阻礙。矧

尊者初果聲聞。何得效佛所為。行既躐等。安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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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雖然。尊者亦眾中之上首。與秋子等。方車並駕。

不落後乘。何則。以多聞第一。方諸智慧第一。以至

說法第一。何優劣哉。無乃內秘外現。示墮婬室。發

起教端。明示真心不容不悟。大定不容不修。勿恃

多聞。勿狎欲境。多聞恃而我慢山高。欲境狎而愛

貪海底。是故閱教乘者。唯以尊者為龜鑑。而不必

計其大權小乘。使尊者實在聲聞初果。自非博地

凡夫。而方行等慈。則翼翼小心。乾乾恐懼。尚遭魔

攝。返觀自巳。誠聲聞耶。菩薩耶。逕混俗和塵。而無

忌憚可乎。不特此也。如後文中。尊者曲盡迷情。巧

陳懦態。執巳見。則謬辯多端。感佛恩。則悲泣不巳。

皆所以罄智悲而激引群生耳。凡開卷見此。不審

自巳虗實。徒為如來阿難說是過非。評長論短。縱

使佛祖點頭。終是礙境。不唯遺失本真。似坐聖賢

於人我場中矣。與巳何益。摩登伽女。此云本性。多

劫與尊者有欲愛緣。登伽經載之頗詳。婆毗迦羅。

云金頭縛指。而食半米為苦行者也。亦云黃髮外

道。所傳呪術。稱先梵天者。妖者偽稱。謂先自梵天

傳來也。隍。城河也。郭門者。即城門也。

冠註 此敘依佛行慈。更遭魔擾也。凡行平等慈。

須得平等智。根基未固。徒依模樣。忽值外魔。有所

不免。阿難所行。未從自巳平等智中流出。但為須

菩提。捨貧乞富。謂富則易施。亦令善種不斷。大迦

葉捨富乞貧。謂貧當植因。亦令苦果不續。世尊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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訶責曰。為阿羅漢。心不均平。阿難知之。意謂二者

所行。皆有遮限。未免富者疑貧者謗。是欲欽仰如

來之教。開闡無遮之慈。度諸疑謗之眾。便經歷城

隍。巳而徐步郭門。巳而嚴整乞食威儀。巳而肅恭

應齋法則。如此矜持。洽轍無疑。然纔涉思惟。便墮

坑落壍。只因循次乞食。不免經歷婬室。豈知摩登

伽女愛習不除。宿怨未雪。且見阿難。具佛二十相

好。色美如銀。便以所習婆毗迦羅先梵天呪。呪巾

覆食與之。阿難受之。不覺遭大幻術。攝入婬席。婬

躬撫摩。將欲毀其清淨戒體也。然後文云。八萬行

中止毀觸戒。心清淨故。尚未淪溺。可見雖至垂危。

根本如故也。】

「如來知彼婬術所加(至)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上序分竟。此下正宗分。復分為四。一見道分。二修

道分。三證果分。四結經分。且先明見道分。

冠註 此敘世尊慈心救度也。阿難垂危之際。如

來以佛眼觀之。巳知婬術所加。齋畢旋歸。王及臣

民皆前佇佛來應者。意謂齋訖說法。佛之常儀。今

既旋歸。或因內外間隔。我等不齊。歸必說法。俱來

隨佛。願聞法要。豈知齋畢時。正阿難被害時。速歸

者。為救彼故也。放肉髻光者。顯本有智光。元是超

出根塵限量。最尊最上法也。色如百寶所成。而曰

不畏者。顯其萬德俱備。慈威並彰。善無不攝。惡無

不摧也。光中生蓮。蓮中化佛者。顯三身頓現。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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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融也。化佛說呪者。顯秘密法藏。亦自無為心中

流出也。勑文殊將呪者。顯大智能破極愚也。然世

尊妙用難思。亦不可執一而論。彼時世尊。既知阿

難被魔所制。即加庇之。不令攝入。有何難哉。縱攝

去矣。即使二人自來歸投。又何難哉。豈必待如是

作用。而後始得惡呪銷除耶。又豈文殊不將呪去。

必莫能來耶。是亦不然。但知如來藏中靡所不具。

故應機接物。任其所來。當以辯才應者。自不與之

神通。當以神通應者。自不與之辯才。若所應非其

所感。是欲進而反退矣。是故登伽女。以幻呪攝入

阿難。世尊亦以幻呪應之。蓋以幻除幻。則彼邪幻

心降。翻然皈投正幻矣。或曰。佛所說呪。不可言幻。

斯亦似痴人前不可說夢也。提獎者。提携獎勸而

來也。】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至)退坐默然承受聖旨。」

【十方如來。指能證人言。菩提。此云覺道。指所證果

言。妙奢摩他等。指所修因言。最初方便。指入門第

一方法言。妙字。指修行者於禪定中所得趣味言。

如蜜中甘美。唯食者自知。向人形容不出。沒柰何。

故假妙字稱之。若不如是。何故十方如來。一入其

中。難割難捨。只到徹頭徹底。且一徹之。則群魔不

能視。況加害乎。奢摩他。此云止。亦云寂靜。亦云空

觀。即空如來藏。三摩。略一提字。或地字。或云三昧。

此云正定。亦云正受。亦云等至。亦云假觀。即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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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藏。禪那。此云靜慮。亦云思惟修。亦云中觀。乃

定慧雙融義。即空如來藏。羅漢。辟支。見前。

冠註 此正宗分也。阿難蒙佛救拔大恩。故一見

之。即頂禮而謝。悲泣而感。忿然而恨。且謂曠劫多

生。徒憶持誦習。而正定禪那。全未得力。尚未知修

證工夫。亦未得最初入門方便。若親證實受圓滿

果位。安得復遭魔孽耶。故殷勤啟請(云云)。此等名

言。皆阿難熟聞久矣。但未及修證。必得入門方便。

始可修禪定。必假禪定。可證菩提也。阿難啟請時。

有常隨眾。及雲集諸大弟子。俱願樂聞。默然承旨

也。

○諸師註疏。都以向後經文。分章割段。配三觀

義。雖不為過。覺太死殺法。且非世尊本懷。亦非本

經要旨。乃義學輩之習氣耳。況世尊所說。俱從不

思議藏中流出。雖機有利鈍。智有淺深。皆可隨分

悟入。若刻定死法。不可差池。未免令人束手縛脚

矣。如根性頗利者。一句乃至一偈。亦可悟入圓通

三觀矣。若必將全部文言。如線貫花。串入心中。方

得三觀圓通。是累墜殺人也。且經中文義。不可定

配者甚多。略示一二。其餘互見。如三科七大之文。

是一個理路。俱是幻妄稱相。其性本真。相如空花

泡影。性即如來藏性。豈可定配奢摩他耶。豈可定

配三摩耶。又豈可定配禪那耶。又豈可將三科配

一義。七大又配一義耶。又如三種相續。二種妄見。

以至非即非離。是即非即。一多無礙。小大相容。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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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無礙亦可說。世間因果亦可說。又配作何觀。

又如二十四聖。各陳圓通。那個不具三觀。如觀音

從聞思修。以至四不思議。非融通三諦耶。經云。狂

性自歇。歇即菩提。配作何觀。經云。知見立知。即無

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併真性有為空。緣生故

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于一心三觀。何所

不備。況本經宗旨。唯顯一切事究竟堅固。若說圓

融三觀。則可割截強配。則不可。最初方便亦不必

遠指。下文即是。何則世尊說法。如谷答響。豈容擬

議。但見阿難自道。恨無始來。一向多聞。即知他心

巳服病。第未知病根所在。何為病根。不過見聞知

解之種子耳。故即問他發心所以。使他陳出病根

來。揑著痛處。逐一鍼灸。使其胸中所有。盡情吐出。

至于理窮詞盡。則習氣空而病根去矣。自後漸進

調養之方。非方便而何。巳上所錄。雖乖常途。要非

有心。猶若破句讀經。唯自得之。唯自信之。實不敢

以此強人也。】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至)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三十二相者。舊說始於頂肉髻相。終於足平滿相。

勝者。諸天輪王所不能及。妙者。端嚴美麗。難以言

宣。絕者。超出眾聖。映徹者。若赤金色而明透。淨明

者。處塵不染。皎潔分明。紫金光聚者。佛身如紫金

山。光明無量。含攝無盡。備載觀佛三昧海經中。

冠註 佛見阿難情甚苦切。且慰之曰。凡諸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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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必答。矧汝我同氣。情無彼此。性等天親。有所

請問。而不傾肝膈乎。遂詰之曰。但父母重恩。男女

深愛。皆難割捨。當初發心。于我法中。見何勝相。頓

然捨之。阿難以實答曰。我見如來三十二相(云云)。

夫阿難曰見相。曰常自思惟。曰渴仰剃落者。正

是他根境相緣。識心轉熾。淨穢難忘。愛憎競起處。

故佛因他請最初方便。即審其當初發心。而從容

探索其病根。俾之微細陳出。而後逐一鍼灸。豈非

方便乎。然阿難既以多聞為恨而請。在佛當問他

聞我何法。其問答承接。亦覺順便。置此不問。而問

見何勝相。其故何也。謂聖凡雖別。淨穢雖殊。佛相

魔相均一色塵。捨凡從聖總一妄見。愛淨憎穢。等

一識心。昔若不愛佛相。今亦不憎魔相。佛尚不著。

而況魔乎。可見阿難未答語時。佛早知其病根。第

使自巳吐出。庶無所隱匿耳。然此病根。即大地眾

生之通病。是以佛與阿難。互相建立。此見聞思惟

四字。為一經之線路。向後文中。每每鍼灸。如云此

非汝心。云緣塵分別影事等。皆破此思惟。以顯真

心也。如云離物離見。云見猶離見等。皆破此見相

之見。以顯真見也。如擊鍾騐常。云返聞聞自性等。

皆破此多聞之聞。以顯真聞也。雖然相去幾何。但

息波痕。不無水體。若離波求水。亦外道餘乘之見

矣。斯正一經之脉絡。不可不珍翫也。】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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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眾生。指三界二十五有言。無始者。言其前無

始。後無終。謂浩劫漩洑。永無息滅也。常住真心。約

用言。性淨明體。約體言。先用後體者。稱佛事門頭

言也。常者。非一定死常之常。乃寓物成形。而曾無

遷變也。住者。非住著之住。同生住異滅。而本不動

搖也。真者。在幻化而不偽。照境曰心。為性之用也。

性者。生生不息之理也。淨者。處染而常潔也。明體

者。處長夜而不昏也。斯皆佛生本具。無欠無餘。不

動周圓之真如也。眾生不覺。故取舍情見。淨穢心

生。若一念純真。則聖凡平等。染淨不二。即如來三

十二相。皆影像分耳。愛自何生。

冠註 此真妄並立。而令諸眾生捨此登彼也。佛

言善哉者。為阿難對以實情。故喜而慰之也。意謂

汝所對者。固皆本懷。但發覺初心。早巳差謬。汝等

發心。當求不生不滅之真心。若見勝相而常自思

惟者。乃諸眾生之生滅妄心也。此想不真。故有輪

轉。故勉之曰。汝等當知(云云)。】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至)中間永無諸委曲相。」

【冠註 此直指菩提道路也。阿難既有回小向大

之志。又陳白最初發心矣。佛既與之建立真妄兩

班。又令他知其門戶矣。到此要使直取無疑故。汝

今欲研者。是阿難要微細窮究也。世尊意謂。欲究

菩提。不離當下。無上菩提。豈是他物。即人所共有

的真心。但未發明。若能開發明了。就是菩提。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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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工夫。只須心直言直。應當有問即答。莫涉思

惟。絕諸擬議。則近之矣。即汝所問十方如來。出生

死得菩提者。亦同此道。皆以直心直言故得。因果

如是。直出生死。直證菩提。從始至終。凡中間所歷

地位。永無紆迴留難之相。自此以下。是單提向上

不列階級。以顯最上乘法。要阿難立地成佛。不由

他悟也。心言直者。不容擬議。不落意識。在以不動

智去思惟心。亦若祖家云。說個直指。早巳曲了。故

纔著擬議。即加棒喝。柰阿難不能擔當。世尊再向

第二門頭。另開方便。即後文云。諸有智者。要以譬

喻而得開悟。以下之文是也。真發明性。即發明真

性。特文倒耳。直心即真心也。真性是體。真心是用。

體用皆真。非菩提而何。】

「阿難我今問汝當汝發心(至)故我發心願捨生死。」

【緣字。有能所義。相屬所緣。見屬能緣。中間愛樂。乃

思惟識心。佛既教以直心詶對。阿難豈不受教。但

不知佛說的直。是稱不動智。應一切境。如鏡映色。

了然妍𡟎。而無能所之見。紛然去來。而無生滅之

相。毫無思索。故謂之直。阿難則以見相發心之思

惟愛樂。據實而告。誤以為直。則翻藥成病矣。

冠註 此一問一答之詞。上既教以直心詶答。斯

即騐其曲直。且亦提掇病根。令他知其下落。便即

掃除。故問及當初發心。那段光景。倘阿難猛然大

覺。則過去心相。宛若幻夢矣。豈但過去。即現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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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可得。則漆桶破。而大事明矣。爭柰仍墮舊時

窟穴何。】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至)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冠註 此徵究心目之處也。承上云。汝謂目見心

思。願捨生死。不知捨生死者。即生死之因。何則汝

說目見勝相。心生愛樂者。正是劫奪真心之賊也。

譬如國王被外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知賊所

住處。而後能破其巢穴。誅其種族也。汝自無始以

來。流落生死。輪轉不息。併無他過。唯汝心目為之

賊媒。自劫家寶。汝今欲證真心。如護國王。欲修禪

定。如用佳兵。欲除心目。如勦強賊。汝心與目。今何

所在。此雖心目並舉。要重在心。以至後文。重重破

見。但為心無巴鼻。恐迷者罔措。故寄見徵破耳。】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後文中住字。即此處居字。凡七處徵破。唯破一住

字耳。其內外中間。無有不可。雖辯識心。而真亦在

焉。蓋心如太虗。身如房舍。若謂空住房內。房外豈

非空乎。內外中間。亦復如是。故般若云。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或謂七處皆非心者。則五陰以至七大。

俱非如來藏矣。請深翫之。十種異生。如後列十二

類生。除空散消沉。土木金石。非心眼倫故。青蓮華

者。西域此蓮之瓣。極為纖長。佛眼似之。浮根四塵。

元是四浮塵根。乃譯語者嫌其古拙。以巧其文耳。

亦是阿難一時連帶之詞。猶云豈獨眼根。併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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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浮塵根。秪在我面。看一秪字。自了然矣。諸師因

後文有能所八法之說。便謂色香味觸。豈阿難半

吞半吐耶。且佛但問眼何所在。而阿難又道眼是

四法所成。何太多事乎。

冠註 此阿難執心居內也。阿難並陳心目所在。

似同迷者之見。而出言吐詞。自有分曉。何則。既曰

十種異生者。可見未出生死者。俱同此計。又曰。識

心自非真心。一切眾生所以幽囚六趣。汩沒三途。

皆由計此。以為我執事障之深根也。曰縱觀如來

青蓮華眼。亦在佛面。而確指浮根四塵。又非勝義

根也。夫阿難語雖斟酌。未免隨處滲漏。縱謂識心。

亦不必定執實居身內。能見三十二相者。豈獨浮

根乎。佛亦明知此過。且不與之說破。】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至)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冠註 此三問三答之語也。阿難既謂。識心寔居

身內。佛即當問曰。心寔在內。能見心肝脾胃否。亦

置之不問。乃先問其現坐講堂。觀祇陀林。今何所

在。阿難答曰。清淨講堂。在給孤園內。祇陀林。寔在

堂外。是內外之境。令阿難自定矣。次問。汝今堂中。

先何所見。阿難亦答曰。先見如來。以至方矚林園。

是先後之見。亦令阿難自定矣。次問。汝矚林園因

何所見。阿難亦答曰。戶牖開豁。故我在堂。得遠瞻

見。是所見之因。亦令阿難自定矣。夫世尊三番審

定者。特為阿難。素有多聞習氣。亦能巧辯。若不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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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限。未免臨時轉計。曲費饒舌。凡善知識開導

未來。不可無此方便也。】

「爾時世尊在大眾中(至)阿難頂禮伏受慈旨。」

【梵語三摩提。亦名三昧。此云等持。亦云正受。舊說

一切不受。名曰正受。大都在禪定中。一念不有處。

正是受用。而吐不出。吞不下。故謂之三昧。大佛頂

見前。梵語首楞嚴。此云一切事究竟堅固。王者。尊

貴義。亦云自在義。妙莊嚴。指菩提果上言。舊說。摩

頂者。撫以示愛。禮足者。伏以示敬。上愛下。故摩頂。

下敬上。故禮足。

冠註 此建一經之綱宗。示諸佛之通津。截餘乘

之岐徑也。上既審定阿難。仍不加其徵究。而特為

摩頂開示者。何也。為其最初啟請禪定方便。佛自

審其發心。而左提右挈。以至于茲。在佛未甞非禪定

方便。在阿難猶未見標名直示。若更加徵究。則令

其罔措矣。故佛舒金色臂。摩頂撫慰阿難及諸大

眾。而告示曰。有三摩提(云云)。夫此三摩提。是禪定

之通稱。非前所請三觀中之一也。名大佛頂下。是

假諸佛頂相。以名三摩提之體也。具足萬行下。是

假十方如來。以顯三摩提之用也。謂此三摩提。凡

情聖解。皆不可入。有心無心。皆不能證。識不能見。

智不能知。空而非空。有而非有。中而非中。乃世出

世間最上無比之法。故假大佛頂以名之。然而亦

不離諸世諦名相。即一切事本自如如。周圓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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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此三昧。則百千三昧皆在其中。斯是諸三昧中。

最為尊上之王也。不特具此。即六波羅密四無量

心等。一念具足。故十方如來。皆由此以出生死河。

由此以登涅槃岸。由此以成萬德莊嚴也。佛全提

正令。要使頓證真常。一彈指頃。三祇果圓。然而世

尊雖以此示阿難。而與所請奢摩他等。不無天淵

矣。在阿難似由方便而得禪定。由禪定而證菩提。

不無漸次修證。佛既曰有三摩提。名大佛頂等。則

一色一香無非大定。即大經云。男子身中入正定。

女子身中從定起。乃至一根入正定。諸根從定起。

亦如祖家云。莫動著。莫妄想。是故諸祖提唱宗風。

每舉楞嚴大定。而佛於向下。多方追究。亦令妄心

盡處見菩提耳。】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此下多設難問。以曲折搜求者。要使迷者得悟。滯

者得通。而凡涉難辭。亦不當以實理詰之。因實理

不明。故以非難為難。難至無難。則實理自顯。若見

其曲屈巧辯。而責以實理。妄搆圖度。非不能因言

入理。抑深昧言之所由。讀內典者。不可無此擇法

眼。

冠註 此牒其前言。以破執心在內也。如汝等四

句。牒前所見之由。以局定阿難。亦有等四句。世尊

復設一計以審定。阿難答言下四句。是阿難墮在

計中矣。汝亦如是者。乃佛之總斷語。猶言汝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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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內。與在堂不見如來而反見林泉者。曾無有

異。盖最靈者。莫過汝心。凡所在處。無不明然了知。

若汝現前所明了心。寔居身內。爾時當先見其臟

腑。而後可見外物。始與汝先見如來。以至方矚林

泉之語相合。不特此也。據汝所言。宜乎世間多有

眾生。先見腑臟。後觀外物。今果有耶無耶。然身內

容有不可見者。亦有不可不見者。何則。若謂心不

能見心。如眼不能見眼。肝脾胃者。最近於心。亦若

眼不能見眉睫。汝縱不能見此。其餘爪生髮長之

處。筋轉脉搖之處。斯等在內而與心相離者。理合

明了。如何離合之處。俱不能見耶。若汝最靈之心

在內。而必不知內物。云何反能知外物也。然則與

在堂不見如來。而反見林泉者。何異哉。汝計謬矣。

是故下結破語。猶云汝言在堂。不見如來。能外矚

林泉者。無有是處。可知汝計心在身中。不見內而

反見外者。亦無是處也。斯破心在身內竟。縱不能

等舊說。以幽深膚淺釋之。似自外而之內。則心在

外矣。不可從。頗者多也。】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至)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冠註 此執心在外也。阿難聞佛說個必不內知

云何知。外頓起謬解。意謂佛說我心在外。義見言

表。故曰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

何則。我心如燈。我身如室。佛謂心若在內。宜先見

內。而後及外者。譬如燈然室中。必然先照室內。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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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室門。後及庭際。一切眾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

者。亦如燈居室外。不能照室。是義必竟明了。無所

疑惑。與佛上來所說了義。無不同者。豈得同前在

內之妄耶。】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至)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冠註 此先設一喻。以明心不在外也。夫心既在

外。則身與心分而為二。亦似兩人。彼此不相干涉。

故審定阿難曰。是諸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否。阿

難即答曰不也。且自徵明曰。是諸比丘雖阿羅漢。

軀命不同。云何一人食時。能令眾飽。即此則知心

在於外。自不知身。而阿難之計。將負墮矣。適值也

當也。搏食者。亦名段食。有形段可搏取者。四食中

揀非觸思識也。宿止也。猶云今日不食矣。】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至)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冠註 此破心不在外也。若汝能覺了能知見之

心。實在身外。則身外於心。而心亦外於身。各不相

干。然則心所知者。身不能覺。身邊能覺。心不能知。

則與一人食時。眾不能飽。無以異也。我今示汝兜

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否。阿難答言。眼見手時。

心生分別。佛曰。若然則身心元相知。而不相外矣。

云何執心在外耶。是故下結破語。兜羅云細香。此

綿白軟。佛手似之。】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至)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冠註 此執心潛根內也。如佛所言下。牒前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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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後文也。我今思惟知在一處者。揀非前內外一處

也。處今何在者。佛徵其所言之處也。既不知內等

語。意謂根不見內故。若根能見心。自隨其分別矣。

觀下文可知。猶如有人至隨即分別一段。是喻。乃

發揮潛伏根裡一句義。故以能合琉璃。喻如眼之

浮根。以所合雙眼根。喻如識心。琉璃不碍眼見。如

眼根不礙心見也。阿難此處早有眼見心知之意。

但未明言。而世尊亦不理會。妙不可言也。然阿難

向下負墮者。重在彼根隨見隨即分別二句。法喻

不齊。猶輕然我覺了至終。又是委曲。完成上文既

不知內。而能見外二句義。猶云不見內者。為根不

見故。根若見內。心自隨知。矚外無礙者。亦潛根內

故。根既能見。心何所礙。何恠心不見內。而獨見外

者乎。潛者藏也。】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如瑠璃合無有是處。」

【冠註 此破心不潛根也。佛以二難破阿難。若心

見眼。而眼自不能見境。心亦不得成隨矣。若心不

見眼。則法喻不齊矣。故先躡本喻以按定。阿難謂

汝既以人之琉璃。喻如汝之眼根。以人之眼根。喻

如汝之心體。彼人正當見山河時。曾見琉璃否。阿

難答言。實見琉璃。佛即難曰。汝心潛伏眼根。若同

彼琉璃所合之眼者。汝心正見山河時。何不見眼。

設若見眼。則眼反同心所見之境矣。若同於境。則

眼乃無知之物。然則眼先不能見物汝心又隨。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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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而起分別耶。汝計隨見隨即分別者。不得成矣。

斯暗點他見。非是根也。設若汝心不能見眼。則法

喻又不齊。云何說心潛根內。如琉璃合眼耶。是故

下結破語。】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名為內見是義云何。」

【冠註 此雙計內外也。阿難轉計。多因被斥。暫時

逼成。唯執心在內。是其本意。故堅執不捨。今雖內

外雙執。而意在曲成初計。有藏則暗者。謂由其暗

故。不能徹見藏腑。閉眼見內者。謂既名見內。豈為

不見。有竅則明者。謂由有竅故。所以外明。開眼見

明者。謂由其明故。所以能見外物。然則心居身中。

不見腑藏。而見外物。亦不違理也。因被三番奪破。

故不敢直斷。但曰是義云何耳。】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至)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冠註 此破閉眼見暗。名見內也。欲破彼執。先設

二問。以審定之。下方辯破。若此暗相。與眼對者。是

此暗相。在汝眼前。反成見外。云何成得見內。若言

見暗即成內。勿論眼之前後。即當凡居暗室中。無

三光處。則應盡是汝之三焦五腑。然寧有是理哉。

若此暗相不與眼對。則暗與眼。自相乖離。亦不名

見。又云何成得見內。如是則眼與暗相。對與不對。

皆不成內。若言我道閉眼見暗。非道開眼見暗。何

論對與不對。這是離諸外見。返觀暗相。謂之見內。

若汝眼根。離却外見。返觀暗相。成內對者。即當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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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合眼二處。皆能可也。若能合眼返見暗時。名見

身中。於開眼見明時。何不返見巳面。若開眼時。不

能返見巳面。則閉眼時。又不能返見身中。若謂開

眼見明時。果能返見巳面。則汝心眼皆在虗空。又

不得返見身中。而內對必不成矣。若果在空。豈獨

不成內對。抑且非汝之心體。若言雖在虗空。而見

我面。亦是我之心體。殊不知汝眼所在。當有汝身。

然則如來亦見汝面。即應亦是汝身。縱謂心眼所

在。不必有身。則汝心眼在空。亦見汝面。是汝心眼

巳有知覺。則汝身中。應無知覺矣。汝必執言身中

有汝知覺。空中心眼亦汝知覺。則汝一身應有二

知。既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有此理乎。是故

下。單結破見內不成也。】

「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四眾(至)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冠註 此計心在隨所合處也。阿難四番被斥。伎

倆將窮。故引佛法。為巳證據。殊不知昔說心法互

生者。要顯諸法無性。妄心無體。以破妄也。今謬執

心法。實有所生。復計因法。而有之思惟體。為巳心

性。既謂心隨法有。不可說合。既謂之合。必是兩物

現成始得。且心體尚無。豈待合而後有乎。不特此

也。既曰心隨法有。而亦與法合。則法在外。而心亦

在外矣。何謂非內外中間三處。通身是病。而不自

知也。】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至)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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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註 此破隨所合處之計也。阿難引兩法為據。

佛單牒一法辯破。則彼無所賴矣。若謂法由心生。

則似心為法體。聊有倚傍。而獨說心由法生。則似

法為心體。是心自無體性。心若無體。則無所合。盖

六種根塵。各有體量巳。合成十八界矣。汝無體之

心。復與何法相合。豈六塵外更有一種無體之塵。

與汝無體之心。合而為一。而成十九界耶。何以故。

因七塵故。是義不然。若汝心必有體。必在隨所合

處者。汝今以手自挃其身。看所知心。從何所來。若

無所從來。又非隨合隨有。必待挃而始見。方是隨

合隨有。若有所從來。必有內出外入。果內出耶。外

入耶。若有內出外入。則復襲前咎。豈得隨合而隨

有乎。不曰二十一界。而曰十九界者。正顯心與塵

俱無體故。此雖小節。亦應知之。挃者觸也。】

「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至)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冠註 此計眼見心知也。阿難聞佛見內見面之

說。遂生疑計。謂眼伹名見。心但名知。責心令見。恐

非正義。佛即暗牒前戶牗開豁等文作喻。顯知見

唯心。以阿難喻心。以門喻眼。謂如汝在室中。雖因

門見外。須得汝身而後能見。若非汝身而門。豈能

見之乎。法合應云。雖因眼見外。須得汝心而後能

見。若非汝心而眼。豈能見之乎。若唯眼見。則諸巳

死(云云)。以此觀之。可見知見唯汝一心。豈妄分眼

見心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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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至)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冠註 此復拈上文。心若有體一義。作四分破之。

承上云。汝心若必有體。為是一體多體。徧體不徧

體。若一體者。挃一支時。四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

無處。若挃處有在。定非一體。若多體者。有一心體

則成一人。有多心體則成多人。於多人中。何體為

汝。若徧體者。同前一體。挃一支而四支咸覺。若不

徧者。止在一支。當爾挃頭而亦挃其足。若頭覺而

足不覺。可言不徧。今頭足併挃。必爾併知。又非不

徧。然則心體尚無定在。豈有隨合隨有之處耶。是

故下。結破語。】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至)表體既混心應雜亂。」

【冠註 此計心在中間也。阿難但知引證。而不知

談實相者。是說萬法唯心。不隨妄執。直指真實本

相而言。豈同浮想識心乎。反領前非。而作思惟。謂心

若在內。應有所見。又無所見。心若在外。應不相知。

今又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故。在外

非義。外既相知。內復無見。當在中間。彼雖言中。而

中相尚迷。佛先審定中相在身在境。後推破之。意

謂若在汝身。而身有中邊二義。在邊則不名中。在

中則同前在內。仍當見內。若在身外之處。而處有

表與無表二義。無表則中相無所標準。表則亦無

定方可觀。盖表體尚無定在。豈心有一定之中相。

而不雜亂乎。表中標竿也。凡立標以顯中位。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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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至)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夫凡看此等經文。要知非難為難。勿得望空鑿實。

然而語雖變幻。於中線路。隱然絡然。若虗非虗。但

循文銷釋。玅趣天然。若強援證據。徒成贅語。豈獨

不成一片。反作七穿八孔。當觀阿難所引佛語。曾

無一二當可。世尊併不究其來歷。亦不問其差訛。

唯了眼前公案。雖係折辯。其實直捷。又如阿難所

執之心。世尊豈不知是第六識。豈不知為前塵影

事。未及緣熟。自不與之說破。若廼伎癢知識。未免

捫風撲影。不顧其當與不當。契與不契。唯圖展其

所有。而殘經剩論。餘歌冷頌。甚者。諸子百家紛然

雜出。譬諸庸醫修藥。料愈多。而病尤深。夫何益哉。

冠註 此一答一破之詞也。阿難答曰。我所說中。

非身處二種。如世尊(云云)。阿難一時兩引證據。則

前後矛盾。而亦不自知。盖佛處大乘時。說真心實

相如如不動。無在而無乎不在。豈謂不在內外而

在中間乎。佛在權乘時。說眼色為緣生於眼識。謂

根境為緣。以生妄識。而互無體性。如本經後文云。

幻妄稱相是也。又豈與實相真心無異乎。然此應

置之勿論。況復解釋佛語。謂眼有分別。而指定根

屬內身。謂色塵無知。而指定塵屬外境。謂識生其

中。而指定心在兩楹之間。以顯中相。嗟夫謬矣。墮

矣。故世尊乘隙。審定阿難曰。汝心若在根塵之中。

此中之心體。為兼根塵二種。為不兼耶。遂辯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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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若兼二者。汝道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者。一定眼

是有知之根。一定色是無知之物。汝心自是有知

之體。而復兼在根塵之中。是體與根。皆係有知。雖

兼而不必論矣。伹無知物色。與有知心體。二者兼

在一處。則有知無知。豈不互相雜亂乎。若必執言。

二者雖兼不妨。物色猶自非知。而心體猶自有知。

未甞雜亂者。則是雖相兼。而未相合。若汝心體與

外物既如此。與內根亦復然。即當以一心體兩分

而立。半與根敵。半與塵敵。然則心體既非定一。依

何為之中位乎。若兼二不成。是不兼根塵。汝道眼

色為緣。生於眼識。若汝心體不兼根。則非屬有知。

若不兼塵。又非屬不知。然則如為父母。子自何生。

根境既不為緣。則心之體性。自何而有。心體尚無。

依何以顯中相乎。是故下結破語。以兼二破阿難。

是躡眼有分別二句作贓證。以不兼二破阿難。是

躡眼色為緣二句作贓證。物體雜亂句。且除却根

說。物非體知句。眼上句轉出來。以分釋不雜亂義。

成敵兩立句。又跟物非體如句推出來。以此例彼。

仍提起根來。方作三法破之。】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至)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冠註 此計無著為心也。阿難愈授愈謬。不知世

尊昔日為四大弟子。常言覺知分別心性者。正說

思惟妄心也。不在內外中間。俱無所在者。正為破

妄無體。令識本真也。猶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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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妄元無。妄心無處即菩提。豈謂有妄心。而但

無所在乎。況復釋成佛語。謂一切無著。名之為心。

且不敢自決。唯曰。則我無著。名為心否。盖阿難不

知分別心性。隨境生滅。亦無實體。反認心實有體。

但不著一切。嗟嗟不著一切。早著忘了也。然將名

為心否之語。較前實居身內之語。則知阿難名言

宿習。銷過半矣。非佛方便。焉能如是。】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至)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冠註 此破無著名為心也。世尊欲破其計。先牒

其語。次則標名一切。猶云汝所謂一切者。即世間

之虗空。及水陸飛行。諸所有象。種類雖多。總名一

切。遂辯破之曰。汝謂無著一切者。為有汝心在言

無著耶。為連汝心亦無。言無著耶。若心亦無。則同

龜毛兔角矣。汝心既無。以何名為無著。此當用一

喻可明。譬如我有個瓶甌在此。容許說這瓶甌。不

著於案上。豈連瓶甌。亦無脫空。說個不著於案上。

而不著者。果何物也。若有心言不著者。則不可名

無。何以故。若心無相。則同龜毛兔角之無。固不可

脫空說無著。若非無相則心有。相心相一有。則著

在一切物上。云何以無著名心無相。下雙結上有

無二義。是故下總結破語。有無皆指心言。舊說指

一切物言。豈前標明水陸等。而後復論其是有耶。

是無耶。為在之在字虗說。猶云有心在此乎。則在

之在字。是言心在物上了也。盖心必即物以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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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可離物以言相乎。】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至)傾渴翹佇欽聞示誨。」

【冠註 此舊謂責躬請教之文也。夫凡有所執著。

有所倚傍。有所分別。有所憎愛取捨。皆名言妄想

耳。故七番徵究。處處皆斥為非。使阿難絕斷思惟。

於一切處無可傍副。一切心無可跟究。一切言教

無可恃賴。一切意解無可圖度。則知見消磨。名言

灰滅。而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立可承當。豈非楞嚴

大定乎。阿難當面蹉過。只得再申啟請。爾時阿難

至而白佛言。乃經家標敘請教之儀也。最小之弟

者。四王生八子。唯阿難最小也。意謂因沗同氣。而

居最小故。得蒙如來慈心愛惜。由慈愛故。雖今出

家。猶恃嬌憐。不復努力。所以徒尚多聞未得無漏。

故被魔呪所攝溺於婬舍。然且不知何故而至於

此也。今蒙如來開示。皆由不知常住真心。用諸妄

想。故有輪轉。始知所以未得無漏。而為魔所溺者。

當由不知真心實際之所詣。然我等今欲詣進真

際。尚迷途路。願佛慈哀。指示奢摩他。為詣真際之

捷逕。萬一由此而證真際。縱值惡知見。如娑毗羅

摩登女者。自能使之魔心頓歇。正念現前。豈不令

諸闡提隳彌戾車乎。作是語巳下。亦經家所敘文。

嬌憐即慈愛也。傾渴者。如渴思飲也。翹佇者。如鳥

張望也。欽敬也。闡提云信不具。彌戾車云惡知見。

是一串義。猶云令諸信不具者墮壞惡知見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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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娑毗等文最親切。】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至)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冠註 此放智光以示真際也。佛與眾生。同一真

體。而權實二智。無不具足。眾生不覺。舉目成礙。佛

能大覺。觸境皆通。然根本智光。即六根而超六根

也。故世尊先放肉髻頂光。以顯超出六根之最上

乘法。因機教不偶。復俯尊就卑。從眼耳鼻舌。放此

智光。亦顯一真法體不出六根。伹眾生日用而不

知。縱有世智聦敏者。凡所見諦。未出陰陽至理。必

曰天動地靜。陽明陰暗。以德合天地。智齊日月。然

亦不出第八識之見相二分。縱親證之。亦是理障。

唯佛乃能轉識成智。故從根本智。放種種光。其光

晃曜。則千日隱其明。大地虗其質。而見相二分翻

為智用矣。故令十方世界合成一界。十方菩薩不

離本座。承聽法音。然微塵國土。曾無毫許間隔。諸

大菩薩曾無頃刻不面。但情生智滅。根境妄分。於

器世界。不能超越。而妄成隔絕。今仗佛光。炳然見

之。而反為奇特。若根塵識滅。本光透露。乃一種平

常耳。凡佛說法有權有實。而放光則權實並彰。若

上根利智。一見此光。一覩此事。即獲本真。證無生

忍。此光豈非實法乎。若中下之根。必待說法。而後

悟者。先假此光。發起信根。而後聞法。始可深入。則

此光又屬權乘矣。然佛光非有權實。而權實唯機

有耳。六震者。動踊震起吼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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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阿難一切眾生(至)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惡叉。西域毒樹名。聚者。謂彼毒果。生必三同一蒂。

喻惑業苦三。生必咸聚也。魔羅。此云殺。謂戕害正

修也。劫魔。此云長時。塵劫者。以微塵記彼劫數。言

極長時也。一切眾生下。指汎爾凡夫。而不知修行

者。諸修行下。指修行而不得根本正智。不能證極

果者。皆由下。有結前起後義。猶如煑沙下。極喻上

錯亂修習者。云何句。徵上文以起下文。要與阿難

一身。敵體指出二種根本。使他立見真際。然真際。

即在第八識中。故謂識精元明。精者。不雜也。謂真

如雖隨緣成識。而不變性。曾未點染也。元者。自本

而出曰元。明。指用言。此元字。與上元字少異。上元

字。即本字。是真如本體。此元字。巳在識中。雖不受

點染。不妨與本體有一間耳。此菩提涅槃。元清淨

體。雖即前常住真心。性淨明體。此生死根本。雖即

前用諸妄想。而於中自有不同處。前是汎指一切

眾生。以曉阿難。且伹曰不知真心。用諸妄想。尚未

言及根本。此因阿難請問真際所詣。故先自修與

不修者。漸漸說及阿難。向他一身中。敵體指出二

種根本。故先標其名。後指其體。又且則汝二字。何

等緊確。然雖真妄雙指。要重真邊。一則令識本真

故。二則阿難獨問真際故。真根本中。只重識精元

明一句。若阿難知得第八識。則真際菩提等。自在

其中矣。寧有不由第八識。而證真常者哉。是故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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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惑業苦。及錯亂修習。以至菩提涅槃。元清淨體。

一槩不重。但要知得識精元明。則無法不在此中。

無一樣人不從此流出。如對法經云。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所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是也。夫識

精元明。離了六根六識。亦無處覔。故後文觀河不

變者。識精也。如第二月者。識精也。見非是見。以至

六解一亡者。皆識精也。盖此識精在眼。而尚未雜

色者。即名見精。在耳。而尚未雜聲者。即名聞精。乃

隨根立名。亦無定名。伹於一根中知此識精。則去

真性不遠矣。故向後多寄見精。以指真際也。由是

眾生下。雙結迷真執妄也。

冠註 此為阿難敵體。指其真心實際也。初因啟

請得成菩提之禪定方便。即為並標真妄。以至七

番破妄。令契真常。迷而未悟。重請真際。佛即放光

現瑞。雖全體舉出。彼猶不識。今復開示曰。謂諸眾

生。從無始來。迷巳真心正智。隨無明流。起顛倒惑。

由惑有種種。造種種業。由業熏種。自有苦果。相續

不斷。夫惑業苦三。生必同聚。如惡叉果生必三同

一蒂也。非特眾生。即諸修行者。亦不得根本正智。

不能得成無上菩提。或唯厭業果。而欣寂滅者。謂

之二乘。或迷自本真而求道心外者。謂之外道。或

修有漏善戒而取善果者。謂之諸天。或躭護欲境

而惱害正修者。謂之魔羅。此等皆因不知真妄根

本。誤妄為真。盲修瞎鍊。猶如煑沙作饌。縱經塵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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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不能得。可見妄非真因。不成真果。亦若沙非饌

本不成饌也。然此真妄根本不在別處。則汝阿難

身中。立可得見。盖生死根本者。第八識中根本無

明也。攀緣心者。前七識也。菩提者。根本智也。涅槃

者。真如理也。正智契真理。智理一如。本無能所。故

名元清淨體。總指不變真如。全體大用也。識者。第

八識之妄分也。精者。第八識中。元有不變真如。自

本明而出。謂之元明。言雖居染位。不受點污。指第

八識之真分也。識精元明。總指真如隨緣。成第八

識也。本識能生見相二分。見為能緣。相為所緣。以

妄緣妄。而不能緣及真性。故曰能生諸緣緣所遺

者。夫元清淨體。與生死根本。非有二體。非定一體。

真如無始。無明亦無始。為真如具隨緣不變二義。

無明具成事體空二義。然真如隨緣。即為成事無

明。而無明體空。即為不變真如。盖真如即如來藏

性。但一念隨緣。為成事無明。而無明中自有不變

真如。故曰。真妄和合。成第八識。由第八識。有見相

二分。見分即前七識。相分有親有疎。親即五淨色

根。疎即浮根色身。及外六塵等相。若第七識執我。

第六識隨塵分別。前五識領納前境。根境相偶。以

現行熏種子。使第八識受熏持種。即是用前七攀

緣識心為自性。亦是第八識為無始生死根本。因

果循環。輪迴不息也。若根境不偶。前五識不領受

前五塵。第六識不隨法塵分別。第七識不執我。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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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漸滅。種子漸消。使第八識漸至湛不搖動。復

還真精元明。漸盡根本無明。轉識成智。即為無始

菩提涅槃元清淨體矣。觀此則豈獨阿難敵體本

真。是菩提果。凡諸眾生各各圓滿。伹為根塵不脫。

令諸妄識徧緣一切。不能返觀自性。故迷真執妄。

遺此本明。然既曰本有真明。何遺之有。常在六根

門首。無須臾離。而但不能覺耳。止因不覺。墮入凡

愚諸天外道等趣。是不當墮而枉墮者也。枉者屈

也。】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至)我與大眾同將眼見。」

【冠註 此舉拳騐見令知真際也。承上云。汝曰不

知真際所詣。而復問奢摩他者。是以奢摩他為詣

真際之路。意謂願出生死。而詣真際。必要先知其

路也。我今為汝指出真心實際。當不勞舉步。立可

至之。而汝可能至之乎。即時如來舉臂屈指。為光

明拳。而三番審試。一則舉拳語阿難言。汝今見否。

阿難唯答言見。二則曰。汝何所見。阿難唯答。見光

明拳。曜我心目。三則曰。汝將誰見。阿難又唯答曰。

我與大眾。同將眼見。嗟夫世尊要使阿難。於一眼

根中。直證真常。而阿難全然未醒。然此三轉語中。

不無緩急。第一轉語。問曰見否。唯答曰見。尚未見

得。次則問何所見。正要立見功效。唯答曰。拳曜心

目。則病源深固。實難療治。而世尊婆心切切。更問

汝將誰見。又唯答曰。同將眼見。在世尊則一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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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在阿難則寸步不移。斯緩急之別。智者審之。】

「佛告阿難汝今答我(至)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

【冠註 此再徵妄心而直破之也。世尊先牒而後

問。牒曰。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明拳。曜汝心目。

即問曰。目在汝面。我可見之。今以何者為汝之心。

當我拳之光曜耶。將心來我看。此乃世尊極力為

人處。與初祖為神光曰。將心來與汝安同意。若阿

難被此深錐痛劄。猛然有醒曰。求心了不可得。則

奢摩他路亦不必矣。爭奈阿難仍行舊路。以前七

處推窮尋逐之。能推者認為巳心。殊不知前自述

思惟愛樂者。即此心也。世尊所判。用諸妄想。及用

攀緣心。為自性者。亦皆此心也。故世尊振聲一喝。

咄此非汝心。雖然世尊下此一喝。要非偶然。必待

因緣時至。而後施之有益。盖阿難被世尊在處斥

之為非。又於舉拳後。連加轉語。以搜索之。方說得

能推者三字出。若正在推窮尋逐時。尚不知何名

所推之處。亦不知何名能推之心。而彼時縱與之

千喝萬喝。豈特無益。即彼亦未必驚愕如此。斯當

詳之。】

「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至)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冠註 此一問一答。以顯能推者非真心也。阿難

被世尊一喝。即矍然驚愕。離座合掌。起立白佛。此

非我心。當名何等。可見阿難一向唯知有此。今聞

說此非心。自覺駭然。阿難既索其名。佛即直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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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曰。此是前塵虗妄相想。意謂汝指所謂能推者。

是因前五根所對色聲香味觸。而前五識領納前

塵。落於其中。使汝思惟想心。緣彼塵相。虗妄暫現。

豈有實體哉。由此妄想惑亂汝之真性。猶如竊汝

之賊也。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誤認為心。亦若認賊

為子也。既認賊為子。則於真子不復求覔。豈不失

汝本有真常乎。由其所認非常住真心。故受生死

輪轉諸趣。亦若念念賊子。而常被竊奪也。前所云

使汝輪轉心目為咎者。此心也。云發兵討除。要知

賊之所在者。斯正賊之所在也。前所見之佛相魔

相。及一向多聞者。皆此所謂前塵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至)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冠註 此述疑求示也。阿難雖聞世尊明示能推

者。名前塵虗妄想相。而不能擺脫。且更加擬度。謂

必不能外此心。而別為用也。故歷敘有生以來。造

善作惡。凡所用處。皆是此心。凡有功能。皆出此心。

若此發明。非我心者。我乃同諸土木矣。何則。除此

之外。杳無別心可得也。云何如來說此非心。一聞

此說。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者。雖蒙如來

說此非心。名前塵虗妄想相。尚未開悟。惟垂大悲。

更為開示也。夫阿難陳白本懷。亦為大地眾生說

法。即此觀之。則知作善作惡。唯此第六識心。最為

殊勝。而凡夫瞢然不知。二乘人雖知而不覺其妄。

反以此為主人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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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世尊開示阿難(至)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凡親證實受無生之理。唯自知之。向人極力形容

不出。故曰忍。詰。追問也。本體無垢。曰清淨。處染不

染。曰妙淨。湛寂虗靈。曰明心。物各有性者。猶言物

物一太極也。世物從心現起者。猶言統體一太極

也。然斯約第八識現見相二分。而成世間法也。若

約真心言之。則心如明鏡。而十法界依正二報。皆

鏡中影像耳。舉草葉等者。以微小況粗大也。舉虗

空者。以無形況有形也。而自無體。亦況顯之詞。猶

云所現之物。尚各有體。而能現之心。豈反自無體

乎。決言真心。必定有體也。

冠註 此示真心有體。以釋其驚疑也。世尊見阿

難驚懼疑惑。故先安慰而後開導之。無生忍者。即

楞嚴大定。即如幻三昧也。謂證此則於三界內外。

併不見有少法生。有少法滅。於一一法。當體如如。

而忍可於心。言不能表。眾生不能證入於此者。皆

由誤認前塵虗妄想相。故於此忍。永隔而不能入。

佛將破生滅以顯無生。故於師子寶座。摩頂安慰

阿難而告之言。如來尋常說萬有諸法非別所生。

唯一真心之所現起。以至十法界中因果。謂之正

報者。及十法界中。微塵國土。謂之依報者。莫非因

一真心以成其依正之體。不特此也。若諸世間。凡

所有者。如山河大地。乃至極細微者。或一草一葉。

一縷一結。詰其根本元流。咸有體性。豈獨細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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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者。縱令大而無形之虗空。亦有豁達無礙之貌。

以此觀之。則世出世法。有情無情。若大若小。凡有

一物。必具一體。何況清淨妙淨明心。乃能現世出

世法。範圍天地。曲成萬物。而凡所體性。皆從真心

現起。而能現之心。豈反自無體性乎。】

「若汝執恡分別覺觀(至)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法塵分別影事。指過去說。前塵分別影事。指現在

說。雖心因塵有。塵亦因心有。為破妄心。只重心邊。

塵邊不可說出。事業者。謂塵是心所司之事業。如

言五官相似。事巳成。曰業。業初與。曰事。勅。教也。揣

摩工夫。向後八還處始見。此處兼舉六知根。六現

行識。亦只重第六意根。意識也。內守幽閒等。只宜

渾說。不可定指何等果位。我非勅汝等。恐阿難罔

然無措。未免離波求水。故使他。即妄求真也。

冠註 此示真妄之別。令捨妄趣真也。世尊雖示

真心有體。阿難執妄不移。故曰。汝堅執不捨者。名

分別覺觀。即六知根。所了知性。即前六識之現行。

皆因現前六塵引生。而自無實體者也。若汝必定

執為真心。則此分別心。即應離諸色等六塵及依

塵所司事業。別有全性。毫無虧欠。許為真心。然此

非難辯。立可甄別。即如汝現今承聽我法。此則因

我說法之音聲。而有汝之分別。若離我之聲。自無

汝之心。既離聲塵。而無體性。豈為真心乎。非特此

現行六識。不是真心。縱將此名了知性的六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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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息滅更滅了。名見聞覺知之六知根。而於暫息

塵勞處。內守幽深閒靜。雖為禪定寂境。猶為法塵

分別影事。何以故。能守者。制伏之心。所守者。幽閒

之境。此心此境。因昔隨塵而分別顯。今離塵而寂

靜。正是過去法塵所遺落之影事。尚不得名真。況

汝現前隨塵生滅者。即欲認為真乎。然我今亦非

教汝執恡此心。定非汝心。伹教汝就於分別覺觀

心。微細揣度摸索。是真耶。是妄耶。離塵有體耶。離

塵無體耶。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汝真心。若離前

塵無分別性。斯即前塵分別影事。若汝所執之心。

是因前塵而有者。則前塵體性。元非真常不變者。

若能生之塵變滅時。則所生之心。即同龜毛兔角

矣。心既隨滅。則汝法身亦同斷滅。更使何心修因

而證無生法忍乎。】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至)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冠註 此申釋上文以誘進當機也。阿難聞息滅

六識。猶為塵影。又令揣摩心體。為有為無。則默然

無辯。而生平所執為心者。亦不知果有體耶。果無

體耶。杳無可據。如人失其所有也。世尊見阿難一

無所辯。則知胸中餘習亦將盡矣。故更激之。意謂

豈獨認前塵緣影者。未出生死。即世間諸修學人。

由欲界而入四禪。由四禪而入滅想定。是由九番

次第。始入滅想定也。然雖想念息滅無。乃禪定所

制。非盡滅想心也。若念此禪定念寂樂。不復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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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不得漏盡成大阿羅漢。斯等皆由不知此第六

識心乃生死之關鍵。若凡夫瞢然不知。則隨此起

惑造業。固墮分段生死。若定性小乘。執此妄心不

起處。誤為真實涅槃。亦墮變易生死。可見凡堅執

妄想者。必受輪轉。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無漏

聖果也。此不得漏盡者。指方入滅想定。猶未盡滅

想心。特定力制住不起耳。與前內守幽閒者相似。

對阿難說者。是以勝況劣。有激進義。九次第定。前

八凡位。後一聖位。】

「阿難聞巳重復悲淚(至)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冠註 此傾誠悔過以請真心道眼也。阿難聞入

滅想定者尚墮生死。則信妄非真。重悲痛責。長跪

白佛曰。自我從佛發心出家以來。曾未精修。唯恃

佛威神。且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是我同

源共派。必以慈恩。惠我三昧。豈知縱乃天性之親。

而彼此身心。本不相代。今蒙如來見斥見呵。將我

一向希望本心。盡情打落。上因恃佛嬌憐故。恃佛

威神故。所以雖身出家。心不入道。自今觀之。不修

自巳真心。而望人代替者。譬如富人之子捨父逃

逝。甘為窮子。而從人乞食也。今日乃知佛力不可

恃。多聞亦不可恃。雖有多聞。若不精修淨行。與不

聞等。若徒聞而不修者。亦如聞人說食。而不療巳

饑。聞之終何益哉。世尊。我等今者。但能聞而不能

修者。被煩惱所知二障所纏縛故。不能解脫二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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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良由不知自巳本有寂常心性。而恃賴於人故。

與捨父逃走甘為缺食虧衣窮身暴露而無所棲

藏者。無以異也。雖蒙如來指示妙淨明心。至今迷

覆。雖蒙指示。非眼能見。至今瞢翳。惟願如來哀愍

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阿難此番感悟。痛自悔

責。兼陳二障者。良由上聞滅想定人尚在生死路

途故也。二障者。煩惱及所知也。亦名事理二障。亦

名見思二惑。亦名分別我法二執。名異而體同也。

二障所纏者。不能解脫也。本不動搖曰寂。本無生

滅曰常。心乃了了無窮之用也。性乃生生不息之

理也。空有不覊曰妙。體用鑑徹曰明。道眼簡非肉

眼。真妄顯現。決擇分明。直見道體。曰道眼。又物不

能礙曰妙。物不能混曰明。】

「即時如來從胸卍字(至)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如來隨處放光。總顯根本智。而根本智。即常住真

心也。卍者。彼方萬字也。佛胸前有萬德吉祥紋也。

光從此出。表根本智。萬德圓俻。明爍萬有。用等河

沙也。幢乃摧邪立正。即破妄顯真也。獲妙微密。性

淨明心。以妙字貫下。猶云獲妙微密性。妙淨明心。

體用皆言妙者。言三德秘藏。不縱不橫。超出偏小

故也。於真心之體。曰微密者。謂十地見之。如隔羅

縠。故曰微。唯佛與佛。乃能究盡。故曰密。於真性之

用。曰淨明者。謂此心即智也。汙不能染。境不能蔽。

而靈照卓然。即妙明心也。清淨眼者。對境而離。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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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而觀。周徧一切。不著有無。即道眼也。

冠註 此先放智光。後示心眼。總為阿難發妙心。

開道眼也。世尊三次放光。自是隨機感應。亦有深

淺不同。盖最初放頂光之後。說大佛頂。則所顯所

說。皆迥出根塵之最上乘理。要使阿難立地成佛。不

由行布。阿難搆副不上。重請真際。佛自面門放光

之後。指二種根本。其所顯所說。雖落一層。以屈尊

就卑。亦要阿難悟此最上一乘。亦不離六根門頭

耳。奈彼亦不能搆副。而尚曰二障所纏。觀茲機緣。

非從梯航。不能證入。是故如來再落一層。從胸卍

字。湧出寶光。意謂即六根而超六根者。即在此也。

汝不知此。即不知其有心矣。豈有人而不知有心

乎。吾一知此。吾一證此。而從此流出本有光明。無

色不備。無礙不通。不動一塵。而周徧法界。即十方

世界所有寶剎。而剎中所住如來。及如來所有無

見頂相。以此一光。莫不灌攝。豈特十方如來。若聖

若凡。情與無情。平等融通。即汝阿難。及諸大眾。平

等貫徹。故曰。汝請發妙明心。開我道眼。吾今為汝。

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云云)。】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至)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冠註 此辯騐阿難之迷悟也。世尊既建法幢。為

阿難開發真心道眼竟。但未知領悟何如耳。故拈

前語。疊發三問。以詳審之。一問汝先答我見光明

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二問云何成拳。三問汝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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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見。此雖拈前見拳之語為問端。而實在暗探見

三十二相之病源。阿難併無遷改。一曰光明因清

淨所生。用答光明因何所有也。二曰我實眼觀。用

答汝將誰見也。三曰屈握示人故有拳相。用答云

何成拳也。此曰清淨所生。即前云非欲愛所生也。

既曰眼觀。依舊肉眼。非道眼也。閻浮檀金此云勝

金。須彌南面有此檀樹。果汁入水。砂石成金。此金

一粒。置常金中。悉皆失色。佛身之色似之。赩。赤𦦨

也。又傳此金有破暗之光。故佛身之色如之也。】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至)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冠註 此以拳例見也。阿難陳白二障後。雖覩法

幢。不妨仍認肉眼為見。而杳不知其見性。則不能

頓悟真常矣。故世尊只得向第二門頭。少開方便。

故曰。我今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

悟。亦問之曰。譬如我今有手。則成我拳。若無我手。

則不成拳。例如有眼。則成汝見。若無汝眼。則不成

見。其理義是同是異。阿難疾答無疑言。既無我眼。

不成我見。例同如來既無佛手。亦不成拳。事義相

類。然佛據理而問。阿難據事而答。理須智了。事起

妄知。阿難出語。似有分曉冷處。亦當着眼。】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至)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冠註 此以拳見不齊而顯見性無虧損也。承上

云。汝謂事義相類。則不然也。何以故。如無手人。拳

畢竟無。彼無眼者。非見性之體用全無。但無浮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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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似用稍不顯耳。於體性曾未虧欠。汝試於途詢

問盲人(云云)。前塵自暗者。謂明暗色空。皆眼家塵

相。即浮根既壞。不能現色。亦為暗相。故此前塵但

指對見之暗相言。若槩指前塵。則有眼人。於白晝

時。亦同見暗矣。見何虧損。指見性言。即真見。而真

見即真心也。後文自見。】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覩黑暗(至)二黑校量曾無有異。」

【冠註 此執盲人無見也。阿難一向堅執。眼見心

知。至今未化。驟聞無眼能見。未免迷悶。故猶強辯

云。諸盲眼前。唯覩黑暗。云何成見。世尊引一有眼

人。處於暗室。所見暗相。與無眼人所見暗相例同。

以詰阿難。是同是異。阿難認定有眼無眼所見暗

相。曾無有異。世尊向下。以燈例眼。以證其謬也。】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至)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冠註 此引燈例眼。以顯見性也。承上云。據汝所

言。有眼無眼雖異。而所見黑暗是同。則有眼人處

於暗室。唯見全黑。亦不成見。若以汝論之。無眼人

全見前黑時。必不成見。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

種色。定名眼見者。則彼暗中有眼之人。全見前黑

時。亦不成見。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

燈見。何以故。無燈時與無眼者無異故。若燈見者。

燈能有見。即屬有情。自不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

眼事也。是故當知。汝所謂能見者。妄見也。夫妄見

要假根塵相緣。而後成見。離前根塵。則無見性。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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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眼能見者。不出此也。若據汝所執。而燈但能顯

色。指能見者。是眼非燈也。我所謂能見。非妄見也。

離前根塵。自有體性。故說無眼亦能見。若依我所

說。而眼伹能顯色。指能見之性。是心非眼也。故在

眼根。則以日月燈為助緣。在見性。亦以浮根為增

上緣。若汝知此見性。非道眼而何。若了見性即真

心。非妙明而何。世尊雖以見性是心指示真心。而

顯真心。未離眼中之見性。阿難縱能信。而未能悟。

盖一向但知能見是眼根。今謂能見非眼根。但知

有眼方名見。今謂盲者亦名見。但知見明見色為

見。今謂見暗亦為見。且世尊前言。見相思惟。非我

真心。今謂眼中見性。即是真心。是故口巳默然。心

未開悟。合掌清心。佇佛悲誨。夫見性是心者。謂統

體一真心。不妨在眼名見性。在耳名聞性。以至六

根中。隨處立名。而抑非一非六。且一不必合。六不

必分。猶云揑不成團。撥不開也。兩處如是二字。皆

指定之詞。謂阿難指眼能見。世尊指性能見。雖復

下。皆經家所敘之文。】

「爾時世尊舒兜羅綿(至)因何開悟今成聖果。」

【鹿園者。古國王養鹿之地。五比丘者。佛初為太子

出家時。父王命隨侍者。父族三人。一阿鞞。此云馬

勝。二䟦提。此云小賢。三拘利。華言未詳。或云即摩

訶男。似是長子之稱。母族二人。一阿若多。此云解

本際。亦曰憍陳那。又曰陳如。即其姓也。此云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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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事火之族也。二迦葉。此云飲光。共五比丘。而阿

若多為最先發解者也。菩提。大乘極果也。羅漢。小

乘權果也。皆指佛初轉法輪時言。所指客塵者。單

取昔所說之喻。不必拘溺昔所喻之法也。若必以

昔日所轉之四諦法。配合此經中義者。乃刻舟求

劍之流也。

冠註 此更垂方便。令先悟者導之也。阿難前陳

二障所纏。請示心眼。世尊即放心光。全體托出。以

至向眼根中。指出見性。謂之真心。阿難尚默然未

悟。世尊只得將機就機。令彼即向二陣處。究竟真

心。故舒兜羅綿網相光手。開五輪指。誨勅阿難(云

云)。】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至)名為塵義佛言如是。」

【冠註 此陳那自陳最初悟境。以答世尊也。如來

初成道時。為陳那等五比丘。初轉四諦法輪。開示

客塵煩惱。而陳那先解。斯一段語。唯取客塵二義。

客喻見惑。塵喻思惑。亦應阿難所說之二障。若詳

細喻明。當謂見惑粗重。數數造業。流轉諸趣。曾未

停息。故以行客投寄旅亭等。喻如諸有眾生遷滅

流轉也。以自無所往主人。喻如縱破見惑壓伏妄

想者。即將意識為主人公。然未免認住與不住為

兩個也。思惑幽深微細。雖暫息妄想。若內守幽閒

者。而但見其光影。故以新霽清暘升天。喻如廣大

智。以隙中之光。發明空中諸有塵相。顯曠野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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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塵相。喻如粗心散亂時。不能見此思惑。苟能暫

息塵勞。而智光稍有一線之明。始於身中。照見微

細思惑也。塵質搖動。虗空寂然。喻如思惑未破。無

明未盡者。未證廣大真空。不了生即無生也。然若

論唯與下文張本。不過辯定客塵二字。以明動靜

也。佛言如是者。但印其所說。於昔時無異也。】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至)誰為無住佛言如是。」

【冠註 此以所見辯動靜也。因上陳那答出客塵

主空。以顯動靜分明矣。世尊要使阿難即客塵悟

主空。故以手開合。辯問之曰。汝今何見。阿難具實

而答。我見如來百寶輪掌。在大眾中。一開一合。世

尊即究之曰。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之手有

開合。為是汝之見有開合。阿難唯答。我見寶手眾

中自開自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世尊見阿難。似

悟非悟。極力提掇曰。汝看動者誰乎。而靜者又誰

乎。如此等語。要令阿難當下直取。了客處即主。塵

處即空。即動即靜。即妄即真。奈阿難唯言佛手不

住。而我見性尚不見有靜。誰為無住。斯是阿難以

動為境矣。世尊明知。此見性二字。自佛口角邊認

來。動靜二字。從陳那脚跟下轉出。雖未透徹。較前

認浮根為能見。以暗相為不見。又覺清楚幾倍矣。

故將錯就錯。聊暫印可。再作方便耳。然佛言如是

者。唯許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二句。將近乎理。

故聊自印可。意謂見性從來無動。今何說靜。而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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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可說。豈有動乎。此中要看誰動誰靜一語。阿

難明言。手有開合。見無開合。佛豈不知而復問何

者是動。何者是靜耶。請着眼看。百寶者。貴重之稱。

輪掌者。佛之手足中心。各有千輻輪相故云。】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至)誰為搖動佛言如是。」

【冠註 此從疎至親。引向一身中辯動靜也。上因

對境而分動靜。雖云謬誤。恐有內外之辯。故如來

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於阿難左右。令阿難左

右顧盻。而問之曰。汝頭今日。因何搖動。阿難唯答。

我見如來出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頭自搖

動。阿難說個頭自搖動。則謬之甚矣。若頭能自動。

與眼能自見。有何差別。且死人亦有頭在。可能動

否。世尊婆心太切。恐彼驚愕。放寬一步。但究之曰。

汝盻佛光。左右頭動。為汝頭動。為復見動。阿難仍

舊答曰。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

阿難又以動為身矣。上文境動見靜。而在迷者。猶

可遮辯。此在一身中。認頭自動。而見不動。是一身

中有個動的。又有個不動的。此乃凡小口吻耳。世

尊依舊。將就放過。聊且印可。令彼安隱一二。再作

方便耳。要知世尊命陳那。答客塵二字。要令識取

客塵即主空。孰知到此但如客塵與主空有動靜

之不同耳。若知非風旛之動。乃仁者心動。則近之

矣。】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至)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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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註 此領陳那之語。寄大眾之名。以實責阿難。

乃大權方便也。意謂陳那巳悟塵處是空。離客無

主。決不離動取靜矣。若復有眾生。以搖動者。名之

為塵。宜知塵即是空。以不住者。名之為客。當知客

不離主。汝觀阿難。但言頭自搖動。見無所動。豈知

頭自搖動。即見無所動乎。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

無舒卷。豈知手自開合。即見無舒卷乎。若了頭自

搖動。即見無所動。云何汝今但以動為身耶。若了

手自開合。即見無舒卷。云何汝今伹以動為境耶。

由汝分頭分見。辯境辯心。認動認靜。故從始至終。

用此念念分別之心。生滅不停。反遺失其不生不

滅之寂常真性。非顛倒行事而何。盖由性心失真。

認物為巳。所以輪迴於顛倒之中。無停息之時。然

此輪迴非從天降。亦非人與。乃自取流轉耳。凡失

念念生滅。認物為巳。二乘迷巳為物。遺失真性。斯

中兼有之也。雖然此事。若悟後的人。頭頭法法拈

來。即是未悟者。實難開口。使阿難認定。頭動即是

心。復為前塵影事。若離頭動覔見性。又是波外求

水。除是向世尊問手有開合。見有開合處。別行一

路。不上他鈎餌。始得解脫去也。然非巳分中流出。

則又不可也。】

楞嚴講錄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