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講錄
楞嚴經講錄
尊開示楞嚴大定。發明三如來藏性。乃至自乾慧地。
直入妙覺果海。即涅槃第一義也。阿難請問度生方
便。佛說四種律儀。更與廣明七趣。皆由妄業招感。乃
至禪那之魔相。五陰之根本。即涅槃第二義也。世尊
於阿含會中。唯說人天因果。接引初機。此經說三種
相續。十習因。六交報。廣明七趣因果。則阿含教巳備。
世尊於般若會上。說四聖六凡本自空寂。依正因果。
宛若幻夢。專利上根。此經說陰界入七大等相。皆如
空華火輪。乃至非五陰四大。非四諦六度。非菩提涅
槃。則般若教亦備。世尊於方等會上。說非空非有。即
空即有。為欲普被三根。此經亦說即陰界入。即七大。
即四諦六度。即菩提涅槃。乃至非即非離。則方等教
復俻。世尊於華嚴會上。說四無礙一乘圓頓。被上上
機。而此經亦說狂性自歇。歇即菩提。是即非即。離即
離非。微塵之轉輪。毛端之現剎。大性本然而周徧法
界。妙覺湛然。而含吐十虗。與四無礙何異。世尊於法
華會上。授記三乘。皆得成佛。此經從乾慧地。歷五十
五位菩提路。而後入等妙二覺。又與法華何異。故此
經不獨該通五教。亦且圓攝三宗。盖法華華嚴等經。
互貫諸經之堂奧者也。而楞嚴一經。兼貫法華等經
之脉絡者也。非徧閱諸經者。詎識此經之微妙。非熟
諳此經者。又詎知其為諸經之綱領乎。世尊滅後。天
台尊者默識西域具有此經。朝夕遙望禮拜。十有八
年。未遂所願後感般剌密諦尊者志欲流傳此土。三
被國王追取。尊者乃以細白氎密寫。破臂藏筴。親送
此土。譯出奏聞。爾時朝廷多故。不暇頒行。詔秀國師。
入內講解。師將此經。隨出洛陽天宮寺。後師遷化。上
以王禮。殯送當陽度門寺。經亦與俱。彼時流傳未廣。
幾希湮沒。慧正法師訪度門而得之。始為宣布。然則
此經之至此土也。今固巳幸。彰明較著。追維其始。何
其紆回屈曲。而展轉艱阻之如斯也。豈非佛之慈悲
曲垂方便。而眾生之根基器量。與此方之時節因緣。
參差分別。有所不輕傳授不易信聞者耶。(旹)侍本師
度門跡公和尚。多歷年所。銳志二楞。片言半偈稍不
愜心。則如病如痴。頭目腦髓。捐縻罔惜。必期直契心
宗。上徹慧命。幸蒙本師策勵。間亦因文識旨。離旨會
心。鐫磨寒暑。煅煉昕夕。瀝血嘔心。無非諦認佛旨之
玄致。痛掃諸家之葛藤。楞伽一疏。近巳刊布。而楞嚴
講錄。每就講堂。會心狥口。直述根源者。未甞容易筆
受也。頃 天啟初運。憩虞山之大石山房。幸居士芝
房孫公。鴻所張公。空如程公。葵陽沈公等。為諸禪侶。
敦請主法於東塔蘭若。勉爾對眾舉掦。一時緇素。歡
喜願聞。亦不過順經旨之自然。代覺王之口𦦨。靡敢
一字違背祖教。而一時聽信大眾。咸謂明白顯易。若
遊翔通衢。闢撤谿徑。有恒吾居士汪公。遂堅志請布。
(旹)固辭之曰。余不敢為文言綺語久矣。況敢步趣溫
陵長水諸師之後塵乎。居士曰。不然。如如所說。如如
所聞。真所謂不滯言詮。不蹈途轍。不事潤色者也。此
經貫串諸經。而此講貫串諸說。藉一時之筆舌。作萬
世之梯航。其上報佛恩。下利群品。不亦大哉。(旹)唯唯
曰。甞聞之。依文解義。三世佛冤。離經一字。即同魔說。
非依非離之間。其有至妙存焉。(旹)言。不過依文解義
者。伹願聽言。而通於文義之外。庶幾識得者。不為冤
乎。若涉一字勦說。而離背本經。則何敢以自魔者而
魔人也。夫以一經貫串諸經。則此經之奧旨。(旹)敢明
推其所以。然以一隅之言。而謬為貫串諸說。在居士
當密究其然。不然。而(旹)終不敢信其然也。請以是貭
諸明眼。
天啟壬戌佛成道日書於大石山房
* No. 299-B
楞嚴講錄序
若論此事。直得三世諸佛口掛壁上。向威音那邊更
那邊薦得。猶是鈍漢。又何事以大定堅固。著眼中金
屑為。良由娑婆穢土。皆以婬欲而正性命。故勞嚴淨
阿難。權作當場子弟。此尊既刳肉作瘡。證龜成鱉矣。
而本師柴紫和尚。以陰有囑付。為之下元字脚。使見
聞者。以楔出楔。獲玅淨明心性淨明體。當知楞嚴會
上。不曾道著一字。不異柴紫峯頭從它橫說竪說也。
(源)不慧。侍巾塵有年。巳刻楞伽講錄。今復梓楞嚴。作
渡海囊。倘有欲透此葛藤者。請向葛藤中驗取。切弗
空費艸鞋打之遶者也。
天啟壬戌冬原一居士汪益源焚香書。
No. 299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
薩萬行首楞嚴經」
【明柴紫山釋 乘旹 述
凡經題目。有世尊親安者。有結集人約義而安者。此
經乃世尊親自安名。佛說五十五位菩提巳。有文殊
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當何
名此經。我及眾生云何奉持。佛告文殊。是經名大佛
頂。悉怛多。般怛囉。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亦
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
心。入徧知海。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亦名大方廣
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亦名灌頂章句。諸菩
薩萬行首楞嚴。共有五名。而後譯者。將謂語雖不一。
義可互陳。是故存三隱二。合成一題。曰大佛頂如來
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夫大佛頂者。
指諸佛三十二相中最尊最上無見頂相而言。其相
不唯凡愚小乘莫能見。即地上菩薩。亦未能覩其邊
表。唯佛與佛。乃可見之。何以故。以有見者不能見。以
無見者亦不能見。以非有非無見者不能見。以即有
即無見者亦不能見。唯離心意識。出凡聖路途者。無
能見。亦無所見。方許親見頂相。然依最尊上頂。顯最
上乘法。就有相以形無相。寄幻相以徵實相故耳。蓋
實相者。即佛生本具常住真心。性淨明體。但為凡愚
執有。二乘墮空。所不能知。乃至地上菩薩。亦尚未窺
其涯際。唯佛世尊。三德圓通。萬行具足。據無作妙智。
了不思議境。親證常住真心。全體大用。而亦具大佛
頂相。亦能闡最上乘法。是故尊者被魔所攝。佛自頂
門放光。化佛說呪。救脫尊者。因而慇懃啟請。十方如
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佛即全
提正令。直指人心。曰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
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及至文殊
請立經名。復以大佛頂三字弁之經首。可見非入楞
嚴大定者。不證最上乘果。非證最上乘果者。不見大
佛頂相。見大佛頂相者。是名如來。夫如者。指其真體。
來者。表其大用。體具威音那畔。用展今世門頭。然正
在威音那畔。不妨今世門頭。正在今世門頭。不妨威
音那畔。若謂寂然不動。則感而遂通。若謂感而遂通。
則寂然不動。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夫如來
者。果德之稱也。非有密因。莫能證果。然人但知密非
是顯。因非是果。而殊不知如來修因。曾未離見色聞
聲處。即此六根六塵六識。便是成佛根本。一切現成。
無不明了。特為眾生逐境迷心。聚緣內搖。趣外奔逸。
日用不知。故謂之密。是密乃對眾生言。豈如來之因
有密者哉。是知淪生死。證妙常。皆不出此根塵識法。
除此一法。更無別法。了此一義。更無別義。斯乃一修
一切修。一證一切證。一了一切了。無了無不了。豈唯
如來。凡諸菩薩所修萬行。靡不在茲。菩薩半梵語。具
云菩提薩埵此翻發大道心眾生。謂發起初心。必成
佛度生而後巳。其利巳利他。必假六度及四無量心。
為十種根本大行。復以十資百。以百資千。以千資萬。
然萬乃隨世之極數。豈行有一定之數乎。擴充之。或
有多種。總括之。不出一楞嚴大定耳。梵語首楞嚴。此
云一切事究竟堅固。所謂一切事者。不離六種根塵
識法。究其體性。唯是常住真心。如法華云。是法住法
位。世間相常住。亦如肇論云。聖遠乎哉。擬之即神。道
遠乎哉。觸事而真。且曰大佛頂。又曰首楞嚴王者。簡
非二乘之枯禪滅定。亦若大經云。男子身中入正定。
女子身中從定起。乃至眼根入正定。耳根從定起。舌
根入正定。身根從定起。亦若祖家云。行亦禪。坐亦禪。
語默動靜體安然。凡得此定者。自然六根返源。諸法
寂滅。復還元覺。還元覺者。即同如來。然如來。是能證
之人。首楞嚴王。是所證之法。若大佛頂相。又乃人法
之標準也。是茲十九字。脉絡貫徹。而義攝餘題。如悉
怛多。般怛囉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者。詮顯
佛生本具之真理也。梵語悉怛多般怛囉。此云大白
傘盖。謂此理體括十虗。用周沙界。徧覆一切。不染纖
塵。世出世間。盡無有貴重若此者。亦無有高上若此
者。以此印心。無非真心。以此印境。無非真境。如印印
泥。毫無差爽。第為凡愚於見色聞聲處。妄認緣影。是
為肉眼凡夫。十方如來親證乎此。而盡十方界。乃清
淨妙境。義可攝入大佛頂三字中。如云救護親因。度
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徧知海者。
是明當機等。於此一會聞法證果之謂也。義可攝入
諸菩薩萬行五字中。大方廣者。言一理而具體相用。
妙蓮華王者。喻斯理。即萬法而不染一物。猶蓮處汙
泥。脫體香潔。義可攝入大佛頂三字中。亦可攝入首
楞嚴三字中。如云十方佛母陀羅尼呪者。梵語陀羅
尼。此云總持。呪有革凡成聖義。謂斯乃出生三世一
切諸佛之妙門。亦能總一切法。持無量義。凡一念契
茲則入聖胎。義可攝入如來密因四字中。亦可攝入
首楞嚴三字中。如灌頂章句者。言斯經亦在灌頂部
中攝。乃灌頂部中之章句也。是故斯十九字。豈獨義
攝餘題。亦可攝十卷文言。如自首卷中。因阿難誤墮
淫室。世尊自頂門放光。光中出生蓮華。華中化佛說
呪。勑命文殊持去。提獎阿難歸來佛所。阿難請一心
三觀。佛便審最初發心。纔答見相發心。巳知生滅窠
舊。即為立真立妄。教以直言直心。更與判內外之境。
定前後之見。七處徵心。一無定見。阿難重請真際所
詣。佛於面門再放寶光。令十方界合成一界。更於一
身心中。指出二種根本。要知真妄兩門。不離聖凡一
道。斯皆單提向上。不立階級。要使直下承當。立成正
覺。得與大佛頂敵體相應。柰何阿難惘然無措。是以
世尊只得向第二門。開方便路。故曰諸有智者。要以
譬喻而得開悟。遂以拳類見。漸引漸入。使阿難自陳
二障所纏。命陳那曉他客塵二字。再以屈指飛光。引
彼了真息妄。柰何分動分靜。認境認心。至於二卷。執
生與不生。論實與不實。觀河不變。垂手莫遺。更諭之
以色心諸緣。併晦昧為空。為兩段要旨。立一心軌則。
使彼知其從真起妄。了妄即真之綱領。是故下文辨
八還。擇諸物。以至三卷中。三科七大。皆歸如來藏心。
完結色心諸緣一段公案。乃息妄歸真。顯真諦理。見
般若德之要訣也。至於四卷。富樓那不達循業發現。
執俗難真。問及清淨本然。忽生山河大地。佛詰之以
性覺妙明。本覺明妙。隨立雙關。任他去取。柰彼認明
墮所。作既妄立。無同異中。熾然成異。只因一念不覺。
頓成三種相續。以此闡明晦昧為空一段公案。無乃
依真起妄顯俗諦理。見解脫德也。以至即真即俗。非
即非離。非因緣。亦非自然。一多無礙。小大相容。如我
按指海印發光。汝暫舉心。塵勞先起。此又會歸中道
了義。顯第一義諦。見法身德也。三德既圓。萬行當修。
示妄無因。真不離妄。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因緣自然。
俱不可得。斯雖屬見道。而諸佛圓修圓證之密因。盡
在茲矣。至四卷後。佛責多聞無益。勸修無漏。阿難謂
巳得華屋要因門入。佛示二種決定。五種渾濁。六根
優劣。擊鐘驗常。以至五卷六解一忘。令二十四聖。自
陳宿因。各各悟入。六卷觀音陳白耳根。文殊揀選圓
通。三決定義。四種律儀。至於七卷再宣神呪。倍顯功
德。阿難問四十四心。佛答二種顛倒。及因生十二類。
八卷明漸次之助因。開菩提之正路。此又修證了義。
及諸菩薩萬行之標指也。向後二卷。復開七趣輪迴。
廣前三種相續。及設十種禪那。以明五陰根本。無乃
助成楞嚴大定耳。若尋常將此一經。配合三觀。恐非
本經要旨。世尊說法。唯在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誠一
言之下。心地開通。則聞一句乃至一偈。未甞不入楞
嚴大定。證圓通三觀矣。豈待循行數墨。首尾一貫。而
後可入三觀哉。矧尊者雖請三觀方便。世尊唯答曰
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云云)。是毫𨤲有差。天
地懸隔矣。斯又予之深信者也。經者。常法也。謂一切
諸佛所傳者。乃萬古不磨之法也。亦謂徑也。為諸修
行人。從凡入聖之徑路也。
題目巳竟。
凡經大旨。准常科為三分。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
分。序分有通有別。通者。諸經通用故。別者。亦名發起
序。謂凡經各有發起。由緒不同故。】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講錄卷第一
「唐天竺沙門般刺密諦譯」
【冠註 唐此方國名。經來此土。適李唐中宗時也。
天竺西域眾國之總名。此云月國。有聖賢繼化。地
當閻浮中心。以大國形于小國。如眾星拱月。沙門
云勤息。勤行淨法。息滅染緣。般剌密諦云極量。譯
師名也。譯者。翻梵字為華字。】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冠註 烏萇云苑。古大國之苑囿也。亦云北天竺
國之別名。彌伽釋迦云能降伏。譯語亦云度語。謂
裁度華梵音韵。翻梵音而成華音也。】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房融
筆受」
【冠註 菩薩戒弟子者。謂宰官受菩薩戒。尊三寶
為大師也。前者舊也。為現謫廣州。知南銓事。故指
以先官名為舊職。正議以下皆官名也。筆受者。譯
場中分職專司之謂也。譯語後或拙醜。秉筆確定
而潤色也。】
明 柴紫 釋乘旹 講錄
新安受法弟子 汪益源 校梓
「如是我聞一時佛(至)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自如是我聞。至歸來佛所。總為序分。有通有別。通
者。諸經通用故。阿難於涅槃時。請問一切經首。作
何等語。佛曰。一切經首。當安如我聞等。即今如
是我聞至五十人俱是。亦名證信序。證其有此。方
是佛說。而當信受。否則偽說。不足信也。亦云佛法
無量。信為初基。由是登菩提路。信位居首。一切善
法。以信為先。別者。揀非通用故。亦名發起序。謂經
各有發起由緒不同故。自皆是無漏。至歸來佛所
是。佛者。略梵語。具云佛陀耶。此云覺者。謂自始覺
而證齊本覺。則能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梵語室羅
筏。或云舍衛。此云豐德。以國豐四德。謂財寶。五欲。
多聞。解脫也。祗。具云祗陀。此云戰勝。匿王太子名。
生時父王與外國戰勝。因而立名。桓。林也。須達布
金買園。而太子施林。因名祗樹給孤獨園。精舍。即
給孤所建。純一清淨。絕諸喧雜也。比丘。梵語含三
義。謂乞士。破惡。怖魔。千二百五十人者佛初度陳
如等五人。次度三迦葉兄弟兼徒一千。次度舍利
弗。目犍連。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五十人。經
舉大數。故略五人。此眾俱先事外道。勤苦無證。一
遇世尊。便登聖位。得果感恩。常隨助化。漏者。猶破
器而有滲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亦云漏落二邊。
今無此多種滲漏。故名阿羅漢。亦含三義。謂無生。
殺賊。應供。大者。揀非定性小乘。乃回心向佛乘者。
巳上有三種息疑。六種成就。諸疏備載。文繁不引。
諸有者。三界二十五有。皆受生死處。以人天等道。
不忘因果。故俱曰有。毗尼。此云善治。亦云調伏。調
練身心。制伏過非。即戒律之總名。舍利弗。此云秋
子。秋即母名。連母稱名。目犍連。云釆菽氏。拘絺羅。
云大膝。秋子母舅。富樓那。云滿。父名。彌多羅尼。云
慈。母名。連父母名。云滿慈子。須菩提。云空生。亦云
善解。善吉。優波沙陀。云塵性空。摩訶。云大也。
冠註 此序分文也。
不動周圓曰如。無妄無非曰
是。合云指法之詞。亦謂信受之語。若順本經宗旨。
宣指一切事。本自如如。是究竟堅固法。元來無妄
無非。自當信受也。我者。指阿難。亦有主宰義。聞者。順
耳達心之謂也。大都佛法要有真主宰者。能聞而後
信。故知我非所執之妄我。聞非逐境之妄聞。佛與
尊者等。猶塤篪相和。鼓吹此道。不可執迹而論。凡
佛法以破我為先著。吾佛出世。一開口即曰。天上
天下唯我獨尊。入滅時。又命以我聞二字。安置經
首。斯真我耶。妄我耶。且如阿難憶持沙劫秘藏。及
今四十年法。若果妄心妄聞。安能如瓶瀉水。而無
遺漏乎。雖然師資道合。要觀時節因緣。一時佛在
室羅筏城祇桓精舍。與大比丘千二百五十人同
居者。道隆世盛之時。縱值良時。苟非其人。法將安
付。幸而乘時際會。皆超諸有漏大阿羅漢。何以知
之。請以德驗。既受佛化。從佛口生。從法化生。為佛
真子。亦能以佛道任持而不忘。令佛法久住而不
滅。任持不忘者。自利之行。久住不滅者。利他之行。
凡言自利。不過謂出離諸有。而佛子則不然。亦同
諸眾生。居諸有界。而超諸有界。不亦善乎。凡言利
他。不過謂說法度生。而佛子又不然。能于所經國
土。但使自巳三千威儀八萬細行。一一成熟就緒。
而諸眾生見其有威可畏。有儀可法。一觀感際。亦
復如是。不言而信。無為而化。其德行可思議乎。故
常從佛遊。不特侍衛而巳。亦且輔弼佛化。共轉法
輪。依佛行持。不違軌轍。既能成巳成物。自不畏生
死。而欣寂滅。慈父之寶藏。正好付託。法子之才德。
正好擔荷。故曰妙堪遺囑。夫遺囑者。謂託付一大
事因緣。使未來眾生。有所皈命也。今觀佛子。早巳
嚴淨毗尼。具足梵行。其身心皎潔。將來自與三界
群生。作大師範。又豈止三界。隨感而現。無剎不可。
一切眾生或見或聞。莫不度諸苦惱。脫諸纏綿。使
墮者得拔。溺者得濟。然此雖塵劫後事。亦若今日
大眾見佛聞法。善超諸有。不被塵勞所累也。上嘆
德竟。下列名。文顯不重錄。上首者。謂此六尊者。又
是千二百中所推尊者。妙者正好也。】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至)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梵語辟支。此云獨覺。出無佛世。寂居觀化。自悟無
生者也。亦名緣覺。出有佛世。聞法觀十二因緣。流
轉還滅二門。得無生者也。屬者。遇也。適當也。自恣
者。七月十四十五十六日也。迦陵頻伽。此云妙聲
鳥。文殊師利。此云妙德。亦云妙吉祥。
冠註 此敘雲集眾也。謂不止千二百眾。復有無
量辟支。言其德。有真窮惑盡。不復進取者。謂之無
學。亦有纔發出世心。研真斷惑者。謂之有學。雖非
常隨眾。而同來佛所者。質疑故也。蓋佛制。夏月護
生避嫌。令比丘九旬禁足。坐蠟休夏。不得乞食。俟
期滿解制。考劾德業之期。或自疑有過。恣從巳白。
自不知過。恣任僧舉。是故十方菩薩。凡心有疑。而
不能決斷者。今適當自恣日。皆來見佛。求其決斷
也。既雲集巳。俱欽敬瞻侍。惟見佛有攝受之慈憫。
亦有折伏之威嚴。將欲求其秘密奧義。機感相符。
而如來即展坐具。而安處之。復為宣揚指示其幽
深玄奧之旨。法席大眾皆得境澄心寂。一時踴躍
曰。聞所未聞也。又不特此佛之音聲。猶迦陵鳥聲。
雖居殻中。巳超眾鳥。真超然玄化之仙音。故立徧
十方界。而恒沙菩薩。心聞洞徹。尋佛妙音。來聚道
場。而眾所推尊者。唯大智文殊師利也。】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至)及阿羅漢應諸齋主。」
【波斯匿。此云勝軍。即舍衛國王也。過去龍光佛世。
位登四地。亦大權也。諱日者。按史書。諱當訓避。諱
者。言其不諱也。謂死者。人所不能避。如漢武帝病
篤。霍光涕泣問曰。如有不諱。誰當嗣者是也。舊說
忌諱之日。人子於親終之日。言之即慟。故隱諱而
不敢言也。兼錄於茲。愽者裁之。宮掖者。內庭左右。
如人肘掖也。
冠註 此敘國主請供以發示墮淫室之端也。夫
解制日。正本國先主不諱之日。是時舍衛國主。勝
軍王。為其父王諱曰。營齋內庭。亦曲躬至敬。親迎
如來。兼諸大菩薩。俱延入宮掖。資親冥福。其設則
廣備。其羞則珍品。其味則上妙。其誠敬至矣。盡矣。
此城中復有齒德兼隆之長者。清白自處之居士。
俱遵法化。同時飯僧。夫臣民咸佇立待佛。而佛亦
不拂其䖍心。故勑命文殊等。各自分領清眾。溥應
齋主。然而君臣皆佇佛來。固是等心皈依。而佛親
赴王所。命弟子分應臣民。亦是等心利益。斯不壞
世法。即出世法也。】
「唯有阿難先受別請(至)一切眾生無量功德。」
【阿難。此云慶喜。佛成道日。淨飯王弟斛飯王。復報
生子。淨飯賜名慶喜。是佛堂弟。不遑。無暇也。次。列
也。上座。以歷夏淺深。分上中下。歷四十夏。或上更
無人者。稱上座。阿闍黎。云軌範。應器。即鉢。應巳食
量而為大小也。次第循乞。猶云挨門而乞。最後者。
謂城中長者居士。既有文殊等應供。我不必去矣。
餘則次第乞之。若說必求從來未行施者。又不能
次第矣。檀越。云施主。剎利。云王種。旃陀羅。云屠者。
西域最鄙賤之。不得與良家共居。行持標幟人亦
避之。方行者。依佛乞食之方而行也。看下文自有
此義。
冠註 此敘誤墮淫室之由也。正分應齋主時。唯
阿難不在是。于自恣日。先早受別處之請。所遊亦
遠。尚未之還。故無暇預此分應眾僧之列。且律制
一僧遠出。必以二師翊從。所以嚴行防失也。二師
者。一上座。是歷四十夏。而上更無人者。一阿闍黎。
云軌範。是能紏正弟子行者。阿難出時。既無二師。
獨歸精舍。又無齋供。故即持鉢于先所遊城。次第
循乞。且心中作念。我從來未行平等慈。此去初求
個未飯僧的檀越。為我齋主。因有次第念。故無問
淨穢貴賤。自王種之尊姓。以至屠殺之微賤。一無
揀擇。唯依佛乞化之方。行我平等之慈。夫發大志
願。特為未成功德者。皆令圓成功德無量也。】
「阿難巳知如來世尊(至)婬躬撫摩將毀戒體。」
【訶實淨名。世尊不非所訶。則指世尊亦可。佛常乞
食。無遮限者。有五能勝故。一者。由內證平等理。外
不見貧富相故。二者。由心離貪慢。慈無偏利故。三
者。具大威德。不懼穢惡相故。四者。息凡夫猜疑故。
五者。破二乘分別故。此事菩薩行之。或無阻礙。矧
尊者初果聲聞。何得效佛所為。行既躐等。安逃魔
孽。雖然。尊者亦眾中之上首。與秋子等。方車並駕。
不落後乘。何則。以多聞第一。方諸智慧第一。以至
說法第一。何優劣哉。無乃內秘外現。示墮婬室。發
起教端。明示真心不容不悟。大定不容不修。勿恃
多聞。勿狎欲境。多聞恃而我慢山高。欲境狎而愛
貪海底。是故閱教乘者。唯以尊者為龜鑑。而不必
計其大權小乘。使尊者實在聲聞初果。自非博地
凡夫。而方行等慈。則翼翼小心。乾乾恐懼。尚遭魔
攝。返觀自巳。誠聲聞耶。菩薩耶。逕混俗和塵。而無
忌憚可乎。不特此也。如後文中。尊者曲盡迷情。巧
陳懦態。執巳見。則謬辯多端。感佛恩。則悲泣不巳。
皆所以罄智悲而激引群生耳。凡開卷見此。不審
自巳虗實。徒為如來阿難說是過非。評長論短。縱
使佛祖點頭。終是礙境。不唯遺失本真。似坐聖賢
於人我場中矣。與巳何益。摩登伽女。此云本性。多
劫與尊者有欲愛緣。登伽經載之頗詳。婆毗迦羅。
云金頭縛指。而食半米為苦行者也。亦云黃髮外
道。所傳呪術。稱先梵天者。妖者偽稱。謂先自梵天
傳來也。隍。城河也。郭門者。即城門也。
冠註 此敘依佛行慈。更遭魔擾也。凡行平等慈。
須得平等智。根基未固。徒依模樣。忽值外魔。有所
不免。阿難所行。未從自巳平等智中流出。但為須
菩提。捨貧乞富。謂富則易施。亦令善種不斷。大迦
葉捨富乞貧。謂貧當植因。亦令苦果不續。世尊皆
訶責曰。為阿羅漢。心不均平。阿難知之。意謂二者
所行。皆有遮限。未免富者疑貧者謗。是欲欽仰如
來之教。開闡無遮之慈。度諸疑謗之眾。便經歷城
隍。巳而徐步郭門。巳而嚴整乞食威儀。巳而肅恭
應齋法則。如此矜持。洽轍無疑。然纔涉思惟。便墮
坑落壍。只因循次乞食。不免經歷婬室。豈知摩登
伽女愛習不除。宿怨未雪。且見阿難。具佛二十相
好。色美如銀。便以所習婆毗迦羅先梵天呪。呪巾
覆食與之。阿難受之。不覺遭大幻術。攝入婬席。婬
躬撫摩。將欲毀其清淨戒體也。然後文云。八萬行
中止毀觸戒。心清淨故。尚未淪溺。可見雖至垂危。
根本如故也。】
「如來知彼婬術所加(至)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上序分竟。此下正宗分。復分為四。一見道分。二修
道分。三證果分。四結經分。且先明見道分。
冠註 此敘世尊慈心救度也。阿難垂危之際。如
來以佛眼觀之。巳知婬術所加。齋畢旋歸。王及臣
民皆前佇佛來應者。意謂齋訖說法。佛之常儀。今
既旋歸。或因內外間隔。我等不齊。歸必說法。俱來
隨佛。願聞法要。豈知齋畢時。正阿難被害時。速歸
者。為救彼故也。放肉髻光者。顯本有智光。元是超
出根塵限量。最尊最上法也。色如百寶所成。而曰
不畏者。顯其萬德俱備。慈威並彰。善無不攝。惡無
不摧也。光中生蓮。蓮中化佛者。顯三身頓現。因果
雙融也。化佛說呪者。顯秘密法藏。亦自無為心中
流出也。勑文殊將呪者。顯大智能破極愚也。然世
尊妙用難思。亦不可執一而論。彼時世尊。既知阿
難被魔所制。即加庇之。不令攝入。有何難哉。縱攝
去矣。即使二人自來歸投。又何難哉。豈必待如是
作用。而後始得惡呪銷除耶。又豈文殊不將呪去。
必莫能來耶。是亦不然。但知如來藏中靡所不具。
故應機接物。任其所來。當以辯才應者。自不與之
神通。當以神通應者。自不與之辯才。若所應非其
所感。是欲進而反退矣。是故登伽女。以幻呪攝入
阿難。世尊亦以幻呪應之。蓋以幻除幻。則彼邪幻
心降。翻然皈投正幻矣。或曰。佛所說呪。不可言幻。
斯亦似痴人前不可說夢也。提獎者。提携獎勸而
來也。】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至)退坐默然承受聖旨。」
【十方如來。指能證人言。菩提。此云覺道。指所證果
言。妙奢摩他等。指所修因言。最初方便。指入門第
一方法言。妙字。指修行者於禪定中所得趣味言。
如蜜中甘美。唯食者自知。向人形容不出。沒柰何。
故假妙字稱之。若不如是。何故十方如來。一入其
中。難割難捨。只到徹頭徹底。且一徹之。則群魔不
能視。況加害乎。奢摩他。此云止。亦云寂靜。亦云空
觀。即空如來藏。三摩。略一提字。或地字。或云三昧。
此云正定。亦云正受。亦云等至。亦云假觀。即不空
如來藏。禪那。此云靜慮。亦云思惟修。亦云中觀。乃
定慧雙融義。即空如來藏。羅漢。辟支。見前。
冠註 此正宗分也。阿難蒙佛救拔大恩。故一見
之。即頂禮而謝。悲泣而感。忿然而恨。且謂曠劫多
生。徒憶持誦習。而正定禪那。全未得力。尚未知修
證工夫。亦未得最初入門方便。若親證實受圓滿
果位。安得復遭魔孽耶。故殷勤啟請(云云)。此等名
言。皆阿難熟聞久矣。但未及修證。必得入門方便。
始可修禪定。必假禪定。可證菩提也。阿難啟請時。
有常隨眾。及雲集諸大弟子。俱願樂聞。默然承旨
也。
○諸師註疏。都以向後經文。分章割段。配三觀
義。雖不為過。覺太死殺法。且非世尊本懷。亦非本
經要旨。乃義學輩之習氣耳。況世尊所說。俱從不
思議藏中流出。雖機有利鈍。智有淺深。皆可隨分
悟入。若刻定死法。不可差池。未免令人束手縛脚
矣。如根性頗利者。一句乃至一偈。亦可悟入圓通
三觀矣。若必將全部文言。如線貫花。串入心中。方
得三觀圓通。是累墜殺人也。且經中文義。不可定
配者甚多。略示一二。其餘互見。如三科七大之文。
是一個理路。俱是幻妄稱相。其性本真。相如空花
泡影。性即如來藏性。豈可定配奢摩他耶。豈可定
配三摩耶。又豈可定配禪那耶。又豈可將三科配
一義。七大又配一義耶。又如三種相續。二種妄見。
以至非即非離。是即非即。一多無礙。小大相容。則
事事無礙亦可說。世間因果亦可說。又配作何觀。
又如二十四聖。各陳圓通。那個不具三觀。如觀音
從聞思修。以至四不思議。非融通三諦耶。經云。狂
性自歇。歇即菩提。配作何觀。經云。知見立知。即無
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併真性有為空。緣生故
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于一心三觀。何所
不備。況本經宗旨。唯顯一切事究竟堅固。若說圓
融三觀。則可割截強配。則不可。最初方便亦不必
遠指。下文即是。何則世尊說法。如谷答響。豈容擬
議。但見阿難自道。恨無始來。一向多聞。即知他心
巳服病。第未知病根所在。何為病根。不過見聞知
解之種子耳。故即問他發心所以。使他陳出病根
來。揑著痛處。逐一鍼灸。使其胸中所有。盡情吐出。
至于理窮詞盡。則習氣空而病根去矣。自後漸進
調養之方。非方便而何。巳上所錄。雖乖常途。要非
有心。猶若破句讀經。唯自得之。唯自信之。實不敢
以此強人也。】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至)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三十二相者。舊說始於頂肉髻相。終於足平滿相。
勝者。諸天輪王所不能及。妙者。端嚴美麗。難以言
宣。絕者。超出眾聖。映徹者。若赤金色而明透。淨明
者。處塵不染。皎潔分明。紫金光聚者。佛身如紫金
山。光明無量。含攝無盡。備載觀佛三昧海經中。
冠註 佛見阿難情甚苦切。且慰之曰。凡諸弟子
有問必答。矧汝我同氣。情無彼此。性等天親。有所
請問。而不傾肝膈乎。遂詰之曰。但父母重恩。男女
深愛。皆難割捨。當初發心。于我法中。見何勝相。頓
然捨之。阿難以實答曰。我見如來三十二相(云云)。
夫阿難曰見相。曰常自思惟。曰渴仰剃落者。正
是他根境相緣。識心轉熾。淨穢難忘。愛憎競起處。
故佛因他請最初方便。即審其當初發心。而從容
探索其病根。俾之微細陳出。而後逐一鍼灸。豈非
方便乎。然阿難既以多聞為恨而請。在佛當問他
聞我何法。其問答承接。亦覺順便。置此不問。而問
見何勝相。其故何也。謂聖凡雖別。淨穢雖殊。佛相
魔相均一色塵。捨凡從聖總一妄見。愛淨憎穢。等
一識心。昔若不愛佛相。今亦不憎魔相。佛尚不著。
而況魔乎。可見阿難未答語時。佛早知其病根。第
使自巳吐出。庶無所隱匿耳。然此病根。即大地眾
生之通病。是以佛與阿難。互相建立。此見聞思惟
四字。為一經之線路。向後文中。每每鍼灸。如云此
非汝心。云緣塵分別影事等。皆破此思惟。以顯真
心也。如云離物離見。云見猶離見等。皆破此見相
之見。以顯真見也。如擊鍾騐常。云返聞聞自性等。
皆破此多聞之聞。以顯真聞也。雖然相去幾何。但
息波痕。不無水體。若離波求水。亦外道餘乘之見
矣。斯正一經之脉絡。不可不珍翫也。】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一切眾生。指三界二十五有言。無始者。言其前無
始。後無終。謂浩劫漩洑。永無息滅也。常住真心。約
用言。性淨明體。約體言。先用後體者。稱佛事門頭
言也。常者。非一定死常之常。乃寓物成形。而曾無
遷變也。住者。非住著之住。同生住異滅。而本不動
搖也。真者。在幻化而不偽。照境曰心。為性之用也。
性者。生生不息之理也。淨者。處染而常潔也。明體
者。處長夜而不昏也。斯皆佛生本具。無欠無餘。不
動周圓之真如也。眾生不覺。故取舍情見。淨穢心
生。若一念純真。則聖凡平等。染淨不二。即如來三
十二相。皆影像分耳。愛自何生。
冠註 此真妄並立。而令諸眾生捨此登彼也。佛
言善哉者。為阿難對以實情。故喜而慰之也。意謂
汝所對者。固皆本懷。但發覺初心。早巳差謬。汝等
發心。當求不生不滅之真心。若見勝相而常自思
惟者。乃諸眾生之生滅妄心也。此想不真。故有輪
轉。故勉之曰。汝等當知(云云)。】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至)中間永無諸委曲相。」
【冠註 此直指菩提道路也。阿難既有回小向大
之志。又陳白最初發心矣。佛既與之建立真妄兩
班。又令他知其門戶矣。到此要使直取無疑故。汝
今欲研者。是阿難要微細窮究也。世尊意謂。欲究
菩提。不離當下。無上菩提。豈是他物。即人所共有
的真心。但未發明。若能開發明了。就是菩提。然而
開發工夫。只須心直言直。應當有問即答。莫涉思
惟。絕諸擬議。則近之矣。即汝所問十方如來。出生
死得菩提者。亦同此道。皆以直心直言故得。因果
如是。直出生死。直證菩提。從始至終。凡中間所歷
地位。永無紆迴留難之相。自此以下。是單提向上
不列階級。以顯最上乘法。要阿難立地成佛。不由
他悟也。心言直者。不容擬議。不落意識。在以不動
智去思惟心。亦若祖家云。說個直指。早巳曲了。故
纔著擬議。即加棒喝。柰阿難不能擔當。世尊再向
第二門頭。另開方便。即後文云。諸有智者。要以譬
喻而得開悟。以下之文是也。真發明性。即發明真
性。特文倒耳。直心即真心也。真性是體。真心是用。
體用皆真。非菩提而何。】
「阿難我今問汝當汝發心(至)故我發心願捨生死。」
【緣字。有能所義。相屬所緣。見屬能緣。中間愛樂。乃
思惟識心。佛既教以直心詶對。阿難豈不受教。但
不知佛說的直。是稱不動智。應一切境。如鏡映色。
了然妍𡟎。而無能所之見。紛然去來。而無生滅之
相。毫無思索。故謂之直。阿難則以見相發心之思
惟愛樂。據實而告。誤以為直。則翻藥成病矣。
冠註 此一問一答之詞。上既教以直心詶答。斯
即騐其曲直。且亦提掇病根。令他知其下落。便即
掃除。故問及當初發心。那段光景。倘阿難猛然大
覺。則過去心相。宛若幻夢矣。豈但過去。即現在心
亦不可得。則漆桶破。而大事明矣。爭柰仍墮舊時
窟穴何。】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至)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冠註 此徵究心目之處也。承上云。汝謂目見心
思。願捨生死。不知捨生死者。即生死之因。何則汝
說目見勝相。心生愛樂者。正是劫奪真心之賊也。
譬如國王被外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知賊所
住處。而後能破其巢穴。誅其種族也。汝自無始以
來。流落生死。輪轉不息。併無他過。唯汝心目為之
賊媒。自劫家寶。汝今欲證真心。如護國王。欲修禪
定。如用佳兵。欲除心目。如勦強賊。汝心與目。今何
所在。此雖心目並舉。要重在心。以至後文。重重破
見。但為心無巴鼻。恐迷者罔措。故寄見徵破耳。】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後文中住字。即此處居字。凡七處徵破。唯破一住
字耳。其內外中間。無有不可。雖辯識心。而真亦在
焉。蓋心如太虗。身如房舍。若謂空住房內。房外豈
非空乎。內外中間。亦復如是。故般若云。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或謂七處皆非心者。則五陰以至七大。
俱非如來藏矣。請深翫之。十種異生。如後列十二
類生。除空散消沉。土木金石。非心眼倫故。青蓮華
者。西域此蓮之瓣。極為纖長。佛眼似之。浮根四塵。
元是四浮塵根。乃譯語者嫌其古拙。以巧其文耳。
亦是阿難一時連帶之詞。猶云豈獨眼根。併耳等
四浮塵根。秪在我面。看一秪字。自了然矣。諸師因
後文有能所八法之說。便謂色香味觸。豈阿難半
吞半吐耶。且佛但問眼何所在。而阿難又道眼是
四法所成。何太多事乎。
冠註 此阿難執心居內也。阿難並陳心目所在。
似同迷者之見。而出言吐詞。自有分曉。何則。既曰
十種異生者。可見未出生死者。俱同此計。又曰。識
心自非真心。一切眾生所以幽囚六趣。汩沒三途。
皆由計此。以為我執事障之深根也。曰縱觀如來
青蓮華眼。亦在佛面。而確指浮根四塵。又非勝義
根也。夫阿難語雖斟酌。未免隨處滲漏。縱謂識心。
亦不必定執實居身內。能見三十二相者。豈獨浮
根乎。佛亦明知此過。且不與之說破。】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至)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冠註 此三問三答之語也。阿難既謂。識心寔居
身內。佛即當問曰。心寔在內。能見心肝脾胃否。亦
置之不問。乃先問其現坐講堂。觀祇陀林。今何所
在。阿難答曰。清淨講堂。在給孤園內。祇陀林。寔在
堂外。是內外之境。令阿難自定矣。次問。汝今堂中。
先何所見。阿難亦答曰。先見如來。以至方矚林園。
是先後之見。亦令阿難自定矣。次問。汝矚林園因
何所見。阿難亦答曰。戶牖開豁。故我在堂。得遠瞻
見。是所見之因。亦令阿難自定矣。夫世尊三番審
定者。特為阿難。素有多聞習氣。亦能巧辯。若不預
為防限。未免臨時轉計。曲費饒舌。凡善知識開導
未來。不可無此方便也。】
「爾時世尊在大眾中(至)阿難頂禮伏受慈旨。」
【梵語三摩提。亦名三昧。此云等持。亦云正受。舊說
一切不受。名曰正受。大都在禪定中。一念不有處。
正是受用。而吐不出。吞不下。故謂之三昧。大佛頂
見前。梵語首楞嚴。此云一切事究竟堅固。王者。尊
貴義。亦云自在義。妙莊嚴。指菩提果上言。舊說。摩
頂者。撫以示愛。禮足者。伏以示敬。上愛下。故摩頂。
下敬上。故禮足。
冠註 此建一經之綱宗。示諸佛之通津。截餘乘
之岐徑也。上既審定阿難。仍不加其徵究。而特為
摩頂開示者。何也。為其最初啟請禪定方便。佛自
審其發心。而左提右挈。以至于茲。在佛未甞非禪定
方便。在阿難猶未見標名直示。若更加徵究。則令
其罔措矣。故佛舒金色臂。摩頂撫慰阿難及諸大
眾。而告示曰。有三摩提(云云)。夫此三摩提。是禪定
之通稱。非前所請三觀中之一也。名大佛頂下。是
假諸佛頂相。以名三摩提之體也。具足萬行下。是
假十方如來。以顯三摩提之用也。謂此三摩提。凡
情聖解。皆不可入。有心無心。皆不能證。識不能見。
智不能知。空而非空。有而非有。中而非中。乃世出
世間最上無比之法。故假大佛頂以名之。然而亦
不離諸世諦名相。即一切事本自如如。周圓不動。
具此三昧。則百千三昧皆在其中。斯是諸三昧中。
最為尊上之王也。不特具此。即六波羅密四無量
心等。一念具足。故十方如來。皆由此以出生死河。
由此以登涅槃岸。由此以成萬德莊嚴也。佛全提
正令。要使頓證真常。一彈指頃。三祇果圓。然而世
尊雖以此示阿難。而與所請奢摩他等。不無天淵
矣。在阿難似由方便而得禪定。由禪定而證菩提。
不無漸次修證。佛既曰有三摩提。名大佛頂等。則
一色一香無非大定。即大經云。男子身中入正定。
女子身中從定起。乃至一根入正定。諸根從定起。
亦如祖家云。莫動著。莫妄想。是故諸祖提唱宗風。
每舉楞嚴大定。而佛於向下。多方追究。亦令妄心
盡處見菩提耳。】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此下多設難問。以曲折搜求者。要使迷者得悟。滯
者得通。而凡涉難辭。亦不當以實理詰之。因實理
不明。故以非難為難。難至無難。則實理自顯。若見
其曲屈巧辯。而責以實理。妄搆圖度。非不能因言
入理。抑深昧言之所由。讀內典者。不可無此擇法
眼。
冠註 此牒其前言。以破執心在內也。如汝等四
句。牒前所見之由。以局定阿難。亦有等四句。世尊
復設一計以審定。阿難答言下四句。是阿難墮在
計中矣。汝亦如是者。乃佛之總斷語。猶言汝計心
在身內。與在堂不見如來而反見林泉者。曾無有
異。盖最靈者。莫過汝心。凡所在處。無不明然了知。
若汝現前所明了心。寔居身內。爾時當先見其臟
腑。而後可見外物。始與汝先見如來。以至方矚林
泉之語相合。不特此也。據汝所言。宜乎世間多有
眾生。先見腑臟。後觀外物。今果有耶無耶。然身內
容有不可見者。亦有不可不見者。何則。若謂心不
能見心。如眼不能見眼。肝脾胃者。最近於心。亦若
眼不能見眉睫。汝縱不能見此。其餘爪生髮長之
處。筋轉脉搖之處。斯等在內而與心相離者。理合
明了。如何離合之處。俱不能見耶。若汝最靈之心
在內。而必不知內物。云何反能知外物也。然則與
在堂不見如來。而反見林泉者。何異哉。汝計謬矣。
是故下結破語。猶云汝言在堂。不見如來。能外矚
林泉者。無有是處。可知汝計心在身中。不見內而
反見外者。亦無是處也。斯破心在身內竟。縱不能
等舊說。以幽深膚淺釋之。似自外而之內。則心在
外矣。不可從。頗者多也。】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至)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冠註 此執心在外也。阿難聞佛說個必不內知
云何知。外頓起謬解。意謂佛說我心在外。義見言
表。故曰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
何則。我心如燈。我身如室。佛謂心若在內。宜先見
內。而後及外者。譬如燈然室中。必然先照室內。從
其室門。後及庭際。一切眾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
者。亦如燈居室外。不能照室。是義必竟明了。無所
疑惑。與佛上來所說了義。無不同者。豈得同前在
內之妄耶。】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至)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冠註 此先設一喻。以明心不在外也。夫心既在
外。則身與心分而為二。亦似兩人。彼此不相干涉。
故審定阿難曰。是諸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否。阿
難即答曰不也。且自徵明曰。是諸比丘雖阿羅漢。
軀命不同。云何一人食時。能令眾飽。即此則知心
在於外。自不知身。而阿難之計。將負墮矣。適值也
當也。搏食者。亦名段食。有形段可搏取者。四食中
揀非觸思識也。宿止也。猶云今日不食矣。】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至)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冠註 此破心不在外也。若汝能覺了能知見之
心。實在身外。則身外於心。而心亦外於身。各不相
干。然則心所知者。身不能覺。身邊能覺。心不能知。
則與一人食時。眾不能飽。無以異也。我今示汝兜
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否。阿難答言。眼見手時。
心生分別。佛曰。若然則身心元相知。而不相外矣。
云何執心在外耶。是故下結破語。兜羅云細香。此
綿白軟。佛手似之。】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至)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冠註 此執心潛根內也。如佛所言下。牒前言而
起後文也。我今思惟知在一處者。揀非前內外一處
也。處今何在者。佛徵其所言之處也。既不知內等
語。意謂根不見內故。若根能見心。自隨其分別矣。
觀下文可知。猶如有人至隨即分別一段。是喻。乃
發揮潛伏根裡一句義。故以能合琉璃。喻如眼之
浮根。以所合雙眼根。喻如識心。琉璃不碍眼見。如
眼根不礙心見也。阿難此處早有眼見心知之意。
但未明言。而世尊亦不理會。妙不可言也。然阿難
向下負墮者。重在彼根隨見隨即分別二句。法喻
不齊。猶輕然我覺了至終。又是委曲。完成上文既
不知內。而能見外二句義。猶云不見內者。為根不
見故。根若見內。心自隨知。矚外無礙者。亦潛根內
故。根既能見。心何所礙。何恠心不見內。而獨見外
者乎。潛者藏也。】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如瑠璃合無有是處。」
【冠註 此破心不潛根也。佛以二難破阿難。若心
見眼。而眼自不能見境。心亦不得成隨矣。若心不
見眼。則法喻不齊矣。故先躡本喻以按定。阿難謂
汝既以人之琉璃。喻如汝之眼根。以人之眼根。喻
如汝之心體。彼人正當見山河時。曾見琉璃否。阿
難答言。實見琉璃。佛即難曰。汝心潛伏眼根。若同
彼琉璃所合之眼者。汝心正見山河時。何不見眼。
設若見眼。則眼反同心所見之境矣。若同於境。則
眼乃無知之物。然則眼先不能見物汝心又隨。何
者而起分別耶。汝計隨見隨即分別者。不得成矣。
斯暗點他見。非是根也。設若汝心不能見眼。則法
喻又不齊。云何說心潛根內。如琉璃合眼耶。是故
下結破語。】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名為內見是義云何。」
【冠註 此雙計內外也。阿難轉計。多因被斥。暫時
逼成。唯執心在內。是其本意。故堅執不捨。今雖內
外雙執。而意在曲成初計。有藏則暗者。謂由其暗
故。不能徹見藏腑。閉眼見內者。謂既名見內。豈為
不見。有竅則明者。謂由有竅故。所以外明。開眼見
明者。謂由其明故。所以能見外物。然則心居身中。
不見腑藏。而見外物。亦不違理也。因被三番奪破。
故不敢直斷。但曰是義云何耳。】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至)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冠註 此破閉眼見暗。名見內也。欲破彼執。先設
二問。以審定之。下方辯破。若此暗相。與眼對者。是
此暗相。在汝眼前。反成見外。云何成得見內。若言
見暗即成內。勿論眼之前後。即當凡居暗室中。無
三光處。則應盡是汝之三焦五腑。然寧有是理哉。
若此暗相不與眼對。則暗與眼。自相乖離。亦不名
見。又云何成得見內。如是則眼與暗相。對與不對。
皆不成內。若言我道閉眼見暗。非道開眼見暗。何
論對與不對。這是離諸外見。返觀暗相。謂之見內。
若汝眼根。離却外見。返觀暗相。成內對者。即當開
眼合眼二處。皆能可也。若能合眼返見暗時。名見
身中。於開眼見明時。何不返見巳面。若開眼時。不
能返見巳面。則閉眼時。又不能返見身中。若謂開
眼見明時。果能返見巳面。則汝心眼皆在虗空。又
不得返見身中。而內對必不成矣。若果在空。豈獨
不成內對。抑且非汝之心體。若言雖在虗空。而見
我面。亦是我之心體。殊不知汝眼所在。當有汝身。
然則如來亦見汝面。即應亦是汝身。縱謂心眼所
在。不必有身。則汝心眼在空。亦見汝面。是汝心眼
巳有知覺。則汝身中。應無知覺矣。汝必執言身中
有汝知覺。空中心眼亦汝知覺。則汝一身應有二
知。既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有此理乎。是故
下。單結破見內不成也。】
「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四眾(至)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冠註 此計心在隨所合處也。阿難四番被斥。伎
倆將窮。故引佛法。為巳證據。殊不知昔說心法互
生者。要顯諸法無性。妄心無體。以破妄也。今謬執
心法。實有所生。復計因法。而有之思惟體。為巳心
性。既謂心隨法有。不可說合。既謂之合。必是兩物
現成始得。且心體尚無。豈待合而後有乎。不特此
也。既曰心隨法有。而亦與法合。則法在外。而心亦
在外矣。何謂非內外中間三處。通身是病。而不自
知也。】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至)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冠註 此破隨所合處之計也。阿難引兩法為據。
佛單牒一法辯破。則彼無所賴矣。若謂法由心生。
則似心為法體。聊有倚傍。而獨說心由法生。則似
法為心體。是心自無體性。心若無體。則無所合。盖
六種根塵。各有體量巳。合成十八界矣。汝無體之
心。復與何法相合。豈六塵外更有一種無體之塵。
與汝無體之心。合而為一。而成十九界耶。何以故。
因七塵故。是義不然。若汝心必有體。必在隨所合
處者。汝今以手自挃其身。看所知心。從何所來。若
無所從來。又非隨合隨有。必待挃而始見。方是隨
合隨有。若有所從來。必有內出外入。果內出耶。外
入耶。若有內出外入。則復襲前咎。豈得隨合而隨
有乎。不曰二十一界。而曰十九界者。正顯心與塵
俱無體故。此雖小節。亦應知之。挃者觸也。】
「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至)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冠註 此計眼見心知也。阿難聞佛見內見面之
說。遂生疑計。謂眼伹名見。心但名知。責心令見。恐
非正義。佛即暗牒前戶牗開豁等文作喻。顯知見
唯心。以阿難喻心。以門喻眼。謂如汝在室中。雖因
門見外。須得汝身而後能見。若非汝身而門。豈能
見之乎。法合應云。雖因眼見外。須得汝心而後能
見。若非汝心而眼。豈能見之乎。若唯眼見。則諸巳
死(云云)。以此觀之。可見知見唯汝一心。豈妄分眼
見心知乎。】
「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至)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冠註 此復拈上文。心若有體一義。作四分破之。
承上云。汝心若必有體。為是一體多體。徧體不徧
體。若一體者。挃一支時。四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
無處。若挃處有在。定非一體。若多體者。有一心體
則成一人。有多心體則成多人。於多人中。何體為
汝。若徧體者。同前一體。挃一支而四支咸覺。若不
徧者。止在一支。當爾挃頭而亦挃其足。若頭覺而
足不覺。可言不徧。今頭足併挃。必爾併知。又非不
徧。然則心體尚無定在。豈有隨合隨有之處耶。是
故下。結破語。】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至)表體既混心應雜亂。」
【冠註 此計心在中間也。阿難但知引證。而不知
談實相者。是說萬法唯心。不隨妄執。直指真實本
相而言。豈同浮想識心乎。反領前非。而作思惟。謂心
若在內。應有所見。又無所見。心若在外。應不相知。
今又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故。在外
非義。外既相知。內復無見。當在中間。彼雖言中。而
中相尚迷。佛先審定中相在身在境。後推破之。意
謂若在汝身。而身有中邊二義。在邊則不名中。在
中則同前在內。仍當見內。若在身外之處。而處有
表與無表二義。無表則中相無所標準。表則亦無
定方可觀。盖表體尚無定在。豈心有一定之中相。
而不雜亂乎。表中標竿也。凡立標以顯中位。曰表。】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至)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夫凡看此等經文。要知非難為難。勿得望空鑿實。
然而語雖變幻。於中線路。隱然絡然。若虗非虗。但
循文銷釋。玅趣天然。若強援證據。徒成贅語。豈獨
不成一片。反作七穿八孔。當觀阿難所引佛語。曾
無一二當可。世尊併不究其來歷。亦不問其差訛。
唯了眼前公案。雖係折辯。其實直捷。又如阿難所
執之心。世尊豈不知是第六識。豈不知為前塵影
事。未及緣熟。自不與之說破。若廼伎癢知識。未免
捫風撲影。不顧其當與不當。契與不契。唯圖展其
所有。而殘經剩論。餘歌冷頌。甚者。諸子百家紛然
雜出。譬諸庸醫修藥。料愈多。而病尤深。夫何益哉。
冠註 此一答一破之詞也。阿難答曰。我所說中。
非身處二種。如世尊(云云)。阿難一時兩引證據。則
前後矛盾。而亦不自知。盖佛處大乘時。說真心實
相如如不動。無在而無乎不在。豈謂不在內外而
在中間乎。佛在權乘時。說眼色為緣生於眼識。謂
根境為緣。以生妄識。而互無體性。如本經後文云。
幻妄稱相是也。又豈與實相真心無異乎。然此應
置之勿論。況復解釋佛語。謂眼有分別。而指定根
屬內身。謂色塵無知。而指定塵屬外境。謂識生其
中。而指定心在兩楹之間。以顯中相。嗟夫謬矣。墮
矣。故世尊乘隙。審定阿難曰。汝心若在根塵之中。
此中之心體。為兼根塵二種。為不兼耶。遂辯破之
曰。若兼二者。汝道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者。一定眼
是有知之根。一定色是無知之物。汝心自是有知
之體。而復兼在根塵之中。是體與根。皆係有知。雖
兼而不必論矣。伹無知物色。與有知心體。二者兼
在一處。則有知無知。豈不互相雜亂乎。若必執言。
二者雖兼不妨。物色猶自非知。而心體猶自有知。
未甞雜亂者。則是雖相兼。而未相合。若汝心體與
外物既如此。與內根亦復然。即當以一心體兩分
而立。半與根敵。半與塵敵。然則心體既非定一。依
何為之中位乎。若兼二不成。是不兼根塵。汝道眼
色為緣。生於眼識。若汝心體不兼根。則非屬有知。
若不兼塵。又非屬不知。然則如為父母。子自何生。
根境既不為緣。則心之體性。自何而有。心體尚無。
依何以顯中相乎。是故下結破語。以兼二破阿難。
是躡眼有分別二句作贓證。以不兼二破阿難。是
躡眼色為緣二句作贓證。物體雜亂句。且除却根
說。物非體知句。眼上句轉出來。以分釋不雜亂義。
成敵兩立句。又跟物非體如句推出來。以此例彼。
仍提起根來。方作三法破之。】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至)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冠註 此計無著為心也。阿難愈授愈謬。不知世
尊昔日為四大弟子。常言覺知分別心性者。正說
思惟妄心也。不在內外中間。俱無所在者。正為破
妄無體。令識本真也。猶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
有故妄元無。妄心無處即菩提。豈謂有妄心。而但
無所在乎。況復釋成佛語。謂一切無著。名之為心。
且不敢自決。唯曰。則我無著。名為心否。盖阿難不
知分別心性。隨境生滅。亦無實體。反認心實有體。
但不著一切。嗟嗟不著一切。早著忘了也。然將名
為心否之語。較前實居身內之語。則知阿難名言
宿習。銷過半矣。非佛方便。焉能如是。】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至)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冠註 此破無著名為心也。世尊欲破其計。先牒
其語。次則標名一切。猶云汝所謂一切者。即世間
之虗空。及水陸飛行。諸所有象。種類雖多。總名一
切。遂辯破之曰。汝謂無著一切者。為有汝心在言
無著耶。為連汝心亦無。言無著耶。若心亦無。則同
龜毛兔角矣。汝心既無。以何名為無著。此當用一
喻可明。譬如我有個瓶甌在此。容許說這瓶甌。不
著於案上。豈連瓶甌。亦無脫空。說個不著於案上。
而不著者。果何物也。若有心言不著者。則不可名
無。何以故。若心無相。則同龜毛兔角之無。固不可
脫空說無著。若非無相則心有。相心相一有。則著
在一切物上。云何以無著名心無相。下雙結上有
無二義。是故下總結破語。有無皆指心言。舊說指
一切物言。豈前標明水陸等。而後復論其是有耶。
是無耶。為在之在字虗說。猶云有心在此乎。則在
之在字。是言心在物上了也。盖心必即物以顯相。
豈可離物以言相乎。】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至)傾渴翹佇欽聞示誨。」
【冠註 此舊謂責躬請教之文也。夫凡有所執著。
有所倚傍。有所分別。有所憎愛取捨。皆名言妄想
耳。故七番徵究。處處皆斥為非。使阿難絕斷思惟。
於一切處無可傍副。一切心無可跟究。一切言教
無可恃賴。一切意解無可圖度。則知見消磨。名言
灰滅。而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立可承當。豈非楞嚴
大定乎。阿難當面蹉過。只得再申啟請。爾時阿難
至而白佛言。乃經家標敘請教之儀也。最小之弟
者。四王生八子。唯阿難最小也。意謂因沗同氣。而
居最小故。得蒙如來慈心愛惜。由慈愛故。雖今出
家。猶恃嬌憐。不復努力。所以徒尚多聞未得無漏。
故被魔呪所攝溺於婬舍。然且不知何故而至於
此也。今蒙如來開示。皆由不知常住真心。用諸妄
想。故有輪轉。始知所以未得無漏。而為魔所溺者。
當由不知真心實際之所詣。然我等今欲詣進真
際。尚迷途路。願佛慈哀。指示奢摩他。為詣真際之
捷逕。萬一由此而證真際。縱值惡知見。如娑毗羅
摩登女者。自能使之魔心頓歇。正念現前。豈不令
諸闡提隳彌戾車乎。作是語巳下。亦經家所敘文。
嬌憐即慈愛也。傾渴者。如渴思飲也。翹佇者。如鳥
張望也。欽敬也。闡提云信不具。彌戾車云惡知見。
是一串義。猶云令諸信不具者墮壞惡知見也。應
上娑毗等文最親切。】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至)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冠註 此放智光以示真際也。佛與眾生。同一真
體。而權實二智。無不具足。眾生不覺。舉目成礙。佛
能大覺。觸境皆通。然根本智光。即六根而超六根
也。故世尊先放肉髻頂光。以顯超出六根之最上
乘法。因機教不偶。復俯尊就卑。從眼耳鼻舌。放此
智光。亦顯一真法體不出六根。伹眾生日用而不
知。縱有世智聦敏者。凡所見諦。未出陰陽至理。必
曰天動地靜。陽明陰暗。以德合天地。智齊日月。然
亦不出第八識之見相二分。縱親證之。亦是理障。
唯佛乃能轉識成智。故從根本智。放種種光。其光
晃曜。則千日隱其明。大地虗其質。而見相二分翻
為智用矣。故令十方世界合成一界。十方菩薩不
離本座。承聽法音。然微塵國土。曾無毫許間隔。諸
大菩薩曾無頃刻不面。但情生智滅。根境妄分。於
器世界。不能超越。而妄成隔絕。今仗佛光。炳然見
之。而反為奇特。若根塵識滅。本光透露。乃一種平
常耳。凡佛說法有權有實。而放光則權實並彰。若
上根利智。一見此光。一覩此事。即獲本真。證無生
忍。此光豈非實法乎。若中下之根。必待說法。而後
悟者。先假此光。發起信根。而後聞法。始可深入。則
此光又屬權乘矣。然佛光非有權實。而權實唯機
有耳。六震者。動踊震起吼擊也。】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至)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惡叉。西域毒樹名。聚者。謂彼毒果。生必三同一蒂。
喻惑業苦三。生必咸聚也。魔羅。此云殺。謂戕害正
修也。劫魔。此云長時。塵劫者。以微塵記彼劫數。言
極長時也。一切眾生下。指汎爾凡夫。而不知修行
者。諸修行下。指修行而不得根本正智。不能證極
果者。皆由下。有結前起後義。猶如煑沙下。極喻上
錯亂修習者。云何句。徵上文以起下文。要與阿難
一身。敵體指出二種根本。使他立見真際。然真際。
即在第八識中。故謂識精元明。精者。不雜也。謂真
如雖隨緣成識。而不變性。曾未點染也。元者。自本
而出曰元。明。指用言。此元字。與上元字少異。上元
字。即本字。是真如本體。此元字。巳在識中。雖不受
點染。不妨與本體有一間耳。此菩提涅槃。元清淨
體。雖即前常住真心。性淨明體。此生死根本。雖即
前用諸妄想。而於中自有不同處。前是汎指一切
眾生。以曉阿難。且伹曰不知真心。用諸妄想。尚未
言及根本。此因阿難請問真際所詣。故先自修與
不修者。漸漸說及阿難。向他一身中。敵體指出二
種根本。故先標其名。後指其體。又且則汝二字。何
等緊確。然雖真妄雙指。要重真邊。一則令識本真
故。二則阿難獨問真際故。真根本中。只重識精元
明一句。若阿難知得第八識。則真際菩提等。自在
其中矣。寧有不由第八識。而證真常者哉。是故雖
言惑業苦。及錯亂修習。以至菩提涅槃。元清淨體。
一槩不重。但要知得識精元明。則無法不在此中。
無一樣人不從此流出。如對法經云。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所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是也。夫識
精元明。離了六根六識。亦無處覔。故後文觀河不
變者。識精也。如第二月者。識精也。見非是見。以至
六解一亡者。皆識精也。盖此識精在眼。而尚未雜
色者。即名見精。在耳。而尚未雜聲者。即名聞精。乃
隨根立名。亦無定名。伹於一根中知此識精。則去
真性不遠矣。故向後多寄見精。以指真際也。由是
眾生下。雙結迷真執妄也。
冠註 此為阿難敵體。指其真心實際也。初因啟
請得成菩提之禪定方便。即為並標真妄。以至七
番破妄。令契真常。迷而未悟。重請真際。佛即放光
現瑞。雖全體舉出。彼猶不識。今復開示曰。謂諸眾
生。從無始來。迷巳真心正智。隨無明流。起顛倒惑。
由惑有種種。造種種業。由業熏種。自有苦果。相續
不斷。夫惑業苦三。生必同聚。如惡叉果生必三同
一蒂也。非特眾生。即諸修行者。亦不得根本正智。
不能得成無上菩提。或唯厭業果。而欣寂滅者。謂
之二乘。或迷自本真而求道心外者。謂之外道。或
修有漏善戒而取善果者。謂之諸天。或躭護欲境
而惱害正修者。謂之魔羅。此等皆因不知真妄根
本。誤妄為真。盲修瞎鍊。猶如煑沙作饌。縱經塵劫。
終不能得。可見妄非真因。不成真果。亦若沙非饌
本不成饌也。然此真妄根本不在別處。則汝阿難
身中。立可得見。盖生死根本者。第八識中根本無
明也。攀緣心者。前七識也。菩提者。根本智也。涅槃
者。真如理也。正智契真理。智理一如。本無能所。故
名元清淨體。總指不變真如。全體大用也。識者。第
八識之妄分也。精者。第八識中。元有不變真如。自
本明而出。謂之元明。言雖居染位。不受點污。指第
八識之真分也。識精元明。總指真如隨緣。成第八
識也。本識能生見相二分。見為能緣。相為所緣。以
妄緣妄。而不能緣及真性。故曰能生諸緣緣所遺
者。夫元清淨體。與生死根本。非有二體。非定一體。
真如無始。無明亦無始。為真如具隨緣不變二義。
無明具成事體空二義。然真如隨緣。即為成事無
明。而無明體空。即為不變真如。盖真如即如來藏
性。但一念隨緣。為成事無明。而無明中自有不變
真如。故曰。真妄和合。成第八識。由第八識。有見相
二分。見分即前七識。相分有親有疎。親即五淨色
根。疎即浮根色身。及外六塵等相。若第七識執我。
第六識隨塵分別。前五識領納前境。根境相偶。以
現行熏種子。使第八識受熏持種。即是用前七攀
緣識心為自性。亦是第八識為無始生死根本。因
果循環。輪迴不息也。若根境不偶。前五識不領受
前五塵。第六識不隨法塵分別。第七識不執我。則
現行漸滅。種子漸消。使第八識漸至湛不搖動。復
還真精元明。漸盡根本無明。轉識成智。即為無始
菩提涅槃元清淨體矣。觀此則豈獨阿難敵體本
真。是菩提果。凡諸眾生各各圓滿。伹為根塵不脫。
令諸妄識徧緣一切。不能返觀自性。故迷真執妄。
遺此本明。然既曰本有真明。何遺之有。常在六根
門首。無須臾離。而但不能覺耳。止因不覺。墮入凡
愚諸天外道等趣。是不當墮而枉墮者也。枉者屈
也。】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至)我與大眾同將眼見。」
【冠註 此舉拳騐見令知真際也。承上云。汝曰不
知真際所詣。而復問奢摩他者。是以奢摩他為詣
真際之路。意謂願出生死。而詣真際。必要先知其
路也。我今為汝指出真心實際。當不勞舉步。立可
至之。而汝可能至之乎。即時如來舉臂屈指。為光
明拳。而三番審試。一則舉拳語阿難言。汝今見否。
阿難唯答言見。二則曰。汝何所見。阿難唯答。見光
明拳。曜我心目。三則曰。汝將誰見。阿難又唯答曰。
我與大眾。同將眼見。嗟夫世尊要使阿難。於一眼
根中。直證真常。而阿難全然未醒。然此三轉語中。
不無緩急。第一轉語。問曰見否。唯答曰見。尚未見
得。次則問何所見。正要立見功效。唯答曰。拳曜心
目。則病源深固。實難療治。而世尊婆心切切。更問
汝將誰見。又唯答曰。同將眼見。在世尊則一步一
緊。在阿難則寸步不移。斯緩急之別。智者審之。】
「佛告阿難汝今答我(至)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
【冠註 此再徵妄心而直破之也。世尊先牒而後
問。牒曰。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明拳。曜汝心目。
即問曰。目在汝面。我可見之。今以何者為汝之心。
當我拳之光曜耶。將心來我看。此乃世尊極力為
人處。與初祖為神光曰。將心來與汝安同意。若阿
難被此深錐痛劄。猛然有醒曰。求心了不可得。則
奢摩他路亦不必矣。爭奈阿難仍行舊路。以前七
處推窮尋逐之。能推者認為巳心。殊不知前自述
思惟愛樂者。即此心也。世尊所判。用諸妄想。及用
攀緣心。為自性者。亦皆此心也。故世尊振聲一喝。
咄此非汝心。雖然世尊下此一喝。要非偶然。必待
因緣時至。而後施之有益。盖阿難被世尊在處斥
之為非。又於舉拳後。連加轉語。以搜索之。方說得
能推者三字出。若正在推窮尋逐時。尚不知何名
所推之處。亦不知何名能推之心。而彼時縱與之
千喝萬喝。豈特無益。即彼亦未必驚愕如此。斯當
詳之。】
「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至)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冠註 此一問一答。以顯能推者非真心也。阿難
被世尊一喝。即矍然驚愕。離座合掌。起立白佛。此
非我心。當名何等。可見阿難一向唯知有此。今聞
說此非心。自覺駭然。阿難既索其名。佛即直示本
名曰。此是前塵虗妄相想。意謂汝指所謂能推者。
是因前五根所對色聲香味觸。而前五識領納前
塵。落於其中。使汝思惟想心。緣彼塵相。虗妄暫現。
豈有實體哉。由此妄想惑亂汝之真性。猶如竊汝
之賊也。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誤認為心。亦若認賊
為子也。既認賊為子。則於真子不復求覔。豈不失
汝本有真常乎。由其所認非常住真心。故受生死
輪轉諸趣。亦若念念賊子。而常被竊奪也。前所云
使汝輪轉心目為咎者。此心也。云發兵討除。要知
賊之所在者。斯正賊之所在也。前所見之佛相魔
相。及一向多聞者。皆此所謂前塵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至)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冠註 此述疑求示也。阿難雖聞世尊明示能推
者。名前塵虗妄想相。而不能擺脫。且更加擬度。謂
必不能外此心。而別為用也。故歷敘有生以來。造
善作惡。凡所用處。皆是此心。凡有功能。皆出此心。
若此發明。非我心者。我乃同諸土木矣。何則。除此
之外。杳無別心可得也。云何如來說此非心。一聞
此說。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者。雖蒙如來
說此非心。名前塵虗妄想相。尚未開悟。惟垂大悲。
更為開示也。夫阿難陳白本懷。亦為大地眾生說
法。即此觀之。則知作善作惡。唯此第六識心。最為
殊勝。而凡夫瞢然不知。二乘人雖知而不覺其妄。
反以此為主人公也。】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至)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凡親證實受無生之理。唯自知之。向人極力形容
不出。故曰忍。詰。追問也。本體無垢。曰清淨。處染不
染。曰妙淨。湛寂虗靈。曰明心。物各有性者。猶言物
物一太極也。世物從心現起者。猶言統體一太極
也。然斯約第八識現見相二分。而成世間法也。若
約真心言之。則心如明鏡。而十法界依正二報。皆
鏡中影像耳。舉草葉等者。以微小況粗大也。舉虗
空者。以無形況有形也。而自無體。亦況顯之詞。猶
云所現之物。尚各有體。而能現之心。豈反自無體
乎。決言真心。必定有體也。
冠註 此示真心有體。以釋其驚疑也。世尊見阿
難驚懼疑惑。故先安慰而後開導之。無生忍者。即
楞嚴大定。即如幻三昧也。謂證此則於三界內外。
併不見有少法生。有少法滅。於一一法。當體如如。
而忍可於心。言不能表。眾生不能證入於此者。皆
由誤認前塵虗妄想相。故於此忍。永隔而不能入。
佛將破生滅以顯無生。故於師子寶座。摩頂安慰
阿難而告之言。如來尋常說萬有諸法非別所生。
唯一真心之所現起。以至十法界中因果。謂之正
報者。及十法界中。微塵國土。謂之依報者。莫非因
一真心以成其依正之體。不特此也。若諸世間。凡
所有者。如山河大地。乃至極細微者。或一草一葉。
一縷一結。詰其根本元流。咸有體性。豈獨細而有
形者。縱令大而無形之虗空。亦有豁達無礙之貌。
以此觀之。則世出世法。有情無情。若大若小。凡有
一物。必具一體。何況清淨妙淨明心。乃能現世出
世法。範圍天地。曲成萬物。而凡所體性。皆從真心
現起。而能現之心。豈反自無體性乎。】
「若汝執恡分別覺觀(至)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法塵分別影事。指過去說。前塵分別影事。指現在
說。雖心因塵有。塵亦因心有。為破妄心。只重心邊。
塵邊不可說出。事業者。謂塵是心所司之事業。如
言五官相似。事巳成。曰業。業初與。曰事。勅。教也。揣
摩工夫。向後八還處始見。此處兼舉六知根。六現
行識。亦只重第六意根。意識也。內守幽閒等。只宜
渾說。不可定指何等果位。我非勅汝等。恐阿難罔
然無措。未免離波求水。故使他。即妄求真也。
冠註 此示真妄之別。令捨妄趣真也。世尊雖示
真心有體。阿難執妄不移。故曰。汝堅執不捨者。名
分別覺觀。即六知根。所了知性。即前六識之現行。
皆因現前六塵引生。而自無實體者也。若汝必定
執為真心。則此分別心。即應離諸色等六塵及依
塵所司事業。別有全性。毫無虧欠。許為真心。然此
非難辯。立可甄別。即如汝現今承聽我法。此則因
我說法之音聲。而有汝之分別。若離我之聲。自無
汝之心。既離聲塵。而無體性。豈為真心乎。非特此
現行六識。不是真心。縱將此名了知性的六識。現
行。息滅更滅了。名見聞覺知之六知根。而於暫息
塵勞處。內守幽深閒靜。雖為禪定寂境。猶為法塵
分別影事。何以故。能守者。制伏之心。所守者。幽閒
之境。此心此境。因昔隨塵而分別顯。今離塵而寂
靜。正是過去法塵所遺落之影事。尚不得名真。況
汝現前隨塵生滅者。即欲認為真乎。然我今亦非
教汝執恡此心。定非汝心。伹教汝就於分別覺觀
心。微細揣度摸索。是真耶。是妄耶。離塵有體耶。離
塵無體耶。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汝真心。若離前
塵無分別性。斯即前塵分別影事。若汝所執之心。
是因前塵而有者。則前塵體性。元非真常不變者。
若能生之塵變滅時。則所生之心。即同龜毛兔角
矣。心既隨滅。則汝法身亦同斷滅。更使何心修因
而證無生法忍乎。】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至)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冠註 此申釋上文以誘進當機也。阿難聞息滅
六識。猶為塵影。又令揣摩心體。為有為無。則默然
無辯。而生平所執為心者。亦不知果有體耶。果無
體耶。杳無可據。如人失其所有也。世尊見阿難一
無所辯。則知胸中餘習亦將盡矣。故更激之。意謂
豈獨認前塵緣影者。未出生死。即世間諸修學人。
由欲界而入四禪。由四禪而入滅想定。是由九番
次第。始入滅想定也。然雖想念息滅無。乃禪定所
制。非盡滅想心也。若念此禪定念寂樂。不復前進。
則不得漏盡成大阿羅漢。斯等皆由不知此第六
識心乃生死之關鍵。若凡夫瞢然不知。則隨此起
惑造業。固墮分段生死。若定性小乘。執此妄心不
起處。誤為真實涅槃。亦墮變易生死。可見凡堅執
妄想者。必受輪轉。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無漏
聖果也。此不得漏盡者。指方入滅想定。猶未盡滅
想心。特定力制住不起耳。與前內守幽閒者相似。
對阿難說者。是以勝況劣。有激進義。九次第定。前
八凡位。後一聖位。】
「阿難聞巳重復悲淚(至)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冠註 此傾誠悔過以請真心道眼也。阿難聞入
滅想定者尚墮生死。則信妄非真。重悲痛責。長跪
白佛曰。自我從佛發心出家以來。曾未精修。唯恃
佛威神。且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是我同
源共派。必以慈恩。惠我三昧。豈知縱乃天性之親。
而彼此身心。本不相代。今蒙如來見斥見呵。將我
一向希望本心。盡情打落。上因恃佛嬌憐故。恃佛
威神故。所以雖身出家。心不入道。自今觀之。不修
自巳真心。而望人代替者。譬如富人之子捨父逃
逝。甘為窮子。而從人乞食也。今日乃知佛力不可
恃。多聞亦不可恃。雖有多聞。若不精修淨行。與不
聞等。若徒聞而不修者。亦如聞人說食。而不療巳
饑。聞之終何益哉。世尊。我等今者。但能聞而不能
修者。被煩惱所知二障所纏縛故。不能解脫二障
者。良由不知自巳本有寂常心性。而恃賴於人故。
與捨父逃走甘為缺食虧衣窮身暴露而無所棲
藏者。無以異也。雖蒙如來指示妙淨明心。至今迷
覆。雖蒙指示。非眼能見。至今瞢翳。惟願如來哀愍
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阿難此番感悟。痛自悔
責。兼陳二障者。良由上聞滅想定人尚在生死路
途故也。二障者。煩惱及所知也。亦名事理二障。亦
名見思二惑。亦名分別我法二執。名異而體同也。
二障所纏者。不能解脫也。本不動搖曰寂。本無生
滅曰常。心乃了了無窮之用也。性乃生生不息之
理也。空有不覊曰妙。體用鑑徹曰明。道眼簡非肉
眼。真妄顯現。決擇分明。直見道體。曰道眼。又物不
能礙曰妙。物不能混曰明。】
「即時如來從胸卍字(至)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如來隨處放光。總顯根本智。而根本智。即常住真
心也。卍者。彼方萬字也。佛胸前有萬德吉祥紋也。
光從此出。表根本智。萬德圓俻。明爍萬有。用等河
沙也。幢乃摧邪立正。即破妄顯真也。獲妙微密。性
淨明心。以妙字貫下。猶云獲妙微密性。妙淨明心。
體用皆言妙者。言三德秘藏。不縱不橫。超出偏小
故也。於真心之體。曰微密者。謂十地見之。如隔羅
縠。故曰微。唯佛與佛。乃能究盡。故曰密。於真性之
用。曰淨明者。謂此心即智也。汙不能染。境不能蔽。
而靈照卓然。即妙明心也。清淨眼者。對境而離。稱
理而觀。周徧一切。不著有無。即道眼也。
冠註 此先放智光。後示心眼。總為阿難發妙心。
開道眼也。世尊三次放光。自是隨機感應。亦有深
淺不同。盖最初放頂光之後。說大佛頂。則所顯所
說。皆迥出根塵之最上乘理。要使阿難立地成佛。不
由行布。阿難搆副不上。重請真際。佛自面門放光
之後。指二種根本。其所顯所說。雖落一層。以屈尊
就卑。亦要阿難悟此最上一乘。亦不離六根門頭
耳。奈彼亦不能搆副。而尚曰二障所纏。觀茲機緣。
非從梯航。不能證入。是故如來再落一層。從胸卍
字。湧出寶光。意謂即六根而超六根者。即在此也。
汝不知此。即不知其有心矣。豈有人而不知有心
乎。吾一知此。吾一證此。而從此流出本有光明。無
色不備。無礙不通。不動一塵。而周徧法界。即十方
世界所有寶剎。而剎中所住如來。及如來所有無
見頂相。以此一光。莫不灌攝。豈特十方如來。若聖
若凡。情與無情。平等融通。即汝阿難。及諸大眾。平
等貫徹。故曰。汝請發妙明心。開我道眼。吾今為汝。
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云云)。】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至)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冠註 此辯騐阿難之迷悟也。世尊既建法幢。為
阿難開發真心道眼竟。但未知領悟何如耳。故拈
前語。疊發三問。以詳審之。一問汝先答我見光明
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二問云何成拳。三問汝將
誰見。此雖拈前見拳之語為問端。而實在暗探見
三十二相之病源。阿難併無遷改。一曰光明因清
淨所生。用答光明因何所有也。二曰我實眼觀。用
答汝將誰見也。三曰屈握示人故有拳相。用答云
何成拳也。此曰清淨所生。即前云非欲愛所生也。
既曰眼觀。依舊肉眼。非道眼也。閻浮檀金此云勝
金。須彌南面有此檀樹。果汁入水。砂石成金。此金
一粒。置常金中。悉皆失色。佛身之色似之。赩。赤𦦨
也。又傳此金有破暗之光。故佛身之色如之也。】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至)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冠註 此以拳例見也。阿難陳白二障後。雖覩法
幢。不妨仍認肉眼為見。而杳不知其見性。則不能
頓悟真常矣。故世尊只得向第二門頭。少開方便。
故曰。我今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
悟。亦問之曰。譬如我今有手。則成我拳。若無我手。
則不成拳。例如有眼。則成汝見。若無汝眼。則不成
見。其理義是同是異。阿難疾答無疑言。既無我眼。
不成我見。例同如來既無佛手。亦不成拳。事義相
類。然佛據理而問。阿難據事而答。理須智了。事起
妄知。阿難出語。似有分曉冷處。亦當着眼。】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至)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冠註 此以拳見不齊而顯見性無虧損也。承上
云。汝謂事義相類。則不然也。何以故。如無手人。拳
畢竟無。彼無眼者。非見性之體用全無。但無浮根。
而似用稍不顯耳。於體性曾未虧欠。汝試於途詢
問盲人(云云)。前塵自暗者。謂明暗色空。皆眼家塵
相。即浮根既壞。不能現色。亦為暗相。故此前塵但
指對見之暗相言。若槩指前塵。則有眼人。於白晝
時。亦同見暗矣。見何虧損。指見性言。即真見。而真
見即真心也。後文自見。】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覩黑暗(至)二黑校量曾無有異。」
【冠註 此執盲人無見也。阿難一向堅執。眼見心
知。至今未化。驟聞無眼能見。未免迷悶。故猶強辯
云。諸盲眼前。唯覩黑暗。云何成見。世尊引一有眼
人。處於暗室。所見暗相。與無眼人所見暗相例同。
以詰阿難。是同是異。阿難認定有眼無眼所見暗
相。曾無有異。世尊向下。以燈例眼。以證其謬也。】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至)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冠註 此引燈例眼。以顯見性也。承上云。據汝所
言。有眼無眼雖異。而所見黑暗是同。則有眼人處
於暗室。唯見全黑。亦不成見。若以汝論之。無眼人
全見前黑時。必不成見。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
種色。定名眼見者。則彼暗中有眼之人。全見前黑
時。亦不成見。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
燈見。何以故。無燈時與無眼者無異故。若燈見者。
燈能有見。即屬有情。自不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
眼事也。是故當知。汝所謂能見者。妄見也。夫妄見
要假根塵相緣。而後成見。離前根塵。則無見性。汝
執眼能見者。不出此也。若據汝所執。而燈但能顯
色。指能見者。是眼非燈也。我所謂能見。非妄見也。
離前根塵。自有體性。故說無眼亦能見。若依我所
說。而眼伹能顯色。指能見之性。是心非眼也。故在
眼根。則以日月燈為助緣。在見性。亦以浮根為增
上緣。若汝知此見性。非道眼而何。若了見性即真
心。非妙明而何。世尊雖以見性是心指示真心。而
顯真心。未離眼中之見性。阿難縱能信。而未能悟。
盖一向但知能見是眼根。今謂能見非眼根。但知
有眼方名見。今謂盲者亦名見。但知見明見色為
見。今謂見暗亦為見。且世尊前言。見相思惟。非我
真心。今謂眼中見性。即是真心。是故口巳默然。心
未開悟。合掌清心。佇佛悲誨。夫見性是心者。謂統
體一真心。不妨在眼名見性。在耳名聞性。以至六
根中。隨處立名。而抑非一非六。且一不必合。六不
必分。猶云揑不成團。撥不開也。兩處如是二字。皆
指定之詞。謂阿難指眼能見。世尊指性能見。雖復
下。皆經家所敘之文。】
「爾時世尊舒兜羅綿(至)因何開悟今成聖果。」
【鹿園者。古國王養鹿之地。五比丘者。佛初為太子
出家時。父王命隨侍者。父族三人。一阿鞞。此云馬
勝。二䟦提。此云小賢。三拘利。華言未詳。或云即摩
訶男。似是長子之稱。母族二人。一阿若多。此云解
本際。亦曰憍陳那。又曰陳如。即其姓也。此云火器。
亦事火之族也。二迦葉。此云飲光。共五比丘。而阿
若多為最先發解者也。菩提。大乘極果也。羅漢。小
乘權果也。皆指佛初轉法輪時言。所指客塵者。單
取昔所說之喻。不必拘溺昔所喻之法也。若必以
昔日所轉之四諦法。配合此經中義者。乃刻舟求
劍之流也。
冠註 此更垂方便。令先悟者導之也。阿難前陳
二障所纏。請示心眼。世尊即放心光。全體托出。以
至向眼根中。指出見性。謂之真心。阿難尚默然未
悟。世尊只得將機就機。令彼即向二陣處。究竟真
心。故舒兜羅綿網相光手。開五輪指。誨勅阿難(云
云)。】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至)名為塵義佛言如是。」
【冠註 此陳那自陳最初悟境。以答世尊也。如來
初成道時。為陳那等五比丘。初轉四諦法輪。開示
客塵煩惱。而陳那先解。斯一段語。唯取客塵二義。
客喻見惑。塵喻思惑。亦應阿難所說之二障。若詳
細喻明。當謂見惑粗重。數數造業。流轉諸趣。曾未
停息。故以行客投寄旅亭等。喻如諸有眾生遷滅
流轉也。以自無所往主人。喻如縱破見惑壓伏妄
想者。即將意識為主人公。然未免認住與不住為
兩個也。思惑幽深微細。雖暫息妄想。若內守幽閒
者。而但見其光影。故以新霽清暘升天。喻如廣大
智。以隙中之光。發明空中諸有塵相。顯曠野處。不
見塵相。喻如粗心散亂時。不能見此思惑。苟能暫
息塵勞。而智光稍有一線之明。始於身中。照見微
細思惑也。塵質搖動。虗空寂然。喻如思惑未破。無
明未盡者。未證廣大真空。不了生即無生也。然若
論唯與下文張本。不過辯定客塵二字。以明動靜
也。佛言如是者。但印其所說。於昔時無異也。】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至)誰為無住佛言如是。」
【冠註 此以所見辯動靜也。因上陳那答出客塵
主空。以顯動靜分明矣。世尊要使阿難即客塵悟
主空。故以手開合。辯問之曰。汝今何見。阿難具實
而答。我見如來百寶輪掌。在大眾中。一開一合。世
尊即究之曰。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之手有
開合。為是汝之見有開合。阿難唯答。我見寶手眾
中自開自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世尊見阿難。似
悟非悟。極力提掇曰。汝看動者誰乎。而靜者又誰
乎。如此等語。要令阿難當下直取。了客處即主。塵
處即空。即動即靜。即妄即真。奈阿難唯言佛手不
住。而我見性尚不見有靜。誰為無住。斯是阿難以
動為境矣。世尊明知。此見性二字。自佛口角邊認
來。動靜二字。從陳那脚跟下轉出。雖未透徹。較前
認浮根為能見。以暗相為不見。又覺清楚幾倍矣。
故將錯就錯。聊暫印可。再作方便耳。然佛言如是
者。唯許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二句。將近乎理。
故聊自印可。意謂見性從來無動。今何說靜。而靜
尚不可說。豈有動乎。此中要看誰動誰靜一語。阿
難明言。手有開合。見無開合。佛豈不知而復問何
者是動。何者是靜耶。請着眼看。百寶者。貴重之稱。
輪掌者。佛之手足中心。各有千輻輪相故云。】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至)誰為搖動佛言如是。」
【冠註 此從疎至親。引向一身中辯動靜也。上因
對境而分動靜。雖云謬誤。恐有內外之辯。故如來
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於阿難左右。令阿難左
右顧盻。而問之曰。汝頭今日。因何搖動。阿難唯答。
我見如來出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頭自搖
動。阿難說個頭自搖動。則謬之甚矣。若頭能自動。
與眼能自見。有何差別。且死人亦有頭在。可能動
否。世尊婆心太切。恐彼驚愕。放寬一步。但究之曰。
汝盻佛光。左右頭動。為汝頭動。為復見動。阿難仍
舊答曰。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
阿難又以動為身矣。上文境動見靜。而在迷者。猶
可遮辯。此在一身中。認頭自動。而見不動。是一身
中有個動的。又有個不動的。此乃凡小口吻耳。世
尊依舊。將就放過。聊且印可。令彼安隱一二。再作
方便耳。要知世尊命陳那。答客塵二字。要令識取
客塵即主空。孰知到此但如客塵與主空有動靜
之不同耳。若知非風旛之動。乃仁者心動。則近之
矣。】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至)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冠註 此領陳那之語。寄大眾之名。以實責阿難。
乃大權方便也。意謂陳那巳悟塵處是空。離客無
主。決不離動取靜矣。若復有眾生。以搖動者。名之
為塵。宜知塵即是空。以不住者。名之為客。當知客
不離主。汝觀阿難。但言頭自搖動。見無所動。豈知
頭自搖動。即見無所動乎。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
無舒卷。豈知手自開合。即見無舒卷乎。若了頭自
搖動。即見無所動。云何汝今但以動為身耶。若了
手自開合。即見無舒卷。云何汝今伹以動為境耶。
由汝分頭分見。辯境辯心。認動認靜。故從始至終。
用此念念分別之心。生滅不停。反遺失其不生不
滅之寂常真性。非顛倒行事而何。盖由性心失真。
認物為巳。所以輪迴於顛倒之中。無停息之時。然
此輪迴非從天降。亦非人與。乃自取流轉耳。凡失
念念生滅。認物為巳。二乘迷巳為物。遺失真性。斯
中兼有之也。雖然此事。若悟後的人。頭頭法法拈
來。即是未悟者。實難開口。使阿難認定。頭動即是
心。復為前塵影事。若離頭動覔見性。又是波外求
水。除是向世尊問手有開合。見有開合處。別行一
路。不上他鈎餌。始得解脫去也。然非巳分中流出。
則又不可也。】
楞嚴講錄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