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講錄
楞嚴經講錄
但見迦旃延毗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
涅槃。盖由不知七八二識故。不達轉藏識即如來
藏。而反執斷作常也。今值佛雖聞二種根本。及見
性不滅。猶自狐疑。故請佛云。何開發指揮。令證知
此心不生滅地。則宿疑氷釋矣。夫此真常非特匿
王。欲知凡諸有漏者。莫不願聞也。然匿王此問。正
為發明。念念生滅中。有不生滅性。迦旃延此云剪
髮。毗羅胝云不作。皆立斷滅宗者。涅槃譯有多義。
猶以不生滅為要義。狐乃疑獸。凡人多疑者。似之。】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至)當從滅盡佛言如是。」
【冠註 此將示生滅中。有不生滅。而先徵其生滅
也。意謂汝言此身死後斷滅。且不問汝死後。問汝
現在肉身。為同金剛常住耶。為復畢竟變壞耶。匿
王便答。我今此身終從變滅。佛更徵之曰。汝身尚
未曾滅。云何知滅耶。世尊垂語。諄諄提醒。若匿王
能向未滅。而知滅處。薦得即證無生矣。然頓悟雖
不得。而漸細工夫亦自有分。觀匿王答云。我此無
常之身。雖未曾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
以至殞亡不息等語。則無常迅速。惕然在念。故能
因現前不住。而知當從滅盡。何待死而後知滅哉。
故佛言。如是者印其所答。不謬也。新新不住。猶云
交臂非故也。】
「大王汝今生齡巳從衰老(至)如何見比充盛之時。」
【冠註 此兼舉老少審之。令其自勘而詳敘也。故
佛但問衰老顏貌何如。童子之時。匿王更答。少壯
老三時顏貌。大相懸殊。言在孩孺時。肌膚腠理。滋
潤鮮澤。及至長成。精神備固。血氣充滿。而今頹年。
迫于衰而形色枯悴。迫于耄而精神昏昧。其髮白
而皺。宛然衰耄之態。逮將不久。如何見比充盛之
時。況童子之時。又不必言矣。】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至)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冠註 此密加詳審也。意令匿王從粗至細。將生
滅細惑。推至于一念。而後方與指出不生滅者。承
上云。據大王所言。汝之形容。應不頓朽。乃因漸而
至于此也。王曰。變化密移。我誠不覺。唯見寒暑遷
流。漸至于此。宜乎漸衰。而非頓朽也。何以知之。我
年二十之時。衰于十歲。三十之時。又衰于二十。以
至于今六十有二。返觀五十之時。宛然強壯。然此
推度。猶以十年為率。不過騐其大略耳。若令我微
細審察。豈獨一紀二紀之變化。實為年變月化。日
謝時遷。若更沉慮而思。審諦而觀剎那。剎那念念
不停。故知此身終從變滅也。此乃見行陰之工夫。
即阿難前以六識為真常。猶不能及。況凡夫粗心。
而能覺之乎。書云。殂落者。以魂升于天。曰殂。魄降
于地。曰落。此經伹以老相日升。曰殂。壯色日降。曰
落。亦如先德云。我初生孩童時。剎那剎那念念巳
死。何得今日反畏死乎。是也。剎那至促時也。以九
十九剎那為一念。一剎那具九十九生滅。以利刃
斷一絲。為一剎那也。十二年為一紀。牒前十年。變
其文耳。】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至)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冠註 此徵生滅中之不生滅也。世尊見匿王歷
敘生滅工夫細密。可以示不生滅性故。問曰。汝既
知剎那不停。終歸滅盡。能知剎那之處有不滅者
耶。王聞此語。不覺悚然。故合掌白佛。我實不知斯
王王所久昧者。早知有此自不受外道所惑矣。佛
言。汝既不知。我今于中指。示汝不生滅性。以灰汝
斷滅之執也。】
「大王汝年幾時見恒河水(至)年六十二亦無有異。」
【冠註 此于生滅境上。示不生滅性也。佛先牒匿
王之語。而後審其三歲所見之水。與十三所見之
水云何。王答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于今年
六十二。亦無有異。即此便顯生滅境。中原有不生
滅者。然水之遷流。不舍晝夜。而六十所見之水。亦
豈即三歲所見之水耶。所謂不異者。水之性也。遷
流者。水之相也。即相以達性。故曰。江河競注而不
流。今使達境明心。故先辨境而後辨見也。耆婆此
云長命。謁此天神求長命也。】
「佛言汝今自傷髮白面皺(至)踊躍歡喜得未曾有。」
【冠註 此重審觀河之見。以示見性不滅也。牒上
云。汝今自傷髮白面皺。定比童子時異。則汝觀河
之見。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佛即指示曰。汝面雖皺。
而此中觀河之見精。性未曾皺。皺者變而不皺者
亦不變。變者受滅。而不變者元無生滅。云何于汝
生滅身中。同受汝之生死。既現前不受生滅。而言
死後斷滅。固巳謬矣。況猶引末伽梨等。都言此身
死後全滅。名為涅槃。又謬之謬者也。王聞是言。信
知身後捨生趣生等語。為除凡愚斷見則可。若以
捨生趣生。得未曾有為喜。證無生則不可。何以故。
縱見到此。乃第八識之分齊。而真性豈有取捨乎。
斯正一靈何去。皮袋猶存。而不知一靈皮袋。皮袋
一靈也。即如世尊曰。而此見精性未曾皺。只重一
性字。若見精即上根本中識精。雖真而兼于妄。如
第二月也。然世尊亦是將機就機。不以法強人。匿
王止見得行陰。而第八識尚未之見。豈以真如實
性強之乎。不容不知。亦不可執。此以論匿王之得
失也。末伽黎云不見道。同前二人。皆斷見外道也。】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至)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冠註 此躡上文。以生疑也。阿難先請發明二性。
世尊為匿王。指出觀河不變之見性。巳發明念念
生滅中元有不生滅性。而阿難反生疑滯。意謂見
聞全是生滅。可說認見聞而遺失真性。若此見聞
必不生滅。云何世尊上來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
倒行事耶。故請開示。阿難不知上來所說之不生
滅者。乃見性而非妄見也。見性如真月。見精如第
二月。見聞如水中月影。即此是阿難遺失。及顛倒
處故。下文先明顛倒。次明遺失也。】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至)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夫斯倒正。非有莫大之別。但與一物上不循物理。
以首作尾。以尾作首。即謂之倒。反此則謂之正。而
正倒元未甞離於物。是故眾生與佛。同一體性。若
認心境為實有。則轉法身而為五蘊四大矣。若達
心境本無。則轉四大五蘊為法身矣。故以心包太
虗性融法界為正徧知。執心在身內。法生心外。為
顛倒見。而為正為倒。亦皆名相而巳。阿難能於世
尊問處達得名字性空。則妄想情盡。求正徧知亦
不可得。而顛倒所在。豈實有之乎。母陀羅。此云印。
相好也。法身無身。以萬法為身。而亦無身相可得。
故曰清淨法身。目睛不瞬。即釋上瞪瞢二字義。
冠註 此發明顛倒相也。諸佛眾生同一體性。曾
未遺失。特顛倒見耳。夫心中之顛倒。難以言表。亦
難領會。故世尊只得指模𦘕樣。向有相處發揮。令
阿難易曉。是以垂手下指問定。阿難曰。汝見我手
為正為倒。阿難伎倆巳盡。不敢自決。亦不能無言。
乃曰。世間眾生以此為倒。且即推乾曰。而我不知
誰正誰倒。世尊就語而追之曰。若世間人以此為
倒。又將以何為正。阿難被世尊一語。鈎定不能脫
去。則曰。若如來以手上指于空。則名為正。世尊即
竪臂告之曰。若汝等必以上指為正。則當以首作
尾。以尾作首。汝與世人一類瞻視。何得言世人以
此為倒。而汝不知誰正誰倒耶。然凡物元無正倒。
唯以循常為正。異常為倒。若手以上指為正。何得
時時而下垂乎。若手以下垂為倒。何不時時而上
指乎。以此觀之。凡對境如如。稱性而知。則為正知
逐境紛紜。強生分別。則為顛倒。由汝等輩多生見
解。而如來毫無作意。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淨法
身。比類發明。則如來之身。當名正徧知。汝等之身。
當號性顛倒。汝等既以手指于上為正。自以手垂
于下為倒。則是如來以汝身為倒。法身為正。汝等
自以法身為倒。汝身為正。今將正知。且置勿論。隨
汝諦觀。汝身與佛身。各稱顛倒者。其顛倒二字。今
在何處。斯乃世尊更加錐劄。要阿難向二身中。指
出顛倒。名字實在。何處阿難被世尊一拶。與諸大
眾。若瞢若啞。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佛興慈悲哀愍阿難(至)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此節文。為後文三科七大張本。此處指如來藏。現
起根身器界。向後文。乃會根身器界歸如來藏。其
文義互相照應。若合符節向後文雖廣。唯銷得此
處一物字耳。
冠註 此發明遺失真心也。前呵責云。此非汝心
等。要令知妄無體。又云。諸法唯心所現。要令滅妄
歸真。阿難到此。仍認妄失真。世尊愍其瞪瞢不悟。
故發海潮音。(云云)世尊說法。不前不後。應不失時。
喻如海潮。色指一身。為五蘊之首。心指第六意識。
為一身之主。諸緣。指前五根。為能緣之根。及心所
使心。指第六第八。皆可所使。指前五識。若以第六
為主人公。為分別依。即為第六所使。若依第八發
起。即為第八所使也。諸所緣法。對上能緣根說。廣
指六塵。收盡山河大地等法。唯心所現。指第八識。
能現見相二分。而見相二分該盡情與無情也。然
第八識心。又是真心一念。隨緣現起。故申釋上文
云。以此觀之。汝之色身。及主汝一身之第六意識。
皆是真心中所現之物耳。遇物而照。不被物蔽。曰
妙明。徧徹萬法。而不雜纖塵。曰真精。具足眾義。曰
妙心也。故責勉阿難曰。云何汝等遺失妙心妙性。
反認悟中迷耶。不假修而自妙。曰本妙。融通萬法。
本不流動。曰圓妙。乃用之妙也。皎潔堅實。貴重無
比。乃體之妙也。舊說心之與性。體用互稱。心則從
妙起明。圓融照了。如鏡之光性。則即明而妙。凝然
湛寂。如鏡之體。認悟中迷者。不能即幻妄而悟本
妙。反遺本妙而認幻妄也。即上以動為身境。及認
物為巳等。皆是也。若據理而論。則二乘人皆悟中
之迷者。凡夫反迷中之悟者。是故古德以二乘人。
喻如去汁之灰。凡夫喻如完灰。謂二乘人雖在悟
中。永無成佛之期。凡夫雖在迷中。猶有成佛之時
也。】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至)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此段經文。明示從真起妄。為向後三種相續張本。
按本經宗旨。唯顯諸所有法不出一念。而一念生
起。萬法俱有。一念息滅。萬法俱無。非法自有無。而
有無由心也。古云。智者除心不除境。愚者除境不
除心。亦云迷不識性悟不識空。皆合斯旨。文中六
為字。亦當體察。猶云空不自空。因無明以為空。色
不自色。因空以為色。身本非身。由妄執以為身。昏
擾擾相。元非心性。妄認為心性。而心性非在身內。
既認昏擾之相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
冠註 此明心現萬法之由也。承上云。色心等法。
固唯心所現。最初因何而現起。所謂一念頓起。萬
境全彰。若在本妙明心。寶明妙性。一念未起時。則
世之身心色空等法。一無所有。渾一心性耳。若妙
明心性。隨緣而動。則迷性明而為無明。故于一念
慮間。便著于空。而遂以空為頑虗。既以空對無明。
渾然暗昧。而復于暗中。膠結不捨。則因空執色。既
分空分色。則無明漸成妄想。而妄想雜于色塵。而
更妄認四大想相。以為巳身。如是從迷積迷。以妄
承妄。則分內分外。仍聚外緣。搖內妄想。以內妄想。
趣外奔逸。昏昏不明。擾擾不停。旋執此昏擾。擾相
以為心性。既一迷而執此昏擾者。為汝之真心。則
決定惑為此心。唯在色身之內。殊不知內之色身。
外洎山河。以至虗空大地。皆是妙明真心中所現
之物耳。】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至)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冠註 此喻總結遺真認妄。及顛倒行事也。譬如
澄清百千大海棄之。惟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者。
喻如阿難遺棄廣大妙明心性。而反妄認四大為
身相。昏擾擾相。為妙明心性。殊不知此身此心乃
妙明心中現起如大海中一浮漚耳。窮盡瀛勃。汝
等即是迷中倍人者。法喻相參。而最緊切也。喻中
謂認漚為海者。豈獨認一漚體。迷棄大海。將徧海
之漚。搜窮認盡。唯見浮漚。終非見海。棄海認漚。復
認漚為海。乃迷而又迷者也。喻如阿難認此妄身
妄心為妙明心性。豈獨認一身心。迷失妙明心性。
認至于千生萬生。惟知四大緣影。終不能知妙明
心性。迷真逐妄。復認妄為真。是亦迷而又迷者也。
然漚不離海。坐在大海之中。而不能見海。喻如妄
不離真。自居妙明心中。而不知妙明心性。豈真有
遺失哉。唯顛倒見耳。如我垂手下指。反以為倒。竪
臂上指。反以為正。等無差別也。夫身居海外。而不
知海者。猶不足憐。況身在海中。而不知海耶。喻如
阿難。若使真正遺失。似猶不足深憫。今本未遺失。
而終不能得。如懷珠乞丐枉受窮苦。如來所以說
為可憐憫者。全潮猶云全海之潮。指大海言。瀛渤
海之異名。亦指大海也。】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舊說圓音有三不可思議。一者殊方異類。皆同本
音。二者大小淺深隨解皆益。三者有緣隔遠。皆同
目前。拔我疑根者。謂唯此疑最深自不能拔。故仗
佛力以拔之。阿難至此。始知多聞習氣深厚難除
也。
冠註 此述疑請決也。世尊發明者。絕諸能所對
待之真心。阿難猶執能所緣心。還是以攀緣心。為
自性也。意謂一向顛倒淪溺。今承悲救。一向遺失
妙心。今承深誨。感佛大慈。故垂泣叉手。而復請問
言。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得妙明心性元是自巳
本來圓滿。包括十虗。徧周法界。曾未遺失。亦不生
滅之常住心地。但為我等一向遺失。此心妄認緣
心。故佛以妙心誨我。以緣心斥我。然而我今現聞
法音。現悟真心。皆用緣心。蓋所信真心者緣心也。
瞻仰如來者亦緣心也。世尊令我悟得者。乃圓滿
真心。雖名常住。現今不得其用。若捨緣心。將何受
法。是故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而使我疑
似。不定取舍。末由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
令斷疑歸。一成無上道也。】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至)無所了故汝亦如是。」
【冠註 此責其認能詮而遺所詮也。阿難認能緣。
而佛先遣所緣。若所緣之境忘。則能緣之心漸息
矣。意謂我費多番饒舌。特為除汝緣心。以契真性。
而汝等至今尚以緣心聽法。汝等既以能緣妄心。
聽我所說圓妙心法。則此圓妙心法。翻成所緣妄
境。而安得證此法性。夫法性者。即汝等妙明心地。
而非我之音聲也。要知我說法者。如指月之人。汝
聽法者。如看月之人。若能因我法音。發明自巳妙
心。此是因指識月。而忘其指者。若徒逐言句。被聲
塵所轉。此是以指為月。而反忘月體者。豈唯不識
月。亦不識指。豈唯不識指。亦復不知明之與暗。何
以故。為指體暗月體明。而於明暗二性。無所了知
故也。今汝認法音。為所緣之境。而起能緣之心。以
迷失法性。亦復如是也。】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至)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冠註 此責認緣心。而迷妙心也。上遣所緣之境。
今遣能緣之心。承上云。汝曰現以緣心。𠃔所瞻仰。
若以能分別法音者。為汝真心。則此心自應離所
分別之法音。有能分別之性。夫無性者如客。有性
者如主。客有去來。主人常住。心之真妄。亦如是也。
汝若以能分別法音。為汝真心。則此心應離聲而
性體常住。云何離我說法之聲。無汝分別之性。豈
唯分別我聲。離聲無性。即汝分別我容。離我顏色。
相好亦無能分別之心性。不但因塵起滅之前六
識心非汝真性。縱將前六識及六種根塵。所謂能
分別心。所分別境。寂然都無。而不屬根塵之色。不
屬識心之空。斯等恍惚境相。猶是行陰分齊。而外
道拘舍離等。昧而不覺。妄為冥諦。夫冥諦者。冥然
莫辨。妄立真諦。彼謂冥初生覺。是萬法之元始。而
妄尊為極則之理也。既至于此。尚非真心。況離塵
無體。妄心云何認為真性耶。若汝耳識緣聲則有。
離聲復無。眼識緣色則有。離色復無。以至意識。緣
法則有。離法復無。然則汝之心性。各有所還。咸如
寄客。暫止便去。云何為汝真心。若亭主之常住耶。
此文照應阿難最初所陳見聞二字。及上聽法瞻
仰等語。】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至)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冠註 此求示無還。而先假喻示也。阿難聞分別
心性有還。而問如來所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佛
告之曰。無還者即在有還處。豈可離波而求水耶。
且汝見我之時。即此見根之中。自有精明之用。不
雜于色者。乃自本而出。謂之明元。夫此見精。雖自
識精。元明中流出。而體受妄熏。精分六處。未能旋
六亡一。故但為見精。未為妙精。但為明元。未為明
心。而不妨切近。本妙明心。寶明妙性。如第二月。雖
揑目所成。切近真月。非水中月影有天淵之隔。今
當示汝。見精無所還地也。良由妙明心性廣大無
方圓滿無相。卒難定指。故托此見精。方便指示。若
從見精悟入。而全體大用亦在茲矣。此當以真月
喻妙明心性。第二月喻見精。水中月影喻緣塵妄
見。見精即上識精。及觀河不變者。此在阿難見三
十二相處。亦未甞虧欠。但轉與不轉耳。】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至)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冠註 此欲示無還之見。先標可還之相也。意謂
非可還之相。不顯無還之見。汝見講堂洞開之時。
旭日東升。則見明相。中夜黑月。及雲霧晦瞑。則見
暗相。戶牖之隙。則見通相。墻宇之間。則見壅相。分
別此等相處。則有能緣妄見。頑虗象中而周徧者。
即是空性。鬱𡋯相中而紆迴者。則是昏塵。澄霽歛
氛。又觀清淨之相。夫此八相亦有能所之辨。而分
別妄見。自屬能緣。餘雖七種不出明暗。色空俱係
眼家之塵。自屬所緣。而能所之相。自各有因。相假
因成。則同變化。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
所因處。云何本因。此諸變化相。各有來因。今將明
相。還本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之本因。自屬於
日。是故還日暗相。還本黑月。通相還本戶牖。壅相
還本墻宇。能緣之見。還本分別之。所頑虗之相。還
本空性。鬱𡋯之相。還本昏塵。清明之相。還本澄霽。
則世間凡所有相。不出斯類。汝見八種塵相。而對
塵不雜之。見精明性。於此八相之中。必與何相而
俱還耶。何以故。若於明相。俱還於無明時。暗相現
前。復將誰見。雖明暗等相種種差別。變化不停。而
汝之見精。一時俱見。足知諸相。於汝見精之中。自
相變化。而汝之見精。昭然不昧。凝然不變。寧同能
緣妄見。與明暗色空而俱還耶。若能所諸相俱可
還者。自然非汝見精。汝當捐捨汝之見精。不與諸
相而俱還者。既不屬諸幻相。自是汝之見精。非汝
見精而何耶。若汝知此見精。則知汝之真心不待
修而本妙。不待揩而本明。不待濯而本淨。雖朗然
見諸塵相。而忘諸能所。超諸障礙。絕諸染淨。汝今
執恡。能緣妄見。迷悶不捨。喪汝本妙。明淨枉受。輪
迴於生死之中。被此漂溺。永無出期。皆汝自取。是
故如來說汝真可憐愍者。此八種相中。以分別屬
能緣。明暗色空屬所緣。而所緣之境變遷。則能緣
之見自滅。即前所示離塵無體之妄心至此。於中
指出見精無還。即前所示揣摩工夫。於無體中揣
摩。個有體者出來矣。此處獨指見精無還者。蓋見
精離。不得真性。故兼明性而舉之。向後至同別二
種。妄見十方。遣此見精。獨顯真性。除第二月。以見
真月也。】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至)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冠註 此呈疑請決也。阿難承上佛示云。見精雖
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而亦不同妄見。與諸相俱
還。然既如第二月。猶非真月。云何得知此見精明
性即是我之真性耶。】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至)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阿那律。此云無滅。昔因其施供。受福不滅。是佛從
弟。晝眠被訶。精進失目。遂證四果。得天眼。見大千
如觀掌果今云閻浮提。或指娑婆界言。菴摩羅。此
云難分別。桃奈相疑。一大千為界。菩薩雖見百千。
總皆有限。窮盡微塵總言無數量也。佛眼所觀。淨
穢均等。不過分寸。對勝說劣。意謂以佛菩薩較之。
縱極其見量。不過分寸而巳。且凡言眾生。則攝盡
蜎蝡矣。此下有四節經文。第一節。明物不是見。第
二節。明見不是物。第三節。明離物無見第四節。明
離見無物。要將四節合看。方見深旨。若云見不是
物。不妨離見無物。若云物不是見不妨離物無見。
若離見無物。則求物不可得矣。若離物無見。則求
見亦不可得矣。如是則能所雙泯。是非兩忘。法法
頭頭。真空妙有。塵塵剎剎。第一義諦。然非具根本
大智者。不能契之。故文殊菩薩。以身擔荷。而為阿
難等。作大標榜也。
冠註 此欲示真性。先顯見量之不同也。上巳遣
除離塵無體之妄見。而顯出離塵有體之見精。此
下又即萬相以明真性。故向後云。離一切相即一
切法。自此始也。意謂汝欲知真性。當先識其見量。
阿難但證初果。未得無漏清淨。未具天眼。須仗佛
力。方見初禪。阿那律巳得天眼。見閻浮提。如觀掌
果。菩薩巳具法眼。能見百千世界如來五眼圓明。
能見微塵國土眾生肉眼。洞視不過分寸也。真性
是一。聖凡平等。本無餘欠。而不妨見量。有聖凡之
不齊者。蓋體同而用異也。必使隨修隨證。漸明漸
遠。則修真斷惑之工夫。豈可缺乎。】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至)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冠註 此欲明物不是見。而先令阿難自行審擇
也。意謂他人見量。一切遠近汝自不知。亦不能擇
彼之見。且吾與汝現前。同觀四天王所住宮殿。止
在須彌腰間。而上齊日月。下至大地。中間徧覧。以
至水陸空行。凡諸物相所在之處。雖有昏明種種
形像。無非眼前塵相。與汝能分別之見。為遮留障
礙之境。汝當於此所見之境。分別揀擇。何為自巳
見精。何為他物。分明不雜。汝既不能。我為代擇。今
吾將汝見精。擇於所見之境中。使汝了知。何為汝
之見精那。是如來之見體。何為物象。三事分明。毫
無混雜。自知汝之見精。我之見體。同徧一切也。阿
難極汝見源。自眼而出。上至日月天宮。其所見者。
皆是物相。非汝見精。中間至於七金山。周徧諦觀。
雖有種種光明。亦皆是物。非汝見精漸觀漸近。更
觀雲騰鳥飛。以至草芥人畜。咸是物相。非汝見精。
既知諸物非汝見精。則汝見精。自應擇出故。復指
陳曰。阿難今汝所見。若近若遠。若大若小。諸有物
性。列在見前。而汝見精。周徧萬相。雖則物有種種
不同。不妨同汝見精。清淨所矚。而不相雜亂。當知
物類自有差別。非汝見性有所差別。即此見精而
不雜於物者。是汝妙淨明心。則知妙淨明心誠不
離汝眼中之見性。云何汝等於諸物中。不能揀擇
耶。四天王宮殿。居於須彌腰間。七金山圍繞須彌
山外也。看此經文及下文。必要照顧前。且吾與汝
觀四天王句。方知世尊所以與阿難同觀前境者。
要假佛之見體。以辯阿難之見性也。】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至)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冠註 此明見不是物也。承上云。豈獨物不是見。
見亦不是物。若汝見是物。我見亦是物。然則汝亦
可見吾之見。恐彼謬執云。與我同觀四天王宮。併
一切物時。世尊之見。即在一切物上。吾豈不見。故
牒云。若謂汝我同見物時。名為見。吾之見者。則我
收視。不見物時。汝何不見我不見物之見。而指其
所在耶。若吾不見物時。汝不能見。則同見物時。汝
亦未甞見。若必執言。亦能見吾不見之處。則吾之
見。自然非彼不可見之相。反是有相可見者。我之
見既可見。則汝之見亦當可見。今何不見。我既不
見。汝何能見。若汝不能見。吾不見物之見。而迷其
所在。則吾之見。自然非有相之物。吾見非物。汝見
亦非物。既非物。即汝見性云何非汝之見性耶。】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至)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冠註 此又顯有情無情。若聖若凡等。毫𨤲不須
動著。自是一真法界耳。承上云。汝之見若是物。則
物亦是汝之見。而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若
有見。亦能見汝。則諸世間有情之見體。與無情之
物性。紛然雜亂。不可辯矣。則汝見與我見。亦不可
分矣。并諸世間一槩無辯。不成安立。今汝見物見
我之時。若一定。是汝之見。而非我之見。是汝我分
明現成安立。則情與無情。判然不混。即知見性離
諸物相。縱汝現前觀彼四天王宮。乃至草芥人物。
皆汝自巳見性周徧。總不屬物。亦不屬我。非汝之
見性而誰乎。云何不自信。而反自疑耶。盖汝真性。
汝固有之。而不信以為真。反取我言。以求其實。而
曰。云何得知是我真性。迷之甚也。真如法性。有安
立非安立二義。此顯安立真如。後文乃顯非安立
真如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至)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冠註 此躡上文。以疑見性也。承上云。若此見性。
本來周徧。心我自有。非同他物。何故。與如來同觀
四天王宮殿時。則周徧娑婆國土。退歸精舍。秪見
伽藍。更入戶堂。但瞻簷廡。夫此見體本來。周徧一
界。今在室中。唯滿一室。如此大小之不定者。將為
見體。隨室限量。而縮大為小耶。抑為見體未縮。唯
被墻宇夾斷。而不續耶。我今不知此見性大小縮
斷之義。果何定在。願為敷演。夫師資問答。止要發
明前五種見量之不齊者。特為各自惑業。有盡與
不盡耳。非見性有不一也。看下文除器觀空。當自
了然矣。】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至)更除虗空方相所在。」
【冠註 此示大小在塵相而見性本無舒斷也。意
謂如汝所云。於諸世間。見大見小。分內分外。諸所
事相業用。各屬眼前塵境。不應說言見有舒縮斷
續也。汝之見性。譬如虗空。一切塵相。譬如器皿。塵
相有大小內外。見性無舒縮斷續。猶如器有方圓。
而空無定相也。汝今不知見性與塵相。但觀空器。
則可知矣。汝於方器中。自見方空。汝所見之空。為
復定方為不定方。若定方者。於圓器中。空應不圓。
若不定者。現在方器。應無方空。汝之見性亦復如
是。若一定大。而徧滿一界。入室之時。不復為小。若
不定者。而於室外應不周徧。汝言不知斯義所在。
其大小縮斷等義亦若空。然云何為之定在耶。夫
能於定處見不定。於不定處見定。則心同太虗矣。
故曰。阿難若復欲令空性入無方圓者。但除器之
方圓。而空體本無方圓之相。不應說言除器後更
除虗空方相之所在。意謂欲令見性入無大小者。
唯除情塵。而見性本無大小。不應說言除情塵後
更除見性大小之所在。所以古德云。不用求真。唯
須息見。】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至)寧無續迹是義不然。」
【冠註 此牒難斥非也。意謂汝見於入室之時。既
使縮大令小。則於仰面觀日之時。亦可挽齊日邊。
若於築墻宇處。既能夾見令斷。則穿為小竇。亦能
引見令續。今觀日不能挽之。令舒入室。豈能縮之。
令小穿竇。既無續迹。可得築墻。又豈能夾之令斷
哉。是義必不然也。】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徧能含受十方國土。」
【毛端含國土。世謂難信之法。請以淺況深。亦似可
知。凡人身一毛孔中之痛痒。莫不知之。即能知者。
是我心性全體大用。而此心性。用於一毛孔中。其
體用毫𨤲不曾減。用於徧身中。以至俛仰天地。徧
周萬物。其體用毫𨤲不曾增。即此心性。與三世諸
佛一體同圓。等無差別。昔江州剌史李㴾。問歸宗
曰。教中所言。須彌納芥子。㴾即不疑。芥子納須彌。
莫是妄談否。宗曰。人傅使君讀萬卷書籍。還是否。
曰然。宗曰。摩頂至踵。如椰子大。萬卷書。向何處著。
㴾俛首而巳。即此推之。眾生心量。於諸佛等。而身
之毛孔。含諸國土。有奚不可。
冠註 此總結顯五種見量以下一段義。前言認
物為巳。以凡夫該二乘。此言迷巳為物。以二乘該
凡夫。盖能見所見唯一真性。本無隔礙。亦無大小。
良由無始轉本。如來藏性以成藏識。而現見相二
分。為根身器界。凡夫不達諸法。乃真心中。泡影認
為實有。二乘亦不知藏識。故不能會萬物為一。巳
反迷。巳為外物。既失本有廣大圓妙明心。自不知
情與無情皆吾一體。而於根境不能超越。則非惟
不能轉萬物歸自巳。而反轉自巳。歸萬物故。於一
物中。動被隔礙。而觀大觀小矣。若了法法唯心。是
能轉萬物歸自巳。而諸法如義。則同如來轉色身
為法身。轉識心成正智。身滿十虗。心如千日。攝大
千沙界。入身心之中。而無去來遷動之相。即此身
心亦是諸佛菩薩成道之場。於此身中。舉一毛端。
徧能含受十方國土。以小攝大。而小未甞增。將大
入小。而大未甞減。小不增則大中現小。大不減則
小中現大。依正圓融。事理無礙。見性妙圓。一至乎
此。何限量大小之有哉。則同如來照前佛眼等。】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至)惟垂大慈開發未悟。」
【冠註 此領上義。以生疑難也。意謂世尊云。此精
妙明。誠汝見性。又云。見性周徧。非汝而誰。然則現
前所有。皆我見精。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
現在我前。遂難云。若使周徧之見精。必是我之真
性。則我真性。反在身外。而我身內現。今能分別外
境者。復是何物耶。復申難曰。而今身內之心。寔能
分別外物。而彼周徧於外之見性。曾別無分別。能
分辨我身。然則見性似在我。而非徧一切者也。若
周徧於外者。實是我心。今當令我之身。為彼所見。
既能見我之身則周徧。見性是我。而身又非我。如
是則不應說言。我能見物。則與如來先所難言。物
能見我。有何差殊。然則認見性。則遺身心。認身心
則見性不徧。惟垂大慈。開發未悟。大都世尊所示。
乃無能無所之見性。阿難所執。是有能有所之心
境。若達能所不二。則疑情自釋矣。令我今見者。乃
文倒耳。當云令今見我也。】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至)別有自性佛言如是如是。」
【冠註 此顯離物無見。以遣是見也。承上云。今汝
所言見精。現在汝前者。皆非實義。總成妄誕。若汝
見精。實在汝前。汝實見之。則有相狀。若有相狀。定
有方所。既有方所。自當指陳示我。且今與汝坐祇
陀林。徧觀林渠。以至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有形
者。咸可目觀手指。以示諸人。若其見精。必在汝前。
亦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以示我也。汝等當
知。現前有形者。總屬於物無形者。即是虗空。除此
二種。別無可指。若空是見。空既成見指何者是空。
若物是見。物既成見。指何者為物。汝可即諸萬象
微細披剝析出。精明淨妙。見元不雜於物。不受物
蔽。不染於物。脫然物外指陳示我。亦若諸物分明
無惑。可也。阿難答曰。我今於此。若遠若近。若上若
下。凡可目觀手指者。盡皆是物。無是見者。如世尊
所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
象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指示于世尊
也。佛許可者。印其離物無見。以超是見也。此段文
應與上物不是見一節文合看。然世尊問。在不即
處。而阿難答。在不離處。此師資鼓唱之妙也。披開
也。剝剖析也。析辯也。】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至)無非見者佛言如是如是。」
【冠註 此顯離見無物。以遣非見也。先述阿難之
言。以牒定其意。猶云據汝所言。則知萬象之中畢
竟無是見矣。今復告汝。如來與汝。坐祇陀林。更觀
林苑。乃至日月種種差殊之象。必無見精。可以指
示。今向萬象之中。亦應指陳。何者非汝之見精耶。
阿難答言。我實徧觀萬象之中。不知何物非我之
見也。何以故。物類雖多。今舉一二。則可盡知矣。若
樹非我之見。我云何見樹。若樹即是我之見。樹既
成見。復指何者為樹。若空非我之見。我云何見空。
若空即是我之見。空既成見。復指何者為空。我又
思惟。此萬象之中。微細發明無非我之見精者也。
世尊許可者。印其離見無物。以超非見也。此段文
應與上見不是物一節文合看。然世尊問在離即
處。阿難答在離非處。斯亦師資鼓唱之妙也。阿難
答語。似乎兼無非見無是見兩意。然止重無非邊
多因跟。世尊前語為式。故兼帶之耳。觀思惟二字。
定非稱性流出也。】
「於是大眾非無學者(至)汝諦思惟無沗哀慕。」
【冠註 此聞兩皆印可一席失守。而以慈心安慰
也。蓋以權小初機晦昧未開。不達根身器界。俱為
真性之勞相。而認為實有。故辨是辯非。今蒙佛示
無是無非之妙性。則無所歸著。不知是非裡去了。
還在是非裡薦取。故聞佛兩番印許。則茫然不知。
而於無是見無非見二義之本末趣止。一無所決。
意謂若是若非。決於一定。則可株守。今則兩許皆
無。未曾一定。故令人驚疑。而失其守也。如來憐愍
此等。而安慰之曰。我是無上法王。凡所說者。皆真
實之語。稱我所證。真如實理。而說非賺誤之言。無
虗偽之過。非外道所謂有即是無。無即是有。亦有
即是亦無亦無。不是亦有之矯亂論議。汝等審諦
思。惟自不負汝哀慕之心也。變慴即惶悚意。真實
者。一定不謬也。上如字稱也。所如者。所證真如理
也。沗孤負也。】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至)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冠註 此代問之語也。大眾雖蒙世尊安慰。令諦
思惟。然皆未證法空者。故罔措而無問。文殊乃大
智者。自當代問。故曰。如來巳為大眾。發明精見色
空二種之中。本無是見非見二義。觀此大眾豈唯
不悟。且反懷疑。意謂若此色空等象。果是見者。應
於萬象中指出見精。今奚不能。若此色空等象。果
非見者。應於萬象中。一無所視。今奚能矚。是故不
知無是見無非見二義之所歸著。故有驚疑怖畏。
然此大眾縱屬有漏。而非往昔之善根輕鮮。不可
策進者。惟願如來大慈發明。此諸物象。與此見精。
本來元是何物。則於其中間。乃無是見。而亦無非
見乎。此元是何物三語。非大智慧者。自不能發。】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至)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冠註 此會根塵識等。歸一真本體。以答文殊之
問也。大菩薩如文殊之類。及捨藏識。而得如幻三
昧者。於其自住。即自覺智。三摩地。即楞嚴大定。以
自覺智。常住楞嚴大定。非有出入時也。見指見精。
該攝六根。見緣指六塵。想相指前六識也。妄想本
無相。因所想之塵以為相。斯連下二句。用釋眾疑。
應上文殊云。若此色空等象。是見非見二義。猶云
此色空等。既如空華。本無所有。憑何指其是非耶。
此見及緣。同上文亦攝六識。但文略而義猶備也。
自此下。用答文殊之問。猶云汝問見精空色元是
何物。於中無是非是。若此見精色空。果有二體。於
中可謂是見及與非見。但此見精色空。元是一箇
菩提妙淨明體。云何於中得有是見非見耶。此又
為後三科七大張本也。】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至)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此二指字。正應前指是見。指非見之指。前未悟一
真法界。則指是指非。今既悟得。則超出是見非見
之外。故能出指。出非指也。此中有二喻。以二法合
明。初以文殊喻一真性。無是非二相。佛言下。以法
合明。乃有攝妄歸真之義。妄為色空下。復引起一
喻。兼明從真起妄。了妄即真二義。是以下。以法合
上第二月。明從真起妄義。由是下。以法合上但一
月真。明了妄即真義。然展轉發明。唯顯一真法界。
本無是非二相耳。盖前以第二月。獨喻見精。止攝
見分。以歸真性。此以第二月。廣喻根身器界。盡攝
見相二分。以歸真性。故以真月喻廣大真心。而向
後二種妄見中。復於別業中。以赤眚換却第二月。
止將一赤眚。喻見相二分。而但得見眚。則非病矣。
可見真妄無他。唯在一念。若一念妄動。則心境紛
然。是非鋒起。若一念純真。則唯一妙覺。湛然周徧。
而能於一切處。不起妄想。於諸妄想。亦不息滅。住
妄塵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辯真實。則率爾覺
性。本周法界。何容是見非見於其間哉。亦如古德
云。此理諸人本有。諸佛菩薩。喚作示珠人。從來不
是物。不用知渠解渠。不用是渠非渠。但割斷兩頭
句。割斷有句。不有句。無句。不無句。兩頭迹不現。兩
頭捉汝不著。數量管汝不得。不是欠少。不是具足。
非凡非聖。非明非暗。不是有知。不是無知。不是纏
縛。不是解脫。不是一切名目。無可比。無可喻。若能
如是。即妙淨明心。亦不見有。豈有是見與非見耶。
冠註 此假文殊為喻。師資問答。而發明一真法
界本無是非二相也。故問之曰。如汝文殊。但直一
體。今就汝本體之中。而更有文殊可指陳。曰是文
殊者耶。為併本體。而全無文殊可指陳。曰非文殊
耶。此有三義。一真義。二是義。三非義。文殊答中亦
有三義。一曰。世尊文殊亦如是也。盖我文殊唯一
真體耳。二曰。於一體中。更無是文殊。何以故。若說
有一是。定有一非。須二文殊。方可對非言是。今唯
一真。故無是也。三曰。然是固不可說。而真亦不可
泯。則我今日非併真體而全無。豈可更說於非乎。
但於一真體中。實無是非二相可指也。即如祖家
云。心有所是。必有所非。若貴一物。則被一物惑。故
世尊以法合明云。此見精妙明。與諸空塵。亦如汝
文殊。唯一真體。併無是非二相。即此見與空塵。本
是一箇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是故無是見。而
亦無非見也。夫是非所以生起者。良由本覺真心
一念隨緣以成藏識。轉為見相二分。而有色空。及
與見聞。夫色空見聞。依真而起。如揑目所見之第
二月。雖非實有。宛見二輪。迷者不覺。妄生擬度。其
誰為是月耶。又誰非月耶。若謂是真月。不妨有二。
若謂非真月。離真無體。所以往復是非而不能逃
也。若汝文殊自知本月唯一真體。縱有二輪。揑目
所見。於真月中。自無是非可辯。復以法合明云。是
以妄為之故。汝今觀此見精。與諸塵相。分內分外。
則內而根身。外而器界。中而識心。俱名虗妄亂想。
昧本妙明。而不能出乎是見與非見也。斯如揑目
所見第二月。而妄恣擬度。終不出於是月非月之
謬見也。若由此而一念純真。前後際斷。則盡法界。
唯一精真妙覺之大用。而亦不離寶明妙性之全
體。則體用一如。心境不二。即此根身器界。唯本自
心。故能令汝超出於是非之外。而豈復於萬象之
中。謂何者是見而可指乎。謂何者非見而不可指
乎。亦如見一月真。則妄計無施。是非自泯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至)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此與前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梨等。昧為冥諦。
相照應。意在破除常見。而顯真常。然雖謂世出世
法。唯一真不二。無欠無餘。而儱侗真如。又非妙覺。
是故不墮凡夫之見解。揀別外道之斷常。不濫小
乘之偏空。猶是見精如第二月。尚非真見妙心。夫
一真法界。談何容易。此下至二種妄見。皆明斯旨。
最宜珍翫。梵志。此云淨裔。謂是梵天苗裔。先者。古
人也。娑毗迦羅。云金頭。冥諦見前。投灰。即苦行外
道。真我。即外道所執我相。不出三種。一大小。二微
細。三廣大。我相也。楞伽。此云不可往。自然者。本自
天然。彼計內外諸法。本末無因。無修無證。為彼不
知含藏識中。有染淨種子。發業潤生。為捨生趣生
之根本。遂妄計身中自有真我。常生各趣徧滿十
方。而此性不滅也。
冠註 此惑邪宗以濫正法也。意謂世尊乃無上
法王。凡所說法。必無誑妄。而謂此見及緣。元是菩
提妙淨明體。曰見性周徧。曰圓滿常住。曰不動道
場。曰而汝見精性非生滅。此皆世尊誠實之語。若
見與見緣。果能徧十方界。誠能常住。而性非生滅。
則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
道種。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異耶。然則反違自
宗矣。曾聞世尊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謂
彼外道執內外諸法。本末無因。自然而然。不假因
修。不從果得。故佛唯說。內而根身。外而器界。俱有
正因種子。假諸外緣助發。方能從因獲果。是以斯
因緣義。非彼自然義。斯修證境界。非彼撥無境界
也。我今觀此覺性自然。曾未遺失。非生非滅。一體
本真。周徧法界。名正徧知。然則似違昔日所說之
因緣。反與外道之自然相符合矣。若世尊所說之
自然。與外道所說之自然。果有不同。更以何等方
便開示。令我不入群邪。而得證真實心妙覺明性
之全體大用也。】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至)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冠註 此斥破自然也。意謂我今為汝先開方便。
後說真實。汝猶未悟。反惑為自然耶。凡言自然者。
必自體本然。不隨緣變。可為自然。若隨緣顯現。不
名自然。若汝必以周徧湛然。性非生滅之覺。緣為
自然者。汝須甄別明白。自巳身中有箇不隨境顯
固實不變之體。方為自然。且汝觀此妙明之見。即
汝所謂覺也。明暗空塞。即汝所謂緣也。於中以何
為自然之體。若以明緣為見之自體。是以見明。為
本自天然之體。而一定不移。則此見性。只合見明。
及至暗來時。此見與明同滅。全不見暗。若以空緣。
為見之自體。是以見空。為本自天然之體。一定不
移。則此見性。只合見空。及至塞處無空。當與空同
無。全不見塞。乃至諸暗等相。亦應如是。今明來見
明。以至空塞俱見。則知汝之見性。隨緣顯現。云何
惑為自然耶。自客塵下。至八還後。皆方便開示。自
見不是物。直至見與見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等。
皆真實語。上覺緣二字。即前此見及緣字。此妙明
見三字。即上覺字。此明暗空塞。即上覺緣之緣字。
大都因阿難將見性色空。合為一種自然。故世尊
問於明暗等相。以何為見之自體。若了十法界唯
一妙明精見。而更容何法。於中為自然體耶。】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冠註 此捨自然而執因緣也。意謂既非自然。必
借因緣。且因緣乃昔所說之正法。非彼外道義也。
但因緣生法。未必常住不滅。今謂妙明見性。本非
生滅。常住周徧。而義似不合於因緣之性。第不知
云何方契因緣之性耶。心猶未明。故咨詢於如來
也。故佛躡問。而斥破之言。今汝見牲。因見明暗等
相。而後始有見性現前。則此見性。於明暗空塞中。
因何而有。若因明有。是以明為生見之因。及其暗
來。明即滅矣。既因明有。還因明滅。如𦦨因柴有。柴
盡焰息。應不見暗。因暗空塞。例此可知。今既明暗
空塞俱能見之。則此見性非因所生。自當明矣。又
汝見性。於明暗空塞中。緣何而有。若緣空有。是以
空為生見之緣。至於礙塞處。則無空現。既緣空有。
仍緣空滅。如藤緣樹有。樹倒藤枯。應不見塞。緣塞
明暗亦復如是。今既明暗等相一一見之。則此見
性非假緣有。又當明矣。因親緣疎。因乃因依義。緣
乃假借義。因緣二字在此處。只當活看。不可定指
內種子外助緣也。若謂明暗等。非見之種子。則見
自有種子。說因何妨。若謂明暗等為助緣。其實是
助緣。說緣何妨。豈不聞佛種從緣起。】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至)虗空云何隨汝執捉。」
【冠註 此結顯精覺妙明。不獨非因緣自然。凡沉
空滯跡者。皆不能契也。故曰。應知此精覺妙明。體
用一如。隨緣不變。夫精體不變。故非屬因緣。妙用
隨緣。故非屬自然。雖然即所謂因緣自然者。如迷
海認漚。亦未甞離此妙明。故曰。非不自然。非不因
緣。但妙體本無元字脚。而本無非因緣非自然。亦
無不非因緣不非自然。本無是因緣是自然。亦無
非是因緣非是自然。盖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雖云
萬相皆虗。不妨一真法界有非心思言議所能知
之者。汝今云何於妙明中。措心擬議。復以世間因
緣自然。對待戲論一切名相。而分別此精覺妙明。
即如以手撮空。秪自勞耳。虗空云何隨汝執捉。虗
空不可措手。妙明而可措心乎。非不自然下。當補
非不因緣句。意始完。前八還以下。離一切相也。五
種見量以下。即一切法也。以至無是見無非見。及
文殊章後。又不即不離也。此下又為後文張本。向
後三科重破因緣自然。七大重破和合非和合。始
完此段公案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至)因心因眼是義云何。」
【冠註 此阿難執昔言。以迷今誨也。意謂。言妙覺
性。不屬外教之自然則可。必非因緣。則自教相違
矣。世尊云何常與比丘。說見性具四種緣耶。阿難
不知昔所說者眼識故。以第八識心。為根本緣。以
空明及眼根為增上緣。今乃托見精。以顯見性。令
由見性以證妙覺明性。反誤認見性為眼識。殊不
知法相宗中唯說眼識四緣生。豈謂覺性四緣生
耶。】
「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至)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此與下文當是兩結。由阿難最初。見相發心。總認
見聞知覺為真性。不知如月影。故世尊自七徵。以
至八還。特破此妄見。指出見精。如第二月。而托此
見精。發明真性。到此將欲直指真性。故先以此段
文言。結完八還以前意。下文自是故下。至見不能
及止。一段文言。又遣見精。而直指如真月之妙覺
明性。以結完八還以後至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意。
文雖重疊。而意不出此三層耳。若循文識旨。自得
了然予述於此。知者詳之。
冠註 此結破妄見。以顯見精也。因阿難妄認見
性為眼識。世尊且不與分辯。但言我昔說因緣。特
為辯破邪宗。權引小根。使知世間萬相皆仗因托
緣非實有也。非今所說第一了義之旨。豈可躡彼
而難此乎。然非妄莫能顯真。汝等欲明第一了義。
當先知世人之妄見。若世人自言我能見者。是因
何而名見。說自不能見。又因何而名不見。阿難答
曰。世人因有日月燈光。而見諸色相。故名能見。復
因無日月燈光。不見眾色。故不名見。然則見與不
見。俱屬外緣。故世尊躡其語。而詰破之曰。汝謂無
此三種光明。既不名見。即應併暗。亦不能見。若不
見明時。必能見暗。既見暗此但無明。云何名為無
見耶。復反例以斥其謬曰。汝等若謂居暗時。不見
明相。故名不見者。今在三明現前時。不見暗相。亦
可名不見矣。如是則見暗時無明相。見明時無暗
相。俱名不見。不亦謬乎。盖此二相勢不並成。於中
見性曾無不有。若復知此。明來暗謝。暗至明銷。自
知二相自相陵滅傾奪。而汝見性。於明暗中。非有
時暫無也。如是則在明暗中。俱名能見。云何無明
時。名為不見耶。】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至)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冠註 此結破見精。顯妙覺性。而責勉之也。承上
云。汝今既知見明見暗。俱得名見。亦當知此見明
之時。而此見精非是因明所有。見暗之時。而此見
精非是因暗所有。見空見塞之時。而此見精非是
因空塞所有。然明暗空塞四義。若無此見精。終不
成就。盖明不自成明義。假見精以成明義。以至塞
不自成塞義。假見精以成塞義。然此見精縱能成
就四義。而復能超然於四義之外。猶與藏識中識
精元明等無差別。雖屬不變真如。尚帶一分無明。
與妙覺性。唯一間耳。故曰。汝復應知。此見精當見
明見暗。見空見塞之時。而此見精雖不雜於四相。
亦非是真見。而真見猶離此見精。其見精尚不能
及其真見。遂責之曰。夫此能成就四義。而逈然超
脫於明暗空塞之外者。尚非真見。汝等云何復說
妙覺明性是因緣性。同彼自然及和合相耶。更勉
勵曰。汝等聲聞。根性狹劣。心麤無識。即此見精尚
不能知。況能即見精。而通達清淨實相乎。吾今既
巳極口誨汝。汝當深思惟忖。猛力勇進。疾捨見精。
直取妙覺明性。無得因循懈怠。於妙菩提路。而中
途止息也。和合相者。即阿難前問曰。云何合因緣
性是也。舊說。局溺舊聞曰狹。得少為足曰劣。乏甄
別之智。曰無識。即萬法而不染。曰清淨。即萬相而
無相。曰實相。若見諸相非相。亦名實相。向後三科
七大。皆斯義也。見見之時等。第一見字。實指見精。
第二見字虗看。猶云用此見而見也。若說以真見
見見精。是兩箇矣。此中唯一離字。不甚合理。至下
文。世尊亦自說為愚者之言。諸有智者。不應說此
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至)悲淚頂禮承受聖旨。」
【冠註 此述疑請示也。意謂。如世尊前來。為我等
輩說。見精非因緣自然。非和合不和合。心猶未開。
尚不知此見精。云何俱非。今更聞此見精。雖能見
彼四相。而不屬四相。猶非真見。益令我等重增迷
悶。夫和合等雖未明了。尚可少待。至於見見非見。
伏願世尊廣大慈心。施大慧目。開導指示。令我等
輩。心開意朗。頓釋迷悶。而得覺心明淨。庶不疲於
菩提路。而通達清淨實相也。和合與不和合者。因
世尊言及和合相故。盖前云無非不非等。亦有此
義。施大慧目。當指佛言。猶云施佛之慧目。開我之
覺心也。】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至)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冠註 此將說覺心明淨。而先責其疑滯也。爾時
下至妙修行路。經家敘佛意。愍其未悟。而將欲開
發也。陀羅尼云總持。總一切法。持無量義。即上文
實相覺心。及後文中三如來藏性皆是也。三摩提
妙修行路。即後文自五陰。以至修道分完皆是也。
佛將演斯義。先責多聞。意謂我今欲為汝等。開妙
修行路。使汝從此而獲三如來藏性。奈汝於奢摩
他微密觀照。猶未了然。故我先將斯義。為汝分別
開示。亦令未來諸有漏者。得依此奢摩他微密觀
照。獲菩提果也。微密即觀體也。指真心實相言。而
三如來藏性。具足其中。十地見之。如隔羅縠。故曰
微。唯佛與佛始能究盡。故曰密。奢摩他與觀照。攝
盡三觀義。然非有出入能所之定相。乃一心本具
之楞嚴大定也。有漏依此。尚獲菩提。無漏不待言
而可知矣。】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至)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此眾生。對下文圓滿菩提言。當總指凡夫二乘。輪
迴。當總指二種生死顛倒。亦有認物為巳。迷巳為
物二義。然總起於藏識中根本惑。當字。皆去聲。言
其迅速也。猶云一念殺心生。當下即羅叉現形矣。
一念嗔心生。當下即惡蟒現形矣。凡入諸趣。不離
當下。豈必待此生因謝。始感來生之果耶。故不言
隨處隨業。而言當處當業也。大都本經。以楞嚴大
定為正宗。所以證菩提。不離當下。輪生死。亦不離
當下。如仰掌覆掌然。若至向後。廣明七趣。又不在
此論也。夫二種妄見。同中有別。而別中有同。若謂
一真法體。則十法界依正二報。以至一色一香。唯
我一真如性。此外無毫法可得。若謂隨緣而現妄
境。即一世界中。差別無量矣。況盡法界之差別。則
盡地微塵。莫能極其數量。然總不出二種妄見。盖
同生娑婆世界。豈非同業感招。其中各各國土。各
各差別。各各受用。又係別業所感。乃至同生一國。
豈非同業感招。而一國中自有四方中邊。苦樂之
境。千差萬別。又屬別業自感。以此推之。一郡一邑。
一家一室。盡未離乎苦樂二果。其果報。生於同別
二種妄業。而妄業。本乎一心。故盡法界之同別妄
境。現於真心。如目中之赤眚。燈上之毛輪耳。故雖
說二種。只重別業。但要阿難等。知其根身器界。皆
是妙覺明心。隨緣妄現之赤眚。然只須見眚。則非
病矣。如云知幻即離。離幻即覺也。
冠註 此標二種妄見也。上既許說微密觀照。此
復標二種妄見。意謂微密觀照者。即達妄想無性
是也。故一切眾生。輪迴於二種生死。不成正覺。特
為於自妙覺真性。妄為色空。及與見聞。而不知此
見及緣唯一真心。隨緣現起。如目中之赤眚耳。是
以妄見雖多。大約不出二種顛倒。或認物為巳。或
迷巳為物。總是背覺合塵。分別習氣。謂之根本惑。
故曰見妄。當此妄惑。即發生妄業。當此妄業。即感
妄果。而惑業苦三。不出二種妄見。云何二見。一者
別業。二者同分是也。】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至)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是故當知下。雙結法喻。以顯達妄即真也。見眚非
病者。猶云曉得是眚。就不為病。如云知幻即離也。
以終不應言下十六字。釋成上見眚非病一句。其
意自明矣。如第二月下。是除換法喻意。盖初以第
二月。喻見精。單攝見分。次以第二月。喻見與見緣。
統攝見相二分。皆是廣指法界而言也。此除前法
喻。會歸一赤眚。而取一赤眚。喻見與見緣。亦統攝
見相二分。乃自遠而近。就一人身中。發明真性也。
此下復以一人。例同一國。以一國。例同大千世界。
亦乃自近而遠。即根身器界。發明真性也。所謂遠
取諸物。近取諸身。無非一真如實際也。諸有智者。
貫至非燈非見止。正明前云。見非是見。見猶離見
者。是對愚者之言。智者則不必矣。智者。應上十方
如來。諸大菩薩等。
冠註 此以喻發明別業妄見也。以好目喻正智。
燈喻真理。赤眚喻妄見。該盡見分。圓影喻妄境。該
盡相分。又曰。五色重疊者。以喻五塵。統攝根身器
界也。蓋以正智照真境。而境智一如。絕諸能所。如
好眼見燈。本無五色圓影。一念隨緣。成見相二分。
則根境妄分。如目眚見五色毛輪矣。故假圓影。辯
妄無體。併顯妄不離真。意謂五色圓影。本非即燈
即見。亦不離燈離見。若謂圓影即燈而有。則無眚
人何不同見者。喻如諸佛菩薩。以正智觀之。見與
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華本無所有。而此圓影唯
眚之觀者。喻一切眾生。以妄心分別諸相分境。認
為實有。遂起因緣自然之見。若此圓影即見而有。
此見巳成圓影。而能見圓影者復是何物。喻如智
體真心既成相分塵境。而能見塵境者。復是何物。
當知相分塵境。雖是真如隨緣變現。而不變真如
本來不動。若此圓影離燈而有。則合傍觀屏帳几
筵。有圓影出。喻如此相分塵境。若離真理而別有。
則如水外之波。有是理乎。若此圓影離見別有。應
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者。喻如相分塵境。若
離正智真心而有。則心外有法。亦非眾生見分所
緣之境。是故結顯云。色實在燈。又非燈自成影。乃
見病為影者。喻如相分塵境。元自真理現起。但獨
境不生多。因能緣之見分心故。顯所緣之相分境
也。故以法喻合明曰。燈上圓影。固是目中赤眚所
成。即能緣妄境之妄見。亦是妙覺心中之眚妄。若
彼凡愚不見眚者。則妄生分別。謂此圓影為是燈
是見。為離燈離見。若夫智人既能見眚。則雖有此
眚。亦不為病。如云知幻即離矣。故曰。終不應言是
燈是見。是且不肎言。何況復於是中更言非燈非
見耶。故前指見與見緣。如第二月非真月體。亦非
水中月影。何以故。涅目所成故。彼愚者不知。則妄
生分別。謂是月形耶。謂非月形耶。諸有智者。不應
說此揑目根元是月形非月形。喻如見與見緣。在
凡愚妄生分別。指此見精等。謂離真見耶。謂非真
見耶。若諸佛菩薩自住三摩地中。此見及緣。元是
菩提妙淨明體。自不說言是真見非真見矣。今此
圓影亦復如是。諸有智者。既知目眚所成。今欲名
何者是燈是見。是且不肎言。何況更說非燈非見
耶。此亦如是下。乃迴文耳。】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至)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冠註 此明同分妄見也。此惟舉須彌南面所有
之一洲也。海水指七金山外鹹水海也。平陸即無
水之地。洲即水環之地。一大餘小。數滿三千。正中
一大洲。大國凡有二千三百。其大洲之外。餘有小
洲。在諸海中。其洲中或居三兩百國。或一十二十
乃至五十國者。其中最小一洲。秪居兩國。其一國
中。共有惡業感招。共覩不祥。所謂暈適珮玦。妖氣
環匝。於日月曰暈。薄蝕日月曰適。災氣近日。如珮
玦之狀。皆日月之災象也。星芒徧指曰彗。芒氣四
出曰孛。橫去曰飛。下注曰流。此皆星辰之災象也。
災氣夾日曰負耳。映日曰虹蜺。此皆陰陽之災象
也。是諸惡象。但此國眾生同業所招。故能同見。若
本洲中。彼國眾生本無同業。故不見不聞也。此下
進退合明處。雖約見相二分皆妄。如燈上圓影。要
以能見攝六根。所見攝六塵。了根塵皆妄。即是真
性不可局。溺法相宗。微細分柝。大都本經。以一切
事究竟堅固為主。勿得執彼濫此。破碎本旨。觀後
文。淪生死。證妙常。唯是六根。則可知矣。】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至)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冠註 此下正明進退也。意謂二喻既明。即當以
法合上同分之喻。今且復進別業之喻。暫退同分
之法。故曰進退也。即進之曰。如彼眾生別業妄見。
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似前境。終彼見者目眚所
成。牒前色實在燈。見病為影。謂雖有而非實也。眚
即見勞。非色所造。牒前影見俱眚。然見眚者終無
無見咎。牒前見眚非病。遂例明曰。如汝今日。以目
觀見。指見分。攝六根。山河國土及諸眾生。指相分。
攝六塵。皆是無始真見。一念妄動。而成藏識。故現
此見相二分。故曰見病所成。見與見緣。似現前境。
本非實有。即如目中有眚。妄見圓影也。何以知其
然。謂元是自巳本覺妙心。又因一念隨緣。頓起妄
明。遂有能緣之見及所緣之境。即如好眼被勞而
生眚。則見燈上有圓影出。故曰。能緣所緣總名為
眚。然見眚者。終無見咎。若覺了能緣之見即眚。則
所緣之境。即非眚矣。若覺了所緣之境是眚。則能
緣之見。即不墮眚中矣。何以故。若從微密真心。發
起觀照。豈非始覺乎。以此覺而照得能見者。是眚
非實。則始覺即合乎本覺明心。而凡所覺之緣。自
然非眚。斯由心真。而境亦真矣。若從微密真心。發
起觀照。即名始覺。以此覺而照得所覺之境。是眚
非實。則始覺亦合乎本覺。而本覺自不墮於眚妄
之中矣。此實是真見。見一切法。而法法全真。豈同
見精見。明暗空塞雖不雜。而未真耶。下指前過而
責之曰。以彼見精。望此真見。尚落一層。云何復執
四義所成離塵無體之覺聞知見。名為真見。則是
以水中月影。為天上真月。謬之甚矣。是故汝今見
我三十二相。及汝根身器界。并諸十類眾生。於中
分染分淨。執內執外。認能認所。皆是妄見。即如目
中有眚。妄見圓影。而復以見聞覺知為真見。又非
見眚之人也。或曰真見無非是見。何故不可復名
覺聞知見。豈知妄見之上有真精。而真精之上有
真性。盖此真見即真性。而真性本非是眚。故不可
名為覺聞知見。若名覺聞知見。則是真見之眚。亦
如病目見圓影。而真見反晦昧矣。此處到底。是三
層。知見指妄見。若水中月影。真精指見精。若第二
月。性指真見。若天上之真月也。】
「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至)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和合。即因緣義。不和合。即自然義。前云見精。不及
真見者。猶未滅此生死因。故上文覺見即眚。至此
實見見。約阿難一人。以微密觀照。復還本覺。此約
十方法界眾生。以微密觀照。復還本覺也。圓滿菩
提。指根本智。不生滅性。指真如理。境智一如。始本
不二。清淨本心。約用言。本覺常住。約體言。然亦不
出二轉依號也。
冠註 此合明也。以一人例一國。以一國例大千。
不出一眚妄耳。意謂將前一國人。同見種種災祥。
例彼一病目人所見圓影。復將一病目人例同一
國。互相合明。彼一人獨見圓影者。乃勞目中眚妄
所生。此眾人同見不祥者。乃見業中瘴惡所起。二
者所見。雖則不一。俱是無始顛倒分別見妄所生。
此見妄即前見妄。指根本惑也。豈獨此二者同一
見妄所生。以此擴充普例。則南閻浮提三千洲中。
所有國土。同此見妄所生。南洲諸土既同。其餘三
洲諸土亦同。四大部洲既同。則釋迦化境亦同。百
億日月既同。則十方諸佛所有諸有漏國土。及諸
眾生。皆同一見妄耳。夫見妄依真性而起。有漏迷
無漏而成。故曰同是覺湛明性。無漏妙心。初因一
念隨緣黏湛發妄。則於一精明。分成六和合。遂有
見聞覺知為六根。如目中之赤眚。亦有虗妄病緣
之六塵。如燈上之毛輪。根境逢緣。妄識□生。則妄
認四大五陰為身相。六塵緣影為心相。當處發業
當業輪轉。故於因緣和合時。妄見有生。於因緣別
離時。妄見有死。若能迴光返照。斷盡前六識中麤
惑。不墮分段生死。則遠離諸和合緣矣。更斷俱生
細惑。不墮變易生死。則遠離不和合矣。若復滅除
藏識中二種生死之種子。即能轉八識成四智。故
圓滿菩提。獲根本智。契不生滅性。證如如理。則永
絕輪迴。完復清淨本心本覺常住矣。】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冠註 此破和合也。因阿難前云。為我宣說因緣
自然和合不和合。心猶未開。而更聞見見非見。重
增悶迷。世尊即與發明見非是見巳竟。若因緣自
然。先巳破除。唯非和合。非不和合。尚未開示。故不
待更問。而示之曰。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
非自然性。而猶未明覺元非和合。非不和合。若謂
覺性定屬和合。不能離一切法。則同諸幻法。永為
生滅。若謂覺性定不和合。不能即一切法。則棄諸
幻法。於覺性之外。故非和合。非不和合也。復以前
塵審定阿難曰。汝但悟覺性。非因緣自然。而猶以
世間妄想諸和合性。而自疑惑。以為能證菩提之
本覺妙心。亦同世間妄想。待前塵和合而起者。則
汝今者妙淨見精。現對明暗通塞。而當與誰和耶。
若謂見精與明和者。且汝舉目見明。適當明相現
前之時。從何處雜和汝之見精耶。若見精與明相。
未雜和時。雖非歷歷可指。容可辯別。所謂和者。見
即如水。明即如土。若水土既和。則水失其清。土失
其礙。而和成泥相矣。今見與明兩相雜和。見先其
見。明是其明。而和成之狀。復何形像耶。或曰見明
之時。明相現前。明中自有見精。而見中亦有明相。
此即其雜和之像也。縱許明中有見。秪謂之明。而
見則失矣。故破之曰。若非見者。云何見明。然則見
精且無。雜何形像。縱許見中有明。秪謂之見。而明
則失矣。故破之曰。若即見者。云何見又見見。然則
明相且無。雜何形像。或轉計曰。見雖入明中。見未
甞失。而與明相一樣圓滿。明雖入見中。明未嘗失。
而與見精一樣圓滿。故破之曰。必見性圓滿。則無
地非見。何處容得下明而說與明和耶。若明相圓
滿。則無地非明。何處容得下見而說與見和耶。故
雙結上文云。既見與明。各各圓滿。是見不容明。而
明不容見。則見必異於明。而明必異於見。故曰和
明非義。若見雜於明中。失了見之性。而明雜於見
中。失了明之字。此則互相雜。失其明相見性而巳。
故曰和明亦非義也。彼暗通塞。例此可知矣。又汝
見精。若與明暗通塞相附合者。必如蓋合函。兩不
相乖。亦不相離。若此見精。必與明合。至於暗時。明
相巳滅。此見自隨明滅。定不復與暗合。若不合暗。
必不能見暗。云何又能見暗。若謂雖則見暗。而實
不與暗合。猶與明合者。則見的既不合。而合的必
不見。則與明合時。應不見明。既不見明。云何與明
合時。了然知其是明而不是暗耶。今此見精。既能
見明。仍能見暗。定知合明非義。彼暗通塞。例此可
知矣。此中不言覺性。而猶言見精者。正顯文雖在
斯。義猶在前。元是二種妄見以前未了公案。止為
速明見非是見等意。故將此意。暫停至此。下文亦
然。】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冠註 此破不和合也。覺性徧滿於真俗二諦。若
約實際理中。纖塵不立。故非和合。若約今世門頭。
一法不捨。故非不和合。所以般若云。若見諸相非
相。即見如來。古德亦云。若見諸相非相。不見如來。
又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眉毛眼上。阿難不達斯
旨。故聞世尊斥其以世間妄想諸和合性。而自疑
證菩提之心和合起者。更辯破其和合。則復以思
惟心。執妙覺元與根塵識法不和合。故世尊復審
定阿難曰。汝此妙見精。若與諸塵相非和合者。今
於明暗通塞中。不與誰和耶。若此妙淨見精。不與
明和。則見精與明相。各有邊涯際畔。汝且諦觀二
者界限。明止何處。見止何處。見既不與明連。自何
為界。明既不與見連。自何為界。若謂明邊必無見
者。則明與見各有疆場。各不相及。若見不到明邊。
自不知其明相所在。既不知明相所在。云何與明。
分其界畔。而言其不與明和耶。彼暗通塞例此可
知。又妙見精與諸塵相非和合者。今對明暗通塞。
不與誰合耶。若此見精不與明合。則見性與明相。
兩相乖戾。不能角立。如耳根與明相了不相觸。若
耳聽明。逈不相涉。見精既如耳根。則此見精且不
知其明相所在。云何甄別明白。而知其不合耶。若
不能甄明。而妄言見精不與明合者。甚不合理也。
彼暗通塞例此可知。阿難所說之覺。元指真性。緣
指能緣之六根。塵指六塵。及心念慮。統指前六識
心。因世尊斥其以世間妄想諸和合性。而疑能證
菩提之心和合起者。故復疑此覺性必離此而別
有者。即如離波求水也。】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至)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冠註 此總明三科之大意也。前所云大陀羅尼
諸三摩提妙修行路者。自此始也。承上云。汝等雖
悟妙覺明性非因緣自然非和合不和合。則唯知
根身器界屬因緣和合。為虗妄不實。而不知身器
之所以稱幻化相者。依如來藏性而起也。故曰汝
猶未明一切浮根色塵等法。皆如陽焰空華眚妄
毛輪。當處出生。隨處滅盡。所謂初生即有滅。難為
愚者說。然言幻妄者。特稱名指相而巳。其性真為
妙覺明體。可見根身器界。本無實體。唯眾生妙覺
明心。為實體耳。汝等若能如是而知之。乃至陰處
界入。實本無生。蓋為父母與巳業識。因緣合會故。
妄見有生。為巳業力。隨其修短之限。而分離故。妄
見有滅。殊不能知。生從何來。滅從何去。又豈知生
滅去來。皆幻妄稱相。本無實性。而所以能現乎此
者。本是如來藏性也。其性也隨萬有而不變不遷。
故曰常住。其用也處迷途而無障無昏。故曰妙明。
本體不動。而妙用周圓。體用一如。則妙萬物而至
神。性一切而不異。故曰不動周圓妙真如性。若能
親證此境。則於性真常中。求其去來迷悟生死。了
無所得。悟尚不有。豈容因緣和合生滅去來於其
間哉。所謂涅槃生死等空華矣。】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至)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譬如有人下。標真立體。其人無故下。從真起妄。下
文若空來者下。辯妄不實。是故下。了妄即真。後文
倣此。然此處色陰。獨指一身。不同他處。凡根身器
界。有質礙者。皆為色陰。即此一切非相。惟帶言之。
亦不必重。若局溺法相宗。統指十一色法。則向後
五根六塵。皆成贅語。若更謂合色開心。合心開色。
皆好事者之所為。非本經正意也。人當汎言。若單
指眾生。則上一人字。說不通。
冠註 此總徵起。而釋成五陰。皆幻妄稱相。其性
本真也。五陰者。色受想行識也。陰亦云蘊。取積聚
蓋覆二義。謂積聚有為。蓋覆真性也。意謂五陰皆
屬有為。乃世間生滅之法。云何名為本如來藏妙
真如性耶。故設喻以明之。首舉色陰曰。譬如有人。
此人汎言。清淨目喻正智。睛明空喻真理。逈無所
有。喻理智一如。其人無故不動目睛。喻真心隨緣
妄動而成藏識。瞪以發勞。喻見分妄心。則於虗空
別見狂華。喻相分妄色。單指色身。復有一切狂亂
非相。總指身外色塵也。】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假空華以明色陰。即如來藏性也。意謂
勞目所見之空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蓋此色陰
非如如理。非不動智。乃妄動而後見也。故曰。若此
狂華從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若此華相既
有出入。則此虗空亦有內外。既有內外。則非虗空。
若非虗空。便有實體。實則自不容其華相起滅。猶
如阿難既有實體。更不容一阿難於中往來。何謂
狂華生於空耶。若不生於空。豈生於目耶。若此狂
華從目出者。既從目而出。還應從目而入。若從目
出。則此狂華屬人所生。當合有見。若有見者。出既
為空中之華。旋宜見能生之眼。若無見者。出則既
能翳空。旋則當能翳眼。蓋出既翳空。又見華時。目
應無翳。當言清明眼見空中華。云何反言翳眼見
空華耶。旋當翳眼。當言翳眼見晴空。云何見晴空
者。反號清明眼耶。若知此狂華二處皆無。則妄本
無因。即當知其色陰本無生滅。但虗妄稱相。其性
乃非因緣非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假喻以明受陰。即如來藏性也。領納曰
受。若分而言之。為前五識。合而言之。總為受陰。然
必以前五根對前五塵。發起前五識。能領納違順
離合之境。方為受陰。故曰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
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違順者。即如一念未動時。
尚不知有身。安知有根境。既無根境。受自何生。其
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澀滑
冷熱諸相。即如一念動時。根境相偶。有違順離合
之不同。而於中妄生諸識。故曰受陰如是。下文辨
澀滑冷熱之幻觸。不從空生。不從掌出。以顯其受
陰虗妄也。若謂此幻觸從空來者。空無分別。決無
選擇。既能觸掌。亦當觸身。豈有揀擇。而獨觸其掌
乎。既不從空來。豈從掌出。若謂此幻觸從掌出者。
獨掌亦能出。掌未合時。何無澀滑冷熱諸相。而必
待掌合。而後出耶。不特此也。若使定從掌出。掌合
時既知其出。掌離時亦知其入。若必有出入。則其
連掌之臂腕骨髓之中。應亦知其入時蹤跡。何故
不知。若必於臂腕骨髓之中。實有能覺之心。知其
出入。則是自有一物。身中往來。無時不觸。何必待
掌合。而後知其出。始名為觸耶。若知此幻觸二處
皆無。則妄本無因。即當知其受陰本無生滅。但虗
妄稱相。其性乃非因緣非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
性也。澀與滑。冷與熱。含違順二義。掌有離合二義。
總顯受陰因此而起。但托幻觸。以辨受陰虗妄。是
本旨。若援法相宗。強配別意。則謬甚矣。】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梅(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假喻以明想陰即如來藏性也。分別緣
慮曰想。即第六意識。亦名融通妄想。故曰。譬如有
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懸崖。足心酸澀者。即
如一念妄動。而想陰生焉。下文惟假水與酸澀。辨
想陰之虗妄。即此因酢說。而所有之水。不從梅生。
不從口入。若謂此水從梅生者。梅應自談。何待人
有酢說。而復口中水出。梅無酢說。則此水必不從
梅生。若此水從口所入。則聞酸說者。自應是口。何
須更待耳聞酢說。而後口中水出。口未聞其酢說。
則此水必不從口入。若獨耳聞酢說。故有水者。此
水何不從耳中出。而反從口出者。何耶。又此酸澀
不從崖生。不從足入。若崖生者。崖合自思。何待人
思。若因足入。足應自思。何待心思。若獨心思。此酸
澀者。何不生於心中。而反生於足中耶。若知此水
與酸澀。二處皆無。則妄本無因。即當知此想陰。本
無生滅。但幻妄稱相。其性非因緣非自然。乃如來
藏妙真如性也。】
「阿難譬如暴流波浪相續(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冠註 此假喻以明行陰即如來藏性也。遷流曰
行。即第七末那識。所謂恒審思量我相隨。亦云習
氣成暴流。此暗以空喻真如。水喻藏識。非空不能
容水。非水不能成流。故曰譬如暴流波浪相續。前
際後際不相踰越者。即如真心一念妄動而成。藏
識心海。復為境風鼓動心海。而成末那。則有微細
生住異滅。念念不停。其行陰之狀如此。下文唯假
暴流。以辨行陰之虗妄。即斯暴流之性。不因空生。
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離空水者。謂空以寂然為
性。水以澄靜為性。而暴流以遷流不停為性。即如
真心以無生滅為性。藏識以湛不搖動為性。而行
陰以念念生滅為性。然離真心與藏識外。亦無行
陰可得。若謂此暴流性。因空而有。則諸十方虗空。
成無盡流。世界俱受淪溺。今此虗空無盡。暴流有
盡。則知非因空有。即如真如寂然無盡。行陰遷流
有盡。若此暴流性。因水而有。則此流性應非是水
性。何以故。水性屬能有。流性屬所有。當如因樹有
果。而現見能有之樹及所有之果。判然可辨。若此
暴流之性即水之性。是水當定以濁流為性。於澄
清時。則應非水之體性矣。即七八二識乃互相現
起。非定有一性。亦非定有二性也。若此流性離於
空水。則空非有外。水外無流。又非離於空水也。即
如離真心藏識外。自無行陰可得矣。若知此暴流
非生於空水。亦不離於空水。則妄本無因。即當知
此行陰本無生滅。伹幻妄稱相。其性非因緣非自
然。乃如來藏妙真如性也。第一第二第四性字。約
動靜辨。第三性應非水之性字。約能所辨也。】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缾(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巳上總名五陰。元無生滅。但幻妄稱相。其性本真。
故以空華喻。明色陰巳。即托華相而辨破之。以澀
滑冷熱之幻觸喻。明受陰巳。即托幻觸而辨破之。
以口中之水相。足心之酸相。喻明想陰巳。即托水
相澀相而辨破之。以暴流之相。喻明行陰巳。即托
流相而辨破之。是前四陰無甚差殊。唯斯識陰。自
取頻伽缾。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
國。喻義始完。及至辨破。則瓶與人等。俱置之。而獨
辨瓶中之空。無去來之所。無出入之迹。無餘欠之
據。足見前四陰雖不無真性。而妄想熾然。唯後識
陰。雖不無妄。而真性不變。故於前四陰。獨辨妄相
無因。令知妄體本空。則真性可待。於後識陰。唯辨
真性。無所從來。亦無所去。用涉迷悟之鄉。而曾無
出入。體徧聖凡之質。而本無餘欠。令知真空不變。
則妄習自亡。是滅妄歸真以真除妄之辨。不可不
知者也。
冠註 此假喻以明識陰即如來藏性也。此即受
熏持種之藏識。乃一切眾生捨生趣生。去後來先
作主公者。蓋為真如有隨緣不變二義。無明有成
事體空二義。真如隨緣。即為成事無明。而無明體
空。即為不變真如。非定一體。非定二體。則真妄和
合以成藏識者。不出此二種而巳。故曰譬如有人
取頻伽缾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
國者。人喻善惡業力。缾喻成事無明。缾中之空喻
無明中有不變真如。斯總喻真妄和合而成藏識。
塞其兩孔者。即如真如未隨緣時。則具根本後得
二智。既隨緣成識。即閉塞二智。而反成二障矣。千
里遠行用餉他國者。即如識被業牽。輪迴三界。無
處不往。識陰之狀如此而巳。下文不言人缾。獨言
缾中之空無去來相。故曰瓶中之空非彼方來非
此方入。若瓶中之空。自彼方持來。則本瓶中既貯
空去。則於本瓶地。應少此一瓶之空。於彼地曾未
少此一瓶之空。則定非彼方持來。若瓶中之空必
自此方入者。有入即有出。則開孔倒瓶。應見空出。
今縱開孔倒瓶。不見空出。則定非此方所入。以瓶
中之空無去來之相。不變真如。雖在眾生業識中。
曾無生滅去來之相。以人擎瓶千里遠行用向他
國。喻如去後來先。輪迴諸趣者。惟是無明業力而
巳。然此瓶中之空。與外廣大無盡之空。本無有二。
曾無隔礙。亦無餘欠。若脫人之手。打碎此瓶。則渾
然一廣大無盡之空。即如一切眾生斷除業力。翻
破無明。則與十方諸佛所證真空妙理。敵體無二。
寧有佛生之差別乎。若知瓶中之空。曾無去來。瓶
外之空。曾無餘欠。則知真性本無生滅去來。而生
滅去來者。乃業力無明。所謂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耳。即此當知識陰本無生滅。但幻妄稱相。其性非
因緣非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楞嚴講錄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