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貫攝
楞嚴經貫攝
脉絡。喻諸決流源源歸海。譬如理機絲絲入扣。辯才
無礙。顯密全彰。求之今日。則非眼先生其人矣。先生。
宿學巨儒。隱居著述。尤䆳五家宗旨。遂輯楞嚴貫攝
一書。篇帙之成。需之二十七年之久。葢用志專勤。欲
以一人之精力抉萬類於迷津。仁哉其即瞿曇氏之
用心乎。篇中。以佛言語。證佛智慧。不即不離。有倫有
脊。真乃無所不貫。無所不攝。葢先生於此經。始得會
解。繼見合轍。又因離公得讀正脉。而終取材於竟陵
之如說。可謂集眾腋以成裘。錯五釆而施繪矣。至於
就簡刪繁直截貫串剖抉微奧。開卷了然。予小子讀
而快之。如覯優鉢羅華。雖欲不歡喜讚歎。不可得也。
遂因先生之命。而為之序。
康熈巳酉五月崑山年家子徐元文頓首拜撰
* No. 303-B
序
夫說法者。無法可說。解經者。借解存經。無法可說。不
妨橫說竪說也。借解存經。貴在一解眾解也。自經流
震旦。而楞嚴後至。解經者固多。解楞嚴者尤多。然或
條分縷拆。曲證旁稽。而反乖於融通渾一。或拘文敷
衍數墨循行。而遂流於支離浮蔓。則又不如無解。此
達大師所以勸人專讀白文也。自解楞嚴以來。唯天
如十家會解。盛行於世。迨一雨法師合轍出。而生面
別開。至交光法師正脉出。而奧義闡盡。雲棲蓮老。搭
衣禮拜。閣筆不註。有以也。其後鍾伯敬賀中男。又約
正脉之旨。而著為如說。頗出新意。了庵居士。乃滙諸
家。而以吾儒講章之法編之。初名貫攝。改名說通。嗚
呼備矣。予得而卒業。焉見其痛掃科揲之葛藤。獨標
直捷之妙義。而精神全在承接過脉中使十卷如一
卷一卷如一句一句如一字。昔之開卷而欠伸欲睡
者。今則愈讀而津津有味。若唯恐其速盡也。所謂借
解存經。而一解眾解者。不其然乎。若夫居士以再來
人。弘三教緒。澡身如霜枝雪幹。淬品如潭月松風。其
深脩密煉。在語言文字外者。高徐二先生既言之。予
奚贅焉。
康熈辛亥秋八月
賜進士出身雲南道御史奉
差巡視兩浙鹺政關中通家世弟熊焯 拜書
* No. 303-C
序
楞嚴貫攝者。非眼先生。津梁後學而作也。此經之解
多矣。何復煩此。曰經者。西方聖人談道之書也。然聖
人之書。原是聖人之言。聖人之所言者。誠與世人不
同。而其言之。有倫有脊。為呼為應。一字一句。定有銷
歸。幾段幾章。自相鈎鎖。則必與世人之言同。而尤詳
盡者也。如是。則後世之讀經者。必盡曉聖人之言。而
後能得聖人之意。尤必如面聆聖人之語而後能會
聖人之言。故文人之技。去道遠矣而有時妙用其長。
震於鐘鼓而朗於日月。當亦大覺所為破顏微咲者
也。然則古德時賢。紛綸諸解。豈猶有所未足歟。曰其
用不同也。夫車舟岐於燕吳。而裘葛分於寒燠。非有
優劣存焉。而適宜則固逕庭矣。諸師之解。抉微剖密。
各有專長。而或申其義。或未體乎詞。求其呼應分明
脉絡通徹。葢未易數數然矣。先生此編。顧盻生情。宛
轉會義。葢有出於諸師之外。而補其所不及。通其所
未了者。夫脩多羅葢亦多矣。而佛頂獨為尊勝。不止
破顯盡致堂室窮幽半滿邪正之歷歷分明。良由房
相運筆文字入妙。遂今乾竺奧義白日中天。則先生
此編。固調御所囑累。而清河之功臣也。夫文之載道
也固矣。而道未明。亦有二端焉。義學龍象。非曰乏人。
而外典之博涉未深。故下筆時有齟齬。求其一一。文
從守順。虗實咸宜。即古德往往有遺議。至於宗門直
指自詫。不落言詮。恐一傍語言。便成教相。不屑為青
龍疏鈔。而飜留心李杜韓歐之業。區區與文士爭長。
是可恠也。苟謂筆墨在真如之外。彼地水火風。且巳
兼收者。何故苟謂般若在語言之外。此方真教體清
淨在音聞。調御於斯不話墮乎。夫千里之流。一曲偶
閼則不貫。一闋之奏。抑揚不盡其致。則曲不成。而況
聖人精微之語。寧可鹵莽遇之。而托於卓犖。觀大意。
以免玩物喪志之譏乎。彼諸君子之論。夫固有為言
之也。葢古人間出之資。與忘言之教。固有斷章取意
而有會者矣。固有一字一句而磕著築著者矣。固有
郢書燕說而獲大益者矣。不止是也。即以本經言之。
固有知見立知句讀錯斷而證入者矣。更以禪宗言
之。固有聞挽歌艶詩而桶底脫然者矣。不止是也。以
他方世界言之。固有以飲食香臺而作佛事者矣。即
棒喝猶為鈍置。而況語言乎。然以言乎一人之悟殊
方之法則可。而欲以投娑婆之機。演大雄之法。舉先
聖人耳提面命之言。一一令千百年之後之人順乎
耳而浹乎心。飽性海之玹波。睹義天之朗曜。當在此
不在彼也。明矣。不佞卒業斯編。不覺忻然。合掌曰。佛
頂光明。復爍四天下矣。葢脩多羅之義。震旦譯云契
經。上則契諸佛之理。而下亦必契眾生之機故也。經
之為義。曰貫曰攝。貫穿所說至道。攝持所化眾生故
也。先生此編。彷儒者經書講章之例為之。以必肖必
透為則。其理契先佛者。既巳擇取。諸師之妙解而用
之。至於語言如生。𠃔貫𠃔攝。以俯契群機者。向來得
未曾有視。紫柴講錄。尤為盡善。當與大圓張尚書金
剛義趣廣演。並有千秋無疑矣。交光之後。復筞奇勳。
是可喜也。不佞每訝井絡之墟宗風不墜。昭覺大師
以比丘身現。內江相國以宰官身現。今先生。又以淨
名龐老。鼎足其間。皆可云優曇華迦陵音矣。此編行
世。六宇同風。人共知。金色頭陀。方在雞足山中。護持
佛衣。俟面授補處菩薩。豈知慶喜尊者。亦方於獅子
座上。現在結集佛語。不惜更下註脚。慈悲末法眾生
乎。
康熙丁未一陽月長至日
宗人府丞前吏部左侍郎兼國史院學士
東蒙高珩拜撰
* No. 303-D
編輯始末
余庚辰歲。客京師。始閱楞嚴會解。閱凡再。僅窺其大
意而巳。丁亥避亂於梁山之金城塞。又得會解讀之。
稍復通曉。於時竊有願焉。顧安得淹貫明白。若儒家
之講意者。以廣引末學乎。戊子冬。隨集仙宗兄。過達
州之漢城寨。忽得合轍一卷於斷殘經帙中。取而誦
之。心開神躍。曰此可為講意資糧矣。而全本亦未見
也。己丑。至嘉陵。參離指和尚。云有合轍全本。庚寅。乃
求得而卒業焉。則又躍然。歎未曾有。和尚謂余。合轍
固善。不如正脉之尤善也。余又求正脉讀之。初苦其
科揲煩碎。屢閱屢冥。及觀其簡識取根不用天台止
觀。種種卓見。高出羣疏。相傳。蓮師初見此本。望北焚
香。搭衣禮拜。良有以也。而余之講意。可以編矣。爰取
正脉合轍二書。研味參伍。用經書講章之例。融會而
編之。分章過脉。聯絡照應。必肖先佛口脗。必透後學
心胸。而繁碎科分槩從芟去。大約取正脉十之六合
轍十之四。而余間有管窺。亦附十之一焉。權輿於辛
卯正月。告竣於壬辰九月。書成凡十卷。敬質之離和
尚。和尚不以為謬。而令存其草本以待緣而梓焉。順
治庚子。余就養復入都門。此本尚留嘉陵。未之携也。
偶於報國寺集得如說一函閱之。書成於鍾伯敬賀
可上兩居士。大約亦本正脉。而參以新裁。往往玅合
佛旨。至丁未春。次男如淮。來自嘉陵。乃緘余草本至。
宛然故舊重逢。喜可知也。於是。復加較定。而以如說
參之。葢前後二十七年。而大願始畢。可以無憾矣。至
於剞劂流布。予未敢必適。同鄉高平令白君田生。讀
而善之。首捐百金。倡刻三卷。而唐謝兩君和之。吾兒
又卒成之閱。半載而十卷告完。其序則天官少宰高
念東先生椽筆。先生今之張無盡也。聖典託名敘以
傳。不尤幸乎。爰記其始末如此。俾後之覽者鑒弘經
之不易。而勿加輕褻云爾。
旹
大清康熈七年戊申秋八月朔旦。白衣戒弟子劉道
開。題於燕臺之鴻雪堂。
* 表懺疏意
伏以
佛法廣大。雖上哲究其津涯。
經義淵微。豈下愚可得而詮註。聊因前人之緒論。薄
效編纂之寸長。既勒成書。理宜申
告。仰干
獅座。
俯鑒螘忱。言念弟子劉道開。蠢蠢凡夫。茫茫業識。幸
植善根於宿世。獲觀
玅典於今生。憶讀楞嚴。起於庚辰之歲。及編直解。乃
在辛卯之年。閱兩載而始成。盡去揲科之𤨏碎。
滙羣言而拔粹。務求脉理之貫通。揀識取根。不
用天台止觀芟繁就簡。例同儒氏講章。開卷了
然。初學既便其易曉。循行豁爾。鈍士不苦其難
知。藏笥篋者有年。待剞劂於緣會。憑仗。
韋陀之願力。默牖檀越之信心。信官白良玉。倡刻三
卷於前。信官謝述度。助刻兩卷於後。餘則弟子
道開。偕男(信官如漢貢生如淮)隨力措辦。用襄厥成。計工
資參百餘金。裝善本一函十卷。殺青巳峻。稽顙
告成。爰卜本月朔日。祗就玅喜庵。延僧設供(云
云)伏願
弘慈灼鑒。
慧力護持。倘不大謬於
聖言。尚求
陰導其流布。俾普天含識。共遊一六之門。率土孕靈。
同躋圓通之域。弟子道開不勝翹誠悚慄之至。
謹意。
No. 303
楞嚴說通卷一
巴郡居士非眼劉道開纂述
成都沙門離指方 示鑒訂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三字。若據他經。即是佛身三十二相中之
無見頂相也。若據經顯義。是指菩提涅槃元清淨
體如來藏心言也。由此心體。含吐十虗。彌綸萬有。
為大覺最尊最勝之頂法也。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者。不變名如。隨緣為來。小乘如而不來。凡夫來而
不如。唯我大覺。亦如亦來。故名如來。獨知獨見之
謂密。出生聖果之謂因。磨鍊治習之謂修。忘心默
契之謂證。無不究盡之謂了。不落言思之謂義。謂
大覺依此頂法為因。而實修實證。障盡惑空。因窮
果滿。能事巳畢。更無餘事。一義皆了。更無餘義。故
曰如來密因修證了義也。諸菩薩萬行首楞嚴者。
首楞嚴。此云究竟堅固。謂始從乾慧。以至等覺。皆
以此頂法為因。而修萬行。分斷無明。分證真理。上
歷聖位。踏佛階梯。以至事事得成堅固也。除諸佛
菩薩。其餘出世小果。治世聖賢。雖亦各有悟入。依
稀彷彿。窺見一班。類皆坐在相似覺中。以不能空
五蘊。銷六根。盡五住。超二死。未超心量。未至圓極
故也。經者。常也。作終古之常規。為佛燈之後焰故
也。
○一大。二佛頂。三如來密因。四修證了義。五諸
菩薩萬行。六首楞嚴。七經也。第一大者。稱讚之詞。
具洪濶。包含周徧。眾多。深奧。元始。恒常。超勝。八義。
二佛頂者。法華為佛全身。此經為如來頂。顯斯經
為法華中精要之義也。三如來密因者。如為本覺。
來為始覺。本始究竟。名如來也。曰密因者。取如來
在凡夫時。於六根門頭。頓悟圓湛不生滅妙明真
心。此心為四科七大根本實性。具足三如來藏。全
體大用。本來是佛。豈惟但是因性。亦乃即是果性。
以諸如來無別所證。乃至證時。更無毫髮增添。所
謂從初發心。即成正覺也。所以為最密者。以此即
是二根本中真本。所謂識精明元。菩薩涅槃。元清
淨體。佛言一切眾生。不成無上菩提。皆為不達此
本。錯亂修習。至後偈中。又言常不開演。足顯根中
所具如來藏性。乃是難測難知。最深最密之法。經
文首從請定。至四卷身意輕安。得未曾有。即此密
因也。然此一段。即是阿難所請三名中妙奢摩陀。
以此三如來藏性。即是自性本定。而頓悟了達於
茲者。即微密觀照故也。四修證了義者。以前段全
彰自性本具。天真現成。然既曰密因。豈礙修證。是
故雖歆藏性之巳知。更喻華屋之未入。由是開决
定義門。示解結次第。葢必解六結而越三空。方為
了義之修。獲二勝而發三用。方為了義之證。然謂
之了義者。有二義。一者。用根不用識故。葢用識。則
以生滅為本修因。如蒸沙作飯。畢竟不成常住菩
提。故非了義。用根。則以不生滅性為因地心。如依
金作器。决定能成無上菩提故。為了義。又用根巳
為了義。而特選耳根。更為。了義中之了義。以其超
二十四聖而獨妙。為十方三世諸佛一路涅槃之
要門也。二者。從性起修。因該果海故。葢依密因無
修證果海中。不妨幻修幻證。故修而無修。非事相
之染修。證而無證。非新成之實證。故為了義。而非
不了義也。經文自四卷後半。請華屋之門。直至七
卷前半百靈護呪。即此了義也。然此一段。即是阿
難所請妙三摩提。以此耳根圓通。為第一如幻三
摩提故也。五諸菩薩萬行者。諸菩薩。即本經分證
諸聖五十五位之數也。萬行者。即諸位中歷修之
行。如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以至等
覺。其行應無有量也。此之萬行。躡前了義。而更進
深玄。要之根抵於三如來藏。而歸極於無障礙法
界。經文自七卷後半阿難請位。至末結經名以前。
即此萬行也。此一段。即阿難所請三名中妙禪那
也。六首楞嚴者。大定之總名也。圓含上三別目。而
為一定全體。當知此定逈不同於常途止觀。葢常
途止觀。全屬功夫。此則不爾。涅槃經。佛自釋首楞
嚴云。一切事究竟堅固。而古德即明其徹法底源。
不動不壞。細詳其旨。分明取自心本具為首楞嚴。
何曾取起心對境止觀為定哉。七經者。是諸經通
題。至於文詞之妙。本於如來精義巧辨。而加以房
相潤色之工。極為華藻流麗。妙含無盡。觀者研味。
自當得之。
○賀中男云。經中見猶離見。見不能及。
大佛頂也。得元明覺不生滅性。為因地心。即密因
也。如幻三摩提。彈指超無學。即修證了義也。二十
五圓通。五十位真菩提路。即諸菩薩萬行也。
○大
定有三義。一曰。此是妙定。正以本性自具。天然不
動。不假修成。總在迷位動中。其體本然。故稱為妙。
不然。何以為徹法底源。不動不壞之定哉。據此。則
凡不即性。而別取功夫為止觀者。皆不妙之定也。
二曰。此是圓定。正以此定不但獨取自心不動。乃
統萬法萬事。皆悉本來不動。為一定體。不然。何以
為一切事不動不壞之定耶。據此。則凡不兼萬有。
而獨制一心者。皆不圓之定也。三曰。此是大定。正
以此定縱在迷位。尚本不曾動搖。開解之後。豈有
出退。當知此定自發解起行之後。直至歷位成佛。
終無退出。何況有壞。不然。何以為究竟堅固之定
耶。據此。則凡有入住出。縱經長時。皆不為大定也。
一經科為三分。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 ○序分第一(有通序別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室羅筏城祇桓精舍。與大比丘
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無漏大阿羅漢。」
【序經之意若曰。如是之法。我從佛聞。彼一時也。佛
在舍衛城。祇陀太子林中。須達布金精舍。與大比
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此諸人者。皆是無欲漏。無
有漏。無無明漏。回心大阿羅漢。而非定性聲聞可
比者。】
「佛子住持。善超諸有。能於國土。成就威儀。從佛轉輪。
妙堪遺囑。嚴淨毗尼。弘範三界。應身無量。度脫眾生。
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試以大阿羅漢之德言之。以言其自利也。安住如
來宮殿。掌握如來法印。能行法王令。能紹法王位。
謂之佛子住持。而於欲有。色有。無色有。則善超之。
葢小乘以出三界為超。不名為善。今則即三界而
出三界。非若昔日之畏三界如牢獄也。自利之德
如此。以言其利他也。能於十方國土。成就三千威
儀。成就巳。亦成就人。非若昔日之躭寂滅。而不肯
成就眾生也。又能助揚佛化。轉大法輪。荷擔家業。
妙堪如來付託之遺囑。非若昔日之不堪受是法
也。又能身嚴心淨三聚之戒。言為世法。行為世則。
而大範乎三界焉。非若昔日之戒有漏缺。不能為
法於三界也。又能應身無量。度脫眾生。非若昔日
之膠柱鼓瑟。無方便也。于以拔濟未來眾生。墮見
刺者拔之。溺欲泥者濟之。使之超越乎污根之塵。
牽心之累。而不落陷穽焉。非若昔日之唯為一身。
如獐獨跳也。利他之德如此。此之謂迴心佛乘之
大阿羅漢也。
○鍾伯敬疏云。嚴淨毗尼一語。該上
下文義。毗尼。戒律也。在身曰嚴。在心曰淨。六卷之
四清淨明誨。七卷之安立道場。總躡於此。見善超
諸有。及弘範三界。數句。皆以此為根本。葢以此經
以戒為重故也。】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訶目健連。摩訶拘絺羅。富樓
那彌多羅尼子。須菩提。優波離沙陀等。而為上首。」
【其名維何。曰大智舍利弗。此云鶖子也。曰摩訶目
健連。此云採菽氏也。曰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即
舍利弗之舅長爪梵志也。富樓那彌多羅尼子。此
云滿慈子也。曰須菩提。此云空生也。曰優波離沙
陀。此云塵性空也。是諸羅漢。各有過人之能。出人
頭地。故為上首焉。
○法華言授記成佛。却從二乘
說來。而卒於一乘。故開經歎德。先言聲聞。而後及
於菩薩。楞嚴言最初方便。揀却二乘聲聞緣覺。直
斥之為錯亂修習。列於十種邪見之末。葢楞嚴始
終止談上乘。不及其餘。故歎德處。直從無漏大阿
羅漢說起。巳是極頂之談。法華如宰相功成身退。
追敘其作秀才孝廉。假途託迹之由。楞嚴如蒙養
初學。其父師便教以立志作宰相。勿令豫作秀才
孝廉之想。所謂修證了義也。】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并其初心。同來佛所。屬諸比丘
休夏自恣。十方菩薩。咨决心疑。欽奉慈嚴。將求密義。
即時如來。敷坐宴安。為諸會中。宣示深奧。法筵清眾。
得未曾有。迦陵仙音。徧十方界。恒沙菩薩。來聚道場。
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不特此也。又有無量獨覺緣覺之辟支。真窮惑盡
之無學。并其研真斷惑之初心。同來佛所。不謀而
至。不約而親焉。是時也。適當諸比丘九旬坐夏。日
滿解制。恣其自陳。以考九旬德業之日。十方菩薩。
恣問決通心之所疑。欽奉如來攝物之慈。折物之
嚴。且將更求密修密證之了義焉。即時如來。敷展
坐具。宴然安居。為諸會中。宣示幽深秘奧之法。于
是法筵清淨之眾。皆聞所未聞。而得未曾有。似迦
陵鳥之仙音。徧徹十方世界。恒沙菩薩。聞如來音
聲。皆來聚集道場。文殊師利。而為上首。葢此菩薩。
表根本智。為擇法眼也。
○休夏自恣者。比丘當初
夏時。即結制禁足安居。不令乞食名休夏。亦名坐
蠟。自恣者。是期滿解制之日。即七月十四十五十
六三日也。自知有過。恣其自陳。自不知過。恣任僧
舉。正是嚴淨毗尼之義。益顯戒為重矣。】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諱日營齋。請佛宮掖。自迎如
來。廣設珍羞無上妙味。兼復親延諸大菩薩。城中復
有長者居士。同時飯僧。佇佛來應。佛勅文殊。分領菩
薩及阿羅漢。應諸齋主。」
【于是有舍衛國勝軍王。為其父王諱日營齋。請佛
於宮掖之中。自巳迎接如來。廣設珍羞無上之妙
味。敬之至也。又敬師及弟。兼復親延諸大菩薩。而
城中復有福德俱隆之長者。清淨自居之居士。同
時飯僧。佛以不能遍及也。乃勅文殊。分領菩薩。及
阿羅漢。應諸齋主。以慰眾心焉。通序竟。】
「唯有阿難。先受別請。遠遊未還。不遑僧次。既無上座
及阿闍黎。途中獨歸。其日無供。即時阿難。執持應器。
於所遊城。次第循乞。心中初求最後檀越。以為齋主。
無問淨穢剎利尊姓及旃陀羅。方行等慈。不擇微賤。
發意圓成一切眾生無量功德。」
【諸弟子既巳分應齋主矣。唯有阿難。自恣之前。先
受別方之請。遠遊未還。無暇列於眾僧之次。當其
遠出既無上座。及阿闍黎。而防閑軌範之無人。及
途中獨歸。不列僧次。則是日無供矣。即時阿難。乃
執持應量之器。於所遊城。挨門而乞。心中初求最
後檀越。未曾飯僧行施者。以為齋主。無問或淨或
穢。自剎利之王家。以至旃陀羅之屠家。方行我平
等之慈。不擇微賤。惟發意圓成一切眾生無量之
功德焉。殊不知纔有求心。便有分別。既有分別。便
有淨穢。有貴賤。安能一目平等視之哉。故知初求
二字。便是阿難走作處也。】
「阿難巳知如來世尊訶須菩提及大迦葉為阿羅漢
心不均平。欽仰如來開闡無遮度諸疑謗。經彼城隍。
徐步國門。嚴整威儀。肅供齋法。」
【所以發意行乞者何也。葢阿難巳知如來世尊。曾
訶須菩提。及大迦葉。皆為阿羅漢。一則捨貧從富。
一則捨富從貧。而不均平。今我欽仰如來昔日之
語。故發是意。一以開闡平等無遮無礙之慈。一以
度眾人生疑生謗之口。葢專向貧家。則富者疑。專
向富家。則貧者謗也。惟其如是。故於高門懸薄。次
第循乞。經彼城外之隍。徐步國門之內。嚴整威儀。
而肅恭齋法焉。觀此行履。便是可入淨。而不可入
穢。可入佛。而不可入魔。可比丘。而不可菩薩。視金
剛經中。如來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舉動。自然
中節。毫無勉強。不啻天淵之隔矣。】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經歷婬室。遭大幻術摩登伽女。
以婆毗迦羅先梵天呪。攝入婬席。婬躬撫摩。將毀戒
體。」
【爾時阿難。因乞食之次。既無揀擇。不覺經歷婬女
之室。遭大幻術摩登伽。此云本性妓女者。用金頭
外道所傳先梵天呪。攝入婬席。婬躬逼近撫摩。將
毀戒淨之體焉。由尊者求心未歇。作意未忘。心未
曾平。見何曾等。乃欲平等行慈。竟遭毒手。故知非
得事事無礙者。斷不能入泥入水。平等行慈矣。
○
鍾疏云。阿難所發之心。正是耻小慕大。宛然方等
法相。如人出門應舉。期中首選。中途遇盜。遇盜自
遇盜。首選自首選。豈可以遇盜之故。云不當期首
選耶。】
「如來知彼婬術所加。齋畢旋歸。王及大臣長者居士。
俱來隨佛。願聞法要。於時世尊。頂放百寶無畏光明。
光中生出千葉寶蓮。有佛化身。結跏趺坐。宣說神呪。
勅文殊師利。將呪往護。惡呪銷滅。提獎阿難及摩登
伽。歸來佛所。」
【如來方在王宮。如彼婬術所加。阿難有難。於是齋
畢速歸。王及大臣。長者居士。見佛不遑說法。異乎
常儀。故俱來隨佛。願聞法要。於是世尊。頂放百寶
無畏光明。無善不具。故曰百寶。無惡不摧。故曰無
畏。光中出生千葉寶蓮。示此智光。為萬行之本也。
有佛化身。結跏趺坐。示此智光。為諸佛之母也。佛
不自說呪。令化佛宣說神呪。示此呪心。是不動智。
必是不動佛說也。乃勅文殊師利大智慧人。將呪
而往。以此呪力。加之婬根。如湯銷氷。如明破暗。故
令摩登婬火頓歇。阿難戒體如初。提撕獎勸。歸來
見佛焉。此上別序也。序分竟。】
* ○正宗分第二
大科為二。一是菩提涅槃根本。一是生死流轉
根本。
初科復分為四。一見道分。二修道分。三證道分。
四結經分。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
殷勤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
最初方便。於時復有恒沙菩薩及諸十方大阿羅漢
辟支佛等。俱願樂聞。退坐默然。承受聖旨。」
【此下見道分也。古人得一指頭禪。終身用之不盡。
阿難歷劫憶持如來秘密妙嚴。不能免離摩登伽
難。故知博學多聞。若不真修實證。盡落鬼家活計。
及對境風一吹便倒。皆由平日學力有餘。道力不
足。故因誤墮而陡然發憤。正如蘇季敝裘還鄉。不
得不刺股揣摩。以圖卿相也。阿難既見如來。頂禮
悲泣。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此一恨字。便
是獲法身之前矛。向後悲淚痛責。皆從此恨流出。
故道人不可無此一恨也。從外入者為多聞。從內
出者為道力。道力未全。多聞何益。於是殷勤啟請。
十方如來。得成菩提之果覺。必用妙奢摩他。三摩。
禪那。最初方便之因心。梵語奢摩他。此云止。梵語
三摩。此云正定。或翻等持。梵語禪那。此云靜慮。此
三者。是大定之共名。而首楞嚴王。即此三名之總
目也。意謂此大定之名。我巳熟聞。但不曾悟。不曾
修。不曾證。不得其用。故為魔力攝持。不能自脫。始
信多聞無益於巳。然我雖蒙如來授記作佛。若不
修因。終難得果。十方如來。悉由此三。得成正覺。不
知如來最初用何方便。何由而得開悟。何由而得
證入也。於是復有恒沙菩薩等。俱願樂聞。退坐默
然。承佛聖旨。
○按佛下答奢摩他者。葢取本具不
動搖。不生滅。周圓之心。開解照了為義。即正因佛
性。略兼了因。為奢摩他體。乃性具即定之慧也。三
摩提者。葢即攝前開解性定。而契入之。行起解絕。
寂定為義。即正因佛性。略兼緣因。為三摩提體。是
性具即慧之定也。禪那者。葢即於契入之後。深位
之中。雙躡前之定慧。中中流入。歷位漸證。至於究
竟為義。亦即於正因佛性。略兼緣了二因為禪那
體。乃性具雙融之定慧也。當知三名下。各有最初
方便。如奢摩他中。以悟見是心為初方便。而以了
識非心為最初方便。三摩提中。以反聞自性為初
方便。以入道場為最初方便。禪那中。以十信為初
方便。以乾慧地為最初方便。是則見道一分。為答
奢摩他。修道一分。為答三摩。證道一分。為答禪那。
今經三處。顯然各有單標三名。遵佛明言。判佛文
義。不易之定論也。
○正脉懸示云。三者決定不用
天台止觀。以見道一分。原是如來開示眾生本有
真心。性具妙定。始自眼根指出。展轉通貫萬法。仍
令圓悟萬有。總一如來藏性。顯其未及加修。而人
人早先具此楞嚴妙體。但惟教其悟明此之性海。
以為後文圓通入處而巳。本不曾立觀門。教修習
也。而諸家瞢然。強安三觀。則是前文全說修門。何
阿難又有華屋之喻哉。當知斯經所以大異於眾
典者。正以其指心在根。斯定之所以大異於諸定
者。由說自性本定也。若謂前文是說修門。全障性
定。且有礙後耳門妙修。全無用處矣。故知阿難所
請奢摩他等。乃是大定之共名。又於奢摩他上。加
一妙字。正簡不妙。良以諸乘皆言定。不簡則濫彼
諸定故也。是則自性本定。不取修定明矣。諸師於
未指耳行之前。預立三觀。以雜亂人心。譬如國王
將有事於東征。遣一使臣。宣傳勅命。召集諸將。宣
示廟謨。使臣妄傳諸將。速往西征。久之。王問諸將
何以不至。使臣對以彼日傳命。西征久矣。王大震
怒。深怪使臣。錯傳此命。此亦如是。佛欲專令行人
修耳根圓通。如王將有事於東征也。乃先開其妙
解。令悟根性。以為圓通入處。如王先欲宣示廟算
神謀。以決東征之勝也。註家於未說圓通之前。輙
立三觀。令其修習。如使臣妄傳王命。指東為西也。
嗟今沿習既久。業楞嚴者。無不搜索三觀。但是借
經為敲門瓦子。而正惟發明天台止觀而巳。畢竟
令觀意獨明。而經意障盡。何迷錮支離。一至於是
哉。
○鍾疏云。奢摩佗。常翻寂靜。三摩。翻觀照。禪那。
翻寂照不二。請詞冠以妙字。乃妙奢摩佗。妙三摩。
妙禪那也。妙則舉一即三矣。故後文或單說三摩。
直以三摩為大定也。或單舉奢摩佗。例亦如是。舊
解分配天台三止觀。而正脉駁之。致天台後裔。操
戈不巳。予謂楞嚴時。未有天台。縱使義合。止可取
以為證。豈可徑以天台作楞嚴正解也。】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情均天倫。當初發心。於我法中。
見何勝相。頓捨世間深重恩愛。」
【阿難既請大定。為成佛之因矣。世尊即當答之如
何是奢摩他。如何是三摩。如何是禪那。不如是答。
而反詰其最初發心者何居。葢妙之一字。是如來
自證法門。向人輕吐不得。且阿難正當初發憤時。
又不可即施峻厲法藥。故先逆探其病源。而安慰
之曰。汝我同氣。情均天倫。非他人可比。夫他人請
問。亦必盡情吐露。豈有天倫同氣。而反不盡情向
汝道者哉。但汝問我成道最初方便。我却問汝出
家最初發心。夫世間至恩至愛。莫如父母。而汝當
初發心。於我法中。有何所見。頓將深恩重愛。一時
割捨。而投我出家乎。先德云。末後牢關。不離最初
一句。故阿難如是問。世尊亦如是答之。】
「阿難白佛。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形體映徹。
猶如琉璃。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愛所生。何以故。欲
氣麤濁。腥臊交遘。濃血雜亂。不能發生勝淨妙明紫
金光聚。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此初陳眾生知見也。阿難承問。而白佛言。如來問
我見何勝相乎。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形
體映徹。猶如琉璃。我常自思維此相非是世間欲
愛所生。何以故。欲氣麤濁。腥臊交遘。濃血雜亂。安
得發生三十二相之勝淨。琉璃映徹之妙明。而同
紫金光聚乎。以我見相。合我思維。生渴仰心。是以
頓捨恩愛。而從佛剃落也。阿難被世尊一問。將底
蘊盡情吐出。却被三十二相。一時換却眼睛。豈知
能見所見。皆屬依他。盡是虗妄耶。又從見相處。用
心思惟。分淨分染。生愛生憎。厭麤濁而欣淨明。皆
是識心分別計度。夫染相不忘。故為魔轉。淨相不
忘。又為佛轉。雖魔佛有異。淨穢差殊。無非知見立
知。總是合塵背覺而巳。
○此中所說見相。是三細
中之轉現。思惟。即六麤也。為一經之發脉。故下文
先破六麤。次顯三細。次顯如來藏心。次第紬繹。方
見深旨也。
○三細者。即根本無明之惑也。一業相。
即從真起妄初動之相也。二見相。見初動之相也。
亦名轉相。謂依初動之業識。轉成能見之相也。三
境界相亦名現相。由前轉相。則境界妄現也。六麤
者。一智相。二相續相。三執取相。四計名字相。五起
業相。六業繫苦相也。又三細者。一自證分。二見分。
三相分也。】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
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
不真。故有輪轉。」
【此雙標真妄為一經之綱宗也。如來見阿難說見
相。說思惟。討得杷柄在手。遂姑縱之曰。善哉。阿難。
汝見三十二相。便能割愛出家。豈非世間决烈大
丈夫事。何善如之。第此一念厭染愛淨。正是眾生
知見。正從發潤二種無明流出。生死相續。皆由於
此。汝等當知。一切三界眾生。從無始劫來。生生死
死。死死生生。相續不絕。非有他故。皆由不知常住
真心性淨明體。統此一心。在紛擾而不變異曰常。
在生滅而無去來曰住。在幻妄而不爛壞曰真。在
萬法而不動搖曰性。在污濁而不染曰淨。在欲氣
而不昏曰明。汝等有此心體。勝淨妙明。本周法界。
而不知。反認如來勝淨妙明形體映徹之相。以為
奇特。而生渴仰。非妄想而何。由汝日日所用者。皆
用此妄想。此想不是汝之常住真心。是汝生死根
本。汝乃錯用此心。認賊為子。故有生死輪轉耳。
○
如說云。阿難慕佛妙定。而此妙定非識心所修。必
須先悟此識非心。別求真心。故下文由淺入深。漸
次開示。自此至卷末。總是破妄顯真。然有畢竟破
者。如說鍮石非金。破盡不用也。有不畢竟破者。如
說鑛中有金。欲其銷出真金。因顯而破也。經中於
識。全破其妄。譬說鍮石非金也。于根。多顯其真。少
破其妄。譬說鑛中有金。不可離鑛而覔金也。于陰
入處界。一一妄破顯真。則鍮不能混金矣。于七大。
全顯其真。則純金而非鍮矣。】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真發明性。應當直心詶我所問。
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心言直故。
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
【此勉其直心答問也。汝既欲研究無上菩提。真欲
發明自性。應當真心吐露於我。有疑直問。有問直
答。不得半吞半吐。藏頭露尾。若爾。便成委曲相矣。
彼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內心
既直。外言亦直。心言既直。內外一如。如是乃至終
於妙覺。始於乾慧。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則生
死可以直超。妙莊嚴海。可以直入矣。
○淨明經云。
直心是道場。先德云。擬心思量。早是曲了。臺山婆
子。見人問路。便云。驀直去。若有一毫委曲。便落眾
生知見。即遭枝岐。下文云。狂心自歇。歇即菩薩。此
直路也。不成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外道天
魔者。此曲路也。】
「阿難。我今問汝。當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將何
所見。誰為愛樂。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是愛樂。用我心
目。由目觀見如來勝相心生愛樂。故我發心。願捨生
死。」
【此細審眾生知見也。尊者索頭。巳在世尊手裡。故
捻定見相發心。重翻問端曰。阿難。我今問汝。當汝
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時。將甚麼物去見。生渴
仰時。又是誰去愛樂。尊者若向此處。識得誰何二
字。一生參學事畢。爭奈不分緇素。信口答云。如是
觀見愛樂。用我心目。由目觀見如來勝相。心生愛
樂。故我發心。願捨生死。而投佛出家耳。豈知目即
眼根。心即意識。眼見心知。便是眾生知見。生死根
本耶。
○此承見相發心。出心目二字。以為談經之
柄。下文重重開示。不過翻眾生知見。為佛知見耳。】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真所愛樂。因於心目。若不識知
心目所在。則不能得降伏塵勞。譬如國王為賊所侵。
發兵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在。使汝流轉。心目為咎。
我今問汝。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此細審眾生知見所生處也。由阿難認定見者是
眼。愛者是心。不知生死顛倒。正坐於此。故世尊就
上一拶。鞠其所起之處。乃告阿難。汝既認愛樂三
十二相者是心。見三十二相者是目。便當識此心
目所在。若不識知心目所在。則不能得降伏染污
之塵。擾亂之勞。且汝認心認目。巳著賊了。譬如國
被賊侵。發兵討除。要先知賊所依之處。然後塞其
去路。絕其資糧。搗其巢穴。斬其首級。則邊境肅清。
烽烟自息。今使汝流轉生死。不由外物。元是自巳
家親作崇。自劫家寶。若欲以奢摩他神兵除之。必
先知其處所。我今問汝。唯汝能知之心。與能見之
目。今何所在乎。由尊者病根深厚。故世尊將其病
源。一一審究明白。方始對𤵁發藥也。
○雖心目雙
舉。而意惟破心。非心目並破也。緣此雙徵微意難
知。以致諸家誤謂破心之後。次當破目。遂將顯見
之旨。盡成破見之宗。千載迷根。實基於是。豈知根
識元不相離。而眼中見性。即是菩提真本。亦即奢
摩他體。眾生日用不知。但惟認識為心。隨識輪轉。
甚可哀憐。故佛雙舉。以觀阿難取何為心。阿難果
但以見為眼。而終取愛樂為心。于是極破非心之
後。所指妙明之心。依舊即此能見之性而巳。豈有
他哉。
○鍾云。經文明言使汝輪轉。心目為咎。故問
惟心與目。今何所在。則如來所徵之心。乃賊也。非
心也。妄心也。非真心也。既謂之賊。則宜不知所在。
如人為盜所劫。豈能知盜之所往所在。而為之巡
緝乎。阿難此時。若真知妄心為賊。則自然答以不
知所在。而直請真心矣。惟其受用妄心。極力護庇。
見如來指之為賊。口雖不言。心却不信。歷歷指其
七處所在。若云既有所在。豈可遽謂之賊乎。觀後
文云。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又云現以緣
心。𠃔所瞻仰。則曲護妄心。認賊為子之本情。乃始
招出。佛歷言無有是處。而後文直斥云。此非汝心。
正言此心之為賊而非子。不必求其所在也。若是
常住真心。則在七處亦可。不在七處亦可。無在而
無不在亦可矣。舊解不曰破心。而曰徵心。謂三如
來藏。亦不能加於七處之外。是以所徵者。即為常
住真心也。似是之言。叛經不小。
○賀云。七處破心
猶云七處破識。非謂此識果有一定處所。阿難不
知。而佛獨知之也。正以此識本無處所。眾生迷為
有處。故隨執隨破。節節欲其悟此識本無處所。而
令其疑此妄識耳。】
「阿難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
在身內。縱觀如來青蓮華眼。亦在佛面。我今觀此浮
根四塵。祗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此是尊者初呈槍法執心在內也。阿難白佛言。世
尊。一切世間十二生中。除了無色。以其空散而無
身相。又除無想。以其土木而無心相。其餘十種異
生。有身心相者。同將識心。居在身內。且我縱觀如
來明淨修廣如青蓮華瓣之眼。亦在佛面。我今觀
此肉眼粗浮之根。日雜色香味觸之四塵者。祗在
我面。是則自聖至凡。莫非眼在外。而心在內矣。我
寧不知如是識心。實居我身之內乎。尊者雖是伶
牙俐齒。旁若無人。殊不知腦門巳是著地。即今三
尺童子。試問其心。即以手指胸。而曰在內者。此由
父母胎中受形之始。吸取赤白二滴為身。便有此
執。不待教而自能。謂之俱生無明。亦謂之堅固妄
想。故牢執此身。為心之宅舍。若瓶鵞井蛙。終不能
出。更不知身反在於心中。若大海之一漚也。故尊
者亦同此計。若使尊者向心目所在一問處。識得
地頭。便與世尊把手共行。優游覺海。安得復有下
文種種妄執耶。
○只此一計。凡一切眾生。所以囚
繫胎獄。挃梏肉身。乃至三塗汩沒。受無量苦。展轉
不能自脫者。皆由於此。世間邪師。猶言身為房舍。
心是主人。甚可病哉。
○鍾云。心在身內。乃一切眾
生尋常所執。所謂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
决定惑為色身之內是也。餘六。但因佛一時破奪。
逼成轉計耳。】
「佛告阿難。汝今現在如來講堂。觀祇陀林。今何所在。
世尊。此大重閣清淨講堂。在給孤園。今祇陀林。實在
堂外。阿難。汝今堂中先何所見。世尊。我在堂中。先見
如來。次觀大眾。如是外望。方矚林園。阿難。汝矚林園。
因何有見。世尊。此大講堂戶牗開豁。故我在堂。得遠
瞻見。」
【尊者執心在內。以為必然。如壯士鼓氣。上冲牛斗。
世尊是一切智人。洞見肺腑。不與分文析句。展疏
牒科。就將目前淺近易了之事以反詰之。令他親
口答出。無處躲閃。然後用法窟法爪。生擒活捉。故
先審定內外之境。告阿難言。汝今現坐如來講堂。
觀祇陀林。今何所在。阿難答云。世尊。此大重閣清
淨講堂在給孤園。若祇陀林。實在堂外。堂在林中。
林在堂外。則內外之境定矣。次復審定先後之見。
問云。阿難。汝今堂中。先何所見。答云。世尊。我在堂
中。先見如來。次觀大眾。如是外望。方矚園林。先見
內。而後見外。則先後之見。無容紊矣。次復審其見
外之因。問云。阿難。汝矚林園。因何有見。答云。世尊。
此大講堂。戶牖開豁。故我在堂。得遠瞻見。因戶牖
開豁。而得見外。則見非無因矣。世尊三問。尊者三
答。一一皆落世尊綣繢中。向下即用其語以破之。
所謂執子之矛。刺子之盾也。
○世尊七處。多以見
發難端。亦含見性是心非眼之意。】
「爾時世尊。在大眾中。舒金色臂。摩阿難頂。告示阿難
及諸大眾。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
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汝今諦聽。阿難頂禮。
伏受慈旨。」
【此先示大定之體為開佛知見之根本也。阿難始
問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世尊反詰其最
初發心。驗其知見是真是妄。而阿難果用識心。取
著有相可見之如來。却迷自巳無相可見之真佛。
如來復詰其緣三十二相時。將誰見而將誰愛樂。
尊者答以目見而心樂。如來復徵心目所起之處。
尊者確然執定此心在色身之內。至此。則阿難賊
身巳露。贓物現存。無隱諱處。今欲進而破之。爾時
世尊。在大眾中。舒金色臂。摩阿難頂。以示慈愍攝
受之意。告示阿難。及諸大眾。有三摩提。名大佛頂
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
路。汝今諦聽。意謂此大佛頂。周徧含容。無法不具。
無行不圓。然不可以知知。不可以見見。為菩薩父。
為諸佛母。即我三十二相。皆是此中所現形像。云
何反認此在色身之內耶。今汝欲研無上菩提。開
佛知見。要先識此無見頂相。則不奢摩而自成奢
摩。不三摩而自成三摩。不禪那而自成禪那。謂之
真如三昧。亦名一行三昧。又謂之首楞嚴王。諸三
昧中。最為尊上。菩薩得此三昧。則萬行具足。念念
可以證真常。頭頭可以到究竟。十方如來。依此一
門。超出妙莊嚴果海。不遭枝岐。更無委曲。又何患
畜聞之過誤。道力之不全耶。于是阿難頂禮。伏受
慈旨。
○問。此中不標奢摩禪那。而獨標三摩提者。
何故。答。此三摩提。即下文所指大陀羅門。諸三摩
提妙修行路也。奢摩由此而悟。禪那由此而證。故
曰如幻三摩提。彈指超無學。以除此一門。別無修
行之路。即古觀音如來。亦曰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也。
○三摩提。此云等持。既是諸定共名。亦是全定
總號。不比阿難所請三名中之三摩提。彼是總中
之別也。大佛頂等。方是此定不共之號。一經所說。
全為此定。隨便寄居於此耳。
○鍾云。阿難啟請大
定。佛先破其緣心。此是首次破心。問答未竟。急示
以有三摩提云云。葢以鎮壓其乍復之魂。安慰其
初問之意。如窮子見父。先告以家寶。使預知衣食
有地。驚定氣平。然後徐徐推問。以終七破之文。後
詳大定。非惟心腸甚慈。抑亦語次甚妙。一有字可
想。如云汝所請三摩提。巳有在此。不須忙也。一門
超出妙莊嚴路。與一門深入相應。一門深入。因也。
一門超出。果也。由大定趨入。故謂之路也。】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身在講堂。戶牖開豁。遠矚林園。
亦有眾生。在此堂中。不見如來。見堂外者。阿難答言。
世尊。在堂不見如來。能見林泉。無有是處。阿難。汝亦
如是。汝之心靈。一切明了。若汝現前所明了心。實在
身內。爾時先合了知內心。頗有眾生。先見身中。後觀
外物。縱不能見心肝脾胃。爪生髮長筋轉脉搖。誠合
明了。如何不知。必不內知。云何知外。是故應知。汝言
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此破心不在內也。佛又重伸問難。而告阿難。如汝
所言。身在講堂。戶牖開豁。然後遠矚園林。亦有眾
生。在此堂中。不見如來。先見堂外者乎。阿難答言。
世尊。在堂不見如來。而能見林泉者。未之有也。佛
言。阿難。今汝所計。即是在堂不見如來。而能外見
林泉者矣。何以故。若汝靈知之心。在六根門頭。明
明不昧。了了常知。而汝現前所明了心。實在身內
者。爾時先合了知身內之物矣。可有眾生。先見身
中腑臟。而後方觀外物者乎。夫心肝脾胃。身中之
最深者。容許不見可也。至於爪生髮長。筋轉脉搖。
身中之膚淺者。誠合明了矣。如何深淺都不知耶。
若汝心靈。必不能內知。云何又能知外耶。不內知
而知外。此與在堂不見如來而能外見林泉者何
異。吾于必不內知。而知此心决定不在身內矣。是
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只此一破。有緣者。即當驚悟絕倒。非佛妙典。何
常聞於他書有說心不在身中者乎。奇哉。真獅子
吼也。
○心肝脾胃。深處也。爪生髮長。筋轉脉搖。較
淺。然總屬身中之物。】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
實居身外。所以者何。譬如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
先照室內。從其室門。後及庭際。一切眾生。不見身中。
獨見身外。亦如燈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是義必明。
將無所惑。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此第二執心在外也。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
來如是法音。今悟知我心。果不在內。實居身外。所
以者何。請以燈喻。譬如燈光。若是然于室中。則是
燈必能先照室內。而從其室門。後及庭際。漸次照
去。亦猶心居身內。必先見。內而後見外也。今一切
眾生。既不見身中。而獨見身外矣。是則亦如燈光
居在室外。則不能照室也。是義決然明白。將無所
疑惑。而同佛了義之談。得無謬妄耶。】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適來從我。室羅筏城。循乞摶食。
歸祇陀林。我巳宿齋。汝觀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不。
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諸比丘。雖阿羅漢。軀
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世尊是大手宗匠。左來左轉。右來右轉。這邊那邊。
無可不可。在內在外。皆可掃除。亦將一喻相詶。所
謂投挑報李。得馬還牛也。佛告阿難。是諸比丘。適
來從我於室羅筏城。循乞形段之食。及歸祇陀林。
我巳宿齋矣。汝觀此比丘。當一人食時。可使諸人
盡飽不。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諸比丘。雖
皆是阿羅漢。子縛雖盡。果縛尚存。不能合眾人為
一體。安能一人食。而令眾人飽也。】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身心相外。
自不相干。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
我今示汝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不。阿難答言。
如是世尊。佛告阿難。若相知者。云何在外。是故應知。
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此正破心不在外也。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
心。實在身外者。夫身心相外。則彼此了不相干。故
應心所知者。身不能覺。身所覺者。心不能知。如阿
羅漢之軀命不同。彼不飽此。此不飽彼矣。我今示
汝兜羅綿細香霜色之手。汝眼見時。心分別是手
否。阿難答言。如是。世尊。我眼見時。心分別也。佛告
阿難。眼見是身之知。心分別是心之知。二知同時。
曾無兩體。與阿羅漢之分彼分此者不同。即此相
知。云何乃判心在身外耶。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
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阿難點個紙燈與世
尊相見。却被世尊一吹頓滅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見內故。不居身內。身
心相知不相離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當在一處。佛
言。處今何在。阿難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
如我思忖。潛伏根裡。猶如有人取琉璃椀合其兩眼
雖有物合而不留礙。彼根隨見。隨即分別。然我覺了
能知之心。不見內者。為在根故。分明矚外無障礙者。
潛根內故。」
【此第三計潛根也。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
見內故。不居身內。身心相知。不在身外。內外不成。
我今思惟。當在一處。佛言。處今何在。阿難言。此了
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如我思忖。殆潛伏眼根
裡乎。猶如有人。取琉璃椀。合其兩眼。雖有物合。而
不留礙。彼眼根隨見。隨即分別。今以琉璃喻眼。以
眼喻心。琉璃合眼。而不礙眼見。與眼分別。如眼根
合心。而不礙心見。與心分別也。然我覺了能知之
心。不見內而見外者。豈無故哉。既巳在根。根非在
內。宜乎其不見內也。既潛根內。根如琉璃。宜乎其
矚外而無障礙也。是則只一潛根。而從前二義。俱
無繆矣。】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潛根內者。猶如琉璃。彼人當以
琉璃籠眼。當見山河。見琉璃不。如是世尊。是人當以
琉璃籠眼實見琉璃。佛告阿難。汝心若同琉璃合者。
常見山河。何不見眼。若見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隨。
若不能見。云何說言此了知心潛伏根內如琉璃合。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潛伏根裡如琉璃合。
無有是處。」
【此正破心不潛根也。世尊將錯就錯。而告阿難。如
汝所言潛根內者。猶如琉璃。彼人當以琉璃籠眼
時。只見山河。亦見琉璃否。阿難言。如是世尊。是人
當以琉璃籠眼時。實見琉璃也。佛乃破之云。汝心
為眼根所合。同琉璃合者。當見山河。何不見眼。喻
中眼見山河。亦見琉璃。法中既是心見山河。亦應
見眼矣。而云何不見哉。若使心能見眼。眼即反為
心家所緣之境。不是能生之根。則汝所計彼根隨
見。隨即分別。義不得成。是犯自語相違之過矣。若
使心不見眼。眼何故又見琉璃。又犯法喻不齊之
過矣。如是。則二俱不成。云何汝計潛伏根內如琉
璃合。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潛伏根裡。如
琉璃合。無有是處。阿難捧出琉璃椀子。與世尊鬪
富。又被世尊碎成虀粉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生身。腑
臟在中。竅穴居外。有臟則暗。有竅則明。今我對佛。開
眼見明。名為見外。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此第四雙計內外也。初計在內。佛以不見臟腑為
破。次計在外。復招身心相離之難。又計潛根。且乖
琉璃籠眼之喻。阿難乃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
是思惟。是眾生之身。臟腑在中。竅穴居外。良以有
臟則暗。有竅則明。今我對佛。由有竅則明。故開眼
見明。即應見外。不必責其身心相外矣。由有臟則
暗。故閉眼見暗。即同見內。不必要見心肝脾胃矣。
內外若成。又非獨潛根裡。如此。則可免前三者之
過矣。然不知此義當與不當。葢因三次負墮。故未
敢自信也。
○鍾云。由有竅則明。故開眼見明。由有
臟則暗。故合眼見暗。見明即名見外。見暗即名見
內。雖內外並列。乃借見外形見內。仍歸最初在內
之執。故佛下文唯破見內耳。】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為與眼對。
為不對眼。若與眼對。暗在眼前。云何成內。若成內者。
居暗室中。無日月燈。此暗室中。皆汝焦腑。若不對者。
云何成見。」
【此破見暗名見內也。佛告阿難。如汝所言。汝當閉
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為與眼對。為不對眼。此暗
相若與眼對。則此暗相。在汝眼前。云何成得閉眼
見暗。名為見內。若許眼前之暗。即是內之臟腑。即
當不須合眼。但居暗室中。無日月燈光之處。此眼
前之暗。即是汝之三焦六腑矣。然豈有此理哉。若
此暗相不與眼對。云何眼前又見黑暗。如是。則眼
與暗相。對與不對。皆不成內矣。】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合眼見暗。名為身中。開眼見明。
何不見面。若不見面。內對不成。見面若成。此了知心
及與眼根。乃在虗空。何成在內。若在虗空。自非汝體。
即今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汝眼巳知。身合非覺。
必汝執言身眼兩覺。應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
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且汝言見暗為見內者。得無曰。所對之暗。不是外
對身外之暗。乃是內對身中臟腑之暗耶。若離外
見。內對所成。即是眼能反觀矣。既能反觀。即當合
眼開眼。二俱能之可也。今合眼見暗。獨能返觀身
中。當開眼見明。何不返見其面乎。若開眼時。既不
能返觀巳面。則合眼時。亦不能返觀身中。而內對
不成矣。若謂開眼見明之時。亦能見面。則此了知
心。及與眼根。皆在虗空中矣。汝本計心仍在內。又
何成在內耶。且心眼既在虗空。則應虗空即是汝
體。汝身反不是汝體矣。汝若執言。離體見面。不妨
仍是自體。即當如來亦離汝體。亦見汝面。亦應是
汝之身耶。且汝心眼既在虗空。巳有覺知。則汝此
身。應無知覺。必汝執言。身自有覺。空中之眼。亦自
有知。則汝一身。應有二知。一在虗空。一在巳身。既
有二知。則汝一身。應成兩佛。有是理乎。是故應知。
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單結見內。足見
此計同在內矣。要知計內。計外。計潛根。與雙計內
外。亦未常不是。但阿難執跡生情。故問處句句成
病。世尊隨方解縛。故答處句句成藥。古德云。會得。
則死句皆成活句。會不得。活句皆成死句。神奇化
為臭腐。臭腐復化神奇。實無定法。此上四計。皆因
世尊云何知外一句。鈎動阿難。故尊者捨一執一。
所謂承言者喪。滯句者迷。向後三計。知見巳窮。復
牽引世尊所說性相深義。引蔓抽條。妄生計度。不
知是則總是。非則總非也。】
「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四眾。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
法生故種種心生。我今思維。即思維體。實我心性。隨
所合處。心則隨有。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此第五計心在隨所合處也。阿難言。前此皆我之
臆見也。我常聞於佛矣。佛昔開示四眾。由心生故。
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我今思維。世尊所
說心法相生。即此能思維者。實我心性。此心隨與
那一法合。即隨那一法生。何必定在內外。及與中
間三處乎。不知世尊所謂心法相生。正謂心法皆
從業識變起。同時妄有。如兩束蘆。互相依倚。離心
無法。離法無心。非謂心能生法。法能生心也。尊者
繆認心法相生。故計隨合隨生。先引世尊所說者
為證據。欲以杜如來之口。豈知如來渾身是劍。觸
之即死。毫不容情哉。
○阿難亦非謂心必有體。正
謂心無體而能合。合即心之所在。下文正辯有合
者必有體。無體則不能合。無合則無所在也。】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
心隨有者。是心無體。則無所合。若無有體而能合者。
則十九界因七塵合。是義不然。若有體者。如汝以手
自挃其體。汝所知心。為復內出。為從外入。若復內出。
還見身中。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此正破心不隨合也。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
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心則隨有。所謂合者。如葢
合函。必彼此有體。然後可合。今汝思惟之心。元是
浮想。實無自體。既無自體。則無合處。若謂無體而
能合者。則於十八界外。更加一界。于六塵外。更加
一塵。是皆無體虗名。同于龜毛兔角。憑何義以論
合乎。若有體者。如汝以手。自挃其體。汝所知心。為
復內出。為從外入。若有出入。必有內外。既有內外。
便合見內見外。復蹈前非。豈能隨合而隨生乎。
○
隨合隨有。奔逸昏擾。何異野燒。乃猶認作真心。曲
盡世人迷態。】
「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為見非義。佛言。若眼能
見。汝在室中。門能見不。則諸巳死。尚有眼存。應皆見
物。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阿難一聞見內見面之語。反生疑難。意謂眼可名
見。心可名知。見者是眼。心知非眼。今以心為見。恐
不合義。佛破之云。見者眼也。能見者。心也。今且以
汝喻心。以門喻眼。門雖通見。須有門內之汝。而後
有見。若謂眼能自見者。設如汝在室中。即同無汝。
而門能自見否乎。是知眼雖通見。亦須眼處有心。
而後有見。若無有心。而眼豈能見乎。必謂徒眼能
見者。則諸巳死。尚有眼存。應皆見物矣。若見物者。
又不名死矣。是則徒眼不見。可見知見皆屬于心
矣。豈可妄分見屬于眼乎。】
「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為復一體。為有
多體。今在汝身。為復徧體。為不徧體。若一體者。則汝
以手挃一支時。四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無在。若挃
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若多體者。則成多人。何體
為汝。若徧體者。同前所挃。若不徧者。當汝觸頭亦觸
其足。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今汝不然。是故應知。隨所
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夫法有定相。心無定體。正如水上葫蘆。按著便轉。
日中寶石。色無定形。安有定體哉。阿難。又汝覺了
能知之心。若必有體者。我且問汝。為復一體。為有
多體。一體者。四肢共一心體也。多體者。四肢各一
心體也。又汝心今在汝身。為復徧體。為不徧體。徧
體者。一心滿于四肢也。不徧者。一心不滿于四肢
也。若四肢共一心體者。則應拔一毛而群毛皆動。
觸一肢而渾身咸覺矣。若渾身咸覺。則挃又應無
定在。若挃有定所。則又不成一體矣。若多體者。則
又成多人。以一人惟有一心。多心即成多人。以多
人而各分一心。各分一體。此多體之中。何體為汝
也。若徧體者。同前挃一肢而四肢咸覺矣。若不徧
者。當汝觸頭。而并觸其足。若頭知而足不知。可名
不徧。今汝却又不然。觸頭頭知。觸足足知。可云不
徧乎。然則心體非一非多。非徧非不徧。元無定體。
既無定體。則不隨有定之法合可知矣。是故應知。
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阿難將個東瓜印
子。賣弄聰明。又被世尊撇向大洋海底去矣。
○鍾
云。非一體。非多體。非徧體。非不徧體。總是無體。無
體安得有合。】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殊等諸法王子談
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內。亦不在外。如我思惟。內
無所見。外不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在
外非義。今相知故。復內無見。當在中間(外不相知不字。當是又字
之誤)。」
【此第六計中間也。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聞佛與
文殊等諸法王子。談真實本相時。世尊亦言心不
在內。亦不在外。不在內者。不在根也。不在外者。不
在塵也。如我思惟。第一計中。內無所見。第二計中。
外又相知。內無知故。明不在內。身心相知。明不在
外。以外之相知。復內之無見。不內不外。意者此心
當在根塵兩楹之中間乎。不知世尊所言不在內
外者。正言心無定在。非謂心在中間也。纔喚作中。
即有定在矣。
○妄心無體。則不在。真心周徧。則無
所不在。不滯一處。原是三不在。阿難引二缺中。以
立巳論。合佛旨也。】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非無所在。今汝推中。中何
為在。為復在處。為當在身。若在身者。在邊非中。在中
同內。若在處者。為有所表。為無所表。無表同無。表則
無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為中時。東看則西。南觀成
北。表體既混。心應雜亂。」
【此審定在身在境以兩破其中俱無在也。佛言。汝
謂心在中間者。中必確然不迷。而非無所在矣。今
汝自推所謂中者。中為何在。為復在身外之處乎。
為當在身乎。若在身者。便有中邊二義。在邊則不
得為中。在中則同前在內。應當見內矣。若在處者。
如修房舍。必立標竿。以表中位。今為有所表。為無
所表乎。無表。則無中矣。表則中無定在矣。如人以
表表中時。東看則西。南觀成北。表體既混。則心寧
有一定之中而不雜亂乎。是則在身在處。皆不得
成中矣。】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如世尊言。眼色為緣。生
於眼識。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
【阿難又言。我所說中。非此在身在處二種也。如世
尊所說眼色為緣。生於眼識。夫眼者。根也。色者。塵
也。眼有分別。則屬內根。色塵無知。則屬外境。根塵
內外相對。而識生其中間作用分別。豈不為心在
之處乎。
○阿難所引。是佛相宗。隨順世間之談。不
了義也。且世尊之意。以眼色二種。為生識之緣。非
謂眼色即能生識也。以識自有能生種子故。且根
境二法。皆是色種。豈有色種而生心現行哉。且謂
眼有分別。亦是錯解。殊不知眼能照境。識能分別。
而眼實無分別。故下文云。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
別分析。汝識于中。次第標指。此其證也。
○鍾云。以
眼對色。則色為無知。以心對眼。則眼又為無知矣。】
「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為復兼二。為不
兼二。若兼二者。物體雜亂。物非體知。成敵兩立。云何
為中。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無體性。中何為相。是故
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者。此之心體。為兼根塵
二者。如父母合而共生子耶。為不兼二者。如不因
父母而自生子耶。夫塵即物也。根即體也。若兼二
者。則根塵混合。物體雜亂。物非有知。體是有知。半
有知。半無知。對敵而立。墮成二邊。豈得為中乎。若
兼二不成者。則此心體。既非根之有知。又非塵之
不知。體性尚無。中為何相乎。是則兼與不兼。皆不
得成中矣。是故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阿難將
箇不著邊際破沙盆。呈似世尊。又擊碎矣。
○兼二
者。雙挾根塵而生其中也。不兼二者。兩離根塵而
孤然中立也。或泥此之心體體字。遂以物體體字
作心體。非是。】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與大目連須菩提富樓
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轉法輪。常言覺知分別心性
既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一切無著。
名之為心。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此第七計無著也。世尊在般若會中。談無著真宗。
不在內外中間。正言心無處所。無處住心。不應復
有所著。尊者錯解佛意。乃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
與大目連等。四大弟子。共轉法輪。常言此覺知分
別心性。不內。不外。不中間。俱無所在。一切無著。名
之為心。我今將心。不去著在一切法上。如此。可得
名為心不。殊不知將心不著。早是著也。故先德云。
喚作如如。早是變也。智不到處。切忌道著。道著即
頭角生。
○問曰。佛之徵處。本顯無處。今巳無處。何
須又破耶。答曰。佛之徵處。固顯無處。佛顯無處。令
悟無體。今認無著即為心體。是雖無處。而執有體。
所以破也。
○鍾云。三不在。即無著。而以無著名心。
又著于無著矣。】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分別心性俱無在者。世間虗空
水陸飛行諸所物象。名為一切。汝不著者。為在為無。
無則同於龜毛兔角。云何不著。有不著者。不可名無。
無相則無。非無則相。相有則在。云何無著。是故應知。
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世尊向開口不得處。就與一拶云。阿難。汝言覺知
分別心性。俱無在者。而計一切無著為心。所謂一
切者。世間虗空水陸飛行。諸所物象是也。汝之不
著。是汝之心。本有處所。而不著一切法耶。抑亦本
無處所。而不著一切法耶。若汝心本無處所。而自
然不著。此心則同龜毛兔角之本無。云何更添不
著乎。若汝心本有處所。而不去著一切法者。則是
汝心去了箇著。又多箇不著。安能名為無著哉。所
以然者。著從相起。若汝果無心相。是真無心。決無
有著。若非真無心。則定有心相。既有心相。定有所
在。決定有著。云何而說一切無著乎。極而言之。不
惟有相不可名無著。即無相亦不可名無著。以纔
說無相。即墮有相故也。是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
知心。無有是處。阿難將箇沒著落死猫頭。呈似世
尊。又被世尊擲向他方世界了也。
○法身無在。而
無乎不在。前六番計心在內在外。雙計潛根。隨合。
中間。是以心為有在也。故世尊皆以無在破之。及
至第七。又計心為無在。故世尊以相有則在破之。
雖是一期破執。實顯無在無不在之旨。先德所謂
有佛處不得住。無佛處急走過是也。大佛頂首楞
嚴王。於此具見。即至後文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離
即離非。是即非即處。雖是極力形容三如來藏。亦
不能加於七處之外。智者於七處剖明一經大義。
思過半矣。
○七番破處。只是破自生。他生。共生。與
無因生。如在內。潛根。雙計內外。皆是計自生。在外。
隨合。是他生。中間一計。是根境共生。無著一計。是
無因生。又隨所合處。是執一切相生。無著一計。是
執離一切相生。潛根。是執相宗增上緣。中間。是執
相宗增上所緣緣。無著。是執性宗無相甚深義。據
此七問。足見尊者𡎺著滿肚皮佛法。世尊七番逐
破。不過就其執處。與他解粘去縛耳。先德云。佛法
裏。迷却多少人。世法裏。悟却多少人。易曰神而明
之。存乎其人。
○七番問處。節節有頓挫。如云如是
識心。實居身內。只一實字。見其意氣揚揚。旁若無
人。如虎生三日。有食牛之氣。第二番云。同佛了義。
得無妄耶。雖是強項。觀得耶二字。亦少屈矣。至第
三番。則曰如我思惟。如我者。謂以巳意度之。理或
如此。其志又稍降矣。第四番則云是義云何。言不
知是與不是。未敢斷以為必然也。至第五番。即思
惟體。實我心性。由執聖言為證。故復開強口。又曰
實也。至第六番。當在中間。言據我所見。或當如此。
當字覺郎當巳甚。至第七番。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不者。疑而未定之辭。阿難至此。委靡不振矣。所謂
壯心一起。春江怒濤。銳志一銷。秋霜敗葉。此經無
論意趣深奧。即譯人之筆。潤色之手。亦若郢人之
運斤。庖丁之解牛。並入神化。淵乎妙哉。
○七處皆
非。則妄情巳盡。而世人計心之住處者。不出於此。
至此。則平日所恃以為心者。杳無住處可根究矣。
然詳此七番確定成處者。惟四處而巳。謂一內。二
外。三根裏。及第六根塵之中是也。第四還在內。第
五乃無定處。第七並處亦無也。此密示妄識無處。
下文乃顯何妄識非心也。
○鍾疏云。須記前云若
不識知心目所在。則不能降伏塵勞。又云維心與
目。今何所在。是故七徵但破其所在。所在既破。賊
無逃處。下破能推之心。正擒賊耳。
○圓通疏云。七
徵之處。最堅銳難攻者。在乎首尾。葢在內久為世
人所守。而無著又為學佛初機所宗也。
○七處破
心竟。】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
合掌恭敬。而白佛言。我是如來最小之弟。蒙佛慈愛。
雖今出家。猶恃嬌憐。所以多聞未得無漏。不能折伏
娑毗羅呪。為彼所轉。溺於婬舍。當由不知真際所詣。
惟願世尊大慈哀愍。開示我等奢摩他路。令諸闡提
隳彌戾車。作是語巳。五體投地。及諸大眾。傾渴翹佇。
欽聞示誨。」
【阿難被世尊七縱七擒。至此弓折箭盡。納欵輸誠。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
敬。而白佛言。我是如來最小之弟。蒙佛慈愛。倍於
他人。今雖出家。猶恃嬌隣。良因蒙愛恃憐。不肯進
修。反認多聞。以為實證。未得無漏。不能折伏娑毗
羅呪。而為彼所轉。溺於婬舍。當由不知真心實際。
是我所當造詣之處。所以不得無漏者由此。為魔
所轉者。亦由此也。惟願世尊。大慈哀愍分明指出
此心的在何處。開示我等奢摩他大定之路。使有
所遵循而往。不致惑于他岐。且令諸信不具者。皆
能生信。而隳壞其惡見焉。作是語巳。五體投地。及
諸大眾。傾渴翹佇。欽聞示誨。
○前請奢摩他。三摩。
禪那。今止請示奢摩他路。可見奢摩他三。總是大
定之共名。任舉其一。即該其二。而與三觀無涉矣。】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放種種光。其光晃耀。如百千日。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如是十方微塵國土。一時開現。
佛之威神。令諸世界合成一界。其世界中。所有一切
諸大菩薩。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此放光默示也。世尊將欲破六識以顯六根。故先
從其面門放種種光。其光晃耀如百千日。表諸智
將現也。普佛世界。六種震動。表眾識將破也。如是
十方微塵國土。一時開現。表覆蔽將開也。佛之威
神。令諸世界。合成一界。表分隔將合也。其世界中。
所有一切諸大菩薩。皆住本國。合掌承聽。表流轉
將息也。由眾生有此本光。昧而不知。分為根塵識
三。於器世間。不能超越。若能內瑩發光。根塵識三。
應時銷落。見聞通隣。合開成就。故以此瑞先示之。
果能了茲光瑞。則菩提涅槃元清淨體。不動步而
得矣。
○鍾疏云。不與他說。且與他看。若遇宗門明
眼人。便直下領當矣。】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
如惡叉聚。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
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
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煑砂欲成嘉饌。縱經塵劫。
終不可得。云何二種。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則汝
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二者無始菩提
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
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
諸趣。」
【此下將前性淨明體用諸妄想復開二種根本為
一經之綱宗也。佛告阿難。一切眾生。泛爾凡夫。不
知修行者。從無始來。迷此覺心。忽起無明。種種顛
倒。由此無明。轉成業識。造種種業。熏成種子。名為
業種。種必有果。子子相生。則輪轉生死。無有休息。
故惑業苦三。生必同條。如惡叉果。生必三子一聚。
不知修行者如此。又有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
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背大心而證小果者。及
成外道。外正道而趣邪道者。以及諸天。修十善而
欣樂果者。魔王。及魔眷屬。躭欲境而亂正修者。是
等皆由不知真妄二途。二種根本。認妄為真。獨修
於妄。盲修瞎鍊。認砂為米。猶欲煑砂成饌。縱經塵
劫之遠。其能得乎。錯亂修行者又如此。乃吾所謂
二種根本者。云何為二。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
此由最初迷一法界。不覺心起。而有其念。故曰無
始。如睛勞華現。睡熟夢生。本無緣起之由。非有定
生之處。皆是妄念。非他外緣。從此而成細微業識。
次起轉相。轉作能見。後起現相。現外境界。由此三
種細識。復生智相。相續。執取。計名。四種麤識。於是
執內執外。攀此緣彼。念念不停。無暫止息。起惑造
業。輪轉生死。此生死本。即汝現今與諸眾生。用此
東攀西緣之心。以為自性者。即是別成聲聞緣覺
天魔外道七趣之根本也。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
清淨體。此清淨體。即汝今者現前第八微細精想。
名為識精。本來具足元明。一真法界。不為生死所
染。不為涅槃所淨。不為無明所迷。不為菩提所覺
者。然此元明元清淨體。雖不與妄染相應。由不守
自性。隨緣而生種種妄想。東攀西緣。一切眾生。但
認此種種攀緣妄想。以為心性。而反將元明清淨
之體。棄而不顧。即此棄而不顧者。是菩提涅槃之
根本也。夫此識精元明。眾生本有。體徧十方。用彌
沙界。非諸趣所能牢籠。但由諸眾生。遺此本明。日
用不知。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故諸趣本不當入而
入。甘受輪迴。豈不枉屈哉。
○識精元明者。六根所
具圓湛不生滅性。識精乃其總名。本為一體。若應
六根。而列別名。當是見聞齅嘗覺知六精也。五卷
云。汝復欲知無上菩提。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
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驗知菩提涅槃元清淨
體。決指六根中見聞等精。所以破識之後。首即顯
見精為妙明本心也。舊註全不達此。故迷為破見
耳。又復當知。後偈中陀那微細識。正此識精。然亦
以識為名者。乃是第八識海。非比前六虗妄無體
矣。因是真修之本。所以修圓通中。直選耳根聞性。
亦此識精。而斯經始終要用。所以迥異於諸經者。
由此根性以為之根本也。諸緣者。前六轉識也。楞
伽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
而轉生。是知前六。皆此識海所生諸浪。故虗妄也。
緣所遺者。言前六能遍緣一切。而獨於本生識海。
自緣不及。如眼所起見。能遍見一切。而自不見眼
也。縱使悟時。須一念不生。方能默契。六識若動。體
即隱矣。故學人不捨緣心。畢竟如生盲不見性也。
由其執認緣心。必遺元明。故曰緣所遺也。
○賀云。
識精元明者。取識精內本來妙明之體。非即以識
精為元清淨體也。專言識精。便屬阿黎耶識。專言
明。猶是識陰邊際。故加一元字。見非因明立所之
明也。遺此本明。正與元明相應。圓通疏云。所生諸
緣。即第六識。能生識精。即第八識。按七處破心。妄
想巳伏。緣心欲迯。何不直指真心。使歸如來藏性。
而以識精元明為不生滅心耶。葢曰精。曰元明。本
與如來藏心無異。惟一落識中。故不直曰精。而曰
識精。識中有精。故又曰識精而不但謂之識。識去
精存。則全體如來藏性矣。不可分之為二。亦不得
遽合為一。其下手工夫。全在第四卷以後旋妄伏
真入流亡所等處。葢旋妄伏元。除去八識真中一
分之妄。以終前文舉示識精元明之義。然後于十
信之前。得無生忍為因地心。歷五十五位真菩提
路。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圓滿菩提。歸無所得。非惟
見性無可指陳。即如來藏亦屬強名矣。此真大佛
頂。真密因。真了義。真首楞嚴也。】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願出生死。今復問汝。即時
如來。舉金色臂。屈五輪指。話阿難言。汝今見不。阿難
言見。佛言。汝何所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
光明拳耀我心目。佛言。汝將誰見。阿難言。我與大眾。
同將眼見。」
【此舉拳驗見也。佛告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願
出生死。而詣真際。故我為汝指出兩條大路。一一
分明。不知現今從何路去。今復問汝。即時如來舉
金色臂。屈五輪指。而語阿難言。汝今見否。所謂掇
出中原無價寶。不同趙璧與燕金也。阿難不解向
未舉拳時薦取。具實而答曰。見。世尊就上一拶云。
汝何所見。爛泥中有刺。阿難當面差過。却云。我見
如來屈指為光明拳。耀我心目。也只是認得拳頭。
世尊赤心片片。更與一錐云。汝將誰見。阿難根鈍
頭迷。重重蹉過。依舊道箇我與大眾同將眼見。所
謂昔年行處。半步不移也。溫陵云。金拳舉處。直下
要識本明。塵相未除。依舊認賊為子。】
「佛告阿難。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明拳。耀汝心目。
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耀。阿難言。如來現今徵
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佛
言咄。阿難。此非汝心。」
【此重徵出妄心而破之也。世尊見尊者語不相投。
遂拈轉話頭。別行一路。云。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
光明拳。耀汝心目。縱許汝目可見。汝將何物為心。
以當我拳之光耀乎。所謂口裡雌黃。舌端利劒。爭
奈尊者依舊刻畫無鹽。唐突西子。復認能推以為
心性。乃言如來現今徵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窮尋
逐。即能推者。我將以為心耳。所謂好箇阿師。又恁
麼去也。不知此心如鏡裡之形。無體而全因外現。
似水中之月。不實而徧現空輪。認此為真。迷之甚
矣。世尊見阿難頭頭不薦。乃奮師子踞地之威。振
聲一喝云。咄。此非汝心。易所謂擊蒙。利用刑人。用
脫桎梏也。當爾時。若是黃檗德山。臨濟巖頭。也須
耳聾三日。故宗鏡云。阿難執此妄心。世尊所以訶
斥。二祖求此妄心了不可得。初祖於是傳衣。前七
番破處。是搗賊之[宋-木+巢]穴。此番訶斥。是斬賊之首級
也。
○鍾云。能推之心。所謂攀援心也。前七破。破處。
此非汝心。直破心矣。】
「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虗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
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此直指妄心本名也。阿難被世尊一喝。果然措手
不及。搆副不上。直得瓦解氷銷。七華八裂。於是矍
然驚懼。避座合掌。起立而白佛云。此非我心。當名
何等。世尊見阿難驚疑不定。即收機云。阿難。此心
是因現前所對六塵。虗妄相上所起。名曰妄想。由
此妄想。惑亂汝之真性。豈可認此以為心乎。由汝
無始至今。誤認為心。如認賊為子。反將常住真心。
棄而不顧。故枉受生死。輪轉無窮耳。
○阿難既聞
非心。索要本名。前塵虗妄相想。直指本名以答也。
○顯訶妄識非心巳竟。】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我
心何獨供養如來。乃至徧歷恒沙國土。承事諸佛及
善知識。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縱
令謗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若此發明不是心者。我
乃無心同諸土木。離此覺知。更無所有。云何如來說
此非心。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惟垂大慈。開
示未悟。」
【此戀妄不捨而驚疑也。世尊一片婆心。翻成鈍置。
阿難乃白佛言。我固佛之寵弟。因我心愛樂佛故。
所以出家。是令我出家者。我之心也。然我之心。何
獨供養如來。乃至徧歷恒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
知識。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是
此心可以為善矣。縱令謗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
是此心可以為惡矣。作善作惡。許多功能。皆是此
心。若如此番發明不是心者。我乃無心之人也哉。
無心即同于土木矣。何則。以離此知覺之心。更無
別有心也。而云何如來說此非心耶。大有逕庭。不
近人情。我實驚怖。兼此大眾。天上人間。凡外權小。
無不說此為心。今聞此說。無不疑惑。亦不得不怖。
不得不疑矣。惟願世尊。垂大慈愍。開示我與大眾
之未悟也。殊不知作善作惡者。原屬發業無明。名
曰妄想。不思善。不思惡者。却是尊者本來面目。棄
本有而不知。戀妄想而不捨。亦獨何與。先德云。忽
地晴天霹靂聲。禹門三級浪砰訇。許多頭角成龍
去。螃蟹依然努眼睛。尊者之謂與。】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心入無生法忍。
於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如來常說。諸法所生
惟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阿難。若諸
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咸有
體性。縱令虗空。亦有名貌。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
切心。而自無體。」
【此曲示真心有體以釋無心土木之疑也。爾時世
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其心入於無生法忍。
住此忍者。於三界內外。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
法滅。超情離見。當體真妙。即無善無惡之心體也。
即一切事究竟堅固也。於師子座。摩阿難頂。當其
執妄為真。則振威喝之。及其矍然生怖。復摩頂慰
之。所謂有時鐵裹綿團。有時綿包鐵石。假嗔假喜。
能放能收也。既摩其頂而告之言。汝不聞如來常
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乎。眾生迷惑。妄謂萬物各
有從生。而不知一真心體。隨緣變現。若無一心。即
無諸法。所由來久矣。極諸法所生。至於一切因果。
凡聖權實。大而世界。小而微塵。既唯心所現。則亦
因心成體。謂心無體者。必諸法無體而後可。阿難。
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是有形
之最細者。苟詰其根元。則咸有體性矣。縱令虗空。
是無形之最巨者。雖無體性。亦有名貌。既有名貌。
則亦有體矣。可見有情無情。若大若小之物。無不
有體。何況清淨無垢妙淨不染湛寂本明之心。與
一切法為性之心。而反自無體乎。葢一切之法。皆
是真心海中。所現影像。所現之物。尚皆有體。而能
現之心。反自無體。必不然矣。是則真心必定有體。
汝但執彼妄心。故迷此真體。豈真離此覺知。更無
所有乎。
○賀云。無生法忍者。了法無生。忍耐于心
也。諸經八地證無生忍。華嚴等覺後。方名無生忍。
此經未入十信。即獲無生忍。所謂理須頓悟也。
○
鍾云。忍字。非著力之謂。巳是如如不動矣。細玩大
定。與究竟堅固。皆具足此忍字之中。金剛經得成
于忍。即此忍也。】
「若汝執恡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此心即應
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如汝今者
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縱滅一切見聞覺知。
內守幽閒。猶為法塵分別影事。我非勅汝執為非心。
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
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塵非常住。
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於變滅。
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此令尊者揣摩能推是妄以去其戀妄之心也。佛
又言。若汝堅執不捨此能分別有覺觀了知不昧
之性。而必以為汝真心者。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
香味觸等諸塵事業。而別有無滲無漏完全之體
性矣。(色香味觸。舉四以該六也。諸塵即六塵也。事業猶云塵事塵業也。下文浮根四塵本此)
如汝今者在座。承聽我法。此聽法心。是亦因我說
法音聲。而起分別。是滲漏心。非完全體。豈得為真
哉。不但汝今尚有六識現行分別。不名為真。縱汝
將此見聞覺知。六識現行種子。一切滅盡。成阿羅
漢。(略舉見聞覺知者。以四攝六。合齅嘗為一覺也)若使內守幽閑。躭寂滅
樂。不肯放捨。即此守幽閑者。尚屬意根。意與法對。
猶是法塵與分別。相為影現。但是光影。了無實事。
而不得為真矣。況今現種未空。乃欲認此以為真
乎。(正脉云。一切權乘。有出入之定。皆是微細分別。葢全以憑伏細分別心。持彼寂境。一不分別。寂境即
失。名曰出定。楞嚴大定。豈有是乎)即我今日。亦非強汝定執此等
以為非心。但汝將此分別覺觀。微細揣摩。是有是
無。是真是妄。若離前塵而有分別性者。即真汝心
矣。若分別性。離塵無體者。斯則前塵分別影事。而
非真汝心矣。今汝所執分別覺觀。皆是因塵而有。
全託諸塵。而現分別之影。塵非常住。倐變倐滅。若
變滅時。心豈能存。如形滅而影自亡。此心豈不同
於龜毛兔角乎。心既隨塵而滅。則汝法身。亦隨灰
斷。更將何物為因地心。而證此無生法忍耶。知有
生有滅者。為緣塵之妄心。則知無生無滅者。乃常
住之真心矣。
○鍾云。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
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法塵與意根對。所謂第六
識也。此經所謂外道等錯亂修習。由認八識未真。
其學問受用。自第六識止。或認聚緣奔逸。昏擾擾
相。如阿難所稱能推之心。以為虗靈不昧。或認內
守幽閑。及九次第定。以為靜定。所謂諸修行人。不
成無上菩提。病根正在于此。
○蓮師曰。予初入道。
憶子思以喜怒哀樂未發為中。意此中即空劫以
前自巳也。既而參諸楞嚴。則云縱滅一切見聞覺
知。內守幽閒。猶為法塵分別影事。夫見聞泯。覺知
絕。似喜怒哀樂未發。而曰法塵分別者何也。葢意
者根也。法者塵也。根與塵對。順境感。而喜與樂發
焉。逆境感。而怒與哀發焉。是意根分別法塵也。未
發。則塵未交于外。根未起于內。寂然不動。應是本
體。不知向緣動境。今緣靜境。向固法塵之粗分別
也。今亦法塵之細分別也。皆影事也。非真實也。謂
之幽閒。幽特勝顯。閒特勝閙而巳。空劫以前自巳。
尚隔遠在。】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佛告阿難。世間一切
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
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
不成聖果。」
【此結破所執妄心也。即時阿難。與諸大眾。聞佛開
示。將平日倚恃為心者。一旦杳無體性。無可跟尋。
而又未審何者為心。如人失其所寶之物。欲戀不
能。欲捨不得。乃默然自失。世尊見其廉纖搭滯。或
又極口痛斥而告阿難。世間三果以前諸修學人。
現前雖成四禪。四空。滅受想。九次第定。在小乘法
中。前八凡位所成。第九無漏聖位所成。得九定者。
宜乎超生死。證涅槃。得羅漢果矣。乃不得漏盡成
阿羅漢者。皆由戀著滅定。不肯放捨。即此滅定。猶
為影事。即此戀著。猶然妄想。由彼執此生死妄想。
誤為真實法性。故雖修而不得成真正阿羅漢。況
汝滅定未修。幽閒未守。且執前塵虗妄相想。誤為
真實。而不肯捨。故雖一向多聞。道力未全。而不得
成聖果也。
○前云守者。抱定而不移。此云執者。固
持而不捨。守字。執字。皆病也。除却守字。便非影事。
除却執字。便是真實矣。又前文云。一切眾生。生死
相續。皆由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此仍結
歸前判。世尊兩番作苦切語。深錐痛劄。皆是徹底
為人。要令尊者捨妄識而覔真心耳。
○小乘法中。
既判第九為無漏聖位矣。又云不得漏盡成阿羅
漢者。當知彼所謂無漏聖位。皆一時權許誘進而
巳。法華云。汝當觀察籌量。所謂涅槃。非真實也。既
非真涅槃。豈名真漏盡乎。故長水謂十地為漏盡
阿羅漢。無可疑也。又小教許四果皆聖。阿難巳登
初果。而謂非聖。豈破初而獨存于四乎。決定以十
地方為分證之聖果矣。葢此經中。以三賢四加。尚
名世間也。
○四禪四空。及滅受想。名為九定。此內
守幽閒之極功也。猶為法塵影事。故不成聖果。執
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非但指外道六識攀援者
言。并二乘認識精為元明。而業識未破者。亦在其
中矣。
○斥破所執妄心以開奢摩他路竟。】
「阿難聞巳。重復悲淚。五體投地。長跪合掌。而白佛言。
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
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
雖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窮子捨父迯逝。今日乃知。
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纏。良由不知寂常心性。惟願
如來哀愍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此正請開示佛知佛是也。凡悟深者而後發悲。或
悟妄而悲久苦。或悟真而悲久失。阿難聞佛語巳。
始悟能推之心是妄。於是重復悲淚。五體投地。長
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以來。持佛
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是我天倫。必
然惠我三昧正受。豈知彼此身心。本不相代。正如
父子上山。各自努力。替代不得。今聞訶斥。則知如
來毫不容情。將我一片希望之心。全落空處。顧我
一向以來。誤認妄心。失我本心。身雖出家。實未曾
有入頭處。何異身處膏腴。不能自潤。而反向外奔
馳。如窮子捨父迯逝。從人乞食者乎。今日乃知說
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尺。雖有多聞。若不修行。終無
所益。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以畫餅不堪
充饑也。世尊。我等今者見思二惑未盡(阿難。初果方脫見惑。
而思惑未盡也)則為煩惱障所纏。取境法愛未空。則為所
知障所纏。既不能斷煩惱而證人空。又不能斷所
知而證法空。纏此二障。不能自脫者。良由不知不
動搖無生滅又寂又常之心性。而執此妄想。誤為
真實。故也。惟願如來。哀我無法味資神之窮。無法
衣蔽體之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由我雖有妙心。
一向隱覆。不識好惡。誤認能推。以為真實。願世尊
發其覆而出之。我雖有道眼。一向矇蔽。不分皂白。
但認肉眼。以為能見。願世尊刮其翳而開之。當知
此請。比前破處之後。所求之意逈別。前云溺於婬
舍。當由不知真際所詣。是尚以妄識為真心。責巳
不知真處。但惟求處而巳。今云二障所纏。良由不
知寂常心性。方始責巳不知真心。而別求真心矣。
○賀云。妙明心。即如如理。道眼。即如如智。發者。發
其藏也。開者。開其光也。心眼二字。暗應上文唯心
與目今何所在。】
「即時如來。從胸卍字。涌出寶光。其光晃昱。有百千色。
十方微塵普佛世界。一時周徧。徧灌十方所有寶剎
諸如來頂。旋至阿難及諸大眾。告阿難言。我今為汝。
建大法幢。亦令一切眾生獲妙微密性淨明心得清
淨眼(淨明心上。當脫一妙字)。」
【此先默示光相而後許說也。即時如來。從胸卍字。
涌出寶光。正顯佛知佛見。要從自巳胸中流出。方
始葢天葢地。非粘妄所發之光也。其光晃昱。有百
千色。顯萬德之所成就也。十方微塵普佛世界。一
時周徧。徧灌十方所有寶剎諸如來頂。旋至阿難。
及諸大眾。顯有情無情。及與聖凡。總在平等光中
流出也。于是告阿難言。汝自性法幢。墮地巳久。我
今為汝建立。使不復傾頹。亦令十方一切眾生。獲
妙微密性。妙淨明心。葢法界真理。但惟一體。自其
本寂而言。謂之性。自其本覺而言。謂之心。性以微
密故妙。心以淨明故妙也。此所謂如如理也。得清
淨眼。前者妄心。全體緣塵。故不清淨。此眼遠離分
別。諸塵不干。稱理而周法界。故名清淨。所謂如如
智也。阿難求寂常心性。而佛許以妙微密性。求妙
明心。而許以妙淨明心。求開道眼。而許以得清淨
眼。亦請許相應矣。
○賀云。前度放光。表破妄之相。
此處放光。表顯真之相。心眼二字。應阿難所乞心
眼。獲字。應上發字。得字。應上開字。
○舊註自此以
下。總謂破妄見。遂令學者不敢直認見體為心。違
佛立言本旨。莫此為甚。不知此經最殊勝處。全在
破識心而不用。取根性為因心。良以用識用根。乃
權實兩教之所由分。用識而修者。塵劫不成菩提。
從根而入者。彈指可超無學。若要決定成菩提。決
定證涅槃。惟須直取根性為因地心。而後可圓成
果地覺也。舊註救起識心。反言破見。豈旨也哉。葢
此根中之性。即第八根本識。所謂識精元明。緣所
遺者。此識據法相宗。則有三位。自凡位至七地。名
黎耶識。此云藏識。自八地至等覺。名異熟識。佛位。
名陀那識。此云執持。而今所顯者。正惟凡夫分上
黎耶實體。後文偈首稱陀那細識。舉勝稱揚也。其
體全是真心。而具無明。雖具無明。而眾生分上。捨
此別無真體。非比妄心無體非真也。特以權小惟
認前六識心。以為勝用。至於六根。一向目為色法。
總攝無記。故于修行分中。不知不用。常如遺失。所
謂眾生遺此本明也。今佛於破妄之後。應當機之
懇求。急欲其捨彼識心。認此根性。若不先以極顯
其真。何以使其決定取此新悟。而捨彼舊執乎。是
以雖有二種顛倒見妄。姑帶之。而且不遽破。直至
十番顯後。方乃一番破除。非惟顯多破少。而破處
亦如脫衣露體。不同前之破全無體也。又六根中
性。雖同一陀那細識。而最便於目前開示者。莫過
於眼根中見性。故惟從此顯發。而餘可例知。然此
見性。所以別于眼識者。但取照色之時。一如鏡中。
無別分析。即是見性起念分別。即屬于識。聞等倒
此可見。祖師云。毫釐有差。天地懸隔。最為格言。學
者當細心甄別之也。
○鍾云。此下重重辨論。舊科
十番破見。近改顯見。似不若顯真之穩。然真心實
于見性中顯之。雖謂之顯見可也。】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
成拳。汝將誰見。阿難言。由佛全體閻浮檀金赩如寶
山清淨所生。故有光明。我實眼觀。五輪指端屈握示
人。故有拳相。」
【此第一番指見是心也。前巳斥緣心是妄。今欲顯
能見是真。故拈前見性。疊興三問以詳審之云。阿
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而有。又我
之手。云何成拳。汝之六根。將誰為見。阿難答言。由
佛全體。如閻浮檀金色。赤𦦨如寶山。此不從欲愛
所生。是從無量功德清淨所生。拳之光明。因此而
有也。佛問將誰為見。而我現前。實用眼觀。佛問云
何成拳。我見如來五輪指端。屈握示人。以成此拳
相。葢依舊認肉眼為能見矣。
○眾生浩劫。迷巳為
物。但謂見性全屬肉眼。無上勝性。反成劣相。今欲
當機決定捨彼識心。認此見性。故須巧示。令知此
見非眼。全不係眼。而為有無。判然有離眼之體。是
故但悟此見非關肉眼。則豁同虗空。無礙無邊。所
謂常住妙明。不動周圓。無窮妙義。從此而漸顯矣。
○賀云。汝將誰見四字。世尊巳三問矣。初云將何
所見。阿難答言由目觀見。次云汝將誰見。阿難又
答以同將眼見。可謂辜負婆心。所以不即破者。因
阿難迷執方堅。未可驟語。故頭番且窮其妄心所
在。二番且破其妄心無體。至此阿難自悲自悔。捨
妄求真。然後重理前語。以汝將誰見四字喚醒之。
阿難不悟。仍執眼觀。于是重重辨剝。點出是心非
眼。從前公案。一語了結矣。】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
而得開悟。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若無
汝眼。不成汝見。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阿難
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我見。以我眼根。例如來
拳。事義相類。」
【世尊見尊者依然認眼為見。就將赤手空拳。作個
耀眼鏡子。以為比例。而告阿難。如來今日不作虗
謬。當實言以告汝。然言不盡意譬以通之。諸有智
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也。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
手。不成我拳。是拳全倚於手矣。若無汝眼。不成汝
見。是見全倚於眼矣。以汝之眼根。例我之拳理。其
義是同是別。均齊不乎。阿難只解順水推船。不解
逆風使柁。遂順口答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
我見。猶之既無佛手。不成佛拳也。以我眼根。例如
來拳。事義適相類矣。其答如此。豈知將箇寂常心
性。例成斷滅知見哉。】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是義不然。何以故。如無手人。拳
畢竟滅。彼無眼者。非見全無。所以者何。汝試於途詢
問盲人。汝何所見。彼諸盲人。必來答汝。我今眼前。唯
見黑暗。更無他矚。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佛告阿難。汝言眼根拳理。事義相類。是義不然。何
以故。如無手人。拳畢竟滅矣。彼無眼者。特無眼耳。
非見全無也。所以者何。汝試於途。就盲人而問之
云。汝何所見。彼諸盲人。必答汝云。我今眼前。唯見
黑暗。更無他矚。以是義觀。黑暗即前塵也。前塵自
暗。見前塵者自明。而盲人之見。何曾虧損哉。此世
尊就凡夫肉團上。指出一雙定乾坤眼。輝天鑑地。
故知無明窟裡。具有大光明藏。所謂靈光獨耀。逈
脫根塵者。豈同妄心離塵無體者乎。】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覩黑暗。云何成見。佛告阿難。諸
盲無眼。唯覩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二黑有別。為
無有別。如是世尊。此暗中人。與彼群盲。二黑校量。曾
無有異。」
【甚矣根識之難分也。阿難一向將心眼認作兩物。
又不知眼根與燈光黑暗。皆是見性增上緣。一向
認緣失真。故一聞前塵自暗見何虧損之語。撒呆
粧痴。便不敢信。反申難云。諸盲眼前。一無所見。唯
覩黑暗耳。云何亦名為見乎。佛告阿難。諸盲無眼。
唯覩黑暗。與有眼人。處于暗室。此二黑相。為有別
乎。為無別乎。阿難言。如是世尊。此暗中人。與彼群
盲。二黑校量。無以異也。】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
種色。名眼見者。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
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
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事。是故當知。燈能顯色。如是
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此例明能見屬心而不屬眼也。佛言阿難。若無眼
人。在黑暗中。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而名
眼見者。彼暗中人。在黑暗中。忽得燈光而見色者。
亦應名為燈見乎。若燈有見。燈即是見。不應名燈。
又則燈自觀耳。何關汝事。若眼有見。眼即是見。不
應名眼矣。是故當知。燈為增上。但能顯色。不能見
色。其見色者。是眼而非是燈。則應例知眼為增上。
但能顯色。不能見色。如是見色之性。是心而非是
眼矣。尊者向來誤以為二者世尊今日合而為一。
所謂離之則則兩傷。合之則雙美也。
○問。見性與
心。有何差別。答。此中見性。即是阿賴耶識見分。以
在眼名見。故即指見性是心也。由阿難一向但知
見性是眼。不知見性是心。故反之曰。是心非眼。是
心二字。與前非心相應。正謂前所斥能緣者非心。
即汝能見者是心。既知能見者是心。即知能見者
非眼。此則向來心知眼見之執。一言了當矣。所謂
一滴水墨。兩處成龍也。
○觀佛前訶妄識。則曰非
心。今薦見性。則曰是心。明以應阿難真心之求。但
令知其離彼肉眼。不藉明塵。別有全性。所謂靈光
獨耀。逈脫根塵。極顯其真。何甞破其為妄乎。
○鍾
云。前呵眼識非心。此指見性是心。見性與眼識何
別。照色之時。一如鏡中。無別分折。即是見性。起念
分別。即屬于識矣。毫釐有差。天地懸隔。六根性中。
同一陀那細識。而最便開示。莫過于眼根中見性。
故惟從此顯發。而餘可例知。
○第一番指見是心
竟。】
「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與諸大眾口巳默然。心未開悟。
猶冀如來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此第二番顯見不動也。阿難雖復得聞是心非眼
之言。與諸大眾反覆研味。口巳默然。然識鎻未開。
故不能領悟。意謂我之所求。因前緣心不寂不常。
非妙非明。故別求寂常妙明之心。今佛示我此見
為心。雖知即心。不知此心亦具寂常妙明等義否
耶。是以猶冀如來。慈音宣示。而合掌清心。以佇佛
之悲誨焉。先德云。只為分明極。翻令所得遲。信然
矣。】
「爾時世尊。舒兜羅綿網相光手。開五輪指。誨勅阿難
及諸大眾。我初成道。於鹿園中。為阿若多五比丘等
及汝四眾言。一切眾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皆由客
塵煩惱所誤。汝等當時因何開悟。今成聖果。」
【世尊雖以盲人矚暗。見無虧損之語。與彼發明妙
心道眼。而阿難久為二障所纏。沉湎濡首。不得開
悟。故巧施方便。却舉舊時驗過良方。佯問弟子。令
其同倫。旁通一線。所謂惜得自巳。殃及他人也。爾
時世尊舒兜羅綿網相光手。開五輪指。誨勅阿難。
及諸大眾。我當初成道。在于鹿苑中。為阿若多。阿
鞞。䟦提。摩訶男。迦葉。五比丘等。及汝四眾。言一切
眾生。所以不成大乘菩提。及小乘阿羅漢者。皆由
客塵煩惱所誤。不知汝等當時。因何開悟。以至今
成聖果也。
○按佛初轉法輪。當時所說客塵之喻。
乃喻集諦。反顯主空。乃喻滅諦。但取能比之喻。不
取所喻之法。以此中客塵。但喻身境。及緣身境之
心。主空俱喻見性故耳。】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我今長老於大眾中。獨得解名。
因悟客塵二字成果。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
或食。宿食事畢。俶裝前途。不遑安住。若實主人。自無
攸往。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為
客義。又如新霽清晹升天光入隙中。發明空中諸有
塵相。塵質搖動。虗空寂然。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搖動
名塵。以搖動者。名為塵義。佛言如是。」
【此陳那自陳悟處所謂敲唱俱隨接拍成令也。憍
陳那亦云陳如。即阿若多之性也。時陳那立起白
佛。我是如來最初弟子。今為長老。在大眾中。獨得
先解之名。憶我當初。因客塵二字悟入。遂得成果。
世尊。何謂客塵。譬如行客。投宿旅舍。或宿或食。事
畢前去。又逩途程。不暇安住。若實主人。日日在家。
自無所往。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
者。名為客義。據陳那悟處。是以行客喻色身。以投
宿喻旅泊三界。以或宿或食。喻大年小年。以不遑
安住。喻報盡則遷。由此身相遷流不住。故喻如行
客。此悟妄身為苦諦也。又如新霽。清晹升天。光入
屋隙之中。照見空中。諸有塵相。塵質搖動。虗空寂
然。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搖動名塵。以搖動者。名為
塵義。陳那又以清晹升天。喻破分別身見。初得智
慧日也。以先入隙中。發明塵相。喻智慧日有一隙
之明。始得照見八十一品微細思惑也。以塵質搖
動虗空寂然。喻于亂思中。悟得空理也。此悟妄心
為集諦也。佛言。如是。此但印其所說舊喻。動靜分
明不混。欲以彰下文所示。孰為動者。同于客塵。孰
為靜者。同于主空耳。
○鍾云。見聞中。有動靜者。俱
屬客塵。所以為妄。即前生死根本是也。見聞中。無
動靜者。即是主空。所以為真。即前菩提涅槃元清
靜體是也。】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巳復開。開巳又屈。
謂阿難言。汝今何見。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
中開合。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手有
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阿難言。世尊寶手眾中
開合。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佛言。
誰動誰靜。阿難言。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
為無住。佛言如是。」
【此先以手驗見也。世尊見陳那答出客塵主空二
義。要令阿難因客悟主。因塵悟空。引他向開手合
手處識取。即時如來于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巳復
開。開巳又屈。而問阿難言。汝今何見。阿難據實而
答。我見輪掌。眾中開合。世尊就上一拶云。汝見我
手眾中開合。為是我之手有開合。為是汝之見有
開合。阿難信口便答。世尊寶手。眾中開合。我見如
來之手。自開自合。非我見性之有開合。當阿難端
視佛時。而其見性。湛然盈滿於前。乃視如來之手。
在此見性之中。開合不住。則佛手自同客塵。而阿
難見性。何異主空。是則動靜二相。巳顯然分明矣。
世尊見其言中有嚮。故審之曰。誰動誰靜。令其自
分動靜也。阿難答云。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不見
有靜。云何有動。葢靜必因動而顯。如先時曾動。今
始不動。方可說靜。今此見性。從來不動。設說其靜。
尚為不可。而有誰為無住者。無住即動也。可謂釣
盡江波。錦鱗始遇。世尊見阿難巳知痛痒。便將寂
常心性。坐在他身上。要令擔荷。故印之曰。如是。許
其所分外境為動。見性不動。皆不謬也。
○當知此
中。但舉佛手為一切外境之例。既知佛手開合。與
此見性無干。則凡一切萬相。及諸世界。任其分亂
動止。皆與見性無干矣。若人於萬相中。忽然覰見
此不動之性。常恒不昧。何至為境所奪。妙之至也。
又宗家竪指伸拳。發明于人者。多密此意。令人自
悟。但教家分明說透為異耳。】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右。即時阿難
向首右盻。又放一光。在阿難左。阿難則又回首左盻。
佛告阿難。汝頭今日因何搖動。阿難言。我見如來出
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頭自搖動。阿難。汝盻佛
光。左右動頭。為汝頭動。為復見動。世尊。我頭自動。而
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佛言如是。」
【此從疎至親又以頭驗見也。外境動而見性不動。
人或易知。自頭動而見性不動。人實難辨。良以世
人認見是眼。故頭搖眼轉。宛似見性亦動。故必以
頭驗之也。如來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
右。即時阿難迴首右盻。又飛一光在左。則又左盻。
乃審之云。汝今日左顧右盻。汝頭因何搖動如此。
尊者不孤所問。答云。因見飛光左右。故顧盻而頭
動耳。世尊婆心真切。徹底為人。故復勘云。汝盻光
動頭為汝頭動。為復見動。阿難向沒推托處。盡力
擔當。重新答出頭動而見不動。所謂縱有千般草。
終無兩樣風也。故世尊復印之曰。如是。意謂若知
頭動而見不動。亦是客塵主空之義也。
○既知頭
動而見恒不動。則凡此身往來千里萬里。乃至恒
沙世界。死此生彼。而此見性。常如虗空。無所動也。
若人悟此恒常。不隨身轉。則日用中。行住坐臥。皆
在自性定中。誌公云。不起絲毫修學心。無相光中
常自在者此也。其與閉目想空。自墮法塵之影者。
天淵懸絕矣。又宗家從東過西。乃至跳舞。意亦顯
此。而迷者效之。但弄精魂。終不得旨也。
○世尊欲
阿難知真心所在。阿難重重迷悶。若在世典中。憤
悱之極。自當代為啟發。世尊雖反覆開引。却不全
為舉似。待其自家托出。而但以如是二字證之。此
所謂衣珠自覓也。兩如是字。正與七無有是處反
應。】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若復眾生。以搖動者名之為塵。
以不住者名之為客。汝觀阿難頭自動搖。見無所動。
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無舒卷。云何汝今以動為身。
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性心失真。認物為巳。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此雖寄責大眾實借大眾以成就阿難也。世尊見
尊者解得主空不動之義。故在眾中激揚。所謂打
草驚蛇。意謂。我今如此重重開示。可謂明了。若使
更有眾生。尚以搖動者為塵。不住者為客。不能領
會不動之主空。汝等但觀阿難。在頭搖動處。悟得
見無所動。手開合處。見得見無舒卷。即今現前。巳
有樣在。云何汝等。但以動者為身。而不解不動之
主。動者為境。而不識寂然之空。抑且從始至終。但
用念念攀緣。生滅搖動者為心。而反遺不動之真
性。(真性即指不動之見性也)豈非顛倒行事而何。所依為心性
者。既非是不動之真體。將見因差果謬。必招認物
為巳之苦。而輪迴是身境之中。生死流轉不絕。然
此流轉。非從天降。非從地出。亦非人與。特自取而
巳。可不悲哉。
○甞謂纔學道者。便知覔主人翁。却
乃多認攀緣不住之客。而不知目前朗然常住之
見性。方是真主人翁。纔聞般若者。便說真空。却乃
閉目懸想搖動之法塵。而不知目前廓然不動之
見性。正是真空。快哉法王之妙示。行人於此反覆
體認。必有豁然大悟者矣。
○認物為巳。便是受身
著境之苦果。如凡夫妄說身為我。境為我所。身重
而境輕。權小妄認能證之心為我。亦身也。所證涅
槃為我所。亦境也。境重而身輕。圓覺云。乃至證于
清淨涅槃。皆是我相。圭峯解云。凡夫所執我相。是
迷識境。權聖所執我相。是迷智境。雖粗細不同。皆
名認物為巳。用是觀之。權聖涅槃。尚是認物為巳。
則凡夫身境。豈非認物為巳。其與一切精怪。依草
附木。攬為巳身者。顛倒無異也。豈可不猛省而生
厭患乎。
○鍾云。搖動者名為塵。不住者名為客。阿
難頭自動搖。動者。客也。塵也。見無動也。如來手自
開合。開合者。客也。塵也。見無動也。云何汝今明知
動為身。動為境矣。却乃自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
不動之真性。認物為巳。將巳逐物。而自取生死流
轉乎。葢既知動是身境。便合了悟身境全是客塵。
不應隨逐而失主空也。始終者。遠則無始為始。今
生為終。近則生為始。死為終。顛倒。非惟世間事業
也。種種修行。皆名顛倒。以其動執身境。靜依法塵。
依法塵者。還同身境。曾不覺知本有不動之見性
也。是中者。身境之中也。
○第二番示見不動竟。】
楞嚴說通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