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貫攝
楞嚴經貫攝
中所顯發性。即下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
色雜妄想。想相為身等是也。有作發明二性看者。
便是言語發明矣。文義不順。】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勅。見迦旃
延毗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我雖值
佛。今猶狐疑。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今此大
眾。諸有漏者。咸皆樂聞。」
【此匿王自陳斷見以請不生滅也。匿王昔事外道。
曾有邪心種子。入其心腑。今被阿難抓著癢處。遂
乘機發問。所謂因逢桃李樹。却憶故園春也。迦旃
延。此云剪髮。毗羅胝。此云不作。乃外道六師之二。
其道皆以斷滅為宗。以不解第八阿賴耶識。去後
來先。為生死根本。轉此八識。名為涅槃。而反計此
身斷滅為涅槃。若此方所計生為七尺軀。死作一
棺土。即有挫燒舂磨。無所用之等。皆此類攝。豈知
有死而不亡者在也。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
未承諸佛誨勅時。曾見二種外道。皆說此身死後
斷滅。即此斷滅。便名涅槃。我今雖遇如來。猶懷狐
疑未決。必要現前有箇證據。方能信得此心是不
生滅。世尊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今此在
會大眾。未到無漏者。咸皆樂聞焉。
○據除斷見麤
惑。則此有漏。似惟指界內凡夫。二乘有學。若辨見
性真常。則雖小乘四果。別教三賢。亦須普指。以彼
自來未明見性是真常心故。】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今復問汝。汝此肉身。為同金剛
常住不朽。為復變壞。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佛言
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
雖未曾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
漸漸銷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佛言如是。」
【欲示不生滅性故先審其生滅也。佛告大王。汝在
未來死處生疑。我只據現在生處問汝。汝身今現
在矣。我問汝此肉身。為金剛常住不朽之物耶。為
復畢竟是變壞之物耶。匿王言。世尊。我今此身。非
常住之物。終從變滅而巳。佛又重重細審。釣出狐
涎。乃言。大王。汝身現在未滅。有何所憑。預知其斷
滅耶。匿王言。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今雖未滅。
然我觀察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之成灰。
漸漸銷殞。趨於殞亡。無刻寧息。決知此身。到底滅
盡。方得了當。佛言。汝身必滅。誠如是也。
○只此數
語。巳可以警念無常。劇貪世務者。寧不愓然。】
「大王。汝今生齡巳從衰老。顏貌何如童子之時。世尊。
我昔孩孺。膚腠潤澤。年至長成。血氣充滿。而今頹齡
迫於衰耄。形色枯悴。精神昏昧。髮白面皺。逮將不久。
如何見比充盛之時。」
【此又細審其自少至老精神容色是同是別也。佛
又言。大王。汝今有生之齡。巳從衰老矣。汝之顏貌。
何如童子之時乎。匿王言。世尊。我昔當孩孺時。肌
膚腠理。滋潤鮮澤。及年至長成。精完神足。血氣充
滿。而今齡巳頺矣。迫於衰耄。形色則枯悴矣。精神
則昏昧矣。雞皮鶴髮。行步龍鍾。日在桑榆。殆將不
久。如何乃以精神充足盛滿之時而見比耶。】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王言世尊。變化密移。
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於此。何以故。我年二十。雖
號年少。顏貌巳老初十歲時。三十之年。又衰二十。於
今六十。又過於二。觀五十時。宛然強壯。世尊。我見密
移。雖此殂落。其間流易。且限十年。若復令我微細思
惟。其變寧唯一紀二紀。實惟年變。豈唯年變。亦兼月
化。何直月化。兼又日遷。沉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
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此又細審生滅之頓漸也。佛言。大王。一氣不頓盡。
一形不頓虧。汝之形容。應非一旦頓朽。必以漸而
朽矣。王言。世尊。世間變化。密密推移。我誠不覺。但
見日往月來。寒暑迭遷。以漸至於此。何以故。人生
光景。有長有促。今且以十年為率。如我二十之時。
雖號年少。顏貌巳老於十歲時。及至三十之年又
衰於二十。至於今。六十又二矣。迴觀五十。宛然強
壯。豈非十年一變耶。世尊。我見此密移者。雖此壯
色日去而殂。老相日催而落。然其間流易。尚且限
於十年。是特舉其粗略而言耳。若復令我微細思
惟。推窮其變。寧獨十二年之一紀。二十四年之二
紀。實惟一年一變。豈惟年變。亦兼一月一化。何直
月化。兼又一日一遷。若更沉其思慮。審諦觀察。則
即此一念具九十剎那中。剎那。剎那。念念之間。皆
在遷流。未甞停住。質非金石。何以堪此。由年紀之
長。以至剎那之短。變化密移如此。特任運者不覺。
作意推度。始得知之。故知我身。終必從於變滅也。
○教中以利刃透九十紙為一念。故一念具九十
剎那也。】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
汝知身中有不滅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世尊見匿王歷敘變滅之相絲毫不漏故於急處
一提。乃言大王。汝見變化不停。悟知汝滅矣。亦於
滅時。知汝身中。有不滅者耶。王合掌白佛云。我實
不知。古人道。不知處最親切。所謂日用而不知也。
使其知此。決不迷於斷見矣。佛言。汝既不知。我今
可以示汝不生滅性矣。】
「大王。汝年幾時。見恒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携我。
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恒河水。佛言大王。
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
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
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於今年六十二。亦無
有異。」
【此審觀河之見以明年變而見不變也。佛又更端
問云。大王。汝年幾歲。乃見此恒河水耶。王言。我生
三歲時。慈母抱我謁長命天。經過此水。爾時即知
是恒河矣。佛言。大王。如汝所說。從十歲以至六十
歲。時時遷變。則汝見亦應遷變矣。但不知自汝三
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又見此河。中間十年。其水
有以異乎。王言。我十三觀河。如三歲時。宛然無異
也。不特十三。即至於今六十二矣。觀此河水。與三
歲時。亦無有異也。】
「佛言。汝今自傷髮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汝
今時觀此恒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王言
不也。世尊。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
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
云何於中受汝生死。而猶引彼末伽黎等都言此身
死後全滅。王聞是言。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
踊躍歡喜。得未曾有。」
【此復審見無童耄以結破斷見顯不生滅性也。佛
又言。汝今自傷髮白面皺。我且就面皺一端問汝。
汝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是面有童耄矣。但不知汝
今觀河之見。與童時觀河之見。亦有童耄不乎。王
言。不也。世尊。佛既一一審明。無所逃遁。乃語之言。
大王。汝尚未識不生滅性耶。夫汝面雖皺。而此觀
河之見。即汝之見精也。汝此見精。其性實未曾皺。
皺者。其可變者也。不皺者。非可變者也。變者。其受
滅者也。不變者。其元無生滅者也。既無生滅。云何
復隨汝現在身中。同受汝之生死耶。即此便是生
滅身中。不生滅性矣。而猶引彼不見道外道等。都
言此身死後全滅。不亦謬哉。王聞是言。乃信知性
無生滅。此身死後。捨此生彼。從一暗室。投一暗室。
出一苦輪。入一苦輪。未曾斷滅。與諸大眾。踊躍歡
喜。得未曾有焉。
○此章由匿王在身上觀察。故成
斷滅。世尊在見上發明。故無生滅。所謂不離華下
路引入洞中天也。此則不唯破匿王斷滅之見。抑
亦酬阿難二發之請矣。
○問。昔忠國師問禪客從
何方來。客曰。南方來。師曰。南方知識。如何示人。曰。
彼方知識。直示學人即心是佛。離此之外。更無別
佛。此身即有生滅。心性未曾生滅。身生滅者。如龍
換骨。蛇脫皮。人出故宅。師曰。若然者。與彼外道。有
何差別。彼云。我此身中有一神性。此性能知痛癢。
身壞之時。神則出去。如舍被燒。舍主出去。舍即無
常。舍主是常。審如是者。邪正莫辨矣。今佛言皺者
為變。不皺非變。得無與國師相忤乎。答。國師破一
時之執。如來開一時之權。皆玅辯也。當以意得。不
可妄生卜度。獲戾佛祖。又往往宗家。謂不離身中。
即有不滅性體。正謂根中見聞等性。非謂方寸之
中。臟腑之內。別有性命。即同阿難所執身內識心
也。
○鍾云。前屈指飛光。是就一時一事中。指出不
生滅性。此示觀河之見。是就一生中。指出不生滅
性也。至第四卷中杵音之喻。云縱汝形銷。命光遷
謝。此性云何為汝銷滅。則死後不生滅之性。乃透
底拈出矣。
○第三番顯見不滅竟。】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世尊。若此見聞
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此第四番顯見不失也。上惟舉見。此復兼聞。聞字
當是性字之誤。匿王知見不多。故一言之下。心地
開明。驀直信去。阿難多知多見。觸事生情。故方信
而忽疑也。於時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而白佛
云。世尊。見性必是生滅。可名遺失。既此見性必不
生滅。便是寂常。即與諸佛。等無差別。云何世尊名
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而諸佛不名遺失顛
倒乎。我心蒙蔽。如染塵垢。願興慈悲。一為我洗之
也。豈知佛言遺失真性。但因顛倒而說遺失。非因
斷滅而說遺失也。故下文全示顛倒之相以詰之。】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
母陀羅手。為正為倒。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
我不知誰正誰倒。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
世間人。將何為正。阿難言。如來竪臂。兜羅綿手。上指
於空。則名為正。佛即竪臂。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
相換。諸世間人。一倍瞻視。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淨
法身。比類發明。如來之身。名正徧知。汝等之身。號性
顛倒。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
顛倒。於時阿難。與諸大眾。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
身心顛倒所在。」
【此示顛倒之相以驗其倒情也。即時如來。垂手下
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阿難
曾遭毒手。不敢自任。嫁禍於人云。我見世間眾生。
咸以此下垂為倒。而我不知果誰正誰倒也。世尊
就與一拶云。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又將何等為正。
阿難拗直作曲云。若如來竪臂。此手上指。則名為
正矣。世尊將錯就錯。即竪臂而告曰。若汝果以上
指為正。即此便是冠履倒置。翻頭作尾。翻尾作頭
矣。何處別求顛倒哉。且此一臂。本無倒正。諸世間
人。分倒分正。差一倍瞻視。豈知下垂為倒。固倒也。
上指為正。亦倒也。何得以上指為正。下垂為倒哉。
由汝等倍生此見。而如來不作是見。故將汝身。與
諸如來清淨法身。比例發明。則如來身。號正徧知。
汝等之身。稱性顛倒。則汝自謂與佛等無差別不
名顛倒者。誤矣。既與發明顛倒。復加錐劄。令其循
名求實。自揣顛倒實處。故曰。今又隨汝諦審觀察。
汝身比於佛身。稱為顛倒者。既有顛倒之名。必有
顛倒之實。從何實處。而得此名乎。阿難被世尊一
問。有眼如盲。有口如啞。無言可對。無理可伸。惟與
大眾。瞪瞢瞻佛。呆呆然。目睛不瞬。而不知身心顛
倒所在也。所謂大智慧人。面前常有三尺暗。不其
然歟。
○鍾云。倒與正。同此臂也。特首尾相換耳。正
徧知。與性顛倒。同此身也。特迷悟相反耳。知此。則
知即遺失顛倒。不妨元不生滅矣。
○母陀羅。此云
印手。】
「佛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發海潮音。徧告同會
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
唯心所現。汝身汝心。皆是玅明真精玅心中所現物。
云何汝等遺失本玅圓玅明心寶明玅性。認悟中迷。」
【此下正與發明顛倒實處也。阿難願興慈悲。佛果
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發應不失時海潮之
音。徧告同會諸善男子。我常說言。十一色法。八識
心法。生心之四緣。生色之二緣。及心所使五十一
心法。廣至善惡邪正。世出世間。一切事業因果。諸
所緣法。如是五位。皆是如來藏心之所顯現。如明
鏡之現影像。可見萬法即心也。汝今五根之身。八
識之心。皆是玅明真精玅心中。所現之物。可見心
包萬法也。夫心之與性。體用互稱。心則從玅起明。
圓融照了。如鏡之光。性則即明而玅。清淨堅實。如
鏡之體。此心此性。元是汝自家有的。云何汝等。遺
失此本來自玅。不假修成之圓玅明心。寶明玅性。
而認本悟中之執迷。不知萬法即心。心包萬法。而
反謂法皆心外。心墮法中乎。是乃於不顛倒中。而
妄計顛倒。未遺失中。而義同遺失矣。
○問。前謂見
性是黎耶體。即如來藏心。又即萬法實體。似為能
現。今色心之心。既該八識。則黎耶巳為所現。而惟
心之心。當另有純真之心。何得仍取如來藏心以
釋之。答。前七等但為所現。真心但為能現。而此黎
耶。能所俱通。以對真心。降為所現。以對萬法。升為
能現。葢與真心本無二體。但惟帶妄而巳。】
「晦昧為空。空晦昧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身。
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
决定惑為色身之內。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
咸是玅明真心中物。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
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汝等即是迷中倍人。
如我垂手。等無差別。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此下發明身心所以為悟中迷也。夫此玅明心性。
本無身心之相。皆由最初不覺。忽起無明。將此第
一義空。晦昧而成無知無覺之頑空。所謂迷妄有
虗空也。所變頑空。與能變無明。二法和合。故於頑
然晦昧中。凝結而成四大之色。所謂想澄成國土
也。以四大之色雜妄想之心。妄心妄色。想相和合。
結成五蘊根身。所謂知覺乃眾生也。此即身之所
以為悟中迷也。既有根身四大。內外合成。妄有緣
氣。於中積聚。於是內緣影事。而動搖不休。外緣實
色。而奔馳不巳。昏昏擾擾。不明不淨。復執此昏擾
擾者。以為圓玅明心。寶明玅性。此即心之所以為
悟中迷也。既一迷此昏擾擾者以為吾心。決定惑
此心為在色身之內。依肉團而居矣。殊不知不獨
我此色身。是玅明心中所現之物。即外洎山河虗
空大地。皆是玅明心中所現物也。今汝棄此廣大
玅心。而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何異棄彼百千里澄清大海。而反認海中一浮漚
體。以為海中之全潮在是。即窮盡瀛渤。亦在於是
哉。由是觀之。則知汝身。與如來身。比類發明。雖同
是一體。本無差別。但如來了得海是海。漚是漚。不
棄海認漚。故曰正知。不認漚為海。故曰徧知。汝等
既棄海認漚。復認漚為海。故曰性顛倒。所以目汝
等。即是迷中加一倍迷之人也。正如我垂手時。實
無正倒差別。而汝以下垂為倒。上指為正。此即是
汝顛倒所在。故知汝等本無遺失。因顛倒而稱遺
失。如來說為可憐愍者此也。良以汝等若真遺失。
猶不足深愍。今由顛倒故。常如遺失。正如持珠作
丐。枉受貧窮。不亦深可愍哉。
○問。前謂見性是八
識實體。今復以聚緣為八識功能。得失何分哉。答。
此識真妄和合。故見性取其一分真理。聚緣取其
一分妄情。凡言八識去後來先等者。皆以妄情言
耳。
○又云。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至哉言
也。自非佛了義之教。誰不計性命在於身中。萬法
但為心外者乎。然命在身中。道教計之特甚。久矣。
眾生不信身中本無性命矣。
○又問。認一浮漚。目
為全潮。此何異於一毛孔中。包盡剎海。答。彼達諸
法性全法界。故一毛稱性。即包無餘。如說真摩尼
珠。價值一國。誠不虗矣。此不達諸法實相。但將昏
擾妄想。謬計身中。而又倒執能包虗空大地。是尚
無體可得。憑何廣包。如說水泡價值一國。真大迷
妄。安可同乎。
○前阿難聞訶非心。驚謂捨此更無。
將同土水。如來安慰許以真心有體而巳。非正開
示真心也。譬如許人以物。後日方以與之。長水於
彼處。即謂開示真心。以許為與。殊欠體認。至此章。
方是開示真心之正文。而阿難到此。方知於緣塵
外。更有如此廣大心體而如來所許。果爾非虗矣。
○第四番顯見不失竟。】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
如是玅音悟玅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而我悟佛
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未敢認為
本元心地。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此第五番顯見無還也。阿難承佛悲救深誨。萬劫
倒懸。一生迷惑。一旦發明。感佛深慈。故至於垂泣。
然心猶有疑。故復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
玅音。悟得此玅明心。即是自巳本來具足圓滿。不
生不滅。常住心地。但我等一向遺此廣大心性。而
認此昏昏擾擾者為心性。故名我等為性顛倒宜
矣。然我現今見佛聞法。皆用此緣慮之心。世尊雖
不欲我認。而斥為非心。若是別種緣心。或可捨擲。
今者悟佛法音。承聽領納。方倚用之。豈可遽捨乎。
由得其用。故不敢不認也。世尊要我所認者。是圓
滿妙心。雖則廣大。現今不得其用。徒然獲此。故不
敢認為本元心地。以認此須當捨彼。今既不忍捨
彼。則亦不敢認此。又若捨了緣法之心。却後將何
承領佛法。縱不惜此緣心。而獨不重於佛法乎。願
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到不疑之地。乃得歸
於無上道也。
○賀云。正脉謂阿難不捨緣心。故不
認真心。恐認此須當捨彼。不知本文云未敢認。非
謂不肯認也。持以初獲此心。尚未受用。未敢遂認
為主人翁耳。必求世尊徹底發明。使得親見本來
面目。乃敢承認。故曰拔我疑根。此正古人真參實
證處。
○鍾云。機有生熟。阿難平日受用。於緣心熟。
於見性生。生處不能遽用。熟處自不能全捨。此亦
人情也。但此處重在求真。而不在捨妄耳。
○此正
尊者方搖未穩之際。而緣心真心。兩持不决之時。
如人惑於岐路。恍惚不定。先德云。易開終始口。難
保歲寒心。尊者以之。自此直至各各自知心徧十
方。獲本玅心。常住不滅處。方肯承認耳。】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等法性。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
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
所標指為明月故。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
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汝亦
如是。」
【此責其認聲塵而不達法性也。佛告阿難。我今如
此傾心吐膽。落草盤桓。欲汝捨妄緣而達心性。豈
意汝之見解。尚與昔時一毫無異。而以攀緣之心。
聽我圓滿常住心法。則此圓滿常住心法。亦成所
緣之境。汝又安能契此法性哉。不知說法者。如指
月人耳。今有人焉。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便當
看月。若即觀指以為月體。愚哉是人。豈唯不識月。
亦不識指。豈唯不識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以月
明而指暗故也。若汝聽法之後。絕言語。黜聰明。一
切放下。默究自心。此是因指看月。不存指相之人
也。若汝依舊多知多解。不肯消歸自巳。是逐句尋
言。執指為月之人也。今汝執法音。而不達法性。何
異執指為月。皂白不分。昏曉不覺者哉。故曰汝亦
如是。
○鍾云。緣心者。能緣之心也。法緣者。所緣之
塵也。法音即聲塵故亦非真。法性者。真理也。教銓
真理。理是眾生之心。豈可執教為心哉。指喻法。月
喻聽法者之自心。說法顯心。聞教自合觀心。若執
聲教。不解反觀自心。此人豈惟不達自心。亦復不
知教意。何以故。以他聲教。為巳自心。自他不分故。
豈惟不知教意。兼亦不了教心體相。何以故。教屬
聲塵。不能覺照。心體靈知。具有覺照。以無照之塵。
為有照之心。有照無照二不別故。阿難之迷心迷
教。及迷教心體相。亦如是耳。
○按阿難之不捨緣
心重佛法也。豈知此法亦緣。而當并捨乎。
○鍾云。
若欲研究佛乘。披尋寶藏。一一須銷歸自巳。言言
使冥合真心。但莫執義上之文隨言生解。直須探
銓下之旨。契本會宗。如是。則天真之道不昧。無師
之智現前。若一向背巳狥文。執學興辨。是對木人
而索語。期石女以生兒。空歷塵沙。終無得理。
○緣
心之緣。攀緣也。法緣之緣。塵緣也。以法音即聲塵
攝。故亦非真。若落紙墨。更是色塵矣。今宗家不許
說義理。以纔涉義理。又落法塵。亦可得而緣矣。】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
有分別性。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
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此亦如是。若汝真心
則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斯則豈惟聲分別心。
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如是乃至分別都無。
非色非空。拘舍離等。昧為冥諦。離諸法緣。無分別性。
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此責其認妄心而不認真心也。汝今不捨緣心。是
取分別我說法音者。為汝真心矣。既認此分別法
音之心以為真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而確有分
別之禮性矣。何也。妄心如客。真心如主。假喻以觀。
譬有客焉。寄宿旅亭。一宿便去。終不常住。故名為
客也。若掌亭人。都無所去。故名為主也。此亦如是。
若真是汝之心。當如亭主。而無所去矣。云何離却
聲音。遂無分別之性。但如客之暫止便去耶。由是
推之。豈惟聲上分別之心哉。即分別我容之心。離
我色相。亦無有性。以此皆屬前六妄識分別。皆非
真心也。不特此也。如是乃至前六分別都無處。以
為別有自性。不屬色。不屬空。正是第七緣八。屬帶
質境。亦是分別。亦非自性。從數論師。昧而不知。遂
執此為冥初自性。葢外道立二十五諦。首號冥諦。
彼謂冥初生覺。是萬法之元始。尊為極則之理。今
非色非空。正齊此見矣。豈知分別都無。亦但離於
麤分別耳。微細流注。固所未覺。色空都盡。亦但離
於法處所攝半分生塵耳。其半分滅塵。固不能離。
若離諸法半分滅塵之緣。即無分別之性。與上之
離聲色而無性者。一類無別也。夫六處緣心。各隨
本塵而生。亦隨本塵而滅。如影隨人。亦隨何人而
來者。亦還隨何人而去。則汝心性。俱屬客邊。各有
所還。何以為無去無來。常住之主人乎。
○鍾云。前
以客喻身境。此以客喻緣心。而見性為主人。
○以
聲例色。相從而說。非但聲分別心。離聲無性。即色
分別心。離色亦無其性也。乃至兼舉香味觸法分
別都無。所謂內守幽閒也。都無。故有而非色。猶守。
故無而非空。非色非空。冥然一識。此正六識無記
性也。六識有還。不能為主。若八識。則為識精元明。
無還則能為主矣。】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玅明元心。云
何無還。惟垂哀愍。為我宣說。」
【此因還而請不還也。還者。如借來之物。必要還人。
若是自巳家裏物。無處可還。阿難言。若我緣心。各
有所還。而如來說玅明元心無還處者何也。惟垂
哀愍。而為我宣說焉。
○昔張無垢謁善權清禪師。
問云。此事人人有分。箇箇圓成。是否。清曰。然。公曰。
為甚麼無箇入處。清於袖中出數珠示之曰。此是
誰底。公俛首無對。清復袖之曰。若是汝底。即拈取
去。纔涉思惟。便不是汝底。公悚然。故知纔有分別。
即有可還也。】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此見雖非玅精明心。
如第二月非是月影。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此下借見精以示不還真性也。良以玅淨明心。寶
明玅性。具有三大。謂體相用。由無明不覺。一念妄
動。轉此本體。而成業識。轉此智光。而成見分。名轉
識。復轉此真境。而成相分。名見識。此中見精即皆
光所轉之見分也。佛告阿難。且汝見我三十二相
時。此見未落分別。豈非見精。本來元具。不從日月
燈光借來。豈非明元。此見既為六精之一。而又在
處明了不昧。固巳現具精明之體。特以二種顛倒
見妄未除。尚存能所。不得互用。故雖具精明。而但
欠於玅耳。然雖非玅精明心。却如第二月。揑目所
成。與真月本無二體。非若水中月影。與真月有天
淵之隔也。是則未得第一月者。當亟認第二月。猶
之未得玅精明心者。當亟認見精明元矣。汝應諦
聽。吾示汝以無還之實焉。
○月有三相。第一是天
上淨月。第二是人以手揑目望月遂成二輪。取其
揑出者為第二月。第三是水中月影。今以第一月
喻純真之心。第二月喻見精明元。第三月喻緣塵
分別。意欲令人決定捨於第三月。而決定認取第
二月。則第一月不遠即在矣。問。何不即指純真之
心。而乃用此曲示乎。答。純真之心。惟佛乃具。等覺
尚帶生相無明。何況地前諸位。乃至五位凡夫。現
前何有純真之心。然而真雖不純。體終不變。如金
在鑛。離鑛無金。特鑛有真偽。非金師莫能辨耳。故
佛直指根性為心。如指鑛說金。金即在鑛。非離鑛
外而別有金也。此處祗因其無明未剖。尚有欠於
玅之一字。故佛略抑揚之。意在表其真切耳。非如
緣塵。呵其非心無體也。諸註於此發妄太過。如輕
加緣塵之名。將濫同於第三月。強索有還之處。似
公抗於佛言。徒引人之猶豫。不敢直認見性為心。
其失非小。不知眾生現量。離此根中之性。別無可
指。故諸祖指示。率多取於六根門頭者。奉佛密旨
也。行人時中。但請認取此性。萬無一失。譬如收買
金鑛者。時下雖非精金。真金終不外鑛而得。使其
棄鑛求金。非惟并金亦棄。將必惑於鍮石。而真金
終不可見矣。豈不大可惜哉。
○鍾云。二月雖非真
月。然離真月。必無二月可得。見精雖非真心。然離
真心。必無見精可得。葢從真所起。全體即真。但當
由見精覔真心。不可以見精當真心。去見精中之
妄。即是真心。去月之揑。即是真月。固不可分為二。
亦不得遽混為一也。】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日輪升天。則有明曜。中夜
黑月雲霧晦瞑。則復昏暗。戶牖之隙。則復見通。墻宇
之間。則復觀壅。分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虗之中。徧是
空性。鬱𡋯之處。則紆昏塵。澄霽歛氛。又觀清淨。阿難。
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云何本因。
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
日。是故還日。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墻宇。緣還分
別。頑虗還空。鬱𡋯還塵。清明還霽。則諸世間一切所
有。不出斯類。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何以故。
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暗等種種差別。
見無差別。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則知汝心本玅明淨。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
常被漂溺。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此備舉塵相有還以顯見性不與俱還也。阿難。我
所謂無還者何哉。試觀世間可還之境。其體有八。
其相亦有八。如日輪也。夜晦也。戶牖也。墻宇也。分
別也。空性也。昏塵也。澄霽也。八者。其體也。明也。暗
也。通也。壅也。緣也。虗也。鬱也。淨也。八者。其相也。阿
難。汝通看此諸變化相。各有所因。吾今為汝各還
本所因處。云何本因。阿難。如日為明因。則此諸變
化。明還日輪。何以故。以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
還日也。即是推之。則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墻
宇。緣還分別。頑虗還空。鬱𡋯還塵。清明還霽。可類
而還矣。更廣推之。則諸世間一切。凡有相可還者。
皆不出斯類矣。若汝見此八種之見精明性。於此
八相之中。當與何相而俱還乎。姑舉一相以徵之。
若此見性。與明俱還者。此見便隨明去。當不明時。
又將何物見暗。知一相。則知諸相矣。今諸相任遷。
一一皆見。足知明暗等相。於見性之中。自相往來。
自相凌奪。種種差別。而此見體。朗然常住。不動不
遷。元無差別也。以是知諸可還者。皆由假借外塵
而有。自然不是巳物。若汝之不還者。不由假借。非
汝自巳之物。更是阿誰。但汝識此見性不還。則知
汝心本玅本明本淨矣。以見性是賓中主。真心是
主中主故也。由汝迷悶不醒。既不識主中主。又不
識賓中主。所以喪失本性。枉受輪迴。於生死中。頭
出頭沒。無有出期。是故我說汝等為可憐愍者此
也。
○此八塵作四對。各取其相之相反為對也。惟
虗空塵鬱。體相顛倒。然下文還處。自見。分別。即前
塵分別指種種諸物而言。如松𣗥鵠烏雜在之處
也。緣。指種種異相而言。如直曲白玄差異之相也。
頑虗則是全無諸物之處。徧是空性者。逈然惟見
一空相而巳。葢緣是異色。空是同色。同異相反。生
成對偶。舊註乃以分別作分別之心。則下緣字。與
上何別。且下虗空。又與何為對乎。是以一句錯解。
而使全文皆累也。又舊將八還辨見。對前七處徵
心。夫七徵巳是潦草之言。而又獨以此八還為辨
見。尤為夢浪之語。前後十番。皆示見性。而獨指八
還。餘皆辨於何法乎。且前七處乃七大科。豈與此
一科為對耶。今總改之云。七處破心。十番顯見。則
非惟法數相稱。而心妄見真之旨。亦攸分矣。
○第
五番顯見無還竟。
○鍾云。汝但知此見性無還。則
知汝心本玅明淨。正欲其由見性而悟本玅明心。
非即以見性為本玅明心也。以見性屬第八識。猶
帶業識。本玅明心。屬第九識。即如來藏玅真如心
故。】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此第六番顯見不雜也。阿難言。我今承佛開示。雖
知此見不與諸相俱還。而實常與水陸空行等物。
混難無分。今於諸物之中。將辨何者是我見性。何
者是物相乎。言未易分晰也。
○鍾云。阿難意以見
性雜在萬物之中。無見而非物。無物而非見。安辨
何者是我之見性乎。佛意一切凡聖。見量雖別。見
性是同。今只據汝所見之境。其種種差別者是物。
其能見者是汝。汝有汝見。不干我事。我有我見。不
干汝事。可謂分明之極矣。云何不自認取。苦苦向
我求討。豈我見可作汝見耶。
○此問只重我字。不
重真字。詳下答意。自然應合。吳興之解非是。】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今汝未得無漏清淨。承佛神力。
見於初禪。得無障礙。而阿那律見閻浮提。(恐是娑婆界三字之
誤)如觀掌上菴摩羅果。諸菩薩等。見百千界。十方如
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眾生洞視。不過分
寸。」
【此先標出五種現量見精以啟下文也。佛告阿難。
吾今問汝。今汝方證初果。未得無漏清淨。徒仗佛
神力加被。乃得見於初禪一四天下。得無障礙。是
有學人慧眼之見量如此。若阿那律。見此娑婆世
界。如觀掌中菴摩羅果。是無學人天眼之見量如
此。若諸菩薩等。見百千世界。豈非法眼之見量乎。
至若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豈
非佛眼之見量乎。若乃一切眾生。只見目前。其所
洞視。不過分寸。是又肉眼之見量也。夫此五種。廣
至窮盡國土。狹至不過分寸。見量雖殊。均為能見
之性而巳。
○菴摩羅。此云難分別。似桃非桃。似奈
非奈。此方所無也。阿那律。佛之從弟。畫眠被訶。精
進失目。遂證四果。得天眼也。】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中間徧覽水陸
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無非前塵分別留礙。汝應
於此分別自他。今吾將汝。擇於見中。誰是我體。誰是
物相。」
【此則獨約阿難所親見者欲其自審擇也。阿難。姑
置五見。吾且與汝上從四天王所住宮殿觀起。中
間徧覽水者。陸者。空行者。雖有或昏或明。種種不
齊之形像。無非皆是前塵分別之見。停留障礙處。
汝應於此能見所見之中。自家分別其為自為他。
自即見性。他即諸物也。設汝自不能乎。必假佛智。
我則將汝擇於我汝共見之中。誰是我體。而能見
物者乎。誰為物相。而為所見者乎。如此分明。是物
是見。必有歷歷不混者矣。
○自即能見。所謂我體
也。他即所見。所謂物象也。】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徧
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
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此正言物不是見也。見源。即眼根也。阿難。盡汝眼
力。從日月宮而觀。此最上物相。是物也而非汝。又
至七金山。周徧諦觀。此居中物相。雖種種光。亦物
也而非汝。漸漸而下。更觀於雲之騰也。鳥之飛也。
風之動也。塵之起也。樹木也。山川也。草芥也。人畜
也。此最下物相。亦物也而非汝。則所謂誰是物相
者。此是矣。
○七金山者。須彌外。七重圍繞。皆以純
金為體。光明最多也。雲騰鳥飛。自金山視之。亦居
最下也。】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
所矚。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此精玅明。誠汝
見性。」
【此正言見不是物也。阿難。是諸在近在遠。諸有物
相。千態萬狀。雖復差殊。然同是汝清淨見精所矚。
則物類自差。而見性只是朗然一照。無有殊也。此
無殊者。精而不雜。即前所說玅淨明心。此玅淨明
心。實汝見性。何甞混雜於有差殊之物相乎。則所
謂誰是我體者。此是矣。】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若同見者。名為見吾。
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若見不見。自然非彼
不見之相。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此反辨前見不是物也。夫我謂見不是物。而汝或
未之信耶。試再明之。若我無殊之見性。見於差別
之物相時。此見即是彼物。則見性當成可見。即汝
亦可見吾之見。何以故。見既是物。當成差別之相。
豈不歷然可見乎。然吾觀物。實無一定。有時縱目
取相。則見物。有時收視離相。則不見。汝若當吾見
物之時。依彼同見之物謬言見吾之見者。設當吾
收視離相。不見物時。何不并吾不見之體亦見之。
而指其所在耶。不見之時。既不能見。同見之時。亦
豈真能見哉。又汝若執言我巳見汝不見之處矣。
夫正當不見時。見性是我不見之體。諸物是彼不
見之相。今我見既巳離物。汝又見我自體。此不消
費力辨之。我此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物相矣。又
汝若不能見吾不見之地者。此更不消費力辨之。
我此不見。自然非物矣。何以故。可見尚然非物。而
況不可得見。豈猶同於物相乎。夫合可見不可見。
而展轉皆非是物。云何非汝之自性乎。】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
則汝與我。并諸世間。不成安立。阿難。若汝見時。是汝
非我。見性周徧。非汝而誰。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
不真。取我求實。」
【此反辨前物不是見也。夫我謂物不是見。而汝亦
未即信耶。更再窮之。又則汝今見此差別物時。若
彼諸物即皆是見。彼亦一物。此亦一物。汝既見物。
物亦當見汝。有情無情之體性。紛亂混雜。無復情
器之分。是物混也。有情無情。尚無從分。有情與有
情。益不可辨。是則汝見我時。反成我見於汝。世間
諸人。莫不皆然。壞世間彼我之相。不成安立。是人
混也。阿難。若汝見我時。一定只是汝見。而非我見。
彼我分明。曾無壞亂。是人分也。夫有情與有情。尚
不混濫。則汝見性雖周徧一切諸物。有情無情。判
然逈別。是物分也。即是物莫能混。非汝之真性而
誰。且此真性是汝固有之物。云何不自信而反疑
耶。真性在汝。自不信其為真。而反從我口角邊討
分曉。乃言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不亦迷乎。
○宗鏡
云。若信入之時。自然洞鑑圓明。了達之際。尚不因
於心念。何況就他人而求自法。取彼眼以作圓通。
數寶終不濟貧。說食焉能得飽。但自親到。頓入絕
學之門。惟在發明。方達無為之旨。
○第六番顯見
不雜竟。】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餘。我與如來。觀
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此見周圓。徧娑婆國。退
歸精舍。秪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簷廡。世尊。此見如
是。其體本來周徧一界。今在室中。唯滿一室。為復此
見縮大為小。為當牆宇夾令斷絕。我今不知斯義所
在。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此第七番顯見無礙也。阿難因見性周徧一語。疑
見大不當復小。見通不當復塞。故興問端。而白佛
言。世尊。若此見性。本來周徧。必我真性。不雜於物
者。則應隨處不變矣。今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
寶殿。或時而居日月二宮。俯觀一四天下。則此見
周圓。徧滿娑婆國界。何其大也。及退歸精舍。秪見
此園。更入堂中。清心而觀。但瞻簷廡。又何小也。世
尊。若是此見體本來周徧一娑婆界矣。大者不應
更小。何故今在室中。唯滿一室。大小不定如此。為
是此見自縮其大而為小耶。為是墻宇所隔。夾之
令斷耶。或縮或斷。義必有在。我今不知斯義所在。
故願垂慈。為我敷演其義焉。
○天王殿中。眾寶俱
在。故稱勝藏。日月宮。皆摩尼寶成。宮殿臺池。天人
充滿。日宮雖火摩尼成。而亦清涼同月。但光勝下
注成熱耳。阿難隨佛。或時居之。孤山謂初禪唯見
一四天下。則娑婆國。應指一小剎而言也。伽藍。此
云園。
○鍾云。見性必我非餘。知是自非他也。既是
自非他。當能作主。云何大小由他。不自由耶。若是
縮大令小。猶能作主。若被物夾斷。則不能為主明
矣。】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所事業。各屬前塵。
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此明舒縮大小在相而不在見也。佛告阿難。汝言
此見縮大為小。斯言誤矣。夫一切世間大小內外。
以及明暗通塞。諸所事業。皆屬前塵。根身器界。相
分邊事。相則有形。可言舒縮。見本無形。豈應說言
見有舒縮耶。
○縮心兼舒者。有縮則有舒也。】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
為復定方。為不定方。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
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汝言不知斯義所在。
義性如是。云何為在。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
器方。空體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虗空方相所在。」
【以喻明之。見性本無大小。隨界空而現大小。亦如
虗空本無方圓。隨瓶器而有方圓也。今有方器於
此。其中惟見方空耳。我且問汝。此方器中方空。為
定方耶。不定方耶。若定方者。易以圓器。空應不圓。
乃器圓空圓。是不定方也。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
無方空。乃器方空方。是又定方也。定與不定。俱不
可定。總之器在則然耳。汝言不知斯義所在。夫此
大小舒縮之義性。其無定亦如是。無定則無在。云
何必欲求其在耶。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須
除了方器。器方一除。方相即隱。不應更向虗空。尋
一方相而除之。以空體無方也。則知欲令見無大
小。但須除却前塵。不應說言更除見性大小之相。
以見體本無大小也。方圓但由於器。器除而方圓
泯矣。虗空更何所除乎。大小但由於塵。塵忘而大
小泯矣。見性更何所除乎。
○忘塵功夫。在起行因
中。但是觀想。亦惟達界室本空。頓息執持。縱觀純
熟。心地豁然。泯身空廓。不見界室。始是似無礙。非
真也。直待觀行功極。色陰消盡。十方洞開。無復幽
暗。身界內外。影相分明。如見掌果。方是真無礙也。
然亦但是體無礙。非用無礙。大用無礙。更在下文。】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
齊於日面。若築墻宇。能夾令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跡。
是義不然。」
【此正斥其問之不當也。若如汝縮小夾斷之問。此
見入室時。既可縮之令小。則應仰頭觀日時。亦可
舉之令上。而世有挽見齊於日面者。無有哉。若謂
築墻處。既可夾之令斷。則應穿竇處。亦可引之令
續。而世有穿墻續見者。無有哉。既不能挽之令上。
又安能縮之令小。既不能引之令續。又安能夾之
令斷。故曰是義不然。上云義性無定。猶許其立義。
今云是義不然。并所立之義而斥之矣。】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巳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
故於是中。觀大觀小。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
不動道場。於一毛端。徧能含受十方國土。」
【此指其迷而重與發明也。夫見本不可礙。物本不
能礙。然眾生畢竟成礙者。非由物礙。但由無始以
來。不達萬物皆巳。而迷巳為物。遂失萬物一體之
本心。物既不屬於自心。則非惟不隨心轉。而反以
轉心。心既為物所轉。是故動為物礙。而於是前塵
之中。觀大觀小。皆無自由分矣。是知物本是心。迷
之為物。則礙心。亦如氷。本是水。結之為氷。則礙水。
成礙之由。正在自迷而為物轉耳。夫為物轉者為
眾生。若能轉物。則同如來矣。葢迷時身則蕞爾。彌
封滯殻。心則闇然。逐境偏局。所以被轉成礙。今能
轉物。則萬物一體。圓而不偏。達物皆巳。明而不昧。
身心圓明。六根互用。如是浮塵及世界。應念化成
無上知覺。則身為法性身。土為法性土。盡十方世
界為一隻眼。盡十方世界為一佛土。以如是眼。觀
如是土。則數量銷減。理事圓融。故能不動道場。而
身徧十方。於一毛端。含受國土。毛端含十方。即小
攝大。十方在毛端。即大入小。毛中看國而國不小。
即小中現大。國外觀毛而毛不大。即大中現小。此
即事事無礙法界。廣狹自在玄門。又何舒縮大小
之有哉。見性之玅。無以加矣。
○此較前忘塵境界。
更是甚深。彼方圓照。此則圓用。照用具足圓融。亦
性能之極致矣乎。
○鍾云。物。即前文認物為巳之
物。乃指生滅心。非指前塵也。迷。即起信所謂最初
不覺也。自巳真性。本來周徧。眾生不自覺知。遂變
為業識。及相見二分。於是本來真心。全然遺失。反
被賴耶三分所轉。故於前塵境上。觀大觀小。葢見
分又為相分所礙矣。若能內脫身心。外遺世界。中
翻業識。則同如來身心萬物一體。圓而不偏。達物
皆巳。明而不昧。不動道場。毛含十方。小中現大。大
中現小。自在無礙。又何大小舒縮之有哉。說到此。
則此見性。巳會歸如來藏妙真如性中矣。
○道開
云。按世典。大學曰格物。中庸曰萬物育焉。又曰能
盡物之性。孟子曰。舜明於庶物。又曰萬物皆備於
我矣。又曰物交物。則引之而巳矣。此皆不為物轉。
而求轉物者。但不知其力量作用。果能轉物否耳。
若能轉物。則同如來矣。故肇論曰。會萬物為一體
者。其唯聖人乎。
○第七番顯見無礙竟。】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必我玅性。今此玅性。現
在我前。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而今身心。分
別有實。彼見無別分辨我身。若實我心。令我今見。見
性實我。而身非我。何殊如來先所難言物能見我。惟
垂大慈。開發未悟。」
【此第八番顯見不分也。阿難白佛言。世尊。若依佛
今旨。將此周徧一切之見精。必是我湛然之玅性。
今此玅性。現在目前外物上。目前者既是我真。則
我現今身內之心。能分別者。復是何物耶。而今身
內之心。分別外物。實有作用。而彼徧外物之見性。
實無別作用。分辨我身。彼見性若果實是我心。主
宰於我。令我外見萬物。內見自身者。則是無別分
辨者。實乃是我。而分別有實者。反非是我矣。且見
性既在身心之前。又能內見自身。即同物能見我。
然物能見我。佛前巳斥其謬。今何不為謬乎。展轉
推窮。實所未喻。故願垂慈。重為啟廸也。
○問。既與
物不分。即成萬物是見。何故文中又言無是見乎。
答。文殊喻中。明言有是則成二體。不得成一體矣。
要須無是無非。方成一體之玅。葢一體即是不分。
當知不分者。是非雙絕之旨也。
○賀云。阿難疑處。
只認見性與身心為二耳。復是何物物字。從前咸
是玅明真心中物生來。葢疑實有一物。在玅明之
中。不能和會為一也。不知身心器界。當體本空。全
一真見。譬如鏡中景像。即鏡所現。豈真有一物。居
於鏡中耶。故佛以或是或非兩端詰之。使之兩路
俱窮。然後正告之云。本無所有。元是菩提玅淨明
體。可謂盡情吐露矣。
○鍾云。前文因用真心不得。
故捨緣心不得。此處因銷妄心不得。故用真心不
得。雖聞汝身汝心皆是玅明心中所現物。然此一
物字。無處安頓。至陰入處界。皆如來藏妙真如性。
則妄即是真。所用身心。即此見性。初無二體矣。】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若實汝前。
汝實見者。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
【問意雖多。惟此在前。是其謬本。故但破一前相。而
諸疑盡釋矣。佛告阿難。汝今所言見在汝前。是誠
妄說。都無實義。若此見精。實在汝前。汝實見其相
狀者。既有相狀。決有方所。既有方所。決可指示其
在某處某處矣。】
「且今與汝。坐祇陀林。徧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
前對恒河。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
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
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若必其見。
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阿難當知。
若空是見。既巳成見。何者是空。若物是見。既巳是見。
何者為物。汝可微細披剝萬象。析出精明淨玅見元。
指陳示我。同彼諸物。分明無惑。」
【此令其從萬象中指出在前之見性也。夫在前則
必可指矣。且今與汝。坐祇陀林。徧觀林渠殿堂。日
月恒河。汝於師子座前。舉手指此種種之相。陰者
林。明者日。礙者壁。通者空。乃至草樹纖毫。無大無
小。但有形者。無不指著。若此見性。必在汝前。亦應
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矣。阿難當知。若指空是
見性。既巳成見矣。又何者是空乎。若指物是見性
既巳是見矣。又何者為物乎。舉空與物。而萬象備
矣。汝可加番微細功夫。披剝此之萬象。要於萬象
中。剖析出這精明淨玅之見元。指陳示我。同彼諸
物。有相有狀。分明無惑可也。】
「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恒河。上觀日月。舉
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世尊。如佛所
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物象
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佛言如是如是。」
【此印見性離一切相也。阿難承佛確實指陳之命。
果然向萬物上。目觀手指一番。然舉手縱目。俱皆
是物。絕不見在前之見性。故曰無是見者。又承佛
微細披剝之命。果然於萬象中。著實剖析一番。然
欲其分明。而轉不分明。故曰雖菩薩亦不能即物
而剖出精見。使離於物。逈露自性。菩薩不能。而況
我初學乎。是則在前之見。誠為非實矣。佛亟印之
云。如是如是。許其無一物而是見也。
○此科惟離
一切物句難會。葢正表見性離一切相矣。又謂不
能剖出使離一切物。不幾矛盾乎。細詳語意。謂即
物求見。固無是見者。即物剖見。使離於物而分明
顯示。亦無是見者。如此。方是離一切相也。讀者詳
之。】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無有見精離一切物別有自
性。則汝所指。是物之中。無是見者。今復告汝。汝與如
來。坐祇陀林。更觀林苑乃至日月種種象殊。必無見
精受汝所指。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者非見。」
【然無一物是見。見性固不在前。即無一物非見。見
性又豈在前也哉。佛恐阿難知見性離一切相。而
不知其即一切法也。故復告云。汝既決定不能向
萬象前。指出何者是汝離物之見性矣。良以所指
諸物之中。無是見者。今復問汝。汝與如來。仍是坐
林觀苑。乃至日月。種種象殊。必無見精。受汝確指。
豈一切諸物。果皆非見乎。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
者非見。】
「阿難言。我實徧見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見。何
以故。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如是
乃至。若空非見。云何見空。若空即見。復云何空。我又
思惟。是萬象中。微細發明。無非見者。佛言如是如是。」
【此印見性即一切法也。阿難承佛發明非見之旨。
乃言。我實徧見此祇陀林。以至萬象。而不知是諸
物之中。何者非見也。何以故。若謂樹非見者。云何
見乃在樹。若謂樹即見者。云何又名為樹。如是徧
歷諸物。乃至於空。莫不皆然。我又思惟。是萬象中。
微細發明。實無物非見者。佛又印之云。如是如是。
許其無一物而非見也。
○先德云是他得的人。道
是也有出身路。道非也有出身路。所以世尊。無是
見。無非見。兩皆印許。
○按此本明無非。只合云若
樹非見。云何見樹足矣。又曰。若樹即見。復云何樹。
復兼無是者。恐聞無非。番又墮是。示此雙絕。葢權
人之玅旨有焉。
○夫見性量括十方。體含萬法。其
與萬法。非即非離。惟其非即也。故能靈光獨耀。逈
脫根塵。身界無干。生死不繫。眾生不達斯義。則混
淆真妄。沉溺輪迴。既無智以自分。終何由而得脫
乎。惟其非離也。故能塵剎混融。萬物一體。用彌法
界。存泯自由。眾生未達斯義。則沉冥滯寂。灰斷纏
空。既自昧其家珍。亦何由而能用乎。故前自指見
以來。不動不滅。不還不雜。及無礙之前半。皆約不
即之義。分真析妄。以決擇乎離塵獨立之體。今此
不分之科。乃約不離之義。泯妄合真。以顯洩乎與
物混融之玅。將使眾生明乎不即之義。則不淪生
死。明乎不離之義。則不滯涅槃。若相背。而實相成
也。】
「於是。大眾非無學者。聞佛此言。茫然不知是義終始。
一時惶悚。失其所守。如來知其魂慮變慴。心生憐愍。
安慰阿難及諸大眾。諸善男子。無上法王。是真實語。
如所如說。不誑不妄。非末伽黎四種不死矯亂論議。
汝諦思惟。無忝哀慕。」
【此由聞兩番印許故一眾茫然也。於是大眾有學
聲聞。聞佛如是之言。茫然不知無是見無非見之
二義。後度而莫測其終。前推而莫尋其始。河漢其
言。亡其故步。葢或是或非。決於一定。則可為守。今
則雙許俱無。曾無一定。故惶悚而失其所守也。如
來知其魂慮變慴。乃心生憐愍。安慰阿難。及大眾
云。諸善男子。勿用驚疑。無上法王。是真實語。稱真
如理說。無賺誤之誑。無虗偽之妄。非同末伽黎外
道。託言有不死天。一生不亂答人者。當生彼天。立
為四種矯亂論議。曰亦變亦恒。亦生亦滅。亦有亦
無。亦增亦減。皆持兩可。終無決定。今無是見。無非
見。決定雙遣。二俱不立。豈同彼矯亂不定哉。但汝
等心粗慮淺。不諦思惟。若肯諦思。當有落處。必不
孤負汝哀慕之誠也。
○賀云。前用一喝。使阿難矍
然。此用雙許。使大眾茫然。葢妄須頓破。故一刀兩
段以掃之。真難直說。故委曲擒縱以窮之。】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愍諸四眾。在大眾中。即從座
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諸大眾。不
悟如來發明二種精見色空是非是義。世尊。若此前
緣色空等象。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
矚。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非是疇昔善根輕
尠。惟願如來大慈發明。此諸物象。與此見精。元是何
物。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此因大眾茫然故須大智慧人代請決疑也。是時
文殊師利。愍此四眾。乃從座起。頂禮恭敬。而白佛
言。世尊。此諸大眾。不悟如來所發明二種精見色
空。無是無非是二義。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象。若
是見者。應當即萬象而指出其象。胡為不能。若非
見者。應當即萬象而一無所見。胡為一矚之時。無
處不是。今此大眾。正由聞此深法。義趣玄遠。無所
歸著。卒難領會。故有驚疑怖畏。非若疇昔在法華
會上。善根輕鮮。聞大法而不肯擔當也。惟願如來
大慈。再為發明此諸物象。與此見精。元是何等物
件。乃在兩楹之間。既無有是。又無非是乎。
○是非
是義者。是與非是二種義也。是義者。無是見之義。
非是義者。無非是見之義。缺二無字。語之略耳。】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
三摩地中。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華本無所有。
此見及緣。元是菩提玅淨明體。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此會見與物而歸一真體以發明無是無非之旨
也。見。即見精。見緣。即六塵色空等物。想。即六處識
心。相。即六根身相。并指身心也。佛告文殊。及諸大
眾。由汝等未得首楞嚴大定。故於萬象中。分物分
我。分是分非。若諸佛。諸大菩薩。自證首楞嚴三昧。
所謂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住此定中。凡見分
之見精。及相分之見緣。并所想相之身心。皆如目
病。見空中華。本無所有。良由此見相二分。元是菩
提玅淨明體。所謂法性如虗空。諸佛於中住。住此
法性。尚不見有色空精見。云何於中。有是。而復有
非是乎。世尊至此。和盤托出矣。
○問。佛初惟以見
為性。而曲明其不與身心萬物為侶。似謂見獨真。
而餘皆妄矣。今乃論妄。則降見性同是空華。論真。
則升諸法同為真體。固是極理之論。其奈無所適
從何。答。下文雖自了然。今更助一喻。一真。如大海
中水。見精。如水之光。諸所物象。如水中之影。特因
愚者認影為實。反忘其水。今欲令其捨影認水。其
奈水體瑩徹。不見其形。故且令其認彼水面之光。
故一一斥影為妄。讚光為真。欲其即光以識水也。
而彼愚者。復執光影各自有體。橫起是非。故復明
其光影皆無有自體。全惟一水是其實體。故知光
影雖曰皆虗。然以光較影。則影有生滅。光無去來。
影各偏局。光通周徧。又光影雖皆即水。然取影。則
有淪溺之危。識光。則有得水之益。且影自是外境
所暎。而光實自體無餘。然則由斯喻而詳。彼見精
之與萬法。雖同妄同真。而得失差別。仍判然矣。】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為無
文殊。如是世尊。我真文殊。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
者。則二文殊。然我今日非無文殊。於中實無是非二
相。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本是玅明無
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為色空及與聞見。如第二月。誰
為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
月。」
【世尊既與發明。復恐不能信解。要令文殊。從旁添
註。故問之曰。文殊。吾今問汝。即汝此身是箇真文
殊。還許此文殊外。更添一箇文殊。喚作是文殊。得
麼。還許此文殊內。減却一箇文殊。喚作無文殊。得
麼。文殊是大智慧人。氣味相投。自然同聲相應。故
曰。即我一箇是真文殊。此外不得。更添一箇是文
殊。何以故。若更添一箇是文殊。則我便有兩箇文
殊。然我有一箇真文殊在。又不得喚作無文殊。葢
副本體而更有。方可說是。并本體而全無。方可說
非。今不有不無。於中焉有是非二相。此喻正言除
却一箇真體外。添一箇萬物是見不得。減一箇萬
物非見亦不得。以真如體。不剩一法。不欠一法。圓
同太虗。無欠無餘故也。佛言既知真文殊上。本無
是非。則此玅明之見。與諸空塵之物。亦復如是。葢
此見與物。本是玅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由最初
不覺。而起一念。故迷為業識。轉為見相二分。相分
所攝。則有色空。見分所攝。則有聞見。良以色空聞
見。依真而起。如第二月。既如二月。則知本無。豈可
在第二月上。妄生卜度。曰誰為是月。又誰非月。不
知生是生非。皆是未見真月者也。文殊。若但見一
月為真。則不妄立是非矣。
○如第二月。與前不同。
前單喻見。此則兼喻色空也。】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名為妄想。不能於中
出是非是。由是真精玅覺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此汝字指阿難)。」
【此又以法合喻重與發明也。見。即見精。塵。則內而
身心。外而萬物。咸皆該盡。心亦屬塵者。以其為塵
影故也。由汝未曾住此首楞嚴定。智眼不明。於依
他法上。生種種徧計。約身心而言見性在前。約萬
物而言是見非見。俱是虗妄亂想。不得真實。故不
能於中。出是出非。如觀第二月。而恣其卜度。終不
出於是月非月之妄論也。若得玅發真三摩提。了
知見精與身心萬物。元一真精玅覺明性。本惟一
體。方得頓悟萬法悉無自他之別。肯復擬見性於
身心之前。而言其可指。度見性於萬物之內。而言
其不可指哉。如淨眼人。得見真月。決不指此月為
是月非月也。葢初堅執在前。似妄謂可指。及對物
詳辨。又似謂不可指。是皆妄想所惑。擬度紛然。今
悟一真。斯疑頓絕。故曰出指非指。故知迷現量。則
是非橫生。悟真性。則空明廓徹。如是而巳。
○第八
番顯見不分竟。
○出者。超也。指非指。應前既有方
所。非無指示。】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湛
然常住。性非生滅。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
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差別。世
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常
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
生非滅遠離一切虗妄顛倒。似非因緣。與彼自然。云
何開示。不入群邪。獲真實心玅覺明性(與字猶類字)。」
【此第九番顯見超情也。自然。因緣。皆是妄情計執。
今此見性。並不屬此。故曰超情也。覺緣。即見性也。
以見性能見明見暗。見塞見通。徧緣一切。故目之
為覺緣也。阿難見如來發明精見色空。元是菩提
玅淨明體。方得領悟見性周徧之語。而復疑其濫
於外教。違於自宗也。故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
說覺緣。果然周徧。果然常住。果然不生滅者。則先
梵志金頭外道。所立二十五諦中。第一冥諦。謬稱
冥性常住。及投灰等諸苦行外道。計有神我。徧滿
十方。而今所說覺緣徧十方界。與彼所計冥諦神
我徧十方界者。有何差別乎。此與認魚目為明珠。
認山雞為彩鳳者。無異矣。又昔世尊。亦曾於楞伽
山。為大慧等。廣辨內教與外道所以不同之義。彼
外道等。常說自然。謂內而心性。外而萬物。悉本無
因。自然而然。如云誰開河海堆山岳。誰削荊𣗥畫
禽獸。世無一切能生者。是故諸法常自然。斯則撥
無因果。不立修證。故佛廣說因緣以破之以我所
證境界。非彼所證境界故也。我今觀此覺緣見性。
亦是自然。本有不遺。故非生。究竟不壞。故非滅。一
真一體。故遠離虗妄。無自無他。故遠離顛倒。千差
之內。處處現成。萬象之中。頭頭逈出。如是。不特與
如來所說因緣相違。反與外道自然相合。違反自
宗。濫及外教。一涉於邪。又成虗偽。復入昏冥。不知
世尊。更有何等方便開示。如來所說。與彼外道所
計。各有不同。我等始得不入羣邪。方得真實心。及
玅覺明性也。
○因。謂因生種子。緣。謂助發資緣。如
百穀等物。須以根種為因。水土為緣。方能生出萌
芽也。佛為權乘說法。皆談因緣。
○鍾云。楞嚴圓教。
全相是性。阿難分性相為二。故疑外道真我。與玅
覺混。前文云。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謂身
心之外。別有見性。即是疑根也。即此便成和合不
和合二相。何以明之。謂有一真我在十方之中。便
是和合。謂真我與十方體不相雜。便是不和合。世
尊不與分疏。但舉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本如
來藏玅真如性。及七大圓融周徧。乃是遠離和合
與不和合。及因緣自然。諸計消亡。外道之真我。不
辨而判然矣。
○與彼自然。與字。猶類也。云何開示
者。阿難實以為自然。而但求不同於外道。不知何
但不同。且了無自然之義也。
○道開曰。此方道教。
謂天法道。道法自然。真計自然也。】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
惑為自然。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汝且
觀。此玅明見中。以何為自。此見為復以明為自。以暗
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
若復以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
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此破自然也。佛告阿難。我今如是破妄心。顯見性。
不知費多少曲折。開多少方便。真實為汝。汝猶不
悟。乃復惑為自然耶。阿難。若汝必執見性為自然
者。須當甄別明白。自巳有箇實體。不遷不變方是
自然。且汝觀此妙明見性。所見諸相。明暗空塞之
中。定指何法為自然體。若以明為自然者。則此見
性。只合見明。不合見暗。若復以空為自然者。只合
見空。不應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但以為自。即
不復見明。以在此自然。即應在彼斷滅也。今既明
來見明。暗來見暗。隨見隨變。則知覺性定非自然。
云何執為自然耶。
○鍾云。自然。謂自體本然也。自
體本然。則不隨境變。今皆隨變。非自然矣。】
「阿難言。必此玅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心
猶未明。咨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佛言。汝言因
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此見為復因明有
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阿難。若因明有。應
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
於明暗。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
空有見。緣塞有見。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
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此破因緣也。阿難言。必此玅見。既非自然。定屬假
借。如四緣生識之類。我今發明。是因緣生矣。然心
猶未明。必當咨詢如來。此覺性本來徧常。性非生
滅。云何方得契合因緣之旨。佛言。汝言因緣。吾復
問汝。汝今因見明暗空塞。而後有見性現前者。則
此見性。於明暗空塞中。因何而有。阿難。若以明為
種子而得生者。及其以暗代明。即如以沙易穀。苗
何以生。應不見暗。因暗亦然。乃至因空因塞。亦同
明暗。復次阿難。汝此見性。於明暗空塞中。緣何而
有。阿難。若以空為生見之助緣者。及其以塞代空。
即如以火易水。芽何以發。應不見塞。緣塞亦然。乃
至緣明緣暗。亦同空塞。今既見明。又能見暗。見空
又能見塞。則知體性不變。不從因生。不隨緣生明
矣。
○鍾云。假物為因。循物為緣。既無定趣。非因緣
矣。按見性是自體。明暗色空是他法。自體能隨他
法。非自然也。他法不能變自體。非因緣也。】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
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汝今云何
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如以手掌
撮摩虗空。秪益自勞。虗空云何隨汝執捉。」
【此下重重拂跡結顯覺性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也。
以執自然者。不解隨緣。執因緣者。不知不變。故有
外道小乘之別。若夫不變隨緣。隨緣不變。是世尊
說法之弘範。入理之深談。故結示云。當知如是精
覺妙明。不屬因緣。不屬自然。非不自然。非不因緣。
本無非與不非。亦無是與不是。以此精覺玅明元
清淨體。離一切相。故非則皆非。即一切法。故是則
皆是。擬心即差。動念即隔。云何汝等於玅覺中。指
心作意。乃以世間戲論名相。所謂自然因緣者。測
度如來妙覺明性。何異以手撮摩虗空。虗空云何
隨汝執捉耶。
○宗鏡云。因緣自然。皆是世間言論。
有無真俗。悉是分別識心。若不直見其事。欲以意
解情求。如將兔角弓。架龜毛箭。以無手人。擬射須
彌山。徒役塵勞。終無是處。又先德云。非因緣。非自
然。玅中之玅玄中玄。森羅萬象光中現。尋之不見
有根源。與此互相開發也。
○諸世間者。相宗中。有
學者世間。非學者世間。自然者。外道所宗。即非學
者世間戲論。因緣者。權乘所宗。即學者世間戲論
也。
○第九番顯見超情竟。
○此非以精覺妙明。混
為見性也。然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亦從見性悟出。
世尊語自分曉。】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世尊云何常
與比丘。宣說見性具四種緣。所謂因空因明因心因
眼。是義云何。」
【此第十番顯見離見也。夫見精既曰真妄和合。則
可約義而分真妄二見。但約真見帶妄時。即名妄
見。離妄時。即名真見。今言離見者。即真見離於自
體中一分妄見而巳。非謂離身邊等見也。阿難白
佛言。自然之非。則吾既得聞命矣。世尊。若謂此妙
覺見性。為非因緣者。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見
性具四種緣。所謂因空因明。因心因眼。目前不空
不明。何以有見。吾心無眼。何以能見。所以必墮因
緣。今示見精全不託此。豈今是而昔非耶。抑今昔
義同。而我未達耶。
○阿難所引見性。葢是眼識。如
來所示。乃是根中之性。大乘眼識九緣方生。小乘
法中。粗具四終。缺一不可。然皆眼識得生之緣。心。
指第六識。以小乘不達七八心法惟一也。儒云。心
不在焉。視而不見。是也。規矩謂愚法聲聞不分根
識。信乎。
○鍾云。因緣自然。二皆被斥。而不問自然
者。非自教也。因緣自教。故重起問。法相宗中。但說
因緣生識。初未曾說四緣生妙覺性。以妙覺性非
生因之所生故。阿難認妙覺性從因緣生。混誤甚
矣。故下文先破見性不屬四緣。反顯妙覺性是見
性所不及者。決不屬因緣也。】
「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此明昔教與今教大不同也。佛言。阿難。我昔說因
緣。但為對治自然。誘引小乘。一時權宜之說。非今
所說第一修證了義之教也。何得取彼而難此乎。
○昔日常談四緣生識者。正為外道妄執自然。故
借因緣以破之。所謂以楔出楔。第二門頭事也。】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
不見。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
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阿難。若無明時。名
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阿
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
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若復二相。自相陵
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何不
見。」
【此探其所藉之緣而折之也。佛云。阿難。吾復問汝。
即如世人各各自說我為能見。是因何物而成見。
既巳成見。復因何物而不見。阿難答言。世人因日
月燈光。見種種相。故名為見。若無日月燈光。則不
能見。此明見與不見。皆屬因緣。故知見性從因緣
生矣。世尊借其語以破之曰。阿難。若此見性。無此
三種光明。名不見者。應不見暗矣。若謂雖不見明。
必能見暗者。斯則但是無明。云何稱為無見耶。阿
難。若謂在黑暗中。不見光明。名不見者。則應在白
畫時。不見黑暗。亦名不見。如是。則見暗見明。俱名
不見。有是理乎。若謂明來暗謝。暗來明謝。自是明
暗二相。自相傾奪。非關見性暫有暫無。如是。則知
見暗見明。皆名為見。云何見暗之時。名為不見哉。
○當知順世間法。惟許明見。不許暗見。須假多緣。
今自指根以來。即取暗中有見。然則暗中之見。尚
不用眼。何假空明。及分別心耶。是則顯一暗中之
見。則四緣俱破矣。
○阿難誤認妙覺性為因緣法。
然且不獨妙覺性不屬因緣。即見性又何曾屬因
緣哉。故此且借名見者以破之。】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是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
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
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
見不能及。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
【此引自體離緣以例真見離見也。是故阿難。汝今
當知。我從前所說。此見見明非明。見暗非暗。見空
非空。見塞非塞。明乎能見之性。非即所見之境。皆
是離緣第一義。巳自超乎因緣宗矣。明暗空塞之
四義。既成就能例之法如此。汝復應知。此見精中。
真妄和合。有本體真見。即帶一分無明妄見。當真
見忽爾現前。便能徹見妄體。然纔一見時。則斯真
見之體。巳即脫於妄見。不復墮於其中。故曰見見
之時。見非是見。良以上之四義。皆以能見之性。見
於所見之境。而性即非境。今亦例此以能見之真
見。見於所見之妄見。而真見即非妄見也。夫此真
見。尚猶離於雜妄之見精。而使見精不能及。則豈
有並見亦離。而尚可謂其待於因。待於緣乎。云何
復以世間戲論。妄為擬議。而說因說緣。與對因緣
之自然及類因緣之和合相也。此是世尊引尊者
向萬仞懸岩處。更與一推。要令撒手承當耳。
○鍾
云。將明暗色空推論。成就見性離此四塵之義。是
則見性不屬緣生明矣。然見性雖不屬緣生。猶屬
自巳業識變現。與妙覺性。尚隔一層。故乘便破之
曰。汝復應知(云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
三句。上三箇見字。指性體。下三箇見字。指見精。葢
又以見精為妄。而性體為真矣。是則性在見中。名
為見精。性離於見。名為見見。語意若謂見明見暗。
見空見色。特見耳。妄見也。見此見者。方。稱真見真
見巳離見矣。非彼見所能及。況因緣自然和合等
相。而能及之哉。
○見精屬第八識。真中帶妄。故下
文舉別業同分二種妄見。說明下三箇見字。所謂
眚即見勞。影見俱眚等是也。妙覺性。屬第九識。純
真無妄。故下文又以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
見。說明上三箇見字。葢清淨實相。即真見也。即前
之精覺玅明也。此正起信論中所謂從等入玅。用
究竟覺。觀照生相無明。識陰巳盡之時。乃入地菩
薩隨分覺中所不能及。宜阿難之迷悶也。
○又云。
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葢直顯
真性離却見精矣。近交光以為如來意重顯見。力
闢破見之說。不知八還以前。可云顯見。如金在鑛。
不能去鑛。至此。則真性獨存。而見精自然銷落。如
一月是真。更無第二月矣。乃見自破。非人破見也。】
「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淨實相。吾今誨汝。
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此極口勉勵也。良由汝等聲聞。局溺舊聞。得少為
足。既狹且劣。而無甄別之智。一向只在徧計依他
上。尋覔生活。不能通達一切無染。諸相非相之實
相。吾今既巳誨汝。汝巳得聞。當更深思細察。努力
勤行。勿得悠悠忽忽。半途止息。自生疲怠。良以欲
至菩提。唯此見精一路。為最玅也。
○第十番顯見
離見竟。
○通上十科論之。初科。則顯其脫根脫塵。
逈然而靈光獨耀。二科。則顯其離身離境。凝然而
本不動搖。三科。則顯其盡未來際。究竟不滅。四科。
則顯其從無始來。本有不遺。五科。則顯其無往無
還。挺物表而常住。六科。則顯其不雜不亂。超象外
以孤標。七科。則顯其性元自在。轉萬物而大小何
拘。八科。則顯其體本混融。譬一月而是非莫辨。九
科。則顯其諸情不墮。遠越乎外計權宗。十科。則顯
其自相亦離。轉入於純真無妄。顯見至此。可謂顯
之至矣。舊解總將如是顯意。而悉為破見。亦獨何
歟。特就眾生迷位。尚有二種見妄未除。故曰帶妄
顯真耳。
○帶妄顯真巳竟。
○此下剖妄出真也。二種顛倒見妄。如璞蘊玉。而見
之真精。如玉在璞。故帶妄示真。如指璞說玉。雖珍
貴非虗。而粗石未剖。美玉未瑩。此科剖妄出真。如
剖璞出玉。精瑩煥發矣。是以前之破識。破至無體。
乃為真破。此之剖妄。實體反露。所謂不畢竟破。似
破而實顯也。可槩以為破乎。】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為我等輩。宣說因緣及
與自緣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而今更聞見
見非見。重增迷悶。伏願弘慈。施大慧目。開示我等覺
心明淨。作是語巳。悲淚頂禮。承受聖旨。」
【此因疑見見非見而重請發明也。阿難白佛言。世
尊。如佛為我等宣說因緣自然。是我所巳問者。並
及諸和合相。與不和合。是我所未問者。此等四義。
見性皆離。我心猶未開悟。巳是迷悶。又聞見見非
見之說。夫世尊既曰見性不動不滅。非舒非縮。乃
至見與見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則此見精。即玅
覺性明矣。而忽復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性是
一。何故說真說妄。時抑時揚。反覆無定。令我迷悶
益增。尤不知其所以然。伏願弘慈。施大慧目。開示
我等覺心明淨。良以纖疑在念。則覺不明淨。必須
釋迷悶而開未開。然後覺心無不明淨矣。作是語
巳。悲淚頂禮。以承受聖旨焉。佛啟清淨實相。而阿
難又乞慧目。則此下圓發空如來藏。無疑矣。
○鍾
云。破和合不和合在後。而此牒巳聞。則後文應寘
前破因緣之次。況因緣。自然。和合。皆是徧計。義類
相從。合居一處破之。】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大眾。將欲敷演大陀羅尼
諸三摩提妙修行路。」
【此經家敘佛意也。陀羅尼。此云總持。謂總一切法。
持無量義也。諸三摩提。總目二十五圓通。妙修行
路。密指耳門。以此二句。釋上陀羅尼。顯修門中耳
根圓通。即大總持也。不依舊註平派定慧止觀等。
葢凡欲事妙修。先求真智。廣開真智。皆所以為玅
修之地。故佛方近談微密觀照。而經家先遙敘之。
觀將欲二字。則其意甚遠。在五六卷中也。
○爾時
世尊。憐愍當機。及諸大眾。將欲敷衍大總持門。諸
三昧中。最簡最要。妙修行路。】
「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益多聞。於奢摩他微密觀照。
心猶未了。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將來
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佛意如此。乃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恣口耳。未了
實義。於奢摩他性具本定。微密觀照。本具照體。朗
然現前者。心猶未了。汝今諦聽。吾當分別開示。亦
令將來諸有漏者。盡獲菩提極果焉。有漏尚令成
佛。無漏不待言矣。
○起心對鏡。思惟粗觀。非微也。
制身靜坐。出入定相。非密也。簡異於此。故曰微密。
又離妄絕相曰微。即相無相曰密。今所說見見非
見。乃至七大徧周。正離妄絕相。微觀照也。下文滿
慈二答。正即相無相。密觀照也。此意照盡三如來
藏。是謂真智。由此真智。方能造後妙修也。
○鍾云。
微密觀照者對粗疎言。故曰微密。以分別覺觀為
粗疎。故以反觀之智為微密。以用此而見暗見明。
謂之覺觀。用此而反觀自性。破除業識。直見覺性。
即名微密觀照。非二物也。】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見妄。當處
發生。當業輪轉。云何二見。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
眾生同分妄見。」
【此將見性演為二種見妄也。阿難。我謂見見非見
者。豈無故哉。良以真見中。元有二種妄見耳。彼一
切眾生。自凡夫上至二乘。未免分段變易生死。而
輪迴世間者。皆因最初一念不覺。無明妄動。轉此
覺性。遂成見分。以有見分。遂有相分。而成二種顛
倒分別見妄。以背覺性而合無明。故曰顛倒。以有
微細流注。分別根身器界。故曰分別。是二見妄。背
清淨覺。突然而起。但有惑現。未及業招。故曰當處
發生。即於當處惑境之中。取著造業。隨業受報。次
第遷流。故曰當業輪轉。是則見妄能招如是大患。
故不可不了悟而遠離也。然所謂二見者。云何為
二。一者。眾生別業妄見。約一人一識。所見根身器
界而言也。二者。眾生同分妄見。約多人多識。所見
根身器界而言也。要知見性是不龜手之藥。在人
善用不善用耳。若果善用。則即妄是真。若不善用。
則全真是妄。而又何疑於見見非見之旨哉。
○問。
阿難既疑見見非見。世尊不直答。而廣明二種見
妄者何耶。答。若不廣示妄見有見。不能顯發真見
無見。故下文廣約一人多人對辨。應知未離無明
眚病者。無論凡小。即等覺菩薩。亦名見妄。唯佛一
人。眚病盡除。方名真見耳。當處發生者。當處。顯不
動意。如夢所見無量多境。無量奔馳。不離床枕。寸
步無移。此即根本無名。三細識相。為二乘變易生
死之因也。當業輪轉者。即發潤二種無明。六粗識
相。為凡夫分段生死之因也。】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
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
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阿難。此若燈色。則非眚人。
何不同見。而此圓影。唯眚之觀。若是見色。見巳成色。
則彼眚人。見圓影者。名為何等。復次阿難。若此圓影。
離燈別有。則合傍觀屏帳几筵有圓影出。離見別有。
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是故當知。色實在燈。
見病為影。影見俱眚。見眚非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
於是中有非燈非見。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
二之觀。揑所成故。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揑根元是
形非形離見非見。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
燈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此設喻以明別業妄見也。云何名為別業妄見。阿
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則夜見燈光。別有圓影。而
五色重疊焉。於意云何。此燈所現圓光。為是燈之
色耶。為是見之色耶。阿難。若是燈色。則無眚人。應
同見矣。何不同見。而唯有眚者見之。若是見色。見
既成色矣。則彼眚人。又用何等見此圓影。是則圓
影不即燈見而有矣。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
有者。則合傍觀屏帳几筵。皆有影出矣。而何獨燈
有。若此圓影。離見別有者。則應不用眼矚矣。云何
見圓影者。仍是眚目也。是則圓影亦不離燈見而
有矣。既非即燈見而生。又非離燈見而有。然則從
何處起。是故當知。燈上只有光明。眚病乃成圓影。
不惟所見圓影。是赤眚生。即能見圓影者。亦是赤
眚所成。故曰影見俱眚。然能見眚之見體。實未嘗
墮眚病中也。故曰見眚非病。是則圓影從赤眚生。
無關燈見。不應執此即燈見生。而曰是燈是見。離
燈見有。而曰非燈非見也。正如第二月。非真月體。
亦非月影。何以故。以此第二之觀。揑目所成故。既
從揑出。豈應執此是月之形。非月之形。離我見生。
非離我見生。此亦如是。眚即揑也。圓影。即第二月
也。既惟目眚所成。燈見總無干涉。更欲名誰是燈
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耶。所謂別業妄見如此。
當知目喻自覺聖智也。燈喻本覺真理也。赤眚喻
無明業識也。圓影喻根身器界也。以如如智。契如
如理。理智一如。本無能所。無明一動。能所遂分。故
有根身器界發見耳。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旨
哉。
○此章只表喻。未表法。以法在進退合明下也。
諸講法喻混攙。遂增葛藤。且難為下文矣。
○鐘云。
別業同分。正阿賴耶中。業識所變。相見二分。然觀
燈中圓影。既非是燈。又非離燈。既非是見。又非離
見。可見妄元無因。見圓影者。更無他故。只是目眚。
怪頭走者。更無他故。只是心狂。眚除。即是清淨眼。
狂歇。即是玅明心。一部楞嚴。只明非惟真心非因
緣非自然。即妄心亦非因緣非自然。所謂識迷無
因。妄無所依。尚無有生。欲何為滅。言不出此。】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
平陸。有三千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
三百。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中或有三兩百國。或一
或二。至於三十四十五十。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
祗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眾生。
覩諸一切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
暈適珮玦彗孛飛流負珥虹蜺種種惡相。但此國見。
彼國眾生。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此明同分妄見也。云何名為同分妄見。阿難。此須
彌山南。閻浮提洲。除却大海水。中間平陸。共有三
千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其
餘二千九百九十九洲。在諸海中。所有國土。或三
百兩百。最小者。或一國二國。以至於三四五十。俱
皆無論。阿難。若復其中最小一洲。洲中止有兩國。
其一國中。共感惡緣。當土眾生。覩諸不祥。或見二
日兩月。乃至惡氣還匝之暈。薄蝕之適。妖氣近日
而如珮玦。星芒徧指之彗。芒氣四出之孛。橫去之
飛。下注之流。氣夾日而如耳之負耳。氣映日而成
形之虹蜺。如是種種惡象。但此一國人見。彼國眾
生。不惟不見。亦復不聞。見者。共業所感也。不見者。
以無同業也。所謂同分妄見如此。
○此比別業中。
既略即離二義。復缺妄因。略者。意欲準上也。缺者。
留待下進退文中例出也。】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
【二事者。同別二喻。同別二法也。進退者。先進別業
之喻。合明別業之法。次退別業之法。復進別業之
喻。以例同分之法。次復退一人別業之喻。進一國
同分之法。例大千之同分也。合明者。謂以法喻同
別。比例發明也。】
「阿誰。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現
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勞。非色所造。然見
眚者終無見咎。例如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
眾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
覺明。見所緣眚。覺見即眚。本覺明心覺緣非眚。覺所
覺眚。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是故。
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
眚者。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此進別業之喻合明別業之法也。阿難。如彼眾生
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此影雖有相現。非
是實有。名為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病
妄發勞相。實非燈色所造。然見此赤眚者。終非有
眚病之咎。良以眚不見眚。而見眚者。乃見之真體。
彼固無恙耳。吾今以喻合法。例汝今日。以目觀見
山河國土之器界。及諸眾生之根身。皆是無始見
病所成。目觀是見分。國土眾生是相分。無始見病。
即無明業識。由彼無明。初成業識轉生見相二分。
則見如眚翳。相如燈輪。從此浩劫。莫復清淨。故曰
見病所成。正合終彼見者目眚所成也。夫見與見
緣二分。俱依自證而起。由依他起。不是實有。故亦
曰似。正合雖現似境也。然此見相二分。元是我本
覺玅明心體。忽起一念。而成眚妄。遂有能見。及所
緣耳。此合眚即見勞。非色所造也。若以本覺明心。
覺此見精從赤眚生。則此本覺明心。雖在日用徧
覺諸緣。實非有眚之妄見可並。此合然見眚者。終
無見咎也。夫既覺緣非眚矣。則知覺本是真。眚本
是妄。未覺眚時。覺常墮於眚中。纔覺是眚。覺早出
於眚外。此即向前所說見見之時。見非是見之義
也。葢覺眚即脫於眚。便是見見即脫於見。云何將
此離見之見。而與覺聞知見。齊稱並列。何異將荊
山之璧。與碔砆共價。不亦悞哉。是故當知。汝今見
我及汝。並見十二類生。此見有能有所。皆是目中
帶眚之見。非是照見眚病之見。似彼照見眚病之
見。真而不雜於妄。精而不雜於眚。若摩尼之映色。
似明鏡之現形。終日見而不見有世間相。故不可
以帶眚之見目之。故曰見猶離見。見不能及也。汝
何迷悶於此哉。
○言見復兼覺聞知者。一體同具
也。眼所現見名見。從他傳聞名聞。自運巳心之所
思搆名覺。自內所受。及自所證名知。黃檗云。學道
人。莫認見聞覺知。但於見聞覺知處認本心。以本
心不屬見聞覺知。亦不離見聞覺知故也。仁王經
云。金剛定前。所有知見。皆不明見。唯佛頓解其一
切智。所有知見。而得名見。故曰妄知有知。有所不
知。真知無知。無所不知。妄見有見。有所不見。真見
無見。無所不見。是故眾生知見盡。而後佛知見現
也。】
「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一病
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見
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
【此退別業之法復進別業之喻合明同分之法也。
以別業妄見。虗而易明。同分妄見。實而難信。意欲
將實者皆同於虗也。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退
而就彼別業妄見之例。以一病目人。同彼一國人。
彼病目人所見圓影。屬眚妄生。例此一國之人所
見不祥。從共業中惡緣所起。雖虗實有異。所見不
同。然俱屬無始見妄所生。進燈輪以合明災象。則
災象固一國之眚翳也。退災象以合明燈輪。則燈
輪亦一人之瘴惡也。】
「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
諸有漏國。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玅心。見聞覺知
虗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此退別業之喻進同分之法以例大千也。既一國
所見不祥。從瘴惡起。則南閻浮提三千洲中諸國
皆然。南洲諸國既爾。其餘三洲諸國皆然。一日月
所統世界既爾。則釋迦所統百億日月大千世界
亦然。大千世界既爾。則釋迦十方分身諸佛所統
世界。諸有漏國亦然。良以此等眾生。同是覺明無
漏玅心。最初一念妄動。轉為見聞覺知。由此四種
根中。積生無始虗習。乃至分劑頭數。和合一處。為
虗妄病緣。俱時而生。俱時而死。生死根本。實基於
此。故起信云。生滅與不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
黎耶識。為流轉生死因也。
○問。別業之喻。何以不
例大千。答。以大千與一國。同在同分妄見中收。但
恐一時不能領會。故以喻合明一國之同分。即以
一國之同分。例大千之同分也。進退合明竟。】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因。
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此發明轉二種見妄為涅槃菩提元清淨體也。諸
和合緣者。即發潤二種無明。以與境界為緣。和合
而起。即六粗識相。為分段生死因。前文所云當業
輪轉者是也。不和合緣者。即根本無明。背清淨覺。
突然而起。即三細識相。為變易生死因。前文所云
當處發生者是也。若將此微密觀照。照破二種無
明。則二死之因永離。二死之果永絕矣。至此。可稱
圓滿菩提。可稱不生滅性。可稱清淨本心。可稱本
覺常住。今汝二種見妄未除。二死未出。業識茫茫。
無本可據。便欲將此生死根本當妙覺性。不亦太
早計乎。若善思惟。能以微密觀照。照見生死根本。
從命根下。猛力一刀。一斬齊斷。方與清淨玅覺名
目相應矣。
○密嚴偈云。如來清淨藏。世間阿賴耶。
如金與指鐶。展轉無差別。以諸佛了之。成清淨藏。
眾生執之。為阿賴耶。如真金隨爐火之緣。標指環
之異名。真心隨染淨之緣。成聖凡之異號。認假名
而二見俄興。悟真體而一心圓證也。
○賀云。此正
所謂離見也。和合緣。即下文分為六和合也。不和
合。即下文湛入合湛歸識邊際也。二種俱屬見精。
但和合是行陰。不和合是識陰。與首卷二種根本
相應。前以攀緣心為生死根本。以識精元明為菩
提涅槃元清淨體。此又以識精中。一分妄見。為生
死根本。須離此妄見。然後滅除生死根本。純是菩
提涅槃元清淨體。故曰見猶離見。見不能及。正應
此段遠離諸和合緣離字。
○按二種見妄。雖曰顛
倒分別。然此分別。乃任運歷然不昧而巳。所謂微
細流注分別。非作意計度粗分別也。總謂之見妄
者。體即陀那細識。見分中。和合一分深惑。下文諸
佛所稱俱生無明。生死結根是也。
○十番所顯。即
其本具之真。何干於妄。二見所破。即其本具之妄。
何礙於真。向後四科七大所顯如來藏性。非別有
體。即此見性。轉名藏性耳。
○破二種見妄竟。】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
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見見巳明。迷悶巳解。但阿難原問因緣自然。諸和
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而前超情科中。巳明因
緣自然二義。獨和合與非和合。未與發明。故稱呼
而告之云。阿難。此覺玅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乃
我所巳說。汝所先悟者。無煩再贅矣。若乃如是覺
緣。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汝實未悟。我亦未說。今豈
吝為汝開示哉。】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
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則汝
今者玅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
塞和。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
可辯。雜何形像。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
見見。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見必
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義。彼暗
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復次阿難。又汝今者玅淨
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合。為與通合。為與塞合。若明
合者。至於暗時。明相巳滅。此見即不與諸暗合。云何
見暗。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應非見明。既不
見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
如是。」
【此破和合也。和合者。混萬物而為一也。若果和合。
應無菩提。故破之云。阿難。吾今復以所見前塵問
汝。汝今猶以世間妄想諸因緣性而自疑惑。執此
清淨覺心。亦是和合而起者。則汝玅淨見精。在明
暗通塞之內。與誰和耶。且所謂和者。如水和土。混
而不分之謂也。若謂見精與明和者。且汝舉眼見
明。適當明相現前之時。從何處所。雜此見精。而與
之和耶。且明之與見。兩不相雜。故歷歷可辨。若兩
相雜。則明失其明。見失其見。復何形像。而知見與
明和耶。且凡物之雜和者。必先相離。而後相即。若
謂明相現前。而非是見。則相在相處。見在見處。各
不相知。不應有見。云何見明。若謂明相現前。即是
見者。則見不自見。今乃云何見見。是則雜即雙絕。
又何由而成和乎。必曰見性圓滿。則無空處。可與
明和。若曰明相圓滿。又無隙處。可容見性。若謂見
必是見。明必是明。各各相異。今若雜和。則見失其
名。明失其字。豈不失彼本明名字。不惟失其名字。
又雜則並失見與明之本性。名性俱失。而曰見與
明和。决無是義。是則和明之義不成矣。彼暗與通。
及諸群塞。亦復如是。可例而知其非和也。復次阿
難。汝此見精。在明暗通塞之內。與誰合耶。所謂合
者。如葢合函。附而不離之謂也。若此見精。既與明
合。至於暗時。明相巳滅。此見亦隨明滅。决不復與
暗合。云何暗來又能見暗。若謂雖則見暗。而實不
與暗合者。既見時不合。則必合時不見。前言與明
合者。應非見明。既不見明。云何明合時。了然知其
是明而不是暗。今既能見明。復能見暗。决知此見
不與明合。是則合明之義不成矣。彼暗與通。及諸
群塞。亦復如是。可例而知其非合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
心念慮。非和合耶。」
【玅覺元。根中之性也。諸緣塵。塵也。心念慮。識也。正
辨根性連帶塵識。非則俱非也。阿難白佛言。世尊。
和合不成。即非和合。如我思惟。此玅覺元。與諸緣
塵。及心念慮。果非和合耶。纔離於是。又墮於非矣。
○鍾云。妄計分別。不出自他共無因四性。自然即
無因。因緣即共。阿難所執空明心眼。空明即他。心
眼即自。又佛說同別二種見境。見亦自。境亦他。既
有自他。必含共性。由共性難破。更作和合而說。然
則非和合義。亦從自他開出。為防惡習。委曲搜揚
耳。】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此玅見精。非和
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若非
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
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
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彼暗與通。
及諸群塞。亦復如是。又玅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
為非暗合。為非通合。為非塞合。若非明合。則見與明。
性相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在。
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此破不和合也。不和合者。不與萬法為侶也。若果
不和合。應無生死。故又破之云。汝今又言此覺性
非和合者。吾復問汝。此玅見精。在明暗通塞之內。
與誰非和耶。且體相雜入。既謂之和。則體不相入。
方為非和。如磚石並砌二體各不相入。而中間必
有邊畔。乃調之非和也。若此見精。不與明和。則見
與明。各有界限。汝且諦觀二種界限。何處屬明。何
處屬見。在見在明。以何為畔。阿難。若謂明邊際中。
必無見者。則彼與此。各有疆界。各不相及。巳不知
明在何處。齊何處而分。畔云何成。不成畔義。則自
不成非和義矣。彼暗與過。及諸群塞。亦復如是。可
例而知其非不和也。又玅見精。非和合者。在明暗
通塞之中。與誰非合耶。且非合即離。故逈不相遇。
方為非合。若謂見性不與明合。則見與明。正如牛
之兩角。兩相乖戾。又如以耳聽明。了無關涉。既不
相觸。則此見精。且不知其明相所在。云何甄別合
與不合耶。不能甄別。則自不成非合義矣。彼暗與
通。及謂群塞。亦復如是。可例而知其非不合也。
○
此後無結尾者。以本屬前超情科中餘意。故不另
結。必欲結之。可准前文云。當知如是精覺玅明。非
和非合。非不和合。乃至隨汝執捉。自此顯見巳極。
而奢摩他從根指心方便亦盡。向後轉名如來藏
性。不復呼為見性之徧名矣。
○剋就根性真指真
心巳竟。
○舊說以上正當法界觀中會色歸空觀。
○此下會通四科。即性常住也。前科言寂常玅明之
心。最親切處。現具根中。故剋就根性。直指真心。然
雖近具根中。而實量周法界。遍為萬法實體。今於
萬相中。一一剖相出性。是以不復稱其見性之別
名。乃舉其總名曰。如來藏心。玅真如性。雖總別異
稱。體惟一而巳矣。】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
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玅覺明體。如是乃至五陰
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
別離。虗妄名滅。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
玅明不動周圓玅真如性。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
生死。了無所得。」
【上云見妄。即見之相妄也。見精。即見之性真也。此
承上而言。阿難。不但見精相妄而性真也。汝猶未
明世間一切浮塵諸幻化相。如陽𦦨。空華。乾城。夢
境。塵埃。野馬無根之物。當處出生。來無所從。隨處
滅盡。去無所止。此等浮塵。徒有虗偽名相。實無自
性。若論其性真。即眾生玅覺明之實體而巳。良以
玅覺明體如鏡。浮塵幻化。如鏡上之影。影雖至虗。
境體原實。所以諸相至虗。其體皆實。以其即玅覺
明體故也。彼等至虗之法。尚是真覺之體。況陰入
處界。是眾生自巳護惜之物。而獨非真覺之體乎。
且舉平日所談諸世間法。如色受想行識之五陰。
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入。六根六塵之十二處。以至
根塵識之十八界。如是四科。人皆知其因緣和合。
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有滅。殊不知此生滅去
來既皆虗妄。既無自體。而所以能現乎此者。果是
何物。當知本是如來藏中。常住玅明。不動周圓。玅
真如性。隨緣乍現而巳。夫不達妄是真如。故妄似
有體。今既是真常性體。則去來迷悟生死。於真常
中。亦是幻妄稱相。杳無實之可得矣。如覩鏡中之
物。不知是鏡中之影。故悞謂有體。纔知是鏡中之
影。則惟鏡而巳。豈復有一物之可得哉。
○因緣和
合四句。今惟解明色陰。餘可例知。如五根六塵。合
為十一色法。謂之色陰。須於前世。對此諸法。取著
薰種。納於賴耶識中。所謂因也。至於中有自求父
母之時。即父母為境。引發憎愛。所謂緣也。此固因
緣和合。由是在胎而結五根。出胎而住六塵。名之
為生。若深究此生。亦同夢等。來無所從。當處出生。
故曰虗妄有生。然此因緣。本是生滅之法。隨前業
力而為修短之限。限盡自當分散。此固因緣別離。
由是五根六塵。一時俱失。名之為滅。若深究此滅。
亦同夢等。去無所止。隨處滅盡。故曰虗妄名滅。色
陰如是。餘一切法。亦復如是。如來藏者。言眾生心
中。隱覆如來。故名如來藏。即起信論中之一心也。
一心開二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眾生
順生死流。故生滅全顯。而真如全隱。然生滅無體。
而其體全是真如。故佛明此生滅去來。即眾生如
來藏中玅真如性也。常住不動。離於凡夫之生死。
玅明周圓。揀於二乘之涅槃。八字皆稱真如之德
也。雖曰妙真如性。亦即前十番所顯見性之全體
耳。
○賀云。上文破妄心。破二種妄見。是破妄之極。
絲毫混真不得。曰見非是見。曰非因緣。非自然。非
和合。及不和合。是顯真之極。絲毫容妄不得。至此。
阿難剖判明白。不復認漚為海矣。但恐阿難看得
真妄太分。未免離波覔水。故曰汝猶未明云云。使
知全相是性。全漚是海。依他圓成。本無二體。方是
事事無礙。一真法界也。
○又云。此處本意。非欲人
知其為妄。乃欲人知其為真。葢妄無自體。全是一
真。非以相妄與性真對說也。
○按後細剖陰入處
界虗妄。本如來藏玅真如性。近五千言。文繁語奧。
初學急難理會。只將此總標一切浮塵諸幻化相
至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百餘言。熟讀死
味。義旨了然。此學經簡要之法也。】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玅真如性。」
【此先徵起也。五陰古翻為陰。新譯為蘊。蘊是積聚。
陰是葢覆。積聚有為。葢覆真性。二義兼之始備。以
下四科。總不出色心二法。此葢合色開心。為愚心
不愚色者說也。意謂陰等本是世間有為之法。今
一旦許即藏性。豈無其說乎。
○鍾云。陰若有性。則
與真如敵體並立。惟其無性。全是真如。故下釋中。
只明其無性也。】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惟一晴虗。逈無
所有。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虗空。別見
狂華。復有一切狂亂非相。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此先明色陰也。色以質礙為義。既合五根六塵為
一色陰。則非惟根身。亦兼器界也。瞪。直視貌。阿難。
何謂色陰。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晴虗逈
然。無所有也。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直視發勞。則見
虗空中狂華亂墜。復有一切狂亂非相。如毛輪二
月。飛蠅垂髮等。色陰當知。亦復如是。以玅覺明。圓
照法界。清淨本然。一法叵得。不覺動念。轉成見相。
而十一色法。彌滿亂生。何異虗空見華耶。
○四空
天。與舜若多神。乃至二乘涅槃妄解色滅。若無此
破。彼等遂謂離於色陰矣。】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
【法中。凡小計色從心外有。權教計色從心內生。故
喻中標定二義。而雙破之。阿難。是諸狂華。雖現空
中。非從空來。雖屬目見。不從目出。】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若有出入。
即非虗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起滅。如阿難體
不容阿難。」
【此破華從空來也。如是阿難。若此狂華。從空來者。
既從空來。還從空入。若有出入。便有內外。既有內
外。即非虗空。空若非空。便是實體。自不容其華相
起滅。如汝阿難。既有實體。更不復容阿難生起。云
何而言華生於空耶。
○若約法中。計色從心外有
者。亦說色法俱從空出。如西域凡小。推論身界成
壞。皆是微塵聚散。而折塵無巳。必至虗空。故執諸
色皆從空出。此方儒道經書不一。而意旨皆謂虗
以生氣。氣以成形。是萬相固本於一氣。而一氣乃
始於太虗。質之西域。旨趣大同。大抵世智不達太
虗何所從來但見萬有皆從無起。遂謂無為有源。
豈知非其源乎。
○賀云。還從空入還字。與旋字同。
猶言滅也。既從空中出來。則滅時定鑽進虗空去
了。有出有入。便是有體之物。既是一物。豈容他物
在中起滅。如阿難身中。又豈容一阿難鑽進鑽出
耶。喻此色陰若從淨法界中來者。色陰破時。當鑽
入淨法界中去矣。有出有入。則淨法界。便是一件
實物。既是實物。又豈容色陰於中出入耶。】
「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即此華性。從目出故。
當合有見。若有見者。去既華空。旋合見眼。若無見者。
出既翳空。旋當翳眼。又見華時。眼應無翳。云何睛空。
號清明眼。」
【此破華從目出也。又若此空華從目出者。既從目
出。即應還歸於目。若從目出。則此華性。當合有見。
若有見者。出去既為空中之華。旋歸應見自巳之
眼。若無見者。徒而遮障。出則既能翳空。旋亦合當
翳眼。又若華從目出。華巳出目。當見華時。眼應無
翳。無翳便可稱清明眼。何故必見晴空無華。方號
清明眼耶。是則計從目出者。無有是處矣。
○若約
法中。破色從心內生者。應云迷時色既出心。悟時
色應入心。有知入當見心。無知入常障心。又迷者
色出。心應無障。悟者色入。心應有障。云何無障。然
後號清淨心乎。
○問。萬法唯心。何又破心內生乎。
答。法雖唯心。而實亦不曾生。故終亦無所滅。此圓
頓人一悟無生。全妄即真。權人不忘法從心生。必
滅妄始真。故須破之也。】
「是故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結妄即真也。二處求之。既無從出。足知色陰虗
妄。本無生體曰虗。循業偽現曰妄。相既虗妄。而能
現者。竟何物乎。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玅真如
性也。葢常住不動。則體恒無變。故非因緣。玅明周
圓。則隨緣變現。故非自然。夫性本非外。豈從心外
而有。性本無生。何曾心內有生。此二處所以俱非
也。所謂色陰本如來藏玅真如性者如此。】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晏安。百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
違順。其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
澀滑冷熱諸相。受陰當知亦復如是。阿難。是諸幻觸。
不從空來。不從掌出。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
何不觸身。不應虗空選擇來觸。若從掌出。應非待合。
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則觸入。臂腕骨髓。亦應覺知
入時蹤跡。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
何待合知。要明為觸。是故當知。受陰虗妄。本非因緣。
非自然性。」
【此下開一心法為四陰而此明受陰即玅真如性
也。受者。領納為義。謂對違順俱非之境。而生苦樂
捨之三受也。四陰皆心。眾生認為巳靈。不同色陰
計從內外。但計實有。今亦以二處無從。顯其虗而
非實耳。阿難。何謂受陰。譬如有人。手足晏安。百骸
調適。忽如忘生。無違無順。尚不覺有身。安知有受。
其人無故。以二手掌。自相摩擦。於二手中。妄生澀
滑冷熱諸相。受陰當知亦復如是。藏性無受。如人
晏安。迷生諸受。如摩手覺澀等也。阿難。是澀滑冷
熱諸相。所謂幻觸也。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
出。如是阿難。若謂此觸從空來者。既能觸掌。亦能
觸身。不應虗空。有所選擇。而獨來觸掌。是則不從
空來矣。若謂此觸從掌出者。應須獨掌自生。何須
待合。又若必從掌出。掌合則知其出。掌離應知其
入。若必有入。則其鄰近之臂腕骨髓應亦知其入
時蹤跡。云何不知。若使臂腕骨髓。實有覺心。知其
出入。則是元有一物。身中往來自觸。何必更待掌
合。而知其出。方始名為觸耶。是則不從掌出矣。既
知二處皆非。則當知此受陰虗妄。元無自性。本即
是非因緣非自然之玅真如性也。所謂受陰本如
來藏性者如此。
○此章喻即是法。故不必法喻配
合。但當了喻之妄。即會法之妄矣。又諸識中。皆有
受相。而前五識。受用偏多。固當分屬眼等五識。以
眼等五識。必根境相對而生觸也。】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懸崖。足心
酸澀。想陰當知亦復如是。阿難。如是酢說。不從梅生。
非從口入。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說。
若從口入。自合口聞。何須待耳。若獨耳聞。此水何不
耳中而出。想蹋懸崖。與說相類。是故當知。想陰虗妄。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想陰即妙真如性也。想以緣慮為義。謂於前
境領納之後。憶持不忘。固當偏屬第六意識也。阿
難。何謂想陰。譬如有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蹋
懸崖。足心酸澀。口不食梅。而口中水出。足不至崖。
而足心酸澀者。豈非想乎。想陰當知。亦復如是。目
前根身器界。為想所分別憶持者。皆如念中之酸
味。思裏之懸崖。本非實有。而堅滯不忘者。想陰覆
之也。阿難。如是酢說所引之水。不從梅生。非從口
入。如是阿難。若此水從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
說。而後水出。若此水從口入者。口應先聞。何又待
耳。若獨耳聞。此水何不即從耳出。而又從口出乎。
梅不談。則非梅生。口不聞。則非口入。耳不出。則非
耳致。追究此水。無所從來。足知想陰不實矣。想蹋
懸崖。與此說相類。崖不思。則非崖生。足未觸。則非
足入。心不酸澀。則非由心致。酸澀無所從來。足顯
想陰之虗矣。是故當知。想陰虗妄。元無自性。本即
是非因緣非自然之玅真如性也。所謂想陰本如
來藏性者如此。
○譚子化書云。言臭腐之狀。則輙
有所噦。聞珍羞之名。則妄有所嚥。臭腐不曾來。珍
羞未嘗見。而有噦嚥者。非妄而何。與此相發。】
「阿難。譬如瀑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踰越。行陰
當知亦復如是。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
亦非水性。非離空水。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
無盡虗空。成無盡流。世界自然。俱受淪溺。若因水有。
則此暴流性應非水。有所有相。今應現在。若即水性。
則澄清時。應非水體。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
是故當知。行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行陰即玅真如性也。行以遷流為義。即是徧
行心所之思。以能驅役自心。造善不善等。故即是
業行。於百法中。攝法最多。雖八識皆有遷流而末
那遷流最勝。以念念不斷故。雖八識皆有思。而末
那思為最勝。以思量為性故。故當偏屬第七識也。
阿難。何謂行陰。譬如瀑流之水。波浪相續。前際後
際。不相踰越。前不待後。後不及前。日夜滔滔。無有
間歇。行陰當知。亦復如是。心心不住。念念遷流。亦
猶瀑流之不可遏也。阿難。如是瀑流之性。不因空
生。不因水有。亦非水之本性。是不即空水矣。非離
空水。是不離空水矣。如是阿難。若此瀑流。因空而
生者。則十方無盡之虗空。應成無盡之瀑流。而世
界俱受淪溺矣。無是理也。則不因空生可知。若此
瀑流。因水而有者。則體應不與水一。別有處所。別
有相狀。兩俱現在。如父生子。各有體性。然而無有。
則不因水有可知。若此瀑流渾濁之時。即是水性
者。則澄清時。反非水體矣。既澄清是水之體。則瀑
流亦非水性可知。是則即義俱不成矣。若此瀑流。
離空離水。別有自體者。則空非有外。豈能離空。水
外無流。豈能離水。是則離義亦不成矣。即離俱非。
究此瀑流。本從何起。是故當知。行陰虗妄。元無自
性。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玅真如性也。所謂行
陰本如來藏性者如此。
○若約法釋。空喻外境。水
喻內心。流即行陰。不因空生。喻此行陰不因境生
也。不因水有。喻此行陰不因心有也。亦非水性。喻
此行陰亦非心性也。非離空水。喻此行陰非離心
境也。若計境生。則境應有知。一切無情。悉能有念
矣。若計因心。則應別有自體矣。若計即心本性。則
行陰盡者。反失心性矣。然則行豈即心境乎。若計
離於心境。則境實無邊。而心外無行。然則行豈離
心境乎。】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
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阿難。如是虗空
非彼方來。非此方入。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
既貯空去。於本瓶地。應少虗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
應是空出。是故當知。識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識陰即玅真如性也。識以了別為義。雖諸識
皆能了別。而此識全収八海七浪。又名業識。以即
生滅本故。又名藏識。以即真如體故。固知識陰偏
屬第八識也。阿難。何謂識陰。譬如有人。以頻伽鳥
形之瓶。塞其兩孔。滿盛虗空於中。而擎之千里遠
行。用饋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妄業如瓶。妄識
如空。業牽識走。如瓶擎空行。三界六道。無處不往。
如千里遠行。捨身受身。如用餉他國。阿難。如是虗
空。非從彼方而來。不自此方而入。如是阿難。若謂
此空從彼方來者。則本瓶中。既貯空去。彼方置本
瓶之地。應少一瓶虗空矣。而彼方之空未少也。則
雖來而實未曾來矣。若謂此空於此方入者。則當
開孔倒瓶時。應見虗空從瓶出矣。而此瓶之空。未
出而入此方也。則雖入而實未曾入矣。來無所來。
至無所至。皆由業遷使然。妄見去來。而實無去來。
是故當知。識陰虗妄。元無自性。本即是非因緣非
自然之妙真如性也。所謂識陰本如來藏性者如
此。
○若約法釋。捨身如彼方來。而前身之識未甞
少。受身如此方入。而後身之識未甞來。當知身死
非去。未死之先。本不偏局於此。身生非來。未生之
先。本亦常徧於此。但因不了。互成明昧。迷則任牽。
悟則同體。體常不動。用可牽移。佛正欲眾生悟全
體而周大用也。
○瓶喻牽識之業。即第七末那。又
名業行也。塞其兩孔。喻煩惱所知。障塞二空也。良
以真如不動。由七八二識遷流不住。似有去來。故
有彼此。今彼方不見空少。此方不見空出。則知識
陰之無自體。而如來藏性。逈然獨露矣。
○永嘉明
一念之中。即具五陰。謂隔礙真性。即是色陰。領納
在心。即是受陰。心緣此理。即是想陰。相續不斷。即
是行陰。歷歷分明。即是識陰。此五陰者。舉體即是
一念。此一念者。舉體即是五陰。若以微密觀照。照
見五陰。則聚沫之色既虗。水泡之受何有。陽𦦨之
想非實。芭蕉之行惟空。幻妄之識無住。而究竟堅
固之體。不越當前而得之矣。
○五陰一科竟。】
楞嚴說通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