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貫攝
楞嚴經貫攝
見俱眚四字。見與見緣也。
○又云。同是菩提瞪發
勞相。便是識精元明注脚。菩提即精也。元明也。瞪
字勞字。即識也。別業同分二種妄見。皆生其中。葢
菩提即真如。瞪字乃真如中所生無明。勞即業識。
發見居中二句等。即轉現二相。言下便有勞歇即
是菩提。縱未歇勞。菩提不忘。二意。】
「因於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象。名為見性。
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有此眼根。因于明暗二種妄塵中。粘湛發見。見精
映色。即吸此塵相而名為見性。只是根攬塵而得
名。可見但有其名而巳。夫離明見暗。而見不隨明
滅。離暗見明。而見不隨暗滅。似為有體。今若明暗
雙離。畢竟見性作何形狀。當知但是託塵妄現。而
實無其體也。
○問。前說緣心離塵無體。以顯見性
有體。此又言見性離塵畢竟無體者何故。答。前以
阿難認定緣心。不肯放捨。故就根中指性。令識真
心。今因巳領真性。尚執六根別有體相。未融一性。
故復言見性無體。雖說見性。乃根中局執之自性。
非同前離眼廓周之見性也。是前顯性。而此破相。
所以異矣。更深究之。此之破相。亦欲其離相即妙
真如性耳。則顯性之旨。依舊同矣。豈如緣心。真破
其一定無體哉。
○鍾云。以見性對緣心。則緣心為
妄。以如來藏對見性。則見性亦帶妄。妄無自體。總
歸于真。畢竟二字。乃了義之謂。】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暗來。明
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暗。如是見精。本
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象。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
關汝入。是故當知。眼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如是阿難。據世情妄計。皆謂此見乃從根出。否則
從塵生。從空生耳。當知是見。非從明暗來。非于根
出。不於空生。何以故。若謂此見從明來者。則當暗
之時。巳隨明滅。應不見暗。從暗亦然。而何以見暗
見明。是則不從塵生矣。若謂此見從根生者。單根
能生見性。則何以雙離明暗。而如是見精。本無自
性。是則不從根生矣。若謂此見從空出者。空離根
塵。則根塵俱成可見。進即觀塵。退可觀根。又空自
能見。何關汝根之入。是則不從空生矣。是故當知。
此一眼入也。無有實體。故虗。無所從來。故妄。然所
以無實自體者。以其體即真如。所以不從三處者。
以其出自藏性。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妙性。乍
現眼入而巳。所謂眼入本如來藏者如此。阿那律
以葡萄朵換天眼。從此悟入也。
○四科七大。總是
指示阿難。在日用見色聞聲。穿衣喫飯處。討尋頭
腦。祖師家教人看話頭。便是此意。但祖師不肯輕
易興人說破。令其自猜自疑。自對自覓。畢竟此見
從何處起。久久捱拶。到工夫純熟。向冷地裡。驀然
親見。便得千了百當。決不輕易道出眼入虗妄四
字。故香嚴云。我不重先師佛法。只重先師不與我
道破。如來慈悲太煞。急推赤心。寘人腹中。故開口
便為人說破。此如來禪祖師禪之所以異也。
○鍾
云。約世情。根出乃為正計。餘二防轉計也。】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故。頭中
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因於動靜二種
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
二塵。畢竟無體。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
根出。不於空生。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
動。若從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
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自非虗
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是故當知。耳入虗妄。本非因
緣。非自然性。」
【此明耳入本如來藏也。阿難。眼家以瞪目而見空
華。耳家以塞耳而聞頭響。同一勞也。兼耳與勞。同
是菩提瞪發勞相。葢目勞止見空華。菩提發勞。則
見聞齅嘗覺知齊發矣。有此耳根。因於動而有聲。
靜而無聲。二種妄塵中。發聞吸塵。名聽聞性。而此
聞性。若離此動靜二塵。畢竟無體。如是阿難。當知
是聞。非動靜來。非根出。非空生也。何以故。若謂此
聞從靜境生。則動境現時。此聞即隨靜滅。應非聞
動。而聞萬竅怒號者為誰。若謂此聞從動境生。則
靜境現時。此聞即隨動滅。應無覺靜。而知此寂然
無聲者是誰。若從根生。不假動靜。亦復無聞。若從
空出。空既能聞。應名為耳。不名虗空。又空自聞。何
關耳入。是故當知。耳入虗妄。本即是非因緣非自
然之妙性而巳。所謂耳入本如來藏者如此。觀音
大士。以新卷葉換圓通根。從此悟入也。
○此惟有
聞成性即非虗空。與歸當見根之文小異。餘並準
上。瞪乃眼之妄相。而耳鼻舌身意五。皆借用之。】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中。聞有
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虗實如是乃至諸香臭氣。兼鼻
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因於通塞二種妄塵。發聞
居中。吸此塵象。名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
無體。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何以
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則無
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生。必無通塞。如是聞
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是聞自當迴齅汝鼻。空自有
聞。何關汝入。是故當知。鼻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
性。」
【此明鼻入本如來藏也。阿難。譬如有人。急縮其鼻。
縮久成勞。則鼻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虗實
二相。以例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
相。有此鼻根。因于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
塵象。名齅聞性。而此聞性。若離彼通塞二塵。畢竟
無體。當知是聞非從通與塞來。非于根出。亦非空
生。何以故。若從通來。應不知塞。如因塞有。通應無
聞。云何又聞香臭。若從根生。不假通塞。亦無聞性。
若從空出。聞既在空。亦應迴齅汝鼻。如歸當見根
也。又空自有聞。何關鼻入。三處無從。是故當知。鼻
入虗妄。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妙性而巳。所謂
鼻入本如來藏者如此。此槃特迦以雙垂爪換撩
天鼻孔處也。
○誌公云。終日添香換水。不知身是
道場。果能向聞香聞。臭處打失鼻孔。便與三世諸
佛。同一鼻孔出氣。蘇子由云。畜鼻徑參真面目。掉
頭不受別鉗鎚。所以世人急畜而成勞。特迦調息
而成道。
○冷因畜有。不畜本無。鼻入之妄。類如是
矣。虗實。亦通塞之義。故惟以通塞致辨。香臭又通
時所齅。】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䑛吻。熟䑛令勞。其人若病。則有
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
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因甜
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象。名知味性。此知
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如是。阿難。當知
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
空生。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淡
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生。必無甜
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若於空出。虗空自
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是故當知。舌入虗
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舌入本如來藏也。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自舔
其吻。舔之不巳。令此舌勞。或病無病。甜苦味生。若
論舌根。惟有淡性。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以此舌根。因于甜苦與淡二種妄塵中。發知吸塵。
名知味性。此知味性。若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
無體。阿難當知此嘗甜與淡之知。非甜若來。非因
淡有。又非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若甜苦來。應滅
于淡。若從淡出。應亡于甜。云何又知甜苦二相。若
從舌生。不假甜淡苦塵。亦無知性。若於空出。但以
虗空自當知味。不必用口。然後乃知。又虗空自知。
何關汝入。離塵無體。無所從來。是故當知。舌入虗
妄。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妙性而巳。所謂舌入
本如來藏者如此。此憍梵鉢提在嚼飯處所證法
門也。
○且道將甚麼喫茶喫飯。若向此中尋得舌
頭落處。便知徧覆大千世界廣長舌相。元不曾離
却䑛吻邊。嚼飯處。
○鍾云。甜苦。動味也。淡。靜味也。
三味。約動靜二塵。】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多。熱者
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於
離知。涉勢若成。因於勞觸。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
勞相。因於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象。名知
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如是。
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
空生。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巳滅。云何覺離。違順二
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相。則汝身
知。元無自性。必於空出。空自知覺。何關汝入。是故當
知。身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身入本如來藏也。觸是身家所對之塵。二手
俱是身根。但舉二手之冷熱。而身入一切妄覺。皆
類于此。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冷多
則熱者從冷。熱勝則冷者成熱。此冷熱二觸。合時
知合。離時知離。以此合覺。顯于離知。或以熱涉冷
而使冷成熱。或以冷涉熱而使熱成冷。涉勢若成。
皆因勞觸而巳。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本
此身根。因于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象。
名知觸性。而此知觸覺觸之體。若離彼離合。及離
合中有違有順之二塵。畢竟無體。如是阿難。當知
此覺觸之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
空生。何以故。若謂此覺合時來者。當其離時。此覺
巳滅。云何覺離。乃至違順二相。違時順滅。順時違
滅。亦復如是。若謂此覺從根出者。必無離合違順
四相。欲覔身知。亦無自性。若謂此覺從空出者。空
自知覺。何關汝入。離塵無體。無所從來。是故當知。
身入虗妄。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妙性而巳。所
謂身入本如來藏者如此。此畢陵婆蹉。在忍痛處
所證法門也。
○違順者。如熱見重裘。冷得絺綌。是
違。夏得涼風。寒得煖火。是順。雖開四相。終惟二塵
也。
○觸有合觸。有離觸。然無合不能顯離。必因兩
相涉時。覺其為合。然後兩不相涉時。知其為離。故
曰以此合覺之觸。顯于離知。合離二覺。皆因涉顯。
然涉勢因何而成。只因兩手相摩之勞相而巳。】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
為忘。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意
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因於生滅二種
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
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此明意入本如來藏也。阿難。意根勞相。難言之矣。
譬如有人。身心勞倦。則睡而眠。睡之既熟。便醒而
寤。寤而覽塵斯憶。眠而失憶為忘。忘而又憶。憶而
又忘。如是顛倒。首尾循環。剎那之頃。為生。為住。為
異。為滅。如初憶為生。正憶為住。始忘為異。忘盡為
滅。滅巳又生。生巳又滅。生滅不停。此皆是無始習
氣。吸此習氣。中歸意根。四相遷流。前然不離。舉此
四相。而意入一切妄知。皆類于此。故稱意知根。兼
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然生住異滅。相雖有
四。總名法塵。實惟生滅二塵而巳。根能攬塵。因于
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五根言發。此言集者。發
謂現行。集謂種子。以前五根現行。皆從此中種子
發生也。于是吸撮內之浮塵。如流逸奔色。流逸奔
聲等。然五根但能緣自分現量境。不能一一互緣。
故見不到聞。聞不到齅。齅不到嘗。嘗不到覺。此意
知根。皆能緣能知。有時見逆流于聞。有時聞逆流
于見。如是五根。往往流于不及之地。是則名為昭
昭靈靈覺知之性。然此覺知之性。本非真知。若離
彼寤而生寐。而滅之二塵。畢竟無有實體。
○法名
內塵。即退去諸法影像也。亦名落謝塵。】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
不於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
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
即滅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
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華。畢竟無性。若從空生。自
是空知。何關汝入。是故當知。意入虗妄。本因非緣。非
自然性。」
【非惟無體。亦復無所從來。如是阿難。當知此覺知
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何以
故。若謂此覺知性從寤來者。當寐之時。巳隨寤滅。
而今昏昏熟睡。又現許多夢境者為誰。若從寐來。
亦復如是。若謂此覺知性。從生時有。滅時即隨生
巳滅。其受滅者是誰。若從滅有。生時則同滅巳無。
其知生者又誰。是則不從塵來矣。若謂惟根自出。
而無關寤寐。殊不知人身中肉心。狀如蓮華。開則
明而合則昏。寤則開而寐則合。故此寤寐二相。常
隨身開合。無時暫離。若汝覺知之根。離此二塵。此
覺知者。將同空華。畢竟無性。而世間之人。非寤則
寐。曾有離于寤寐者哉。是則不從根出矣。若謂此
覺知性從空而生。空自有意。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耶。是則非從空生矣。無體無從。是故當知意入虗
妄。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妙真如性。隨緣乍現
而巳。所謂意入本如來藏者如此。此大迦葉從意
知根入寶明空海所證法門也。
○意即心之別名
也。五根攬塵。惟此意根。八識轉覺。惟此意根。三界
唯心。惟此意根。萬法唯識。惟此意根。當知此意知
根。不獨為天地根。為萬物根。為無明根。為諸識根。
為生死根。抑且為涅槃根。為菩提根。轉凡成聖。正
在乎此。若打破此關。喚作正徧知。喚作始覺。本覺。
圓覺。妙覺。無上覺。一切覺。究竟覺。此是開佛知見
一大關鍵處。
○此章極善形容意根處。在生住異
滅四字。而形容殆盡。尤在寤寐二境。想人生世間。
除了熟寐時。那一刻不是意識流行處。那一刻不
是生住異滅變換處。即在熟睡之中七顛八倒。幻
成夢境。亦是獨頭意識用事。生住異滅。亦未嘗停。
所以斷送諸人。汩沒生死。然迷者以為有體。悟者
知其無體。非無體也。即以如來藏性為體也。會入
之意深哉。
○入處界三科。破法有三種差別。一者
約緣破。不局本法。廣破外緣也。如滅火不徑撲火。
但抽去其薪。火自滅矣。以火無自體也。二者更互
破言二法相依而立。即須更互破之。如蛟水相依。
兩皆為患。除之者。驅蛟。絕水之本。泄水。破蛟之居
也。三者從要破。此有兩種。一者二法從要破。如兩
木相倚而立。但推倒一邊。二皆倒矣。二者三法從
要破。如筋膠角三。合為弓。而膠為其要。但除去其
膠。則筋角皆不成弓矣。此之六入。全是約緣破。塵
即其緣也。下十二處。兼更互及二法從要破。眼色
耳聲四處。更互破也。餘八處。二法從要破也。後十
八界。全是三法從要破也。然文雖從要。而意實並
破。非同六入正意在根也。學者詳之。
○六入竟。】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此開色合心為愚色不愚心者說也。色本是一。開
為五根六塵。成十一處。故曰開色。心若對上五陰。
則合受想行識之四。對下十八界。則合六識。及意
根之七。總收為意之一處。故曰合心。處。方所也。又
定在也。此十二處。元一圓融清淨寶覺。由眾塵隔
越。無狀異生。各分疆界。如六國然。不得混成一統。
故令阿難處處攻擊。若破一處。則十一處。不待招
降而自服矣。故其攻擊處。皆不施巧計。不設雲梯。
但借現前挺杖。直驅之耳。初卷七處破心。是破心
無處所。此十二處。是破處無處所也。
○先徵起云。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乎。】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何。此等
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
見空非色。色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
誰明空質。空亦如是。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
見即銷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是故當知。見與色空。
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見色二處本如來歲也。法相宗以見相二分。
喻如蝸牛兩角。出則成雙。縮則為一。以彼皆從自
證分變現故。故世尊舉現前見色處詰之曰。且汝
尋常。但說一切法仗因托緣而生。即今開眼見祇
陀林。及諸泉池。於意云何。還是因祇陀林。生汝眼
中之見。而見此祇陀林乎。抑亦因汝眼中之見。生
祇陀林。而汝得見之乎。此二句。便是金剛圈。栗棘
蓬。即三世諸佛。分疏不下矣。若謂是汝眼根。生此
祇陀林。而汝得見者。則汝眼根見空之時。不見祇
林。而祇林便應銷滅。銷則顯發諸相一切都無。夫
空色相際而顯。色相既無。更有何物。顯其空質耶。
謂眼生空相。亦復如是。若謂此祇陀林。生汝眼見。
而令汝見祇陀林者。則汝眼觀空時。非是觀色。既
無能生之色。自無所生之見。見既銷亡。而見空見
色。更是何物。謂空生眼見。亦復如是。是故當知。見
與色空。俱無內外定在之處所。色不生眼。眼自寂
滅。眼不生色。色自寂滅。而執色興見實有二處者。
皆是虗妄。葢見色一體。本來但是一非因緣非自
然之妙性而巳。此優波尼沙陀悟入處也。
○始曰
俱無處所。次曰二處虗妄。顯是平破。不同上之正
破六入。塵惟帶言而巳。
○鍾云。眼不生色。色無處
所也。色不生眼。見無處所也。虗妄者。無體也。無處
則無體。無體而以真如為體。故曰本非因緣非自
然之妙真性也。餘五倣此。】
「阿難。汝更聽此祗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鼓
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
聲處。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
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
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
同來食處。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
在室羅城別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巳往擊鼓之處。
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
即聽與聲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耳聲二處本如來藏也。阿難。汝更聽此祇陀
園中。食辦則擊鼓矣。眾集則撞鐘矣。鐘鼓音聲。前
後相續矣。于意云何。此等為是聲音來汝耳邊而
聞之乎。汝耳往于聲處而聞之乎。抑為無來往而
聞之乎。阿難。若謂聲來耳邊者。一聲不能徧至多
耳。猶一身不能竝往二處。如我乞食于室羅筏城。
則祇陀林中。無有我矣。此聲既來阿難耳處豈能
又至多人耳處。則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
千二百五十之眾。乃此眾人。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一眾俱聞。應不是聲來耳邊矣。若謂耳往聲邊者。
一耳不能徧往多聲。亦猶一人不能並至兩處。如
我歸于祇陀林中。則室羅城。無有我矣。且爾當聞
鼓聲時。其耳既往擊皷之處。安能又至他聲音處。
則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以鐘處無耳也。何況其中
象馬牛羊。種種音響。乃一齊俱聞。應不是耳往聲
邊矣。計往來者皆非。只得轉計無來無往。若謂無
來往者。耳根聲塵。各住本位。兩不相到。則應聲發
而耳不復聞。乃又非無聞。應不是無來往矣。二計
俱非如此。是果何故而然哉。亦由相妄性真而巳。
自相妄言。當知聽與音聲。各皆周徧。俱無一定處
所。即聽與聲。二處自體。亦不可得。權小妄局。了無
實義。處既虗妄。是則尚無二處。說誰來往。及不來
往乎。自性真言。當知聽與音聲。非畢竟無法。但惟
一非因緣非自然之妙性而巳。此憍陳如悟入處
也。
○蓮師曰。假如鐘鼓樓。介城中央。南風作。則北
城聞之。而南不聞。北風作。則南城聞之。而北不聞。
風送聲而人得聞。何嘗不是聲來耳邊。但眾生粘
湛發聽。失本妙圓。局而礙之。束而小之。是以風順
則聞。風逆則否。為境轉而不得自在。耳之過也。非
聲之故也。又如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既垣不
礙音。何為城內一人。面城而語。城外一人。附城而
聽。乃杳然無聞乎。此亦耳之過也。非垣與城之故
也。是以耳通者徹聽。或聽一世界。乃至恒沙世界。
而無盡也。
○坡仙云。若言聲在琴絃上。放在匣中
胡不鳴。若言聲在指頭上。何不于君指上聽。從此
悟出。】
「阿難。汝又齅此爐中栴檀。此香若復然於一銖。室羅
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于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旃
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
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氣。
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若生於空。
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罏中爇此枯木。若生於木。
則此香貭。因爇成烟。若鼻得聞。合蒙烟氣。其烟騰空。
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巳聞。是故當知。香鼻與聞。
俱無處所。即齅與香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鼻香二處本如來藏也。終日聞香。不知香之
來處。只為不曾詳究從何而出。故曰。阿難。汝又齅
此罏中旃檀。但然一銖。舉室羅城四十里內。俱聞
香氣。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於栴檀木乎。生于汝
鼻乎。為生于空乎。阿難。若謂此香生於汝鼻者。既
稱鼻生。即當從鼻而出。然鼻非旃檀。肉體不是香
體。云何發香之用。而鼻中有旃檀氣。且所稱聞香
者。謂香從鼻入也。若曰鼻中出香。出不可以言聞。
而說聞又不合義。是則非生於鼻矣。若謂此香生
於空者。空常在。而香亦常存。何藉罏中爇而後有。
是則非生於空矣。若謂此香生於旃檀木者。則此
香貭。因爇成烟而鼻得聞。若鼻得聞合當蒙其烟
氣。然其烟雖然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之遠。云何
巳聞。是則非生於木矣。詳究香塵。尚無生處。而齅
性又豈有處哉。是故當知香與鼻聞。俱無處所。即
齅與香。二處體性。了不可得。本即是非因緣非自
然之妙性而巳。此香嚴得五分法身香處也。
○此
單徵香塵了無生處。所謂二法從要破也。舊註疑
其有違法相合中之知。不知此是法性了義。正破
法相。豈反以彼而難此。據法性根塵各皆周徧。一
體無分。而離知合知。皆為戲論。但尋常之香。鼻必
蒙烟。方顯合知為不了義。惟此異香。不待蒙烟。不
待合知。是為了義。故佛取之。有深意也。香鼻與聞。
當是香與鼻聞之誤。言鼻言聞。似兼浮塵勝義二
根。然以根對塵。仍為二處。非有三法也。】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
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
食中。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祗有一舌。
其舌爾時巳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若不變移。
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
何預於汝。名味之知。若生於空。汝噉虗空。當作何味。
必其虗空。若作醎味。既醎汝舌。亦醎汝面。則此界人。
同於海魚。既常受醎。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醎。
必無所知。云何名味。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
即嘗與味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舌味二處本如來藏也。人莫不飲食也。鮮能
知味也。故令其向鉢盂邊。討箇滋味出處。故曰。阿
難。汝常二時。於眾中持鉢乞食。其間或遇酥酪醍
醐。名為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乎。生
於舌中乎。為生於食中乎。阿難。若謂此味生於汝
舌。則汝一舌。應知一味。如既成酥味。遇黑石蜜。應
不推移。然若不變移而獨知一味。則又不名知味。
若變移而知別味。則舌非多體。云何多味。而惟一
舌之知。是則此味不生舌中明矣。若謂此味生於
食中。食非有識。云何自知為甜為苦。縱使食能自
知。此食即同他人。無預於汝。何故稱汝名知味者。
是則此味不生於食明矣。若謂此味生於空中。汝
噉虗空。作何滋味。若作鹹味。徧空皆鹹。既鹹汝舌。
亦應鹹汝之面。則此界人。受其鹹味。皆同海魚。既
常受鹹。必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可謂覺鹹。既一
無所知。又不可名知味之人。是則不生於空明矣。
既不在此三處。是則味性無處。而嘗性又豈有處。
是故當知。味與舌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虗
妄。相妄性真。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妙性而巳。
要知此味不離當處。若果識得地頭。不勞咀嚼。百
味具足。此是藥王得一味禪處也。】
「阿難。汝嘗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
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
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若各各有。則汝
阿難。應有二身。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
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
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虗空與汝成觸。是故當知。覺觸
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
然性。」
【此明身觸二處本如來藏也。世尊尋常戒勅弟子
一日三摩其頭。口自誦云。守口攝意身莫犯。如是
行者得度世。故弟子一遵其法而摩頭也。故曰。阿
難。汝依我法。每於晨朝。以手自摩其頭矣。即此摩
頭處。亦不知蹉過多少。且汝正當以手摩頭時。則
手知有頭。頭知有手。是誰為能觸。而生此知。為手
觸頭。即手為能觸。而生此知乎。為頭觸手。即頭為
能觸。而生此知乎。若以手為能觸而生此知者。則
觸知在手。頭則成無知之物。云何知手之觸我頭。
而成觸乎。若以頭為能觸。而生此知者。則觸知在
頭。手則成無用之物。云何知頭之觸我手。而名觸
乎。若頭與手各有一知。則汝阿難。應有二身。若頭
與手只有一知。則手與頭。應成一體。若一體者。不
應成觸。若二體者。此觸當何所屬。為屬能觸。為屬
所觸。若觸屬能。則在手在頭。皆成能觸。而無所觸。
既無所觸。豈虗空與汝成所觸乎。若觸屬所。則在
手在頭。皆成所觸。而無能觸。既無能觸。豈虗空與
汝成能觸乎。夫約二觸。則一知二知。了不可定。約
一觸。則一體二體。無所適從。是故當知。所覺之觸。
與能覺之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虗妄。二相
既虗。一性自實。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妙性而
巳。此是䟦陀婆羅。在澡浴邊模着脚根處也。
○當
知觸塵與諸塵不同。諸塵皆與根對。今此手頭。皆
是身根。無外觸塵。假摩以成觸相。而根塵互不可
分。雖非假設。亦有取例之意。同例諸觸。皆類此之
虗妄。自顯其無二處。而惟一性矣。
○賀云。頭手二
體。一能一所。觸若在能。誰為所觸。觸若在所。誰為
能觸。有能無所。觸又不成。豈虗空與汝成所耶。有
所無能。觸亦不成。豈虗空與汝成能耶。】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
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阿難若即心者。
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若離於心。別有方所。
則法自性。為知非知。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
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若非知者。此塵既非
色聲香味離合冷煖及虗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
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虗妄。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意法二處本如來藏也。阿難。汝常時意中憧
憧擾擾。所緣或善或惡。或非善非惡。而名無記。此
之三性。皆是前五根所取現行落卸現成影子。各
有軌則。而為意家所緣之境。名曰法塵。此法為復
即意根之心所生乎。為當離心。別有方所乎。阿難。
若此法塵即是心者。此法則非是塵。不是意家所
緣之境。云何得成意根所緣之處乎。若此法塵離
心而別有處所者。則法塵自性是有知乎。是無知
乎。若以為知。則應名心。不名法塵。既與汝根識別
異而非塵者。則另是一心。豈不同他人心量乎。若
謂不同他心即汝心者。則應不相對待。無有二相。
今何心境相對。宛然與汝為二乎。若以為非知者。
當即是外塵。即當有所表示。然此塵既非色聲香
味與離合冷煖之觸。及虗空等相。離此諸塵。當在
何處。今於色空之間。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
外。而為法塵所容之處。縱居空外。又非外塵。則非
心之所能緣。依心所緣。方立法處。既非心所緣。則
法處從誰立。乎合知與非知而計離者非。合離與
即而計離即者皆非。是法終無處矣。法無處。而意
豈有處。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
二俱虗妄。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妙性而巳。此
空生悟入處也。故知六根無對。皆是無諍法門。諸
境含虗。盡冥不二之道。即今眾生境界。真是不可
思議。何用遠求諸聖作用。而自鄙劣哉。
○賀云。前
云。法則非塵。非心所緣者。近而不可緣也。後云。不
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者。遠而不能緣也。非
心所緣。一體而不能緣也。如眼不能見眼。心非所
緣。無體而無可緣也。如眼不見兔角。
○十二處竟。】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此開色開心為心色俱愚者說也。界者。種族義。界
限義。今取界相不相紊亂為義。以對塵者根。當根
者塵。中間了別者為識。各有界限。故三六合成一
十八界。然界雖三六。體即是一。故先徵起云。復次
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界攝百
法頌曰。根塵各五界。十色隨自名。八王歸七心。八
十二皆法。葢意根界。即第七識。而七八相依。故第
八亦意根所收也。法塵。尋常但屬色法。或曰。法塵
無相而有影。故半心。半色。即應十分半色。七分半
心也。】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
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阿難。若因眼生。
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
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若因色生。空無色時。
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虗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
色相變遷。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從變則變。界相自無。
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虗空所在。若兼二種。
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
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色界者。色識界也。略一識字。餘五例此)。」
【此明眼色識三本如來藏也。阿難。我從前種種開
導。復恐汝不得明了。今復就汝所巳明者。更為汝
說。即汝尋常解得眼根色塵。內外相對。於其中間。
生於眼識。內外中間。故成三界矣。但不知此識為
從眼生。名為眼所生識。即以眼為界限乎。為從色
生。名為色所生識。即以色為界限乎。阿難。若謂此
識從眼根生。即以眼根為界限者。識以了塵。既無
色空二塵。無可分別。縱生汝識。將何所用。以無塵
不用識也。且根塵相對。表示內外。然後識界。立於
中間。今無塵單根。而汝見根。本不可見。又非青黃
赤白之色相。但為一體。無復內外以表示。將以何
為中聞。而立於識界乎。以單根不立界也。是則界
義不成於自生矣。若謂此識從色塵生。即以色塵
為界限者。則當空相現前時。此識巳隨色滅。不合
識空。云何識知是虗空性。若謂諸色遷變時。汝識
又識其色相遷變。則是汝識不隨色遷滅矣。色滅
而汝識不遷。是識獨存。無復對待。更與何法分限。
而立其界乎。非但不遷無以立界。縱從其遷變。則
應巳歸變滅。而並其界相皆無矣。界相自無。亦不
可說以色為界。非但變滅不能識空。縱使不變。即
成恒性。恒常與色一體。與空無干。誰識空者。今既
識空。定非以色為界。是則界義不成於他生矣。若
謂此識兼斯二種眼根色塵。合而共生者。此根與
塵。若合一處。其間自無空隙。容識而中界之。識即
應離而在旁。何成中界。又此根塵若離在兩處。則
所生之識。亦當分在兩處。而與之各合。半合根。半
合塵。亦不得為中界。兩合則離。中離則亂。體性雜
亂。云何成界。是則界義不成於共生矣。如是推求。
而此眼識。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如汝所解眼色
為緣生眼識界。所生眼識。既不成界。能生眼色。何
後成緣。良以中界既無。內外叵得。所謂為緣生識。
不過順世權立。都無實義。相妄如此。然則眼根色
塵。及色識界三。畢竟從何處來。本即是非因緣非
自然之妙性而巳。豈有三相可得哉。此舍利弗悟
入處也。
○三惟徵詰於識。準前弓喻所謂三法從
要破也。又如三家比憐而住。撒其中家左右界墻。
則三家界限。俱不成矣。
○賀云。經文破法。有相對
破。有相承破。此段相承而破。所謂挨身棍也。初言
若云色有。應不識空。則緊承識字云。若言能識。便
不成界。何以故。以色遷識存。孤立無侶故。又緊承
不遷云。若言從變。亦不成界。何以故。以識歸變滅
故。又緊承變字云。若言不變。應同前難。何以故。以
識性恒故。
○鍾云。變與不變。皆應不立界。而交錯
成文。前以從變為不識空。而後以不從變為不識
空。前以不變為不立界。而後以從變為不立界。文
極巧矣。】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
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阿難。若因耳生。
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
識何形貌。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
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若生於聲。
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識從聲生。
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不聞非界。聞則同聲。
識巳被聞。誰知聞識。若無知者。終如草木。不應聲聞
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是故當知。
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耳聲識三本如來藏也。阿難。又汝所明耳聲
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乎。
抑因聲所生。以聲為界乎。阿難。若謂此識因耳所
生者。則是但從勝義根生。而有聲之動。無聲之靜
之二相。俱不現前。既無前境。根自無知。若實無知。
更有何識。葢無境則無聞。無聞則無識也。若取肉
耳能聞。謂浮塵根亦能生識者。既無動靜二相。而
聞無所成矣。以勝義根尚不能生識。云何將此無
知之耳形。雜色塵觸塵。同一無情所攝者。強名為
識界。而欲生識耶。既勝義不可。浮塵不可。決知耳
識非因耳生。畢竟從誰立界乎。若謂此識生於聲
者。識因聲有。不假聞根。豈知無聞則聲且不有。從
何生識。縱許識從聲生。亦許因聞根而有聲相。識
既與聲為一。則聞聲之時。亦應聞識。若不聞識。則
聲與識二。應非生識之界。若果聞識。則識亦同聲。
全無知覺。識既無知。巳被耳聞。知聞識者。又是何
物。若謂更無有知知聞識者。則汝便應同於草木
矣。既單根不出。獨塵不生。不應根塵交雜。以成中
界。葢既曰交雜。即不成中矣。夫必有中位。方分內
外。今無中界。何分內外界乎。如是推求。而此耳識
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
識界。三處都無。相全是妄。則耳與聲。及聲識界三。
性全是真。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妙性而巳。此
是普賢悟入處也。】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復因鼻
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阿難。若因鼻生。
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相。為取齅知
動搖之性。若取肉形。肉貭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
名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若取齅知。又汝心中。
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以空為知。
空則自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虗空是汝。汝身非知。
今日阿難應無所在。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
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生伊蘭
及栴檀木。二物不來。汝自齅鼻。為香為臭。臭則非香。
香應非臭。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
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若鼻是一。香臭無二。
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從誰立。」
【此明鼻香識三本如來藏也。阿難又汝所明鼻香
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復因鼻所生。而以鼻為界
乎。抑因香所生。而以香為界乎。阿難。若謂此識因
鼻所生以鼻為界者。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
形雙爪之相。浮塵根者。為鼻乎。為取齅知動搖之
性。勝義根者。為鼻乎。若取肉形。肉貭乃身。身知即
觸。鼻轉為身。知轉為觸。是失其鼻之實矣。且名身
即非鼻。名觸即是塵。是失其鼻之名矣。名實皆非。
則鼻尚無名。從何立界。是則不因浮塵根生明矣。
若取齅知之性。又汝心中。以何為知。若以鼻頭之
肉為知。即同前之身知即觸矣。若以鼻孔之空為
知。空若有知。則鼻頭之肉。應無知覺。且鼻孔之空。
既有知性。則一切處空。皆應是汝鼻上之肉。既無
知性。則汝徧身之肉。皆應非知。空既是汝。則虗空
無在。汝阿難亦應無在。身既無知。則縱身有在。而
亦應不覺其在於何處矣。夫勝義之知。既不依肉。
又不依空。然則依香為體乎。若以香為齅知性者。
既轉將自知。成他香知。彼自有知。何干於汝。且香
臭二氣。元不從鼻生。故非齅知性也。若謂香臭二
氣。生于汝鼻者。則彼二種流氣。反不生于伊蘭及
栴檀木矣。當栴檀伊蘭二物不來時。汝自齅其鼻。
為香為臭。若汝鼻本臭。必不兼聞於香。汝鼻本香。
必不兼聞於臭。若雙聞香臭。須當雙具二鼻。有二
鼻。則有二體。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之真體
乎。若執鼻惟是一。所生香臭。亦當渾合而無二者。
則鼻既為香。香復成臭。互相傾奪。以至二性俱無。
是則根知尚無自體。識界從誰立乎。展轉推求。不
因勝義根生又明矣。浮塵勝義。皆不能生識。是則
此識不因鼻生也更明矣。
○此科非香知處。不可
濫下香生之文。此因破鼻生識界。而遂追究取何
為鼻。既破浮塵。復究勝義之知。依何為體。由是破
肉與空。而遂及於香。是但破香具鼻根之知。非同
下之破香生識也。細心者辨之。】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有故。
應不知香。知即非香。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
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既無中間。不成內外。
彼諸聞性。畢竟虗妄。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
三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若謂此識因香所生。以香為界者。則是識因香有
矣。如見因眼有。既不能返觀乎眼。識因香有。又豈
能返知乎香。若曰能知。即非香生。若曰不知。即不
名識。然若不知香。豈但非識而巳哉。將必并香識
二界。俱不成立矣。何以故。葢香非知有。是香不由
識而顯。據此即應香界不成。以香必假知而顯。離
知豈得自成乎。識不知香。是識不緣香而發。據此。
即應識界不立。以識必托香而立。無香豈得自立
乎。(因界即指識界。言以界具因義故也)亡識壞界。其過無窮。是則此
識不因香生也又明矣。夫中間識界。既以叵得。而
內外根塵。亦復不成。內外不成。則能共生者無實。
中界不立。則所共生者非真。嗅聞之識性。豈不畢
竟虗妄哉。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
無。相全是妄。則鼻與香。及香識界三。性全是真。本
唯一非因緣非自然之妙性而巳。此孫陀羅難陀
悟入處也。
○此下諸界。不同前界但惟破識無生。
今雖亦約於識。却乃並破根塵了不可得。後方結
言無可立界。平破之旨。於此益明。下皆放此。
○鍾
云。按兩鼻一鼻。承香臭來。香臭二氣。承以香為知
來。以香為知。與以肉為知。以空為知。承若取齅知
以何為知來。若取齅知。與為取肉形。承若因鼻生
以何為鼻來。因鼻所生。以鼻為界。與因香所生。以
香為界。承鼻香為緣生鼻識來。一本雙枝。枝復數
枝。愈演愈繁。紏錯難理。宜細玩之。】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
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阿難。若因舌生。
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
汝自嘗舌。為甜為苦。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舌不自嘗。
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不自生。云何立界。若因味生。
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何識知是味非味。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識體若一。
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
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不應虗空生汝心(舌字誤)識。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
自性。云何界生。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
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明舌味識三本如來藏也。阿難。又汝所明舌味
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乎。
抑因味所生。以味為界乎。阿難。若謂此識因舌生
者。則是不假外之味塵。而舌之體上。自能分別成
味。則諸世間。甜而甘蔗。酸而烏梅。苦而黃連。鹹而
石鹽。辣而細辛薑桂。反為無味矣。以味自在舌也。
味既在舌。汝自嘗舌。為甜耶。苦耶。姑舉一味。若舌
性苦者。則汝舌巳成苦味。又誰來嘗舌。既不能自
嘗其舌。云何覺知舌之成苦味耶。若謂舌性非苦。
則此舌尚不能自生其味。云何立界以生識乎。是
則此識不生於舌明矣。若謂此識因味生者。則是
不假內之舌根。而識自為味矣。識即是味。味不嘗
味。同於舌不嘗舌。云何知其是味非味耶。又一切
之味。原非一物所生。能生之味。既從多物。則所生
之識。亦應多體。如母多子亦應多矣。是以味之多。
壞識之一也。若曰識體是一。體從味生。所生之識
非多。則能生之味應一。然則鹹淡甘辛。和合不同。
變異各出者。應同一味。而無分別。如子一母亦應
一矣。是以識之一。壞味之多也。且識之得名。正以
其能分別耳。分別既無。則不名識矣。識尚無名。云
何復與味舌分為三界乎。是則此識不生于味明
矣。不因舌生。不因味生。除舌與味。不應虗空。生汝
舌識。然則計無因生者亦非矣。若謂舌味和合者。
根塵既巳合一。無兩開各自之性。豈有中間空隙。
以容識界之生乎。然則計共生者亦非矣。非自生。
非他生。非共生。非無因生。畢竟從何處來。是故當
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相全是妄。則舌
與味。及舌識界三。性全是真。本唯一非因緣非自
然之妙性而巳。此富樓那悟入處也。】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
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阿難。若因身生。
必無合離二覺觀緣。身何所識。若因觸生。必無汝身。
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此明身觸識三本如來藏也。阿難。又汝所明。身觸
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乎。
因觸所生。以觸為界乎。阿難。若謂此識因身生者。
彼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有此離合二緣。乃有覺觀
之身識。必無合離二者。以為覺觀之緣。此身又何
所識乎。是則單根不立。而非從自生矣。若謂此識
因觸生者。凡言觸者。是物來觸身。而身知其為冷
煖澁滑也。然必先有吾身。而後知此冷煖澁滑之
相為合為離。若但從觸生。而必無汝身。又誰有非
身而知合知離者。是則獨境不生。而非從他生矣。】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
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合身即為身自
體性。離身即是虗空等相。內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
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是故當知。身觸
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
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若謂徒物則不能自觸而生知。必與身合。方
知有觸。是身與觸合。而後共生此識乎。然既曰身
知有觸。則此知性。固歷然而顯矣。汝又審此知性。
為知身乎。知觸乎。若言知身。則此知即是觸知。何
以故。觸者。身之對也。此之知性。必與觸一。而後可
對知於身也。若言知觸。則此知即是身知。何以故。
身者。觸之對也。此之知性。必與身一。而後可對知
於觸也。此但屬於一邊。何以為共生乎。且此知也。
既單屬觸。便不得兼屬於身。即觸非身也。既單屬
身。便不得兼屬於觸。即身非觸也。竟不得兼於一
邊。何以為共生乎。然則此知在身在觸。元無定所。
若離觸而合身。則此知為身自體性矣。若離身而
合觸。則此知為虗空等相矣。即此觸知。在內在外。
皆無定在。內外不成。中云何立。能生之根塵不成。
所生之識亦不成也。中不復立。內外性空。所生之
識不成。能生之根塵亦不成也。三皆無位。界無從
立。何有共生之理。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是故當
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相全是妄。則身
與觸。及身識界三。性全是真。本唯一非因緣非自
然之妙性而巳。此優波離悟入處也。】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
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阿難。若因意生。
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
離緣無形。識將何用。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
為同為異。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
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
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此明意法識三本如來藏也。阿難。又汝所明。意法
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根所生。而以意為
界乎。抑因法塵所生。而以法為界乎。阿難。若謂此
識因意生者。於汝意中。必有所思之法塵。而後顯
意根之相。塵存則意存也。若無前所思之法塵。意
根亦無所生矣。塵亡則意亡也。抑且離此法塵之
緣。并意根亦無形相可辨。縱使意能發識。亦將何
所用乎。又汝識心之意識。與諸思量之意根。兼以
了別為自性。而分能生之根。所生之識。畢竟根識
是同是別。若謂識同於意。則識即是意。云何乃名
意為能生。識為所生。若謂識異於意而不同。即當
墮於無情。而應無所識。既無所識。不得名為從意
所生。若有所識。則識與意同了別性。云何是識。云
何是意。唯同與異。根識二性。尚不能辨。憑何而立
生識之界乎。是則此識不從自生也明矣。】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
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
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
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
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是故當知。意法為緣。
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
非自然性。」
【若謂此識因法生者。世間諸法。不離色聲香味觸
之五塵。現見五塵。歷歷分明。以對五根。皆非意根
所攝。若謂汝識不從意生。決定依於法塵而生。汝
且諦觀法塵之法。作何形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
甜淡合離諸外塵。而此生滅影子。欲別有實體。超
前諸相而獨存。不可得也。所以言生。則是色空諸
法之影子生。離彼諸相。決不更有實生之體。言滅。
則是色空諸法之影子滅。離彼諸相。決不更有實
滅之體。是則法塵生滅。即是五塵生滅。離五塵而
別無法塵生滅可得。且所因之法塵。求其體相。尚
不可得。況因法塵所生之識。有何形相可見乎。既
法塵之相狀尚且不有。而欲立界以生識。惡可得
哉。是則此識不從他生也明矣。不自生。不他生。畢
竟從何處來。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
都無。相全是妄。則意與法。及意識界三。性全是真。
本即是非因緣非自然之妙真如性而巳。此目犍
連悟入處也。合而論之。十八界中。皆是意識建立
根本。立處尚空。所生枝葉何有。既無處所可得。又
無界限可憑。事誑理虗。情危勢劣。惡見之根株盡
拔。妄識之巢穴齊傾。獨朗真心。周圓法界。故宗鏡
云。若直下能了內心。不疑外境。心若了得。外境皆
空。則觸目寓情。無非妙性。泥塗瓦礫。盡是家珍矣。
○此闕根塵合辨之科。愚謂意法本自無相。非同
前五根塵。有實性境。況分破中。又極明其虗無。故
無復共生之相可破。非闕文也。
○鍾云。文中止將
意法識三起辨。而諸註必他引分心意識。又于識
中分一識七識八識。殊覺支離矯亂。又識心即識。
思量了別皆意。從蓮師也。與舊註異。覽者勿疑。
○
舊說巳上可當法界觀中明空即色觀。
○四科中
所指如來藏。是指薪以告其有火也。指井以告其
有水也。指鞲以告其有風也。指芥孔以告其有空
也。至後七大所顯本如來藏。是充薪火之量。與大
千世界之量等。充井水之量。與香水海等。充鞲風
之量。與毗嵐風等。充芥孔之量。與無邊虗空等。乃
至充蜎飛蝡動之量。皆與佛知佛見等無差別也。
○十捌界竟。】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
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云何如來因緣自然二
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惟垂哀愍。開示眾生中
道了義無戲論法。」
【世尊前破妙覺不屬因緣。阿難巳領性體非因緣
等。而諸法因緣之執如故焉。今聞陰入處界。悉非
因緣和合故。又起斯疑。葢前疑一性。而此疑萬相
也。意謂。妙覺性是寂滅法。是第一義。不屬因緣。巳
聞命矣。至於陰入處界。是生滅法。是第二義。定屬
因緣。云何世尊例皆擯棄。且世尊尋常談說。皆以
和合因緣為宗。謂一切世間情與無情。根身器界。
各具多種變化。皆因地水火風。四大和合而出現。
則應擯棄自然。不應擯棄因緣。云何如來。因緣自
然。二俱排擯。若昔日之不擯是。則今日之擯非也。
若今日之擯是。則昔日之不擯非也。且昔日之不
擯。似墮有見。今日之擯。似墮無見。既落一邊。殊非
中道。似屬戲論。而非了義。我今不知此排擯旨趣。
畢竟為何等教法中所收屬。惟垂哀愍。開示我等
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焉。
○夫萬法因緣有生。
正屬有門戲論。權應初心之言。而阿難反執之為
了義。今經剖相出性。而斯妙性。不滯於有為。故非
因緣。不墮於無為。故非自然。正中道了義。而阿難
見其一切排擯。反疑為偏空戲論。此固常情迷惑
顛倒。溺有佈空之故習。故佛於下文深責之。】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
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為汝開示第一義諦。
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纏繞。汝雖多聞。
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說為真可憐愍。
我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大乘者通達實相。
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此先痛責愚迷而後許說也。爾時世尊告阿難言。
汝昔日愛樂小乘。故我為說因緣和合。諸小乘法。
不了義教。今汝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殷勤啟
請無上菩提。故我今日為汝顯示最上第一義諦。
汝既不能領荷。反將昔日所聞世間戲論。妄想因
緣。自纏自繞。而不肯捨者何耶。且世間人。皆稱汝
為多聞第一矣。及聞真諦。不能信解。正如有人熟
記本草。不識真藥。及乎拈示。不能分別。反生疑惑。
如來說為真可憐愍者此也。然此第一義諦。離言
說相。離心緣相。本不可分別。不可開示。今汝既以
戱論妄想因緣纏繞。故我亦以方便為汝分別開
示。然此番開示。不獨令汝通達實相。亦令將來求
大乘者。通達實相。而共遊於如來藏海焉。於是阿
難默然無言。承佛聖旨。
○經自佛與阿難釋迷悶。
即責其不達實相。今將明七大。又復標許。則知三
大科所出藏性。即是實相。在六根。尅體所具妙精
明元。在四科。全相所即妙真如性。在七大。當體所
本如來藏心。以至清淨本然。周徧法界。方是一切
法真實之相。如是知者。即為通達實相矣。】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阿難。
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雜和。猶如虗空
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於變化。始緣相成。生滅相續。
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
成氷氷還成水。」
【阿難惟問四大之相。而佛雙約性相以答之。葢以
權教所談。雖依性說相。而性是密意。不言即性。阿
難久習其教。迷空循相。故計和非和。展轉不能忘。
今佛與之洗前舊見。故性相雙舉。而仍以性融相。
葢必相得性融。始可以雙祛二計也。諸大即相也。
諸大之性。即如來藏心也。
○佛言。阿難。如汝所言
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則是四大種性。與
四大實色。雜和而成變化矣。然此性體。果和合耶。
非和合耶。阿難。若彼大性非和合者。則不能與諸
相雜和。猶如虗空之不和諸色矣。豈知性能隨緣
而成相永異虗空之頑斷。故非不和合也。若彼大
性為和合者。則應與相同遷。因始有終。因終復始。
而始終相成。從生至滅。滅復繼生。而生滅相續。順
次而生死死生。間隔而生生死死。(如轉蛻業化。則生而復生。故曰
生生。中陰命終。則死而復死。故曰死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矣。豈知
相實不能變性。不同火輪之不息。故非是和合也。
(問今何現成輪轉。答月岸不移。雲舟見動。若果真動。豈能悟之而頓息乎)且性相本非
二物。但有隨緣不變二義而巳。吾為汝再申一喻。
阿難。性雖一本。能隨緣而成相。既不如虗空之一
於不和。當知何等乎。當如水結成氷。葢水雖一體。
寒則結而成氷。無所和合。而現和合之相。豈可謂
之一定屬於非和合乎。相雖萬殊。能融而歸性。既
不如火輪之不息。當如何等乎。當如氷還成水。葢
水雖凝結成氷。融之而依然是水。但似和合。而終
無變遷。豈可謂之一定屬於和合乎(還字當玩若真和合則變
矣。如青黃和合即變為緣。豈能還為青黃乎)。
○問。阿難惟執和合。佛何
竝不□和合兼破之。答。二計相待。若不兼破。則破
和合之後。必又以為非和合矣。兼破者。杜轉計也。
○鍾云。若諸四大之性。不和四大之相。則性居相
外。二不相雜。猶如虗空。不和諸色矣。此即偏于自
然。墮於常見。以知不變。而不知隨緣故。夫真如隨
緣而成相。豈同頑空哉。必不然也。若和合者。則真
如性。隨相變遷。始終生滅。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
旋火輪。無有休息矣。此則偏于因緣。墮于斷見。以
知隨緣。而不知不變故。夫真如不變而守性。豈同
變化等相哉。又不然也。】
「汝觀地性。麤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隣虗塵。析彼極微
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隣虗。即實空性。阿難。若此
隣虗。析成虗空。當知虗空出生色相。汝今問言由和
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汝且觀此一隣虗塵。用幾
虗空。和合而有。不應隣虗合成隣虗。又隣虗塵析入
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虗空。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
合時。合空非色。色猶可析。空云何合。」
【此明地大元非和合而有也。且所謂非不和合而
實非和合者。請即地大以明之。欲觀地大。當觀地
性。汝且追究地之根元體性。彼麤而大地。細而微
塵。皆地性之所在也。由麤而析。展轉至隣虗塵。此
隣虗塵。乃析彼極微色邊際相。分為七分所成者。
可謂微之又微。極之更極矣。更析隣虗。遂至於空
矣。(色邊際相者。乃色法之邊際。過此將無色相也)阿難。若此隣虗。可以析
成虗空者。當知虗空。亦可出生色相。而轉成隣虗。
(如見空華滅于虗空遂計空中出華。大抵不達萬相真原出于藏心者。未有能出此計者也。故西域凡小。
與此方無極太極之論。皆不外此繆執耳)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
間諸變化相。正此虗空生隣虗之謂也。然和合須
有數量。或二或三。和合為一。汝且觀此一隣虗塵。
用幾虗空。和合而有耶。若不合空。豈是隣虗合成
隣虗耶。聞合他成自者矣。未有合自成自者也。是
則若執諸相合。須此隣虗。亦是和合。若此隣虗既
是和合。須是合空而成。乃可謂之真和合矣。且色
之邊際隣於空。既須合空而成色。空之邊際隣於
色。亦須合色而成空。若隣虗塵析入空者。用幾色
相。合成虗空耶。若曰。色但合色。不能合空。而合色
非空者。則亦知空但合空。不能合色。而合空非色
矣。云何虗空出生色相耶。且由隣虗入空。而名之
曰析。色相有貭。猶可折也。若虗空云合空非有貭。
云何合耶。知空之不可合。則知隣虗非和合而成。
隣虗既非和合。則地大元非和合而有。和合之計。
豈實義耶。
○按阿難惟據麤相。如來究至細塵良
以既執諸相和合。須以至細之塵為元始也。然細
塵與空為隣。必至合空之謬。故惟明一空不可合。
則和合之計。自可番轉而破盡矣。】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
周徧法界。」
【此正立巳宗以顯色空皆出如來藏也。變地而稱
色者。葢地為諸色之本也。夫色不出空。空不合色。
畢竟地大從何而來。究其源委。本是如來藏中之
物耳。汝尋常但知析色為空。合空成色。而不知如
來藏中。性具之色。即真體之空。性具之空。即真體
之色。空色互融。渾涵未發。清淨無染。本然元具。極
於無外。貫於無內。而周徧法界。其全體有如此者。
○此如來藏。與前所稱。理一而義有差別。中字可
味。今以喻明。如大富長者。藏中寶物無限。每有宅
舍。必出藏寶。廣列堂閣之間。然但千萬分中之一
分而巳。深藏而未發現者。實無邊量。故上四科。如
但指堂閣之寶。說其皆是藏中之物。今此七大。如
說此但藏中少分。而彼未發現者。一一充滿。隨時
隨處。應用無窮也。性色二句。以性真二字無異。故
影互用之。若不影互。應有四句。如云性色真空。真
空性色。性空真色。真色性空。義方全也。問。此與般
若所談色即空空即色同乎。否耶。曰。實大不同。葢
般若等。惟據目前所對巳發現諸相而言。今此不
對目前諸相。惟深談如來藏中未發之理。故此色
字。非但揀於實色。實顯異於事相俗諦中即空之
色。此空字。非但揀於斷滅等空。實顯異於事相真
諦中即色之空也。
○鍾云。如來藏中。性本自空。不
待析色成空也。性本自色。不待合空成色也。】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全體既立。妙用斯彰。性海淵涵。流出諸法。但九界
眾生。心有染淨。量有大小。業有善惡。故各隨其心。
各應其量。各循其業。而發起現行。轉如來藏而為
藏識。轉法性身而為根身。轉法性土而為器界。是
謂從性起相。全相即性。所以說地大即藏中之性
也。
○眾生攝盡九界有情。心以根性言。量以心知
言。根性有勝有劣。心知有大有小。若但以劣心小
量致之。則應之以麤少之色者。固無不副其心而
滿其量。若能以勝心大量致之。則應之以廣妙之
色者。亦無不副其心而滿其量也。循業發現者。一
者。世出世間一切淨妙之色。若不循彼種種淨業。
雖欲發現。不可得也。二者。三塗四惡一切苦穢之
色。若不戒彼種種染業。雖欲不發現。不可得也。
○
問。悟人既須循業。佛循業否。答佛在因位循之。果
發之後。但惟隨心。尚無量之可應。何有業之可循。
惟除示現。無實業也。】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
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夫既曰循業發現業之起也。似有由籍。故世間淺
智眾生。執此生起之近由。而遂惑為因緣性。曾不
達隨緣不變之體。周徧法界。何所藉於因緣。業之
成也。似難改移。故世間無智眾生。執此難改之現
量。而遂惑為自然性。曾不達不變隨緣之用。隨心
應量。何得泥於自然。因緣。則計和合。自然。則計非
和合。然此皆是眾生意識分別計度推類廣之。凡
有言說。盡如和合是非之類。都無實義。若從性起
相。全相即性之旨。豈其然哉。所謂如來藏現為地
大者如此。此持地菩薩所證法門也。
○當知世尊
說法。初未甞離因緣自然。但善用因緣自然耳。又
何曾擯棄哉。
○又當知陰等四科。皆先剖破相妄。
然後結顯性真。今此七大。乃悟自性淵海。流出諸
法。故純標性真。杳無虗妄字面。誠法性宗之獨談。
非惟逈超般若。而亦大異於前文也。】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
爨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
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
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
優樓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姓。阿難。若此
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於日求火。此火為從鏡中
而出。為從艾出。為於日來。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
手中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若鏡中出。自能於鏡
出然於艾。鏡何不鎔。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
若生於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汝又諦觀。
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遊歷於此。
日鏡相違非和非合。不應火光無從自有。汝猶不知
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淨本然。周徧法界。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
火生。徧法界執。滿世間起。起徧世間。寧有方所。循業
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
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此明火大本出如來藏也。阿難。四大之中。惟火性
無我。寓物成形。如憑柴憑炭。全託諸緣。則無當體
可捉也。阿難。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
陽燧。向日前求火。阿難。若謂此火名和合者。必先
有分開之相。以為和合之本。如我與汝一千二百
五十比丘。號為一眾。是真和合。然眾雖為一。語其
根本。各各有身。有生。有氏族各字。如鶖子出淨裔
種。木瓜林出大龜氏。乃至阿難日種為姓。苟無自
出之本。誰來和合乎。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應
同舍利弗等。各有氏族所生矣。彼手執鏡。於日求
火時。此火為從鏡中而出。以鏡為根本乎。為從艾
出。為於日來。以艾以日為本乎。阿難。若從日來。既
能燒艾。來處林木。皆應先焚。而何以不焚。則非日
來矣。若從鏡出。未然于艾。鏡應先鎔。乃不惟不鎔。
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則非鏡出矣。若生
於艾。艾應自生。何藉日鏡。光明相接而後生。則非
艾生矣。不寧惟是。即日鏡與艾。三物亦各有所從
來。如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而火獨從何
方。遊歷於此。既無從來。其何以為和合之本乎。且
凡謂之和合者。須同一處。交雜而成。今日在天上。
鏡在人手。懸遠相隔。安有如是之和合者。開之既
無從生之處。合之又無和合之相。豈應火光。無所
從來而自有乎。可躍然會矣。我巳發明。汝猶不知
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淨本然。周徧法
界。如是隨心。如是應量。任世間人。一處執鏡。一處
火生。小莫破也。徧法界執。滿世間起。大莫載也。至
於起徧世間。而尚謂其有方所可限乎。總是妙真
如性。循業發現而巳。世間無知。惑為因緣自然。皆
是意識卜度。凡有言說。都無實義。何足與言斯義
哉。此烏芻瑟摩所證法門也。
○崔豹古今註云。陽
燧者。以銅為之。如鏡之狀。照物則影倒。向日則火
出。
○開合所分。酷似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
因生。然文雖似。而旨各別。彼因人執萬法有生。故
詳破生相。顯其無生而巳。此因昧法真源。而妄謂
出於和合。故詳審從來。令其悟真本元而後巳。故
彼主於破。而此重在審也。】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如室羅城迦毗羅仙斫迦
羅仙及鉢頭摩訶薩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
幻藥。是諸師等。於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此水
為復從珠中出。空中自有。為從月來。阿難。若從月來。
尚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木。皆應吐流。流則何待
方諸所出。不流明水非從月降。若從珠出。則此珠中。
常應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晝。若從空生。空性無邊。
水當無際。從人及天。皆同滔溺。云何復有水陸空行。
汝更諦觀。月從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盤。本人敷設。
水從何方。流注於此。月珠相遠。非和非合。不應水精
無從自有。汝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
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珠。
一處水出。徧法界執。滿法界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
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
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此明水大本出如來藏也。阿難。水性不定。隨雨露
之有無。川源之盈竭。而流息無恒。如室羅城中。迦
毗羅仙。(青色)斫迦羅仙。(鴛鴦)及鉢頭摩。(赤蓮華)訶薩
多等。諸大幻師。欲求太陰之精。用和幻藥。妄計水
從月出。乃於望前白月之夜。月正當午。光皎如晝。
手執方諸。(陰燧水精珠也)承月中水。此水為復從珠中出
乎。為空中自有乎。為從月來乎。阿難。若從月來者。
珠在遠方。尚能令其出水。其所經之林木。皆應令
其吐流矣。如月當正南。則自珠以南之林木。皆其
所經遊處。或珠在平地。則高阜以上之林木。皆其
所經遊處。故皆應吐流也。流則何待方諸所出。若
不流者。明水非從月降矣。若從珠出者。則此珠中。
常應出水。何待中宵承月而後水生乎。若從空生
者。空無邊。水亦無際。從人至天。皆同滔溺。云何復
有水陸空行之物。愈不成義矣。汝更諦觀。月從天
升。珠因手持。承珠之盤。人所陳設。三物皆有自來。
獨水從何方。流注於此。(除空添盤者以空無從來不可取例也)又復
月之與珠。相去甚遠。不雜一處。非和非合。開合俱
窮。不應水精。無所從來。而忽然自有。然則畢竟從
何而有乎。我巳為汝說過兩番。汝尚不知如來藏
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
生心。應知所量。是故一處執珠。一處水出。徧法界
執。滿法界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仔細推尋。皆是
循業發現而巳。彼世間無知。惑為因緣自然者。皆
從六識起徧計執。於情即有。於理即無。徒有言說。
豈有實義哉。此月光童子所證法門也。】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汝常整衣。入於大眾。僧伽
梨角。動及傍人。則有微風。拂彼人面。此風為復出袈
裟角。發於虗空。生彼人面。阿難。此風若復出袈裟角。
汝乃披風。其衣飛搖。應離汝體。我今說法。會中垂衣。
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藏風地。若生虗空。
汝衣不動。何因無拂。空性常住。風應常生。若無風時。
虗空當滅。滅風可見。滅空何狀。若有生滅。不名虗空。
名為虗空。云何風出。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
當應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汝審諦觀。整衣在汝。
面屬彼人。虗空寂然。不參流動。風自誰方。鼓動來此。
風空性隔。非和非合。不應風性無從自有。汝宛不知
如來藏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清淨本然。周徧法界。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汝一人微動服衣有微
風出。徧法界拂。滿國土生。周徧世間。寧有方所。循業
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
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此明風大本出如來藏也。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
常。如搖箑則動。不搖則靜之類。汝常整衣。入於大
眾。汝僧伽棃角。(僧伽棃大衣也)忽然而動。及彼傍人。則有
微風。拂彼人面。此風為復出袈裟角乎。抑發於虗
空乎。生彼人面乎。阿難。若謂此風出袈裟角者。則
袈裟即風。汝披袈裟。乃披風耳。風性搖動。亦應其
衣飛搖而離汝體。且汝衣既風。則我衣亦風。我今
說法。會中垂衣。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
藏風之地也。是則不從衣生矣。若謂此風生於虗
空者。常人執此更多。如言虗則生風是也。然既云
空生。即當自生。何又假衣動為緣。如汝衣不動。便
亦無拂乎。且空以常住為體性。風以生滅為體性。
以風從空。則風亦應常。以空從風。則空亦應滅。滅
風可見也。滅空何狀乎。然則有生有滅。即不名為
虗空。既名不生滅之虗空。云何生滅之風。反從之
而出乎。是則非從空出矣。若謂此風生於被拂之
面者。從彼面生。即當順拂于汝。何得只待汝整衣
之時。而又倒拂於彼。不拂於汝也。是則非從面生
矣。汝更審諦而觀。整衣在汝。面屬彼人。虗空不動。
風自誰方。鼓動來此。必執以為從空來者。則風動
空靜。體性乖隔。隔則非和非合。決空不生(此只就風與空
性體乖隔而說。與前二大專明非和合者。稍異)既空不生風。不應風性。無
從自有。我巳三番開示。汝猶宛然不知如來藏中。
(云云)實義。汝可不求所謂實義哉。此琉璃光所證
法門也。
○且如密室之中。若云有風。風何不動。若
云無風。遇緣即起。故知風大不動。動屬諸緣。又推
諸緣。各各不有。緣緣之中。俱無自性。但是心動。反
推自心。心亦不動。以心無形。起處不可得。即知皆
從真性起。若真性不起。方見真性徧十方界。性合
真空。故曰性風真空。性空真風也。
○何謂性空。合
論云。若地性是實。則不可易。法身菩薩。能變大地
為金。地種頓失。前豈真實。水性若實。則不可易。天
人見水。謂是琉璃。餓鬼見水是火。魚見是室廬。則
豈是實。火性是實。則不可易。樹伽提生於火中。西
國有布。名曰火浣。則豈是實。風性是實。則不可易。
列子御之而行。則豈是實。又地為堅性。融則墮為
濕性。水為濕性。寒則轉為堅性。故龍勝云。地水火
風都無實法。亦但有名字。無智人謂地等為實。聖
人慧眼觀之。但是虗誑。譬如小兒見鏡中像。歡喜
欲取。大人觀之。但誑惑人眼。故知無實地水火風。
所以盤山云。三界無法。何處求心。四大本空。佛依
何住。璇璣不動。寂爾無言。覿面相呈。更無餘事。可
作此中總註脚也。
○鍾云。云何倒拂者。謂風生彼
面。則自汝整衣。衣中原自無風。汝衣無風。而彼面
有風。拂汝為順。今彼面所生之風。反拂彼面。豈非
倒拂乎。】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如室羅城去河遙處。諸剎
利種。(王族)及婆羅門。(淨行)毗舍。首陀。(商賈農夫)兼頗羅墮。栴陀
羅等。(屠者)新立安居。鑿井求水。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
尺虗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虗空。虗
空淺深。隨出多少。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
因自生。阿難。若復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
碍。唯見大地。逈無通達。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
入。若土先出。無空入者。云何虗空因土而出。若無出
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
出。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鑿自出
土。云何見空。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
轉。土因地移。如是虗空。因何所出。鑿空虗實。不相為
用。非和非合。不應虗空無從自出。」
【此直指空大合前四大歸如來藏也。阿難空性無
形。方圓大小。初無一定。但因實色顯發耳。如室羅
城中。去河遠處。諸剎利種。以至栴陀羅等。因立安
居。鑿井求水。初出土一尺。于中則有一尺虗空。乃
至出一丈土。得一丈空。虗空之淺深。隨出土之多
少。多則深。而少則淺。深與淺皆空也。此空為當因
土所出乎。因鑿所有乎。抑無因自生乎。阿難。若此
空無因自生者。則未鑿土前。何不無碍。而大地逈
無通達。則是明因鑿有。何成無因耶。若此空因土
出者。須土先出而空後入。如開池引水者可也。然
土出可見。空入何相。既無空入之相。則計因土出
而有空者妄矣。既言空無出入。則土未出時。應即
有空。而空土一體。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同則出即
同出。乃當土出時。空何不出耶。益見因土出者非
也。若此空因鑿出者。便應只是鑿空。不曾鑿土。則
出亦出空。而應非出土矣。若因非鑿出故。而轉計
不因鑿出。與鑿無干。則鑿自出土。應不見空。今何
隨鑿隨見虗空耶。是則因鑿不因鑿。都無是處也。
汝更審諦。諦審諦觀。極其詳審。鑿從人手。選地施
功。土因地移。從地中移出皆。不與空為緣。而如是
虗空。因何所出耶。(無因非是實法故不取例)若必執以為從鑿
出者。則鑿須鑿實。空仍是虗。虗實二法。不相為用。
其用相背。不成和合相生之義。開合俱窮。不應虗
空。無從自出。】
「若此虗空。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
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汝心
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虗空為出為入。為非
出入。」
【然則虗空畢竟何來。世人皆知地水火風。名為四
大。而不知空亦大也。若此虗空之性。圓而周徧。本
不動搖者。當名何等。當知與現前地水火風。均名
五大。而此五大。同一性真圓融。皆是如來藏本無
生滅者而巳。然指空為藏。汝或不疑。指四者皆藏。
恐汝心昏暗迷癡。定執四大和合。不肯捨其舊習。
不悟四大元如來藏。如不悟者。汝但例觀空大。以
審其有出有入乎。為無出入乎。若悟空大不動周
圓。非出非入。非不出入者。即悟四大非和非合。非
不和合矣。而尚疑其不皆如來藏哉。】
「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
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一井空空生
一井。十方虗空。亦復如是。圓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
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
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且也。愈說愈昏。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具之覺。即
真虗空。性具之空。即真覺體。清淨本然。周徧法界。
隨心應量。圓滿無方。只為循業發現。而有此相。彼
無知軰。惑為因緣自然者。皆是六識用事。其言豈
有實義哉。此虗空藏菩薩所證法門也。
○性覺真
空二句。比前變其文。而復顛倒其句。以前俱用本
大。與空相融。此則本大即是空字。若準前例。合云
性空真空。文不可別。今將前指性之空。換為覺字。
則此中之空。乃是虗空之空字。若照前不顛倒。合
云性空真覺。性覺真空。今文上下交換。義亦無碍
耳。】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如汝今者在祗陀林。朝明
夕昏。設居中宵。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則明暗等。因見
分析。此見為復與明暗相并大虗空為同一體。為非
一體。或同非同。或異非異。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
及與虗空。元一體者。則明與暗。二體相亡。暗時無明。
明時無暗。若與暗一。明則見亡。必一於明。暗時當滅。
滅則云何見明見暗。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何成。
若此見精。與暗與明。非一體者。汝離明暗及與虗空。
分析見元。作何形相。離明離暗。及離虗空。是見元同
龜毛兔角。明暗虗空三事俱異。(異字訓作離字)從何立見。明
暗相背。云何或同。離三元無。云何或異。分空分見。本
無邊畔。云何非同。見暗見明。性非遷改。云何非異。汝
更細審漸細審詳。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隨黑月。通
屬虗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所出。見覺空頑。非
和非合。不應見精無從自出。」
【此直指見大合前五大歸如來藏也。見大。即根大
也。總攝六根。但舉眼根以為例耳。然但取根中之
性。非取浮塵。故雖言見等。而不言眼等也。此一節。
先約見之與塵為同異等。以破和合之妄執也。此
中塵相二三開合不定。如總言色空。是合明暗以
對空也。只言明暗。是開色攝空也。兼言明暗空。是
開色以對空也。只言見空。是舉空攝色以對見也。
互為隱顯。文字組織之妙也。見覺者。猶言見性也。
阿難。見性離塵。無別所知。但因色空二相而有。我
今歷舉目前現塵。如朝明夕暗。晝之明暗也。白月
黑月。夜之明暗也。因此明暗等相。而見得分析。此
見為復與明暗相。并非明暗之太虗空。為同一體
乎。為非一體乎。為或同或異乎。為非同非異乎。阿
難。此見若與明暗虗空。元一體者。則明與暗。互相
凌奪。暗時無明。明時無暗。若與一合。必與一違。合
則見生。違則見滅。云何見明見暗。故知明暗任殊。
而見體恒在。顯其非是一體也。若此見精。與明暗
等。非一體者。汝離明暗。及與虗空。此分析見元。作
何形相。必求其相。祗同龜毛兔角而巳。葢明暗虗
空。三者皆離。則此見元無自體。又從何立見乎。由
前言之。宜或異矣。由後言之。宜或同矣。然而明暗
畢竟相背。與見明見暗者異。云何或同。離明暗空
三者。元無自體。云何或異。若是。則非同非異乎。然
見相本是一體。欲分空分見。本無邊畔可分。云何
非同。見暗見明。見性不遷。塵殊見一。顯然不同。云
何非異。一同。二異。三或同或異。四非同非異。展轉
推求。皆不可得。汝更細審。不徒細。而加以漸細。不
徒審。而加以審詳。諦觀巳是切察。而又審於諦。審
于觀。必窮其原而後巳。則見明從太陽。暗隨黑月。
推而至於通屬虗空。壅歸大地。皆有自來。而如是
見精。因何所出乎。若謂不從明暗。定出於空者。見
則有覺。空秪是頑。覺之與頑。體非和合。知非出空。
開合俱窮。不應見精。無從自出。然則畢竟從何而
出哉。
○見覺。即見性也。常居現量。不起分別。故曰
無知。然必因色空而顯。所謂不變隨緣也。】
「若見聞知。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動虗空。
并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
本無生滅。阿難。汝性沉淪。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
來藏。汝當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同為異。為非
生滅。為非同異。汝曾不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
明見。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
見根見周法界。聽齅甞觸覺觸覺知妙德瑩然。徧周
法界。圓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
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
實義。」
【此會相歸性也。若此見精。與聞知等。性圓周徧。本
不動搖者。當知與不動之虗空。猶動之地水火風。
均名六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者而巳。
阿難。由汝沉淪。溺於權見。無超拔之智。不悟汝之
見聞覺知。(覺兼鼻舌身言)六根皆如來藏。汝當觀此見聞
覺知。就自體為生為滅。對外塵為同為異。為非生
滅。為非同異。若悟得見等非生滅同異。亦非不生
滅同異。則知藏性圓常。非和合。亦非不和合矣。汝
曾不知。如來藏中。性中之見。即覺上之明。真覺之
精。即性明之見。(準上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同例。皆是以性融相之詞)性見相
即。此如來藏中未發真體。全見而覺。非凡夫結根
之見。全覺而見。非二乘冥寂之覺。清淨本然。周徧
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而妙用呈焉。就一根而
言。此一見根。即周法界。而聽。而齅。而甞觸。而覺觸。
而覺知。總是妙性之德用。瑩然不昧。周徧圓滿。寧
有方所可執耶。此無他。循業發現而巳。或循淨業
乃至更現無量根身。或循染業。乃至獨現狹劣根
身。(無量根身。如千手千眼之類。狹劣根身。如蜎飛蠕動之類)此孰非隨心應量
之大用。而世間無知。惑為因緣(云云)豈有實義哉。
此大勢至證圓通處也。
○問。此既惟取根中之性。
則前巳開顯其全為性體。今何勞復融之而為大
乎。答。約此經別意。則開悟證入。皆依六根。故前特
開顯為性之全體。約諸經通意。則惟如來藏。方為
性之總相。故今仍以六根融入如來藏也。
○鍾云。
性見覺明覺精明見者。言性中之見。即本覺之明。
本覺之明。即性明之見。豈汝向以眼為見哉。
○賀
云。因阿難認四大和合。故上段責其不悟四大。因
阿難認見性為眼。故此段責其不悟見大也。】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汝今徧觀此會
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
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
菩提。此舍利弗。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
虗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
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
從何發識。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
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
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
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處此二非。空則同無。
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若無所因。突然而出。
何不日中別識明月。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睛。
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
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此直指識大合前六大總歸如來藏也。根塵但約
六種。而無七八者。以八即前之根大。而七亦即是
意根故也。性字。猶言體相。非謂真性也。阿難。識性
無源。倐起倐滅。狀如野燒。但因六種根塵。假託而
起。今且約現前眼識因根塵而妄起者。以例論之。
汝今徧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觀即根也。聖眾即
塵也。循歷即識也。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
萬象對照。一念不生。正是根相汝識於中(此即眼識兼隨
眼意識眼識。名隨念分別。但對性境。初起一念不帶名言。隨眼意識。名計度分別。亦對性境起。第二念計
執名字。如標文殊等。是也。然此自眼家以例餘四皆然。至于意家。離前五識。獨頭自緣。獨影塵境。亦在例
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以至此是舍利弗。此識一
一了知者。為生于見乎。為生于相乎。為生于虗空
乎。為無所因。突然而出乎。阿難。若汝識性生于見
中者。便應無明暗色空四種塵相。而汝見自能生
識矣。然而去塵無根。見性尚無。從何發識。是則單
根不生矣。若汝識性。生于相中者。便應不假見根。
不消見明。不消見暗。而相自生識矣。然而除根無
塵。既不矚明暗。亦不睹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
是則單境不生矣。若謂此識是從空生。非相非見
者。若非見。則色空莫辨。同上去根無塵。若非相。則
根無從立。同上除塵無根。處此非相非見之間。識
體若空。則同龜毛。識體若有。非同物象。既無自體。
安能有用。縱發汝識。欲何分別。是則離根塵而言
識從空生。尤不可也。若謂此識為無所因。突然而
出者。則目中無月。忽起分別明月之識。真突然矣。
而識豈若是。是則言無因生者。尤不可也。汝更細
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睛。相推前境。根塵歷然。可狀
成有。不相成無。色空宛然。四者各不相混。而如是
識緣。因何所出乎。必單執從見出者。則識有分別
名動。見無分別名澄。識動見澄體非和合。彼聞聽
覺知。皆澄屬也。皆非和合則皆非識所從生。展轉
推窮。不應識緣。為無從而自出耶。】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
性非從所。兼彼虗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
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汝心粗浮。不悟見聞發明
了知本如來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
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
明和。覺明真識。妙覺湛然。徧周法界。含吐十虗。寧有
方所。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
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若此識心。本不從根塵諸緣所出者。當知此了別
之識。與見聞覺知之根。圓滿湛然。非局方所。兼彼
虗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會相歸見。會相見歸識。
而何相何見何識。總是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
生滅者而巳。阿難。汝心麤浮。惑於着相之淺談。而
乏于精切之深慧。不悟見聞等六根所發了知之
識。本如來藏。汝應觀察六處識心。是同是異。是空
是有。非同非異。非空非有。若是同。不應用中相皆。
若是異。不應性中相知。若是空。不應現有分別。若
是有。不應了無朕跡。俱非亦然。是非雙泯。自然一
真獨湛。矣且世人皆知識為識也。覺為覺也。汝亦
同此。我雖重重開示。至今元舊不知如來藏中性
真之識。即妙明之知。本覺之明。即性真之識。相融
相即。然則何必謂之識哉。雖直稱妙覺可也。此妙
覺性體。湛然常明。徧周法界。顯為大用。含吐十方
虗空。彌綸無間。寧有方所。(此無隨心應量者。心即識心。量即識量。不復自
隨如眼不見眼也)而乍現為識者。只為循業發現。葢諸識
各由種子方起。種子須由宿業。故須循業。雖然發
現。不離真體。此義不明。世間無知。惑為因緣自然。
都為認此識心。起徧計執。至有轉識成覺。種種議
論。皆屬權談。豈有實義哉。此彌勒所證圓通門也。
○鍾云。萬法生成。不離四大。而依空建立。因根有
覺。因識有知。所以有七也。無處不有曰大。七大該
陰入處界。疊疊顯發。前方談其一一皆是真性。後
乃談其一一皆周法界。前顯法法當體真常。後顯
法法圓融周徧。由淺入深也。
○前云地水火風空
本如來藏圓融周徧。至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但言
其本如來藏。而未及其圓融周徧也。故此處拈出
見識二大。以補前義。見。根也。地水火風空。塵也。識。
識也。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不出根塵識三。故曰拈
出見識以補前義也。似複非複。似略非略。此亦文
字錯綜磊落處。解經者。固不以文字為重。然不知
作文之法。則于經義脉理。未免觸處成礙也。
○四
科之文。段段結云。無有處所。七大之文。段段皆云。
寧有方所。皆是心目所在一句根本。發出許多枝
葉。以阿難頭頭認有方所。故世尊法法破除。向後
世尊說出因明立所。方知所立之處。入流亡所。方
知除所之法。所之一字。真迷悟之大關也。
○問。此
經首先正破識心。七處曲搜。畢竟無體。乃至顯見
文中。又復旁兼而破。未甞少假寬容。何後于十八
界。即巳許為如來藏心。妙真如性。至此。愈稱其周
徧法界。含吐十虗。即是性之全體。是何前乃妄之
至。而後則真之極乎。答。前約初心悟修。須從方便。
決擇真妄。捨生死根本。取涅槃妙心。則識須破盡。
決定不用。後約圓解普融。無法不真。無法不如。乃
至剎塵念劫。無非一真法界。何況識心。不融法界
乎。
○舊說以上可當法界觀中空色無礙觀。不知
此上皆對阿難之妄執而一一會妄以歸真。正惟
攝事歸理。融相入性而巳。尚未及於從性起相。從
理成事。是則三藏之中正屬空如來藏。而強以三
觀三諦判之者。欠研審也。】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心蕩然。
得無罣礙。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徧十方。見十方空。
如觀手中所持葉物。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
妙明元心。心精徧圓。含褁十方。反觀父母所生之身。
猶彼十方虗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
流一浮漚。起滅無從。了然自知。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禮佛合掌。得未曾有。於如來前。說偈讚佛。」
【此敘悟也。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
示。如破妄心有三。一七破以密示無處。二重徵以
顯訶非心。三縱奪以決其無體。是所以破妄心者。
可謂極微細而盡精妙矣。顯真心亦三。一示見等。
而剋就根性。以指其實體。二示陰等。廣融諸相。以
明其一體。三示地等而極顯圓融。以彰其全體。是
所以顯真心者。亦極微細而盡精妙矣。既蒙如此
開示。于是向之身心泰然者。轉為蕩然。得大自在。
得大受用。不復繫罣隔礙矣。且不獨阿難。是諸大
眾。各各自知此心徧十方界。其量無邊。葢向來只
是藉佛語而知。不是自知。今方自肯自信。不隨人
口吻轉矣。向也。見量極於初禪。今則見十方空。如
觀掌中貝葉等物矣。向也。為物所轉。或觀物非心。
或謂物為妄。今則見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是菩
提妙明元心矣。向也。昏擾擾相。以為心性。決定惑
為色身之內。今則巳知心精徧圓。含褁十方。葢世
人尋常皆謂空褁界。界褁身。身褁心。重重拘縛。曾
無超越。今心褁十方。身包空外。內外轉換。大小變
更。真所謂妙能轉物。而反觀父母所生肉身。若空
中一塵。存亡莫定。海中一漚。起滅無從。不復棄海
認漚。認漚為海矣。向也。不知真際所詣。不知寂常
心性。不知身心顛倒所在。不知見性是心。不知陰
入處界是如來藏。不知七大徧周法界。今則了然
自知。毫無疑惑矣。向也。世尊發明寶明妙性。元所
圓滿。常住心地。無奈徒獲此心。而未敢認。今則獲
本妙心。常住不滅。不待認矣。此正阿難㘞地一聲
時。懸崖撒手處。所謂秤錘移到徹稍頭。忽然拶落
翻筋斗也。於是禮佛合掌。得未曾有。而阿難即以
所見所悟處。於如來前。說偈讚佛焉。
○賀云。破妄
中。并見精亦破。是破到微妙處。顯真中。并萬象皆
真。是顯到微妙處。故曰微妙開示也。
○鍾云。自知
心徧句。是大頭腦。向下由大及小。層層照破。皆承
知字來。又以了然自知二句總結之。初卷世尊首
言不知常住真心。可見知之一字。眾妙之門。當不
知時。只道虗空中有萬物。萬物中有身。身中有心。
是則至大無如虗空。至小無如心矣。今也。眼目頓
開。忽見心量。徧周法界。始知空生大覺中。不過手
中一葉耳。空且如此。何況空中所有之物。又何況
父母所生之身。此時徧觀萬物。全一真心。不復為
物所轉矣。此時唯有心精含包十方。反觀肉身。渺
小虗妄。不復惑心為在色身之內矣。向來世尊責
我不知常住真心。今日到此。方始了然自知。如乞
食窮兒。頓獲寶珠。安得不歡喜讚歎。發願報恩耶。
兩自知字。上下相應。】
「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銷我億劫顛倒
想。不歷僧祇獲法身。」
【首句。讚佛也。妙湛。讚真諦。般若德也。總持。讚俗諦。
解脫德也。不動。讚中諦。法身德也。尊者。十號之一
也。首楞嚴王四字。讚法也。世希有三字。雙嘆佛法
皆難遭也。顛倒想者。謂我法二執分別也。如執緣
塵分別以為心相。計五蘊四大以為身相。迷心在
色身之內。認物為巳。迷巳為物。身心萬法。謂各有
體性。四大悉疑因緣和合等。皆是億劫之所惑者。
今併銷之矣。僧祇者。唯識謂地前歷一僧祇。初地
至八地。歷一僧祇。九地至佛地。歷一僧祇。然後獲
究竟法身。今不勞經歷三阿僧祇。即獲法身者。彼
約漸修。此約頓悟。以漸修言之。則從微至著。自信
住行向以至等覺。方證極果。以頓悟言之。則一念
不生。前後際斷。即名為佛。尚不涉地位階差。豈歷
僧祇哉。昔廣額屠兒。至佛座下。無明頓息。乃置刀。
謂佛曰。世尊。我是千佛一數。佛即印可。夫以放下
屠刀。便預佛數。今阿難法眼清明。其言獲也宜矣。】
「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恒沙眾。將此深心奉塵
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此悟後發願也。當我未見法身時。自謂唯佛一人。
獨得覺性。一切眾生。悉皆無分。故我上不求佛道。
下不度眾生。今日乃知佛與眾生。平等無二。故我
願求佛果。亦願度生。世尊既以種種方便。委曲詳
示。令我得見此平等法。如此深恩。實難酬報。今我
辨此二種深心。上則承事塵劫諸佛。下則度脫塵
剎眾生。是則堪報難報之深恩。所謂真龍得水。便
脫興波作浪矣。】
「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生未成
佛。不終於此取泥洹。」
【此申明度生之願也。我昔在法華會上。畏此娑婆
五濁惡世。諸惡熾盛。剛強難化。故發願異國持經。
今見平等法身。重興大願。故于五濁惡世。誓願先
入。度盡眾生方入滅度。如一眾生未成佛。我亦不
取泥洹也。地藏所謂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即此廣
大心也。】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審除微細惑。令我早登無上
覺。於十方界坐道場。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
動轉。」
【然我願如此。安能保其必遂哉。葢我粗惑雖除。根
中積生無始虗習。與諸無名分劑頭數。猶未能盡。
故冀世尊大雄大力。及大慈悲。暗中加被。審除細
惑。令我四住頓盡。二死永亡。早成正覺。徧作道場。
方得了當耳。至若我上求下化之誓。其堅何如。彼
空性無體。不可銷亡者也。然而或可銷亡。而我此
金剛堅固之心。終無退轉。所謂虗空有盡。我願無
窮者也。世尊其鑒之哉。
○舜若多。空也。爍迦羅。堅
固也。一蒙開示。頓獲本心。行布不礙圓融。故雖未
及斷惑。不妨全獲法身。後經理則頓悟。乘悟并消
是也。更願得果。登無上覺。圓融不礙行布。故雖全
獲法身。不妨更去細惑。更歷諸果。後經事須漸除。
因次第盡是也。能破眾生惑之堅體。曰大雄。能拔
眾生惑之深根。曰大力。能與眾生二嚴之樂。曰大
慈。能拔眾生二死之苦。曰大悲。四住。欲愛住地。色
愛住地。無色愛住地。見一切處住地也。二死。分段
生死。變易生死也。
○從入正宗至此說法一周名
破妄顯真周說空如來藏一大科竟。】
楞嚴說通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