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寶鏡疏
楞嚴經寶鏡疏
稱也。然一切法。佛說無我。今稱我者。以有四種。一
凡夫徧計。二外道宗計。三二乘假我。四法身真我。
此乃隨世流布。假此以立賓主之我及法身真我。
非同凡外徧計宗計之我。即非我非無我。而隨世
假名。稱為我也。聞即耳根現量之性。以耳為六根
之別。我乃一身之總。廢別從總。故稱我。聞即聞成
就也。正我無我不二之真我。聞無聞不聞之真聞
也。一時者。即法王說法嘉會之時。此時成就也。以
世事合會。尚待昌期。大法弘宣。豈違嘉運。是必良
時方能成就。然不定指何年月日者。以殊方紀曆
不同上下延促不定。但機應相符。說聽事訖。總名
一時。佛者。乃說法主。具云佛陀耶。此名覺者。謂自
始覺而證齊本覺。以成究竟覺也。亦曰自覺覺他
覺行圓滿。則上三唯約自利。而此三兼約利他。所
以自覺揀凡。覺他揀小。覺滿揀因。若指人即娑婆
教主釋迦牟尼佛。以非此至聖。莫能演斯大教。故
曰主成就也。在室羅下。明說經處也。然處有二。一
所化處。即室羅筏城。二所住處。即祇桓精舍。言在
者。以示迹此間。無論久近。即去來出入行住坐臥。
皆名為在。具云室羅筏悉底。或云舍衛。此梵音楚
夏之別。正翻豐德。亦名聞物。又云好道。即憍薩羅
國之城名也。祇者。具云祇陀。亦云逝多。此名戰勝。
以太子生時。值匿王戰勝迴鑾。賜斯嘉名。以誌喜
也。桓即林也。以林木屬彼。故稱祇桓。即般若。謂祇
樹義也。精舍者。乃給孤長者為佛建立。以供沙門
精修梵行止息之舍也。若據涅槃等經。謂須達長
者。願建精舍。請佛說法。擇得此園。太子戲曰。側布
黃金。滿則賣之。長者使人以象負金。布此園中。須
臾欲滿。剩餘少地。太子止曰。佛為良田。宜植善種。
園地屬卿。樹木屬我。自起門樓。請佛出入。長者七
日為佛作窟。以妙旃檀。用為香泥。別房住止。千二
百所。凡百二十處。別打犍椎。佛告阿難。二人同心
共立精舍。應謂此地為逝多樹給孤獨園。所以首
逝多而次給孤者。以君臣之道不可紊亂。禮別尊
卑也。又先城而後園者。以舉城則遠人知方。而說
園則近者識處矣。然斯大定法門。非此勝地。不可
宣揚。故曰處成就也。此上五義。諸家解釋或開五
段。或約二三。不唯割裂。經文亦且不便句讀。今故
總收為一也。
△二引大眾證信(三)一聲聞眾(二)一
舉類標數。】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引眾證信也。蓋與者共義。乃結集者。謂此性定
法門。非我獨聞。乃與一千二百五十五人俱共聞
也。兼且復有無量辟支恒沙菩薩。共同聞者。是以
引此而證信也。此下明大眾成就。以大者梵語摩
訶。此翻為大多勝。明此比丘器量尊重。為天王等
大人所敬。故言大。徧知內外經書。故言多。超出九
十五種外道。故言勝。今既稱大。即攝多勝。明矣。然
比丘者。乃五不翻之一。以含多義故。謂有怖魔破
惡乞士除饉等義也。初怖魔者。以第六天有魔王
宮。彼戀欲界貪著慶勞。恐人修道。出其境界。減損
眷屬。設有正信男子以及女人。六根具足。年滿二
十。無十三重難並十六輕遮。得三師七證。或邊地
中。得三師二證。如法秉受比丘戒法。正登壇時。白
四羯摩竟。名為得戒。成比丘性。入僧寶數。爾時地
行羅剎高聲唱言。此間有善男子。或善女人。如法
出家。當使諸天增勝。修羅減損。於是空行夜叉聞
之。亦出大聲唱善。聲至四王天中。天復出聲唱善。
聲傳忉利。如是展轉。夜摩兜率化樂他化。乃至梵
天。魔王宮中。聞此唱聲。生大愁怖。故名怖魔。破惡
者。出家持戒。則因戒生定。因定發慧。麁除身口七
支之非。細破三界見思之惡。故言破惡。乞士者。謂
既出家巳。永離四種邪命。外乞食以資身命。永捨
三種邪法。內乞法以資慧命也。四邪命者。一仰口
食。謂仰觀星宿。推卜風雲。二俯口食。謂合藥看地。
種植田園。三方口食。謂通國使命。結納豪貴。四維
口食。謂星相數術。商賈貨殖。此之四食。俗人可以。
出家之士不得享受。故永離也。三邪法者。一邪戒。
即牛狗等戒。乃至世諦一切諸天諸仙呪術禁戒。
不能出生死者。二邪定。即凡夫外道。依欣厭心。所
修之四禪八定也。三邪慧。即有無二見。十六知見。
六十二見。以至百八見等。今皆永捨。惟求增上三
無漏學。故名乞士。除饉者。清淨持戒。能為世人福
田。能行廣大法施。以除一切眾生無福無慧二種
之饉也。眾者。梵語僧伽耶。此云和合眾。然和有二。
一理和。謂同證擇滅無為。二事和有六。謂戒和同
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
同悅。眾乃四人以上之稱。所以一比丘不名僧。二
三比丘亦不名僧。四比丘同住。方作一切如法僧
事。惟除自恣授具出罪三種羯摩。若五比丘同住。
即可自恣。亦可以邊方授具。若十比丘同住。則五
天竺國。皆可授具。若二十比丘同住。則一切羯摩
可作。設自此增多。乃至百千萬億。以及無量。凡同
一住處。同一說戒。均名為眾。故律凡作法。必先問
和者。以明和合眾也。此舉類竟。下千二百五十人
者。乃標數也。以佛最初先度鹿苑五人。次度三迦
葉師弟千人。次度舍利弗目犍連各徒一百。後度
耶舍等五十人。此千二百五十五人。先修異道。勤
苦無獲。一遇如來便得聖果。是以感恩。為常隨眾。
今舉大數。故略五人。俱者。正明師資水乳常爾相
隨之義也。以上准古解證信。仍有建立二義。息疑
三事。諸疏備載。茲不繁述。
△二釵德詳名(二)一敘德。】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至)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此敘德者。然義有二。一總序名同。二別序德異。今
且序同。謂皆是無漏大阿羅漢者。此皆之一字。乃
總序千二百五十人果名是同也。漏謂滲漏。以起
惑造業。定感苦果。猶破器之有滲漏也。然漏有多
種。要而言之。不出於三。一欲漏。即欲界一切煩惱。
二有漏。即上二界一切煩惱。三無明漏。即界外無
明。以惑業為諸漏之因。生死即諸漏之果。今皆斷
盡。故言無漏。而大之三義亦如前說。然阿羅漢者。
若對比丘以果較因。亦含三義。一應供義。即乞士
果。二殺賊義。即破惡果。三無生義。即怖魔果。當知
彼三通於因果。此三則惟在果也。又羅漢復有三
種。一修性念處。斷見思惑。伹得漏盡。不具諸通。名
慧解脫人。二修共念處。斷惑證真。具足三明六通
及八解脫。名俱解脫人。三修緣念處。斷惑證真。具
足通明解脫。兼發四無礙辯。名無礙解脫人。今是
無礙解脫。故稱大阿羅漢。此總序名同也。下乃別
敘德異。謂名既是同。則德亦不異也。然此敘德。略
有二義。一禪定自利德。即上四句。二慧戒利他德。
即下八句。初明自利。佛子者。即法華云。從佛口生。
從法化生。得佛法分。堪紹佛種。故云佛子。住謂安
住不動。持謂任持不失。即住三德秘藏。持萬善功
德也。亦即住首楞嚴定。而持如來藏也。諸者。眾多
不一之辭。有即因果不忘之謂。即二十五有。乃三
界受生之處。超者。即不為諸有生緣所縛也。更言
善超者。以小乘聖人雖能斷見思。除分段。超三界。
然觀界猶獄。視生如瘡。不敢復入。故雖超而非善
也。今則不然。所謂即生死而超生死。即三界而超
三界。即諸有而超諸有者。可不謂之善乎。國土者。
通指三界。成就威儀者。即三千威儀。八萬細行。靡
不成就。所以有威可重。有儀可法也。然曰能於者。
以尋常小聖入滅盡定。形如稿木。心若死灰。尚無
運用之能。何有威儀之事。今顯住斯大定。體充法
界。用徧河沙。故能動容中道。不捨威儀。所謂不起
寂滅定。而現諸威儀也。此四句敘定學。明自利德。
次明利他。從佛者。非徒隨從侍衛而巳。以能從佛
規範。助轉法輪也。轉者傳也。謂自我之彼。故名曰
轉。宣流垂範。則目為傳。且輪有四義。一圓滿義。謂
轂輻輞軸等。體用周備故。二摧壞義。謂摧壞煩惱。
令降伏故。三鎮遏義。謂巳伏煩惱。令不復生故。四
不定義。謂流行無滯。趨進不定故。是知如來之法。
二利俱備。能摧一切微細煩惱。運出眾生生死險
道。故喻之若輪。然佛既轉之。則諸尊者亦從而轉
之。正是師資一氣鼓揚法化也。妙謂妙達佛慧。堪
謂堪任佛事。遺即遺法令傳。囑乃囑生令化。此二
句敘慧學也。嚴淨一句屬自利。即律儀攝善二聚。
弘範一句屬利他。乃饒益有情聚。毗尼云善治。謂
善能調治淫怒癡也。亦名調伏。謂調煉身心。制伏
過非也。正翻為律。律者法也。謂斷割重輕開遮持
犯等法也。嚴淨者。嚴即止持。止諸惡也。淨即作持。
作諸善也。又嚴以禁身口淨。以制心意。弘即弘通。
範乃師範。三界者。欲色無色也。此明身嚴心淨。以
故言為世法。行為世則。所以嚴三聚而自持。淨一
心而作範。此二句敘戒學也。應身下四句。正明上
之三學不唯自度。而更度人。非但現在有益。而將
來之益。更無窮也。應身無量者。即普現色身。隨緣
俯應。正如觀世音。無剎不現身也。度脫眾生者。即
以三無漏學。隨機而度脫也。所謂度煩惱河。脫苦
輪海。如舟師之度人也。陷於欲泥者。拔之令脫。阻
於愛河者。濟之使度。未來者。正言不唯現在如此。
即使將來無量劫中。亦以三學拔濟眾生也。諸塵
累者。即八萬四千塵勞。累墜有情於生死苦域者
也。越即超越。謂以禪定現身。毗尼作範。般若演教。
化諸眾生。齊登彼岸。共脫塵勞也。
△二詳名。】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至)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舍利弗者。略梵。具云奢利弗怛囉。此云鶖子。以其
母目明利。如彼鳥故。亦云身子。其母身形端好。以
尊者乃身之所生。故名身子。此皆連母以彰名也。
又舍即父名。利乃母名。雙顯父母。故名舍利弗。弗
即子也。正名優波提舍。智論云。南天竺大論師。字
提舍。獨步王舍。打論議鼓。國師義屈。因奪其封。納
主為婦。舍利懷妊。母即聰慧。大能論難。既生七日。
裹以白氎。以示其父。父言。我名提舍。逐我名字。字
為優波提舍。時人因重其父母聰慧才辯。故稱為
舍利弗。大智者。乃聲聞眾中。智慧第一者也。摩訶
目犍連。此云大萊茯。氏姓也。名拘律陀。此云無節
樹。因禱此樹神而生。故以為名。世文尚簡。故惟召
姓。諸聲聞中。神通第一。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即
舍利弗之母舅。亦號長爪梵志。能答問難之第一
也。富樓那此云滿。是其父名。彌多羅尼此云慈。是
其母名。雙標父母。以名其子。故稱滿慈子。乃說法
人中第一者也。須菩提此云空生。或云善。吉善現
等。生時家中庫藏器皿皆空。占云。兒必善吉。此善
吉相現於器故。從是得名。所以善說空法。入無諍
定。於阿羅漢中。解空第一。優波尼沙陀此云塵性。
以觀塵性空而得道故。等謂該乎餘眾。上首者即
千二百中之上座首領。以是眾所推讓。動靜遵從。
不敢先越者也。
△二緣覺眾。】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至)屬諸比丘休夏自恣。」
【梵語辟支迦羅。此翻緣覺。亦翻獨覺。出有佛世。秉
因緣教。修行得道。名為緣覺。出無佛世。寂居觀化。
自悟無生。名為獨覺。今所來者。即緣覺眾也。無學
者。即真窮惑盡。無可學也。并其二字。乃明主伴咸
集之義。初心者。謂依緣生觀。研真斷惑。初發出世
之心也。斯則通該二乘有學。而未至無學者也。同
來者。以此二眾同時而來。乃屬雲集。不同常隨也。
故下二句。正明辟支來集之故。亦為菩薩諮決之
由。置此兩楹。良有深意。屬者。值也。遇也。會也。休夏
者。以佛制比丘九旬禁足。三月安居。滿在此日。所
謂夏於此休。安居巳竟。故言休夏。自恣者。即期滿
解制之日。乃七月十四五六三日也。謂自知有過。
恣其自陳。自不知過。恣任僧舉。故云自恣。即今僧
中。作自恣羯摩。各各陳白互求。說罪悔過。是也。其
法在百一羯摩中。茲不具述。此正辟支來集之故
也。
△三菩薩眾(二)一自恣先集眾。】
「十方菩薩諮決心疑(至)法筵清眾得未曾有。」
【此正承上自恣之時。不惟辟支咸集。而十方菩薩
亦來自恣。以諮決心疑也。菩薩者。具云菩提薩埵。
大論云。菩提名佛道。薩埵名成眾生。謂用諸佛道。
成就眾生。言十方者。乃四方四隅及上下也。以此
等安居非止一處。故云十方。諮謂諮問。決謂決斷。
此言十方菩薩。但凡心有疑惑。而不能決斷者。今
遇自恣之日。皆來諮問如來。請決斷也。然此心疑。
即心中所有之疑。謂見聞疑者是也。欽奉者。即恭
敬承事。遵順無違之義。慈嚴者。乃恩威並著。折攝
雙行之稱。此以欽奉。表菩薩之心。以慈嚴。顯如來
之德也。密義者。即密因了義也。然謂之將求者。是
欲求未求。稍有所待也。故向下。如來說密因修證
了義經者。正啐啄同時。感應道交之妙也。若約時
而論。此正般若後欲聞性定之時。故云將求密義。
即時下。且明如來應時及節作法度生。敷座者。即
敷尼師壇也。晏乃恬然寂靜之貌。安即安座眾中
也。斯正描寫。如來於自恣時。自敷其座。行籌坐草
之事也。為諸會中宣示深奧者。諸者。助語之辭。會
中即自恣之會中也。於是宣揚指示幽深隱奧之
法。即羯摩作法。以除三乘聖賢之見聞疑罪也。筵
者。席也。即自恣之法席也。清眾者。謂清淨海眾。以
其人具五德。咸無三罪。故名清淨眾也。此章解釋
頗異舊聞。且即時下。全非昔說。以舊註於此。或約
禪智。或說玄妙。雖云得免忘罤。其如證龜成鼈。所
以心疑莫決。密義無憑。總之不解敷座何為雲集
何事。故開首含猢。到底懡㦬。余固不敏。焉敢抗衡。
然以埋沒經義。不敢不辯。茲據律部。詳釋自恣。則
辟支之來意可知。菩薩之心疑可決。不唯密義有
歸。亦且深奧事顯。所謂理則歸理。事當還事。豈可
事理淆訛而不辯哉。
△二聞音後集眾。】
「迦陵仙音徧十方界(至)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具云迦陵頻伽。此名妙聲鳥。出雪山。在㲉中鳴。即
勝諸鳥。其聲和雅。聽者無厭。以喻如來法音之妙。
更加仙字者。意顯佛之妙音。若但用迦陵。則不足
以喻之。設但稱仙音。亦不足以喻之。故合而言之。
謂迦陵仙音也。斯則正顯佛音微妙神化莫測之
義耳。又佛名大覺金仙。故稱仙音。蓋佛之音聲。稱
性周徧。但有緣者。咸可得聞。今欲覺悟諸聖。所以
徧至十方世界。即圓音落落。該十剎而頓周也。豈
萊茯氏之能窮哉。而菩薩以恒沙計數者。甚言其
至多也。以其心聞無覆。故能聞音而遠集也。道場
者。即自恣作法行道之場。文殊師利此云妙德。亦
云妙吉祥。在華嚴為根本智。在本經乃擇法眼。故
下將呪往護。揀選圓通。與奪眾心。靡不欽服。智德
之尊。故稱上首。此上皆眾成就也。問諸經敘眾。皆
有八部。茲何不列。答諸經敘事。各有不同。故有列
不列者。然在本經。則不可列。何謂以本經敘眾。事
在自恣。彼正所遮。是以不列。故惟敘三乘。而不列
八部者。良有以焉。正顯此經因戒生定因定發慧
之義也。
△二發起(四)一王臣設供。】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至)同時飯僧佇佛來應。」
【此明王臣請供。以發誤墮之端也。梵語波斯匿。此
云月光。與佛同時降生。父王見諸光明祥瑞。謂是
其子福力所致。以故命名。亦名勝軍。以甞戰勝諸
國。故稱斯號。或名不黎先尼。此名和悅。即室羅筏
城之國君也。時者。即如來解制之日。自恣巳畢之
時也。諱日者。謂親喪之日。人子所不忍言。故名諱
日。曲禮云。卒哭而諱。謂諸侯既葬。七月有祭於庭
廟。謂之卒哭。乃命於宮中。捨故而諱新。無敢稱名
是也。今彼先王諱日。適值眾僧自恣之時。諸佛歡
喜之日。故勝軍設供。親延佛僧。以資先王之冥靈
也。營齋者。謂營辦齋食也。宮掖者。宮中左右。名為
掖庭。以在宮之左右。如人之肘腋也。珍饈者。即御
饍也。延謂迎請也。觀此匿王敬佛之意。蓋有六種。
謂其處則內。其迎則親。其設則廣。其饈則珍。其味
則妙。其伴則同。亦可謂竭誠竭敬至矣盡矣。城中
下。正顯如來聖化無私。故感王請。而臣供亦明匿
王德政可觀。是以上行而下効也。長者。即齒德具
尊。爵祿並重之稱。臣之屬也。居士乃好談名言。清
淨自居之目。謂道藝隱逸士民之類也。同時飯僧
者。謂欽仰佛法。同於此時。以飯供僧也。然臣民俱
欲佇佛應者。以敬先專主。主既來應。則伴必隨之。
此明王臣敬佛供僧之意。
△二佛僧赴請。】
「佛敕文殊分領菩薩及阿羅漢應諸齋主。」
【此明佛僧分應。以赴請主者。為不拂其虔敬耳。蓋
佛為化主。巳受王請。親迎入宮。以故命文殊等。分
統大眾。普應請主。以慰眾心也。然君臣皆欲佇佛
來應。固是等心歸依。而佛親赴王所。命諸弟子。分
應臣民。亦是等心利益。斯所謂不離世法即出世
法也。
△三阿難誤墮(二)一出將墮之由。】
「唯有阿難先受別請(至)嚴整威儀肅恭齋法。」
【此以無供循乞。等化行慈。為將墮之由也。惟有者。
此正經家敘事之妙。於大眾之中。單單提出當機
一人。故言惟有。具云阿難陀。此名慶喜。因佛初出
家。淨飯憂惱。聞子成道。王大歡喜。其弟斛飯復奏
生兒。舉國稱慶。臣民皆喜。是以淨飯。特賜斯名。又
云歡喜。以其形相端正。語默動靜。舉止威儀。四眾
見者。莫不歡喜故也。乃佛之堂弟。先受別請者。謂
於未自恣之前。先受別種事緣之請也。遑者。暇也。
及也。次者。列也。以其出界遠遊未還祇園故。不暇
於自恣。而亦不及於赴齋之列也。梵語悉替那。此
云上座。以上更無人故。然有三種。一生年上座。謂
戒臘最高。二福德上座。謂有大福慧。眾所推敬。三
法性上座。謂阿羅漢等。阿闍黎此名軌範師。共有
五種。一出家阿闍黎。受沙彌十戒法者是。二教授
阿闍黎。於受具時。屏處問難教令乞戒者是。三羯
磨阿闍黎。於受具時。當壇白四羯磨者是。四依止
阿闍黎。即從受依止。乃至一夜者是。五教讀阿闍
黎。即從受經義。乃至一四句者是。以故律制。凡僧
遠出。侶須三人。一上座。二軌範。所以嚴行止防悞
失也。故法華云。入里乞食。將一比丘。亦此意也。今
既無人。奚能免失。獨歸者。以尊者既不隨佛應供。
又不同眾赴齋。昔者孤身遠去。今方獨自歸來。既
無上座偕行。又欠闍黎作伴。此正一身孤立。影隻
形單之際也。無供者。以王臣同時設齋。佛僧均巳
赴請。則是日祇園無人送供。而尊者之乞。不得不
行。即時者。即歸來無供之時也。應器者。鉢也。具云
鉢多羅。此云應量器。謂體色量三。皆應法故。體則
鐵瓦二種。色即赤黑。以及鳩鴿等色。量則隨腹大
小。極大不過三升。至小亦容升半。城即室羅筏。次
第者。挨門而化。平等行慈也。循謂循順。即循順諸
佛軌則而行乞也。檀越者。檀即是施。謂行檀施。越
貧窮海。故言初求。最後者。蓋尊者初意謂。王臣先
巳發心。請佛供僧。今有供我齋者。願是未曾飯僧
之家。最後發心之檀越。以為供我齋之施主也。蓋
求者願也。而尊者之意。是願未發心者而令發心。
使不善者而令生善也。所以向下。有無問淨穢等
文。以明初求之意也。剎利此云王種。乃四姓中尊。
是為至淨。旃陀羅此云殺者。乃四姓不齒。是為最
穢。舉此二種。以明無問淨穢之意也。方謂方法。乃
法如來行平等慈也。不擇者。即一目等視。是不揀
尊貴。而亦不擇微賤也。然此一句。乃起教之緣。誤
墮之由也。設使尊者稍加揀擇。則斯教莫興。而誤
墮亦無由矣。蓋登伽者。乃穢而微賤者也。以尊者
既無揀擇故。不免於遭邪術而墮淫室也。下二句
正明不擇之故。以尊者之發意。為欲圓滿成就。無
論淨穢一切眾生無量功德也。阿難巳知下。此明
等乞之由。以方等會中曾呵空生。及大飲光不均
平者。空生捨貧從富。飲光捨富從貧。皆為淨名所
呵。今言如來世尊者。以淨名乃金粟如來。則淨名
之呵。與世尊何別。故雙標如來世尊。良有所以。昔
海眼不達斯旨。遂妄刪改。故雷菴受師駁之甚當。
開闡無遮者。即所謂開闡等慈。無遮貧富。以上二
人均各有遮。未能平等。故不免其疑與謗也。以偏
貧則致富疑。而偏富則致貧謗。度者。(大各反)即揣度
也。以能揣度貧富之心。則不使其生疑生謗矣。城
隍即室羅之濠壍。郭門乃憍薩之國門。此明自外
而入也。嚴謂端嚴。整謂整齊。此則不失於威儀也。
肅即肅然。恭即恭謹。斯乃外肅形儀。內懷恭謹。格
遵佛制。以行化齋之法式也。
△二明正墮之事。】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至)婬躬撫摩將毀戒體。」
【此正躡上等乞。遂成正墮之事也。爾時即行乞之
時。次謂次第。即次第經歷之處也。婬室即婬女之
家也。幻乃虗偽之義。術即迷惑之事。大幻術者。即
所謂先梵天之虗幻邪術也。摩登伽此云本性。即
下性比丘尼是也。以未蒙呪力。性本染污。既蒙呪
力。性本清淨。故始終皆名本性也。蓋此經名救護
親因者。正以此女為發起之緣也。按登伽經。言誤
墮之事。佛在王舍城。阿難行乞。時有女子。母名摩
登。汲水井邊。阿難從乞。女隨阿難視所止處。歸告
其母。欲嫁阿難。啼泣委臥。母不得巳。乃以蠱道。呪
入其室。阿難念云。如來大慈。寧不救護。佛知此巳。
即便遣救。阿難得脫。乃其事也。彼經又云。以阿難
五百世前。曾與此女。共為夫婦。愛習未忘。故有斯
事。娑毗迦羅亦云劫毗羅。此翻金頭。亦翻黃髮。乃
縛其指。以取米臍。所謂行乳鳩行者是矣。即苦行
外道也。所傳幻呪名先梵天者。乃妖者偽稱。謂先
自梵天傳來也。攝乃魔力攝持。以尊者相好色美
如銀。登伽起愛。故以邪呪攝之。而尊者不覺。遂入
婬席。婬躬撫摩者。此明登伽婬心熾盛。欲𦦨飛揚。
將穢身以逼近撫尊者而按摩也。戒體者。即受戒
時。登壇秉白四羯磨竟。所得妙善無漏色法。即是
無作戒體。以一作之後無煩再作。故名無作。若於
四重禁中。隨犯一重。此體則毀。今登伽以淫術相
加。是將毀阿難之戒體。非阿難自將毀其戒體也。
然曰將毀者。亦見登伽意將毀。而尚未能毀。事欲
遂而猶未得遂也。何謂以尊者身雖被攝。力不自
由。心尚清明。未即淪溺。縱彼橫陳。一時難動。然而
登伽志確。尊者力微。設或相持無救。恐亦事致不
測。故言將毀。此中釋文。古疏皆謂。阿難初果聖人。
豈容邪攝。且言大權示現。乃如來知彼根熟。密遣
巧墮。妙設鈎牽。曲為哢引。若然則一會師資。均成
兒嬉。歸來啼泣。悉屬虗文。則神呪之銷滅。何為文
殊之提獎徒爾。甚至七破十顯。疑難多端。咸謂愍
彼愚蒙。示同迷執。斯皆凡情曲見。遮蓋彌縫。大類
痴猿而救月也。何謂佛說誠言。直心詶問。若阿難
之示墮非真。則如來之遣救皆假。縱阿難可容假
面啼泣。而如來豈容假意斥責者哉。且文殊亦警
之曰。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亦假言之耶。按大
般若云。摩訶那伽盡諸有結。唯除阿難在學地也。
既在學地。未能離欲。真墮何妨。故登伽母人告其
女曰。有二種人難加呪術。一者斷欲。二者死人。良
有以也。今茲乞食誤墮淫室。正緣結使尚在。若云
示墮本雖可說。迹實難通。余故據欵結案。釋為誤
墮。智者詳之。
△四如來遣救。】
「如來知彼婬術所加(至)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此明如來密知誤墮。故即歸園而遣救耳。如來知
者。知即見也。謂真知無知。無往弗知。真見無見。無
遠弗見。即本經云。知見無見也。彼指阿難。婬術者。
以惡呪乃導婬之術也。齋畢眾隨者。以如來常儀
受齋既畢。必為說法。今既不遑。即便旋歸。必有所
為。或因內外間隔。大眾不能齊集。此歸必演大法。
是以闔國王臣俱來祇園。隨侍於佛。咸願樂聞大
法之精要也。於時者。是佛歸眾集。不先不後。正值
將毀未毀之時也。佛頂者。乃寂然不動之體也。放
光者。即感而遂通之用也。言百寶無畏者。正顯體
用雙彰。折攝並著。以萬善俱含。無德不備。故如百
寶。此彰攝受之慈也。以羣邪並伏。無惡不摧。故云
無畏。此顯折伏之嚴也。又頂表諸佛極果。華表如
來密因。今華從頂出。顯因心不離果覺。佛坐華中。
顯果覺不外因心。即因該果徹。以顯密因也。然世
尊不自說。而化佛說者。正顯此呪乃無為心佛無
上心呪也。且復從頂發揮者。以表為尊中之尊密
中之密也。跏趺者。即疊足而坐。神呪者。具四悉檀。
廣明他疏。茲不繁引。以含精微之妙理。而具不測
之威靈也。然遣文殊者。正顯非大智不足以破極
愚。而拔貪欲之深根也。惡呪銷滅者。此顯文殊將
呪破呪。猶湯之銷雪。如明之滅暗。故登伽淫心頓
歇。阿難戒體獲全。然後提撕獎勸。尊者得歸。登伽
隨來。俱至佛所。此顯神呪之功能。亦見文殊之妙
用也。問既知被攝。佛何不加。令不攝入。縱使攝入。
佛以呪力。令其自歸。亦無不可。何必定遣文殊。如
許作用。然後破邪而救歸耶。答如來應機。各有所
以。當智慧應者。必不與之神通。應神通化者。自不
與之智慧。若所應非所當。是欲進而返退矣。故登
伽以呪力攝人。如來亦以呪力化彼。而尊者因呪
力攝入。而如來亦以呪力救歸。斯正對症之劑。應
機之教也。然敕文殊者。正如天子詔命。必假使臣。
以賚告郡邑也。】
【△二正宗分(二)一正請正說(三)一阿難正請(二)一
悔聞請定。】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至)三摩禪那最初方便。」
【此正當機。悔聞無力。請定進修也。以尊者蒙救護
歸。既見如來。即頂禮以謝洪慈。復悲泣而恨無力。
然此一恨在尊者。今日斷斷不可無者何。謂若非
此恨。豈能出生死而證妙常。悟藏心而破妄想。所
以學道人不可無此一恨也。然有二義。一恨被攝
由無神力。二恨偏聞未修定力。是以殷勤啟請者。
正欲改偏聞之舊轍。而求妙定之真修也。言十方
如來得成菩提者。是求成佛之果。極證之法也。以
如來乃極證之人。菩提即極證之法。此則所請之
定。非權位小乘明矣。菩提此云覺道。乃諸佛三覺
圓滿無上究竟之道。然有三種。一正因理心。究竟
明顯為真性菩提。二了因慧心。究竟明顯乃為實
智菩提。三緣因善心。究竟明顯為方便菩提。而此
三因唯是一心。所謂三非定三。一非定一。即一而
三。即三而一。故請妙定為修此之方法也。然奢摩
等。古今釋者。各述多途。難憑畫一。茲據本經。會通
涅槃圓覺。馬鳴龍樹。以及華嚴大疏。法界三觀。融
而釋之。庶成定案。夫奢摩他。此云止。亦名定。以取
靜為行。寂靜輕安為相。於中論三觀。此當空觀。三
止。此屬體真止。法界三觀。此為真空法界觀。三諦
理中此乃真諦。若據本經。即空如來藏也。三摩云
觀。亦名慧。以起幻為行。大悲輕安為相。即假觀也。
方便隨緣止也。理事無礙觀也。俗諦也。即本經之
不空如來藏也。禪那此云靜慮。亦名捨。以不取為
行。寂滅輕安為相。即中觀也。息二邊分別止也。周
徧含攝觀也。中道第一義諦也。即本經之空不空
如來藏也。此明聖教綱宗理原一貫之義也。然此
經之三名。即圓覺之靜幻寂。涅槃之定慧捨。在馬
鳴則曰止。在龍樹則為觀。在華嚴大疏則為法界
三觀。於理則不出三諦。於本經則不出三如來藏
也。有謂上之觀法。設次第研修。則名為麤。若一心
圓修。則名為妙。又止不即觀。觀不即止。則名為麤。
止觀不二。方名為妙。又三若定三。則不名妙。一若
定一。亦不名妙。今三不定三。一不定一。由一不定
一。所以即一恒三。三不定三。以故即三恒一。是知
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故名為妙。故圓覺云。若諸菩
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於諸性相。無離覺性。此菩
薩者。名為圓修。三種自性。清淨隨順。若通途泛論。
此亦順理。然今阿難所請。據其辭義。既曰奢摩。又
曰三摩與禪那者。乃是定之次第。則相法門明矣。
而如來所答者。乃定之圓融。總相法門也。良由尊
者。未達成佛真因。當修何定。故以平日所聞奢摩
等名。加一妙字。特求指示。不知此三即是一心。但
得圓修。便為極妙。故佛告之以首楞嚴王者。即是
統此三法。不即不離。非縱非橫。乃成圓修之妙定。
為總相之法門也。故余是疏。頗異諸家分章釋義。
不列三觀。以十軸所詮。雖顯密互說。問答縱橫。而
求其始終文字義理。唯一楞嚴大定。體用理事。原
無別法。設欲割截配合。縱饒函蓋相應。終是畵蛇
添足。何則。佛初自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
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而末
復結云。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此佛誠言。若捨此而別立觀名。則吾弗得而知矣。
方便者。謂最初下手。依何方法便宜修定。若統論
本經。應有二種。初從破妄顯真。明如來藏。生信開
解。為初方便。次則雙明正助。解結示根。為修行證
果之最初方便也。
△二會眾願聞。】
「於時復有恒沙菩薩(至)退座默然承受聖旨。」
【此會眾樂聞者。以性定法門。不惟當機求示。雖諸
菩薩。亦所應聞。故與二乘俱願聞也。等者。即隨佛
歸來王臣等眾也。退坐者。謂請法時。自必各具禮
敬。至此則退歸本座。潔己虗心。收視返聽。而寂然
晏默。欽承領納。以聆大聖之法旨也。
△二如來正說(二)一正談大定始終(二)一約破顯
談定體。以明信解之理(二)一明妄真以生信(二)一
如來破妄顯真(二)一破所執妄心(三)一取心定判
(三)一問。】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至)頓捨世間深重恩愛。」
【此佛因當機。請最初方便。故審之以最初發心。要
知最初方便。即在最初發心。但此心有真妄之異。
不可不辯。故有是問。慶喜是佛堂弟。亦有手足之
誼。故言同氣。情均天倫者。父子兄弟。名為天合之
倫。即天然倫序。天性之親也。今明情與同胞無異。
故言均也。深重恩愛者。以世間人恩之深。無過父
母。而愛之重。莫若妻兒。此言初發心時。若不見佛
法殊勝。何能辭親以割愛。一旦頓捨而為僧耶。此
問最初離俗發心者。正以此心乃出生死之要道。
亦成佛之真因。設或因地若真。必獲聖果。而凡情
稍滯。即落塵勞。故特審其初念。辯定真妄。但能一
明真心。斯即最初之方便耳。此中心見二字。即向
下問答七破十顯之章本也。然此破顯。不同古註。
以彼諸說唯爭六識。或欲決定破除。或欲決定堅
執。大似吳蜀之爭荊州。置阿瞞於不問。庶不知竊
神器而奸天位者誰。乃以區區之荊州爭來奪去。
是知其小而昧於大矣。不知患不在此而正在彼
也。如釋本經者。捨根本無明生死結源而不論。唯
爭六識之是非。又豈知生死根本原不在是。即大
小二乘雖有六八之異。然皆以第八識為總報主。
如家人作事。罪坐主翁也。其所以牽引生死而招
致輪迴者。乃為根本無明。生滅妄心。即第八識半
分生滅。及前七轉識相應妄心。逐境攀緣者。是也。
置此而不破除。何異捨大盜不討。而欲問罪於良
民耶。故所顯者。亦非六識。乃第八識半分不生滅。
所謂如來清淨藏。世間阿賴耶。如金與指環。展轉
無差別者。是矣。
△二答。】
「阿難白佛我見如來(至)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此中答辭我見思惟者。對問中之見何發心也。蓋
發心之緣。本無不是。但所發者。未曾識得真心。而
妄認緣影。為可惜耳。三十二相。始自頂上肉髻。終
於足下平滿。勝者。諸天輪王所不能及。妙者端嚴
美麗。燦若珠璣。殊絕者。人間天上不可得而比匹
者也。映徹者。以世間色相皆於身現。故如瑠璃。此
中想惟。若據正脉。指第六識。亦無不可。但此思之
一字。正屬徧行心所之一。乃徧計執情。原無實體。
故下如來破云。咄阿難。此非汝心者。此也。麤濁者。
以麤惡行中欲惡最麤。而事之至穢濁者也。且男
女遘精。氣質腥臊故。所成之形。膿血雜亂。勝淨者。
謂淨而更淨。為淨中殊勝之淨也。妙明者。謂明而
愈明。乃明中之妙明也。紫金光聚者。謂佛之身光
明赫奕。猶紫金之光聚也。因思此等勝相。定非欲
愛所生。是以從佛剃其鬚。落其髮者。無非為欲棄
此雜穢之身相。以求勝淨之身相耳。正明尊者為
愛相好而發心也。然此愛之一字。即尊者之病根。
亦大地人之生死本也。故下七處三續五陰魔事。
皆為此耳。以阿難雖捨世之愛。而起佛之愛。是以
愛而捨愛也。且尊者既見如來妙相而生愛。則登
伽亦見尊者妙相而生愛。是均一見相同一愛也。
然尊者既愛如來。而登伽安得不愛尊者。此正無
明業鎖。生死結根也。
△三判。】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此真妄雙舉而判定者。是欲當機取真棄妄。為最
初之方便也。佛言善哉者。因尊者對以實情。故喜
而慰之也。言汝所對。固皆實情。但發心時。早巳錯
了。何謂。以此厭染愛淨之心。正屬眾生知見生滅
妄心也。故誨之曰。汝等大眾應當了知一切眾生
者。此通指三界二十五有。即凡外權小。兼在其內。
生死有二。一分段。通該凡外。二變易。俱攝權小。故
凡外則分段相續。權小則變易相續。言無始相續
者。正明集苦至今從來未悟也。皆由不知者。意謂
凡外權小。皆由五住所覆二死所纏。以故不知心
性真體。蓋心性之真者。不唯凡夫外道不知。即權
乘小聖亦不知也。常住者。乃不生不滅之稱。真心
者。謂離幻離妄之義。性淨明者。性即法身。淨即般
若。明即解脫。乃三德秘藏。為一切法之所依止。故
稱為體。又常住真心。用也。性淨明體。體也。此明一
心之全體大用。正首楞嚴王大定之體用也。蓋此
真心真性。即宗鏡謂常住真心無有變異。惟是真
實如來藏性者。是也。亦即唯識論云。不相應心。所
謂常住第一義諦。聖凡一相。自性清淨者是。斯即
本經所謂無始涅槃元清淨體也。此三句乃明迷
自真心也。用者。正顯迷真而逐妄也。諸妄想者。即
唯識所謂相應心也。謂無常妄識。虗妄分別。與諸
結使相應者也。亦即宗鏡之緣慮妄心。謂隨染淨
緣。所起妄心。而無自體。但是前塵逐境有無。隨情
生滅者。是也。故本經云。此是前塵虗妄相想。惑汝
真性。從無始來。認賊為子。失汝元常者。是也。此想
不真者。以想屬徧行心所之一。是徧計執情。即六
塵緣影。幻妄稱相。故云不真。執此為心。所以受輪
轉之生死耳。此三句正明認他妄想也。是知七處
所破者。乃緣慮及相應心也。十番所顯。三科七大
所會者。乃不相應。及常住心也。以上取心定判竟。
△二正與斥破(二)一如來破妄(三)一破妄無處(七)
一破在內(五)一誡直審緣。】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至)故我發心願捨生死。」
【此為欲斥緣心虗妄。故先勉以直心實對也。研窮
究也。真發明性。謂欲發明真心性也。直心。即淨名
云直心是道場。所謂真實正直心也。心言直者。謂
內心正直。外語無虗。即內外一如也。智論云。實語
之人。其心端直。易得免苦。譬如稠林拽木。直者先
出。是也。終始地位即發心為始。究竟為終。彈指能
超。故無委曲。又即終至妙覺。始從乾慧。其間五十
五位。皆自中中流入。不滯空有。故離委曲。此皆心
言之直相也。以心言皆直。即是直因。地位無曲。即
是直果。正所謂頭正尾正。設因地不直。則果招紆
曲矣。此上誡直下乃審緣。謂當汝發心緣相之時。
將何所見。誰為愛樂。此正如來捉賊追贜。雙審心
見。謂見為何物而愛樂是誰。乃佛正審之義也。而
當機則言因我心目。此則正陳妄體。皆由心目。故
下如來所破顯者。皆以目見心愛。為章本也。以心
妄難知。故有七處破斥見真義。密須用十番顯明。
此正審定能緣由心見也。
△二舉喻定處。】
「佛告阿難知汝所說(至)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此徵定心目之處也。染污名塵。擾亂曰勞。通而言
之。即根隨煩惱也。此因當機妄計之目。正屬浮塵。
本無能見。妄執為見。所計之心。正屬緣影。本非是
心。妄計為心。且復謬謂愛樂為心。正是認物為已。
將奴作郎。顛倒甚矣。喻中國王者。即本如來藏妙
真如性也。賊者。即根本煩惱。生滅妄想也。即阿難
所計之愛樂心也。侵者。以真為妄轉。猶國之被賊
侵也。發兵討除。喻請定進修也。賊所在者。即此妄
計心目之下落也。謂汝既巳知愛樂是心。見相是
目。令汝流轉。皆此為患。若爾則心之與目。今何在
耶。此正雙徵心目之處所也。此雖心目並徵。然重
在心而目唯帶言之耳。須知如來向下所破者。賊
也。妄心也。然此妄心之賊。本無處所。眾生迷而不
知。認妄為心。以賊作子。執為有處。是以七番徵斥
惟明無處而巳。
△三執心在內(二)一正執。】
「阿難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間(至)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此當機執心在內也。一切世間者。通指三界而言
之也。十種者。即十二類中。除去空散消沉無身相
也。精神化為土木。無心想也。以此二種非有心眼。
餘則皆有。故惟曰十種耳。異生者。以凡夫造業各
各不同。是以感果互有差別。故名異生。縱觀者謂
如來蓮目。固不同於異生。然觀其所在。則於異生
一也。青蓮眼者。以天竺青蓮花瓣修長而廣。青白
分明。有大人目相。故以為喻。浮根者。即浮塵根也。
四塵者。即色香味觸以勝義屬不可見。故不言之。
蓋此答辭。尊者意謂。十生以心居內。則我之心亦
在身內。佛眼既在佛面。則我之目。亦在我面。此理
顯然。有何難辯。即此面上身中。乃心目之定在也。
故決之曰。如是識心。實居身內。須知此處正是一
經。要關當機漏逗如來把柄也。以所認之目。即是
浮塵。故後破云。汝在室中。門能見否。則諸巳死。尚
有眼存。云何不見所認之心即是識心。乃無常妄
識。虗妄分別。正屬六塵緣影。故後經云。一迷為心。
決定惑為色身之內者。是也。所以一切眾生。生死
輪迴。不能解脫者。皆由誤認識心。為真主人也。
△二例定。】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至)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此例定者。共有三番問答。佛因當機執心在內。滿
腔自是以為必然。所以不論心之是非。故且先與
例定。後施破斥。使無逃遁。此正如來善說法要也。
故佛告下。至實在堂外。此一問一答。乃例定內外
之境也。以堂在園中。林居堂外。則內外之境定矣。
梵語須達多。此云給孤。以此長者常行惠施。周給
孤獨。故立是名。即施園建剎之檀越也。自阿難汝
今堂中下。至方矚林園。此第二番問答。乃例定見
之內外也。以當機在內之心。必先見於內。而後見
於外故。阿難汝矚下。至得遠矚見。此第三番問答。
乃例定遠見之因由也。蓋以講堂例身。阿難例心。
如來大眾例臟腑。戶牖例根。此以現前易明之事
而例之也。
△四懸示定名。】
「爾時世尊在大眾中(至)阿難頂禮伏受慈旨。」
【此欲破妄心。而先示定名者。以妄心無處。即真定
現前也。摩頂者。以表慈悲攝受之意。如父之囑子。
拊臂而告也。然有三義。一安慰其心。令無恐懼。二
囑其諦受。令不忘失。三示今許說。無有虗妄。故舒
其手。以現慈愍之相也。三摩提者。或云三摩地。或
云三昧。新翻等持。以雙離沉掉為等。專注一境為
持。古翻正受。以不受諸受。故稱正受。亦翻正定。以
揀非凡外權小偏邪之定。故名為正。此是一經所
詮大總相法門。乃諸定之共王也。不比當機所請
三名之一。彼為總中之別。此則別中之總也。然具
多義。有真諦三昧俗諦三昧中諦三昧。又有次第
三諦三昧圓融三諦三昧。今是圓融三諦三昧。統
一切法。一切三昧悉入其中。故名為王。舊解見此
與問似同。遂添蛇足。割裂牽配。故於經旨。多不相
當。皆由不達當機所請。乃舉總中之別。而如來所
示。即是別中之總耳。然此真諦三昧。即奢摩他所
成。俗諦三昧。即三摩鉢提所成。中諦三昧。即禪那
所成。又真諦三昧止見思惑。俗諦三昧止塵沙惑。
中諦三昧止無明惑。即奢摩他。真諦三昧發明空
觀。俗諦三昧發明假觀。中諦三昧發明中觀。即三
摩提三諦之理。無惑可破。無觀可立。而破而立。即
禪那也。佛頂首楞。嚴義見題中。王者。乃是諸三昧
中最尊上故。又入此三昧。即統攝一切三昧。故具
足萬行者。言此自性本定。如如意珠王。而其六度
萬行。無不備足者也。十方如來一門超出者。正顯
此定乃諸聖共由之要道也。妙莊嚴者。以稱性所
起福慧二嚴。還嚴自性。即性修不二。名妙莊嚴也。
路者。以始從乾慧。終至等覺。皆依此定修行。以為
趣進之路也。蓋摩頂者。示愛也。禮足者。表敬也。上
愛下則摩頂。下敬上故禮足。足見當時法會師資
之愛敬也如此。
△五正為斥破(二)一引例。】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能見林泉無有是處。」
【此佛略引前文以比例也。蓋身在講堂。例心在身
內。因戶牖而矚林園者。例由因諸根而知外境也。
眾生者。例在內心也。在堂不見如來。見堂外者。正
例在內。不知其內。而單知其外也。阿難至是。見前
後比例。皆不相當。故轉答言。若是在堂。不先見堂
中如來。而返見堂外之林泉者。無有是處。可見在
內全不知內。而返能知外者。更無是處也。
△二正破。】
「阿難汝亦如是汝之心靈(至)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汝亦如是者。乃合定也。謂汝所計心在身中。亦如
是在堂不見如來。而反見外物者。無以異也。心靈
者。以心為萬物之最靈也。一切明了者。謂凡心所
在之處。是必分明而了知也。了知內身者。言當先
知腑臟也。頗者可也。言依汝所計。即今世間可曾
見有如是眾生。先見腑臟。而後觀外之物象者耶。
然身內容有不可見者。亦有不可不見者。何則。若
謂心不自見其心。亦如眼不自見其眼。而肝脾胃
者。最近於心。亦若眼之不見眉睫。斯亦可矣。然縱
不見心肝脾胃。如爪之生髮之長筋之轉脉之搖。
是皆在內。而於心疎且遠者。理合明了。如何遠近
之處。俱不能知耶。設若汝心必然在內。而且不知
內物。云何反能知外物耶。若是則於在堂不見如
來。而反見林泉者。何以異乎。是故下結破。正謂汝
言覺了知見之心。若果住在身內。而又不知其內
者。斷無是處也。如在講堂不見堂內如來。而見堂
外林泉者。亦無是處也。而下文六處不過一時逼
成展轉之謬計耳。
△二破在外(二)一轉計。】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至)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此執心在外也。因聞佛說必不內知。云何知外。當
機。至此即生謬解。意謂。佛說我心在外。情見乎辭。
故曰我聞如是法音。悟知者。以不見身內。悟知不
在身內。以了見身外。悟知必在身外。故決之曰實
居身外。良以我心如燈。我身如室。佛謂心若在內。
宜先見內而後及外者。譬如燈然室中。必能先照
室內。從其室門。後及庭際。今一切眾生不見身中。
獨見身外者。此如燈居室外。不能照室。是則在外
之義。必然明白。將無惑矣。同佛者。以佛言心不在
內。我悟心居身外。故言同佛了義。無妄者。謂豈得
仍似前來在內之妄耶。此則在外決無妄矣。
△二斥破(二)一立例。】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至)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此佛設喻。以例明心不在外也。夫心既在外。則身
與心。分而為二矣。亦似兩人自不相涉。故問之曰。
一人食時。諸人飽否。當機即答云不也。以諸比丘
軀命不同。豈能一食而令眾飽。若然則知心在於
外。自不知身。而當機之計。又不成矣。適謂適纔。摶
食者。亦名段食。謂有形段可摶取也。於四食中。揀
非思觸識也。宿即止也。猶云今日巳止。待經宿而
方用齋也。
△二正破。】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至)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此正破心在外也。覺了心者。謂一見便覺了知之
心也。若是實居身外。則身外於心。心外於身。身心
相離。而自不相涉。然則心所知者。身不能覺。身所
有覺。心亦不知。正如一人喫食。難令眾飽。無以異
矣。此正辯非外也。我今示汝下。驗非外也。梵語兜
羅。此云細香。以白淨細軟而香。佛手似之。故名兜
羅綿手。又樹名。綿從樹生。如此方之木綿也。亦云
霜。或云氷。皆從色言之也。如是者。謂眼見時。心即
分別。正如是言也。若然則身心原相知。而不相外
矣。云何執心言在外耶。是故下乃結破之語也。
△三破潛根(二)一轉計。】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至)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此執心潛根內也。如佛所言下。牒前言而起後文
也。我今思惟知在一處者。揀非前來內外之兩處
也。今何在者。正徵所言之處也。當機以不見內。能
見外。遂成潛根之計。潛即藏也。謂藏伏於根中也。
猶如有人至隨即分別。此喻說也。以明潛伏根裏
一句之義。瑠璃寶名。其質明徹。椀即眼鏡之類。此
以能合瑠璃。喻如眼之浮根。以所合眼根。喻如識
心。以瑠璃不礙眼見。如眼根不礙心見也。觀當機
在此。即有眼見心知之意。伹未明言。而世尊亦不
理會。乃經義之妙也。然下負墮處。正在隨見隨別
及法喻不齊之過也。然我覺了等。無非委曲欲脫
上文既不知內而能見外之過也。意謂。既惟在根。
宜其不見於內也。既潛根內。宜其獨見於外也。何
過之有哉。
△二斥破(二)一立例。】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瑠璃籠眼實見瑠璃。」
【此躡當機之喻。而先為例定。以便斥破耳。意謂。汝
既以人之瑠璃。喻汝之眼根。以人之眼根。喻汝之
識心。彼人正當見山河時。還見瑠瑠否麼。當機答
言。如是實見。此喻中實見瑠璃也。
△二正破。】
「佛告阿難汝心若同(至)如瑠璃合無有是處。」
【此正破心潛根也。初四句明法喻不齊之過。意謂。
汝心潛伏眼根。若是同彼瑠璃所合之眼者。汝心
正當見山河時。何不自見其眼耶。此法中不見眼
矣。設許見眼。眼即同境。若同於境。無能見用。則隨
見隨即分別之義。不得成矣。既不見眼。則又屬法
喻不齊。云何說心潛根內。如瑠璃合耶。此明見與
不見。二俱負墮。正是平剖玉環施異餌。任渠左右
上吾竿。斯乃如來雙開二門以破之。是故下即結
破也。
△四破內外(二)一轉計。】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此雙計內外也。以初計在內。佛以不見腑臟為破。
次計在外。復招身心相知之難。又計潛根。且乖瑠
璃籠眼之喻。故此有內外之計。然在當機。雖內外
雙執。唯欲曲成最初在內之義。以明不知內而能
見外之故也。初云腑臘在中。竅穴居外。此明眾生
身相藏暗竅明者。是定暗為內見。明為外見之由
也。今我下乃正立計也。良由有竅則明故。開眼而
眼光向外。親見明相。如主人開門而見門外。何必
心定在外。而招不相干之難耶。有藏則暗。故見暗
時。即是見內。如主人閉戶而見暗室。何必定見心
肝脾胃等。然後為見內耶。二計若成。又非獨潛根
裏。此則可免前三之過矣。然所重者。唯在見暗。即
是見內。正轉救初難也。故佛下文惟破見內而巳。
然因三番負墮。不敢同前自決。故曰是義云何耳。
△二斥破(三)一正破。】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至)若不對者云何成見。」
【此正以對與不對。雙牒而雙破也。若與眼對下。先
破對。然義有二。一者既對。則非在內。二者許內。則
成暗室焦腑之過。焦即三焦。有上中下。又元也。以
天地有三元之氣。生成萬物。而人法天地亦以三
元之氣資養身形。腑乃六腑。即世所謂六腑者。五
藏之宮府也。胃為脾之腑。牓胱為腎之腑。三焦為
命之府。膽為肝之府。大腸小腸為心府肺府。次破
不對。只須云何成見一句明矣。
△二轉破(三)一破對內。】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至)乃在虗空何成在內。」
【恐彼救云。開眼見明。名為對外。閉眼見暗。名為對
內。則暗仍於眼對。而亦不取室暗為焦腑也。今即
牒而破之。既許對內。則開眼時亦可對內而見其
面。若開眼不能對內而見其面。則閉眼亦何能成
對內耶。又設許對內見面。則心眼俱在虗空。仍違
汝心在內之計矣。
△二破在空。】
「若在虗空自體非汝(至)汝眼巳知身合非覺。」
【恐彼救云。設許心眼在空。亦復何過。今更牒而破
之。若在虗空。便非汝體。則如來今見汝面。即應如
來亦是汝身之眼。且汝眼既巳有知。則身應成不
覺矣。
△三破兩覺。】
「必汝執言身眼兩覺應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
【此恐更轉救云。眼雖在空。何妨眼知。身亦隨覺。今
復破云。若許眼在虗空。仍更與身兩處皆覺。則現
有二知。當成兩佛矣。夫成佛時。雖化身無量。祇如
月映千江。豈可謂法身有二體耶。
△三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是知開眼見明。既不能返觀其面。則閉眼見暗。亦
非對內明矣。
△五破隨合(二)一轉計。】
「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四眾(至)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此計心在隨所合處也。當機四番被斥。伎倆將窮。
故謬引昔教。以為把柄。殊不知昔說心法互生者。
謂諸法本無。由心故有。心亦本無。因法故有。所以
首二句。明法不自生。因心以起。次二句。明心不自
生。由法而現。正顯心本不生。法無自性。二俱無體。
乃心法皆空之旨也。今反證緣心有體有處。以為
在彼心法偶合之處。可不謬哉。且計因法而現。思
惟妄想。本無有體。而妄謂有體。當作自己真實心
性。此又謬之甚矣。言隨合隨有者。謂隨緣何法之
時。即心有之處也。然既謂心隨法有。而復於法合。
則法在外。而心亦在外矣。謂非內外中間可乎。是
欲脫過而更招過矣。
△二斥破(三)一牒計。】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至)隨所合處心隨有者。」
【當機雖則雙迷心法互生之旨。而意惟重法生心
生。且又不知妄心無體。計此緣影。以為能合。種種
諸法。以為所合。故佛牒計。惟舉此義。不述。全文。以
此正彼妄計之本耳。
△二正破(二)一破無體。】
「是心無體則無所合(至)因七塵合是義不然。」
【此說既然。心由法生。是以法為生心之體。而是心
則無體矣。若心無體。則無所合。且根塵識三。須各
有體。方合之為一十八界。設依汝執無體之心。而
能有合。若是則六塵之外。更有一種無體七塵。於
此十八界外。另添一界。以成十九無體之界也。固
知是義。必不然矣。
△二破有體(二)一約內外出與入破。】
「若有體者如汝以手(至)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此謂若汝之心。必有其體。在隨所合處者。若爾汝
且以手自挃其身。挃即觸也。謂觸摩而按揑也。看
此所知之心。自何而來。若無所從來。則非隨合隨
有矣。若有所從來。還是內出耶。外入耶。設有出入
則同前過。豈成隨合而隨有乎。當機至此。因聞見
中見面之說。遂生眼見心知之疑。意謂。眼但名見。
心但名知。責心令見。恐非正義。佛故設喻。以顯知
見惟心。遂將當機喻心。以門喻眼。謂如汝在室中。
雖則因門見外。然須汝身而後能見。若非汝身。而
門豈能自見之乎。法合應云。雖然因眼見外。必得
汝心而後能見。若非汝心。而眼豈能自見之乎。若
唯眼見。則諸巳死(云云)。以此觀之。可見知見唯汝
一心。安得妄分謂為心知眼見可乎。此雖正破妄
心。而乘便兼破妄眼。正顯浮根之眼。既非真見。而
緣影之心。何有實體者哉。
△二約一多徧不徧破。】
「阿難又覺汝了能知之心(至)足應無知今汝不然。」
【此拈上文。心若有體一句。作四句分彼。所謂一多
徧不徧也。初一體者。謂四支共一心體。挃一支時。
而此四支應皆咸覺。若果咸覺。則挃無偏在。今挃
偏有所在。則定非一體。明矣。次多體者。以一心體
則成一人。既多心體則成多人。於多人中。何體是
汝。三徧體者。謂一心滿於四支。與前四支共一心。
體是同故。亦應挃一支。而四支咸覺也。四不徧者。
謂一心不能徧應。止在一支。當爾挃頭而亦挃足。
若頭覺而足不覺。可言不徧。令汝不然。何謂以頭
足并挃。而必併知。又非不徧。則汝心體尚無定在。
豈有隨合隨有之定處哉。
△三結破。】
「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無是處者。承上結云。來既無從。豈有隨合之處。體
尚無定。寧成隨有之義哉。可見悉無是處矣。
△六破中間(二)一破泛計(二)一泛計。】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至)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此泛計心在中間也。然當機但知引證。而不知佛
說。心不在內。亦不在外。正為顯示心無體相。亦無
方隅。以明無在無不在。無相無不相。乃真心實相
之義也。今者混引昔教。附會妄計。且以思惟緣影。
推求內外處所。卜度是非心相。是則宛成有相有
在。可不謬乎。如謂心若在內。應有所見。今又無所
見。心若在外。應不相知。今又相知。內無知故。在內
不成。身心相知故。在外非義。外既相知。內復無見。
若爾則當在中間矣。然未明言。何者為中。故名泛
計。
△二泛破。】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至)表體既混心應雜亂。」
【此因當機泛說中字義不分明。故佛審定中相在
處在身。後施破斥。意謂。若在汝身。而身有中邊二
義。在邊則不名中。在中則同在內。仍當見內。若在
身外之處。而處有有表與無表二義。若無表。則中
相原同烏有。若有表。則又無定方可觀。既表體尚
無定在。豈心有一定中相。而不混雜者耶。表即表
中之標竿也。造房舍者。多立之以表中位也。
△二破正計(三)一正計。】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至)識生其中則為心在。」
【此正計根塵之中也。以當機執云。我所說中。非此
在身在處二種之中也。如佛昔說眼色為緣。生於
眼識。夫眼者根也。色者塵也。眼有分別。則屬內根。
色塵無知。則屬外境。根塵相對。識生中間。作用分
別。豈非心在其中乎。
△二正破。】
「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至)即無體性中何為相。」
【此正破當機。凡心在中。前巳泛計。泛破此因。正計
而正破也。意謂。汝心若在根塵之中者。則此心體
為兼根塵二者。如父母合而共生子耶。為不兼二
者。如不因父母而自生者耶。設若兼此二者。乃是
根塵合而共生。若然則根塵二物。與汝心體。且為
雜而不純。亂而不一。成乎一有知一無知。敵體相
反。有無兩立。墮在二邊。豈得謂之為中乎。由是而
推。汝謂兼二義不成矣。若道不兼根塵之二而自
生者。蓋心不自知其心。則汝之心非能自知。必假
根塵。始能有知。設離根塵。則不能知。既不能知。即
是無知。如此體性。要他何用。又且兼根塵內外之
相。可以說中。今既不兼。汝云在中者。以何為相乎。
是則兼於不兼。均無中相矣。
△三結破。】
「是故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是知汝之泛計正計二者中間。皆無是處矣。
△七破無著(三)一轉計。】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至)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此計無著為心也。當機以前六計有處所。均被破
斥。至此不得巳。故計無著。且引昔教。不知世尊向
在般若為四弟子。發揮不在內外中間者。正明妄
心無體。以顯本真也。猶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
有處妄原無。妄心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
豈謂有妄心。而但無所著乎。況復釋成佛語。謂一
切無著。名之為心。且又不敢自決。唯曰則我無著。
名為心否。蓋由不知分別心性。隨境生滅。原無實
體。而反認為實有其體。伹不著一切物耳。庶不知
雖不著物。早巳著於心矣。安得謂一切無著哉。然
觀名為心否之語。較前實。居身內之意。則當機自
是主張。巳銷去大半。非佛善誘。能如是乎。
△二斥破。】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至)相有則在云何無著。」
【此斥破無著為心也。世尊欲破其計。先牒其語。次
標水居陸處。以及空行一切之物。謂世間之虗空。
及水陸之飛行。所有種種物固雖多。不出斯類。即
破之曰。汝謂不著一切者。為有汝心在。為無著耶。
為并汝心俱無。言無著耶。若心俱無。則同龜毛兔
角矣。且汝心既無。復以何者名為不著。若有心言
不著者。則不可名無。何則。若心無相。則同龜毛兔
角之無。不可更說無著。若心非無。則是有相。心相
既有。則有著在。云何而說一切無著乎。極而言之。
不唯有心不可名無著。即無心亦不可名無著。以
纔說無心。則早有心在也。
△三結破。】
「是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此上七番破妄無處竟。然上所破。唯明妄心無處
耳。故長水疏云。凡情所計。雖復萬差。因依之處。不
過此七。欲推妄體。先破所依。其猶城陷則賊亡。巢
傾則卵覆也。而正脉亦云。七處皆非。則妄情巳盡。
而世人計心之住處者。不出於此。至此則平日所
恃。以為心者。杳無住處可跟究矣。此七番中。確定
成處者。唯四處而巳。謂一內。二外。三根裏。及第六
根塵之中。是也。以第四還在內。第五乃無定處。第
七并處亦無矣。又一四引眾同計。二三已意推度。
後三引教謬釋。不可不辯。如有一人。曾於七處居
住。有人間月出沒之地。首曰月自水東出。而水西
沒。以居水國見之。又云。月自山頂出。而山下沒。曾
居山中見之。又云。自城頭出。而城中沒。乃居城中
見之。又或指月出沒。舟之左右。樓之上下。村之前
後。郭之東西。皆常居而見之。遂成固執於胸中。而
智者咸不許其說。當知彼所指處。未嘗非月。然月
實不於此七處出沒。原其所指之謬。雖處處見月。
惟未仰天一見耳。如阿難所指七處。不曰非心。但
未回光一照耳。
二斥妄非心(二)一阿難自責請益。】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至)傾渴翹佇欽聞示誨。」
【此當機因七處被斥。意欲捨妄求真。以故自責而
請益也。即從座起者。以聽法在座。請益故起。正明
三業精誠。六過自責也。偏袒合掌身業。恭敬意業。
白佛言下。皆口業也。六過者。一因小恃憍憐。二以
多聞無證。三故未得無漏。四則不能伏邪。五故溺
於婬舍。六由不知真際。然此六中最所恨者。未得
無漏。故結重於不知真際所詣。意謂。若得無漏。自
知真際所詣矣。未得無漏者。舊云。尊者雖預僧數。
見思尚在。不但未得四果無漏。亦且未得初果無
漏也。以初果分證無漏。得道共戒。雖然未斷欲愛。
亦非婬呪能轉。次前七處妄執。皆是見惑所攝。有
謂阿難先證初果。恐未必然。當以第三卷末。圓悟
藏性之時。方為迹同初果。故至第四卷中。佛言。汝
今巳得須陀洹果。是說頗當。正同余意。故前墮婬
舍。不用權釋。而直以實事釋者。亦此意也。真際者。
真心實際也。意謂。遭魔攝溺婬舍者。當是之時。皆
由未得無漏。所以不知真心實際之處自何所而
往也。今欲詣往。未知其路。願佛慈愍。指示我等奢
摩他路。設或由此得達真際。不惟自利。亦且使諸
闡提。返邪歸正。隳彌戾車。不亦善乎。闡提云信不
具。或云焚燒善根。即斷善根眾生也。彌戾車此云
樂垢穢。亦云惡知見。亦云惡中惡。又云奴中奴。以
此等全不識佛法。即邊邪不正知見也。由不正見。
即謗正法。死墮邊地。永不得聞三寶之名。隳即壞
也。作是下。乃經家敘辭。上言最小者。斛飯之子。得
道夜生。於諸弟中。是最小故。嬌憐者。正猶小兒嬌
而恃憐也。傾渴者。傾心仰慕。猶渴之思飲也。翹佇
者。如鳥張望。似饑之待晡也。欽即敬義。謂敬聞指
示而訓誨也。
△二如顯發非心(三)一光表破顯諸相。】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至)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此佛放光以表破顯之相也。良以破妄。實為顯真。
故放光而表示之也。面門者。六根都聚之處。又是
向背之所從分。於此放光。良有以焉。蓋因當機背
覺合塵。用諸妄想。是以七計成非。而如來背塵合
覺。妙契真常。故此六根皆是。此正欲破六種攀緣
妄識。欲顯六根現量真性。故先從面門。放種種光。
以表種種之法也。其光如百千日者。表諸智將現
也。普界震動者。表諸妄將破也。十方皆現者。表一
根返元諸根解脫也。諸界合一者。表會科融大歸
一藏心也。界中菩薩本國合掌者。正顯三科七大
一切諸法。皆是不動周圓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以一切眾生皆具此光。昧而不知。妄為三科七大
所局。故於器世間。不能超越。但得內凝發光。則科
大諸法應念化成無上知覺。見聞通隣。合開成就
矣。故佛特放智光而表示之。此所謂不言之教也。
六震者。謂動。起。涌。震。吼。擊。上三屬形。下三屬聲。以
表諸佛形聲二益。故此放光合土。乃是破妄之形。
至下一咄徵心。即是破妄之聲也。
△二發明真妄二本。】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至)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此因當機請奢摩他路。欲詣真際。故示二本。以指
真心實際。此正一經之綱領也。一切眾生者。泛指
迷真逐妄之流。諸修行人。別指執妄為真之士。謂
諸眾生從無始來。自迷心海。逐無明流。認用妄識。
起顛倒之惑。執造種種之業。因而致種種之苦果
也。業種自然者。以惑乃發業潤生二種無明。故名
業種。由此自然而感生死之苦果也。蓋惑業苦三。
生必同如。如惡义聚果。生必三同一蒂也。不唯凡
愚即修行者。設或不達心海之源。根本正智。亦不
能成無上菩提。而反流為凡外小乘者也。故有捨
業果而求寂滅者。唯依四諦十二因緣。則別成聲
聞與緣覺也。有迷自本真而求道心外者。則成外
道。或修有漏戒善及四禪八定。厭染欣淨。以取善
果者。謂之諸天。或躭著欲境而惱害正修者。謂之
魔羅。此云殺者。謂是賊殺慧命。戕害法身之者。此
皆不知真妄根本以妄為真。盲修瞎煉。猶如煑沙
作飯。縱經塵劫。終不能得。具云劫波。此云長時。然
有拂石芥城人壽增減之異。此明妄非真。因不成
真果。亦若沙非饌。本不成饌也。此下正明二本不
須別求。則汝阿難一身立可得見。蓋生死根本者。
即第八識中根本無明也。攀緣心者。即前七轉識
相應妄想生滅心也。以此妄心。攬塵為體。緣會即
有。緣散即無。隨境而生。逐境而滅。故云生滅即緣
影。是也。菩提有三。謂分證究竟真性也。此為真性
菩提。即根本正智。涅槃云圓寂。謂真本圓。妄本寂
也。然亦有三。謂有餘無餘性淨也。此為性淨涅槃。
即真如之理。若以正智而契真理。則理智一如。不
待修斷。本自現成。故云元清淨體。此總指不變真
如全體大用也。識者。第八識之妄分也。精者。第八
識之真分也。自本明而出。謂之元明。即居染位而
未嘗染污者也。合云識精元明者。總指真如隨緣
成第八識。以本識能生見相二分。見為能緣。相為
所緣。故成妄心妄境。以妄緣妄。唯不能緣自己心
海。故言能生諸緣。緣所遺者。夫元清淨體。與生死
根本。非有二體。非定一體。真如無始。無明亦無始。
為真如具隨緣不變二義。無明具成事體空二義。
然真如隨緣。即為成事無明。而無明體空。即為不
變真如。蓋真如即如來藏性。但一念隨緣。為成事
無明。而無明中自有不變真如。故曰真妄和合。成
第八識。由第八識有見相二分。見分即前七轉識
王所是也。相分有親有疎。親即五淨色根。疎即浮
根色身。及外六塵等相。若第七識執我。第六識隨
塵分別。前五識領納前境。根境相偶。以現行熏種
子。使第八識。受熏持種。即是用前七攀緣識心。為
自性也。而第八識則是總報主。為無始生死根本
矣。若根境不偶。前五識不領受前五塵。第六識不
隨法塵分別。第七識不執我。則現行漸滅。種子漸
消。使第八識漸至湛不搖動。復還真精元明。漸盡
根本無明。轉識成智。即為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
體矣。觀此則不唯當機敵體真本。是菩提果。凡諸
眾生各各圓滿。莫不皆然。祇為不肯。反觀自己耳。
故在六根門頭。雖終日放光動地。特昧者不能覺。
所謂百姓日用而不知者。此也。由其不覺。墮入凡
愚諸天外道等趣。是不當墮入而墮入之。故云枉
入。枉者屈也。此因當機請問真際所詣。故就他一
身。指出二本。然雖真妄雙指。重在真邊。一則令識
本真故。二則當機獨問真際故。於真本中。最重識
精元明一句。若當緣會得第八識。則真際菩提不
勞彈指而獲矣。即本經云一門超出者。此也。苟能
了得識精元明。則無一法不在其中包藏。無一人
不向此間流出。如對法經云。無如時來界。一切法
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者。是也。然此識精
元明。設離六根門頭。亦無覓處。故後諸佛證云。生
死涅槃同是六根。更無他物者。是矣。即後文觀河
不變者。識精也。如第二月者。識精也。乃至見非是
見六解一亡者。皆此識精也。蓋此識精在眼。而尚
未雜色者。即名見精在耳。而尚未雜聲者。即名聞
精。乃隨根立號。亦無定名。但於一根了此識精。則
餘五亦然。而去真性。自不遠矣。故向後多寄見精。
以指真際者。良有以也。由諸下乃雙結迷真認妄
也。
△三正斥妄識非心(二)一徵起直斥。】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至)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
【此正如來欲破妄識。先徵能見。後斥非心。以示奢
摩他。詣真際之路也。此因當機不知真際所詣。而
請奢摩為詣真際之路。故佛特示真妄二本。以為
兩條大路。且看當機如何薦取。故有是徵也。然此
欲知願出者。蓋奢摩乃至靜之理。生死為極動之
事。欲知至靜之理而求出極動之事者。須明真妄
可也。此因上言二種根本。將欲開示出生死鄉入
奢摩路。故有欲知願出之語耳。即時下。乃舉拳驗
見也。五輪指者。以佛指端皆有千輻輪紋。屈者握
而成拳也。此中三番審驗。一則舉拳語當機曰。汝
今見否。當機答言見。次則曰。汝何所見。當機則答。
見光明拳。耀我心目。又復問曰。汝將誰見。當機則
更對曰。我與大眾。同將眼見。若是則辜負如來甚
矣。蓋佛舉拳以示。正欲當機向眼角眉稍識取真
見。以為奢摩他出生死入涅槃之正路也。正是如
來金拳舉處。直下要識本明。其如當機塵相未除。
仍前認賊為子。然此三問。在如來則一步一緊。在
當機則半步不移。故此只得再徵妄心而直破之
也。佛告下。至耀汝心目。此躡前答而牒定也。因復
徵之曰。目在汝面。我可見之。今以何者。為汝之心。
對我之拳。設有證據。何不將來舉似老僧。此正如
來為當機。婆心徹困處也。猶達磨謂神光曰。將心
來。與汝安。其意似同。若尊者稍能悟此。不妨曰覓
心了不可得。則向後九卷半文。及奢摩他路。均可
巳矣。其如當機。熟境難忘。仍以七處推窮尋逐之。
能推者認為已心。庶不知最初發心之思惟愛樂
者。即此心也。至佛所判。用諸妄想。及用攀緣心。為
自性者。亦此也。故佛至此。見其迷情深厚。不能薦
取。只得奮踞地之威。直與一喝。勦絕窩臼。故云。咄
此非汝心。此正如來向伊命根不斷處。猛下一刀
也。雖然要知此喝。殊非偶然。必待因緣時至。而後
施之。方為有益。蓋當機被佛處處斥非。至此舉拳
相示。三番四次。深錐痛劄。方纔吐出能推者三個
字耳。設若在未推尋時。尚不知何為所推之處。何
名能推之心。而彼時縱與千喝萬喝。不惟無益。是
徒惑亂人心也。故知此喝為金剛王寶劒。非同拍
盲禪侶之糊喝亂喝也。正易所謂擊蒙利用刑人
用脫桎梏也。然前七番破處。是搗賊之巢穴。今此
一咄。乃斬賊之首級耳。
△二驚索示名。】
「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至)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此一問一答。以顯能推者。非真心也。阿難被佛一
喝。即矍然驚愕。離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
名何等。可見一向惟知有此。今說非心無怪駭。然
既當機欲索其名。故佛直示之曰。此心乃是現前
所對六塵相上。幻妄生起。虗而不實。妄而非真之
妄想心也。由此妄想。惑亂真性。豈可認此以為心
乎。因汝無始。以至今日。誤認為心。猶如認賊而為
已子。反棄真子。而不尋覓。所以遺失本來元有常
住真心。棄而不顧。認用妄想。故受生死。如輪展轉。
而不休息。是以前云。此想不真。故有輪轉者此也。
△三示妄無體(二)一阿難述怖求示。】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至)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此因聞非心之斥。故述驚怖而求示也。所以阿難
歷敘生平。而白佛言。我乃佛之寵弟。因有此心。愛
樂佛故。是以出家。則令我出家者。此心也。乃至供
諸佛行一切善事者。皆此心也。縱令謗法退善行
惡者。亦此心也。是則作善作惡。許多功能。皆是此
心。若如此番。斥為不是心者。我豈無心之人乎。設
果無心。則於土木而無異矣。何謂除此覺知之外。
則更無別心之可得也。云何如來說此為非心耶。
然聞此說。我實驚怖。且不惟我。兼此大眾之中。雖
有凡外權小之殊。然皆以此為心。今聞此說。莫不
生疑而懷惑矣。惟願世尊曲垂方便。大慈大悲。開
示我等。未能悟者。
△二如來安慰顯示(二)一慰真許有。】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至)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此許真心有體。以慰其驚疑也。佛見當機。驚疑不
定。故先安慰。而後開導也。無生忍者。謂證此理。則
於三界內外。並不見有少法生。亦不見有少法滅。
於一一法。當體如如。而忍可於心。然此心此理。即
不生不滅之真因。亦即一切事究竟堅固之理體
也。眾生不能證入於此者。皆由誤認前塵。虗妄相
想。故於此忍而不能入。佛將欲破生滅以顯寂滅。
故於師子寶座。摩頂安慰而告之言。如來尋常說。
萬有諸法。非別所生。唯一真心之所現起。即十法
界中。一切因果。謂之正報。世界微塵。謂之依報。莫
不因此以成其體。故諸世間凡所有者。如山河大
地萬象森羅。乃至極微細者。如一草一葉。一縷一
結。詰其根本原由。咸有體性。豈獨細而有形者。縱
令大而無形之虗空。亦有虗空之名。豁達之貌。以
此觀之。則世出世法。情與無情。若大若小。凡有一
物。必具一體。何況清淨妙淨明心。乃為能現世出
世法。範圍天地。曲成萬物。性一切心者。而反自無
體乎。言忍者。以此妙理惟證乃知。亦不能向人吐
露。故曰忍。詰追問也。本體無垢。曰清淨。處染不染。
曰妙淨。湛寂虗靈。曰明心。物各有性者。猶言物物
一太極也。世物從心現起者。猶言統體一太極也。
斯約第八識。現見相二分。而成世間法也。若依真
心言之。則心如明鏡。而十法界依正二報。皆鏡中
影像耳。舉草葉縷結者。以微小而況麤大也。舉虗
空者。以無形而況有形也。而自無體者。正反顯之
辭。明所現之物尚各有體。而能現之心豈反自無
體乎。此言真心決定有體也。
△二示妄則無。】
「若汝執恡分別覺觀(至)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此正示妄心無體也。蓋前世尊示真有體者。是欲
當機直下認取。則千了百當。其如擔麻棄金。半點
不移。以故有此執恡者。謂堅執愛恡而不捨也。分
別者。即前能推之心。謂藉緣托塵。以立分別也。覺
觀者。即唯識云。尋伺二心所也。令心匇遽。於意言
境麤轉名覺。令心匇遽。於意言境細轉名觀。此二
並用思慧一分為體。故本經云。覺觀出思惟者。此
也。智論亦云。覺觀雖在一心。二相不具。麤心麤念。
是名為覺。細心分別。是名為觀。譬如撞鐘。初聲大
時。名為覺。後聲細時。名為觀。總而言之。分別覺觀。
皆依他假合。如劃水印空。隨手即滅。了無真實之
體。所了知者。以此六識之現行。皆由六塵以引生。
則塵為能引。而了知為所引。故云所了知性。此正
六識現行也。必為心者。是決定認此分別了知。必
為自心也。然此分別之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
觸。以及聲法諸塵。種種事業之外。除是毫無虧欠。
別有全性。可也。事業者。謂塵是心所司事業。在營
業之初。曰事。事辦之後。名業。上皆縱辭。令其離塵
自有也。然此之妄亦非難辯。如汝現今。承聽我法。
此則因我說法之音聲。而有汝之分別。設離我聲。
則無分別。既是離聲。別無自性。豈得謂之為真心
乎。蓋法塵有二。一第六意識。逆緣前五塵謝落影
子。為生法塵。二都不外緣。唯是內守幽閒定境。為
滅法塵。在小乘。只知明等生境為六塵。不知暗等
滅境亦屬六塵。故佛示云。汝雖縱能息滅六識。一
切現行。分別攀緣。不緣前五塵謝落影子。而但內
守幽閒定境。以為極。則庶不知此仍是過去生法
塵中遺落下的滅塵影事也。然此能守者。制伏之
心。猶為內緣之影所守者。禪定之境。尚屬滅塵之
事。均不名真。況汝現前隨塵攀緣者。即欲認此以
為真乎。然我今者。亦不勉強教汝所執之者。定非
真心。但要汝肎於自己心。隱微揣度。仔細摩研。看
道畢竟。是真耶妄耶。離塵有體耶無體耶。設若是
離塵。實有體性。即汝真心若是離塵。原無體性。則
成影事。何真之有。且汝所執之心。是因塵而有者。
則塵體性。原非常住。真不變滅。若能生之塵。既變
滅時。則所生之心亦同變滅。猶之乎龜毛兔角徒
有虗名而無實體者矣。心既變滅。則汝法身亦同
斷滅。更使誰去修因。而證無生法忍之果乎。此中
我非敕汝(云云)。是恐當機到此。茫然無措。必至捨
此別圖。故教他緩緩揣摩。令其就路還家也。
△二大□知非。】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
【此明會眾知非而莫辯也。自失者。自無可據。失所
守也。以聞息滅六識。猶為塵影。且而揣摩此心。又
似離塵無體故。當時法會。一眾茫然。而平日所恃
為心者。至此俱成烏有。猶如賈人自失所寶。況復
理曲辭窮。無從施辯。只得杜口。故云默然。
△三結歸其判。】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至)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此結歸前取心定判之公案也。以前云。一切眾生
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
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自定判之後。遂破諸妄。而
妄既破畢。故仍結歸。此如來說法之始終也。九次
第定者。四禪四空及滅受想。謂之九定。從一禪入
一禪。次第而修。名為次第。然前八定。惟是有漏。而
後一定通漏無漏。以從有頂處。遊觀無漏。能令染
末那相應之受想。伏而不行。故名滅受想定。三果
聖人能入此定。亦名非學非無學定。以其入定。能
伏第七識俱生我執。故名非學。以出定時。非非想
天一分微細我愛猶存。故名非無學也。由此非非
想愛未斷。所以不得漏盡成阿羅漢。是皆由於愛
念不除。所以凡外有分斷生死。權小有變易生死。
妄想者。凡外即緣塵分別。小乘猶非想之我愛。大
乘有所知之法愛。正如當機愛佛相好之愛也。不
知此是業識相應根本無明。所以誤認此等。以為
真實。縱有多聞。徒增欲漏。是以不能成聖果耳。
△二顯所遺真性(二)一當機捨妄求真。】
「阿難聞巳重復悲淚(至)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此悔妄以求真也。當機因聞入滅想定者。心尚非
真。則尋常所用。任運攀緣妄想識心。不辯可知。然
前雖說此想不真。尚未明指何為想心。是以總戀。
今聞縱能滅除六處妄想。攀緣識心。內守幽閒。還
是分別緣影。猶為滅塵事業。則顯然明白。以故捨
之而求真也。悲淚者。凡人悟之深者。後皆有悲。如
悟妄而悲久苦。或悟真而悲久失。今則悟能推想
心是妄。故悲淚耳。思惟者。即尋常所打之妄想也
惠者恩賜也。將謂如來是我天倫。必以三昧而見
惠也。豈知彼此不能相代。正如父子上山。各自努
力。不能替代。且我本有常住真心。迷失不知。欲望
如來恩賜。是何異夫貧窮之子。捨其富父。逃往他
方。轉從外人而乞食者耶。今日乃知。說得一丈。不
如行得一尺。雖有多聞。若不明心見性真實修行。
與不聞者。無有異也。如人說食。不可療饑。終無所
益。二障者。煩惱及所知也。煩惱障者。即見思二惑。
見乃作意分別之惑。即十結使。思乃任運俱生之
惑。即貪嗔癡慢四結使。乃前麤後細。總屬我執所
起。能障人天勝妙好事。故名事障。亦名煩惱障。以
煩惱即障。持業釋也。所知障者。有二。一取境所知。
謂不達外境惟心。而謂心外實有。有所希取。即分
別法執。二法愛所知。於所修證。不達性空。而生愛
著。即俱生法執。亦前麤後細。總屬法執。能障法空
之理。故名理障。然所知二字。原不是障。以障法空
之理。依彼所障之理。以為名耳。故曰所知不是障。
被障障所知。是為能障。所知之障。依主釋耳。觀此
則知。當機尊者未獲初果。可以明矣。以見思未除。
尚為煩惱所障。至所知障。則全然未脫也。寂者。不
動搖也。常者。無生滅也。因佛開示。覺得能推之心。
分別攀緣。實無寂靜。起滅虗妄。非能常住。由此方
求寂然常住之真心也。當知此請。比前不同。前云
溺於婬舍。不知所詣。是尚以妄識為心。責已不知
真處。但惟求處而巳。今云二障所纏。不知寂常心
性。方始責已不知真心。而求示之也。窮露者。即貧
窮孤露。而無所覆護也。空有不覊。曰妙。體用朗然。
曰明。智鑑無私。決擇分明。為道眼。三昧云正定。然
此妙心道眼之請正悟。從前心目為咎耳。或問窮
子喻。與法華同乎。答文則固似。義實不同。彼從事
論。此約理明。彼以背佛為捨父。此以迷真為捨父。
故不同耳。
△二如來就妄顯真(二)一光表許說。】
「即時如來從胸卍字(至)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此佛先以光相顯示。而後許說也。前來放光。表破
妄之相。今此放光。表顯真之相也。卍字者。表無漏
性德。梵云阿悉底迦。此云有樂。謂有此相者。必受
安樂。然按華嚴音義。卍字本非是字。因武周長壽
二年。則天權制此字。安於天樞。以佛胸前有紋如
此。名吉祥海雲相。此相為吉祥萬德之所集成。因
目為萬。光從此出。表根本正智也。百千色者。表體
含萬德用徧河沙也。十方周徧者。表圓照法界也。
灌諸佛頂者。表上齊諸佛也。旋至大眾者。表下等
眾生也。正顯此光生佛同具。情與無情共一體也。
幢乃摧邪輔正之物。即表破妄顯真也。獲妙微密
性淨明心。以妙字貫下。猶云獲妙微密性妙淨明
心。蓋性即體而心即用也。然體用皆言妙者。乃三
德秘藏。不縱不橫。超出權小故也。於真心之體。曰
微密者。謂十地見之。如隔羅縠。故曰微。唯佛與佛
乃能究盡。故曰密。於真性之用。曰淨明者。謂本淨
本明也。煩惱不能染故本淨。惑障不能蔽故本明。
即妙明心也。清淨眼者。對境不雜。稱理而觀。故名
清淨。此因當機求寂常心性。而佛許以妙微密性。
求妙明心。而許以妙淨明心。求開道眼。而許以得
清淨眼。可謂請許相應。啐啄同時。逗機之教矣。
△二正顯即真(三)一就妄示真(二)一帶妄顯真(十)
一指見是心(四)一將拳驗見。】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至)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此躡前拳相。以驗當機之迷悟也。世尊既為建大
法幢。欲令開發真心道眼。伹不知彼見解何如。故
此將個空拳。連發三問。以驗之也。一問。汝先答我。
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二問云何成拳。三
問汝將誰見。而當機一則對曰。光明因清淨所生。
二曰。我實眼見。三曰。屈指示人。故有拳相。然清淨
生者。即前非欲愛所生也。既曰眼則仍是肉眼。非
清淨道眼矣。則尊者病根。宛然猶在故下不得不
十番顯示。使即妄而明真也。閻浮檀此云勝金。須
彌南面有此檀樹。果汁入水。沙石成金。此金一粒。
置常金中。悉皆失色。佛之身色如之。赩赤燄也。又
傳此金方寸。置暗夜。室中照曜如晝。佛身赤𦦨。不
但如金。亦如其光。能破暗也。
△二就拳例見。】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至)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此就拳以例見也。世尊見當機仍然。認眼為見。只
得復就拳頭作箇比例。而告當機。如來今日且不
與汝談玄說妙。但將現前實事言之。以告於汝。然
言不盡意。喻以明之。言有智開悟者。以無智之人。
縱喻難明。故舉智者。因喻開悟。譬如我拳。若無我
手。不成我拳。是拳全倚於手矣。若無汝眼。不成汝
見。是見全倚於眼矣。以汝眼根之見。例我手上之
拳。其理其義為均平否。當機至此。只解順水推船。
不知看風使檣。遂而順口答言。唯然世尊。既無我
眼。不成我見。猶之既無佛手。不成佛拳。以我之眼。
例佛之拳。其事其義正相類也。似則也。似豈知寂
常心性。例為斷滅知見。可不惜哉。
△三引例辯謬。】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至)又則燈觀何關汝事。」
【此引拳見不齊。以辯其謬例也。故躡上云。汝言相
類。是義不然。此總斥引例為謬也。蓋無手人。拳畢
竟滅矣。彼無眼者。惟是無眼。非見性全無也。汝設
不信。但試於途。就盲人而問之。汝何所見。彼諸盲
人必答汝言。我今眼前唯見黑暗。更無他矚。以是
義觀。彼因無眼。所以前塵自暗。見前塵者未暗。則
盲人之見亦未曾虧欠也。此佛就人赤肉團上。指
出一隻金剛眼睛。正謂無明窟裏。有箇大光明藏。
而能靈光獨耀。迥脫根塵者。此也。豈同妄心離塵
無體者乎。向下正辯其謬。當機因聞前塵自暗。見
何虧損。不達其義。遂反難云。諸盲眼前一無所見。
唯黑暗耳。云何亦名為見耶。故佛告之曰。諸盲無
眼。唯覩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此二黑相。為有
別乎。為無別乎。當機則曰。如是世尊。此暗中人。與
彼羣盲。二黑較量。無以異也。故佛辯之曰。當知設
若無眼之人。止能見黑。忽然眼中得光。還見前塵
種種物色。而名為眼。能見者。彼暗中人。在黑暗中。
忽得燈光。而見種種物色者。亦應名燈為能見矣。
若燈有能見之用。則燈即是能見之見。自不名之
為燈。又則燈能自觀。何關汝之事乎。正顯若眼有
能見之用。則眼即是能見之性。不應復名眼矣。此
正辯其迷謬也。
△四結顯唯心。】
「是故當知燈能顯色(至)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此明見唯是心也。是故當知。燈乃增上之緣。止能
顯色。不能見色。其見色者。是眼而非燈也。則應例
知眼。為增上緣。伹能顯色。不能見色。如是見色之
性。是心而非眼也。當機向來。誤以為二者。世尊今
日合而為一。所謂離之則俱傷。合之則全美矣。問
見性與心。有何差別。答此中見性。即阿賴耶識見
分。以在眼名見故。即指見性是心也。由阿難一向
執見是眼。不知是心。故反其所執曰。是心非眼。是
心二字。與前非心眼對。正謂前汝能推者非心。今
汝能見者是心。既知能見者是心。即知能見者非
眼。此則向來心知眼見之執。一言了當矣。可謂一
滴水墨兩處成龍也。
△二顯見不動(三)一敘眾望示。】
「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至)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此敘眾望示者。乃結前以起後也。蓋上四句結前。
下四句起後。是言者。即是心非眼之言也。口巳默
然者。蓋有所以。一者向來止知有眼。方為有見。無
眼則為無見。今驗盲人。覩暗始知。無眼有見。且此
見與眼。殊不相干。二者向來但知見明。方可成見。
見暗不得成見。今例有眼在暗。同於無眼之暗。始
知見暗之時。誠亦是見。三者向來但知。見惟是眼。
不名為心。今觀有眼得燈。無眼得眼。皆但顯色始
知見。乃是心可知見性。離彼肉眼。別有自體。誠異
能推之心。離塵無體矣。所以向默默之中。研究而
細味也。未開悟者。雖知是心。而尚有疑。未能大開
大悟也。何則。謂我之所求。因前緣心。不寂不常。非
妙非明。故別求常住妙明之心。今佛示我。此見為
心。雖知即心。不識此心。可有妙明寂常之義乎。此
正結前之義也。猶冀者。言此心之義尚未了。然猶
望如來慈悲。更為宣示。以故一心清淨。俟佛慈悲。
再施教誨。此起後之義也。
△二辯定客塵(三)一問。】
「爾時世尊舒兜羅綿(至)因何開悟今成聖果。」
【此佛問客塵者。欲令先悟以導之也。當機前陳二
障所纏。請示心眼。佛故放光。滿盤託出。乃至向伊
眼根。指出見性。謂之真心。阿難大眾尚未了然。世
尊只得放鬆拳頭。將計就計。令伊向陣那處。去討
下落。故云舒兜羅。開輪指而誨大眾者。正是放開
一線。令於客塵中識主空耳。鹿園地名。乃古國王
養鹿之園。即世尊初轉法輪處也。阿若多此云解。
即佛為憍陳如所印之名也。五比丘者。一阿濕婆。
此云馬勝。二䟦提。此云小賢。三拘利。即摩訶男。四
憍陳如。此云火器。五十力迦葉。此云飲光。前三父
族。後二母族。以佛初出家時。父王遣其侍衛。及佛
先在雪山苦行之時。三人畏苦行者。即捨去。後受
牧女乳糜之供。二人樂苦行者。復捨去。共向鹿園。
別修異道。佛成道五七後。方往度之。三轉四諦十
二法輪。陳那最初得解。故名阿若多等五比丘也。
菩提取大乘之果。羅漢取小乘之果。是佛初轉法
輪之意。當時所說。客塵之喻。乃喻集諦。反顯主空。
乃喻滅諦耳。今但取能比之喻。不取所喻之法。此
中客塵。但喻身境及緣身境之心。主空俱喻見性
也。
△二答。】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至)以搖動者名為塵義。」
【此陳那述自悟解。以答世尊也。臘長年高。名曰長
老。佛轉法輪。五人之中。陳那先悟。佛問解否。答言
巳解。故於大眾之中。最先獨得解名也。因悟見思
二惑。如客如塵。證得無為。生空涅槃。湛然不動。如
主及空。由是得成聖果。此上標其所悟。下文方述
所解。有二。一解客。即世尊下至名為客義。二解塵。
即又如下至名為塵義。旅亭即止客舍也。俶即整
義。謂整治行裝也。遑即暇義。謂行色忽忽不暇安
住也。攸猶所也。謂主人則無所往也。蓋主客正喻
生滅不生滅。俱止五蘊蘧廬也。此行客喻生滅心。
宿食喻見思惑。以見惑易斷。見道即斷故。如行客
一餐便去。思惑難斷。修道方除故。如宿客寢息方
去。俶裝前途。喻畢故趨新。出趣入趣。無往主人。喻
常住不動不生滅性。新霽者。雨過初晴也。清陽者。
清晨之朝陽也。隙即孔縫也。空中塵相者。即映日
飛揚。微細浮埃也。此以塵喻塵沙無明。言其幽隱
微細故。如入隙之塵。然此客塵之喻。有通有別。通
則煩惱所知二障。分別俱生二惑。隨境生滅。非真
常性。皆為客義。以其染污妙明。濁亂性空。均為塵
義。別則客喻分別之麤。塵喻俱生之細。分別猶旅
亭之客。去之猶易。俱生如幽隙之塵。拂之實難。此
由當機求示寂常。故借客塵。發明主空。令識寂然
常住之心也。
△三印。】
「佛言如是。」
【此印可也。以客塵之體生滅。煩擾主人及空。寂然
不動。其義如是。誠為不謬。蓋佛之意。止欲陳那發
明客塵主空。生滅動靜。誘引當機。聞而生信。識得
眼中見性。常住寂然。身境動搖而巳。今此分析。正
合佛心。故印可曰如是。
△三正顯不動(三)一對外境以顯不動。】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至)誰為無住佛言如是。」
【此以佛手為外境。以顯見性之不動也。因上陳那
自述。客塵主空。則動靜明矣。如來要令當機即生
滅客塵。薦取不動主空。故於眾中。以手開合。辯問
之曰。汝今何見當機。直對之曰。我見如來輪掌在
眾一開一合。世尊即追之曰。汝言見手開合。為是
我手有開合耶。為復汝見有開合耶。當機對言。佛
之寶手。自開自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如來至此。
見當機似悟非悟。故極力提拔曰。汝看動者是誰。
而靜者又是誰。如此等語。正要尊者直下承當。了
得客處即主。塵處即空。即動即靜。即妄即真。柰何
尊者只向拳頭巴掌上作活計。以致心境。打成兩
橛。客主墮在二邊。殊為可惜。唯言佛手動而不住。
而我見性尚無有靜。何得有動。不過佛手動而無
住。誰謂我之見性。為住與無住耶。此正當機悟見
性為住而不動矣。須知當機此見性二字。在世尊
口角邊。薦得動靜二字。向陳那脚根下檢來。雖然
未得大徹大悟。較之從前。認浮根為能見。以暗相
為不見。又稍窺一斑矣。故佛許之曰。如是百寶者。
貴重之稱。輪掌者佛之手足。中心各有千輻輪相。
蓋世尊三度以手示人者。各有所表。初番握拳。表
欲破妄明真。次則舒手以顯真非是妄。此番或開
或合。正表真妄分明。將顯真妄互融也。所謂理之
難知。聖人必示之。以相者此也。
△二就內根以顯不動。】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至)誰為搖動佛言如是。」
【此以當機頭為內根。以辯見性之不動也。因上對
外境而辯動靜。恐有內外之分。以故如來從掌飛
光於其左右。令伊顧盻。即就內根而問之曰。汝頭
今日因何搖動。尊者對言。我見寶光來其左右。故
左右觀頭自動耳。當機纔說頭自搖動。則早巳謬
矣。若頭能自動。與眼能自見。有何異乎。且死人亦
有頭在。可能動否。然世尊亦不理會。暫鬆一著。但
追之曰。汝盻佛光。左右頭動。為汝頭動耶。為汝見
動耶。當機即對之云。我頭自動。而我之見。尚且無
動。何得有止。不過頭自動搖。誰謂我之見性。為動
搖與不動搖乎。蓋上文境動見靜。而人易辯。此在
一身。說頭自動而見不動。人實難辯。而我如來因
其所言。亦當故印之。曰如是。蓋世尊令陳如。述客
塵二字。是欲當機識取客塵。不外主空。則能事畢
矣。孰知到此但。解客塵與主空。有動靜之殊。不知
光搖頭動。皆自心動。所以辜負瞿曇不少。
△三貴明知故認妄動。】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至)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此責當機。明知不動。故認妄動。復有眾生者。此隱
指阿難等也。既以搖動者。名之為塵。宜知塵不離
空。既以不住者。名之。為客。當知客處有主。汝等大
眾。但觀阿難頭自搖動。見無所動。便可就客而識
主矣。且又汝等但觀於我手自開合。見無舒卷。理
宜即塵而見空焉。云何汝等至于今日。既以行動
者。知為客身。何不認取常住之主。既以搖動者。知
為塵境。仍還迷失寂然之空。總之不達一心。所以
在此根境法中。從生之始。洎死之終。念念執此。生
滅妄想。認以為心。而反遺失。不生不滅。常住真性。
豈非冠履倒置。顛倒行事而何哉。由其性心失真。
自必認物為巳。所以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
影。為自心相。以故當機性之失真。則認浮根為能
見。心之失真。反執能推為自心。是皆認物為巳之
明證也。是中者。即此妄身妄境二者之中也。自取
者。以此輪迴流轉。非天造地。設亦非人與皆自取
之。怪得阿誰。】
大佛頂首楞嚴經寶鏡疏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