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寶鏡疏
楞嚴經寶鏡疏
二。以故生疑而請示也。良以尊者雖登無學。巳證
人空。然無明未破。法執猶存。所以未達全相是性。
故不知萬法生續之源。未明全性是相。故不知七
大圓融之理。由是生疑而請問焉。所以身恭意敬
而白於佛且讚歎言。吾佛世尊有折伏之嚴。而能
令人倒想頓滅。誠大威矣。有攝受之慈。而能令人
正信深生真大德矣。可謂善說法要。而巧於發揮
者矣。且上來所敷演者。皆是如來自證第一了義
三諦圓融之境。非心思言議可及。今為眾生向蘊
處界大敵體。指出如來藏性。而能令人消億劫之
倒想。獲自性之法身。則世尊之為人說法。誠可謂
善矣。然此第一義諦。理極深微。難以領略。即蒙世
尊尋常見推。於說法中印許。我於諸人之中。為第
一者。然於今日。聞我如來所說微妙法音。猶如聾
耳之人。遠逾百步之外。聆於蚊蚋之聲。意謂聾者
聆蚊蚋。即附近尚不能聞。況遠逾百步之外乎。即
大聲亦未必聞。況蚊蚋之細聲乎。且彼本形尚所
不見。何況得聞其聲乎。若法合者。所謂二乘聖人
根性狹劣。義如聾人。小果大覺。他位懸殊。如逾百
步。第一義諦。理極微細。如蚊蚋音。如是則第一義
如來藏性尚不能了然而見。何況聞又不解而得
默契者乎。佛雖前來宣示極明。原要令我等消除
迷惑。今則不惟不能掃除舊時之惑。然猶未詳斯
新聞之義。是舊惑未除。而新疑又起。所以二皆不
能窮竟。而畢竟至於無疑無惑之地也。世尊即如
阿難一輩。有學聲聞。雖則蒙佛微妙開示。巳悟自
心。然其根中。無始習氣。有為諸漏。尚未盡除。且猶
望佛。更為審除。自是有疑。不待言矣。即是我等會
中。位登四果。功超有學。而於諸漏。盡皆無者。然而
今日聞我如來所說第一義諦微妙法音尚爾。紆
迴莫決。疑悔猶生。所謂驢事未去。馬事到來。以舊
修方悔新聞。又疑紆迴纏繞尚不能決。我等猶然。
況彼未盡習漏者乎。是故我有二疑。願請決之。一
者萬法生續疑。世尊若如前說。復以世間有為一
切根塵陰入處界。以至七大。皆屬無為。如來藏心
乃為清淨本然者。若爾則既是清淨。應不更容垢
染。既是本然。應不更有遷流。既然如此。請問。最初
云何忽然生起此山河大地無情塵垢之依報。及
諸有情染污之色心。是則情與無情。依正二報。皆
屬垢染之相。而非清淨也。明矣。且言本然者。則是
本自天然。而無造作遷變。今者根身器界無情則
成住壞空。有情則生老病死。而次第遷移。不住流
轉。從始至終。終而復始。循環生滅。展轉變遷。則知
非本然也。明矣。此因不達隨緣之旨。故以相而難
性也。二者五大圓融疑。又聞如來說地水火風。此
之四大。本來其性圓融周徧湛然常住者。世尊若
地性周徧。應純是土。且土能剋水。而水則應當不
生。云何又容其有水耶。若水性周徧。應純是水。且
水能剋火。而火則應當不生。復又云何明此水火
二性俱徧虗空。而且不相陵相滅者耶。世尊蓋地
之為性。屬於障礙。空之為性。屬於虗通。是礙則不
通。通則不礙。云何二性並驅。俱稱之為周徧法界
耶。此因不達不變隨緣之義。故以性而難相也。然
在世尊定有實義。而在於我實。是不知如斯二義
之所歸趣。惟願如來宣揚密旨。流布微言。發大慈
悲。說出生續之源。指示圓融之義。開導於我。庶使
迷雲頓破。心月圓明。而到究竟不疑之地也。故作
是語巳。滿慈及眾。均各五體投地。傾渴如來無上
誨焉。
△二如來破疑許宣(三)一許宣誡聽。】
「爾時世尊告富樓那(至)欽佛法音默然承聽。」
【此許宣而誡眾諦聽也。意謂前雖為阿難等巳明
蘊處界大即如來藏。為其破妄歸真是為勝義中
之勝義。今則普為汝等及諸會中諸漏巳盡。位登
無學者。更復宣明。從真起妄。令知萬法。起於一性
諸大本之一心。以至即相即性。即妄即真。此性相
真妄非即非離之旨。乃所謂勝義中之真勝義性
也。然勝義者。是最勝道所行義。故據唯識云。略有
四種。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
集滅等。三證得勝義。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
一真法界。據經後文。說萬法生續。則起於性本二
覺。說七大圓融。則歸於一心三藏。正是一真法界。
故屬第四勝義也。意謂我今令汝會中一類定性
不回心之鈍根聲聞。及諸一切未得人法二空。即
便回心。以向上乘之利根。阿羅漢等者。等餘四性
也。若據楞伽。共有五性。一聲聞乘性。二辟支弗性。
三如來乘性。四不定性。五無性。謂一闡提也。今則
無論定性與不定性。回心及不回心。皆使普獲此
一佛乘。直至道場之地。而入大寂滅海也。阿練若
云離喧諍。亦云寂靜處。以凡阿羅漢咸獲此名。然
而離諍寂靜。皆不名真。以其躭空滯寂。未證諸法
本自寂靜故。而修行之路。乃傍蹊曲徑。非成佛正
因。設獲楞嚴大定。則根無利鈍。境無動靜。若事若
理。悉得究竟。方稱為真寂靜正修行也。所謂唯此
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此則定性聲聞。無性闡提。不
得成佛。如焦芽敗種者。今皆咸獲一乘。悉當作佛。
究竟涅槃。豈非大乘至極之談乎。下誡聽曰。汝今
諦聽。我當為汝分別解說。而滿慈等欽仰吾佛之
法音。故澄心靜氣。默然而承聽也。
△二正為破疑(二)一正告滿慈(二)一破諸相生續
疑(二)一正破所疑(三)一總辯真妄(二)一牒定真覺。】
「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至)我常聞佛宣說斯義。」
【此佛欲明生續源委。故先牒定其疑。而特拈真覺
審問之也。如汝下乃牒定也。因審之曰。汝於尋常
豈不聞乎。如來所宣真如隨緣。隨緣不變。而說性
覺妙明本覺明妙之義耶。此性本之問。是以一真
如體。具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之用故。言性覺妙明
者。謂性本自覺。本來自妙而自明也。本覺明妙者。
謂本性自覺。性自本明而本妙也。原無對待。絕諸
能所。正明一真法界總相法門。即如來藏性也。以
體不變而用隨緣。即寂而照。故曰妙明。以用隨緣
而體不變。即照而寂。故曰明妙。乃體用互融。寂照
雙泯。唯是一真法界。此正性相不二之旨也。而滿
慈至是一釣便上。則曰。我常聞佛宣說斯義。此時
鼻孔巳落世尊手中了也。
△二辯明妄覺。】
「佛言汝稱覺明為復性明(至)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此正如來雙開真妄二途。以辯明所認之妄也。意
謂汝之意下。稱此性覺妙明本覺明妙者。作何等
解。為是性本自明靈然不昧。單稱之為覺耶。為是
覺本不明用明明之。雙稱為明覺耶。蓋單稱為覺。
不須加明者。真覺也。雙稱明覺。務須加明者。妄覺
也。而世尊真妄並舉。欲令滿慈自決取捨耳。孰知
尊者不能取真。而反認妄。故曰。若謂此不用加明。
而單名為覺者。則是此覺徒有闇然之能覺。而無
了然之所明矣。然此不明之覺。取之何益。蓋尊者
之意。是明排無所明之真覺。而暗取有所明之妄
覺矣。殊不知一有能所。則於清淨本然如來藏性。
相去遠矣。以故如來順牒其辭。雙立二關。以破之
曰。汝謂若無所明。則無明覺。意必取有所明。殊不
知有所明則便非清淨本然之覺性矣。恐彼轉計。
因破明而執無明。故又破之曰。設汝若謂。是無所
明則非有明。而是無明。且而無明。又非本覺湛然
妙明真性矣。蓋有所非覺。顯此覺性。不屬於有明。
無所非明。顯此覺性。不屬於無明。良由自性本覺
必俱自性真明。此明不是有所之妄明。亦非無所
之無明。但以真如有隨緣之用。由無始來。一念不
覺。遂為所明之妄覺耳。此因不覺而成無明也。
△二別明生續(二)一明忽生之故。】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至)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此明世界眾生業果皆由一念無明。不覺而有。以
答云何忽生之問也。意謂覺性元非所明。因此妄
明。遂立妄所。所既妄立。遂即生汝妄。能於是本無
能所同異法性之中。熾然而成能所同異。此則世
界忽生之故也。又復異彼所異之異。因異復立妄
同。此則虗空忽生之故也。又既有同之與異。互相
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此則眾生忽生之故也。
夫無明不起則巳。起則必成能所之異。有異則必
有同。既然有異有同。必有無同無異。如是諸法森
然頓起擾動真性。能所相對。安得不生勞慮。勞慮
既久。安得不發妄塵。既有妄塵。安得清淨自然心
相渾濁。由此一念。不覺引起三細六麤塵勞煩惱。
動者即為世界。靜者即為虗空。則知十方虗空乃
妄心中之同相也。動而不靜者。成於世界。則知十
方世界乃妄心中之異相也。此無情空界。皆屬妄
心明矣。若彼無同無異者。即有情眾生。謂之曰同。
則身命各異。故名無同。謂之曰異。則四大咸均。心
識亦均。故名無異。然此無同異法。乃是因於同異。
對待而立。真是有作有為之法。與上本無同異之
覺性。實不侔矣。可見有情眾生亦祇是妄心中無
同無異之相而巳。此文舊以無明不覺三細六麤
而解釋者。意亦甚妙。但令文勢間斷。以致經旨難
明。今故不用。設欲配之。亦無不可。蓋上章謂。性覺
必明妄為明覺者。上句屬真。下句屬妄。所謂從真
起妄。即是真如隨緣而成根本無明也。覺非所明。
因明立所。此二句。即業相也。所既妄立等四句。即
轉相也。自異彼所異。至無同無異。即現相也。巳上
是三細也。次相待生勞。即六麤中智相。勞久即相
續相。發塵即執取相。自相渾濁即計名字相。塵勞
煩惱即起業相。自起為世界。至真有為法。乃業繫
苦相。故云。無明不覺。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麤。是
知不依本覺。安有無明。不依無明。安有境界。不緣
境界。安有六麤。攝六麤祇歸見相。攝見相祇唯業
識。以業識唯是無明。以無明唯是本覺。所謂迷則
全真成妄。悟則全妄即真者。此也。
△二明相續之由(三)一世界相續。】
「覺明空昧相待成搖(至)以是因緣世界相續。」
【上依真覺妄動。轉為無明等相。此依無明。轉成四
大。而有世界相續。正答次第遷流終而復始之問
也。良以如來藏性。清淨本然。周徧法界。本不動搖。
元無生續。但因循業發現。故有動搖生續之相耳。
由一切眾生自本覺體上。生起妄明。則晦昧真空
而為頑空。即以妄覺為明。頑空為昧。二法相奪。彼
此代謝。妄成搖動。所謂動則生風。故空輪之上而
有風輪。執持世界。則知器界凝結。皆由無明風力
執持。得不散失。可見風大之種乃是無明妄心一
念之動相耳。既因覺明空昧互相傾奪而成搖動。
以動必有靜。則於妄明之中。立起一種堅固妄想。
如人為睡所魘而發迷悶。是本無礙而妄成有礙。
猶如魘中堅執求通而妄覺有物相壓者。由此即
感一切堅礙之相。當知彼之大地所謂金輪寶者。
即汝妄明覺體所立堅礙之相也。故感風輪之上
而有地大金輪。保持國土。則知地大金輪之種。乃
是無明妄心一念之堅相耳。以妄心中堅覺無明。
既成金寶。搖動無明。復有風出。即以搖動之風。而
摩堅礙之金。一動一堅。相摩相蕩。故感世有火光
而為變生成熟。化有為無之性也。則知火大之種
乃是無明妄以一念之動靜相摩之相耳。以妄心
堅覺之寶。既含明而生潤。如珠之出水也。且妄心
變化之火。復氣燥以上炎。如物被蒸而出水也。故
感世有水輪而包含十方世界。可見水大之種乃
由無明妄心一念中之金火二妄所蒸成耳。總之
由有無明。故感風輪。由執堅礙。故感金輪。由研摩
燥。故感火輪。由愛心深。故感水輪。是知四大之種
皆因一念無明而有也。以上言依無明而成四大。
下言由四大而結成器界也。意謂無明既成四大
之性。各雖相違。而互相濟。如火之性本上騰。水之
性本下降。一騰一降交互發生。立諸堅礙而成器
界。若妄心中貪水勝。則卑濕而為巨海。故世有四
大海等之水鄉。若妄心中嗔火勝。則乾燥大者為
洲。小者為潬。故世有四大部洲之陸處。以是水大
結成之故。所以彼大海之中。本為卑濕水鄉。似不
應有火。以是心中嗔火互立。故有火光。常起彼洲。
潬中本為乾燥陸處。似不應有水。以是心中貪水
互立。故能有水。常注江河。若妄心中。水勢劣而火
勢勝者。則結而為高山。是故山石擊之則成火𦦨。
是火之種性尚在也。融之則化而成水者。是水之
種性不亡也。若妄心中。土勢劣而水勢勝者。則抽
而為草木。所以萬木之林。眾草之藪。設遇火燒。則
成其土。是知土之種性尚在也。或因物絞。則成其
水。是水之種性不亡也。可見四大莫非妄心所現
之物耳。蓋由一念妄動。為搖動無明而成風大。堅
礙無明而成地大。動靜相摩而成火大。金火相蒸
而成水大。故有四大。乃妄心之境交互發生。復因
水火既濟而為洲海之種。更降水勢。以從火勢而
為山石之種。復降土勢。以從水勢而為草木之種。
則遞相為種而結為器界。以是因緣故。世界有成
住壞空。終而復始。所以相續而不斷也。舊解有借
五行生尅而註釋者。雖世諦間有據之論。茲不取
之。以本經正顯一切唯心。何得以彼世間妄計而
相濫乎。且如山石擊𦦨融水。於五行之說。云何消
釋。若以石屬金。則金能生水。烏能又生於火。若以
石為土。則水土皆不應生。又林燒成灰。可云火能
生土。因絞成水。豈是木反生水乎。故世間五行元
無實義。不應以彼而釋此也。
△二眾生相續。】
「復次富樓那明妄非他(至)以是因緣眾生相續。」
【此明眾生相續皆因於覺明也。蓋佛意謂。富樓那
所言。明之為妄者。非有他故。但以真覺體上妄加
能明。為過咎耳。以有能明即有所明。所明之妄既
然巳立。則能明之理自不能踰。所以從一精明之
體而分成六和合也。以是因緣。聽不出之於聲。見
不超之於色。此所緣之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妄塵。
既以成就。由是分開能緣之見聞齅嘗覺知六種
妄根。而根必攬塵。起惑造業。致招四生之形。言同
業者。謂必待父母與巳三者同業。或想或愛互相
纏綿。故有胎卵二類也。言合離者。謂不待父母。但
由巳業。或合濕而成形。或離易而蛻化。此濕化二
類也。故唯識云。以愛淫欲故。卵生胎生。貪香味故。
故受濕生。隨其所欲。故受化生。此四生六趣之由
也。且如胎生之始。由彼虗妄六根中陰之身。於有
緣處。則見明相可欲之色。發現在前。依此明相。便
見妄境。成其欲想。故男見父為異。女見母為異。則
成其憎。男見母為同。妄生妻想。女見父為同。妄生
夫想。則成其愛。即此愛想。流注父母赤白二滴。為
受生種。而赤白二滴。納此愛想。得成為胎。是則雖
因交遘。所以發生。實由父母於巳三業相同故。如
石之吸鐵。針之引線。而入胎也。是以有此想愛之
因。交遘之緣。於初七日。在胎藏中。生羯羅藍。云凝
滑。二七日成遏蒲曇。云皰。等者。等於餘三。謂三七
日名蔽尸。云軟肉。四七日為羯南。云堅肉。五七日
乃鉢羅奢佉。云形位。至十月足而出胎也。然此胎
卵濕化。莫不各隨惑業所感而應之以四生也。故
卵生者。惟是不定之想。胎有者。多因愛戀之情。合
濕者。以愛香味而親附。不離所感。離化者。以愛勝
境。即捨此趨彼。而應咸由四業以感招。故有四生
而隨應也。然不止此自是之後。改形易報。生死無
休。或情變為想。或想變為情。或合易為離。或離易
為合。互相更改。彼此變易。種種不同。故有能感之
業。必有所受之報。逐其善業。則四生皆有飛昇之
樂。逐其惡業。則四生皆有沉墜之苦。求其所以。莫
不皆是覺明為咎。以成其因。故致眾生互相生續
而為緣也。
△三業果相續。】
「富樓那想愛同結愛不能離(至)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此明業果相續皆由於貪愛也。富樓那良由中陰
憎愛二想。貪著欲境。三業相同。結而入胎。既入之
後。愛戀喜樂。自不能離。以故世間父母生子。子復
生孫。子子孫孫相生相續。而不斷絕。求其所由。是
等則以貪欲愛戀。以為其本。由有貪愛。必有身命。
凡有身命。必同滋養。既貪滋養。勢必食肉。於是害
物之心。雖有至仁。不能自止。所以四生之類。隨其
業力。用強制弱。以弱供強。遞互相吞。彼此相食。求
其所由。是等則以殺物貪滋。以為其本。即如以人
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互來相食。所謂喫他八
兩。還伊半斤。豈獨人之與羊。是為如是。乃至十類
眾生。死而復死。生而又生。展轉報復。互相來噉。由
斯惡業。世世俱生。同處一世。冤對相值。更互酬償。
窮未來際。相食不止。求其所由。是等則以盜貪為
本。問此惟食肉。何得名盜。答凡不與而取。及陰取
者。皆名為盜。即如人之食羊。羊豈甘心與人食耶。
此不與取也。羊死為人。互來相噉。此陰取也。故皆
名盜。不亦宜乎。觀此則知殺盜之源。起於食肉。如
八萬釋種遭瑠璃誅殺。八知毀罵近緣。不知食魚
遠因。即如世間太平時節。恣意殺噉。豈知日久歲
深。人之享福者。福盡業現。畜之酬報者。殺盡為人。
皆帶殺冤。遂成殺劫。故佛制斷殺生而戒肉食者。
正為止殺禁亂。常享太平。同躋仁壽之元本也。以
上方明業果之本。此下乃述相續之由。若以殺貪
言之。則汝負我命。汝還我命。我負汝命。我還汝命。
設以盜貪言之。則我負汝債。我還汝債。汝負我債。
汝還我債。以是命債因緣。雖經百劫千生。酬償不
巳。由此相續。常在生死。不能出離。如以欲貪言之。
則汝愛我心。我憐汝色。我愛汝心。汝憐我色。以是
愛憐因緣。雖經百劫千生。相遭相值。常在纏縛之
中。終無解脫之日。若論元由。唯此貪愛二字。為殺
盜婬三者根本。以是貪愛因緣。則業因苦果。相生
相續。而無休息矣。
△三通結終始。】
「富樓那如是三種顛倒相續(至)因此虗妄終而復始。」
【此通結三種相續。以酬滿慈忽生終始之請也。意
謂如是世界眾生業果三種相續。別無他法。因其
虗妄。循環顛倒。互相生續。總之最初一念不覺。妄
認覺明。遂成業識。既有業識。二見俄興。所以始則
似有世界故有眾生。因有眾生乃有業果。後則由
其業果不斷故眾生相續。眾生不斷故世界相續。
然非真實。不過皆是覺體妄明。以為其咎。因此妄
生。明了知性。即成見分。因有了知。發明境相。乃為
相分。汝問。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當知從
此虗妄覺明。見相二分而忽生也。即次第遷變。循
環流轉。莫不因此覺明業識見相二分虗而不實
妄而非真。所以自始至終。終而復始。相續不斷也。
△二兼釋轉難(二)一滿慈執因難果。】
「富樓那言若此妙覺(至)有為習漏何當復生。」
【此滿慈執因性而難果覺也。意謂若據佛說。則此
眾生現具在纏妙覺之體。本來自妙。覺本自明。與
如來心。比並言之。在佛不增。與生不減。但以眾生
向妙覺體上。強加妄明。所以無故。忽生山河等相。
信固然矣。敢問。如來今向菩提場中。夜覩明星。悟
得妙覺真空。妙明本覺。似於眾生。始本一般。不識
山河之世界有為之眾生習漏之業果。又到何時
當復生耶。
△二如來真妄喻釋(二)一喻妄不復生。】
「佛告富樓那譬如迷人(至)何當更出山河大地。」
【此因滿慈於法謬執。故佛舉喻。令其即事以釋疑
也。文中連設二喻。首明迷惑無因。次明境相非實。
以顯妄不復生之義耳。故設問曰。譬有迷人。於一
聚落。忽生迷惑。以南為北。汝謂此人之迷。還是因
本來有迷而有耶。是本來不迷因從悟而出乎。滿
慈則曰。此人之迷亦不因迷。又不因悟。何故未迷
之前。本無生迷之根。云何因迷而有悟。迷相反又
非生迷之根。云何因悟而有。佛言。汝既知迷本來
無根。假使彼人正在。以南為北。迷惑之時。忽有悟
人。指示令悟。此人縱久迷惑。既得悟後。於此聚落。
更生迷否。答言不也。世尊既悟則不復迷矣。故法
合云。十方如來悟後不迷。亦復如是。良以此無明
之迷既不以自性為本。亦不以覺體為本。究其體
性。畢竟原空。此正合上迷方之迷無所因也。即在
昔時。原本無迷可得。如迷方者。縱在迷時。方實不
移也。豈惟迷不可得。覺亦不可得。但以迷時望覺
時。似乎有迷有覺。如迷南為北時。望悟南非北時。
似乎有移有易。今一覺迷則迷永滅。而覺之一字
尚不可得。何況更生於迷乎。亦如翳眼之人。見空
中華。原非實有。翳病若除。華於空滅。亦非實無。忽
有愚人。於滅華之空處。更待華生。汝觀是人愚乎
慧乎。滿慈對曰。空元無華。豈有生滅妄見滅空。以
是顛倒。教令更出。斯實狂癡。云何更名愚與慧乎。
佛遂就其言而詰之曰。此待華之人。誠如所言。癡
狂極矣。汝既知此。云何問。我諸佛如來妙覺明空。
何當更出山河大地耶。須知佛即除翳之人。汝即
待華之輩。既知空原無華。妄見生滅。即知諸法本
自寂然。元無迷悟。執佛實有。滅妄證真。巳是顛倒。
況更待佛。從真生妄。則於待華更生者。有何異哉。
△二喻真不復變。】
「又如金鑛雜於精金(至)菩提涅槃亦復如是。」
【此明證真不復有妄之義也。故喻之曰。又如金在
於鑛。鑛雜於金。當此之時。二物混和。精金莫辯。若
其鑛金。設遇爐火。一經煅煉。便是純金。更不雜鑛。
又如樹木被燒成灰。既巳成灰。則不能復再為樹
木。設欲求鑛於金。索木於灰者。豈不謬乎。此以金
喻菩提智德無變。類於純金不雜鑛土。既成菩提。
不復重有煩惱。亦猶精金不復重為鑛也。灰喻涅
槃斷德無生。故如木灰。既入涅槃。不復重淪生死。
亦猶木灰不復重為木也。故曰亦復如是。蓋此二
章。前明妄本無生。非關成佛。而始滅此明。真元不
變。豈可望佛以更生。然前後四喻。雖各不同。皆顯
悟後更不再迷也。
△二破大性圓融疑(二)一正破所疑(二)一喻明性
相(二)一牒疑舉喻。】
「富樓那又汝問言地水火風(至)云何復問不相容者。」
【此因滿慈不達藏性循業發現。故前敘疑有諸相
生續大性圓融之問。上既破其生續。茲合並破圓
融。故牒其辭而舉之。以釋不陵相容之難也。意謂
又汝前來曾問。我言既是地水火風圓融周徧。如
何水火二性不相陵滅。且又徵問。空大地大彼此
性異。不合相容。云何俱徧。今吾為汝以喻明之。譬
如虗空。蒼茫無際。豁達難窮。唯名可目。無物堪倫。
故其為體。非同羣相。然而亦不拒彼諸相。任從發
揮。故日照於空。則發揮明相。雲屯於空。則發揮暗
相。風勢飄搖。則發揮動相。天色霽澄。則發揮清相。
陰氣凝聚。則發揮濁相。風土交積。則發揮霾相。水
光澄徹。則發揮映相。如是各處明暗清濁。動與霾
映。諸有為相。為是因彼日等而生乎。為復因虗空
而自有乎。若謂是因彼等所生。今且姑舉日之一
端。以例除六。且日照空時。既是日明。則十方世界
所有虗空。凡有明處。同是日色。即當滿世間成一
日體。云何空中更見團圓杲日如盤盂者乎。既見
圓日。則日體之外。餘有明相。應不屬日。自當屬空。
安得謂因日而生明耶。若謂此明相非日所生。是
空自有。空既常在。明應常照。云何中霄昏雲黑霧。
無日之時。唯見暗相。不生光耀乎。當知是明非屬
於日。非屬於空。然亦不異於空。不異於日。一相既
爾。六相亦然。故知諸大自相而觀本來元妄。即如
明相。非日非空。無可指陳。若乃妄謂。有可指陳。如
執空華。將謂實有。巳為迷惑。若更詰其相陵滅者。
是猶邀留空華。而期其更結空果。可謂迷惑中之
迷惑者矣。若以諸大自性。而觀本來元真。即如明
相。不異空日。唯是如來藏性妙覺明心。然此妙心。
本來自覺。本來自明。唯一藏體。元非水火虗空大
地。云何不知仍復問我不相陵滅而相容者耶。
△二以法合喻。】
「真妙覺明亦復如是(至)宛轉虗妄無可憑據。」
【此以法合喻。詳明七大之相。無非如來藏性循業
發現者也。意謂汝等一向祇知妄覺能明。元不知
有真覺妙明。蓋此真覺妙明。即如來藏清淨本然
周徧法界之體。然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
現。譬如虗空。體非羣相。而不拒彼。諸相揮發者。亦
復如是。此則總合空喻。以明觀性元真唯妙覺明
之所以也。下乃別合諸相發揮。意謂汝心設以空
相發明。則如來藏即隨業感。乃有空現汝心。設以
地水火風各各發明。而如來藏即隨業感。則各各
現汝心。若以七大俱同發明。而如來藏即隨業感。
則俱同現。此正合喻。彼太虗空日照則明。(云云)乃
至水澄成映。云何謂之為俱同現耶。譬如一水之。
中現於日影。時有兩人。彼此同觀水中之日。然此
兩人。一東一西。各自別行。然則各見有日隨之而
去。一東行者。謂日隨東去。一西行者。謂日隨西去。
則此日影。先無定準。元非的實。可想而知。此正合
喻。於意云何如是殊方。(云云)乃至不生光耀。不應
於此。而復難言。此水日影本是一個。云何兩人東
西各行各見其日隨之而去。各日既雙。云何水中
現一日影。此正合喻。當知是明非日非空。不異空
日。由是義故。宛轉推窮。徹底虗妄。全無實跡。可為
憑據所謂觀相元妄。無可指陳者此也。
△二正明性相(三)一因迷悟辯性相(二)一明迷即
世相。】
「富樓那汝以色空相傾相奪(至)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此以迷悟辯性相者。是恐滿慈將謂。如來藏性既
是清淨本然。圓融無礙。不相陵滅。而今世間現見
相陵而有礙者。何耶。故佛於未萌之先。而示之曰
富樓那相陵相礙。豈有他哉。良由汝等迷於藏性。
根本無明未破。色空情見難忘。是以分色分空。相
傾相奪於如來藏性也。而如來藏遂隨染緣。循業
發現。為色為空。周徧法界。如彼太虗。而不拒彼諸
相發揮。是故於中妄見。似有風動空澄之互異。日
明雲暗。以相陵甚。而地空成礙。水火交陵。則塵勞
滿目。障礙盈前。其過皆繇迷於藏性。悶於無明。於
本有覺性。非背而背。虗妄塵相。無合而合。以故發
起塵勞煩惱。遂有世間色空水火等相。由是全性
成相。而動成陵礙者也。
△二顯悟即藏性。】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至)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此正如來自衒自媒而明圓融無礙之由也。意謂
我所以得圓融無礙者。豈有他術哉。無非悟得真
妙覺明。不滅不生常住真心。以此契合如來藏性。
而如來藏遂隨淨緣。唯成一個妙覺明體圓照法
界。是故於中一多無礙。小大相容。所以現一也。是
藏性現無量也。是藏性現小也。是藏性現大也。是
藏性道場也。是藏性世界也。是藏性身相也。是藏
性虗空也。是藏性毛端也。是藏性寶剎也。是藏性
微塵也。是藏性法輪也。是藏性故。現一一不為少。
現無量無量非多。即使坐微塵。微塵不狹。徧十方
十方非廣。此故何哉。皆由如來悟塵非塵。從無滅
中而說滅。了塵即覺。於無合處而言合。以故發起
自性真如。是以若一若多。若小若大。乃至身心世
界寶剎微塵。無非是我妙覺明性。此則全相是性
故。得圓融無礙者也。若准清涼。依正無礙。通有六
句。一依內現依。二正內現正。三正內現依。四依內
現正。五依內現依正。六正內現依正。此可類推。故
不煩贅。
△二正圓融示藏性(三)一正示空藏之性。】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至)以是俱非世出世故。」
【此正圓融指示如來藏性。一名三義。以為首楞嚴
定全體大用也。良以如來藏性具隨緣不變之體。
有不變隨緣之用。以隨迷悟之因。而成染淨之緣。
隨迷緣則有六凡染法。如水成氷。隨悟緣則有四
聖淨法。如氷成水。氷水雖殊。同一濕性。故此三章
正明斯義。茲則先顯如來藏性隨緣不變之本體。
以其藏性。雖隨迷悟二緣。以現染淨二相。而如來
藏心本來元妙。圓滿常住。無虧無缺。不滅不生。清
淨本然。原非識心頑空。地水火風之七大亦非根
塵識法。一十八界之三科。觀此則知非世間法矣。
非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死盡。此非緣
覺流轉還滅之法也。非苦集乃至非智得。此非二
乘聲聞世出世間四諦四果以及能空之智所空
之理也。非檀那乃至非波羅密多。此非菩薩布施
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到彼岸六度之法也。觀
是則知非出世法矣。如是乃至。非如來應供正徧
知之三號。非大涅槃常樂我淨之四德。觀此則知
又非出世間上上法矣。以是非世法。非出世法。非
出世上上法。三者俱非。故名空如來藏也。此明如
實空義。文中無五陰者。以根塵攝色陰。意識攝後
四陰。故不別開。
△二復示不空之性。】
「即如來藏元明心妙(至)以是俱即世出世故。」
【此顯如來藏性不變隨緣之妙用也。以如來藏體
雖不變而妙用隨緣。故能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
業發現。所以世出世間一切諸法。觀相元妄。觀性
元真。故知即是如來藏心。而如來藏元本自明。無
迷無悟。元本自妙。不垢不淨。以故即是世間七大
三科之法。即是出世。緣覺聲聞菩薩之法。即是出
世上上佛果位中三號四德之法。以是即世法即
出世法即出世上上法。三者俱即。故名不空如來
藏也。此明如實不空義。
△三圓示空不空性。】
「即如來藏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
【此正圓顯如來藏性全體大用。隨緣不變不變隨
緣體用不二寂照互融之義。乃明如來藏既非一
切。又即一切。以至非即俱離。故得即非斯泯。是以
為妙明真心之本元也。以不屬即又不屬非。故云
離即離非。此圓融雙寂也。且不離即又不離非即。
故曰是即是非即也。此句當以是字貫下。義始暢
然。正明圓融雙照也。以是雙寂雙照。故名空不空
如來藏也。此明如實空不空義。設或單以非一切
法。明如來藏。則滯於空。若惟以即一切法。明如來
藏。又滯於有。如以離即離非。明如來藏。則棄二邊。
滯著中道。若以是即是非即。明如來藏。則棄中道。
仍滯二邊。須識此中全非而即。全即而非。離而非
離。非離而離。正是截斷兩頭中間。不立乃離言絕
待圓融微妙之真心也。即前所謂常住真心性淨
明體者。是矣。然此真心。正大佛頂首楞嚴王一定
之體用也。以故斯定能統三止。攝三觀。該奢摩之
三名。為總相法門者。以是自性真如本具之定。故
稱圓曰妙。良以此也。即題云。大佛頂者。指此也。如
來密因修證者。證此也。諸菩薩萬行修者。修此也。
一切眾生迷者。迷此也。即前三卷言。生信者。信此
也。次後開解者。解此也。而當機之所惑者。惑此也。
滿慈之所疑者。疑此也。如來之所顯者。顯此也。即
向下六卷半文。天王華屋者。喻此也。指圓通明正
助者。修此也。轉類生證聖位者。證此也。故余茲疏。
不同諸家別列三觀者。以此也。即佛自云。有三摩
地。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所謂
一門超出者。正此也。以上三章。初曰本妙圓心自
體言也。次曰元明心妙自用言也。茲曰妙明心元
合體用言之也。
△三以法喻䇿進修。】
「如何世間三有眾生(至)愛念小乘得少為足。」
【此於法喻普責迷滯而䇿進真修也。意謂如來藏
性。一體三名。言三即一。即一而三。非縱非橫。猶天
王之目。不並不別。類梵[○@(、/(、*、))]之形。心言路絕。微妙難
思。如何世間欲色無色三有眾生。以及出世聲聞
緣覺二乘小聖。各以所知之境。能知之心。推測卜
度如來自證無上菩提之心境乎。況以分別識心。
用世語言問。及山河忽生。相容陵滅。執此妄計。以
為可入佛知佛見。豈不謬哉。蓋汝等之身。譬如琴
瑟箜篌之樂器。汝等之心。正如器中之音聲。雖有
其音。若無其指。終不能發。正如雖有如來藏性。若
無首楞嚴定。終不能悟。固知妙音者。妙心也。妙指
者。妙定也。若無妙定。則汝妙心終不能悟。故說汝
等與夫眾生。咸有此心。猶彼琹等之音。亦復如是。
雖然寶覺真心。人人本俱。各各不無。圓滿成就。無
欠無虧。然無斯定。竟不能悟。殊為可惜。如我證斯
妙定。悟此藏心。所以纔一按指。即為海印。發大光
明。汝等無斯妙定。迷此真心。是故暫一舉心塵勞。
即起先成陵礙。豈非無妙指而不發妙音。無妙定
而不悟妙心耶。然而汝等雖具此心。不能得其全
體大用者。其故何哉。良由根微志劣。不肻勤求無
上覺道。而惟愛戀小乘有餘涅槃。伹得佛法之少
分。便自為足之故耳。琴者禁也。謂禁止諸邪。以正
人心也。若依古製。長三尺六寸。以象三百六十日
徽。用十二象十二律。餘有一徽。以象君也。故上圓
下方。以法天地。然止五絃。以明五音。所以帝舜彈
五絃之琴。歌南風之章。沿至周時。文王武王各加
一絃。遂而有七。以大絃為君。寬和而溫。小絃為臣。
清明而潔。乃合君臣之德也。瑟者縝密也。乃二十
五絃者。是箜篌者。據白虎通云。漢武帝命樂工侯
暉。侯調所作。其聲坎坎。然而應奏節。故謂之坎侯。
後遂訛呼為箜篌耳。候者。因彼樂工而得名也。有
云。琹瑟秦箏之屬。絲木相去。皆未寸許。惟箜篌絲
木相遠。聲自空出。空候之名。或因此立。今十四絃
者。是謂此二字。不必加竹。恐未必然。存以俟攷。琵
琶者。推手向前。名琵。却手退後。為琶。有打撥鈎挑
之音。今四弦者。是以漢時遣烏孫公主。遠嫁昆彌。
念其遠行。恐懷故國。未免離愁。故命樂工巧裁箏
筑。為馬上之樂。令其途路消遣意也。海印者。大集
云。閻浮所有色像大海。皆有印文。例如來法身性
海。普現一切世出世間染淨諸相也。
△二復釋轉難(二)一滿慈領問。】
「富樓那言我與如來(至)自蔽妙明受此淪溺。」
【蓋滿慈領前而復問。妄因者是欲滅妄以求真也。
我與如來下。領前寶覺真心各各圓滿義。而我昔
遭下。領前因明立所以至三種相續諸大相陵義。
今得聖乘猶未究竟。領前愛戀小乘得少為足義。
諸妄圓滅。領前四喻以及觀相元妄無可指陳義。
獨妙真常。領前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及如來藏三
一圓融義。此敢問下。正問起妄之因。意謂我等小
乘祇知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故於法性未能
究竟。不知此妄之因。復由何起。敢問如來一切眾
生。廼由何故有此妄因。自迷寶覺之體。而蔽妙明
之用。失斯體用而受此相續之淪溺耶。茲因前問
清淨本然山河何起佛。乃答以因無明起。今故復
問。此無明者又因何起。斯正窮源之問也。
△二如來決答(二)一明妄本無因。】
「佛告富樓那汝雖除疑(至)妄性如是因何為在。」
【此由滿慈問云何因有妄。且稱世尊諸妄圓滅。獨
妙真常。似謂迷有所因。妄有可滅。故佛告以妄本
無因。以除滅妄求真之疑也。意謂汝雖聞說觀相
元妄無可指陳。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巳除萬法生
續之惑。諸大相容之疑。然而餘惑未盡。尚不達此
無明無因。故強索之而擬滅也。須知妄本無因。亦
無有滅。設不了然。吾以現前之事。今復問汝。汝試
辯之。自可明矣。汝豈不聞。室羅城中。演若達多。晨
朝照鏡。迷頭自怖。以為魑魅無狀狂走之事乎。於
意云何。此人頭本現在。自責無頭。本非魑魅。自謂
魑魅。此是何因。因何而起。不應無故而狂走耶。尊
者被佛一問。當下分明。遂而對言。是人唯是心自
顛狂。所以亂走更無他。故有何因哉。要知尊者於
喻則解。於法尚迷。故佛就其解處。即舉法要明之。
故云此妙覺圓明之心。佛生同具。其為體也。本來
圓滿。其為用也。本來明妙清淨本然。元無真妄。既
巳目之為虗妄。云何索其有實因。若是果然實有
所因。即為真實。云何名妄。若推其因。元是自心生
諸妄想。展轉相因。初無實體。祇原一念昏迷。從迷
積迷。以歷塵劫。所以積深習厚。雖得聞佛種種發
明。猶然迷惑。不能自返。仍索妄因。豈知如是迷因。
因迷自心。似乎若有。其實本空。但能了得生迷無
因。則汝妄想無所依矣。由是則知。無明妄想尚然
無有能生之因。欲取何者。為所生妄想而滅之乎。
故得菩提者。無非悟得妄本無因。則能事畢矣。豈
有無因之因。以示人乎。正如醒人說夢中事。心縱
精明。欲何因緣。取彼夢境所有之物。以示於人。然
夢境之物。隱隱嚮嚮。似有可取。尚不能取。況復妄
想本來無因。本無所有。欲說其因。豈可得乎。此妄
無因。如彼城中演若達多狂性相似自怖頭走。豈
有因緣。不是有人教他狂走。亦非頭上本來有狂。
但得歇狂。則知此頭非從外得。縱未歇狂。頭亦自
在。有何遺失。富樓那。汝之妄想。與達多狂性。亦復
如是。本元無因。何可妄索。而欲滅之。以為有所在
耶。演若達多云祠授。以從神祠乞得故。魑即山澤
之怪。乃山神而虎形者。魅即宅神。乃猪頭而人形
者。皆鬼類也。
△二顯真非有得。】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至)方悟神珠非從外得。」
【此明不惟妄因本無。即使悟得真非別有。意謂汝
之索妄。祇為求真。但得歇心。別無他術。苟能了得
世間業果以及眾生三種相續。如鏡中眉目。本非
實有。妄現似有。究斯妄想。妄亦無因。自然不隨世
界等三。妄生分別。此心一歇。則三者之生緣。從茲
頓斷。而三種之相續。自此無因。所謂樹倒根斷。更
不復生。此則名為汝自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
果能如是。當下即是本如來藏菩提真心。到得此
間。方知自性本自殊勝。本自清淨。本自光明。清淨
本然。周徧法界。原是自有真心。不是從他假得。由
是而觀。何籍克苦劬勞。焉用肻綮修証。然此之義。
正如有人於自衣中。繫如意珠。而自昏迷。不覺不
知。而窮露他方。乞食馳走。雖然困苦實是貧窮。且
喜其珠不曾遺失。忽然有緣。遇著智者。指其衣內。
示其寶珠。則生平所願。莫不從心。一獲奇珍。致大
饒富。至此始悟。如是神珠。乃衣中之故物。正自巳
之家珍。本自有之。非從他人有所得也。肉間骨。曰
肻。筋肉結處。曰綮。此二字雖見莊子養生篇。義實
不同。此取不假勞筋苦骨之義。智者示珠。喻如來
開示藏性。然此中珠喻。不同法華。彼約結緣。此約
本有。義自各別。
△二兼示阿難(二)一阿難執前疑問。】
「即時阿難在大眾中(至)惟垂大悲開發迷悶。」
【此正當機第三番躡佛語而執因緣也。最初執見
精屬因緣。次執萬法屬因緣。茲執證果屬因緣。意
謂如來向我。極排因緣。如何向他。又說因緣。至如
前文。則曰。以是因緣。世界相續。以是因緣。眾生相
續。以是因緣。業果相續。而鞠其因緣。則曰。覺明空
昧。相待成搖等。為世界因緣。明妄非他。覺明為咎
等。為眾生因緣。貪愛婬欲。殺貪盜貪等。為業果因
緣。現今又說。汝但歇心。不隨分別。則世界眾生業
果三種相續生緣頓斷。而殺盜婬等三者之業因
不生。以明心歇。則妄不生。狂歇即菩提現斯。則說
因說緣。皎然明白。云何如來既說因緣。又頓棄之。
且而我等從此因緣。心得開悟。蓋此因緣之義。豈
獨我等年少有學。籍此入道。即如會中大目連等。
雖於最初從老梵志同修異道。由其途中值波離
等。聞說生滅四諦因緣。方能開悟。然後見佛。得成
聖果。今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籍因緣。則彼外
道拘舍梨等所說。八萬劫後。自然成道。猶如縷丸。
極處停止。不假修證者。翻成第一義諦矣。即使如
來不落因緣。亦墮自然。此又我等迷悶而不解之
者。惟望如來垂大慈悲。開其迷悶而發明也。
△二如來破疑誡勸(二)一破疑(二)一即喻推破。】
「佛告阿難即如城中(至)因緣自然俱為戲論。」
【此雙破因緣自然也。佛言。汝之所疑。因緣自然者。
今且姑就前喻以破之。即如演若達多狂性因緣。
若得滅除。則不狂性自然而出。故汝執此。以為不
屬因緣。即屬自然。只此二途理窮。於是而殊不知
未盡然也。若謂達多頭本自然。則應本自常。然狂
與不狂。無非自然。何因何緣。以照鏡之故。始怖無
頭而狂走耶。此必有因。則頭非自然。明矣。若謂頭
本自然。以照鏡因緣。忽驚無頭而狂走者。是則因
緣非實。所以者何。若實有因緣。何不自然本有之
頭。因照鏡緣故。而實失之乎。既狂之時。頭原無失。
狂歇之時。頭非有得。而狂起狂歇。曾未變易。原無
得失。則頭不藉照鏡因緣有無。明矣。若謂妄本出
於自然。即當本來常有狂怖。不知未狂之日。此狂
怖性。潛匿何所。而不起耶。既無潛狂之所。則狂非
自然。明矣。若謂不狂出於自然。則頭本無失。即當
常常無有狂妄。何為怖頭而狂走耶。是必有因則
不狂。亦非自然。明矣。故知不但頭不屬因緣自然。
即狂亦不屬因緣自然。則知妙覺與無明。俱不屬
因緣自然矣。汝惟一向自昧神珠。他方求食。執緣
執自。固所不免。若使悟得本頭。非自非緣。便識狂
走。亦復如是。則汝所執因緣自然。俱為夢中寱語
戲笑談論。皆無實義者也。
△二以法況顯。】
「是故我言三緣斷故(至)此句方名無戲論法。」
【此佛以法比喻。正顯歇即菩提之正旨也。意謂由
是上來二俱戲論。是故我言。但得三種分別。緣斷
當下。即是菩提真心。然雖如此。切不可作生菩提
會。何以故。謂菩提心生。而生滅心滅。此但是生滅
之心。仍非菩提之真心也。只許緣斷即菩提心。不
許緣斷生菩提心者。正顯不但生滅心盡即滅生
滅者俱盡。至於八地。捨却藏識。無功用道。任運流
入薩婆若海。然亦不可執為自然。真心可以故若
有自然心生生滅心滅。即此自然亦是生滅。非無
生滅者也。何以言之。如以第一義諦無生滅者。名
為自然。是對世諦生滅者。名為因緣。對待而立。非
真無生滅也。猶如世間之物。因諸相雜和。成一體
者。名為因緣和合之性。而遂指彼非和合者。稱本
自天然之性。則此自然與彼因緣。均屬對待。俱為
戲論。皆非實義。直至即本然。非本然即和合非和
合。和合本然。二俱遠離。離之與合。亦復俱非。如此
之句。方名正句。方名活句。真無戲論之法也。離者。
非和合。非自然雙遮句也。合者。即和合。即自然雙
照句也。俱非者。正明即照而遮。即遮而照。所以遮
即非遮。照即非照。故云俱非。
△二誡勸(二)一誡徒聞無功。】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至)愛河乾枯令汝解脫。」
【此誡徒聞無功者。正謂雖然狂心歇處。即是菩提。
要知理雖頓悟。事假漸除。性修二途。不可偏廢。苟
能修由性起。還修自性。性修圓融。方為真實。不然
縱能大徹大悟。止明因地真心。而於菩提涅槃果
地之覺。尚在遙遠。非汝歷劫辛苦勤勞真實修持。
終不能證。不惟能記我說之法。徒然無功。雖復憶
持。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十方如來。九小三大。十二
部經。清淨妙理。如恒河沙。若不真修。祇益戲論。終
無實効。至如汝雖能說因緣自然。於理於事。決定
明了。毫無差錯。故人稱汝。弟子之中。多聞第一。然
此多聞。積劫熏習。而不能免登伽之難。則知非有
真修。徒聞無功。可以明矣。若使徒聞有功。自然不
被邪術所轉。何須待我說大佛頂秘密神呪。方使
登伽之心。淫火頓歇。返邪歸正。立斷凡心。即登聖
位。於我佛法之中。今成精進之林。由彼淫心枯槁。
愛欲河乾。故令生死關頭放汝。逍遙解脫。若非如
來真修實證禪定之功。安能脫汝登伽之難。是知
徒聞無功。未若真修有益。阿那含云。不來以其能
斷欲界九品俱生。名為出欲淤泥。不來欲界受生
故。乃小乘聖位三果名也。
△二勸真修有益。】
「是故阿難汝雖歷劫(至)如何自欺尚留觀聽。」
【此勸修也。正承上文徒聞無功。由是義故。汝雖歷
劫。記憶持誦十方如來秘密章句。妙理精嚴。不如
一日休歇狂心。不生分別。三緣頓斷。三因不生。方
名真修無漏之業。則不漏落生死塵勞。遠離世間
憎異愛同二種無明受生之苦。即如登伽。宿為婬
女。而其業障何等深厚。由我神呪不測之力。銷滅
婬心。斷除愛欲。入佛法中。今則名為性比丘尼。且
與耶輸。同悟歷世宿因。皆由貪愛為苦。從此一念。
熏習精修生滅四諦無漏善法。因是之故。或得三
果而出纏。或證四果而蒙記。此皆弱質女流。尚能
如此。云何汝以堂堂丈夫而反自欺。留戀見聞。且
以世間因緣自然戲論名相。堅執不捨。誠婦人女
子之弗如。不亦愧乎。觀如來究竟當機。可謂至矣
盡矣。如此苦口。真如刀鎗劒戟。言言剌骨。字字驚
心。辭雖斥責。意實勸進也。梵語摩登伽。此云本性。
今從昔號。故名性比丘尼。羅睺羅云障蔽。耶輸陀
羅云華色。
△三獲益開解。】
「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至)身意輕安得未曾有。」
【此敘大眾聞法獲益。以開解也。正因前來聞佛所
說因緣自然。指示分明。激發勸修。教誨諄切。到得
此處。方纔頓悟。則因緣自然之疑。從此銷歸。戲論
名言之惑。自今除却。方知狂心歇處。即是菩提勝
淨明心。不從他得。所以了明真心。開悟實相。是以
若身若意。莫不輕安。聞所未聞。得未曾有。此正經
家描寫當時法會大眾獲益開解慶快通身之義。
以上通結前文。約破顯談定體。以明信解之理竟。
△二約修證談定用以明行證之事(二)。一明正助
以示行(二)。一示當機圓通正修(二)。一阿難述領致
請。】
「重復悲淚頂禮佛足(至)在會一心佇佛慈旨。」
【此敘領悟巳解藏性而請進修之法門也。以前來
悲淚雖多。皆傷迷昧。今則了明自性。所以解悟既
深。悲感愈切。以故重復悲淚。三業殷勤。而白佛言。
最尊無上大慈大悲。清而不濁。淨而無染。眾寶之
王。如如意珠。隨心滿願。靡不獲益。善於發揮開導
指示我等自心。能以如是達多照鏡種種因緣。及
與自然。轉灣抹角。權巧方便。而復提明徒聞無功。
獎勸真修有益。是皆誘引沉淪長夜之夫。出於憎
愛二苦之海。此恩此德。曷可能酬。然則世尊我等
今者。雖承上來圓融。指示離即離非是即非即。以
至狂心自歇。即是菩提。如是法音。解悟了知。如來
藏性。妙覺明心。清淨本然。徧十方界。故其為體。無
不含容。而其為用。無不發育。即如來國土寶嚴妙
剎。莫不含容而發育也。既獲此心。誠為慶幸。將謂
識得一。則萬事畢。更無別事。不意如來復責多聞
無功。不及真修有益。然欲修習。其如藏性。微妙難
思。心言路絕。無門可入。將柰之何。我等今日。猶如
無家無業旅邸飄泊窮苦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
屋。不獲其門。終莫能入。惟願如來示諸在會蒙愚
暗鈍入門之路。令其捐捨小乘有餘涅槃畢。然親
獲如來自證無餘涅槃。懇求指示。佛於本昔。因地
發心。自修行路。令有學者。從何法門。攝持折伏。無
始以來。妄想攀緣。如何便得一心總持。三藏圓融。
入佛知見。而獲總相大法門耶。此中無餘涅槃果
地覺本。發心路。因地心。此正求示因心以趣果覺
也。陸宿曰旅。水宿曰泊。心游理外。喻旅泊。佛有法
界。猶天王。賜與喻開示。華屋喻藏性。雖獲喻信解。
要因門入喻因解發行。由行證理。無餘者。五住俱
盡。二死永亡。無餘惑也。疇昔者。猶云往昔也。陀羅
尼云總持。佇猶俟候也。
△二如來宣示法要(二)一經家敘意。】
「爾時世尊哀愍會中(至)宣示阿難及諸大眾。」
【此經家敘佛之意。正為哀憐愍念。捨小向大。雖然
悟得菩提真心。未有入門。不自在者。及為當來末
世眾生能發菩提心者。開無上之真乘。為妙修之
要路。以故宣告當機及示大眾耳。
△二世尊正示(二)一雙審二本(二)一總徵。】
「汝等決定發菩提心(至)云何初心二義決定。」
【此總徵二決定義也。佛謂汝等決然一定。要發無
上菩提之心。於大佛頂首楞嚴王十方如來。同共
修證妙三摩提。銳志精修。不生懈惰。疲勞厭倦。決
不退轉。定無猶豫。此誠難得。然當先明。從本覺發
始覺。最初之心而有真妄二義。必須決擇分明。揀
定真實。方不錯亂。修習則斯妙定可以入矣。故總
徵曰。云何初心二義決定。此因阿難問。無餘涅槃。
本發心路。及攝伏攀緣。入佛知見。故佛告以二決
定義。意謂欲知本發心路。但須決去生滅妄心。得
不生滅。為因地心。然後圓成不生不滅涅槃果德。
此初心第一決定義也。若欲攝伏攀緣。須審煩惱
根本在於何處。但知根本。然後定取圓通本根。一
門深入。則六知根一時清淨。此初心第二決定義
也。
△二別釋(二)一審因地心(二)一總勸須審。】
「阿難第一義者汝等若欲(至)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此別釋二決定者。必須因心果覺。始末相當。為進
修之基也。阿難所謂。第一決定義者。汝等若欲決
定其志。捐捨小乘。進趣大乘。而欲證入佛知佛見
者。若然應當審諦細觀。此因地所登進修。初心與
佛果地位本覺真心。為同乎。為異乎。若同則可設
於因地中。仍以分別因緣自然之生滅心。用而為
本。作進修因。而欲求其無上真乘不生不滅常住
佛果。是猶蒸砂作飯。棄水求波。決定無有如是處
矣。蓋生滅心屬有作無常者也。不生滅屬無作真
常者也。必要因果相同。斯則菩提涅槃方可希冀。
所謂頭正尾正者矣。
△二正示當審(二)一總立例。】
「以是義故汝當照明(至)由是始終無壞滅故。」
【此明世間虗空以可作。不可作總例生滅心與不
生滅也。意謂以是因心果覺。必須相同之義。由心
有生滅及不生滅之故。設汝未明。不妨先當照察
審明諸器世間常無常理。然而凡屬可作之法。畢
竟無常。皆從變遷。莫不壞滅。阿難汝又更觀仔細
審察諸可作法。誰是不壞。然終不聞爛壞虗空。何
以故。以其虗空非可造作。既無造作。由是始終亦
無壞滅。故知欲求不生滅果。須取無作不壞之因
不得更用生滅心矣。清凉云。世間者。世即隱覆義。
隱覆勝義故。又可破壞義。三世所遷故。間者。墮虗
偽中故。隱覆之性。即墮虗偽故。世即是間。持業釋
也。
△二別示法(二)一以生滅法例可作(二)一出妄總
標。】
「則汝身中堅相為地(至)從始入終五疊渾濁。」
【此就一身。出其虗妄。總標生滅之法皆可作也。意
謂必取無生滅心為因地者。果何說耶。良以心海
五事渾濁無時清淨。今欲澄之。以取佛果非不生
滅。以為因心。必不能也。然不生滅常住真心。本無
渾濁。何由而有。是則因汝此身之中。若骨肉之堅
相。謂之為地。潤濕之精液。謂之為水。煖觸之氣相。
謂之為火。動搖之脉息。謂之為風。此皆有作可壞
之法。由此四大執以為身。而自纏自縛。故將常住
真心本無生滅渾濁者。翻成生滅渾濁矣。由是分
開湛圓妙覺。從茲間隔本妙明心。故在眼者。祇稱
為視。在耳者。便目為聽。在鼻舌身者。俱名為覺。在
意者。惟呼曰察。則知元本一精明。妄成六和。合於
無分隔中。妄成分隔。以其從迷一真之始。至成六
入之終。而渾濁之事。遂有五重。然餘經明五濁。咸
以五利為見。五鈍為煩惱。眾生但攬見慢果。立此
假名。命以連持一期色心為體。劫無別體。但以四
濁聚在其時。今經不然。蓋約五陰妄想。為五濁也。
以其既有能覺能察之六根。必有所覺所察之六
塵。此則總為色陰。由其六根。領納六塵。則為受陰。
以緣前塵。引起分別。名為想陰。既起分別。遍緣諸
塵。念念生滅。相續不斷。名為行陰。既有前七分別
種現。熏其藏性。轉成藏識。即名識陰。此又色陰為
始。識陰為終。遂有五種之渾濁也。疊猶重也。
△二依義別釋(二)一通明濁義。】
「云何為濁阿難譬如清水(至)汝濁五重亦復如是。」
【此釋濁義也。云何謂之為濁耶。阿難譬如清水清
潔者。其本然也。若彼塵土灰沙之類。質則留礙。而
有形塊。然此二者各有一定之體性。自然彼此不
相循順。倐有人焉。取彼塵土。投之淨水。則留礙者
失其留礙。而清潔者亡其清潔。俱化為渾為濁矣。
而水容土貌。汩然難明。故名為濁。蓋汝之濁。乃有
五重。亦如是也。清凉云。梵語達磨多。此云法爾。亦
云法界。或曰法性。言法爾者。謂法本自然。應如是
爾。汩然者。混亂也。謂水土相混。雜亂難明也。
△二別示濁名。】
「阿難汝見虗空徧十方界(至)是第五重名為命濁。」
【此示濁名也。阿難蓋濁之名。俱詳有五。如汝舉眼
見空之時。若空若見。俱徧十方。要且不知。何者為
空之邊涯。何者是見之際畔。則空與見。混亂不分。
故有空處。則無能見之體。於有見處。則無所覺之
空。由是一空一見二者縱橫義。如經之與緯。互相
交織。自不能分。妄成濁相。見空既爾。見色亦然。眼
根既爾。餘根亦然。此由妄認四大以為身相。故有
根塵相對。擾亂真性。渾濁妙明。遂成色陰。是第一
重名劫濁也。此以五濁依於五陰。以根塵皆色故
屬色陰。而以眼根見空。說者渾濁義顯也。成住壞
空皆名為劫。故以見空。為劫濁也。既巳根塵相對。
自必生識。領納前塵而成受陰。故言汝身本無四
大。由於現世。最初托胎。摶取精血。增長四大。以為
身體。於是見聞覺知。元一精明。本無留礙。由其四
大壅塞不能融通。則無留礙者。而成留礙矣。地水
火風元是頑物。本無知覺。被此覺知。周旋領納。以
為身境。則無知覺者。而有覺知矣。由於一旋一壅
義如一經一緯。兩相交織。而不可分。以故四大本
無知覺。由因妄織。雖針鋒草刺。皆有痛覺。是以眾
生便起身見因。而復起斷常有無。以至六十二見。
濁亂真心。是第二重名見濁也。見濁為受陰者。以
見聞覺知名六受用根。故見濁依受陰也。由因前
塵卸落影像引起六識而為想陰。故曰。又汝心中。
憶想過去。識別現在。誦習未來。然此三者。本來無
性。為因意識。遂發知見。即此意識本無容貌知覺。
為六塵所現。似有容貌知覺。是故意識離塵。則無
識之自相。塵離識覺。亦無塵之自性。故一塵一覺。
猶如經緯。互相交織。不可分辯。所以緣塵想念。貪
戀無休。故成濁相。擾亂真性。名第三重煩惱濁也。
前六識既緣根境。則第七識思量執我。於真性中。
妄起生滅。念念遷流。而成行陰。故曰。又汝心中。從
朝至夕。生住異滅。不暫停止。若依執我之知見。每
每欲其常留世間。其如善惡之業運。每每催其常
遷國土。如人私心。雖戀鄉井。柰有官事。須往他邦。
故留者未能常留。而遷者亦難頓遷。一留一遷。互
相交織。而不可分。妄成濁相。翻涅槃性。為生死因。
昇沉三界。往返七聚。濁亂真性。是第四重為眾生
濁也。由前根塵識三皆有種現。熏如來藏。轉成藏
識。即含藏執持。而為識陰。故曰。汝等見聞。元是一
體。本無異性。祇由眾塵隔越。各開門戶。無狀異生。
然以性中而論。事同一家。知覺相通。似同而非異。
若據用中而說。不無彼此互相違背。似異而非同。
一同一異。二皆失準。兩相交織。妄成濁相。轉如來
藏。隨染淨因。惑亂真心。作總報主。是第五重為命
濁也。命即第八識。所謂煖息識三。連持不斷。名之
曰命。故命濁依識陰也。此五濁者。總因迷真逐妄。
遂成渾濁。不能清潔。今佛將授澄濁之方。故先指
示生濁之由也。
△二以無生滅例虗空(二)一澄濁還清。】
「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至)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此明澄濁還清示修定之功夫也。蓋以四大五蘊
根塵識法自相而言。無非濁水。由性而論。皆如來
藏。無非濁水中之清水性也。今者如來將令當機
即就耳根而修習者。正為濁水中有清水性耳。故
云。汝今欲令現前所具日用尋常見聞覺知此之
四性。必要遠契如來常樂我淨佛之四德。若爾應
當先明四纏幻化。皆由虗妄之因緣。擇去五重。乃
是死生之根本。然後依取不生不滅圓滿湛寂常
住真性。由性起修。還修自性。性修不二。方可成功。
既依湛性為定體。即以湛性為定用。旋其虗妄根
塵。轉為真實自性。伏除五陰之滅生。仍還一真之
元覺。乃得本來元有妙明真覺。無生無滅。常住真
性。為因地心。至此始入十信滿心。然後自初住至
等覺圓成果地之真修。直至妙覺圓成果地之實
證。是則因心果覺。名目相應。發心究竟。不二異矣。
此中先擇生死等澄濁也。伏還元覺等還清也。乃
一經進修。極要緊處。欲修此定者。幸細味焉。
△二以喻合法。】
「如澄濁水貯於靜器(至)皆合涅槃清淨妙德。」
【此即喻上圓湛旋妄之功夫也。以前投土而喻濁
相。今仍澄濁。還成清水。以喻修證之相。濁水者。通
譬五重渾濁。淨器者。別喻圓通根性。如澄濁水。須
貯淨器。欲除渾濁。須擇圓根。靜深不動。喻定力堅
固。沙土自沉。喻前四重不復相織。圓伏五住煩惱。
而麤垢任運先落也。清水現前。喻真見道。湛圓本
體妙覺明心。方顯現也。至此名為初伏客塵煩惱。
猶前之沙土初沉。泥還尚在。喻破四陰。雖斷界內
見思。其界外無明。識陰之根。則伏而未斷也。去泥
純水。喻破識陰。半分生滅。湛入合湛。正斷界外無
明。從圓初住分斷。乃至妙覺究竟斷盡。故曰。名為
永斷根本無明也。以上皆喻澄濁之功夫。此下方
明還清之德用。由其五濁既盡。則此心水清而且
明。精純不雜。正猶海印。一切世間千態萬狀。莫不
影現其中。不為四纏五蘊煩惱所局。凡有舉措。悉
為妙用。皆合如來常樂我淨清淨涅槃無作妙德。
斯如泥盡水純。任從攬淘。不復再渾之矣。
△二審煩惱本(二)一總勸須審。】
「第二義者汝等必欲(至)云何降伏取如來位。」
【此勸審煩惱根本起滅處也。所謂第二義者。若汝
阿難等於大眾。必定欲發證菩提心。於菩薩乘。生
大勇猛。定要攝伏。疇昔攀緣。決定棄捐四纏五濁
諸有作為虗妄之相。若然應當仔細詳審觀察煩
惱根本。勘此煩惱根本。自從無始。以至今來。如何
謂之為發業。如何稱之為潤生。誰乃作業之頭。誰
是受報之主。蓋煩惱即發業無明。以能發現行之
業用。故如分別取捨等。屬第六識也。根本即潤生
無明。以能潤種子而受生。故如生憎愛。投胎領命
者。屬第八識也。然攀緣作業。惟六識最勝。是作業
頭。能作染淨業因故也。而受報者。惟此八識。是總
報主。能含藏執。持染淨種子。不散失故也。然細推
之。則前七識俱屬八識自體現起。所謂自作自受
者也。是故阿難汝欲修證無上菩提。設若不能審
明煩惱詳察根本。則不能知虗妄六根以及六塵
自從何處。有此顛倒。蓋根塵識種。所謂微細生滅
因者。皆第八識含藏故也。既不知此。自不能知。根
塵識法雖有現行。本自虗妄。但由最初一念不覺。
妄分能所。逐妄迷真。遂成顛倒。則知顛倒自八識
處而現起也。爾且顛倒之處。尚不能知。云何而欲
降伏攀緣。取如來藏之果位耶。是故欲滅顛倒者。
須知起顛倒處可也。
△二正示當審(二)一總立例。】
「阿難汝觀世間解結之人(至)空無形相無結解故。」
【此立結解比例。以況真性也。故曰。阿難汝若不知
顛倒與不顛倒處。伹觀世間結。結與解結之人。自
可明矣。蓋結結例顛倒處。解結例不顛倒處。結解
雖異。皆此人也。是故欲解結。必見結處。設若不見
所結之處。云何能知解結處乎。此正例上不知虗
妄根塵。何處顛倒。處尚不知。云何降伏取如來位
下。乃況顯須知有結有解。仍屬生滅識心。未若本
無結解不生不滅如來藏性。所以從來不聞世有
虗空。被汝隳壞。而分裂者。此何以故。以其虗空本
無形相。亦無結解故也。則知如來藏性。亦復如是
矣。隳裂之義。猶解開也。
△二別示法(二)一以顛倒例結(二)一總示結根。】
「則汝現前眼耳鼻舌(至)於器世間不能超越。」
【此示結之根源也。意謂何者謂之為結耶。則汝現
前所謂眼耳鼻舌身心者。六根是也。以此六根。引
起六識。吸撮六塵。渾濁藏性。其猶家人為賊作媒。
勾引家賊。自劫家寶。由此根塵識法。自從無始。妄
認四大五陰。以為身心。故有正報眾生世界。由是
妄起分別。自生纏縛。分湛圓妙覺。為視聽覺察。所
以於依報之器世間。故視不能超之於色。聽不能
越之於聲。良由根塵識三互相交織而成結矣。由
是觀之。則此三者。元一湛圓妙覺明心之所現起。
而返損滅如來藏中功德法財。是何異家賊而劫
家寶乎。然能解散其結。則根塵不偶。妙用現前。即
破家之賊。亦成守家之主矣。
△二別明結相(二)一就眾生性。以明數無多少。】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世界(至)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此就眾生世界。明其纏縛不能超越器世間者。以
根有結相數量定限故也。但凡欲修定者。必先解
除根中之結。方可進修。然根又有圓者與不圓者。
修行功夫。日劫相倍。不可不選。欲選圓根。必須通
達六根數量。如其不然。憑何解結而選擇耶。故佛
徵言。阿難云何名為眾生正報之世界耶。世即現
在身中所有遷流。即名為世界。即此身前後上下
左右中間。即名為界。汝今當知。四正四隅上下為
界。則方位有十。過去未來現在為世。則流數有三。
良以一切眾生本無身結之相。但由四大五蘊互
相交織。妄成身結之相。既有身結根塵等相。則世
與界。在一身中。彼此貿易。互相遷流。故云世之與
界。交相涉也。然界雖十方。而十方中。惟取東西南
北四方為正。不取上下。以上下乃即四方之上下。
無定位故。不取四隅。以四隅即四方交接之中。無
定方故。即以此定位之四方。涉彼遷流之三世。以
四方各有三世。共成十二。若欲以世涉方。而三世
各有四方。亦成十二。故曰宛轉十二流變。三疊者。
謂自一念遷流。而變為十百千之三疊也。今且以
方涉世。以明三疊。第一疊。約四方。各論三世。四三
共成十二。第二疊。於東方三世。變一為十。成三十。
南西北方。亦復如是。四方共成一百二十。第三疊。
以東方三十。變十為百。成三百。三方亦爾。四方總
共一千二百。今言一十百千。舉大數耳。設欲以世
涉方。例此可推。此世界交涉結相之定數也。設以
此身。一總該括數量而論。自一變為十二之始。至
百變為千二之終。則一總通具千二百也。猶云統
體一太極耳。此雖總數。然在六根之中。亦復各各
具足功能德用。有千二百者。正物物一太極也。此
約身中一念遷流功德數量。是為如是。若一時一
日。豈能算哉。功者言力。德者言用。謂六根中。各有
相涉縱橫交織之力用也。此就六根了別之性是
同。故云各各功德有千二百。下對六塵了別之用
有異。所以功德全缺。不等是。則性中相知用中相
背也。
△二約境界相。以明用有優劣。】
「阿難汝復於中克定優劣(至)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此明六根對塵之用。不無優劣。故令當機自選擇
也。上就性中相知。則無優劣。此明用中相背。故有
優劣耳。阿難汝復於此六根之中。自先克定。何者
為優。何者是劣。如眼以觀見為用者。不能見後故。
暗止能見前故。明以前方之明。合後方之暗。以及
左右旁觀。是為四方。以功德論。四方各二百。四隅
各一百。今眼見前。以及左右。共是三方。則成六百。
并前二隅二百。合成八百。惟後一方二百。及後二
隅二百。不見就三世而三分論之。今得八百。乃三
分之二也。約四方而四分明之。今見三方。是三分
言功也。不見一方。是一分無德也。當知眼唯八百
功德。不是圓根。如耳以聽為用者。然其聽最為周
徧。雖十方事。亦無遺失。故動而有聲之時。便知其
若邇若遙。靜而無聲之時。更覺其無邊無際。當知
耳根圓滿千二。無有缺欠。於諸根中。為最優也。如
鼻以齅聞為用者。齅則雙通出息入息。雖然有出
有入。而又闕於中間交接。以是驗知三分之中。闕
去其一。當知鼻唯八百功德。亦非圓根。如舌之為
用。不論甞味。唯取宣揚。盡諸世間出世間智。皆能
談說。雖言有方。分詞或有局。而理無窮盡。義則該
通。當知舌根圓滿千二。亦是圓根如。身以覺觸為
用者。觸則有違有順。然合時則能覺。離時則不知。
以合時能覺。有違有順。是具二分。若以身根三分
騐之。而闕離中之一。當知身根惟有八百。亦非圓
根。如意以徧緣諸法為用故。能默容十方三世。乃
至世出世法。若聖若凡。無不包容。盡其涯際。是則
意根具足千二。亦云圓根。以是六根功德有優有
劣。汝當克定而自擇也。
△二以降伏例解(二)一略示心要。】
「阿難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至)彼六知根一時清淨。」
【此略示選根解結為修心之要訣也。意謂既知虗
妄之結本。復識圓缼之六根。正宜揀取圓根。解除
結相。為修心之緊要也。故曰。阿難汝等。今者欲逆
二種生死。不順五欲塵流。且必定要返窮欲流起
結之根。而至不生不滅之地者。先當勘驗此等六
種。能受用根。誰為合中取境。誰是離中取境。誰深
而難測。誰淺而易知。誰為用具而圓通。誰是不圓
而用缺。若能於此六受用根。自審自驗。悟得何者。
為圓通根。即取此根。方能逆彼。無始巳來。四大六
根。相織妄成流逸奔境之生死結也。今欲解除。仍
從六根。然六根之用。有圓者有不圓者。但得循順
一圓通根。方為極妙。設於不離不深不圓之根。較
其功効。猶日劫之相倍也。我今上來巳經備顯六
根之內。湛圓明性。本來所具功德數量。有離有合。
有深有淺。有全有缺。歷歷分明。是為如是。但隨汝
自。詳擇其間。有可堪能。入不生滅者。吾當開發指
明。令汝增長定力。進取菩提。然我令汝自擇。而不
為汝擇者。亦自有故。良以十方如來因機設教。萬
別千差。隨於七大十八界中。一一修行。門門可入。
皆得圓滿無上菩提。亦無優劣可以揀擇。但汝根
性下而且劣。未能圓通得自在慧。於六根門頭。未
免不諳。故我將彼離合優劣。一一宣揚。令汝於此
六門之中。但選一門。從此深入。若能深入一門。則
得一根。無有妄結。是一解一切解矣。而彼六種能
知之根。頓於一時俱獲清淨。即前所謂十方如來
一門。超出妙莊嚴路者。此也。誰者。乃審問之詞。眼
耳則離。鼻舌身合。意深五淺耳。舌意圓。餘三悉非。
六受用根者。以色等諸塵。為眼等六根。所受用故。
六湛圓明者。以六根皆由粘湛所成故也。
△二廣示心要(二)一疑請。】
「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逆流(至)能令六根一時清淨。」
【此疑有二當機。意謂云何方為返窮流根。又且根
既有六。自有六結。如何入一無妄。彼六皆淨。乃因
解未明徹故。躡前二義。以請益也。
△二正示(二)一約惑體總示(二)一統示流根。】
「佛告阿難汝今巳得(至)生住異滅分劑頭數。」
【此正廣示心要。而先指所逆之流也。佛告阿難。汝
今雖然從凡入聖。巳得初果。預入聖流。巳滅三界
眾生世間見道位中所斷八十八使之惑。此乃見
流。謂意根對法塵。起分別見。因此流轉生死。不能
出離。故名見流。雖能知是。然猶未知。意根之中。種
子生現行。現行生種子。積劫相生。無始巳來。虗妄
習氣。彼之習氣。要因修道所可斷得。即九十一品
思惑。又名欲流有流無明流。欲流者。謂前五根貪
愛五塵。名為思惑由此思惑。流轉欲界。不能出離。
故名欲流。有流者。因果不妄。名之為有。謂色無色
界思惑。因此思惑。流轉色無色界。不能出離。故名
有流。無明流者。謂無所明了。即三界思惑中。一分
癡相。由此無明。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故名無明流。
斷此三流。即證四果。由二果三果以及四向。皆為
修道。故名修所斷得也。以上四流見思二惑。皆界
內所斷。非巳出界者所斷也。此言當機於我執尚
然未盡。何況界外見思及此含藏識中俱生我法
微細之惑。所謂塵沙無明者耶。生住異滅者。按起
信論。三細中業相。是生相。三細後二。六麤前二為
住相。六麤三四為異相。第五為滅相。第六不與焉。
分齊頭數者。謂初住以上。至於妙覺。共有四十二
品。所謂惟佛與佛。乃能究竟。若汝預流小果。安得
而知。由其不達一心。未能深入一門。逆窮妄流之
根。所以六種結縛。頓難清淨也。又生住異滅分齊
頭數者。如凡夫覺滅相。二乘覺異相。法身位菩薩
覺住相。滿足位菩薩覺生相。即斷惑分齊。所有頭
數也。圓覺云。修禪那者。心中了知生住異滅分齊
頭數。然此之說。與彼有異。此文之義。欲斷彼生。彼
經之談。欲知此數。義不同耳。
△二辯明一六。】
「今汝且觀現前六根(至)六受用根亦復如是。」
【此答一入六淨之義。以明本無一六也。佛言。汝既
不知一入六淨之故。今汝且觀現前六根。定為一
乎。定為六乎。若言定一。耳亦可見。目亦可聞。頭亦
可履。足亦可語。今則不爾。何為定一。若言定六。則
身口與耳。各有自性。不相為用。我今說法。汝之六
根。誰來領受。阿難對言。我用耳聞佛言。既定是六。
汝耳自聞。則與身口不相關涉。如何又口問而身
欽耶。可見亦非定六矣。是故應知。本非定一。終非
定六。何故始以性中相知。則非定六。終以用中相
背。故非定一。豈終不然。汝之六根。元有一定之一。
又元有一定之六耶。阿難當知。既非定一。又非定
六。而眾生為六為一者。何哉。良由無始一念顛倒。
根塵妄織。交相淪溺。互成替代。以為結根。故於圓
滿常住。湛然性體。妄起分別。為視為聽。為覺為察。
所以一六之義。由此而生。故凡夫執六。小乘執一。
而曾不知圓湛性體本非六一。今者汝巳得須陀
洹。不入六塵。雖六用不行。惟銷現行。然虗習種子。
猶在含藏識中。以故未能亡一。由其根塵種子俱
存宜乎。不知一入六淨之故也。然一六正義。雖依
圓湛體生。而圓湛性體。本非一六。正如太空之參
含羣器。由器之形方圓長短而有異。而遂名太空。
為異空。豈不謬乎。設若除去器異。而觀虗空。亦可
說空為一。斯亦對異說一。而虗空何有一異乎。庶
不知為一為異。自在器形。因器形異。故說空為不
同。以除去器故。說虗空為同。只在器之去留而巳。
彼太虗空。云何因汝言說。當真成其同與不同哉。
既不為汝成同不同。何況更名此太虗空是一非
一耶。然則說空為異為一者。真妄矣。太空既爾。則
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復如是。無非因結根而說性
為六。銷結根而說性為一。徒言說耳。而圓湛性體。
豈為汝之言說。當真成其一六之殊哉。由此根性
本非一六。故一解六銷而一入六淨也。
△二約結相別示(二)一明迷真成結。】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至)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此明迷真體而成結根也。正承上文既曰。非一非
六。然則何由而有六耶。故此出其根。由見得圓湛
性體本非一六。但由黏湛發妄。遂至如是。蓋圓湛
本體。如鏡照物。本無染著。但由明暗二種色塵相
形互織。於妙圓中。而湛圓妙性。一念不覺。遂被黏
著。引發見精。照映色塵。即攬色塵。結成一團。為勝
義根。此根雖屬色法。猶是淨色。未染麤濁。故曰根
元。目為清淨四大。其相微細。非聖天眼。莫能分辯。
因有勝義。為浮根元。依此立名。即為眼體。如蒲萄
朵。既有浮根。是外依色香味觸。內依地水火風。結
成二根。則見精托根。流逸奔色。而循色流轉。無返
本時。斯成眼根之結也。由其動靜二種聲塵。互相
扣擊。於妙圓中。而湛圓妙性。一念不覺。遂被黏著。
引發聞精。照映聲塵。遂卷聲塵。結成勝義。此根雖
屬色法。猶是淨色。未染麤觸。故曰根元。目為清淨
四大。其相微細。愚者難辯。因有勝義。為浮根元。依
此立名。即為耳體。如新卷葉。既有浮根。是外依四
塵。內依四大。能所八法。結成二根。而聞精托根。流
逸奔聲。即循聲流轉。無有窮時。乃成耳根之結也。
相擊。互相扣擊。不相容也。卷包攬也。由通塞下。明
鼻根之結也。相發。互相引發也。納吸取也。餘准上
釋。由恬變下。明舌根之結也。恬者。恬然不動。無味
之味也。變即五味之總。有味之味也。以有味無味
相對而成二種也。參雜和也。絞旋取也。由離合下。
明身根之結也。二者交際。曰摩。摶攬取也。腰鼓俗
呼杖鼓。顙即鼓腔也。由生滅下。明意根之結也。知
精者。指勝義根。意思者。謂意以思量。了別為性也。
幽室見者。如人在明處。不見暗室人。暗室中之人。
能見明處人。蓋此意根處於身內。為前五根思量
籌度義。亦如之下。總結曰。如是六根。皆由圓湛覺
明之體。一念不覺。而有能明之明覺。此覺一妄。遂
而失彼精真了知。由是黏著色聲等塵。以故妄發
見聞等光耳。此正一六根元所結之由也。以是六
根元係結塵所成。故汝現今離明暗色塵。則無能
見之。自體離動靜聲塵。元無能聽之本質。無通塞
之香塵。則能齅之性不生。非變恬之味塵。則能嘗
之性。無從自出。設不離合。則能覺觸性。本來自無。
若無生滅。則了知根。亦無處安頓可以寄托矣。此
中流逸奔三字。正狀六根攀緣熾盛妄念多端故。
流者。如怒濤之赴壑。逸者。若野火之燒山。奔者。猶
駿馬之馳坂。其順而莫遏之勢。如此若欲銷塵解
結。非有截流之機。其何以制之者哉。
△二明返妄為解(三)一示返妄圓拔。】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至)諸餘五黏應拔圓脫。」
【此明返妄一入六淨。以示解結之法也。正以圓湛
性體本無六根。特為妄塵相織。交結成根。今欲實
解。須除妄塵。故云汝但。返旋六根。不去循順。如動
靜等一十二種諸有作為。虗妄塵相。但得不隨諸
塵。任運流轉。則根中之結。是一解而一切解矣。足
見圓頓修習功夫。最為簡易者也。即其現前六根
之中。隨取一根。為下手處。專心努力。念茲在茲。如
猫捕鼠。心心無間。併力於一。而旋拔之。但得一處。
外脫塵黏。內旋根伏。則根塵不偶。而熟處漸生。生
處漸熟。既能伏妄。自必歸真。而本來元有常住真
心。由之顯現。更不逐色尋聲。永絕攀緣妄想。則自
性本具大光明藏。從茲發耀。自是輝天鑑地。耀古
騰今。果然耀性。發自真明。則餘五根沾黏結縛。應
時齊拔。而圓全解脫矣。至此則外不由塵。內不循
根。靈光獨耀。逈脫根塵。所謂露地白牛者矣。此不
循二字。即返妄解。結要訣。乃制流逸奔塵之覊勒
也。
△二示悟真互用(二)一舉互用人。】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至)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此明悟真。特舉六人。以證六根互用也。意謂既悟
真性。至此則外不由十二種塵。故所起之知。方是
真知。所起之見。方名真見。且內不循勝浮二根。故
心光獨露。徹照無涯。權寄二根。光明自發。寄者。如
智論云。報生天眼。在肉眼中。此乃寄於肉眼。而得
天眼。今之覺明知見。寄諸浮勝。而光明自發也。由
是根塵雙脫之故。現前六根互相為用。則耳可見
色。眼可聞聲。有時一根徧作諸根。有時諸根共作
一根。六用互通。六根自在。此正入一無妄。彼六知
根一時清淨也。故引證曰。阿難汝豈不知。今此祇
園楞嚴會中。如阿那律陀。無目者而能見矣。跋難
陀龍。無耳者而能聽矣。殑伽神女。非鼻者能聞香
矣。憍梵鉢提。異舌者能知味矣。舜若多神。無身者
能覺觸矣。摩訶迦葉。滅意根者能了知矣。是六人
者。或凡夫業報。或小乘修得。尚不局根。何況圓拔
而不互用者哉。阿難。汝今諸根患不圓拔。若能圓
拔。豈止六根互用而巳。但得心光煥發。內外瑩徹。
表裏一如。則浮塵勝義之根。與夫器界明暗色空
諸變化相。猶如沸湯之銷薄氷。應於一念之間。傾
刻俱化。轉成無上之知。無上之覺矣。阿那律陀云。
無滅以多睡故。被佛所呵。七日不眠。遂失雙目。佛
令修習樂見照明金剛三昧。即獲半頭天眼。見三
千界。如觀掌果。故云無目而見。䟦云善。難陀云歡
喜。此兄弟二龍。常護摩竭提國。雨澤以時。民無饑
年。瓶沙大王。年設一會。以報龍德。人皆歡喜。因此
得名。以龍虧聦。用其角聽。故云無耳能聽。殑伽云
天堂來。此係河名。從無熱惱池南面銀象口出流。
入東印土。洑流入地。出積石山。即為此土黃河源
也。神即主河之神。乃女形也。為餘習所咄小婢者。
是矣。驕梵鉢提云牛呞。以有牛呞病。其舌似牛。異
於常人。能辯諸味。故云異舌知味。舜若多云。空即
主空神也。雖無有身。能覺觸者。此神多劫以無身
為苦。如來放拔苦光。映令暫現。以有身觸。樂不可
言。所現身質。其相如風。故曰無身而覺觸也。滅盡
定者。大小俱有。然修意不同小乘是事滅。唯滅六
識全分。盡七識染分。即名滅盡。留淨分不斷。為持
定故。大乘是理滅。具有五蘊八識見相心心所法。
當體寂滅。盡無有餘。故清凉云。一切法滅盡。三昧
智通達。摩訶迦葉云。大飲光即今持衣入定。鷄足
山中。待彌勒下生者。是也。發光二字。與前黏妄發
光文相照應。蓋黏妄發者。緣影光也。內瑩發者。真
心光也。
△二引互用例。】
「阿難如彼世人聚見於眼(至)云何覺明不成圓玅。」
【此引六根互用之例也。以上雖發明六根互用事
理皆詳。然恐尋香遂塊。執為修成。不悟性具。故引
世人。以為例也。意謂阿難。汝若不達一入六淨諸
根互用之義。但觀世人。見不藉明。例可知矣。如彼
世人。未悟性明。不知見性。圓融無礙。惟以見性。聚
於眼根。故離根離明。便謂不見。設若令其急合兩
眼。則暗相現前。毫無所見。雖有六根。黯然莫辯。則
與頭足不能見聞。相類無異。然而彼人設若以手
循順身體。外面摸揑。上下族繞。彼雖合眼。不曾看
見。而頭之與足。一一辯別。了然無惑。是則暗中知
覺。與明中知覺。原無有異。足見是同。故知藉緣之
見。必要因明。設遇其暗。便成無見。若是不藉明緣。
而見性自發者。方名真見。則諸暗相永不能昏。是
知真見明固不能使其明。而暗亦不能令其暗。所
謂自性光明本來具足者也。然則世人尚不藉明。
可以有見。何況根塵既銷。內瑩發光之人乎。云何
真覺之體。豈無妙明而不成圓融妙用者耶。
△三顯真常性本(二)一示圓常性(二)一因疑致
問。】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說言(至)惟垂大慈開我蒙恡。」
【此當機謬解佛語妄生斷滅之疑。以致問也。以聞
上來根塵既銷。云何覺明不成圓妙。意謂既是根
塵並銷。万名解結。如何又教於六根中。選圓根耶。
且而六根俱屬生滅。若仍用之。是以生滅之因。求
不生滅之果。得無因果名目不相應乎。故按定佛
語。而啟白言。世尊。如佛前來。曾與我言。若於因地。
依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
處。是則欲求常住者。必要因地覺心與果地覺。名
目相應。方為可爾。世尊。如果位中斷五住所獲之
菩提。除二死而證之涅槃。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之
真如。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之佛性。本來白淨無垢
離障之菴摩羅識。一塵不立清淨本然之空。如來
藏轉識歸性周鑑無遺之大圓鏡智。此之七種。名
雖差別。然皆果地自證之德。本來清淨。本自圓滿。
故其體性。堅而莫動。凝而不流。從無變滅。如金剛
王寶。能壞一切。一切莫壞。乃究竟堅固。常住不壞。
一成永成。更無變易者也。故知欲獲此果。必要不
壞之因。明矣。前來蒙佛。傋顯六湛。勅選一根。當為
發明。令我增進。今且又云。離明離暗。無有見等。若
此見聽。諸根果爾。離於明暗動靜通塞等塵。畢竟
無有體者。則與如來前破七處。念念攀緣。隨塵起
滅。分別識心。何以異乎。如來既言。生滅為因。不可
以獲常住之果。云何將此斷滅之根。為因地心。欲
獲如來七種常住之果耶。世尊。若離明暗。見畢竟
空。是根若離塵。則無體矣。若離前塵。念自性滅。是
心若離塵。亦無體矣。我今進觀心性。退審根塵。循
環展轉。微細推求。若離於根。則本無我心。若離於
塵。則心無所在。根塵既銷。心亦斷滅。又將何物以
立因心。而求無上果地之覺耶。且如來先說六湛
圓常。而今又說離塵無有皆斷滅性。是則違越誠
言。終成戲論。云何如來前後語言互相矛盾。還說
是為真語實語者耶。而我蒙昧之情。鄙恡之疑。是
為如是。惟望大慈。而開示之。
△二除疑開示(三)一斥迷許示。】
「佛告阿難汝學多聞(至)塵俗諸事當除汝疑。」
【此斥當機以常為斷。而許其開示也。佛告阿難。汝
惟好學多聞。所以未能盡諸三漏。故吾前來特為
指出顛倒起處。要汝用功。除其種子。以去名言習
氣。誰料汝心之中。徒知顛倒。為諸妄所因。而種習
仍在。伹記言說而巳。及至圓滿真常義與生滅顛
倒義。二者現前。汝實蒙昧。又不能識。今欲直示根
性真常。但恐汝之誠愚鄙恡蒙昧之心。更懷猶豫。
未能一時即便信伏。吾今權設方便。試將塵俗易
了之事。以當發揮。汝必因是而除疑矣。
△二即事除疑(二)一就聲塵審定。】
「即時如來勅羅睺羅(至)如是云何不名矯亂。」
【此就鐘聲審定聞性。以明常無常也。即時如來命
羅睺羅。擊鐘一聲。問阿難言。汝今聞否。阿難大眾
俱言。我聞惜乎。楞嚴法會。阿難大眾。如許多人。絕
無一個伶俐後生。若是知音。衲子何須如來添鹽
加醬。費舌勞唇不銷。羅睺羅冷地裏一擊。則疑團
立破。當下知歸。又何勞再三審問者耶。如來至此。
見這些漢沒點骨氣。隨風倒柁。故於鐘歇無聲。仍
問聞否。俱答不聞。及又擊而又問聞否。則又答以
俱聞。此時阿難大眾。自供自招一箇把柄。巳在如
來手裏。是以雙開二途。捉賊追贓而審之曰。云何
聞。云何不聞。乃欲諸人向能聞處。自討下落。不意
當機祇知清韻為音。直吼為響。若是雙絕。則名無
聞。可惜一箇多聞上座。却與斷滅知見。外道同途。
如來見其底事未徹。話不投機。只得換箇字樣。再
向所聞處。試他一試。是以又勅羅睺撞起鐘來。問
阿難言。瞌睡漢。汝今得知還有聲否。俱答有聲。少
選之間。鐘聲銷歇。又審問之曰。聲否。俱答無聲。少
頃羅睺更來撞鐘。又審聲否。俱答有聲。如來至此。
見得諸人。全不相干。絕無入路。只得將錯就錯。雙
審之曰。云何有聲。云何無聲。阿難大眾。仍如前答。
寸步不移。所謂驢揀濕處尿熟境難忘也。在如來
則頭頭顯示。欲令薦取。在當機則處處錯過。漫不
經心。誠哉鈍物。柰若之何。故佛只得直責其非。而
詰之曰。汝今云何自語矯亂。阿難大眾。尚不知過。
一齊問佛。何為矯亂。佛言。問聞答聞。問聲答聲。隨
人起倒。殊不知聞之與聲。各有分別。若有若無。自
屬聲塵。豈可混答。以能聞之性。亦同鐘聲。為有無
耶。如是以有報無。朦朧亂答。初無準定。非矯亂而
何。
△二即聞性顯常。】
「阿難聲銷無響汝說無聞(至)此性云何為汝銷滅。」
【此申正義。以明聲有生滅。聞性常存。乃除離動離
靜元無聽質等疑也。以前借鐘說法。歷歷分明。其
如當機不能了悟。故佛至此。只得重添註脚。而告
之曰。阿難前來第一番鐘聲銷歇。只是無響。非是
無聞。汝如何說為無聞耶。若實無聞。則汝聞性。巳
隨聲滅。即當同於無覺無知之枯木矣。如何鐘聲
更擊汝等。云何又更知而言俱聞耶。若更擊仍聞。
則此聞性不同聲無。明矣。然汝聞性。既知聲有。又
知聲無足見。或有或無。自是聲塵。豈彼聞性因聲
有。而為汝成其有因聲無。而為汝成其無哉。設使
聞性實隨聲滅。而曰無者。則第二番。又勅羅睺。再
撞金鐘。少選銷歇。我問聲否。答言無聲。此又是誰
知為無聲者乎。是故阿難鐘聲在於聞性之中。自
生自滅。非是汝之聞性隨鐘聲生。而令汝之聞性
為有。隨鐘聲滅。而令汝之聞性為無者也。則知聲
有生而聞性非生。聲有滅而聞性非滅。乃非生非
滅。寂常真性也。設不認取。將欲何求。故結責曰。根
性斷常。或難決定聲塵有無。宜乎易知。汝今尚猶
顛倒矯亂。迷惑聲塵。以為聞性。又何怪乎。昏天黑
地。迷頭認影。以真常根性。為斷滅聲塵。可不悲夫。
今既發明。自此終身。不應再言。耳根聞性。離諸動
靜二塵。與夫閉塞開通。無論聽於不聽。皆不可說
聞無常住之性也。且聞性真常。不惟日用動中。即
如世間重睡之人。酣眠不覺。熟睡無知。昏昏倒倒。
牀枕之間。然家有人。搗練舂米。砧杵之聲。一時交
作。其人夢中。睡重識昏。境多錯亂。故聞舂搗之聲。
則作他物之響。或以為擊皷。或以為撞鐘。且於夢
中。自驚自怪。而謂之曰。分明是其鐘皷。何為乎又
作木石之響耶。由是驚怪。忽然醒寤。疾速便知。音
屬砧杵。乃告家人。我正夢時。惑此舂搗之音。將為
鐘皷之響。此正睜眼說夢也。下乃決定根性為常。
故言。阿難。是人睡熟。正在夢中。舉身皆忘。豈能記
憶靜動二塵。及餘諸根開閉通塞者哉。但其形雖
寐。而聞性不昏。此即聞性離塵。不滅真常之明驗
矣。不惟重睡不滅。縱使汝之形軀銷滅。命逐業遷。
光隨報謝。此性常存。豈為汝身形銷滅。而此聞性
亦與之俱銷滅耶。既無銷滅。自屬真常。復何疑哉。
此即如來就新卷葉。點出一箇不生不滅常住真
性。以為修楞嚴大定者。真正因心也。然取能聞舂
搗之性。不取惑為鐘皷之情。以惑為鐘。皷乃獨頭
意識。顛倒妄想故也。
△三結示斷常。】
「以諸眾生從無始來(至)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此總結明迷常逐斷。故有輪迴。棄斷守常。即成正
覺。良由眾生自從無始。以至今來。迷真認妄。奔色
循聲。逐其妄念。輪轉遷流。曾元不悟根中之性淨
妙真常。無染無縛。不滅不生。棄而弗顧。又且不能
循順六根所具常性。而返逐諸生滅妄塵。造一切
業。由是生生世世。雜染輪迴。流轉諸趣。故有生滅。
若能立定脚跟。挽起眉毛。棄捨生滅十二種塵。脫
黏內伏。旋轉六根。守於自性。本有真常。則其常住
真心。本有光明。自現前矣。常光既顯。則十八界若
根若塵。以及識心。應頓一時。銷鎔脫落。所謂耀性
發明。諸餘五黏。應拔圓脫。方能盡除。見相二分。微
細種子。所謂想相虗妄之塵。識情攀緣之垢。若見
若相。二俱遠離。淨盡無餘。則汝法眼當下清明。正
是生滅既滅寂滅。現前云何。不成無上之知覺哉。】
大佛頂首楞嚴經寶鏡疏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