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寶鏡疏
楞嚴經寶鏡疏
巳。以其心中。了無宿習。唯一識精真體。湛然獨存。
此則想陰巳盡之相也。生滅根元。即指行陰。以諸
遷流自此而始。所謂生而又生。滅而復滅。乃是生
滅不停之根本元由也。以前三陰未盡。則此根元。
幽隱難見。今者三陰既盡。則三界中所有一切生
死根元。莫不從此分披而顯露矣。故見十方十二
類生。因果罪福。元由頭緒。畢竟皆能盡悉其類。所
以有生有滅之故也。雖未能得通達識陰。固不知
其各類受命元由頭緒。然見行陰。則其各類同共
受生之基。巳見其端矣。野馬者。乃田野間游氣也。
以喻行陰幽隱微細擾動之相。熠熠者。螢光也。以
喻行。陰忽起忽滅。猶螢光之閃爍也。清擾者。對前
陰重濁。顯其輕清。對後陰澄湛。顯其擾動也。為浮
根塵究竟樞穴者。蓋樞乃門軸。穴乃門臼。由樞穴
故。門得開關。由行陰故。根塵生滅。此則名為行陰
之區宇也。以想陰如洪波。行陰如細浪。識陰如無
浪流水。真覺性體如湛然止水。故此行陰。元無實
性。但以輕清擾動。猶如螢光忽起忽滅。以為元性。
設使擾動性滅。反入元澄不動之體。則行陰種習。
盡而復還。識精元明矣。故曰。如波瀾滅。而化為澄
水。此則名為行陰巳盡之相也。夫第八識。本是如
來藏性。但因行陰生滅不停。業運恒遷。遂成眾生
知見渾濁真性。今者行陰既盡。則眾生濁自能超
越。至此返觀行陰之由元。從幽陰妄想。以為其本。
由其遷流密移。皆是幽隱細相。非若前三瀑流之
麤。故名幽陰妄想也。罔猶無也。陳習即宿習也。
△二別示魔事(十)一計二種無因。】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至)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此示行陰十種邪計。而此先明二無因也。蓋此十
計多依利使五見為體。有六十二種。然此六十二
見。古德釋經。但主消文。雖述其名。未出其體。遂令
後學。莫知所自。今按長阿含所說。與此經合。法數
並同。但義稍異彼。則本是外道。此乃修心誤墮。然
經中義。皆於世界。劫量起計。故自四徧常四矯亂。
總十六見。為本劫本見。從十六我見。至五涅槃。總
四十四見。為末劫末見。故長阿含。以二無因論。居
本末之間。共六十二。此經論次第。所以各依本起
也。得正知者。謂寤寐恒一。不遭邪慮也。奢摩他中。
即圓定發明之中也。凝則不動搖。明則不疑惑。正
則不邪慮。如此用心。故前十類天魔。不得伺其便
矣。蓋妄想用事。則天魔得以窺其心行。伺其間隙。
毀其正定。今者想陰既盡。則鬼神莫能測。天魔亦
難入。又何能擾亂者哉。故下十種。皆自心邪解。自
生邪計也。方得精研窮生類本者。謂想盡魔歇。方
得精研窮究十二類生根本來源。故於根本來源。
一一窮究。則十二類中。生滅根元。從此分披顯露。
莫不了然者矣。觀彼幽清圓擾動元者。乃正觀行
陰也。對前想陰浮淺重濁之相。故顯此行陰是幽
深輕清之相。對後識陰湛不搖動。故顯此行陰為
遷流圓擾羣動之元。而且於此圓擾動元行陰之
中。起計度者。以外道本劫本見。十八見中。自有無
因。而出之二見。一則從無想來。自謂本無。今有一
則。捷疾觀察。妄謂無因而有。蓋是行人本為修正。
徧知趣菩提果。但由妄起計度。以故墜落外道。而
誤入二種。無因之論也。後皆倣此。何謂二無因耶。
一者是人依本劫本見起計。觀八萬劫前。冥無所
見。因而遂計本來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想陰銷
除。則行陰受生之機。全然看破。故在定中。遂乘眼
根。以方涉世。八百功德。徹見八萬劫內所有一切
諸類眾生。隨業飄流。如水在灣。循環旋轉。莫能自
止。正如諸類。死此生彼。輪迴其處。而不斷絕者。亦
無有異。此為行陰遷流之相也。然於八萬劫前。則
冥冥然毫無所觀。因之妄計。冥無觀處。以為冥諦。
乃自然造化之理。如謂鴻濛混沌者。皆此類也。殊
不知自見解有限。不能超越。而反妄計。一切眾生。
皆從八萬劫前。本來無因。而自有者。豈不謬哉。由
此邪計邪度。故亡正知。局於八萬劫內。不達業道
無始。則亡徧知。以故墮落外道天魔邊邪惡見。而
反惑亂。得成菩提之正性矣。二者是人依末劫末
見起計。觀八萬劫盡末後無因何以故。是人於諸
一切眾生。既見劫前本無。其根自然而有。則知人
還自然生人悟得。鳥還自然生鳥。烏則從來自然
是黑。鵠則從來自然是白。若人之與天。乃本自然
豎首而行。若畜養之生。乃本自然橫身而走。故鵠
之白也。乃自然而白。非是洗成而烏之黑也。乃自
然而黑。亦非染造。此皆自然而然。本無有因。且自
八萬劫來。此理未嘗遷移更改。則知自今末後。雖
盡此形。窮未來際此理仍然。亦復如是。而不改移。
以是則知劫末之後亦無因也。然而我於八萬劫
前。從本以來。元不見有十二類生從菩提性起。云
何劫後。更有眾生。成菩提之事乎。當知今日一切
物象。既皆劫前。本無有因。則知劫後末亦無因也。
此計八萬劫盡。無因無果。自然斷滅。返於冥初而
巳。由此計度。失正知。而落外道迷惑。成菩提之性
矣。是則名為第一外道。依本末二見。以立二種無
因之論也。此皆先世外道。違背正理所立之論。茲
者修定行陰將開。妄起計度。誤墮此見。可不惜哉。
皆由不達循業發現。妄計八萬劫前無因。而有八
萬劫後自然而無。故立本末二種無因斷滅之論。
乃邪見攝也。
△二計四種徧常。】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至)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此計四種徧常也。於圓常中。起計度者。謂觀行陰
中。見周徧處。則名曰圓。見相續處。則名為常。殊不
知此周徧相續。乃行陰遷流生滅之相。而於是中。
妄起計度。執為圓徧常住。豈不謬哉。以故如是修
定之人。則誤墜入外道所立四種徧常之論矣。一
者是人計心境皆常。由其未見第八藏識。以故不
達心境二性。是第八識見相二分。但得想盡行現。
乘此見解。依之修習。遂究心境二性從何而起。然
見量有限。窮之不遠。唯見二萬劫前無因。自有二
萬劫後冥無所觀。遂計十方眾生。於二萬劫內。所
有生滅循環。而皆不曾散失。故不計劫外無因。為
斷滅。唯計劫內相續。為徧常。所以異乎前計。而為
第一徧常論也。二者是人計四大皆常。此亦行人
乘巳見解。而窮化元。見其萬法。皆從四大和合而
成。故計四大種性本來常住。殊不知此唯識變現。
其性本空。依之修習。以為常住。遂能了知。四萬劫
中。十方眾生。雖有生滅。然而四大體皆周徧。性自
恒常。不曾散失。此計劫內所見。以為第二徧常論
也。三者是人計八識皆常。以能窮盡六根之中所
具六識。併及末那七識執受八識。此由行人乘巳
見解。窮此三者。若心若意。以及意識。根本元由。生
起之處。不知乃是行陰相續之由。而反謬計識性
常恒之故。依此修習。能觀八萬劫中。一切眾生。死
此生彼。循環展轉。不曾散失。遂謂從本巳來。周徧
常住。以其窮此。不散失性。因起妄計。以為周徧常
住之性。殊不知此正是行陰相續。不絕生滅之性。
且第七識中。生滅根元。尚未望見。而遂執為圓常
真性。豈不誤乎。此為第三徧常論也。四者是人計
想盡為常。以其既盡想陰根元。自是想陰更無再
生之理。遂謂此流動舉止。運轉施為。皆屬乎生生
滅滅。妄想陰心。今者巳得永除滅矣。若此行陰。理
中自然而成。不生不滅矣。此以想心息滅。而便妄
謂生滅永滅。則不生不滅之理。自然成就。不知生
滅根元正由。於此特因行相微細難見。誤於生滅。
因心妄計不生不滅周徧常住之理。豈不謬哉。此
為第四徧常論也。由此之故。於本非徧圓。而謬計
徧圓。本非真常。而妄謂真常。故墮邪計而亡正知。
所以落外道而惑菩提也。是則名為第二外道立
圓徧常住四種之論。皆邊見中攝也。
△三計四種顛倒。】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此明雙計常與無常也。又三摩中。正當想盡行現
之時。忽於自而巳身。他而眾生。國土之中。起邪計
而妄度者。如是之人。墜入外道四種顛倒之邪見
矣。所謂一分無常之論。一分常住之論也。一者是
人因觀自巳妙明之心。周徧十方。湛然不動。量同
虗空。以為心性湛然。從此究竟。遂立神我。言神我
者。即二十五諦末後諦也。從是計我等者。由彼計
有真我。周徧十方。凝明不動。無生無滅。以故是常。
一切眾生。在我心中。自生自死。故是無常。此於自
他處。計常與無常也。二者是人不觀自心。獨觀國
土。自三禪以下。三灾所及處。計為無常。自四禪以
上。三灾不及處。計以為常。此以三灾及不及處。計
為常與無常也。此則舍自觀他。下乃舍他觀自。三
者是人以身麤心細。故捨世界。別觀自心。但見精
而不雜。細而非麤。微則弗著。密則不顯。其幽隱難
見。猶如微塵。雖然流轉十方。而性元無遷移更改。
能令此身。在於心中。即生即滅。俱無改移。故知其
為不壞之性。名我性常也。至於一切生死之身。皆
從我性所流出者。名無常性也。此計自巳身心。為
常與無常也。四者是人通觀四陰。知色受想三陰
巳盡。伹見行陰現在遷流。遂以行陰相續不息。而
常流者。便計以為常住之性。前之三陰今巳滅者。
即名之為無常之性。此於四陰中。計常無常也。由
此四種計度。雖自他及陰各執不等。總不出於一
分無常一分常論。以此雙計。故成顛倒。所以落外
道而惑菩提。故名第三外道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乃邊見中攝也。問此與四徧常何異。答彼計一切
俱常。此計自他及陰。止有一分是常。故不同耳。
△四計四種分位。】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此計分位為有邊無邊也。蓋分位有四。謂三際分
位。見聞分位。彼我分位。生滅分位也。一者下約三
際。以計有邊無邊也。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者。謂觀
類生之根元。現在遷流之業用。展轉循環。而不休
息。遂計過去巳滅。當來未至。故為有邊計。現在相
續。曾無間斷。故為無邊。此以行陰。分三際而觀也。
二者下約見聞。以計有邊無邊也。謂觀八萬劫內。
有眾生可見可聞。故計為有邊。此則限於八萬之
數也。觀八萬劫外。不見有眾生。不聞有眾生。故計
為無邊。以其無數量。而不可見聞也。前計過未無
見聞處。為有邊。此計現在有見聞處。為無邊。皆於
此反。則知外道回互倒計元無一定之見也。三者
下約彼我。以計有邊無邊也。此由行人觀巳行陰。
執為真我。故復妄計。我能周徧了知。自謂於諸法
中。唯我一人。得無邊性。而彼一切眾生。皆現我性
之中。然我與自巳性中。曾不別知有彼知性。遂計
彼之知性。皆不出於我之知性。以故名彼不得無
邊心性。但名有邊之心性耳。此正行陰執我。豈知
平等性中元無自他之分位耶。四者下約生滅。以
計有邊無邊也。是人窮行陰空而計半生半滅者。
由此行陰本無根性。前依想陰為根。後依識陰為
性。故今想陰既盡。識陰將現。則此行陰。其前半分
雖同想滅。而後半分猶共識生。是以行人據自所
見心行之路。妄自籌畫。以忖度之。遂計眾生。亦同
自巳一身之中。所有之心。一半屬生。一半屬滅。且
見行陰。徧於一切。因而發明。其世界中。諸所有法。
皆是一半生者。為有邊。一半滅者。為無邊也。由此
四種計度。若有邊若無邊。總落外道。皆是迷惑菩
提之性。以菩提性中本無分位邊際之可得也。是
則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無邊之論。乃邪見中攝
也。
△五計四種矯亂。】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此明四種矯亂徧計虗論也。於知見中。生計度者。
謂彼定中。以所知所見。而妄生周徧計度也。言矯
亂者。謂此外道。於知見中。不能決擇。了了分明。設
有人問。則皆矯智而亂答也。言不死者。以外道計。
梵天常住。名為不死。淨天謬謂。一生不亂。答人者
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輒答者。恐成矯亂。故有問
時答言。秘密言辭。不應皆說。或設餘事方便避之。
或隨問者言辭而轉。或不決定兩可而答。佛法訶
云。此真矯亂徧計虗論者。謂下四種。皆周徧計度
虗妄之論。非有實義者也。一者下以一生滅行陰
分別。而成八種之見。遂有八種謬計也。變化元者。
謂此行陰乃遷變幻化之根元也。以觀前念後念。
見其遷流不息之處。遂計變易。或觀前念後念。見
其相續不斷之處。遂計恒常。以其但見現在。於所
見之處。計以為生。以其不見過未。於不見之處。計
以為滅以生為滅之因性。以滅為生之因性。而生
生滅滅。無間斷處。計以為增。以正生者。不到滅處。
以正滅者。不到生處。而生滅相續之中。有所離處。
計以為減。於念念生處。計以為有。於念念滅處。計
以為無。此之八種。雖則都以行陰之理。統而觀之。
但其行人用心差別。以故有此八種之知見也。由
是之後。既無一定正知正見。故逢問義者。即以此
等矯亂之語。而混答之。令彼現前問義之人。皂白
不分。是非莫決。不惟義理含糊。而不能辨。且並舊
習章句。亦多遺忘漏失。而更增其迷悶也。二者下
計無矯亂也。諦觀其心者。即觀其行陰之心念也。
互互無處者。謂念正生時。無有滅相。念正滅時。無
有生相。從此證得一切皆無。故逢人問義。惟答諸
法皆無也。三者下計有矯亂也。各各有處者。謂念
生後。必有滅相。念滅後必有生相。從此證得一切
皆有。故逢人問義。惟答諸法皆有。是即有也。四者
下計有無矯亂也。有無俱見者。謂既見其念念生
處。又見其念念滅處也。其境枝故等者。謂所觀之
境不定。能觀之心亦不定。如樹多枝交差不一。故
有問者。即答云。亦有即是亦無。以生者必歸於滅。
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以滅者必不能更生也。矯亂
者。執抝而不順理。為矯。心無主正。為亂。此中第一
第四言。皆兩可亂義為多。而終非順理。亦兼於矯
也。第二第三言。惟一偏矯義為多。而終非主。正同
歸於亂。故總結曰。一切矯亂。無容窮究詰問者也。
由此下結成虗無者。謂虗妄邪計。無實義也。徧計
虗論者。謂是此人。周徧計度。猶如執繩為蛇。皆至
虗至妄之論。乃邪見中攝。巳上十六見。皆本劫本
見也。
△六計十六有相。】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此依末劫末見。計後際十六有相也。無盡流者。即
指行陰。謂相續無盡。遷流不息也。是人因見行陰
遷流。而無窮盡。遂並前來巳滅三陰。皆計死後亦
無窮盡。定有其相。遂而發明顛倒心論。或自固身
者。由計色身是我。故自堅執而固守也。蓋我即第
八識見分。而第七識執為內我也。色即第八識相
分。而前七識執為外境也。皆由行人不知根源。而
展轉妄執也。一者云色是我。謂四大之色。皆是我
故。此計即色是我也。二者或見我性圓融。徧含國
土。云我有色者。謂所含一切徧國土色。皆是我所
有。故此計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三者或彼現前
境緣。咸皆隨我。迴旋往復云色屬我者。謂是我所。
非即我矣。此計離色是我也。四者或見諸行相續。
復計我依行中。云我在色者。謂我即在色中也。以
行陰相續之相即是色陰。此計色大我小我在色
中也。皆計度言。死後有相者。謂色身雖死。我猶在
故。色陰既爾。餘三亦然。如是循環。四四共有一十
六相。以現在生前既是有相。則知未來死後亦是
有相也。從此下展轉妄計。謂上四陰。與我既然。死
後皆是有相。則煩惱菩提。理亦如是。以煩惱由陰
而生菩提由我而證。則知真妄兩性。二皆有相。亦
可並駕齊驅。入未來際。畢竟無改。各不相觸。而不
相礙也。意謂真則畢竟到底是真。妄則畢竟到底
是妄。決無更改。豈有反妄歸真轉凡成聖之理。此
皆執定死後必有我相。而誤認為常不可轉易也。
由此下結成外論。文雖通明五陰。然正義惟在前
四。雖在前四。實惟行陰而巳。此皆邊見中攝也。
△七計八種無相。】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此計死後八種無相也。此因見前三陰巳滅無相。
由是遂計第四行陰。亦終歸於無相也。形如一身。
色如四大。故知形因色有。若色滅則形無所因矣。
想如意識。心如意根。故知心因想繫。若想滅則心
無所繫矣。色居受前。心居受後。有受居中。則連綴
色心。是故無受。則色與心。無復連綴矣。前三陰性。
既巳銷散。而無陰相。縱有行陰。雖是生理。而無受
想。即有生理。亦無知覺。與諸草木之無受想。又何
異乎。以是故知。若此行陰。離於前陰。亦無相矣。此
據前三陰。以推行陰。決知無相也。今觀此身現前。
陰相猶不可得。云何死後。而反更有諸陰之相耶。
因之推勘。比校死後。陰相一定。是無如是循環往
復。推勘每陰。各計現未。二無四陰。共有八無相矣
又且從此展轉。妄計涅槃因果世出世法。一切皆
空。徒有名字。終無實體。究竟皆歸於斷滅也。由此
下結成外論。然而此計。與前相反。蓋前見未滅之
行陰。以其有相。因計前三。並萬法皆當有相。故立
有相顛倒之論。此見巳滅之三陰。以其無相。因計
行陰。並萬法皆當無相。故立無相顛倒之論。此皆
邊見中攝也。
△八計八種俱非。】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此計有無八種俱非也。於行存中者。見行陰未盡
區宇猶在也。兼受想滅者。見前三巳盡陰相全空
也。由是雙計。於存中計有。於滅中計無。致令四陰
自體。交相互破。如以行陰之有。破前三之無。以前
三之無。破行陰之有。破無則成非無。破有則成非
有。是人墜入死後有無二者俱非顛倒論矣。下正
釋成自體相破之義也。謂前三巳滅。故色受想中。
見有而非有也。後一猶存。故行遷流內觀無而不
無也。前後雙觀。有無俱非。故成八相。即非有色受
想行。非無色受想行也。以故隨舉一陰。皆言死後
非有相非無相也。又計諸行等者。謂不止四陰俱
非。由是推之。則萬法之性。皆悉遷訛。有而非有。無
而非無者也。於此悉能盡知盡見。了然不惑。故曰
心發通悟也。虗實失措者。以其非無。則虗失其措。
而且非有。則實失其措也。由此計度者。謂以生存。
例之死後。皆是非有非無也。若論死後。盡未來際
者。則昏昏瞢瞢。渺渺茫茫。道有不得。道無不得。此
明有無俱非。皆不可道之故也。乃第八外道顛倒
之論。亦邪見中攝也。
△九計七際斷滅。】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此計七際皆斷滅也。由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
無因。此妄計即生人天七處後皆斷滅。是人則入
七處斷滅之論矣。七處者。謂四洲。六欲。初禪。二禪。
三禪。四禪。四空也。身滅。即四洲六欲一切人天。欲
盡。即初禪三天。謂欲染巳盡故。苦盡。即二禪三天。
謂極喜無憂故。極樂。即三禪三天。謂離喜妙樂故。
極捨。即四禪捨覺觀喜樂。四空。捨色質之礙故。則
此極捨之。言含其二也。如是循環。窮究極盡。此上
七際現前。莫不歸於銷滅。既是七處皆現斷滅。則
知死後未來之中。更無復生之事矣。此計止有現
陰。而中後二陰不許有也。即此方儒者。惡聞輪迴
因果之說。亦屬此計。然但計人間即滅。仍不許有
餘六處也。此名第九外道計七處死後皆歸斷滅
之論。亦邊見中攝也。
△十計五現涅槃。】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此計五處現在涅槃也。蓋此五處。者除欲界人道
并無色界。不計人道者。現居生死苦惱故。不計無
色者。以戀身形。即依六欲四禪無想天中。為涅槃
故。後後有者。即行陰念念生處也。因觀行陰念念
不斷新新成有故。計定有實果。必不滅無也。五涅
槃者。謂欲界四禪。此之五處。不待灰斷。但生其處。
即是現在涅槃也。或者。不定之辭。非謂一人也。欲
界。統言六欲。非指一天也。為正轉依者。由彼觀見
欲界。同分生基。將謂一切生理。盡在於是。遂而妄
計。為轉生死依涅槃之正果也。觀見圓明者。即前
想陰初破。圓定發明。乍得天眼。觀見諸天。清淨莊
嚴。逈超日月之光明。且出人間之穢濁。以故心生
愛慕。遂計此境。為現在涅槃也。或以初禪者。計離
生喜樂地。為現在涅槃也。或以二禪者。計定生喜
樂地。為現在涅槃也。有謂前文初禪苦惱不逼。二
禪憂懸不逼。以苦重憂輕。序之宜也。今云初禪無
憂。二禪無苦。疑譯者誤倒耳。或以三禪者計離喜
妙樂地。為現在涅槃也。極悅隨者。所謂安隱心中。
歡喜畢具。具大隨順也。或以四禪者。計捨念清淨
地。為現在涅槃也。苦樂兩亡者。以修捨定故。下界
苦樂不能動也。不受輪迴生滅性者。以三灾不到。
遂而妄計不受生死輪迴。即是無生無滅涅槃之
真性故也。是皆迷有漏。而作無為。惑生死以為涅
槃者也。此由稍離下界之苦惱。遂計五處為安隱。
稍離下界之穢濁。遂計五處為勝淨也。究竟者。謬
謂此上五處。皆是無上極果也。由此下結成外論。
五現涅槃者。計此五處皆是現在涅槃。現受其樂。
不待將來者也。此為第十外道顛倒之論。乃邪見
中攝也。蓋諸見所起。不出五利。謂身邊邪戒見也。
故上十章。共六十二見。統而論之。皆不出此。設再
約義推求。不過有無二見而巳。故法華云。若有若
無。等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二者。是也。
△三結害勸示。】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此結害勸示也。蓋前云禪那現境者。乃天魔得便。
以現邪境也。此謂禪那狂解者。正是心魔自起深
孽也。但凡行人見道不真。多岐妄見。皆名狂解。乃
是自巳心魔。最宜深防者也。用心交互者。謂用觀
力。以攻妄心交勝互負也。斯悟者。即指狂解也。頑
迷者。頑謂頑癡。故難入於正悟也。迷謂迷惑。故易
生於狂解耳。由其不能自忖自量。誤以迷惑。認為
勝解。所以自用自專。而創立諸論也。且自妄言。謂
登聖位。成大妄語。而墮重獄。不亦宜乎。汝等下正
勸示也。覺了斯義者。謂於斯義。覺察了然。務使邪
正分明也。無令者。禁止之辭。自起深孽者。謂外魔
雖不能擾。勿使自巳心魔而自起深孽也。孽者。禍
之萌。亦漸次生起之義也。保持二句。是教已起邪。
見令銷滅也。教其二句。是教未生正智。令生起也。
然真義者。即真如實際第一義諦也。所謂離四句
絕百非之義也。枝岐者。謂此十種邪執徧計。在性
定中。其猶木之旁枝。路之曲岐。皆非正直之本也。
祈求也。蓋遭枝岐。即墮外道。得少為足。便入小乘。
故囑當機。普為人天。作大覺王。清淨標指。令其直
造妙莊嚴路勿使誤入曲逕旁。而墮落外道也。
△五識陰魔境(三)一通明陰境。】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至)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此通明識陰始終。而先敘行盡識現之相也。諸世
間性者。謂諸行陰。即是世間十二類生。遷流生滅
之體性也。同分生機者。即同生基也。以基言生之
處。機明動之始。其意一也。沉細綱紐者。網上大繩。
曰綱。衣領結處。曰紐。皆喻其要也。以一切世間十
二類生。如網如衣。而此行陰生滅相續。始終貫串
如網衣之綱紐也。而言沉細者。謂幽沉微細。乃行
陰之相也。故行陰若盡。則生機綱紐自必忽然隳
壞而毀裂矣。補特伽羅云數取趣。即類生之中有
也。以生機綱紐既巳隳裂。則諸類生酬償宿業。深
遠一脈。由業感而報應者。皆懸遠而斷絕矣。此則
行盡之相也。蓋涅槃性天。為五陰所覆。沉淪生死。
猶處長夜。前三陰盡。如鷄初鳴。雖為曙兆。猶沉二
陰。精色未分。此則行陰巳盡。生滅殆空。故涅槃性
天。將有大明大悟之期矣。如報曉之鷄。五更三唱。
最後啼鳴。所以瞻顧性天。亦若東方巳有精明微
白之色。但未大明大白。以其尚為識陰所覆。故不
透徹耳。向者行陰遷流。七識執我。則六根奔逸。隨
逐六塵。今則行陰既盡。我見亦空。故六根虗靜。不
復奔塵。所以若內若外莫不湛然。而明淨矣。蓋根
為能入。塵為所入。今者根寂塵銷。故曰入無所入。
根塵既銷。機紐自破。則第八藏識從此顯現。方能
深達十方世界十二類生無始以來投胎受命根
本元由。自不同於行陰所覆。而不能通各命由緒
之日矣。既能觀其受命由緒。復又了知執受根元。
從此之後。深厭自生。則諸異類同生之機。至此巳
盡。亦不復召其受生矣。由是斷異生性障。證徧行
真如。而於十方依正二報。巳獲知其同。是唯識一
體變現。更無別法之可得也。則此初見性天。巳有
精色。雖未大明。然巳東方發白。顯現幽暗隱祕之
處矣。此猶向曉。明相未出。乃為識陰未破之區宇
也。若於羣類。生死不召。既巳獲得異性入同。即於
同中。加功用行。銷鎔煉磨。六根門頭。令其合之則
一。開之則六。以六根為一根用。名合成就。以一根
為六根用。名開成就。然此六根。以分位而論。雖似
比隣。以性體而言。元無彼此。皆可互通而互用也。
故得世界身心。如吠瑠璃。內外明徹。惟一清淨本
然。如來藏性。更無他物。此則識陰巳盡之相也。蓋
如來藏。本無生滅。及受命由緒。但為前七識。熏成
藏識。執受一切染淨種子。渾濁真性。是以隨業牽
引諸趣受命。故命之為體。即是識陰。而煖息識三。
俱時而轉。識陰既盡。則命濁之相。亦得超越。至此
反觀識陰所由。莫非幻妄似有非有。故名罔象。體
性空寂。故名虗無。迷背性真。名為顛倒。元無別法。
惟此妄想。以為識陰之根本耳。但能了知妄想無
性。則根本尚無。識陰何有。故曰。識陰虗妄。本如來
藏也。瑠璃具云吠瑠璃。此云青色寶。亦翻不遠。西
域有山。去波羅奈城不遠。山出此寶。因以名焉。罔
象猶倣象。即影中之影。乃不實之貌也。
△二別示魔事(十)一因所因執。】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至)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此示識陰十種邪計。而此先明因所因執也。意謂
是人既巳窮究諸行性空。自於藏識。反本還元。巳
能滅除行陰遷流生滅之性矣。而於識陰寂滅之
性。雖巳現前。但其真精妙明。尚未發光。猶為識陰
所覆。未能圓照於法界也。但能令其自巳身心。六
根開合。初無隔礙而巳。亦與十方諸類見聞覺知。
自得融通。若人若我。俱無礙也。此則行陰盡。而人
我一如。故此覺知。上與諸佛通融。下與類生[淴-心+口]合。
即凡外受命。元由聖賢成道根本。皆不出此藏識
之中。既知十方一切種類。唯識所現。覺知通[淴-心+口]。則
能深入圓融元湛之性矣。下明於此圓融元湛。謬
起法執。而成外道之種性也。蓋此圓元。即是識體。
若是於此所歸依處。不達是識。遂而妄立真常之
因。以為極果。而生勝解。永為依止者。是人乃是謬
執能依之心。妄立所依之境。則墮本無能因。妄立
所因。故名因所因執。蓋因即依也。斯人則與娑毗
迦羅所歸冥諦。同一類矣。梵語娑毗迦羅。此云黃
頭外道。師事梵天。計非色非空。認藏識為冥諦。謬
謂從冥生我大。我大生覺心。覺心生五微量。五微
量生五大。五大生十一根。然以神我為主。其體真
常。覺心處中。不敗不壞。攝受諸法。以冥諦為第一
諦。中間二十三法。皆從冥諦生。神我。即受用二十
三法者也。迷佛菩提。則非果地之正覺矣。亡失知
見。則非因地之真心矣。是名第一外道。於識陰中。
妄立有所得心。以成有所得果也。向者行盡識現。
根隔開合。圓通將近。今立能所。則違而遠矣。向者
於涅槃天。將大明悟。今則背之。而入生死路矣。向
者覺心欲發。堪為佛子。今則反生外道。斷佛種矣
可不悲哉。
△二能非能執。】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生大慢天我徧圓種。」
【此明能非能執也。若於所歸者。此躡前章。但前計
識元。為所歸之處。今欖識元。以為自體。是其差別
耳。且謂盡界眾生。皆我流出。而生勝解。遂執我能
生彼。而彼一切非能自生。故曰。是人則墮能非能
執。由作此解。正與摩醯首羅。自謂能現無邊之身
者。成伴侶矣。能為心者。執我能為因心也。能事果
者。計我能辨果事也。謂造因成果。悉是我也。大慢
天者。即摩醯首羅也。以執我能生物。輕視聖賢。故
名大慢天也。我徧圓種者。謂十方世界十二類生。
皆是我之徧造而圓成也。意謂由因我能徧造。我
能圓成。若離於我。彼皆非能自生者也。蓋摩醯首
羅。即色界頂天。乃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所謂
大自在者。是也。故唯識云。有執有一大自在天。體
實徧常。能生諸法。謂彼計此天有其四德。一體實。
二徧。三常。四能生諸法。又計有三身。一者法身。體
常周徧。量同虗空。能生萬物。二受用身。在色頂天
上。三變化身。隨形六道。教化眾生。此中云。若於所
歸。攬為自體。此即體實。乃彼法身也。盡界眾生皆
其流出。此即徧常。能生諸法。乃彼第二身也。現無
邊身者。乃彼第三身也。良由行人不了自性。本自
無生。誤於識陰。妄計自體。為萬物因。遂墮此執。而
成首羅之種類也。
△三常非常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此明常非常執也。若於所歸句。躡前大都。此計亦
以識元。為所歸依。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法。遂計
生起流出之地。為真常之體。作無生無滅之解。此
則正在生滅之中。而早計其為不生滅之真實常
住也。既惑真實常住不生滅性。又迷現前生滅之
法。且復安然。住著沉迷。於中反生勝解。是以非常
為常。故名常非常執。既作此解。則以前來計自在
天能生一切者。同其類矣。立因依心者。謂以識元
為能生因。為我所歸依也。成妄計果者。謂以生滅
妄計。而為常住之果也。此與上執。同一識元。而所
計則異。以前執我圓生物。此執彼圓生我。故名倒
圓也。
△四知無知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此明知無知執也。所知者。即所觀之知。乃識元也。
知徧圓者。謂此知性。一切諸法。莫不周徧而圓具
也。因知立解者。謂因知徧圓而生異解也。總之見
此識元本有知覺。以一切法從識變起。遂立異解。
謬計草木與人。曾無異性。既無異性。即當情與無
情。更互輪迴。故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草樹也。是
則情與無情。徧有知覺。無所簡擇矣。若生此計。為
勝解者。如是之人。既以有知為無知。復以無知為
有知。則墮知無知之執矣。斯與婆吒霰尼二種外
道。執一切物。皆有知覺者。成一類耳。計圓知心成
虗謬果者。謂此妄計徧圓之知。以為因心。則其果
報亦成虗謬也。倒知者。謂以有知為無知。無知為
有知。皆顛倒之知覺也。梵語婆吒。或云䟦闍。此翻
避霰尼。亦云先尼。此翻有軍二外道之名也。問前
文草木金石。皆既作妖為孽者。豈非有知乎。答此
是依草附木之精靈有知。非是草木元有知也。又
曰。世有老楓。化為羽人。朽麥化為蝴蝶。此草木為
人之類也。賢婦化為貞石。蚯蚓化為百合。此人為
草樹之類也。即本經十二類生。亦有精神。化為土
木金石。則又何謂。答此皆偶然之事。不可為常設。
若定謂有情無情徧皆有知。互為轉變者。則大謬
矣。
△五生無生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此明生無生執也。蓋識盡六銷。方得諸根互用。今
此雖得六銷。猶未亡一。故於互用。尚未全妙。但巳
得其隨心順意。略無隔礙而巳。即便於此圓融化
理。妄生計度。謬謂一切諸法莫不由此四大發生。
故於火之光明。水之清淨。風之周流。地之成就。以
為真常之因。能生極果。於是求樂愛觀甚。而尊崇
奉事。以求證果。遂以此四大塵相。為發生造作之
本元。即立此為常司造化之真宰。然此妄計。能生
聖果。而實不能生。故曰生無生執。觀塵。即觀地大
也。成就者。謂能成就一切依正聖果也。羣塵者。通
指四大。自謂修因證果。皆此四大發生造作。乃為
世出世間一切聖凡之根本生因也。迦葉波婆羅
門。乃指一類事四大外道。謂作此解。正與此等。為
同類也。迷心從物者。謂迷自真心。反從妄物。是以
非因計因。而妄求之。非果計果。而妄冀之。且將妄
想所結之塵。執為能生能化之主。豈非顛倒化理
之種類乎。
△六歸無歸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此明歸無歸執也。圓明者。謂前陰俱盡。諸有皆空。
唯見識陰。圓徧湛明。猶如止水。而彼不知。尚是罔
象。虗無妄想。即便計此圓明之中。虗無體性。為究
竟地。而欲非毀滅絕羣塵。所化一切身土。以永滅
空。為所歸處。歸此便休。不復進趣。豈知此處乃是
虗無不實之境。非是實有可歸之處也。若作此解。
是執實無可歸。而妄計為歸依之處矣。則與無想
四空天中及主空神。同其類矣。縱經八萬劫。終是
落空亡。故本經云。從外道天。窮空不歸者。正謂此
也。圓虗無心成空亡果者。謂於圓徧湛明。虗無妄
想。為因地心。則成斷滅空亡。為果地覺也。問此與
定性小乘何異。答棄有取空。其意則一。但其先心
各有差別。此凡外種乃伏惑取空。彼聖性種。則斷
惑取空也。
△七貪非貪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此明貪非貪執也。圓常者。亦指識陰。由彼觀見前
陰盡滅。而識體精明。湛不搖動。遂而妄計為圓滿
常住也。且見識陰能執受身。令身不壞。便欲固身
常住。同於識精圓明。以求長生。而不傾不逝也。不
知此身本非常住。實不可貪。以為長久。今者妄生
貪著。故云貪非貪執。阿斯陀此云無比。亦名瑞本。
即長壽仙也。執著命元者。以識陰為執身受命之
根元也。立固妄因者。謂欲堅固妄身。而以圓常識
陰。為因心也。趣長勞果者。謂有色身。必有塵勞。今
求固身之果。是欲長戀塵勞。終不求於出離之道
也。妄延者。謂彼不達自性真常。而依妄身。希延壽
命。以成長壽仙之種類也。
△八真非真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此明真非真執也。觀命互通者。謂由前陰俱盡。觀
見各類受命由緒。皆與識陰。互相通同。則是一切
身命。咸以識陰為本。一切塵境。悉與命元相連。設
或識陰一朝頓盡。則彼我命元。內外根境。一切俱
盡。當是之時。縱能徹證真常。巳無所樂之境。亦何
貴乎。以故却去出世觀智。留住世間塵勞。以為身
命所依。恐其銷盡。則我身命無可依託。且行盡識
現者。圓化隨心。得大自在。便於此際。現華宮而自
坐。化七珍以廣奢。增寶媛而多欲。所謂窮奢極欲。
恣縱其心。以為妙樂。此乃妄執業識命元。為真常
淨樂。而實非真常淨樂。故云真非真執。作此見解。
則與吒枳迦羅。居欲界頂。自在天魔。同一類矣。發
邪思因立熾塵果者。謂以邪思縱欲為因心。以塵
勞熾盛為果覺也。媛美女也。
△九定性聲聞。】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此明定性聲聞也。於命明中者。謂識陰顯露。巳能
通達。各命由緒了然而明白也。便知此識徧能含
藏漏無漏種。故於此中。分別決擇。則以苦集為有
漏。名麤名偽。以道滅為無漏。名精名真。由是擇去
麤偽苦集。而留住精真道滅。故云分別精麤等。修
道為感。證滅為應。但取於此。故云唯求背清淨道
者。本修圓定。法界平等。離二邊垢。名清淨道。今發
小乘欣厭之解。故名曰背。此人所謂見其是苦。方
纔斷集。欲證滅諦。始修道品。唯圖速出三界而巳。
若居寂滅。則心滿志足。便巳休歇。更不前進求菩
薩道。乃中止化城。不入寶所得少為足。而生勝解
者也。定性聲聞者。即不迴心鈍阿羅漢也。無聞僧
者。謂不了識陰。迷為涅槃。乃無多聞。不知法相之
僧也。增上慢者。謂未得謂得。未證謂證之類也。圓
精應心成趣寂果者。謂圓滿精誠求應之因心。成
就趣寂偏空之小果也。既得此果。則為偏空所縛。
故為纏空之種類也。
△十定性辟支。】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此明定性辟支也。銷六入一。門門互用。故曰圓融。
根不染塵。故曰清淨。照徹命元。故曰覺明。發研深
妙者。謂獨覺則寂居觀化。緣覺則觀十二因緣。皆
依識陰。精研窮究。以發深妙之悟也。即以所悟之
境。立為涅槃歸休之地。不復前進。亦是化城。終非
寶所也。諸緣獨倫者。謂緣覺獨覺之同倫也。圓覺
[淴-心+口]心成湛明果者。謂巳圓融見聞覺知。通同[淴-心+口]合。
歸於一心。以成湛然不動凝明寂滅之小果也。生
覺圓明不化圓種者。謂見聞覺知。巳得圓融互用。
但其精真妙明。尚不發化。以圓照耳。問聲聞辟支
乃出世聖人。何故亦列魔數。答此經所詮。性修大
定。法法圓成。所謂陰入處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也。彼不達此。用希慕心。向外取果。非魔而何。然以
定性簡之。惟重不迴心者。若能迴心。便名大阿羅
漢不墮斯類矣。
△三結邪顯正。】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至)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此結邪魔。以顯正修也。中途成狂。前八居多。未足
生足。後二居多。然此十種。無非執迷惑而為因。依
迷惑以為果也。所愛先習者。謂各有無始習氣。偏
愛種子。今於定中。仍各發現。故中途成狂。未足生
足。即便休息。將為滿足。以成大妄語也。此即初卷
二根本云。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
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者。正
指此陰魔諸境而言之也。此上前七。多屬外道。第
八乃是邪魔所感。偽果即是諸天魔眷。及十種仙。
至於業終。魔福既盡。自墮無疑。若後二種。雖能斷
惑證真。而不墮落。然而亦無增進之益矣。良由此
等不知二種根本。迷於常住真心。用諸妄想故耳。
存心等者。謂汝等須存大慈悲心。秉我如來二利
之道。將此顯正辯邪。修定法門。廣傳末世。普令眾
生。咸得決了。務使邪正分明。不為所惑。見魔亦即
心魔。謂依識陰。起於分別我法二執。故名見魔。即
聲聞緣覺亦是分別法執之所攝也。以上通結邪
小。下顯正修諸根互用者。即六解一亡也。以其從
三漸次入相似覺。便得六根清淨。由相似覺。則入
分證。便得六根互用。自分證以階究竟。便能入於
菩薩金剛乾慧。但證究竟。則第八識與前七識。一
時俱轉。以成四智。所謂圓明精心。於中發化。三類
分身。徧息苦輪。惟如如理及如如智。內外明徹。譬
如瑠璃。內懸寶月。如是乃能頓超信住行向地。而
成妙覺無上道也。此言圓頓真修。一超直入。不藉
劬勞。肎綮修證也。入於如來妙莊嚴海者。即前所
謂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
出妙莊嚴路也。圓滿菩提歸無所得者。即前所謂
狂心自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不從人得也。以彼
凡外小乘不達此理。以有所得心。測度如來無上
智慧。故皆不能圓滿菩提者。此也。綏安也。
△三通示修進之要。】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至)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此則通示五種辯魔法門。乃是先佛授受修習大
定增進聖位之心要也。文有二節。從初至心不迷
悶。乃通結五陰辯魔之意也。從若諸末世訖文。乃
示修進之法要也。初文可知。次文愚鈍眾生。言其
無多聞性而巳。非謂如啞羊者也。由乏智慧故。未
識禪那妙理。因缺多聞故。不知佛所說法。但巳能
發菩提之心。決定而欲超生脫死。以證圓通。故樂
修習耳根三昧也。最後垂範者。以前當機殷勤啟
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
方便。是以如來令其生信開解乃。至示以三如來
藏耳根圓通。正助雙脩。發行證入。則最初方便能
事畢巳。而更𢌞身。再來凭倚。重詳七趣。以勵精修。
復辯五魔。而妨惑亂。此於性定。垂示初心。修習規
範乃在後之。又後故云。最後垂範。正與最初方便
相照應耳褫即奪也。又猶喪也。東都賦云。奪氣褫
魄。此詳定境魔事竟。
△二重斷陰相餘疑(二)一當機疑請。】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至)一切眾生作將來眼。」
【此當機不達五陰。何以俱為妄想。故興三問而請
決也。頂禮欽奉憶持。無失者此正承前恭欽如來
最後辯魔曲。垂遺範種種之訓。當機皆能仰體聖
意。欽奉法旨。記憶不忘。而受持不失也。此下一問
妄想生起。意謂世尊尋常。但說五陰相中皆是仗
因託緣。當體全空。則知五種虗而不實。妄而非真。
可以明矣。然未曾說何為根本。今則每破一陰。令
觀所由。指出一種妄想之心。以為其本。此則我等
於平日往常。所未聞者。亦未蒙如來微細開示者
也。以故不知此五陰相皆本於妄想心者。是何故
耶。二問併銷次第。意謂又此五陰既是總屬妄想。
今欲破除。為當一時併盡。為復次第漸除耶。三問
詣何為界。意謂若欲斷除。須知各陰淺深界限。如
是五重陰覆之境。當詣何處。為何陰之界限耶。惟
願如來大慈不倦。一一詳示。不獨現前。大眾心得
清淨。目得明朗。亦為末世一切初心修定眾生。以
作將來正法也。
△二如來釋答(二)一具答三問(三)一廣答生起妄
想(三)一總明。】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至)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此總明五陰皆以妄想為本也。佛告阿難我說五
陰皆本妄想者。豈無故哉。蓋精真者。法身也。妙明
者。般若也。圓淨者解脫也。而此三德秘藏。一心圓
具。所謂本來自覺。而圓滿清淨者也。然其為體。本
非有為。可以停留。界內界外二種生死。及諸想相
之塵。識情之垢。此五住煩惱也。亦非無為可以安
頓菩提涅槃乃至虗空也。所以有為無為。斯等根
元。皆非本覺。妙明心中。本有之物。悉由妄想之所
生起。故知五陰皆一妄想心耳。良由本覺妙明真
精心中一念妄動。所以發生有為無為。及諸情器
一切世間。故有四大五蘊有為之相也。其如眾生。
迷不自知。於此四大五蘊本空。非有情器界中。而
妄計為真為實有者。正如演若達多迷自巳之本
頭。而認鏡中之影像也。夫此五陰既從妄生。則本
來元無生起之因可以明矣。今於五陰妄想之中。
以其展轉相因。交妄發生。遞相為種。遂而建立因
緣性者。巳是方便。非有實義。何況不知方便。復迷
因緣。而稱五陰。為自然性耶。不惟有為之性不實。
即彼虗空無為之性。亦猶不實。以是如來藏中。一
念隨緣。幻妄而生。所謂晦昧為空者也。故知無為
之空。有為之蘊。皆是眾生妄想之心。徧計卜度。戲
論名相。非有真實義也。又且阿難汝等。果能知諸
一切有為無為虗妄妄法。所起之處。則可許汝說。
諸妄法。從因緣生。斯亦可矣。若是妄法。元無起處。
強說妄法從因緣生。則不可耳。何則以元無起處。
本非所有。云何可說為因緣生法耶。是則因緣尚
不可說。何況不知因緣而更推為自然者耶。是故
我今與汝。前來一一發明五重陰覆根本生因。同
是妄想。更無他物也。斯正如來欲令當機。即五陰
中。了妄無因。知真本有也。蓋佛自開會。便曰。一切
眾生。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
想不真。故有輪轉。至此便將妄想二字。分作五重。
一一詳示。乃見為人一片婆心成始成終之致意
也。亦見本經十卷雄文起結脈絡勢。若𢌞龍首尾
相顧也。
△二別示(五)一明色即堅固妄想。】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至)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此別示五種妄想。而此先明色陰。乃為第一堅固
妄想也。蓋色陰雖兼五根六塵。今特顯其與妄想
相應。故單約內身而詳明也。意謂我雖為汝發明
五陰本因。汝猶不知色陰為堅固妄想耶。即汝形
體。先因父母妄想生起。以其父母彼此俱動愛欲
情想。而後遂有赤白二滴。雖有父母想心。若汝中
陰。設無憎愛之想。亦不能來父母想中流愛納想。
欖其遺體。以傳命脈也。則知現前四大五陰所有
色身。皆由三者妄想而成。正如我先所言。想醋涎
生。想高酸起。且懸崖不曾有。醋物未曾來。若汝身
體必然真實。非與虗妄情想而通同倫類者。則口
中之水。如何因談醋出足心之酸。如何因想崖生。
觀此則知。現前形體。皆是妄想所成。可以明矣。是
故當知。汝此現前四大五陰所有色身。乃名堅固
第一妄想也。以其父母與巳。三緣和合。彼此貪愛。
互生欲想。如膠似漆。所以堅牢而不能破。固結而
不可解也。
△二明受即虗明妄想。】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至)名為虗明第二妄想。」
【此明受陰即虗明妄想也。蓋躡前想心。以發起受
陰者。正顯色受皆以想心為主宰也。以色攝前五
根。受攝前五識。想心即第六識也。臨高想心等者。
謂由受陰居於色想之間。以其昔曾領納懸崖等
境。謝落影子。在想心中。故今復聞懸崖等語。則起
臨高虗想之心。能令汝形。以至足心。而真實受其
酸澀之境也。此由想心為因。所以受陰生起。妄為
領納。故有酸澀。以動其色體也。汝若不悟。當觀現
前色身所對領納之境。所謂順之則益。違之則損。
而此二受。現能役心。交驅互馳。而不休息者。此為
虗明第二妄想也。以受無實體。不過虗有領納明
辯違順而巳。然有三種。謂苦樂捨也。順益即樂受。
違損即苦受。設遇非違非順不損不益。即捨受。茲
單言二。而不言三者。以捨屬無。計其相不顯此苦
樂二境。則現前分別。易明而易見也。
△三明想即融通妄想。】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至)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此明想陰即融通妄想也。念慮者。即是想陰。所謂
想念思慮也。意謂由於汝之第六意識想念思慮。
所以使役汝之現前四大色身。若汝此身。非與想
念如是妄心。同其類者。何因緣故。隨其想念。所役
使耶。即今現前根塵相對。種種取像。雖各不同。然
而皆因想念心生。而後諸根方形取著。則知根身
所取之像。定與想念而相應也。正如歌舞工伎之
人隨他拍轉。拍緩則步緩。拍急則步急。而身之與
想。亦若是矣。故於寤時。即名妄想。而於寐時。為諸
亂夢。則知汝身汝想。無時無處而不相應者也。良
由念慮不息。以故搖動妄情。寤寐紛然。而無間也。
則知想陰與前五根識。互融互通。為第三妄想。不
惟互融色身。聽其驅䇿。而且互通夢寐。悉屬使然。
則知此陰雙融色心二處。俱通寤寐兩境。故名融
通妄想也。
△四明行即幽隱妄想。】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至)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此明行陰即幽隱妄想也。化理不住者。正言行陰
為變化之理體。而有遷流不住之事用也。運運密
移者。謂念念遷變。密密推移。令人不覺。其猶逝水
藏舟之謂也。此下乃釋變化密移之事。意謂行陰
生住異滅四相不停。能令汝身變遷密運。自少而
壯。由壯而老。與夫中間。如指端之甲長。頭上之髮
生。氣力之暗銷。容顏之漸皺。此皆日夜不停。生住
異滅。互相更代。曾無一人能覺悟者。是皆行陰變
化密移之能事也。阿難若此行陰。非汝體者。云何
能令汝之身體。長生銷皺。而遷變耶。如此行陰。必
然真是汝之體者。既是汝體。則日夜相代。何故汝
又無知覺耶。則知汝身生住異滅。諸行遷流。念念
改易。而不停者。皆行陰使然也。由其生滅不停。是
非莫辯。幽不可見。隱未易知。以是之故。名諸行陰。
而為幽陰第四妄想也。
△五明識即顛倒妄想。】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至)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此明識陰即微細精想也。佛意若曰。又汝識精元
明湛若止水。將謂不動不搖之處。以故名之。為恒
常真實者。若然則此識陰。乃第八識。於汝一身。不
出六根所具之性。若實精而不雜。真而非妄。其體
恒常。則不容其雜染妄習於六根中矣。何因汝等
昔覩奇物。年深歲久。憶忘俱無。而再見時。記憶不
遺。宛爾如昔耶。蓋最初記憶。雖由前六熏習。而後
持種不失。則第八之功能也。以前六如聚歛之臣。
第七猶押運之官。第八乃倉庫之使也。是故年深
歲久。再見如昔者。則知識陰此精了內湛不搖中。
念念受彼妄習所熏。故有記憶宛然之事。所以不
有思索及籌度。想像算計而後然也。是故阿難應
當了知。即此八識湛不搖者。熏之以真。則真熏之
以妄。則妄亦非真常不可動搖之性也。但如無波
急流之水。人遠望之。如恬然寂靜而巳。以其流急。
微細不見其相。非是澄潭止水。實無流相者也。而
藏識海。亦復如是。非真不動。以是前之四陰妄想
根元。故受妄習。若非前四妄想根元。寧受妄習之
所熏哉。夫此識陰既巳非真。猶是妄想。然則此妄
直至何時而方滅耶。若要銷滅除。非是汝六根互
用之時。分隔開合之際。則此妄想可以滅矣。否則
終難杜絕。亦無有時而得滅也。以第八識與前六
識。互相為根。真則同真。妄則同妄。故須六解而一
始亡也。以故汝今現在六根。所謂見聞齅甞覺知。
此六精者。乃於第八識中。念念受熏。互相貫串。雖
云習氣微細無幾。然於如來藏中。若論性識。明知
覺明真識妙覺湛然精了之內。猶然還是似有若
無之罔象。非有真實之虗無。此為第五顛倒微細
精想也。顛倒者。迷真執似。捨藏性而執藏識。豈非
顛倒乎。微細者。以此識陰乃是陀那微細識也。精
想者。謂此識陰之體。雖是識精。尚未轉智。猶屬罔
象虗無之妄想也。
△三結成。】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此總結五陰。即五種妄想所成也。以上五種。即是
眾生所受報法。以故通名五受陰也。亦名五取陰
者。以一切眾生莫不取此為自體也。良以眾生自
迷如來藏性。而有妄色妄心。依此色心而成五陰。
故有世出世間聖凡之差別也。若以眾生知見。執
此五陰。為實有者。即世間法。若以二乘知見。執此
五陰。為空寂者。即出世法。若在諸佛菩薩。善得中
道。了色即空。達空即色。則為世出世間上上之法。
乃第一義諦不思識境界也。設若離此五陰之法。
則五乘聖教亦無安立之處也。以故迷之。則凡悟
之則聖。皆不出此凡修定者。苟能於是用金剛觀
智。蕩滌空有情計。掃除斷常知見。了一真而本具。
達諸妄以本空。則其五陰妄想之心。當體清淨。即
是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矣。
△二超答陰界淺深。】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至)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此超答前問五陰詣何為界限邊際也。意謂汝今
欲知五陰本因詣何為界。誰淺誰深耶。須知愈前
則愈淺。愈後而愈深。故唯有形之色。與無相之空。
互形互顯。即色即空。乃是色陰之邊際也。唯苦樂
二境。合身為觸。及不苦不樂。去身為離。皆是受陰
之邊際也。唯寤時之記憶。與寐時之遺忘。咸是想
陰之邊際也。唯念念歸無之滅。與念念成有之生。
俱是行陰之邊際也。湛入合湛者。上湛字乃六識
湛精。下湛字即八識湛體。以此六湛皆八識所分。
今者四陰既盡。則六用不行。故云湛入。返流全一。
故云合湛。此則返六用。以歸一體。皆為識陰之邊
際也。
△三追答滅除次第。】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至)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此追答前問五陰頓除漸斷也。意謂汝問五陰為
頓除漸斷耶。蓋此五陰元是從細至麤。一重疊一
重次第而生起也。故生則因迷藏性。轉為藏識。遂
有行想。受色而生也。若欲滅除。須先從色。色若滅
除。則受想行識漸次而除也。生則從細至麤。猶如
著衣。滅則自麤而細。猶如脫衣。其生滅之序。是為
如是。此約入胎次第成身而說。以迷真成妄莫先
乎。識既成識陰。則念念不停隨業流轉。有行陰生
以流逸。故於所緣境。起愛憎心。有想陰生。由想愛
故。識託其中。攬為自巳。令生覺受。則受陰生。受巳
成身。妄自保固。則有色陰。此生起之次第也。七支
業淨。身見微薄。則色陰銷。身見既亡。根境不偶。則
受陰滅違順。不受憎愛。想亡則想陰滅。愛想不生。
心不流逸。則行陰盡。識精還元。歸乎藏在。則識陰
盡此滅除之淺深也。若單約滅除而論淺深次第
者。則有理有事。固自不同。蓋此五陰以理而推。則
是一念妄想而起。若能一念不生。頓絕攀緣。而悟
自性乘。此心開。則五重妄想。如紅爐點雪。一併銷
除。有何淺深次第之可得耶。若在事相而論。既有
色心諸法。固當研真斷惑。自淺而深。次第以盡也。
此等法門。我巳前來。為汝綰巾。以示其結。而結解
次第。法喻照然。固當因彼知此。何乃忽略於彼。而
再詢於此耶。問如何是頓悟漸除之義乎。答如大
海猛風頓息。是頓悟也。波浪漸停。是漸除也。如嬰
兒諸根頓生。是頓悟也。力量漸備。是漸除也。如太
陽頓出。是頓悟也。霜露漸消。是漸除也。如春笋頓
長。即與母齊。是頓悟也。枝葉分敷。節節而上。是漸
除也。若但頓悟而不漸除。則有解無行。執理迷事。
若但漸除而不頓悟。則有行無解。執事迷理。均非
正修真三摩地也。
△二結勸傳示。】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至)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此通結五陰勸令傳示將來也。意謂汝應將此五
種受陰五種妄想根本元由。一一詳明。務使心地。
得以開通。不為所惑。則自利之道。在於是矣。若復
以此傳示將來。使末法中諸修行者。皆達五陰體
性虗妄。則彼自然深厭生死是苦。知有涅槃是樂。
而必求出離。定不留戀於三界中。則利他之道。亦
在是矣。以上第二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二)一世尊較福歎述(三)一較供佛之
福。】
「阿難若復有人徧滿十方(至)是福云何有邊際。」
【此明流通分。先以財施。較定供佛之福也。然此較
量。文言雖略。義理則周。七寶滿空。言財施之勝也。
微塵諸佛。顯福田之廣也。承事無虗。乃善心之普
也。又虗空珍寶廣大心。奉佛供養。第一心心無虗
度。常時心。如是布施。心境俱勝。所得之福。豈不大
哉。施佛七錢。獲輪王位。顯福田中。佛福為勝。輪王
之福。七寶具足。千子圍繞。況盡空珍寶。以奉如來。
則所施之物。窮劫難思。其所招福。寧有邊際可較
量哉。
△二嘆滅惡之功。】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明法施勝前財施。以嘆有罪弘經滅惡之功也。
佛告下。先明佛語真實誡其諦信也。若復有人者。
設言又有此一人也。梵語波羅夷。此云棄。或云不
可樂棄。故現無僧用不可樂。即當入地獄。小乘四
重者。謂殺盜婬妄也。大乘十棄者。於四重外。更加
五酤酒。六說在家出家人過。七自讚毀他。八慳吝。
九嗔恚。十自謗三寶不信因果也。瞬息即經。謂在
轉眼一息之間。即便墮落也。十方阿鼻。極惡果也。
能以一念者。謂能發心一念弘經。言時之極少也。
此法門指本經所詮性定法門也。末劫。即後五百
歲。魔強法弱之秋也。未學。即初機難進易退之人
也。是人。即一念弘經之人。罪障。即上四重十棄。以
此等罪皆極重之深障也。應念。即應弘經一念而
銷滅也。變其下。謂不惟但能銷除惡業。且轉極苦
之因。成極樂之果也。得福下。謂不唯離苦得樂。而
且所作功德。超越前人。盈空七寶。供塵數佛之功
德也。不但一倍二倍。即百千萬億倍。乃至算數譬
喻。皆所不能及也。問極重罪人。極少時分。為人演
說。未足可稱。何以滅罪得福。如此殊勝耶。答有多
義故獲勝報。一所弘之經。是佛極談。教理行果皆
不思議故。謂顯如來藏心法。法皆是有情無情有
性無性。齊成佛道。此理不思議也。佛頂心呪。因人
果人。皆依此法。滅惡生善。入理化他。防邪獲正。進
行彌速。能成菩提。此教不思議也。圓通行門二十
五聖觀音為最。此行不思議也。六十聖位第三漸
次。便證無生。復說乾慧。能超因位。直入妙覺。此果
不思議也。二末世多障。能於此時。弘此極談。信解
真正。實希有故。三施福。唯得有漏之報。仍但自利
弘經法利。能至無漏。能令聽者信解無謬。展轉利
樂。無窮盡故。四本經所詮大佛頂法首楞嚴王佛
母三昧。乃能出生十方諸佛一切如來。以彼七寶
盈空。祇能供佛。此人一念弘經。便能生佛。由是一
念雖少。其利甚博。故能勝彼寶施之福德也。
△三述生善之德。】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至)直成菩提無復魔業。」
【此述無罪誦持生善之德也。依我教言下。意謂誦
經持呪。方修聞慧。而其功德。雖佛所說。巳不能盡。
況復依教行道。從聞思修。入三摩地。乃至上求佛
果。下化眾生。一超直入。得成如來無上菩提。中間
無復更有魔業。委曲之事者。則其功德豈可得而
思議者耶。
△二大眾獲益歡喜。】
「佛說此經巳比丘比丘尼(至)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此結大眾聞法獲益咸皆歡喜也。此與序分。相為
始末。皆經家所敘也。比丘下。先舉四眾。一切下。廣
明聖凡也。聖仙童子。即居仙趣。因聞佛法。希預聖
流者也。大力鬼神者。是能初發善心。護持佛法。親
住如來座下者也。大歡喜者。近得世間歡喜。遠得
出世初地。然歡喜之義。略言有三。一能說人清淨。
二所說法清淨。三依法得果清淨。能說人者。即是
如來法王。為度眾生故說。不為名利故說。所說法
者。即今了義極典。乃是圓頓真宗。且非權小曲說。
依法得果者。始則不歷僧祇。頓獲法身。次則普會
大眾。獲法眼淨。無量眾生。發無等心。後則頓悟增
上玅理。斷除微細煩惱。乃至節節聞經。處處受益。
以故皆大歡喜。作禮告退。而歸去也。爾時(溥畹)述
是疏巳。合掌禮佛。而作是言。
「 仰白本師大教主
十方共證諸法王
楞嚴普會眾聖賢
天龍八部及金剛
惟願大慈舒慧目
共鑒葵衷述短章
畹因遺教值斯典
苦無善解心感傷
廿年遁跡龍淙洞
午夜參究自較量
朝與白雲相討論
暮留明月伴敷揚
雖操管蠡窺天漢
實慚鼷鼠飲河潢
贅言設不違經旨
望賜流行布十方
庶使修習圓通者
必獲如來清淨藏
更冀見聞與隨喜
同躋仁壽樂無疆」
】
大佛頂首楞嚴經寶鏡疏卷第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