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比丘三千威儀

大比丘三千威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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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著地。十七者當持自近臥床。十八

者當取拭之。十九者不得使頭有生。二十

者欲持杖出,當從沙彌受、若白衣受。二十一

者至病瘦家宿,應得暮杖。二十二者遠送過

去,當得暮杖。二十三者遠請行宿,應得暮杖。

二十四者行阿其云,應得暮杖。二十五者常

當以自近,不得指人若畫地作字。

至優婆塞家有五事應往:一者為僧使、二者

分衛、三者阿其云、四者請飯、五者疾病死亡。

其餘一切皆不應往。

比丘為優婆夷說經有五事:一者優婆夷抱

小兒來問經,不應持婬意向說。二者設婬意

起,不得前取小兒摩弄。三者不得牽坐著邊。

四者優婆夷使比丘說麻油術經,當令男子

持楊枝與比丘,當持男子手中楊枝者善不

應說。五者若優婆塞與優婆夷俱來問經,若

優婆塞先去,比丘亦應出,不者非法。

新至比丘有十德:一者禮佛已,當却住問摩

摩德姓字、比丘僧幾人、日持為姓字。二者上

座當禮、下座問訊。三者不得問所止處。四者

人與比丘床席臥具,不得呵好醜。五者當求

依止阿闍梨。六者當亦供養。七者不得呵

經。八者不得自在出入。九者欲掃塔上當報

摩波梨。十者欲出去,有臥具當寄主人。

復有五事:一者當憂眾事、二者不得妄用寺

中淨水、三者不得妄至人戶、四者不得逆

行、五者不得踰越寺中杖木上。

當以十事待新至比丘:一者當避與房。二者

當給所須。三者當朝暮往問訊。四者當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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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習俗。五者當教避諱。六者當語乞匃處。

七者當語僧教令。八者當語其可食。九者

當語縣官禁忌。十者當語賊盜,某許可逃、

某許不可逃。

新至比丘欲到賢者所自歸

持作依止阿闍梨,當先自說言:「今我為某

遠離三師,各去是若干里。今某獨來在

此,本意欲學,連遇國君不安,故來到是。今

自歸賢者,當為我作依止阿闍梨。賢者用某

自歸故,受某甲為弟子,當與某甲共止作弟

子,當依某甲與共居,為某甲弟子。賢者當用

法故,當為某甲作阿闍梨師。」已頭面作禮,因

言:「阿闍梨!為用三尊故,已受某甲為師作,

當教某甲所行出入法。若有強共某諍某,阿

闍梨當有某甲作弟子。若阿闍梨若某欲

去止,俱得自在。設某去後,復從彼面來還,

阿闍梨故當受某為弟子。」如是說至三。師

當言報:「賢者某聽今我所說,令卿得道,常當

行如佛語,當護戒、當忍辱、當精進、當一心念

道、當念慧、當止身口意滅毒、當為三法事。已

作佛弟子,不得念行世間事。能如法行者,會

當得道度世耳。」說竟。起作禮,持頭面著師足

去,還取衣鉢往上師從受衣。若比丘受衣鉢

三衣,阿闍梨比丘當自說亡失,若水火盜賊

壞敗因緣。比丘先自歸言:「明賢者!慧行淨戒

是某三師。」為某如是便三說本因緣已,三說

便上若鉢若衣受阿闍梨,便說教誡:「某賢

者聽!人有六情,當護當念清淨。雖世間淨潔,

不能到清淨,行慧者道當護內外清淨,不垢

不漏內外相應,是為能致清淨道者,是故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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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當攝當護。是為鉢事依者,當言數持視數

著以時浣。比丘譬如賢者,亦世間處身,樂沐

浴薰香衣服臥具,寧欲令身不安隱、意不安

隱。所有可意有破服。不設具堅安隱。亦不能

致清淨慧者道中。若漏濕為虫所食腐,譬身

若一處腐爛,從是不安隱、不致慧者道。譬身

若一處為虫所食瘡、若痛若痒、從是不安隱、

不致慧者道。從上至竟依、護內外洗淨、是為

除貪亦少欲、使致賢者清淨。是為依事。」

依止阿闍梨教弟子有十五事:一者比丘僧

會時,當教如法視上下。二者比丘僧有令語,

使莫犯。三者當教隨順僧上下。四者當教令

恭敬。五者當語國土方俗忌諱,所可食飯、應

爾不應爾。六者當語匃處,某處可往、某許不

可往。七者若有賊盜,某處可逃、某處不可逃。

八者病瘦,當占視之。九者衣被破壞,當給與。

十者若有去住不得留難。十一者當相視人

意。十二者當隨方便所住。十三者來有問當

答讓。十四者欲澆灑地常當謙讓。十五者有

過,不得言我不復與卿語。是為依止阿闍梨

法。

弟子依止阿闍梨有五事:一者當數往、二

者往至戶當三彈指、三者入當頭面禮、四者

長跪問消息、五者去當還出戶。

復有五事:一者旦夕往問訊;二者師呼即著

袈裟往應,不得單身著屐入;三者當掃地

具澡水拂拭床席;四者若自有所作、若出入

行止當報;五者往受經問解,得不得不應有

恐意。是為五事,自依止阿闍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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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者比丘不應畜七種藥:一者辟穀藥、二者

消穀藥、三者吐下藥、四者強中藥、五者服食

藥、六者毒藥、七者兵瘡藥。無有病,一切不應

服藥,亦不得與他人使服,墮罪。

比丘欲起沙彌法有五事:一者當知四阿

含、二者當知戒、三者當知經、四者當知有慧、

五者當有德。

復有五事:一者當持戒、二者當不犯戒、三者

當能解經、四者當忍辱、五者當自守一切。具

有是行者,乃可舉沙彌;不悉知,不應起沙彌。

比丘有沙彌,當教行五事:一者沙彌作眾事

未竟,不得呼使;二者不得令沙彌求賢者長

短;三者不得信沙彌語;四者不得於眾中大

聲罵沙彌;五者不得獨使令,當給眾事。

有三事不應與沙彌共居:一者愛端正好、二

者見之欲瞋、三者疾病。

有三事應逐去:一者言犯戒無罪、二者言無

佛法僧、三者行向人說和上阿闍梨善惡。

若欲遠行,持沙彌寄人,有五事:一者先問沙

彌某可汝意不?二者汝承事主能可人意不?

三者設呵罵汝,不得言非我阿闍梨,罵我為

非。四者承事主如視我。五者如法教汝,不得

捨去。

持沙彌至,主許寄時,有五事:一者當教

頭面禮;二者教自歸;三者當言卿視我沙彌

如卿沙彌;四者我從彼來還,自當歸我;五者

若我無常,長屬卿。

受人寄沙彌有五事:一者當教讀經、二者教

莫犯戒、三者當教隨眾上下、四者當教行步

法則、五者教恭敬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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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僧飯時有五事:一者上座未坐不得先

坐、二者上座未受案不得先受、三者上座未

飯不得先飯、四者上座飯未訖不得先止、五

者上座未起不得先起。

受案有五事:一者當持手巾并受、二者當決

闊尺六、三者當持手巾連案若机足、四者當

却膝、五者兩肘不得離膝。

復有五事:一者已受莫離;二者不得狂左右

顧視;三者已離當從上座受;四者設人不應

不得食;五者若人宿與不相便,可當自作方

便、若自呼人。

復有五事:一者左右手不得有所携持、二者

不得大呼有所求索、三者授人鉢當視上下

相前人、四者授鉢當右手撫上、五者當護所

受。

復有五事:一者人來授物,手近當更澡手;二

者不得持上著鉢中;三者若見不可意不應

食,亦不得使左右人知;四者食中不得唾上

座前;五者不應飯而飯之,墮罪。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以手摩抆面目、二者左

手已污不得近右手、三者若手已污不得獲

鉢水、四者不得已污手正袈裟、五者不得

持手巾拭膩手。

復有五事:一者前杯著設橫當正之,不正者

不得食;二者食具已墮不應復食;三者若人

來有所益,常當以指墮柱之;四者不見來時

不應食;五者飯食在前不得甞味。

復有五事:一者飯時不得於坐上失風;二者

飯未已不得中唾前地;三者急欲唾,唾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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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者已澡手不得復持履;五者已持履自知

手污,不取拭者不得以持袈裟。右飯食四十

條事。

飯食上澡漱有五事:一者不得挼手杯上、

二者不得手指挑撩口中、三者不得涕鼻大

唾鉢中、四者漱口不得令有飯吐鉢中、五者

不得大奮手污濺左右人。

復有五事:一者持手巾不得教軟,當先熟歷

手;二者不得奮濕取燥;三者不得以手拭面

目鼻口;四者不得言我自有,不取持去;五者

當如法用之。

復有五事:一者以拭手燥即當藏棄膝上巾;

二者已即當正袈裟,不得羅左右人;三者下

座澡未已,不得呵令使來;四者日達嚫不得

亂語;五者達嚫未竟不得妄起。

復有五事:一者若上座為檀越說經,當正坐

聽;二者若急欲去作眾事,當過白摩波利;三

者急欲東西使,當語下坐人;四者若得錢分

即當撿藏之;五者若有所還、若欲寄人,不得

以足推徙,亦不得遙擲與。

飯上有十事,左右顧視無不有罪:一者當視

上座受案未;二者當視上座前具未;三者視

下座亦爾;四者人皆飯,當復視之,上座前少,

何等有盡者為呼益;五者視下座亦爾;六者

飯未已,當復中止視,上座欲得何等;七者視

下座亦爾;八者當視上座已未,設自先已,以

手持前所有,不得坐視人;九者視下座亦爾;

十者不得先取案,當排之、當持待人。

比丘持賓揵澡槃有二十五事:一者手不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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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擭上飾手;二者手不淨不得擭上蓋;

三者手不淨不得擭前口;四者手不淨不得

使益水;五者手不淨不得擭前頸;六者當從

下捧腹;七者水少但當小洗手使淨;八者

當出益水、還入善澆;九者欲益澡水,當先

澆水三洗令淨;十者欲著水,當三倒易水

滿持入;十一者欲持入,不得當道住;十二者

安著屏處;十三者下常當使有枝;十四者安

正上蓋;十五者當宿盛水令滿;十六者持

澡槃不得曳有聲;十七者不得使上邊污;十

八者不得使中有飯;十九者棄不淨水;二十

者棄水不得遠,手徐徐瀉之;二十一者澡槃

當先澡內外使澡淨;二十二者持澡槃手不

淨,不得中止持漱口;二十三者持澡槃手污,

不得擭賓揵上拭若口;二十四者不得取竈

下水用澡賓揵;二十五者中外各當三更水

澡乃得持入。欲持賓揵著槃中,不得大投使

有聲。

當用手巾有五事:一者當拭上下頭;二者當

用一頭拭手,以一頭拭面目;三者不得持拭

鼻;四者以用拭膩污當即浣之;五者不得拭

身體,若澡浴各當自有巾。

若著僧伽梨時,持手巾有五事:一者不得使

巾頭垂見;二者不得持白巾;三者當敗色令

黑;四者不得拭面;五者飯當用覆膝上,飯已

當下去。設不去,若有來作禮、若起去,先取襞

去之。

比丘僧有七人,不應作摩波利及直日:

一者年老不任事、二者病疹瘡不淨潔、三者

久病羸極、四者眾人共使養病、五者上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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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者摩摩德、七者直歲。是七人皆不應作,

若有強揵,如反不欲作者,不應訶問。自是

後世珍寶藏也。

作鉢泥僧摩波利,當行百六十德。作直月,當

行六十德。作直日,當行十德。作摩摩德,當行

三十德。作直歲,當行十德。此上五人如上行

者,久會至無為度世道矣。

鉢泥僧摩波利,有十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

用法故;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當惜眾物;五

者當惜招提僧物;六者當惜比丘僧物;七者

當知佛事;八者當知招提僧事;九者當知比

丘僧事;十者不得持塔物著招提僧物中;十

一者不得持塔物著比丘僧物中;十二者不得

持招提僧物著塔物中;十三者不得持招提

僧物著比丘僧物中;十四者不得持比丘僧

物著塔物中;十五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招

提。

僧物中復有十五德:一者欲有所作,當白

報眾人。二者不得割奪眾物獨匿自入。三者

不得持眾人物私意饒益親厚。四者不得斷

取眾家物以匿施用作名字。五者當數護理

眾家臥具。六者若有病痛當占視,隨所思持

與之。七者當恭敬瞻視比丘僧。八者為比丘

僧作飯食當令淨潔。九者當隨婆羅門意。十

者譬如事鬼神無有異。十一者不得自瞋喜。

十二者欲行清淨,不得露身於竈下作事。十

三者日暮常當自起按行門戶,視諸比丘戶

皆閉不?設見異人,不得即呵,問言:「卿為是

沙門?」許當復待明日。十四者不得掃寒著

熱。十五者不得掃熱著寒。是為十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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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事維那,飯時於堂中當行二十五德:一者

已布空案,當自身行遍視下竟皆遍淨不。二

者不得先布空案。三者上座已有應分飯。四

者一切有所分布,皆當至沙彌,若白衣受。五

者三師在中不得持增益。六者作分上下當

使平等。七者分飯自當更手令平。八者欲分

羹當三迴杓乃斟。九者令汁滓調。十者不得

即以釜中羹著人鉢中,皆當先更分著器中。

十一者所有分不得於上語笑。十二者不得

遙大呼言取某來。十三者眾中有不食羹者,

為取所便與之。十四者若眾中有不相便可

者,不得即於坐中呵罵。十五者急當念養病。

十六者飯時人持物來,當即分布盡之,不得

言當遺後日。十七者急先益羹。十八者急當

益中飯盡。十九者不得中止踞視僧。二十者

不得遠離僧於前捨出。二十一者皆已飯,當

自視中所不具者,復視多少益。二十二者不

得住大呼從人撿挍食具去。二十三者蓋藏

無令有聲、捐棄著地。二十四者當教人豫具

掃帚澡水手巾。二十五者當住待僧達嚫竟,

自當白畢竟乃出去。

竈下有二十五德:一者

為鉢泥僧盡力忍辱。二者當佛法行恭敬等

視上下。三者若人從有所索,有即當一切與,

不得逆言無有。四者當早起行,視當一切具。

五者一切使人行,若有所買不得施乞之。六

者欲呼使不得遙大作聲呼。七者一切有所

作,不得使物器大有聲。八者一切當可眾人

意,不得自在直行強。九者若人持飯來、若餘

物多少,即當白眾人使達嚫,不得獨受便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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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去。十者即分布令遍,設使過時當藏棄,不

得便先當視。十一者若檀越來言欲作飯,

未見所有,不得即對人說;若主人持錢來

作比丘僧飯,若鉢泥僧與主人,若白賢者,共

議所當兩作,不得獨自可。十二者汲水不得

大投瓶井中令水濁。十三者不得自擇米。十

四者澡釜三易水令淨。十五者勿持釜中熱

湯澆瀆中。十六者不得自然竈。十七者不得

自掃生草斷去根。十八者不得以生菜根葉

著火中。十九者不得持食飯注瀆中。二十

者一切飯具當覆上,不得使受塵坌。二十一

者不得教人作長分,設僧不食當自置棄之。

二十二者不得持眾物猗身以作恩惠。二十

三者蓋藏自當行視令堅。二十四者不得分

今日食遺旦日。二十五者不得持旦食遺今

日。

有七事以待新至比丘:一者來至即當問消

息、二者當為次座上下、三者當給與房室、四

者當給臥具被枕、五者當給與燈火、六者當

語比丘僧教令、七者當語國土習俗。

教人市買有五事:一者當教莫與人諍、二者

當教買淨者、三者莫使侵人、四者不得走促

人、五者當護人意。

買肉有五事:一者設見肉完,未斷不應便買;

二者人已斷,餘乃應買;三者設見肉少,不得

盡買;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錢取;五者設肉

已盡,不得言當多買。

教人汲水有五事:一者當使先淨澡器、二者

當使著屏處、三者當覆上令淨、四者不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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膩汁污、五者若人有污不得復用。

教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當道、二者先視斧

柄令堅、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

妄破塔材、五者積著燥處。

教人擇米有五事:一者當自量視多少、二者

不得有草、三者擇去鼠屎、四者不得令有穬、

五者向淨地。

教人洮米有五事:一者當用堅

器、二者用淨水、三者五易水令淨、四者內著

屏處、五者覆上令密。

澡釜有五事:一者不得持汁大衝釜底、二者

當使蓋器受污水出棄之、三者當添滿水、四

者淨澡木蓋覆上、五者日暮覆上看令堅。

竈有五事:一者燃火不得橫薪、二者不得燃

生薪、三者不得燃釜倒逆薪、四者不得自以

口吹火燃、五者不得持熱湯澆火滅。

教人炊米有五事:一者當教待氣出而莊之;

二者隨氣上米稍稍炊之;三者安正甑不得

令氣泄;四者著米甑中隨覆之;五者已熟下

之,亦當覆上莫使露也。

擇菜有五事:一者當去根、二者當令等、三者

不得令青黃合、四者當使澡淨、五者皆當令

向火知之乃得布用。

作羹有五事:一者當教如次內物、二者當令

熟、三者令味調適、四者當自視令淨潔、五者

已熟當去下火覆之。

教人澡案一切食具有五事:一者皆當三易

水使淨、二者拭使淨、三者布案使相去二尺、

四者皆當案正下橙令堅、五者不得令污比

丘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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揵椎有五事:一者常會時、二者旦食時、三者

晝飯時、四者暮投槃時、五者一切無常。

復有七法:一者縣官、二者大火、三者大水、四

者盜賊、五者會沙彌、六者會優婆塞、七者呼

私兒。

當復知十二時揵椎。常會時先從小起稍至

大,大下擊二十,稍小二十一下,小小十下,復

大三下。旦食大下八,晝食一通,投槃亦一通。

會沙彌三下,優婆塞三下,無常者隨視時。縣

官、水火、盜賊亦隨時。呼私兒一下,持一通至

比丘揵椎無後音。

有百六十事鉢泥僧會,摩

波利所當行。鉢泥僧會時,有五事:一者當禮

佛、二者當禮僧、三者隨次坐、四者不得大踞

床有聲、五者遺上座處。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諍坐上下;二者當恭敬

上座;三者當隨眾法令;四者若摩波利次直

日,若使作即當如法受;五者已畢,

起坐,當過白和上阿闍梨。

已受直日有五

事:一者當先受戶鑰、二者當數銅佛像、三

者當數銅香爐、四者當數銅燈、五者當正坐席自承比。

掃塔上有五事:一者不得著履上、二者不得

背佛掃塔、三者不得取上墡土持下棄、四者

當下佛像上故花、五者當且過澡手自持淨

巾還。

拭佛像復有五事:一者當堅持、二者常

拭令淨、三者不得以手摩近面目羅手指、四

者當自出錢買花、五者當布與人令散佛上。

掃塔下有五事:一者當先灑地、二者當使調、

三者當待燥、四者不得逆掃、五者不得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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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

掃除又有五事:一者不得去墡土、二者當自

手拾草、三者當取中土轉著下處、四者不得

令四角掃處有迹、五者掃塔前六步使淨。

大比丘僧會時,掃除講堂中有七事:一者當

早起行視門戶開未;二者當撿空燈當摒之;

三者當掃拭佛像去前宿花;四者當燒香著

佛前;五者當作大燈火著堂中央,却正比丘

僧坐席;六者僧比丘事畢去,徐當灑地;七者

當更淨掃地。

有五事灑地:一者當却行、二者當輕手、三者

當令遍、四者當待燥、五者不得濺人衣。

塔地有五事:一者不得背佛;二者不得不掉

手污人足;三者不得掃去墡土;四者當自手

除出棄之;五者不得當人道,亦莫棄水中及

圊中。

撿燈有五事:一者不得滅中炷、二者當瀉中

餘膏作大燈燃著佛前、三者當取空燈內著

常處、四者不得妄破碎、五者若亡物皆當

應買償著常處。

燒香著佛前有三事:一者易中故火、二者當

自出香、三者當布與人。

整頓比丘僧床席有

三事:一者當安隱視床足使堅;二者當下意

掃拭令淨;三者拂拭席當使遍,不得令污比

丘僧衣。

具香爐有三事:一者當先除去故火,拾取中

香聚一面;二者當拭令淨乃著火,還取故香

著中;三者著火不得大熾火、不得少,令灰火

疾滅冥。

燃燈有五事:一者當持淨巾拭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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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淨;二者當作淨炷;三者當自作麻油;四者

著膏不得令滿,亦不得令少;五者當護令堅,

莫懸妨人道污人。是直日法,如上行之得福。

右六十事直日所行。

摩摩德有十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用法故;

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用和上阿闍梨故;

五者用我棄家作沙門故;六者用作主人,耐

忍四遠故;七者當待四遠故;八者眾中人有

過,不得於前言當擅罰之;九者眾中一人有

過,眾人欲罰,當下座請之,不得獨匿;十者當

有德;十一者當能致檀越;十二者四遠比丘

來,衣被破壞,當為乞匃補納之;十三者飯食

一切當共用;十四者占視病瘦當等;十五者

聞外有病比丘,當往看視之。

復有六事:一者不得招提僧物著塔物、二者

不得持招提僧物著比丘物、三者不得塔物

著招提僧物、四者不得塔物著比丘僧物、五

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塔物、六者不得持比

丘僧物著招提僧物。

復有三事:一者一切從如毛髮至無數,不得

有匿。二者從沙彌上至日,若有疾病、衣被壞,

當買與易,不得持作恩惠求名聞,皆當使作

平等。三者一切塔有物、若招提僧所有物,不

得行來出入,如此輩不得先受彼福。能護是

事者,可為摩摩德。

復有四事:一者從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

日,當與比丘僧共對計,具視凡䟽白。如是已

計眾人皆知要,當所餘視皆現在分明。二者

槃泥僧從十五日至十五日,若摩波利若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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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視䟽念非常,是為四行。三者若比丘欲

到彼面設宿,從問三法事等,問塔、若佛像、若

僧數雜物、若比丘僧、若日名檀越姓字一切

所問,皆當報語使得具知。四者若國尊、長者、

寺主、檀越持物多少來,即白僧令知具聞。如

是四事,賢者所值已不惜,是為摩摩德功効,

自淨得度世道。

直歲有十德:一者為三法盡力。二者若有比

丘從遠方來,當逆安隱。三者當給與床席若

燈火三日至七日。四者設房皆滿,當自避,持

處與之。五者當數往問訊占視。六者當為說

國土習俗。七者當憂所不具足。八者若中有

共諍者,不得有所助,常當和解令安隱。九者

若宿與不相便安,不得於眾中呵罵,亦不得

呼人使共作某,令主不可。十者不得與摩波

利共諍求長短,數於眾中若行說之,亦不得

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如法行者可

作直歲。萬物何因緣生?

有五事:一者四時五行、二者種性、三者自然、

四者施與、五者功德。直歲以是五事,會當得

佛。

都摩波利揵椎有五事:一者當會、二者常會

讀經、三者布薩、四者會僧飯、五者一切非常。

復有五事:一者撾揵椎時當先視早晚;二者

常當報上座;三者當復待檀越視般泥僧具

未;四者當可眾人意;五者當次僧坐處,不得

數起僧。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對僧坐、二者不得先

自檀罰人、三者語但順人意、四者白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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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增減人語、五者若有所分皆當調等。

復有五事:一者若僧中不如法者,不應便自

於眾中呵罵;二者不得違僧正令;三者不得

數捨僧出妄行;四者事畢當從僧悔,若語言

不可、分布不等,乞除罪;五者白彼已不得先

出去。

復有五事:一者朝暮當行視病瘦;二者當日

行問訊上座諸大人;三者當時往至檀越家

勞問;四者若有遠許比丘來當安隱之;五者

若同學中有命盡,當占視遠送之。是都摩波

利二十五德。

從是五德:一者後世在所從生,若有被病著

床,當有自然持神藥往瞻視護汝。二者後世

若在厄難處,無所聞知,當有自然呼者。三者

後世若在無穀水漿之處,當有自然持香甘

美食往與之。四者後世若在不安隱處地飢

渴,當有自然持甘露與之。五者已受是福,後

世會當得道神足。

當會揵椎,當先從小起,大下三十,次下二

十,次下十,小小下五。如是至三,後大下三。

會沙門時,便大下四十,次下三十,次下二十,

次下十,小小下五。上三通,後三大下。若布薩

時,先小小下七,大下五十,次四十,次三十,

次二十,次小小下十。亦三通,大下三。僧飯

時,先大下四,䟽直下二十,次下十,小小下亦

十,次下五,後再通。先數隨時,趣三通當視

因緣。非常時無數,先急後緩或時先緩後急,

是都摩波利揵椎法。

當會有五事:一者聞揵

椎聲即當著袈裟出戶如法;二者於講堂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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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當止住正袈裟脫帽乃入;三者有佛像者

當頭面著地作禮却禮僧;四者當隨次向上

座;五者當遺上座處,上座隨坐踞隨踞。

踞坐有五事:一者不得交足、二者不得雙前

兩足、三者不得却踞兩手掉捎兩足、四者不

得支柱一足申一足、五者不得上下足。

正坐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壁、二者不得以兩

手前據、三者不得以肘據床、四者不得伏臥

以兩手捧頭、五者不得以手指拄頰。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左右人肩、二者不得

妄起至上座前邊坐、三者不得妄咄叱摩波

利若下坐、四者不得解袈裟著上座舍出、五

者不得坐自搖使床有聲。

復有五事:一者欲出當先正袈裟,不得參差;

二者欲正袈裟,視左右不得令拂人面;三者

起時視地,不得過六尺;四者起出不得使袈

裟被地;五者行直視前,不得左右顧視。

復有五事:一者上座說經,不得從下是正。二

者設有上座自共諍語,不得從下有所助。三

者下座共諍語,若有所白,不得強呵止。四者

摩波利來前,有所白使行,上座者即當起

下床坐,當言諾。五者不得言上座某次當行,

下座某常示,為我前自以作某。

復有五事:一者已白彼去,不得於後說某今

日所作為強自用耳。二者不得言我今日欲

難某,但欲用某故置之耳。三者和尚阿闍

梨有所過當隨,若教先去有所取,當如教受

語。四者若自共歸,不得先歸入門,當隨後倚

右面,若行日中不得蹈師影。五者人欲止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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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者,當報師以去,不得使留止飯。

復有五事:一者設人堅坐留飯不得報師,飯

已即當求去,不得坐至冥。二者若至冥歸,當

如事自說悔過。三者不得屏處自譽言:「某今

日獨留我止飯,無所不有。」四者不得於人前

言:「我今日自當還飯,某強留我飯,使我腹中

不安隱。」五者還且當經行入室思惟念道,不

得妄至人室中說世間事。

布薩時入眾有五事:一者不得著靼䩽入眾、

二者不得拄錫杖入眾、三者不得持入竹扇

持白手巾入眾、四者不得白履入眾、五者不

得著屐入眾。

復有五事:一者比丘僧會,不得但著結袈裟

入行眾中。二者不得當講堂戶中觀僧。三者

不得踞戶外聽僧語。四者不得住戶中大呼

留上人。五者設講堂戶已閉,不得排開,急

欲入當三彈指。

復有五事:一者已讀經戒,不應復作禮。二者

當低頭從上下至坐。三者不得排奪人處。四

者勿道口說外因緣事。五者已安坐,不得語

比丘僧今日會何大早。

復有五事:一者眾人議事不得戲語、二者不

得妄唾前地、三者不得持手捧膝、四者不得

持手捧頭睡臥、五者不得大張口欠。

至舍後有二十五事:一者欲大小便當行時,

不得道上為上座作禮。二者亦莫受人禮。三

者往時當直低頭視地。四者往當三彈指。五

者已有人彈指,不得逼。六者已止住,三彈指

乃踞。七者正踞中。八者不得一足前一足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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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者不得令身倚。十者斂衣不得使垂圊中。

十一者不得大咽使而赤。十二者當直視前

不得顧聽。十三者不得唾污四壁。十四者不

得低頭視圊中。十五者不得視陰。十六者不

得以手持陰。十七者不得持草畫地作字。

十八者不得持草畫壁作字。十九者用水不

得大費。二十者不得污濺。二十一者用水不

得使前手著後手。二十二者用土當三過。二

十三者當澡豆。二十四者三過水。二十五者

設見水草土盡,當語直日主者,若自手取為

善。

不應用水有十事:一者作塔事、二者作比丘

僧事、三者大寒、四者行道、五者不與女人共

圊、六者欲起經、七者寫經、八者作法衣、九

者染衣、十者遠行應請,是皆不得用水;若有

香草得用水。

陰起有十事、五事有罪、五事無罪:一者見色

起、二者聞因緣起、三者思念女人端正、四者

思念故宿因緣、五者手持起,有罪。無罪:一

者謂臥臏申、二者常習、三者臥頻申、四者

體有瘡手把近、五者欲行小便逼捉不得,陰

起無罪。

從八月十六日至臘月十五日為一時,

百二十日屬冬。從臘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

日為一時,百二十日屬春。從四月十六日至

八月十五日為一時,百二十日屬夏,為長歲

盡。從八月十六日至臘月十五日即屬冬。作

沙門不更夏,雖得鉢惒蘭不得歲。或有十五

日得歲者,或十六日得歲者沙門。

薩和多部者,博通敏智導利法化,應著絳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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裟。曇無德部者,奉執重戒斷當法律,應著皂

袈裟。迦葉維部者,精勤勇決拯護眾生,應

著木蘭袈裟。彌沙塞部,禪思入微究暢玄幽,應著青袈裟。摩訶僧部者,勤學眾經敷

演義理,應著黃袈裟。

昔佛在此時,眾被服唯純直,不衣雜白。自

後起比丘羅旬踰,每行分衛輒飢空還,佛知

其宿罪,欲視殃福示後世明戒故,眾僧分為

五部,著五色袈裟,於是遂相承制。直至佛度

世後,立號稱名舉取長名其被色。

諸人集會

悉共忍聽!今比丘規度四方,諸可瑞應及施

餘業,眾僧時會皆共和忍,於是同辭專精禁

戒,修行平等淨護諸學。今者結界,此之言

教悉共忍聽與並規度四方,以說禁戒結精

舍界。堪能爾,咸共寂然;若能忍,便說不可。眾

僧會,以共專精平等結界,已說禁戒。眾僧可

之,便默然持。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