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治毗尼事義集要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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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大般若經云。若染色欲。於生梵天尚能為障。

况得無上正等菩提。是故菩薩斷欲出家。能得無

上菩提。非不斷者。

菩薩摩訶薩於五欲中。深生

厭患。不為五欲過失所染。以無量門訶毀諸欲。欲

為熾火。燒身心故。欲為穢惡。染自他故。欲為魁膾。

於去來今常為害故。欲為怨敵。長夜伺求作衰損

故。欲如草炬。欲如苦果。欲如利劒。欲如火聚。欲如

毒器。欲如幻惑。欲如闇井。欲如詐親旃陀羅等。舍

利子。諸菩薩摩訶薩。以如是等。無量過門。訶毀諸

欲。

○六十九黨惡見人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知如是語人。未作法。如是邪見而不捨。供給

所須。共同羯磨止宿言語者。波逸提。」

【緣 阿梨吒不捨惡見。諸比丘白佛。佛令僧作惡

見不捨舉。白四羯磨。時六羣供給所須等。故制。

釋 未作法者。被舉未解。不捨者。僧訶諫而不捨。

所須有二。一者法。教修增上戒。增上意。增上智。學

問。誦經。二者財。供給四事。同羯磨者。同說戒。

相 比丘尼波逸提(若隨順被舉比丘三諫不捨。波羅夷)。不犯者。不

知有是語人。及病倒持縛命難等。

五分律云。共

語語語波逸提。共坐。坐坐波逸提。共宿。宿宿波逸

提。共事。事事波逸提。雖捨惡見。僧未解羯磨。亦波

逸提。若作惡見。僧未羯磨。突吉羅。若不知。及不如

法羯磨。不犯。

十誦律云。若教他法。若從受法。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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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他財。若取他財。若共宿。一切波逸提。

根本律

云。若彼身病。看侍無犯。或共同居。令捨惡見。亦無

犯。

○七十畜被擯沙彌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知沙彌作如是言。我從佛聞法。若行婬欲。非

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沙彌如是言。汝莫誹謗世尊。謗

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語。沙彌。世尊無數方便。說

婬欲是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沙彌時。堅持不捨。彼比

丘應乃再三訶諫。令捨此事故。乃至三諫而捨者善。

不捨者。彼比丘應語彼沙彌言。汝自今以去。不得言

佛是我世尊。不得隨逐餘比丘。如諸沙彌。得與餘比

丘二三宿。汝今無是事。汝出去。滅去。不應住此。若比

丘。知如是眾中被擯沙彌。而誘將畜養共止宿者。波

逸提。」

【緣 䟦難陀有二沙彌。作是惡見。佛勅比丘為作

訶諫白四羯磨。三諫不捨。乃令僧作滅𢷤白四羯

磨。六羣知僧滅擯。而誘將畜養共止宿。故制。

相 若自畜。若與人。若自誘。若教人。若共宿。盡波

逸提。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不知是被擯。乃至命

難等。

根本律云。若令彼捨惡見。雖權攝受。無犯。

附 律攝云。凡不見罪等被捨置人。共為受用。皆

得惡作。

僧祇律云。若有人為二師所嫌。餘比丘

不得誘引言。我與汝四事。汝當在我邊住。受經。誦

經。若觀彼人。必當捨戒就俗者。得誘取巳。當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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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當知二師恩甚重難報。汝應還彼自下住。

○七十一拒諫難問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餘比丘如法諫時。如是語。我今不學此戒。當

難問餘智慧持律比丘者。波逸提。若為知為學故。應

難問。」

【緣 起自闡陀比丘。故制。

相 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諫者

癡。

○七十二輕訶說戒戒。此是性罪。大乘同制。】

「若比丘。說戒時作是語。大德。何用說是雜碎戒為。說

是戒時。令人惱愧懷疑。輕訶戒故。波逸提。」

【緣 眾比丘誦正法毗尼。六羣恐其通利。數舉我

罪。往語之言。若欲誦者。當誦四事及十三事。餘不

應誦(云云)餘比丘察知其意欲滅法。白佛結戒

相。

毀呰阿毗曇及餘契經。突吉羅。比丘尼波逸

提(沙彌等毀所受戒等。亦突吉羅)。不犯者。語令病瘥乃誦。語令先

求果證。不為滅法。

五分律云。若欲令人遠離毗

尼。不讀不誦。而毀呰者。波逸提。若欲令波羅提木

叉不得久住。而毀呰者。偷蘭遮。毀呰經亦如是毀

呰餘四眾及在家二眾戒。突吉羅。比丘尼毀呰二

部戒。波逸提。毀餘五眾戒。突吉羅。若恐新受戒人

生疑廢退心。教未可誦戒。不犯。

證 薩婆多論云。何以訶戒經罪重。餘經罪輕。以

戒是佛法之平地。萬善由之生。又一切佛弟子。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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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而住。若無戒則無所依。又入佛法之初門。若無

戒者。無由入泥洹城。又是佛法之瓔珞。莊嚴佛法。

是故訶毀罪重。

善見律云。若學毗尼者有五德。

一身自護戒。二能斷他疑。三入眾無畏。四能伏怨。

家。五令正法久住。下至五比丘解律在世。能令正

法久住。若中天竺佛法滅。邊地有五人受戒。滿十

人。往中天竺。得與人具足戒。是名令正法久住。如

是乃至二十人。得出罪。是名令正法久住。又持律

有六德。一者守領波羅提木叉。二者知布薩。三者

知自恣。四者知授人具足戒。五者受人依止。六者

得畜沙彌。若不解律。但知修多羅阿毗曇。不得度

沙彌。受人依止。以律師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歲。

○七十三無知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說戒時。作如是語。我今始知此法。戒經所載。

半月半月說。戒經來。餘比丘。知是比丘若二若三說

戒中坐。何況多。彼比丘無知無解。若犯罪。應如法治

更重增無知罪。語言。長老。汝無利。不善得。汝說戒時。

不用心念。不一心攝耳聽法。彼無知故。波逸提。」

【緣 六羣中一人自知罪障。恐清淨比丘舉發。先

往語言。我今始知(云云)諸比丘察知其故。白佛結

戒。

相 若不與彼罪者。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沙彌等不

知自所受戒。突吉羅)。不犯者。未曾聞說戒。今始聞。若未曾聞

廣說。今始聞。乃至錯說等。

僧祇律云。受具足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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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誦二部毗尼。若不能者。當誦一部。乃至若復不

能。當誦初篇戒及偈。布薩時。應廣說五篇。乃至若

復不能。當說初篇及偈。餘者僧常聞。不誦者。越毗

尼罪。僧中應使誦利者說。餘人專心聽。不得坐禪

及作餘業。若於四事乃至七滅諍法。中間隨不聽。

隨得越毗尼罪。一切不聽。波逸提。此罪不得趣向

人悔。當眾中持戒有威德人。所敬難者。於前悔。前

人應訶言。長老。汝失善利。半月說波羅提木叉時。

汝不尊重。不一心念。不攝耳聽法。訶巳。波逸提悔

過。

○七十四違反羯磨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共同羯磨巳。後如是言。諸比丘隨親厚以眾

僧物與者。波逸提。」

【緣 沓婆摩羅子知僧事。設會布施不得住。衣服

破壞。眾僧白二羯磨。以衣與之。六羣亦在眾中。後

乃更作是語。故制。

相 比丘尼波逸提(沙彌等不得同羯磨。若私譏議。亦突吉羅)。不犯者。

其事實爾。

薩婆多論云。凡僧中執勞苦人。若大

德。其貧匱者。僧和合與。盡得與之。但言不應與。盡

犯。

○七十五不與欲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眾僧斷事未竟。不與欲而起去。波逸提。」

【緣 眾比丘集一處論法毗尼。六羣疑為我等作

羯磨。從座起去。眾僧止而不住。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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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 事者。十八破僧事。法非法乃至說不說。

相 出戶外。波逸提。一足在戶外等。突吉羅。比丘

尼波逸提。不犯者。有僧事塔事瞻病事。與欲而去。

若口噤不能與欲。及非法羯磨等。

僧祇律云。若

大小便。須臾還。不廢僧事。無罪。若說法。說毗尼。聽

多比丘誦經。聽他受經。聽他誦經。盡應白去。不白

去者越毗尼罪。若誦經者。止誦作餘語。去者無罪。

五分律云。若屋下羯磨。隨幾過出。一一出。波逸

提。若露地羯磨。出去僧面一尋。波逸提。若神通人。

離地四指。波逸提。若僧不羯磨斷事。出去。突吉羅。

若私房斷事。來而去。突吉羅。若僧不羯磨斷事。及

私房斷事。沙彌得在其中。起去。突吉羅。式叉摩那

沙彌尼亦如是。

○七十六與欲後悔戒。大乘比丘同學。】

「若比丘。與欲巳。後悔者。波逸提。」

【緣 六羣中有犯事者。恐僧彈舉。於一切時。六人

相隨不離。僧不得與作羯磨。後於作衣時喚之。報

言。作衣不得往。僧言。若不得來。可令一二比丘持

欲來。即令一比丘來。僧即與此比丘作羯磨。此比

丘還。六群悔言。彼作羯磨者。非為羯磨。羯磨不成。

我以彼事故與欲。不以此事。諸比丘嫌責。白佛結

戒。

相 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實非羯磨。

五分律

云。僧不作羯磨斷事。後訶。突吉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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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屏聽諍後語戒。此是性罪。大乘同制。】

「若比丘。比丘共鬬諍巳。聽此語向彼說。波逸提。」

【緣 起自六群比丘。故制。

釋 聽者屏聽。

相 往而聞。波逸提。不聞。突吉羅。欲往不往。及一

切處二人共語。不以彈指謦咳驚之。盡突吉羅。比

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為破非法羯

磨及無利益事。

五分律云。默聽餘四眾語。突吉

羅。

十誦律云。為和合故往聽。不犯。

善見律云。

往去。步步突吉羅。至聞處。波逸提。為欲自改。往聽。

不犯。

僧祇律云。二比丘在堂裏私語。若比丘欲

入。應彈指動脚作聲。若前人默然者。應還出。若故

語不止者。入無罪。一比丘先在堂內坐。二比丘私

語從外來。先坐者應作聲。若彼默然者。堂內比丘

應出。前後行亦爾。若比丘。共餘比丘鬬諍。結恨。作

是罵詈。我要當殺此惡人。比丘聞巳。得語彼。好自

警備。我聞有惡聲。若有客比丘作是言。我等當盜

某庫藏某塔物某僧淨廚某人衣鉢。知事人聞巳。

默然應還。僧中唱言。諸大德。某庫藏某塔物某僧

淨廚某人衣鉢。當警備。我聞惡聲。使前人知。若比

丘多有弟子。日暮竊按行諸房。知如法不。若聞說

世俗語。不得便入訶責。待自來然後誨責。若聞論

經說義問答。不得便入讚歎。待自來然後讚美。

○七十八瞋打比丘戒。大乘同制。若為相報。犯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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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端起恚。及忿恨增上。不受彼懺者。犯重。】

「若比丘。嗔恚故不喜。打比丘者。波逸提。」

【緣 六群中有一人。瞋打十七羣比丘。被打人高

聲喚言莫爾。比房聞之。白佛結戒。

相 手石杖等打。皆波逸提。比丘尼波逸提。餘三

眾突吉羅。不犯者。病須椎打。噎須椎脊。觸令聞語。

及誤觸等。

薩婆多論云。打得戒沙彌(即與學沙彌也)。盲

瞎聾瘂。波利婆沙摩那埵比丘。悉波逸提(失雙目名盲。失

一目為瞎。先有盲瞎聾瘂病者。不得受比丘戒。巳受具戒而得此病。仍是比丘故也)。

摩得

勒伽云。打三種人。突吉羅。謂賊住(不得戒)。本不和合

(受五法者)。本犯戒(犯四重禁失比丘性)。若以把沙把豆等物擲眾

比丘。隨所著。隨得爾所波逸提。不著。突吉羅。

分律云。打餘四眾乃至畜生。突吉羅。

僧祇律云。

若惡象馬牛羊猪狗等來。不得打。得捉杖木瓦石

等打地作恐怖相。若畜生來入塔寺。觸突形像。壞

華果樹。亦得以杖木瓦石打地。恐怖令去。

○七十九瞋搏比丘戒。大乘輕重同上說。】

「若比丘。瞋恚不喜。以手搏比丘者。波逸提。」

【緣 亦起自前人。故制。

相 比丘尼等同上。不犯者。他欲打。舉手遮。遮一

切難。舉手招喚誤觸等。

十誦律云。以手脚掌向

他波逸提。舉餘身分向他。突吉羅。

五分律云。手

擬及。波逸提。不及。突吉羅。

○八十無根僧殘瞋謗戒。大乘同制。向同法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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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輕。若向外人說。犯重。】

「若比丘。瞋恚故。以無根僧伽婆尸沙謗者。波逸提。」

【緣 亦起自前人。故制。

釋 三根如僧殘法中說。

相 了了不了了同前。比丘尼等同前。不犯者。說

實令改等。

○八十一輙入宮閾戒。大乘同制。末世尤所當慎。

設令喚請。亦不應輒入。若具大神力。威德。不犯。】

「若比丘。剎利水澆頭王種。王未出。未藏寶而入。若過

宮門閾者。波逸提(西國紹王位時。取四海水以灌其頂。故名水澆頭王種。即灌頂王也)。」

【緣 末利夫人。勸波斯匿王既得信樂。聽諸比丘

入出宮閤。無有障礙。迦留陀夷入宮。王與夫人晝

日共眠。遙見尊者。即起披衣。以所披衣拂座令坐。

夫人失衣露形。慚愧而蹲。尊者還僧伽藍語諸比

丘。比丘嫌責。白佛結戒。

釋 王未出者。王未出。釆女未還本處。

薩婆多

論云。王者。聚落主己上也。

相 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王已

出。已藏寶。有所奏白。若被請喚。及被執等。

律攝

云。入王宮有十過失。一宮人有娠。便疑苾芻行不

淨行。二宮中失物。三密言出外。四王子有損。五王

身有損。六舉大臣。七黜國相。八國人苦害。九往征

餘國。十輒聚軍師。如是等事。咸疑苾芻。

○八十二捉寶物戒。此是遮罪。大乘為眾生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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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處所。伹酌機緣。】

「若比丘。若寶。及寶莊飾。自捉。若教人捉。除僧伽藍中。

及寄宿處。波逸提。若比丘。在僧伽藍中。若寄宿處。捉

寶。若以寶莊飾。自捉。教人捉。當作是意。若有主識者

當取。作如是因緣。非餘。」

【緣 有外道居士。路行忘千兩金囊。眾比丘見而

持去。以待識者。居士趨還。即出與之。反以為少。訟

於波斯匿王。王鞠知其詐。罰其家財盡沒入官。故

制。除僧伽藍者。毗舍佉母。脫身瓔珞置樹下。往見

世尊。心存於法。忘取還家。比丘白佛。故聽取舉。寄

宿處者。比丘行無住處村。寄宿巧師舍。巧師以金

銀置舍內而去。比丘為守護故。竟夜不眠。還以白

佛故聽收舉。

釋 根本律云。寶。謂七寶。寶類者。謂諸兵器弓刀

之屬。及音樂具。鼓笛之流。

相 如上寶物。自捉。教人捉。當識囊器相。識裹相。

識繫相。應解囊器。看知幾連綴幾未連綴。幾方幾

圓。幾故幾新。若有求索者。應問汝物何似。若相應。

應還。若不相應。語言。我不見如是物。若有二人俱

來索。亦如是問答。若二人語俱相應。應持物著前

語言。是汝等物。各取。若不爾。盡突吉羅。比丘尼波

逸提。不犯者。若供養塔寺莊嚴具。為堅牢故收舉。

十誦律云。捉偽珠。突吉羅。

人間金銀寶地牀

器比丘不應行坐用。天上金銀寶地牀器。比丘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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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坐用。

根本雜事云。不應於寶器中食。或往天

上。或至龍宮。無餘雜器者。設金寶器。亦應取食。

證 律攝云。佛在鷲峰。詣城乞食。遇大雨。水蕩崖

崩有伏藏現。告阿難陀。汝應觀此是大害毒。阿難

言。世尊。實是可畏毒。有一採根果人。聞而往觀見

是伏藏。念言。願此害蛇。恒螫於我父毋妻子眷屬。

亦不辭痛。遂盡持歸。隨意受用。未生怨王見其富

盛遣使往問。汝於何處得王伏藏。報言不得。捉以

送王。王自問之。亦云不得。王即准法繫其眷屬將

付屠人。彼人悲泣。隨屠者去。高聲大喚。阿難陀。此

是害毒。此是害毒。將刑有言。法須返奏。王便喚返

問之。彼人具答昔緣。王時初信佛法。不覺流淚。告

曰。汝緣世尊。獲斯珍寶。罪雖合死。我今釋汝。并及

眷屬。應將此物供養佛僧。既蒙釋免。遂辦上供。奉

請佛僧。佛為說法。便獲初果。緣斯不聽比丘捉寶。

附 僧祇律云。比丘見寶物。若無人識者。應停至

三月已。塔園中得者。即作塔用。僧園中得者。當作

四方僧用。

若故壞僧房塔院欲更修治。堀地得

寶藏者。淨人不可信。應白王。王若須。應與。若施。應

用。設已用。王知索者。應乞塔物僧物還。有淨人可

信。得取停至三年已。用作塔事僧事如上。若寶藏

上有鐵券姓名。亦應如實答。作新僧房等得物亦

爾。

○八十三非時入聚落戒。大乘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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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比丘。非時入聚落不囑比丘者。波逸提。」

【緣 䟦難陀非時入村。與居士樗蒱。居士不勝。以

慳嫉故。便言。比丘晨朝入村。為乞食故。非時入村。

為何事耶。故制。或有僧事塔事瞻病事等。聽囑餘

比丘而去。若獨處一房。當囑授比房。

釋 非時者。從中後至明相未出。

相 入村門。波逸提。一脚入村。及共期不去等。突

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道由

村過。有所啟白。若為喚。若受請。乃至命難等。

誦律云。餘比丘者。謂眼所見。若白已入聚落。還所

住處。即以先白復至聚落。波逸提。若不白入聚落。

隨所經過大小巷。隨得爾所突吉羅。隨入白衣家。

一一波逸提。若八難中一一難起。不犯。

僧祇律

云。二比丘在阿練若住。欲俱行。展轉相白。若一人

說已行。後人復欲行。應白餘比丘。若無餘比丘。應

作是念。若道中。若門。若聚落邊。見比丘當白。白已

然後入。

摩得勒伽云。若無比丘。應白餘四眾。

○八十四作高牀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繩牀木牀。足應高如來八指。除入陛孔上

截竟。若過者。波逸提。」

【緣 迦留陀夷敷高好牀座。世尊訶責結戒。

釋 律攝云。佛八指者。中人一肘。

薩婆多論云。

八指者。一指二寸也。

相 自作。教他作。成。盡波逸提。不成。盡突吉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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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作。成不成。盡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

吉羅。不犯者。他施。已成者。截而用之。

第三分云。

除寶牀。餘在白衣舍應坐。

十誦律云。應截巳悔

過。若未截。僧應勅令截。不勅不聽。盡突吉羅。

分律云。得高牀施。應作是念。此牀不如法。我當更

截。不作是念受。波逸提。

僧祇律云。若自作。終日

坐上。一波逸提。起己還坐。一一坐波逸提。他牀而

坐上。越毗尼罪。若客比丘來。次第付得過量牀。應

語知事言。借我鋸來。問作何等。答言。此牀過量。欲

截令如法。若言。莫截。檀越見或不喜。若不久住。鑿

地埋脚齊量止。若久住。應齊埋處。木筒盛脚。勿使

壞。若檀越家坐牀脚高。不得懸脚坐。應索承机。或

索塼木承足。若福德舍中牀高。坐者無犯(福德舍。即施一

食處)。

○八十五兜羅綿貯褥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兜羅綿貯繩牀木牀大小褥。成者。波逸提。」

【緣 六羣作此。居士嫌其無愧無慈。故制。

釋 兜羅綿者。白楊樹華。楊柳華。蒱臺華(並易生蟲)。大

褥。為坐臥故。小褥。為坐故。

相 犯輕重同上。比丘尼等同上。不犯者。若鳩羅

耶草。文若草。娑婆草。若以毳劫貝碎弊物。

五分

律云。若坐。坐坐波逸提。若臥。臥臥波逸提。若他與

受。波逸提。要先棄然後悔過。若不爾。罪益深。

誦律云。擿破却之。然後悔過。若未破。僧應勅令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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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祇律云。若貯枕。枕頭支足。越毗尼罪。若病。無

罪。

○八十六作骨牙角針筒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骨牙角針筒。刳刮成者。波逸提。」

【緣 羅閱城有信樂工師。為比丘作骨牙角針筒。

廢家事業。無復衣食。世人言其求福得殃。故制。

相 犯輕重如上。餘四眾突吉羅。不犯者。鐵。銅。鉛。

錫。白臘。竹。木。𥯤。舍羅草。用作針筒。

十誦律云。應

破巳悔過。若未破。僧應勅令破。

○八十七過量作坐具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尼師壇。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二磔手。

廣一磔手半。更增廣長各半磔手。若過。截竟。波逸提。」

【緣 佛見僧臥具不淨所汙。聽諸比丘為障身障

衣障臥具故。作尼師壇。六羣便作廣大尼師壇。故

制。迦留陀夷體大不能坐。向佛所從來道邊。手挽

尼師壇。欲令廣大。佛乃聽更增廣長各半磔手。

釋 僧祇律云。如來磔手。二尺四寸(此約小尺。若約大尺。可二

尺許)。

相 犯輕重如上。餘四眾突吉羅。不犯者。若得巳

成者。裁割如量。或疊作兩重。

十誦律云。應截斷

巳悔過。若未截。僧應勅令截。

○八十八過量作覆瘡衣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覆瘡衣。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四磔手。

廣二磔手。裁竟過者。波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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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 比丘患癰瘡疥。膿血汙身衣臥具。佛聽作細

耎衣覆瘡上。著涅槃僧。若至白衣家請坐。應語言。

我有患。若言但坐。當褰上涅槃僧。以此衣覆瘡而

坐。時六羣便多作廣長覆瘡衣。故制。

相 犯不犯同上。餘四眾突吉羅。

十誦律云。乃

至瘡差後十日。若過是畜。波逸提(應同。長衣犯捨墮也)。應截

已悔過。若未截。僧應勅令截。

○八十九過量作雨浴衣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雨浴衣。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六磔手。廣

二磔手半。過者裁竟。波逸提。」

【緣 亦起自六羣。故制。

相 比丘尼浴衣過量。波逸提。

十誦律云。應截

斷巳悔過。若未割截。僧應勅令割截。

○九十等佛衣量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與如來等量作衣。或過量作者。波逸提。是中

如來衣量者。長佛十磔手。廣六磔手。是謂如來衣量。」

【緣 尊者難陀短佛四指。諸比丘遙見。皆謂是佛。

即起奉迎。至乃知是難陀。諸比丘皆懷慚愧。難陀

亦懷慚愧。佛制難陀著黑衣。時六羣比丘。與如來

等量作衣。或過量作。故制。

相 犯不犯同前。餘四眾突吉羅。

僧祇律云。當

隨自身量。僧伽梨有三種。上者長五肘。廣三肘。中

者長五肘一不舒手。廣三肘一不舒手。下者長四

肘半。廣三肘一不舒手。鬱多羅僧亦爾。安陀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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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種亦爾。下者長四肘半。廣二肘二不舒手。

律攝云。若減此量。不得本罪。若過五肘巳上。皆得

惡作。

十誦律云。應截巳悔過。若未截。僧應勅令

截。

○三結問。】

「諸大德。我巳說九十波逸提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

淨不(三說)。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附 迴僧物與餘人戒。大乘同學。

五分律云。若比丘。知檀越欲與僧物。迴與餘人。波

逸提。難陀䟦難陀。以佛制戒不得迴僧物入巳。即

更互迴以相與。故制(僧祇律中。亦有此戒。斷宜依此判罪也)。

五。九十波逸提法竟。

○六。四悔過法三。初總標。二別列。三結問。

○初總標。】

「諸大德。是四波羅提提舍尼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

來。」

【釋 律攝云。謂於住處現在苾芻。皆須一一別對

陳說。不同餘罪故受別名。又犯罪巳。即須陳說。不

得停息。亦異餘罪。

○二別列四。初受非親尼食戒(至)。四恐處受食戒。

○初受非親尼食戒。大乘但觀可受不可受。不問

親里非親里。然在末世。特宜與尼疎絕為是。】

「若比丘。入村中。從非親里比丘尼。若無病。自手取食

食者。是比丘。應向餘比丘悔過言。大德。我犯可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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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不應為。我今向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緣 舍衛城時世穀貴。乞求難得。蓮華色比丘尼

乞食所得。輙持與比丘。後一長者乘車覲王。尼因

避道墮深泥中。掩地而臥。長者慈愍。勅人扶出。問

知其故。嫌責比丘不知義讓。故制。

釋 僧祇律云。病者。不謂小小病。謂疥癩黃爛瘡

痍癰痤。人所惡賤。

相 不病而自手受食食。咽咽波羅提提舍尼。沙

彌突吉羅。不犯者。若親里。若有病。若置地與。若使

人與。若在僧伽藍中與。若在村外與。若在尼寺與。

五分律云。若比丘在村外。尼在村內。若比丘在

村內。尼在村外。若比丘在空。尼在地。若比丘在地。

尼在空。如是受食。皆突吉羅。

○二不止尼代索食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至白衣家內食。是中有比丘尼。指示與某甲

羮。與某甲飯。比丘應語彼比丘尼如是言。大姊且止。

須比丘食竟。若無一比丘語彼比丘尼如是言。大姊

且止。須比丘食竟者。是比丘應悔過言。大德。我犯可

訶法。所不應為。我今向諸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緣 六羣比丘。與眾比丘在白衣家食。六羣尼為

六羣索羮飯。乃越次與。令中間比丘不得食。故制。

相 沙彌突吉羅。不犯者。尼自為檀越。檀越令尼

處分。不故作偏與。

五分律云。餘二女眾教益食。

不語言小却者。突吉羅。比丘教益食。不平等。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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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三學家受食戒。大乘比丘同學。】

「若先作學家羯磨。若比丘。於如是學家。先不請。無病。

自手受食食。是比丘應向餘比丘悔過言。我犯可訶

法。所不應為。我今向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緣 羅閱城有居士家。夫婦俱得信樂。於諸比丘。

無所愛惜。常與飯食及諸供養。遂至貧窮。衣食乏

盡。比居譏之。佛令僧作學家羯磨。而結此戒。

釋 律攝云。學家者。謂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

相 比丘尼突吉羅。後彼學家財物還多。從僧乞

解學家羯磨。佛聽僧與彼解。不犯者。先受請。有病。

置地與。使人與。巳作解羯磨。

五分律云。若婦是

聖。夫是凡。或夫是聖。婦是凡。皆不應與作學家羯

磨。若夫婦俱是聖。無慳貪心。財物竭盡。乃與作學

家羯磨。若僧有園田。應與令知。使畢常限。餘以自

供。若無園田。僧坊異供養時。令其家作。使得遺餘。

若復無此。乞食得巳。就其家食。與以所餘。若不能

爾。應將至僧坊。給其房舍臥具。次第與食。非時漿

飲。皆悉與之。有可分衣。亦應與分。彼學家婦女。諸

尼亦應如是料理。

十誦律云。若居士財損減不

增長。若乞不乞。不應捨學家羯磨。若財物增長。乞

不乞。皆應與捨。若不增不減。乞應捨。不乞不應捨。

○四恐處受食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在阿蘭若逈遠有疑恐怖處。若比丘。在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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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蘭若處住。先不語檀越。若僧伽藍外不受食。在僧

伽藍內。無病。自手受食食者。應向餘比丘悔過言。大

德。我犯可訶法。所不應為。我今向大德悔過。是法名

悔過法。」

【緣 諸婦女持飲食詣僧伽藍中供養。盜賊聞之。

於道路嬈觸。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應語諸婦女

莫出。道路有賊恐怖。若巳出城。應語言。莫至僧伽

藍中。道路有賊恐怖。乃結此戒。

相 沙彌突吉羅。不犯者。若先語檀越。若有病。若

置地與。若教人與。

五分律云。若軍行經過與食。

若賊自持食與。不犯。

○三結問。】

「諸大德。我巳說四波羅提提舍尼法。今問諸大德。是

中清淨不(三說)。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六。四悔過法竟。

○七。眾學法三。初總標。二別列。三結問。

○初總標。藏中一一皆云式叉迦羅尼也。】

「諸大德。是眾學戒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律攝云。此眾學法。總為八例。一著衣服事。二入村

事。三坐起事。四食噉事。五護鉢事。六說法事。七便

利事。八觀望事(佛塔諸條。諸部每缺。故不在例也)。

○二別列。此眾學法。諸部開合廣略不同。或百十

以外。或五十以內。蓋是行護威儀。不與上四篇

同。故無定數。唯四分律。准有百事。今但於每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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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注其數目。不復列科。但於初事之中。出其

因緣。餘悉從略。乃至釋義罪相等。更不復標。皆

可思得。然此百事。大乘悉皆同學。護眾生故。倍

應嚴淨。除是住首楞嚴三昧。示現逆行。在所不

論。其或未然。不矜細行。終累大德。幸深思之。】

「當齊整著涅槃僧。應當學(一)。」

【緣 起自六羣比丘。居士譏嫌似國王大臣長者

居士。似節會戲笑俳說人。故制(巳下緣起。大約多同)。

釋 不齊整者。繫帶䐡下。高褰齊膝。垂前一角如

象鼻。垂前二角如多羅樹葉。繞腰襵皺。

相 若故作。犯應懺突吉羅(隨機羯磨云。應請一懺主)。若不故

作。突吉羅(隨機羯磨云。但自責心)。餘四眾突吉羅(以下多同。若不同者。

隨事更明)不犯者。䐡中生瘡故下著。脚[𨄔]有瘡故高著。

若僧伽藍內。村外。作時。道行時。

五分律云。若不

解不問而作此著。突吉羅。若解不慎而作此著。突

吉羅。若解。輕戒輕人而作此著。波逸提。比丘尼亦

爾。

辯 問。著衣不齊整等戒。皆云僧伽藍內及村外

不犯。然人之嚴慎。全在平時。既僧坊中。肆態巳成。

至入村時。寧無陋相。今悉開許。其義云何。答。寺內

村外。非謂可作肆態。但或有因緣。不得齊整。情猶

可恕。入村必宜護惜譏嫌。令生信樂。故結罪也。

附 根本雜事云。苾芻熱時。於自房內。但著下裙

及僧脚崎。隨情讀誦說法作衣等。四威儀悉皆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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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

「當齊整著三衣。應當學(二)。」

【不齊整者。下垂過肘露脇。高著過脚[𨄔]上。下垂一

角。垂前兩角後褰高。細襵巳安緣。不犯者。肩臂有

瘡故下著。餘同前。

舍利弗問經云。修供養時應

偏袒以便作事。作福田時。應覆兩肩。現田文相。云

何修供養。如見佛時。問訊師僧時。應拂牀。掃地。卷

衣裳。乃至移種種供養。云何作福田時。應請。乞食。

坐禪。誦經。經行樹下。人見端嚴。有可觀也。】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應當學(三)。」

【或左右反抄衣著肩上也。不犯者。脇肋邊有瘡。】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四)。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舍。應當學(五)。」

【總捉衣兩角著左右肩上也。不犯者。肩臂有瘡。】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六)。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應當學(七)。」

【若以樹葉。若以碎段物。若衣覆頭。不犯者。或患寒。

或頭上生瘡。或命難梵行難。】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八)。

不得跳行入白衣舍。應當學(九)。」

【雙脚跳也。不犯者。若為人所打。若有惡獸。若有棘

刺。或渡渠。或渡坑塹。或渡泥。】

「不得跳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十)。

不得白衣舍內蹲坐。應當學(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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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坐者。若在地。若在牀上。尻不至地。不犯者。或尻

邊生瘡。若有所與。若禮。若懺悔。若受教誡。

僧祇

律云。不得抱膝坐。交脚坐。】

「不得叉腰行入白衣舍。應當學(十二)。」

【不犯者。脇下生瘡。若僧伽藍內等。】

「不得手叉腰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十三)。」

【手叉腰匡肘妨比座。

十誦律云。不得掌扶頰坐。】

「不得搖身行入白衣舍。應當學(十四)。」

【搖身者。左右戾身趨行。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或

有如是病。或為人所打。迴戾身避杖。或惡象師子

等所觸。或逢擔棘刺人。如是事戾身避。或渡坑渠

泥水處。於中搖身過。或時著衣。迴身看衣齊整。】

「不得搖身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十五)。

不得掉臂行入白衣舍。應當學(十六)。」

【垂臂前却也。不犯者。伴行不及。以手招喚。餘同上。

僧祇律云。若欲呼人。不得雙舉手。當以一手招。】

「不得掉臂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十七)。」

【僧祗律云。不得動手足坐家內。】

「好覆身入白衣舍。應當學(十八)。」

【不好覆者。處處露現。不犯者。被縛。或風吹衣離體。

僧祇律云。安陀會當用緻物作。若疎者。當二重三

重作。若安陀會疎者。鬱多羅僧當用緻物作。若鬱

多羅僧疎者。僧伽梨當用緻物。若僧伽梨疎者。鬱

多羅僧當用緻物。

問。今相傳云。佛制三衣。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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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麻布。何耶。答。比丘三衣。所以禦寒障暑。據律備

開。共有十種。所謂劫貝衣。芻摩衣等。安有伹用粗

疎麻布之說。止因世尊初出家時。既脫珍御。樹神

獻一麻衣。而此麻衣。乃百年前辟支佛之所留。極

為精細。亦非粗疎。後代展轉訛傳。失於考訂。故有

此語耳。今雖此方別有隨常衣服。不必兩重三重

亦可。然謂止許麻布。不許用棉布者。實非律文。】

「好覆身白衣舍坐。應當學(十九)。

不得左右顧視行入白衣舍。應當學(二十)。」

【不犯者。仰瞻日時。或命難梵行難。左右處處求方

便道欲逃走。

僧祇律云。諦視行時。不得如馬低

頭行。當平視行。防惡象牛馬。當如擔輦人行。不得

東西視瞻。若欲看時。迴身向所看處。

律攝云。不

高視者。舉目視前一踰伽地。踰伽量者。長四肘也。】

「不得左右顧視白衣舍坐。應當學(二十一)。」

【根本律云。未請坐。不應輙坐。不應不善觀察而坐。】

「靜默入白衣舍。應當學(二十二)。」

【不靜默者。高聲大喚。不犯者。彼聾不聞聲。】

「靜默白衣舍坐。應當學(二十三)。

不得戲笑行入白衣舍。應當學(二十四)。」

【露齒笑也。不犯者。或脣痛不覆齒。或念法歡喜而

笑。

僧祇律云。若有可笑事。不得出齗現齒大笑。

應忍之。起無常苦空無我想死想。復不止者。當以

衣角掩口。

摩得勒伽云。欠時不遮口。突吉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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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戲笑白衣舍坐。應當學(二十五)。

用意受食。應當學(二十六)。」

【不用意者。捐棄羮飯。不犯者。鉢小故飯墮案上。

五分律云。一心受食者。左手一心持鉢。右手扶緣。】

「當平鉢受食。應當學(二十七)。」

【不平鉢者。溢滿也。不犯者。或時鉢小故還墮案上。】

「平鉢受羮。應當學(二十八)。」

【六羣受飯過多。不容受羮。故制。】

「羮飯等食。應當學(二十九)。」

【不等者。羮未至。飯巳盡。飯未至羮巳盡。不犯者。或

時正須羮不須飯。或時正須飯不須羮。或日時欲

過。或命難梵行難疾疾食。】

「以次食。應當學(三十)。」

【不次者。鉢中處處取食食。不犯者。或飯熱。挑取冷

處。或日時欲過等。

十誦律云。不得鉢中擇好食。】

「不得挑鉢中而食。廣當學(三十一)。」

【置四邊。挑中央至鉢底。不犯者。患食熱。開令冷。或

日時欲過。

五分律云。不曲指收鉢食。不嗅食食。】

「若比丘不病。不得自為巳索羮飯。應當學(三十二)。」

【如饑餓時故。不犯者。若病自索。若為他。他為巳索。】

「不得以飯覆羮更望得。應當學(三十三)。

不得視比座鉢中。應當學(三十四)。」

【視者。視誰多誰少。不犯者。比座眼闇。為看得食不

得食。淨不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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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繫鉢想食。應當學(三十五)。」

【不繫鉢想者。左右顧視也。不犯者。或為眼闇比座

瞻看。或看日時等。】

「不得大摶飯食。應當學(三十六)。」

【口不容受也。不犯者。日時欲過。命難等疾疾食。

僧祇律云。不得大。不得小。如婬女兩粒三粒而食。

當可口食。】

「不得大張口待飯食。應當學(三十七)。」

【不犯同上。】

「不得舍飯語。應當學(三十八)。」

【不犯者。噎而索水。命難等作聲食。

僧祇律云。二

師上座喚。若咽未盡。能使聲不異者。得應。若不能

者。咽巳乃應。若前人嫌者。答言。我口中有食。故不

即應。

五分律云。益食時。聽言須不須。不嫌訶食。】

「不得摶飯遙擲口中。應當學(三十九)。」

【不犯者。被繫縛。】

「不得遺落飯食。應當學(四十)。」

【半入口。半在手也。不犯者。噉薄餅燋飯瓜甘蔗等。】

「不得頰食食。應當學(四十一)。」

【故作大滿口。令兩頰鼓起也。不犯者。日時欲過等。】

「不得嚼飯作聲食。應當學(四十二)。」

【不犯者。嚼乾餅及燋飯瓜果等。

十誦律云。啜粥

不得作聲。噉根莖等勿令大作聲。

僧祇律云。不

得全吞食。使嗗嗗作聲。若咽喉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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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大噏飯食。應當學(四十三)。」

【張口遙呼噏也。不犯者。若口痛。若食羮酪漿等。】

「不得舌䑛食。應當學(四十四)。」

【不犯者。或被縛。或手有垢。

僧祇律云。不得䑛手

食。若酥油等著手。當就鉢緣上摡聚一處。然後取

食。不得𡂡指食。若蜜及鹽等著指頭。得𡂡無罪。】

「不得振手食。應當學(四十五)。」

【不犯者。或食中有草有蟲。或手有不淨。欲振去之。】

「不得手把散飯食。應當學(四十六)。」

【散飯者。散棄飯也。不犯如上說。

十誦律云。食墮

所受草葉上者。應食。若有土者。吹土却而食。或有

多土著者。水洗得食。】

「不得汙手捉飲器。應當學(四十七)。」

【有膩飯著手也。不犯者。草上受。葉上受洗手受。】

「不得洗鉢水棄白衣舍內。應當學(四十八)。」

【不犯者。澡槃承取水持棄外。

十誦律云。問主人

棄。不犯。

根本律云。不得以殘食置鉢水中。

祇律云。食時當稱腹而取。不得多受。若淨人卒多

與者。未噉時應減與比座。若比座不取。應與沙彌

及園民。洗鉢時不得一粒瀉棄地。若有者。應聚著

板上葉上。若細粒。若[麨]。不可聚者。無罪。】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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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義

阿梨吒

不見翻譯。

阿毗曇

或云阿毗達磨。此翻無比法。或翻對法。

即論藏也。

契經

即修多羅藏也。契經契機。故言契。聖口所

宣。故言經。

音博。手擊也。

軍師

萬二千五百人為軍。師者。眾也。

尼師壇

此翻坐具。或云隨坐衣。

涅槃僧

或云泥縛些那。或云泥伐散那。此翻裙。

音夷。傷也。

才何切。癤也。

步皆切。雜戲也。

音牽。

襵皺

上音摺。衣襵也。下音縐。蹙也。

[𨄔]

與腨同。音軟。腓膓也。

僧脚崎

舊云僧祇支。此翻掩腋衣。用掩右腋。覆

左肩上。

考平聲。脊梁盡處。

音銀。齒根肉也。

欠時

欠伸。即顰伸也。

音團。以手揑聚之也。

音謁。食窒氣不通也。

昌悅切。同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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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穵。飲聲也。

與吸同。

神紙切。以舌取物也。

音戲。又音蓋。拭取也。

𡂡

音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