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論本

俱舍論頌疏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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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徵也)。頌曰。

「 有是先種性

 有後練根得」

釋曰。退法種姓。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

後得。謂有先來。是思法姓。或有從退練根

成思乃至不動法。如思法說。此中退法。非

必定退。乃至堪達。非必能達。但約容有。建

立此名。故六阿羅漢。通三界皆有。若退定

退。堪達定達。是則上界。唯有安住不動二

種。闕餘四也。謂彼上界。無有退失自害自

防及練根故。故無餘四。

從此第三。明從姓果退。論云。如是六種。

誰從何退為姓為果。頌曰。

「 四從種姓退

 五從果非先」

釋曰。不動種姓。必無退理。就前五種。唯退

法一。姓必不退。謂居下故。唯思法等四。有

種姓退。謂從思法。退入退法。或從護法。

退入思法。或從安住。退入護法。或從堪達。

退入安住。是名姓退。五從果非先者。退法

等五。皆有退果。謂退無學也。思法等四。或

有姓退。或有果退。雖俱有退。然並非先

 言先者。謂先學位。住思等四。令至無學。此

思等四。姓之與果。必無退理。謂學無學。道

所成堅故 若於無學。退法等姓。修成思

等。四種種姓。此名非先。是容有退。以唯無

學道所成故 唯先退法。有退果義。以姓是

退故。故頌言非先不攝退法也 依薩婆

多宗。唯預流果。必定無退。以斷迷理見道

惑故 諦理真實。楷定可依。聖慧已證。必

無退理。後之三果。許有退果。以修道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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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迷事故。事相浮偽。無定可依。斷迷彼惑。

有失念退 若大眾部。預流果有退。阿羅

漢無退。依經部宗。預流羅漢必無退果。聖

道證故。中間二果。許有漏道證故。容有退

也。若超越三二果。亦無有退 依經部宗。

阿羅漢果。有六種者。約現法樂住。有退不

退。非約退果。若得果姓。皆名不動。無六

種也。現法樂住者。有漏四靜慮也。退此靜

慮。名為退法。思此靜慮。名為思法。護此靜

慮。名為護法。安住靜慮。名為安住法。堪達

靜慮。名堪達法。不退靜慮。名不退法。約

現法樂住。分六種姓也。

從此第四。明學凡種姓。論云。唯阿羅漢種

姓有六。為餘亦有六種姓耶。設有皆能修

練根不。頌曰。

「 學異生亦六

 練根非見道」

釋曰。有學與異生。種姓皆有六。以應果六

種。因有學異生。種姓有六。故無學中。有六

種也 然於見道。必無練根。以見道速疾。

無容起彼練根加行故。

從此第五。明三退。論云。如契經說。我說

由此所證四種。增上心所。現法樂住隨一

有退。所得不動。心解脫身作證。我決定說

無因緣從此退。如何不動法。退現法樂住。

頌曰。

「 應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後

 利中後鈍三」

釋曰。退有三者。一已得退。謂退已得殊勝

功德法故。二未得退。謂約未得殊勝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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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名為退故。三受用退。謂已得功德。於受

用時。不現在前。名為退也 佛唯有最後

者。佛唯有後一受用退。以具眾德。無容一

時頓現前故。利中後者。利謂不動羅漢。有

中後二退。中謂未得退。後謂受用退。以利

根故。無已得退。鈍三者。鈍謂退法等五。此

具有三退也。經言不動法。退現法樂住者。

約受用退。非餘二退。故無有退。

從此第六。明退果相。論云。諸阿羅漢。既許

退果。為更生不。諸住果時。所不作事。退時

作不(問也)。不爾(答也)。何緣(徵也)。頌曰。

「 一切從果退

 必得不命終

 住果所不為

 慚增故不作」

釋曰。一切果退。須臾必得。無有命終而不

得者。若命終者。修梵行果。應非安隱。可

委信處。又住果位。所不作業。於果退時。

慚愧增故。亦必不造。譬如壯士。雖蹶不

仆。

從此第七。明練根不同。論云。如上所說。有

練根得無學有學。正練根時。各幾無間。幾解

脫道(第一問也)。何性攝(第二問也)。何所依(第三問也)。頌曰。

「 練根無學位

 九無間解脫

 久習故學一

 無漏依人三

 無學依九地

 有學但依六

 捨果勝果道

 唯得果道故」

釋曰。初三句答初問。第四句無漏兩字答第

二問。依人三已下答第三問。練根無學位九

無間解脫久習故者。此明練根。於無學位。

退法等五。轉一一性。各九無間。九解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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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如初得阿羅漢果。以九無間九解脫道

也。彼鈍根性。由久串習故。須九無間九解

脫。學無學道。所成堅故。名為久習 學一

者。有學位中。轉一性。各一無間。一解脫

道。非久習故。猶如初得預流果。以一無

間(道類忍也)一解脫道(道類智也)無漏者。明練根道唯無

漏性。以增上故 依人三者。依身門也。唯

人三洲。能修練根。天趣中無。謂無退故

 無學依九地者。依地門也。謂無學練根。依

未至中間四禪三無色也 有學但依六者。

有學練根。但依六地。於前九地。除後三也

 捨果勝果道唯得果道故者。明有學依六

地所以也。夫轉根者。容捨果道及勝果道

(向道是也)。所得唯果。非是向道。必無學果無色地

攝。故學練根。但依六地。

從此第八。明九無學。論云。諸無學位。總有

幾種。由何差別。頌曰。

「 七聲聞二佛

 差別由九根」

釋曰。無學有九。謂七聲聞。退法等五。不動

分二。一名不退先利根故。二名不動。後修

得故 言二佛者。謂獨覺大覺也。此聖差

別。由下下等九品根異。故成九聖也。

從此大文第二。明七聖人。就中二。一建立

七聖。二明慧俱解脫。且初七聖者。論云。學

無學位。有七聖者。一切聖者。皆此中攝。一

隨信行。二隨法行。三信解。四見至。五身證。

六慧解脫。七俱解脫。依何立七(一問)。事別有

幾(第二問也)。頌曰。

「 加行根滅定

 解脫故成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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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別唯六

 三道各二故」

釋曰。初兩句答初問。下兩句答第二問。依

加行異。立初二聖。謂先加行。隨信他語

 及自隨法行也 依根不同。立次二種

 鈍根名信解 利根名見至也 依得滅

定立身證名 依解脫異。立後二聖。謂由

慧力。離煩惱障。名慧解脫。兼得滅定。離解

脫障(即滅定障。名解脫障。不染無知為體)。名俱解脫。離定慧障。名

之為俱。此名雖七。事體唯六。謂三道各二

故。且見道立二。謂信法二行 修道立二。

謂信解見至 無學道立二。謂時解脫。不時

解脫 故約三道。事唯有六。

從此第二。立俱慧解脫者。論云。何等名俱

及慧解脫。頌曰。

「 俱由得滅定

 餘名慧解脫」

釋曰。六種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先由

慧力。解脫惑障。又得滅定。解脫定障。故名

為俱。餘名慧解脫者。餘謂未得滅盡定。阿

羅漢也。此名慧解脫。唯由慧力。於煩惱障。

得解脫故。未離定障。不得名俱。

從此大文第三。明學無學滿。論云。如世尊

說。五煩惱斷(五下分結那含斷也)。不可牽引(不為欲惑牽引)。未

名滿學(已上經文。下依經問也)。學無學位。各由幾因。於

等位中。獨稱為滿。頌曰。

「 有學名為滿

 由根果定三

 無學得滿名

 但由根定二」

釋曰。有學名滿。具由三因。一由根滿。謂是

利根。二由果滿。謂得不還。三由定滿。謂得

滅定 有有學者唯由根滿。謂諸見至。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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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欲染。由見至故。名為根滿。未離欲故。

無餘二滿 有有學者。唯由果滿。謂信解

不還未得滅盡定。是不還故。名為果滿。謂

是信解。不名根滿。未得滅盡定。非定滿

也 有有學者。由根果故。亦得滿名。謂見

至不還。未得滅盡定。由見至不還。故名根

果滿。未得滅定。不名定滿 有有學者。

由果定故。亦得滿名。謂諸信解。得滅盡定。

非見至故。不名根滿 有有學者。具由

三滿。謂諸見至。得滅盡定。夫得滅定。必是

不還。故具三滿 無學名滿。但由二因。一

謂根滿。二謂定滿 無學位中。皆是無學。無

非果滿。故無由果。名為滿也。有諸無學。

唯由根滿。謂不時解脫。未得滅盡定 有

唯定滿。謂時解脫。得滅盡定。有具二滿。謂

不時解脫。得滅盡定。思而可知。

從此大文第三。明諸道差別。就中分六。一

明四道。二明四通行。三明菩提分法。四明

證淨。五明正智解脫。六明厭離通局。且初

明四道者。論云。廣說諸道。差別無量。謂世

出世。見道修道等。略說幾道能遍攝耶。頌

曰。

「 應知一切道

 略說唯有四

 謂加行無間

 解脫勝進道」

釋曰。加行道者。謂引無間道。前之加行也。

無間道者。謂諸斷惑道也。解脫道者。無間

道後。名解脫道。謂已解脫所應斷障。最初

所生。勝進道者。除前三外。所餘諸道。漸勝

進故。即解脫道。後所起諸道也。問道義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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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又解道

者。謂求所依。依此尋求涅槃果故。

從此第二。明四通行。論云。道於餘處(餘經處也)。

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故。此有幾種

(第一問也)。依何位立(第二問也)。頌曰。

「 通行有四種

 樂依本靜慮

 苦依所餘地

 遲速鈍利根」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下三句答第二問。經

說通行。總有四種。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

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 道依四根本

靜慮。名樂通行。以攝受支(十八禪支也)。止觀均

平。任運轉故。名之為樂。非樂受也。若依

無色未至中間。名苦通行。以不攝支。止觀

不等。艱辛轉故。名之為苦。非苦受也。謂

無色界。止多觀少 未至中間。觀多止少

 名不等也。頌言所餘地者。即此無色等也

然此樂苦。二通行中。鈍根名遲。行稽遲故。

利根名速。通境疾故。

從此第三。明菩提分法。就中六。一舉數釋

名。二明出體。三明念住等。四明覺分增。五

明漏無漏。六依地分別。且舉數者。論云。道

亦名為菩提分法。此有幾種。名義云何。頌

曰。

「 覺分三十七

 謂四念住等

 覺謂盡無生

 順此故名分」

釋曰。經說覺分有三十七。謂四念住 身受。

心法。四正斷。勤斷二惡。勤修二善 四神

足欲。勤。心。觀 五根。五力。信。進。念。定。慧。

也 七等覺支。一擇法。二精進。三喜。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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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五念。六定。七行捨 八正道支。一正精

進。二正念。三正定。四正見。五正思惟。六正

語。七正業。八正命 是名三十七菩提分法。

菩提者此云覺。無明睡眠。皆永斷故 盡無

生智。為此覺體。三十七法。順趣菩提。名菩

提分。

從此第二。明出體。論云。此三十七。體各

別耶(問也)。不爾(答也。體唯有十。故言不爾)。云何(徵也)。頌曰。

「 此實事唯十

 謂慧勤定信

 念喜捨輕安

 及戒尋為體」

釋曰。名雖三十七。論實體唯十。一慧。二勤。

三定。四信。五念。六喜。七捨。八輕安。九戒。十

尋。三十七中。且慧攝八。謂四念住。慧根慧

力。擇法覺支。正見也。此八以慧為體。勤亦

攝八。謂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

正精進也。此八以勤為體 定亦攝八。謂

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此八以定

為體 信但攝二。謂信根信力。以信為體

 念唯攝四。謂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此

四以念為體 喜唯攝一。謂喜覺支。以喜

為體 捨亦攝一。謂捨覺支。行捨為體。此

言捨者。非是捨受。是大善地中。行捨名捨

也 輕安攝一。謂輕安覺支。以輕安為體

 戒但攝三。謂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為體

 尋唯攝一。謂正思惟。以尋為體 上來

所明。慧勤定三。各攝八種。三八二十四也。

信攝二。足前成二十六也。念攝四。足前

成三十也。喜攝一。捨攝一。輕安攝一。

戒攝三。尋攝一。此七足前成三十七。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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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唯十也。毘婆娑師。說有十一。謂戒分二。

以身語業不相雜故。分身業語業為二也。

餘九同前。

從此第三。明念住等。論云。念住等三。名無

別屬。如何獨說。為慧勤定(解云。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此三名

無別屬。如何念住獨說為慧。正斷獨說為勤。神足獨說為定也)。頌曰。

「 四念住正斷

 神足隨增上

 說為慧勤定

 實諸加行善」

釋曰。四念住等三。隨增上義。說慧勤定。若

論實體。三位遍攝諸加行善。謂念住等。相

應俱有五蘊。名加行善也。且四念住位。慧

為增上。於正斷位。勤為增上。於神足位。定

為增上。問何緣於慧。立念住名。答薩婆多

釋。慧由念力。持令住故。依論主解。理實由

慧。令念住境。如實見者。能明記故。問

何緣於勤名為正斷。答於正修習。勤斷二

惡。勤修二善。此勤力能斷懈怠故。或名正

勝。於正持策身語意中。此最勝故。問何緣

於定立神足名。答神謂神變靈妙德也。足即

是定神所依也。神依定發。定為神足。故名

神足。

從此第四。明覺分增。論云。當言何位。何覺

分增。頌曰。

「 初業順決擇

 及修見道位

 念住等七品

 應知次第增」

釋曰。初業者。謂修別相總相念住位也。此

初業位。能審照了身等四境。慧用勝故。說

念住增 順決擇者。煗等四位也。且煗位

中。能證異品(決擇分也)。殊勝功德。勤用勝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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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斷增 頂法位中。趣無退位。定用勝故。

說神足增。忍法位中。必不退墮。善根堅固。

得增上義。說五根增 世第一位。非世惑

法。所能屈伏。得無屈義。說五力增 及修

見道位者。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覺勝故。

說七覺增 見道位中。速疾而轉。通行勝

故。說八正道增 有餘師說。於見道位。建

立覺支。如實覺知四聖諦。故於見修二位。

建立八道支。以此二位。俱通直往涅槃城

故 念住等七。品應知次第增者。結上初業

等位。有念住等七品增也。

從此第五。漏無漏分別。論云。此三十七。幾

通有漏。幾無漏耶。頌曰。

「 七覺八道支

 一向是無漏

 三四五根力

 皆通於二種」

釋曰。七覺支。八正道。唯無漏也。三四者。一

四念住。二四正斷。三四神足也。五根力者。謂

五根。五力也。此四念住等。皆通有漏無漏二

種也。

從此第六。明依地。論云。此三十七。何地有

幾。頌曰。

「 初靜慮一切

 未至除喜根

 二靜慮除尋

 三四中除二

 前三無色地

 除戒前二種

 於欲界有頂

 除覺及道支」

釋曰。初靜慮一切者。依初靜慮。具三十七

故。言一切未至除喜根者。依未至地。唯三

十六。除喜根故。以近分地勵力轉故。於下

地法。猶疑慮故。無有喜也 二靜慮除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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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依第二禪。亦三十六。彼除尋故。無正思

惟支也。三四中除二者。三四謂第三。第四靜

慮也。中謂中間禪也。此三四中。各三十五。

謂除前二即無喜尋也。前三無色地除戒

前二種者。前三無色。除戒三支。及除前二。

即是喜尋。總除五種。故三無色。各三十二

也。於欲界有頂除覺及道支者。欲界有頂。無

無漏故。除七覺支。及八道支。有餘二十

二也。

從此第四。明證淨。論云。覺分轉時。必得證

淨。此有幾種(第一問也)。依何位得(第二問也)。實體是何

法(第三問也)。有漏無漏耶(第四問也)。頌曰。

「 證淨有四種

 謂佛法僧戒

 見三得法戒

 見道兼佛僧

 法謂三諦全

 菩薩獨覺道

 信戒二為體

 四皆唯無漏」

釋曰。前兩句答初問。次四句答第二問。次一

句答第三問。後一句答第四問。經說證淨總

有四種。一於佛證淨。二於法證淨。三於僧

證淨。四聖戒證淨也。見三得法戒者。且見道

位。見前三諦。於一一諦。各得法戒二種證

淨。證三諦法。緣彼起信。有法證淨。道起之

時。無漏戒俱。有戒證淨 見道兼佛僧者。

道是道諦也。見道諦位。兼得佛僧。兼言謂

顯亦得於法及戒證淨。佛無學法。是道諦攝

也。緣彼起信。名佛證淨 成聲聞僧。學無

學法。亦道諦攝。緣彼起信。名僧證淨。故唯

道諦。有佛僧也。見道諦時。若約現行。唯

有法戒二種證淨。言有佛僧。約得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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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於此時。修得未來緣佛僧信故。見道

諦具四證淨 法謂三諦全菩薩獨覺道者。

此所信法也。謂苦集滅三諦全。名法也。於

道諦中。菩薩道。及獨覺道名法。以菩薩

與獨覺。唯有一人。不成僧義。名為法聖

所受戒與現觀俱。故一切時。無不亦得。

(解云。此明法戒通見四諦也)信戒二為體者。出體也。由所信

別。故名有四。實體唯二。三寶證淨。以信為

體。聖戒證淨。以戒為體。故唯有二 四皆

唯無漏者。四種證淨。唯無漏法。以有漏

法非證淨故。問為依何義。立證淨名。答

證四諦理。故名為證。正信三寶。及妙尸羅。

故名為淨。離不信垢信名為淨。離破戒

垢。戒名為淨。由證得淨。立證淨名。此

四次第者。信佛如良醫。信法如良藥。信僧

如看病者。由信心淨故。發聖戒。是故尸

羅。說為第四。要具前信。此戒現前。如遇

三緣病方除故。

從此第五。明正智解脫。就中四。一明二支。

二明解脫時。三明斷障時。四明滅斷離。且

第一明二支者。論云。經言。學位成就八支。

無學位中。具成就十(加正解脫及正智支)。何緣不說有

學位中。有正解脫。及有正智(一問)。正脫正智。

其體云何(第二問也)。頌曰。

「 學有餘縛故

 無正脫智支

 解脫為無為

 謂勝解惑滅

 有為無學支

 即二解脫蘊

 正智如覺說

 謂盡無生智」

釋曰。初兩句答初問。後六句答第二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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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餘縛故。無正脫智支者。學位中。尚有餘

縛。無解脫支。由解脫支無故。亦不立正智

支也。解脫為無為者標也 解脫有二。一是

有為。二是無為 謂勝解惑滅者。釋上也。謂

無學勝解。名有為解脫。一切惑滅。名無為

解脫。有為無學支者。有為解脫。名無學支。

以立支名屬有為故。即二解脫蘊者。即

此有為解脫。經說有二種。謂心解脫。及慧

解脫。此二解脫。五分法身中。名為解脫

蘊也。正智如覺說謂盡無生智者。出正智

體。如前覺說。謂即前說盡無生智。為正

智體。

從此第二。明解脫時。論云。心於何位。正得

解脫。而言無學心解脫耶。頌曰。

「 無學心生時

 正從障解脫」

釋曰。無學心生時者。謂初無學心。於未來

正生時也。此正生時。從煩惱障正得解

脫。名正解脫若現在世。名已解脫。非正

解脫也。

從此第三。明斷障時。論云。道於何位。令正

生障斷。頌曰。

「 道唯正滅位

 能令彼障斷」

釋曰。正滅位言。顯居現在。道能斷障。唯正

滅時。餘位定無斷障用故。此言道者。即金

剛喻定也。

從此第四。明滅離斷。論云。經說三界。謂斷

離滅。以何為體(第一問也)。差別云何(第二問也)。頌曰。

「 無為說三界

 離界唯離貪

 斷界斷餘結

 滅界滅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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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初句答初問。下三句答第二問。無為

說三界者。斷滅離三界。以無為解脫為體

也。言離界者。約但離貪。言斷界者。謂約

斷餘瞋等八結也。言滅界者。謂滅貪等。

所隨增事。前言離斷。約斷煩惱。此據滅惑

所緣境事。

從此第六。明厭離通局。論云。若事能厭。必

能離繫耶(問也)。不爾(答也)。云何(徵也)。頌曰。

「 厭緣苦集慧

 離緣四能斷

 相對互廣狹

 故應成四句」

釋曰。厭緣苦集慧者。唯緣苦集。所有忍智。

名苦集慧。此慧名厭。厭苦集故。離緣四能

斷者。緣四諦境。能斷惑道。皆名為離。離煩

惱故。下兩句者。厭離相對。廣狹有殊。故成

四句。有厭非離。謂緣苦集。不令惑斷。所有

忍智。此忍即是先離欲染。後入見道。苦集

法忍也。智是見道。苦集法智。及修道中。加行

解脫。勝進苦集智也。此位但名厭。緣苦集

故 忍不名離。惑先斷故 有離非厭。謂

緣滅道。能令惑斷。所有忍智 此忍即是。

未離欲染。後入見道。滅道法忍。及諸所有

滅。道類忍也。智是修道中。無間道攝。滅道智

也。此但名離。是斷道故。不名為厭。緣欣境

故 有厭亦離。謂緣苦集。能令惑斷。所有忍

智。此忍即是未離欲染。入見道者。苦集法

忍。及諸所有苦集類忍也。智是修道。無間道

攝。苦集智也。此名為厭。緣苦集故。亦名為

離。能斷道故 有非厭離。謂緣滅道。不令

惑斷。所有忍智 此忍即是先離欲染。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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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見道。滅道法忍也 智是見道中。滅智道

智。及修道中。加行解脫。勝進道攝。滅道智

也。此不名厭。緣欣境故。亦不名離。非斷

道故。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