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持論義記
地持論義記
就此品中初問。次釋。後嘆顯勝。就廣釋中先舉九數。
次列九名。名同上解。下廣辯釋。
性中初問。次解。後結。釋中初至如法釋觀。是真諦智
入所知境觀解方便。真諦是其所知境界。解順名入。
隨入巳下是其正智。簡是去非故云擇觀。緣五明下
是世諦智。初總。後別。
就一切中初問。後釋。釋中兩段。一隨位分二。見道巳
前名為世間。見道巳上名為出世。二隨行分三。此二
各三牒以舉數。次列三名。初一是其第一義智。後二
世智。第一義中所知真實觀解方便。此則是上四種
求也。此舉所知真實彰其能觀。是真解矣。隨覺分別
慧行成就。此則是前如實知名所知真。以之為覺。成
依始覺故名為隨。證真辯了故曰分別。善五明處及
三聚法是世諦智。前二自行。利眾生者是世智中化
他之慧。下廣釋之。
釋初門中無言無我覺了真諦。釋前名中所知真實。
此文略少。若具應言。以無言說無我之法為所知真。
以猶用也。理出言外名無言說。真離情取名無我法。
菩薩用此為所知真。覺了真者知前無我名覺真諦。
覺巳於上第一寂下釋前名中隨覺分別。初言覺巳
牒前起後。於上巳下正明隨覺分別慧也。於中初止。
次觀。後捨。初至除偽是其止也。於上般若第一寂處
是止境界。上猶前也。前能覺心名上般若。前所覺真
名上般若第一寂處。此乃牒前所覺真諦為止境矣。
繫念安住正是止體。離妄除偽止所離過。內取心息
名離妄想。妄境不生名除虗偽。入平等下是其觀也。
無我理齊故曰平等。諸法體同名大總相。於此解知
名入名觀。立謗俱離入中道者。是其捨離有無。冥心
一實名入中道。是名下結。
第二門中初釋後嘆。就前釋中五明三聚是慧境界。
五明指前。伹釋三聚。義益是善。非義不善。非及非非
是無記法。八處善攝正明慧體。觀法入神故名善攝。
下嘆顯勝。慧具滿足彰其因圓。佛智是其大無上慧。
五明等智能為彼因名慧眾具。圓備稱滿。得菩提者
攝果窮極。利生十一指前戒品。於一一下略顯其。
就難慧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於中初一入深故難。
二巧化故難。三廣知故難。
一切門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聞思修證分為四也。
初聞可知。思慧思惟是其思慧。菩薩作下是其修慧。
菩薩所作當相辯修。隨順離障對後辯修。離障是證。
修能順也。思力攝者對前明修。修從思生名思所攝。
修力下證。修力所攝對前明證。證從修起名修力攝。
正定地慧就處辯證。出世不退名正定地。證窮法界
名無量慧。
就善人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廣中兩門。初五一門
修人分別。後五一門約緣就因隨位分別。前五猶是
聞思修證。證中分二。故有五也。聞思可知。自利利他
是其修慧。後二證中於法法相不倒慧者是見道智。
證法是總。相住是別。法相世諦。法住真諦。真諦不動
故名法住。於中離見名不顛倒。斷疑心故名決定慧。
離煩惱慧是修道智。後五門中初二約緣。次一對因。
後二隨位。前二緣中言微細者境界深也。如性入者
如彼法性皆深入也。言周至者境界寬也。如性入者
義同前釋。本得慧具是其過因。言俱生者習起在今
與報俱起故曰俱生。下隨位中佛菩薩說悉能受者
是其地前阿含之智。法謂教詮。義謂教旨。得淨心地
乃至究竟所攝慧者出世證智。
一切行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廣分別廣前六中初
四約境。後二就能。盡及無生論釋不同。若依成實。無
學初心。能盡有因名為盡智。能令當報畢竟不生名
無生智。依如毗曇。無學心起能盡現惑名為盡智。此
之盡智利鈍俱得。無生智者利有鈍無。利人起念保
巳當惑不復更生名無生智。鈍人不敢保惑不生故
無無生。今此當應同成實說。就後七中初之三種就
體分別。後之四門隨德分別。法比兩智論釋不同。成
實論中約時分別。知現在法名為法智。知過未者名
為比智。若依毗曇大智論等就處分別。知欲界法名
為法智。知上界法名為此智。此一無漏。等智有漏。等
知諸法故名等智。此三廣釋如十智章。就後四中神
通智者是六通智。言相智者是法智通。知法相也。十
力方便是十力因。亦可用巧故名方便。四事具者四
無畏智盡得名具。
就除惱中初四無礙是起說智。伏異立正是通化智。
治產斷事是事用智。
此世他世樂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於中前五知法
差別。後四是其化益差別。愚癡放逸懈怠令正總明
化益。愚癡無解。餘二無行。放逸有惡。懈怠無善。皆化
令正。下對此等別明四益。通前為九。隨次第者彰後
四種化次第也。示授照喜是次第相。示授就教始標
曰示。說與名授。照喜就義始開稱照。辯釋令解故生
歡喜。
清淨慧中初問舉數。次廣。後結。廣中五對。初對是其
真諦之智。實義有二總以標舉。理出情妄故曰實義。
下別顯之。越相舉真故曰乃至。性以為一。如性為二。
如來藏中法界門別名之為性。法界一如名為如性。
此之二種同名實義。下有四對。是世諦智。於中初對
因果分別。流義有二總以標舉。因能納果故曰攝受。
從因趣果名為流轉。因果兩分故有二種。正因及果
別列其名。次有一對就情分別。取義有二總以標舉。
情能取法故名攝受。攀境名取。邪正不同故有二種。
倒與不倒別列其名。邪想名倒。正智不倒。次有一對
就因分別。方便有二總以標舉。因能趣果故曰方便。
應不應作。別列其名。善法應作。惡法不應。下有一對
就果分別。究竟有二總以標舉。望因果極故名究竟。
穢汙清淨別列其名。生死穢汙。涅槃清淨。如是五種
十種慧下牒以結嘆。隨法五對故云五種。隨分別異
故有十也。此十淨極故云第一。
上來廣釋。自下第三結嘆顯勝。善決無上結其行體。
下結行能。得菩提果總結行能。依是滿下辯得所由。
從云何檀訖來至此。大段第三廣釋六度。
自下第四引說證成嘆勝勸學。於中有三。一明六度
是佛所說令人生信。二明此六度是佛所行令物樂
欲。三嘆勝令學。就初段中此六處處世尊分別我今
略者總舉證同。如來說下別舉證同。初說檀等說行
同也。從自性等辯義同也。第二段中為菩薩時苦行
相應總明佛行。或為檀等別明佛行。第三段中此起
菩提總嘆顯勝。大淨法下別嘆顯勝。別中四句。大清
淨法起行法也。大清淨海攝德法也。一切眾生正法
因者顯前淨法。眾生行軌名眾生法。眾生行本故名
為因。法無不備名一切種。最大珍寶顯前淨海。如彼
大海備積眾寶。此六如是具攝一切功德珍寶。如是
巳下結嘆顯勝。無量德慧結嘆行廣。前五名德。第六
名慧。為菩提因故名眾具。得菩提者結嘆行能。
** ○四攝品第十五
四攝品者。上來自行。今須利他。利他之中四攝化物。
廣辯斯義。名四攝品。
就此品中初明愛語。次明利行。後明同利。略無布施。
若更明施不異前檀。故略不論。就愛語中初問。後釋。
釋中有九總舉其數。性等列名。言自性者愛語體性。
言一切者愛語之相。於難忍所而能愛語名難愛語。
一切愛言攝入此門名一切門。善心發言名善人語。
一切緣中成愛語行名一切行。語能除惱故名除惱。
語能生樂名為此世他世樂語。語體無過名清淨語。
下廣釋之。
性中初問次釋。後結。釋中五句。初可喜者不惡口也。
言真實者不妄語也。言如法者不綺語也。義饒益者
不兩舌也。與生語者以向四語對生語也。
就一切中初問舉數。次釋。後結。釋中有二。一隨世間
語。二說一切種功德巳下正說法語。前中有三。一慰
問。二呪願。三讚嘆。初中慰問是其總也。舒顏下別。別
中四句。一舒顏等彰慰問儀。舒顏身儀。先語口儀。此
二一對。平視身儀。正念心儀。此二一對。凡欲為問預
起問心名念在前。二問言下正明慰問。問道路等是
其問也。嘆善來者是安慰也。嘆其來好故曰善來。三
如是下明慰問心。等而不偏。四隨順下明慰問辭。巧
而不拙。呪願讚嘆相顯可知。正說法中說一功德相
應法者。此句是總。六度之法能生功德。名一切德相
應法矣。下別顯之。恒說曰常。頓說名等。第一勝妙所
說法勝。言饒益者言能益物。自下結之。有總有別。是
名一切是總結也。餘者別結。二種舉數。隨世正說標
別其名。下牒前文對以指斥。慰讚牒初。上亦有願。今
略不牒。是隨世語將名對顯。第一牒後。上有多文。據
後牒之。是正說語將名對顯。
難中初問。次數。後釋。文顯可知。
一切門中初問舉數。下別顯之。四中初二是教授法。
次一教誡。後一教化。前教授中斷蓋向善說初法者。
勸修五度教授始也。停心治結名斷諸蓋。隨順出道
名向善趣。五度行始名初作法。為成前德為之說也。
斷蓋心增為說諦者。教觀四諦教授終也。觀諦盡惑
名斷諸蓋。諦觀轉勝名實心進。為成此德為說諦也。
放逸呵者教誡呵責令離過也。疑為開者教化示法
令得解也。
就善人中先問舉教。次列其名。初二教誡。正因調者
所說不邪故名為正。因犯立制名之為因調伏法矣。
言正出者於前法有違犯者教其懺悔令出罪障。次
二教授。言正依者為說四依起道之緣。言正度者正
說出道令度生死。下一教化三輪示現。下廣釋之。解
初門中處所因緣是其因也。如制初戒在毗舍離名
為處所。因須提那犯過之事名曰因緣。言制戒者解
調伏法。第二可知。第三門中說四依者。糞掃衣等名
為四依。不倒法者簡非調達五邪之法。至處道者涅
槃是其所至之處。四依能到故名四依為至處道。第
四門中示出苦者無漏道也。第五門中三種示者謂
身口意。
一切行中初問舉教。次釋。後結。就前六中。初二制聽
是教誡語。後四無礙是教化語。現諸經法是法無礙。
言能顯法故名為現。餘句例爾。現諸法相是義無礙。
現法名字是辭無礙。法句種種樂說無礙。就後七中。
隨順布施利行同事而起愛語。初有兩句隨順同事。
同苦事中與其言也。慰喻語者恐怖眾生以言安慰。
發喜語者憂苦眾生開解令喜。次有三句隨順布施。
恣安眾具虗受語者隨順財施。恣彼所須名為自恣。
財事施與名安眾具。身行奉給名代所作。虗受普納
釋有兩義。一就菩薩。無約攝益故曰虗受。不簡怨親
等皆攝取說為普納。二就眾生。不施功力無事獲益
故名虗受。所須皆得稱曰普納。發言許此名為愛語。
恐怖施安順無畏施。具說法者隨順法施。下有兩句
隨順利行。開覺不善自為說法。勸有力下請他為說。
體是愛語。是故更無隨順愛語。
就除惱中初問舉數。後辨其相。四淨八聖略以標舉。
下別顯之。先釋四淨。是中為明八種除惱。何故說彼
口四淨乎。不離四過八語不成故須明之。下明八語。
此八聖為故名聖語。語義差別廣如別章。此應具論。
就明此世他世樂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前五除苦。
後四具善。前中初三除物報苦。次有一門除其業苦
令修戒行。後之一門除煩惱苦令得正見。後四具善
令成戒見威儀淨命。
就清淨中言二十種如前說者。力性品中明二十種
說法之儀。十五隨順。五種清淨。今指彼也。
就利行中初問。後釋。釋中初先對前愛語辯其同異。
後廣分別。辯同異中如愛語說辯其同也。利行之相
如前愛語所說之法。故曰如也。下辯其異。異當說者
總標許說。前直說法。今將此法勸物起修。故名為異。
此之一義今當說也。下別顯之。一切愛語隨所說義
牒前愛語所說之法。利安生者隨前愛語所說法義
勸物起修。下廣分別。
就自性中初問。次釋。愛語具顯牒上所說明利行法。
眾生如應隨利行者明利分齊。行法次向正明利法
法化眾生名之為行。依彼行法次第勸修故名法次。
勸有所詣名為法向。住悲心者明利行因。以住悲故
愍而能化。心無貪者除利行障。真心實益。不求彼報。
勸導調立明利行相。勸導據始。勸令捨惡。導令向善。
教授為次。教令離惡。授以善法。調立據終。調令離過。
立令住善。是名下結。
就一切中初問。後釋。釋中兩段。一隨人分二。二隨時
分三。又三舉教。次列三名。下廣分別。就現世中先教
求財。後教學法。就求財中。勸令眾生如法德業。教求
方便工巧等事。是其如法得財之業。勸令為之。獲財
守者得巳教護。言增長者復教蕃息。與現總結。下教
學法。得名及樂明學有益。由學世法現得大名及眾
具利。攝受安立正明教學。前句之中先教求業。後明
獲財。今此句中先明教益。後明教學。文之左右。與後
世中勸捨大財教修布施。非家巳下教修淨戒。與後
總結。以必下釋。後報定故名為後利。現報不定故不
名現。勸在家下明二世利。在家出家舉所利人。禪通
道俗故齊勸之。次第離欲正明利行。八禪漸捨名次
第離。是名結之。下重分別。得止息樂是現世利。生天
後利。涅槃則通。
難中初問次數。後釋。初一過去。無因故難。後二現在。
在障故難。前愛後見。彼一切門及與善人相顯可知。
一切行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就前六中攝伏兩門
攝人差別。善者攝取。惡者伏取。後之四門化益差別。
違法除礙化令生信。中住令入化令生解。信依佛法
名為中住。通經解律巳入法律。巳入成熟化之起行。
巳熟令脫化使得果。就後七中初之五門就行分別。
後之兩門大小分別。就前五中初一聞慧。眾具護養
勸導成者總明聞慧。以財眾具護養於彼。然後勸導
令成聞慧。所謂下別。勸捨小乘別顯勸義。守護大乘
別明導義。次一思慧。如具養護牒前類後。前以眾具
護養成聞。思中亦然。故曰如是。獨靜一心是正思也。
下三是修。淨障是止。憶念是觀。及修是捨。止觀並習
故名為修。大乘分二。相別可知。
就除惱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謂化令離八纏煩惱。
如雜心中說有十纏。此中何故唯說八纏。有論師言。
忿覆二纏是其使性。忿是瞋性。覆是貪性。故此不論。
就明此世他世樂中身業有四。離殺盜婬及與飲酒。
口業有四。意合為一。故為九種。
就清淨中初問舉數。次釋。後結。釋中先分內外。外化
無過名外清淨。內心無垢名內清淨。下廣顯之。五外
牒初。次列其名。無罪離障。後四教治。不隨轉者授與
出道。不隨三有生死轉也。言次第者宜量漸化。言一
切者凡聖等益。隨宜應者隨器大小量宜而授。
次廣分別。釋初門中雜惡行者善惡參起。先惡行者
本惡令善。一向惡者純行不善。此皆無善。令離罪障
故名無罪。次二可知。第四門中言四姓者三乘善趣
名四姓也。乃至天人越聖舉凡。言隨能者隨他所能。
言隨力者隨自巳力利安生也。第五門中上中下善
隨所應者。小乘下善。中乘中善。大乘上善。隨他所宜
方便利益。是名外淨總以結之。
就後五中初牒前門。次廣分別。初一無瞋。第二不倦。
第三離慢。第四無貪。第五不退。無上菩提是究竟處。
常求不退用利眾生。是名內淨總結後五。如是外下
牒外通內合結為十。
就同利中先問。後釋。准上類此應有九門。始從自性
乃至清淨略不具論。云何知有。如下文說。從一切施
乃至同利乃至第九。從清淨施乃至同利明知具有。
何故略者。良以同利用前諸行。與眾生同。更無別法。
類上可知。不可具辯。故略不論。文中有三。一總明同
利。二得此同下明其同益。三有同利下隨義分別。
就初段中。言此義者自分德義。言此善者勝修行善。
良以自分行利巳成故名為義。勝修上順故說為善。
言若等者化他令於自分之中成行齊等。言若勝者
化他令同勝進之善。亦可此義此前六度自行之義。
言此善者此前三攝化他之善。言若等者於前二種
自分行中化他齊巳。若勝授生於前二種勝修分中
化他同修。自分勝進皆與同行故曰悉同。是名下結。
第二益中文別有四。初言菩薩得此同利調伏眾生
堅固決定明物皆從。二終不可退無有不從。三何以
下釋初皆從。先問後解。彼作是念與我同利必能令
我安穩快樂正明眾生起決定心。以是下釋。先順。後
反。以授我者自修行故是順釋也。非不下反。四若以
同下釋前第二無有不從。
第三段中初列四門。後廣分別。初有同利不示他者
明巳所成同利之德。且就初地以辯其相。初地菩薩
所成功德還與其餘初地者同名為同利。不須顯巳
所成功德示彼同者名不示他。第二不同利示同利
者。明巳下隨同利之用。初地功德不與下同名不同
利。應現下隨名示同利。第三同利示同利者。攝物同
巳。始行下隨名為同利。他利終成攝物同巳名示同
利。第四不同亦不示他。非是同利相對而來。
下廣釋之。解初門中先牒前門。謂諸等德住菩薩道。
釋前門中有同利也。等德菩薩隱覆真德不為顯者。
釋前門中不示他也。德與巳同。是故不復顯示巳德
攝化彼矣。第二門中先牒前門。下劣眾生怖深法者
釋前門中不同利也。思惟方便現同彼者釋前門中
示同利也。巧化同彼名示同利。如旃陀羅疾得益下
即事指斥。菩薩為化旃陀羅故作旃陀羅。令彼得益
息惱調伏。化令成善名得利益。化使離惡名息調伏。
化令斷惑名為息惱。化止惡業名為調伏。第三門中
先牒前門。為調動搖釋前門中有同利也。下地眾生
勝上善根堪入出道名為動搖。為調彼故與之同行
故名同利。以住善根若上善根顯示同利。釋前門中
示同利也。自分所成名住善根。勝進所習名上善根。
攝下同巳名示同利。第四門中先牒前門。心自放逸
釋前門中不同利也。棄捨利他釋前門中亦不示他。
愛語至此。第二利他。
自下第三結行辯德彰修成益。於中有三。一結其行
相。二施至同利三種行下辨其修德。三從檀至同利
修習清淨具足滿下彰修成益。
就初段中從施至同牒舉前行。施有九門故云種種。
戒等亦然。下結其相。彼波羅蜜自成佛法別結自利。
成就攝事別結利他。是名略說總以結之。
第二段中從施至同種種無量菩提分者牒舉前行。
下就此行辯其修德。先開三門。次廣分別。後重結之。
前開門中三種行者起行圓具。二種勝者發修殊勝。
三種淨者成德清淨。次廣分別。言身口意當知行者。
施等皆依三業起故皆名為行。
辯二勝中上妙無染當知勝者略以標舉。起善殊勝
名為上妙。離過盡極說為無染。下廣顯之。先解上妙。
無上不共解上妙義。餘義不加故名無上。此解上也。
他不能齊稱曰不共。此解妙也。生事時等顯上妙相。
先列三門。下廣可知。
釋無染中先牒舉數。次釋。後結。無染牒前。有四舉數。
釋中初至不因是故生憂苦等。是其第一離憂悔染。
未修喜踊故離憂苦。修巳癈樂故無悔恨。不惱他下
是其第二離惱亂染。不惱他者不違利他。巧護物心
故不惱他。不著不雜不違自利。不著諸見離惡見也。
不雜惡行雜惡業也。修施等時離諸過故名為不染。
專至巳下是其第三離寬怠染。於中有四。初專至顯
現離寬怠染。䇿勤名專。專心顯著故曰顯現。二堅固
顯現離退轉染。三寂滅者離慢高染。四決定下離疑
惑染。自意決定故不由他。不於施下是其第四離異
求染。於中有三。一不以施等而求來果。二不求他報。
三者不求名利身命。上來廣釋。下牒結之。先牒。後結。
於此等行淨歡喜俱牒前第一離憂悔染。不惱亂者
牒前第二離惱亂染。就初以牒故云不惱。言專至者
牒前第三離寬怠染。就初以牒故云專至。言無依者
牒前第四離異求染。此四牒前從施至同。名無染者
是總結也。
次釋三淨。先略標舉。熾燃為一。不動為二。快淨為三。
是名總結。下廣顯之。入淨心地熾燃不動名熾燃者。
初地巳上修心䇿勤無暫間闕故名不動。以修不動
故名熾燃。
釋不動中。淨心菩薩一切善法不思起者。修心純熟
離於動搖故名不動。以修熟故不假思惟任運能起。
所攝善法則不退下。行成堅固名為不動。於中初法。
次喻。後合。就法說中隨所得者自分行也。所言攝者
勝進行也。則不退者自分不動。未來不退。勝進不動。
喻合可知。
釋快淨中。住究竟地就寬通舉一生相續。快淨之中
經生得果名為一生。若最後身快淨之極即生成佛。
未成巳前名為後身。所得善根名快淨者。通而論之
十地皆是淨中之勝。一生窮極名曰後身。此顯淨處。
於上更無釋快淨義。
上來廣釋。是名下結。三行結前身口意行。二勝結前
上妙無染。三淨結前熾燃不動及與快淨。
自下第三彰修成益。得菩提故。上來皆言得菩提果
故今顯之。於中初先牒舉前行。次彰修益。後總結之。
從檀至同是牒前也。一切施下彰修益也。然上文中
皆有九門。始從自性乃至清淨。今此但就後之八門
彰得別果。不論自性。何故如是。前論自性總彰行體。
一切等八修義差別。就總論之唯得一果。隨別以論
別得八果。今論別果故隱自性。又復自性直論行體。
非是造行起修差別。得果相隱故癈不論。初一切者
具修不退。是故所得堅固久住。金剛堅固是其報身。
正法久住是法性身。由難施等難作能作故知得果。
由一切門於一切生備攝所行。故為一切眾生供養。
由善人行所修純善。故於一切眾生中上。由一切行
常行圓具。故得如來無量功德及諸相好。由除物惱
故成佛時不為魔動。以修此世他世樂行與生樂故。
成就無量禪定等樂。以行清淨離諸過故。得佛四淨
三不護等。四淨之中言緣淨者。建立品中名境界淨。
是名下結。
* 論本第七
** ○供養習近無量品第十六
供養習近無量品者。上來自分。下修勝進。於中兩品。
初供養品造修方便。菩提分品修成合道。就此品中
所明有三。一明供養。二辨習近。三明無量。因斯標品
名供習近無量品也。
此品義三。備如向辯。隨行分二。供養習近是其自行。
無量利他。自中供養明攝功德。習近攝智。前供養中
初明十種供養三寶。後明六種供養之心。復前十中
初明供佛。次類法僧。後總結之。
就供佛中初問。後釋。釋中先舉。次列。後釋。下總結之。
列中十名攝為五對。初二一對明供境界。身供養者
供養佛身。言支提者供養靈廟。如僧祗律。有舍利者
名之為塔。無舍利者說為支提。今此通說以為支提。
次二一對明供時處。有現不現。次二一對明興供人。
有自有他。次二一對明供心事。財供養者明供財事。
勝供養者明供養心。後二一對明供行德。言無染者
供時離過。至處道者供能到果。無上菩提是所至處。
供為彼因名至處道。此至處道。維摩經中名法供養。
地經論中名行供養。
次廣釋之。身供可知。釋支提中言偷婆者猶是塔也。
本是一名。傳之音異。
第二對中文別有三。一明現前不現前相。二以是緣
下明供利益。三現供養得大巳下彰福差別。就初段
中門別唯二。現與不現。釋中有三。一明現前。二明現
前共不現前。三明不現。見佛支提名現前者是其初
段。第二段中初明現前。次以現前類餘不現。後總結
之。初現前中希望俱者於佛支提願常逢遇。歡喜俱
者庶得見聞供養之心與此相應故名為俱。此明現
前。如一巳下以彼現前類餘不現。於中四句。初如一
如來如是過去未來現在如來法者以現佛身類餘
不現。二如一支提如是一切支提法者以現支提類
餘不現。此二一對。三作是念如我現前供養如來及
過未下以現供佛類餘不現。四從我今供養支提及
供十方一切支提若倫婆等。以彼現前供養支提類
餘不現。此二一對。是名共現不現前者總以結之。自
下第三明不現前。於中有二。一對供人以明不現。於
佛支提面不對見斯名不現。第二對佛以彰不現。於
佛滅後一切供養斯名不現。設對支提亦名不現。今
言菩薩於不現前如來支提心念供養為一切佛一
切支提。是初不現。是名下結。佛涅槃後起偷婆等第
二不現。是名下結。廣不現者所起眾多故云廣也。上
來廣明現不現相。自下第二明供利益。於中四句。一
大得果。二攝梵福。三不墮惡趣。四菩提具滿。前三世
利。後一出世。世中初二明能得樂。後一離苦。復前二
中初得樂果。後得樂因。言梵福者與彼初禪梵因相
似故云梵福。自下第三彰福差別。現供境狹功德唯
大。不現境寬功德大大。現及不現境是寬廣。是故功
德最為大大。佛田勝故供佛功德無不大矣。
下次解釋自他供養。於中初明自他之相。後就自他
明福差別。然上門中但明自他。今此釋中離合有三。
初明自作。次明共作。後明他作。
辯優劣中言自供養得大果者。善唯自巳是故得果
其唯大也。他作供養得大大者。勸他兼利故得大大。
自他共作最大大者。共作利廣是故得果最大大也。
佛田勝故果無不大。
釋財供中先釋。後結。釋中有三。一資具供養。二熏香
下敬具供養。三無盡下嚴具供養。就初段中以衣食
等是其資具。問訊巳下明其身口奉施之儀。問訊口
儀。禮迎身儀。第二段中初熏香等是其敬具。讚嘆巳
下還明身口奉施之儀。讚嘆口儀。禮等身儀。五輪禮
者手足及頂是五輪也。作禮表敬。旋遶顯愛。第三段
中無盡多也。勝財好也。勝財是總。摩尼等別。
釋勝供中先牒前門。次就辯勝。後牒總結。於如來者
牒前第一身供養也。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
以財供養若多勝者牒前第七財物供養。若現前者
牒前第三現前供養。不現前者牒前第四不現供養。
若自作者牒前第五自作供養。若他作者牒前第六
他作供養。下就前七明心殊勝。心勝有四。一淨信心。
信佛德勝理合供養。二專精心。情無寬怠。三者解心。
解知供儀。又知供佛功德廣大。四回向心。為求菩提。
以此四心為前七供名勝供養。如是下結。
釋無染中先牒前門。次就所牒以明無染。後總結之。
言自手者牒前第五自作供養。供如來者牒前第一
身供養也。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前八門中
略牒此三。自下就之以明無染。先就內心以明無染。
後就財具。心中有六。一不輕他明離慢憍。謂不念言
我獨能為。二不放逸。謂離世樂歌儛戲等。三不懈怠。
供心䇿勤。四至心恭敬而不輕末。謂於佛田深信尊
重。五不亂心。專情供養世事不動。六不染汙。離餘煩
惱。此之六種內心不染。不於信心國王巳下明財無
染。謟曲求財違行故染。雌黃等事鄙弊故染。菩薩離
此故曰不染。是六種名就心以結。
自下次釋至道供養。初廣分別。後總結嘆。廣中有三。
一就財供養明至處道。二不自力下就無財者隨喜
供養明至處道。三常等下就行供養明至處道。此三
皆能至菩提故同名至道。就初段中先牒前供。言殊
勝者牒前第八勝供養也。言不染者牒前第九不染
供養。言財物者牒前第七財物供養。供如來者牒前
第一身供養也。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前九
門中略牒斯五。自下就之明至處道。於中有三。一自
力得。謂自用功巧得財供養。二從他求。三如意得。就
如意中句別有五。第一總明如意得財。二變身為多。
三依多身廣施供養。第四總結。五明此供不待佛出。
若如意得是初段也。自在巳下第二段也。地上菩薩
物從心生名為自在如意得財。彼一一身悉禮巳下
是第三段。於中有四。一敬重供養。多身禮拜。二敬奉
供養。多手執持種種華香。三敬愛供養。多身讚嘆顯
佛功德饒益眾生。四敬施供養。多身奉獻上妙眾具。
前第二句自持表敬。今令施與。有斯異也。如是等下
第四總結。不待巳下是第五段。次就隨喜明至處道。
於中先簡三種得財。後明隨喜。不自力得。不從他求。
不自在得。是簡前也。然於他下正明隨喜。施他眾生
舉所喜人。若閻浮等是所喜處。上中下心所作供養
是所喜事。淨信勝解隨喜方便。信知供養有大功德
周遍喜者正明隨喜。下嘆顯勝。不假財事單起心想
名少方便。遍喜仰順名大供養。能成無量功德助道
名攝菩提具。
自下第三就行供養明至處道。常等真實可喜樂心
應當修者。略舉勸學令恒修□所以言常。等及真實
是行方便。等謂四等是利他心。真實智慧是自利心。
可喜樂者是行修成。俱利善心名可喜樂。菩薩於此
應當修學。
下廣辯之。先廣初段等與真實。護持巳下廣前可喜。
前中初先廣上等心。始修難常故曰少時。乃至𤚼牛
出其分齊。於有為下廣前真心。於中有三。一教觀察
生死涅槃染淨法相。二教修六念趣向涅槃。念波羅
蜜猶六念中念戒念施。略無念天。三教觀空理能離
生死。於中有二。一教少觀。二況終成。就初段中乃至
少時於法少忍習觀方便。始習難久故曰少時。觀法
不廣名為少忍。忍猶解也。下明所成。知離言等所成
觀也。理體出言名離言性。冥同曰如。離相無礙稱曰
解脫。此名理法以為解脫。知此名觀。離妄想下所成
心也。能取心息名離妄想。所取相絕故云無相。此明
所離。定意在法名為心住。此顯所成。此教少觀。下況
終成。於法少忍巳忍巳能知法離言自性離諸妄想
無相心住。況復多觀。多觀踰前故云過上。下次廣前
可喜樂心。初明自行。後明利他。就自行中護戒離過。
餘是攝善。止觀是道。道之善巧故曰方便。諸波羅蜜
是其行也。下明利他。諸善攝事所謂四攝。
上來廣辯。是名巳下結嘆顯勝。是名結也。第一巳下
嘆顯勝也。第一最上最勝無上直嘆顯勝。此前巳下
對劣顯勝。此至處中。初就財事明至處道不異前九。
不得言勝。後就隨喜及修行心明至處者勝過前九。
今據此處。是故說言前九不此。如是十下總結供佛。
如供佛下類供法僧。於此三下總以結之。
上明供養。下明供心。於如來所起六淨心總以標舉。
如下結中明此六心通供三寶。如來在初。故偏言耳。
次別顯之。前五可知。第六門中於世出世一切具者。
明佛具知世及出世一切法也。由知諸法能為眾生
作依止義。故曰依義。勸於佛所生見心也。以此六下
結難顯勝。
上來供養明攝功德。自下習近明攝智慧。於中先作
七門起發。後對辯之。七中前四問善知識。後三問其
習近之義。問曰今此為明習近行。何故乃問善知識
乎。為令習者識而近故。又欲使人學此為友故須問
之。就前四中。初問幾行為知識者。問善知識行德之
體。幾行知識開導無礙。問知識心復有幾行。淨心住
處。問善知識攝化之儀。知識世人生信境界名為信
處。今問知識有幾行儀得為眾生淨信住處。幾行調
生為知識事。問善知識開化之法。用何等法攝化眾
生為善知識利益之事。下問習近。幾行習近問習近
儀。復有幾行想知識者問習近心。此問所作。復有幾
行無想念者問所離過。下對前問次第廣釋。先明知
識。後明習近。
就初門中成就八事滿知識行總以標舉。下別顯之。
前三自行。後五利他。前自行中善住律儀明離過行。
後二攝善。多聞覺悟明其有解。得禪定等彰其有行。
禪定修慧世俗定也。及餘止觀無漏行也。下利他中。
初四意業。後一口業。相顯可知。
第二門中初總後別。就初總中有五舉數。如是一切
功德具下牒前起後。備前八種知識行德名一切德
具善知識。所作無礙彰此五能依前諸德。用此五心
得為知識開導無礙。下別顯中。初一化願。先欲安者
凡所修行若不先欲安樂眾生。當則捨他不肯利物
名為有礙。以所修行先起願心欲安生故。當則能利
故得無礙。次二化智。於樂實知不顛倒者是其正智。
若作方便是其巧智。巧故有力。若作方便隨順說者
汎舉說事。善能巳下正明巧力。能隨順者順生善也。
調伏生者調令離惡。於此二中皆有斯力。下二化心。
不厭常化平等齊他。
第三門中五事信處總以標舉。他聞歡喜況現見者
彰此五事生信殊勝。下別顯之。前二可敬。後三可愛。
前中初一被服應法。威儀列名。下別顯之。言寂靜者
□服詳審不紛動也。具足威儀舉身齊者明離餘過。
如律中說。齊整內衣。齊整三衣。不返抄衣。不覆頭等。
名為具足。下一明其三業殷重。心安住者守心住法。
身口意業不掉不躁離違法過。不掉據心。不躁身口。
就後三中。初一不諂。次一不嫉。後一明其不慳不貪。
是故可愛。不諂列名。下釋可知。不嫉列名。下釋有三。
一總他人所得名利不生嫉心。於他說法是他名也。
及得財利是他利也。於此不嫉。二常自下自得名利
勸與他人。自勸他說與他名也。若財向巳勸與他人
與他利也。不諂偽者與時心實。以心實故請說不諂。
與財不偽。心常喜者後無變悔。三見他下於他名利
助生隨喜。見他說法。見他得名及得利樂。見他得利
度彼所得故起隨喜。如巳所得彰喜深也。菩薩常欲
與生名利。彼今自得稱我本願。故喜深也。第五句中
知足少積明其不貪。所得能捨彰其不慳。
第四門中五事調生總以標舉。次別顯之。初三教授。
次一教誡。後一教化。前教授中初中後別。故有三句。
初語言者語言將引令生愛樂。言與念者勸生善心。
言教授者依心教法。言教誡者依前所授行有得失。
教誡敦獎令成行益。言說法者是教化也。於前行法
不信不修。故為說法教化令行。以是五下牒指餘說。
第五門中四事滿者總以標舉。親近行備故云滿足。
下別顯之。初一明其敬事供養。若病不病隨時供者
正明供養。下明供心。心別有四。一愛念心。樂欲親附。
二恭敬心。內情虔仰。三淨信心。信其所說。四饒益心。
念欲利益。二敬重供養。隨時禮敬問訊奉迎。三敬施
供養。施衣食等。四敬順供養。若依止者請以為師。下
順起行。如法隨作不傾動者身業隨順。如實說者口
業隨順。此二一對巳作不違。隨時往詣身往參侍。請
所應作口言諮問。此二一對未作隨順。
第六門中五想聽法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寶想列名。
難值釋也。眼想列名。俱生慧因釋顯其相。過修智解
生便得之名俱生慧。俱生慧眼由善友得故名為因。
以是慧因故起眼想。此乃因中而生果想。明想列名。
得俱生眼顯示一切釋顯其相。自雖現有俱生慧眼。
若無知識說法開導不能見法。由彼開示令我得見。
如燈照物。故說為明。顯法非一名一切種。所說不虗
名如實境。亦可一切是其世諦。如實真諦。皆能顯示
令人覩見。前三觀友作世法想。下二觀友作出世想。
初作果想。後作因想。大果利想列其名字。無上菩提
是其大果。觀察善友作此果想。斯乃緣中而生果想。
涅槃道因解釋其相。涅槃斷果。道是菩提行功德果。
因友得彼故名善友以為彼因。因中殊勝故曰無上。
樂無罪相列其名字。此復觀友作彼涅槃菩提因想。
就彼因中證法適神名之為樂。離過清淨說為無罪。
觀察善友為彼想也。下釋其想。現法不得涅槃道者
簡去前果。涅槃及道是前大果。交未即成名現不得。
如實巳下正觀善友作彼因中樂無罪想。現雖不得
涅槃道果。而由善友成就彼因。故觀善友作彼因想。
止觀樂者是彼因中證法之樂。言無罪者是彼因中
離過之行。所言因者。樂無罪行由善友生。故名善友
為彼因也。如實觀者觀察善友為彼止觀樂無罪因。
第七門中於善知識五處不念總以標舉。次別顯之。
一一句中皆初列名。後釋其相。前三可知。第四句中。
言壞味者名字不正。菩薩求義不著文字。故不念此
而捨聽法。下釋可知。第五句中壞美語者言辭麁拙。
菩薩求義不在言說。故不念此而退聽心。下釋可知。
如是五下結其得失。五處不念勤攝正法結其得也。
若下根下結其失也。念人五過自退聽心。是故名為
人過心退。退聽法故智慧退減。
上來自利。下次利他。故明無量。先問。後釋。釋中有四。
一列四名。二攝四為三。三攝四為二。四攝二為一。列
名可知。四無量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
第二段中先舉三數。次列三名。後廣解釋。下辯同異。
略四有三是舉數也。生法無緣是列名也。此義差別
廣如別章。安處下釋。先就慈中廣辯三緣。後釋悲等。
慈中先明眾生緣相。安處一切三聚眾生。若苦若樂
不苦不樂解眾生緣。觀心定別故曰安處。三聚眾生
總以標舉。若苦樂等隨別以列。餘經論中。對怨親中
而修無量。今此何故對苦樂等。釋言今此若苦樂等。
猶是餘處怨親中人。損巳名苦。即是其怨。益巳名樂。
即是其親。非損非益名不苦樂。即是中人。欲安樂下
釋慈義也。於三聚眾作與樂想。故曰修慈。周滿巳下釋
無量義。始起益心名意解住。是名下結。法緣慈中起法
數想。法數行觀解法緣義。觀生皆是五陰法數名法
數想。觀彼法數是眾生因。故名法數為眾生行。而修
慈者解釋慈義。觀諸法中本無我人。而諸眾生為之
纏縛深可哀愍。故起慈心。又念為生說如斯法亦名
修慈。是名下結。無緣慈中於法離妄解無緣義。於前
法數不取有無名離妄想。而修慈者解釋慈義。觀法
空寂。念諸眾生妄為有法之所纏縛深起哀憐。故起
慈心。又念為生說如斯法亦名修慈。是名下結。此後
二中略不解釋。無量之義類初可知。下釋餘三。先以
慈中生法無緣類悲喜捨。後別顯之。三緣雖同諸行
各異故須別論。然下唯就眾生緣中以分三別。於苦
眾生是眾生緣。作除苦想正解悲心。周滿而修釋無
量義。是名下結。於樂眾生是眾生緣。起樂隨喜正解
喜心。周滿而修釋無量義。是名下結。如是三種乃至
次第是眾生緣。如是三種總牒向前三聚眾生為捨
境界。不苦不樂是三種中第三眾生修捨之時先從
此起。故偏舉之。隨其次者。次觀苦者同不苦樂。後觀
樂者同不苦樂。故云次第。起離癡等正明捨心。於不
苦樂修離癡想。於苦巳者修離恚想。於樂巳者修離
貪想。周滿而修釋無量義。是名下結。自下第四約對
外道二乘之人辯其同異。眾生緣慈外道共者。外道
亦依世俗四禪修四無量。然彼未能壞眾生相。菩薩
緣生相與彼同故名為共。法緣無量二乘共者。二乘
亦能觀法破生。菩薩同彼故名為共。無緣不共聲聞
緣覺及外道者。法空唯是菩薩得故。
上來攝四以之為三。下次攝四以之為二。前三樂想
後一安者。前三種中慈正與樂悲喜隨助故名為樂。
第四捨心。捨貪恚癡齊與善法故名為安。又復分相。
前三有行隨事攝化。息其情惱故名為樂。非是永安
故不名安。後一空行理法攝化。永絕危怖故名安想。
一切無量名哀愍下攝四為一。於中有三。第一攝四
為一。二觀生界百一十苦下對境辯修。三有四行悲
下彰行差別。就初段中一切無量名哀愍者攝別入
總。哀愍是悲。悲為拔苦。四無量心同為救苦。是故攝
四同入哀愍。蓋乃且據一門言耳。若以慈行統攝諸
行。斯皆成慈。故維摩中說一切行悉皆為慈。乃至喜
捨相攝例然。良以諸行同體緣起互相成故。此名為
哀。哀愍菩薩寄德顯人。
自下第二對境辯修。於中初緣百一十苦而修悲心。
彰其悲廣。後緣增上十八大苦而修悲心。顯其悲大。
前中初言觀察生界百一十苦而明悲心。總以標舉。
下別顯之。別中先明百一十苦。後顯修悲。苦中先問。
次辯。後結。云何問也。辯中兩番五十五苦。是故通合
有百一十。兩番何別。如戒經說。前五十五觀眾生苦。
後五十五自觀巳苦。故上文言見他受苦或自受苦
而起悲也。觀他苦中始從一種漸增至十為五十五。
末後十種即以為十。以初一種牒後九種。通前二十。
以初二種牒後八種。通前三十。以初三種牒後七種。
通前四十。以初四種牒後六種。通前五十。中間五種
通前合為五十五種。後五十五類此可知。前中初言
有一苦者總攝諸苦以為一色。謂一切生皆墮集苦
出其苦體。苦皆緣集名為集苦。集無差別釋前一義。
次增說二。於中四句。一舉兩數。二列兩名。欲本愛事
變生苦者是其壞苦。五欲境界能生欲心。為情貪愛
名欲根本愛念之事。此事壞滅名為變易。因斯致惱
故曰生苦。愚癡報苦是其苦苦。此苦不由分別而生
故云報苦。以何義故偏云癡報。癡為惑本故偏言之。
亦可所受報分頑騃故曰愚癡。極苦觸身我苦我苦
顯其相也。以何義故不說行苦今為成二。行苦微通
攝入前二。故略不論。三愚癡愁憂亦名二箭借喻顯
過。以斯苦深故喻射箭。法句經中憂為斫瘡。愚為射
箭。憂緣境寬故如斫瘡。愚報苦深故喻射箭。故彼文
言斫瘡莫過憂。射箭莫過愚。是壯莫能拔。唯從多聞
除。彼嘆多聞故說斯偈。四身受心受隨依分別。報苦
依身故名身受。憂惱依心故名心受。次增說三。此猶
是三苦變易是壞。次增說四。合會別離。是八苦中愛
別離苦。言斷苦者是彼死苦。相續苦者是彼生苦。終
竟苦者五盛陰苦。未得究竟涅槃道來所有五陰皆
是苦故。名究竟苦。次增說五。所謂五蓋。次增說六。前
二就內。因果分別。後四就外。外中初二以為一對。未
得求苦。巳得護苦。後二一對。未得不足。巳得壞苦。次
增說七。八苦之中除五盛陰說餘七種。五盛總故所
以除之。次增說八。前七可知。久住威儀以為第八。次
增說九。自不具者自身支節不具足也。他不足者眷
屬支節不具足也。親不具者親里乏少。無病不具者
以有病故不得具足。無諸病苦故云無病不具足苦。
次增說十。相顯可知。上來觀他自苦。初苦有九就總
開別。就前第一集苦之中隨義不同有餘九別。向前
他苦。今此自苦。云何就前開此九種。釋言自集與前
相似故云初苦有餘九種。理實是中就巳集苦開餘
九別。此初集苦即以為一。餘九門中有五十四。是故
合為五十五苦。次列其名。前總集苦即為一門。一切
為二。大苦為三。一切門四。惡行為五。轉生為六。不隨
欲七。違害為八。相續為九。一切種十。下依此門增數
辯釋。初總可知。但釋餘九。一切苦者牒第二門。下釋
有二。前因起者是其報苦。轉時緣者是其壞苦。此二
與上三苦義同。言大苦者牒前第三。下釋有三。長夜
深苦種種多苦無間重苦具此名大。一切門者牒前
第四。下釋有四。三途為三。善趣輪轉通前說四。言惡
行者牒前第五。下釋有五。從初乃至自身現作還自
受來是其第一生苦惡行。往不正思則生煩惱是其
第二起惑惡行。身口及心多造惡行未來生惡即以
為三造業惡行。通前為五。由現造惡來還作罪名生
惡行。良以造業正是惡行故分三種。轉生苦者牒前
第六。下釋有六。一自身不定。二妻子不定。三奴婢給
使不定。四者朋友大臣不定。五親眷不定。六財物不
定。不隨欲者牒第七門。下釋有七。相顯可知。違害苦
者牒第八門。下釋有八。相顯可知。相續苦者牒第九
門。有九舉數。略不列名。或可與上九同故爾。一切種
者牒前第十。下釋有十。於中前五翻上五樂即為五
苦。後之五種隨義別論。就前五中有五舉數。如前五
種樂相違者對樂總辯。如前自利利他品中所說五
樂。翻彼即為五種苦也。下翻樂別顯。言因苦者翻前
因樂為因苦也。言受苦者翻前受樂為受苦也。言樂
對治者翻苦治樂。為樂治苦。不斷受者翻上斷受以
為此中不斷受苦。出家巳下翻前無罪以為罪苦。無
罪有四。一出家樂。所謂持戒。二遠離樂。所謂初禪。三
寂滅樂。二禪為首乃至非想。四菩提樂。謂無漏道。今
言出家牒初出家樂。言遠離者牒遠離樂。言寂滅者
牒寂滅樂。言菩提樂。對治非家。翻前出家。言欲界者
翻前遠離。和合受想翻前寂滅。言凡夫者翻前菩提。
是名下結。又五苦者更隨異義別說五苦。相別可知。
此五巳下總結成十前五十。下第三總結。
百一十苦下明修悲。緣彼悲生起悲始也。修習增長
修之次也。成就滿足悲行成也。
自下次明十八大苦顯悲心大。於彼大苦緣十八苦
生大悲者總以標舉。就前所說百一十中重者偏觀。
故云於彼緣十八苦生大悲也。下別顯之。云何徵問。
下列其名。前九是前五十五中增上重苦。後九是後
五十五中增上重苦。故有十八。就前五十五苦之中
門別有十。始從一種乃至十種。十中第一第五第十
一向不舉。第八第九各舉二苦。餘五門中各舉一苦。
故有九種。愚癡報者是第三中愚癡報苦。報苦深重
所以偏舉。言行苦者前第三中行苦門也。行苦深廣
是以偏舉。究竟苦者前第四中終竟苦也。終竟長久
故偏舉之。前第五門五蓋之苦今全不舉。言因苦者
前第六中初因苦也。因是苦本是故偏舉。言生苦者
前第七中初生苦也。自作苦者前第八中自作苦也。
他逼迫苦他作善者合成一句。此亦是前第八門中
他作苦也。惡戒苦者前第九中戒不具苦。惡見苦者
此亦是前第九門中見不具苦。彼第十門略而不舉。
自下就後五十五中明餘九苦。於中十門。十中第一
第六第九一向不舉。第四第十各舉二苦。餘五門中
各舉一苦。故有九種。本因苦者前第二中前因所起
愚報苦也。言大苦者前第三門總為大苦。今通舉之。
地獄苦者是前第四一切門中地獄苦也。善起苦者
亦是第四一切門中善起輪苦。一切性者是前第五
惡行苦中五種惡行。今此通名一切性苦。煩惱業苦
性是苦故。前第六門六種轉生今略不舉。無智苦者
前第七門不隨欲中。欲得智慧不樂愚癡惱苦生也。
增長苦者前第八門違害苦中煩惱增苦。前第九門
相續之苦今略不舉。言受苦者前第十門一切種中
第二受苦。鄙穢苦者此亦是前第十門中穢汙苦也。
上來第二對境辯修。自下廣明悲行差別。於中有五。
一彰悲行差別不同。二出離下就處分別。三悲心前
下顯悲功能。四若人問下歡以顯勝。五有四德下彰
其修益。
就初段中有四舉數。下別顯之。前二一對修成分別。
後二一對化益分別。緣生深細難知之苦而起悲者。
對緣以顯悲行深也。久遠長養修習殷勤發悟生者。
對因以顯悲心原也。以久修故今對苦緣即便發悟
起昔所修。名發悟生。後二益中初能捨樂。後能受苦。
前捨樂中隨其發悟入悲心者牒前起後。為令巳下
正能捨樂。為生離苦捨百千身重事能為況一身等。
以重況輕顯心能作。下明為物代受諸苦。苦是報法
云何可代。正以菩薩在苦教化令彼出苦。故說為代。
又復外苦鞭杖等事亦得代受。
自下第二就處分別。分別有二。一快淨處。謂究竟地
及如來地。名第十地以為究竟。二修成處。地前修處。
地上成處。菩薩於此修習悲心。則為修習一切悲心。
疾得悲者是修處也。於此修習對境辯修。則為修習
一切悲者顯修圓備。則能疾得顯悲功能。初地巳上
為淨悲地。地前所成去彼不遙故云疾得。入淨心下
是其成處。初顯成相。非如巳下簡勝異劣。前中於生
極親想者捨離踈礙。言愛念者親厚中深。自有是親
不必親愛。慈母於子親而深愛。菩薩如是故云愛念。
欲為作者自有愛念。而於所作無心欲代。菩薩不爾。
悉欲代作。不疲厭者自有能代不能常久。菩薩不爾。
常能不厭。代受苦者。自有不厭樂事能為。苦則不堪。
菩薩不爾。苦亦能代。言自在者自有能代。代心艱難。
多用思惟方堪能代。名不自在。菩薩不爾。代苦心成
任運能為故曰自在。就下簡勝異劣之中。非如苦諦
無間等者簡大異小。小乘人中見諦無間見諦之始。
依如成實。見道觀空更無相隔故曰無間。若依毗曇。
八忍八智相續無間。今同毗曇。舉彼苦諦㝡初無間。
乃至等取究竟無學。故云等也。菩薩異彼故曰非如。
究竟深下辯小異大。
自下第三顯其行能。悲心前行。略明悲心能為行首。
行前先起故曰前行。觀百一十下廣明悲心發生諸
行。於中初言觀百一十苦修習悲者牒上悲心。下明
起行。於內外物無少不捨依悲起施。無一律儀而不
攝持依悲修戒。無一不益而不堪忍依悲習忍。無一
精進而不勇猛依悲精進。無一禪定而不正受依悲
修禪。無一智慧而不得入依悲生慧。
自下第四嘆以顯勝。於中有四。一獨標人相。二起出
諸行。三攝利廣大。四純善無過所以為勝。若人問佛
應答悲是是初勝也。若人問佛假問起發。以何義故
偏言問佛。寄佛酬答顯勝決定。應答悲是假答顯勝。
以有悲故常能益物。故有悲者便是菩薩。彼一巳下
第二勝也。如上文中攝四為一。故云彼一如上說也。
悲心起化㝡為殊勝。故云於諸㝡為無量。問曰前者
攝四為一。更復對何為㝡無量。釋言前雖攝四為一。
於中非無主伴之別。悲心為主。餘名為伴。以主望伴
故言於諸㝡為無量。積聚巳下第三勝也。攝無量果
得報廣也。善果可愛故名愛果。攝無量行成因廣也。
一向純善無有罪過第四勝也。
自下第五明修利益。修有四德總以標舉。下別顯之。
前三自利。後一利他。自中初二是自分德。後一勝進。
初言先得現法樂住是證功德。無量德具攝受增者
是阿含德。勝進利他相顯可知。
** 菩提分品第十七
菩提分品者。前供養品攝修方便。修成合道。道行差
別名菩提分。廣辯此義名菩提分品。
就此品中先定道體。然後釋文。體者所謂信等十法。
然此所說與彼地經有同有異。同用十法以為道體
故名為同。異有兩種。一有無不同。彼具說十。此但說
六。略無信心悲慈及捨。何故無信。若說不異力性品
中多修信解。何故不說悲之與慈。若說不異前供養
品四無量心。故廢不論。何不說捨。更說不異前布施
品。是以不論。彼前諸品不欲明此信悲慈捨。今若更
說不異於彼。為是不論。二前後不同。如地經中。不倦
知論知世慚愧堅固修行。如是次第。彼說堅固猶此
不動。今此文中先明慚愧。次說不動。自餘不倦知論
知世如說修行。次第同彼。何故不同。地經論中宣說
不倦知論知世以為行體。是故先明。慚愧堅固如說
修行攝護前行。是故後說。今此別是一種次第。慚愧
離過是故先明。以離過故心得堅固不為緣動。由不
動故心無疲厭求法不倦。以無厭故能知經論。知經
論故善解時儀。能隨世故便能依法如說修行。
次釋其文。就慚愧中初問。後釋。釋中先舉。次列兩名。
言自性者慚愧體也。言依處者慚愧境也。下辯其相。
就自性中初別解慚。次別釋愧。又羞恥下總明慚愧
殊勝之義。是名下結。就依處中有四舉數。下別顯之。
若所應作不隨建立而生羞者。有善不作生慚愧也。
所不應作隨順建立而生羞者。有惡隨作生慚愧也。
此二一對。第三句者於巳作惡隨而覆藏故生慚愧。
第四句者於巳作善疑悔心起故生慚愧。此二一對。
就不動中初問。後釋。釋中先舉。次列其名。言自性者
不動體也。言依處者不動境也。下廣顯之。就自性中
初先對緣以明不動。後對因說。對緣有四。一煩惱不
動。二眾苦不動。三財利不動。四恐怖不動。雖遇此四。
正修善法而不傾動。下對因中言自寬者。過習今成
故能不動。性能思者。現思方便故能不動。是名下結。
就依處中初牒舉數。下別顯之。五中初一自行。不動
種種諸苦能速除滅是故不動。後四利他。於中前二
化人離惡。眾生造惡為受苦者化除惡行。伏異論者
化除惡見。次下兩句。化他成善為大眾說化生正解
翻上後句。演說勝法令受戒者化起善行翻上初句。
此起行中說勝妙法化起作善。令受禁戒化修止善。
就無厭中初問舉數。下廣分別。五中前四自行不厭。
後一利他。就前四中初二自分。性有力者過習今成
故能不厭。數數修者現修純熟故能不厭。後二勝進。
初一始學。後一修成。就始學中方便所攝。修智善巧
智方便能有所攝。名方便攝。精進勇猛行修增上。自
觀前後顯前方便。自觀前劣轉以捨之。自觀後勝轉
以求之。故曰方便。所修轉勝顯前精進。就後成中深
利智者。久習智成明見善利故能不厭。思惟成者。現
思明審故能不厭。下利他中深起悲心悲之深也。常
等哀愍慈之廣也。
就知論中初問起發。次廣分別。於中四句。聞思修証。
初至通利是其聞慧。於五明處從他所聞聞之始也。
具足攝受聞之次也。誦習通利聞慧成也。從他下思。
從他聞義修思方便。善能思者正是思體。知法下修。
知法知義於法於義巳受不忘起修方便。知法聞始。
知義思始。於法不忘聞慧終成。於義不忘思慧終成。
由此起修是故舉之。未修漸增正是修也。聞思究竟
對因結修。從前聞思起今修慧故云究竟。次第下証。
次第成熟入証方便。修慧漸向名次第成。得喜淨心
正是証體。如是巳下結嘆顯勝。
知世間中初問。後釋。釋中有三。一如世間知。二見上
坐下如世間轉。三如世轉下雙牒以結。初中復三。一
知世間事。二知世集下知世間義。三於眾生器世間
下雙牒以結。前中初知眾生世間。後知器世。知眾生
中初總。次別。後總結之。菩薩於生如實了知是初總
也。所謂下別。別中有二。一知眾生生死出沒。謂生老
死。此沒彼生如實了知是知沒也。生死出離如實知
者是知出也。二知眾生濁世增時如實知者是知增
也。離濁增時如實知者是知離也。謂五濁下出前所
增明上所離。謂五舉數。次列五名。命劫是苦。生濁是
業。眾生造惡人無善行名眾生濁。餘二煩惱。此等皆
能濁亂淨心故名為濁。下廣釋之。命濁可解。眾生濁
中初明眾生不識恩義。下明無善行。於中有四。一無
作善。二不畏下明無止善。此二據始。三不修施下明
無作善。四不修齋下明無止善。此二據終。就初段中
不修義理明其無解。不作所作明其無行。善是所作
眾生。第二段中明於今世惡業後世惡果不生怖畏。
第三段中不修施者不能捨財。不作德者不起餘善。
第四段中不修齋者不修八齋。不持戒者不持其餘
七眾戒也。是名下結。煩惱濁中增非法貪是貪煩惱。
刀劒等施是瞋。煩惱刀劒施等是其身業。諍訟鬪亂
是其口業。此約外相以明內瞋。諂是諂垢。誑是誑垢。
言妄語者寄言顯誑。受邪是癡。及餘惡者。謂無慚愧
掉悔睡眠疑慢等也。是名下結。就見濁中言法壞者
正法壞也。言法沒者像法沒也。像法起者顯前法壞。
正法壞故像法漸起。似像法故名為像法。邪法轉生
顯前法沒。像法沒故邪法生也。是名下結。就劫濁中
明內三劫以為劫濁。廣說如經。上來別竟。是名巳下
總結知生。就器世中若成若壞如實知者略以標舉。
廣說如經。
上來第一知世間事。自下第二知世間義。此即知於
知覺世間。於中有八。前七方便知世間義。後一正觀
知第一義。前方便中初世間者是其苦果。世間集者
是其集因。除世因果名世間滅。離世對治名世間道。
此四觀察世間體義。下觀所起。世間味者世能生集。
味猶愛也。世間患者世能生苦。世間離者經亦名出。
此觀世間能起於滅。離之與出滅之別稱。此三所生。
前七是其學觀方便。第一義觀是其道也。此觀世義。
眼及色下觀察世間第一義諦。今就八事觀第一義。
言八事者。一名。二生。三姓。四食。五苦。六壽命。七久住。
八壽限。今此略無壽限一門。就前七種觀第一義。先
就名字觀第一義。後類餘六。就觀名中眼色四大名
人建立人名。眼謂眼根。色謂色塵。是其造色為四大
造。大與眼色不相捨離故名俱生。問曰根塵各別有
六。今此何故偏舉眼色。以在初故。餘類可知。又問眼
根眼俱四大有成人義。今可舉之。彼外色塵色俱四
大非成人法。何故舉乎。雖不體成義故通舉之。名士
夫者。士夫猶是我人別稱。向前所舉眼色大等集成
人體名士夫身。依此宰用說名為人。無第三下就之
觀理。初觀實無。後觀名有。無第三言我眾生想明無
我體。解有兩義。一約根塵內外分別。眼根及彼造眼
四大合以為一。色塵及彼造色四大復合為一。此二
之外更無第三神我之體言是我眾生等。餘亦如是。
是故經多皆就彼十二入法。內外推求。明無我人。二
就內外分別。眼根為一。造眼四大復以為一。此二之
外更無第三言是我是眾生。無第三言我眼見色乃
至識法。明無我用。既無我體。焉有第三言我見色乃
至識法。此觀理無。但言說數。言是長老。觀唯名有。實
無我故但言說數言是長老。長老猶是人之別稱。如
是生下將前類後。明皆無也。前知世間。次知其義。自
下雙結。於生世間器世間者牒上初段。八行觀者牒
前第二。八行總牒。世間義者別牒前七。第一義者別
牒第八。是故名知總以結之。
上來第一如世間知。自下第二如世間轉。於中有四。
一隨他所宜。二身口意慮而行下隨自所宜。三為他
親下對前第一明化德具。四成八種賢聖語下對上
第二明自眾淨。前中有四。一能隨順上中下人。二於
諸親下能隨善友。三孤獨下能隨貧乞。四不以憂下
能隨疎人。就初段中先別。後通。就前別中先隨上人。
上坐勝德標別所隨。上坐年高勝德尊下明隨順。言
尊重者意業隨順。奉迎巳下身業隨順。言問訊者口
業隨順。次隨中人年德等者標別所隨。下明隨順。正
言軟語口業隨順。彼問菩薩正言酬對。菩薩問彼軟
言安慰。不起等慢意業隨順。略無身隨。次隨下人年
德下者標別所隨。下明隨順。於中有三。一心口將順。
二若見下所求不違。三不嗤下覩劣不輕。就初段中
勸稱覆罪口業將順。無善勸喻有德稱歎有罪為覆
不輕蔑彼意業將順。第二段中見求財法不背面者。
等施不偏不背此面。偏施於彼不顰歡喜和顏引
接。第三段中不嗤彼闕口業將順。見他不輕意業將
順。地謂地唱。頓謂衰頓。上來別隨。自下通隨。若見一
切上中下人舉其所隨。下明隨順。於中有三。一口業
將順。覩形先問知德歎善。二隨宜下身業將順。惠以
財法。三不諂下意業將隨。不諂對上實心敬上而不
曲諂。不重不高對中人說。於彼中人不起等慢名不
自重。不起大慢。謂巳過彼名不自高。不大巳下對下
人說。於下人所不計年長而輕於彼名不自大。不計
德勝而欺於彼名不以高。而自矜異。矜猶慢也。慢相
外彰故云矜異。上來隨順上中下人。自下第二隨順
親善。於諸親友標別所隨。下明隨順。一切給與以財
將順。若病巳下三業將順。為善知識化令從善。離諸
怨對不結怨惡。自下第三隨順貧乞。孤貧無歸標別
所隨。為作依怙正明隨順。自下第四隨順疎人。不以
憂苦加眾生者身業將順。因緣事下口業將順。初離
綺語。後離惡口。因緣事起如法戲笑是不綺也。他疑
菩薩嫌恨因緣。或他眾生憂惱事起。應以戲言將順
於彼故名應戲。宣說世俗如法喜事除彼疑惱名為
如法。不說雜話故無非法。不以戲言形名他人明離
惡口。乃至親密亦不說者彰此過重。畢竟不為於他
人下意業將順。於中初明自不賤他。若為他下他惱
不瞋。
上來第一隨他所宜。自下第二隨自所宜。身口意業
慮而後行作事詳審。先思後行故無罪過。離十四下
為業善正。於中初明在家行業。常有慚下出家行業。
在家行中初離邪業。現法樂下明離邪命。離邪業中
觀此文勢似若初舉離十四垢。謂隱覆下隨別指斥。
依長阿含則不如是。彼說遠離十四垢業。離隱六方。
離四惡友。攝四善友。各各別異。何者是其離十四垢。
如彼中說。離四結業。所謂殺盜邪婬妄語。不於四處
作諸惡行。謂貪財癡怖。不依是等而起惡業。離六損
財法。一者耽酒。二者博戲。三者放蕩。四迷妓樂。五惡
友相得。六者懈惰。彼說六中各有六過。不可具論。此
是十四離隱方者。如彼經說。羅悅城中有長者子名
曰善生。積世相傳於清旦時恒禮六方。令彼方神常
護家業所作諧偶。值佛請問有是法不。佛答言有。但
不同汝。相狀如何。父母為東方。師長為南方。妻子為
西方。親友為北方。僕使為下方。沙門高德以為上方。
如彼經說。巳對六方。六方對巳各有五事。不可具論。
離四惡友者如彼經說。有四怨如親應當覺知。一畏
伏友。畏而伏之。實無親意。二美言友。言順意違。三敬
順友。心雖敬順。然於所作善惡斯從無相諫止。四者
惡友。惡事相伴。或同飲酒博戲婬逸及歌舞等。如彼
經說。一一之中各復有四。不可具辯。攝四善友者如
彼經說。四親可親之。一止非友。惡事相止。二慈愍友。
苦事相憐。三利人友。樂事相與。四同事友。善事同修。
如彼經說。一一之中各復有四。不可具論。准彼驗此。
此中應言離十四垢業離隱六方離四惡友攝四善
友。當應翻者不見彼經。謂隱覆等顯前十四。故言誤
耳。如修多羅指經廣顯。指長阿含善生經也。下正命
中先明菩薩資財具足。財物之屬現能生樂。交能利
人。是故名為現法樂義。所須不乏名錢財具。次明菩
薩財具所由。來時勤力。得巳守護。是故得彼錢財具
足。下明菩薩求時如法。遠離邪命。為諸工巧求如法
也。不曲幻等離邪命也。身不曲諂。心不虗幻。口不欺
誑。上來明其在家行業。下明出家。慚愧無罪明無重
過。慚愧據心。無罪身口。威儀具下明離輕罪。儀具身
口。重慎內心。
自下第三對上初段隨他所宜明化德具。於中有三。
一明成就信義無貪。二決斷下口身善巧。三若為王
下治化以法。就初段中為他親厚受寄不侵負債不
抵是有信也。分財無偏是有義也。若是真實依實與
價是無貪也。第二段中句別有四。一口。二身。三口。四
身。決斷世事辯正機速。是第一句口業善巧。斷辭顯
了故云辯也。言必當理故言正也。所決迅利名機速
也。彼悉同是第二句身業善巧。隨問能答是第三句
重明口巧。為正事業是第四句重明身巧。第三段中
初明為王治俗以法。於惡戒下誨道以律。
成就八下是第四段。對上第二明自行淨。略明口淨。
成八總舉。下別可知。
前如世知。次如世轉。下雙結之。成如是等如世間知
牒上初段明世間解。如世間轉牒前第二明世間行。
是名知世。是總結也。
自下第六明如說行有十一門。一明四依。二四無礙。
三菩提具。四明道品。五明諦觀。六明止觀。七明巧便。
八陀羅尼。九明諸願。十三三昧。第十一門明優檀那。
法為行本故先明法。依法生解故次第二明四無礙。
依解起行故次第三明菩提具。行熟成道故次第四
明其道品。依道入諦故次第五明其諦觀。諦觀純熟
寂照無礙。故次第六明其止觀。止觀雙修所為善巧。
故次第七明其巧便。善巧修故得法總持。故次第八
明陀羅尼。總持力故更能上求。故次第九明其願心。
由願求故心能住法。故次第十明三三昧。心住法故
見法實相。故第十一明優檀那。
就四依中文別有三。一辯其相。二如是成下對後無
礙顯依成就。三具足大師修慧知下就人彰德。前中
初問。次釋。後結。云何問也。釋中應先解四依義然後
釋文。義如別章。文中第一明其依義。第二依法。第三
依了義經。第四依智。前二明其攝法次第。義能成行
故先依之。義謂理也。義藉詮顯故次依法。法謂教也。
後二明其起修次第。依前教法修習正解。故次第三
依了義經。依前理義修習智行。故次第四明其依智。
就依義中為義聽法不為味者略以標舉。下牒釋之。
為義牒前。若聞下釋。若聞世間非巧便說。明其有義
而無巧味。菩薩亦聽就人明依。非巧便說亦是其味。
菩薩亦聽。云何不依。釋言經說不依味者無義之味
菩薩不依。非謂一向不依於味。次明依法。句別有二。
一明依法不依於人。二牒以顯得。前中初至知所應
依是依法也。知說明闇是非通解。知所應依簡是去
非。正知所依不以上下明不依人。此乃不依四種大
人所說之法。非唯捨人。復就人中非法之者菩薩不
依。非謂一向不依於人。四大人者。謂一知法人。二多
知法人。三若僧。四若佛。有人說言我所說法是其上
坐智人所說。不得即受。亦不誹謗。三藏驗之。是則宜
受。非則棄捨。有人說言我所說法從某二三大德所
聞。或言從僧。或言從佛。驗之如前。今此說言不以上
坐是一人也。不以多識是多人也。若佛若僧通前說
四。不以此等人說故一向專依。下牒顯得。如是牒辭。
依止所應牒前依法。不依人者牒不依人。於真不動。
顯前文中依法得也。能自了知不由他者。顯前不依
四人得也。依了義中初明依了。後明不依不了。今此
所說約對愚智明了不了。正智所說各有所顯。斯名
為了。愚心取法門別互違。悉是不了。依前了中。句別
有二。一明依了不依不了。二牒以彰得。就初段中於
如來所深信清淨。一向信受如來所說。依了義者正
明依了。深信取法言無隱覆故名為了。非不了者不
依不了。捨離愚謗名非不了。下牒彰得。依了義經是
牒前也。法律不壞是彰得也。解法不乖故不可壞。下
明不了。句別有二。一明不了。二牒以顯失。就初段中
不了經者總以標舉。種種門說應有疑問明不了相。
如來所說隨門各異名種種說。疑心不了名不決定。
以不決故理多疑問故曰應有。下牒顯失。於了義經
作不決定是牒前也。法律可壞是顯失也。執異互非
故可破壞。就依智不依於識中。初辯其相。後牒顯得。
就初段中。得堅修慧是依智也。此乃菩薩自依巳智
而取諸法。不依他智。非以聞思識法義者明不依識。
聞思二心見法不了。想識所攝。故名為識。下牒顯得。
用修慧知不以聞思是牒前也。聞說深義不起誹謗
是顯得也。是名四依釋巳總結。
上辯四依。如是成下對後無礙以顯依成。如是成者
牒前依行。說四無量顯其義者。指後無礙顯前成也。
後四無礙知法廣多故名無量。非慈悲等。彼四無量
顯此四依成就義也。良以就此依智之中分為後四。
故得以彼顯此成矣。
自下第三就人彰德。明此四依是佛所窮菩薩所解。
初至方便明此四依佛所窮證。具足大師修慧所知
一切四依。舉佛所知四依法也。諸佛如來是世大師。
師德圓備故云具足。四依之法是佛所了。故云大師
所知四依。平等方便明佛窮證。窮其實性名為平等。
又復齊知亦名平等。隨相巧知稱曰方便。菩薩於彼
皆明達者。明前四依菩薩解也。
自下第二明四無礙。先問。後釋。釋中有三。一辯其相。
二明無礙所知寬廣。三明此四攝智周盡。就初段中
應先廣釋四無礙義。義如別章。文中初言於法章句
修慧知者。知諸教法為法無礙。一切法相如實知二
諦義自相同相為義無礙。一切法名修慧知者。知諸
法名名辭無礙。一切種別修慧知者。辭中異知種種
分別隨物心樂。名樂無礙。此等就前依智之中隨義
分四。是故皆言修慧所知。如是四下明四無礙所知
寬廣。如是無礙得五無量總以標舉。五中異知故名
無量。知之善巧稱曰方便。下別顯之。陰者五陰。界謂
十八界。入謂十二入。十二因緣名為緣起。因果是非
名處非處。於此五中皆巧知也。此四行下明四無礙
攝智周盡。初順。後反。於一切法能自覺者自行具也。
為他顯者利他具也。此前順解。下反釋之。除之更無
能自覺者。四無礙外無自利法。況餘顯示無利他法。
自下第三明菩提具。先問。後釋。釋中初舉。次列兩名。
後指前說。下辯優劣。
地持論義記卷第四(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