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持論義記

地持論義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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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品中初問。次釋。後嘆顯勝。就廣釋中先舉九數。

次列九名。名同上解。下廣辯釋。

性中初問。次解。後結。釋中初至如法釋觀。是真諦智

入所知境觀解方便。真諦是其所知境界。解順名入。

隨入巳下是其正智。簡是去非故云擇觀。緣五明下

是世諦智。初總。後別。

就一切中初問。後釋。釋中兩段。一隨位分二。見道巳

前名為世間。見道巳上名為出世。二隨行分三。此二

各三牒以舉數。次列三名。初一是其第一義智。後二

世智。第一義中所知真實觀解方便。此則是上四種

求也。此舉所知真實彰其能觀。是真解矣。隨覺分別

慧行成就。此則是前如實知名所知真。以之為覺。成

依始覺故名為隨。證真辯了故曰分別。善五明處及

三聚法是世諦智。前二自行。利眾生者是世智中化

他之慧。下廣釋之。

釋初門中無言無我覺了真諦。釋前名中所知真實。

此文略少。若具應言。以無言說無我之法為所知真。

以猶用也。理出言外名無言說。真離情取名無我法。

菩薩用此為所知真。覺了真者知前無我名覺真諦。

覺巳於上第一寂下釋前名中隨覺分別。初言覺巳

牒前起後。於上巳下正明隨覺分別慧也。於中初止。

次觀。後捨。初至除偽是其止也。於上般若第一寂處

是止境界。上猶前也。前能覺心名上般若。前所覺真

名上般若第一寂處。此乃牒前所覺真諦為止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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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念安住正是止體。離妄除偽止所離過。內取心息

名離妄想。妄境不生名除虗偽。入平等下是其觀也。

無我理齊故曰平等。諸法體同名大總相。於此解知

名入名觀。立謗俱離入中道者。是其捨離有無。冥心

一實名入中道。是名下結。

第二門中初釋後嘆。就前釋中五明三聚是慧境界。

五明指前。伹釋三聚。義益是善。非義不善。非及非非

是無記法。八處善攝正明慧體。觀法入神故名善攝。

下嘆顯勝。慧具滿足彰其因圓。佛智是其大無上慧。

五明等智能為彼因名慧眾具。圓備稱滿。得菩提者

攝果窮極。利生十一指前戒品。於一一下略顯其。

就難慧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於中初一入深故難。

二巧化故難。三廣知故難。

一切門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聞思修證分為四也。

初聞可知。思慧思惟是其思慧。菩薩作下是其修慧。

菩薩所作當相辯修。隨順離障對後辯修。離障是證。

修能順也。思力攝者對前明修。修從思生名思所攝。

修力下證。修力所攝對前明證。證從修起名修力攝。

正定地慧就處辯證。出世不退名正定地。證窮法界

名無量慧。

就善人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廣中兩門。初五一門

修人分別。後五一門約緣就因隨位分別。前五猶是

聞思修證。證中分二。故有五也。聞思可知。自利利他

是其修慧。後二證中於法法相不倒慧者是見道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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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法是總。相住是別。法相世諦。法住真諦。真諦不動

故名法住。於中離見名不顛倒。斷疑心故名決定慧。

離煩惱慧是修道智。後五門中初二約緣。次一對因。

後二隨位。前二緣中言微細者境界深也。如性入者

如彼法性皆深入也。言周至者境界寬也。如性入者

義同前釋。本得慧具是其過因。言俱生者習起在今

與報俱起故曰俱生。下隨位中佛菩薩說悉能受者

是其地前阿含之智。法謂教詮。義謂教旨。得淨心地

乃至究竟所攝慧者出世證智。

一切行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廣分別廣前六中初

四約境。後二就能。盡及無生論釋不同。若依成實。無

學初心。能盡有因名為盡智。能令當報畢竟不生名

無生智。依如毗曇。無學心起能盡現惑名為盡智。此

之盡智利鈍俱得。無生智者利有鈍無。利人起念保

巳當惑不復更生名無生智。鈍人不敢保惑不生故

無無生。今此當應同成實說。就後七中初之三種就

體分別。後之四門隨德分別。法比兩智論釋不同。成

實論中約時分別。知現在法名為法智。知過未者名

為比智。若依毗曇大智論等就處分別。知欲界法名

為法智。知上界法名為此智。此一無漏。等智有漏。等

知諸法故名等智。此三廣釋如十智章。就後四中神

通智者是六通智。言相智者是法智通。知法相也。十

力方便是十力因。亦可用巧故名方便。四事具者四

無畏智盡得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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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除惱中初四無礙是起說智。伏異立正是通化智。

治產斷事是事用智。

此世他世樂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於中前五知法

差別。後四是其化益差別。愚癡放逸懈怠令正總明

化益。愚癡無解。餘二無行。放逸有惡。懈怠無善。皆化

令正。下對此等別明四益。通前為九。隨次第者彰後

四種化次第也。示授照喜是次第相。示授就教始標

曰示。說與名授。照喜就義始開稱照。辯釋令解故生

歡喜。

清淨慧中初問舉數。次廣。後結。廣中五對。初對是其

真諦之智。實義有二總以標舉。理出情妄故曰實義。

下別顯之。越相舉真故曰乃至。性以為一。如性為二。

如來藏中法界門別名之為性。法界一如名為如性。

此之二種同名實義。下有四對。是世諦智。於中初對

因果分別。流義有二總以標舉。因能納果故曰攝受。

從因趣果名為流轉。因果兩分故有二種。正因及果

別列其名。次有一對就情分別。取義有二總以標舉。

情能取法故名攝受。攀境名取。邪正不同故有二種。

倒與不倒別列其名。邪想名倒。正智不倒。次有一對

就因分別。方便有二總以標舉。因能趣果故曰方便。

應不應作。別列其名。善法應作。惡法不應。下有一對

就果分別。究竟有二總以標舉。望因果極故名究竟。

穢汙清淨別列其名。生死穢汙。涅槃清淨。如是五種

十種慧下牒以結嘆。隨法五對故云五種。隨分別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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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有十也。此十淨極故云第一。

上來廣釋。自下第三結嘆顯勝。善決無上結其行體。

下結行能。得菩提果總結行能。依是滿下辯得所由。

從云何檀訖來至此。大段第三廣釋六度。

自下第四引說證成嘆勝勸學。於中有三。一明六度

是佛所說令人生信。二明此六度是佛所行令物樂

欲。三嘆勝令學。就初段中此六處處世尊分別我今

略者總舉證同。如來說下別舉證同。初說檀等說行

同也。從自性等辯義同也。第二段中為菩薩時苦行

相應總明佛行。或為檀等別明佛行。第三段中此起

菩提總嘆顯勝。大淨法下別嘆顯勝。別中四句。大清

淨法起行法也。大清淨海攝德法也。一切眾生正法

因者顯前淨法。眾生行軌名眾生法。眾生行本故名

為因。法無不備名一切種。最大珍寶顯前淨海。如彼

大海備積眾寶。此六如是具攝一切功德珍寶。如是

巳下結嘆顯勝。無量德慧結嘆行廣。前五名德。第六

名慧。為菩提因故名眾具。得菩提者結嘆行能。

** ○四攝品第十五

四攝品者。上來自行。今須利他。利他之中四攝化物。

廣辯斯義。名四攝品。

就此品中初明愛語。次明利行。後明同利。略無布施。

若更明施不異前檀。故略不論。就愛語中初問。後釋。

釋中有九總舉其數。性等列名。言自性者愛語體性。

言一切者愛語之相。於難忍所而能愛語名難愛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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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愛言攝入此門名一切門。善心發言名善人語。

一切緣中成愛語行名一切行。語能除惱故名除惱。

語能生樂名為此世他世樂語。語體無過名清淨語。

下廣釋之。

性中初問次釋。後結。釋中五句。初可喜者不惡口也。

言真實者不妄語也。言如法者不綺語也。義饒益者

不兩舌也。與生語者以向四語對生語也。

就一切中初問舉數。次釋。後結。釋中有二。一隨世間

語。二說一切種功德巳下正說法語。前中有三。一慰

問。二呪願。三讚嘆。初中慰問是其總也。舒顏下別。別

中四句。一舒顏等彰慰問儀。舒顏身儀。先語口儀。此

二一對。平視身儀。正念心儀。此二一對。凡欲為問預

起問心名念在前。二問言下正明慰問。問道路等是

其問也。嘆善來者是安慰也。嘆其來好故曰善來。三

如是下明慰問心。等而不偏。四隨順下明慰問辭。巧

而不拙。呪願讚嘆相顯可知。正說法中說一功德相

應法者。此句是總。六度之法能生功德。名一切德相

應法矣。下別顯之。恒說曰常。頓說名等。第一勝妙所

說法勝。言饒益者言能益物。自下結之。有總有別。是

名一切是總結也。餘者別結。二種舉數。隨世正說標

別其名。下牒前文對以指斥。慰讚牒初。上亦有願。今

略不牒。是隨世語將名對顯。第一牒後。上有多文。據

後牒之。是正說語將名對顯。

難中初問。次數。後釋。文顯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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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門中初問舉數。下別顯之。四中初二是教授法。

次一教誡。後一教化。前教授中斷蓋向善說初法者。

勸修五度教授始也。停心治結名斷諸蓋。隨順出道

名向善趣。五度行始名初作法。為成前德為之說也。

斷蓋心增為說諦者。教觀四諦教授終也。觀諦盡惑

名斷諸蓋。諦觀轉勝名實心進。為成此德為說諦也。

放逸呵者教誡呵責令離過也。疑為開者教化示法

令得解也。

就善人中先問舉教。次列其名。初二教誡。正因調者

所說不邪故名為正。因犯立制名之為因調伏法矣。

言正出者於前法有違犯者教其懺悔令出罪障。次

二教授。言正依者為說四依起道之緣。言正度者正

說出道令度生死。下一教化三輪示現。下廣釋之。解

初門中處所因緣是其因也。如制初戒在毗舍離名

為處所。因須提那犯過之事名曰因緣。言制戒者解

調伏法。第二可知。第三門中說四依者。糞掃衣等名

為四依。不倒法者簡非調達五邪之法。至處道者涅

槃是其所至之處。四依能到故名四依為至處道。第

四門中示出苦者無漏道也。第五門中三種示者謂

身口意。

一切行中初問舉教。次釋。後結。就前六中。初二制聽

是教誡語。後四無礙是教化語。現諸經法是法無礙。

言能顯法故名為現。餘句例爾。現諸法相是義無礙。

現法名字是辭無礙。法句種種樂說無礙。就後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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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順布施利行同事而起愛語。初有兩句隨順同事。

同苦事中與其言也。慰喻語者恐怖眾生以言安慰。

發喜語者憂苦眾生開解令喜。次有三句隨順布施。

恣安眾具虗受語者隨順財施。恣彼所須名為自恣。

財事施與名安眾具。身行奉給名代所作。虗受普納

釋有兩義。一就菩薩。無約攝益故曰虗受。不簡怨親

等皆攝取說為普納。二就眾生。不施功力無事獲益

故名虗受。所須皆得稱曰普納。發言許此名為愛語。

恐怖施安順無畏施。具說法者隨順法施。下有兩句

隨順利行。開覺不善自為說法。勸有力下請他為說。

體是愛語。是故更無隨順愛語。

就除惱中初問舉數。後辨其相。四淨八聖略以標舉。

下別顯之。先釋四淨。是中為明八種除惱。何故說彼

口四淨乎。不離四過八語不成故須明之。下明八語。

此八聖為故名聖語。語義差別廣如別章。此應具論。

就明此世他世樂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前五除苦。

後四具善。前中初三除物報苦。次有一門除其業苦

令修戒行。後之一門除煩惱苦令得正見。後四具善

令成戒見威儀淨命。

就清淨中言二十種如前說者。力性品中明二十種

說法之儀。十五隨順。五種清淨。今指彼也。

就利行中初問。後釋。釋中初先對前愛語辯其同異。

後廣分別。辯同異中如愛語說辯其同也。利行之相

如前愛語所說之法。故曰如也。下辯其異。異當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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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標許說。前直說法。今將此法勸物起修。故名為異。

此之一義今當說也。下別顯之。一切愛語隨所說義

牒前愛語所說之法。利安生者隨前愛語所說法義

勸物起修。下廣分別。

就自性中初問。次釋。愛語具顯牒上所說明利行法。

眾生如應隨利行者明利分齊。行法次向正明利法

法化眾生名之為行。依彼行法次第勸修故名法次。

勸有所詣名為法向。住悲心者明利行因。以住悲故

愍而能化。心無貪者除利行障。真心實益。不求彼報。

勸導調立明利行相。勸導據始。勸令捨惡。導令向善。

教授為次。教令離惡。授以善法。調立據終。調令離過。

立令住善。是名下結。

就一切中初問。後釋。釋中兩段。一隨人分二。二隨時

分三。又三舉教。次列三名。下廣分別。就現世中先教

求財。後教學法。就求財中。勸令眾生如法德業。教求

方便工巧等事。是其如法得財之業。勸令為之。獲財

守者得巳教護。言增長者復教蕃息。與現總結。下教

學法。得名及樂明學有益。由學世法現得大名及眾

具利。攝受安立正明教學。前句之中先教求業。後明

獲財。今此句中先明教益。後明教學。文之左右。與後

世中勸捨大財教修布施。非家巳下教修淨戒。與後

總結。以必下釋。後報定故名為後利。現報不定故不

名現。勸在家下明二世利。在家出家舉所利人。禪通

道俗故齊勸之。次第離欲正明利行。八禪漸捨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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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離。是名結之。下重分別。得止息樂是現世利。生天

後利。涅槃則通。

難中初問次數。後釋。初一過去。無因故難。後二現在。

在障故難。前愛後見。彼一切門及與善人相顯可知。

一切行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就前六中攝伏兩門

攝人差別。善者攝取。惡者伏取。後之四門化益差別。

違法除礙化令生信。中住令入化令生解。信依佛法

名為中住。通經解律巳入法律。巳入成熟化之起行。

巳熟令脫化使得果。就後七中初之五門就行分別。

後之兩門大小分別。就前五中初一聞慧。眾具護養

勸導成者總明聞慧。以財眾具護養於彼。然後勸導

令成聞慧。所謂下別。勸捨小乘別顯勸義。守護大乘

別明導義。次一思慧。如具養護牒前類後。前以眾具

護養成聞。思中亦然。故曰如是。獨靜一心是正思也。

下三是修。淨障是止。憶念是觀。及修是捨。止觀並習

故名為修。大乘分二。相別可知。

就除惱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謂化令離八纏煩惱。

如雜心中說有十纏。此中何故唯說八纏。有論師言。

忿覆二纏是其使性。忿是瞋性。覆是貪性。故此不論。

就明此世他世樂中身業有四。離殺盜婬及與飲酒。

口業有四。意合為一。故為九種。

就清淨中初問舉數。次釋。後結。釋中先分內外。外化

無過名外清淨。內心無垢名內清淨。下廣顯之。五外

牒初。次列其名。無罪離障。後四教治。不隨轉者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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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道。不隨三有生死轉也。言次第者宜量漸化。言一

切者凡聖等益。隨宜應者隨器大小量宜而授。

次廣分別。釋初門中雜惡行者善惡參起。先惡行者

本惡令善。一向惡者純行不善。此皆無善。令離罪障

故名無罪。次二可知。第四門中言四姓者三乘善趣

名四姓也。乃至天人越聖舉凡。言隨能者隨他所能。

言隨力者隨自巳力利安生也。第五門中上中下善

隨所應者。小乘下善。中乘中善。大乘上善。隨他所宜

方便利益。是名外淨總以結之。

就後五中初牒前門。次廣分別。初一無瞋。第二不倦。

第三離慢。第四無貪。第五不退。無上菩提是究竟處。

常求不退用利眾生。是名內淨總結後五。如是外下

牒外通內合結為十。

就同利中先問。後釋。准上類此應有九門。始從自性

乃至清淨略不具論。云何知有。如下文說。從一切施

乃至同利乃至第九。從清淨施乃至同利明知具有。

何故略者。良以同利用前諸行。與眾生同。更無別法。

類上可知。不可具辯。故略不論。文中有三。一總明同

利。二得此同下明其同益。三有同利下隨義分別。

就初段中。言此義者自分德義。言此善者勝修行善。

良以自分行利巳成故名為義。勝修上順故說為善。

言若等者化他令於自分之中成行齊等。言若勝者

化他令同勝進之善。亦可此義此前六度自行之義。

言此善者此前三攝化他之善。言若等者於前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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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分行中化他齊巳。若勝授生於前二種勝修分中

化他同修。自分勝進皆與同行故曰悉同。是名下結。

第二益中文別有四。初言菩薩得此同利調伏眾生

堅固決定明物皆從。二終不可退無有不從。三何以

下釋初皆從。先問後解。彼作是念與我同利必能令

我安穩快樂正明眾生起決定心。以是下釋。先順。後

反。以授我者自修行故是順釋也。非不下反。四若以

同下釋前第二無有不從。

第三段中初列四門。後廣分別。初有同利不示他者

明巳所成同利之德。且就初地以辯其相。初地菩薩

所成功德還與其餘初地者同名為同利。不須顯巳

所成功德示彼同者名不示他。第二不同利示同利

者。明巳下隨同利之用。初地功德不與下同名不同

利。應現下隨名示同利。第三同利示同利者。攝物同

巳。始行下隨名為同利。他利終成攝物同巳名示同

利。第四不同亦不示他。非是同利相對而來。

下廣釋之。解初門中先牒前門。謂諸等德住菩薩道。

釋前門中有同利也。等德菩薩隱覆真德不為顯者。

釋前門中不示他也。德與巳同。是故不復顯示巳德

攝化彼矣。第二門中先牒前門。下劣眾生怖深法者

釋前門中不同利也。思惟方便現同彼者釋前門中

示同利也。巧化同彼名示同利。如旃陀羅疾得益下

即事指斥。菩薩為化旃陀羅故作旃陀羅。令彼得益

息惱調伏。化令成善名得利益。化使離惡名息調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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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令斷惑名為息惱。化止惡業名為調伏。第三門中

先牒前門。為調動搖釋前門中有同利也。下地眾生

勝上善根堪入出道名為動搖。為調彼故與之同行

故名同利。以住善根若上善根顯示同利。釋前門中

示同利也。自分所成名住善根。勝進所習名上善根。

攝下同巳名示同利。第四門中先牒前門。心自放逸

釋前門中不同利也。棄捨利他釋前門中亦不示他。

愛語至此。第二利他。

自下第三結行辯德彰修成益。於中有三。一結其行

相。二施至同利三種行下辨其修德。三從檀至同利

修習清淨具足滿下彰修成益。

就初段中從施至同牒舉前行。施有九門故云種種。

戒等亦然。下結其相。彼波羅蜜自成佛法別結自利。

成就攝事別結利他。是名略說總以結之。

第二段中從施至同種種無量菩提分者牒舉前行。

下就此行辯其修德。先開三門。次廣分別。後重結之。

前開門中三種行者起行圓具。二種勝者發修殊勝。

三種淨者成德清淨。次廣分別。言身口意當知行者。

施等皆依三業起故皆名為行。

辯二勝中上妙無染當知勝者略以標舉。起善殊勝

名為上妙。離過盡極說為無染。下廣顯之。先解上妙。

無上不共解上妙義。餘義不加故名無上。此解上也。

他不能齊稱曰不共。此解妙也。生事時等顯上妙相。

先列三門。下廣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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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無染中先牒舉數。次釋。後結。無染牒前。有四舉數。

釋中初至不因是故生憂苦等。是其第一離憂悔染。

未修喜踊故離憂苦。修巳癈樂故無悔恨。不惱他下

是其第二離惱亂染。不惱他者不違利他。巧護物心

故不惱他。不著不雜不違自利。不著諸見離惡見也。

不雜惡行雜惡業也。修施等時離諸過故名為不染。

專至巳下是其第三離寬怠染。於中有四。初專至顯

現離寬怠染。䇿勤名專。專心顯著故曰顯現。二堅固

顯現離退轉染。三寂滅者離慢高染。四決定下離疑

惑染。自意決定故不由他。不於施下是其第四離異

求染。於中有三。一不以施等而求來果。二不求他報。

三者不求名利身命。上來廣釋。下牒結之。先牒。後結。

於此等行淨歡喜俱牒前第一離憂悔染。不惱亂者

牒前第二離惱亂染。就初以牒故云不惱。言專至者

牒前第三離寬怠染。就初以牒故云專至。言無依者

牒前第四離異求染。此四牒前從施至同。名無染者

是總結也。

次釋三淨。先略標舉。熾燃為一。不動為二。快淨為三。

是名總結。下廣顯之。入淨心地熾燃不動名熾燃者。

初地巳上修心䇿勤無暫間闕故名不動。以修不動

故名熾燃。

釋不動中。淨心菩薩一切善法不思起者。修心純熟

離於動搖故名不動。以修熟故不假思惟任運能起。

所攝善法則不退下。行成堅固名為不動。於中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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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喻。後合。就法說中隨所得者自分行也。所言攝者

勝進行也。則不退者自分不動。未來不退。勝進不動。

喻合可知。

釋快淨中。住究竟地就寬通舉一生相續。快淨之中

經生得果名為一生。若最後身快淨之極即生成佛。

未成巳前名為後身。所得善根名快淨者。通而論之

十地皆是淨中之勝。一生窮極名曰後身。此顯淨處。

於上更無釋快淨義。

上來廣釋。是名下結。三行結前身口意行。二勝結前

上妙無染。三淨結前熾燃不動及與快淨。

自下第三彰修成益。得菩提故。上來皆言得菩提果

故今顯之。於中初先牒舉前行。次彰修益。後總結之。

從檀至同是牒前也。一切施下彰修益也。然上文中

皆有九門。始從自性乃至清淨。今此但就後之八門

彰得別果。不論自性。何故如是。前論自性總彰行體。

一切等八修義差別。就總論之唯得一果。隨別以論

別得八果。今論別果故隱自性。又復自性直論行體。

非是造行起修差別。得果相隱故癈不論。初一切者

具修不退。是故所得堅固久住。金剛堅固是其報身。

正法久住是法性身。由難施等難作能作故知得果。

由一切門於一切生備攝所行。故為一切眾生供養。

由善人行所修純善。故於一切眾生中上。由一切行

常行圓具。故得如來無量功德及諸相好。由除物惱

故成佛時不為魔動。以修此世他世樂行與生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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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無量禪定等樂。以行清淨離諸過故。得佛四淨

三不護等。四淨之中言緣淨者。建立品中名境界淨。

是名下結。

* 論本第七

** ○供養習近無量品第十六

供養習近無量品者。上來自分。下修勝進。於中兩品。

初供養品造修方便。菩提分品修成合道。就此品中

所明有三。一明供養。二辨習近。三明無量。因斯標品

名供習近無量品也。

此品義三。備如向辯。隨行分二。供養習近是其自行。

無量利他。自中供養明攝功德。習近攝智。前供養中

初明十種供養三寶。後明六種供養之心。復前十中

初明供佛。次類法僧。後總結之。

就供佛中初問。後釋。釋中先舉。次列。後釋。下總結之。

列中十名攝為五對。初二一對明供境界。身供養者

供養佛身。言支提者供養靈廟。如僧祗律。有舍利者

名之為塔。無舍利者說為支提。今此通說以為支提。

次二一對明供時處。有現不現。次二一對明興供人。

有自有他。次二一對明供心事。財供養者明供財事。

勝供養者明供養心。後二一對明供行德。言無染者

供時離過。至處道者供能到果。無上菩提是所至處。

供為彼因名至處道。此至處道。維摩經中名法供養。

地經論中名行供養。

次廣釋之。身供可知。釋支提中言偷婆者猶是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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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一名。傳之音異。

第二對中文別有三。一明現前不現前相。二以是緣

下明供利益。三現供養得大巳下彰福差別。就初段

中門別唯二。現與不現。釋中有三。一明現前。二明現

前共不現前。三明不現。見佛支提名現前者是其初

段。第二段中初明現前。次以現前類餘不現。後總結

之。初現前中希望俱者於佛支提願常逢遇。歡喜俱

者庶得見聞供養之心與此相應故名為俱。此明現

前。如一巳下以彼現前類餘不現。於中四句。初如一

如來如是過去未來現在如來法者以現佛身類餘

不現。二如一支提如是一切支提法者以現支提類

餘不現。此二一對。三作是念如我現前供養如來及

過未下以現供佛類餘不現。四從我今供養支提及

供十方一切支提若倫婆等。以彼現前供養支提類

餘不現。此二一對。是名共現不現前者總以結之。自

下第三明不現前。於中有二。一對供人以明不現。於

佛支提面不對見斯名不現。第二對佛以彰不現。於

佛滅後一切供養斯名不現。設對支提亦名不現。今

言菩薩於不現前如來支提心念供養為一切佛一

切支提。是初不現。是名下結。佛涅槃後起偷婆等第

二不現。是名下結。廣不現者所起眾多故云廣也。上

來廣明現不現相。自下第二明供利益。於中四句。一

大得果。二攝梵福。三不墮惡趣。四菩提具滿。前三世

利。後一出世。世中初二明能得樂。後一離苦。復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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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初得樂果。後得樂因。言梵福者與彼初禪梵因相

似故云梵福。自下第三彰福差別。現供境狹功德唯

大。不現境寬功德大大。現及不現境是寬廣。是故功

德最為大大。佛田勝故供佛功德無不大矣。

下次解釋自他供養。於中初明自他之相。後就自他

明福差別。然上門中但明自他。今此釋中離合有三。

初明自作。次明共作。後明他作。

辯優劣中言自供養得大果者。善唯自巳是故得果

其唯大也。他作供養得大大者。勸他兼利故得大大。

自他共作最大大者。共作利廣是故得果最大大也。

佛田勝故果無不大。

釋財供中先釋。後結。釋中有三。一資具供養。二熏香

下敬具供養。三無盡下嚴具供養。就初段中以衣食

等是其資具。問訊巳下明其身口奉施之儀。問訊口

儀。禮迎身儀。第二段中初熏香等是其敬具。讚嘆巳

下還明身口奉施之儀。讚嘆口儀。禮等身儀。五輪禮

者手足及頂是五輪也。作禮表敬。旋遶顯愛。第三段

中無盡多也。勝財好也。勝財是總。摩尼等別。

釋勝供中先牒前門。次就辯勝。後牒總結。於如來者

牒前第一身供養也。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

以財供養若多勝者牒前第七財物供養。若現前者

牒前第三現前供養。不現前者牒前第四不現供養。

若自作者牒前第五自作供養。若他作者牒前第六

他作供養。下就前七明心殊勝。心勝有四。一淨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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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佛德勝理合供養。二專精心。情無寬怠。三者解心。

解知供儀。又知供佛功德廣大。四回向心。為求菩提。

以此四心為前七供名勝供養。如是下結。

釋無染中先牒前門。次就所牒以明無染。後總結之。

言自手者牒前第五自作供養。供如來者牒前第一

身供養也。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前八門中

略牒此三。自下就之以明無染。先就內心以明無染。

後就財具。心中有六。一不輕他明離慢憍。謂不念言

我獨能為。二不放逸。謂離世樂歌儛戲等。三不懈怠。

供心䇿勤。四至心恭敬而不輕末。謂於佛田深信尊

重。五不亂心。專情供養世事不動。六不染汙。離餘煩

惱。此之六種內心不染。不於信心國王巳下明財無

染。謟曲求財違行故染。雌黃等事鄙弊故染。菩薩離

此故曰不染。是六種名就心以結。

自下次釋至道供養。初廣分別。後總結嘆。廣中有三。

一就財供養明至處道。二不自力下就無財者隨喜

供養明至處道。三常等下就行供養明至處道。此三

皆能至菩提故同名至道。就初段中先牒前供。言殊

勝者牒前第八勝供養也。言不染者牒前第九不染

供養。言財物者牒前第七財物供養。供如來者牒前

第一身供養也。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前九

門中略牒斯五。自下就之明至處道。於中有三。一自

力得。謂自用功巧得財供養。二從他求。三如意得。就

如意中句別有五。第一總明如意得財。二變身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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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多身廣施供養。第四總結。五明此供不待佛出。

若如意得是初段也。自在巳下第二段也。地上菩薩

物從心生名為自在如意得財。彼一一身悉禮巳下

是第三段。於中有四。一敬重供養。多身禮拜。二敬奉

供養。多手執持種種華香。三敬愛供養。多身讚嘆顯

佛功德饒益眾生。四敬施供養。多身奉獻上妙眾具。

前第二句自持表敬。今令施與。有斯異也。如是等下

第四總結。不待巳下是第五段。次就隨喜明至處道。

於中先簡三種得財。後明隨喜。不自力得。不從他求。

不自在得。是簡前也。然於他下正明隨喜。施他眾生

舉所喜人。若閻浮等是所喜處。上中下心所作供養

是所喜事。淨信勝解隨喜方便。信知供養有大功德

周遍喜者正明隨喜。下嘆顯勝。不假財事單起心想

名少方便。遍喜仰順名大供養。能成無量功德助道

名攝菩提具。

自下第三就行供養明至處道。常等真實可喜樂心

應當修者。略舉勸學令恒修□所以言常。等及真實

是行方便。等謂四等是利他心。真實智慧是自利心。

可喜樂者是行修成。俱利善心名可喜樂。菩薩於此

應當修學。

下廣辯之。先廣初段等與真實。護持巳下廣前可喜。

前中初先廣上等心。始修難常故曰少時。乃至𤚼牛

出其分齊。於有為下廣前真心。於中有三。一教觀察

生死涅槃染淨法相。二教修六念趣向涅槃。念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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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猶六念中念戒念施。略無念天。三教觀空理能離

生死。於中有二。一教少觀。二況終成。就初段中乃至

少時於法少忍習觀方便。始習難久故曰少時。觀法

不廣名為少忍。忍猶解也。下明所成。知離言等所成

觀也。理體出言名離言性。冥同曰如。離相無礙稱曰

解脫。此名理法以為解脫。知此名觀。離妄想下所成

心也。能取心息名離妄想。所取相絕故云無相。此明

所離。定意在法名為心住。此顯所成。此教少觀。下況

終成。於法少忍巳忍巳能知法離言自性離諸妄想

無相心住。況復多觀。多觀踰前故云過上。下次廣前

可喜樂心。初明自行。後明利他。就自行中護戒離過。

餘是攝善。止觀是道。道之善巧故曰方便。諸波羅蜜

是其行也。下明利他。諸善攝事所謂四攝。

上來廣辯。是名巳下結嘆顯勝。是名結也。第一巳下

嘆顯勝也。第一最上最勝無上直嘆顯勝。此前巳下

對劣顯勝。此至處中。初就財事明至處道不異前九。

不得言勝。後就隨喜及修行心明至處者勝過前九。

今據此處。是故說言前九不此。如是十下總結供佛。

如供佛下類供法僧。於此三下總以結之。

上明供養。下明供心。於如來所起六淨心總以標舉。

如下結中明此六心通供三寶。如來在初。故偏言耳。

次別顯之。前五可知。第六門中於世出世一切具者。

明佛具知世及出世一切法也。由知諸法能為眾生

作依止義。故曰依義。勸於佛所生見心也。以此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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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難顯勝。

上來供養明攝功德。自下習近明攝智慧。於中先作

七門起發。後對辯之。七中前四問善知識。後三問其

習近之義。問曰今此為明習近行。何故乃問善知識

乎。為令習者識而近故。又欲使人學此為友故須問

之。就前四中。初問幾行為知識者。問善知識行德之

體。幾行知識開導無礙。問知識心復有幾行。淨心住

處。問善知識攝化之儀。知識世人生信境界名為信

處。今問知識有幾行儀得為眾生淨信住處。幾行調

生為知識事。問善知識開化之法。用何等法攝化眾

生為善知識利益之事。下問習近。幾行習近問習近

儀。復有幾行想知識者問習近心。此問所作。復有幾

行無想念者問所離過。下對前問次第廣釋。先明知

識。後明習近。

就初門中成就八事滿知識行總以標舉。下別顯之。

前三自行。後五利他。前自行中善住律儀明離過行。

後二攝善。多聞覺悟明其有解。得禪定等彰其有行。

禪定修慧世俗定也。及餘止觀無漏行也。下利他中。

初四意業。後一口業。相顯可知。

第二門中初總後別。就初總中有五舉數。如是一切

功德具下牒前起後。備前八種知識行德名一切德

具善知識。所作無礙彰此五能依前諸德。用此五心

得為知識開導無礙。下別顯中。初一化願。先欲安者

凡所修行若不先欲安樂眾生。當則捨他不肯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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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有礙。以所修行先起願心欲安生故。當則能利

故得無礙。次二化智。於樂實知不顛倒者是其正智。

若作方便是其巧智。巧故有力。若作方便隨順說者

汎舉說事。善能巳下正明巧力。能隨順者順生善也。

調伏生者調令離惡。於此二中皆有斯力。下二化心。

不厭常化平等齊他。

第三門中五事信處總以標舉。他聞歡喜況現見者

彰此五事生信殊勝。下別顯之。前二可敬。後三可愛。

前中初一被服應法。威儀列名。下別顯之。言寂靜者

□服詳審不紛動也。具足威儀舉身齊者明離餘過。

如律中說。齊整內衣。齊整三衣。不返抄衣。不覆頭等。

名為具足。下一明其三業殷重。心安住者守心住法。

身口意業不掉不躁離違法過。不掉據心。不躁身口。

就後三中。初一不諂。次一不嫉。後一明其不慳不貪。

是故可愛。不諂列名。下釋可知。不嫉列名。下釋有三。

一總他人所得名利不生嫉心。於他說法是他名也。

及得財利是他利也。於此不嫉。二常自下自得名利

勸與他人。自勸他說與他名也。若財向巳勸與他人

與他利也。不諂偽者與時心實。以心實故請說不諂。

與財不偽。心常喜者後無變悔。三見他下於他名利

助生隨喜。見他說法。見他得名及得利樂。見他得利

度彼所得故起隨喜。如巳所得彰喜深也。菩薩常欲

與生名利。彼今自得稱我本願。故喜深也。第五句中

知足少積明其不貪。所得能捨彰其不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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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門中五事調生總以標舉。次別顯之。初三教授。

次一教誡。後一教化。前教授中初中後別。故有三句。

初語言者語言將引令生愛樂。言與念者勸生善心。

言教授者依心教法。言教誡者依前所授行有得失。

教誡敦獎令成行益。言說法者是教化也。於前行法

不信不修。故為說法教化令行。以是五下牒指餘說。

第五門中四事滿者總以標舉。親近行備故云滿足。

下別顯之。初一明其敬事供養。若病不病隨時供者

正明供養。下明供心。心別有四。一愛念心。樂欲親附。

二恭敬心。內情虔仰。三淨信心。信其所說。四饒益心。

念欲利益。二敬重供養。隨時禮敬問訊奉迎。三敬施

供養。施衣食等。四敬順供養。若依止者請以為師。下

順起行。如法隨作不傾動者身業隨順。如實說者口

業隨順。此二一對巳作不違。隨時往詣身往參侍。請

所應作口言諮問。此二一對未作隨順。

第六門中五想聽法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寶想列名。

難值釋也。眼想列名。俱生慧因釋顯其相。過修智解

生便得之名俱生慧。俱生慧眼由善友得故名為因。

以是慧因故起眼想。此乃因中而生果想。明想列名。

得俱生眼顯示一切釋顯其相。自雖現有俱生慧眼。

若無知識說法開導不能見法。由彼開示令我得見。

如燈照物。故說為明。顯法非一名一切種。所說不虗

名如實境。亦可一切是其世諦。如實真諦。皆能顯示

令人覩見。前三觀友作世法想。下二觀友作出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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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作果想。後作因想。大果利想列其名字。無上菩提

是其大果。觀察善友作此果想。斯乃緣中而生果想。

涅槃道因解釋其相。涅槃斷果。道是菩提行功德果。

因友得彼故名善友以為彼因。因中殊勝故曰無上。

樂無罪相列其名字。此復觀友作彼涅槃菩提因想。

就彼因中證法適神名之為樂。離過清淨說為無罪。

觀察善友為彼想也。下釋其想。現法不得涅槃道者

簡去前果。涅槃及道是前大果。交未即成名現不得。

如實巳下正觀善友作彼因中樂無罪想。現雖不得

涅槃道果。而由善友成就彼因。故觀善友作彼因想。

止觀樂者是彼因中證法之樂。言無罪者是彼因中

離過之行。所言因者。樂無罪行由善友生。故名善友

為彼因也。如實觀者觀察善友為彼止觀樂無罪因。

第七門中於善知識五處不念總以標舉。次別顯之。

一一句中皆初列名。後釋其相。前三可知。第四句中。

言壞味者名字不正。菩薩求義不著文字。故不念此

而捨聽法。下釋可知。第五句中壞美語者言辭麁拙。

菩薩求義不在言說。故不念此而退聽心。下釋可知。

如是五下結其得失。五處不念勤攝正法結其得也。

若下根下結其失也。念人五過自退聽心。是故名為

人過心退。退聽法故智慧退減。

上來自利。下次利他。故明無量。先問。後釋。釋中有四。

一列四名。二攝四為三。三攝四為二。四攝二為一。列

名可知。四無量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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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中先舉三數。次列三名。後廣解釋。下辯同異。

略四有三是舉數也。生法無緣是列名也。此義差別

廣如別章。安處下釋。先就慈中廣辯三緣。後釋悲等。

慈中先明眾生緣相。安處一切三聚眾生。若苦若樂

不苦不樂解眾生緣。觀心定別故曰安處。三聚眾生

總以標舉。若苦樂等隨別以列。餘經論中。對怨親中

而修無量。今此何故對苦樂等。釋言今此若苦樂等。

猶是餘處怨親中人。損巳名苦。即是其怨。益巳名樂。

即是其親。非損非益名不苦樂。即是中人。欲安樂下

釋慈義也。於三聚眾作與樂想。故曰修慈。周滿巳下釋

無量義。始起益心名意解住。是名下結。法緣慈中起法

數想。法數行觀解法緣義。觀生皆是五陰法數名法

數想。觀彼法數是眾生因。故名法數為眾生行。而修

慈者解釋慈義。觀諸法中本無我人。而諸眾生為之

纏縛深可哀愍。故起慈心。又念為生說如斯法亦名

修慈。是名下結。無緣慈中於法離妄解無緣義。於前

法數不取有無名離妄想。而修慈者解釋慈義。觀法

空寂。念諸眾生妄為有法之所纏縛深起哀憐。故起

慈心。又念為生說如斯法亦名修慈。是名下結。此後

二中略不解釋。無量之義類初可知。下釋餘三。先以

慈中生法無緣類悲喜捨。後別顯之。三緣雖同諸行

各異故須別論。然下唯就眾生緣中以分三別。於苦

眾生是眾生緣。作除苦想正解悲心。周滿而修釋無

量義。是名下結。於樂眾生是眾生緣。起樂隨喜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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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心。周滿而修釋無量義。是名下結。如是三種乃至

次第是眾生緣。如是三種總牒向前三聚眾生為捨

境界。不苦不樂是三種中第三眾生修捨之時先從

此起。故偏舉之。隨其次者。次觀苦者同不苦樂。後觀

樂者同不苦樂。故云次第。起離癡等正明捨心。於不

苦樂修離癡想。於苦巳者修離恚想。於樂巳者修離

貪想。周滿而修釋無量義。是名下結。自下第四約對

外道二乘之人辯其同異。眾生緣慈外道共者。外道

亦依世俗四禪修四無量。然彼未能壞眾生相。菩薩

緣生相與彼同故名為共。法緣無量二乘共者。二乘

亦能觀法破生。菩薩同彼故名為共。無緣不共聲聞

緣覺及外道者。法空唯是菩薩得故。

上來攝四以之為三。下次攝四以之為二。前三樂想

後一安者。前三種中慈正與樂悲喜隨助故名為樂。

第四捨心。捨貪恚癡齊與善法故名為安。又復分相。

前三有行隨事攝化。息其情惱故名為樂。非是永安

故不名安。後一空行理法攝化。永絕危怖故名安想。

一切無量名哀愍下攝四為一。於中有三。第一攝四

為一。二觀生界百一十苦下對境辯修。三有四行悲

下彰行差別。就初段中一切無量名哀愍者攝別入

總。哀愍是悲。悲為拔苦。四無量心同為救苦。是故攝

四同入哀愍。蓋乃且據一門言耳。若以慈行統攝諸

行。斯皆成慈。故維摩中說一切行悉皆為慈。乃至喜

捨相攝例然。良以諸行同體緣起互相成故。此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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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哀愍菩薩寄德顯人。

自下第二對境辯修。於中初緣百一十苦而修悲心。

彰其悲廣。後緣增上十八大苦而修悲心。顯其悲大。

前中初言觀察生界百一十苦而明悲心。總以標舉。

下別顯之。別中先明百一十苦。後顯修悲。苦中先問。

次辯。後結。云何問也。辯中兩番五十五苦。是故通合

有百一十。兩番何別。如戒經說。前五十五觀眾生苦。

後五十五自觀巳苦。故上文言見他受苦或自受苦

而起悲也。觀他苦中始從一種漸增至十為五十五。

末後十種即以為十。以初一種牒後九種。通前二十。

以初二種牒後八種。通前三十。以初三種牒後七種。

通前四十。以初四種牒後六種。通前五十。中間五種

通前合為五十五種。後五十五類此可知。前中初言

有一苦者總攝諸苦以為一色。謂一切生皆墮集苦

出其苦體。苦皆緣集名為集苦。集無差別釋前一義。

次增說二。於中四句。一舉兩數。二列兩名。欲本愛事

變生苦者是其壞苦。五欲境界能生欲心。為情貪愛

名欲根本愛念之事。此事壞滅名為變易。因斯致惱

故曰生苦。愚癡報苦是其苦苦。此苦不由分別而生

故云報苦。以何義故偏云癡報。癡為惑本故偏言之。

亦可所受報分頑騃故曰愚癡。極苦觸身我苦我苦

顯其相也。以何義故不說行苦今為成二。行苦微通

攝入前二。故略不論。三愚癡愁憂亦名二箭借喻顯

過。以斯苦深故喻射箭。法句經中憂為斫瘡。愚為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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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憂緣境寬故如斫瘡。愚報苦深故喻射箭。故彼文

言斫瘡莫過憂。射箭莫過愚。是壯莫能拔。唯從多聞

除。彼嘆多聞故說斯偈。四身受心受隨依分別。報苦

依身故名身受。憂惱依心故名心受。次增說三。此猶

是三苦變易是壞。次增說四。合會別離。是八苦中愛

別離苦。言斷苦者是彼死苦。相續苦者是彼生苦。終

竟苦者五盛陰苦。未得究竟涅槃道來所有五陰皆

是苦故。名究竟苦。次增說五。所謂五蓋。次增說六。前

二就內。因果分別。後四就外。外中初二以為一對。未

得求苦。巳得護苦。後二一對。未得不足。巳得壞苦。次

增說七。八苦之中除五盛陰說餘七種。五盛總故所

以除之。次增說八。前七可知。久住威儀以為第八。次

增說九。自不具者自身支節不具足也。他不足者眷

屬支節不具足也。親不具者親里乏少。無病不具者

以有病故不得具足。無諸病苦故云無病不具足苦。

次增說十。相顯可知。上來觀他自苦。初苦有九就總

開別。就前第一集苦之中隨義不同有餘九別。向前

他苦。今此自苦。云何就前開此九種。釋言自集與前

相似故云初苦有餘九種。理實是中就巳集苦開餘

九別。此初集苦即以為一。餘九門中有五十四。是故

合為五十五苦。次列其名。前總集苦即為一門。一切

為二。大苦為三。一切門四。惡行為五。轉生為六。不隨

欲七。違害為八。相續為九。一切種十。下依此門增數

辯釋。初總可知。但釋餘九。一切苦者牒第二門。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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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前因起者是其報苦。轉時緣者是其壞苦。此二

與上三苦義同。言大苦者牒前第三。下釋有三。長夜

深苦種種多苦無間重苦具此名大。一切門者牒前

第四。下釋有四。三途為三。善趣輪轉通前說四。言惡

行者牒前第五。下釋有五。從初乃至自身現作還自

受來是其第一生苦惡行。往不正思則生煩惱是其

第二起惑惡行。身口及心多造惡行未來生惡即以

為三造業惡行。通前為五。由現造惡來還作罪名生

惡行。良以造業正是惡行故分三種。轉生苦者牒前

第六。下釋有六。一自身不定。二妻子不定。三奴婢給

使不定。四者朋友大臣不定。五親眷不定。六財物不

定。不隨欲者牒第七門。下釋有七。相顯可知。違害苦

者牒第八門。下釋有八。相顯可知。相續苦者牒第九

門。有九舉數。略不列名。或可與上九同故爾。一切種

者牒前第十。下釋有十。於中前五翻上五樂即為五

苦。後之五種隨義別論。就前五中有五舉數。如前五

種樂相違者對樂總辯。如前自利利他品中所說五

樂。翻彼即為五種苦也。下翻樂別顯。言因苦者翻前

因樂為因苦也。言受苦者翻前受樂為受苦也。言樂

對治者翻苦治樂。為樂治苦。不斷受者翻上斷受以

為此中不斷受苦。出家巳下翻前無罪以為罪苦。無

罪有四。一出家樂。所謂持戒。二遠離樂。所謂初禪。三

寂滅樂。二禪為首乃至非想。四菩提樂。謂無漏道。今

言出家牒初出家樂。言遠離者牒遠離樂。言寂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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牒寂滅樂。言菩提樂。對治非家。翻前出家。言欲界者

翻前遠離。和合受想翻前寂滅。言凡夫者翻前菩提。

是名下結。又五苦者更隨異義別說五苦。相別可知。

此五巳下總結成十前五十。下第三總結。

百一十苦下明修悲。緣彼悲生起悲始也。修習增長

修之次也。成就滿足悲行成也。

自下次明十八大苦顯悲心大。於彼大苦緣十八苦

生大悲者總以標舉。就前所說百一十中重者偏觀。

故云於彼緣十八苦生大悲也。下別顯之。云何徵問。

下列其名。前九是前五十五中增上重苦。後九是後

五十五中增上重苦。故有十八。就前五十五苦之中

門別有十。始從一種乃至十種。十中第一第五第十

一向不舉。第八第九各舉二苦。餘五門中各舉一苦。

故有九種。愚癡報者是第三中愚癡報苦。報苦深重

所以偏舉。言行苦者前第三中行苦門也。行苦深廣

是以偏舉。究竟苦者前第四中終竟苦也。終竟長久

故偏舉之。前第五門五蓋之苦今全不舉。言因苦者

前第六中初因苦也。因是苦本是故偏舉。言生苦者

前第七中初生苦也。自作苦者前第八中自作苦也。

他逼迫苦他作善者合成一句。此亦是前第八門中

他作苦也。惡戒苦者前第九中戒不具苦。惡見苦者

此亦是前第九門中見不具苦。彼第十門略而不舉。

自下就後五十五中明餘九苦。於中十門。十中第一

第六第九一向不舉。第四第十各舉二苦。餘五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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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舉一苦。故有九種。本因苦者前第二中前因所起

愚報苦也。言大苦者前第三門總為大苦。今通舉之。

地獄苦者是前第四一切門中地獄苦也。善起苦者

亦是第四一切門中善起輪苦。一切性者是前第五

惡行苦中五種惡行。今此通名一切性苦。煩惱業苦

性是苦故。前第六門六種轉生今略不舉。無智苦者

前第七門不隨欲中。欲得智慧不樂愚癡惱苦生也。

增長苦者前第八門違害苦中煩惱增苦。前第九門

相續之苦今略不舉。言受苦者前第十門一切種中

第二受苦。鄙穢苦者此亦是前第十門中穢汙苦也。

上來第二對境辯修。自下廣明悲行差別。於中有五。

一彰悲行差別不同。二出離下就處分別。三悲心前

下顯悲功能。四若人問下歡以顯勝。五有四德下彰

其修益。

就初段中有四舉數。下別顯之。前二一對修成分別。

後二一對化益分別。緣生深細難知之苦而起悲者。

對緣以顯悲行深也。久遠長養修習殷勤發悟生者。

對因以顯悲心原也。以久修故今對苦緣即便發悟

起昔所修。名發悟生。後二益中初能捨樂。後能受苦。

前捨樂中隨其發悟入悲心者牒前起後。為令巳下

正能捨樂。為生離苦捨百千身重事能為況一身等。

以重況輕顯心能作。下明為物代受諸苦。苦是報法

云何可代。正以菩薩在苦教化令彼出苦。故說為代。

又復外苦鞭杖等事亦得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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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第二就處分別。分別有二。一快淨處。謂究竟地

及如來地。名第十地以為究竟。二修成處。地前修處。

地上成處。菩薩於此修習悲心。則為修習一切悲心。

疾得悲者是修處也。於此修習對境辯修。則為修習

一切悲者顯修圓備。則能疾得顯悲功能。初地巳上

為淨悲地。地前所成去彼不遙故云疾得。入淨心下

是其成處。初顯成相。非如巳下簡勝異劣。前中於生

極親想者捨離踈礙。言愛念者親厚中深。自有是親

不必親愛。慈母於子親而深愛。菩薩如是故云愛念。

欲為作者自有愛念。而於所作無心欲代。菩薩不爾。

悉欲代作。不疲厭者自有能代不能常久。菩薩不爾。

常能不厭。代受苦者。自有不厭樂事能為。苦則不堪。

菩薩不爾。苦亦能代。言自在者自有能代。代心艱難。

多用思惟方堪能代。名不自在。菩薩不爾。代苦心成

任運能為故曰自在。就下簡勝異劣之中。非如苦諦

無間等者簡大異小。小乘人中見諦無間見諦之始。

依如成實。見道觀空更無相隔故曰無間。若依毗曇。

八忍八智相續無間。今同毗曇。舉彼苦諦㝡初無間。

乃至等取究竟無學。故云等也。菩薩異彼故曰非如。

究竟深下辯小異大。

自下第三顯其行能。悲心前行。略明悲心能為行首。

行前先起故曰前行。觀百一十下廣明悲心發生諸

行。於中初言觀百一十苦修習悲者牒上悲心。下明

起行。於內外物無少不捨依悲起施。無一律儀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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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持依悲修戒。無一不益而不堪忍依悲習忍。無一

精進而不勇猛依悲精進。無一禪定而不正受依悲

修禪。無一智慧而不得入依悲生慧。

自下第四嘆以顯勝。於中有四。一獨標人相。二起出

諸行。三攝利廣大。四純善無過所以為勝。若人問佛

應答悲是是初勝也。若人問佛假問起發。以何義故

偏言問佛。寄佛酬答顯勝決定。應答悲是假答顯勝。

以有悲故常能益物。故有悲者便是菩薩。彼一巳下

第二勝也。如上文中攝四為一。故云彼一如上說也。

悲心起化㝡為殊勝。故云於諸㝡為無量。問曰前者

攝四為一。更復對何為㝡無量。釋言前雖攝四為一。

於中非無主伴之別。悲心為主。餘名為伴。以主望伴

故言於諸㝡為無量。積聚巳下第三勝也。攝無量果

得報廣也。善果可愛故名愛果。攝無量行成因廣也。

一向純善無有罪過第四勝也。

自下第五明修利益。修有四德總以標舉。下別顯之。

前三自利。後一利他。自中初二是自分德。後一勝進。

初言先得現法樂住是證功德。無量德具攝受增者

是阿含德。勝進利他相顯可知。

** 菩提分品第十七

菩提分品者。前供養品攝修方便。修成合道。道行差

別名菩提分。廣辯此義名菩提分品。

就此品中先定道體。然後釋文。體者所謂信等十法。

然此所說與彼地經有同有異。同用十法以為道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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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為同。異有兩種。一有無不同。彼具說十。此但說

六。略無信心悲慈及捨。何故無信。若說不異力性品

中多修信解。何故不說悲之與慈。若說不異前供養

品四無量心。故廢不論。何不說捨。更說不異前布施

品。是以不論。彼前諸品不欲明此信悲慈捨。今若更

說不異於彼。為是不論。二前後不同。如地經中。不倦

知論知世慚愧堅固修行。如是次第。彼說堅固猶此

不動。今此文中先明慚愧。次說不動。自餘不倦知論

知世如說修行。次第同彼。何故不同。地經論中宣說

不倦知論知世以為行體。是故先明。慚愧堅固如說

修行攝護前行。是故後說。今此別是一種次第。慚愧

離過是故先明。以離過故心得堅固不為緣動。由不

動故心無疲厭求法不倦。以無厭故能知經論。知經

論故善解時儀。能隨世故便能依法如說修行。

次釋其文。就慚愧中初問。後釋。釋中先舉。次列兩名。

言自性者慚愧體也。言依處者慚愧境也。下辯其相。

就自性中初別解慚。次別釋愧。又羞恥下總明慚愧

殊勝之義。是名下結。就依處中有四舉數。下別顯之。

若所應作不隨建立而生羞者。有善不作生慚愧也。

所不應作隨順建立而生羞者。有惡隨作生慚愧也。

此二一對。第三句者於巳作惡隨而覆藏故生慚愧。

第四句者於巳作善疑悔心起故生慚愧。此二一對。

就不動中初問。後釋。釋中先舉。次列其名。言自性者

不動體也。言依處者不動境也。下廣顯之。就自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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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先對緣以明不動。後對因說。對緣有四。一煩惱不

動。二眾苦不動。三財利不動。四恐怖不動。雖遇此四。

正修善法而不傾動。下對因中言自寬者。過習今成

故能不動。性能思者。現思方便故能不動。是名下結。

就依處中初牒舉數。下別顯之。五中初一自行。不動

種種諸苦能速除滅是故不動。後四利他。於中前二

化人離惡。眾生造惡為受苦者化除惡行。伏異論者

化除惡見。次下兩句。化他成善為大眾說化生正解

翻上後句。演說勝法令受戒者化起善行翻上初句。

此起行中說勝妙法化起作善。令受禁戒化修止善。

就無厭中初問舉數。下廣分別。五中前四自行不厭。

後一利他。就前四中初二自分。性有力者過習今成

故能不厭。數數修者現修純熟故能不厭。後二勝進。

初一始學。後一修成。就始學中方便所攝。修智善巧

智方便能有所攝。名方便攝。精進勇猛行修增上。自

觀前後顯前方便。自觀前劣轉以捨之。自觀後勝轉

以求之。故曰方便。所修轉勝顯前精進。就後成中深

利智者。久習智成明見善利故能不厭。思惟成者。現

思明審故能不厭。下利他中深起悲心悲之深也。常

等哀愍慈之廣也。

就知論中初問起發。次廣分別。於中四句。聞思修証。

初至通利是其聞慧。於五明處從他所聞聞之始也。

具足攝受聞之次也。誦習通利聞慧成也。從他下思。

從他聞義修思方便。善能思者正是思體。知法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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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知義於法於義巳受不忘起修方便。知法聞始。

知義思始。於法不忘聞慧終成。於義不忘思慧終成。

由此起修是故舉之。未修漸增正是修也。聞思究竟

對因結修。從前聞思起今修慧故云究竟。次第下証。

次第成熟入証方便。修慧漸向名次第成。得喜淨心

正是証體。如是巳下結嘆顯勝。

知世間中初問。後釋。釋中有三。一如世間知。二見上

坐下如世間轉。三如世轉下雙牒以結。初中復三。一

知世間事。二知世集下知世間義。三於眾生器世間

下雙牒以結。前中初知眾生世間。後知器世。知眾生

中初總。次別。後總結之。菩薩於生如實了知是初總

也。所謂下別。別中有二。一知眾生生死出沒。謂生老

死。此沒彼生如實了知是知沒也。生死出離如實知

者是知出也。二知眾生濁世增時如實知者是知增

也。離濁增時如實知者是知離也。謂五濁下出前所

增明上所離。謂五舉數。次列五名。命劫是苦。生濁是

業。眾生造惡人無善行名眾生濁。餘二煩惱。此等皆

能濁亂淨心故名為濁。下廣釋之。命濁可解。眾生濁

中初明眾生不識恩義。下明無善行。於中有四。一無

作善。二不畏下明無止善。此二據始。三不修施下明

無作善。四不修齋下明無止善。此二據終。就初段中

不修義理明其無解。不作所作明其無行。善是所作

眾生。第二段中明於今世惡業後世惡果不生怖畏。

第三段中不修施者不能捨財。不作德者不起餘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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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中不修齋者不修八齋。不持戒者不持其餘

七眾戒也。是名下結。煩惱濁中增非法貪是貪煩惱。

刀劒等施是瞋。煩惱刀劒施等是其身業。諍訟鬪亂

是其口業。此約外相以明內瞋。諂是諂垢。誑是誑垢。

言妄語者寄言顯誑。受邪是癡。及餘惡者。謂無慚愧

掉悔睡眠疑慢等也。是名下結。就見濁中言法壞者

正法壞也。言法沒者像法沒也。像法起者顯前法壞。

正法壞故像法漸起。似像法故名為像法。邪法轉生

顯前法沒。像法沒故邪法生也。是名下結。就劫濁中

明內三劫以為劫濁。廣說如經。上來別竟。是名巳下

總結知生。就器世中若成若壞如實知者略以標舉。

廣說如經。

上來第一知世間事。自下第二知世間義。此即知於

知覺世間。於中有八。前七方便知世間義。後一正觀

知第一義。前方便中初世間者是其苦果。世間集者

是其集因。除世因果名世間滅。離世對治名世間道。

此四觀察世間體義。下觀所起。世間味者世能生集。

味猶愛也。世間患者世能生苦。世間離者經亦名出。

此觀世間能起於滅。離之與出滅之別稱。此三所生。

前七是其學觀方便。第一義觀是其道也。此觀世義。

眼及色下觀察世間第一義諦。今就八事觀第一義。

言八事者。一名。二生。三姓。四食。五苦。六壽命。七久住。

八壽限。今此略無壽限一門。就前七種觀第一義。先

就名字觀第一義。後類餘六。就觀名中眼色四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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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建立人名。眼謂眼根。色謂色塵。是其造色為四大

造。大與眼色不相捨離故名俱生。問曰根塵各別有

六。今此何故偏舉眼色。以在初故。餘類可知。又問眼

根眼俱四大有成人義。今可舉之。彼外色塵色俱四

大非成人法。何故舉乎。雖不體成義故通舉之。名士

夫者。士夫猶是我人別稱。向前所舉眼色大等集成

人體名士夫身。依此宰用說名為人。無第三下就之

觀理。初觀實無。後觀名有。無第三言我眾生想明無

我體。解有兩義。一約根塵內外分別。眼根及彼造眼

四大合以為一。色塵及彼造色四大復合為一。此二

之外更無第三神我之體言是我眾生等。餘亦如是。

是故經多皆就彼十二入法。內外推求。明無我人。二

就內外分別。眼根為一。造眼四大復以為一。此二之

外更無第三言是我是眾生。無第三言我眼見色乃

至識法。明無我用。既無我體。焉有第三言我見色乃

至識法。此觀理無。但言說數。言是長老。觀唯名有。實

無我故但言說數言是長老。長老猶是人之別稱。如

是生下將前類後。明皆無也。前知世間。次知其義。自

下雙結。於生世間器世間者牒上初段。八行觀者牒

前第二。八行總牒。世間義者別牒前七。第一義者別

牒第八。是故名知總以結之。

上來第一如世間知。自下第二如世間轉。於中有四。

一隨他所宜。二身口意慮而行下隨自所宜。三為他

親下對前第一明化德具。四成八種賢聖語下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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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明自眾淨。前中有四。一能隨順上中下人。二於

諸親下能隨善友。三孤獨下能隨貧乞。四不以憂下

能隨疎人。就初段中先別。後通。就前別中先隨上人。

上坐勝德標別所隨。上坐年高勝德尊下明隨順。言

尊重者意業隨順。奉迎巳下身業隨順。言問訊者口

業隨順。次隨中人年德等者標別所隨。下明隨順。正

言軟語口業隨順。彼問菩薩正言酬對。菩薩問彼軟

言安慰。不起等慢意業隨順。略無身隨。次隨下人年

德下者標別所隨。下明隨順。於中有三。一心口將順。

二若見下所求不違。三不嗤下覩劣不輕。就初段中

勸稱覆罪口業將順。無善勸喻有德稱歎有罪為覆

不輕蔑彼意業將順。第二段中見求財法不背面者。

等施不偏不背此面。偏施於彼不顰歡喜和顏引

接。第三段中不嗤彼闕口業將順。見他不輕意業將

順。地謂地唱。頓謂衰頓。上來別隨。自下通隨。若見一

切上中下人舉其所隨。下明隨順。於中有三。一口業

將順。覩形先問知德歎善。二隨宜下身業將順。惠以

財法。三不諂下意業將隨。不諂對上實心敬上而不

曲諂。不重不高對中人說。於彼中人不起等慢名不

自重。不起大慢。謂巳過彼名不自高。不大巳下對下

人說。於下人所不計年長而輕於彼名不自大。不計

德勝而欺於彼名不以高。而自矜異。矜猶慢也。慢相

外彰故云矜異。上來隨順上中下人。自下第二隨順

親善。於諸親友標別所隨。下明隨順。一切給與以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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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順。若病巳下三業將順。為善知識化令從善。離諸

怨對不結怨惡。自下第三隨順貧乞。孤貧無歸標別

所隨。為作依怙正明隨順。自下第四隨順疎人。不以

憂苦加眾生者身業將順。因緣事下口業將順。初離

綺語。後離惡口。因緣事起如法戲笑是不綺也。他疑

菩薩嫌恨因緣。或他眾生憂惱事起。應以戲言將順

於彼故名應戲。宣說世俗如法喜事除彼疑惱名為

如法。不說雜話故無非法。不以戲言形名他人明離

惡口。乃至親密亦不說者彰此過重。畢竟不為於他

人下意業將順。於中初明自不賤他。若為他下他惱

不瞋。

上來第一隨他所宜。自下第二隨自所宜。身口意業

慮而後行作事詳審。先思後行故無罪過。離十四下

為業善正。於中初明在家行業。常有慚下出家行業。

在家行中初離邪業。現法樂下明離邪命。離邪業中

觀此文勢似若初舉離十四垢。謂隱覆下隨別指斥。

依長阿含則不如是。彼說遠離十四垢業。離隱六方。

離四惡友。攝四善友。各各別異。何者是其離十四垢。

如彼中說。離四結業。所謂殺盜邪婬妄語。不於四處

作諸惡行。謂貪財癡怖。不依是等而起惡業。離六損

財法。一者耽酒。二者博戲。三者放蕩。四迷妓樂。五惡

友相得。六者懈惰。彼說六中各有六過。不可具論。此

是十四離隱方者。如彼經說。羅悅城中有長者子名

曰善生。積世相傳於清旦時恒禮六方。令彼方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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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業所作諧偶。值佛請問有是法不。佛答言有。但

不同汝。相狀如何。父母為東方。師長為南方。妻子為

西方。親友為北方。僕使為下方。沙門高德以為上方。

如彼經說。巳對六方。六方對巳各有五事。不可具論。

離四惡友者如彼經說。有四怨如親應當覺知。一畏

伏友。畏而伏之。實無親意。二美言友。言順意違。三敬

順友。心雖敬順。然於所作善惡斯從無相諫止。四者

惡友。惡事相伴。或同飲酒博戲婬逸及歌舞等。如彼

經說。一一之中各復有四。不可具辯。攝四善友者如

彼經說。四親可親之。一止非友。惡事相止。二慈愍友。

苦事相憐。三利人友。樂事相與。四同事友。善事同修。

如彼經說。一一之中各復有四。不可具論。准彼驗此。

此中應言離十四垢業離隱六方離四惡友攝四善

友。當應翻者不見彼經。謂隱覆等顯前十四。故言誤

耳。如修多羅指經廣顯。指長阿含善生經也。下正命

中先明菩薩資財具足。財物之屬現能生樂。交能利

人。是故名為現法樂義。所須不乏名錢財具。次明菩

薩財具所由。來時勤力。得巳守護。是故得彼錢財具

足。下明菩薩求時如法。遠離邪命。為諸工巧求如法

也。不曲幻等離邪命也。身不曲諂。心不虗幻。口不欺

誑。上來明其在家行業。下明出家。慚愧無罪明無重

過。慚愧據心。無罪身口。威儀具下明離輕罪。儀具身

口。重慎內心。

自下第三對上初段隨他所宜明化德具。於中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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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成就信義無貪。二決斷下口身善巧。三若為王

下治化以法。就初段中為他親厚受寄不侵負債不

抵是有信也。分財無偏是有義也。若是真實依實與

價是無貪也。第二段中句別有四。一口。二身。三口。四

身。決斷世事辯正機速。是第一句口業善巧。斷辭顯

了故云辯也。言必當理故言正也。所決迅利名機速

也。彼悉同是第二句身業善巧。隨問能答是第三句

重明口巧。為正事業是第四句重明身巧。第三段中

初明為王治俗以法。於惡戒下誨道以律。

成就八下是第四段。對上第二明自行淨。略明口淨。

成八總舉。下別可知。

前如世知。次如世轉。下雙結之。成如是等如世間知

牒上初段明世間解。如世間轉牒前第二明世間行。

是名知世。是總結也。

自下第六明如說行有十一門。一明四依。二四無礙。

三菩提具。四明道品。五明諦觀。六明止觀。七明巧便。

八陀羅尼。九明諸願。十三三昧。第十一門明優檀那。

法為行本故先明法。依法生解故次第二明四無礙。

依解起行故次第三明菩提具。行熟成道故次第四

明其道品。依道入諦故次第五明其諦觀。諦觀純熟

寂照無礙。故次第六明其止觀。止觀雙修所為善巧。

故次第七明其巧便。善巧修故得法總持。故次第八

明陀羅尼。總持力故更能上求。故次第九明其願心。

由願求故心能住法。故次第十明三三昧。心住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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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法實相。故第十一明優檀那。

就四依中文別有三。一辯其相。二如是成下對後無

礙顯依成就。三具足大師修慧知下就人彰德。前中

初問。次釋。後結。云何問也。釋中應先解四依義然後

釋文。義如別章。文中第一明其依義。第二依法。第三

依了義經。第四依智。前二明其攝法次第。義能成行

故先依之。義謂理也。義藉詮顯故次依法。法謂教也。

後二明其起修次第。依前教法修習正解。故次第三

依了義經。依前理義修習智行。故次第四明其依智。

就依義中為義聽法不為味者略以標舉。下牒釋之。

為義牒前。若聞下釋。若聞世間非巧便說。明其有義

而無巧味。菩薩亦聽就人明依。非巧便說亦是其味。

菩薩亦聽。云何不依。釋言經說不依味者無義之味

菩薩不依。非謂一向不依於味。次明依法。句別有二。

一明依法不依於人。二牒以顯得。前中初至知所應

依是依法也。知說明闇是非通解。知所應依簡是去

非。正知所依不以上下明不依人。此乃不依四種大

人所說之法。非唯捨人。復就人中非法之者菩薩不

依。非謂一向不依於人。四大人者。謂一知法人。二多

知法人。三若僧。四若佛。有人說言我所說法是其上

坐智人所說。不得即受。亦不誹謗。三藏驗之。是則宜

受。非則棄捨。有人說言我所說法從某二三大德所

聞。或言從僧。或言從佛。驗之如前。今此說言不以上

坐是一人也。不以多識是多人也。若佛若僧通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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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以此等人說故一向專依。下牒顯得。如是牒辭。

依止所應牒前依法。不依人者牒不依人。於真不動。

顯前文中依法得也。能自了知不由他者。顯前不依

四人得也。依了義中初明依了。後明不依不了。今此

所說約對愚智明了不了。正智所說各有所顯。斯名

為了。愚心取法門別互違。悉是不了。依前了中。句別

有二。一明依了不依不了。二牒以彰得。就初段中於

如來所深信清淨。一向信受如來所說。依了義者正

明依了。深信取法言無隱覆故名為了。非不了者不

依不了。捨離愚謗名非不了。下牒彰得。依了義經是

牒前也。法律不壞是彰得也。解法不乖故不可壞。下

明不了。句別有二。一明不了。二牒以顯失。就初段中

不了經者總以標舉。種種門說應有疑問明不了相。

如來所說隨門各異名種種說。疑心不了名不決定。

以不決故理多疑問故曰應有。下牒顯失。於了義經

作不決定是牒前也。法律可壞是顯失也。執異互非

故可破壞。就依智不依於識中。初辯其相。後牒顯得。

就初段中。得堅修慧是依智也。此乃菩薩自依巳智

而取諸法。不依他智。非以聞思識法義者明不依識。

聞思二心見法不了。想識所攝。故名為識。下牒顯得。

用修慧知不以聞思是牒前也。聞說深義不起誹謗

是顯得也。是名四依釋巳總結。

上辯四依。如是成下對後無礙以顯依成。如是成者

牒前依行。說四無量顯其義者。指後無礙顯前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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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四無礙知法廣多故名無量。非慈悲等。彼四無量

顯此四依成就義也。良以就此依智之中分為後四。

故得以彼顯此成矣。

自下第三就人彰德。明此四依是佛所窮菩薩所解。

初至方便明此四依佛所窮證。具足大師修慧所知

一切四依。舉佛所知四依法也。諸佛如來是世大師。

師德圓備故云具足。四依之法是佛所了。故云大師

所知四依。平等方便明佛窮證。窮其實性名為平等。

又復齊知亦名平等。隨相巧知稱曰方便。菩薩於彼

皆明達者。明前四依菩薩解也。

自下第二明四無礙。先問。後釋。釋中有三。一辯其相。

二明無礙所知寬廣。三明此四攝智周盡。就初段中

應先廣釋四無礙義。義如別章。文中初言於法章句

修慧知者。知諸教法為法無礙。一切法相如實知二

諦義自相同相為義無礙。一切法名修慧知者。知諸

法名名辭無礙。一切種別修慧知者。辭中異知種種

分別隨物心樂。名樂無礙。此等就前依智之中隨義

分四。是故皆言修慧所知。如是四下明四無礙所知

寬廣。如是無礙得五無量總以標舉。五中異知故名

無量。知之善巧稱曰方便。下別顯之。陰者五陰。界謂

十八界。入謂十二入。十二因緣名為緣起。因果是非

名處非處。於此五中皆巧知也。此四行下明四無礙

攝智周盡。初順。後反。於一切法能自覺者自行具也。

為他顯者利他具也。此前順解。下反釋之。除之更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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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自覺者。四無礙外無自利法。況餘顯示無利他法。

自下第三明菩提具。先問。後釋。釋中初舉。次列兩名。

後指前說。下辯優劣。

地持論義記卷第四(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