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別抄
成唯識論別抄
明性俗諦。第三頌。重顯前所說唯識真性。前來至此
明唯識境。前二頌中。初頌總答。次頌別答。釋論可知。
問。真實真。謂此二字欲何簡。解云。真簡有漏虗妄故。
知簡無漏變異法故。又真簡初性。如簡依他有生滅
故也。問。只名真如。有幾何稱。解云。對法第二有七名。
謂真如。無我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此論本頌
但有二名。謂勝義真如。并釋論二名。法界實際。總有
四名者也。對法有七名者。解云。體恒無我。無有改轉。
故名真如。性離二我。名無我。由緣此故。雜染空寂。名
之為空。謂色乃至菩提諸相寂滅。說名無相。無倒究
竟無倒所緣。名為實際。聖智所行。名為義勝。與此論
同。三乘妙法。前依相故。名為法界。界者體也。一切法
之體也。
問。唯識行位五頌。第五頌唯明果位。三劫之因所成。
前四因明何劫。解云。資粮加行初劫。猶未證真。見道
頌全。脩頌一分。為第二劫修位。第四頌一分。為第三
劫也。問。加行位離五畏不。所謂不活畏。惡名畏。處眾
怖畏。解云。不離。若爾。便違緣起經。云內法異生。不放
逸者所起。論不動行。不說無明為緣。唯此等文。不生
惡趣。又攝論諸有世成□增上品正見者。雖經歷千
生。終不墮惡趣。解云。雖復不生。然不離畏。又未能離
三種忘失。一者失念。於五境起顛倒。二者失念於受
生。忘失前生事。三者於所受持。久作久說有所忘失。
問。唯得知資糧加行二位。總名勝解行位。解云。大論
三十七云。從初發心。乃至未得清淨意樂。是勝解行
位。論說清淨意樂是初地故。又攝論方分為四位。地
前總明勝解行位也。問。此五位。總以何法為體。解云。
初位即十三住中。種姓位中種姓住。以一切佛法。一
切無漏種子為體。起現行無漏。以有漏趣向心故。即
通五蘊種子為體。於五法中。是正智攝。三性中是依
他圓成二性。常無常漏無漏別故。加行位即發心住。
以一切佛法無漏種子及有漏。隨順一切現種功德
為性。起順起順趣心故。然未證真如。唯以有為為體。
第三四位即後十住。俱以一切有為無功德為體。證
真如故。今亦取一切未曾得世間功德順者為體。三
十二相等。非皆無漏。正智分別。真如及相為體。第五
位即如來住。以有為無為無漏功德為體。佛地三身
等。下文自釋。
問。四善根初地方便。若初劫者。初定方便。應欲界□。
應及質云。若非初劫。應非凡夫。若未證真。故非聖者。
既未證真。如何弟子劫耶。若爾。何故對治十一。四善
根。初劫滿巳修習故。非初劫者。應及難云。且如瓔珞
經云。等覺菩薩三大劫滿巳。百劫中修千三昧。千劫
學佛威儀。萬劫他。現成佛。入大寂定。是等覺菩薩。言
三大劫滿巳。四何故非佛地攝也。又此論四善根中。
亦云順解脫分。既圓滿巳。豈即非勝解行地耶。故知
初攝也。問。所經劫是何劫。解云。三十八說有二無數
大劫。一者日夜月等。算數時節無量。故說為無數劫。
二者即超上積時無數。以為一切。超過一切算數。名
無數大劫。若說前劫。即經無量無邊數方證菩提。若
說後初。伹三無數。方證菩提。不過此量。如瓔珞經十
卷。八百里石。淨居天衣拂盡。名一僧祇劫。若上上精
進戒轉多中。或有轉多大劫。決定無轉無數大劫。即
釋迦菩薩。謂超是中劫也。謂刀兵等上下劫是也。釋
迦菩薩。超九劫。由翹足故。或言更超十二劫。報聞雪
山偈故。或超十二劫。投身餓戰故。多少不次。須會。
問。何故順解脫分體即是因。順決擇分。分即是體。即
非因順。解云。決擇是有為。可體即體。順體非一故。解
脫是無為故。順因非體。以體一故。又解。解脫者。勝解
數緣解解脫也。脫苦名解脫。因中即境為名。乃名勝
解。在果出苦為因。故名解脫。若依此釋。解脫即分。名
解脫分。
問。華嚴第九十住品云。第四生貴真佛子。從諸賢聖
正法生。有無諸法無所著。捨離生死出三界。彼經第
十。又解十住初心菩薩頌云。清淨妙法身。應現種種
形。猶如大幻師。所樂無不現。或處為眾生。究竟菩薩
行。或復現初生。出故家行學道。或現於樹下。自然成
正覺。或處為眾生。示現入泥洹。如何此處。言多住門
外修菩薩行。現神通等。必依定故。解云。此第四住菩
薩。作十種觀法。第七觀業。第八觀果。折伏現纏。不依
見道。無明更道惡業。令彼果起。名捨生死。出於三界。
定當能出於三界。非此時巳出也。又此菩薩。亦有少
分依有漏定。示現八相。度脫有情。以十住初發心住
中。分得十力。雖有少定。多住外門。亦不違也。問。華嚴
第十。解十住菩薩中云。除滅諸煩惱。永盡無有餘。無
礙寂滅觀。是即佛正法。此則資糧位。能滅煩惱。如何
此云未伏二取。解云。此依自分別起。不共無明伏故。
餘因類煩惱。亦伏不行。緣起經說。內法果生。不共無
明。巳伏故苦。因耶教師所起者。即不能伏。彼緣強難
伏故。又解云。此菩薩佛法助力。能滅煩惱。非十住位
巳能滅也。故此論下云。資糧道中。於分別二取。雖前
伏滅。未全伏故。問。有漏不執心中。亦有能所取相見
等。豈皆伏滅耶。解云。不爾。唯伏除彼能執二取也。
問。煩惱障中。何故不言我見為本。而言薩迦耶見也。
解云。若我見不攝我。前若薩迦耶見即攝我所耶。問。
薩迦耶見既為根本。能生諸惑。何故見道斷我執巳。
餘惑猶在。解云。見道我見斷時。餘分別惑二即隨斷。
修我未斷。惑未巳。然二道所斷。本末不同。若見斷者。
由斷我見末惑隨忘。若修斷者。先末後本。隨於何時。
九品之中。先斷前八迷事煩惱。第九品時。方斷我見。
以難斷故。
問。何故。煩惱障中顯數。可知障中而不顯耶。解云。為
顯煩惱有多品數。易了知故。小乘共了知。故明顯數。
所知障唯菩薩斷。難了知故。故不顯也。又解云。煩惱
攝四住地。故別顯數。顯著別故。所知唯一無明。更不
分也。問。二障既同體。如何前後斷耶。解云。不定。自有
先斷煩惱。不斷所知。如二乘者九品所斷。自在先斷
所知。不斷煩惱。如大乘頓悟。脩道位中。自有二俱斷。
如菩薩見道及金剛心。自在俱不斷。如異生位。此唯
約種。不說伏現。問。若所知障見疑等俱。如何伹說無
明增故。解云。一者體增。雖餘煩惱有俱不俱。無明定
有。為此障故。如二乘無覺。不必有餘。煩惱俱故。二者
用增。迷一切境。障一切智。令不得佛果。非如煩惱故。
三者難斷增。要上上道。方能斷故。故名為增也。
問。資糧位中。伏二障中。麤現行者。麤細何別。解云。分
別為麤。俱生為細。就分別中。又有麤細。或因自耶思
惟起者。行相深遠。難可伏故。至四善根。方可能伏。說
此為細。及以俱生並未能伏。若麤若細。二種隨眠。由
能對治正觀力。未能伏滅。初起正觀。未勝順心。不如
四善根中。能伏二細。分別現種。其俱生現種。皆少亦
能伏。問。此中伏是六行不。解云。不爾。修習現觀勢力
故爾。菩薩不斷下界地惑。起定生上故也。問。練磨心
云菩提廣大深遠。解云何義。廣謂行解無邊。大謂更
無有上。深即難測。遠即時長也。問。資益巳身後果。初
位名資糧。加行亦求果。善根資糧攝。解云。資糧望遠
果。遂獨名資糧。加行見道親。四善名加行。又解。初位
亦加行。抄遠加行故。如論解也。問。資糧望遠果。亦許
加行收。善根諸行大果因加行。亦許資糧攝。解云。初
位發心猛。獨得名資糧。加行遠近雖殊。同起行故加
行。或可二同。俱名資粮及加行故。而此論文。以初位
中多住外門。未伏二取。望果猶遠。不約加行。俱名資
糧也。
問。尋思如實。以何為體。解云。於三智中加行智為體。
此約推求相增。故漏言慧。若並相應增者。信等五根
五力為體。若取俱有五薀故。定俱有惑。是色薀故攝。
無性云。推求行見方便因相。說名思。了知假有實無
所得。決定行智方便果相。名如實智。由此故慧體增。
九十三云。四尋思者。五事中。如理相應分別。總攝四
種。即有唯有漏。四如實智。一切皆是正智所攝。即唯
無漏。七十二說。五事中相通有漏無漏。二唯有漏。名
及分別。二唯無漏。謂真如正智。真如是正智所緣。名
無漏。非漏盡相義。正智漏盡對治義。故名無漏。然今
此位。唯是有漏。但約地前。依教決定。名如實智。未能
真證。故唯有漏。地上真證。即是無漏也。問。尋思如實。
何故但言名。不說句等耶。解云。此中說名二攝。文文
句故。無性第六釋云。此中名者。謂色受等二攝名。因
名果。名因者。謂字字身多字身。名果者。謂句句身多
句身。皆是名果也。問。尋思如實地上。解云。有漏如實。
唯在地前。若無漏者。即在地上。然七地巳來。猶未清
淨。有加行故。要依尋思。方起如實智。八地巳上。離加
行故。第六識中常無漏故。二取不起。不依尋思而起
實智故。四十八解第八地云。住此住中。得無生法忍
極清淨。此復云何。謂諸菩薩由四尋思。於一切法正
尋思巳。先時獲得四如實智。如實了知一切諸法。爾
時一切耶分別執。皆悉遠離。於現法中。隨順一切離
染無生觀等。乃至廣說。此如實智。始從勝解行住。乃
至加行有功用住。未極清淨。今此住中。巳極清淨。是
故說言無生法忍。即如實智名無生法忍體。然今實
義。尋思唯有漏。唯加行心推求。非根本後得智。故如
實智通有漏無漏道。加行根本後得三智。此唯忍可。
是果。彼唯加行因。七十三中唯依無漏。說為無生忍。
且就勝說。餘處通有漏者。勝劣合說也。問。若忍有三
品。下即所取。中順能取。上即能取亦空。即能取所取
二種俱盡。何故攝論解忍云。入真義一分三摩地。解
云。彼且約下忍。即所取空一分也。又對法第八云。一
分巳入。隨順三摩地。彼論解云。一分巳入者。於無所
取一向忍解。今依唯識。即下忍一分。隨順者。於無能
取隨順通達。然非彼二論總相。不分三品。俱總言一
分。此分三品。故差別也。問。二取之取。為唯染心。二通
三性。若染心者。善心緣第八等應不作因。能生真異
熟。非二取故。若通三性者。二取必與無明相應。大論
不說無明說通善性。解云。若執著故名為二取。唯約
染心。若取境名取。即通三性。能引相分為取者。即通
三性。故無有失。
問。菩薩雙親安非安立。可引真相二見道生。二乘唯
觀安立四諦。應不引生真實見道生二。解云。據實二
乘。亦作生空非安立觀。不雙觀略不說之。問。菩薩雙
觀二空。唯應非安立。何須復作安立觀耶。解云。為欲
引起遊觀無漏。化度有情。成就佛法。降伏二乘。故須
二觀安立諦也。問。相縛在何識。解云。在六識。由有第
七。為染根故。今六識為相所物。不自在了知如幻等。
若爾。自證既不緣相應無縛。解云。二釋。一曰不縛。不
緣相故。不云有縛。有漏攝故。今言相縛者。且約見分。
理實二通第三四分。有解。相者所緣皆名為相。非唯
相分。由此二通三四分也。然此縛名自有多義。一四
分相繫屬。故之為縛。此通有漏無漏。後得智中有四
分故。經云。所取能取纏等也。二所緣相縛。物能緣見
分。不自在了。此唯有漏。三性心中皆悉通有。於此三
性有漏心中。有二種縛義。一四分外內相屬。故名纏
縛。二為所緣相拘名纏。三若染污心中。具有二義。如
前繫屬拘礙。以是染心。更加麤重縛。若後得智中。但
有繫屬二。無餘二。能了所緣如幻等故。非染心故。如
其次第。無相及麤重縛也。又解。有漏三性心中。皆有
麤重縛有漏故。問。相縛麤重二縛何異。解云。大論第
二云。自識中所有有漏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為麤
重。亦名隨眠。若信等善法。所有種子。不名麤重。亦非
隨眠。由此法生時。所依自體。唯有堪能。非不堪能。麤
重所生。自體性故。佛說為行。若對法第十六。四麤重。
所知障麤重。異熟品攝。異熟麤重。亦異熟品攝。須受
麤重。攝一切有漏。受即善受。亦在其中。勞倦麤重。即
威儀無記。餘無記亦攝。如此等文相。相違非一。有准
五十八。麤重縛。即一切有漏法。與有漏皆麤重故。由
相縛未斷。有分相故。其無堪任麤重縛。亦未能斷。顯
揚十六云。由相麤重二縛。執二自性。謂執依他及訶
所執。若解二縛。於二自性。正無所得及無所見。彼論
唯約執心解縛。其非執心。彼即不說據增故也。彼卷
又云。此依他性。以相及麤重縛為體。云何說為依他。
由此二種。更互為緣。而得生故。謂相為緣起麤重。麤
重為緣生相縛。相縛即約現行相。麤重約種子語。論
實彼體。雖復皆同。然今彼文以相為現行。麤重為種
子。有漏相未遣。二障種子不除。不爾。如何此中言相
未滅。麤重為種子。有漏執二性。應勘彼文相。此中相
縛者。一切有漏不安隱性。與大論五十八。有漏麤重。
同初地分得。第八地中。第六識全得。一向不起。第七
分無。五八全麤重隨應。佛地令無。間。豈不二乘。亦觀
生空。非安立諦。何故此云非如二乘。唯觀安立。解云。
理實亦觀。為顯彼劣。不說脩之。問。前三無色。脩未知
當知根。為唯約無漏。亦通有漏耶。解云。無漏者可知。
若有漏者。謂有發心巳去。依有漏心。生得上定。依三
無色地有漏心。熏習成種。入見道時。熏脩此種。在見
道位。名為此根。非謂依三無色。得起見道。此即許發
心巳去。所有善法。初根所攝也。
問。若上界猒心非勝。惡趣慧心非勝。不得起善根者。
上界聖人。如何離欲。解云。無猒見道。三界分別惑。及
三惡趣等猒心。名無非有漏。欣上猒下及猒自地。欣
生上心。入見道時。必總猒三界一切法。總緣諦方能
入故。此一向據入現觀為諦論。非約修道惑。及異生
世俗猒心為論也。故云餘界猒心非勝。餘趣慧心非
勝。故不能入見道。顯揚十六頌云。極欣非上二。唯欲
界人天。佛出世現觀。解云。惡趣苦受極故。不得入定
起現觀。上二界猒劣。亦不入故。唯欲人天二趣。有佛
出世。能起現觀。未決亦得有佛出世攝。故無佛世無
說法者。令生厭心不得入也。若爾。有佛法世發心。法
滅後方成熟。久巳脩訖。得入現觀不。解云。准文不得。
無此類者故。亦解又得。先修根熟故也。問。十六心名
見相道。豈不真後而起名相耶。解云實爾。施設真巳。
有此相狀。若爾。見道前應不起。此十六諦以來證此。
無此相故。解云。雖未證真。學觀諦理。今觀純熟。亦起
此觀。若爾。加行位中。應相見道。解云。以猶有漏。未能
親起此相。故不得名。又解云。亦可得名。以有漏故。在
加行名。故論諸中多不說也。此之所起。皆為所立言
教。為他宣說也。
問。三心相見道道中。第三心斷障以不。若斷者。應不
名解脫。若不斷者。云何論云。能除一切分別隨眠。解
云。理實不斷。依真假說。若爾。真見道中。二障頓斷。第
三心如何說遍。解云。理實第三實不斷。假說遍言。大
論五十五。有三復次。辨三心。十六心有差別者。問。三
心見道。第三心既遍遣有情法假。此即斷障。如何法
真見道。解脫道耶。解云。真中解脫。雖不斷障。能斷麤
重。決斷麤重。故言遍遣。問。准何得不道除上品惑。解
云。大論五十五云。問何等名耎善根。答諸不定地。所
有善根。或在定地。而能對治上品煩惱。問何等名中
品善根。答若在定地。世間善根。或能對治中品煩惱。
問何等名上品善根。答謂出世間所有善根。或能對
治下品煩惱。又諸善法。或由加行力。或由串習力。或
由自性力。或由清淨力。當知或上品。問。煩惱之何為
上中下品。答之五十五云。云何煩惱建立耎中上品。
答最後所斷名耎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
上品。後由六因。諸煩惱成上品。一婬欲所生煩惱。性
多中上品。二串習所生煩惱。性多上品。三安足處煩
惱。謂根熟者煩惱。性多上品。四不可說煩惱。謂無涅
槃法者。性多上品。五非處加行煩惱。謂於尊重福田
等所。性多上品。六有業煩惱。謂發業者。性上品也。問。
下地入見道者。先觀下地。若等四諦巳。復觀上界。於
上界入見道者。先上後下以不。解云。若入見道。唯欲
非上。故無先上却觀下矣。又解。若望色界迴心。亦先
觀上。命約定姓說先觀下。問。若第七地。純無相觀得
相續者。第八識或應行何不。即捨執藏之義。解云。依
多分說。故云相續。理實少分。有間斷時故。問。後得智
三說二分中。初說俱無。如何佛後得有說法法等耶。
解云。此意云。佛不說法。伹由有情識上。文義相生巳。
十五界唯有漏。問。煗等如何不名廣分別。解云。煗頂
二位。唯觀所取。忍三品下。即所取中。上觀能取。第一
法位。雖復雙印時促。又非證真。故非現觀。思能種種
思惟觀察。名廣分別。若爾。此位堂非觀一切法無我
等耶。解云。出惟觀無我。隨觀何境。必有分限。又解。三
乘通說。二乘此位唯觀四諦。
問。耎等善根。何非現觀。解云。不能廣分別故。若約二
乘觀。下上諦境七周減緣者。下上二界皆具四諦。遍
具觀下上界四諦。總緣八諦。第一遍。即除上道諦。第
二即除下道。第三除上滅。第四除滅。第五上集。第六
除下集。第七除上苦。唯被欲界苦。具作四行。更作三
周減行。中煩惱巳前。通觀一切法皆無我等。乃至虗
空非擇滅等。皆無我故。若耎等位中。分觀諦中不廣
分別也。若至忍位。三周減行。第一除無我。第二除空。
第三除無常。第四唯作苦行。所以爾者。為欲趣入苦
法忍故。唯作苦行。然於中上二忍。苦思苦智二心。同
一行相。皆作苦行也。問。何位方減緣諦及減行。解云。
聖望上忍位巳前。耎頂位。猶具緣之。問。依此論第四。
現觀。根本後得二智為體。三心見道。後得智攝。應緣
安立。何以論云。緣非安立。解云。三心對真。安立所攝。
若對十六。非安立收。所望別故。五十五約十現觀中。
真現觀。以三心為其體性。問。若爾。對法釋真。並以世
俗智為體。解云。對法意。以真現觀中。增長彼種。故作
此說。非以彼體現觀所攝。又解。瑜伽顯揚。唯據菩薩
故。唯無別智。對法論意。約三乘人。故取世俗。若行修
唯出世。若得修通世俗也。問。六與十種。如何相攝。解
云。六中慧觀攝十中法義二種。彼思現觀。雖言思相。
應慧為性。此約方便為名。據實即以決擇分善為住。
或思不攝義現觀。以唯決擇分故。前釋為勝。六十信
觀。攝彼十中寶現觀也。彼舉所信。故作是說。六中戒
觀。攝十不行。六中智諦現觀。攝十中真全後一分。以
六中第四五。以後得為其性故。六中第五。唯攝後中
緣安立諦一分義。並能攝彼世俗智。六中究竟。攝十
中四究竟。一名六拾同有。若聲聞有名聲聞。獨覺菩
薩。准此應知。問。幾有漏幾無漏。解云。六中思。十中法
義。尅性有漏。以是地前故。名據所生無漏。方便相從。
通亦無漏。六中信。十中寶。通漏無漏。以彼信通二種
故。六中戒。十中不行。唯無漏。以用聖所愛戒為性故。
六中智諦。十中真觀。一向無漏。根本後得為體故。六
中邊觀。十中後觀。通漏無漏。緣安立諦邊無漏所攝。
通世俗故。智攝有漏。六中究竟。十中究竟。及聲聞等
三。通漏無漏。以用前五及以前七。為具其性故。別別
行相。不及於思。種種思惟觀察等也。問。得二見道。於
多百門自在者。何者為多百門。解云。大論三十七說。
一剎那頓證百三摩地。以淨天眼。見百佛國。見百如
來。動百世界。身亦能往彼佛世界。放大光明等。化為
百類。普令他見。成熟百種所化有情。若欲留命。得百
劫住。見前後際百劫中事。智見能入百法門。化作百
身。皆能現百菩薩眷屬。即於十百自在。名百門也。
問。云何證得二種轉依。廣何處文。解云。謂廣前修習
位一頌。此廣中云。何謂十地中修十勝行。廣前頌云。
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斷十重障。廣前第三句捨
二麤重。證十真如。廣前便證得轉依也。問。何故十度
五地修禪。施或修中三地得定。解云。問後得智能斷
煩惱。為是緣理。後得智為緣。事得後耶。解云。緣離後
得智。論云。惟不親證二空真理。故智緣理智也。依攝
論第七。度相有六。一空真理。故知緣理。若菩提心為
所依。二事最勝。三由處。謂一切有情。四善根最勝。謂
分別智所攝受。五迴向菩提。六清淨最勝。謂離二障。
解云。彼論六相與此七同。此論第一種性。攝論第一。
菩提心依彼事最勝。此論事業因。謂內外所應施物。
餘五大義同。問。精進有三。攝論三種。一被甲。二加行。
三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物。雖三句為第三句。而無
利樂。唯識三種。初一共同。第二攝善。第三利樂。解云。
攝論意者。唯約自利。故無利樂。攝論五句。攝善方盡。
唯識三中。約二約自利行。攝善總足第三利樂。然利
樂門。故異攝論。問。後四度。既是後得智攝。如何除斷。
彼所知障必根本故。解云。由後得智修方便舉。助前
六度。生根本智能除其障。非後得智能斷法執。又解
云。後得亦斷迷事障故。若爾。但斷迷事障得成度。解
云。正體斷迷理所知。後得斷其迷事。依後得智。四度
緣有情。作方便善行等也。思之。擇願度。依大論三十
五。有五大願。一發心願。謂諸發菩薩心。二受生願。願
於當來。隨生諸善趣。饒益有情。三所行願。願能無倒
思釋諸法。願於境界。修習無量等殊勝功德。四所願。
願當來攝受一切菩提功德。若總若別。五大願此說
正願所生。此復有十種。一者願於未來。以一切種上
妙供具。供養無邊諸佛。二者願於當來。攝受防護諸
佛正法。令無斷絕。三者願於當來。從都史多天來。成
道乃至入涅槃。四者願於當來。具行一切菩提正行。
五者願於當來。普眼成熟一切有情。六者願於當來。
一切世界。皆能示現。七者願於當來。普眼淨修一切
佛之。八者願於當來。一切菩薩同一意樂。趣入大乘。
九者願於當來。所有加行。皆不唐捐。十者願於當來。
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解云。此中初一是求菩提願。後
四利樂他願。釋波羅蜜總名。依對法十一。十二最勝
相應者。一廣大最勝。為利生故。四無盡最勝。迴向大
菩提。究竟無盡故。五無間最勝。自他平等。令他速圓
滿施等故。六無難最勝。隨喜他人施等。令自行便速
圓滿故。七大自在最勝。由得虗空藏等。定令布施速
圓滿故。八攝受最勝。無分別智所攝受故。九發起最
勝。謂解行地中。上品忍位。所行施等。證得最勝。初地
所行施等。十一等流最勝。後八地中。所行施等。十二
圓滿最勝。謂第十地。及如來地。所有施等。為菩薩圓
滿。如來圓滿。巳如闕一種。非波羅蜜多。又云。最勝所
作所至。故名波羅蜜多。波羅是所至義。或所作義。蜜
多是能作義。能至義。又云。到所知彼岸。故名波羅蜜
多。安住佛性故。波羅所知彼岸義。蜜多是至退有斷。
乃至究竟座菩提座。是名廣大。又諸菩薩修行施等
時。於施所攝諸有情所。生大歡喜。勝定施者。是名歡
喜。又諸菩薩修行施時。觀施所攝一切有情於我有恩。
不見巳身於彼有恩。彼資助成菩提。故是恩德。又諸菩
薩修行施時。雖施財等。而不希報恩。及當來異熟。是
名無染。又諸菩薩修行施時。以巳所修廣大施聚。所
得異熟。施諸有情。下力巳身。又以此福。共諸有情迴
向菩提。是名廣如善巧。廣如雜集第十二說。修餘五
度。義准下知。問。三無漏故。根所者種子。歷從辨三定。
一種子者加行等。三智種子例亦應然。何故三皆種
子。名別故現。約從中云。八地巳現二種。若三轉齊者。
八地巳上應不得有加行種子。轉加行種。成任運故。
解云。未知當知根。約相見道無漏種子。歷位分三。加
行種子。唯是有漏。所以八地巳上。加行種子。不可轉
成無漏種子。八地巳上。有漏無漏各各不同。種通三
也。
問。成到彼岸。謂以法空智。導二乘迴向趣。但證證空。
如何論云。二乘地前通無漏。猶未能見施物等空。解云。
二乘地前。惟無法空。以為得生空觀。能所施財物。非
我所故。所以諸度言通無漏。又解。無學迴心地前生
空。後得觀位學法空觀。法執不起。亦得說為波羅蜜
多。後得生空。是無漏故。於圓滿度。復更修六。然對法
卷也。依中邊下卷。十度十二最勝。一廣大。二長時。三
依處。四無盡。五無間。六無難。七自在。八攝受。九發起。
十至得。十一等流。十二究竟。初廣大者。謂不求世間
自在廣大富樂故。二長行勝者。謂經三無數劫。熏修
成故。三依處者。普為利樂諸有情故。四無盡者。迴向
無上喜。無窮盡故。五無間者。由得自他平等勝解故。
六無難者。於他所修諸度。深生隨喜。令自施等速圓
滿故。七自在者。由勝定力。令修十度速圓滿故。八攝
受者。無分別者所攝受故。九發起者。勝解行地。最上
品忍所發起故。十至得者。謂在極喜地。十一等流者。
在次八地。十二究竟者。第十地及以佛地。因果滿。廣
大長時。及依處無盡無間。與無難自在攝受。並攝受
發起至得等流究竟滿有。依中邊下卷。修習正行中
云。有差別無差別正行。此云於十地中。隨一增上。餘
行分修習。名為差別。一一地中。俱修一切。名無差別。
即當純雜二種修巳。無猒。廣大。歡喜。因德。無染。善存
樂修。有六修。一無厭意樂者。謂諸菩薩於一有情。剎
那剎那殑伽沙等世界。滿中七寶。以用布施。又以殑
伽沙等身命布施。經爾所劫。如是於一切有情。行如
是施時。皆令彼於無上菩提位。速得成熟。菩薩施心
猶不厭足。廣大意樂者。修行施時。展轉相續。無一剎
那有五修。與攝論稍為。彼修五種。一現起加行。二勝
解。三作意。四方便善巧。五成所作事。解云。現起加行。
即是對法任持修。由自等四種力故。加行起修也。對
法作意修中有四。初勝作意。即攝論第二勝解修也。
餘愛味隨喜欣樂等三作意。即為攝論中第三作意
修。對法第三意樂修六修。總是攝論作意修攝。故彼
第七云。又作意修者。謂修六種意樂所攝。受重隨喜
欣樂三也。第四第五。二論相同。對法第五。自在修習
有三。謂身行法。說三種自在。解云。修習為求佛果。三
種自在。修習諸度。即為三種自在。為依修諸度也。若
依攝論。與對法異。謂諸得果位。更起六度。任運自在
利樂有情。名成所作事修。故彼云。謂諸如來任運佛
事。無有休息。於其圓滿波羅蜜多。復更修習六到彼
岸。雜集十二。六度得五果。永斷所除是離繫果攝。受
自他是士用果。於當來世。增勝生起。是等流果。大
菩提是增上果。大財等是異熟果。會釋如論。然七十
八。等流果有六。大財。善趣。無死。心懷為眾生主。無惱
害。大拔業。皆約異熟果中說。非不得餘。又攝論。富貴
大小大明唐者。此三異熟果。廣大業塵垢薄知五明
處。此三但就增上果說。又菩薩地。釋六度中。一一皆
言得大菩提。此亦唯約增上果說。由此經論。得果增
減。如理知之。
問。如何定學作業。解云。大論三十七云。神境智通。品
類差別。有十八種。一者振動。二者成然。三者說中。四
者亦現。五者轉變。六者往來。七者卷。八者舒。九者眾
像。入身。十者同類往趣。十一者顯。十二者密。十三者
所作。十四者制他神通。十五者能施辨才。十六者能
施憶念。十七者能施安樂。十八者放大光明。如是等
類。振動者。諸佛菩薩得定自在。心調第故。普能振動
寺舘舍宅邑城廓。國土世界。乃至無量世界。熾燃者。
諸佛菩薩定自在故。能從其身。身上出火。身下出水。
舉身洞然。遍諸身分。出種種焰。紅白紫綠。波眼迦色
等。流布者。依定自在。流布光明。遍滿一切寺舘舍宅
乃至世界。示現者。如其所樂。示彼一切諸來眾會。沙
門婆羅門。乃至八部。乃至諸佛國土說法等事。轉變
者。謂佛菩薩。依定自在。若於其地起水勝解。即令成
水。乃至火風。隨於一大起餘勝解。准此應知。乃至於
一切起一勝解。皆能轉變華鬘七寶等也。往來者。隨
其所樂於諸墻壁等中。縀身往來無有障礙。乃至往
梵世究竟天。或復無量三千世界。皆無障礙。卷舒者
謂佛菩薩。能卷一切雪山王等。如一微。舒一微塵。令
如一切雪山王等也。眾像入身者。依定自在。能以種
種現前大眾。及以一切村邑聚落諸山大地等。內巳
身中。令諸大眾。各各自知入其身中。同類往趣有。或
能往趣剎帝利眾。同其色類。如彼形量。似彼言音。如
是往趣波羅門長者等眾。乃至二十八天眾。皆同彼
類也。隱顯者。於大眾前百度千度。或過於是。隱沒自
身。復令顯顯也。所作自在者。普於一切諸有情界。往
來行住悟轉等事。皆悉自在。制他神通者。所現神通。
如其所欲令欲事成。并諸大菩薩。亦能制伏。所位
聖者。所有神通。能施辨才者。若諸有情辨才窮盡。能
與辨才。能施憶念者。若諸有情。於法忘矣。於與憶念
者。能施安樂者。說正法時。與聽法者。饒益身心輕安
之樂。令離諸益。專心聽法。又令諸界互違損害。非人
所行灾厲疾疫。皆悉息滅。放大光明者。或有一光。往
十方面。無量無數諸世界中。令惡趣等一切有情。息
彼眾苦。或有一光往諸天界。令大威德天龍等。苑光
覺悟。皆來集會。或有一光。往才無量無數諸菩薩光
覺悟。皆來集會。振動熾燃及流布。示現轉變並往來。
卷舒故眾像入身中。同類往趣並隱顯。所作自在
伏地通。能施辨境并安樂。放大光明為十八。問。異生
性何性攝。解云。依煩惱種邊。得加染法。約所知障邊。
乃名無記。通二義故。由此對法。自性無記。五根三塵
命根等。不說異生性。六十六等。五無記中。不言異生
性。命根唯依第八現種。故唯自性。若爾。名句通依三
性。聲何故以唯無記。解云。依大乘示。聲唯無記。名隨
所依也。三十九度次第三種。一由對治有。治有有六。
一堅。二惡行。三於有情起根逼惱。四懈怠。五散亂。六
愚痴。如是六法。能諦喜六度妙行。二生起可知。三由
異熟果。一由感外財。法寶無不圓滿。二由於得善趣
心身。若人若天。三於善妙行。常無厭倦。堪忍他惱。不
惱於他。四普於一切所作業。堅固勇猛。五為性離垢
染。其心自在轉。有所堪能。六於一切義。其慧廣大。聰
敏[木*(└@庚)]利。亦以六度攝三學者。前四攝戒。第五攝定。第
六攝慧。問。二真見道。為是總緣智斷惑。為是別緣智
能斷。設爾何失。二俱有告。若總緣智。非自相智。比
量所攝。如何斷能。若別相能斷者。何故對法說云。
問何等作意能斷耶。答。總緣作意。觀一切法皆無我
性。能斷煩惱。師子覺釋云。總緣作意者。令緣一切法
共相作作意。解云。然佛地第六。三師別釋。初云。二量。
依散心位。不說定心。若在定心。緣一切相皆現量攝。
由此總緣智。亦現量攝。由此亦能斷惑無失。二云。定
心唯緣自相。然由共相方便所引。緣謂共相所顯理
者。就方便說。名知共相。不如是者。名知自相。由此道
理。或說真如。名實空無我。諸法共相。或說真如。二空
所顯。非是共相。由此義故。對法等說緣共相智能斷
惑者。依方便說。理實自相觀智。方能道斷之。如實義
者。自共相二。自有二門。一依二量以辨自共。現量得
者名自相。比量得者名共相。此通一切法。二依諸法
以明自共。色等自相不相離亂。名為自相。若無著等
遍在有為。名為共相。真如既是諸法通性。名為共相。
然此真如。自相離相名為自相。對法等說。共相作意。
能斷惑者。如真如遍通諸法之理。名為共相。然現量
智離分別故。正證真如。實自相故。名緣自相。由觀證
理能斷惑故。由此諸論。或云共相智能斷煩惱。或說
智自相智能斷惑者。互不相違也。問。十地位不斷煩
惱。如何解脫道中。說斷麤重。解云。修道位斷麤重者。
非離斷所知外。別起無間漏道。斷煩惱麤重。無始巳
來。與所知障。所知為本。由無間道。本障斷故。其末煩
惱麤重。與所知障。解脫道捨。故無別斷煩惱事也。問。
若爾。二乘斷定障。亦不斷種間道生既無麤。何須復
起解脫道耶。解云。惟解脫道。無麤重可斷。亦不證無
為得自在。故名解脫道也。問。異生諦通依於二障。何
故通難云。雖有惡趣業等。而今且說能起煩惱。解云。
以與煩惱俱。總說煩惱名也。或可業唯煩惱也。又解
云。取所知障。惟非縛法。毀責之名也。問。執著我法愚
中。亦有非愚以不。解云。亦有。如貪見慢等。體非是愚。
愚之類故。亦名愚也。問。初障二愚。為種為現。解云。唯
現。故下論釋。彼麤重言。顯彼二障種。故知二愚是現
非種也。又前二愚。通現及種。所以知者。第二復次釋
麤重言。或二所起無堪任性。如入二定說斷苦根非
種也。二邪行障。十地云。耶行於眾生身等鄣。世親論
云。諸有情身等耶行障。大意同也。此邪行障。發舉感
生以不。解云。不發非如煩惱。是縛法故。問。法執既通
不善與煩惱。煩惱障同體起故。如何不能發業招生。
解云。不由不善。即能感果。如諸心王。亦通不善。體非
縛法。法執伹由煩惱俱故。令成不善。非性是縛也。今
以實論。無覆無記。故無有失。問。若爾。何故名種大業
趣愚。解云。今言趣者。毀責名也。非能取趣果故名趣。
以障淨成。名惡趣也。問。初地悞犯是不善。若爾。何故
深密云。地上菩薩起或。不為過失。解云。以了知覺察
故不為過失。非諸煩惱性非染法。問。悞犯或愚三聚
之中。化何或耶。解云。多分攝善法。饒益有情。以於利
生不欲行障。後方斷。既不利生。不增善法也。律儀定
無定。地上起惑。亦非不善起悞犯耶。又解云。容有律
儀起惑利生。可非不善。悞犯身語。是過所收。廣嚴論
云。有四種相。一堅相。且約施門。應言除障。二與智合。
無分別智導故。三滿願相。稱求者意故。四成生相。成
就有情故。問。麤相現行障。體是所知。何故十地論。名
微細煩惱障。解云。由與煩惱體起。故得彼名也。又解。
過失重故。得煩惱名也。問。第四地障云。細相煩惱障。
不與第七俱。以彼第七望無漏觀。性相違故。第六意
識空。不與彼無漏相違耶。解云。第七或惡起無漏。方
始後違。令云不行第六識或。有漏善心。且不得起。為
簡彼彼說無漏。方始不行也。問。四諦緣生更互相攝。
苦集相收。何故執四諦染淨。說為麤相。緣起生滅。名
為細相。解云。理言緣生苦集諦攝。應無麤細。四諦是
聲聞觀。緣生是中根觀。約能觀者。故說麤細。問。第七
地純無漏相觀。即是無漏相續。如何得不於無相中
加行障。諸加行心。皆有漏故。解云。相續起多。間斷時
少。故云純續。理實間斷起有漏心。故有加行間。第四
地微細煩惱現行障云。身見等言。為但等取定性法
二愛。為更有餘。解云。非唯二愛。身見俱生貪慢。及以
遍見等隨煩惱。皆此所障。問。分別身見。名為上品。俱
生為下品。何者為十。解云。第六識俱獨頭貪等。通不
善故。名為中品。此唯無記。故名下品。惑下唯約分別
我見。相對說為下。說無中品。於程無違。問。二見身第
四地斷。相應貪等。此地隨三。何故七地以來。由有現
起貪愛分段身。解云。迷事貪等。起亦無失。問。第八地
障。能障非現相。及應名相中加行障。何故但名於無
相中。作加行障耶。解云。理實應爾。今但於無相觀中。
任運起現相及土。即得自在故。今但就能現相智。是
根本故。故言於無相中。作加行障也。問。何故身見能
障道品。解云。由有身見。不能觀身為不淨等。障念處
等也。問。第八地巳得無功用。無相觀相續現前。何故
利他而不欲行。樂信巳利。解云。得無相觀相續。無著
寂滅故。問。第九地得四無礙解。其相如何。答。依十地
論第十一說。第九地菩薩中。以法無礙智。知諸法自
相。義無礙智。知諸法差別相。以調無礙智。知不壞說
諸法。以樂說無礙智。知諸法次第不斷說文。又解。第
一知法無體性。第二知法生滅相。第三知法假名。而
不斷假名法說。第四知隨假名。不壞無邊法說。又解。
第一知法差別。第二知義差別。第三隨言音而為說
法。第四隨所樂解。而為說法。彼有多釋。不能廣引。二
辨才自在。辨謂七辨。一迅辨。二應辨。三捷辨。四無疎
謬辨。五無斷盡辨。六凡所演說豐義味辨。第七一切
世間最勝妙辯。
成唯論識別抄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