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證義
成唯識論證義
定現在前時一切頓斷。若是俱生煩惱現行亦從
加行位中漸漸降伏。自登初地。以至八地伏盡不
行。如阿羅漢者。集論云。此諸菩薩。雖未永斷一切
煩惱。然此煩惱猶如呪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
惱過失。一切地中。如阿羅漢巳斷煩惱。應有問云。
既如阿羅漢。令永不行。如何前四猶起我見。七地
巳前猶起貪瞋等耶。故此答云。由故意力。謂六地
之前。容有出觀。尚有悞起。七地之中。常在無相。為
化眾生。故意而起。起不為失。八地以上。無功用行。
化利有情。巳得任運。無煩故意。畢竟不行。以八地
得相土自在。九地得心自在。十地得法自在故。問。
所知種現。何位伏斷。答。若是分別所知種子。亦在
初地真見道時。與煩惱種剎那頓斷。若是分別所
知現行亦在資糧加行位中漸漸降伏若是俱生
所知種子。於十地中漸次斷滅。直至等覺位中金
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剎那中方永斷盡。若是俱生
所知現行。亦在資糧加行位中漸漸降伏。直至十
地方永斷盡。問。六七二識皆有所知。何地斷何。答。
若所知與六識俱者。八地巳上不復現行。無漏觀
心及生空智果。相續無間。故能與彼相違。若所知
障與七識俱者。第八巳上猶可現行。直至十地法
空智果現在前時。得法自在。彼障方伏。問。前五轉
識煩惱所知。何地伏斷。答。前五轉識俱生煩惱。雖
在因中未轉依位。由彼第六無漏觀心降伏之力。
彼障不起。若是法執。五識中無。不須伏斷。問。何故
十地。修道位中。但斷所知障種。不斷煩惱。答。雖於
修道位中皆不斷煩惱種。斷所知時而彼煩惱麤
熏。亦漸斷滅。由此故言二障麤重。一一皆有三位
斷義。三位者。一見道位。頓斷分別二障種子。二修
道位。漸次伏斷俱生煩惱所知種現。三金剛道位。
能永斷盡二障種子。問。前巳分十地。何又言三位
則資糧加行不斷麤重耶。答。雖諸位中皆斷麤重。
而三位顯。是故偏說耳。問。斷二障種熟頓熟漸。答
云。第七俱生煩惱所知二障種子。俱是頓斷。彼七
不能入生空觀。故無漸斷。二乘出三界。菩薩第八
地。皆是將得無學果時。一剎那中。頓斷三界煩惱
障種。而所知障種。則惟菩薩將成佛時。一剎那中
一切頓斷。與煩惱種俱。故云一切也。以第七識俱
生所知。任運內執。無分別故。境惟一類。無麤細故。
故唯頓斷若六識中俱煩惱種。有頓漸斷。分別煩
惱障種。見所斷者。三乘見道位中。一切頓斷。俱生
煩惱障種。修所斷者。隨根利鈍。有頓有漸。一類鈍
根二乘。約七生斷。將三界分九地。每地分七品。預
流果人。斷欲界思惑。至第五品。名一來向斷第六
品。名一來果。以有三品餘惑。還來人間故。若斷至
八品。名不還向。斷盡九品。名不還果。以欲界惑盡。
不生人間。故不還果。寄生淨居。復斷上八地各九
品惑。至七十一品。名阿羅漢向斷盡後品。證羅漢
果。復有一類利根二乘。將三界九地。九九八十一
品思惑。合為一聚分為九品。雖有九品。一生別斷。
不待七生故九品者。謂耎道中道。上道。各有三品。
三道共有九品。雜集九云。耎道者。謂耎耎。耎中。耎
上。品道。由此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上上。上
中。上下。三品煩惱。中道者。謂中耎。中中。中上。品道
由此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中上。中中。中耎。
三品煩惱。上道者謂上耎。上中。上上。三品道。由此
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耎上。耎中。耎耎。三品
煩惱。如是耎中上品道。復各別分為耎等三。建立
九品。為顯修道所斷煩惱漸次斷故。復何因緣。耎
耎品道。能斷上上品煩惱。由此煩惱。於極猛利毀
滅慚愧無羞耻者身中。麤重現行。易可覺了。易可
分別。是故此上品煩惱。猶如麤垢。微少對治。即能
除遣。若下下品煩惱。在與上相違者身中。微隱現
行。難可覺了。難可分別。如微隱垢。大力對治。方能
除遣。由此道理。當知所餘能。治所治。相翻建立。亦
爾。言三界九地者。雜集十三云。界差別者。謂欲界
異生有學無學。如欲界有三。色界無色界亦爾。又
有欲色界菩薩。又有欲界獨覺。不可思議如來。言
一一漸次者。雜集十三云。預流果向補特伽羅者。
謂住順決擇分位。及住見道十五心剎那位。此中
意說。始從一座順決擇分。乃至未至初果。皆名預
流果向。預流果補特伽羅者。謂住見道第十六心
剎那位。即此見道。亦名入正性決定。亦名於法現
觀。問。誰於見道最後心位得初果耶。答。若於欲界
未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得預流果。謂次第者。雖
少分離欲。亦名未離欲。彼後入正性決定。至第十
六心位。得預流果。若倍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得
一來果。謂先用。世間道。巳斷欲界修道所斷六品
煩惱。名倍離欲。彼後入正性決定。至第十六心位。
得一未果。若巳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得不還果。
謂先用世俗道巳斷欲界修道所斷九品煩惱名
巳離欲。彼後入正性決定。至第十六心位。得不還
果。一來果向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中。巳斷欲界
五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見道後巳斷欲
界乃至中中品煩惱及住彼斷道故。一來果補特
伽羅者。謂於修道中。巳斷欲界第六品煩惱。安住
彼道。所以者何。由巳永斷永斷中耎品煩惱。斷道
究竟。建立此故。不還果向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
中。巳斷欲界第七第八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
何。由一來果後。巳斷欲界耎上耎中品煩惱。及住
彼斷道。建立此故。不還果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
中。巳斷欲界第九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
彼永斷欲界耎耎品煩惱。斷道究竟。建立此故。阿
羅漢果向補特伽羅者謂巳永斷有頂八品煩惱。
安住彼道。阿羅漢果補特伽羅者。謂巳永斷有頂
第九品煩惱。安住彼究竟道。合為一聚者。前論云。
復次說預流補特伽羅。此有二種。一漸出離。二頓
出離。漸出離者。如前廣說。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
巳。依止未至定發出世間道。頓斷三界一切煩惱
品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阿羅漢果。品品別
斷者謂先頓斷欲色無色界修道所斷上上品隨
眠如是乃至耎耎品。頓斷三界者。如見道所斷。非
如世間道界地漸次品品別斷。此義以何為證。如
指端經說。諸所有色。乃至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
在。廣說乃至若遠若近。總此一切。略為一分。一團。
一積。一聚。如是略巳。應觀一切皆是無常。一切皆
苦。乃至廣說。依如是觀。但可建立初後二果。由此
二果。如其次第。永斷三界一切見修所斷煩惱。無
餘所顯。故不立第二第三兩果。由此二果巳見諦
者。唯斷欲界修道所斷。有餘無餘所顯故。詳此即
鈍利二根聲聞獨覺二乘也菩薩地中煩惱種子。
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剎那中三界頓斷。若是第
六識中所知障種。二乘無分。唯菩薩斷。若分別起
見所斷者。菩薩於初地初心一時頓斷。若俱生起
修所斷者。從初地修道。以至十地漸次而斷。生金
剛喻定現在前時。與前煩惱種子。剎那斷盡。入究
竟位。問。何故第七所知障種。一時頓斷。六識所知
障種。有頓漸斷。答。以第七識任運內緣。境無麤細。
類無差別。故得頓斷。此第六識。通緣內外。境有麤
細。類有差別。故麤者頓斷。細者漸除。緣外者頓斷。
緣內者漸除也。下明兩乘斷障用功差別。若是鈍
根二乘。漸斷障時。必各別起無間解脫加行勝進。
或總或別。雜集九云。無間道者。謂有由此道無間。
永斷煩惱。令無所餘。所以者何。由此道無間。能永
除遣此品煩惱所生品類麤重。令無有餘又轉麤
重依。得無麤重是名修道中無間道。解脫道者。謂
由此道。證斷煩惱所得解脫。所以者何。由此道能
證煩惱永斷所得轉依故。勝進道者。謂為斷餘品
煩惱所有方便無間解脫道。是名勝進道。所以者
何。為斷此品後餘煩惱所有方便無間解脫道。望
此品是勝進故。名勝進道。又復棄捨斷煩惱方便。
或勤方便思惟諸法。或勤方便安住諸法。或進修
餘三摩鉢底諸所有道。名勝進道。無間斷惑解脫
證真故各別起加行勝進二道起時或總或別。若
是利根菩薩。漸斷障位。雖分斷無明。分證真理。以
智起惑除。非要別起無間斷惑。解脫證真。以加行
等四種斷道。剎那前後。皆具有故。雜集十四云。若
諸菩薩性是利根。云何復令修練根耶。謂令依利
耎根。引發利中根。復依利中根。引發利利根。故前
巳說一切菩薩性是利根。而復說於時時中應修
練根者。由於自種類。復有耎等三品後後相引發
故。說名練根。若異此者。諸利根種。性補特伽羅。應
根唯一品。諸菩薩等根品差別。應不可得。然有何
得。是故利根復有差別。】
「十真如者一徧行真如(至)為令圓滿後後建立。」
【四十真如。一由斷異生性障。證徧行真如。謂我法
二空所顯真如。無有一法而不在故。梁攝論中。名
為徧滿。徧滿一切有為行故。意明無有一法非二
空故。謂一切法本是二空。非別有如。來徧諸法。然
則下之十如。豈不徧耶。豈復非是二空所顯。答云。
徧行之如。是如總相。下之九如。隨德別立。今當初
得。得於總相。以受別名。故清凉疏云。此地最初偏
證徧滿也。二斷邪行障。證最勝真如。謂此真如。具
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
為無邊德。萬行之中。戒為最勝。由具戒故。證最勝
如。謂此如理。最為勝故。如說離欲。名為最勝。故智
度論第十五云。大惡病中。戒為良藥大怖畏中。戒
為守護。死黑闇中。戒為明燈。於惡道中。戒為猛將。
死海水中。戒為大船。故云最勝。三斷闇鈍障。證勝
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故。
梁攝論云。從真如流出正體智正體智流出後得
智。後得智流出大悲。大悲流出十二部經。名為勝
流法界。此有二意。一由得三慧。照大乘法。觀此教
法根本真如。如即勝流。二若證此如。說法勝故。四
斷微細煩惱現行障。證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名
出世間。遠離身見。無所繫屬。世親釋云。於此如中。
無計我所。無攝我所。如北洲人無繫屬故。應說此
如非我執我慢我愛無明邊見我所見等所依取
故。五斷於下乘般涅槃障證類無別真如。謂此真
如。類無差別。真俗二諦合為一故。生死涅槃悉平
等故。非如眼等。類有異故。攝論名為相續無差別
法界。世親釋云。謂於此中。體無有異。非如眼等。隨
諸有情。相續差別。各各有異。無性意同。而梁論云。
由此法界。能令三世諸佛相續身不異者。眾生迷
此。萬類之異。諸佛證此。居然不變。六斷麤相現行
障。證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非是染而
後淨故。攝論云。由緣起智能令般若波羅蜜多現
在前故。無性釋云。謂此地中。住緣起智。由此智力。
令無分別智而得現前。悟一切法無染無淨。攝論
名為無染淨法界。後成般若行。亦得自他相續無
染淨果。其揆一也。七斷細相現行障。證法無別真
如。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慈恩
釋云。謂雖諸教法。依如建立。如無異故。又於教中。
立種種名。法界實相。而如無異。清凉疏云。以了種
種教法同真無相故。謂雖諸教法。隨機種種。不失
平等一味之相。故中邊論云。第七地中。所證法界。
名種種法無差別。由通達知此法無相。不行契經
等種種法相中故。八斷無相中作加行障。證不增
減真如。以住無相。不隨淨染有增減故。即此亦名
相上自在所依真如。證此真如。現相現土。皆自在
故。此名即攝論名。世親攝云。謂於此中。雜染減時
而無有減。清淨增時而無有增。無性釋云。法外無
用。所以不增諸法不壞。所以不減無性後釋。一同
世親。中邊論云由通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於
諸清淨雜染法中。不見一法。有增有減。世親釋相
土自在所依真如云。於諸相中。而得自在。名相自
在。隨其所欲。即能現前。故於所現土而得自在。如
欲令土成金等寶。隨意成故。相約現身。土約器界
九斷利他中不欲行障。證智自在所依真如。謂若
證得此真如巳。於無礙解。得自在故。攝論名同。無
性釋云。謂此地中。得無礙解所依止故。分證得智
波羅蜜多。於一切法。不隨其言。善能了知諸意趣
義如實成就一切有情。受勝法樂。此云無礙解等
釋自在義。分證得等。釋於智義。中邊論云。有四自
在。一無分別自在(即相自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四
業自在。法界為此四種所依止義。第八地唯能通
達初二自在所依止義。後二如次在後二地。十斷
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證業自在等所依真如。以
斷未得自在障證法自在。由得法自在故。所作業
用無不自在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住
一切地。成就諸佛菩薩等。即業自在義雖真如性
下總結通難。為有問云。地之正證者。如初地中正
智親證真如則後九地中不應更證。以如無二無
異故。故此答云。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其所證
所生能證勝德。假立一種。故古德云。如雖一味。約
智。明昧。有十親證。釋此難也。應有問言。初地之內。
不達十如。應無發趣之果能達後後相及得果。若
巳通達。何不齊證真如十德。故今答云。達即齊達
證行未圓故。行位有十。故有十種圓滿真如。乃至
如來。十皆能了。如辨中邊論廣有分別言能證者
由如行圓。後後地行。別別漸圓豈非約智有明昧
義乎。慈恩䟽有二。先難古釋。後申正義。難古有三
一難云。謂境智互相如。約智證十如。何不境智互
相如。約境證一如。二難云。加行後得非親證。可說
彼智有明昧。正體緣如不變影。何得說此有。明昧
三難云。能證有分限。所證無分限。以限證無限。境
智豈相如。下出正義云。應知親證之言。但望當地
加行後得。故名為親不望後地。說為親證。故不相
違也。於義可知。今為古德先通此難。一我許有十
如。則應如所難。我今立一如。何因為此難。故應順
語答第一云。境智互相如。說智十徧證。境智互相
如。約境唯一證。二答第二云。汝證十如不變影。一
如而說為十。如我證真如不變影。何妨一智十親
證。三酬第三有二意。一隨。難通。以能隨所證。不許
有明昧。以所隨能證。真如應是智。二反難云。真如
無分限。不許有明昧。真如體不異。十德何由成。是
則前難未為切要。故云。雖真如無別。而隨勝德。假
立十種。此約所證德異。故有十地親證。又云。雖初
地中巳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
後建立。此則亦約能證明昧意也。若唯取所證德
異。則初地未全證如。亦未能全通如無異難。如人
觀空。小時不遠。大則漸增。空雖無差。眼有明昧。通
上二廣辨地中修斷證義竟。】
「如是菩薩於十地中(至)捨二麤重而證得故。」
【三別開轉依六種位。牒上答前云何證得二種轉
依之問。攝論果斷分云。謂菩薩無住涅槃。以捨雜
染不捨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為相。此中生死。謂依
他起性雜染分涅槃。謂依他起性清淨分。二所依
止。謂通二分依他起性。轉依。謂即依他起性。對治
起時。轉捨雜染分。轉得清淨分。世親釋云。謂住此
轉依時。不容煩惱。不捨生死。是此轉依相。何者生
死。謂依他起雜染性分。何者涅槃。謂依他起清淨
性分。何者依止。謂通二分所依自性。何者轉依。謂
即此性對治生時。捨雜染分。得清淨分。先依位釋。
分為六種。一損力益能轉者。損。謂減損。力。謂勢力。
益。謂增益。能。謂功能。謂資糧位。具四種力。修六種
行。發三種心信解唯識相性具有勝解。謂加行位。
起四尋思。發四實智。觀二取空。具有慚愧。由此二
位修習勝解慚愧之力。便能減損本識染種勢力。
復能增益本識淨種功能。以轉染依淨名為轉依。
問。三賢未斷分別障種。未登聖位。何名轉依。答。雖
未斷分別障種。實證轉依。而能漸伏分別現行亦
得名為證轉依也。攝論云。謂由勝解力。聞熏習住
故。及由有羞恥。令諸煩惱少分現行不現行故。無
性釋云。謂由勝解力。及聞熏習力。損減依附阿賴
耶識中煩惱。增益彼對治功能。又由勝解聞熏習
住有羞恥故。令諸煩惱少分現行或不現行。世親
釋云。有羞恥等者。於此位中。若煩惱現行。即深羞
恥。或少分現行。或全不現行。二通達轉者。謂於初
地真見道時。頓斷分別我法二障種子。得根本智。
證遍行真如。實證一分真實轉依。名轉依位。攝論
云。謂諸菩薩巳入大地。於真實非真實。顯現不顯
現。現前住故。乃至六地世親釋云。謂入地時所得
轉依乃至六地。或時為真實顯現因。或時出觀為
非真實顯現因。無性釋云。謂巳證入菩薩大地。於
真非真。或現不現。無分別智。有間無間。而現行故
或時真現。謂入觀時。或非真現。謂出觀時。非真與
真。於此二時。如其次第。說名不現。此現不現。乃至
六地。三修習轉者。修。謂修葺。不使荒蕪。習。謂溫習。
不使忘失。謂從初地以至十地數數修習十種勝
行。漸漸斷除十種麤重。分分證得十種真如。名轉
依位。攝論云。謂猶有障。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
故。乃至十地。世親釋云。由所知障。說名有障。此轉
依位。乃至十地。一切有相不復顯現。唯有無相真
實顯現。下引論以證通達修習二轉義。謂前六地
皆名通達轉以通真達俗故。若以無相觀通真。則
真現而俗不現。若以有相觀達俗。則俗現而真不
現。以真俗相間。有無相雜。故名通達。謂後四地名
修習轉以長時修習純無相觀。斷餘麤重。不令有
間雜故。非真多不現。然雜煩惱未名清淨故。言多
令非真不現者。反顯非真。猶有少時現也。四果圓
滿轉。前名分證。此名滿證。自資糧至等覺無間道
普光明等十大三昧現在前時。永斷俱生二障極
微細種。至解脫道。頓證佛果。圓滿轉依。名究竟位。
從此自利畢功。唯是度生盡未來際。攝論云。謂永
無障。一切相不顯現。最清淨真實顯現。於一切相。
得自在故。無性釋云。由一切障。說名無障。以一切
障永無有故。得一切相皆不顯現。得最清淨真實
顯現。依此轉依。於一切相。得大自在。以於諸相得
自在故。隨其所樂。利樂有情。五下劣轉。專求自利。
不念利他。厭苦欣寂。不能等觀。唯證生空。法空未
證。斷煩惱種。不斷所知。證真擇滅。不證菩提。躭寂
滅樂。無勝堪能。具此六義。名下劣轉。攝論云。謂聲
聞等。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性。一向背生死。
一向捨生死故。世親釋云。等者。等取獨覺。唯能通
達一空無我。不能利他。故是下劣。六廣大轉。反上
六義。即名廣大。攝論云謂諸菩薩兼通達法空無
我性。即於生死。見為寂靜。雖斷雜染。而不捨故。世
親釋云。由並通達二空無我。安住此中。捨諸雜染。
不捨生死。兼利自他。故是廣大。又攝論曰。若諸菩
薩。住下劣轉有何過失。不[(厂@((既-旡)-日+口))*頁]一切有情利益安樂
事故。違越一切菩薩法故。與下劣乘同解脫故。是
為過失。若諸菩薩。住廣大轉。有何功德。生死法中
以自轉依。為所依止。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現一
切有情之身。於最勝生。及三乘中。種種調伏。方便
善巧。安立所化諸有情故。是為功德。無性釋云。於
一切法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顯一切同分之身。
種種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難調有情置最勝
生。及三乘中。最勝生者。謂諸世間安樂生處。應知
此是說法功德。此中雖舉六種轉依。而意取第六
廣大轉。謂彼是捨二麤重而證得故。問。何以不取
果圓滿轉。曰。對菩薩說。是以不取。意明上約位。不
出後二大乘小乘。今揀小乘不取。故唯取第六耳。】
「轉依義別略有四種(至)此即四智相應心品。」
【四別明轉依四義。一能轉道。能轉即智。智能轉妄
復真。故名能轉。先伏後斷。故又分二。一能伏者。謂
二障種子有生現行勢力。惟修六行及加行根本
後得三智力能伏之。令不現行。名能伏道也。此通
漏無漏道。謂以六行漸伏。唯通有漏。若以加行後
得二智漸伏。通漏無漏。若以根本智頓伏。唯通無
漏故二能斷者。謂無分別根後二智。斷迷理事根
隨惑故。名能斷道。此於二道中除有漏。三智中除
加行。問何以除有漏。曰有二義故。一有漏曾習相
執所引故。二未泯相故。謂第七識念念執我。令第
六識所行施等不能亡相。故名曾習相執。又曰未
泯相故。雖有漏道常起現行。而不為損。亦無所益。
故能斷道。唯取無漏也。問。何以除加行。曰。以加行
智。但能勤勇樂欲趨求勝果。及所引因。皆未成辦
故加行智。但能伏惑。若實斷惑。唯是根本及後得
故。此以伏斷二義釋轉字義也。一師言。根本無分
別智。親證真理。能斷迷理隨眠。是能斷道。後得不
能斷迷理隨眠。非能斷道。一師出正義云。根本無
分別智能斷迷理隨眠。是能斷道。後得無分別智
雖不能斷迷理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
前。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亦能斷道。言迷
理迷事者。迷巳為物名為迷理。認物為巳。名為迷
事。故瑜伽云。修道位有出世能斷道。有世出世能
斷道。出世能斷道者。根本智也。世出世能斷道者
後得智也。唯此二道。能斷隨眠。未有純世間道。而
能永害隨眠者。純世間道者。即加行智也。以加行
智。唯在地前伏除分別二障現行。名純世間智。未
登地故。是有漏故。是曾習故。有分別故。是相執所
引發故。未忘相故。由斯理趣。見修所斷。迷理隨眠。
唯是根本。親證理故。迷事隨眠。根本後得二俱正
斷二所轉依。所轉即是漏無漏種。種必有依。名所
轉依。此亦有二。一持種依者。謂第八識。持染淨種。
為所依故。名持種依。修聖道時。轉令捨染得淨法
故。問。依他起性。亦染淨依。何不說耶。答云。雖亦是
依。無持種義。故此不說二迷悟依者。謂真如法。能
為迷悟之根本故。是生一切諸染淨法。名迷悟依。
修聖道時。轉令捨染得淨法故。問。餘法獨無迷悟
依耶。曰。雖可作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說。三所轉捨。
漏無漏種。二非真實可斷可棄。名所轉捨。前斷後
棄復分為二一所斷捨者。真智除惑。故名為斷。永
不成就。故名為捨。謂俱生我法二障種子。障種非
實。故可斷捨。謂等覺位中。真無。間道。現在前時。無
漏智起。對治彼障。智起惑亡。名之為斷。永不成就。
名之為捨。彼種既斷。永不妄執實我實法。名捨徧
計。實我實法。自性本無。但對妄情。妄似於有。今妄
情斷。無境對心。假說此境。亦名為斷。由此道理。名
捨所執。諸有處言斷徧計者。義在於此。二所棄捨
者。謂有漏善異熟無記。劣無漏變易身。取要只是
有漏種現。劣無漏種現。至此最後解脫道時。盡棄
捨之。名四事也。餘有漏者。即二障餘有漏善法。劣
無漏種者。即十地中所生現行。圓謂圓滿。明謂行
相分明。異於菩薩未圓明故。此淨八識。非餘有漏
劣無漏依。故皆棄捨。問。何故必欲捨此二種。答。無
漏善生。漏善自滅。勝法圓明。劣法自違。法爾如然。
非勉強故。彼種既捨。彼二現行。永不復生。亦說為
捨。由此捨義。名捨變易劣生死法。言劣生死者。以
分段為勝。故以變易為劣也。此則總釋。下有二師
義。一云。此之有漏。及劣無漏與二障種。一時而捨
由二障種。有此二故。第二師云。金剛喻定現在前
時。但捨二障種子。所餘有漏善。及劣無漏種。猶未
斷捨。以無間道。不違彼故。若無間道。棄捨餘種。等
覺菩薩應無生死故。應無異熟故。住無間道。應名
佛故。後解脫道。成無用故。由斯義趣。故知無間道
中。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障種雖斷。餘種猶存。直至
金剛後心。解脫道起。方斷餘種。爾時異熟轉成無
垢。非彼餘種所依止故。四所轉得。得者。對捨而言。
由轉捨故轉得也。所轉即前所斷二障。障盡得果。
名所轉得。得由生顯。復分為二一所顯得。謂大涅
槃。二所生得。謂大菩提。即前所謂證得二種轉依
也。菩提為能證智。涅槃是所證理。菩提從生因所
生。涅槃從了因所顯。故大乘法師云。理凝本有。出
纏而號涅槃。智照新生。果圓而稱正覺。乃四德之
鴻源。三明之妙本矣。問。涅槃自性本來清淨。何故
名所顯得。答。此雖本淨。而由客塵障覆。不能顯露。
至真聖道斷彼障巳。其相乃顯。此涅槃相。是依真
如離二障巳。而得施設。其體即是清淨法界。一切
法中。同一實相。由聖凡位有差別故。分為四種。一
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此即一切法中所具真如實
理。本性無染。謂之清淨。本性寂然。故曰涅槃。梵語
涅槃。此云圓寂。寂故與一切法不一。諸法自閙。此
自寂故。圓故與一切法不異。無有一法而不徧故。
離一切相。故不可名言。離一切分別。故不可尋思。
真見道入聖位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非聖者。能
使之寂也。此其為本來自性者乎。二有餘依涅槃。
謂即真如出煩惱障。尚有分段生死苦所依故。以
諸聖者。最後苦身未曾滅故。喻伽云。住有餘依。墮
在眾數。猶有眾苦。所得轉依。猶與六處而共相應。
言眾數者。謂五蘊身。身為苦聚。故名眾苦。有微苦
者。彼雖出障。未離最後分段生死。故有微苦。問。既
有微苦。何名涅槃。答。雖有微苦相應。而障永滅。亦
名涅槃。以果縛雖存。子縛巳盡故。三無餘依涅槃
者。是無最後分段生死苦。故名涅槃。瑜伽云。住無
餘依。不墮眾數。永無眾苦。而於六處永不相應。四
無住處涅槃者。上二是斷煩惱障所顯涅槃。此是
斷所知障所顯涅槃也。謂生死涅槃。二皆不住。名
無住處。用而常寂。故名涅槃。大悲般若常所輔。翼
者。一則悲智輔乎真如。一則悲智二互相輔。悲輔
智故。不住生死。智翼悲故。不住涅槃。不住涅槃。故
常用。不住生死。故常寂。若住生死。便同凡夫。若住
涅槃。便同小乘。由不住生死涅槃。故常在生死而
又常在涅槃也。此四涅槃。初一自性。眾生等有。而
無後三。住生死故。二乘無學容有前三。無後一者
住涅槃故。唯我世尊。可言具四。圓滿證故。此無住
涅槃。即是諸佛菩薩所住處也。難云。如何善逝。二
死永亡。亦有有餘依乎。善入塵勞。謂之善逝。即如
來十號之一也。答云。世尊雖無實苦所依。而現無
漏五蘊。似有。現身三界。示同眾生。似有微苦相相。
應故。或如來身。苦依盡故。說無餘依。有餘樂依。名
有餘依。不同二乘有餘苦依。何知無苦。曰捨無常
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故知無苦。有餘
樂依。此答有二。前明示有。同於二乘。後明以無漏
蘊為有餘依。故云非苦依在。問。若二乘有無餘依
者。如何有言彼唯有餘依。無無餘依。又有言彼都
無涅槃耶。答云。二乘能盡煩惱。豈并有餘依亦非
有哉。但煩惱雖斷。而身智猶存。即所知障苦依未
盡。圓寂之義。隱而不顯。約此義故。說無涅槃耳。豈
無煩惱障盡所顯有餘涅槃乎。復有處言無無餘
依者。以二乘爾時身智尚在。未證無苦依盡無餘
圓寂。故說彼言無無餘依。非彼後時身智俱滅。眾
苦永盡。亦無無餘涅槃也。或謂二乘無涅槃者。是
無第四無住涅槃。以是諸佛所證極果。豈無前三
乎。以前三是二乘有分故。又或依不定性聲聞而
說。亦可說彼無無餘依。不定性者。不是定要斷苦
入圓寂之種性也。彼纔證得有餘涅槃。決定迴心
求無上覺。由定願力。留身久住。修菩薩行。隨願度
生非如一類。定性聲聞。定要斷苦。入於圓寂。由此
義故。說彼聲聞。無無餘依。問。有餘無餘如何證入。
答。謂有定性二乘。深樂圓寂。入生空觀。斷煩惱巳。
親證真如。永滅感生。煩惱種子。顯依真理。有餘涅
槃。由能感生煩惱盡故。所感後有。亦復不生。現在
生死苦依。及俱生任運煩惱。皆巳滅盡。其餘色心。
有作用法。既無所依。與彼苦依。同時頓捨。顯依真
理無餘涅槃。問。證無餘時。二乘身智既滅。誰證涅
槃。答。證無餘時。雖無身智。而依圓寂。入無餘依。由
彼身智證。可說有身智。八卷云。依變化身。證無上
覺。非業報身。故不違理。然則與佛何以異乎。答。此
位既斷煩惱。證得清淨真如。離分別相。得寂滅樂
依斯義故。與佛無差。然上不求菩提。下不度眾生。
因乖萬行。果缺圓常。故復說彼有異於佛。問。煩惱
是不善性。正感生死。諸所知障。是無記性。不能正
感生死。如何斷彼。得證無住涅槃。答。彼所知是理
障。非正感生。然能隱覆法空真如。令彼不得智悲
雙運。畏生死苦。住定涅槃。故以法空智斷彼所知。
法空理顯。此理即是無住涅槃。於此生死涅槃。俱
不住故。問。既煩惱障。能障涅槃。斷煩惱巳。得證擇
滅。若所知障。亦障涅槃。斷彼障巳。應證擇滅。如何
斷彼。不得擇滅。答。擇滅無為。離煩惱縛。方能證得
彼所知障。性非煩惱。故斷彼時。不得擇滅。問。彼所
知障。既非是縛。若斷彼巳。寧證涅槃。答。謂諸涅槃
各各不同。有擇滅攝者。非擇滅攝者。非諸涅槃。皆
擇滅攝。汝若不許無住非擇滅攝。則前自性清淨
應非涅槃。以彼亦非擇滅攝故。然斷煩惱得擇滅
者以煩惱障。能縛有情。住生死故。故斷煩惱。即得
擇滅。斷所知障。不得擇滅者。以所知障。不感生死。
故斷彼時。不得擇滅。問。既斷所知。不得擇滅。何名
涅槃。答。然由斷彼所知。得顯法空真理。此涅槃相
本來寂滅。故說涅槃。非此涅槃以擇滅為性也。故
四圓寂。於六無為中。有相攝者。有不攝者。若初自
性涅槃。與後無住涅槃。即真如無為攝。若中二有
餘無餘。是擇滅無為攝。問。若唯斷煩惱縛得擇滅
者。即如不動無為受想滅無為。亦能斷縛。此二在
虗空。擇滅。非擇滅。真如。四無為中。是誰所攝。答。此
二在四無為中。非擇滅無為攝。以此二種緣闕不
生。說蹔離故。非真擇滅。以真擇滅。是究竟滅。非蹔
離故。有非擇滅。是蹔離故。非永滅者。故二無為。非
擇滅攝。或以第四涅槃。亦是擇滅攝者。由真智決
擇之力。滅彼所知。得證涅槃故。問。若第四涅槃是
擇滅攝者。豈不濫同中二有餘無餘耶。答。擇滅有
二。一滅縛得。謂有餘無餘涅槃。是斷感生煩惱縛
而證得者。二滅障得。謂第四涅槃。是斷俱生微細
所知障種而證得者。故四圓寂。對六無為。初一涅
槃是真如攝。後三皆擇滅無為攝。不動等二。蹔伏
煩惱。非永斷故。非擇滅攝。言擇滅者。是究竟滅。非
蹔滅故。問云。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論初說所
知障障大菩提乎。曰。如說煩惱障障大涅槃。豈煩
惱不能為菩提障乎。聖教依勝。各說障一理實二
障通障二果也。如是所說四種涅槃。唯後三種。是
斷煩惱所知而顯得者。名所顯得。真如自性清淨
涅槃。凝然不動。湛若虗空平等共有。非所顯得。二
所生得。謂大菩提者。謂大菩提。本來具有能生無
漏種子。而由所知障礙。種不發生。由諸聖者。以修
道力。斷所知。令彼菩提。從無漏種子生起。起巳。窮
未來際。相續無間。利益眾生。無有斷時。故名所生
得也。此即四智相應心品。問。轉八識成四智。何故
名為所生得耶。曰。轉滅有漏八識之時。從無漏種
生起四智。故名所生得耳。上文四種涅槃。真如一
種。即是真如門。本來自有。不從顯得。不從生得。次
三涅槃。與此菩提。皆是所顯所生。是生滅門攝。初
卷云。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斷解礙所
知障故。得大菩提。義見乎此。】
「云何四智相應心品(至)非巳證得自位攝故。」
【此下廣明四智。即上二所生得之正文也一大圓
鏡智相應心品。佛地經云。復次妙生大圓鏡智者。
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境
識眾像影現。唯以圓鏡為譬喻者。當知圓鏡。如來
智鏡。平等平等。是故智鏡名圓鏡智。謂此心品離
諸分別者。因中無計度。果上亦離分別故。所緣行
相微細難知者。因中行相最極微細內執受境。亦
難測故。果上亦爾。不妄不愚一切境界者。因中能
緣三類性境。不緣妄故。不差謬故。果上亦爾。性相
清淨者。因中相染而性淨。今智光發明。性相俱淨
故。離諸雜染純淨圓德者。因中是所熏性。染熏成
染。淨熏成淨。果上轉成無垢。唯與白淨善法相應
故離雜染。由離雜故純。離染故淨。離染離雜。清淨
德相。圓滿具足故。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
者因中能持種子。能生現行能現根身器界。果上
亦為清淨現行功德之依。亦為清淨種子功德之
持。能現能生身土三智之影。餘文可知(謂三身三上三智之
影。皆鏡智之所現故)。乃至一切境。皆悉影現。故莊嚴論云。
大圓鏡智。於一切境。不愚迷故。智體光明。鑒淨無
垢故。唯無漏德所依止故。一切身土此智能現故。
餘三智是此影故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由昔因
中執有我故。於一切法。分自分他。立彊立界。種種
差別。不得平等。而與貪痴慢見恒共相應。今既轉
成智體。我法既除。悉皆平等。恒與慈悲喜捨相應。
為十地菩薩現他受用身。說法開導。妙觀察不共
所依者。言因中第六以第七為不共依。果上與妙
觀察為不共依也。無住涅槃之所建立者。因中由
彼所知。執為內我。障此涅槃。故轉智時。無住涅槃。
由茲發現。問。鏡智平等皆無分別。依何等義而有
差別。答。鏡智無分別。若明鏡之無心。平等無分別。
如日合空。空無異相故。此識恒共悲智相應。一味
無漏。佛地經云。復次妙生平等性智者。由十種相
圓滿成就。所謂證得諸相增上喜愛平等。一切領
受緣起平等。遠離異相非相平等。弘濟大慈平等。
無待大悲平等。隨諸眾生所樂示現平等。一切眾
生敬愛所說平等世間寂靜皆同一味平等。世間
諸法苦樂一味平等。修植無量功德究竟平等。證
此十相。故名平等。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因中
第六徧徧緣諸法。果上亦爾。神用無方。稱之曰妙。
緣自共相。名為觀察。自即色心等別。共即同無常
等。又攝論云。圓成實性為共相。依他起性為自相。
言攝觀者。攝即藏義。觀即觀察。以此智品。於總持
門。善能觀察。亦能攝藏。不忘失故。六度道品為功
德寶。神通妙用為作用差別。既能觀察自相共相。
又能攝觀無量總持。又能發生功德珍寶。又能現
無邊差別作用。利樂有情。正顯無不遍知也。佛地
經云。如是如來妙觀察智。住持一切陀羅尼門。三
摩地門。無礙辯說諸佛妙法。能為頓起一切所知
無礙妙智種種無量相識因緣。種種可玩波羅蜜
多菩提分法。十力無畏。不共佛法之所莊嚴。甚可
愛樂。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成就如來應作事
業故。佛地經云。由是如來勤身化業。示現種種工
巧等處。摧伏諸技傲慢眾生。以是善巧方便力故。
引諸眾生。令入聖教。成熟解脫。由是如來慶語化
業。宣揚種種隨所樂法。文義巧妙。小智眾生。初聞
尚信。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諸眾生。令入聖教。成
熟解脫。由是如來決意化業。決擇眾生八萬四千
心行差別。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諸眾生。令入聖
教。成熟解脫。佛地論云。成所作智。應知成立如來
化身。此復三種。一者身化。二者語化。三者意化。身
化復有三種。一現神通化。二現受生化。三現業果
化。語化亦有三種。一慶慰語化。二方便語化。三辯
揚語化。意化復有四種。一決擇意化。二造作意化。
三發起意化。四受領意化。成所作智能起如是三
業化用。此化三業。即是化身。應知此中以用顯體。
非此三業。即是智體。但是智上所現相分。成所作
智增上緣力。擊發鏡智相應淨識。令現如是三業
化用。自亦能現如是種種變化三業。廣說如經。如
是四智相應心品下。總結四智。轉心品得。問。若所
生得。唯有四智相應心品。則一切能變所變種子
現行。及相應心所。悉無有耶。答。言轉相應心品者。
伹轉煩惱二十六。不定有二。其餘二十三法。能變
所變種現相生。悉如因中無異。二十二法者。謂徧
行五。別境亦五。善位十一。尋伺位中隨加一法。為
二十二。佛地只二十一。無尋伺故。佛地論云。於一
切處常徧行故。如來恒樂了所知境。欲無減故。印
境勝解。常無減故。了曾受境。念無減故。如來無有
不定心故。恒決擇故。極淨信等常相應故。無染污
故。無睡眠故。無惡作故現證一切無尋伺故。有漏
心品。勝劣不定。所緣拘礙。心法相應。或多或少。無
漏心品。自在無礙。心法平等。互不相障。問。若爾。何
故獨言四智相應心品。而不及餘。答。如是二十二
心法。雖能變之智。所變之如。種現俱生。而智用增。
以智名顯。故此四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
盡。問。轉何識。得何智。曰。轉有漏第八相應心品。為
大圓鏡智。轉此智時。成等正覺。塵剎剎塵。一一皆
照。故曰。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轉有
漏第七相應心品。為平等性智。現十種他受用身。
為十地菩薩說法。故曰。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
所被機。轉有漏第六相應心品。為妙觀察智。普照
大千世界。故曰。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
千。轉有漏前五相應心品。為成所作智。現三類身。
利生接物。故曰。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
輪。言三類者。三類化身也。大化千丈身。被大乘四
加行菩薩。小化丈六身。被大乘三資糧位菩薩。與
二乘凡夫。隨類化。則三乘普被。六趣均霑。應有難
言。既言轉八識成四智。明知唯智無識。故今釋云。
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為主故。智非主故。說轉識
得耳。又一師云。據轉強得強。云轉識成智。何以言
之。因中識強智劣。果位智強識劣。故云轉強得強
也。因中煩惱雜染盛故。分別強故。所以識強。純惡
慧故。無決斷故所以智劣。果位但有淨故。無分別
故。所以識劣。無惡慧故。決斷勝故。所以智強。又一
師云。為勸有情依智捨識。故說轉八識而得此四
智。次四智現起分位。問。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至何
位次。方得現起。一師言。此智在等覺菩薩無間道
中。方得現起。以異熟識中。有漏善種。及劣無漏種。
與極微細所知障種。俱時捨故。相應心品。亦轉鏡
智。若謂爾時鏡智不起。異熟識種。既巳轉依。爾時
何識能持淨種。故無間道決定現起。一師言。此智
相應心品。在等覺解脫道中。成正覺時。方得生起。
無間道中。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但斷二障。微細種
子。猶未盡捨異熟種子。以異熟種與無間道不相
違故。以無間道。不能遮礙有漏善種。及劣無漏種。
以此二種。至解脫道。成正覺時。定相違故。若謂金
剛喻定現在前時。能空異熟。無所熏識。爾時本有
無漏種子。應皆現前。便成佛果。何必更待第二剎
那解脫道耶。由斯義故。定知此品。從解脫道。初成
佛時。方得現前。盡未來際。持無漏種。相續不斷。非
無間道。得有斯義。問。平等性智。何位現起。答。菩薩
見道位時。違分別執。方得現起。問。第七唯內執我。
唯是俱生。無力斷惑。云何初見道時。斷分別惑。答。
由第六識。入雙空觀得此第七。我法二執不起。故
第六識真見道中。頓斷分別二障種子。顯二空智。
名下品轉。由第六識。初轉依時。帶起第七。亦轉一
分無分別智。故論云。雙執末那歸種位。平等性智
方現前。正謂第七無力斷惑。全仗第六識也。故頌
云。分別二障極喜無。六七俱生地地除。第七修道
除種現。金剛道後等皆無。故第七得成無漏者。第
六之力也。後十地中。執未斷等者。謂第七識雖斷
分別。後十地中。俱生未滅。有漏位中。智有間斷。至
法雲後。斷二障種。得究竟轉。與淨第八。互為所依。
相續而轉。盡未來際。問。妙觀察智何位現起。答。由
第六識因中。分別我執。續諸生死。故見道時。斷分
別障種。生空智果。方得現起。自見道後。即用此智
斷盡俱生。名無學位。以二乘人不斷所知。無法空
智故。若菩薩於加行位終。初見道時。此智亦起。或
從二地巳上。入無漏觀。及入滅盡定。此智皆起。若
法空觀智。菩薩見道時。斷盡分別法執種。及斷俱
生一分法執。現起一分無分別智。從後二地。展轉
而上。除有漏觀生空智果。及入滅定。此智皆容現
起。此上六七二智。因中皆轉。非如鏡智。與成所作
智。必解脫道方得轉故故曰。六七因中轉。五八果
上圓。問。成所作智何位現起。一師言菩薩修道位
中。此智亦得初起。謂第六意識後得引故。於淨土
中起五識故。一師出正義云。此智必究竟位。方得
初起。以十地修道位中。尚依有漏異熟所變眼等
五根。此五色根。非無漏故。有漏五根。唯與有漏五
識。為不共依。為俱有依。為同境依。言不共者。即不
共五根。根唯為眼識依故。言必俱者。是俱有依根
識同時故。言同境者。即同境依。根識共同緣一境
故此三名異。俱是五根。皆三依中俱有依攝。所依
眼等既是有漏。不能發生無漏淨識。以無漏根識。
取境必明。有漏根識。取境必昧。由斯義故。此智要
得成佛時轉有漏異熟眼根等成無漏時。此無漏
智。方容現起。然有間斷。猶作意力。方得起故。非若
前三長時相續也。問。若此四智。本來具有。何故必
由五位。方得圓滿。答。此四智種性。雖皆本有。良由
二障所纏。未能發起。要藉資糧位中。聞大乘法資
熏擊起加行位中。上下尋思。人初地時。方得現行。
在修道位。漸漸增長。至究竟位。方得圓滿。不增不
減。盡未來際。問。此四不減可爾。何故不增。答。此四
但從本有無漏種生。不復更熏無漏種子。若許熏
種。則應後佛四智劣於前佛。前佛四智。勝於後佛
以前佛先熏。後佛後熏故。佛地論云。如是四智相
應心品。種子本有。無始法爾。不從熏立。名本性住
種性。發心以後。外緣熏發。漸漸增長。名習所成種
性。初地巳上。隨其所應。乃得現起。數復熏習轉增
轉勝。乃至證得金剛喻定。從此巳後。雖數現行。不
復熏習。更令增長。功德圓滿。不可增故。持種淨識。
既非無記。不可熏故。前佛後佛。功德多少。成過失
故。次明四智所緣。問。此四智。於妙用時。各緣何境。
曰。大圓鏡智。有義但緣真如為境。以無分別。非後
得故。又行相所緣不可知故。不緣一切。有義緣一
切法。以圓鏡智無不照故。引莊嚴論。證緣一切境
引佛地經。證現一切影。又此下。例明。謂因中緣三
類境。果上亦爾。因中行相所緣。俱微細故。說不可
知。果上亦爾。非謂無分別故。說不可知。此智亦緣
一切世俗境故。亦如因中阿賴耶識。能緣俗故。緣
真如境。是無分別智攝。緣俗諦境。是後得智攝。問。
根本後得。是一是二。答。其體是一。隨用分二。用此
而緣真如。即名根本用此而緣俗諦。即名後得。問。
二智既是一體。起無前後。何名後得。答。由證真故。
有根本。由了俗故。有後得。了俗必由證真。故假立
前後非謂先根本而後得也。其餘平妙二智。亦分
為二。准此應知。平等性智。有義唯緣淨八。即如後
七緣染八故。有義唯緣真如。十平等性。即真如故。
而正義則徧緣真俗為境。引佛地緣。證緣真如。引
莊嚴論。證緣俗諦。十種平等。前巳具引矣。妙觀察
智。觀一切法自相無礙。即依他起。是緣俗諦。後得
智攝。觀一切法共相無礙。即圓成實。是緣真諦。根
本智攝。成所作智有義但緣五現在境。不緣過未。
有義徧緣三世諸法。為佛地經說此智能起作三
業諸變化事。決擇有情心行差別。領受去來現在
等義。若不徧緣。何有如此所說功能。然此心品。作
意起故。數有間斷故所緣法少多不定。故莊嚴論
且說五根於五境轉。不言此智唯緣五境。故不相
違。此智必假作意之力。方得生起。由度生故。緣俗
諦境。方起變化三業故。此智唯後得攝。不通根本。
以前三依心根故二智俱通。此智但依色根。故唯
後得。故曰。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也。
問。此四智既同徧緣真俗境者。即其妙用。亦應無
別。何故各分為四耶。答云。雖皆徧能緣一切法。而
用有異。謂圓鏡智。現自受用身。自受用土。持無漏
種。與因中第八緣境同。平等智品。為十地菩薩現
他受用身。他受用土。成所作智。能現化身化土。觀
察智品。觀察自他功能。自他過失。隨根大小。施大
法雨。決斷眾疑。利益有情。如是等門。差別多種。故
分為四。此四下。總結。謂此四智。皆是菩提所生得
攝。此所生得。總名菩提。及前四種涅槃。名所顯得。
雖有菩提涅槃所生所顯之別。然皆攝在前科所
轉得中。問。轉依位中總有四種。何故此中但取二
所轉得。不取前三。答。以頌中說證得轉依。故但取
所轉得中二種得也。以此二得。皆證得故。問。此修
習位。說能證得。是因證位。是果證位。答。是約因中
將證位說。非是果上巳證位攝。通上第四修習位
竟。】
「後究竟位其相云何(至)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五究竟位。此問及頌答。乃世親之文。為第三十頌。
從上修習。至此究竟。故曰究竟。金剛心後解脫道
中。盡未來際。皆此位攝。雜集云。何等究竟道。謂依
金剛喻定。一切麤重永巳息故。一切戲論永巳斷
故。永證一切離繫果故。從此次第無間轉依證得
盡智。及無生智。十無學法等。】
「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至)皆悉具足而純無漏。」
【此下。護法等解釋頌意。分二。初正釋。後別明。正釋
中。先釋頌初句。言前位中所轉得。即是此中究竟
位相也。頌中此字。即牒前位二轉依果。此果即是
究竟位中無漏界攝。言無漏界者。謂五住究盡。二
死永亡。無量淨德。一時圓足。無有漏失。故名無漏。
言界者。是藏義。以能含藏智慧光明總持禪定及
神通等大功德故。亦是因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
利樂事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為五乘也。問云。涅
槃真如。是清淨界可唯無漏。菩提智品。原是色心。
何唯無漏耶。答云。四智心品。雖屬色心。非苦集諦。
道諦攝故。唯無漏攝。謂佛地中所有一切功德身
土總持智慧神通等事。皆是四智無漏種生。以永
捨盡有漏種故。問。法報二身。固是無漏道諦所攝。
諸變化身。定有生死。豈亦道諦攝耶。答。雖其示現
作生死身似乎苦諦。業煩惱等。似乎集諦。而有漏
種。巳斷絕。故實是無漏。道諦所攝。難云。集論等說
十五界等。唯是有漏。若如來三身四智。皆是無漏
攝者。豈如來無五根五識五外界等乎。釋此一難
有二師義。第一師。即佛地論正義。彼謂如來功德
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無。非心所測。非口所宣。是
無漏界攝。非界處法攝。故與集論。理不相違。第二
師。謂如來根境妙定所生。是無漏法界色攝。以佛
非是有漏五識界攝故。集論所說有漏五識。定非
佛有。問。五根五境。定依識變。何故根境。非五識攝。
答。雖根境定依識變。然麤細有異謂如來無漏細
五境。不同有漏麤五境故。無漏五識。不同有漏五
識界故。以經說無漏者。佛心在定故。論說有漏者。
五識散亂故。問。如來根境。既非五識攝。成所作智
亦不應與五識相應。是與何識相應耶。答。成所作
智。與第六相應。仗。彼引起變化三業故。問。若爾。與
妙觀察有何差別。答。彼觀察智。觀察色心諸法自
共相等。此成所作。緣事相境。起三業化。故不同也。
問。此二既有差別。應不並生。以一類二識。不俱起
故。如何說言。與彼相應而得引起。答云。不許並起。
理固宜然。體一用分。俱亦何失。或成事智。不但與
第六相應。亦與第七淨識相應。以成所作智。依五
色根。緣五塵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別故何謂差別
耶。謂淨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攝。起變
化身土。是成事品攝也。問。若成所作智。既與五七
淨識相應。豈不此品。亦得攝五識耶。答。非是轉彼
五識得成智體。而彼智體。即是彼識所攝以彼識
智轉未轉位各有體故。即如轉生死而為涅槃。不
可謂彼涅槃即是生死。以生死涅槃。轉未轉位。各
有體故。是故於此。不應為難。第三師謂如來身土。
如其所應。攝在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中。而此三科。
生佛共有。如來無漏。眾生有漏。各不相濫。論說十
五界唯有漏者。乃依二乘麤淺境說。非依大乘。故
不該一切。何以言之。謂餘成就十八界中。唯有意
根。意識。法塵。通無漏攝。餘十五界名為有漏。故云
麤淺。非謂如來。亦是有漏。佛所成就一十八界。雖
皆無漏。而非二乘所知境界。故集論除去後三。但
言十五界唯是有漏也。然餘處說佛功德身土。純
是無漏。非界處等有漏所攝者。此義亦謂如來界
處等。純是無漏。非是二乘劣智所知界處等相。故
言非也。理應如此。所以者何。以五蘊法攝盡有為
故(無為之蘊。非二乘所知)。以界處法。攝盡世出世間一切法
故(法外之界處。非二乘所知)以世出世法。不出三科故。若離三
科之外。別有法者。是十八界外有十九界。十二處
外有十三處。五蘊之法有六蘊。然十九界。十三處
六蘊等。於龜毛兔角。是佛所遮。不許有故。故知佛
亦不離蘊處界等也。若謂絕諸戲論。便非界處等
攝者。即此所說無漏界安樂善常等。豈非戲論乎。
亦不應說。又處處。說轉無常蘊而得常蘊。轉無常
界而得常界等。此豈非如來蘊界處攝耶。故知言
如來非蘊界攝者。謂非二乘劣智所知蘊處界相。
故密意說為非爾。非了義之說也。又說五識性散
亂者。亦說餘乘成就有漏五識。非謂如來無漏五
識。故知如來蘊處界等。皆悉具足。純無漏攝。故曰。
此即無漏界也。】
「此轉依果又不思議(至)非諸世間喻所喻故。」
【二釋不思議三字。此轉依果。不但名無漏界。又名
不思議。超過尋思言議道故。總釋不思議。微妙甚
深自內證故。即非尋思所得。非諸世間喻所喻故。
即非言議所及。】
「此又是善白法性故(至)善種所生無漏善攝。」
【三釋善字。淨為白。染為黑。故曰白法。下以涅槃釋
善。自性清淨法界。遠離生死染污法故。最寂靜故
極安隱故。一切魔境。不能動故。下以菩提釋善。四
智心品。妙用無方故。最極善巧方便故。下雙釋。以
此菩提涅槃種子。皆有順益相故。皆與不善相違
故。難云。論說處等。不惟無記。實通三性。如來豈無
五根三境。如所示現作生死身。即有漏無記相。如
所示現業煩惱等。即有漏不善相。今言唯善。何哉。
答云。此中三釋。廣說如前。一謂一切如來功德身
土等法。皆是滅道所攝故。二說佛土等。非苦集攝
故。三謂如來無漏識中所變有漏無記不善。皆是
無漏種生故。故三類境。唯是善性。】
「此又是常無盡期故(至)窮未來際無斷無盡。」
【四釋常字。無盡期者。常之義也。清淨四句涅槃常
也。四智四句。菩提常也。問。菩提既是從所生得。非
如自性涅槃本來是常。從因生故既從因生。必從
因滅。既有生滅。豈得言常。且四智心品。皆屬色心。
不見色心。非無常者。而言無斷無盡者何耶。答。四
智心品。雖從因生。由本願力。所化有情。無盡期故。
窮未來際。無斷無盡。有常義耳。】
「此又安樂無逼惱故(至)故二轉依俱名安樂。」
【五釋安樂二字。無逼故安。無惱故樂。清淨三句。涅
槃之安樂也。四智三句。菩提之安樂也。永離體害
者。離體自無逼惱。離害安樂有情。此二自性。能自
安樂。亦能安樂一切有情。以故二果。並名安樂。】
「二乘所得二轉依果(至)二轉依果皆此攝故。」
【六釋解脫身大牟尼名法。言在二乘名解脫身。在
大牟尼名為法身。二乘雖得二轉依果。唯斷煩惱。
未斷所知。以無利生諸功德故。故云無殊勝法。伹
離煩惱縛。脫分段生死。故所得身。但名解脫。若大
覺世尊。五住盡而二死亡。四智成而八識轉於一
切法。成等正覺。默證無言寂滅之理。故名大牟尼。
此牟尼所證涅槃菩提二轉依果。永離二障。非解
脫身。名為法身。以有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
法。所莊嚴故。名為法身。何謂身耶。曰。由此菩提智
體圓具無量大功德聚故。依聚義。總說名身。何謂
聚耶。曰。以此法身。五法為性。佛地經云清淨真如。
及四智品。名為五法。以清淨法界。名為涅槃。四智
心品名為菩提合此二種。名為法身。不獨一種清
淨法界名法身也。以二轉依。攝此五法。五法皆是
法身攝故。無量無邊大功德法者略說有九。頌曰。
無量諸解脫。勝處與徧處無諍妙願智。無礙解神
通。諸相好清淨。及諸力無畏。不護與念住。永斷諸
習氣。無忘失妙法。及如來大悲佛不共德法。一切
種妙智。力。即如來十力。一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
力。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鉢底智力。四根上下
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徧趣行
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
無畏。即四無畏。一一切智無畏。二漏盡無畏。三說
障道無畏。四說苦盡無畏。等者等餘七事。廣說如
深密經。及顯揚論第四。】
「如是法身有三相別(至)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七別明法身分七。一正明法身三相。此將一法身。
就體相用分為三身。自性身是體。受用身是相。變
化身是用。佛地經頌云。自性法受用。變化差別轉。
彼經論云。雖諸如來所依清淨法界體性。無有差
別。而有三種種相異。轉變不同。故名差別。頌言自
性法者。即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
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頌言受
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
頌言變化。即是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
現種種變化事故。問。自性身以何為體。曰。即是如
來自性清淨法體。是報化二身所依止故。由彼離
名離相。絕言絕思。具足無邊真常功德。是一切法
平等真實之性故。何又謂之法身。曰。諸功德法所
依止故。普潤大師云。軌持為法。依止名身。何以知
之。光明疏云。法名可軌。諸佛軌之而得成佛。摩訶
衍云。湛湛絕慮。寂寂名斷。能為色相作所依止。以
是知之。問。寂寂名斷。安曰法身。曰。法實無名。為機
詮辯。召寂寂體。強稱法身。問。湛湛之體。當同虗空。
曰。凡所有相。皆是非相。覺五音如谷響。知實無聲。
了萬物如夢形。見皆非色空有不二。中道昭然。不
可聞無。謂空斷絕。何謂受用身。曰。能全自他受用
種種大法樂故。此有二種一自受用。一他受用。何
謂自受用。曰。謂人所不知。唯佛自知。唯佛自證故。
即是三大阿僧祇脩習無量福慧資糧。莊嚴法性。
所生無量真實功德。以得大圓鏡智。證得圓滿報
身。充徧華藏世界海中。湛然常住。恒自受用。廣大
法樂故。又何義故。名為報身。曰。三無數劫修所得
故。名為報身。唯此是實。後皆應身。普潤云。報謂果
報。三祇修因所得果故。身者。依止相續二義名身。
依止義者。有為功德所依止故。相續義者。盡未來
際。無斷期故。此云所起無邊真實功德。相續湛然
盡未來際。即依止相續義也。何謂他受用。曰即是
如來以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為十地菩薩
現通說法。決擇羣疑。令彼菩薩受用大乘法樂故
此有十重。被十地機之所現故合此二種。名受用
身。何謂變化身。曰。無而歘有。謂之變化。聚化五蘊。
名之為身。即是如來。以成所作智。所變無量隨類
化身為地前菩薩。及彼二乘異生。隨機說法。令彼
各各皆得利樂前受用身。自他俱利。此變化身。純
是利他。此有三類。一大化身。二小化身。三隨類化。
大化身者。千丈大身。王大千界。被地前機小化身
者。丈六金身。王一四天下。二乘凡夫是所被機。隨
類化者。猿中現猿。鹿中現鹿。或狗凡羅現三尺身。
城東老母指掌所現。亦屬隨類。如上三身。總是牟
尼所證五法為性之法身也。攝大乘論云。若無自
性身。應無法身譬如眼根若無法身。應無受用身。
譬如眼識。應知此中。所依能依。為同法喻。若無愛
用身巳入大地諸菩薩眾。應無受用法樂若無受
用法樂。菩提資糧應不圓滿。譬如見色。若無化身。
勝解行地諸菩薩眾諸聲聞等。劣勝解者最初發
趣。皆不應有。是故決定應有三身。又云。何故受用
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見故。二無量
佛眾會差別可見故。三隨勝解見自性不定可見
故。四別別而見自性變動可見故。五菩薩聲聞及
諸天等種種眾會間雜可見故。六阿賴耶識與諸
轉識轉依非理可見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應
道理。何因變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謂諸菩
薩從久遠來得不退定。於覩史多及人中生。不應
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常憶宿住書算數印工
巧論中及於受用。欲塵行中。不能正知。不應道理
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巳知惡說善說法教。往外道
所。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巳能善知三乘
正道。修邪苦行。不應道理。又諸菩薩捨百拘胝諸
贍部洲。但於一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不應道理。
若離示現成等正覺。唯以化身於所餘處施作佛
事。即應但於覩史多天成等正覺。何不施設徧於
一切贍部洲中同時佛出。□不施設。無教無理。雖
有多化。而不違彼無一如來出現世言。由一四洲
攝世界故。如二輪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頌。佛微細
化身。多處胎平等。為顯一切種。成等覺而轉。為欲
利樂一切有情。發願修行證大菩提。畢竟涅槃。不
應道理。願行無果。成過失故。佛受用身及變化身
既是無常。云何經說如來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
故。又等流身。及變化身。以恒受用無休癈故。數數
現化不永絕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如來身常。應
知亦爾。】
「以五法性攝三身者(至)無根等用故不說有。」
【二五法攝三身佛地論云。有五種法。攝大覺地。何
等為五。所謂清淨法界。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
察智。成所作智。有義清淨真如。與圓鏡智。攝自性
身。不等性智。妙觀察智。攝受用身。成所作智。攝變
化身。經說真如是法身故。論說轉去阿賴耶識得
自性身。大圓鏡智。轉第八得。故知前二攝自性身。
平等性智。如餘論說。能於淨土。隨諸菩薩所樂。示
現種種佛身。妙觀察智。亦如論說。於大集會能現
一切自在作用。說法斷疑。又說轉去諸轉識。得受
用身。故知中二攝受用有。佛地經說成所作智起
諸化業。莊嚴論說成所作智於一切界發起種種
無量難思諸變化事。故知後一攝變化身。又佛三
身。皆十義中智殊勝攝。故知三身。皆得有智。有義
初一攝自性身。四智自性。相應共有。及為地上菩
薩所現一分細相。攝受用身。若為地前諸菩薩等
所現一分麤相化用。攝變化身。問。清淨真如何唯
自性不攝鏡智。曰。諸經皆說清淨真如為法身故。
讚佛論說如來法身無生滅故。莊嚴論說佛自性
身本性常故。金剛般若論說受持演說彼經功德。
於佛法身為證得因。於餘二身為生因故。諸經論
說。自性法身。生佛共有。遍一切法。猶如虗空。不屬
形相不屬有為。非色心法故。鏡智是色心法故。問。
若爾。何故攝論說轉去藏識得自性身。答。由轉去
第八識中二障種子。顯露法身。不說法身。即圓鏡
智。又說智殊勝中具法身者。是說四智依止法身。
以法身即彼實性故。不謂三身。皆有實智。自性法
身。雖具真實無邊功德。非有為故。不可說為色心
等物。故非鏡智所攝。應說鏡智所起真實功德。及
極圓清淨常遍色身攝自受用。平等所起微妙淨
功德身。攝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現隨類種種身相。
攝變化身。問。云何而知鏡智攝自受用耶。答。莊嚴
論說大圓鏡智。是受用佛故。以彼轉前七識得真
實受用故。問。鏡智得稱受用佛者。亦是轉捨藏識
而得受用。何故却言轉轉識耶。答。雖轉藏識亦得
受用。然論正說轉去藏識得顯自性法身。故於得
受用處。略而不說。又說自性法身。無生無滅。性無
轉易。猶如虗空。唯證因得。非生因得。無相無為。非
色心故。故非圓鏡所攝。圓鏡既與自性法身相違。
若非受用。屬何身攝。況受用身。攝如來三阿僧祇
修集無量不共有為真實功德。及證極淨常遍色
身故。四智品中實有色心者。皆受用攝。問。他受用
身。與變化身。亦有色心。何故圓鏡不攝。答。他受用
身。與變化身。皆為利益有情。方便示現。而非真實
四智為體。雖有說言智殊勝故。具攝三身。而似智
現。非是實智。或依根本實智。方便現起。假說智名。
而體非實。故言智殊勝故。具攝三身。非謂三身。皆
有實智。故經但說二智。能現二身。不說二身。即是
二智。故知二智。皆是自受用攝。問。既四智品實有
色心。皆是自受用攝。若他受用。與變化身。既無真
實色心。云何說法利生。答。然此二身。雖無真實心
心所法。而有化現心心所法。問。心心所法。本無形
質。何能化現。答。無上大覺。能以不思議神力。化現
無形質法。若不能化現無形質法。云何如來示現
貪瞋等。如來三毒。久巳斷故。云何聲聞及異生等。
皆能知如來心。以如來實心。即等覺菩薩。尚不能
知其少分。況降斯以下者。而能知耶。故知聲聞及
異生等所知者。皆是如來化心耳。由斯義故。經說
如來化無量類眾生身。即能現無量類眾生心也。
又說如來成事智能化身口意三業等。又說變化
有依他心。謂依他實心以為本質復自變現心心
所假相分。而為眾生所緣之境。故知眾生所知所
見者皆是如來似相分法。非真如來。以真如來。非
心可知。非相可見。故佛地論云。如來智上。現此麤
相心心法等一切功德。令諸下位能現了知。若不
爾者。二乘異生。云何能知如來所有心心法等功
德差別。云何如來久巳成佛。復能現作具貪瞋等
種種化身。餘經亦說化無量類皆令有心。又說化
身亦名有心。亦名無心。有依他心。無自依心。故謂
化心等依實心現。但實心上相分。似有緣慮等用。
如鏡中火。無別自體。隨眾緣生。如餘心等。餘處雖
說無化心等。以無實用如實心等。變化色等有實
作用。如實色等。故徧說有。由化心等麤相顯現。易
了知故。乃至猨猴。知如來心。若佛實心。諸大菩薩。
亦不能了。又云心化唯二。一自身相應。謂自心上
化現種種心及心法影像差別。二他身相應。謂令
他心亦現種種心及心法影像差別。此並相分似
見分現。有義定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名化自分。
加被有情。令愚昧者。解深細法。令夫念者。得正憶
念。名化他心。然心無化。無形質故。如論說言。心無
形故不可變化。又說化身。無心心法。此就二乘及
諸異生定力而說。彼定力劣。不能化現無形質法。
諸佛菩薩不思議定。皆能化現若不爾者。云何菩
薩現貪瞋等。云何聲聞及傍生者。知如來心。云何
經說化無量類皆令有心。云何上說諸化意業。云
何經說有依他心。但諸化色。同實色用化根及心。
但有相現。不同實用。又就下類。故作是說。若爾。云
何不化非情令心相現。非情巳是心等相分。云何
復令有心相現。若心相現則名有情。非非情攝。是
故化心但說二種。】
「如是三身雖皆具足(至)利樂他用化相功德。」
【三三身功德。謂自性身。具有真常真樂真我真淨
四種功德。常者。不生滅故。樂者。無若集故。我者。極
自在故。淨者。無垢染故。離諸雜染者從本巳來一
切染法不相應故。眾善所依者。具足無量性功德
故。由其自性如如平等。故無色心等相用差別。以
相用差別。生滅門顯。故起信云。是心真如相。即示
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
相用故。若自受用身。四智所攝。故能具足無量圓
淨常徧妙色心等真實功德唯是自巳受用故。若
他受用。及變化身。唯隨菩薩聲聞異生等意樂變
現。似色心等。化相功德。令彼得大利樂。得大受用。
故佛地論云。如是三身。為有各別諸功德不。如來
法身。清淨真如轉依為相。真實善有。本性清淨。遠
離一切雜染法故。一切功德所依止故。一切功德
真實性故。說名具足一切功德。無有色心差別功
德。佛受用身。具足一切色心等法真實功德。及為
他現化相功德。佛變化身。唯具一切現色心等化
相功德。是故三身皆說具有過殑伽沙數量功德。】
「又自性身正自利攝(至)唯屬利他為他現故。」
【四三身二利。佛地論云。又自性身。寂滅安樂正屬
自利功德所攝。為增上緣。益眾生故。兼屬利他(以自
性身與諸有情。作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由自性身。生佛共有。故與眾生為增上緣。助令起發。所謂
眾生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又與二身俱利功德為所依故。
二利所攝。受用身者。具有二分。一自受法樂分。謂
三無數劫。修自利行。滿足所證色等實身。令自受
用微妙喜樂。二他受法樂分。謂三無數劫。修利他
行。滿足所證色等化身。為入大地諸菩薩眾。現種
種形。說種種法。令諸菩薩。受大法樂。由此二分。或
說此身。唯自利攝。或說此身。唯利他攝。或說俱攝。
皆不相違。變化身者。唯為利他。現諸化相。故利他
攝。】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至)能依身量亦無定限。」
【五身土相依。法身所依。依法性土。唯一法性。寧分
身土耶。曰。能依義邊。名之為身。所依義邊。名之為
土。又與身為性。名法性身。與土為性。名法性土。即
三土三身之真性也。佛與眾生。平等共有。眾生未
證佛巳證故。故云。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
性相異故。謂法性屬佛。為法性身。法性屬法。為法
性土。性隨相異。故云爾也。清凉疏問云。法性身。法
性土。為別。不別。別。則。不名法性。性無二故。不別。則
無能所依。答。佛地論云。唯以清淨法界而為法身。
亦以法性而為其一。性雖一味。隨身土相而分三
別。智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為佛性。在非情數中。名
為法性。假說能所。而實無差。此佛身土。皆屬真如。
俱非色攝。問。身土固知無差。亦有形量可說否。答。
雖不可說形量大小。而隨事相。其量無邊。以變化
等三身三土。事既無邊。與之為性。豈有邊耶。譬如
虗空。能徧一切色非色處。此通喻身土也。量云。虗
空形量無邊。徧一切處故。喻如虗空。自受用身。還
依自受用土。謂圓鏡智相應淨識。即果位第八。此
是依因。依此頓變故。由昔所修下。此是行因。從初
成佛下。辨其果相。初明豎長。周圓下。明其橫廣。謂
圓鏡智相應無垢淨識之所變現。由昔三阿僧祇
劫。修十勝行。為淨土緣。故初成佛時。以彼淨識。變
現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盡未來際。相續
無窮。自受用身。依止此土。此土即華藏莊嚴世界
也。如淨下。明身土量等。此淨土無量。身量亦爾。故
起信云。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
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有無邊
不可窮盡。所以者何皆是無量劫來。無量善根。所
引生故。功德下。明身及土。徧一切處。問。功德隨所
依身。智慧隨所證如。身土既無邊際。功德智慧亦
有大小邊際否。答。意如文。他受用身。亦依他受用
土。謂平等智相應淨識。大慈悲力之所變現。由昔
因中修利他行。為淨土緣。故成佛時。不捨利他。隨
彼十地菩薩所宜。以平等智。大慈悲力。變為淨土。
大小勝劣。形量不定。他受用身。依止此土。所依之
土。既無定量。能依身量。亦復乃爾。若變化身。即依
變化土。謂成所作智。大慈悲力之所變現。亦由往
昔修利他行為淨穢土緣故成佛時。隨地前菩薩。
及聲聞異生等所宜。以大慈悲力。化為佛土。淨穢
大小。形量不定。此變化身。依此土住。土既無定。身
量亦爾。開蒙。問。報身體。答。四智菩提。無漏五蘊。問。
報土體。答。無漏色蘊。問。能所依。答。根根塵塵。徧周
沙界。情器有異。情為能依。屬報身。器為所依。屬報
土也。此實報土。問。他報土。答。隨所被機。勝劣大小。
悉皆不同。然唯淨土。問。變化土。答。亦隨所被大凡
小聖。各隨業力。淨穢大小。所見不同故肇公云。佛
土淨。豈待變而後飾。蓋是變眾人所見耳。是以眾
生見為土石。皆是自業所起。菩薩純是妙慧。即是
真智所為。離凡聖心。無真俗境。大經云。或現童男
童女身。天龍及與阿修羅。乃至摩睺羅伽等。隨其
所樂悉令現。】
「自性身土一切如來(至)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六明共不共。問。此四佛土。一切如來皆共耶。有不
共耶。答。自性身土。一切諸佛共證。體無差別。故可
言共。報身報土。雖是諸佛各隨自巳淨識所變遍
一切處不相障礙。亦可言共。餘二身土。隨諸如來
所化有情。有共不共。若共化者。其土必共。若獨化
化者。其土不共。云何共化。謂諸如來同在一處。同
此一時。各各變身變土。而身土形狀。各各無異。不
相障礙。互相錯雜。為增上緣令彼所化眾生。各各
於自識上變現諸佛共化身土相分。而為所緣。而
諸眾生。各各自謂於此一土有一佛身。現通說法。
饒益我等。此名諸佛共化身土。言不共者。唯一佛
身變一佛土。問。一身一土。足以利生。何用諸佛。共
化身土。答。諸有情類。從無始來。同具佛種。共有佛
性。法爾與諸佛互相繫屬。或多類眾生因緣。唯屬
一佛化者。故唯一佛。隨所化眾生變一身一土而
引導之。不用多佛共化。或一類眾生因緣屬多佛
共化者。故諸佛隨所化眾生。同時同處。各各變身
變土。而化導之。由此義故。諸佛隨所化有情。有共
不共。若不爾者。多佛久住世間各各現身現土。空
事勤劬勞苦實為無益。何以故。以一佛即能利益
一切眾生故。佛地論云。一切如來所化有情。為共
不共。有義皆共。以一一佛。皆能化度一切有情。福
德智慧。一切平等。三無數劫。勤修行願。同為拔濟
一切有情。求菩提故。如說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
佛。有義不共。以佛所化諸有情類。本相屬故。是故
如來底沙佛時。曾與慈氏同為弟子。佛觀釋迦所
化有情。善根先熟。慈氏所化。善根後熟。又觀慈氏
因行先滿。釋迦後滿。遂於一處入火光定。令釋迦
見。七日七夜。不下一足。一頌讚嘆。令超慈氏在前
成佛。又佛將欲入涅槃時。作如是言。我所應度。皆
巳度訖。又契經說佛涅槃時。觀一所化現在非想
非非想處。當生此間。應受佛化。留一化身。潛住此
界。先所受身。現入涅槃。彼從非想非非想沒。來生
此間。佛所留化。為說妙法。成阿羅漢。爾時化身方
沒不現又諸經中處處宣說能化所化相屬決定。
是故諸佛所化不共。如實義者。有共不共。無始時
來。種性法爾更相繫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菩薩
因時。成熟有情。亦不決定。或共不共。故成佛巳。或
共化度。或別化度。若所化生一向共者。何須多佛。
一佛能化一切生故。唯應一佛常住世間教化眾
生。餘佛皆應入永寂滅。佛亦不應化餘眾生令趣
大乘。以無用故。但應化彼令得三乘入永寂滅。以
易得故。誰有智者。捨易就難。然燈助日。是故所化
非一向共。若所化生一向不共。菩薩不應發弘誓
願。歷事諸佛。修學大乘蘇達那等。亦不應事多善
知識。諸佛不應以巳所化付囑後佛。如是等事。皆
悉相違。是故不應一向不共。雖一一佛有化一切
有情功能。然諸有情。於無緣佛。不肯受化。亦不見
聞。雖一一佛盡未來際常住世間。教化無量諸有
情類而隨所宜。現種種化。或現等覺。或現涅槃。或
名釋迦。或慈氏等。隨一化相所度有情。言皆度訖。
生非想者。宜見釋迦化相得度。故留化待。亦不相
違。若諸如來同一所化。何佛現前而化彼耶。諸佛
皆有悲願力故。不可一化餘皆止息。但有緣佛。同
處同時。後得智上各現一化。其狀相似。不相障礙。
更相。和雜。為增上緣。令所化生識如是變。謂見一
佛為現神通。為說正法。如是等事。不可思議。非唯
識理。不可解了。】
「此諸身土若淨若穢(至)不爾應無五十二等。」
【七釋身土有漏無漏。此約菩薩說。故佛地論云。如
是淨土。主既圓滿。應有輔翼。主必攝受輔翼者故。
諸大菩薩眾所雲集。諸聲聞等無如是事。謂初地
上諸菩薩眾。雖不能集諸佛自利受用淨土。而能
集會諸佛利他受用淨土。諸佛慈悲。於自識上。隨
菩薩宜。現麤妙土。菩薩隨自善根願力。於自識上。
似佛所生淨土相現。雖是自心各別變現。而同一
處。形相相似。謂為一土。共集其中。如是地上菩薩
淨土。為是有漏。為是無漏。有義無漏。謂自心中後
得無漏淨土種子願力資故。變生淨土。於中受用
大乘法樂以初地上諸菩薩眾。證真如理。得真無
漏。處真法流。住真淨土。常見諸佛。故所變土。是真
無漏。道諦所攝。有義有漏。謂自心中加行有漏淨
土種子願力資故。變生淨土。於中受用大乘法樂
以彼菩薩。雖證真如。得真無漏。而七地來。煩惱現
起。乃至十地。尚有修斷。煩惱種子。及所知障。第八
識體。能持彼故。現受熏故猶是有漏。無記性攝。有
為無漏。道諦所攝。決定是善。若十地中。第八識體
是無漏善。應知佛地不能執持有漏種子。不應受
熏第八識體既是有漏無記性攝。所變淨土。云何
無漏善性所攝。又一有性。無二實身。其身爾時既
是有漏。所依淨土。云何無漏。是十地菩薩淨土。是
妙有漏。苦諦所攝。如實義者。十地菩薩自心所變
淨土有二。若第八識所變淨土。是有漏識相分攝
故。是有漏身所依處故。雖無漏善力所資熏。其相
淨妙。而是有漏苦諦所攝隨加行等。所現亦爾。若
隨後得無漏心變淨土影像。是無漏識相分攝故
從無漏善種子生故。體是無漏。道諦所攝。言蘊等
者。即無漏五蘊。一無漏淨戒。名為戒蘊。二無漏定
名為定蘊。三無漏慧。名為慧蘊。四無學勝解。名解
脫蘊。五無學正見。名解脫智見蘊。前三是因。後二
是果。五蘊法界。一切三乘功德所依。通學無學。無
學圓滿。戒定慧三法因緣雜引生故。學位分得。戒
定慧三。隨用一性所引生故。蘊等同異。滿分淨染。
類此應知。第八有漏所變身土。亦是有漏。後得無
漏所變身土。亦是無漏。故言同也。第八所變。不同
後得。後得所變。不同第八。故言異也。不爾者。牒前
一往所談身土。皆是隨機變現。若不變現。則又何
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建立也哉。】
「然相分等依識變現(至)心與心所定相應故。」
【牒上依識變現。總結成唯識義。相分等者。等見分。
相見俱依自證起故。非如識性依他中實。依他雖
假。而中則圓成實性。故云中實也。相分等依識變
現。即世俗唯識。識性依他中實。即勝義唯識。故云
不爾。唯識理應不成。內境即相分。或許識與相分
俱實有故。或識與二分俱依他起故。依他則虗。圓
成則實。如識性言。俱無不可。此上。釋識字也。唯遮
境有者。但遮心外境無不遮內境不離識相分是
無不然。真如亦應非實。以真如是本智所緣。亦名
內境故。此上。釋唯字也。問。內境與識。既並非無。如
何但言唯識。不言唯境識耶。答曰。以境名通於內
外故。謂有離心境。不離心境。恐濫外境。但言唯識。
為諸愚夫迷執外境。起惑造業。受生死苦。不解觀
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出輪
迴苦。非謂內境相分如外都無也。或相見分皆識
為性。真如亦是識之實性。由無始來。內因外緣重
習力故。展轉現起。似多分生。總此三分。故言唯識。
故除識性。無別有法。問。唯識性。與唯識。有何同異。
答。各有二義。且唯識性二義者。一者虗妄唯識性。
即徧計性所遣清淨。此云相分等皆識為性。由熏
習力似多分生者是也。二者真實唯識性。即圓成
實性。所證清淨。此云真如亦是識之實性者是也。
唯識二義者。一世俗唯識。即依他起。所斷清淨。上
言相分等依識變現者是也。二勝義唯識。即圓成
實。所得清淨。上言識性依他中實者是也。又言唯
識性相不同。相是依他。唯是有為。通漏無漏。性即
圓成。唯是真如。無為無漏。十卷之義。収攝於此。】
「此論三分成立唯識(至)乃得圓滿非增減故。」
【此釋論名。言三分者。有四。序正流通一也。略廣位
二也。境行果三也。相性位四也。以此三分。成立唯
識。故曰成唯識論。顯唯識理。極明淨故。亦曰淨唯
識論。此本論原為世親菩薩。撮取瑜伽要義。成三
十頌。今此論文。由三十頌。成立教理同果性相真
妄徧實有為無為一切諸法。皆是唯識。如是發明
唯識之理。乃得圓滿不增不減。故本論名三十論
焉。】
「巳依聖教及正理(至)願共速登無上覺。」
【此即三大分中第三釋結施願分。前二句。即釋結
也。後二句。即施願也。】
成唯識論卷第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