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證義

成唯識論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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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現在前時一切頓斷。若是俱生煩惱現行亦從

加行位中漸漸降伏。自登初地。以至八地伏盡不

行。如阿羅漢者。集論云。此諸菩薩。雖未永斷一切

煩惱。然此煩惱猶如呪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

惱過失。一切地中。如阿羅漢巳斷煩惱。應有問云。

既如阿羅漢。令永不行。如何前四猶起我見。七地

巳前猶起貪瞋等耶。故此答云。由故意力。謂六地

之前。容有出觀。尚有悞起。七地之中。常在無相。為

化眾生。故意而起。起不為失。八地以上。無功用行。

化利有情。巳得任運。無煩故意。畢竟不行。以八地

得相土自在。九地得心自在。十地得法自在故。問。

所知種現。何位伏斷。答。若是分別所知種子。亦在

初地真見道時。與煩惱種剎那頓斷。若是分別所

知現行亦在資糧加行位中漸漸降伏若是俱生

所知種子。於十地中漸次斷滅。直至等覺位中金

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剎那中方永斷盡。若是俱生

所知現行。亦在資糧加行位中漸漸降伏。直至十

地方永斷盡。問。六七二識皆有所知。何地斷何。答。

若所知與六識俱者。八地巳上不復現行。無漏觀

心及生空智果。相續無間。故能與彼相違。若所知

障與七識俱者。第八巳上猶可現行。直至十地法

空智果現在前時。得法自在。彼障方伏。問。前五轉

識煩惱所知。何地伏斷。答。前五轉識俱生煩惱。雖

在因中未轉依位。由彼第六無漏觀心降伏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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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障不起。若是法執。五識中無。不須伏斷。問。何故

十地。修道位中。但斷所知障種。不斷煩惱。答。雖於

修道位中皆不斷煩惱種。斷所知時而彼煩惱麤

熏。亦漸斷滅。由此故言二障麤重。一一皆有三位

斷義。三位者。一見道位。頓斷分別二障種子。二修

道位。漸次伏斷俱生煩惱所知種現。三金剛道位。

能永斷盡二障種子。問。前巳分十地。何又言三位

則資糧加行不斷麤重耶。答。雖諸位中皆斷麤重。

而三位顯。是故偏說耳。問。斷二障種熟頓熟漸。答

云。第七俱生煩惱所知二障種子。俱是頓斷。彼七

不能入生空觀。故無漸斷。二乘出三界。菩薩第八

地。皆是將得無學果時。一剎那中。頓斷三界煩惱

障種。而所知障種。則惟菩薩將成佛時。一剎那中

一切頓斷。與煩惱種俱。故云一切也。以第七識俱

生所知。任運內執。無分別故。境惟一類。無麤細故。

故唯頓斷若六識中俱煩惱種。有頓漸斷。分別煩

惱障種。見所斷者。三乘見道位中。一切頓斷。俱生

煩惱障種。修所斷者。隨根利鈍。有頓有漸。一類鈍

根二乘。約七生斷。將三界分九地。每地分七品。預

流果人。斷欲界思惑。至第五品。名一來向斷第六

品。名一來果。以有三品餘惑。還來人間故。若斷至

八品。名不還向。斷盡九品。名不還果。以欲界惑盡。

不生人間。故不還果。寄生淨居。復斷上八地各九

品惑。至七十一品。名阿羅漢向斷盡後品。證羅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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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復有一類利根二乘。將三界九地。九九八十一

品思惑。合為一聚分為九品。雖有九品。一生別斷。

不待七生故九品者。謂耎道中道。上道。各有三品。

三道共有九品。雜集九云。耎道者。謂耎耎。耎中。耎

上。品道。由此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上上。上

中。上下。三品煩惱。中道者。謂中耎。中中。中上。品道

由此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中上。中中。中耎。

三品煩惱。上道者謂上耎。上中。上上。三品道。由此

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耎上。耎中。耎耎。三品

煩惱。如是耎中上品道。復各別分為耎等三。建立

九品。為顯修道所斷煩惱漸次斷故。復何因緣。耎

耎品道。能斷上上品煩惱。由此煩惱。於極猛利毀

滅慚愧無羞耻者身中。麤重現行。易可覺了。易可

分別。是故此上品煩惱。猶如麤垢。微少對治。即能

除遣。若下下品煩惱。在與上相違者身中。微隱現

行。難可覺了。難可分別。如微隱垢。大力對治。方能

除遣。由此道理。當知所餘能。治所治。相翻建立。亦

爾。言三界九地者。雜集十三云。界差別者。謂欲界

異生有學無學。如欲界有三。色界無色界亦爾。又

有欲色界菩薩。又有欲界獨覺。不可思議如來。言

一一漸次者。雜集十三云。預流果向補特伽羅者。

謂住順決擇分位。及住見道十五心剎那位。此中

意說。始從一座順決擇分。乃至未至初果。皆名預

流果向。預流果補特伽羅者。謂住見道第十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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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那位。即此見道。亦名入正性決定。亦名於法現

觀。問。誰於見道最後心位得初果耶。答。若於欲界

未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得預流果。謂次第者。雖

少分離欲。亦名未離欲。彼後入正性決定。至第十

六心位。得預流果。若倍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得

一來果。謂先用。世間道。巳斷欲界修道所斷六品

煩惱。名倍離欲。彼後入正性決定。至第十六心位。

得一未果。若巳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得不還果。

謂先用世俗道巳斷欲界修道所斷九品煩惱名

巳離欲。彼後入正性決定。至第十六心位。得不還

果。一來果向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中。巳斷欲界

五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見道後巳斷欲

界乃至中中品煩惱及住彼斷道故。一來果補特

伽羅者。謂於修道中。巳斷欲界第六品煩惱。安住

彼道。所以者何。由巳永斷永斷中耎品煩惱。斷道

究竟。建立此故。不還果向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

中。巳斷欲界第七第八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

何。由一來果後。巳斷欲界耎上耎中品煩惱。及住

彼斷道。建立此故。不還果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

中。巳斷欲界第九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

彼永斷欲界耎耎品煩惱。斷道究竟。建立此故。阿

羅漢果向補特伽羅者謂巳永斷有頂八品煩惱。

安住彼道。阿羅漢果補特伽羅者。謂巳永斷有頂

第九品煩惱。安住彼究竟道。合為一聚者。前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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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說預流補特伽羅。此有二種。一漸出離。二頓

出離。漸出離者。如前廣說。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

巳。依止未至定發出世間道。頓斷三界一切煩惱

品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阿羅漢果。品品別

斷者謂先頓斷欲色無色界修道所斷上上品隨

眠如是乃至耎耎品。頓斷三界者。如見道所斷。非

如世間道界地漸次品品別斷。此義以何為證。如

指端經說。諸所有色。乃至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

在。廣說乃至若遠若近。總此一切。略為一分。一團。

一積。一聚。如是略巳。應觀一切皆是無常。一切皆

苦。乃至廣說。依如是觀。但可建立初後二果。由此

二果。如其次第。永斷三界一切見修所斷煩惱。無

餘所顯。故不立第二第三兩果。由此二果巳見諦

者。唯斷欲界修道所斷。有餘無餘所顯故。詳此即

鈍利二根聲聞獨覺二乘也菩薩地中煩惱種子。

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剎那中三界頓斷。若是第

六識中所知障種。二乘無分。唯菩薩斷。若分別起

見所斷者。菩薩於初地初心一時頓斷。若俱生起

修所斷者。從初地修道。以至十地漸次而斷。生金

剛喻定現在前時。與前煩惱種子。剎那斷盡。入究

竟位。問。何故第七所知障種。一時頓斷。六識所知

障種。有頓漸斷。答。以第七識任運內緣。境無麤細。

類無差別。故得頓斷。此第六識。通緣內外。境有麤

細。類有差別。故麤者頓斷。細者漸除。緣外者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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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內者漸除也。下明兩乘斷障用功差別。若是鈍

根二乘。漸斷障時。必各別起無間解脫加行勝進。

或總或別。雜集九云。無間道者。謂有由此道無間。

永斷煩惱。令無所餘。所以者何。由此道無間。能永

除遣此品煩惱所生品類麤重。令無有餘又轉麤

重依。得無麤重是名修道中無間道。解脫道者。謂

由此道。證斷煩惱所得解脫。所以者何。由此道能

證煩惱永斷所得轉依故。勝進道者。謂為斷餘品

煩惱所有方便無間解脫道。是名勝進道。所以者

何。為斷此品後餘煩惱所有方便無間解脫道。望

此品是勝進故。名勝進道。又復棄捨斷煩惱方便。

或勤方便思惟諸法。或勤方便安住諸法。或進修

餘三摩鉢底諸所有道。名勝進道。無間斷惑解脫

證真故各別起加行勝進二道起時或總或別。若

是利根菩薩。漸斷障位。雖分斷無明。分證真理。以

智起惑除。非要別起無間斷惑。解脫證真。以加行

等四種斷道。剎那前後。皆具有故。雜集十四云。若

諸菩薩性是利根。云何復令修練根耶。謂令依利

耎根。引發利中根。復依利中根。引發利利根。故前

巳說一切菩薩性是利根。而復說於時時中應修

練根者。由於自種類。復有耎等三品後後相引發

故。說名練根。若異此者。諸利根種。性補特伽羅。應

根唯一品。諸菩薩等根品差別。應不可得。然有何

得。是故利根復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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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真如者一徧行真如(至)為令圓滿後後建立。」

【四十真如。一由斷異生性障。證徧行真如。謂我法

二空所顯真如。無有一法而不在故。梁攝論中。名

為徧滿。徧滿一切有為行故。意明無有一法非二

空故。謂一切法本是二空。非別有如。來徧諸法。然

則下之十如。豈不徧耶。豈復非是二空所顯。答云。

徧行之如。是如總相。下之九如。隨德別立。今當初

得。得於總相。以受別名。故清凉疏云。此地最初偏

證徧滿也。二斷邪行障。證最勝真如。謂此真如。具

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

為無邊德。萬行之中。戒為最勝。由具戒故。證最勝

如。謂此如理。最為勝故。如說離欲。名為最勝。故智

度論第十五云。大惡病中。戒為良藥大怖畏中。戒

為守護。死黑闇中。戒為明燈。於惡道中。戒為猛將。

死海水中。戒為大船。故云最勝。三斷闇鈍障。證勝

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故。

梁攝論云。從真如流出正體智正體智流出後得

智。後得智流出大悲。大悲流出十二部經。名為勝

流法界。此有二意。一由得三慧。照大乘法。觀此教

法根本真如。如即勝流。二若證此如。說法勝故。四

斷微細煩惱現行障。證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名

出世間。遠離身見。無所繫屬。世親釋云。於此如中。

無計我所。無攝我所。如北洲人無繫屬故。應說此

如非我執我慢我愛無明邊見我所見等所依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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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五斷於下乘般涅槃障證類無別真如。謂此真

如。類無差別。真俗二諦合為一故。生死涅槃悉平

等故。非如眼等。類有異故。攝論名為相續無差別

法界。世親釋云。謂於此中。體無有異。非如眼等。隨

諸有情。相續差別。各各有異。無性意同。而梁論云。

由此法界。能令三世諸佛相續身不異者。眾生迷

此。萬類之異。諸佛證此。居然不變。六斷麤相現行

障。證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非是染而

後淨故。攝論云。由緣起智能令般若波羅蜜多現

在前故。無性釋云。謂此地中。住緣起智。由此智力。

令無分別智而得現前。悟一切法無染無淨。攝論

名為無染淨法界。後成般若行。亦得自他相續無

染淨果。其揆一也。七斷細相現行障。證法無別真

如。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慈恩

釋云。謂雖諸教法。依如建立。如無異故。又於教中。

立種種名。法界實相。而如無異。清凉疏云。以了種

種教法同真無相故。謂雖諸教法。隨機種種。不失

平等一味之相。故中邊論云。第七地中。所證法界。

名種種法無差別。由通達知此法無相。不行契經

等種種法相中故。八斷無相中作加行障。證不增

減真如。以住無相。不隨淨染有增減故。即此亦名

相上自在所依真如。證此真如。現相現土。皆自在

故。此名即攝論名。世親攝云。謂於此中。雜染減時

而無有減。清淨增時而無有增。無性釋云。法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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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所以不增諸法不壞。所以不減無性後釋。一同

世親。中邊論云由通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於

諸清淨雜染法中。不見一法。有增有減。世親釋相

土自在所依真如云。於諸相中。而得自在。名相自

在。隨其所欲。即能現前。故於所現土而得自在。如

欲令土成金等寶。隨意成故。相約現身。土約器界

九斷利他中不欲行障。證智自在所依真如。謂若

證得此真如巳。於無礙解。得自在故。攝論名同。無

性釋云。謂此地中。得無礙解所依止故。分證得智

波羅蜜多。於一切法。不隨其言。善能了知諸意趣

義如實成就一切有情。受勝法樂。此云無礙解等

釋自在義。分證得等。釋於智義。中邊論云。有四自

在。一無分別自在(即相自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四

業自在。法界為此四種所依止義。第八地唯能通

達初二自在所依止義。後二如次在後二地。十斷

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證業自在等所依真如。以

斷未得自在障證法自在。由得法自在故。所作業

用無不自在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住

一切地。成就諸佛菩薩等。即業自在義雖真如性

下總結通難。為有問云。地之正證者。如初地中正

智親證真如則後九地中不應更證。以如無二無

異故。故此答云。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其所證

所生能證勝德。假立一種。故古德云。如雖一味。約

智。明昧。有十親證。釋此難也。應有問言。初地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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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達十如。應無發趣之果能達後後相及得果。若

巳通達。何不齊證真如十德。故今答云。達即齊達

證行未圓故。行位有十。故有十種圓滿真如。乃至

如來。十皆能了。如辨中邊論廣有分別言能證者

由如行圓。後後地行。別別漸圓豈非約智有明昧

義乎。慈恩䟽有二。先難古釋。後申正義。難古有三

一難云。謂境智互相如。約智證十如。何不境智互

相如。約境證一如。二難云。加行後得非親證。可說

彼智有明昧。正體緣如不變影。何得說此有。明昧

三難云。能證有分限。所證無分限。以限證無限。境

智豈相如。下出正義云。應知親證之言。但望當地

加行後得。故名為親不望後地。說為親證。故不相

違也。於義可知。今為古德先通此難。一我許有十

如。則應如所難。我今立一如。何因為此難。故應順

語答第一云。境智互相如。說智十徧證。境智互相

如。約境唯一證。二答第二云。汝證十如不變影。一

如而說為十。如我證真如不變影。何妨一智十親

證。三酬第三有二意。一隨。難通。以能隨所證。不許

有明昧。以所隨能證。真如應是智。二反難云。真如

無分限。不許有明昧。真如體不異。十德何由成。是

則前難未為切要。故云。雖真如無別。而隨勝德。假

立十種。此約所證德異。故有十地親證。又云。雖初

地中巳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

後建立。此則亦約能證明昧意也。若唯取所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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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則初地未全證如。亦未能全通如無異難。如人

觀空。小時不遠。大則漸增。空雖無差。眼有明昧。通

上二廣辨地中修斷證義竟。】

「如是菩薩於十地中(至)捨二麤重而證得故。」

【三別開轉依六種位。牒上答前云何證得二種轉

依之問。攝論果斷分云。謂菩薩無住涅槃。以捨雜

染不捨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為相。此中生死。謂依

他起性雜染分涅槃。謂依他起性清淨分。二所依

止。謂通二分依他起性。轉依。謂即依他起性。對治

起時。轉捨雜染分。轉得清淨分。世親釋云。謂住此

轉依時。不容煩惱。不捨生死。是此轉依相。何者生

死。謂依他起雜染性分。何者涅槃。謂依他起清淨

性分。何者依止。謂通二分所依自性。何者轉依。謂

即此性對治生時。捨雜染分。得清淨分。先依位釋。

分為六種。一損力益能轉者。損。謂減損。力。謂勢力。

益。謂增益。能。謂功能。謂資糧位。具四種力。修六種

行。發三種心信解唯識相性具有勝解。謂加行位。

起四尋思。發四實智。觀二取空。具有慚愧。由此二

位修習勝解慚愧之力。便能減損本識染種勢力。

復能增益本識淨種功能。以轉染依淨名為轉依。

問。三賢未斷分別障種。未登聖位。何名轉依。答。雖

未斷分別障種。實證轉依。而能漸伏分別現行亦

得名為證轉依也。攝論云。謂由勝解力。聞熏習住

故。及由有羞恥。令諸煩惱少分現行不現行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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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釋云。謂由勝解力。及聞熏習力。損減依附阿賴

耶識中煩惱。增益彼對治功能。又由勝解聞熏習

住有羞恥故。令諸煩惱少分現行或不現行。世親

釋云。有羞恥等者。於此位中。若煩惱現行。即深羞

恥。或少分現行。或全不現行。二通達轉者。謂於初

地真見道時。頓斷分別我法二障種子。得根本智。

證遍行真如。實證一分真實轉依。名轉依位。攝論

云。謂諸菩薩巳入大地。於真實非真實。顯現不顯

現。現前住故。乃至六地世親釋云。謂入地時所得

轉依乃至六地。或時為真實顯現因。或時出觀為

非真實顯現因。無性釋云。謂巳證入菩薩大地。於

真非真。或現不現。無分別智。有間無間。而現行故

或時真現。謂入觀時。或非真現。謂出觀時。非真與

真。於此二時。如其次第。說名不現。此現不現。乃至

六地。三修習轉者。修。謂修葺。不使荒蕪。習。謂溫習。

不使忘失。謂從初地以至十地數數修習十種勝

行。漸漸斷除十種麤重。分分證得十種真如。名轉

依位。攝論云。謂猶有障。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

故。乃至十地。世親釋云。由所知障。說名有障。此轉

依位。乃至十地。一切有相不復顯現。唯有無相真

實顯現。下引論以證通達修習二轉義。謂前六地

皆名通達轉以通真達俗故。若以無相觀通真。則

真現而俗不現。若以有相觀達俗。則俗現而真不

現。以真俗相間。有無相雜。故名通達。謂後四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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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轉以長時修習純無相觀。斷餘麤重。不令有

間雜故。非真多不現。然雜煩惱未名清淨故。言多

令非真不現者。反顯非真。猶有少時現也。四果圓

滿轉。前名分證。此名滿證。自資糧至等覺無間道

普光明等十大三昧現在前時。永斷俱生二障極

微細種。至解脫道。頓證佛果。圓滿轉依。名究竟位。

從此自利畢功。唯是度生盡未來際。攝論云。謂永

無障。一切相不顯現。最清淨真實顯現。於一切相。

得自在故。無性釋云。由一切障。說名無障。以一切

障永無有故。得一切相皆不顯現。得最清淨真實

顯現。依此轉依。於一切相。得大自在。以於諸相得

自在故。隨其所樂。利樂有情。五下劣轉。專求自利。

不念利他。厭苦欣寂。不能等觀。唯證生空。法空未

證。斷煩惱種。不斷所知。證真擇滅。不證菩提。躭寂

滅樂。無勝堪能。具此六義。名下劣轉。攝論云。謂聲

聞等。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性。一向背生死。

一向捨生死故。世親釋云。等者。等取獨覺。唯能通

達一空無我。不能利他。故是下劣。六廣大轉。反上

六義。即名廣大。攝論云謂諸菩薩兼通達法空無

我性。即於生死。見為寂靜。雖斷雜染。而不捨故。世

親釋云。由並通達二空無我。安住此中。捨諸雜染。

不捨生死。兼利自他。故是廣大。又攝論曰。若諸菩

薩。住下劣轉有何過失。不[(厂@((既-旡)-日+口))*頁]一切有情利益安樂

事故。違越一切菩薩法故。與下劣乘同解脫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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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過失。若諸菩薩。住廣大轉。有何功德。生死法中

以自轉依。為所依止。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現一

切有情之身。於最勝生。及三乘中。種種調伏。方便

善巧。安立所化諸有情故。是為功德。無性釋云。於

一切法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顯一切同分之身。

種種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難調有情置最勝

生。及三乘中。最勝生者。謂諸世間安樂生處。應知

此是說法功德。此中雖舉六種轉依。而意取第六

廣大轉。謂彼是捨二麤重而證得故。問。何以不取

果圓滿轉。曰。對菩薩說。是以不取。意明上約位。不

出後二大乘小乘。今揀小乘不取。故唯取第六耳。】

「轉依義別略有四種(至)此即四智相應心品。」

【四別明轉依四義。一能轉道。能轉即智。智能轉妄

復真。故名能轉。先伏後斷。故又分二。一能伏者。謂

二障種子有生現行勢力。惟修六行及加行根本

後得三智力能伏之。令不現行。名能伏道也。此通

漏無漏道。謂以六行漸伏。唯通有漏。若以加行後

得二智漸伏。通漏無漏。若以根本智頓伏。唯通無

漏故二能斷者。謂無分別根後二智。斷迷理事根

隨惑故。名能斷道。此於二道中除有漏。三智中除

加行。問何以除有漏。曰有二義故。一有漏曾習相

執所引故。二未泯相故。謂第七識念念執我。令第

六識所行施等不能亡相。故名曾習相執。又曰未

泯相故。雖有漏道常起現行。而不為損。亦無所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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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能斷道。唯取無漏也。問。何以除加行。曰。以加行

智。但能勤勇樂欲趨求勝果。及所引因。皆未成辦

故加行智。但能伏惑。若實斷惑。唯是根本及後得

故。此以伏斷二義釋轉字義也。一師言。根本無分

別智。親證真理。能斷迷理隨眠。是能斷道。後得不

能斷迷理隨眠。非能斷道。一師出正義云。根本無

分別智能斷迷理隨眠。是能斷道。後得無分別智

雖不能斷迷理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

前。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亦能斷道。言迷

理迷事者。迷巳為物名為迷理。認物為巳。名為迷

事。故瑜伽云。修道位有出世能斷道。有世出世能

斷道。出世能斷道者。根本智也。世出世能斷道者

後得智也。唯此二道。能斷隨眠。未有純世間道。而

能永害隨眠者。純世間道者。即加行智也。以加行

智。唯在地前伏除分別二障現行。名純世間智。未

登地故。是有漏故。是曾習故。有分別故。是相執所

引發故。未忘相故。由斯理趣。見修所斷。迷理隨眠。

唯是根本。親證理故。迷事隨眠。根本後得二俱正

斷二所轉依。所轉即是漏無漏種。種必有依。名所

轉依。此亦有二。一持種依者。謂第八識。持染淨種。

為所依故。名持種依。修聖道時。轉令捨染得淨法

故。問。依他起性。亦染淨依。何不說耶。答云。雖亦是

依。無持種義。故此不說二迷悟依者。謂真如法。能

為迷悟之根本故。是生一切諸染淨法。名迷悟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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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聖道時。轉令捨染得淨法故。問。餘法獨無迷悟

依耶。曰。雖可作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說。三所轉捨。

漏無漏種。二非真實可斷可棄。名所轉捨。前斷後

棄復分為二一所斷捨者。真智除惑。故名為斷。永

不成就。故名為捨。謂俱生我法二障種子。障種非

實。故可斷捨。謂等覺位中。真無。間道。現在前時。無

漏智起。對治彼障。智起惑亡。名之為斷。永不成就。

名之為捨。彼種既斷。永不妄執實我實法。名捨徧

計。實我實法。自性本無。但對妄情。妄似於有。今妄

情斷。無境對心。假說此境。亦名為斷。由此道理。名

捨所執。諸有處言斷徧計者。義在於此。二所棄捨

者。謂有漏善異熟無記。劣無漏變易身。取要只是

有漏種現。劣無漏種現。至此最後解脫道時。盡棄

捨之。名四事也。餘有漏者。即二障餘有漏善法。劣

無漏種者。即十地中所生現行。圓謂圓滿。明謂行

相分明。異於菩薩未圓明故。此淨八識。非餘有漏

劣無漏依。故皆棄捨。問。何故必欲捨此二種。答。無

漏善生。漏善自滅。勝法圓明。劣法自違。法爾如然。

非勉強故。彼種既捨。彼二現行。永不復生。亦說為

捨。由此捨義。名捨變易劣生死法。言劣生死者。以

分段為勝。故以變易為劣也。此則總釋。下有二師

義。一云。此之有漏。及劣無漏與二障種。一時而捨

由二障種。有此二故。第二師云。金剛喻定現在前

時。但捨二障種子。所餘有漏善。及劣無漏種。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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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捨。以無間道。不違彼故。若無間道。棄捨餘種。等

覺菩薩應無生死故。應無異熟故。住無間道。應名

佛故。後解脫道。成無用故。由斯義趣。故知無間道

中。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障種雖斷。餘種猶存。直至

金剛後心。解脫道起。方斷餘種。爾時異熟轉成無

垢。非彼餘種所依止故。四所轉得。得者。對捨而言。

由轉捨故轉得也。所轉即前所斷二障。障盡得果。

名所轉得。得由生顯。復分為二一所顯得。謂大涅

槃。二所生得。謂大菩提。即前所謂證得二種轉依

也。菩提為能證智。涅槃是所證理。菩提從生因所

生。涅槃從了因所顯。故大乘法師云。理凝本有。出

纏而號涅槃。智照新生。果圓而稱正覺。乃四德之

鴻源。三明之妙本矣。問。涅槃自性本來清淨。何故

名所顯得。答。此雖本淨。而由客塵障覆。不能顯露。

至真聖道斷彼障巳。其相乃顯。此涅槃相。是依真

如離二障巳。而得施設。其體即是清淨法界。一切

法中。同一實相。由聖凡位有差別故。分為四種。一

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此即一切法中所具真如實

理。本性無染。謂之清淨。本性寂然。故曰涅槃。梵語

涅槃。此云圓寂。寂故與一切法不一。諸法自閙。此

自寂故。圓故與一切法不異。無有一法而不徧故。

離一切相。故不可名言。離一切分別。故不可尋思。

真見道入聖位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非聖者。能

使之寂也。此其為本來自性者乎。二有餘依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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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即真如出煩惱障。尚有分段生死苦所依故。以

諸聖者。最後苦身未曾滅故。喻伽云。住有餘依。墮

在眾數。猶有眾苦。所得轉依。猶與六處而共相應。

言眾數者。謂五蘊身。身為苦聚。故名眾苦。有微苦

者。彼雖出障。未離最後分段生死。故有微苦。問。既

有微苦。何名涅槃。答。雖有微苦相應。而障永滅。亦

名涅槃。以果縛雖存。子縛巳盡故。三無餘依涅槃

者。是無最後分段生死苦。故名涅槃。瑜伽云。住無

餘依。不墮眾數。永無眾苦。而於六處永不相應。四

無住處涅槃者。上二是斷煩惱障所顯涅槃。此是

斷所知障所顯涅槃也。謂生死涅槃。二皆不住。名

無住處。用而常寂。故名涅槃。大悲般若常所輔。翼

者。一則悲智輔乎真如。一則悲智二互相輔。悲輔

智故。不住生死。智翼悲故。不住涅槃。不住涅槃。故

常用。不住生死。故常寂。若住生死。便同凡夫。若住

涅槃。便同小乘。由不住生死涅槃。故常在生死而

又常在涅槃也。此四涅槃。初一自性。眾生等有。而

無後三。住生死故。二乘無學容有前三。無後一者

住涅槃故。唯我世尊。可言具四。圓滿證故。此無住

涅槃。即是諸佛菩薩所住處也。難云。如何善逝。二

死永亡。亦有有餘依乎。善入塵勞。謂之善逝。即如

來十號之一也。答云。世尊雖無實苦所依。而現無

漏五蘊。似有。現身三界。示同眾生。似有微苦相相。

應故。或如來身。苦依盡故。說無餘依。有餘樂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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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餘依。不同二乘有餘苦依。何知無苦。曰捨無常

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故知無苦。有餘

樂依。此答有二。前明示有。同於二乘。後明以無漏

蘊為有餘依。故云非苦依在。問。若二乘有無餘依

者。如何有言彼唯有餘依。無無餘依。又有言彼都

無涅槃耶。答云。二乘能盡煩惱。豈并有餘依亦非

有哉。但煩惱雖斷。而身智猶存。即所知障苦依未

盡。圓寂之義。隱而不顯。約此義故。說無涅槃耳。豈

無煩惱障盡所顯有餘涅槃乎。復有處言無無餘

依者。以二乘爾時身智尚在。未證無苦依盡無餘

圓寂。故說彼言無無餘依。非彼後時身智俱滅。眾

苦永盡。亦無無餘涅槃也。或謂二乘無涅槃者。是

無第四無住涅槃。以是諸佛所證極果。豈無前三

乎。以前三是二乘有分故。又或依不定性聲聞而

說。亦可說彼無無餘依。不定性者。不是定要斷苦

入圓寂之種性也。彼纔證得有餘涅槃。決定迴心

求無上覺。由定願力。留身久住。修菩薩行。隨願度

生非如一類。定性聲聞。定要斷苦。入於圓寂。由此

義故。說彼聲聞。無無餘依。問。有餘無餘如何證入。

答。謂有定性二乘。深樂圓寂。入生空觀。斷煩惱巳。

親證真如。永滅感生。煩惱種子。顯依真理。有餘涅

槃。由能感生煩惱盡故。所感後有。亦復不生。現在

生死苦依。及俱生任運煩惱。皆巳滅盡。其餘色心。

有作用法。既無所依。與彼苦依。同時頓捨。顯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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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無餘涅槃。問。證無餘時。二乘身智既滅。誰證涅

槃。答。證無餘時。雖無身智。而依圓寂。入無餘依。由

彼身智證。可說有身智。八卷云。依變化身。證無上

覺。非業報身。故不違理。然則與佛何以異乎。答。此

位既斷煩惱。證得清淨真如。離分別相。得寂滅樂

依斯義故。與佛無差。然上不求菩提。下不度眾生。

因乖萬行。果缺圓常。故復說彼有異於佛。問。煩惱

是不善性。正感生死。諸所知障。是無記性。不能正

感生死。如何斷彼。得證無住涅槃。答。彼所知是理

障。非正感生。然能隱覆法空真如。令彼不得智悲

雙運。畏生死苦。住定涅槃。故以法空智斷彼所知。

法空理顯。此理即是無住涅槃。於此生死涅槃。俱

不住故。問。既煩惱障。能障涅槃。斷煩惱巳。得證擇

滅。若所知障。亦障涅槃。斷彼障巳。應證擇滅。如何

斷彼。不得擇滅。答。擇滅無為。離煩惱縛。方能證得

彼所知障。性非煩惱。故斷彼時。不得擇滅。問。彼所

知障。既非是縛。若斷彼巳。寧證涅槃。答。謂諸涅槃

各各不同。有擇滅攝者。非擇滅攝者。非諸涅槃。皆

擇滅攝。汝若不許無住非擇滅攝。則前自性清淨

應非涅槃。以彼亦非擇滅攝故。然斷煩惱得擇滅

者以煩惱障。能縛有情。住生死故。故斷煩惱。即得

擇滅。斷所知障。不得擇滅者。以所知障。不感生死。

故斷彼時。不得擇滅。問。既斷所知。不得擇滅。何名

涅槃。答。然由斷彼所知。得顯法空真理。此涅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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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寂滅。故說涅槃。非此涅槃以擇滅為性也。故

四圓寂。於六無為中。有相攝者。有不攝者。若初自

性涅槃。與後無住涅槃。即真如無為攝。若中二有

餘無餘。是擇滅無為攝。問。若唯斷煩惱縛得擇滅

者。即如不動無為受想滅無為。亦能斷縛。此二在

虗空。擇滅。非擇滅。真如。四無為中。是誰所攝。答。此

二在四無為中。非擇滅無為攝。以此二種緣闕不

生。說蹔離故。非真擇滅。以真擇滅。是究竟滅。非蹔

離故。有非擇滅。是蹔離故。非永滅者。故二無為。非

擇滅攝。或以第四涅槃。亦是擇滅攝者。由真智決

擇之力。滅彼所知。得證涅槃故。問。若第四涅槃是

擇滅攝者。豈不濫同中二有餘無餘耶。答。擇滅有

二。一滅縛得。謂有餘無餘涅槃。是斷感生煩惱縛

而證得者。二滅障得。謂第四涅槃。是斷俱生微細

所知障種而證得者。故四圓寂。對六無為。初一涅

槃是真如攝。後三皆擇滅無為攝。不動等二。蹔伏

煩惱。非永斷故。非擇滅攝。言擇滅者。是究竟滅。非

蹔滅故。問云。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論初說所

知障障大菩提乎。曰。如說煩惱障障大涅槃。豈煩

惱不能為菩提障乎。聖教依勝。各說障一理實二

障通障二果也。如是所說四種涅槃。唯後三種。是

斷煩惱所知而顯得者。名所顯得。真如自性清淨

涅槃。凝然不動。湛若虗空平等共有。非所顯得。二

所生得。謂大菩提者。謂大菩提。本來具有能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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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種子。而由所知障礙。種不發生。由諸聖者。以修

道力。斷所知。令彼菩提。從無漏種子生起。起巳。窮

未來際。相續無間。利益眾生。無有斷時。故名所生

得也。此即四智相應心品。問。轉八識成四智。何故

名為所生得耶。曰。轉滅有漏八識之時。從無漏種

生起四智。故名所生得耳。上文四種涅槃。真如一

種。即是真如門。本來自有。不從顯得。不從生得。次

三涅槃。與此菩提。皆是所顯所生。是生滅門攝。初

卷云。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斷解礙所

知障故。得大菩提。義見乎此。】

「云何四智相應心品(至)非巳證得自位攝故。」

【此下廣明四智。即上二所生得之正文也一大圓

鏡智相應心品。佛地經云。復次妙生大圓鏡智者。

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境

識眾像影現。唯以圓鏡為譬喻者。當知圓鏡。如來

智鏡。平等平等。是故智鏡名圓鏡智。謂此心品離

諸分別者。因中無計度。果上亦離分別故。所緣行

相微細難知者。因中行相最極微細內執受境。亦

難測故。果上亦爾。不妄不愚一切境界者。因中能

緣三類性境。不緣妄故。不差謬故。果上亦爾。性相

清淨者。因中相染而性淨。今智光發明。性相俱淨

故。離諸雜染純淨圓德者。因中是所熏性。染熏成

染。淨熏成淨。果上轉成無垢。唯與白淨善法相應

故離雜染。由離雜故純。離染故淨。離染離雜。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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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相。圓滿具足故。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

者因中能持種子。能生現行能現根身器界。果上

亦為清淨現行功德之依。亦為清淨種子功德之

持。能現能生身土三智之影。餘文可知(謂三身三上三智之

影。皆鏡智之所現故)。乃至一切境。皆悉影現。故莊嚴論云。

大圓鏡智。於一切境。不愚迷故。智體光明。鑒淨無

垢故。唯無漏德所依止故。一切身土此智能現故。

餘三智是此影故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由昔因

中執有我故。於一切法。分自分他。立彊立界。種種

差別。不得平等。而與貪痴慢見恒共相應。今既轉

成智體。我法既除。悉皆平等。恒與慈悲喜捨相應。

為十地菩薩現他受用身。說法開導。妙觀察不共

所依者。言因中第六以第七為不共依。果上與妙

觀察為不共依也。無住涅槃之所建立者。因中由

彼所知。執為內我。障此涅槃。故轉智時。無住涅槃。

由茲發現。問。鏡智平等皆無分別。依何等義而有

差別。答。鏡智無分別。若明鏡之無心。平等無分別。

如日合空。空無異相故。此識恒共悲智相應。一味

無漏。佛地經云。復次妙生平等性智者。由十種相

圓滿成就。所謂證得諸相增上喜愛平等。一切領

受緣起平等。遠離異相非相平等。弘濟大慈平等。

無待大悲平等。隨諸眾生所樂示現平等。一切眾

生敬愛所說平等世間寂靜皆同一味平等。世間

諸法苦樂一味平等。修植無量功德究竟平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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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相。故名平等。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因中

第六徧徧緣諸法。果上亦爾。神用無方。稱之曰妙。

緣自共相。名為觀察。自即色心等別。共即同無常

等。又攝論云。圓成實性為共相。依他起性為自相。

言攝觀者。攝即藏義。觀即觀察。以此智品。於總持

門。善能觀察。亦能攝藏。不忘失故。六度道品為功

德寶。神通妙用為作用差別。既能觀察自相共相。

又能攝觀無量總持。又能發生功德珍寶。又能現

無邊差別作用。利樂有情。正顯無不遍知也。佛地

經云。如是如來妙觀察智。住持一切陀羅尼門。三

摩地門。無礙辯說諸佛妙法。能為頓起一切所知

無礙妙智種種無量相識因緣。種種可玩波羅蜜

多菩提分法。十力無畏。不共佛法之所莊嚴。甚可

愛樂。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成就如來應作事

業故。佛地經云。由是如來勤身化業。示現種種工

巧等處。摧伏諸技傲慢眾生。以是善巧方便力故。

引諸眾生。令入聖教。成熟解脫。由是如來慶語化

業。宣揚種種隨所樂法。文義巧妙。小智眾生。初聞

尚信。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諸眾生。令入聖教。成

熟解脫。由是如來決意化業。決擇眾生八萬四千

心行差別。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諸眾生。令入聖

教。成熟解脫。佛地論云。成所作智。應知成立如來

化身。此復三種。一者身化。二者語化。三者意化。身

化復有三種。一現神通化。二現受生化。三現業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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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語化亦有三種。一慶慰語化。二方便語化。三辯

揚語化。意化復有四種。一決擇意化。二造作意化。

三發起意化。四受領意化。成所作智能起如是三

業化用。此化三業。即是化身。應知此中以用顯體。

非此三業。即是智體。但是智上所現相分。成所作

智增上緣力。擊發鏡智相應淨識。令現如是三業

化用。自亦能現如是種種變化三業。廣說如經。如

是四智相應心品下。總結四智。轉心品得。問。若所

生得。唯有四智相應心品。則一切能變所變種子

現行。及相應心所。悉無有耶。答。言轉相應心品者。

伹轉煩惱二十六。不定有二。其餘二十三法。能變

所變種現相生。悉如因中無異。二十二法者。謂徧

行五。別境亦五。善位十一。尋伺位中隨加一法。為

二十二。佛地只二十一。無尋伺故。佛地論云。於一

切處常徧行故。如來恒樂了所知境。欲無減故。印

境勝解。常無減故。了曾受境。念無減故。如來無有

不定心故。恒決擇故。極淨信等常相應故。無染污

故。無睡眠故。無惡作故現證一切無尋伺故。有漏

心品。勝劣不定。所緣拘礙。心法相應。或多或少。無

漏心品。自在無礙。心法平等。互不相障。問。若爾。何

故獨言四智相應心品。而不及餘。答。如是二十二

心法。雖能變之智。所變之如。種現俱生。而智用增。

以智名顯。故此四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

盡。問。轉何識。得何智。曰。轉有漏第八相應心品。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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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圓鏡智。轉此智時。成等正覺。塵剎剎塵。一一皆

照。故曰。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轉有

漏第七相應心品。為平等性智。現十種他受用身。

為十地菩薩說法。故曰。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

所被機。轉有漏第六相應心品。為妙觀察智。普照

大千世界。故曰。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

千。轉有漏前五相應心品。為成所作智。現三類身。

利生接物。故曰。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

輪。言三類者。三類化身也。大化千丈身。被大乘四

加行菩薩。小化丈六身。被大乘三資糧位菩薩。與

二乘凡夫。隨類化。則三乘普被。六趣均霑。應有難

言。既言轉八識成四智。明知唯智無識。故今釋云。

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為主故。智非主故。說轉識

得耳。又一師云。據轉強得強。云轉識成智。何以言

之。因中識強智劣。果位智強識劣。故云轉強得強

也。因中煩惱雜染盛故。分別強故。所以識強。純惡

慧故。無決斷故所以智劣。果位但有淨故。無分別

故。所以識劣。無惡慧故。決斷勝故。所以智強。又一

師云。為勸有情依智捨識。故說轉八識而得此四

智。次四智現起分位。問。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至何

位次。方得現起。一師言。此智在等覺菩薩無間道

中。方得現起。以異熟識中。有漏善種。及劣無漏種。

與極微細所知障種。俱時捨故。相應心品。亦轉鏡

智。若謂爾時鏡智不起。異熟識種。既巳轉依。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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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識能持淨種。故無間道決定現起。一師言。此智

相應心品。在等覺解脫道中。成正覺時。方得生起。

無間道中。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但斷二障。微細種

子。猶未盡捨異熟種子。以異熟種與無間道不相

違故。以無間道。不能遮礙有漏善種。及劣無漏種。

以此二種。至解脫道。成正覺時。定相違故。若謂金

剛喻定現在前時。能空異熟。無所熏識。爾時本有

無漏種子。應皆現前。便成佛果。何必更待第二剎

那解脫道耶。由斯義故。定知此品。從解脫道。初成

佛時。方得現前。盡未來際。持無漏種。相續不斷。非

無間道。得有斯義。問。平等性智。何位現起。答。菩薩

見道位時。違分別執。方得現起。問。第七唯內執我。

唯是俱生。無力斷惑。云何初見道時。斷分別惑。答。

由第六識。入雙空觀得此第七。我法二執不起。故

第六識真見道中。頓斷分別二障種子。顯二空智。

名下品轉。由第六識。初轉依時。帶起第七。亦轉一

分無分別智。故論云。雙執末那歸種位。平等性智

方現前。正謂第七無力斷惑。全仗第六識也。故頌

云。分別二障極喜無。六七俱生地地除。第七修道

除種現。金剛道後等皆無。故第七得成無漏者。第

六之力也。後十地中。執未斷等者。謂第七識雖斷

分別。後十地中。俱生未滅。有漏位中。智有間斷。至

法雲後。斷二障種。得究竟轉。與淨第八。互為所依。

相續而轉。盡未來際。問。妙觀察智何位現起。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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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識因中。分別我執。續諸生死。故見道時。斷分

別障種。生空智果。方得現起。自見道後。即用此智

斷盡俱生。名無學位。以二乘人不斷所知。無法空

智故。若菩薩於加行位終。初見道時。此智亦起。或

從二地巳上。入無漏觀。及入滅盡定。此智皆起。若

法空觀智。菩薩見道時。斷盡分別法執種。及斷俱

生一分法執。現起一分無分別智。從後二地。展轉

而上。除有漏觀生空智果。及入滅定。此智皆容現

起。此上六七二智。因中皆轉。非如鏡智。與成所作

智。必解脫道方得轉故故曰。六七因中轉。五八果

上圓。問。成所作智何位現起。一師言菩薩修道位

中。此智亦得初起。謂第六意識後得引故。於淨土

中起五識故。一師出正義云。此智必究竟位。方得

初起。以十地修道位中。尚依有漏異熟所變眼等

五根。此五色根。非無漏故。有漏五根。唯與有漏五

識。為不共依。為俱有依。為同境依。言不共者。即不

共五根。根唯為眼識依故。言必俱者。是俱有依根

識同時故。言同境者。即同境依。根識共同緣一境

故此三名異。俱是五根。皆三依中俱有依攝。所依

眼等既是有漏。不能發生無漏淨識。以無漏根識。

取境必明。有漏根識。取境必昧。由斯義故。此智要

得成佛時轉有漏異熟眼根等成無漏時。此無漏

智。方容現起。然有間斷。猶作意力。方得起故。非若

前三長時相續也。問。若此四智。本來具有。何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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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五位。方得圓滿。答。此四智種性。雖皆本有。良由

二障所纏。未能發起。要藉資糧位中。聞大乘法資

熏擊起加行位中。上下尋思。人初地時。方得現行。

在修道位。漸漸增長。至究竟位。方得圓滿。不增不

減。盡未來際。問。此四不減可爾。何故不增。答。此四

但從本有無漏種生。不復更熏無漏種子。若許熏

種。則應後佛四智劣於前佛。前佛四智。勝於後佛

以前佛先熏。後佛後熏故。佛地論云。如是四智相

應心品。種子本有。無始法爾。不從熏立。名本性住

種性。發心以後。外緣熏發。漸漸增長。名習所成種

性。初地巳上。隨其所應。乃得現起。數復熏習轉增

轉勝。乃至證得金剛喻定。從此巳後。雖數現行。不

復熏習。更令增長。功德圓滿。不可增故。持種淨識。

既非無記。不可熏故。前佛後佛。功德多少。成過失

故。次明四智所緣。問。此四智。於妙用時。各緣何境。

曰。大圓鏡智。有義但緣真如為境。以無分別。非後

得故。又行相所緣不可知故。不緣一切。有義緣一

切法。以圓鏡智無不照故。引莊嚴論。證緣一切境

引佛地經。證現一切影。又此下。例明。謂因中緣三

類境。果上亦爾。因中行相所緣。俱微細故。說不可

知。果上亦爾。非謂無分別故。說不可知。此智亦緣

一切世俗境故。亦如因中阿賴耶識。能緣俗故。緣

真如境。是無分別智攝。緣俗諦境。是後得智攝。問。

根本後得。是一是二。答。其體是一。隨用分二。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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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緣真如。即名根本用此而緣俗諦。即名後得。問。

二智既是一體。起無前後。何名後得。答。由證真故。

有根本。由了俗故。有後得。了俗必由證真。故假立

前後非謂先根本而後得也。其餘平妙二智。亦分

為二。准此應知。平等性智。有義唯緣淨八。即如後

七緣染八故。有義唯緣真如。十平等性。即真如故。

而正義則徧緣真俗為境。引佛地緣。證緣真如。引

莊嚴論。證緣俗諦。十種平等。前巳具引矣。妙觀察

智。觀一切法自相無礙。即依他起。是緣俗諦。後得

智攝。觀一切法共相無礙。即圓成實。是緣真諦。根

本智攝。成所作智有義但緣五現在境。不緣過未。

有義徧緣三世諸法。為佛地經說此智能起作三

業諸變化事。決擇有情心行差別。領受去來現在

等義。若不徧緣。何有如此所說功能。然此心品。作

意起故。數有間斷故所緣法少多不定。故莊嚴論

且說五根於五境轉。不言此智唯緣五境。故不相

違。此智必假作意之力。方得生起。由度生故。緣俗

諦境。方起變化三業故。此智唯後得攝。不通根本。

以前三依心根故二智俱通。此智但依色根。故唯

後得。故曰。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也。

問。此四智既同徧緣真俗境者。即其妙用。亦應無

別。何故各分為四耶。答云。雖皆徧能緣一切法。而

用有異。謂圓鏡智。現自受用身。自受用土。持無漏

種。與因中第八緣境同。平等智品。為十地菩薩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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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受用身。他受用土。成所作智。能現化身化土。觀

察智品。觀察自他功能。自他過失。隨根大小。施大

法雨。決斷眾疑。利益有情。如是等門。差別多種。故

分為四。此四下。總結。謂此四智。皆是菩提所生得

攝。此所生得。總名菩提。及前四種涅槃。名所顯得。

雖有菩提涅槃所生所顯之別。然皆攝在前科所

轉得中。問。轉依位中總有四種。何故此中但取二

所轉得。不取前三。答。以頌中說證得轉依。故但取

所轉得中二種得也。以此二得。皆證得故。問。此修

習位。說能證得。是因證位。是果證位。答。是約因中

將證位說。非是果上巳證位攝。通上第四修習位

竟。】

「後究竟位其相云何(至)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五究竟位。此問及頌答。乃世親之文。為第三十頌。

從上修習。至此究竟。故曰究竟。金剛心後解脫道

中。盡未來際。皆此位攝。雜集云。何等究竟道。謂依

金剛喻定。一切麤重永巳息故。一切戲論永巳斷

故。永證一切離繫果故。從此次第無間轉依證得

盡智。及無生智。十無學法等。】

「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至)皆悉具足而純無漏。」

【此下。護法等解釋頌意。分二。初正釋。後別明。正釋

中。先釋頌初句。言前位中所轉得。即是此中究竟

位相也。頌中此字。即牒前位二轉依果。此果即是

究竟位中無漏界攝。言無漏界者。謂五住究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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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永亡。無量淨德。一時圓足。無有漏失。故名無漏。

言界者。是藏義。以能含藏智慧光明總持禪定及

神通等大功德故。亦是因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

利樂事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為五乘也。問云。涅

槃真如。是清淨界可唯無漏。菩提智品。原是色心。

何唯無漏耶。答云。四智心品。雖屬色心。非苦集諦。

道諦攝故。唯無漏攝。謂佛地中所有一切功德身

土總持智慧神通等事。皆是四智無漏種生。以永

捨盡有漏種故。問。法報二身。固是無漏道諦所攝。

諸變化身。定有生死。豈亦道諦攝耶。答。雖其示現

作生死身似乎苦諦。業煩惱等。似乎集諦。而有漏

種。巳斷絕。故實是無漏。道諦所攝。難云。集論等說

十五界等。唯是有漏。若如來三身四智。皆是無漏

攝者。豈如來無五根五識五外界等乎。釋此一難

有二師義。第一師。即佛地論正義。彼謂如來功德

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無。非心所測。非口所宣。是

無漏界攝。非界處法攝。故與集論。理不相違。第二

師。謂如來根境妙定所生。是無漏法界色攝。以佛

非是有漏五識界攝故。集論所說有漏五識。定非

佛有。問。五根五境。定依識變。何故根境。非五識攝。

答。雖根境定依識變。然麤細有異謂如來無漏細

五境。不同有漏麤五境故。無漏五識。不同有漏五

識界故。以經說無漏者。佛心在定故。論說有漏者。

五識散亂故。問。如來根境。既非五識攝。成所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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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應與五識相應。是與何識相應耶。答。成所作

智。與第六相應。仗。彼引起變化三業故。問。若爾。與

妙觀察有何差別。答。彼觀察智。觀察色心諸法自

共相等。此成所作。緣事相境。起三業化。故不同也。

問。此二既有差別。應不並生。以一類二識。不俱起

故。如何說言。與彼相應而得引起。答云。不許並起。

理固宜然。體一用分。俱亦何失。或成事智。不但與

第六相應。亦與第七淨識相應。以成所作智。依五

色根。緣五塵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別故何謂差別

耶。謂淨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攝。起變

化身土。是成事品攝也。問。若成所作智。既與五七

淨識相應。豈不此品。亦得攝五識耶。答。非是轉彼

五識得成智體。而彼智體。即是彼識所攝以彼識

智轉未轉位各有體故。即如轉生死而為涅槃。不

可謂彼涅槃即是生死。以生死涅槃。轉未轉位。各

有體故。是故於此。不應為難。第三師謂如來身土。

如其所應。攝在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中。而此三科。

生佛共有。如來無漏。眾生有漏。各不相濫。論說十

五界唯有漏者。乃依二乘麤淺境說。非依大乘。故

不該一切。何以言之。謂餘成就十八界中。唯有意

根。意識。法塵。通無漏攝。餘十五界名為有漏。故云

麤淺。非謂如來。亦是有漏。佛所成就一十八界。雖

皆無漏。而非二乘所知境界。故集論除去後三。但

言十五界唯是有漏也。然餘處說佛功德身土。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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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漏。非界處等有漏所攝者。此義亦謂如來界

處等。純是無漏。非是二乘劣智所知界處等相。故

言非也。理應如此。所以者何。以五蘊法攝盡有為

故(無為之蘊。非二乘所知)。以界處法。攝盡世出世間一切法

故(法外之界處。非二乘所知)以世出世法。不出三科故。若離三

科之外。別有法者。是十八界外有十九界。十二處

外有十三處。五蘊之法有六蘊。然十九界。十三處

六蘊等。於龜毛兔角。是佛所遮。不許有故。故知佛

亦不離蘊處界等也。若謂絕諸戲論。便非界處等

攝者。即此所說無漏界安樂善常等。豈非戲論乎。

亦不應說。又處處。說轉無常蘊而得常蘊。轉無常

界而得常界等。此豈非如來蘊界處攝耶。故知言

如來非蘊界攝者。謂非二乘劣智所知蘊處界相。

故密意說為非爾。非了義之說也。又說五識性散

亂者。亦說餘乘成就有漏五識。非謂如來無漏五

識。故知如來蘊處界等。皆悉具足。純無漏攝。故曰。

此即無漏界也。】

「此轉依果又不思議(至)非諸世間喻所喻故。」

【二釋不思議三字。此轉依果。不但名無漏界。又名

不思議。超過尋思言議道故。總釋不思議。微妙甚

深自內證故。即非尋思所得。非諸世間喻所喻故。

即非言議所及。】

「此又是善白法性故(至)善種所生無漏善攝。」

【三釋善字。淨為白。染為黑。故曰白法。下以涅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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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自性清淨法界。遠離生死染污法故。最寂靜故

極安隱故。一切魔境。不能動故。下以菩提釋善。四

智心品。妙用無方故。最極善巧方便故。下雙釋。以

此菩提涅槃種子。皆有順益相故。皆與不善相違

故。難云。論說處等。不惟無記。實通三性。如來豈無

五根三境。如所示現作生死身。即有漏無記相。如

所示現業煩惱等。即有漏不善相。今言唯善。何哉。

答云。此中三釋。廣說如前。一謂一切如來功德身

土等法。皆是滅道所攝故。二說佛土等。非苦集攝

故。三謂如來無漏識中所變有漏無記不善。皆是

無漏種生故。故三類境。唯是善性。】

「此又是常無盡期故(至)窮未來際無斷無盡。」

【四釋常字。無盡期者。常之義也。清淨四句涅槃常

也。四智四句。菩提常也。問。菩提既是從所生得。非

如自性涅槃本來是常。從因生故既從因生。必從

因滅。既有生滅。豈得言常。且四智心品。皆屬色心。

不見色心。非無常者。而言無斷無盡者何耶。答。四

智心品。雖從因生。由本願力。所化有情。無盡期故。

窮未來際。無斷無盡。有常義耳。】

「此又安樂無逼惱故(至)故二轉依俱名安樂。」

【五釋安樂二字。無逼故安。無惱故樂。清淨三句。涅

槃之安樂也。四智三句。菩提之安樂也。永離體害

者。離體自無逼惱。離害安樂有情。此二自性。能自

安樂。亦能安樂一切有情。以故二果。並名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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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乘所得二轉依果(至)二轉依果皆此攝故。」

【六釋解脫身大牟尼名法。言在二乘名解脫身。在

大牟尼名為法身。二乘雖得二轉依果。唯斷煩惱。

未斷所知。以無利生諸功德故。故云無殊勝法。伹

離煩惱縛。脫分段生死。故所得身。但名解脫。若大

覺世尊。五住盡而二死亡。四智成而八識轉於一

切法。成等正覺。默證無言寂滅之理。故名大牟尼。

此牟尼所證涅槃菩提二轉依果。永離二障。非解

脫身。名為法身。以有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

法。所莊嚴故。名為法身。何謂身耶。曰。由此菩提智

體圓具無量大功德聚故。依聚義。總說名身。何謂

聚耶。曰。以此法身。五法為性。佛地經云清淨真如。

及四智品。名為五法。以清淨法界。名為涅槃。四智

心品名為菩提合此二種。名為法身。不獨一種清

淨法界名法身也。以二轉依。攝此五法。五法皆是

法身攝故。無量無邊大功德法者略說有九。頌曰。

無量諸解脫。勝處與徧處無諍妙願智。無礙解神

通。諸相好清淨。及諸力無畏。不護與念住。永斷諸

習氣。無忘失妙法。及如來大悲佛不共德法。一切

種妙智。力。即如來十力。一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

力。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鉢底智力。四根上下

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徧趣行

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

無畏。即四無畏。一一切智無畏。二漏盡無畏。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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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道無畏。四說苦盡無畏。等者等餘七事。廣說如

深密經。及顯揚論第四。】

「如是法身有三相別(至)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七別明法身分七。一正明法身三相。此將一法身。

就體相用分為三身。自性身是體。受用身是相。變

化身是用。佛地經頌云。自性法受用。變化差別轉。

彼經論云。雖諸如來所依清淨法界體性。無有差

別。而有三種種相異。轉變不同。故名差別。頌言自

性法者。即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

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頌言受

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

頌言變化。即是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

現種種變化事故。問。自性身以何為體。曰。即是如

來自性清淨法體。是報化二身所依止故。由彼離

名離相。絕言絕思。具足無邊真常功德。是一切法

平等真實之性故。何又謂之法身。曰。諸功德法所

依止故。普潤大師云。軌持為法。依止名身。何以知

之。光明疏云。法名可軌。諸佛軌之而得成佛。摩訶

衍云。湛湛絕慮。寂寂名斷。能為色相作所依止。以

是知之。問。寂寂名斷。安曰法身。曰。法實無名。為機

詮辯。召寂寂體。強稱法身。問。湛湛之體。當同虗空。

曰。凡所有相。皆是非相。覺五音如谷響。知實無聲。

了萬物如夢形。見皆非色空有不二。中道昭然。不

可聞無。謂空斷絕。何謂受用身。曰。能全自他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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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大法樂故。此有二種一自受用。一他受用。何

謂自受用。曰。謂人所不知。唯佛自知。唯佛自證故。

即是三大阿僧祇脩習無量福慧資糧。莊嚴法性。

所生無量真實功德。以得大圓鏡智。證得圓滿報

身。充徧華藏世界海中。湛然常住。恒自受用。廣大

法樂故。又何義故。名為報身。曰。三無數劫修所得

故。名為報身。唯此是實。後皆應身。普潤云。報謂果

報。三祇修因所得果故。身者。依止相續二義名身。

依止義者。有為功德所依止故。相續義者。盡未來

際。無斷期故。此云所起無邊真實功德。相續湛然

盡未來際。即依止相續義也。何謂他受用。曰即是

如來以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為十地菩薩

現通說法。決擇羣疑。令彼菩薩受用大乘法樂故

此有十重。被十地機之所現故合此二種。名受用

身。何謂變化身。曰。無而歘有。謂之變化。聚化五蘊。

名之為身。即是如來。以成所作智。所變無量隨類

化身為地前菩薩。及彼二乘異生。隨機說法。令彼

各各皆得利樂前受用身。自他俱利。此變化身。純

是利他。此有三類。一大化身。二小化身。三隨類化。

大化身者。千丈大身。王大千界。被地前機小化身

者。丈六金身。王一四天下。二乘凡夫是所被機。隨

類化者。猿中現猿。鹿中現鹿。或狗凡羅現三尺身。

城東老母指掌所現。亦屬隨類。如上三身。總是牟

尼所證五法為性之法身也。攝大乘論云。若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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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身。應無法身譬如眼根若無法身。應無受用身。

譬如眼識。應知此中。所依能依。為同法喻。若無愛

用身巳入大地諸菩薩眾。應無受用法樂若無受

用法樂。菩提資糧應不圓滿。譬如見色。若無化身。

勝解行地諸菩薩眾諸聲聞等。劣勝解者最初發

趣。皆不應有。是故決定應有三身。又云。何故受用

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見故。二無量

佛眾會差別可見故。三隨勝解見自性不定可見

故。四別別而見自性變動可見故。五菩薩聲聞及

諸天等種種眾會間雜可見故。六阿賴耶識與諸

轉識轉依非理可見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應

道理。何因變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謂諸菩

薩從久遠來得不退定。於覩史多及人中生。不應

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常憶宿住書算數印工

巧論中及於受用。欲塵行中。不能正知。不應道理

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巳知惡說善說法教。往外道

所。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巳能善知三乘

正道。修邪苦行。不應道理。又諸菩薩捨百拘胝諸

贍部洲。但於一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不應道理。

若離示現成等正覺。唯以化身於所餘處施作佛

事。即應但於覩史多天成等正覺。何不施設徧於

一切贍部洲中同時佛出。□不施設。無教無理。雖

有多化。而不違彼無一如來出現世言。由一四洲

攝世界故。如二輪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頌。佛微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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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多處胎平等。為顯一切種。成等覺而轉。為欲

利樂一切有情。發願修行證大菩提。畢竟涅槃。不

應道理。願行無果。成過失故。佛受用身及變化身

既是無常。云何經說如來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

故。又等流身。及變化身。以恒受用無休癈故。數數

現化不永絕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如來身常。應

知亦爾。】

「以五法性攝三身者(至)無根等用故不說有。」

【二五法攝三身佛地論云。有五種法。攝大覺地。何

等為五。所謂清淨法界。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

察智。成所作智。有義清淨真如。與圓鏡智。攝自性

身。不等性智。妙觀察智。攝受用身。成所作智。攝變

化身。經說真如是法身故。論說轉去阿賴耶識得

自性身。大圓鏡智。轉第八得。故知前二攝自性身。

平等性智。如餘論說。能於淨土。隨諸菩薩所樂。示

現種種佛身。妙觀察智。亦如論說。於大集會能現

一切自在作用。說法斷疑。又說轉去諸轉識。得受

用身。故知中二攝受用有。佛地經說成所作智起

諸化業。莊嚴論說成所作智於一切界發起種種

無量難思諸變化事。故知後一攝變化身。又佛三

身。皆十義中智殊勝攝。故知三身。皆得有智。有義

初一攝自性身。四智自性。相應共有。及為地上菩

薩所現一分細相。攝受用身。若為地前諸菩薩等

所現一分麤相化用。攝變化身。問。清淨真如何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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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不攝鏡智。曰。諸經皆說清淨真如為法身故。

讚佛論說如來法身無生滅故。莊嚴論說佛自性

身本性常故。金剛般若論說受持演說彼經功德。

於佛法身為證得因。於餘二身為生因故。諸經論

說。自性法身。生佛共有。遍一切法。猶如虗空。不屬

形相不屬有為。非色心法故。鏡智是色心法故。問。

若爾。何故攝論說轉去藏識得自性身。答。由轉去

第八識中二障種子。顯露法身。不說法身。即圓鏡

智。又說智殊勝中具法身者。是說四智依止法身。

以法身即彼實性故。不謂三身。皆有實智。自性法

身。雖具真實無邊功德。非有為故。不可說為色心

等物。故非鏡智所攝。應說鏡智所起真實功德。及

極圓清淨常遍色身攝自受用。平等所起微妙淨

功德身。攝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現隨類種種身相。

攝變化身。問。云何而知鏡智攝自受用耶。答。莊嚴

論說大圓鏡智。是受用佛故。以彼轉前七識得真

實受用故。問。鏡智得稱受用佛者。亦是轉捨藏識

而得受用。何故却言轉轉識耶。答。雖轉藏識亦得

受用。然論正說轉去藏識得顯自性法身。故於得

受用處。略而不說。又說自性法身。無生無滅。性無

轉易。猶如虗空。唯證因得。非生因得。無相無為。非

色心故。故非圓鏡所攝。圓鏡既與自性法身相違。

若非受用。屬何身攝。況受用身。攝如來三阿僧祇

修集無量不共有為真實功德。及證極淨常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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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四智品中實有色心者。皆受用攝。問。他受用

身。與變化身。亦有色心。何故圓鏡不攝。答。他受用

身。與變化身。皆為利益有情。方便示現。而非真實

四智為體。雖有說言智殊勝故。具攝三身。而似智

現。非是實智。或依根本實智。方便現起。假說智名。

而體非實。故言智殊勝故。具攝三身。非謂三身。皆

有實智。故經但說二智。能現二身。不說二身。即是

二智。故知二智。皆是自受用攝。問。既四智品實有

色心。皆是自受用攝。若他受用。與變化身。既無真

實色心。云何說法利生。答。然此二身。雖無真實心

心所法。而有化現心心所法。問。心心所法。本無形

質。何能化現。答。無上大覺。能以不思議神力。化現

無形質法。若不能化現無形質法。云何如來示現

貪瞋等。如來三毒。久巳斷故。云何聲聞及異生等。

皆能知如來心。以如來實心。即等覺菩薩。尚不能

知其少分。況降斯以下者。而能知耶。故知聲聞及

異生等所知者。皆是如來化心耳。由斯義故。經說

如來化無量類眾生身。即能現無量類眾生心也。

又說如來成事智能化身口意三業等。又說變化

有依他心。謂依他實心以為本質復自變現心心

所假相分。而為眾生所緣之境。故知眾生所知所

見者皆是如來似相分法。非真如來。以真如來。非

心可知。非相可見。故佛地論云。如來智上。現此麤

相心心法等一切功德。令諸下位能現了知。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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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者。二乘異生。云何能知如來所有心心法等功

德差別。云何如來久巳成佛。復能現作具貪瞋等

種種化身。餘經亦說化無量類皆令有心。又說化

身亦名有心。亦名無心。有依他心。無自依心。故謂

化心等依實心現。但實心上相分。似有緣慮等用。

如鏡中火。無別自體。隨眾緣生。如餘心等。餘處雖

說無化心等。以無實用如實心等。變化色等有實

作用。如實色等。故徧說有。由化心等麤相顯現。易

了知故。乃至猨猴。知如來心。若佛實心。諸大菩薩。

亦不能了。又云心化唯二。一自身相應。謂自心上

化現種種心及心法影像差別。二他身相應。謂令

他心亦現種種心及心法影像差別。此並相分似

見分現。有義定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名化自分。

加被有情。令愚昧者。解深細法。令夫念者。得正憶

念。名化他心。然心無化。無形質故。如論說言。心無

形故不可變化。又說化身。無心心法。此就二乘及

諸異生定力而說。彼定力劣。不能化現無形質法。

諸佛菩薩不思議定。皆能化現若不爾者。云何菩

薩現貪瞋等。云何聲聞及傍生者。知如來心。云何

經說化無量類皆令有心。云何上說諸化意業。云

何經說有依他心。但諸化色。同實色用化根及心。

但有相現。不同實用。又就下類。故作是說。若爾。云

何不化非情令心相現。非情巳是心等相分。云何

復令有心相現。若心相現則名有情。非非情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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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化心但說二種。】

「如是三身雖皆具足(至)利樂他用化相功德。」

【三三身功德。謂自性身。具有真常真樂真我真淨

四種功德。常者。不生滅故。樂者。無若集故。我者。極

自在故。淨者。無垢染故。離諸雜染者從本巳來一

切染法不相應故。眾善所依者。具足無量性功德

故。由其自性如如平等。故無色心等相用差別。以

相用差別。生滅門顯。故起信云。是心真如相。即示

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

相用故。若自受用身。四智所攝。故能具足無量圓

淨常徧妙色心等真實功德唯是自巳受用故。若

他受用。及變化身。唯隨菩薩聲聞異生等意樂變

現。似色心等。化相功德。令彼得大利樂。得大受用。

故佛地論云。如是三身。為有各別諸功德不。如來

法身。清淨真如轉依為相。真實善有。本性清淨。遠

離一切雜染法故。一切功德所依止故。一切功德

真實性故。說名具足一切功德。無有色心差別功

德。佛受用身。具足一切色心等法真實功德。及為

他現化相功德。佛變化身。唯具一切現色心等化

相功德。是故三身皆說具有過殑伽沙數量功德。】

「又自性身正自利攝(至)唯屬利他為他現故。」

【四三身二利。佛地論云。又自性身。寂滅安樂正屬

自利功德所攝。為增上緣。益眾生故。兼屬利他(以自

性身與諸有情。作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由自性身。生佛共有。故與眾生為增上緣。助令起發。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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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又與二身俱利功德為所依故。

二利所攝。受用身者。具有二分。一自受法樂分。謂

三無數劫。修自利行。滿足所證色等實身。令自受

用微妙喜樂。二他受法樂分。謂三無數劫。修利他

行。滿足所證色等化身。為入大地諸菩薩眾。現種

種形。說種種法。令諸菩薩。受大法樂。由此二分。或

說此身。唯自利攝。或說此身。唯利他攝。或說俱攝。

皆不相違。變化身者。唯為利他。現諸化相。故利他

攝。】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至)能依身量亦無定限。」

【五身土相依。法身所依。依法性土。唯一法性。寧分

身土耶。曰。能依義邊。名之為身。所依義邊。名之為

土。又與身為性。名法性身。與土為性。名法性土。即

三土三身之真性也。佛與眾生。平等共有。眾生未

證佛巳證故。故云。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

性相異故。謂法性屬佛。為法性身。法性屬法。為法

性土。性隨相異。故云爾也。清凉疏問云。法性身。法

性土。為別。不別。別。則。不名法性。性無二故。不別。則

無能所依。答。佛地論云。唯以清淨法界而為法身。

亦以法性而為其一。性雖一味。隨身土相而分三

別。智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為佛性。在非情數中。名

為法性。假說能所。而實無差。此佛身土。皆屬真如。

俱非色攝。問。身土固知無差。亦有形量可說否。答。

雖不可說形量大小。而隨事相。其量無邊。以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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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三身三土。事既無邊。與之為性。豈有邊耶。譬如

虗空。能徧一切色非色處。此通喻身土也。量云。虗

空形量無邊。徧一切處故。喻如虗空。自受用身。還

依自受用土。謂圓鏡智相應淨識。即果位第八。此

是依因。依此頓變故。由昔所修下。此是行因。從初

成佛下。辨其果相。初明豎長。周圓下。明其橫廣。謂

圓鏡智相應無垢淨識之所變現。由昔三阿僧祇

劫。修十勝行。為淨土緣。故初成佛時。以彼淨識。變

現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盡未來際。相續

無窮。自受用身。依止此土。此土即華藏莊嚴世界

也。如淨下。明身土量等。此淨土無量。身量亦爾。故

起信云。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

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有無邊

不可窮盡。所以者何皆是無量劫來。無量善根。所

引生故。功德下。明身及土。徧一切處。問。功德隨所

依身。智慧隨所證如。身土既無邊際。功德智慧亦

有大小邊際否。答。意如文。他受用身。亦依他受用

土。謂平等智相應淨識。大慈悲力之所變現。由昔

因中修利他行。為淨土緣。故成佛時。不捨利他。隨

彼十地菩薩所宜。以平等智。大慈悲力。變為淨土。

大小勝劣。形量不定。他受用身。依止此土。所依之

土。既無定量。能依身量。亦復乃爾。若變化身。即依

變化土。謂成所作智。大慈悲力之所變現。亦由往

昔修利他行為淨穢土緣故成佛時。隨地前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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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聲聞異生等所宜。以大慈悲力。化為佛土。淨穢

大小。形量不定。此變化身。依此土住。土既無定。身

量亦爾。開蒙。問。報身體。答。四智菩提。無漏五蘊。問。

報土體。答。無漏色蘊。問。能所依。答。根根塵塵。徧周

沙界。情器有異。情為能依。屬報身。器為所依。屬報

土也。此實報土。問。他報土。答。隨所被機。勝劣大小。

悉皆不同。然唯淨土。問。變化土。答。亦隨所被大凡

小聖。各隨業力。淨穢大小。所見不同故肇公云。佛

土淨。豈待變而後飾。蓋是變眾人所見耳。是以眾

生見為土石。皆是自業所起。菩薩純是妙慧。即是

真智所為。離凡聖心。無真俗境。大經云。或現童男

童女身。天龍及與阿修羅。乃至摩睺羅伽等。隨其

所樂悉令現。】

「自性身土一切如來(至)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六明共不共。問。此四佛土。一切如來皆共耶。有不

共耶。答。自性身土。一切諸佛共證。體無差別。故可

言共。報身報土。雖是諸佛各隨自巳淨識所變遍

一切處不相障礙。亦可言共。餘二身土。隨諸如來

所化有情。有共不共。若共化者。其土必共。若獨化

化者。其土不共。云何共化。謂諸如來同在一處。同

此一時。各各變身變土。而身土形狀。各各無異。不

相障礙。互相錯雜。為增上緣令彼所化眾生。各各

於自識上變現諸佛共化身土相分。而為所緣。而

諸眾生。各各自謂於此一土有一佛身。現通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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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益我等。此名諸佛共化身土。言不共者。唯一佛

身變一佛土。問。一身一土。足以利生。何用諸佛。共

化身土。答。諸有情類。從無始來。同具佛種。共有佛

性。法爾與諸佛互相繫屬。或多類眾生因緣。唯屬

一佛化者。故唯一佛。隨所化眾生變一身一土而

引導之。不用多佛共化。或一類眾生因緣屬多佛

共化者。故諸佛隨所化眾生。同時同處。各各變身

變土。而化導之。由此義故。諸佛隨所化有情。有共

不共。若不爾者。多佛久住世間各各現身現土。空

事勤劬勞苦實為無益。何以故。以一佛即能利益

一切眾生故。佛地論云。一切如來所化有情。為共

不共。有義皆共。以一一佛。皆能化度一切有情。福

德智慧。一切平等。三無數劫。勤修行願。同為拔濟

一切有情。求菩提故。如說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

佛。有義不共。以佛所化諸有情類。本相屬故。是故

如來底沙佛時。曾與慈氏同為弟子。佛觀釋迦所

化有情。善根先熟。慈氏所化。善根後熟。又觀慈氏

因行先滿。釋迦後滿。遂於一處入火光定。令釋迦

見。七日七夜。不下一足。一頌讚嘆。令超慈氏在前

成佛。又佛將欲入涅槃時。作如是言。我所應度。皆

巳度訖。又契經說佛涅槃時。觀一所化現在非想

非非想處。當生此間。應受佛化。留一化身。潛住此

界。先所受身。現入涅槃。彼從非想非非想沒。來生

此間。佛所留化。為說妙法。成阿羅漢。爾時化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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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不現又諸經中處處宣說能化所化相屬決定。

是故諸佛所化不共。如實義者。有共不共。無始時

來。種性法爾更相繫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菩薩

因時。成熟有情。亦不決定。或共不共。故成佛巳。或

共化度。或別化度。若所化生一向共者。何須多佛。

一佛能化一切生故。唯應一佛常住世間教化眾

生。餘佛皆應入永寂滅。佛亦不應化餘眾生令趣

大乘。以無用故。但應化彼令得三乘入永寂滅。以

易得故。誰有智者。捨易就難。然燈助日。是故所化

非一向共。若所化生一向不共。菩薩不應發弘誓

願。歷事諸佛。修學大乘蘇達那等。亦不應事多善

知識。諸佛不應以巳所化付囑後佛。如是等事。皆

悉相違。是故不應一向不共。雖一一佛有化一切

有情功能。然諸有情。於無緣佛。不肯受化。亦不見

聞。雖一一佛盡未來際常住世間。教化無量諸有

情類而隨所宜。現種種化。或現等覺。或現涅槃。或

名釋迦。或慈氏等。隨一化相所度有情。言皆度訖。

生非想者。宜見釋迦化相得度。故留化待。亦不相

違。若諸如來同一所化。何佛現前而化彼耶。諸佛

皆有悲願力故。不可一化餘皆止息。但有緣佛。同

處同時。後得智上各現一化。其狀相似。不相障礙。

更相。和雜。為增上緣。令所化生識如是變。謂見一

佛為現神通。為說正法。如是等事。不可思議。非唯

識理。不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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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諸身土若淨若穢(至)不爾應無五十二等。」

【七釋身土有漏無漏。此約菩薩說。故佛地論云。如

是淨土。主既圓滿。應有輔翼。主必攝受輔翼者故。

諸大菩薩眾所雲集。諸聲聞等無如是事。謂初地

上諸菩薩眾。雖不能集諸佛自利受用淨土。而能

集會諸佛利他受用淨土。諸佛慈悲。於自識上。隨

菩薩宜。現麤妙土。菩薩隨自善根願力。於自識上。

似佛所生淨土相現。雖是自心各別變現。而同一

處。形相相似。謂為一土。共集其中。如是地上菩薩

淨土。為是有漏。為是無漏。有義無漏。謂自心中後

得無漏淨土種子願力資故。變生淨土。於中受用

大乘法樂以初地上諸菩薩眾。證真如理。得真無

漏。處真法流。住真淨土。常見諸佛。故所變土。是真

無漏。道諦所攝。有義有漏。謂自心中加行有漏淨

土種子願力資故。變生淨土。於中受用大乘法樂

以彼菩薩。雖證真如。得真無漏。而七地來。煩惱現

起。乃至十地。尚有修斷。煩惱種子。及所知障。第八

識體。能持彼故。現受熏故猶是有漏。無記性攝。有

為無漏。道諦所攝。決定是善。若十地中。第八識體

是無漏善。應知佛地不能執持有漏種子。不應受

熏第八識體既是有漏無記性攝。所變淨土。云何

無漏善性所攝。又一有性。無二實身。其身爾時既

是有漏。所依淨土。云何無漏。是十地菩薩淨土。是

妙有漏。苦諦所攝。如實義者。十地菩薩自心所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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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有二。若第八識所變淨土。是有漏識相分攝

故。是有漏身所依處故。雖無漏善力所資熏。其相

淨妙。而是有漏苦諦所攝隨加行等。所現亦爾。若

隨後得無漏心變淨土影像。是無漏識相分攝故

從無漏善種子生故。體是無漏。道諦所攝。言蘊等

者。即無漏五蘊。一無漏淨戒。名為戒蘊。二無漏定

名為定蘊。三無漏慧。名為慧蘊。四無學勝解。名解

脫蘊。五無學正見。名解脫智見蘊。前三是因。後二

是果。五蘊法界。一切三乘功德所依。通學無學。無

學圓滿。戒定慧三法因緣雜引生故。學位分得。戒

定慧三。隨用一性所引生故。蘊等同異。滿分淨染。

類此應知。第八有漏所變身土。亦是有漏。後得無

漏所變身土。亦是無漏。故言同也。第八所變。不同

後得。後得所變。不同第八。故言異也。不爾者。牒前

一往所談身土。皆是隨機變現。若不變現。則又何

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建立也哉。】

「然相分等依識變現(至)心與心所定相應故。」

【牒上依識變現。總結成唯識義。相分等者。等見分。

相見俱依自證起故。非如識性依他中實。依他雖

假。而中則圓成實性。故云中實也。相分等依識變

現。即世俗唯識。識性依他中實。即勝義唯識。故云

不爾。唯識理應不成。內境即相分。或許識與相分

俱實有故。或識與二分俱依他起故。依他則虗。圓

成則實。如識性言。俱無不可。此上。釋識字也。唯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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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有者。但遮心外境無不遮內境不離識相分是

無不然。真如亦應非實。以真如是本智所緣。亦名

內境故。此上。釋唯字也。問。內境與識。既並非無。如

何但言唯識。不言唯境識耶。答曰。以境名通於內

外故。謂有離心境。不離心境。恐濫外境。但言唯識。

為諸愚夫迷執外境。起惑造業。受生死苦。不解觀

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出輪

迴苦。非謂內境相分如外都無也。或相見分皆識

為性。真如亦是識之實性。由無始來。內因外緣重

習力故。展轉現起。似多分生。總此三分。故言唯識。

故除識性。無別有法。問。唯識性。與唯識。有何同異。

答。各有二義。且唯識性二義者。一者虗妄唯識性。

即徧計性所遣清淨。此云相分等皆識為性。由熏

習力似多分生者是也。二者真實唯識性。即圓成

實性。所證清淨。此云真如亦是識之實性者是也。

唯識二義者。一世俗唯識。即依他起。所斷清淨。上

言相分等依識變現者是也。二勝義唯識。即圓成

實。所得清淨。上言識性依他中實者是也。又言唯

識性相不同。相是依他。唯是有為。通漏無漏。性即

圓成。唯是真如。無為無漏。十卷之義。収攝於此。】

「此論三分成立唯識(至)乃得圓滿非增減故。」

【此釋論名。言三分者。有四。序正流通一也。略廣位

二也。境行果三也。相性位四也。以此三分。成立唯

識。故曰成唯識論。顯唯識理。極明淨故。亦曰淨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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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論。此本論原為世親菩薩。撮取瑜伽要義。成三

十頌。今此論文。由三十頌。成立教理同果性相真

妄徧實有為無為一切諸法。皆是唯識。如是發明

唯識之理。乃得圓滿不增不減。故本論名三十論

焉。】

「巳依聖教及正理(至)願共速登無上覺。」

【此即三大分中第三釋結施願分。前二句。即釋結

也。後二句。即施願也。】

成唯識論卷第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