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證義

成唯識論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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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下。皆答詞。謂依徧計所執性。說相無自性性。

由彼體相。畢竟非有。如虗空華。繩上蛇故。立量云。

徧計所執是有法。立相無性宗。因云。由此體相畢

竟非有故。喻如空華。故華嚴偈云。一切空無性(相無

性)。妄心分別有(徧計所執)。次依依他起性。立生無自性

性。此如幻事託眾緣生。無始妄執為有之自然性

故。立量云。依他是有法。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宗。因

云。託眾緣生故。無始妄執自然性故。喻如幻事。故

華嚴偈云。如理而觀察。一切皆無性。後依圓成實

性。立義勝無自性性。謂即勝義。由遠離前徧計所

執我法性故。立量云。圓成勝義是有法。假說無性

非性全無宗。因云。由遠離前徧計所執我法性故。

喻如虗空。故華嚴偈云。若實若非實。若妄若非妄。

皆是假說實。即圓成非妄。即契圓成之智。成於出

世。並是假名。實尚不實。何況非實。後二性皆云假

說無性。非性全無者。正顯依圓是有。而佛密意言

無。既云密意。則無不礙有也。即有無無礙。互奪雙

妄。皆悉自在矣。法相之旨。又何殊於法性哉。夫依

他無性。顯圓成實。如太虗空。雖徧眾色。而由眾色

無性所顯。此義正顯圓成。與彼依他。非異不異。俱

是假說無性。問。依圓既是非異不異。何故圓成名

勝義無性。依他不爾。答。雖依他起非是真勝義性。

若隨轉門。亦得說名勝義無性。恐濫第三真實勝

義。故此不說。故雖依他非勝義故。亦得說為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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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性。而此不說者。恐濫第二故也。瑜伽七十三云。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

自性涅槃。答。依相無自性性。說如是言。問。世尊依

何密意說一切法等於虗空。答。亦依相無自性性。

說如是言。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皆如幻等。

答。依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說如是言。問。世

尊依何密意說等隨觀色乃至識有無常耶。答。依

相無自性性。說如是言。何以故。欲說等隨觀常無

有。故說等隨觀有無常。問。世尊依何密意說等隨

觀色乃至識皆有苦耶。答。依生無自性性。及勝義

無自性性。說如是言。通前明前識相竟。】

「此性即是諸法勝義(至)總撥諸法都無自性。」

【次明唯識性。即釋後四句頌。言此性者。即牒頌中

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之性字。是一切法勝義

諦故。簡非世俗。世俗諦四者。一世間世俗。亦名假

名無實諦。謂瓶盆軍林等。但有假名。而無實體。二

道理世俗。亦名隨事差別諦。謂蘊處界等。隨彼彼

事。立蘊等法。三證得世俗。亦名方便安立諦。謂預

流等。於苦集等。由證得理而安立故。四安立世俗。

亦名假名非安立諦。謂二空理依彼空門。說為真

性。由彼真性。內證智境。不可言說。名二空如。伹假

說故。勝義四者。一世間勝義。亦名體用顯現諦。謂

蘊處界等。有實體性。過初世俗。故名勝義。隨事差

別。說名蘊等。故名顯現。二道理勝義。亦名因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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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諦。謂苦集等智斷證修因果差別。三證得勝義。

亦名依門顯實諦。謂二空理。過俗證得。故名勝義。

依空能證。以顯於實。故名依門。四勝義勝義。亦名

癈詮談旨諦。謂一實真如。體妙離言。巳名勝義。又

真不自真。待俗故真。即前三真。亦說為俗。俗不自

俗。待真故俗。即後三俗。亦名為真。至理冲玄。彌騐

於此。此頌中所云勝義。乃依最後勝義勝義而說。

是最勝道所行義故。故名勝義。為簡前三勝義故。

故云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揀彼徧

計之虗妄。如謂如常。揀彼依他之變易。謂此真如。

雖在一切虗妄變易法。而未嘗動著一絲毫故。亦

之一字顯此勝義。不但名真如。亦有法界實際等

名。如餘論中。具釋其義。茲不贅陳。常如其性之性。

即是唯識實性。何謂實性耶。謂唯識性有二二種。

若以圓成對徧計言。則徧計所執為虗妄唯識性。

圓成為真實唯識性。若以圓成對依他言。別依他

為世俗唯識性。圓成為勝義唯識性。為簡虗妄與

世俗故。故說實性也。三頌者。頌十二句。每四句為

一章。故分三頌。雖前後有別。而大意總顯無性之

言。非極了義。不可執之撥一切法都無自性。成惡

取空。故又再三言之。此三性三無性。是流轉還滅

之關鍵。若於依他起執。即是流轉。若了依他無性。

便是還滅。自此而下。於十地中捨一分徧計。證一

分真如。故分五位。俱約大乘悟入之漸次。非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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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預斯門。以彼執心外有法故。】

「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至)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後五行頌。明唯識行位分二。一總明。二別釋。初又

分三。一問。二總答。三別釋。問。上文雖廣陳唯識相

性二門。成就唯識之義。然不知如何用心。方入此

門。欲入此門。幾何階級。言相者。即前文能變三相。

言性者。即是圓成實也。答要具二種大乘種子。於

五位中漸次悟入。何謂下。別釋分三。一釋大乘二

種性。二釋五位。三釋悟入。問。何緣有位。答。聖人之

大寶曰位。若無位次。即是天魔外道故。問。何謂大

乘二種種性。答。一本性住種性。即是本有無漏種

子自性。二習所成種性。即是新熏無漏種子自性

一本種性之性作姓。謂本性住種姓者。未聞正法。

但無漏種無始自成。不曾熏習。令其增長。名本種

性。性者體也。姓者類也。謂本性成住此菩薩種子

姓類差別。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種姓。菩薩地說。無

始法爾六處殊勝。名本性住種姓。習所成種姓者。

此聞正法巳去。令無漏舊種增長數習種姓。菩薩

地說。聞十二分教法界等流平等而流。又法界性。

善順惡違。具諸功德。此亦如是。故名等流。聞所成

等者。等所思所成脩所成也。聞謂聽聞。即是耳根。

發生耳識。聞言教故。思謂思慮。即是思數。發生智

慧。思擇法故。修謂修習。即是勝定。發生智慧。修對

治故。具二種性。方能漸入真唯識門。問。何等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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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具本性住種性人。答。外凡人是。何名外凡。曰。雖

具此性。未發堅固大菩提心。名外凡位。問。何等人

名為具習所成種性人。答。內凡人是。何名內凡。曰。

此性定在發心巳後。約初入劫。名內凡位。云何入

劫。謂發心後。修十千劫。方入十信。言入劫者。乃三

僧祇之初首。名為入劫。問。具此二性。當幾類人。答。

定性菩薩。二乘迴心。問。二乘五果迴心向大。望頓

悟入。至初入劫。修習劫數。同別多少。答。下從初果。

上至五果。迴心向大。至入劫位。乃經八六四二萬

十千劫。至資糧初。頓悟發心。亦十千劫。至資糧初。

問。何故五果劫少。初果劫多。答。煩惱有無修證少

多故。問。五位云何。答。一資糧位。謂此菩薩。巳具二

種性巳。始發大心。勤修福智。為入聖道之資糧。故

名資糧位。涅槃名為解脫行。此位雖未得解脫。而

能順解脫之道。故名順解脫分。二加行位。順解脫

道既圓滿巳。為入見道。復修加行。亦名順決擇分。

以近見道。伏除二取。故名加行。真見道後。決擇所

知障種名決擇分。此位雖未得真見道。而加行時。

亦能隨順決擇二障。故名順決擇分。三通達位。謂

諸菩薩入初地時。得真見道。能所□等。通達一切

佛法。名通達位。四修習位。謂初地斷分別惑。得無

分別智巳。即以無分別智。漸斷所知障種。漸入唯

識實性。從初地第二住心。以至金剛無間心位。總

名修習位。五究竟位。障盡智圓。於一切法成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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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名究竟位。此從金剛後心解脫道中。以至盡未

來際。皆此位攝。前二位為凡位。故曰修。後三位為

聖位。故曰住。問。云何漸次悟入。答云。謂諸菩薩於

資糧位。能深信解唯識相性。於加行位。能漸伏除

唯識相上能取所取。引發真見唯識實性。在通達

位。如實通達唯識相性。修習位中。如前所見唯識

實性道理。數數修習。伏斷餘障。至究竟位。出障圓

明。能盡未來。化度有情。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初資糧位其相云何(至)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二別釋分五。一資糧位。即是三賢。此問及頌答。皆

世親之文。為第二十六頌。】

「論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至)堅固熾然修諸勝行。」

【此即護法等正釋頌意。分三。初釋乃至未起識求

住唯識性。兼釋後二句大意。此二取言下。釋二取

隨眠。如是二障下。三釋未能伏滅。初中又分四。一

明資糧位劑。二釋資糧名。三釋順解脫名。四總釋

於二取隨眠未能伏滅大意。從此下。明資糧位劑。

謂從初發心乃至未起加行順決擇識。求住真唯

識性。皆是資糧。位攝。為趣下。釋資糧名。資謂資益。

糧謂津糧。無上正等菩提。即指究竟位說。為趣此

果。積集六度所攝福智二事資糧益巳身之糧用

故。為有情下。釋順解脫分名。菩薩發心。不同二乘

樂獨善寂。取證涅槃。今此菩薩。依解脫果。伏斷煩

惱。入我空觀。巳發大心。度有情故。煩惱解脫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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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故。由此亦名順解脫分。涅槃名為解脫行。行行

不違。故名為順。分者。因義。支義。是解脫因之一分

故。資糧。自利之名。順分利他之號。問。此資糧位當

修何行。曰。即修大乘順解脫分也。問。此資糧有幾

行位。答。有四十心。謂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問。此

位由何於唯識義能深信解。答。因四勝力。謂內因

力。善友力。作意力。資糧力。攝論云。能悟入中大乘

多聞熏習相續。此乃因力。巳得奉事無量諸佛出

現於世。即善友力。巳得一向決定勝解。非諸惡友

所能動搖。名作意力。謂由三力。巳善積集諸善根

等。名資糧力。問。此位伏除何障染法。答。少能伏除

二取現行。而未能伏除二取隨眠。何故少能。不能

多耶。以多住外門。修菩薩行。所以少能。何名外門。

謂散心名外。何以知之。本論頌云。於二取隨眠。猶

未能伏滅。故知唯能伏取二取現也。問。散心修者。

華嚴何說十住菩薩現八相等。豈非定力。答。既云

多住外門。即知少能入定。是故能現耳。何謂取二

取。曰。執取能取所取性故。何謂隨眠。曰。即二取習

氣隨逐有情。常在生死。眠伏藏識。不現餘處。故名

隨眠。或隨增益過失。故名隨眠。何故。眠者乃是增

義。如人睡眠。眠即滋多。故過失增。是隨眠義。隨眠

轉相略有十八。一隨逐自境隨眠。謂三界中自地

所攝隨眠。二隨逐他境隨眠。謂生下上地。下上煩

惱所逐隨眠。三被損隨眠。謂世間離欲下地隨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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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被損隨眠。謂巳離欲。或未離欲自地隨眠。五

隨增隨眠。謂自地隨眠。六不隨增隨眠。謂他地隨

眠。七具分隨眠。謂諸異生所有隨眠。八不具分隨

眠。謂諸有學非異生者所有隨眠。九可害隨眠。謂

般涅槃法所有隨眠。十不可害隨眠。謂不般涅槃

法所有隨眠。十一增上隨眠。謂貪等所有隨眠。十

二平等隨眠。謂等分行所有隨眠。十三下劣隨眠。

謂薄塵行所有隨眠。十四覺悟隨眠。謂諸纏褁與

纏俱轉隨眠。十五不覺悟隨眠。謂離諸纏而恒隨

逐隨眠。十六能生多苦隨眠。謂欲界隨眠。十七能

生少苦隨眠。謂色無色界隨眠。十八不能生苦隨

眠。謂得自在菩薩所有隨眠等。總之即煩惱所知

二障種子是巳。百二十八根本煩惱者。欲界四諦

各有十惑。為四十。上二界各除瞋。有七十二。為百

一十二。並是見道所斷根本惑。然疑及三見。唯是

見斷。修道之中。欲界唯六。上二界除瞋為十。故修

所斷有十六。見修合說有一百二十八。見所斷者。

是分別惑。別迷四諦。故於四諦各別取數。故有一

百一十二。修所斷中是俱生惑。總迷四諦。唯取三

界總數。故但十六。如是見修位中斷煩惱時。亦斷

隨煩惱惑。故曰及彼等流等。此等根隨皆能擾亂

身心。長處生死。能障涅槃。名煩惱障。所知障者。見

疑無明愛恚慢等。辨出頭數。與煩惱障同。煩惱障

麤。有多品類。二乘所斷。唯是不善有覆性故。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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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顯。今所知障細。無多品類。唯菩薩斷。亦是異熟

無記所攝。故不顯數。又顯法執無明。唯一住地。煩

惱即是四住地攝。故不顯數。言慢等者。亦等隨惑。

言所知境者。有為無為。言無顛倒性者。謂真如理。

由處此境。令智不生。前即煩惱即障。今所知之障。

然二障別義之由。在我法兩字。故我法言。即是二

障。此所知障下。八識分別。謂所知障決定不與第

八識俱。以第八識行相微劣故。不與無明慧心相

應。而與法空智品俱起。此障即是無明慧心。法空

智之所斷故。故不俱也。七轉識內。隨其所應。或少

或多。如煩惱說者。第七所知。唯是俱生。根隨染惑。

亦但十二。故名為少。第六所知。兼通分別。根隨煩

惱。總二十六。故名為多。當知我法二障。皆由根隨

煩惱執我執法而生差別。故七六二識所知。皆如

煩惱障說。眼等五識。無分別故。無所知障故。法執

見疑七根本惑。并十小隨。定不相應。其貪瞋癡及

中大隨。由同時意識所引生故。皆容俱起。此障但

與下。三性分別。以所知障。與無明俱。非善性故。無

明是癡。善性非癡故。唯與不善無記相應。煩惱障

中下。自類分別。所知障中。或無煩惱。煩惱障中。必

有所知。謂煩惱障必依所知障而起故。故曰體同。

執我執法。故曰用別。故二種隨眠。隨聖道用。有勝

有劣。而斷惑亦有前後。謂煩惱種為劣為前。而所

知種為勝為後也。道力勝者。先斷所知。後斷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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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力劣者。先斷煩惱。後斷所知。此於無覆下。四種

無記分別。謂所知障。於四種中唯異熟生。無記相

應是染性故。不與威儀工巧變化三種相應。以三

無記勢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然則此障覆

所知境。何名無覆耶。曰。此名無覆。望二乘說。以二

乘唯斷煩惱。不障彼智。故名無覆。若望菩薩。亦是

有覆。障彼智故。若所知障下。通難。謂有難云。若所

知障有見疑等多種煩惱。云何經唯說為無明住

地耶。答云。以此障無明增勝故。總名無明。非無見

等。如煩惱種立見一切并欲愛色愛有愛四住地

名。豈彼更無慢無明等乎。亦由煩惱障中貪見最

增。故偏說也。如是二障下。釋未能伏滅。菩薩道力

增勝。若是分別我法二障。初地見道時斷。若是俱

生我法二障。菩薩從初地住心。以至金剛無間心

斷。二乘道力微劣。於菩薩所斷者。但斷一種。不能

雙斷。菩薩道力增勝。故能雙斷。若是雙斷二障種

子。唯在等覺後心。剎那頓斷。入究竟位。此唯無漏

道攝。若是伏此二障現行。亦通有漏道。分別我法

二執。在加行位伏。俱生我法二執。若六識俱者。在

四地伏。若七識俱者。在八地伏。問。此位菩薩。二種

現行。伏耶滅耶。答。此位分別我法二麤現行。雖有

伏者。然此二種微細現行。及彼種子。由彼止觀力

微。多住外門。脩菩薩行。未能伏滅。故頌云。於二取

隨眠。猶未能伏滅。此位下。論位攝。問。解行證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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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何攝。答。以此位未證真如。尚在解位。若以殊勝

解力脩六種殊勝行。應知總是解行地攝。以此是

信解位。加行是行位。前解後行。分二位故。若約攝

大乘論以三僧祇分四位。前一僧祗總名解行地。

無加行位。故云亦是解行地攝。問。所修勝行。其相

云何。答云。略有二種。一福。二智。何者為福。何者為

智。曰。諸勝行中。慧為性者。皆名為智。約非慧性者。

皆名為福。且依六度分別福智。若論通相。六度皆

通福智二種。若論別相。前五通福。第六唯智。或復

前三為福。後一唯智。精進禪定。福智俱通。復有二

種。一自利。二利他。若依通相。別所脩勝行隨意樂

力。一切皆通自他二利。若依別相。則六到彼岸菩

提分等(四念住等。一切三十七覺分法。及四種尋思。四種如實徧智。皆名菩提分)。自利

行攝。四種攝事(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無量等(慈悲喜捨)。一切皆

是利他行攝。如是等行。差別無邊。皆是此中所脩

勝行。結成勝行也。此位二障下。出此位中斷脩之

相。有三種練磨心。除四處障。何謂三練磨。曰。第一

菩提廣大屈。引他況巳練。廣者無邊。大者為上。深

者難測。遠者長時。由此退屈。引他巳證。以況於我。

我同彼類。何故退耶。攝論頌云。十方世界諸有情。

念念速成善逝果。彼既大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

退屈。第二萬行難修屈。省巳增修鍊。謂六度行難

可脩故。心生退屈。於退屈時。即便省察。我巳獲得

如是意樂。離諸弊惡。謂此意樂遠離慳貪恚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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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故。少加功用。修習施等。當得圓滿。如攝論云。

先巳得此殊意樂。由此施等波羅蜜多。任運而轉。

故頌云。汝昔惡道經多劫。無益勤苦尚能超。今行

少行得菩提。大利不應生退屈。第三轉依難證屈。

引麤況妙練。謂於退屈時。引他微因小善。況巳勝

大妙因。如行施等。尚感貴樂。況我所修清淨妙善

而無果耶。故頌云。博地凡夫初發心。尚能遠趣菩

提果。我巳精進經多劫。不應退屈却沉淪。由斯三

事練磨。脩諸勝行。斷四處障。一由離聲聞獨覺作

意。斷作意故。二由於大乘諸離疑。疑以能永斷異

慧疑故。三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

故。四由於現前現位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

所分別斷分別故。】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至)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一加行位。此問及頌答。皆世親之文。為第二十七

頌。雜集云。何等加行道。謂巳積集資糧道者。所有

順決擇分善根。謂煗法。頂法。順諦。忍法。世第一法。

云何煗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明得三摩地鉢

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云何頂法。謂各別內證。於諸

諦中。明增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云何順

諦忍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一分巳入隨順三

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云何世第一法。謂各

別內證。於諸諦中。無間心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

應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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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菩薩先於初無數劫(至)未證唯識真勝義故。」

【此下護法等釋頌分三。初至無加行義。釋加行決

擇分位名。煗等四法下。釋四加行。如是煗頂下。正

釋頌意。言加行者。加功用行。名為加行。近見道故

立加行名。如人遠行。將及巳舍。更鞭筞故。以由此

道能捨煩惱故。然則又何名順決擇分。曰。欣遠之

心。不如始業。且求見道。名順決擇分。見道之智。名

決擇故。何謂不如始業耶。曰。非屬力劣。行合如此。

是知涅槃不越於此。故且求近。云不如始。何謂始

業。謂始發心。一至遠求大涅槃故。問。此位行業。答。

即修大乘順決擇分。便是行業。何謂決擇分。曰。決

擇是智。即擇法也。決揀疑品。擇揀見品。疑品擇而

不決。以猶豫故。見品決而不擇。非正見故。今此具

二。決擇即分。持業釋也。以諸聖道能斷疑決。分謂

分斷。此言意顯所順唯是見道一分決擇之分。故

得決擇分名。順決擇分今生起者。必前生起順解

脫分。諸有創植順解脫分。方得解脫。謂初起順解

脫分。次起順決擇分。第三入聖。方得解脫。此位鄰

近真見道。故立加行名。然有資糧。故有加行。若無

前位。此位不成。孰為加行位所修之法。有四位故。

四能發。四所發。四能觀。四所觀。何為四位。謂煗。頂。

忍。世第一。何為四能發。謂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

無間定。何為四所發。謂下四尋思觀。上四尋思觀。

下如實智觀。上如實智觀。何為所觀四。謂名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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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名義自性空。名義差別空。何為能觀四。即前尋

思如實四觀是也。煗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

初後位立。標也。依四尋思建立初二。依四如實建

立後二。四尋思者。謂名尋思。義尋思。自性假立尋

思。差別假立尋思。四如實智者。謂名尋思所引如

實智。義尋思所引如實智。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

實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方便因相。名為

尋思。方便果相。名如實智。言名者。謂色受想等。菩

薩於名中尋思。伹見名言。不見名體。故知唯意言

境。是假非實。義者。即名所詮表。謂蘊處界等。謂菩

薩尋思義類。但見其類。不見餘義。故知亦是意言

是假非實。名言既唯意之分別。名下之義亦無別

體。故離名言分別。無別有義可緣。復尋思名義二

種之自性。是假非實。謂色受想等名義自性。菩薩

尋思自性唯見是假。不見餘物。故知實無所有。假

立自性。譬如假立補特伽羅等。復尋思名義二種

之差別。是假非實。謂無常苦等名義差別共相。謂

菩薩尋思差別。但見是假。不見餘物。故知實無所

有。假名差別。如是尋思了達四種。皆是徧計執性

悉不可得。如是而知名等四法。依識現起。若離識

時決定非有。又且不獨四法為無。即能現識。亦不

可得。如此徧知名如實智。譬如繩上觀蛇。蛇非真

實。以無有故。若巳了知徧義無者。蛇覺雖滅。繩覺

猶存。若更微細品類分析。此亦虗妄。色香味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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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相故。此覺為依。繩覺當滅。若滅繩覺。即能悟入

真唯識性。問。何故此位尋思名義自性差別。答。名

義二種。即名相也。即見相二分也。即依他起也。由

此二種為迷悟要關。故楞伽釋五法云。相者。若處

所形相色像等現。是名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為

瓶等。施設眾名。顯示諸相。是名妄想。彼名彼相畢

竟不可得。是名如如。真實決定究竟自性不可得。

是名正智。前明迷此名相而起妄想。遂成流轉。此

明了此名相本無自性。當體如如。即是圓成。故迷

悟皆由此。問。何故名義各別尋思。名義之自性差

別。合而思察。答。名義二法。能所相異。故別尋求。名

義之自性差別相同。故合思察。若知名之自性差

別不可得。即知義之自性差別不可得故。顯揚論

云。名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名唯見名。事尋思者。謂

諸菩薩於事唯見事。自性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

於假立自性唯見假立自性。差別假立尋思者。謂

諸菩薩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此諸菩薩於

名事二種。或離相觀。或合相觀。依名事合觀。故通

達自性假立。差別假立。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

諸菩薩於名尋思唯有名巳。於名如實了知。謂此

名。為此義故。於此事中建立。為令世間起想見言

說故。若於色等所想事中不為建立色等名者。一

切世間無有能想此事是色等。若無想者。無有能

起增益執著。若不執著。則無言說。若如是如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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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是名第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事尋思所引如

實智者。由諸菩薩於事尋思唯有事巳。如實了知

色等所想事性。離一切言說。不可言說。是名第二

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者。由諸菩薩於色等所想事。假立自性中尋思。唯

假立故。如實通達假立自性。非實彼事自性。而似

彼事自性顯現。又能了知彼事自性。猶如變化影

像水月夢幻。似有體性。是名第三自性假立尋思

所引甚深義所行境如實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

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差別假立尋思唯假立性。

故於色等所想事差別假立中。善能通達不二之

義。謂彼諸事非有性。非無性。由可言說。自性不成

就。故非有性。由不可言說。自性成就。故非無性。如

是非有色非無色。由勝義諦故。非有色。由勝義諦

故。非無色。由世俗諦中假立色故。如有性無性有

色無色。如是有見無見等諸差別假立法門。彼一

切。由是理趣盡應知。若能如是了知差別假立如

是不二之義。是名第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

智。依明下。次別釋四相文云。第一。依煗位。入明得

定。發下尋思。明得定者。攝論云。明謂能照無義智

明。得謂創得無義智明。故名明得三摩提。發下尋

思者。明得是定。尋思是慧。以初獲方便智。故云發

也。以此尋思。觀察所取之法。了不可得。名為煗位。

謂此煗位。創觀所取名義自性差別皆空。何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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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耶。謂觀所取四。皆自心變。皆假施設。實不可得。

不空而何。何謂發。曰。明得是定。尋思是慧。故云發

也。下發皆然。何謂煗。曰。至此初獲道火前相。名之

為煗。何謂明得。曰。至此初獲慧日前相。名明得定。

何謂尋思。謂尋思名等假有實無。名曰尋思。第二。

依頂位。入明增定。發上尋思。重觀所取名等四法

實不可得。唯自心變。何謂明增。曰。此位明相轉更

增盛故。何謂頂。曰。尋思之位登峰造極故。問。何故

頂位重觀四法。答。初伏難故。所以重觀也。第三。依

忍位。入印順定。發下如實智。印前所取四法是空。

順後能取之識亦是其空。印前順後。名印順定。問。

何義順後能取亦空。答。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有

實識離所取境。何以故。曰。所取能取。相待立故。問。

此忍有幾。答。有下中上三品。下品名印忍。印所取

無故。中品名樂順。樂無能取。順修彼故。上忍名印

順。印能取無。順觀彼故。故云印順忍時。總立名忍。

印順俱定。名印順定。忍即智也。又忍境識空。故亦

名忍。解見下文。第四。依世第一位。入無間定。發上

如實智觀。印二取空。伏除二障俱生分別。何謂無

間定。曰。從此無間。必入見道。立無間名。何謂世第

一。曰。有漏之位。極於此故。異生法中。此為最勝。名

世第一。於是總釋云。煗頂二位。依能取識。但觀境

空。不能印境。以無智故。下忍印境。中忍順識。上忍

印識。唯世第一。境識雙印。此四加行。皆帶相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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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證實。故頌中說。菩薩於此位中。猶於現前安立

少物。何為少物。曰。心上變如。名為少物。此非無相。

故名帶相。帶相觀心。名有所得。故頌云有所得故。

若證真時。彼相便滅。方實安住真唯識理。何謂彼

相。曰。空所執相。即是空相。有依他相。即是有相。謂

空有相。是彼唯識真勝義性。由有此相。未證真理。

滅空有相。方證真故。故論結云。依如是義。故有頌

言。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此煗位也。義想既滅

除。審觀唯自相。此頂位也。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

有。下忍位也。次能取亦無。中忍位也。合前三句為

上忍位。其世第一。住時促故。此偈略無。末句即見

道位。此加行位下。次明此位但是伏位。帶相觀心。

故曰未遣相縛。麤重即是分別惑種。分別二取。違

見道故。此位將入見道。故能伏除分別二取。而於

俱生二取。及二隨眠。全未能滅。亦未全伏。以有漏

觀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此位菩薩下。次明是聞

思所生慧。大論云。諦有二種。一安立諦。二非安立

諦。安立諦者。謂四聖諦。非安立諦者。謂真如。此位

菩薩雙觀真俗。為欲引發將來真見道及相見道

故。及伏分別我法二障故。雖真俗雙觀。而真諦是

彼正觀。非如小乘唯觀安立四諦故。故大論問云。

若安立諦建立為諦。何因緣故。更復顯示非安立

諦。答。若離非安立諦。二種解脫。不應道理。謂於相

縛。及粗重縛。所以者何。若有行於諸安立諦。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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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行。皆行有相。行有相故。於諸相縛。不得解脫。於

諸相縛。不解脫故。於麤重縛。亦不解脫。若有行於

非安立諦。不行於相。不行相故。於諸相縛。便得解

脫。於諸相縛。得解脫故。於麤重縛。亦得解脫。問。若

唯由彼非安立諦。於一切縛解脫清淨。何緣顯示

安立諦耶。答。為令資糧。及方便道。得清淨故。菩薩

起此下。明界地內凡外凡位。亦名方便位。以是入

聖道之方便故。雖七方便時通諸靜慮。而第四靜

慮不苦不樂捨念清淨之所依止。依於轉依心住

一境性為最勝依。為入見道位之門戶故。煗等善

根。必依四禪。方得成滿。問。此善根從何界起。答。唯

依欲界天人趣起。非善趣而生厭心者。非殊勝故。

不能起此諸善根也。次論位攝。此位亦在解行地

攝。非證地攝。以未證真實唯識故。攝論合資糧加

行為解行地故。】

「次通達位其相云可(至)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三通達位。此問及頌答係世親之文。為第二十八

頌。】

「論曰若時菩薩於所緣境(至)初照理故亦名見道。」

【此下護法等釋頌分三。一總釋偈意二相見有無。

三廣明見道。若時菩薩至戲論現故。此即總釋偈

意。謂若有如外之智。與如合者。猶有所得。非真實

證。此位菩薩。於所緣境。及能緣智。都無所得。不取

種種戲論相故。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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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真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何謂平等平等耶。謂

能證智及所證如。俱無能取所取相故。又上不取

者。離於能取。種種戲論相者。離於所取。故曰能所

取相俱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故。有義下。相見

有無。有三師義。第一師言。此智見相二分俱無。故

說無所取能取之相。第二師即破此義。立相見二

分俱有。先破無相。謂若智之上。無如之相。而能緣

如。則色等智上。無聲等相。亦應緣聲等。名聲等智

矣。次破無見。謂智無見分。則不能緣。何能緣如。若

無見分而能緣者。則真如無情亦是能緣(〔智耶〕)故應

許此定有見分也。第三即護法正義。立見有相無。

無相取者。瑜伽七十三。問。有相之取。世間共成。無

相之取。非所共成。何因何緣。名無相取。無因無緣

不應道理。答。世俗名言熏習取果。是有相取。世所

共成。能令雜染。勝義智見熏習取果。是無相取。非

所共成。能令清淨。是故此二。有因有緣。如眼若有

瞖等過患。便有髮毛輪等瞖相現前可得。若無彼

患。便不可得。但有自性。無顛倒取。問於無相界。若

取其相。非無相取。若無所取。亦不得成無相之取。

若爾云何名無相取。答。言說隨眠。巳遠離故。此取

雖復取無相界。不取相故。成無相取。問。若無搆獲。

云何成取。答。雖不搆獲。諸相差別有所增益。然取

無相。故得成取。問。若無搆獲。無所增益。此取相狀。

云何可知。答。取勝義故。取無相故。五種事相。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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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現。以為其相。問。若不分明可立為取。何故不計

諸取滅無。答。滅無無有修作義故。非修觀者。依於

滅無有所修作。問。若爾。云何證知其相。答。自內證

智之所證知。問。若爾。何不如其所證。如是記別。答。

此內所證。非諸名言安足處故。此中所云。說無相

取。不取相故。即引瑜伽。雖有見分下。論主自義。護

法明此所緣如。見相無定。相分以本智親證如體

不取相故。與如體冥合故。即無相狀之相。即但有

體相之相。即挾帶之義。亦所緣緣。難云。若有見分。

即有分別相。何名無分別相也。又云無能取耶。答

云。雖有見分而無分別。復無能取。正智緣如。親挾

附體相緣故。更無相狀之相。說無相分。言無能取

者。即無分別妄執實能取故。豈無內分能緣見分

乎。又難云。若言無相分者。所緣緣論云。依彼生。帶

彼相故。名所緣相。既無相分。亦應無所緣。護法答

云。亦有所緣緣義。雖無相分。而可說此智帶如相

起。能緣之智。不離如故。即本智見分。親挾帶真如

之體相起。名所緣緣。如自證分緣見分時。親帶見

分。名所緣緣。此亦應爾。實無變帶之義。唯有挾帶。

名所緣緣。故與後得別也。若變相分緣者。便非親

證。即如後得智。應有分別。既異後得。即明知有見

分無相分也。小乘正量部立相分師。造謗大乘論

七百偈。破古大乘師所緣緣義云。汝若言巳相是

相分。將為所緣者。且如汝大乘宗無分別智緣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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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時。不帶起真如相分。其真如望能緣智見分。應

無所緣緣義。必若言本智緣如亦有相分者。即違

汝自宗。一切經論如何通會。古大乘師被此一難

當時絕救。唐三藏救云。我宗大乘解。帶有二義。一

者變帶。二者挾帶。若變帶者。即變帶似質之巳相

起。是相狀之相。今根本智緣如時即無。若挾帶者。

即有根本智。親挾帶真如體相而緣。更不變相分

故亦成所緣緣也。加行無間下。釋位名。問。此位何

故名為通達。答。加行無間道中。此智生時。體會真

如故。言此智者。即無分別智也。體者通也。會者達

也。理絕妄情。名之為真。諸法體同。目之為如。照理

名見。見即是道。而言初者。此應有難。若照理名見。

二地巳上。豈不照理。故今釋云。此最初故。以此受

名。餘隨別義。】

「然此見道略說有二(至)能盡未來利樂一切。」

【三廣明見道。然此見道。略有二種。總標也。一真見

道下。別釋二見道差別。謂若一心真見道。三心相

見道。若三心真見道。十六心相見道。云何一心真

見道耶。謂雙空智起。於前無間道中。雙斷分別我

法二障種子。解脫道中。雙證分別我法二空所顯

真如。問。加行無間解脫勝進有多剎那。何故但說

一心名真見道。答。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俱是一

相見道。故總名一心。言雖多剎那者。此一心見道。

以果前無間。及果解脫。并一切勝道故。中間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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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那(加行位中一剎那修。無間道中一剎那見。勝進道中一剎那入。解脫道中一剎那證。故多

剎那)。一師言。此位漸斷漸證。我執麤淺。法執深細。必

先斷我執。證人空巳。次斷法執。而證法空。故知漸

斷漸證。一師言。此位頓斷頓證。由加行時。意樂殊

勝。必欲一斬齊斷故。此義為正。何謂三心相見道。

相見道者。謂別緣有情諸法之相。而得見道。名相

見道。此復有二。一觀非安立諦有三品心者。非安

立諦。即真如也。謂以三品智心。觀察真如。得見道

故。三品者何。一內遣有情假緣智者。內謂內身。無

體名假。謂以能遣之智。返觀內身所執主宰。皆非

實有。但以內心似有情現。此倣無間道見分斷我

執也。二內遣諸法假緣智者。諸法者。謂五蘊實法。

亦以能遣之智。觀察內身所執五蘊實法。亦不可

得。此倣無間道見分斷法執也。三遍遣一切有情

諸法假緣智者。總觀一切有情諸法也。此倣解脫

道中見分雙斷我法二執雙證我法二空也。以此

三智別斷總證故。然此中人法二障。各分上下。麤

者為上。細者為下。合為四類。然二麤者。各別除之。

以智猶弱。未雙斷故。若上品智。方能雙斷。此即隨

智說為耎等。耎者下也。初智名耎。次智名中。勝前

劣後。後起名上。能斷見惑。此智最上。然初二智。未

能殊勝。別緣內身。除我法假。第三心時。其智上品。

廣緣內外。若我若法。故三別也。前二名法智者。以

有情諸法各別緣故。第三名類智者。與前二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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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總合緣故。法者倣學為義。問。真見道中有相見

二分。何以但言法真見道見分。答。真見道中。雖有

二空自證分。而見令親緣真如。所以法之。然見分

中。有無間解脫。隨自所斷障。有四見分。無間道中。

斷惑別故。人法二見分。各別法之。立初二心。解脫

道中。證理同故。人法二見。總合法之。有第三心。故

論云。總別建立。名相見道。問。三法真見道。答。前三

心說為真見。問。復約何理。却說為真。答。以相見道

緣四諦故。今不緣彼。為真見道。此即前一義也。論

以後義為正。問。十六心相見道。答。謂苦。集。滅。道。四

諦之下。各有四心。故成十六。安立諦者。即俗諦也。

此復有二。一者依觀所取能取。別立法類十六種

心。言所取者。即真如。言能取者。即正智。法即現法。

類即種類。謂法智法忍緣於真如。其真如者。是智

所取。類忍類智緣智見分。其見分者。是能取智。故

名能取所取十六心也。問。四心者何。答。一苦法智

忍。二苦法智。三苦類智忍。四苦類智。餘三諦準此。

一苦法智忍者。苦即苦諦。法謂苦諦增上所起教

法。智謂於加行道中緣苦法之智。忍者。謂先觀察

增上力故。於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慧。由此慧故。永

捨見苦所斷一切煩惱。此即智之因也。此苦法智

忍。即忍無間智。能觀苦諦下真如。能斷三界見苦

所斷二十八種隨眠。謂欲苦有十。上二界苦各九。

以除瞋故。三界合有二十八也。二苦法智者。法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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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如。能緣苦如之智。名苦法智。智者。即忍之果。由

前忍故。此智現前。智現前時。觀察真如。證前解脫。

問。前之苦法。釋為教法。今之苦法。釋為苦如。得不

疑乎。答。能詮之教。所詮之如。合名為法。初智緣教。

今智緣如。何疑之有。三苦類智忍者。謂苦法智無

間。無漏慧生等。意云。此等三心。於一剎那。各別內

證法忍法智。謂以類忍證法忍。以類智證法智也。

言後聖法皆是此類者。謂後聖法。依止前法也。顯

揚論云。前為後後之所依止故。謂二心後。乃至無

學一切聖法。依此二心。彼得生故。四苦類智者。此

智但緣第三苦類智忍。故雜集云。於苦類智忍。內

證印可。故名苦類智。如於苦諦。有二智二諦。於餘

諦中。應知亦爾。故總合有十六智。皆斷二十八分

別隨眠。此十六心。前二觀如。後二觀智。謂法忍法

智觀如。覺悟所取故。類忍類智觀智。覺悟能取故。

一諦既爾。餘諦皆然。問。此十六心。有差別否。答。有

二種。有能所取十六心。有上下諦境十六心。問。能

所十六心。答。法智法忍。緣於真如。其真如者。是智

所取。類忍類智。緣智見分。其見分者。是能取智。名

能所取十六心也。苦法智忍緣真如。倣真見道中

無間道見分。斷苦諦惑。苦法智緣真如。倣真見道

中解脫道見分。證苦諦下理。苦類智忍緣前能倣

之心見分。倣第一心無間道自證緣見。苦類智緣

前見分。倣第二心解脫道自證緣見。集滅道三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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倣此。問。上下諦十六心。答。法忍法智。緣下界如。類

忍類智。緣上界如。以下界入見現前名法。上界名

類。名上下諦境十六心也。欲界名下。是現前界。色

無色名上。是不現前界。十六心者。謂觀欲界四諦。

別立法忍法智八種。依觀上二界四諦。別立類忍

類智八種。然論但舉欲界苦諦以為法也。一現觀

忍。是無間道。二現觀智。是解脫道。隨其所應法真

見道等者。謂苦法智忍緣欲界如。倣真見道中無

間道見分。斷欲界惑。苦法智緣欲界如。倣真見道

中解脫道見分。證欲界理。苦類智忍緣上二界如。

倣無間道見分。斷上界惑。苦類智緣上界如。倣解

脫道見分。證上界理。餘三諦准此。此不言法自證

分者。以於前十六心後而作此觀。觀漸麤故。今謂

觀智即法自證。既不觀智。故不法耳。一百一十二

者。欲界四諦四十。上二界四諦。各除瞋故。八諦減

八。故一百一十二。問。三心相見道。答。內遣有情假

緣智。倣無間道見分。斷我執。內遣諸法假緣智。倣

無間道見分。斷法執。此二別緣。名之為法。遍遣有

情諸法假緣智。倣解脫道二空見分。證二空理。此

一總緣。名之為類。問。又如何理。此三名真。答。若三

名真。不說倣法。乃根本智別斷總證。問。一心真見

道。答。雙空智起。無間道中雙斷二障。解脫道中雙

證二空。問。二種十六。皆小乘法。何故菩薩亦作之

耶。答。此約菩薩修作說之。為降伏二乘故。修成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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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故。故須修彼耳。然他處言相見道。有九種心。不

言十六者。亦依前緣四聖諦差別建立。一十六種

者。謂安立諦前有十六。後有十六。前後二番。各十

六種。何謂九種心。謂法與類各有忍智。凡一諦中

有此四心。四四十六。今合說者。是合法忍為類忍。

又合法智為類智。於四諦中各唯一忍。各唯一智。

故說忍智各有四觀。即為八心。有觀必有止。八止

總為一。此九種心也。問。見道中。止觀雙運。何故觀

有八。止唯一耶。答。雖見道中。止觀雙運。而於見道

見義為要。觀順見義。故開為八。止非見義。故合為

一耳。諸相見道下。諸門分別。初假實門。謂相見道

依真見道而假立故。何謂假耶。謂相見道從世第

一法無間而生。乃至能斷分別隨眠。非有實體能

如是也。於非安立諦起三種心。能伏分別煩惱隨

眠。即於安立諦中起十六種心。諦審觀察。令煩惱

更不復起。於見道位根本智起。能斷分別隨眠。非

謂真見道後。方得生起相見道也。若謂真見道後

方得生起相見道者。豈非斷隨眠後。方伏隨眠乎。

以分別隨眠。真見道時巳盡斷故。問。既二見道並

行不悖。何故頌中。但說都無所得。而不及之。答。前

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二道之中。

於初為勝。故頌偏說。是頌意住唯識者。是性非相。

故為偏說也。二二智門。謂真見道是根本智。正破

迷理無明。相見道是後得智。無力能破迷理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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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亦能破迷事無明。故二見道。二智所攝。問云。諸

後得智。有見相二分耶。第一師義。相見俱無離能

所二取故。第二師義見有相無。謂後得智有分別

故。見有。親照境故。相無。非無見分。而言離二取者。

以不執着故耳。第三正義。二分俱有。後得智不親

緣真如。故曰不見真實真如性故。而恒思惟似真

如相。思惟非見分乎。似真如相非相分乎。又聖教

中說後得智分別諸法自相共相。觀諸有情根性

差別。而為說法。又說此智現身土等。為諸有情說

正法故。若不變現似色。寧現身土。若不變現似聲。

寧有說法等事。應有難云。轉依位中色蘊巳轉。不

應復現身土等色。故此釋云。如轉色蘊依後。不現

身土等色者。亦應轉四蘊依後。無受想行識等。則

佛果位中。遂同本石耶。又若此智。不依自本質體

變似聲色而為所緣。則緣色時。應緣聲等。以離自

體法為所緣故。又若此智緣龜毛兔角無體法時。

若不變影。應無所緣。彼體非實。無緣用故。宗鏡云。

既無相分自他之心。他身土等。離自巳體之法。不

帶影像。應非所緣緣。真親照彼。不變為相故。不同

真如。即是智自體故。問。若爾真如應非所緣緣。無

似境相故。答。不然帶如之相起故。離自體法。既無

影像。不可言帶彼相起。如何說有所緣緣。彼皆離

自體故。既不帶相起。名所緣者。緣色等時。應緣聲

等。緣色等智。不帶色等相故。又緣無法等。應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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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緣者。不變為無相為見所緣故。以無相分直照

於無。無非有體。所緣緣義。如何得成。由此故知佛

亦不能親緣於無。此文理證也。四六現觀門。先問。

次出名。言現觀者。現謂現前。觀謂觀察。謂真理常

現在前。妙智恒能觀察。不令間斷。任運相應。故曰

現觀。成現觀品云。現觀者。謂現觀察欲色無色三

界所繫下中上品所知事故。有漏者。謂此苦集諦

攝。無漏者。謂此增上滅道諦攝。問。以何現觀。頌曰

出世間勝智。能除見所斷。無分別證得。唯依止靜

慮。此現觀智是出世間智。為斷見所斷惑。唯是見

道。非修道故。問。彼復何行。答。無分別證得。謂現前

證得無分別行。非未現證。問。彼何所依。答。唯依靜

慮不依無色。問。何處現觀。答。於惡趣中。不起現觀。

苦受恒隨極憂戚故。不能證得三摩地故。色無色

界亦無現觀。欣掉重故。猒羸劣故。是故二界三趣

不起現觀。唯一欲界人天二趣。有佛出世。能起現

觀。問。誰能現觀。答。有五種補特伽羅能入現觀。或

無入者。以無我故。何等為五。一未離欲者。二倍離

欲者。三巳離欲者。四獨覺。五菩薩。問。齊何當言正

入現觀。答。從前所脩如理作意。故於見道位。出世

間正見得生。由正見故。三結永斷。謂薩迦耶見。戒

禁取。及疑。齊如是位。當知巳入現觀。問。此位一切

惡趣雜染之法。皆悉遣除。云何但言三結永斷。答。

由薩迦耶見。於境迷失。由戒禁取。於見迷失。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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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故。於佛導師。所說正法。及正行僧。而生迷惑。是

故隨強。唯說永斷三結。一思現觀者。以上品思所

生慧為體。思有三品。上揀餘二。劣故非也。是歡喜

地。喜受相應。揀於捨受。此明利故。共相即是無常

苦等。此慧能觀察五蘊無常等法。以從思而生修

故在加行位。雖未證理。而觀於法。勝於煗等。用最

猛故。偏立現觀煗等近見境界微略。又未證理。故

非現觀。二信現觀者。以上品世出世緣三寶淨信

為體。信亦上品。通漏無漏。現觀是慧。由信為助。不

令退轉。二戒現觀者。以聖所愛身語等業為體。此

即道共戒。由戒助力。令觀增明。若無戒助。便成狂

慧。四現觀智諦現觀者。以緣非安立諦聖慧為體。

謂在何位。伹緣非安立。即通二智皆是此攝。故言

一切種。大論七十五說。三心見道。是此現觀。故知

亦是後得智攝。又云。即由此心勢力。故於苦等安

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礙。苦等智生。當知

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即前三心併止觀

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永滅一切煩惱。及所

依事出世間道。名現觀智諦現觀。此二智。即見道

脩道之二智也。不取無學之二智者。與究竟現觀

不殊別故。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者。以緣安立諦聖

慧為體。謂緣安立十諦等後所得智。然通有漏無

漏一切見修道。緣安立諦智。大論七十一等說緣

安立諦境慧。是此自性故。又云。從前現觀起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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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諸智諦中。二二智生。是名現觀邊智諦現觀。

六(〔究竟〕)現觀者。即無學道後盡智無生智等為體。大

論云。謂由永斷脩所斷故。所有盡智無生智生。或

一向出世。或通世出世。於現法中一切煩惱永斷

決定。於未來世一切依事永斷決定。名究竟現觀。

言盡智者。謂由因盡所得智。言無生智者。謂由果

斷所得智。問思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思現觀

者。能正了知諸行無常苦空無我。涅槃寂靜。雖住

異生位。一切天魔不能引奪。信現觀有何相。答。若

有成就信現觀者。或住異生位。或住非異生位。終

不宣說別有大師。別有善說法。別有正行僧。戒現

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戒現觀者。乃至傍生終不

故害其命。及不與取行淫佚行。不知而忘語。飲放

逸處酒。現觀智諦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現觀

智諦現觀者。終不依止異見起所作業。及於自所

證起疑起惑。及染着一切生處。許行善相而得清

淨。誹謗三乘。造惡趣業。況復能起害父母等諸無

間業。現觀邊智諦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現觀

邊智諦現觀者。於自所證。若他問難。終不怯怖。究

竟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究竟現觀者。終不墮

於五種犯處。終不故害眾生之命。及不與取。習近

淫佚非梵行法。故說妄語。貯集財物。受用諸欲。又

終不怖畏不可記論事。終不計執自作苦樂他作

苦樂。自他作苦樂。非自非他作無因生苦樂。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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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等。名現觀相。六現觀中。第四觀緣非安立根本

智。即真見道攝。緣非安立後得。即三心相見道攝。

第五觀緣安立諦故。十六心相見道攝。而通修道。

故云少分。第二信觀第三戒觀。雖與此二見道俱

起。但助不退及觀增明。而實非是現觀自性。故不

相攝。前不攝者以曾習故。後不攝者。尚未起故。菩

薩得此下。結成位齊。於十地中。每地有三。謂入。住。

出。此通達位。當其初地入心也。住出二心。屬修道

故。巳入初地。故云菩薩。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

法界。得諸平等者。楞嚴云。覺通如來。盡佛境界故。

諸平等者。攝論第六得三平等。謂一切眾生平等。

一切菩薩平等。一切諸佛平等。於多百門巳得自

在者。大經云。入此地巳。得百三昧。見百諸佛。震動

百世界。化百土眾生。入於百法門。知百劫事。示現

百身。及見百菩薩以為眷屬。決定自知成佛不謬。

決定利樂一切眾生。問。何故見道偏時促也。答。明

來暗謝。智起惑亡。一念尚無。何怪時促。問。既無一

念。何當入心。答。約相見道多時排布。事方究竟。說

當入心。若真見道。豈屬三際哉。】

「次修習位其相云何(至)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

【四脩習位。此問及頌答。係世親之文。為第二十九

頌。從初入地二見道後住心巳去。直至金剛後心。

通名修習位。問。修習名。答。修謂修理。習謂習學。修

理習學有為無為功德法故。名為修習。問。修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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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之相。答。大分有二。初十地因復轉依果。謂十

地皆具加行無間解脫勝進四道之因故。轉依果

詳見後卷。】

「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巳(至)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此下護法等釋頌分四。一正釋頌意。二廣辯地中

修斷證義。三別開轉依六種位。四別明轉依四種

義。今初。菩薩從前至名不思議。此釋偈初句。言餘

障者。即俱生二障。而華嚴論言遠離一切煩惱障

者。以所知障。亦以煩惱為能障故。任運而起。不由

分別。故名俱生。此上辯立修意。斷俱生惑故。從復

數修下。出所修法體。離能所取下。辨修之德。即釋

論偈無得不思議言。論有二釋。初遠離所取。名為

無得。遠離能取。名不思議。次或離戲論。說為無得。

妙用難測。名不思議。前唯就體釋。後約體用對明。

是出世間無分別智。至十地中無分別智。釋偈次

句。謂此妙用不思議。是出世間無分別智。何名出

世間耶。斷世間故。何為斷世間耶。二取隨眠。世間

根本。唯此能斷故。復有一義。釋出世名。依二義立。

一體無漏。二證真如。唯根本智具此二義。餘智不

然。即後得智也。此根本智。即十地中能斷俱生無

分別智。數修此故至故說為捨。釋偈第三句。謂數

修此無分別智。方捨二障麤重種子。何為麤重耶。

謂二障種子性無堪任。違彼細輕無分別智。故名

麤重。以無分別智令彼永滅。故說為捨。此能捨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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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末。釋偈第四句。由捨二麤重。便證廣大轉依也。

言依者。謂依他起。與染淨法而為所依。此性本無

染淨。由徧計執。名染依他。徧計不執。若淨依他。轉

即四轉依中所轉捨所轉得二分。由數修習無分

別智斷第八所藏二障種子。故能轉捨依他起上

徧計所執(上以相言)。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中以

言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所以

成立唯識之意。專為利樂一切有情。證得如斯二

轉依果而巳。正與論首推原造論之意相應也。又

有一義。解釋依字。即是真如。愚夫下釋生死依真

如。聖者下。釋涅槃依真如。由數修習下。釋轉捨轉

得義。此即真如離雜染性。以別於在染之真如也。

問。真如性淨。何為生死雜染所依。答云。如性雖淨

而相雜染。故因離染而謂之新淨。即新淨而謂之

轉依。乃修習位中永斷二障之所證得耳。謂此真

如是諸法體。應知諸法是真如相。則彼二障二種

生死。是此真如雜染相故。問。既此位中巳得菩提。

何要別立究竟位耶。答云。此位之中。雖斷所知。分

證菩提。而非此中頌意所顯。頌意但顯轉捨唯識

相。轉得唯識性耳。問。轉唯識相。得何等身。答云。二

乘滿位。轉唯識相。名解脫身。在大牟尼。轉唯識相。

名法身故。】

「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至)今得生長故名為地。」

【二廣辯地中修斷證義分四。一十聖地。二十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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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重障。四十真如。今初。云何證得二種轉依。問

也。謂十地中下。是答詞。總標四科。是二轉依能證

得義。言十地者。一極喜地。此有三義。一得位。即初

獲聖性。二證理。即具證二空。三成行。即能益自他。

由此三故。名極歡喜。攝論第七云。由此最初得能

成辦自他義利勝功德故。此唯依第三成行義說。

十住毗婆沙云。始得法味。生大歡喜故。此唯約證

理義說。瑜加七十八引深密經云。成就大義。得未

曾有。出世間心。生大歡喜故。此約二義。大義即是

二利行成。出世間心。是得聖位。二離垢地。華嚴論

云。如是巳證正位。依出世間道因清淨戒。說第二

菩薩離垢地。尸羅。即戒也。具淨尸羅。亦有二意。一

云具足別解脫(持一戒。得一解脫名)及定共道共故。雖第三

地始發定增。能離過時。此地巳滿。故有定共。二云。

或唯別解脫。亦能全離。加行根本後起罪故。深密

經云。遠離一切微細犯戒垢故。清凉云。謂性戒成

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十住毗婆沙。雖云行十善

道。離諸垢故。亦不異戒。瑜伽亦名增上戒住。故華

嚴二地品中。斷邪行障證最勝真如。皆約戒明。三

發光地。清凉云。所以來者。前戒此定。義次第故。謂

由得勝定發修慧光。由得總持教法。發聞思光。彼

無邊慧即是三慧。詳諸經論。總有三義。立發光名。

一以初住地十種淨心為能發。勝定聞持為所發

光。以安住地竟。方始聞法修得定故。故瑜伽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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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云。由聞行正法光明等持光明之所顯示。故名

發光地。由內心淨。能發光明。是故說名增上心住。

既言由內心淨。能發明知。以十淨心為能發也。二

以聞持為能發。勝定為所發。以聞法竟。靜處修行。

方發定故。瑜伽亦說等持為光明故。此約地中釋

之。三以勝定總持並為能發。彼四地證光明相。以

為所發。故華嚴論云。彼無生慧。此名光明。依此光

明。故名明地。此約地滿心釋。本分論云。隨聞思修。

照法顯現。謂就此慧中。四地證法為所照。三慧光

明為能照。三慧是彼證智光明之相。除諸經論。言

雖少異。並不出此。此中所明。即當清凉第三義也

四焰慧地。清凉云。解深密明四種清淨。能攝諸地。

前三即意樂戒定增上。三清淨訖。此下第四訖於

佛地。明慧增上。故次來也。又慧有多種。四地正明

覺分相應增上慧住。故次來也。又前地雖得世定

總持。而未能得菩提分法。捨於定愛。及與法愛。今

修證彼行。故次來也。攝論第七云。由諸菩提分法。

梵燒一切障故。世親釋云。由此地中。安住最勝菩

提分法。由住此故。能燒一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

皆為灰燼。然以菩提分而為慧者。非皆是慧慧之

𦦨故。從喻為名。莊嚴論云。以菩提分慧。為焰自性。

以惑智二障。為薪自性此地菩薩。能起焰慧。燒二

障薪。名𦦨慧地。瑜伽七十八。引深密經。大同此說

五極難勝地所以來者有四一者。四五六地。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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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前寄初果。此寄羅漢。義次第故(以七地未離分段故。四五

六七。寄同聲聞)。二者。前明覺分相應慧。今辯諸諦相應慧

故。三者。前得出世。未能順世。今能五明攝化。故次

明之。四者。前得三十七菩提分。今辯方便所攝菩

提故。攝大乘云。由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

此難合。令相應故。世親釋云。由此地中智。真諦智

是無分別智。世間工巧等智是有分別智。此二相

違。應修令合。能合難合。令相應故。名極難勝。此通

初中後。然解深密言。於菩提分法。方便修習。㝡極

艱難。名極難勝者。此從初說。瑜伽言。於聖諦決定

妙智。極難可勝。此約地中。莊嚴等經論。多舉難勝

之法。而十住論云。功德力成。一切諸魔不能壞故。

則又對人顯勝。是諸經論雖若不同。而其意皆辨

真俗無礙。不可不知也。六現前地。所以來者。巳說

諸諦相應慧。次說緣起流轉止息相應慧。寄緣覺

地。故次來也。又四地出世。未能隨世。五地能隨。而

不能破染淨之見。此地觀察無染淨法界。破彼見

故。故瑜伽云。前地雖能於生死涅槃棄捨一向背

趣作意。而未能於生死流轉。如實觀察。又由於彼

多生猒故。未能多住無相作意。為令此分得圓滿

故。精勤修習令得圓滿。故次來也。名現前者。莊嚴

論云。不住生死涅槃。觀慧現前故。此約初住地。以

前五地雙觀故。今得現前。十住論云。降魔事巳。菩

薩道法。皆現在前亦約初說。瑜伽引深密經云。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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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觀察諸行流轉。又於無相多修作意方得現前

者。多修無相。此約地初。觀十平等故。觀察流轉。此

約地中。巳入地竟。方觀緣起故。攝論云。由緣起智

能令般若波羅密多現在前故。無性釋云。謂此地

中。住緣起智。由此智力。令無分別智而得現前。悟

一切法無染無淨。此中大意。大同攝論。故不別釋

云。七遠行地。所以來者。巳說緣起相應慧住。寄於

緣覺次說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寄菩薩地。故次

來也。瑜伽云。前地雖能多住無相作意。而未能令

無相作意無間無缺。多修習住。為令滿故。次有此

來。又前功用未滿今令滿故。言遠行者。通有四義。

此云。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此

有三義。一善修無相。到無相邊。故名遠行。二功用

至極。故名遠行。三望前超過。故名遠行。及釋善修。

並如前說。解深密云。能遠證入無缺無間無相作

意。與清淨地共相隣接。故名遠行。此有二義初義

即三中無相。揀異前地。云無間缺。後義由隣後地。

即能遠去故。攝大乘云。至功用行㝡後邊者。但是

一義。世親釋云。雖一切相不能動搖。而於無相猶

名有行者。此解功用之言。謂起功用住無相故。金

光明經同深密初義。莊嚴論中。同深密後義。雖有

四義。然通有二意立遠行名。一從前遠來至功用

邊。二此功用行邊能遠去後位。故十住論云。去三

界遠。近法王位。故名遠地。仁王名玄達地者。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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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義。八不動地。所以來者。瑜伽云。雖於無相作意

無間無缺多修習住。而未能於無相住中捨離功

用。又未能得於相自在修習得滿。故次來也。又約

寄位。初之三地。寄同世間次有四地。寄三乘法。第

八巳去。寄顯一乘。莊嚴論釋第七云。近一乘故。梁

論亦說八地巳上以為一乘。是知從前差別。進入

一乘。故次來也。言不動者。總有三義。謂任運故。功

用不能動。相續故。相不能動。總由上二。煩惱不動

華嚴論云。報行純熟。無相無間。故名不動。報行純

熟。即是功用不動。前地所修。今此位成。名為報熟。

空有常行。名為無間。不為有間空故。常在無相觀

故。金光明云。無相正思惟修得自在。諸煩惱行不

能令動。但有二義。由相於前。巳不動故。行即功用。

攝論云。由一切相有功用行不能動故。此則略無

煩惱。無性釋云。言不動者。謂一切相。及一切行。不

能動彼心故。第七地中。雖一切相所不能動。相不

現得故。然不自在任運而轉。有加行故。第八地中。

任運而轉。不作加行故。是名七八地差別。解深密

云。由於無相得無功用。於諸法中不為現前煩惱

所動。此伹約煩惱不動上二經論雖異。並不出前

三。而此中㝡具。九善慧地。所以來者。瑜伽意云。前

雖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亦能於相自在。而未能

於異名眾相訓詞差別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

自在。為令此分得圓滿故。次有此來。言善慧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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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云。由得最勝無礙智故。無性釋云。謂得㝡勝

四無礙解。無礙解智。於諸智中最為殊勝。智即是

慧。故名善慧。莊嚴論云。於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為

殊勝。云何勝耶。於一剎那。三千世界所有人天異

類。異音異義。問。此菩薩。能以一音普答眾問。徧斷

眾疑故。四無礙者。一法無礙。二義無礙。三辭無礙。

四樂說無礙。釋見第九章中。十法雲地。所以來者

瑜伽意云。雖於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而

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今精勤修習。巳得圓

滿。故有此來。華嚴論云。於九地中。巳作淨佛國土。

及化眾生。第十地中。修行令智覺滿。此是勝故。以

八九二地。同無功用。故對之顯勝。有此地來又一

乘中。最居極故。雲者是喻。略有三義。一含水義。二

覆空義。三注雨義。約法就喻。則有多義。雲有四義。

一喻智慧。二喻法身。三喻應身。四喻多聞熏因。空

亦四義。一喻真如。二喻麤重。三喻法身。四喻梨耶。

攝大乘論云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

尼門。三摩地門。此喻含水義。總緣一切法契經等

智不離真如。如雲合空。總持三昧。即是水也又云。

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故。此喻覆空義。即以

前智能覆惑智二障。又云。又於法身能圓滿故。此

有二義。一喻霔雨義。即上之智。出生功德。充滿所

依法身故。二喻徧滿。即前之智。自滿法身耳。故金

光明云。法身如虗空。智慧如大雲。此中三義。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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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論。而瑜伽云。麤重之身。廣如虗空。法身圓滿。譬

如大雲。皆能徧覆。此同攝論第二義。而無性釋以

智覆空。此以法身者。智滿則法身圓滿。故莊嚴論

第十三云。於第十地中。由三昧門。及陀羅尼門。攝

一切聞熏習因。徧滿阿梨耶識中。譬如浮雲。徧滿

虗空。能以此聞熏習雲。於一一剎那。於一一相。於

一一好。於一一毛孔。雨無量無邊法雨。充足一切

所化眾生。由能如雲。雨法雨故。故名法雲。此從法

身。未及佛故。立賴耶名。瑜伽又意云。言大雲者。未

現等覺。若現等覺。能雨大雨。作利益故。是則密雲

不雨。含德而巳。然諸釋雖眾。不出三義謂以智慧

含德。徧斷諸障徧證法身故。所覆麤重。即所離障。

即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也。如是十地下總明十

地體性。及釋地名。華嚴論云。是地所攝有二種。一

因分。二果分。有為功德即因分。無為功德即果分

也。體性有十。一總含體。二剋實體(謂智與證)。三離言體。

今此云總攝有為無為功德以為自性。即總含體

也。釋名者。本業云。地名為持。持百萬阿僧祇功德。

亦名生成一切因果。故名為地。此云與所修行為

勝依持。令得生長者。但語其因。闕生果義。】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至)而皆攝在十到彼岸。」

【二。十勝行。分二。一總標。二別釋。十勝行者。即是十

種波羅蜜多。此總標也。施有三種下。二別釋分十

一。一十波羅蜜名。二十性。三十相。四十次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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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六十攝。七十果。八三學。九十位。十別名。十一總

結。初十波羅蜜者。一布施勝行。即歡喜行。輟巳慧

人。名之為施。無性云。言財施者。謂無染心。施資生

具。無畏施者。謂心無損害。救拔驚怖。言法施者。謂

無染心。如實宣說契經等法。又云財施者。為欲資

益他身。無畏施者。為欲資益他心。法施者。為欲資

益善根。攝論云。財施利益他身。法施利益他心。無

畏施利他身心。二持戒勝行。防非止惡名為戒。律

儀戒。解深密經。名轉捨不善戒。律者法律。儀者儀

式。於不善法而能遠離。及防護故。故攝論。名為依

持戒。攝善法戒。深蜜經。轉生善戒。饒益有情戒。經

論俱符。三忍辱勝行。堪受諸法未能忘懷名之

為忍。即無違逆行。無性論云。耐冤忍者。是諸有情

成熟轉因。謂能忍他人所作怨害。勤修饒益有情

事時。由此忍力。化生雖苦。而不退轉。安受苦忍者。

是成佛因。寒暑飢渴。皆能忍受。無退轉故。言諦察

法忍者。是前二忍所依止處。堪忍甚深廣大法故。

以能除人法二執故。由見諦理。三忍皆成。四精進

勝行。練心於法。名之為精。精心務逹。目之為進。即

無屈撓行。一被甲精進。即大誓願。二攝善精進。經

名轉生善法。加行精進。即方便進趣。三利樂精進。

經名饒益有情。加行精進。即勤化眾生。五靜慮勝

行。梵云禪那。此云靜慮。靜揀散心。慮揀無慧。止觀

均故。即離癡亂行。一安住靜慮。經名無分別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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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寂靜無罪故。對治煩惱眾苦。樂住靜慮。此云安

住者。安住現法樂住故。無性云。離見慢等。得清淨

故。二引發靜慮。經名引發功德靜慮。此言引發者。

引神通故。三辦事靜慮。經名引發饒益有情靜慮

此言辦事者。辦利有情事(故六)般若勝行。即善現行。

梵言般若。此翻為慧。推求諦理。名之慧也。一生空

無分別慧。經名緣世俗諦慧。能斷我執。二法空無

分別慧。經名緣勝義諦慧。能斷法執。三俱空無分

別慧。經名緣饒益有情慧。雙斷二執。七方便勝行

方謂方法。便謂便宜。即無着行。體即方便。生死涅

槃俱無住故。方便善巧者。不捨生死而入涅槃故。

若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為欲饒益諸有情

故。不捨有情。當知即是不捨生死。此舉總中不捨

生死。即是拔濟方便。若以此善根。回向求證正等

菩提。當知即是希求涅槃。此舉總中求涅槃。即是

回向方便八願度勝行。即難得行。希求要誓。名之

為願。願即是體。願有二種。一上求。二下化。九力度

勝行。即善法行。不可屈伏。隨思隨修。任運成就。名

之為力。攝論云。由思擇力。能伏一切正行等。所對

治障。令不起故。由修習力。能令一切善行決定故。

釋云。思擇力者。謂正思諸法過失。及功德。若得增

勝。自他二惑。所不能動。體性堅強。故名為力。修習

力者。心緣此法。作觀行時。令心與法。和合成一。猶

如水乳。猶如熏衣。由此二力。善說法故。思擇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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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糧所攝。修習力是離欲地攝。十智力勝行。即真

實行。決斷名智。謂如實覺了。無性云。由施等六成

此智。復由此智。成立六種。名受法樂。由此妙智。能

正了知此施戒等。饒益有情。天親亦云。由般若波

羅蜜多無分別智故。成立後得智。復由此智。成立

前六波羅蜜多由此為與同法者受用法樂。成熟

有情。大意亦同也。瑜伽四十九云。於一切法。如實

安立清淨妙智。名智波羅蜜多。當知能取勝義名

慧。能取安立名智。又三十九云。謂無量智。當知方

便波羅蜜多。希求後後殊勝性名願。一切魔怨不

能壞名力。如實覺了所知境名智。解深蜜又云。世

尊何因緣故。名波羅蜜多。善男子。五因緣故。一者

無染着故。二者無顧戀故。三者無罪過故。四者無

分別故。五者正迴向故。無染着者。謂不染着波羅

蜜多。諸相違事。無顧戀者。謂於一切波羅蜜多。諸

果異熟。及報恩中。心無繫縛。無罪過者。謂於如是

波羅蜜多。無間雜染法離非方便行。無分別者。謂

於如是波羅蜜多。不如言辭。執着自相。正迴向者。

謂以如是所作所集波羅蜜多。迴向無上大菩提

果。顯揚云。一施波羅蜜多。謂依菩提心。悲為導首。

十種法行助善修治。七種通達為堅固根。或因資

財。或因正法。或因無畏。五種功德大我所攝性。一

無着故捨。二不觀故捨。三無失故捨。四無分別故

捨。五迴向故捨。由此行故。而諸菩薩以資生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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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有情。及由親近多修習故。令彼資糧圓滿。當成

無上正徧知果。如施波羅蜜多如是。戒乃至慧應

知(謂諸波羅蜜多前後因果並同。此後唯揀差別相)。此中差別者。第二戒

波羅蜜多。謂或因息離不善。或因攝受善法。或因

利益有情。律儀戒所攝身語意業性。由此行故。諸

菩薩以不恚不惱攝諸有情。第三忍波羅蜜多。謂

或因忍受他不饒益不恚性。或因安受諸苦不亂

性。或因審察諸法正慧性。由此行故。諸菩薩以忍

受一切不饒益事。及損害事。攝諸有情。第四勤波

羅蜜多。謂或因被發心鎧。或因方便加行。或因利

益有情。相續純熟心勇猛性。為欲引生一切善根。

由此行故。而諸菩薩雖未伏惑。而能一向專修諸

善。第五靜慮波羅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或因發

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心住一緣性。由此行故。而

諸菩薩伏諸煩惱。令住不現行法。第六慧波羅蜜

多。謂或因對治煩惱。或因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

情。簡擇諸法性。由此行故。而諸菩薩永斷一切煩

惱障所知障種子。第七善巧方便波羅蜜多。謂諸

菩薩以此方便。或由隨順。或由違逆。或由不同意

樂。或由作恩報恩。或由威逼。或由清淨。以三種利

益攝諸有情。於種種善處。令受令調。令安住。令成

立。第八願波羅蜜多。謂諸菩薩中。隨有其一。為性

懈怠。煩惱多故。遂發正願。而修諸善。令我未來。獲

得自性勇猛正勤。煩惱微薄。由此因故。於餘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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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所發求。咸果其願。於修善法。得強盛力。第九力

波羅蜜多。謂諸菩薩由於所修善。得強盛力。依此

力故。速疾發起靜慮波羅蜜多。第十智波羅蜜多。

謂諸菩薩。於菩薩藏靜慮波羅蜜多所攝法則。智

所引世間慧。依此慧故。而諸菩薩速能發起出世

無分別不住流轉寂滅道所攝慧波羅蜜多。如是

十波羅蜜多。於一切地中。皆具修習。若增上者。施

波羅蜜多。唯在初地。如其次第。乃至智波羅蜜多。

在第十地。應知。謂初地修施行。二地修戒行。三地

修忍行。四地修精進。五地修靜慮。六地修般若。七

地修方便。八地修願。九地修力。十地修智。故曰如

其次第也。二十性者。施以無貪及彼所起身語意

業而為體性。無貪即善十一中一法。要由無貪相

應思。於自身財。方能慧捨。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

業為性。大論律儀以七眾別解脫戒。在家出家戒

為體。即唯二業。謂表無表不說語故。若攝善法戒

者。謂諸菩薩受律儀後。一切所作。為大菩提。由身

語意。積集諸善。以為其體。今論通三聚。及與受隨。

故云三業。攝眾生戒。居然通三。忍以無瞋精進審

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無瞋精進即善十一中二。

審慧。即別竟五中慧。所以有此三者。大論云。自無

憤㪍。不報他怨。亦不隨眠。流注相續。是名菩薩耐

怨害忍。即以無瞋及三業為性。若安受苦忍。即精

進三業為性。若諦察法忍。即審慧三業為性。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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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業。通於三忍。餘三各配其一。故有三耳。精進以

勤及所起三業為性。通三精進。即善十一中之一

數也。靜慮以等持為性。等持即三摩地。雖是別境

心所之一。今約定說。不通散心。故不說三業。對法

論云。起三業自在用時。所有一切種常安住。即通

三業。以約用故。慧波羅蜜以後五種。皆以擇法為

性。說是根本後得智故。以根本智為第六體。後之

四體。皆後得故。此依勝說。若對法及瑜伽四十三。

同以出世間加行正智後得為體下文亦云。十度

皆通漏無漏故。此依實義。清凉大師云。唯識依十

度。唯即根本。攝論以加行正體後得為三。約六度

說。瓔珞以照有照無及照中道而為三者。唯約法

空三觀之義。亦依十度約兼正說。有義願波羅蜜

以欲勝解及信為性。三法正是願之性故。謂願者

希求。希求即欲要。於前境正信印持。方希求故。其

後得智。但是所依。依此起願耳。然上辯體。約尅實

性體。若兼助伴。一一皆以一切俱行功德為性。三

十相者。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

一安住㝡勝。謂要是菩薩種性。方能安處在中而

行之。其他不能。故曰要安住菩薩種性。若依五性。

則揀餘四性。唯取菩薩種性。若法性宗。約習以成

性。非約本有。本有平等故。故攝論中。但有六種最

勝。無初安住。或云菩提心攝。則知唯約習成。然無

性引頌。亦似證有安住種性。頌云。麟角喻無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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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羅蜜多。唯我最勝尊上品到彼岸。此㝡勝尊。義

似初一。然依此釋。亦是習成。非約本有。二依止最

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此上求也。三意樂最勝。謂

要慈愍一切有情。此下化也。四事業最勝。謂菩薩

具修萬行。凡有利益。無不興崇。故要具行一切事

業。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之所攝受。無相智。即

三輪空也。故離世間品云。三輪清淨施。施者。受者

及以施物。正念觀察。如虗空故。六迴向最勝。謂要

迴向無上菩提問既言迴向菩提。何異依止。曰。彼

有道心。未必一切迴向菩提。此乃一切皆迴向。又

依止者即行前心。今迴向者。乃行後願。七清淨最

勝者。約分說耳。通說清淨為離二障。行於三度。清

凉云。即三時無悔。悔即煩惱。由不了故。即是所知。

又即此悔心。障於真智。亦所知也。此七最勝。隨闕

何種。即令施等不到彼岸。故此十度。應各四句分

別。四句又有三種。一者一一自望種類而為四句。

施中四者。一是施非度。不與七勝相應施故。二是

度非施。隨喜他施具七勝故。三亦施亦度。具七勝

故。四非施非度。隨喜他施。不與七勝共相應故。二

者不約種類次第修者以明四句。唯施一種但有

二句。未成餘度。闕二句故。謂是度非施。及非施非

度。餘戒等五。得有四句。前有施度。得為是度非戒

等故。謂一是戒非度。謂不與七勝共相應故。二是

度非戒。即前施度具七勝故。三亦戒亦度。具七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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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而持戒故。四非戒非度。謂前布施不具七故。忍

度望戒。進度望忍。次第如戒。三非次第修者諸度

各得具施四句。如施得望戒忍等度。得有是度非

施等句故。可以思準。四建立者。即無增減門。此但

有十下。明十無增減。即建立十度之所以。對治十

障者。即異生性等十無明也。下當具明。復次前六

下。明六無增減。即建立六度之所以。為除六種相

違障故。即第一對治六蔽門。一慳恡蔽。二犯戒蔽。

三瞋恚蔽。四懈怠蔽。五散亂蔽。六惡慧蔽。亦有師

言。離惡慧為五。成十度障。大乘法師不許此義。又

為漸次修佛法故。即第三漸修佛法門。諸佛法者

謂十力等。攝論云。前之四度。不散動因。第五一種

不散動成熟。第六依是如實覺知。又為漸次成熟

諸有情故。即第三漸熟有情門。攝論云。由施能攝

受。由戒能不害。由忍雖遭苦能受。由勤助彼所作。

由定心未定者令定。由慧巳定者令得解脫。又施

等三下。即第四二道之因門。施感大財。謂多饒財

寶。戒感大體。謂尊貴身。忍感眷屬。有情歸附。由富

勝形。及多眷屬。趣中增上。名增上生道。亦即因進

伏煩惱者。謂修善方便。定熟有情者。依此發生智

慧成佛法。佛法由慧故。有此三德。名決定勝。諸菩

薩道。唯有此二。若闕一種。道不成故。又前三種下

即第五利生斷惑門。故瑜伽七十八。解深蜜等說。

由二因緣。是故六度不增不減。即其義也。施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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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戒不惱害。忍定彼惱。此三皆通有饒益故。後三

言勤修加行者。瑜伽云。由精進故。雖未永斷煩惱。

永害隨眠。而能勇猛修諸善品。彼諸煩惱。不能傾

動善品加行。故云雖未伏滅而能精勤修對治彼

諸善加行。由靜慮故。永伏煩惱。由般若故。永斷隨

眠。是故此云。永伏永滅。對法十一。亦有此解。又由

前三者。第六為無住涅槃因故。以前三是大悲。饒

益有情故。後三是大智。斷滅諸惑故。故為無住涅

槃因也。翻彼凡小之雙。住也。又復三學攝於六度

故不增減。瑜伽四十九說。前四是戒。後二是二學

故。由上七義。故立六度。後唯四下。重顯十義。謂有

問云。六度既爾。後四云何。此答意云。四屬六攝。義

隨六異。於中分二。為助前六下。先總明。方便善巧

下。次別顯。大論第七十八云。由前三種所攝有情。

以諸攝事。方便善巧。而攝受故。意云。巧用施等。以

攝物也。願助精進者。大論云。由正願故。能破羸劣

意樂。煩惱微薄。起精進修。力助靜慮者解深蜜云

若諸菩薩。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為因緣

故轉劣意樂。成勝意樂。亦得上果勝解。名力波羅

蜜多。由此力故。於內心住。有所堪能。故說力度助

於定也。智助般若者。彼經云。若諸菩薩。巳能聞法

為緣。善修習故。能發靜慮。如是名智。由此智故。性

能引發出世間慧。故說智為慧助。是以後四助於

前六。令前六度修習圓滿。前六不能助後四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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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第者。亦有四門。一引發門。二攝持門。三麤細門。

四難易門。亦通結上。謂由前前下。即初引發門。謂

由行施。引發持戒。由持戒故。引發忍等。雜集論云。

謂前前波羅蜜多。能為後後所依止故。所以者何。

菩薩摩訶薩由施波羅蜜多。串習捨施內外事故

不顧身命。棄大寶藏。受持禁戒。由護持故。他所毀

罵。終不反報。由如是等。遂能堪忍。以能堪忍寒熱

等苦。雖遭此緣。加行不息。發勤精進。精進方便。證

究竟果。成滿靜慮。靜慮滿巳。由靜定心。如實知故

證得出世究竟大慧。及由下。二攝持門。布施本欲

益他。持戒不惱於彼。彌令施淨等。故云及由後後

持淨前前。雜集論云。復次前前波羅蜜多。後後所

持故。謂戒能持施。乃至慧能持靜慮。由具尸羅施

得清淨。何以故。由行布施。攝益有情。由具尸羅。不

為惱害。是故菩薩於受施者。以離惱害善能施與

清淨樂具故。由淨戒力。施得清淨。如是由忍力故。

戒得清淨。何以故。由能忍受他不饒益。終不毀犯

所學處故。由精進故。忍得清淨。何以故。由勇猛力

故。久處生死。不以為難能受眾生違逆等苦。由靜

慮故。精進清淨。何以故。由喜樂俱。能勤修習一切

善法。無休息故。由具慧故。靜慮清淨。何以故。若由

無量門。數數觀諸法。能證內寂靜。增長三摩地。又

伽他說。無有靜慮而不因慧。又前前下。三麤細門。

布施則麤。持戒則細。戒望於忍。戒則為麤。忍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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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等。故云前前麤。後後細。襍集論云。復次由麤細

故。波羅蜜多前後次第。所以者何。於諸行中。施行

最麤。故先建立。於忍等行。戒復為麤。故次建立。乃

至於慧。靜慮為麤。一切行中慧為最細。故最後立。

前九並為前前。從戒至智。並名後後。一一相望。故

致重言。初一唯前。後一唯後。中間八度。遞為前後

易難修習下。四難易門。亦結通上三也。上之四門。

並如瑜伽對法所辯。六修者。襍集論十二云。云何

修。略有五種。謂依止任持修。依止作意修。依止意

樂修。依止方便修。依止自在修。依止任持修復有

四種。一依止因修。謂由種姓力。於波羅蜜多修習

正行。二依止報修。謂由勝自體力。於波羅蜜多修

習正行。三依止願修。謂由本願力。於波羅蜜多修

習正行。四依止簡擇力修。謂由慧力。於波羅蜜多

修習正行。依止作意修。亦有四種。一依止勝解作

意修。謂於一切波羅蜜多相應經教。起增上勝解。

二依止愛味作意修。謂於巳得波羅蜜多。見勝功

德。起深愛味。三依止隨喜作意修。謂於一切世界。

一切有情。所行施等。深生隨喜。四依止喜樂作意

修。謂於自他當來勝品波羅蜜多。深生願樂。依止

意樂修。復有六種。謂由無厭意樂廣大意樂。歡喜

意樂恩德意樂。無染意樂。善好意樂故。修諸波羅

蜜多。此中菩薩。於施波羅蜜多無厭意樂者。謂諸

菩薩於一有情。一剎那項。假使殑伽沙等世界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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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七寶。以用布施。又以殑伽沙等身命布施。如是

布施。經殑伽沙等大劫。如於一有情所如是。乃至

於一切有情界。如是施時。皆令彼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速得成熟。修行如是差別施時。菩薩意

樂。猶不厭足。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

無厭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施波羅蜜多時。展

轉相續。無一剎那有退有斷。乃至究竟坐菩提座。

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廣大意樂。又

諸菩薩修行如是施波羅蜜多時。於施所攝諸有

情所。生大歡喜是諸有情。施所攝受。雖生歡喜。猶

不能及。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歡喜

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施波羅蜜多時。觀施所

攝一切有情。於我巳身。有大恩德。不見巳身。於彼

有恩。由資助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如是意

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恩德意樂。又諸菩薩

修行如是施波羅蜜多時。雖於無量諸有情所興

大施福。而不希報恩當來異熟。如是意樂。是名菩

薩於施波羅蜜多無染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

施波羅蜜多時。以所修行廣大施聚所得異熟。施

諸有情。不自為巳。又以此福。共諸有情。迴向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

蜜多善好意樂。又諸菩薩修行戒波羅蜜多乃至

慧波羅蜜多無厭意樂者。謂諸菩薩。假使經於殑

伽沙等生。是一一生。殑伽沙等大劫壽量。於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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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諸資生具。常所匱乏。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熾火。

恒在其中行住坐臥。唯能修習一剎那戒波羅蜜

多。或乃至慧波羅蜜多。如是展轉差別修習所有

戒聚乃至慧聚。究竟滿足。現能證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是諸菩薩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乃至

慧波羅蜜多時。於此戒聚乃至慧聚修習意樂。猶

不滿足。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所修習戒波羅蜜

多乃至慧波羅蜜多無厭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

是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時。展轉相續。無

一剎那有退有斷。乃至究竟坐菩提座。如是意樂。

是名菩薩於所修行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

多廣大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乃

至慧波羅蜜多時。於此所攝諸有情所生大歡喜。

是諸有情由此所攝雖生歡喜猶不能及。如是意

樂。是名菩薩於所修行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

蜜多歡喜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

乃至慧波羅蜜多時。觀此所攝一切有情於我巳

身有大恩德。不見巳身於彼有恩。由資助我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所修

行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恩德意樂。又諸

菩薩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時

雖於無量諸有情所與大戒福乃至慧依而不希

報恩當來異熟。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所修行戒

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無染意樂。又諸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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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時。以所

修行廣大戒聚乃至慧聚所得異熟施諸有情不

自為巳。又以此福共諸有情迴向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所修行戒波羅蜜

多乃至慧波羅蜜多善好意樂。依止方便修復有

三種。謂由無分別智。觀察三輪皆清淨故。所以者

何。由此方便。一切作意所修諸行。速成滿故。依止

自在修亦有三種。謂身自在故。行自在故。說自在

故。身自在者。謂諸如來自性受用二身。行自在者。

謂諸如來變化身。由此能示現一切有情一切種

同法行故。說自在者。謂能宣說六波羅蜜多一切

種差別。無有滯礙故。差別云何。謂由十八種任持。

以顯六波羅蜜多差別。何等十八。謂身任持。心任

持。善法任持。善任持。菩提任持。悲任持。不捨有情

任持。捨下劣心任持。無生法忍任持。善根方便任

持。善根圓證任持。善根無盡任持。無厭倦任持。諸

所思事成滿任持。御眾業任持。證入大地任持。引

發佛性任持。建立佛事任持。施等六種。各三差別

如其次第。三三所攝。當知財施能引持身。由飲食

等諸資生具。攝益受者所依身故。無畏施能任持

心。安慰他心。離憂怖故。如是餘句。隨義應思。下劣

心者。謂諸菩薩。厭生死苦。同二乘心。由安受苦忍

所任持故。方捨此心。善根無盡者。謂窮生死際。恒

作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乃至於無餘涅槃界。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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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棄捨。由饒益有情精進所任持故。御眾業者。謂

依止內證故。教授教誡所化有情。心未定者令其

得定。心巳定者令其解脫。由饒益有情靜慮所任

持故。證入大地者。謂先信解甚深教法資糧圓滿。

速能證入初極喜地。由緣世俗慧所任持故。所餘

易了。故不重釋。七相攝者。此十一一皆攝一切波

羅蜜多。互相順故。此總明十互相攝也。清凉疏引

般若論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等。智論云。有

未莊嚴波羅蜜。即不攝者。有巳莊嚴波羅蜜。即相

攝者。鈔云。言資生無畏法等者。等取下半云。此中

一二三。名為修行住。謂施有三種。一財。二無畏。三

法施。財即資生。正是檀度。故云此中一也。無畏攝

二。謂尸不惱彼。忍受彼惱。皆無畏相。故云二也。法

施攝三。謂進定及慧。決定勝道。漸熟佛法。是法施

相。故云三也。即十八住中修行住也。若依引發門。

則前必攝後。後不攝前。若依攝持門。則後必攝前。

前不攝後。若依純雜而修習者。謂有純修一者。有

襍修餘者。展轉相望。應作四句。純者一一自望種

類而為四句。襍者不約種類。或次第修。或非次第

修。並有四句。如前例也。襍集論第十二。以一方便。

二差別。三差別顯示。明更互決擇。與此相發明。此

實有十下。明六十互攝。若六度攝十。第六攝後四。

若十度攝六。第六但攝第六少分。有所未盡。不攝

後得加行智故。故兼後四。方攝第六二智俱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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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開為十者。第六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

智攝。緣世俗故。八五果者。五果之中。離繫是無漏

果。異熟是有漏果。故十波羅蜜中。有漏除離繫。無

漏除異熟。而有處說具五果者。或取二漏互相資

義。或合而言之故也安慧云。功德者。謂依五果無

量無邊稱讚勝利。皆名功德。謂能永斷自所對治。

是諸波羅蜜多離繫果。於現法中。由此施等。攝受

自他。是士用果。於當來世。後後增勝。展轉生起。是

等流果。大菩薩。是增上果。感大財富。往生善趣。無

怨無壞。多諸喜樂。有情中尊。身無損害。廣大宗族

隨其次第。是施等波羅蜜多異熟果。此二合說者

也。九三學者。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名

為三學。先戒有三。一攝律儀戒。無性釋云。謂於不

善生放逸法。防護受持。由防護諸惡不善身語等

業。故曰律儀。攝善法者。能令證得力無畏等一切

佛法。饒益戒者。謂能助有情。如法所作平等分布

無罪作業成熟有情。有說後二依初建立。由自防

護能修供養佛等善根。及益諸有情故。故世親云。

住律儀者。便能建立攝善法戒。由此修集一切佛

法。證大菩提。復能建立饒益戒。由此故能成熟有

情。有說前二為成後一果。攝論云。若能住前二種

淨戒。則能引攝利眾生戒故。此三品戒。即四無畏

因。何以故。初是斷德。二是智德。三是恩德。四無所

畏不共佛法等。不出三德故。由此故說戒有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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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與二乘有共不共甚深廣大者。攝論云。共不共

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故。與聲

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故。與彼不共。於此學處。有

聲聞犯。菩薩不犯。有菩薩犯。聲聞不犯。菩薩具有

身語心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是故菩薩心亦有

犯。非諸聲聞。以要言之。一切饒益有情無罪身語

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修學。如是應知說

名為共不共殊勝(共不共中一切性罪。謂殺生等。說名為共。相似遮罪。謂掘生地。

斷生草等。說名不共。於此學處者。謂後學處。有聲聞犯菩薩不犯者。如兩安居。觀益有情。輙行經宿。有菩

薩犯聲聞不犯者。謂觀有益而故不行。是故菩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者。謂唯內起欲等尋思。菩薩成犯。

非聲聞等。一切饒益有情無罪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修學者。謂能饒益。而無有罪。如是三

業。菩薩應修。或雖饒益而非無罪。如以女等非法之物。授與他人。為遮此事。故說無罪)。廣大

殊勝者。復由四種廣大故。一由種種無量學處廣

大故。二由攝受無量福德廣大故。三由攝受一切

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故。四由建立無上正等

菩提廣大故(種種無量學處廣大者。謂諸菩薩所修學處。亦是種種。亦是無量。由此於

彼一切有情。作成熟事。及攝受事故。攝受無量福德廣大者。謂諸菩薩。攝受無量福德資糧。非聲聞故。攝

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者。謂於諸有情勸令脩善。若利益意樂。若即於此補特伽羅。願由彼善。

當得勝果。名安樂意樂。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者。謂諸菩薩。由此尸羅建立無上正等菩提。非聲聞故)。

甚深殊勝者。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行殺

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生無量福。速證無上正

等菩提。又諸菩薩現行變化身語兩業。應知亦是

甚深尸羅。由此因緣。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有情

事。安立有情毗柰耶中。又現種種諸本生事。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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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惱諸餘有情。真實攝受諸餘有情。先令他心深

生淨信。後轉成熟。是名菩薩所學尸羅甚深殊勝

(甚深殊勝中。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者。此中顯示如是菩薩如是方便善巧功能。謂諸菩薩。若如

是知。如是品類補特伽羅於此不善無間等事將起加行。以他心智了知彼心。無餘方便能轉彼業。如實

了知彼由此業定退善趣定往惡趣。如是知巳。生如是心。我作此業。當墮惡趣。我寧自往。必當脫彼。於彼

現在。雖加少苦令彼未來。多受安樂。是故菩薩。譬如良醫。以饒益心。雖復殺之。而無少罪。多生其福。由多

福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如是等戒最為甚深。又諸菩薩。現起變化身語二業。當知亦是甚深尸羅。由此

道理。或作國王。現作種種惱有情事。安立有情毗柰耶中。變化自體。名為變化。此中應說無厭足王化導

善財童子等事。又現種種諸本生事者。如毗濕婆安呾羅等諸本生事。此中菩薩。以其男女施婆羅門。皆

是變化。示行逼惱諸餘有情真實攝受諸餘有情者。謂諸菩薩。終不逼惱餘實有情。攝受其餘實有情故。

如是亦名甚深殊勝)。定學有四。有三釋。英法師云。初定除不

善障。二除著禪障。三除煩惱障。四除所知障。賢首

云。初能除流散襍染業障。二能除味定著靜障。三

能除根本無明障。四能除淨成果智障。與前說大

同。清凉云。謂以即事而真智治於地前。成初地令

得賢守定。以此三昧。能守世間出世間賢善法故。

前三地為世。第四地為出世。以既了即事而真。能

即散而定故。二以即體之用智。對治四地。未能起

用。令得五地入俗。成集福王定。三以平等無相智。

對治五地雖能隨俗。未得平等。令得六七二地般

若大光功用。成大乘光明定。四以平等無功用智。

對治七地功用。令入八地。乃至佛果。得首楞嚴定。

所作究竟。以果既具。四因亦通修故。此解為正。此

四所緣對治堪能引發作業者。攝論云。增上心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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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云何可見。略由六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

故。二由種種差別故。三由對治差別故。四由堪能

差別故。五由引發差別故。六由作業差別故(為顯增上

心學殊勝。作此間答)。所緣差別者。謂大乘法為所緣故(謂大乘法

為所緣者。諸菩薩定緣於大乘。非聲聞定)。種種差別者。謂大乘光明集

福定王。賢守。徤行等三摩地。種種無量故(大乘光明集福

定王等者。顯如是等諸三摩地種種差別。唯大乘有。聲聞乘等。一種亦無)。對治差別者。

謂一切法總相緣智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賴耶識

中一切障麤重故(緣總法智。對治一切障礙而住。如以細楔。除去麤楔。住本識中

諸襍染法熏習種子。說名為麤。諸對治道能除彼故。是微細義)。堪能差別者。謂住

靜慮樂。隨其所欲而受生故(由有堪能住靜慮樂。隨有饒益諸有情處。

即往彼生。不退靜慮。諸聲聞等。無如是事)。引發差別者。謂能引發一切

世界無礙神通故(由此靜慮引發神通。一切世界。皆無障礙)。作業差別

者。謂能振動。熾然。徧滿。顯示。轉變。往來。卷舒。一切

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類。或顯或隱所作自在。伏

地神通。施辯念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

(作業差別。謂發神通所作事業。此中能動一切世界。故名振動。即彼熾然。故名熾然。言徧滿者。應知即是

光明普照。言顯示者。由此威力令無所能餘有情類。欻然能見無量世界。及見其餘佛菩薩等。言轉變者。

應知轉變一切地等。令成水等。言往來者。謂一殺那。普能往還無量世界。言卷舒者。謂卷十方無量世界。

入一極微。極微不增。舒一極微包於十方無量世界。世界不減。一切色像皆入身中者。謂身中現無量種

種一切事業。所往同類者。謂如往詣三十三天。色像言音。與彼同類。為化彼故。往一切處。亦復如是。顯謂

顯現。隱謂隱藏。所作自在者。如變魔王作佛身等。伏地神通者。謂能映蔽一切神通。於請問者。施以辨才。

故名施辯。於聽聞者。施念施樂。令得定故。名施念樂。放大光明者。為欲召集遠住他方世界菩薩。引發如

是大神通者。引前所說大神通故。如是一切。聲聞所無。是故殊勝)。又能引發攝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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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行十難行故(十難行者。一自誓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故。二不退難行。生死眾苦

不能退故。三不背難行。一切有情。雖行邪行而不棄故。四現前難行。怨有情所。現作一切饒益事故。五不

染難行。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染污故。六勝解難行。於大乘中。雖未能了。然於一切廣大甚深。生信解故。

七通達難行。具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八隨覺難行。於諸如來所說甚深祕密言詞。能隨覺故。九不

離不染難行。不捨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難行。能修諸佛安住。解脫一切障礙。窮生死際。不作功用。常起

一切有情一切義利行故)。又能引發脩到彼岸成熟有情淨佛

國土諸佛法故。應知亦是菩薩等持作業差別(前所

未說作業差別。今於此中復顯菩薩等持作業。謂諸菩薩依三摩地。能修一切波羅蜜多。又依此定。能善

成熟一切有情。發神通等種種方便。引諸有情入正法故。又由此力。能善清淨一切佛土。心得自在。隨欲

能成金銀等寶諸佛土故。又由此力。能正修集一切佛法。是三摩地作業差別)。慧學有三

者。一加行無分別慧。謂真如觀前勝方便智。二無

分別根本慧。謂真如觀智。三無分別後得慧。謂觀

世俗智。能起種種事。梁攝論云。三慧者。謂從無相

大乘教。得聞思修入分別相空。通名無分別加行

般若。若入三無性故。得無分別智。名無分別根本

般若。若得根本無分別智。後得入觀。如其所證。或

自思惟。或為他說。名無分別後得般若。由具此義。

故說般若有其三品。此三若自性。若所依。若因緣。

若所緣。若行相。若任持。若助伴。若異熟。若等流。若

出離。若至究竟。若加行無分別後得勝利。若差別。

若無分別後得譬喻。若無功用作事。若甚深。應知

無分別智。名增上慧殊勝(此中意說無分別智名增上慧。此復三種。一加

行無分別智。謂尋思慧。二根本無分別智。謂正證慧。三後得無分別智。謂起用慧。此中希求慧。是第一增

上慧。內證慧。是第二增上慧。攝持慧。是第三增上慧。今且成立無分別智。由唯此智通因果故。其尋思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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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此智因。其後得智。是此智果。所以成此。兼成餘二。今於此中。最初自性。最後甚深。廣釋此智)。此

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一離無作意故。

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離想受滅寂靜故。四離

色自性故。五離於真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應知

是名無分別智(且應先說無分別智。所有自性。此中體相。說名自性。謂諸菩薩無分

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離五相者。若無作意是無分別智。睡醉悶等應成無分別智。若過有尋有

伺地是無分別智。第二靜慮巳上諸地應成無分別智。若如是者。世間應得無分別智。若想受滅等

位中心心法不轉。是無分別智。滅定等位。無有心故。智應不成。若如色自性是無分別智。如彼諸色

頑鈍無思。此智應成頑鈍無思。復有餘義。若如色性。智不應成。若於真義異計度轉。無分別智應有

分別。謂分別言。此是真義。若智遠離如是五相。於真義轉。於真義中不異計度。此是真義無分別智。有如

是智緣真義時。譬如眼識。不異計度。此是其義)。於此所說無分別智成立。

相中。復說多頌。自性頌曰。諸菩薩自性。遠離五種

相。是無分別智。不異計於真(義如上釋。自性自體。義無差別。如說鐶釧。

金此自體)。所依頌曰。諸菩薩所依。非心而是心。是無分

別智。非思義種類(如是所說無分別智。為依於心。為依非心。若言依心。心言即是

思量相故。依心而轉。是無分別。不應道理。若依非心。則如眾色。不成為智亦不應理。為避如是二種過失。

故說此頌。非思義種類者。謂無分別智所依非心。非思義故。亦非非心。為所依止心種類故。以心為因。數

習勢力。引得此位名心種類。此即顯示智所依心。出過一切思量分別)。因緣頌曰。諸

菩薩因緣。有言聞熏習。是無分別智。及如理作意

(諸菩薩因緣者。謂此智因彼而生。有言聞熏習者。謂有於他大乘言音。故名有言。聞謂聽聞。即彼非餘。由

此所引功能差別。說名熏習。及如理作意者。謂此熏習為因。所生意言。如理作意。無分別智因此而生。順

理清淨。故名如理。智必有境故)。所緣頌曰。諸菩薩所緣。不可言法

性。是無分別智。無我性真如(不可言法性者。謂由徧計所執自性。一切

諸法皆不可言。何等名為不可言性。謂無我性所顯真如。徧計所執補特伽羅。及一切法。皆無自性。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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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性。即此無性所顯有性。說名真如。勿取斷滅。故說此言。無性釋云。謂可言法無自性性。是離可言徧計

所執自性性義。為成此義。令其明了。即是一切補特伽羅諸法無性所顯真如。解脫增益損減二邊。無分

別智所緣境界)。有所緣法。定有行相。頌曰。諸菩薩行相。復

於所緣中。是無分別智。彼所知無相(於所緣中。相似而行。故名

行相。無分別智。於真如境。相似而行。智與真如。平等平等。無相之相。以為行相。如眼取色。見青等相。非此

青等與色有異。此亦如是。智與真如。無異行相。此二復有二頌釋疑。今略之)。無分別智

何所任持。頌曰。諸菩薩任持。是無分別智。後所得

諸行。為進趣增長(由無分別後所得智。得菩薩行。此行即依無所別智。為進趣增

長者。為令如是諸菩薩行得增長故。無分別智是彼任持)。此智復以何為助伴。

頌曰。諸菩薩助伴。說為二種道。是無分別性。五到

彼岸性(二種道者。一資糧道。二依止道。資糧道者。謂施。戒。忍。及與精進波羅蜜多。依止道者。

即是靜慮波羅蜜多。由前所說波羅蜜多。所生諸善。及依靜慮波羅蜜多。無分別智。即得生長。此智名慧

波羅蜜多)。乃至未得佛果巳來。無分別智當於何處感

異熟果。頌曰。諸菩薩異熟。於佛二會中。是無分別

智。由加行證得(於佛二會中者。謂受用身會中。及變化身會中。若無分別加行轉時。

於變化身會中受生受異熟果。若巳證得無分別智。於受用身會中受生受異熟果。為顯此義。故復說由

加行證得)。無分別智。誰為等流。頌曰。諸菩薩等流。於後

後生中。是無分別智。自體轉增勝(二身大會。前前生中無分別智。

後後生處展轉增勝。應知即是彼等流果)。無分別智。出離云何。頌曰。諸

菩薩出離。得成辦相應。是無分別智。應知於十地

(初極喜地。入見道時。見一切地無分別理。初得出離。後修道中。方得諸地成辦相應)。無分別

智。誰為究竟。頌曰。諸菩薩究竟。得清淨三身。是無

分別智。得最上自在(清淨三身者。謂初地中。雖得三身。而未清淨。至第十地乃

得清淨。方名究竟。故說爾時得淨三身得最上自在者。謂於爾時無分別智。非伹獲得清淨三身。亦得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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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十種自在。故名究竟)。無分別智。有何勝利。此有三種。如是

加行無分別智。無染勝利。其譬云何。頌曰。如虗空

無染。是無分別智。種種極重惡。由唯信勝解(加行無分

別智。謂諸菩薩初從他聞無分別理。次雖未能自見此理。而生勝解。次此勝解為所依止。方便推尋無分

別理。是名加行無分別智。由此能生無分別智。是故亦得無分別名。無性釋智三問。初問如何得無染者。

答如虗空無染。次問從何得無染者。答種種極重惡。後問由何得無染者。答曰唯信勝解。謂唯由信由慧

勝解以為因故。而得無染。世親云。為欲顯示彼不能染。故說種種極重惡言。為欲顯示不能染因。故說由

唯信勝解言。由唯信樂無分別理。而起勝。故能對治種種惡趣。此即顯示諸惡不染)。此中根

本無分別智。無染勝利。其譬云何。頌曰。如虗空無

染。是無分別智。解脫一切障。得成辦相應(從何解脫。謂解

脫一切障。由何解脫。謂成辦相應。如是解脫。由於諸地唯得相應。成辦相應以為因故。此即顯示無分別

智能治諸障。無性云。一切障者。煩惱所知二障。得成辦相應者。謂在初地與得相應乃至佛地成辦相應)。

此中後得無分別智。無染勝利。其譬云何。頌曰。如

虗空無染。是無分別智。常行於世間。非世法所染

(由此智力。觀諸有情。諸利樂事。故思往彼世間受生。既受生巳。一切世法所不能染。世法有八。一利。二衰。

三譽。四毀。五稱。六譏。七苦。八樂。從無分別智所生。故此智亦得無分別名。今當顯此三智差別)。此

三種智。有何差別。頌曰。如瘂求受義。如瘂正受義。

如非瘂受義。三智譬如是。如愚求受義。如愚正受

義。如非愚受義。三智譬如是。如五求受義。如五正

受義。如末那受義。三智譬如是。如未解於論。求論

受法義。次第譬三智。應知加行等(為顯三智行相差別。說如是喻

如瘂求受義者。譬如瘂人。求受境界。而未能受。亦不能說。如是加行無分別智。求證真如。而未能證。寂無

言說。當知亦爾。如瘂正受義者。譬如瘂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正證真如。離諸戲論。

當知亦爾。如非瘂受義者。如不瘂人。受諸境界。起諸言說。如是後得無分別智。返照真如。現證境界。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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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教。當知亦爾。由此道理釋如愚頌。如五求受義者。譬如五識。求受境界。雖有所求。而無分別。如是加行

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五正受義者。譬如五識。正受境界。離諸分別。如是根本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末

那受義者。譬如意識。能受境界。亦能分別。如是後得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未解於論。求論受法義者。如

未解論。求誦於論。而未能誦。如是加行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溫習論。領受文字。如是根本無分別智。當

知亦爾。如巳聽習。通達法義。如是後得無分別智。當知亦爾。由如是等眾多譬喻。如數次第。喻加行等三

智差別)。次顯根本後得譬喻差別。頌曰。如人正閉目。是

無分別智。即彼復開目。後得智亦爾。應知如虗空。

是無分別智。於中現色像。後得智亦爾(由此二頌。顯示根本

後得差別閉目。開目。虗空色像。俱顯二智。是無分別。是有分別。是其平等。是不平等。其加行智。未有所證。

故略不說。又加行智。是本智因。其後得智。是本智果。是故且辨無分別智成所作事。無分別智修成佛果)。

既無分別。云何能作利有情事。頌曰。如末尼天樂。

無思成自事。種種佛事成。常離思亦爾(如離分別。所作事成。

於此頌中。末尼天樂。譬喻顯示。如如意珠。雖無分別。而能成辦。隨諸有情。意所樂事。又如天樂。無擊奏者。

隨生彼處。有情意樂。出種種聲。如是應知諸佛菩薩。無分別智。雖離分別。而能成辦種種事業)。次

當顯此無分別智所有甚深。此智為緣依他起性

分別事轉。為緣餘境。若爾何失。若緣分別。無分別

性應不得成。若緣餘境。餘境定無。云何得緣。頌曰。

非於此非餘。非智而是智。與境無有異。智成無分

別(無分別智。不緣分別。依他起性無分別故。非緣分別。成無分別。亦不緣餘以為境界。以即緣此

分別法性為境界故。法與法性。若一若異。俱不可說。是故此智不可定說緣分別境非分別境。自體亦爾。

不可說言決定是智。如加行智。及後得智。分別無故。亦不可說決定非智。以加行智為先因故。與境無有

異智成無分別者。不可分別此是能智。此是所知。能取所取。分別無故。此智與境。無差別相。譬如虗空。與

虗空中所有光明。是故此智成無分別)。餘契經中說一切法性無分

別。為欲顯示無分別義。復說頌言。應知一切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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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無分別。所分別無故。無分別智無(所分別無故者。由所分別

徧計所執義永無故。餘契經中說一切法性無分別。若一切法本來自性無分別者。何不一切有情之類

從本巳來不作功用自然解脫。無分別智彼無有故。由彼有情。於一切法無分別性。現證真智。本來未生。

諸菩薩等。于一切法。無分別性。種性為因。證智巳生。由此道理。諸菩薩等能得解脫。非餘有情)。此

中加行無分別智有三種。謂因緣。引發。數習。生差

別故(此加行智三種差別。謂或由種姓力。或由前生引發力。或由現在數習力。而得生故。或由

種姓力者。種姓為因而得生故。前生引發力者。由前生中數習為因而得生故。現在數習力者。由現在生

士用力為因而得生故)。根本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喜足。無

顛倒。無戲論。無分別差別故(此中喜足無分別者應知巳到聞思究竟。

由喜足故。不復分別。故名喜足無分別智。謂諸菩薩。住異生地。若得聞思覺慧究竟。便生喜足。作是念言。

凡所聞思。極至於此。以是義故。說名喜足無分別智。復有餘義。應知世間亦有喜足無分別智。謂諸有情。

至第一有。見為涅槃。便生喜足。作是念言。過此便無所應至處。故名喜足無分別智。無顛倒無分別者。謂

聲聞等。應知彼等通達真如。得無常等四無倒智。無常等四。顛倒分別。名無顛倒無分別智。無戲論無分

別者。謂諸菩薩。應知菩薩於一切法乃至菩提。皆無戲論。應知此智所證真如。過名言路。超世智境。由是

名言不能宣說。諸世間智不能了知)。後得無分別智有五種。謂通達。

隨念。安立。和合。如意。思擇差別故(此後得智五種差別。一通達思

擇。二隨念思擇。三安立思擇。四和合思擇。五如意思擇。此中通達思擇者。謂通達時。如是思擇。我巳通達。

此中思擇。意取覺察。隨念思擇者。謂從此出。隨意念言。我巳通達無分別性。安立思擇者。謂為他說此通

達事。和合思擇者。謂總緣智。觀一切法。皆同一相。由此智故。進趣轉依。或轉依巳。重起此智。如意思擇者。

謂隨所思。一切如意。由此思擇。能變地等令成金等。為得如意。起此思擇。是故說名如意思擇)。此

後尚有餘文。不復繁引。設有問云。如是三慧。於五

位中。若種若現。云何有無。故此答云。於初資糧及

加行位。若約種子。三慧具有。若約現。唯有加行。以

前二位未得見道。故無根本及後得故。於通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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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種慧。現行有二。種子具三。以時促故。無加行

義。於修習位。前七地中。種現俱三。以前七地。有漏

無漏。二智間起。斷惑證果。有加行故。八地巳去。後

三地等。現二種三。以無功用。違加行故。問。既無加

行。何有進趣。答。所有進趣。皆用後得。問。既皆後得。

何用根本。答。無漏觀中。任運趣故。亦有根本。究竟

位中。唯以根本。證真如理。後得利生。盡未來際。故

於加行。種現俱捨。上釋三慧攝五位竟。下釋三學

與十波羅蜜多相攝。若言自性攝者。即各自體無

相襍義。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施忍勤三

度不攝。若并助伴。則一一學中。皆與十度互相攝

故。若隨業用攝者。則戒攝前三。謂此戒學。以施為

資糧。忍為眷屬故。精進一法。三學皆賴以筞進故。

三學共攝。若隨顯現攝者。戒攝前四。以不但用施

忍為資糧眷屬。亦用精進守護戒城故。若夫定攝

靜慮。慧攝後五。則三者一也。十五位者。亦名修證。

以五位通修。故名為修。佛方究竟。故名為證。故二

十一種功德之中。有波羅蜜多成滿功德。然五位

皆具。唯修習位中。其相最顯耳。然初二位下。釋十

波羅蜜各有有漏無漏種子現行。以明諸位簡別。

謂資糧加行二位。若頓悟菩薩。種通有漏無漏。而

現唯有漏。由彼根性猛利。不伏分別。故於無漏。現

行不起。唯是有漏。若漸悟菩薩。巳伏煩惱。巳得生

空四如實智。是故種現皆通有漏無漏。若通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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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通有漏無漏。而現行唯是無漏。以得真見道。證

根本智。故於有漏。不起現行。若在脩習位。七地巳

前。有漏無漏。種現俱通。相間起故。八地巳去。種通

有漏無漏。而現行唯是無漏。以彼有漏惑。永伏不

起故。究竟位中。種現俱是無漏。有漏種現。俱永斷

故。此十因位下。即分位分別。顯於三劫得名不同

自資糧加行二位歷一僧祗劫。復從初地以至七

地歷一僧祇。復從八地至等覺歷一僧祇。初一僧

祇。爾時施等勢力尚微。被煩惱伏。不能伏煩惱。雖

不恣彼。而不覺現行。故但名波羅蜜多。以一行中。

修一行故。第二劫去。勢力漸增。能伏煩惱。煩惱不

復現行。以度生故。方現貪等。謂之故意。此名近波

羅蜜多。以一行之中。修一切行。近菩提故。第三僧

祇。勢力轉增。能畢竟伏一切煩惱永不現行。名大

波羅蜜多。以一切行中。修一切行。體包博故。問。既

永不起煩惱現行。何不名佛。答。猶有所知微細現

種。及彼煩惱種。極微細種。尚未斷盡。故未究竟。直

至等覺後心。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方究竟斷故。此

三名者。未入劫來。同於第一。巳成佛竟。同於第三。

此十義類下。總結也。問。十行十地。何修何行。答。一

切地中。雖實具修十種勝行。而隨增上。地地修一。

如其次第。前巳具明。問。十地行門。差別無量。何唯

十種。答。雖十地有無量門。而皆攝在十到彼岸。攝

大乘論。瑜伽師地論等。廣明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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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障者一異性障(至)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三十重障分二。一正釋十種。二二障所攝。今初。十

重障者。總標也。一異生性障。梁攝論中名凡夫性。

又名凡夫我相障。以此我執。故能障初地。入初地

時。此障便斷故。謂二障下。先明斷障。此中意明依

分別障種。立異生性障。分別揀於俱生。種揀現起。

應知此障唯在凡夫。若二乘入見道位時。唯斷分

別煩惱一種。即入聖流。名得聖性。菩薩一入見道

位時。雙斷煩惱所知二種即入聖位。名得聖性。言

二真見道者。雖大小乘斷分別惑。廣狹有異。而見

道俱真。故名二真見道。論意為異薩婆多宗。彼宗

所立見道之前。斷異生性。無間道起。與惑得俱。說

言斷耳。故為伏難云。若異生性。見道前捨。無漏果

起。無有凡聖俱成就失。今既依於見斷種立。即無

間道有惑種俱。異生未斷。如何凡聖無俱成失。故

此釋云。見道起時。彼種不成。猶如明生。不與暗並。

故凡聖二性。無俱成失。若無間道。與惑得俱。却有

凡聖俱成之失。雜集第七。亦明此義。彼問從何而

得斷耶。答。不從過去。巳滅故不從未來。未生故。不

從現在。道不俱故。然從諸煩惱麤重而得斷。為斷

如是如是品麤重。生如是如是品對治。若此品對

治生。即此品麤重滅。平等平等。猶如世間明生闇

滅。由此品離繫故。令未來煩惱住不生法中。是名

為斷。外人問云。無間道時。巳無惑種。何用復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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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道為。論主答云。斷惑證滅。期心別故。無間道時。

但能斷惑。解脫道時。方得證果。故云期別。後智斷

惑。本智證果。故云心別。為捨此品麤重性故者。謂

無間道時。雖無分別惑種。而未捨彼俱生惑種。俱

生性細。名無堪任。為捨此故。及證此品擇滅無為

故起解脫。雖見道生下。明斷二愚。問。惑業二種。俱

名習氣。何故此中。但說斷惑種。不斷業種。答。雖見

道時。亦斷業種。而此但說能起業之煩惱者。以煩

惱是業種根本故。由斯初地說斷二愚。及彼二種

無堪任性。二愚即是現行。麤重即種子也。一執著

我法愚。即異生障。即分別我法二執習氣。二惡趣

雜染愚。即惡趣諸業果等。即業習氣問。無明即我

癡。癡即是愚。業果非是無明。何得言愚。答。不但無

明獨可名愚。應知愚之品類。總說為愚。業果雖非

是愚。亦是愚之品類故。或說愚者。是十使中之五

利五鈍。皆與無明俱起。故說二愚。彼麤重言。即是

顯彼利鈍二惑種子。或是利鈍二惑無堪任性。如

入無想滅盡定者。俱斷苦根。以二定中。無苦受故。

為入定時。雖無苦根現行種子。而說入定斷彼麤

重。又何疑於此哉。後九地中。淺深不同。而皆言麤

重。皆此例也。問。既初地所斷。亦通二障。何故但說

凡夫我相障。而不言所知。答。雖初地所斷實通煩

惱所知。而此異生性障。正取所知。以此十地說斷

十種無明。不說斷染污故。以煩惱障心。故名染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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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障理。不名染汙。此十無明。即是十障品中。一

分愚癡也。問。二乘亦能斷煩惱障。何故此中不說。

答。彼二乘斷者。菩薩亦斷。菩薩斷者。二乘不斷。今

顯無明。是菩薩斷。二乘無分。故不說之。又此十無

明。是十地菩薩修所斷故。非是菩薩見道所斷。是

故不說。問。既通二障。何只取所知。不說煩惱耶。答。

初地中雖亦頓伏俱生煩惱。不起現行。亦頓斷彼

分別種子。而非此中所說正意。其實不斷俱生種

子。故此不說斷煩惱種。據理言之。實是初地見道

位中。亦斷俱生所知一分。而今且說最初斷者。後

九地中。凡言斷者。皆此例也。然則煩惱隨眠何時

方斷乎。答云。住滿地中等。三時者。三阿僧祇劫也。

資糧加行。歷一僧祗。名漸伏頓斷道。新伏俱生。頓

斷分別故。通達修習。前七地中。歷一僧祇。名頓伏

漸斷道。頓伏煩惱。漸斷所知故。修道後三。至究竟

位。歷一僧祗。名永伏永斷道。煩惱所知。究竟斷故。

是三道別。住滿地中時既淹久者。是後僧祇。於此

長時。應斷餘障。若不爾者。三時斷道。應無別故。故

說菩薩得現觀巳。唯修永滅所知障道。而煩惱障。

留之以助願受生。不同二乘斷盡煩惱。速趣涅槃。

故直至成佛。方得頓斷。豈修道位容遽斷耶。二邪

行障。論不釋名。攝論云。謂於諸有身等邪行障。由

前地生大歡喜。故有悞犯三業。名為邪行。瑜伽云。

云何邪行障。當知略說。後後引發有八種相。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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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退智邪行。退故妄念邪行。妄念故壞百法邪行。

壞故惡意現邪行。惡故難調伏邪行。難調故行非

道邪行。行非故不賢良邪行。不賢故。不如義邪行。

謂所知下。出體。所知揀異煩惱。俱生揀於分別。分

別初地巳斷盡故。一分唯屬此地斷者。由斯二下。

後斷愚也。開上一障。而為二愚。愚即現行。麤重是

種子。一微細誤犯愚。即上俱生一分。此能起業。二

種種業趣愚。即彼所起誤犯三業。毀責為名。不取

惡果。豈名種種。業中不一。即為種種。種種非一。即

是毀責。又一釋云。或唯起業不了業愚。謂前一是

起業之愚。後一即是不了業愚。非所發業此二非

必能起於業。則其二愚一向是愚。若依釋後之一

愚亦愚品類。問。所知障不能發潤。如何此中能發

三業。答。第一論云。續生煩惱。發犯戒業通所知障。

此約誤犯。故不相違。三闇鈍障。謂彼忘失聞思修

所成三慧。故名闇鈍。以二地中。純修戒品。無定慧

故。此障三地勝定總持。及彼勝定所發修慧總持

所發聞慧思慧。三慧別障。如下愚中。今但總說。由

斯三地下。釋斷二愚。一欲貪愚。即欲界貪也。由此

貪故。多住散亂。障上定慧。今斷欲貪。上界定慧方

得現前。應有問云。上標所知。今何得舉欲貪煩惱。

答云。謂彼所知。往昔多與欲貪俱時轉故。名欲貪

愚。今得定慧則彼所知既巳永斷。而欲貪者。亦巳

隨伏。以此欲貪。依彼所知而得轉故。二圓滿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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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羅尼愚。陀羅尼者。此云總持。以持一法。得一切

法。故名為總。此持通四。一法持。二義持。三呪持。四

能得忍持。以聞思與彼聞持。極相近故。所以偏說。

非不障修也。四微細煩惱現行障。由前地貪愛定

慧故即成障。即定愛法愛。此障是第六識中俱生

身見等攝。第六識言。揀第七識。第七識俱。以微細

故。此地未斷。今言微細。望前地說。有三義故。立微

細名。一第六識中分別身見。名為上品。唯不善故。

獨頭貪等名為中品。通善不善。此唯無記。故名下

品。二不作意緣故。即任運生義。三遠隨行故。從無

始來。隨逐於身故。有上三義。故名微細。彼障四地

菩提分法者。入四地時。便能永斷。言菩提分法者。

即三十七品助道法也。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

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以有身見。不能觀

身為不淨等。故曰障。應有問云。上言所知障中俱

生一分。那名煩惱。故此釋云。此所知障。昔時多分

與煩惱障同一體起。立煩惱名。由菩提分正斷所

知。彼之身見。亦不行故。然則前之三地。何不爾耶。

曰。以前三地。相同世間。今此四地。方名出世。方能

離之。問。何知此我執見。唯與第六識俱。而非第七。

答。第七身見。在第七地。猶得現起。八地巳去。方永

不起。與無漏道性相違故。以五地時有相觀多。無

相觀少。在第六地無相觀多。有相觀少。至第七地

純是無相。然有功用故。至八地。名無漏道。無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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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第七識中俱生現行。永伏不行。故七地巳前。皆

得現起。以餘俱生煩惱為依止故。且此六七身見

有麤有細。故伏斷時。亦有前後。由斯義趣。故知此

地所斷身見。但與六識相應。非第七識。身見等言。

亦攝定愛法愛。愛修勝定及總持故。亦名離解法

慢障。略云解法。實亦有定。菩提分法。特違於彼。故

能燒之。由斯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等至愛

愚(等至即定)。味八定故。二法愛愚。即解法慢。今得無漏

定及無漏教。故違於彼。所知障攝定法二愚既巳

斷故。煩惱相應定法二愛。亦永不行。愚即所知。愛

即煩惱。故說俱斷。五於下乘般涅槃障。即前四地

出世厭生死苦。樂趣涅槃。此障五地。今入真俗無

差別道。便能斷之。此斷欣厭。即是二愚。此地真如。

名類無別。故緣彼道名無差別道。亦名身淨我慢

障。四虵出世。取身淨故。由此欣滅。如前巳釋。六麤

相現行障。有染有淨。名為麤相。即前五地無差別

道真俗等觀染淨相現。名麤現行。六地方斷。以觀

十平等故。所謂一切法無相故平等。無體故平等。

無生故平等。無滅故平等。本來清淨故平等。無戲

論故平等。無取捨故平等。寂靜故平等。如夢如幻

如影如響如水中月如鏡中像如𦦨如化故平等。

有無不二故平等。菩薩廣推十二因緣流轉生滅

皆無自性。無自性故平等。故能斷此一障二愚。一

現觀察行流轉愚。即執苦集二諦。二相多現行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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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執滅道二諦。本分名微細煩惱習者。執細染淨。

即是煩惱。形於前地。故說為微。此中形後。名為麤

相。七細相現行障。謂六地執生滅細相現行故。前

地樂著般若觀空。即細相現行障。此地隨有不著。

為能對治。謂向雖能治前地樂空之心。以其有量。

有功用。即復是障。此地修無量無功用行。以為對

治。謂前樂無作。不名方便。不能起增上行。非殊勝

道。此地以十種不捨眾生法無我智以為對治。故

大經云。菩薩具足六地行巳。欲入第七遠行地。當

修十種方便慧。起殊勝道。何等為十。所謂雖善修

空無相無願三昧而慈悲不捨眾生。雖得諸佛平

等法而樂常供養佛。雖入觀空智門而勤集福德。

雖遠離三界而莊嚴三界。雖畢竟寂滅諸煩惱𦦨

而能為一切眾生起滅貪瞋癡煩惱𦦨。雖知諸法

如幻夢影響等自性無二而隨心作業無量差別。

雖知一切國土猶如虗空而能以清淨妙行莊嚴

佛土。雖知諸佛法身本性無身而以相好莊嚴其

身。雖知諸佛音聲性空寂滅不可言說而能隨一

切眾生出種種差別清淨音聲。雖隨諸佛了三世

唯是一念而隨眾生意解分別以種種相種種時

種種劫數而修諸行。菩薩以如是十種方便慧起

殊勝行。從第六地。入第七地。此菩薩於十波羅蜜。

於念念中皆得具足。如是乃至一切菩提分法。於

念念皆悉圓滿。此生滅相即是二愚。一細相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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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謂執有緣生流轉細生相故。二純作意求無相

愚。即執有細還滅相故。由執還滅。故求無相。以純

作意於無相勤求。未能空中起有勝行。至此地中。

方能斷之。純於無相作意勤求者。伹念空無相無

作也。未能空中起有勝行者。於諸菩薩淨佛國土。

遊戲神通。尚未具足也。相有二種。一有。二無。無者

為細。故云細相現行也。八無相中作加行障。即前

第七所起勝行。求無相故。名曰加行。令無相觀不

任運故。五地觀心劣故。無相觀少。六地觀染淨平

等故。無相觀多。七地作加行故。然準護法。於無相

中。有加行智。體非是障。以善住故。只由所斷障。令

作加行故。說名為加行障也。由此第七有加行故。

雖金等諸相及土。非任運現。故以為障。至第八地。

入一切法本來無生。無起。無相。無成。無壞。無盡。無

轉。無性為性。初中後際。皆悉平等。無分別如如智

之所入處。離一切心意識分別想。無所取者猶如

虗空。入一切法。如虗空性。是名得無生法忍。即捨

一切功用得無功用法身口意業。念務皆息。住於

報行。故便斷此障。由斯說斷一障二愚。一無相作

用愚。即念念加行入無相觀故。二相中不自在愚。

現身現土。不能任運故。八地巳上。純無漏道。方任

運故。此地方能捨賴耶名。三界煩惱。永不現起。離

分段生出三界故。唯第七識微細俱生猶可現起。

以但證生空。法空未證。猶存法執故。問。何故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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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起。法執猶存。答。以生空智。不違第七法我執故。

生空智者。謂生空智所引後得智及滅盡定也。金

光明中名二愚云。一無相法多用功力無明。二執

相自在難可得度無明。九利他中不欲行障。任運

自在。名不欲行。即前八地無功用道。樂修巳利。故

於利生。不欲勤行。名之為障。此用能障四無礙解。

所知障種以為體性。以八地巳上。六識中所知障

無現行故。第一種愚。障法義詞三無礙解。第二種

愚。障第四辯無礙解。一法者法體。謂法自體。有軌

持故。即二空所攝。即真之俗境。故二義者。法境界

體。謂於法體上差別境義。如一色字為總。而可言

性空色。色性空等。是色之別義。即上二空所攝真

諦之境。三詞者。正得與眾生。謂得彼方言。與他說

故。故華嚴論云。於彼如實智境中。隨他所喜言說

正知。此釋正得隨他言說。正知而與。故此釋與眾

生。四辯才者。正求與無量門(正求與者。邪求之人不與也)。謂辯

才樂說。乃詞中別義。七辯剖析。名無量門。華嚴論

云。於彼隨他所喜言語正知。無量種種義語。隨知

而與故。法無礙智。緣能詮教法為境。義無礙智。即

於所詮總持自在。詞無礙智。即於言音展轉訓釋

總持自在。辯才無礙智。緣機巧說為境。於一義中

現一切義。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於一音

聲中現一切音聲。所謂無礙自在者也。十於諸法

中未得自在障。前九地中。雖於一切品類宣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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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今十

地中。始得圓滿。故離此障。地名法雲。譬如大雲。能

覆如空廣大障故。瑜伽云。麤重之身。廣如虗空。法

身圓滿。譬如大雲。皆能徧覆。此所覆麤重。即所離

障也。此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事業故。

斯即二慧。障所起業。名大神通愚。障大發智雲及

所含藏。名悟入微細秘密愚。清凉疏云。文有等覺

之義。而無等覺之名者。以此等覺。亦即十地之勝

進故。是以諸教開合不同。仁王等合此勝進。入於

十地。是以不立等覺。故教化品中。約五忍分位。於

寂滅忍。唯有上下。下忍中行。名為菩薩。即第十地。

上忍中行。為薩婆若。此謂如來。若依瓔珞。開此勝

進。為無垢地。即是等覺。然等覺照寂。妙覺寂照。又

賢聖覺觀品中。說六種性。及六堅六忍等。瑜伽具

有二義。七十八引深密經說十一地。第十法雲。十

一說名佛地。唯有二十二愚。得佛地時。由斷二愚。

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俱生極微細所

知障種。二極微細礙愚。即是任運煩惱障種。斷此

便能證大菩提。更不別說等覺斷證。論復有文。亦

立等覺。又菩薩地云。此菩薩雖巳修行功德海滿。

由未能捨三種法故。不名妙覺。一由未捨劣無漏

法。二由未捨白淨無記法。三由未捨有漏善法。至

妙覺位。方捨此三。言劣無漏者。第十卷中。名所棄

捨。即第十地中所生現行。金剛道中方能捨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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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淨無記者。即異熟識。第八地中捨賴耶名。第十

地中。猶名異熟識。至如來位。方捨異熟。名無垢識。

有漏善法者。即與二障種俱。其二障種。是所斷捨。

故集論云。又諸菩薩巳得諦現觀。於十地修道位。

唯修所知障對治道。非煩惱障對治道。若得菩提

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阿羅漢及如來。此

中釋云。證大涅槃大菩提故。二障永斷。二死永亡。

證大涅槃。名無住處。證大菩提。名圓滿覺。即應論

首二勝果也。】

成唯識論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