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自攷
成唯識論自攷
識和合故。徧一切性。徧一切地。通凡通聖故。】
「觸謂三和分別變異(至)受想思等所依為業。」
【觸謂下。別釋五所。先標觸體用。觸。謂觸對。性。謂體
性。業。謂業用。下皆準此。】
「謂根境識更相隨順(至)故說為彼三和合位。」
【謂根下。先釋三和。謂根境識。體異名三。不相乖反。
更相隨順。故名三和。觸依彼三種生。又能令彼三
種和合。故說觸為彼三和合位。位者。安其生位也。
如位依人而得建立。人復依位而行政令。今依三
生。令三和合。故說為位。】
「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
【皆有下。釋分別變異。變異者。即生也。謂剎那滅。有
勝功力。方有能生用故。謂根等三。皆有順生一切
心所功能。說名變異。分別者。相似也。如子似父。名
分別父。謂觸亦有似彼根等生起心所功能。故名
分別變異。】
「根變異力引觸起時(至)但說分別根之變異。」
【根變下。通妨。問曰。觸既分別三之變異。云何集論
唯說似根。不言境識。釋曰。唯言根者。從勝義說。一
由主。有殊勝功能故。二由近。能近生心故。三由徧。
不唯生心所。亦生心故。四由續。常無間故。境識不
爾。境雖能生心心所。以非主故。又非近故。偏缺二
義。不名為勝。心雖是主。近生心所。不能生心。故非
徧。偏缺一義故非勝。境識皆非相續。唯根獨勝。故
集論但說分別根之變異。】
「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境是觸自性。」
【和合下。釋體性。和合一切心心所者。言總意別。別。
謂如眼識相應觸。和合眼識心心所同觸色境。諸
識相應觸例知。此為觸體。】
「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為業。」
【既似下。釋業用。既有似三和。順生心所功能。故與
受等作所依止。此是其用。】
「起盡經說受想行蘊(至)因二三四和合而生。」
【起盡下。引證觸生心所。行蘊者。五十一心所中唯
除受想。餘四十九皆行蘊攝。故言一切以觸而為
生緣。是故經云。二和生識。三和生觸。四和而生受
等。】
「瑜伽但說與受想思(至)極相鄰近引發勝故。」
【瑜伽下。通瑜伽妨。問曰。此中言行。通諸心所。論唯
言思。何也。釋義如文。集論下。通集論。集論唯言為
受依者。何也。答。以觸生受。最近最勝故。謂觸下。釋
近勝義。可意等。等不可意。非可意非不可意。順益
等。等違損。非順非違。以凡可意者。必順益。故云極
鄰近。餘二准知。引發受起比餘勝故。】
「然觸自性是實非假(至)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然觸下。判假實。問云。觸既由三和生。應是假有。今
立量證知是實。觸自性是有法。是實非假宗。心所
性故。是食攝故。能為緣故因。如受想思等。六六者。
謂識。觸。受。想。思。愛。如眼識觸所生受。乃至意識觸
所生受等。故各皆有六也。以想等是心所性。思是
四食中攝。受是十二有支中緣。此三乃六六法中
攝。各別有體。非假是實。證成觸若是六六法攝。是
實非假。別有自性。非即三和。】
「作意謂能警心為性(至)心是主故但說引心。」
【作意下。先標體用。諸心通名曰意。此能作動。故名
作意。謂此下。釋。一者應起未起心種。此能警覺令
起。二者巳起現行。此能引令趣境。故名作意。雖此
下。釋妨如文。】
「有說令心迴趣異境(至)應非徧行不異定故。」
【有說下。斥異解。先敘。迴趣異境者。正緣此境。復引
向餘也。持心令住者。專注不移也。彼俱下。斥。斥初
迴趣異境。應非徧行者。掉舉令心易解。散亂令心
易緣。此二大隨中攝故。斥次持心令住。不異定者。
此是別境中定故。】
「受謂領納順違俱非(至)能起合離非二欲故。」
【受謂下。先標體用。領納三類境為體。起愛為用。問。
順愛違憎。云何通能起愛。下句釋。順境未至求其
合。巳至希不離。違境未至冀不合。巳至望其離。故
於三境皆能起愛。】
「有作是說受有二種(至)以境界受共餘相故。」
【有作下。斥異解。先敘。領所緣者。謂領受順等三類
境。為所緣者是。領俱觸者。以觸生受。此受不納外
境。唯納俱生之觸。即以觸為自性。名自性受。唯觸
是受所緣自相。不與心王共緣故。此中受。唯取第
二自性受。何以不取境界受。以境界受通王所共
緣故。】
「彼說非理受定不緣(至)應名因受何名自性。」
【彼說下。斥。初句直斥。若似下。約義破。初句牒計。次
破。觸是受因。受即觸果。若觸因生受果。果即領因。
凡似因之果亦應領因。皆應受性。彼既不爾。此云
何然。又觸是受因。受既領因。應名因家之受。觸非
受自性。何名自性受。】
「若謂如王食諸國邑(至)違自所執不自證故。」
【若謂下。牒轉計。國邑喻觸。王喻受。食喻領納。王從
國邑生。還食國邑賦。即食自物。今受從觸生。領觸
所生受。即受自體。名自性受。理亦下。破。以彼前執
領納俱生之觸為自性故。不自證者。如刀不自割。
眼不自見等。】
「若不捨自性名自性受(至)故彼所說但誘嬰兒。」
【若不下。牒轉計。謂受不捨受自性。名自性受。次句
破。一切法。謂地不捨自堅性。水不捨自濕性等。亦
皆可名自性受乎。故彼下。結責。】
「然境界受非共餘相(至)名境界受不共餘故。」
【然境下。破境界受共餘相。初句直破。次釋。此受唯
領納順違三境定屬巳者。名境界受。如王於境但
能了別。而非領納。觸只觸對。亦非領納。想唯想取
境像。作意唯警心。思唯造作等。於境相上俱非領
納違順等相。此受領納。不共餘故。】
「想謂於境取像為性(至)方能隨起種種名言。」
【想謂下。先標體用。次釋。分齊相者。謂方圓高下等
依此像狀。方起種種名言。此是缾。此是衣等。】
「思謂令心造作為性(至)驅役自心令造善等。」
【思謂下。先標體用。次釋。正因等。等邪因。非邪非正
因。善等。等惡。非善非惡。】
「此五既是徧行所攝(至)所緣事等故名相應。」
【此五下。明王所相應。徧行所攝者。徧一切心。一切
心中定可得故。故與藏識相應。徧行相後廣釋者。
文在三能變中。行相異者。問云。識以了別為行相。
觸以觸對為行相。作意以警心為行相。受以領納
為行相。想以想像為行相。思以造作為行相。行相
既異。云何相應。而時下。答。正明相應。時同者。同居
一剎那。不前後故。依同者。皆以末那為俱有依故。
所緣等者。等。謂相似。各變相分為所緣故。事。謂體
事。體雖各別。和合似一故。由二同二等。故名相應。】
「此識行相極不明了(至)是故唯與捨受相應。」
【此識下。釋受俱門。先約識行相明相應。捨。謂不苦
不樂二俱捨故。以五義證知此識與捨受相應。一
極不明了。若苦樂受。必明了故。二不能分別順違
境。餘受取違順境故。三微細。苦樂受行相必麤故。
四一類。若是餘受。必有易脫故。五相續而轉。若是
餘受。必有間斷故。識具五義。捨相亦然。故與相應。】
「又此相應受唯是異熟(至)待現緣故非此相應。」
【又此下。次約受是異熟明相應。初正明。異熟。謂真
異熟。隨先善惡業引。不待違順現緣。隨先業轉。故
唯捨受。苦樂下。反顯。苦樂反此異熟生。屬前六識。
非真異熟。不任先業。要待現緣方轉。故非此識相
應。】
「又由此識常無轉變(至)故此但與捨受相應。」
【又由下。三約無轉變明相應。識與捨俱。恒無轉變。
故有執藏。若苦樂俱。則有轉變。寧得執藏。由此反
覆證明。是故此識唯與捨受相應。】
「若爾如何此識亦是惡業異熟。」
【若爾下。釋妨。先問云。此識既唯捨受相應。則應是
善業所招人天異熟。如何亦是惡業所招異熟。惡
業所招寧無苦受。若無苦受。應非惡招。此約三塗
異熟為問。】
「既許善業能招捨受(至)如無記法善惡俱招。」
【既許下。釋。先約人天異熟例答。既許善業能招人
天捨受。亦應許惡業招三塗捨受。何以善惡皆能
招捨受耶。次立量釋。捨受是有法。善惡俱招宗。不
違苦樂品故因。喻如無記法。苦樂品者。二塗惡是
苦品。人天善是樂品。】
「如何此識非別境等(至)故此不與別境相應。」
【如何下。簡非餘所相應。初徵起。初句總釋。互相違
故。次十句別釋。後句總結。且別境者。別別緣境而
得生故。此識唯是一類相續。故不與別境相應。皆
如文。】
「此識唯是異熟性故(至)有間斷故定非異熟。」
【此識下。明不與善染等所俱。異熟性。謂無記性。善
等。謂信等十一。染汙等。謂根隨二十六。類不同故。
故不相應。惡作等。等謂睡眠尋伺。俱通三性。其無
記者有間斷故。此無間斷。故不相應。】
「法有四種謂善不善(至)阿賴耶識何法攝耶。」
【法有下。釋三性門。先標列四法。徵起。】
「此識唯是無覆無記(至)故此唯是無覆無記。」
【此識下。舉頌總答。異熟下。別約三釋。初約依持用
釋。文中反顯。流轉。即惑業生雜染法。還滅。即涅槃
與道清淨法。謂識是無覆無記。故與此二作依持
用。若唯善性。不應有五趣昇沉流轉用。若唯染性。
不應有轉捨轉得還滅用。故云應不得成。又此下。
二約持種釋。初句直釋。是無記故。持善染種。為善
染依。次反顯。善則違染。應不與染作所依。染則違
善。應不與善作所依。又此下。三約受熏釋。是無記
故。是所熏性。受善染熏。次反顯。若善不受染熏。若
染不受善熏。如香與臰。互不受熏。無熏習故。即無
種子。無種即無因。無因亦無果。故曰。染淨因果俱
不成立。具上三義。證知唯是無覆無記性攝。】
「覆謂染法障聖道故(至)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覆謂下。釋無覆無記義。文中反顯。覆者。障蔽義。染
法。謂貪等煩惱。聖道謂無漏智。淨心。謂清淨理。謂
煩惱能障蔽智理名覆。此識非染。故名無覆。記。謂
記別。善謂白業。惡謂黑業。人天清昇樂果名愛。三
塗沉墜苦果名非愛。各有順益違損殊勝自體可
記別。名記。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觸等亦如是者(至)故說觸等亦如是言。」
【觸等下。釋心所例王門。初文略明王所必同性。次
又觸下。廣顯五義皆同。五法相應者。阿賴耶與觸
等五法相應。五所例王。一一皆亦與五法相應。如
觸望賴耶。及作意等四。是五法相應。作意望賴耶。
及觸等四。亦是五法。餘三例知。四義如文。】
「有義觸等如阿賴耶(至)亦如是言無簡別故。」
【有義下。斥異解。先敘。此中觸等例王。應一例一切
例。何也。亦如是言無簡別故。此解不應以觸等例
王名一切種。】
「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至)如何同識能持種子。」
【彼說下。破。初句總斥。次立量破。觸等是有法。不能
受熏持種宗。不自在故因。喻如貪信等。受熏持種。
方名一切種。既無受熏持種義。如何例王名一切
種。】
「又若觸等亦能受熏(至)六眼識等俱時生故。」
【又若下。初句牒伏計。若謂觸等亦能受熏故。亦名
一切種者。應一下。破。一約一熏成六破。二約多種
一芽破。三約五種無用破。四約次第生果破。五約
六果頓生破。皆如文。】
「誰言觸等亦能受熏(至)亦如似火無能燒用。」
【誰言下。破轉救。初一句直救。不爾下。論家復詰。謂
觸下。出救詞。似種相者。觸等緣境。要托第八所緣
三類境為質。自變相分為所緣。即以所變似種相
名一切種。顯依所緣得名。非謂受熏持種名一切
種。下復以三句因。成立必有似種相。識緣三類境
觸等若不變似種。則與識所緣不等。觸等與識所
緣既等。故應有似種。又若謂觸等但緣似根身等。
不緣似種。生無色界無色可托。則無所緣。無色有
所緣故。此即似種。又心王緣種。觸等雖托為質。但
名疎所緣緣。親所緣緣定應有故。此即似種。此似
種相不為因緣生現識等一句。欲免前五過。謂約
所緣緣名一切種。非謂受熏持種。如何難言。種必
生果。或一或多。若頓若漸耶。如觸下。舉似根不為
識所依。以例似種不為親因緣。亦如下。舉似火無
燒用。以喻似種不為親因緣。】
「彼救非理觸等所緣(至)不爾本頌有重言失。」
【彼救下。破。觸等所緣似種似根等相。於後第三句
頌文中執受處。王緣執受處三類境。觸等例王亦
變三類似相而緣。此句王所可相例。由此第二句
中一切種言。定目受熏持種義。不爾者。若謂前一
切種言。亦是所緣似種相。則本論有重言之咎。】
「又彼所說亦如是言(至)隨所應說非謂一切。」
【又彼下。破無簡別。初文牒執總破。勿觸下。別破。若
謂無簡別。觸等如識亦能了別。勿字是破辭。觸等
亦與觸等相應者。文總意別。應一一言之。若謂無
簡別者。觸應如王亦與觸相應。觸與餘四可論相
應。自不相應故。他性相應非自性故。餘四例說。心
所與五法相應者。如觸與一王四所論相應也。由
此下。結責。故知亦如是言。隨所應例而例之。非謂
一切無簡別也。】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至)可為轉識熏成種故。」
【阿賴下。釋因果法喻門。初約斷常問。次約非斷非
常答。恒轉二字釋成。頌中以恒轉二字立門。今論
約斷常為問。徵出非斷非常。以恒轉釋成。意在非
斷非常釋成恒轉。反覆相成。可謂義嚴辭巧也。恒
謂下。轉釋初一句釋恒相。無記連持名相續。綴前
引後名無間。次二句釋恒義。由體恒常。故為五趣
四生之本。由一類相續。故能持種不失。轉謂下。初
一句釋轉相。新新不住名生滅。因移果易名變異。
次二句釋轉義。生滅故非常。因果故非一。此明變
異義。種子義須剎那滅。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此明
生滅義。】
「恒言遮斷轉表非常(至)外觸等法恒相隨轉。」
【恒言二句結成。猶如下。舉喻。前流喻因。後流喻果。
流流無盡故非斷。波波轉易故非常。阿賴耶識是
有法。非斷非常宗。恒轉故因。喻如暴流。又此四句
結前起後。法喻雙標。如暴下。法喻合釋。初喻漂溺
有情不出離。喻前是界趣生施設本。未捨阿賴耶
識以來。恒溺二死苦海。由此有諸趣故。次喻隨緣
起識浪。喻前可為轉識熏成種。而體恒相續。如楞
伽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
而轉生。後喻內習氣外相應。恒相隨轉。喻前隨業
昇沉。持種不失。習氣乃是識所執受。攝為自體同
安危故。如水內魚。觸等乃是識所相應。他性相應
非自性故。如水外草。上下者。意明此識隨業昇沉
流轉。此內外法恒隨不離。】
「如是法喻意顯此識(至)故說此識恒轉如流。」
【如是下。總結立喻意。又三。初文標。謂此下。釋。剎那
剎那果生因滅者。謂一一剎那中即因即果。即生
即滅。現種熏生。剎那無住。非斷非常。緣起正理。故
說下。結。】
「過去未來既非實有(至)斷豈得成緣起正理。」
【過去下。第一番通妨顯理。餘乘牒前出妨。由前二
卷初破餘乘云。過未非實。猶如空華。今聞果生因
滅。以成非斷非常。因滅在過去。果生在未來。若謂
二世非實。此乃無因無果。則成非常。何成非斷。此
躡世難理。】
「過去未來若是實有(至)常亦不成緣起正理。」
【次過去下。對斥如文。此約常斥斷。】
「豈斥他過巳義便成(至)何假去來方成非斷。」
【豈斥下。顯理。初二句承前起後。非為斥他成巳。意
在顯正摧邪。前因下。正顯緣起。前言果生因滅者。
非謂二時。前因滅位。後果即生。義言前後。秪在剎
那現識上即因即果。非異剎那。如秤下。舉喻喻明。
秤喻現識。兩頭喻因果。低昂喻生滅。非異剎那云
時等。雖因果事異。生滅相殊。同居一時。更非前後。
如是因果念念皆爾。相續長時。如暴流水。何假下。
結斥。餘乘約二世前後立因立果。大乘在一念即
因即果。非斷非常。此大小立義之不同也。】
「因現有位後果未生(至)既無因果誰離斷常。」
【因現下。第二番通妨顯理。餘乘牒前立難。由上云
前因滅位。後果即生。餘乘不契因果相即。而於前
後二字生疑。還將因果分屬二世為難。初難無因。
望果名因故。次難無果。望因名果故。因果俱無。仍
成斷滅。】
「若有因時巳有後果(至)無因無果豈離斷常。」
【若有下。對斥餘乘約二世相望對立因果。此則因
時有果。故今斥云果既本有等。仍是無因無果。還
成斷滅。此約斷斥斷。】
「因果義成依法作用(至)應信大乘緣起正理。」
【因果下。責過勸信。初句略申正義。謂大乘依剎那
現法上生滅作用。義成因果。故所下。責過。汝以二
世因果。詰難。反招自愆。體用即果。因緣即因。彼此
相望。互奪俱無。次勸信。】
「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設。」
【謂此下。顯理。初句明理絕言思。次句明名言假設。
因果等言者。謂果生因滅。非斷非常。如此名言。皆
假施設。】
「觀現在法有引後用(至)假謂現識似彼相現。」
【觀現下。釋假立相。觀。謂觀待。謂觀待現在法有引
後用。依所引後法。假立當果。當果雖無。對之仍說
現在為後果之因。此即現在因。假對當果而立也。
觀待現在法有酬前相。依所酬前相。假立曾因。曾
因雖無。對之仍說現在為前因之果。此即現在果。
假對曾因而立也。現識似彼相現者。彼。指因果。即
於現在一念識上。觀待過未假名因果。餘乘因果
二世實有。大乘因果依現假立。此大小假實之有
別也。】
「如是因果理趣顯然(至)諸有智者應順修學。」
【如是下。總結勸修。遠離二邊者。因滅故非常。果生
故非斷。酬前故非斷。引後故非常。前後兩番顯理
者。前於一剎那上即因即果。非斷非常。以成緣起
正理。對破餘乘二世立因立果之不當也。後約引
後酬前假名施設。用顯離言中道。對破餘乘實因
實果之謬執也。】
「有餘部說雖無去來(至)體相雖殊而俱是有。」
【有餘下。斥餘部異解。初二句總標。由上斥二世立
因果為不當。今於現法初後分因果。謂現下二句。
標敘一念二時。現在法極迅速者。如石火電光。法
雖迅疾。猶有初生後滅二時。生時下二句。釋成因
果。生時酬因。此即為果。何藉曾因對說現果耶。滅
時引果。此即為因。何藉當果對說現因耶。此約現
在一念法上。初後生滅二時建立因果。時雖下二
句。標敘二時一體。乃反覆申明之意也。前因下二
句。釋成。約一體上論二時。故言正滅正生。體相下
二句。結成。體。謂因果。相。謂生滅。雖殊。結二時。俱有
結一體。前大乘言前因滅位後果即生。今餘部言
前因正滅後果正生。二文似同。其義逈別。前於滅
位即生。意顯一剎那上即生即滅。此雖亦約現法
仍分初後言正滅正生。此大小乘詞同義異也。】
「如是因果非假施設(至)誰有智者捨此信餘。」
【如是下。結。無前難者。無因時有果之難也。】
「彼有虗言都無實義(至)生既現有滅應現無。」
【彼有下。總斥。何容下。分斥。先破一念二時。初約相
違破。滅若下。約三世破。次滅若下。約有無反覆破。
若於現法初後分生滅。則有義同水火。三世各居。
有無相異。等過。】
「又二相違如何體一非苦樂等見有是事。」
【次破二時一體。先立量破。生滅是有法。如何體一
宗。相違故因。喻如苦樂等。】
「生滅若一時應無二(至)同依一體理必不成。」
【生滅下。時體迭破。初二句約體破時。生滅一體。則
不應言時雖有二。次二句約時破體。生滅時異。則
不應言而體是一。故生下。結破。】
「經部師等因果相續(至)因果相續緣起正理。」
【經部下。直斥經部因果不成。彼不下。以正義反顯。
阿賴耶與轉識現種熏生。互為因果故。由此下。結
勸。】
「此識無始恒轉如流乃至何位當究竟捨。」
【此識下。釋斷伏位次門。初句牒前。次句問後。】
「阿羅漢位方究竟捨(至)永遠離故說之為捨。」
【阿羅下。舉頌答。謂諸下。正釋。諸聖者。謂三乘無學。
斷煩惱障究竟盡者。分別俱生二俱斷盡。八地巳
前纔捨藏故。麤重即種子。永遠離者。文中諸聖通
三乘。此約如來言。若約二乘。猶未永離。金剛道後
異熟空故。不言所知者。所知不執藏故。】
「此中所說阿羅漢者(至)永不復受分段生故。」
【此中下。轉釋羅漢名不局故。次三句出殺賊。應供。
無生。三德義。】
「云何知然決擇分說(至)成阿羅漢及如來故。」
【云何下。先引瑜伽通證三乘斷現名捨。次引集論
獨證菩薩。斷種名捨。】
「若爾菩薩煩惱種子(至)亦不成就阿賴耶識。」
【若爾下。釋妨。約集論以難瑜伽。集論言頓斷煩惱
成阿羅漢。捨阿賴耶。反而言之。菩薩若未斷盡。應
皆成就賴耶。何故瑜伽說不退菩薩亦不成就。等
是菩薩。云何集論言成就。瑜伽言不成就耶。】
「彼說二乘無學果位(至)故彼論文不違此義。」
【彼說下。先約迴心向大答。二乘無學位中巳捨阿
賴耶。不定性故。迴心向大。煩惱巳斷故。必不退轉
復起煩惱。念念趣菩提故。轉名不退菩薩。先巳捨
故。不成就阿賴耶。雖名菩薩。即在羅漢中攝。故集
論菩薩言成就。瑜伽菩薩言不成就。文雖似異。兩
不相違。】
「又不動地以上菩薩(至)此位方名不退菩薩。」
【又不下。約深位不退答。不動以上。即八九十地位。
一切煩惱。謂分別俱生。法駛流。謂所知障。任運轉。
謂自在不為所拘故。於一行中起諸行。或二至多。
或無量一至多。皆起諸行故。念念流入薩婆海故。】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至)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然此下。通妨。前云此識煩惱麤重永遠離故。說名
為捨。今雖深位。猶居在因。異熟未空。種子尚在。何
亦言捨。通意如文。此識。謂阿賴耶。我見愛等。謂末
那相應四煩惱。即俱生我執。生空智果任運現前。
不復執藏。故亦名捨。】
「有義初地以上菩薩(至)能一行中起諸行故。」
【有義下。敘異解。此解言不唯第八巳上。初地巳來。
亦名不退。證理得智斷障起行故。】
「雖為利益起諸煩惱(至)故此亦名不退菩薩。」
【問云。論言不退菩薩不成就阿賴耶。深位不起煩
惱。可名不退。七地巳前以同事攝化。猶現煩惱。何
故亦名不退。雖為下。通意如文。】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至)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問云。前云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今云何
七地巳前俱生未盡名阿羅漢。然此下。通意如文。】
「故集論中作如是說(至)故亦說彼名阿羅漢。」
【故集下。引論證。論文通十地故。煩惱如毒。禪定觀
智如呪藥。】
「彼說非理七地巳前(至)許便違害諸論所說。」
【彼說下。斥。如文。若謂斷分別不復執藏說名為捨
者。次約預流並破。預流初果巳斷分別。亦應名捨。
若言初果名捨。則與諸論相違。諸論皆言四果羅
漢方名捨故。】
「地上菩薩所起煩惱(至)寧可以彼例此菩薩。」
【地上下。敘轉救。謂地上煩惱。由正智所伏不為過
失。預流不然。不可以預流例菩薩為難。】
「彼六識中所起煩惱(至)由此故知彼說非理。」
【彼六下。破。俱生煩惱通六七二識。六識中俱生。可
如上說。治障相違故。第七俱生。由出觀入觀不時。
漏與無漏相間運行。無漏心位不復執藏。有漏心
位任運執藏。寧不同彼。由此下。結責。故不可言通
前七地。】
「然阿羅漢斷此識中(至)爾時便入無餘涅槃。」
【然阿下。總結。非捨下。明捨名不捨體。勿阿下。出不
捨所以。阿羅漢證有餘涅槃時。子縛巳斷。果縛猶
存。此身智種子由識體執持。此時若無持種識。亦
無所持種。種子既無。身智現行不起。爾時便應灰
身泯智入無餘涅槃。故有餘位非捨識體。八識成
不成應有四句。或成就阿賴耶識非轉識。謂無心
睡眠。無心悶絕。入無想定。入滅盡定。生無想天。或
有成就轉識非阿賴耶識。謂阿羅漢。若諸獨覺。不
退菩薩。及諸如來。住有心位。或有俱成就。謂餘有
情住有心位。或有俱不成就。謂阿羅漢。若諸獨覺。
不退菩薩。及諸如來。入滅盡定。趣無餘依般涅槃
界。】
「然第八識雖諸有情(至)此等諸名通一切位。」
【然第下。釋義通諸名。先總標。謂或下。別釋。釋義皆
如文。前四名。通凡聖因果一切位。如來位中集起
淨法故。執持淨種色根故。與淨法為依止故。任持
出世種子故。】
「或名阿賴耶攝一切雜染(至)有雜染法執藏義故。」
【阿賴耶名。通異生至七地。皆未捨執藏故。】
「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至)猶有異熟無記法故。」
【異熟名通異生至十地。金剛道後方空故。】
「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至)未得善淨第八識故。」
【無垢識唯在如來地。淳善淨故。菩薩下。反顯。如文。】
「如契經說如來無垢識(至)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如契下。引證。名七義七而體唯一。或通或局而該
淺深。前四通而不局。通染淨故。後一局而不通。局
如來故。賴耶非通非局。非通上聖。非局下凡。異熟
亦通亦局。亦通金剛。亦局博地。】
「阿賴耶名過失重故(至)心等通故隨義應說。」
【阿賴下。明斷捨前後。究竟極果。唯轉其名。沉空滯
寂。名體俱失。心等通者。義通染淨。染隨前捨。淨益
長時。】
「然第八識總有二位(至)鏡智徧緣一切法故。」
【然第下。總判二位如文。與一下一句。釋與五徧行
相應。常樂下五句。釋與五別境相應。極淨下一句。
釋與善十一相應。無染汙故。簡不與根隨二十六
相應。無散動故。簡不與四不定相應。任運一句。釋
捨受。鏡智徧緣。釋所緣。有漏位局。無漏位通。染淨
廣狹。理應爾故。】
「云何應知此第八識(至)聖教正理為定量故。」
【云何下。引教理證有第八。初徵問。次總答教理為
定量故。教。謂三經四頌五教。理。謂十理。以此楷定
不易。度量無謬為證。】
「謂有大乘阿毗達磨(至)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
【謂有下。先引一經一頌。三番釋頌。第一番約因緣
依持用釋。】
「此第八識自性微細(至)流轉還滅作依持用。」
【此第下。初二句出引教意。第八自性微細。體隱用
彰。故以用顯體。頌中下。略以二用判頌四句。】
「界是因義即種子識(至)等為依止故名為緣。」
【界是下先釋因緣用。因緣分釋。初句標因。種子識。
出體。親生諸法。結為因用。依是下。初句標緣。執持
識。出體。諸法等為依止。結為緣用。雖因緣義別。識
體唯一。約能生義。名種子識。約依止義。名執持識。
以此二用顯體。體一名異也。】
「謂能執持諸種子故(至)是謂此識為因緣用。」
【謂能下。因緣合明。廣釋上義。初四句文互隔對。承
前起後。能執持諸種子。即前種子為因。即變為彼。
即前親生諸法。與現行法為所依。即前執持為緣。
及為彼依。即前等無依止。變為彼者。牒上。謂變一
句。釋成。為彼依者。牒上。謂與一句。釋成。問云。執受
伹能執受根身。不言執受諸識。何言與轉識作所
依止耶。以能下。通妨廣釋為依義。眼等五識。以五
色根為俱有依。又與下。釋第六意識以末那為俱
有依。末那下。立量證末那以第八為俱有依。并證
意識依末那。七八二識自性微細。不可了知。故立
量證明。第八下。明第八有俱有依。謂第七。立量如
文。是謂下。結成因緣。故以因緣之用顯體也。】
「由此有者由有此識(至)令諸有情流轉生死。」
【由此下。次釋依持用。先釋流轉依持用。先牒頌略
標體用善。謂人天清昇樂。惡。謂三塗沉墜苦。第八
識。出體。執持下。顯用。順流轉法者。流轉。謂昇沉往
返苦樂果。順。即惑業因。隨順生死故。由識執持惑
業苦種。令諸有情流轉生死。生死即五趣現果。苦
種於生死為親因緣。惑業種於生死為增上緣。】
「雖惑業生皆是流轉(至)是與流轉作依持用。」
【雖惑下。釋疑。疑云。惑業苦三皆流轉法。何故頌中
唯言諸趣。不及二耶。釋中約通局判頌文。初約果
勝偏說。次約諸趣名。因果通攝。諸惑下。結。故以流
轉之用顯體也。】
「及涅槃證得者由有此識(至)令修行者證得涅槃。」
【及涅下。次釋還滅依持用。先牒頌略標體用。涅槃。
謂性淨法界。證得。謂無漏正智。第八識。出體。執持
下。顯用。順還滅法者。還滅。謂歸還寂滅之理。順。即
能還之道。由識執持無漏智種。令修行者證得涅
槃。從無漏種發生淨行。斷惑證理故。種於現行為
生因。智於涅槃為了因。及者兼也。】
「此中但說能證得道(至)是與還滅作依持用。」
【此中下。約單雙判頌文。初文單約能證道。次句釋
成。涅槃不依此識者。清淨法界。即識實性。識依理。
理不依識故。次文單約所證。次句釋成。或此下。雙
說涅槃與道。次句釋成。能還所還。品類同故。謂涅
下。出雙說意。能得道。約證理言。能斷道。約斷惑言。
總唯一無漏智耳。能所下。結。能所斷證者。謂能斷
道。所斷惑。能證道。所證理。故以還滅之用顯體也。】
「又此頌中初句顯示(至)依轉識等理不成故。」
【又此下。第二番約染淨依釋。初句中界字。即性義。
謂識自性無始恒有。次句一切法等依者。總與染
淨法為依止。第三句由此有諸趣。即別為染依止。
第四句及涅槃證得。即別為淨依止。雜染下。轉釋。
集諦。即能趣惑業。苦諦。即所趣生。此二世間因果
也。所能趣者。會通頌文。道諦。即能證得道。滅諦。即
所證涅槃。此二出世因果也。所能證者。會通頌文。
彼二下。結。以用顯體。依此識者。此第八識唯無記
性。故與染淨為所依。前七轉識通善染性。不能與
二作所依。故以染淨依持之用顯體也。】
「或復初句顯此識體(至)離第八識皆不得有。」
【或復下。第三番約三性依止釋。如次配釋。第二句
依他者。諸法皆依緣所生故。第三句徧計者。諸趣
皆由分別執故。第四句圓成者。理智皆是清淨法
故。故以三性依止之用顯體也。今此下。總結三番
作用以顯體。末句反顯。】
「即彼經中復作是說(至)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
【即彼下。重引前經第二頌。】
「由此本識具諸種子(至)依斯建立阿賴耶名。」
【由此下。約受熏持種釋。具諸種子。即持種義。攝藏
諸法。即受熏義。依斯二義名阿賴耶。】
「非如勝性轉為大等(至)能依所依俱生滅故。」
【非如下。簡異。數論師謂勝性轉為大等。因果雖殊
而體是一。果有生滅而因是常。今則不爾。故云非
如。能生種子與現行果。非一非異故。能依所依俱
生滅故。】
「與雜染法互相攝藏(至)故說此識名阿賴耶。」
【與雜染下。約三藏釋。初句即能所藏。次句即執藏。】
「巳入見道諸菩薩眾(至)故我世尊正為開示。」
【巳入下。釋第四句。先約地上。見道。即初地初心。真
現觀者。地前雖修現觀。惑未斷。理未證。名似現觀。
登地斷惑證理。名真現觀。能證解者。證未窮源。解
名分覺。有所斷。有所未斷。有所證。有所未證。故為
開示。】
「或諸菩薩皆名勝者(至)非諸轉識有如是義。」
【或諸下。次通地前。未能證解者。未能證理。未發真
智故。而能信解者。巳具信法二行故。轉依者。一染
淨依。二迷悟依。轉染得淨。轉迷得悟。故名轉依。非
諸下。結。】
「解深密經亦作是說(至)恐彼分別執為我。」
【解深下。引第二經第三頌。深細。顯體。種子。明功能。
暴流。喻相。】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至)不能通達故名甚細。」
【以能下。釋初句。阿陀那。具執持。執受。執取。三義。諸
法種子唯執持者。執受四義中闕令生覺受義故。
色根依處名執受者。四義全具故。結生相續者。結
者。繫屬義。生者。受生。相續者。胎中五位展轉增長。
乃至捨生趣生。由此識與染汙意俱。能執取故。於
母腹中結生相續。俱舍云。倒心趣欲境。濕化染香
處。無性者。謂一闡提。無佛性故。趣寂者。謂定性聲
聞。沈空滯寂故。凡夫如生盲。不能窮。二乘如眇目。
不能達。】
「是一切法真實種子(至)恒無間斷猶如暴流。」
【是一下。釋第二句。親生現行名種子。轉識隨緣有
起滅。種識恒無間斷。】
「凡即無性愚即趣寂(至)唯第八識有如是相。」
【凡即下。釋後二句。起分別執者。凡愚我執未離。更
聞第八。復增分別。如牛皮龍繩。遇日轉堅。遇水轉
急。唯第下。結。】
「入楞伽經亦作是說(至)恒起諸識浪現前作用轉。」
【入楞下。引第三經第四頌。初一偈唯約喻明。次一
偈法喻合顯。合法皆如文。境等者。等諸緣也。謂諸
識隨緣起滅。藏識恒無間斷。唯此第八可喻如海。】
「眼等諸識無如大海(至)故知別有第八識性。」
【眼等下。反顯諸識無恒相續義。故知一句。正顯第
八。】
「此等無量大乘經中(至)如增壹等至教量攝。」
【此等下。廣指諸經證有第八。諸大下。明大乘經是
聖言量。初以四雙八雙顯。次以三支五分證。初順
理違情故。五蘊皆空。誰為主宰。計我徧常。流轉諸
趣。二棄染趣淨故。訶棄煩惱。背彼生死。趣進無生。
歸向寂滅。三讚內毀外故。三寶淨德。海水為墨書
之莫窮。恒沙為舌。讚之不盡。破四句若紅爐點雪。
毀百非猶雲卷太虗。四表正遮邪故。三科緣起。以
表幻有不無。冥諦時方。以遮徧計不有。立量云。大
乘經是有法。至教量攝宗。契經攝故因。喻如增壹
等。】
「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至)諸可怖事先預記別。」
【又聖下。引七因證大乘經是佛說。先總標。一先下。
別明。一先不記故。文中反顯當來有可怖事起。如
來皆預記別。如佛云。末法世時。有諸魔王入我法
中。著我袈裟。破我正法。法必滅盡。諸如是等。佛先
授記。此大乘經若是天魔等壞正法故說。如來亦
應記別。今先不記故。證知大乘經是佛所說。】
「二本俱行故(至)寧知大乘獨非佛說。」
【二本俱行故。眾生機器不同。如來設教亦異。一代
所談教法。四教收之畢盡。所謂藏通別圓。教教四
門。門門四悉。四悉隨機。令其悅宜治悟。藏唯在小。
三屬衍門。是知大小俱行。寧獨大乘非佛所說。】
「三非餘境故大乘所說(至)故大乘經非非佛說。」
【三非餘境故。廣大。謂華嚴等。甚深。謂法華等。華嚴
法界。事理圓融。不可測量。法華實相。百界千如。豈
能思議。聲聞如稻麻。尚不能知。故非外道所思量
境。故不為說。說亦不信。信尚不生。豈是彼說。】
「四應極成故若謂大乘(至)是佛所說其理極成。」
【四應極成故。極成者。圓滿極則成就。此說彼不說。
名不極成。一切餘佛所說。其理極成。】
「五有無有故若有大乘(至)非大乘教不應正理。」
【五有無有故。大乘者。謂大乘理。真如實際等。大者。
廣博為義。乘者。運載為功。即大白牛車。小乘羊鹿。
負寡運近。止至化城。大白牛車。任重致遠。通至寶
所。若信有大乘理。亦應信有大乘教。教能詮理。離
教無理故。離大乘無有成佛者。聲聞位歷四階。大
乘果登圓極。是聲聞非大教。故不應理。】
「六能對治故依大乘經(至)故應信此是佛所說。」
【六能對治故。修行者。謂萬行可修。六度攝盡。藏人
唯修事度。通以即空心修。別次第修。圓不次修。雖
四教有殊。皆能引得無分別智。皆能對治一切煩
惱。以六度行。破六敝故。】
「七義異文故大乘所說(至)是故大乘真是佛說。」
【七義異文故。謂如說有。不可以有取。有即非有。性
色真空。舉體全空故。如言空。不可以空取。空即不
空。性立真色。理具三千故。】
「如莊嚴論頌此義言(至)極成有無有對治異文故。」
【如莊下。引頌證。如次對上七義。】
「餘部經中亦密意說(至)非眼等識有如是義。」
【餘部下。引餘乘五教證有第八。初總標。謂大下。別
引。初引大眾部。密意者。言非顯了。餘乘不知有第
八故。此約根本識證知。非眼下。反顯。】
「上座部經分別論者(至)唯此恒徧為三有因。」
【次引上座部。及分別論。約有分識證知。】
「化地部說此名窮生死蘊(至)唯此識名窮生死蘊。」
【三引化地部窮生死蘊證知。蘊有三種。一者一念
頃蘊。謂一剎那有生滅法。二者一期蘊。從生至老
死恒隨轉法。三者窮生死蘊。從無始乃至金剛定
恒隨轉法。謂此第八徧三界九地。有生死處。即以
此為依。直至金剛心後煩惱盡時方捨。故名窮生
死蘊。離第下。反顯總簡。謂無下。別簡。初簡色蘊。次
簡心所蘊。三簡不相應行蘊。唯此下。正成此識名
窮生死蘊。】
「說一切有部增一經中(至)三世境故立此四名。」
【四引說一切有部四賴耶證知。初標列四種。謂阿
下。別釋。愛樂欣喜。俱名為貪。初句愛者。總貪三世
賴耶為我境。樂者。樂現在正生賴耶。欣者。欣過去
巳生賴耶。喜者。喜未來當生賴耶。依此總別。立此
四名。】
「有情執為真自內我(至)不應執餘五取蘊等。」
【有情下。廣釋。初明從無始乃至七地巳還。未斷我
執恒生愛著。不應一句。總簡。】
「謂生一向苦受處者(至)令我自在受快樂故。」
【謂生下。別簡。先簡餘取蘊。一向苦受處。謂苦偏重
處。即極熱等地獄。無等流樂故。餘取蘊。謂不相應
行蘊。即命根眾同分。及五蘊身心。此餘取蘊。彼恒
厭逆不生愛著。唯愛賴耶。文中念我令我二我字。
即指賴耶。】
「五欲亦非真愛著處(至)雖不貪著而愛我故。」
【五欲下。次簡五欲。五欲。謂欲界五塵。離欲者。謂不
還果人。巳斷欲界九品思盡。俱生我執未盡。故於
賴耶猶生愛著或約初禪巳上說。】
「樂受亦非真愛著處(至)雖厭樂受而愛我故。」
【三簡樂受。離第三靜慮染者。謂第四禪已離下地
染。苦樂兩捨。鬬心不交故。】
「身見亦非真愛著處(至)而於內我猶生愛故。」
【四簡身見。非無學。謂有學人。巳稟信無我。故不貪
著。雖斷分別。俱生未離故。】
「轉識等亦非真愛著處(至)雖厭轉識等而愛我故。」
【五簡轉識。求滅心者。謂有學求入滅定。外道欲入
無想。皆厭轉識故。】
「色身亦非真愛著處離色染者雖厭色身而愛我故。」
【六簡色身。離色染者。謂無色界聖凡。以離色界煩
惱。居四空故。】
「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是故亦非真愛著處。」
【七簡不相應。離色心無體者。依色心分位假立。色
心尚不愛著。故不相應亦非愛者。】
「異生有學起我愛時(至)定唯顯此阿賴耶識。」
【異生下。總結。餘蘊有愛。指異生。不愛。指有學。而於
此識定愛。由是下。結歸引教。彼說。指所引經。】
「巳引聖教當顯正理。」
【巳引下。顯理。文結前起後。引理有十。頌曰。持種異
熟心。趣生有受識。生死緣依食。滅定心染淨。】
「謂契經說雜染清淨(至)彼持種心不應有故。」
【謂契下。引經證有持種心。顯理復引經者。謂依教
立理。理不憑教。則同臆說。故憑聖言以顯理。若無
下。反證。經中所謂集起持種心。應知即此第八識。】
「謂諸轉識在滅定等(至)非染淨種所集起心。」
【謂諸下。先簡轉識非持種心。有謂諸轉識可為集
起心。今釋云。二無心等位有間斷。有心位中易起
脫。立量云。諸轉識是有法。不能持種非可熏習。非
染淨集起心宗。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有間斷故。易
脫起故。不堅住故因。喻如電光。電喻有間斷。光喻
有轉易。】
「此識一類恒無間斷(至)契當彼經所說心義。」
【此識下。正明第八是持種心。量云。此第八識是有
法。契當彼經集起心宗。一類故。恒無間斷故。堅住
可熏故。喻如苣蕂。】
「若不許有能持種心(至)應同外道執自然生。」
【若不下。反顯。初違教理失。謂諸下。現行不熏成種
失。所起染淨是能熏。第八是所熏。若無所熏。能熏
無功。是故成失。染淨下。無因同外失。若無因種。染
淨法起皆自然生。】
「色不相應非心性故(至)寧可執為內種依止。」
【色不下。簡色不相應。立量云。色不相應是有法。非
染淨內法所熏豈能持種宗。非心性故因喻如聲
光。內法。謂染淨轉識。聲喻色。光喻不相應。又彼下。
復約離識無實自性破。色是第八所變相分。外分
所攝非識體性。不相應是心之分位。離識無體。不
可執為內種依止。】
「轉識相應諸心所法(至)故持種心理應別有。」
【轉識下。簡相應。立量如文。】
「有說六識無始時來(至)何要執有第八識性。」
【有說下。敘異執。前言轉識有轉易有間斷。不可受
熏不能持種。今謂六識依根境緣起。前念識隨緣
有起滅。後之分位乃識之類。無有間斷。類者。似也
即識帶起相似之影名類。識之體事通三性。有轉
易。識之類唯無記而無別。是所熏。能持種。由斯下。
斯字。指六識類。即此受熏持種成因果。何須第八。】
「彼言無義所以者何(至)應不能持內法實種。」
【彼言下。約假實破。數論執大等法是三本事變起。
是實非假。今執類是前念識變起是實。應同外道。
若假。則無受熏持種用。】
「又執識類何性所攝(至)別類必同別事性故。」
【又執下約三性破。初句徵三性。次立量別破善惡
性。善惡類是有法。應不受熏宗。許有記故因。喻如
擇滅。若是下。破無記。如文。非事下。破轉救。救云。心
體是善惡。而類唯無記。故類不斷。破云。非事屬善
惡。類可無記。次句釋。別者。謂三性隨一。如識體善。
類性必同善。餘性例同。】
「又無心位此類定無(至)如何可執持種受熏。」
【又無下。破無心位。則無類。如文。】
「又阿羅漢或異生心(至)無漏法熏許便有失。」
【又阿下。約凡聖類同破。上謂識類無記可受熏。又
謂識體善惡。類唯無記。今云。阿羅漢識。無執藏唯
淨。異生識。有執藏唯染。若凡聖識類同無記。應羅
漢識類受染熏。可成異生。此抑聖同凡過。異生識
類受淨熏。不假修持可成聖人。此將凡濫聖過。二
俱有失。羅漢是有法。應受諸染熏宗。識類無記故
因。喻如異生。異生是有法。應受無漏熏宗。識類無
記故因。喻如羅漢。】
「又眼等根或所餘法(至)故不應執識類受熏。」
【又眼下。約根法類同破。眼等根。等餘五根。所餘法。
謂六塵。眼等識。等餘五識。根塵識類同皆無記。若
謂識類無記受熏。根塵無記亦應受熏。然汝不許
根塵受熏。亦不應執識類受熏。反覆立量云。根塵
是有法。應受熏宗。無記性故因。喻如識類。識類是
有法。應不受熏宗。無記性故因。喻如根塵。】
「又六識身若事若類(至)能熏所熏必俱時故。」
【又六下。約能所不同時破。有執前念識為能熏。後
起分位類為所熏。立量破云。六識若事若類是有
法。非互相熏宗。前後二念不俱有故因。喻如隔念
者。隔念者。謂二人身。後一句出非互熏所以。能熏
所熏必俱時故。】
「執唯六識俱時轉者(至)故彼亦無能持種義。」
【執唯下。破六識受熏持種。初句出執。謂前五識為
能熏。第六為所熏。俱時轉故。不同隔念。前理者。有
間斷故。有轉易故。故不能受熏持種。】
「有執色心自類無間(至)故先所說為證不成。」
【有執下。破色心為種。先敘執。色心各各自類前因
後果。故先下。遮前所引教理證有第八。引證不成。】
「彼執非理無熏習故(至)如何可執前為後種。」
【彼執下。破自類前為後種。種子義須熏習。方得生
長。彼執自類前為後種。既無熏習。種義不成。如何
下一句。正破。如何可執自類前為後種。】
「又間斷者應不更生(至)死位色心為後種故。」
【又間下。破無間。彼執無間前為後種。破云。又間斷
者應不更生。無色界色間斷。無心位心間斷。後退
歿出定。應不更生。二乘無學。或入滅定。或灰身泯
智。此巳間斷。應無三種意成身。何以無後蘊。汝云
無間方為後種。死位色心巳自間斷。豈為後種。又
上句破間斷不生。後句破色心不為後種。】
「亦不應執色心展轉(至)非所熏習前巳說故。」
【亦不下。破轉救。救云。色心展轉互為種生者。無色
雖無色。以有心在二無心定雖無心。以有身存。即
色心互為種生。是故二乘無學不無後蘊。初句牒
執直破。次句引前說破。轉識有間故。色非心性故。】
「有說三世諸法皆有(至)起染淨法勢用強故。」
【有說下。破三世因果。先敘。前因現果。現因後果。然
經下。通經意。經說染淨。諸法種子集起名心者。起
染淨法心用強故。】
「彼說非理過去未來(至)一切因果皆不得成。」
【彼說下。立量破三世非實。又無下。破三世因果無
作用故。不可為因緣。若無下。反顯須有持染淨種
識。方成因果。】
「有執大乘遣相空理(至)彼特違害前所引經。」
【有執下。破執空。先敘。大乘之理。非空非不空。般若
中偏譚空者。為破眾生相著。乃應機施設。有執為
究竟撥無一切。特違前經引證第八。】
「智斷證修染淨因果(至)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
【智斷下。破所執成邪。如文。】
「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至)求石女兒用為軍旅。」
【若一下。約菩薩修行反釋。初句牒執。菩薩下。法喻
反明。幻敵喻生死。石女兒為軍。喻菩提資糧。若謂
生死涅槃一切諸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斷幻
化生死。勤集夢影資糧。期證空華佛果。誰有智者
行此事耶。】
「故應信有能持種心(至)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故應下。總結勸信。證有第八。】
「又契經說有異熟心(至)彼異熟心不應有故。」
【又契下。引經證有異熟心。若無下。反證。】
「謂眼等識有間斷故(至)是異熟生非真異熟。」
【謂眼下。先簡眼等六識非異熟心。有謂眼等諸識
皆是心法。可為異熟心。今簡云。隨緣起脫有間斷
故。三性轉易故。業果者。謂滿業所感一分無記。非
一切時者。言此時善時惡。如電光之有間轉故。非
異熟心。立量如文。異熟下二句。轉釋有間非異熟
心義。異熟果及命根等。等煖也。住時決定。豈應斷
巳更續。異熟是有法。不應斷巳更續宗。三法相依
住時決定故因。如命根等。眼等下。簡業所感無記
六識非真異熟。有謂若屬無記者。是異熟心。今六
識中滿業所感者。屬無記。可為異熟心。故此簡云。
猶如聲等。非恒相續。是異熟生。立量如文。】
「定應許有真異熟心(至)復依何法恒立有情。」
【定應下。顯有真異熟心。酬引業。簡非前六是酬滿
業。徧者。簡非諸識局依自根故。不徧三界故。無斷
者。簡非間斷。變為下一句。明異熟功能。身器一句。
反顯。以所變對顯能變心是有。不相應下二句。簡
不相應及心心所。皆無有變器身功能。若無下。反
顯。文中誰字何字。反顯是異熟心。】
「又在定中或不在定(至)彼位如何有此身受。」
【又在下。約定散身受明有異熟心。定位無思慮。身
心寂靜。後有怡適之樂。散位有思慮。身心掉亂。後
有勞損之苦。此若下。反明定散後時勞怡。皆由定
散位中苦樂身受。後時怡適。由定位樂受。後時勞
損。由散位苦受。若不下。反顯。意顯有異熟心。方能
持定散位中苦樂受。問云。異熟唯與捨受俱。云何
能持苦樂受。答。捨受不違苦樂品故。】
「非佛起餘善心等位(至)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非佛下。約三性破。明降佛巳還一切有情。皆有真
異熟心。餘善心等者。謂有漏善惡。許時彼者。謂起
無記心。以餘善惡心為有法。無記心為同喻。此明
凡起三性心。皆有情攝。皆應有真異熟心。立量云。
起餘善心等位是有法。必應現起真異熟心宗。非
佛有情故因。喻如起彼無記時。由是下。結有第八。】
「又喫經說有情流轉(至)彼趣生體不應有故。」
【又契下。引經證有趣生體。若無下。反證。】
「謂要實有恒徧無雜彼法可立正實趣生。」
【謂要下。正明趣生體。須具實有。恒常。周徧。無雜亂。
四義。實有。簡非分位。恒常。簡非間斷。周徧。須體週
三界。無維。須一類無記。】
「非異熟法趣生雜亂(至)皆不可立正實趣生。」
【非異下。約四義逆次簡。先明雜亂。非異熟法者。此
句有二義。一者反顯是善惡法也。由此。趣生雜亂。
二者趣生不雜亂者。由此異熟為趣生體故也。若
非異熟。趣生雜亂。住此一句。釋成。因通易識。果隔
難知故。住此者。如住人道起十善心。則成天趣。起
三品惡心。則成三塗趣。何也。以無趣生體故。諸異
下。簡不徧。諸異熟色。謂五根。屬無記。五識中業所
感者。謂無記五識。此皆不徧趣生。無色下一句。釋
成。無色全無者。根識俱無故。反顯色界五識分無。
眼耳身三二地居故。諸生下。簡不恒。生得善者。謂
過去修因感報善。如四禪八定。定皆屬善。及意識
中無記一分。雖徧下二句。牒週徧不雜。無色名為
意成天故。意徧三界。善故不雜。而不恒有者。三塗
則無報得善。五位無心無意識故。不相應下。簡非
實有。依分位故。皆不一句。總簡。】
「唯異熟心及彼心所實恒徧無雜是正實趣生。」
【唯異下。結成異熟心是趣生體。】
「此心若無生無色界(至)故唯異熟法是正實趣生。」
【此心下。約無色無異熟色破。又無異熟心。應名超
界聖人。先約善心難。無色界無異熟心。唯有意識。
若起善心。應名聖者。無趣生體故。設許下。救。雖無
色起善心。猶是界內趣生。善名有漏善。是趣生攝。
次約無漏心難。如那含人居無色界。起無漏觀智。
應非趣生。上地思惑未盡。猶是趣生故。故云違理。
勿有下。結。前過。指趣生雜亂等四過。此失。指應非
趣生失。以異熟心為趣生體。免此二過。】
「由是如來非趣生攝(至)故知別有此第八識。」
【由是下。引如來反證非趣生攝。佛無下。釋成。世尊
下。轉釋。三界果。屬苦諦。有漏因。屬集諦。無記法。是
戲論種。巳捨巳斷。故非趣生攝。正實下。結有第八。】
「又契經說有色根身(至)彼能執受不應有故。」
【又契下。引經證有能執受心。執受根身。若無下。反
證。】
「謂五色根及彼依處(至)彼定由有能執受心。」
【謂五下。正明能執受心。先二句以根身是所執受。
對明有能執受心。】
「唯異熟心先業所引(至)眼等轉識無如是義。」
【唯異下。出能執受體。即第八異熟心。眼等下一句。
簡轉識非是能執受心。無如是一類等義故。】
「此言意顯眼等轉識(至)唯異熟心故作是說。」
【此言下。出簡意。此眼等轉識無如是義之言。其意
秪要顯轉識無一類等執受根身義。非是要反顯
能執受唯果熟心。問。上言能執受唯異熟心。今言
非顯能執受唯異熟心。前後相違者何也。答。若言
能執受唯異熟心。諸佛巳離異熟。無漏色身應無
執受。無漏色身即無垢識之所執受。問。既云諸佛
色身為無垢識執受。上文何言唯異熟心是能執
受。然能下。答。如文。】
「謂諸轉識現緣起故(至)不能執受有漏色身。」
【謂諸下。釋上簡轉識意。立三量簡。皆如文。皆以不
能執受有漏色身為宗。初一量明轉識。隨現緣起
滅。轉易故因。如聲如風。故不能執受。次量明善染
轉識。非業所引。如非擇滅。此無為屬淨善。緣闕理
顯。非業引故因。故不能執受。三量明無記轉識。是
異熟生。非徧依者。各依自根故因。故不能執受。】
「諸心識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如唯識言。」
【諸心下。心所例王亦非執受。】
「非諸色根不相應行(至)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非諸下。明五色根及不相應行。亦不能執受。無所
緣者。反明無能緣也。立量如文。故應下。結有第八。】
「又契經說壽煖識三(至)令久住識不應有故。」
【又契下。引經證有持壽煖識。若無下。反證。】
「謂諸轉識有間有轉(至)不可立為持壽煖識。」
【謂諸下。簡轉識不可立為持壽煖識。有間斷如聲。
有轉易如風。立量如文。】
「唯異熟識無間無轉(至)故可立為持壽煖識。」
【唯異下。立異熟可為持壽煖識。立量如文。】
「經說三法更互依持(至)唯識不然豈符正理。」
【伏問云經說識言。或詮轉識。何理定知是第八識。
經說下。釋。引經三法更互依持義。以明簡轉識意。
識為能持。壽煖為所持壽煖為能依。識為所依。故
云更互。轉識非一類。非相續。故云不然。違經正理。】
「雖說三法更互依持(至)何不許識獨有間轉。」
【雖說下。申難意欲成轉識為能持識。初句牒經。而
許下。舉煖不徧為例。以例識有間轉。何妨不能為
能持識耶。煖不徧者。無色無煖。此以不徧例有間
轉。不徧即有間義。】
「此於前理非為過難(至)故前所說其理極成。」
【此於下。斥。初句直斥。謂若下。約理斥。是處者。三界
中依法有無處隨指也。如欲色界具有三法無間
無轉。則三法恒相持。必有無間無轉異熟識。不爾
者。若無此識。則於壽煖無恒持用。前以此理者。指
前二量反覆證成以無間無轉因。成立異熟是能
持壽煖識。非詮轉識。舉煖下。斥引例不當。如無色
界無煖。煖便無相持用。何妨壽與識二恒相持。以
捨煖時。餘二不捨。餘二若捨。煖必隨捨。豈舉煖不
徧。成立有間之轉識欲壞我所立無間之異熟。故
前下。結顯極成異熟。】
「又三法中壽煖二種(至)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又三下。明三法皆有漏。可互相持。若以意識為能
持。生無色界起無漏心。爾時何識能持彼壽。無漏
觀心破壞有故。亦不可言煖能持壽。無色無煖故。
由此下。結有第八。】
「又契經說諸有情類(至)生死時心不應有故。」
【又契下。引經證有生死時心。受生時。命終時。必住
散心。有心。非無心。非定心。若無下。反證。】
「謂生死時身心惛昧(至)必可知如餘時故。」
【謂生下。明轉識非生死心。立量云。生死時明了轉
識是有法。必不現起宗。身心惛昧極悶絕故因。喻
如睡無夢。又此下。立量反覆證明。初量云。生死位
中六轉識是有法。必不現起宗。行相所緣不可知
故因。喻如無心位。次量云。生死位中六轉識是有
法。有是宗。行相所緣必可知故因。喻如餘散心時。
此二量明生死位轉識。有則必可知無則不現行。
反顯異熟心不如此。】
「真異熟識極微細故(至)名生死心不違正理。」
【真異下。明真異熟是生死心。真異熟心者。若此是
有。行相所緣俱不可了。非如轉識有必可知。亦非
是無。微細運行。非如轉識無不現行。此識微細運
行。而又不可了。正契經中散有心。生死心。】
「有說五識此位定無(至)故受生位意識亦無。」
【有說下。出異解。上言行相所緣俱不可了。名生死
心。今執謂生死位中轉識俱無名不可了。不必約
不可了名生死心。初句直明生死位中無五識。意
識下。明無意識。意識生起須賴三因。同時意識。須
同時五識為明了門。散位獨頭意識。須聞他言教
引起。定位獨頭。須禪定引起。生位五識未明著故。
耳惛不聞言教故。散心無定故。生因既無。故此意
識亦無。】
「若爾有情生無色界(至)引定散心無由起故。」
【若爾下。牒執破。若謂由三種因。意識方生。有情下。
約永不生破。非但初生無意識。生後永遠皆不得
生。何也。無三因故。意識若不生。何名意成天。定心
下。出無三因所以。無色四空名定地定心必由散
意識引。由散心作念加行故。此句標起。五識下二
句。正明無三因。無五根。故無五識。無言語。故無他
教。承上無散心別。故無定心。】
「若謂彼定由串習力(至)此即前因何勞別說。」
【若謂下。救定心由串習故。後時現前。今牒救詞例
破云。彼天初生時。意識亦由串習。寧不現起。又欲
下。例下二界初生。串習意識亦應現起。若謂串習
現起。前言三因。俱成虗設。若由下。約初生惛昧未
即現前為救。此即下。斥同前因破。】
「有餘部執生死等位(至)極成意識不如是故。」
【有餘下。出餘部執。應知下。奪彼執意。以成正理。極
成意識不如是故。有則必可知。無則不現起。】
「又將死時由善惡業(至)若無此識彼事不成。」
【又將下。約死位執受不執受。以證第八。下上冷觸
漸起者。由善惡業。故上下執受有異。頂聖眼生天。
人心餓鬼腹。旁生膝葢離。地獄脚板出。若無下。反
證無此識故。彼事不成。】
「轉識不能執受身故(至)不應冷觸由彼漸生。」
【轉識下。明轉識不能執受。各別依者。各依自根故。
不行者。惛昧不現故。不住身者。依心根故。境不定
者。徧緣十八界故。徧寄身中者。同五緣境故。其心
在在常處諸根故。不應一句結。】
「唯異熟心由先業力(至)故知定有此第八識。」
【唯異下。正明異熟執受。由識執受。壽不滅。煖不離。
三法不相離故。識不執受。冷觸便生。即屬非情。三
法相離故。雖變下。伏問云。若不執受。同於非情。則
非識變。亦非所緣耶。答如文。執受四義中但有領
以為境義。持令不散義。唯有執持。而無執受。故知
下。結有第八。】
「又契經說識緣名色(至)彼識自體不應有故。」
【又契下。引證為緣義。識。即第八。名色。謂胎中五位。
識為緣者。由業牽識走。與赤白和合而成名色。故
云識緣名色。名色為緣者。由名色持識。令識不散。
故云名色緣識。十二有支中。唯此二支逆順互緣。
故云展轉相依。餘十支唯順緣。若無下。反證。】
「謂彼經中自作是釋(至)此識若無說誰為識。」
【謂彼下。出經中自釋意。非色四蘊者。謂受想行識。
羯邏藍等。等謂遏蒲曇。閉尸。徤南。鉢羅奢佉。此胎
中五位相。量云。名色與識。相依而住。更互為緣故。
如二蘆束。眼等下。簡轉識非此中識。有謂轉識可
當此識。簡意如文。此識下。反顯。說誰為識者。反顯
第八識也。】
「亦不可說名中識蘊(至)羯邏藍時無五識故。」
【亦不下。遮異解。初文牒異解。羯邏藍時無五識者。
第六即是名中識。蘊為緣之識即第八識。】
「又諸轉識有間轉故(至)故彼識言顯第八識。」
【又諸下。正簡轉識。如文。故彼下。結顯第八。】
成唯識論自攷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