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自攷
成唯識論自攷
「如是四緣依十五處(至)云何此依十五處立。」
【如是下。明十因。先總標依處立因。次句徵起。】
「一語依處謂法名想(至)便顯此因是語依處。」
【一語下。別釋。初明依語依處立隨說因。謂若有法。
必有其名。如名取相。言語尋生。依此語故。隨見聞
等詮說諸義。此即能說之語。為所說諸義之因。故
依語依處立隨說因。顯揚論曰。由於欲界繫法。色
無色界繫法。及不繫法建立。名為先故想轉。想為
先故起語。由語故。隨見隨聞隨覺隨知。起諸言說。
是故依語依處。建立隨說因。有義下。會通集論。論
說此因是名想見。與語依處義類相同。便顯此因
是語依處。此中十五皆言依處者。即語等為言說
等之所依處故。無別體故。下諸依處倣此。】
「二領受依處謂所觀待(至)或成或得此是彼觀待因。」
【二領下。次明依領受依處。立觀待因。所觀待能所
受性者。如觀待手足肢節。有執持往來屈伸等用。
應知能持手等。為能受性。所持物等。即所受性。謂
觀待此令彼諸事生住成得者。謂由觀待能受之
者。及所受樂等。方能令彼善等諸事生住成得。反
顯若不觀待此能所受性。善等諸事皆不能作。而
無生住成得故。顯揚論曰。諸有欲求欲界繫樂。色
無色界繫樂。或不繫樂者。彼觀待此。於彼諸緣。或
為求得或為積集。或求受用。是故依領受依處立
觀待因。】
「三習氣依處謂內外種(至)謂能牽引遠自果故。」
【三習下。三明依習氣依處立牽引因。謂未成熟諸
內外種。從於生位轉至熟時。然後方能生自現果。
即此未潤習氣。望彼遠果。為牽引因。】
「四有潤種子依處(至)謂能生起近自果故。」
【四有下。四明依種子依處立生起因。謂巳成熟諸
內外種。即便能生自現行果。此望於彼為生起因。
顯揚論曰。欲繫諸法。色無色繫諸法。各從自種而
得生起。愛名能潤。種是所潤。由此所潤諸種子故。
先所牽引各別自體今得生起。立為生起因。】
「五無間滅依處謂心心所(至)具攝受六辦無漏故。」
【五無下。五明依六處立攝受因。由欲繫諸法。無間
滅攝受故。境界攝受故。根攝受故。作用攝受故。士
用攝受故。諸行轉。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法亦
爾。作用。約所作業用言。能助現緣故。士用。約能作
士夫言。能作現緣故。俱除種子者。除內外種。此取
能為助緣者。由真實見依處。餘不繫法轉。真實見。
即無漏正見。無漏法。謂無漏有為。無漏無為。總該
智理也。除引現行之自種。此無漏現行。能助引四
智。助證涅槃故。此諸現緣。皆是所依之處。攝受因
者。攝受此諸緣。成辦漏無漏法。總攝此諸緣依處。
立攝受因。謂攝下。簡判。攝受五。成辦一切有漏色
心等法。攝受六。成辦無漏智理法。】
「十一隨順依處(至)及能引得無為法故。」
【十一下。六明依隨順依處立引發因。由欲繫善法。
能引欲繫。色無色繫。及不繫。諸勝善法。由隨順彼
故。如欲繫善法如是。色無色繫善法亦爾。如是不
繫善法。能引不繫諸勝善法。及能引發無為作證。
又不善法。能引諸勝不善法。又無記法。能引無記
勝法。由隨順彼故。是故依隨順依處立引發因。現
能引種。種能引現。故雙舉之。】
「十二差別功能依處(至)及各能得自界果故。」
【十二下。七明依差別功能依處。立定異因。差別功
能。即色心等各別種子。此種有能起能證差別勢
力。望所生果不相雜亂。故言定異。各能生自界等
果者。由欲界繫法。自體功能有差別故。能生自類
種種現差別法。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
法亦爾。能生。即生起義。能得。即證得義。各各引生
自果。不相紊亂故。】
「十三和合依處(至)皆同生等一事業故。」
【十三下。八明依和合依處立同事因。和合依處者
從第二領受至十二差別功能。和合此十一依處。
要由獲得自生和合故。欲繫法生。如欲繫法如是。
色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如生和合如是。住成
得和合亦爾。是故依和合依處。建立同事因。從第
二觀待至第七定異。共此六因。皆同生住成得一
事業故。】
「十四障碍依處(至)謂彼能違生等事故。」
【十四下。九明依障碍依處立相違因。由欲繫法將
得生時。若障碍現前。便不得生。如欲繫法如是。色
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如生如是。住成得亦爾。
是故依障碍依處建立相違因。】
「十五不障碍依處(至)謂彼不違生等事故。」
【十五下。十明依不障碍依處立不相違因。由欲繫
法將得生時。若無障碍現前。便得生起。如欲繫法
如是。色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如生如是。住成
得亦爾。是故依不障碍依處建立不相違因。】
「如是十因二因所攝一能生二方便。」
【如是下。明二因攝十因。初句標相攝。次列二因。】
「菩薩地說牽引種子(至)所餘諸因方便因攝。」
【菩薩下。引瑜伽二處論文。約通局以明相攝。先引
菩薩地。舉論標名。】
「此說牽引生起引發(至)如說現行穀麥等種。」
【此說下。判釋論意有通有局。先明能生通攝。彼論
所說牽引生起名能生因者。此說牽引等六因中
諸因緣種。未成熟位。名牽引種。巳成熟位。名生起
種。俱攝在此二位中故。此二位種名能生因。雖有
下。簡現行。通妨。問云。六因中現行生種。亦是能生
因。如初二五九四因中現生種者。何故唯言種子。
不言現耶。釋曰。現行生種。雖有能生義。而多間斷。
略不言之。或親下。兼收現行。亦可名種。現親辦果。
假立種名。即如現行穀麥。亦得種名。據此一釋。六
因中現種因緣四因中現行。皆名能生。】
「所餘因謂初二五九(至)故總說為方便因攝。」
【所餘下。次明方便通攝。所餘。謂隨說。觀待。攝受。相
違。及六因中非因緣法。皆是生熟種餘。總方便因攝。】
「非此二種唯屬彼二因(至)彼二因亦有非因緣種故。」
【非此下。結會論文。非此牽引生起二種。唯屬二因。
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中。亦有因緣種。皆是二因
攝。總名能生。非唯彼八名所餘因。牽引。生起中。亦
有非因緣種。皆是餘因攝。總名方便。】
「有尋等地說生起因是能生因餘方便攝。」
【有尋下。次引有尋等地。等有伺。及餘二。舉論標名。】
「此文意說六因中現種(至)能親生起自類果故。」
【此文下。判釋論意有通有局。先明能生通攝。彼論
所說六因中若現若種。是因緣者。皆名生起因。能
生因攝。次句釋成。能親生起自類種現果故。】
「此所餘因皆方便攝。」
【此所下。次明方便通攝。所餘。謂初二五九。及六因
中非因緣法。皆是生熟種餘。總方便因攝。】
「非此生起唯屬彼因(至)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緣故。」
【非此下。結會論文。非此生起一種。唯屬生起因。牽
引。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中。亦有因緣種。皆是生
起因攝。總名能生。非唯彼九名所餘因。生起中亦
有非因緣種。皆是餘因攝。總名方便。】
「或菩薩地所說牽引(至)而增上者多顯故偏說。」
【或菩下。明菩薩地局攝。初句牒論。次句局判。二種。
即彼二因。所餘諸因。即彼餘八。雖二下。通妨。問曰。
牽引生起內有非能生因。云何通言能生。釋曰。非
不簡之。從勝顯說。又問。餘八因內有非方便因。云
何通言方便。釋曰。非通取之。從多顯說。】
「有尋等地說生起因(至)餘方便攝准上應知。」
【有尋下。明有尋地局攝。初句牒論。次句局判。生起。
即是彼生起因。餘因應知即彼餘九。雖生下。通妨。
問曰。生起因中有非因緣種。云何通言生起因攝。
釋曰。非通取之。去果近親顯故偏說。又問。牽引中
亦有因緣種。何故簡之不說。釋曰。非簡略之。去果
遠疎隱故不說。餘方便准上者。問曰。餘九因內有
非方便因。云何通言方便。釋曰。非不簡之。而增上
者多。顯故偏說。】
「所說四緣依何處立復如何攝十因二因。」
【所說下。明四緣依處立。及攝十因。二因。文中通標。】
「論說因緣依種子立(至)立所緣依所餘立增上。」
【論說下。先明緣依處立。先引論文。】
「此中種子即是三四(至)如外麥等亦立種名。」
【此中下。判釋論意有通有局。先明種子通攝。此中
種子。即是習氣。有潤種子。隨順。差別功能。和合。不
障礙。六依處中因緣種攝。雖現下。通妨簡現行。問
曰。四處現行亦有因緣。何故不說。釋曰。現行雖名
因緣。間斷不說。言四。應指因。言處。應有九。四與處
互舉者。以因數名處。即九處耳。勿以文害義。或彼
下。兼收現行亦得名種。如文如前。】
「或種子言唯屬第四親疎隱顯取捨如前。」
【或種下。次明局攝。或種子言。唯屬第四。親疎下。例
前通妨。問曰。有潤種子依處。亦有非因緣法。今何
通取。釋曰。非通取之。去果近親顯故取之。又問。餘
三。十一。十二。十三。十五。五處中亦有因緣種。今何
簡捨。釋曰。餘五處中因緣非不收取。去果遠疎隱
故捨之。】
「言無間滅境界處者應知總顯二緣依處。」
【言無下。合明二緣依處。初句牒論文。次句釋義。】
「非唯五六餘依處中亦有中間二緣義故。」
【非唯下。先明二緣通攝。非唯五六。餘十三依處中
亦有等無間。所緣緣義故。】
「或唯五六餘處雖有而少隱故略不說之。」
【或唯下。次明二緣局攝。唯局五六故。餘處下。通妨。
問曰。餘十三處亦有中間二緣。何故不說。釋曰。非
不取之。少隱不說。其增上緣義通諸處。故今釋文
略之。如上論云。依所餘立增上故。】
「論說因緣能生因攝(至)初能生攝進退如前。」
【論說下。明四緣攝十因二因。先引論文相攝。文無
十因者。二因攝故。文中增攝受因者。攝緣盡故。雖
方下。通妨。問曰。方便因中具等無間。所緣緣。增上。
三緣。何故唯言增上。釋曰。方便中增上多故偏說。
又問。能生方便中亦有無間所緣。何故唯言攝受
攝二緣。釋曰。攝受中二緣顯故偏說。初因緣。能生
因攝。問曰。能生因中亦有非因緣。何故通取。釋曰。
因緣顯勝。進而取之。又問。方便攝受中亦有因緣。
何故簡捨。釋曰。二因雖有因緣。隱少退而捨之。】
「所說因緣必應有果此果有幾依何處得。」
【所說下。明因緣得果。此問有三。上巳明十因四緣。
一問因緣和合。必應有果。次問果數有幾。三問果
之依處。】
「果有五種一者異熟(至)謂除前四餘所得果。」
【果有下。先答果數。初句總標五種。次句列釋。一異
熟果。諸不善法。於諸惡趣受異熟果。善有漏法。於
諸善趣受異熟果。一自相續無記。謂真異熟。二異
熟生無記。謂諸轉識。此二總名異熟。若單言異熟。
不攝別報。言異熟生。總別皆是。二等流果。一真等
流。習不善故。樂住不善。不善法增。修習善故。樂住
善法。善法增長。二似等流。或似先業後果隨轉。如
殺生者多病短命。救贖生者安樂延年。三離繫果。
八支聖道。滅諸煩惱斷障所證善無為法。若諸異
生以世俗道伏諸煩惱。不究竟故非離繫果。四士
用果。諸有一類。於現法中依止隨一工巧業處。起
士夫用。所謂農作。商賈。書畵。筭數。占卜。等事。由此
成辦諸稼穡財利等果。五增上果。增勝殊上。有力
無力等。若眼識等。是根根等增上果。乃至意識。是
意根增上果。眾生身分不散不壞。是命根增上果。
二十二根。各各能起自增上果。】
「瑜伽等說習氣依處(至)所餘依處得增上果。」
【瑜伽下。答果依之處。先引論。】
「習氣處言顯諸依處(至)不爾便應太寬太狹。」
【習氣下。判釋論意有通有局。先明通得。論言依處
得果者。不可如文取義。此顯十五依處中通能得
五果。則寬狹得中。若必如文。謂不爾者。便應太寬
太狄。四處得四果。此則太狹。十一全分得增上。此
則太寬。】
「或習氣者唯屬第三(至)習氣亦爾故此偏說。」
【或習下。次明局得。習氣唯屬第三習氣依處。雖異
下。通妨。問曰。感異熟之牽引因。餘處亦有。此處亦
有非牽引因。何故通取此處。簡餘不取耶。釋曰。感
異熟之牽引因。去果相遠。習氣依處亦相遠。此由
感果親顯。故偏說之。餘處疎隱。故偏捨之。此對有
潤種子依處去果近故言此遠。又此習氣感異熟
果異時而熟故。生報後報有異。是故言遠。】
「隨順唯屬第十一處(至)隨順亦爾故偏說之。」
【隨順唯屬第十一隨順依處。雖等下。通妨。問曰。餘
處亦得等流果。此處亦得非等流餘果。何故通取
此處。簡餘不取耶。釋曰。感等流之引發因。招同類
殊勝行相最顯。隨順依處例之。亦招同類相顯。故
偏說之。】
「真見處言唯詮第十(至)而此證離繫相顯故偏說。」
【真見唯詮第十真實見依處。雖證下。通妨如文。】
「士用處言唯詮第九(至)而名相顯是故偏說。」
【士用處唯詮第九。通妨如文。此真見士用二俱言
詮者。非全屬故。如前云。攝受五。辦有漏法。攝受六。
辦無漏故。不言因者。六處共故。】
「所餘唯屬餘十一處(至)餘巳顯餘故此偏說。」
【所餘依處唯屬餘十一處。雖十下。通妨。問曰。十一
處亦能得餘四果。餘四處亦能招增上。何故偏言
十一得增上。不言餘耶。釋曰。十一多招增上。餘四
處巳顯餘四果。故此偏說。】
「如是即說此五果中(至)十因四緣一切容得。」
【如是下。答因緣得果。若異熟果。善惡業感故。五因。
增上緣得。若等流果。親疎緣互助故。七因。及因緣。
增上緣得。若離繫果。了因所了故。五因。增上緣得。
若士用果。義有寬狹故。初家四因。增上緣得。次家
八因。三緣得。若增上果。體通一切故。十因。四緣。通得。】
「傍論巳了應辯正論(至)生淨現行應知亦爾。」
【傍論下。釋緣生相。先結前起後。本識下。先明識種
為緣生現。初句標種作三緣生現。現生現。是等無
間。此種生現。是故除之。謂各下。釋。謂各親種。於自
現果而作因緣。種於第八及彼觸等。為所緣緣。第
八及觸等。能緣種子故。種於彼現有能助力或不
障礙。為增上緣。生淨下。例淨種生現。三緣亦爾。】
「現起分別展轉相望容作三緣無因緣故。」
【現起下。次明現為緣生現。先總標。八現分別前後
相望。作等無間。意識緣餘。識。第七緣第八。作所緣
緣。此識望彼識有能助力。或不障碍。自他相望。作
增上緣。無因緣者。此唯約現。皆從自種生故。】
「謂有情類自他展轉容作二緣除等無間。」
【謂有下。次別釋。先明自他為緣。諸有情類自他相
望他心通者。能緣彼心。作所緣緣。彼此有能助力。
作增上緣。除等無間者。自他隔故。】
「自八識聚展轉相望(至)五識唯託第八相故。」
【自八下。明自聚為緣。自八識聚。彼此互望有能助
力。或不障碍。定有增上。無等無間者。非自類故。所
緣緣下。先總標有無。八於七有者。第七能緣第八
見故。第六能緣心法故。前五以第八相分為所仗
質故。七於八無者。餘七非八所仗質故。第七於六
五無一有者。五識唯緣外色。是故言無。第六能緣
意根。是故言有。餘六於彼第七無者。第七唯緣第
八。不緣前六故。第六於五無者。五於外轉。不緣內
故。唯託第八相故。餘五於六有者。第六能緣十八
界故。】
「自類前後第六容三(至)能熏成彼相見種故。」
【自類下。明自類為緣。第六前後容三者。後念得緣
前念。是所緣緣。前念引生後念。是等無間。得不障
碍。助後令起。是增上緣。非種生故。無親因緣。餘八
七五唯有等無間。增上。更除所緣緣。不緣巳滅。取
現境故。許五後見緣剎那過去相者。五七前後亦
作三緣。以前識相分。為後識所緣故。前七於八所
緣容有。能薰成相見種者。前五薰八相分種。第七
薰八見分種。第六雙薰相見種故。為彼第八所緣
境故。】
「同聚異體展轉相望(至)勿相分境不同質故。」
【同聚下。明同聚為緣。心與心所和合似一。名為同
聚。相用各別。稱為異體。即心心所展轉相望。有能
助力。唯有增上。而無所緣。所仗質同。不相緣故。或
依下。簡判所緣緣有無。先標。或依見分。說不相緣。
依相分說。有相緣義。謂諸下。釋義。謂各相分互為
質起。如識下。例明。如本識中所持種子。為觸等五
似種相所託之質。觸等與識所緣等故。無色觸等
有所緣故。親所緣緣定應有故。若不爾者。無色既
無器界根身。觸等應無所緣境故。設許變色。亦定
緣種。勿相分境不同質故。觸等定應變似種相故。
諸相分互為質起。有相緣義。】
「同體相分為見二緣(至)但說現起互為緣故。」
【同體下。明同體四分為緣。由上從廣以至狹。此中
從疎以至親。相分為見增上所緣。見分於相但為
增上。相分必無能緣用故。見於自證。容作增上。所
緣。自證於見但有增上。見通非量。不能證故。第三
第四俱作二緣。展轉更互相緣。俱通能緣所緣故。
上約同聚王所種子相分。彼此可互為質緣。此中
同體四分。不依種子相分說。但說現起四分互為
緣故。非相分等定俱互為所緣。故言見分不為相
所緣。自證不為見所緣。】
「淨八識聚自他展轉(至)相分理無能緣用故。」
【淨八下。明淨識為緣。淨八識聚現起分別。若自若
他。自類前後。異體同體。展轉相望皆有所緣。淨心
心所能徧緣故。唯除見分非相所緣。相分理無能
緣用故。自證亦為見分所緣。淨見屬現量故。】
「既現分別緣種現生(至)現種於種能作幾緣。」
【既現下。例問現種生種。初句牒前種現為緣生現
分別。次句例問。種子亦應從現從種起。現種一句。
正問。現及種。能作幾緣生於種子。】
「種必不由中二緣起(至)於非親種亦但增上。」
【種必下。答。初句先簡等無間。所緣緣。次句釋成。得
現起心心所立中二緣故。現於下。明種由親因緣
增上緣起。初二句以現為緣生種。次二句以種為
緣生種。皆約親疎。具緣雙隻。如文。】
「依斯內識互為緣起(至)況違教理何固執為。」
【依斯下。結斥。前問若唯內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
種種分別。故此結云。內識為緣等。即頌所謂以展
轉力故。彼彼分別生。】
「雖分別言總顯三界(至)如餘論中具廣分別。」
【雖分下。指廣。雖分別言。顯心心所。而隨勝者。諸教
立門不同顯示差別。二謂真識。現識。三謂業。轉。現。
四加智識五加相續識等。餘論廣說。】
「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
【雖有下。次申第三頌結顯歸源廣明唯識以成前
義。明生死亦不離識。初句領前。次句問後。眾生生
死輪轉隨業受報。皆假外緣。若無外緣。由何生死
相續。】
「頌曰由諸業習氣(至)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
【頌曰下。舉第三頌答。】
「論曰諸業謂福非福(至)此顯當果勝增上緣。」
【論曰下。釋有四番。今初解。先釋初句。福業。謂能感
善趣異熟。及順人天受善業。非福業者。謂能感惡
趣異熟。及順三塗受不善業。不動業者。謂能感色
無色界異熟。及順色無色界受善業。對欲散動。得
不動名。福非福等。即果報相。以果名因也。因即黑
白。上上白業。此三種業。皆以思為體性。餘心所法
立眷屬名。同招引滿異熟果故。俱名為業。真異熟
果。酧牽引業。異熟生者。唯酧滿業。此雖下。釋習氣
名。問曰。業生即滅。何能感果。釋曰。業雖即滅無招
果義。然薰本識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說名習氣。是
業氣分薰所成故。簡曾下。簡非現在實有。簡非過
去曾業。是業氣分。簡非現所作業。如是下。正明為
緣感果。如是習氣數數灌溉至成熟時。招異熟果。
此業習氣。正顯能感當果勝增上緣。】
「相見名色心及心所(至)業招生顯故頌先說。」
【相見下。釋次句。一者相見。謂即取彼實能取實所
取。故名二取。二者取名色。色者色蘊。名者四蘊。即
是執取五蘊為義。前所言相中亦通取無為以為
本質故。今此唯顯取親所緣。不能緣得心外法故。
又變無為之相分影。亦是名所攝。不離心故。三者
取心及心所法。一切五蘊法不離此二故。四者取
本末。謂取親果。第八識是諸異熟之根本故。又總
報品。故名為本。餘轉識等異熟。是別報品。故名為
末。即取一異熟也。彼取者。彼上四取。此上諸取皆
二取攝。即是現行之二取也。彼所下。釋習氣名。初
彼字。即能熏現行。後彼字。即所生現行。初後即能
熏所生。本識上功能。即所熏能生。文舉初後以顯
其中。功能差別。名為習氣。此顯下。正明為緣感果。
此二取習氣。正顯當來世異熟果心及彼相應諸
親因緣種。俱謂下。釋俱字。謂業種與二取種俱。此
明增上緣與親因緣互相助義。問。頌應親前疎後。
文何反之。答。業種雖疎。招報實顯。故頌先說。】
「前異熟者謂前前生(至)謂後後生業異熟果。」
【前異下。釋後二句。異熟果。謂現在總報。或即前一
生業感。或二生三生前業。乃至百千生前業感。合
名前前。餘異熟。謂當來總報。對前名後。或二生多
生業感。合名後後。】
「雖二取種受果無窮(至)何假外緣方得相續。」
【雖二下。通妨。伏問曰。二取種子。於熏處即生。生處
即熏。生生不巳。受果無窮。頌中何言異熟既盡。雖
二取下答。初一句牒問。業習氣下一句。總答。如因
戒善。今報人天。若不更脩。人天果盡。惡因苦果。例
此而言。償足自停。故言既盡。由異下。轉釋。由異熟
果一句。釋有盡。一者性別。業通善惡。果唯無記。因
果性殊。不多相順。二者難招。業雖招果然必異世。
果方成熟。故業習氣有盡。如沉麝伊蘭有萎歇故。
等流增上一句。釋無窮。一者性同。因果無殊。體性
相順。二者易感。因果同時。互相生故。此念熏巳。即
能生果。故二取種易感無窮。等流增上二兼舉者。
增上果寬。等流亦有。等流者。種與現行為俱生因。
種望自類種為同類因故。增上無別體。即等流性
故。又是等流果故性同。是增上果故易感。又二取
種。望自現行是增上。望自類種是等流。業種望彼
現行及種。皆異性故。但是異熟。由感當來餘生業
等種子成熟。於今身中前異熟果受用盡時。即是
此身臨命終位。彼所成熟之業。復別能生餘異熟
果。先業盡處。後種熟時。其異熟果而得復生。所以
生死不斷絕也。由斯下。結答。由此業果相續無窮。
何假心外之緣方得生死相續。】
「此頌意說由業二取(至)心心所法為彼性故。」
【此頌下。總釋頌意。由業二取生死輪迴。業以思為
體。二取即心法。故皆不離識。雜心心所無別性故。】
「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至)作有為法各別因緣。」
【復次下。第二解。先總標生死相續由三習氣。次別
釋三相。一名下。初句標名。由名言氣分熏習所成。
故名習氣。因名起種。名名言習氣。謂有下一句。出
體。名言下。釋相。一表義音聲。二顯境心法。隨二下。
結成因緣。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親
因緣。故名習氣。有為法。即色心也。】
「二我執習氣謂虗妄執(至)令有情等自他差別。」
【二我下。初句標名。謂虗下一句。出體。問。我是虗妄
徧計。何得熏種。答。因執蘊等為我之時。熏蘊等種
名我執習氣。我執下。釋相。一俱生。二分別。隨二下。
結成別立義。問。我執即名言攝。何義別立。答。隨二
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故別立之。】
「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至)於差別果是增上緣。」
【三有下。初句標名。謂招下。出體。三界異熟是所招。
業是能招。熏成習氣名種。有支下。釋相。一有漏善
業。二諸不善業。隨二下。結成趣別。隨二有支所熏
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應知下。結判為緣。名言
習氣。是親因緣。我執有支。是增上緣。問。有支業是
能招。可是增上緣。我執種親生異熟果。應是親因
緣。云何亦增上。答。令自他別。故成增上。】
「此頌所言業習氣者(至)俱等餘文義如前釋。」
【此頌下。結會頌文。如文。取我下。結釋二取名。問。何
故我執名言皆名二取。答。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
熏成故。皆說名取。取是著義。俱字指前釋。】
「復次生死相續由惑業苦(至)能作因緣親生苦故。」
【復次下。第三解。明三道輪轉。初總攝生死相續由
惑業苦。發業下。別釋三相。頌云。受取無明惑。行有
二名業。除五餘七支。一一皆名苦。前二下。結判為
緣。惑業二種助感生死苦。故為增上緣。眾苦習氣
親生生死苦。故作親因緣。】
「頌三習氣如應當知(至)俱等餘文義如前釋。」
【頌三下。結會頌文。惑苦即二取。惑即能取。苦即所
取。業即業種。問。業何不名取。答。取是著義。業不得
名。俱字指前釋。】
「此惑業苦應知總攝(至)然十二支略攝為四。」
【此惑下。明攝有支。初句總標相攝。次句列十二支
名。如論廣釋。無明體。謂行蘊中癡。行支體。謂身語
意思。識支體。謂第八識種。名色支體。四蘊名名。色
蘊名色。六處體。謂內六處。即六根。觸支體。謂第八
觸全。前六異熟。除第七觸。唯有覆故。受支體。謂徧
行受。愛支體。謂三界貪。取支體。通取煩惱。有支體
取識等五及行支種。愛取潤巳。轉名有故。生支體
謂識等五現。老死支體生支變滅即老死支。又稱
十二牽連。十二重城。十二棘園緣生緣起。四句三
世。十二時。一剎那具十二等。總此十二。略攝為四。】
「一能引支謂無明行(至)別助當業皆非行支。」
【一能引支。先總標二支。謂無明。行。次出能引義。此
二能引從識至受五果種故。此中下。別釋二支相。
先釋無明。此中唯取能發正感當果善惡業者後
世果是所感。善惡業是能感。業是所發。無明是能
發。次釋行支。即彼所發。正感後世善惡諸業。乃名
為行。由此下簡別。由此義故。順現受業。即現作現
受。別助當業。即滿業。助滿當果。此二皆非行支。意
顯須感生報後報之業及正引當果業。方是行支。】
「二所引支謂本識內(至)是前二支所引發故。」
【二所引支。先總標五支謂本識內識名色六入觸
受五種。親能生起當來世中異熟果攝識等五法。
次出所引義。是無明行所引發故。問。業即善惡行。
識等五種通色心。云何言業薰五種耶。答。業即身
口意三業。有色有心故。故薰色心五種。於諸行中
植心種子。即是所引識等五種。於一剎那為行所
集。無有所後。約為異熟之種。名六處支。為異熟觸
受種。名觸受支。除本識種。為識支體。及此三種諸
餘異熟蘊種。皆名色支。】
「此中識種謂本識因(至)六處與識總別亦然。」
【此中下。別釋五支相。識種通八。此中識種。謂本識
因。簡非餘七。餘因皆是名色種攝。餘因。謂七識因。
皆是名種攝。根身因皆是色種攝。後六入觸受三
因。如名次第即後三種。或名下。約總別釋。名色為
總。總攝五因故。識及意入觸受。即名中攝。餘五入。
即色中攝。餘四為別。各別立因故。四中隨勝。亦立
餘種。因種名異義同。文中別指者何也。因約未潤
言。種約發現言。隨勝別立故。六處與識。例上總別。
復有二重總別。】
「集論說識亦是能引(至)識是名色依非名色攝故。」
【集論下。會通經論。先會論。集論說識亦是能引。次
句釋成感識業種名識支故。問。業種名識。識種何
攝。答。異熟識種名色攝故。次會經。經說識支通能
所引。次句釋成。業種識種皆識支故。業屬能引。識
屬所引。問。論言識屬名色。此云何通。答。識為名色
依。非名色攝故。論約能依名色言。故說識是名色
攝。】
「識等五種由業薰發(至)潤未潤時必不俱故。」
【識等下。明五支次第。問。識等五種。由業薰發俱時
而有。云何而分前後次第。釋中初句牒問雖實同
時。次句約義而分前後。識為主。餘為伴。名色為總
餘三為別。六入為勝。後二為劣。六觸是因。六受是
果。聖教約此四義。假說前後。或依下。依現起位。說
有前後。由斯下。結答。現起時有前後義。故於種位
對現行時說。初薰因位。定無現行次第義故。復由
當來現起果位。所生所引得說同時。種生現果。必
定俱故。若依識等初薰發位。則不可說生引同時。
巳潤與未潤必不俱故。】
「三能生支謂愛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
【三能生支。先總標三支謂愛取有。次出能生義。近
生當來世中生老死者。巳潤六支合為有故。即生
老死親種子。】
「謂緣迷內異熟果愚(至)親生當來識等種故。」
【謂緣下。別釋三支相。謂緣迷內至五果種巳。此指
前七支。是後能生所生根本故。故兼舉之。謂諸有
情受二種果。一內異熟果。此即正報。二及境界所
生受增上果。此即依報。異熟果愚。謂迷理無明支。
由愚內異熟果。於後生苦不如實知。發正能招後
有諸業。即是行支。業行為緣。引發當來五果親種
即識等五支。又由第二迷境界所生受果愚。謂迷
事無明。緣境界受發起貪愛。即是愛支。緣此愛故。
復生四取。即是取支。或發欲求。或發有求。或執欲
取。或執見戒。及我語取。由此愛取和合。資潤能引
業種。及所引因。轉名為有。業種及因。俱能近有後
有果故。有處下。會通二論。業能正感。即增上緣名
有。種能親生。即親因緣名有。】
「四所生支謂生老死(至)身壞命終乃名為死。」
【四所生支。先總標二支。謂生老死。次出所生義。此
之二支。是前三支近所生故。謂從下。別釋二支相。
謂從中有自求父母。歌邏羅時至本有中未衰變
來。如是時間皆生支攝。此後衰變。壯色不停。勢如
奔馬。新新不住。念念消殞。總名為老。四大散壞。一
期報終。乃名為死。】
「老非定有附死立支(至)將終皆有衰朽行故。」
【老非下。料簡。問。生既別立。老死何故共立。答。老非
定有。夭亡及天上。皆無老故。附死立支。問。三相立
支。病何非支。答。不徧界趣。亦不定有。如薄拘羅不
識頭痛。問。老亦不定。何故立支。答。老雖不定。徧故
立支。次句釋成。諸界趣生除中夭者。將終衰朽。朽
即老相故。】
「名色不徧何故立支(至)一切一分上二界有。」
【問。四空無色。無想無名。此二不徧。何故立支。答。先
明定。六處未滿皆名色攝。次明徧。化生五根無用。
未名六處。仍名色攝。無色意根未明。未名意處。仍
是名攝。由斯下。引證。無想有色無名。四空有名無
色。故云一切支中一分上二界有。】
「受非徧有寧別立支(至)經說非有非彼全無。」
【問。上云徧故立支。愛非徧有寧別立支。次句釋不
徧義。答。先明定。定故別立。惡趣眾生。約彼不求苦
果。故言無有。而言令我何時得安樂。亦愛我故。又
生善趣定有愛故。不還下。問。不還果人對治力強。
愛必不起。寧得善趣定有愛耶。答。雖無現愛。如彼
取支定有種故。又愛下。次明徧。生惡趣者。於自苦
身現我境上。亦有愛故。依無下。問。契經中說惡趣
無愛。何故今說亦有愛耶。答中先通經。言非全無
者。此顯少分亦有。猶愛我故。】
「何緣所生立生老死(至)依此果位立因為五。」
【問。所生所引因果性同。何故所生唯二。所引立五。
因位下。答。先明所引。先標。因位微隱難知差別。依
當果位別立五支。謂續下。釋相。如文。依此下。結。】
「果位易了差別相故(至)分位相生說識等五。」
【果位下。次明所生。先標。果位顯著易了差別。總立
二支以顯三苦。生顯行苦。老顯壞苦。死顯苦苦。俱
舍云。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問。前言當果五位
次第。望之以立識等五支。果唯二支。因何所望。答。
然所生果若在未來。為令有情生厭離故。說生老
死而為二支。生即五支現起。老死即五支變滅。若
至現在。為令了知分位相生。說識等五支次第。】
「何緣發業總立無明潤業位中別立愛取。」
【何緣下。明惑總別。問。發業潤生皆是煩惱。何緣發
業總立無明。潤業位中別立愛取。一問立名不同。
二問廣略有異。】
「雖諸煩惱皆能發潤(至)而愛潤勝說是愛增。」
【雖諸下。答。先明用捨有別答初問發潤雖等。隨位
用殊。發業位中無明力增。故用無明而捨愛取。具
十一殊勝事。一所緣殊勝。徧緣染淨故。二行相殊
勝。隱真顯妄故。三因緣殊勝。惑業生本故。四等起
殊勝。等能發起能引能生所生緣起法故。五轉異
殊勝。隨眠。纏縛。相應。不共。四轉異故。六邪行殊勝。
依諦而起增益損減行故。七相狀殊勝。微細自相
徧愛非愛共相轉故。八作業殊勝。作流轉所依事。
作寂止能障事故。九障礙殊勝。障礙勝法故。十隨
轉殊勝。乃至有頂猶有轉故。十一對治殊勝。二種
妙智所對治故。潤業位中愛力偏勝。故用愛取而
捨無明。要數下。次明單複不同答次問。溉灌頻數。
方生有芽。且從初後分愛取二。故複用二。發起唯
一。無重繁義。故於彼位立一無明。故單用一。雖取
下。伏問云。取有四種。一者欲取。謂於諸欲所有欲
貪。二者見取。謂除薩迦耶見。於所餘見所有欲貪。
三戒禁取。謂於邪願所起戒禁所有欲貪。四我語
取。謂於薩迦耶見所有欲貪。初雖能生欲界苦果。
餘三通生三界苦果。此四通攝一切煩惱。何緣說
愛增長名取。雖取下。約勝劣偏說。初句牒問而愛
潤勝。說是愛增。從勝而言。非無餘惑。】
「諸緣起支皆依自地(至)若現若種於理無違。」
【諸緣下。簡自他地。問。諸支相緣。唯在自地。亦與他
地互相緣否。釋云。諸支相緣皆唯自地。有所發行。
依他無明。如下地無明發上地行。若不爾者。初伏
下染。所起上定非無明發。應非行支。所以者何。彼
地無明猶未起故。得彼定巳。方現前故。問。從上下
地生下上者。彼緣何地境界生受。而能令彼貪愛
現前。答。若從上地生下地者。緣下地受而起愛支。
從下生上。緣上例知。由受種受現生愛。皆不違理。】
「此十二支十因二果(至)或應過此便致無窮。」
【此十下。簡世同異。問。諸緣起支同世異世。釋云。十
因二果定不同世。因現有位。後果未生。果在現時。
因必過去。因中前七與愛取有。或異或同。潤未潤
時俱不俱故。巳潤則受生報。生報定同。未潤則受
後報。後報便異。生老死二。生終歸滅。愛取有三。愛
起必潤。因中前七業定薰種。故言各定同世。問。有
說有支兩重因果而歷三世。此何唯一。釋云。如是
十二一重因果。足顯輪轉及離斷常。從因感果。迷
果行因。因滅果生。相續無盡。施設兩重。功不增勝。】
「此十二支義門別者(至)三相位別名生等故。」
【此十下。約十六番義門分別。先判假實。前九是實。
後三是假。】
「五是一事謂無明識觸受愛五餘非一事。」
【五是下。二明一多。五唯一事。餘非一事。行通善惡。
名色通二。六入有六。取通四取。有該六法。生老死
支具識等五。】
「三唯是染煩惱性故(至)假說通二餘通二種。」
【三唯下。三明染不染。無明愛取。三唯是染。從識至
受。生及老死。七唯不染。無記性故。或緣此七起染。
假說通二。行有二支通染不染。屬善惡無記故。】
「無明愛取說名獨相不與餘支相交雜故餘是雜相。」
【無明下。四明獨雜。三是獨相。九是雜相。巳潤六支
合為有故。即識等五名生等故。】
「六唯非色謂無明識觸受愛取餘通二種。」
【六唯下。五明色非色。無明等六。唯是心法。故云非
色。行。名色。六入。有。生。老死。六支義兼色心。故云通
二。】
「皆是有漏唯有為攝無漏無為非有支故。」
【皆是下。六明漏無漏。先以有為釋有漏。次以無漏
無為反顯。】
「無明愛取唯通不善(至)七分位中亦起善染。」
【無明下。七明三性。無明愛取。不善。有覆。煩惱性故。
行唯善惡。是業性故。有通善惡無覆無記。業種果
種合為有故餘七無覆。異熟果故。七分位中亦起
善染。緣此依此起善染故。】
「雖皆通三界而有分有全。」
【雖皆下。八明界繫分全。欲界則全上二界分有。無
想唯色無名。四空唯名無色。及六入中唯有意處。】
「上地行支能伏下地(至)有求上生而起彼故。」
【上地下。九明治所治。上地行支能伏下地染。即苦
麤障妙盡離。六行觀。厭下欣上。有求上生起彼六
行故。】
「一切皆唯非學無學(至)生淨居等於理無違。」
【一切下。十明三學。諸支皆非學無學攝。問。聖者所
起有漏善業。此行豈非學攝。答。聖者業行。智慧為
緣。違有支故。非有支攝。由此下二句。釋成。非行攝
故。問。若聖不造感後有業。生五淨居何業感耶。答。
漏與無漏雜脩靜慮。資助下地故業而生。謂聖人
以兩片無漏。夾薰一片有漏。練成無漏。是那含業。】
「有義無明唯見所斷(至)餘九皆通見脩所斷。」
【有義下。十一明二斷。先初解。無明唯見所斷。要迷
諦理能發行故。迷諦理惑見所斷故。聖必不造後
有業者。定無發業煩惱惑故。此證無明唯見所斷。
愛取二支唯脩所斷。貪求當有而潤生故。初果以
上有思惑未盡者。必有此故。九種命終心者。如欲
界命終。或起欲界心。或起色界心。或起無色心。如
欲界起三心。餘二亦然。皆與俱生愛相應故。此證
愛取唯脩所斷。餘九皆通見脩二斷。】
「有義一切皆通二斷(至)愛取三支亦通見脩所斷。」
【有義下。次解。初句明皆通二斷。次引論證預流巳
斷一切一分。無全斷者。若無下。依論斥前。若無明
支唯見所斷。見道位中應全斷此。寧說預流無全
斷者。若愛取支唯脩所斷。見道位中應全未斷。寧
說彼斷一切一分。又說下四句。文互隔對。說字不
字皆貫下句。論中但說全界一切煩惱皆能結生。
不言潤生唯脩所斷。何為判愛取唯脩所斷耶。論
中但說惡趣行唯分別起煩惱能發。不謂一切感
後有行皆見所斷無明所發。何為判無明唯見所
斷耶。由此下。結此三支亦通二斷。】
「然無明支正發行者(至)唯脩所斷助者不定。」
【然無下。釋成正義。先別明三支。約正發正潤者。局
一斷。助發助潤者。通二斷。】
「又染汙法自性應斷(至)非性應斷不違道故。」
【又染下。次通明諸支斷相。先明諸支二性染不染
異。故有斷不斷別。染汙即是無明愛取。及行有中
不善者。治障相違。彼即永斷故。有漏不染。即是餘
九有漏善業。無記果報。非性應斷。不違道故。】
「然有二義說之為斷(至)無想定等唯見所斷。」
【然有下。次明斷義。牒上問曰。若有漏善及不染汙
法。不違道故。既非應斷。云何前言皆通二斷。釋中
先總標有二義故。說通二斷。次別釋。一約離縛故
言斷。縛。謂六七二識中俱生惑。初彼字。謂識等五
種。生等二支。此屬異熟果。第七識相應我見等。緣
之為我。次彼字。謂有漏善。第六識中相應俱生惑
與彼善法雜起。皆由煩惱緣彼雜彼。不得解脫。斷
煩惱巳彼即解脫。依離二縛。說有漏善。無覆無記。
唯脩所斷。是俱生故。二約不生故言斷。彼字。謂惡
趣行。及無想定等邪行。依。謂分別煩惱作所依。彼
等生起。斷煩惱巳。彼永不生。依不生斷。說諸惡趣
無想定等唯見所斷。是分別故。】
「說十二支通二斷者於前諸斷如應當知。」
【說十下。結示斷義。無明愛取依正助說。通見脩所
斷。餘諸九支依二斷義。分屬二斷。】
「十樂捨俱受不與受(至)十一苦俱非受俱故。」
【十樂下。十二明三受。十支樂捨相應。除受老死。如
文。十一苦俱。受非受俱。】
「十一少分壞苦所攝(至)隨彼相增所說不定。」
【十一下。十三明三苦。十一少分。壞苦所攝。老死無
樂。依樂立壞。故不說之。十二少分。苦苦所攝是取
蘊性故。十二全分。行苦所攝四相遷轉故。若依三
受而說三苦。樂受即壞苦。苦受即苦苦。捨受即行
苦。故言依捨說行苦。十一少分行苦所攝。老死無
捨。故無行苦。實義下。結顯實義。如上。若相增不定。】
「皆苦諦攝取蘊性故五亦集諦攝業煩惱性故。」
【皆苦下。十四四諦相攝。十二通色通心。皆取蘊性
總屬苦諦。無明愛取。是煩惱。行有是業。皆是能招。
故屬集諦。】
「諸支相望增上定有(至)契經依定唯說有一。」
【諸支下。十五明四緣攝。先通明四緣。增上緣寬。故
皆定有。餘三緣局。有無不定。經依定說。故唯增上。】
「愛望於取有望於生(至)餘支相望無因緣義。」
【愛望下。別明三緣。不定相。先明因緣。愛增名取。愛
是取之種子。能生現取。有即識等五種。生即識等
現行。種望現行有因緣義。行即現起業行。識即指
識支中業種。現行薰種有因緣義。餘八相望無因
緣者。非親辦自果故。】
「而集論說無明望行(至)假說無明實是行種。」
【而集下。伏問。集論說無明望行有因緣義。何不取
之。答中初句牒論。次釋。諸業習氣與無明俱。共發
行支。依有支說。無明緣行是增上緣。依業種說。種
生現行有因緣義。同時業種假說無明。實是行種。】
「瑜伽論說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依現愛取唯業有說。」
【瑜伽下。伏問。論說諸支相望皆無因緣。何故前言
愛望取。有望生。有因緣義。答中初句牒論。次釋。現
行愛取同類相望。但有等無間而無因緣。唯業種
有。而望於生但有增上。無因緣義。】
「無明望行愛望於取(至)餘支相望二俱非有。」
【無明下。次明二緣。無明望行。業行以思為體。愛望
於取。生望老死。皆約現行心法言。前引後續有等
無間。後緣前心。前為慮託。有所緣義。有望於生者。
業種果種而望於生。生中識等心法五現果。皆為
能緣。種為所緣。種望現說無等無間。緣境界受而
生於愛。愛緣境界亦但所緣。亦種望現無等無間。
餘支相望。二俱非有。】
「此釋且依鄰近順次(至)諸聰慧者如理應思。」
【此中下。結示。一依鄰近則異隔越。越一。越二。越多。
二依順次。則異逆次。無明緣行等。不以行緣無明
等。三依不相雜亂。異於雜亂。無明俱時業習氣而
為無明。四依實緣起。九實三假故。此中三緣。約四
義說。異此相望。為緣不定。】
「惑業苦三攝十二者(至)唯苦諦攝為生厭故。」
【惑業下。十六明三道攝。初句總標相攝。無明愛取
三支。是惑道攝。行全有一分。是業道攝。七全。有一
分。是苦道攝。有處下。會通餘論。有說業全攝有者。
有支通二。業及苦故。彼偏依業有說故。有說識支
業所攝者。識支具二。業種識種。彼偏依業種為識
支故。伏問云。十二有支皆屬苦諦。今偏言惑業所
招名苦何也。釋中初句牒問。次釋。七唯苦諦。不通
集諦。謂令有情生厭離故。】
「由惑業苦即十二支故此能令生死相續。」
【由惑下。總結。由前開章標云生死相續由惑業苦
故。今釋十二支竟。結歸原文十二支即惑業苦。】
「復次生死相續由內因緣(至)助感生死故說為緣。」
【復次下。第四解。先總標。次分判因緣。二業為因二
障為緣者。此二二種。但增上緣。今約正助以分因
緣。又業招生顯。故復名因。】
「所以者何生死有二(至)有定齊限故名分段。」
【所以下。總徵總列。徵意謂有漏業招感生死。云何
無漏業亦感生死耶。次分釋二死。一分下。先明分
段。初句標名。謂諸下。先釋生死相。善不善業為感
生因。煩惱發潤為助生緣。三界異熟為所感果。三
界五趣傳傳論麤細。對變易總名麤。腥臊雜穢等。
次中分段。三界迭迭論短長。若身若命皆有短長。
有定劑限。不能改轉。是故名為分段生死。】
「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至)妙用難測名不思議。」
【二不下。次明變易。初句標名。謂諸下。先釋生死相。
無漏有為諸業為因。由所知障助力為緣。殊勝異
熟為所感果。賢聖高下傳傳論麤細。對分段總名
細。次釋變易。改麤身為細質。易短壽為長年。問。既
改麤為細。易短為長。何名生死。答。覺知勢盡名為
死入定還資謂之生。無漏資感。悲願改移。妙用難
測。無定劑限。名不思議變易生死。】
「或名意成身隨意願成故(至)生三種意成身。」
【或名下。會通異名。先釋意成身。初句標名。次句釋
義。如契下。引證。先舉能例。次舉所例。如文。三種意
成身者。一三昧樂正受意生身。二覺法自性意生
身。三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如次分配三乘。】
「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至)非業報身故不違理。」
【亦名下。次釋變化身。初句標名。次句釋義。如有下。
引論。中問。聲聞無學永盡後有。何能長時度生積
行。乃至證成無上菩提。設令爾者。有應不盡。答。依
變化身行道利生成無上覺。非業報身。故不違理。】
「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至)如何道諦實能感苦。」
【若所下。料簡。一問。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能感生死。
二乘定性此障全在。為此所拘。應不永入無餘涅
槃。如諸異生不得解脫。為諸煩惱所拘礙故。二問。
集能感苦。道唯趣滅。無漏定願乃道諦攝。如何實
能感生死苦。】
「誰言實感不爾如何(至)無能發業潤生用故。」
【誰言下。答。先答後問。誰言定願實能感苦。復問。若
不爾者。義復如何。答云。無漏定願資有漏業。令業
所得現異熟果相續長時。展轉增勝。依資助力。假
說名感。如是定願資有漏業感果之時。非有漏業
獨能感果。中所知障為緣助力。彼業方能感殊勝
果。然所下。次答初問。然所知障雖助感生死。亦不
障解脫。所以者何。無如煩惱有發潤用。是以二乘
雖有所知。亦入涅槃。】
「何用資感生死苦為。」
【何用下。三問。生死逼迫應令速盡。有何勝益。翻令
延長。】
「自證菩提利樂他故(至)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自證下。答。先總標為二勝利。謂不下。別釋二利。先
舉人。不定二乘。自在菩薩。次釋義。煩惱能潤生。若
永斷伏煩惱。則無當來苦身。觀知分段報終。恐廢
長時脩菩薩行。此利他行。遂以定願資現身因。令
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資助致成正覺。此自利行
現身因者。謂有漏業。】
「彼復何須所知障助。」
【彼復下。四問。既以無漏定願資現身因。此足資感。
何須所知障助。又留身久住。有何益耶。】
「既未圓證無相大悲(至)故於身住有大助力。」
【既未下。答。約三義釋。一由所知執相。方起悲願。一
類迴趣二乘。及大菩薩。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能
無所求中求。無所度中度。若不以此所知障力執
取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二明留身
意為斷障證理故。所知障障大菩提。實難卒斷。為
永斷除登無上覺。是故留身久住。三身障相依。留
身斷障。依障立身。所知障為有漏依。既變易身性
是有漏。此障若無彼身非有。非離所依有能依故。
故於一句。結須所知。】
「若所留身有漏定願(至)出三界者隨助因說。」
【若所下。結判簡異。伏問。凡所留身是分段耶。是變
易耶。變易身三界攝耶。非三界攝耶。文中先答初
問。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二乘
異生所知境故。非不思議微妙用故。若所留身無
漏定願所資助者變易身攝。非諸凡小所知境故。
微妙勝用難測量故。由此下。次答後問。由此應知
變易生死。性是有漏。三界異熟果攝。是有漏業正
所得故。望無漏業是增上果攝。位極如來。二死永
亡。純無漏故。降此以還皆三界攝。唯有漏故。有聖
下。會通他論。有說變易生死名為無漏出三界者。
隨無漏業資助因說。】
「頌中所言諸業習氣(至)俱等餘文義如前釋。」
【頌中下。結會頌文。俱字如前釋。】
「變易生死雖無分段(至)亦有前盡餘復生義。」
【變易下。伏問。分段生死捨生趣生。可言前盡復生。
變易生死無捨趣義。寧得前盡餘復生耶。釋中初
句牒問。次句釋成。資助改轉。亦有前盡餘復生義。】
「雖亦由現生死相續(至)轉識間斷非異熟故。」
【雖亦下。伏問。現業現取亦令生死相續無窮。云何
但言由二習氣。釋中初句牒問。次句釋成。而種定
有。現行不然。是故頌中偏言習氣。或為下。約唯識
顯示。真異熟因。即業種及二取種。正能招感真異
熟果。是本識所執持故。不離本識。真異熟果。即前
盡復生總報主。是前二因所招感果。此異熟果種
子。亦不離本識故。是故皆不說現。現異下。明簡意
問。何故唯取種子。不取現因。答。現異熟因。謂現起
諸業二取。雖能遠招來果。現起時方熏。熏後須潤。
成熟方感。不即與果故。問。何故唯取真異熟。不取
異熟生。答。轉識中異熟生無記。轉易起脫。非真異
熟故。故俱簡之。】
「前中後際生死輪迴(至)由此應知唯有內識。」
【前中下。例淨法。初文結前。次文標後。謂無下。釋。謂
本識內有無漏種。由轉識薰漸漸增勝。乃至究竟
得成佛時。捨異熟識。得淨無垢。任持一切功德種
子。盡未來際起諸妙用。由此下。結歸唯識。】
「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至)亦不離識所以者何。」
【若唯下。次申後三頌結顯歸源廣明唯識以成前
義。明三性及一切法皆不離識。先略問。應知下。略
答。後一句重徵。】
「頌曰由彼彼遍計(至)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
【頌曰下。舉後三頌答。初一行明徧計性我法及有
無一異等全無體故。如空中華。翳眼見故。次行初
二句明依他起性。諸心心所四分。無自體故。如幻
事等。眾緣成故。次二句明圓成實性。諸法所依真
性。是理體故。如晴明空。離有無故。圓成如麻。依他
如繩。徧計如蛇。後一行明真俗非即非離。】
「論曰周徧計度故名徧計(至)理教推徵不可得故。」
【論曰下。解釋。先略釋初一行。周悉普徧較計測度。
故名徧計。種類若干。名色各異。說為彼彼。即能徧
計虗妄分別。由此彼彼虗妄分別。徧計種種所徧
計物。即所妄執蘊處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別。蘊
處界等。為我法所依。如契經說。世間我見。一切皆
緣五取蘊起。我自性。謂橫計主宰。我差別。謂有情
命者等。預流一來等。或二十句。六十五句等。法自
性。謂橫計軌持。法差別。謂蘊處界等。實德業等。有
無一異俱不俱等。此所下。牒上明非有。此所徧計
蘊等法上所有妄執若我。若法自性差別。總名徧
計所執自性。如是自性如翳眼空華。都無所有。】
「或初句顯能徧計識(至)巳廣顯彼不可得故。」
【或初下。次廣釋。先總判頌文。初句即能徧計心。次
句所徧計境。謂依他起。後二句明徧計所執非有。
此釋異前。上解總約能所皆是徧計所執。此解第
二句判屬依他。是所緣緣故。】
「初能徧計自性云何(至)自性妄執種為所緣故。」
【初能下。徵釋頌初句。有二解。有義下。初解。謂八識
及相應有漏攝者。皆是能徧計心。次二句釋成。虗
妄分別為自性故。有似所緣能緣故。說阿下。別證
第八是能徧計。次一句釋成。以徧計妄執種子為
所緣故。】
「有義第六第七心品(至)曾無有執非能薰故。」
【有義下。次解。謂六七心品是能徧計。次以十一句
展轉釋成。初一句明六七有我法執故。第二句引
論證意識退能徧計。第三句轉釋上句意識通二
名故。第四句明六七有計度分別故。第五句明六
七與慧相應。五八無慧故。第六句明二執與無明
俱。此簡第八無無明必無二執故。第七句明第七
有無明。無善性。唯有我法執故。兼簡諸心所非徧
計。第八句轉證上句癡善不俱故。第九句明六七
有二執。不導空智。又簡善慧心所非能徧計。第十
句舉斷常二執不俱起。例上有執不導空智。第十
一句明六七有執。是能薰故。亦簡前五無執。八非
能薰句中所簡。併下文一一對斥初家。不應通取。】
「有漏心等不證實故(至)而不說唯故非誠證。」
【有漏下。斥前。先斥有漏心品。若謂有漏心等不證
實理皆名虗妄分別。豈不證實心品皆是能徧計。
雖似下。斥二取。雖諸心心所皆有似二取相現。而
有徧計不徧計者。非謂二取攝。皆是能徧計。勿無
下。以無漏例斥。勿無漏心有能所緣。亦應有執故。
後得有能所緣。亦應有執故。經說下。引證。智有能
所緣。身土。即所緣。智。即能緣。徧計之義。四句料簡。
一是徧非計。諸無漏心能徧廣緣。都無計執故。二
是計非徧。有漏第七。唯緣第八見分計我故。三亦
徧亦計。即第有漏六。周徧計度故。四非徧非計。即
有漏前五及第八。各了自分境。無計度故。雖說下。
斥藏識緣種。藏識緣三類境。不唯緣種。若緣種是
能徧計。若緣餘二。此又云何。故非一切總斥謬引。】
「由斯理趣唯於第六第七(至)徧計不同故言彼彼。」
【由斯下。結示唯六七二識是能徧計。問。若唯六七。
何言彼彼。釋云。識品雖二。謂於二法。三法。乃至百
千法上徧計不同。故言彼彼。】
「次所徧計自性云何(至)而非所緣緣故非所徧計。」
【次所下。徵釋頌次句。攝大下。引論釋。論說所徧計
是依他起。次句釋成。徧計心等所緣緣故。圓成下。
簡圓成實。問。真俗相依而立。若依他起是徧計心
所緣緣。圓成寧非徧計心所緣境耶。答。真非妄執
所緣境故。眾生心處處能緣。獨不能緣於般若。問。
真俗既相依。依他是所徧計。云何圓成非所徧計。
答。依他實性即圓成實。徧計心緣依他。依展轉說。
圓成亦是所徧計。徧計下。約所徧計對簡徧計執。
伏問。依他是徧計心所緣緣。成所徧計。而徧計所
執。亦是徧計心所緣。有何異耶。答。徧計所執雖是
徧計心之境。無實體故。而非所緣緣。故非所徧計。
所緣緣義。須用實緣起法。但名所徧計。若有無一
異俱不俱等。此如空華。無別實性。無中妄執。故名
徧計所執。雖同徧計心所緣。執與不執而自有別。】
「徧計所執其相云何與依他起復有何別。」
【徧計下。釋頌第五句。舉上對顯。上言依他即所徧
計。又言徧計所執。初句問徧計所執相。次句問二
相差別。其意正顯依他起性。問有二義。下第二解
中一答。二義俱明。上伏問是能徧計。此問所徧計。】
「有義三界心及心所(至)二取名為徧計所執。」
【有義下。答有二家。先初解。初二句明有漏心品。各
各體一。而似二生。此是徧計所執。謂見下。判差別。
謂見相二分是徧計所執。情有理無故。二所依自
證分體。名依他起。緣所生故。云何下。徵引聖教。證
成二義。】
「有義一切心及心所(至)論皆說為依他起攝故。」
【有義下。次解。初文明漏無漏一切心品所變二分。
皆是緣生。亦依他起。次文明有無一異等。方名徧
計所執。此答兩問雙釋。二相俱明。所執不濫所計。
依他徧計自分。諸聖下。引證依他。唯量者。唯是識
量。一切諸識皆唯識量。由所識義無所有故。唯二
者。謂成立有相見二分故。相等四法者。等後三分。
十一識者。謂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
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二趣生
死識。皆名依他起身識。謂眼等五界。身者識。謂染
汙意。受者識。謂意界。應受識。謂色等六外界。正受
識。謂六識界。世識。謂生生相續不斷。數識。謂筭計
一乃至無量。處識。謂器世間。言說識。謂見聞覺知
四種言說。自他差別。謂依身差別。善惡等識。謂生
死無量。】
「不爾無漏後得智品二分(至)例亦應然無異因故。」
【不爾下。斥前。先總破二分。若謂二分非依他起。是
徧計所執。是則因中無漏智。果上後得智。皆有二
分。應亦名徧計所執。許應下。別分破二分。若許相
分名徧計所執。則應聖智見分不緣彼生。若許見
分名徧計所執。緣相智品應非道諦。不許下。以無
漏例斥。無漏二分既非徧計。有漏亦爾。又若下。立
量反斥。二分非所緣緣。徧計所執體非有故。應如
兔角等。又應下。約不薰種斥。若二分體非有故。不
薰成種。後現識生。應無二分。又諸下。牒救斥。救云。
二分體雖非有。而能薰種。斥云。又諸習氣。是第八
相分攝。皆有實體。若種非有體。豈非有法能作親
因緣。若緣下。約自證立量。反覆例明。內相見分。是
依他起。分別緣所生故。如自證等體。自證等體。非
依他起分別緣所生故。如相見二分。反覆證之。自
證體既依他。云何二分非依他起。同一因故。】
「由斯理趣眾緣所生(至)依他眾緣而得起故。」
【由斯下。顯示依他。】
「頌言分別緣所生者(至)皆是此中依他起攝。」
【頌言下。牒頌第六句。應知下。釋。初解染分名緣所
生。淨分通緣生。通實理。次解染淨依他能緣慮故。
皆名緣所生。是則下。結成染淨皆是依他攝。】
「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至)然今頌中說初非後。」
【二空下。釋頌七八二句。初句訓釋圓成實三字。圓
滿。簡非缺減。成就。簡非不成就。實性。簡非虗妄。顯
此下一句。約義釋。徧。謂圓滿義。常。謂成就義。體非
虗謬。謂實性義。簡自下。反簡。自相。謂堅濕等。即地
水等自相。此有彼無。則不圓滿。共相。謂無常無我
等。生滅不住。則不成就。虗空體是妄法。迷妄有故。
我是謬執。皆無實性。無漏下。以理簡智。無漏有為。
謂四智菩提離倒故實。究竟故成。勝用周徧故圓。
雖亦得此名。然今一句。正簡。頌中所說。取理簡智。】
「此即於彼依他起上(至)真如離有離無性故。」
【此即下。釋於彼等七字。初一句總釋。說於下。別顯。
於彼者。指依他起。顯圓成依他體非即離。彼言。顯
不相即。於言。顯不相離。常遠離者。顯妄所執二取
有無一異等。理非有故。前者。但空前妄執。義顯不
空依他。是緣所成故。性者。即真如性。顯二空非圓
成實。二空所顯。乃名圓成實。依他似有。二空似無。
真如離有離無故。】
「由前理故此圓成實(至)則本後智用應無別。」
【由前下。釋頌九十兩句。初句承上。總名二性非異
非不異。異應下。分釋。反明真如是彼所依實性。不
可離之。故非異。依他起性生滅無常。若二性不異。
圓成亦應無常。故非不異。彼此下。轉釋不異。圓成
唯淨境。依他通淨非淨境。根本智唯緣淨境。後得
智通緣淨非淨。若此二性不異。依他應唯淨。圓成
應通淨非淨。後得應唯緣淨。根本應通緣淨非淨。
故云二用無別。】
「云何二性非異非一(至)勝義世俗相待有故。」
【云何下。釋頌十一句。初句牒前徵起。如彼下。舉頌
喻例明。諸法共相皆無常故。皆無我故。行等法。謂
蘊界等一切諸法。即蘊等法上顯無常無我等義
非一非異故。異應下分釋。反明若無常異行等法。
則諸行不應無常。若無常不異此法。此無常性應
非彼法共相。彼法應非無常。由斯下。合法。初句結
成二性非一異。次二句釋成。法。謂依他。即世俗。法
性。謂圓成。即勝義。二諦相待而成。非一非異故。】
「非不證見此圓成實(至)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非不下。釋頌十二句。初句反標。意顯證真故。方能
知俗。未達下。依標反釋。此顯達徧計執空。方知依
他有故。無分別下。順釋。根本智證真如巳。後得智
了達依他如幻。】
「雖無始來心心所法(至)變化所成非有似有。」
【雖無下。伏問。一切異生無始以來諸心心所皆能
緣自相見等。何故云非不證見圓成不如實知依
他有耶。釋義如文。八喻雖別。總喻緣起非實。】
「依如是義故有頌言(至)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
【依如下。引頌反證。】
「此中意說三種自性(至)是故此三不離心等。」
【此中下。初句總標三性不離心。謂心下。釋成。能變
心心所。所變相見皆名依他起。眾緣生故。皆是心
分。故不離心。橫執我法有無一異等。於依他上妄
執。此無實體亦不離心。圓成即依他所依實性。真
俗相依。是故亦不離心。量云。依他起性。非有似有。
眾緣生故。如幻事等。徧計所執。性相都無。妄所執
故。如空華等。圓成實性。所顯真理。離有無故。如睛
明空。是故下一句。結不離心。】
「虗空擇滅非擇滅等何性攝耶。」
【虗空下。明義類相攝。相攝之意。由上標云。應知三
性亦不離識。今以三性攝盡一切世出世法。則顯
一切皆不離識。初攝六無為。先問起。】
「三皆容攝心等變似(至)無顛倒故圓成實攝。」
【三皆下。釋。初句總明三攝。次別分攝曾聞虗空等
名。隨分別有虗空等相。數習力故心等生時。似虗
空等無為相現。此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易。假
說為常。是則虗空等六。唯心所變。故屬依他。妄執
實有。此屬徧計。若依法性假施設有虗空等相。故
屬圓成。有漏下。轉釋上心變故屬依他。能變心等
通漏無漏。若有漏心變者。定屬依他。若無漏心變
者。容二性攝。淨緣生故。攝屬依他。離顛倒故。圓成
實攝。】
「如是三性與七真如云何相攝。」
【如是下。次攝七真如。先問起。】
「七真如者一流轉真如(至)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
【七真下。釋。先出七真如相。次明相攝。流轉真如。謂
真如隨緣成一切法。不變隨緣。隨緣不變。故曰流
轉實性。實相者。無相不相。名為實相。我法空處。真
實理顯。故曰所顯實性。唯識真如。謂識通染淨依
他。依他所依實體。故曰唯識實性。安立者。謂三界。
以能安立三有眾生故。昇沉輪轉。備受眾苦。苦無
逼迫相。即苦實性。邪行者。謂煩惱業行。和合積集。
招集來果。集無和合相。即集實性。清淨者。染淨俱
淨。一切相滅。謂生滅俱滅。寂滅現前。滅無生相。即
滅實性。正行者。八正道等。治所治故。道不二相。即
道實性。】
「此七實性圓成實攝(至)餘四皆是圓成實攝。」
【此七下。正明相攝。七之實性。唯圓成實攝。二智所
緣境故。隨相相攝。流轉苦集。此三二性攝。妄執有
三。徧計性攝。此三雜染。依他起攝。實相。唯識清淨。
正行。皆圓成實攝。】
「三性六法相攝云何。」
【三性下。三攝六法。先問起。】
「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至)皆有妄執緣生理故。」
【彼六下。釋。於五蘊中計有實我實法。徧計所攝五
皆緣生。依他起攝。五蘊性空。圓成實攝無為同上
釋。亦通三性。】
「三性五事相攝云何。」
【三性下。四攝五事。先問起。名。相。分別。正智。如如。】
「諸聖教說相攝不定(至)四從緣生皆依他攝。」
【諸聖下。釋。初總標不定。謂或下。別引四處不定相。
先引一說。彼說下。出意。有漏心等。謂染依他。攝相
名分別。似所詮。謂所說之義。似能詮。謂種種語言。
無漏心等。謂淨依他。能所皆戲論相。離此總名正
智。四從下。總結。能變所變。能詮所詮。若染若淨。俱
從緣生皆依他攝。】
「或復有處說依他起(至)二無倒故圓成實攝。」
【或復下。次引二說。彼說下。出意。有漏心等相分名
相。餘見分。及能變體。名分別。徧計所執二取。情有
理無。假說為名。正智真如。無顛倒故。圓成實攝。】
「或有處說依他起性(至)隨情立為名相二事。」
【或有下。次引三說。彼說下。出意。有漏心品四分。總
名分別。所執能詮是名。所詮是相。】
「復有處說名屬依他起性(至)體實非有假立義名。」
【復有下。次引四說。彼說下。出意。有漏四分。由名勢
力成所徧計。故說為名。徧計所執有無等。隨名橫
計。假立義名。義即相上所計種種有無等也。所徧
計。屬依他。徧計所執。屬徧計。此即符合前解初一
頌。第二番解依他義同也。】
「諸聖教中所說五事(至)如瑜伽論廣說應知。」
【諸聖下。結判。如瑜下。指廣。論問曰。初自性五法幾
所攝。答。都非所攝。第二自性幾所攝。答。四所攝。第
三自性幾所攝。一所攝等。】
「又聖教中說有五相與此三性相攝云何。」
【又聖下。五攝五相。先問起。一所詮相。二能詮相。三
二相屬相。四執著相。五不執著相。】
「所詮能詮各具三性(至)無漏智等為自性故。」
【所詮下。釋。初句總標能詮所詮各屬三性。謂妄下。
別屬三性。妄計能所。徧計性攝。相即所詮。名及分
別即能詮。故云隨應。屬依他攝。真如。謂所詮。正智。
謂能詮。故云隨應。圓成實攝。後得下一句。釋智屬
能詮義。本智雖離能所。後得變似能詮故。二相屬
相。唯徧計性攝。次句釋成。被執著相。唯屬依他。徧
計心等所徧計故。次句釋成。不執著相。唯圓成實
攝。離執成智故。次句釋成。】
「又聖教中說四真實與此三性相攝云何。」
【又聖下。六攝四真實。先問起。】
「世間道理所成真實(至)後二真實唯屬第三。」
【世間下。釋。一世間所成真實。二道理所成真實。三
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
世間真實者。謂一切世間。於諸事中。由串習所得
共施設世俗性。謂地水火風。色香味觸等相。自昔
傳來名言決定。自他分別。共為真實。非邪思觀察
所取故。道理真實者。謂諸正智。隨觀察行者。依現
比聖教三量。極善思擇決定智所行所知事。以如
實因緣證成道理所建立故。煩惱障淨所行真實
者。謂一切聲聞獨覺。無漏方便智。無漏正智。無漏
後得智等。所行境界。所知障淨所行真實者。謂諸
佛菩薩。為入法無我。及巳入極清淨者。依一切法
離言說自性。無分別智所行境故。世間下。釋。初二
真實。依他起攝。相名分別三事攝故。後二真實。圓
成實攝。正智真如二事攝故。辯中下。引證。世間真
實。徧計性攝。共所執故。道理真實。通三性攝。於理
生執。徧計性攝。理隨染緣。依他起攝。無執清淨。圓
成實攝。後二真實。唯圓成攝。】
「三性四諦相攝云何。」
【三性下。七攝四諦。先問起。】
「四中一一皆具三性(至)無我所顯為自相故。」
【四中下。釋。先總標四諦一一具三性。且苦下。別釋。
先列苦諦下具四觀。無常。苦。空。無我。一一具三。無
常下。標無常中三。皆初句出相。次句釋成。下皆倣
此。無性者。謂徧計性空。常無自性故。起盡者。謂依
他隨緣起盡。生滅不住故。垢淨轉變者。謂實理隨
緣。凡位隨染。垢現淨隱。聖位隨淨。淨生垢滅。苦有
下。標苦中三。所取苦者。五蘊是苦。取是著義。依五
蘊起我法二執。故云所依。於五蘊執著。故云所取。
事相苦者。苦苦。壞苦。行苦。心緣苦境。苦境偪心。心
境合舉。故言苦苦。樂不常有。暫時而住。樂緣既謝。
即是壞苦。無常所侵。即是行苦。三苦皆隨緣生故。
和合苦者。八苦五苦等。眾苦和合。和合性空體不
真實。空有下。標空中三。無性者。無中妄執性非有
故。異性者。依他與妄執性相異故。自性者。體離妄
執。空所顯故。無我下。標無我中三。無相者。無我執
相故。異相者。隨緣施設。與妄執實我異故。自相者。
無我觀所顯之理為自相故。】
「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至)三未離繫集謂未離障真如。」
【集諦下。標集諦中三。習氣集者。徧計所執自性。即
所執我法等。執字。即能執之心。習氣。即能執所熏
種子。問。能執集心。此約現行。云何名習氣。答。執我
法所熏之習氣。依現行假立。故名自性執習氣集。
等起者。謂煩惱發業。由業增長煩惱互相為緣引
起故。未離繫者。謂在纏真如。】
「滅諦三者一自性滅(至)三本性滅謂真如故。」
【滅諦下。標滅諦中三。自性滅者。徧計自性。本不生
故。二取滅者。謂擇滅因緣。二取不生故。本性滅者。
謂真如體本寂滅故。】
「道諦三者一徧知道(至)然徧知道亦通後二。」
【道諦下。標道諦中三。徧知者。能知所執性空故。永
斷者。能斷染分依他故。作證者。能證實理故。徧知
通後二者。智能徧知依他及實理故。】
「七三三性如次配釋(至)或假或實如理應知。」
【七三下。結配三性。七三三者。謂苦有四三。集等各
三。合有七三。如次配釋者。皆初句徧計性。次句依
他起。後句圓成實。或假或實者。集唯實配。餘六假
配。】
「三解脫門所行境界與此三性相攝云何。」
【三解下。八攝三解脫。先問起。】
「理實皆通隨相各一(至)如次此三是彼境故。」
【理實下。釋。初句明一一門皆攝三性。隨相下。各別
分攝。空門。徧計攝。徧計性空故。無相門。依他攝。緣
生無相故。無願門。圓成實攝。證實理巳。無復願求
故。緣此下。明三門所行境界。緣此三門。復生三忍。
一本性無生忍者。得此空解脫門。了本性中無我
人壽命。畢竟不生。忍可於心故。二自然無生忍者。
得此無相解脫門。了知緣起如幻無相。非自然生。
忍可於心故。三惑苦無生忍者。得此無願解脫。三
界苦果。皆由煩惱願求。作有漏業。若無願求。苦無
因得。則惑苦無生。忍可於心故。】
「此三云何攝彼二諦(至)故皆攝在圓成實性。」
【此三下。九攝二諦。應知下。釋。初二句總標世俗具
三。勝義唯一。世俗下。釋成。假世俗者。諸法非實。但
有假名。隨名妄執故。行世俗者。三科隨緣。生滅轉
變故。顯了世俗者。如智了知。情忘理顯故。一義勝
義。此約理釋。義者。義理。謂真如。是最勝之義。依主
釋。二得勝義。此約果釋。得者。謂所證得。涅槃殊勝。
當體即義。此持業釋。三行勝義。此約因釋。正智為
行。殊勝聖道而為義故。此有財釋。此三勝義。皆圓
成攝。】
「如是三性何智所行(至)圓成實性唯聖智境。」
【如是下。十凡聖智攝。先問起。徧計下。釋。初句明徧
計。非二智所行。次句釋成。愚夫下。明徧計亦容二
智所行境。愚夫執有。聖者達無故。依他起性。通凡
聖所行。凡智任運緣。聖智了如幻。圓成唯聖境。】
「此三性中幾假幾實(至)不依他緣而施設故。」
【此三下。十一三性假實。先問起。徧計下。釋。初明徧
計假實。次標依他有假有實。聚集下。釋。聚集。即因
成假。賴緣成故。相續。即相續假。前引後隨故。分位。
即相待假。假他成立故。皆說為假。心心所法及色
皆從緣生。說為實有。若無下。伏問。緣生之法。體即
如幻。何言實耶。釋此如文。此依俗諦言實。圓成下。
明圓成唯實。次句釋成。不假他緣性本真實故。】
「此三為異為不異耶(至)妄執緣起真義別故。」
【此三下。十二三性一異。先問起。應說下。釋。初句總
明非異非不異。依他上妄執。成徧計。達依他性空。
即圓成實。三無別體。故非異。妄執。緣起。真義。別故。
故非不異。】
「如是三性義類無邊恐厭繁文略示綱要。」
【如是下。指廣結略。此中廣明三性通攝真俗一切
法者。前初問答中云。三性亦不離識。今三性既廣
攝一切法。以顯一切法皆不離識。識外無餘。唯識
義立。】
成唯識論自攷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