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論纂註
起信論纂註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
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
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
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
其念著。違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此總明妄習展轉資熏。生起染法不斷也。云何下。
徵釋妄習熏起染法不斷之義。蓋無明無體。起必
依真。故云依真如法有於無明。斯即不了真如法
一有無明也。以依真有染法因故。還即熏真。以熏
真故。則有妄心。斯由無明資熏真如。則不覺動念
起業識也。以有妄心下。謂由妄心資熏無明。則重
增不了。故不覺動念。轉成能見。而現妄境界。以有
境界下。謂由妄境資熏妄心。不了境界無實。故於
業識轉生事識。分別取著。造業受報。故經云。藏識
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是
則妄習展轉資熏。故令生起一切染法無斷絕也。】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念
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
二。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
薩生滅苦故。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
繫苦故。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根本熏
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
就分別事識義故。」
【此別明妄習資熏生起染法差別也。此妄境界下。
明妄境熏妄心。增長念取。蓋由妄境資熏妄心。以
熏習故。不了境界無實。則於妄心中。起諸事識分
別取著。故云增長念取熏習。念即智相相續相。取
即執取計名字相也。妄心熏習下。明妄心熏無明。
受二死苦。一者下。謂由業識資熏根本無明。不了
真如無念無相。則微細之念。及所執法相不亡。故
令三乘之人。受棃耶變易行苦。然據三乘。合通五
意資熏。今唯據本。但云業識。二者下。謂由增長分
別事識。資熏見愛無明。不了境界無實。則分別執
取不亡。而起惑造業。故令凡夫受業繫分段麤苦。
言增長分別事識者。謂此事識。依見愛煩惱增長
故也。無明熏習下。明無明熏真如。成五意意識。一
者下。謂由根本無明。不了真如法一。熏動真如。不
覺起念。成業等五識。伹今舉初略後。故云業識。二
者下。謂由見愛無明。不了境界無實。熏起真如。分
別取著。故成事識義。然此三重。即依總中。從後向
前以別明耳。言所起見愛者。謂見愛無明由根本
所起故也。】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
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
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巳性。
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
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
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
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此總明真如展轉資熏。生起淨法不斷也。云何下。
徵釋真如熏起淨法不斷之義。謂眾生無始不覺。
一念迴光。起厭求心。良由真如內熏無明。故令妄
心起成淨用。此即本熏也。以此妄心下牒上以明
新熏。即依厭求淨用。資熏真如耳。言自信巳性者。
謂知真本有。十信之信也。知心妄動等者。謂了自
心本自離念。有所動者。妄有非實。故云知心妄動。
亦復了知無前境界。有所見者。妄見非實。此即達
妄本空。十住之解也。修遠離法者。謂依解修行。即
三資糧所修之行也。蓋三賢位人。以知前境悉無
自性。從妄見有。如人目翳。見毛月等。如是知故。遂
修唯識觀。觀法唯識。而遠離前境也。故頌云。唯識
無境界。以無塵妄見。如人目有翳。見毛月等事。斯
則由前厭求淨用。資熏真如。增其勢力。故真如隨
淨緣。而重發起信解。修遠離法也。以如實下。牒上
以明真修。謂由地前修遠離法。故得如實而知無
前境界。此牒上也。言種種方便等者。即地上所修
之行。謂以知法性無慳貪等故。隨順修行檀波羅
蜜等。雖以種種方便廣修諸度。而無所取之相。能
取之念。故云不取不念。如是而修。至久遠劫。無明
則滅。以無明滅故。虗妄心境。及與六染。皆悉隨滅。
以妄染皆滅故。名得涅槃。成自然業。斯由稱性而
修。離能所相。久遠熏習之功力故。故得無明六染
皆亡。涅槃體用廓爾現前也。】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分別事識熏習。
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所能。以漸趣向
無上道故。二者意熏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
槃故。」
【此別明妄心熏習進趣之遲速也。妄心下。舉數徵
起。一者下。明事識熏真趣理之漸。謂凡夫二乘。不
達萬法唯心。則法執分別未亡。故依分別事識熏
真。雖以事識熏真。既不達唯心。則見有生死可厭。
涅槃可欣。故向大菩提疏而漸也。二者下。明五意
熏真趣理之速。謂三賢十聖。雖了達唯心。能如理
觀察。由未離意。故以妄意熏真。雖以妄意熏真。既
達唯心。則忘緣內照。稱順本性。故發心勇猛。以發
心勇猛故。向大涅槃親而速也。然不云五意。而但
言意熏習者。以三賢位人。進至初地。斷相續識。則
惟餘四意。乃至十地。惟餘一意。以地地不同。是故
不云五意。而伹言意熏習也。問。前以妄熏真。則流
轉生死。何此云依妄熏真。速趣涅槃耶。答。前以順
流染用熏。故流轉生死。此依返流淨用熏。故速證
涅槃也。】
「真如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自體相熏習。二
者用熏習。自體相熏習者。從無始世來。具無漏法。備
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此二義。恒常熏習。以有
力故。能令眾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巳身有真
如法。發心修行。」
【別明真如體用熏習。此先明自體相熏習也。真如
下。舉數徵列。言自體相熏習者。體謂能具法體。相
即所具無漏德相。及所作境界之相。但以體相。如
珠與光。不相捨離。故名其體為具無漏法。蓋以體
具無漏性功德故。此則以真如為體。功德為相也。
言備有不思議業者。即真如體備內熏作用也。於
業而言不思議者。謂真體無相。無明無性。無相似
無能熏之用。無性豈有受熏之能。然不妨真能熏
妄。妄受真熏。是則覺力冥熏。微妙叵測。故云不思
議業。即下所謂不思議熏也。言作境界之性者。即
真如作一切境界之性。故相不異性。以相不異性。
故能熏無明。此則以真如為體。境界為相。依此體
相。恒熏無明。故令眾生發起厭求。而生信行矣。】
「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眾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云
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
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答曰。真如本一。而有無量無
邊無明。從本巳來自性差別。厚薄不同故。過恒河沙
等上煩惱。依無明起差別。我見愛染煩惱。依無明起
差別。如是一切煩惱。依於無明所起。前後無量差別。
唯如來能知故。」
【設問答以明真熏平等。信解修證之不等也。問曰
下。約真如等熏以難別。謂若真如等熏者。一切眾
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則信解行證。不應有有無
大小邪正等無量不同。云何有信無信等無量不
同。又無量不同。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而勤修證
入。亦不應有前後差別。云何又有前後差別。然論
中所問。含此二義。但譯人文辭巧略。前則舉信而
略行證。又以無量前後差別句。列於中間。該通上
下。致使文義不暢。故註補足信解行證。而以無量
不同前後差別二義。上下分開。庶無文義壅隔之
弊而亦無四法闕略之失也。答曰下。約惑染不等
以通別。謂真如本一。而無始無明。有無量差別。厚
薄不同。故使信解行等。亦有無量不同。前後差別。
是則根利惑薄者。信解大。證入速。根鈍惑厚者反
此。故不能齊等也。過恒河沙下。明惑染差別之相。
唯佛能知。謂恒沙雖多。煩惱猶過其上。故云過恒
河沙等上。此即塵沙惑也。我見愛染煩惱。即見思
惑也。如是塵沙見思一切煩惱。依於無明所起。有
前後無量差別。此雖聖智難知。故唯佛能知也。】
「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辦。如木中火
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
處。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若不遇諸佛菩薩
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
處。若雖有外緣之力。而內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
能究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若因緣具足者。所謂自
有熏習之力。又為諸佛菩薩等慈悲願護。故能起厭
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則值
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此約因緣互闕以通前難也。又諸佛下。謂眾生為
欲成辦佛法。須具因緣。因緣互闕。卒難成辦。如木
雖具火之正因。不假鑽燧方便之緣。無能燒木。眾
生雖有正因熏習。若不遇佛及教法緣。亦無能斷
惑入道。縱使眾生有外緣之力。而內淨法無熏習
力者。雖得發心。亦不能究竟進修趣證。故致信解
修證。有無量不同。前後差別也。若自有內因熏習
之力。又有佛聖悲願冥護之緣。自然能起厭苦之
心。信脫苦法。而修習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復值
諸佛開示教誨。得大利益。心生法喜。故能進趣向
涅槃道。】
「用熏習者。即是眾生外緣之力。如是外緣有無量義。
略說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差別緣。二者平等緣。差別
緣者。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
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
使。或為知友。或為冤家。或起四攝。乃至一切所作無
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
見若聞得利益故。此緣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近緣。
速得度故。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是近遠二緣。分別
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行緣。二者受道緣。」
【此依用總標二緣。先明差別緣也。用熏習下。牒指
用熏習義。如是下。舉廣標略。云何下。徵列二相。差
別下。明差別義。謂眾生依於外緣發心求道。乃至
成佛。於其中間。若見其身。若念其德。有無量不同。
故云差別緣也。所言差別者。謂佛菩薩觀諸眾生
入道之緣。各各不同。隨所應化而為現身。或尊或
卑。或順或逆。或起四攝。以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
靡不備現。故云差別。然於差別中。無非皆以無作
悲智。熏習眾生。故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而
得利益。然於佛菩薩。本無心無為。是以居尊而不
高。處卑而不下。為順而非愛。在逆而非冤。故知差
別在機。而不在應也。此緣下。上明能化作用差別。
此明能化久近差別。蓋所化眾生。善根成熟者。速
疾得度。此則能化與眾生作近緣。未成熟者。久遠
得度。此則能化與眾生作遠緣。又於近遠中。若未
行者。令增長修行。未受道者。令證道果。然則久近
等緣。亦隨機之差別。而於能化亦無差別也。】
「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眾生。自然
熏習。常恒不捨。以同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
所謂眾生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此牒釋平等緣也。言平等緣者。謂諸佛菩薩。皆願
度脫一切眾生。故以同體悲智。恒熏不捨。以不捨
故。隨諸眾生於自心中所應見聞。而現作用。所謂
下。正釋平等緣義。蓋前以所化眾生。散心不同。故
見能化之人。亦作用各別。此以所化依於三昧。則
見能化亦無差別。故隨眾生於自心中平等見佛。
是知差別平等。咸在於機。而不在應也。】
「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未相應。
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
故而能修行。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
業修行。與用相應故。二者巳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
分別心。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
真如。滅無明故。」
【此依二力以明體用相應未相應也。初三句。舉數
總徵。一者下。明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及三賢菩薩
以妄識熏真。而依信力修行。故與真如體用未相
應也。蓋妄識分別。信未證真。故未得與無分別體
相應。又妄識有作。信未無為。則未得無功用道。自
在修行。故與真如智用未相應也。二者下。明巳相
應。謂法身菩薩得與真如體用相應者。以唯依法
力任運進修。是故得與真如體用相應也。蓋真智
無別。故云法力。真行無為。故云自然。以此智行熏
習真如。故得滅無明惑。而與諸佛體用相應。是則
初地至七地。與真體相應。八地之後。與智用相應。
又凡小地前。識彊智劣。法身大士。智彊識劣。故有
相應未相應之別。非謂地前唯識。地上唯智也。】
「復次染法從無始巳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
斷。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於未來。此義云何。以真如
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
斷。」
【此明染淨斷不斷義也。復次下。明染法無始有終。
蓋無明染法。無始熏真。相續不斷。從信解行。乃至
得佛。則永斷也。言得佛後則有斷者。謂無明斷時。
即得佛故。一斷永斷。故云後則有斷。非謂得佛後
方始斷。淨法下。明淨法無始無終。蓋淨法體用。從
無始來。恒常熏習。而盡於未來。亦無有間斷。此義
下。徵起斷不斷義。謂此染法有斷。淨法不斷之義
云何。以真下釋也。謂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
滅。故無明至得佛後則永斷。妄心既滅。則體顯用
現。盡未來際。恒熏眾生。故無有斷也。】
「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
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從本巳來。
自性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
徧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
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恒
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
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此明真如體相。以釋立義分中能示摩訶衍自體
相也。蓋真如之體。聖凡平等。聖悟不增。凡迷不減。
推之於前無始。故非前際生。鞠之於後無終。故非
後際滅。以無增減生滅。故云畢竟常恒。此明真如
體也。從本下。明真如德相。謂真如自體。本離無明
妄見。及倒想惑染故。故云有大智慧光明義等。以
窮三際而無改。在眾苦而不干。處聖凡而莫拘。歷
九相而非染。故云有常樂我淨義。又無惑之熱惱。
無業之遷變。無報之繫縛。故云有清涼不變自在
義。如上所具稱性功德。量過恒沙。難以悉舉。故云
具足如是等也。以恒沙德相。不異真體。故云不離。
無始相續。故云不斷。體相無二。故云不異。即一性
而多相。全多相而一性。不可以一多定量而思議。
故云不思議。是佛所證。故云佛法。又一切德相。是
無上法。故云佛法。故前文云。無上法不空。與法界
相隨。乃至下。依淨德滿足之義結名。以彰體相不
離也。謂一切功德。既自性滿足。無有所少。則於自
體能含藏無量性德。亦能為無量性德所依。故名
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然此中正明自性本具無
量功德。下依業識生滅之相。翻染成淨。乃就修生
以明德相差別也。】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說體有
如是種種功德。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
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
別相。是故無二。」
【設問答以明德相差別即無差別也。問曰下。指上
真如門體絕相義。以難德相差別。答曰下。明德相
差別即無差別。以通其難。蓋真如離相。不礙具相。
德相有相。不妨無相。以無相故。故等同一味。唯一
真如。此義下。徵起上義。謂此差即無差之義云何。
以無下。釋成上義。蓋以德相無相。則離能所分別
之相。是故無二。唯一真如。故前云。離念境界。唯證
相應也。】
「復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此云何示。
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
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
故。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徧照法
界義故。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非常非樂非
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
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
德相義示現。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
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
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此依生滅染相差別。以彰真如淨德差別也。初二
句。徵問差別所起之由。次二句。示差別所依之本。
蓋真如無相。以不覺念動。現諸染相。對妄染故。心
性不動。則起諸淨功德之相。是則悟因迷有。淨待
染成。故明差別德相。而依業識生滅相示也。謂依
業識生滅相示。云何示耶。以一切下釋也。然將依
動念染相。以彰淨德。先明無念無相。故云諸法唯
心。實無於念。以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對
此義故。心性不起。離於妄見。則無無明。故有大智
慧光明義也。以動心起見。有所不見。心性離見。則
無所不見。故有徧照法界義也。若心有動下。依業
識總示。謂動心知法。即是妄想。故非真識知。動即
有染。故無有自性。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相。
對此相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之
相示現。是故一切淨功德相。皆依業識生滅染相
而顯示也。若心有起下。對有念不足。明離念滿足
之義結名。謂若動心未息。更見心外有法可念者。
則染相未盡。故於淨德則有所少。此明心法未亡。
淨德不足也。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不
見心外有法而可念求。則染相淨盡。是故滿足。此
明能所兩亡。淨德滿足也。以滿足故。則於自體能
含藏依止無重功德。故名法身如來之藏。】
「復次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
修諸波羅蜜。攝化眾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
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以取一切眾生如巳身故。
而亦不取眾生相。此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
與巳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
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
與真如等徧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謂
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
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
【此明真如用大。以釋立義分中能示摩訶衍用也。
初一句牒章。所謂下。先明大用之因。即悲智願行
等。以有如是下。明以智破惑。證體起用而無用相。
何以故下。徵釋無用所以。結大用名。蓋如來因地
發心。務以利生為本。故與樂拔苦。施之以慈悲。攝
受教化。行之以大行。長時度脫。堅之以大願。能如
是化度。久而弗倦者。以取一切眾生如巳身故也。
雖然。而亦不取度眾生相。此以何義而不取相。以
知眾生與巳。真如平等。無別異故。斯則於相而離
相。即資之以大智也。既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
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用。與真如等徧一
切處。然用雖與體同徧。亦無用相可得。何以故。謂
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離於世諦施作。但隨眾
生見聞獲益故。是則即用無用。故說為大用也。】
「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
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
色分齊。不能盡知故。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
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身有無
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
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
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諸波
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
樂相。故說為報。」
【上明因顯果總彰大用。此依果明因別明二用也。
初二句。舉數總徵。一者下。別明二相。謂如來無緣
妙用。若明鏡懸於高臺。眾生所見不同。如影像隨
人妍醜。是以凡小不了唯心。分別未亡。則依事識
見佛。故見如來應化之相。名為應身。以不知佛從
自巳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則見如來所現之色而
有分齊。以見色有分齊故。不能盡知無分齊色也。
菩薩了達唯心。情亡分別。則依業識見佛。名為報
身。既達唯心。則知相唯心現。故見依正報體。身色
相好。眾寶莊嚴。一一廣多無量。一一稱性無量。此
即隨機示現依正報相。無邊無盡無有分齊也。非
唯依正用相周徧。隨機所應。亦常能住持。不毀不
失。是則機有大小。識有麤細。見有優劣。故致用有
報應。亦猶天地之無私。由萬物之自私耳。如是下
牒明報用之因結名。謂如上功德報相。皆由無漏
因行。及本覺不思議熏所成。以具無量樂相。故說
為報也。】
「又為凡夫所見者。是其麤色。隨於六道。各見不同。種
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
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
事。無來無去。離於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
薩猶自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淨心。所見微妙。
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若離業識。則無
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此重明報應之用不同。亦顯法身離於用相也。又
為下。明應用不同。蓋前明應用。雖通凡小。由所見
差別不分。故此重明。以分凡聖。謂二乘所見之相。
乃勝應身。凡夫隨類名見。乃劣應身。佛身雖同。而
所見各別。以其非受樂相。故說為應也。復次下。明
報用不同。蓋前明報用。雖通三賢十聖。亦所見差
別不分。故此重明。以分優劣。謂三賢菩薩。雖信解
真如法故。知彼依正莊嚴之相。悉唯心現。無來無
去。亦無分齊。然猶未離法執分別。未入法身。故於
如來報用。但能少分而見。若離法執分別。得淨心
地。則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十地。所見報用。最
極微妙。更無過者。故云見之究竟。非以無見無相
為究竟也。若離下。明法身離相。謂前依業識。故見
用相。優劣天殊。此離業識。則無見相。故唯一法身。
更無色相可相見也。】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答曰。
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身謂從本巳來。色心
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
色故。說名法身徧一切處。」
【設問答以明離相不礙現相也。問曰下。牒上以問。
謂法身既離色相。云何能現報化色相耶。答曰下。
就體以答。蓋以法身是報化色相之體。隨機大小。
即無相處見報化相。故云能現於色。乃機自現耳。
所謂下。約色心不二。釋成上義。謂色即智故。相即
無相。說名智身。智即色故。無相即相。說名法身徧
一切處。是則智身無相。不礙隨機現相。色身有相。
不妨法身無相。則知智身色身。二而不二。以不二
故。隨機所見。能現色相也。】
「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
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
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此就隨機示現依正莊嚴。徧融無礙。以結真如大
用也。初二句。總明隨機現相。隨心下。別明隨機現
相。言所現之色無有分齊者。謂依前法身之所現
故。無有分齊也。言隨心能示等者。謂法身離相。隨
眾生心現報化相。故云隨心能示。則知應本無心。
隨機示現也。十方世界等。即隨機所現依正莊嚴
之相。雖各各差別。以稱同法性。故皆無分齊。以無
分齊故。則此依正莊嚴之相。各各充徧法界而不
相妨。是則一多互徧。小大相融。此是真如自在之
用。必非眾生心識分別能知。故前云不思議業相
也。】
「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所謂推求五陰。色
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十方求之
終不可得。如人迷故。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
無明迷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
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此令觀生滅之本。以入真如也。上巳別明二門。此
復令觀生滅以入真如者。蓋謂若不別明二門。則
無以開物信解。若不觀察生滅。則無以悟入真如。
前解後證。法爾如斯。論主巧示。妙於茲矣。然此一
文。具標釋結。復次下標。所謂下釋。若能下結。於釋
文中。有法喻合。所謂下法說。如人下喻明。眾生下
合顯。所謂推求五陰等畢竟無念者。令於生滅法
中以推其本也。蓋五陰色心境界。即生滅法也。念
即生滅本也。然此令推生滅之本者。乃聖人拔本
塞源意耳。何者。謂一切諸法。由念而生。念若不生。
諸法自泯。故前文云。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
相。豈非拔本塞源之意哉。以心下。釋無念所以。何
以推求五陰等畢竟無念耶。以心無形相。十方求
之終不可得。故於諸法推求。而畢竟無念也。如人
下。引喻合。兩文雖正顯無念。意含推求。且如迷方
者。謂東為西。而方不轉故。則於東求西。西不可得。
喻迷心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故於諸法求念。而
畢竟無念也。若能下。謂未觀察者。與真違背。未離
念者。不知無念。是以推求觀察。即得隨順。故前云。
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也。至於念息
塵亡。於淨心中了無念相。是以知心無念。入真如
矣。故前云若離於念名為得入。然則知心無念。唯
離念者方知。非餘所知也。】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
執。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
見。」
【此依我見總標二執也。初一句。牒前標章。一切下。
明邪執本。蓋以邪執由於邪見。而邪見復由於我。
故云一切邪執皆依我見。然執見既依我有。若離
於我。則無邪執矣。是我下。總標二見。言人我見者。
謂五蘊和合。假名為人。我者主宰義。以不達五蘊
之中無實主宰。則於蘊中執有實我。而復依之妄
起邪見。名人我見。此約初學凡夫未亡人我者言
之。不就所執而論也。言法我見者。法謂五蘊等法。
以不達此無實主宰。即執諸法以為實有。而復依
之起於法見。故名法我見也。】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云何為五。一者聞脩
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虗空。以不知為破
著故。即謂虗空是如來性。云何對治。明虗空相。是其
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以
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色者。則無虗空
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
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徧。此謂如來廣大
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虗空相故。」
【此破執空為性之見也。人我下。牒數徵起。一者下。
明起執緣。謂契經說法身寂寞如虗空者。為不知
法身寂然無相。見佛身色是實有者。故云爾也。而
聞者不達譬喻是破執之說。即執虗空是如來性。
云何下。明空相虗妄。謂虗空之相。因色妄有。本無
自體。亦非真實。故云是其妄法。體無不實。此即總
明空相虗妄。下即展轉釋成虗妄。對破邪執。顯如
來性。何以虗空是妄。體無不實耶。以對下釋也。蓋
以虗空對色而有。則是妄無體。是心緣相。故非真
實。何以對色而有。體無不實耶。以一下釋也。良以
色無自性。本來是心。空既對色而有。色本不有。空
豈可得乎。故云若無色者。則無虗空之相。是知對
色有者。則體無不實也。何以色空俱不可得耶。所
謂下釋也。謂一切境界。唯心妄動故有。不動則無。
故不可得。妄境既無。唯一真心無所不徧。此即如
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豈同虗空無知之相者哉。
則執空為性之見破矣。】
「二者聞脩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
如之法。亦畢竟空。本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為破
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對治。明真
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聞脩多
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以不
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云何對治。
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
【此破性空相有之見也。二者下。明起執緣。謂契經
說世出世間一切諸法。乃至真如涅槃本來自空
離一切相者。為不知所說假名言相非真。執假為
實者。故云爾也。而聞者不達此破執之語。即執真
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對治。謂真如涅槃等
假名言相雖空。真如自體及本具性德不空。豈可
謂假相空。而真實之性亦空耶。則執性是空之計
墮矣。三者下。明起執緣。謂聞契經說如來之藏無
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如來所說差
別。即無差別故。即執藏性之中。具有色心差別之
相。云何對治。謂此所說一切功德之法。依真如生
滅二義說之。皆無差別。何者。若依真如義說。則一
切法皆真如也。故上文云。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
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若因生滅義說。
則依業識差別相示。然雖對妄說有差別。而其德
相無相。故亦無有別。既依二義說之。俱無差別。詎
可謂藏性之中。而有色心差別之相也哉。則執有
色心差別之情亡矣。】
「四者聞脩多羅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
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
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云何對治。以如來藏。從本
巳來。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不異真如
義故。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
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
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無有是處。」
【此破執性有染之見也。四者下。明起執緣。謂聞契
經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依性而有。不離真如。以
不解如來所說。真無自性。隨緣成妄。妄無自性。全
體即真故。即執藏性之中。具有世間生死一切染
法。云何對治。謂如來藏中。唯有恒沙功德。以順性
故。不離真如。而恒沙煩惱生死染法。依無明起。唯
是妄有。性自本無。以違性故。從無始來未嘗與如
來藏相應。豈性中而有一切生死染法耶。若藏性
中有妄法者。則妄有自性。既有自性。而使證理契
會永息妄者。則無是處也。如是則執性有染之見
謝矣。】
「五者聞脩多羅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
得涅槃。以不解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復謂如來
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云何對治。以如來藏
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三界外更有眾
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
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無後際故。」
【此破始終生滅之見也。五者下。明起執緣。謂聞契
經說。生死涅槃。皆依性有。以不解如來所說。性與
生死二俱無始。涅槃與性二俱無終故。即執眾生
有始。以見始故。復執如來涅槃有盡。還作眾生。斯
由聞依真有妄之義。便謂真先妄後。故起始終之
見也。云何對治。謂生死既依如來藏有。而如來藏
無有前際。則無明生死。亦無有始矣。說三界外有
眾生始起者。乃外道大有經說也。豈如來正教而
有此說乎。又涅槃亦依如來藏有。而如來藏無有
後際。則如來涅槃。亦無後際矣。豈如來所得涅槃
有其終盡。而還作眾生者哉。故前云。非前際生。非
後際滅。如是則始終之見息矣。】
「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為說人無我。以說
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
何對治。以五陰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
【此破二乘法執之見也。法我見下。明起執緣。謂如
來依鈍根二乘。伹為分別蘊中無我。令證人空。未
明法空。則說不究竟。故二乘人見五陰生滅之法
為實。是以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對治。謂五陰
諸法。本自不生。今亦無滅。若是。則眾生本來常住。
入於涅槃。而諸法本來常自寂滅。亦何得厭有著
空。而怖畏生死。妄取涅槃耶。斯則二乘法執之見
離矣。】
「復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
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巳來。非色非心。非智非
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
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離念
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明絕待離言。假言引入之旨也。言究竟離妄執者。
謂前則隨病設藥。對空說有。對有說空等。雖能離
執。尚未究竟。今則空有雙亡。藥病齊遣。絕待離言。
故得究竟離於妄執也。當知下。謂染不自立。對淨
以立。則染無自相可說。淨不自立。待染而立。則淨
亦無自相可說。以是染淨皆無自相可說故。則一
切法亦皆相待而立。本非色心有無等故。畢竟不
可說也。蓋謂諸法。若有染淨色心等自相。可以言
說。既皆無自相。則言說無所施矣。所謂口欲談而
辭喪。心將緣而慮亡。故前文云。一切諸法從本巳
來。離名字相。離言說相。又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
以言宣也。或謂法既絕待離言。無相可說。何如來
廣演言教耶。而有言說者。乃如來方便引導之意。
故經云。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則其言說之旨
趣者。欲人即言亡言。即念離念。以歸真如也。何以
離念得歸真如耶。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
智。故須離念。得歸真如也。】
「分別發趣道相者。謂一切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薩
發心修行趣向義故。略說發心有三種。云何為三。一
者信成就發心。二者解行發心。三者證發心。信成就
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所
謂依不定聚眾生。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
十善。厭生死苦。欲求無上菩提。得值諸佛親承供養。
修行信心。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
心。或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
緣故能自發心。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
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
【此總標發心三相。先明信成就發心也。言分別發
趣道相者。謂道即諸佛所證菩提涅槃。發趣即菩
薩發心修行趣向。蓋前雖顯正治邪。若不明發心
趣向。則有解無行。如有目無足。豈到前所。故今分
別發心修行趣向佛道之相。令其依解修行。到如
來地。此即明立義分中之乘義也。略說下。總標發
心三相。信成就下。牒問能修之人。所修之行。及信
成發心。所謂下。答釋上義。明發心因緣。謂依信位
不定聚人。有內外熏習。及前世善根之力。故信善
惡苦樂。影響無差。由是發起十善。厭生死苦。求無
上覺。兼得值佛。親承供養。如是信心修行。經一萬
劫。而信心成就。上皆發心之因。以信心成就故。諸
佛菩薩教令發心。此依佛教之緣以發心也。或見
眾生之苦。欲以大悲而救濟故。能自發心。此依眾
生苦緣以發心也。或因正法將滅。欲護四法久住
世故。而能自發心。此依正法滅緣發心。是皆發心
之緣。然於三緣中。隨當一緣。即得發心。故云或也。
言護法者。所謂擊大法鼓。修大法行。求大菩提。令
四法常住。名為護法。如是下。牒上發心。結成不退。
謂經萬劫而信心成就得發心者。是由毛心不定。
以入正定聚矣。既入正定聚中。則具成佛正因。而
住不退位。故云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
應也。】
「若有眾生善根微少。久遠巳來煩惱深厚。雖值於佛
亦得供養。然起人天種子。或起二乘種子。設有求大
乘者。根則不定。若進若退。或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
劫。於中遇緣。亦有發心。所謂見佛色相而發其心。或
因供養眾僧而發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發心。或
學他發心。如是等發心。悉皆不定。遇惡因緣。或便退
失。墮二乘地。」
【上依勝機因緣俱勝發心不退。此明劣機因緣皆
劣發心不定也。若有下。明發心因劣。言善根微少。
此是德薄。煩惱深厚。即是垢重。如是之人。雖值於
佛。亦得供養。或求人天果報。或圖息妄趣空。設有
求大乘者。以德薄垢重故。若進若退。心不決定。或
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而於中遇緣。亦有發心。
依何緣發。所謂下。明發心緣劣。或以色見佛。或住
相供僧。或隨劣教。或學他迹。如是等發心。以不達
唯識。自無深心故。悉皆不定。何以不定。謂遇惡因
緣。或便退失初心。而墮二乘地故。悉皆不定也。惡
緣多種。難以定述。】
「復次信成就發心者。發何等心。略說三種。云何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
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上明能發因緣。此明所發之心也。復次下。牒問所
發之心。略說下。答釋所發之心。言直心者。不偏之
謂也。謂正念真如。不偏空有生死涅槃諸對待相
故斯即二行之本。若達此本。則修無所修。度無所
度。是為法界之行。無漏之因。故於三心。先明直心
也。言深心者。謂希欲不廣。是淺非深。以樂修習一
切諸善行故。名為深心。又以所修一一稱性。離能
所相。亦名深心。此即自利行本也。言大悲心者。謂
度心不普。是小非大。以欲救拔一切眾生苦故。名
為大悲。又以悲心化無所化。稱性無緣。亦名大悲。
此即利他行本。是知信成就人。住如來種。入正定
聚。故能發此三種心也。】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復
假求學諸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
有鑛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
無得淨。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
惱垢染。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
淨以垢無量徧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若
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設問答以明理一惑異。須修眾善也。問曰。上說體
相既皆無異。唯以直心正念真如足矣。何假廣修
諸行耶。斯則理一何須眾善問。答曰下。明惑異須
修眾善答。先以喻明。次以法顯。謂寶雖淨而垢染。
若念寶不以方便磨治。終無得淨。以況性雖淨而
惑染。唯念性不以方便熏修。亦無得淨。蓋以垢徧
一切。須修眾善以為對治。如慳以施治。亂以定治
等。能修諸善。對破諸垢。自然歸順真如。是猶寶離
垢穢。而得顯寶體也。】
「略說方便有四種。云何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謂觀
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
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
住涅槃。以隨順法性無住故。」
【此依直心修無住方便也。言行根本方便者。謂觀
法無生。離於妄見。依大智故。能斷煩惱。超出三界。
而不住生死。此自利行也。觀法緣合。業果不失。依
大悲故。修諸福德。攝化眾生。而不住涅槃。此利他
行也。正觀空時。萬行沸騰。正涉有時。一道清淨。是
則悲智雙運。二利齊修。恒居生死。常處涅槃。一無
所住。故名無住。為二行根本。故云行根本方便也。
以隨下。謂性本無住。由隨順法性。修無住行。故云
以隨順法性無住也。】
「二者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
長。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三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
謂勤供養禮拜三寶。讚歎隨喜。勸請諸佛。以愛敬三
寶淳厚心故。信得增長。乃能志求無上之道。又因佛
法僧力所護故。能銷業障。善根不退。以隨順法性離
癡障故。」
【此依深心修止作方便也。言能止方便者。謂未作
之惡。慚愧能止。巳作之惡。悔過不增。故云慚愧悔
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長。以隨下。謂性本離過。
故隨順法性。修行方便。而遠離諸過也。三者下。謂
未作之善。令其發起。巳作之善。俾令增長。故云發
起善根增長方便。何等善根。謂勤供養禮拜三寶
等。以愛敬淳厚心故。信得增長。故能志求無上之
道。非唯增信志道。又因三寶力護。得銷業障。而善
根不退。以隨下。謂性本離障。故隨順法性。修行方
便。而遠離癡障。即是禮拜離我慢障。讚歎離謗毀
障。隨喜離嫉妬障等。】
「四者大願平等方便。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
眾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以隨順法性無
斷絕故。法性廣大徧一切眾生。平等無二。不念彼此。
究竟寂滅故。」
【此依悲心修大願方便也。言大願平等方便者。謂
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眾生。使無有餘。此即大
願方便。亦即長時廣大心也。皆令究竟無餘涅槃。
此即平等方便。亦即第一心也。以隨下。謂法性本
無斷絕。以隨順法性故。發願盡於未來。化度眾生
而不斷絕。此即長時心也。法性廣大徧於一切。以
隨順法性故。發願化度一切。使無有餘。此即廣大
心也。法性平等無二。無有彼此。究竟寂滅。以隨順
法性故。發願化度一切。皆令究竟無餘涅槃。此即
第一心也。以法性如是。故發願度生之心。隨順法
性。亦如是矣。】
「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身。以見法身故。隨
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
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然是菩薩未
名法身。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能決斷。隨
其所生與微苦相應。亦非業繫。以有大願自在力故。」
【明菩薩示生脩短自在也。菩薩發是下。呈上發願。
起下示生。謂菩薩隨順法性發大願巳。而得少分
見法身者。以知眾生與巳。真如平等。無有別異故
也。由見法身故。隨其願力。能示從天入胎等八種
之相。而利益眾生。然是初住菩薩。故未名法身。以
其下。釋未名法身所以。蓋初住留惑潤生。則其過
去之業。未曾決斷。隨其示生。尚與變易微苦相應。
故非法身。然非眾生業繫麤苦。以有下。釋非業繫
所以。蓋菩薩隨願示生。脩短自在。不同眾生為業
所繫。而不得自在。是則雖非法身菩薩。亦非眾生
業繫也。】
「如脩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但為初
學菩薩。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又是
菩薩一發心後。遠離怯弱。畢竟不畏墮二乘地。若聞
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勤苦難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
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巳來。自涅槃故。」
【先引權說。次顯實德也。蓋發心菩薩。既入初住。畢
竟不退。而契經中。或說入住有退墮惡趣者。但為
警進初心懈怠之人。令彼恐怖發大勇猛耳。豈住
位之後。而實有所退墮者哉。又發心菩薩。既見法
身。了法平等。則一切障礙。即究竟覺。乃至菩薩外
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豈怯弱畏墮二乘之地者
乎。若聞佛道長遠。久受勤苦。乃得涅槃。亦不怯弱。
何以故。以信知一切。本來涅槃。故不怯弱也。】
「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以是菩薩。從初正信巳來。於
第一阿僧祇劫將欲滿故。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
修離相。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
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波羅蜜。以
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以知
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毗棃耶波羅蜜。
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蜜。以知
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
【此明解行發心也。初二句。牒名顯勝。謂前則信滿
入住。此則行滿入向。故知轉勝。以是下。釋解行轉
勝所以。謂以菩薩從初正信。至十迴向。位鄰初地。
則於第一無數劫將欲滿故。斯則勝前一萬劫也。
由從初住隨順法性。修習四種方便故。故得於真
如法中。深解現前。斯則勝前信業果報也。由深解
現前。所修諸度一一離相。故云所修離相。斯則勝
前修行十善也。此二句。是總明解行。以知下。別示
其相。謂知法性體無慳貪等者解也。隨順修行檀
波羅蜜等者行也。蓋以性離諸染。順性修之。離能
所相。故一一行。皆到彼岸。名為解行發心。所言發
心者。前信滿入住。發直等三心。此由十住以至迴
向。發解行心。下由初地以至十地。發真等三心也。】
「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
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
真如智。名為法身。」
【此明證發心也。證發心下。牒釋依位所證之理。或
謂真如無相。依何義故而說為境界耶。以依轉識
說為境界。而正證者。惟真如智。名為法身。無有境
界也。言依轉識說為境界者。謂正證之時。唯真如
智獨存。無能所分別之相。若後得智。以能見心。反
緣所證。以有此能緣心故。便有真如影像當情。為
所緣境界。像雖不實。還似真如。祇據此義。說後得
智中。依於轉識名境界也。如人飲水。正飲之時。不
能說其冷暖。飲水之後。方得說之。說時雖不得水
體。其如所說之水。還似所飲之水。即所謂變相觀
空惟後得也。】
「是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請
轉法輪。唯為開導利益眾生。不依文字。或示超地速
成正覺。以為怯弱眾生故。或說我於無量阿僧祇劫
當成佛道。以為懈慢眾生故。能示如是無數方便。不
可思議。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
有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伹隨
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故示所行亦有
差別。」
【明法身菩薩權實之德也。是菩薩下。明為眾請法
德。謂菩薩於一念頃。能徧帝網剎中。而充滿無餘。
供佛請法。其請法意。唯為開導利益眾生。非求聽
受美妙言辭也。或示下。明延促無礙德。謂菩薩或
延中示促。以為怯弱欲退眾生。或促中示延。以為
懈慢不進眾生。非惟只示延促方便。以權智廣大
故。能示如是無數方便。不可思議。蓋以隨機方便。
意趣難知。以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故不可思議
也。然權示雖有無數差別。實則因行所證。及與時
劫。皆悉同等。無有超過之法。何以無超過法耶。以
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或謂一切菩薩既
皆經三無數劫。何故所行亦有差別耶。但隨下釋
也。是知據實無別。權示則有無量差別矣。】
「又是菩薩發心相者。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為三。
一者真心。無分別故。二者方便心。自然徧行利益眾
生故。三者業識心。微細起滅故。又是菩薩功德成滿。
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謂以一念相應
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
十方。利益眾生。」
【先明發心三相。次明究竟德用也。言微細之相者。
謂此三相非下位能知。故云微細。即所謂難知微
細也。一者下。謂真無分別智。能證真如。即自利德。
二者下。謂方便有分別智。能觀根逗教。稱機與益。
即利他德。雖能悲智雙運。二利齊修。既業識未亡。
尚有微細生滅。故云業識心微細起滅也。又是下。
明菩薩寄位斷惑。證智起用。謂十地菩薩悲智功
圓。故於色究竟處。示現世間最高大身。以究竟始
覺智。斷最後無明。成一切種智也。以種智圓滿故。
自然而起不思議用。周徧十方利益眾生。蓋以第
十地菩薩。寄位升進。正當此天。故於是中現高大
身。而成等正覺也。】
「問曰。虗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
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不可分
齊。難知難解。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
種智。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離於想念。以眾生妄
見境界。故心有分齊。以妄起想念。不稱法性。故不能
了。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徧。心真實故。即是諸
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
諸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
切種智。」
【設問答以顯離念得名種智也。問曰下。謂虗空世
界。眾生心行。各各無邊。無有分齊。縱有心想。尚難
知解。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
耶。斯則無念何名種智問。答曰下。明離念得名種
智答。謂法本一心。離於想念。以眾生動心未息。妄
見境界。則心有分齊。以妄起想念。不稱法性。故不
能了。而如來動心既息。離於見相。則心無不徧。以
無想念。得心真實。則稱合法性。以性照法。有大智
用。自然了知一切心行。而以無量方便。隨諸眾生
所應得解。開示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也。】
「又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
一切眾生。若見其身。若覩神變。若聞其說。無不得利。
云何世間多不能見。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徧一
切處。無有作意。故說自然。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
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
法身不現故。」
【設問答以明用唯心現也。問。若諸佛有自然業用。
充徧一切處者。則聞言覩相。無不獲益。云何世間
而多不見耶。答。如來法身妙用。等徧一切。無有作
意。故說自然。伹依眾生心現。眾生心下。約法喻顯。
鏡喻機心。像喻業用。謂鏡若有垢。色像不現。以況
眾生心若有垢。用則不現。是則眾生不見法身妙
用。當責於心。勿責於佛也。然上文為善根成熟信
滿入住之機。分別發趣道相矣。自下為善根微少
修信未滿之機。重說修行信心。使其信滿入住。還
依發趣道相。以登正覺也。】
「巳說解釋分。次說修行信心分。是中依未入正定聚
眾生。故說修行信心。何等信心。云何修行。略說信心
有四種。云何為四。一者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
根。願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
波羅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
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云
何為五。一者施門。二者戒門。三者忍門。四者進門。五
者止觀門。」
【此依前劣機以明信行也。初二句。結前生後。是中
下。明起說緣。謂此中正為修信未滿。發心不定之
機。而說四信五行。故云依未入正定聚眾生。說修
行信心也。何等下。問信行相。略說下。先明四信。言
信根本者。謂真如是萬法之根。二行之本。若信樂
正念真如。則不住空有能所一切諸對待相。故於
四信。先令信根本也。二令信佛有無量功德。當常
樂念供養恭敬。求一切智。此信報佛。三令信法有
大利益。常當樂念修行諸度。此信教行二法。四令
信僧能行二利。應常親近求如實行。此信大菩薩
僧。是知四信。非令空信。故一一皆云樂念求學修
行也。言修行五門能成此信者。謂信而不行。是空
信矣。有信無行。信亦不堅。不堅之信。遇緣便退。故
令修五行。以成四信也。云何下。徵列五門。】
「云何修行施門。若見一切來求索者。所有財物。隨力
施與。以自捨慳貪令彼歡喜。若見厄難。恐怖危逼。隨
巳堪任。施與無畏。若有眾生來求法者。隨巳能解。方
便為說。不應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迴向菩
提故。云何修行戒門。所謂不殺不盜不淫。不兩舌不
惡口不妄言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諂曲瞋恚邪見。
若出家者。為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憒閙。常處寂靜。
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慙媿
改悔。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戒。當護譏嫌。不令眾生
妄起過罪故。」
【此徵釋施戒之相也。先徵釋施相。施有三種。初令
修資生施。若見下。令行無畏施。若有下。令行法施。
云何下。徵釋戒相。謂不殺不盜等斷三業之惡。即
令修攝律儀戒。若出家下。教離憒處靜。修少欲知
足抖擻等行。而折伏煩惱。即令修攝善法戒。乃至
下。明護戒相。即令修攝眾生戒。蓋以自護戒相。亦
護眾生。不令譏嫌。妄起過罪。故名攝眾生戒也。】
「云何修行忍門。所謂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亦當
忍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故。云何修行進門。所
謂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彊。遠離怯弱。當念過
去久遠巳來。虗受一切身心大苦。無有利益。是故應
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速離眾苦。復次若人雖修行
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為邪魔諸鬼
之所惱亂。或為世間事務種種牽纏。或為病苦所惱。
有如是等眾多障礙。是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
禮拜諸佛。誠心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常不休廢。
得免諸障。善根增長故。」
【此徵釋忍進之相也。先徵釋忍相。初忍逆境。亦當
下。通忍逆順。所言利衰等者。謂得財名利。失財名
衰。談惡為毀。談善為譽。對面談善曰稱。對面談惡
曰譏。逼迫為苦。適悅為樂。是則於利譽稱樂。忍之
不喜。衰毀譏苦。忍之不瞋。二四合說。以成八風。謂
之風者。能擊眾生心海。起貪瞋煩惱浪故。今令忍
之。則八風不能動矣。云何下。徵釋進相。先令進修
諸善。勇猛勿懈。當念下。令思惟䇿進。修善無疲。故
無性頌云。汝巳惡道經多劫。無利勤苦尚能超。少
行苦行得菩提。大利不應生退屈。此亦䇿進之意
也。復次下。對障重之機。明禮懺方便。以釋進相。先
舉眾多障礙。是故下。令勇猛精進。修禮懺法。銷滅
諸障。而增長善根也。】
「云何修行止觀門。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
奢摩他觀義故。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
毗鉢舍那觀義故。云何隨順。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
相捨離。雙現前故。」
【此徵釋止觀之相也。然止觀不分合為一門者。意
令止觀雙修也。所言止者。謂觀察諸法。從緣而生。
俱無自性。唯是一心。如是而觀。自然於法無住。久
久不息。則外境自亡。內心亦寂。是則心境俱空。聖
凡齊泯。故云止一切境界相。此依真如門體絕相
義以修止也。言隨順奢摩他觀義故者。釋成止義。
即隨順空觀耳。蓋以天台三止。其體真止。即是空
觀。故下文云隨順觀察。又云智慧觀察。皆止義也
所言觀者。謂雖觀諸法自性無生。而復即觀因緣
和合業果不失。故廣修諸善。廣化眾生。如是則染
淨齊彰。心境俱現。故云分別生滅因緣相。此依生
滅門隨緣起滅義以修觀也。言隨順毗鉢舍那觀
義故者。釋成觀義。即隨順假觀也。云何下。徵釋方
便。以顯正觀。謂依二門修習止觀。何云隨順耶。蓋
以初修。雖止觀不相捨離。而未淳熟。不能雙現。故
名隨順。久習淳熟。止觀雙現。即名正觀。是知初習
未成。名為隨順方便。成就雙現。是為正觀相應也。】
「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依氣息。不依形色。
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
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想。念念
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
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唯心。
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
【此令依靜坐以修止也。初二句。明修止外緣。處緣
既靜。次宜正身端坐。勿曲勿聳。不左右側。然後齋
心正意。勿使外緣。故云端坐正意。言不依氣息等
者。謂此中唯依真如絕相義。修體真止。故不依氣
息形色等。及一切諸想。隨念皆除。除想亦遣。何也。
以一切法。本離心緣生滅相故。亦不得下。謂非惟
不依氣息形色及一切諸想。亦不得隨心外念境
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歸正念。斯言念
起即攝。不得隨心外緣而後攝也。是正念下。正示
體絕相義。令依之修止。謂當了知萬法唯心。心外
無法。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可得。如是了知。依而進
修。是為體真止也。】
「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
隨順觀察。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
隨順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
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
所不能入。」
【此令依餘緣以修止也。若從下。謂從坐起行住之
間。二六時中。有所施作。常應正念修止方便。觀察
唯心。久習淳熟。能令妄念不流。故云其心得住。以
心住故。心漸猛利。故隨順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煩
惱。而信增不退。唯除下。上明修止得入。此明障者
不能也。】
「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法身。
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三
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或有眾生無
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
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
不為惱。」
【先顯修止勝能。次略舉魔事。以明對治相也。言依
三昧則知法界一相者。謂由前止觀察唯心。得入
真如三昧。故能知法界一相也。言知一相者。謂知
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也。由知平等無二
故。則心不異緣。故即名一行三昧。故文殊般若經
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
一行三昧。當知下。顯三昧能生。蓋以真如是三昧
根本。故依而修之。漸漸能生無量三昧。或有下。略
舉定中所現魔事。蓋眾生善根深厚。則於定中自
然不為諸魔外道等惱亂。以無善根力故。則為其
所惑亂也。云何惑亂。或現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
或現可愛之色。惑之以生染等。當念下。明對治相。
謂一切諸境。尚惟自心。何況坐中所現諸境。是故
觀察唯心。魔境隨滅。終不為惱。蓋此唯心。乃通遣
之法故也。】
「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若說陀羅
尼。若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
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
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
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
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
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
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亦能使人得諸
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
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
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或令人食
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
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
能遠離是諸業障。」
【此廣舉魔事。以明對治相也。言魔事者。謂或現身
相以說法。或令得三昧神通。或令心性行事無常。
或令貪著世間名利。或令定中得食。身心愛著。或
令食無一定。色變不常。以如是眾多義故。行者常
應智慧觀察。言觀察者。謂觀諸境俱無自性。從妄
想有。畢竟是空。以如是觀。則魔境自滅。故不墮於
魔網也。亦當正念。了境唯心。則魔界佛界。同一真
如。自然不取不著。故能遠離眾多業障也。】
「應如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貪著世
間名利恭敬故。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
至出定亦無懈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若諸凡夫不
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是處。以修世間諸
禪三昧。多起味著。依於我見。繫屬三界。與外道共。若
離善知識所護。則起外道見故。」
【此對偽顯真。以勸修正定也。應知下。明邪定多染。
真如下。明正定離相。謂邪不離見。而真不住見。邪
有所愛。真無所得。邪有我慢。真無懈慢。邪定則貪
著濃厚。正定則煩惱漸薄。一一翻對。真偽昭然。若
人不習此真如三昧。而得入如來種性者。未之有
也。何者。以修世間諸禪三昧。依於我見。多起味著。
繫屬三界。與外道共。若離知識所護。則起外道之
見。故必修真如三昧。方乃得入如來種性也。】
「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利益。
云何為十。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二者
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三者不為九十五種外道
鬼神之所惑亂。四者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
漸漸微薄。五者滅一切疑諸惡覺觀。六者於諸如來
境界信得增長。七者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其心柔和。捨於驕慢。不為他人所惱。九者雖未
得定。於一切時一切境界處。則能減損煩惱。不樂世
間。十者若得三昧。不為外緣一切音聲之所驚動。」
【此明修止所得之益也。言修學三昧為佛菩薩所
護念者。謂此三昧。是諸佛菩薩修證根本。故修學
之者。常為佛菩薩所護念也。以能了法唯心。不取
不著。故不為諸魔外道等之所惑亂。能契悟深理。
斷相續心。故得不謗深法。而薄罪業障。由深信真
如。心離分別。故能斷諸疑惑。滅惡覺觀。而信得增
長。又能達法無生。心離憂悔。故於生死中勇猛不
怯。了法平等。心離驕慢。故不為他人所惱。離諸愛
染。不著世樂。故能減損煩惱。不樂世間。深入三昧。
不逐世緣。故不為外緣之所驚動也。】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沈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
遠離大悲。是故修觀。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
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
故苦。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
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欻爾
而起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汙。無一
可樂。」
【此舉偏修之失。而勸修四觀也。蓋止觀二法。必須
雙修。若唯修止。恐心沈沒。懈於二利。故勸修觀。修
習下。令觀有為無常。故云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
臾變壞。一切下。令觀心是苦。故云念念生滅。以是
故苦。應觀下。令觀三世所念之法。如夢如電。亦猶
於雲。畢竟皆空。令觀有身悉皆不淨。無一可樂。作
是觀巳。自然心不沈沒。而修行眾善。發起利生也。】
「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時來。皆因無明所熏習
故。令心生滅。巳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
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
是。甚為可愍。作是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
心離分別故。徧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
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
義樂。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
巳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唯除坐時。專念於止。若
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應作。」
【此勸思物苦。令發悲願。以修眾善也。如是下。牒上
令思物苦。謂既觀無常苦空不淨巳。又當思念眾
生為無始無明所熏。令心生滅。故受諸大苦。然眾
生於三世中。雖受苦無量。無有邊際。而不覺知。誠
為可愍。是故應當發廣大願以救拔之。言願令我
心離分別者。令發直心。即不顛倒心也。徧於下。令
發深心。即廣大心。盡未來下。令發悲心。即長時心。
令得下。即發第一心。以起下。牒上大願。結勸進修。
故云。唯除坐時。專念於止。餘行住時。悉當觀察應
作不應作也。】
「若行若住若臥若起。皆應止觀俱行。所謂雖念諸法
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
不失不壞。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
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愜劣心過。遠離凡夫
不修善根。以是義故。是止觀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
若止觀不具。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此勸依四儀圓修止觀也。若行下。依四威儀標止
觀行。所謂下。釋止觀俱行之相。以即止而觀故。雖
觀諸法自性無生。而復即觀因緣和合業果不失
故廣修諸善。攝化眾生。無修而修也。以即觀而止
故。雖觀緣合廣修眾善。而不妨能所兩亡。二利齊
泯。修無所修。斯則約修以明止觀也。若修下。約對
治以明止觀。蓋凡夫由不達諸法無生。而貪著世
間。二乘由不了無生。則怯畏生死。故今示即觀之
止。令凡夫修之不著世間。二乘修之不怯生死。故
云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也。若
修觀者下。亦治二過。謂治二乘愜劣之心。令普觀
眾生起於大悲。亦治凡夫懈怠之習。令觀無常等
䇿修善行。故云對治二乘不起大悲。遠離凡夫不
修善根也。以是下。牒上結成俱相。以是止觀能治
凡夫二乘諸心過故。則知止觀共相助成。而不相
捨離矣。蓋以止助觀。觀不離止。則不住生死。以觀
助止。止不離觀。則不住涅槃。既而止觀俱行。不住
生死涅槃。則能究竟無上菩提。反此。則止觀不具。
故無能入菩提之道也。】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
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
難可成就。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
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
永離惡道。如脩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
彌陀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
見佛故。終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習。畢
竟得生。住正定故。」
【此為怯退之機。以示專念方便也。復次下。明怯退
意。當知下。標指攝護方便。如脩多羅下。引經證成。
若觀下。對專念顯勝。言初學是法等者。謂是法通
指前五門法。以修此五門。能成四信。故云欲求正
信。言其心怯弱等者。謂眾生於生死中創起覺悟。
惑業則無始積集。善行則方將修學。境彊心弱。障
重力微。在於修心。寧無怯懼。況娑婆世間。不常值
佛。既不值佛。法豈得聞。如是則苦輪易就。正信難
成。故意欲退也。如來為是等輩。即以專念方便而
攝護之。令其專意念佛。隨願得生他方佛土。永離
惡道。既生佛土。則常得值佛。故終無有退。此即十
信不退也。若觀下。謂前唯專念。此兼理觀。理觀則
勝前專念。故勤而修之。畢竟得生。住於正定。而入
十住不退矣。正宗文竟。下乃流通分也。】
「巳說修行信心分。次說勸修利益分。如是摩訶衍諸
佛祕藏。我巳總說。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得
生正信。遠離誹謗。入大乘道。當持此論。思量修習。究
竟得至無上之道。若人聞是法巳。不生怯弱。當知此
人定紹佛種。必為諸佛之所授記。假使有人能化三
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
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可為喻。復次若人受持此
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
得說。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
歎其功德。亦不能盡。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
此人功德亦復如是無有邊際。」
【此為懈慢不進之機。舉益以勸修也。初二句。結前
生後。如是下。牒結前說。若有下。總顯三慧之益。蓋
此論所明一心二門三大等旨。乃諸佛所證甚深
境界。故欲正信離謗究竟無上道者。當持此論思
量修習也。若人下。別顯聞慧之益。謂論所明理。乃
諸佛成道之本。則聞而不怯者。當紹佛種。故為諸
佛之所授記也。假使下。舉化人之功。別顯思慧之
益。謂化人行善。是有漏善。食頃思法。乃無漏因。如
是則思法之德。超化人之功甚多。故不可為喻也。
復次下。別顯修慧之益。謂依此論修。雖一日夜。以
稱性故。則功無邊量。豈可得說。是以諸佛於無量
無數劫。歎之亦不能盡也。何以故下。釋歎不能盡
所以。蓋法性功德無有盡故。修行功德亦無邊際。
故歎不能盡矣。】
「其有眾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獲罪報。經無量劫。
受大苦惱。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毀謗。以深自害。
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以一切如來皆依此
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當知
過去菩薩。巳依此法得成淨信。現在菩薩。今依此法
得成淨信。未來菩薩。當依此法得成淨信。是故眾生
應勤修學。」
【此舉謗毀之罪。而結信勸修也。其有下。舉不信罪
苦。勸信誡謗。以一切下。釋斷絕三寶所以。蓋此論
所詮。乃三寶種性。眾生法身。諸佛依此而得涅槃。
菩薩因之得入佛智。故謗毀不信。則是斷三寶種
性。毀佛涅槃。非惟自害。亦害他人。故所獲罪報。經
無量劫。而受大苦惱也。當知下。結信勸修。謂三世
菩薩。既皆依此法得成淨信。是故眾生亦應依此
而修學也。】
「 諸佛甚深廣大義
我今隨順總持說
迴此功德如法性
普利一切眾生界」
【此總結迴向也。前二句。總結所說。謂此略論。乃隨
順如來所說深廣之義。而以少言辭總攝集之。故
云甚深大義。隨順總說也。後二句。迴造論之功而
向眾生。蓋菩薩本為眾生。除疑捨執。起大乘信。而
離苦得樂。故造斯論。是以論成。即願造論之功。稱
同法性。普向一切眾生。令其見者聞者。各各信解
修行。而證入真如三昧。以究竟無餘涅槃也。】
大乘起信論纂註卷下(終)
* No. 762-A
昔密藏開公始剏刻藏道場於清涼妙德。余嘗駐
錫其間。因與二三法侶講斯論記。而開公亦預焉。
每至隱奧乖隔處。公即為諸學眾。設難問辯。委曲
搜揚。講甫畢。公啟余曰。斯論文辭簡要。義理宏深。
誠諸大乘經之關鍵也。但分文析義。科節太繁。加
以疏記未合。恐披覧者難為融會。子能去繁就簡。
融合疏記。如楞嚴纂註而纂集之。豈不幸甚。余遽
對曰。此勝舉也。但媿才識闇短。操文不工。自非勉
力為之。則有辜雅意。纂註其容巳乎。未幾。刻藏道
場南遷雙徑。而余亦寄跡於茲。每禪誦之隙。即遊
神斯典。研窮反復。頗得其端。由是分章釋義。錄實
芟繁。融貫論文。會通疏記。三經寒暑。註藁始成。非
敢刻木流通。將以自備觀覧。適抱石雲公。孝若茅
君。見而心喜。慨然捐貲。欲以梓行。余因嘉緇素樂
法之誠。遂授梓以就正諸方也。
萬歷巳亥孟夏望日寓雙徑沙門真界謹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