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論疏記會閱

起信論疏記會閱

KR6o0120_X_004-0595c

【記】釋上真如義者。彼云。是心如真相。今且釋真如

兩字也。科云觀智境者。以體非名相之法。故言念

之所不及。言念尚所不及。豈落見聞。唯久修觀智。

方得相應。所以說者。意令如此用心也。故下文云。

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乃至若離於念。名

為得入。楞伽亦云。真實離文字。修行示真實。

△於中二。初正舉法體。二問答斷疑。

初正舉法

體(二)。一正顯如體。二會執釋名。

一正顯如體(三)。

一就實略標。二會妄顯真。三結真離妄。

一就實

略標。】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

生不滅。」

【【疏】心真如者。牒章。即是一法界者。即無二真心。為

一法界。此非算數之一。謂如理虗融。平等不二。故

稱為一。又對下依言有二義。故今約體。但云一也。

依生聖法。故云法界。中邊論云。法界者。聖法因義

故也。

【記】即是下。示法也。初。釋上句。即無下。初。釋一字中。

先約當體釋也。無二真心者。豎窮橫遍。為一切法

平等所依。依正凡聖。唯此為體。離實相外。更無別

法。故云無二。揀非偽妄。靈鑒不昧。故名真心。此非

下。揀濫。夫言一者。見數之首。今非此等也。謂如下。

明一之相。謂真如之理。虗通圓融於一切法。平等

平等。體非別異。故云一也。又對下。次。約對二釋。斯

KR6o0120_X_004-0596a

但對下空不空二以稱一也。下但約相。今唯顯體。

亦非算數。依生下。二。釋法界。諸有聖法。依此生故。

即菩提涅槃十力四無畏等。是聖人所證所得之

法。故名聖法。故圓覺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

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

蜜。教授菩薩。

因義者。法。即聖法。界。即是因。能生聖

法。故云法界。

問。據前所說真性。是凡聖染淨通依。

何故此文獨言聖法因義。答。此中乃是以勝顯劣

也。非謂揀於凡法。聖法尚依。豈況凡耶。此約終頓

教義。故作此釋。若就圓教。事(事法界)理(理法界)無礙(事理

無礙法界)。相即相入(事事無礙法界)。渾融含攝。為一真法界也。

【疏】大總相法門體者。二門之中。不取別相門。於中

但取總相。然亦該收別盡。故云大也。此一法界。舉

體全作生滅門。舉體全作真如門。為顯此義。故云

體也。軌生物解曰法。聖智通遊曰門。

【記】大下。二釋下句三。初。釋大總相。別相者。生滅門。

總相者。真如門。然亦下。釋成大義。謂別相之中。所

有染淨諸法。此門收盡。竟無所遺。故稱大也。故次

文云。一切法離言說相等。斯則揀非別故言總。收

別盡故言大。然論總相。有於四種。謂下。中。上。上上。

下者。謂一切有漏皆苦。理通苦樂。名為總相。不通

無漏。乃名為下。中者。謂一切行無常。理該三諦。名

為總相。雖通無漏。不兼無為。故名為中。上者。謂一

切法無我。理通四諦。名為總相。猶是真詮(真諦)。未窮

KR6o0120_X_004-0596b

實性(第一義諦)。但名為上也。上上者。謂真如是一切法

之實性。徧通凡聖。情與非情。無所不該。故云上上。

今所明者。當於第四。超勝前三。故云大總相也。此

一下。二。釋體字。全作生滅。即事法界。全作真如。即

理法界。既是一體所為。則令二無鄣礙。即是理事

無礙法界也。二皆言作者。生滅即隨緣變作。真如

即轉改其名曰作。二義俱無能所。義言作也。軌生

下。三。釋法門。軌。謂軌則。物。謂眾生。解。即智解。謂諸

眾生。內有熏習之力。於此法界體上。生始覺智。智

起反照。常依法界軌則而修。即不空不有。無我無

人等。是法界軌則。始覺之智。依而行之。故下文云。

順本性故。修檀波羅蜜等。圓覺亦云。流出波羅蜜

等。教授菩薩。然法更有任持之義。今以順文。唯取

斯義。

聖智等者。謂法體虗通。以能容彼聖智出入。

故受門稱。遊。即出入也。謂入則自證。出則利他。佛

及菩薩。皆有二義。然唯局登地巳上。乃至究竟。不

通凡位。故云聖智。以地前未發無漏。未能親證。故

前科云觀智境也。

【疏】不生滅者。釋上法體。謂隨妄不生。約治不滅。又

修起不生。處染不滅。故攝論云。世間不破。出世間

不盡。

【記】不生下。釋成也。釋法體者。論云心性。性。即體也。

反顯心相。不妨生滅。即屬後門。隨妄不生者。隨無

明九相之妄。妄生而心性不生。約治不滅者。約始

KR6o0120_X_004-0596c

覺反流。四位治染。妄滅而心性不滅。此約妄生妄

滅。顯心性不生滅也。修起不生者。修行顯起大智

慧光明等。及十力等功德生。而心性不生。處染不

滅者。處於生滅垢染。十力等功德滅。而心性不滅。

此約淨生淨滅。顯心性不生滅也。世間不破者。明

真如流轉世間。世間有破而真如不破。不破。即不

變義。故下疏云。在染不破。出世間不盡者。謂修行

故真如顯出世間。世間盡而真如不盡。故下疏云。

治道不壞也。

△二會妄顯真。

【記】會妄顯真者。意令體妄即是。不須待滅也。如經

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論有二。初三句。會妄。次三

句。顯真也。】

「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

境界之相。」

【【疏】一切下。妄執者云。現見諸法差別遷流。云何乃

言性無生滅。釋云。差別相者。是汝遍計妄情所作。

本來無實。如依病眼。妄見空華。

【記】妄執等者。謂聞前段真如是總相法門體。即真

如舉體作諸法。若爾。應知諸法生滅。即是真如生

滅。何故乃言心性不生不滅。

釋意云。諸法本無。說

何生滅。如見空華。本自無體。說誰生滅。

【疏】若離下。疑者又云。以何得知依妄念生。

釋云。以

諸聖人離妄念故。既無此境。即驗此境。定從妄生。

KR6o0120_X_004-0597a

又若此境。非妄所作。定實有者。聖人不見。應是迷

倒。凡夫既見。應是覺悟。如不見空華。誰是病眼。

【記】疑者下。徵其所以。可知。

釋云下。正顯文意。又若

下。反以釋成。皆可解。

誰是病眼者。須知見空華者

是病眼。若眼明淨。必不見華。楞嚴云。若無翳目而

能見華。云何晴空。號清明眼。應知見諸法者。是曰

凡夫。不見法者。斯曰聖人。聖人稱實。既不見於諸

法。當知諸法。凡夫妄見。實無生滅也。諸法既無生

滅。真性何曾動搖。是故前云不生滅也。

△三結真離妄。】

「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

相。

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

如。」

【【疏】是故者。所執本空故。真心不動故。由此一切諸

法。皆即真如也。

【記】初。標舉能離。是故二字。指前二段為所以也。所

執空。即指前無一切境相。心不動。即指前心性不

生滅也。由斯之故。遂得一切諸法即真如也。然此

二句。又迭互相成。乃由所執本空。所以真心不動。

又由真心不動。故得所執本空。其猶萬像本空。明

鏡不動。由此下。正結真實。由此二字。指前所以。一

切下。正顯真如。即釋論中一切法下文也。此中顯

真而舉一切法者。以其性不離相故。一切諸相。性

所成故。人皆執相以迷性。故今約相而顯性。令知

KR6o0120_X_004-0597b

相即無相。唯一真如。觸境對緣。任運合道。動靜施

作。無非妙門。然此論中從本之言。與下畢竟之言。

相望互成影說。謂從本二字。約望過去以顯真義。

謂非是先來不離言等諸相而今方離。以從本巳

來。便自離相。影取未來。畢竟如是。下畢竟二字。約

望未來以明如義。謂非是只於今日平等不變不

破。以盡未來際。畢竟平等不變不破。亦影取過去

從本以來。便自如此。又此二義。各通下三句而轉。

又一切法言。亦通下畢竟而轉。思之可見。

【疏】離言者。非如音聲之所說也。離名者。非如文句

之所詮表也。此二句。言語路絕。非聞慧境。離心者。

非意言分別故。即心行處滅。非思慧境。上來離偽

妄故名真。自下離異相故名如。又下三句。展轉相

釋。離世間非修慧境。唯正智與之相應。

【記】次正顯所離二。先。離妄相以顯真。言語路絕者。

上句即音聲不及。下句即名句文不及。既聲名句

文不及。即當言語路絕也。非聞慧者。聲名句文。是

所聞故。意言分別者。意言即是分別也。以形口曰

言。在意曰分別。今以所分別與所言同。故云意言

也。夫人發言。皆意中之事。故詩序云。情動於中而

形於言也。心行處滅者。以相是心之行處。行。猶緣

也。既離於相。心無所緣。所緣既無。能緣亦絕。無相

真理。何思慧之所及乎。離偽等者。偽則鍮似真金。

妄謂影如本質。凡是有名相法。悉皆偽妄。故金剛

KR6o0120_X_004-0597c

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又楞嚴云。幻妄稱相。以偽

妄故。則非是真。今既離於名相。即非偽妄。故名為

真。離異等者。謂有差別。有變異。可破壞也。今既皆

離。故名如也。又若約的訓如者。似也。夫法異則不

似。不似即非如。今既不異。不異即相似。似即如義

也。故圭山云。謂此實體。於未來常如過去。於色中

常如受中。真實相如。非為妄似。展轉釋者。為何畢

竟平等。為無有變異故。因何無有變異。為不可破

壞故。又不可破壞者。為無有變異故。所以無有變

異者。為畢竟平等故。離世間者。世謂遷流。間謂墮

在其中。以差別變異破壞。是世間法。今皆反此。故

云離也。非修慧者。修即是定。非定境也。夫苦空無

常不淨等。皆是定所緣故。正智相應者。即如之智

證即智之如。除此之外。莫能及焉。故下文云。以離

念境界。唯證相應故。從上來下。乃是通斷前後二

文。仍辨下段之意。以對非三慧境也。

【疏】平等等者。謂雖遍通染淨。而性恒無二。所以得

無二者。以在緣時。始終不改變故。所以在有為中

得不變異者。以不同有為可破壞故。此則在染不

破。治道不壞。

【記】次。離異相以顯如。徧通者。在染時與在淨時同。

謂凡夫真性。的同諸佛真性。如淨室空與穢室空

等。此約同時橫說也。在緣者。謂在染淨緣中。過去

如現在。現在如未來。猶昨日空與今日空等。染淨

KR6o0120_X_004-0598a

雖自改變。真如於此無遷異也。

又染緣即以生相

為始。業繫苦相為終。淨緣即以覺滅相為始。覺生

相為終。真如於中。竟無改變。此約異時豎說。

不同

有為者。是無作法故。體若虗空。欲何破壞。

在染不

破等者。隨流則妄染起而真體無損。反流則妄染

壞而真體如舊。故圓覺疏序云。處生死流。驪珠獨

耀於滄海。踞涅槃岸。桂輪孤朗於碧天。

【疏】是心者。結歸法體。故名者。依義立名。

【記】後。結。體。立。名。法體者。一心即是法體。故前文云。

所言法者。謂眾生心。諸法既無。故唯心在。如萬像

本空。唯是一鏡。圓覺云。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依義

立名者。於一心上。依離偽妄變異之義。以立真如

之名。

△二會執釋名(二)。先釋。次結。

先釋(三)。一正會謂

執。二結名釋疑。三約相釋遣。

一正會謂執。】

「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

伹隨妄念。不可得故。

言真如

者。亦無有相。」

【【疏】以一下。明言教非實。不可如言取也。但隨下。釋

成無實所以。

【記】先。正遣名也。於中二。先。消文。言教非實等者。以

權設故。因緣有故。意令假其有言。以契無言。無言

之理。可以證悟。有言之教。不可取著。取之即成認

指亡月也。十地論說。隨聲取義。有五過失。一。不正

信。聽既逐聲。不會深意。二。退勇猛。由不正信。則無

KR6o0120_X_004-0598b

勝解。不能決定。三。誑他。由不會故。或以深為淺。以

淺為深。四。謗佛。執權為實。或執事迷理。便謂如來。

言成虗妄。五。輕法。以謬解成性。聞深不重。

釋無實

者。以一切境界。皆從妄念所生。念尚無體。況所生

法而是實耶。故前文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

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由是一切言

說。皆是假名。無有實體。性不可得也。

【疏】恐諸凡愚聞上真如名。則謂論主自語相違。上

文既云離名字相。何故復立此真如名。

故今釋遣。

假名非實。不相違也。

【記】次。會執。恐諸下。敘外疑。可見。

故今下。以論釋。不

相違者。假名與離名。雖言異而義同也。然此會執

之文。合在消文之前。方得文便。以此四句。盡是釋

前。故名真如四字疑故。

【疏】真如無相者。良以名依相立。但是遍計所緣。故

楞伽云。相名常相隨。而生諸妄想。故名相雙遣。

【記】次。兼遣相也。良以等者。凡是有名。皆依相立。真

如無相。所立即空。以遍計所緣。不入真實故。

故楞

伽下。引證名相俱徧計也。相從想生。名依相立。不

離相故。故曰相隨。緣此相名。又生妄想。即遍計心

也。

【記】此段論文。亦可先釋所以。從以一切下四句。文

通兩勢。一則釋前所離相中所以。問曰。何以真如

體上離前言說等相耶。故論釋云。以一切言說。假

KR6o0120_X_004-0598c

名無實故也。此二句。釋前離言說名字二相所以。

謂心性真實。不與虗妄相應。言說名字。但是虗妄

假有。無其實體。不與真合。是故離也。但隨下二句。

釋前離心緣相所以。以心緣之相。但是隨彼妄念

而生。念無自性。緣相何有。故云但隨妄念不可得

故。真體無念。念則違真。是故離也。二則釋前假名

無實所以。此如疏解。譯者務簡。兩意一釋。此文之

巧略也。

從言真如者下。次方是釋疑難。疑曰。前云

離言說等相。以顯真如無相。今復結云故名真如。

豈非滯於言說等相耶。故此牒而標云。言真如者。

亦無有相。疑者復云。顯言真如。正是名相。何謂無

相。故論釋云。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意云。非謂立

此真如一名。便滯於相。以寄此假立之極名。以遣

於言相也。

此一釋。疏外別意。不唯無違。亦足以發。

姑記之於文末。然亦以疏義為正。覧者詳焉。

△二結名釋疑。】

「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

【【疏】言說極者。立名分齊也。

疑云。既絕名相。但假立

客名者。何故不立餘名而唯云真如耶。

釋云。真如

者。是言說之極。謂此名之後。更無有名。則諸名之

中。最後邊際。故攝論中十種名內。真如是第十究

竟名。故云極也。

【記】敘疑答釋。文並可知。

諸名邊際者。如極微。是色

邊際等。今真如。是名之邊際。故此名後。更無名也。

KR6o0120_X_004-0599a

十種名者。一。法名。謂蘊處界三科。二。人名。謂信等

五十二位。三。教名。謂修多羅等十二分。四。義名。謂

蘊處界等所顯義理。五。性名。謂無義文字。無所詮

表。不生義解。六。略名。謂眾生等。七。廣名。謂眾生等。

各有差別義名。八。不淨名。謂凡夫等。九。淨名。謂生

滅即真。十。究竟名。謂真如也。故偈云。人法及教義。

性略及廣名。不淨淨究竟。十名差別境。

【疏】因遣言者。立名之意也。立此極名。為遣於名。如

以聲止聲也。若無此名。無以遣名。若存此名。亦不

成遣名。

【記】立此等者。先敘疑云。既真如是究竟名相。何前

說云假名無有相耶。故此釋云。立此極名者。為遣

於名耳。

遣於名者。遣於諸名也。若不立此極名。不

能遣於諸名。例如扣犍息喧。若無此聲。不能止於

諸聲也。

若存等者。若存此真如究竟名。亦同不遣

名。以不成究竟遣故。雖是極名。體畢竟假。存而不

亡。豈稱法體。須知雖立真如之名。名即無名。無名

之名。故曰假名。即是離名也。故淨名云。文字性離。

即是解脫。是知雖因名而生解。必亡名而後證耳。

△三約相釋遣。】

「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

亦無可立。

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疏】體無可遣者。通二釋。

一云外人見前文雙遣真

如名相。則謂真如本體。亦是可遣之法。即生斷見。

KR6o0120_X_004-0599b

故此釋云。但遣虗妄名相。不遣真如實法。以是妙

智觀境故。

二云。非以真體遣生滅法也。

以一下。何

以不遣。

以一切法。悉皆真故。釋上不遣也。

以法悉

真。無法可遣。

又以生滅門染淨等法。即無自性。不

異真如。故不待遣。

【記】通二釋者。標起義相中通真如生滅二釋也。

云下。克就真如自體釋。可知。

妙智等者。既無名相。

則非心識所緣。但唯微妙真智觀行所及。葢遍計

所緣。是假。假故可遣。妙智所證。是實。實故不可遣。

圓覺云。諸幻滅盡。覺心不動。前則能所皆妄。此則

能所皆真也。

二云下。會顯生滅無相釋。先外難云。

真如本體。固不可遣。或以真體遣生滅法。故此又

釋云。亦非以真如體。遣於生滅法也。

何以下。望上

標義。則此徵釋所以中。亦通二釋也。

何以句。疏先

徵起。

以一二句。取論文釋。

以法下。釋有二意。初。約

唯真無法解。即依真如門釋。以諸法性。一一悉真。

但有真如。更無餘法。性中有何法之可遣。

又以下。

二。約有法無性解。即依生滅門釋。雖有染淨。自性

本空。何用更遣。前如鏡體無像。後如影像即空也。

【疏】亦無下。外人既聞真理不遣。則謂有法可立。當

情執取。故釋云。亦無可立。以離妄情故。

又生滅等

法即真。不待立也。

以一下。何以不空。

以一切法。皆

同如故。

真故不可遣。如故不可立。

又生滅等法。本

來同如。故此真如。未曾不顯。更何所立也。

KR6o0120_X_004-0599c

【記】外下。標義相。釋所以中。皆例上通二釋也。

有法

執取。即屬常見。

故釋下。約真如門釋。離妄情者。謂

此真如體。名相俱絕也。情則有。理則無。若使可立。

焉能離妄。故下文云。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生滅下。約生滅門釋。先外難云。真體固不可立。而

生滅或可立。故又釋云。生滅無性。無性故即真。真

本自立。故云不待。又真如本立。更不須待立生滅

法以為真也。其猶於波。本自是水。何須待立以為

水耶。

何以句。躡前徵起下文。

以一二句。取論文釋

上不立也。

真故下。約真如門釋。夫真者非偽非妄。

如者不變不易。今若可遣。即成偽妄。以前不遣。今

方遣故。可立。即成變改。以先不立。今方立故又有

遣則有立。無立則無遣。故兼前真不可遣釋也。

生下。約生滅門釋。真如從本以來。舉體成生滅。生

滅無性。常即真如。如是性相。曾不捨離。是以生滅

顯時。即如體顯也。斯則真如本自顯然。何須更立。

未曾。未甞也。

△次結。】

「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疏】結離言絕慮也。

【記】離言者。不可說故。絕慮者。不可念故。以前文云。

離名字相。離心緣相。故此結也。

一切法名真如者。

然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執相迷性。不能即妄會真。

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故今示真而約生滅也。學大

KR6o0120_X_004-0600a

乘者。應須終日不食。終夜不寐。以思此事。何曾是

無聖凡依正空色等時。何處真體不常顯現。何有

一法不是性為。何有一法體不空寂。又空法何甞

得離真性。苟或不同此說。則不墮斷常。無有是處。

是故論中。每節顯真。皆言一切法也。

△二問答斷疑(二)。一疑真絕修問。二舉真勸修答。

一疑真絕修問。】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

【【疏】隨順。問方便觀。得入。問正觀也。

【記】如是義者。指上不可說不可念之義。

眾生等者。

既發言違理。動念乖真。諸眾生等。念念相續。未曾

離念。欲得不乖。如何隨順。欲得契證。如何造入。

△二舉真勸修答。】

「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

念可念。是名隨順。

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疏】若知下。答方便觀也。說念皆無能所者。明念即

無念。非滅於念。非滅念故。故名雖念。離於斷見也。

即無念故。皆無能所。離於常見也。於一念間。離此

二見。無此二故。故能稱適中道。隨順法性。

又亦可

雖在於念等。即觀此念等。常無能所。雖未能離念。

而順於無念。故名隨順也。

【記】雖說雖念。是正說正念。即無分別智也。可說可

念。即所說所念。能所。妄分別也。下云。一切眾生。以

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無有者。圓覺云。居一

KR6o0120_X_004-0600b

切時。不起妄念。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不起不加。即

無有能所分別。此又為方便觀中之方便也。

疏云

念即無念等者。謂知念諸法時。本無能念所念。非

謂滅此令無。以念體本絕。即無念也。故圓覺云。於

諸妄心。亦不息滅非滅下。雙釋即念無念以離二

邊。若滅念令絕。即墮斷見。若不知念即空。即墮常

見也。今既不滅。復知即無。故免斯過。此則即言忘

言。非都不語。即念無念。非都不思。故經云。無離文

字而說解脫。文字性離。即是解脫。下文云。眾生迷

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

隨順入真如門。

於一下。結益。只於一念無念。巳離

二過。二過既無。乃順中道法性。即不乖真如也。

亦可者。前則直就法體(性也)。說念即無念。此即起念

之時。用觀觀察(修也)。能念所念。巳起未起。了不可得。

說亦如是。故云等也。

未離念者。如是觀時。麤念不

起。細念猶存。故云未離。如但得火滅。火杖猶存。順

無念者。常觀無能所故。如是觀時。即是順無念也。

如下文云。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疏】若離下。答正觀也。如上久觀不巳。即能離茲妄

念。契彼無念真理。故名正觀。云得入者。觀智契入

也。十地論云。智行處故。

又亦可正知無能所之念

亦離。方入真如。

【記】如上等者。以前所說。伹是入理之方便。故前疏

云答方便觀。

即能等者。由前觀察純熟。便能離此

KR6o0120_X_004-0600c

能所之念。契於無念真理。以真無能所想念。今既

離此。則能契真。

正觀者。此觀正與真如相當。如匣

與葢也。又正者。聖也。位當登地巳去。名為入理聖

人。前之方便。即當地前。

契入即證義也。以離能所

念故。得證真如。名為契入。故唯識云。若時於所緣。

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然上所說。

且約一分得無漏正智。名離念得入。若約究竟離

者。唯妙覺一人而巳。

智行處者。真如是正智所遊

履處。明非倒惑所行之處。故華嚴云。甚深真法性。

妙智隨順入。

又亦可者。前解約所觀念無。今解約

能觀亦無也。觀念之心。此心名為知無能所之念。

苟存斯念。然亦不入。擬心即差故。故圓覺云。離遠

離幻。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荷澤云。妄起

即覺。妄滅覺滅。覺妄俱滅。即是真如。然則如體離

念。動即乖真。苟能知念無念。觀察不息。如是隨順。

還有入期。冀諸行人。勤修妙智。

又準前方便。亦可

前解約修。此解約性。正知離者。智都無所得也。本

無能所之念亦離者。所緣境俱寂也。離二取相。純

一中道。真如本性。不入何待。

然據前之問答。雙明

說念。後答正觀中。不論於說者。以細況麤故。心念

微細。尚須遠離。言語麤淺。豈得存焉。

△二依言辨德以明生信境。

【疏】釋上立義分中真如相也。

【記】真如相者。前云。是心真如相。自此之前。巳釋真

KR6o0120_X_004-0601a

如兩字。從此向後。方釋相之一字也。

科云生信境

者。以有空不空二種義相。既容言說。故得聞者。生

於信心。所以說者。亦意令生信也。故論文云。依言

說分別。有二種義等。亦如楞伽云。言說別施行。分

別應初業。

△於中三。一舉數總標。二開章略辨。三依章廣釋。

一舉數總標。】

「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

【【疏】顯此二義者。若離於言。即惟一味。今既依言。故

說有二。即顯不可隨言執取也。但為生物信解。故

說此文。故十地論云。何故不但說無言。示現依言

求解故。

【記】論云復次真如者。問。此既說真如之相。何不牒

云相耶。答。以從無相中辨相。相即無相。不異離言

之法故。又相。即義也。今於真體之中。開說二義。故

云有二種義。義。即相也。

疏云一味者。前云一心一

法界故。然且約理。離諸相故。強名為一。而此一相。

即不可得。法句經云。森羅及萬像。一法之所印。一

亦不為一。為欲破諸數。淺智之所聞。見一謂為一。

幸諸深智者。忘懷而體之。

有二者。既容言說分別。

故有一二之相也。

不可隨言者。前雖顯體離言。不

可執為無說。以有二義故。今雖分別二義。不可取

為有相。以相即無相。不異離言故。故不得隨言而

執取也。

但為下。必若無言。憑何信解。故說二義。

KR6o0120_X_004-0601b

十地下。引文可知。

△二開章略辨。】

「云何為二。

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

二者。如實

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疏】云何。徵起。

如實空者。此以如實之中。空無妄染。

非謂如實自空。此則如實之空也。

以妄空故。遂能

顯示真理。故云顯實不空有二義。一。有自體者。異

妄無體故。二。具性德者。異恒沙有流煩惱故。故佛

性論偈云。由客塵空故。與法界相離。無上法不空。

與法界相隨。

【記】無妄染者。以如實體中。本不與九相六染相應。

故名為空。不是真體是空也。

如實之空者。如實是

真性。空是無妄染。如實之空。依主釋耳。如言瓶空。

葢為瓶中無物。非謂瓶體是空。涅槃經中。具有此

喻。

究竟者。至極義。意明立空之言至極。只為顯於

真實也。

遂能等者。以妄空為能顯。真實為所顯。不

因彼妄空。焉知此真實。

異妄無者。妄攬真有。真元

自有。故云異也。有流者。有。謂三有二十五有。流。即

四流九流。以彼諸有煩惱。能漂溺羣物。故總名流。

即根隨等。共有二十六使。此論即三細四麤。

如是

煩惱。多不可計。故曰恒沙。若準此論所說。即過恒

河沙數。理實無量。豈止河沙。若有定數。恐非了義。

所言異者。彼曰煩惱。此名功德。彼染此淨。彼空此

有故。

相離者。妄體本空。無可相隨。故下文云。一切

KR6o0120_X_004-0601c

煩惱染法。皆是妄有。性自本無。未曾與如來藏相

應故。

無上法者。即大智慧光明義等。是佛所證之

法。故云無上。

此皆即性之德。德皆是性。不相捨離。

故曰相隨。

△三依章廣釋(二)。初空。二不空。

初空(三)。初略明。

二廣釋。三總結。

初略明。】

「所言空者。從本以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

謂離一切

法差別之相。以無虗妄心念故。」

【【疏】從本下。總舉能所分別。皆不相應。

謂離下。所取

相也。以無下。能取見也。

又以妄境從妄念生。故釋

顯空無也。

良以倒心妄境。情有理無。真如之德。理

有情無。故不相應也。

【記】能所分別者。即心境也。染法雖多。統唯此攝。故

論云一切。而疏云能所也。

謂離等者。上總明。此即

心境別明也。

所取相者。即境界相。於中有色香味

觸不同。故云差別。能取見者。即智相相續等。於中

分見聞覺知不同。總名能取。即下分離識也。此即

約雙遣心境釋。

又以下。約唯遣境界釋。前二句但

說境無。此則出境無所以。謂凡是境界。皆從心念

所生。心念既無。境從何有。故前文云。一切境界。唯

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於念。則無一切境界。據此。

是本識中能見相也。以與智相。生境取境功能別

故。

良以下。通釋文意。情有理無者。妄情中有。真理

中無。猶如空華。翳病故見。

理有情無。反前可知。

KR6o0120_X_004-0602a

相應者。結前妄法。理中既無。說何相應。斯則却與

情為相應。以從妄念生故。離念則無一切法故。

△二廣釋。】

「當知真如自性。

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

非有無俱相。

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

一異俱相。」

【【疏】非有。明真離妄有也。

惑者云。既其非有。即應是

無。故釋云非無也。

惑者聞上非有非無。則謂雙非

是真如法。釋云。我非汝謂有。說非有。非謂法體是

非有。非汝謂無。說非無。非謂法體是非無。故又非

却雙非也。

惑者云。我上立有立無。汝立雙非。雙非

若存。即有無隨喪。今雙非既非。我有無還立。釋云。

我非汝雙非。故說非非。非許雙是。如何復執俱相。

【記】初。釋有無四句也。離妄有者。謂人執有。故言非

有。若無所執。約何言非。妄有之言。攝一切相。

惑者

下。為不了非有之言。是遣情執之有。却認法體是

無。今此釋云。上所以非者。非汝執有也。決不道此

法。便是於無矣。故云非無。

雙非是真如者。將謂真

如。是非有是非無之法。故論破云非非有相非非

無相。二句皆上非字。是能治之藥。下非等三字。是

所治之病。

釋云下。謂我最初非汝立之謂有。故說

非有。非謂真如是非有也。次又非汝立之謂無。故

說非無。非謂真如是非無也。非有非無二俱非矣。

故又非去其雙非也。細詳之可解。此中前後四箇

KR6o0120_X_004-0602b

謂字。前二箇中。上是計謂之謂。下是言謂之謂。後

二例之。

惑者下。意謂我初立有次立無。汝則立雙

非。雙非相若存。即有無隨喪。我第三立雙非。汝又

非却雙非。雙非今既非。我還立有無。還立者。謂執

第一有句。第二無句。同時並立為真如也。

釋云下。

意謂我若單言非有非無(指論第三句。應云。非有相非無相)。則從

汝雙執有無俱相。我今非汝以雙非(亦指論第三句。如云。非非

有相非非無相)。則非有相非無相。一時皆非却矣。雙非既

非却。雙是亦非許。何以迷倒。還復雙執有無俱相

耶。故今論破云非有無俱相。俱相者。即有無同時

也。今亦皆非却之。

【疏】一異。準前四句。可知。

然執取雖多。總攝不過此

二四句。故廣百論云。復次為顯世間所執諸法皆

非真實。及顯外道所執不同。故偈曰。有非有俱非。

一非一雙泯。隨次而配屬。智者達非真。彼論次第

廣破四宗外道。今此約展轉計執。不同彼論後段

破外道說。

【記】二。釋一異四句也。準前者。但前約有無。此約一

異。二執不同。餘皆無別。伹如前疏配釋。可知。

然執

下。結總攝別。謂眾生執取。無量無邊。根本從此二

四句起。所以百非。只約此說。義見前文。

故廣下。引

例。

皆非真實者。是妄計著。不稱實理。同此有無一

異二四句也。

所執不同者。四人各執一句。

有。即有

句。是此初句所遣也。非有。即無句。是此次句所遣

KR6o0120_X_004-0602c

也。俱。即亦有亦無句。是此第四句所遣。非。即非有

非無句。是此第三句所遣。一非一等。例此配之。

次配者。如上配為四句。然伹就彼所配。非與此論

相配。

皆是妄執。故云非真。

四宗外道者。一。數論外

道。執有等性與諸法一。即當有句。故彼破云。此執

非真。所以者何。若青等色與色性一。應如色性。其

體皆同。五樂等聲與聲性一。應如聲性。其體皆同。

眼等諸根與根性一。應如根性。其體皆同。應一一

根。取一切境。應一一境。對一切根。又一切法與有

性一。應如有性。其體皆同。二。勝論外道。說有等性

與法非一。當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若青等

色與色性異。應如聲等。非眼所行(緣也)。聲等亦爾。又

一切法異有性者。應如兔角。其體本無。乃至廣破。

三。無慚外道。執有等性與彼諸法亦一亦異。當於

亦有亦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若有性等與

色等一。同數論過。與色等異。同勝論矣。一異二種。

性相相違。而言體同。理不成立。一應非一。以即異。

故如異。異應非異。以即一。故如一。乃至廣破。四。邪

命外道。執有等性與彼諸法非一非異。當非有非

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汝此所說非一非異

者。為但是遮。為偏有表。若偏有表。應不雙非。若但

是遮。應無所執。有遮有表。理互相違。無遮無表。言

成戲論。乃至廣破。如是世間。起四種謗。謂有。非有。

雙許。雙非。如次是增益。損減。相違。戲論。是故世間

KR6o0120_X_004-0603a

所執非實。

今此下。揀異。後段者。今但取彼論前段

顯所執非真巳上文。不取彼論後段及顯外道巳

下文也。中有二揀。一者。此是一人展轉。彼乃四宗

各殊。二者。此則為顯真如自性。彼則一向治外邪

執。故不同也。

△三總結。】

「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

應。故說為空。

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疏】有妄者。妄計塵沙。難可徧歷。故今總攝辨不相

應。此順結也。

離妄者。反結也。以對染無。說真為空。

非無如體以為空也。

亦可此文是釋疑。疑者聞上

真空。則撥無真體。及恒沙功德。故為此釋。是則聞

空。不異不空也。

【記】妄計塵沙者。顯妄執多也。既從念生。豈順無念

真理。故不相應。然此文中。但約心結而不約境者。

以一切境界。皆從心生。但說無心。則知無境。故略

不言。

以對下。謂如實之體。約無妄故。說名為空。非

謂真體是無。名為空也。

亦可下。通指此總結文。皆

是釋疑。為恐聞前真如自性非有相等。便謂全無

自體及功德法。成斷滅見。故今釋云乃至等也。聞

空。謂真無妄相。不空。謂自性功德。清淨本然。

△二不空(二)。初正釋。二釋疑。

初正釋。】

「所言不空者。巳顯法體。空無妄故。

即是真心。常恒不

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

KR6o0120_X_004-0603b

【【疏】法體無妄。牒前顯後也。

真心。舉體。常。常德。恒。樂

德。不變。我德。以離變易苦。非業所繫。自在故也。淨

法。淨德。不空。結也。

【記】牒顯者。牒前體空無妄。顯下不空之法也。

舉體

者。體是所依。下常等諸義。皆依此說故。

常者。三際

四相不能遷故。

樂者。三苦八苦不能害故。配恒為

樂德者。以無生老病死。故名恒。此生老等。正是苦

法。故今配此前約惑業。故配四相。今約果報。故配

老等。

我者。是自在義。為對所繫不自在故。以離業

行繫縛。故云不變。不變。是離行也。行即是業。既非

業繫。則得自在。故云我也。

淨者。染而不染故。

滿足

之言。都結也。謂除此四德之外。所有過恒河沙數

功德。悉在其中。即如下所說大智慧光明遍照法

界等。是也。

然法之一字。亦通上淨下滿足言。思之。

亦可常恒不變句。豎顯真體三際無窮。斯則釋前

以有自體也。淨法滿足句。橫顯淨德十方無盡。斯

則顯前具足無漏等也。自體既常不變。復具無漏

功德。法體若然。豈是空耶。故結不空。

△二釋疑。】

「亦無有相可取。

以離念境界。惟證相應故。」

【【疏】惑者聞淨法不空。則謂同於情執之有。故此釋

云。無相可取也。是則不空。不異於空。

以離下。釋無

相所以也。若妄念所緣。是則有相。既唯真智之境。

明知無妄執之相也。

KR6o0120_X_004-0603c

【記】情執有者。謂遍計所執色等諸法。是妄情中有

故。

是則等者。真實法體自性功德。雖無欠少。然無

一相可得。故不異空。

釋無相等者。夫有相者。是妄

念所緣。今既唯以證智相應。故知無相。故唯識偈

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

相故。

△二生滅門(二)。初釋生滅心法。二辨所示之義

初釋生滅心法。

【記】釋生滅者。以立義分中云。是心生滅因緣相。能

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今此正解生滅因緣相也。

△於中二。初染淨生滅。二染淨相資。

初染淨生

滅。

【記】染法淨法。各有生滅。染以順流為生。反流為滅。

淨以反流為生。順流為滅。又染法生時。是淨法滅

時。淨法生時。是染法滅時。又染法生是發生。滅是

盡滅。淨法生是顯生。滅是隱滅。雖通云生滅。而義

有此異也。

△中又二。先就體總標。二依義別解。

先就體總

標(三)。一標體。二辨相。三立名。

一標體。】

「心生滅者。

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

【【疏】心生滅者。牒章。

依如來藏有生滅者。標體也。

不生滅心。因無明風。動作生滅。故說生滅心。依不

生滅心。然此二心。竟無二體。但約二義以說相依。

如不動之水。為風所吹而作動水。動靜雖殊而水

KR6o0120_X_004-0604a

體是一。亦得說言依靜水故。有其動水。

當知此中

理趣亦爾。宜可思之。謂自性清淨心。名如來藏。因

無明風動作生滅。故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也。

伽勝鬘。俱同此說。

此顯真心隨動。故作生滅。非謂

舉所依。取能依。以此門中。有二義故。能示三大。是

故通攝所依。亦入此門。

【記】論云如來藏者。具三種義。謂隱覆。含攝。出生義。

隱覆之中。復有二義。一者。藏如來故。名如來藏。即

煩惱為能藏。如來為所藏。藏於如來。如來之藏。依

主釋也。如櫃中有金。名為金櫃。櫃不是金故。理趣

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勝鬘及如來藏經。具

有此說。

二者。如來自隱不現。名如來藏。法身無相。

不可以智知。識識。況眼見耶。斯則如來即藏。持業

釋也。如佛性論說。含攝之中。復有三義。一。體含用。

謂法身中。有身土相用等。二。聖含凡。謂一切眾生。

皆在如來智內。亦如佛性論說。三。因含果。謂因位

巳攝果位功德。此則以因為藏。藏果佛故。前二持

業釋。後一依主釋。

出生者。謂十地證真名藏。能成

佛果名如來。亦持業釋。

今論於六義中。除於四六。

餘者皆通。

【記】疏中二。先。正釋。標體者。說有通別。別則唯取所

依。即如來藏是體。通則兼取能依。即如來藏與生

滅心俱為體。以生滅法。皆依此故。今通兩說。

然此

下。顯生滅與不生滅。義說能依所依。實無二體也。

KR6o0120_X_004-0604b

但有相依之義理。而無相依之法體。

如不動下。喻

顯。當知下。法合。

言思之者。意令細合。使法如喻。皆

無二體也。

謂自性二句。合如不動水喻。因無明二

句。合如為風吹作動水。生滅與不生滅雖別而心

體無二。合動靜殊水體一喻。此一句疏所闕者。故

云二句。合說依靜水有動水喻。

楞伽下。引證。經云。

如來藏者。輪轉苦樂因也。愚癡凡夫所不能覺。勝

鬘云。依如來藏故有生滅。依如來藏故證涅槃。世

尊。若無如來藏者。不能厭生死苦。求涅槃樂。

此顯

下。二。揀濫。如說依水有波。意顯所依之水。全起成

能依之波。斯則舉一法以豎論。非約兩法橫說也。

所依能依者。兩法各體也。不同依母有子。亦非全

母成子。能所別故。故云非謂。

以此下。出所以。二義。

依覺有不覺也。三大。依體有相用也。覺體。是所依。

不覺與相用。皆能依。義說相依。竟無一法。何者。以

是所依之真。起成能依之妄。故得有覺不覺二義。

以有二義故。遂以不覺妄法。顯示覺義中之三大。

如水起成波巳。而動濕兩全。以有動濕故。遂能以

動顯於濕也。若言依母有子。其母不在子中。以其

不在中故。不能以子顯母。

是故下。結成上義。所依。

即如來藏也。

△二辨相。】

「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

【【疏】不生滅與生滅合者。是上如來藏自性清淨心。

KR6o0120_X_004-0604c

動作生滅。不相離故。故云和合。

非謂別有生滅。來

與真如合。謂生滅之心。心之生滅。無二相故。

【記】釋此和合義中。有三。先。略解。非謂等者。意云。真

如家所起生滅。還與生滅家真如和合。非謂別有

一段生滅。自外而來。與真如合。

生滅之心者。全妄

之真也。心之生滅者。全真之妄也。此明本末更互

相攝。非是結成六釋中依士依主義也。

無二相者。

心即是體。生滅是相。反覆皆一。故無有二也。

【疏】心之不生滅。因無明成。生滅之心。從本覺起。而

無二體。不相捨離。

故下文云。如大海水。因風波動。

水相風相。不相捨離。乃至廣說。

此中水之動。是風

相。動之濕。是水相。以水舉體動故。水不離於風相。

無動而非濕故。動不離於水相。

心亦如是。不生滅

心舉體動故。心不離於生滅之相。生滅之相莫非

神解故。生滅不離於心相。如是不離。名為和合。

【記】心之下。二。廣釋二。初。正釋。心之不生滅。即真如

門。

無明成者。若無無明生滅。亦無心不生滅名相。

故知真因妄而成者也。

生滅之心。即生滅門。

本覺

起者。窮妄源也。然是本覺起成生滅。非謂別有生

滅從覺而起。如水起波。義例無別。本覺。即如來藏

也。

無二體者。前云無二相。此云無二體。意明只有

一相一體。以心是生滅體。生滅是心相。覺成不覺。

不覺與覺。不相捨離。

故下文下。二。引證三。先。引文。

即隨染本覺中文。

此中下。二。釋意。可知。

心亦下。三。

KR6o0120_X_004-0605a

法合。神解者。謂本覺不昧。鑒照靈通也。

【疏】此是不生滅心與生滅合。以是隨緣門故。非是

生滅與不生滅合。以此非是向本真如門故。

【記】此下。三。揀濫。不生滅與生滅合者。謂真隨妄轉。

流轉門也。即背覺合塵義。非是等者。謂息妄歸真。

還滅門也。即滅塵合覺義。然此二中。隨合。則體隱

相現。反合。則相泯體彰。故前門云。一切法悉皆真

故。皆同如故。此反合也。此門即云。依如來藏故。有

生滅心。又云。依覺故迷等。此隨合也。是知前義即

生滅門。後義即真如門。】

「非一非異。」

【【疏】非一異者。真如全體動故。心與生滅非異。而恒

不變真性故。與生滅不一。

【記】釋非一異句中。亦三。初。約法略明。

真如者。即前

不生滅也。非少分動。故云全體。既全體動成生滅

法。何異之有。

雖成生滅而性不變。從本便爾。非適

今也。故云而恒。生滅是變。與不變義別。故云非一。

【疏】依楞伽經。以七識染法為生滅。以如來藏淨法

為不生滅。此二和合為阿棃耶識。以和合故。非一

非異。

【記】依楞下。二。按經出體。七識。是見。聞。齅。嘗。覺。知末

那識也。餘文可知。

【疏】非異門者。有三種。一。以本從末明不異。經云。如

來藏是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生。乃至下云。

KR6o0120_X_004-0605b

若生若滅等。又經云。佛性隨流成別味等。

二。攝末

歸本明不異。經云。眾生即如也。又涅槃云。十二因

緣。即佛性故。又十地論云。三界唯一心者。第一義

諦也。又此論下文云。四相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前即末之本。本無別本故。唯有生滅。更無別法可

相異也。後即本之末。末無別末故。唯有不生滅。亦

無別法可相異也。

三。本末平等明不異。經云。甚深

如來藏。而與七識俱。又經云。阿棃耶識。名如來藏。

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又論云。

唯真不生。單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為。此則本

末際限不分。故云不異也。

【記】非下。三。據義廣釋三。初。離釋二義二。初。釋非異。

先。標也。一下。二。釋也。於中開三。然三段中。皆以真

如為本。生滅為末。初則以不生滅望生滅說。次則

以生滅望不生滅說。後即兩門同時同處說。其不

異義。但在能。成。即。唯。同。俱。六字之中。隨文詳會。

問。

論云非一非異。疏合順論以明。何故先釋非異。後

解非一耶。答。論順依真起妄義便。故先舉非一。後

言非異。文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不生滅。與生滅

合。此非一義也。然此生滅。既依心體。不相離性。故

後方可言非異也。疏文約法廣釋。令人生解。要先

知體無二。由無二故。方成不一。此則順法備明。令

悟本無真妄之異。悟此法巳。任辯義異。則不迷本

也。故下疏云。此中非直不乖不異以明不一。亦乃

KR6o0120_X_004-0605c

由不異故。成於不一也。

今初。以本從末釋。經云。即

楞伽也。殺等十惡為不善。不殺等十為善。趣生。六

趣四生。其中兼有善與不善。生滅者。是捨陰取陰

之義。斯則如來藏是真如。善不善等為生滅。既言

如來藏為因能造。即不異也。又經。涅槃也。文云。譬

如雪山。有一味藥。名曰樂味。其味極甜。在深藂下。

人無見者。有人聞香。知其地中。當有是藥。過去往

世有轉輪王。於雪山中。為此藥故。在在處處。造作

木筩以接是藥。是藥熟時。從地流出。集木筩中。其

味正真。其王歿後。是藥或醋或鹹。甜苦辛酸。六味

成別。如是一味。隨其流處。有種種味。喻如佛性。以

煩惱故。出種種味。所謂六道等。此則佛性是真如。

六道為生滅。既言佛性隨成。即是無異之義。

二。攝

末下二。初。正釋今義。眾生即如者。淨名經也。如前

引。然眾生是生滅。如是真如。既言其即。當知不異。

涅槃者。文云。我於諸經說。若人見十二因緣者。即

是見法。見法者。即是見佛。見佛者。即見佛性。何以

故。一切諸佛。以此為性。善男子。觀十二因緣。有四

種智。得四菩提。乃至云。以是義故。十二因緣。名為

佛性。斯則佛性是真如。十二因緣為生滅。既說十

二因緣為佛性。豈曰異乎。十地論等者。此釋華嚴

經意。經云。菩薩復作是念。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

來於此。分別演說。十二有支。皆於一心。如是而立。

今疏所引。是彼論牒經也。第一義者。是論釋也。心

KR6o0120_X_004-0606a

是中道實相。故云第一義諦。斯乃三界是生滅。一

心是真如。唯之一字。顯不異也。又此下。即始覺中

文。四相是生滅。一覺即真如。既云等同。欲何為異。

此非異義。深隱難解。故廣引經論證之。又前下。二。

對前重辨。即末之本者。重釋前科從末義也。此則

以末收本。無本而非末。如以波攝水。無水而非波。

更有何水。與波為異。即本之末者。重辨此科歸本

義也。此則以本收末。無末而非本。如以水攝波。無

波而非水。更有何波。與水為異。前則唯末。後則唯

本。既無二相。故云非異。

三。本末下。經。即楞伽。文云。

如來藏藏識。本性清淨。為客塵所染而為不淨。我

為勝鬘夫人。及餘深妙淨智菩薩。說如來藏。名為

識藏。與七識俱起。令諸聲聞。見法無我。我為勝鬘。

說佛境界。非外道境界。此言如來藏即是真如。真

如是本。七識是生滅。生滅是末。既云其俱。即平等

義。

又經。亦彼經也。與前文小異而意大同。

又論。十

地論也。唯真不生者。果佛無生故。單妄不成者。無

有所依故。然唯真之法容有。單妄之法全無。今以

相對。且作斯說。

此則下。結也。

【疏】不一義者。即以前攝末之本。唯不生滅故。與彼

攝本之末。唯生滅法。而不一也。

依是義故。經云。如

來藏者。不在阿棃耶中。是故七識有生有滅。如來

藏者不生不滅。

解云。此中唯生滅是七識。唯不生

滅是如來藏。二義既分。遂使棃耶無別自體。故云

KR6o0120_X_004-0606b

不在中。此約不一義說。非謂不和合。何以故。此中

如來藏不生滅。即七識生滅之不生滅。故與自生

滅不一也。七識生滅。即如來藏不生滅之生滅。故

與自不生滅亦不一也。

此中非直不乖不異以明

不一。亦乃由不異故。成於不一。

何以故。若如來藏。

隨緣作生滅時。失自不生滅者。則不得有生滅。是

故由不生滅。得有生滅。是則不異。故不一也。又此

中真妄和合諸識緣起。以四句辨之。一。以如來藏。

唯不生滅。如水溼性。二。七識。唯生滅。如水波浪。三。

棃耶識。亦生滅亦不生滅。如海含動靜。四無明倒

執。非生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風。非水非浪。此四

義中。隨舉一義。即融攝自體。緣起義理。無二相故。

此中且約溼性不失義邊。動靜不一。故說水不在

於浪中。豈可此浪。離水之外別有體耶。餘義準此

思之。

問。既云動靜不一。則應云如來藏不在七識

中。何故乃云不在棃耶中。答。棃耶融動靜。動靜不

二是棃耶。今既動靜分。棃耶無別體。故云不在中

也。問。棃耶既通動靜。不應唯在生滅門。答。為起靜

以成動。無別有動體。是故靜性隨於動。亦在生滅

中。非直棃耶具動靜。在此生滅中。亦乃如來藏唯

不動。亦在此門中。何以故。以彼生滅無別體故。應

思準之。

【記】不下。二。釋非一。文四。初。躡前正釋四。初。正釋。攝

末之本。即生滅之真如。攝本之末。即真如之生滅。

KR6o0120_X_004-0606c

既一生滅一不生滅。豈為一義。是則於心不異中。

明不一義。

依是下。二。引證。文可知。解云。下。三。釋意。

不在中者。成敵兩立。無中可在也。不同二人同在

一室中。即如兩木成林。兩木既分。乃得說云。一木

不在林中。

此約下。四。通妨。先問曰。義既不一。應不

和合。故此釋云。謂於二義之中。偏舉此一義說。非

謂壞。彼和合以成不一。即知正說此不一義時。彼

法元自和合。何以故者。徵意云。何以不壞和合。又

能不一耶。此中下。轉釋其所以也。如來藏等者。謂

不生滅。既是即生滅之不生滅。當知此不生滅。與

自七識生滅。未曾不和合。於和合中而論不一也。

七識等者。謂生滅。既是即不生滅之生滅。當知此

生滅。與自如來藏不生滅。未曾不和合。而於此中

以論不一也。所言自者。顯非別外。本不相離。不相

離者。即和合也。斯只於非異處說非一義。誰言破

此和合耶。

此中下。二。反籍非異二。初標。可見。

何以

下。二。釋。徵意云。不乖非異。其義巳明。有何所以。能

成非一。若如等者。釋意云。若如來藏隨緣時。失自

不生滅體。即兼無生滅相。以無所依故。此文且顯

二法若異。有如此失。是則不成不異義也。彼義既

不成。兼此不一義亦不成。以二義既失。約於何法

以明不一耶。

是故下。明不異義。今由不異故。生滅

起時。不失不生滅。由不失故。生滅得存。二義既存。

故得不一義成立。豈非由不異故。成得不一耶。又

KR6o0120_X_004-0607a

亦由此非一義故。得成彼非異義。以真起成妄。故

得說有妄不異真。妄若不起。說何不異。前段所不

言者。以未說後義故。

又此下。三。舉體相攝二。初。正

辯中。先。各出其體。真妄和合諸識緣起者。真。如來

藏。妄。無明。和合棃耶。諸識。七識。具此四義。成一緣

起也。餘如文可見。又此以無明為非生滅者。非麤

相之生滅故。非不生滅者。以有細相流注之生滅

故。例如非想非非想處耳。

此四下。次。正明相收。且

舉如來藏者。必收諸法。以是在纏名故。又舉棃耶。

由無明動。真妄合故。若舉七識。亦由無明與藏。俱

在棃耶中故。若舉無明。無明無體。依覺有故。亦在

棃耶。故下文云。依棃耶有無明。又說無明滅時。和

合識破。由是舉一。即以蔽諸也。緣起等者。眾法和

合。方成一大緣起之相。

此中下。二。釋疑。或問曰。若

然者。云何前引經言。如來藏不在棃耶中。故此釋

云。此中且約溼性不失義邊。故舉如來藏。即攝餘

三義。前約動靜不一。故說水不在於海風浪中。會

通之。豈可謂此海之風浪。離水之外別有體耶。是

則不在。義說如此。非事異也。但疏文舉喻。且約濕

性對浪而說。以喻藏性唯不生滅對七識唯生滅

一義論即離耳。對餘二義(指棃耶。無明)。理自準知(記釋中該

三義。與疏少別。詳之)。餘義準此思者。謂餘三句義相攝不相

攝疑難(二則七識浪。不攝海風水。三則棃耶識海。不攝風浪水。四則無明風。不攝海水浪。皆

難相攝)。並準此初句義相攝(藏性水。攝海風浪)不相攝(如來藏。不

KR6o0120_X_004-0607b

在棃耶。七識。無明之中)釋通。思之自可知也。

問既下。四。問答

通妨。先。通如來藏不在七識中妨。問中。既上疏云

動靜不一。故說水不在於浪中。以喻例法。則應說

云生滅不生滅非一。如來藏不在七識中。何故前

引經文。乃云如來藏不在棃耶中。縱謂動靜非異。

亦應說云。如來藏在七識中。不應云在棃耶中。答

中意云。真與妄合。方曰棃耶。其如棃耶。都無自體。

且約義說。則真妄二法。悉在其中。由是棃耶為總。

真妄為別。只合言在總中。不合言在別中。今既分

動靜。則使棃耶總義不成。無中可在。故云不在棃

耶中。疏中棃耶二句。出所以。兼通在棃耶中妨。今

既三句。正釋難。謂正釋不在棃耶中疑難。合則既

不應云在別中。分則自應云不在總中也。問棃下。

次。通棃耶識唯在生滅中妨。問意云。今棃耶既通

動靜。應亦在真如門。何故獨在生滅門耶。答中。先

且說唯在生滅門意。末後結令例知不在真如門

也。謂棃耶通動靜在生滅中者。是起靜以成動。靜

外別無動體。既不相離。故靜亦隨動。在此門中也。

非直等者。非但兼動靜在此中。縱唯靜亦在此。不

動尚在動門。何況動靜兼者。何以下。徵釋所以。離

如來藏外。別無生滅體故。應思準者。結令準此義

例。定知不在真如門也。以棃耶雖有靜義。然不在

真如門者。以此靜是隨動之靜。非同真如門是不

起之靜。靜體雖同。靜義且異。又棃耶既動靜相帶。

KR6o0120_X_004-0607c

故不在真如門也。以彼門是唯靜故。疏略不說此

義。乃云思準。

【疏】又若一者。生滅識相滅盡之時。真心應滅。則墮

斷過。若是異者。依無明風熏動之時。靜心之體。應

不隨緣。則墮常過。離此二邊。故非一異。

又若一。則

無和合。若異。亦無和合。非一非異。故得和合也。如

經云。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

如是。

若泥團微塵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

非異。若不異者。泥團微塵。應無差別。如是轉識。藏

識。真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

亦應滅。而自真相實不滅。是故非自真相滅。但業

相滅。

解云。此中真相。是如來藏。轉識。是七識。藏識。

是梨耶。

【記】又下。二。合釋二義二。初。遮一異。相無相宗學人

有失意者。於此二中。各負一過。離此等者。故前云。

依如來藏。有生滅心。後云。無明滅故。智性不壞。

若下。二。顯和合三。初。正釋。無和合等者。一則無二。

異則各開故。例如中論偈云。染法染者一。一法云

何合。染法染者異。異法云何合。此則由非一異。成

和合義也如經云下。二。引證三。初。雙標二喻。即楞

伽文也。若泥下。二。單釋塵泥。非彼成者。非彼微塵

成泥團也。應無差者。塵未和水。應名泥團。既成泥

團。應曰微塵。如是下。三。總以法合。藏識非因者。非。

不。無也。因。真相也。既若成異。則藏識不因真相所

KR6o0120_X_004-0608a

成。如前泥團。不因微塵。又如何云。依如來藏有生

滅心。藏識亦應滅者。以無和合義故。故下云。破和

合識相。今言滅者。但無一分生滅。是故非真相滅

者。下云。妄心則滅。法身顯現。又云。心相隨滅。非心

智滅。業相滅者。舉細攝麤也解云下。三。釋意。所引

文易。可知。

【疏】今此論主。總括彼楞伽上下文意。作此安立。故

云非一異也。

【記】今此下。三。總以結成。可知。

△三立名。】

「名為阿梨耶識。」

【【疏】此生滅不生滅。即之。義不一。辨之。心不異。目此

二義不二之心。名阿棃耶識。或云阿賴耶者。但梵

音楚夏耳。梁朝真諦三藏。就名翻為無沒識。今時

奘法師。就義翻為藏識。藏是攝藏義。無沒是不失

義。義一名異也。所攝名藏。謂諸眾生取為我故。所

以然者。良以真心不守自性。隨熏和合。似一似常。

故諸愚者。以似為實。執為我內。我見所攝。故名為

藏。由是義故。二種我見。永不起位。失賴耶名也。又

能藏自體於諸法中。又能藏諸法於自體內。論云。

能藏。所藏。我愛執藏。此之謂也。此依義立名也。

【記】此下。初。正釋名意。生滅等者。再牒前文之義以

說。故云即論之。義相不一。離辨之。心體不異也。目

此下。合彼二意(二義相不二體)以結此名。或下。二。廣辨名

KR6o0120_X_004-0608b

相。二。初。對二師以辨名。楚夏者。謂如此方吳楚華

夏。言音訛轉。西域五天亦爾。故指彼同此。又云阿

陀那等。此但輕重而有異耳。無沒者。即正與梵文

敵對。藏識。即取名下義翻。藏是下。會二名也。由彼

我見所攝藏故。遂令無始相續不斷。故云攝藏不

失。是以義上之名雖少不同。名下之義實無異也。

如佛性為覺。為知。了了分明等。所攝下。二。約三藏

以釋義。於中有執藏。所藏。能藏之義。如次辨釋。謂

諸下。標。所以下。釋。似一者。業相初起。未分王數。及

與外境。實非一而似一也。似常者。生滅微細。似常

而非常也。楞嚴云。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

於身不出見聞覺知。若實精真。不容習妄。故云似

常。諸愚者。一切異生。無二空智者也。似為實者。即

法執智相。執之確然不改。即六七二識。是能執心

也。內我。即我執。於自身內而生執故。以執他身及

諸法。各有自性。亦名為我。故此揀云自內也。我見

下。結為藏義。攝。即執也。既為我見所執。故名為藏。

執。即藏也。由是下出所以。二種我見。即人法也。永

不起位。即第八地。準唯識說。此識有三位。一。我愛

執藏位。通一切異生。二乘有學。及七地巳前菩薩。

皆起我執。執第八見分為我。故第八識。名阿賴耶。

此云執藏也。二。善惡業果位。即通一切異生。至十

地滿心。二乘無學等位。由善惡因。感無記果。果異

於因。名異熟識。三。相續執持位。即通因果一切位。

KR6o0120_X_004-0608c

以第八識。執持諸法種子等。令不散失。故名阿陀

那。阿陀那。義翻執持。今云不起位者。即第八地巳

上也。以離我見所執。不名賴耶。故失斯名。仍揀下

位入觀之時。有蹔不起。故云永也。然不亡識體。故

言失名。又能藏下。所藏義。謂此識體。藏在根身種

子器世間中。以根身等。是此識之。相分故。如珠在

像中。不同身在室中。若覓棃耶識。只在色心中。欲

覓摩尼珠。只在青黃內。又能藏諸法下。能藏義也。

謂根身等法。皆藏在識體之中。如像在珠內。欲覓

一切法。總在棃耶中。欲覓一切像。總在摩尼內。然

但以前義。互為能所也。論云下。引唯識證成。可知

此依句。三。結依義立。謂於二名中。不依真諦就名

而立。乃依奘師就義以立之也。

△二依義別解(三)。初釋上生滅心。二釋上生滅因

緣。三釋上生滅之相。

初釋上生滅心。

【記】立義分云。是心生滅因緣相。今則且釋心生滅也。

△於中三。初開數辨德。二寄問列名。三依名辨釋。

初開數辨德。】

「此識有二種義。」

【【疏】此義稍難。今總括上下文。略敘其意。餘可至文

當知。

【記】二義者。開數也。疏中二。先。標舉釋意。稍難者。以

此一識二義之中。含有多法。外則包羅萬像。內則

能所俱成。存之則生死無涯。破之則涅槃有得。若

KR6o0120_X_004-0609a

不分別。何以了知。行相幽隱。故名為難。然其深智。

於此可了。故復言稍。稍。少也。括。檢也。謂總檢括論

之前後以釋此意。然亦但齊生滅一門。

【疏】何者。謂真如有二義。一。不變義。二。隨緣義。無明

亦二義。一。無體即空義。二。有用成事義。此真妄中。

各由初義故。成上真如門也。各由後義故。成此生

滅門也。此隨緣真如。及成事無明亦各有二義。一。

違自順他義。二。違他順自義。無明中。初違自順他。

亦有二義。一。能反對詮示性功德。二。能知名義成

淨用。違他順自。亦有二義。一。覆真理。二。成妄心。真

如中。違他順自。亦有二義。一。翻對妄染顯自真德。

二。內熏無明令起淨用。違自順他。亦有二義。一。隱

自真體義。二。顯現妄法義。此上真妄各四義中。由

無明中反對詮示義。及真如中翻妄顯德義。從此

二義。得有本覺。又由無明中能知名義。及真如中

內熏義。從此二義。得有始覺。又由無明中覆真義。

及真如中隱體義。從此二義。得有根本不覺。又由

無明中成妄義。及真如中顯妄義。從此二義。得有

枝末不覺此生滅門中。真妄略開四義。廣即有八

門。若約兩兩相對。和合成緣起分相有四門。謂二

覺。二不覺若本末不相離。但唯有二門。謂覺與不

覺。若鎔融總攝。唯有一門。謂一心生滅門也。

【記】何者下。二。依義具釋三。初。約真妄開合以釋義。

文有七。一。開真妄成四義。然真之與妄。皆依一法

KR6o0120_X_004-0609b

界心所說。葢以此心。本來有體有用。即用之體。則

蕩然空寂。即體之用。則了然覺知。以無始迷之。故

於空寂之處。則確然根身塵境。於覺知之處。則紛

然分別緣慮。故肇公云。法身隱於形㲉之中。真智

隱於緣慮之內。然其形㲉緣慮。本來體空。空寂覺

知。元來不變。不變之真。本自隨緣。體空之妄。元來

成事。非因造作。法爾如斯。眾生身心。見今若此。即

約此義以明染淨緣起之義也。今不別標一心者。

含在真字中。以無二體故。不變者。未甞不空寂。未

甞不覺知故。故論云。所謂心性不生不滅。又云。一

切染法。不相應故。又云。所言覺者。心體離念。等虗

空界。隨緣者。隨染順流而成九相。故文云。依如來

藏故。有生滅心等。隨淨反末而成四位。故下云。覺

知前念起惡。能止後念。令其不起等。體空者。徧計

之法。情有理無故。故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

有差別等。又依他之法。相有性無故。故論云。是故

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成事者。成染事。則三

界依正。成淨事。則三乘因果。如下所說九相二身。

是也。此則隨緣如作夢。成事如夢物。體空如夢物

元虗。不變如內身宛爾。此真下。二。束四義成二門。

初義即真中不變。妄中體空。由此二義。成真如門。

此門攝妄則妄體空。攝真則真不變。染淨平等。一

相無相。故有此門。後義即真中隨緣。妄中成事。由

此二義。成生滅門。此門攝真則真隨緣。攝妄則妄

KR6o0120_X_004-0609c

成事。即成染淨諸法差別等相。故有此門。此隨下。

三。開生滅成四義。此約生滅門中真妄相對。互論

自他。便成四義。然真中違他順自即是妄中違自

順他。真中違自順他。即是妄中違他順自。但為門

不同。而義則一也。違順行相。即見下文。無明下。四。

開四義成八義二。初。正示八義。先。且明妄中四義。

示性等者。謂反流對染詮顯示現真性功德。如下

云。不覺念起。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

大智慧光明義。乃至若心有動。具有過恒沙等妄

染之義。心性不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

示現。又說性本無慳。順修檀度等。知名義等者。謂

分別妄心順生滅時。屬於無明。名為染用。若順真

如。故名淨用。故下文云。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

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

說。又云。無明染法。實無淨用。但以真如而熏習故。

則有淨用。覆真者。真理平等。妄心差別。差別之妄

現時。平等之真即隱。故下云。染心義者。名煩惱礙。

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

間自然業智故。成妄心者。以無明熏習之所起故。

故論云。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則熏習真如。以熏習

故。則有妄心等。又云。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一者。根

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二者。所起見愛熏習。

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真如下。明真中四義。顯

真德者。反流翻染。形對妄法。顯此真德。即下隨染

KR6o0120_X_004-0610a

本覺中智淨相。文云。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

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

淳淨故。起淨用者。無明是妄。恒起染用。以真熏有

力。令彼反流。順真如性。故名淨用。下云。自體相熏

習者。從無始世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

界之性。依此二義。恒常熏習。能令眾生。然生死苦。

樂求涅槃。又云。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乃至

得涅槃。成自然業等。隱真者。即前說真如隨緣。成

棃耶識。既成識巳。隱在識中。以其隱故。名如來藏。

巳見上文。現妄者。真體既隱。妄相即現。謂境界相。

是也。下云。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此

上下。二。合對四覺。然此覺與不覺。但以真妄相對。

為門不同。各有四義。故開成八。今於真妄各分體

用。故兩兩相從。但唯有四。如疏四段。前二段約淨

分其體用。初段合二順體成本覺。次又由下。合二

順用成始覺。後又由下二段。約染分其體用。初段

合二順體成根本不覺。次又由下。合二順用成枝

末不覺。是以二二合論。乃成染淨。各分體用。故合

前八成四義也。

此生下。三。結指廣略。然八門之廣

則巳極。四門之略則未極。以次更有為二為一故。

言四義者。即上違順等四。非取今四覺為四。以此

是結指上文也。若約下。五。束八義成四門。言分相

者。謂分齊法相也。以一切淨緣分齊法相。屬於二

覺。一切染緣分齊法相。屬二不覺。又於中淨法之

KR6o0120_X_004-0610b

體。屬於本覺。淨法之用。屬於始覺。染法之體。屬根

本不覺。染法之相。屬枝末不覺。故合前八以成四

也。若本下。六。束四門成二義。謂始覺是末。不離本

覺之本。故下文云。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又云。而實

無有始覺之異。乃至平等。同一覺故。枝末不覺。不

離根本不覺。故下文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

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然本始二覺。但是體

用之異。本末二不覺。但是麤細之異。豈得離體有

用。離細有麤。故唯二也。若鎔下。七。合二義成一門。

以本從一生滅門。展轉開成八門之義。乃是據本

以彰末。今却收束多義以成一生滅門。即是攝末

以歸本也。

【疏】又若約諸識分相門。本覺本不覺在本識中。餘

二在生起事識中。若約本末不二門。並在一本識

中。故云此識有二義也。

【記】又若下。二。約諸識分齊以結成。諸識者。即本事

二識也。然此二識分齊行相。各不相是。以本識是

體。事識屬用。今以二本是體。宜在體分。以棃耶無

始相續。具覺不覺。行相相隨。是故二本皆在其中。

故下文云。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

始。餘二等者。始覺悟時方有。六麤託境而生。行相

麤浮。宜在麤分。是故此二在生起識中。此則攝四

覺歸二識也。若約本下。攝事識歸本識。以體用不

二。如波與水。是故四義。俱不離本識也。此即同前

KR6o0120_X_004-0610c

一生滅門耳。但前約門說。今約識論也。故云下。結。

由是廣之成八。攝之成二。二義皆從一識中出。故

今論云此識有二義。

【疏】問。此中一識有二義。與上一心有二門何別耶。

答。上一心中含於二義。謂不守自性隨緣義。及不

變自性絕相義。今此但就隨緣門中。染淨理事無

二之相。明此識也。是則前一心義寬。該收於二門。

此一識義陿。局在於一門。

問。此中本覺。與上真如

門何別。答。真如門約體絕相說。本覺約性功德說。

謂大智慧光明義等。名本覺相。本者。是性義。覺者。

是智慧義。以此皆為翻妄染顯。故在生滅門中攝。

以真如門中。無翻染等義。故與此不同也。是故體

相二大。俱名本覺。並在生滅門中。故得具三大也。

【記】問此下。三。約問答通妨以辨異二。初。辨異二義。

問意可知。答中。先。分別正答。初。辨一心二義。即依

一心法。有二種門義。隨緣即生滅門。不變即真如

門。

今此下。二。辨一識二義。即唯約生滅門。不該真

如門。此中理淨。即覺義。染事。即不覺義。染淨等。即

前生滅不生滅非一義。無二相。即前和合非異義。

廣如前釋。是則下。後。判成寬狹。可知。問此下。二。辨

異二真。問意云。若言同者。應合俱名真如。不然。俱

名本覺。何以前後立名別耶。若言異者。約何論別。

答中。約體絕相者。如前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

大總相法門體。乃至離言說名字心緣等相。謂大

KR6o0120_X_004-0611a

等者。即是所示相大中文。本者下。釋所以。謂本性

功德。即是覺也。今就略以立名。謂之本覺。約廣以

顯相。號性功德也。以此下。結揀所異。謂本覺之名。

不於真如門中說而於生滅門中說者。以約翻妄

而立故。是故下。引所示之法。證成前義。】

「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

【【疏】上二門中云皆各總攝。此中不云各者。以此二

義。陿於二門。故伹明一識。由含二義。故攝一切。不

言二義各攝一切。又上文中。伹云攝而不云生者。

以真如門。無能生義故。此識之中。以不覺熏本覺。

故生諸染法。流轉生死。以本覺熏不覺。故生諸淨

法。反流出纏。成於始覺。依此二義。徧生一切染淨

法。故云能生。下四熏習中。廣辨此也。非直相熏能

生諸法。亦乃生諸法巳。不離此心。為此心所攝。故

云攝。如上二門各攝處釋也。

【記】攝生者。辨德也。疏中分三。初。對前門以通各義。

先牒外難。以此下。次正通狹義。由含下。兼釋攝法。

一切雖多。不出染淨。今有覺義故攝淨。有不覺義

故攝染。故云一切法。不言下。結明不同二門也。以

染淨相兼。方成一切。今覺義攝淨不攝染。不覺義

攝染不攝淨。斯則二義共攝一切則可。各攝一切

則不可。若一心二門之中。則每門巳自攝染攝淨。

由是不同。故不言各也。又上下。二。簡前文以釋生

義。先牒難。以真下。次釋通。無能生義者。文云。所謂

KR6o0120_X_004-0611b

心性不生不滅等故。以不覺下。約順流生諸染法。

即三細六麤等。以本覺下。約反流生諸淨法。即四

位二身等。依此下。雙結。下四下。引說處。問。此門既

有生義。何不於二門之初便言耶。答。前文以生滅

與真如同處標示。無便言之。今此獨明。故得言生

也。非直下。三。躡下句以辨攝義。其猶金能成像。像

不離金。水能生波。波不離水。即三藏之中能藏義

也。】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四

** 音釋

音離。驪龍。

耀

音効。光耀。

音蒼。海也。

音據。蹲踞。

音徤。犍椎。

音萱。喧閙。

音怪。違反也。

音生。眾木貌。

音平。

音逆。淹沒也。

音𥁊。開除也。

音愧。木櫃。

KR6o0120_X_004-0611c

音田。

音蟲。草木盛貌。

與桶同。又音同。竹筩也。

音措。酸味。

與鹽同。

音閉。覆葢也。

音乖。驚異也。

粗。上聲。國名。

音禾。舛謬也。

音玉。界局也。

音滅。尋也。

摩尼

此云如意。珠名也。

音郭。檢也。包括也。

音恪却。鳥卵空也。

音謙。悋惜巳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