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覺元賢禪師廣錄

永覺元賢禪師廣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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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釋氏之學。道其本也。通其末也。法當務道。道成

而通發矣。若意在求通。則必失道。道失而通得。是為

魔事。況通亦必失乎。故正見者。寧得道而無通。非厭

通也。法不可務也。且通之法。大略有五。有修大乘而

得者。有修小乘而得者。有修凡夫乘而得者。有修外

道法而得者。有因宿習感報而得者。大小不同。邪正

亦異。未可槩而齊之。是篇如瑞巖扣氷。則古聖垂跡。

無可異者。其餘或偏獲小果。或尚滯凡夫。或落鬼倫。

或出外種。或亦大權菩薩。方便攝化。既有數種差別。

不容槩抑。詎可俱揚。在俗之士。固莫能辨。出俗之英。

應知所務。若徙見異跡而生欣。必將流邪轍而莫返。

可不慎歟。

*** 崇德論

祖庭秋晚。狂慧競興。明道者多。行道者少。夫明之將

以行之也。明之而弗行。與未明何異。且假此以鈎顯

譽。營厚殖。則雖機辨自在。說法如雲。吾以為直一裨

販而巳。茲篇所錄。並積粹純誠之士。雖契悟弗逮馬

祖。神化難齊扣氷。而依教行持。動不踰矩。陶鍊之極。

終歸聖果。又安取狂慧之詡詡哉。若夫闇修之士。或

道大而知希。或德成而遇蹇。形晦聲泯。物色無從。則

非茲錄所能盡矣。

*** 輔教論

論曰。儒釋分教。門戶逈別。大儒融之以神理。則千差

頓忘。小儒局之以格量。則一塵成礙。此大儒所以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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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禁而自泯。小儒所以謗欲息而不能也。昔自六朝

以來。謗佛者不少。皆以私意揣摩。自成水火。其於我

佛之藩。尚隔萬里。即如昌黎一人。毅然以道統自任。

而原道諸篇。特昏昏醉夢語耳。至於宋室諸儒。實非

昌黎之比。第於梵經。皆粗浮一往。不能深窮其旨。故

困於知解。而不信有絕解之境。束於人倫。而不知有

超倫之事。所以有異說之紛紛也。茲錄諸儒。則不然。

竝皆徧參諸老。深躭禪悅。未嘗株守本局。夫諸公皆

天挺人豪。地縱神智。而卒不能謗佛。則佛之決不可

謗明矣。彼黃口淺學。毫無所窺。而藉口前賢。妄生橫

議。抑何其不思之甚也。噫。

*** 棲賢澄湜禪師傳贊

禪學晚進。妄意高遠。輙謂戒律不足持。三藏不足閱。

傲然自恣。以為身在三界之外。而不知巳落泥犁之

中矣。今觀湜禪師。律身精嚴。動不踰矩。晚年三閱藏

經。以坐閱為未敬。乃立誦行披之。嗚呼真萬世標表

也。雪竇不合而去。自是雪竇不奈習氣何。若黃龍南。

依之最久。可謂。善依人者。

*** 天寶逆川智順禪師傳贊

逆川初住天寶。未幾即棄去。繼而住歸原。住東禪。住

雪峰。皆如之散財退位於方盛之日。非大丈夫。能然

乎。古有稱大知識者。一院之間。戀戀而不能割。以此

觀之。逆川真萬世之師也。獨其語錄。今不傳。惜哉。

*** 金道人燒身傳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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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身之法。大乘所開。小乘所禁。意以大乘則悲願既

重。忍力巳充。故可開。開之者。或為供大法而燒。或為

護大法而燒。或為說大法而燒。其為益大矣。小乘則

自利心重。厭苦情深。急欲燒之。為益既𦕈。況忍力未

充。臨危而失其正念。則其害可勝道哉。世復有為魔

所著者。或有貪身後之名者。或有激而為之者。既非

正念。必招惡果。可弗禁歟。是篇如哀公化後得舍利

數合。金道人於空中擲下僧舄一隻。其為可燒無疑

矣。第恐。無知之徒。妄相倣效。則余未見其可也。

*** 楊文公億傳贊

大年見地超曠。不亞慈明。且於告終之際。灑落自在。

歸處分明。真沒量大人也。史氏稱公性耿直尚節義。

真宗欲立德妃為后。命公草詔。使丁謂諭旨。公弗從。

丁謂曰。勉為之。不憂不富貴。公曰。若此富貴。非所願

也。公之所守如此。豈學禪而弗驗哉。說者乃謂。其聞

命而惶懼失措。以此誚公之禪。亦弗之審矣。豈有於

生死關頭。自在若此。乃于尋常利害之間。反爾動心

耶。此必當日柔小之徒。巧生誣謗。而傳聞失實。遂有

吠聲之譏也。

*** 胡文定公安國傳贊

文定彊學力行。志在春秋。憂國愛君。遠而彌篤。其於

禪學。深參獨到又如此。則禪何害於忠孝哉。世之不

達者。輙謂。學禪有害於忠孝。夫亦未之考也。昔宋游

定夫先生。與呂本中書曰。佛書所說。世儒亦未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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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往往。不曾看佛書。故詆之如此之甚。殊不知。其

破佛者。皆佛自以為不然者也。定夫。可謂知言哉。

*** 朱文公熹傳贊

文公於釋氏之學。或贊或呵。抑揚竝用。其揚之者。所

以洗世俗之陋。抑其之者。所以植人倫之紀。葢以身

為道學主盟。故其誨人之語。不得不如此耳。公晚年

有齋居誦經詩云。端居獨無事。聊披釋氏書。暫息塵

累牽。超然與道俱。門掩竹林密。禽鳴山雨餘。了此無

為法。身心同宴如。觀此。則其有得於經者不淺。非特

私心向往之而巳也。

** 鼓山寺志論(六篇)

*** 勝蹟志論

論曰。昔王敬美謂。茲山以峻名。以登眺勝。靈源之外。

奇麗無聞。而議者猶惜其不到鳳池。而白雲洞尚未

闢也。葢山中諸勝。奇秀則稱靈源。超異則稱鳳池。怪

險則稱白雲三天門。若夫登高眺遠。兼收山海之奇。

為八閩之獨勝者。則屴崱無尚矣。故今古名賢。杖履

而遊。嘆賞之不足。繼之以歌詠者。趾相錯也。然吾以

為善遊者。葢亦鮮矣。倐然而開豁。倐然而幽鬱。倐然

而身世可捐。倐然而塵埃難脫。豈遊之義乎。豈遊之

義乎。孔子曰。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固當

自有別論也。

*** 建置志論

論曰。湧泉之興廢。路人能言之也。夫亦知易之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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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葢取諸大壯。取其四陽之

方盛也。亦取其盛而未極也。又曰。棟隆吉。以其剛而

得中也。棟橈凶。以其剛而失中也。豈非以宮室不欲

其過盛。且必有剛中之德以待之。不則有棟橈之凶

而巳。昔湧泉之盛也。飛甍峻宇。巳極人間之鉅麗。猶

賴有德者居之。庶可持盈而不墜。厥後以凉德。處盛

極之勢。如之何。不至湮沒乎。故雖以列祖之德。閩王

之威。而曾不能與樵竪之火格數也。亦理也。今茲再

造。二十餘秋。尚弗逮古人之半。而居者。多以缺陷為

耻。遊者。且以觀覧未壯為嫌。獨不思古之學佛者。樹

下可宿。塚間可居。今之湧泉。固非樹下塚間之比。況

剛中之德未聞。而妄希棟隆之吉。無論其求之弗得。

營之弗就。即能[媲-囟+(色-巴+囚)]美前規。亦安能保其無棟橈之凶

乎。是亦未講於易之道也。

*** 僧寶志論

論曰。閩中諸剎。首必推雪峰。而鼓山實次之。豈以巖

巒之秀麗。登眺之奇偉哉。良以列祖之主斯席者。率

皆慧光渾圓。足以輝映人天。而光大我覺皇之教也。

故古之名賢。如張德遠李伯紀趙子直朱晦菴輩。皆

能降心折節。相訪於深林僻谷之中。豈非以其人有

足重者乎。勝國以來。風漸不競。至 國朝。而斯道絕

響矣。此其故何哉。葢宋以前。稱住持者。上必奉詔旨

降香。次必由監司舉請。故茲山皆極一時之選。勝國

但由廣教考中宣政給劄。此可以致抱道之士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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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永樂間。則由僧綱舉報。僧錄給劄。宣德以後。竟置

不問。由是裨販如來者。率以其力攘之。竊十方之公

物。潤一家之私槖。子孫相繼。醉濃飽鮮。又安問佛法

之何若哉。重興以來。稍提唱斯道。庶幾復見漢官威

儀。然當此魔羅競起之日。危如一髮引千鈞。而欲希

蹤宋唐。不其難乎。不其難乎。

*** 田賦志論

論曰。膳僧必以田。居田必以德。德之所在。田必隨之。

田之所在。害必伏之。昔鼓山之盛也。僧眾萬指。施者

唯恐其後。故雖於邪萬畝。無敢覬覦。及其衰也。誰忍

其以檀信之膏腴。恣無賴之嗜欲乎。由是豪強扼而

奪之。海波蕩而吞之。官府且用其六。用其八。而莫之

恤矣。余昔來鼓山。見廨院僧。盡其歲之所歛。尚不足

以完官。鞭笞既急。日夜唯豪家之鏹是求。其不至於

產盡僧亡不止也。此其咎果安在哉。今俗僧率營厚

殖。以遺子孫者。其請問之鼓山。

*** 藝文志論

論曰。鼓山之名。唐以前未著。故詩文亦少見聞。朱梁

時。有徐寅靈源洞記及十二咏。皆軼弗傳。自宋以後。

始見篇什。而傳者葢亦寡矣。至我 明永樂間。僧善

緣始輯之。為靈源集。嗣有僧古鑑。再輯之。至萬曆間。

謝武林徐興公始為志。搜羅稱大備焉。迨今幾三十

載。興公復收之為續志。余乃得因二志。而更益之。葢

斯文未墜。人握隋珠。將來源源。未有艾也。予獨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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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如故。佛國長存。而搦管登壇者。卒如浮雲幻影

倐忽有無。雖曰名存。實將安在。況久之名亦不存。則

立言稱不朽者。不亦難乎。是必有貫今古。參天地。卓

然而不可泯者。固不在區區名字之末也。或者猶思

希蹤韓柳。比肩李杜。謂名決可不墜。愚以為。韓柳李

杜。特雕蟲刻楮之雄而巳。丈夫竪立。可不圖其大哉。

*** 雜志論

論曰。茲志所載。俱非大節所係。似亦可略。然嘗徧讀

儒家諸經及歷朝正史。豈非傳世之大典哉。其中鳥

獸草木之繁。器用文物之富。非博及諸書者。鮮能盡

通。故知大舜詢及芻蕘。誠為至訓。禮失必求之野。決

非謾談。昔閩人有吳海者。謂。諸子百家。六經之賊。外

紀野錄。正史之賊。欲盡去之。不知楚之萍實。魯之爰

居。漢之刼灰。又孰從而辨之哉。予謂。君子之學。當先

其大。而後其小。務其本而游其末。則片言隻字。異書

曲典。皆藥籠中物也。然猶見世有負盛名。稱博雅者。

日探討瑣僻以自張。至於身心性命之微。禮樂刑政

之大。古今治亂之故。率皆鹵莾涉躐。間有陳論。如魘

䆿中語。則何其隘而鄙也。譬之井中之鮒。樂升斗之

水以自濡。而溟渤之滄茫浩渺。非所願矣。請擴而大

之。不亦善乎。

** 溫陵開元寺志論(四篇)

*** 建置志論

論曰。紫雲舊剎故域。甚廣居者。亦嘗萬指。自永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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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主席又虗。禪風漸泯。高明之衲。雲散四方。而守鷄

肋者。視為故物。德既下衰。外檀弗至。地廣人稀。睥睨

斯起。由是寺之不能保故域者。十之七八矣。然猶賴

為綿蕞所設之塲。故經聲佛火。不至全銷也。近年戒

壇法堂巳復。大殿亦幸鼎新。則似當七日來復之會。

在人益善其事以應之。則為臨為泰。未可知也。若徒

芥蔕於故物之未歸。而厥德弗修。則雖疆宇盡復。又

將何以居之乎。若能懋修厥德。則雖敝寮老屋。儘可

跏趺。固不止蝸廬草舍僅容七尺而巳也。況人心有

佛。各能放光。安知黃長者。不再見於今日乎。是在諸

君之自勗耳。

*** 開士志論

論曰。余作開士志。而嘆紫雲之多賢也。非吉祥殊勝

之地。能有是哉。然自桑蓮現瑞以來。幾及千載。古如

斯。今亦如斯。何古則聖賢輩出。而今則寥寥絕響也。

語云。嘉羽生應龍。應龍生鳳皇。鳳皇生百鳥。其勢必

漸下耶。抑法運下衰。聖賢隱伏。今之不逮古。非獨一

剎耶。嗚呼此豈可以局志道之士哉。凡有待於外者。

時與勢得而局之。無待於外者。非時與勢可得而局

也。故春秋雖厄。不能局仲尼。陋巷雖貧。不能局顏淵。

首陽雖困。不能局伯夷叔齊。是在有志者之自立耳。

若夫規厚殖。逐榮名。旦夕孳孳。不能以時勢自安。是

惑之甚者也。悲夫。

*** 藝文志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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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嗚呼吾於志藝文。而嘆不朽之難也。世書稱不

朽者三。立言居其一焉。夫言固可傳。言而不文則不

傳。有言而文矣。而猶不傳何也。或曰。以其人不足傳

也。夫夏殷之禮。且無徵矣。尼父六經。且失其二矣。豈

人之果弗可傳哉。嗚呼幻化匪堅。雖遠必亡。天地且

不能免。而況於人乎。況於文乎。吾釋自有不可滅者。

在有志者。自勉之耳。

*** 田賦志論

論曰。紫雲寺產。乃唐宋以來。眾檀所施。僧賴之以存

活。而輸官稅。供里役一如民間。非有耗於國也。至於

近世。謂僧非民且耗國。忍為變賣之議及請給之謀。

非獨無以施之。且扼而奪之。產巳失十之五矣。至嘉

靖間。防倭事起。當道抽其六餉軍。巡撫金公。且徵其

八。至於今日。軍巳撒而餉不減。又有加焉。如之何僧

不窮且竄也。昔紫雲高僧。有弘則者。王公與之膏腴。

謝不納。有棲霞者。州牧王繼勳。為廣其居殖其糧。固

辭曰。毋為子孫累。有禹昌者。人施其膏腴。則曰。有是

吾子孫其不免狼虎矣。今日觀之。三師真偉人哉。

永覺和尚廣錄卷第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