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柏尊者全集
紫柏尊者全集
言一切自在覺。嗚呼。一切自在覺。一切不自在障。初
非異源。故曰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但諸佛善用
其心。則無往而非自在。眾生不善用其心。則無往而
非障礙。然此障礙。不從天降。不從地生。亦非人與。以
其見有我身。則死生榮辱至矣。以其見有我心。則好
惡煩惱至矣。夫死生榮辱好惡煩惱。皆以我身我心
為本源。苟有勇猛丈夫。能直下拔其本。塞其源。則眾
生之障礙。未始非諸佛之解脫也。八大人覺經曰。心
為惡源。形為罪藪。予以是愈信山谷謂寒山詩。為沃
火宅清涼之具。源從七佛偈流出。無欺焉。或問曰。枯
惡源。空罪藪。有道乎。應之曰。假借四大以為身。心本
無生因境有。此半偈能讀而誦。誦而思。思而明。明而
達。則惡源之枯不枯。罪藪之空不空。子自知之。非予
口舌所能告也。
夫心為惡源。形為罪藪。凡血氣之屬必有知。血氣非
形乎。知非心乎。嗚呼。形之與心。莫知是何怪物。而毒
眾生若此。人有言曰。修行本無他術。苟能柰何得自
已身心便了。雖然柰何得自已身心。豈細故哉。是以
聖人哀之。設大方便。使博地凡夫。即惡源而為慈悲
之海。即罪藪而為功德之林。達形非形。了心非心。非
形則形充八極而無累。非心則智周萬物而不勞。如
是妙用。莫如毗舍浮佛頌也。毗舍浮佛。此言一切自
在覺。此自在覺。烱然獨立。於眾生日用之中。初無障
礙。然在諸佛便得自在受用。在眾生便成障礙。且道
病根在甚麼處。咄。大地眾生成正覺。十方諸佛陷泥
犁。
夫患本無根。根於身心。所以顏子墮肢體黜聰明者。
拔患根也。老子亦曰。我有大患。為我有身。我若無身。
何患之有。由是言之。身乃饑凍榮辱死生之樁也。如
以堅濕暖動觀身。則患樁不待推而倒矣。心乃好惡
是非之樁。如以物我同根觀心。勞勤好惡襍毒之樁。
亦不待推而倒矣。噫。兩樁既倒。身心情枯。堅濕暖動。
即法身也。能好惡為襍毒者。即無分別智也。以無分
別智之魚。游無邊際法身之海。水不待忘魚。魚自忘。
魚不待忘水。水亦自忘。魚水相忘。而浮沈自在清冷
之懷。則魚與水皆象先之紹介也。剖塵居士勉之。
毗舍浮佛。此言自在覺。覺與自在。體用互稱耳。葢覺
則自在。自在則覺。故聖人體用圓融。無粗不精。精則
一。一則無待。無待則無外。無外則物我同根。天地一
體。所以大不廢小。體不廢用。根兮塵兮。根不自立。由
塵而樁。塵不自立。由根而賓。由塵而樁。樁果有乎。由
根而賓。賓果有乎。兩者既決。物我寂寥。故曰。寂寥於
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虗之中。故根不礙塵。塵不礙根。
大用全而無跡。無跡則物我何在。知此謂之覺。根塵
不相留礙。謂之自在。若然者。根未嘗有根。塵未嘗有
塵。聖人善用其心。故自在而覺。眾人不善用其心。所
以自在覺。翻成不自在障耳。余以是知以四大觀身。
有身用而無身相。以前境觀心。有心用而無我執。故
此半偈。誠破死生之爻象。治心病之醫王也。
夫身心之初。有無身心者。湛然圓滿而獨存焉。伏羲
氏得之而畫卦。仲尼氏得之而翼易。老氏得之二篇
乃作。吾大覺老人得之。於靈山會上。拈花微笑。人天
百萬。聖凡交羅。獨迦葉氏亦得之。自是由阿難氏。乃
至於達磨氏。大鑑氏。南嶽氏。青原氏。並相繼而得之。
於是乎千變萬化。鬼面神頭。或以慈悲為三昧。或以
瞋怒為三昧。或以苦行為三昧。或以語言文字為三
昧。或以棒喝破沙盆為三昧。以至於滾木毬。握木蛇。
斬蛇伏虎叱龍之類。書不勝舉。如上種種三昧。世出
世法。交相造化。使夫眾生日用而不知。而或知。不知
即名凡夫。或知即名聖人。嗚呼。聖人與眾人。初本一
條。惟以知不知。乃凡聖分焉。由是而觀。知亦由我。不
知亦由我。何天下知者寡。而不知者多。病在何處。良
以有生以來。計身心以為我。而身心之前者。湛然圓
滿。妙物無累。反昧之而不覺。一不覺則永不覺。所以
威音同稟。以至於今。猶茫然無省。勞他聖人。右提左
挈。百計千方。委曲施盡。伎倆亦窮。總不知覺。古人呼
此輩謂之行尸走肉。白日小鬼。不亦宜乎。吾毗舍浮
佛。復不以眾生難度而退願心。說此偈。要使博地凡
夫。共登無上。夫無上者。謂身心之初。有大圓鏡智。光
徹終古。妙拔羣有。威神莫測。得之即聖。失之則凡故
也。若然者。凡聖之分。不過於身心窠窟。翻得破者。則
解脫無方。不能翻得破者。則障礙長劫。葢死生無根。
以身為根。好惡無本。以心為本。苟能以四大觀身。身
何所在。前境觀心。心從何起。知身所在。即身有而無
累。知心所起。即心有而不生。身有而無累。生死何妨。
心有而不生。應物何礙。生死何妨。則願輪常轉。應物
無礙則慧日常明。雖然。初心學人。不以持偈為梯航。
則苦海難度。又持偈有上中下之不同。上者以其天
機深妙。觸偈即悟。中者惟持久始得心開。下者由讀
而誦。誦而能持。持而能熟。熟則或以此生得入。或以
多生得入。入則本同。上達無異。以此觀之。根無利鈍。
能信者皆得出苦。何故自甘暴棄。或以貧賤累而不
能持偈。或以富貴累而不能持偈。貧賤富貴。雖榮辱
不等。累無兩般。且年光不可把玩。老病不與人期。一
息不來。便成他世。凡百罪業。是汝作者。不免隨之。隨
而不離。如影隨形。天上人閒。太虗空中。總無你逃避
處。如可逃得。則一切佛祖聖賢之聰明。不若凡夫之
愚癡矣。
假借四大以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夫有生之患。莫
大於生死。而生死之患。惟至人則能超然無累。下是
則孰不受其累。然生死又本於有身。老氏云。我有大
患。為我有身。故出世聖人。示此偈開悟是輩。此身不
過五行攢簇而成。四大合併而有。所言四大者。地水
火風是也。此四何名為大。謂其無處不徧。故稱之為
大。此四大在身。則為肉。為皮。為筋骨。為血脉。為痰唾。
為津液。為熱氣。為動轉。今現前此身。不過此等合成。
既合成矣。眾生不悟非堅。確然執之為身。故臨死生
之際。處利害關頭。心神恍惚。千算萬計。不過要保全
此個軀殻子。殊不知此身。皮肉筋骨感地而有。血脉
津液。感水而有。一切熱氣感火而有。凡百運轉感風
而有。故智者。不待閒時方作此想。於日用中常作此
想。皮肉筋骨。原從地有。血脉津液。原從水有。熱氣原
從火有。動轉原從風有。此四大者。一切眾生。凡有血
氣之屬。皆所共有。我何癡迷。確然妄執為身。此想周
旋俯仰。進退屈伸。常專注不斷。漸漸純孰。一旦頓悟。
此身何在。故昔人有悟之者云。將頭臨白刃。猶似斬
春風。且一切生死眾患如箭。我身如垛。既悟此身。堅
濕暖動。各還其本。垛尚不有。箭來誰受。故曰。假借四
大以為身也。夫心有真心。有妄心。真心則聖人與凡
夫無所閒別者。無所增損者。廣大靈明。廓然充滿。本
無生。安有死。本無來。安有去。離生死。絕去來。不離日
用。湛然常在。不可以有心得。不可以無心求。惟神而
明之者可幾也。此心不悟。雖衣冠楚楚。總是行尸走
肉。人為萬物之靈。於此不悚然懼。惕然省者。非顛倒。
即著鬼迷矣。妄心者。感物而有。受制於物。故逢順境
則喜。逢逆境則瞋。憎愛交加。靈臺汩沒。一受於心。恨
不即釋。喜不即化。此皆妄心也。真心。雖然應物。物不
能累。如明鏡照像。雖辨妍醜。而本無心。妄心。則因境
有。即受境累。故曰。心本無生因境有也。
毗舍浮佛。此言一切自在覺。既自在覺矣。有何物而
為障礙哉。然未覺者。不免一途成滯。見色則被色障
礙。見空則被空障礙。忽然而有身。則被身障礙。介然
而有心。則被心障礙。身障礙。生老病死。心障礙。喜怒
哀樂。是以周旋一光之中。而妄成角立。既角立矣。一
切不自在至矣。生有老迫。老有病迫。病有死迫。喜有
怒迫。怒有哀迫。哀有樂迫。迫者相催之謂也。嗚呼。生
若定常。老不可迫。喜若定常。哀不可迫。以其無常。流
之莫能巳也。惟有道者。達身無常。四大成故。達心無
常。前境生故。達四無常。一身待故。達境無常。因心有
故。借一蕩四。四無所立。借四蕩一。一無所存。借境蕩
心。心初不有。借心蕩境。境不自留。一四互蕩。心境兼
忘。一身而為無量之身。身相不壞一心。而慮周萬物。
寸抱本閒。由一切不自在。入一切自在。達之者。剎那
可以超曠劫。如其未達。解脫幢。即成行尸肉塊。智慧
津。翻作苦海逆浪。自古及今。豪傑英雄。打破這關捩
子不得。雖功高千古。名光萬世。於本分上事。了無交
涉。故生時受生迷。老時受老迷。病時受病迷。死時受
死迷。喜怒哀樂時。受喜怒哀樂迷。以迷續迷。迷無斷
日。人為萬物之靈。而靈不悟。以靈續迷。為一切黑業
本。山高海積。未有撼竭之時。少知自反者。安得不懼
乎。又靈如融通之水。迷如窒礙之冰。融通。則在方而
方。在圓而圓。窒礙。則方則定方。圓則定圓。方圓無滯
之謂活。方圓有定之謂死。是故聖人居方圓。而方圓
莫能滯。以無滯故。所以能通天下之情。眾人則不然。
見方而被方惑。見圓而起圓執。所以在聖人。即死而
活。在眾人。即活而死。故聖人謂之生人。眾人謂之死
人。由是觀之。自上古以來。所謂生人者。能得幾何哉。
為聖不難。難在通靈。苟能通靈。非惟身心俱靈。大則
虗空天地萬物之夥。微則一介一塵一毛一髮。靡不
靈矣。至於三藏六經。諸子之流。百工之技。亦無不通。
故達身靈通。無事可礙。達心靈通。無理可障。化生老
病死。為無上涅槃。迴喜怒哀樂。證大菩提。涅槃菩提。
從身心得。若無身心。二果何階。故曰。此身為塵勞山。
此心為襍毒海。一旦達身無已。塵勞山即功德聚也。
達心如幻。襍毒海即般若漿也。人為萬物之靈。不自
重。甘為死人。不為生人。可悲巳。
此半頌。特十四字而巳。然大藏與一千七百則機緣。
九經二篇百家之要。莫不備焉。子若張而演之。雖大
塊為墨。崑崙為筆。天風為手。虗空為紙。莫能盡也。故
曰。佛法有不思議力。既曰不思議。豈可以眾生臆見
揣摩而能知耶。但當諦信受持。則終自悟入。夫信則
誠。誠則一。一則我持頌之心。了無所附麗。如是積久。
則身心橫計。一朝爆落。則生死鑄而為涅槃。煩惱化
而為菩提矣。此兩者謂之二轉依果。所謂轉生死而
依涅槃。轉煩惱而依菩提也。然凡夫心識麤浮。卒不
能制之一處。故須由讀而誦。誦而持。持而專。專而一。
一則隣化。隣化。則將乘緣生而入無生矣。
達觀道人。嘗以毗舍浮佛傳法偈授人時。必曰。持千
百萬遍。自在受用現前矣。毗舍浮佛。此言一切自在
覺。而深推其旨。大要破眾生身心之執耳。故曰。假借
四大以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即此觀之。一切眾生。
從無始劫來。至於今日。莫能自在。於死生憎愛之中
者。良以見有自身。則身相為礙。見有自心。則心相為
礙。嗚呼。身相礙於外。心相礙於內。一動一靜。內外相
礙。無須臾超然之境。可哀矣哉。即此相礙之境。在聖
人日用中而身充法界。如月赴眾水。知周萬物。如鏡
照羣象。不速而至。不勞而遍。東坡大悲閣記。乃此偈
註疏也。其略曰。大悲者。觀世音之變也。至何獨疑於
大悲乎。如以東坡之意推之。則心念不靜。應物必亂。
非東坡不知即動而靜。即色而空。葢東坡量自已分
上。只體得理具光景。未到無身而現多身。無心而智
鑑羣品地位。如此地位。非大菩薩。豈易為哉。然觀東
坡理具之旨。則所見無惑矣。體此無惑之見。於憎愛
境上。死生關頭。真實挨將去。到佛菩薩地位。終有時
在也。
** 釋八大人覺經
夫覺與不覺。如拳手卷舒耳。聖人知其如此。所以即
眾生日用不知之知。開為八覺。覺則如拳復手。手復
則提挈四生。搬運三世。束太虗如芥子。撚大地為微
塵。舉無不成。用無不驗。皆十指之力也。若手作拳。則
十指屈而不能信矣。信既不能。安得有如上之用哉。
故拳譬不覺。手譬了覺。以此觀之。諸佛不覺。則不異
眾生。眾生忽覺。則不異諸佛。如屈指則拳。信指則手。
而信之與屈。屈之與信。機在心而不在拳手也。然拳
手可見。而心不可見。唯聖人因可見而見不可見。故
能以不可見役可見者。所以可見者為聖人之利。而
不為聖人之害也。而眾人以可見者為我有。則不可
見者。愈遠而愈疎矣。故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如一
旦悟可見者。即不可見者。則日用不知之知。不惟開
而為八覺。即千萬覺可開也。此不知之知。在諸佛則
名八萬四千三昧。此八萬四千三昧。在眾生則名八
萬四千煩惱。嗟乎。煩惱與三昧。果有常耶。果無常耶。
有常則眾生終難得佛。無常則諸佛亦可以為眾生。
如諸佛還作眾生。則眾生又何必求得佛哉。凡誦持
此經者。果知我現前日用不知之知。如來為我開為
八覺。我因八覺而悟廓之。則八萬四千之覺。在我日
用。不在諸佛言說也。予故曰。拳手可見。而心不可見。
則不可見者。果可以數量盡哉。
** 釋十二因緣
所謂十二緣生者。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
生老死。不了自心。謂之無明。既成無明。則必循緣。謂
之行。循緣則必分別。謂之識。既成識矣。則必橫計。橫
計實無其體。但有虗稱。謂之名。身因橫計所有。塊然
一物。謂之色。然而名色解雖次第。乃一支也。根境相
敵。謂之觸。觸則領納。謂之受。受必耽著。謂之愛。愛而
不捨。計為常有。謂之取。取而執實。謂之有。有則有生。
生則有老。老則有死。自無明至老死。謂之十二支。此
十二支。為一切眾生生死煩惱之窟宅。亦是一切諸
佛菩提涅槃之樂土也。顧行人治之何如耳。
夫十二因緣者。謂因無明而緣行。因行而緣識。因識
而緣名色。因名色而緣六入。因六入而緣觸。因觸而
緣受。因受而緣愛。因愛而緣取。因取而緣有。因有而
緣生。因生而緣老死。是名十二因緣。然無明與行。則
屬過去。識。乃過去之終。現在之始耳。名色六入觸受
愛。此五支則屬現在。取。乃現在之終。未來之始也。有
生老死。此三支則屬來世。又無明。有迷理無明。有迷
事無明。迷理無明。謂不了第一義諦。普光明智中。本
無古今凡聖身心。即此不了。名之迷理無明。迷事無
明。謂執現前四大假合之身。四蘊橫集之心。此是我
身。此是我心。只此執著分別者。順則歡喜。逆則煩惱。
此點執受。名之迷事無明。故曰。迷理無明未破。決不
能達本。迷事無明未破。決不能忘情。以不達本故。法
身本有而不悟。以不忘情故。色身本無而橫執。此執
不消。依之而造善惡之行。行成謂之業。業熟謂之果。
受苦樂時謂之報。此就行一支而演說也。識則以行
業牽引受果報。分別投胎。妄起憎愛名識。此識投胎
之後。在母胎中。作赤白主。無有形段可見。但有其名。
故謂之名。色。即赤白和合。至第五箇七日。名形位。謂
諸根四肢。似有而未全。故謂之色。六入則名色巳後。
至第六箇七日。名毛髮爪齒位。至第七箇七日。名具
根位。謂六根開張。有入六塵之用。故名六入。此兩支
皆胎中具。若形位。毛髮爪齒位。又名色六入兩支閒
開出也。觸則出胎巳後。至三四歲時。六根雖對六塵。
未能了知。故苦樂想未生名觸。受則謂從五六歲至
十二三時。因六塵觸對六根。即能納受前境好惡等
事。雖能了別。然未能起淫貪之心。但名為受。愛謂從
十四五歲至十八九歲時。貪於種種勝妙資具。及淫
欲等境。然猶未能廣徧追求。但名為愛。取。則從二十
歲後。貪欲轉盛。於五塵境。四方馳求。曾無厭足。故名
為取。此五支。雖在胎出胎之不同。總屬現在。取。則是
現在終。亦未來始。先巳揀之。此復略顯。有謂因馳求
諸境。起善惡業。積聚牽引。當生三有之果。是名為有。
三有則欲有。色有。無色有。是此三有。又名三界。生謂
從現世善惡之業。後世還於六道四生中受生。是名
為生。老死。謂從來世受生巳後。五蘊之身。熟巳還壞。
故名老死。嗚呼。此十二因緣。非三達洞明。五眼圓照。
孰能至於此。雖然學不檢名。名不審義。義豈能精。義
既不精。則終難入神。義不入神。則實用無徵。實用無
徵。雖說時似悟。對境終迷耳。故一觸死生禍福之機。
便作不得主宰。以致名敗德喪。取笑千古。退世人之
信心。即此觀之。不以佛祖聖賢自任。則十二因緣之
名。尚不及聞。況能檢名審義。精義入神。以致用哉。即
太史公。號稱博古。於三世報復。猶疑而不了。況其他
耶。如史遷於十二因緣。能檢名審義。一心了知。則三
世報復。決不至失言。取笑於後人。嗚呼惜哉。
** 八識規矩
*** 前五識
性境現量通三性。
此言前五識。於三境中。惟緣性境。三量中。惟是現
量。三性俱通。
性境者。謂所緣諸色境。不帶名言。得境自相也。相
者。青黃赤白之謂。名者。長短方圓之稱。現量者。謂
對境親明。不起分別也。性境屬境。現量屬心。三性
者。善性惡性無記性也。三性俱通。以五識性。非恒
一故。
性境若說根塵能所。八法而成。是落小乘。如惟識
則無有此境。此境現前。如明鏡照象。湛然明了。不
起分別。如云真境也。善惡兩性。在五識雖無分別。
而照從是起。故通。
眼耳身三二地居。
三界分為九地。自地獄至六欲天。皆欲界也。為一
地。四禪。色界也。有四地。四空。無色界也。有四地。共
為九地。欲界名五趣襍居地。五識俱全。初禪天。名
離生喜樂地。是為二地。止有眼耳身三識。無鼻舌
二識。以無段食故。自三地以上。則五識俱無。
徧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此二句。言五識心所。徧行有五。別境有正。善心所
十一。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根本煩惱六。今止
有貪瞋癡三。共心所三十四。皆任運無分別者。
五識同依淨色根。
白淨色根者。指勝義而言。惟天眼能見。葢落形質
者。是浮塵根。豈能照物。以有勝義根在。故能緣境。
言五個識。同依勝義根而起也。
九緣七八好相隣。
九緣者。空。明。根。境。作意。分別。依染淨。依根本。依種
子也。眼識具九緣而生。耳識惟從八。除明緣故鼻
舌身惟七。除空明二緣故。
合三離二觀塵世。
鼻舌身三識。合中取境。眼耳二識。離中取境。觀。即
能緣見分。塵世。即所緣相分。
愚者難分識與根。
此言小乘愚法聲聞。不知根之與識。各有種子現
行。以為根識互生也。不知根之種現。伹能導識之
種現。謂根為生識之緣則可。謂生識則不可。以識
自有能生之種子故也。小乘未破所知障。於法不
了。故難分耳。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
佛有根本智。有後得智。根本智。乃實智。能親緣真
如。後得智。乃權智。伹能了俗。不能親緣真如。果頭
佛巳破見思惑。能六根互用。變起相分。復觀相空。
以不知前五。及七八等識。遂自認為後得智。不知
後得智。乃從根本智而得者。小乘雖有如理如量
二智。特其名耳。豈真後得智耶。即後得智。在佛果
中。猶不詮真。況因中乎。詮。契也。根本智無分別。所
以親緣真如。後得智。從色根起。是有分別的。所以
不能親緣無分別理。
小乘以無我為真如。斷了六識分別執。便能六根
互用。以為能親緣真如。
偈曰。小家果頭佛。理量徒有名。迷名不知義。疑大
而起諍。五識同一覺。是以眼可聞。耳不能見色。實
非本根咎。咎在分別者。以故見思破。六根即互用。
彼小不知此。未究七八五。三者曉然了。橫計渠自
破。既破棄舊法。悲哀歸大乘。羅什首初師。疑什亦
有辨。一朝悟大理。仍復師羅什。
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前五識隨八識轉。佛位中。第八識轉為無漏白淨
識。而相應心所。即成大圓鏡智。歘爾現前。故云初
發。則前五識即成無漏。三類身者。法報化。三身中
之化身也。千丈大化身。被大乘四加行菩薩。丈六
小化身。被大乘三資糧位。菩薩及二乘凡夫。隨類
化身。則三乘普被。六趣均沾。以止息眾生苦輪也
○前八句明有漏。後四句明無漏。
*** 第六識
俱頌其造善作惡不定之功能。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
善。惡。無記。三性。現。比。非。三量。性。獨影。帶質。三境。俱
通也。比者。比類而知。非者。情有理無。比度不著也。
帶質境有二。以心緣心。中閒相分。從兩頭生。帶本
質生起。名真帶質。以心緣色。中閒相分。惟從見分
一頭生起。變帶質起。名似帶質。獨影亦有二。一有
質獨影。五根種現。皆托質起。一無質獨影。緣空花
兔角。及過未等所變相分。是五塵落謝影子。止緣
過去五塵。與未來變起五塵影子。不緣見在五塵
也。
前生六識。攬法塵影子。以成今生形種。今生又因
形起影。是來生受形種子。今生若能六識作觀。破
了我執。不攬法塵。則不受分段身矣○六識輪轉
三界。顯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
此句是標數。性界二句是立名。欲令眾生因名以
闡義。因義以會理。會理以致用。致用在作觀上說。
致用以體道。體道以立德。
善惡臨時別配之。
六識遇善境時。與善心所相應。遇不善無記境時。
與不善無記心所相應。故曰別配之。此特平平緣
耳。若增上緣。則善心勇猛。惡心所。俱轉而為善矣。
性界受三恒轉易。
六識於三性。三界。併憂喜苦樂捨五受。恒常轉變
改易也。
根隨信等總相連。
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善十一。等餘徧行五。別
境五。不定四。共五十一。亦相連性界受等轉易也。
動身發語獨為最。
動身發語時。於八箇識中。行相最勝。以有情故也。
引滿能招業力牽。
引。引起也。滿。圓滿也。言六識能造業招果。
發起初心歡喜地。
歡喜地。因斷分別我法故。
此識於初地初心。轉成無漏。以斷有分別我法二
執故。
俱生猶自現纏眠。
無分別我法二執。與生俱生。此時尚未斷。猶纏縳
眠伏。以所知障未斷故。
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遠行乃第七地也。此識以前漏無漏閒襍而生。至
此地後。則俱生二障。永不現行。而純無漏。相應心
所。亦轉為妙觀察智。而圓明照大千矣。
*** 第七識
帶質有覆通情本。
七識於三境中緣帶質境。三性中惟有覆無記性。
有覆者。障蔽真性。通六識情故。本八識也。通情本。
故曰相分兩頭生。
七識緣八識見分。為內自我。七識是心。本識亦是
心。所以說以心緣心。真帶質。八識是其本質。故七
識既以八識見分為內自我。則八識見分。即七識
本位。八識見分緣色。即七識緣色也。色非真。故曰
似帶質。
問帶質是帶八識本質而生了。然如何是七識的
境。八識能藏一切。所藏一切根身器界。我愛執藏。
八識便有境了。這境從何來。是從六識來也。便知
七識原無體位。其相分從六八兩頭而生。
隨緣執我量為非。
此識於無分別我法二執。是任運綿綿。故云隨緣
執我。
八大徧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大隨惟八。徧行五別境。止通慧。根本煩惱。止具四。
貪癡見慢是也。
恒審思量我相隨。
前五識非恒非審。六識審而非恒。惟此識恒常審
推思察量度。執八識見分為我。故曰我相隨。
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
既執八識為內自我。則有情恒處生死長夜而不
自覺。以與四惑八大相應而起。四惑。即根本煩惱
四。
六轉呼為染淨依。
八個識俱為轉識。惟六識作觀。則諸識俱轉。故轉
獨加於六識。呼七識為染淨之依。葢六識有分別。
七識無分別。有分別。依無分別起。以無分別近無
情故。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恒摧。
凡一地中。具初中後三心。即入住出也。此識於初
地初心。斷一分無明。便轉成無漏。為似平等性智。
以因中轉也。無功用行。是八地無分別我法二執。
至此盡斷。故曰我恒摧。乃為真平等性智矣。
六識到第八地。轉妙觀察智。如何七識初地初心。
就轉平等智耶。葢六識到觀成後。轉妙觀察智。初
作觀時。轉為似妙觀察智。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佛果位中。現十種他受用身。十地菩薩。乃所被之
機也。
*** 第八識
性惟無覆五遍行。
此識因中。於三性中。惟無覆無記性。緣境之時。相
應心所。惟五遍行。
界地隨他業力生。
此識於三界九地之中。隨六識善惡業力而生。以
八識無記性故。
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諍。
此識最微細。所以二乘愚法聲聞。不信有此。惟以
前六識受熏持種。斷了見思。執為如理智。六根互
用。執為如量智。以無明全未破故。所以大乘論主
反覆辯論。證有此識也。
浩浩三藏不可窮。
能持種子不失曰能藏。受染淨等熏曰所藏。七識
執為我曰執藏。三藏體用深廣。故凡小不達。
淵深七浪境為風。
八識如澄湛之淵。由前七個識攬前境為風。興起
波浪耳。
受薰持種根身器。
此識能受前染淨熏。能持根身器界種子。根是六
根。身為內世界。器為外世界。
去後來先作主公。
惟此識為總報主。
不動地前纔捨藏。金剛道後異熟空。
第八地為不動地。此識初至此地。纔捨能藏所藏
執藏。至金剛道後。乃等覺位。異熟者。變異而熟。異
時而熟。異類而熟。金剛道後。斷生相無明。異熟種
子方空也。
金剛觀智。是智之名。言其堅利能壞一切無明。有
生住異滅。異熟空。則瞥起一念。無明空矣。
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此識至佛果位中。轉成上品無漏淨體。號無垢識。
與相應大圓鏡智。同發起時。普照十方。圓明世界。
*** 唯識略解
夫搜剔陰陽之奧。囊括造化之精。洞洪濛之源。破渾
沌之竅。超儒老而獨高。冠百氏而弘深。舍唯識之宗
而他求。未之有也。夫唯遮境有。識簡心空。遮境則識
外無法。簡空則非同枯滅。是以夷斷常之坑。塞生滅
之路。圓彰中道。刊定因明。魔外望絕。凡聖共遵耳。然
識有八種。有心王心所之殊。苟非智慧空靈。思量妙
絕。豈易窺其庭哉。阿賴耶識等。大略窮其所由生。直
以真如照極反昧。生滅與不生滅和合。謂之證自證
分。即如醒人忽爾昏作人語。雖聞而不能了了。謂之
醒耶。又不能了了。謂之昏耶。人語又聞。此之謂昏醒
相半。迷悟之關也。此等時節。有人喚之。則昏隨醒矣。
不喚則醒隨昏矣。醒既隨昏。而外不能了境。又不作
夢。惟昏然而巳。謂之自證分。此等時節。位無能所。冥
然獨存也。少頃頓夢種種悲歡苦樂。據能觀而言。謂
之見分。即所觀之所。即相分。或問曰。見相二分。前後
生耶。抗然生耶。余應之曰。見相二分。謂之前後生者。
現量之中。不許有無分別。纔生分別。現量滅矣。謂之
抗生。則能所弗同也。此四分乃八識之本。故有志於
此宗者。不可不留神焉。四分通澈。則八識之綱。思過
半矣。
夫八識四分。乃相宗之綱骨也。阿賴耶識。末那識。分
別識。眼耳鼻舌身五識。謂之八識。證自證分。自證分。
見分。相分。謂之四分。究本言之。八識四分。初無別體。
特以真如隨緣。乃成種種耳。夫真如隨緣之旨。最難
明了。良以真如清淨。初無薰染。如何瞥起隨緣耶。於
此參之不巳。忽然悟入。所謂八識四分。不煩少檢。唯
識之書。便能了了矣。故曰性宗通而相宗不通。則性
宗所見。猶未圓滿。通相宗而不通性宗。則相宗所見。
亦未精徹。性相俱通。而未悟達磨之禪。則如葉公畫
龍。頭角望之非不宛然也。欲其濟亢旱。興雷雨。斷不
能焉。是以有志於出世。而荷擔法道。若性。若相。若禪
宗。敢不端誠而留神哉。惟相宗名義數多。若非心智
妙密。委曲精搜。實未易明也。今則取大略稍論而疏
之。但粗曉蒙孺耳。大抵阿賴耶識。通前眼耳鼻舌身
五識。當併而發揮之。似覺易明。葢阿賴耶識。及前五
識。皆屬現量。又皆上品果中轉也。若第七識。第六識
則三品皆具。三品者。見道為下品。修道為中品。究竟
為上品。故七六因中轉也。或曰。前五識成無漏相應
心品。現身益物。何以先言第八成無漏耶。以圓明初
發。乃第八識相應心品。成大圓鏡智。故其前五根。即
第八識所變相分。能變本識。既成無漏。所變五根。自
當即成無漏矣。能發五根。既成無漏。則所發五識。遂
成無漏何疑哉。或曰。既言八識轉成四智。何故却言
相應心品耶。對曰。唯識第十云。此四品總攝佛地。一
切有為功德皆盡。此轉有漏八識七識六識五識相
應心品如次而得。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為主。故說
識轉得。又有漏位。智劣識強。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為
勸有情。依智捨識。故說轉識成智也。大乘所緣緣義
曰。言是帶已相者。帶與已相。各有二義。言帶有二義
者。一則挾帶。即能緣心親挾境體而緣。二則變帶。即
能緣心變起相分而緣也。親挾者。謂之實境。變起者。
謂之假境。假境者何。即實境影子也。影子者何。謂前
五識親挾實境。乃任運而緣。不帶名言。現量中也。譬
諸明鏡。物臨即照。原無心也。纔覺妍醜。現量巳滅。即
落比量矣。余是知假境影子。意識所緣耳。又能緣心
變起相分而緣。亦假境也。今安慧宗中。妄謂因中無
漏五識。能緣真如。殊不知五識成智。必待第八識轉
而為根本智。然後五識轉成所作智也。此中目此智
為後得者何也。謂根本而後得也。以五識及第八識
皆屬現量。果上同轉故也。彼謂因中五識未轉智而
能緣真如。非妄而何。縱於果上識雖轉智。第能照俗
而不能緣真如故。護法師曰。果中猶自不詮真。況因
中乎。
紫栢老人集卷之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