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道集
六道集
者多故。樓炭經云。畜生有其三種。一魚。二鳥。三獸。於
此三中。一一無量。正法念經云。種類不同。有四十億。
復有蜎飛蠕動。微細昆蟲。非數所知者。皆名傍生。其
形大小各異。飲食亦殊。而鳥之大者。不過金翅大鵬。
頭尾相去八千由旬。高下亦爾。兩翅各長四千由旬。
以龍為食。莊周云。大鵬之背。不知幾千里。將欲飛時。
擊水三千里。翼若垂天之雲。搏扶搖而上。去地九萬
里。方乃得逝。要從北溟。至于南溟。一飛六月。終不中
息。準此。猶是小金翅鳥也。獸之大者。無過於龍。如難
陀。䟦難陀。二龍王。身繞須彌山七帀。頭猶山頂。尾在
海中。魚之大者。無過摩竭。即鯨魚也。身長三百由旬。
或四百由旬。乃至七百由旬。眼如日月。鼻如大山。口
如赤谷。齒如白山。莊周所謂吞舟之魚也。又云。水獸
大者。如巨靈之龜。首冠蓬萊。海中遊戲。言其小者。形
逾微塵。非凡眼可見。故佛不聽天眼觀水。但以肉眼
看水。無蟲。即得飲用。莊周云。鳥之微者。不過鷦鷯。於
蚊子鬚上養子。有卵鬚上孚乳。其卵不落。雖然如此。
豈同天眼所見者。處處皆遍也。如經所說。畜生種類。
各各差別。業因得報好醜。亦各不同。如龍驥麟鳳。孔
雀鸚鵡。山鷄𦘕鴙。為人所貴。情希愛樂。如豺狼虎豹。
獼猴蚖虵。梟鴟等。人所惡見。不喜聞聲。而壽極長者。
不過一劫。如大龍王等。壽極短者。不過蜉蝣之蟲。朝
生暮死。不盈一日。中間長短。豈能定之。若其業報未
盡。捨身又復受身。故舍利弗尊者。觀一鴿。過去前後。
各八萬劫。猶不得脫鴿身。復見祇陀林石上。眾多金
色螻蟻。七佛巳來。尚不能離于蟻身。故知一失人身。
萬劫難復。此之謂歟(俗以莊周為虛誕。不信鷦鷯之說。可取西洋顯微鏡一觀。即見
蚊之鬚眉。身毛麤長。豈無鷦鷯孚乳者。哉。大鵬證驗見後)。
大法炬經云。佛言。一切眾生。皆悉隨其形類。而置名
字。如鳥雀等。而彼餓鬼。眾生之中。無有決定差別名
字。勿謂天定天也。人定人也。餓鬼定餓鬼也。如一事
上。有種種名。如一人上。有種種名。如一天上。乃至餓
鬼畜生。有種種名亦復如是。亦有多餓鬼。全無名字。
於一彈指頃。轉變身體。作種種形。云何可得呼其名
也。彼中惡業因緣未盡。故於一念中。種種變身。法句
喻經云。昔佛在舍衛國。為天人說法。時城中有長者。
財富無數。為人慳貪。不好布施。食常閉門。不喜人客。
若其食時。輒敕門人。堅閉門戶。勿令有人妄入門裏。
乞丐求索。爾時長者欻思美食。便敕其妻。令作飯食。
教殺肥鷄。薑椒和調。煑之令熟。即時巳辦。敕外閉門。
夫妻二人同坐。一小兒。著坐中央。便共飲食。夫妻取
鷄肉。著兒口中。如是數數。初不有廢。佛知此長者宿
福應度。化作沙門。伺其坐食。現出座前。便呪願之。且
言。多少布施。可得大福。長者舉頭。見化沙門。即罵之
言。汝為道人。何無羞恥。室家坐食。何為𠊲。沙門答
曰。卿自愚癡。不知羞恥。今我乞士。何故慚羞。長者問
曰。吾及室家。自共娛樂。何故慚羞。沙門答曰。卿殺父。
妻母。供養怨家。不知慚恥。反謂乞士。何無羞愧。長者
聞巳。驚而問之。道人何故說此。答曰。案上鷄者。是卿
先世時父。以慳貪故。常生鷄中。為卿所食。此小兒者。
往作羅剎。卿作賈客大人。乘船入海。舟輒失流。墮羅
剎國中。為羅剎所食。如是五百世。壽盡來生。為卿作
子。以卿餘罪未畢。故來欲相害耳。今此妻者。是卿先
世時母。以恩愛深固。今還與卿作婦。今卿愚癡。不識
宿命。殺父養怨。以母為妻。五道生死。輪轉無際。周旋
五道。誰能知者。惟有道人見此。覩彼愚者不知。豈不
漸恥。於是長者㱇然毛豎。如畏怖狀。佛現威神。令識
宿命。長者見之。即識宿命。尋則懺悔謝過。便受五戒。
佛為說法。得須陀洹道(以修羅攝于天鬼畜。故云五道。若兼修羅。則名六道。既有
三惡道。應有三善道為當。但譯人略之也)。
** 天竺
○闍夜多尊者。詣城乞食。見一烏。便微笑。弟子
問之。尊者曰。過去劫中。我欲出家。父母不聽。強為聘
妻。得一子六歲。我復欲去。父母教兒抱住我脚。啼哭
言。父若捨我。依誰養活。先當殺兒。然後可去。由此兒
故。不得出家。從是九十一劫。流轉六道。未曾得見。今
以道眼觀見彼烏。乃是前子。愍其愚癡。久在生死。是
以微笑。若障人出家。非止報於惡道。後得人身多生
無目。是故智者。見人出家。方便成就。勿作留難(出付法藏
經)。
** 晉
*** 梓潼
○杜願。字永平。梓潼涪人也。家巨富。有一男名
天保。願愛念。年十歲。泰元三年暴病而死。經數月日。
家所養猪。生五子。一子最肥。後官長新到。願將以作
禮。捉就殺之。有一比丘忽至願前。謂曰。此豚是君兒
也。如前百餘日中。而相忘乎。言竟。忽然不見。四顧尋
視。見在西天。騰空而去。香氣充市。彌日乃歇。
*** 沙門
○支遁。字道林。陳留人也。神宇雋發。為老釋風
流之宗。甞與其師辯論物類。謂鷄卵生用殺之。未足
與諸蜎飛蠕動同罰。師尋亡。忽現形來至遁前。手執
鷄卵。投地破之。見有鷄雛出殻而行。遁即悟之。悔其
前言之失。俄而師及鷄雛。並滅不見(右二出冥祥記○卵在鷄腹。巳
有識神投之。如人在胎無二也)。
** 隋
*** 宜州
○城東南四十餘里。有一家姓皇甫。居家兄弟
四人。大兄小弟。皆勤事生業。仁慈忠孝。其第二弟名
遷。交遊惡友。不事生活。大業八年。母在堂內。取六十
錢。欲令市買。且置牀上。母向舍後。其遷從外來入堂。
左右顧視。不見人。便偷錢將出私用。母還覓錢不得。
不知兒將去。遂勘合家良賤。並云不得。母恨不清。遂
鞭打合家大小。大小皆怨。至後年遷亡。託胎家內母
猪腹中。經由三五月。產一豚子。年至兩歲。八月秋社
至須錢。賣遠村社家。得錢六百文。社官將去。至於初
夜。合家大小見猪。先以鼻觸其婦。䁕夢云。我是汝夫。
為取婆六十錢。枉及合家浪受楚拷。令我作猪。今來
償債。巳賣與社家。社家縛我欲殺。汝是我婦。何忍不
語男女贖我。婦初一夢。忽寤心驚。仍未信之。復眠還
夢如是。猪復以鼻觸婦。婦驚著衣。向堂報姑。姑巳起
坐。夢亦同婦。兒女皆同夢見。一夜束裝令兒及遷兄。
并持錢一萬二千文。母報兒云。社官儻不肯放。求倍
與價。恐天明將殺。馳騎急去。去舍三十里。兒既至彼。
不云已親。恐辱家門。但云不須殺。今欲贖猪。社家不
肯。吾今祭社時至。猪不與君。再三慇懃不放。兄兒怕
急。恐慮殺之。私憑一有識解信敬。曾任縣令。具述委
曲實情。後始贖得。既得猪巳。驅向野田。兄語猪云。汝
審是我弟。汝可急前還家。兒復語猪。審是我父。亦宜
自前還家。猪聞此語。馳走在前還舍。後經多時。鄉親
並知。兒女恥愧。比隣相嫌者。並以猪譏罵。兒女私報
猪云。爺今作業不善。受此猪身。男女出頭不得。爺生
平之日。每共徐賢者交厚。爺向徐家。兒女送食往彼
供爺。猪聞此語。瀝淚馳走向徐家。徐家離舍四十餘
里。至大業十一年內。猪於徐家卒。信知業報。不揀親
疎。皎若目前。可不慎歟。長安弘法寺。靜林法師。是遷
隣里。親見其猪。法師向余說之。
*** 楊州
○卞士瑜者。其父在隋。以平陳功。授儀同。慳悋。
甞雇人築宅。不還其價。作人求錢。瑜父鞭之。作人怒
曰。若實負我。死當與我作牛。須臾之間。瑜父死。其年
作家孕產一黃犢。腰有黑文。橫絡周帀。如人腰帶。右
跨有白文斜貫。大小正如象笏形。牛主呼之曰。卞公
何為負我。犢即屈前膝。以頭著地。瑜以錢十萬贖之。
牛主不許。死乃収葬。瑜為臨自說之爾。
*** 洛陽
○大業中。有人姓王。常持五戒。時言未然之事。
閭里敬信之。一旦忽謂人曰。今當有人與我一頭驢。
至日午。果有人牽驢一頭送來。涕泣說言。吾早喪父。
為母寡養一男一女。女嫁而母亡二年矣。寒食日。持
酒食祭墓。此人乘驢而往墓所。欲渡伊水。驢不肯渡。
鞭其頭面。破傷流血。既至墓所。放驢而祭。俄失其驢。
還本處。其日妹獨坐兄家。忽見其母入來。頭面流血。
形容毀顇。號泣告女。我生時避汝兄。送米五升與汝。
坐得此罪。報受驢身。償汝兄五年矣。今日欲渡伊水。
水深畏之。汝兄鞭捶我頭面盡破。仍期還家。更苦打
我。我走來告汝。吾今償債垂畢。何太非理相苦也。言
訖出。尋之不見其母。兄既而還。女先觀驢頭面。傷破
流血。如見其母傷狀。女抱以號泣。兄怪問之。女以狀
告。兄亦言初不肯渡。及失還得之。言狀符同。於是兄
妹抱持慟哭。驢亦涕淚皆流。不食水草。兄妹跪請。若
是母者。願為食草。驢即為食。既而復止。兄妹莫如之
何。遂備粟送王五戒處。乃復飲食。後驢死。兄妹収葬
焉。
*** 冀州
○臨黃縣東。有耿伏生者。其家薄有資產。隋大
業十一年。伏生母張氏。避夫將絹兩疋乞女。數歲之
後。母遂終亡。變作母猪。在其家內。復產二豚。伏生並
巳食盡。遂便不產。伏生即召屠兒出賣。未取之間。有
一客僧。將一童子。從生乞食。即於生家少停。童子入
猪圈中遊戲。猪語之言。我是伏生母。為于往日。避生
父眼。取絹兩疋乞女。我坐此罪。變作母猪。生得兩兒。
被生食盡。還債既畢。更無所負。欲召屠兒賣我。請為
報之。童子具陳向師。師時怒曰。汝甚顛狂。猪那解作
此語。遂即寢眠。又經一日。猪見童子。又云。屠兒即來。
何因不報。童子重白師主。又亦不許。少頃屠兒即來
取猪。猪踰圈走出。而向僧前牀下。屠兒遂至僧房。僧
曰。猪投我來。今為贖取。遂出錢三百文贖猪。後乃竊
語伏生曰。家中曾失絹否。生報僧云。父存之日。曾失
兩疋。又問姊妹幾人。生報云。惟有一姊。嫁與縣北公
乘家。僧即具陳童子所說。伏生聞之悲泣不能自巳。
更別加心供養猪母。凡經數日。猪忽自死。託夢其女
云。還債既畢。得生善處。兼勸其女。勉修功德。
** 唐
*** 京兆
○貞觀中。魏王府長史韋慶植。有女先亡。韋夫
婦痛惜之。後二年。慶植將聚親賓客備食。家人買得
羊未殺。夜慶植妻夢其亡女。著青裙白衫。頭髮上有
一雙玉釵。是平生所服者。來見母涕泣言。昔甞用物。
不語父母。坐此業報。今受羊身。來償父母命。明旦當
見殺。青羊白頭者是。特願慈恩。垂乞性命。母驚寤。旦
而自往觀羊。果有青羊。項膊皆白。頭上有兩點白相。
當如玉釵形。母對之悲泣。止家人勿殺。待慶植至。放
送之。俄而植至催食。厨人白言。夫人不許殺青羊。怒
即命殺之。宰夫懸羊欲殺。賓客數人巳至。乃見懸一
女子。容貌端正。訴客曰。是韋長史女。乞救命。客等驚
愕。止宰夫。宰夫懼植怒。又但見羊鳴。遂即殺之。既而
客坐不食。植怪問之。客具以言。慶植悲痛。發病遂不
起。京下土人。多知此事。崔尚書敦禮。具為臨說。
*** 長安
○市里風俗。每至歲元日巳後。遞作飲食相邀。
號為傳坐。東市筆生趙大。次當設之。有客先到。向後
見其碓上有童女。年可十三四。著青裙白衫。以汲索
繫頸。屬於碓柱。泣淚。謂客曰。我主人女也。往年未死
時。盜父母百錢。欲買脂粉。未及用而死。其錢今在厨
舍內。西北角壁中。坐此盜罪。今當償父母命。言畢。化
為青羊白頭。客驚告主人。主人問其形貌。乃是小女。
死巳二年矣。於厨壁取得百錢。似久安處。於是送羊
僧寺。合門不復食肉。盧文勵。傳向臨說爾(右七出冥報記)。
*** 文宗
○食厨御膳烹鷄子。忽聞鼎中有聲極微。聽乃
羣卵呼觀世音菩薩。悽愴之甚。監宰以聞帝。遣驗之。
果然。帝歎曰。吾不知佛道神力。乃能若是。敕自今不
得用鷄子。又一日食蛤蜊。有擘不開者。焚香禱之乃
開。俄變為大士像。帝召太山惟政禪師問之云云。即
詔天下寺院。立觀音大士像。奉祀焉(出統紀)。
*** 京都
○西市北店。有王會師者。其母先終。服制巳畢。
至顯慶二年內。其家乃產一青黃母狗。會師妻。為其
盜食。乃以杖擊之數下。狗遂作人語曰。我是汝姑。新
婦杖我。大錯。我為嚴酷家人過甚。遂得此報。今既被
打。羞向汝家。因即走出。會師聞而涕泣。抱以歸家。而
復還去。凡經四五。會師見其意止。乃屈請市北大街
中。正是已店。北大牆後。作小舍安置。每日送食。市人
及行客。就觀者極眾。投餅與者。不可勝數。此犬恒不
離此舍。過齋時。而不肯食。經一二歲。莫知所之(過齋時。即
過午時也)。
*** 并州
○李信。文水縣之太平里人。身為隆政府衛士。
至顯慶年冬。隨例往朔州赴蕃。乘赤草馬一匹。并將
草駒。是時歲晚。凝陰風雪嚴厚。行十數里。馬遂不進。
信以蕃期。期逼。促撾之數十下。馬遂作人語。謂信曰。
我是汝母。為生平避汝父。將石餘米乞女。故獲此報。
此駒。即是汝妹也。以力償債。汝復何苦。敦逼如是。信
聞之驚愕。流涕不能自勝。乃拜謝之。躬負鞍轡。謂曰。
若是信孃。當自行歸家。馬遂前行。信負鞍轡。隨之至
家。信兄弟等。見之悲哀相對。別為厰櫪養飼。有同事
母。屈僧營齋。合門莫不精進。鄉閭道俗。咸歎異之。時
工部侍郎溫無隱。岐州司法張金停。俱為丁艱在家。
聞而奇之。故就信顧訪。見馬猶在。問其由委。並如所
傳。
*** 汾州
○路伯達。孝義縣人。至永徽年中。負同縣人錢
一千文。後乃違契拒諱。及執契作徵。遂共錢主。於佛
前為誓曰。若我未還公。願吾死後。與公家作牛畜。言
訖。未逾一年而死。至二歲時。向錢主家牸牛。產一赤
犢子。額上生白毛。為路伯達三字。其子姪恥之。將錢
五千文求贖。主不肯與。乃施與隰城縣啟福寺。僧真
如。助造十五級浮圖。人有見者。發心止惡。竟投錢物
布施(右三出冥報拾遺)。
** 明
*** 韶州
○曲江縣劉村。劉家。於崇禎末年。畜一牡狗數
年。一日入厨下。劉妻慮狗偷食。以木杓擊頭。遂死。其
夜狗託夢主人曰。我是叔之姪子。因負叔銀八錢。為
叔守護家庭。債償巳畢。叔寤。未之信。復寐。夢如前。次
早將狗後山埋之。是夜。狗復託夢叔曰。蒙叔大恩。埋
我後山。今被同鄉某偷去。食猶未盡。尚有一腿。懸在
厨竈上熏。次早主人往山看。果被盜去。至盜者家問
之。初不肯認。主人曰。尚餘一腿掛廚上熏。并說狗之
因緣。其人驚怖。愧謝不巳(犙親聞錄之。經說一切眾生。輪迴五道中。互為眷屬。
斯言不虛也。今人所養六畜。或負債而來償。或愛家而來生。凡眼不見。誰知非自眷屬。而殺而食者。可不傷心
哉)。
** 清
*** 紹興
○王漢冲言。其紹興府。順治庚子年。東關有婦
人。五十歲。常假募化作佛事騙人。忽病數月。漸化為
猪。嘴長生毛。喜同猪臥。聲亦似猪也。
*** 廣州
○羊城。橋與王子潘君。寓葉鳴岐館樓讌飲。有
鼈四隻。擬烹供客。橋與潘君。極言其多異。不宜殺。岐
曰。吾曾見鼈中有物。似回子狀。頭面衣褶皆全。橋曰。
回子在鼈中。亦大怪矣。又常聞鼈託夢於人求救。而
人為口腹。頓昧惻隱之心。嗟哉(右二出鐵橋集○大清初。羊城四牌樓市
中。宰一大鼈。腹中有四死孩子。人見以問余。余曰。此名鼈寶。能為人言。非祟也。鼈生則生。鼈死隨死。如人身毛
孔八萬戶蟲。人死隨死也。有人欲見者。畜鼈于盤。屏處窺伺。每至望日。月至。中天。鼈舉頭望月。其寶出於鼈頂
上唱舞。頭似回回。人欲得之。要得其法。俗云。若得者。剖脚肚以藏之。遇地下有寶。即報人知。余少年時。曾聞有
人煮鼈。鑊中喚救命。及開鑊。而鼈巳死。祇謂鼈怪。寧知其寶。而可殺乎。余昔住靜英德縣西來山白象林。有沙
彌心空。擬次日赴墟買生放。是夕夢有四十五人。求救命。次早往墟。遇田蛤一籠。數之。得四十五。遂買回放之。
然一切眾生。希生怖死。食息苦樂。與人無殊。形雖萬類不同。其性一也。人皆習俗久而不察。或殺或食。共結萬
世之怨。一朝報至。悔何及哉○田蛤。亦名田鷄。別名蝦蟇。嶺南多食)。
淨度三昧經云。罪福相累。重數分明。後當受罪福之
報。一一不失。菩念受天上人中身。惡念受三惡道身。
一日一夜。貪瞋癡惡念。不可數計。種未來生死根。後
當受八億五十萬襍類之身。百年之中。種後世烖。甚
為難數。魂神逐種受形。徧三千大千剎土。大智度論
云。好殺之人。有命之屬。皆不喜見。若不好殺。一切眾
生。皆樂依附。故持戒人命欲終時。其心安樂。無疑無
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長壽。是為得道因緣。乃
至成佛。住壽無量。殺生之人。今世後世。受種種身心
苦痛。不殺之人。無此眾苦。地持經云。殺生之罪。能令
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
者多病。如是十惡。一一皆備。五種果報。一者。殺生何
故受地獄苦。以其殺生苦眾生故。所以身壞命終。地
獄眾苦。皆來切已。二者。殺生何故出為畜生。以殺生
無有慈惻。行乖人倫。故地獄罪畢。受畜生身。三者。殺
生何故復為餓鬼。以其殺生。必緣慳心。貪著滋味。復
為餓鬼。四者。殺生何故生人而得短壽。以其殺生殘
害物命。故得短壽。五者。殺生何故兼得多病。以殺生
違適。眾患競集。故得多病。當知殺生有如是苦。是則
殺他。還是自殺。其有智者。肯自殺乎。(餘九惡。詳如經文)藏典
所載。過去劫時。釋迦如來。曾為師子。象王。麞鹿。獼猴。
鴈。雀。共命之鳥。乃至鼠蝨等。昔有一鼈婦懷孕病。語
其夫曰。我欲得獼猴心肝食乃瘥。夫曰。猴在山中。云
何能得。婦曰。不得當死。夫往山中。見猴樹上。曰吾與
卿為友。或此山無果。我能乘載卿度水。往別山有好
果處。豈不快耶。猴即可之。異日猴騎鼈背度水。至中
流。鼈曰。我婦思汝心肝食。故與為友。猴曰。何不早說。
我心肝猶掛樹上。未將來。可載我還取來。鼈便乘猴
至岸。猴即上樹。久而不下。鼈曰。善友何不下來。猴曰。
誰有閑心掛樹枝。猴者。釋迦世尊是。鼈者。調達是。又
昔有一仙人姓迦葉。山中修行。語蝨云。我若入禪定
時。汝勿齩我。令我心亂。我出定時。恣汝所食。後時有
一跳蚤。(俗云狗蝨)問蝨曰。阿姨。汝何肥白。蝨曰。我如主教。
出定恣我飲食故也。蚤於異時。俟仙入定。亂唼仙人。
仙人即嗔。焚火。抖衣。蚤即跳去。蝨被燒死。蝨者。世尊
是。蚤者。調達是。又一生。佛與調達為共命之鳥。一身
二頭。在一毒樹下踞。世尊頭睡。調達頭見一毒花墮
地。即便食之。欲毒死彼頭。不知二命俱喪。故知今人。
不可與人為怨。世世相值。皆為讎對也。佛未成道既
爾。我等於六道中。生死輪迴。無不受萬類之身。今若
不離惡修善。萬類奚免。有智者。當自思之。一一俱詳
藏經。文多不能具錄。(統紀云。祭天地。祀宗社。必殺牲以備物。皇王以來。用以為法。有
國家者掌之為故。且不敢有所議也。夫司天地之化。所以稱上帝。稱皇天后土者。至聖至神也。烏有神聖。而好
殺牲牢之命。肯歆腥臊之食哉。由夫上古之俗。茹毛飲血。以是養已。必以是事神。樸陋之見。曾不知牷牢腥臭
之為瀆也。蒸民即粒。俗不能變。聖賢教世。師古法以著之禮經。於是後王遵而行之。莫或敢議其可否者。以養
已猶古。不思事神之不當瀆也。夫果於殺命。不仁也。薦以腥臭不義也。以不仁不義。為養已之舊習。尚當思有
以節。以求全好之心。豈於事天地祖宗之神靈。而欲以牲牢腥臭之物以瀆之哉。自佛法東漸。勸修齋戒。天帝
尚知事佛。豈人事天。而不知事佛乎。知所以事佛。則不當以牲牢瀆天。為可信矣。惟有梁武皇。魏獻文。孝文。二
帝。敕郊廟祭祀。不用牲牷。而易之以蔬麪酒果。可謂違古而道。奉黍稷薦明水。是亦三代之祀法也。烏在乎牲
牢腥臭之物哉)齊宣帝(從僧稠禪師受菩薩戒。永不食肉。盡停五坊鷹犬。傷生之具。及境內屠殺)
隋文帝(三年。詔天下正五九。并六齋日。不得殺生命)唐高祖(武德二年。詔正五九月。及
十齋日。不得行刑屠釣。永為國式。如意元年。敕斷天下屠釣)武后(敕斷天下屠釣)肅宗(詔天
下立放生池。凡八十一所。顏真卿撰碑)宋太祖(詔民間二月至九月。不許採捕彈射。著於令)
真宗(詔天下州郡放生池。悉與興復。無池之處沿江淮州郡。近城五里。並禁漁捕。詳附八關齋法後)。
** 音釋
大鵬
孔氏志怪曰。昔楚文王。少時好獵。有人獻一
鷹。異時俄而雲際有物。凝翔飄颻鮮白。而不辨其
形。鷹見即竦翮而升。矗若飛電。須臾羽墮如雲。血
灑如雨。良久。有一大鳥墮地而死。兩翅廣數十里。
喙邊有黃。眾莫能知。時有識者曰。此大鵬雛始飛。
故為鷹所制。
欻
音忽。倐起也。
㱇
音瑟。悲意。
櫪
音力。食牛馬槽器也。
歆
虗今切。吸平聲。神饗氣也。
牷
音全。祭祀之牛色純曰犧。體完曰牷。
*** 順德
○黃連村。馬翁芝。為人不信善。性好嗜狗。其子
娶勒樓伍侯創女為妻。創季子出家於鼎湖山慶雲
寺。字目修。康熈庚申十二月十四夜。夢身在黃連俗
姪店中。忽見翁芝。惶遽奔至曰。師當救我。修問何事。
翁曰。有人捉我。修曰。可入此店房內。我為閉戶。隨後
即有數人逐來云。捉翁芝。修曰。此吾姪空店。無人。我
為看守耳。數人遂去。次日修向同寮僧曰。俗親馬翁
芝。死將二十年。吾未甞記憶彼。何以昨夜有此異夢。
午後。即有數獵人。將犬從山後。逐一麞至。麞惶怖。跳
入寺內。困篤臥地。不能動起。僧眾呪願護之。將夜。修
抱回自寮。席以草。蓋以衣。拊摩至夜半。方能動起。次
早用葉裹齋菜豆腐與食。隨修出入。馴如家犬。始悟
前夢。數日後。修引出寺外放之。竟不肯去。修曯曰。若
實吾親。當去。後倘有難緣。我再救汝。乃勉強而去。時
有識者。見麞皮毛稀疎。謂將有二十年矣。不久。回寺
右溪邊而死。匠人見。欲剝皮。未獲刀。修因事偶至溪
邊。見匠人持刀將剖。修遂救免。以麞全身葬之。有難
緣再救。語不虗也。犙錄之(噫。一切眾生。靈性叵測。昔鼎湖方丈後渠竇口。有一
蟾蜍。大如小碗。黃黑班色。而腹甚皤。令人可厭。侍者持出三重門外溪邊放之。夜即回至本處。如是再三。後持
出山外。數十丈懸岸叢樹上放下之。三日復還本處。余即誡之。不許再放。任其自安。後有鄉人送一狗至。每日
向之怖吠。彼乃上山梅樹下。剖一穴藏之。以頭朝方丈也。又羅浮山。蝴蝶。小者大七八寸。大者二三尺。其色各
異。亦有五彩兼備。豐艷耀目。其繭大如拇指或如雞卵。人取繭回。或數百里。或數千里。藏一二月。或三五月。至
三月中。懸於簷下。或花果樹邊。當出之夜。即有一蝶來伴之。此是雌。彼雄者來。此是雄。彼雌者來。一二時間。或
半日。一日。即俱飛去。人雖萬物之靈。豈能若是乎。如昔蔡京進。太師楚國公。京喜食鶉。預籠畜而烹之。曾夢鶉
數千訴于前。其一致詞曰。食君廩中粟。充君箸下肉。一羹數百命。生死猶轉轂。看君壽千春。禍福相倚伏。京甚
畏之出漢溪詩話○此集刻在先。翁芝事在後。故續入此○羅浮山。在廣東惠州府。蟾蜍。俗云蝦䗫)。
* 地獄道
地獄者。胡言泥犁。梵音名捺落迦。捺落名人。迦名為
惡。惡人生彼處。故名捺落迦。(有翻為不可樂。或翻苦具。或翻苦器)由彼
先時。造作增長。增上暴惡。身語意惡行。往彼令彼相
續。故名捺落迦。地獄者。從義立名。謂地下之獄也。又
獄者。局也。謂拘局罪人。不得自在。故名地獄。婆沙論
云。謂彼罪人。為獄卒阿傍之所拘制。不得自在也。然
此之一道。有其多處。或在地下。或處地上。或居空中。
故梵本不云地獄。而言捺落迦。論云。此贍部洲下。有
大地獄。洲上有邊地獄。及獨地獄。或在谷中山上。或
在曠野空中。或海邊廟中。餘三洲。惟有邊獨地獄。無
大地獄。如此地獄雖多。準三法度論經。總為三攝。一
熱。二寒。三邊。
第一熱獄有八。在贍部洲下。謂此洲下有五百由旬
土泥。次下有五百由旬白墡。次下一萬九千由旬。有
七大獄。於中安立。次下二萬由旬。是無間獄。從洲下
至無間獄底。共有四萬由旬。無間縱廣高下。各二萬
由旬。七獄一一縱廣有萬由旬。贍部洲。下至無間。上
尖下濶。猶如穀聚。八獄於中重壘而住。長阿含經云。
大地獄。其數總八。其八獄。各有十六小獄圍繞。(謂其八獄。
各有四門。一一門外。各有四遊增。有情遊彼。其苦增故。一煻煨增。二屍糞增。三鋒刃增。此增復有三種。一刀刃
路。二劒葉林。三鐵剌林。此三種。皆鐵林。故同一增攝也。四烈河增。并前本獄。以為十七。如是八大獄。并諸眷屬
總有一百三十六所。故經中說。有一百三十六捺落迦也)一等活獄。(亦名更活。或獄卒唱令生。
或冷風吹活。兩緣雖異。令活一等。故名等活獄。由習近殺害。樂習增長。墮此獄中。人間五十歲。此獄為一晝夜。
壽五百歲。如上四天王壽)二黑繩獄。(先以鐵繩拼。後以鐵斧斫。由習近殺生偷盜。墮此獄中。人
間一百歲。此獄為一晝夜。壽一千歲。如上忉利天壽)三眾合獄。(亦名眾磕。兩山下合。以磕罪人
由習近殺生。倫盜。邪婬。墮此獄中。人間二百歲。此獄為一晝夜。壽二千歲。如上夜摩天壽)四呼呼
獄。(亦名叫喚。獄卒逼趣罪人。叫呼而走。由習近殺盜婬妄。墮此獄中。人間四百歲。此獄為一晝夜。壽四千歲。
如上兜率天壽)五大呼獄。(亦名大呼喚。四山火起。欲逃無路。號咷大叫。由習近殺盜婬妄。勸人
飲酒。墮此獄中。人間八百歲。此獄為一晝夜。壽八千歲。如上化樂天壽)六燒然獄。(亦名炎熱。
火鐵狹近。於中受熱。由殺盜婬妄飲酒邪見。墮此獄中。人間一千六百歲。此獄為一晝夜。壽一萬六千歲。如上
他化天壽)七大燒然獄。(亦名大炎熱。山火相搏。鏟炙罪人。由殺盜婬妄。以酒飲人。邪見不信。
或破比丘比丘尼戒。墮此獄中。壽經半劫)八無間獄(亦名無擇。一投苦火。永無樂間。既苦無間。
何所可擇。無彈指頃歇苦。由作五逆業。墮此獄中。梵名阿鼻。此云無間。亦名無救。觀佛三昧經云。阿鼻獄受大
苦一日一夜。如人間六十小劫。如是壽命盡一大劫。具五逆者受罪五劫。復有眾生。犯四重禁。虛食信施。誹謗
邪見。不識因果。斷學般若。毀十方佛。偷僧物。婬泆無道。逼掠淨尼。毀辱所親。此人罪報經十萬四千大劫。復入
東方十八鬲中受苦。南西北方。亦復如是)。
第二寒獄。亦有八。在此洲外。鐵圍山底。仰向居止。罪
人於中受寒凍苦。一頞浮陀獄。(由寒苦所切。肉生細匏)二泥羅
浮陀獄。(此云疱裂。由寒風吹。通身疱裂。此二獄。從身相受名)三阿吒吒獄。(由寒苦增
甚。脣動不得。惟舌得動。故作此聲)四阿波波獄。(由寒增甚。舌動不得。脣作此聲)五嘔
喉獄。(由寒增甚。脣舌不得動。喉內振氣。故作此聲。此上三獄。約受苦聲。以立名也)六鬱波
羅獄。(此云青蓮華。此華葉細。由肉色細坼。似此華裂)七波頭摩獄。(此云赤蓮華。由肉色
大坼。似此華開)八分陀利獄(此云白蓮華。由彼骨坼。似此華開。此上三獄。從瘡相受名。此八
獄中。眾生極寒所逼。由身聲瘡變異。故立此名。若小寒氷獄。隨處亦有。如後劉薩訶所見者。按地藏經。大地獄
有十八。次有五百。乃至千百。名號各別。十八泥犂經。具十八名字。一一獄中。受苦各異。壽命長短不同。詳如二
經。此不繁錄)。
第三邊獄。有三。一山間。二水間。三嚝野。受別業報。此
應寒熱雜受。㽵椿錄云。孤獨地獄。在閻浮提諸處。有
八萬四千座。苦報轉輕。(如僧護。億耳。所見者)今總約其報。第一
根本極重之罪。殺父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逼奸淨
尼。出佛身血。無有懺悔。五逆之罪。及上上品十惡業。
感八大地獄。上中品十惡。生寒冰等地獄。上下品十
惡。生孤獨小地獄中。經云。閻羅王一念之惡。便總獄
事。自身受苦。亦不可論。閻羅大王。昔為毗沙國王。與
維陀始王共戰。兵力不如。因立誓願。願我後生為地
獄主。治此罪人。十八大臣。及百萬眾。皆悉同願。毗沙
王者。今閻羅王是。十八大臣。今十八獄主是。百萬之
眾。今牛頭阿旁等是。地獄經云。閻王住地獄間。宮城
縱廣三萬里。銅鐵所成。每日晝夜三時。有大銅鑊。滿
中烊銅。自然在前。有大獄卒。臥王熱鐵牀上。鐵鈎擘
口。烊銅灌之。縱咽徹下。無不燋爛。彼諸大臣。亦復如
是。受罪畢。復起治事。十八獄主者。一曰迦延。典泥犂
獄。二號屈遵。典刀山獄。三名沸進壽。典沸沙獄。四名
沸曲。典沸屎獄。五名迦世。典黑耳獄。六名[山*蓋]傞。典火
車獄。七名湯謂。典鑊湯獄。八名鐵迦然。典鐵牀獄。九
名惡生。典[山*蓋]山獄。十名呻吟。典寒冰獄。十一毗迦。典
剝皮獄。十二遙頭。典畜生獄。十三提薄。典刀兵獄。十
四夷大。典鐵磨獄。十五悅頭。典灰河獄。十六穿骨。典
鐵柵獄。十七名身。典蛆蟲獄。十八觀身。典烊銅獄。如
是各有無量地獄。以為眷屬。獄有一主。牛頭阿旁。其
性𠒋虐。無一慈忍。見諸眾生。受此惡報。惟憂不苦。惟
恐不毒。或問阿旁云。眾生受苦。甚可悲念。而汝常懷
酷毒。無慈愍心。阿旁答言。如此罪惡諸受苦者。不孝
父母。謗佛。謗法。謗僧賢聖。罵辱六親。輕慢師長。毀陷
一切。惡口。兩舌。謟曲。嫉妒。離他骨肉。瞋恚殺害。貪欲
欺詐。邪命邪求。及以邪見。懈怠放逸。造諸怨結。如是
等人。來此受苦。每至免脫之日。恒加勸諭。此中劇苦。
非可忍耐。汝今得出。勿復更造。而此罪人。初無改悔。
今日得出。俄頃復還。展轉輪迴。不知痛苦。令我筋力
身疲。此諸眾生。從劫至劫。與其相對。以是事故。我於
罪人。無片慈心。故加楚毒。望其知苦。知慚知恥。不復
更還。觀此眾生。真實至苦。終不肯避。決不修善。往趣
涅槃。既是無知之物。不知避苦求樂。所以痛劇。倍於
人間。何容於此而生慈忍。正法念經云。閻羅王為罪
人說偈曰。汝得人身不修道。如入寶山空手歸。汝今
自作還自受。叫喚苦者欲何為。餘諸地獄相狀刑具。
及受報差別等事。經論備載。此不繁錄。然凡夫所造
善惡之業。如形影隨身。人死但亡其身。不亡其行。如
然火夜書。火滅字存。火至後成。今世所作。後世成之。
故經云。若言業無住處者。是業住於過去世中。待時
待器。得受果報。如人服藥。經於時節。藥雖消滅。時到
則發。好力好色。身口意業。亦復如是。雖是過業。時到
則受。譬如小兒。初所學事。雖念念滅。無有住處。然至
百年。亦不忘失。餘如經說。
提謂經云。長者提謂白佛言。三長齋。何以正月一日。
至十五日。復言。如何名禁。佛言。四時交代。陰陽易位。
歲終三覆。以校一月六奏。三界皓皓。五處錄籍。眾生
行異。五官典領。校定罪福。行之高下。品格萬途。諸天
帝釋。太子。使者。日月。鬼神。地獄閻羅。百萬神眾等。俱
用正月一日。五月一日。九月一日。四布案行。帝王。臣
民。八夷。飛鳥。走獸。鬼龍。行之善惡。時與四天王。月八
日。十五日。盡三十日所奏。同無不均。天下使無枉錯。
覆校三界眾生。罪福多少所屬。福多者。即生天上。即
敕四鎮。五官大王。司命。增益壽算。下閻羅王。攝五官。
除罪名。定福祿。故使持是三長齋。是故三覆八校者。
八王日。是也。亦是天帝釋。輔鎮五官。四王。地獄王。阿
修羅諸天。案行比校。定生注死。增減罪福多少。有道
意。無道意。大意小意。開解不開解。出家不出家。案比
口數。皆用八王日。何等八王日。謂立春春分。立夏夏
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是謂八日。天地諸神。陰陽交
代。故名八王日。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
十九日。三十日。皆是天地用事之日。上下弦望朔晦。
皆錄命上計之日。故使於此日。自守持齋。以還自校。
使不犯禁。自致生善處。如經所說。佛語無二。誰敢不
信。儻或有疑。如後所出。當自知之(涅槃。此云不生不滅)。
** 晉
*** 清河
○趙泰。字文和。貝丘人也。祖父京兆太守。泰郡
舉孝廉。精思典籍。年三十五時。甞卒心痛。須臾而死。
心尚暖。留屍十日。平旦喉中。有聲如雨。俄而穌活。說
初死之時。有一人來近心下。復有二人乘黃馬。從者
二人。夾扶泰掖。徑將東行。至一大城。崔嵬高峻。城邑
青黑。將秦向城。入經兩重門。有瓦屋。可數千間。男女
大小。亦數千人。行列而立。吏著皁衣。有五六人。條疏
姓字。云當以科呈府君。泰名在三十。須臾。將泰與數
千男女。一時俱進。府君西向坐。簡視名簿訖。復遣泰
南入黑門。有人著絳衣。坐大屋下。以次呼名。問生時
作何罪。行何福善。汝等辭以實報。比恒遣六部使者。
常在人間疏記善惡。具有條狀。不可得虗。泰答。父兄
仕宦。皆二千石。我少在家修學。而日無所事。亦不犯
惡。乃遣泰為水官監作使。將二千餘人。運沙裨岸。晝
夜勤苦。後轉泰水官都督。知諸獄事。給泰馬兵。令案
行地獄。所至諸獄。楚毒各殊。或鍼貫其舌。血流竟體。
或披頭露髮。裸形徒跣。相牽而行。有持大杖。從後催
促。鐵牀銅柱。燒之洞然。驅迫罪人。抱臥其上。赴即焦
爛。尋復還生。或炎爐巨鑊。焚煑罪人。身首碎墜。隨沸
翻轉。有鬼持叉。倚于其側。有三四百人。立于一面。次
當入鑊。相抱悲泣。有劍樹。高不知限量。根莖枝葉。皆
劍為之。人眾相訾。自上自攀。身首割截。尺寸離斷。泰
見祖父母。及二弟。在此獄中。相見涕泣。泰出獄門。見
有二人。賷文書來。語獄吏言。有三人。其家為彼於寺
塔中。懸旛燒香。救解其罪。可出福舍。俄見三人。自獄
而出。巳有自然衣服。完整在身。南詣一門云。名開光
大舍。有三重門。朱釆照發。見此三人。即入舍中。泰亦
隨入。前有大殿。珍寶周飾。精光耀目。金玉為牀。見一
神人。姿容偉異。殊好非常。坐此座上。邊有沙門。立侍
甚眾。府君來。恭敬作禮。泰問。此是何人。府君致敬。吏
曰。號名世尊。度人之師。有願令惡道中人。皆出聽經。
時云。有百萬九千人。皆出地獄。入百里城。在此列者。
奉法眾生也。行雖虧始。尚當得度。故開經法。七日之
中。隨本所作善惡多少。差次免脫。泰未出之頃。巳見
十人升虗而去。出此舍。復見一城。方二百餘里。名為
受變形城。地獄考治巳畢者。當於此城。更受變報。泰
入其城。見有屋數千區。各有坊巷。正中有瓦屋高壯。
欄檻釆飾。有數百局吏。對校文書云。殺生者。當作蜉
蝣。朝生暮死。劫盜者。當作猪羊。受人屠割。婬泆者。作
鶴鶩麞麋。兩舌者。作鴟梟鵂鶹。捍債者。為驢騾牛馬。
泰案行畢。還水官處。主者語泰。卿是長者子。以何罪
過。而來在此。泰答。祖父兄弟。皆二千石。我舉孝廉。辟
不修行。堅志念善。不染眾惡。主者曰。卿無罪過。故相
使為水官都督。不然。與地獄中人無有異也。泰問主
者曰。人有何行。死得樂報。主者曰。奉法弟子。精進持
戒。得樂報。無有謫罰也。泰復問曰。人未事法時。所行
罪過。事法之後。得以除否。答曰。皆除也。語畢。主者開
縢篋。檢泰年紀。尚有餘算。三十年在。乃遣泰還。臨別。
主者曰。巳見地獄罪報如是。當告世人。皆令作善。善
惡隨人。其猶影響。可不慎也。時親表內外。候視泰五
六十人。同聞泰說。泰自書記。以示時人。時晉太始五
年七月十三日也。乃為祖父母二弟。延請僧眾。大設
福會。皆命子孫改意奉法。勸課精進。時人聞泰死而
復生。多見罪福。互來訪問。時有太中大夫。武城孫豐
關內侯。常山郝伯平等十人。同集泰舍。欵曲尋問。莫
不惕懼。皆即奉法也(穌。音蘇。死而更生也)。
*** 沙門
○支法衡。晉初人也。得病旬日亡。經三日而穌。
說死時有人將去。見如官曹舍者數處。不肯受之。俄
見有鐵輪。輪上有鐵爪。從西轉東。無持引者。轉駛如
風。有一吏呼罪人當輪立。輪轉來轢之。翻還如此。數
人碎爛。吏呼。衡道人來當輪立。衡恐怖自責。悔不精
進。今當此輪耶。語畢。吏謂衡曰。道人可去。於是仰首。
見天上有孔。不覺倐爾上昇。以頭穿中。以手搏兩邊。
四向顧視。見七寶宮殿。及諸天人。衡甚踊躍。不能得
上。疲而復還下。渴欲飲水。乃墮水中。因便得穌。於是
終身持戒菜食。晝夜精思。為至行沙門(由其一念自責悔心。乃脫
鐵輪之苦。今人可不終身自勉乎)。
*** 并州
○劉薩訶。西河離石人也。長於軍旅。不聞佛法。
尚氣武。好畋獵。於太康二年。年三十一。暴病而死。體
尚溫柔。家未殮。至七日而穌。說云。將盡之時。見有兩
人。執縛將去向西北行。行路轉高。稍得平衢。兩邊列
樹。見有一人執弓帶劍。當衢而立。指語兩人。將訶西
行。見屋舍甚多。白壁赤柱。訶入一家。有女子美容服。
訶就乞食。空中聲言。勿與之也。有人從地踊出。執鐵
杵。將欲擊之。訶遽走。歷入十許家皆然。遂無所得。復
西北行。見一嫗乘車。與訶一卷書。訶受之。西至一家。
舘宇華整。有嫗坐于戶外。口中虎牙。屋內牀帳光麗。
竹席青几。復有女子處之。問訶得書來否。訶以書卷
與之。女取餘書比之。俄見兩沙門識訶。問曰。汝識我
否。訶答。不識。沙門曰。今宜歸命釋迦文佛。訶如言發
念。因隨沙門俱行。遙見一城。類長安城。而色甚黑。蓋
鐵城也。見人身甚長大。膚黑如漆。頭髮曳地。沙門曰。
此獄中鬼也。其處甚寒。有氷如席。飛散著人頭頭。斷。
著脚。脚斷。二沙門云。此寒氷獄也。訶便識宿命。知兩
沙門。往昔維衛佛時。並我師也。作沙彌時。以犯俗罪。
不得受大戒。世雖有佛。竟不得見。從再得人身。一生
羗中。今生晉中。又見從伯。在此獄。謂訶曰。昔在鄴時。
不知事佛。見人灌像。聊試學之。而不肯還直。今故受
罪。猶有灌福。幸得生天。次見刀山地獄。次第經歷。觀
見甚多。獄獄異城。不相雜廁。人數如沙。不可勝計。楚
毒科法。略與經說相符。自訶履踐地獄。示有光景。俄
而忽見金色暉明皎然。見人長二丈許。相好嚴華。體
黃金色。左右並曰。觀世音大士也。皆起迎禮。有二沙
門。形質相類。並行而東。訶作禮畢。菩薩具為說法。可
千餘言。末云。凡為亡人設福。若父母兄弟。爰至七世
姻媾。親戚朋友路人。或在精舍。或在家中。亡者受苦。
即得免脫。七月望日。沙門自恣受臘。此時設供。彌為
勝也。若制器物。以充供養。器器標題言。為某人親。奉
上三寶。福施彌多。其慶逾速。沙門。白衣。現身為過。及
宿世之罪。種種惡業。能於眾中。盡自發露。不失事條。
勤誠懺悔者。罪即消滅。如其弱顏羞慚。恥於大眾露
其過者。可在屏處。默自記說。不失事者。罪亦除滅。若
有所遺漏。非故隱蔽。雖不獲免。受報稍輕。若不能悔。
無慚愧心。此名執過不反。命終之後。尅墜地獄。又他
造塔。及與堂殿。雖復一土一木。若染若碧。率誠供助。
獲福甚多。若見塔殿。或有草穢。不加耘除。蹈之而行。
禮拜功德。隨即盡矣。又曰。經者尊典。化導之津。波羅
蜜經。功德最勝。若有善人。讀誦經處。其地皆為金剛。
伹肉眼眾生。不能見耳。能勤諷持。不墮地獄。般若定
本。及如來鉢。後當東至漢地。能立一善。於此經鉢。受
報生天。倍得功德。所說甚廣。略要載之。訶臨辭去。謂
曰。汝應歷劫備受罪報。以曾聞經法。生歡喜心。今當
現受輕報。一過便免。汝得濟活。可作沙門。洛陽。(聖家舍利)
臨緇。(今山東濟南府)建業(即金陵報恩塔)鄮陰(今寧波府阿育王塔)成都。(蜀府)五
處並有阿育王塔。又吳中兩石像。育王所使鬼神造
也。頗得真相。能往禮拜者。不墮地獄。隨心所願。成得
道因緣。訶作禮而別。出南大路。廣百餘步。道上行者。
不可稱計。道邊有高座。高數十丈。有沙門坐之。左右
僧眾。列侍甚多。有人執筆北面而立。謂訶曰。在襄陽
時。何故殺鹿。跪答曰。他人射鹿。我加創耳。又不噉肉。
何緣受報。時即見襄陽殺鹿之地。草樹山㵎。忽然滿
目。所乘黑馬。並皆能言。悉證訶殺鹿年月日時。訶懼
然無對。須臾有人以叉。叉之。投鑊湯中。自視四體。潰
然爛碎。有風吹身聚小岸邊。忽然不覺還復全形。執
筆者復問。汝又射雉。亦甞殺鴈。言巳。又投鑊湯。如前
爛法。受此報巳。乃遣訶去入一大城。有人居焉。謂訶
曰。汝受輕罪。又得還生。是福力所扶。乃遣人送訶。遙
見故身。意不欲還。送人推引。久久乃附形而穌。遂奉
法精勤。而即出家。字曰慧達。太元末。尚在京師。(出冥報記)
梁高僧傳云。後還本鄉。東造丹陽。諸塔禮事巳訖。西
趣涼州。出肅州酒泉郭西沙礰而卒。復有種種神異。
事繁不錄(高座沙門。或是地藏菩薩也。薩訶。是梵語。即娑訶字。故餘處或作荷何字。佛祖統紀
云。劉薩訶。病死入冥。見觀音大士指徃會稽阿育王塔處懺悔。既甦出家。至會稽鄮縣。烏石山。求不見。偶一夜。
聞地下鐘聲。倍加誠懇。經三日。忽從地湧出寶塔。高一尺四寸。廣七寸。佛像悉具。飛至一山。訶精勤禮懺靈瑞
甚多。即於其地建剎奉塔。安帝敕造塔亭。禪室。度二七僧住持守護。今寧波府阿育王塔是也。阿育。此云無憂
佛滅度後一百年出世。為鐵輪王。統此贍部一洲。聞佛受記。遂興隆三寶。使鬼神一日中。起八萬四千佛舍利
塔。此東震旦。有一十九所。今云五處。人皆共見餘或隱沒地中。言七月望日者。盂蘭盆經云。佛言。行慈孝者。應
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年年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飲食安孟蘭盆中。施十
方自恣僧。願現在父母。長壽無病。無諸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途。應時解脫。生人天中。福
樂無極。云云)。
*** 上虞
○唐遵。字保道。晉太元八年暴病而死。經夕得
穌云。有人呼將去。至一城府。未進頃。見從叔自城中
出。驚問遵。汝何故來。遵答。違離姑姊。並歷年載。欲往
問訊。本明當發。夜見數人急呼來此。即時可得歸去。
而不知還路。從叔云。汝姑喪巳二年。汝大姊兒道文。
近被錄來。既蒙恩放。積日方歸。家巳殯殮。乃入棺中。
搖動棺器。冀望其家覺悟開棺。棺遂至路。落檀車下。
其家或欲開之。乃問卜者。卜云不吉。遂不敢開。不得
復生。今為把沙之役。辛勤極苦。汝宜速去。勿復住此。
且汝小姊。又巳喪亡。今與汝姑共在地獄。日夕憂苦。
不知何時可得免脫。汝今還去。可語其兒。勤修功德。
庶得免之。於此示遵歸路。將別。又囑遵曰。汝得還生。
良為殊慶。在世無幾。儵如風塵。天堂地獄。苦樂報應。
吾昔聞其語。今覩其實。汝宜深勤善業。務為孝敬。受
法持戒。慎不可犯。一去人身。入此罪地。幽窮苦酷。自
悔何及。勤以在心。不可忽也。我家親屬生時。不信罪
福。今並遭塗炭。長受楚毒。燋爛傷痛。無時暫休。欲求
一日改惡為善。當何得耶。悉我所具。故以囑汝。勸化
家內。共加勉勵。言巳涕泣。因此而別。遵隨路而歸。俄
而至家。家治棺將竟。方營殯殮。遵既附屍。屍尋氣通。
移日稍瘥。勸示親識。並奉大法。初遵姑適南郡徐漢。
長姊適江夏樂瑜。小姊適吳興嚴。晚途懸遠。久斷音
息。遵既瘥。遂至三郡。尋訪姑及小姊。姊子果並喪亡。
長姊亦說兒道文殮。棺動墮車。皆如叔言。既聞遵說
道文。橫死之意。姊追加痛恨。重為製服(把沙役者。經云。鬼神道中。
擔沙負石填河塞海罪報。是也)。
*** 武昌
○程道惠。字文和。世奉五斗米道。不信有佛。常
云。古來正道。莫踰李老。何乃信惑胡言。以為勝教。太
元十五年。病死。心下尚暖。家不殯殮。數日惠甦。說初
死時。見十許人。縛錄將去。逢一僧云。此人宿福。未可
縛也。乃解其縛。散驅而去。道路修平。而兩邊棘剌森
然。略不容足。驅諸罪人。馳走其中。肉隨著剌。號呻聒
耳。見惠行在平路。皆歎羨曰。佛弟子。行路復勝人也。
惠曰。我不奉法。其人笑曰。君忘之耳。惠因自憶先身
奉佛。巳經五生五死。忘失本志。今生在世。幼遇惡人。
未達邪正。乃惑邪道。既至大城。逕進廳事。一人南面
而坐。見惠驚曰。君不應來。有一人著單衣幘。持簿對
曰。此人伐社。殺人。罪應來此。向所逢僧。亦隨惠入。申
理甚至。云。伐社非罪也。此人宿福甚多。殺人雖重。報
未至也。南面坐者曰。可罰所錄人。命惠就坐。謝曰。小
鬼謬濫。枉相錄來。亦由君忘失宿命。不知奉大正法
故也。將遣惠還。乃使暫歷觀地獄。惠欣然辭出。導從
而行。行至諸城。人眾巨億。悉受罪報。見有掣狗。嚙人
百節肌肉散落。流血蔽地。又有羣鳥。其嘴如鋒。飛來
甚速。鴆然血至入人口中。表裏貫洞。其人宛轉叫呼。
筋骨碎落。觀歷既徧。乃遣惠還。復見向所逢僧。與惠
一銅物。形如小鈴。曰。君還至家。可棄此門外。勿以入
室。某年月日。君當有厄。誡慎過此。壽延九十。時道惠
家。於京師大街南。自見來還。達皁莢橋。惠將入門。置
向銅物門外。樹上光明。舒散流飛屬天。良久。還小奄
爾而滅。至戶聞屍臭。惆悵惡之。時賓親奔弔。突惠者
多。不得徘徊。因進入屍。忽然而甦。惠後為廷尉。預西
堂廳訟。未及就列。欻然頓悶。不識人半日乃愈。計其
時日。即僧所戒之期。頃之還為廣州剌史。元嘉六年
卒(右五出冥祥記○其僧。必惠宿世師。不爾。何以殷勤若是乎。初張道倰在蜀。要家家輸米五斗。不然。即使
鬼到其家。故世稱為五斗米道)。
*** 巴丘縣
○巫師舒禮。晉永昌元年病死。土地神將送
詣太山。俗人謂巫師為道人。路過福舍門前。土地神
問吏。此是何等舍。吏曰。道人舍。土地神曰。此人亦是
道人。便以相付。禮入門。見數千間瓦屋。皆懸竹簾。自
然牀榻。男女異處。有誦經者。唄讚偈者。自然飲食者。
快樂不可言。禮文書名巳至太山門。而身又不至。於
是遣更錄取。禮觀未徧。見有一人八手四眼。捉金杵
逐。欲撞之。便怖走還出門。神巳在門迎捉。送太山。太
山府君問禮。卿在世間。皆何所為。禮曰。事三萬六千
神。為人解除祠祀。或殺牛犢。猪羊鷄鴨。府君曰。汝罪
應上熱熬。使吏牽著熬所。見一牛頭人身。捉鐵叉。叉
禮著熬上。宛轉身體燋爛。求死不得。巳經一宿。二日
府君曰。禮壽命應盡。可頓奪其命。校錄籍者云。餘算
八年。府君曰。錄來。牛頭人復以鐵叉。叉著熬邊。府君
曰。今遣汝歸。終畢餘算。勿復殺生淫祀。禮忽還活。遂
不復作巫師(出幽冥記)。
*** 長安
○沙門帛遠。字法祖。本姓萬氏。河內人。才思儁
微。敏浪絕倫。誦經日八九千言。研味方等。妙入幽微。
世俗墳索。多所該貫。祖至晉惠之末。欲潛遁隴右。以
保雅操。會張輔為秦州剌史。先有州人管蕃。與祖論
義。屢屈深恨。向輔所譖。輔收之行罰。眾咸恠惋。祖曰。
我來畢對。此宿命之結。非今事也。乃呼十方佛。祖前
身罪緣。歡喜畢對。願從此後。與輔為善知識。無令受
殺人之罪逆。鞭之五行。奄然命終。輔後具聞其事。方
大惋恨。道俗流涕。眾咸憤激。共分祖屍。各起塔廟。輔
雖有才解。而酷不以理。橫殺德僧。百姓疑駭。因亂而
斬焉。管蕃亦卒。時有人姓李名通。死而更甦云。見祖
法師。在閻羅王處。為王講首楞嚴三昧經。云。講竟。應
往忉利天。又見祭酒王浮。披鐵械鎖。求祖懺悔。閻王
訶云。世間偽經毀盡。你罪方脫。猶有令人信邪之罪。
昔祖平素之日。與王浮每爭邪正。浮屢屈。既瞋不自
忍。乃作老子化胡成佛經一百卷。以誣謗佛法。殃有
所歸。死方思悔。今人盛引傅奕韓朱之文為實錄。甘
與王浮同一罪藪。誠可悲夫(出梁高僧傳并統紀○通載云。唐乾封。帝詔僧
道會於百福殿。定奪化胡經真偽。百官臨證。三教首座。議論紛紜。有僧法明者。察其是非。即排眾出曰。老子化
胡成佛之際。為作華言化之。為作胡語誘之。若作華言。則胡人未善。必作胡語。既傳此土。須假翻譯。未審道流。
所謂化胡經者。於何朝代翻譯。筆授。證義。當復為誰。於是舉眾愕然。無能應者。公卿列辟。咸服其切當。忻躍而
罷。有敕搜聚天下化胡經焚棄。不在道經之數。既而洛京恒道觀。栢彥道士等。奉表乞留。詔曰。三聖重光。玄元
統敘。豈忘老教。偏意釋宗。朕志欲還淳。情存去偽。理乖事舛者。雖在親而亦除。義符名當者。雖有冤而必錄。自
今道經諸部。有記及化胡事者。並宜削除。有司條為罪制。魏書云。正光元年。明帝召佛道二宗門人。殿前齋訖。
敕諸法師。與道士論議。時沙門曇謨最。與道士姜斌對論。帝與百官臨看。姜斌論無宗旨。帝又問開天經。何處
得來。是誰所說。遣中書侍郎尚書等。就道觀取經。時一百七十官讀訖奏云。老子止著五。千文。更無言說。臣等
所議。姜斌罪當惑眾。帝加斌極刑。時有菩提流支法師。諫帝乃止。配徒馬邑。備載梁高僧傳。又隋末道士輔惠
祥。改佛涅槃經。為長安經。後事發被誅。通載云。元世祖。至元十八年。十月二十日。敕報恩禪寺。林泉倫長老下
火。就大憫忠寺。焚燒道藏偽經三十八種。卷有數千。除道德經外。盡行燒燬。無有遺餘。玉音頒下。道士愛佛經
者為僧。不為僧者。聚妻為民。時罷道為僧者。七八百人。挂冠於上永。福帝師殿之梁拱。其先謀占梵剎四百八
十三所。還佛寺二百三十七所。後凡經三載。又恢復佛寺三十餘所。詳備通載。下火法語。文多不錄。今時三官
經。乃明初道士偽造。其文俚語。然三官既不知出在何代。鑑史無文。又非西域人士。云何而作梵語。云閻浮提。
足見其謬。道士見佛經有正五九齋。遂妄立正七十。以喜世俗福祿解厄之心。母乃誘他財利。用肥己口。其餘
受生經。北斗經。玉皇寶誥。皆近代偽撰。謂某星斗是某佛。然佛是人天導師。出世聖人。天帝猶歸依聞法。得證
須陀洹果。佛豈復降為星斗。猶天子而為僕𨽾耶。習俗不悟。禮拜無倦。固不獲福。而且得誣佛之罪。致令識者
取笑。藏中昔有受生經。乃說釋迦加來往劫為鼈王。救商人難。非今偽造支干。生人還受生錢者。今道士為人
祈福建醮。不審誦者何經。喃者何語。智者自當察之)。
** 趙
*** 石長和
○趙國高人也。年十九時。病一月餘日亡。家
貧未能及時殯殮。經四日而甦。說初死時。東南行見
二人治道。在和前五十步。和行有遲疾。二人治道。亦
隨緩速。常五十步。而道之兩邊棘剌森然。皆如鷹爪。
見人甚眾。羣走棘中。身體傷裂。地皆流血。見和獨行
平道。俱歎息曰。佛子獨行大道中。前至見瓦屋釆樓。
可數千間。有屋甚高。上有一人形面壯大。著皁袍。臨
窓而坐。和拜之。閣上人曰。石君來耶。聞魚龍超。精進
為信。你何所修行。和曰。不食魚肉。酒不經口。恒轉尊
經。救諸疾痛。閣上人曰。所傳不妄也。閣上人問都錄
主者。審案石君名錄。勿謬濫也。主者案錄云。餘三十
年命在。閣上人曰。君欲歸否。和對曰。願歸。乃敕主者
以車騎。兩吏送之。長和拜辭。上車而歸。倐忽至家。惡
其屍臭。不欲附之。於屍頭立。見其亡妹。於後推之。踣
屍面上。因得甦活。道人支法山。時未出家。聞和所說。
遂定入道之志。法山者。咸和時人也(出冥祥記)。
** 宋
*** 廣陵
○李旦。字世則。以孝謹質素。著稱鄉里。元嘉三
年。正月十四日暴病死。心下不冷。七日而甦。含以餘
粥。宿昔復常。云。有一人持信旛來至牀頭。稱府君教
喚。旦便隨去。直向北行。道甚平淨。既至。城閣高麗。似
今宮闕。遣傳教。慰勞問。呼旦。可前至大廳上。見有三
十人。單衣青幘。列坐森然。一人東坐。披袍隱几。左右
侍衛。可有百餘。視旦。而語坐人云。當示以諸獄。令世
知也。旦聞言巳。舉頭四視。都失向處。乃是地獄中。見
羣罪人。受諸苦報。呻吟號呼。不可忍視。尋有傳教。稱
府君信。君可還去。當更相迎。因此而還。至六年正月。
復死七日還活。述所見事。較略如先。或有罪囚。寄語
報家。說生時犯罪。死為作福。稱說姓字。親識鄉伍得
免。旦依言尋求皆得之。又云。甲申年。當行疾癘。殺諸
惡人。佛家弟子。作八關齋。心修善行。可得免也。旦本
作道家祭酒。即欲棄符籙。本法道民。諫制。故遂兩事。
而常勸化作八關齋(祭酒。道士舊稱為祭酒道)。
*** 益州
○索寺釋智達。行頗流俗。而善經唄。年二十三。
宋元徽三年六月病死。身暖不殮。遂經二日稍還。至
三日旦。而能言視。自說始困之時。見兩人皆著黃布
袴褶。一人立于戶外。一人逕造牀前。曰。上人應去。可
下地也。達曰。貧道體羸。不堪涉路。此人復曰。可乘輿
也。言畢而輿至。達既昇之。意識怳然。不復見家人屋。
及所乘輿。四望極目。但覩荒野。途徑艱危。示道登躡。
至于朱門。牆闥甚華。達入至堂下。堂上有一貴人。朱
衣冠幘。據傲牀坐。姿貌嚴遠。甚有威容。左右兵衛。百
許人。皆朱柱刀列森然。貴人見達。乃斂顏正色。謂曰。
出家之人。何宜多過。達曰。有識巳來。不憶作罪。問曰。
誦戒廢否。達曰。初受具足之時。實常習誦。比逐齋講。
恒事轉經。故於誦戒布薩。時有虧廢。復曰。沙門時不
誦戒。此非罪何為。可且誦經。達即誦法華三契而止。
貴人敕所錄達使人曰。可送至惡地。勿令太苦。二人
引達將去。行數十里。稍聞轟閙聲沸火。而前路轉
闇。次至一門。高數十丈。色甚堅黑。蓋鐵門也。牆亦如
之。達心自念。地獄此其是矣。乃大恐怖。悔在世時。不
修業行。及大門裏。閙聲壯。久久靜聽。方知是人叫呼
之響。門裏轉闇。無所復見。時火光乍滅乍揚。見有數
人反縛前行。後有數人執叉叉之。血流如泉。其一人。
乃達從伯母。彼此相見。意欲共語。有人曳之殊疾。不
遑得言。入門二百許步。見有一物。形如米囤。可高丈
餘。二人執達擲置囤上。囤裏有火𦦨。燒達身半體皆
爛。痛不可忍。自囤墜地。悶絕良久。二人復將達去。見
有鐵鑊十餘。皆煑罪人。人在鑊中。隨沸出沒。鑊側有
人。以叉刺之。或有攀鑊出者。兩目沸凸。舌出尺餘。肉
盡炘爛。而猶不死。諸鑊皆滿。惟有一鑊尚空。二人謂
達曰。上人即時應入此中。達聞其言。肝膽塗地。乃請
之曰。君聽貧道一得禮佛。便至心稽首。願免此苦。伏
地食頃。祈悔特至。起而四望。無所復見。惟覩平原茂
樹。風景清明。而二人猶導達行至一樓下。樓形高小。
上有人。纔得容坐。謂達曰。沙門現受輕報。殊可欣也。
達於樓下。忽然不覺而甦。達今猶存。在索寺也。齋戒
逾堅。禪誦彌固(達雖善經唄齋講。不免散亂。心逐名利。復廢布薩誦戒。故感地獄報。今人
出家。專以如來無上法寶。貿彼世間財利。戒律既不關心。布薩何有。況達云。有識巳來。不憶作罪。今時能有幾
人。請自揣思。寧無愧懼哉)。
*** 多寶寺
○釋道志。住北多寶寺。眾僧令知殿塔。自竊
帳蓋等寶飾。所取甚眾。後遂偷像眉間珠相。既而開
穿垣壁。若外盜者。故僧眾不能覺也。積旬餘而得病。
便見異人。以戈矛剌之。時來時去。來輒驚噭。應聲流
血。初猶日中。一兩如此。其後疾甚。剌者稍數。傷痍徧
體。呻呼不能絕聲。同寺僧眾。頗疑其有罪。欲為懺謝。
始問猶諱而不言。將盡二三日。乃具自陳列。泣涕請
救曰。吾愚悖不道。謂無幽途。失意作罪。招此殃酷。生
受楚拷。死縈刀鑊。巳糜之身。惟垂哀恕。今無復餘物。
惟衣被氈履。或足充一會。并頻請願。具為懺悔。昔偷
像相珠有二枚。一枚巳屬嫗人。不可復得。一以質錢。
在陳照家。今可贖取。道志既死。諸僧合集。贖得相珠。
并設齋懺。初工人復相珠時。展轉迴趣。終不安合。眾
僧復為禮拜燒香。乃得著焉。年餘而同學等。於昏夜
間。聞空有語。詳聽。即道志聲也。自說云。自死以來。痛
備縈毒。方累年劫。未有出期。賴蒙眾僧哀憐救護。贖
像相珠。故於苦酷之中。時有間息。感恩無巳。故暫來。
稱謝。言此而巳。聞其語時。腥腐臭氣。苦痛難過。言終。
久久臭乃稍歇。此事在泰始末年。其寺職事者巳具
錄之。
*** 沙門
○僧規者。武當寺僧也。時京兆張瑜。常請僧規
在家供養。永初元年。十二月五日。無痾忽暴死。二日
而甦。自云。五日夜。五更中。聞門巷間。嘵嘵有聲。須臾。
見有五人秉炬火。執信旛。逕來入屋。叱咀規。規因頓
臥。五人便以赤繩縛將去。行至一山。都無草木。土色
堅黑。有類石鐵。山側左右白骨填積。行數十里。至三
岐路。有一人甚長壯。披鎧執仗。問曰。五人有幾人來。
答。正一人耳。五人又將規入一道中。俄至一城外。有
屋數十。築壤為之。屋前有立木。長十餘丈。上有鐵梁。
形如桔槹。左右有匱貯土。土有品數。或有十斛形。亦
如五升大者。有一人衣幘並赤。語規曰。汝生世時。有
何罪福。依實說之。勿妄言也。規惶怖未答。赤衣人語
局吏云。可開簿檢其罪福也。有頃。吏至長木下。提一
匱土。懸鐵梁上稱之。如覺低昂。吏謂規曰。此稱量罪
福之秤也。汝福少罪多。應先受罰。俄有一人衣冠長
者。謂規曰。汝沙門也。何不念佛。我聞悔過。可度八難。
規於是一心稱佛。衣冠人謂吏曰。可更為此人稱之。
既是佛弟子。幸可度脫。吏乃復上匱稱之。稱乃正平。
既而將規至監官前辯之。監執筆觀簿。遲疑久之。又
有一人朱衣玄冠。佩印綬。執玉板。來曰。算簿上。未有
此人名也。監官愕然。命左右收錄云。須臾見反縛向
五人來。監官曰。殺鬼何以濫將人來。乃鞭之。少頃。有
使者稱天帝喚道人。既至帝宮。經見踐歷。略皆金寶。
精光晃昱。不得凝視。帝左右朱衣寶冠。飾以華珍。帝
曰。汝是沙門。何不勤業。而為小鬼橫收捕也。規稽首
諸佛。祈恩請福。帝曰。汝命未盡。今當還生。宜勤精進。
勿屢遊白衣家。殺鬼取人。亦多枉濫。如汝比也。規曰。
橫濫之厄。當以何方。而濟免之。帝曰。廣設福業。最為
善也。若不辦爾。可作八關齋。生免橫禍。死離地獄。亦
其次也。語畢。遣規去。行還未久。見一精舍。大有沙門。
見武當寺主。白法師弟子慧進。皆在焉。居宇弘整。資
侍自然。規請欲居之。有一沙門曰。此是福地。非君所
得處也。使者將規還至瑜家。而甦(右五出冥祥記○今僧好遊白衣家
者。請觀僧規。況其持戒無虧。由心涉俗情。定慧不存。故被殺鬼所錄。儻其無善可嘉。豈遇貴人教令念佛悔過
并天帝。勉之勸進乎)。
** 齊
*** 仕人
○時有仕人姓梁。甚豪富。將死。謂其妻子曰。吾
平生所愛奴馬。及諸使用。日久稱人意。吾死以為殉。
不然無所乘也。及死。家人以囊盛土。壓奴殺之。馬猶
未殺。奴死四日而甦。說云。當不覺去。忽至官府門。門
人因留止。在門所經一宿。明旦見亡主。被鎖。兵守衛。
入官所。見奴謂曰。我謂死人。得使奴婢。故遺言喚汝。
今各自受其苦。全不相關。今當白官放汝。言畢。而入。
奴從屏外闚之。見官問守衛人曰。昨日壓脂多少。對
曰。得八斗。官曰。更將去壓。取一斛六斗。主則被壓牽
出。竟不得言。明旦又來。有善色。謂奴曰。今當為汝白
官。又入。官問得脂耶。對曰。不得。官問。何以。主司曰。此
人死三日。家人為請僧設會。每聞經唄聲。鐵梁輒折。
故不得也。官曰。且將去。主司白官。請官放奴。即喚放。
俱出門。主遣奴傳語其妻子曰。賴汝等追福。獲免大
苦。然猶未脫。更得造經像。以相救濟。冀因得免。自今
後勿設祭。既不得食。而益吾罪。言畢而別。奴遂重生。
而具言之家中。果以其日設會。於是傾家追福。合門
練行(出冥報拾。遺○今有殉葬者。覩斯當醒。免橫死他。自加重罪)。
** 周
*** 拔虎
○武帝好食鷄卵。一食數枚。有監膳儀同名拔
虎。常進御食有寵。隋文帝即位。猶復監膳。開皇中暴
死。而心尚暖。家人不忍殯之。三日乃甦。能語。先云。輿
我見至尊。為武帝傳說。忽見人來喚。隨至一處。有大
地穴。纔到穴口。見周武帝。儀同拜之。帝曰。王喚汝證
我事耳。使者令儀同拜王。王問曰。汝為帝作食。前後
進白團幾枚。儀同不識白團。顧左右。左右曰。鷄卵名
白團也。儀同即答。帝食白團。實不記數。王謂帝曰。此
人不記。當須出之。帝慘然不樂而起。忽見庭前有鐵
牀。并獄卒數十人。皆牛頭人身。將帝臥牀上。獄卒用
鐵梁壓之。帝兩脇剖裂處。鷄子全出。俄與牀齊。可十
餘斛乃盡。王命數訖。牀及獄卒。忽然不見。臨。外祖齊
公。親見儀同。歸家具說(出冥報記)。
** 隋
*** 冀州
○外邑中。開皇初。有小兒年十三。常盜鄰人鷄
卵。燒煨食之。後一朝。村人未起。聞外有人扣門。呼此
兒聲。父令兒出應之。見一人云。官喚汝。因引兒出村
南。舊是桑田耕訖。未下種。小兒忽見道右。有一小城。
四面門樓。丹素甚嚴。兒怪曰。何時有此城。使者呵之。
勿言。因至城北門。令小兒前入。小兒入閫。城門忽閉。
不見一人。惟是空城。地皆熱灰碎火。深纔沒踝。小兒
忽呼叫走。趣南門。垂至。即閉。又走趣東西。亦皆如是。
未至則開。既至便闔。時村人出採桑。男女甚眾。皆見
此兒在耕田中。口似啼聲。四方馳走。皆相謂曰。此兒
狂耶。旦來如此遊戲不息。至食時採桑者皆歸。兒父
問曰。見吾兒否。桑人答曰。兒在村南走戲。喚不肯來。
父出村外。遙見兒走。大呼其名一聲便住。城灰忽然
不見。見父而倒。號泣言之。視其足。半踁巳上。血肉燋
乾。其膝巳下。洪爛如炙。抱歸養療。髀以上。肉如故。膝
以下。遂為枯骨。鄰里聞之。競來問由。答見如前。諸人
看其走處。足迹通現。了無灰火。良因罪業。觸處見獄。
於是邑人男女。無揀大小。皆持齋戒。至死無虧。有大
德僧道慧法師。本冀州人。具為臨說。同其鄰邑言也
(出冥報記○是知地獄無處不有。但受罪者。自見之耳)。
*** 京兆
○開皇八年。杜祈死三日而甦云。見閻羅王問
曰。卿識周武否。答。曾任左武侯司法。甚識。王命一吏
引至一鐵屋。於鐵窓中。見武帝。身極瘦。作鐵色。著鐵
枷鎖。泣曰。大家何因苦困乃爾。答曰。我大遭苦困。今
得在此。大是快樂。祈曰。作何罪業。受此苦困。帝曰。我
以信衛元嵩言。毀廢佛法。故受此苦。祈曰。何不注引
元嵩來。帝曰。我曾注之。然曹司處處搜求。乃遍三界。
不見。若其朝來。我暮得脫。卿還語世人。為元嵩作福。
早來相救。如其不至。解脫無期。祈甦。以冥事勸助作
福云(出冥報記。及續高僧傳○元嵩。益州人。少出家。聰潁不偶。徉狂漫走。觸物摛詠。周歷二十餘年。
人莫知測。此亦權乘逆行菩薩。如提婆。達多等。孰能測哉)。
*** 文昌
○大府寺丞趙文昌。於開皇十一年內。身忽暴
死。至於數日。惟心尚暖。家人不敢入殮。後時得語。眷
屬怪問。文昌說云。吾死巳。有一人引至閻羅王所。語
昌云。汝一生巳來。作何福業。昌答云。家貧無物可營
功德。惟專心誦持金剛般若。王聞此語。合掌斂膝。讚
言。善哉善哉。汝能受持般若。功德甚大。不可思議。王
語所執之人。好須勘當。莫令錯將人來。使人少時之
間。勘當。知錯。即報王言。此人實錯。計活。更合二十餘
年。王聞此語。即語使人。汝引文昌向經藏內。取金剛
般若經將來。使人受教。即引文昌向西行五里。得到
藏所。見數十間屋。甚精華麗。其中經卷。皆悉徧滿。金
軸寶帙。莊飾極好。文昌見巳。善心彌發。一心合掌。閉
目。信手抽取一卷。大小似舊誦者。文昌忙怕。恐非般
若。求使却換。使人不肯。然見題云。功德之中。最為第
一。昌即開看。乃是金剛般若。文昌歡喜。將至王所。王
令一人執卷在西。昌令東立。面向經卷。遣昌誦經。使
人勘試。一字不遺。並皆通利。時王放昌還家。仍約束
昌云。汝勤受持此經。勿令廢忘。令一人引昌從南門
出。欲至門首。便見周武帝。在門東房內。頸著三重鉗
鎖。即喚昌云。汝是我本國人。暫來至此。須共汝語。文
昌見喚。即走至武帝所。便即拜之。帝曰。汝識我否。昌
云。臣昔宿衛陛下。奉識陛下。帝云。卿既是我舊臣。汝
今還家。為吾具向隋文皇帝說。吾諸罪並欲辯了。惟
滅佛法罪重。未可得竟。當時以衛元嵩教我滅佛法。
比來數追元嵩未得。以是不了。昌問元嵩何處去。王
追不得。帝云。吾當時不解元嵩意。錯滅佛法。元嵩是
三界外人。非是閻羅王所能管攝。以此追之不得。汝
語隋帝。乞吾少物。營修功德。冀望福資。得出地獄。昌
受囑。辭行少時。出南門外。見一大糞坑中。有一人頭
髮片出。昌問引人。此是何物。引人答云。此是秦將白
起。坑趙卒。寄禁此中。罪報未了。引人將昌至家。得活。
昌經三日。所患漸瘳。昌以此事具奏文帝。文帝出敕。
徧國內人出一錢。為周武帝轉金剛般若經。兼三日
持齋。仍敕錄此事。入於隋史(出隋史及冥報記)。
*** 齊州
○靈巖寺。文帝十六年。釋道相。暴亡。至冥府。見
勢至菩薩。引觀地獄。有榜云。沙彌道弘。為眾僧作餛
飩。先盜食一鉢。當墮鐵丸地獄。然弘數年口瘡。聞相
說。乃為眾僧設供。如彼所見。有三十餘人罪報。道相
七日內。十三度死。見菩薩指示罪報。相以語諸人。即
各賠償。獄榜隨滅。又見一榜題云。此人盜僧杏樹。截
作梳材。寺僧道郭。拾得殘木一橛。仍堪作梳。直八十
錢。當墮火燒地獄。相還說之。郭聞說。即時償還。又煬
帝二年。僧道明亡。同房僧玄緒。暮行野間。忽見寺。往
投之。遇道明不異平日。見眾僧粥。皆作血色。舉體火
然。緒具問之。明曰。此是地獄。吾為取僧柴一束煑染
色。忘不賠償。當一年然足受罪。褰衣見膝下並焦黑。
因曰。公幸為我。買柴百束。賠還常住。并寫法華經一
部。可得免苦。緒許之。歸寺依言為辦。重往尋寺。寂無
所見(出僧鏡錄)。
*** 雍州
○長安縣趙文若。於大業中。死經七日。家人大
斂。將欲入棺。乃縮一脚。家人懼怕不敢入棺。文若得
活。眷屬喜問所由。文若報云。當死之時。見人引向閻
羅王所。問文若。汝生存時。作何福業。文若答曰。受持
金剛般若經。王歎云。善哉。此福第一。汝雖福善。且將
汝示其受罪之處。令一人引文若北行十步。至一牆
孔。令文若入孔。隔壁有人引手從孔中捉文若頭引
出。極大辛苦。得度牆外。見大地獄。鑊湯苦具。罪人受
苦。不可具述。乃有眾多猪羊鷄魚鵝鴨之屬。競來從
文若債命。文若云。吾不食汝身。何故見逼。諸畜生等。
各報云。汝往日時。某年某月某處。食我頭脚四支。節
節分張。人各飲噉。何故諱之。文若見畜引實。不敢拒
逆。惟知一心念佛。深悔諸罪。不出餘言。乃求諸畜。我
得活時。具修福善報謝。諸畜見為修福。一時放却。其
引使人。將文若至王所。說見受罪處訖。王付一椀釘。
令文若食之。并用五釘。釘文若頭頂。及以手足。然後
發回。文若得甦。具說此事。極患頭痛。及手足痛。久後
修福。痛漸得瘥。從爾巳來。精勤誦持金剛般若。不敢
遺漏寸陰。但見道俗親疎。並勸受持般若。後因使至
一驛廳上。暫時偃息。似如欲睡。于時夢見一青衣婦
女。急速而來。請救乞命。文若驚寤。即喚驛長問云。汝
不為吾。欲殺生否。驛長答云。實為公欲殺一小羊。文
若問云。其羊作何色。答云。是青牸小羊。文若語云。汝
急放却。吾與價直。贖取放之。良由般若威力。冥資感
應也(問曰。今人一生巳來。烹宰六畜魚鳥等。難以數計。又諸劫賊殺害人民。不可計算。何以暴死還
甦者。不見一人耶。答曰。彼等罪重諸人。捨身即入八寒八熱大地獄中。長劫受苦。難有出期。故無人能見。今死
而復甦。皆是邊獨小地獄耳。即小地獄。而罪重者。亦難得見。如上子鄰法師母。及下慧如同學之類是也)。
*** 京城
○真寂寺。沙門慧如。少精勤苦行。師事信行。信
行亡後。奉遵其法。隋大業中。因坐禪修定。遂七日不
動。眾皆歎異之。以為入禪定也。既而慧如開目。涕泣
交流。僧眾怪問之。答曰。火燒脚痛。待視瘡畢乃說。眾
皆詰問。慧如曰。被閻羅王請行道七日滿。王問須見
先亡知識否。如答。欲見二人。王即遣喚一人。惟見龜
來䑛慧如足。目中淚出而去。更一人者。云罪重不可
喚。令就見之。使者引慧如至獄門。門閉甚固。使呼守
者。有人應聲。使者語慧如。師急避道。莫當門立。如始
避而門開。大火從門流出。如鍛星火。迸著如脚。被燒
之。舉目視門。門巳閉訖。竟不得相見。王施絹三十疋。
固辭。不許。云巳遣送後房。眾僧爭往房視之。則絹在
牀矣。其脚燒瘡大如錢。百餘日乃愈(右二出冥報記○真寂寺。即今
化度寺是也)。
六道集卷四
** 音釋
鶩
音務。野鴨。
鴟梟
上音笞。惡鳥。食小鳥。下音驕。不孝鳥。大則食
其母。
嫗
音據去聲。老婦也。
灌佛
浴佛經說。人浴佛施錢寶。當分三分。一供佛。
二供經法。三供僧用。
炘
音欣。熱也。又光盛也。
桔槹
上音戞。下音高。汲水機也。
殉
音徇。古或以土或木。作偶人。同殉葬。末世無知。
以人同葬也。
囤
音豚。聚米穀器。俗名穀圍。
餛飩
上音魂。下音吞去聲。厚味。或麵或米粉作。內
有饀。或圓或匾。亦名匾食。
裨
音悲。補也。益也。附也。
噭
同叫。
晃昱
上音黃上聲。寬明也。下音欲。日光。
寧波府鄮縣
附郭。鄮音茂。
烏石山
在鄮山阿育王寺東南十里。石上有袈裟
紋。明顯可觀。
吳中石像
一維衛佛。即毗婆尸佛。一迦葉佛。浮海
而來。在蘇州城內開元寺。康熙九年。有寄住僧法
慧。募人裝金。使工匠改像為時相。全失本真。不久
法慧與匠人俱亡。十九年。余到開元設供瞻禮。惋
慨無巳矣。
塔
梵語塔波。或云窣堵波。或云浮圖。華言聚相。是
藏佛舍利之塚。謂如來於三大無數劫。福慧熏修。
眾德之餘。聚成舍利。或如來成道說法等處。皆建
塔以表遺跡。或有舍利。或無舍利。悉名佛塔。使人
天瞻仰。滅罪生福。此方不達。以為風水。始由浙江
錢塘江。每年數次。潮水忽至。浪頭湧高二三丈。溺
舟壞舍。忠懿王。使力士射之不息。永明壽禪師。勸
王建六和塔江邊鎮之。其潮遂寢。今時潮至。浪高
不過數尺。因此後人效之以為風水。亦由如來德
所加被福人。然須潔淨。不可穢污。方有徵驗。
舍利
此云佛身靈骨。釋迦如來涅槃。以悲願力。從
胸湧出三昧火。而焚金軀。成末舍利。八斛四斗。大
如豆或如麻。能放光現瑞。變化非一。天上。人間。龍
中。起塔供養。滅罪生福。雖云八斛四斗。然亦出於
數量之表。凡有緣求者。皆得之。
八難
一地獄。二畜生。三餓鬼。四長壽天。五北俱盧
州。六盲聾瘖瘂。七世智辯聰。八生在佛前佛後。此
八皆為障道。不得見佛聞法。故名為難。
八關戒齋
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婬欲。四不妄
語。五不飲酒。六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七不歌舞
倡妓。不往觀聽。八不坐臥高廣大牀。九不非時食。
前八名戒。後一午後非時不食名齋。合名八關戒
齋。惟聽一日一夜受。或六齋日受。或十齋日受。或
隨有暇日。即受。要從戒師明曉戒律者受。由受持
此戒。即關閉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門。為人天路。
出世因。成佛作祖之根本。功德不可思議。詳載諸
經論。及八長養功德經。今亦集巳成秩。名八關齋
法。
齊武帝。永平元年。帝幸華林園。設八關齋戒。帝微
時避難揭陽山中。累石為浮圖。忽有一樹生其側。
狀如華葢。後帝不豫。詔諸沙門祈佛七日。天香滿
殿。
梁高祖武帝。造光宅同泰寺。國內普持六齋八戒。
周孝宣帝。重隆佛日。造素像四龕。一萬餘軀。寫般
若經。二千卷。六齋八戒。常弘不絕。
魏孝武文帝。諱日上中興寺。建八關齋。中食竟。從
臣袁敏孫等。更進魚肉。帝怒。並與免官。詔六宮舍
女。皆持年三長齋。月六日受齋戒。
隋文帝。開皇十年。歲旱。詔曇延法師。率眾祈雨。雨
不降。帝問何故。對曰。事由一二。帝遣京尹蘇成。問
一二之意。延曰。陛下躬萬机之政。羣臣致股肱之
力。雖通治體。然俱愆玄化。欲雨不雨。事由一二也。
帝識其意。敕有司擇日。於正殿設儀。請延升御。座
授八戒。羣臣以次受訖。方炎如焚。而大雨沛然傾
注。帝悅。自是延每入朝。必親手奉御饌供之。詔興
法師入太與殿。授菩薩戒。復詔天下正五九月。及
六齋日。不得殺生命。
開皇十三年。冬十月。智者大師。過岳州。為剌史王
宣武。授戒法。沙門曇捷等。請講金光明經。其俗聞
法感化。一郡五縣。一千餘所。咸捨漁捕。
晉簡文帝。有烏巢太極殿。召曲安遠筮之曰。西南
女人師。能除此怪。時尼道容。住歷陽烏江寺。召見。
帝以華置席下。驗其凡聖。容所坐華不萎。謂帝曰。
陛下當奉行八關齋戒。自然消弭災怪。帝如言行
之。羣烏運巢而去。敕建新林寺以居之。
侍郎白居易。字樂天。自號香山居士。嘗勸一百四
十八人。結上生會。在鉢塔寺。依如大師。受八關齋
戒九度。
建業
即金陵。秦併天下。改為秣陵。吳時改為江寧
府。高宗改建康。南聚寶門。外直道。名長干街。因名
長干塔。永樂改為報恩塔。僧史略云。晉孝帝中。劉
薩訶至丹陽。望見長干有異氣。於光處掘地。得舍
利三顆。爪髮各一。於是造塔。一級藏之。後增至三
級。康僧所求舍利。亦藏其中。梁天監元年。立長干
寺。出塔舍利及爪髮。髮青紺色。伸之隨手長短。放
之則屈為蠡形。於是高大其塔。名阿育王塔。元末
燬。永樂十年重建。純用五色琉璃磚瓦。凡九級。每
級八門。舉高十四丈。照耀雲日。上設黃金珠寶頂
其輪相露盆鈴鐸。皆用銅。今無知者。易為銕。塔時
放光。或燈。或佛。或聲震如雷也。丹陽縣。在鎮江府。
東南九十里。鎮江府。在金陵東南三百里。
** 附
*** 雲蓋山
○釋守顒。因供僧資物有餘。而僧無食堂。念
曰。既無食堂。可將僧餘物造堂。以供僧食。遂造之。後
代住持智禪師。夜坐丈室。忽聞焦灼氣。及枷鎖聲。視
之。乃有荷火枷者。枷尾倚於門閫。智驚問曰。汝為誰。
答。前住當山守顒也。不合將供僧物。造僧食堂。故受
此苦。望為估直食堂。填設僧供。乃可免耳。智如其言。
為償之。一夕夢顒謝曰。賴師力。獲脫地獄。生人天中。
三生後。復為僧。今門閫。燒痕猶存(出僧傳。并人天寶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