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道集

六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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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行。往彼生彼。故感饑渴業報。經百千萬歲。不聞水

漿之名。況復得見。得食。故名鬼趣。又希望故名為鬼。

謂六道中。彼恒時從人希望飲食。又鬼者。畏也。謂虗

怯多畏故也。問。依何所居住耶。答。或地獄。山。海。曠野。

廟中。人間街。巷。里閭。圊廁。樹木。華果。根。莖。藥草。徧處

皆有。惟人不見。縱人行其宮室。室不崩倒。如鬼過人

牆壁。壁無穿壞。神者。能也。大力者。能移山填海。小力

者。能隱顯變化。又有福。威而靈曰神。無福。賤而魅曰

鬼。復有貧富貴賤。種種差別非一。如後所列。余昔初

住鼎湖山。先年山下廸村。有一人上山採樵。去菴前

不遠。盡是蘆荻。彼人初下刀斫一株。聲如雷震。慞惶

仆地。乞神恕罪。聲遂昇空。漸漸隱滅。是知草木。無論

大小。悉有鬼神依住。不可輕伐。而自招咎。故佛制諸

比丘。不得壞一切草木。若為三寶。有所須用。當於樹

下設祭。誦佛經偈。讚布施福。俟其夜中。無有異相。次

日方遣人斫伐也。

牟子理惑篇或問曰。佛道言人死。當復更生。僕不信

此言之審也。牟子曰。人臨死。其家上屋呼之。死巳。復

呼誰。或曰。呼其魂魄。牟子曰。神還則生。不還神何之

乎。曰成鬼神。牟子曰。是也。魂神固不滅矣。但身自朽

爛耳。身譬如五穀之根葉。魂神如五穀之種實。根葉

生。必當死。種實豈有終亡。得道身滅耳。老子曰。吾所

以有大患。以吾有身也。或曰。為道亦死。不為道亦死。

有何異乎。牟子曰。所謂無一日之善。而問終身之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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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也。有道雖死。神歸福堂。為惡既死。神當其殃。愚夫

闇於成事。賢智預於未萌。道與不道。如金比草。善之

與惡。如白方黑。焉得不異。而言何異乎(牟子。漢獻帝初平人)。

天地本起經云。劫初成時。有異梵天王子。是摩醯首

羅等諸鬼神父。修其梵志苦行。滿天上十二歲。於此

六日。每割血肉以著火中。過十二歲巳。天王來下。語

天子言。汝求何願。答言。我求有子。天王言。供養仙人

法。以燒香甘果等。汝云何以肉血著火中。如罪惡法。

汝破善法。樂為惡事。令汝生惡子。噉肉飲血。當說是

時。火中有八大鬼出。身黑如墨。髮黃眼赤。有大光明。

摩醯首羅神等。從此八鬼生。以是故摩醯首羅等神。

於此六日。有大勢力。惱害眾生。諸鬼之中。摩醯首羅

最大。第一一月之中。皆有日分。摩醯首羅一月有四

日分。謂八日。十四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餘神一月

二日分。謂月一日。十六日。其月二日。十七日。十五日。

三十日。屬一切神。摩醯首羅。為諸神王。又得日多。故

數四日為齋。餘日是一切神日。亦數為齋。是故諸惡

鬼神。於此六日。輒有勢力也。伹佛法之中。日無好惡。

隨世日因緣。故佛教眾生齋戒。以除其患也(按經中六日受

持八關齋戒功超人天。乃至成佛。其福不盡。若求世間天上人間福樂。亦得成就。豈惟免現患而巳。故云隨世

日因緣。教令齋戒。現免災患。終圓佛果也)。

順正理論云。鬼有三種。謂無財。少財。多財。無財。復有

三。炬口。鍼口。臭口。炬口鬼者。此鬼口中。常吐猛𦦨。熾

然無絕。身如被燎多羅樹形。此為極慳所招苦果。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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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鬼者。此鬼腹大如山。口如鍼孔。雖見種種上妙飲

食。不能受用。饑渴難忍。臭口鬼者。此鬼口中。恒出極

惡腐爛臭氣。過於糞穢。沸溢廁門。惡氣自熏。恒空嘔

逆。設遇飲食。亦不能受。饑渴所惱。狂叫亂奔。少財。亦

有三。謂鍼毛。臭毛。大癭。鍼毛鬼者。此鬼身毛。堅剛銛

利。不可附近。內鑽自體。外射多身。如鹿中毒箭。怖狂

走時。若逢不淨。少濟饑渴。臭毛鬼者。此鬼身毛臭甚。

常穢薰爛。肌骨蒸坌。腸腹衝喉。變嘔荼毒。難忍攖體。

拔毛傷裂皮膚。轉加劇苦。時逢不淨。少濟饑渴。大癭

鬼者。謂此鬼咽。惡業力故。生於大癭。如大擁腫。熱怖

酸疼。更相㓟䍤。臭膿湧出。爭共取食。少得充饑。多財。

亦有三。謂希祠。希棄。大勢。希祠鬼者。此鬼恒時。往祠

祀中。饗受他祭。生處法爾。時歷異方。如鳥凌空。往還

無礙。由先勝解。作是希望。我若命終。諸子孫等。必當

祠我。資具飲食。由勝解力。生此鬼中。乘宿善因。感此

祠祀。或有先世。性愛親知。為欲皆令豐足資具。以不

如法積集珍財。慳恡居心。不能布施。乘斯惡業。生此

鬼中。住本舍邊。便穢等處。親知追念。為請沙門。梵志。

孤窮。供施崇福。彼鬼見巳。於自親知。及財物中。生已

有想。又自明見慳果現前。於所施田。心生淨信。相續

生長。捨相應心。由此便成順現法受。乘斯力故。得資

具豐饒。希棄鬼者。此鬼欲恒收他所棄吐殘糞等。用

充所食。亦得豐饒。謂彼宿生。慳過失故。有飲食處見

穢。或空。樂穢見空。樂淨見穢。亦由現福。如其所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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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豐饒。飲食資具。生處法爾。所受不同。不可推徵。詞

到所以。如地獄趣。異熟生色。斷巳復續。餘趣則無。於

人趣中。有勝念智。修梵行等。餘趣中無。如天趣中。隨

欲眾具皆現。如斯等事。生處法然。不可於中求其定

量。大勢鬼者。如婆沙論云。鬼中好者。如有威德鬼。形

容端正。諸天無異。又一切五嶽。四瀆。山海。諸神。悉多

端正。名為好也。鬼中醜者。謂無威德鬼。形容鄙惡。不

可具說。頡如餓狗之腔。頭若飛蓬之亂。咽同細小之

鍼。脚如朽槁之木。口常垂涎。鼻恒流涕。耳內生膿。眼

中出血。諸如是等。名為大醜。又鬼中苦者。即彼無威

德鬼。恒常饑渴。累年不聞漿水之名。豈得逢斯甘饍。

設值大河欲飲。即變為炬火。縱得入口。即腹爛焦然。

如斯之類。豈不苦哉。鬼中樂者。即彼有威德中。富足

豐美。衣食自然。身服天衣。口餐天供。形容優縱。䇿乘

輕馳。任情遊戲。共天何殊。如斯之類。豈不樂哉。問曰。

既有此樂。便勝於人。何故經說人鬼異趣。答曰。經說

鬼神。不如人道。略述二意。一受報分顯。不及於人。為

彼鬼神。晝伏夜遊。故不及於人。二虗怯多畏。不及於

人。雖有威德。以報卑劣。常畏於人。縱晝夜值人。恒避

路私隱。問曰。既劣於人。何得威德。報同於天。答曰。然

由前身。大行施故。得受威報。由前身謟曲不實。故受

斯鬼道也。復有貴賤。如有威德者。即名為貴。無威德

者。即名為賤。又為鬼王者。即名為貴。受驅使者。即名

為賤。問。富貧如何。答。有威德者。多饒衣食。僕使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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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名為富。身常區區。恒被敦役。麤食不聞。弊服難值。

如斯之類。即名為貧。又有威德者。或住山谷。或住空

中。或住海邊。皆有宮殿。七寶莊嚴。首冠華鬘。身著天

衣。食甘露食。猶如天子。乘象馬車。各各遊戲。果報過

人。一切山河諸佛。悉有舍宅。依之而住。無威德者。如

浮遊浪鬼。饑渴之徒。悉無舍宅。或依塚墓。或止叢林。

草木巖穴。或依不淨糞穢而住。或依屏廁故塸而居。

皆無舍宅。頭髮髼亂。裸形無衣。顏色枯悴。以髮自覆。

執持瓦器。而行乞丐。果報劣人。其形多分如人。亦有

傍者。或面似猪。或似種種諸惡禽獸。如今壁上彩𦘕

者。莊嚴論云。佛言。昔有大商主子。名曰億耳。入海採

寶。既得迴還。與伴別宿。失伴慞惶。饑渴所逼。遙見一

城。謂為有水。往至城邊。欲索水飲。然此城者。是餓鬼

城。到此城中。四衢道頭。眾人集處。空無所見。唱言。水

水。諸餓鬼輩。聞是水聲。皆來雲集。誰慈悲者。欲與我

水。此諸餓鬼。身如焦柱。以髮自纏。皆來合掌。作如是

言。願乞我水。億耳語言。我渴所逼。故來求水。爾時餓

鬼聞億耳為渴所逼。自行求水。希望都息。皆各長歎。

作如是言。汝可不知。此餓鬼城。云何此中而索水耶

(鬼有胎化二生也。異熟生色者。即果報生身也。莊嚴論是馬鳴菩薩集註佛經者。四天王及忉利天。惟有大威

德鬼。與諸天眾。守門防邏。導從給使也)。

正法念經云。佛言。餓鬼大數。有三十六種。行因不等。

受報各別。一鑊身鬼(由受他僱殺生。受鑊湯煎煮。或受他寄。抵拒不還。故受斯報也)

二鍼口臭鬼(以財僱人。令行殺戮。故咽如鍼鋒。滴水不容也)三食吐鬼(夫勸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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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言無。積財慳恡。故常食吐也)四食糞鬼(由婦人誑夫。自噉飲食。惡婦夫故。常食吐糞也)五

食食鬼(由禁人糧食。令其合死。故受火燒。嘷叫饑渴苦也)六食氣鬼(多食美食。不施

妻兒。常因饑渴。惟得臭氣)七食法鬼(以求財利。為人說法。身。常饑渴。身肉消盡。蒙僧說法命得

存立也)八食水鬼(由酤酒侵水。以惑愚人。不持齋戒。常患焦渴也)九希望鬼(由買

賣諍價。欺誑取物。常患饑渴。先靈祭祀。即得食之也)十食唾鬼(以不淨食。誑出家人。身常饑渴。

恒被煮燒。以求人唾。兼食不淨)十一食鬘鬼(以前世時。盜佛華鬘。用自莊嚴。若人遭事。以鬘

賞祭。因得鬘食也。華貫串名鬘)十二食血鬼(由殺生血食。不施妻。又受此鬼。身以血塗。祭方

得食之)十三食肉鬼(由以眾生身肉。臠割秤之。賣買欺誑。因受此報也。多詐醜惡。人惡見

之。祭祀雜肉。方得食之)十四食香鬼(由賣惡香。多取酬直。惟食香煙。後受窮報。)十五

疾行鬼(若有破戒。而披法服。誑惑取財。言供病人。竟不施與。便自食之。由受此報。常食不淨。自燒

其身)十六伺便鬼(由謀誑取財。不修福業。因受此報。身毛火出。食人氣力不淨。以自存活)

十七黑闇鬼(由枉法求財。繫人牢中。目無所見。聲常哀酸。故受闇處。惡蛇遍滿。猶刀割苦也)

十八大力鬼(由偷盜人物。施諸惡友。不施福田。因受此報。大力神通。多被苦惱也)十九

熾然鬼(由破城抄掠。殺害百姓。因受此報。嘷哭叫喚。遍身火然。死墮地獄。後得為人常被劫奪也)

二十伺孾兒便鬼(由殺孾兒。生心大怒。因受此報。常伺人便。能害孾兒也)二十

一欲色鬼(由好婬得財。不施福田。因受此報。遊行人間。與人交會。妄為妖怪。以求活命也)二

十二海渚鬼(由行曠野。見病苦人。欺人誑取財物。生海渚中。受寒熱苦。十倍過人苦也)二

十三閻羅王執仗鬼(由前世時。親近國王大臣。專行暴惡。因受此報。為王給使。作執

仗也)二十四食小兒鬼(由說呪術。誑惑取人財物。殺害猪羊。死墮地獄。後受此報。常食

小兒)二十五食精氣鬼(由詐為親友。我為汝護。令他勇力沒陣而死。竟不救護。故受斯

報也)二十六羅剎鬼(由殺生命。以為大會。故受此饑火所燒報)二十七燒食

鬼(由慳嫉覆心。喜噉僧食。先墮地獄。從地獄出。受火爐燒身也)二十八不淨巷陌

鬼(由以不淨食與修行人。因墮此報。常食不淨)二十九食風鬼(因見出家人來乞。許

巳不施其食。故受此報。常患饑渴如地獄苦)三十食炭鬼(由典主刑獄。禁其飲食。因受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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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常食火炭也)三十一食毒鬼(由以毒食令人喪命。因墮地獄。後出為鬼。常餓餓恒食毒。

火燒其身)三十二曠野鬼(由他曠野。作湖池井。造巳施人。惡心決破。令行人渴乏。故受斯

報。常患饑渴。火燒其身)三十三塚間食灰土鬼(由盜佛華。賣巳活命。故受此報。

常食死人處燒屍熱灰也)三十四樹下住鬼(由見人種樹。施人作蔭。惡心斫伐。取材而

用。故墮樹中。受寒熱苦)三十五交道鬼(由盜行路人糧。以惡業故。常被鐵鋸截身。因交

道祭祀。取食自活)三十六魔羅鬼(由行邪道。不信正真。因墮魔鬼。常破人善法也)若

起貪嫉。邪佞諂曲。欺誑於他。或復慳貪。積財不施。皆

生鬼道。從鬼命終。多生畜生道中。受遮吒迦鳥身。恒

常饑渴。受大苦惱。惟飲天雨。仰口而承。不得更飲餘

水。是故常困饑渴。(俗名此鳥為吊天翁)業報差別經云。具造十

業。生餓鬼中。一身行輕惡。二口行輕惡。三意行輕惡。

四慳澀多貪。五起非分惡。六諂曲嫉妒。七起邪見。八

愛著資生。即便命終。九因饑而亡。十枯渴而死。以是

業故。生餓鬼中。大智論云。或有餓鬼。先世惡口。好以

麤言。加彼眾生。眾生憎惡。見之如讎。以此罪故。墮餓

鬼中。(此論一百卷。是龍樹菩薩釋大品般若經)法句經云。佛言。雖為沙門。

不攝身口。麤言惡說。多所中傷。眾所不愛。智者不惜。

身死神去。輪轉三途。自生自死。苦惱無量。諸佛聖賢。

所不愛惜。假令眾生。身雖無過。不慎口業。亦墮惡道。

故大論云。時有一鬼。頭似豬頭。臭蟲從口出。身有金

色光明。是鬼宿世作比丘。惡口罵詈客比丘。身持淨

戒。故身有光明。口作惡言。故臭蟲從口出。付法藏經

云。昔尊者闍夜多羅漢。將諸弟子。詣德叉尸羅城。到

其城已。慘然不悅。弟子白師。願說因緣。尊者答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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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至城。於城門下。見一鬼子。饑急語我。我母入城。為

我求食。與母別來。經五百歲。饑虗困乏。命將不遠。尊

者入城。若見我母。道我辛苦。願語早來。始入城。便見

彼母。具說子意。鬼母答我。吾入城來。經五百歲。未曾

能得見一人洟唾。我既新產。氣力羸劣。設得少唾。諸

鬼奪去。今值一人。遇得少唾。欲持出城。共子分食。門

下多有大力鬼神。畏不敢出。惟願尊者。延我出城。我

即將出。令共子食。我即問鬼。生來幾時。鬼答我言。吾

見此城七反成壞。我聞鬼言。悲歎生死。受苦長遠。是

以慘然。優婆塞經云。極長壽者。一萬五千歲。如人間

五千年。為餓鬼中一日一夜。如是日夜。即彼鬼壽一

萬五千歲。(計此人間日月歲數。當二千七百萬歲)正法念經云。有鬼壽

命五百歲。如人間千年。為餓鬼一日一夜。如是日夜。

壽五百歲。(計此人間日月歲數。當一百八十萬歲。巳上壽命長短不定者。由其業有輕重。故其

受報所見有不同也)分別功德論云。有沙門在塚間修禪。觀於

死屍。夜見餓鬼打一死屍。沙門問曰。何以打死屍耶。

鬼曰。此屍困我如是。是以打之。沙門曰。何以不打汝

心。打屍當復何益也。須臾。復有一天。以天華散一臭

屍。沙門問曰。何為散華此臭屍耶。天曰。我由此屍。得

生天上。此屍即是我之善友。故來報往昔之恩。沙門

曰。何不散華汝心中。夫為善惡之本。皆心所為。乃捨

本求末耶。

** 漢

*** 雒陽

○法師安清。字世高。南天竺安息國王。正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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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也。幼以孝行見稱。志業聰敏。尅意好學。外國典

籍。及七曜五行。醫方異術。乃至鳥獸之語。無不綜達。

甞行見有羣䴏。忽謂伴曰。䴏云。應有送食者。頃之。果

有至焉。眾咸奇之。故儁異之聲。早被西域。高。窮理盡

性。自識宿緣業。多有神迹。世莫能量。初高自稱先身。

巳經出家。有一同學多瞋。乞食值施主不稱。每輒怨

恨。高屢訶諫。終不悛改。如此二十餘年。乃與同學辭

訣云。我當往廣州。畢宿世之對。卿明經精勤。不在吾

後。而性多恚怒。命過當受惡形。我若有力。必當相度。

既而遂適廣州。值宼賊大亂。行路逢一年少。唾手拔

刀曰。真得汝矣。高笑曰。我宿命負卿。故遠相償。卿之

忿怒。故是前世時意也。遂伸頸受刃。容無懼色。賊便

殺之。觀者盈路。莫不駭其奇異。而此神識。還為安息

王太子。即今時世高身是也。高遊化中國。宣經事畢。

值靈帝之末。關雒擾亂。乃振錫江南。云我當過廬山。

度昔同學。行達䢼亭湖廟。此廟舊有靈威。商旅祈禱。

乃分風上下。各無留滯。高同旅三十餘人。船主奉牲

請福。神乃降祝曰。舫有沙門。可更呼上。客咸驚愕。請

高入廟。神告高曰。吾外國與子俱共出家學道。好行

布施。而性多瞋怒。今為䢼亭廟神。周迴千里。並吾所

治。以布施故。珍玩甚豐。以瞋恚故。故墮此神報。今見

同學。悲欣可言。壽盡旦夕。而醜形長大。若於此捨命。

穢汙江湖。當度山西澤中。此身滅後。恐墮地獄。吾有

絹千疋并襍寶物。可為立法營塔。使生善處也。高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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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來相度。何不出形。神曰。形甚醜異。眾人必懼。高曰。

但出。眾不怪也。神從牀後出頭。乃是大蟒。不知尾之

長短。至高膝邊。高向之梵語數番。讚唄。蟒悲淚如雨。

須臾還隱。高即取絹物。辭別而去。舟侶颺帆。倐忽之

頃。便達豫章。即以廟物。為造東寺。高去後。神即命過。

暮有一少年上船。長跪高前。受其祝願。忽然不見。高

謂船人曰。向之少年。即䢼亭廟神。得離惡形矣。於是

廟神歇滅。無復靈驗。後人於山西澤中。見一死蟒。頭

尾數里。今潯陽郡。虵村是也。高後復到廣州。尋其前

世害己少年尚在。高徑投其家。說昔日償對之事。并

敘宿緣。歡喜相向。云吾猶有餘報。今當往會稽畢對。

廣州客悟高非凡。豁然意解。追恨前愆。厚相資供。隨

高東遊。遂達會稽入市。正值市中。有亂相打者。誤著

高頭。應時殞命。廣州客頻驗二報。遂精勤佛法。具說

事緣。遠近聞知。莫不悲歎。此明三世之有徵也(出梁高僧

傳)。

*** 交趾

○剌史何敞。行部到蒼梧郡。高要縣。暮宿鵲奔

亭。夜猶未半。有一女子。從樓下出。自云。妾姓蘇名娥。

字始珠。本廣信縣。修里人。早失父母。又無兄弟。夫亦

久亡。有雜繒百二十疋。及婢一人名致富。妾孤窮羸

弱。不能自振。欲往傍縣賣繒。就同縣人王伯。賃車牛

一乘。直錢萬二千。載妾并繒。令致富執轡。乃以前年

四月十日。到此亭外。於時日暮。行人既絕。不敢前行。

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往亭長舍。乞漿取火。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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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龔壽。操刀持戟。來至車傍。問妾曰。夫人從何所來。

車上何載。丈夫安在。何故獨行。妾應之曰。何故問之。

壽因捉妾臂曰。少愛有色。寧可相樂耶。妾時怖懼。不

肯聽從。壽即以刀剌脇。一創立死。又殺致富。壽掘樓

下。埋妾并婢。取財物去。殺牛燒車。車釭及牛骨。貯亭

東空井中。妾死痛酷。無所告訴。故來自歸於明使君。

敝曰。今欲發汝屍骸。以何為驗。女子曰。妾上下皆著

白衣。青絲履。猶未朽也。掘之果然。敞乃遣吏捕壽。拷

問具服。下廣信縣。檢問。與娥語同。収壽父母兄弟。皆

繫獄。敞表壽殺人。於常律。不至族誅。但壽為惡。隱密

經年。王法所不能捨。鬼神訴千載。無一請。皆斬之。以

昭陰殺。上許之(出冥祥記○漢時廣信縣。或今之廣寧。故云傍縣也。高要縣。乃肇慶府首

縣。附郭)。

*** 阿登

○時有會稽句章人。至東野還。暮不及門。見路

傍小屋然火。因投宿。止有一少女。不欲與丈夫共室。

呼隣人家女自伴。夜共彈箜篌歌戲曰。連綿葛上藤。

一緩復一絙。汝欲知我姓。姓陳名阿登。將明。悉無所

見。至東郭外。有賣食母。在肆中。此人寄坐。因說昨所

見。母聞阿登。驚曰。此是我女。近亡。葬於東郭(出續搜神記)。

** 晉

*** 河陰

○白馬寺曇邃法師。甞於夜中。忽聞扣戶云。欲

請法師九旬說法。邃不許。固請乃赴之。而猶是眠中。

比覺已身在白馬塢神祠中。并一弟子。自爾日日密

往。餘無知者。後寺僧經祠前過。見有兩高座。邃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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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在南。如有講說聲。又聞有奇香之氣。於是道俗

共傳。或云神異。至夏竟。神施以白馬一匹。白羊五頭。

絹九十疋。呪願畢。於是各絕。

*** 太山

○法相法師。常山居。精苦誦經。太山祠。有大石

函貯財寶。相時山行。宿於廟側。忽見一人玄衣武冠。

令相開函。言訖不見。其石函蓋。重過千鈞。相試提之。

飄然而起。於是取其財。以救貧民。後居越城寺。有神

異不錄(右二出梁高僧傳)。

*** 陳國

○袁無忌。寓居東平。永嘉初得疫癘。家百餘口。

死亡垂盡。往避大宅。權住田舍。有一小屋。兄弟共寢

板牀。薦蓆數重。夜眠失曉。牀出在戶外。宿昔如此。兄

弟怪怖。皆不眠。後見一婦人來在戶前。知忌等不眠。

前却戶外。時未曙明。月朗見之。綵衣白裝。頭上有范

[瑤-王+金]。及銀釵。象牙梳。忌等便逐之。初繞屋走四側。頭髮

及范[瑤-王+金]之屬。皆墮落。忌悉拾之。仍復出門南走。臨道

有井。遂入井中。忌還眠。天曉。視范[瑤-王+金]及釵牙梳。並是

真物。掘壞井。得一楸棺。三分井水所漬。忌便易棺器

衣服。還其物。於高燥處葬之。遂斷(出去怪集)。

*** 長安

○慧嵬禪師。止長安大寺。戒行澄潔。多棲處山

谷。修禪定之業。有一無頭鬼來。嵬神色自若。乃謂鬼

曰。汝無頭。便無頭痛之患。一何快哉。鬼便隱形。復作

無腹鬼來。但有手足。嵬曰。汝既無腹。便無五藏之憂。

一何樂哉。須臾。復作異形。嵬皆隨言遣之。後久時。天

甚寒雪。有一女子。來求寄宿。形貌端正。衣服鮮明。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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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柔雅。自稱天女。以上人有德。天遣我來以相慰喻。

廣談欲言。勸動其意。嵬執志貞磪。一心無擾。乃謂女

曰。吾心若死灰。無以革囊見試。女遂凌雲而逝。顧謂

歎曰。海水可竭。須彌可傾。彼上人者。秉志堅貞。後以

隆安三年。與法顯俱遊西域。

*** 廬山

○曇邕法師。形長八尺。雄武過人。投廬山。事遠

為師。內外經書。多所綜涉。志尚傳法。不憚疲苦。乃於

山之西南。別立茅宇。與弟子曇果。澄思禪門。甞於一

時。果夢見山神。求授五戒。果曰。家師在此。可往諮受。

後少時。邕見一人。著單袷衣。風姿端雅。從者三十許

人。請授五戒。邕以果先受夢。知是山神。乃為說法授

戒。神䞋以外國匕筯。禮拜辭別。倐忽不見(右二出梁高僧傳)。

*** 竺曇遂

○遂太元中。年二十餘。白晢端正。流俗沙門。

甞行青溪廟前過。因入廟中看。暮歸夢一婦人來語

云。君當來作我廟中神。遂問婦人是誰。婦人云。我是

青溪中姑。一月許便病卒。臨死。謂同學年少。我無福。

亦無大罪。死乃當作青溪廟神。諸君行便。可見看之。

既死後。諸年少既至。便語相勞問。音聲如昔時。臨別

云。久不聞經唄。思一聞之。其伴慧覲。便為作唄訖。其

猶唱讚。語云。岐路之訣。尚有悽愴。況此之乖。形神分

散。窈冥之歎。情何可言。既而歔欷不自勝。諸年少等。

皆為流涕(出續搜神記)。

*** 始豐

○赤城山。曇蘭禪師。或云曇猷。晉太元中遊剡。

止石城山。後憩始豐赤城山。見一處林泉清曠。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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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有猛虎數十蹲在蘭前。蘭誦經如故。一虎獨睡。蘭

以如意扣虎頭。訶曰。何不聽經。經于數日。忽見一人。

長數丈。呼蘭令去。又見諸異形禽獸。以恐蘭。見蘭恬

然自得。乃屈膝而禮拜云。法師威德既重。來居此山。

弟子推此處以相奉。珠欺王是家舅。今往韋鄉山就

之。蘭曰。貧道尋山。願得相值。何不共住。神曰。弟子無

為不爾。但部屬未狎法化。卒難制御。遠人來往。或相

侵觸。人神道異。是以去耳。蘭曰。本是何神。居之久近。

欲移何處去耶。神曰。弟子夏帝之子。居於此山。二千

餘年。臨別執手贈蘭香三奩。於是鳴鞞吹角。陵雲而

去。爾後三年。忽聞車騎隱隱。從者彌峰。俄而有人。著

幘。稱珠欺王通。既前從其妻子男女等。二十三人。並

形貌端正。有逾於世。既至蘭所。暄涼訖。蘭問。檀越住

在何處。答云。安樂縣韋鄉山。久服夙聞。今與家累。仰

投乞授歸戒。蘭即授之。受法竟。䞋錢一萬。蜜二器。辭

別而去。便聞鳴笳動吹。響振山谷。蘭禪眾十餘。共所

聞見。云云(出梁高僧傳)。

*** 瑯琊

○王凝之妻。晉左將軍夫人謝氏。𢍶之女也。甞

頻亡二男。悼惜過甚。哭泣累年。若居至艱。後忽見二

兒俱還。皆著鎖械。慰勉其母。宜自寬割。兒並有罪。若

垂哀憐。可為作福。於是哀痛稍止。而勤功德(出冥祥記)。

*** 淮南

○胡茂回。能見鬼。雖不喜見。而不可止。後行至

楊州。還歷陽城東。有神祠。正值民將巫祝祀之。至須

臾頃。有羣鬼相叱曰。上官來。各避走出祠去。迴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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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沙門來入祠中。諸鬼兩兩三三相抱持。在祠邊草

中望。伺望沙門。皆有怖懼。須臾沙門去後。諸鬼皆還

祠中。回於是信心。遂精誠奉佛(出續搜神記)。

** 秦

*** 秦主

○姚萇者。西戎羗也。符堅之敗。萇為宿將。率其

部屬反叛。堅與之戰不利。遂為萇縊殺之。萇襲其位。

都雍關。改長安為常安。在御八年。符堅領鬼兵。白日

入宮。剌中其陰。出血數斗而崩(出通載)。

*** 高平

○李羨家奴健。至石頭岡。忽見一人云。婦與人

通情。遂為所殺。今欲報讎。能見助否。奴用其言。果見

人來。鬼便捉頭。喚奴與手。即使到地。其人半路便死。

鬼以一千錢。及青絞緵袍一件與奴。囑云。此袍是市

西門丁與許。君可自著。勿賣也(出冥祥記)。

** 宋

*** 河內

○司馬文宣。頗信佛法。元嘉九年。丁母難。弟喪。

月望旦。忽見其弟身形。於靈座上。不異平日。迴遑歎

嗟。諷求飲食。文乃試與言曰。汝平生時修行十善。若

如經言。應得生天。若在人道。何故乃生此鬼中耶。沉

吟俯仰。默然無對。文即夕夢見其弟云。生所修善。蒙

報生天。但靈牀之鬼。是魔魅耳。非吾身也。恐兄疑怪。

故詣以白兄。文宣明旦。請僧轉首楞嚴三昧經。令人

撲繫之。鬼乃逃入牀下。又走戶外。形稍醜惡。舉家駭

懼。詈叱遣之。鬼云。餓乞食耳。積日乃去。頃之。母靈牀

頭。有一鬼。膚體赤色。身甚長壯。文宣長息孝祖。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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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反。答問周悉。初雖恐懼。末稍安習之。鬼亦轉相附

狎。居處出入。殆同家人。於時京師。傳相報告。往來觀

者。門巷疊跡。時南林寺有僧。與靈味寺僧舍沙門。與

鬼言論。亦甚欵曲。鬼云。昔世甞為尊貴。以犯眾惡。受

報未竟。果此鬼身。去寅年。有四百部鬼。大行疾癘。所

應鍾災者。不忓道人耳。而犯橫極眾。多濫福善。故使

我來監察之也。僧以食與之。鬼曰。我自有糧。不得進

此食也。舍曰。鬼多知。我生何來。何因作道人。答曰。人

中來。出家因緣。本誓願也。問諸存亡生死所趣。略皆

答對。具有靈驗。條次繁多。故不曲載。舍曰。人鬼道殊。

汝既不求食。何為久留。鬼曰。此間有一女子。應在収

捕。而奉戒精勤。故難可得。比日稽留。用此故也。藉亂

主人。有愧不少。自此巳後。不甚見形。後往視者。但聞

語耳。時元嘉十年也。至三月二十八日。語文宣云。暫

來寄住。而汝傾家營福。見畏如此。那得久留。孝祖云。

聽汝寄住。何故據人先亡靈筵耶。答曰。汝家亡者。各

有所屬。此座空設。故權寄耳。於是辭去(天啟三年。贊年十三。順德

縣馬岡村。有梁念賓。與弟及壻。同居陽江城內丁屋巷。俱為水師兵。時福建賊船數百。臨陽江港口。起五縣兵

艦征之。失律。被殺并溺水者。數千人。次日班師。而失賓等。其妻即請道士。持旛竿出城。臨河招魂。妻執旛竿云

甚重。道士曰。首七當歸回殺。賓女篩灰于靈几下。以蓆密圍。驗其虛實。次早黎明。余徃觀之。見灰盡是山羊足

迹。道士云。打落畜道矣。次年賓等三人。從福建沿路乞食而歸。以是驗知。鬼多欺謟。詐現種種形變。以求飲食。

然人既死。神入六道。生天者。則有自然衣食。聞人間五穀雜食穢氣。上薰四十萬里。生人畜者。入胎則形神相

隔。那得還歸。惟鬼一道。可以往來。而有管攝者。不得自由。縱受生未定其中陰身。惟以香資身。不食段食。而亦

不知所趣向處。惟業緣報定。方徃受生處而託胎也。今時世俗設靈位。多是求食之鬼。詐作親形。或是隨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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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覡。覓食之魑魎。致令妻子親屬。或喜或怖。妄生憂苦也)。

*** 長安

○王胡者。叔死數載。元嘉二十三年。忽現形還

家責胡。以修謹有闕。家事不理。罰胡五杖。傍人與鄰

里並聞其語。及杖聲。又見杖瘢迹。而不覩其形。惟胡

猶得親接。叔謂胡曰。吾不應死。神道須吾算諸鬼錄。

今大從吏兵。恐驚損墟里。故不將進耳。胡亦大見眾

鬼。紛鬧若村外。俄然叔辭去曰。吾來年七月七日。當

復暫還。欲將汝行。遊歷幽途。使知罪福之報也。不須

費設。若意不巳。止可茶來耳。至期。果還。語胡家人云。

吾今將胡遊觀畢。當使還。不足憂也。胡即頓臥牀上。

泯然如盡。叔於是將胡。徧觀羣山。備覩鬼怪。末至嵩

高山。諸鬼遇胡。並有饌設。餘俗味不異世中。惟薑甚

脆美。胡欲壞將還。左右人笑胡云。止可此食。不得將

還也。胡末見一處。屋宇華曠。帳筵精整。有二少僧居

焉。胡造之。二僧為設雜果檳榔等。胡遊歷久之。備見

罪福苦樂之報。乃辭歸。叔謂胡曰。汝既巳知善之可

修。宜當在家。白足阿練。戒行精高。可師事也。胡既奉

此諫。往其寺中。遂見嵩山上年少僧者。遊學眾中。胡

大驚。與叔乖濶。問何時來。二僧答云。貧道本住此寺。

往日不憶與君相識。胡復說嵩高之遇。二僧云。君謬

耳。豈有此耶。至明日。二僧無何而去。胡乃具告諸沙

門。敘說往日嵩山所見。眾咸驚怪。即追求二僧。不知

所在。乃悟其神僧焉。元嘉末。有長安僧曇爽。來遊江

南。具說如此也(沙門曇始。跣行泥水不汙。足色踰白故時人謂白足阿練也。甚為魏虜所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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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榮陽

○尚書僕射鄭鮮之。元嘉四年。從大駕巡京至

都。夕暴亡。乃倚靈几語家人曰。吾壽命久盡。早應過

世。賴比歲來。敬信佛法。放生布施。以此功德。延駐數

年耳。夫幽顯報應。有若影響。宜放落俗務。崇心大教。

於時勝貴多皆聞之(右三出冥報記)。

*** 京師

○瓦官寺。慧果法師。婺州人。宋初遊京師。止瓦

官寺。甞於廁前。見一鬼致敬於果云。昔為眾僧作維

那。小不如法。墮在噉糞鬼中。法師德素高明。又慈悲

為意。願助以拔濟之方。昔有錢三千文。埋在柿樹根

下。願取以為福。果即告眾掘取。果得錢三千文。為造

法華經一部。并設齋供。後夢見此鬼云。巳得改生。大

勝昔日也(出梁高僧傳)。

*** 王文明

○宋泰始末。作江安令。妻久病。女於外為母

作粥將熟。變而為血。棄之更作。亦復如初。如此者再

三。母尋亡沒。其後兒女在靈前哭。忽見其母臥靈牀

上。貌若平生。諸兒號感。奄然而滅。文明先愛其妻手

下婢。妊身將產。葬其妻日。使婢守屋。餘人悉詣墓所。

部伍始發。妻便現形。入戶打婢。其後諸女為父辦食。

殺鷄刳洗巳竟。鷄忽跳起軒首長鳴。文明尋卒。諸男

相繼喪亡(出述異記)。

*** 東海

○何澹之。宋大司農。不信經法。多行殘害。永初

中得病。見一鬼形甚長壯。牛頭人身。手執鐵叉。晝夜

守之。憂怖屏營。使道家作章符印籙。備諸禳絕。而猶

見如故。相識沙門慧義。聞其病往候。澹之為說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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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曰。此是牛頭阿旁也。罪福不昧。唯人所招。君能轉

心向法。則此鬼自消。澹之迷狠不革。頃之遂死(出冥祥記)。

*** 張乙

○泰始中。被鞭瘡痛。人教燒死人鬼末以傅之。

雇同房小兒。登岡。取一髑髏。燒以傅瘡。其夜戶內有

鑪火。燒此小兒手。又空中有物。按小兒頭內火中。罵

曰。汝何以燒我頭。今以此火償汝。小兒大喚曰。張乙

燒爾。答曰。汝不取與張乙。張乙那得燒之。按頭良久。

髮然都盡。皮肉焦爛。然後捨之。乙大怖。送所餘骨。埋

反故處。酒肉醊之。無復灾異也(出述異記○問。人死魂入六道。那得守此

枯骨。答。此巳墮鬼道。無人祭祀。復無所依託。故守枯骨而瞋。豈能燒鬼耶)。

*** 襄城

○李頤者。其父為人不信妖邪。有一宅由來凶。

不可居。居者輒死。父便買居之。多年安吉。子孫昌盛。

為二千石。當徙家之官。臨去。請會內外親戚酒食。將

行。父乃言曰。天下竟有吉凶否。此宅由來言凶。自吾

居之多年安吉。乃得遷官。鬼為何在。自今巳後。便為

吉宅。居者住止。心無所嫌也。語訖。如廁。須臾。見壁中

有一物。如卷席大。高五尺許正白。便還。取刀斫之中

斷。便化為兩人。復橫斫之。又成四人。便奪取刀。反斫

李殺。持至座上。斫殺其子弟。凡姓李必死。惟異姓無

他。頤尚幼在抱。家內知變。乳母抱出後門。藏他家。止

其一身獲免。頤字景真。位至湘東太守(出續搜神記)。

** 齊

*** 會稽

○弘明法師。永明中。止雲門寺。誦法華經。禮懺

為業。每旦水瓶自滿。實諸天童子。為給使也。又感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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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入室。伏牀前。久之乃去。又見小兒來聽經云。昔是

此寺沙彌。為盜僧廚食。今墮廁中。聞上人讀經。故力

來聽。願助方便。冀免斯累。明為說法。領解方隱。後山

精來撓惱。明乃捉取。以腰繩繫之。鬼謝遂放。因之永

絕(出梁高僧傳)。

*** 靈苑

○曇超禪師。建元末。居錢塘靈苑山。一夕忽聞

風雷之聲。見一人執笏而進。稱嚴鎮陳通。須臾。有一

人至。形甚端正。羽衛連翩。下席禮敬。自稱弟子。居在

七里。任周此地。承禪師至。蒙師留蒼生之福。然富陽

民。無故鑿麓山下為磚。斷壞龍室。羣龍共忿。誓三百

日不雨。今巳一百日餘。田種永罷。師既道德通神。屈

師往龍處。潤澤蒼生。超曰。興雲降雨。此檀越力。吾何

能哉。神曰。弟子部曲。止能興雲。不能降雨。是故相請

耳。超諾之。超乃南行五里。至赤庭山。遙為龍呪願說

法。至夜羣龍作人來禮超。乞受三歸。晡時。俄而大雨。

即往臨泉寺。臨縣令聞辦舟迎超。超即日遁還靈苑

(出梁高僧傳并通戴)。

*** 楊州

○白塔寺沙門道昶掌知僧物。自在侵用。忽有

冥官數人。白日入房。曳昶下地。欲斷其頸。昶驚叫乞

命。官厲聲言。合房資財。並送還僧。當放汝活。昶叩頭

言。不敢違命。即鳴鐘集眾。盡捨衣服。造像設齋。冥官

三日復至。見昶一鉢一衲。不言而去。昶自是勉勵進

修。卒成明行。

*** 瑯琊

○攝山。法度法師。宋末遊於京師。齊郡高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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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紹。抗迹人外。隱居攝山。挹度。待以師友之禮。及亡。

捨所居為棲霞寺。請度居之。先有道士。欲以寺地為

館。住者輒死。及後為寺。猶多恐動。自度居之。羣妖皆

息。經歲許間。忽有人馬鼓角之聲。俄見一人。持紙名

通曰。靳尚。形甚都雅。羽衛亦嚴。致敬度巳。乃言。弟子

主有此山。七百餘年。神道有法。物不能干。前諸棲託。

或非真正。故死病相繼。亦其命也。法師道德所歸。謹

捨以奉給。并願受五戒。永結來緣。度曰。人神道殊。無

容相屈。且檀越血食祭祀。此最五戒所禁。尚曰。若備

門徒。輒先去殺。於是辭去。明旦度見一人。送錢一萬。

香燭刀子。疏云。弟子靳尚奉供。至月十五日。度為設

會。尚又來同眾禮拜行道。受戒而去。攝山廟巫。夢神

告曰。吾巳受戒于度法師。祠祀勿得殺戮。由是廟同

薦。止菜脯而巳。度甞動散寢於地。見尚從外來。以手

摩頭足而去。頃之復來。持一瑠璃瓶。瓶中如水。以奉

度。味甘而冷。其徵感若此。齊竟陵王子良。始安王等。

並遙恭以師敬。資給四事。六時無闕也(右二出梁高僧傳)。

*** 南陽

○宋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曰誰。鬼尋復問

之。卿復誰。定伯誑言。我是鬼。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

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數里。鬼言。步行太

遲。可共遞相擔也。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擔定伯數里。

鬼言卿太重。將非鬼耶。定伯言我新死。故身重耳。伯

因後擔鬼。鬼略無重。如是再三。定伯復言。我新死。不

知鬼。皆何所畏忌。鬼言。惟不喜人唾。於是共行。道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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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定伯令鬼先度。聽之。了無聲音。定伯自度。漕漼作

聲。鬼言。何以聲。定伯曰。新死不習度水故爾。勿怪吾

也。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頭上急持之。鬼大呼

聲。咋咋然索下。不復聽之。徑至宛市中。下著地。化為

一羊。便賣之。恐其變化。即連唾之。得錢千五百。而去。

于時石崇言定伯賣鬼。得千五百文(出列異傳○石崇晉時人)。

** 魏

*** 汾州

○玄中寺。釋曇鸞。家近五臺山。神迹靈異。後往

江南。陶隱居處。求覓仙方。陶欣然授以仙方十卷。還

至浙江。有鮑郎子神者。一鼓湧浪七日方止。正值波

初。無由得度。鸞便往廟所。以情祈告。必如所請當。為

起廟。須臾。神即現形。狀如二十歲。告鸞曰。若欲度者。

明旦當得。願不食言。及至明晨。濤猶鼓怒。纔入船裏。

恬然安靜。依斯達到。梁帝見重。因出敕。為江神更起

靈廟。後辭帝還魏境。行至洛中。逢中天竺國三藏菩

提流支。鸞往啟曰。佛法頗有長生不死法。勝此土仙

經者乎。支唾地曰。是何言歟。非相比也。此方。何處有

長生不死法。縱得長年。少時不死。終輪三有。即以觀

經授之曰。此大仙方。依之修行。當得解脫生死。永絕

輪迴。後移住汾州北山。石壁玄中寺。一心依經作淨

土業。臨終日旛華幢蓋。高映院宇。香氣蓬㶿。寺眾並

同矚之。以魏興和四年卒(出梁高僧傳)。

** 周

*** 河南

○王彥偉。為性凶惡。好遊獵。父母孤養。憐愛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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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每諫不許共惡人交遊。不聽射獵。恐損身命。不存

係嗣。偉不從父訓。常獵不止。兼逐惡人。父母既見不

止凶行。罰杖五十。身瘡不得出門。以恨父母。伺夜眠

之後密以土袋。壓父母口。加身坐上。望氣不出。意令

其死。無其瘡瘢。將為卒亡。不疑我作。忽見鬼來入堂。

震動家內。大小並覺。翻偉牀前。偉便仰臥。土袋巳在

偉腹。父母蘇覺。遂挽兒腹上土袋。不能去身。偉復見

鬼壓土袋上。極困垂死。唱叫救命。合家大小及以隣

人。併力挽之。必竟不移。偉聲不出。但得以手叩頭。合

掌而卒(見李歸心錄)。

** 唐

*** 趙郡

○眭仁蒨。邯鄲人也。少事經學。不信鬼神。常欲

試其有無。就見死人。學之十餘年。不能得見。後徙家

向縣。於路見一人。如天官。衣冠甚暐曄。乘好馬。從五

千餘騎。視仁蒨而不言。後數見之。常如此。經十年。凡

數十相見。後忽駐馬。呼仁蒨曰。比頻見君。情相眷慕。

願與君交遊。蒨即拜之。問云。公何人耶。答曰。吾是鬼

耳。姓成名景。本弘農西晉時。為別駕。今任胡國長史。

仁蒨問其國何在。王何姓名。答曰。黃河巳北。總為臨

胡國。國都在樓煩西北沙磧。是也。其王即故趙武靈

王。今統此國。總受太山控攝。每月各使上相朝於太

山。是以數來過此。與君相遇也。吾乃能有相益。令君

預知禍難。而先避之。可免橫害。惟死生之命。與大禍

福之報。不能移動耳。仁蒨從之。景因命其從騎常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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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以是贈之。遣隨蒨行。有事令先報知。即汝所不知。

當來告我。於是便別。掌事恒隨逐。如侍從者。頃有所

問。無不先知。時大業初。陵岑之象。為邯鄲令。子文本。

年未弱冠。之象請仁蒨。於家教文本書。蒨以此事告

文本。仍謂曰。成長史語我。有一事羞君不得道。既與

君交。亦不能不告君。鬼神道亦有食。然不能得飽。常

苦饑渴。若得人食。便得一年飽。眾鬼多偷竊人食。我

既貴重。不能偷之。從君請一餐。蒨既告文本。文本即

為具饌。備設珍饈。蒨曰。鬼不欲入人屋。可於外水邊。

張幕設席。陳酒食於上。文本如其言。至時。仁蒨見景

兩客來坐。從百餘騎。既坐。文本向席再拜。謝以食之

不精。蒨傳景意辭謝。初文本將設食。仁蒨請有金帛

以贈之。文本問。是何等物。蒨云。鬼所用物。皆與人異。

惟黃金及絹。為得通用。然亦不如假者。以黃色塗大

錫作金。以紙為絹帛。最為貴上。文本如言作之。及景

食畢。令其從騎更代坐食。文本以所作金錢絹贈之。

景深喜謝曰。因眭生煩郎君供給。郎君頗欲知壽命

乎。文本辭云。不願知也。景笑而去。數年後。仁蒨遇病。

不甚困篤。而又不起月餘日。蒨問掌事。掌事不知。便

問長史。長史報云。國內不知。後月因朝太山。為問消

息相報。至後月長史來報云。是君鄉人趙某。為太山

主簿。主簿一員闕。薦君為此官。故為文案經紀召君

耳。案成者當死。蒨問請將案出。景云。君壽應年六十

餘。今始四十。但以趙主簿橫徵召耳。當為請之。乃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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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主簿相問眭兄。昔與同學。恩情深至。今幸得為泰

山主簿。適遇一員官闕。明府今擇人。吾巳啟府君。府

君許相用。兄既不得長生。命當有死。死遇濟會。未必

當官。何惜一二十年苟生延時耶。今文書巳出。不可

復止。願決作來意。無所疑也。蒨憂懼。病逾篤。景謂蒨

曰。趙主簿必欲致君。君可自往太山。於府陳訴。則可

以免。蒨問。何因見府君。景曰。鬼者可得見耳。往太山

廟東。度一小嶺平地。是其都所。君往自當見之。蒨以

告文本。文本為具行裝。數日。景又告蒨曰。文書欲成。

君訴。懼不可免。急作一佛像。彼文書自銷。蒨告文本。

以三千錢。為畵一座像於寺西壁訖。而景來告曰。免

矣。蒨情不信佛。意尚疑之。因問景云。佛法說有三世

因果。此為虗實。答曰。皆實也。蒨曰。即如是人死。當分

入六道。那得盡為鬼。而趙武靈王及君。今尚為鬼耶

景曰。君縣內幾戶。蒨曰。萬餘戶。又曰。獄囚幾人。蒨曰。

常二十人巳下。又曰。萬戶之內。有五品官幾人。蒨曰。

無。又曰。九品巳上官幾人。蒨曰。數十人。景曰。六道之

義。分一如此耳。其得天道。萬無一人。如君縣內。無一

五品官。得人道者。萬有數人。如君縣內九品數十人。

入地獄者。萬亦數十人。如君獄內囚。惟鬼及畜生。最

為多也。如君縣內課役戶。就此道中。又有等級。因指

其從者曰。彼人大不如我。其不及彼者猶多。蒨曰。鬼

有死乎。答曰。然。蒨曰。死入何道。答曰。不知。如人知生。

而不知死後之事。蒨曰。道家章醮。為有益否。景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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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總統六道。是謂天曹。閻羅王者如人間天子。太山

府君。如尚書令。錄五道神。如諸尚書。若我輩國。如大

州郡。每斷人間事。道家上章。為人請福。如求神之恩。

天曹受之。敕下閻羅王云。以某月日。得某甲訴。云云。

宜盡理。勿令枉濫閻羅敬受。而奉行之。如人奉詔也。

無理不可求免。有枉必當得申。何為益也。蒨問。佛家

修福何如。景曰。佛是大聖。無文書行下。其修福者。天

神敬奉。多得寬宥。若福厚者。雖有惡道文字。不得追

攝。此非吾所識。亦莫知其所以然。言畢即去。蒨一二

日能起便愈。文本父卒。還鄉里。蒨寄書曰。鬼神定是

貪謟。往日欲郎君飲食。乃爾慇懃。比知無復利。相見

殊落漠然。常掌事猶現隨。本縣為賊所陷。死亡略盡。

僕為掌事所導。常遇賊不見。竟以獲全。貞觀十六年

九月八日。文官賜射於玄武門。文本時為中書侍郎。

與家兄太府卿。并治書侍御史馬周。給事中韋昆及

臨對坐。文本自語人云爾(出冥報記○按後地獄道人雖多。何如鬼畜。鬼人不

見。而畜則水陸空行。胎卵溼化。微細昆蟲。徧界皆是。故云最多也)。

*** 濩澤縣

○武德六年。李錄事死經七日。隱身謂妻曰。

計吾猶有六年在世。但為司命枉來取我。我巳訴閻

王。蒙放在人間浮遊六年。今在鬼道。又曰。人命無常。

何不修福。可往玄鑒法師所聽法。遂與妻共入講堂。

與人言議。有問曰。何不現形。答曰。鬼趣受身極陋。自

不忍見。況復他人。又往景業寺。聽餘法師講維摩經。

餘曰。今講此經。感何人聽。答曰。自人頭巳上。便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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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上及諸天。重級充滿。然見諸天聞法師酒氣。皆回

面而聽。非惟此會獨感諸天。但有法事。無不來降。餘

聞即悔過。遂不復飲(出續高僧傳)。

餘雖犯酒。而具正見。慧解無謬故感天龍鬼神共

聽。所謂破戒不破見。聞即悔過。非智莫能。倘說不

合經旨。即有謗法之罪。鬼神得而訶之。奚感天聽

耶。

*** 武帝

○穆宗之子。廢釋教。服金丹。受符籙。丹發背。燥

悶失常。旬日不能言而崩。年三十四。在位六年。報應

傳曰。正月十五日。有人夜行。至穆宗陵下。忽聞人語。

謂是盜馬。逐泊衰叢之內。俄而空有朱衣執版宣曰。

冢尉何在。有二吏出應曰。在矣。朱衣曰。錄海西君使

者至也未。吏曰。計程十八日方至。朱衣曰何稽吏曰

李炎坐毀佛教。奪壽去位。當與海西君同錄其魂而

至。時有賈客。鈴聲東來。朱衣二吏。忽不見。數日後。武

帝果崩(出通載○宰相李炎。字德裕。佐武帝毀教。後貶崖州司戶。惡疾而卒。詳見統紀。并太平廣

錄)。

*** 洛州

○龍朔元年。景福寺比丘尼修行。房中有侍女

任五娘死。後修行為五娘立靈。經月餘日。其姊及弟。

於夜中忽聞靈座上呻吟。其弟初甚恐懼。後乃問之。

答曰。我生時於寺上食肉。坐此大苦痛。我體上有瘡。

恐汙牀席。汝可多將灰置牀上也。弟依其言置灰。後

看牀上。大有膿血。又語弟曰。姊患不能縫衣。汝大藍

縷。宜將布來。我為汝作衫及襪。弟置布於靈牀上。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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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即成。又語其姊曰。我小時染患。遂殺一螃蠏。取汁

塗瘡得差。今入刀林地獄。肉中現有折刀七枚。願姊

慈流。為作功德救助。知姊煎逼。交不濟辦。但隨身衣

服。無益死者。今並未壞。請以用之。姊未報間。乃曰。我

自取去。良久。又曰。衣服巳來。現在牀上。其姊試往觀

之。乃其殮之服也。遂送淨土寺。寶獻師處。憑寫金剛

般若經。每寫一卷了。即報云。巳出一刀。寫完七卷了。

乃云。七刀並得出訖。今蒙福助。即往託生。與姊及弟。

哭別而去。吳興沈玄法說。淨土寺僧智整。所說亦同

(出冥報拾遺○梁。望蔡令。殺牛飲啖。臥佛堂上。感白癩病死。唐。宣宗敕州郡國忌行香。不得携酒肉入寺。宋太

宗。詔國忌。宰相巳下。寺觀行香。禁絕腥酒。出統紀○世俗命終。不知為亡者作福。猶盛為殯殮。陰陽既分。存亡

體異。故云無益死者。寧知為彼追福。衣食自備。乃至出生人天。如冥祥記云。宋江陵龍華寺。僧妙。既亡之後。一

夕歸房靈几。語弟子可宗。宗問。和上今生何處。妙曰。麤可耳。但應受小謫二年得免。欲訴所司。為無袈裟。可急

為製。請僧設供。以衣施之。我即得也。宗如教飯僧䞋衣。既畢。比丘道猛。即見妙身披衣入堂。依僧次坐。聽經至

散。乃不復見。斯則施。衣得衣報。施食得食報。信不誣矣。志磐法師曰。律明亡人三衣。惟許施僧共分。未聞佛令

披於亡軀。而從火焚也。末代無知。多行非法。有識之士。尚須辨明。若坐逝不壞。結塔以葬者。猶可以披於真體。

若從茶毗火化之法者。則不當披搭。自取燒衣違律之過。或謂亡僧無衣者。則當依冥祥記為之磐自聞此過。

姪真視。真誥。真亢。不幸早亡。焚龕之日。皆不披袈裟惟用布偏衫裙而巳。設齋之前。以平時所服七條。作拈鬮

法。於僧中施。且復囑後人。當力行於自身必壞之際也。敢告知識。共崇此法。○梵語袈裟華言壞色衣。下屬五

大色也。非應赴所著。五彩者。今有不諳律教掛亡衣樹上。深為不法也。鬮音鳩。拈鬮取也)。

*** 姚明解

○本是普光寺沙門也。性聰敏。有文藻。工書

翰。善丹青。至於鼓琴。亦當時獨絕。每欣俗網。不樂道

門。至龍朔元年。舉應詔赴洛陽。及升第歸俗。頗有餘

言。未幾而卒。後託夢於相知淨土寺僧智整曰。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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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無福業。不遵內教。今受大罪。非常饑乏。儻有故人

之情。頗能惠一飡否。智整夢中許諾。及其寤後。乃為

設食。至夜纔眠。即見明解來愧謝之。云云。

*** 博陵

○崔軏乃王之弘婿也。之弘貞觀年中。為沁州

和川縣令。與女適軏。軏於和川會病而卒。卒經數十

日。其家忽於夜中聞軏語聲。初時傾家驚恐。其後乃

以為常。聞語云。軏是女壻。雖不合於妻家立靈。然以

苦無所依。但為置立也。妻從其請。朝夕置食。不許置

肉。惟令下其素食。恒勸禮佛。不聽懈怠。又具說地獄

中事云。人一生恒不免殺生及不孝。自餘之罪。蓋亦

小耳。又云。軏雖無罪。然大資福助。為軏數設齋供。并

寫法華金剛般若觀音等經。各三兩部。兼舊功德。如

獲羅漢。自茲以後。即不復來。王家一依其言。寫經設

供。軏忽更來愧謝。因云。今即取別。舉家哭而送之。軏

有遺腹之子。巳年四五歲。云。軏此子。必有仕宦。願善

養畜。自此巳後。不復更來。見王之弘自說(右二出冥報記)。

*** 京兆

○殷安仁。家富。素事慈門寺僧。以義寧元年初。

有客寄其家停止。客盜他驢。於家殺之。驢皮遺安仁

家。至貞觀三年。安仁遂見一人於路。謂安仁曰。追汝

使。明日至。汝當死也。安仁懼。徑至慈門寺。坐佛殿下。

經宿不出。明日果有三騎。并步卒數十人。皆兵仗入

寺。遙見安仁。呼出。安仁不應。而念誦逾進。鬼相謂曰。

昨日不即取。今日修福如此。何由可得。因相與去。留

一人守之。守者謂安仁曰。君往日殺驢。驢今訴君。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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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來攝君耳。然須共對。不去何益。安仁遙答曰往

者他盜自殺驢。伹以皮與我耳。本非我殺。何以見追。

倩君還為我語驢。我不殺汝。然今又為汝追福。於汝

有利。當捨我也。此人許諾曰。驢若不許。我明日更來。

如其許者。不來矣。言畢而出。明日遂不來。安仁於是。

為驢追福。而舉家持戒菜食云爾。盧文勵說之。安仁

今現在(出冥報拾遺)。

*** 嵩嶽

○閑居寺。元珪禪師。卜廬于嶽中龐塢。時有峩

冠袴褶部曲繁多。輕步舒徐。稱謁大師。珪覩其貌偉。

精爽不倫。謂之曰。善來仁者。胡為而至。曰。師寧識我

耶。珪曰。吾觀佛與眾生等。吾一目之。豈分別識也。對

曰。我此嶽神也。吾能利害生死於人。師安得一目我

哉。珪曰。汝能生死于人。吾本不生。汝焉能死。吾視身

與空等。視吾與汝等。汝能壞空與汝乎。苟能壞空及

壞汝。吾則不生不滅。汝尚不能如是。叉焉能生死吾

耶。嶽神稽首再拜曰。我亦聰明正直於餘神。豈能如

師有廣大之智辨乎。願授之正戒。令我度世。助其威

福。珪曰。神既乞戒。即既戒也。所以者何。戒外無戒。又

何戒哉。神曰。此理也。我聞茫昧。止求師戒。我身為門

弟子。珪辭不獲。即為張座。焚香秉鑪。正机曰。付汝五

戒。汝能奉持。即嚮曰能。不能即曰否。神曰。洗耳傾聽。

虗心納教。珪曰。汝能不婬乎。神曰。亦娶也。曰。非謂此

也。謂無羅欲也。神曰能。曰。汝能不盜乎。神曰。何乏我

也。焉有盜取哉。曰。非謂此也。謂饗而福淫。不供而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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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也。神曰能。曰。汝能不殺乎。神曰。政柄在躬。焉曰不

殺。曰。非謂此也。謂有濫誤混疑也。神曰能。曰。汝能不

妄乎。神曰。我本正直。焉得有妄。曰。非謂此也。謂先後

不合天心也。神曰能。曰。汝能不遭酒敗乎。神曰。力能。

珪曰。如上是為佛戒也。又言。以有心奉持。而無心拘

執以有心為物。而無心想身。能如是。則先天地生。不

為精。後天地死。不為老。終日變化。而不為動。畢盡寂

默。而不為休。悟此則雖娶非妻也。雖饗非取也。雖柄

非權也。雖醉非惽也。若能無心於萬物。則羅欲。不為

婬。福淫禍善。不為盜。濫誤混疑。不為殺。先後違天。不

為妄。惽荒顛倒。不為醉。是謂無心也。無心則無戒。無

戒則無心。無佛無眾生。無汝及無我。無我無汝。孰能

戒哉。神曰。我神通亞佛。珪曰。汝神通十句。五能五不

能。佛則十句。七能三不能。神悚然避席。啟跪頗恭曰。

可得聞乎。曰。汝能㑦上帝東天行。而西七曜乎。曰。不

能。珪曰。汝能奪地祇。融五嶽。而結四海乎。曰。不能。珪

曰。是為五不能也。珪曰。佛能空一切相。成萬法智。而

不能即滅定業。佛能知羣有性。窮億劫事。而不能化

導無緣。佛能度無量有情。而不能盡眾生界。是為三

不能也。定業亦不牢久。無緣亦謂一期。眾生界本無

增減。廓無一人能主有法。有法無主。是謂無法。無法

無主。是謂無心。如我解佛。亦無神通也。但能以無心。

通達一切法耳。作用冥現有情前也。若有心有作。作

用必不普周焉。嶽神曰。我誠淺昧。未聞空義。師今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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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戒。我當奉行。更何業因。可拘塵界。我願報慈德。効

我所能。珪曰。吾觀身無物。觀法無常。了然。更有何欲。

神曰。師必命我為世間事。展我少小神功。使巳發心。

初發心。未發心。不信心。必信心。五等人。目我神縱。知

有佛有神。有能有不能。有自然有非自然者。珪曰。無

為是。無為是。神曰。佛亦使神護法。師寧隳叛佛耶。隨

意垂誨。珪不得巳。而言曰。東巖寺之障也。莽然無樹。

北岫有之。而背非屏擁。汝能移北樹。於東嶺乎。神曰。

巳聞命矣。又陳曰。我必昏夜風雷。擺搖震運。願師無

駭。即鄭重作禮辭去。珪門送而且觀之。見儀衛逶迤。

如王者之行狀。又復碧靄紅霞。紫嵐皓氣。間錯四散。

幢蓋環珮。戈戟森森。凌高𥧲空。杳渺隱沒焉。其夕果

有暴風吼雷。奔雲霆電。隆棟壯宇。岌礘將𡉏。定僧瞻

動。宿鳥聲狂。互相敲磕。物不安所。珪謂眾僧曰。無怖

無怖。神與我契矣。詰旦和霽。則北巖松栢。盡移東嶺。

森然行植焉。而珪謂其徒曰。吾歿後。無令外知。若為

口實。人將妖我也(出宋高僧傳○高僧傳中天帝。閻王及神請說法。受戒甚多。此不繁

錄)。

** 明

*** 高祖

○帝曰。有來奏者。野有暮持火者數百。候之倐。

然而滅。聞井有汲者。驗之無迹。俄而呻吟於風雨間。

日悲號于星月。有時似人。白晝誠有應人。而投石。忽

現忽隱。現之則一體如人。隱之則寂然杳然。或祟人

以禍。或佑人以福。斯數狀昭昭然。皆云鬼神而巳。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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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匿。謹拜手以奏。時傍人乃曰。是妄誕耳。朕謂傍

曰。爾何知其然哉。對曰。人稟天地之氣而生。故人形

于世。少而壯。壯而老。老而死。當死之際。魂升于天。魄

降于地。夫魂者氣也。既達高穹。逐清風而四散。且魄

骨肉毫髮者也。既仆于地。化土而成泥。觀斯魂魄。何

鬼之有哉。所以仲尼不言者。為此也。帝曰。爾所言者。

將及性理。而未為是。乃知膚耳。其鬼神之事。未甞無。

甚顯而甚寂。所以古之哲王。立祀典者。以其有之而

如是。其於顯寂之道。必有為而為。且前所奏者。其狀

若干。卿云無鬼神。將無畏于天地。不祭食于祖宗。是

何人哉。今鬼忽顯忽寂所在。其人見之非福即禍。將

不遠矣。其于千態萬狀。呻吟悲號。可不信有之哉(出皇

明錄)。

*** 徽州

○歙縣。羅田。方伯雨先生族弟。婦孕未產而死。

遂殯葬之。里中有賣點心店。日見一女子。將錢買餅

去。後時持一新被來按。店人搭被架上。其家有婢。偶

至店。見被云。此是我家孺人殯殮之被。何得在此。店

人云。有一女子。每日持錢來買點心。今彼無錢。將此

被按。復說其形貌服色。婢歸告主。次日遣人往店後

伺之。果見彼來取點心去。隨後㫐窺。彼至墓邊即滅。

聞塚中兒啼。回報其主。主使人開塚。母顏如生。既抱

兒出。母色即變矣。其店始覺。前時見櫃日有少紙灰。

兒後長成。族皆喚為鬼叔。崇禎末年。其人尚在。但日

久忘其名。伯雨先生孫叔翼。為余說之。福田經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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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丘名曰須陀耶。白佛言。母妊我數月。得病命終。

埋母塚中。月滿乃生。塚中七年。飲死母乳。用自濟活。

微福值佛。逮得應真。如此。則耳目不到。古今信非一

也(應真。即羅漢也。伯雨諱時化。杭州太守。乃十四名家之一。有四書易註行世。歸信三寶臨終沐浴衣冠。孫

謂其昇堂。遣人伐鼓遂端坐而逝)。

*** 廣州

○新會縣潮頭村。有一人姓張者。年將五十。獨

往鄰鄉。回至中途度水。被水鬼牽挽。欲溺水中。其人

雄勇。與之共打。得脫回家。頸項上盡是鬼甲爬傷痕。

時天啟七年。贊年方十七。在彼村親見。

*** 廣信

○博山能仁寺。崇禎間。無異和尚巳往。時有檀

越至山。請僧施食。令一沙彌事香燭。被鬼執縛於臺

下。口鼻涎沫俱出。空中有一人云。此沙彌不清潔。眾

鬼欲縛至桅竿下。我乃勸止。然汝等。向來施食。皆不

至誠。諸鬼俱不得食空回。又汝等。每在彌勒閣。學𦦨

口經呪。或赤體。或尸臥。念誦真言不如法。折福獲罪。

云云。僧問曰。汝是何人。答曰。我是某長老。今住在西

禪堂後。為守護此叢林故也。次晚一僧。自發誠心施

食。空中復曰。今晚鬼眾。略得小食也(博山僧說之也)據此。施

食則必戒德精嚴。真言梵音。契印無乖。一心至誠。念

餓鬼苦。或能少益幽途。不然虗費信施。自獲大愆。損

福折壽不少。況諸餓鬼。長劫不聞水漿之名。出家釋

子。寧無悲心愍念彼苦。每日猶當自備水飯。誦施食

真言。甘露水真言。以除彼饑渴。惟須真言呪語。梵音

無謬。乃獲其益。故佛教令天雨時。向空念甘露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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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令諸餓鬼得飡甘露。以濟饑渴。自增福壽也。

*** 廣州

○東莞縣西湖。張一鵬。崇禎末年。自廣城回至

流花渡頭。巳將暮。水濵見一人。似富家長者。曰君渡

河。尚十餘里。不及家矣。吾有一小館。不棄。可過宿。主

人設酒饌食畢。具鋪蓋。甚慇懃。睡中聞鄰家鐘皷聲。

若祭奠者。至天明。見在空房內。惟一草薦。枕者是磚。

驚起。却在人家中。家人見在內出。羣譁之。以其是賊。

聚鄰里詰其故。鵬乃說有主人水邊招留宿。眾問其

所招宿者何狀。乃其所祭之父。是日生晨。子享以孝

誠。故感先人來應也。一鵬是橋族叔。對橋說之(此墮鬼趣。

無管攝者。乃得回家也。東莞縣。有東湖西湖。非浙之西湖也)。

** 清

*** 東莞

○寮步村。康熈戊申三月。有鬼仙。自稱錢公子。

時能現形。在鄺孝康公錫家。夜間常與姬人七八。絃

管歌唱。而能詩文。人皆就之。錫每設食同歡。恣錫拊

摩。徧身羅綺。并新絨靴。惟不許摩頭。及然燈燭耳。或

時嫌主人設食不精。即喚使者另取。須臾。熱餚煖酒

忽至。共為樂飲。時錫內人忽病。錫啟公子曰。寧有方

術耶。公子即撮藥。命使者當前煎好。送服之。時張穆

芝聞知。六月初一日。至鄺家。欲延公子與語佛道。令

其知有向上大事。值公子他遊。尚留使者在鄺家。穆

即作書焚致之。并寄香茘。使者報曰。公子遠去。若他

人書。不能為投。張先生。不敢不為奔走也。越二十日。

穆時在莞城外東湖。如菴。與諸子偕破浪。用微。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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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清話。一友人見案上。有一緘未啟。問曰。是何人

書。穆亦不知何人。何時送至。發而讀之。乃公子復書

而柬封絕佳。箋皆浮花甚奇。另封香七炷。似有奇香

薰襲。芳馥如宮餅。其文清新。書法頗奇。非俗筆之所

能也。書曰。承遠致奇香丹茘。謝謝。先生蓋世才也。道

不逢時。寄迹於山林泉石之間。能人之所不能者。捨

人之所不能捨。其去仙一間耳。余浪迹蓬山玉洞。輒

聞芳名。嘖嘖天外矣。茲承先生援我入于禪關。我亦

欲援先生入于仙苑。方遊海嶽。未及南來。紫虗碧落。

接晤有期。并致高友。不宣。另一箋曰。先生至誠。故不

惜破格修復。閱竟。祈即火之。勿泄勿戲。不然。是求親

而反疎。不獨余之過也。時穆與諸子讀訖。即焚之。忌

其使者在傍。以報公子。謂穆之不誠也。遂與諸子共

記錄之。

*** 廣州

○省城濠畔街。金衢會館。康熈九年。五月十三

日。盛陳品物。奉賀關帝壽畢。眾共飲食。有醫士。張妙。

忽見一人執手掣去。行步如風。足不著地。至一處。宮

殿甚壯麗。旁有小廟。引入見關帝。綠袍青巾。張即拜

跪。帝曰。吾生日在七月。非五月也。世間不宜殺生。所

殺猪羊。若非純白黑者。吾則不能為之超生。今皆養

在山中。巳後不必殺也。當引此人至山頂。可望天下

各省。吏引至頂指曰。此廣東省城也。張便見其家。吏

一推遂醒。張向郭青霞說之(右三出鐵橋集○凡有威德之神。自有勝妙飲

食。若天甘露者。豈希世間羶腥耶。隋文帝十二年。天台智者大師。至玉泉山安禪。見二人威儀如王。長者美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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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少者致敬曰。弟子關羽當與子平建寺化供。願師安禪七日。以須其成。乃役神兵建之。七日出定。湫潭千丈

化為平阯。棟宇煥麗。巧奪人目。師領徒入居。晝夜演法一日神聞妙法。白師曰。願洗心易念求戒。永為菩提之

本。師即為受五戒。於是神之威德。昭布千里。故為護僧伽藍神。寧受葷酒。今世俗皆知食葷酒。著皮底履。悉不

能登武當山而民間俱以猪羊三牲祀武帝。何自相矛盾一至如此乎。○大師身歷九朝。為七帝之師。梵語僧

伽藍。華言眾園。謂眾僧所住之園。即寺院也)。

*** 順德

○龍山鄉。螺岡右煙還莊。林孫霽。字霞凝。太史

公之長孫也。宅右有書樓。樓右小池。池上軒曰菡萏

榭。其砌曰芳洲。竹木花果森然。凝偕譚璨叔。讀書開

社其間。有康。孫。蒙。鄧。胡。諸子。師事璨叔。於康熈癸丑

五月夕。屢于樓下右房窓外。沙石從空而下。社人異

之。自六月初七日。至二十一夜。怪異頻作。璨怒罵而

不止。凝語璨曰。此誠鬼也。吾二人肅誠祀之。告以衿

影。如吾輩不德。降殃奚辭。不然。余何悔也。是夕具牲

酒告之土神。復從奠之曰。吾之居清淨安舒。吾之友

敬而且久。吾之隱衷可白蒼穹。祖孫父子。二十年相

從。卜宅於此。無悸無忡。胡為而來。亂我文席。豈余不

德。倘汝冤抑。男耶女耶。毋惑朝夕。苟汝頑冥。明神是

殛。祭畢。凝猶獨坐。期有所見。五鼓月明如晝。循步廊

下。突見一手箱。開之。箱上則一展金扇。扇上有女冠。

扇下有女履。皆市中紙作店賣者。另一酒盞。覆箱角。

揭視。即適間祭肉皮。刻一去字。箱是胡子物。能啟堅

鎖而置之。二十四夜。仍有種種怪異。二十五晚。復飛

沙下。凝奮罵曰。誰是汝冤。即可詳言。何得漫為觸惱

耶。未幾。座傍得一木葉。雕刻工巧。作桃葉形。葉紋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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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凹凸。枝蔓具全。長寸八分。闊七分。上飾以胭脂。題

云。古人誤我今圖報。月下諸君勿怪愆。凝與璨視之

曰。果冤乎。古月。疑是胡子事。凝曰。今授汝紙筆。詳以

告我。將禮普陀度汝。二十七夜。于胡予窓前。得七律

一。五絕一。詞一。律云。諸君命妾闡幽思。古情題起不

勝悲。月底佳人應有恨。風簷學士勿多疑。萬種愁懷

茲欲報。十年冤債此支持。行行我亦尋踪跡。任走天

涯我亦知。絕云。狂風御柳時。金井自傷悲。若憐君命

短。教妾早歸依。詞曰。種種愁腸欲洩。只待時乖命劣。

諸君何必枉勞思。各自門前掃雪。凝遂與璨相議作

佛事超度之。曰汝若歸依佛法。可無姓名乎。(憐君是指胡子)

少頃。于窓前得一詩云。非青非白又非紅。妾長深閨

宅向東。君謂始王嬴亥子。何必多疑在箇中。凝略解

其意。復求其直書姓名。以登法事牒中。未幾得一札

云。妾言巳盡。何必瑣瑣。雖有乳名。言之哽咽。何多贅

乎。次日凝三家叔載說。慕其異來觀。璨叔。胡子。及凝

四人。求其顯示。而胡子猶強辯亥子之說。凝怒而言

曰。亥子何人。即林即譚。其亦言之莫隱。何諱也。未幾。

于疏稿下。得一札一詩。(文多不錄)四鼓聞擊聲。持燈覓之。

於胡子牀頭。得一詩一札。云茲蒙諸君超妾。可做衣

三百六十。錢三十斤。廣濟眾幽魂。是為妾作一盂蘭

會。則感德不淺。何必區區求姓名乎。妾原無罪。不久

出人。不超亦可。作此疏牒。不可為妾而設。只泛作超

幽盂蘭疏牒可耳。不然。則妾無因而受君惠。地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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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必報之謂句。雖君不靳。如其妾之披毛戴角還。

不益增一劫罪哉。非愛妾也。適滋妾罪耳。何也。以諸

君非我對頭。不敢妄受也。惟泛作超幽。兼以妄列幽

魂中可也。若是對頭。則雖七日夜建醮超幽。亦可受

之。亥子非二位相公。何必盛怒。載說與璨曰。事既白

矣。有才如此。不識能贈我輩一詩否。未逾時。即得一

詩于右房外榻間。題云。贈林三老爺詩。(載存而和之)次朝

得札於硯底云。請去冤抑二字。并疏中所干妾語。乞

為𠜂改之。二十九延三上人至。卜初一日作法事。是

夜諸友過坐齋中。觀設佛事。聞樓上聲响。得二律。一

題云。贈譚林二相公。同舘有感。一題云。五月過訪煙

還莊。旅于芳洲池舍有感。時孫康二子。囑之曰。吾輩

同舘多時。每覩異跡。獨不能邀一佳章耶。囑未幾即

得詩于孫子房壁間。題云。與孫康二國士同旅于芳

洲池舍寄懷。越朝七月初一日。預啟盂蘭法事。黎黃。

溫蒙。及凝。家叔。舍弟。七人。居士輩。在上行禮。璨稽首

秉爐誠篤。傍晚璨代胡子懇祝。遠近環觀者。不啻百

十人矣。忽有二詩。從空飄下。一云。贈溫相公。一云。答

譚相公代祝者。(其詩筆跡附後)時胡子不能自昧。跪拜悚

懼。是夜施食法事畢。各歸憩息。體上人猶向池。默誦

楞嚴呪。欲其速去。凝與黎宁光。亦祝其藉法力超生。

毋淹滯也。此時詩篇短札。紛飛而下。其一題云。奉謝

二位大師。承命自應藉方也。再容我半夕一話乃去

何如。詩云。稽首慈悲法士前。憫予孤魂悶懨懨。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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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升非獨我。諸魂咸仗早生天。英靈美譽何堪受。但

凡機事不應言。明日二師歸淨土。敢乞楊枝坐寶蓮。

又贈禮懺諸公詩。(筆跡附後)又致別譚相公詩云。今君為

妾祭羣幽。飄薄孤魂遂所求。僧眾秉誠齊下列。雄儒

附會在上頭。法力普慈無弗屇。雨露同沾福倍休。省

悔又當兼戒殺。從此科名靡不售。傍註小字云。妾所

贈之言。屢多不合。諸尊幸勿怪也。所譽之言。或效或

不效。亦自有別。無非勸人為善去惡而巳。勉之。請了

請了。璨喜曰。付之傳記。正余心也。不轉瞬而凝膝上。

落一紙云。所云付傳者。謂將字跡傳人。以傳戒後世

也。非謂傳字。然付之傳益妙。(後一傳字原圈去聲)若真付傳。則

前後所錯別之字。俱煩改之。更平仄韻。有未合者。訂

之尤妙(云云)。既法事告成。送諸上人返棹。初四日。諸

友商紀其事。亭午而紀成。歡飲達二鼓。席中得一詩

一札云。自別後。天帝嘉妾。有仇不報。三月後乃生人

間。使得一闡吾未達之才。俟九月乃敬彚詩文。付來

入傳。以成諸君子一段美意。希勿笑吾馮婦也。則幸

甚矣(仙媛親筆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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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曰。余嘗見仙鬼之事。或得之書傳。或得之傳述多

矣。或有聞其聲者。或有見之事者多矣。卒未有能任

筆墨。對答如流。有響則應。如覿面與語。若此者也。況

其怨而能忍。無分毫凌厲之氣。受惠則亷。期約必信。

而所貽贈篇章。語類多箴戒。端方正大。絕無女子情

態。豈可與魑魅同日語哉。故重之曰仙媛云。今其札

謂天帝嘉之。益知福善不爽焉。其踪跡不敢半語粉

飾。其詩札不敢隻字增損。雖錯別。亦仍其跡。聊以紀

異。非好事也。仙書字字。前後如一。余敬存之。統俟九

月詩文何如。乃彙付裝潢。出仙媛傳○前後所贈之

詩札。有數十紙。今僅刻三五。餘悉載仙媛傳。然媛雖

為冤債而來。竟不言冤之所以。胡子亦終不肯自雪

其過。惟悚惕而巳。有冤不報。正符大士之心。今時下

愚。小冤尚憤憤覓報。況其得權勢者。肯忘瑕疵乎。如

戒經中。不共戴天之讎。尚不加報。故云。殺生報生。生

生何益。此之謂歟。惟惜媛具斯世智利根。深達善惡

因果之源。而未知有向上一著。倘時得遇作家宗匠。

即當下棄却瓢囊矣)。

六道集卷三

** 音釋

音英。觸迫近也。

音潁。頸瘤也。

㓟䍤

上音披。刀析也。下音濟上聲。以手出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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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結切。音纈。直項也。

音歐。墓也。又聚沙也。

音參上聲。愁也。痛也。又酷毒也。

音剃。鼻出曰洟。目出曰涕。涕音體。

音恭。

范[瑤-王+金]

女人冠飾也。

音志。目光。

音閃。縣名。在會稽。

音府。乾肉。

眭蒨

上音為姓也。下倉殿切。音倩。

邯鄲

上音寒。下音單。趙縣也。

七正切。清去聲。假借使人也。

𡑞

音遂。

龐塢

上音旁。下音烏上聲。

音灰。

逶迤

上音威。下音駝。

音浸上聲。

礘𡉏

上音泣。下音痞。

音杳。遠望也。

音鷄。婦女美稱。

音已。几也。謂設而不倚。

𢍶

同㪻。音見。

音六。山足。

漕漼

上音曹。下音催上聲。

多羅樹

無枝節。身如㯶櫚。

菩薩

梵語具云。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上求佛道。

下化眾生。故云覺有情。亦云開士。謂能開悟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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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也。亦云大士。謂上求下化。建立大事也。

音僅。楚有大夫。姓靳名尚。

** 附

*** 西湖

○南天竺真觀法師。常講法華。備五種法師之

業。盥洗渧地不濡。龍王化作老人。日至聽經。師因久

旱。請其降雨。王為諸龍求戒。師作法召授。即時降雨。

龍王峩冠朱服夜來頂禮。師問以多旱之因。龍曰。人

無正信。多行惡行。天將地肥流入深土。五穀食無肥

膚。旱涸固有由也(出高僧傳)。

*** 姑蘇

○曹魯川居士。為予言。有女在夫家。夏坐室中。

一蛇從墻上逐鴿。墮庭心。家人見而死之。數日後。蛇

附女作語。魯川往視。則云。我昔為荊州守。高歡反。追

我至江滸。遂死江中。我父母妻子。不知安否。魯川驚

曰。歡六朝時人。今歷隋唐宋元而至大明矣。鬼方悟

死久。并知為蛇。復曰。既作蛇。死亦無恨。但為我禮梁

皇懺一部。吾行矣。乃延泗洲寺僧定空禮懺。懺畢。索

齋。為施斛食一壇。明日。女安隱如故。懺之功大矣哉

(出雲棲大師竹窓隨筆)。

搜神記(晉于寶。死而復穌。見天地間鬼神事。遂撰集古今神祇靈異。名曰搜神記)

*** 釋法聰

○說法於浙西之蘇杭嘉興縣。有神曰高王。

降其祝曰。為我請聰法師來受菩薩戒。居人依其言

而請之。受戒訖。又降祝曰。自今以往。酒肉五辛。一切

悉斷。後若祈福。可請眾僧。在廟設齋行道。歷二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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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海鹽縣神。曰鄱陽府君。因常祭。降祝曰。為我請聰

法師講涅槃經。眾乃迎師就講。神又降祝曰。神道業

障。多有苦惱。自聽法來。身鱗甲內。巳息細蟲噉苦。願

為我請師。更講大品般若經。師復為講之。神降祝謝

(出高僧傳)。

*** 唐

○慧稜法師。貞觀十四年正月半。有感通寺昶法

師曰。夢見閻王請稜公講三論。昶公講法華。啟稜公

可否。稜曰。善哉。慧稜發願。常處地獄。教化眾生。講大

乘經。既有此徵。斯願畢矣。至九月末。蔣王見稜氣弱。

送韶州鐘乳。逼令服之。其夕夢見一衣冠者曰。勿服

此乳。閻王莊嚴道場巳竟。大有乳藥。至十月半黃昏

時。遂覺不愈。告寺主寶度曰。吾憶年八歲。往龍泉寺

禮觀音。未至耆闍崛山。巳講三遍。皎如目前。言未訖。

外有大聲告曰。法師早起燒香。使人即到。寶度曰。何

人。答曰。閻王使者。迎稜法師。即起燒香洗浴。懺悔禮

佛訖。還房中。取一生私記經旨。焚之曰。此私記於他

讀之。不得其致矣。至小食時。異香忽來。稜歛容便卒

(出高僧傳)。

*** 海昌村民

○某。有老媼死。附家人言平生事。及陰府

報應甚悉。家人環而聽之。某在眾中。忽攝心念佛。媼

謂曰。汝常如此。何患不成佛道。問何故。曰。汝心念阿

彌陀佛故。問何以知之。曰見汝身有光明故。村民不

識一字。瞥爾顧念。尚使鬼敬。況久修者乎。是故念佛

功德。不可思議(出竹窓二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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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王鏐

○建龍冊寺。請僧可周於天寶堂。夜為冥司

講經。鬼神現形聽法。兼施法食。賜可周金鉢紫衣。加

精志通明之號。(出高僧傳)護法論問曰。或謂佛教有施食

真言。能變少為多。如七粒變十方之語。豈有是理。無

盡曰。不然。子豈不聞勾踐一器之醪。而眾軍皆醉。欒

巴一噀之酒。而蜀川為雨。心靈所至。而無感不通。況

托諸佛廣大願力。廓其善心。變少為多。何疑之有。故

元世祖。問扮彌帝師曰。施食至少。何普濟無量幽冥。

帝師曰。佛法真言力。猶如飲馬珠。或曰。子今何以不

用一器之醪。令眾皆醉。一噀之酒。而令注雨。答曰。心

生疑惑。何能感格。信而無疑。故曰。寂然不動。感而遂

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