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報記輯書

冥報記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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潰。寺僧更加金如法鑄成。

** 唐隴西李思一

今居相州之滏陽縣。貞觀二十年正

月巳死經日而蘇。語在冥報記。至永徽三年五月又

死。經一宿而蘇。說云以年命未盡。蒙王放歸。於王前

見相州滏陽縣法觀寺僧辯珪。又見會福寺僧弘亮

及慧寶三人。並在王前。辯答見冥官云。慧寶死時未

至宜修功德。辯珪弘亮今歲必死。辯珪等是年果相

繼卒。後寺僧令一巫者就弘亮等舊房召二僧問之。

辯珪曰。我為破齋今受大苦。兼語諸弟子等曰。為我

作齋救披苦難。弟子輩即為營齋。巫者又云。辯珪巳

得免罪。弘亮云。我為破齋兼妄持人長短。今被拔舌

痛苦。不能多言。相州智力寺僧慧永等說之。

** 唐曹州離狐人仕智揩

少好釋典不仕。不妻娶。被僧

衣服隱居泰山。以讀誦為事。貞觀二十一年。於山中

遇患垂死。以袈裟覆體昏然如夢。見老母及美女數

十人屢來相擾。智揩端然不動。群女漸相逼斥。並云。

轝將擲置北㵎裏。遂總近前同時執捉。有攬著袈裟

者。遂齊聲念佛。却後懺悔請為造阿彌陀佛。并誦觀

音菩薩三十餘徧。少間遂覺體上大汗。便即瘳愈。

** 唐魏州武強人齊士望

貞觀二十一年死。經七日而

蘇。自云。初死之後被引見王。即付曹司別遣勘當。經

四五日勘簿云。與合死者同姓字。然未合即死。刑官

語士望曰。汝生平好燒雞子。宜受罪而歸。即命人送

其出門。去曹司一二里。即見一城。聞城中有鼓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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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士望欣然趨走而入。既入之後城門巳閉。其中更

無屋宇。徧地皆是熱灰。士望周章不知所計。燒灼其

足殊常痛苦。士望四顧城門並開。及走向門其扉既

掩。凡經一日。有人命門者曰。開門放昨曰罪人出。既

出。即命人送歸。使者辭以路遙。遷延不送之。始求以

錢絹。士望許諾。遂經歷川塗踐履荊棘。行至一處。有

如環堵。其中有坑深黑。士望懼之。使者推之。遂入坑

內。不覺漸蘇。尋乃造紙錢等待焉。使者依期還到。士

望妻亦同見之。

** 唐汾州隰城人劉善經

少小孤母所撫育。其母平生

常習讀內典。精勤苦行。以貞觀二十一年亡。善經哀

毀遇禮。哭聲不輟。至明年善經怳惚之間見其母曰。

我為生時修福得受男身。今生於此縣南石趙村宋

家。汝欲相見可即至彼也。言終不見。善經如言而往

不移時而至彼。於是日宋家生男。善經因奉衣物具

言由委。此男見在。善經常以母禮事之。隰州沙門善

撫與善經舊知。見善經及鄉人所說。為餘令言之。

** 唐范陽盧元禮

貞觀末為泗州漣水縣尉。曾因重病

悶絕。經一日而蘇。云有人引至府舍。見一官人過無

侍衛。元禮遂至此官人座上。據牀而坐。官人目侍者。

令一手提頭一手捉脚。擲元禮於階下。良久乃起。行

至一別院。更進向南入一大堂中。見竈數十百口。其

竈上有氣。矗然如雲霧直上。沸聲喧雜有同數千萬

人。元禮仰視。見似籠盛人縣之此氣之上。云是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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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處。元禮遂發願大語云。代一切眾生受罪。遂解衣

赤體自投於釜中。因即昏然不覺有痛。須臾有一沙

門。挽元禮出云。知汝至心乃送其歸。忽如睡覺。遂斷

酒肉。經三四歲後卒於洛。

** 相州滏陽縣智力寺僧玄高

俗姓趙氏。其兄子先身

於同村馬家為兒。馬家兒至貞觀末死。臨死之際顧

謂母曰。兒於趙宗家有宿因緣。死後當與宗家為孫。

宗即與其同村也。其母不信。乃以墨點兒左脇作一

大黑子。趙家妻又夢。此兒來云。當與孃為息。因而有

娠。夢中所見宛然馬家之子。產訖驗其墨子還在舊

處。及兒年三藏無人導引。乃自向馬家云。此是兒舊

舍也。于今現存。巳年十四五。相州智力寺僧慧永法

真等說之。

** 唐曹州離狐人裴則男

貞觀末年二十一死。經三日

而穌。自云。初死被一人將至王所。王衣白非常鮮潔。

王遣此人將牛耕地。此人訴云。兄弟幼小無人扶侍

二親。王即憫之。乃遣使將向南。至第三重門。入見鑊

湯及刀山劒樹。又見數千人頭皆被斬布列地上。此

頭並口云大飢。當村有一老母。年向七十。其時猶未

死。遂見在鑊湯前然火。觀望訖還至王前。見同村人

張成。亦未死。有一人訴成云毀破某屋。王遣使檢之。

報云。是實。成曰。成犂地不覺。犂破其塚。非故然也。王

曰。汝雖非故。心終為不謹耳。遂令人杖其腰上七下。

有頃王曰。汝更無事。放汝早還。王乃使人送去遣。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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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踰牆及登牆望見其舍。遂聞哭聲。乃跳下牆。忽覺

起坐。既穌之後。具為鄉曲言之。邑人視張成腰上有

七下杖迹。迹極青黑。問其毀墓。答云不虗。老母尋病。

未幾而死。

** 唐并州石壁寺有一老僧

禪誦為業。精進練行。貞觀

末有鴿。巢其房楹上哺養二鶵。法師每有餘食常就

巢哺之。鴿鶵後雖漸長羽翼未成。乃並學飛俱墜地

而死。僧並收󰢍之。經旬後僧夜夢。二小兒白之曰。兒

等為先有少罪遂受鴿身。比來聞法師讀法華經及

金剛般若經。既聞妙法得受人身。兒等今於此寺側

十餘里某村某姓名家託生為男。十月之外當即誕

育。僧乃依期往視見此家。一婦人同時誕育二子。因

為作滿月齋。僧呼為鴿兒。兩兒並應之曰諾。一應之

後歲餘始言(右此一驗出冥報拾遺)報恩事廣不可具述。

** 唐鄭州陽武縣婦女姓朱

其夫先負外縣人絹百匹。

夫死之後遂無人還。貞觀末因病死。經再宿而蘇。自

云彼人執至一所。見一人云。我是司命府吏。汝夫生

時負我家絹若干匹。所以追汝。今放汝歸。宜急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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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某縣某村某家送還我母。如其不送捉遣更切。兼

為白我孃。努力為某造像修福。朱即告乞。鄉閭得絹

送還其母。具言其兒貌狀。有同生平。其母亦對之流

洟歔欷久之。

冥報記輯書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