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01

卷36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

 第三十六卷目錄

 月部彙考一

  易經〈說卦傳〉

  書經〈周書武成 洪範 康誥 召誥〉

  詩經〈小雅漸漸之石篇〉

  禮記〈禮運 鄉飲酒義〉

  書緯〈考靈耀〉

  春秋緯〈元命苞〉

  呂子〈圜道〉

  後漢書〈律曆志〉

  張河間集〈靈憲〉

  劉熙釋名〈釋天〉

  許慎說文〈月〉

  魏張揖廣雅〈月行九道 月〉

  吳徐整長曆〈月徑〉

  宋書〈天文志〉

  隋書〈天文志〉

  宋史〈天文志〉

  元史〈曆志〉

  性理會通〈王可大象緯新編〉

  陽瑪諾天問略〈月天為第一重天及月本動問答 日月表景長短圖說 月受日光地上見晦朔弦朢圖說 月食問答 月食由地影所蔽圖說 月食時刻長短圖說 朔後月光長朢後月光消時刻早晚及光多寡圖說 合朔後三四日見光與第二日見光 圖說〉

  湯若望新法曆引〈太陰〉

  測食〈月食為地影所隔 月體當食尚有光色 因食知月體不通光 因食而知月有小輪〉 

  鄧玉函測天約說〈太陰篇從本體論 月受日光圖說 從運動論〉

乾象典第三十六卷

月部彙考一

《易經》《說卦傳》

坎,為水,為月。

〈大全〉進齋徐氏曰:內明外暗者,水與月也。坎,內陽外陰,故為水為月。潘氏曰:月者,水之精也。

《書經》《周書·武成》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

〈蔡注〉一月建寅之月,不曰正而曰一者,商建丑以十二月為正朔,故曰一月也。死魄,朔也。二日故曰:旁死魄翼明也。〈大全〉王氏曰:翼,輔也。以此日為主,則明日為輔,翼此日者,故以明日為翼日。

厥四月,哉生明。

〈蔡注〉哉始也,始生明月三日也。

既生魄。

〈蔡注〉生魄,朢後也。〈大全〉問:生明生魄如何。朱子曰:日為魂,月為魄。魄是黯處,魄死則明生。書所謂哉生明是也。老子所謂載營魄。載如人載車,車載人之載。月受日之光,魂加于魄,魄載魂也。明之生時,大盡則初二,小盡則初三。月受日之光常全,人望在下卻在側邊了,故見其盈虧不同。 新安陳氏曰:諸家多謂生魄朢後也,而不察既字。以朢與既朢,例之則哉。生魄十六日,既生魄十七日也。

《洪範》

王省惟歲,鄉士惟月。

〈傳〉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別。〈蔡注〉卿士之失得,其徵以月。

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月之從星,則以風雨。

〈蔡注〉月行東北,入于箕則多風;月行西南,入于畢則多雨。

《康誥》

惟三月,哉生魄。

〈蔡注〉始生魄,十六日也。

《召誥》

惟二月,既望。

〈蔡注〉日月相望謂之望。既望,十六日也。

惟丙午,朏。

〈蔡注〉朏,月出也,三日明生之名。

《詩經》《小雅·漸漸之石篇》

月離于畢,俾滂沱矣。

〈箋〉月離陰星,則雨。

《禮記》《禮運》

播五行於四時和,而後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闕。

〈陳注〉月之盈虧,由于日之遠近,四序順和,日行循軌而後月之生明。如期望而盈晦,而死無朓朒之失也。〈大全〉長樂陳氏曰:三五者,數之所變,故數之至。於三五則為五行。生數之極,而月所以盈。又積之至於三五,則為五行成數之極。而月所以闕也。

《鄉飲酒義》

月者,三日則成魄,三月則成時。

〈疏〉月者三日則成魄者,謂月盡之後,三日乃成魄。魄,謂月輪。生傍有微光也。此謂月明盡之後而生魄,非必月三日也。若初以前月大,則月二日生魄;前月小,則三日乃生魄。

《書緯》《考靈耀》

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

《春秋緯》《元命苞》

陰精為月,日行十三度。

《呂子》《圜道》

月躔二十八宿。

《後漢書》《律曆志》

日月相推,日舒月速,當其同,謂之合朔。舒先速後,近一遠三,謂之弦。相與為衡,分天之中,謂之朢。以速及舒,光盡體伏,謂之晦。

《張河間集》《靈憲》

日譬猶火,月譬猶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故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眾星被耀,因水轉光,當日之衝。光常不合者,蔽於他也。是謂暗虛在星,星微月過則食。

《劉熙·釋名》《釋天》

月缺也,滿則缺也。

晦灰也,火死為灰,月光盡似之也。

朔蘇也,月死復蘇生也。

弦,月半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朢,月滿之名也,月大十六日,月小十五日。日在東,月在西,遙相朢也。

《許慎·說文》《月》

月闕也,太陰之精朏,月未盛之明。《周書》曰:丙午朏朓,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肭。朔而月見東方,謂之縮肭。朔月一日始蘇也。霸,月始生,霸然也。承大月二日,承小月三日。《周書》曰:哉生霸。

《魏·張揖·廣雅》《月行九道》

立春、春分,東從青道,二出黃道,東交于房二度中。立夏、夏至,南從赤道,二出黃道,南交于七星四度中。立秋、秋分,西從白道,二出黃道,西交于胃十二度中。立冬、冬至,北從黑道,二出黃道,北交于虛二度中。四季之月還從黃道。

《月》

夜光謂之月,月御謂之朢舒。

《吳·徐整長曆》《月徑》

月徑千里,周圍三千里,下於天七千里。

《宋書》《天文志》

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見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東方。將晦,日未出,乃見東方。

《隋書》《天文志》

月者,陰之精也。其形圓,其質清。日光照之,則見其明。日光所不照,則謂之魄。故月朢之日,日月相朢,人居其間,盡睹其明,故形圓也。二弦之日,日照其側,人觀其傍,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裏,故不見也。其行有遲疾,其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疾則日行十四度半強。遲則漸疾,疾極漸遲,二十七日半強而遲疾一終矣。又月行之道,斜帶黃道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裏。表裏極遠者,去黃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陰陽一終。張衡云:對日之衝,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謂之闇虛。闇虛逢月則月食,值星則星亡。今曆家月朢行黃道,則值闇虛矣。值闇虛有表裏深淺,故食有南北多少。

《宋史》《天文志》

月為太陰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

凡月之行,歷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與日相會,是謂合朔。當朔日之交,月行黃道,而日為月所揜,則日食。若日月同度于朔,月行不入黃道,則雖會而不食。月之行在朢,與日對衝,月入于闇虛之內,則月為之食。

《元史》《曆志》

日平行一度,月平行十二度十九分度之七,一晝夜之間,先日十二度有奇,歷二十九日五十三刻復追及日,與之同度,是為經朔。

《性理會通》《王可大象緯新編》

月之晦朔弦朢,曆於日之義也。月會日而明盡,故曰晦;初離日而光蘇,故曰朔。月與日相去四分天之一,如弓之張,故曰弦。月與日相去四分天之二,相對,故曰朢。

《陽瑪諾·天問略》《月天為第一重天及月本動問答》

問:太陰在何重天。曰:第一重天,最近于地者是也。吾徵之,日食,由于月揜其光。且恆見月體能揜水與金星,則月天必屑其下矣。依表景之理,亦可徵也。立表取景,光體遠于地面,得景短;光體近于地面,得景長。今西國曆家,以表景測驗日月高下,日輪高于地平五十度,月輪亦高于地平五十度,然而所得日光表景則短,月光表景則長也。

日月表景長短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6%97%a5%e6%9c%88%e8%a1%a8%e6%99%af%e9%95%b7%e7%9f%ad%e5%9c%96.978.png' />

日月表景長短圖說

如右圖,甲乙為地平,丙為表,視日輪高于地平五十度,月輪亦高五十度。即日光從表端至丁,月光從表端至戊,戊影長于丁影,明也。是知月天必在其下,而近于地面也。

月天南北二極,各離宗動天之極二十三度半,與日天同。故月行亦交黃道,而其躔黃道非如日輪也。日輪恆行黃道一路,月輪之路非一,乃出入黃道南北五度。故中國曆家曰:月有九道,其出入相交處,謂之龍頭龍尾。詳見前日食圖。月本動自西而東,每日約行十三度有奇。朔時日月同度,至第三日及第四日,即見月輪在日輪之東。至上弦離太陽九十度,朢日正相對,百八十度半周。天非月行最疾,何能離日如是乎。然其自東而西,日月諸星,其動並同,無有疾遲。以其皆為宗動天所帶故也。

問:月光每日不同,何故。曰:月體及諸星之體,與本天之體一也。第天體透光如玻璃,而月與星之體堅凝不能透光耳。故日光全照月天,天體直透不能發光。月星堅凝不透,故耀日光而發照焉。徵之朔日及上下弦可知也。月體無光,恆借太陽之光,故日光照及其體則明,不及其體則暗。如使月本有光,則近于日、遠于日,其光恆一,絕無消長矣。今朔則月全無光,上弦漸長,下弦漸消,必借于日明也。日天在上,月天在下,日光在月恆照半體,朔日日月同度,月正居日之下,日光獨照其向上之半,不照其向下之半,人居地上獨能見其無光之下半,而不見其有光之上半,故朔之日,視月全無光也。過朔日,則月東行而漸離于日,日輪在西,月亦受光于西,愈近于日,日光愈照其上面;愈遠于日,日光愈照其下面。以離太陽有遠近,故其光無時不消長也。

月受日光地上見晦朔弦朢圖缺月受日光地上見晦朔弦朢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輪在上;乙為月,輪在下;丙為地上。目力所及,以視月光。見月輪在乙,正居日下,日光全照向上半體,而向下半體日所不及者,絕無光焉。故朔日則月全無光。月在丁,雖日光皆照其半,然大半居天內,目力獨見其小分也。月在戊在己亦然。月在庚,乃正相對於日輪,日光全照其向下之半,目力得見,而其向上者無光,人目俱所不及焉。故朢日月光滿全也。過朢日後,目力漸不能及,月光漸消,以至無光焉。

《月食問答》

問:朢日,月與日正對,則月光當滿圓矣。然而或全無光,或一分有光一分無光,其故何也。曰:地毬懸于十二重天之中央,如雞卵黃在青之中央,故日由西照地,地必有景射東;照東,必有景射西。夫日輪恆在黃道上,若遇朢日,而月輪亦在黃道上,與日正對朢,則地毬障隔日月之間,月輪必入地景之內,太陽不能照之,故失光而食矣。漸出地景之外,太陽能照之,乃漸復得原光也。若渾然相對,全失光;若一分對,一分不對,對者失光,不對者否矣。因知月輪失光而食,悉由于地景也。

月食由地影所蔽圖缺月食由地影所蔽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輪,乙為地毬,丙為地影,丁為月輪,即見日月正對,故月輪全居地影之內。而居地上者,視月無光,月無光則食也。

問:日輪值朢,必與月正相對。相對,月必過地影。過影,必當每朢食矣。今月之遇食,不過什一焉。地影之說,毋乃礙乎。曰:日輪恆行黃道上,不出入內外。地體之影正對于日,亦必在黃道上,不出入內外焉。月輪惟行龍頭龍尾之上,得行黃道,故朢時月輪適當龍頭龍尾,適過地影之內則食,若出黃道內外,或南或北,地影不便不能食,即食亦分秒不同。此朢日日月雖對,而亦不能常食也。

問:日月正對,則相遠,必百八十度半周天也。故月在地平上,日必居其下。日在地平上,月必居其下。然有月食而日月皆在地平上,則月食非由地影矣。何也。曰:從古至今,凡月食皆以朢日為限,其相遠必半周天。不然不食也。月食時,日月俱在地平上者,或日在西以將入,月在東以始出,或月入而日出也。夫月將出而日將入,其視月在地平者,非月全出也,則海水或濕氣所影映也。蓋地平傍近恆有濕氣清微如煙,或空中對月輪,偶有輕薄白雲,或值當海水,皆能令月影映于其內,而目力所成宛一月焉。此視法之理也。固有別論,今試于空盤,若盤底內置一錢,人漸遠于盤,或八步或十餘步,盤內之錢已不見矣。令斟水滿盤,即仍八步或十餘步而錢忽見之,何也。所視非錢體也,錢影也。然則地平之見月,非月體也,月影也。問:月食時刻不同,或所食時長,或時短,何也。曰:月食長短,由于地體之影及月輪之行也,月天之內,別有小輪以帶月,為帶月輪。此小輪之動,與月天之本動非同一也。乃月天行自西而東,小輪其上半周行,自東而西;其下半周行,自西而東。故月輪近遠于地心恆異也。月輪若居小輪之下,必近于地。若居小輪之上,必遠于地也。地景漸銳而有盡,其愈近于地愈寬,愈至于銳愈狹。若月行小輪之下,所經影界寬,故食久;若行小輪之上,所經影界狹,故食暫也。小輪之說,及其上半周何得行自東而西,其下半周自西而東,別有正論。

月食時刻長短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6%9c%88%e9%a3%9f%e6%99%82%e5%88%bb%e9%95%b7%e7%9f%ad%e5%9c%96.981.png' />

月食時刻長短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輪,乙為地形,丙為小輪,丁為地影漸銳。故影寬于戊,而狹于己。月行地影之內,在戊小輪之下,必久于在己。在己小輪之上,必速於在戊。故其時刻長短異也。因知二食之時刻長短,由于地影及月輪之行也。

朔日既過,月光漸長,朢日以後,其光漸消,則月行地平上,其光非同也。蓋月輪每日自西而東,約行十三度,朔日以後每日離日輪亦十三度。故朔日,日輪入地平,而月在日東十三度為三刻,未入地也。次日又離十三度,以至于朢月與日正相對。故日入地下而月出地上也。朢日以後,月漸近于日,以至合璧焉。因知居地面者其有月光,朔日以後每日多三刻,朢日以後每日少三刻。欲知每日多寡,試觀左圖,第一上圈,月日自初一日至第三十日也。第二中圈,月在地上每日有光幾刻也。第三內圈,一刻之分也。假如初六日欲知日入以後,月光照地幾何刻分,視上圈第六日即得第二圈,六日正下十九刻與三圈三分。

朔後月光長朢後月光消時刻早晚及光多寡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6%9c%94%e5%be%8c%e6%9c%88%e5%85%89%e9%95%b7%e6%9c%a2%e5%be%8c%e6%9c%88%e5%85%89%e6%b6%88%e6%99%82%e5%88%bb%e6%97%a9%e6%99%9a%e5%8f%8a%e5%85%89%e5%a4%9a%e5%af%a1%e5%9c%96.982.png' />

朔後月光長朢後月光消時刻早晚及光多寡圖說

問:既朔日以後,月光漸長,又每日離日輪十三度,則第二日日入地平,月在日東十三度遠,則月高於地平亦十三度遠。自第二日以後,宜無不見月光者,乃今之見光,或在朔後二日,或在三日,或在四日,其不同,何也。曰:其故由於地平及黃道也。人居地面,而以見月光者,必月輪在地平上高十二度方可得見。不然則否。葢月之度數有離日輪之度,有離地平之度。月光之見否,由於離地平之高低,不由於離日輪之遠近也。故黃道交於地平不同,有斜相交,有正相交,朔時日月同度。若其同度,在於斜交之宮,則居地面者遲,見月光也。若在于正交之宮,則速見其光也。

合朔後二日即見月光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5%90%88%e6%9c%94%e5%be%8c%e4%ba%8c%e6%97%a5%e5%8d%b3%e8%a6%8b%e6%9c%88%e5%85%89%e5%9c%96.984.png' />

<img src='/kanripo/images/%7b%7b%7b2%7d%7d%7d.985.png' />

合朔後三四日見光與第二日見光圖說合朔後三四日見光與第二日見光圖說

視右二圖,甲乙為地平,丙丁為黃道,戊為月輪,在地平上,己為日輪將入地平。第一圖乃甲乙地平斜相交於丙丁黃道,戊月輪雖離己日輪十三度,或十五度,乃其高於地平非十二度,故合朔之次日,其月雖離日輪十三餘度,因未至地平十二度高,故居地面者,第二日不能見其光,或在第三第四日之間也。第二圖,甲乙地平乃正相交於黃道,戊月輪之離日輪及地平並同也,故均為行十三度,而其第二日已高於地平十二度,故得即見月光云。又月因有逆順行,亦有離太陽遲速,逆行時必遲離太陽,順行時必速離太陽,此其故也。

《湯若望·新法曆引》《太陰》

太陰之行,參錯不一,推步籌算,為力倍艱。苟或分秒乖違,交食豈能密合。故必細審其行,度所以然,而後可立法致用也。蓋月較諸曜本旋之外,行復多種。第一曰:平行一日十三度有奇。但此行之界凡四,一界是從某宮次度分起算,此界定而不動。二界為本天之最高,此非定界。每日自順天右行七分有奇,是月距本天最高,一日為十三度三分有奇也。故其平行二十七日三十刻有奇,為一周。已復于宮次元度,又必再行二十三刻有奇,為二十七日五十三刻,始能及于本天之最高。此行新法謂之月自行中,曆于此周謂之轉周,滿一周謂之轉終。其最高,則行八年有奇,而周天謂之月孛。三界為黃白二道相交之所,所謂正交中。交此界亦自有行,乃逆行也。〈自東而西〉每日三分有奇,則月平行距正交一日為十三度十三分有奇,至二十七日二十七刻減交行之一度二十三分。得二十七日十五刻有奇。月乃回于元界。曆謂之交終。四界是與太陽去離。太陽一日約行一度,則太陰距太陽為十二度十分有奇。至二十九日五十三刻有奇,逐及太陽,復與之會。曆謂朔策是也。凡上四行總歸,第一平行其第二行曰小輪。每一朔內行滿輪周二次,每日為二十四度有奇。〈若以不同心圈論此,即太陰中距圈也〉因有此行,復生第二,損益加減分,云第二者。蓋于朔朢所用加減分外,再加再減故也。此行中曆所無以上,太陰諸行,新法定為軌轍,不外三者,均圈一,不同心圈一,小輪一。然不同心圈與小輪名異而理實同,曆家資以推算,兩用互推,所得之數正等也。

月道惟一,古謂月行九道者,乃白道正交行,及四正陰陽二曆,各異命之,因有八名,加以公名,共有九耳。非真有九道也。白道兩交,黃道論最遠之距,謂為五度。此係二曆未甚大差之數。新法測得:凡朔朢外相距皆過五度上下,二弦則為五度一十七分三十秒,推知二道相交之角非定而不動者,要其廣狹之行,恆以十五日為限也。

合朔後,月夕西見,遲疾不一,甚有差。至三日者,其故有三:一因月視行度,視行為疾段則疾見,遲段則遲見;一因黃道升降,或斜或正,正必疾見,斜必遲見。一因白道在緯南緯北,凡在陰曆疾見,陽曆遲見也。此外又有極出地之不同,朦朧分與炁差諸異,所以遲疾難齊也。

《測食》《月食為地影所隔》

問:月食必在于朢,因日月相對之故,其說明矣。至謂地影隔之而食,竊有疑焉。曰:月對日而受其光,苟日月之間,非有不通光之實體為之障蔽,則必不能阻日光之照月體。無論空中之火、空中之氣,與夫天體不能揜月。即金水二星雖居日月之間,其影俱不及地,况能過地而及月乎。則知能揜日者,惟有地體一面受光一面射影,而月體為借光之物,入此影中,安得不食,而半進則半食、全進則全食矣。

《月體當食尚有光色》

問:無光之月,一入地影,遂全失其借光也。然食時尚有依稀可見之光。天文家每視食月之色,預言食之徵驗。若人以目切牆屋揜其未食之光體,而獨視其既食之烏體,其光尚明于星也。蓋物之可見,必借外光。不獨能見物體,且更能發越物色也。月既在地影,即失借光,安得尚有色乎。曰:月體雖食,尚有微光,今直以影為明者,誤也;以影為暗者,亦誤也。稱影為明暗之中者,庶為近之。蓋日所正照為最光明,有物隔之,而四傍之氣映射,或對面之光反照,雖無最光明,亦有次光明也。如一室之外為最光明,一室之內為次光明也。雲之上為最光明,雲之下為次光明也。直至所隔愈深,去光愈遠,并次光明亦漸微微,而又微以至絲毫無光,乃為暗耳。夫人與地近,日與地遠,人居地此面,日在地彼面,至夜子時,人在地影至濃之中,近物尚能別識,何況月在地影至銳之處,次光明正盛,其有光色,又何疑乎。且人在極暗,則月光雖微,視之反覺明也。

《因食知月體不通光》

問:月體受光,而返照之必不通光。如銅鐵鏡。蓋通光則不能受日光而反照他物,亦不能揜日而生影也。曰:鏡之設譬似矣,而尚未盡。夫鏡之照物,而反生之象,其大小遠近必與物體相當,然後可以鏡喻月。今觀鏡之面,有突如球,有平如案,有窪如釜,惟平者所生之象乃與物體相當。若如釜者,所生物象必倍于物體;如球者,所生物象必小于物體矣。試以球鏡照遠物,而人又從遠視之,則物象必倍小。嘗持球鏡照太陽之體其小如星。倘月體如球鏡,欲其反生太陽之象,烏可得乎。又問:合朔後,月之下半未受日光,而月體微光,比諸星更顯。若不通明,則此光又從何生。且觀其揜日,而日全食時,月之邊際覺稍明于月之中心,似中間厚處難通,而薄處稍可通透乎。曰:前既言月在地影最中處,乃天光映照之明,若合朔時,則有光之天,與月體最為切近,而日光上照月體,約有大半,四邊豈得無光。或言月既非極通光如玻璃,或半通光如玉石,特因在後之物,其體質不明,故不能映見在後之物乎。曰:試觀日食甚之時,天光盡黑,星體亦現爾。時太陽在後,體質最為明顯,何以不能映見絲毫。可知月體絕不通光也。或言在月後之物,必更堅密于月者,然後能照見。若較月更通徹,即不能見乎。曰:若然日體在月後,堅密不亞于月,而亦不能見,可言日體為通徹乎。又凡目所注,必須有色及所照之光,此二者必不通徹之體,乃能受之。則月體從可推矣。

《因食而知月有小輪》

問:月有小輪,何所據乎。抑因其食而證其有乎。曰:天文家究心殫思,屢經測驗,月食悉見。夫食屢居本圜之極遠,其日屢居本圜一處,則生影不得不盡一也。然食時之分數有多有寡,多則月居影厚處,寡則月居影薄處,必有小輪焉。月體居之因其極而動,時居輪上則去地面遠,時居輪下則去地面近也。

問:月既有小輪如五星者,則其停居順行退行,亦宜若五星。然今獨未見,何也。曰:夫月行隨其本圜之疾,故不言其停居退行,只言其行速行遲也。速者,因其居小輪之下,隨本圜之動,自西而東。遲者,因其居小輪之上,隨其自動,自東而西,逆本圜之自西而東,故也。

問:月體既居小輪,隨輪而動,則無本動。若論其體之圓,則宜自能動,何如。曰:有謂月中影象,是地體厚處所映者;謂月體通光處,日光射而達之,不得返照者;又謂月體中自有高卑,如山谷者。種種異說。然此影象恆俯對地面,而人恆仰見之,不側不移。則月體有本動明矣。其動因乎本極,而逆乎小輪,行之迅速,與小輪並速也。影象之明恆下垂之,安得謂月輪無本動乎。

《鄧玉函·測天約說》《太陰篇從本體論》

論太陰之形象。○本是圓體與太陽同,雖有晦朔弦朢,不害為圓。

論太陰之大。○太陰去人,時近時遠,折取中數,八其地半徑,自之得六十四,半徑為三十二,全徑是太陰去地之中數也。

其視徑去人,愈近愈大,愈遠愈小,折取中數,亦得半度與太陽等。

其本徑則小於地球,地之容大於月,約三十倍也。論太陰之光。○本自無光,受光於太陽。故本球之光恆得半以上,因太陽之體大於其體故。

月受日光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6%9c%88%e5%8f%97%e6%97%a5%e5%85%89%e5%9c%96.988.png' />

月受日光圖說

如上圖,甲乙為日,丙丁為月徑,因日大,故受光,至於戊己。

太陰面上黑象,有二種:其一、今人人所見,黑白異色者是。其二、小者則日日不同,非遠鏡不能見也。

《從運動論》

太陰之運動,有二:其一、一日一周隨宗動天行,與六曜同公動也;其二循白道。

白道月之本道,一名月道。

日行十三度有奇,迄二十七日有奇,而一周本動也。因太陽同行二十七日有奇,則過周二十七度有奇,故又二日有奇乃及於日,而與之會。

白道不與黃道同線,而兩交於黃道。

兩交名正交、中交,亦名天首、天尾,亦名龍頭、龍尾,亦名羅計。

兩半交去黃道五度有奇,故每行一周在黃道下者,二交初交中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