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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0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三卷目錄

 寒暑異部彙考一

  書經〈周書洪範〉

  禮記〈月令 樂記〉

  易緯〈飛候 通卦驗〉

  春秋緯〈感精符〉

  管子〈四時篇〉

  淮南子〈墬形訓 時則訓〉

  春秋繁露〈治亂五行 五行變政〉

  博雅〈月𧘂〉

  漢書〈五行志〉

  魏書〈靈徵志〉

  宋書〈天文志〉

  觀象玩占〈霜總敘 占法〉

  管窺輯要〈霜占 雪總敘 占法〉

  遵生八牋〈四時調攝箋〉

  田家五行〈論霜 論雪〉

 寒暑異部彙考二

  有虞氏〈帝舜一則〉

  夏〈總一則〉

  周〈孝王二則 平王一則 桓王三則 惠王一則 襄王二則 定王一則 靈王一則 敬王一則 考王一則〉

  秦〈始皇二則〉

  漢〈文帝一則 景帝一則 武帝元光一則 元狩二則 元留二則 元封二則 昭帝始元一則 元帝永光一則 建昭二則 成帝建始一則 陽朔二則〉

  後漢〈章帝建初一則 順帝陽嘉一則 桓帝延熹一則 靈帝光和一則 獻帝初平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吳〈大帝嘉禾一則 赤烏一則 廢帝太平一則〉

  晉〈武帝泰始三則 咸寧一則 太康九則 惠帝元康五則 光熙一則 懷帝永嘉二則 愍帝建興一則 明帝太寧二則 成帝咸和一則 康帝建元一則 穆帝永和三則 升平一則 孝武帝太元二則 安帝隆安一則 元興二則 義熙二則〉

  宋〈文帝元嘉四則 孝武帝大明一則 明帝泰始一則〉

  南齊〈高帝建元二則〉

  梁〈武帝天監三則 普通一則 大同二則〉

  陳〈高祖永定一則 宣帝太建一則〉

庶徵典第一百三卷

寒暑異部彙考一

《書經》《周書·洪範》

曰咎徵,曰豫,恆燠岩,曰急,恆寒若。

〈蔡傳〉豫怠急迫也,〈大全〉陳氏大猷曰:哲之反,則猶豫不明,故為豫,豫則解緩,故常燠,謀之反則不深,密而急躁,急則縮栗,故常寒。

《禮記》《月令》

孟春行冬令,雪霜大摯,首種不入。

〈注〉摯,傷折也,與摯獸、鷙、蟲、之義同。

仲春行秋令,寒氣總至。行夏令,煖氣早來。

季春行冬令,則寒氣時發。

季夏行冬令,則風寒不時。

孟秋行夏令,則寒熱不節。

季秋行春令,則煖風來至。

孟冬行春令,則凍閉不密。行夏令,方冬不寒。行秋令,雪霜不時。

季冬行夏令,則時雪不降,冰凍消釋。

《樂記》

天地之道,寒暑不時則疾,風雨不節則饑。

《易緯》《飛候》

有雲大如車蓋十餘,此陽火之氣,必暑有暍者。

《通卦驗》

乾得坎之蹇,則當夏雨雪。

《春秋緯》《感精符》

霜殺伐之表,秋季霜始降,鷹隼擊王者,順天行誅,以成肅殺之威,若政令苛,則夏下霜。誅伐不行,則冬霜不殺草。

《管子》《四時篇》

春凋秋榮,冬雷夏有霜雪,此氣之賊也。刑德易節失次,則賊氣遫至,賊氣遫至,則國多菑殃,故聖王務時而寄政焉。作教而寄武,作祀而寄德焉,此三者聖王所以合於天地之行也。

《淮南子》《墬形訓》

暑氣多夭,寒氣多壽。南方有不死之草,北方有不釋之冰。

《時則訓》

三月失政,九月不下霜;四月失政,十月不凍;七月失政,正月大寒不解;十一月失政,五月下雹霜。

《春秋繁露》《治亂五行》

水干土,夏寒雨霜。

金干水,則冬大寒。

夏失政,則冬不凍冰,大寒不解。

《五行變政》

火有變,冬溫夏寒,此王者不明,善者不賞,惡者不絀,不肖在位,賢者伏匿,則寒暑失序,而民疾疫。

《博雅》《月𧘂》

正月不溫,七月不涼,二月不風,八月雷不藏,三月風不衰,九月無降霜,四月雷不見,十月蟄蟲行,五月陽暑不蒸,十一月不合凍,六月浮雲不布,十二月草不喪,七月白露不降,正月有微霜,八月浮雲不歸,二月雷不行,九月物不凋,三月草木傷,十月流火不定,四月䖵蟲不育,十一月寒不降,五月雨雹,十二月萌類不見,六月五穀不實。

《漢書》《五行志》

《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悊,厥咎舒,厥罰恒奧。

視之不明,是謂不悊,悊,知也。《詩》云:爾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爾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則不能知善惡,親近習,長同類,亡功者受賞,有罪者不殺,百官廢亂,失在舒緩,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長,暑以養物,政弛緩,故其罰常奧也。

庶徵之恆奧,劉向以為春秋亡冰也。小奧不書,無冰然後書,舉其大者也。京房易傳曰:祿不遂行茲謂欺,厥咎奧,雨雪四至而溫。臣安祿樂逸茲謂亂,奧而生蟲。知罪不誅茲謂舒,其奧,夏則暑殺人,冬則物華實。重過不誅,茲謂亡徵,其咎當寒而奧六日也。

《傳》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恒寒。

聽之不聰,是謂不謀,言上偏聽不聰,下情隔塞,則不能謀慮利害,失在嚴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殺物,政促迫,故其罰常寒也。

劉歆以為大雨雪,及未當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隕霜殺菽草,皆常寒之罰也。劉向以為常雨屬貌不恭。京房《易傳》曰:有德遭險,茲謂逆命,厥異寒。誅過深,當奧而寒,盡六日,亦為雹。害正不誅,茲謂養賊,寒七十二日,殺蜚禽。道人始去茲謂傷,其寒物無霜而死,涌水出。戰不量敵,茲謂辱命,其寒雖雨物不茂。聞善不予,厥咎聾。

《魏書》《靈徵志》

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各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夏先大霜。

《鴻範論》曰:《春秋》之大雨雪,猶庶徵之恆雨也,然尤甚焉。夫雨,陰也,雪又陰也。大雪者,陰之稸積盛甚也。一曰興大水同,冬故為雪耳。

《宋書》《天文志》

六甲星不明,則寒暑易節。

《觀象玩占》《霜總敘》

天氣下降而為露,清風薄之而為霜。霜所以蕭萬物消祲沴,當降而不降,當殺物而不殺,物者政弛而慢。不當降而降,與不當殺物而殺者,政急殘,故隕霜不殺草,與隕霜殺菽。春秋皆書以記異,在國則戒在君相,在外,郡則戒在守土之官。京房曰:人君誅非辜,則非時隕霜。

《占法》

京房曰:霜所以威萬物,刑罰所以誅不仁。人君刑罰不當,妄行誅殺,則天應之以隕霜於春夏,臣依公結私,誅殺無罪,則霜下在土。依公結私以緩有罪,則霜附木。殺罰不由其上,則霜見風而飛。此皆刑罰不法所致也。霜見日而不消,人君執法堅不可犯也。未見日而消,以喜怒行刑罰也。

天陰不見星而霜,臣擅誅罰也。一曰晝夜不明而隕霜,君欲行刑,有疑於心徑行之也。

隕霜殺五穀,刑罰慘酷也。

隕霜不殺草,君威不行也。天鏡曰霜不殺物,來年蟲五穀,傷大飢。

霜止樹頭而不下者,決罪而上不下也。霜有芒堅,賢遭害也。霜芒向下,人君專以法繩下。霜芒旁指,君以旁言刑殺人也。霜無芒,人君刑罰行而哀其人也。

霜下翩翩,其狀如雪者,人君知其所信,任為邪而不以為意也。

霜不下而物自寒死,邪臣握法,陰中人,而人不知也。春霜人病。京房曰:春霜殺草木,是謂陰隆,君弱臣強,下不事上。又曰:春下霜七日,七年聖人滅。

夏霜君死國亡。

正月霜下著物,見日不消,小人在位,君子在野。五穀百物不實,牛馬多疫死,著樹凍損木枝,君聽讒傷賢,人臣災疫。京房曰:欲候霜下早晚者,正月一日有雷,則七月有霜;二月一日有雷,則八月有霜。

《地鏡》曰:視古屋無人居,其屋上獨無霜,則其下有寶藏。

軍中霜芒角遍於旂鎗之上,師不可動。

天霜晝下,刑罰妄行。

霜下有聲,外兵來伐。

《管窺輯要》《霜占》

霜者季秋始降,陽氣育物,陰氣殺伐。霜者天地之刑殺也。

霜在草根土隙而不著木葉高處者,刑罰專施於下賤而無所伸也。

冬三月無霜、蟲不蟄,來年蝗蟲蝖蟘傷害五穀,萬物不成,人災疫。

冬霜不殺草木,夏而降,主政令苛,誅伐不行。

霜附草木不下,誅伐不原。

霜反在草木下,不教而誅。

霜傷穀,誅伐不由,君出在臣下。夏殺五穀,必興兵妄誅,亡法身災。

冬霜殺麥,茲謂不仁,誅伐不原。

霜附草木至地,佞人依刑為私賊。

霜在草根上下間隙,不教而誅虐也。

霜傷桑不祥。

霜非時殺草木,人大飢。三月大傷草木,其夏有兵,歲多水,人飢。

年中桃再花,夏有霜。李再花,春有大霜。

凡春霜傷葉花,夏霜傷苗,秋霜傷實,冬霜傷根。傷花葉則傷小兒,傷苗則傷壯者,傷實則傷老人,傷根則婦人多死。

冬無霜雪,不出一年人民相食。

霜未罷而重已霜,人君緩德而嚴於刑。

日中霜未釋,見日而反為霜,此臣行刑不避君。霜不殺物,臣假君威,或不星而有霜,此臣擅行誅伐。

《雪總敘》

雪本雨也,寒甚而空,中風結之以成雪,或過多,或非時,則皆為害。

《占法》

冬雪盈尺,來歲有年八節占曰。冬有積雪,歲美人和。京房曰:雪附木不著地,人君聽讒言殺忠臣也。雪未至地而復上,久而復下,人君欲寬死罪也。雪而溫者,人君脫有罪也。

春雪不消,妻黨專政擅權,執主威天下,饑民流亡。正月雪三日內消,或至地即化者,歲成人安七日,不消大臣下獄。秋穀不成,亦臣有不奉主命者。

二月雪七日不消,百果不實,臣專政,大臣死,牛馬傷,夏秋民不安。

三月雪經日不消,秋禾不成,米貴民饑,大臣憂。夏雨雪大喪,大兵起,違天紀,絕人倫,君死國亡。京房曰:司馬為亂。

秋雨雪大喪,民多死,兵起,大饑。乙巳占曰。八月雪,宮中不安,多疾病,亦為有奸賊。

冬三月無雪,來年無麥,五穀不成,蟲傷、人疾疫。凡非時雨雪,皆為刑罰慘酷,奸邪得志,兵革將興,國敗亡。

《天鏡》曰:雪者,陰氣盛也,小人依公結私以協主而專政,故三月雪不止,九月而即下厚,則為旱薄,則為水,皆期半年。

雪深三尺,鳥獸大半死者,權臣奸佞凍死人馬,不祥之兆。

雪地屋上先有消者,下有金寶。

《遵生八牋》《四時調攝箋》

八月秋分後,忌多霜,主病。

《婁元禮·田五家行》《論霜》

每年初下只一朝,謂之孤霜,主來年歉連得兩朝以上,主熟上。有鎗芒者,吉;平者,凶。春多主旱。

《論雪》

下雪而不消,名曰等伴。主再有雪,久經日照而不消。亦是來年多水之兆也。

寒暑異部彙考二

有虞氏

帝舜四十七年冬,隕霜不殺草木,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帝履癸時,夏霜而冬露。

按《史記·夏本紀》不載。 按《路史》云云。〈注〉命曆敘外紀云:六月降霜。

孝王七年冬,江漢冰。

按《竹書紀年》云云。

十三年,牛馬凍死,江漢冰。

按《通鑑前編》云云。

平王四十一年春,大雨雪。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桓王六年,大雨雪。

按《春秋·魯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 按《左傳》: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書始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書時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尺為大雪。 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俶甚也。 按《穀梁傳》:志疏數也。八日之間再有大變,陰陽錯行,故謹而日之也。雨月,志正也。

按《漢書·五行志》: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劉歆以為三月癸酉,於歷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當大雨。大雨,常雨之罰也。於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雨雪,常寒之罰也。劉向以為周三月,今正月也,當雨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既已發也,則雪不當復降。皆失節,故謂之異。於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萬物隨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雷復歸。入地則孕毓根荄,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隱伏,宣盛陽之德。入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是時,隱以弟桓幼,入而攝立。公子翬見隱居位已久,勸之遂立。隱既不許,翬懼而易其辭,遂與桓共殺隱。天見其將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電。是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弟佞臣將作亂矣。後八日大雨雪,陰見間隙而勝陽,篡殺之禍將成也。公不寤,後二年而殺。

十六年冬十月,魯雨雪。

按《春秋·魯桓公八年》:冬十月,雨雪。 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不時也。

〈大全〉建酉之月,未霜而雪,書異也。王氏曰:陰陽方中,而寒氣先至,此積陰侵陽之象。

按《漢書·五行志》:桓公八年十月,雨雪。周十月,今八月也,未可以雪,劉向以為時夫人有淫齊之行,而桓有妒娼之心,夫人將殺,其象見也。桓不覺寤,後與夫人俱如齊而殺死。凡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專恣,陰氣盛也。二十二年春,無冰。

按《春秋·魯桓公十四年》:春,無冰。 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 按《穀梁傳》:時燠也。

按《漢書·五行志》: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劉向以為周春,今冬也。先是連兵鄰國,三戰而再敗也,內失百姓,外失諸侯,不敢行誅罰,鄭伯突篡兄而立,公與相親,長養同類,不明善惡之罰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不正,陰失節也。〈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漢書》誤作十五年。〉

惠王十九年十月,魯隕霜不殺草。

按《春秋》不書。 按《漢書·五行志》:釐公二年十月,隕霜不殺草,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其後卒在臣下,則災為之生矣。異故言草,災故言菽,重殺穀。一曰菽,草之難殺者也,言殺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殺草,知菽亦不死也。董仲舒以為菽,草之強者,天戒若曰,加誅于強臣。言菽,以微見季氏之罰也。

襄王二年冬,魯大雨雪。

按《春秋·魯僖公十年》:冬,大雨雪。 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

〈大全〉高氏曰:春秋書大雨雪者三,隱以日書,桓以月書,此以時書,申酉戌月皆非大雨雪之時也,故此尤為異。

按《漢書·五行志》:釐公十年冬,大雨雪。劉向以為先是釐公立妾為夫人,陰居陽位,陰氣盛也。公羊經曰大雨雹。董仲舒以為公脅於齊桓公,立妾為夫人,不敢進群妾,故專壹之象見諸雹,皆為有所漸脅也,行專壹之政云。

二十五年冬十二月,魯隕霜不殺草,李梅實。

按《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冬十二月,隕霜不殺草,李梅實。

〈胡傳〉哀公問於仲尼曰:《春秋》記隕霜不殺草,何為記之也。曰:此言可殺也,夫宜殺而不殺,則李梅冬實,天失其道,草木猶干犯之,而況君乎。

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不時也。

按《穀梁傳》:未可殺而殺,舉重也。可殺而不殺,舉輕也。實之為言,猶實也。

按《漢書·五行志》: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劉歆以為草妖也。劉向以為今十月,周十二月。於易,五為天位,為君位,九月陰氣至,五通於天位,其卦為剝,剝落萬物,始大殺矣,明陰從陽命,臣受君令而後殺也。今十月隕霜而不能殺草,此君誅不行,舒緩之應也。是時公子遂顓權,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後,將皆為亂矣。文公不寤,其後遂殺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傳曰:臣有緩茲謂不順,厥異霜不殺也。

定王十七年春二月,魯無冰。

按《春秋·魯成公元年》:春二月,無冰。 按《穀梁傳》:終時無冰則志,此未終時而言無冰何也。終無冰矣,加之寒之辭也。

〈大全〉杜氏曰:周二月,今之十二月。而無冰,書冬溫。

按《漢書·五行志》:成公元年二月,無冰。董仲舒以為方有宣公之喪,君臣無悲哀之心,而炕陽,作丘甲。劉向以為時公幼弱,政舒緩也。

靈王二十七年春,魯無冰。

按《春秋·魯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 按《左傳》:梓慎曰:今茲宋鄭其饑乎,歲在星紀,而淫於元枵,以有時菑,陰不堪陽,蛇乘龍,龍,宋鄭之星也。宋鄭必饑,元枵,虛中也。枵,耗名也。土虛而民耗,不饑何為。

按《漢書·五行志》: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劉向以為先是公作三軍,有侵陵用武之意,於是鄰國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餘年,因之以饑饉,百姓怨望,臣下心離,公懼而弛緩,不敢行誅罰,楚有夷狄行,公有從楚心,不明善惡之應。董仲舒指略同。一曰,水旱之災,寒暑之變,天下皆同,故曰無冰,天下異也。桓公殺兄弒君,外成宋亂,與鄭易邑,背畔周室。成公時,楚橫行中國,王札子殺召伯、毛伯,晉敗天子之師於貿戎,天子皆不能討。襄公時,天下諸侯之大夫皆執國權,君不能制。漸將日甚,善惡不明,誅罰不行。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歲,秦滅亡奧年。

敬王十一年冬十月,魯隕霜殺菽。

按《春秋·魯定公元年》:冬十月,隕霜殺菽。 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此災菽也。曷以為異書,異大乎災也。

按《穀梁傳》:未可以殺而殺,舉重。可殺而不殺,舉輕。

其曰菽,舉重也。

按《漢書·五行志》:定公元年十月,隕霜殺菽。劉向以為周十月,今八月也,於卦為觀,陰氣未至君位而殺,誅罰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時季氏逐昭公,公死於外,定公得立,故天見災以視公也。

考王六年六月,秦雨雪。

按《史記·六國表》:秦躁公八年六月,雨雪。

始皇九年夏四月,寒凍,有死者。

按《史記·始皇本紀》云云。

按《漢書·五行志》:庶徵之恆寒。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周之末世舒緩微弱,政在臣下,奧煖而已,故籍秦以為驗。秦始皇帝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太后淫於呂不韋及嫪毐,封毐為長信侯,以太原郡為毐國,宮室苑囿自恣,政事斷焉。故天冬雷,以見陽不禁閉,以陟危害,舒奧迫近之變也。始皇既冠,毐懼誅作亂,始皇誅之,斬首數百級,大臣二十人,皆車裂以徇,夷滅其宗,遷四千餘家于房陵。是歲四月,寒,民有凍死者。數年之間,緩急如此,寒奧輒應,此其效也。

二十一年,大雨雪,深二尺五寸。

按《史記·始皇本紀》云云。

文帝四年夏六月,大雨雪。

按《漢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文帝四年六月,大雨雪。後三歲,淮南王長謀反,發覺,遷,道死。京房易傳曰:夏雨雪,戒臣為亂。

景帝中六年春三月,雨雪。

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中六年,雨雪。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餘人。明年,條侯周亞夫下獄死。

武帝元光四年夏,隕霜。

按《漢書·武帝本紀》:四年夏四月,隕霜殺草。 按《五行志》: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隕霜殺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將軍三十萬眾伏馬邑下,欲襲單于,單于覺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師出三十餘年,天下戶口減半。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下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風,冬先雨,迺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

元狩元年冬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凍死。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狩元年冬十二月,大雨雪,民凍死。 按《五行志》: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凍死。是歲淮南、衡山王謀反,發覺,皆自殺。使者行郡國,治黨與,坐死者數萬人。

元狩六年冬十月,雨水亡冰。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六年冬,亡冰。先是,比年遣大將軍衛青、霍去病攻祁連,絕大幕,窮追單于,斬首十餘萬級,還,大行慶賞。乃閔海內勤勞,是歲遣博士褚大等六人持節巡行天下,存賜鰥寡,假與乏困,舉遺逸獨行君子詣行在所。郡國有以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聞。天下咸喜。

元鼎二年三月,大雨雪。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元鼎二年三月,雪,平地厚五尺。是歲御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丞相嚴青翟坐與三長史謀陷湯,青翟自殺,三長史皆棄市。

元鼎三年春三月水冰。夏四月雨雹。

按《漢書·武帝本紀》:夏四月,雨雹,關東郡國十餘饑,人相食。 按《五行志》: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關東十餘郡人相食。是歲,民不占緡錢有告者,以半畀之。

元封二年,大寒雪,民凍死。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西京雜記》:元封二年,大寒雪,深五尺,野鳥獸皆死,牛馬皆踡蹜如蝟,三輔人民凍死者十有二三。

元封四年夏,民多暍死。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昭帝始元元年冬,無冰。

按《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元帝永光元年三月,雨雪隕霜,傷麥稼,秋罷。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永光元年三月,隕霜殺桑;九月二日,隕霜殺稼,天下大饑。是時中書令石顯用事專權,與春秋定公時隕霜同應。成帝即位,顯坐作威福誅。

建昭二年十一月,大雨雪。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建昭二年十一月,齊楚地大雪,深五尺。是歲魏郡太守京房為石顯所告,坐與妻父淮陽王舅張博、博弟光勸視淮陽王上以不義,博要斬,光、房棄市,御史大夫鄭弘坐免為庶人。成帝即位,顯伏辜,淮陽王書冤博,辭語增加,家屬徙者復得還。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

按《漢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谷永對曰:皇后桑蠶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廟,正以是日疾風自西北,大寒雨雪,壞敗其功,以章不鄉。宜齋戒辟寢,以深自責,請皇后就宮,鬲閉門戶,毋得擅上。且令眾妾人人更進,以時博施。皇天說喜,庶幾可以得賢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災異愈甚,天變成形,臣雖欲復損身關策,不及事已。其後許后坐咒詛廢。

成帝建始四年夏四月,雨雪。

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陽朔二年春,寒。

按《漢書·成帝本紀》:陽朔二年春,寒。詔曰: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故書云黎民於變時雍,明以陰陽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陰陽和調,豈不繆哉。其務順四時月令。陽朔四年夏四月,雨雪。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後十六年,許皇后自殺。

後漢

章帝建初 年夏,寒。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韋彪傳》:彪拜大鴻臚。以世承二帝更化之後,多以苛刻為能,又置官選職,不必以才,因盛夏多寒,上疏諫曰:臣聞政化之本,必順陰陽。伏見立夏以來,當暑而寒,殆以刑罰刻急,郡國不奉時令之所致也。農人急於務而苛吏奪其時,賦發充常調而貪吏割其財,此其巨患也。夫欲急入所務,當先除其所患。天下樞要,在於尚書,尚書之選,豈可不重。而間者多從郎官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長於應對,然察察小慧,類無大能。宜簡嘗歷州宰素有名者,雖進退舒遲,時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職周密。宜鑒嗇夫捷急之對,深思絳侯木訥之功也。往時楚獄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職,而類多小人,好為奸利。今者務簡,可皆停省。又諫議之職,應用公直之士,通才謇正,有補益於朝者。今或從徵試輩為大夫。又御史外遷,動據州郡。並宜清選其任,責以言績。其二千石視事雖久,而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重賞,勿妄遷徙。惟留聖心。書奏,帝納之。

順帝陽嘉二年春,寒。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郎顗傳》:陽嘉二年正月,公車徵,顗迺詣闕拜章曰:頃前數日,寒過其節,冰既解釋,還復凝合。夫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此言日月相推,寒暑相避,以成物也。今立春之後,火卦用事,當溫而寒,違反時節,由功賞不至,而刑罰必加也。宜須立秋,順氣行罰。臣伏案飛候,參察眾政,以為立夏之後,當有震裂湧水之害。

桓帝延熹七年冬,大寒。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不載。 按《襄楷傳》:延熹九年,楷上疏曰:前七年冬大寒,殺鳥獸,害魚鱉,城旁竹柏之葉有傷枯者。臣聞於師曰:柏傷竹枯,不出三年,天子當之。

靈帝光和六年冬,大寒。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光和六年冬,東海東萊瑯琊井中冰厚尺餘。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風如冬時。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文帝黃初六年,大寒。

按《魏志·文帝本紀》:黃初六年冬十月,行幸廣陵故城,臨江觀兵,戎卒十餘萬,旌旗數百里。是歲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江,乃引還。

大帝嘉禾三年九月,隕霜傷穀。

按《吳志·孫權傳》:嘉禾三年九月朔,隕霜傷穀。

按《晉書·五行志》:吳孫權嘉禾三年九月朔,隕霜傷穀。案劉向說,誅罰不由君,山在臣下之象也。是時,校事呂壹專作威福,與漢元帝時石顯用事隕霜同應。班固書九月二日,陳壽言朔,皆明未可以傷穀也。壹後亦伏誅。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

赤烏四年正月,吳大雪。

按《吳志·孫權傳》:赤烏四年春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鳥獸死者大半。

按《晉書·五行志》:孫權赤烏四年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鳥獸死者大半。是年夏,全琮等四將軍攻略淮南、襄陽,戰死者千餘人。其後,權以讒邪數責讓陸議,議憤恚致卒,與漢景武大雪同事。

廢帝太平二年春,寒。

按《吳志·孫亮傳》:太平二年春二月乙卯,雪,大寒。按《晉書·五行志》:吳孫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電。乙卯,雪,大寒。按劉歆說,此時當雨而不當大,大雨,恆雨之罰也。於始震電之明日而雪,大寒,又常寒之罰也。劉向以為既已雷電,則雪不復當降,皆失時之異也。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臣將起。先震電而後雪者,陰見間隙,而勝陽,逆弒之禍將成也。亮不悟,尋見廢。此與春秋魯隱同。

武帝泰始六年冬,大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七年五月雪。十二月大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七年閏月〈閏五月〉,大雪,大官減膳。按《五行志》:七年十二月,大雪。明年,有步闡、楊肇之敗,死傷甚眾,不聰之罰也。

泰始九年四月辛未,隕霜。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辛未,隕霜。是時,賈充親黨比周用事,與魯定公、漢元帝時隕霜同應也。

咸寧三年八月,大寒。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三年八月,暴寒且冰,郡國五隕霜,傷穀。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平原、安平、上黨、泰山四郡霜,害三豆。是月,河間暴風寒冰,郡國五隕霜傷穀。是後大舉征吳,馬隆又帥精勇討涼州。〈一作梁〉

太康元年三月,河東、高平霜雹傷桑麥。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二年春,隕霜。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辛酉,隕霜於濟南、瑯琊,傷麥。三月甲午,河東隕霜,害桑。太康三年十二月,大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太康五年九月,大霜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五年九月,郡國五大水,隕霜,傷秋稼。 按《五行志》:五年九月,南安大雪折木。

太康六年春,隕霜。

按《晉書·武帝本紀》:六年三月,郡國六隕霜,傷桑麥。按《五行志》:六年二月,東海隕霜,傷桑麥。三月戊辰,齊郡臨淄、長廣不其等四縣,樂安梁鄒等八縣,瑯琊臨沂等八縣,河間易城等六縣,高陽北陽新城等四縣隕霜,傷桑麥。

太康七年,雨赤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七年十二月己亥,河陰雨赤雪二頃。 按《五行志》:此赤祥也。是後四載而帝崩。

太康八年夏,隕霜。冬,大雪。

按《晉書·武帝本紀》:八年夏四月,隕霜傷麥。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齊國、天水二郡隕霜。十二月,大雪。太康九年四月,隴西隕霜傷麥。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康十年四月,郡國八隕霜。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惠帝元康元年七月,雝州大旱隕霜。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云云。元康五年,丹陽、建鄴大雪。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康六年三月,隕霜。

按《晉書·惠帝本紀》:六年三月,東海隕霜,傷桑麥。〈按《五行志》

作隕雪,疑誤。

元康七年七月,隕霜。

按《晉書·惠帝本紀》:七年秋七月,隕霜殺秋稼。 按《五行志》:秦、雍二州隕霜,殺稼也。

元康九年三月,隕霜。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旬有八日,河南、滎陽、潁川隕霜,傷禾。是時,賈后凶躁滋甚,及冬,遂廢愍懷。

光熙元年八月,雪。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光熙元年閏八月甲申朔,霰雪。劉向曰:盛陽,雨水湯熱,陰氣脅之,則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陽氣薄之,則散而為霰。今雪非其時,此聽不聰之應。是年,帝崩。

懷帝永嘉元年十二月冬,雪,平地三尺。

按《晉書·懷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永嘉七年十月庚午,大雪。

按《晉書·懷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愍帝建興元年冬十月庚午,大雪。

按《晉書·愍帝本紀》云云。

明帝太寧元年二月三月,隕霜。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雪。

按《晉書·明帝本紀》:太寧元年二月丙寅,隕霜。壬申,又隕霜,殺穀。三月丙戌,隕霜,殺草。 按《五行志》:元年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雪。

太寧三年三月,雨雪,隕霜。

按《晉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乙丑,雨雪。癸巳,隕霜。是年,帝崩,尋有蘇峻之亂。

成帝咸和六年八月,大雪。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和六年八月,成都大雪。是歲,李雄死。

康帝建元元年八月,大雪。

按《晉書·康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元元年八月,大雪。是時,政在將相,陰氣盛也。劉向曰:凡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也。

穆帝永和三年八月,大雪。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和三年八月,冀方大雪,人馬多凍死。

永和十年五月,雪。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涼州雪。明年八月,張祚枹罕護軍張瓘,帥宋混等,攻滅祚,更立張曜靈弟元靚。京房《易傳》曰:夏雪,戒臣為亂。此其亂之應也。

永和十一年四月,霜。十二月,雷,雪。

按《晉書·穆帝本紀》:十一年四月壬申,隕霜。 按《五行志》:十一年四月壬申朔,霜。十二月戊午,雷。己未,雪。是時帝幼,母后稱制,政在大臣,陰盛故也。

升平二年正月,大雪。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孝武帝太元二年冬,大雪。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十二月,大雪。是時帝幼,政在將相,陰之盛也。

太元二十一年,安帝即位。冬,大雪。

按《晉書·安帝本紀》:二十一年冬十月甲申,葬孝武皇帝於隆平陵。大雪。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十二月,連雪二十三日。是時嗣主幼沖,冢宰專政。

安帝隆安二年冬,旱,寒甚。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興二年冬十二月,酷寒。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興二年十二月,酷寒過甚。是時,桓元篡位,政事煩苛。識者以為朝政失在舒緩,元則反之以酷。按劉向曰:周衰無寒歲,秦滅無燠年。此之謂也。

元興三年正月甲申,霰雪又雷。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甲申,霰雪又雷。雷霰同時,皆失節之應也。

義熙五年三月,大雪。

按《晉書·安帝本紀》:義熙五年三月乙亥,大雪,平地數尺。

義熙六年正月丙寅,雪,又雷。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文帝元嘉六年正月丙寅,雷,且雪。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七年二月,雪,且雷。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元經》云云。

元嘉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且雪。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二十五年正月,積雪冰寒。

按《宋書·文帝本紀》:二十五年春正月戊辰,詔曰:比者冰雪經旬,薪粒貴踊,貧弊之室,多有窘罄。可檢行京邑二縣及營署,賜以柴米。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正月,積雪冰寒。

孝武帝大明元年冬,大雪。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明元年十二月庚寅,大雪,平地三尺餘。明年,虜侵冀州,遣羽林軍北討。

明帝泰始三年閏正月,大雨雪。

按《宋書·明帝本紀》:泰始三年閏月庚午,京師大雨雪,遣使巡行,賑賜各有差。

南齊

高帝建元二年閏月己丑,雨雪。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建元三年十一月,雨雪。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十一月,雨雪,或陰或晦,八十餘日,至四年二月乃止。

武帝天監元年,大雪。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天監元年十二月,大雪,深三尺。天監三年三月,隕霜殺草。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天監六年三月庚申朔,隕霜殺草。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五行志》:三年三月,六年三月,並隕霜殺草。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罰霜。是時,大發卒,拒魏軍於鍾離,連兵數歲。

普通二年三月庚寅,大雪,平地三尺。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五行志》:普通二年三月,大雪,平地三尺。《洪範五行傳》曰:庶徵之常,雨也,然尢甚焉。雨,陰也;雪,又陰畜積甚盛也。皆妾不妾、臣不臣之應。時義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於魏,臣不臣之應也。

大同三年六月,霜。七月,雪。

按《梁書·武帝本紀》:大同三年六月,青州胊山境隕霜。七月,青州雪,害苗稼。

按《隋書·五行志》:大同三年六月,胊山隕霜。七月,青州雪,害苗稼。是時交州刺史李賁舉兵反,僭尊號,置百官,擊之不能克。

大同十年十二月,大雪,平地三尺。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五行志》:十年十二月,大雪,平地三尺。是時邵陵王綸、湘東王繹、武陵王紀並權侔人主,頗為驕恣,皇太子甚惡之,帝不能抑損。上天見變,帝又不悟。及侯景之亂,諸王各擁彊兵,外有赴援之名,內無勤王之實,委棄君父,自相屠滅,國竟以亡。

高祖永定三年正月丁酉,大雪。

按《陳書·高祖本紀》云云。

宣帝太建十年八月戊寅,隕霜,殺稻菽。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五行志》:太建十年八月,隕霜,殺稻菽。是時,大興師選眾,遣將吳明徹,與周相拒於呂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