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04

卷12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二十七卷目錄

 水災部彙考五

  宋一〈太祖建隆二則 乾德五則 開寶八則 太宗太平興國七則 雍熙三則 端洪一則 淳化四則 至道二則 真宗咸平六則 景德四則 大中祥符九則 天禧三則 乾興一則 仁宗天聖六則 明道一則 景祐三則 寶元一則 康定一則 慶曆二則 皇祐四則 嘉祐六則 英宗治平二則 神宗熙寧八則 元豐七則 哲宗元祐五則 紹聖一則 元符二則 徽宗崇寧三則 大觀四則 政和二則 重和一則 宣和三則〉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七卷

水災部彙考五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河決。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元年十月壬午,河決厭次。按《五行志》:建隆元年十月,棣州河決,壞厭次、商河二縣居民廬舍、田疇。

建隆二年,汴河、漢水溢。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宋州汴河溢。孟州壞堤。襄州漢水漲溢數丈。

乾德元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元年八月丙申,齊州河決。按《五行志》:建隆四年〈即乾德元年〉九月,徐州水損田。乾德二年,江潮溢,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二年七月乙亥,春州暴水溺民。按《五行志》:乾德二年四月,廣陵、揚子等縣潮水害民田。七月,泰山水,壞民廬舍數百區,牛畜死者甚眾。乾德三年,大水,河、濟溢。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三年二月丁未,全州大水。八月癸卯,河決陽武縣。乙卯,河溢河陽,壞民居。己未,鄆州河水溢,沒田。九月辛巳,河決澶州。十月丙寅,濟水溢鄒平。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全州大雨水。七月,蘄州大雨水,壞民廬舍。開封府河決,溢陽武。河中府、孟州並河水漲,孟州壞中潬軍營、民舍數百區。河壞堤岸石,又溢于鄆州,壞民田。泰州潮水損民田。淄州、濟州並河溢,害鄒平、高苑縣民田。

乾德四年,河溢。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四年六月甲午,東阿河溢。甲辰,河決觀城。八月庚子,水壞高苑縣城。八月丙辰,河決滑州,壞靈河大隄閨。八月乙丑,河溢入南華縣。按《五行志》:四年,東阿縣河溢,損民田。觀城縣河決,壞居民廬舍,注大名。又靈河縣隄壞,水東注衛南縣境及南華縣城。七月,滎澤縣河南北隄壞。八月,宿州汴水溢,壞堤。淄州清河水溢,壞高苑縣城,溺數百家及鄒平縣田舍。泗州淮溢。衡州大雨水月餘。

乾德五年,河溢。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五年八月甲申,河溢入衛州城,民溺死者數百。

開寶元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元年六月癸丑朔,詔民田為霖雨、河水壞者,免今年夏稅及沿徵物。 按《五行志》:開寶元年六月,州府二十三大雨水,江湖汎溢,壞民田、廬舍。七月,泰州潮水害稼。八月,集州霖雨河漲,壞民廬舍及城壁、公署。

開寶二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二年七月,汴決下邑。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下邑縣河決。是歲,青、蔡、宿、淄、宋諸州水,真定、澶、滑、博、洺、齊、潁、蔡、陳、亳、宿、許州水,害秋苗。

開寶三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鄭、澶、鄆、淄、濟、虢、蔡、解、徐、岳州水災,害民田。

開寶四年,河、汴決,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四年六月乙酉,河決原武。秋七月,汴決宋城。十一月庚戌,河決澶州。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汴水決宋州穀熟縣濟陽鎮。又鄆州河及汶、清河皆溢,注東阿縣及陳空鎮,壞倉庫、民舍。鄭州河決原武縣。蔡州淮及白露、舒、汝、廬、潁五水並漲,壞廬舍、民田。七月,青、齊州水傷田。

開寶五年,河、汴決。

按《宋史·太祖本紀》:五年五月辛未,河決濮陽。六月己丑,河決陽武,汴決穀熟。 按《五行志》:五年,河決澶州濮陽,絳、和、廬、壽諸州大水。六月,河又決開封府陽武縣之小劉村。宋州、鄭州並汴水決。忠州江水漲二百尺。

按《茅亭客話》:開寶五年壬申歲,秋八月初,成都大雨,岷江暴漲。永康軍大堰將壞,水入府江,知軍薛舍人文寶,與百姓憂惶。但見驚波怒濤,聲如雷吼,高十丈,已來,中流有一巨材,隨駭浪而下,近而觀之,乃一大蛇耳。舉頭橫身,截于堰上。至其夜,聞堰上呼噪之聲,列炬縱橫,雖大風暴雨,火影不滅。平旦,廣濟王李公祠內,旗幟皆濡溼,堰上唯見一面。沙堤堰水入新津江口,時嘉眉漂溺至甚,而府江不溢。初,李冰自秦時,張若為蜀守,實有道之士也。蜀困水難,至于臼竈生蛙,人罹墊溺且久。公以道法,役使鬼神,擒捕水怪,因是壅止泛浪。鑿山离堆,闢沫水于南北,為二江,灌溉彭漢蜀之三郡沃田億萬頃。仍作三石人,以誓江水曰:俾後萬祀水之盈縮,竭不至足,盛不沒肩。又作石犀五所,以厭水物。於是蜀為陸海,無水潦之虞。功德不泯,至今賴之。咸云理水之功可,與禹偕也。不有是績,民其魚乎。每臨江滸,皆立祠宇焉。

開寶六年,河決。

按《宋史·太祖本紀》:六年辛丑,河決濮州。辛亥,河決澶州頓丘。

開寶八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八年六月辛丑,河決濮州。辛亥河決澶州頓丘。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京師大雨水。濮州河決郭龍村。六月,澶州河決頓丘縣。沂州大雨,水入城,壞居舍、田苗。

開寶九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九年三月庚寅,大雨。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京師大雨水。淄州水害田。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大水河決,江溢、汴溢。

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二年六月,潁州大水。秋七月癸未,河決滎澤、頓丘、白馬、溫縣。閏七月己酉,河溢開封等八縣,害稼。八月,陝、澶、道、忠、壽諸州大水。九月,興州江水溢,濮州大水,汴水溢。 按《五行志》:太平興國二年六月,孟州河溢,壞溫縣堤七十餘步,鄭州壞滎澤縣寧王村堤三十餘步,又漲於澶州,壞英公村堤三十步。開封府汴水溢,壞大寧堤,浸害民田。忠州江漲二十五丈。興州江漲,毀棧道四百餘間。管城縣焦肇水暴漲,踰京水。濮州大水,害民田凡五千七百四十三頃。潁州潁水漲,壞城門、軍營、民舍。七月,復州蜀、漢江漲,壞城及民田、廬舍。集州江漲,汎嘉川縣。太平興國三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夏四月,河決獲嘉縣。六月,泗州大水,汴水決寧陵縣。冬十月,河決靈河縣。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懷州河決獲嘉縣北注。又汴水決宋州寧陵縣境。六月,泗州淮漲入南城,汴水又漲一丈,塞州北門。十月,滑州靈河已塞復決。

太平興國四年,汴決、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四年八月甲戌,汴水決宋城縣,秦州大水。九月己卯,河決汲縣。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河南府水漲七尺,壞民舍。泰州雨水害稼。宋州河決宋城縣。衛州河決汲縣,壞新場堤。八月,梓州江漲,壞閣道、營舍。九月,澶州河漲。鄆州清、汶二水漲,壞東陽縣民田。復州沔陽縣湖皛漲,壞民舍、田稼。

太平興國五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五年六月,潁州大水,徐州白溝溢入城。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潁州潁水溢,壞堤及民舍。徐州白溝河溢入州城。七月,復州江水漲,毀民舍,堤塘皆壞。

太平興國六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六年七月,延州、鄜、寧、河中大水。按《五行志》:六年,河中府河漲,陷連堤,溢入城,壞軍營七所、民舍百餘區。鄜、延、寧州並三河水漲,溢入州城:鄜州壞軍營,建武指揮使李海及老幼六十三人溺死;延州壞倉庫、軍民廬舍千六百區;寧州壞州城五百餘步,諸軍營、軍民舍五百二十區。

太平興國七年,大水,河、淮、漢、易皆溢。

按《宋史·太宗本紀》:七年夏四月,潤州大水。六月,河決臨濟縣。漢陽軍大水。秋七月,河決范濟口。淮水、漢水、易水皆溢。關、陜諸州大水。 按《五行志》:七年三月,京兆府渭水漲,壞浮梁,溺死五十四人。四月,耀、密、博、衛、常、潤諸州水害稼。六月,均州溳水、均水、漢江並漲,壞民舍,人畜死者甚眾。又河決臨邑縣,漢陽軍江水漲五丈。七月,大名府御河漲,壞濟口。南劎州江水漲,壞居民舍一百四十餘區。京兆府咸陽渭水漲,壞浮梁,工人溺死五十四人。九月,梧州江水漲三丈,入城,壞倉庫及民舍。十月,河決懷州武陟縣,害民田。

太平興國八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八年五月,河決滑州,過澶、濮、曹、濟,東南入於淮。六月,穀、洛、瀍、澗溢,壞官民舍萬餘區,溺死者以萬計,鞏縣壞殆盡。秋七月,河、江、漢、滹沱及祁之資、滄之胡盧、雄之易惡池水皆溢為患。八月壬辰,以大水放,釋死罪以下。九月,睢溢,浸田六十里。十二月,滑州河決。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河大決滑州房村,經澶、濮、曹、濟諸州,浸民田,壞居民廬舍,東南流入淮。六月,陝州河漲,壞浮梁;又永定澗水漲,壞民舍、軍營千餘區。河南府澍雨,洛水漲五丈餘,壞鞏縣官署、軍營、民舍殆盡。穀、洛、伊、瀍四水暴漲,壞京城官署、軍營、寺觀、祠廟、民舍萬餘區,溺死者以萬計。又壞河清縣豐饒務倉庫、軍營、民舍百餘區。雄州易水漲,壞民廬舍。鄜州河水漲,溢入城,壞官寺、民舍四百餘區。荊門軍長林縣山水暴漲,壞民舍五十一區,溺死五六十人。八月,徐州清河漲丈七尺,溢出,塞州三面門以禦之。九月,宿州睢水漲,汎民舍六十里。是夏及秋。開卦、浚儀、酸棗、陽武、封丘、長垣、中牟、尉氏、襄邑、雍丘等縣河水害民田。

雍熙元年,江、河溢,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元年三月丁巳,滑州河決。八月壬寅,河水溢,淄州大水。 按《五行志》:九年〈是年十一月改元雍熙〉七月,嘉州江水暴漲,壞官署、民舍,溺者千餘人。八月,延州南北兩河漲,溢入東西兩城,壞官寺、民舍。淄州霖雨,孝婦河漲溢,壞官寺、民田。孟州河漲,壞浮梁,損民田。雅州江水漲九丈,壞民廬舍。新州江漲,入南砦,壞軍營。

雍熙二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八月,瀛、莫二州大水,損民田。雍熙三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六月,壽州大水。

端拱元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二月,博州水害民田。五月,英州江水漲五丈,壞民田及廬舍數百區。七月,磁州漳、滏二水漲。

淳化元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元年秋七月,吉、洪、江、蘄、河陽、隴城大水。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六月,吉州大雨,江漲,漂壞民田、廬舍。黃梅縣堀口湖水漲,壞民田、廬舍皆盡,江水漲二丈八尺。洪州漲壞州城三十堵、民廬舍二千餘區,漂二千餘戶。孟州河漲。

淳化二年,汴決、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閏二月,河水、湮汴河決。夏四月,河水溢。六月己酉,以汴水決浚儀縣,帝親督衛士塞之。河水、汴水溢。秋七月,許、雄、嘉三州大水。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京兆府河漲,陝州河漲,壞大堤及五龍祠。六月乙酉,溢於浚儀縣,壞連堤,浸民田。上親臨視,督衛士塞之。辛卯,又決於宋城縣。博州大霖雨,河漲,壞民廬舍八百七十區。亳州河溢,東流汎民田、廬舍。七月,齊州明水漲,壞黎濟砦城百餘堵。許州沙河溢。雄州塘水溢,害民田殆盡。嘉州江漲,溢入州城,毀民舍。復州蜀、漢二江水漲,壞民田、廬舍。泗州招信縣大雨,山河漲,溢漂浸民田、廬舍,死者二十一人。八月,藤州江水漲十餘丈,入州城,壞官署、民田。九月,邛州蒲江等縣山水暴漲,壞民舍七十區,死者七十九人。是秋,荊湖北路江水注溢,浸田畝甚眾。

淳化三年,洛溢,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秋七月,洛水溢。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河南府洛水漲,壞七里、鎮國二橋;又山水暴漲,壞豐饒務官舍、民廬,死者二百四十人。十月,上津縣大雨,河水溢,壞民舍,溺者三十七人。

淳化四年,河溢、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紀》:四年九月,河水溢,壞澶州。江溢,陷涪州。詔溺死者給斂具。冬十月,河決澶州,西北流入御河。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隴城縣大雨,牛頭河漲二十丈,沒溺居人、廬舍。九月,澶州河漲,沖陷北城,壞居人廬舍、官署、倉庫殆盡,民溺死者甚眾。梓州元武縣涪河漲二丈五尺,壅下流入州城,壞官私廬舍萬餘區,溺死者甚眾。十月,澶州河決,水西北流入御河,浸大名府城,知府趙昌言壅城門禦之。

至導元年,江溢。

按《宋史·大宗本紀》:至道元年四月甲辰,大雨。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四月甲辰,京師大雨、雷電,進上水數尺。五月,虔州江水漲二丈九尺,壞城疏入深八尺,毀城門。

至道二年,汴、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秋七月,汴水決。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河南瀍、澗、洛三水漲,壞鎮國橋。七月,建州溪水漲,溢入州城,壞倉庫、民舍萬餘區。鄆州河漲,壞連堤四處。宋州汴河決穀熟縣。閏七月,陜州河漲。是月,廣南諸州並大雨水。

真宗咸平元年,大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七月,侍禁閤門祗候王壽永使彭州回,至鳳翔府境,山水暴漲,家屬八人溺死。齊州清、黃河泛溢,壞田廬。咸平二年,山水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漳州山水泛溢,壞民舍千餘區,民黃拏等十家溺死。咸平三年,江漢溢,河決。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三年,閬州水。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梓州江水漲,壞民田。五月,河決鄆州王陵埽。七月,洋州漢水溢,民有溺死者。

咸平四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梓州水,遣使賑恤。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同州洿谷水溢夏陽縣,溺死者數十人。咸平五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六月,都城雨,壞廬舍,民有壓死者,賑恤其家。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雄、霸、瀛、莫、深、滄諸州、乾寧軍水,壞民田。六月,京師大雨,漂壞廬舍,民有壓死者。積潦浸道路,自朱雀門東抵宣化門尤甚,皆注惠民河,河復漲,溢壞軍營。

咸平六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六年春正月己卯,以京東西、淮南水災,遣使賑恤貧民。

景德元年,汴、河決。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元年九月丁酉,宋州汴水決。乙巳,河決澶州,遣使具舟濟民,給以糧餉。

景德二年,寧州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寧州山水泛溢,壞民舍、軍營,多溺死者。

景德三年,汴溢,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三年六月乙未,汴水暴漲。丙申,遣使振應天府水災及瘞溺死者。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應天府汴水決,南注亳州,合浪宕渠東入於淮。八月,青州山水壞石橋。

景德四年,江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鄭州索水漲,高四丈許,漂滎陽縣居民四十二戶,有溺死者。鄧州江水暴漲。南劍州山水泛溢,漂溺居人。七月,河溢澶州,壞王八埽。八月,橫州江漲,壞營舍。

大中祥符元年,河決。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六月,開封府尉氏縣惠民河決。

大中祥符二年,大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秋七月乙亥,蠲京東徐、濟七州水災田租。八月丙戌,京東惠民河溢。九月戊午,賜秦州被水民粟,人一斛。丁丑,發官廩振鳳州水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徐、濟、青、淄大水。八月,鳳州大水,漂溺民居。十月,京畿惠民河決,壞民田。大中祥符三年,江溢,河決。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吉州、臨江軍並江水泛溢,害民田。九月,河決河中府白浮梁村。

大中祥符四年,大水,江溢,海潮害稼。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六月丙寅,遣使安撫江、淮南水災。秋七月己丑,詔先蠲濱、棣州水災田租十之三,今所輸七分更除其半。丙申,江、洪、筠、袁江漲,沒民田。十二月乙巳,詔楚、泰州潮害稼,復租。沒溺人賜千錢、粟一斛。是歲,吉州、臨江軍江水溢,害民田舍。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洪、江、筠、袁州江漲,害民田,壞州城。八月,河決通利軍,大名府御河溢,合流壞府城,害田,人多溺死。九月,河溢於孟州溫縣。蘇州吳江汎溢,壞廬舍。十一月,楚、泰州潮水害田,人多溺者。

大中祥符五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春正月壬午,河決棣州。二月丙寅,詔官吏安撫濱、棣被水農民。六月癸亥,賜邵武軍被水者錢粟。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河決棣州聶家口。七月,慶州淮安鎮山暴漲,漂溺居民。

大中祥符六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六年六月,保安軍河溢,兵民溺死,遣使振之。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保安軍積雨河溢,浸城壘,壞廬舍,判官趙震溺死,又兵民溺死凡六百五十人。

大中祥符七年,河決。

按《宋史·真宗本紀》:七年八月甲戌,河決澶州。冬十一月乙酉,濱州河溢。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泗州水害民田。河南府洛水漲。秦州定西砦有溺死者。八月,河決澶州。十月,濱州河溢於定鎮。

大中祥符八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八年,坊州河溢。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坊州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

大中祥符九年,河溢,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九年九月癸卯,雄、霸河溢。庚戌,利州水漂棧閣。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秦州獨孤谷水壞長道縣鹽官鎮城橋及官廨、民舍二百九十五區,溺死六十七人。七月,延州洎定平、安、塞門、栲栳四砦山水泛溢,壞堤、城。九月,雄、霸州界河泛溢。利州水漂棧閣萬二千八百間。

天禧三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三年六月甲午,河決滑州。戊戌,滑州決河,泛澶、濮、鄆、齊、徐境,遣使救被溺者,卹其家。八月,滑州河決。庚戌,遣使撫卹京東西、河北水災。按《五行志》:天禧三年六月,河決滑州城西南,漂沒公私廬舍,死者甚眾,歷澶州、濮、鄆、濟、單至徐州,與清河合,浸城壁,不沒者四板。明年既塞。六月,復決於西北隅。天禧四年,河決。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六月丙申,河決滑州。

天禧五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春正月乙未,遣使撫京東水災。三月辛丑,京東、西水災,賜民租十之五。冬十月癸卯,蠲京東西、淮、浙被災民租。

乾興元年,大水,仁宗即位,海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乾興元年春正月戊戌,蠲秀州水災民租。 按《仁宗本紀》:乾興元年二月即位。是歲,蘇州水,滄州海潮溢,詔賑卹被水及溺死之家。 按《五行志》:乾興元年正月,秀州水災,民多艱食。十月己酉夜,滄州鹽山、無棣二縣海潮溢,壞公私廬舍,溺死者甚眾。是歲,京東、淮南路水災。

仁宗天聖元年,大水,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元年春正月戊子,以京東、淮南水,遣使安撫。五月甲戌,命魯宗道按視滑州決河。按《五行志》:仁宗天聖初,徐州仍歲水災。

天聖三年,漢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十一月辛卯,以襄州水蠲民租。 按《五行志》:三年十一月辛卯,襄州漢水壞民田。天聖四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六月丁亥,建、劍、邵武等州軍大水,詔賜被災家米二百石,溺死者官瘞之。丁酉,畿內、京東西、淮南、河北被水民田蠲其租。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丁亥,劎州、邵武軍大水,壞官私廬舍七千九百餘區,溺死者一百五十餘人。是月,河南府、鄭州大水。十月乙酉,京山縣山水暴漲,漂死者眾,縣令唐用之溺焉。是歲,汴水溢,決陳留堤,又決京城西賈陂入護龍河,以殺其勢。

天聖五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五年秋七月己亥朔,振秦州水災,賜被溺家錢米。 按《五行志》:五年三月,襄、<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631-18px-GJfont.pdf.jpg' />、許、汝等州水。七月辛丑,泰州鹽官鎮大水,民多溺死。

天聖六年,江溢、河決,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六年秋七月壬子,江寧府、揚、真、潤州江水溢,壞官民廬舍,遣使安撫振卹。八月乙丑,詔免河北水災州軍秋稅。乙亥,河決澶州。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壬子,江寧府、揚、真、潤三州江水溢,壞官私廬舍。是月,雄、霸州大水。八月甲戌,臨潼縣山水暴漲,民溺死者甚眾。是月,河決楚王埽。

天聖七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七年二月乙酉,以河北水災,委轉運使察官吏,不任職者易之。是歲,河北水。遣使決囚,賑貧,瘞溺死者,給其家緡錢。

明道元年,大名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明道元年四月壬子,大名府冠氏等八縣水浸民田。

景祐元年,淮、汴溢,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閏六月甲子,泗州淮、汴溢。秋七月甲寅,河決澶州橫隴埽。 按《五行志》:景祐元年閏六月甲子,泗州淮、汴溢。七月,澶州河決橫隴埽。八月庚午,洪州分寧縣山水暴發,漂溺居民二百餘家,死者三百七十餘口。

景祐三年,江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六月壬申,虔、吉州水溢,壞城郭、廬舍,賜被溺家錢有差。

景祐四年,江潮壞隄,越州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六月乙亥,杭州江潮壞隄,遣使致祭。八月甲戌,越州水,賜被溺民家錢有差。

寶元元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寶元元年六月己卯,建州大水,壞民廬舍,賜死傷家錢有差,其無主者,葬祭之。是歲,達州大水。 按《五行志》:寶元元年,建州自正月雨,至四月不止,谿水大漲,入州城,壞民廬舍,溺死者甚眾。

康定元年,河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康定元年九月甲寅,滑州河溢。

慶曆元年,汴流不通。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慶曆八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八年六月丙子〈志作乙亥〉,河決澶州商胡埽。七月戊戌,以河北水,令州縣募饑民為軍。八月己丑,以河北、京東西水災,罷秋宴。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癸丑,衛州大雨水,諸軍走避,數日絕食。是歲,河北大水。

皇祐元年,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皇祐元年春正月甲戌,以河北水災,罷上元張燈,停作樂。 按《五行志》:皇祐元年二月甲戌,河北黃、御二河決,並注於乾寧軍。河朔頻年水災。

皇祐二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二年十一月,河北水。 按《五行志》:二年,鎮定大水,並邊尤被其害。

皇祐三年,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秋七月辛酉,河決大名府郭固口。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辛酉,河決館陶縣郭固口。八月,汴河絕流。

皇祐四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河北路、鄜州水。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鄜州大水,壞軍民廬舍。

嘉祐元年,江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元年夏四月,諸路言江河決溢,河北尤盛。秋七月乙巳,貸被水災民麥種。

嘉祐二年,淮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二年三月戊戌,淮水溢。 按《五行志》:嘉祐二年六月,開封府界及京東西、河北水潦害民田。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門,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繫栰渡人。七月,京東西、荊湖北路水災。淮水自夏秋暴漲,環浸泗州城。是歲,諸路江河決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

嘉祐三年,河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秋七月丙子,詔廣濟河溢,原武縣河決,遣官行視民田,振恤被水害者。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京、索、廣濟河溢,浸民田。

嘉祐五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蘇、湖二州水災。

嘉祐六年,淮水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六年秋七月乙酉,泗州淮水溢。丙戌,詔淮南、江、浙水災,差官體量蠲稅。

嘉祐七年,山水壞城,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代州大雨,山水暴入城。七月,竇州山水壞城。河決北京第五埽。

英宗治平元年,大水。

按《宋史·英宗本紀》:治平元年八月,振宿、亳二州水災戶。是歲,畿內、宋、亳、陳、許、汝、蔡、唐、<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631-18px-GJfont.pdf.jpg' />、曹、濮、濟、單、濠、泗、廬、壽、楚、杭、宣、洪、鄂、施、渝州、光化、高郵軍大水,遣使行視,疏治賑恤,蠲其賦稅。 按《五行志》:治平元年,陳州水災。

治平二年,大水。

按《宋史·英宗本紀》:二年八月庚寅,京師大雨,水。癸巳,賜被水諸軍米,遣官視軍民水死者千五百八十人,賜其家緡錢,葬祭。己亥,以水災,罷開樂宴。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庚寅,大雨,地上涌水,壞官私廬舍,漂人民畜產不可勝數。是日,御崇政殿,宰相而下朝參者十數人而已。詔開西華門洩宮中積水,水奔激,殿侍班屋皆摧沒,人畜多溺死,官為葬祭其無主者千五百八十人。

按《歸田錄》:治平二年八月三日大雨一夕都城水深數尺上降詔責躬求直言學士草詔有大臣惕思天變之語上夜批出云淫雨為災專戒不德遽令除去大臣思變之言上之恭己畏天自勵如此

神宗熙寧元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元年秋七月壬午,以恩、冀州河決,賜水死家緡錢。 按《五行志》:熙寧元年秋,霸州山水漲溢,保定軍大水,害稼,壞官私廬舍、城壁,漂溺居民。河決恩、冀州,漂溺居民。

熙寧二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二年秋七月壬午,賑恤被水州軍。按《五行志》:二年八月,河決滄州饒安,漂溺居民,移縣治於張為村。泉州大風雨,水與潮相沖泛溢。損出稼,漂官私廬舍。

熙寧四年,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紀》:四年秋七月申午,賑恤兩浙水災。按《五行志》:四年八月,金州大水,毀城,壞官私廬舍。熙寧五年,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紀》:五年二月壬子,以兩浙水,賜穀十萬石賑之。

熙寧七年,河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五月乙丑,大雨水,壞陜、平陸二縣。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熙州大雨,洮河泛溢。熙寧八年,江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八年夏四月壬午,湖南江水溢。秋七月甲子,處州江水溢。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潭、衡、邵、道諸州江水溢,壞官私廬舍。

熙寧九年,大水,潮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太原府汾河夏秋霖雨,水大漲。十月,海陽、潮陽二縣每潮溢,壞廬舍,溺居民。

熙寧十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十年秋七月丙子,河決澶州曹村埽。九月庚戌,詔:河決害民田,所屬州縣疏瀹,仍蠲其稅,老幼疾病者賑之。 按《五行志》:十年七月,河決曹村下埽,澶淵絕流,河南徙,又東匯於梁山、張澤濼,凡壞郡縣四十五,官亭、民舍數萬,田三十萬頃。洛州漳河決,注城。大雨水,二丈河、陽河水湍漲,壞南倉,溺居民。滄、衛霖雨不止,濼暴漲,敗廬舍,損田苗。

元豐元年,河溢,山水暴漲。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元年八月丁未,詔河北被水者蠲其租。己巳,詔濱、棣、滄三州被水民以常平糧貸之。 按《五行志》:元豐元年,章丘河水溢,壞公私廬舍、城壁,漂溺民居。舒州山水暴漲,浸官私廬舍,損田稼,溺民居。

元豐三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三年秋七月庚午,河決澶州。元豐四年,河淮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四年,河決澶州小吳埽。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澶州臨河縣小吳河溢北流,漂溺居民。五月,淮水泛漲。

元豐五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五年八月戊寅,河決原武。九月壬辰,遣使行視畿縣被水患者。癸卯,滑州河水溢。冬十月辛亥,洛口、廣武大河溢。 按《五行志》:五年秋,陽武、原武二縣河決,壞田廬。

元豐六年,汴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六年丙戌,汴水溢。

元豐七年,伊、洛溢,河決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秋七月甲辰,伊、洛溢,河決元城。丙午,遣使賑恤,賜溺死者家錢。是歲,河北水,壞洛州廬舍,蠲其稅。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青田縣大水,損田稼。七月,河北東、西路水。北京館陶水,河溢入府城,壞官私廬舍。八月,趙、邢、洺、磁、相諸州河水汎溢,壞城郭、軍營。是年,相州漳河決,溺臨漳縣居民。懷州黃、沁河泛溢,大雨水,損稼,壞廬舍、城壁。磁州諸縣鎮,夏秋漳、滏河水泛溢。臨漳縣斛律口決,壞官私廬舍,傷田稼,損居民。

元豐八年,哲宗即位,河決。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三月即位。十月己卯,河決大名。

哲宗元祐元年,河決。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壞民田,民艱食者眾,詔安撫使韓絳振之。是歲,河北、楚、海諸州水。

元祐四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祐四年,夏秋霖雨,河流泛漲。

元祐五年,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紀》:五年,浙西水災。

元祐六年,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六年,兩浙水。秋七月己卯,兩浙水災。

元祐八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紀》:八年,河入德清軍,決內黃口。 按《五行志》:八年,自四月,雨至八月,晝夜不息,畿內、京東西、淮南、河北諸路大水。詔開京師宮觀五日,所在州令長吏祈禱,宰臣呂大防等待罪。

紹聖元年,大水,漳河、洛水皆溢。

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九月癸卯,遣御史劉極按河北水災,賑饑民。十二月己丑,漳河溢,浸洺、磁等州,令計置堙塞。是歲,洛水溢,河北水。 按《五行志》:紹聖元年七月,京畿久雨,曹、濮、陳、蔡諸州水,害稼。

元符元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元年冬十月丁酉,以河北、京東河溢,遣官賑恤。是歲,澶州河溢,賑恤河北、京東被水者。 按《五行志》:元符元年,河北、京東等路大水。元符二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紀》:二年秋七月庚戌,河北河漲,沒民田廬,遣官賑之。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久雨,陜西、京西、河北大水,河溢,漂人民,壞廬舍。是歲,兩浙蘇、湖、秀等州尤罹水患。

徽宗崇寧元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元年秋七月甲辰,以雨水壞民廬舍,詔開封府賑恤壓死者。

崇寧四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四年,蘇、湖、秀三州水,賜乏食者粟。

崇寧五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五年夏四月丁丑,停免兩浙水災州郡夏稅。

大觀元年,河溢,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大觀元年,京東水,河溢,遣官賑濟,貸被水戶租。秋七月乙酉朔,伊、洛溢。 按《五行志》:大觀元年夏,京畿大水。詔工部都水監疏導,至於八角鎮。河北、京西河溢,漂溺民戶。十月,蘇、湖水災。

大觀二年,河溢。

按《宋史·徽宗本紀》:二年八月辛巳,邢州河水溢,壞民廬舍,復被水者家。 按《五行志》:二年秋,黃河決,陷沒邢州鉅鹿縣。

大觀三年,江河溢。

按《宋史·徽宗本紀》:三年六月庚寅,冀州河水溢。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階州久雨,江溢。

大觀四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徽宗本紀》:四年,夔州江水溢。 按《五行志》:四年夏,鄧州大水,漂沒順陽縣。

政和五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五年,平江府、常、湖、秀州水。按《五行志》:政和五年六月,江寧州、太平、宣州水災。八月,蘇、湖、常、秀諸郡水災。

政和七年,河決。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瀛、滄州河決,滄州城不沒者三版,民死者百餘萬。

重和元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重和元年秋七月己酉,遣廉訪使者六人賑濟東南諸路水災。是歲,江、淮、荊、浙、梓州水。按《五行志》:重和元年夏,江、淮、荊、浙諸路大水,民流移、溺者眾,分遣使者賑濟。發運使任諒坐不奏泗州壞官私廬舍等勒停。

宣和元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五月,大水犯都城。十一月甲子,詔東南諸路水災,令監司、郡守悉心賑救。按《五行志》:宣和元年五月,大雨,水驟高十餘丈,犯都城,自西北牟駝岡連萬勝門外馬監,居民盡沒。前數日,城中井皆渾,宣和殿後井水溢,蓋水信也。至是,詔都水使者決西城索河堤殺其勢,城南居民家冢墓俱被浸,遂壞籍田親耕之稼。水至溢猛,直冒安上、南薰門,城守凡半月。已而入汴,汴渠將溢,於是募人決下流,由城北入五丈河,下通梁山濼,乃平。十一月,東南州縣水災。

宣和三年,河決。

按《宋史·徽宗本紀》:三年六月,河決恩州清河埽。宣和六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六年,兩河、京東西、浙西水。 按《五行志》:六年秋,京畿恒雨。河北、京東、兩浙水災,民多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