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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3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山川典

 第二百三十四卷目錄

 河部紀事六

山川典第二百三十四卷

河部紀事六

《山東通志》:明太祖洪武元年,河水溢曹州,徙治安陵鎮。

《兗州府志》:洪武元年,河決曹州雙河口,流入魚臺,命大將軍徐達開塌場口,入於泗,以通漕運。

《山東通志》:洪武二年,河沒安陵鎮,徙治盤石鎮。《續文獻通考》:洪武五年,河南黃河竭,行人可涉。《山東通志》:洪武六年秋八月,河水暴漲,自齊河潰,商河武定境南巨浪七十餘里。

七年,鉅野縣河水溢流,高四丈,壞居民廬舍田疇。《河南通志》:洪武七年,河決開封隄,詔參政安然塞之。八年正月,河決開封府。

《續文獻通考》:洪武十四年八月,河南原武祥符中牟諸縣河決為患,有司以為言,上曰:此天災也,今欲塞之,恐徒勞民力,令防護舊隄,弗重困吾民。

《河南通志》:洪武十五年,河決榮陽陽武。

十六年秋八月戊辰,河決開封東月隄,自陳橋至陳留潰流數十餘里,是月復決杞縣,入巴河,命戶部遣官督所司塞之。

二十年,河決開封城,自安遠門入,渰沒官民廨字甚眾。

二十三年,詔築歸德州鳳池河防,時河決鳳池,漂沒夏邑永城諸縣,有司不以聞,民李從義詣闕奏訴,從之。

《明會典》:洪武二十四年,河決原武。

《江南通志》:洪武二十四年,河決,經潁州潁上,東至壽州正陽鎮,入於淮故道遂淤。

《淮安府志》:洪武二十四年,河決陽武開封之黑陽山,由壽入淮。

《兗州府志》:洪武二十四年,河決原武縣黑陽山,由舊曹州鄆城兩河口漫過安山,而會通河淤,乃自濟寧以北陸運至德州下河。

《文獻通考》:洪武二十五年正月,河決陽武。

《河南通志》:洪武二十九年,河南藩臣請修宜陽河防,先因洛河泛溢,宜陽田廬漂沒殆盡,至是始聞于上,令預置磚石,俟農隙時為之。

《續文獻通考》:洪武三十年八月,河決開封。

《河南通志》:洪武三十年春正月,蠲黃河兩岸河泊所漁課,先是河決自懷慶,以至正陽沙河民用困憊,上聞之,遂令除漁課,聽民捕魚以給食焉。秋八月,河溢開封,時城三面皆受水,將浸及軍儲倉巨盈庫,詔令滎陽高阜處築倉庫以待之。

陳禎,字景祺,華亭人,洪武中為河南右參政,時黃河決,禎勞來有方,民不失業。

《松江府志》:李至剛,華亭人,洪武戊辰舉明經,為虞部郎中,陞河南右參議,會河決汴堤建,議假王府積木作筏濟之,人賴全活甚眾。

《續文獻通考》:成祖永樂元年三月,瀋陽中屯衛軍士唐順言:衛河之源出衛輝府輝縣西北八里太行蘇門山下,其流自縣治北經衛輝城下入大名府濬縣界,迤邐抵直沽入海,南距黃河陸路五十餘里,若開衛河距黃河,百步置倉廒,受南方所運糧餉,轉致衛河,交運公私兩便。上曰:此策亦是。命廷臣詳議,如議可行,亦候民力稍甦行之。

《河南通志》:孟驥,蕭縣人,永樂初河南參政,躬率夫役濬黃河,自中牟抵山東,功成,民不言病,遷四川左布政使。

《續文獻通考》:永樂二年冬十有二月,禹門渡黃河水清亙數百里。

《山西通志》:永樂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黃河清,蒲州河津縣河清,至次年正月十八日,復故色。

《江南通志》:永樂九年,命尚書宋禮濬會通河,侍郎金純築堤導河,經二洪南入淮。

《續文獻通考》:永樂九年三月,濬河南黃河故道,河水累歲為患,修築堤防,民用困敝,至是河決日甚,上聞,遣工部侍郎張信往視,信訪得祥符縣魚王口,至中灤下二十餘里,有舊黃河岸,與今河面平,濬而通之,俾循故道,則水勢可殺。繪圖以進,遂發河南民丁十萬,命興安伯徐亨、工部侍郎蔣廷瓚相度開濬,仍命宋禮兼董之。

《鳳陽府志》:金純,字惟一,洪武間,由監生授吏部郎中,陞江西參政,進刑部右侍郎。永樂九年,奏命發河南丁夫開濬黃河故道,漕運至今賴之。

《江南通志》:周長天,長人,永樂九年,與尚書宋禮侍郎金純治漕河,修復會通河,置十五閘,又浚黃河故道,殺水勢,河成,受賞。

《續文獻通考》:永樂十年夏四月,尚書宋禮奏:近因御史許堪言衛河水患,命臣相度措置,臣嘗自衛輝至直沽視,河岸低薄,非止一處,若不究其源,析其流,但務修築堤岸,恐水傷衝塌,不免屢勞民力,須定長久之計。臣先視惠通河至魏家灣,與土河相連,宜於彼開二小河,以泄於土河,則無漫衍之患。今復視德州城西北亦可開小河一道,蓋自衛河岸東北至舊黃河一十三里內,五里舊有溝渠,五里係古路,二里係平地。今開通泄水以入舊黃河,至海豐縣大沽河入海,凡四百五十七里,約用軍夫三千餘人,十日可完。上諭工部曰:王禮所言誠當,但農務方興,令候秋成後為之。

《淮安府志》:永樂十四年,河決開封,經懷遠縣由渦河入淮。

《保定府志》:谷俊,圭安州人,永樂中貢生授山東冠縣令,有能聲,改河南項城,為政剛果,河水為患,俊奏遷縣治,舍危就安,民忘其勞,後以王事終。

《續文獻通考》:英宗正統十二年秋七月,河決張秋沙灣入海,尋決滎澤入淮,工部尚書石璞治之。

《明會典》:正統十三年,河溢滎陽縣,自開封府城北經曹濮二州陽榖縣以入運河,至兗州府沙灣之東,決大洪口,諸水從之,入海。

《續文獻通考》:正統十三年,河徙開封西北滎澤縣孫家渡口入汴河,至壽州入淮。七月,河又決滎陽東,過開封城西南經陳留自亳入渦口,又經蒙城至懷遠界入淮,至於景泰七年,始塞沙堤之缺而張秋運道復完。 按河決之患,三代已然,漢文帝時河決酸棗,漢武帝而後則決於瓠子,決於館陶,分為屯氏河,東北入海。至元成時,河始決東郡,分流於博州。後又決平原,決渤海,決信都,皆東北出青冀之境,以達於海。自東漢歷魏晉隋唐以及宋初,並鮮河患,迨宋仁宗至和間,河始決大名,神宗熙寧,始決於澶州曹村。北流斷絕,河道南徙,東匯於梁山濼,分為二派。一合南清河,入於淮。一合北清河,入於海。黃河入淮,自茲濫觴矣。舊黃河在開封城北四十里,至洪武二十四年,河決原武,東經開封城北五里,又南行至項城,經潁州潁上縣,東至壽州正陽鎮,全入於淮而故道遂淤,至是又決滎陽,過開封城之西南,而城北之新河又淤,自是汴城在河之北矣。隋唐以前,河自河,淮自淮,各自入海,宋中葉以後,河合於淮,以趨海矣。此古今河道遷徙不同之大略,然前代河決不過民田廬而已,我朝河決則慮併妨漕運而關係國計,故治河視前代為尤急。

《河南通志》:王來,字原之,浙江慈谿人,正統末為河南

左布政使,時河溢,築汴隄,植柳護之,民賴以安。《台州府志》:盧欽,字守熙,正統辛酉鄉試第四,舉人授郾城訓導,會訪求直言,即上封事數千言,其言選法不公,剝民興利二事,忤中官,以言事失實罷歸,中道溺黃河卒。

《安慶府志》:楊大烈,字鎮西,安慶衛人。由郡庠襲指揮職,以輓漕功陞淮安遊擊將軍,適黃河決,漂沒徐州,大烈率士卒身親畚鍤逾月,決口塞。

《兗州府志》:景帝景泰元年五月,壽張河決。

《河南通志》:王暹,浙江山陰人,景泰初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築隄置堡以捍河溢,又洩沁水為漕渠之助,再踰年,境內稍寧,乃自引致仕。

王亮,字希明,直隸大城人,景泰初為河南右布政使,先是河決滎陽,田廬禾稼渰沒甚眾,亮至,始塞決口,復開渠引水入漕,百姓獲免墊溺之患,汴人建祠祀之。

《東昌府志》:景泰二年,河決濮州,城圮。

《山東通志》:景泰三年五月,壽張河決,築隄以防之。《明會典》:景泰四年,命官塞決河,更作九堰八閘以制水勢,復於開封府金龍口筒瓦廂等處開渠二十里,引河水東北入運河。

《山東通志》:景泰四年十月,以左諭德徐有貞為右僉都御史,命治張秋決口,先是河決滎陽,經曹濮入運河,至兗州府沙灣之東堤,先後遣官治,皆弗績,至是擢有貞治之,有貞奉命循行,度地行水,功乃告成。作記勒石,記曰:維景泰紀元之四年冬十月十有一日,天子以河決沙灣,久弗克治,集左右臣弼暨百執事之臣於文淵閣,議舉可以治水者,僉以臣有貞應詔,乃賜璽書,命之行,天子若曰:咨爾有貞,惟河決于今七年,東方之民厄於昏墊,勞於堰築,靡有寧居,既屢遣治而弗即功,轉漕道阻,國計是虞,朕甚憂之,茲以命爾,爾其往治欽。哉臣有貞祗承惟謹,既至,乃奉揚休命,戒吏飭工,撫用士眾,咨詢群策,率興厥事,已乃周爰巡行,自東北徂南,西踰濟汶,沿衛及沁循大河,道濮范以還,既究厥源流,因度地行水,乃上陳言天子曰:臣聞凡平水土,其要在乎天時地利人事而己。天時既經,地理既緯,而人事於是乎盡。且夫水之為性可順焉以導,不可逆焉以堰,禹之行水,行所無事,用此道也。今勢反是,治所以難,蓋河自雍而豫,出險固而之夷,斥其水之勢既肆,又由豫而兗,土益疏,水益肆,而沙灣之東所謂大洪之口者,適當其衝,於是決焉。而奪濟汶入海之路以去,諸水從之而洩,隄以潰,渠以淤,澇則溢,旱則涸,此漕途所為阻者,與然欲驟而堰焉。則不可。故潰者益潰,淤者益淤,而莫捄也。今欲捄之,請先疏其水,水勢平,乃治其決,決止,乃濬其淤,因為之方,以時節宣,俾無溢涸之患,必於是而後有成。制曰可。臣有貞乃經營焉。作制水之閘,疏水之渠,渠起張秋金堤之首,西南行九里而至濮陽之濼,又九里而至博陵之陂,又六里而至壽張之沙河,又八里而至東西影塘,又十有五里而至白嶺之灣,又三里而至李<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1536-18px-GJfont.pdf.jpg' />之涯,由李<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1536-18px-GJfont.pdf.jpg' />而上,又二十里而至竹口蓮花之池,又三十里而至大瀦之潭,乃踰范暨濮,又上而西北數百里,經澶淵以接河沁之水,過則害,微則利,故遏其過而導其微,用平水勢。暨成,名其渠曰廣濟閘。曰通源渠。有分合而閘,有上下,凡河流之旁出而不順者,則堰之。堰有九,長袤皆至萬丈,九堰既設,其水遂不東衝沙灣,乃更北出以濟漕渠之涸,阿西鄄東,曹南鄆北之地,出沮洳而資灌溉者,為頃百數十萬,行旅既便,居民既安,有貞知事可集,乃參綜古法,擇其善而為之,加神用焉。爰作大堰,其上殺以水門,其下繚以虹堤,堰之崇三十有六尺,其厚什之,長百之,門之廣三十有六丈,厚倍之,堤之厚如門,崇如堰,而長倍之。架濤截流欐木絡竹實之石,而鍵之鐵,蓋合土木火金而一之,用平水性,既乃導汶泗之源,而出諸川,匯澶濮之流而納諸澤,遂濬漕渠,由沙灣而北至於臨清,凡二百四十里,南至於濟寧,凡二百一十里,復作放水之閘,於東昌之龍灣、魏灣,凡八為水之度,其盈過丈則放而洩之,皆通古河以入於海,上制其源,下放其流,既有所節,且有所宣,用平水道,由是水害以除,水利以興,初議者多難其事,至欲棄渠弗治而由河沁及海,以漕然,卒不可行也。時又有發京軍疏河之議,有貞力奏,蠲瀕河州縣之民馬牧傭役,而專事河防,以省軍費,紆民力。天子從之。是役也,凡用人工聚而間役者四萬五千有奇,分而常役者萬三千有奇,用木大小之材九萬六千有奇,用竹以竿計,倍木之數用鐵為斤,十有二萬,鍵三千,緪百八,釜一千八百有奇,用麻百萬,荊倍之槁秸又倍之,而用石若土,則不計其算。然其用糧於官,以石計,僅五萬而止焉。蓋自始告祭,興工至於工畢,凡五百五十有五日,於是治水官佐,工部主事臣翊、參議山東布政使司事臣雲鵬、僉山東按察司事臣蘭等咸以為惟水之治,自古為難,矧茲地當兩京之中,天下之轉輸貢賦所由以達,使終弗治,其為患孰大焉。夫白之渠,以溉不以漕,鄭之渠以漕不以貢,而工皆累年,費皆鉅億,若漢武之瓠子,不以溉,不以漕,又不以貢,而役久弗成,兵民俱敝,至躬勞萬乘,投璧馬,籲神祇而後已。以彼視此,孰輕孰重,孰難孰易,乃今役不再期費,不重科以溉焉,以漕焉,以貢焉,無弗便者。是於軍國之計,生民之資大矣,厚矣。豈可以無紀述於來世。臣有貞曰:凡此成功,實惟我聖天子之致,所以俾臣之克效,不奪浮議,非天子之至明,孰恃焉。所以俾民之克寧,不苦重役,非天子之至仁,孰賴焉。有貞之於臣職,其唯弗稱是懼,矧敢貪天之功,惟天子至明至仁之德,不可以弗紀也。臣有貞嘗備員翰林國史,身親承之,不可以嫌,故自輟,乃拜手稽首而為之文曰:皇奠九有歷年,維久延天之祐,既豫而豐,有蔀以蒙見沫日中陽,九百六數丁厥鞠,龍蛇起陸,水失其行,河決東平漕渠以傾,否泰相承,運維中興殷憂。迺凝天子曰:吁。是任在予,予可弗圖,圖之孔亟,歲行七易,曾靡底績,王會在茲,國賦在茲,民便在茲,孰其幹濟,其為予治,去害而利,惟汝有貞,勉為朕行,便宜是經。臣拜受命,朝嚴夕警,將事惟敬,載驅載馳,載詢載謀,載度以為,乃分厥勢,乃堤厥潰,乃疏厥滯,分者既順,堤者既定,疏者既濬,乃作水門,鍵制其根,河防永存,有埽如龍,有堰如虹,護之重重。水性斯從,水利斯通,水道斯同。以漕以貢,以莫不同。邦計惟重,惟天子明,浮議弗行,功是用成。惟天子仁,加惠東民,民是用寧。臣拜稽首,天子萬壽,仁明是懋,爰紀厥實,勒茲貞石,昭示無極。

《八閩通志》:洪英,字實夫,懷安人,永樂中會試第一,遂登進士,歷陞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仍巡撫山東,賜以璽書,有清勤公正茂著才猷之語,景泰中,黃河決,運河為其所衝,英董治有功進右都御史。景泰七年春三月,河溢,漫流博平茌平二縣,墊溺者甚眾。

《淮安府志》:景泰七年,命都御史徐有貞治河,帝惟聽有貞之所欲為,三年而告成。

武功伯徐有貞初在張秋治水,方略未定,或謂當大濬一溝,或謂當多開支河,乃以一甕鑿竅方寸者一,又以一甕鑿竅方分者十。並實水發竅,十竅者,水先竭,乃多開港汊以殺水勢。

《江南通志》:徐有貞,字元玉,初名珵,吳縣人。由宣德癸丑進士,授編修,景泰間河決張秋,餉道阻絕,特陞左僉都御史往視,則審水勢,圖地形,修築壩閘,隨宜。後先三年而功成,擢左副都御史。

《兗州府志》:景泰中,武功伯徐有貞治張秋決河,求發源處,不得,乃投物試之,凡數處不受。武功曰:水流則不受物,源不在是也。輒又投之,一所始受。曰:此水源也。百計塞之,不效。武功夢一高僧授簡曰:至人無欲。

乃悟曰:此下殆有龍窟,龍所欲者,珠所畏者,鐵也。於是鑄長鐵柱貫而下焉,水始受塞,蓋鐵能蝕珠,龍愛珠,故去耳。

《東昌府志》:蔡釗,景泰間堂邑主簿,河決張秋,釗率丁夫往塞,時水勢漲甚,上官計無所出,釗矢志成功,嘗乘輕舫往來調度,不避艱險,遭舟覆,溺死。河亦遂塞,後人立祠祀之。

《畿輔通志》:李衍,字文盛,隆慶人。景泰壬申登進士第,授兵部主事,歷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時黃河水溢,城不浸者三板,衍行視地形,日夜疏濬,河不為害,陞戶部侍郎。

《開封府志》:李英,字士奇,祥符人,中景泰丙子鄉試,知朝邑黃河泛漲,渰沒東鄉,水至城壕,城幾沒,英設法築堤捍水,水退,鹹地淤為沃壤,民爭之,紛紛莫定,遂親詣其地,驗冊分撥,強不得以侵弱。

天順五年,河決開封城。

《臨洮府志》:天順五年秋七月,蘭州河水大漲,河州南山崩,河水數日不流。

《淮安府志》:天順六年,河決開封。

《天順日錄》:明自王振擅權,災異迭見,黃河改流東北海,渰沒人家千餘。

《延平府志》:陳仁政,字用德,沙縣人。天順間由太學生授河南布政司都事,時黃河為患,民不聊生,政自攜飲食,督築堰禦之,民免於墊溺。

《明會典》:徐州洪在徐州,為運河要害,亂石峭立,凡百餘步,故又名百步洪,成化四年,命官鑿石以利舟楫,又甃石路,長一百三十餘丈,以便牽挽。

《懸笥瑣探》:成化五年六月初五日,河決杏花營,水及堤明日,三司以牲醴致奠,既歸,有一卵浮於河,上大如人首,下銳上圓,質青白,微具五色,文多黧黑點,漁者得之,守河者以十匹布易焉。因馳以告,始觀之甚恐,以手撼之,中汨汨作水聲,又甚重,氣暖而潤澤,不知何祥也。或曰龍卵,吾聞龍有胎,未聞卵生,或曰蛇亦卵生,此固其類也。越三日,余遇和僉憲於州橋西,見,圖其狀於壁,且書其上曰:元珠占法:江湖見龍卵,主大水。又聞前一日卵,送開封府,皆懼,不敢收。守與判相卻之門,墜於地,中惟水而已。

《明會典》:呂梁洪,在徐州東南六十里,有上下二洪,相距七里,亦運河要害,成化八年,命官甃二石堤,共長七十餘丈。

《登州府志》:成化十四年夏六月十三日,大雨,河水驟溢。

《河南通志》:成化十四年春,黃河決祥符縣杏花營,秋七月,河決延津西奡村,泛溢七十餘里,又明年,徙之縣南。

《開封府志》:成化十四年,河決汴。

《明會典》:成化十六年,命官於呂梁洪築石壩,長一百六十五丈,復於壩西築堤二十餘丈,洪東甃石路四百二十丈,遇有損壞,管河官隨時修築。

《衛輝府志》:成化十八年六月,河溢,渰沒田廬,漂流人畜甚眾。

《東昌府志》:張勳,直隸完縣人。成化辛丑,由進士知清平縣,慈仁廉正,門無私謁,時河水為災,奏免田租之半,親乘橇𣞶,督民築堤,亙百里。《河南通志》:畢用山,東鉅野人。成化中知歸德州,時黃河泛溢,潰堤,薄城居民散徙,用慰撫之,又築月堤以障之,水不為害。

《鳳陽府志》:楊昇武,平衛百戶,葬父,結廬墓側,蔬菜三年,每黃河水溢至廬即迴,成化十九年,本衛具實奏聞,旌表其門。

《臨洮府志》:郭璡,山西夏縣人。成化中,增設本府同知,管理廣積倉,并黃河浮橋,自公始。

《明會典》:成化二十年,於徐州洪置石壩,長八十丈,遇有損壞,管河官隨時修築。

《山西通志》:孫昂,交城人,天性純孝,父沒,廬墓三年,群鴉悉集朝去晚來,他日之蒲州,將渡,黃河一老人曰:待別船來,與汝同渡。昂止,既而中流舟覆,昂獨得免,人皆以為孝感所致。

某氏,遺姓,張鉞妻,成化二十年河東大旱,人相食,鉞與妻就食河南,渡黃河中流,鉞囑妻曰:我投水死,汝從人,弗我念也。鉞入水,妻墜從之,相繼淪沒,舟中之人無不悲泣。

《臨洮府志》:成化二十三年,蘭州黃河清。

《揚州府志》:高銓,字宗選,江都人,成化己丑進士。履官至南京戶部尚書,歷官所至,務持大體,咸著政績,歸德有黃河,退地千餘頃,為親藩所據,上命中官與銓按實,銓欲還民,中官怒,脅以惡語,銓執不變,竟如其議,張秋河決,上治河十二議。

《河南通志》:張曉,字光曙,陜西三原人。弘治初為河南副使,時河決黃陵岡,浸于汴曉,奉命治之,導河幾千里,俾復故道,工竣,上勞以幣鏹,進按察使。

張鼐,字用和,山東歷城人,弘治初為河南僉事,值黃河泛溢,鼐督治有功,汴民為立生祠。

《明會典》:弘治二年,河決金龍口,東北至張秋鎮入運河,而紅荊口并陳留通許二縣俱淤淺,命官治之。《江南通志》:弘治二年,命侍郎白昂導河,由壽達淮。《續文獻通考》:弘治二年,塞三流之北,又新開榆木集口,經虞城縣碭山縣四口衝出蕭縣,出小浮橋今塞。五月,河決汴城入淮,復決黃陵岡入海。

《兗州府志》:弘治二年,河徙汴城,東北過沁水,溢流為二,一經蘭陽歸德,至徐邳入淮,一自金龍口黃陵岡,東經曹濮,決張秋運河,命刑部侍郎白昂治之。役夫三十五萬,遂塞金龍口。於滎澤開渠導河,由陳潁至壽州達于淮。

《續文獻通考》:弘治三年四月,河決原武,議遷河南省城,不果,命白昂往治之。

《山東通志》:弘治三年夏,河決,命戶部左侍郎白昂往治之。先是河決原武支流為三,一出封丘金龍口,漫於曹濮,衝張秋長隄。一出中牟下尉氏。一汎濫於蘭陽儀封考城歸德至宿遷,乃命昂往治之。昂復舉南京兵部郎中婁性協治,乃築陽武長堤以防張秋,引中牟之決以入淮,浚宿古汴河以達泗,自小河西抵歸德飲馬池,中經扶離橋一帶,皆浚而深廣之,又疏月河十餘以殺其勢,塞決口三十六。由是河入汴,汴入濉,濉入泗,泗入淮,以達於海。水患稍息,又以河南入淮非正道,乃復自魚臺歷德州至吳橋,修古河隄,又自東平北至興濟鑿小河十二道,引水入大清河及古黃河,以入海。河口各作石堰,相水盈縮,以時啟閉焉。

《山西通志》:弘治四年,文水河溢,害稼及民廬舍。《明會典》:弘治五年,河決,未幾,又決張秋,運河水從以入海,運舟甚艱,命內臣及文武官往治,發丁夫數萬於黃陵岡南,濬賈魯河一帶,分殺水勢,下由梁靖口至丁家道口,會黃河出徐州,流入運河,又從黃河南濬孫家渡口別開新河一道,導水南行,由中牟至潁州東入于淮,又濬四府營淤河,由陳留縣至歸德州分為二派,一由宿遷縣小河口,一由亳縣渦河會于淮,又從黃陵岡至楊家口築壩堰十餘,并築大名府三尖口等處長堤二百餘里,及修南岸于家店筒瓦廂等處堤一百六十里,始塞張秋決口,更名曰安平鎮。又於河東置減水石壩,分五洞以洩水勢,令管河官隨時修治。

《江南通志》:弘治六年,河決,命平江伯陳銳共役丁夫十二萬有奇治之,濬孫家渡口,開新河七十餘里,導水南行,以入于淮,又濬四府營之淤河,一由宿遷小河口,一由亳州渦河,分為二派,共入於淮。

《山東通志》:弘治六年,擢浙江左布政使劉大夏為右副都御史,督治決河。時河復決楊家金龍等口,東衝張秋堤,命工部侍郎陳政治之,政卒,乃命大夏。《續文獻通考》:弘治七年二月,河復決張秋,夏四月,命太監李興、平江伯陳銳,協同都御史劉大夏督治張秋決河。先是大夏既受命循河,上下千餘里,相度形勢,乃集河南山東二省守臣議,大夏曰:黃河猛悍,張秋乃下流襟喉,未可輒治,於上流分導南行,復築長堤以禦橫波,且防大名山東之患,候其循軌,而後決可塞也。疏上,報可。工方興,而張秋東堤九十餘丈合,運河水盡由東阿舊監河以入於海,糧運愆期訛言沸騰,謂河不可治,宜復前元海運,或謂陸輓,雖勞無虞,乃復命興等協治之。遂塞張秋堤,更名安平鎮,云時劉大夏等發丁夫數萬於黃陵岡南濬賈魯河一帶,分殺水勢,又濬孫家渡口,別開新河一道,導水南行,由中牟至潁州,東入於淮,又濬四府營淤河,由陳留縣至歸德州,分為二派,一由宿遷縣小河口,一由亳州渦河,會於淮。築長堤,起河南胙城,經滑長垣東明曹單諸縣,盡徐州,長三百六十里,始塞張秋。堤分土,命工五旬而事竣。《畿輔通志》:李瓚,臨汾人,也成化間知大名府,當弘治丙辰,河決長垣東明間,瓚築長堤,延袤二百餘里,世享其利。

《山東通志》:弘治十三年,河決曹單,時河南水決李家楊家等口,淤塞馬水河,河水橫流,曹單等處被害尤甚,時河南議排馬水河身,使下濟運河,曹縣尹鄒魯陳言修長隄以捍水,兗州知府然其議,具實以聞,明年春,事下巡撫,委參政陳某修完,復決,又委參政杜某因舊堤,分命同知李某督夫二萬人,給以糧,加修之,兩閱月告成堤高一丈五尺,基三丈五尺,頂一丈二尺,自武家口起至馬良集,止計一百五十里。《山西通志》:弘治十四年,保德州黃河清凡三日。《衛輝府志》:弘治十五年六月,河溢,渰沒田禾民居。《山東通志》:楊茂元,鄞縣人,剛毅有才望,弘治間為山東按察副使,會河決張秋,朝廷遣重臣治河,而武臣中貴各持有頭目,費用不貲,茂元疏聞,得罪,謫長沙府同知,終刑部侍郎。

《江南通志》:劉福,字宗慶,臨淮人。中成化甲午鄉試,任兗州通判陞本府管泉同知,弘治間,張秋河決,平江伯陳瑄委福往治之,福奉檄塞河口,築石堤,功用底績。

《吉安府志》:趙璜,字庭實,安福人,弘治庚戌進士,歷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黃河退灘地數百里,最沃壤,集流氓,使墾為田,許復其業。

《金華府志》:潘希曾,字仲魯,登弘治壬戌進士,歷工部右侍郎,會河溢,沛縣漕渠淤塞,或議開昭陽湖新河,費且數十萬,死者數千人,而工不克就,命希曾兼憲職往代之,希曾議以沛漕之淤塞,由黃河之旁衝,黃河之旁衝,由上流之未疏,今宜疏支河以殺其勢,築長堤以防其衝,然後鑿通沛漕,自無復淤之患。於是停築,派人夫十數萬,僅用河夫二萬餘,不期年而工成,既而河溢鏡山西,徙三百步,亂石絕流,下射高數仞,雖虛舟不得上,有冒險而下者,十覆三四,希曾乃命穿故河,廣十步以通水,稍截徙河,逼之東,仍於徙河兩崖下埽,以漸相屬,埽漸逼,河流激盪,因決入故河,奔放衝滌,一夕河廣一倍,二三日盡復其舊,人皆詫曰:今人未見禹之行水,第不知於公何如耳。論功,陞俸一級。

呂和,字克中,弘治進士,出尹臨淮,改建平道,時黃河水溢,臨淮民赴闕,奏改和而建,平民恐,群數十百人往爭之,累陞山東按察僉事。

《兗州府志》:正德二年,單縣黃河水決楊晉口,漂溺民居室廬殆盡。

《徐州志》:正德二年,黃河徙入泡河,大水壞民禾稼居舍。

《山東通志》:正德三年,單縣河溢,害稼,漂溺居民廬舍殆盡。

《明會典》:正德四年,河溢皮狐營,決曹縣之溫家口馮家口等處,又北徙至儀封縣、小宋集,決衝黃陵岡埽壩,溢入賈魯河,敗張家口等處縷水小堤,循運河大堤東南行,而賈魯河下流淤塞,亦出張家口,合而南注,遂決楊家口,道曹單二縣城下,直趨豐沛,命官塞之。

《江南通志》:正德四年,河決曹縣楊家口,奔流沛縣。七年,都御史劉愷自魏家灣至雙堌集築大堤八十餘里,八年,都御史趙璜補築三十餘里。

《山東通志》:正德四年夏,河復決楊家等口,渰及曹單。命工部侍郎李𤨠治之,先是河決楊家等口,曹單被害,至是復決,命𤨠治之。𤨠築堤魏家灣起,至沙河驛二百七十里,以防北徙。

《淮安府志》:正德四年,河決曹縣,直抵豐沛,五年,起工修治,值雨漲,弗績。

《廣平府志》:正德六年,河水溢浸府城,壞田稼。

《大名府志》:長垣有三烈婦,一徐氏,王爵妻。一苗氏,王卓妻。一魏氏,贈少保吏部尚書王結妻。贈一品夫人。正德六年間,流寇劉六劉七攻斐子巖,三氏夫王爵王卓王結渡河,三氏在後,日暮不能渡,遂辭曰:與其見辱于賊,何若死于河之為愈也。三氏遂連袂赴河而死。

《淮安府志》:正德八年,黃河自河口至劉伶臺澄清徹底,約有六十里,凡五日。

《兗州府志》:正德八年七月,河決曹縣天仙廟孫家口三處,曹單居民被害益甚,詔遣都御史劉某祭告,河退百二十步。

《山西通志》:正德八年秋八月,垣曲黃河清,凡七日,魚鱉皆見形。

《兗州府志》:正德十年夏四月,河決焦家潭,命都御史趙璜治之,奏添曹濮兵備副使兼管河道一員,管河同知及曹單二縣主簿各一員。

十一年,河北侵至大堤,遣河道侍郎趙某祭告,河退八里。《明會典》:正德十二年,河溢武城縣,壞城郭、田廬,命官修濬。

《兗州府志》:李思孝,曹縣人,家貧,親老傭作以養,親終,廬墓三年,朝夕哭泣,正德庚辰,河決,侵墓,棲於墓頂,累日不食,縣官親詣墓所,給以粟帛,仍表其門。趙克銳,曹縣人,邑庠生母,卒結廬墓側,衣縗啜粥,負土增築,三年不替,河決陷城,平地水深一丈,惟據墓頂號哭,不肯捨去,里人歎服。

《山東通志》:馮昱,字景陽,濮州人。累遷河南副使,先是塞河決,財費數萬,昱建順導之策,河患乃息。

《鎮江府志》:于湛,字瑩中,金壇人,正德六年進士,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會黃河徙,徐呂二洪涸,運道艱阻,遷總督河道,鑿野雞岡河九十餘里以達運河,因極言海運非策,條奏治河七事,塞白馬諸湖決口,河患以平。

《江寧府志》:王以旂,字士招,江寧人,登正德辛未進士,歷官兵部右侍郎,是歲徐呂洪竭,漕舟滯不行,遣以旂督治,至則先求故道,視泉脈,循經流,塞分殺,自徐洪南抵沽頭,垔增置閘,又相地形,引水塹,築土壩,河流時匯,漕舸皆如期達京師汶上寧陽之間,有水櫃四,勢豪浸沒,詭獻德邸,藉灌溉,為私利,以旂上言,水櫃以備蓄洩,河溢則懸河以入湖,河澀則懸湖以入河,遂任怨力復之,至今賴焉。

《兗州府志》:趙景鸞,河南臨潁人,正德間以舉人知曹縣,廉正公平,嘗築城堤,密樹以柳,越明年,河大決,邑免漂溺,至今德之。

《江南通志》:高<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0782-18px-GJfont.pdf.jpg' />字,升之,正德辛巳進士,陞河南按察司副使,會河決睢州,<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0782-18px-GJfont.pdf.jpg' />為鑿孫繼口,塞河二百二十五里,以疏橫流,復扈運口九十里,漕運賴之。詔增俸一級。

《淮安府志》:佟應龍,山陽人,正德辛巳進士,歷工部郎中,出理河道,河決張秋,公深思詳畫,不日就塞,運道賴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