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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8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邊裔典

 第八十四卷目錄

 番僧部彙考

  明〈太祖洪武九則 成祖永樂十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三則 英宗正統五則 代宗景泰三則 英宗天順五則 憲宗成化十一則 孝宗弘治十一則 武宗正德五則 世宗嘉靖十三則 穆宗隆慶一則 神宗萬曆一則〉

皇清〈順治六則 康熙八則〉

邊裔典第八十四卷

番僧部彙考

明太祖洪武五年,烏斯藏攝帝師喃加巴藏卜先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烏斯藏大寶法王傳》:烏斯藏,在雲南西徼外,去雲南麗江府千餘里,四川馬湖府千五百餘里,陝西西寧衛五千餘里。其地多僧,無城郭。群居大土臺上,不食肉娶妻,無刑罰,亦無兵革,鮮疾病。佛書甚多,《楞伽經》至萬卷。其土臺外,僧有食肉娶妻者。元世祖尊八思巴為大寶法王,錫玉印,既沒,賜號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宣文輔治大聖至德普覺真智佐國如意大寶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師。自是,其徒嗣者咸稱帝師。洪武初,太祖懲唐世吐蕃之亂,思所以制御之。者惟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導為善,乃遣使廣行招諭。又遣陝西行省員外郎許允德使其地,令舉元故官赴京授職。於是烏斯藏攝帝師喃加巴藏卜先遣使朝貢。以五年十二月至京。帝喜,賜紅綺禪衣及鞋帽錢物。

洪武六年,喃加巴藏卜先躬自入朝,授為熾盛佛寶國師,錫玉印。又以撫諭朵甘故,封烏斯藏僧章陽沙加為灌頂國師。是年,遣其酋長入貢,而諸僧吉剌思巴巴藏卜等皆表進方物,始設朵甘都指揮使司。按《明外史·烏斯藏大寶法王傳》:洪武六年二月,躬自入朝,上所舉故官六十人。帝悉授以職,而改攝帝師為熾盛佛寶國師,仍錫玉印及綵幣表裡各二十。王人製印成,帝視玉未美,令更製,其崇敬如此。暨辭還,命河州衛遣官齎敕偕行,招諭諸番之未附者。其冬,元帝師之後鎖南堅巴藏卜、元國公哥列思監藏巴藏卜並遣使乞玉印。廷臣言已嘗給賜,不宜復予,乃以文綺賜之。 按《闡化王傳》:闡化王者,烏斯藏僧也。初,洪武五年,河州衛言:烏斯藏怕木竹巴之地,有僧曰章陽沙加監藏,元時封灌頂國師,為番人推服。今朵甘酋賞竹監藏與管兀兒搆兵,若遣此僧撫諭,朵甘必內附。帝如其言,仍封灌頂國師,遣使賜玉印、綵幣。六年,僧章陽沙加使酋長鎖南藏卜貢佛像、佛書、舍利。是時方命佛寶國師招諭番人,於是怕木竹巴僧、吉剌思巴賞竹監藏巴藏卜等自稱輦卜闍,遣使進表及方物。帝厚賜之。輦卜闍者,其地首僧之稱也。

按《朵甘傳》:朵甘,在四川徼外,南與烏斯藏鄰,唐吐

蕃地。元置宣慰司、招討司、元帥府、萬戶府,分統其眾。洪武二年,太祖定陝西,即遣官齎詔招撫。又遣員外郎許允德諭其酋長,舉元故官赴京。於是攝帝師喃加巴藏卜及故國公南哥思丹八亦監藏等于六年春入朝,上所舉六十人名。帝喜,置指揮使司二,曰朵甘,曰烏斯藏,宣慰司二,元帥府一,招討司四,萬戶府十三,千戶所四,即以所舉官任之。大臣言來朝者授職,不來者宜弗予。帝曰:吾以誠心待人。彼不誠,曲在彼矣。萬里來朝,俟其再請,豈不負遠人歸嚮之心。遂皆授之。降詔曰:我國家受天明命,統御萬方,恩撫善良,武威不服。凡在幅員之內,咸推一視之仁。乃者攝帝師喃加巴藏卜率所舉故國公、司徒、宣慰、招討、元帥、萬戶諸人,自遠入朝。朕嘉其職天命,不勞師旅,共效職方之貢。已授國師及故國公等為指揮同知等官,皆給誥印。自今為官者務遵朝廷法,撫安一方。僧務敦化導之誠,率民為善,共享太平,永綏福祉,豈不休哉。並宴賚遣還。初,元尊番僧為帝師,授其徒國公等秩,故降者襲舊號。鎖南兀即爾者歸朝,授朵甘衛指揮僉事。以元司徒銀印來上,命進指揮同知。已而朵甘宣慰賞竹監藏舉首領可為指揮、宣慰、萬戶、千戶者二十二人。詔從其請,鑄分司印予之。乃改朵甘、烏斯藏二衛為行都指揮使司,以鎖南兀即爾為朵甘都指揮同知,管招兀即爾為烏斯藏都指揮同知,並賜銀印。又設西安行都指揮使司于河州,兼轄二都司。已,佛寶國師鎖南兀即爾等,遣使來朝,奏舉故官賞竹監藏等五十六人。命增置朵甘思宣慰司及招討等司。招討司六:曰朵甘思,曰朵甘隴答,曰朵甘丹,曰朵甘倉溏,曰朵甘川,曰磨兒勘。萬戶府四:曰沙兒可,曰乃竹,曰羅思端,曰列思麻。千戶所十七。以賞竹監藏為朵甘都指揮同知,餘授職有差。自是,諸番修貢惟謹。

按《明會典》:西番即古土番種類。洪武初,遣人招諭,又令各族舉舊有官職者至京,授以國師及都指揮宣慰使、元帥招討等官俾,因俗以治。自是番僧有封灌頂國師及贊善闡化等王,大乘大寶法王者,俱給以印誥,傳以為信,其所設有都指揮使司、指揮司等處。都指揮使司二烏斯藏、都指揮使司朵甘衛、都指揮使司指揮使司一隴答、衛指揮使司、宣慰使司三,朵甘宣慰使司、董卜韓胡、宣慰使司長河西魚通寧遠、宣慰使司招討司六,朵甘思招討司、朵甘隴答招討司、朵甘丹招討司、朵甘倉溏招討司、朵甘川招討司、磨兒勘招討司,萬戶府四,沙兒可萬戶府、乃竹萬戶府、羅思端萬戶、府別思麻萬戶府,千戶所十七,朵甘思千戶所、剌宗千戶所、孛里加千戶所、長河西千戶所、多八三孫千戶所、加八千戶所、兆日千戶所、納竹千戶所、倫答千戶所、果由千戶所、沙里可哈忽的千戶所、孛里加思千戶所、撒里土兒千戶所、參卜郎千戶所、剌錯牙千戶所、泄里壩千戶所、闊則魯孫千戶所。

洪武七年,西天阿難功德國遣使朝貢,授八思巴後人公哥監藏巴藏卜為圓智妙覺弘教大國師,烏斯藏僧答力麻八剌為灌頂國師。

按《明外史·西天阿難功德國傳》:西天阿難功德國,西方番國也。洪武七年,王卜哈魯遣其講主必尼西來朝,貢方物及解毒藥石。詔賜文綺、禪衣及布帛諸物。後不復至。又有和林國師朵兒只怯烈失思巴藏卜,亦遣其講主汝奴汪叔來朝,獻銅佛、舍利、白哈丹布及元所授玉印一、玉圖書一、銀印四、銅印五、金字牌三,命宴賚遣還。 按《烏斯藏大寶法王傳》:洪武七年夏,佛寶國師遣其徒來貢。其秋,元帝師八思巴之後公哥監藏巴藏卜及烏斯藏僧答力麻八剌遣使來朝,請封號。詔授帝師後人為圓智妙覺弘教大國師,烏斯藏僧為灌頂國師,並賜玉印。佛寶國師復遣其徒來貢,上所舉土官五十八人,亦皆授職。

洪武八年,西天阿難功德獻佛像、舍利及馬,朵甘置軍民元帥府及隴答衛指揮係。 怕木竹巴設萬戶府。

按《明外史·西天阿難功德國傳》:洪武八年,西天阿難功德國國師又獻佛像、舍利及馬二匹,命送佛像、舍利干鍾山寺,賜文綺、禪衣。和林,即元太祖故都,在極北,非西番,其國師則番僧。與功德國同時來貢,後亦不復至。 按《朵甘傳》:洪武八年,置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尋置隴答衛指揮使司。 按《闡化王傳》:洪武八年正月,設怕木竹巴萬戶府,以番酋為之。已而章陽沙加卒,授其徒鎖南扎思巴噫監藏卜為灌頂國師。洪武九年,烏斯藏僧答力麻八剌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烏斯藏大寶法王傳》云云。

洪武十一年,烏斯藏奏舉故官十六人為宣慰招討等官,許之。

按《明外史·烏斯藏大寶法王傳》:洪武十一年復貢,奏舉故官十六人為宣慰、招討等官,亦皆報允。

洪武十八年,以班竹兒藏卜為烏斯藏都指揮使,更定其品秩,皆許世襲。

按《明外史·朵甘傳》:洪武十八年,以班竹兒藏卜為烏斯藏都指揮使。乃更定品秩,自都指揮以下皆令世襲。未幾,又改烏斯藏俺不羅衛為行都指揮使司。洪武二十一年,授巴藏為灌頂國師。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洪武二十一年,鎖南扎思巴噫上表稱病,舉弟吉剌思巴監藏巴藏卜自代,遂授灌頂國師。自是三年一貢。

洪武二十六年,思曩日等遣使貢馬,賜金銅信符、文綺,許其朝貢。

按《明外史·朵甘傳》:洪武二十六年,西番思曩日等族遣使貢馬,命賜金銅信符、文綺、襲衣,許之朝貢。

成祖永樂元年,遣僧智光賜灌頂國師巴藏卜。巴藏卜即遣使入貢,置烏斯藏牛兒宋寨行都指揮使司,闡化王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成祖嗣位,遣僧智光往賜。永樂元年即遣使入貢。 按《朵甘傳》:永樂元年,改必里千戶所為衛,後置烏斯藏牛兒宋寨行都指揮使司,又置上卭部衛,皆以番人官之。 按《闡教王傳》:闡教王者,必力工瓦僧也。成祖初,僧智光齎敕入番,其國師端竹監藏即遣使入貢。永樂元年至京,帝喜,宴賚遣還。

永樂四年,闡教王入貢,封灌頂國師巴藏卜為闡化王,又封靈藏僧著思巴兒為贊善王。

按《明外史·闡教王傳》:永樂四年,闡教王又貢,帝既優賜,并賜其國師大板的達、律師鎖南藏卜衣幣。 按《闡化王傳》:永樂四年,封巴藏卜為灌頂國師闡化王,賜螭紐玉印,白金五百兩,綺衣三襲,錦綺五十匹,巴茶二百斤。

永樂五年,封西僧哈立麻,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自在佛,又封著思巴兒為贊善王,又封宗巴幹為護教王。命闡化王與護教、贊善二王皆置驛站,以通往來。按《明外史·烏斯藏大寶法王傳》:洪武十四年,烏斯藏喃加巴藏卜已卒,有僧哈立麻者,國人以其有道術,稱之為尚師。成祖為燕王時,知其名。永樂元年命司禮少監侯顯、僧智光齎書幣往徵。其僧先遣人來貢,而躬隨使者人朝。四年冬將至,命駙馬都尉沐昕往迎之。既至,帝延見于奉天殿,明日宴華蓋殿,賜黃金百,白金千,鈔二萬,綵幣四十五表裡,法器、裀褥、鞍馬、香果、茶米諸物畢備。其從者亦有賜。五年春,賜儀仗、銀瓜、牙仗、骨朵、魫燈、紗燈、香合、拂子各二,手爐六,繖蓋一,銀交椅、銀足踏、銀杌、銀盆、銀鑵、青圓扇、紅圓扇、拜褥、帳幄各一,幡幢四十有八,鞍馬二,散馬四。帝將薦福于高帝后,命建普度大齋于靈谷寺七日。帝躬自行香。于是卿雲、甘露、青鳥、白象之屬,連日畢見。帝大悅,侍臣多獻賦頌。事竣,復賜黃金百,白金千,寶鈔二千,綵幣表裡百二十,馬九。其徒灌頂圓通善慧大國師哈思巴囉葛羅思等,亦加優賜。遂封哈立麻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賜印誥及金、銀、鈔、綵幣、織金珠袈裟、金銀器、鞍馬。命其徒孛隆逋瓦桑兒加領真為灌頂圓修淨慧大國師,高日瓦禪伯為灌頂通悟弘濟大國師,果欒囉葛羅監藏巴里藏卜為灌頂弘智淨戒大國師,並賜印誥、銀鈔、綵幣。已,命哈立麻赴五臺山建大齋,再為高帝后薦福,賜予優厚。六年四月辭歸,復賜金幣、佛像,命中官護行。 按《贊善王傳》:贊善王者,靈藏僧也。其地在四川徼外,視烏斯藏為近。成祖踐阼,命僧智光往使。永樂四年,其僧著思巴兒監藏遣使入貢,命為灌頂國師。五年封贊善王,國師如故,賜金印、誥命。 按《護教王傳》:護教王者,名宗巴幹即南哥巴藏卜,館覺僧也。成祖初,僧智光使其地。永樂四年遣使入貢,詔授灌頂國師,賜之誥。五年遣使入謝,封為護教王,賜金印、誥命,國師如故。遂頻歲入貢。 按《闡化王傳》:永樂五年,命闡化王與護教、贊善二王,必力工瓦國師及必里、朵甘、隴答諸衛,川藏諸族,復置驛站,通道往來。永樂十一年,番僧混澤思巴入朝,封為萬行圓融妙法最勝真如慧智弘慈廣濟護國演教正覺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剛普應大光明佛,賜印誥亞于大寶法王。是年,闡化王遣人入貢,封思達藏僧南渴烈思巴為輔教王,封領真巴兒吉豎藏為闡教王。

按《明外史·大乘法王傳》:大乘法王者,烏斯藏僧昆澤思巴也,其徒亦稱為尚師。永樂時,成祖既封哈立麻,又聞昆澤思巴有道術,命中官齎璽書銀幣徵之。其僧先遣人貢舍利、佛像,遂偕使者入朝。十一年二月至京,帝即延見,賜藏經、銀鈔、綵幣、鞍馬、茶果諸物,封為萬行圓融妙法最勝真如慧智弘慈廣濟護國演教正覺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剛普應大光明佛,領天下釋教,賜印誥、袈裟、幡幢、鞍馬、繖器諸物,禮之亞于大寶法王。 按《闡化王傳》:永樂十一年,中官楊三保使烏斯藏還,闡化王遣從子劄結等遂入貢。 按《輔教王傳》:輔教王者,思達藏僧也。其地視烏斯藏尤遠。成祖即位,命僧智光持詔招諭,賜以銀幣。永樂十一年封其僧南渴烈思巴為輔教王,錫誥印、綵幣,數通貢使。楊三保、侯顯皆往賜其國,與諸法王等。 按《闡教王傳》:永樂十一年,闡教王國師端竹監藏已數貢,乃加號灌頂慈慧淨戒大國師,又封其僧領真巴兒吉監藏為闡教王,賜印誥、綵幣。後比年一貢。楊三保、戴興、侯顯之使,皆齎金幣、佛像、法器賜焉。

按《明會典》:尚師法王,永樂間,尚師法王來朝,經過府分茶飯管待回,還,亦如之。

永樂十二年,護教王宗巴幹卒,命其從子幹些兒吉剌思巴藏卜嗣,王命中官楊三保至闡化王地修驛站。其年,烏斯藏尚師釋迦也失入朝。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永樂十二年復命三保使其地,令與闡教、護教、贊善三王及川卜、川藏隴答朵甘上下卭部隴卜共修驛站,諸未復者盡復之。自是道路畢通,使臣往還數萬里,無虞寇盜矣。其後貢益頻數。帝嘉其誠,復命三保齎佛像、法器、袈裟、禪衣及絨錦、綵幣往勞之。已,又命中官戴興往賜綵幣。 按《大慈法王傳》:大慈法王,名釋迦也失,亦烏斯藏僧稱為尚師者也。永樂中,既封二法王,其徒爭欲見天子邀恩寵,于是來者趾相接。釋迦也失亦以十二年入朝,禮亞大乘法王。 按《大乘法王傳》:永樂十二年,大乘法王辭歸,賜加于前,命中官護行。後數入貢,帝亦先後命中官喬來喜、楊三保齎賜佛像、法器、袈裟、禪衣、絨錦、綵幣諸物。洪熙、宣德間並來貢。久之卒。 按《護教法王傳》:永樂十二年,護教王宗巴幹卒,命其從子幹些兒吉剌思巴藏卜嗣王。洪熙、宣德中並入貢。已而卒,無嗣,其爵遂絕。

永樂十三年,番僧釋迦也失入朝,命為妙覺圓通慈慧普應輔國顯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賜之印誥。

按《明外史·大慈法王傳》:永樂十三年,命大慈法王釋迦也失為妙覺圓通慈慧普應輔國顯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賜之印誥。十四年,釋迦也失辭歸,賜佛經、佛像、法仗、僧衣、綺帛、金銀器,且製贊詞賜之,其徒益以為榮。

永樂十五年,釋迦也失來貢。

按《明外史·大慈法王傳》:永樂十五年,大國師釋迦也失遣使來貢。

永樂十七年,命中官往賜釋迦也失。是年,亦往使贊善王。

按《明外史·大慈法王傳》:永樂十七年,命中官楊三保齎佛像、衣幣往賜釋迦也失。 按《贊善王傳》:永樂十七年,中官楊三保亦往使贊善王。

永樂十八年,遣使往招西番、白勒等寨。

按《明外史·朵甘傳》:帝以西番悉入職方,其最遠白勒等百餘寨猶未歸附,遣使往招,亦多入貢。帝以番俗惟僧言是聽,乃寵以國師諸美號,賜誥印,令歲朝。由是諸番僧來者日多。

永樂二十一年,大國師復來貢。

按《明外史·大慈法王傳》云云。

按《明會典》:洪武永樂以來,番僧給賜不等,復定剌麻番僧人等從四川起,送來者到京,每人綵段一表裡、紵絲衣一套、俱本色留邊賞同其綵段一表裡、折闊生絹四疋、紵絲衣一套、內二件,給本色衣一件、折生絹三疋,俱賞鈔五十錠,折靴襪鈔五十錠,食茶六十斤。從洮河州起,送來者到京,每人折衣綵段一表裡,後加一表裡,紵絲并綾貼裡衣二件,留邊賞同其綵段一表裡,折生絹四疋,俱食茶五十斤,靴襪鈔五十錠,進過給軍中等馬每匹,紵絲一疋,鈔三百,錠氆氌等物例不給價帶,進方物回賜綵段四表裡。

仁宗洪熙元年,贊善王卒,從子喃葛監藏襲。

按《明外史·贊善王傳》云云。

宣宗宣德二年,遣中官往賜闡化王綵幣。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宣德二年,命中官侯顯往賜闡化王絨錦、綵幣。其貢使嘗毆殺驛官子,帝以其無知,遣還,敕王戒飭而已。 按《贊善王傳》:宣德二年,中官侯顯亦往使贊善王。

宣德五年,闡教王卒,命其子襲職。

按《明外史·闡教王傳》:宣德五年,闡教王卒,命其子綽兒加監巴領占嗣。久之卒,命其子領占叭兒結堅參嗣。

宣德九年,命使齎璽書賜朵甘諸僧。是年,釋迦也失入朝,封為大慈法王。

按《明外史·朵甘傳》:宣德九年,命中官宋成等齎璽書、賜物使其地,敕都督趙安率兵送之畢力木江。 按《大慈法王傳》:宣德九年,釋迦也失入朝,帝留之京師,命成國公朱勇、禮部尚書胡濙持節,冊封為萬行妙明真如上勝清淨般若弘照普慧輔國顯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覺如來自在大圓通佛。 按《闡化王傳》:宣德九年,闡化王貢使歸,以賜物易茶。至臨洮,有司沒入之,羈其使,請命。有詔釋之,還其茶。

英宗正統元年,汰番僧六百餘人。

按《明外史·大慈法王傳》:宣宗崩,英宗嗣位,禮官先奏汰僧六百九十人,正統元年復以為請。命大慈法王及西天佛子如故,餘遣還,不願者減酒饌廩餼,自是輦下稍清。西天佛子者,能仁寺僧智光也,本山東慶雲人。洪武、永樂中,數奉使西國。成祖賜號國師,仁宗加號圓融妙慧淨覺弘濟輔國光範演教灌頂廣善大國師,賜金印、冠服、金銀器。至是復加西天佛子。未幾卒,已釋迦也失亦卒。初,太祖招徠番僧,本藉以化愚俗,弭邊患,授國師、大國師者不過四五人。至成祖兼崇其教,自闡化等五王及二法王外,授西天佛子者二,灌頂大國師者九,灌頂國師者十有八,其他禪師、僧官不可悉數。其徒交錯于道,外擾郵傳,內耗大官,公私騷然,而帝不恤也。然至者猶即遣還。及宣宗時則久留京師,耗費益甚。英宗初年,雖多遣斥,其後加封號者亦不少。

正統 年,諸番朝貢者八百二十九寨,皆賜賚遣歸。按《明外史·朵甘傳》:正統初,以供費不貲,稍為裁損。時有番長移書松潘守將趙得,言欲入朝,為生番阻遏,乞遣兵開道。詔令得遣使招生番,相率朝貢者八百二十九寨,悉賜賚遣歸。

按《明會典》:長河西,正統初,賞賜宣慰司自來進貢者,宣慰使鈔一百五十錠、綵段四表裡,指揮僉事鈔一百錠、綵段二表裡、俱紵絲衣一套、靴襪各一雙、襲職,進貢賞同國師,并國師姪男進貢到京者,照宣慰使例。都綱剌麻番僧人等進貢到京者,每人鈔五十錠、綵段一表裡、紵絲番僧衣一套、靴襪各一雙、食茶六十斤、留邊賞同。五年,剌麻番僧進駿馬到京,每人鈔五十錠,綵段一表裡、折衣綵段二表裡、靴襪各一雙,進過馬不分等第,每匹鈔一百錠。

正統五年,闡化王卒,封其從子巴藏卜為闡化王。贊善王以年老,請以子代。不許,授其子為指揮使。按《明外史·闡化王傳》:正統五年,闡化王卒。遣禪師二人為正副使,封其從子吉剌思巴永耐監藏巴藏卜為闡化王。使臣私市茶綵數萬,令有司運致。禮官請禁之,帝念其遠人,但令自僦舟車。久之,王卒,以桑兒結堅昝巴藏卜嗣。 按《贊善王傳》:正統五年,贊善王奏稱年老,請以長子班丹監剉代。帝不從其請,而授其子為都指揮使。初,入貢無定期,自永樂迄正統,或間歲一來,或一歲再至。而歷朝遣使往賜者,金幣、寶鈔、佛像、法器、袈裟、禪服,不一而足。

按《明會典》:達思蠻長官司,正統間,進貢到京,并留邊番僧人等每人鈔四十錠、綵段一表裡、折衣二表裡、靴襪各一雙。

正統十年,長河西招撫生番,照本處番僧例給賞。按《明會典》:十年,長河西招撫生番照本處進貢,番僧例每人賞鈔五十錠、綵段一表裡、折衣綵段二表裡、靴襪各一雙,仍加賞折衣綵段一表裡。

正統十四年,大寶法王卒。

按《明外史·烏斯藏大寶法王傳》:大寶法王,迄正統末,入貢者八。已而,法王卒,久不奉貢。

代宗景泰 年,封番僧沙加為弘慈大善法王,班卓兒藏卜為灌頂大國師。

按《明外史·大慈法王傳》云云。

景泰四年,給賞番僧每人鈔五十錠,綵段一表裡、不與衣服靴襪。

按《明會典》云云。

景泰七年,輔教王南渴剌思巴遣使來貢,以年老,乞以其子嗣封。乃封其子喃葛堅粲巴藏卜為輔教王,賜誥敕。

按《明外史·輔教王傳》:景泰七年,輔教王南渴剌思巴遣使來貢,自陳年老,乞令其子喃葛堅粲巴藏卜代。帝從之,封為輔教王,賜誥敕、金印、綵幣、袈裟、法器。以灌頂國師葛藏、右覺義桑加巴充正、副使往封。至四川,多雇牛馬,任載私物。禮官請治其罪,英宗方復辟,命收其敕書,減供應之半。

英宗天順元年,諸番僧照舊給賞。

按《明會典》:天順元年,照舊給賞。

天順三年,尊勝寺國師護印入貢,照烏斯藏都指揮例給賜。

按《明會典》:三年,尊勝寺國師護印帶進舍利等物,照先年烏斯藏地方都指揮等事例,量給綵段二表裡。天順 年,降景帝所封大善法王為大國師,降灌頂大國師為國師。

按《明外史·大慈法王傳》:景泰中,封番僧沙加為弘慈大善法王,班卓兒藏卜為灌頂大國師。英宗復辟,務反景帝之政,降法王為大國師,大國師為國師。天順四年,四川三司以貢使留境,上宴待遣還。按《明外史·朵甘傳》:天順四年,四川三司言:比奉敕書,番僧朝貢入京者不得過十人,餘留境上候賞。今蜀地災傷,若悉留之,動經數月,有司困于供億。宜如正統間制,宴待遣還。報可。

天順七年,定朵甘思貢使及番僧人等賞給。

按《明會典》:朵甘思,天順七年,宣慰使進貢到京,賞鈔一百五十錠、綵段四表裡、紵絲衣一套、靴襪各一雙,其貢使賞例禪師,番僧人等到京、每人賞鈔五十錠、綵段一表裡、紵絲衣一套,留邊每人鈔五十錠,折表裡闊生絹四匹、紵絲衣一套、內二件,給本色衣一件,折闊生絹三匹,俱與折靴襪鈔五十錠、食茶六十斤、氆氌等物,例不給價,指揮僉事例加絹四匹,國師比禪師加絹二匹,新招撫來貢者到京每人鈔五十錠、絹二匹、折衣綵段二表裡,留邊每人鈔五十錠、絹二匹,折布綵段一表裡,闊生絹四匹、各折靴襪鈔五十錠,方物俱不給價。

憲宗成化元年,諭闡化王三年一貢。封劄巴堅參、劄實巴領、占竹等,並為法王。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成化元年,禮部言:宣德、正統間,諸番入貢不過三四十人,景泰時十倍,天順間百倍。今貢使方至,乞敕諭闡化王,令如洪武舊制,三年一貢。從之。 按《大慈法王傳》:成化初,憲宗復好番僧,至者日眾。劄巴堅參、劄實巴、領占竹等,以祕密教得幸,並封法王。其次為西天佛子,他授大國師、國師、禪師者不可勝紀。四方奸民投為弟子,輒得食大官,每歲耗費鉅萬。廷臣屢以為言,悉拒不聽。

成化三年,進禪師遠丹藏卜為國師,命塔兒把堅粲襲封贊善王。

按《明外史·朵甘傳》:成化三年,阿昔洞諸族土官言:西番大小二姓為惡,殺之不懼。惟國師、剌麻勸化,則革心信服。乃進禪師遠丹藏卜為國師,都綱子璫為禪師,以化導之。 按《贊善王傳》:成化三年,命塔兒把堅粲襲封。故事,封番王誥敕及幣帛遣官齎賜,至是西郵多事,禮官乞付使者齎回,從之。

成化四年,大乘法王遣使來貢。

按《明外史·大乘法王傳》:成化四年,其王完卜遣使來貢。禮官言無法王印文,且從洮州入,非制,宜減其賜物。使者言,所居去烏斯藏猶二十餘程,涉五年外方達京師,且所進馬多,乞給全賜,乃命量增。 按《闡教王傳》:成化四年從禮官言,申三歲一貢之制。

成化五年,闡化王卒,闡教王卒,輔教王卒,各命其子襲職。是歲,定番僧貢期及誥封賞賜之例。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成化五年,闡化王卒,命其子公葛列思巴中奈領占堅參巴兒藏卜嗣。未幾遣僧進貢,還至西寧,留寺中不去,又冐名入貢,隱匿所賜璽書、幣物。王使其下三人來趣,其僧閉之室中,剜二人目。一人逸,訴於都指揮孫鑑。鑑捕寘之獄,受其徒賄,而復以聞。下四川巡按鞫治,坐僧四人死,鑑將逮治,會赦悉免。 按《闡教王傳》:成化五年,闡教王卒,命其子領占堅參叭兒藏卜襲。 按《輔教王傳》:成化五年,輔教王卒,命其子喃葛劄失堅參叭藏卜嗣。 按《贊善王傳》:成化五年,四川都司言,贊善諸王不遵定制,遣使率各寺番僧百三十二種入貢,且無番王印文,今止留十餘人守貢物,餘已遣還。禮官言:番地廣遠,番王亦多,若遵例並時入貢,則內郡疲供役。莫若令諸王于應貢之歲,各具印文,取次而來。今貢使已至,難拂其情。乞許作明年應貢之數。報可。

按《明會典》:賜封禮部行吏部請給誥命內府各衙門,關造錦二段、紵絲十表裡、袈裟僧衣一套、高頂僧帽一頂、水晶數珠一串、響鈸二副、鈴杵二副、白瓷茶鍾二箇、滿答剌一箇、連帶鸞帶一條、靴襪各一雙、食茶一百斤、檀香一炷,請敕令大慈恩寺推剌麻二人為正副使,帶領剌麻十名同原來請封剌麻齎奉前去番地授封,差通事一員伴送至四川。布政司交割從黎州,或天全出境,差去正副使每人賞鈔八十錠、剌麻六十錠俱與番僧衣一套、靴襪各一雙,贊善王授封,從陝西洮州出境,闡化輔教等三王從四川出境。成化五年,授封闡化輔教二王差去正使人等自帶買路物件,食茶二萬五千斤、紵絲三百匹、羅一百匹、絹一千匹、青紅布三千五百匹、金箔一萬貼、胡椒一百斤。

成化六年,申諸番三歲一貢之例,國師以下不許貢。按《明外史·朵甘傳》:成化六年,申諸番三歲一貢之例,國師以下不許貢,于是貢使漸希。初,太祖以西番地廣,人獷悍,欲分其勢而殺其力,使不為邊患,故來者輒授官。又以其地食肉,倚中國茶為命,故設茶課司于天全六番,令以馬市,而入貢者又優以茶布。諸番戀貢布之利,且欲保世官,不敢為變。迨成祖,益封法王及大國師、西天佛子等,俾轉相化導,以共尊中國,以故西郵晏然,終明世無番寇之患。 按《輔教王傳》:成化六年,申輔教王舊制,三年一貢,多不過百五十人,由四川雅州入。國師以下不許貢。

成化 年,定番僧賞賜之例。

按《明會典》:成化初,番僧人等到京,每人闊生絹二匹,鈔五十錠,折靴襪鈔五十錠,折衣綵段二表裡,留邊賞同其折衣綵段內一表裡,折闊生絹四匹,氆氌等,物例不給價,帶進國師方物給賜綵段二表裡。成化十二年,番僧番人無勘合留邊者,減其賞絹。按《明會典》:十二年,番人番僧九百名來貢,以無勘合到京,并留邊者每人俱減絹二匹。

成化十七年,給闡北、贊善、闡教、輔教四王敕書勘合,以防真偽。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成化十七年,以長河西諸番多假番王名朝貢,命給闡化、贊善、闡教、輔教四王敕書勘合,以防奸偽。 按《大乘法王傳》:成化十七年,大乘法王來貢。

按《明會典》:成化十七年,題准每三年一貢,各番王差人填寫,原降勘合闡化、闡教、輔教三王差來人從,四川布政司比號贊善王差來人從,陝西布政司比號有印信番本咨文,方許入貢。每貢各一百人,多不過一百五十人,大乘大寶二法王原係遊僧,無定所,不管束番民,不給勘合亦無進貢,止聽其欲來,許差僧徒十人齎印信番本隨四王貢使,赴京護教王。弘治以後,來貢例與輔教王同其後入貢,人數益多。成化十八年,封喃葛堅粲巴藏卜為贊善王。

按《明外史·贊善王傳》:成化十八年,禮官言:番王三歲一貢,貢使百五十人,定制也。近贊善王連貢者再,已遣四百十三人。今因請封請襲,又遣千五百五十人,違制宜卻。乞許其請封襲者,而以三百人為後來兩貢之數,餘悉遣還。亦報可。遂封喃葛堅粲巴藏卜為贊善王。

成化二十年,遣番僧齎璽書勘合往賜闡教王。按《明外史·闡教王傳》:成化二十年,帝遣番僧班著兒齎璽書勘合往賜闡教王。其僧憚行,至半道,偽為王印信、番文復命,有詔逮治。

成化二十一年,以番使人數過多,納之為後日兩貢之數。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成化二十一年,闡化王遣使四百六十人來貢,守臣遵新例,但納其一百五十人。禮官以使者已入境,難固拒,請順其情概納之,為後日兩貢之數,從之。

孝宗弘治元年,大乘法王桑加瓦遣使來貢。是年,清汰番僧,法王以下,皆遞降,奪其印誥,令還本土。

按《明外史·大乘法王傳》:弘治元年,大乘法王桑加瓦遣使來貢。故事,法王卒,其徒自相繼承,不由朝命。按《大慈法王傳》:孝宗踐阼,清汰番僧,法王、佛子以下,皆遞降,驅還本土,奪其印誥,由是輦下復清。

弘治二年,減番僧賞給之例。

按《明會典》:弘治二年,照前賞例各減折衣一表裡,留邊折衣與生絹四匹,靴襪俱折鈔十錠,長寧及韓胡碉,由松潘起送番僧賞例,與達思蠻同其松潘茂州等處,進貢到京,馬每匹賞鈔一百,錠鐵甲、氆氌等物不給價。

弘治三年,輔教王遣使來貢,奉大乘法王襲職。詔納其貢,賜賚遣還,不命襲職。

按《明外史·大乘法王傳》:弘治三年,輔教王遣使奉貢,奏舉大乘法王襲職。帝但納其貢,賜賚遣還,不命襲職。

弘治六年,取番僧占竹等入京,以言官交章論之,不果。

按《明外史·大慈法王傳》:弘治六年,帝惑近習言,命取領占竹等詣京。言官交章力諫,事乃寢。

弘治八年,闡化王卒,命番僧二人誥封。新王又死,其子強欲受封,詔違使者論斬,減死戍邊。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弘治八年,闡化王遣僧來貢,還至揚州廣陵驛,遇大乘法王貢使,相與殺牲縱酒,三日不去。見他使舟至,則以石投之,不容近陸。知府唐愷詣驛呼其舟子戒之,諸僧持兵仗呼譟擁而入。愷走避,隸卒力格鬥乃免,為所傷者甚眾。事聞,命治通事及伴送者罪,遣人諭王令自治其使者。其時王卒,子班阿吉江束劄巴請襲,命番僧二人為正副使往封。比至,新王亦死,其子阿汪劄失劄巴堅參即欲受封,二人不得已授之,遂具謝恩儀物,并獻其父所領勘合印章為左驗。至四川,守臣劾其擅封,逮治論斬,減死戍邊,副使以下悉宥。 按《烏斯藏大寶法王傳》:弘治八年,烏斯藏王葛哩麻巴遣使來貢。

弘治十二年,葛哩麻巴一年兩貢非制,裁之。輔教等王及河西宣慰司皆入貢,以從者人數太多,卻之。按《明外史·烏斯藏大寶法王傳》:弘治十二年,大寶法王葛哩麻巴一年兩貢,禮官以一歲再貢非制,請裁其賜賚,從之。 按《輔教王傳》:弘治十二年,輔教等四王及長河西宣慰司並時入貢,使者至二千八百餘人。禮官以貢費不貲,請敕四川守臣遵制遣送,違者卻還,從之。歷正德、嘉靖世,奉貢不絕。

弘治十三年,命那卜堅參等為灌頂大國師。

按《明外史·大慈法王傳》:弘治十三年,命為故西天佛子著癿領占建塔。工部尚書徐貫等言,此僧無益於國,營墓足矣,不當建塔,不從。尋命那卜堅參三人為灌頂大國師。及帝崩,禮官請黜異教,三人並降禪師。弘治十四年,定番僧市茶之例。

按《明會典》:弘治十四年,題准剌思岡尊勝等寺寨到京,番僧每人許買食茶二百斤。

弘治十六年,贊善王卒,命其弟端竹堅昝嗣。

按《明外史·贊善王傳》云云。

弘治十七年,定金川寺番僧賞賜之例。

按《明會典》:金川寺進貢剌麻番僧到京每人賞綵段一表裡,折衣綵段二表裡,留邊每人綵段一表裡,其折衣綵段二表裡,內一表裡,折生絹四匹一表裡,折食茶一百斤,俱與鈔六十錠,折靴襪鈔五十錠,氆氌等物不給價。

弘治十七年,以進貢人數過多,分別給賜雜谷,安撫司與金川寺同例。

按《明會典》:弘治十七年,以人數過多,唯進貢及已賞,未襲職,再來到京者,全賞其留,邊者每人減絹二匹,雜谷安撫司與、金川寺例同弘治十七年,留邊每人減折衣絹二匹。

武宗正德三年,禮官以闡化王貢使踰額,令為後年應貢之數。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云云。

正德五年,封領占班丹為大慶法王,綽吉我些兒為大德法王。

按《明外史·大乘法王傳》:正德五年,大乘法王遣其徒綽吉我些兒等,從河州衛入貢。禮官以非貢道,請減其賞,并治指揮徐經罪,從之。已,綽吉我些兒有寵于帝,亦封大德法王。 按《大慈法王傳》:武宗蠱惑佞倖,復取領占竹至京師,為灌頂大國師,以先所降禪師三人為國師。帝好習番語,引入豹房,由是番僧復盛。封那卜堅參及劄巴藏卜為法王,那卜領占及綽即羅竹為西天佛子。已,封領占班丹為大慶法王,給番僧度牒三千,聽其自度。或言,大慶法王,即帝自號也。綽吉我些兒者,烏斯藏使臣,留豹房有寵,封大德法王。乞令其徒二人為正副使,還居本土,如大乘法王例入貢,且為二人請國師誥命,入番設茶。禮官劉春等執不可,帝不聽。春等復言:烏斯藏遠在西方,性極頑獷。雖設四王撫化,而其來貢必為節制。若令齎茶以往,賜之誥命,彼或假上旨以誘諸番,妄有所干請。從之則非法,不從則生釁,害不可勝言。帝乃罷設茶敕,而予之誥命。帝時益好異教,常服其服,誦習其經,演法內廠。綽吉我些兒輩出入豹房,與權倖雜處,氣燄灼然。及二人乘傳歸,所過驛騷,公私咸被其患。正德十年,番僧完卜鎖南堅參巴爾藏卜遣使入貢,請襲大乘法王,許之。烏斯藏王葛哩麻巴來貢。按《明外史·大乘法王傳》:正德十年,僧完卜鎖南堅參巴爾藏卜遣使來貢,乞襲大乘法王。禮官失於稽考,竟許之。 按《烏斯藏大寶法王傳》:正德十年,大寶法王葛哩麻巴復來貢。時帝惑近習言,謂烏斯藏僧有能知三生者,國人稱之為活佛,欣然欲見之。考永、宣間鄧誠、侯顯入番故事,命中官劉允乘傳往迎。閣臣梁儲等言:西番之教,邪妄不經。我祖宗朝雖嘗遣使,蓋因天下初定,藉以化導愚頑,鎮撫荒服,非信其教而崇奉之也。承平之後,累朝列聖止因其來朝而賞賚之,未嘗輕辱命使,遠涉其地。今忽遣近侍往送幡幢,朝野聞之,莫不駭愕。而允奏乞鹽引至數萬,動撥馬船至百艘,又許其便宜處置錢物,勢必㩦帶私鹽,騷擾郵傳,為官民患。今蜀中大盜初平,瘡痍未起。在官已無餘積,必至苛斂軍民,挺而走險,盜將復發。況自天全六番出境,涉數萬之程,歷數歲之久,道途絕無郵置,人馬安從供頓。脫中途遇寇,何以禦之。虧中國之體,納外番之侮,無一可者。所齎敕書,臣等不敢撰擬。帝不聽。禮部尚書毛紀、六科給事中葉相、十三道御史周倫等並切諫,亦不聽。允行,以珠琲為幡幢,黃金為供具,賜其僧金印,犒賞以鉅萬計,內庫黃金為之罄盡。敕允往返以十年為期,所㩦茶鹽以數十萬計。允至臨清,漕艘為之阻滯。入峽江,舟大難進,易以<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275-18px-GJfont.pdf.jpg'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589-18px-GJfont.pdf.jpg' />,相連二百餘里。及抵成都,日支官廩百石,蔬菜銀百兩,錦官驛不足,取傍近數十驛供之。治入番器物,估直二十萬。守臣力爭,減至十三萬。工人雜造,夜以繼日。居歲餘,始率將校十人、士千人以行,越兩月入其地。所謂活佛者,恐中國誘害之,匿不出見。將士怒,欲脅以威。番人夜襲之,奪寶貨、器械以去。將校死者二人,卒數百人,傷者半之。允乘善馬疾走,僅免。返成都,戒部下弗言,而以空函馳奏,至則武宗已崩。世宗召允還,下吏治罪。

正德十三年,遣番僧領占劄巴等封其闡教新王。按《明外史·闡教王傳》:正德十三年,遣番僧領占劄巴等封闡教新王。劄巴等乞馬快船三十艘載食鹽,為入番買路之費。戶科、戶部並疏爭,帝不聽。劄巴等在途科索無厭,至呂梁,毆管洪主事李瑜幾斃,其恣橫如此。

正德十六年,敕各地夷奏乞織金段,不由鎮巡官轉奏者不行。

按《明會典》:各地面夷使求討織金段子等物。正德十六年,題准該邊鎮巡等官轉奏題,請於每名下量點一二給與,若夷人到京,自行奏討,不由鎮巡官轉奏者不行。

世宗嘉靖元年,汰番僧,法王以下皆被斥。

按《明外史·大慈法王傳》:世宗立,復汰番僧,法王以下悉被斥。後世宗崇道教,益黜浮屠,自是番僧鮮至中國者。

嘉靖二年,定番僧給賞之例。

按《明會典》:嘉靖二年,以差來人數過多,惟正額到京者全賞,其留邊應給折鈔絹二匹,令與絹一匹,鈔十錠。三年,減原給折表裡絹三匹。

嘉靖三年,輔教王及大小三十六番請入貢,令守臣覆實以聞。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嘉靖三年,闡化王輔教王及大小三十六番請入貢。禮官以諸番不具地名、族氏,令守臣覆實以聞。

嘉靖六年,定諸番僧入貢賞給。

按《明會典》:嘉靖六年,題准烏斯藏長河西朵甘思董卜韓胡金川雜谷、達思蠻加渴瓦寺、松潘洮岷等處番人、番僧正賞折衣綵段俱與一匹,折給有進馬者,計馬數,與折洮岷等處,番族到京并存留番人,每人賞綵段二表裡,絹二匹,鈔二十錠,折靴襪鈔五十錠,進馬每匹,紵絲一匹,鈔三百錠,盔甲、腰刀例不給賞。嘉靖六年,奏准折衣綵段并馬價綵段每匹,折銀三兩以上俱許開市三日。

嘉靖八年,定番僧貢回市茶之例。

按《明會典》:貢回市茶,嘉靖八年,題准到京,并留邊番僧每人許自買食茶一百斤,行移右府出給勘合填寫人數,茶斤數,仍行湖廣布政司,著落該府許令照數收買,自雇船隻載回沿途關隘驗放出境,如有夾帶就彼盤驗入官。

嘉靖十五年,輔教闡教諸王來貢,以人數太多,治四川三司官濫送之罪。

按《明外史·大乘法王傳》:嘉靖十五年,大乘法王偕輔教、闡教諸王來貢,使者至四千餘人。帝以人數踰額,減其賞,并治四川三司官濫送之罪。初,成祖封闡化等五王,各有分地,惟二法王以遊僧不常厥居,故其貢期不在三年之例。然終明世,奉貢不絕云。

嘉靖十六年,定西番入貢賞給之例。

按《明會典》:各地面夷使除正進方物、給賞外,其隨身帶有刀銼等物,邊官不能阻回要行復進者。嘉靖十六年,題准禮部驗揀堪用者,量與進收裁減賞,例每小刀一把止與絹一匹、銼十把內,五把賞絹二匹,五把折鈔八十貫,各色漿水玉每一斤八兩,與絹一匹,其或所進方物原無賞例者,本部行取宛大二縣鋪行驗估價值,斟酌給賞。

嘉靖十七年,定番僧進貢給賞之例。

按《明會典》:嘉靖十七年,慧濟扯巴寺番僧進貢,到京八名,每名綵段一表裡,折衣綵段一表裡;留邊七名,每名折衣綵段一表裡,折與闊生絹四匹,俱各與綾貼裡衣二件,靴襪鈔五十錠、食茶五十斤,進過馬每匹紵絲一匹、鈔三百錠、方物例不給價。 陝西洮岷等處番僧到京,并存留每人賞折衣綵段一表裡,折靴襪鈔五十錠,馬每匹紵絲一匹,鈔三百錠,上等馬加絹一匹,駝每隻綵段三表裡,絹四匹、內瞿曇寺到京,禪師加番僧衣一套,不由所在官司給文起送,私自來京謝恩等項進貢者,止給馬、駝價,不賞。 加渴瓦等寺剌麻番僧頭目寨守到京,每人綵段一表裡,折衣二表裡,留邊賞同折衣每一表裡,與絹四匹,俱賞鈔六十錠,折靴襪鈔五十錠,氆氌等物不給價。凡各番違例多差人數,每人減絹二匹,或一匹,或三匹,或減綾貼裡衣。正德以後,二法王違例進貢,多至千人,並從減賞到京者,綵段一表裡,留邊者絹三匹。嘉靖二十二年,定長河西市茶之例。

按《明會典》:長河西市茶,嘉靖二十二年,題准如董卜韓胡例。

嘉靖二十七年,以番使人數太多,裁其賞給。

按《明會典》:二十七年到京,并留邊加至一百八十七名,以人數過多議,將到京十五名照例給賞,留邊六十七名,照洮州番僧例,每人賞折衣綵段一表裡,折靴襪鈔五十錠,食茶五十斤,其新增一百五名每名給與闊生絹二匹,食茶四十斤,進過馬匹照前給賞。經該起送官員以違例參治。

嘉靖三十三年,定貢回回青價值。

按《明會典》:三十三年,進貢回回青三百三十一斤八兩,會估每斤與銀二兩。

嘉靖三十八年,定諸番進馬給絹綵之例。

按《明會典》:三十八年,題准五地面自進并帶進過各番王頭目馬匹,阿剌骨上等每匹綵段六表裡,中等每匹綵段三表裡,下等每匹綵段一表裡;達馬中等每匹紵絲一匹、絹八匹,折鈔絹二匹;下等每匹紵絲一匹,絹七匹,折鈔絹一匹。上等達馬原無賞例,比照中等達馬賞例外,每匹量加生絹一匹。

嘉靖四十二年,闡化諸王遣使入貢請封,令序班朱廷對監正副使番僧前往。

按《明外史·闡化王傳》:嘉靖四十二年,闡化諸王遣使入貢請封。禮官循故事,遣番僧二十二人為正副使,序班朱廷對監之。至中途大騷擾,不受廷對約束,廷對還,白其狀。禮官請自後封番王,即以誥敕付使者齎還,或下守臣,擇近邊僧人齎賜。封諸藏之不遣京寺番僧,自此始也。番人素以入貢為利,雖屢申約束,而來者日增。 按《烏斯藏大寶法王傳》:嘉靖中,大寶法王猶數入貢。 按《闡教王傳》:嘉靖世,闡教王修貢不輟。 按《贊善王傳》:贊善王,嘉靖後猶入貢如制。

穆宗隆慶三年,定闡化、闡教、輔教三王,俱三歲一貢。按《明外史·闡化王傳》:隆慶三年再定令闡化、闡教、輔教三王,俱三歲一貢,貢使各千人,半全賞,半減賞。全

賞者遣八人赴京,餘留邊上。遂為定制。

神宗萬曆七年,西僧鎖南堅錯求通貢,許之。是年,闡化王長子扎釋藏卜乞襲封。又卒,封其子為烏斯藏怕木竹巴灌頂國師闡化王。

按《明外史·烏斯藏大寶法王傳》:神宗時,大寶法王朝貢不絕。時有僧鎖南堅錯者,能知已往未來事,稱活佛,順義王俺答亦崇信之。萬曆七年,以迎活佛為名,西侵瓦剌,為所敗。此僧戒以好殺,勸之東還。俺答亦勸此僧通中國,乃自甘州遺書張居正,自稱釋迦摩尼比丘,求通貢,饋以儀物。居正不敢受,聞之于帝。帝命受之,而許其貢。由是,中國亦知有活佛。此僧有異術能服人,諸番莫不從其教,即大寶法王及闡化諸王,亦皆俯首稱弟子。自是西方止知奉此僧,諸番王徒擁虛位,不復能施其號令矣。 按《闡化王傳》:萬曆七年,貢使言闡化王長子扎釋藏卜乞嗣職,如其請。久之卒,其子請襲。神宗許之,而制書但稱闡化王。用閣臣沈一貫言,加稱烏斯藏怕木竹巴灌頂國師闡化王。其後奉貢不替。所貢物有畫佛、銅佛、銅塔、珊瑚、犀角、氆氌、左髻毛纓、足力麻、鐵力麻、刀劍、明甲胄之屬,諸王所貢亦如之。

皇清

世祖章皇帝順治五年

《大清會典》:順治五年,陝西巡撫奏稱烏斯藏闡化王,

遣索訥木剌希喇嘛率一千人進貢,繳送明季,所給誥命三道,敕四道,鍍金銀印一顆,奉

旨換給禮部題定三年進貢一次,每次以百人進貢,

准十五人到京,其餘留邊著為定例,其回時,馬匹車輛及沿途食用火牌,兵部給發,仍行。陝西布政司給與勘合送部存案,俟再來時對,照禮部差通事序班送至河州衛,交該撫護送出境。烏斯藏即吐蕃地,順治五年,闡化王入貢,定貢期三年一次,貢道由陝西十七年大寶法王灌頂國師圓通妙濟國師從雲南進貢,貢物鍍金銅佛三尊、畫佛十軸、銅塔十座、舍利子三顆、珊瑚七株、犀角四隻、黃左髻帽十六頂,各色氆氌二百一十八匹、各色花氆氌五十匹、各色㲲鬣錦二十四匹、阿魏五斤、黑香十四斤八兩、白海螺二十箇、白纓子五箇、黑纓子十三箇。

順治七年

《大清會典》:順治七年,陝西總督咨稱河州總理國師。

韓禪巴遣徒繳明所給敕書一道、銅印一顆、禮部題准換給。

闡化王差噴錯堅剉等喇嘛進貢,至京繳明季所給誥命六道、敕書五道、敕諭二道、鍍金銀印一顆,禮部題准換給噴錯堅剉等八人

誥命八道,鍍金銀印一顆。

順治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八年,陝西巡撫奏稱河州衛鎮祥堡

顯慶寺灌頂大國師丹巴堅錯繳明所給鍍金銀印一顆、都總銅印一顆、敕諭一道、誥命一道;弘化寺普應禪師諾爾布堅錯繳明所給銀印一顆、都綱司銅印一顆、敕諭一道;莊浪感恩寺番僧盧老藏靈真繳明所給劄付一張,禮部題准俱行換給。

河州番寺,順治八年,顯慶寺、弘化寺、莊浪感恩寺進貢。貢道俱由陝西貢物馬、氆氌、舍利子、酥油、駱駝豹皮,舊有佛像、銅塔、番犬,後俱免進。順治十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年,闡化王遣索訥木畢拉西等進

貢。

陝西總督奏稱西寧衛瞿曇等九寺國師禪師喇嘛進貢,繳明所給誥敕、印劄懇請換給,禮部題准,瞿曇寺國師公葛丹淨封為灌頂淨覺弘濟大國師,給鍍金銀印一顆,渣思歡卓爾封為觀定廣濟弘善國師,給慈光普照象牙圖書一方,各給

誥命敕諭一道,其都總拉思俄卓爾給都總敕諭一道、銅印一顆,西寧番寺,順治十年,瞿曇等

九寺進貢,又西納演教寺進貢,貢道俱由陝西貢物舍利子七顆、藏菩提數珠二串、琥珀八顆、各色氆氌二十四匹、猞猁猻皮二張、狼皮二張、狐皮四張、酥油二罎、馬十二匹、淨寧菩提寺國師沙拉索南封為妙聖惠濟觀定大國師,給鍍金銀印一顆,

誥命、敕諭各一道,劄付一張。

貢物舍利子七顆、佛眼數珠二串、琥珀八顆、各色氆氌十二匹、阿魏一封、黑香一封、酥油二罎、馬六匹、駱駝一隻。

淨覺寺國師班珠兒堅錯封為淨慈優善國師,給銀印一顆,

誥命敕諭各一道,國師喇嘛渣西堅錯給弘修善

道,象牙圖書一方,靈真堅參給心性了無象牙圖書一方,旦巴舍拉給堅修梵性象牙圖書一

方,各給

敕諭一道,

貢物舍利子七顆、佛眼數珠二串、琥珀十顆、白海螺二箇、各色氆氌十二匹、酥油二罎、馬六匹,慈利寺國師扎思巴統諸封為弘善演教國師,給銀印一顆,

敕諭一道、劄付一張,慈利寺禪師毛錯南宮哈封

為妙勝禪師,給銀印一顆

敕諭一道、劄付一張。

國師貢物舍利子三顆、佛眼數珠一串、琥珀二顆、各色氆氌十二匹、酥油二包、馬四匹。

禪師貢物舍利子三顆、佛眼數珠一串、琥珀二顆、各色氆氌六匹、阿魏一封、黑香一封、酥油一罎、馬四匹。延壽寺國師張捨拉朋錯封為廣濟弘修國師,給銀印一顆,

誥命敕諭各一道。

貢物舍利子三顆、佛眼數珠一串、琥珀二顆、各色氆氌八匹、酥油二罎、馬四匹。普法寺國師丹進堅錯封為妙善通惠國師,給銀印一顆,

誥命敕諭各一道,國師下喇嘛索南巴爾丹給妙

靜弘修象牙圖書一方,

敕諭一道。

貢物舍利子三顆、佛眼數珠一串、琥珀二顆、各色氆氌八匹、酥油二罎、馬四匹。吉祥寺禪師洛藏剌旦封為福教禪師,給銀印一顆,

誥命敕諭各一道。

貢物舍利子二顆、阿魏一封、黑香一封、各色氆氌四匹、馬二匹。

伊兒結寺喇嘛格拉堅錯給弘演宗尚象牙圖書一方,

敕諭一道。

貢物佛眼數珠二串、琥珀二顆、阿魏一封、黑香一封、各色氆氌四匹、酥油二罎、馬二匹。陝西總督咨稱西納演教寺喇嘛班珠兒盆錯,進貢繳明所給敕印,執照禮部題准換給,

敕書誥命各一道、通會靜覺銀印一顆、移文陝西

總督,取茶一千二百斤給發。

貢物舍利子二十顆、琥珀數珠二串、珊瑚數珠二串、藍石數珠二串、花毯二條、各色氆氌五十匹、菩提數珠二串、西城毯二條、腰刀二把、猞猁猻皮四張、艾葉豹皮四張、金錢豹皮四張、狼皮四張、狐皮四張、馬三十匹、駱駝二隻、牛十二隻、酥油四包。

陝西巡撫奏稱莊浪弘山報恩寺番僧閆左巴靈真進貢,繳明所給都綱敕印,禮部題准換給。河州番寺,順治十年,莊浪報恩寺、端嚴寺進貢,貢道俱由陝西貢物馬、氆氌、舍利子、酥油、駱駝、豹皮,舊有佛像、銅塔、番犬,後俱免進,又給車輛并口糧、馬草送至陝西。

陝西總督咨稱:河州端嚴寺喇嘛山丹屯柱進貢,繳明所給敕書一道,劄付一張,象牙圖書一方,禮部題准換給。

敕書一道、劄付一張、併給靖敕法戒四字、象牙圖

書一方、宴賞畢給驛馬沿途口糧,令回陝西。順治十三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三年,闡化王遣噴錯堅剉入貢,繳

敕書三道,玉印一顆、禮部題准換給

誥命。

順治十七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七年,雲南督撫題稱番僧進貢。

如來大寶法王哈里麻巴差僧齎捧漢字印表一封、番字印表一封,併進貢方物。

貢物釋迦佛舍利子一顆,番像銅佛一尊、金輪一面、珊瑚一朵、犀角一隻、珍珠一串、計一百五十一顆、寶石數珠一串、計一百四顆、琥珀珠一串、計十八顆,慈獸皮一張、虎皮一張、豹皮一張、猞猁猻皮一張、梵<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4454-18px-GJfont.pdf.jpg' />紅一件、各色<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2894-18px-GJfont.pdf.jpg' />㲲四端、各色㲲四端、白纓一束、青纓一束、花褐一端、花氆氌二端。

灌頂國師掌赤帽差僧齎捧番字印表一封、併進貢方物。

貢物銅佛一尊、金輪一面、犀角一隻、珊瑚二朵、珍珠一串、計一百五顆,琥珀一串、計一百四顆,花布一匹、花線氈一條、各色氆氌五端、花褐一端。

灌頂圓通妙濟國師大悉都差僧齎捧番字印表一封、并進貢方物。

貢物番像銅佛一尊、金輪一面、珍珠一串、計八

十九顆、珊瑚五顆、花布一端、花氆氌一端、藍氆氌一端、猞猁猻皮一張。

陝西巡撫奏稱圓覺寺番僧后只即丹子繳明所給誥命一道、敕書二十一道、肅謹戒行圖書一方、懇請換給併請進貢承襲,禮部題准,應授后只即丹子為護印番僧綱司僧官,給與

敕書一道、銅印一顆、令鈴束各寺番僧其繳送敕

書二十一道、俱應換給。至成化間,所封弘濟光教大國師不便換給。

洮州岷州有番僧、有番族,順治十七年,圓覺寺進貢,定貢期三年一次,貢道由甘肅。

貢物馬六匹、青木香十二桶、舊有畫佛、珊瑚棗、酥油、杵力麻、延壽果、鵰膀、舍利子,後俱免進,附載二十六寺,圓覺寺、大崇教寺、講堂寺、剎藏寺、弘教寺、洪福寺、法藏寺、朝定寺、石崖寺、魯班寺、羊圈寺、永安寺、廣善寺、昭慈寺、洪濟寺、崇隆寺、寶淨寺、寫兒朵寺、讚林寺、永寧寺、廣德寺、三竹寺、裕竜寺、藏經寺、荔川寺、工布寺。

康熙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年,圓覺寺護印番僧綱司,僧官后

只即丹子進貢來京。

題准洮岷番僧二十一寺繳送舊敕換給,

敕書其番僧分為四族,定三年一次進貢。

議准番僧進貢,每日共給羊一隻、僧官每日給茶一包、牛乳一鏇、酥油二兩、其餘僧人每日肉二斤、每二日肉一盤、茶一包、麪一斤、酥油二兩、俱各給燈油一鍾、鹽一兩、番僧僧官、僧人俱給米移咨戶部支發。

康熙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四年,題准金川寺僧堅藏利卜齎繳

舊敕、舊印三年一次進貢,每貢許一百人起送,八人赴京,餘皆留邊。

金川寺在四川威州保縣,康熙四年定貢期三年一次,貢道由四川。

康熙五年

《大清會典》:康熙五年,岷州衛法藏等寺番僧進貢,禮

部題准《三竹裕竜藏經》,《三寺既經》,修理給發,

敕書荔川工布二寺,俟修完日再行請給。

康熙九年

《大清會典》:康熙九年,魯班等七寺番僧進貢。

康熙十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二年,岷州衛崇善等五寺番僧進

貢。

康熙十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四年,甘肅提督奏稱后只即丹子

恪守。

敕印糾兵攻賊,禮部題准承襲弘濟光教大國師,

賜以鍍金銀印,仍給

誥命,其所頒護印番僧、綱司

敕印掣繳送部。

康熙十五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五年,禮部議准法藏寺僧丁桑節

落旦應為法藏寺番僧綱司給與

敕書,洮州著落寺番僧楊都綱應為僧正司僧正,

給與

敕書。

貢物馬五匹、青木香十桶、舊有珊瑚棗、杵力麻延、壽果、酥油,後俱免進。

康熙二十一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一年,圓覺等六寺番僧后只即

丹子等進年貢及謝

恩進貢,并請給國師頂帽及番僧俸祿,禮部題准,給

高頂僧帽一頂、撥賜岷州衛屬官地五頃,免其納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