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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65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六十五卷目錄

 翰林院部總論

  論衡〈別通篇〉

  申鑒〈時事第二纂〉

  白虎通〈諫諍篇〉

  通典〈史官 起居 祕書監〉

  文獻通考〈論學士待制 論翰苑〉

  大學衍義補〈簡侍從之臣〉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五卷

翰林院部總論

《論衡》《別通篇》

或曰:通人之官,蘭臺令史,職校書定字,比夫太史、太祝,職在文書,無典民之用,不可施設。是以蘭臺之史,班固、賈逵、楊終、傅毅之徒,名香文美,委積不紲,大用於世。曰:此不繼。周世通覽之人,鄒衍之徒,孫卿之輩,受時王之寵,尊顯於世。董仲舒雖無鼎足之位,知在公卿之上。周監二代,漢監周、秦然則蘭臺之官,國所監得失也。以心如丸卵,為體內藏;眸子如豆,為身光明。令史雖微,典國道藏,通人所由進,博士之官,儒生所由興也。委積不紲,豈聖國微遇之哉,殆以書未定而職未畢也。

《申鑒》《時事第二纂》

古者天子諸侯,有事必告於廟。朝有二史,左史記言,右史記動,動為春秋,言為尚書。君舉必記,臧否成敗,無不存焉。下及士庶,等各有異。咸在載籍,或欲顯而不得,或欲隱而名章。得失一朝而榮辱千載,善人勸焉,淫人懼焉。故先王重之,以嗣賞罰,以輔法教,宜於令者,官以其日,各書其盡,則集之於尚書。若史官使掌典其事,不書詭常,為善惡則書;言行足以為法式則書;立功事則書;兵戎動眾則書;四夷朝獻則書;皇后貴人太子拜立則書;公主大臣拜免則書;福淫禍亂則書;祥瑞災異則書。先帝故事有起居注日用動靜之節必書焉。宜復其式,內史掌之,以紀內事。

《白虎通》《諫諍篇》

王法立史記事者,以為臣下之儀樣,人之所取,法則也。動則當應禮,是以必有記過之史禮。玉藻曰: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禮。保傅曰:王失度,則史書之士誦之;三公進讀之。是以天子不得為非。故史之義不書,則死。所以謂之史何明,王者使為之也。

《通典》《史官》

史官。肇自黃帝有之,自後顯著。夏太史終古,商太史高勢。周則曰大史、小史、內史、外史。而諸侯之國,亦置其官。又春秋、國語引周志及鄭書,似當時記事,各有其職。秦有太史令胡母敬。至漢武,始置太史公,以司馬談為之。卒,其子遷嗣。卒,後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其修撰之職,以他官領之,於是太史之官,唯知占候而已。自漢以前,職在太史。當王莽時,改置柱下五史,記疏言行。蓋效古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自後漢以後,至於有隋,中間唯魏明太和中,史職隸中書,其餘悉多隸祕書。大唐武德初,因隋舊制,史官屬祕書省著作局。至貞觀三年閏十二月,移史館於門下省比,宰相監修,自是著作局始罷史職。及大明宮初成,置史館於門下省之南,其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領,或卑品而有才者亦直焉。開元二十五年,宰臣李林甫監史,以中書地切樞密,記事者宜其附近,史館諫議大夫尹焙遂奏移於中書省北,其地本尚藥𡱈內藥院。

《起居》

周官有左、右史,記其言、事,蓋今起居之本。漢武帝有禁中起居,後漢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則漢起居注在宮中,為女史之任。又王莽時,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聽事侍傍,記其言行,此又起居之職。自魏至晉,起居注則著作掌之。其後起居,皆近侍之臣錄記也,錄其言行與其勳代,歷代有其職而無其官。後魏始置其起居令史,每行幸宴會,則在御左右,記錄帝言及宴賓客訓答。後又別置修起居注二人,以他官領之。北齊有起居省。後周有外史,掌書王言及動作之事,以為國志,即起居之職。又有著作二人,掌綴國錄,則起居注、著作之任,自此而分也。至隋初,以吏部散官及校書、正字有敘述之才者,掌起居之職,以納言統之。至煬帝,以為古有內史、外史,今著作如外史矣,宜置起居官,以掌其內,乃於內史省置起居舍人二員,次內史舍人下。大唐貞觀二年,省起居舍人,移其職於門下,置起居郎二人。顯慶中,復於中書省置起居舍人,遂與起居郎分掌左右。龍朔三年,改為左右史。咸亨元年復舊。天授元年,又為左右史,神龍初復舊。每皇帝御殿,則對立於殿,〈左郎,右舍人矣。〉有命則臨陛俯聽,退而書之,以為起居注。凡冊命、啟奏,封拜、薨免悉載之,史館得之,以撰述焉。

《祕書監》

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又有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書。漢氏圖籍所在,有石渠、石室、延閣、廣內,貯之於外府。又有御史中丞居殿中,掌蘭臺祕書及麒麟、天祿二閣,藏之於內禁。後漢圖書在東觀,桓帝延熙二年,始置祕書監一人,掌典圖書古今文字,考合同異,屬太常。

〈注〉以其掌圖書祕記,故曰祕書。

後省。魏武帝又置祕書令,典尚書奏事。

〈注〉即中書令之任。

文帝黃初初,乃置中書令,典尚書奏事,而祕書改令為監,掌藝文圖籍之事。初屬少府,後乃不屬。

〈注〉自王肅為監,乃不屬。

其蘭臺亦藏書籍,而御史掌之。

〈注〉魏薛夏云:蘭臺為外臺,祕書為內閣。

晉武帝以祕書併入中書省。其祕書著作之局不廢。惠帝永平中,復別置祕書監,并統著作局,掌三閣圖書。自是祕書之府,始居於外。其監,銅印墨綬,進賢兩梁冠,絳朝服,佩水蒼玉。

〈注〉華嶠為祕書監,南省文章、門下撰集皆統之。

宋與晉同,梁曰祕書省。

〈注〉任昉字彥昇,為祕書監。自齊永元以來,祕閣四部,篇卷紛雜,昉手自讎校,由是篇目定焉。

陳因之。後魏亦有之。後周祕書監亦領著作,監掌國史。隋祕書省領著作、太史二曹。煬帝增置少監一人,後又改監、少監並為令。大唐武德初,復改為監。龍朔二年,改祕書省為蘭臺,改監為太史,少監為侍郎,咸亨初復舊。天授初,改祕書省為麟閣,神龍初復舊。掌經籍圖書,監國史,領著作、太史二局。太極元年,增祕書少監為二員,通判省事。其後國史、太史分為別曹,而祕書省但主書寫勘校而已。

〈注〉漢初,御史中丞掌蘭臺祕書圖籍之事,至魏晉,其制猶存。故歷代營都邑,置府寺,必以祕書省及御史臺為鄰。

雖非要劇,然好學君子,亦求為之。

〈注〉魏徵後為祕書監,奏引學者校定四部書,自是祕府圖籍,粲然畢備。

丞:魏武帝置祕書令及丞一人,典尚書奏事。後文帝黃初中,欲以何禎為祕書右丞。

〈注〉文帝徵何禎,至為祕書郎,月餘,禎因事,帝令問外曰:吾本用禎為丞,何以為郎。按主者罪,遂改為丞。時祕書舊丞尚未轉,乃以禎為右丞。

其後遂有左右二丞,劉放為左丞,孫資為右丞,後省。

〈注〉魏薛夏字宣聲,為祕書丞,帝常與推論書傳,呼之不名,謂之薛君。

晉復置祕書丞,銅印墨綬,進賢一梁冠,絳朝服。

〈注〉嵇紹、司馬彪、傅暢、王謐等並為此官。

宋為黃綬,餘與晉同。齊、梁尤重。

〈注〉齊王儉字仲寶,為祕書丞,上表求校墳籍,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獻之。梁劉孝綽除祕書丞,武帝曰:第一官當與第一人。又張率字士𥳑,吳郡人,遷祕書丞。武帝曰:祕書丞天下清官,東南冑緒未有為之者,今以相處,卿定有名稱也。

陳、隋印綬與齊同,歷代皆有。

〈注〉後周柳虯為祕書丞,時祕書雖領著作,不參史事,因虯為丞,始命監掌焉。

大唐龍朔二年,改為蘭臺大夫,咸亨初復舊。掌府事,勾稽省署抄目。

祕書郎:後漢馬融字季長。為祕書郎,詣東觀典校書。及魏武建國,又置祕書郎,嘗以劉卲為之,出乘鹿車。

〈注〉王肅表曰:臣以為祕書職於三臺為近密,中書郎在尚書丞、郎上,祕書丞、郎宜次尚書郎下,不然則宜次侍御史下。祕書丞、郎俱四百石,遷宜比尚書郎,出亦宜為郡,此陛下崇儒術之盛旨也。尚書郎、侍御史皆乘犢車,而祕書丞、郎獨乘鹿車。不得朝服,又恐非陛下轉臺郎以為祕書丞、郎之本意也。

晉祕書郎掌中外三閣經書,校閱脫誤。進賢一梁冠,絳朝服。亦謂之郎中。武帝分祕書圖籍為甲乙丙丁四部,使祕書郎中四人各掌其一。

〈注〉左太沖為三都賦,自以所見不博,求為祕書郎中。又鄭默字思元,為祕書郎,刪省舊文,除其浮穢。中書令虞松曰:而今而後,朱紫別矣。鍾會、左太沖、劉隗等並為此官。

宋、齊祕書郎皆四員,尤為美職,皆為甲族起家之選,待次入補,其居職,例十日便遷。

〈注〉宋王敬弘子恢之,召為祕書郎,敬弘求為奉朝請,與恢之書曰:祕書日有限,故有競,朝請無限,故

無競。吾欲使汝處無競之地。文帝許之。

梁亦然。

〈注〉張纘字伯緒,為祕書郎,固求不遷,欲遍觀閣內圖籍。

自齊、梁之末,多以貴遊子弟為之,無其才實。

〈注〉當時諺曰:上車不落則著作,體中何如則祕書。

歷代皆有,北齊又謂之郎中,隋除中寺,亦四員。大唐亦四員,分掌四部經籍圖書,分判校寫功程事。龍朔中,改蘭臺郎,咸亨初復舊。開元二十八年減一員。祕書校書郎:漢之蘭臺及後漢東觀,皆藏書之室,亦著述之所。多當時文學之士,使讎校於其中,故有校書之職。

〈注〉初,漢成帝時已命光祿大夫劉向於天祿閣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右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太醫監李柱國校方伎。後以諸大夫揚雄等亦典校於其中。

後漢蘭臺置令史十八人,

〈注〉秩百石,屬御史中丞。

又選他官入東觀,皆令典校祕書,或撰述傳記。

〈注〉後漢明帝以班固為蘭臺令史,撰光武本紀及諸傳記。又以傅毅為蘭臺令史,與班固、賈逵共典校書。

蓋有校書之任,而未為官也,故以郎居其任,則謂之校書郎。

〈注〉明帝召班固詣校書部,除蘭臺令史,後遷為郎,典校祕書。又劉珍與校書郎劉騊駼、馬融校定東觀五經、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脫誤,定正文字。又楊忠字子山,徵詣蘭臺,拜校書郎。又竇章為東觀校書郎。

以郎中居其任,則謂之校書郎中。

〈注〉後漢蔡邕拜郎中,校書東觀。又馬融為校書郎中,詣東觀典祕書。

當時重其職,故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藏室,道家蓬萊山焉。至魏,始置祕書校書郎。晉、宋以下無聞。至後魏,有祕書校書郎。北齊亦有校書郎。後周有校書郎下士十二人,屬春官之外史。隋校書郎十二人,煬帝初,減二人,尋更增為四十人。大唐置八人,掌讎校典籍,為文士起家之良選。其弘文、崇文館,著作、司經局,並有校書之官,皆為美職,而祕書省為最。

祕書正字:後漢桓帝初置祕監書,掌圖書古今文字,考合同異。其後監令掌圖籍之紀,監述作之事,不復專文字之任矣。今之正字,蓋令、監之遺職,校書之通制。歷代無聞。齊集書省有正書。北齊祕書省有正字。隋置四人。大唐因之,掌刊正文字,其官資輕重與校書郎同。

〈注〉貞元八年,革校書四員,正字兩員,屬集賢殿。

著作郎:漢東京圖書悉在東觀,故使名儒碩學入直東觀,撰述國史,謂之著作東觀,皆以他官領焉,蓋有著作之任,而未為官員也。

〈注〉蘭臺令史班固、傅毅,洛陽令陳崇,長陵令尹敏,司隸校尉孟冀及楊彪等,並著作東觀。

魏明帝太和中,始置著作郎官,隸中書省,專掌國史。

〈注〉衛覬字伯儒,以侍中尚書典著作。

晉元康二年,詔曰:著作舊屬中書,令祕書既典文籍,宜改中書著作為祕書著作。於是改隸祕書,後別自置省。

〈注〉謂之著作省。

而猶隸祕書。著作郎一人,謂之大著作,專掌史任。

〈注〉李充字弘度,為大著作。於時典籍混亂,充刪除煩重,分作四部,祕閣以為永制。又曰:荀勗以中書監、孫盛以祕書監並領著作。孫綽以散騎常侍及陳壽並為大著作。又應亨祖嘉讓著作表曰:自司隸校尉奉至臣父,五代著作不絕,拜俗以為美談。

進賢兩梁冠,介幘,絳朝服。

〈注〉王隱待詔著作,單衣介幘,月朔詣於著作省,亦其任也。

宋、齊與晉同。梁制一梁冠,而無印綬。

〈注〉以上並大著作。

魏氏又置佐著作郎,亦屬中書。晉佐著作郎八人,進賢一梁冠,絳朝服。祕書監自調補之。

〈注〉太元四年詔:祕書無監,使吏部選佐著作郎,有監復舊。又閻纂集云:鄒湛謂祕書監和嶠曰:閻纂可佐著作。嶠曰:此職閑重,勢貴多爭,不暇求才。按此則大著作祕監自調也。

晉制,佐著作郎始到職,必撰名臣傳一人;宋初,以國朝始建,未有合撰者,其制遂廢矣。宋、齊以來,遂遷佐於下,謂之著作佐郎,亦掌國史,集注起居。梁初,周捨、裴子野皆以他官領其職,官制與大著作同。陳氏為令、僕子起家之選。後魏有著作郎、佐郎。北齊有著作郎、佐郎各二人。後周有著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綴國錄,屬春官之外史。隋於祕書省置著作曹,著作郎二人,佐郎八人,煬帝加佐郎為十二人。大唐為著作局,置著作郎二人,佐郎四人。

〈注〉開元二十六年,減佐郎二員。

亦屬祕書省。

〈注〉自宋以後,國史悉屬祕書。

龍朔二年,改著作郎為司文郎中,佐郎為司文郎,咸亨初復舊。初,著作郎掌修國史及製碑頌之屬,分判局事,佐郎貳之,徒有撰史之名,而實無其任,其任盡在史館矣。其屬官有校書郎二人,後魏著作省置校書郎,北齊著作亦置校書郎二人,隋亦同,掌讎校書籍,若本局無書,兼校本省典籍。正字二人。

〈注〉隋著作曹置正字二人,今減一人,掌同校書。

集賢殿書院。

大唐開元中置。漢魏以來,祕書省有其職。梁武帝於文德殿內列藏眾書,北齊有文林館學士,後周有麟趾殿學士,皆掌著述。隋平陳之後,寫書正副二本,藏於宮中。煬帝於東都觀文殿上東西廂貯書。自漢延熹至隋唐,皆祕書掌圖籍,而禁中之書,時或有焉。初,開元五年十一月,於乾元殿東廊下寫四部書,仍令祕書監馬懷素、右散騎常侍褚無量總其事,於麗正殿安置,為修書使。至十二年,學士張說等宴於集仙殿,於是改殿名集賢,改修書使為集賢殿書院學士。五品已上為學士,每以宰相為學士者知院事。初,燕國公張說為中書令,知院制,以右常侍徐堅副之。自爾常以近密官為副,兼判院。直學士,六品以下為之。侍講學士,開元初,褚無量、馬懷素侍講禁中,為侍讀,其後康子元等為侍講學士。修撰官、校理官司直學士。

《文獻通考》

《論學士待制》

按,學士待制二官,始於唐,皆以處清望儒臣俾,備顧問。其初既無專職,亦無定員。宋因其制,而以三館為儲材之地,故職名猶多。元豐新官制,其職名之元不附麗,於三省寺監者皆從,廢革然除昭文集賢二學士。元麗中書門下省,外獨翰林學士一官,在唐以無所係屬,而最為清要,故不可廢。而諸學士待制則以其為三館清流,未欲遽廢,故以為朝臣,補外加恩之官。蓋有同於階官,而初無職掌矣。龍圖閣為儲祖宗制作之所,故其官視三館自後列聖相承。代代有宸奎之閣,而建官亦如之。於是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之官始不可勝計矣。野處譏其濫,及俗吏童騃然。職名既多,自不容不濫施也。又所謂學士直閣者,尊卑不同,故難概稱。於是捨學士直閣之名,而就以所掌殿閣呼之。遂有丁紫宸秦天章之稱。則以為名稱非便,而改以他殿閣然。所謂端明龍圖,顯謨敷文煥章之類,亦俱非人臣之稱謂,流傳既久。曰某端明,曰某龍圖,不覺其非宜耳。昭文集賢,元隸兩省。既已,敘其事於各門,殿閣學士待制與翰林學士元皆無所附隸。故敘殿閣於翰林之後。

《論翰苑》

翰苑,經筵在近代。為至清要顯美之官。而杜岐公通典敘職,官獨闕焉。蓋學士講讀之官,皆始於唐開元之時。講讀隸集賢殿,故通典於集賢學士條下附載。而翰林學士唐史志以為獨無所隸然。自開元建學士院之後,居之者多名流。至號內,相乃略不敘述。則為闕事矣。古人有一事必有一官曹。雖歷代沿革不同,而所掌之事則一也。故通典所載唐所置之官,而前代無之者,則敘其所掌之事,以通於前代,如通事舍人,唐所制也。而其事則秦漢以來謁者之任也。集賢殿書院,唐置也。而其事則漢魏以來祕書省之職也。然則翰林學士之官,獨不可通之於前代乎,蓋以言語文字備顧問,以翰墨技藝侍中待詔。則漢武帝所以處鄒枚嚴徐靈。帝所以招鴻都文學之類是也。至於出入禁闥特被親遇參謀軍國號稱內相則漢魏以來侍中領尚書事,祕書監中書監之類是也。若代言典誥之任,則武帝所以命司馬相如。歷代所以置中書舍人是也。但學士院之官,所職叢雜不一,而其位亦高卑不等。唐多以他官兼之;中世以後則所掌者制詔而已;宋則又以唐所置集賢殿講讀之官隸之;元豐官制既行而講讀始去,翰林之名自為經筵之官矣。故以經筵附見學士院,之後存其舊也。

《大學衍義補》《簡侍從之臣》

《書》:冏命王若曰:昔在文武,聰明齊聖,小大之臣,咸懷忠良,其侍御僕從,罔匪正人,以旦夕承弼厥辟,出入起居,罔有不欽,發號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祗若,萬邦咸休,惟予一人無良,實賴左右前後有位之士,匡其不及,繩愆糾謬,格其非心,俾克紹先烈。

蔡沈曰:文武之君,聰明齊聖,小大之臣,咸懷忠良。固無待於侍御僕從之。承弼者然其左右奔走皆得正人,則承順正,救亦豈小補哉。

臣按:穆王此言非,但以求助於伯冏,而實欲求助於一時前後左右侍從之臣,有位者也。

《國語》:近臣進規,宋司馬光言於其君曰:竊見祖宗之時,閒居無事,常召侍從近臣與之從容講論。萬事委曲詳悉無所不至。所以然者,一則欲使下情上通,無所壅蔽;二則欲知其人能否才器,所任是以黜陟。取舍皆得其宜,太平之業由此而致。陛下龍飛奄有四海。雖聖賢英睿得於天縱,然與當世士大夫未甚相接,民間情偽未甚盡知。臣謂宜詔侍從近臣,每日輪一員。直資善堂,夜則宿於崇文院,以備非時宣召。伏望聖慈,少解嚴重,細加訪問,以廣聰明裨益大政。又曰:臣屢曾上言乞詔,侍從近臣每日輪直宿,以備非時宣召,已蒙開納。將謂即時施行。自後遷延日久,竊意內外之臣必有欺惑天聽而沮難之者。其意蓋欲陛下常居禁中,不與群下相接,以壅蔽聰明,而固其權寵。此豈忠臣之所為。而陛下之福耶。臣願陛下斷自聖意,使之更直聽政。餘暇特賜召對與之,從容講論古今,治體民間情偽。使各竭其胸臆所有,而陛下更加采擇是者取之,非者舍之,忠者進之,邪者黜之。如此則下情盡達,而聖德日新矣。

臣按:侍從之臣固當朝夕人主左右,無間晝夜者也。若惟進見有時第於視朝。行禮之時,暫爾行立則又與群臣無異烏。在其為侍從哉。是以晝則更直,夜則入宿。非但以備不時宣召,萬一宮禁有不測之變,亦必得人以籌度處置。屬筆命辭,不然倉卒之間何以應變哉。

范純仁言於其君曰:本朝設侍從之官。自待制諫議已上,學士舍人皆是。古來九卿之職,朝廷待之恩禮。既異士民瞻仰,位望亦崇。是宜朝夕論思同共休戚。今乃忘本,徇末擇易舍難,只將主判司局便為己之職事。人情既務因循,朝廷不加考核,其間乃有優游緘默養望待遷,無愛君憂國之言,乏盡忠補過之義。或有時政得失,唯能退有後言,處之不慚。僅同胡越未必人人苟祿,蓋因習以成風。伏望明降詔旨督責近侍,凡是朝廷闕失並須論列奏陳所上,封章其盡心論奏。而言多中理者稍加褒進,其持祿不言或言而無取者,量行黜。責如此,則庶職修舉,朝廷獲多士之助,近臣免尸素之譏。

臣按:侍從之臣,非止一類。凡在代言講讀之屬,與夫給事左右之臣,皆是也。雖其執事各有主判司局然,於供職之外,皆當蓄見聞以備顧問進言,說以盡規益,不可但緘默而已也。

《周禮》:內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詔王治,凡命諸侯及孤卿大夫,則策命之。

吳澂曰:內史猶今之內制翰林之職也。

臣按:八枋詔於冢宰,內史復掌以詔。王蓋史官公論之所出,爵祿廢置,殺生予奪之柄。有所不公,史氏直筆以書之。吳澂謂內史為翰林之職。蓋以其命諸侯公卿大夫,則策命之猶今學士院之草制詔也。然謂之史乃掌文書,贊治之名今制,併史館於翰林。其亦此意歟。我太祖皇帝於吳元年已置翰林院,以陶安為翰林學士。於是設承旨學士、侍讀、侍講學士、直學士及待制應奉等官。洪武九年詔定百官品級,承旨與六部尚書俱正三品,學士從三品,侍講學士從四品。十八年三月始定翰林官制,而革承旨、直學士、待制、應奉之名,設學士二員,秩五品;講讀學士各一員,從五品。其屬則有侍講、侍讀、五經博士、典籍侍書待詔,外此又設修撰、編修、檢討,以為史官。皆屬之翰林院焉。夫學士代言之官;講讀經筵之職;五經博士典籍則前代祕書之屬;侍書待詔則前代供奉之名。而所謂史官者,則前代著作起居之任也。今則並屬於翰林。則是今代翰林一司,實兼前代諸職,其職任尤非他用比也。永樂初太宗皇帝又柬七人者入內閣,專知制誥,備顧問,參預機務。然其秩猶止五品也。至仁宗皇帝又於本官上加以卿佐師保,其任用尤為重焉。歷任既久,又易本官以文淵閣大學士、華蓋殿、謹身殿、武英殿大學士云。

《唐書》:學士之職,本以文學言語備顧問,出入侍從,因得參謀議、納諫諍,其禮尤寵;而翰林院者,待詔之所也。唐制,乘輿所在,必有文詞、經學之士。自太宗時,名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制,然猶未有名號;乾封以後,始召文士元萬頃等草諸文詞常於北門,候進止時人謂之北門學士。元宗初,制翰林待詔,以張說、張九齡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中書務劇,文書多壅滯,迺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詔書敕。後又改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天子私人。內宴則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唐之學士,弘文、集賢分隸中書、門下省,而翰林學士獨無所屬。

臣按:此設立翰林院之始。夫翰林之設,三代以前無有也。然湯誥微子之命之類,其體製言辭類非人君所自言者。安知當時無代言之臣哉。但其名制不見於經典,無可考耳。漢制尚書郎主作文書,起草五日一美食,下天子一等。雖無代言之名,其端已見於此矣。至唐以後,始設官以掌王言。居禁林深嚴之地,為天子親信之臣。人主之心欲有所言;欲有所為;欲有所謀;猷於廟堂欲有所施設;於朝廷欲有所播告於天下;喜其人,欲有以獎之;怒其人,欲有以責之,皆假諸其手。俾代王言以宣其心,傳其意。必得夫穎敏開通之士,諳練該博之才。授旨即得其心,聽言即知其意,而言又足以成文,文又能以成章。舉理而不遺其事,通今而不悖乎古。必得如是之人,然後足以當是任。苟為不然,徒以其才,藻之艷麗言辭之捷給,而於治道民情罔有所知,君德治體略無所補,又焉用彼為哉。

宋翰林學士掌內制、制誥、赦敕、國書及宮禁所用之文辭。凡后妃、親王、公主、宰相除拜,則草詞赦降德音,則先進草,乘輿行幸。則侍從以備顧問有所獻,納則請對或奏對。

臣按:學士之職,不止於代王言而又以備顧問,資獻納焉。夫然則所用者不獨以其能文辭而已,非道足以貫天人學,足以通古今,才足以適世用者,不足以膺此選也。

太祖謂宰相曰:北門深嚴,當擇審重士處之。范質曰:竇儀清介謹厚然。在前朝已自翰林遷端明,今又遷兵部尚書,難於復召。上曰:禁中非此人不可,卿當諭朕意勉再赴職。太宗時張洎欲遷翰林,上曰:學士之職清切貴重,非他官可比。

臣按:宋歐陽修嘗舉錢惟演。言朝廷之官雖宰相亦可雜以他才為之,惟翰林學士非文章之士不可。夫學士之職非有文章之士,固不可冒此名也。然孔子所謂有德者必有言,韓愈亦謂仁義之人其言藹如也。夫所謂文學之士必得有道德仁義之人,以處清切貴重之地。庶幾可以華國爾。苟非其人而輕授之,豈不汙是選哉。

唐元宗開元三年始召馬懷素、褚無量更日侍讀。宋真宗咸平二年,以楊徽之、夏侯嶠並為翰林侍讀。學士班次翰林學士。

臣按:此翰林置侍讀及侍讀學士之始。

漢明帝時張酺數侍講於御前;靈帝時楊賜、劉寬俱侍講於華光殿。雖有侍講之號,而未以名官。唐元宗開元十三年,始置侍講。宋真宗咸平二年,國子祭酒邢昺為侍講學士。

臣按:此翰林置侍講及侍講學士之始。

唐元宗謂宰相曰:朕每讀書有所凝滯無從質問,可選儒學之士使入侍讀。宋太宗命呂文仲為翰林侍讀,寓直禁中,以備顧問。真宗視朝之暇,即令講說。嘗曰:朕聽政之餘,惟文史是樂,講論經義寧有倦耶。

臣按:設官以講讀名將資之,以講明經義質,正凝滯,非備其員以美觀聽也。官而謂之讀,謂之講,必執經以侍左右,講道以明義理,然後足以稱其名焉。

唐制史館修譔掌修國史。

臣按:修譔之名始見於此,然考之史書又有所謂北門修譔、集賢修譔、右文殿修譔者,皆所謂史官者也。

宋置會要,所以纂修國史、置修國史、同修國史、修譔編修官、檢討官。

臣按:編修檢討專以修史,始見於此前。此固有所謂編修官者,蓋專以修經武要略。為職屬之樞密院,名雖同,而實則異也。然編修檢討在前代者皆名以官,我朝止稱編修檢討云。臣嘗因是而通論古今之史官矣。夫天下不可一日而無史,亦不可一日無史官也。百官所任者,一時之事;史官所任者,萬世之事。周禮宰夫八職有史以贊治。漢法太史公位丞相上,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唐及宋宰相皆兼史官。其重有如此者,自成周有左右史,漢有起居注,唐宋之起居舍人、著作郎之屬,皆所謂史官也。我朝開國之初猶設起居注,其後革之。而惟以修譔編修檢討當國史焉。遇有纂修則以大臣為之,監修學士為之,總裁其法制可謂簡而要矣。然是職也,是非之權衡,公議之所繫也。禹不能褒鯀;管蔡不能貶周公;趙盾不能改董狐之書;崔氏不能奪南史之簡。公是公非,紀善惡以志鑒戒。自非得人如劉知幾所謂兼才、學、識三者之長曾鞏。所謂明足以周萬事之理;道足以適天下之用;智足以知難知之意;文足以發難顯之情,不足以稱是任也。雖然此猶非其本也,若推其本必得如元揭徯斯所謂有學問、文章、知史事,而心術正者,然後用之。則文質相稱本末兼該而足

以為一代之良史矣。朝廷誠得斯人,付以纂述之任,儲之館閣之中,以為異日大用之階,其所關係夫豈小哉。

漢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

臣按:此五經博士之始。夫五經之在漢有專門之學。故當時各設博士以掌之。然不徒用以訓詁名義而已。於凡朝廷政事之有更張事體,之有疑義議論之際,博士皆得與焉,輒問以經義何當。漢之政尚經術,猶為近古也。如此,後世雖設此官,姑備其名焉。爾誠能復漢之故事,遇國家政事之有可疑者,俾文學經術之士,皆得以議論其間。考古引經以為可否之決,其於明廷議政未必無所補。

《周禮》: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又有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書,漢氏圖籍所在,有石渠石室延閤廣內,貯之於外府。又有御史居殿中,掌蘭臺祕書及麒麟、天祿二閣藏之於內禁。後漢圖書在東觀桓帝延禧二年,始置祕書監一人,掌典圖書考合同異。唐制祕書省掌經籍圖書之事,祕書郎掌四部圖籍,校書郎掌讎校典籍刊正文章。宋有祕書監,掌古今經籍、圖書、國史、實錄、天文,曆數之事。官有監、少監丞屬,有著作郎、祕書郎校書正字,各以其職隸於長貳。宋太宗因唐制建昭文史館、集賢院於禁中。昭文、集賢置大學士、直學士,史館置監修、國史修譔、直館昭文,亦置直館,集賢又有修譔、校理之職,名數雖異,而職務略同。

謝絳曰:太宗肇造三館,立祕閣,真宗景德中,圖書寢廣大延天下,英俊之士數臨幸,親加勞問。遞宿廣內有不時之召,人人力道術,究藝文,知天子尊禮甚勤,而名臣高位繇此其選也。

臣按前代藏書之府非止一處,而掌書之官非止一職,名數雖異而職務略同。

今代圖籍皆藏內閣,所設之官止一典籍焉。蓋本朝翰林之官雖有異,名實無異。職其所儲書,非獨以存前代之舊,蓋將以資儒臣之考閱、講究以開發其聰明。以為異時大用之具也。仰惟太祖開基既設翰林院,置學士等官,又慮人才非儲養作興,不能有成,乃洪武癸丑命編修張唯等十人入禁中文華堂肄業。詔宋濂為之師,上聽政之暇輒幸堂中,取其文親評優劣,命光祿給酒饌。每食皇太子親王迭為之主,給冬夏衣,時賜白金鞍馬。太宗永樂甲申,命學士解縉選新進士中材質英敏者,得修譔曾棨編修,周述、周孟簡、庶吉士楊相、王英、王直等二十八人。又增周忱為二十九人,俾就文淵閣進其學。且諭之曰:文淵閣,古今載籍所萃。爾各食其祿,日就閣下恣爾玩索務實得於己,庶國家皆得爾用。命司禮監給筆札,光祿寺供飲饌,分鈔以市膏燭,賜第以為居止。列聖相承按為故事。每遇開科間,於進士中選其俊異者,如甲申制讀書中祕以儲養之,前後得人比諸他進士為多用之。當時有得賢之效書之史冊為儒者之榮。是誠一代盛舉也,臣伏讀文皇帝諭棨等有曰:人須立志,志立則功就。未有無志而建功成事者。汝等皆今之英俊,當立志遠大,不可安於小成。為學必造道德之微,必具體用之全。為文必馳驅班馬韓歐之間。古之文學之士豈皆天成,亦積功所致也。一時諸賢服膺聖訓,莫不奮發立志,勉進學業,皆大有所成就。留者擅文學之名,出者播政事之譽,大哉皇言。其所以主張文教作興、人才為世道慮也,一何遠哉。三代以下所僅見也。嗟乎。賢才不易得,亦不易知。必隨時而取之,不限一時,必多方以試之。不拘一藝,然後賢才畢用而無遺。苟惟取之於此時,而他時則否,試之以一藝,而他藝則否,而欲所用皆得其人,難矣。臣請著為定制:一次開科,一次選用。簡擇之餘,乃分諸司,觀政待新進士詣太學,行釋菜禮畢,即敕禮部諭俾各錄平日所作文字,投獻封送翰林,考訂其中有辭采文理其學可進者,別出題試之。其所試之文與所投之卷相稱,即取以預選。不問年之長幼,質之強弱,苟有器識才思者即如故事命官,教育以俟其成。若其辭鉤棘而意詭異者,不在所取三年之後隨其材器而任。使之每科不必多選,所選不過二十人;每選不必多留,所留不過三五輩。如此則國家儲材以待用者,無非通經學古,明體適用之儒。布諸庶位列於內外者,又皆得夫文學博雅之士以錯雜於政事理法之間,以潤飾之。臣見天下彬彬然,多文雅之士,儒皆真儒,吏非俗吏,凡其製作以華國施為,以輔世者咸有可稱述者矣。為治要務,用人要術,莫先於此。

唐武德二年,改內史舍人為中書舍人。

臣按:此中書舍人設官之始。然是官也,故隸於中書省,故以中書舍人為名。我朝罷中書省,尚仍其

舊名。名雖同,而實則異也。蓋前代之中書,與翰林、學士分掌內外。制誥以為兩制,蓋屬文之官也。我朝之中書舍人,則專以書寫為職耳。書者六藝之一,漢人謂之小學,以試學童為吏者也。夫人能之無庸設官設之始。自今日蓋以王言所係之重,前代乃屬筆於吏胥殊無慎重之意。祖宗以此設官蓋有深意,必得夫素通經術、深明六書之義,心正、筆正,如柳公權所云者居之。庶不汗王言耳。苟粗識偏、旁而學、術無素者尚不足以當此,況又粗率側媚而流品非清者哉。

以上簡侍從之臣。臣按:翰林之職,以備顧問,參議論,侍講讀,謂之侍從可也。而博士、典籍、舍人等官亦係之。侍從者蓋以今制皆屬於翰林故也。中書舍人之職,雖有專科,然所書者學士,所草之制。況今內閣亦有舍人,別書詔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