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11

卷31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十四卷目錄

 禮部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顓頊高陽氏一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商〈總一則〉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魏〈總一則〉

  晉〈總一則〉

  宋〈總一則〉

  南齊〈總一則〉

  梁〈總一則〉

  北魏〈明元帝泰常一則 孝文帝太和三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總一則 文帝開皇三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總一則〉

  遼〈總一則〉

官常典第三百十四卷

禮部部彙考一

上古

太昊伏羲氏始立春官。

按《外紀》:太昊時,有龍馬負圖出於河之瑞,因而名官,始以龍紀,號曰龍師。命五官,春官為青龍氏。

炎帝神農氏,以春官為大火。

按《外紀》:神農氏因火德王,故以火紀官為火帝。春官為大火。

黃帝有熊氏,以雲紀官,春官為青雲。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外紀》:帝初受命,適有雲瑞之應。仍以雲名官,號為雲師。 應劭曰:春官為青雲。

顓頊高陽氏號春官,為木正。

按《左傳》:五行之官,木正曰句芒。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重實能木,使為句芒。

按《杜佑·通典》:顓頊五官,春官木正,為句芒。

有虞氏

帝舜元載命伯夷為秩宗,典三禮。

按《書經·舜典》: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禮,僉曰:伯夷。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夙夜惟寅,直哉惟清,伯拜稽首,讓于夔龍。帝曰:俞,往欽哉。

〈孔傳〉三禮,天地人之禮。伯夷,臣名,姜姓,秩序宗尊也。主郊廟之官。夙,早也,言早夜敬思其職。典禮施政,教使正直而清明。夔、龍,二臣名,俞然其賢,不許讓。〈疏〉正義曰:此時秩宗,即《周禮》之宗伯也。其職云:掌天地人鬼地祗之禮。雖三者併為吉禮,要言三禮者,是天地人之事。故知三禮是天地人之禮。上文舜之巡狩,言修五禮,此云典朕三禮,各有其事。則五禮皆據其所。施於三處,五禮所施於天地人耳。言三足以包五,故舉三以言之。鄭語云:姜伯,夷之後也。伯夷能禮於神,以佐堯,是伯夷為姜姓也。〈蔡傳〉秩宗,主敘次百神之官,而專以秩宗名之者,蓋以宗廟為主也。《周禮》亦謂之宗伯,而都家皆有宗人之官,以掌祭祀之事,亦此意也。

按《史記·五帝本紀》:伯夷主禮,上下咸讓。

按《通鑑前編》:虞帝舜,元載春正月元日,帝格于文祖,踐天子位于蒲阪,以土德王,咨二十有二人。

〈目〉《舜典》《孔傳》曰:禹、垂、益、伯夷、夔、龍六人,新命有職,四岳十二牧,凡二十二人。特敕命之。

商制天官六太,有太宗之職。

按《禮記·曲禮》:天子建天官,先六太,曰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典司六典。

〈陳注〉此六太天官之屬也。以其所掌重於他職,故曰先。已上舊說,為殷制。

周制設春官,大宗伯以掌邦禮,小宗伯肆師,帥其屬佐之,而掌客則隸于司寇。

按《書經·周官》: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

〈蔡傳〉春官卿,主邦禮,治天神地祇人鬼之事,和上下尊卑等列。春官于四時之序為長,故其官謂之宗伯。成周合樂於禮官,謂之和者,蓋以樂而言也。

按《周禮·春官》:宗伯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禮官之屬,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

〈注〉禋之言煙,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槱積也。三祀皆積柴,實牲體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湮,所以報陽也。鄭司農云:實柴,實牛柴上也。司中三能三階也。司命,文昌宮星,風師箕地,雨師畢也。鄭元謂:昊天上帝,冬至於圓丘,所祀天皇大帝,星謂五緯,辰謂日月,所會十二次,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或曰中能上能也。祀五帝亦用實柴之禮,云飌音風能他來反。

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以貍沈祭山林川澤,以疈辜祭四方百物。

〈注〉不言祭地,此皆地祇祭地可知也。陰祀自血起,貴氣臭也。五祀五色之帝,於王者宮中,曰五祀。鄭元謂:此五祀者,五官之神在四郊四時,迎五行之氣於四郊,而祭五德之帝,亦食此神焉。祭山林曰埋,川澤曰沈,順其性之含藏,疈╱僖搕。疈而磔之,謂磔攘及蜡祭。《郊特牲》曰:八蜡以祀四方,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以謹民財也。又曰:蜡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祭百種以報嗇也。饗農及郵表,畷禽獸,仁之至義之盡也。疈,孚逼反。

以肆獻祼享先王,以饋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注〉宗廟之祭,有此六享,肆獻祼饋食,在四時之上,則是祫也,禘也。肆者進所解牲體,謂薦熟時也。獻獻醴,謂薦血腥也。祼之言灌,灌以鬱鬯,謂始獻尸,求神時也。

以凶禮哀邦國之憂。

〈注〉哀謂救患分烖,凶禮之別有五。

以喪禮哀死亡。

〈注〉哀謂親者服焉,疏者含禭。

以荒禮哀凶札。

〈注〉荒,人物有害也。《曲禮》曰: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穀。馳道不除祭事,不縣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札讀為截,謂疫癘。

以弔禮哀旤𣗏。

〈注〉禍烖謂遭水火。

以禬禮哀圍敗。

〈注〉同盟者,會合貨財,以更其所喪。

以恤禮哀寇亂。

〈注〉恤憂也,鄰國相憂,兵作於外為寇,作於內為亂。

以賓禮親邦國。

〈注〉親謂使之相親附,賓禮之別有八。

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時聘曰問,殷頫曰視。

〈注〉時聘無常期,天子有事乃聘之焉。竟外之臣,既非朝歲,不敢瀆,為小禮。殷頫謂一服朝之歲,以朝者少,諸侯乃使卿以大禮眾聘焉。一服朝,在元年,七年,十一年。

以軍禮同邦國。

〈注〉同謂威其不協僭差者,軍禮之別有五。

大師之禮,用眾也。

〈注〉用其義勇。

大均之禮,恤眾也。

〈注〉均其地政,地守地職之賦,所以憂民。

大田之禮,𥳑眾也。

〈注〉古者因田習兵,閱其車徒之數。

大役之禮,任眾也。

〈注〉築宮邑,所以事民力強弱。

大封之禮,合眾也。

〈注〉正封疆溝塗之固,所以合聚其民。

以嘉禮,親萬民。

〈注〉嘉,善也。所以因人心所善者而為之制,嘉禮之別有六。

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

〈注〉親者,使之相親,人君有食,宗族飲酒之禮。所以親之也。

以昏冠之禮,親成男女。

〈注〉親其恩成其性。

以賓射之禮,親故舊朋友。

〈注〉射禮,雖王亦立賓主也。王之故舊朋友,為世子時,共在學者。

以饗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

〈注〉賓客謂朝聘者。

以脤膰之禮,親兄弟之國。

〈注〉脤膰,社稷宗廟之肉,以賜同姓之國,同福祿也。

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

〈注〉異姓王昏姻甥舅。

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

〈注〉每命異儀,貴賤之位乃正。

壹命受職。

〈注〉始見命為正吏,謂列國之士,於子男為大夫,王之下士亦一命。鄭司農云:受職治職事。

再命受服。

〈注〉鄭司農云:受服受祭,衣服為上士。鄭元謂:此受元冕之服,列國之大夫再命於子男,為卿。卿大夫自元冕而下,如孤之服。王之中士,亦再命,則爵弁服。

三命受位。

〈注〉鄭司農云:受下大夫之位。鄭元謂:此列國之卿,始有列位。於王為王之臣也。王之上士,亦三命。

四命受器。

〈注〉鄭司農云:受祭器為上大夫。鄭元謂:此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也。王之下大夫,亦四命。

五命賜則。

〈注〉鄭司農云:則者,法也。出為子男。鄭元謂:則地未成國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賜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方三百里以上,為成國。王莽時,以二十五成為則,方五十里,合今俗說子男之地。獨劉子駿等,識古有此制焉。

六命賜官。

〈注〉鄭司農云:子男入為卿治一官也。鄭元謂:此王六命之卿,賜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諸侯。

七命賜國。

〈注〉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鄭司農云:出就侯伯之國。

八命作牧。

〈注〉謂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專征伐於諸侯。鄭司農云:一州之牧,王之三公,亦八命。

九命作伯。

〈注〉上公有功德者,加命,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鄭司農云:長諸侯為方伯。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

〈注〉等猶齊等也。

王執鎮圭。

〈注〉鎮,安也,所以安四方,鎮圭者,蓋以四鎮之山為瑑飾,圭長尺有二寸。

公執桓圭。

〈注〉公二王之後,及王之上公,雙植,謂之桓。桓宮室之象,所以安其上也。桓圭蓋亦以桓為瑑飾,圭長九寸。

侯執信圭,伯執躬圭。

〈注〉信當為身聲之誤也。身圭躬圭,蓋皆象以人形為瑑飾,文有麤縟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長皆七寸。

子執穀璧,男執蒲璧。

〈注〉穀所以養人,蒲為席,所以安人。二玉蓋或以穀為飾,或以蒲為瑑,飾璧皆徑五寸。不執圭者,未成國也。

以禽作六摯,以等諸臣。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鴈,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

〈注〉皮帛者,束帛而表,以皮為之飾。皮,虎豹皮。帛如今璧色繪也。羔,小羊,取其群而不失其類,鴈取其候時而行,雉取其守介而死,不失其節。鶩取其不飛遷,雞取其守時而動。

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

〈注〉禮謂始告神時,薦於神坐。

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元璜禮北方。

〈注〉此禮天以冬至,謂天皇大帝在北極者也。禮地以夏至,謂神在崑䮗者也。禮東方以立春,謂蒼精之帝,而太昊句芒食焉。禮南方以立夏,謂赤精之帝,而炎帝祝融食焉。禮西方以立秋,謂白精之帝,而少昊蓐收食焉。禮北方以立冬,謂黑精之帝,而顓頊元冥食焉。禮神者,必象其類,璧圜象天琮,八方象地,圭銳象春物初生,半圭曰璋,象夏物半死,琥猛象秋嚴,半璧曰璜,象冬閉藏,地上無物,唯天半見。

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

〈注〉幣以從爵,若人飲酒有酬幣。

以天產作陰德,以中禮防之。以地產作陽德,以和樂防之。

〈注〉鄭司農云:陰德謂男女之情,天性生而自然者。過時則奔,隨先時,則血氣未定。聖人為制其中,令民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以防其淫泆,令無失德。情性隱而不露,故謂之陰德陽德,謂分地利,以致

富。富者之失不驕,奢則吝嗇,故以和樂防之。樂所以滌蕩邪穢,道人之正性者也。一說地產謂土地之性各異,若齊性舒緩,楚性急悍,則以和樂防其失,令無失德。樂所以移風易俗者也。此皆露見於外,故謂之陽德。陽德陰德不失其正,則民和而物各得其理。故曰以諧萬民,以致百物。鄭元謂:天產者動物,謂六牲之屬。地產者植物,謂九穀之屬。陰德,陰氣在人者,陰氣虛純之則劣,故食動物作之使動過,則傷性。制中禮以節之。陽德,陽氣在人者,陽氣盈純之,則躁。故食植物作之,使靜。過則傷性,制和樂以節之。如是然後陰陽平,情性和,而能育其類。

以禮樂合天地之化,百物之產。以事鬼神,以諧萬民,以致百物。

〈注〉禮濟虛,樂損盈,並行則四者乃得其和。能生非類曰化生,其種曰產。

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帥執事而卜日宿。視滌濯,涖玉鬯,省牲鑊,奉玉齍,詔大號,治其大禮,詔相王之大禮。

〈注〉執事,諸有事於祭者。宿申,戒也。滌濯,溉祭器也。玉禮,神之玉也。始涖之祭,又奉之大號,六號之大者,以詔大祝以為祝辭。治猶簡習也。豫簡,習大禮,至祭,當以詔相王。群臣禮為小禮。

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

〈注〉王有故代行其祭事。

凡大祭祀,王后不與。則攝而薦豆籩徹。

〈注〉薦徹豆籩王后之事。

大賓客,則攝而載果。

〈注〉載,為也。果讀為祼。代王祼賓客以鬯,君無酌臣之禮,言為者攝酌獻耳。拜送,則王也。鄭司農云:王不親為主。

朝覲會同,則為上相。

〈注〉相詔,王禮也。出接賓曰擯,入詔禮曰相。相者五人卿為上擯。

王命諸侯,則儐。

〈注〉儐,進之也。王將出,命假祖廟立依前,南鄉儐者,進,當命者延之,命使發。內史由王右以策命之降,再拜稽首,登受策,以出。此其略也。諸侯爵祿其臣,則於祭焉。

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

〈注〉故謂凶烖。旅,陳也。陳其祭事以祈焉。禮不如祀之備也。上帝,五帝也。鄭司農云:四望日月星海。鄭元謂:四望五嶽四鎮四瀆。

王大封,則先告后土。

〈注〉后土,土神也。黎所食者。

乃頒祀於邦國都家鄉邑。

〈注〉頒讀為班,班其所當祀,及其禮都家之鄉邑,謂王子弟及公卿大夫所食采地。

小宗伯之職,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

〈注〉庫門內雉門外之左右。

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

〈注〉兆為壇之營域,五帝蒼曰靈威,仰大昊食焉。赤曰赤熛怒,炎帝食焉。黃曰含樞紐,黃帝食焉。白曰白招拒,少昊食焉。黑曰汁光紀,顓頊食焉。黃帝亦於南郊。鄭司農云:四望道氣出入四類,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咸祀之。鄭元謂:四望,五嶽四鎮四瀆。四類,日月星辰,運行無常,以氣類為之位,兆日於東郊,兆月與風師於西郊,兆司中司命於南郊,兆雨師於北郊。

兆山川丘陵墳衍,各因其方。

〈注〉順其所在。

掌五禮之禁令,與其用等。

〈注〉用等牲器尊卑之差。鄭司農云:五禮吉凶軍賓嘉。

辨廟祧之昭穆。

〈注〉祧遷,主所藏之廟,自始祖之後,父曰昭,子曰穆。

辨吉凶之五服。車旗宮室之禁。

〈注〉五服,王及公卿大夫士之服。

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其正室皆謂之門子,掌其政令。

〈注〉三族,謂父子孫,人道之正名,正室,適子也。將代父當門者也。政令謂役守之事。

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頒之於五官,使共奉之。

〈注〉毛,擇毛也。鄭司農云:司徒主牛,宗伯主雞,司馬主馬及羊,司寇主犬,司空主豕。

辨六齍之名物與其用,使六宮之人共奉之。

〈注〉齍讀為粢,六粢謂六穀,黍稷稻粱麥菰。

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

〈注〉六彝,雞彝,鳥彝,斝彝,黃彝,虎彝,蜼彝。果讀為祼。

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賓客。

〈注〉待者有事,則給之。鄭司農云:六尊,獻尊,象尊,壼尊,著尊,大尊,山尊。

掌衣服車旗宮室之賞賜。

〈注〉王以賞賜有功者,書曰車服以庸。

掌四時祭祀之序事,與其禮。

〈注〉序事卜日省牲,視滌濯饔爨之事,次序之時。

若國大貞,則奉玉帛以詔號。

〈注〉號,神號,幣號。鄭司農云:大貞謂卜立君,卜大封。

大祭祀,省牲視滌濯,祭之日,逆齍省鑊,告時於王,告備於王。

〈注〉逆齍受饎人之盛,以入省鑊,視亨腥熟時,薦陳之晚早,備謂饌具。

凡祭祀賓客,以時將瓚祼。

〈注〉將,送也。猶,奉也。祭祀以時奉而授王,賓客以時奉而授宗伯,天子圭瓚,諸侯璋瓚。

詔相祭祀之小禮。凡大禮,佐大宗伯。

〈注〉小禮群臣之禮。

賜卿大夫士爵,則儐。

〈注〉賜猶命也,儐之如命諸侯之儀。

小祭祀,掌事,如大宗伯之禮,大賓客,受其將幣之齎。

〈注〉謂所齎來貢獻之財物。

若大師,則帥有司而立軍社,奉主車。

〈注〉有司,大祝也。王出軍,必先有事於社及遷廟,而以其主行社主,曰軍社,遷主曰祖,奉謂將行。

若軍將有事,則與祭。有司將事於四望。

〈注〉軍將有事,將與敵合戰也。鄭司農云:則與祭,謂軍祭表禡車社之屬。小宗伯與其祭事。鄭元謂:與祭,有司謂大祝之屬。蓋司馬之官實典焉。

若大甸,則帥有司而饁獸於郊。遂頒禽。

〈注〉甸讀曰田,有司大司馬之屬,饁饋也。以禽饋四方之神於郊,郊有群臣之兆,頒禽謂以予群臣,詩傳曰禽雖多擇,取三十焉。其餘以予大夫士,以習射於澤宮而分之。

大烖,及執事禱祠於上下神示。

〈注〉執事大祝,及男巫女巫也。求福曰禱,得求曰祠。

凡王之會,同軍旅甸役之禱祠,肄儀為位。

〈注〉肄習也小宗伯主其位。

國有禍烖,則亦如之。

〈注〉謂有所禱祈。

凡天地之大烖,類社稷宗廟,則為位。

〈注〉禱祈,禮輕,類者依其正禮而為之。

凡國之大禮,佐大宗伯。凡小禮,掌事,如大宗伯之儀,肆師之職,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幣,立小祀,用牲。

〈注〉鄭司農云:大祀天地,次祀日月星辰,小祀司命已下。鄭元謂:大祀又有宗廟,次祀又有社稷,五祀,五嶽。小祀又有司中,風師,雨師,山川百物。

以歲時序其祭祀,及其祈珥。

〈注〉序第次其先後大小,故書祈為幾。杜子春讀幾當為祈,珥當為餌。鄭元謂:祈當為進禨之禨,珥當為衈禨衈者,釁禮之事。雜記曰:成廟則釁之,雍人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門夾室,皆用雞。其衈皆於屋下,割雞門,當門,夾屋中室,然則是禨謂羊血也。

大祭祀,展犧牲繫於牢,頒於職人。

〈注〉展,省閱也。職讀為樴,樴可以繫牲者,此職人謂充人及監門人。

凡祭祀之卜日,宿為期,詔相其禮,視滌濯亦如之。

〈注〉宿先卜祭之夕

祭之日,表齍盛,告絜展器,陳告備。及果築鬻,相治小禮,誅其慢怠者。

〈注〉粢,六穀也。在器曰盛果。築鬻者,所築鬻以祼也。故書表為剽,剽表皆謂徽識也。鄭司農云:築煮,築香草煮,以為鬯,鬻音煮。

掌兆中廟中之禁令。

〈注〉兆壇塋域。

凡祭祀禮成,則告事畢,大賓客,涖筵几,築鬻

〈注〉此王所以禮賓客。

贊果將。

〈注〉酌鬱鬯,授大宗伯載祼。

大朝覲佐儐。

〈注〉為承儐。

共設匪罋之禮。

〈注〉設於賓客之館,公食,大夫禮曰若不親食,使大夫以侑幣致之,豆實實於罋,簋實實於筐,匪其筐字之誤,與禮不親饗,則以酬幣致之。或者匪以致饗。

饗食,授祭。

〈注〉授賓祭肺。

與祝侯禳於畺及郊。

〈注〉侯禳,小祝職也。畺五百里,遠郊百里,近郊五十里。

凡師甸,用牲於社宗,則為位。

〈注〉社,軍社也。宗,遷主也。《尚書傳》曰:王升舟入水,鼓鐘亞,觀臺亞,將舟亞,宗廟亞。故書位為涖。杜子春云:涖當為位,書亦或為位。宗謂宗廟。

類造上帝,封於大神,祭兵於山川,亦如之。

〈注〉造猶即也。為兆以類禮,即祭上帝也。類禮依郊祀而為之者,封謂壇也。大神社及方嶽也。山川蓋軍之所依止。《大傳》曰: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於上帝,祈於社設,奠於牧室。

凡師不功,則助牽主車。

〈注〉助,助大司馬也。故書功為工。鄭司農工讀為功。古者工與功同字,謂師無功,肆師助牽之,恐為敵所得。

凡四時之大甸獵祭表貉,則為位。

〈注〉貉,師祭也。貉讀為十百之百,於所立表之處,為師祭造軍法者,禱氣勢之增倍也。其神蓋蚩蚘,或曰黃帝。

嘗之日,涖卜來歲之芟。

〈注〉芟芟草除田也。古之始耕者,除田種穀。嘗者,嘗新穀,此芟之功也。卜者問後歲宜芟不。

獮之日,涖卜來歲之戒。

〈注〉秋田為獮,始習兵,戒不虞也。卜者問後歲兵寇之備。

社之日,涖卜來歲之稼。

〈注〉社祭土為取財焉。卜者問後歲稼所宜。

若國有大故,則令國人祭。

〈注〉大故,謂水旱凶荒。所令祭者,社及禜酺。

歲時之祭祀亦如之。

〈注〉月令仲春,命民社此其一隅。

凡卿大夫之喪,相其禮。

〈注〉相其適子。

凡國之大事,治其禮儀,以佐宗伯。

〈注〉治謂如今每事著更奏白王禮也。故書儀為義。鄭司農云:義讀為儀,古者書儀但為義。今時所謂義為誼。

凡國之小事,治其禮儀,而掌其事,如宗伯之禮。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典命掌諸侯之五儀,諸臣之五等之命。

〈注〉五儀,公侯伯子男之儀。五等,謂孤以下,四命,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也。

上公九命為伯,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為節,侯伯七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七為節,子男五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五為節。

〈注〉上公謂王之三公,有德者加命為二伯。二王之後,亦為上公。國家,國之所居,謂城方也。公之城,蓋方九里,宮方九百步。侯伯之城,蓋方七里,宮方七百步。子男之城,蓋方五里,宮方五百步。大行人職,則有諸侯圭藉,冕服,建常,樊纓,貳車,介牢禮,朝位之數焉。

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亦如之。

〈注〉四命,中下大夫也。出封,出畿內,封於八州之中,加一等,褒有德也。大夫為子男,卿為侯伯,其在朝廷,則亦如命數耳。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

凡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攝其君,則下其君之禮一等,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

〈注〉誓,猶命也。言誓者,明天子既命以為之嗣,樹子不易也。

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視小國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視其命之數,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視其命之數。

〈注〉視小國之君者,列於卿大夫之位,而禮如子男也。

典祀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典祀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掌其禁令。

〈注〉外祀謂所祀於四郊者,域兆表之塋域。

若以時祭祀,則帥其屬而修除,徵役於司隸而役之。

〈注〉屬其屬胥徒也,修除芟掃之徵召也。役之作使之。

及祭,帥其屬而守其厲禁而蹕之。

〈注〉鄭司農云:遮列禁人,不得令入。

秋官司寇。刑官之屬。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三十人。掌客掌四方賓客之牢禮餼獻,飲食之等數與其政治。

〈注〉政治邦新殺禮之屬。

王合諸侯,而饗禮則具十有二牢,庶具百物備,諸侯長,十有再獻。

〈注〉饗諸侯而用王禮之數者,以公侯伯子男盡在,是兼享之,莫敵用也。諸侯長,九命作伯者也。獻公侯以下如其命數。

王巡守殷國,則國君膳以牲犢,令百官百牲皆具,從者三公視上公之禮,卿視侯伯之禮,大夫視子男之禮,士視諸侯之卿禮,庶子壹視其大夫之禮。

〈注〉國君者,王所過之國君也。犢,繭栗之犢也。以膳天子貴誠也。牲孕,天子不食也,祭帝不用也。凡賓客,則皆角尺令者,掌客令主國也。百牲皆具言,無有不具備。

凡諸侯之禮,上公五積,皆視飧牽,三問皆修,群介行人宰史,皆有牢,飧五牢,食四十,簠十,豆四十,鉶四十有二,壺四十,鼎簋十有二,牲三十有六皆陳,饔餼九牢,其死牢如飧之陳,牽四牢,米百有二十筥,醯醢百有二十罋,車皆陳,車米視生牢,牢十車,車秉有五籔車禾視死牢,牢十車,車三秅芻薪倍禾,皆陳,乘禽日九十雙,殷膳大牢,以及歸三饗三食三燕,若弗酌,則以幣致之。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餼,以其爵等為之牢禮之陳數,唯上介有禽獻。夫人致禮八壺,八豆,八籩,膳大牢,致饗大牢,食大牢,卿皆見以羔膳大牢,侯伯四積,皆視飧牽,再問皆修,飧四牢,食三十有二,簠八,豆三十有二,鉶二十有八,壺三十有二,鼎簋十有二,腥二十有七,皆陳饔餼七牢,其死牢如飧之陳,牽三牢,米百筥,醯醢百罋,皆陳,米三十車,禾四十車,芻薪倍禾,皆陳乘,禽日七十雙,殷膳大牢三饗,再食再燕。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餼,以其爵等為之禮,唯上介有禽獻。夫人致禮八壺,八豆,八籩,膳大牢,致饔大牢,卿皆見以羔膳特牛,子男三積,皆視飧牽,壹問以修,飧三牢,食二十有四,簠六,豆二十有四,鉶十有八,壺二十有四,鼎簋十有二,牲十有八,皆陳,饔餼五牢,其死牢如飧之陳,牽二牢,米八十筥,醯醢八十罋,皆陳,米二十車,禾三十車,芻薪倍禾,皆陳,乘禽日五十雙,壹饗,壹食,壹燕。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餼,以其爵等為之禮,唯上介有禽獻。夫人致禮六壺,六豆,六籩,膳視致饗,親見卿,皆膳特牛。〈秅丁故反梠音呂穧才計反〉凡諸侯之卿大夫士為國客,則如其介之禮以待之。

〈注〉言其特來為問,待之禮,如其為介時也。然則聘禮,所以禮賓,是亦禮介。

凡禮賓客,國新殺禮,凶荒殺禮,札喪殺禮,旤𣗏殺禮,在野在外殺禮。

〈注〉皆為國省用愛費也。國新,新建國也。凶荒,無年也。旤𣗏,新有兵寇水火也。

凡賓客死,致禮以喪用。

〈注〉死則主人為之具而殯矣。喪用者,饋奠之物。

賓客有喪,惟芻稍之受。

〈注〉不受饗食,饗食加也。喪謂父母死也。客則又有君焉。芻給牛馬,稍人稟也。其正禮飧饗餼,主人致之則受。

遭王國之喪,不受饗食,受牲禮。

〈注〉牲亦當為腥聲之誤也。有喪不忍煎烹,正禮飧饔餼常,熟者腥致之也。

漢置尚書,始有客曹主外國夷狄事,而禮儀、祠祀一歸於太常。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共養,有六丞。屬官有尚書、令丞、中書謁者、令丞。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書謁者令為中謁者令,初置尚書,員五人,有四丞。

按《後漢書·百官志》:成帝初置尚書四人,分為四曹:常侍曹尚書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書主郡國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國東狄事。

後漢

後漢,尚書,仍置客曹,曹有侍郎、令史、主護駕,羌胡朝賀事,而祠祀歸之吏曹,禮儀仍總之太常。

按《後漢書·百官志》:尚書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置尚書四人,分為四曹:

〈注〉《漢舊儀》曰:初置五曹,有三公曹主,斷獄。蔡質《漢儀》曰:典天下歲盡集課事。三公,尚書二人典三公文書,吏曹尚書典選舉齋祀,屬三公曹。

常侍曹尚書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書主郡國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事。世祖承遵,後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

〈注〉蔡質《漢儀》曰:天子出獵,駕御府,曹郎屬之。

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曰: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

〈注〉蔡質《漢儀》曰:尚書郎,初從三署,詣臺試,初上臺

稱守。尚書郎中歲滿,稱尚書郎。三年,稱侍郎。主客曹郎,主治羌胡事,劇遷二千石。或刺史其公遷為縣令,秩滿,自占縣去。詔書賜錢三萬,與三臺祖餞餘官,則否治嚴,一月準謁公卿陵廟,乃發。

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書。後增劇曹三人,合二十一人。

〈注〉《古今注》曰:永元三年七月,增尚書令史員,功滿未嘗犯禁者,以補小縣墨綬。蔡質曰:皆選蘭臺符節,上稱𥳑精練吏有能為之。決錄注曰:故事尚書郎,以令史久缺補之。世祖始改用孝廉為郎。

魏承漢制置客曹尚書,而曹郎又有南主客、祠部、儀曹之屬。

按《晉書·職官志》: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部事,又有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曹尚書、二儀射、一令為八座。魏,尚書郎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三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別兵、考功、定課,凡二十三郎。青龍二年,尚書陳矯奏置都官、騎兵,合凡二十五郎。每一郎缺,白試諸孝廉能結文案者五人,謹封奏其姓名以補之。

晉初,承魏,置客曹渡江,後始置祠部尚書,與右僕射。通職,左丞佐之,而曹郎初有殿中、祠部、儀曹、左右南北主客之屬,江左後省主客曹。

按《晉書·職官志》:晉置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屯田、度支六曹,而無五兵。咸寧二年,省駕部尚書。四年,省一僕射,又置駕部尚書。太康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度支、左民為六曹尚書,又無駕部、三公、客曹。惠帝世又有右民尚書,止於六曹,不知此時省何曹也。及渡江,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書。祠部尚書常與右僕射通職,不恆置,以右僕射攝之,若右僕射闕,則以祠部尚書攝知右事。

左右丞,自漢武帝建始四年置尚書,而便置丞四人。及光武始減其二,唯置左右丞,蓋自此始也。自此至晉不改。晉左丞主臺內禁令,宗廟祠祀,朝儀禮制,選用署吏,急假。

晉受命,武帝罷農部、定課、置直事、殿中、祠部、儀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右主客、駕部、車部、庫部、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別兵、都兵、騎兵、左右士、北主客、南主客,為三十四曹郎。後又置運曹,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相統攝。及江左,無直事、右民、屯田、車部、別兵、都兵、騎兵、左右士、運曹十曹郎。康穆以後,又無虞曹、二千石二郎,但有殿中、祠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駕部、庫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後又省主客、起部、水部,餘十五曹云。

宋祠部尚書不恆置,以右僕射領之,而曹郎有祠部、儀曹,左僕射則領殿中、主客二曹。

按《宋書·百官志》:晉江左則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合為五曹尚書。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書。若有右僕射,則不置祠部尚書。

尚書令,任總機衡;僕射、尚書,分領諸曹。左僕射領殿中、主客二曹;祠部尚書領祠部、儀曹二曹。

晉西朝則直事、殿中、祠部、儀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主客、右主客、駕部、車部、庫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別兵、都兵、騎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客為三十四曹郎;後又置運曹,凡三十五曹。晉江左初,無直事、民、〈按《晉志》民上有右字。〉屯田、車部、別兵、都兵、騎兵、左士、右士、運曹十曹郎,而主客、中兵各置一郎而已,所餘十七曹也。康、穆以來,又無虞曹、二千石二郎,猶有殿中、祠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按《晉志》比部下有金部。〉倉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駕部、庫部、中兵、〈按《晉志》中兵下有外兵。〉十八曹郎。後又省主客、起部、水部,餘十五曹。宋高祖初,加置騎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為十九曹。太祖元嘉十年,又省儀曹、主客、比部、騎兵四曹郎。十一年,又並置。十八年,增刪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蓋魏世之定科郎也。三十年,又置功論郎,次都官之下,在刪定之上。太宗世,省騎兵。凡二十曹郎。以三公、比部主法制。度支主算。支,派也;度,景也。都官主軍事刑獄。其餘曹所掌,各如其名。

南齊

南齊以左僕射領殿中、主客二曹,祠部尚書不常置,宗廟郊祀大事,左丞掌之。

按《南齊書·百官志》:左僕射:領殿中主客二曹事,諸曹郊廟、園陵、車駕行幸、朝儀、臺內非違、文官舉補滿敘疾假事,其諸吉慶瑞應眾賀、災異賊發眾變、臨軒崇拜、改號格制、莅官銓選,凡諸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讞、通關案,則左僕射主,右僕射次經,維是黃案,左僕射右僕射署朱符見字,經都丞竟,右僕射橫畫成目,左僕射畫,令畫。右官闕則,以次并畫。若無左右,則直置僕射在其中間,總左右事。

祠部尚書:右僕射通職,不俱置。

左丞一人:掌宗廟郊祠、吉慶瑞應、災異。

梁尚書省設祠部尚書領祠部諸曹,與右僕射通職,不恆置。

按《隋書·百官志》:尚書省,置令,左、右僕射各一人。又置吏部、祠部、度支、左戶、都官、五兵等六尚書。左右丞各一人。吏部、刪定、三公、比部、祠部、儀曹、虞曹、主客、度支、殿中、金部、倉部、左戶、駕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庫部、功論、中兵、外兵、騎兵等郎二十三人。令史百二十人,書令史百三十人。尚書掌出納王命,敷奏萬機。令總統之。僕射副令,又與尚書分領諸曹。令闕,則左僕射為主。其祠部尚書多不置,以右僕射主之。若左、右僕射並闕,則置尚書僕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書以掌右事。然則尚書僕射、祠部尚書不恆置矣。

北魏

明元帝泰常二年,置六部大人。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官氏志》:泰常二年夏,置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東、西、南、北部,皆以諸公為之。大人置三屬官。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置主客曹。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云云。

按《杜佑·通典》:後魏吏部管南主客,祠部管左主客。太和  年,議定百官,著儀曹尚書以下階品。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僚議定百官,著於令,列曹尚書第二品中,尚書郎中第五品上,尚書郎從第五品中,主事郎從第六品上,都令史、主書令史第七品上。

按《杜佑·通典》:後魏儀曹尚書統祠部郎中,時裴修為中大夫,兼祠部曹。祠部曹主禮樂,每有疑議,修撰斟酌故實,咸有條貫。尚書諸司置主事令史。

太和二十三年,復次儀曹尚書以下職令。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二十三年,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列曹尚書第三品,尚書郎中第六品下階,尚書都令史、主書令史從第八品上階。

北齊

北齊置祠部尚書統五曹,或以右僕射攝之,而儀曹統之殿中,膳部統之都官。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多循後魏。尚書省,置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等六尚書。六尚書分統列曹。殿中統殿中、儀曹、三公、駕部、四曹。祠部統祠部、主客、虞曹、屯田、起部五曹。祠部,無尚書則右僕射攝。都官統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五曹。

〈注〉儀曹掌吉凶禮制事,祠部掌祠部醫藥死喪贈賜等事,主客掌諸蕃雜客等事,虞曹掌地圖山川遠近園囿田獵殽膳雜味等事,屯田掌籍田諸州屯田等事,起部掌諸興造工匠等事,膳部掌侍官百司禮食殽饌等事。

北周

北周依《周禮》建六官,春官府領宗伯眾職,而膳部大夫則屬於大冢宰。

按《周書·盧辯傳》:太祖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其事。未幾而綽卒,乃令辯成之。於是依《周禮》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春官府領宗伯等眾職。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

按《杜佑·通典》:周禮春官,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禮。後周置春官卿,又有禮部,而不言職事。後改禮部為宗伯。又春官之屬有典命。

〈注〉掌內外九族之差,及王器衣服之令,沙門道士之法。

後改典命為大司禮,俄改大司禮復為禮部,謂之禮部大夫。

〈注〉後周盧凱為禮部大夫,充聘陳使。

後周有春官小宗伯中大夫,肆師下大夫,肆師上士,又有典祠中大夫,又有膳部大夫一人,掌飲食,屬大冢宰。

隋始設禮部尚書,統禮部、祠部、主客、膳部四侍郎。按《隋書·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尚書省。禮部尚書統禮部、祠部侍郎各一人,主客、膳部侍郎各二人。禮部尚書為正三品尚書,諸曹侍郎為正六品上階。

文帝開皇三年,禮部諸曹侍郎加為從五品。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開皇三年,諸曹侍郎加為從五品。

開皇六年,置禮部、諸曹、員外郎。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六年,尚書省二十四司,各置員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帳。侍郎闕,則釐其曹事。

開皇十四年,置禮部、諸曹、主事令史員。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十四年,諸省各置主事令史員。

煬帝大業三年,更置曹郎,改禮部郎為儀曹郎。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改革大業三年定令尚書省六曹各侍郎一人以貳尚書之職正四品。諸曹侍郎並改為郎。又改吏部為選部郎,戶部為人部郎,禮部為儀曹郎,兵部為兵曹郎,刑部為憲部郎,工部為起部郎,以異六侍郎之名,廢諸司員外郎,而每增置一曹郎,各為二員。都司郎各一人,品同曹郎,掌都事之職,以都事為正八品,分隸六尚書。諸司主事,並去令史之名。其令史隨曹閑劇而置。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滿十者亦置一人。後又改主客郎為司藩郎。尋又每減一郎,置承務郎一人,同員外之職。

唐仍隋制設禮部尚書、侍郎一人,佐之,統禮部、祠部、膳部、主客之屬,各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員。

按《唐書·百官志》: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抵皆沿隋故。尚書省其屬有六尚書三曰禮部。禮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禮儀、祭享、貢舉之政。其屬有四:一曰禮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禮部郎中二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掌禮樂、學校、衣冠、符印、表疏、圖書、冊命、祥瑞、鋪設,及百官、宮人喪葬贈賻之數,為尚書、侍郎之貳。五禮之儀:一曰吉禮,二曰賓禮,三曰軍禮,四曰嘉禮,五曰凶禮。凡齊衰心喪以上奪情從職,及周喪未練、大功未葬,皆不預宴;大功以上喪,受冊涖官,鼓吹從而不作,戎事則否。凡朝,晚入、失儀,御史錄名奪俸,三奪者奏彈。凡出蕃冊授、弔贈者,給衣冠。皇帝巡幸,兩京文武官職事五品以上,月朔以表參起居;近州刺史,遣使一參;留守,月遣使起居;北都,則四時遣使起居。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日具狀,長官躬署,對仗伏奏,仗下,中書門下涖讀。河南、太原府父老,每歲上表願駕幸,遣使以聞。駕在都,則京兆府亦如之。凡景雲、慶雲為大瑞,其名物六十有四;白狼、赤兔為上瑞,其名物三十有八;蒼烏、朱鴈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連理為下瑞,其名物十四。大瑞,則百官詣闕奉賀;餘瑞,歲終員外郎以聞,有司告廟。凡喪,二品以上稱薨,五品以上稱卒,自六品達于庶人稱死。皇親三等以上喪,舉哀,有司帳具給食;諸蕃首領喪,則主客、鴻臚月奏。禮部主事二人,祠部主事二人,膳部主事二人,主客主事二人。以主事、令史、書令史署覆文案,出符目;以亭長啟閉、傳禁約;以掌固守當倉庫及陳設。禮部主事從八品下,諸司主事從九品上。

〈注〉武德三年,改儀曹郎曰禮部郎中,司藩郎曰主客郎中。龍朔二年,改禮部曰司禮,祠部曰司禋,膳部曰司膳。光宅元年,改禮部曰春官,有禮部令史五人,書令史十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祠部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主客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祠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卜筮、醫藥、僧尼之事。珠玉珍寶供祭者,不求於巿。駕部、比部歲會牲之死亡,輸皮於太府。郊祭酒醴、脯醢、黍稷、果實,所司長官封署以供。兩京及磧西諸州火祅,歲再祀,而禁民祈祭。凡巡幸,路次名山、大川、聖帝明王名臣墓,州縣以官告祭。二王後享廟,則給牲牢、祭器,而完其帷帟、几案,主客以四時省問。凡國忌廢務日,內教、太常停習樂,兩京文武五品以上及清官七品以上,行香於寺觀。凡名醫子弟試療病,長官涖覆,三年有驗者,以名聞。膳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陵廟之牲豆酒膳。諸司供奉口味,躬鐍其轝乃遣,進胙亦如之。非大禮、大慶不獻食,不進口味。凡羊,至廚而乳者釋之長生。大齋日,尚食進蔬食,釋所殺羊為長生供奉。凡獻食、進口味,不殺犢。尚食有猝須別索,必奏覆,月終而會之。凡尚食進食,以種取而別嘗之。殿中省主膳上食於諸陵,以番上下,四時遣食醫、主食各一人涖之。主客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二王後、諸蕃朝見之事。二王後子孫視正三品,酅公歲賜絹三百,米粟亦如之,介公減三之一。殊俗入朝者,始至之州給牒,覆其人數,謂之邊牒。蕃州都督、刺史朝集日,視品給以衣冠、褲褶。乘傳者日四驛,乘驛者六驛。供客食料,以四時輸鴻臚,季終句會之。客初至及辭設會,第一等視三品,第二等視四品,第三等視五品,蕃望非高者,視散官而減半,參日設食。路由大海者,給祈羊豕皆一。西南蕃使還者,給入海程糧,西北諸蕃,則給度磧程糧。蕃客請宿衛者,奏狀貌年齒。突厥使置巿坊,有貿易,錄奏,為質其輕重,太府丞一人涖之。蕃王首領死,子孫襲初授官,兄弟子降一品,兄弟子代攝者,嫡年十五還以政。使絕域者還,上聞見及風俗之宜、供饋贈貺之數。

遼制設敵烈麻都司,以掌禮儀。後設南面朝官,而尚書省始具禮部、長貳、曹郎之職。

按《遼史·百官志》:初太祖制敵烈麻都視禮部契丹敵烈麻都司。掌禮儀。

敵烈麻都

總知朝廷禮儀

總禮儀事

南面朝官遼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乃因唐制,復設南面三省、六部、臺、院、寺、監、諸衛之官。尚書省禮部職名總目:

尚書

侍郎

郎中。劉輝,道宗大定末為禮部郎中。

員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