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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54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百四十七卷目錄

 節使部彙考一

  後漢〈光武帝建武一則 獻帝建安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明帝太和一則 高貴鄉公正元一則〉

  晉〈總一則 武帝太康一則 惠帝一則〉

  宋〈總一則 文帝元嘉一則〉

  北魏〈太武帝神麚一則〉

  北周〈明帝武成一則 宣帝大象一則〉

  隋〈文帝開皇二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總一則〉

  宋〈總一則〉

  金〈總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一則 泰定帝泰定一則〉

官常典第五百四十七卷

節使部彙考一

後漢

光武帝建武 年,始置督軍御史。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按《晉書·職官志》:都督無定員,前漢遣使始有持節。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權時置督軍御史,事竟罷。

獻帝建安二十一年,以大將軍督軍。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按《晉書·職官志》:建安中,魏武為相,始遣大將軍督之。二十一年,征孫權還,夏侯惇督二十六軍是也。

文帝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

按《魏志·文帝本紀》不載。按《晉書·職官志》:魏文帝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又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事、假黃鉞,則總統內外諸軍矣。

明帝太和四年,加督軍號大都督。

按《魏志·明帝本紀》不載。按《晉書·職官志》:魏明帝太和四年秋,宣帝征蜀,加號大都督。

高貴鄉公正元二年,加都督中外,稱大都督。

按《魏志·三少帝本紀》不載。按《晉書·職官志》:高貴鄉公正元二年,文帝都督中外諸軍,尋加大都督。

晉承魏制,設持節都督諸軍重臣,得都督中外。按《晉書·職官志》:晉受禪,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之,督諸軍為下;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使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持節殺無官位人,若軍事,得與使持節同;假節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江左以來,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導等權重者乃居之。

按《文獻通考》:伐吳之役,以賈充為使持節,假黃鉞大都督,總統六師,兼給羽葆鼓吹,緹幢兵萬人,騎二千,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增參軍騎司馬各十人,帳下司馬二十人,大軍官騎各三十人。

武帝太康 年,以都督刺史理人。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南齊書·百官志》:太康中,都督知軍事,刺史治人,各用人也。

惠帝   年,以都督刺史並任,要州立館置賓。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按《南齊書·百官志》:惠帝末,都督刺史乃並任,非要州則單為刺史。庾翼都督征討諸軍事鎮襄陽,綏懷招納立客館,置典賓參軍。

宋持節都督、無定員重臣,則假黃鉞。

按《宋書·百官志》:持節都督,無定員。唯江夏王義恭假黃鉞。假黃鉞,則專戮節將,非人臣常器矣。

文帝元嘉元年,改監為都督。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文獻通考》:又有都督諸州諸軍事者,則為常職。舊日監某州諸軍事,文帝即位改監為都督。

北魏

太武帝神麚三年,詔王公仗節者,聽開府辟召,增置吏員。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神麚三年秋七月己亥,詔曰:昔太祖撥亂,制度草刱;太宗因循,未遑改作,軍國官屬,至乃闕然。今諸征鎮將軍、王公仗節邊遠者,聽開府辟召;其次,增置吏員。

北周

明帝武成元年初,改都督諸州軍事為總管。

按《周書·明帝本紀》云云。

宣帝大象元年,以總管刺史及行兵者,始加持節。

按《周書·宣帝本紀》:大象元年二月丙子,初令授總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節,餘悉罷之。

文帝開皇九年,以平陳遣使持節巡撫。

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九年春正月景子,陳國平,合州三十,郡一百,縣四百。癸巳,遣使持節巡撫之。開皇十年,遣柱國、韋洸等巡撫嶺南。

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十年八月壬申,遣柱國、襄陽郡公韋洸,上開府、東萊郡公王景,並持節巡撫嶺南,百越皆服。

煬帝大業元年,廢諸州總管,改都督為散官。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元年春正月,改豫州為溱州,洛州為豫州。廢諸州總管府。

按《文獻通考》:隋文帝以并益荊揚四州置大總管,其餘總管府,置於諸州,列為上中下三等,加使持節,煬帝悉罷之。 後周有大都督、帥都督、都督。至隋,三都督並以為散官。煬帝改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帥,都督為隊正。按此,則都督之名微矣。

唐諸道置節度使,又有觀察、團練、經略、防禦、安撫、度支、營田、招討等使或特設,或兼之。邊地設大都督府,或大都護府,其僚屬各有差。

按《唐書·百官志》:節度使、副大使知節度事、行軍司馬、副使、判官、支使、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節度副使十人,館驛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親事各一人,隨軍四人。節度使封郡王,則有奏記一人;兼觀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撫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營田、招討、經略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復有遣連判官、巡官各一人。節度使掌總軍旅,顓誅殺。初授,具帑抹兵仗詣兵部辭見,觀察使亦如之。辭日,賜雙旌雙節。行則建節、樹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驛輒上聞。入境,州縣築節樓,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將鳴珂,金鉦鼓角居後,州縣齎印迎於道左。視事之日,設禮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判三案:節度使判宰相,觀察使判節度使,團練使判觀察使。三日洗印,視其刓缺。歲以八月考其治否;銷兵為上考,足食為中考,邊功為下考;觀察使以豐稔為上考,省刑為中考,辦稅為下考;團練使以安民為上考,懲姦為中考,得情為下考;防禦使以無虞為上考,清苦為中考,政成為下考;經略使以計度為上考,集事為中考,修造為下考。罷秩則交廳,以節度使印自隨,留觀察使、營田等印,以郎官主之。鎖節樓、節堂,以節院使主之,祭奠以時。入朝未見,不入私第。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護,皆親王遙領。兩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長史主之;大都護之政,以副大都護主之,副大都護則兼王府長史。其後有持節為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者,正節度也。諸王拜節度大使者,皆留京師。觀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隨軍、要籍、進奏官,各一人。

團練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禦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觀察處置使,掌察所部善惡,舉大綱。凡奏請,皆屬於州。

〈注〉貞觀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諸州,水旱則遣使,有巡察、安撫、存撫之名。神龍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按舉州縣,再周而代。景雲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惡,置司舉從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揚、益、并、荊四州為大都督,汴、兗、魏、冀、蒲、綿、秦、洪、潤、越十州為中都督,皆正三品;齊、鄜、涇、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為下都督,從三品。當時以為權重難制,罷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開元二年,曰十道按察採訪處置使,至四年罷,八年復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視州縣,十年又罷。十七年復置十道、京都、兩畿按察使,二十年曰採訪處置使,分十五道,天寶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觀察處置使。

宋設節度使初無所掌,多以為使相繫銜。又有承宣、觀察、防禦、團練等使,概無定員,復有大都督府及制置、宣撫、經略、招討、招撫、撫諭、鎮撫諸使,各有所任,俱不常置。

按《宋史·職官志》:節度使宋初無所掌,其事務悉歸本州知州、通判兼總之,亦無定員。恩數與執政同。初除,鎖院降麻,其禮尤異,以待宗室近屬、外戚、國婿年勞久次者。若外任,除殿帥始授此官,亦止於一員;或有功勳顯著,任帥守於外,及前宰執拜者,尤不輕授。又遵唐制,以節度使兼中書令、或侍中、或中書門下平章事,皆謂之使相,以待勳賢故老及宰相久次罷政者;隨其舊職或檢校官加節度使出判大藩,通謂之使相。元豐以新制,始改為開府儀同三司。舊制,敕出中書門下,故事之大者使相繫銜。至是,皆南省奉行,而開府不預。八年,鎮江軍節度使、檢校太傅韓絳為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名府。元祐五年,太師、平章軍國重事文彥博為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師、充護國軍山南西道節度使致仕。自崇寧五年司空、左僕射蔡京為開府儀同三司、安遠軍節度使、中太乙宮使,其後故相而除則有劉正夫、余深,前執政則有蔡攸、梁子美,外戚則有向宗回、宗良、鄭紳、錢景臻,殿帥則有高俅,內侍則有童貫、梁師成。宣和末,節度使五六十人,議者以為濫。

〈注〉親王、皇子二十六人,宗室十一人,前執政二人,大將四人,外戚十人,宦者恩澤計七人。

中興,諸州升改節政鎮凡十有二。是時,諸將勳名有兼兩鎮、三鎮者,實為希闊之典。

宋朝元臣拜兩鎮節度使者才三人:韓琦、文彥博、中興後呂頤浩是也。三公卒辭之。而諸大將若韓、張、呂、岳、楊劉之流,率至兩鎮節度使,其後加至三鎮者三人:韓世忠鎮南、武安、寧國,張俊靜江、寧武、靜海,劉錡護國、寧武、保靜。

其後相承,宰執從官及后妃之族拜者不一。然自建炎至嘉泰,宰相特拜者六人,

呂頤浩、張俊、虞允文皆以勳,史浩以舊,趙雄、葛邲以恩。

執政一人,

葉右丞夢得。

從官二人而已。

張端明澄、楊敷學倓。

惟紹興中曹勛、韓公裔,乾道中曾覿,嘉泰中姜特立、譙令雍,皆以攀附恩澤,亦累官至焉,非常制也。承宣使無定員,舊名節度觀察留後。政和七年,詔:觀察留後乃五季藩鎮官以所親信留充後務之稱,不可循用,可觀以軍名,改為承宣使。唐有留後,五代因之,宋初,留後、觀察皆不得本州刺史。大中祥符七年,令有司檢討故事,始復帶之。

觀察使無定員。初沿唐制置諸州觀察使。凡諸衛將軍及使遙領者,資品並止本官敘,政和中,詔承宣、觀察使仍不帶持節等。

防禦使、團練使、諸州刺史無定員。靖康元年,臣僚言:遙郡、正任恩數遼絕,自遙郡遷正任者,合次第轉行。今自遙郡與落階官而授正任,直超韓本等正官,是皆姦巧希進躐取。乞應遙郡承宣使有功勞除正任者,止除正任刺史。從之。凡未落階官者為遙郡,除落階官者為正任。朝謁御宴,惟正任預焉。遙郡並止本官敘,正任復次第轉行,考之舊制,梯級有差。中興以後,節度移鎮寖少,後有一定不易徑遷太尉;承宣、觀察徑作一官,及遙郡落階官久就除正任。紹興末,臣僚以為言,雖復置檢校官,餘未盡改。

大都督府、都督府、長史、左右司馬、錄事參軍司戶、司法、司士、司理、文學參軍、助教大都督及長史掌史牧、尹,

親王為節度則大都督領之;郡王為節度則長史領之。端拱初,越王為威武軍節度、福州大都督府長史。淳化五年,吳王為淮南節度、揚州大都督府長史,翰林學士張洎草制,再表援引典故,宰相言:越王已為長史。上曰:業已差誤,異日有除,并改正之。至道後,因移鎮,遂為大都督。

闕則置知府事一人,〈同次府。〉通判一人,〈京朝官充。〉司馬不釐務。舊制,凡都督州建官如上。南渡後,以見任宰相充都督,次有同都督,有督視軍馬,多執政為之,雖名稱略同,然掌總諸路軍馬,督護諸將,非舊制比也。初,紹興二年,呂頤浩首以左僕射出都督江、淮、兩浙、荊湖諸軍事,置司鎮江。其後,趙鼎、張浚、湯思退皆以宰相兼之。頤浩還朝,孟庾始以參知政事為權同都督代,後落權字。趙鼎先以知樞密院事為都督川陝、荊襄諸軍事,其後與浚並相,並帶兼都督諸路軍馬入銜,未幾,浚獨被旨江上視師,置都督行府,行移文字,並依三省體式,其召赴行在,以其事分隸三省、樞密院。思退初以左相出都督,時楊存中即以太傅、寧遠軍節度使同都督,思退不行,就以楊存中充都督,非宰執而為都督自存中始。三十一年,葉義問以知樞密院事督視江、淮、荊襄軍馬,明年,汪澈以參知政事、湖北、京西路都督視軍馬,執政為督視於是見焉。王之望辭同都督,有曰:朝廷於兩淮,前以二大將為招撫使,後以二從臣為宣諭使,憂其不相統攝,則以宰相為都督,欲事權歸一也,此可以見朝廷開府之意。凡簽廳文字,並依尚書左右司、樞密院檢詳房體式。設屬:諮議軍事、參謀、參議,並以從官充;書寫機宜文字、幹辦官、準備差遣,前後員數不一。開禧用兵,或以簽樞督視,或以元樞代之,或以參知政事督視四川軍馬,然皆未有底績而罷。

制置使不常置,掌經晝邊鄙軍旅之事。政和中,熙、秦用兵,以內侍童貫為之。仍兼經略使。靖康初,會諸路兵解太原之圍,姚古、解潛相繼為河東、河北制置使,皆無功而罷。中興以後置使,掌本路諸州軍馬屯防扞禦,多以安撫大使兼之,亦以統兵馬官充;地重秩高者加制置大使,位宣撫副使上,

紹興元年,趙鼎始為江西制置大使,其後席益帥潭,李綱帥江西,呂頤浩帥湖,皆領制置大使。開禧,丘崇、何澹亦然。

或置副使以貳之。

呂頤浩充江、浙制置使,陳彥文、陳千秋副使。胡舜陟除沿江都制置使,王義叔副使。趙鼎為江西制置大使,岳飛為制置使,每事會議,或急速則施行,許報大使照應。

初,建炎元年,詔令安撫使、發運、監司、州軍官,並聽制置司節制,其後,議者以守臣既帶安撫,又兼制置,及許便宜,權之要重,議於朝廷,於是詔止許便宜制置軍事,其他刑獄、財賦付提刑、轉運,後又詔諸路帥臣並罷制置使之名。惟統兵官如故。隆興以後,或置或省。開禧間,江、淮、四川並置大使,休兵後,獨成都守臣帶四川安撫、制置使,掌節制御前軍馬、官員升改放散、類省試舉人、銓量郡守、舉辟邊州守貳,其權略視宣撫司,惟財計、茶馬不預。又有沿海制置使,以明州守臣領之,然其職止肅清海道、節制水軍,非四川比。大使置屬參謀、參議、主管機宜、書寫文字各一員。幹辦公事三員。準備將領、差遣、差使各五員,餘隨時勢輕重而增損焉。

宣諭使掌宣諭德意,不預他事,歸即結罷。紹興元年,詔祕書少監傅崧年充淮南東路宣諭使,此其始也。二年,分遣御史五人,宣諭東南諸路,戒其興獄,責其不當,督捕盜賊,皆欲專一布惠以為民。其後,右司范直方宣諭川、陝,察院方庭實宣諭三京,均此意。及新復陝西樓炤以簽書樞密院事往永興宣諭,就令招撫盜賊,鄭剛中為川、陝宣諭使,許按察官吏,汪澈為湖北。京西宣諭使,仍節制兩路軍馬,自是使權益重,而使事始不專。三十二年,虞允文、王之望相繼充川、陝宣諭使,皆預軍政,其權任殆亞於宣撫。其後,錢端禮、吳芾皆以侍從出膺斯寄,事畢結局。官屬軍兵,視其所任事之輕重,為賞之厚薄焉。開熙間,薛叔似、鄧友龍、吳獵皆因饑荒盜賊及平逆亂後,往敷德意,亦並以從官行。

宣撫使不常置,掌宣布威靈、撫綏邊境及統護將帥、督視軍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治平末,命同簽書樞密院郭逵宣撫陝西。三年,夏兵犯順,以參知政事韓絳為陝西宣撫使,繼即軍中拜相,仍舊領使。政和中,遣內侍童貫為陝西、河東宣撫使,又兼河北。宣和三年,睦寇方臘作亂,移貫宣撫淮、浙,賊平依舊。靖康初,种師道提兵入衛京城,為京畿、河東北宣撫使,凡勤王之師屬焉。及會諸道兵救太原,又以知樞密院李綱宣撫河東、北兩路。中興初,張浚以知樞密院事、孟庾以參知政事、李綱以前宰相,皆出宣撫,浚又加處置二字入銜。

時為川、陝、京西、湖北路。

紹興元年,詔以淮南守臣多闕,百姓未能復業,分命呂頤浩、朱勝非、劉光世皆以安撫大使兼宣撫使。武臣非執政而為宣撫使,實自光世始。二年,李光又以吏部尚書加端明殿學士,為壽春等州宣撫使。自是韓世忠、張浚、吳玠、岳飛、吳璘皆以武臣充使,王似亦以從官由副使而升正使焉。三十二年,張浚復以少傅依前觀文殿大學士充江淮東、西路宣撫使。乾道三年,虞允文依舊知樞密院事充四川宣撫使。五年,王炎除四川宣撫使,依舊參知政事。開禧間,以從官出宣撫江、淮、湖北、京西等處不一。其屬有參謀官,係知州資序人,與提刑敘官;參議官,係知州資序人,與轉運判官敘官;機宜幹辦公事。並依發運司主管文字敘官。凡宰執帶三省、樞密院事出使,行移文字劄六部,六部行移即具申狀。如從官任使、副,合申六部,六部行移即用公牒。

宣撫副使不常置,掌二使事。宣和末,王師伐燕、命少保蔡攸充。靖康初,會兵救太原,又以資政殿學士劉韐為之。建炎三年,周望宣撫兩浙,以太尉郭仲荀副之。其後,福建韓世忠、川陝吳玠皆由此授。紹興間,張浚宣撫川、陝,將召歸,命從臣王似、盧法原為之副;王似除使,盧法原仍副之。亦有不置使而置副,如胡世將之於川、陝,岳飛之於荊、襄,楊沂中之於淮北,皆止以副使為名。飛後以功始落副字。亦有身為正使兼領副使,如開禧三年,安丙充利州西路宣撫使兼四川宣撫副使。

宣撫判官不常置,掌贊使務。熙寧中,命直舍人呂大防為之。實上幕也。紹興中,張浚初以便宜令劉子羽為副,其後張宗元、呂祉亦為之。十年,楊沂中以太尉為淮北宣撫副使,劉錡以節度使為判官,禮抗權灼,猶轉運使、副、判官之比。詔行移文字同其繫銜,宣判之名同,而先後重輕異焉。

總領四人。掌措置移運應辦諸軍錢糧,以朝臣充,仍帶幹階、戶部等官。朝廷科撥州軍上供錢米,則以時拘催,歲較諸州所納之盈虧,以聞於上而賞罰之。初,建炎間,張浚出使川、陝,用趙開總領四川財賦,置所繫銜,總領名官自此始。其後大軍在江上,間遣版曹或太府、司農卿少卿調其錢糧,皆以總領為名。紹興十一年,收諸帥之兵改為御前軍,分屯諸處,乃置三總領,以朝臣為之,仍帶專一報發御前軍馬文字。蓋又使之預聞軍政,不獨職餉饋而已。其序位在轉運副使之上,鎮江諸軍錢糧,淮東總領掌之;鄂州、荊南、江州諸軍錢糧,湖廣總領掌之;建康、池州諸軍錢糧,淮西總領掌之。十五年,復置四川總領,凡興元、興州、金州諸軍錢糧,四川總領掌之。其官屬有幹辦公事、準備差使。

四川又有主管文字二員。

淮東西有分差糧料院、審計司、〈以通判權。〉榷貨務、都茶場、御前封樁甲仗庫、大軍倉、大軍庫、贍軍酒庫、市易抵當庫、惠民藥局。湖廣有給納場、〈屬官兼。〉分差糧料院、審計院、〈通判兼。〉御前封樁甲仗庫、大軍倉庫、贍軍酒庫。四川有分差糧料院、審計院、〈屬官兼。〉大軍倉庫、撥發船運官、贖藥庫、糴買場。淳熙元年,詔委諸路州軍通判,專一主管拘催逐州錢米,起發赴所,本所每半年比較,以行賞罰。紹熙二年,以淮西總領所言,定知州、通判展減磨勘法:十分欠二展二年,數足減二年。吏額:淮東九人,淮西、湖廣十人,四川二十人。

經略安撫司經略安撫使一人,以直祕閣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帥其屬而聽其獄訟,頒其禁令,定其賞罰,稽其錢穀、甲械出納之名籍而行以法。若事難專決,則具可否具奏。即於機速、邊防及士卒抵罪者,聽以便宜裁斷。帥臣任河東、陝西、嶺南路,職在綏御戎夷,則為經略安撫使兼都總管以統制軍旅,有屬官典領要密文書,奏達機事。河北及近地,則使事止於安撫而已,其屬有幹當公事、主管機宜文字、準備將領、準備差使。元祐元年,詔陝西河東經略安撫、都總管司,自元豐四年後,應緣軍興添置官屬並罷。又詔罷經略安撫司幹當官。二年,詔沿邊臣僚奏請事,並先赴經略司詳度以聞。元符元年,詔經略司遇軍興差發軍馬,具數關報走馬承受。崇寧二年,熙河蘭會經略王厚奏:溪哥城乃古積石軍,今當為州,乞以李忠為守,置河南安撫使。從之。四年,置河東、陝西諸路招納司,並隸經略司。五年,詔河東同管幹沿邊安撫司公事,許歲赴闕奏事一次。政和四年,詔移京西路安撫於河南府,京東路安撫於應天府。宣和二年,詔瀘州守臣帶潼川府、夔州路兵馬都鈐轄、瀘南沿邊路兵馬都鈐轄、瀘南沿邊安撫使。又詔罷置輔郡內潁昌府帶京西路安撫使。三年,詔杭、越州、江寧府、洪州守臣並帶安撫使。六年,詔瀘州止帶主管瀘南沿邊安撫司公事。仍差守臣。七年,詔河陽、開德守臣並帶管內安撫使。舊制,安撫總一路兵政,以知州兼充,大中大夫以上,或曾歷侍從乃得之,品卑者止稱主管某路安撫司公事。中興以後,職名稍高者出守,皆可兼使,如係二品以上,即稱安撫大使。廣東、西、荊南、襄陽仍舊制加經略二字。凡帥府皆帶馬步軍都總管。建炎初,李綱請於沿河、沿淮、沿江置帥府。以文臣為安撫使帶馬步軍都總管,武臣一員為之副,許便宜行事,辟置僚屬、將佐,措置調發惟轉輸屬之漕使。其後,沿江三大司使辟置過多,邊報稍寧,詔加裁定。參謀、參議官、主管機宜文字、主管書寫機宜文字各一員。幹辦公事二員。文臣準備差遣、武臣準備差使、準備將領各以五員為額,其餘諸路或隨地輕重而損益焉。餘從省罷。後以諸路申請,或置或省不一。淳熙二年,詔揚州、廬州、荊南、襄陽、金州、興元、興州分為七路,每路委文臣一員充安撫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總管以治兵。其逐路都總管職事,且令帥臣依舊帶行,候正官到日交割。慶元二年,詔利州西路安撫司於興州置司,令都統制兼。五年,臣僚言:遴選帥才,除嘗任執政外,兩制從官必曾經作郡、庶官必曾任憲漕實有治績者。從之。惟廣南東、西兩路則帶經略、安撫使。紹興五年。令襄陽守臣、湖北帥司各帶經略、安撫使,後罷,惟二廣如故。

招討使掌收招討殺盜賊之事,不常置。建炎四年,以檢校少保、定江招慶軍節度使張俊充江南路招討使,定位在宣撫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著為定制。軍中急速事宜,待報不及,許以便宜行事。差隨軍轉運使一員、參議官一員、幹辦官三員、隨軍幹辦官四員、書寫機宜文字一員,並聽奏辟。紹興五年,岳飛為湖北、襄陽招討使,請州縣不法害民者,許一面對移,或放罷以聞。從之。十年,金人犯三京,以韓世忠、岳飛、張俊並兼河南、北招討使以禦之。三十一年,陝西、河東北、京東西等路皆置招討使,蓋又特遙領其地而已。招撫使不常置。建炎初,李綱秉政,以張所為河北招撫使,未及出師而廢。紹興十年,劉光世為三京招撫使,踰年而罷。三十二年,孝宗即位,以成閔、張子蓋、李顯忠三大將為湖北、京西、淮東西招撫使。子蓋死,劉寶代之。未幾結局,官吏並罷。開禧二年,山東及京東西北路並置使招撫,後皆罷之。

撫諭使掌慰安存問,採民之利病,條奏而罷行之。亦不常置。建炎元年,帝謂輔臣曰:京城士庶,自金人退師,人情未安,可差官撫諭。於是以路允迪、耿延禧為京城撫諭使此置使初意也。是年八月,又令學士院降詔,且命江端友等奉詔撫諭諸路。其後,李正民以中書舍人為江、浙、湖南撫諭使,且令按察官吏,伸民冤抑。傅崧卿以吏部侍郎為淮東撫諭使,採訪民間利病,及措置營田等事。或不以使名,則稱撫諭官,所至以某州撫諭司為名。具宣恩言,俾民知德意,初無二致。乾道元年,知閤門事龍大淵差充兩淮撫諭軍馬,回日結局。是又特為軍馬出云。

鎮撫使舊所無有,中興,假權宜以收群盜。初,建炎四年,范宗尹為參知政事,議群盜併力以拒官軍,莫若析地以處之,盜有所歸,則可漸制,乃請稍復藩鎮之制。是年五月,宗尹為右僕射,於是請以淮南、京東西、湖南北諸路並分為鎮,除茶鹽之利仍歸朝廷置官提舉外,他監司並罷。上供財賦權免三年,餘聽帥臣移用,更不從朝廷應副,軍興聽從便宜。時劇盜李成在舒、蘄,桑仲在襄、鄧,郭仲威在揚州,許慶在高郵,皆即以為鎮撫使。其餘或以處歸朝之人,分畫不一,許以能扞禦外寇,顯立大功,特與世襲。官屬有參議官、書寫機宜文字各一員。幹辦公事二員,並聽奏辟。久之,諸鎮或戰死,或北降,但餘荊南解潛。及趙鼎為相,潛主管馬軍,遂罷弗置焉。

金諸節鎮置節度使,掌鎮撫兵馬之事,或兼觀察使。防禦州置防禦使,掌防不虞,位次節度。又諸部族亦置節度、統制、鎮撫,又有宣撫、勸農、司農等司,使節所過,巡察官吏。

按《金史·百官志》:諸節鎮節度使一員,從三品。掌鎮撫諸軍防刺,總判本鎮兵馬之事,兼本州管內觀察使事。其觀察使所掌,並同府尹兼軍州事管內觀察使。同知節度使一員,正五品。通判節度使事,兼州事者仍帶同知管內觀察使。副使一員,從五品。節度判官一員,正七品。掌紀綱節鎮眾務、僉判兵馬之事,兼制兵、刑、工案事。觀察判官一員,正七品。掌紀綱察觀眾務,僉判吏、戶、禮案事,通檢推排簿籍。知法一員,州教授一員,司獄一員,正八品。

司吏,女直,隆州十四人,蓋州十二人,泰州十一人,速頻、胡里改各十人,蒲與八,平、宗、懿、定、行、萊、密、滄、冀、邢、同、雄、保、兗、邠、涇、朔、奉聖、豐、雲內、許、徐、鄧、鞏、麟、全、肇各三人,餘各二人。漢人,依府尹數例。譯人一人,通事二人,抄事一人。公使人,上鎮七十、中六十五、下六十人,惟蒲與、胡里改、速頻各二十人。曷速館路、蒲與路、胡里改路、速頻路四節鎮,省觀察判官而無州事。

諸防禦州。防禦使一員,從四品。掌防捍不虞、禦制盜賊,餘同府尹。同知防禦使事一員,正六品。掌通判防禦使事。判官一員,正八品。掌僉判州事,專掌通檢推排簿籍。知法,從九品。州教授一員。司軍,從九品。軍轄兼巡捕使,從九品。

司吏,女直一人,漢人管戶五萬以上二十人,以率而減。譯人一人,通事一人,抄事一人。公使,上州六十人、中五十五人、下五十人。

諸部族節度使。節度使一員,從三品。統制各部,鎮撫諸軍,餘同州節度。副使一員,從五品。判官一員。知法一員。

司吏四人,女直、漢人各半。通事一人,譯人一人,撻馬。右部羅大部族、土魯渾部族並依此置。

宣撫司。泰和六年置陜西路宣撫司,節制陝西右監軍、右都監兵馬公事,八年,改陝西宣撫司為安撫司。山東東西、大名、河北東西、河東南北、遼東、陝西、咸平、隆安、上京、肇州、北京凡十處置司。使,從一品。副使,正三品。

勸農使司。泰和八年罷,貞祐間復置。興定六年罷勸農司,改立司農司。使一員,正三品。副使一員,正五品。掌勸課天下力田之事。

司農司。興定六年置,兼採訪公事。大司農一員,正二品。卿三員,正四品。少卿三員,正五品。知事二員,正七品。興定六年,陝西併河南三路置行司農司,設官五員。正大元年,歸德、許州、河南、陝西各置,作三員。卿一員,正四品。少卿一員,正五品。丞一員,正六品。卿以下迭出巡案,察官吏臧否而陞黜之。使節所過,奸吏屏息,十年之間民政修舉,實賴其力。

元設各路行中書省,掌國庶務及統郡縣邊鎮征伐軍民之事,又有宣慰、宣撫、安撫、招討諸司,亦掌軍民之政。

按《元史·百官志》:行中書省,凡十,秩從一品,掌國庶務,統郡縣,鎮邊鄙,與都省為表裏。國初,有征伐之役,分任軍民之事,皆稱行省,未有定制。中統、至元間,始分立行中書省,因事設官,官不必備,皆以省官出領其事。其丞相,皆以宰執行某處省事繫銜。其後嫌於外重,改為某處行中書省。凡錢糧、兵甲、屯種、漕運、軍國重事,無不領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書省,尋復如舊。至大二年,又改行尚書省,二年復如舊。每省丞相一員,從一品;平章二員,從一品;右丞一員,左丞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二員,從二品,甘肅、嶺北二省各減一員;郎中二員,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掾史、蒙古必闍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設員有差。舊制參政之下,有簽省、有同簽之屬,後罷不置。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於擇人,故往往缺焉。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五年,罷隨路奧魯官,詔參政阿里僉行省事,於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係要衝之地,又新入版圖,宜於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署其地,統有河南十二路、七府。江浙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三年,初置江淮行省,治揚州。二十一年,以地理民事非便,遷於杭州。二十二年,割江北諸郡隸河南,改曰江浙行省,統有三十路、一府。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併入福建行省。十七年,仍置省於龍興府,而福建自為行省,治泉州。二十二年,以福建行省併入江西。二十三年,又以福建併入江浙。本省統有十八路。

湖廣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顏伐宋,行中書省事於襄陽,尋以別將分省鄂州,為荊湖等路行中書省。十三年,取潭州,即署省治之。十八年,復徙置鄂州,統有三十路、三府。

陝西等處行中書省。中統元年,以商挺領秦蜀五路四川行省事。三年,改立陝西四川行中書省,治京兆。至元三年,移治利州。十七年,復還京兆。十八年,分省四川,尋改立四川宣慰司。二十一年,仍合為陝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立行樞密院。本省所轄之地,惟陝西四路、五府。

四川等處行中書省。國初,其地總於陝西。至元十八年,以陝西行中書分省四川。二十三年,始置四川行省,署成都,統有九路、五府。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二十四年置,治遼陽路,統有七路、一府。

甘肅等處行中書省。中統二年,立行省於中興。十年,罷之。十八年復立,二十二年復罷,改立宣慰司。二十三年,徙置中興省於甘州,立甘肅行省。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寧夏,尋併歸之。本省治甘州路,統有七路、二州。

嶺北等處行中書省。國初,太祖定都於哈剌和林河之西,因名其城曰和林,立元昌路。中統元年,世祖遷都中興,始置宣慰司都元帥府。大德十一年,改立和林等處行中書省,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員。至大四年,省右丞相。皇慶元年,改嶺北等處行中書省,設官如上,治和寧路,統有北邊等處。

雲南等處行中書省,即古南詔之地。初,世祖征取以為郡縣,嘗封建宗王鎮撫其軍民。至元十一年,始置行省,治中慶路,統有三十七路、五府。

征東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二十年,以征日本國,命高麗王置省,典軍興之務,師還而罷。大德三年,復立行省,以中國之法治之。既而王言其非便,詔罷行省,從其國俗。至治元年復置,以高麗王兼領丞相,得自奏選屬官,治瀋陽,統有二府、一司、五道。

宣慰司,掌軍民之務,分道以總郡縣,行省有政令則布於下,郡縣有請則為達於省。有邊陲軍旅之事,則兼都元帥府,其次則止為元帥府。其在遠服,又有招討、安撫、宣撫等使,品秩員數,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從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員,從二品;同知一員,從三品;副使一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正九品。凡六道:

山東東西道,〈益都路置。〉河東山西道,〈大同路置。〉淮東道,〈揚州置。〉 浙東道,〈慶元路置。〉

荊湖北道,〈中興路置。〉湖南道。〈天臨置。〉

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秩從二品,使三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經歷二員,知事二員,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

廣東道,〈廣州置。〉 大理金齒等處,

蒙慶等處。

右二府,設官如上。唯蒙慶一府,使二員,同知、副使各一員,經歷、都事亦減一員。

廣西兩江道,〈靜江路置。〉海北海南道,

福建道,      八番順元等處,

察罕腦兒等。

右五府,宣慰使都元帥三員,副都元帥、僉都元帥事各二員,餘同上。

宣慰使兼管軍萬戶府,每府宣慰使三員,同知、副使各一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兼管勾一員。

曲靖等路,     羅羅斯,

臨安廣西道元江等處。

宣撫司,秩正三品,每司達魯花赤一員,宣撫一員,同知、副使各二員,僉事一員,計議、經歷、知事各一員,提控案牘架閣一員。損益不同者,各附見於後。

廣南西道,〈不置副使、僉事。〉麗江路,〈以上隸雲南省。〉順元等處,     播州,

思州,〈以上隸湖廣省。〉敘南等處。〈隸四川行省,不置僉事、計議。〉

安撫司,秩正三品。每司達魯花赤一員,安撫使一員,同知、副使、僉事各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損益不同者,各附見於後。

師壁洞,〈不置達魯花赤。〉永順等處,

散毛洞,〈以上隸四川省。〉羅番遏蠻軍,〈不置達魯花赤。〉程番武盛軍,    金石番太平軍,

臥龍番南寧州,   小龍番靜蠻軍,〈不置同知、副使。〉大龍番應天府,   洪番永盛軍,

方番河中府,    蘆番靜海軍,〈不置知事。〉新添葛蠻。〈以上隸湖廣省。〉

招討司,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使一員,經歷一員。

土番,       剌馬剛等處,

天全,       倴不思,沿邊溪洞,〈以下各置副使一員,無達魯花赤。〉唆尼,       諸番,

征沔,       長河西裏管軍,

檐裏管軍,     脫思馬田地。

世祖至元二十二年,立行樞備院。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二年正月乙未,盧世榮請罷福建行中書省,立宣慰司,隸江西行中書省。又言:江南行中書省事繁,恐致壅滯,今隨行省立行樞備院總兵,以分其務為便。帝曰:行院之事,前日已言,由阿合馬欲其子忽辛兼兵柄而止,今議行之。

泰定帝泰定二年,分天下為十八道,遣使宣撫。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二年九月戊申朔,分天下為十八道,遣使宣撫。詔曰:朕祇承洪業,夙夜惟寅,凡所以圖治者,悉遵祖宗成憲。曩詔中外百司,宣布德澤,蠲賦詳刑,賑恤貧民,思與黎元共享有生之樂。尚慮有司未體朕意,庶政或闕,惠澤未洽,承宣者失於撫綏,司憲者怠於糾察,俾吾民重困,朕甚憫焉。今遣奉使宣撫,分行諸道,按問官吏不法,詢民疾苦,審理冤滯,凡可以興利除害,從宜舉行。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職申請,五品以下就便取決。其有政績尤異,暨晦跡丘園,才堪輔治者,具以名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