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11
卷54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百四十八卷目錄
節使部彙考二
明〈總一則 憲宗成化一則 世宗嘉靖四則 穆宗隆慶二則 神宗萬曆三則〉
皇清〈總一則 順治四則 康熙三則〉
節使部總論
文獻通考〈論行省 論使相 論節度使等官〉
圖書編〈總督 總督河運 總督兩廣軍務 總督陜西三邊 巡撫〉
官常典第五百四十八卷
節使部彙考二
明
明以尚書侍郎、都御史、少卿出為巡撫總督,或稱提督,或稱鎮守,或稱贊理,大都以亞卿兼都御史,以鎮撫地方,而軍務或兼或否,與巡按不相統屬。
按《明會典》:督撫建置,國初,遣尚書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巡撫各處,地方事畢,復命或即停遣。初名巡撫,或名鎮守,後以鎮守侍郎與巡按御史不相統屬,又文移往來亦多窒礙,定為都御史,巡撫兼軍務者加提督,有總兵,地方加贊理,管糧餉者,加總督兼理他。如整飭邊備、提督邊關及撫治流民、總理河道等項,皆因事特設。今具列焉。其邊境以尚書侍郎任總督軍務者,皆兼都御史,以便行事。
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兼管河道一員。
永樂間設漕運武臣。至景泰二年,因漕運不繼,特命都御史、總督與總兵、參將同理其事,因兼巡撫淮揚,廬鳳四府徐和滁三州。成化八年,分巡撫總漕各設一員。九年復舊。正德十三年,又各設。十六年,復舊。嘉靖三十六年,以倭警添設提督軍務巡撫鳳陽都御史。四十年,會議歸併改總督漕運兼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地方,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
先年薊遼有警,間遣重臣巡視,或稱提督。嘉靖二十九年,以邊患始改為總督,薊州保定遼東軍務鎮巡以下悉聽節制。三十三年,以密雲咫尺陵京接連。黃花渤海去石塘嶺古北口牆子嶺,各不滿百里,移總督駐密雲巡撫駐薊州,防秋之日改駐昌平,而總督遂定設不革。萬曆九年,加兼巡撫順天等府地方,十一年,除巡撫如舊。
總督宣大山西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一員。
正統元年,始遣都御史巡撫宣大。景泰二年,宣大各設巡撫而遣尚書總理宣大軍務。成化弘治間有警,則遣無事則止。正德八年,設總制一員,鎮巡以下,并管糧郎中俱聽節制。嘉靖間,命總督官兼督偏保及理糧餉時,設時革。至二十九年,始定設去偏保改山西。三十八年,令防秋日總督領標兵駐宣府東路巡撫,領標兵車兵遊兵駐岔道。四十三年,命宣大山西總督移駐懷來,以備南山一帶。宣府鎮巡官移駐延慶山西,鎮巡官移駐廣昌。隆慶四年,令總督移駐陽和。六年,命防秋畢日各兵備副參以下及文武官悉聽總督官查覈功罪舉劾。
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一員。
弘治十年,議遣重臣總制。陜西甘肅延綏寧夏軍務。十五年以後,或設或革,至嘉靖四年始定設。四鎮兵馬錢糧一應軍務,從宜處置,鎮巡以下,悉聽節制,軍前不用命者,都指揮以下聽以軍法從事。十八年,奏淮三邊總督,於五六月間,親臨花馬池調集延寧奇遊等兵,赴平鹵城等處,併力防禦。其陝西巡撫亦於五六月間往,固原調度兵食候探無大勢,鹵情及秋盡冬初。邊腹收成,俱畢方許照,常居中調度巡撫官,仍還本鎮。
總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帶管鹽法、兼巡撫廣東地方一員。
永樂初,遣官巡撫廣西。十九年,遣官巡撫廣東。至正統,景泰間,以兩廣宜協濟應援始設總制。成化元年,命兼巡撫定於梧州,駐劄處,置猺獞流賊一應事務聽便宜行事,各設將官,併三司官悉聽節制,巡撫不復設。正德十一年,改總督為提督。嘉靖四十五年,以廣東有警命,總督止兼巡撫廣西駐肇慶而於廣東另設巡撫駐惠州。隆慶三年,添設廣西巡撫除兼職,四年復革。廣東巡撫改為提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巡撫廣東,其廣西新設巡撫與兩廣總兵,參遊守備并三司等官俱聽節制。萬曆二年,以惠潮有寇,暫移提督駐潮州,事平復歸。肇慶三年,仍改總督加帶管鹽法。
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地方一員。
永樂初,遣尚書往江南治水患,兼理農務。十九年,敕尚書巡撫畿甸,然未有專設。宣德五年,命侍郎
總督稅糧兼巡撫,應天等府始有專職。至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倭警令,應天巡撫都御史提督軍務當風汛時,駐劄蘇州嚴督防守。
提督軍務巡撫浙江等處地方一員。
永樂初,遣尚書治兩浙農事,以後或巡視或督鹺,有事則遣,無定設。至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御史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海道地方提督軍務。二十七年,改巡撫為巡視。二十八年停遣。三十一年復遣。僉都提督軍務巡視浙江兼管福興泉漳地方。三十三年,倭夷入犯杭州,特命尚書提督浙江福建南直隸軍務,又專設都御史,提督軍務,巡撫浙江兼福興泉漳地方。其提督三省者,改總督,至兼節制江西。後罷。至四十一年,止設提督軍務,巡撫浙江都御史。
提督軍務兼巡撫福建地方一員。
永樂間,遣侍郎巡視。以後或鎮守,或督軍以事間遣。至嘉靖二十六年,始命都御史巡撫浙江,兼管福興建寧漳泉等處。三十五年,以閩浙道遠專設提督軍務兼巡視福興泉漳福寧海道,都御史仍聽總督節制。後改巡撫福建地方,統轄全省。四十年,總督亦罷,其南贛軍門所轄汀州一府仍兩屬。
巡撫江西地方兼理軍務一員。
永樂十九年,敕工部侍郎巡視。以後間遣鎮守巡撫。成化以後始定為巡撫,然或時革。嘉靖六年,始定設。四十五年定今銜。
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弘治十年閩,廣湖湘之間多盜,始設巡撫,所轄則江西之南,安贛州建昌福建之汀州,廣東之潮州,南雄湖廣之郴州,四省三司皆聽節制。駐劄贛州,尋增隸韶州、漳州,除建昌。正德十一年,改提督軍務。嘉靖八年,以吉安之。萬安,龍泉泰和永豐永寧撫州之樂安,增轄。四十五年,福建廣東並設巡撫,以惠潮漳州三府還隸本處,定今名。所轄南安贛州南雄韶州汀州并郴州地方。
巡撫湖廣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三年,命都御史鎮守。以後或以侍郎大理卿出撫。至景泰元年,定設都御史巡撫湖廣地方,兼贊理軍務。萬曆八年,改贊理為提督。十二年,復為贊理。
提督軍務兼撫治鄖陽等處地方一員。
成化十二年,以鄖襄流民遣都御史安撫,因奏立鄖陽行都司并府衛,割陝西之漢中,商州河南之南陽,唐鄧四川之夔瞿,湖廣之荊襄,安沔設都御史,提督撫治之。至萬曆二年,以本鎮所轄四省撫治事權不專,添提督軍務,兼撫治鄖陽等處地方職銜。九年,裁革,命湖廣巡撫兼理。十一年復設。
巡撫河南等處地方兼管河道兼提督軍務一員。
宣德五年,遣侍郎巡撫山西河南。正統十四年,命都御史巡撫河南,湖廣。至景泰元年,始專設河南巡撫。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山東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五年,遣大理少卿巡撫山東地方。十三年,始定設都御史。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營田。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八年加提督軍務。
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兼巡撫順天等府地方一員。
永樂十九年,命侍郎等官巡行畿甸。正統十四年,命都御史提督軍務,總督糧儲兼巡撫順天永平二府,紫荊倒馬二關,然未有專設。成化二年,始設都御史贊理軍務巡撫,順永二府後兼撫河間真保定凡五府,七年兼理八府,八年以畿輔地廣,從居庸關中,分為二巡撫,其東為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巡撫順永二府都御史以居庸等關隸之。駐遵化,遂定設。嘉靖二十九年,增設通州昌平易州三都御史,旋議革,惟薊州仍舊。萬曆九年革,十一年復設。
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荊等關、兼管河道一員。
正統十年,命侍郎巡撫保定等處未有專設,成化八年,始從居庸關,中分為二,巡撫遂專設都御史,巡撫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大名,廣平六府提督倒馬紫荊龍泉等關,駐真定。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巡撫遼東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元年,遣都御史巡撫,遂為定制,後加贊理軍務。
巡撫宣府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元年,命都御史出巡寨北,凡兵糧邊備並聽釐,正巡撫之設自此始。然或兼理大同不專一鎮,至成化十四年始定設,後加贊理軍務。
巡撫大同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永樂六年,命都御史出鎮大同,旋罷。正統元年,始
與宣府共設巡撫。至景泰三年,大同始專設。後復兼理,至成化十年復專設,加贊理軍務。
提督鴈門等關、兼巡撫山西地方一員。
宣德五年,命兵部侍郎巡撫河南山西。至正統十三年始命都御史專撫山西,鎮守鴈門天順。成化間暫革尋,復置。嘉靖間,給旗牌四面副。隆慶三年,令秋冬暫駐寧,武關就近。調度定為巡撫山西提督鴈門等關都御史。
巡撫延綏等處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十年,遣都御史出鎮而無專設。景泰元年,以都御史參贊軍務,遂為定制。成化九年,徙鎮榆林,隆慶六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寧夏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六年,命侍郎理陝西甘肅寧夏屯政。十年,命都御史鎮守陝西延綏寧夏等處未有專職,正統元年,以都御史鎮撫寧夏地方參贊軍務整飭邊備。遂為定制。天順元年革,二年復設。去參贊軍務。隆慶六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陜西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間,命尚書侍郎出鎮。正統間,命右都御史出入,更代鎮守。景泰三年,改都御史巡撫遂為定制。成化二年,加提督軍務,後改贊理軍務。
巡撫甘肅等處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十年,命侍郎鎮守甘肅地方,正統元年,甘涼多事,命侍郎參贊軍務出鎮,於是甘肅以文臣參贊遂為定制。景泰元年,定為巡撫都御史,至隆慶六年,改贊理軍務。
提督軍務巡撫四川等處地方一員。
宣德五年,命都御史撫鎮事,寧停遣。正統十四年,遣都御史巡撫四川,遂定設。萬曆十一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雲南兼建昌畢節等處地方贊理軍務兼督川
貴糧餉一員。
正統九年,命侍郎參贊軍務。十年,始命侍郎鎮撫。天順元年革。成化十二年復設。嘉靖三十年加兼理軍務。四十三年改贊理。隆慶二年加兼建昌畢節等處地方。
巡撫貴州兼督理湖北川東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四年,命都御史出鎮,十四年以土苗亂命侍郎總督軍務,鎮守其地。景泰元年,命大理寺丞巡撫,始有專職。成化八年革十一年復設。正德二年革,五年復設。嘉靖七年設,雲貴四川湖廣等處,總制撫勦苗蠻土,夷事平革。二十七年復設,沅州駐劄。四十二年復革。令貴州巡撫兼督湖北川東提督軍務。
巡撫廣西地方一員。
廣西舊有巡撫,沿革不常。隆慶元年,改總督兩廣都御史兼巡撫廣西地方。三年復設。廣西巡撫,以上俱見在督撫。
總制宣大偏關保定等處軍務一員。
總督湖廣川貴軍務一員。
巡撫鳳陽等處地方一員。
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一員。
永樂九年,遣尚書治河。自後間遣侍郎或都御史。成化弘治間,始稱總督河道。正德四年,始定設。都御史提督駐濟寧,凡漕河事悉聽區處。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工部職銜,提督河南山東直隸三省,河患。隆慶四年,加提督軍務。萬曆五年,改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八年革。
總督南京糧儲一員。
整飭北直隸山西河南等處軍務糧餉一員。
巡撫廣東地方兼贊理軍務一員。
以上俱嘉靖二十年以前設陸續住補。
總督宣大山西偏保等處軍餉一員。
勘處湖廣貴州夷情一員。
督理承天工務一員。
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等處海道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巡視浙江兼制鄰境福建沿海地方一員。
採木左副都御史一員右副都御史一員。
經略居庸山海東西二路關一員。
清理兩淮兩浙山東長蘆等處鹽法都御史一員。淮徐兗州等處地方招撫營田一員。
北直隸地方督理屯政一員。
山西宣大地方督理屯政一員。
經略易州地方一員。
駐守昌平州地方一員。
通州駐劄右僉都御史一員。
總理江南等處屯鹽副都御史一員。
總理江北等處屯鹽僉都御史一員。總理山西等處屯鹽副都御史一員。
山西宣大等處行邊侍郎一員。
薊遼保定等處行邊侍郎一員。
陝西延綏寧夏固原甘肅等處行邊侍郎一員。
以上俱嘉靖十九年以後,因事題設事畢住補。
憲宗成化九年,始設操江專督,沿江軍衛,及有司盜職之事。
按《明會典》:凡操江官軍本院副都御史,或僉都御史一員,奉敕提督并,巡視九江至鎮江蘇松等處江道,沿江軍衛有司盜賊之事皆屬焉。成化九年,奏准專督巡江,後復令兼督操江官軍。
世宗嘉靖三年,令巡撫遷秩候代。
按《明會典》:嘉靖三年,令各巡撫都御史,遇有遷秩,或以憂去者,必候代。新任代者,亦宜亟往,如違言官劾奏。
嘉靖十四年,有巡撫缺,令九卿會推。
按《明會典》:凡巡撫都御史缺,舊例在內地者,會戶部。在邊方者,會兵部推舉。嘉靖十四年,令照九卿例會推。
嘉靖三十二年,以尚書李默言兩設江南督撫兵餉分任。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三十二年,吏部尚書李默言江南軍興調兵轉餉,非一巡撫所能兼,請設提督軍務大臣,專勦賊而巡撫專主餉。上曰:督撫兩設,事權得無掣肘乎。其與兵部僉謀以聞,於是奏設一官,如浙例以屠,大山為兵,侍兼僉都御史總督軍務糧儲,巡撫應天。
嘉靖四十五年,復設廣西巡撫。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四十五年,復設廣西巡撫。初兩廣各置巡撫,成化五年以事體不一更設總督大臣而罷巡撫,韓雍為總督開府梧州居中節制。正德十一年,以體統太重,改為提督。已而惠潮二府山寇時發,梧州在二千里外,文檄往來,徵調為難,遂以總督撫廣東,而更設巡撫於廣西。
穆宗隆慶二年。定督撫赴任限期。
按《明會典》:隆慶二年,題准凡遇推補督撫員缺,吏部移咨兵部,差人齎文前去,如以別官陞遷,巡撫及在原籍起用者,限文到五日。以巡撫陞總督者,限交代。次日,即各起程,赴任。仍將起程日期於所在衙門,申報各巡按具奏,如咨文已到,不即起程或已交代未便離任,或未交代擅自回籍者並參治。
隆慶四年,裁南京總督併廣東巡撫。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四年三月,裁革總督南京糧儲都御史,以其事屬之南京戶部侍郎,仍設巡倉御史一員,佐之。五月,裁革廣東巡撫官,改兩廣總督李遷為提督兼廣東巡撫事。
神宗萬曆三年,定督撫推補文到日限期赴任。
按《明會典》:萬曆三年,題准督撫推補文到之日,限半月以裏起程赴任。
萬曆五年,令三邊及薊遼總督會五府九卿廷推。按《明會典》:凡總督陝西三邊宣大都御史缺,會五府大九卿堂上官及科道廷推。薊遼兩廣總督缺,亦令大九卿堂上官及科道廷推,不會。五府。萬曆五年,題准三邊宣大總督,亦照薊遼例,不會五府。
萬曆十三年,令巡撫歷任年,久方許推陞。
按《明會典》:萬曆十三年,令各處巡撫官歷任年久,方許推陞,不得驟遷數易以滋煩擾。
皇清
國初督撫建置
《大清會典》:都察院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僉都御
史等官俱不專設,但為直省總督巡撫兼銜凡遇補授。
命下之後,其應兼職銜由吏部議擬具題請。
旨要皆因事設裁,隨地分并歷年員額多寡不一,今
考其現設者,具載於前,而以奉裁,各員附見於後。
總督江南江西等處地方事務,兼理糧餉操江一員。
總督湖廣等處地方文武事務兼理糧餉一員。總督福建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一員。總督四川陜西文武事務兼理糧餉一員。總督兩廣等處地方兼理糧餉一員。
總督雲南貴州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總督淮揚等處地方提督漕運海防軍務兼理糧餉一員。
總督河道提督軍務一員。
巡撫直隸等處地方,管轄紫荊等關宣府鎮地方,密雲等關隘贊理軍務兼理糧餉一員。巡撫江寧等處地方,總督糧儲提督軍務一員。巡撫安徽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一員。巡撫江西等處地方兼理軍務一員。
巡撫湖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一員。巡撫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巡撫山東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理軍務一員。巡撫山西太原等處地方,提督鴈門等關軍務兼理雲鎮一員。
巡撫河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河道一員。巡撫陝西等處地方贊理軍務兼理糧餉一員。巡撫甘肅寧夏平慶臨鞏等處地方督理軍務兼理茶馬一員。
巡撫四川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一員。巡撫廣東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鹽法一員。
巡撫廣西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鹽法一員。巡撫雲南兼建昌畢節等處地方贊理軍務兼督川貴兵餉一員。
巡撫貴州兼督理湖北川東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以上現設督撫。
總督直隸山東河南軍務一員。順治十五年裁。康熙元年設直隸總督,四年裁,復設三省總督,八年裁。
總督浙江福建軍務一員,順治十五年裁,康熙八年復設,九年裁。
總督浙江軍務一員,康熙八年裁,九年復設,二十三年裁。
總督江西軍務一員,康熙四年裁,併兩江總督,十三年復設,江西總督,二十一年裁。
總督山東軍務一員,康熙四年裁,併三省總督總督山西軍務一員,順治十五年裁,康熙元年復設,四年裁。
總督河南軍務一員,康熙四年裁。
總督陝西軍務一員,康熙四年改為山陝總督,十四年仍改陝西總督,十九年改為川陝總督,總督四川軍務一員,康熙七年改為川湖總督,八年裁,九年復設川湖總督,十三年改為四川總督,十九年裁併川陝總督。
總督廣西軍務一員,康熙四年裁。
總督雲南軍務一員,康熙五年裁。
總督貴州軍務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二年復設。十三年裁。
巡撫順天等處一員,順治十八年裁。
巡撫天津等處一員,順治六年裁。
巡撫宣府等處一員,順治九年裁。
巡撫鳳陽等處一員,順治六年裁。十七年復設,十八年裁。
巡撫安慶等處一員,順治十六年裁。
巡撫南贛等處一員,順治十八年裁。
撫治鄖襄等處一員,順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五年復設,鄖陽撫治,十九年裁。
巡撫登萊等處一員,順治九年裁。
巡撫延綏等處一員,順治十八年裁。
巡撫寧夏等處一員,順治十八年裁。
巡撫操江一員,康熙元年裁。
以上舊設督撫。
順治六年
《大清會典》凡總督巡撫員缺,順治六年,題准由會推
保舉,題補保舉當者,陞賞不當者連坐。
順治九年
《大清會典》順治九年議准取人地相宜者,會推擬正。
陪具題。
順治十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年,
諭會推督撫不拘品級,擇才品素著者,詳開事,實具
題。
順治十一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一年,
諭督撫缺出,即於次日會推。
康熙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七年,
諭山陝督撫俱推用滿州官。
康熙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年議准督撫員缺,先行具題請旨,或用滿州,或用漢軍漢人得。旨,後遵將應陞官員開列職名具題。
康熙十八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八年,議准巡撫員缺,本省布政使
不得陞補。督撫兼銜僉都御史加一級,授從三品加二級,改授右副都御史。副都御史加一級,兼右侍郎,銜加二級,兼左侍郎,銜授從二品,再加一級,兼尚書銜。尚書加一級,授從一品,加二級,授正一品。如一品之外,每加一級,改紀錄二次。凡加尚書侍郎銜者,總督兼兵部巡撫兼工部。
節使部總論
《文獻通考》
《論行省》
按:行臺省之名,雖始於魏晉之間,然兩漢初,興高祖所以委蕭,何世祖所以命鄧禹,其權任蓋亦類此。唐天寶以後,以盜賊陷兩京,北狄侵畿甸,則或以大元帥副元帥命親王勳臣為之,然但可任專征之責而他事則稟朝旨,則亦未嘗備行臺省之事也。至其末年,方鎮擅地請節,於是或以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王爵命之,如錢鏐馬殷王審知之徒,蓋名為奉正朔而實自為一朝廷矣。然則行臺省之名,苟非創造之初,土宇未一,以此任帷幄腹心之臣,則必衰微之,後法制已隳,以此處分裂割據之輩。至若承平之時,則不宜有此名也。建炎時,張魏公以樞密使宣撫川陝,趙忠簡謂之曰:元樞新立大功出,當川陝半,天下之責自兵事,外悉當奏稟。蓋大臣在外,忌權太重也。及魏公得罪,謫詞言假便宜行事之制,忘人臣無將之嫌,肖內閣以招賢,擬尚方而鑄印,然則承制之事,易以惹謗,忠簡之言,固篤論也。
《論使相》
按《三朝國史·職官志》:敘元豐寄祿新格以階易官,謂開府儀同三司,即舊使相。然使相者,是以侍中中書令平章事加節度使之謂也。自唐至宋皆有之,而事體微不同,唐則多以同平章事加節度使之立勳勞而久任者,蓋將而寵以相之名也。宋則多以節度使加平章事之,有德望而罷政者,蓋相而寵以將之名也。合而言之,位兼將相,品極文武之稱,今既曰以開府儀同三司,易使相矣。然韓絳為開府,而復加以鎮撫之節,文彥博為開府而復加以護國山南之節,蔡京為開府而復加以安遠之節,則是且為開府,且為使相,而使相之名,未嘗廢矣。又況神宗更官制之本意,實以三省寺監之官,無職掌為非,遂欲易而正之。如改左右僕射為特進,則遂以僕射為宰相之職。改左右丞為光祿大夫,則遂以左右丞為執政之職。今節度使之在宋,其無職掌與開府儀同三司一也。何煩以開府易之,況有開府之後,宰相之除,節度使元未嘗廢乎。竊疑開府儀同三司,特專以儀同三省長官〈尚書令中書令侍中〉而於使相,節度使無預。張演著《職官記》敘元豐新官而并著舊官於開府儀同三司之下,只注舊官云中書令,侍中同中書門下,平章而不言使相,雖與史志不合,似為得之。
《論節度使等官》
按:節度使在唐為閫帥,觀察團練使。在唐為監司,防禦使在唐為邊將,刺史在唐為郡守。至宋則閫帥監司邊將郡守各別,有以名其官,而節度承宣觀察團練防禦,刺史則俱無職任,特以為武臣,遷轉之,次序,故敘其事於將軍都尉之後。
《圖書編》《總督》
夫天下豈有常之勢哉。顧制勢者,何如耳。善制勢者,常合而不分,則常治。不善。制勢者,常分而不合,則常不治,三代以上無論已。漢初以合治矣,其終也,以分侯王而亂。唐初以合治矣,其終也,以分藩鎮而亂。宋初以合治矣,其終也,以分南北而亂。夫通天下,猶一身也,治一身者,必使摩頂放踵氣血周流,榮衛清利精神管攝而無有壅蔽扞格之處,是久視長生之道也。治天下者,必使循內及外,遠近相折,大小相濟,彊弱相維,而無有偏重。不舉之處,是久安長治之道也。我列聖制勢之策,盡善矣無遺算矣,蓋兩京十三省各設巡撫大臣以制京省之勢,而凡城池錢穀甲兵官屬丁田之勢皆得便宜從事,而文武諸臣悉攝己以聽而奉行其制命焉。而得其人也。又太平無事則一國之勢合而不分,則常治而不亂,此國家安寧之術所以度越前代也。正統而後,或變生於腹裏,或釁起於邊陲,而諸邊諸省,一時撫臣多不能振聯屬之策,興討罪之師保境,以自全攖城,以自守,直為是懍懍耳。若鹵之也。先河北之趙賊,西蜀之廖冠,江西之華林,及藩豪八閩之鄧茂,楚之麻陽,廣之岑猛,滇之麓川,猖獗震蕩而各省撫臣皆相視而莫之能相救,必設總督而後能平之,彼其時非盡撫臣之怯也,亡筭也。爵並權均夫兩大不能以相使,而況十數大乎勢分故也。列聖振長策而議聯屬邊方腹裏多設總督,以聯屬而節制之,若連環然且頒之敕如一省,難作則總督調近省之食,與兵或擊其首,或邀其尾,或掎其左,或角其右,有難則合制之,難已則散而歸之,無借兵之苦,無萃食之擾。語曰:分指之十彈,不如合掌之一擊,此分合利病之說也。制勢之策,善之,善之者也,難之者曰:多設總督,恐多擾,則不便,恐多費則不便,不知今天下薊遼已設總督矣。宣大山西又總督以聯屬之陝西三邊,又總督以聯屬之四川雲貴湖廣嘗設總督矣。事平罷不設,假令至今存也。調諸省之食與兵撻而制莽酋耳,胡有今日之紛紛也。且兩廣有總督矣,閩浙直又設總督,以聯屬之事平,又罷不設,假令,至今存也。調諸省之食,與兵直拉朽而誅浙兵之亂矣。又胡有今日之紛紛也。近又從言者,河漕總督得提督南北直隸山東河南之兵,浙江江西湖廣之食,是中原一總督也,即有師尚詔者,弄兵釜中第,合諸路坐而烹之,爾又胡有往事之紛紛也。惟河漕大臣不當令,兼巡撫鳳陽爾,夫鳳陽乃是陵寢之所鍾也,中原之所樞也,其地重,其勢尊,烏可以河漕,帶為也。且古治水者,八年萬里於外,又安可匏繫一隅哉。決以另置巡臣,便由是言之,則邊海增兩總督足矣,鳳陽增一巡撫足矣。增三臣而博天下安,何費之足。云:且無事則總督不得侵巡撫之權,有事則巡撫不得抗總督之命,夫調兵食之事數十年,一有之何擾之足云,若川雲總督當駐滇,或兼巡撫閩浙總督,當駐浙,或兼巡撫,尤屬省便又不必增官矣。河漕總督中原當駐淮而江北巡撫當駐鳳陽,此大聯屬勢也。而鄖陽贛州之軍門,又小聯屬勢也,如此則常合而不分,常治而不亂。然非老臣尊爵,不可也。詩曰:維師。尚父又曰:太師皇父固廟堂事乎。責乎。故曰:善制勢者,制之。堂上而已矣。
問總督軍務官,本朝始於何時。曰:都御史總督軍務,自正統四年,麓川之役,王驥始也。總兵官,悉聽節制,既以兵部尚書帥,師當王振好大之心,遂擬糧儲。故事,糧儲稱總督,宣德中始也。繼是而己巳之變,鹵薄都城石亨營城北,于謙督之。孫鏜營城西則江淵參之而已。繼是而四方多警,類率如例。如馬昂於兩廣,石璞於關外,王來於湖廣,侯璡於雲南,然事平則罷。又繼是景泰天順及成化初,白圭葉盛韓雍等皆稱提督,意屬協同,敕以贊理為云,又繼是,則為任官矣。成化六年,開總府於梧州,此任官之所由始也。三邊總制,自弘治末年,秦紘楊一清張,泰始便於徵發策應,今亦為任官。夫議者,秉低昂文武之鈞,濟兼制勦綏之術是矣。而進止異同,束於和混內外,援搆隱於姦宄,其能制而協之,更當潤飾。令必無伏,機不亦盡乎。又繼是而陳金華陽之役,陸完劉六七之役,至統制七省者,後事而或援以為例,其必有慎而馭之,則可矣。
《總督河運》
太祖有天下漕東南粟於海,以營遼東。五年屬靖海侯,吳禎後卒。乃遣都督朱壽張赫領之。二十年,冬十月,享太廟封壽舳艫侯赫航海侯,又嘗建漕運使,尋罷。成祖始命平江伯陳瑄治漕河內地,贍北京。景泰二年,特命都御史王竑總督與總兵參將,同理其事,尋令淮陽廬鳳四府徐和,滁三州屬竑巡撫,兼督常盈倉以淮為治所至,成化八年,改巡撫總漕,各設一員,明年復舊,正德十三年,又各設一員,十六年復。嘉靖三十六年又改,各設一員。四十年,復巡撫,自永樂十九年,命吏部尚書蹇義巡行南畿考察官吏,至宣德五年,始命刑部右侍郎曹弘巡撫。正統八年,又命工部右侍郎巡撫。十三年,又命刑部右侍郎薛希璉吏部尚書趙新相繼巡撫,然未奉漕命,故另列表,首今詳漕臣年表於後,其行實見於事,紀其勳德,茂著者表為列傳,若奉敕清理田地賑濟饑民,并考察官吏,有事淮甸不可以類附者,亦另列於後云。
《總督兩廣軍務》
洪武元年,師未下廣東西命,永嘉侯朱亮祖出鎮廣。永樂中廣西則都督韓觀山雲侯柳溥相繼為大帥,得專征及誅賞,獨有文臣督攝之寄。至正統十四年,苗寇蝟起廣東,則命侍郎揭稽廣西,則命侍郎李棠各巡撫之。然二廣地勢。犬牙賊,東西豕突來往,叵測,而武臣自守,便利不相策,應天子用兵部尚書于謙言,命太子太保左都御史,王翱總督兩廣軍務,總兵以下悉聽節制,一切便宜從事,然事已即歸,不恆設。馬昂再以提督至葉盛以巡撫。至成化元年,復命都督趙輔率大兵討之,陞浙江參政韓雍為僉都御史,贊理軍務,然於制書,特重雍。既平寇,遂命總軍務兼理巡撫。久之,雍以兩廣土地廣遠,恐餘孽復生重貽邊患,請於朝,願得文武大臣分理其事。上命副都陳濂撫廣東,僉都張鵬撫廣西,而雍專治軍。尋以憂去,五年復起。雍以右都御史總督兼巡撫於梧州,開設總府居中,調度兩廣,副總兵參將而下悉聽節制,而兩廣巡撫不復設,仍統於總督。正德十一年,改 督為提督。嘉靖四十五年,因廣東寇發,遙制不便,兵部題准總督軍務止撫廣西,於廣東另設巡撫。至隆慶四年,改總督閩廣兼理糧餉,巡撫廣東,於廣西另設巡撫。
《總督陝西三邊》
高皇帝初,中山武寧王達等下陝西,遂悉平甘肅寧夏諸鎮秦慶肅三公鎮之,而侯伯都督耿秉文等理兵政,間命宋穎諸國公一按閱操練而已。永樂始命寧陽侯陳懋西寧侯宋晟鎮寧夏寧遠侯何福等鎮甘肅,而文臣不過分理文移治糧餉而已。正統初,西鹵弗靖始命兵部尚書,王驥提督諸軍据總兵官任禮蔣貴,上討平而陝西右都御史王文陳鑑分歲鎮守,然實未嘗合三鎮而歸一總督也。成化初,滿政據石城叛,詔左副都御史項忠總全陝三邊兵討之,已詔右都御史王越,右副都御史馬文升總兵如之,然有事而置事已則革不為恆也。弘治十年,始起王越,以太子太保左都御史總制禦火篩。十一年,二十五年,秦紘以戶部尚書守,如越自是定矣。嘉靖十九年避制字改總督。
《巡撫》
問天下巡撫之設何如。曰:天下設巡撫都御史,洪武初未有也。太祖不欲以重臣,令典錢糧兵馬。永樂十九年,敕尚書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十三員,各同給事中一員,巡行天下,是謂巡撫。宣德間,令巡撫官每歲八月一赴京議事,蓋不欲疏逖以懸機重。景泰四年,纔差都御史,其意尚在執持風紀,有故則入參廟議,而握纛之柄,則有司存,自是則曰整飭,曰提督,曰總制,曰鎮守。又復典兵部尚書侍郎之職兼都御史,百寮群將俯首聽一人之謀,似於兼制少疏,故復以巡按權參殺之。然表裏異同痛癢不相關而司鋒鏑者,每掣肘不能自盡,是近年失事并罪,撫臣誠得肯綮而當道執要可愈施矣。夫天順間,石亨曹欽請罷巡撫,正德間,劉瑾取回巡撫,彼固借私以逞要,亦不謂無說。苟使其布置腹心,則其為毒,又不可勝言,切念天下錢糧兵馬之重,所賴鎮攝不以躁僨事巡撫之不可缺者,而書生涉仕,必由此以致卿輔能允文武得全才有幾乎哉。不素習而器與之,恐亦不易為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