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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1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交誼典

 第一百十三卷目錄

 忿爭部紀事

 忿爭部雜錄

 忿爭部外編

交誼典第一百十三卷

忿爭部紀事

《山海經·海外東經》:君子國其人好讓不爭。

《詩經·虞芮質厥成傳》: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二國之君感而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讓以其所爭,田為閒田。《左傳·隱公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於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薛侯許之,乃長滕侯。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於大宮,公孫閼與穎考叔爭車,穎考叔挾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於許,穎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

《文公十有四年》:春,頃王崩周公閱與王孫蘇爭政,故不赴凡崩薨不赴,則不書禍福,不告亦不書懲不敬也。

周公將與王孫蘇訟於晉王,叛王孫蘇而使尹氏與聃啟訟周公於晉趙宣子平王室而復之。

《成公四年》:晉欒書將中軍,荀首佐之,士燮佐上軍,以救許,伐鄭,取氾祭,楚子反救鄭,鄭伯與許男訟焉。皇戍攝鄭伯之辭,子反不能決也。曰:君若辱在寡君,寡君與其二三臣,共聽兩君之所欲,成其可知也。不然,側不足以知二國之成。

五年,許靈公愬鄭伯於楚,六月,鄭悼公如楚訟,不勝,楚人執皇戍及子國,故鄭伯歸,使公子偃請成於晉。十一年,周公楚惡惠襄之偪也。且與伯輿爭政,不勝,怒而出,及陽樊,王使劉子復之,盟於鄄而入,三日,復出奔晉。晉郤至與周爭鄇田,王命劉康公單襄公訟諸晉,郤至曰:溫,吾故也。故不敢失,劉子單子曰:昔周克商,使諸侯撫封,蘇忿生以溫為司寇,與檀伯達封於河,蘇氏即狄,又不能於狄,而奔衛,襄王勞文公,而賜之溫,狐氏,陽氏,先處之,而後及子,若治其故,則王官之邑也。子安得之,晉侯使郤至勿敢爭。

《襄公十年》:王叔陳生與伯輿爭政,王右伯輿,王叔陳生怒而出奔,及河,王復之,殺史狡以說焉。不入,遂處之,晉侯使士丐平王室,王叔與伯輿訟焉。王叔之宰,與伯輿之大夫瑕禽,坐獄於王庭,士丐聽之,王叔之宰曰:篳門閨竇之人,而皆陵其上,其難為上矣,瑕禽曰:昔平王東遷,吾七姓從王,牲用備具,王賴之,而賜之騂旄之盟。曰:世世無失職,若篳門閨竇,其能來東底乎,且王何賴焉。今自王叔之相也。政以賄成,而刑放於寵,官之師旅,不勝其富,吾能無篳門閨竇乎,唯大國圖之,下而無直,則何謂正矣,范宣子曰:天子所右,寡君亦右之,所左亦左之,使王叔氏與伯輿合要,王叔氏不能舉其契,王叔奔晉,不書,不告也。單靖公為卿士,以相王室。

諸侯伐鄭,師於牛首。初子駟與尉止有爭,將禦諸侯之師,而黜其車,尉止獲,又與之爭,子駟抑尉止曰:爾車非禮也。遂弗使獻,初,子駟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師氏,皆喪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亂,於是子駟當國,子國為司馬,子耳為司空,子孔為司徒,冬,十月,戊辰,尉止,司臣,侯晉,堵女父,子師僕,帥賊以入,晨攻執政於西宮之朝,殺子駟,子國,子耳,劫鄭伯,以如北宮,子孔知之,故不死。

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嘗易之,姦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欲已侈,能無卑乎。

楚子,侵鄭,五月,至於城麋,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戍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戍,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戍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

二十九年,鄭伯有使公孫黑如楚,辭曰:楚鄭方惡而使余往,是殺余也。伯有曰:世行也。子晳曰:可則往,難則已,何世之有,伯有將強使之,子晳怒,將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己巳,鄭大夫盟於伯有氏,裨諶曰:是盟也。其與幾何,詩曰:君子屢盟,亂是用長,今是長,亂之道也。禍未歇也。必三年而後能紓。

三十年,子產相鄭伯以如晉,叔向問鄭國之政焉。對曰:吾得見與否,在此歲也。駟良方爭,未知所成若有所成,吾得見,乃可知也。叔向曰:不既和矣乎,對曰:伯有侈而愎,子晳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雖其和也。猶相積惡也。惡至無日矣。

《昭公八年》:七月,甲戌,齊子尾卒,子旗欲治其室,丁丑,殺梁嬰,八月,庚戌,逐子成,子工,子車,皆來奔,而立子良氏之宰,其臣曰:孺子長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授甲將攻之,陳桓子善於子尾,亦授甲將助之,或告子旗,子旗不信,則數人告將往,又數人告於道,遂如陳氏,桓子將出矣,聞之而還,游服而逆之,請命,對曰:聞彊氏授甲將攻子,子聞諸。曰:弗聞,子盍亦授甲,無宇請從,子旗曰:子胡然,彼孺子也。吾誨之,猶懼其不濟,吾又寵秩之,其若先人何,子盍謂之,周書曰:惠不惠,茂不茂,康叔所以服弘大也。桓子稽顙曰:頃靈福子,吾猶有望,遂和如初。

十四年,晉邢侯與雍子爭鄐田,久而無成,士景伯如楚,叔魚攝理,韓宣子命斷舊獄,罪在雍子,雍子納其女於叔魚,叔魚蔽罪邢侯,邢侯怒,殺叔魚,雍子於朝,宣子問其罪於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賂以買直,鮒也鬻獄,邢侯專殺,其罪一也。己惡而掠美為昏,貪以敗官為墨,殺人不忌為賊,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請從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與叔魚於市。

《定公元年》:孟懿子會城成周,庚寅,栽,宋仲幾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薛宰曰:宋為無道,絕我小國於周,以我適楚,故我常從宋,晉文公為踐土之盟曰:凡我同盟,各復舊職,若從踐土,若從宋亦唯命,仲幾曰:踐土固然,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奚仲遷於邳,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若復舊職,將承王官,何故以役諸侯,仲幾曰:三代各異物,薛焉得有舊,為宋役,亦其職也。士彌牟曰:晉之從政者新,子姑受功歸,吾視諸故府,仲幾曰:縱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諸乎,士伯怒謂韓簡子曰:薛徵於人,宋徵於鬼,宋罪大矣,且己無辭而抑我,以神誣我也。啟寵納侮,其此之謂矣,必以仲幾為戮,乃執仲幾以歸,三月,歸諸京師。

四年,劉文公合諸侯於召陵,將會,衛子行敬子言於靈公曰:會同難,嘖有煩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從。〈注〉嘖至也煩言忿爭

五年,鬥辛聞吳人之爭宮也。曰:吾聞之,不讓則不和,不和不可以遠征,吳爭於楚,必有亂,有亂則必歸,焉能定楚。

九年,春,宋公使樂大心盟於晉,且逆樂祁之尸,辭,偽有疾,乃使向巢如晉盟,且逆子梁之尸,子明謂桐門,右師出曰:吾猶衰絰,而子擊鐘,何也。右師曰:喪不在此故也。既而告人曰:已衰絰而生子,余何故舍,鍾子明聞之,怒言於公曰:右師將不利戴氏,不肯適晉,將作亂也。不然無疾,乃逐桐門右師。

《吳越春秋》:伍子胥如吳時,遇專諸於途。專諸方與人鬥,將就之適,其怒有萬人之氣。其妻一呼即還。子胥怪而問其狀。專諸曰:夫屈一人之下,必伸萬人之上。《史記·孔子世家》:孔子去陳。過蒲,會公叔氏以蒲叛,蒲人止孔子。弟子有公良孺者,有勇力,謂曰:昔從夫子遇難於匡,今遇難於此,命也。吾寧鬥而死。鬥甚疾。蒲人懼,謂孔子曰:苟無適衛,吾出子。

《左傳·哀公十三年》:秋,七月,辛丑,盟,吳晉爭先,吳人曰:於周室,我為長,晉人曰:於姬姓,我為伯,趙鞅呼司馬寅曰: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長幼必可知也。對曰:請姑視之,反曰:肉食者無墨,今吳王有墨,國勝乎,大子死乎,且夷德輕,不忍久,請少待之,乃先晉人。

《胡非子》:胡非子,修墨以教有屈將子甚勇聞墨者,非鬥帶劍危冠往見,胡非子劫而問之曰:將聞先生非鬥,而好勇有說,則可無說則死,胡非子為言五勇屈將子悅服。

《呂氏春秋》:楚之邊邑名曰卑梁,其處女爭桑於境上,戲而傷卑梁之女。卑梁人以讓吳人,吳人應不恭,怒而殺之。吳人往報之,盡屠其家。於是吳楚大爭。《韓非子·內儲說上篇》:張儀欲以秦、韓與魏之勢代齊、荊,而惠施欲以齊、荊偃兵。二人爭之。群臣左右皆為張子言,而以攻齊、荊為利,而莫為惠子言。王果聽張子而以惠子言為不可。

《內儲說下篇》:戴驩為宋太宰,皇喜重於君,二人爭事而相害也,皇喜遂殺宋君而奪其政。

《史記·藺相如傳》:相如功大,拜為上卿,位在廉頗之右。廉頗曰:我為趙將,有攻城野戰之大功,而藺相如徒以口舌為勞,而位居我上,吾,不忍為之下。必辱之。相如聞,不肯與會。每朝,常稱病,不欲與頗爭列。於是舍人:請辭去。相如曰:強秦不敢加兵於趙者,徒以吾兩人在也。今兩虎共鬥,其勢不俱生。所以,先國家而後私讎也。

《漢書·邴吉傳》:吉嘗出,逢清道群鬥者,死傷橫道,吉過之不問,掾史獨怪之。吉曰:民鬥相殺傷,長安令、京兆尹職所當禁,宰相不親小事。

《袁山松後漢書》:劉盆子居長樂宮,赤眉諸將,日會論功名,自言欲為謀主,欲得某官,爭言號呼拔劍相擊。《東觀漢記》:執金吾賈復在汝南,部將殺人潁川,捕得寇,恂乃戮之於市。復以為恥。過潁川,謂左右曰:吾今見恂,必手劍之。恂知其謀,不欲與相見。恂曰:昔藺相如屈於廉頗者,為國也。乃敕屬縣盛供具,一人皆兼二人之饌。恂乃出迎於道,稱疾還。賈復勒兵欲追之,而吏士皆醉,遂過去。恂以狀聞,上乃徵恂。恂至引見,時復先在座,欲起相避。上曰: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鬥。

《風俗通》:臨淮有一人持一疋縑,到市賣之道,遇雨披戴後,人求其庇廕授與一頭雨霽,當別因共爭各云,我縑詣府自言,丞相薛宣呼騎吏中斷,縑各與半後,人濫受因前博之縑,主稱冤宣然後知責之具服。《後漢書·方術傳》:楊由常從人飲,敕御者:酒三行,便宜嚴駕。既而趣去。後主人舍有鬥相殺者,人問何以知之。曰:向社中木上有鳩鬥,此兵賊之象也。其言多驗。《桓譚·新論》:余前為典樂大夫,有鳥鳴於庭樹上,而府中門下皆為憂懼,後余與典樂謝俟爭鬥俱坐免去。《會稽典錄》:夏香時曼卿門側有大井,上有瓦,盆里中兒童各競飯,牛爭水,共鬥香豫為汲多置盆器由是無爭。

《逸士傳》:高鳳鄰里有爭財鬥者,兵刃相加,鳳脫衣巾為叩頭,曰:仁義遜讓不可廢也,爭財者,投兵謝之而罷。

管寧所居屯落,會有汲者,或男女雜錯,或爭井鬥鬩寧患之乃,買器分置井旁汲以待之不復鬥。

《英雄記》:呂布字奉先,劉備屯小沛袁術遣,將紀靈步士三萬,攻備,備求救於布,布率騎千餘馳赴之,遣人招備,并請靈等饗因謂靈曰:布性不喜合鬥,但喜解鬥耳。

《小名錄》:蜀劉封者,本羅侯寇氏之子,長沙劉氏之甥也,先主至荊州未有繼嗣,養為子年二十餘,有武藝氣力過人,將兵與諸葛亮泝流西上,所在戰克益州,既定,以封為副中郎,稍遷,副將軍後,與孟達會兵上容封,與達忿爭不和封奪達鼓吹達懼乃發表辭,先主率所領降於魏。

《世說補》:時苗令壽春日,蔣濟作揚州治中苗初,至謁濟濟素嗜酒適會其醉,不時見苗苗恚恨還刻木為人,署曰:酒徒蔣濟豎之牆下旦夕射之。

《晉書·傅元傳》:元遷侍中。初,元進皇甫陶,及入而抵,元以事與陶爭,言諠譁,為有司所奏,二人竟坐免官。《石勒載記》:勒稱趙王。令武鄉耆舊赴襄國。既至,勒親與鄉老歡飲。初,勒與李陽爭麻地,迭相毆擊。至是,謂父老曰:李陽,壯士也,漚麻是布衣之恨,孤方崇信於天下,寧讎匹夫乎。乃使召陽。既至,勒引陽臂笑曰:孤往日厭卿老拳,卿亦飽孤毒手。因賜甲第一區,拜參軍都尉。

郭璞易洞,林殷鴻喬令,吾作卦得大壯之夬語之云,慎勿與許姓者,共事田作也,必鬥相傷殷還先成遂與許姓共田,田熟有所爭此人,舉杖欲撞之喬退思中間之戒辭謝,謹乃得休。

《世說新語》:王大、王恭嘗俱在何僕射坐。恭時為丹陽尹,大始拜荊州。訖將乖之際,大勸恭酒,恭不為飲,大逼強之,轉苦。便各以帬帶繞手。恭府近千人,悉呼入齋;大左右雖少,亦命前,意便欲相殺。何僕射無計,因起排坐二人之間,方得分散。所謂勢利之交,古人羞之。

桓南郡小兒時,與諸從兄弟各養鵝共鬥。南郡鵝每不如,甚以為忿。迺夜往鵝欄間,取諸兄弟鵝悉殺之。既曉,家人咸以驚駭,云是變怪,以白車騎。車騎曰:無所致怪,當是南郡戲耳。問,果如之。

《南史·謝弘微傳》:弘微曾孫覽為侍中,頗樂酒,因宴席與散騎常侍蕭琛辭相詆毀,為有司所奏。武帝以覽年少不直,出為中權長史。

《魏書·奚斤傳》:斤,世典馬牧。父簞,有寵於昭成。時國有良馬,忽失,後知劉庫仁所盜,簞聞而馳往取焉,庫仁以國甥恃寵,慚而逆擊簞。簞捽其髮落,傷其一乳。及苻堅使庫仁與衛辰分領國部,簞懼,將家竄於民間。庫仁求之急,簞遂西奔衛辰。及太祖滅衛辰,簞晚乃得歸,故名位後於舊臣。

《北史·游雅傳》:雅因議論長短,忿儒者陳奇,遂陷奇至族。議者深責之。《呂羅漢傳》:其先石勒時徙居幽州。祖顯,字子明。少好學,性廉直,鄉人有忿爭者皆就質焉。

《崔光傳》:光崇信佛法,禮拜誦讀,老而愈甚。終日怡怡,未嘗恚忿。

《崔亮傳》:侍中、廣平王懷以母弟之親,左右不遵憲法,敕亮推究。孝明禁懷不通賓客者久之。後因宴集,懷恃親使忿,欲陵突亮。亮乃正色責之,即起於孝明前脫冠請罪,遂拜辭欲出。孝明曰:廣平麤疏,向來又醉,卿之所悉,奈何如此也。遂詔亮復坐,令懷謝焉。《畢眾敬傳》:眾敬曾孫義雲,閨門穢雜,聲遍朝野。為郎時,與左丞宋游道因公事忿競。游道廷辱之,云:《雄狐》之詩,千載為汝。義雲一無所答。

《李靈傳》:靈子元忠元忠有女曰法行,幼好道,遂為尼。異母弟宗偘與族人孝衡爭地相毀,尼曰:我有地,二家欲得者,任來取之,何為輕致忿訟。宗偘等慚,遂讓為閒田。

《薛辯傳》:辯五世孫端端從祖弟湖,與物無競,好以德義服人。或有兄弟忿鬩,鄰里爭訟者,恐湖聞之,皆內自改悔。鄉閭化其風教,咸以敬讓為先。

《文中子·周公篇》:陳守謂薛生曰:吾行令於郡縣而盜不止夫子居於鄉里而爭者,息何也。薛生曰此以言化彼以心化。

《隋書·楊汪傳》:汪少凶疏,好與人群鬥,拳所毆擊,無不顛踣。

《冊府元龜》:唐崔日:用為黃門侍郎參知政事為相月餘與中書侍郎,薛稷不協于中書忿競日用由是停知政事。

李適之代牛仙客為左相,與李林甫爭權不葉隴右節度皇甫惟明刑部尚書韋堅,戶部尚書裴寬京兆,尹韓朝,宗悉與適之善林甫皆中傷之搆成其罪,相繼放逐,適之懼不自安求為散職,乃罷知政事李吉甫再,為平章事秉政之後視聽時有,所蔽人心疑憚時之負公望者,慮為吉甫所忌多迎畏之憲宗知其事未,周歲遂擢用,李絳大與絳不葉而絳性剛訐於帝前,互有爭論人多直絳然性畏,慎雖甚不悅者亦無所傷。

《舊唐書·代宗本紀》:皇姨弟薛華因酒色之忿,手刃三人,棄屍於井,事發,賜自盡。

《酉陽雜俎》:蜀市人趙高好鬥,常入獄。滿背鏤毗沙門天王,吏欲杖背,見之輒止。恃此轉為坊市患害。《冊府元龜》:李愚為平章事,與劉昫俱在中書時馮道,已出鎮同州而昫與道為婚家,而愚性太峻或因舊事不便要釐革者,對論不協愚必曰:此事賢家翁所為,更之不亦便乎昫憾其言,切於是每言必相詰難或至喧呼無幾兩人俱罷相。

《順宗實錄》:令狐峘為衡州別駕,貞元初,李泌為相以左庶子史館,修撰徵至則與同職孔述睿爭競細碎。數侵述睿述睿長告以讓不欲爭泌卒竇參為相惡,其為人貶吉州別駕。

陽城字亢宗北平人,閭里有爭者,不詣官府詣城以決之。

《杜陽雜編》:同昌公主有蠲忿犀。其犀圓如彈丸,帶之,令人蠲忿怒。

《馬令·南唐書·孟賓于傳》:賓于初歸江南生子,名歸唐亦能詩肄業廬山國學,嘗得瀑布詩云練色有,窮處寒聲無斷時鄰房生亦得,此聯遂交爭之助教不能,辨訟於江州各以全篇,意格定之而歸唐為,勝《十國春秋·閩劉乙傳》:通文時官鳳閣舍,人乙嘗乘醉與人爭妓既醒慚,悔集書籍因酒致失者編,以自警題曰百悔經自後不飲,至於終身

《前蜀毛文錫傳》:天漢時宦官唐,文扆同宰相張格為,表裏與文錫爭權會文錫,以女適僕射庾傳素,子宴親族於樞密院用樂不,先奏聞高祖聞鼓吹聲,怪之文扆因極口摘其短貶,文錫茂州司馬子詢流,維州籍其家。

《珍珠船》:王建平東州諸將爭,功王宗裕立枯樹下未嘗自伐時號枯松太保。

《遼史·蕭革傳》:革怙寵專權,時夷離畢耶律義先知革奸佞,因侍燕,言革所短,用之將敗事。帝不聽。一日,上令義先對革巡擲,義先酒酣曰:臣備位大臣,縱不能進忠去佞,安能與賊博乎。革銜之,佯言曰:公相謔,不既甚乎。義先詬詈不已。帝怒,皇后解之曰:義先酒狂,醒可治也。翼日,上詔革謂曰:義先無禮,可痛繩之。革曰:義先之才,豈逃聖鑑。然天下皆知忠直。今以酒過為罪,恐咈人望。帝以革犯而不校,眷遇益厚。其矯情媚上多此類。《宋史·侯章傳》:章為武勝軍節度。建隆元年八月,授太子太師,封楚國公。既罷節鎮,居常怏怏。一日於朝堂與故舊言晉、漢間事,時有輕忽章者,章厲聲曰:當遼主疾作謀歸,有上書請避暑嵩山者,我粗人,以戰鬥取富貴,若此諛佞,未嘗為之。坐中有慚者。

《王仁贍傳》:仁贍為大內部署。以政事與僚屬相矛盾,爭辯帝前,仁贍辭屈,責授右衛大將軍。翼日,改唐州防禦使,仁贍既失權利,因怏怏成疾,數日卒。

《蘇易簡傳》:易簡參知政事。時趙昌言亦參知政事,與易簡不協,至忿爭上前,上皆優容之。

《馬仁瑀傳》:仁瑀入宋歷官龍捷左廂都指揮使。領岳州防禦使,移領漢州。王繼勳以后族驕恣,凌蔑將帥,人皆引避。獨仁瑀詞氣不相下,嘗攘臂欲毆之。會帝將講武郊外,遂欲相圖,各勒所部兵私市白梃。太祖密知之,詔罷講武,出仁瑀為密州防禦使。

《孔守正傳》:端拱初,拜殿前都虞候,領容州觀察使。一日,侍宴北苑,上入元武門,守正大醉,與王榮論邊功於駕前,忿爭失儀,侍臣請以屬吏,上弗許。翼日,俱詣殿廷請罪,上曰:朕亦大醉,漫不復省。遂釋不問。《清異錄》:荊楚賈者,與閩商爭宿邸,荊賈曰爾一等人橫面蛙言通身劍戟天生玉網,腹內包蟲閩商應之。曰:汝輩腹兵,亦自不淺蓋謂荊字從刀也。

《宋史·尹憲傳》:淳化五年,知定州,與兵馬部署王榮不協。榮素粗暴,因忿毆憲仆地,憲怏怏致疾,數日卒。《弭德超傳》:德超為鎮州駐泊都監。柴禹錫與德超官同,先授,班在其上。故德超視事月餘,稱病請告,居常怏怏。一日詬顯及禹錫曰:我言國家大事,有安社稷功,止得線許大官。汝等何人,反在我上,更令我效汝輩所為,我實恥之。又大罵曰:汝輩當斷頭,我度上無守執,為汝輩所眩惑。顯告之,太宗怒,命膳部郎中、知雜滕中正就第鞫德超,具伏,下詔奪官職,與其家配隸瓊州禁錮,未幾死。

《謝德權傳》:德權為崇義副使,兼領東西八作司。大中祥符元年,議東封,命與劉承珪、戚綸同計度發運,遷供備庫使。預修玉清昭應宮。時,累徙民舍以廣宮地。劉承珪議掘地及丈,加築以壯基址。德權患其勞役過甚,日與忿爭,不能奪,遂求罷。

《魏能傳》:能為寧邊軍路部署。與張凝領偏師分道入幽、易,牽制契丹之勢,能畏懦不前,且不戢所部,多俘奪人馬。俄徙屯定州,明年,師還大名。時王能、曹璨各領兵歸闕,即城下,鈐轄孫全照遣能、璨之師由北門分道先入,能師繼之。能怒全照之後己,即疾驅競入,全照射之,能嚄唶不堪,奪全照弓以去。翌日,詣判府王欽若誣全照射傷押隊閣門楊凝,詞頗紛競。全照密疏能摧兵退縮,師緩失期,及師旋不整狀。上初聞能逗遛,微怒。會全照奏,乃質實於張凝、白守素等,即責授右羽林將軍,出為鞏縣都監。

《道山清話》:司馬君實與呂吉甫,在講筵因論變法事,至於上,前紛拏上曰:相與講是非何至乃爾即罷講,君實氣貌愈溫粹而吉,甫怒氣拂膺移時尚不能言,人言一箇陝西人,一箇福建子怎生廝合得著。《宋史·王祐傳》:祐孫質通判蘇州,州守黃宗旦少質,嘗因爭事,宗旦曰:少年乃與丈人抗耶。質曰:事有當爭,職也。卒不為屈。

《袁廓傳》:廓判戶部勾院。強項好爭,數與判使等較曲直於上前,聲氣俱厲,上每優容之。

《王曾傳》:景祐元年,為樞密使。明年,封沂國公。初,呂夷簡參知政事,事曾謹甚,曾力薦為相。及夷簡位曾上,任事久,多所專決,曾不能堪,議論間有異同,遂求罷。仁宗疑以問曾曰:卿亦有所不足耶。時外傳知秦州王繼明納賂夷簡,曾因及之。帝以問夷簡,曾與夷簡交論帝前。曾言亦有過者,遂與夷簡俱罷。

《名臣言行錄外集》:或問呂希哲曰:為小人所詈辱當何以處之,曰:上焉者,知人與己本一何者,為詈何者,為辱自然無忿怒也,下焉者,且自思曰:我是何等人?彼為何等人,若是答他,卻與此人等也如此自處忿心亦自消也。

《讀書鏡》:司馬溫公。在洛下與諸故老時游集相約,酒行果實食品皆不得過五,謂之真率會子瞻在黃州,與鄰里往還子瞻既絕俸而往還者,亦多貧自言有三養,曰:安分以養福寬,胃以養氣省費以養財,葉石林云山居饌具不時得吾又不,能多飲乃兼取二者而參行之戲以語客曰:古者行賓客之禮有燕有享而享其殺也,施之各有宜今邂逅而集者,用子瞻以當享非時而特會者,用溫公以當燕遇所當用必先舉以告客雖,無不笑然亦莫吾奪也,近知吳越之俗水陸餖飣至客散,而饌不止使司馬東坡,見之當推案不食矣。

《宋史·王旦傳》:王欽若與陳堯叟、馬知節同在樞府,因奏事忿爭。真宗召旦至,欽若猶譁不已,知節流涕曰:願與欽若同下御史府。旦叱欽若使退。帝大怒,命付獄。旦從容曰:欽若等恃陛下厚顧,尚煩譴訶,當行朝典。願且還內,來日取旨。明日,召旦前問之,旦曰:欽若等當黜,未知坐以何罪。帝曰:坐忿爭無禮。旦曰:陛下奄有天下,使大臣坐忿爭無禮之罪,或聞外國,恐無以威遠。帝曰:卿意如何。旦曰:願至中書,召欽若等宣示陛下含容之意,且戒約之。俟少間,罷之未晚也。帝曰:非卿之言,朕固難忍。後月餘,欽若等皆罷。

《丁謂傳》:詔,以二府兼東宮官,遂加謂門下侍郎兼太子少傅,而李迪先兼少傅,乃加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故事,左、右丞非兩省侍郎所兼,而謂意特以抑迪也。謂所善林特,自賓客改詹事,謂欲引為樞密副使兼賓客,迪執不可,因大詬之。既入對,斥謂奸邪不法事,願與俱付御史雜治,語在《迪傳》。帝因格前制不下,乃罷謂為戶部尚書,迪為戶部侍郎;尋以謂知河南府,迪知鄆州。明日,入謝,帝詰所爭狀,謂對曰:非臣敢爭,乃迪忿詈臣爾,願復留。遂賜坐。左右欲設墩,謂顧曰:有旨復平章事。乃更以杌進,即入中書視事如故。《劉攽傳》:熙寧中,判尚書考功、同知太常禮院。考試開封舉人,與同院王介爭詈,為監察御史所劾罷。禮院。《劉沆傳》:沆為右正言、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奉使契丹,館伴杜防強沆以酒,沆霑醉,拂袖起,因罵之,坐是出知潭州。

《歸田詩話》:或謂荊公好與人爭在朝則與人爭新法在野則與謝公爭墩亦善謔也

《宋史·曾布傳》:布當國,蔡京為左丞,京與布異。會布擬陳佑甫為戶部侍郎,京奏曰:爵祿者,陛下之爵祿,奈何使宰相私其親。布壻陳迪,佑甫子也。布忿然爭辨,久之,聲色稍厲。溫益叱布曰:曾布,上前安得失禮。徽宗不悅而罷。御史遂攻之,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潤州。

《翟汝文傳》:紹興元年,為翰林學士兼侍講,除參知政事、同提舉修政局。時秦檜相,四方奏請填委未決,吏緣為奸。汝文語檜,宜責都司程考吏牘,稽遲者懲之。汝文嘗受辭牒,書字用印,直送省部;入對,乞治堂吏受賂者。檜怒,面劾汝文專擅。右司諫方孟卿因奏汝文與長官立異,豈能共濟國事。罷去以卒。先是,汝文在樞密,檜為郡文學,汝文薦其才,故檜引用之。然汝文性剛不為檜屈,對案相詬,至目檜為濁氣。

《徐處仁傳》:處仁為中書侍郎,吳敏薦處仁可相,拜太宰兼門下侍郎。處仁言論,初與吳敏、李綱合,尋亦有異議。嘗與敏爭事,擲筆中敏面,鼻額為黑。唐恪、耿南仲、聶山欲排去二人而代之位,諷言者論之,與敏俱罷,處仁以觀文殿大學士為中太一宮使。

《李伯玉傳》:伯玉,字純甫,饒州餘干人。端平二年,進士第二。度宗即位,兼侍讀,權禮部侍郎,升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賈似道嘗集百官議事,忽厲聲曰:諸君非似道拔擢,安得至此。眾默然莫敢應者,伯玉答曰:伯玉殿試第二名,平章不拔擢,伯玉地步亦可以至此。似道雖改容而有怒色。既退,即治歸。

《夢溪筆談》:鞠真卿守潤州,民有鬥毆者,本罪之外,別令先毆者出錢以與後應者。小人靳財,兼不憤輸錢於敵人,終日相視無敢先下手者。

《談苑》:熙河之師上意,甚欲得木征以內殿崇班錢五千貫,購之熙寧六年木征,降於常河諾城王韶奏以為令王,君萬韓存寶招呼李憲奏,以為與燕達納款韶憲爭功隙,由此啟上嘗對石惠,卿稱憲禽木征之功蓋憲,之面奏詳於韶之條奏故,也安南之師上欲遣憲,與趙卨往韶時在樞府與王安石,共爭之由是罷憲而遣郭逵上,不平二公之爭使憲,舉河西既而逵敗績而憲有功故上,益以憲為可用高若訥,作中丞與小黃門同監修祭,器遂同書奏狀議者,非之寓簡韓治與同僚處一日,有卒悍厲眾皆怒之唯,韓不顧徐言曰無忿疾於頑惟,頑能致人忿故也,人謂其有家學蓋魏公之後。

《賢奕編》:韓魏公言慶曆中與范文正公,富文忠公,同在西府,上前爭事議論各別下殿時不失和氣,如未嘗爭也,當時相善三人正如推車,蓋其心主於車可行而已不為己也。

東坡示參寥云桃符仰視艾人而罵曰:汝何等草芥,輒居吾上艾人俯應曰:汝已半截入土猶爭高下乎?桃符怒往復爭不已門神解之曰:吾輩不肖,方傍人門戶何暇爭閒氣耶,此極可為淺學爭辯者之喻。《金史·后妃傳》:景祖昭肅皇后,唐括氏,有識度,景祖與客飲,有醉而喧呶者,輒自歌以釋其忿爭。景祖沒后,往邑屯村,世祖、肅宗皆從。會桓𧹞、散達偕來,是時已有隙,被酒,語相侵不能平,遂舉刃相向。后起,兩執其手,謂桓𧹞、散達曰:汝等皆吾夫時舊人,奈何一旦遽忘吾夫之恩,與小兒子輩忿爭乎。因自作歌,桓𧹞、散達怒乃解。

《桓𧹞傳》:桓𧹞散達兄弟嘗事景祖。世祖初,季父跋黑有異志,陰誘桓𧹞欲與為亂。昭肅皇后往邑屯村,世祖、肅宗皆從行,遇桓𧹞、散達各被酒,言語紛爭,遂相毆擊,舉刃相向。昭肅皇后親解之,乃止。

《宗室傳》:宗磐拜太師,與宗幹、宗翰並領三省事。熙宗優禮宗室,宗翰沒後,宗磐日益跋扈。嘗與宗幹爭論於上前,即上表求退。烏野奏曰:陛下富於春秋,而大臣不協,恐非國家之福。熙宗因為兩解。宗磐愈驕恣。後於熙宗前持刃向宗幹,都點檢蕭仲恭呵止之。《杲傳》:杲,本名撒离喝,海陵念撒离喝久握兵在外,頗得士心,忌之,以為行臺左丞相兼左副元帥。又恐不奉命,陽尊以殊禮,使係屬籍,以玉帶璽書賜之。撒离喝至汴,詔諭行臺右丞相、副元帥撻不野無使撒离喝領軍事。撒卨喝不知,每事輒爭之。撻不野詭曰:太師梁王以陝西事屬公,以河南事屬撻不野,今未嘗別奉詔命。陝西之事,撻不野固不敢干涉。撻不野久在河南,將帥畏而附之。撒离喝始至勢孤,爭之不得,白於朝。大臣知上旨,報曰:如梁王教。及詔使至汴,諭旨與撻不野。使還,撻不野獨有附奏,撒离喝不得與聞,人皆知海陵使撻不野圖之矣。

《大㚖傳》:海陵疑左副元帥撒离喝,以為行臺左丞相,使㚖伺察之,詔軍事不令撒离喝與聞。撒离喝不知海陵意旨,每與㚖爭軍事不能得,遂與㚖有隙。海陵竟殺撒离喝,召㚖入朝,拜尚書右丞,封神麓郡王。《李石傳》:山東、河南軍民交惡,爭田不絕。有司謂兵為國根本,姑宜假借。石持不可,曰:兵民一也,孰輕孰重。國家所恃以立者,紀綱耳,紀綱不明,故下敢輕冒。惟當明其疆理,示以法禁,使之無爭,是為長久之術。趣有司拯問,自是軍民之爭遂息。

《宗室傳》:襄本名永慶,子和尚封應國公,賜名樂善。左宣徽使許霖之子知彰與和尚鬥爭,其母妃命家奴捽入陵辱之,使人曳霖至第毆詈之。明日,霖訴於朝。詔大興尹蕭玉、左丞良弼、權御史大夫張忠輔、左司員外郎王全雜治,妃杖一百,殺其家奴為首者,餘決杖有差。霖嘗跪於妃前,失大臣體,及所訴有妄,笞二十。

《斡勒合打傳》:合打遙授同知太原府事,仍領其眾。俄以本官遙授彰德軍節度使,權河東河北宣撫副使,督糧餉往代州。合打不欲行,因與宣撫使完顏伯嘉爭辨。合打恐伯嘉奏聞,乃先奏伯嘉辱己。御史臺廉得其事,未及奏,伯嘉、合打皆改遷。

《元史·劉亨安傳》:都元帥塔海征巴蜀,攻散關,破劍門,出奇制勝,戰功居多。進圍成都,亨安為先鋒,大破之於城西,生擒宋將陳侍郎。有喬長官與亨安爭功,未幾,攻城,喬為砲所傷,亨安負之以出,喬感愧。

《敬儼傳》:儼為都事。江南行御史臺與江浙省爭政,事聞,儼曰:省臺政事,風化本原,各宜盡職,顧乃以小故忿爭,而瀆上聽乎。

《明外史·李善長傳》:善長外寬和,內多忮刻。與中丞劉基爭法面詢。基不自安,請告歸。

《見聞搜玉》:夏元吉湘陰人永樂間,勳德寵眷為時元臣器量宏厚人,莫能及或問量可學乎,答曰:吾幼時遇犯者,則怒始忍於色中忍於心久則,自熟殊無相校意。

《湖廣通志》:吳良吉字亦梁黃岡人聞陽明講,良知學鬻產得五金同友,往從之一日爭論陽明前氣,微厲陽明以目攝之曰:汝見盤在杯下所以能載杯汝見,案在盤下所以能載盤汝,見地在案下所以能載案吉領其,訓退而泣下嗣是益自勵。

《列朝詩集》:劉繪字子素嘉靖乙,未進士在省垣值夏,貴溪用事抗疏詆諅,上頗是之貴溪度無以,難乃遣客李寶以相術來說子,素怒捽寶柱下已而,從給舍壽貴溪貴溪手持,玉器行酒子素揮其碗碎,地客盡驚出明日疏,夏十罪不報。

《明外史·陸深傳》:深擢山西提學副使,與御史趙鏜爭事,互劾鏜謫官深逮問,復職已改浙江仍視學,政浙江通志項大章嘗,語人曰:人好競處之以恬人好爭處之以忍。

忿爭部雜錄

《詩經·小雅·小旻》:維邇言是爭。

《禮記·樂記》:粗厲,猛起,奮末,廣賁,之音作,而民剛毅。〈注〉賁讀為憤,怒氣充實也。

《祭義》: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不與爭也。

致讓,以去爭也。

忿言不反於身。〈注〉人不能無忿怒忿怒之言當由其不直直則人服不敢以忿言來也《坊記》:子云:善則稱人,過則稱己,則民不爭。

無辭而行情,則民爭。

《儒行》:道塗不爭險易之利,冬夏不爭陰陽之和。《鄉飲酒義》:先禮而後財,則民作敬讓而不爭矣。《左傳·昭公六年》:鄭人鑄刑書,叔向使詒子產書曰: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民知有辟,則不忌於上,並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為矣,今吾子,鑄刑書,將以靖民,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亂獄滋豐,賄賂並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

凡有血氣,皆有爭心,故利不可彊,思義為愈。

《國語》:人有言曰佐饔者嘗焉,佐鬥者傷焉。

《管子·法禁篇》:以遂忿為勇者,聖王之禁也。

律者,所以定分而止爭也。

《老子·下篇》: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善勝敵者不爭。

《莊子·人間世篇》:德蕩乎名,知出乎爭。名也者,相軋也;知也者,爭之器也。

《莊子·胠篋篇》:掊斗折衡,而民不爭。

《秋水篇》:爭讓之禮,堯、桀之行,貴賤有時,未可以為常也。

《則陽篇》:榮辱立,然後睹所病;貨財聚,然後睹所爭。《列子·說符篇》:名不與利期,而利歸之;利不與爭期,而爭及之;故君子必慎為善。

《尹文子》:賞者所以勸忠能亦所以生鄙爭

鶡冠子棄細忿之媿立累世之名

《荀子·王制篇》:勢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爭則亂,亂則窮矣。

《富國篇》:墨術誠行,則天下尚儉而彌貧,非鬥而日爭。《禮論篇》: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

《性惡篇》: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

《韓非子·孤憤篇》:以疏遠與近愛信爭,其數不勝也;以新旅與習故爭,其數不勝也;以反主意與同好爭,其數不勝也;以輕賤與貴重爭,其數不勝也;以一口與一國爭,其數不勝也。

《外儲說左上篇》:鄭縣人有得車軛者而不知其名,問人曰:此何種也。對曰:此車軛也。俄又復得一,問人曰:此是何種也。對曰:此車軛也。問者大怒曰:曩者曰車軛,今又曰車軛,是何眾也。此女欺我也。遂與之鬥。《八說篇》:交爭逆令,謂之剛材。

《五蠹篇》:夫山居而谷汲者膢臘而相遺以水,澤居苦水者買庸而決竇。故饑歲之春幼弟不饟,穰歲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愛過客也,多少之實異也。是以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顯學篇》:夫斬首之勞不賞,而家鬥之勇尊顯,而索民之疾戰拒敵而無私鬥,不可得也。

《史記·律書》:自含血戴角之獸見犯則校,而況於人懷好惡喜怒之氣。

《孫武子列傳》: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捲,救鬥者不搏撠,批亢擣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貨殖傳》:臨菑亦海岱之間一都會也。其俗寬緩闊達,而足智,好議論,怯於眾鬥,勇於持刺,大國之風也。《漢書·婁敬傳》:敬曰夫與人鬥,不搤其亢,拊其背,未能全勝。今陛下入關而都,案秦之故,此亦搤天下之亢而拊其背也

《淮南子·原道訓》:好事者未嘗不中,爭利者未嘗不窮也。土處下,不爭高,故安而不危;水流下,不爭先,故疾而不遲。昔舜耕歷山,期年而田者爭處墝埆,以封壤肥饒相讓;釣於河濱,期年而漁者爭處湍瀨,以曲隈深潭相予。

《齊俗訓》:珠玉尊則天下爭矣。

夫民有餘即讓,不足則爭,讓則禮義生,爭則暴亂起。故物豐則欲省,求贍則爭止。

《詮言訓》:善有章則士爭名,利有本則民爭功,二爭者生,雖有賢者,勿能治。

在智則人與之訟,在力則人與之爭。

《兵略訓》:群居雜處,分不均,求不贍,則爭;爭,則強脅弱,而勇侵怯。

《說山訓》:人之情,於利之中則爭取大焉,於害之中則爭取小焉。

斷右臂而爭一毛,折鏌邪而爭錐刀,用智如此,豈足高乎。

立慬者,非學鬥爭也,慬立而生不讓。

《大戴禮·主言篇》:上惡貪則下恥爭

《禮察篇》: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鬥之獄繁矣。

《曾子·大孝篇》: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及於已

漢王褒僮約餧豬縱犬勿,與鄰里爭鬥

劉向上封事崇推讓之風,以銷分爭之訟。《後漢書·桓譚傳》:今人相殺傷,雖已伏法,而私結怨讎,子孫相報,後忿深前,至於滅戶殄業,而俗稱豪健,故雖有怯弱,猶勉而行之,此為聽人自理而無復法禁者也。

《黨錮傳》:諸為怨隙者,因相陷害,睚眥之忿,濫入黨中。《鹽鐵論·詔聖篇》:富則仁生,澹則爭止。〈澹古贍字〉《風俗通》:俗說二人共澡手令人爭鬥無異器當共澡者其祝曰人相愛狗相嚙言狗鬥時灑之以水便自解也

坐不移樽俗說移樽令人爭鬥

《申鑒·改禮篇》:君臣親而有禮,百僚和而不同,讓而不爭,勤而無怨,無事惟職是司,此治國之風也。

君臣爭名,朝廷爭功,士大夫爭名,庶人爭利,此乖國之風也。

《杜預左傳》:𢵧然授兵登陴〈注〉𢵧然勁忿貌《嵇康家誡》:人有相與變爭未知得失所在,慎勿預也。《文中子·魏相篇》:仇璋問君子有爭乎?子曰:見利爭讓聞義爭為有不善爭改。

《賈公彥書經疏》:朋家作仇正義曰:小人好忿天性之常。

《譚子》:虎狼不過於嗜肉,蛟龍不過於嗜血,而人無所不嗜,所以不足則鬥不與則叛鼓天下之怨,激烈士之忿食之道非細也。

不有賞勸焉得鬥爭。

《宋史·地理志》:登、萊、高密負海之北。楚商兼湊,民性愎戾而好訟鬥。

《易潛》:虛資初衣食貨賂生養之具,爭怨之府爭怨之府當義治也。

《迃書》:迃夫見童子拾樵於道約,曰:見樵先呼者得之,後毋得爭也,皆曰:諾既而行相與笑語戲狎至驩也,瞲然見橫芥於道其一先呼,而眾童子爭之遂相撻擊有傷者,迃夫惕然亟歸而嘆,曰:今天下之利大於橫芥者多矣吾不知,戒而日與人遊恃其驩而信,其約一旦有先呼而鬥者能無傷乎。

《省心錄》:好勝者,必爭,貪榮者,必辱。

《朱子·語類》:門人有與人交訟者,先生數責之云:欲之甚,則昏蔽而忘義理;求之極,則爭奪而至怨讎。《埤雅》:欲蠲人之忿則贈之以青堂,青堂一名合歡。《應諧錄》:兩人相構於衢,甲曰:你欺心。乙曰:你欺心,甲曰:你沒天理。乙曰:你沒天理。陽明先生聞之謂門弟子曰:小子聽之兩人諄諄然講學也,門人曰:詬也焉為學,曰:汝不聞乎,曰心,曰天理,非講學,而何曰既講學又焉詬,曰夫夫也惟知求諸人不知反諸己故也。《御龍子集》:犯而不校忘乎在人也,恕也自反而忠盡乎,在我也忠也忠盡而恕無不行是故委之忘人己也。

不報無道與不校,何擇焉曰,無道不止於犯而已,非禮之加,或越紀而敗常焉,是可甘媚而隱忍耶。《呂涇野集》:有一相知,見先生言二友因爭取書,抄至失和氣先生謂之,曰:試問所抄書中有此事否,且何不出一言以箴規之對曰,惟至人能受盡言曰:你先做了箇至人亦自可使人受盡言矣。

《呂新吾集》:余行年五十,悟得五不爭之味,不與居積人爭富不與進取人爭,貴不與矜飾人爭名不與少年人爭英俊不與盛氣,人爭是非。

《讀書鏡》:韓持國知潁州時彥以狀元,及第判州事每稱狀元持國怒曰:狀元無官耶自是改呼僉判彥終,身銜之馬涓亦以狀元及第,判秦州亦呼狀元秦帥穆晉伯曰狀元者,及第未除也既為判官則勿稱之,矣涓愧謝之予嘗舉此,以問客曰二事絕類而一銜,之一謝之何與客曰人,品不同耳予曰固然,持國厲聲而咤之故其人多怨晉伯平,心以道之故其人多,悅程子曰凡為人言,者理勝則事明氣忿,則招拂此

謂也。

《圖書編·聖訓釋》:目鬥有三今俗有,忿集眾執持兇器相毆者,有因忿以酒食相勝爭覓異品盛,設筵宴或出銀謝中多至數十而其,作中者利於得謝愈搬,弄是非搆成大釁報復相,尋又有因時節賽會粧飾神船搬演戲文施張燈火鳴,金放銃彼此相角亦謂之鬥,是皆敗俗糜財有損無益。

忿爭部外編

《列子》:昔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觸不周之山崩,折天柱,絕地維。

《莊子·則陽篇》:有國於蝸之左角者,曰觸氏;有國於蝸之右角者,曰蠻氏,時相與爭地而戰,伏尸數萬,逐北旬有五日而後反。

《符子》:齊魯爭汶陽之田魯侯有憂色周禮往見曰:臣嘗晝寢有群蝨共鬥,乎衣中相殺者大半蝨父止之,曰:吾與汝所慮不過容口而已,奚用交戰為群蝨乃止,今以汶陽之田惑君之心曾不如一蝨之智也。《韓非子》:鄭人有相與爭年者。一人曰:吾與堯同年。一人曰:吾與黃帝兄同年。訟此不決,以後息為勝。《烏臺詩案》:蘇舜舉言聞人說一,小話云燕以日出為旦日入為夕蝙蝠以,日入為旦日出為夕爭,之不決訴之鳳凰路逢一禽謂燕曰,鳳凰渴睡都是訓狐,權攝軾贈舜舉云奈何效燕蝠,屢欲爭晨暝以譏,諷王庭老等如訓狐不分別是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