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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16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交誼典

 第一百十六卷目錄

 恩讎部彙考

  周禮〈地官調人 秋官朝士〉

 恩讎部總論

  春秋四傳〈桓公十八年 莊公四年 九年 十二年 定公四年〉

  禮記〈曲禮 檀弓 表記〉

  大戴禮〈曾子制言〉

  劉向說苑〈復恩〉

  荀悅申鑒〈時事〉

  冊府元龜〈報恩〉

  司馬光迃書〈論負恩 和難〉

  大學衍義補〈明復讎之義〉

交誼典第一百十六卷

恩讎部彙考

《周禮》《地官》

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

〈注〉難相與為仇讎諧猶,調也〈訂義〉項氏曰,凡民之難常起於有己有物己,與物偶不能無愛惡愛,惡相攻則忮心生故有,以一日之忿而為終身,之仇讎眥睚必報雖死無,恨此其為難豈勝言,哉先王於是命,調人諧和之,

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

〈訂義〉鄭鍔曰過誤,殺傷在此無可讎,之理在彼有必讎之義,調人合鄉里之民立為證,佐共明其非本意以,平其怨怒之心亦省刑,罰之一端 鄭景望

曰故殺故傷斷以正刑無,所復議過非本意,而報

以正刑聖人所,不忍周家之法五刑,之疑雖大辟皆有赦,有罰司刑者原刑定法,則如此

鳥獸亦如之。

〈注〉過失殺傷人之畜產者

凡和難,父之讎,辟諸海外,兄弟之讎,辟諸千里之外,從父兄弟之讎,不同國,君之讎視父,師長之讎視兄弟,主友之讎視從父兄弟,弗辟,則與之瑞節而以執之。

〈注〉主大夫君也〈訂義〉史氏曰,凡怨讎蓄積於心,不見則已見則不可已,故和之之法亦,在於弗使之見此謂之辟。

凡殺人有反殺者,使邦國交讎之。

〈疏〉既殺一人其有子弟復,殺之恐後與,己為敵而害己故鄭云欲除害弱敵,其殺人者或,逃向鄰國所之之國得則,讎之故曰邦國交讎之也。

凡殺人而義者,不同國,令勿讎,讎之則死。

〈訂義〉劉氏曰殺人而合於義為隱謀禍,惡之未發而能先事殺之朝,士曰凡盜賊軍鄉,邑及家人殺之無罪是,也遷其子孫使居異,國 項氏曰殺人而,義則彼必不義也然猶使,之不同國先王不忍使,人臣子與殺其君父者同,處然既義而不同,國則不可讎矣讎之,必死以伸義也。

凡有鬥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則書之,先動者誅之。

〈訂義〉史氏曰鬥,怒平之則不至於,爭不受平者為籍以紀使其不可,以再犯先動者誅則雖,有怒者不敢先發以麗,於罪此皆息怨息訟之要術也。

《秋官》朝士

凡報仇讎者,書於士,殺之無罪。〈注〉謂同國不相辟者將報之,必先言於士〈疏〉,士即朝士也〈訂義〉鄭鍔曰,報讎者必告,於士已書於士而士得之則,以刑而論其罪已書於,士而士不得其人苟,是人後自得而殺,之則無罪謂已,告於公故也許之以,報仇讎所以伸人之,私恩必使先告於公,然後得以行其事所以,杜人之專殺也既,書於士矣及其既,報則不論以罪蓋非,私殺也。

恩讎部總論

《春秋四傳》

《桓公十八年》

《春秋》: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公羊傳》:賊未討,何以書葬,讎在外也。讎在外,則何以書葬,君子辭也。

〈注〉時齊強魯弱不可立得報,故君子量力且假使書葬於可復讎而不復乃責之諱與齊狩是也。

《穀梁傳》:葬我君,接上下也。君弒,賊不討不書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責踰國而討於是也。

《胡傳》:桓公之讎在齊則外也隱,公之讎在魯則內也在外者不責其踰國固有任之者矣在內者,討於是此春秋之法也故十八年書王而,桓公書葬惟可與權者其知之

《莊公四年》

《春秋》:紀侯大去其國。

《公羊傳》: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襄公,復仇也。何仇爾,遠祖也。哀公亨乎周。

〈注〉亨煮而殺之

紀侯譖之,以襄公之為於此焉者,事祖禰之心盡矣。盡者何襄公將復讎乎紀,卜之,曰:師喪分焉。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國何以可,國君一體也。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國君何以為一體,國君以國為體,諸侯世,故國君為一體也。今紀無罪,此非怒與,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則紀侯必誅,必無紀者,紀侯之不誅,至今有紀者,猶無明天子也。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然則齊紀無說焉。不可以並立乎天下。

〈注〉無悅無悅懌也

故將去紀侯者,不得不去紀也。有明天子,則襄公得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則襄公曷為為之,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緣恩心者可也。

〈注〉疾痛也

《春秋》:冬,公及齊人狩於禚。〈公穀作郜〉

《公羊傳》:公曷為與微者狩,齊侯也。齊侯則其稱人何,諱與讎者之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後此者有事矣。則曷為獨於此焉譏,於讎者,將壹譏而已,故擇其重者而譏焉。莫重乎其與讎狩也。於讎者則曷為將壹譏而已,讎者無時,焉可與通,通則為大譏,不可勝譏,故將壹譏而已,其餘從同同。

《穀梁傳》:齊人者,齊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敵,所以卑公也。何為卑公也。不復讎,而怨不釋,刺釋怨也。《胡傳》:父母之讎不共戴天今莊公與,齊侯不與共戴天則無時焉可通也而,與之狩是忘親釋怨非,人子矣夫狩一為乾豆其事上,主乎宗廟以為有人,心者宜於此焉變矣故齊侯稱,人而魯公書及以著其罪。

《九年》

《春秋》:八月,庚申,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

《公羊傳》:內不言敗,此其言敗何,伐敗也。曷為伐敗,復讎也。

〈注〉復讎以死敗為榮故錄之高齊襄賢仇牧是也

此復讎乎大國,曷為使微者,公也。公則曷為不言公,不與公復讎也。曷為不與公復讎,復讎者在下也。

〈注〉時實不能為納子糾伐,齊諸大夫以為不如以復讎伐之於,是以復讎伐之非誠,心至意故不與也。

《十三年》

《春秋》:冬,公會齊侯盟於柯。

《胡傳》:始及齊平也世讎而,平可乎於傳有之敵,惠敵怨不在後嗣魯於襄公,有不共戴天之讎,當其身則釋怨不復而主王姬狩,於禚會伐衛同圍郕,納子糾故聖人詳加譏貶以著,其忘親之罪今易世矣而桓,公始合諸侯安中國尊,天王乃欲修怨怒鄰,而危其宗社可謂孝乎故長,勺之役專以責魯而柯,之盟公與齊侯皆書其爵則以釋,怨而平可也或稱齊襄,公復九世之讎而春秋賢,之信乎以仲尼所書柯之,盟其辭無貶則復九世之,讎而春秋賢之者妄,矣其諸傳者借襄公事以深,罪魯莊當其身而釋怨耶。

〈大全〉朱子曰凡事貴謀,始莊公親見襄公殺其父既,不能復讎反與之燕,會又為之主婚豈特不能復。而已既親見讎人,如此到桓公時又是隔,一重了如何更責他,不報 汪氏曰公羊稱,齊襄復九世讎則失,之過莊公當其身釋怨,不反則失之不及。

《定公四年》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舉,楚師敗績。

《公羊傳》:吳何以稱子,夷狄也而憂中國,其憂中國奈何,伍子胥父誅乎楚,挾弓而去楚,以干闔廬,闔廬曰:士之甚,勇之甚,將為之興師而復讎於楚,伍子胥復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讎,臣不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歸之,於其歸焉。用事乎河。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楚人聞之,怒,為是興師,使囊瓦將而伐蔡,蔡請救於吳,伍子胥復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為無道,君如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時可矣,於是興師而救蔡。曰:事君猶事父也。此其為可以復讎奈何。曰: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父受誅,子復讎,推刃之道也。復讎不除害,朋友相衛,而不相迿,古之道也。

《禮記》《曲禮》

父之讎,弗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遊之讎,不同國。

〈陳注〉不反兵謂常以殺之之兵,器自隨也呂氏,曰殺人者死古今之達刑也,殺之而義則無,罪故令勿讎調人之職,是也殺而不義則殺者當,死宜告於有司而殺之士,師之職是也二者皆,無事乎復讎也然復,讎之文雜見於經傳考其,所以必其,人勢盛緩則不能執故遇,則殺之不暇,告有司,也父者子之天不能復父,讎仰無以視乎皇天矣,報之之意誓不與讎俱,生此所以弗共戴天,也〈大全〉馬氏曰,先王以恩論情以情,合義其恩大者其情,厚其情厚者其義隆是,故父也兄弟也交遊也,其為讎則一而所以報之者,不同或弗共戴天將死,之而恥與之俱生也或不反,兵將執殺之而為之,從也或不同國將遠之而,惡其比也嗚呼聖人不,能使之世無讎亦不能使,之釋讎而不報惟稱,其情義而已若夫公羊論,九世之讎則禮失,於太過而所報非所敵矣漢之時孝子見讎,而不敢復則,法失於太嚴而孝悌之情無所伸非,曲禮之道也顧氏曰二禮載復讎事向,頗疑之治平盛世井井有綱紀安有私,相報讎之事然天下事亦不可知四海至,廣事變萬端豈可以一律論成,周所以存此一條亦是沿人之情如父,母出於道而忽被強寇劫盜殺害其子豈容但己在旁,必力鬥與之俱死不在旁必尋探,殺之而後已此乃人子之,至痛追思殆不欲生縱彼在窮荒,絕域亦必欲尋殺,之以雪父母之冤故不與共戴,天也不共戴天者不使,之偷生俾與我共戴天也然又看輕重,如何讎亦非一端如父母因事被,人擠陷為人子者亦當平,心自反不可專以報復為事,或被人挾王命以,矯殺雖人子之至恨然城狐社,鼠不可動搖又當為之,飲恨而不容以必報為,心也凡此之類皆宜,隨事斟酌儻不顧事之曲直勢之可,否各挾復讎之議以相搆害則是刑戮之民大亂之道也。

《檀弓》

子夏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鬥,曰:請問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與共國,銜君命而使,雖遇之不鬥,曰:請問居從父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不為魁,主人能,則執兵而陪其後。

《表記》

子言之,仁者天下之表也,義者天下之制也,報者天下之利也,子曰:以德報德,則民有所勸,以怨報怨,則民有所懲,詩曰:無言不讎,無德不報,太甲曰:民非后,無能胥以寧,后非民,無以辟四方,子曰:以德報怨,則寬身之仁也,以怨報德,則刑戮之民也。

《大戴禮》《曾子制言》

父母之讎,不與同生;兄弟之讎,不與聚國,朋友之讎,不與聚鄉,族人之讎,不與聚鄰。

《劉向·說苑》《復恩》

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鄰。夫施德者貴不德,受恩者尚必報;是故臣勞勤以為君而不求其賞,君持施以牧下而無所德,故易曰:勞而不怨,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君臣相與以市道接,君懸祿以待之,臣竭力以報之;逮臣有不測之功,則主加之以重賞,如主有超異之恩,則臣必死以復之。孔子曰:北方有獸,其名曰蟩,前足鼠,後足兔,是獸也,甚矣其愛蛩蛩巨虛也,食得甘草,必齧以遺蛩蛩巨虛,蛩蛩巨虛見人將來,必負蟩以走,蟩非性之愛蛩蛩巨虛也,為其假足之故也,二獸者亦非性之愛蟩也,為其得甘草而遺之故也。夫禽獸昆蟲猶知比假而相有報也,況於士君子之欲興名利於天下者乎。夫臣不復君之恩而苟營其私門,禍之原也;君不能報臣之功而憚刑賞者,亦亂之基也。夫禍亂之原基,由不報恩生矣。

《荀悅·申鑒》《時事》

或問復讎古義也。曰:縱復讎可乎。曰:不可。曰:然則如之何。曰:有縱有禁,有生有殺,制之以義,斷之以法,是謂義法並立。曰:何謂也。曰:依古復讎之科,使父讎避諸異州千里。兄弟之讎,避諸異郡五百里。從父從兄弟之讎,避諸異縣百里。弗避而報者無罪,避而報之殺,犯王禁者罪也。復讎者義也,以義報罪,從王制,順也。犯制,逆也。以逆順生殺之,凡以公命行止者,不為弗避。

《冊府元龜》《報恩》

仲尼有言曰,以德報德蓋人之生也稟五,行之秀首萬物之靈居不違仁動,必率道至若受施,而不背求舊而不遺金石其心,風雨無變乃行之常,也安可造次而忘之哉乃,有感寬宥之惠則,爭其死所蒙推薦之私則讓,彼封爵或施之甚薄而報之,甚厚或拔於困辱而事於榮達以至,尊其親恤其子,制之服紀營乎墳墓以答平生,之遇以伸慷慨之,節詩不云乎無德不報其斯之謂歟。

《司馬光·迃書》《論負恩》

迃叟曰受人恩而不忍負者其為子必孝為臣必忠葉時禮經會元

《和難》

復讎之說漢唐儒者多駁之至伊,洛門人亦惑之五峰胡氏,三山林氏則疑之尢甚然,皆以復讎為言不知周人設,官謂之和難難者猶災,眚之謂也民有眚災過爾,故從而諧和之以調人,一職而繼於司,諫司牧之後正以消,弭其讎忿之風而養成,其渾厚之俗也今以其,職攷之曰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鳥獸亦如,之謂之過者是以過誤,殺傷此在秋官司刺有,過失之人皆在所宥也先,王重民物之命固不忍見其殺傷然亦憫其過,誤之至此故有調人以,百姓成之平亭其怨而,和解之成以百姓眾勸,之而可已也不然則聽民之相,殺相復豈先王之所樂,聞歟又曰凡有鬥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則書之先,動者誅之曰怒者是其忿怒,相鬥此在地官司虣,有鬥囂之人皆在所禁也先王,勸鄉閭之義必使之相,親相愛豈能容其忿鬥之至此,故有調人為兩成之不從,者書之先動者誅之先動,而誅則民畏之而不,敢爭也不然則聽民之相忿,相鬥豈先王之所能容忍,歟然鬥忿者難之細也成之,可也君父兄弟師長主,友被人誤殺傷者成之而使,勿復得無傷臣子僚友,之義乎是故調人又有和難,之說而使之相辟君,父之讎則辟於海外以其有,不共戴天之怨也兄,弟師友之讎則辟之千里之外以其有不,反兵之怨也從父,兄弟主友之讎則辟之不,同國以其有不可,同國之嫌也或曰親之讎辟海外,則可也君友被,殺亦可辟乎君蓋謂凡為君長者,如春秋之出奔可也若天,王之讎則亂臣賊子無可辟之,地矣或又曰君父,兄弟有讎可也師長主友亦有,讎乎蓋師以賢得民長以,貴得民主以利得民友以任得民此,九兩之所聯綴,者為僚友者豈可忘報乎凡此皆因,過誤而致殺傷,者在唐虞則有宥過無大眚,災肆赦之例在成周,則有眚災極辜時不可殺之例雖,曰赦之聖人恐,傷其臣子僚友之義必使之辟而後,可以無讎辟諸海,外猶迸諸四裔也辟之千里與,不同國猶迸諸遠方,也趙商問鄭康成曰春秋之義,子不復讎非子臣不,復讎非臣此何為而然鄭氏曰,讎在九裔之東八蠻,之南六戎之西五狄之北雖有,至孝之心能往討,否乎此說是也如何而不肯辟,則是不從王命也故與,之以典瑞穀圭和難之瑞節,而使得以自執之故,朝士曰凡報<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5543-18px-GJfont.pdf.jpg' />讎,者書於士殺之無罪是也,若夫凡殺人者不書,於士而自反殺之彼固有,殺人之罪此亦有專殺之非故,又使邦國交讎之是皆,不容於其國而使之交相辟也然或者有,非過誤殺人以其人之,有罪惡而殺之合義者如朝士所,謂凡盜賊軍鄉邑及,家人殺之無罪之類是也,彼被殺者豈無子孫有,報復之心然其罪在可殺雖不,告官而殺之而其義則,非可讎也故惟辟之不同,國爾使之不得以為,讎讎之則死是不容,其子孫之得相復也群攷,其官無非講解其難而開道,其和使之不得胥戕胥,虐其調服人心涵養風俗亦厚矣,故調人曰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官名曰調民難曰,諧其意明甚儒者尚何疑,乎或者則曰如周禮之說此皆,無讎可復矣而記,禮者胡為而有居父母之讎,弗與共天下居昆弟,之讎弗與同國居從父母兄弟,之讎主人,,能則執兵以陪其後又胡為,而,有父之讎弗與,共戴天兄弟之讎弗反兵交友之讎不,同國曰記禮之,言,子孫復讎之心也周禮之言國家和難,之法也為人,子孫誠不可忘復讎,之義而先王立,法終,不忍開怨鬥,之門和而辟之則復讎之怨可以釋,不辟而執之則復讎,之義可以伸先王亦何嘗盡禁孝子順孫之復讎哉不,然魯莊不能報齊之讎春秋何以深咎之也。

《大學衍義補》《明復讎之義》

《周禮》: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鳥獸亦如之。凡和難,父之讎,辟諸海外,兄弟之讎,辟諸千里之外,從父兄弟之讎,不同國,君之讎視父,師長之讎視兄弟,主友之讎視從父兄弟,弗辟,則與之瑞節而以執之。凡殺人有反殺者,使邦國交讎之。凡殺人而義者,不同國,令勿讎,讎之則死。凡有鬥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則書之,先動者誅之,

吳澂曰為,親復讎者人之私情蔽囚,致刑者,君之公法使天下無公法則已如,有公法則私,情不可得而行矣夫司徒掌,教教民以六德之和,又教之以六行之睦唯欲,斯民之和協也如其不,從教則不睦之,刑從而加焉在所不赦也而其官屬,乃掌萬民之難使之相,避是使天下之人得以肆其私,情而人君之公法不復,可行于世與大司徒之教相反如必曰從人之私情則,父之讎不與共戴天辟諸海外亦未為得盍,亦使之弗共戴,天而後可也又曰凡殺人有反,殺者使邦國交讎,之凡殺人而義者不同國勿令讎讎,之則死果如是殆,將使天下以力相陵交相屠戮往來報復,無有已時聖王令典決不若此之繆。

臣按調人之和難蓋謂過,而殺傷人者也如,律文所謂誤殺戲殺過失殺之,類以其本無意而殺,人而或致其人於死事雖可,惡而情則可矜然,死者不可復生孝子弟弟忠臣,義士其于父兄師主之死不以其天年彼雖無故,殺之心而其父兄,師主實因之而死其心有不能忘者,然其人或在十議之辟及有益于斯世原其所犯罪不,至死是以先王立調人之官以和其難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鄭氏謂過無本意也成平也,以鄉里之民共和之蓋以謂報讎天下之公義宥過聖,人之微權若施之以法則傷孝子之心姑,避之于他少舒報者之憤先王,治世不專以法法之中有,情不專以仁仁之中有義如此夫我聖祖作,為教民榜文頒示閭里,有曰民間除犯十惡及強盜殺人,外其有犯姦盜詐偽人命本鄉本里,內自能含忍省事不願告官係累受苦被,告伏罪亦免致身遭刑禍,止於老人處決斷者聽嗚呼聖祖之,意其與周禮調人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者,不約而同也

朝士,凡報仇讎者,書於士,殺之無罪。

臣按所謂士者非,謂朝士也凡書於鄉士縣士方士皆是也既書于士而上于朝,士而掌之

《曲禮》曰:父之讎,弗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遊之讎,不同國。

呂大鈞曰殺人,者死古今之達刑也,殺之而義則無罪故令勿讎調人之職是也殺而不,義則殺者當死宜告于有司殺,之士師之職是,也二者皆無事乎復讎也然復讎之文,雜見于經傳考其所以必其人勢盛緩則不,能執故遇則殺之,不暇告有司也父者子之天不能復,父讎仰無以視乎皇天矣報之之意誓不,與讎俱生此所以弗共戴天,也馬晞孟曰先王以恩論,情以情合義其恩,大者其情厚其情厚者其義隆,是故父也兄弟也交遊也其為讎則一而所以報之者不同或弗共戴天將死之而恥與之俱生也或不反,兵將執殺之而為之備也或不同國將遠,之而惡其比也,嗚呼聖人不能使世之無讎,亦不能使之釋讎而不,報唯稱其情義而已矣若夫公羊,論九世之讎則失,於太過而所報非所敵矣漢之時,孝子見讎而不敢復,則失于太嚴而孝弟之情無所伸矣。

游桂曰聖人之治天下于暴亂之人以公,法治之苟制之于公法而不足則由于私,義而,制之是以暴亂者無所逃,罪而人安其生夫所,謂讎皆王誅所不及公法有時而失之者聖,人因禮而為之法曰某讎也是其子與弗共戴天,者也某讎也是其兄弟所必報而不反,兵者也某讎也是其,交游之所不同國者也三讎皆以殺人而言,人之子弟交游皆得報而殺之弗共戴天,則世之暴者不敢害人之父母矣不反兵則,世之暴者不敢害人之兄弟矣不同國則世,之暴者不敢害人之,交游矣自秦以來私讎皆不許報復,下之私相殘死而無告者不知其幾何子,報讎而以其獄上,者有司常不知所以處之至唐而陳子,昂韓愈柳宗元之議起陳,之議報父讎者誅之,而旌其閭柳固已闢之雖闢之,而初無一定之論韓,之言曰子報父母讎以其獄上尚書省使百官集議聞奏此,說粗為得之然亦不能明先王之,故復讎之事苟欲從,古則其所以為天下之道舉,必如三代而後可三,代之時皇極立而公法行治不,一出于法而私義得,以參乎其間今欲依古,許人復讎則為有司,者道法交有所不備不許,復讎則傷孝子順弟賢人義,士之心顧元常曰治平盛,世井井有綱紀安,有私相報讎之事然事變萬,端豈可以一律論如父,母出于道忽被彊寇劫盜,殺害其子豈容但已,在旁必力鬥與之俱死不在旁必尋,探殺之而後已,此乃人子之至痛追思殆不欲,生縱彼在窮荒絕,域亦必

欲尋殺之以雪父,母之冤故不與共戴,天也然讎亦非一端又看輕重,如何如父母因事被,人擠陷為人子者亦當平,心自反不可專以報,復為心或被人挾王命以矯,殺雖人子之,至恨然城狐社鼠不可搖動又當,為之飲恨而不容以,必報為心也凡此之類皆宜隨時斟,酌儻不顧事之,曲直勢之可否各挾復讎,之義以相搆害則是,刑戮之民大亂之道也。

《春秋公羊傳》曰: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父受誅,子復讎,推刃之道也。復讎不除害。

何休曰不受誅罪不當誅也若父,受誅子復讎則復討其子一往一來,曰推刃取仇身而已不,得兼讎其子復,將恐害己而殺之。

臣按公羊因論伍子,胥報讎而言此,蓋謂列國爭殺報復之事非王,法也人君誅其臣民無,報復之理若有司服法以致人,于死則當赴愬于君以正其罪亦不當私自報之。

元宗開元二十九年巂州,都督張審素人有,告其罪者詔監察御史楊汪按之,告者復告審素與,總管董元禮謀反元禮以兵圍汪脅,使雪審素罪既而吏,共斬元禮汪得出遂當審素實,反斬之沒其家,時審素子瑝琇俱幼坐流嶺,表尋逃歸手殺汪于都城,係表于斧言父冤狀為有司所得中書令張,九齡等皆稱其孝烈宜貸死裴耀卿,李林甫等陳不可,帝亦謂九齡曰孝子之情義不,顧死然殺人而赦之,此塗不可啟也乃下敕曰國家設法期于止殺,各伸為子之志誰非徇,孝之人展轉相讎何有限,極咎由作士法在必行曾參殺人,亦不可恕宜付河南,府杖殺士民皆憐之。

胡寅曰復讎因人之至情,以立臣子之大義,也讎而不復則人道滅,絕天理淪亡故曰父,之讎不與共戴天君之讎視父張審,素未嘗反為人妄,告楊汪受命往按遂以,反聞審素坐斬此汪之罪也瑝。與琇忿其父死之冤亡命,報之其失在不訟于司寇其志亦可矜矣張九,齡欲宥之豈非為,此乎而裴李降敕之言何其戾哉設法之,意固欲止殺然子志不伸豈所以,為教且曰曾參殺人亦不,可恕是有見于殺人者死而無,見于復讎之義也,楊汪非理殺張審素而瑝琇,殺汪事適,均,等但以非司寇而擅殺當之仍矜其志則免,死而流放之可耳若直殺之是楊氏以一人而當張氏,三人之命不亦頗乎。

臣按復讎之義乃生民秉,彝之道天地自,然之理事雖若變然變而不失正斯為,常矣以五行之理論之如金生水金為火所剋,水必報之,水生木水為土所剋木必報之木火土三,行皆然人稟五,行以有生有以生之必有以報之人知,所生者必報其所由生是以相保愛相護衛不敢,相戕殺非但畏公法亦畏私義非但,念天理亦念人情此人,所以與人相安相忘而得以,遂其有生之樂,也然人世有無窮之變王法有不到,之處天理有未定,之時或相殺焉殺之不以,其罪泯之不存其跡,急之不容其緩是故所殺之人,其父也其子曰父生我者也而人,殺之是無我也,我何以生為必,殺之以報我所生所殺之人,其兄若弟也其,兄若弟曰兄若弟我同生者,也而人殺之是蔑,我也必,殺之以報我同生我不,報之人設殺,我而我兄若弟不,為報吾謂之何所殺,之人其交好遊從,也其交好遊從者曰若與我,交好遊從彼非,不知也而殺之是,藐我也必殺之以報,我所知我不報,之人設殺我而我交好遊從,不為報吾謂之何天下,之人凡有生者皆相為,死則彼不逞之徒不仁,之輩不敢起殺人,之念蓋慮其人之有子,若孫有,兄若弟若交好若遊從將,必上告天子下告方,伯赴愬於有司聲冤於,鼓石也然而王法雖公刑官,雖明苟無愬告者則其冤,又不能以上達此聖人,制其法於禮使凡為人,子為人兄若弟有父母兄弟之,讎則必赴愬於官不幸而無子孫兄,弟則其所交,遊者雖非血屬亦得以為之伸理,焉苟愬於公而公,不為之報或其勢遠而力弱,事急而情切一,時不能達諸公奮其義而報之則,亦公義之所許也,禮所謂不共戴天不反兵不,同國蓋謂為人子為,人兄若弟為人交遊恆各以是,存諸心必報吾父,必報吾兄若弟必報吾交遊不,然吾不與殺吾父,者同戴此天殺吾兄弟者吾,遇之必不反兵殺吾,交遊者吾與之必不同居,此國甚言必殺之以,報所讎不但已也解禮者乃專,以為私報所讎狹,矣蓋禮,兼公私言也不能報以公必報以,私斷斷乎其必然此先王立禮之,意也三代之時皇極,建而公道明非士師無,擅殺之吏非天命,無枉死之人非獨,無不報之讎而亦無讎可報也,然先王以好生為德

恒恐一人之不得其生,而或有以戕其,生者故既本天地相,生之理制刑罰之常,以弼教又因五行,相克之理明報復,之理以垂訓使,人人知殺人之親交,者必死殺己之親交者,必報而皆不,敢相戕害以喪其生相容,忍以忘其死此,古昔盛時所以人無冤聲,天無盩氣而世無禍亂,之作也自秦漢以來此義,不明一切以法律持世,唯知上之有法而不知,下之有義所謂復讎,之義世不復講至于,有唐陳子昂韓愈,柳宗元始,因適有報復父讎者而各有所見,要之皆是也而未盡焉謹,按周官朝士凡報,仇讎者書于士殺之無罪,所謂報仇讎者非謂為人,子若弟者親手剚刃於,所讎之人凡具其不當死,之故與所殺之由,達于官者皆是欲報其仇讎也既書,其情犯而告于官而,其所仇者或隱蔽或逋逃,或負固而報讎之人,能肆殺之以報其所親之讎則,無罪焉蓋人君立法,將以生人無罪者固不許人,之枉殺有罪者亦,不容人之擅殺所以明天討而安人,生也苟殺人者人,亦殺以報之曰吾報吾所親,交之讎也不分其理之,可否事之故誤互相報復無,有已時又烏用國法為哉,孟子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人明不為士,師則不可以殺,人也朝廷,當明為之法曰凡,有父兄親屬為人所殺者除誤,殺戲殺過失殺,外若以故及非,理致死者親屬鄰,保即為之護,持其子若孫及凡應報復之人赴官告愬如,無親屬其鄰里交遊皆許之府縣有礙赴藩臬藩臬有礙赴,闕庭徑赴者不在越訴之限若官司徇私畏勢遷,延歲月不拘繫其,人而為之伸理,其報復之人奮氣,報殺所讎者,所在即以上聞持敕理官鞫審若,其被殺者委有冤。狀而所司不拘其,人不具其獄,即根究經由,官司坐以贓罪除名而報讎者,不與焉若所司方,行拘逮而或有他故以致遷延即坐殺者,以擅殺,有罪者之罪而不致死焉若不,告官不出是日,而報殺者官司鞫審殺當其罪者,不坐若出,是日之外,不告官而擅殺者即,坐其親屬鄰保以,知情故縱之罪而其報復之人,所殺之讎果係可,殺則讞以,情有可矜坐其,罪而免其死若官吏假王,法以制人于死律有常條不許私,自報讎必須明白,赴愬若屢愬不伸而,殺之者則以上聞委,任大臣鞫審如果被殺者有冤而所司,不為伸理則免報讎,者死而流放之如胡氏之,所以處張瑝者而重坐,經由官司之罪若被殺之人,不能無罪但不至于,死則又在隨事情而權其,輕重焉如此則于,經于律兩無違悖人知讎之,必報而不敢相殺害,以全其生知法之有禁而不敢,輒專殺以犯于法則,天下無難處之事國家無,難斷之獄人世無不報,之讎地下無枉死之鬼矣。

宋高宗紹興末盜發,王公袞母冢有司釋,之公袞手殺盜事聞兄佐為吏部員外郎乞,納官以贖公袞之罪詔令給舍議楊樁等謂發冢,開棺者事當緩公袞始獲盜不敢殺而,歸之官獄成而吏,出之使揚,揚出入閭巷與齊民齒則地,下之辱沈痛,鬱結終莫之伸為人子者尚當自比于,人公袞殺掘冢法應,死之人為無罪納官贖罪之,請當不許故,縱失刑有司之罪宜,如律上是之詔公,袞降一官依舊,供職紹興,府當職官皆抵罪。

臣按戕,人之屍,與其身雖有死,生之異孝子愛,親之心則不以死生而,異也王公袞訴,發冢之盜於官官不為之理而,殺之蓋所殺者發,冢應死之盜所,報者不共戴天,之讎朝廷坐有司之罪是,也而降公袞一官豈所以為訓乎夫公,袞不聞之官而擅殺之罪之可也今既聞之官而,官出之則故縱,失刑罪有所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