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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4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

 第四十七卷目錄

 閨烈部列傳三

  金

  韓慶民妻         李寶信妻王氏

  雷婦師氏         康住住

  李英妻張氏        相琪妻欒氏

  撒合輦妻獨吉氏      許古妻劉氏〈女定姜肅姜附〉

  王維翰妻姚氏       張慥妻馮妙真

  完顏長樂妻蒲察氏     烏古論氏

  完顏素蘭妻        完顏忙哥妻溫特罕氏

  完顏豬兒妻尹氏      蘇嗣之母白氏

  聶舜英          完顏仲德妻

  寶符李氏         張潛妻孫氏

  翟氏           程普妻彭氏

  吳誼妻任氏        國侃妻劉氏

  趙氏女          李文妻史氏

  莫氏二女

  元一

  歐陽夢桂妾陸氏      黃元珪妻俞氏

  龍均用妻陳氏       郭三妻楊氏

  闞文興妻王氏       曾闓妻李氏

  楊惟儉妻任氏       支蘭玉妻葉氏

  周九成妻鄧氏       譚友妻董氏

  史宛妻段氏        葉壽妻涂氏

  蕭氏妻趙氏        李君進妻王氏

  朱克彬妻周氏       費巖妻王氏

  買哥妻耶律氏       陳某妻別娥娥

  李安童妻胡氏       宋堅童妻班氏

  劉恕妻趙氏        王思忠妻張氏

  劉楫妻趙氏        趙𦞦兒妻安氏

  陳恭妻張氏        武壽妻劉氏

  宋敬先妻謝氏       撒里妻蕭氏

  魏貴妻周氏        郭灰兒妻趙氏

  朱某妻丁氏        王保子妻趙氏

  某氏妻魏氏        裴某妻董哥

  張保童妻郝氏       高塔必也妻白氏

  楊某妻盧氏        蒙古氏太朮妻阿不察

  徐仁妻謝氏        熊氏女

  溧陽餓婦         脫脫真

  趙美妻王氏〈李冬兒李氏附〉李智貞

  趙彬妻朱氏〈王安哥附〉  貴哥蒙古氏

  馬奔妻胡氏        吳氏女

  臺叔齡妻劉氏       陳端才妻蔡三玉

  姜興一妻羅氏〈興三妻附〉 袁用賓妾孔氏

  花山婦          劉桐妻孫氏〈二女附〉

  吳氏女          王氏女

  張減妻章氏        譚氏女

  羅汀妻何氏        天台郭氏

  季富妻黃氏        張春兒

  張亨妻石氏        史五妻徐氏

  孟志剛妻衣氏〈侯氏附〉  周經妻吳氏

  郭惟辛妻郝氏       陳輝妻白氏

  張頑住妻杜氏       程二妻成氏

  李貞妻武氏        暗都刺妻張氏

  湯煇妻張氏        朵那

  程老奴妻胡氏       羅宣明妻蔣氏

  壽安妻楊氏        項惠可妻唐氏

  曾希仁妻萬氏〈三女附〉  張孟敬妻黃氏

  葛繹妻鄧氏        沈慶乙妻謝氏

  周某妻張氏        徐婦

  金少安          曠維禎妻曾氏

  楊氏女          于某妻婁氏

  陳以安妻趙氏       俞士淵妻童氏

  湯婍〈妹附〉       林娥

  蔣國秀妻陳道回      黃元實女

  彭九萬妻李氏       盛彝綱妻張氏

  陳文先妻蕭氏

閨媛典第四十七卷

閨烈部列傳三

韓慶民妻

按《金史·列女傳》:韓慶民妻者,不知何許人,亦不知其姓氏。慶民事遼為宜州節度使。天會中,攻破宜州,慶民不屈而死,以其妻配將士,其妻誓死不從,遂自殺。世宗讀《太宗實錄》,見慶民夫婦事,嘆曰:如此節操,可謂難矣。

李寶信妻王氏

按《金史·列女傳》:李寶信妻王氏。寶信為義豐縣令,張覺以平州叛,王氏陷賊中。賊欲逼室之,王氏罵賊,賊怒遂支解之。大定十二年,贈貞烈縣君。

雷婦師氏

按《金史·列女傳》:雷婦師氏,夫亡,孝養舅姑。姑病,刲臂肉飼之,姑即愈。舅姑既歿。兄師逵與夫姪規其財產,乃偽立媒證致之官,必欲嫁之。縣官不能辨曲直,師氏畏逼,乃投縣署井中死。詔有司祭其墓,諡曰節。

康住住

按《金史·列女傳》:康住住,鄜州人。夫早亡,服闋,父取之歸家,許嚴沂為妻。康氏誓死弗聽,欲還夫家不可得,乃投崖而死。詔有司致祭其墓。

李英妻張氏

按《金史·列女傳》:李英妻張氏。英初為監察御史,在中都,張居濰州。貞祐元年冬,元兵取濰州,入其家,張氏盡以所有財物與之。既而,令張氏上馬,張曰:我盡以財物與汝,猶不見贖邪。答曰汝品官妻,當復為夫人。張曰:我死則為李氏鬼。頓坐不起,遂見殺。追封隴西郡夫人,諡莊潔。英仕至御史中丞。

相琪妻欒氏

按《金史·列女傳》:相琪妻欒氏,有姿色。琪為萊州掖縣司吏。貞祐三年八月,紅襖賊陷掖縣,琪與欒氏及子俱為所得。賊見欒悅之,殺琪及其子而誘欒。欒奮起以頭觸賊而仆,罵曰:我豈為犬彘所污者哉。賊怒,殺之。追封西河縣君,諡莊潔。

撒合輦妻獨吉氏

按《金史·列女傳》:獨吉氏,平章政事千家奴之女,護衛銀朮可妹也。自幼動有禮法,及適內族撒合輦。閨門肅如。撒合輦為中京留守,大兵圍之,撒合輦疽發背不能軍,獨吉氏度城必破,謂撒合輦曰:公本無功能,徒以宗室故嘗在禁近,以至提點近侍局,同判睦親府,今又為留守外路第一等官,受國家恩最厚。今大兵臨城,公不幸病,不能戰禦,設若城破,公當率精銳奪門而出,攜一子走京師。不能則獨赴京師,又不能,戰而死猶可報國,幸無以我為慮。撒合輦出巡城,獨吉氏乃取平日衣服妝具玩好布之臥榻,資貨悉散之家人,艷妝盛服過于平日,且戒女使曰:吾死則扶置榻上,以衾覆面,四圍舉火焚之。無使兵見吾面。言訖,閉門自經而死。家人如言,臥尸榻上,以衾覆之。撒合輦從外至,家人告以夫人之死,撒合輦拊榻曰:夫人不辱我,我肯辱朝廷乎。因命焚之。年三十有六。少頃,城破,撒合輦率死士欲奪門出,不果,投壕水死。

許古妻劉氏〈女定姜肅姜附〉

按《金史·列女傳》:許古妻劉氏,定海軍節度使仲洙之女也。貞祐初,古挈家僑居蒲城,後留劉氏母子于蒲,仕于朝。既而,兵圍蒲,劉謂二女曰:汝父在朝,而兵勢如此,事不可保。若城破被驅,一為所污奈何。不若俱死以自全。已而,攻城益急,於是劉氏與二女相繼自盡。有司以聞于朝,四年五月,追封劉氏為郡君,諡曰貞潔,其長女諡曰定姜,次肅姜,以其事付史館。

王維翰妻姚氏

按《金史·王維翰傳》:維翰,字之翰,利州龍山人。貞祐初,罷為定海軍節度使。至鎮,無兵備,鄰郡皆奔潰,維翰謂吏民曰:孤城不可守。率吏民願從者奔東北山,結營堡自守,力窮被執不肯降。妻姚氏亦不肯屈,與維翰俱死。詔贈中奉大夫,姚氏芮國夫人,諡貞潔。

張慥妻馮妙真

按《金史·列女傳》:馮妙真,刑部尚書延登之女也。生十有八年,適進士張慥。興定五年,慥為洛川主簿。元兵破葭州、綏德,遂入鄜延。鄜人震恐具守備,守臣以西路輸芻粟不時至,檄慥詣平涼督之。時延登為平涼行省員外郎,慥欲偕妙真以往,妙真辭曰:舅姑老矣。雖有叔姒,妾能安乎。子行,妾留奉養。十一月,洛川破,妙真從舅姑匿窟室,兵索得之。妙真泣與舅姑訣曰:婦生不辰,不得終執箕箒,義不從尋。即攜三子赴井死。縣人從而死者數十人。明年春,慥發井得屍,殯于縣之東郭外。死時年二十四。

完顏長樂妻蒲察氏

按《金史·列女傳》:蒲察氏,字明秀,鄜州人訥申之女,完顏長樂之妻也。哀宗遷歸德,以長樂為總領,將兵扈從。將行,屬蒲察氏曰:無他言,夫人慎毋辱此身。明秀曰:君第致身事上,無以妾為念。妾必不辱。長樂一子尚幼,出妻柴氏所生也,明秀撫育如己子。崔立之變,驅從官妻子于省中,入自閱之。蒲察氏聞,以幼子付婢僕,且與之金幣,親具衣棺祭物,與家人訣曰:崔立不道,強人妻女,兵在城下,吾何以逃,惟一死不負吾夫耳。汝等惟善養幼子。遂自縊而死。時年二十七。

烏古論氏

按《金史·列女傳》:烏古論氏,伯祥之妺,臨洮總管陀滿胡土門之妻也。伯祥朝貴中聲譽籍甚,胡土門死王事。崔立之變,衣冠家婦女多為所污,烏古論氏謂家人曰:吾夫不辱朝廷,我敢辱吾兄與吾夫乎。即自縊。一婢從死。

完顏素蘭妻

按《金史·列女傳》:參政完顏素蘭妻,亡其姓氏。當崔立之變,謂所親曰:吾夫有天下重名,吾豈肯隨眾陷身以辱吾夫乎。今日一死固當,但不可無名而死,亦不可離吾家而死。即自縊于室。

完顏忙哥妻溫特罕氏

按《金史·列女傳》:溫特罕氏,夫完顏忙哥,五朵山宣差提控回里不之子也,系出蕭王。忙哥叔父益都,節度秦州,為元兵所攻,適病不能軍,忙哥為提控,獨當一面。兵退而益都死,忙哥以城守功世襲謀克,收充奉御。及崔立之變,忙哥義不受辱,與其妻訣。妻曰:君能為國家死,我不能為君死乎。一婢曰:主死,婢將安歸。是日,夫婦以一繩同縊,婢從之。

完顏豬兒妻尹氏

按《金史·列女傳》:尹氏,完顏豬兒之妻也。豬兒系出蕭王,天興二年正月從哀宗為南面元帥,戰死黃陵岡。其妻金源夫人聞豬兒死,聚家資焚之,遂自縊,年三十一。豬兒贈官,弟長住即日詔補護衛。

蘇嗣之母白氏

按《金史·列女傳》:白氏,蘇嗣之之母,許州人,宋尚書右丞子由五世孫婦也。初,東坡、潁濱、叔黨俱葬郟城之小峨嵋山,故五世皆居許昌。白氏年二十餘即寡居,服除,母家迎歸,兄嫂竊議改醮。白氏微聞之,牽車徑歸,曰:我為蘇學士家婦,又有子,乃欲使我失身乎。自是,母家非有大故不往也。嘗於宅東北為祭室,畫兩先生像,圖黃州、龍川故事壁間,香火嚴潔,躬自洒掃,士大夫求瞻拜者往往過其家奠之。天興元年正月庚戌,許州被兵,嗣之為汴京廂官,白拜辭兩先生前曰:兒子往京師,老婦死無恨矣,敢以告。即自縊於室側。家人并屋焚之。年七十餘。嗣之本名宗之,避諱改焉。

聶舜英

按《金史·列女傳》:聶孝女,字舜英,尚書左右司員外郎天驥之長女也。年二十三,適進士張伯豪。伯卒,歸父母家。及哀宗遷歸德,天驥留汴。崔立劫殺宰相,天驥被創甚,日夜悲泣,恨不即死。舜英謁醫救療百方,至刲其股雜他肉以進,而天驥竟死。時京城圍久食盡,閭巷間有嫁妻易一飽者,重以崔立之變,剽奪暴陵,無復人理。舜英頗讀書知義理,自以年尚少艾,夫既亡,父又死非命,比為兵所汙,何若從吾父于地下乎。葬其父之明日,絕脰而死。一時士女賢之,有為泣下者。其家以舜英合葬張伯豪之墓。

完顏仲德妻

按《金史·列女傳》:完顏仲德妻,不知其族氏。崔立之變,妻自毀其容服,攜妾及二子紿以采蔬,自汴走蔡。蔡被圍,丁男皆乘城拒守,謂仲德曰:事勢若此,丈夫能為國出力,婦人獨不能耶。率諸命婦自作一軍,親運矢石於城下,城中婦女爭出繼之。城破自盡。

寶符李氏

按《金史·列女傳》:哀宗奉御,元兵入汴。寶符李氏,從后妃北遷,至宣德州,摩訶院,居佛殿中,作旛斾。會當赴龍庭,將發,即於佛像前自縊死,且書門紙曰:寶符御侍此處身故。後人見其遺跡,而哀之。

張潛妻孫氏

按《金史·張潛傳》:潛,字仲升,武清人。年五十,始娶魯山孫氏,亦有賢行,夫婦相敬如賓,負薪拾穗,行歌自得,不知其貧也。嘗行道中拾一斧,夫婦計度移時,乃特歸訪其主還之。天興間,潛挈家避兵少室,乃不食七日死,孫氏亦投絕澗死焉。

翟氏

按《易州志》:翟氏,夫某死于軍,氏年甫二十,訃至立起,如死所,往復數百里,晝伏夜行,歸其尸,負土葬之。葬畢,自經其側,鄰里救之,既蘇,復死。

程普妻彭氏

按《河南府志》:彭氏,偃師程普妻,遇開興兵變,軍士驅之去,彭紿曰:我有私金瘞於家,可共取之,願以從行。賊少縱之,至一井,彭且行且罵,曰:我良家婦,焉肯愛其生以污身,為失節之婦,遂投井死。

吳誼妻任氏

按《兗州府志》:任氏,滕縣人,吳誼妻,誼為滕縣主簿,娶任氏,生子鐵馬兒,方抱以汲井,遇寇將污之,投井死。

國侃妻劉氏

按《汶上縣志》:劉氏,國侃妻,遇賊,不屈而死。

趙氏女

按《臨汾縣志》:趙氏女,年二十,未嫁,寇亂,被執,度不能免,紿賊曰:吾取所藏與汝,俱去,賊信之,遂還投溷廁而死。

李文妻史氏

按《陝西通志》:史氏,李文妻,白水人,文亡,守節,父強許人,被逼自縊,詔旌其烈。

莫氏二女

按《豐縣志》:莫氏女,名貞。賢莫財興,女年十八夙有志操。金末,兵亂,群盜突入其家,女知不免,即投身于井,其妹年十六,亦委命焉。有司上其事旌表。

元一

歐陽夢桂妾陸氏

按《海鹽縣志》:歐陽夢桂妾陸氏,名柔柔,本縣人。夢桂,莆陽人,入上庠。德祐末仕。元心不能平,賦詩望翠華南歸,為仇家所發,囚獄死,柔柔母盜捲其物歸,夢桂之親訴於吏,母意以女許嫁元張帥,求勝其事,乃脫女出寺,燒香與張遇,顏色妙麗,張心切與釋爭,逼娶其女。柔柔曰:主人平生豪傑,寧忍嫁彼。遂自經于樓。

黃元珪妻俞氏

按《浙江通志》:俞氏,黃元珪妻,新昌人。至元二年,歸寧。值南征軍過火其母家,擁之去,躍入火死。

龍均用妻陳氏

按《袁州府志》:陳氏,萬載龍均用妻。至元三年,兵亂被擄,潔身自刎死。

郭三妻楊氏

按《元史·列女傳》:楊氏,東平須城人。夫郭三,從軍襄陽,氏留事舅姑,以孝聞。至元六年,夫死戍所,母欲奪嫁之,楊氏號痛自誓,乃已。久之,夫骨還,舅曰:新婦年少,終必他適,可令吾子鰥處地下耶。將求里人亡骨合瘞之。楊氏聞,益悲,不食五日,自經死,遂與夫共葬焉。

闞文興妻王氏

按《元史·列女傳》:王氏,名醜醜,建康人也。文興從軍漳州,為其萬戶府知事,王氏與俱行。至元十七年,陳弔眼作亂,攻漳州,文興率兵與戰,死之。王氏被掠,義不受辱,乃紿賊曰:俟吾葬夫,即汝從也。賊許之,遂脫,得負屍還,積薪焚之。火既熾,即自投火中死。至順三年,事聞,贈文興侯爵,諡曰英烈;王氏曰貞烈夫人。有司為立廟祀之,號雙節。

曾闓妻李氏

按《建昌府志》:李氏,曾闓妻,南豐人,夫死守義,治家勤儉,養八十翁,無遺禮。至元壬午,葫蘆峒寇千餘猝至里,婦多被掠,翁遇害,李大罵不從,以手束髮受刃而死。

楊惟儉妻任氏

按《濟南府志》:任氏,長清人,楊惟儉妻。至元間,惟儉病革,顧謂氏曰:吾病不復起,誠能終養我父母,我瞑目矣。氏許之誓不再嫁,儉亡,氏年二十六,事舅姑盡孝,舅姑沒,哀慟葬祭如禮,事畢自縊,旌表。

支蘭玉妻葉氏

按《饒州府志》:葉氏,支蘭玉妻,字如蘭。至元壬辰秋,蘭玉與長子從軍,俱戰死,遺二子二女,煢煢無依,紅巾萬戶毛壽素感蘭玉德,欲庇如蘭母子,蘭曰:吾夫吾子死於義,苟託壽是辱夫與子也。先沉子女于東湖,遂自溺。州刺史高其節,為文紀之。

周九成妻鄧氏

按《崇仁縣志》:鄧氏,名如玉,周九成妻,性莊重,粗知書史。至元壬辰,淮西盜起,蔓延郡邑,九成與氏奔匿草澤中,成為寇執,氏亟呼曰:寧殺我,毋殺我夫。寇釋之,復擒其子,仍抱救之,子逸去,氏被執,欲污之,厲聲曰:殺則殺矣,寧受爾辱乎。遂遇害,氣猶未絕,九成暨子至,指示所棄金帛,乃死。

譚友妻董氏

按《饒州府志》:董氏譚友妻,有美色。紅巾亂,友父母兄弟俱遭害,董葬之歸,梁山有土渠,帶申士造其家,欲污之。董曰:吾故家子,義不受辱,長者必欲得我,擇良日具禮,乃可。時母柩在堂,明日具祭畢,叢薪于柩,縱火焚室,火熾,哭曰:天蒼蒼兮不吾家造,地茫茫兮不吾身容。不造不容,託乎。火以相從,兩手牽二女入烈焰死。

史宛妻段氏

按《饒州府志》:段氏,史宛妻。紅巾亂,其僮欲犯之,領數卒造其家,段出見僮,僮請入內,段叱之,殺一女,罵不從,又殺一女一男,罵益厲,遂死焉。

葉壽妻涂氏

按《饒州府志》:涂氏,葉壽妻。衢州學正明俊女,事姑孝。壽性狠,素不禮。涂蕭明雷應雷應霖亂,壽逃居進賢。遭賊擒至麥畬,涂蓬跣追十餘里,伏抱壽身,大罵曰:若殺壽,先殺我。賊遂殺涂,次殺壽。

蕭氏妻趙氏

按《元史·列女傳》:趙氏名哇兒,大寧人。年二十,夫蕭氏病劇,謂哇兒曰:我死,汝年少,若之何。哇兒曰:君幸自寬,脫有不諱,妾不獨生,必從君地下。遂命匠制巨棺。夫歿,即自經死,家人同棺斂葬焉。

李君進妻王氏

按《元史·列女傳》:李君進妻王氏,遼陽人。大德八年,君進病卒,卜葬,將發引,親戚鄰里咸會。王氏謂眾曰:夫婦死同穴,義也。吾得從良人逝,不亦可乎。因撫棺大慟,嘔血升許,即仆于地死。眾為殮之,與夫連柩出葬,送者數百人,莫不洒泣。

雷州朱克彬妻周氏 大都費巖妻王氏買哥妻耶律氏   陝西陳某妻別娥娥李安童妻胡氏   大同宋堅童妻班氏晉州劉恕妻趙氏  冀寧王思忠妻張氏饒州劉楫妻趙氏  大寧趙𦞦兒妻安氏陳恭妻張氏    武壽妻劉氏

宋敬先妻謝氏   撒里妻蕭氏

古城魏貴妻周氏  任城郭灰兒妻趙氏棗陽朱某妻丁氏  葉縣王保子妻趙氏興州某氏妻魏氏  灤州裴某妻董哥成都張保童妻郝氏 利州高塔必也妻白氏河南楊某妻盧氏  蒙古氏太朮妻阿不察

按《元史·列女傳》:已上二十四婦並以早寡不忍獨生,以死從夫者。事聞,悉命褒表,或賜錢贈諡云。

徐仁妻謝氏

按《南安府志》:謝氏,上猶人,名九娘,徐仁妻。夫死,家貧,孀居。夫黨有徐祥徐傑者,陰許為富家鍾子茂妻,謝聞不勝悲,怒訴於縣,縣不為理,乃號慟自縊而死,邑恆陰雨者連年。大德間,廉訪循行聞之,而縣令去官久矣。乃為文祭表,其墓曰貞烈。于是雨暘,乃時廉訪作詩刻石,紀其事。

熊氏女

按《新建縣志》:熊氏女,父仲文,幼讀書,通翰墨,許聘三川鄧氏。未于歸而鄧歿,訃聞自縊而死。時至大辛亥歲也,後人憫其貞烈,嘗遇忌日,設饌以祀,相傳為烈女祭云。

溧陽餓婦

按《江寧府志》:溧陽餓婦,佚其姓氏。大德中,溧陽士人挈妻,授經于句,容之潘邸。歲荒,學徒皆散,夫婦結網給食,一日夫出不返,婦餒坐室中。里人有慕其姿者,願為饋食,婦正色拒之,閉戶愈嚴。踰日,鄉里啟視之,死矣。

脫脫真

按《貴縣志》:蒙古達魯花赤相兀孫,白額庫兔哈之子,年二十四歲,斂受宣命敦武校射,充前職。延祐改元甲寅歲三月,娶潯州路達魯花赤,亦八哈納毋武德嫡女脫脫真為室,真年十九歲,既歸之,後琴瑟甚和。乙卯八月,相兀孫病篤,真親供湯藥,夙夜惶惶,泣誓曰:倘爾不諱,必與同死。言未踰日,夫病終,真盡以所有奩具買棺殮,遂囑諸童僕曰:如我死則開棺同葬,幸勿負言。每日不食,惟飲清水。旬日餓死,邦民見而知之,莫不哀憐為之罷市。本道廉訪僉事買閭承直按臨是邦,矜其夫相兀孫之廉,能旅歿遠地。憫脫脫真之貞,節殉死同棺,用採摭前事,移檄本司,具聞旌表復其家。

趙美妻王氏〈李冬兒李氏附〉

按《元史·列女傳》:趙美妻王氏,內黃人也。至治元年,美溺水死,王氏誓守志,舅姑念其年少無子,欲使更適。王氏曰:婦義無再醮,且舅姑在,妾可棄去耶。舅姑乃欲以族姪與繼婚,王拒不從。舅姑迫之力,王氏知不免,自經死。李冬兒,甄城人,丁從信妻也。年二十三,從信歿,服闋,父母呼歸問之,曰:汝年少居孀,又無子,何以自立,吾為汝再擇婿何如。冬兒不從,詣從信塚哭,欲縊墓樹上,家人防之,不果。日暮還從信家,夜二鼓,入室更新衣,自經死。李氏,濱州惠高兒妻也。年二十六,高兒歿,父欲奪歸嫁之,李氏不從,自縊而死。

李智貞

按《元史·列女傳》:智貞,建寧浦城人。父子明,無子。智貞七歲能讀書。九歲母病,調護甚謹。及卒,哀慟欲絕,不茹葷三年,治女工供祭祀,及奉父甘旨不乏,鄉里稱為孝女。父嘗許為鄭全妻,未嫁,從父客邵武。邵武豪陳良悅其慧,強納采求聘,智貞斷髮拒之,且數自求死,良不能奪,卒歸全。事舅姑父母皆有道。泰定間,全病歿,智貞悲泣不食,數日而死。

趙彬妻朱氏〈王安哥附〉

按《元史·列女傳》:趙彬妻朱氏,名錦哥,洛陽人也。天曆初,西兵掠河南,朱氏遇兵五人,被執,逼與亂。朱氏拒曰:我良家婦,豈從汝賊耶。兵怒,提曳箠楚之。朱氏度不能脫,即紿謂之曰:汝幸釋我,舍後井傍有瘞金,當發以遺汝。兵信之,乃隨其行。朱氏得近井,即抱三歲女踴身赴井中死。是歲,又有偃師王氏女名安哥,從父避兵印山丁家洞。兵入,搜得之,見安哥色美,驅使出,污之。安哥不從,投澗死。有司言狀,並旌其廬。

貴哥蒙古氏

按《元史·列女傳》:貴哥,蒙古氏,同知宣政院事羅五十三妻也。天曆初,五十三得罪,貶海南,籍其家,詔以貴哥賜近侍卯罕。卯罕親率車騎至其家迎之。貴哥度不能免,令婢僕以飲食延卯罕於聽事,如廐自縊死。

馬奔妻胡氏

按《順德府志》:馬奔妻胡氏,夫亡,自縊殉葬。至順元年,詔旌表其門。

吳氏女

按《廣東通志》:吳氏女,名貞秀,英德人,許嫁未適。至順壬申六月,郴寇陷城,女被執,義不受辱,赴井死。

臺叔齡妻劉氏

按《元史·列女傳》:劉氏,順寧人也。粗知書,克修婦道。一日地震屋壞,壓叔齡不能起,家復失火,叔齡母前救不得,欲就焚。叔齡望見,呼曰:吾已不得出,當救吾母。劉謂夫妹曰:汝救汝母,汝兄心死,吾不用復生矣。即自投火中死。火滅,家人得二屍燼中,猶手相握不開。官嘉其烈,上于朝,命錄付史臣。

陳端才妻蔡三玉

按《元史·列女傳》:蔡三玉,龍溪陳端才妻也。盜起漳州,掠龍溪,父廣瑞與端才各竄去,三玉獨偕夫妹出避鄰祠中。盜入,斫夫妹,見三玉美,不忍傷,與里婦歐氏同驅納舟。行至柳營江,迫妻之。三玉佯許諾,因起更衣,自投江水而死。越三日,屍流至廣瑞舟側,廣瑞識為女,收斂之。歐氏脫歸言狀,有司高其操,為請表之。乃命旌門復役,仍給錢以葬。

姜興一妻羅氏〈興三妻附〉

按《江西通志》:羅氏,姜興一妻,與一弟興三妻姊妹而妯娌。至元乙亥為寇掠,迫污不從,同赴水死。

袁用賓妾孔氏

按《江西通志》:袁用賓妾孔氏,富州人,至元兵亂,縛用賓去,孔隨至臨川之名賢鄉,度用賓無脫身理,遂踴躍號呼赴水死。

花山婦

按《江寧府志》:花山婦,失其姓氏,至元中,值亂兵,被執至崇賢鄉碑亭,嚙指題詩,赴水死。

劉桐妻孫氏〈二女附〉

按《高淳縣志》:孫氏劉桐妻,至元間,桐為平江倉大使,沒於官孫。與三子二女守櫬,會亂城陷,三子皆被害,賊掠孫,欲犯之,不從,亦遇害。二女長曰貞,年十八。次曰潔,年十六。賊復脅之行,女紿曰:吾無所歸,但父棺及母弟骸骨暴露,不忍,乞埋葬而行,賊信其言,為瘞之。隨至江濱,姊妹相攜赴水死,賊顧駭而去。

吳氏女

按《僊居縣志》:吳氏女,至元間兵亂,父攜之避山中,為寇執,欲私之,不從,叱曰:吾劍顧不利耶,不從即齒之。女拒如故,寇先殺其父,以脅之。女大慟曰:父緣我死,尚從汝乎。以手自扼其喉而死。

王氏女

按《廣東通志》:王氏女,名妙璘,海康王谷榮之女也。賦性沉靜,至元間,猺賊寇掠,被執,將犯之,妙璘罵不受辱,賊驅之行,遂投水而死。

張減妻章氏

按《浙江通志》:張減妻章氏,新昌人,至正二年,從其姑逃亂產芝山,為軍所掠,不從,遇害,姑在叢棘中,抱其屍慟哭而絕。

譚氏女

按《廣東通志》:新會民譚悅女,年十七,未適人,至正二年,從父母兄弟避寇與一嫗匿林中,為寇所掠,及潭遂投焉。賊去,嫗備述其事,越八日,女父母得屍于潭中,面目如生,鄉人慕其貞烈,因名其潭曰丫髻潭。明洪武庚辰祠于潭側,祀之額曰丫髻廟。

羅汀妻何氏

按《滁州志》:何氏,羅汀妻,至正三年,汀家貧賣餅,何賢智且美,躬熾爐滌器不恥,時丞相脫,脫家人陳威依勢,橫逆悅何,氏百謀不遂,一日緩頰說汀與出遊,牟利汀以語何氏。何泣戒汀,指姑老為辭。汀卒偕去,威途收汀格,殺之,汀佯死沈江,躍數四乃沒。居三年,耗絕何,既送姑終,日日望汀歸,忽陳至,備述汀病死瘞石州狀,因歸其貲以示無他。何痛哭欲絕,時大亂,孤身零丁,有欲妾之者,力拒不許,值郭子興據滁,部下欲私之,何不從,憂恨作悲笳六拍,見志每思,訪汀死根,由不得,後避紅巾搗磨寨之難,不得已,卒歸威。明初陳攜何徙涿,生二子,一夕夢遇汀,云:汝後遊園見池蛙,即我冤可雪也。何氏竟不解,惟心識之,偶暇日,威戲曰:汝歸吾久,尚憶羅否。何佯言曰:人亡即愛亡矣,後同遊園檻,忽見蛙墮池中,躍不起,威醉失笑何,因憶夢怪問之,惟笑不答,何懷諼迷誤之,具得其狀。威不疑,適御史行部且至,乃夜殺二子,逃出訴之。御史收威,置極刑,籍其家半給何養,辭不受。曰:妾忘夫事讎,辱身戕義,何面目生。乃設汀位,招魂祭奠,成禮遂自殺。人得其贊於懷中,贊曰:夫出不幸,妾終相隨。曰節曰義,庶幾匪虧,曰讎已復,曰冤已雪,甘心瞑目。貞貞烈烈,千載而下,以愧不潔。

天台郭氏

按《輟耕錄》:千夫長李某戍天台縣,一部卒妻郭氏,有令姿。見之者,無不嘖嘖稱賞李。心慕焉,去縣七八十里,有私盜出沒處,李分兵往戍,卒遂在行,既而日至卒家,百計調之,郭氏毅然莫犯。經半載,夫歸,具以白為屬所轄,罔敢誰何。一日李過卒門,卒邀入治茶,忽憶得前事,怒形於色,亟轉身持刀出,而李幸脫走,訴於縣,縣捕繫窮,竟案議持刀殺本部官,罪死。縣桎梏囹圄中,邑之惡少年與官之吏胥皂隸輩,無有不起覬覦之心者。郭氏躬餽食於卒,閉戶業紡績以資衣食。人不敢一至其家,久之,府檄調黃岩州一獄卒,葉姓者至,尤有意於郭氏,乃顧視其,卒日飲食之情若手足,卒感激入骨髓,忽傳有五府官出,五府之官所以斬決罪囚者,葉報卒知,且謂曰:汝或可活我,與為義兄弟,萬一不保,汝之妻尚少,汝之子若女纔八九歲耳,奚以依顧,我尚未娶,寧肯俾為我室乎。若然,我之視汝子女猶我子女也。卒喜諾,葉遂令郭氏私見卒,卒謂曰:我死有日,此葉押獄性柔善,未有妻,汝可嫁之。郭氏曰:汝之死以我之色,我又能二適以求生乎。既歸持二幼痛泣,而言曰:汝爹行且死,娘死亦在旦夕,我兒無所怙恃,終必死於饑寒,我今賣汝於人。娘豈忍哉。蓋勢不容已,將復奈何。汝在他人家,非若父母膝下比毋,仍似是嬌癡為也。天苟有知使汝成立,歲時能以巵酒奠父母,則是我有後矣。其子女頗聰慧,解母語,意抱母而號,引裾不肯釋手,遂攜二兒出市,召人與之,行路亦為之墮淚,邑人有憐之者,納其子女,贈錢三十緡,郭氏以三之。一具酒饌攜至獄門,謂葉曰:願與夫一再見,葉聽入哽咽,不能語,既而曰:君擾押獄多矣,可用此小禮答之,又有錢若干,可收取,自給我去一富家,執作為口食計,恐旬日不及看君故也。相別垂泣而出走,至仙人渡溪水中,危坐而死。此處水極險惡,竟不為衝激倒,仆人有見者,忽報之縣,縣官往驗,視得實皆驚異失色,為具棺斂,就葬於死所之側山下,又為申達上司,仍表其墓,曰真烈郭氏之墓。大書刻石墓上。至正丙戌,朝廷遣奉使宣撫循行列郡廉得其事,原卒之情,釋之人,遂付還子女,卒終身誓不再娶。

季富妻黃氏

按《蘇州府志》:黃氏,崇明西沙人,季富妻。至正七年,海寇入境掠婦女,登舟凡二十八人,獨黃義不受辱,投海死,年二十三。

張春兒

按《輟耕錄》:張春兒,葉縣軍士李青之妻也,年二十,青疾革,顧謂春曰:吾殆矣,汝其善事後人。春截髮示信誓弗再適。未幾,青死,春慟垂絕囑。匠人曰:造棺宜極大,將以盡納亡者,衣服弓劍之屬。匠如其言,既斂,乃自經。鄰里就用此棺同葬之,事奏上於朝,旌其墓。時至正戊子歲也。

張亨妻石氏

按《濟南府志》:石氏,肥城人,許聘張亨。氏家貧,亨父母欲改娶,亨不從,竟娶之。氏歸恪執婦道,生三子二女,感夫之義,常囑子女,曰:為我預置一槨,可容二棺,及亨沒,氏號泣三日而死,與夫同槨葬焉。至正八年,事聞旌表。

史五妻徐氏

按《鳳陽府志》:徐氏,年二十八,夫史五為義兵百夫長。至正十年三月五日,暴兵至縣,五巷戰死之。兵懸其首於西門,明日兵退,徐氏求其夫於積屍中,血漬身衣,人莫能辨。徐氏以口吮屍手足及所擊,繡囊上血以辨之,得屍載歸,令匠氏治大棺,遂沐浴縊死,與夫同棺而殮。

孟志剛妻衣氏〈侯氏附〉

按《元史·列女傳》:衣氏,汴梁儒士孟志剛妻。志剛卒,貧而無子,有司給以棺木。衣氏紿匠者曰:可寬大其棺,吾夫有遺衣服,欲盡置其中。匠者然之。是夕,衣氏具雞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鄰里及同居王媼,曰:吾聞一馬不被兩鞍,吾夫既死,與之同棺共穴可也。遂自縊死。〈衣氏按祥符志作倪氏而誤入宋〉有侯氏者,鈞州曹德妻。德病死,侯氏語人曰:年少夫亡,婦人之不幸也。欲守吾志,而亂離如此,其能免乎。遂縊死於墓。

周經妻吳氏    郭惟辛妻郝氏陳輝妻白氏    張頑住妻杜氏

程二妻成氏    李貞妻武氏

暗都剌妻張氏

按《元史·列女傳》:以上七婦夫亡,誓不獨生,自縊而死。事聞,咸旌異之。

湯煇妻張氏

按《元史·列女傳》:湯煇妻張氏,處州龍泉人。會兵亂,其家財先已移入山砦,夫與姑共守之。舅以疾未行,張歸任藥膳,且以輿自隨。既而賊至,即命以輿載其舅,而已遇賊。賊以刀脅之曰:從我則生,否則死。張掠髮整衣請受刃,賊未忍殺,張懼污,即奪其刃自刺死,年二十七。

朵那

按《輟耕錄》:朵那者,杭城東偉兀氏之女奴也,年十九,勤敏謹愿,主卒某郡官所。朵那奉主婦日謹,主婦亦委以腹心。至正壬辰秋七月初十日,寇陷杭,劫官民府庫,至偉兀氏家,不得物,乃反接主婦柱下,拔刀礪頸上。諸侍婢皆散走,朵那獨以身覆主婦,請代死且告曰:將軍利吾財,豈利殺人哉。凡家之貨,寶皆我所藏,主母固弗知,若免主母死,當悉與將軍不吝,寇允解主婦,縛朵那,乃探金銀珠玉幣帛等,散置堂上。寇爭奪之,既又欲犯朵那身,朵那持刀欲自屠。曰:我主二千石,我誓不奴他姓,況汝賊乎。寇驚異,捨而去。朵那泣拜主婦曰:棄主貨,全主命,權也。妾受命主鑰貨,今失貨而全身,非義也。請從此死,遂自殺,時人莫不稱之,曰義烈義烈云。〈浙江通志所載入義部〉

程老奴妻胡氏

按《婺源縣志》:胡氏,考川人,年二十,嫁三溪里港頭程老奴,未三年,遭至正壬辰之亂,寇殺其夫,欲掠之,胡不屈,自刎死。

羅宣明妻蔣氏

按《歙縣志》:蔣氏,名德新,呈坎羅宣明妻,至正壬辰蘄黃寇起,宣明保障鄉,井蔣鬻奩助之。乙未冬,寇至宣明,欲攜氏,往軍中。氏曰:妾兄弟在香山砦柵,願往依之,君努力自愛,丙申正月,城復陷,宣明請兵浙江,賊聞宣明妻孥在香山,攻之,益力寨破,蔣以二子驢兒馬兒屬蒼頭奴,詹勝寶使護之,旋遇賊石崖極口罵賊,賊斷其臂,墜崖下,驢兒見母死,亦哭罵賊,并殺之。勝寶不勝怒執木戟,擊傷數賊,皆遇害。寇退,蔣從姪志從積屍中,緣崖下得蔣屍,旁有衣篋蠕蠕動,啟視之,馬兒在焉。

壽安妻楊氏

按《廣信府志》:楊氏,壽安妻,蒙古人。至正庚寅,壽安往監玉山縣,壬辰春,寇逼信城左丞老,老命壽安領兵拒之,累與寇戰,不利,中流矢死,楊氏聞之,哭數日不食而亡。

項惠可妻唐氏

按《吉安府志》:唐氏,項惠可妻,龍泉人。至正壬辰春,紅巾寇亂,惠可挈家避於城,明年謀覆城,時山水暴漲,守將連舸而出,惠可亦具舟遠避。及新林寇奄至,麾眾薄舟,唐見事急,與其夫訣,曰:君宜速避,勿顧我。我為良家女,決不受辱,所恨老母在耳。相視哀號,母曰:汝能取義,我獨不能舍生乎。遂亦赴水死。觀者,莫不嘆羨。

曾希仁妻萬氏〈三女附〉

按《樂安縣志》:萬氏,曾希仁妻,生三女。至正壬辰之亂,三女聞寇至,同請於母,曰:事至此,豈能苟免,倘失其身,何以為人。母女四人徐整衣,履俱縊死。

張孟敬妻黃氏

按《樂安縣志》:黃氏,名安貞,張孟敬妻,敬統兵勦寇,屢敗,欲自裁。安曰:汝義不受屈,豈受污以辱,父母遂自殺,敬亦自刎,聞者悲之。

葛繹妻鄧氏

按《金溪縣志》:鄧氏,名貞定,葛繹妻。年二十八,夫亡,至正間,鄉寇至,挈孤子竄伏林間,盜奪其資囊,欲污之。鄧曰:我儒家女,況為節婦,豈為賊辱。賊笑而誘之,罵益厲,遂被害。

沈慶乙妻謝氏

按《蘇州府志》:謝氏,崑山人,沈慶乙妻,年二十八,孀居。至正壬辰海寇,方谷珍剽掠女婦甚眾,謝度不能免,自謀曰:河去家遠,我不能赴水以全屍,苟得全吾志足矣。因積薪火自焚,寇退,家人得其骨,葬之。

周某妻張氏

按《蘇州府志》:張氏,太倉張百夫女,贅夫周某半年。至正中,義兵元帥貪百夫謀刺之事,洩誅其家,張年十七,有殊色,械武陵橋將斬之,帥子誘之,曰:能從我,活命。婦怒曰:有父母死而我獨生乎。又曰:苟從我,當葬汝夫及父。婦益怒曰:我惟知死耳,他無望也。帥子拔刀磨其頸,曰:汝不從,斷汝首,啖汝肉。婦罵曰:不義賊爾父,既殺吾父,而乃欲污我耶。顧所親者曰:我有金,其葬我父母,祔妾夫側。帥子度不可脅,憤而殺之。

徐婦

按《武進縣志》:徐婦,倡也。至正壬辰,賊寇陷常州,守吏望風奔潰,婦見獲,寇命佐酒,婦憤詈弗從,死之。

金少安

按《宜興縣志》:金少安,姑胥人,生而警慧,讀書通大義,適義興橘州參政孫姚大臨,事姑孝謹,閫內雍睦精練。至正壬辰義興被兵,大臨挈老稚將入太湖,賊迫之,前途又窒,不可越,少安度不能免,與大臨訣曰:汝有老父,宜善保之,勿墜宗祀,我誓抱女死,流水遲弗斷,且均沒草莽,遂抱女死。

曠維禎妻曾氏

按《吉安府志》:曾氏,曠維禎妻,廬陵敖城人。至正壬辰,紅巾盜至,曾攜男學禮走避為賊所執,欲污之,不從,乘間刃其子,以血題詩於壁曰:涇渭能分濁與清,妾身豈肯墮風塵。孤兒未必更他姓,一女何當事二人。白刃自傷心似鐵,黃泉要見骨如銀,深山落日猿啼處。過客聞之,亦愴神遂自刎。〈輟耕錄載藺氏與此略同而無夫名今兩存之〉

楊氏女

按《崇仁縣志》:楊氏女,名如春,邑東門內人,如春年十五,讀書知大義。至正十二年,紅巾據邑,執如春,欲污之,不從,祖母吳氏在旁,力護,賊怒揮刃傷吳臂,家人憐之,進金帛得脫,如春哭曰:祖母以我故受傷,是如春傷之也。縱生於心,何安。遂縊死,里士趙德莊施地葬淇湖上,邑人袁鴻為著《烈女傳》。

于某妻婁氏

按《鳳陽府志》:婁氏,名壽春,年二十餘,至正十二年正月,為亂兵所驅,義不受辱,赴濠水死。

陳以安妻趙氏

按《廣東通志》:趙氏,新會趙氏女也。適沖金村陳以安。至正壬辰寇亂,夫婦俱逃避銅鼓村,其夫死於寇,趙氏匿林中,郡寇搜獲之,美其色,乃逼以歸,趙以箭自刺而死。

俞士淵妻童氏

按《元史·列女傳》:俞士淵妻童氏,嚴州人。姑性嚴,待之寡恩,童氏柔順以事之,無少拂其意者。至正十三年,賊陷威平,官軍復之,已乃縱兵剽掠。至士淵家,童氏以身蔽姑。眾欲污之,童氏大罵不屈。一卒以刀擊其左臂,愈不屈。又一卒斷其右臂,罵猶不絕。眾乃皮其面而去,明日乃死。

湯婍

按《元史·列女傳》:湯婍者,龍泉人,有姿容。賊殺其父母,以刃脅之。婍不勝悲咽,乞早死,因以頭觸刃。賊怒,斫殺之。其妺亦不受辱而死。

林娥

按《古田縣志》:林娥,儒家女,時邑有建寇,民皆避地山間,娥為強暴所迫,露刃臨之,不屈遂遇害,眾義之,為擒賊收葬。

蔣國秀妻陳道回

按《古田縣志》:陳氏,名道回,蔣國秀妻。至正十三年,紅巾寇縣,國秀親族俱罹於難,道回見太姑蘇妙仁被擒,詣賊請代賊,竟殺太姑,執道回,欲污之,堅不受辱。自刎而死,邑令上其事,旌表焉。

黃元實女

按《泰寧縣志》:黃元實女,至正十三年,鄉有惡少為亂,邑令延實咨討賊計,賊奄至,實遇害,氏披髮跣足奔抱父尸哭踊,賊憐其色,欲污之,氏罵曰:恨不生啖汝肉,汝尚敢更為不道耶。罵不絕口,亦遇害。

彭九萬妻李氏

按《吉安府志》:李氏,彭九萬妻,永新浯塘人。至正壬辰紅巾寇亂。省掾陳允中辟九萬行軍鎮撫,九萬馳牒上官,嚴設方略,李具食勞軍士,大捷,寇退,居民安堵。明年十月,湖北五溪苗獠詭辭,助順突入城,焚掠死者相枕藉,李及其子友諒、女秀瑛俱被執,驅行不從,脅以白刃,問所求,李及其女並罵求死,母子同遇害。

盛彝綱妻張氏

按《揚州府志》:張氏,名貞,泰州人。年十五,嫁彝綱,事舅姑以孝聞。至正癸巳,寇至泰州,婦為賊所得,犯之,勿從,賊露刃以懼之,罵愈厲,賊知終不可辱,割其左肱,筋骨盡落,婦罵不輟,賊乃殺之。時年三十一。揚州學正廉思誠為撰行狀,翰林國史編修蘇大年誌其墓。

陳文先妻蕭氏

按《台州府志》:蕭氏,黃巖人,名菊奴,陳文先妻,居眺湖里。初文先與方谷珍為仇,已而沒於官菊奴家居。至正癸巳,谷珍兵擄菊奴及其幼子,退次海門,菊奴紿以如廁,攜子推之入水,以身繼之。其屍自海門浮江,不遠百里,直抵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