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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12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一百十二卷目錄

 醫部彙考九十二

  外診法四〈聞〉

  黃帝素問〈脈要精微論 寶命全形論 通評虛實論〉

  扁鵲難經〈聲合五音以別病〉

  張機金匱要略〈語聲呼吸〉

  華佗中藏經〈聞聲決死法〉

  李杲十書〈辨氣少氣盛〉

  張三錫醫學準繩六要〈聲診 聽聲知吉凶〉

  李梴醫學入門〈聽聲審音別病〉

  喻昌醫門法律〈聞聲論 律二條 辨息論 律一條〉

  李瀠身經通考〈聞聲〉

  外診法五〈問〉

  黃帝素問〈移精變氣論 三部九候論 臟氣法時論 血氣形志篇 疏五過論〉

  皇甫謐甲乙經〈問情志以察病〉

  扁鵲難經〈問五味以知病之起在〉

  張機傷寒論〈問動氣以禁汗下〉

  李杲十書〈治病問所便 辨寒熱 辨手心手背 辨口鼻 辨頭痛 辨中熱相似證 辨內傷飲食用藥宜忌 辨晝夜重輕〉

  朱震亨心法〈問平日〉

  格致餘論〈治病必求其本論〉

  李梴醫學入門〈問證〉

  李中梓醫宗必讀〈不失人情論〉

  張三錫醫學準繩六要〈問病必詳〉

  徐春甫古今醫統〈問證〉

  喻昌醫門法律〈問病論 律一條 一申治病不疏五過之律并內經大意〉

  張介賓景岳全書〈問診 問寒熱 問汗 問頭身 問二便 問飲食 問胸 問聾 問渴〉

  李瀠身經通考〈問證〉

藝術典第一百十二卷

醫部彙考九十二

外診法四〈聞〉

《黃帝·素問》《脈要精微論》

中盛臟滿,氣盛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

〈註〉腎為水臟,受五臟之精而藏之,如腎不受藏,則中盛臟滿矣。恐為腎志,如腎不藏而反勝于中,則傷動其腎志矣。氣盛傷恐,則精亦外溢,故曰,此中氣之濕也。聲如從室中言者,音不響亮,而聲不外出也。

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

〈註〉微者,聲氣衰微也。終日復言者,氣不接續也。傷《寒論》曰: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也。

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

〈註〉神明者,五臟之神氣也。語言善惡不避親疏者,神亂而譫語也。

《寶命全形論》

夫鹽之味鹹者,其氣令器津泄。絃絕者,其音嘶敗。木敷者,其葉發。病深者,其聲噦。人有此三者,是謂壞腑,毒藥無治,短鍼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

〈註〉鹽之味鹹者,性本潤下,如置之器中,其氣上升令津泄澤于器之上。如絃欲絕者,其音必先嘶敗。如木氣敷散,其葉蚤發生。凡此三者,以此噦之腑壞,而後發于音聲。夫噦之有三因。如因肺氣逆而欲復出于胃者,橘皮竹茹湯主之,此噦之逆證也。如噦而腹滿,當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而愈者,此噦之實證也。如有此三者之比而其聲噦者,噦之敗證也。此因病深而胃腑已壞,雖毒藥無可治其內,短鍼無可取其外,皆皮毛焦絕,肌肉損傷,而氣血爭為腐敗矣。黑者,腐色。

《通評虛實論》

所謂氣虛者,言無常也。

〈註〉氣者,陽明所生之榮衛宗氣也。陽氣者,陽明之所生也。言無常者,宗氣虛而語言無接續也。蓋陽明之氣虛于上,則言語無常。

《扁鵲·難經》《聲合五音以別病》

《六十一難》曰:聞而知之者,聞其五音以別其病。

〈註〉五臟有聲而聲有音。肝聲呼,音應角,調而直,音聲相應則無病,角亂則病在肝。心聲笑,音應徵,和而長;音聲相應則無病,徵亂則病在心。脾聲歌,音應宮,大而和;音聲相應則無病,宮亂則病在脾。肺聲哭,音應商,輕而勁音聲相應則無病,商亂則病

在肺。腎聲呻,音應羽,沉而深;音聲相應則無病,羽亂則病在腎。袁氏曰:聞五臟五聲以應五音之清濁,或互相勝負,或其音嘶嗄之類,別其病也。

《漢·張機·金匱要略》《語聲呼吸》

師曰:病人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一作痛。〉

師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華佗·中藏經》《聞聲決死法》

妄語錯亂及不能語者死。熱病即不死。

五臟內外絕,神氣不守,其聲嘶者死。

陰陽俱閉,失音者死。

《元·李杲·十書》《辨氣少氣盛》

外傷風寒者,故其氣壅盛而有餘。內傷飲食勞役者,其口鼻皆氣短促,不足以息。何以分之?蓋外感風寒者,心肺元氣,初無減損,又添邪氣助之,使鼻氣壅塞不利,面赤不通,其鼻中氣不能出,併從口出,但發一言,必前輕而後重,其言高,其聲壯厲而有力。是傷寒,則鼻乾無涕,面壅色赤,其言前輕後重,其聲壯厲而有力者,乃有餘之驗也。傷風則決然鼻流清涕,其聲嗄,其言響,如從甕中出,亦前輕而後重,高揭而有力,皆氣盛有餘之驗也。內傷飲食勞役者,心肺之氣先損,為熱所傷,熱既傷;氣四肢無力以動,故口鼻中皆短氣,少氣,上喘懶語,人有所問,十不欲對其一,縱勉強答之,其氣亦怯,其聲亦低,是其氣短少不足之驗也。明白如此,雖婦人女子亦能辯之,豈有醫者反不能辯之乎?

《明·張三錫·醫學準繩六要》《聲診》

《難經》曰:聞其五音以知其病。以五臟有五聲,以合于五音,謂肝呼應角,心笑應徵,脾歌應宮,肺哭應商,腎呻應羽是也。然此義深奧,非尋常所可彷彿者,今將古今經驗簡易諸法銓著于左,名曰聲診。

脈之呻者痛也,謂診時呻吟也。言遲者風也,即今風疾蹇澀也。聲如從室中言,此中氣之濕也。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謂氣弱不相接,言未已,停止半晌復言也。衣被不斂,言語詈罵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即風狂也。出言懶怯,先輕後重,內傷元氣不足也。出言壯厲,先重後輕,是外感邪盛也。攢眉呻吟,苦頭痛也。叫喊以手撫心下中脘痛也。呻吟不能轉身,腰痛也。搖頭以手捫腮,脣齒痛也。呻吟不能行起,腰腳痛也。行遲者,腰腳痛也。診時吁氣,屬鬱結也,搖頭言者,裡痛也。暴啞風痰伏火或暴怒叫喊所致也。坐而氣促,痰火哮喘也。言語蹇澀,風痰也。中年人聲濁,痰火也。診時獨言獨語,言談不知首尾,思慮傷神也。傷寒壞證聲啞為狐惑,上脣有瘡,蟲食其臟下脣有瘡,蟲食其肛也。氣促喘息不足以息者,虛甚也。平人無寒熱,短氣不足以息者,為實,即痰火也。

《聽聲知吉凶》

聲嘶色敗,久病不治。久病氣促者危。形羸聲啞,勞瘵不治,以咽中有肺花瘡也。

雖病而聲音響如故者吉。

《李梴·醫學入門》《聽聲審音別病》

第二聽聲清與濁,<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405-18px-GJfont.pdf.jpg' />他真語及狂言,聲濁即如痰壅滯,聲清寒內是其源。言語真誠非實熱,狂言號叫熱深堅。稱神說鬼踰牆屋,胸膈停痰證號顛。更有病困循日久,音聲遽失命歸泉。

五音以應五臟,金聲響,土聲濁,木聲長,水聲清,火聲燥。如聲清,肺氣調暢。聲如從室中言,中濕也。言而微,終日乃復言,奪氣也。先輕後重,高厲有力,為外感。先重後輕,沉困無力,為內傷。

《醫門法律》〈臣喻昌著〉《聞聲論》

聲者,氣之從喉舌而宣于口者也。新病之人聲不變,小病之人聲不變,惟久病苛病,其聲乃變。迨聲變其病顯,機呈而莫逃,所可聞而知之者矣,《經》云:聞而知之者,謂之神。果何修而若是?古人聞隔垣之呻吟,叫哀,未見其形,先得其情。若精心體驗,積久誠通,如瞽者之耳偏聰,豈非不分其心于目耶?然必問津于內經金匱以求心生變化,乃始稱為神耳。內經本宮、商、角、徵、羽五音,呼、笑、歌、哭、呻五聲,以參求五臟表裡虛實之病,五氣之邪。其謂肝木在音為角,在聲為呼,在變動為握。心火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脾土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肺金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欬。腎水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慄。變動者,遷改其常志也。以一聲之微,分別五臟并及五臟變動,以求病之善惡法非不詳,然人之所以主持一身者,尤在于氣與神焉。經謂中盛臟滿,氣勝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謂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是聽聲中并可得其神氣之變動,義更精矣。金匱復以病聲內合病情,謂病人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只此三語,而下中上三焦受病,莫不各有變動可徵。妙義天開,直可隔垣洞晰。語聲寂寂然者,不欲語而欲嘿也。靜嘿統屬三陰,此則顓係厥陰所主。何以知之?厥陰在志為驚,在聲為呼,病本緘默而有時驚呼,故知之耳。惟在厥陰,病必深入下焦,骨屬筋節間也。喑喑然聲出不徹者,聲出不揚也。胸中大氣不轉出入升降之機艱而且遲是可知其病在中焦胸膈間也。啾啾然細而長者,謂其聲自下焦陰分而上緣,足太陽主氣,與足少陰為表裡,所以腎邪不劑頸而還得從太陽部分達于巔頂。腎之聲本為呻,今腎氣從太陽經脈直攻于上,則腎之呻,並從太陽變動,而啾唧細長為頭中病也。得仲景此段更張其說,而聽聲察病愈推愈廣,所以書不盡言,學者當自求無盡之藏矣。

《律二條》

凡聞聲不能分呼、笑、歌、哭、呻、以求五臟善惡,五邪所干,及神氣所主之病者,醫之過也。

凡聞聲不別雌雄,長短,出于三焦何部者,醫之過也。

《辨息論》

息出于鼻,其氣布于膻中,膻中宗氣,主上焦息道,恆與肺胃關通,或清而徐,或短而促,咸足以占宗氣之盛衰。所以經云乳之下其動應衣,宗氣泄也。人顧可奔迫無度,令宗氣盛喘數急,有餘反成不足耶?此指呼出為息之一端也。其謂起居如故而息有音,此肺之絡脈逆也,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益見布息之氣關通肺胃,又指呼出為息之一端也。呼出心肺主之,吸入腎肝主之,呼吸之中,脾胃主之,故惟脾胃所主中焦為呼吸之總持。設氣積賁門不散,兩阻其出入,則危急存亡非常之候,善養生者俾賁門之氣,傳入幽門幽門之氣,傳二陰之竅而出,乃不為害。其上焦下焦,各分呼出吸入,未可以息之一字統言其病矣。此義惟仲景知之,謂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欬,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唾沫,分其息顓主乎呼,而不與吸並言,似乎創說;不知仲景以述為作,無不本之內經。昌之所擬呼出為息二端,不足盡之。蓋心火乘肺,呼氣奔促,勢有必至,呼出為心肺之陽,自不得以肝腎之陰混之耳。息搖肩者,肩隨息動,惟火故動也。息引胸中上氣欬者,肺經收降之令不行,上逆而欬,惟火故欬也。張口短氣,肺痿唾沫又金受火刑不治之證,均以出氣之粗名為息耳。然則曷不徑以呼名之耶?曰:呼中有吸,吸中有呼,剖而中,分聖賢所不出也但以息之出者主呼之病,而息之入者主吸之病,不待言矣。經謂乳子中風熱喘,鳴肩息以及息有音者,不一而足,惟其不與吸並言,而吸之病轉易辨識。然尚恐後人未悉,復補其義云: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遲,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見吸微且數,吸氣之往返于中焦者速,此必實者,下之通其中焦之壅而即愈,若虛則肝腎之本不固,其氣輕浮,脫之于陽,不可治矣。昌前所指賁門幽門不下通,為危急存亡非常之候者此也。在上焦者其吸促,以心肺之道近,其真陰之虛者,則從陽火而升不入于下,故吸促。是上焦未嘗不可候其吸也。下焦者其吸遲,肝腎之道遠,其元陽之衰者,則困于陰邪,所伏卒難升上,故吸遲,此真陰元陽受病,故皆難治。若呼吸往來,振振動搖,則營衛往返之氣已索,所存呼吸一綫耳,尚可為哉?學者先分息之出入以求病情,既得其情,合之愈不爽。但統論呼吸,其何以分上中下三焦所主乎?噫,微矣!

《律一條》

凡辨息不分呼出吸入,以求病情毫釐千里,醫之過也。

《身經通考》〈臣李瀠著〉《聞聲》

《經》曰:聞而知之謂之聖。如辨音者,聽其聲即可以知其物,雖非元遠,誠非淺易?予姑以經書中要者言之。《經》曰:肝在音為角,在聲為呼;心在音為徵,在聲為笑,脾在音為宮,在聲為歌;肺在音為商,在聲為哭;腎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口出無倫譫語也,此為有虛有實無稽怒叫,狂言也,此為實證。出言壯厲,先輕後重者,外感也。語言懶怯,先重後輕者,內傷也;語不接續,鄭聲也;無人始言獨語也,此三證屬虛。鼻塞聲重,傷風也。聲啞脣瘡,狐惑也。卒口噤背反張痓證也鼻鼾語塞,風溫也。錯語呢喃,出言不正,熱證也。心下汨汨有聲,先渴後嘔,停水也。喉中漉漉有聲,痰也。腸若雷鳴,氣不和濕也。小兒驚風,口不能言,心熱也。無還聲為鴉聲,死證也。雜病發喘,癆瘵聲啞,危病也。已上種種,若能細察實能活人。至于聞其五音,以知其所苦,是神聖之道,存乎司命者之方寸耳。

外診法五〈問〉《黃帝·素問》《移精變氣論》

帝曰:余聞其要于夫子矣。夫子言不離色脈,此余之所知也。岐伯曰:治之極于一。帝曰:何謂一?岐伯曰:一者因得之。帝曰:奈何?岐伯曰:閉戶塞牖,繫之病者,數問其情,以從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帝曰:善!

〈註〉一者神也,得其神則色脈精氣皆得矣。因得者,因其情意而得之也,閉戶塞牖,無外其志也。神舍于心:心性之動處,是謂情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適寒溫,和喜怒,故無外其志,數問其情,以從其意,則得其神之存亡。失神者死得神者生。

《三部九候論》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

〈註〉始病者,病久而深,方病者,新受之邪,病之淺也。各切循其脈者,切其病之在陰在陽,在臟在腑也。夫病久者其脈沉而逆,方病者其脈從而浮,故當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之逆從循之。

《臟氣法時論》

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

〈註〉平旦乃木氣生旺之時,故爽慧,下晡乃金旺之時,故病甚。夜半得母之生氣,故安靜。

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註〉《靈樞經》曰: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是氣之常也,人亦應之。以一日分為四時,朝則為春,日中為夏,日入為秋,夜半為冬,故自得其位而慧,至其所不勝而甚,至其所生而靜也。

脾病者日昳慧,日出甚,下晡靜。

〈註〉昳,日昃也。應長夏之時,故慧。日出乃木旺之時,故甚。下晡乃申酉之分,應秋金之令,故靜。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

〈註〉一日一夜五分之,而各有生尅間甚之時。

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晡靜。

〈註〉四季,辰戌丑未時也,腎病者水旺則慧,土旺則甚,金旺則靜。

《血氣形志篇》

形樂志苦,病生于脈,治之以灸刺。

〈註〉此貴人也,乃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

形樂志樂病生于肉,治之以鍼石。

〈註〉形樂志樂,則過于安逸,由是則神機不轉,氣血羈留,故病生于肉,宜治以鍼石,引而通之

形苦志樂,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

〈註〉勞苦其形,則傷其筋,志逸而樂,則血脈未嘗受病,故治之以熨烙導引,使血脈榮養于筋,則就安矣。

形苦志苦,病生咽嗌,治之以甘藥。

〈註〉百憂感其心,萬事勞其形,則陰陽氣血皆傷矣。夫嗌主天氣,咽主地氣,天者陽氣,地者陰氣,此陰陽氣血皆傷,故病生咽嗌,宜甘藥以調其脾胃。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註〉驚則氣亂,恐則氣下。蓋血隨氣行,氣數亂逆。則經絡不通,榮衛不行,是以病生于不仁,宜按摩醪藥,以行其榮衛血氣焉。

《疏五過論》

帝曰:凡未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嘗富後貧,名曰失精。五氣留連,病有所并,醫工診之,不在臟腑不變軀形,診之而疑,不知病名。身體日減,氣虛無精,病深無氣,灑灑然時驚病深者,以其外耗于衛,內奪于榮,良工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過也。

〈註〉嘗貴後賤嘗富後貧,則傷其志意,故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夫脾藏營,營舍意,腎藏精,精舍志,是以志意失而精營脫也,五氣留連,謂五臟之神氣留鬱于內,而不得疏達。并者,謂病并于五臟也。五臟之氣,外合于皮毛筋骨,是以身體日減,氣虛無精。病深無氣,言氣生于精,精生于氣精氣之并傷也。灑灑消索貌,蓋以為久常之富貴不意失之,故時驚也。此病不在臟腑,不在軀形,精氣日虛,營衛日耗,即有良工,不知因名。此治之一過也。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形,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精華日脫,邪氣乃并。此治之二過也。

〈註〉味歸形,氣歸精,味傷形,氣傷精,熱傷氣,寒傷形。樂者必過于溫飽,苦者必失于飢寒,是以飲食失節,寒溫失宜,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則形體毀沮矣。喜怒不中,則陰陽不和,而厥氣上行,脈滿去形。蓋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肌腠氣分為陽,經脈血分為陰,陰陽和平,則營衛血氣上下循環,外內出入。如暴喜傷陽,則氣并于陽而為厥逆,暴怒傷陰,則血并于陰而為脈滿。蓋肌形之血氣并于脈中,故謂脈滿去形也。盛者瀉之,不足者補之。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致使精華日脫,陰陽寒熱之邪氣相并。此治之二過也。

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侯王,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痿躄為攣。醫不能嚴,不能動神,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此治之四過也。

〈註〉封君敗傷,故貴脫勢,欲侯王而不可得,此憂患緣于內,是以精神內傷。《靈樞經》曰:憂恐、忿怒、傷氣,是三者皆不能守而失其常矣。始富後貧,則傷其志意志意者,所以馭精神,收魂魄,適寒溫,和喜怒者也。是故榮衛調,志意和,則筋骨健強,腠理緻密。故傷其志意,則精神不能內守,外為筋骨攣躄之病,榮衛不調,腠理不密,故外為柔弱,而三者亦失其常矣。嚴、窮究也。動神,謂運動其神。移者,移精變氣也。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餘緒,切脈問名,當合男女。

〈註〉終始者,經脈為紀,凡診者必知之。餘緒,謂更知灸刺補瀉之緒端。當合男女,謂鍼刺之要,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納,是謂得氣。

離絕菀結,憂恐喜怒,五臟空虛,血氣離守。工不能知,何術之語!

〈註〉左為人迎而主血,右為氣口而主氣,離絕者,陰陽血氣,各有左右之分別也。是以血氣皆病,則氣鬱于右而血結于左。蓋以憂恐傷右部之肺腎,喜怒傷左部之心肝,以致五臟空虛,血氣各離其所。守之本位工不知人迎氣口有陰陽氣血之分,又何術之語哉?

嘗<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136-18px-GJfont.pdf.jpg' />大傷,斬筋絕脈,身體復行,令澤不息,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炅。粗工治之,亟刺陰陽,身體解散,四肢轉筋,死日有期。醫不能明,不問所發,唯言死日,亦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凡此五者,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也。

〈註〉如嘗<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136-18px-GJfont.pdf.jpg' />而一旦喪其貲,則大傷其神魂,是以心主之脈,肝主之筋,有若斬絕,此傷左之血脈也。然右關之脾臟未傷,故身體尚傷能行,肺腎所主之精氣未傷,而尚生長之不息也。然病雖先起于陰,久則將及于陽,故傷敗心肝之血而結于左,則留薄于氣分而復歸于陽,左右血氣皆傷,而膿積寒炅也。此因傷陰而留薄歸陽,是以膿積于陰陽寒熱之間。夫陰陽血氣俱傷,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是者止可飲以甘藥,而不宜灸刺。粗工不知,亟刺陰陽,以致身體解散,則脾氣傷矣,四肢轉筋,則胃氣絕矣。夫脾胃者,五臟之生原,生氣已絕,喪無日矣。即有良醫,不明陰陽相乘之道,不問受病所發之因,止知陰陽壞而與之死期,此亦為粗工,蓋不能審其因而施救治之法也。凡此五者,皆發于五中而不因于外感也。當知天地陰陽之氣,日用事物之常,莫不各有當然之理順之則志意和調,逆之則苛疾暴起,此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致有五者之責。

故曰:聖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陰陽,四時經紀,五臟六腑,雌雄表裡,刺灸砭石,毒藥所主,從容人事,以明經道,貴賤貧富,各異品理,問年少長,勇怯之理,審于分部,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診必副矣。

〈註〉此總結診脈之道,當外合天地陰陽,四時經紀,內通五臟六腑,雌雄表裡,或宜于灸刺砭石,或當用藥食所主,從容人事,以明經道,審貴賤貧富之情,察少長勇怯之理,脈有分部,病有原始,候四時八正之氣。明三部九候之理,診道始備而必副矣。

《晉·皇甫謐·甲乙經》《問情志以察病》

所問病者,問所思何也?所懼何也?所欲何也?所疑何也?問之要,察陰陽之虛實,辯臟腑之寒熱。疾病所生,不離陰陽臟腑,寒熱虛實,辯之分明,治無誤矣。

《扁鵲·難經》《問五味以知病之起在》

《六十一難》曰:問而知之者,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

〈註〉《靈樞·六十三篇》曰:五味入口,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

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辛與氣俱行,故辛入心而與汗俱出。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甘走肉,多食之令人悗心。推此則知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之所起所在也。 袁氏曰:問其所欲五味中,偏嗜偏多食之物,則知臟氣有偏盛偏絕之候也。

《漢·張機·傷寒論》《問動氣以禁汗下》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衂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惡寒,食則反吐,穀不得前。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踡臥,不能自還。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踡。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咽中閉塞者,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元·李杲·十書》《治病問所便》

黃帝《鍼經》云:中熱消癉,則便寒,寒中之屬則便熱,胃中熱,則消穀,令人懸心善飢。臍已上皮熱,腸中熱則出黃如糜。臍已下皮寒,胃中寒則腹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泄。蓋腸中寒,則食已窘迫,腸鳴切痛,大便色白。腸中寒,胃中熱,則疾飢,小腹痛脹。腸中熱,胃中寒,則脹而且泄。非獨腸中熱則泄,胃中寒傳化失常亦泄。胃欲熱飲,腸欲寒飲,雖好惡不同,春夏先治標秋冬先治本,衣服寒無悽愴,暑無出汗,熱無灼灼,寒無淒淒,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僻也。此規矩法度,乃常道也,正理也,揆度也,當臨事制宜以反常合變也。

《辯寒熱》

外傷寒邪之證,與飲食失節,勞役形質之病,及內傷飲食俱有寒熱。舉世盡將內傷飲食失節,勞役不足之病,作外傷寒邪表實有餘之證,反瀉其表枉死者豈勝言哉?皆由不別其寒熱耳。今細為分解之:外傷寒邪,發熱惡寒,寒熱併作,其熱也翕翕然發熱,又為之拂拂發熱,發于皮毛之上,如羽毛之拂,明其熱在表也,是寒邪犯高之高者也。皮膚毛腠者,陽之分也,是衛之元氣所滋養之分也,以寒邪乘之,鬱遏陽分,陽不得伸,故發熱也。其面赤,鼻氣壅塞不通,心中煩悶,稍以袒裸露其皮膚,已不能禁其寒矣。其表上虛熱,止此而已。其惡寒也,雖重衣下幕,逼近烈火,終不禦其寒,一時一日,增加愈甚,必待傳入裡作下證乃罷,其寒熱齊作,無有間斷也。其內傷飲食不節,或勞役所傷,亦有頭痛、項強、腰痛,與太陽表證微有相似,餘皆不同,論中辯之矣。內傷不足之病,表上無陽,不能禁風寒也。此則常常有之,其躁熱發于腎間者間而有之,與外中寒邪略不相似。其惡風寒也,蓋脾胃不足榮氣下流而乘腎肝,此痿厥氣逆之漸也。若胃氣平常,飲食入胃,其榮氣上行以輸于心肺,以滋養上焦之皮膚腠理之元氣也。既下流,其心肺無所稟受,皮膚間無陽,失其榮衛之外護,故陽分皮毛之間虛弱,但見風見寒,或居陰寒處無日陽處,便惡之也。此常常有之,無間斷者也。但避風寒及溫煖處,或添衣蓋溫,養其皮膚,所惡風寒,便不見矣。是熱也,非表傷寒邪,皮毛間發熱也,乃腎間受脾胃下流之濕氣,閉塞其下,致陰火上衝,作蒸蒸而躁熱,上徹頭頂,旁徹皮毛,渾身躁熱作,須待袒衣露居,近寒涼處即已。或熱極而汗出,而亦解。彼外傷,惡寒發熱,豈有汗出者乎?若得汗,則病愈矣。以此辯之,豈不如黑白之易見乎?當內虛而傷之者,躁熱也,或因口吸風寒之氣,鬱其陰火,使咽膈不通,其吸入之氣,欲入為膈上衝脈之火所拒,使陰氣不得入,其胸中之氣,為外風寒所遏而不得伸,令人口開目瞪,極則聲發于外,氣不能上下,塞于咽中而氣欲絕。又或因噦、因嘔,因吐而躁熱發,必有所因,方有此證,其表虛惡風寒之證復見矣。表虛之弱為陰火所乘,躁發須臾而過,其表虛無陽不任風寒復見矣。是表虛無陽,常常有之,其躁熱則間而有之,此二者不齊,躁作寒已,寒作躁已,非如外傷之寒熱齊作,無有間斷也。百病俱有身熱,又謂之肌熱,又謂之皮膚間熱,以手捫之,方知者是也,乃肌體有形之熱也,亦須皆待陰陽既和,汗出則愈矣。慎不可于此上辯之!以其虛實內外病皆有之,故難辯耳。只依此說,病人自覺發熱惡寒之熱及躁作之熱上辯之為準則矣。

辨外惑八風之邪,或有飲食勞役所傷之重者,三二日間特與外傷者相似,其餘證有特異名者,若不將兩證重別分解,猶恐將內傷不足之證,誤作有餘,外感風邪,雖辭理有重複處,但欲病者易辯,醫者易治耳。

外感八風之邪,乃有餘證也。內傷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皆不足之病也。其內傷亦惡風自汗,若在溫暖無風處,則不惡矣,與外傷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頗相似,細分之特異耳。外感風邪,其惡風自汗,頭痛鼻流清涕,常常有之,一日一時,增加愈甚,直至傳入裡作下證乃罷,其語聲重濁,高厲有力,鼻息壅塞而不通能食,腹中和,口知味,大小便如常,筋骨疼痛不能動搖,便著牀枕,非扶不起。其內傷與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然亦惡風,居露地中遇大漫風起,卻不惡也;惟門窗隙中些小賊風來,必大惡也,與傷風傷寒俱不同矣。況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間而有之,鼻中氣短少氣,不足以息,語則氣短而怯弱。妨食,或食不下,或不欲食,三者互有之,腹中不和,或腹中急而不能伸。口不知五穀之味,小便頻數而不渴。初勞役得病,食少小便赤黃。大便常難,或澀或結,或虛坐只見些少白膿,時有下氣,或泄黃如糜,或溏泄色白,或結而不通若心下痞,或胸中閉塞,如刀劙之痛,二者亦互作不併見也。有時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脇痛,必臍下相火之勢,如巨川之水不可遏而上行,使陽明之經逆行,亂干胸中。其氣無止息,甚則高喘,熱傷元氣,令四肢不收,無氣以動,而懶倦嗜臥。以其外感風寒,俱無此證,故易為分辯耳。

《辨手心手背》

內傷及勞役飲食不節病,手心熱,手背不熱。外傷風寒,則手背熱。手心不熱。此辯至甚皎然。

《辨口鼻》

若飲食勞役所傷,其外證必顯在口,必口失穀味,必腹中不和,必不欲言,縱勉強對答,聲必怯弱,口沃沫多唾,鼻中清涕,或有或無,即陰證也。外傷風寒,則其外證必顯在鼻,鼻氣不利,聲重濁不清利,其言壅塞盛而有力,口中必和。傷寒則面赤,鼻壅塞而乾,傷風則鼻流清涕而已。《內經》云:鼻者肺之候,肺氣通于天。外傷風寒則鼻為之不利。口者,坤土也,脾氣通于口,飲食失節,勞役所傷,口不知穀味,亦不知五味。又云傷食惡食,明矣。

《辨頭痛》

內證頭痛有時而作,有時而止。外證頭痛常常有之,直須傳入裡實方罷。此又內外證之不同者也。

《辨中熱相似證》

天氣大熱之時,在于路途中勞役得之,或在田野間勞形得之,更或有身體薄弱,食少,勞役過甚,又有修善常齋之人,胃氣久虛,而因勞役得之者,皆與陽明中熱白虎湯證相似。必肌體捫摸之壯熱,必躁熱悶亂大惡熱渴而飲水,以勞役過甚之故,亦身疼痛,始受病之時,特與中熱外得有餘之證相似,若誤與白虎湯,旬日必死。此證脾胃大虛,元氣不足,口鼻中氣皆短促而上喘,至日轉以後,是陽明得時之際,病必少減。若是外中熱之病,必到日晡之際,大作讝語,其熱增加,大渴飲水,煩悶不止。其勞役不足者,皆無此證。尤易為分解。若有難決疑似之證,必當待一二日,求醫治療,必不至錯誤矣。

《辨內傷飲食用藥所宜所禁》

《內經》云:內傷者,其氣口脈反大于人迎一倍、二倍、三倍,分經用藥。又曰: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但食不納,惡心欲吐者,不問一倍二倍不當正與瓜蔕散吐之,但以指或以物探之使去。若所傷之物去不盡者,更診其脈,問其所傷以食藥去之,以應塞因塞用,又謂之寒因寒用。泄而下降,乃應太陰之用,其中更加升發之藥,令其元氣上升。塞因塞用,因曲而為之直,何為曲?乃傷胃氣是也。何為直。而升發胃氣是也。因治其飲食之內傷,而使生氣增益,胃氣完復,此乃因曲而為之直也。若依分經用藥,其所傷之物,寒熱溫涼,生硬柔耎,所傷不一,難立定法,只隨所傷之物不同,各立法治,臨時加減用之。其用藥又當問病人:從來稟氣盛衰,所傷寒物熱物,是喜食而食之耶?不可服破氣藥。若乘飢困而食之耶?當益胃氣。或為人所勸勉強食之,宜損血而益氣也。診其脈候,傷在何臟,方可與對病之藥,豈可妄泄天真生氣以輕喪身寶乎?且如先食熱物而不傷,繼之以寒物,因後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傷者,當問熱食寒食孰多孰少,斟酌與藥,無不當矣。如傷熱物二分,寒物一分,則當用寒藥二分,熱藥一分,相合而與之,則榮衛之氣必得周流。更有或先飲酒而後傷寒冷之食,及傷熱食冷水與冰,如此不等,皆當問其所傷之物,酌量寒熱之劑分數,各各對證而與之,無不取驗。

《辨晝夜重輕》

百病晝則增劇,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乃氣病而血不病也。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乃血病而氣不病也。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旺于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名曰熱入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當急瀉其陽,峻補其陰。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血自旺于陰分也。夜則安靜,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入于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當急瀉其陰,峻補其陽。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矣。

《朱震亨·心法》《問平日》

凡治病,必先問平日起居飲食何如。

《格致餘論》《治病必求其本論》

病之有本,猶草之有根也,去葉不去根,草猶在也。治病猶去草,病在臟而治腑,病在表而治裡,非惟戕賊胃氣,抑且資助病邪,醫云乎哉!族叔祖年七十,稟甚壯,形甚瘦,夏末患泄利,至深秋,百方不應。予視之,曰:病雖久而神不悴,小便澀少而不赤,兩手脈俱濇而頗弦,自言膈微悶,食亦減。因悟曰:必此多年沉積,僻在胃腸。詢其平生喜食何物?曰:我喜食鯉魚,三年無一日缺。予曰:積痰在肺,肺為大腸之臟,宜大腸之本不固也。當與澄其源而流自清,以茱萸、陳皮、青蔥、蔍苜根、生薑煎濃湯,和以砂糖,飲一碗許,自以指探喉中,至半時辰,吐痰半升許,如膠是夜減半。次早又飲,又吐,半升而利止。又與平胃散,加白朮黃連,旬日而安。東陽王仲延遇諸途,來告曰:我每日食物必屈曲自膈而下,且硬澀,作微痛,他無所苦,此何病?脈之,右甚濇而關尤沉,左卻和。予曰:汙血在胃脘之口,氣因鬱而為痰,此必食物所致,明以告我。彼亦不自覺,予又曰:汝去臘食何物為多?曰:我每日必早飲,點剁酒兩三盞逼寒氣。為製一方,用韭汁半銀盞,冷飲細呷之,盡韭汁半斤,而病安,已而果然。又一鄰人,年三十餘,性狡而躁,素患下疳瘡,或作或止。夏初,患自利,膈上微悶,醫與治中湯兩貼,昏悶若死,片時而甦。予脈之,兩手皆濇重取略弦似數。予曰:此下疳瘡之甚重者,與當歸、龍薈丸、去麝四貼而利減。又與小柴胡、去半夏,加黃連、芍藥、川芎、生薑、煎五六貼而安。彼三人者,俱是濇脈,或弦或不弦,而治法迥別,不求其本,何以議藥!

《明·李梴·醫學入門》《問證》

試問頭身痛不痛?寒熱無歇外感明。掌熱口不知食味,內傷飲食勞倦形。五心煩熱兼有咳,人瘦陰虛火動情。除此三件見雜證,如瘧如痢必有名。從頭至足須詳問,證候參差仔細聽:

頭痛否? 痛無間歇為外感,痛有間歇為內傷。目紅腫否? 或暴紅腫,或素疼痛。

耳鳴耳聾否? 或左或右。久聾者,不敢純用補澀之劑,須兼開關行氣之藥。

鼻有涕否? 或無涕而燥,或鼻塞,或素流涕不止,或鼻痔,或酒齇。

口知味否? 或不食,食亦能知味,為外感風寒;或食亦不知味,為內傷飲食。

口渴否? 或飲冷水者為熱渴,飲熱水者為虛,夏月大渴好飲者為暑。

舌有胎否? 或白,或黃,或黑,或紅而裂。

齒痛否? 或上齦,或下齦,或有牙宣。

項強否? 暴強則為風寒,久強則為痰火。

咽痛否? 暴痛多痰熱慣痛多下虛。

手掌心熱否? 手背熱為外感,手心熱為內傷,手背手心俱熱,為內傷兼外感。

手指稍冷否? 冷則為感寒,不冷則為傷風,素清冷則為體虛。

手足癱瘓否? 左手足臂膊不舉或痛者,屬血虛,有火;右手足臂膊不舉或痛者,屬氣虛有痰。

肩背痛否? 暴痛為外感,久痛為虛損挾鬱。

腰脊痛否? 暴痛亦為外感,久痛為腎虛挾滯。尻骨痛否? 暴痛為太陽經邪,久痛為太陽經火。胸膈滿否? 已下為結胸,未下為邪入少陽經分,非結胸也。素慣胸滿者,多鬱多痰火下虛。

脅痛否? 或左或右,或兩脅俱痛,或一點空痛。腹脹否? 或大腹作脹或小腹作脹。

腹痛否? 或大腹痛,或臍中痛,或小腹痛,或痛按之即止,或痛按之不止。

腹有痞塊否? 或臍上有痞塊,或臍下有痞塊,或臍左有痞塊,或臍右有痞塊,或臍中有痞塊,不可妄用汗吐下及動氣凝滯之藥,宜兼消導行氣之劑心痛否? 暴痛屬寒,久痛屬火屬虛。

心煩否? 或只煩躁不寧,或欲吐不吐,謂之嘈雜;或多驚恐,謂之怔忡。

嘔吐否? 或濕嘔,或乾嘔,或食罷即嘔,或食久乃嘔。大便泄否? 或溏泄,或水泄,或晨泄,或食後即泄,或黃昏時泄,一日共泄幾行?

大便祕否? 祕而作渴作脹者為熱祕而不渴不脹者為虛。

小便清利否? 清利為邪在表,赤澀為邪在裡,頻數窘急為下虛,挾火,久病及老人得之危。

小便淋閉否? 渴者為熱不渴為虛。

陰強否? 陰強為有火,陰痿為無火。

素有疝氣否? 有疝氣,宜兼疏利肝氣,藥不可妄用升提及動氣之劑。

素有便血否?有痔瘡否? 有便血痔瘡,不敢過用燥藥,爍陰傷臟。

有瘡疥否? 有瘡疥,忌發汗,宜兼清熱,養血袪風。素有夢遺白濁否? 有遺濁則為精虛,不敢輕易汗下。

有房室否? 男子犯房,則氣血暴虛,雖有外邪,戒用猛劑,或先補而後攻可也。

膝痠軟否? 暴痠軟則為腳氣。或胃弱久病,則為腎虛。

腳腫痛否? 腫而痛者,多風濕。不腫脛枯細而痛者為血虛,為濕熱下注。

腳掌心熱否? 熱則下虛火動腳,跟痛者亦,腎虛有熱腳。指及掌心冷者為寒。

有寒熱否?寒熱有間否? 無間為外感有間為內傷。午寒夜熱,則為陰虛火動。

飲食喜冷熱否? 喜冷則為中熱,喜熱則為中寒飲食運化否? 能食不能化者,為脾寒胃熱。

飲食多少否? 能飲食者易治,全不食者難治。惟傷寒不食亦無害。

素飲酒及食煎炒否? 酒客多痰熱,煎炒多犯上焦,或流入大腸而為濕熱之證。

有汗否? 外感有汗,則為傷風;無汗則為傷寒雜證;自汗則為陽虛。

有盜汗否? 睡中出汗,外感則為半表裡邪,內傷則為陰虛有火。

渾身骨節疼痛否? 外感則為邪居表分,內傷則為氣血不周,身重痛者為挾濕氣。

夜重否? 或晝輕夜重為血病。或夜輕晝重為氣病。年紀多少? 壯年病多可耐。老人病雜而元氣難當。婦人生產,少者氣血猶盛,生產多,年又多,宜補不宜攻。

病經幾時? 或幾日,或幾旬,或經年。

所處順否? 所處順則性情和而氣血易調。所處逆則氣血怫鬱,須于所服藥中量加開鬱行氣之劑。曾誤服藥否? 誤藥,則氣血亂而經絡雜,急病隨為調解,緩病久病,停一二日後藥之可也。

婦人經調否? 或參前為血熱,或參後為血虛,或當經行時有外感,經盡則散,不可妄藥,以致有犯血海。經閉否? 或有潮熱,或有咳泄,或有失血,或有白帶否?能飲食否?能食則血易調而諸證自除,食減漸瘦者危。

有癥瘕否? 有腹痛潮熱而一塊結實者,為癥瘕。有孕能動否? 腹中有一塊結實能動,而無腹痛潮熱等證者,為有孕。腹虛大脹滿,按之無一塊結實者,為氣病,其經水亦時滲下。

產後有寒熱否?有腹痛否?有汗否?有咳喘否? 寒熱多為外感,腹痛多為瘀血,或食積停滯。有汗單潮,為氣血大虛,咳喘為瘀血入肺,難治。

凡初證大綱未定,最宜詳審,病者不可諱疾忌醫,醫者必須委曲請問,決無一診而能悉知其病情也。初學宜另抄問法一紙,常出以問病。若大綱已定或外感,或內傷,或雜病,自當遵守古法,不可概施發散劑也。

《李中梓·醫宗必讀》《不失人情論》

嘗讀《內經》至《方盛衰論》而殿之曰:不失人情。未嘗不瞿然起,喟然嘆軒岐之入人深也。夫不失人情,醫家所甚亟,然戛戛乎難之矣。大約人情之類有三:一曰,病人之情,二曰,旁人之情,三曰,醫人之情。所謂病人之情者,五臟各有所偏,七情各有所勝,陽臟者宜涼,陰臟者宜熱,耐毒者緩劑無功,不耐毒者峻劑有害,此臟氣之不同也。動靜各有欣厭,飲食各有愛憎,性好吉者,危言見非,意多憂者,慰安云偽,未信者忠告難行,善疑者深言則忌,此好惡之不同也。<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136-18px-GJfont.pdf.jpg' />者多任性而禁戒勿遵,貴者多自尊而驕恣悖理,此交際之不同也。貧者衣食不周,況乎藥餌;賤者焦勞不適,懷抱可知,此調治之不同也。有良言甫信,謬說更新多岐亡羊,終成畫餅,此無主之為害也。有最畏出奇,惟求穩當,車薪杯水,難免敗亡,此過慎之為害也。有境緣不偶,營求未遂,深情牽掛,良藥難醫,此得失之為害也。有急性者遭遲病,更醫而致雜投,有性緩者,遭急病,濡滯而成難挽,此緩急之為害也。有參朮沾脣,懼補,心先痞塞,硝黃入口,畏攻,神即飄揚,此成心之為害也。有諱疾不言,有隱情難告,甚而故隱病狀,試醫以脈,不知自古神聖未有舍望、聞、問、而獨憑一脈者。且如氣口脈盛,則知傷食,至于何日受傷,所傷何物豈能以脈知之?此皆病人之情不可不察也。

《張三錫·醫學準繩六要》《問病必詳》

凡診病,必先問所看何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幼,或婢妾,或僮僕,次問得病之日,受病之原,及飲食胃氣如何,便利如何,曾服何藥日間何如,夜寐何如,膈間有無脹悶痛處。

問病不答必耳聾,即當詢之是素聾否;不則,病久或汗下過傷,虛聾。

問而懶言點頭,是中氣虛。

昏憒不知人,是暴厥耶,抑久病耶?

婦人多中氣。

婦人當問月水如何?寡婦氣血凝滯,兩尺多滑,不可誤斷為胎。室女同。

心腹脹痛,問是舊病舉耶?或新起耶?

診病必問所欲何味,所嗜何物,或縱酒,或齋素,喜酸則知肝虛,喜甘則知脾弱,

頭身臂膊作痛,必問曾病惡瘡否。

《徐春甫·古今醫統》《問證》

王海藏曰:常人求診緘默,唯令切脈,試其能知病否。且脈人之氣血附于經絡,熱勝則脈疾,寒勝則脈遲,實則有力,虛則無力;至于得病之由,及所傷之物,豈能以脈知之乎?故醫者不可不問其由,病者不可不說其故。孫真人云:未診先問最為有準。

蘇東坡云:脈之難明,古今所患也。至虛有盛候,大實有羸狀,疑似之間,便有死生之異。士夫多祕所患以驗醫之能否,吾平生有疾請療,必盡告其所患,使醫了然知疾之所在,虛實寒熱,先定于胸中,然後診脈,疑似不能惑也。吾求愈疾而已豈以困醫為事哉婦科產後,先問坐草難易,惡露多少,飲食遲早,生子存亡。蓋形傷血傷之不同,補氣補血之有異,飲食失節宜調中,生子不存兼開鬱,問其所欲以知其病。如欲熱者知為寒,欲冷者知為熱,如好靜惡動者知其為虛,煩躁不寧者知其為實,惡食知傷食,惡風知傷風。好食甘者為脾虛,好食辛者為肺病,好食酸者為肝虛,好食鹹者為腎弱,嗜食苦者為心病,此皆順應而易治。若乃心病愛鹹,肺傷欲苦,脾弱喜酸,肝病好辢,腎衰嗜甘,此為逆候,病輕必危,危者必死。治得其法,服藥預防,猶可回生。

又如唐汝正治小兒風熱,通身俱愈,惟頭頂不痊。問其因,乳母好熱酒,知其貽毒。本方倍用葛根、黃連而遂愈。

《醫門法律》〈臣喻昌著〉《問病論》

醫,仁術也。仁人君子必篤于情,篤于情,則視人猶己,問其所苦,自無不到之處。古人閉戶塞牖,繫之病者,數問其情以從其意,誠以得其歡心,則問者不覺煩,病者不覺厭,庶可詳求本末而治無誤也。如嘗貴後賤,病名脫營,嘗<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136-18px-GJfont.pdf.jpg' />後貧,病名失精,以及形志苦樂,病同治異,飲食起居,失時過節,憂愁恐懼,蕩志離魂,所喜所惡,氣味偏殊,所宜所忌,稟性迥異;不問何以相體裁方也?所以入國問俗,入家問諱,上堂問禮,臨病人問所便。便者問其居處動靜陰陽寒熱情性之宜,如問其為病熱,則便于用寒,問其為病寒,則便于用熱之類,所謂順而施之也。人多偏執己見,逆之則拂其意,順之則加其病,莫如之何。然苟設誠致問,明告以如此則善,如彼則敗,誰甘死亡而不降心以從耶?至于受病情形,百端難盡,如初病口大渴,久病口中和,若不問而概以常法治之,寧不傷人乎!如未病素脾約,纔病忽便利,若不問而計日以施治,寧不傷人乎!如未病先有痼疾,已病重添新患,若不問而概守成法治之,寧不傷人乎!如疑難證,著意對問不得其情,他事閒言,反成真面,若不細問而急遽妄投,寧不傷人乎!病形篇謂問其病,知其處,命曰工。今之稱為工者,問所非問,諛<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286-18px-GJfont.pdf.jpg' />其間,病者欣然樂從,及病增更醫,亦復如是,乃至徬徨醫藥。偶遇明者,仍復不投。此宜委曲開導,如對君父,未可飄然自外也。更可怪者,無知戚友探問,忘其愚陋,強逞明能,言虛道實,指火稱痰,抑孰知其無責而易言耶?坐令依傍迎合,釀成末流,無所底止,良足悼矣!吾輩其明以律己,誠以動人,共砥狂瀾乎?

《律一條》

凡治病不問病人所便,不得其情,草草診過,用藥無據,多所傷殘,醫之過也。

《一申治病不疏五過之律并內經大意》

凡診病不問三常,不知此類,不察神志,不遵聖訓,故犯不忌,醫之罪也。

內經常貴後賤一節過在不問病情之所始也。飲食居起一節,過在不知病人七情所受,各不同也。比類奇恆一節,醫之所貴,如老吏判按,律所不載者,比例斷之,纖悉莫逃也。奇恆者,審其病之奇異平常也。從容者,凡用比類之法分別病能,必從容參酌,惡粗疏簡略也。

診有三常一節,此過繇于不能戒嚴病者,令之悚然神動,蠲除憂患,徒外示柔弱,委曲從人也。

診者必知終始一節,察氣色之終始,知病發之餘緒,辨男女之順逆,與七情內傷。故離間親愛者,魂遊,絕念所懷者意喪,菀積所慮者神勞,結固餘怨者志苦,憂愁者閉塞而不行,恐懼者蕩憚而失守,盛怒者迷惑而不治,喜樂者憚散而不藏,由是八者,故五臟空虛,血氣離守。工不思曉,又何言醫!

嘗富大傷一節,非分過損身體,雖復津液不滋,血氣內結,留而不去,薄于陽脈,則化為膿,久積腹中,則外為寒熱也。不但不學無術者為粗工,即使備究經旨,而診不辨三常,療不審五過,亦為粗略之醫也。診不辨陰陽,此治之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遺身殃,此治之二失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坐之厚薄,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景岳全書》〈臣張介賓著〉《問診》

凡診病之法,固莫妙于脈,然有病脈相符者,有病脈相左者,此中大有元理。故凡值疑似難明處,必須用四診之法,詳問其病由,兼辨其聲色,但于本末先後中正之以理,斯得其真。若不察此,而但謂一診可憑,信手亂治,亦豈知脈證最多真假,見有不確,安能無誤?且常診者知之猶易,初診者決之甚難,此四診之所以不可忽也。故難經以切居四診之末,其意深矣。陶節庵亦曰:問病以知其外,察脈以知其內,全在活法二字,乃臨證切脈之要訣也。此義惟汪石山言之最詳。

《問寒熱》

問寒熱者,問內外之寒熱,欲以辨其在表在裡也。人傷于寒,則病為熱,故凡病身熱、脈緊、頭疼、體痛、拘急無汗,而且得于暫者,必外感也。蓋寒邪在經,所以頭疼身痛,邪閉皮毛,所以拘急發熱。若素日無疾,而忽見脈證若是者,多因外感。蓋寒邪非素所有而突然若此,此表證也。若無表證,而身熱不解,多屬內傷。然必有內證相應,合而參之,自得其真。

凡身熱經旬,或至月餘不解,亦有仍屬表證者。蓋因初感寒邪,便作身熱頭痛。醫不能辨,誤認為火,輒用寒涼,以致邪不能散,或雖經解散而藥未及病,以致留蓄在經。其病必外證多而裡證少,此非裡也,仍當解散。

凡內證發熱者,多屬陰虛,或因積熱;然必有內證相應而其來也漸。蓋陰虛者必傷精,傷精者必連臟。故其在上而連肺者,必為喘急咳嗽;在中而連脾者,或妨飲食,或生懊憹,或為躁煩焦渴;在下而連腎者或精血遺淋,或二便失節,然必寒熱往來,時作時止,或氣怯聲微,是皆陰虛證也。

凡怒氣七情,傷肝傷臟而為熱者,總屬真陰不足,所以邪火易熾,亦陰虛也。

凡勞倦傷脾而發熱者,以脾陰不足,故易于傷。傷則熱生于肌肉之分,亦陰虛也。

凡內傷積熱者,在癥痞必有形證,在血氣必有明徵,或九竅熱于上下,或臟腑熱于三焦。若果因實熱,凡火傷在形體而無涉于真元者,則其形氣聲色脈候,自然壯麗,無弗有可據而察者,此當以實火治之。凡寒證尤屬顯然,或外寒者陽虧于表,或內寒者火衰于中,諸如前證。但熱者多實,而虛熱者最不可誤,寒者多虛,而實寒者間亦有之,此寒熱之在表在裡,不可不辨也。

《問汗》

問汗者,亦以察表裡也。凡表邪盛者,必無汗,而有汗者邪隨汗去,已無表邪,此理之自然也。故有邪盡而汗者,身涼熱退,此邪去也。有邪在經而汗在皮毛者,此非真汗也。有得汗後,邪雖稍減而未得全盡者,猶有餘邪,又不可因汗而必謂其無表邪也,須因脈證而詳察之。

凡溫暑等證,有因邪而作汗者,有雖汗而邪未去者,皆表證也。總之表邪未除者,在外則連經,故頭身或有疼痛,在內則連臟,故胸膈或生躁煩。在表在裡,有證可憑,或緊或數,有脈可辨,須察其真假虛實,孰微孰甚而治之。

凡全非表證,則或有陽虛而汗者,須實其氣;陰虛而汗者,須益其精;火盛而汗者,涼之自愈;過飲而汗者清之可寧,此汗證之陰陽表裡,不可不察也。諸汗證詳載傷寒門,此不贅。

《問頭身》

問其頭,可察上下,問其身,可察表裡。頭痛者,邪居陽分;身痛者邪在諸經。前後左右,陰陽可辨,有熱無熱,內外可分,但屬表邪,可散之而愈也。

凡火盛于內而為頭痛者,必有內應之證,或在喉口,或在耳目,別無身熱惡寒在表等候者,此熱盛于上病在裡也。察在何經,宜清宜降,高者抑之,此之謂也。若用輕揚散劑,則火必上升而痛愈甚矣。

凡陰虛頭痛者,舉發無時,是因酒色過度,或遇勞苦,或逢情慾,其發則甚。此為裡證,或精或氣,非補不可也。

凡頭痛屬裡者,多因于火,此其常也。然亦有陰寒在上,陽虛不能上達而痛甚者,其證則惡寒嘔惡,六脈沉微或兼弦細,諸治不效,余以桂附參熟之類而愈之,是頭痛之有陽虛也。

凡云頭風者,此世俗之混名,然必有所因,須求其本辨而治之。

凡眩運者,或頭重者,可因之以辨虛實。蓋病中眩運者,多因清陽不升上虛而然。如《丹溪》云:無痰不作運,殊非真確之論。但當兼形氣,分久暫以察之。觀《內經》曰: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其義可知。至于頭重,尤屬上虛。《經》曰:上氣不足,腦為不滿,頭為之苦傾,此之謂也。

凡身痛之甚者,亦當察其表裡以分寒熱。其若感寒作痛者,或上或下,原無定所,隨散而愈,此表邪也。若有定處,而別無表證,乃痛痹之屬,邪氣雖亦在經,此當以裡證視之,但有寒熱之異耳。若因火盛者,或肌膚灼熱,或紅腫不消,或內生煩渴,必有熱證相應,治宜以清以寒。若並無熱候,而疼痛不止,多屬陰寒,以致血氣凝滯而然《經》曰: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必溫其經使血氣流通,其邪自去矣。

凡勞損病劇,而忽加身痛之甚者,此陰虛之極,不能滋養筋骨而然。營氣憊矣,無能為也。

《問二便》

二便為一身之門戶,無論內傷外感,皆當察此以辨其寒熱虛實。蓋前陰通膀胱之道,而其利與不利,熱與不熱,可察氣化之強弱。凡患傷寒而小水利者,以太陽之氣未劇,即吉兆也。後陰開大腸之門,而其通與不通,結與不結,可察陽明之虛實。凡大便熱結而腹中堅滿者,方屬有餘,通之可也。若新近得解而不甚乾結,或旬日不解而全無脹意者,便非陽明實邪。觀仲景曰:大便先鞕後溏者,不可攻。可見後溏者雖有先鞕,已非實熱,矧夫純溏而連日得後者,又可知也。若非真有堅燥痞滿等證,則原非實邪,其不可攻也明矣。

凡小便但見其黃,便謂是火,而不知人逢勞倦,小水即黃,焦思多慮,小水亦黃,瀉痢無期,小水亦黃,酒色傷陰,小水亦黃。使非有或淋或痛,熱證相兼,不可因黃便謂之火。余見逼枯汁而斃人者多矣,《經》曰: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義可知也。若小水清利者,知裡邪之未甚,而病亦不在氣分。以津液由于氣化,氣病則小水不利也;小水漸利,則氣化可知,最為吉兆。大便通水穀之海,腸胃之門戶也。小便通血氣之海,衝任水道之門戶也。二便皆主于腎,本為元氣之關,必真見實邪,方可議通議下;否則,最宜詳察審慎,不可誤攻。使非真實而妄逐之,導去元氣,則邪之在表者,反乘虛而深陷。因內困者必由瀉而愈虧,所以凡病不足,慎勿強通。最喜者小便得氣而自化,大便彌固者彌良,營衛既調,自將通達,即大腸祕結旬餘,何慮之有?若滑泄不守,乃非虛弱者所宜,當首先為之防也。

《問飲食》

問飲食者,一可察胃口之清濁,二可察臟腑之陰陽病由外感而食不斷者,知其邪未及臟,而惡食不惡食者可知。病因內傷而食飲變常者,辨其味有喜惡,而愛冷愛熱者可知。素欲溫熱者,知陰臟之宜煖;素好寒冷者,知陽臟之可清。或口腹之失節,以致誤傷,而一時之權變可因以辨。故飲食之性情所當詳察,而藥餌之宜否可因以推也。

凡諸病得食稍安者,必是虛證,得食更甚者,或虛或實皆有之,當辨而治之也。

《問胸》

胸即膻中,上連心肺,下通臟腑。胸腹之病極多,難以盡悉,而臨證必當問者,為欲辨其有邪無邪及宜補宜瀉也。凡胸腹脹滿,則不可用補,而不脹不滿,則不可用攻,此大法也。然痞與滿不同,當分輕重。重者脹塞中滿,此實邪也,不得不攻,輕者但不欲食,不知饑飽,似脹非脹,中空無物,乃痞氣耳,非真滿也。此或以邪陷胸中者有之,或脾虛不運者有之,病者不知其辨,但見胃氣不開,飲食不進,問之,亦曰:飽悶,而實非真有脹滿。此在疑虛疑實之間,若不察其真確,未免補瀉倒施,必多致誤,則為害不小。

今人病虛證者極多,非補不可,但用補之法,不宜造次。欲察其可補不可補之機,則全在先察胸腹之寬否何如,然後以漸而進;如未及病再為放膽用之,庶無所礙,此用補之大法也。

凡虛證勢在危急,補劑難容少緩亦必先問其胸寬者乃可驟進。若元氣真虛,而胸腹又脹,是必虛不受補之證;若強進補劑,非惟無益,適足以招謗耳。此胸腹之不可不察也。

《問聾》

耳雖少陽之經,而實為腎臟之官,又為宗脈之所聚,問之非惟可辨虛實,亦且可知死生。凡人之久聾者,此一經之閉無足為怪,惟是因病而聾者,不可不辨。其在《熱論篇》則曰:傷寒三日,少陽受之,故為耳聾。此以寒邪在經,氣閉而然。然以余所驗,則未有不因氣虛而然者。《素問》曰:精脫者耳聾。仲景曰:耳聾無聞者,陽氣虛也。由此觀之,則凡病是證,其屬氣虛者什九,氣閉者什一耳。

耳聾有輕重,輕者病輕,重者病重。若隨治漸輕,可察其病之漸退也;進則病亦進矣。若病至聾極,甚至絕然無聞者。此誠精脫之證,余經歷者數人矣,皆至不治。

《問渴》

問渴與不渴,可以察裡證之寒熱,而虛實之辨亦從以見。凡內熱之甚,則大渴,喜冷水不絕,而腹堅便結,脈實氣壯者,此陽證也。

凡口雖渴而喜熱不喜冷者,此非火證,中寒可知。既非火證,何以作渴?則水虧故耳。

凡病人問其渴否則曰口渴;問其欲湯水否,則曰不欲。蓋其內無邪火,所以不欲湯水;真陰內虧,所以口無津液。此口乾也,非口渴也,不可以乾作渴治。凡陽邪雖盛而真陰又虛者,不可因其火盛喜冷,便云實熱。蓋其內水不足,欲得外水以濟,水涸精虧,真陰枯也,必兼脈證細察之,此而略差,死生立判。余常治垂危最重傷寒有如此者,每以峻補之劑浸冷而服,或以冰水參熟等劑相間迭進,活人多矣。常人見之,咸以為奇,不知理當如是,何奇之有?然必其乾渴燥結之甚者,乃可以參附涼水並進;若無實結,不可與水。

《身經通考》〈臣李瀠著〉《問證》

望、聞、問、切察病之四法也。望色、聞聲、切脈,古人反復言之,至于問而知之之謂工,先哲尚未發明,不無有疑焉。何以故?如至病家,問其瀉痢,以知其瀉痢,問其寒熱,以知其寒熱,則淺矣,必非古人之意也。

問其病起于何日? 日少為新病,實證居多。日多為久病,虛證居多。

曾食何物? 食冰而病,藥用冰煎。如傷肉食,用草果山查之類。

曾有怒勞房慾等事? 怒則傷肝,勞則內傷元氣,房慾則傷腎。

及問初起何證? 如初起頭疼、發熱、惡寒,屬外感。如初起心腹疼痛及瀉痢等證,俱屬內傷。

後變何病? 如痢變瀉、變瘧為輕,瘧變瀉、變痢為重。先喘後脹,病在肺。先脹後喘病在脾。先渴後嘔,為停水之類。

口渴思飲否? 口不渴,內無熱也;口渴欲飲為熱。老人口渴不思飲,主津液少,若嗽水不欲嚥,主蓄血主陰極發燥。

喜熱喜冷否? 喜熱內寒,喜冷內熱。

口中淡苦否? 苦熱、鹹寒、淡虛、甘脾熱成疳,酸傷食。思食否? 傷食不思食,雜證思食,為有胃氣則生,否則無胃氣則死。

胸中寬否? 不寬,傷食痰積氣滯之證。

腹中有無痛處否? 無痛處,知病不在內,主虛。有痛處主食積痰血之類。有痛處,手按則減者為虛。大小便如常否? 小便祕結,黃赤為熱,清白為寒,濁如米泔為濕熱下陷。大便祕為實為熱,自利為虛。暴瀉暴痢為實,久瀉久痢為虛。下黃赤為熱,下清白為寒。足冷煖否? 足煖陽證,足冷陰證。乍冷乍溫,便結屬陽,大便如常屬虛。

平日勞逸、喜怒、憂思,並喜食何物? 勞則氣散,逸則氣滯。喜傷心,怒傷肝,憂傷肺,思傷脾,恐傷腎。喜食厚味則生痰,醇酒則發熱。

種種問法,實為活人之捷徑,然以此而盡古人問而知之之義猶未也。予于靜定之中,若有所悟。蓋今人之病,如咳嗽發熱瀉痢諸痛,俱病之總名也,一證之中,各有火有寒,有痰有氣,有虛有實,致證之原不同。如治咳嗽問得有火證,即作火治;有痰有氣證,即作痰氣治。因此一問,舍病名而治病原,庶合古人之心也。昔丹溪翁名擅千古,亦不過每證分出寒熱虛實痰火血氣等件,隨證調治;此豈有異人之目洞見臟腑者乎?亦惟問其證以知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