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17
卷11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一百十三卷目錄
醫部彙考九十三
臟腑門一〈總一〉
黃帝素問〈生氣通天論 金匱真言論 陰陽應象大論 陰陽別論 六節臟象論 五臟生成篇 五臟別論 玉機真臟論 臟氣法時論 宣明五氣篇 寶命全形論 太陰陽明篇 刺禁論 調經論 示從容論 陰陽類論〉
靈樞經〈九鍼十二原篇 本輸篇 邪氣臟腑病形篇 本神篇 脈度篇 脹論篇 五癃津液別篇 五閱五使篇 陰陽繫日月篇 本臟篇 五色篇 五味篇 百病始生篇 邪客篇 論疾診尺篇〉
藝術典第一百十三卷
醫部彙考九十三
臟腑門一〈總一〉
《黃帝·素問》《生氣通天論》
四時之氣,更傷五臟。
〈註〉四時之氣,風、寒、暑、濕也。言四時之邪匪,只病陽陰之氣化,而更傷五臟之有形,蓋病久則傳化也。
《金匱真言論》
夏氣者病在臟。
〈註〉夏時陽氣發越在外臟,氣內虛故風氣乘虛而內薄。
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言人身臟腑中之陰陽,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
〈註〉夫人之始生也,負陽而抱陰,是以背為陽,腹為陰。督脈循於背,總督一身之陽;任脈循於腹,統任一身之陰。夫外為陽,而有腹背之陰陽者,陽中有陰、陽也;內為陰而有臟腑之陰陽者,陰中有陰陽也。
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
〈註〉經脈生於地之五行,而上應天之六氣,故凡論經脈先配合五臟五行,而後論及於六腑。
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
〈註〉夫心為陽臟,位處上焦,以陽居陽,故謂陽中之陽。肺為陰臟,位處上焦,以陰居陽,故謂陽中之陰。腎為陰臟,位處下焦,以陰居陰,故謂陰中之陰。肝為陽臟,位處下焦,以陽居陰,故謂陰中之陽。脾為陰臟位處中焦,以太陰居陰,故謂陰中之至陰也。
《陰陽應象大論》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支,濁陰歸六腑。
〈註〉腠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理者,皮膚臟腑之文理。言清陽之氣,通會於腠理,而陰濁之精血走於五臟。五臟主藏精者也。四支為諸陽之本,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此言飲食所生之清陽充實於四支,而渾濁者歸於六腑也。夫脾主四支,又曰手太陰獨受其濁,蓋濁中之清者,由脾之轉輸而充實於四支,濁中之濁者歸於六腑也。
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註〉化五氣者,化五行之氣也。肝志為怒,心志為喜,脾志為悲,肺志為憂,腎志為恐,以五氣而生五臟之志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註〉天之邪氣,由形層而入於裡陰,故感則害人。五臟水穀,入胃寒溫不適,飲食不節,而病生於腸胃,故害於六腑。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感則害皮肉筋脈。夫臟為陰,腑為陽,筋脈血分為陰,皮肉氣分為陽。天地之邪,有陰有陽水穀之氣,有熱有寒,而病人之形身臟腑,亦有陰陽之別也。
《陰陽別論》
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心之肺謂之死陰,肺之腎謂之重陰。腎之脾謂之辟陰,死不治。
〈註〉夫肝脈傳肺,肺傳大腸,大腸傳胃,胃傳脾,脾傳心,心傳小腸,小腸傳膀胱,膀胱傳腎,腎傳心包絡,包絡傳三焦,三焦傳膽,膽傳肝,一臟一腑,一雌一雄,陰陽相間,循環無端如肝之心,心之肺,肺之腎,腎之脾,此皆經氣絕而死不治者也。如肺之腎,亦生陽之屬,因肺腎為牝臟,以陰傳陰,故名重陰以水臟而反傳所不勝之脾土,故謂之辟陰。此皆不
治之死候也。
《六節臟象論》
故形臟四,神臟五,合為九臟以應之也。
〈註〉形臟者,臟有形之物也。神臟者,藏無形之神也。藏有形之物者,胃與大腸小腸膀胱也。藏無形之神者,心藏神,肝藏魂,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蓋五味入口,藏於腸胃,津液藏於膀胱,以養五臟之神氣,故以形臟神臟合而為九臟,以配地之九野九州也。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註〉五氣,臊、焦、香、腥、腐也。在天為氣,故食人以五氣。在地為化,化生五味,故食人以五味也。天位居高而包乎地之外,故五氣從外竅而內入心肺,心肺居上為陽也。心榮色而華於面,故使五色修明。肺主聲故音聲能彰也。地位居下而處乎天之內,故五味藏於腸胃以養五臟之氣,氣得味養,則陰陽和而相生矣。水穀皆入於口,其味有五。津液各走其道,氣和津成而五臟之神乃自生矣。
《五臟生成篇》
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鹹,此五味之所合也。
〈註〉五味入口,藏於腸胃,以養五臟氣,故五味為五臟之所欲,無有偏勝,則津液相成而神自生矣。
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鹹。
〈註〉色味之應五臟者,色外而味內也。故曰:白當肺辛,言辛生肺,而肺生白也。
《五臟別論》
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為臟,或以腸胃為臟,或以為腑,敢問更相反皆自為是,不知其道,願聞其說!
〈註〉凡藏物者皆可名臟名腑,故方士皆自以為是也。
岐伯對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瀉,名曰奇恆之腑。
〈註〉地主閉藏而上升,天主化施而下降,言人之臟腑形骸,應象天地陰陽之氣,此六者與傳化之腑不同,故名曰奇恆之腑。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腑,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魄門亦為五臟,使水穀不得久藏。
〈註〉臟為陰,地為陰地之濁氣升於天,天受之而復降於下,故名曰傳化之腑。天主化施也。魄門肛門也,上合於肺,故名魄門。五臟之濁從此而出,故亦為五臟之下竅。腸胃之腐穢從此而瀉出,故曰,水穀不得久藏。
所謂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能實。
〈註〉精氣為滿,水穀為實,但藏精氣,故滿而不能實也。
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註〉水穀充實於內,而不得久留,故實而不能滿。
《玉機真臟論》
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註〉言五臟之氣逆回,失其旋轉之機而死也。《平脈篇》曰: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乘火,名曰順蓋神轉而不回者,母行乘子也;回則不轉者,子行乘母也。五臟受氣於所生之子,而反舍氣於所生之母,是生氣之逆行也。傳之於其所勝,是剋賊相傳也,是以至其所不勝而死,此皆氣之逆行故也。如肝受氣於心,而肝氣反舍於腎,則腎氣盛;腎氣盛,則火氣衰;火氣衰,則金無所畏,而傷肝,所謂舍氣於其生死,於其所不勝也。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言必先剋賊相傳,而後病至其所不勝而後死。故當先治其未病焉。《金匱要略》曰:上工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補之。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蓋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而傷肺;肺受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則肝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可用之。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餘臟準此。所謂病之且死,必先傳行,上工能治其未病則不至於死矣。
肝受氣於心,傳之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心受氣
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受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此皆逆死也。一日一夜五分之,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
〈註〉復申明五臟之氣逆傳至其所不勝而死。昧旦主甲乙,晝主丙丁,日昃主戊己,暮主庚辛,夜主壬癸,一日一夜而五分之。如真臟脈見,至肺而死;死於薄暮;至腎而死,死於中夜;至肝而死,死於昧旦;至心而死,死於日中;至脾而死,死於日昃。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夫逆傳至死,有三歲,有六歲,有三月,有六月,有三日,有六日,當知日之早暮,亦有三時,有六時也。
黃帝曰:五臟相通,移皆有次,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
〈註〉言五臟相通,有順傳之次序;如逆傳其所勝者,蓋因其病而逆之也。
因而喜大虛,則腎氣乘矣,怒則肝氣乘矣,悲則肺氣乘矣,恐則脾氣乘矣,憂則心氣乘矣,此其道也。故病有五,五五二十五變,及其傳化,傳、乘之名也。
〈註〉肝當作肺,肺當作肝,悲當作思。夫喜為心志,喜大則傷心,如外因於邪,始傷皮毛,內舍於肺,肺傳之肝,肝傳之脾,脾傳之腎。其間因而喜大則心氣虛,而腎氣乘於心矣,怒則肝氣傷,而肺氣乘於肝矣,思則脾氣傷,而肝氣乘於脾矣,恐則腎氣傷,而脾氣乘於腎矣,憂則肺氣傷,而心氣乘於肺矣。如一臟虛而受乘,即相傳之五臟,故病有五。五臟有五變及其傳化,則五五有二十五變矣。如喜大而腎氣乘心,心即傳之肺,肺傳之肝,肝傳之脾,脾傳之腎,是五臟傳化亦各乘其所勝。故曰傳者,乘之名也。
《臟氣法時論》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臟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註〉五行,金、木、水、火、土也,言天之十干四時,地之五穀五味,人之五臟五氣,皆合於此五者,以此五者而合參之,則成敗死生可決矣。更貴更賤者,貴賤更互也。間者持愈之時,甚者加甚之時也。
《宣明五氣篇》
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鹹入腎,甘入脾,是為五入。
〈註〉伯高曰:胃者,五臟六腑之海也,水穀皆入於胃,五臟六腑,皆稟氣於胃。五味各走其所喜,酸先走肝,苦先走心,甘先走脾,辛先走肺,鹹先走腎,穀氣津液已行,榮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故味之酸者,入肝以養肝氣。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故味之辛者,入肺,以養肺氣。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故味之苦者,入心以養心氣。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鹹,鹹生腎,故味之鹹者,入腎以養腎氣。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故味之甘者,入脾以養脾氣。
五氣所病:心為噫,肺為欬,肝為語,脾為吞,腎為欠為嚏,胃為氣逆為噦,為恐,大腸小腸為泄,下焦溢為水,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膽為怒,是為五病。
〈註〉五氣所病,謂五臟氣逆而為病。噫,不平之氣。《本經》曰:所謂上走心為噫者,陰氣而上走於陽明,陽明絡屬心,故上走心為噫。此因胃氣上逆於心也。《陰陽應象論》曰:肺在變動為欬。肝為將軍之官,在志為怒,肝氣欲達則為語。《診要經終篇》曰:春刺冬分邪氣著,臟病不愈,又且欲言語。此言春令之肝氣不舒也。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脾氣病而不能灌溉於四臟,則津液反溢於脾竅之口,故為吞嚥之證。《靈樞經》曰:陽者主上,陰者主下,陽引而上,陰引而下,陰陽相引,故數欠,當瀉足少陰補足太陽。蓋少陰之氣在下,病則反逆於上則嚏,此腎絡上通於肺也。《口問篇》曰:人之噦者穀入於胃,胃氣上注於肺,今有故寒氣與新穀氣俱還入於胃,新故相亂,真邪相攻氣併相逆,復出於胃,故為噦。蓋穀入於胃,乃傳之肺,而肺反還入於胃,胃受肺之寒氣所逆而欲復出於胃,故為噦。胃之逆氣下併於腎,則為恐。蓋腎與胃戊癸相合也。大腸小腸,受盛水穀,變化糟粕,病則不能化物而為泄矣。下焦如瀆,水道出焉,病則反溢而為水病。《靈樞經》曰:三焦下俞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遺溺則補之,閉癃則瀉之。膽為中正之官,性秉剛決,病則氣鬱而為怒,此病五臟五行之氣,而六腑亦配合於五行。
五精所并:精氣并於心則喜,并於肺則悲,并於肝則憂,并於脾則畏,并於腎則恐,是謂五并,虛而相并者也。
〈註〉五并,五臟精氣相并也。多陽者多喜,心為陽臟,陰精并之,故喜。《本經》曰:神有餘則笑不休。肝悲哀動中則傷魂,肺虛而肝氣并於肺,則悲。脾憂愁不解則傷意,肝虛而脾氣并於肝,則憂。恐懼不解則傷精,脾虛而腎氣并於脾,則畏。《本經》曰:所謂恐,如人將捕之者。陰氣少,陽氣入陰,陰陽相薄,故恐。蓋心腎為水火陰陽之主宰,是以心虛而陰精并之,則喜;腎虛而陽氣并之,則恐。此水火二氣上下交并,其餘三臟皆所勝之氣相并,所謂氣不及則所勝妄行。虛而相并者,申明并者因虛而相并也。
五臟所惡: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是謂五惡。
〈註〉金、木、水、火、土五臟之本氣也。風、寒、熱、燥、火,五行之所生也。五臟之氣,喜於生化,故本氣自勝者惡之。心為火臟,故惡熱肺屬清金,故惡寒,肝主風木,故惡風,脾為陰土,故惡濕,腎為水臟,故惡燥。三臟惡本氣之勝,肺惡腎之寒腎惡肺之燥,此亦陰陽變換之道,而肺腎子母之氣互為本末也。
五臟化液,心為汗,肺為涕,肝為淚,脾為涎,腎為唾,是謂五液。
〈註〉水穀入口,其味有五,津液各走其道,五臟受水穀之津液,淖注於外竅,化為五液。心主血,汗乃血之液,出於肺竅之鼻而為涕,出於肝竅之目而為淚,出於脾竅之口而為涎,腎絡上貫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舌下廉泉玉英上液之道也,故腎為唾。《經》曰:液者,所以灌精濡空竅者也。又曰:五液者,腎為水臟,受五臟之精而藏之。腎之液復入心而為血,入肝為淚,入肺為涕,入脾為涎,自入為唾,是以五液皆鹹。
五味所禁: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是謂五禁,無令多食。
〈註〉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官,傷在五味,故禁多食。肺主氣,辛入肺,故走氣,氣病而多食之,反辛散而傷氣。心主血,潤下作鹹,鹹走血者,水氣上交於心也,血病而多食之,則水反勝火矣。腎主骨,炎上作苦,苦走骨者,火氣下交於腎也,骨病而多食之,則火氣反勝矣。此與并於心則喜,并於腎則恐之義相同。蓋心腎水火之氣時相既濟,故所走互更。其餘三臟,是本臟之味而走本臟所主之筋肉也。脾主肌肉,甘為土味,脾病而多食之,則反傷脾氣,肝合筋,酸走肝,筋病而多食之,則反傷其肝氣。夫五味所以養五臟之氣者也,病則氣虛故無令多食;蓋少則補,多則反傷其氣。
五病所發:陰病發於骨,陽病發於血,陰病發於肉,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是為五發。
〈註〉腎為陰臟,在體為骨,故腎陰之病發於骨。心為陽中之太陽,在體為脈,故心陽之病發於血。脾為陰中之至陰,在體為肉,是以太陰之病發於肌肉。肝為陰中之少陽,逆冬氣則奉生者少,春為痿厥,故肝臟之陽病發於冬。肺為牝臟,逆夏氣則奉收者少,秋為痎瘧,故肺臟之陰病而發於夏也。夫所謂陽病發於骨,陰病發於血者,即調神論之所謂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內洞。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沈之義。此因本氣自傷而為病也。曰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者,因所生之母氣逆而為病也。陰陽之道,推變無窮,若膠執於心腎發於骨血,肝肺發於冬夏,又不可與論陰陽矣。五發者,謂五臟皆有所發之處,各有所發之因。
五臟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是為五臟所藏。
〈註〉臟藏也,主藏而不瀉也。《經》曰:兩精相搏謂之神。是神乃陰精所生而藏於心臟,並精而出謂之魄,魄乃陰精所生,肺為陰臟,故主藏魄。隨神往來謂之魂,肝為陽臟,故主藏魂。所以任物謂之心,心之所憶謂之意,心生血脈,血生脾,故心所之之意而藏於脾也。心之所之謂之志,神生於精,志生於心,亦心腎交濟之義,此謂五臟所藏之神。
五臟所主:心主脈,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腎主骨,是為五主。
〈註〉五臟在內而各有所主之外合。心主血,故所主在脈。肺主氣,氣主皮毛,故肺合皮。肝生於腎,筋生於骨,故在臟為肝,在體為筋。五臟元真之氣,通會於肌肉腠理,脾氣通於五臟,故所主在肉。腎藏精髓而注於骨,故所主在骨。五主者,謂人身之皮腠形層,各屬五臟之所主。
《寶命全形論》
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
〈註〉五臟五行之氣,有相勝更立者,如木得金則伐,
火得水則滅,金得火則缺,水得土則絕,此所勝之氣而為賊害也。如土得木而達,此得所勝之氣而為制化也,萬物之理皆然而不可勝竭。
《太陰陽明篇》
故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則入六腑,陰受之則入五臟。入六腑則身熱不時臥,上為喘呼。入五臟則䐜滿閉塞,下為飱泄,久為腸澼。
〈註〉六腑為陽,故陽受之邪入六腑;五臟為陰,故陰受之邪入五臟,各從其類也。入六腑者,謂陽明為之行氣於三陽陽明病,則六腑之氣皆為之病矣。陽明主肉,故身熱不時臥者,謂不得以時臥也。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六腑之海,其氣亦下行,陽明逆不得從其故道,故不得臥也。《下經》曰:胃不和則臥不安。此之謂也。陽明氣厥,則上為喘呼。入五臟者,謂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太陰病,則五臟之氣皆為之病矣。脾氣逆則脹滿,太陰為開,開折則倉廩無所輸而為飱泄,久則為腸澼矣。
《刺禁論》
臟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裡。脾為之使,胃為之市。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註〉五臟有緊要為害之處。肝主東方乙木,肺主西方辛金,是以肝左而肺右也。曰生曰藏者,謂臟體藏於內,臟氣之從左右而出於外也。心為陽臟而主表,腎為陰臟而主裡。脾主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為之使。胃為水穀之海,無物不容,故為之市。膈,膈膜也,內之膈肉前連於胸之鳩尾,旁連於腹脅,後連於脊之十一椎。肓即募原之屬,其原出於臍下,名脖胦。中有父母,謂心居膈之上,腎居肓之上,膈肓之上,其間有陰陽水火之神藏焉。七節之旁乃膈俞之間。中有小心者,謂心氣之出於其間,極微極細,不可逆刺以傷其心也。臟腑之氣,皆從膈而出,惟心氣之上出於俞也。從之者,順其臟氣之所出,神轉而不回者也。逆之者,逆其臟氣回還,而有回則不轉之咎矣。
《調經論》
夫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而成此形。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臟。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
〈註〉言五臟所藏之血氣,以成此形。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適寒溫,和喜怒者也。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臟。然五臟之道,又皆歸於經隧。經隧者,五臟之大絡,以行血氣者也。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故調治之道,亦守其經隧焉。
五臟者,故得六腑與為表裡。經脈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
〈註〉五臟內合五行,外合皮、脈、肉、筋、骨,故得與六腑為表裡,以應十二經脈。故五者之虛實,止歸五臟;若經絡支節,各生其虛實,則隨其病處而調之。
《示從容論》
五臟、六腑、膽、胃、大小腸、脾、胞、膀胱、腦、髓、涕、唾、哭、泣、悲、哀、水所從行,此皆人之所生,治之過矣。子務明之,可以十全,即不能知,為世所怨。
〈註〉腎藏精而為水臟,然津液之生,原出於胃腑水穀之精微。脾主為胃行其津液,大腸主津,小腸主液,膀胱者,津液之所藏,與腎臟雌雄相合,通於腦髓,出於上竅而為涕唾哭泣。此人之津水所從行,亦如天之精水在泉而上通於天也。膽主藏津汁,通於廉泉玉英,廉泉玉英者,津液之道也。胞者水之所由洩也。悲哀者,謂心悲志悲,故泣出也。此言腎液又上通於心而出於上竅也。
肝虛、腎虛、脾虛,皆令人體重煩冤。
〈註〉三臟之經脈,外絡於形身,上貫於心膈,故皆令人體重煩冤。
《陰陽類論》
三陽一陰,太陽脈勝,一陰不能止,內亂五臟,外為驚駭。
〈註〉三陽主開,一陰主闔,二氣類聚而太陽脈勝,是一陰不能止其開,則內亂五臟,外為驚駭。蓋三陰之氣繆通五臟,陰不能內守而從陽外出,是以五臟內亂。《經》云: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
《靈樞經》《九鍼十二原篇》
黃帝曰:願聞五臟六腑所出之處。岐伯曰:五臟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腑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所出為井,所溜為榮,所注為輸,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二十七氣所行皆在五腧也。
〈註〉夫榮衛氣血,生於胃腑水穀之精,榮行脈中,衛行脈外,血行脈中,氣行脈外,然脈內之血氣而滲
灌於脈外,脈外之氣血從絡脈而溜注於脈中,內外出入之相通也。五臟內合五行,故其腧五;六腑外合六氣,故其腧六。蓋六氣生於五行而有二火也。經脈十二,六臟六腑之經脈也,絡脈十五,臟腑之十二大絡,及腎脈之長強,任脈之尾翳,脾之大包,凡二十七脈之血氣,出入於上下手足之間,所出為井,所溜為榮,所注為輸,所行為經,所入為合。此二十七氣之所行,皆在於五腧。蓋十二經脈之血氣,本於五臟,五行之所生,而脈外皮膚之氣血,出於五臟之大絡,溜注於榮輸,而與脈內之血氣相合於肘膝間。此論臟腑經脈之血氣出入也。
五臟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臟,五臟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臟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五臟有疾也,應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觀其應而知五臟之害矣。陽中之少陰肺也,其原出於太淵。太淵二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於大陵。大陵二陰中之少陽肝也,其原出於太衝。太衝二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於太白。太白二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於太谿。太谿二膏之原,出於鳩尾。鳩尾一肓之原,出於脖胦,脖胦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臟六腑之有疾者也,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
〈註〉津液者,水穀氣味之所生,中焦之氣蒸津液,化其精微,發泄於腠理,淖澤注於骨,補益腦髓,潤澤皮膚,是津液注於三百六十五節,而滲灌於皮膚肌腠者也。溢於外則皮肉膏肥,餘於外則膏肓豐滿,蓋膏者,臟腑之膏膜,肓者腸胃之募原也。氣味所生之津液,從內之膏肓而淖澤於外,是以膏肥之人,其肉淖而皮縱緩,故能縱腹垂腴外內之相應也。《癰疽篇》曰:中焦出氣,如露上注谿谷而滲孫脈,津液和調變化而赤為血,血和則孫脈先滿溢,乃注於絡脈,皆盈乃注於經脈。陰陽已張,因息乃行,行有經紀,周有道理,與天合同,不得休止。夫谿谷者,皮膚之分肉是津液外注於皮膚,從孫絡化赤而注於臟腑之原。故《經》曰:十二原者,五臟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四關者,兩肘、兩腋、兩髀、兩膕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遊行者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臟者,謂臟合腑而腑有原。原有關而關應臟,臟腑陰陽相合外內出入之相通也。故曰:明知其原,睹其應而知五臟之害矣。肝心脾肺腎內之五臟也,陽中之少陰,陰中之少陽,五臟之氣也。故臟腑有病,取之經脈之原,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此病在三陰三陽之氣而取之氣也。
今夫五臟之有疾也,譬猶刺也,猶污也,猶結也,猶閉也,刺雖久,猶可拔也;污雖久,猶可雪也;結雖久,猶可解也;閉雖久,猶可決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說也。
〈註〉百病之始生也,皆生於風、雨、寒、暑、陰陽、喜怒、飲食、居處、大驚、卒恐、則血氣分離,陰陽破散,經絡厥絕,脈道不通。夫風雨寒暑大驚卒恐猶刺猶污,病從外入者也。陰陽喜怒飲食居處,猶結,猶閉,病由內生者也。千般疢難,不出外內二因,是以拔之雪之,仍從外解,解之決之,從內解也。
《本輸篇》
肺合大腸,大腸者傳道之腑,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腑,肝合膽,膽者中精之腑。脾合胃,胃者五穀之腑。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腑也。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臟。三焦者,中瀆之腑也,水道出焉,屬膀胱,是孤之腑也。是六腑之所與合者。
〈註〉此六臟六腑,陰陽相合。藏貨物曰府。六腑受盛水穀,傳化糟粕,受藏精汁,故名曰腑。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故為傳道之腑。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故為受盛之腑。膽主藏精汁,故為中精之腑。胃為倉廩之官,主受納水穀,故為五穀之腑。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故為津液之腑。少陽三焦也。《水熱穴論》曰:腎者至陰也,至陰者,盛水也,肺者,太陰也,少陰者,冬脈也,故其本在腎,其脈在肺,皆積水也,是一腎配少陽而主火,一腎上連肺而主水,故腎將兩臟也。三焦之脈出於中胃入絡,膀胱約下焦而主決瀆,故為中瀆之腑,水道出焉,而下屬膀胱。夫三焦者,少陽之氣,水中之生陽也。手厥陰包絡之相火,出於右腎,歸於心下之包絡而為一臟,三焦為之腑,是兩腎以膀胱為腑。三焦歸於中胃,為包絡之腑,故為孤之腑也夫兩腎者,主天一之水,地二之火,分而論之,猶兩儀也。故少陽屬腎,腎上連肺而為兩臟。合而論之,陰陽相貫,水火互交,並主藏精而為生氣之原,故皆以膀胱為腑。三焦上合包絡,而為孤之腑也。
《邪氣臟腑病形篇》
身之中於風也,不必動臟,故邪入陰經,則其臟氣實。邪氣入而不能客,故還之於腑。故中陽則溜於經,中陰則溜於腑。
〈註〉五臟之脈屬臟絡腑,六腑之脈屬腑絡臟,臟腑經脈之相通也。夫血脈為陰,五臟之所主也,故邪入於經,其臟氣實。邪氣入而不能客,故還之於腑,散於腸胃。陽明居中土,為萬物之所歸,邪歸於陽明之腸胃,而無所復傳矣。
黃帝曰:余聞五臟六腑之氣,榮輸所入,為合,令何道從入,入安連過?願聞其故。岐伯答曰:此陽脈之別入於內屬於腑者也。
〈註〉五臟六腑之氣,榮輸所入為合,令何道從入,入安連而為合,安所行過而相連?帝總問五臟六腑者,蓋欲訪明臟之五輸,腑之六俞所出所入之原流。然已論於本輸篇內,故伯止答六腑之合皆在於足之原因。再按脈外之衛氣,出於足之陽明,上衝於頭面,散行於三陽。脈外之氣血,從手陽明之五里布散於膚表。是手足諸陽之氣皆從上而下,復從足指井入於脈中,從足而交於手,故曰:六腑之經脈皆出於足之三陽,上合於手也。此陽氣之出於地中,運行於天表,復從下而貫於地脈經水之中。
黃帝曰:榮輸與合,各有名乎?岐伯答曰:榮輸治外經,合治內腑。黃帝曰:治內腑奈何?岐伯曰:取之於合。黃帝曰:合各有名乎?岐伯答曰:胃合於三里,大腸合入於巨虛上廉,小腸合入於巨虛下廉,三焦合入於委陽,膀胱合入於委中央,膽合入於陽陵泉。
〈註〉太陽、少陽、陽明者,三陽之氣也,運行於脈外,與六腑之經脈相合。脈外之氣,與經脈合於榮輸之間,是以榮輸治外經,治在外之經脈也。脈內之血氣,與三陽之氣,合於肘膝之間,是以合治內腑。蓋脈中之血氣,六腑之所出也,取諸外經者,取五臟六腑之榮輸也。
《本神篇》
肝藏血,血舍魂,肝氣虛則恐,實則怒。脾藏榮,榮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實則腹脹,經溲不利。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肺藏氣,氣舍魄,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胸盈仰息。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五臟不安,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謹而調之也。
〈註〉五臟各有所藏,五志各有所舍,如五志受傷,則有五志之病;如臟氣不平,則見臟氣之證,故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也。肝者將軍之官,故氣虛則恐,氣實則怒。脾主四肢,故虛則四肢不用,土灌四臟,是以五臟不安。腹乃脾土之郛郭,故實則腹脹,經溲不利者,不轉輸其水也。夫神慈則悲喜為心志,故心氣虛則悲,盛實則笑不休。肺主氣以司呼吸,故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胸滿而不得偃息也。腎為生氣之原,故虛則手足厥冷腎者,胃之關也,故實則關門不利而為脹矣。此五臟之氣各有太過不及而不得安和,當審其所見之氣而調之也。
《脈度篇》
五臟常內閱於上七竅也,故肺氣通於鼻,肺和則鼻能知香臭矣。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脾氣通於口,脾和則口能知五穀矣;腎氣通於耳,腎和則耳能聞五音矣。五臟不和,則七竅不通,六腑不和,則留為癰。故邪在腑,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陽氣太盛,則陰脈不利,陰脈不利,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氣盛矣。陰氣太盛,則陽氣不能榮也。故曰關。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榮也,故曰格。陰陽俱盛,不得相榮,故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也。
〈註〉夫手足之六陽內通於六腑,六陰內通於六臟,十二經脈之血氣,由臟腑之所生,故虛者飲藥以補之,是臟腑之氣榮於脈內者也。此論臟腑之氣,通於脈外之皮膚七竅,以應天地之紀閱歷也。五臟常內閱於七竅,是以五臟不和,則七竅不通矣。在內者六腑為陽,在外者皮膚為陽。《本經》曰:陽氣有餘,榮氣不行,乃發為癰,是以六腑不和,則血氣留滯於皮腠而為癰,此病從內而外也。故邪在腑者,謂邪在於表陽,則陽脈不和,謂左之人迎不和也。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陽氣太盛則陰脈不利,謂右之氣口不利也。陰脈不利,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氣盛矣。陰氣太盛,則陽氣不能榮也,故曰關。謂關陰於內,陽氣不得以和之。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榮也,故曰格。謂格陽於外,陰氣不得以和之。如是則陰陽俱盛,不得相榮,故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也。此病因於外也。是五臟六腑應天地之五運六氣,有升降出入之神機如此。
黃帝曰:氣獨行五臟,不榮六腑,何也?岐伯答曰:氣之不得無行也,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故陰脈榮其臟陽脈榮其腑,如環之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其流溢之氣,內溉五臟,外濡腠理。
〈註〉衛氣之行日行於陽二十五周,夜行於陰二十五周,周於五臟,其始入於陰,常從足少陰入於腎,腎注於心,心注於肺,肺注於肝,肝注於脾,脾復注於腎,為一周脈外之血氣相將,婦隨夫轉,是止榮於五臟而不榮於六腑也。榮於脈中者,如水之流,運於脈外者,如日月之行,隨天道之運行無息,故陰脈榮其臟,陽脈榮其腑,如環之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其流溢之氣,內溉五臟,外濡腠理。腠理者,皮膚肌肉之文理,五臟募原之肉理也。
《脹論篇》
夫胸腹臟腑之郭也。膻中者,心主之宮城也。胃者,太倉也。咽喉小腸者,傳送也。胃之五竅者,閭里門戶也。廉泉玉英者,津液之道也。故五臟六腑者,各有畔界,其病各有形狀。
〈註〉胸腹者,臟腑之郛郭。膻中者,心主之宮城。胃主受納水穀為太倉,而居中焦。在上為咽喉,主傳氣而送水穀,在下口為小腸主傳送糟粕津汁。胃之五竅,猶閭里之門戶。蓋水穀入胃,其味有五,津液各走其道,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五臟主藏水穀之精者也,其流溢於下焦之津液,從任脈而出於廉泉,玉英以濡上之空竅,故五臟六腑,各有畔界,其病各有形狀也
《五癃津液別篇》
五臟六腑心為之主,耳為之聽,目為之候,肺為之相,肝為之將,脾為之衛,腎為之主外。故五臟六腑之津液,盡上滲於目,心悲氣并則心系急,心系急則肺舉,肺舉則液上溢。夫心系與肺不能盡舉,乍上乍下,故欬而泣出矣。
〈註〉心為君主之官,乃五臟六腑之主。耳目者,上之空竅,津液之所注也。將相衛者,為君主之臣使也。腎主外者,腎主藏津液,所以灌精濡空竅者也。心悲氣并者,心悲則臟腑之氣皆上并於心,聽令於君主也;氣并於心,則心系急,心系急則肺舉。肺,乃心之蓋也,肺舉則液上溢,肺主氣而水隨氣行也。心系與肺不能盡舉,乍上乍下,下則為欬,上則泣出矣。
《五閱五使篇》
黃帝曰:願聞五官。岐伯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脣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腎之官也。
〈註〉官之為言司也,所以聞五臭,別五色,受五穀,知五味,聽五音,乃五臟之氣,外應五竅,而五竅之各有所司也。
《陰陽繫日月篇》
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註〉心屬火而應日,故為陽中之太陽。肺居高而屬金,故為陽中之少陰。肝居下而屬木,故為陰中之少陽。腎居下而屬水,故為陰中之太陰。脾位中央而主坤土,故為陰中之至陰。五臟為陰,而陰中有陽也。
《本臟篇》
五臟者,所以藏精神、血氣、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化水穀而行津液者也。固有大小、高下、堅脆、端正、偏傾者,六腑亦有小大、長短、厚薄、結直、緩急。
〈註〉五臟六腑,本於天地、陰陽、四時、五行之氣而成此形,故宜中正堅厚,以參副天地陰陽之正氣。
五臟六腑,邪之舍也。五臟皆小者,少病,苦焦心,大愁憂。五臟皆大者,緩於事,難使以憂。五臟皆高者,好高舉措。五臟皆下者,好出人下。五臟皆堅者,無病。五臟皆脆者,不離於病。五臟皆端正者,和利得人心。五臟皆偏傾者,邪心而善盜,不可以為人平,反覆言語也。
〈註〉五臟者所以藏精神、血氣、魂魄、志意者也。故小則血氣收藏而少病,小則神志畏怯,故苦焦心,大憂愁也。五臟皆大者,神志充足,故緩於事,難使以憂。五臟皆高者,好高舉措。五臟皆下者,好出人下,此皆因形而情志隨之也。和於中,則著於外,故得人心。善盜者,貪取之小人,語言反覆,不可以為平正人也。
《五色篇》
庭者,首面也。闕上者,咽喉也。闕中者,肺也。下極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腸也。挾大腸者,腎也。當腎者,臍也。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
以五色命臟,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肝合筋,心合脈,肺合皮,脾合肉,腎合骨也。
〈註〉以五色命臟,則五臟各有五者之色。至於肩臂膺背膝脛手足之部,俱各有五臟所合之皮脈肉
筋骨,視其五色,則知病在內之五臟,在外合之形層。此五臟內合五行,外見五色,若外因風寒暑濕之邪而見於色者,六氣之應於色也。
《五味篇》
五穀:秔米甘、麻酸、大豆鹹、麥苦、黃黍辛。五果:棗甘、李酸、栗鹹、杏苦、桃辛。五畜:牛甘、犬酸、豬鹹、羊苦、雞辛。五菜:葵甘、韭酸、藿鹹、薤苦、蔥辛。五色:黃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鹹,赤色宜苦,白色宜辛。凡此五者,各有所宜。所謂五色者,脾病者宜食秔米飯、牛肉、棗、葵、心病者宜食麥、羊肉、杏、薤。腎病者宜食大豆、黃卷、豬肉、栗、藿。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肺病者宜食黃黍、雞肉、桃、蔥。
〈註〉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是以五色合五味而各有所宜也。五臟內合五行,外合五色,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津液各走其道,以養五臟,故五臟病者,隨五味所宜也。
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
〈註〉五味五氣,有生有剋有補有瀉,故五臟有病,禁服勝剋之味。
肝色青,宜食甘,秔米飯、牛肉、棗、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犬肉、麻、李、韭皆酸。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皆鹹。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註〉《臟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夫色者,氣之華也,緩急燥濕,臟氣之不和也。五臟有五氣之苦,故宜五味以調之,用陰而和於陽也。按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而又曰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皆鹹,蓋脾為陰中之至陰,而主濕土之氣,乃喜燥而惡寒濕者也,故宜食苦以燥之;然灌溉於四臟,土氣潤濕,而後乃流行,故又宜食鹹以潤之。是以玉機真臟論曰:脾者,土也,孤臟以灌四旁者也,其來如水之流者,此為太過,病在外,故宜急食苦以燥之;如鳥之喙者,此為不及,病在中,謂如黔喙之屬艮止而不行,是以食鹹以滋其潤濕而灌溉也。蓋脾為土臟,位居中央,不得中和之氣,則有太過不及之分是以食味之有兩宜也。
《百病始生篇》
憂思傷心。重寒傷肺。忿怒傷肝。醉以入房,汗出當風傷脾。用力過度,若入房汗出則傷腎。此內外三部之所生病者也。
〈註〉此外因於天之風雨,地之清濕,內因於五臟之情志,而成上中下三部之積也。
《邪客篇》
肺心有邪,其氣留於兩肘。肝有邪,其氣留於兩腋。脾有邪,其氣留於兩髀。腎有邪,其氣留於兩膕。凡此八虛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游,邪氣惡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則傷經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故病攣也。
〈註〉《九鍼篇》曰:節之交,神氣之所游行,出入兩肘、兩腋、兩髀、兩膕,乃關節交會之處,心臟之神氣從此而出。如五臟有邪,則氣留於此而不得布散矣。真氣之所過,謂五臟之經脈各從此而經過。邪氣住留,則傷經絡。謂邪在於皮膚留而不去,則傷經絡矣。此言機關之室,在於骨節之交,五臟之血氣從此而出於分肉皮膚,不涉於血脈也。故五臟有邪,則氣留於此,如外感於邪氣,惡血留滯於此,則骨節機關不得屈伸而病攣也。
《論疾診尺篇》
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黃在脾,黑在腎。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註〉五臟之血氣,行於脈中而變見於寸口,五臟之氣血,變見於色而出於目中。蓋五臟之精,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睛也,黃色不可名者,色黃而有黑白青赤之間色也。胸中膈中也。五臟之氣,皆從內膈而出,故所見之色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