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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5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二百五十三卷目錄
醫部彙考二百三十三
濕門一
黃帝素問〈生氣通天論 陰陽應象大論 五臟生成篇 脈要精微論 臟氣法時論 宣明五氣論 通評虛實論 太陰陽明篇 痹論 痿論 調經論 氣交變大論 五常政大論 六元正紀大論〉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 五色篇 百病始生篇 九宮八風篇〉
扁鵲難經〈中濕〉
張機金匱要略〈濕〉
朱肱活人書〈中濕 風濕 濕溫〉
劉完素六書〈濕病〉
張從政儒門事親〈濕〉
李杲十書〈陽明病濕勝自汗論 濕熱成痿肺金受邪論 秋傷於濕冬生欬嗽〉
朱震亨心法〈中濕〉
戴思恭證治要證〈濕辨中傷〉
李梴醫學入門〈濕分內外上下〉
趙獻可醫貫〈濕論〉
喻昌醫門法律〈濕論 論治濕諸方 風濕論 暑濕論 律三條〉
張介賓景岳全書〈論證 論治〉
藝術典第二百五十三卷
醫部彙考二百三十三
濕門一
《黃帝·素問》《生氣通天論》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緛短,小筋弛長,緛短為拘,弛長為痿。
〈註〉陽氣者,若天與日,因而上者也。傷於濕者,下先受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陰濕之邪,上千陽氣而冒明,故首如裹。濕傷陽氣,則化熱矣。陽氣者,柔則養筋,陽氣傷而不能榮養於筋,大筋連於骨節之內,故鬱熱而緛短,小筋絡於骨肉之外,故因濕而弛長。短則縮急而為拘攣,長則放縱而為痿棄。
秋傷於濕,上逆而欬,發為痿厥。
〈註〉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故秋傷於濕,上逆而欬。
《陰陽應象大論》
濕勝則濡瀉。
〈註〉濕淫所勝,則脾土受傷,而為濡瀉之病矣。
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註〉秋,時之陰也。濕氣之陰也。秋傷濕,謂之重陰,冬欬嗽者,重陰而變陽也。
中央生濕。
〈註〉中央主土而灌溉四旁,故生濕。
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註〉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感則害皮肉筋脈。
《五臟生成篇》
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胠,名曰肝痹,得之寒濕,與疝同法,腰痛,足清,頭痛。
〈註〉脈長而彈,弦而急也此得之寒濕而陽氣受傷,故弦急也。邪在心下支胠間,故脈左右彈。清濕地氣之中,人必從足始足厥陰之脈,從足上膕入毛中過陰器,扺小腹,布脅肋,故病證與疝病相同,而腰痛足冷,厥陰與督脈會於巔故頭痛也。
《脈要精微論》
中盛臟滿氣勝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
〈註〉腎為水臟受五臟之精而藏之,如腎不受藏,則中盛臟滿,不藏而反勝於中,則傷動其腎志矣。氣勝傷恐,則精亦外溢,故曰此中氣之濕也。聲如從室中言者,音不響亮而聲不外出也。
《臟氣法時論》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禁濕地濡衣。
〈註〉脾屬陰土,喜燥惡濕。苦乃火味故宜食土以燥之。
《宣明五氣論》
脾惡濕。
〈註〉惡即苦之之意。
《通評虛實論》
蹠跛寒,風濕之病也。
〈註〉蹠,足也跛行不正而偏廢也。風寒濕邪,皆能為之。
《太陰陽明篇》
陽受風氣,陰受濕氣。
〈註〉手太陰主氣而主皮毛,故風氣乘之。身半以下,足太陰陽明皆主之,故感地之濕氣。
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註〉上先受之者,言邪氣之中人也高,故邪氣在上也下。先受之者,言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清氣在下也。
《痹論》
濕氣勝者,為著痹也。
〈註〉痹者,閉也濕流關節,故為留著之痹。
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也。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痿論》
有漸於濕,以水為事,若有所留,居處相濕,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故《下經》曰:肉痿得之濕地也。
〈註〉有漸於濕者,清濕地氣之中於下也。以水為事者,好飲水漿,濕濁之留於中也。若有濕濁之所留,而居處又兼卑下,內外相濕,以致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也。
《調經論》
寒濕之中人也,皮膚不收,肌肉堅緊,榮血泣,衛氣去,故曰虛。虛者聶辟氣不足,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註〉表陽之氣,主於皮膚寒濕之陰邪,傷人陽氣,是以皮膚不收,陽氣不能外禦,故邪入於肌肉而堅緊也。榮血泣而不行,衛氣去於膚表故為虛也。言此虛者,虛於外而辟積於內也。此表氣不足,故按摩之則裡氣出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氣交變大論》
歲土太過,雨濕流行,腎水受邪,民病腹痛清厥,意不樂,體重煩冤。
〈註〉太陰所至為雲雨蓋濕土之氣,上升而為雲為雨,腹痛,腎臟之病,土勝而水傷也。腎為生氣之原,腎氣受邪,故手足厥冷。腎藏志,志不舒,故意不樂。腎乃血氣之生原,水不能濟火,故體重煩冤,土運太過,諸甲歲也。
歲水不及,濕迺大行,民病腹滿身重,濡瀉寒瘍流水,腰股痛發,膕腨股膝,不便,煩冤,足痿清厥,足下痛,甚則跗腫。
〈註〉水運不及土乃勝之,故濕氣大行。濕土太過,傷及腎陰,故為腹滿身重諸病。寒毒而無熱化,故發為寒瘍而無膿也。寒氣上凌,故煩冤也。水運不及,六癸歲也。
《五常政大論》
備化之紀,其令濕。
〈註〉土氣平和,是謂備化,在天為濕,土之令也。
敦阜之紀,大雨時行,濕氣乃用,燥政乃辟,其動濡積并稸,其病腹滿,四肢不舉,大風迅至,邪傷脾也。
〈註〉土運太過,是謂敦阜。大雨時行,乃濕氣上蒸,夏秋之交,濕土主令濕氣盛,故秋之燥氣乃辟。濕則濡滯而成積聚,腹滿,四肢不舉,水濕之為病也。土氣太過,風乃復之,脾反受傷。
太陽司天,土乃潤水豐衍,濕氣變物,水飲內稸,中滿不食,皮𤸷肉苛,筋脈不利,甚則胕腫身後癰。
〈註〉太陽司天,則太陰濕土在泉,故土乃潤水豐衍者,土能制水也。長夏之交,水濕相合,無火土之長化,是以濕氣變物,水飲中滿皮𤸷肉苛皆水濕之為病。身後癰者,癰發於背也。
《六元正紀大論》
太陽司天之政,寒濕之氣,持於氣交,民病寒濕發,肌肉萎,足痿不收,濡瀉血溢。
〈註〉寒濕之氣持於氣交者,上下交互也。民病肉萎濡瀉諸證皆寒濕之氣,發而為病也。
四之氣,風濕交爭,民病大熱少氣,肌肉萎,足痿注下赤白。
〈註〉加臨之氣,乃厥陰風木,四之主氣,乃太陰濕土,是以風濕交爭,民病大熱少氣者,風濕之病也。肉萎足痿者,濕土之氣也。注下赤白者,濕熱之交感也。
終之氣地氣正,濕令行,陰凝太虛埃昏郊野,民乃慘凄,寒風以至,反者孕乃死。
〈註〉在泉之氣,臨於終氣,故地氣正而濕令行。陰凝太虛者,太陰之氣運於上也。埃昏郊野者,濕土之化布於下也。民乃慘凄者,陰濕之氣行於中也。
少陽司天之政,二之氣,濕雨乃零,民乃康,其病熱鬱於上,欬逆嘔吐,瘡發於中,胸嗌不利,頭痛身熱昏憒膿瘡。
〈註〉二之客氣,乃太陰濕土,厥陰風氣,雖上從少陽,而亦不能勝其雨濕,風火氣盛得陰濕以和之,故民乃康。其有災眚,則病熱鬱嘔吐,昏憒膿瘡諸證,皆陰濕凝於外,火熱鬱於內也。
太陰司天之政,民病寒濕腹滿,身䐜憤,胕腫痞逆,寒厥拘急,濕寒合德黃黑埃昏,流行氣交。
〈註〉民病腹滿諸證,皆感寒濕之氣,而成寒濕合德,是以黃黑埃昏,流行氣交。
初之氣,民氣條舒,風濕相薄,雨乃後,民病血溢,筋絡拘強,關節不利,身重筋痿。
〈註〉初之主客,皆風氣所司,是以歲前之地氣遷,冬令之寒乃去,而春氣正風乃來,生榮萬物,民氣條舒,主客之氣,與司天之氣相薄,故雨乃後至也。民病血溢筋痿諸證,皆感風濕之氣所致。
三之氣,感於寒濕,則民病身重胕腫,胸腹滿。
〈註〉司天之氣,臨於三氣,寒濕之氣,行於氣交也。
四之氣,濕化不流,則白露陰布,以成秋令,民病腠理熱血暴溢,瘧,心腹滿,熱,臚脹,甚則胕腫。
〈註〉濕化不流於下,則白露陰布以成秋令,寒風太陽寒水之氣也。民病滿脹等證,乃寒濕熱三氣雜至,合而為病也。
終之氣,寒大舉,濕大化,感於寒則病人關節禁固,腰脽痛,寒濕推於氣交而為疾也。
〈註〉終之主客,乃在泉寒水之氣,故寒大舉。寒濕之氣上下相交,故濕大化。腎為冬藏而主骨,關節禁固,骨節不利也。寒濕推於氣交,謂天地之氣,上下相推,人在氣交之中而為病也。
厥陰司天之政,四之氣,溽暑濕熱,相薄爭於左之上,民病黃癉而為胕腫。
〈註〉四之客氣,乃少陰君火,主氣乃太陰濕土,是以溽暑濕熱,相薄爭於左之上者,謂少陰在司天厥陰之左也。民病黃癉胕腫,皆濕熱之為病。
五之氣,燥濕更勝,沉陰乃布,寒氣及體,風雨乃行。
〈註〉五之客氣,乃太陰濕土,主氣乃陽明燥金,是以燥濕更勝,沉陰布而寒及體者,二氣并主清寒也。太陰所至,終為雨,陽明所至為悽鳴,故風雨乃行。
太陰所至為濕生。
〈註〉德化之常也。
濕勝則濡泄甚則水閉胕腫。
〈註〉濕氣在於四季,各主七十二日有奇。
太陰司天,其化以濕,以所臨臟位命其病者也。
〈註〉臨臟位者,天氣上臨而下合人之臟位,隨六氣之所傷而命其病也。
歲太陰在泉濕淫所勝,民病飲積心痛,耳聾渾渾焞焞,嗌腫喉痹,陰病見血,少腹痛腫,不得小便,病衝頭痛,目似脫,項似拔,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膕如結,腨如別。
〈註〉太陰在泉,辰戌歲也。飲積心痛,寒濕上乘也。耳聾至喉痹,乃三焦經病。自陰病至不得小便,以邪濕下流為腎臟受病。自衝頭痛至腨如別,乃膀胱經病。蓋三焦為決瀆之官,膀胱乃水津之腑土氣淫勝,而水臟水腑皆為病也。
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註〉濕乃陰土之氣,故宜治以苦熱。苦能勝濕熱以和陰也。酸從木化,故佐以酸淡。以苦燥之者,苦從火化也。以淡泄之者,淡味滲泄為陽也。
太陰司天,濕淫所勝,胕腫骨痛,陰痹。陰痹者,按之不得,腰脊頭項痛,時眩,大便難,陰氣不用,饑不欲食,欬唾則有血,心如懸。病本於腎,太谿絕,死不治。
〈註〉太陰司天,丑未歲也。胕腫陰痹,感寒濕之氣。病在陰者,名曰痹故按之不得也。腎主骨而膀胱為之腑,故腰脊頭項骨痛。腎開竅於二陰,故大便難。陰氣不用者,不能上交於心也。上下不交,則上焦之火熱留於胃,胃熱則消穀,故善饑。胃氣上逆,故不欲食也。欬唾有血者,心火在上,而不得上下之相濟也。此土淫勝水,故病本於腎。太谿,腎之動脈,在足內踝外踝骨上,太谿脈不至,則氣已絕,故死不治。
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註〉濕乃土之濕氣,故上甚而熱者,亦宜用辛溫發散,以汗為故而止。
濕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註〉司天邪氣反勝,宜以所勝之氣味平之。
太陰之復,濕變乃舉,體重中滿,飲食不化,陰氣上厥,胸中不便,飲發於中,欬喘有聲,頭項痛重,而掉瘈尤甚,嘔而密默,唾吐清液,甚則入腎,竅寫無度,太谿絕死不治。
〈註〉氣極則變,陰濕之氣盛,是以體重中滿,飲食不化。陰氣上逆,是以胸中不便。欬喘有聲者,飲乘於肺也。頭項痛重而掉瘈尤甚者,所謂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緛短,小筋弛長,緛短為拘,弛長為痿也。濕乘陽明則嘔密默者,欲閉戶牖而獨居也。太陰者,三陰也。陰變而乘於陽,則陽欲盡而陰盛,是以唾吐清液,甚則入腎,下乘冬令之寒水也。腎開竅於二陰,故曰竅瀉。
太陰在泉,濕客下焦,發而濡瀉,及為腫,隱曲之疾。〈註〉濕客下焦,發而濡瀉及為腫者,因客淫於下,而太陰之主氣自病也。隱曲者,前陰也。
濕氣大來,土之勝也。寒水受邪,腎病生焉,所謂感邪而生病也。
〈註〉水運不及,則濕氣勝之,此歲運不及,而四時之勝氣又乘而侮之也。
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註〉五臟內合五行,五行內生六氣,是以五臟之氣病於內,而六氣之證見於外也。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
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濕中之也。故曰,邪之中人也,無有常,中於陰則溜於腑,中於陽則溜於經。
〈註〉風雨寒暑天之邪也,故中人也高。濕乃水土之氣,故中於身半以下。
《五色篇》
雷公曰:小子聞風者,百病之始也,厥逆者,寒濕之起也,別之奈何?黃帝曰:常候闕中,薄澤為風,沖濁為痹,在地為厥,此其常也。各以其色言其病。
〈註〉地者,地閣也。風乃天氣,故常候於闕庭。寒濕者地氣,故候在地部。風乃陽邪,故其色薄澤。寒濕者陰邪,故其色沖濁。
《百病始生篇》
清濕襲虛,則病起於下。
〈註〉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清氣在下也。
《九宮八風篇》
風從東方來,名曰嬰兒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肝,外在於筋紐,其氣主為身濕,兩實一虛,病則為淋露寒熱,犯其雨濕之地則為痿。
〈註〉淋露寒熱者,汗出而為寒為熱也。犯其雨濕之地,則風濕相搏而為痿。
《扁鵲·難經》中濕
何以知中濕得之?然當喜汗出,不可止。何以言之?腎主濕,入肝為泣,入心為汗,入脾為涎,入肺為涕,自入為唾,故知腎邪入心為汗出,不可止也。其病身熱而小腹痛,足脛寒而逆,其脈沉濡而大,此五邪之發也。腎主濕,濕化五液,腎為心邪,故汗出不可止。身熱脈大,心也。小腹痛,足脛寒,脈沉濡,腎也。
中濕得之為賊邪。
《漢·張機·金匱要略》濕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一作緩。〉者,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一作疼煩。〉發熱,身色如熏黃也。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或胸滿,小便不利,〈一作利。〉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上有寒,渴欲得飲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一作不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蓋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出汗者,風濕俱去也。
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黃芪湯主之。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濇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大便堅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朮湯主之。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黃芪湯主之。
《宋·朱肱·活人書》中濕
問:一身盡痛發熱身黃,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何?曰:此名中濕也。風雨襲虛,山澤蒸氣,人多中濕,濕流關節,須身體煩痛其脈沉緩,為中濕主一身盡痛,發熱身黃,小便自利者,朮附湯。若小便不利,大便反快,當利其小便,宜甘草附子湯,五苓散主之。
風濕
問:支體痛重,不可轉側,額上微汗,不欲去被,或身微腫者何?曰:此名風濕也。脈浮為風濕,是風氣與濕氣相薄,肢體痛重,不可轉側,額上微汗,不欲去被,或身微腫,宜發汗。但漐漐身潤,則風濕俱去,若大發其汗,則風氣去,濕氣在矣。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桂枝加白朮湯甘草附子湯,朮附湯,杏仁湯,敗毒散,可選而用之。身腫者,甘草附子湯加防風。
濕溫
問:兩脛逆冷,胸腹滿,多汗,頭目痛苦妄言者,何?曰:此名濕溫也。其人常傷於濕,因而中暑,濕熱相薄,則發濕溫病,苦兩脛逆冷,腹滿,又胸多汗,頭目痛苦,妄言,其脈陽濡而弱,陰小而急,治在太陰,不可發汗,汗出必不能言,耳聾,不知痛所在,身青面色變,名曰重暍如此死者,醫殺之耳。白虎加蒼朮湯主之。
《金·劉完素·六書》濕病
諸濕腫滿,皆屬脾土,地之體也。土熱極盛則痞塞腫滿,物濕亦然。故長夏屬土,則庶物隆盛也。
諸痙強直,積飲痞隔中滿,霍亂吐下,體重胕腫,肉如泥,按之不起,皆屬於濕。
諸痙強直,筋勁強直而不柔和也土主安靜故也。陰痙曰柔痓,陽痙曰剛痓,亢則害承乃制。故濕過極則反兼風化制之,然兼化者虛象而實非風也。
積飲,留飲積蓄而不散也。水得燥則消散,得濕則不消以為積飲也。土濕主否故也。
濕為積飲痞隔,而土主形體,位在中央,故中滿也。濕為留飲痞隔而傳化失常,故甚則霍亂吐瀉也。體重輕清為天,重濁為地,故土濕為病體重宜也。胕腫肉如泥,按之不起,泥之象也。土過濕則為泥濕為病也。積飲痞隔中滿,霍亂吐下體重,故甚則胕腫矣。
濕本土氣,火熱能生土濕,故夏熱則萬物濕潤,秋涼則濕復燥乾也。濕病本不自生,因於火熱怫鬱,水液不能宣行,即停滯而生水濕。故凡病濕者多自熱生,而熱氣尚多以為兼證,當云濕熱,亦猶風熱,義同。雖病水寒不得宣行,亦能為濕,雖有此異,亦以鮮矣。或胕腫體寒而有水者,以為蓄熱入裡極深,本非病寒也。及夫寒熱吐瀉,因得濕而成也。
諸痙項強,皆屬於濕,寒濕同性,水火同居,故足太陽膀胱經屬水而位下,所以濕可傷也。其脈起目內眥,上額,交於巔上,其直者,從巔入絡於腦,還出別下項,故主項強。太陽表中風,加之以濕客於經中,內挾寒濕則筋脈抽急,故痙強而不柔和也。此太陽寒濕,當詳有汗無汗,治以流濕祛風,微微發散而愈也。風勝濕濕自土生,風為水化,土餘制之,以風脾盛,治之以燥,故濕傷肉,濕勝則濡泄,甚則水閉胕腫。王注曰:濕為水,水盛則腫,水下形肉已消。又曰:濕氣為淫,皆為腫滿,但除其濕,腫滿自衰。若濕氣在上,以苦吐之,濕氣在下,以苦瀉之,以淡滲之。治濕之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故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若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又曰:土氣之下,木氣承之,《本草》曰:燥可去濕,桑白皮赤小豆之屬。王注曰:身半已上,濕氣有餘,火氣復鬱,所以明其熱能生濕。《經》云:風寒在下,燥熱在上,濕氣在中,火遊行其間,是以熱之用矣。故土主濕,霒雲雨而宏靜雨,熱極甚則飄驟散落,是反兼風木制其土也。若脾甚土自燥,去其濕,以寒除熱,脾土氣衰,以甘緩之,所以燥泄積飲痞隔腫滿。濕熱乾涸消渴,慎不可以溫藥補之。故積溫成熱,性之溫乃勝氣之藥也。故此臟喜新而惡陳,常令滋澤,無使乾涸。土平則備化,太過則敦阜,不及則卑監。
《元·張從政·儒門事親》濕
夫濕者,為太陰濕,土之主也。諸濕腫滿,霍亂泄注,胕腫骨痛,及腰膝頭項痛,風痹痿厥,唾有血,心懸如饑,熱痛始作,三陽受之。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可汗而已。如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可下而已。或七日不愈,再傳至十三日,火邪皆去六經悉和,則愈矣。
凡男子婦人病水濕瀉注不止,因服豆蔻烏梅薑附酸熱之劑。《經》曰:陽氣耗減於內,陰精損削於外,三焦閉溢,水道不行,水滿皮膚,身體痞腫,面黃腹大,小便赤色兩足按之,陷而不起。《內經》曰:諸濕腫滿,皆屬脾土,可用獨聖散吐之。如時月涼寒,宜於燠室不透風處,用火一盆,藉火力出汗,次以導水禹功,量病人虛實,瀉十餘行,濕去腫減則愈矣。是汗下吐三法俱行,三法行畢,臟腑空虛,先宜以淡漿粥養腸胃三兩日,次服五苓益元同煎,或燈心湯調下亦可。如大勢未盡,更服神功散,可以流濕潤燥分陰陽,利水道。既平之後,宜大將息,慎忌油鹽酒果房室等事三年,則不復作矣。
《李杲·十書》《陽明病濕勝自汗論》
或曰:濕之與汗,陰乎陽乎?曰:西南坤土也,脾胃也,人之汗,猶天地之雨也,陰滋其濕,則為霧露為雨也。陰濕寒,下行之地氣也。汗多則亡陽,陽去則陰勝也,甚為寒中。濕勝則音聲如從瓮中出,濕若中水也。相家有說土音如居深瓮中,言其壅也,遠也,不出也,其為濕審矣。又知此二者,一為陰寒也。《內經》曰:氣虛則外寒,雖見熱中蒸蒸為汗,終傳大寒,知始為熱中,表虛亡陽,不任外寒,終傳寒中,多成痹寒矣。色以候天,脈以候地,形者,乃候地之陰陽也,故以脈氣候之,皆有形無形可見者也。
《濕熱成痿肺金受邪論》
六七月之間,濕令大行,子能令母實而熱旺,濕熱相合而刑庚大腸,故寒涼以救之。燥金受濕熱之邪,絕寒水生化之源,源絕則腎虧,痿厥之病大作。腰以下痿耎癱瘓,不能動,行走不正,兩足欹側,以清燥湯主之。
《秋傷於濕冬生欬嗽》
秋者,清肅之氣,收斂下行之體也。為濕所傷,是長夏之氣不與秋令也。秋令不及,所勝妄行,故火得以炎上而剋金。心火既刑於肺,故肺氣逆而為欬,所不勝者侮之,故木氣上行,與火同德,動而不息也,所生者受病而腎水虧也。長夏已亢三焦之氣盛也。命門者,三焦之舍也。故迫腎水上行,與脾土濕熱相合為痰,因欬而動於脾之濕也,是以欬嗽有聲有痰。欬嗽不發於秋而發於冬者,以其六陰之極,肅殺始得其氣,故肺不欬嗽於秋而欬嗽於冬也。欬嗽者,氣逆行上也,氣上行而逆,故面目發微腫,極則身體皆腫,變為水氣。故曰:濁氣在上則䐜脹,又曰諸氣膹鬱,皆屬肺金,此之謂也。春傷於風,夏傷於暑,冬傷於寒,辭理皆順時字,傷令字也。獨秋傷於濕,作令字傷時字,讀者不疑也。此四者皆無所亢,而害其所乘之子也。邪從後至,言歲之主氣各差其分而為病,一定之法也。若說秋字傷濕字,其文與上三句相通,其理與法不相通。大抵理與法通,不必拘於文也。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意,以意逆志為得之矣。故曰:春傷於風,說作人為風所傷,非也。若是則止當頭痛,惡風自汗,何以言夏為飱泄哉?今言春傷於風,即是時傷令也明矣。《經》云:東方來為嬰兒風,其傷人也,外在於筋,內舍於肝。又曰:春甲乙所傷,謂之肝風,用此二句,以較前文,則辭理自通矣。
《朱震亨·心法》中濕
《本草》云:蒼朮治濕,上下部皆可用。
二陳湯中加酒芩羌活蒼朮,散風行濕。
脾氣受濕,沉困無力,怠惰好臥。
去痰須用白朮。
上部濕,蒼朮功烈,下部濕,宜升麻提之。外濕宜表散,內濕宜淡滲。
若燥濕,以羌活勝濕湯平胃散之類。
若風濕相搏一身盡痛,以黃芪防己湯。若濕勝氣實者,以神佑丸舟車丸服之。氣虛者,桑皮茯苓人參葶藶木香之類。
凡肥人沉困怠惰,是濕熱,宜蒼朮茯苓滑石。
凡肥白之人,沉困怠惰,是氣虛,宜二朮人參半夏草果厚朴芍藥。
凡黑瘦而沉困怠惰者是熱,宜白朮黃芩。
凡飲食不節,脾胃受傷,不能遞送,宜枳朮丸。
去上焦濕及熱,須用黃芩,瀉肺火故也。又如肺有濕,亦宜黃芩,如肺有虛熱,宜天門冬麥門冬知母。用黃芩多則損脾。
去中焦濕與痛熱,用黃連瀉心火故也。如中焦有實熱,亦宜黃連。若脾胃虛弱,不能運轉而鬱悶,宜黃芩白朮乾葛。若中焦濕熱積久而痛,乃熱勢甚盛,宜黃連用薑汁炒。
去下焦濕腫,及痛併膀胱有火邪者,必須酒洗防己黃蘗知母草龍膽。又云:凡下焦有濕,草龍膽防己為君,甘草黃蘗為佐。如下焦腫及痛者,是濕熱,宜酒防己草龍膽黃芩蒼朮。
若肥人氣虛之人腫痛,宜二朮南星滑石茯苓。黑瘦之人,下焦腫痛,宜當歸桃仁紅花牛膝檳榔黃蘗。
戴思恭曰:濕有自外入者,有自內出者,必審其方土之致病源。東南地下,多陰雨地濕,凡受必從外入,多自下起,以腿腫腳氣者多,治當汗散,久者宜疏通滲泄。西北地高,人多食生冷濕麪湩酪,或飲酒後寒氣怫鬱濕不能越,以致腹皮脹痛,甚則水鼓脹滿,或通身浮腫,按之如泥不起,此皆自內而出也。辨其元氣多少,而通利其二便,責其根在內也。此方土內外亦互相有之,但多少不同,須對證施治,不可執一。
《明·戴思恭·證治要證》濕辨中傷
風寒暑濕,皆能中人,惟濕氣積久留滯關節,故能中,非如風寒暑之有暴中也。中濕之證,關節痛重,浮腫喘滿,腹脹煩悶,昏不知人,宜白朮酒。有破傷處,因澡浴,濕氣從瘡口中入,其人昏迷沉重,狀類中濕名曰破傷,宜白朮酒。
傷濕為病,發熱惡寒,身重自汗,骨節疼痛,小便祕澀,大便多泄,腰腳痹冷,皆坐臥卑濕,或冒雨露,或著濕衣所致,宜滲濕參附湯并除濕湯。
具前諸證,而腰痛特甚,不可轉側,如𦆑五六貫重,皆由濕氣入腎經,腎屬水,從其類也。宜腎著湯,或滲濕湯,煎服。
小便祕大便溏者,左傳雨淫腹疾者是也。五苓散吞戊己丸。戊己屬土土能剋水,因以得名。五苓乃濕家之要藥,《經》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義蓋取此。傷濕而兼感風者,既有前項證,而又惡風不欲去衣被,或額上微汗,或身體微腫,汗漬衣濕,當風坐臥,多有此證。宜除濕湯桂枝湯各半貼和服,合,微發汗。若大發其汗,則風去濕在。已得汗而發熱不去者,敗毒散加蒼朮一錢,防風半錢。
傷濕又兼感寒,有前諸證,但無汗,慘慘煩痛,宜五積散和除濕湯各半貼,微發汗已。仍復熱而渴者,除濕湯半貼,和五苓散半貼。
傷濕而兼感風寒者,汗出身重,惡風喘滿,骨節煩疼,狀如歷節風,臍下連腳冷痹,不能屈伸,所謂風寒濕合成痹,宜防己黃芪湯。五痹湯,詳五痹用藥於風濕最宜,若因浴水未解裙衫,身上未乾,忽爾熟睡,致及腎經,外腎腫痛,腰背攣曲,只以五苓散一貼,入真坯少許,下青木香丸,如此三服,臟腑纔通腫消腰直,其痛自止。
《李梴·醫學入門》濕分內外上下
風寒暑暴傷人,便有濕氣熏襲,人多不覺。有自外入者,長夏鬱熱,山澤熏氣,冒雨行濕,汗透沾衣,多腰腳腫痛。有自內得者,生冷酒麪,滯脾生濕,鬱熱多,肚腹腫脹。西北人多內濕,東南人多外濕。
濕在上宜微汗在中下宜利二便或升提。
初入身沉重多困倦,或肢節痛,或一身盡痛,甚則濕聚為痰,昏不知人,為直視,為鄭聲。
首位高,氣清,濕熏則如有物以蒙之也。單蒼朮膏,妙。上熏,喘咳,茯苓湯。
著脾面浮黃腫,脹滿,或臍下硬,退黃丸。大便泄,朮附湯,三白湯,滲濕湯。
濕,下先受之著腎故腰腳攣痛,獨活寄生湯,當歸拈痛湯,腎著湯,青娥丸。
微汗,防己黃芪湯,或羌活。勝濕無汗者,五苓散加蒼朮。通經絡,神仙飛步丹,乳香黑虎丹。
治宜滲小便,利大便為妙工,滲劑五苓散。面黃加茵陳一倍,身痛加羌活一倍。濕盛膨脹者,又當以車前木通葶藶,利水行氣為君,以參朮茯苓為佐,或以二朮為君,以利水藥為佐,濕鬱肢脹,或遍身浮腫者,皆自內而出也,量虛實利之。不敢利者,退黃丸,妙。更有四氣相兼,須分兼中兼感。若濕熱甚,除濕湯,兼風合桂枝湯,或古防風湯,敗毒散。兼寒,合五積散,或古薑附湯。兼暑,合五苓散。大抵百病兼風,則必惡風,有汗,眩運,兼寒則必惡寒無汗,或攣痛,兼暑則必面垢煩渴,兼濕則必腫滿沉倦,四氣互相兼併,惟寒濕濕熱為病,而濕熱尤多,以尿赤有渴為濕熱,多黑瘦膏粱之人,以便清不渴為寒濕,多肥白淡食之人。昔有專用五積治寒濕,防風通聖散治濕熱,宜哉!清熱燥濕兼補中,此治濕熱法也。凡內傷勞役,七情飲食以致脾虧火動,肺金受傷,則木旺侵脾,令飲食不化,鬱為痰積,甚則腹脹浮腫,實者下之,虛者補脾,利濕消導,兼以清熱,清燥湯是也。濕勝筋痿熱勝筋縮者;尤宜。
通用內外熱濕,燥脾并升散,燥脾枳朮丸,大安丸,單蒼朮丸,升陽除濕湯,通用二陳湯,或平胃散加桑白皮為主。濕在上焦,加羌活蒼朮,微汗有熱加黃芩。中焦濕,加豬苓澤瀉。滲利熱,加黃連。下焦濕,加升麻防風。升提熱,加防己黃蘗龍膽草。肥人多濕,加蒼朮滑石。瘦人多熱,加芩芍。沉困加參朮,又四製蒼蘗丸,三精丸。
元氣實而濕熱甚者,導水丸,或除濕丹,舟車丸。
《趙獻可·醫貫》《濕論》
有在天之濕,雨露霧是也。在天者本乎氣,故先中表之榮衛。有在地之濕,泥水是也。在地者本乎形,故先傷肌肉筋骨血脈。有飲食之濕,酒水乳酪是也。胃為水穀之海,故傷於脾胃。有汗液之濕,謂汗出沾衣,未經解換者是也。乃太陰脾土所化之濕,不從外入者也。陽盛則火勝,化為濕熱,陰盛則水勝,化為寒濕,其證發熱惡寒,身重自汗,筋骨疼痛,小便祕澀,大便溏泄,腰痛不能轉側,胕腫,肉如泥,按之不起。
《經》曰:因於濕,首如裹,濕氣蒸於上,故頭重。又曰:濕傷筋,故大筋緛短,小筋弛長,緛短為拘,弛長為痿。又曰:濕勝則濡泄,故大便溏泄,大便泄故小便澀。又曰:濕從下受之,故胕腫。又曰:諸濕腫滿,皆屬脾土,故腹脹,肉如泥。濕氣入腎,腎主水,水流濕,各從其類,故腰腎痛。
治法在上者,當微汗,羌活勝濕湯。在下者當利小便,五苓散。夫脾者,五臟之至陰,其性惡濕,今濕氣內客於脾,故不能腐熟水穀,致清濁不分,水入腸間,虛莫能制,故濡泄法當除濕利小便也。
東垣曰: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又曰:在下者引而竭之,聖人之言,雖布在方策,其不盡者,可以意求耳。夫濕淫從外而入裡,若用滲淡之劑以除之,是降之又降,是復益其陰,重竭其陽,則陽氣愈削而精神愈短矣。是陰重強,陽重衰,反助其邪之謂也。故用升陽風藥即瘥。以羌活獨活柴胡升麻各一錢,防風根半錢,炙甘草半錢,水煎熱服。《大法》云:濕淫所勝,助風以平之。又曰:下者舉之,得陽氣升騰而愈矣。又曰:客者除之,是因曲而為之直也。夫聖人之法,可以類推,舉一而知百也。
有腳氣類傷寒,發熱惡寒,必腳脛間腫,痛俱從濕治。千金方有陰陽之分,陰腳氣脛處腫而不紅,陽腳氣腫而紅者是也。
有濕熱發黃者,當從鬱治。凡濕熱之物,不鬱則不黃,禁用茵陳五苓散。凡見用五苓茵陳者,十不一生,當用逍遙散。
凡傷寒必惡寒,傷風必惡風,傷濕必惡雨,如傷濕而兼惡寒,無汗骨節疼痛者,仲景有甘草附子湯。
《醫門法律》〈臣喻昌著〉《濕論》
《經》曰:傷於濕者,下先受之,言地濕之中人,先中其履地之足,然後漸及於上者也。曰:濕流關節,言地濕之中人,流入四肢百節,猶未入於臟腑者也。曰:陰受濕氣,言地濕之中人,已入於太陰脾土,未入於陽明胃土者也。曰:濕上甚為熱,此則下受之濕,襲入三陽胸背頭面之間,從上焦之陽而變為濕熱者也。濕至上焦而變熱,其證夏月為最多。蓋夏月地之濕氣,上合於天之濕氣,日之暑氣結為炎蒸,人身應之,頭面赤腫,瘡癤叢生,疫邪竊據,其由來自非一日矣。
諸家論濕,但云濕流關節止耳,至濕上甚為熱之旨,從未言及,今悉論之。濕上甚為熱,內經豎一義云,汗出如故而止,妙不容言。蓋濕上甚為熱,即所謂地氣上為雲也。汗出如故,即所謂天氣下為雨也。天氣下為雨,而地氣之上升者,已解散不存矣。治病之機,豈不深可會哉!
濕上甚為熱,其人小便必不利。蓋膀胱之氣,化先為濕,熱所壅而不行,是以既上之濕,難於下趨。《經》又曰: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可見治上甚之濕熱,利其小便,即為第二義矣。然有陽實陽虛二候,陽實者,小便色赤而痛,利其小便,則上焦遏鬱之陽氣通,其濕熱自從膀胱下注而出矣。陽虛者,小便色白,不時淋漓而多汗,一切利小水之藥即不得施,若誤施之,即犯虛虛之戒,不可不辨也。
金匱治上焦之濕,本內經濕上甚為熱之義,而分輕重二證。輕者,但發熱面赤而喘,頭痛鼻塞而煩,邪在上焦,裡無別病者,但內藥鼻中,㗜去濕熱所釀黃水而已。以鼻竅為腦之門戶,故即從鼻中行其宣利之法,乃最神最捷之法也。重者,身熱足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皆濕上甚為熱之明徵,濕熱上甚,故頭熱面赤目赤,濕熱上甚,故陽氣上壅,不下通於陰而足寒。自成無已謂是濕傷於下,風傷於上。仲景發明內經奧旨成土苴矣,豈其不讀內經耶?豈風始生熱,濕不生熱耶?在冬月傷寒,已為熱病,豈夏月傷濕反不為熱病耶?詳仲景以上甚為熱之重證,發入痙病最重之條,而不言其治昌欲於此微露一緘然而竿頭之步,觀者得無望之卻走乎?內經原有上者下之之法,邪從下而上,必驅之使從下出,一定之理也。其證輕者,裡無別病,但㗜其黃水從清陽之鼻竅而下出,則其重而裡多危證者,必驅其黃水從前後二陰之竅而出,所可會意也金匱於本文之下,增若發其汗者二十四字垂戒,初不以下為戒,又可意會也。但下法之難,不推其所以不可汗之故即不得其所以用下之權。仲景以其頭搖口噤背張,幾幾陽之欲亡,若更發其汗,重虛衛外之陽,惡寒必轉甚;若發汗已,其脈如蛇,真陽脫離,頃刻死矣。由是推之,濕上甚為熱之重者,非用下法,難以更生,而下法必以溫藥下之,庶幾濕去而陽不遂與之俱去耳。此非無徵之言也。仲景即於本篇申一義云: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豈非因下而并奪其陽之大戒乎?噫嘻!此殆與性與天道同義矣。
《論治濕諸方》
《金匱》云: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此治濕熱兩停,表裡兼治之方也。身煩者,熱也。身疼者,濕也,用麻黃取微汗,以散表熱,用白朮健脾,以行裡濕而麻黃得朮,則雖發汗不至多汗,朮得麻黃,并可行表裡之濕,下趨水道,又兩相維持也。傷寒失汗而發黃用麻黃連𧄍赤小豆湯,分解濕熱,亦是此意。但傷寒無用朮之法,金匱復出此法,又可見雜證脾濕內淫,必以朮為主治矣。
凡夏月之濕皆為熱濕,非如冬月之濕為寒濕也。而金匱取用附子之方,不一而足者,何耶?宜乎據方推證者,莫不指熱濕為寒濕矣。不思陽氣素虛之人,至夏月必且益虛,虛故陽氣不充於身,而陰濕得以據之,此而以治濕之,常藥施之,其虛陽必隨濕而俱去,有死而已。故陽虛濕盛,舍助陽別無驅濕之法,亦不得不用之法耳。
《金匱》云: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濇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大便堅,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朮湯主之。用桂枝附子溫經助陽固護表裡,以驅其濕,以其不嘔不渴,津液未損,故用之也。若其人大便堅則津液不充矣。小便自利則津液下走矣,故去桂枝之走津液,而加白朮以滋大便之乾也。此連下條甘草附子湯,俱傷寒論太陽篇中之文也。傷寒痙濕暍篇中不載,而金匱痙濕篇中載之,可見治風濕與治熱濕,其陽虛者之用本方,不當彼此異同矣。而傷寒論但云,若大便堅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朮湯主之,金匱重立其方,且於方下云,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蝟狀,勿怪,即是朮附并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成無己註傷寒於此條云,以桂枝散表之風,附子逐經中之濕,總不言及陽虛,而昌諄復言之,得此一段,始為有據。其一段覺身痹者,藥力雖動其濕,而陽氣尚未充,不便運旋也。三服都盡,陽氣若可行矣,遍身如攢針之刺,其渙而難萃之狀,尚若此,金匱可謂善於形容矣。不但此也,人身藉有陽氣,手持足行,輕矯無前,何至不能自轉側乎?此豈可諉咎於濕乎?即謂濕勝,陽氣果安往乎?況其證不嘔不渴,其脈浮虛而濇,陽虛確然無疑,無己輒以治風濕之外邪為訓,寧不貽誤後人耶?
金匱云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此亦陽虛之證,與前條大約相同。風傷其衛,而陽不固於外,濕流關節,而陽不充於經,用此固衛溫經散濕也。
《金匱》云: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防己黃芪湯主之。此治衛外之陽大虛,而在裡之真陽無患者,附子即不可用,但用黃芪實衛,白朮健脾,取甘溫從陽之義,以緩圖而平治之。方下云:服後當如蟲行皮中,從腰以下,如水。煖坐被上,又以一被圍腰以下,溫令微汗,差。可見汗出乃是陽虛自汗,而腰以下屬陰之分則無汗也。服此雖動其濕,而衛外之陽,尚不足以勝之,故皮中如蟲行,較前遍身如蝟之狀為少殺矣。姑以煖被圍腰以下,接令微汗,以漸取差,亦從下受者從下出之之法也。
閱清熱滲濕湯一方,差合鄙意,以夏月所受之濕,為熱濕暑濕,而群方所主之藥,多在寒濕風濕,殊不慊耳。方後云:如單滲濕,去黃連黃蘗,加橘皮乾薑,仍是去寒增熱,依樣壺盧矣。
二朮四苓湯方,通治表裡濕邪,從水道出,兼清暑熱之氣所宜遵也。
濕上甚而熱,汗之則易,下之則難,故當變其常法,而為表散,羌活勝濕湯得之。
攻下之方,多過於峻,續隨子丸治肺經病,以人參為君,海金砂散以白朮為君,差可耳。
脾惡濕,濕從下入而傷其脾,是以身重足軟,小便濇,大便反利,不溫其脾,濕無由去,當以除濕湯加清熱利水藥。
白朮酒方,專一理脾,不分功於利小便,蓋以脾能健運,濕自不留而從水道出耳。然則胃中津液不充,不敢利其小便者,得此非聖藥乎。
《風濕論》
風也,濕也,二氣之無定體而隨時變易者也。濕在冬為寒,濕在春為風,濕在夏為熱,濕在秋為燥,濕以濕土寄王於四季之末,其氣每隨四時之氣而變遷,昌言之矣,惟風亦然。風在冬為觱發之寒風,在春為調暢之溫風,在夏為南熏之熱風,在秋為凄其之涼風,《內經》謂:風者百病之長,其變無常者是也。其中人也,風則上先受之,濕則下先受之,俱從太陽膀胱經而入,風傷其衛,濕流關節,風邪從陽而親上,濕邪從陰而親下,風邪無形而居外,濕邪有形而居內,上下內外之間,邪相搏擊,故顯汗出惡風,短氣發熱,頭痛骨節煩疼,身重微腫等證,此固宜從汗解,苐汗法不與常法相同,用麻黃湯必加白朮或加薏苡仁以去其濕,用桂枝湯必去芍藥加白朮,甚者加附子以溫其經,其取汗又貴徐不貴驟,驟則風去濕存,徐則風濕俱去也。其有不可發汗者,緣風濕相搏,多夾陽虛,陽虛即不可汗,但可用辛熱氣壯之藥,扶陽以逐濕而已。凡見短氣,雖為邪阻其正,當慮胸中陽虛。凡見汗出微喘,雖為肺氣感邪,當慮真陽欲脫。明眼辨之必蚤也。傷寒論中風濕相搏,以冬寒而例三時,金匱痙濕暍篇中風濕相搏,以夏熱而例三時,其曰病者,一身盡痛,發熱,日晡所劇者,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豈非夏月當風,取涼過久,而閉其汗乎?日晡所劇,其病在陽明,然與痙病之齘齒熱甚入深,陽明可下之證不同,此但可汗而不可下也。何以言之?內經謂太陰陽明為表裡,外合肌肉,故陽受風氣,陰受濕氣,所以風濕客於太陰陽明,即為半表半裡,而一身之肌肉盡痛,即為在表之邪未除,故可汗而不可下也。況人身之氣,晝日行陽二十五度,平旦屬少陽,日中屬太陽,日西屬陽明,日晡所劇,邪在陽明,而太陽少陽之氣猶未盡退,故亦可汗不可下也。觀金匱一則曰,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再則曰可與麻黃杏子薏苡甘草湯,雖未言及不可下,而其可汗不可下之意,比例具見矣。若下之則虛其衛氣,而風邪下陷,濕邪上涌,其變不可勝言矣。其濕流關節之痛,脈見沉細者,則非有外風與之相搏,祇名濕痹濕痹者,濕邪痹其身中之陽氣也,利其小便,則陽氣通行無礙,而關節之痹并解矣。但小便利已,而關節之痹不解,必其人陽氣為濕所持,而不得外泄,或但頭間有汗,而身中無汗,反欲得被蓋向火者,又當微汗以通其陽也。因風濕相搏之文,錯見不一,難與會通,故并及之。
《暑濕論》
體中多濕之人,最易中暑,兩相感召故也。外暑蒸動內濕,二氣相交,因而中暑,所以肥人濕多,夏月百計避暑,反為暑所中者,不能避身之濕,即不能避天之暑也。益元散驅濕從小便出,夏月服之解暑,有自來矣。然體盛濕多則宜之,清<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329-18px-GJfont.pdf.jpg' />無濕之人,津液為時令所耗,當用生脈散,充其津液,若用益元,妄利小水,竭其下泉,枯槁立至。況暑濕蒸動之濕,即肥人多有內夾虛寒,因致霍亂吐瀉,冷汗四逆,動關性命者,徒恃益元解暑驅濕,反促其臟腑氣絕者,比比,可不辨而輕用之歟!不特此也,凡見汗多之體,即不可利其小便,蓋胃中只此津液,夫既外泄,又復何行?所謂立匱之術也。仲景名曰無陽,其脈見短促結代,則去生遠矣。
脾惡濕,夏月濕熱相蒸,多有發黃之候,然與傷寒陽明瘀熱發黃,微有不同,彼屬熱多,其色明亮,此屬濕多,其色黯晦。
《內經》云:濕勝為著痹,金匱獨以屬之腎,名曰腎著。云腎著之病,其人身體重,腰中冷如坐水中,形如水狀,反不渴,小便自利,飲食如故,病屬下焦,身勞汗出,衣裡冷濕,久久得之。腰以下冷痛,腹重如帶五千錢,甘薑苓朮湯主之。此證乃濕陰中腎之外廓,與腎之中臟無預者也。地濕之邪,著腎臟外廓,則陰氣凝聚,故腰中冷如坐水中,實非腎臟之精氣冷也。若精氣冷則膀胱引之,從夾脊逆於中上二焦,榮衛上下之病不可勝言。今邪只著下焦,飲食如故,不渴,小便自利,且與腸胃之腑無預,況腎臟乎?此不過身勞汗出,衣裡冷濕,久久得之,但用甘草乾薑茯苓白朮甘溫,從陽淡滲行濕足矣,又何取煖胃壯陽為哉?
《律三條》
凡治濕病,禁發其汗,而陽鬱者,不微汗之轉致傷人,醫之過也。
濕家不可發汗,以身本多汗,易致亡陽,故濕溫之證,誤發其寒,名曰重暍,此為醫之所殺,古律垂戒深矣。其久冒風涼,恣食生冷,乃至以水灌汗,遏抑其陽者,不微汗之病無從解,內經謂當暑汗不出者,秋風成瘧,亦其一也。不當汗者反發其汗,當微汗者全不取汗,因噎廢食,此之謂也。
凡治濕病,當利小便,而陽虛者,一概利之,轉致殺人,醫之罪也。
濕家當利小便,此大法也。而真陽素虛之人,汗出,小便滴瀝,正泉竭而陽欲出亡之象。若以為濕熱恣膽利之真陽,無水維持,頃刻脫離而死矣,此法所不禁中之大禁也。
凡治中濕危篤之候,即當固護其陽,若以風藥勝濕,是為操刃,即以溫藥理脾,亦為待斃,醫之罪也。
人身陽盛則輕矯,濕盛則重著,乃至身重如山,百
脈痛楚,不能轉側,此而不用附子回陽勝濕,更欲何待?在表之濕其有可汗者,用附子合桂枝湯以驅之外出,在裡之濕,其有可下者,用附子合細莘大黃以驅之下出,在中之濕,則用附子合白朮以溫中而燥其脾。今之用白朮而雜入羌防枳朴梔橘等藥,且無濟於事,況用檳榔滑石舟車導水濬川等法乎!
《景岳全書》〈臣張介賓著〉《論證》
濕之為病,有出於天氣者,雨霧之屬是也,多傷人臟氣。有出於地氣者,泥水之屬是也,多傷人皮肉筋脈。有由於飲食者,酒酪之屬是也,多傷人六腑。有由於汗液者,以大汗沾衣,不遑解換之屬是也,多傷人膚腠。有濕從內生者,以水不化氣,陰不從陽而然也,悉由脾腎之虧敗。其為證也,在肌表則為發熱惡寒自汗,在經絡則為痹重筋骨疼痛,腰痛不能轉側,或四支痿弱痠痛,在肌肉則為痳木胕腫黃疸,按肉如泥不起,在臟腑則為嘔惡脹滿小水祕澀,或黃赤大便泄瀉腹痛後重脫肛㿗疝等證。凡肌表經絡之病,濕由外入,飲食血氣之病,濕由內生,此其在外者為輕,在內者為甚,是固然矣。及其甚也,則未有表濕而不連臟者,裡濕而不連經者,此其濕病之變,不為不多。故凡治此者,必當辨表裡,察虛實,而必求其本。然濕證雖多,而辨治之法,其要惟二則:一曰濕熱,一曰寒濕,而盡之矣。蓋濕從土化而分王四季,故土近東南,則火土合氣,而濕以化熱,土在西北,則水土合德,而濕以化寒,此土性之可以熱,可以寒。故病熱者謂之濕熱,病寒者謂之寒濕濕熱之病,宜清利,熱去濕亦去也。寒濕之病,宜燥溫,非溫不能燥也。知斯二者,則濕無餘義矣。何今人動輒便言濕多成熱,而未聞知有寒多生濕者,其果何也?豈寒熱之偏勝原當如是耶?抑陰陽之顯晦,察有易難也。且陰陽之理,本無軒輊,猶權衡也此而不知,烏云明慧?刱一偏之說,以遺患後人,則金元諸公有不得辭其責者。
《論治》
濕熱證必其證多煩渴,小水赤澀,大便祕結,脈洪滑實數者,方是熱證,治宜清利。熱甚者,宜以清火為主,而佐以分利。熱微者,宜以分利為主,而佐以清火,如四苓散小分清飲,或大分清飲茵陳飲之類,擇而用之。如果濕熱之甚,或元氣無損,而兼祕結不通者,方可或行推蕩,若無實結等證,則不宜妄行攻擊。寒濕證,凡諸病濕而全無熱脈熱證者,便多寒濕之屬。蓋水之流濕,本緣同氣,惟濕中有火,則濕熱熏蒸,而停鬱為熱濕中無火,則濕氣不化,而流聚為寒。故凡病內濕等證者,多屬氣虛之人,氣屬陽而虛,則寒從中生,寒生則濕氣留之。然陰陽之性,理出自然有不必外中於濕而後為之濕也。此之變病惟腫脹泄瀉痰飲嘔吐等證多有之。病之微者宜溫宜利宜燥,如五苓散平胃散滲濕湯六味地黃丸之類是也。病之甚者,必用溫補,俟陽氣漸復,則陰邪始退,如八味丸理中湯聖朮煎,或佐關煎薛氏加減金匱腎氣湯之類,皆當隨證加減用。若寒濕之氣中於外者,此與內生之濕自有不同,宜溫而兼散,如五積散平胃散加味五苓散不換金正氣散之類主之。寒濕之證,凡氣令陰寒及陽氣不足之人,多有其證,而丹溪謂六氣之中,濕熱為病者,十居八九,亦言之過矣。
治濕之病凡濕從外入者汗散之,濕在上者亦宜微汗之,濕在中下二焦,宜疏利二便,或單用淡滲以利小便。
治濕之法,古人云宜理脾清熱利小便為上,故曰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此固然矣。然濕熱之證,多宜清利,寒濕之證,多不宜利也,何也?蓋凡濕而兼寒者,未有不由陽氣之虛,而利多傷氣,則陽必更虛,能無害乎?但微寒微虛者,即溫而利之,自無不可若大寒大虛者,則必不宜利此寒濕之證有所當忌者也。再若濕熱之證,亦有忌利者以濕熱傷陰,陰氣既傷而復利之則邪濕未清,而精血已耗。如汗多而渴,熱躁而煩,小水乾赤,中氣不足,溲便如膏之類利之則重損津液害必甚矣。故凡治陽虛者,只宜補陽陽盛則燥,而陰濕自退。陰虛者,只宜壯水,真水既行則邪濕無所容矣。此陰陽二證,俱有不宜利者,不可不察。濕證之見,凡黃疸腫脹泄瀉痰飲嘔吐痹痛淋祕之類,皆有濕證,當於各門詳察治之。
陳無擇曰:脾虛多病濕內因:酒麵積多,過飲湯液,停滯膩物,燒炙膏粱過度,氣熱熏蒸,濁液不行,涌溢於中,此濕從內作。
外因:坐臥濕地霧露陰雨所客,澡浴為風所閉,涉水為濕所鬱,鬱於表腠則發黃。故經云,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此濕從外生,可見內外所感,皆由脾氣虛弱而濕邪乘而襲之。故曰:壯者氣行則愈,怯者著而為病。濕氣雖外邪之類,但濕有陰陽,濕從陰者為寒濕,濕從陽者為濕熱,熱則傷陰,必連於臟,寒則傷陽必連於經,此所以熱有表裡,必須辨明而治之。
濕證之辨,當辨表裡。《經》曰:因於濕,首如裹又曰:傷於濕者,下先受之。若道路衝風冒雨,或動作辛苦之人,汗濕沾衣,此皆濕從外入者也。若嗜好酒漿生冷,以致泄瀉黃疸腫脹之類,此濕從內出者也。在上在外者,宜微從汗解,在下在裡者宜分利之。濕熱者宜清宜利,寒濕者宜補脾溫腎。
酒濕傷陰,熱而煩滿者,濕熱為病也,清之泄之。酒濕傷陽,腹痛瀉利嘔惡者,寒濕之病也,溫之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