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18
卷239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
第二百三十九卷目錄
神仙部列傳十六
梁二
周子良
神異典第二百三十九卷
神仙部列傳十六
梁二
周子良
按《周氏冥通記》:元人周子良,字元龢,茅山陶隱居之弟子也。本豫州汝南郡汝南縣都鄉吉遷里人,寓居丹陽建康西鄉清化里。世為胄族,江左有聞。晚葉彫流淪胥以瘁。祖文朗,舉秀才,宋江夏王國左常侍所生。父耀宗,小名金剛,文朗第五子。郡五官掾,別住餘姚。天監二年,亡年三十四。仍假葬焉。所繼伯父耀旭,本州主簿,揚州議曹從事。母永嘉徐淨光懷娠五月,夢一切仙室中聖皆起行,四面來繞己身。乃以建武四年丁丑歲正月二日人定時生於餘姚明星里。期歲為姨寶光所攝養,同如母之義子。良幼植端惠,立性和雅。家人未嘗見其慍色,十歲隨其所養母還永嘉。天監七年隱居東遊海嶽權,住永寧海嶂山隱居。入東本往餘姚,乘舫取晉安霍山平晚,下浙江。而潮來奔騰洶湧非人力所能制,因仍上東陽,欲停此住。忽值永嘉人談述彼山水甚美,復相隨度嶠至郡,投永寧令陸襄。陸仍自送憩天師治堂,而子良始己寄治內住於此。相識今討覈緣由,如神靈所召。故其得來此山,不爾莫測其然於時。子良年十二,仍求入山服節為弟子,始受仙靈。籙老子五千文。西嶽公禁虎豹符,便專心於香燈之務。凡好書畫,人間雜伎經心。則能後隨往南霍及反木溜旦夕承奉必盡恭勤十一年從,還茅嶺。此後進受五嶽,圖三皇內文。十二年秋,其家中表親族來投山居,乃出。就西阿別廨住,以十四年乙未歲五月二十三夏至日於廨忽未中寢臥彌淪良久,乃起出。姨母不解,所以深加辯切。乃頗說所見具如別記。自爾於四五旬中大覺為異恆,垂簾掩扉斷人入室燒香獨住。日中止進一升蜜餐,周家本事俗神,姨舅及道義咸恐是俗神所假或謂欲染邪氣,亟相蹙問。唯答云:許終是婁羅,夢無所知,究自懷愁慮,為復斷隔耳。於是眾人莫測可否,相與縱置聽看趣向。其七月中,乃密受真旨。令外混世跡勿使疑異,從此趨走執事,乃過於常日。其年十月,從移朱陽師,後別居東山。便專住西館,掌理外任,應接道俗。莫不愛敬本性,君子訥言敏行。所可云為默而能濟清修,公正纖毫無私。去冬欲潛依冥旨,逆須別宇。託以方便,冒求構立。雖建三間麤屋,經時未畢入。此年十月,便密自成辦窗戶床簾至十九,乃竟親屬道義。齎其上果,要往看之。覺其潛形惻容並莫知所以。至二十六日,密封題東西館諸戶閣廨處,磨洗以文簿器物料付何文幸爾。夕自攜衾枕出所住廨。云當暫齋,或云暫行。二十七旦,獨往住家廨及還館中,言色平然,了無一異。更香湯沐浴,著諸淨衣,與文幸碁博讀書,而屢瞻晷景。至日昳後,便起。云時至矣。即束帶,燒香往師經堂,中遍禮道。眾徑出,還所住廨。眾人正言應就齋去。日晡間,其弟名子平往看,正見子良燒香出還住戶。問子平:何以來。答云:姨孃氣發,喚兄還。合藥煮湯。語云:我體亦小惡,即時欲服藥。竟當還,若未,即還。汝可更來,仍見鐺中,溫半升酒。子平馳還,說此,姨母驚恠。亟令走往已,正見偃臥。子平不敢便進。俄頃,所生母及姨母續至。見便悲叫,問何意。何意唯閉眼,舉手三彈指云:莫聲叫,莫聲叫,誤人事。其母欲捧頭,起而蹴。巾轉猶舉手,再過正巾。須臾,氣絕。時用香爐燒一片,薰陸如貍豆,大煙猶未息。計此正當半食。頃耳,時年二十。先已裝束內衣,止著眠衣,加以法服並堅結其帶。脫群襦卷辟之,容質鮮淨不異於生。一切聞見莫不歎駭。以二十九日,日昳後,殯。仍造礱塚於東岡。十一月三日丙寅日昳後,窆即捧土成墳。此後,音影寂寥,未通寤寐,將同人神之隔。為機會俟時乎。其得道原由,品號自具顯。所受計中,今略疏在世。事跡共所聞,見如此。故載之記前又爾日於書案上得四函書,並封題上皆濕。一函與師,一函與後廨姨母等,一函與勇徐普明,一大函有四紙與南館東山諸道士,並是告別。同云二十七日。計此當時是從朱陽還,仍作書。作書竟,便燒香,也又檢溫鐺中猶如常,酒氣瓦盆中,已被水湯無氣,都不見藥。蹤跡竟不測,何所因託師。既惋慨,此事追恨不早研究。亟令人委曲科檢,諸篋蘊庶,睹遺記而永無一札文。幸云二十六日燒兩束書,可百餘紙,不聽人見。意疑此必皆已焚毀,懊惜彌切。心猶未彌,十一月旦甲子,試自往燕口山洞尋看。果見封投一大函,登崎嶽鉤。取拜請將還,開視即是從來受旨。五月唯有夏至日。後四事六月七月,並具足從。八月後至今年七月末,止疏。目錄略舉,事端稱云而已。未測亦並有事,如六七月。而不存錄,為當不復備記,止經略如此邪。今以意求恐是,不復疏之,何知爾尋初降數旬中,已得閑靜。後既混糅,恆親紛務。不展避人題之紙墨。直止錄條領耳。想此十餘月中,訓諭何限惜乎。弗問此師之咎矣。又從今年八月至十月都不復見一條,又尋所燒者,定當非此例,無容一封一焚故也。又從來有令師及姨母知者,止有數條一者。初夏至日,晝眠內外怪責。不得不說二者。斷不食脯肉,亦被怪不得不說三者。與師共辭請雨,真旨令改朱用墨,此不得不說四者。師得停召真旨,令告知此。〈右周傳〉
五月夏至日未,中少許。
〈注〉天監十四年乙未歲五月二十三日,乙丑也。
在所住戶南床眠,始覺。仍令善生下簾。
於時住在西阿姨母廨中,善生是兩姨弟。本姓朱,七歲時在永嘉病十餘日。正爾就盡隱居若為救治,仍捨給為道子。
又眠未熟,忽見一人,長可七尺,面小,口鼻猛,眉多。少有鬚,青白色,年可四十許。著朱衣赤幘,上戴蟬,垂纓極長,紫革帶廣七寸許,帶鞶囊。鞶囊作龍頭,足著兩頭舄舄紫色。行時有聲索索然,從者十二人。二人提裾作兩髻,髻如永嘉老姥髻。紫衫青褲,履縛褲極緩。三人著紫褲褶平巾幘,手各執簡,簡上有字,不可識。又七人並白布褲褶,自履靺悉有所執。一人挾坐席,一人把如意五色毛扇,一人把大卷書,一人持紙筆大硯,硯黑色筆猶如世上筆。一人捉繖,繖狀如毛羽,又似綵帛,斑駮可愛。繖形圓,深柄黑色,極長。入屋後倚簷前。其二人並持囊。囊大如小柱,似有文書挾席,人舒置書床上,席白色,有光明。草縷如<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4482-18px-GJfont.pdf.jpg' />子,但織縷尤大耳。侍者六人入戶,並倚子良床前。此人始入戶,便皺面云:居太近。後仍就座以臂隱書案於時,筆及約尺,悉在案上。便自捉內格中,移格置北頭。問左右:那不將几來。答云:官近行,不將來。乃謂子良曰:我是此山府丞,嘉卿無愆。故來相造。子良乃起。整衫未答
云:予時自覺起對分明,而人見身猶臥,恍惚不自解。
仍問曰:今日吉日日巳,欲中卿。齋不答,依常朝拜中食耳,未曉齋法。又曰:中食亦足,但夏月眠不益。人莫恆貪眠。又答:體羸有小事,竟覺倦倦如。欲眠不能自禁。曰:小小消息無苦。因風起,吹繖欲倒,仍令左右看繖。赤豆在庭中戲走來,垂至繖邊,左右以手格去郎善,又來架子上取塸。觸此左右,善便倒地。此左右以手接之,此人問:那得此小兒子。子良答:家在錢塘,姓俞權寄此住。又曰:勿令裸身善神見之。
小男兒名赤豆,年五歲。是俞僧夏兒。云多災厄,暫寄道士。夏月裸身,出戲。
又問:郎善何人。子良答:家在永嘉,依廕陶。先生又曰:陶有美,志為人所歸投。
郎善姓徐,樂成縣人。年十六七許,先依隨,隱居還山,今已去。
又語子良曰:卿父昔不無小過,釋來已三年。今處無事地。自云墳塚在越,雖自羈迴,亦不願移之。南頭有一坎,宜塞去其。今欲同來,有文書事。未了不果,明年春當生。王家以其前過未盡,故復出世。
子良本欲以甲午年迎父柩。出西事不果,周事角家過此。未申酉歲乃更議,當是其父不許。移故因此告,即往驗,果有坎,已塞竟。
卿前身有福得值,正法今生,又不失人神之心。按錄籍,卿大命乃猶餘四十六年。夫生為人,實依依於世上。死為神,則戀戀於幽冥。實而論之,幽冥為勝。今府中闕一任,欲以卿補之。事目將定,莫復多言。來年十月,當相召。可逆營辦,具故來相告。若不從此命者,則三官符至,可不慎之。子良便有懼色,此人曰:卿趣欲住,世種罪何為。得補吾洞中之職,面對天真。遊行聖府。自計天下無勝此處。子良乃曰:唯仰由耳。又曰:卿自幼至今不無小愆,可自思悔謝。若不爾者,亦為身累。凡修道者,皆不裸身露髻,枉濫無辜,起止飲食悉應依科。聊復相告,言盡於此。今還所任方事,猶疑冀非遠耳。卿勖吾言,勿示世中。悠悠之人,山中同炁知之無嫌。便下席未出戶,見門上有令春、劉白等。
令春是姨母間婢子,劉白是白從子。
乃又曰:勿令小兒輩逼壇靜,靜中有真經。前失火處,大屋基,今猶有吏兵防護,莫輕洿慢其輩無知,事延家主。
門是前中隔閤,靜屋及壇在閤外,經堂被燒,移經出安靜中,堂屋四間。東二間,作齋堂。西二間。姨母住。始其年四月二十三日,遭燒,四間都盡。姨母修。
黃庭三,一供養魏傳,蘇傳及五嶽。三皇五符等所云真經,當指在此,但未解。空基處云何猶有防守之。
卿姨病源乃重,雖不能致斃,亦難除。子良因問不審:若為治療,腹中又有結病,何當得除。答曰:不可即除,歲月之間不知。若為耳腹中,亦有卒可差別,當向卿言。
前云事延家主,家主即姨母。所以因說病,事不由於,請問也。姨母年四十七,素患風冷,恆上氣。腹左邊有氣,結如杯大,從來醫藥所不能愈也。
令春等去便,下階而滅。
尋神明出,入無方,乃並床,不疑而亦有避人時,蓋是遏穢賤者,不可觸冒。
右一條是夏至日書,所受記書四麤白紙。此丞依別自是趙於保命四丞。居火者名威伯,河東人。主記仙籍。并風雨水領五芝。今玉草事出真誥。
又別夢見懸巖峙壁,鬱然若似青嶂,中某在山下望。見山上有二人。一人著遠遊冠錦繡之衣,其意言是保命君。一人猶是向高座上,老子也。相對而談,某不解。其語須臾,便覺竟不知此二人後何所適。
右一條二十八日晝,寢夢記,書兩麤小白紙。
六月一日夜,
凡此端皆,題紙背,作乙未年。
復見前丞來,乃著進賢冠,猶如前。侍七白,衣人所執持,亦不異。舒坐席、坐南床復有二人。年並十五六許,形服鮮麗,皆作兩髻,著衣似單衣,復如褲似繡而非。丞言曰:一日有期,差不為疑。仍指東邊一人,曰:此華陽之玉童定、錄、保命二君令來相諭。又指西邊人,曰:此紫陽之侍童,二君昨詣紫陽陳卿事源,紫陽乃戲言:大族貞虛其中,凌雲者理非一人。定錄曰:此蓋見由耳。紫陽笑曰:東華紫薇,當焚錄邪。丞曰:吾想此言實是賞讚卿也。華陽童乃言曰:夫騰龍駕霄之才理非涉世之用,榮華籌略之心,豈會神真之想爾。情無滯念胸臆,蕭豁是以果,而速之。若無此虛豁之心者,則一志而不及。一向而不迴此,焉能得道爾。既無才學可稱,又乏至德之美,特是採緣訪命加以跡少,愆累心,無沈滯,故得耳。勿區區於世間,流連於親識。眷眄富貴,希想味欲此。並積罪之山川,煮身之鼎鑊,善思此辭,勿足為樂。若必寫此,則仙道諧矣。又問曰:陶氏才識,何如。答曰:德操淵深,世無其比。又曰:然恐緣業不及,如何。紫陽童仍言曰:君言〈君言是稱紫陽語也〉神仙易致,而人德難全,是故二象雖分其間,猶混真道可聞,而不可見人道可見而其行難聞夫為人者,皆貪虐誕,欲恣情任美。所以三惡不離其心,五情不節於體,皆由先世種罪多故耳。若生在中國,知有道德,人身完備,才明行篤者,皆宿命有福德也。〈述君言訖此〉爾宿世已生周家,君之餘嗣也今生又在周家,雖出庸俗。先功未弭,故得受學。仙宮任袠,神府君昨歎云:一與其別已數百年矣。誡子之辭訖,勸子之言盡,可善勖之,方當往來不為久別。又仍曰:君已改子名字,因人相告。二童便出戶。丞曰:二人言盡,此皆真君授其語,今相諭。吾不得停。尋更來,夜席便滅。
右一條,一日夜所授記。書兩小度麤白紙。丞猶是趙丞華陽童依後記。云姓景名上期。紫陽童云姓鳳名靈芝。按此云已改子名字,別因人告。而後八日來說所改名字,即猶是此童也。當是其今未敢言耳。
六月四日夜,華陽童來授曰:爾既挺思合神,必不會世心中人,唯欲求利爾,不能益則有不悅爾。今事人尊者,若罵詈爾得罵,時當存念身神耳。可得聞而心勿受。爾莫口應若罵,畜生禽獸之屬。皆當即沐浴此,為賊身之大穢。穢則真神不降,邪氣侵人。昔有劉文長師李少連,少連苦酷不道,鞭打罵詈無有時節。文長受而口對,積十一年。山神遂侵試之,後成邪注病。今在保命丞間為散使,緣前身有忠朴之心,故得為正神所使。少連今猶在河間,晝夜辛苦不可得見,譬如此事可不慎之。〈言此而去〉
右一條,四日夜所授記,書一白牋紙。去歲,聞其家說姨母常修服諸符,恆令為書。其既始,有通感於書符,失時兼亦不謹。姨母責罵甚苦,乃云:人家養犬亦須守吠逐鼠,養汝己不得供養,止書符寫書而不用意。用汝何為。伊於時意色極不好,今由此告,當由斯源也。姨母以其年少伏事,人恐過失,每課厲非一從。此後得罵,便喜笑悅,竟輒沐浴。大小咸怪。如此至於師長之間,實未嘗加以言色。今則文長少連為譬,當以在三之義均耳。
六月六日,夜見一人來。儀服甚整,著丹衣青帔芙蓉冠,冠上又有小平蓋。蓋青色。紫緣邊背上佩三青色鈴,年可二十餘。面甚白,微有鬚。侍者四人。〈二男二女〉至良,久乃言曰:我是桐柏仙人鄧靈期聞子合道,故來相慰。子良曰:凡庸下賤少樂,正法幸藉緣會得在山澤。何期真聖曲垂啟降,自顧腐穢,無地自安。若前緣可採,願賜開度。仙人曰:善哉,辭也。子千生,已來種福多矣。自然而會,何待開。授度子者,當自有人。吾特嘉子緣德,來結交耳。幸無謙辭,桐柏當復有來者,當授相待。吾今去矣。下旬間,更相過,方事遊適兩念相存,執手而去。
右一條,六日夜所授記。事一青紙。依後別記,鄧始得為桐柏帝。晨執蓋御史,領華陽學仙,禁真誥中所無云桐柏,復有來者,當謂後徐元真也。
六月八日,夜紫陽童來,裝服如前言。曰:欲知我姓字不。子良曰:願聞之。童曰:我本姓王,字子遷,太原人,宿命時父為陳留太守,仍移居丹陽。我年十五,化前身,有福德。生為人復修功德,死為神補紫陽內宮玉童。賜姓鳳,字雲芝。君今改子名為太原,字虛靈。
童凡所稱君者,皆紫陽也。不改姓,仍取周也。
此名字中皆有旨趣,今略為述之。太者,元始之極,而質象含真。元者,謂應虛無之炁,挺分所至,非修身立功所得。虛者,謂形同乎假志,無苟滯蕭條而應真。靈者,謂在世而感神,棄世而為靈。此表裡成功,饗流後裔也。略陳其綱紀如此,別有幽奧處,未可。便及此名不施於世,且莫顯示。子良字元龢此乃施之善名。亦不勝於世,直是施於冥中耳。言訖便去。
右一條,八日夜所授記。書一白籐紙。其群從兄弟皆以子字,為名子良,是其本父乍生便名,以無別小名也。字元龢者,是癸巳年十七於華陽東嶺冠師為作此字,燒香啟告以授之。按後記云所改名即是青錄玉文者,當周名仍取以名之。
六月九日夜,夢聞人語,不見人形。聲氣高厲,謂子良曰:若披罩紫蓋遊適偃房者,神仙之漸也。
唯言此而已,意所言是定錄神君隱告也。
須臾,覺便見前丞。丞曰:向來者爾識之不。答曰:不識。丞曰:是真君爾,未宜見之,故遙相告爾。
按此前華陽中唯丞帥及童來耳,真君都未降,今此方為其始也。
又曰:爾聞血臭不。答:不聞。丞曰:爾體血流釋那不自知。答曰:自謂無血,唯汗耳。丞曰:汗之與血一何異乎。汗者,血之精華。人血猶如水,寒則上凝。夏則上清,清則流泄。易凝則決冰,而血出。是爾陂塘虛微,故不能止於流耳。人血如淵水,不厭其溢。但患其竭,吾有築塘之術,當為爾治之,今但俟景挹華,亦能微微為效吾。今且去,外已有人來。下席而滅,即見一人入。侍者三人來至床前,而言曰:我是張孝,字子安,滎陽棃井人也。
直言此而滅,見年可三十許。巾紫方冠著,繡衣當是高仙人。
右一條。九日夜,一夢,聞一受記。書一白籐紙。依別記,張子安,是華陽中蕭閑堂主,上真誥所無。
六月十一日夜,有一女人來。嶺裡形貌妍麗,作大髻。通青衣言曰:今夕易遷中,有四人欲來爾所住處。今既在此,當不果至十九日,只當來耳。子良言:侍從師還此不知今夕有垂降者,欲還住處。仰俟可得爾不。女曰:既已在此,已夜不須復還,恐人相疑。亦不須道今夕來此意。子良問不審:氏字可得示不。女曰:姓李,字飛華,淮陰人。來易遷中已九十四年,既始受學,未能超進,今者之來,乃趙夫人見使。便別曰:十九日期君於西阿。子良斂手而別。
此女年可二十三四許,有兩人同來,唯此女言耳。一人當是侍者也。
右一條,十一日夜所受記,書一白籐紙。此日師出冰館,仍上山日沒。後還東嶺,周送入至住處,已黃昏。仍留其停宿,於時在冰口屋尋嶺內清淨。神女不集西廨,混雜反欲相從,未達。此趣以為於邑。
六月十二日,有五人來,乃三更中,一人年可三十餘,黃華冠雲錦毛衣。
侍者四人,執紫毛節,持流金鈴,此馮真人也。真誥有。
一人芙蓉冠絳繡衣,
侍者二人,無所執。則張子安也。真誥見。
一人芙蓉元冠綠繡衣,
侍者二人,則中山人洪先生也。真誥無。
一人敖幘朱衣紫草帶,
侍者六人,皆公服。悉有所執持,則樂丞。真誥有。
一人兩髻亦繡衣,
此華陽童,
右五人,前三人列坐南床,丞及童坐書床子。
丞前進曰:今夕有高真來,可起。可起。子良因起拜前者,前者曰:可坐。子良還坐。又曰:周生修功積德,可謂不負其志乎。張君曰:明鑒鏡察,理當照其胸懷耳。答曰:如來辭。洪君曰:見周生不中路,怠廢乎。答曰:不怠廢,雖怠亦不能毀其金簡。丞曰:周生可謂保仙之人。前者乃問子良曰:今日諸人來暢,爾懷抱不。子良答曰:枉蒙上真賜降腐穢,欣懼交心無以自厝。乃笑而不言,華陽童子曰:此諸真人,君當不盡識。今將相告。上者嵩高真人馮先生,第二即蕭閑仙卿張君,第三即中嶽仙人洪先生,第四乃保命府丞樂道士,第五則我華陽之天司農。玉童故令君悉知姓位,此中諸位任何,如世上侍中公卿邪。子良答曰:真仙高靈,豈得以比於塵俗。丞曰:能察幽測冥者,周生是也。今者既曲紆真降,願各為其述一文。真人曰:卿是其明證,可前作。答曰:敢不聞旨,但恐卑人居前,非禮耳。丞乃令子良襞紙染筆,口授曰:華景輝瓊,林清風散,紫霄仰攜,高真士凌空馭綠軺,放彼朱霞館,造此塵中。僚有緣,自然會不待心翹翹。馮真人授曰:太霞鬱紫,蓋景風飄,羽輪直造塵滓,際萬穢澆我身,自非保仙,子安見今日人過此。未申歲控景朝,太真冥緣雖有契,執德故須勤。張仙卿授曰:寫我蕭閑館遊,彼塵喧際騁景,蓋飛霄尋此人間契,周生一何奇能,感元人轍,無使凌雲幹中,隨嚴霜折。洪先生授曰:靈風扇紫霞,景雲散丹暉,八素不為迥,九垓何足巍,志業雖右〈少一字〉習之亦成微,勗此今日事,金闕方共歸。華陽童授曰:懸臺凌紫漢,峻階登絳雲,華景飛形燭,七曜亦殊分。寫此步塵穢,適彼超世君。勗哉二祀內,無令邪世聞。方為去來會,短辭何用紛。詩畢,馮真人曰:諸人所述,足以相勸。戒可自思,緣運剋厲丹心,當復有來者,若能用思入微,飛龍轅於霞路,奏鳳響於雲衢。神童啟節,玉女侍軒,豈待彌劫乎。得道悉在方寸之內耳。不必形勞神損也。世人惟知服食吞符,苟非其分,亦為徒勤,更不及專營功德,善積功滿,道亦可議。但於後生得之,不施於今身矣。此言亦可告家人,令知之。子良唯唯奉從。張曰:真君此言可謂至教,若更能超踰往此,則二府希之不難矣。蕭閑堂將為周子之遊館乎。洪君曰:仁功苟積,則選為真人。府中小丞其亦未必止此。丞曰:其功已定,亦何必須勤勤。童曰:二君亦適人所為,不必相逼。若能積業,更深則成真人。功夫若怠,猶當不失此。丞言畢,同辭別。徘徊戶內而滅。
右一條十,二日所受記,書四白紙。此中五人三人已經來,馮真人樂丞今降案,真誥有西嶽真人馮延壽,疑此應猶是也。樂丞字長治,咸陽人。主災害。四丞中之一也,夫仙真詩詠才辭,通皆相類。真誥中有此甚多。亦無相越者,尋此降集所受,辭意如似,略示東華保晨之舉也。
乙未年六月十三日夜,見前帥來言曰:比者真仙遊降足致欣暢乎。我比恆有事,遂成冥隔。子良答曰:近來乾坤澄淨,七景齊明,仰降高靈稍蒙,已數但滓穢無以克承耳。帥曰:是卿千秋之功,無嗟以滓穢為辭。但卿六世祖眉為譙郡,時尢好射獵殺,傷無數。賴其中時復營功德罪已。得釋卿不宜復食肉,食肉恐先源逮。卿幸可慎之,仙藥草自足,何急噉此。恐卿不悟,故因暇來相報爾。子良唯承,受帥便去。
右一條,十三日,所受記,書一小碧紙。未檢,汝南周家譜。不知周眉,晉何帝時為譙郡,殺戮之咎誠,為莫大,但身尚以蒙釋。方慮殃延苖裔,小為難解,亦當如立善功身,既荷福慶流子孫邪。此師一僕,一我亦未領。
至六月十五日夜,中山人去後。
依別記,目有六月十五日,中嶽洪先生授洞房經云:云而檢函中,不見此。受恐當自修,事與祕,重不題文跡。亦可以別投藏,計此正應是臥卒法事,與前二星相涉,所以猶是。洪先生授之,聞其在西廨,及移朱陽所眠一床,絕惡人近身,少遊雜,夕輒別床,臥如此,必是修方。諸臥斗之法,此法是上,清中品經理,非下仙之品。
又一人來,甚華少白衣,傳范帥語云:前故相告,食肉事遂不能斷耶。今旦何意往他人處食脯。從今去勿復爾,望採前言,副今日懷。子良答曰:早至師間,師賜食,謂是甘果,不以為欺。又奉今旨,敢復近肉。此人應爾而去。
右一條,十五日,所受記。一白籐紙。其好全似楊君體,其十四年,已向姨母云:不得食肉。晚入嶺,亦見向說如范帥語。於時即然許之。十五日旦,又入因進往潘淵文間,潘與共醮,仍逼勸令其專志,夜便得此信。十六日旦,即復見,向說之。從此都,斷惡。其今答語云:師賜此亦復,方便說以解責也。其去歲十月,至其今年三月,恆菜食。既辛苦疲瘦,姨母更勸令,漸進裁少,少而已尋。又造罪尢非推拘於先殃所及,既吞噬眾生,理乖慈育之氣。涉乎仁心者,必宜斷之以成。性是以仙聖為體,一向絕之。
六月十九日,有五女人來。
此則是前十一夕,李飛華於嶺裡所告,十九日期於西阿者。
第一易遷領學仙妃趙夫人,
字素臺,年三十許,綠繡衣也,真誥有此女。
第二易遷左嬪王夫人,改字太英,年二十許,紫衣也。真誥有。王進賢,恐是改名即是。
第三易遷右嬪劉夫人,
字元微,年二十許,綠衣。真誥有。劉春龍而此不同,若云改名恐先。
第四易遷都司學陶夫人,
改字智安,年四十許。上綠下紫衣,科斗恐許。此改即是許掾母。
第五易遷受學李飛華,
年可二十許,前已經來者,上綠下碧,真誥無此。前云人易遷,始九十四年。
右五人,字位。並李飛華所說,說竟四人。齊坐。李猶倚。
又有八侍女,
一人捧巾箱,箱上有題。一人腰各帶大符,符方一尺許。黑書青素,上一人執一函。以蓋致函下,合執之。函中有囊,囊有黃題,應是經書。四人各執一牙板,板上字極細,不可識。並皆襟綾衣紫絳為腰帶也。
眾仙是共女良久,似論子良事,不正了其旨。趙夫人乃言告曰:子冥契久著,故能招感真仙。良助欣然,子良笑曰:不以猥俗,少便依道。籍以緣,幸能棲林谷,豈期一旦真仙啟降。喜懼交心,無以自安。若前因可採,願賜神仙要訣,以見成就。夫人曰:子名書紫簡,何憂不仙而求於我。我猶仙人耳。劉夫人曰:周生爾知積業樹因從何而來,得如今日乎。子良答曰:微塵下俗實所不究。夫人曰:今略為說之。爾周生逵家時已應得道,為貪濁彌,多遂不致,獲次生劉偉家乃得學道精勤之福方,流今身爾已經三過,上仙籍其中,或犯非法,而復落去。今日之會,上錄來已,七十餘年,故經生死乃遂,吾今以此事諮受錄君,君見告如此。故為宣說,命知源由耳。王夫人曰:劉右嬪之言,備說幽顯宿命,爾可心自知之。勿示凡俗悠悠之人。陶夫人曰:周年十九,丁丑生,水命人因謂趙曰:此比何似。趙曰:亦無定總真王君,丁丑生水命人,位為高真,張酸亦丁丑生,乃沈淪三官。此不可為定,但論功業何如耳。陶曰:實如來告。劉夫人又告子良曰:夫神仙雖通元感,徹則易,但凡情虛,微不能招其感耳。我等今來直尋有道者,耳非浮遊無著,泛濫而行也。幸勿令人知,知亦未礙然此事。或生疑誚以迴爾心,我乃無怪於彼。但恐自招其罪耳。子良曰:已蒙神降,豈敢自有疑。但欲時呈師母耳。不敢以告悠悠者。又曰:亦勿甲乙告之。趙夫人又告曰:仙道有幽虛之趣,今粗為說之。夫為真仙之位者,偃息元宮遊行紫漢。動則二景舒明,靜則風雲息氣,服則翠羽飛裳,乘則飆輪靈軫浮海。歷嶽游眄八方進,無木火之患退,無木石之憂,豈不足稱高貴乎。人唯見軒冕之榮,嬪房之樂,便為極矣。所以真道不交乎。世神仙罕遊人間,正為此耳。縱有知者,亦不能窮而修之。或修而不久,或久而不精,諸如此事。良亦可悲周生爾。勿效此凡庸之儔也。王夫人告曰:夫一志直往無迴環之慮。瀟灑任理,無累著之心者,此乃保仙之子也。儻有窮幽測遠,遠求師友,晝夜辛勤,積以歲月。或直坐一山,修經用法,吞符翕景,處七元者,亦皆能致道。終不及積業,用功果之快耳。爾可以此事告於來子,令勤之也。修此不止,不患身後徒空爾。自已定無煩於其間矣。陶夫人曰:若能守道不動,服氣吞景,以鎮五藏者,亦能得地仙,長生不死。若無金丹五芝,終不能飛遊。太極動靜無方也。吾今猶是仙之中者。未及上仙下真也,前服氣諸事,往亦為之。而得如今日耳。周生爾營之乎。言語粗悉,入四更中,趙曰:星已疏矣,行當應曙,相與去。和諸人曰:應去。趙又曰:方當去,來不為久別。王曰:趙夫人來,當無不相隨。劉曰:來月三日,當往東華,呈學簿。當約陶夫人相過子良問何學簿曰是易遷中教仙人學業有進退之簿。二月日多,一呈呈東華大司,命八月三是此。二月之最至。九月復呈如此,周而復始。陶曰:且作十餘日別。李曰:其間動靜,趙夫人當見使來。去不復辭別,便悉下床而去。侍女隨次而滅。
右一條,十九日夜,所受記。書六小青牋紙。尋此諸夫人所說並無義旨,非必止在。周生亦以兼戒學者明智功德之義,過於專修,觀夫議理,亦聞則其理,可見也。
六月二十一日夜夢一人,年可三十許,白布褲褶,平上幘執手版,版黑色,形容乃端雅。見敬自稱趙丞使下官。相聞而言曰:昨所與陶隱居,共有辭,欲須兩事國主。憂民乃至,但時運應爾。比諸處屢有章辭,皆不與報陶。既有功行,周方來於此。當為驗二人之德,不煩謙謙,恐悒望故遣報。子良曰:比風月赫烈,塘湖熇竭,五穀焦枯,草木彫落,方慮饑乏,故冒共投辭,希垂沾潤。此人曰:當不慮不雨,恐不得洪溢耳。前辭言語,乃好,但請雨應墨書。請晴應朱書,並青紙上,人唯言,神重丹青。不知丹青有,不會處。諸如此者,世間非一但無人報其此意。其既不自知,反云神而無靈,願更作墨書,辭勿同前語。子良答:輒從要旨。又問:聖靈何姓可得聞不。此人曰:問下官耶。答曰:姓黃,字元平,東海人,猶散在保命趙丞間,無位任。仍曰:不得久停,或當更來。斂手而去。
右一條,二十一日夜,所受記。書一白麻紙,按此年夏旱不雨,積旬。諸道士恆章奏永,無雲氣,隱居是與周,共作辭,依常朱書,青紙。二十日晴。後共周於靜中,奏之故。二十一日夜,得此夢。周二十二日夜,乃作墨辭,於其廨庭。壇自奏,二十云旦,周向家云:昨夕有人報,云今日中當雨爾。旦,天清赤熱,了無雨意。至禺中,周來入嶺至上,便見東邊風雲卒起,未達隱居間於路,便雨。地得好溜,唯在一山周迴左右耳。此一事即共宣顯,只疏云夢。不知定夢定覺耶。華陽隱居陶甲道士周子良辭竊尋下民之命,粒食為本農功所資,在於潤澤,頃亢旱積旬苗稼焦涸。遠近嗷嗷,瞻天雀息,百姓祈請。永無感降,伏聞水雨之任,有所司存願哀愍,黔首霈垂霑渥呼風。召雲膚寸而合,使洪潦溢川,水陸咸濟,則白鶴之詠復興。於今共申至誠,稽顙辭請謹辭。天監十四年太歲乙未六月二十一日,辭詣句曲華陽金壇洞天,張理禁趙丞前。此是前所朱書辭者,隱居製周書。始檢得,後近寫,又尋覓周所易本,未見。
六月二十四日,晝臥南床。夢一人年,可六十許。著飄風冠,披毛帔,紫羅裳。手執玉鈴,腰帶大符。〈以丹書黃上不似筆蹟當是織成〉未嘗來也。侍者兩人,皆絳衣進坐。乃言曰:德秀之美,感乎幽冥。吾久欲來,礙以諸務,遂不即果,鄧生前亦應為說我來。子良曰:鄧仙人備述神靈,應垂降意。比恆洗心潔念,仰候真仙。乃笑曰:鄧亦尋應來。良久許乃自悲歎曰:昔為孤棲,獨往賢莫過焉。我嘗學道於嵩高,積八十餘年,蒙得神芝服之,而化。雖得神涉仙階,而尸宅無寄,今猶在嵩高南石室中,顧之眷,戀心未能豁。子當不憂。此事,人言得道不復念形,我念形之切,裂於肝心,可得無棺槨乎。吾今乃桐柏金庭琳宮之師,領蒼梧仙人,鎮朱臺之內,姓徐,字元真,故令知位字有在耳。尋當與鄧生俱來,別更委曲,不為遠別便不復見。須臾,復夢見二人,乃趙丞前所使黃元平者,云:昨雨恨不多來,月中當更作。昨往泰山見尊府君,送人夕來,乃始得。除君死錄,更記生名。如此輩六人,尊府君言,今還北宮,君儻至子良處道,我今來此,今故來為宣之。如此便去。
右一條,二十四日晝寢,夢所受記。書兩青紙。按鄧是此月六日來,徐與鄧同在桐柏,故相稱引。後二十九日,仍共來也。唯如徐說,雖得仙化猶戀於委形,況在餘神鬼中乎。棺槨之事,便弗無矣。此徐君真誥所無。而不知何處人,何時得道。云:周父還北宮則是隸鄷都所使,去五月趙丞云,明年春當生王家。今則已去一,得受生便連逮絕也。又按,前劉夫人云爾名上仙籙,已七十餘年。而今方云太山始除死記,生名尋此,則仙簡鬼簿,各各有名。仙簡雖有,而鬼簿不除,猶為未定,是故得上仙名,函有落除,或仙鬼兩名俱正,便無復黜斥還民間,或充鬼役。若是,則周生今日之化永保品矣。
乙未年六月二十九日夕,桐柏有二人來。一則桐柏金庭宮上師蒼梧仙人徐元真,一則桐柏仙人鄧靈期。鄧先言曰:久欲相詣,礙以此二十七日蒙受書,為帝晨執,蓋御史治桐柏山南青中館,領華陽學仙禁四宮中事,以此故致乖爽,徐君前來善得接賞耳。子良答曰:蒙徐君垂顧,歡仰無已。復蒙今降,慶莫過此。徐君曰:向過茅定錄處,云始授子元真經,甚助欣然。子良答曰:謬荷靈啟垂授真法,但肉人頑疏,修行多替。又曰:聞子名已,入東宮青簡,尚未審其事,比當與鄧生往為參之。答曰:賜與參訪,實是所希。徐仍指鄧曰:此君學道來已數百年,今始得任。子乃坐地獲之,故知功夫久有在。鄧笑曰:周生緣業果始,韓侯所說當可言乎。徐曰:周子雖稟仙緣未得,便知前身之事。子良因曰:鄙塞塵陋,豈得知此不,韓侯是誰。鄧曰:是東華仙侯韓惠期,領東宮諸簡籙,治方丈第八元宮中。向云欲參子事者,正詣此人耳。徐曰:今日匆匆不得久停,尋當得與鄧生俱來,不為遠別。下席,同出戶侍者隨從而滅。
右一條,二十九夕所受記,書一大度白麻紙。按徐云定錄授子元經檢,別目云六月二十七日,華陽童宣定錄君旨,授太霄隱書元真內訣云云。而今函中亦無此事,恐與同房俱別封也。論桐柏中仙,乃不應相關。當鄧領華陽四宮仙禁,故得往來。四宮者,當為男則童初蕭閑,女則易遷含真也。參簡之事,別在七月中。
右起六月一日至二十九日,凡有十三條,事書青白,大小合二十三紙。
乙未年七月二日,夜七人來。一人姓周,著元華,冠。服綠毛,帔丹霄飛裳,佩流金鈴。年可五十許,侍者四人。執黃毛節一人,姓王,衣服似周。服紫羽,帔佩流金鈴。年可四十許。侍者四人。執綠毛節一人,姓茅。著遠遊,冠,元毛,帔紫錦衣,佩流金鈴。年可六十許,侍者三人。執元毛節,又捧一白牙箱。一人亦姓茅,著芙蓉冠丹毛,帔元繡,衣佩玉鈴,年可六十許。侍者二人。無所執一人,姓周,著華蓋,冠服雲,錦衣佩玉鈴,年四十餘。名太賓。侍者五人。報紫毛節一人,姓司馬,著芙蓉,冠服素羽,帔紫錦,衣佩玉鈴,年四十許。侍者二人。執青毛節一人,則樂丞公服如前,侍者五人。丞曰:今真人來,向六拜。子良即起,再拜,頓首,稽顙,乞神仙訣。茅定錄君曰:功名已著,無煩苦,名並錄,我所關。周紫陽曰:一與爾別,便數百年。我當知如一日爾,縈之經生死,一何苦哉。司馬括蒼曰:學道不勤而得道者,乃周生乎。茅保命曰:勤苦之弊,何可勝言。所謂先苦後樂。王紫陽曰:歲月易積,功業難顯,昔聞周生之名,今見周生之德,宿昔猶固,良可嘉矣。周大夫曰:周生年稚而德奧,識淺而智深,已三生如此。我昔微遊於世,數經詣之乃能傾襟,抒誠而施仁也。我因欲示之要言,而其未堪受法,故不授之。今得相見,良亦為欣。周紫陽曰:卿知其根由不。乃吾之弟孫也,昔與其於南海相遇,便別。別來已二百餘年矣。丞曰:將告卿眾真之位,第一紫陽左真人治葛衍山周君,第二紫陽右真人治嶓冢山王君,
周君傳乃云:紫陽有左右真人,亦不顯。右是王君。不知何名字。
第三定錄茅中君,第四保命茅小君,第五蓬萊右大夫周君,第六括蒼真人司馬先生,第七吾也。此前六等並真人,前後來者皆仙人,唯馮君是黃庭真人,治中嶽耳。保命問曰:粗悉此位不。子良答:蒙承垂告,已解。定錄君曰:前遣景上期授子元真內訣,遂未修之邪。子良曰:蒙賜元真經,即應修用,但洪君前授洞房,欲且營之成業,故未暇耳。又告曰:洞房乃好得益遲修,元真專勤者,五年中便得太元玉女侍,猶勸先營之,併修亦不相妨。子良應爾。王君曰:子勤勵之名籍,雖定中間,縱怠亦未必得前此功。爾勿輕示人。今夕來事。周大夫曰:得仙者,年年月月皆有,但人不知耳爾申年當得,上拜太極。不者,則酉年也。此期未遠,而亦復為遙。子勤此中間也。司馬君曰:子保舉既強得業,亦美道,必可諧。但其流行之必不怠也。子良受旨,一一謹依。丞曰:陶隱居事,近亦不無此議。卿姨屢有<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1730-18px-GJfont.pdf.jpg' />,請二君乃無異。但恐餘處不必允耳。定錄曰:陶某名錄,多闕穿處不的由,縱見由我,我亦不得自任。中旬間,富與思和〈此保命字也〉往諸司命間論之,意此必無。若勿卒,憂悒仍云吾今去,或復尋更來,其間有信書。疏亦可相通,因以相隨而去。
右一條,七月二日夜受記。書四小青牋,又一片續後。按紫陽兩真,句曲二君。此日若始自降,前六月,唯遣侍童耳。真誥曰周太賓,善鼓,一絃琴是教孫登者,為蓬萊右大夫,即應是也。司馬括蒼內外書,傳都不見。又不應是季主,乃可季主兒法育耳。唯見此一來,自後無復所出隱居。此年四月,自得夢。應被召云宮府已整,唯作印,未成。意甚惻側,徑向周說。周登向其姨母,道如此。姨母乃密營,<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1730-18px-GJfont.pdf.jpg' />信告潘淵文。為條疏作辭,牒令周共奏請。後天窗洞隱居,都不知。後方聞有此,亦不復問周可否。至七月十三日,事訣十四日旦。周疏受見示,方具耳。止聞此一過而去,屢有<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1730-18px-GJfont.pdf.jpg' />請,是所未究。
乙未年七月三日夜,有九女人來齊。著青衣絳綠,衣下紫為腰帶,佩金鈴,鈴下有大符,黑為文書,青上手並執板,板白色似玉,見衣縫,縫皆有如織文,綴之每縫,際並有小鈴子,著之行輒有聲。其一女則劉元微,一則陶智安。餘者皆不識。亦不見與語。劉夫人曰:比修學稍得新業邪。吾旦往東華,今始還。文書事粗得了,見爾名已度上東華青簡,甚助為慶。陶夫人曰:聞近齋而俟北斗,大不可言訝。爾標心乃至於此。星亦未可,卒見積心歲月所不論耳。劉夫人因喚諸女曰:此周生有凌雲之秀,將可與共語。一人應曰:下仙未敢與高人語。劉曰:高下未必可定伊,猶沈滯塵喧共啟悟之耳。何高之有。此女笑曰:別當相造,今未容言。陶曰:此段易遷中,有柳妙姬、孫芳華、阮惠香,此三子學有功夫,得度方諸第八朱臺中,受書並為仙妃,故令知之。劉曰:周生爾欲之乎。答曰:凡蟲鳥非所敢,希曰爾得希之,所以相告。陶曰:夜已深,宜去。便欲去,諸女曰:待儂因相。隨而滅。
右一條,三日夜所受記。書兩小青紙。按此即是前月所云,送學簿,呈東華還,過而下見趙日,乃更有餘,人兼申嘲謔欲希之辭,夫以涵育兩儀照臨
日月山澤,通氣陰陽,離會莫不皆須。匹偶共相映協,目高真以下,咸同斯。義既已久,表昔記於今差。非嫌惑但長幼貴賤。年月賒促,各有終運。不必可均耳。如其道超域外,心凝化表者,時或跡應作非復體,諧接文殊之感,現淨名之室,作賓友稱寄,對扶桑,諒別有旨矣。
七月九日夜,見紫陽周王二真人,定錄君三人,衣服並如前,侍者共可有十許人。紫陽童亦在中。自共語良久。定錄君乃語子良曰:比勞用心,吾天事頻煩,以疲我神。此六日,往東華見爾,名已上青簡,乃位為保晨司。始吾徒也,不亦巍巍乎。此乃冥符宿契,雖非此間之職要,應先當成就。周紫陽仍曰:爾自應得此位,諸局司故不以明德相顯,直奏功夫,事致使移時,夫涉真境,便多有試好。固心力勿弱於其間。王紫陽曰:得如此甚好,但恐以試為難耳。子良因請問不審:幾試,試若大小,恐肉人邪。僻能不憂懼。王曰:當兩小試,或為虎狼,或為殊聲,異形以怖於人爾,見此時但整心建意,勿慞惶也。若不過者,壞人功夫俄頃耳。
周少來神贍,氣正小兒,時獨宿空屋。夜行林草,了無忌憚。云嘗魘驚及來茅山,至移朱陽,晨夜闇路去來恆獨行耳。近始聞人說從今八九月以來,館廨往返必須一兩人相伴,小侵闇則便執刀杖。人問何,忽爾亦為作<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80-18px-GJfont.pdf.jpg' />鳴,相答此當是去期近密防,諸試只二十大夕,移東廨。宿亦從一道士,窗下伴眠,道士覺其不得眠,數起坐誦諸咒說此復是臨時,猶慮有異於平日,致驚怖耳。而遂得免過,當由功力強。
定錄又曰:昨東華集諸司,命及土地神靈。曲司之徒。檢課簡錄見天下民人為善者,五十分。無一而況於神仙,萬萬之不過,兩三耳。其中功夫已成而復落除者,亦不少。吾將憂仙籍無復人也。兼運度已逼,災世益難,見東華上簿,紫錄內格中,有上上真錄者,五人已落二人。補地解無復,進補者上中真者,二十八人已落七人。二人補下仙,五人復還人中。唯上一人補耳。上下真者,三百人已落二十六人。十一人補地,解十五人還民中。都復上八人耳。上上仙者二百十一人已落四十二人,十二人補三官,中職六人成尸解,二十四人成賤民。都成五十人耳。上中仙者二百九十三人已落七十人。十人退成下仙八,人得尸解,五十一人還生民中。復上十一人耳。上下仙者四百三人已落七十八人,二十人為鄷都所引,四人被考三官,五十四人還民間,復上十九人耳。如今月標落此,諸人須至分節。當上言太極,更記死錄於太山。見此輩,良為可悲,並皆修法不勤,或先亡引逮所行乖道,或先勤後怠,失此功夫。一何苦哉。亦有垂登雲天者,日月不空,並下教真人降授之。其或處在深山,或學道歷年。人並不知,此吾等亦時時教授。如爾今日,人誰知邪。
周君曰:茅定錄說此者,是戒爾之深矣。勿怠惰於其間,爾乃近在下品仙人耳。爾乃當登中仙之上,得遊行太極,控駕龍麟,不亦快乎。王君曰:茅定錄及周紫陽所誡,實為深矣。足為子之實錄也。此句曲山中亦有三四人,入下仙品,欲知之乎。子良因問:家師陶公何如。答曰:假令爾如師者,則期真不難也。陶久入下仙之上,乃范幼沖等也。
一本作中仙之中,後濃墨點,作下仙之上,未解。所以既云久入,今當由怠替,致降二階邪,范幼沖為童初監,出真誥中。未知真仙品。與都水監何如耳。已說句曲有四人欲知之乎,而竟不得問是誰甚。為可恨今以耳眼所聞見者,在男人中有蔣薛女,人中有蔣宋,並久就修學,其長少男女南北亦復數人。或有德行,或有信識,但於學功,未深耳。許靈真,雖先聖之。裔而有家,累亦未得涉學。楊超遠今雖在林屋,先是舊句曲道士。甚有才意,今未知誰。當會此三人之數者。但應各加精勤,庶充此限耳。
子良又問:子良姨何如。答曰:乃得無大過,但令勤之,後身或取耳,今生且未可言。
其姨母,本錢塘人,姓張,三歲失父隨母。重適永嘉徐家,仍冒徐姓。十歲便出,家隨師學道在餘姚,立精舍,性至真正,唯攝妹兒子良一人。至年三十五,公制所逼,諸道義觀令其作方,便出,適上虞朱家。而遂陷世法以此恥慨,致結氣病,涉四年。育一男,便攜還永嘉。從此離絕,至今十有一年。乃自小來手,未嘗殺蟲蟻,妄折花草,唯日中一食,而恨性過,嚴治於目下。刻急。如今所言,乃得無大過。獨是不無小失,當以不能遂固節取命兼挫辱於神鬼故也。學業既淺,豈望今身有果,但爾三生得以為幸矣。
周君更問子良:爾姓何等。子良倉卒不得道:前賜名字直云姓周,名子良。君勃然曰:何以謬濫,汝乃道士周太元,字虛靈,而比於世中周子良邪。汝名書玉簡,皆作周太元,勿復稱子良。唯於世上名子良耳。勿以隱名示於俗人。天下人應得道者,何限而偏。依依於爾非直以挻,命感真亦如以親逮故耳。昔有楊許者,楊恆有神真往來,而許永不得見所以爾者,許心徒勤,謙猶欲想未除,故不得見。楊位亦不大於許,其神凝志安,萬邪不能干其,正華綺不能亂其心,故受語於楊,令以示許也。爾今得見吾等,亦如楊之用行耳。凡此事莫輕示人。吾昔與裴清靈去來華僑處,授其言語,令以示許。僑宿本俗民,性氣虛疏,不能隱祕,告其一法,迴而加增。逢人不問愚賢,輒敢便說之。如此既多便迴,受於楊耳。僑乃流沈河,水身沒異,方得脫。以來始十四年耳。今猶在鬼伍晝夜,辛勤諸如此。事可不慎乎。爾勿示人此事也。
楊許及華僑事,皆出真誥中也。
定錄云:昨見楊在東華語我要來,其云欲來,礙以諸事,別當看之耳。王君曰:此月初耳,見許侯與紫微夫人及右英共轡龍車往涉南真,紫微問我:見有周太元已刻紫錄,將應得道。比欲觀其德業,君見之不。吾因答:已經詣之,乃有蕭然之德,甚可啟悟。紫微言:別往看之今得去。
紫微夫人主下教者
定錄曰:言語粗悉,足為周生保試,今且去,天務繁多。明日望定,因相隨而去。此二更中,來入。四更,乃去。言語多亦不能盡得記憶也。
右一條,九日夜所受記。書五白官紙。此條中多說上落及宣漏諸事,全是欲嚴相誡,防恐脫言。說便致譴黜,既如此伊何由敢顯。雖復王威加逼,金帛滿堂,亦當杜口道義等。故自息求,而此中引楊許之諭,亦何必不別有所指,追恨不知早相共理。令闕佚漸加鑽,訪必不徒然往矣。如何猶冀於冥途之中,既更通感耳。
七月十一日夜,見桐柏徐鄧二人來,衣服皆如前。徐至便言曰:名已果上東華,定為保晨司。甚助欣慶。鄧曰:昨已應有說此事者。子良答:爾諸真亦粗說其事。但子良庸陋,豈敢仰希。恃蒙神真提拂,不論耳。徐曰:近見趙威伯作事上保命曰:周子良,字元龢,右一人。改名太元,字虛靈,以其生周逵家,已上紫錄,次生劉偉家,復書玉編,既經歷辛勤,今謹依上科,報以下僊。為保籍丞,羽儀衣服如故法。保命仍將往共定錄,省察良久,乃作讚。上東華曰:周元秀德心志,虛清謹按,紫格可刻,僊名東華。乃更命以七月七日,會僊官,檢名簿,因得爾品目位合中僊,更奏上僊,為保晨司。韓侯仍作事曰:周太元,字虛靈,右一人。昔標懷道之志,今見蕩然之德,上合乾綱,下應地紀,依如僊格,合中品之上,伏見保晨司,年限欲滿,請選太元以補之,謹上。青君命云:如牒仍作,簡文,曰:惟周太元,因業樹茲刻名僊簡,為保晨司。〈此韓侯刻紫玉之簡赤金為文以上言太上也〉吾聞此位,尋滿不出一二年,中應相召也。子良問不審:此位若為羽儀。徐答曰:亦不可為定更,由功業之高下,理有丹龍綠車元羽之蓋,素毛之節,青衣玉女五人,朱衣玉童七人,執鴻翮之扇,建抉靈之冠,服紫羽之帔,絳霄之衣,帶寶玉之鈴,六丁為使,萬神受保,知天下神僊功夫之事,教學之方,非復人間保籍丞也。故指來相報,未可示人身之遺跡,乃後人之所效耳。鄧曰:桐柏真君乃欲來須見太虛司陰二真。
既累去,後與兩小兒竟夕栟檔。恐明日人來見蹤跡,於是內外無知者,以至於今。唯密以啟聞耳。尋此便是前緣所招,或咎譴應至定錄。趙丞灼然知見,而不可較也。尋既未知,應為此位。那言不大欲,為恐是懸照此意。自發上道,心稟老君,誡解其性,理習忘相懷於一切,有為無復執著與時,求道之志便有濃淡,故以推心知當不大欲為耳。今既忘言於取捨,便亦不辭此任。但令得在能利益眾生,處雖卑雖苦,甘心為之。後云雖欲蕩情散慮,亦未能多去此,實神察六七往道中,猶煩惱未盡。汎此信忍望都隆耶。五年十年非但未定,朝聞夕殯,亦是所願。周生既已見捨,便欲促往尋之。從別記目錄,比月十五日,保命授三天龍文,并令且混人勿異跡,行來動靜,但意云此一條,不顯出。恐是與龍文別封也。
右一條,十一日夜所受記書。三白官紙。此條中便是定位,即云待前人滿則未便,到職但未知,猶且領丞住,俟期而去,為不成。稱丞直遊散住邪。此非可意求,須有通感,髣髴乃可知耳。計今心應猶在洞中也。
十三日夜,定錄趙丞俱來。定錄曰:昨與思和至太元府,仍詣南夫人論陶某事,乃得由。少時,子良問:申幾時。又曰:未測幾時,或五年十年,事雖關我。亦由上府繼東華隸司命,未敢為定。趙丞仍曰:且已被東宮命令,宜住召陶某事。子良問:召為何職。仙官,鬼官。丞答:蓬萊都水監高光坐治水事,被責。似欲以陶代之。既且停,召當更選耳。此是仙官隸司陰府掌水事,以陶有勞,故得補之。如陶意似不大欲為此位。既仙陶當不知卿可以,事白陶也少許。時又曰:夫人生禍延福,湊皆有因,而至非神明之所加。陶今夕心意豈復憶此,雖云欲蕩情散慮,恐亦未能都去。如何復言合丹事。又言:青童大君月未當來。華陽檢選仙事。
右一條,十三日夜所受記。書一小白紙。按此告即符前二日所云,中旬間去為論也。周以十四清且來,入嶺止疏前停,召事見示即問周:何意有今夕心意。語答云:亦不解所以,見意色甚不好。子良亦不敢問於時,既密解此意便止不更重論,嶺裡以十三夕一更。忽被寇似有六七人,皆執杖奄至階前。一人喚言在御仗中,蒙假還東畔等數人乏資糧,故來就先生乞於時。已閉戶未眠,聞此便開戶當對,呼進。隨意所須衣服、物器、一皆捨與別屋。兩小兒並被錄置,既從來未嘗見此,不能不懼而猶向其道,但各取重擔,徐去必無告討,正恐君劫。道士罪重,我當作好意相與也。
十八日夜,見定錄曰:陶乃答吾前語,年限猶未定。別更報爾,所云欲住雷平山,後此亦不勝。今居論災厲刀兵水火之事,乃為好耳。此地本非可隱居,寂處直可以避災害,住與不住無勝否也。又論:方託形何處,此由人心心,既未發吾寧得知,方將而言唯句曲可住,吳越名山乃不少未見有大勝地,猶勸陶居此山。
右一條,十八日夜所受記。書一白藤紙。陶隱居,既得周所宣事,以十五日疏作辭語與周,令接觀之日為申,陳如此。即是酬之告周,竟不以此見。向道當是無正可否以宣也。於時至尊垂恩為置宋長沙道上二廨,並左右空地於此廨。西復為起觀前左右即是。許長史舊基竊恐側近真蹤或以致譴,故二三因聞耳。追恨不得作方。畐通辭,方畐通辭則亦應,方畐酬答也。
二十五日夜,夢見唐趙二丞來。趙曰:近何意恆勞苦,損人精神,惛人耳眼,今去勿復遇辛苦。子良問不審:住此廨中好否。比者恆憂與盜事。趙回頭曰:此事關唐丞。唐丞仍曰:雖見關,亦不得自由。夫災禍亦非鬼神所知,此廨自不須多憂疲人心慮。子良言:劫盜事深以仰憑。答曰:自保勖,不須過憂,便去君論期運,事竟應相造也。我等且去,尋復相過。子良起,送相隨,而滅。
右一條,二十五日夜,夢所受記,書一白官紙,此夏旱人情,惡山有尊長。但慮驚怖,畐故以此祈訪也。唐丞名公房,亦四丞之一主。死生計劫,盜事正應由樂。由樂丞不知關唐也。記中從未見唐來事,今若始遂應有,始相識。語恐前已有,不必存記耳。
八月一日,范監來告云:此日諸真相就論說勸,已畢。自今已後欲令自來處,處遊觀。
此云來則,非夢。
八月五日,夢從一朱門崇闕入,見司命君。見授夜光芝。
夜光芝是句曲五種芝限。
八月七日,夢入華陽中,先經保命府。後至定錄間,次往蕭閑採龍仙芝。
此則從北入,而向南也。龍仙芝亦見五種芝限。
八月九日,夢至定錄間,見問云乃同人齋邪。
爾日在中堂王,法名為皇家塗炭齊。
八月十二日,夢與定錄君於華陽內共乘車,侍玉女三十人。奏天樂,造南真於丹城。南真見告太元。太元示以僊籍。
二真府並在大霍也。
八月十五日,夢與定錄保命共往紫微夫人處。
紫微治元龍宮,應在北方。
八月十六日,夢至方諸往青君府,不見青君,乃見韓太華,丹青館宋夫人,見告神仙之要,委形之術。
韓太華始以今年度東宮,受書朱宮,玉妃之賓友。韓出真誥也。
八月十九日,又夢造方諸。正見青君,出遊楊君九華及許仙侯,皆從因造韓侯,見簿籍事。
韓即前所云東宮典錄籍者,名惠期也。
八月二十一日,夢與保命至蓬萊,見周大夫,又至一朱臺,巨闕青軒紫房云是司陰府陶某,近正應治此。東南一元宮,中因復行,見一人,面金色,長短中形人。著飛霄衣冠,見告道法之事。保命曰:此是小天奉法人。周大夫仍告道業,因緣甚多。
周大夫即大賓真誥,亦云在蓬萊司陰君主天下水事,出馬君傳前不知那治,在蓬萊小方諸多事。道事亦出真誥。
八月二十五日,夢與色監趙丞至大衡山,見南陵薛大夫,中黃杜大夫。見授隱變方。因爾又行,見一草屋,甚高大。絕有甘泉,雜生眾華。范監云:此是遊仙之廬。因共入坐,屋下談神僊事。
薛杜二大夫真誥中無也
八月二十五日,夢入華陽造定錄,諮來年十月可保,得申延。不答云可爾。
此其猶欲留世意,所以發此請。雖初云可爾,恐後復相詰。卻審得申,則不應十月,果去也。
八月二十六日夜,夢定錄保命來見,告云:明當復往東華,過司命間,既是天事不復得,同當更為訪韓侯,論爾更不迴異不。
此前及後,屢道明簡事,此則不可為定進退,皆復由功過故也。
八月二十九日,見上期來宣定錄旨,云韓侯甚有懷於爾簡錄猶因。
此云見來則非夢也,上期是華陽童。姓景,名上期也。
右十三條,八月中事二條,是來十一條,是夢往。
九月二日,夢至華陽,中見二君。九月五日,夢又至蓬萊。先過司命。司命見告服神丹應,先須名上仙籍。乃得服之。乃至蓬萊,見周大夫。食一草狀如槐,香而紫色。見告云:子未得食此。得食此,便如吾耳及火棗交梨事。
火棗交梨出真誥中,亦竟不知此果是何神奇。
九月八日,夢與趙丞共遊易遷,童初二宮。二宮相去可五六里。
易遷女仙宮童初,男仙宮而未知。東西引為南北列耳。
九月十日,夢與保命到一山,山形平團。異於人間山。名為丹龍,云中有洞多僊真。
丹龍云在陽洛之南,是南真所治之宮也。
九月十五日,夢獨往桐柏山。見金庭館,珠寶煥麗,宮室行列殊多。亦有青黃盡相似。復云有金庭洞宮,自所見者,非其限。乃眾僊之遊憩,典司之所治耳。非王真人所居。東方大君來時,別復有宮。雖云有而自不見。
桐柏右弼王所治之處。亦云山內外並有宮府。
九月二十三日,夢定錄來於朱陽。見攜到司命府。道逢元清、紫微二夫人。乘雲軿從二十餘玉女。語定錄云:司命紫陽正相遲,塵生今來亦是其冥。
意言見笑,為塵生,不言是陳生。
定錄答語:當爾時,亦不知在何所。但覺飄然而行耳。到司命門,即見紫陽。共見告,大有所言非可具記。
此應有奇事也。
九月二十五日,忽夢見張理禁令誦道德。
道德二篇,實道書之宗極。太極真人亦云誦之萬,過白日昇天。
右從前來至此,並墨書大度西麻,凡七百紙。
九月二十九日,夢見天西北有一物,長數十丈,青赤色。首尾等大狀似虹,因到張理禁處。問此為何物。答云:名元霞之獸,或呼為水母,乃可愁矣。夫有中之無,未若無中之無。空無之理,難可思議。此九大之災顯矣。人誰知之。
張為保命社禁伯主,請雨水過以問之事出真誥。張既善談。虛無,每語輒入斯境。隱居謂有中之無。自性空也。無中之無,畢竟空也。但未解說,此何指耳。
右八條,九月中事並記。云夢。
十月二日,夢見洪先生,見今誦太素祝。
未詳此出何經。
十月五日,夢見定錄君,云比來多諸進御,善自禁節。勿縱志也。
似應作恣,字既丞,有上落實,宜恆加精勤也。
十月十一日,見紫陽、定錄、保命、桐柏來,及移朱陽事。
不知論此可否云何。
十月十八日,見定錄。云:朱陽非爾所居處,若不能遠去,只朱陽左側好。良常為勝。恐爾不能處之耳。
此月十九日,隱居始移朱陽住周,亦同來。既是公館,當慮有目之事,以為妨礙故也。
十月二十日,夢見南真紫微。二十七日,夢見趙丞洪先生及星事。
猶應是司二星事耳。
十月二十九日,夢至一處名為陰城之宮。大有仙人而自不識。
未見陰城宮所出處。
右七條,十月中事。二條,云見。五條,云夢。
十一月三日,夢見洪君及唐丞。言曰:雲闇星沒,唯宜矚南山坐耳。此雖可瞻,而非求真之體。
三日,應伺二星,既雲闇,亦不宜便眠耳。
十一月八日,夢見定錄,因自陳:欲寄朱陽東,為小屋未審可爾不。答云:東好所恨下葬為不便耳。夫居當作四合,舍不者不可不作堂,東西廂若不爾,名為孤凶宅,但以意作之。爾其去矣,以遺來者。吾見陶某比意大欲相試。爾但浮此跡,勿畏人不信。得不信,乃為吾之快矣。
東岡有兩大窠,皆可營墓。初本欲於西窠作廨,恨廣大。更令就西窠立廨。近朱陽為好,周令定葬東窠,正南向。
十三日,夢見周君言曰:陶其或信不信,多好試。人但爾比亦喧然。多諸雜相,可自節。十五日,夢見洪君來告曰:爾即欲所居。西北面,有故氣。吾今共汝看之,便往至彼處,見一人形,極醜陋。君曰此即是大都畏人。居之定無苦。
朱陽館及彼廨以後,乃有二三墩,狀似古塚。既林草榛蕪,亦可經人埋塵,不見有巫場處。所云故氣,正當魂爽輩耳。既曰無苦便不為害也。
二十日,見一女人,形容殊麗,上下青衣,侍二女至戶內。立而無言。二十六日,夢見周蓬萊。云:北斗已復不見,而祝於二星。
當是二十七,應伺二星,今夕已陰晦。必不見也。
二十九日,夢見茅二君,周二君,並有控乘遊於雷平,直取伏龍定錄,并舉手,見向如謝去狀。
雷平在館東南,伏龍在西北,便昇空從館十度,故得相望也。
右七條,十一月中事。一條云見,六條云夢。
十二月三日,見徐鄧二君,言去二十九日桐柏府,校籍頓誤上罪人。典簿三人被責。七日,夢往司命處,告玉清清元事。十一日,夢見韓夫人,云:比者情志落,落彌入真相。
應事韓太華,始以七月度東宮為妃。
十九日,見一人駕大車,形容甚壯,從者十人直見拜,溫涼而出。二十一日,定錄告云:前來拜者,鄷都執法君蔡子遷也。爾方綜其上官,故來通報耳。
保命府職僚皆總治鄷岱丞位彌相關涉上官,當保籍任也。
二十五日,見趙丞直云:僊籍空矣,爾勿憂矣。
故七月中,定錄所歎亦云,方憂僊籍無人。
二十八日夕,見定錄、趙丞、范帥三人。子良問:所通辭仰,呈君未。君云:適得君仍語丞云:可速,因直爾而已。更別餘語。
此中似別有事,旨不容備,言亦應是為帥,見有辭存。
右七條,十二月中事。五條云見,二條云夢。
閏月三日,夢見韓夫人。云:世上方無復蹤如何。
韓猶應是太華。
六日,見洪先生云:子勤之勗之前後事事也。
此亦勵息耳
十五日,見保命。云:爾屋事勿以在懷,傷人神氣,其人尋來就上。
其正月,欲戴屋而所顧師,永不來。乃云欲作辭告,縣攝之師,定尋自來。當由此故,有今告也。
十八日,夢大司,命君問曰:子欲仙不。答:實願仙。云:願仙,何不學仙。二十三日,見洪先生。云:此所問泛舟者,乃中嶽仙人于朴也。其前生經識陶某耳,非今生相識也,豈復來於此邪。
去冬有人,姓顧,名道度。從外江還。云于大雷,忽逢一人,乘小小鹿頸船,子劣容一人,從浪中來。直呼顧姓名,云:下都去欲寄書與茅山陶隱居,隱居已與我欲助其功夫,以獻主主。正爾見作書,垂當授與。忽云:罷君會不往山,我尋自下。云:此人自稱姓彭顧,至都匆匆往廣陵。欲宣此消息而無方於華監間,過嗣真館道士彊文,敬因疏寄具還如此。隱居唯聽其下,亦不以問周,周當是問彊,說自私訪冥中,既如此,告便當不復自下。
二十五日,見定錄保命二,君保命曰:年內多勞,扇削鬼神。三官中奏爾云多罪。吾已卻之不宜三過如此。
伊蒙神真,扶獎如此,不免三官所奏,況庸庸之徒邪。唯各宜如履薄冰耳。
二十六日,見周君云葛衍之東水,已加八十一丈。南衡山西邊頓崩,為淵。二十八日見徐君,云韓眾已復。有事今與鄧生往看之。
此詎非眾字惠期,邪眾亦云作霍林司命。
歲夕,夢見司命南真。南真見授一子。大如鵝卵,令噉之。司命云:道未成,不得九轉之華,且食此。亦足明爾。
右八條,閏月中事,六條云見,二條云夢。
右從八月初至閏月,末凡六月中合五十一條,事十六條,云見。三十五條,云夢。
丙申年正月二日,夢造小有天,見王君爾云:何遑遑於人間。名已定,勿虧頓於世路。
此王屋三清虛上君,為下教二十四真人之首也。
十日,見洪君范帥。云:明是戊寅上元,治建可戴屋云。但宅不得其所。洪云大象尚復,無常人生,有何定邪。只此亦好,又及洞經事。
其本欲取此日戴屋而師不來,又小雨。遂不果至。丁亥日,方得戴耳。
十一日見定錄保命桐柏周君,周君云:爾不復翫真
道邪。吾將去爾。子良未得答,定錄乃云:其心不然,正是身廢耳。紫陽試之邪。保命云:爾何意頓取人三百斛穀。子良答:不取。又云:見取何云不取已。爾別自語所不能當埤之,餘別了。
其此數旬中,為起屋事,恆慞惶不作。恐身既廢心,亦是急定錄訝之耳。取穀之事,了不聞有此音跡。計三百斛,穀是百三十斛米。平人六年,食恐以為食師,以此米者其,從來為師。使本是衣食弟子,不應以此為責,伊云不取,神證云取。兩不應,又云別當埤之,思此答所不解。
十四夕,夢見許仙侯等五人,自共語。許云:自宅此宇未足久,便已近二百許年。又聞一人答:兆劫尚復,倏爾此何足為遠。
不知是誰許長史,立山宅,應是晉穆帝永和中至,今一百六十七年耳。
十七夕,見定錄唐丞來中。君云:許侯近所言,亦深哉。唐丞論:北臺事極多,非可書銘。
北臺鄷,都北帝臺。
二十四夕,見定錄君。云:念真不密,穢氣無辯,自云研瑩之。二十七夕,見保命及洪君。洪君云:勿輕說人事。
此當有所試,不知是何耳。
右七條,起丙申年正月中事。四條云見,三條云夢。
二月三日,夢見洪先生,云北斗事。
此復是伺二星也,洪是授云故屢屢言之。
七日,夢見定錄。云:臨海燒山中有仙人,遊在人間,自號彭先生,實是鄭元。字子陰,陸渾仙人也。朱交甫令其觀世人情,及修道者,其尋。或當來先,昨已往建安。臨海人書與道士鄒堯云:其人彭公,在此不堯得,而插靜櫺,故人得見之。其人亟乘小船而歌曰:太霄何冥冥靈真,時下遊命我囂塗。際採察雲中儔世,路多淫濁真誠不。可搜促駕,還陸嶺人間,無與酬。步行亦永此,其若來,可不接之。其人形中,人面左邊有紫誌,著黃絹帽,多髯,而前齒缺,是也。
書此一條,獨委曲者,當是或欲示後人也。燒山即赤水山,今亦屬永寧,樂成二縣。共界,未知鄒堯是何處人。顯昭形服,如此便是可察。正恐伊知人識,更復改容耳。
九日,見丞。云:比者情志何甚索索。十四日,見定錄。云:司命來,月中旬當來。西宮東宮人亦並來,故逆示。
此當是云三月十八事,見其此日,亦有辭本存。右四條,二月中事,二條云見,二條云夢。
三月,見周紫陽記,九真玉瀝丹方,九莖紫菌琅葛芝一斤,丹朱玉漿二斗。
右二物,細切芝,竟仍以玉漿。一斗漬之一宿,埋陰垣之陽。去垣三寸,入土一尺。以白瓦器容四斗許。盛仍以瓦盤蓋之,蠟蜜封之。上土令厚二。寸以今日午時,埋至明日午時出之,持之南行,取己所住戶,十二步,乃置眠。床頭按上至明日午時,又以銅器盛煎之,令火齊器底,勿令火燄出,器邊也得三沸,見又玉丙漿,一斗又加火高。
二十九日,見保命。云:勿犯霧露。
右二條三月中事,並云見。
四月九日,見定錄。云:前疏文辭。殊雅,但恐心不必然耳。十五日,見三丞及洪君來。云:卻下都邪。勿不復反山。諸人自共語多不了。
其於時欲出,都定不果,六月只去耳。
右二條四月中事,並云見。
五月九日,夢見司命定錄保命及眾真並見。試以緣業事。
色不悅,又及應憂盜事,云當時相救。
十五日,夢到東宮,拜青君,見韓侯。等雖不面見青君,而傳譯意氣大見憐愍,韓侯接對如常耳。
如此說者前韓眾便非惠期也。
二十九日,夢司命三君。云:前事遣赤城外衛軍十人,相助,遂不能邪。亦得可可耳。
不解此何若是,前所云憂盜相救助者,則不應言。亦得可可也,於時實都得寂然也。
右三條,五月中事,並云夢。
六月十日,於道中眠,夢見范帥。云:惡魅橫行,不可卒禁。勿輕慢之。雖無如人,何交爾不好。
周暫出都,以此月九日曉,出。山就埭宿十日。早發爾,夕應在湖熟方山。間此月中,遠近多瘟病。
十九日,於第中,夢斷肉乃食。鵝膏未可解也。
追檢此日,王法明文,子在館宿,延陵嵇茂,無亦入其多責,郭邑殽果,食中必有鵝膏。煎煮之也。
二十八日,夢見紫微遊行。
右三條,六月中事,並云夢。
七月一日,見洪先生。云:八霞之表已陳,爾居處東萊,可不裝束,大都不可復載。
此中當說去留文會。
八日,復夢見韓侯紫微、楊君定錄等,多為論性命之
致,因緣罪福之源,若疏此,可三四紙許。
不聞此亦為殊恨也。
十七日,見保命趙丞,多論天地災橫之事,亦甚多,不可記。
此事理當難說。
二十三日,見眾真,凡三十人,多論人治身之本,謝殃之法,甚多。亦復論作九轉事。
此條不顯為恨最深。
二十四日,夢見司命君,君見令取青。
此一字草漫不可識也。
以呈司命,司命云:此可耳,心未真也。當更研瑩。見景上期來,云:二君今往龜山,聊過令知,如此所見,意氣欲動。前與人戲,過致使時魅相侵,賴得高監相為,不爾幾致變。
聞周在第中,忽輔病,恐是此意。高監不知誰洞中,不見此人也。
又曰:裡屋人自稱木道士者,是北星鬼官。所使勿信,之,以邪情亟惑人,壞人真氣可急詣許,駕去已遠,不得久停。便去。
周在都仍就王法,明同往南廋第道士館,中在外屋宿,當是欲進諸木問事故,得此告。其還多有問木者,而都不說。此事實能慎密也。
二十五日,見唐趙二丞來。云:還於舊居,便共覺蕭然。多論九轉事,并二君令告。
其是二十三日,還至由意殊,不許遊行。人間九轉事,無聞一何,可歎也。
右六條,七月中事,四條云見。二條云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