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19
卷16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
第一百六十七卷目錄
蠶部紀事
蠶部雜錄
蠶部外編
蛾部彙考
蛾圖
詩經〈衛風碩人〉
爾雅〈釋蟲〉
古今注〈飛蛾〉
埤雅〈蛾〉
蛾部藝文一
飛蛾賦 宋鮑照
燈蛾賦 唐陳仲師
燈蛾賦 范鳴鶴
蛾部藝文二〈詩〉
燭蛾 宋賀鑄
蛾部紀事
蛾部雜錄
蛾部外編
禽蟲典第一百六十七卷
蠶部紀事
《通鑑前編》:黃帝有熊氏,命元妃西陵氏,教民蠶。《外紀》曰:西陵氏之女,嫘祖為帝元妃。始教民育蠶治絲繭以供衣服,而天下無皴瘃之患,後世祀為先蠶。蔡邕獨斷桑,扈氏農正趣民養蠶。
《詩經·豳風·七月章》: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載陽,有鳴倉庚,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遲遲,采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朱注〉載始也,陽溫和也,倉庚黃鸝也,懿深美也,遵循也,微行小徑也,柔桑稚桑也,遲遲日長而暄也,蘩白蒿也,所以生蠶。今人猶用之,蓋蠶生未齊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也,祁祁眾多也,或曰:徐也,公子豳。公之子也,再言流火授衣者將言女功之始。故又本於此遂言,春日始和有鳴倉庚之時而蠶始生,則執深筐以求稚桑然又有生而未齊者,則采蘩者眾而此治蠶之。女感時而傷悲,蓋是時公子猶娶于國中,而貴家大族連姻公室者,亦無不力於蠶桑之務,故其許嫁之女預以將及公子同歸,而遠其父母為悲也。
七月流火,八月萑葦,蠶月條桑,取彼斧斨,以伐遠揚,猗彼女桑。七月鳴鵙,八月載績,載元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朱註〉萑葦,即蒹葭也。蠶月,治蠶之月,條桑枝落之采,其葉也。斧隋銎斨方銎,遠揚遠枝,揚起者也。取葉存條曰:猗女桑小桑也,小桑不可條取,故取其葉而存其條猗猗然耳。鵙伯勞也,績緝也。元黑而有赤之色,朱赤色陽明也。言七月暑退將寒而是歲禦冬之備亦庶幾其成矣,又當預擬來歲治蠶之,用故於八月。萑葦既成之際而收蓄之,將以為曲薄至來,歲治蠶之月則采桑以供蠶食,而大小畢取見蠶盛而人力至也。蠶事既備又於鳴鵙之後,麻熟而可績之時,則績其麻以為布,而凡此蠶績之所成者皆染之或元或黃而其朱者,尤為鮮明。皆以供上而為公子之裳,言勞於其事而不自愛以奉其上,蓋至誠慘怛之意上,以是施之下以是報之也。
《禮記·祭義》: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幘卜三宮之夫人,世婦之吉者,使入蠶室,奉種浴於川,桑于公桑,風戾以食之,歲既單矣。世婦卒蠶,奉繭以示于君,遂獻繭于夫人。
《祭統》:天子親耕於南郊,以供粢盛,王后蠶于北郊,以供純服,諸侯耕於東郊,亦以供粢盛。夫人蠶于北郊,以供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周禮·天官·內宰》:中春,詔后帥外內命婦,始蠶于北郊,以為祭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后而受獻功者,比其小大,與其麤良,而賞罰之。〈訂義〉鄭鍔曰:《觀祭義之篇》曰:古者天子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卜夫人世婦之吉者,入蠶于蠶室及獻繭遂朱綠之元黃之以為黼黻。文章服既成君服以祀先王先公敬之至也,蓋王者以奉宗廟為重以躬耕之穀。為粢盛后以親蠶之絲為祭,服然蠶必以時,時至而不詔告之。則有失時之愆中春者可,蠶之候也,時則詔后帥外內,命婦以共事必于北郊者,婦人受陰之義說者謂月令季春之月,鳴鳩拂其羽戴勝降于桑。后妃齋戒親東鄉躬桑,而先儒于祭義大昕之注亦以為季春。朔日今此仲春詔后何也,然以七月之詩攷之春。日載陽有鳴倉庚女執懿筐爰求柔桑謂仲春也倉庚以仲春鳴記禮者,乃言季春,豈季春者,蠶事之始歟。謂之始蠶意可知矣。李氏曰:普天之下蠶者非一女而后猶親,蠶天下之女子有不遵微行,求柔桑者乎。耕者非一男而后猶佐天子之耕天下之男子有不饁南畝喜田畯者乎王氏曰:內人王內之人賈氏曰:稽猶計也,功事絲枲之事。王昭禹曰:典婦以功獻于后內宰。則佐后而受之。
《夏官》:大司馬之屬,馬質,禁原蠶者。〈訂義〉鄭康成曰:原再也。王昭禹曰:物有異類而同乎,一氣相為消長相為盈虛,其勢不能兩盛也。以天文攷之午馬為絲蠶,則馬與蠶其氣同屬於午也,辰為龍馬為龍之類。蠶為龍之精則馬,蠶又同資氣於辰也,一歲之中苟再蠶焉則蠶盛而馬衰,故原蠶者有禁自非深通乎性命之理者,烏能及此。鄭鍔曰:蠶者衣之原,可勸之勤不可禁其再因其再而禁之,抑亦先王之世不專用絲。故歟嬪婦所化者,有麻枲獵所得者。有狐貉則雖禁原而衣不患不足。李嘉會曰:今東南如兗揚衣被天下蠶盛而無馬西北苦寒之地,有馬而無蠶,蓋可知矣。
《述異記》:闔閭夫人墓中,周迴八里,別館洞房迤邐相屬,漆燈照爛如日月焉,尤異者金蠶玉燕各千餘雙。《禮記·月令》:季春之月,后妃齋戒,親東鄉躬桑,禁婦女毋觀,省婦吏,以勸蠶事,蠶事既登,分繭稱絲效功,以共郊廟之服,毋有敢惰。
孟夏之月,蠶事畢,后妃獻繭,乃收繭稅,以桑為均,貴賤長幼如一,以給郊廟之服。
《神異經·東荒經》:東方有桑樹焉,其上自有蠶作繭長三尺,繰一繭,得絲一斤。
《東方朔別傳》:武帝求神仙,朔言能上天取藥,上知其謾欲極其言,即遣方士與朔上天。朔曰:當有神來,迎我後方士晝臥。朔遽口呼從上天還方,士遂以聞上以為面欺下。朔獄泣曰:臣幾死者再天公問臣下方何衣。朔曰:衣蠶蠶何若。曰:<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5951-18px-GJfont.pdf.jpg'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5951-18px-GJfont.pdf.jpg' />類馬,班班類虎,天公大怒以臣為謾繫臣司寇使。使下問還報有之乃出臣今陛下,以臣為詐願使。使上問之。上曰:齊人多詐欲以喻我止,方士也罷方士。
《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二年,蓋延等大破劉永于沛西。初,王莽末,天下旱蝗,黃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野穀旅生,麻尗尤盛,野蠶成繭,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宋書·符瑞志》:漢光武建武初,野蠶、穀充給百姓。其後耕蠶稍廣,二事漸息。
《東觀漢記》:明德馬皇后置織室,蠶於濯龍門中,數往來觀,以為娛樂。
謝承《後漢書》:南陽范克為桂陽太守,教民植桑絺紵之屬,養蠶織履,民得利益。
賈氏《說林》:蠶最巧作繭,往往遇物成形。有寡女獨宿,倚枕不寐,私傍壁孔中視鄰家,蠶離箔明日繭都類之,雖眉目不甚,悉而望去,隱然似愁女。蔡邕見之厚價市歸繅絲製琴絃彈之,有憂愁哀慟之聲,問女琰琰曰:此寡女絲也,聞者莫不墮淚。
《抱朴子·論仙篇》:甘始以藥粉桑飼蠶,蠶乃到十月不老。
《後漢書·禮儀志》:祠先蠶,禮以少牢。〈注〉漢舊儀曰:春桑生而皇后親桑於苑中於蠶室,養蠶千薄以上祠,以中牢羊豕今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從桑還獻於繭觀皆,賜從桑者樂皇后自行凡蠶絲絮織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廟群臣五時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縷縫衣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蠶官令丞諸天下官皆詣蠶室。亦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法,晉后祠先蠶,先蠶壇高一丈方二丈為四出陛,陛廣五尺。
《世說》〈註〉:《司馬徽別傳》曰:有人臨蠶求簇箔者徽自棄其蠶而與之,或曰:凡人損己以贍人者,謂彼急我緩也,今彼此正等何為。與人徽曰:人未嘗求已,求之不與將慚,何有以財物令人慚者。
《廣州記》:吳黃武三年,遣交州治中,呂瑜發趙嬰齊冢,得金蠶、白珠各數斛。
《宋書·符瑞志》:吳孫權黃龍三年夏,野蠶繭大如卵。《江寧府志》:漢建興九年五月,建業有野蠶成繭,大如卵。
《搜神記》:建業有婦人背生一瘤,大如數斗囊,中有物,如繭栗,甚眾,行即有聲。恆乞於市。自言:村婦也,常與姊姒輩分養蠶,已獨頻年損耗,因竊其姒一囊繭焚之,頃之,背患此瘡,漸成此瘤。以衣覆之,即氣閉悶;常露之,乃可,而重如負囊。
《宋書·符瑞志》: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宣城宛陵廣野蠶成繭,大如雉卵,彌漫林谷,年年轉盛。
孝武帝大明三年五月癸巳,宣城宛陵縣石亭山生野蠶,三百餘里,太守張辯以聞。
《梁四公記》:梁天監中,四公謁武帝,杰公嘗與諸儒語及方域云:東至扶桑,扶桑之蠶長七尺,圍七寸,色如金,四時不死。五月八日嘔黃絲,布於條枝,而不為繭。脆如綖,燒扶桑木灰汁煮之,其絲堅韌,四絲為係,足勝一鈞。蠶卵大如鷰雀卵,產于扶桑下。齎卵至句麗國,蠶變小,如中國蠶耳。俄而扶桑國使使貢方物,有黃絲三百斤,即扶桑蠶所吐,扶桑灰汁所煮之絲也。帝有金爐,重五十斤,係六絲以懸爐,絲有餘力。《魏書·高祖本紀》:承明元年八月甲申,以長安二蠶多死,丐民歲賦之。
《靈徵志》:高祖太和十年七月,并州治中張萬壽表:建興濩澤縣民賈日成以去四月中養蠶,有絲網成幕,中有卷物似絹帶,長四尺,廣三寸,薄上復得黃繭二,狀如履形。
世宗正始二年三月,徐州蠶蛾喫人,尫殘者一百一十餘人,死者二十二人。
《大業拾遺記》:時,越溪進耀光綾綾紋突起,有光彩越人乘樵風舟泛于石帆山下,收野繭繰之繰,絲女夜夢神人告之,禹穴三千年一開汝,所得野繭即江淹文集中壁魚所化也。
《冊府元龜》:武德五年,梁州言野蠶成繭,百姓得而用之。
貞觀十二年六月,滁州言野蠶成繭於山阜。九月,楚州野蠶成繭,遍於山谷,濠州、廬州獻野繭。
《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三年,滁州野蠶成繭。
十四年,滁州野蠶成繭。
《雲仙雜記》:蠶退之後多為乾腊,貨之。開元中春,未雨,市多白眼蜂如山,市人以此,卜絲帛之豐歉。
杜甫寓蜀每蠶熟,即與兒躬行而乞。曰:如或相憫惠,我一絲兩絲。
《杜陽雜編》:元和八年,大軫國貢重明枕神錦衾碧麥紫米。云其國在海東南三萬里,當軫宿之位,故曰大軫國,經合丘禺槁之山。神錦衾水蠶絲所織也,方二丈,厚一寸。其上龍文鳳彩,殆非人工。其國以五色彩石甃池塘,採大柘葉。飼蠶於池中。始生如蚊睫,游泳於其間。及老可五六寸。池中有挺荷,雖驚風疾吹不能傾動,大者可闊三四尺。而蠶經十五月即跳入荷中,以成其繭。形如斗,自然五色。國人繰之,以織神錦。亦謂之靈泉絲。上始覽錦衾,與嬪御大笑曰:此不足以為嬰兒綳席,曷能為我被耶。使者曰:此錦之絲,水蠶也,得水則舒。水火相反,遇火則縮。遂於上前,令四官張之,以水一噴,即方二丈,五色煥爛,逾於向時。上乃歎曰: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不亦然哉。則卻令以火逼之,須臾如故。上益異之。翌日,出示術士田元佐、李元戢焉。
上嘗幸興慶宮,於複壁間得寶匣,匣中獲玉鞭。鞭末有文,曰軟玉鞭。即天寶中異國所獻。光可鑑物,節文端妍,雖藍田之美,不能過也。屈之則頭尾相就,舒之則勁直如繩。雖以斧鑕鍛斫,終不傷缺。上嘆為異物,遂命聯蟬繡為囊,碧玉絲為鞘。碧玉蠶絲,即永泰元年東海彌羅國所貢。云其國有桑,拔幹盤屈,覆地而生。大者連延十數頃,小者蔭百畝。其上有蠶,可長四寸。其色金,其絲碧,亦謂之金蠶絲。縱之一尺,引之一丈。撚而為鞘,表裡通瑩如貫瑟,瑟雖併十夫之力,挽之不斷。為琴瑟絃,則鬼神悲愁忭舞,為弩弦,則箭出一千步,為弓弦,則箭出五百步。上令藏之於內府。至朱泚犯禁闈,其鞕不知所在。《唐書·尹思貞傳》:思貞為青州刺史。治州有績,蠶至歲四熟,黜陟使路敬潛至部,歎曰:是非善政致祥乎。表言之。
《南詔傳》:自曲靖州至滇池,人水耕,食蠶以柘,蠶生閱二旬而繭,織錦縑精緻。大和、祁鮮而西,人不蠶,剖波羅樹實,狀若絮,紐縷而幅之。
《冊府元龜》:末帝清泰三年六月,洺州獻野繭二十斤。《清異錄》:齊、魯、燕、趙之種,蠶收繭訖主蠶者,簪通花銀碗謝祠廟村野,指為女及第。
《封丘縣志》:宋太祖開寶元年,蠶織成被邑人程鐸家蠶自織,成被廣五尺長倍之。
《揮麈前錄》:太平興國六年五月,詔遣供奉官王延德、殿前承旨白勳使高昌。雍熙元年四月,延德等敘其行程來上云:初自夏州歷伊州,地有野蠶,生苦參上,可為綿帛。
《宋史·孔維傳》:維為國子司業。上書請禁原蠶以利國馬。直史館樂史駁之曰:《管子》云: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是以古先哲王厚農桑之業,以其為衣食之原耳。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天下有受其寒者。故天子親耕,后妃親蠶,屈身以化下者,邦國之重務也。《吳都賦》曰:國賦再熟之稻,鄉貢八蠶之綿。則蠶之有原,其來舊矣。今孔維請禁原蠶以利國馬,徒引前經物類同氣之文,不究時事確實之理。夫所市國馬來自外方,涉遠馳驅,虧其秣飼,失於善視,遂至元黃,致斃之由,鮮不以此。今乃欲禁其蠶事,甚無謂也。唐朝畜馬,具存監牧之制,詳觀本書,亦無禁蠶之文。況近降明詔,來年春有事於籍田,是則勸農之典方行,而禁蠶之制又下,事相違戾,恐非所長。臣嘗歷職州縣,粗知利病,編民之內,貧窶者多,春蠶所成,止充賦調之備,晚蠶薄利,始及卒歲之資。今若禁其後圖,必有因緣為弊,滋彰撓亂,民豈皇寧。渙汗絲綸,所宜重慎。上覽之,遂寢晚蠶之禁。維復抗疏曰:按《周禮·夏官·司馬》職禁原蠶者,為傷馬也。原,再也。天文,辰為馬。《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故禁再蠶以益馬也。又郭璞云:重蠶為原,今晚蠶也。臣少親耕桑之務,長歷州縣之職,物之利害,盡知之矣。𧈪𧈪之氓知其利而不知其害,故有早蠶之後,重養晚蠶之繭,出絲甚少,再采之葉來歲不茂,豈止傷及於馬。而桑亦損矣。臣自縣歷官,路見坰野之地官馬多死,若非明授典據,助其畜牧,安敢妄有舉陳哉。按《本草》注:以僵蠶塗馬齒,則不能食草。物類相感如此。《月令》仲春祭馬祖,季春享先蠶,皆為天駟房星也,為馬祈福,謂之馬祖,為蠶祈福,謂之先蠶,是蠶與馬同其類爾。蠶重則馬損,氣感之而然也。臣謂依《周禮》禁原蠶為當。上雖不用維言,而嘉其援引經據,以章付史館。
《五行志》:仁宗景祐四年五月,滑州靈河縣民黃慶家蠶目成被,長二丈五尺,闊四尺。
嘉祐五年,深州野蠶成繭,被於原野。
哲宗元祐六年閏八月,定州七縣野蠶成繭。
七年五月,北海縣蠶自織如絹成領帶。
元符元年七月,槁城縣野蠶成繭,八月行唐縣野蠶成繭,九月深澤縣野蠶成繭,織紝成萬匹。
二年六月,房陵縣野蠶成繭。
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蠶成繭。
四年相州,野蠶成繭。
五年南京野蠶成繭,織紬五匹,綿四十兩,聖繭十五兩。
《禮志》:紹興八年宰臣奏積雨傷蠶。上曰:朕宮中自蠶一薄,欲知農桑之候,久雨葉濕,豈不有損乃命往天竺祈晴。
《茅亭客話》:新繁縣李氏失其名,家養蠶甚多將成值,桑大貴遂不終飼而埋之鬻,其桑葉大獲其利將買肉麪歸家造饅頭食之擘開,每顆中有一蠶自此災癘俱興人口淪喪夫蠶者,靈蟲衣被天下愚氓坑蠶獲利有此徵報爾。
《金史·五行志》:太宗天會三年七月,錦州野蠶成繭。章帝明昌四年,邢洛深冀及河北西路,十六謀克之地野蠶成繭。
承安元年六月,平晉縣民利通,家蠶自成綿,段長七尺,一寸五分,闊四尺九寸。
《真臘風土記》:土人皆不事蠶,桑近年暹人來居,卻以蠶桑為業桑種,蠶種皆自暹中來。
《仰山脞錄》:臨海趙太守洪武間,卒業太學為中貴題,蠶婦圖云蠶未成絲,葉已無鬢雲撩亂粉痕枯宮中羅綺輕如布爭得王孫,見此圖太祖幸中貴宅見之,詰問中貴以趙對即召除肇慶知府在郡,有廉聲及歸。嘆曰:昔趙清獻持一硯,今吾倍之。遂持二硯以歸,時號趙雙硯。
《堂邑縣志》:洪武間尚書,郭公敦家群蠶。合結一繭環如金帶。諺曰:春蠶性巧見,物成形信然哉。此繭近為李侯廷臣取去。
蠶部雜錄
《書經·禹貢》:桑土既蠶。〈傳〉大水去,民下丘居平土就蠶桑。
《禮記·檀弓》:蠶則績而蟹有匡。〈注〉匡背殼似匡也,絲之績者必由乎,匡之所盛然蟹之有匡。非為蠶也,為背而已。
《祭統》:王后蠶于北郊,以共純服。夫人蠶千北郊,以共冕服。王后夫人,非莫蠶也,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周禮·地官》:閭師,凡庶民不蠶者不帛。
《春秋文曜鉤》:商絃絕蠶合絲。
《韓子·內儲說》:鱣似蛇蠶似蠋。人見蛇則驚駭,見蠋則毛起。然而婦人拾蠶,而漁者握鱣,利之所在,則忘其所惡,皆為孟賁。
《史記·天官書》:正月上甲,風從東方來,宜蠶。
《易林》:饑蠶作室,緡多亂纏,緒不可得。
左跌右僵,前躓觸桑,其稽據石,傷其弟兄,老蠶不作,家無織帛,貴貨賤身,久留連客。
秋蠶不成,冬種不生。《淮南子·天文訓》:蠶珥絲而商絃絕。〈注〉珥絲,謂弄絲于口。
《泰族訓》:<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6984-18px-GJfont.pdf.jpg' />蠶一歲再收,非不利也,然而王法禁之者,為其殘桑也。
《說林訓》:人食礜石而死,蠶食之而不饑。
《論衡·無形篇》:蠶食桑老,績而為繭,繭又化而為蛾;蛾有兩翼,變去蠶形。蠐螬化為復育,復育轉而為蟬;蟬生兩翼,不類蠐螬。凡諸命蠕蜚之類,多變其形,易其體。
蔡邕與人書家祖居常言,客有三當死,夜半蠶時至人室家也,今者一行而犯其兩。
《玉曆通政經》:三月三日,天無雨無日不見,雨蠶大善舍北種,榆九株蠶大得。
《元中記》:大月支有牛名為日,及今日割取其肉三四斤,明日瘡愈漢人,入此國見牛,不知以為珍異。漢人曰:吾國有蠶,大小如指,食桑葉為人吐絲。外國人不復信有蠶也。
《續博物志》:蠶以無胃而育。
《無能子·固本篇》:食桑之蟲,絲其腸者曰:蠶以絲自舍曰繭,繭伏而化,於是羽而蛾焉,其稟也。宜如此猶獸之胎,鳥之卵,俱非我由也,智者知其絲可縷,縷可織。于是烹而縷之,機杼以織之,幅而繒之,繒而衣之。夫蠶自繭,將為蛾也,非為乎人。謀其衣而甘乎烹也,所以烹者絲所累爾烹之者,又非嫉其蠶也。利所繫爾夫獸之胎,鳥之卵,蠶之繭俱其所稟也,蠶所稟獨乎絲,絲必烹似乎不幸也,不幸似乎分也。故無為者無幸無不幸,何分乎有為善不必福有為惡,不必禍或制于分焉,故聖人貴乎無為。
《物類相感志》:蒼蠅叮蠶則生蟲。
蠶畏鼓聲,則伏而不起,亦畏雷故也。
《感應類從志》:僵蠶拭脣馬不咬人。
《茅亭客話》:蜀有蠶市,每年正月至三月,州城及屬縣循環一十五處耆舊,相傳古蠶藂氏為蜀主,民無定居隨蠶藂所在致市居,此之遺風也,又蠶將興以為名也,因是貨蠶農之具,及花木果草藥什物。
《鼠璞》:唐《乘異集》載蜀中寺觀多塑女人披馬皮,謂馬頭娘以祈蠶。《搜神記》載女思父語所養馬,若得父歸,吾將嫁女馬,迎得父見女,輒怒父殺馬,曝皮於庭中皮忽卷女飛去,桑間俱為蠶俗謂蠶神為馬,明菩薩以此。然《周禮》馬質禁原蠶注天文辰為馬,蠶為龍精月直大火蠶馬,同氣物不能兩大禁再蠶者,為傷馬。舊祀先蠶與馬,同祖亦未可知。
《槎菴燕語》:蠶為繭而身化其中,故能入而復能出。《西吳枝乘》:湖民以蠶為田,故謂勝意則增饒失手,則坐困綿以兩蠶共作繭者,為同功綿值即倍常其絲以三繭抽者為合羅絲,歲以充御服士庶家不得有也。
《簷曝偶談》:楊廉夫嘗論蠶有六德,衣被天下生靈仁也,食其食死其死,以答主恩義也。身不辭湯火之厄忠也,必三眠三起而熟信也,象物以成繭色,必尚黃素智也,繭而蛹,蛹而蛾,蛾而卵,卵而復繭神也。此六德也。
《蜩笑偶言》:繭,蠶出也,而蠶非繭則不能藏身,以形化華川,巵辭冰蠶不知寒,與生俱化,故也。《辟寒》:火蠶綿出火洲絮衣一襲止,用一兩稍過度則熇蒸之氣不可耐。
蠶部外編
《搜神記》:舊說:太古之時,有大人遠征,家無餘人,唯有一女。牡馬一匹,女親養之。窮居幽處,思念其父,乃戲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吾將嫁汝。馬既承此言,乃絕韁而去。徑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乘之。馬望所自來,悲鳴不己。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故乎。亟乘以歸。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不肯食。每見女出入,輒喜怒奮擊。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暴皮於庭。父行,女與鄰女於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婦耶。招此屠剝,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鄰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還求索,已出失之。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間,女及馬皮,盡化為蠶,而績於樹上。其繭綸理厚大,異於常蠶。鄰婦取而養之。其收數倍。因名其樹曰桑。桑者,喪也。由斯百姓競種之,今世所養是也。言桑蠶者,是古蠶之餘類也。案:天官:辰,為馬星。蠶書曰:月當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也。周禮:教人職掌,禁原蠶者。註云:物莫能兩大,禁原蠶者,為其傷馬也。漢禮皇后親採桑祀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稱也。菀窳婦人,先蠶者也。故今世或謂蠶為女兒者,是古之遺言也。
《拾遺記》:員嶠山有木名猗桑,煎椹以為蜜,有冰蠶長七寸,黑色,有角,有鱗。以霜雪覆之,然後作繭長一尺,其色五彩,織為文錦,入水不濡,以之投火,經宿不燎。唐堯之世,海人獻之,堯以為黼黻。
《搜神記》:園客者,濟陰人也。貌美,邑人多欲妻之,客終不娶。嘗種五色香草,積數十年,服食其實。忽有五色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薦之以布,生桑蠶焉。至蠶時,有神女夜至,助客養蠶,亦以香草食蠶。得繭百二十頭,大如甕,每一繭繅六七日乃盡。繅訖,女與客俱仙去,莫知所如。
《齊諧記》:吳縣張成夜起,忽見一婦人,立於宅上南角,舉手招成。成即就之,婦人曰:此地是君家蠶室,我即是此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於上,祭我,必當令君蠶桑百倍。言絕失之。成如言,作膏粥,自此後大得蠶。今正月半作白膏粥,自此始也。
《酉陽雜俎》:新羅國有第一貴族金哥,其遠祖名旁㐌,有弟一人,甚有家財。其兄旁㐌,因分居,乞衣食。國人有與其隙地一畝,乃求蠶穀種於弟,弟蒸而與之,㐌不知也。至蠶時,有一蠶生焉,目長寸餘,居旬大如牛,食數樹葉不足。其弟知之,伺間,殺其蠶。經日,四方百里內蠶,飛集其家。國人謂之巨蠶,意其蠶之王也。四鄰共繰之,不供。穀唯一莖植焉,其穗長尺餘。旁㐌常守之。忽為鳥所折,銜去。旁㐌逐之,上山五六里,鳥入一石罅,日沒徑黑,旁㐌因止石側。至夜半月明,見群小兒,赤衣共戲。一小兒云:爾要何物。一曰:要酒。小兒露一金錐子,擊石,酒及樽悉具。一曰:要食,又擊之,餅餌羹炙,羅於石上。良久,飲食而散,以金錐插於石罅。旁㐌大喜,取其錐而還,所欲隨擊而辦,因是冨侔國力,常以珠璣贍其弟,弟方始悔其前所欺蠶穀事,仍謂旁㐌:試以蠶穀欺我,我或如兄得金錐也。旁㐌知其愚,諭之不及,乃如其言。弟蠶之,止得一蠶如常蠶。穀種之,復一莖植焉,將熟,亦為鳥所銜。其弟大悅,隨之入山,至鳥入處,遇群鬼。怒曰:是竊予金錐者。乃執之。謂曰:爾欲為我築糠三版乎。欲爾鼻長一丈乎。其弟請築糠三版,三日,饑困不成,求哀於鬼。乃拔其鼻,鼻如象而歸。國人怪而聚觀之,慚恚而卒。其後子孫戲擊錐求狼糞,因雷震,錐失所在。
《佛祖歷代通載》:第十一祖冨那夜奢華氏,國人也,姓瞿曇氏。父寶身既得法于脅尊者,尋詣波羅奈國,有馬鳴大士迎而作禮,因問曰:我欲識佛,何者即是。祖曰:汝欲識佛不識者,是曰佛既不識焉。知是乎,祖曰既不識佛焉。知不是曰此是鋸。義祖曰:彼是木義復問鋸義者。何曰:與師平出又,問木義者。何祖曰:汝被我解馬鳴,豁然惺悟稽首歸。依遂求剃度祖謂眾曰:此大士者,昔為毘舍離國王。其國有一類人如馬裸露王,運神力分身為蠶。彼乃得衣王後,復生中印度馬人感戀悲鳴,因號馬鳴焉。
《濟南府志》:黌山在淄川城東,世傳有仙於洞中養金蠶,後有拾金蠶者。
蛾部彙考
釋名
蛾羅〈《爾雅》〉 火花〈《古今注》〉
慕光〈《古今注》〉
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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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衛風·碩人》
螓首蛾眉。
〈朱註〉蛾蠶蛾也,其眉細而長曲。
《爾雅》《釋蟲》
蛾,羅。
〈註〉蠶蛾。〈疏〉此即蠶蛹所變者也,說文云:蛾羅是也。
《古今注》飛蛾
飛蛾善拂燈,一名火花,一名慕光。
《埤雅》《蛾》
繭生蛾蛾生卵。《博物志》曰:食桑者,有緒而蛾,蛾類者先孕而後交。蓋蛹者蠶之所化蛾者,蛹之所化。《荀子》曰:蛹以為母,蛾以為父是也。蛹一名螝蛾,一名羅孫。炎爾雅正義以為螝,即是雄蛹,即是雌羅,即是雄蛾,即是雌峨,似黃蝶而小其眉。勾曲如畫,故詩以譬莊。姜碩人曰:螓首蛾眉。今一種善拂燈火夜飛謂之飛蛾。一名慕光,符子曰:不安其昧而樂其明,是猶文蛾去暗赴燈而死,亦其類也。與䗪而為牝牡,䗪一名過街言逢申日。則過街殆與鶝。忌庚申燕避戊己無異周人設官覆夭鳥之巢,以方書十日之號十有二辰之號。十有二月之號,十有二歲之號,二十有八星之號,縣其巢上則去之言,夭鳥見此五者而去,良有以也變化。《論》曰:蝙蝠夜值庚申乃伏。
蛾部藝文一
《飛蛾賦》宋·鮑照
仙鼠伺闇飛蛾,候明均靈舛化詭。欲齊生觀齊生而欲詭。各會住以憑方凌焦煙之浮,景赴熙焰之明光拔。身幽草下畢命在此,堂本輕死以邀得雖糜爛。其何傷,豈學南山之文豹避雲霧而巖藏。
《燈蛾賦》〈以人皆日予知為韻〉唐·陳仲師
燈者火也,尊而不親奚,斯蟲之眇質飜體,密而意馴必將蹈火。而後,止是以疑冰之,與鄰雖異探湯執熱之情,可見不蒙明照。暗投之罪,則均是以鴈飛。無忘于避繳龍蟄有貴乎,存神於以知無知之,智有以同有知之人無損於明雖光暉,可借自貽其咎。與壓溺同塵始。其燄燄中開青煙爰發薨,薨四足白羽若月焦爛。唐突離披觸蹶人心,卒然天意。若曰:嬰焚灼者,何如玉石之俱。盡處高明者,曷若烏兔之屢闕且繼,彼覆車雖百夫死難而無餘。納諸密網狀眾鳥驚飛而在初,循環貴實宛轉投虛沉脂,膏則屈死觸煙燄則焚。如自我搆患非天禍予愛水螢之光,載浮熠熠笑鼎魚之樂。其斃徐徐阽乎,焦原可葉,其義投畀炎火莫之知避。曷若晨雞候明以自得火,鼠就燥而無累。莫不守之以為順,居之以為智是蛾也。餘光可託留影如寄排朱燄扇,輕吹胡糜爛於瞬息為腐餘之,容易若然者蠢,蠢之類將外強而必乖炎,炎之著非內熱之所。懷既油然相煦於膏火亦瞥然相忘,於形骸吾所以知捐軀,於鼎鑊與是道而孔偕。
《燈蛾賦》范鳴鶴
流月半庭兮,頹光初夕金缸。坐明兮,凝暉的的蛾繚繞而未息。意沉潛而自溺逝者,已往存者可哀伊戚戚之未畢。俄栩栩而復來,睹前軌之已。覆因委命而不回,彼尚無恨哉。殊化難窮神理斯,昧物情無傷亦或貽。害每捐慮於進止,恆忘懷於否泰任逍遙以無營。將何負而顛沛如膏之明,豈怪前死比薰之馥,豈惜同燬儔二美而多慚痛。一生之虛委明不可投,投之必斃膏不可赴,赴之必泥彼優遊之萬端奚。於斯乎失,計始來也,吾故知其必凶及死也,吾未識於所從何生微而智劣苟。不若於自空爾愛候明,何不候日光陰不留尚存,爾質爾愛候明,何不候月素華將移爾猶不滅,何相繼以焚軀。竟不知謀之,為拙元豹。深隱終不效,幾是蟲以慾卒與命違。豈若貴死之僊鼠,得昏夕而後飛。
蛾部藝文二〈詩〉《燭蛾》宋·賀鑄
雙蛾來翩翩,慕此堂上燭。附炎竟何功,自取焚如酷。感彼萬動微,保生在無欲。不見青林蟬,飲風聊自足。
蛾部紀事
《洞冥記》:武帝既耽於靈,怪得丹豹之髓,白鳳之膏磨青錫為屑。以蘇油和之照於神壇,夜暴雨火不滅,有霜蛾如蜂。赴火侍者,舉麟鬚拂以驅之。
《搜神記》:園客,濟陰人。種五色香草,服食其實。忽有五色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薦之以布,生桑蠶焉。《述異記》:晉永嘉中,梁州雨七旬麥化為飛蛾。
《南史·傅亮傳》:亮伏誅,妻子流建安。亮之方貴,兄迪每深戒焉,而不能從。及見世路屯險,著論名曰《演慎》。及少帝失德,內懷憂懼。直宿禁中,睹夜蛾赴燭,作《感物賦》以寄意。
《雲笈七籤》:花姑者,道行高潔。臨川郡,臨汝水西石并山,有仙壇,遂訪求之。躬申葺理,開元九年,無疾而終。開元二十八年庚辰三月乙酉,敕道士齎龍壁來醮,忽有白鹿自壇東出,至姑塚間而滅。又有五色仙蛾,集于壇上。刺史張景佚,以為聖德所感,立碑頌述。《酉陽雜俎》:荊州,百姓張七政善治傷折。王公子弟與之狎,嘗祈其戲術。張取馬草一掬,再三挼之,悉成燈蛾飛。
《田間書》:林子夜對客有粉羽飛繞燭上,以扇驅之。既去復來如是者。七八終於焦頭爛額猶撲,撲必期以死人。莫不笑其愚也。予謂聲色利欲,何啻膏火爍金有蹈之而不疑。滅其身而不悔者,亦寧免為此蟲嘆哉噫。
《岳陽風土記》:岳州夏秋水漲,即生飛蛾,蔽空而飛夜見明,即投至不可燃燭。雖樽俎之間,須臾,遍滿久之復投水中俗謂天蛾。
《禹州志》:明萬曆二年,天雨蟲蛾形如麥。大白色四翅,晝飛如雪城中,尤甚拂面迷目,人不可行。
蛾部雜錄
《夢書》:蛾為婦女肩偎也,夢見蛾者憂婚也。
譚子《化書》:天下賢愚,營營然若飛蛾之投夜燭,蒼蠅之觸曉窗。知往而不知返,知進而不知退。但知避害就利,不知聚利而就害。夫賢于人而不賢于身,何賢之謂也。博于物而不博于己,何博之謂也。是以大人利害俱亡,何往不臧。
《物類相感志》:麥得濕氣則為蛾。
三月三日,收薺菜花,置燈檠上,則飛蛾蚊蟲不投。《蒙齋筆記》:余居山間,默觀物變固多矣,取其灼然者,如蚯蚓為百合麥之壞,為蛾則每見之,物理固不可盡解業識流轉。要須有知,然後有所向,若蚯蚓為百合,乃自有知為無知,麥之為蛾。乃自無知為有知,蚯蚓在土中,方其欲化時蟠結。如毬已有百合之狀,麥蛾一夕而變紛然如飛塵,以佛氏論之,當須自其一意念真精之極,因緣而有,即其近者雞之伏卵固自出,此今雞伏鴨乃知。莊周所謂越雞伏鵠者,此何道哉麥之為蛾。蓋自蛾種而起因以化麥,非麥之能為蛾也。由是而言之一念,所生無論善惡要自有必至者。
《螢雪叢說》:王勃作滕王閣序中間,有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之句。世率以為警。聯然而落霞者乃飛蛾也,即非雲霞之霞,土人呼為霞蛾。至若鶩者乃野鴨也,野鴨飛逐蛾蟲而欲食之故也。所以齊飛若雲霞則不能飛也,見吳獬事始。
蛾部外編
《述異記》:楚莊王時宮人,一旦而化為野蛾飛去。《拾遺記》:燕昭王思,諸神異有谷將子學道之人也。言於王曰:西王母將來遊,必語虛無之術。不踰一年,王母果至。與昭王遊於燧林之下,說炎帝鑽火之術。取綠桂之膏燃以照夜,忽有飛蛾㘅火,狀如丹雀,來拂於桂膏之上。此蛾出於圜丘之穴,穴洞達九天中有細珠,如流沙可穿而結因用為珮。此是神蛾之火也,蛾憑氣飲露飛不集,下群仙殺此蛾合丹藥。西王母與群仙遊圜丘之上,聚神蛾以瓊筐盛之。使玉童負筐以遊四極來降燕庭出,此蛾以示昭王,王曰:今乞此蛾,以合九轉神丹。王母弗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