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1

卷11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十三卷目錄

 書經部彙考三

  漢孔安國尚書傳〈自序〉

  晉裴秀禹貢地域圖〈自序〉

  唐陸德明古文尚書釋文〈自序〉

  孔穎達尚書正義〈自序〉

經籍典第一百十三卷

書經部彙考三

漢孔安國《尚書傳》

五十八篇〈正義〉道本沖寂,非有名言。既形以道生,物由名舉,則凡諸經史因物立名。物有本形,形從事著,聖賢闡教事顯於言,言愜群心書而示法。既書有法,因號曰書。後人見其久遠,自於上世。尚者,上也。言此上代以來之書。故曰《尚書》,且言者,意之聲。書者,言之記。是故存言以聲意立,書以記言。故《易》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是言者,意之筌。蹄書言,相生者也。書者,舒也。書緯璿璣鈐,云書者如也。則書者,寫其言,如其意,情得展,舒也。又劉熙《釋名》云:書者,庶也。以記庶物,又為著言。事得彰著,五經六籍皆是筆。書此獨稱書者,以彼五經者,非是君口出言。即書為法所書之事,各有云。為遂以所為,別立其稱,稱以事立,故不名書。至於此書者,本書君事。事雖有別,正是君言。言而見書,因而立號。以此之故名異諸部。但諸部之書,隨事立名。名以事舉,要名立之後,亦是筆書。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論讖所謂,題意別名。各自載耳。昭二年《左傳》曰:晉韓起適,魯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此總名書也。序者言序述尚書,起訖存亡註說之由序,為《尚書》而作。故曰《尚書序》。《周頌》曰:繼序思不忘。《毛傳》云:序者,緒也。則緒述其事,使理相繼續,若繭之抽緒。但易有序卦,子夏作詩序,孔子亦作尚書序,故孔君因此作序名也。

按安國自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伏犧、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

謂之五典,言常道也。

〈正義〉按《左傳》:上有三墳五典,不言墳是三皇之書,典是五帝之書,孔知然者。按今《堯典》《舜典》是二帝二典。推此二典而上,則五帝當五典。是為五帝之書。今《三墳》之書,在五典之上。數與三皇相當,《墳》又大名與皇義相類。故云三皇之書,為三墳。孔君必知三皇有書者,案周禮小史職掌三皇五帝之書,是其明文也。鄭元亦云:其書即三墳五典。但鄭元以三皇無文,或據後錄定孔君以為書者。記當時之事,不可以在後。追錄若當時無書,後代何以得知其道也。

至于夏、商、周之書,雖設教不倫,雅誥奧義其歸一揆。是故歷代寶之以為大訓,八卦之說謂之八,索求其義也。九州之志謂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風氣所宜,皆聚此書也。《春秋左氏傳》曰:楚左史倚相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即謂上世帝王遺書也。先君孔子生於周末,睹史籍之煩,文懼覽之者不一,遂乃定禮樂、明舊章、刪詩為三百篇,約史記而修《春秋》,讚易道以黜八索,述職方以除九丘。

〈正義〉職方在周禮,夏官知必黜。八索除九丘者,以三墳五典本有八。今序只有二典而已。其三典三墳,今乃寂寞。明其除去,既墳典書內之正。尚有去者,況書外乎。故知丘索亦黜除也。

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訖於周芟。夷煩亂剪,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

〈正義〉斷自唐虞已下,孔無明說書緯,以為帝嚳以上。樸略難傳唐虞以來,煥炳可法,又禪讓之首,至周五代一意故耳。《典》即《堯典》、《舜典》,謨即《大禹謨》、《皋陶謨》,訓即《伊訓》、《高宗之訓》,誥即《湯誥》、《大誥》,誓即《甘誓》、《湯誓》,命即《顧命》、《畢命》等是也。說者以書體例,有十此六者之外,尚有《征》、《貢》、《歌》、《範》四者并之,則十矣。若《益稷》、《盤庚》、《單言》附于十事之例,今孔不言者,不但舉其機約,亦自《征》、《貢》、《歌》、《範》,非君出言之,名六者可以兼之。此云凡百篇據序而數故耳。或云百二篇者,誤有所由。以前漢之時,有東萊、張霸偽造《尚書》百兩篇而為緯者附之。因此鄭云異者,其在大司徒太僕,正乎此事為不經也。鄭作書論依《尚書》緯云,孔子求書得黃帝元孫帝魁之書,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斷遠取近,定可以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為《尚書》,十八篇為《中候》,以為去三千一百二十篇以上,取黃帝元孫為不可依。用今所考覈《尚書》,首自舜之末年以禪於禹上錄。

舜之得,用之事,由堯以為堯典。下取舜禪之後,以為舜讓得人。故史體例別而不必君言。若《禹貢》全非君言,而禹身事受禪之後,無入夏書之言,是舜史自錄成一法,後代因之耳。

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軌範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舉而行三千之徒,並受其義。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于屋壁。

〈正義〉孔子生鯉,字伯魚。魚生伋,字子思。思生白,字子上。上生求,字子家。家生箕,字子京。京生穿,字子高。高生慎,慎為魏相。慎生鮒,鮒為陳涉博士。鮒弟子襄,為惠帝博士。長沙太守襄生中,中生武,武生延陵及安國,為武帝博士。《臨淮太守家語》序云:子襄以秦法峻,急壁中藏其家書,是安國祖藏之。

漢室龍興開設學校,旁求儒雅以闡大猷。濟南伏生,年過九十,失其本經,口以傳授,裁二十餘篇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百篇之義,世莫得聞。

〈正義〉案《史記》:秦時焚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兵大起流亡,漢定天下。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以教於齊魯之間。則伏生壁內得二十九篇而云失其本經,口以傳授者,蓋伏生初實壁內,得之以教齊魯傳。教既久誦文則熟,至其末年,因其習誦或亦目暗至年九十。晁錯往受之時,不執經而口授之故也。又言裁二十餘篇者,意在傷亡為少之文勢。又二十九篇,自是計卷。若計篇,則三十四。去《泰誓》猶有三十一。案《史記》及《儒林傳》皆云伏生獨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則今之《泰誓》,非初伏生所得。案《馬融》云,《泰誓》後得。《鄭元書論》亦云民間得《泰誓》。《別錄》曰武帝末,民有得《泰誓》書於壁內者,獻之與博士,使讀說之數月,皆起傳以教人。則《泰誓》非伏生所傳。而言二十九篇者,以司馬遷在武帝之世,見《泰誓》出而得,行人於伏生所傳內,故為史總之并云。伏生所出不復曲別分析,云民間所得其實,得時不與伏生所傳同也。但伏生雖無此一篇,而書傳有八百諸侯,俱至孟津白魚入舟之事,與《泰誓》事同。不知為伏生先為此說,不知為是《泰誓》出後,後人加增此語。案王充《論衡》及《後漢史》:獻帝建安十四年,黃門侍郎房宏等說云,宣帝本始元年,河內女子有壞老子屋,得古文《泰誓》三篇。《論衡》又云以掘地所得者,今史漢書。皆云伏生傳二十九篇,則司馬遷時已得《泰誓》,以并歸於伏生不得。云宣帝時始出也。則云宣帝時女子所得,亦不可信。或者爾時重得之故。於後亦據而言之。《史記》云伏生得二十九篇,《武帝紀》載今文《泰誓》末篇。由此劉向之作《別錄》,班固為《儒林傳》,不分明白,同於《史記》。而劉向云武帝末,得之《泰誓》,理當是一。而古今文不同者,即馬融所云。吾見書傳多矣,凡諸所引今之《泰誓》,皆無此言。而古文皆有。則古文為真亦復何疑!但於先有張霸之徒,偽造《泰誓》以藏壁中,故後得而惑世也。亦可今之《泰誓》百篇之外,若周書之例,以於時實,有觀兵之誓,但不錄入《尚書》。故古文《泰誓》曰: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肅將天威,大勳未集,肆予小子,發以爾友。邦冢君觀政于商是也。又云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者,此文繼在伏生之下,則知尚字乃伏生所加也。以尚解上,則尚訓為上。上者,下所慕尚。故義得為通也。馬融雖不見孔君,此說理自然同。故曰上古有虞氏之書,故曰《尚書》是也。王肅曰:君所言,史所書。故曰《尚書》。鄭氏云:尚者,上也。尊而重之,若天書然,故曰《尚書》。二家以尚與書相將,則上名不止,出于伏生。鄭元依書,緯以尚字,是孔子所加。故《書贊》曰:孔子乃尊而命之曰《尚書》。《璿璣鈐》云因而謂之書,加尚以尊之,又曰書。務以天言之,鄭元溺于書緯之說,何有人言。而須繫之于天乎?且孔君親見伏生,不容不悉,何云孔子加也。以書是本名,尚是伏生所加。故諸引書直云書。曰若有配代而言,則曰《夏書》,無言《尚書》者。

至魯共王好治宮室,壞孔子舊宅以廣其居,於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書及《傳》、《論語》、《孝經》,皆科斗文字。王又升孔子堂,聞金石絲竹之音,乃不壞宅。

〈正義〉言《虞》、《夏》、《商》、《周》之書者,以壁內所得。上有題目《虞》、《夏》、《商》、《周》,書其序直云。書序皆無尚字。故其目錄亦然。故不云《尚書》,而云《虞》、《夏》、《商》、《周》之書。安國亦以此知尚字是伏生所加。推此壁內所無,則書本無尚字,明矣。《論語》、《孝經》非先王之書,是孔子所傳說,故謂之傳。

悉以書還孔氏,科斗書廢已久。時人無能知者,以所聞伏生之書,攷論文義定其可知者為隸古,定更以竹簡寫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于《堯典》,《益稷》合于《皋陶謨》,《盤庚》三篇合為一。《康王之誥》合于《顧命》,復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其餘錯亂摩滅弗可,復知悉上送官藏之書府,以待能者。

〈正義〉增多伏生二十五篇者,以壁內古文篇題殊別故知。以《舜典》合于《堯典》,《益稷》合于《皋陶謨》,伏生之本,亦壁內古文而合之者。蓋以老而口授之,時因誦而連之故殊耳。其《盤庚》本當同卷,故有并也。《康王之誥》以一時之事,連誦而同卷,當以王出在應門之內為篇首。及以王若曰庶邦,亦誤矣。以伏生本二十八篇,《盤庚》出二篇,加《舜典》、《益稷》、《康王之誥》,凡五篇為三十三篇,加所增二十五篇,為五十八。加序一篇,為五十九。故云復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此云為四十六卷者,謂除序也。下云定五十八篇,既畢不更云卷數,明四十六卷故爾。又伏生二十九卷,而序在外,故知然矣。此云四十六卷者,不見安國明說,蓋以同序者同卷,異序者異卷。故五十八篇為四十六卷。何者五十八篇,內有《太甲》,《盤庚》、《說命》、《泰誓》,皆三篇共卷。減其八,又《大禹謨》、《皋陶謨》、《益稷》,又三篇同序共卷。其《康誥》、《酒誥》、《梓材》,亦三篇同序共卷。則又減四。通前十二,以五十八減十二,非四十六卷而何!其《康王之誥》,乃與《顧命》別卷以別序故也。其餘錯亂磨滅,五十八篇外,四十二篇也。

承詔為五十九篇作傳,於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經籍,採摭群言以立訓傳。約文申義,敷暢厥旨,庶幾有補於將來書序。序所以為作者之意,昭然義見,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既畢,會國有巫蠱事,經籍道息用,不復以聞。傳之子孫,以貽後代,若好古博雅,君子與我同志,亦所不隱也。

〈正義〉作傳以注者多言曰傳。傳者,傳通故也。秦漢之際,多名為傳。於後儒者,以其傳多,或有改之。別云注解者,仍有同者以當時之意耳。說者為例,云前漢稱傳,於後皆稱注,誤矣。何者?馬融、王肅亦稱注名為傳,傳何有例乎?

晉裴秀禹貢地域圖

十八篇按秀自序:圖書之設,由來尚矣。自古立象,垂制而賴其用,三代置其官,國史掌厥職,暨漢屠咸陽丞相蕭何盡收秦之圖籍。今祕府既無古之地圖,又無蕭何

所得。惟有漢氏輿地,及括地諸雜圖,各不設分,率又不考正,準望亦不備,載名山大川,雖有麤形皆不精審,不可依據。或荒外迂誕之言,不合事實於義,無取大晉龍興混一六合以清宇宙,始於庸蜀。罙入其阻,文皇帝乃命有司撰訪吳蜀地圖,蜀土既定,六軍所經地域,遠近山川,險易征路迂直校驗圖記。罔或有差,今上考禹貢,山海川流原隰陂澤,古之九州。及今之十六州郡,國縣,邑疆,界鄉,陬及古國盟會舊名水陸徑路,為地圖十八篇。制圖之體有六焉。一曰分率,所以辨廣輪之度也。二曰準望,所以正彼此之體也。三曰道里,所以定所由之數也。四曰高下,五曰方邪,六曰迂直,此三者,各因地而制宜,所以校夷險之異也。有圖象而無分率,則無以率遠近之差。有分率而無準望,雖得之於一隅,必失之於他方。有準望而無道里,則施於山海絕隔之地,不能以相通。有道里而無高下,方邪迂直之校,則徑路之數必與遠近之實相違。失準望之正矣。故以此六者,參而攷之,然遠近之實定於分率,彼此之實定於道里,度數之實定於高下,方邪迂直之算。故雖有峻山,距海之隔,絕域殊方之迴,登降詭曲之因,皆可得。舉而定者,準望之法既正,則曲直遠近無所隱其形也。

唐陸德明古文尚書釋文二卷

按德明自序:書者,本王之號。令右史所記,孔子刪錄,斷自唐虞下,訖秦漢《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而為之序。及秦禁學,孔子之末孫惠壁藏之。《家語》云:孔騰,字子襄。畏秦法峻,急藏《尚書》、《孝經》、《論語》於夫子舊堂壁中。《漢紀尹敏傳》以為孔鮒藏之,

漢興欲立《尚書》,無能通者,聞濟南伏生,

名勝,故秦博士。

傳之文帝欲徵時,年已九十餘。不能行,於是詔太常,使掌故晁錯受焉。

《古文尚書》云伏生年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曉,使其女傳言教錯。

伏生失其本經,口誦二十九篇傳授。

《漢書》云:伏生為秦禁書,壁藏之。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之間。

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

鄭元以為孔子撰書,尊而命之曰《尚書》。尚者,上也。蓋言若天書然。王肅云:上所言下,為史所書。故曰《尚書》。

伏生授濟南張生、千乘歐陽生。

字和伯,千乘人。

生授同郡兒寬。

御史大夫

寬又從孔安國受業,以授歐陽生之子。

歐陽、大、小夏侯尚書,皆出於寬。

歐陽氏世傳業至曾孫高,作《尚書章句》,為歐陽氏學。高孫地餘,

字長賓,侍中少府,

以書授元帝,傳至歐陽歙。

字正思,後漢大司徒。

歙以上八世,皆為博士。濟南林尊,

字長賓,為博士。論石渠官至少府,太子太傅。

受《尚書》於歐陽高,以授平當。

字子思,下邑人。徙平陵,官至丞相,封侯。子晏亦明經至大司徒。

及陳翁生,

梁人,信都太傅,家世傳業。

翁生授殷崇,

琅邪人,為博士。

及龔勝,

字君,賓楚人,右扶風。

當授朱普,

字公文,九江人,為博士。

及鮑宣,

字子都,勃海人,官至司隸。

後漢濟陰曹曾,

字伯山,諫大夫。

受業於歐陽歙,傳其子祉。

河南尹。

又陳留陳弇,

字叔明,受業於丁鴻。

樂安牟長,

字君高,河內太守,中散大夫。

並傳歐陽尚書沛國桓榮,

字春卿,太子太傅,太常五更,關內侯。

受《尚書》於朱普,

《東觀漢記》云:榮事九江朱文,文即普字。

以授漢明帝,遂世相傳,東京最盛。

《漢紀》云:門生為公卿者甚眾,學者慕之以為法。榮子郁以書授和帝,而官至侍中太常,郁子焉復以書授安帝,官至太子太傅,太尉。

張生,

濟南人,為博士。

授夏侯都尉,

魯人。

都尉傳族子始昌,

始昌通五經,以齊詩《尚書》教授,為昌邑太傅。

始昌傳族子勝,

字長公,後屬東平長信少府,太子太傅。

勝從始昌受《尚書》及《洪範》五行,傳說災異,又事同郡簡卿。卿者,兒寬門人,又從歐陽氏,問為學精熟。所問非一師,善說禮服。受詔撰《尚書論語說》。

《藝文志》:夏侯勝《尚書章句》二十九卷,

號為大夏侯氏學,傳齊人周堪。

堪,字少卿,太子少傅,光祿勳。

及魯國孔霸,

字次孺,孔子十三世孫。為博士,以書授元帝,官至大中大夫,關內侯,號褒成君。

霸傳子光,

字子夏,丞相,博山侯光,又事牟卿。

堪授魯國牟卿。

為博士。

及長安許商,

字伯長,官至九卿,善筭著《五行論》。

商授沛唐林,

字子高,王莽時為九卿。

及平陵吳章,

字偉君,王莽時博士。

重泉王吉,

字少音,王莽時為九卿。

齊炔欽,

字幼卿,王莽時博士。

後漢北海牟融,亦傳大夏侯尚書,夏侯建,

字長卿,勝從父兄,子為博士議郎,太子少傅,

師事夏侯勝及歐陽高,左右采獲。又從五經諸儒,問與尚書相出入者,牽引以次章句為小夏侯氏學。傳平陵張山拊,

字長賓,為博士論。石渠至少府。

山拊授同縣李尋,

字子長,騎都尉。

及鄭寬中,

字少君,為博士。授成帝,官至光祿大夫,領尚書事。關內侯。

山陽張無故,字子孺,廣陵太傅。

信都秦恭,

字延君,城陽內史,增師法至百萬言。

陳留假倉,

字子驕,以謁者論石渠,至膠東相。

寬中授東郡趙元,

御史大夫。

無故授沛唐尊,

王莽太傅。

恭授魯馮賓,

為博士。

後漢東海王良,亦傳小夏侯尚書。漢宣帝本始中,河內女子得《泰誓》一篇獻之,與伏生所誦,合三十篇。漢世行之,然《泰誓》年月不與序相應,又不與《左傳》《國語》《孟子》眾書所引,《泰誓》同馬鄭、王肅諸儒,皆疑之。《漢書儒林傳》云百兩篇者,出東萊。張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為數十,又采《左傳書序》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數簡,文意淺陋。成帝時劉向校之非是,後遂黜其書。《古文尚書》者,孔惠之所藏也。魯恭王壞孔子舊宅,

漢景帝程姬之子,名餘,封於魯,諡恭王。

於壁中得之,并《禮》、《論語》、《孝經》,皆科斗文字。博士孔安國,

字子國,魯人,孔子十二世孫。受《詩》於魯申公,官至諫大夫,臨淮太守。

以校伏生所誦,為隸古寫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

《藝文志》云多十六篇。

又伏生誤合五篇,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

《藝文志》云《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五十七篇。

安國又受詔為《古文尚書傳》。值武帝末,巫蠱事起,經籍道息不獲奏上,藏之私家。

安國并作《古文論語》、《古文孝經傳》。《藝文志》云安國獻《尚書傳》,遭巫蠱事,未列於學官。

以授都尉朝,司馬遷亦從安國問,故遷書多古文說。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脫誤甚眾。

《藝文志》云《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文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

都尉朝,授膠東庸生。

名譚,亦傳論語。

庸生授清河胡常,

字少子,以明《穀梁春秋》為博士,至部刺史。又傳《左氏春秋》。

常授虢徐敖,

右扶風,掾又傳《毛詩》。

敖授琅邪王璜及平陵塗惲,

字子真。

惲授河南乘欽,

字君長,一本作桑欽。

王莽時,諸學皆立。惲璜等貴顯。范曄《後漢書》云:中興扶風杜林,傳《古文尚書》。賈逵,

字景伯,扶風人,左中郎將侍中。

為之作訓,馬融作傳,鄭元注解,由是《古文尚書》。顯于世,案今馬鄭所注,並伏生所誦,非古文也。孔氏之本絕,是以馬鄭、杜預之徒,皆謂之逸書。王肅亦注今文而解大與古文相類。或肅私見孔傳而祕之乎?江左中興元帝時,豫章內史枚賾。

字仲真,汝南人。

奏上孔傳,《古文尚書》亡《舜典》一篇,購不能得,乃取王肅注《堯典》從。眘徽五典以下,分為《舜典》篇以續之。

孔序謂伏生以《舜典》合於《堯典》,孔傳《堯典》止說。帝曰欽哉!而馬、鄭、王之本同為《堯典》,故取為《舜典》。

學徒遂盛,後范甯,

字武子,順陽人,東晉豫章太守,兼注《穀梁》,

變為今文集注。俗閒或取《舜典》篇以續孔氏。齊明帝建武中,吳興姚方興采馬王之注,造孔傳《舜典》一篇。云於大𦨵,頭買得上之。梁武時為博士,議曰孔序,稱伏生誤合五篇,皆文相承接,所以致誤。《舜典》首有曰,若稽古伏生,雖昏耄何容合之?遂不行用,漢始立歐陽尚書,宣帝復立大、小夏侯博士。平帝立古文,永嘉喪亂眾家之書,並滅亡而古文孔傳始興。置博士鄭氏,亦置博士一人,近唯崇古文。馬、鄭、王注遂廢。今以孔氏為正,其《舜典》一篇仍用王肅本。

孔穎達尚書正義二十卷

按穎達自序:夫書者,人君辭誥之典。右史記言之策,古之王者。事總萬幾,發號出令,義非一揆,或設教以馭下,或展禮以事上,或宣威以肅震曜,或敷和而散

風雨,得之則百度惟貞,失之則千里斯謬,樞機之發,榮辱之主,絲綸之動,不可不慎。所以辭不苟出,君舉必書。欲其昭法,誡慎言行也。其泉源所漸,基於出震之君。黼藻斯彰郁乎?如雲之后勳華,揖讓而典謨起。湯武革命而《誓誥》興,先君宣父生於周末,有至德而無至位。述聖道以顯聖人,芟煩亂而剪浮辭。舉宏網而撮機要,上斷唐虞,下終秦魯,時經五代書,總百篇。採翡翠之羽毛,拔犀象之牙角,罄荊山之石,所得者,連城窮漢水之濱。所求者,照乘巍巍蕩蕩無得。而稱郁郁紛紛,於斯為盛。斯乃前言往行,足以垂法將來者也。暨乎七雄已戰,五精未聚,儒雅與深穽同埋,經典共積薪俱燎。漢氏大濟區宇,廣求遺逸採古文於金石,得今書於齊魯。其文則歐陽、夏侯二家之所說。蔡邕碑石刻之古文,則兩漢亦所不行。安國註之,適遭巫蠱,遂寢而不用。歷及魏晉,方始稍興。故馬鄭諸儒,莫睹其學。所註經傳,時或異同。晉世皇甫,謐獨得其書,載於帝紀,其後傳授乃可詳焉。但古文經雖然蚤出晚,始得行其辭。富而備其義,弘而雅,故復而不厭,久而愈亮。江左學者,咸悉祖焉。近至隋初,始流河朔,其為正義者,蔡大寶巢猗費甝,顧彪劉焯、劉炫等、其諸公旨趣,多或因循,帖釋註文義皆淺略。惟劉焯、劉炫最為詳雅。然焯乃織綜經文,穿鑿孔穴,詭其新見異,彼前儒非,險而更為險,無義而更生義,竊以古人言語,惟在達情。雖復時或取象不必辭,皆有意。若其言必託數經,悉對文。斯乃鼓怒浪於平流,震驚飆於靜樹,使教者煩而多惑,學者勞而少功,過猶不及,良為此也。炫嬚焯之煩雜就而刪焉。雖復微稍省要,又好改張前義,義更太略,辭又過華,雖為文筆之善,乃非開獎之路。義既無義,文又非文,欲使後生,若為領袖,此乃炫之所失,未為得也。今奉明敕考定是非,謹罄庸愚竭所聞見,覽古人之傳記,質近代之異同,存其是而去其非,削其煩而增其簡,此亦非敢臆說。必據舊聞。謹與朝散大夫,行太學博士臣王德韶等,謹共銓敘至十六年,又奉敕與前修疏人,驍騎尉朱長才等對敕,使趙弘智覆更詳審為之。《正義》凡二十卷,庶對揚於聖範,冀有益於童稚,略陳其事敘之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