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1
卷312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十二卷目錄
經學部彙考二
唐〈高祖武德三則 太宗貞觀十則 高宗永徽三則 永隆一則 睿宗景雲一則 中宗嗣聖一則 元宗開元六則 肅宗寶應一則 代宗永泰一則 大曆三則 德宗建中一則 貞元一則 憲宗元和二則 穆宗長慶二則 敬宗寶曆一則 文宗太和二則 開成三則〉
後唐〈明宗長興一則〉
後晉〈出帝開運一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世宗顯德一則〉
遼〈聖宗開泰一則 道宗清寧一則 大安二則〉
經籍典第三百十二卷
經學部彙考二
唐高祖武德元年,置經學博士,詔諸州以明經入貢。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文學一人。掌以五經授諸生。
〈注〉武德初,置經學博士、助教、學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學。按《選舉志》:高祖即位,詔祕書省別立小學,以教宗室子孫功臣子弟。其後又詔諸州明經、秀才、俊士、進士明於理體為鄉里稱者,縣考試,州長重覆,歲隨方物入貢。
武德四年十月,以太宗為天策上將,開文學館,杜如晦等十八人討論經義。
按《唐書·高祖本紀》:武德四年十月,秦王世民為天策上將。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武德四年十月,加號天策上將。於時海內漸平,太宗乃銳意經籍,開文學館以待四方之士。行臺司勳郎中杜如晦等十有八人為學士,更置閣下,降以溫顏,與之討論經義,或夜分而罷。武德七年二月己酉,詔諸州有明一經已上者,有司試策,皆加敘用。丁巳,釋奠於國學。召徐文遠、陸德明等講經。
按《唐書·高祖本紀》:武德七年二月丁巳,釋奠於國學。
按《儒學陸德明傳》:元朗,字德明,秦王辟為文學館
學士,以經授中山王承乾,補太學博士。高祖己釋奠,召博士徐文遠、浮屠慧乘、道士劉進喜各講經,德明隨方立義,遍悉其要。帝大喜曰:三人者誠辨,然德明一舉輒蔽,可謂賢矣。賜帛五十匹。
按《舊唐書·禮儀志》:武德七年二月己酉,詔諸州有明一經已上未被升擢者,本屬舉送,具以名聞,有司試策,皆加敘用。
太宗貞觀元年,置講經博士,進士加讀經一部。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百官志·弘文館學士註》:貞觀元年,詔京官職事五品已上子嗜書者二十四人,隸館習書。其後又置講經博士。按《選舉志》:太宗即位,益崇儒術。乃於門下別置弘文館,進士加讀經、史各一部。
貞觀四年,詔孔穎達、顏師古撰《五經正義》。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孔穎達傳》:初,穎達與顏師古、司馬才章、王恭、王琰受詔撰《五經》義訓凡百餘篇,號《義贊》,詔改為《正義》云。按《顏師古傳》:太宗即位,拜中書侍郎。帝嘗嘆《五經》去聖久遠,傳習寖訛,詔師古於祕書省考定,多所釐正。〈按政要云貞觀四年事〉貞觀五年,詔蕭德言以經授晉王。
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五年二月己酉,封子治晉王。
按《儒學蕭德言傳》:貞觀時,歷著作郎、弘文館學士。
詔以經授晉王。時許叔牙為侍讀,同勸講。
貞觀六年,命祭酒博士講論經義,讎正《五經》謬缺,頒天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儒學傳序》:貞觀六年,詔罷周公祠,更以孔子為先聖,顏氏為先師,盡召天下惇師老德以為學官。數臨幸觀釋菜,命祭酒博士講論經義,賜以束帛。生能通一經者,得署吏。廣學舍千二百區,三學益生員,并置書、算二學,皆有博士。大抵諸生員至三千二百。自元武屯營飛騎,皆給博士受經,能通一經者,聽入貢限。四方秀乂,挾策負素,坌集京師,文治煟然勃興。於是新羅、高昌、百濟、吐蕃、高麗等群酋長並遣子弟入學,鼓笥踵堂者,凡八千餘人。紆侈袂,曳方履,誾誾秩秩,雖三代之盛,所未聞也。讎正《五經》謬缺,頒天下示學者,與諸儒稡章句為義疏,俾久其傳。
貞觀七年十一月丁丑,頒新定《五經》於天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太宗本紀》云云。貞觀十二年,孔穎達《五經義疏》成,詔令馬嘉運裁定。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孔穎達傳》:初,穎達受詔撰《五經正義》。雖包貫異家至為詳博,然其中不能無謬冗,博士馬嘉運駁正其失,至相譏詆。有詔更令裁定,功未就。嘉運,魏州繁水人。少為沙門,還治儒學,長論議。貞觀初,累除越王東閤祭酒。退隱白鹿山,諸方來受業至千餘人。十一年,召拜太學博士、弘文館學士。以孔穎達《正義》繁釀,故掎摭其疵,當世諸儒服其精。
按《會要》:貞觀十二年,國子祭酒孔穎達撰《五經》義疏一百七十卷。〈政要云一百八十卷〉名曰《義贊》,有詔改為《五經正義》。太學博士馬嘉運每掎摭之,有詔更令詳定,未訖而卒。
按《玉海》:《周易正義》十六卷。孔穎達、顏師古、司馬才章、王恭、馬嘉運、趙乾葉、王琰、于志寧等奉詔撰,蘇德、趙弘智覆審。《尚書正義》二十卷。孔穎達、王德韶、李子雲撰。朱長才等五人覆審。無忌、勣、志寧、行成等二十三人刊定。《毛詩正義》四十卷。穎達、德韶、齊威撰,乾葉等三人覆正。《禮記正義》七十卷。穎達、朱子奢、李善信、賈公彥、柳士宣、范義頵、張權等撰,周元逵等四人覆審。賈公彥《禮記正義》八十卷。《儀禮疏》五十卷。《周禮疏》五十卷。《春秋正義》三十六卷。穎達、楊士勛、朱長才撰。馬嘉運等四人覆審。楊士勛《穀梁疏》十二卷。
貞觀十四年,觀釋奠於國學,詔孔穎達講經。
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四年二月丁丑,觀釋奠於國學。按《禮樂志》:貞觀十四年,太宗觀釋奠於國學,詔祭酒孔穎達講經。按《儒學傳序》:孔穎達等始署官,發《五經》題與諸生酬問。按《孔穎達傳》:帝幸太學觀釋菜,命穎達講經,畢,上《釋奠頌》,有詔褒獎。
貞觀十五年,吐蕃遣諸豪子弟入國學,習《詩》、《書》。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吐蕃傳》:貞觀十五年,妻以宗女文成公主,遣諸豪子弟入國學,習《詩》、《書》。又請儒者典書疏。
貞觀十六年四月,上閱陸德明《經典音義》,賜其家布帛百匹。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玉海》:陸德明撰《經典釋文》三十卷、《老子疏》十五卷、《易疏》二十卷。太宗後閱德明《經典釋文》,甚嘉之,賜其家帛二百段。又云貞觀十六年四月甲辰,太宗閱德明《經典音義》,美其弘益學者,賜其家布帛百匹。
〈注〉《易》、《古文尚書》、《毛詩》、《周禮》、《儀禮》、《禮記》、《三傳》、《孝經》、《論語》、《老子》、《莊子》、《爾雅》等音合為三十卷,三帙。
貞觀二十一年,詔以左丘明、卜子夏等二十一人,代用其書,垂於國胄,並命配享宣尼廟堂。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二十一年三月壬申,詔以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穀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萇、孔安國、劉向、鄭眾、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康成、服子慎、何休、王肅、王輔嗣、杜元凱、范甯等二十一人,代用其書,垂于國冑,自今有事于太學,並命配享宣尼廟堂。按《禮儀志》:二十一年,詔曰: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穀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萇、孔安國、劉向、鄭眾、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元、服虔、何休、王肅、王弼、杜預、范甯、賈逵揔二十四座,春秋二仲,行釋奠之禮。
按《唐書·禮樂志》:貞觀二十一年,詔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穀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萇、孔安國、劉向、鄭眾、賈逵、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康成、服虔、何休、王肅、王弼、杜預、范甯二十二人,皆以配享。按《儒學傳序》:貞觀二十一年,詔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穀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萇、孔安國、劉向、鄭眾、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元、服虔、何休、王肅、王弼、杜預、范甯二十一人,用其書,行其道,宜有以褒大之,自今並配享孔子廟庭。
〈按本紀及儒學傳俱作二十一人,而舊唐書多賈逵且云總二十四座,新唐書禮樂志亦多賈逵而云二十二人其互異,如此並存以俟參考〉
高宗永徽二年,詔考正《五經正義》。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孔穎達傳》:初,穎達與顏師古、司馬才章、王恭、王琰受詔撰《五經》義訓,號《義贊》,詔改為《正義》。永徽二年,詔中書門下與國子三館博士、弘文館學士考正之,於是尚書左僕射于志寧、右僕射張行成、侍中高季輔就加增損,書始布下。永徽三年,詔長孫無忌等刊正《五經正義》。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會要》:孔穎達《五經正義》成。永徽三年三月十四日,詔太尉趙公無忌等刊正。永徽四年,頒孔穎達《五經正義》於天下,明經依此考試。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高宗本紀》:永徽四年三月壬子朔,頒孔穎達《五經正義》於天下,每年明經令依此考試。
按《會要》:永徽四年三月壬子朔,頒孔穎達《五經正義》於天下,以為定式。凡《書》二十卷,《詩》四十卷,《易》十六卷,《春秋》三十六卷,二禮共百二十卷。按《正義表》:永徽四年二月二日上。
永隆二年,詔明經試帖。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永隆二年,考功員外郎劉思立建言,明經多抄義條,進士唯誦舊策,皆無實才,而有司以人數充第。乃詔自今明經試帖麤十得六以上,進士試雜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後試策。
睿宗景雲二年,太子釋奠國學,令褚無量講經。
按《唐書·睿宗本紀》:景雲二年八月丁巳,皇太子釋奠於國學。按《褚無量傳》:元宗為太子,復拜國子司業兼侍讀。太子釋奠國學,令講經,建端樹議,博敏而辨,進銀青光祿大夫,錫予蕃渥。
中宗嗣聖 年〈武后長安 年〉,王元感上所撰經書。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王元感傳》:元感所撰《書
糾謬》、《春秋振滯》、《禮繩愆》等凡數十百篇,長安時上之,丐官筆楮寫藏祕書。有詔兩館學士、成均博士議可否。祝欽明、郭山惲、李憲等本章句家,見元感詆先儒同異,不懌,數阻詰其言,元感緣罅申釋,竟不詘。魏知古見其書,嘆曰:《五經》指南也。而徐堅、劉知幾、張思敬等每為助理,聯疏薦之,遂下詔褒美,以為儒宗。
元宗開元 年,詔群臣及府郡舉通經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儒學傳序》:元宗詔群臣及府郡舉通經士,而褚無量、馬懷素等勸講禁中,天子尊禮,不敢盡臣之。
開元七年,詔皇太子、諸王入學齒胄,謁先聖褚無量執經。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七年十一月乙亥,皇太子入學齒冑,賜陪位官及學生帛。按《禮樂志》:開元七年,皇太子齒冑於學,謁先聖詔宋璟亞獻,蘇頲終獻,臨享天子思齒胄義,乃詔三獻,皆用冑子祀先聖,如釋奠散騎常侍褚無量,講《孝經》《禮記》文王世子篇。按《元宗三十子傳》:皇子瑛,開元三年,立為皇太子。七年,詔太子、諸王入國學行齒冑禮,太常擇日謁孔子,太子獻。詔右散騎常侍褚無量執經,群臣、學官、諸生以差賜帛。
開元八年,綜治四部書,以殷踐猷、王愜治經部。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藝文志》:馬懷素卒後,詔祕書丞並號修書學士,草定四部。又詔右常侍褚無量、大理卿元行沖考絀不應選者,無量等奏:修撰有條,宜得大儒綜治。詔委行沖。乃令毋煚、韋述、余欽總輯部分,殷踐猷、王愜治經,述、欽治史,毋煚、劉彥直治子,王灣、劉仲丘治集。八年,《四錄》成,上之。
開元十八年,吐蕃請《五經》,敕祕書寫賜。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八年,吐蕃請和。按《吐蕃傳》:開元中,請《五經》,敕祕書寫賜。吐蕃遣使謝,且約和為長久計。
開元十九年冬,車駕發京師集賢院經庫書一萬三千七百五十二卷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經籍志後序》:開元時,甲乙丙丁四部書各為一部,置知書官八人分掌之。凡四部書,兩京各一本,共一十二萬五千九百六十卷。皆以益州麻紙寫。其集賢院御書,經庫皆鈿白牙軸,黃縹帶,紅牙籤;史庫鈿青牙軸,〈闕〉縹帶,綠牙籤;子庫皆雕紫檀軸,紫帶,碧牙籤;集庫皆綠牙軸,朱帶,白牙籤,以分別之。
按《集賢註記》:隋舊書用廣陵麻紙寫作,蕭子雲書體赤軸綺帶最麗,好新寫書分部別類,裝飾華麗,經白軸黃帶紅,籤史碧軸縹帶綠,籤子紫軸紫帶碧,籤集綠軸朱帶白,籤圖書紫軸綠帶。
按《會要》:開元十九年冬十月丙申,車駕發京時集賢院四庫書總八萬九千卷經庫一萬三千七百五十二卷〈一作五十三卷〉史庫一萬八千八百二十卷子庫二萬一千五百四十八卷集庫一萬七千九百六十卷〈一作
六十九卷
〉
開元二十五年,定明經進士通經試帖例。是年命邢璹往新羅國演經義。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二十五年三月,敕:明經已後,帖十通五已上;口問大義十條,取通六已上;仍答時務策三道,取粗有文理者及第。進士帖小經,宜準明經例試大經,帖十通四,然後試雜文及策,訖,封所試雜文及策,送中書、門下詳覆。
按《唐書·新羅國傳》:元宗開元中,數入朝。又遣子弟入太學學經術。二十五年,命邢璹以鴻臚少卿弔祭。詔璹曰:新羅號君子國,知《詩》、《書》。以卿惇儒,故持節往,宜演經誼,使知大國之盛。
肅宗寶應二年,楊綰疏請所習經,取大義,聽通諸家之學。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寶應二年,禮部侍郎楊綰上疏:所習經,取大義,聽通諸家之學。每問經十條,對策三道,皆通,為上第,吏部官之;經義通八,策通二,為中第,與出身;下第,罷歸。《論語》、《孝經》、《孟子》兼為一經。
按《舊唐書·禮儀志》:寶應二年六月,敕令州縣每歲察秀才孝廉,取鄉閭有孝悌廉恥之行薦焉。委有司以禮待之,試其所通之學,《五經》之內,精通一經,兼能對策,達於理體者,並量行業授官。其明經、進士並停。國子學道舉,亦宜準此。因楊綰之請也。有司奏曰:竊以今年舉人等,或舊業既成,理難速改,或遠州所送,身已在途,事須收獎。其今秋舉人中有情願舊業舉試者,亦聽明年已後,一依新敕。後綰議竟不行。
代宗永泰二年,詔令方面子弟,負經來學,宜集京師。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代宗本紀》:永泰
二年春正月乙酉,制曰:其諸道節度、觀察、都防禦等使,朕之腹心,久鎮方面,眷其子弟,為奉義方,修德立身,是資藝業。干戈之後,學校尚微,僻居遠方,無所咨稟,負經來學,宜集京師。其宰相朝官、六軍諸將子弟,欲得習學,可並補國子學生。其中身雖有官,欲附學讀書者亦聽,其學官委中書門下選行業堪為師範者充。其學生員數,所習經業,供承糧料,增修學館,委本司條奏以聞。
大曆八年,歸崇敬請以大經、中經、小經,各置博士一員。國子、太學、四門三館,各立五經博士。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歸崇敬傳》:大曆八年,崇敬建議曰:近世明經,不課其義,先取帖經,顓門廢業,傳授義絕。請以《禮記》、《左氏春秋》為大經,《周官》、《儀禮》、《毛詩》為中經,《尚書》、《周易》為小經,各置博士一員。《公羊》、《穀梁春秋》共準一中經,通置博士一員。博士兼通《孝經》、《論語》,依章疏講解。德行純潔、文詞雅正、形容莊重可為師表者,委四品以上各舉所知,在外給傳,七十者安車蒲輪敦遣。國子、太學、四門三館,各立五經博士,品秩、生徒有差。禮部考試法。請罷帖經,於所習經問大義二十而得十八,《論語》、《孝經》十得八,為通;策三道,以本經對,通二為及第。其孝行聞鄉里者,舉解具言,試日義闕一二,許兼收焉。天下鄉貢如之。習業考試,並以明經為名,得第授官,與進士同。詔尚書省集百官議。
大曆十年,詔司業張參等纂成《五經文字》。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玉海》:大曆十年,司業張參纂成《五經文字》,以類相從。
按劉禹錫《國學新修五經壁》記:初大曆中,名儒張參為司業始,詳定五經書於論堂東西廂之壁,辨魯魚之音,考古今之文,積六十載,汙剝不鮮。
大曆十一年,張參上《五經文字》五卷。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中興書目》:五經文字大曆十一年,司業張參撰序曰:詔委儒官勘校經本,乃本孝廉王顏傳經,收拾疑文,互體受法師儒,取說文字,林蔡邕石經陸德明釋文為定,例凡一百六十部,非經典文義所在,皆不集錄。
德宗建中元年,改博士為文學。掌以五經授諸生。十月,濠州刺史張鎰上《五經微旨》。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百官志》:文學一人,從八品上。掌以五經授諸生。縣則州補,州則授于吏部。然無職事,衣冠恥之。
〈注〉武德初,置經學博士、助教、學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學。
按《藝文志》:張鎰《五經微旨》十四卷。
按《會要》:建中元年十月,濠州刺史張鎰撰《五經微旨》十四卷,《孟子音義》三卷,上之。
貞元二年,祕書監劉大真校《九經》於祕書省。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會要》:貞元二年七月,祕書監劉大真上言:請擇儒者詳校《九經》於祕書省,令所司陳設及供食物,宰臣錄其課,效從之。
憲宗元和二年,詔禮部舉人,試墨義十條,五經通五,明經通六,即放進士。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二年十二月壬申,禮部舉人,罷試口義,試墨義十條,五經通五,明經通六,即放進士。
元和十四年,鄭餘慶奏修國學壁經,詔賜千萬,令齊皞韋公肅等修成。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會要》:元和十四年,祭酒鄭餘慶奏修壁經。
按劉禹錫《國學新修五經壁記》:初大曆中名儒張參為司業始,詳定五經書於論堂東西廂之壁,辨魯魚之音,考古今之文,積六十載,汙剝不鮮。今天子尚文章尊典籍,成均以治學,上言遽賜千萬,祭酒皞〈齊〉博士公肅〈韋〉再新壁書,懲前土塗,不克以壽,乃析土木負墉而比之,制如板牘,平如粉澤,申命國子能通書法者,繕寫筆削既成,讎校既精白黑彬斑瞭然,飛動以蒙來,求煥若星辰以敬,來趨肅如神明,以疑來質決若蓍蔡。
穆宗長慶二年四月,韋處厚、路隨進所撰《六經法言》
二十卷。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喜穆宗本紀》:長慶二年四月癸未,翰林侍講學士韋處厚、路隨進所撰《六經法言》二十卷。按《韋處厚傳》:穆宗立,處厚為翰林侍講學士。與路隨合《詩》、《書》、《易》、《春秋》、《禮記》、《孝經》、《論語》,掇其稡要,題為《六經法言》二十卷上之,冀助省覽。帝稱善,並賜金帛。按《路隨傳隨》:與韋處厚同入翰林為侍講學士。採三代皇王興衰,著《六經法言》奏之。長慶三年,罷講經博士。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按《百官志·弘文館學士註》:長慶三年,詳正學士、講經博士皆罷。
敬宗寶曆元年,崔郾、高重等上《六經》要言十篇。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按《崔郾傳》:敬宗嗣位,郾自侍講學士,進中書舍人,謝曰:陛下使臣侍講,歷半歲不一問經義。臣無功,不足以副厚恩。帝曰:朕少間當請益。高釴適在旁,因言:陛下樂善而無所咨詢,天下之人不知有嚮儒意。帝重咎謝,賜錦、幣。與高重類《六經》要言為十篇,上之,以便觀省。
文宗太和元年,定《五經》,鑱之石。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儒學傳序》:祿山之禍,兩京所藏,一為炎埃,官幐私楮,喪脫幾盡,章甫之徒,劫為縵胡。於是嗣帝區區救亂未之得,安暇語貞觀、開元事哉。自楊綰、鄭餘慶、鄭覃等以大儒輔政,議優學科,先經誼,黜進士,後文辭,亦弗能克也。文宗定《五經》,鑱之石,張參等是正訛文,寥寥一二可紀。〈按玉海云張參乃大曆中司業序誤〉按《鄭覃傳》:覃以經籍刓謬,博士陋淺不能正,建言:願與鉅學鴻生共力讎刊,準漢舊事,鏤石太學,示萬世法。詔可。覃乃表周墀、崔球、張次宗、孔溫業等是正其文,刻於石。按《高重傳》:重為祭酒。與鄭覃刊定《九經》於石。
太和七年二月,覆定石經字體。八月,置五經博士各一人,詔取經義精通者放及第。十二月,敕國子監創立石經。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七年八月甲申朔,御宣政殿,冊皇太子永。是日降詔:皇太子方從師傅傳授《六經》,一二年後,當令齒冑國庠,以興墜典。宜令國子監選名儒,置五經博士各一人。其公卿士族子弟,明年以後,不先入國學習業,不在應明經進士限。其進士舉宜先試帖經,並略問大義,取經義精通者放及第。
按《會要》:太和七年二月五日,敕唐元度覆定石經字體。八月九日庚寅,置五經博士各一人,請比秩國子博士。十二月,敕於國子監講論堂兩廊創立石九經,并《孝經》、《論語》、《爾雅》共一百五十九卷,字樣四十卷。
開成元年五月,詔賜新置五經博士祿粟。依王府官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元年五月庚申,判國子祭酒宰臣鄭覃奏:太學新置五經博士各一人,請依王府官例,賜以祿粟。從之。開成二年,鄭覃進《石壁九經》一百六十卷。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二年十月癸卯,宰臣判國子祭酒鄭覃進《石壁九經》一百六十卷。時上好文,鄭覃以經義啟導,稍折文章之士,遂奏置五經博士,依後漢蔡伯喈刊碑列於太學,創立《石壁九經》,諸儒校正訛謬。上令翰林勒字官唐元度復校字體,又乖師法,故石經立後數十年,名儒皆不窺之,以為蕪累甚矣。
按《會要》:開成二年,國子監奏定五經字體官翰林待詔唐元度,狀準太和七年二月五日敕,覆定九經字體。今所詳覆,多因司業張參五經字為準,其舊字樣歲月將久,點畫參差,傳寫相承,漸致訛誤。今依字樣參詳改正,諸經別有疑闕舊字樣未載者,古今異體。雖篆隸不同,總據《說文》,即古體驚俗近代文字,或傳寫乖訛今與校勘,官取其適中,纂錄為新加九經字樣一卷,附於五經字樣之末,從之。
按《中興書目》字樣一卷:開成丁巳歲,唐元度撰序曰:奉詔覆定國學石經字體刪補,張參五經文字采其疑誤舊未載者,撰成一卷,凡七十六部。
開成四年,定五經博士五品。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玉海》:開成四年二月,定五經博士為五品。
後唐
明宗長興三年,令國子監校定九經雕板頒行。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長興三年二月,中書奏請依石經文字刻九經印板,敕旨教導之本。經籍為宗兵革以來,庠序多廢,縱能傳授,罕見精研,由是豕亥有差魯魚為弊,苟一言致誤則大義全乖,倘不討詳,漸當紕繆,宜令國學集博士儒徒將西京石本,各以所業本經句度抄寫注出,子細勘讀,然後召雇能雕字匠人各隨部帙刻印板,廣頒天下,如諸色人要寫經書,並須依所印敕本,不得更使,雜本交錯。
按《玉海》:長興三年二月,令國子監校正九經,以西京石本校寫刻板頒大下。四月命馬鎬、陳觀、田敏詳勘,按邵博聞見後錄唐以前文字未刻印,多是寫本,齊衡陽王鈞手自細書五經,置巾箱中,巾箱五經自此始。後唐明宗長興二年,宰相馮道李惠請令,判國子監田敏校正九經刻板印,賣朝廷從之,雖極亂之世,而經籍之傳甚廣。予曾大父遺書,皆長興年刻本,委於兵火之餘,僅存《儀禮》一部。
按《文獻通考》:明宗長興三年初,令國子監校定九經,雕印賣之
〈注〉石林葉氏曰:唐以前,凡書籍皆寫本,未有模印之法人,以藏書為貴,人不多有而藏者,精於讎對。故往往皆有善本學者,以傳錄之艱,故其誦讀亦精詳。五代時,馮道始奏請官鏤板印,行 致堂胡。氏曰:《易》《書》《詩》《春秋》全經也,先賢以之配皇帝王霸,言世之變道之用,不出乎是矣!《論語》《孟子》聖賢之微言,諸經之管轄也。《孝經》非曾子所為,蓋其門人纘所聞而成之,故整比章指又未免有淺近者,不可以經名也。《禮記》多出於孔氏弟子,然必去呂不韋之《月令》,及漢儒之《王制》,仍傳集名儒擇冠婚喪祭燕饗相見之經,與曲禮以類相,從然後可以為一書。若《大學》《中庸》則孟子之倫也,不可附之禮篇,至於《學記》《樂記》,閒居燕居,緇衣表記,格言甚多,非經解儒行之比,當以為《大學》《中庸》之次也,禮運禮器玉藻郊特牲之類也,其次也,若周官則決不出於周公,不當立博士使學者,傳習姑置之足矣。古者經冊無數,逮孔子刪定繫作,然後《易》《詩》《書》《春秋》成焉,然孔孟之門,經無五六之稱其後世,分禮樂為二,與四經為六歟,抑合禮樂為一,與四經為五歟,廢仲尼親筆所著之《春秋》,而取劉歆所附益之《周禮》列之,學官於是六經名實益亂矣。有天下國家必以經術示教,化不意五季之君,而知所先務可不謂賢乎,雖然命國子監以木本行,所以一文義去舛訛,使不迷於所習善矣。頒之可也,鬻之非也,或曰天下學者甚眾,安得人人而頒之,曰以監本為正,俾郡邑皆傳刊焉,何患於不給國家?浮費不可勝計,而獨靳於此哉!此馮道趙鳳之失也。
後晉
出帝開運二年祭酒田敏合五經文字九經字樣為一編
按《五代史·出帝本紀》不載。按《玉海》:大曆十年,司業張參纂成《五經文字》,以類相從。開成中,翰林待詔唐元度加九經字樣,補所不載。晉開運末,祭酒田敏合二者為一,編以考正俗體訛謬。
後周
太祖廣順十三年,十一經板成。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按《玉海》:周廣順三年六月丁巳,十一經及《爾雅》五經文字,九經字樣板成,判監田敏上之,各二部,一百三十冊,四門博士李鄂書,唯公羊並二禮郭嵠書。
世宗顯德二年,詳校雕印《經典釋文》。
按《五代史·世宗本紀》不載。按《宋史·張昭傳》:周顯德中,詔令詳定《經典釋文》、《九經文字》、《制科條式》,及問六璽所出,并議《三禮圖》祭玉文鼎釜等。昭援引經據,時稱其該博。
按《玉海》:顯德二年,校勘《經典釋文》三十卷。雕印命張昭田敏詳校。
遼
聖宗開泰元年八月,詔賜鐵驪那沙五經各一部。
按《遼史·聖宗本紀》:開泰元年八月丙申,鐵驪那沙乞賜佛像、儒書,詔賜《護國仁王佛像》一,易、詩、書、春秋、禮記各一部。
道宗清寧元年,詔設學養士,頒《五經》傳疏。
按《遼史·道宗本紀》:清寧元年十二月,詔設學養士,頒《五經》傳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員。
大安二年,詔趙孝嚴、王師儒等講《五經》大義。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二年春正月癸丑,召權翰林學士趙孝嚴、知制誥王師儒等講《五經》大義。
大安五年,詔學者窮經明道。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五年三月癸酉,詔諭學者,當窮經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