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1
卷411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四百十一卷目錄
史學部彙考七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四〈偽史霸史 史評史抄 故事〉
經籍典第四百十一卷
史學部彙考七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四》《偽史霸史考》
《華陽國志》十二卷。
晁氏曰:晉常據撰。華陽,梁州地也。記漢以來,巴蜀人物呂微仲跋云:漢至晉初四百載間,士女可書四百人,亦可謂盛矣。復自晉至周顯德僅七百載,而史所紀者無幾人。忠魂義骨與塵埃同歿,何可勝數?豈不重可歎哉?
陳氏曰:志巴蜀地理、風俗、人物及公孫述、劉焉、劉璋先後主,以及李特等事跡,末卷為序志。云肇自開闢,終乎永和三年。
《九州春秋》九卷。
陳氏曰:晉司馬彪紹統撰。記漢永州部之亂。司冀、徐、兗、青、荊、揚、涼、益、幽,凡盜賊僭叛皆記之。
《淝上英雄小錄》二卷。
陳氏曰:信都鎬撰。所錄楊行密將吏有勳名者,四十人。其二十四人皆淝人。餘諸道人,又有僧、道、漁、樵之屬,十人錄其小事,故名《小錄》。
《江淮異人錄》二卷。
陳氏曰:吳淑撰。所記道流、俠客、術士之類,凡二十五人。
《南唐烈祖開基誌》十卷。
陳氏曰:南唐滁州刺史王顏撰。起天佑乙丑,止昇元癸卯,合三十九年。
《南唐烈祖實錄》十三卷。
陳氏曰:南唐史館修撰,高遠撰。闕第八、第十二卷。遠又嘗為《吳錄》十二卷。而徐鉉、鄭文寶皆云開寶中,遠始緝昇元以來事。書未成而疾焚其草,故事多遺落。
《江南錄》十卷。
晁氏曰:皇朝徐鉉等撰。鉉等自江南歸朝,奉詔集李氏時事。王介甫嘗謂,鉉書至亡國之際,不言其君之過,但以曆數存亡論之於《春秋》,箕子之義為得也。雖然潘佑以直見殺,而鉉書佑死以妖妄,殆與佑爭名,且取其善不及佑故。匿其忠污之以罪耳,若然豈唯厚誣忠臣,其欺吾,君不亦甚乎?世多以介甫之言,為然獨劉道原得佑子華,所上其父事跡略,與江南錄所書同,乃知鉉等非欺誣也。陳氏曰:徐鉉、湯悅撰。二人皆唐舊臣,故太宗命之撰。湯悅即殷崇義,避宣祖諱,并姓改焉。
《南唐近事》二卷。
晁氏曰:皇朝鄭文寶編。記李氏三主,四十年間雜事。
陳氏曰:起天福乙酉,終開寶乙亥。然泛記雜事,實小說傳記之流耳。
《江南別錄》四卷。
晁氏曰:皇朝陳彭年撰。偽吳偽唐四主傳也。
《江表志》三卷。
晁氏曰:鄭文寶撰序言。徐鉉、湯悅所錄事多遺落,無年可編。然前錄固為略,而猶以年月記事,今此書亦止雜記,如事實之類耳。近事稱太平興國二年丁丑今,稱庚戌者,大中祥符三年。
《江南野史》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龍兗撰。凡八十四傳。
《江南館載》二卷。
陳氏曰:不著姓名序言。徐鉉始奉詔為《江南錄》。其後,王舉、路振陳、彭年、楊億,皆有書,大概六家皆不足以史稱,而龍兗為尤甚。熙寧八年,得鄭君所述於楚州,其事跡有六家所遺,或少異者。刪落是正取百九十五段,以類相從。鄭君者,莫知何人。
《南唐書》三十卷。
陳氏曰:陽羨馬令撰。序言其祖太傅,元康世家。金陵多知南唐故事,未及撰次。今纂先志而成之實。崇寧乙酉,其書略備,記傳體亦言徐湯之疏略云。
《新修南唐書》十五卷。
陳氏曰:寶謨閣待制山陰陸游務觀撰。采獲諸書,頗有史法。
《蜀桂堂編事》二十卷。
晁氏曰:偽蜀楊九齡撰。雜記孟氏,廣政中舉試事。載詩賦、策題及知舉登科人姓氏,且云科舉起於
隋開皇前,陋者謂唐太宗時,非也。
《外史檮杌》十卷。
晁氏曰:皇朝張唐英次公撰。稱王建孟知祥父子四世八十年,比之公孫述輩最為久遠。其間善惡有可為世戒者,路振之書未備,治平成此書以補其遺。凡五代史及皇朝日曆所書,皆略之。溫公修《通鑑》,搜羅小說殆遍,未嘗取此書。蓋多差舛,如光大至二年之類是也。
陳氏曰:唐英,自號黃松子,商英之兄也。
《前蜀記事》二卷。
陳氏曰:偽蜀學士毛文錫平珪撰。起唐明庚子,盡天福甲子,凡二十五年。文錫,唐太僕卿龜範之子。十四登進士,第入蜀仕,建至判樞密院,隨衍入洛而卒。〈按:唐明宜作廣明,天福宜作天祐。〉
《後蜀記事》十卷。
陳氏曰:直史館太常博士董淳撰。惟記孟昶事。
《吳越備史》九卷。
陳氏曰:吳越掌書記范坰、巡官林禹撰。按:中興書目其初十二卷盡。開寶三年後又增三卷,至雍熙四年,今書止石晉開運,比初闕三卷。
《吳越備史遺事》五卷。
陳氏曰:全州觀察使錢儼撰。俶之弟也。其序云《備史》亦其所作,托名林范而遺名墜跡。殊聞異見,闕漏未盡者,復為是編。時皇宋平南海之二年,吳興西齋序,蓋開寶五年也。儼以三年,代其兄偡刺湖州。
《閩中實錄》十卷。
陳氏曰:周顯德中,揚州儀真縣令蔣文惲記閩王。王審知父子及將吏、儒士、僧道事跡,末亦略及山川土物。
《閩王列傳》一卷。
陳氏曰:祕書監晉江陳致雍撰。二世七主,通六十年。
《閩王事跡》一卷。
陳氏曰:不知何人作。末稱光啟二年,至天聖元年,一百三十八年所記頗詳。
《三楚新錄》三卷。
陳氏曰:知桂州修仁縣周羽沖撰。上卷為湖南馬殷,中卷為武陵周行逢,下卷為荊南高季興。
《湖南故事》十卷。
陳氏曰:不知作者。記馬氏至周行逢事。館閣書目作十三卷,蓋為列傳十三篇,其實十卷也。文辭鄙甚。
《五國故事》二卷。
陳氏曰:不知作者。記吳、蜀、閩、漢諸國事。
《九國志》五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路振子發撰。雜記吳、越、唐、前後蜀、東漢、南漢、閩、楚,凡十國。
陳氏曰:各為世家列傳,凡四十九卷,末二卷為北楚言高季興事。張唐英所補撰。
《十國紀年》四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劉恕道原撰。溫公序云:渙之子也。博學強記,同修《通鑑》史事之紛錯難治者,以委恕宋次道知亳州家多書,恕往借觀之目。為之瞀性剛介,初與王安石善,及改新法言其非,遂與之絕。卒年四十九。所謂十國者,一王蜀,二孟蜀,三吳,四唐,五吳越,六閩,七楚,八南漢,九荊南,十北漢。溫公又題其後云:世稱路氏《九國志》在五代之史中最佳。此書又過之,以予考之,長於考異,同而拙於屬文。其書國朝事皆曰宋,而無所隱諱,意者各以其國為主耳。
《天下大定錄》一卷。
陳氏曰:殿中丞通判桂州王舉撰。景祐間,人始高季興,終劉繼元其所記疏略。獨江南稍詳本十卷,今但為一卷,恐非全書也。
《虜廷雜記》十卷。
晁氏曰:契丹降人趙志忠撰。記虜廷雜事,始於阿保謹,迄耶律宗真。李清臣云:志忠仕虜,為中書舍人,得罪來歸,上此書及契丹地圖,言虜中甚詳。
《陰山雜錄》十六卷,《契丹錄》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莆田鄭氏書目云:趙志忠撰。歐公《歸田錄》云:志忠,本華人。自幼陷虜,為人明敏。在虜中舉進士,至顯官歸國,能述虜中君臣世。次山川風物甚詳。今觀此書,可以概見矣。其首一卷名《契丹錄》。
《契丹疆宇圖》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錄契丹諸夷地及中國所失地。
《遼四京記》 卷。
陳氏曰:亦無名氏曰東京、中京、上京、燕京、
燕北,雜錄五卷。西征寨地圖附。
陳氏曰:思卿武珪記。嘉祐六年,宮苑使知雄州趙
某進於朝,珪亦自契丹逃歸事。見《國史傳》。
《匈奴須知》一冊。
晁氏曰:契丹歸明人田緯編,次錄契丹地理官制。
《辨鴂錄》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契丹譯語也,凡八篇。
《虜廷須知》一卷。
陳氏曰:左藏庫副使知安肅軍陳昉撰。熙寧元年,集賢校理胡穆為之序,凡二十一條目。
《載斗奉使錄》二卷。
晁氏曰:皇朝王曙撰。景德三年,為契丹主生辰,使祥符二年,為弔慰使所錄也。
《生辰國信語錄》一卷。
晁氏曰:皇朝寇瑊與康德輿天聖六年使契丹。賀其主生辰,往返語錄。并景德二年至天聖八年,使副姓名及雜議於後。
《張浮休使遼錄》二卷。
晁氏曰:皇朝元祐甲戌春,張舜民被命為回謝大遼弔祭使,鄭介為副。錄其往返地里及話言也。舜民,字芝叟,自號浮休居士。
《北遼遺事》二卷。
晁氏曰:不題撰人。蓋遼人也。記女真滅遼事。序云遼國自阿保機創業於其,初德光恢廓於其後,吞滅諸番,割據漢界,南北開疆五千里,東西四千里。戎器之備,戰馬之多,前古未有。子孫繼統二百三十餘年,迨至天祚,失御女真,稱名十二年間,舉國土崩。古人謂得之難而失之易,非虛言耳。
陳氏曰:燕山史愿撰。一名金人亡遼錄。
《金虜節要》一卷。
晁氏曰:陷虜人所上也。記金人初內侮止。紹興十年,共十六年事,頗詳實。
陳氏曰:右從事郎兗人張匯東卿撰。宣和中,隨父官保州,陷虜。十五年至紹興十年歸朝。
《金虜志》二卷,又一卷。
陳氏曰:承奉郎張棣撰。淳熙中,歸明人記虜中事,頗詳。又一卷不著名氏,似節略張棣書,其末又雜錄虜界事宜及逆亮以後事。
《松漠記聞》二卷。
陳氏曰:徽猷閣直學士番昜洪皓光弼撰。皓奉使留虜中,錄所聞雜事。
《征蒙記》一卷。
陳氏曰:金人明威將軍,登州刺史李大諒撰。建炎鉅寇之子,隨其父成降虜者也。
《偽楚錄》二卷,《偽齊錄》二卷。
陳氏曰:並不著名氏。
《金人南遷錄》一卷。
陳氏曰:稱偽著作郎張師顏撰。初見此書,疑非北人語。其間有曉然傅會者,或曰華岳所為也。近叩之汴人張總翼,則云歲月皆牴牾不合,益證其妄。
《西夏須知》一卷。
晁氏曰:皇朝劉溫潤守延州,日編錄偽境雜事。陳氏曰:凡十五條目。
《蕃爾雅》一卷。
晁氏曰:不載著人姓名。以夏人語依爾雅體譯以華言。
《夏國樞要》二卷。
晁氏曰:皇朝孫巽纂。記夏虜兵屯會要,土地肥磽,井泉湧涸,穀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與夫城池之完缺,風俗之所向編,為兩帙,上之朝。
《西域志》十二卷。
晁氏曰:唐僧元奘撰。奘西遊天竺,求佛書。既歸,記其所歷諸國風俗。其自序云:自黑嶺以西,皆土著。尚東左衽務,田畜重財,賄嫁娶,無禮。獨天竺則異別。記於後云或云元奘譯大總持寺僧辨機撰。
《雞林志》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崇寧中王雲編次。崇寧中,劉逵、吳栻使高麗,雲為書記官。既歸,攟輯其會見之禮聘,問之辭類,分為八門。
陳氏曰:自元豐創使通高麗以後,事實皆詳載之。
《海外使程廣記》三卷。
陳氏曰:南唐如京使章僚撰。使高麗所記海道及其國山川、事跡、物產甚詳。史虛白為作序,稱己未十月,蓋本朝開國前一歲也。
《高麗圖經》四十卷。
陳氏曰:奉議郎徐競明叔撰。宣和六年,路允迪傅墨卿使高麗,競為之屬。歸上此書,圖其形事,為之說。今所刊不復有圖矣。競鉉之後〈按:競一作兢俟考。〉
《南詔錄》三卷。
陳氏曰:唐嶺南節度巡官徐雲虔撰。乾符中,邕中遣雲虔使南詔,所作上卷記山川風俗,後二卷紀行及使事。
《雲南行記》二卷。
晁氏曰:唐韋齊休撰。齊休長慶三年,從韋審規使雲南,記其往來道里及其見聞。序謂:雲南所以能為唐患者,以開道越嶲耳。若自黎州之南清溪關外,盡斥棄之疆埸,可以無虞,不然憂未艾也。及唐之亡禍,果由此。本朝棄嶲州不守而遂無邊患。以此論之,則齊休之言可不謂善哉。
《雲南志》十卷。
晁氏曰:唐樊綽撰。咸通中,南詔數寇邊綽。為安南宣慰使纂八詔始末、名號、種族、風俗、物產、山川、險易、疆境接聯聞於朝。
《至道雲南錄》三卷。
晁氏曰:皇朝辛怡顯撰。蜀賊李順既平,餘黨竄入雲南。雷有終募,怡顯招出之,至道初,歸。因書其所歷,成此書。
陳氏曰:怡顯入雲南招李順餘黨,因賜蠻酋告敕而遂為此錄。天禧四年,自序稱左侍禁知興化軍。或云此書妄也。余在莆田視壁記,無怡顯名字,恐或然。
《皇祐平蠻記》一卷。
晁氏曰:皇朝馮炳撰。記儂智高叛,朝廷遣狄青平之。
《南蠻錄》十卷。
晁氏曰:未詳撰人。熙寧間,交趾叛。朝廷議討之。或纂歷代南蠻事跡及便宜上之。
《諸蕃志》二卷。
陳氏曰:福建提舉市舶趙汝适記諸蕃國及物貨所出。
《史評史抄》
《劉氏史通》二十卷。
晁氏曰:唐劉知幾撰。知幾長安神龍間,三為史官,頗不得志。乃以前代書史序,其體法因習廢置,掇其得失,述作曲直,分內外篇。著為評議,備載《史策》之要。當時徐堅深重之,云:居史職者,宜置坐右元宗。朝詔其家錄進,上讀而善之。宋子京稱:唐舊史之文,猥釀不綱。謂知幾工訶古人,而拙於用己。觀此書,知子京之論不誣。前世史部中有史抄類,而集部中有文史類。今世抄節之學不行,而論說者為多。故自文史類內摘出論史者,為史評附史部而廢史抄云。
陳氏曰:其著書亦博矣。史通者,漢封司馬遷後為史通,子亦兼白虎通之義也。
《史通析微》十卷。
晁氏曰:唐柳璨炤之撰。璨以劉子元《史通》妄誣聖哲。評湯之德為偽跡。論桀之惡為厚誣謗周公。云不臣褒武庚以徇節。其甚至於彈劾仲尼,因討論其舛謬,共成五十篇。蕭統云論則析理精微,故以為名。乾寧四年,書成。唐史云璨公綽族孫,少孤貧好學,著《史通》析微時。或稱之起布衣至於相,不四歲。按唐紀相璨,在天祐改元,則書成猶未仕也。
《史例》三卷。
陳氏曰:唐右補闕,劉餗鼎卿撰。知幾次子也。
《歷代史贊論》五十四卷。
晁氏曰:未詳撰人。纂《史記》迄五代史臣贊論。
《歷代史辯志》五卷。
晁氏曰:未詳撰人。亦有可觀者。凡百許篇序,謂人之志,有甚微者,不可不辨。故以名書。
《通鑑釋文》二十卷。
陳氏曰:司課司馬康公休撰。溫公之子。
《通鑑釋文》三十卷。
陳氏曰:左宣義郎眉山史炤見可撰。馮時行為之序。今考之公休之書,大略同而加詳焉。蓋因其舊而附益之也。
《通鑑前例》一卷,《修書帖》一卷,三十六條,四圖共一卷。
陳氏曰:司馬光記集修書。凡例諸帖則與書局,官屬劉恕、范祖禹往來書簡也。其曾孫侍郎伋季思裒為一篇,又以前例,分為三十六條。而考其離合,稽其授受,推其甲子,括其卷帙,分為四圖。
《通鑑問疑》一卷。
陳氏曰:高安劉羲仲壯輿纂集其父道原與溫公往復。相繼者,亦附修書帖後。
《讀史管見》三十卷。
陳氏曰:禮部侍郎建安胡寅明仲以《通鑑》事備,而義少,故為此書。議論宏偉,嚴正間有感於時事。其於熙豐以後,接於紹興權姦之禍,尤拳拳寓意焉。《晦庵綱目》亦多取之。
《朱子語錄》胡致堂議論,英發人物,偉然讀史管見,乃嶺表所作。當時並無一冊文字隨行,只是記憶。所以其間有牴牾處。
南軒言管見,專為秦檜設,豈有言天下之事而專於一人者?先生曰:儘有好處,但好惡不相掩耳。又曰:致堂管見方,是議論《唐鑑》。議論弱又有不相應
處,前面說一項,事末又說到別處去。
《通鑑論篤》三卷。
陳氏曰:侍講廣漢張栻欽夫撰。取《通鑑》中言論之,精確者表而出之多,或全篇少至一二語,去取甚嚴。可以見前輩讀書眼力之高。
《南北籌邊》十八卷。
臨江曾三英無愧撰。周平園序略曰:南渡初,士大夫日夜為防守江淮計。時右正言呂祉帥金陵與其屬吳若、陳克著《東南防守利便》三卷上之。事既詳實,文亦條暢。其後有尚書郎臨川吳曾著《南北征伐編年》二十三卷,起三國終五代。凡古今形勢,師旅勝負該貫無遺。仍集當時君臣議論,為分門事類一十二卷。其相謀相應,攻守通好,可指諸掌。視祉之書,益加詳焉。今臨江曾君三英復為《南北邊籌》十八篇,南之攻北,其事有九。諸葛亮、紀瞻、褚裒、元溫、劉裕、宋文帝、陳顯達、沈慶之、吳明徹是也。北之圖南,其事亦九。曹操、魏明帝、羊祜、苻堅、拓跋太武、孝文、元英、邢巒、北齊是也。人為一論,論指一事,皆援昔以證今,因跡以求。心即成而究敗考古,可謂勤而用志,可謂切矣。
《史記音義》二十卷。
陳氏曰:唐崇賢館學士劉伯莊撰。貞觀初,奉敕講授采鄒誕生。徐唐及隋柳願言音義而為此書。
《史記索隱》三十卷。
晁氏曰:唐司馬貞撰。據徐裴注,糾正牴牾,援據密緻。如東坡辯宰,我未嘗從田,常為亂,蓋本諸貞也。陳氏曰:採摭異聞,釋文演注。末二卷為述贊,為三皇本紀。世號《小司馬史記》。
《附索隱史記》一百三十卷。
陳氏曰:淳熙中,廣漢張材介仲刊於桐州郡齋,削去褚少孫所續,而附以司馬貞索隱。其後江陰耿秉直之,復取所削者,別刊之。
《史記正義》二十卷。
陳氏曰:唐諸王侍讀張守節撰。開元二十四年作序。
《崇文總目》:為漢書學者,此最精博。
《陳伯宣注史記》八十七卷。
《崇文總目》:唐陳伯宣撰。因裴駰說有所未悉,頗增損焉。然多取司馬氏索隱,以為己說。今篇殘缺。
《遷史刪改古書異辭》十二卷。
陳氏曰:倪思撰。以遷史多,易經語更簡嚴,為平異體當然也。然易辭而失其義書事,而與經異者多不可以無考,故為是編經之外,與他書異者,亦并載焉。
《班馬異同》三十五卷。
陳氏曰:倪思撰。以班史仍《史記》之舊,而多刪改大抵務趣簡嚴然。或刪而遺其事實,或改而失其本意,因其異則可以知其筆力之優劣,而又知作史述史之法矣。
《新校史記》一百三十卷,《新校前漢書》一百卷,《新校後漢書》九十卷,《三史刊誤》四十五卷。
《崇文總目》:皇朝張觀等校定。初祕書丞余靖上言國子監,所收《史記》、《漢書》誤,請行校正。詔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誥,李淑、宋祁與靖洎直講王洙於崇文院,讎對靖等悉取三館諸本及先儒注解訓傳、六經、小說、字林、說文之類,數百家之書以相參校。凡所是正增損數千言,尤為精備逾年而上之靖等。又自錄其讎校之說,別為刊誤四十五卷。
《漢書問答》五卷。
《崇文總目》:唐沈遵行撰。采諸儒為《漢書》說者,申釋其義有博聞之益。然篇第頗差,討求未獲,闕劉傳以下諸篇。
《三劉漢書標注》六卷。
晁氏曰:皇朝劉敞原父弟攽貢父子奉世仲馮撰。劉跂嘗跋其書尾云:余為學,官亳州。故中書劉舍人實為守,從容出所讀《漢書》示余曰:欲作補注,未能也。然卷中題識已多,公之子方山亞夫錄以相示也。
陳氏曰:又本題公非先生刊誤,其實一書。公非,貢父,自號漢書。自顏監之後,舉世宗之未有能異其說者。至劉氏兄弟始為此書多所辯正發明。
《呂氏前漢論》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呂大忠晉伯撰。予得其本於銅梁令呂肇修撰。汲,陵諸孫也。
《西漢發揮》十卷。
晁氏曰:皇朝劉涇巨濟撰。涇,蜀人。
《西漢決疑》五卷。
陳氏曰:國子司業宛丘王述致君撰。一曰失實,二曰引古,三曰異言,四曰雜證,五曰注釋。
《西漢史抄》十七卷,《兩漢博議》十四卷。
中興《藝文志》陳傅良撰。指摘精要,裨正闕誤如制
度始末因革,則採其大意,遺其煩碎。而一代之興衰、治體、人才、紀綱、風俗亦略備矣。博議陳季雅所撰,關涉尤大。
《東漢刊誤》一卷。
晁氏曰:劉攽貢父撰。攽序英宗讀《後漢書》,見墾田字皆作懇字,命國子監刊正,攽為直講校正其謬誤,不可勝筭。然此書世無善本,率以己意定之。治平三年,奏御攽號有史學溫公修《通鑑》,以兩漢事付之。
《兩漢博聞》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楊侃纂。景德中,侃讀兩漢書,取其名《數前儒解釋》,為此書以資涉獵者。侃嘗編《職林》,此亦其類也。
《兩漢刊誤補遺》十七卷。
陳氏曰:國子博士吳仁傑斗南撰。補三劉之遺也。
《三國人物論》三卷。
晁氏曰:皇朝楊祜甫撰。蜀人。
《晉書指掌》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劉蕞編。以《晉書》事實,以類分為六十五門。
《唐書直筆新例》四卷。
晁氏曰:皇朝呂夏卿撰。夏卿強記絕人預修新書,此其在書局時所建。明歐宋間有取焉,如增入高祖宇叔德之類是也。
陳氏曰:《紀傳志》各一卷,末一卷。摘舊史繁闕,又為新例須知,附於後。略舉名數,如目錄之類,記新書比舊,增減志傳及總類。
《唐書音訓》四卷。
晁氏曰:皇朝竇鞏撰。新書多奇字,觀者必資訓釋。鞏問學精博,發揮良多。而其書時有改革者,不知何人附益之也?
《唐書音義》三十卷。
晁氏曰:未詳撰人。比《竇氏書》大略同,而稍簡乃析為三十卷。
《唐書辨證》二十卷。〈一名糾謬〉
晁氏曰:皇朝吳縝撰。縝,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數新書初修之時,其失有八類,其舛誤二十門。凡四百餘事,縝不能屬文,多誤有詆訶。如新書《張九齡傳》云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廢必有興公為援。宰相可常處九齡奏之,故卒九齡相而太子無患。縝以為時九齡已相,而太子竟以廢。死以為新書,似實而虛。按:史之文謂終九齡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廢也。豈謂卒以九齡為相,太子終無患乎?初名《糾繆》,其後改云《辯證》,實一書也。
《王氏揮麈錄》曰:嘉祐中,詔宋景文《歐陽文忠》。諸公重修《唐書》時,有蜀人吳縝者,初登第。因范景仁而請於文忠,願預官屬之末,上書文忠言甚懇切,文忠以其年少輕佻拒之,縝鞅鞅而去。逮夫新書之成,迺從其間,指摘瑕疵,為《糾繆》一書。至元祐中,縝遊宦蹉跎,老為郡守,與五代史纂誤俱刊行之。紹興中,福唐吳仲實元美為湖州教授,復刊於郡庠,且作後序以謂鍼膏肓,起廢疾,杜預實為左氏之忠臣。然不知縝著書之本意也。
陳氏曰:其父師孟顯於熙豐,此書紹聖初上之。
《注唐記》十卷。
晁氏曰:題曰:樊先生而不詳其名,近代人所著新書紀也。
《唐書列傳辯證》二十卷。
陳氏曰:端明殿學士玉山、汪應辰聖錫撰。專攻列傳,不及紀志。以元祐名賢謂列傳記事,毀於鐫削,暗於藻繪,故隨事辯證之。
《新唐書略》三十五卷。
陳氏曰:呂祖謙授徒患新史難閱摘要,抹出而門人抄之。蓋節本之有倫理者也。
《唐史要論》十卷。〈一作論斷二卷〉
晁氏曰:皇朝孫甫之翰撰。歐陽永叔、司馬溫公、蘇子瞻稱其書議論精覈,以為舊史所不及。終於天章閣待制。
《朱子語錄》:司馬溫公書孫公《唐史》後,云孫公之翰昔著此書,甚自重惜。嘗別緘其槁於笥,必盥手,然後啟之,謂家人曰:萬一有水火兵甲之急,他貨財盡棄之,此笥不可失也。公私少間則增損改易,未嘗去手。其在江東為轉運使,出行部亦以自隨。過亭休止,輒取修之。會宣州有急變,乘驛遽往不暇。挈以俱既行之,後金陵大火延及轉運廨舍。弟子察親負其笥,避於沼中島上。公在宣州聞之,亟還入門問曰:《唐書》在乎?察對曰:在。乃悅。餘無所問,自壯年至於白首乃成。亦未以示人,文潞公執政嘗從公借之。
又曰:伯恭晚年謂人曰:孫之翰《唐論》勝《唐鑑》要之也。是切於事情,只是大綱卻不正了。
陳氏曰:甫以《唐書》煩冗遺略,多失體法,乃修為《唐史》,用編年體。自康定元年逮嘉祐元年,書成七十五卷,為論九十二首,甫沒朝廷,取其書留禁中。其從子察錄以遺溫公,而世亦罕見。蜀有刻本未見,今惟諸篇存焉。
《唐鑑》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醇夫撰。醇夫為溫公《通鑑》局編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著成此書。取武后臨朝二十一年,繫之中宗。其言曰:此《春秋》公在乾侯之義也。雖得罪於君子,有所不辭。觀此則知醇夫之從公,決非苟同者,凡三百六篇。《朱子語錄》曰:范太史《唐鑑》第一段,論守臣節處不圓,要做一書補之,不曾做得。范氏此文字,草草之甚。其人資質渾厚,說得都如此平正,只是疏多不入理,終守臣節處於此,亦須有些處置。豈可便如此休了?如此議論,豈不為英雄所笑?又曰:《唐鑑》有疏處,孫之翰《唐論》精細說得利害,如身親歷之。但理不及《唐鑑》耳。又曰:《唐鑑》多說得散開無收殺,如姚崇論擇十道,使患未得人。他自說得意,不知范氏何故卻貶其說。又曰:《唐鑑》白馬之禍,歐陽論不及此。
又曰:《唐鑑》有緩而不精確處,如言租庸調及楊炎二稅之法,說得都無收殺,只云在於得人,不在乎法。有這般苟且處,他是見熙寧間詳於制度,故有激而言,只那有激便不平直。
陳氏曰:元祐初上此書。
《唐史評》三卷。
晁氏曰:題曰:適適先生,不詳何人門人。譙孝寧為編次。
《五代史纂誤》五卷,《雜錄》一卷。
晁氏曰:皇朝吳縝撰。凡二百餘事,皆歐陽永叔《新五代史》牴牾舛訛也。按:《通鑑》考異證歐陽史差誤。如莊宗還三矢事之類,甚眾。今此書皆不及之,特證其字之脫錯而已。又善本未必皆然。
陳氏曰:宇文時,中守吳興郡庠有二史板。遂二書刻之後皆入國子監。初郡人思溪王氏刻藏經,有餘板以刊二史,寘郡庠。中興監書多闕,遂取其板。以往今監本是也。
《典故辨疑》二十卷。
儒林郎主管尚書吏部架閣文字李大性撰。淳熙十三年,投進自為序略曰:仰惟皇朝聖明,相紹明良之懿著。在青史坦然明白,信以傳信而纓紳相屬。呫嗶益繁私史,薦興記說𧔧午,朱紫苗莠混為一區。熙朝盛美未免蒙翳,請略舉數端言之。如梅堯臣《碧雲騢》,非堯臣所撰,孔平仲《雜錄》非平仲所述,《建隆遺事》以王禹偁名,而實非禹偁,《志怪集》、《括異志》、《倦遊錄》以張師正名而實非師正,《涑水記聞》雖出於司馬光而多所增益,《談叢》雖出於陳師道而多所誤盭,以至王安石《日錄蔡絛國史後補》又皆不足以取信。儒者俱嘗言之而未之詳辨也。矧其言者乎?蓋嘗推其疇品,為說滋夥數其差舛不可殫述。雖云爝火之眾於大明,何傷然?微塵纖埃非全鏡所宜有也,然則丹鉛點勘,寤疑辯惑匪書生職,歟臣大懼私史踳駮,或為正史之蠹輒。擷其事而正之伏,自忖念衡茅之下多未見之書。樸樕之材無奇特之見,固不當自寘於五不韙之域。以奸嚴誅,而孤忠拳拳所欲辨明,懷不能已,非敢遠慕昔人作指。瑕糾謬之書,以詒攻訶之誚,獨取熙朝美事及名卿才大夫之卓卓可稱,而其事為野史語錄所翳者,辨而明之參其歲月,質其名氏爵位,而考證焉。其或傳聞異詞,難以示信,以意逆志雖知其非,而未有曉然。依據則姑置弗辯其所辯者,必得所證而後為之說焉。所辨凡二百條釐,為二十卷,名之曰《典故辨疑》。
《故事》
《貞觀政要》十卷。
晁氏曰:唐吳兢撰。以唐之極治貞觀為最故,采時政之可備勸戒者,上之於朝凡四十篇。
陳氏曰:前題衛尉少卿兼修國史。按:新舊書列傳,兢嘗為此官而書亦不記歲月。但其首稱良相傳,中安陽公,中書令河東公亦未詳,為何人館閣書目。云神龍中所進當考。
《翰林盛事》一卷。
陳氏曰:唐剡尉常山張著處晦撰。記儒人盛事,自武德中迄於天寶。首載張文成七登科者,即著之祖也。
《衣冠盛事》一卷。
陳氏曰:唐武功蘇特撰。
《太和辯謗略》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先是唐次錄周秦迄隋忠賢,罹讒謗事。德裕覽之不悅,後憲宗以為善,命令狐
楚等廣之成十卷。太和中,文盛上之。
陳氏曰:李德裕以令狐楚所著,刪其繁蕪,益以唐事,裁成三卷,集賢裴璘為之序。元和書,今不存。《邯鄲書目》亦止有前五卷。
《秦傳玉璽譜》一卷。
陳氏曰:題博陵崔逢修。協律郎嚴士元重修。河東少尹魏德謨潤色。
《國璽傳》一卷。 《傳國璽記》一卷。
陳氏曰:傳無名氏所記,止唐肅宗。記稱嚴士元與前大同小異。
《玉璽雜記》 卷。
陳氏曰:徐景撰。乾元元年七月,記《唐志》有徐景玉璽,正錄即此書也。
《楚寶傳》一卷。
陳氏曰:杜確撰。肅宗乾元二年,楚州尼真如獻寶事。
《八寶記》一卷。
陳氏曰:無名氏,大觀二年。
《唐文宗朝備問》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雜錄唐朝典故。
《通典》二百卷。
晁氏曰:唐宰相杜佑撰。先是劉秩採經史,自黃帝迄天寶末,制度沿革廢置,論議得失,倣周禮六官法為政典三十五篇。房琯稱才過劉向,佑以為未盡。因廣之參以《新禮》為二百篇,以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刑法、州郡、邊防八門分類敘載,世推該洽三十六年成書。德宗時上之。
《續通典》二百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承旨大名宋白太素等撰。咸平三年,奉詔。四年九月書成。起唐至德初,迄周顯德末。王欽若言杜佑《通典》,上下數千載為二百卷,而其中四十卷為開元禮,今之所載二百餘年,亦如前書卷數時論,非其重復。
《國朝通典》二百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或言魏鶴山所為,似方草創未成書也。凡《通典》、《會要》前書及《館閣書目》皆列之類書。按:《通典》載古今制度沿革會要,專述典故,非類書也。
《唐會要》一百卷。
晁氏曰:皇朝王溥撰。初唐蘇冕敘高祖至德宗九朝沿革損益之制。大中七年,詔崔鉉等撰次德宗以來事,至宣宗大中之年。以續冕書傳,又採宣宗以後事共成百卷。建隆二年二月,奏御詞簡體,備太祖覽而嘉之,詔藏於史閣。
陳氏曰:按:《唐志·蘇冕會要》四十卷,續《會要》四十卷。楊紹復等撰。崔鉉監修而會要,稱杭州刺史蘇弁與兄冕纘國朝故事,為是書弁聚書至二萬卷次,於集賢芸閣。
《五代會要》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溥等撰。采梁至周典故,纂次建隆初,上之。
《三朝國朝會要》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章得象天聖中,被詔以國朝故事,因革制度,編次宋綬,馮元、李淑、王舉正、王洙同修得象監,總慶曆四年,書成上之。
《六朝國朝會要》三百卷。
晁氏曰:神宗朝以會要止於。慶曆命王珪續之起於建隆之元,迄於熙寧十年。通舊書增損成是書,總一十一類,八百五十八門。其間禮樂政令之大綱儀物,事為之細目,有關討論,顧無不載文簡事詳,一代之典備矣。
《節國朝會要》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范師道以章得象書繁多,節其要以備檢。
《續會要》三百卷。
陳氏曰:監修仙井虞允文并甫等,上自紹興十年,編修起元豐元年,迄靖康之末,乾道六年書成。巽齋李氏序略曰:徽宗初詔王覿,曾肇續編元豐至元符尋復詔起。治平四年,至崇寧五年,凡四十年,二書皆弗克。成政和末,有司獨上,帝系后妃吉禮三類,總一百一十卷。其書則通章得象王珪所編,稍益以熙寧後事。而此三類外,皆未遑暇運。遭百六史記,放絕光堯,壽聖太上皇帝甚憫焉。紹興九年,詔館職續編。三十一年,又降趣旨。然闕簡破牘,掇落匪易。皇帝陛下纂修洪緒敷時,繹思更命宰臣提舉閱。再歲乃克成書,斷自神宗之初,迄於靖康之末,凡六十年,總三百卷,分二十一類,六百六十六門。竊惟五朝大政前書備載,類仍舊章。鮮所開創,逮神哲徽欽之御,世因時適變,道與前異,大抵革於熙寧,復於元祐,旋革於紹聖,又復於元符,再革遂臻崇觀政宣之豐豫,以及靖康六十年
間,業廣事,詳方策,所記視前倍蓰。今茲綴集於零落散亡之餘,十僅得其六七,誠不足允符神旨。然科條粗舉部類,各分禮、樂、兵、財之大原,儒術刑法之要指,取賢斂才之品式,設官分職之制度,九州之別合,四夷之服叛,概見於斯。凡厥討論尚或有取。
《容齋洪氏隨筆》曰:國朝會要,自元豐三百卷之後,至崇寧政和,間復置局修纂。宣和初,王黼秉政,罷修書五十八所。時會要已進一百十卷,餘四百卷亦成。但局中欲節次覬賞,故未及上。既有,是命局官以謂若朝廷許立限了畢,不過三兩月,可以投進而黼務,悉矯蔡京所為,故一切罷之官吏既散,文書皆為棄物矣。建炎三年,外舅張淵道為太常博士。時禮寺典籍散佚亡幾,而京師未陷。公為宰相,言宜遣官往訪故府。取見存圖籍悉輦而來,以備掌,故此若緩而甚急者也。宰相不能用其後,逆豫竊據鞠為煨燼,吁可惜哉。
《中興會要》二百卷。
陳氏曰:監修晉江梁克家叔子等上。乾道六年,既進。《續會要》有旨自建炎元年續修,止紹興三十二年九月成書。
《國朝會要總類》五百八十八卷。
陳氏曰:李心傳所編合三書為一刻於蜀中,其板今在國子監。
《三朝聖政錄》十卷。
晁氏曰:皇朝富弼上言,乞選官置局將三朝典故編成一書。即命王洙,余靖孫,復歐陽修編修,分別事類成九十六門。
陳氏曰:其書初名《太平故事》。凡九十六門,每事之後,各釋其意。至紹興八年,右朝議大夫呂源得舊印本,刊正增廣名政要,釋明策備上之於朝。《館閣書目》指政要為寶訓,非也。
《三朝寶訓》三十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李淑等撰。天聖五年,監修國史。青社王曾奏乞用唐吳兢正觀政要故事,取三朝聖語政事及臣僚奏對不入正史者,別為一書,與國史實錄並行。至十年,書成。詔以寶訓為名其後,進讀於邇英今。《館閣書目》以為二十卷,富弼所上者,非也。乃政要耳。
《王氏揮麈錄》曰:仁宗即位方十歲。章獻明肅太后臨朝,章獻素多智謀,分命儒臣馮章靖元孫宣公奭宋宣獻綬等采摭歷代君臣事跡,為觀文覽古一書,祖宗故事為三朝寶訓十卷,每卷待詔高克明等繪畫之,極其精妙,敘事於左令,傅母輩日夕侍上展玩之解釋,誘進鏤板於禁中。元豐末,哲宗以九歲登極。或有以其事啟於宣仁聖烈皇后者,亦命取板摹印,倣此為帝學之。權輿分錫近臣及館殿。時大父亦預其賜〈明清〉家,因有之。紹興中,為秦伯陽所取。
《三朝訓鍳圖》十卷。
陳氏曰:學士李淑楊偉等修纂。慶曆八年,偉初奉旨檢討三朝事跡。乞與淑共編,且乞製序。皇祐元年,書成。頃在莆日有售,此書者亟求觀之,則已為好事者所得。蓋當時御府刻本也,卷為一冊,凡十事事為一圖,飾以青赤,亟命工傳錄。凡字大小行廣狹設色規模,一切從其舊斂,衽鋪觀如生。慶曆皇祐間,目睹聖作明述之盛也。按:《館閣書目》載此書云:繪采皆闕。至續書目乃云得其全,未知果當時刻本乎?抑亦摹傳也?
按:《三朝寶訓》一書《直齋書錄》解題,以為宰相王曾奏請編修成於天聖十年,凡三十卷。《揮麈錄》以為章獻命儒臣所修成於天聖初年,凡十卷。殊不相脗合,然《揮麈錄》所言禁中刻本,且有繪圖,則似即此《三朝訓鍳圖》十卷之書。然直齋以此書為慶曆皇祐時所修纂,則又與《揮麈錄》所謂仁皇初年傅。母輩侍上展玩之,語深不合矣。當俟考訂精者質之。
《仁宗政要》四十卷。
晁氏曰:皇朝張唐英撰。
《仁皇訓典》六卷。
陳氏曰:翰林侍講范祖禹撰。元祐八年,經筵所上,凡三百十七條,大略亦用寶訓體。
《兩朝寶訓》二十卷。
陳氏曰:禮部郎中長樂林希子中編進。用天聖故事也,元豐六年表上。
《神宗寶訓》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林虙撰。虙,希之姪也。剽聞神宗聖政,輒稱記錄,分一百門,以續五朝寶訓。崇寧上於朝。
《歷代年號并宮殿等名》一卷。
陳氏曰:丞相饒陽李昉明叔在翰苑時所纂,
朝制要覽五十卷。
陳氏曰:屯田郎中宋咸撰。此書傳於陸放翁,書其後曰:先君會稽公晚歲喜觀,間為子弟講論因革率。至夜分會稽公者,宰元鈞也。其書作於嘉祐中,皆國初,故實觀之,使人有感焉。
《景德會計錄》六卷。
晁氏曰:皇朝丁謂謂之撰。謂景德中,纂三司戶口稅賦之入,及兵食吏祿之費,會計天下每歲出納贏虧之數,書成奏御。
陳氏曰:謂時為三司使序言。歲收兩京十七路,帳籍四萬四百。有七日入疾徐事,一千五百文移倍之。以李吉甫《國計簿》,賈耽《國要圖》總其目,得四十列,為六卷,一戶賦,二郡縣,三課入,四歲用,五祿食,六雜記。大抵取景德中一年為准。
《會計錄》六卷。
晁氏曰:皇朝田况元鈞撰。况兩為三司,使謂夏戎阻命。之後增兵,比之景德,幾一倍。加之吏員益繁,經費日侈,民力日疲,乃約丁謂《會計錄》以皇祐財賦所入多於景德,而其出又多於所入,著成此書。上之庶幾朝廷稽祖宗之舊,省浮費以裕斯民云。陳氏曰:元鈞倣景德之舊,取一歲最中者為准,又為儲運一篇以補其闕。
《春明退朝錄》三卷。
陳氏曰:龍圖閣學士常山宋敏求次道撰。所記多故,實其父宣獻公綬居第,在春明坊如晁氏稱昭德也。
《先朝政範》一卷。
陳氏曰:直集賢院徂徠石介守道編進。自任將至悔過,凡十二篇。
《尊號錄》一卷。
丞相安陸宋庠公序撰。大意以為徽號,夸詡非古,而我祖宗往往謙遜不居,猶願超然。遠覽盡屏前號,其愛君以德者,歟至神宗。遂卻不受,至於今行之。
《輔弼名對》四十卷。
天禧中,前進士劉顏編。自漢迄五代,為四十門。
《青社賑濟錄》一卷。
丞相富文忠公弼青州,救荒施行文牘也。
《元豐問事錄》二卷。
光祿寺丞李德芻撰。德芻,邯鄲李淑之子。元豐中,為詳定官制,檢討文字,詔旨所問奏槁,錄為此書。
《官制局紀事》一卷。
李德芻奉旨編錄置局以來命官等事。
《中書備對》十卷。
晁氏曰:皇朝元豐三年,畢仲衍承詔,編次曰:周官所謂要會者,正今日中書所宜。有自漢至唐,莫知議。此今編成十卷,凡一百二十五門,附五十八事。李清臣嘗與許將書云:備對乃吳正憲公居宰路,以聖問多出意表,故令中書掾畢。君為之其時,預有畫旨諸司遇取會,不許濡滯,如此尚歷數年乃就。後多有改革,然事亦可概見也。
《蔣魏公逸史》二十卷。
《容齋洪氏隨筆》曰:《蔣魏公逸史》,穎叔所著也。多記當時典章文物之舊,有數百冊兵火間盡失之。其曾孫芾始捃摭遺槁而成此書,將以奏御,以其副上之。太史且板行之傳之天下,後世既而不果。蔣公在熙寧元祐崇寧時,為博聞強識。然閱其論述,頗有可議,恨不及丞相在日,與之言大概,辨訂官制之訛誤也。
《呂申公掌記》一卷。
陳氏曰:丞相申國呂公著晦叔撰。在相位所記人材已用未用名姓及事,當行已行條目。
《元祐榮觀集》五卷。
陳氏曰:左朝奉大夫權太學正汪浹撰。記元祐六年,視學本末,并群臣所上詩賦頌表之類,張舜民芸叟為之序。
《泰陵故事》二十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皆敘宣仁臨朝九年中制誥表章奏議之屬。
《尊堯錄》八卷。
陳氏曰:延平羅從彥仲素撰。從彥師事楊時,而李侗又師從彥,所謂南劍三先生也。從彥當靖康初,以為本朝之禍,起於熙豐不遵祖宗故實,故采四朝事為此錄。又李沆、寇準、王旦、王曾、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司馬光、程顥名輔巨儒十人言行附於其後,末有《別錄》一卷,專載司馬光論王安石,陳瓘論蔡京奏疏,欲上之。朝不果嘉定中太守劉元濟得其書上之,且為板行。
《本朝事實》三十卷。
陳氏曰:右承議郎李伋撰。雜錄故事,不成條貫統紀。
《皇朝治跡統類》七十三卷。
陳氏曰:眉山彭百川叔融撰。略用袁樞《通鑑》本末條例為前集四十卷。中興後,事為後集三十三卷。
《皇朝事類樞要》二百五十卷。
陳氏曰:蜀人張和卿編集為一百五十門。蓋舉子答策之具也。
《長樂財賦志》十六卷。
陳氏曰:知漳州長樂何萬一之撰。往在鄞學,訪同官薛師雍子。然几案間有書一編,大略述三山一郡財計而累,朝詔令申明沿革甚詳。其書雖為一郡設于天下,實關通。問所從得,薛曰:外舅陳止齋修圖經,欲以為財賦一門,後緣卷秩多不果,入因借錄之書,無標目以意命之。曰:三山財計本末,及來莆田為鄭寅子敬道之鄭。曰:家有何一之長樂,《財賦志》豈此耶?復借觀之,良是其間亦微有增損。末又有安撫司一卷,併抄錄附益為全書。
《內治聖鑑》二十卷。
陳氏曰:起居舍人兼嘉王府贊讀清江彭龜年子壽撰。取列聖修身、齊家、教子,訓齊宗室防制外戚宦官𣊓御等事,以紹熙五年表上之。光宗稱善,且曰:祖宗家法最善,漢唐不及也。
《高宗聖政草》一卷。
陳氏曰:陸游在隆興初,奉詔修高宗聖政,草創凡例多出其手,未成而去。私篋不敢留槁,他日追記得此錄之。而書其後凡二十條。
《高宗孝宗聖政編要》二十卷。
陳氏曰:《高宗聖政》五十卷,《孝宗聖政》五十卷,乾道淳熙中所修,皆有御製序。此二秩,書坊抄節以備舉子應用之儲也。
《孝宗聖政》十二卷。
陳氏曰:亦書坊抄節比前為稍詳。
按:孝宗聖政,係陳止齋,奉詔擬御製序言,起初潛至內禪,掇其最,凡得六百四十一條,為五十卷。紹興三年序。
《會稽和買事宜》七卷。
陳氏曰:浙東帥番昜洪邁景盧提舉常平三山鄭湜補之集。初承平時,預買令下守越者,無遠慮。凡一路州縣所不受之數,悉受之故。越之額特重以匹計者,十四萬六千九百。居浙東之半人戶,百計規免,皆詭為第五等戶,而四等以上戶之害日益甚,于是有為畝頭均科之說者。帥鄭丙少嘉憲丘崇宗卿張詔君卿頗主之。由淳熙十一年以後,略施行而議者,多以創科五等戶為不便參政。李彥穎秀叔,尚書王希呂仲行先後帥越,皆言之。而王畫八事尢力,會光廟亦以為貽窮貧之害。戶部尚書葉翥叔羽奏乞先減四萬四千餘匹,止以十萬為額。而後均敷詔從之,仍令侍從集議皆乞,關併詭挾,遂詔邁湜措置。既畢,以施行次第類成此書,時紹熙元年也。
《劉忠肅救荒錄》五卷。
陳氏曰:王居仁撰。淳熙乙未,樞密劉珙共父帥江東救荒。本末嘉定乙亥真景元刻之,漕司以配韓富公青社之編,而以劉公行狀諡議附于後。
《西漢會要》七十卷,《東漢會要》四十卷。
武學博士清江徐天麟仲祥撰。以二史所載漢家制度典章,散於紀傳表者,倣唐以來會要體,分門編纂,其用力勤矣。其言范曄志槁為謝儼蠟,以覆車劉昭因曄遺緒註而補之。夫既曰蠟以覆車,安得復有遺緒?蓋未考昭之所著,實司馬紹統《續漢書志》也。仲祥乙丑進士,世有史學,其世父夢莘商老著。北盟會編父得之,思叔為左氏國紀,兄筠孟堅作漢官考,皆行於世。
《漢制叢錄》三十三卷。
袁夢麟應祥撰。以二漢所紀典故,分門編類,凡二十五門。
《平陽會》四卷。
通直郎知平陽縣汪季良子駟撰。平陽號難治,為浙東三陽之冠。季良治有聲,乃以一邑財計,自兩稅而下為二十一篇,終於歲會。旁通沿革、本末大略備矣。又為外編五條,如砧基副本,催科檢放及書手除科敷之類,以為此財用所從出也。季良,端明應辰之孫,佳士,且能吏也。得年不永,士論惜之。
《唐昌記》二卷。
知昌化縣趙希〈闕〉克家撰。
《錢譜》十卷。
晁氏曰:右梁顧烜嘗撰《錢譜》一卷。唐張台亦有《錢錄》兩卷。皇朝紹聖間,〈闕〉孝美以兩人所纂,舛錯增廣,成十卷,分八品云。
《貨泉錄》一卷。
晁氏曰:右皇朝陶岳撰。記五代諸侯擅改錢幣。之由幽州、嶺南、福建、湖南、江南五國。
《續錢譜》十卷。
晁氏曰:右皇朝董逌撰。逌之祖嘗得古錢百令,逌考次其文,譜之以前世帝王世,次為序。且言梁顧烜唐封演之譜,浸汗蔽固不可用其譜。自太昊葛天氏至堯舜夏商,皆有錢幣。其穿鑿誕妄至此。
《泉志》十五卷。
陳氏曰:洪遵景伯撰。記歷代錢寶。
《浸銅要略》一卷。
陳氏曰:張甲撰。稱德興草澤,紹聖元年序。蓋膽水浸鐵成銅之始,甲參政子公之祖。
《治金錄》 卷。
陳氏曰:泉司吏所為也。
《鄭夾漈通志略》 卷。
莆鄭樵漁仲撰。淳熙間,繕進自序略曰:江淹有言修史之難,無出於志誠。以志者,憲章之所係,非老於典故者不能為也。不比紀傳紀,以年包事傳,以事繫年儒學之士,皆能為之。惟有志難其次,莫如表。所以范曄陳壽之徒,能為紀傳而不敢作表志,志之大,原起於《爾雅》。司馬遷曰書,班固曰志,蔡邕曰意,華嶠曰典,張勃曰錄,何法盛曰說。餘史並承班固謂之志,皆詳於浮言,略於事實,不足以盡《爾雅》之義。臣今總天下之大學術,而條其綱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憲章學者之能事,盡於此矣。其五略漢唐諸儒所得聞,其十五略漢唐諸儒所不得聞也。曰:《氏族略》、《六書略》、《七音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諡略》、《器服略》、《樂略》、《藝文略》、《校讎略》、《圖譜金石略》、《災祥略》、《昆蟲草木略》,凡十五略出臣胸臆,不涉漢唐諸儒。議論曰:《禮略》、《職官略》、《選舉略》、《刑罰略》、《食貨略》,凡前五略,雖本前人之典而亦非諸史之文也。按:鄭氏此書名曰《通志》,其該括甚大。卷首序論譏詆前人,高自稱許。蓋自以為無復遺憾矣。然夷考其書,則氏族六書也。七音等略,考訂詳明,議論精到,所謂出臣胸臆,非諸儒所得聞者。誠是也。至于天文地理器服則失之太簡,如古人器服之制度,至詳今止樽罍一二,而謂之器服略可乎?若禮及職官、選舉、刑罰、食貨五者則,古今經制甚繁,沿革不一,故杜岐公通典之書,五者居十之七八然。杜公生貞元間,故其所記述止於唐天寶。今《通志》既自為一書,則天寶而後,宋中興以前,皆合陸續銓次。如班固《漢書》續《史記》武帝以後,可也。今《通志》此五略,天寶以前則盡寫,《通典》全文略無增損,天寶以後則竟不復。陸續又以《通典》細注稱為己意,附其旁而亦無所發明。〈《通志》比五略中所謂臣按云云低一字寫者,皆《通典》細注耳。〉疏略如此,乃自謂雖本前人之典,而亦非諸史之文,不亦誣乎?夾漈譏司馬子長,全用舊文間以里俗,采摭未備,筆削不遑,又譏班孟堅全無學識,專事剽竊。自高祖至武帝七世,盡竊遷書,不以為慚。至其所自為書則不堪檢點,如此然則著述豈易言哉。
又按:此書刊本元無卷數,止是逐略分為一二耳。中興四朝《藝文志》別史類載《通志》二百卷,其後敘述云中興初,鄭樵采歷代史及它書自三皇迄隋為書曰《通志》。倣遷固為記傳,而改表為譜志為略。則其為書,似是節抄刪,正歷代之正史。如高峻之小史,蘇子由之古史,而非此二十略之書也。但二十略序文後,言於紀傳,即其舊文,從而損益,制誥書疏則為別錄。唐書五代史,本朝大臣所修,故非微臣敢議。故紀傳及隋若禮、樂、刑、政務存因革引而至唐,云則亦略言其作書之意,豈彼二百卷者?自為一書,亦名之曰《通志》而於此序,附言其意耶?或併二十略共為一書耶?當俟續考。